入梦变身之洗罪 作者:n-mind 迷途 更新时间2006-3-2 23:22:00 字数:4473  这里是哪里?四周一片漆黑。   我举起手在眼前晃动,可惜什么也看不到。脚下硬硬的,十分平滑,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的地板。用手掐了下脸,疼,这应该不是梦!   记得是在家里的床上睡觉来着,一醒来就到了这个地方。喊了半天,没人回答。走了半个小时了,四周也没摸到边。   “这是什么鬼地方!”我不由气极骂道“他妈的,有个喘气的没有?”   可还是没动静,时间长了,以前看过的恐怖片的场景在脑海里闪过,有杀人狂魔、僵尸、妖怪甚至“午夜凶铃”的贞子,我开始害怕了,弓着身子,双手前伸,哆哆嗦嗦摸索前进,生怕摸到什么怪异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估计有四个小时了吧,我的身躯没有接触的任何的人、物或是“东西”,除了脚下的地板。   我怎么会到这个地方,一定是什么把我带到这里,他们(它们)想要干什么?我只是一个普通男子,没钱也没什么本事,样貌和性格也不出众,为什么我会碰见这么倒霉的事?   或许,有些东西是在周围看着我吧,联想到电影《漆黑一片》我突发奇想,他们(它们)无声无息得戏弄着我,就像猫玩弄爪下的耗子,欣赏我的表情、我的恐惧和无助,等到玩腻了再杀了或者……吃掉我?不。“我不管你们是谁,是什么东西,出来!出来!!”我歇斯底里地叫喊着。四周竟然没有回音。   其实,人类最害怕的不是那些有形象的怪物,而是迷茫的未知命运。这句忘记了什么人说过的话出现在我的脑海。又不知道等了多久,耳朵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紧张、激动、兴奋和恐惧,多种感觉齐上心头,后来我才发现,那是我自己的心跳声,是移动身躯时骨骼的轻响和血液在身体中流动的声音。   以前总是觉得身边太吵,小贩的叫卖、老年人的闲聊、母亲的唠叨、机动车的喇叭和电视里无聊的节目总是让我心烦意乱,故每天晚上我都会熬过十二点,享受那时候的安宁。可现在我发现,完全的寂静是多么可怕,我只有把记忆里的东西全拿出来和自己聊天。   “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   ……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   “电桥的运算公式是……”   ……   “1+1=2 1+2=3……”   从歌曲到唐诗,从大学课程到初级算术,把记忆中所有的东西都拿来和自己聊天,最终到口干舌燥,眼前还是漆黑一片,唯一的实在感就是脚下的地板。   估计至少一天了吧,又累又饿,身体只能凭借着惯性往未知的方向走着(长跑过的人应该明白,当跑到一定路程的时候,身体会有一个固定的节奏,既无法加速,也无法减速,我现在就是这个样子)。   周围的黑暗中好象有一股透着寒气的压力,让我的身体越来越麻木,全身似乎都失去了知觉。   我几乎要疯了。   “哈哈   这一定是在做梦,哈哈,我醒了就一切都好了。   好累啊,为什么还不醒呢?   老天,你个混蛋 我要……”   我忽然停住了。   我忘记了自己是在说话还是在脑中思考,   凭着多年的习惯,把手放在嘴上,感觉想是在移动一段木头去接触另一块。   天啊,我是在移动自己的手吗?我的手还在吗?我的脸还在吗?我的头还在吗?我的身体还在吗?最主要的——我还活着吗?   “啊啊啊啊啊啊——”   不知道自己是在喊还是在大脑中想,疯狂的用自己最后的力气“叫嚷”着,无方向地奔跑着。   “我死了吗?我没死 不 没死   我是在做梦 说不定一转身从床上掉下来就醒了   马上就醒了   对 马上……”   在我疯狂的挣扎中,往事却如电影一般在眼前闪过,就像书上说的濒临死亡前的一刹那,瞬间又浏览了自己的人生。   最初的镜头我四岁,手扶着墙,站在我家平房的旁边。这是我似乎有意识以来的第一个画面,记得我曾经和父母说过这些,他们却笑着说我一两岁就背唐诗了,现在不过是年纪大了,把小时候的事忘记了。   然后是长年在姥姥家里生活。   上学时光,屡屡危机都莫名其妙的被化解,连最初暗恋的她最终也成为了我的好朋友(虽然她已经有了男朋友),但我知道,一旦我表现得不是那种没心没肺的摸样,我们就连朋友也做不成了,好在那青春期时的冲动和痛苦淡多了。   最后的镜头是我上chuang睡觉……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一篇帖子,说是玄幻小说里的主人公吃饭噎着,走路摔到,掉到厕所,被雷劈等等都会掉到另一个世界变成超级英雄,我呢?难道睡觉睡到另一个空间就这么死去成为超级狗熊?   摇头,将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赶出。还是慢慢走吧。   我小的时候踌躇满志,打算交天下朋友,找心爱的人当老婆,将来当科学家,建造变形金刚,让中国天下无敌。后来慢慢长大,却发现人与人之间是那么复杂,真实想法对有些人可以说三成,对有些人却一点也不能说,全心全意帮助别人,最后却出力不讨好。看看父母结婚十多年后就天天吵架,母亲越来越霸道不讲理莫名其妙的怀疑父亲,父亲对家越来越失望,虽努力劝过他们但谁都不改,分不过是早晚的事。出国也好,工作也好,想到稳定下来结婚后十年自己的妻子也会成这样,总觉得还是单身好,可是很孤独。往日的哥们朋友都天南海北,关系越来越远。社会上的丑恶越来越多,中国发展随快,可是问题不断,咳。虽然有许多好心人,但冷漠人情更是无数。到底情权关系大于法,中国人的劣根性,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自己和那些自己唾弃的人也是一样,远不如那些报道中的优秀先进人物。   也罢,不想那么多,现在自己不知道身处何处,走一步算一步吧,什么时候走不动了就是终结,生又何欢,死又何苦呢。   想到这里,心中不由平静下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一头栽到地上,终于是时候了吗?我长出一口气,失去了意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自己好象是醒来了,四周还是漆黑一片,但连自己身体也感觉不到了,似乎只有意识在活动。   忽然记得佛家中言地狱中最严峻的阿鼻地狱的描述就是这样,最痛苦的刑罚就是让你永远失去感觉,失去希望。知道自己却感受不到一切,在孤独迷茫恐惧忧虑中持续无限的折磨。鼻子虽小却是人体的重要器官,故入阿鼻地狱的人都是极其罪恶之人,永世不得翻身。回想起自己心灵深处的秘密,或许这是对我的惩罚吗?我做错的事真的要让我付如此代价吗?   “你的罪!”身边忽然响起一个雷鸣般的声音。似男似女,像一堆人同时说话,又像一个人在问。   “谁”恐惧中还有一丝欣喜,我交流道。   “张小凡,男,25岁,幼时多为姨姨们照顾,故性格偏女,致使后来生涯尴尬,近两年经第一次交女友经历方有改善,但来去匆匆,仍为男孩之身。好色而无胆,每每事前踌躇,半路无果,却有潜在良知。姥家随亲,逝去不悲,父母所养,虽尊无感。初恋之人,已成好友,但时有想法。交往亲友,似交心却实不通。其所行罪孽有……”   听着自己的秘密心事一一被抖出,而且是在这种环境,我摊倒在地,匍匐号啕大哭。   有人说,人头三尺有神灵,其实就是人自己的良心。   面对自己那么多丑陋的东西,我都将气压在心底。因此表面交际,所做的错事坏事、对不起的人事日日沉重,压得透不过气来,所以心如死水。而现在都被宣泄而出。   等到情绪平定后,我交流道:“我做人这么失败,又作了那么多肮脏龌龊的事,该怎么受罚,希听尊便。” 想到终于解脱,不由一身轻松。   “哈哈”那声音笑道“你是张小凡,又非张小凡。本不是人,又成了人。”   “什么意思?”   “你是我们的一条小鱼,落入人间。还记得你最早的记忆是四岁扶墙吗?那时张小凡已经出车祸死了,我们把你化为他,重建周围人的记忆。”   “啊?”   “现在的你,性格:男女冲突,命:虽无望却不悲,情:无爱无恨、喜欢易独占,欲:念动频频却心中寡欲,性清:自私懦弱却易讨好他人易冲动……哈哈,没想到,当年的小鱼却成了现在两组极端的组合,有趣。不是我们多方暗调控,哪里会有现在的你?”   “你的意思是我就像实验的小白鼠供你们观赏玩弄?”我本来已经疲惫的心中燃起一堆怒火,豁出去了,一想到二十多年的人生竟然是如同木偶一样被人耍,还不如死了痛快。   “也不能怪我们啊,不是我们巧设机遇凭你那么挫的个性,早完了。”   “—%……%¥##%”一想到以前关键时刻的狗屎运,我只能……   “其实大家都很关心你哦。”(屁,看笑话吧)   “你们的社会不适应你的发展,你的冲动愿望等等都在条条框框的限制下,跑也跑不了(呸,是你们看得没意思了吧)。当然,这也能避免你向坏的方向发展。如果我给你一个选择,一个其他人没有得到过的,在另一个世界,你可以更好的发展自己,当然也有更多不同于此世的危险,我们这次不会插手,一切都是你自己做主。你在那里成功的话,我们就送你回去,且再不介入,怎么样~~啊?”那个声音诱惑的说。   “你们不过想看得更精彩一点的吧,哼,如果我说不呢?”   “那你就永远在这里吧!当然,你失败了也是这样。”   我去,我几乎可以看到那个声音后面奸笑的脸。   “OK,那么怎么评判我的成功?”我有气无力的问。   “用埃及的评判方法,针对人类的七宗罪。”那个声音忽然严肃起来,“如果你的心比一根羽毛重,则说明你私欲恶念重,反之,”声音又俏皮起来“你就有可能成功了,我们还要考虑你在那里的功绩福德给你打分。不同的事加减不同的分数哦,600分及格,初始为0分如无作为则扣300分。鉴于你的扭曲性格,你投生为男的话,你有4年的时间,为女的话12年哦,女生有很多优势可以得分哦,比如…….”   我几乎要晕了过去,“靠,现在讲究男女平等啊!”   “女孩子危险多嘛!好了,开始你的选择,男还是女,对了,如果你成功了,你在这次试练中的记忆将被抹去,所以不用担心如果选女孩子会对你以后的人格产生影响哦!”   “我,”我咬咬牙,“女的。”   “哦耶,你下来可以选样貌身材,我们有很多美女的模版,会将他们在你脑中浏览!”听那个声音给人一种“你终于上当”的感觉,激动得发颤。“你决定时我们会知道的。”   想起以前看的变身小说,想象以后的命运,我不由打了一个冷颤。   “不用,暗肤色,没胸没臀,小眼塌鼻大口,一脸黑癍,肌肉强健。”我说到,哈哈,这样相当于用男人的身份完成12年的任务,终于出了口气,爽。   “…………”那个声音没想到我会提出这样的要求,楞了一下咬着牙说“你够狠。” ,接着好象和什么人商量一下后,道“满足你,好了你该走了,临行赠你天书一部藏于额头,用时轻拂即可,随你的程度而进。另有一言:成无为往有为,坏有为空无为。去吧”   “什么东西啊?”我的神智一顿模糊,又失去了意识。    第一章 入村 更新时间2006-3-14 19:54:00 字数:4130  世人何罪?   饕餮、贪婪、懒惰、*、傲慢、嫉妒和暴怒,又称七宗罪。   如何而来?   六道众生因为十二因缘(过去二因:无明、行;现在五果:识、名色、六入、触、受;现在三因:爱、取、有;未来二果:生、老死)于迷世间沉浮。故有阿修罗王引焰于天,孔雀明王垂泪于地,世间众人因七宗罪使得爱恨情仇交织在苦海中挣扎。   如何脱离苦海?   明四圣谛(苦当知:生、老、病、死苦,爱离别苦,求不得苦,怨憎会苦,五阴炽盛苦;集当道:无明无我,无贪嗔痴;灭当证:灭谛,无明烦恼,我法执除,生死解脱,得寂灭境;道当修:正见,正思,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那岂非要抛弃一切?   非也,从本心——菩提心。人生难得,当好自为之。如有菩提心,入世出世都是一般,何必拘泥于形式,不见空不异色,色不异空。先前圣者,无论信身神与否,然皆有菩提心,造福万世,功德无量。四圣谛乃圣之大成,人各有其力其限,从本心而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则上善如水,溢善临田。   ……   我从昏迷中醒来,满脑子都是这些基本上不懂的东西,打眼望去却发现身处一间木屋之中,所见家具都是古装电视剧里的东西,不过更粗糙似乎仅仅是用斧头作成的,连刨的程序都没有。用手支撑起身体,发现自己竟盖着麻布的被子躺在土炕上。   “你醒了吗?”   闻声望去,见一位鹤发鸡皮的老婆婆端着一个木碗站在门口,迎着我的目光向土炕走来。   “这是给你补身体的,喝吧。”说着把碗递给我。   碗中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   看看婆婆慈祥的脸,(如果害我的话没必要等到现在),确实也感到腹中空的难受,就一口气喝了下去。   擦擦嘴角,把碗递给婆婆,“请问婆婆,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是”   “兰若村啊,你叫我叶婆”   “兰若!”,我的第一个反映是联系到兰若寺,鬼寺。   “怎么,你知道?”   “不是,啊,这个村子的名字和我家乡的一个地方很像。”   “小姑娘醒啦?”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爷子走了近来,骨骼宽大,一看就是常年干农活的,皮肤晒成了古铜色。   老婆婆忙想我介绍,“这是我相公,你叫他叶伯就可以了。”   “叶伯”   “哈哈哈,当初我在湖边捡到你时,还以为你是个小男孩呢。”   “啊?哦”我这时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是个丑陋的体格如男子的女人。   “老头子!”叶婆忙阻止叶伯继续说下去,估计是怕我心中不快。叶伯也尴尬的咳嗽着。   “没什么,天生这样都习惯了。”我忙说道。“不过,我有些问题想了解一下”   …………   通过交谈,叶伯还带我出门转了一圈,我才了解到自己在什么样的地方。   兰若村,如同桃花源一般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位于一盆地中,四周几里远都是峭壁,一年四季都是温暖如春。连一个出口也没有。村子如同一个“凹”字,“凹”口出有一棵估计几百岁的大槐树。这里的人家除了叶伯一家在槐树底下外,以“凹”左上角为始,按百家姓依次排列。村中共五十户,每户两人,年岁都与叶伯他们相仿,互相称呼都为“姓氏+伯/婆”的形式,如今再加上我一共一百零一人,民风淳朴。村后是一大片肥沃土地,人们在此耕种。左边峭壁上有一瀑布,下有一湖,当时叶伯就是在这里拣到的我,湖中有一列石阶通往瀑布下。右边是一片森林,据叶伯讲,果树很多,没有野兽。而于村子相对的就是一个寺庙,很凑巧地,就叫“兰若寺”,背靠山壁。叶伯见我有些害怕,还专门陪同我进去看看。里面佛像宝相庄严,红烛香火,使人心情平静,哪有《倩女幽魂》里的可怕摸样。   唯一古怪的是,村子里不要说小孩,连年轻人也没有。叶伯解释为他们得寺内神仙保佑,得以长寿,故无法生育小孩。叶伯也询问我的来历,我怕解释不清漏出马脚,便学习变身小说中的主人公,推托忘记了一切,叶伯连说可怜。   晚上,叶伯集合全村开会,欢迎我这个年轻人。然后竟然在全村表决下,决定以叶伯的姓来称我,给我取名叶小钗,从此我就成了这个村子的第一百零一个成员。   不知不觉,我已经习惯了这个奇怪的村子里的生活,除了兰若寺不能再晚上去之外,(村里人说会打扰神仙休息),我几乎天天在村子里面转悠,也渐渐了解了村民的日常生活和劳作。早上,鸡刚刚鸣叫第一遍,村里的人就起床了,男人到村子中央的空地去晨练,女人则在家里做早饭。就见一大群老头做早操、打拳或慢跑、散步,雪白的胡须在晨风中飘摇,干枯的身躯在晨光中摇摆。其中有咳嗽声也有气喘声,前者引来一帮老哥哥、老弟兄的慰问,后者则伴随着一阵大笑和谁赢谁输的争论。不一会,家家户户的炉灶都冒出了清烟,家家户户的老婆婆都敲着饭盆催自家的老头子回来吃饭,清脆、发闷、嘹亮、低沉,不同的家,不同的盆,不同的主妇,不同的节奏,老头子们就在这样的“早饭曲”中回到自己家,接过媳妇递来的毛巾,聆听着一阵阵关心的唠叨,擦擦满头的汗水,咧嘴一笑,把毛巾挂在脖子上,开始吃早饭。   吃罢早饭,老头们一个个掂起锄头,到田地里农作。老婆婆们则在家里刷锅刷碗,擦桌子扫地,整理被褥,忙活完也快到中午了,从柴垛里抽出几根劈开,放到炉灶里生火,开始做饭。等到午饭做好,已经是太阳当头了,于是,家家户户的老婆婆们演奏着“午饭曲”,把自家的老头子叫回来吃饭。午饭后,老头儿们上chuang午睡,老婆婆们则在男人身边缝补衣服。老头睡一个小时就起来继续干活,这时,老婆婆们或是一边筛谷物,一边聊天,或是坐在一起讨论针线活和家里的趣事,或是或是支起几个牌局,一些打,一些在旁边看着聊天。   晚饭后,家家门口亮起了灯笼,村子的休闲时光就开始了。有的夫妻坐在家里,在灯火下,老婆婆给老头子揉肩膀,老头子给老婆婆梳白发;有的夫妻携手到瀑布边,一边走,一边说着悄悄话,常看到老婆婆假装生气,老头子慌忙说好话,然后两人相视一笑。与我记忆中的吵吵闹闹的夫妻家庭生活相比,这才是真正的终生伴侣,那种甜蜜的表情甚至让我嫉妒。人们通常都到大槐树下,三五成群地唠家常,有时,老头子们手拉手,围着大槐树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唱歌,老婆婆们则在圈内扭着身躯,跳着古怪而又有趣的舞蹈。等到天色晚了,热闹够了,村民们才一双双一对对携手归家。   这里的生活平淡宁静而又和谐,没有电视,没有电脑,也没有时时刻刻身边的攀比、嫉妒和嘲讽,更没有社交人情的负担。虽然一天到晚的话题和活动都差不多,但人们却不感到厌倦,反而乐在其中。看着他们幸福的样子,我的心好像被什么触动了似的,有一种说不清的滋味,或许就幸福而言,这种平平淡淡才是真吧。不知不觉中,往日在都市快节奏生活中养成的浮躁、空虚、寂寞和烦恼,像被晾在缕缕微风中的衣服上面的灰尘一样,被这种桃花源式的生活悄悄拂去。   等到农闲时候,村边的瀑布及下边的湖是大家最爱去的休闲场所,坐在湖边的石头上,把脚浸入清凉的湖水里,看着水里的小鱼在旁边游来游去,要么把家里作的饼掰碎了,撒到水里,看小鱼抢来抢去;要么,支起一条长竿垂钓,发觉浮子在水面起伏时轻轻鱼竿举起,摘下鱼儿骂句“小馋鬼”再把它丢回水中,顺便向身边的老友吹嘘一番。鱼儿也知道人不伤它,照样围在你的脚边,时不时地过来咬你的脚趾头,痒痒的。坐一会儿,可以沿着湖中的石阶走到瀑布下近距离观赏那片由山上抛下来到一匹白,几个人冲到瀑布下抓一把水珠,再跳回来,也有人一不小心滑倒掉入湖中,被周围的人拉上来,自己比围观者还高兴,笑得前仰后合,喘不来气。我的最爱则是拿杯村民自酿的酒,迎着那飞流直下三千尺,吟诵李白的《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待到结尾处“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时,一饮而尽,感觉是何等的畅快。   由于村子被峭壁所围,我便经常沿着峭壁寻找出路,四个小时就能绕一圈,一天三、四次,一周过去了,我终于相信了叶伯对我所说的这个村子与世隔绝的事实。那些变态神灵怎么会把我扔在这个地方?这太不符合他们爱看笑话,爱捉弄别人的本性。我在探索出口的时候,努力的琢磨着。或许他们有对我的安排吧,不管怎么样,既来之,则安之,先锻炼好身体再说吧。   在兰若度过的第一个月,我天天跑步、俯卧撑、仰卧起坐,哈,还好选了个好身体(身体年龄14岁,小点),肌肉够结实,虽然长的难看,身材不好,但比较以前网上看到的其他变身小说中的主人公,将来也少了很多麻烦。   在这一个月中,我又发现了天书的新功能。记得以前看一本科学杂志说,人的大脑其实利用率不到百分之一,按照大脑的功能,人所看到听到感觉到的所有信息都储存在人脑中。不过,像堆栈一样,所以距离目前越远发生的事或了解的信息,记起的几率越小,除非经常使用该记忆或该记忆对人的刺激很大,也就是说我们背诵的目的就是通过多次使用该记忆来增强其对大脑的刺激,而那些不常用的记忆和信息则被放在深层的地方,不容易找到,也就是被遗忘,这也可以解释人们会对曾经经历过却忘却的信息有印象。而天书就像一台增效剂,能把所有人脑中的记忆找出来,当然,这有好处,也有坏处,因为会记起一些有意识忘记的不好的事情。但总之,天书还是很方便,我可以随时回顾以前看过的书,听过的歌曲,甚至是电视连续剧和电影,空闲时候靠在湖边的树坐下,利用天书休闲也是不错的享受,虽然使用过度会头疼。   唯一的麻烦事情是每月有几天活动不方便,好在村子里婆婆有的是经验,帮忙不少,但婆婆们经常会帮忙过度,拽着我传授一些〈女儿经〉之类的东西,弄得我一个脑袋三个大。开始的时候我婉言谢绝,看到婆婆们坚决的努力后,便撒腿就跑,没想到村中还有不少高人,围追堵截   赵伯:飞天御剑流(浪客剑心?)、   钱婆夫妇:风云双忍(火影忍者?)   孙伯:前天秤座斗士(圣斗士星矢?)   李婆:灵光波动拳传人(幽游白书 幻海?)   周家两口:修罗刀与夜魔剑的守护者(圣传?),   七人稍微活动一下就把我抓住,后来全村表决,我每天必须听一小时的〈女儿经〉课程,然后七人轮流当老师,对我进行功夫训练。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二章 学武 更新时间2006-3-14 19:55:00 字数:4772  虽然这些卡通我特别爱看,但那只是消遣,如今让我真正学习日本的东西作为将来安身立命之本,我是百般不愿意,能逃就逃,对赵钱孙李周等人也是正因为此对他们讨厌起来。   这天下午,我躺在床上休息,叶婆近来看我,“叶子(我的称号),为什么不好好学武呢?学好本领将来不会被男人欺负,你看我……(八千字血泪史),这才嫁给了你叶伯伯。”   “对不起”我把背对着她,“我听着他们的称号就反感,我宁愿自己锻炼身体。”接着用被子盖住了头。我承认这样很没有礼貌,但听过太多的唠叨,在加上自己心中的抵触,或许还有村民们太宠我以至把我惯坏的缘故,这两天我都是这样推脱。   猛然间一只大手把我从床上拽起来,给我一嘴巴,我翻倒在地上,抬头迎上叶伯愤怒的眼。我第一次见他这个样子,满头的白发都立了起来,双目喷火,身上发出一股无形的压力,似乎衣服都在随着他的怒火而翻卷。我楞住了。   叶伯推开想要阻拦的叶婆,戟指骂道,“你混蛋,大家对你那么好,你却不争气,赵伯他们一到上课时间就在树下等你,一等就是几个小时,到下课时间看你不来他们才走,他们那么大岁数,到底是为了谁啊?”   “我……我不知道他们这样”我实在没想到七位老人会这样关心我,“我只是不愿意学习他们的日本功夫,我认为中国武术更强,想找个中国功夫的老师。我不是讨厌他们,他们可以来找我说啊。”   “什么日本功夫中国武术,没听说过,他们的本领就是他们的本领,对你有好处。我不知道你对他们的本领有什么偏见,但能拿来为你好就是好东西。眼前的好事不要,偏偏追求什么不知道在那里的东西,你混蛋。”叶伯抓住我,把我扔出门外“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从地上爬起来,我四周望望,大家都关上了门,我低着头,向瀑布走去。   一直以来,瀑布都是我最爱去的休闲场所,但今天,那白色的水布似乎变了摸样。往日的飞流直下的骏朗今日却变得蒙头乱撞,水流在岩石上撞的粉碎。而湖水却还是如往常,却荡漾着粼粼微波。   不知道怎的,我想起了一些以前准备高考时背过的名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是不是太小肚量和死心眼了?我是在不考虑实际盲目的自以为是了?鲁迅先生说“拿来主义,一切有用的都拿来”,如有机会出到那些神灵所安排的纷乱世界里闯荡,武力是必要的,尤其是想我现在的身体,要什么没什么,没有实力更没人会帮助你成就大事。当年异国入侵,中国人没有因为异国有枪我们就一定要用其他的武器来以短击长,相反,中国人也拿起枪,小米加步枪赶走飞机大炮。拿来了侵略者的长处,为我所用学习并发展,以彼之道,数倍于彼身。一味的抵制与闭关锁国又有什么区别?   我的印象中日本武术源流出自中国唐手,后根据武士刀进行发展变化,那么那些日本动画里的武术必然是由此延发,我可以从其中领会武术的真谛。《神雕》中的杨过不是“猛地明白诸般武术皆可为我所用,既不能合而为一,也就不必强求,日后临敌之际,当用则用,不必去想武功的出处来历”。飞天御剑流可类比于傅红雪的魔刀或丁鹏的圆月弯刀,讲究稳、准、狠和快;忍术在楚留香系列中是武功、幻术和药物的结合,比楚留香的神通稍逊一筹,而在《火影忍者》中则需要体内查克拉和手印的结合才能放出,岂非与《大唐双龙传》中徐子陵的“九字真言”有异曲同工之处;《圣斗士》作者车田正美的灵感来自狮子座流星雨和传说中中国武术中的内力,因此小宇宙爆发应该于中国武术中的内力使用有关;灵光波动拳的灵力灵力需要不断的修行,也就是修炼才能积累,难道不类似仙侠中的功力吗?而圣传中的剑技带来的破坏力,与《风云》系列中的“气”所造成的破坏不能说不相似吗?为什么不能联系到剑气上呢?这个世界的本领的奇妙无非是上述的扩展而已。   心结已开,不由抚头乐开怀。忽觉得眼前红光一闪,一行心法出现在脑海中“法为气,气入流,流入物,物化密,密生多,收于心。”   看到眼前的瀑布,忽然心生想法,沿着石阶跑到瀑布下,品尝瀑布临身的感觉,将心法联想以前学养生气功的功法,闭目入定。   “舌顶上颚。吸气,气由下颚至檀中;呼气,气由檀中到丹田;再吸,气过气海到会阴;再呼,气过会阴沿脊椎过头顶借舌桥到下颚。此为一周天流动……”   身体越来越轻松,越来越舒服,朦胧中,眼前一道红光,组成几行字:   “何为密多?”   “密,是无极。无极生太极,太极化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转八卦,卦型变换,成天地万物。此为多。”   “神佛可管密多否?”   “无论你上管天,下管地,一见密多就泄气。莫提,莫提。任凭你悄声细语,但凡一举念,她便知底细。最好是想也别想,让她连想也抓不到。故而菩萨怕因不怕果,皆因密多。”   ……   睁眼望去,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想起了昨晚的经历,我不由摸了下额头,脑海里立刻出现了从最初来到兰若村到昨晚的佛家经典,或许这就是天书吧,虽然我现在不太懂,但应该有帮助,又摸下额头,经典就消失了,还真便利,看来是随着我的能力增长来向我开放其中内容。对了,回去开始修行吧,为以后未知的遭遇战打基础,我忍受着婆婆们的“照顾”,听一小时的《女儿经》,恭恭敬敬的找赵伯他们认错,开始学习武技。   从此,我的苦难日子开始了。一个星期七天,七位师傅轮流上阵,开始我真正的训练。不知道是不是要报以前被我放鸽子的仇,他们不约而同得用残忍的方式来欺负我这个可怜的小女子,天哪,没人性(记起以前看变身小说里的女主角饱受恩宠的情节,我开始后悔为什么不选一个漂亮的身体,美女到哪里都吃香嘛!呜呜呜呜呜~~~~)。   周一是剑心(我私下这么称呼赵伯),联系挥动日本刀的基本动作九小时,换句话说就是联系“九头龙闪”的分解动作,希望我以后可以使用掌握“九头龙闪”,恩,最好是“天翔龙闪”。(剑心(赵伯):要会“天翔龙闪”,得先会“九头龙闪”;要会“九头龙闪”,得先会“龙卷闪”;要会“龙卷闪”,得先会……。叶小钗:不会是个唐僧吧,我闪!剑心(赵伯)(用神速追赶):小钗,你也真调皮啊,我话还没说完你就走了,诶,你怎么把鞋扔过来了,就算是砸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嘛……叶小钗:救命啊)。   周二是圣斗士老师(孙伯),先看了我一天的最大运动量,然后告诉我,以后翻一番(也就是两倍最大运动量),练去。这也叫老师?呜呜呜~~为什么我不是天龙座的紫龙呢?这么残忍。我感觉他不是前天秤座斗士,而是前蛇夫座斗士,好歹毒啊!(圣斗士老师(孙伯):我歹毒?三倍练习量。叶小钗:#¥%—*……•*—_—#)。   周三、四是忍者(钱婆夫妇):练习手里箭(飞镖啦)每天1000,命中率得60%以上;负重30公斤(我现在身体的体重啊),每天10公里。(不愧是忍者练习,我忍)。   周五是幻海师傅(李婆婆):戴上灵之咒,游泳20来回。灵之咒是增加体内能量和潜力的特殊修行,戴上后得时刻将气充满全身才能行动,自身能力越强,就会感觉越沉重。(刚开始很轻松,5圈以后——咕噜咕噜咕噜,好沉,我要溺水了救命。)周六醒来后全身刺痛,无法动弹,休息了一周才恢复过来。   周六周日圣传夫妇(周家两口)是很恩爱的一对,时刻拉手细语,我应该可以休息一下了吧?什么,开放修罗刀和夜魔剑的封印让我从中间垂直于两刀连线25米往返跑,看上去很轻松啊。(两刀相距50米,彼此力量时而相斥,时而相吸。夜魔的冥王之光有消融一切的寒气,修罗有烧尽一切的火焰,靠近就是死啊。)他们虽然说会在紧要关头救我,可是看在他们沉浸在爱情一周没有吃饭差点饿死的历史上,我……我还是自己努力不要被吸过去吧!你们有点老师的自觉性好不好啊!   每天的练习都让我累得爬下,倒地就睡。多亏叶伯他们把我抱回去,喂我那个黑粥,再由叶婆帮我洗涮。在练习中,不知道是否有意识地,我按照以前练习养生气功那样采气,引天边清凉之气,大自然清洁之气依周天归于丹田,久而久之,似乎在丹田内有一个球状物的感觉,类似以前看道家经的“结丹”。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是“调和龙虎,斟酌阴阳”,但根据金庸先生的小说,应该都是优化内脏身体的。故我在训练时候想象有气从丹田出,经大小周天,流遍全身,到后来那股气流竟真的出现了。接着我的反应、力量、思维敏捷度等身体素质都大有提升。   终于,三个月后,我适应了那种折磨,正当我兴高采烈,一方面庆幸自己没有中途夭折,一方面向老师们报告希望得到表扬时,赵伯伯的一句话把我从快乐的颠峰打入噩梦当中——“以后把一周的练习每天复习一遍,我们轮流监督!”。我立刻当时口吐白沫,昏死过去。天啊,要玩死我啊!   被七位师傅的“温柔”得唤醒后,我哭着往叶伯家里爬,当时的状况真是见者伤心,闻者流泪。可我那七位铁石心肠的师傅还是把我拖到村右边的森林里,进行二十四小时全封闭训练,还美其名曰“温室花朵培养计划”。此后的七个月里,村人每天都能听见森林里传出来的我悲惨的哀号声。   一年以后,我竟然习惯了这样的噩梦生活,多亏了那个黑粥的奇特功效,使我的体力和内力在几小时之内完全恢复,并增强我的功力,使我在极端的环境下由 “气”进入到“脉”的境地。此时,全身已有一股气无须意识,自动流动,如同血管脉搏一般。这时候我基本上了解了日本刀的使用方法,双肘为基,左右为轮,卷切抹提,汇于一“斩”。出于自身好恶,我请村里铁匠为我打了一对鸳鸯刀,当孙伯前来质问时,被我以“道同法殊,尽归于心”打发了回去。(哈哈,总算出了点气)   训练的过程是痛苦的,但对于我来说,确是痛并快乐着。一方面我的功力有了显著提升,由当初刚进村的一个最多能挥动几下木棍不能自保的小丫头,变成了现在多少有些本领、更有发展前途的武者;另一方面,那些痛苦我看作是对自己以前浪费时间、精力、金钱,辜负亲人朋友,不上进的一种惩罚。虽然每天累得忍不住痛哭,但经过苦痛后却有灵魂在血汗泪水中解脱的感觉。我唯一的愿望就是像凤凰*一样,沐火重生,洗净自己过去的诟病成为一个全新的人。   而随着我的进步,天书也为我打开了越来越广阔的视野。几位老师的授课始终如同卡通动画里的人物,“结印、小宇宙、查可拉”等所需的能量和运用方式都不相同,我却渐渐明白了。所谓“结印等”类似《大唐双龙传》里徐子陵的“九字真言”,“小宇宙爆发等”无非是以体内能量——你说小宇宙、查可拉、内力、气啊等等,都一样——为引,在周围世界中存在的元素或物质引起类似核裂变或聚变等系列反应,再通过“拳术或剑技等”使其产生的高能量作用于目标。虽然难以想象,但在这个世界确实是事实。记得现实中少林僧人用气功这一科学无法解释的工具,完成悬颈、铁头、利刃刺胸甚至把男人最软弱的地方变得极其刚强能接受钢板打击的奇迹,他们是否是使一种神秘的力量在体内觉醒了呢?既然现在我不能完全了解,就先“虚怀以待”吧!   在我来到兰若村两年半后,我完成了老师们的所有修行,从此我戴上灵之咒,跟随大家一起劳动,自行参悟修行。现在的我的身体年龄已经快17了,照理说体形应该塑定了,但前后虽然大了一点,但一点也不妨碍运动,真佩服自己有先见之明。   每天的工作完成,我都要到瀑布下去入定,借冰凉洁净的水来洗涤身心,平静心灵,将所学与自己以前看过的和天书里的东西汇总、融合、消化。我越来越佩服古龙大家,金庸大家和黄易大家了,每当咀嚼他们书中的武学一道时,每一遍消化总是涌出不同的滋味。武学浩瀚,得循序渐进啊,而且只有实践中才能真正融会贯通。在这个封闭的小村庄里,虽然可以和七位老师交手,但终究难以寸进。因为,如果全力以赴,则手下必然无法留情,七位恩师年事已高,咳,这使我一直叹息!   但,没想到,我的一实践机会的来临,却是要以村庄危机为代价。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三章 拜神 更新时间2006-3-14 19:56:00 字数:4171  “叶子!”中午,我回到家刚把肩膀上的柴垛放下,就看到叶婆叫我,“快去洗个澡,好好打扮一下,一会有事情要做。”   “妈!干吗要打扮啊?”我问道。“我这样子,打扮了比不打扮还难看,你又不是不知道,别吓住谁!到底有什么事啊?”   “大事情,我们每三年的今天都要选一个人去寺庙里祷告一天,求神仙保佑我们全村安康。以前,都是我们老头老婆的,今年大伙决议让你去。”   “为什么?”我不满得说,在被那些变态的神灵弄到这里时,我就对所谓神仙等充满了敌视。以前的我也就罢了,要现在的我去磕头,别想。   “哎呀,现在你是这个村子里身体最纯洁的啦,最适合啦!”   “原来是个色神仙,那我更不能去了,他看了我的摸样,还不给咱们村子十年大灾啊!”   “丫头,别乱说。”叶婆的脸一下子严肃起来。   “好好,您别生气,我去。”我去拿毛巾。   “这孩子……”叶婆看着叶小钗离开,无可奈何的说。   在兰若村住了快三年了,受训得累死累活,多亏了叶家老两口照顾,他们不嫌弃我的样子对我十分疼爱,先是在我刚来时给“失去记忆”的我起名为“叶小钗”,接着非要认我当闺女。看到两位老人如此待我,我还能说什么呢,也就成了他们的女儿啦。在我“毕业”后,我便把家务、农活等全包了,伺候两位老人,以报答他们。   以前是忙于训练,没工夫考虑我的十二年任务,到现在功夫有了小成,必须考虑了。我在空闲时曾经想过从四周的峭壁上找出路,但这个兰若村似乎被一个结界罩着,一旦在峭壁上爬到一定高度,就像碰壁似的前进不得。当然,我也曾到那个兰若寺内,但什么秘道也没找到。我又打听了村民,也没找到有价值的信息。至此,我开始有些丧气,呆在这样一个村子里过十二年算不算无所作为啊?不过又一想那些变态的神灵们既然把我丢在这个地方,就一定会安排什么不寻常的事情,随遇而安吧。   洗澡完了,回到家,已经有一群干妈等着了,没办法,叶婆成了我妈,其他的老头老婆也就吵着闹着要当我干爹干妈,叶婆夫妇和我被他们闹的不行,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只能让他们通过猜拳比赛来选出我的七位干爹干妈(一家只能有一个干爹或干妈),当然我的师傅们被排除在外。一到这个村子的节日(象丰收啦,雨水啦等)我都变成了磕头虫,到干爹干妈家里去磕头,一趟下来我的头都晕了。后来我向师傅们要铁头功,追得他们三天三夜。(有人问,不怕你的师傅们收拾你啦。嘿嘿,我现在青出于蓝,又有天书和古、金、黄三位大家作顾问,当年的仇早就报了。考虑到他们年纪大,我的以彼之道,就几分之一于彼身啦,最多让他们淋尿、踩屎然后定住他们,再叫全村来看他们的狼狈像,嘻嘻)   真是可怕的经历,我算知道女人对打扮的狂热了,她们不但乐于打扮自己,在自己没条件的时候更愿意以此折磨他人。看着我的干妈们用不知道什么染料对我原本就贫瘠的脸进行毕加索式的抽象涂抹,用不知道什么年代的布片、羽毛和绳子对我水桶一样的身躯进行类似“金钱结”的捆绑,再后来硬是把我的大脚丫子塞到一个相当于三分之二我的鞋子的长度的小红鞋里(听说她们原本打算让我成为“三寸金莲”,后来一看基础太差,才用这种折中的鞋子),我几乎回到当初身体还没适应前的噩梦中去,不,与那时相比现在就是地狱,救命啊!   忽然一阵“指导”被吩咐给干妈们。   “丫头脸黑,脸上的多抹点!”   “那手上,腿上就不够了。”   “漏肉的地方不行抹些石灰。”   “啊,还好丫头身上毛不多,到底是女人啊。”   “是啊,我原来也以为她身上像男人一样很浓密呢!”   “对,她的身体经过训练已经很柔软了,你们尽管把她塑造成S曲线。”   “脚上的鞋子还是大点。”   “没办法,原本打算让它成为“三寸金莲”,但你也知道嘛,基础太差,才用这种折中的鞋子,将就啦!”   …………   虽然我当初来的时候选的身体比较挫,但也不用这样吧?仗着当初学习忍术的柔韧性,我在干妈们的手下挣扎着起身抬头看去,晕,是我的七位缺德老师。   “你们,找热起(走着瞧)!”刚说了两个字,忽然嘴不听使唤了,原来是一位干妈熟练得用擒拿手把我的下巴卸了下来,开始往嘴上抹胭脂(?)。厉害,这位干妈当初为什么不是你教我啊,我也学一下。可是,抹胭脂不用卸下巴吧?   …………   终于准备利索了,我感到自己成了一块压缩饼干一样。   “好了,丫头,搞定了。”干妈们喘了口气,摊倒在地上。   “呜啊呜啊啊呜啊呜呜啊”   “怎么了,好好说话。”   “啊啊呜啊呜啊啊呜啊呜”   “啊,不好意思,忘了把你下巴按上了。”   …………   我感觉自己像是待宰的牲口一样被架到一顶小轿子上,身体已经没有了知觉,身边的干爹干妈们的嘴巴还是像黄河之流水滔滔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如果听到神仙说什么一定要小心应答啊!”   “记住我们给你讲的《女儿经》,女孩子坐有坐像,站有站像”   “如果那个神仙真得起了色心,千万不要发脾气,一定要委婉地……”   “说什么呢,你不看看丫头她……”   “你个死老头子,咱们村里就这么一朵花,你找打啊”   “不是不是,我……哎呀……我错了”   “丫头直率豪爽,自有她的魅力你不懂。”   “哦 你说得也是,丫头的性格是容易让人接近,哎呀,丫头啊,你千万报住清白之躯啊,不然将来就不好了。”   “那神仙要怎么办,也不能惹恼了呀?”   “咱们这里哪也出不去,丫头能嫁谁啊?真嫁给神仙是福气,我们也跟着沾光。”   “丫头,有道理,你一定要色诱,诶,如果神仙出来以后你中意,干脆你把神仙给拿下算了,你近三年的本事也不是白练的,记住要先露肩膀和大腿,完事后再露脸……”   “哎呀,你看看你,也不害臊,让丫头这么冰清玉洁的孩子……你看丫头都快哭了”   “啊是我不好,丫头,能拿下就拿下,不行也没关系,不要往心里去,放松,对自己说:这世界多么美好,空气多么清新……”   “死老头子,你找大打”   “哎呀,我错了,我承认我错了”   ………….   我是快哭了,身体被那些布条绳子绑得想待宰的猪,脸上感觉像戴了一个木头面具,脚在那有限的空间里痛苦的呻吟,可气的是我一个男人(虽然身体是女人,其实除了关键的一个部位和男人差不多),让我去色诱神仙,我估计如果真有神仙在寺里来看我,他的第一反应应该像《大话西游》里的吴孟达照镜子一样“猪啊”然后撒腿就跑,然后,给兰若村一百年大灾。最可怜的是我终于了解到《大话西游》里孙悟空的痛苦了,如果说他碰见的是一群苍蝇的话,我遇见的就是一个苍蝇军团,在你耳边,嗡嗡嗡嗡嗡嗡,好象钻到你的脑子里,天哪,救命啊,救命啊   村民们找出来一顶的轿子(其实就是把两个桌子四腿相对绑好,再穿两条木棍,套上chuang单),把我放在其中,我的七位师傅在周围作伴,所有的人敲锣打鼓,热热闹闹地把我抬出了村。兰若村这个平时矜持的闺中小姐仿佛一下子变成了邻居家更年期的大妈,往日的安详、宁静统统被人们不知道那里来的狂热和激动赶到一边去了,这使已经习惯往日平静生活的我特别不适应,虽然从家里到兰若寺也就十分钟,但我感觉好象有一年那么长。终于到了寺庙门前,以前我基于看的电影《倩女幽魂》,对兰若寺总是有中莫名其妙的恐惧,可今天我觉得它充满了亲切感,因为,一到寺庙门口,整个世界都清净了。   村民们好像淘气的小孩遇见了自己家的大人,吵闹、吹奏、喧嚣和疯狂嘎然而止,人们小心翼翼得把我放下,叶伯夫妇把我从轿子中请了出来。平时身为一村之长,天不怕地不怕,连我的七位师傅也敢大声呵斥的叶伯此刻似乎全身都在轻轻的发抖,叶婆婆更是紧紧抓住我,仿佛不是她搀扶着我,而是我扶着她。大家把我送到佛像面前,在我身后面对佛像跪倒,磕头不知道在祷告什么,垂着头倒退出寺,把门关上。   哎,我怎么觉得这种场面是那么熟悉呢?好像在《西游记》里孙悟空骗妖怪现身就是这样,不过我可不是齐天大圣阿,而且现在是在兰若寺欸。电影《倩女幽魂》的情节又在脑海中闪过,我不禁打了个冷战,但又摇摇头,笑自己太神经,不管怎么样,总算可以休息了,管他什么神仙妖怪呢,我先放松一下。   当我正打算把身上的衣服、鞋子等什么束缚都解开时,忽然发现,我好象——被衣服绑住了。   惨,难道女孩子就是这么穿衣服的吗?不对劲。   正要用力绷开却发现我身上被下了双重灵之咒,不用吧,走路还行,但别说绷开这些东西,能正常蹦跳、跑步就不错了。什么时候下的,没必要啊,如果说要我进入下一步修行,应该会告诉我让我有准备的,否则很容易让我受伤的?   此刻,从佛像里面无端出现了一阵压力,不,应该说是墓地一样过分寂静的气息,我浑身的毛发都立了起来,长时间受训的身体立刻作出回应,每一条肌肉都绷紧了。   怎么回事,真是鬼寺,还是我神经过敏?联系今天发生的一切,当时吵吵闹闹的头都晕了,没有发觉,但现在回想起来一个个都是那么的诡异。首先,我刚来的时候也没听说有拜神这个活动啊,另外在三年内也没有听村民们谈起过,今天好像这个活动突然冒出来似的,而且村民们都是早有准备。为什么事先不告诉我?这样不是很费事吗?其次,我身上的衣服穿着很古怪,没有搭配,没有美感,那些羽毛、树叶、草木好像是在《哈利波特》中经常见到,穿上衣服后我的感觉似乎都迟钝了,而且穿衣方式好像绑人犯一样。最后,如果要拜神,没必要对我下双重灵咒阿,这对我的负担太大了。可是叶伯他们…………   “没有年轻一代,是因为神仙给我们长寿的代价”初来时,叶伯的话回响在耳边。当时没觉得什么,现在一想真不对劲。   我感觉自己好像陷入一个黑色的漩涡当中,今天所谓的“拜神”像是把我当作祭品供奉谁似的。回想三年来村人对我的热情,老师们对我的关爱,叶伯夫妇对我如同己出的爱护,都是假的吗?都为的是今天让我来当祭品吗?   不会的。   我的眼前浮现出他们慈祥的笑脸。   不会的,不会的。   正当我惊慌失措的时候,忽然发现佛像的口越来越大,离我越来越近……   “不要啊”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四章 请客 更新时间2006-3-14 19:57:00 字数:3497  我猛得从床上坐起来。   “小凡,起床啦,还要睡到什么时候。”   我抬头一看,面前站着一个中年妇女,再看自己躺在一张大床上,左边是写字台,右边是电脑和书架,对面是衣橱。   好熟悉的场景,我这是在哪里啊?   “睡迷糊啦?还不起来?”那妇女嚷嚷着“嗨,你这孩子,不好好上学,大学毕业后又不找工作赖在家里……现在要出国拉,你算算花了多少钱?你看看人家……”   对了,这是我那爱唠叨的妈,我是张小凡,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我激动地从床上跳下来,立马挨了一巴掌。   “回你个头,你都在家近一个月了,今天签证结果就下来了,看你怎么样.”   “好了,我起来了”穿衣,下床,叠被,洗漱完毕,一看表十二点,正好吃饭。   中午老爸回来带了个好消息,我通过了,接着就是体检准备行李啦。   午饭后我出来转,由于签证通过,老妈没说什么“抓紧学习外语”之类的唠叨。走在路上,我不由回想起醒前的那些经历,我那是在做梦吗?捏一下脸,疼,恩,没错我只是做了一场梦而已。   “叮令”随着一阵彩铃我的手机响了,一看是她,李雪。   “签证怎么样啊?”   “还用说,过了。也不看看我是谁,你大哥嘛!”   “去你的,诶,这是你的好事哦,马上要出去了,还不请客?”   “你个吸血鬼,就知道你要宰我,好啦,6点我到你学校门口等你。”   “ok,我等你哦。”   …………   李雪是我暗恋7年的高中同学,高中时候的她在我心中是一个完美女子。经过周围朋友的协助和我的“没心没肺”的表演,我们终于从开始的尴尬变成现在的好朋友。经过大学的磨练,当初她吸引我的魅力已经被世故所掩盖,在现在我的眼中,她已经不是当年的她了。但“李雪”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始终是一个梦,是的,她就是我的一个梦。正因为如此,我才一直表演,克制自己的yu望,为的是不让我初恋时刻的梦破碎掉。   晚上请客,边吃边闹得吃完了饭后,我和她来到一个咖啡馆,她竟然专门要了一个隔音好的包间,我愣了一下,跟她坐了进去。   “请点饮料?”服务生客客气气的说。   “两瓶啤酒,谢谢。”她说   “不了,一壶绿茶吧,”我忙说,接着又看她“怎么了,吃错药啦,你不是不能喝吗?”   “就两瓶啤酒啦,小凡,今天听我的好吗?”   “噢”我看她的样子有些不对,也就随她了。可能她心里有些事,由于我在她眼中一直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且嘴又严,所以有时候她更愿意向我吐露心中的苦闷。当然,对于我来说,是一项艰苦而又痛苦的任务,不过我从没表现出来。   啤酒上来,她先倒了一杯分给我,又自己满上。碰完干了后,才开始说话。   原来,她和他的第二个男朋友马上要结婚了,但是她总感觉有些不对或是说失落。用她的话说,第一个男友像一团烈火,让她情不自禁的如同飞蛾一样扑去,第二个则是想一盏小灯,光不大,却很温暖很让人安心。虽然她现在和第一个已经分手好长一段时间了,和第二个也处的很好,但她总是觉得心里有些说不出来的滋味。   “你还在怀念你的第一个男友吗?或许你是希望一个完美的伴侣,就像把你的两个男友结合起来一样。”   “或许吧”自从开始说,她就一杯一杯地灌酒,现在已经是醉眼迷离。“我总是贪得无厌的阿,想要更好。”她瞟了我一眼,“总是”   “好了,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继续给自己倒酒,自己抢着把另一瓶拿到手。“我也是阿,这就是人的罪阿,你不用责怪自己”   “让我喝”她犟道“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虽然你一直都说自己没心没肺,但我知道你总是把不开心的事情埋在心里,把开心的事情带给我们,在大家聚的时候闹笑话”   “你喝多了,别再喝了,小心我在你醉的时候做什么啊”我打趣劝道。   “你对我来说是中性,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我的。你通常是有贼心没贼胆的,嘻”   “你”我气道。   “好啦,我知道你一直像对亲妹妹一样对我,我很感激你,哥哥”她趴在桌上,醉了。   看着她的样子,我笑了,把酒通通倒到嘴里。7年了,经过怎么样的磨练我才变成现在这样平静和她谈心的样子。时间会冲淡一切,另外,物是人非,我们都不是以前的我们了,都变得世故,圆滑,可憎多了。   有点晕,忘记自己的酒量就一瓶半了,出去上厕所回来,发现包间门把手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看来服务生误会了。   进屋,看着她的脸在烛光下的样子,忽然感觉好像回到了高中时候,看到她当初那幅清纯、不染尘世天真烂漫的样子,那副没有被社会涂染,直率的样子。心跳的好厉害,我不由自主地走到她身边,轻轻抚mo她的长发,手指划过她的脸,耳垂,脖子……   “嗯”她在梦中娇嗔道。   心中好像有什么点燃了,我把她平放到长座椅上,像着魔似的,开始亲吻她的双唇,手也在她的身上游曳。慢慢的,她的裙子被我解开,我来不及解衣服就趴了上去…….   “丁力,不要,你讨厌……”   在我失去理智打算进行最后一步时,她的呓语像一盆凉水把我浇醒。我猛得起身,给自己两个嘴巴,我在做什么,我不是已经看开了吗?我不是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吗?我不是一直把她当作自己的梦吗?如果我继续下去,我们的关系必定无法像以前一样轻松,更重要的是我的梦就碎了。我摇了摇头,像要清醒一下,还是把她的衣服弄好吧。   “讨厌你丁力,老是这么欺负我。” 她的呓语让我又经历了一盆凉水。   虽然也交过一次女朋友,但也没玩到最后一步就分了。看着眼前诱惑的肉体,想象着心中的初恋情人在别人身下娇喘呻吟的样子,我的心就像是经受着地狱之火的折磨。   我又走近了昏迷的她,既然别人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我是那么关心她,可是她还不是我的,我既然得不到她的心,为什么不乘这机会得到她的人呢?小心点,她不会发觉的。我把流汗的手又伸向她的胸部。   “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我的。”   “我知道你一直像对亲妹妹一样对我,我很感激你,哥哥”   她是我的梦,破碎后就再没有了,我的梦。   ……   经过一番挣扎,我像进行了一次万米长跑一样,汗流浃背。   帮她把衣服穿好,靠在椅子上,我用包间里的毛巾蘸着凉水给她擦脸,她醒了。   “你醒了,我正打算吃掉你呢”我强作镇定,打趣道。(天知道我干吗这么开玩笑,真是生怕别人不知道我干坏事)   “我,哦,头好疼”她抱怨着,猛然看到我脸上的红印“你,你的脸……不好意思,我去下厕所。”   看着李雪急急忙忙从长椅上弹起来冲出门去,我意识到自己脸上的红巴掌印暴露了我的所为,完了,我靠在长椅上,等着她回来的风暴。   …………   已经十分钟了,我第21次看表,还没回来,估计是走了吧,是我害了她,我是个畜牲,哈,离开我这个畜牲也好。我拿起衣服,开门准备走,却发现她在外边站着。我们都愣住了。   “要不,进去再呆会吧,我有话想说”她的声音像蚊子一样。   “呃,好”我盲目地应承着,来啦。   重新坐下,她看了我一眼,低下头。“我其实一直都知道你的心思,对不起,不过我不适合你,对于你的情谊我很感激真的………….”   “够了”我感觉脸的巴掌印又烫了起来,“对不起,你那么信任我,把我当朋友,而我却做出这些下流的事情,我不能再恬不知耻地出现在你面前了,我去结账。”我起身就走。   “我知道你的心意。我也一直知道你是一个负责任的人,我一直知道”我被一只软软的手拉住了,“你只是醉了,我知道你克制了自己,没有真的伤害我。在7年的折磨下,你能对我这么好我已经很感激了。我很高兴,我有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干哥哥。哥,这是我第一次打心眼里叫你。”   我回身抱住她,哭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喃喃的说。   我用力搂住她,好像要把我们的身体挤到一起,仿佛要把自己的yu望、邪念和对她的思念挤出来,她似乎有些难受,但没有出声反对。我的手在她的被上轻揉着,她的小手贴在我的胸口,紧抓着我的衣衫,我感到她的泪水正顺着我的衣服流到我的心脏处。我轻轻抬起她的脸,将自己的唇印在上面,她的额头才是我的吻停留的地方,我不停的吻着,感觉到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破碎了。   待到大家都恢复平静,到洗手间洗了把脸,又开始在包间里谈笑风生,这次的内容都是以前在高中时期的有意思的回忆,像艺术节比赛啦,出去游玩啊,班上谁和谁打闹怎么怎么出丑阿等等,到十点的时候,我送她回家。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五章 出国 更新时间2006-3-14 19:58:00 字数:4055  吃饭的插曲就此结束,我把她送回寝室,自己走回家,身上的钱花的一分不剩。路过彩票站的时候,看到邻居李大爷在买彩票,他看我低头丧气的,借了我2块钱,买了一注,说是能带来好运气。“中奖后,别忘了分我啊”李大爷嚷道。回去把彩票交给老妈,睡觉。   第二天,迷迷糊糊的就被老妈拽了起来。   “啊呀,好儿子,真有手气,中啦,中啦”   “多少,100?我是借李大爷的钱买的,还得给他50呢!”   “你是借别人的钱买的?”脖子一紧,我竟然被老妈提了起来。   “阿,当时就大爷和打票员。阿,妈,你要掐死我了。”   看着老妈冲到客厅给老爸打电话,我松了口气。   一星期后,我把出国剩下的所有程序都完成了,晚上,父母带我到一家高档饭店要了个包间。开始我挺奇怪,一项节约的父母怎么会到这么高消费的地方,到后来我才知道原因。原来我中奖500万(扣除所得税为400万),而李大爷要求分一半。目前正在打官司,我就是主要人,只要我一口咬定是自己买的,就没问题。   “那就给人家呗,如果不是人家咱们连200万都得不到。都是当时李大爷为了让我高兴点,极力要求我才借钱买的。”   “爸也知道这些,你看,爸的公司现在正资金周转困难着呢,没钱买原材料,咱们可以先用,然后再还人家200万,好吗?”   “可是?”   “你傻啊,那是200万啊,我怎么生了你这个笨儿子,学习学习不好,花了那么多钱,现在还要把自己的钱往外送,人家打票员都站在咱们这边了。”   “可是不是人家咱们也得不了大奖阿,所以人家也有份”   “我找过他商量了,说先缓一下,等我这里生意成了,再给他,咱先用。都打算和他去公证了。可是你李大爷就是不听,非得现在要,还骂人。你也知道你爸我的公司正在从小公司向中型发展,正是关键时候,出不得乱子啊。”   “那我去找李大爷”   “不行,他会录音的,到了法庭那就是证据。再说除了你爸公司用钱,你姨他们都下岗了,你弟弟没钱上高中,上了技校他们都需要钱啊。还有你要到外边读完硕士,读博士,可咱家的钱只够你一年的花销,一边打工一边学习你能考上博士吗?你看你已经比别人落后了,还要出去一年没学成就灰头土脸的回来啊?”   “这……”   “放心,这段过去后,有钱了我们会还得。”   …………   经过一番争论,本着我的前途和家人的需要,我妥协了。依照安排,半个月后,开庭,我们胜诉。我带着100万留学资金出国,到了英国剑桥大学。   异国风情总是那么让人心动,把一切烦恼都赶出大脑。安排好住宿后,我专门到大学里转了转,了解一下这个世界闻名的大学。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是世界十大学府之一,73位诺贝尔奖得主出自此校。剑桥大学位于风景秀丽的剑桥镇,著名的康河横贯其间。剑桥大学各学院历史背景不同,实行独特的学院制,风格各异的35所学院经济上自负盈亏。每个学院在某种程度上就像一个微型大学,有自己的校规校纪。此外,剑桥的许多地方保留着中世纪以来的风貌,到处可见几百年来不断按原样精心维修的古城建筑,许多校舍的门廊、墙壁上仍然装饰着古朴庄严的塑像和印章,高大的染色玻璃窗像一幅幅瑰丽的画面。   在留学生咨询处,我了解到我是理科生,一年如果自己住校买饭吃的话,估计得22000英镑,也就是25万左右,但如果和别人合住自己做饭吃,则可以大大节省一笔开支。再加上打一点零工,就更加happy了。幸运的是,在闲逛时候,我遇见几个同是来学的中国同胞,而且都是一个专业,大家便一起租了一个半家具式的房子,平分房租,一起吃饭居住。   于是我的英国生涯开始了。   注:国外租房子有三种:全家具、半家具和无家具。全家具是比较奢华的,但费用最高;无家具是只有床,也最便宜;半家具是中庸,最受留学生的欢迎。   我们的房子是四个人居住,我,李丽(女)和一对学生情侣:赵刚和孙萍。生活充满了新鲜感,大家上课回来,做饭,聊天,四处游玩,但更多的是品尝异国的味道。到伦敦眼那里拍照,去寻访刽子手杰克的踪迹,赵刚和孙萍甚至到了一家旅馆去过夜,说是品尝不同风格房间对男女生活的影响。   李丽长得比较漂亮,却是个苦孩子,家庭不富裕,父母咬牙让她出来读书,所以她特别勤奋,每天2小时的饭馆服务生的零工,我们也经常去她打工的地方照顾。在我们这个家里,她是个家庭主妇,我们的一切都是她来管理,渐渐的我们的衣服也丢给了她,除了给钱给她以作为酬谢外,还经常请客。异国的美食果然别有一番滋味,让我食指大动,曾经一月就花费了3000英镑,让我后来肉疼不止。   赵刚和孙萍是一对高干子弟,他们说白了,就是来玩耍的。表面上看去,是一对郎才女貌,其实满肚子的草包。上街的时候基本上是我当导游,一次,我累了让他们去问路,结果等了2个小时都不见他们回来,最后通知了警察才在城市的另一头找到他们,天知道他们怎么会跑到那里。   开始上课的时候比较吃力,毕竟不是母语听课嘛,但经过努力学习,感觉轻松了不少,倒是专业课比较烦人,得去查大部分的资料。老师都很和蔼,很喜欢像我和李丽这样爱提问的学生,常向我们推荐一些参考书,我们也尽力和他们交流以吸取更多知识。而那对情侣早就一下课就跑去亲亲我我了。   到了外国,终于体会到以前在网上看到的异族歧视了。外国人的风俗和中国人却是不同,会造成误解,这是一个方面;但最主要的是中国人自己不争气,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和文明礼貌。留学生中还好点,最恶心的是公款旅游的人,经常是不管身处什么场合,开口就极有“痰吐”。以至于在机场,就专门有一个中国字的标语“请不要随地吐痰”。另外不顾场合大声争吵更是旅游人士的家常便饭,让我们在街上行走的时候很没有面子,同时也给李丽打零工造成了很多麻烦,经常被人羞辱,但她都瞒着我们,直到有一天。   “你们这对鸳鸯,快点。到李丽那里吃饭,顺便帮忙。今天可是老板考察的日子。”   “好啦,我们会让李丽在她老板面前成为一个超级服务生的。”   说着,我们来到了李丽打工的餐厅,却看到李丽哭着从里走出来。我们忙上去问,原来是来了个客人,对李丽吹毛求疵,还放了只苍蝇在菜里,诬陷是李丽的错。老板出来不分青红皂白就让李丽对那个人道歉,李丽当然不肯,就被炒了。   听完我气得肺都要炸了,抓了一把泥放在兜里,拉着李丽冲进餐厅。   一上来就见到一个服务生拦路,对着李丽说“你已经被开除了,请离开这里。”   “现在我们是作为客人来吃饭,不行吗?”我盯着他。   “噢,可以,请”服务生一愣,请我们进去了。   在餐厅找到那个客人,我上去就把土塞到他的嘴里,按倒于地上,一顿暴打。周围人都惊带了。有人想上来阻拦,都被我用椅子砸了回去。李丽则是吓得不知所措,只能干瞪眼看着。   打得正过瘾,忽然手臂一疼,那人竟然有刀,气急之下,把桌上盘子拍碎,舞动随便上去就划,等我被李丽抱住时,才发现那人已经不动了。低头看,自己身上已经是一片血污了,也不知道是我的血还是那个人的血。   我愣住了。   ……   餐馆外乎有警笛声响起,李丽把握一推,喊道:“小凡,快跑。”   我无意识地遵照的李丽的话,从餐厅的后门冲了出去。   好像在水中一样,眼前的一切都扭曲着,摇摆着。   到处是人群,到处是车辆,人声和汽车的鸣笛混在一起,让我头疼不已。   我该到哪里去?   哪里是我的家?   ……   看到前面有一扇门开着,我忙不迭冲了进去,关上了门。听着外面一阵阵警笛驶过,我的力气像被抽干了一样,靠着门滑了下来。我坐在地板上,不停的喘着粗气。这间房子十分简陋,连我以前去租房看得无家具的房子都比这里好的多。   “谁?是妈妈回来了吗?”一个稚嫩的童声唤起了我的紧张。   抬头一看,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扶着墙慢慢靠过来。他有很漂亮的金发,胖乎乎的小手,细嫩的皮肤,红通通的小脸蛋儿,唯一的缺陷是他的那双毫无光泽的眼睛。原来是个瞎子,我稍微松了口气,但看着那天真烂漫的小孩的那双无生气的眼睛,心中突然有点堵。   “妈妈,使你吗?”小男孩继续问。   “啊,不好意思,我是新搬来的邻居,想来找你们交朋友,”欺骗这么个残疾孩子,我的脸上开始发烧“以后大家要一起常来常往,所以我来问好!”   “是吗?”小男孩脸上露出笑容,“爸爸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出差,要好久才能回来,妈妈天天和不同的叔叔在家里做健身指导来赚钱,我听到妈妈很费力。妈妈说,她一定会攒够钱把我的眼睛治好。我们家没有什么家具,你随便坐吧。”   听着小男孩无邪的话语,我震惊了,我已经猜测到他的父母的状况了,可怜的孩子。   我从身上拿出一百英镑,塞到小男孩的手里,“哥哥想借用你家的盘子,这是五磅,做抵押,等哥哥回来还盘子的时候再来拿。”然后转身准备走,外面应该没警察了。   “等等,啊呀”小男孩在身后摔倒了,我忙去扶他,这时候,房门开了,我听到一个女人的尖叫,“不要,求求你,放开他,他只是个看不见的孩子。”   一抬头,我看到一个妇女在门口惊慌的叫嚷,她大概看到我身上的血迹了。   “我没有,你放心”我忙解释。   “求你,你要什么都可以,千万不要伤害我的孩子,我求你,我做什么都行”   看来那个妇女十分激动,我只有从后门往外跑。   胸口忽然一热,低头一看,一股鲜血从心脏处喷了出来,回头,一堆警察举枪对着我。   好像世界都旋转起来,我站不稳脚,仰面倒在地上。看着太阳好像在眼前,我举起手。一团黑影围了过来,越来越近,终于所有的阳光都被他们挡住了。   好黑……   好累……   “你终于来了!”   我勉强睁开眼睛,见一个男子坐在我的面前。   “这里是?”   “兰若寺。”   “啊?”。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六章 鬼王 更新时间2006-3-14 19:58:00 字数:4477  我挣扎着起身。   “刚才我是在做梦吗?”   那个男子轻笑了一声。“你说呢?”   说实话,我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做梦还是已经死了。记忆中在英国餐馆打斗时候身上鲜血淋漓的感觉和胸口被子弹击中的痛感是那么清晰,仿佛在暗示我刚才的一切都是真的;而身上衣服浸透汗水的恶心感觉,和不知道在这里呆了多长时间,小鞋里的麻木的脚,却也在提醒我现在是活着的。如果刚才是做梦,那未免太真实;如果刚才是真的,那我现在应该已经死了,不应该有感觉。   “我不知道,”我丧气地回答。   “呵呵呵呵呵~~~~”笑声从四面八方传来,就像在天坛回音壁中心接受到的回声一样,全混在一起。不知道有多少人,不知道他们在哪里看着我。那种被人在黑暗中窥视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像被一条毒蛇盯住的青蛙,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这时候才发现,四周似乎笼罩着一团雾,好像有东西在雾里动,又好像没有。如果说身边的雾是一条把我紧紧缠绕的蛇的话,那个男人就是蛇口的红信,我能感觉得到他的样子,却怎么也看不清。慢慢的,似乎有一股无形压力以我为中心从各个方向涌来,那种有负压感却无处发泄的痛苦仿佛把我变成个压力下的空心易拉罐,慢慢变形,即使挣扎着,无力得缩成一团。我不由得倒在地上,期望能有什么能填充我的东西,但终究只能呕吐。   “呃嗯”那男人清了一下嗓子,那压力一下减轻了不少,“对客人要尊重,这种客人可是不常见到的噢。”虽然看不到清他的脸,但我脑海里却清晰得浮现出他嘴角嘲弄的笑容。   一阵不忿涌上心头,我喘息了一会儿,用下巴招呼了一下那个男子,“不介意的话,能不能把我身上束缚的衣物解开,我也好轻松一下。”   “……”似乎我的叫嚣让他意外“愿意为你服务,女士或者说先生”   随着那嘲弄的笑容在我脑海里再次出现,我身上的布条之类的东西都裂开了,我忙把鞋子脱了,揉着受伤的脚,全然不顾敞开的胸襟,好舒服阿。   “你有什么问题想问我吗?”男子打量着我。   “服务就要服务彻底,应该是你有什么想要告诉我吧”既然叫嚣就狂到底,不管刚才是真是假,反正相当于死一次了,豁出去了。   “好气魄,那么现在请由我鬼王为你介绍你现在的位置——兰若寺”   果然是鬼寺   “千年以前,我被困在寺内,一直在找寻方法,恢复能力或通过附身出去。大约三百年前,一个几百人的大村子定居在兰若寺前的古树周围,新鲜的血液和灵魂味道让我感到兴奋。我用自己的力量吞下了这个村子,困住了他们。村民们害怕了,在我以长生不老为条件得诱惑下,每三年以他们的孩子为祭品,作为永远不死的交换。”   “卑鄙”我骂道。   “说的好,我只是为了自己的目的,可是人类更无耻龌龊。那些孩子只能帮我恢复能力,却不能让我脱离这个地方。慢慢的,村民的年纪大了,孩子越来越少了,他们竟然妄图通过滥交来增加孩子的数量,设想一下,一群干枯肉团交织蠕动的样子是个什么样子。”   呜,我忍不住又开始呕吐。   “可惜啊,我给予他们的长生仅仅使灵魂依附在肉体的时间变长而已,一甲子后全村的人再也不能生育了。于是我欣赏着他们在痛苦中挣扎,一个一个的吞噬他们,慢慢品尝他们的灵魂在我体内绝望地消失……”   “够了,不要再说了”我喘着粗气。   “那怎么行?我的服务都是有始有终的。我原本已经厌倦了这个游戏,正打算结束的时候,你却不知道从何而来进入了我的结节中,而且对于你这个拥有处女身体的处男,我抱有了很大的兴趣。果然,通过短短3年时间的观察,发现了神秘的你身上具有的极大的潜能,可以使我脱离这个地方。且你很对我的胃口。”   “所以你用幻术来折磨我来迫使我帮助你吗?我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凭你这个被封在寺内的笨蛋根本没有办法把我送回去,对吗?”我呸道。“我虽然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但也决不会帮你!你妄想!”   “哈哈,感觉过瘾吗?事实证明你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一个没脑子的傻瓜。人类的七宗罪在你身上有了完美的体现”那男子笑道。   “还不都是由于你给我设置的陷阱。”   “呵呵,果然是卑劣的人类,只会把自身问题推给别人吗?我可是只提供了场所和事件哦?一切的选择都是你自己做的!”   “你胡说”   “李雪醉了后,是你主动去亵du她的,如果不是她无意识中喊出男友的名字,你已经......嘿嘿,没错吧,这就是*;当你清醒后本应该立刻帮她收拾衣服,但你听见她在兴奋时喊男友的名字,你妒火中烧,差点再次对她进行侮辱,这是嫉妒;你用别人的前中奖本来应该分给人家一半,但你出于自家利益没有,这是贪婪;大家都是留学生,你因为别人家穷,请人家几次客就让别人为你干活这是傲慢;你自己的衣服自己不洗,掏钱让别人洗这是懒惰;你只顾大块朵颐,一月就花费了3000英镑是饕餮;面对侮辱你头脑不冷静,只知道武力从事,结果杀人,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这是暴怒。这七宗罪我说的有错吗?”   “没错。”回想起幻境中的自己的所作所为,我冷汗不断从额头滴落。   “也就是说你承认自己是个极其卑劣的人类喽?诚实得回答噢。”   我咬了咬牙“是,但人都会犯错误,只要肯改就能变好。”   “所以你的性格注定你的命运,即便你将来有机会回去,你还是会像在幻境中的一样。你的命运已经是写好得了,你就是一个卑鄙无耻、龌龊下流的人,你愧对你的亲人,相信你的朋友和将来一起工作的同事。他们都比你高尚,都比你坚强,你活着就是个失败,就是个没用的废物。”   “不,不对,我是浪费了很多时间,但我以后会赶上的,我会证明自己的价值”我嚷道。   “哦,是吗?”我感到他的嘴角的嘲笑更浓了,“即使你出国成功,学成就三十岁了。人家都是在三十岁前创业的,用你们那里的话说,三十岁前不能做出一番事业的话,基本上就要碌碌无为的过一生了。等你三十岁出来,拿什么和那些与你有相同学历,经验比你丰富,年纪比你小的人竞争呢?你竞争不过别人,就相当于又浪费了六年,你不是废物是什么?”   “不要再说了……”我再也忍不住了,用尽全身的力量冲了过去,什么“波动拳”“升龙霸”一股脑儿向那个男子招呼过去,可是到了他跟前却如同泥牛入海,无影无踪。   “有冲劲,我喜欢”鬼王笑道,“说到你的痛处了吧,想必你很不甘心,打算用力量来封我的嘴吗?可惜啊,你的举动就像你刚才打出的拳一样,毫无作用,你在别人眼中的形象是永远改不了的。”   “只要我努力,有成绩,就能改变。”我叫嚷着,冲鬼王,也冲我自己。   “你现在必然很不服气,也罢,我给你机会。”鬼王打了一个响指,“就用你的本事来证明。”我和他站在一个类似武术比赛的平台上,四周是樱花树,台下是兵器架,从中国的十八般兵器到日本刀,以至西方的弯刀、钉头槌,应有尽有。   “你自己随便选择,我只用你的师傅们的功夫来跟你对打,”鬼王笑道,“你不是老是自以为很拽吗?用你的本领证明,中国功夫超过日本武术。一旦你输了,你就要承认……”   “我不会输的”我到台下拿起我熟悉的鸳鸯双刀,跳回台上。   “那么比赛开始喽,我只用日本刀”鬼王左手扶刀鞘,右手按刀把,成拔刀势。   一股杀气在台上弥漫开来。   冷汗,从我额头上流下,进入眼角,滑过嘴唇,顺着下巴沿着脖子滴到台上,我的眼睛很涩,皮肤向针尖轻刺一样,说痒不是痒,说疼不是疼。身上的衣服想牛皮糖一样粘乎乎得贴在身上,手中的双刀也越来越沉,十分难受,但我不敢动,也不能动,对方的剑气锁着我,只要我一露出破绽就会被攻击。对方就像一条蛇,张着大嘴,吸着我,为了避免自己成为青蛙,我将全部真气蕴于皮肤之下,隐藏起来,身体像根弦似的绷紧。   我也学习过飞天御剑流,深治拔刀术的可怕,胜负就在一瞬间。“刀在鞘中深藏不露,谁也不知道它的利钝,刀出鞘后,锋刃己现,谁也不敢轻攫其锋,所以一柄刀只有在将出鞘而求出鞘的时候,才是它最没有价值的时候。”这是古龙大家的话,正好应对拔刀术,必须抓住那一瞬间,在对方之力将发未发的时候,一刀斩断对方的生机。要做到这点,其一是眼力,要找到时机;其二是速度,要抓住时机。我从来没有和师傅们真正生死相搏过,不知道能不能做到这两点。不过,我必须赢,因为这不但是为我自己的荣誉。   樱花开始从头顶散落,当一片花瓣从我们之间飘过,刚好挡住两人互相对视的目光时,两人的刀动了。   日本刀如同穿越时空般在两人之间的空间掠过,速度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而叶小钗右手的鸳刀却给人以慢得不能再慢的感觉舞动,同一视觉中这种极快与极慢的冲突简直让人吐血。   “珰”两刀相撞,两人身边飞舞的花瓣被真气激得四散,随着两人之力的对碰,刀身渐渐滑动发出“吱呀呀”的摩擦声。刀错开,鬼王旋转,二重击正迎上叶小钗左手的鸯刀,两人交错滑过。   “不错嘛”鬼王赞道,轻抚刀身,日本刀发出幽蓝的光芒,如同夜空中的月色,“吃我‘夜摩天狼剑’。”一磅礴剑气如巨浪般盖头压来。   叶小钗不退反进,向前纵去,刀光中巨浪被削为片片水雾,但水雾中却夹杂着道道血丝,功力差距立刻显现。   叶小钗左手轻扬,鸯刀如箭般飞向鬼王右肋,右手鸳刀沿着奇特的弧线,直奔鬼王左颈,鬼王哈哈一笑,投出日本刀击落鸯刀,左手一招,一道灵光波蜿蜒而来,右手勾拳,一条巨龙张牙舞爪奔叶小钗而去。“临”借九字真言中不动不惑之意,叶小钗双手十指紧扣,食指伸出相接,舌绽春雷,趁那龙、波被真言一阻之际,右指点开灵光波,闪过龙头,双足在龙身一点,一掌朝鬼王左侧劈去。鬼王不动,黑暗中却伸出一手接住此掌,真正的鬼王已经分身到此。“你的工夫很不错,拆招拆得很好,但”鬼王速度猛然变快,弹腿直奔叶小钗腰眼,将她震飞“你的功力太弱。”   叶小钗倒地,阻挡的右手已经软怕塌塌骨折,浑身鲜血迸出,显然已经受了极重的内伤,再也动弹不得。   “一力降十会,你到底输了”一只手轻轻地把我的脸抬起来, “你什么也做不到,无法实现自己所说,你是个废物。”   懊恼,痛苦,羞愧,绝望……一切负面情绪直冲心头,我用咬着自己剩下的好手,泪流满面。   “我了解你的痛苦,你对自己的无奈,我会帮助你,帮你度过这痛苦的时刻,你再也不用担心自己让别人失望,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伤害别人,因为有我。”我抬起头,面前的那双眼睛像黑洞一样,我的意识慢慢模糊。   “从此以后,我就是你最亲密的人,你唯一的朋友,爱人,在这世界上只有我了解你,只有我不嫌弃你。你的亲人、朋友和未来的同事知道真正的你后都会抛弃你,只有我不会。来,过来......”   鬼王慢慢地把精神几乎崩溃的叶小钗(张小凡)拥入怀中,眼看着她(他)和自己渐渐得融合,脸上露出一丝满意而胜利的微笑。而失去希望的叶小钗(张小凡),为了寻找安慰,反而一个劲的往鬼王怀里钻。终于,两个人合成一体。   “啊”鬼王仰头长啸,发出兴奋的嗥叫。而叶小钗(张小凡)呢?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七章 反击 更新时间2006-3-14 19:59:00 字数:3430  敢问和尚,何为无明?   无明为过去烦恼的总称,它的体是痴,以迷暗为性,由此无明妄动,众生就轮转世间,故为生死之本。   何为行?   行是造作为义,即过去的无明烦恼,发动自身语意的三业,而造成罪福,不动诸业,名之曰行。   无明和行既然为过去二因,世人因此得苦,如何化解?   答曰:放下。   放下?   菩萨怕因不怕果,既来只,则安之。随菩提而动,尽赴本心。   满身铁锁,叫我如何放下?   化身意为长流水,不染落红不染尘。   ……   叶小钗入寺的第二天清晨,兰若村一百口人恭恭敬敬齐刷刷跪在兰若寺门口,五体投地,大气不敢出。鸡鸣三遍后,一道晨光挂在寺门上。这时,“吱呀”一声,寺门开了一条小缝,一只白的有些发青的手从门缝中小心翼翼得探出,刚被光照到,就像受惊吓似的缩了回去。过了一会儿,那手又慢慢伸了出来,握成的拳头在晨光中慢慢绽放,手上发青的肤色和金色的光线形成了一组古怪的对比。接着,一声巨响,寺门被击为万千碎片,飞出老远,撒在人群当中。碎片打在地上,尘土飞扬,村民竟无一人出声,反而,作三跪九叩之势,大呼:恭迎鬼王重现天下。伴随着欢呼声,一青年男子身披黑衣,傲然从寺内走出。   他的面目相当清秀,但仔细看去却总是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瞟了面前众人一眼,踏步凌空,走到兰若村中央的槐树下,轻抚粗糙的树皮,笑道:“一晃千年过去了,你等急了吗?不要紧,我这就放你出来。”说罢,打个响指,一道炸雷落下,把大树劈为两半,从中升起一把黑色的长剑。鬼王伸手握住剑柄,用指清弹刀锋,一阵龙吟之声之冲云天,“黑魔,很久没尝血肉,渴坏了吧,很快就带你去尝尝那帮老东西的味道。”   鬼王闪身回到寺门口处,开口正要说话,忽然听到一阵诵佛之声,脸色突然一变,循声望去,就在跪着的众人之间,他忽然发现,面前跪着的村民变成了一百零一人,但仔细看去,却是谁也没多。   “雕虫小技”,鬼王冷笑一声,手一招,又一炸雷从天而降落在怕极却不敢动的人群中央,烟雾过后,人群中出现一近十米方圆的空地,中间跪着一女子。那女子站起抬头,却是叶小钗。   “你?”鬼王一皱眉,又笑道“你的灵魂逃出来了吗?真值得夸奖,连我都没发觉是什么时候。 ”   “你得到的不过是我用来完成任务的身体,自然我就有机会出来。”叶小钗回答道,此刻她丑陋的脸上却好像发着光,表现出一种奇特的魅力。   “那好,你既然向我跪拜臣服,又为什么扫我的兴?”鬼王又问。   “我跪,不是因为我臣服。而是表示感谢。”   “谢什么?”   “如果不是你当头棒喝,我也难以放下。”   “放下,呵呵,所以你这个男人以女身出现?还是想当换一种经历?需要我帮你找一个漂亮的身体吗?”   “非也,张小凡也好,叶小钗也好,都是我。既然要作任务,就已叶小钗的身份啦。美丑不过是皮囊。怎么,面前不是那个茫然的张小凡,感觉有压力?” 叶小钗开始反击。   “可惜你的罪孽像污水一样,面对你自己的良心,你永远也洗不清。”鬼王故意挑起幻境中的事,“你就是这么一个卑鄙的人。”   “我听过一句诗,在这里送给你”叶小钗反而笑道“人能脏水,水不脏人,来往依旧,去留无痕。”   看到叶小钗在自己的炸雷下,丝毫不损,且心神坚定,鬼王面色不动,“那我看看你的心是否无痕。”暗中给村民一个手势。叶伯夫妇、叶小钗在村中的干爹干妈立刻蹦了起来:   “如果不是因为要拿你当贡品,谁愿意收留你这个丑八怪……”   “你看你的窝瓜脸,水桶身子,大脚丫子,谁家女儿长了你的样子早就羞愧自尽了,亏你还有脸整天乐呵呵的……”   “你以为我们教你是为你好吗?那是看你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鬼王。看着你在训练中痛苦的样子,你可知道我们有多高兴吗……”   “你以为你每天喝得黑粥是什么?告诉你,那就是以前鬼王吃剩下的人的残渣,你吃的是人,还装什么圣洁的样子,你的样子也配......”   ……   目睹眼前的一切,叶小钗笑了。   这就是三年来对我关怀备至的人吗?这就是那些和蔼可亲的人吗?这就是教我时循循善诱的人吗?这就是我熟悉的那些纯朴的生活在桃花源的人吗?   一行清泪在脸上爬过,滴下,却被卷入身后突然出现的一个黑色漩涡。   “皆”,此真言为危机感应 ,表现知人心、操运人心的能力,可解开一切困扰------四印会。 叶小钗大惊,九字真言伴手印发,以抵抗漩涡的吸力。双力交汇,互相消融,爆出劲力,叶小钗被撞飞至庙墙上,一阵气血翻腾,抬头一看,竟然是自己的七位恩师。   “看来我们没白训练你啊”赵伯平素和蔼可亲的面容此刻却变得狰狞异常“正好是鬼王大人的绝好重生法器,所以要乖乖得听话哦。”   “冥王破妖斩”   “修罗火焰斩”   “九头龙闪”   “庐山百龙霸”   “圣灵气”   “风遁——云龙破”   “水遁——巨鲸破”   没想到七位老师一直都还隐藏实力,虽然叶小钗目前是灵体,但如果被这些绝招卷入其中的话,在兰若这个阴气逼人的地方,难保不会魂飞魄散,只能来回躲闪,虽然本身功夫高于他们这些老师,但每当下手之际,叶小钗总是手下留情,到底面对这些昔日亲近的人,她无法狠下心肠。   鬼王一直在注意叶小钗的破绽,见此机会,哪肯放过。趁叶小钗心神不稳的时候,用“噬魂法”将叶小钗的灵魂吞了下去。稍作调息,鬼王额头上出现了一张小小的脸,叶小钗的脸。   “没想到你这么笨,我高看你了。白痴,有了机会还不跑,到我这里找死。正好我刚融合你的新身体,比较虚弱,你的灵魂正好给我当营养品。在慢慢消化你的时候,我会让你看到,正是你使有机会,危害人间。我要你后悔,痛苦,哈哈哈——!?”   笑声嘎然而止,鬼王惊恐的发现,自己拿着黑魔的手已将要把利刃插入胸中,忙用另一只手阻挡“你怎么会......?”   周围的村民不明所以,也帮不上忙,只能看着。   “你终于发现自己的错误了?鬼王”原本该垂头丧气、追悔莫及的叶小钗揶揄道“你太过自大了。其实我的灵魂逃出来后,才参悟透十二因果中的过去二因,但终究不能逃离你的结界,所以我只能回来一搏。今天看你出来我就知道,我的身体你并不能完全接受,即使阳光也能对被封印已久的你产生影响。”   鬼王开始变色。   “本来你应该等完全融合后再出来,可惜你太过着急得到自由,又不愿在你视作蝼蚁的“人”面前失言,强行破封印,取黑魔。刚融合的你十分虚弱,只能勉强抵挡黑魔的反噬,故我拼命强受你的一次攻击,果然你不敢再妄动。所以我就将计就计,被你吞下,由于你没有完全融合我的身体,也不能立刻消化我的灵魂,我自然可以用你的身体攻击你啦。以彼之道,还诸彼身的滋味怎么样?”   “你”鬼王气得青筋暴起,但又得阻止叶小钗,又得抵抗黑魔的反噬,还得避免未融合完全的身体的排斥,一时间不知所措,冷静了一下,回敬道“不要忘了,你现在是在我的身体里,如果黑魔入体,我固然重伤,你更是完蛋。如果持续下去,你到底还是会被我吸收,所以,你还是赢不了。”   “可惜我不打算生存,”一片绚丽的金色火焰把鬼王包围“我只要和你一起消失就可以了。”   “你哪里来的修罗之焰?” 鬼王几乎是在怒吼。   “我已经把所学融会贯通。在我的记忆里修罗之焰是烧尽一切邪恶的红莲之火,对于已经能够参悟部分十二因果的我来说,不是不可能噢!”   参悟透即使是部分十二因果,也属于初窥神佛的境界,对于此刻内忧外患的鬼王来说,基本上是宣布了自己的失败。鬼王感觉自己越来越无力,黑魔已经进入了自己的新身体,在黑魔的反噬下,想元神出窍已经不可能了。   “再告诉你一个秘密”叶小钗给了鬼王最后一击“其实我并没有参悟部分十二因果,也没有完全放下。因为我是人,人都会犯错误,只要肯改就对了,神灵给予人类最大的礼物是生命,燃烧它,就没有什么不可能。你其实是败给了人,你视为蝼蚁,经常玩弄的人!”   “啊~”乘愤怒的鬼王心绪大乱之机,稍一错愕,黑魔贯胸而过,连鬼王自己也无法控制的邪气在鬼王体内纵横,四周的修罗之炎盘旋而上,双重作用下,鬼王的身体分崩离析,逐渐消失了。金色的火焰在黑魔邪气的刺激下愈演愈烈,完全盖住了黑魔剑,接着,整个兰若化为火海。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八章 新生 更新时间2006-3-2 23:27:00 字数:3333  又是一片漆黑,记忆中熟悉的地方?   “呵呵,你醒了吗?”   又是那变态的神灵,也是,他们不过瘾的情况下,怎么会让我早早地玩完?   “鬼王呢?”   “他已经形神俱灭了。”   “那我为什么还活着?”   “你引起的修罗之炎在以鬼王为燃料后,越来越猛烈,最后竟然把黑魔都给融了。由于鬼王是主要受体,他分崩离析后你的灵魂就被炸到了融化的黑魔里。真是好运的家伙,你知道吗,你和鬼王斗的时候只有有一步走错,你就完了,他就冲出封印了。”   “然后你们就用黑魔上残留的我的元神重塑我的身体?”我想起了电影《蜀山》,不会这么凑巧吧。   “真聪明,不愧是我们挑选的人。”   是担心我就这么完了,太无聊吧。   “对了,你们不是说不插手的吗?为什么救我?”   “那只是游戏前的一个考验,我们得先看看你有没有资格跟我们赌。结果是你已经通过了,可以正式开始十二年的赌局了。”那个声音忽然变的肉麻起来,“另外,你这么怀疑我们实在是太让我们伤心了,你知道吗,我们真的好好担心你哦?”   呕吐,不过,活着还是好事。   “另外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黑魔杀了鬼王后,极凶之兵经极邪之血淬火在修罗之炎下熔化,得到得了重新锻炼,它的戾气已经消失。后来你的元神又附着其上,你已经成了它的新主人。恭喜你哦。”   我怎么感觉像RPG游戏一样,我晕。   “好了,开始你的新旅行吧!祝你好运,我们会看着你的。”   一阵眩晕……   “嘚,驾”在查奥西兰国接近华采斯的一条山中小路上,一支运输队赶着马车,小心翼翼地在山林中行走,为首的是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两片薄嘴唇间夹着根烟草棒,双目时不时四处打量,观察周围的风吹草动,他身后的马车上的驾员则是一边周围的人嬉笑,一边赶着马车往前走,这些人的身上都鼓囊囊的,连车上的乘客也是把一只手放在腰上或身边的袋子中,估计里面都是防身武器。整个运输队的人力还算比较充足,除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一直抱着一本书。老头很健谈,一路上给身边的人带来了不少乐趣,在休息的时候,人们总是说“约克,讲个笑话吧”,然后老头就用他的幽默带来了一片欢笑声。   实际上,约克是一位弓弩制作大师,却极少让自己的作品现世。世界上仅存的他的两件随手玩具,都能在六百米外射穿钢甲。正当在这两件作品使他举世闻名之时,他却放言找寻制作最强弓弩的方法而遁世。弄得各国都四处寻找,力图将他拉拢,从而为己所用。可是约克的名气虽大,却极少出现于公开场所,所以真正见过他的人却没有几个。约克也乐得清闲自在,安顿在华采斯的穷乡僻壤,作自己的研究。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约克已经是六十左右的人了,但他的研究却进步不大。这个世界是剑与魔法的世界,而他却想做出一个能克制魔法师的武器,谈何容易?在战场上,魔法师的视线范围所及之处基本就是他的攻击范围,而主站弓箭的最远距离也不过六百米,根本无法威胁到魔法师,更何况魔法师都能以各种元素之力形成护身结界。约克自然知道这一点,但仍始终坚信弓弩手必然有机会击败魔法师,毕竟弓弩手的训练周期和培养人数远远优于魔法师,总会有什么办法的,他时常这样鼓励自己。可是随着自己年事以高,目标却始终无望,约克不由得一阵难过,但他仍然四处寻找材料和制作手法,在自己完蛋之前,总得再试一试。   最近听说西边的山谷中有一种刚特拉矿石,极为稀少,冶炼后和精钢等材料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甚至可以制作出神器一样的绝世佳作。约克听后十分心动,急忙赶去,经过一年的辛苦,终于找到了书本大小的一块刚特拉矿石,为了防止有人来抢夺,还特意雇佣了三个佣兵团打迷糊眼,自己却化名罗科偷偷地混在一个运输队里。   “我说罗科啊”,运输队的头,偌斯特回头道,“已经离华采斯不远了,咱们到前面的山坳休息一下吧,大家都累了。”   “谢谢阿,偌斯特,一路上多亏你了,要不我真怕我的兄弟会把我的家谱抢走,那可是证明我是查尔斯家族继承人的唯一标志,你知道,我的兄弟一直想把我从家里赶走。等到了华采斯,我一定会重谢你的,我要给你们四,哦不,五头牛。”约克觉得自己真可以说是个技艺精湛的演员,巧妙的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卷入家族矛盾的土财主的后代,让队里的人深信不疑。看着自己家的临近,想象着自己目标的完成,他的心里一阵激动。   “由于我的巧妙安排,一路平安,哈,迈基克那个老家伙还一个劲的不放心要跟来,嘻嘻,我的矿石不会分给你的”约克得意地想。迈基克是约克的邻居,同样是一个不求闻达的魔法师,他对炼金术十分狂热,当初听说刚特拉矿石的消息,吵着要和约克一起来。但约克考虑到迈基克老小孩的性格,生怕他在路上闹事,只能偷偷自己前往。想到回去看到那个老家伙脸上混合着的愤怒、羡慕和渴望的表情,约克不由得开心的笑了。   “哪里哪里,如果有了四、五头牛,我们哥几个以后一个月的口粮就有了,我们应该谢谢你才对,不过你得到的遗产不又少了一大半?” 偌斯特和他的伙伴对看了一眼,打趣道。   “不是你们,我根本不能回到老家去和我那个贪婪的老哥争夺,要是我真的得到了遗产,自然也有你们的一份功劳,这是应该的。”约克忙说道。   到了前边山坳,约克抱着怀中伪装成书本的矿石,找了块大石坐下。拿出水壶,往嘴里灌了几口,长长的出了口气。耳边悦耳的鸟鸣,身边熟悉的散发着若斯莱花的清香,自己总算要到家了,终生的愿望有希望实现了,约克愉快地想着。歇了一会儿,正要告诉偌斯特该启程了,约克却惊恐的发现,整个运输队的人都拿着利刃向自己逼来。   “偌斯特,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想要更多吗?好,我把家里所有的牛都给你,好吗?请不要伤害我。”约克知道自己的怀中的矿石很可能暴露了,但仍抱着一线希望。   “不要装了,老头” 偌斯特狞笑着“在山谷里我们就听说有人得到了书本大小的刚特拉矿石,所以就伪装成运输队来守株待兔,果然,你来了,还恰好保护着你的家谱,日夜不放,这不是太巧合了吗?天保佑我们哥们该发达财,乖乖地交出矿石,让你死得痛快点。”   “不,不,这关系到我一生的追求,我宁死也不会给你们”约克是个老固执,怎么会眼看有可能实现自己终生理想的矿石被人抢走?虽然明知道山坳里是死路,只能往里面跑,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   偌斯特等人像是猫在戏弄已经爪下的老鼠一样,不慌不忙地跟着。   约克年级已经很大了,经不起折腾,好不容易靠上了山壁,却再也走不动了。看着面前穷凶极恶的强盗,想想自己未酬的壮志,约克不由号啕大哭。   “别哭了,只能怨你自己倒霉,其实就算我们不动手,你也会落入别人的手中,” 偌斯特和他的同伙已经围了上来“你放心,我们会行行好,让你痛快一点的。”   “认命吧,” 偌斯特举起了刀,劈了下去。   约克一闭眼。   偌斯特突然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看到了自己的背,接着,眼前一黑,什么也不知道了。   “抢东西也就算了,竟然还要杀人,你们已经丧失了做人的起码良知,去死吧。”一阵爽朗的声音传来。紧随着是强盗们的惨叫和血肉分离的声音。   约克睁开眼,他的第一印象是自己看到了一个沐血的精灵。一人睨视周围倒下的恶徒,轻轻将手中黑色长剑上的血甩落,向自己走来。他吓呆了,蜷缩着不能动弹。直到那人走到他跟前,伸出手“老人家,你没事吧?”   约克战战兢兢抬头望去,面前是一张丑陋的脸,堆积着任何人都不想要的五官。那人穿着简陋的用树皮草叶编织的衣服,胸前的微微突起证明她是个女子。那女子看到约克打量她,便微微一笑,这时候,原先显得局促和比例不当的五官,竟一下子像花骨朵开放一般,整张脸孔立时脱胎换骨般化成极具性格的形相,虽然五官没有变化,可是此时凑合起来后再不难看,令人感到极美和极丑间的界线不但可以含糊,更可以逾越。而造成如此效果的最大功臣,肯定是那双弯弯的笑眼,给你带来一种温柔宁静的感觉。   “我叫约克,请问救命恩人大名?”   “不敢当,我只是替天行道而已,在下叶小钗。”    第九章 相遇 更新时间2006-3-2 23:28:00 字数:3450  当我醒来时,发现自身赤裸着倒在山林之中,也不知道昏迷了多久,看看自己的身体,哈,丑女的好处来了,皮肤粗糙,肌肉结实,不用像寻常女子一样珍惜肌肤,且活动灵便。找些草叶和树皮用树藤捆作衣服,拿着黑魔剑,开始我的“泰山”生涯。   这个身体应该是根据我修行成功后的状况复制的,当然,灵之咒还产生着效力,压制着我的一半能力。到底和鬼王那次没有白打,在濒临死亡中拼斗生命极限的经历,使我的体力、感官、功力和对能量的认识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而此刻的黑魔就像我身体的一部分,没有吞噬的危险,在山林里倒也是自在逍遥。   当初在兰若的时候,我曾经以灵体召唤阿修罗的红莲火焰,现在再试,却怎么也出不来了。估计是当时鬼王的混乱邪气与我身体的灵气的混合提供了基础,再加上我当时在没有退路的情况下首次达到忘我的境地,才能完成召唤吧。但我只要经过努力,终究能自由操作。有了信心,也更有动力。   山林中的生活更接近自然,根据以前看的科幻书,天空打雷就像人吃饱了打嗝或者腹胀放屁,江河湖海的循环就像人的血液循环,风起云涌如同人的呼吸,地震火山像人肢体的运动。天地如同人身,大循环中有小循环,环环相扣,以自身的能量与天地相应,产生共鸣,这也许就是“天人交感”或者是“天人合一”吧。   没练过武术,只练过养生气功,并以此为基础,借古、金、黄的武侠小说和一些科幻小说联系自己的理科认识,根据新身体处在这个奇异世界的变化,我只管气随意走,不管它到底是走火入魔还是更进一步。以从前的有为得联系各种不同的功夫武学按自己的理解运用吸收,变为顺手拈来无为而动,终于突破了“脉”到达了“轮”的境地。   那一天,我像一个失去所有感觉的人忽然恢复成正常人一样,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听到,感受自然中徐徐而来的微风和潺潺流水的方向动态,那种感觉真是仙境一般,言语难明。我拥抱大树,亲吻土地,在枝头奔跑,真气连绵不断。   当我把头贴近树木,感受植物吸收养分的过程,领会树木之间的交流,森林成了我的家,我自然而然地知道了哪里有好吃的果实,哪里有清凉溪流;当我静心聆听身边生灵的心跳和鸣叫时,便能大概感受到它们的情绪和动态,从而了解现在山中那些地方有危险,那些地方才安全。我似乎成了山林中的精灵,在自己的家园里自由自在的飞翔。此刻,我才真正明白到仙侠小说中为什么那么多聪明才智之士专心于道,才明白黄易大师小说中的那种精神境界是多么的美好,再不像以前仅仅局限在激烈的打斗搏杀上面,和谐、宁静和安详才是最恰当的,才是人类社会乃至整个世界所追求的“乌邦托”。   当然,山林里固然有杀戮,物竞天争,适者生存,兔吃草,狼吃兔,虎吃狼,虎死后又变成草的肥料,这是轮回的一部分,亦是天道的循环。不是对佛家“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诋毁,而是天心本仁的体现。相对人间争权夺势,无故杀戮,这里实在干净太多,野兽们只有在肚子饿或受伤的时候才具有攻击性,当我把精神全部投入融合于自然的时候甚至可以和它们同住,抚mo着那些毛茸茸的皮毛真是手感好棒,那些大猫大狗们还高兴得直哼哼,围着你用舌头舔你的皮肤,当然,我绝不在身上有血性味的时候靠近。   这一天,正当我打算到附近山坳处练习飞渡之术的时候,却感到了一股强烈的臭味,那是混合着yu望、贪婪和嗜血的味道,从山上向下看,果然有一群强盗在逼迫一位老人,虽然那个老人身上也有一股发霉的迂腐味道。   轻轻的挂在老人头上的树杈上,我默默的观看,这个世界好像还很混乱,大白天也有抢劫发生,也罢,以前梁山泊的好汉们也有落草的时候,如果他们只要东西,那就算了,毕竟乱世中大家都是为了生计嘛。但当我看到那帮强盗竟然还要杀人的话,不好意思,我只有出手了。既然喜好杀人,就应该有被杀的觉悟,而且看他们的架势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如果放他们逃走,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死到他们手下。我从树杈上跳下,顺便练习一下,看看自己的本领,不到几分钟,一队强盗,尽斩于剑下。   正为身上浓厚的血腥味而感到恶心,却发现那个老人用惊恐的目光看着我。拜托啊,我可不是杀人狂魔,向他微微一笑,把他拉了起来。   老人好像还在失措当中,好一会儿才反映过来。他叫约克,我便报上了自己的名字。   “你为什么把他们都杀了阿,赶走他们,或把他们抓起来不行吗?”果然是个迂腐的老头,刚才还被我吓得够呛,现在反而开始教训我了,他似乎忘记了是谁要杀他,是谁救了他的姓命了。   “我没有能力全抓住他们,”我从怀里拿出一块兽皮,在身上擦着,“所以只能全杀了,不能放他们走.”   “为什么?”   “因为必杀的慈悲”我正色道“行大仁者不拘小恶,看他们的架势都是老手,不知道用这种方法害了多少无辜的人,如果我听你的放走了几个,将来他们再杀人,那被杀的人去找谁呢?找你还是找我?”   “这,这”老头支支吾吾的无言以对,但一转脸又发起火来。“你怎么能任由自己那么漂亮的人去做杀戮的事情呢?”老头呼哧呼哧的,胡子都翘了起来,映衬着他因发火而红通通的脸,我忽然觉得又惊讶又好笑。   “看来您真是老年痴呆了,我这个样子也叫漂亮?”我觉得他的脑子有问题。   “你知道吗,你笑的时候有一种奇特的魅力,很平静祥和,你不应该沾血”老头的眼睛开始冒光(不会吧,我这个样子也能碰到老色狼?)“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孤单一人吧,跟我走吧,以后你就是我的孙女了,我会给你找个好人家,不用再做这种血腥的事了。走!”老头拉着我的手就要走。   “你个老糊涂”莫名其妙的成了别人的孙女让我十分气愤,朝他的头上猛敲一下,“我的事情不用你管,放手!”   “我不”这个老头竟然赖在地上,两只手拉着我,两脚蹬地,大哭“我不管,你就得跟我走,我觉不允许你再遭遇血腥了,不然我就不起来。”   看着他,我想起了《射雕》三部曲里的老顽童周伯通,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我现在的样子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吸引力,这身上气息还比较好的老头竟然挺关心我,经过兰若以后,我看人自然想得多了,但考虑到我还和那些变态神灵有场十二年的赌局,也罢,是时候该先找个立足点进入这个世界了,如果发现不对再走也不迟。   “好好,别哭了,我答应你还不成”我感觉自己像在哄小孩子“我一身血污,难受死了,我总得洗一下在走吧。”   “你不能骗我。”看着那双本应该出现在小姑娘脸上的水汪汪的眼睛,我觉得一身无力。   “我绝对不骗你。”   “好,你等下”老头从怀里拿出一块石头,严肃的说“这块矿石是我完成毕生目标的必需品,使我经历千辛万苦才得到的,没有它我只能死”他把矿石塞给我,“你拿着去拿着回,要小心不要损坏,记得一会儿还给我。”   有趣的老头,我拿着那块矿石,回去梳洗收拾了一下,回到山坳把矿石还给他。老头高兴地找出一身男装让我套上,于是我就和他一起上路了。   “好孙女,以后可不要再打打杀杀啦”   “你个死老头,我只是跟你出去转转,你少贫嘴”   “孙女,你不认爷爷了吗,呜呜呜~~~”   “你别哭啊,哎,别哭,这么大的人了,寒碜不寒碜?好了好了,我认”   “你叫我爷爷!”   “什么?”   “不叫吗?呜呜呜~~~~”   “好我叫我叫,爷爷”   “声音太小,我听不到”   “爷爷!”   “还小。”   “爷爷!!!!!!好了吗?”   “哈哈,我终于有孙女啦,回头气死那个老东西!”   “你个死老头!!”   “别打,啊呀,我不说了,不说了......”   人们都说“老小孩”“老小孩”,意思就是人老的时候,性格会像小孩子一样,爱闹别扭,我这一路上算是见识到了。约克虽然有一股迂腐的气息,但他的身上却又一种与自身年龄不相称的活力,如同山林里的猴子在下小雨时候于树枝上打闹争夺的那种雀跃,如同山羊在草地里嬉戏奔跑的那样激昂,在得知他是个工匠后,我才了解到,这种活力估计就是艺术家的常青的精神领域,保持好奇和热情,积极探索和发现。往往路边的一个别致的小手工艺品就能让约克凝视半天,然后猛地蹦起来,若有所悟,或是捶打脑袋,垂头丧气。其余时间就是缠着我享受他自己作为爷爷的“幸福”,然后大叫着跑跑停停。   就这样,我在这个世界多了个爷爷,不过,有个爷爷也不错。    第十章 一对 更新时间2006-3-2 23:28:00 字数:3606  “老家伙,我回来了”下午,约克一回到华采斯的家,先不开门,而是走到隔壁的一家去敲门,让叶小钗觉得很奇怪。   门一下子就被主人拉开了,从门里蹦出来一个和约克差不多年纪的老头,神态也很相似,脸色也很红润,不同的是,约克胡子短,头发虽白但还茂盛,而迈基克则是头上光光脸下苍苍,两个人一看就是天生的对头。   “好你个约克,竟然不带我,自己偷偷去。我本来打算再也不理你了,看你来找我,就算了。对了,刚特拉矿石呢?在那里。” 迈基克虽然满嘴抱怨约克,但瞧也不瞧他一眼,直接往约克手上的包裹里瞅,并伸手要摸。   “干什么,干什么,乱摸什么,想看吗?我就不给你看!气死你,气死你。”约克也不计较,反而拿包裹到处躲。   “好你个老东西,去不叫我不说,还敢气我,想打架。”   “打就打,怕你,老家伙。”   “老东西!”   “老家伙!”   “老东西!”   看着两个老小孩见面就要打架,我忙上前阻拦。“有话好好说嘛,冷静点。”   “他卑鄙无耻。”   “他混蛋龌龊。”   “他一打牌就作弊。”   “他一做饭就偷吃。”   “他吃香蕉到处扔。”   “他吃瓜子不吐皮。”   ……   “够了”在忍无可忍之后,我在两个人头上各敲了一下。两个老头一起抱着头蹲在地上,但嘴上还是不停。   “老东西,这个女孩是谁啊?好厉害哦。”   “嘿嘿,厉害吧,那是我孙女。”   “呸,就你也能生出这样的孙女?”   “我认的,怎么啦,不行?”   “那我认她当我外孙女。”   “你敢?”   “我当然敢。”   我又准备动手,两人发现后,一起举起双手。我问“这是干什么?”   两老头异口同声地说“投降”。我倒。   “好棒的姑娘,” 迈基克起身仔细看看我“你的身上充满了大自然的力量,是个学习魔法的好苗子,这样吧,以后你就是我的外孙女了,我教你魔法。”(我晕,果然和约克一个德性,不愧是老对手。)   “那怎么行,她是我的孙女,要和我学习制作弓弩和弓弩的使用。再说,我的孙女绝对不会学你的魔法。”   “你可以不让你的孙女学我的魔法,但你不能不让我的外孙女学习我的魔法,同样,我的外孙女也不能学习你的弓弩。”   ……   经过半小时的绕口令争论,达成共识。我白天以约克孙女的身份跟约克学习制作弓弩和弓弩的使用,晚上以迈基克外孙女的身份跟迈基克学习魔法。晚饭由我来做,在山林里没有佐料的情况下我都能自己打猎做饭吃,现在有了材料和佐料更是大显身手。两位老小孩在吃饭时后都不忘斗嘴,为你多一勺粥,我少一根菜不停地打嘴仗,夹在中间,好累。吃完饭,刷碗洗漱后,我先到安排好的房间睡了,留下他们慢慢吵。   叶小钗去休息后,两个老头竟然安静的到迈基克的房子里坐下喝咖啡聊天。约克把于叶小钗的相遇经过向迈基克仔细描述了一遍,最后说,“我有一种预感,我的愿望能在这个女孩身上实现。”   迈基克点了点头,“她身上有大自然的气息和一种神秘的力量,且思维行动非比寻常,见识远比她的年龄段的人深刻。这样的好苗子真是万里挑一也难找阿,老东西,我一定会好好栽培她。”   “嘿,你的本事够吗?我可是见过她的本领,恐怕你不够格。”   “好,那我们来赌,看谁能先把自己的本事传给她。敢吗,老东西?”   “怕你啊,老家伙。”   ……   在山林里呆了近半年,第一次睡得这么舒服,好软啊,嗯?这里是?哦对了,我已经以约克孙女的身份到他家了。拿过床边的新衣服,换上对镜子一看,身上是一套女式的农活装扮,那微笑的脸也舒服了不少。洗漱完毕,到厨房做好饭,一看表,8点了,两个老头正在桌边等候呢,还真自觉。   早饭完毕,上午我学习弓弩的射击,下午是弓弩的制作。在当初练习手里剑的时候,我已经能手随心动是飞镖向预定的方向飞去,现在功力、认识更上一层楼,不过把手里剑换成弓弩而已,很快就满师了,以后就天天练习连珠箭了。后来我试着用真气于弓箭上,用一百米射程的弓弩射穿了200米处的树干,这一成果让约克大为惊讶。咨询我以后,把一本他的弓弩制作心得扔给我,让我结合他的藏书来学习后,自己跑去做研究了。以后时不时地拿出试验品让我实验。   弓弩制作无非选材、熔炼、塑体,压磨、组合、调试几步,但看起来容易,作起来难。根据不同的要求,要选择不同的材料进行适当的混溶来增加弹性和钢性,是基本。约克找到的刚特拉矿石就是类似武侠小说中玄铁的材料,可谓极品。当然约克在想法完全成熟且实验成功以前是不会用它的。此外初步塑体寻找粗坯的最佳受力点,这样箭矢射出才能不偏不飘。然后压磨成形,找寻适当的弦组合。弦太粗,弹性不好,太细,易崩。最后的调试更是重要,要结合知识、技巧和针对前面步骤综合分析调控。于是,我上午作射击练习,下午根据约克的资料边学边实践。约克的思维天马行空,因此他对我的多是涉及原理错误的指点,剩下的让我自由发挥,甚至能从我的作品的雏形里发现成品的功效并捡新奇之处加入他自己的研究。   晚上是学习魔法的时间,迈基克这个老师也是不俗。他不想以前我看到的小说里的魔法师,只追求多样的咒语和魔法阵以及魔力积累和控制,而是注重原理。头一个天他只教我一个基础魔法“魔法神箭”是召唤身边的任何元素来变成攻击的箭矢。可是我怎么也不能领会那些奇怪的咒语,迈基克并没有发脾气,反而鼓励我回想在山林里与自然交流的时候,和敌人搏斗的时候来感受身边元素物质。徜徉在初次达到“轮”的回忆中,我感觉到了风的柔和、土的厚实守护、水的温柔滋润和火的温暖,从而放出了四种元素之炎。   我告诉迈基克我对魔力以及“天人一体”的理解,他沉思了一会儿,说:“你的理解来自你的心对外界的感受,如同一个明眼人对一个瞎子描述世界一样,我无法理解你对魔法的感悟,同样你也无法理解我的了解。但我可以不断的为你释放魔法以使你找到操纵元素的方法。”   “那我这样算是使用魔法吗?”我问道。   “魔法师就是能操纵元素之力的人,无论用什么方法,只要你能控制元素你就是由魔法力量的人。” 迈基克严肃的说。   他的话使我想到是那句著名谚语“条条大路通罗马”。   “老家伙,这块鸡肉是我的,你放下。”午饭,餐桌上,迈基克和约克争夺我做的“蘑菇鸡”。   “赫陈德基斯市的(谁吃到就是谁的),”约克满嘴鸡肉,抬眼皮瞟了迈基克一眼,接着继续奋斗。在约克家里定居下来后,我似乎成了两个老小孩的保姆,两人以我“天资聪慧,只能指点不能硬磨,需在平日生活中自行领悟”为由,几乎天天让我洗衣做饭,打扫买菜,把我本来就少的空闲时间砍掉一半。我稍一表示反对,两人的脸上就出现小女孩儿的水汪汪的泪眼,弄得我只好大败而逃。   “你行,等着”, 迈基克转身回厨房拿出十把叉子,每手五只,“看我‘魔叉术’,奥义——十指连叉。”十只叉子戳在菜肴里,盘中的三十块鸡块被戳走二十五块半,真是稳、准、狠。   “啊,你个老东西”约克急了,衣服一掀,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把小型连弩,对准迈基克就发射。   迈基克显然已经和约克打了多年的交道,深知其性格为人,在约克拿弩的同时就给自己施“冰之护盾”,躲在冰盾后洋洋自得地啃着鸡块,还不时朝约克挤眉弄眼。   约克更努,双手又像衣下伸去……   “排骨来了”我端着另一道菜走了进来。在野外的时候由于实在恶心茹毛饮血我只能吃水果生菜,这次好不容易有机会吃熟食了,便抓紧一切机会调取以前闲着无聊翻过的烹饪书学习做饭,这样以后至少能喂饱自己啊,顺便拿那两个老小孩试菜,经过一番努力,并不知道是自己的收益有所成就还是这个世界的人们基本上是沿袭西餐对东方饭菜比较新鲜的缘故,后来两个老小孩吃的津津有味。   估计今天的排骨能得到赞赏,嘻嘻,我心里想。忽然面前数道疾风袭来,我换忙躲闪门后,就听见“噼里啪啦”一阵乱响,六根弩箭、两只冰锥穿过门板,展现在我面前,更可气的是,我辛辛苦苦做的排骨洒得满地,那可是我花了半小时才作出来的阿。我用左手握住自己向门板打出的右手,开始在心里数数,开解自己:他们都是老小孩,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男子汉大丈夫,要放得开。经过几次压制,感觉好多了。正要推门,又一根弩箭从门上透出。   门“嘭”的一声碎成数片,两个老小孩感到一阵寒冰般的杀气,立刻习惯成自然得转身就要逃跑,但已经完了,整个房间都被结界封住。两人战战兢兢转身,面前是叶小钗攥紧的拳头和愤怒的眼神。   中午,约克家一阵喧嚣过后,出现片刻的寂静,然后的几声惨叫结束了今天的午间闹剧。    第十一章 创造 更新时间2006-3-2 23:29:00 字数:3755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已经半年了,两个老爷子还是天天吵架,不过我已经习惯了,对于这两人来说,吵架就像他们的一日三餐。虽然我很讨厌争吵,但这样的喧闹,我就不十分讨厌,相反,还时不时得在当中隔山观虎斗或坐享其成,有时候还故意用作的饭菜来挑拨他们,哈,两个老小孩还真给面子,次次都成功。当然,我也知道他们是故意的,就像大人逗小孩一样,大家互相取乐。对于他们这些与世隔绝、独自追求梦想的人来说,是生活的必需品和调剂,通过打闹来发泄独自追寻时的寂寞与苦痛,以保持旺盛的研究精力和好奇心。   在他们各自的“专业”上,两位都是大家。通过向他们学习,我已经能根据自己以前在山林间的对四种元素表现形式的感受自由的召唤和控制魔法元素了,但可惜的是我始终不能放出攻击性的魔法,相反,辅助性的是伸手就来,虽然范围和程度不大。迈基克说是因为我对它们的感觉都是温柔好客的,自然无法想象它们被用于破坏时候的场景,自然也无法用它们攻击了。只是,我唯一的遗憾却是无法使用“浮空术”飞行。   另外我的制作手艺虽然没有提升到约克的程度,按照他的话“非常之有特点,较传统方法更加灵活实用”,但按照我以前玩“暗黑破坏神”用亚马逊女战士的经验,单一的物理攻击远没有带有魔法威力的箭矢功效大。我曾向约克提出在弓弩上使用魔法的方案但遭到了强烈的反对,按照约克思维,他的最终成果就是为了对付魔法师的,怎么能够使用魔法师的东西呢?固执的老头,他没有读过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不知道一切能够为我所用的都应该拿来。我只有找迈基克商量。   据迈基克所了解,一般的魔法武器是在武器上刻魔法阵,但这种做法一是不太容易操作,一是很容易改变武器原本的特性。威力越大的魔法需要的魔法阵面积越大,自然需要在武器上作更大面积的篆刻,虽然附加了魔力攻击但武器的强度却大大降低了,很容易毁坏,故一般在魔法炮上应用(篆刻面积较大);或者是把魔法晶体外用魔法笔画上魔法阵装在武器内部,这种方法显然要比前者的利用率和使用寿命长的多。   可对于我这个玩游戏都用作弊器的人来说都不太好,我的理想弓弩就是:一,有“暗黑”里亚玛逊的多重箭攻击或炮轰作用,这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一对多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攻击多个目标;二,弓弩能产生魔法箭矢,虽然电影《指环王》里精灵射手从背后抽箭矢搭弓射击的姿势很帅,但一方面箭矢是有限的,在规模战场外,你总不能背着好几捆箭矢包战斗,这样会牺牲太多的敏捷性,另一方面,抽弓搭箭还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面对高手的突袭,这点时间往往会是致命伤;三,箭矢带杀伤性魔法最好,我对亚马逊女战士的牺牲之箭和冻结之箭印象深刻,是对付boss的最佳法宝。   当我把握自己构思的模型告诉两个老头子的时候,他们望着我足足有十分钟(如果不是我把他们打醒,可能会更久),清醒过来的第一句话是“你没事吧?”(嗨,没有玩过电子游戏的人啊,没有想象力)在我殴打他们五分钟后,他们终于说要考虑考虑。接着三天,两人真的是茶不思饭不想,连我做的他们最爱吃的“蘑菇鸡汤”也视若无睹。第四天,两老头在我迷迷糊糊的时候硬是把我拉了起来,夸奖我的模型是骏“魔法与技术工艺的完美结合”等八千多字,然后问“应该怎么解决?”,我马上用“夺命剪刀脚”将二人踹出我的房间,继续我的清秋大梦。但没想道就这一觉带来了福音。   原来踢出他们睡觉时候无意把迈基克身上佩戴的一块魔法水晶拽了下来,当时困极的我一直把它握在手中,在睡觉时候这块晶体成了我体内脉论和外界的连接点,当我一觉起来的时候,发现它竟然呼吸似的吸收着四周的魔力,且和我体内的脉轮相互呼唤。   当我把这块水晶展示在迈基克眼前的时候,这个老头几乎要把自己的胡子拔光了,他研究了一整天,告诉我:我的要求应该可以用这个水晶融合弓弩得方式来解决,但由于这块水晶的能吸收周围的水元素,所以无法用魔法笔画魔法阵,另外我对元素掌握的方式与他不同,而这块水晶也是由我改变,所以只能由我自己来解决。怎么办?我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网络游戏“奇迹”中用宝石砸装备升级的景象,于是拿着这块水晶找来我刚做好的一把适合连珠箭的三弦弓,开始思考怎么来把两者相结合。   轻轻地把二者接触,回想当初在山林里玩水的感觉,以弓为我和水晶的中介,慢慢的感觉水晶似乎在向弓扩散,我谨慎地调节着水晶能量的流量和扩散程度,最终,水晶融化在弓里。我正开眼睛,眼前的三弦弓闪烁着水一般柔和的光芒,三根弦不见了,原本弦的两端出现了相通的小孔。我握住弓背,将神思投入弓,感受那水的气息,我“看到”了那三根弦,就在相通的小孔间。灌入真气,用手轻轻一拉,三根魔法箭出现了。耳边传来了惊叹声,约克和迈基克早就站在门口了,慢慢的把弦收回,箭消失了。看到他们激动地表情,我把弓交给他们。经研究后证明,我的构思是可行的,但可惜的是只能我来使用。约克表现出大家的风范,“既然这是唯一实现我的理想的途径,我愿意支持你。“   半年后,当我们的研究成熟后,约克开始对他的最终目标的冲击,经过三天三夜的努力,“流星”问世了。(本来约克想用“灭魔弓”这个名字,但由于迈基克的反对说魔法也出了一份力,约克只能嘟嘟囔囔得勉强同意这个名字)它的形状像一根黑色弯曲的烧火棍,半圆形,融合了我后来用一月时间分别制作的精品水晶(火元素)、精品玛瑙(气元素)和精品水钻(水元素)。弓上从两端三十度处算每隔十五度就有一个基准头突起,以利于魔法多重箭的射出,一次可以发出九枚魔法箭。弓身中心的基准头的明显比其它的要大一些,适合会心一击,配合弓两端的五根魔法弦,恰好可以使用“暗黑”中亚马逊女战士的“炮轰”技能,依次攻击多个敌人。   晚上,两位老人和我一起来到村后的小山试弓。这时,这对天生的冤家少见的站到了一起,他们的手紧紧握着,尤其是约克,要不是迈基克扶着他,紧张得哆嗦不已的他根本无法以自己的双脚站立。我用手轻抚弓背,如同毛毛虫破茧化蝶一样,弓身的黑色如外壳般渐渐退去,露出里面金黄色的真身像鸟儿展翅一样舒展开来,弓尾处的弦如春天的雨丝一样若隐若现。深吸了一口气,我把自己的精神投入到弓身,握紧弓背。脑中轰然一震,我似乎被吸入弓身,弓弦轻轻颤动,在对我表示喜悦,不需要眼睛,由弓身中心基准头引出的气机牵引的就是我的目标。右手轻引弦,灌注真气,箭矢如同流星划过天空,在两公里外的空中爆炸,化为一阵细雨,准确地将下面的石阵击的粉碎。那一刻,我愣住了,这简直就是《炎龙骑士团》里风神弓的特技——流星箭,以前玩游戏的时候都为得到它而兴奋,此刻更是不知道如何表达;迈基克大笑,他已经登上魔法世界中山峰,面前是一条全新的山道通向最高的顶峰;约克则老泪纵横、泣不成声,多年来的辛酸、苦痛和煎熬都伴随着成功快乐的泪水一泻而出,自小的梦想终于在今晚借他人之手得以实现,人生如此,又有何憾。   我们放声大笑,连灌木都“沙沙”作声以表示祝贺;我们奔跑追逐,连晚风也跟随我们穿梭树林之间,尽情纵横。那天,在皎洁的月光下,我们开怀痛饮,把酒作歌,迈基克喝的太多差点用火烧光自己的胡子和约克的头发,以至于第二天我醒来差点认不出来他们谁是谁。一连七天狂欢,几乎把家里弄成了猪窝。   第八天的早晨,我睡眼惺忪地来到客厅,却发现约克他们已经准备好了行李,正打算离开。   我一下子清醒了,冲过去抓住他们,问到:“你们要去哪里?”   “呵呵”迈基克强笑道“本来想悄悄走的,没想到还是被你发现了。”   “我已经因为自己的目标劳累的太多了,现在心愿已了,应该享受一下了,去旅游。”约克说道。   迈基克走上前,用手按住约克的肩头“没有我岂非太便宜了你?我们的胜负还没完呢,老东西。”然后,转头对我说,“我们的本事你基本上都学会了,以后要自己钻研了。我们的东西你看上哪个就拿去用,我们也不用了。”   “老家伙,还记得我们的打赌吗?谁赢了?”约克作了个鬼脸。   “你们都赢了,一年来我多亏你们的教导,你们是最伟大的魔法师和技师,也是我尊敬的老师和……我的亲人。”我的鼻子开始发酸。他们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了,开始的时候,我还顾忌兰若村的记忆,生怕他们只是利用我的能力,现在,我发现他们是真的把我当自己亲人一样照顾。现在,把唯一的心血成果留给我,自己却要离开,我真是舍不得。   “不要哭鼻子嘛,你笑起来才好看,不然就成了丑八怪喽!” 迈基克打趣地刮我鼻子。   我眨了眨眼,把泪水憋回去,强笑了起来。   “这才对嘛!”三人相视一笑,抱在一起。   约克和迈基克一起周游世界了,他们自己的目标已经达成,是休闲的时候了。临走的时候,约克又忙补充道:由于弓的使用是以我的真气为引,所以威力可以由我来决定,可以手下留情,但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消耗真气。迈基斯告诉我,使用多了会对弓本身造成磨损,还得引来四周的元素进行修补。听着他们的仔细嘱咐我的眼圈又开始红了。   ……   把约克和迈基克的东西收拾了一下放在隐蔽处埋起来,背上“流星”,挎着“黑魔”,我真正踏入这个未知的世界,创造我的生涯。从我动身那天起,离我的赌局期限还有十一年。 第十二章 决定 更新时间2006-3-7 18:06:00 字数:3377  得来姆大陆如同罗德斯岛一样,像一个被摆弄得不断摇摆的玻璃杯,在各个大小势力之间挣扎着,在平静的大海上喘息着。大陆的四角是瑞西里、阿玛利、弗李特和英吉利四个大国,包围着金阪京、印迪斯、沃特和我现在身处的查奥西兰,共占据了整个的大陆四分之三的面积,是这片大陆的虎踞一方的四位霸主。当然,这是由这四个国家的主要战力彪悍骑士、狂战士、魔法师和圣战士决定的。   如若来做比喻的话,战场上冲锋的彪悍骑士有着最强的穿透力,他们如同海中遨游的巨龙,面前的敌阵会像海水一样被切开;经过狂化的战士有这最高的杀伤力,如同下山的猛虎,四周的敌军会像山中的落叶一样被跟随猛虎的风绞的粉碎;用空中的凤凰形容魔法师是最恰当不过的了,但他们就像空中飞舞的火鸟,把死亡伴随着大面积的杀伤魔法投掷在敌人的头上,虽然数量上比其他三者少的多,但由魔法师研制的大型魔法炮有着毁灭一切的攻击力;而圣战士有着最强的防御技能,能把对一个人的伤害分散到周围的人身上,因此数量越多,圣战士的防御越强,再加上他们自身的“祈祷”与“治愈”等辅助职业技能,完全是对手的噩梦,就像一只大龟,任你攻击,我只管一口一口吃光你。   百年前四个大国曾相互征战,以夺取中原的肥沃领土,但由于各有胜负,且都元气大伤,只能坐下来签署协约互相节制,声明都不在插手中原的土地,也正是因此,金阪京、印迪斯、沃特和查奥西兰才得以在夹缝中生存。在这百年的和平中,瑞西里的良马、阿玛利的宝石、弗李特魔法材料和英吉利的铁矿,就以中间的这四个国家为平台交易,为自己赢得了以前从没有想到的财富。随着商品的流通,各国的人文知识也在不断地交流,兵种和国家建设变得多元化,中间四国受他们的影响,吸收知识,倒卖商品,亦开始变得富饶起来。   由于地处中原,气候和交通都很方便,因此不少强国的人才也流通过来,为中间四国所召集,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金阪京的盗贼工会提供消息情报;印迪斯的武者会场训练初级武士,优秀者可以被推荐到瑞西里等国深造,幸运的话就能留在那里;沃特的“火神之手”最受各国欢迎,那里作坊一直是各国装备升级的主要来源;查奥西兰——流亡者的天堂,不论是一技之长的人还是隐居的人都爱把这个自由的国度作为自己的定居点,这也是各国每年都要来此召集人才的原因。   “啊”梳理了一下两个老家伙给我留下的简介,马背上的我开始问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完成我的赌局。   这真是一个纷乱的世界,很明显,中原这块“肥肉”已经比以前大了好几倍,四周的强国不可能不对它垂涎,中原四国其实已经处于强国的势力斗争中,各国情报的分配,人才的供给以及产品的销售,特别是每年到查奥西兰探访的各国使节的斗争,早就把他们赤裸裸的yu望表现了出来。现在的中原恰好处在一个平衡点上,一旦有哪怕小规模的骚乱发生,各国的势力便会以“援助、保护”的借口伸进来,搅乱这平静的水面,随着各种势力的碰撞,必然会激起更大的浪花甚至打翻这盆水。   到底怎么办?我的心灵审判还好说,只要不做坏事,多帮助别人同时反省自己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应该可以通过。重要的是怎样才能功绩福德达到要求?我也不知道那些变态神灵的评分标准是什么,但如果我能使这个大陆和平发展的话一定能达到要求。似乎唯一的可能就是先统一中原再交好四边了,我自然不能成为国王,必须找个枭雄才行,然后在剩余的时间里帮他打好基础。不能没统一中原却先被四个强国乘虚而入造成实力不平衡的话,百年前的大战又要开始了............啊,头疼啊!   忽然出现破风声,抬头,勒马, 一只标枪扎到了面前地上,耳边响起了一片笑声,“竟然敢一个人在路上走动,快把钱财留下,我们放你过去!”寻声望去,一群马贼正冲路边的山坡上冲了下来,为首的长的就是一张盗贼脸,长脸、三角眼,舌头舔着薄嘴唇,手舞着长刀,两胯别着短刃,身上一股浓重的痞气。   扫兴。我不想浪费功夫,抽弓,灌注真气,瞄准。看在他们还知道给钱就不要别人性命的份上,稍微教训一下算了,用模仿“暗黑”里亚玛逊女战士的“炮轰”,把魔法箭把这些傻瓜扫到马下。可笑那些盗贼们正想着要发财,忽然脑袋一疼掉到地上,手一摸,流血了,吓得忙爬了回去。   “连马都不要了吗?正好我去卖点钱。”我笑道,把马招呼过来,正要走,耳边人声鼎沸,二百多人已经出来把我围住了,穿着不一,装备也是长短不齐,看起来像都是杂鱼,但我感觉到其中大多数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甚至还有四个魔法师。   想一起进攻吗?那我就不留情了。我做好了多重箭的准备。   “请冷静。”人群散开,走出一个青年,我愣住了。银色发蓝的长发下,是一张俊秀的脸,一双清澈的眼睛,使我不敢相信这双眼睛的主人就是这些流氓的首领,更奇怪的是,他身上有着野心、yu望、坚持、爱惜……总之,就是像把一个野心家和一个大男孩融合在了一起的感觉。这使我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是这群家伙的头,先谢谢你刚才手下留情。我们正打算组建一个佣兵团,你有兴趣参加吗?”他似乎忘记了自己手下的所作所为。   “你似乎忘记了是谁先挑衅的和是谁现在把我围住的?”我盯着他的眼睛。   “你有很好的本领,我希望你能加入。”青年脸上洋溢着阳光一样的微笑。   “如果我不呢?”   “埃文,杀了他。”那个马贼脸探出了头,叫嚷道。可埃文用眼睛一横,他就立刻闭嘴了。这是我想起了《流星蝴蝶剑》里的律川香,这人不但说话比老江湖更有技巧,而且还有种特殊的魅力,能够使每个初次见到他的人就想跟他亲近,而这种亲切并无损他的威严。   “我可以问你的手下几个问题吗?”   “哦?”埃文有些意外,“注意,他们是我的伙伴,请!”   经过询问,那些家伙也真是直率。对于埃文,有人敬佩他,有人信任他,有人觉得跟着他能有好处,也有人只是想暂时跟着他捞点东西。看得出来,大家都愿意跟着他,听他的,同时和他的关系也很自然,很和谐。   问完他的手下,我转向他,“你听了他们的话,有什么感想吗?不怕大家会舍你而去?”   “只要我一直赢,给大家带来好运,大家就会和我在一起。”埃文的眼睛和他脸上的笑容一样灿烂。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保证自己会一直赢,即使那些强国的军官也是。”我盯着他的双眼。   “达到目的就是赢,虽然中间会有苦难,但我会赢。”他的眼睛如同平静的湖水,波澜不惊。   “对,跟着特斯就会赢,我们都知道。”周围的人群开始叫嚷。   “如果你答应我几个条件,我就入伙,当然,首先得介绍一下我自己。”我看着他们微微一笑,轻轻一纵,立于树枝之间,取出“流星”。   “你们看那座小山怎么样?”我遥指一公里外的那个小山丘。   埃文不言语,只是笑。   有几个人沉不住气,大叫“你要是能毁了它,我们就服了你。”   引弓拉弦,“流星箭”我喝道,用尽全力发出会心一击。   从此,那个森林精灵在树枝上弯弓的模样就刻在了后来的“鹰之团”老兵的记忆中。那一刻,原本丑陋的女孩浑身沐浴着金色的霞光,手中的弓箭如同金翅鸟一样激翅飞翔,撕裂了头上昏黄的天空,划过天际,将远处的小山丘炸成粉碎。   我从树上跳下,丝毫不管周围惊诧的目光,对还算平静的埃文说:“从此,你们的佣兵团叫‘鹰之团’,你是白鹰格力菲斯。”   “‘鹰之团’这个名字很好,看得远,飞得高,什么也不能阻挡鹰翱翔。但为什么让我改名?”埃文奇怪的问。   “‘鹰之团’是我读过的一本故事里的不败的兵团。白鹰格力菲斯是首领,我希望你也能做到像他一样,而我就是这个未来的不败兵团的新成员叶小钗,请多指教。”我说。   “这一点我拒绝,但从此我就是白鹰埃文,我会超过白鹰格力菲斯,以后的人们会高呼白鹰埃文——我的名字。”埃文坚定的说。   “白鹰埃文的‘鹰之团’万岁!欢迎我们的新伙伴!”又是一阵欢呼,这次是老兵。在看完我的表演后,埃文仍然有这么高的支持力,看来我选对了人。   看着他自信的笑容,我笑了。我会支持你,你的‘鹰之团’会比格力菲斯的‘鹰之团’飞得更远,我会帮助你成为一位霸主,为了你的愿望,也为了我的赌局。    第十三章 白鹰 更新时间2006-3-7 22:03:00 字数:3282  明天就要对战“火狐”佣兵团了,大家都很兴奋,我,埃文,虽然命令他们进入自己的被窝,自己却同样激动地几乎睡不着觉。已经半年了,现在的我们比起半年前的我们来,简直是天壤之别,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她,一个叫叶小钗奇怪名字的女子。   我的父母都是贫民,在我七岁时死去。我自然成了替我父母向贵族服务的奴隶。然而我并不愿意从此臣服于命运的安排,我比那些贵族的子女聪明的多,勇敢的多,也强的多,为什么我不能像他们一样接受良好的教育,学习剑术,这些就像我心底的一根刺,时刻在折磨着我。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村子里新来的一位叔叔其实是一个逃兵,我央求他,终于他同意教我剑术。于是,我白天干活,忍受着那些所谓贵族的恶心吹嘘和侮辱,晚上,我用自己手里的剑来发泄我的愤怒,来追求我的理想。十五岁那年,我已经远远超过了我的师傅,达到了剑士的境地。这和师傅毫不吝啬的夸奖有关,我说。   可是第二天的下午,我因为实在阻止一位中年贵族对我喜欢的拉拉的强暴而误杀了他,拉拉吓呆了,我则看着血肉模糊的尸体在地上呕吐,失去了行动的能力,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我和拉拉被贵族判决火刑,我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吗?我当时想。老师在我无助的时候赶来,他提我顶罪,“你有着更大的理想要实现,我知道,所以你不能死。”他和拉拉说。贵族们本来也不相信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可以由这么高明的剑术,故在老师自报逃兵的身份时,放了我。而我则看着老师和拉拉,两个我最爱的人,在火焰中挣扎着,痛苦得死去。我逃离了我居住和忍耐了十五年的村子。   在查奥西兰的游荡中,我决定组建一个佣兵团,我要用自己的能力凌驾于贵族之上。我记着像老师一样多夸奖别人,这为我带来了很多伙伴。两年后,加上伙伴的帮助和我的努力,胜利一个接一个,我周围的人越来越多,我心头的压力也越来越重。我不能失败,绝对!虽然整体实力还比较弱,但也只能在战斗中继续加强了,是时候组建我的佣兵团了。但正当我们讨论名字的时候,爱捣蛋的马贼莫珂去打野食,却被魔法弓箭给吓了回来。我们检查了他的伤口,没有大碍。“那把魔法弓绝对是个强有力的武器,”我的好朋友弗莱尔说,“能使用它且不伤人的人更是不简单。”于是我便和大家一起去看看,争取把他招过来。   出乎意料的是,那把魔法弓箭的使用者竟然是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她的五官很难看,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看着她的时候,却自然的忽视了这点。可能是她的气质吧,和周围的自然是那么和谐,给人一种平静的感觉。在她望着我的时候,我竟然有一种水从身上渗透过的感觉,她似乎能看穿我的内心。   果然是个奇特的女孩,她竟然先从我的伙伴那里来考察我。接着,她竟然把两公里外的小山头炸平了,我强忍着内心的惊恐,因为我知道,只是对我的考验,看我是否具有一个领导者的潜力和本领。最终,我成功了。她帮我订下了我的佣兵团的名字“鹰”,有着广阔眼界在天空中自由的霸主,来自她看过的一个光辉的佣兵团故事。但我不愿意迎合故事成为主角,我就是我,我会超越故事中的主角,我说。她笑了,那张丑陋的脸竟然在笑得时候是那么迷人,什么是美,什么是丑,我只知道,在那一刻,她变成了我见过的最美的人。   接下来的半年我们在当地的一个村庄里度过,她是个奇妙的女子,似乎了解着无穷的秘密,又似乎对这个世界一点也不了解。她和团里的魔法师商量后,研究出许多魔法阵,有的可以使谷物生长的更快更有营养,有的可以用来缓解疲劳和伤痛,但她却不懂如何用魔法咒语来攻击性。她为我们都上了一个“灵之咒”的东西,能够把全身能力降到一半,这样训练起来就能事半功倍,只不过她定下的训练实在太可怕了,连团里最勇猛的剑士格斯都有些吃不消。白天结束后,晚上她还要用催眠的方法把一些知识灌输到我们脑中,逐渐的,我们似乎都明白了什么,训练看起来也不那么可怕了,反而相当有帮助。我敢打赌,她搞不好来自另一个世界,在实战中,她竟然提出了“十夫长——百夫长”这样的有效方法;还培养了一种植物,裹在木棍上,当击中身体时产生刺激性感觉就像受伤一样,每个实战中“死亡”的人都得做俯卧撑五千个,哈,每三秒一个的话也要五个小时哦,团里的家伙们在这种训练中都被逼成了战斗中生存的老手了……   两月后,大家对训练越来越轻松,估计是吃的东西有极大的恢复效果吧。每天的训练仅为三小时的战术演练,这时每人都开始找寻自己的合适修行方法。原先的单纯力士皮皮,与他的队友在“嗜血术”作用下成为了类似狂战士的家伙;大剑格斯的剑技可以用“纵横疆场”来形容,大开大合,威力无比,提起了一对大剑;弗莱尔带着那些后起之秀每天研究叶小钗提供的魔法书,已经可以释放一些大型中阶魔法了;仰慕我的莱拉,她和一些弓箭好手用叶小钗不知道从哪里挖出来的极品弓箭,加上经叶小钗加工过的宝石,可以攻击千米之外的目标,并爆炸形成冰雾和火焰;初次见面就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的莫坷,成为了我所见过的最厉害的盗贼;而我么,成了魔法骑士……   无论是训练还是实战,有关事宜她都和我及团内的骨干一起商量,再由我发布,她自己则从不出场,只把心都放在了增强团的实力上。随着我们对她的认识不断提升,我们真正接受了她,不顾她的再三反对,一致推举她成了副团长。   我记得,那是一个满月的晚上,事后我和她到旁边的树林里散步聊天。   我问她:你这么帮我们,为什么?   她说:你有改变世界的力量,能让这个世界达到平衡。   我愣住了,我的目标不过是一个王国的将军,她竟然对我有如此的期望。经过询问她告诉了我她的目标:十年内希望帮助我成为第五个势力,占据中原,从而平息大陆的隐患。   你为什么不呢?我打趣道,同时也暗自猜测着。   我没有野心和动力,也没有聚合人才的能力,但你有,所以我支持你。她望着我,很平静。当你成功的时候,就是我成功的时候,也是我离开的时候,希望你能帮我。   我的心一颤,面对如此单纯的过分的愿望,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握住她的手说:我会的。   立刻一个巴掌把我打倒了,我捂着脸,愣住了。难道她对我不是那种感情吗?   你好象把我和其他女子混为一谈了,她看着我,讥讽道。   难道你……?我感到很尴尬,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对统治和无聊的男女私情没有兴趣,我喜欢你和你的伙伴们,阿不,是我们的伙伴。男女之间也有真正的友情,请你以后把我当哥们,因为我是这么对你们的,再这么迷迷糊糊的话,我就踢你的屁股。她打趣道。   她的脸在月光下是那么圣洁,不知道怎么的,我的心里出现了这样的感受。慢慢的,她的身影和我的老师、我的拉拉混合在一起,我猛然起身,抱着她,让泪水自然的流淌。虽然我的伙伴和我很亲密,但在我心里,他们绝不是我的亲人和真正的朋友,因为他们大多只能在我的成功上添砖加瓦,而不能雪中送炭。而她不同,全心全意支持我,却不带私情。   她也回抱着我,很大方的。   等我的情绪平息之后,她带我去看营地中的人们围坐的火堆。你知道吗,在我眼中那些火堆就像一个个小的火星,她悄声说,代表了跟随你的那些人们的希望,小火星只有投入到燃烧的旺的火堆中才能更长久,你带领的“鹰之团”就是那堆熊熊燃烧的火堆,虽然现在还小,随着柴禾和火星的投入,它会越来越旺,任多么深的黑暗也挡不住它的光芒,其他的火堆也无法将它吞噬,因为它是不败的“鹰之团”,而你是永远成功的白鹰。   从此,我心头的重压减轻了,因为我不再是孤身一人了,因为我已经找回了当初的自信,任何对手都会成为我脚下的垫脚石,哪怕是四大佣兵团或四大强国也是一样。   …………   半年后,当大家的训练基本完成后,我们的“灵之咒”解开了,感受着体内充溢着的欢快的能量,我们知道自己至少提高了一个级别。狂喜的人们争相展示着自己的成果,是“鹰之团”展翅高飞的时候了,我知道。我们的第一个要吞掉的目标是臭名昭著的“火狐”佣兵团,兵力是我们的五倍。我看了看她平静的面容,发出了战斗的宣言。    第十四章 擒狐 更新时间2006-3-8 17:19:00 字数:3172  “我们的扬名就以‘火狐’为祭品”,埃文望着身边的各位,轻轻地吐出这番话。   “那个名为佣兵实为强盗的‘火狐’?好好”,皮皮的脑袋开始发亮,身上的肌肉条条绷紧,“吃了这么长时间的苦,总算可以发泄一下了。”   “应该是练练手了的时候了”格斯抱着他的那把一人高的精钢大剑“大家都很期望自己的表现呢。”   “是不是应该小心一点呢?”莱拉到底是团中弓箭队的女首领,心思比较细腻,“毕竟对方兵力是我们的五倍呢,大家刚训练出的成果可不能有失。现在团中的伙伴们就是以后扩大‘鹰之团’各挡一面的小队长呢,哪怕牺牲一个都是很可惜的,毕竟,扬名后我们再想像这样训练手下几乎是不可能了。大姐和我还有埃文讨论过了,这种方法消耗太大,最多只能用来发展新生骨干,所以以后我们的队员就要在战场上特训了。”   盗贼莫珂摸了摸脑袋,“那就最好了,那种日子我可不想再过了!”   “嘿,这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 我抓起一个水袋砸了过去,“是不是对初次见面时候我送你脑袋上的那一箭还记忆犹新啊?这样吧,我在让你们这些骨干分子复习一下老课程。”   包括埃文在内,大家脸都绿了,似乎想起了痛苦的往事。看到大家的眼睛都盯过来,莫珂开始冒冷汗,悄悄地后退,“我出去方便一下”,说罢撒腿就想跑。可惜晚了,一阵烟雾过后,莫珂翻着白眼,躺在地上全身抽搐,皮皮等人拍拍身上的灰土,若无其事得走到叶小钗和埃文跟前,“我们继续讨论对付‘火狐’的问题,是应该谨慎处理啊。”   埃文笑着看了叶小钗一眼,说道:“莱拉说的很对,现在的成员是我们发展的基础,按照大姐的‘十夫长——百夫长’策略,我们二百多人将来每人要管理十人、百人乃至一个小队,那么现在牺牲一个伙伴会对以后造成多大的影响我想大家应该明白。”   “我建议每组的十人中安排一名魔法师和一名弓箭手” 弗莱尔斟酌道,“我们的战士都能够熟悉的运用‘疗伤’和‘护体神盾’,这样就可以像圣战士一样成为坚强的肉盾,更何况他们的杀伤力很强,可以让魔法师和弓箭手自由发挥。当然,这是针对现在人少的情况,以后吸收新血,就要重新安排。”   “过瘾的事情怎么能够让你们独吞”莫珂满脸灰土地爬了过来,“还是你们休息吧!给我们放‘嗜血术’就可以了。”   大家开始争论,经过半年的“苦难”,无论是能力还是自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面对眼前的第一场战斗,像饥饿的人们争夺肥肉一样吵闹不休。   埃文看了看我,开始清嗓子,这是他的习惯,又成竹在胸了。埃文本来就对军事和政治有着极高的天赋,再加上我没事就和他讨论《孙子兵法与三十六计》还有《三国演义》,这家伙如同开光的美玉,充分发挥着他的聪明才智。   “我认为”埃文开始讲话,大家都自然的安静下来,“这场战斗我们要扬名天下,但不能张扬。说到底,我们不过二百多人,正在萌芽期,过分张扬会让别的佣兵团因嫉妒和害怕而群起攻之,所以明天我们一定要保留实力。弗莱尔的魔法师只能用辅助和一些小型魔法;莱拉的魔法弓箭不准使用,只能用连珠箭和大姐特制的对付魔法师的钢弩;莫珂带领你的手下在观战的人群中打探,注意他们的反应和评论;剩下的战士我们这样安排……”   商量完毕,埃文找到曾经被“火狐”侵害过的人们,以他们委托的名义,在当地的佣兵工会发布了决斗“火狐”的公开信。此信一出,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浪,虽然每年都有一些佣兵团想要借讨伐“火狐”扬名,但终究都会被“火狐”吃掉,更何况这个兵力仅为“火狐”五分之一的“鹰之团”,大家议论纷纷,各大佣兵团长和各国的使节争相设赌、观战。   “鹰和狐狸吗?”弥特立平原附近的一家高级宾馆中,一群神秘人士笑着相互对视,“我们来看看这头小鹰的能力吧!”   华采斯,“火狐”佣兵团驻地。“火狐”首领把“鹰之团”通过佣兵工会送来的公开信揉成一团,扔在地上,吐了口吐沫,说:“一群刚断奶的孩子,敢来找老子的晦气,看我明天灭了他们。”又拿起桌上的烟斗,一边添烟草一边问周围的人,“那个团什么来历?”   一个猥琐的魔法师走过来,讨好的说:“这个佣兵团刚刚成立,为首的埃文是一个奴隶的孩子,后来因教他剑术的师傅和他喜欢的女孩卷入一个贵族谋杀案件被处死后,就逃了出来和一些散漫人士混在一起。根据以往的材料,他比较有头脑,但身边的人实力参差不齐,人数不到三百,整体实力较弱,没法和我们比的。”   “嘿,一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娃娃。” “火狐”首领又朝地上吐了一口,“传我的命令,明天迎战。”   埃文接过莫珂传来的“火狐”的消息,看了看,脸上挂起了胜利的喜悦。   第二天,弥特立平原。双方对峙,在首领相互致礼后,战斗开始了。   “火狐”分前后两队,前为骑士和枪兵,后为弓弩手和魔法师和几队武士,开始向我们慢慢推进。看来他们很轻视我们,决定让我们见不到他的后队。埃文指挥“鹰之团”成一排趋马开始慢跑。   眼看距离敌人前队只有五百米了,“放箭”随着埃文一声令下,一阵箭雨强先在敌人的弓弩手发射之前出击,但大部分都被敌人用钢盾挡住,其余则是散落在敌人前队的四周。敌人开始大肆嘲笑我们。此刻我们开始悄悄的加速。   当我们距敌人四百米的时候,敌人开始向我们发射箭雨,近一半“鹰之团”的人连胯下的马一起摔落,倒在地上,痛苦得呻吟着。其余的“鹰之团”的人马慌忙分散到两边,把马掉头,似乎不知道如何是好,看样子似乎要逃走。   “冲啊,杀光他们!”随着“火狐”首领的一声怒号,前队的“火狐”骑士和枪兵开始冲锋,他们直接绕过中间受伤倒在地上的“鹰之团”佣兵,冲向两侧踌躇不前的骑士。距离五百米处的后队中,魔法师则开始咏诵咒语,弓弩手也准备开弓放箭,对“鹰之团”的伤者进行屠杀。当然,这些都要等那个在“火狐”首领面前讨好的魔法师来做第一个屠杀者,这是他的爱好。魔法师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准备说出最后一句咒语。今天真是个好日子,他想。   忽然,胸口一热,他骇然剃头,发现胸口突出一根箭矢的尾部,张了张口,来不及发出一声,就倒下了。其他的魔法师和弓弩手正在纳闷,一阵“急雨”就从头上浇了下来,不过是箭矢的雨,一些魔法师打着防御魔法,刚刚升空,就被一箭射了下来。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这一切都是那些“受伤”的“鹰之团”佣兵们手中的弓弩造成的。莱拉的弓箭队就藏在其中,他们拿着特制的钢弩,上面只有一只箭矢,使用滑轴绞动弓弦装上去的,虽然只能一击,但威力极大。此外,弩身刻有气系魔法的魔法阵,可以使箭矢飞的更远,是无形中暗杀魔法师的绝佳利器。片刻之间,“火狐”后队就被处理干净,二十个魔法师全灭,弓弩手大部分被歼,其余受惊而逃。   正冲向“踌躇不前”的“鹰之团”佣兵的“火狐”前队,发觉后队的状况大惊失色,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冲锋的速度也慢了下来。“火狐”的首领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似乎有人向他的胃部打了一拳一样,只想呕吐。片刻后,他抬起头,满眼血丝,疯狂的喊“妈的,给我杀,杀啊!”一只流矢穿过他的额头,他倒下了,双眼还瞪着天,似乎不甘心也不愿相信自己和自己的佣兵团就这么玩了。   就在“火狐”惊慌失措的时候,莱拉他们已经从地上起来,开始用连珠箭攻击身后的“火狐”前队,当初落马的时候,他们都是将身子伏在马下所以看上去好像死的死伤的伤,其实最多擦破了点皮。乘敌人不注意的时候,在出来先干掉对方的弓弩手和魔法师,在回头帮诱敌的伙伴合击敌人。此刻,“鹰之团”全面进攻,像一把快刀,把面前的肥肉切成了碎片,皮皮和格斯他们虽不能大展身手,也是大快朵颐。   历时半小时,“火狐”伤六百有余,死五百有余,逃三百有余,“鹰之团”无人死亡,十来人轻伤,大获全胜。    第十五章 筹码 更新时间2006-3-11 14:45:00 字数:3224  “几乎所有的佣兵团都对我们的全胜感到惊讶,他们大部分认为这是托了‘火狐’大意轻敌的福,才能让小鹰吃掉大狐狸,当然,这些佣兵团基本上都是和‘火狐’规模差不多的,对于我们今天的胜利他们都在跃跃欲试,想要趁火打劫,借机扬名天下。只有少数大型佣兵团才是明眼人,这之中的三分之一对团长的智谋和胆略感到佩服,已经将结交合作的信送到我们的驻地;剩下的则保持观望,他们对于其他佣兵团对我们的挑衅成沉默态度,应该是要借机观察我们的实力,在做判断。”“鹰之团”驻地,莫珂向回来的我们报告。   “看看,多麻烦,早知道让大家放开手去做,既过瘾,又能威慑那些家伙。”从皮皮不停的捏拳头的动作就可以看出他在战场上打得不过瘾,开始发牢骚。当然,我们都知道他只是说说而已,皮皮虽然比较冲动,但不是傻子,对于大家在战前讨论的结果,他很明白,只不过以他的性格,这次战斗给他的感觉就像刚想放开肚皮吃的时候发现肉只有一口了,很是不爽,当然要嘴上讨一点。   “皮皮,别嘟囔了。”莱拉斥道。   皮皮天生对女孩子没办法,团内除了埃文和我,就只有莱拉可以制他。皮皮看了莱拉一眼,别扭得低下了头。   格斯嘲弄得瞟了皮皮一眼,说道“那些杂兵来了正好,等消化了那六百俘虏,正好再吃一顿。倒是要防着一些老油条给我们下黑手。”   “这个倒也应该注意,聪明人会在我们的战斗中初步估算我们,当然他们会知道那不是我们的真正实力。所以,这些人应该会鼓动一些傻瓜来试探。”埃文笑道“但只要我们小心点,通过大姐和弗莱尔,他们讨不了好。各国使节对我们这次‘侥幸’有什么看法吗?莫珂”   “他们都到现场观战了,对结果大多一笑置之,只有瑞西里的奈特先生和弗李特的麦克先生似乎若有所思,但所有的使节对此都没有回应,我想应该是因为我们的规模太小吧。”   “看来真正的明眼人就是不一样啊”埃文笑道“奈特先生是真正知道我们战术的人,而麦克先生我想是对我们收拾对方魔法师的弓弩有印象吧。”他沉思了一下,“大家一定要对有关大姐的的信息保密,只是我们最重要的底牌;而莱拉你们的魔法弓弩还是要深藏,你和弗莱尔一会儿带礼物和我们的一把钢弩去拜访麦克先生一下,而我要去看望奈特先生,对于这些明眼人我们要早早得就搞好关系。另外大家记住,千万不要让别人看清我们,我们正处在萌芽期,只有隐藏实力让别人看不清才能继续成长,别人眼中对我们真正实力的模糊和吸收新血就是我们将来发展壮大的筹码,所以大家千万管好自己的部下,不要闹事。”   “明白了!”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格斯还专门捅了皮皮一下,“你一定要注意哦?”   “放心,我一定比你有耐性”皮皮立马回了一拳。   莱拉看了看这两人,笑着摇了摇头。   “那六百伤员俘虏已经安排好了,埃文和大姐去安抚一下吧”弗莱尔进来擦了擦汗。   埃文不愧是具有天生领导才能的人,面对原先的六百俘虏,他以独特的人格魅力和“鹰之团”的不败宣言,轻易征服了那些人的心,毕竟,在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像一个小火星,只有投入到旺的火堆才能长久燃烧下去。埃文很明白这点,接着就让格斯和皮皮等人稍微露了几手,立马让那些人钦佩不已,然后说暗示,只要他们跟着“鹰之团”,也会有这样的身手,更是让这些败军之将死心塌地得臣服。毕竟,高超的本领在这个世界意味着什么,和这样强的兵团在一起意味什么,大家都是刀头舔血的人,自然十分清楚。   下午,莱拉和弗莱尔回来了,麦克对我们的弓弩很感兴趣,拿在手里观摩了好久,果然,魔法师对这种能威胁自己的武器很重视,仔细观察后麦克松了口气,想必他发现这把弓弩只是射程较远,且每次战斗只能发射一次,只能用来暗杀千米内毫无防备的魔法师。麦克旁敲侧击地打听这个弓弩的来源,莱拉和弗莱尔巧妙的应对,终于消除了魔法师的顾虑。   而埃文则是到了深夜才和格斯一起回来。瑞西里的奈特与魔法师不同,对战略战术精通,和埃文对军事策略进行了四个小时的讨论。在成功吸引了奈特并保持其观望的兴趣后,埃文又将自己的长远“打算”——丰满羽翼以吸引目光,将来用不断的胜利获得 “明君”更高任职的筹码——为由,合情合理地婉拒了对方的招揽。   “我建议”埃文在第二天的会上提出,“吃掉这些‘面包’后,由团中所以成员每人带三个进行特训,训练器材用以前训练我们的那个,大姐的任务则是继续去开发高能量的瓜果蔬菜,然后空闲了去训练场转转,将那些身上气息与众不同或训练比较出色的人挑出来。我们要尽力发展有头脑又能力的骨干,再由他们来发展下面,如此‘滚雪球’,哪怕大事不成?”   一席话使得在座群情鼎沸,大家似乎都看到了以后的光明未来,激动不已。皮皮和格斯他们则立刻冲出帐篷,去督促训练。莱拉和弗莱尔则跑回自己营地,深入学习研究。帐篷里就剩下我和埃文两人了。   “你真了不起,轻易摆平了那么多琐碎的事情”我看着他,打趣道“可就是苦了我啦,得给你们当炊事员。”   “没有你的话,‘鹰之团’的成长哪里会这么快,”埃文笑道,“其实,我感到自己很幸运,一开始就遇到你。”   “我们都是对方的筹码啦,”我反驳道“是因为你有这样棒的能力和潜力,我们才合作。大家都是哥们,所以不要那么肉麻啦,恶心。”   “哈哈哈哈”埃文大笑“那我可得努力点,如果我进取不够,你另帮他人,我可就惨了。对了,你记得多去训练场看看大家。”   “你去不就得了,我光种萝卜白菜就快累死了”我没好气地说。   “现在的‘鹰之团’是你我一起支撑的,”埃文少见的认真起来“你对大家的帮助大家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没有你大家不会有今天的成果。此外,你身上有一种能和一切和谐的气质类的东西,很有亲和力。更难能可贵的是,你行事大方,不见丝毫忸怩,且没有私心杂念,所以大家才心甘情愿得叫你大姐,推你为副团长。”   “得了得了,”我的脸开始发烧,“我那有这么好啊,只不过我的愿望和你们的打算不谋而合罢了,我不像莱拉那么漂亮可以招募新人,只能干点粗活啦。”   “谁说的,大姐,你高兴笑的时候有种说不清的魅力呢,大家都不在乎你的长相,相反只在意你的笑容”莱拉忽然从外面插了进来,笑着对我说。“可惜你不是男的,要不我就不要团长,直接嫁给你了。”   “呦,瞧瞧”埃文像个淘气的小鬼一样也跟着闹“你一来就把我身边的仰慕者给夺走了,再这么下去,我就成了光杆儿司令了。”   “切,还说嫁我,你现在还不是帮着你的埃文?”我去挠莱拉的胳肢窝,团中这些朋友,在闲暇时候,经常互相打闹。此外,部分因为我当初给自己选了个丑八怪,大家基本都把我当男人看,比起以前看得网络小说中的主人公,省了很多麻烦。同时,由于外貌不好,大家更注重我的内在。即使我的身体是女性,我的心是男子,但真正把这些人当作朋友后,大家就不存在性别问题了,这是很正常的事,当你把一个异性看作自己的真正朋友,你会自然而然地忘记他/她的性别。   “报告,佣兵工会发来请柬”卫兵的一声报告,打断了我们的嬉戏。大家都严肃了起来。   “近来”埃文由顽皮小孩变会一团之长,从进来的卫兵手里接过请柬,看了一遍,眉头皱了起来“那些佣兵团长想和咱们聚一聚,今晚来我们驻地祝贺。”   “估计是要看看我们手里有多少筹码敢跟他们争吧”莱拉说。   “上面的名字都是佣兵团的大人物呢,真看重我们啊”埃文扬起眉毛,讥讽的说。   “大人物,那就来个‘群英会’吧。”我笑着道。   “什么?”莱拉不知道我们再说什么。   “对,来个‘群英会’。不过不能吓着他们,那样会暴露我们的实力,容易促使他们群起而攻之,只要让他们知道‘鹰之团’这块骨头不好啃就行了。”埃文用眼看莱拉。   “我知道,我这就去告诉他们布置。”莱拉恍然大悟。    第十六章 群英会(一) 更新时间2006-3-12 9:22:00 字数:3397  “疾风”“野狼”“火花”“银盾”四大佣兵团都是兵力近万的大型佣兵团,如此多的兵力没有一个国家的背后支持是无法存活的,从他们的名字就可以看出他们分别为瑞西里、阿玛利、弗李特和英吉利所支持。这些佣兵团代替四国在中原划分势力,互相争斗,平素是怎么也不可能坐到一起的,他们都看出“鹰之团”并非池中之物,为了增长自己的势力,他们才假惺惺地一起商量与“鹰之团”的聚会,自然其真正目的就是借机把这只小鹰拉到自己这里,然后吃掉。当然,首先要验验这鹰的成色。   “显然对付这四个是重头戏,其他大都是依附他们吃饭的,中立的也有,但力量相对薄弱,所以我们只要招待好他们就够了。”埃文和团内头领对驻地进行检查,一边走一边说。   “另外也要防止其他的来捣乱,那些大佣兵团很可能会在中途让一些小的佣兵团过来试探。”莱拉补充说,“我和弗莱尔对驻地的防御进行了加强,外层卫兵装备了特制的钢弩,魔法师在内层,我的队员在中间并携带大姐的特制魔法弓弩以防不测,我嘱咐了他们,不到紧要关头,不允许用。”   “此外,我们在驻地变外设置了魔法陷阱,还在驻地内安排了魔法侦察。”弗莱尔补充道。   “我的大剑队员防守力较强,安排在外层防御。”格斯说着,拍了一下皮皮“这家伙和他的队员攻击较强,用来在你们身边防御。”   “对,擒贼先擒王,大姐给我们讲过的,”皮皮笑着挠头。   我看了一下身边,问“莫珂呢?”   “他和他的伙计们呆在暗处,作为奇兵。”埃文回答说。   一切都已经安排就绪,只等傍晚的来临了。   天刚擦黑,“疾风”普劳斯、“野狼”沃尔夫、“火花”斯巴克和“银盾”利物德带领其他佣兵团头目就踏进了“鹰之团”的驻地。埃文和我上前迎接,两边卫兵举刀执礼。   看到我,各位佣兵团长都是一愣,埃文介绍说:“这是我们的副团长,叶小钗。”   “贵团的人才果然是‘出色’阿!” 沃尔夫笑道。   “过奖,”我不温不火地说“出色的人才能打胜仗嘛。”   沃尔夫一愣。普劳斯看着我,点了点头。众人一起进入会客室,分主次坐下。   在光线充足的室内,我这才仔细打量着四个大佣兵团长。普劳斯身高有一米七五左右,身材高大,长腿长臂,一看就擅长马术,细眼高鼻,带着几分英气;沃尔夫则身体较矮,但肩宽背厚,一条条肌肉在紧身皮衣下跳动,是个力量型,面上一道伤疤自眉心斜向下到嘴角,眼睛嵌在额头下,带着几分凶狠;斯巴克是个中年男子,相貌平凡,身体被宽大的魔法袍遮盖,但可以感觉到袍下涌动的强大魔法力量;利物德如同大理石雕刻的塑像一样,脸白而线条分明,虽然人很英俊挺拔,但总给人一种阴冷的感觉。   普劳斯先来做开场白:“近来听说有个后起之秀,以少胜多,大败五倍敌人,我们特地来看一下,是怎样的风采,此次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   埃文赶忙答谢“不敢,一场侥幸。”   “我看也是侥幸,”一个胖子说“要不是‘火狐’大意让你们钻了空子,哪里会有如此惨败。”   我心里暗叫:来了。   “这位是?”埃文并不动气,问道。   “我是五千兵力的‘铁砣’佣兵团的首领,费特。”胖子看着我们,傲慢的说。   “那么请问,如果您在我的位置,应该怎么样对敌?”埃文部不动声色地反击。   “这……”费特支支吾吾,不断的用眼睛瞟利物德。   “看来如果您处在我的位置就只能投降喽!”埃文笑道。“当然,我胜‘火狐’在各位看来是一种侥幸,但也是必然。”他面色一正,继续道“我有四胜,‘火狐’有四败。第一,我知敌,敌不知我。我通过多方打探,对其用兵习惯,首领好恶,兵勇状况都十分了解,而敌人仅仅知道我们的兵力而已。第二,我知己,敌不知己。我对自己兵团的长处和缺点都了如指掌,故能用妙计扬长避短,而敌人却不能思考自己的问题,只会用兵力蛮冲。第三,我勇猛之师,敌乌合之众。我兵虽少,但久经锻炼,敌人虽众,只会抢掠欺诈。当敌人后队被消灭时,兵力仍然是我们三倍有余,但仍败于我就是此因。第四,我计划周详,谨慎从事,对方轻敌傲慢。故在我们根据敌人的情报来制定了专门策略后,敌人完全中技。有这四点,我方虽寡却必胜,敌方虽众则必败。”   费特大汗淋漓,想反驳又无话可说,只能尴尬坐下。大部分佣兵团长则面带微笑,纷纷点头称赞。普劳斯更是用欣赏的目光注视着埃文。这一阵显然“鹰之团”大出风头。   这时,坐在沃尔夫下方的一位首领站起来,道:“我是‘长戟’莱昂。贵团的意思就是说,如果换了一个谨慎的对手,同样以两百对一千,贵团就难胜了吧。‘火狐’为我们所不齿,但目前在座的诸位经过这次观战,对贵团也是印象深刻。如果这时任选一位与贵团对垒,敢问胜算如何?”   这是一个很刁钻的问题,明显现在“鹰之团”没有消化“火狐”的俘虏之前,最多只能以原先二百余人战斗,而别人在观摩了“鹰狐之战”后,必然小心翼翼,步步为营,根据兵力,“鹰之团”只能认输。一旦埃文承认这样会输,那么他灭“火狐”扬名和前面的风头就砸在面前,接下来必然是各佣兵团群起而攻之,迫使“鹰之团”依附。那么,将来被别人吞掉的命运就是必然的了。   “如果是像对‘火狐’一样,只在平原上面对面冲锋,我不能胜。”埃文道。   莱昂一喜,正要接着发难,却看埃文从容不迫,继续发言。“但是如果按照两军战斗那样,胜负则未可知。”众皆哗然。   “贵团是否太过于自信?在座各位兵力都远超‘火狐’,且都已经了解贵团的伎俩,请问如以我‘银盾’之众为敌,如何得胜?” 利物德阴冷的声音立刻响起。   “先生太抬举我们了,我们区区百号人口,怎能挡先生万余铁甲?以多胜寡,是必然之事,”埃文面对利物德笑言道,“但是,无论对付的敌人是多是少,不过其威势和规模不同而已,只要分而化之就可以击败。带领部队打仗的将军,只要能够常规战术和奇谋恰当应用就可以无败。兵家争斗讲究虚虚实实,先生可知道‘兵’的含义?”   利物德开始还嘴角带有讥讽,听到这个时候,肃然正坐,说道,“请指教。”   “所谓‘兵’者,有可见的和不可见的。可见之兵,指的是奋斗于疆场之士,也就是我们的兵力,身边的部下、伙伴和朋友;不可见之兵,藏于天地之间,只要运用恰当,世间万物都可以成为不可见之兵。”   利物德开始低头沉思。   沃尔夫向莱昂使了个眼色,莱昂立刻起身笑道:“贵团有些强词夺理,按贵团所讲,胜‘火狐’时的不可见之兵在哪里?”   “呵呵”埃文笑对其言道“我知你不死心,也罢,就给你上一课。首先是弥特立平原,此处宽广,无遮拦,适合冲锋,对兵力占极大优势的‘火狐’来说是绝佳的对敌场所,因此他们才会自信满满,最终上当。其次,是观战的各位。作为公众决斗的双方,如果一方逃跑,则再也无法抬头,这把我团逼入绝境,只能胜不能败,故我团将士皆奋勇当先,击败敌人。最后,是‘火狐’自身。他们的兵力是我们的五倍,又在此绝佳的决斗场所,哪里能瞧得起我们,大意轻敌,导致最终惨败。我这样解释你可满意?”   普劳斯带头,几乎所有的佣兵团长包括利物德都鼓起掌来。我这才松了一口气,对方一进来就步步紧逼,两个小团再加上“银盾”咄咄逼人,幸好埃文引用《孙子兵法》和《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对“兵”一词的解释并联系我方战斗实例解释说明,才一一化解。看来第一场的文斗我方大获全胜。   对卫兵打个手势,酒宴开始摆上。帐篷内的众人开始喝酒划拳,俨然一幅亲密无间的样子,但我和埃文都很清楚,这不过是下一场风暴来临前的片刻宁静,此刻的我们就像在暴风雨中冲浪一样,刚度过了一个浪头,如果不小心应对的话,下一个浪头就会把我们打入海中吞没。据莫珂的情报,每个首领至少带了五百精英在我方驻地外候命,一旦帐篷内有什么异动,这万余虎狼就会冲进来和这些首领里应外合夹击我们,凭现在的“鹰之团”绝对难以抵挡,更何况驻地内那六百新加入的原“火狐”佣兵,还没完全消化,如果见我方被夹击难保不乘机倒戈,后果不堪设想。   酒过三巡,众人皆面红耳热之时,沃尔夫起身说道:“营中无以为乐,我想和贵团战士舒展一下筋骨,为大家祝酒,如何阿?”   我和埃文对看一眼,心中暗道:第二场的武斗来了。    第十七章 群英会(二) 更新时间2006-3-17 15:13:00 字数:4049  普劳斯,男,三十有余,出身瑞西里某骑士家族,天资聪慧,少有威名。后因与一贵族争女子,失手杀之,故逃亡国外。投身“疾风”后,屡建奇功,深受当时团长喜爱和团中伙伴的爱戴,一次与“野狼”交锋中,老团长兵败身亡,“疾风”如同散沙,他协同亲信,重组“疾风”,后三败“野狼”,被推举为团长。性情随和,待人亲切,乃一谦谦君子,但在沙场上,如同下山猛虎,身边众骑如同随虎疾风,从敌人中掠过,在掠过同时取走对方的生命。善使长矛,以马上冲锋最为出色,迄今纵横十年,少遇能挡三合之将,以瑞西里为后台。   沃尔夫,身世不详,男,性情暴躁,貌似莽撞,却粗中有细。十一岁起在各地游荡,十四岁杀金阪京“血刀帮”副堂主,被其手下追杀千里,逃至阿玛利。十年后归来,一人血洗此帮,斩敌千余,浑身浴血,仰天长啸,其状若狼,众皆降服,遂建“野狼”佣兵团。铁血手腕,气魄逼人,如新磨之刀,使人不敢试其锋,后曾交战于“疾风”、“银盾”互有胜负,斗狠之性略改。五年前,结交阿玛斯国,其势更胜,所率皆凶狠勇猛,与敌交战,若群狼逐鹿,把对方撕成碎片。自建团以后,再不曾显示身手,世人皆传其为狂战士之身,但真正见过他本领的人都已经死在他那两把大斧之下。   斯巴克,迷一样的人物,出身所学不祥,相貌平凡,少言寡语。十年前忽带数百魔法师入住刚刚被“银盾”击溃的“火花”,助当时团长东山再起,由于有了数百魔法师的援助,“火花”实力一下子增强不少,后吞并不少小的佣兵团。五年前,“火花”团长归隐,再无消息,斯巴克就接管了“火花”佣兵团,由于团内魔法师众多,被公认为四大佣兵团之首,但处事低调,很少与其他佣兵团发生争执,但也基本上也没什么佣兵团敢来挑衅,与弗里特国有密切联系。   利物德,男,曾在英吉利教廷进行圣战士进修,但进修结果无人得知。后协同英吉利国内一些流浪武士,组建“银盾”,辗转于各国之间,以战养战,五年内由千余人发展到万余。战斗作风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很少有败,面对当年锋头正盛的“野狼”,也是损失不大。团内圣战士较多,配合其他兵力作战,可以说是开始先立于不败之地。为人高傲,极有主见,每战不到五成胜算不发令,发令则几乎场场必胜。身佩长、中、短三刃,各有妙用,双手齐上,令人难以招架。   这些就是我们搜集来的关于四大佣兵团长的信息。之前我们也仔细讨论过武斗的问题,依斯巴克的习惯应不会出头,万一出手,则由弗莱尔对之;以皮皮的狂猛来压制普劳斯的风;以格斯的守中带攻来应对利物德;但面对沃尔夫这个最勇猛的对手,似乎我的所学才正可克制,但埃文执意要自己上,确实,如果要隐藏我的实力,埃文的魔法搭配他的灵敏身手自然是与其周旋的最佳人选。这当然有一定的风险,但好处更大,以埃文他们目前的本领,支持一段时间应该是没问题,毕竟我们是两百多人的小佣兵团,对方若长久不胜,必然脸上无光,我可借机喊停。但我心里总期望不要是沃尔夫,毕竟,无论埃文是失败还是受伤,对“鹰之团”来说,对消化刚收的六百俘虏也好,都是不小的震动。但怕什么就来什么。   埃文把酒杯一放,“久闻团长最为勇猛,无人能敌,在下愿做绿叶,在大家面前展示团长的风采,还请团长手下留情。”   普劳斯一皱眉头,继续饮酒,利物德更是冷哼一声,面有不屑之色。只有斯巴克不动声色,反而饶有兴趣地欣赏各人的神色。   沃尔夫听完,却大是受用,说道“哪里哪里,贵方过奖了,我只是献丑,供大家一乐而已,我们仅仅点到为止,我也想领教团长的本领。”   卫兵把帐篷外的角斗场地收拾干净,将魔法灯调整好,这样角斗场上的任何位置的光线都一样,谁也不会占便宜,谁也不会吃亏,以示公平。出于礼貌,各佣兵团首领都没带武器,我带沃尔夫到事先准备好的武器库挑选。沃尔夫在库中四下扫了一遍,笑道:“看来贵团队我们的到来准备的很仔细阿。”我微微一笑,回答说:“敝团有幸能得四大首领率各位前辈光临,诚惶诚恐,哪里敢怠慢?”沃尔夫挑了两把精钢战斧,用手指轻弹斧刃,贴耳仔细聆听,面上露出笑容,“贵团的武器还真不错,就它了。”回身走到角斗场,甩掉身上的外衣,露出一身的腱子肉。   埃文只换了一身紧身套装,手握自己的佩剑,和沃尔夫在场内站定。角斗场的四周由弗莱尔的魔法师设置了强化结界,这样,其他首领在外围观就不会被场内斗士误伤。相互施礼后,由我一声号令,双方决斗开始。   沃尔夫双目一睁,冲出两道精光,身上的肌肉如同吹气球般鼓起,这时候望去,他的身躯近乎大了一圈,一阵煞气从他的身体里绷了出来,激的身边的沙土四散飞扬,就像围着他划了一个大圈。在微黄灯光下,他脸上的伤疤像条活蛇一样在面门兴奋地跳动,下意识的舔着自己的嘴唇,眼中流露出对鲜血的渴望。此刻的沃尔夫就像一头盯住猎物的狼,逐渐调整着自己的姿势,寻找最佳时机将对手的血肉送到他的爪下。   埃文则是不进反退,衣服下的肌肉开始绷紧,手中的利刃遥指对方,双眼紧盯沃尔夫的双斧,口中开始咏诵咒语 “护体神盾”“凤之羽翼”“圣灵祝福”这三个辅助魔法,片刻,一层金色的光芒笼罩在埃文身上,使他的防御、速度和反应大大提升。   看着埃文,斯巴克难得地说出他今晚的第一句话:“没想到贵团的团长还是个双xiu型的高手”,声音像生锈的齿轮一样在人们的耳中转动。   莱昂有些嫉妒的望了场上的埃文一眼,说道“想不到连‘火花’的首领也这么看重白鹰,聚会的第一句话就是夸奖。”   费特不以为然地说:“不过会点魔法罢了,但对沃尔夫是没用的,谁不知道沃尔夫来自蛮族,对魔法有天生的抵抗力,而且,那个白鹰‘嗜血术’这样的加攻击的魔法也不会给自己加,可怜啊,等着收尸吧。”   我微微一笑,不置可否。在斯巴克这个谜一般的人物面前,在确切了解之前,我可不想多说什么,毕竟言多语失嘛,在对手面前隐藏实力总是好的。   “笨蛋”,利物德喝斥到,“你没看到白鹰施放魔法吗,三个辅助魔法只用了不到十五秒时间,而且在沃尔夫面前一丝一毫的破绽都不露。这说明什么?说明他的魔法控制力已经达到极其细致的地步,丝毫不比一位中阶魔法师差,以他这样的水准会不懂‘嗜血术’吗?另外,‘嗜血术’虽然能大幅度增加攻击力,却容易使人失去正常的判断力,面对沃尔夫这样的高手,莽撞等于送死,因此白鹰才放弃使用。”   费特这个胖子今晚似乎特别爱流汗,也不知道是因为天气还是因为他所依附的利物德的训斥,诺诺称是,低头站到后边。   斯巴克向利物德投来了复杂的目光,“相比阁下近来也是魔武双xiu吧,难怪有如此见识。”   “哪里”利物德双眼亦迎了上去,毫不退缩,“小弟一直羡慕阁下非凡的本领,故作为目标,勤奋修行,以盼能及十之一二。”   两人的目光对在一起,似乎爆出了火花,还是普劳斯走过来打圆场道“你们之间的事情以后再说,眼前的好戏如果错过岂不可惜。”二人这才转头继续向场上观看,埃文和沃尔夫正在进行第一轮交锋。   沃尔夫仍然是保持原样不动,静静得等待最佳时机,单从他的外表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四肢发达的人会如此谨慎和有耐性,钢斧就是野狼的獠牙,张开的双臂就是野狼的血盆大口,而埃文已经开始在他的身边滑翔,如同天上的雄鹰。野狼对空而嚎,作势欲扑,白鹰也张开了利爪,展开攻势。一圈,两圈,埃文的速度越来越快,人们只能看到沃尔夫被一阵旋风包围其中,能力较弱的佣并团长已经开始头晕了。   “嗬”埃文一声清啸,身形骤停,沃尔夫四周立刻出现了八个身影。   普劳斯惊讶道:“竟然是‘幻身术’,想不到这么年轻的白鹰竟然有如此的能耐,了不起,但这样简单的招数对沃尔夫似乎作用不大阿。”   “不对”斯巴克接道“有些古怪,好像和一般的‘幻身’不同。”   八个埃文左手直伸轻抬剑尖,右臂弯如弓形,作势蓄力,右手顶握剑柄,躬身塌背,身子下俯,他的姿态我怎么这么眼熟阿,似乎在那里看到过,我暗自奇怪,以前训练的时候也没见过他这样的招式阿。   沃尔夫的神色竟然有些复杂,混合着惊讶和迷惑,似乎也感受到了一丝不安。脸上出现了严肃的神色,双斧平举两侧,眼睛闭上,应该是用来避免视觉带来的干扰。   “牙突—式”,八个埃文齐声大喝,如一声春雷,齐向中心的沃尔夫攻去,沃尔夫身形自旋,双斧形成的旋风把八个埃文卷入其中,气劲冲撞,场地上烟尘四起,顿时将二人淹没。众人屏住呼吸,等待这次交锋的结果。   烟尘渐渐散去,沃尔夫站在中心,身上多了八处伤口,鲜血淋漓。八个埃文立于四周,背对沃尔夫。众人正要喝彩,“啪”,其中一个埃文的肩上出现一丝血痕,另外七个化为烟雾散去。   “不愧是四大首领之一,竟然能在最后关头躲过要害,这招我可是练了很久,有着必杀的信念呢,没想到还是被阁下最终化解。”埃文抚肩转身赞道。   “阁下的牙突威力惊人,而且幻身竟然有如实体,哈哈,想一开始就把我撂倒,太坏了。看来我实在太小看阁下了,为了表示我的敬意,现在我会使出真本领,这样的打斗我感觉很愉快,很久没有这样痛快的流血了。”沃尔夫并没有因为受伤而动怒,相反,看他的神色如同一个小孩看到他最爱的玩具一样,兴奋不已。   寂静的角斗场周围像睡醒了一样猛然爆发出一阵喝彩,连利物德这样的人都咋舌不已,首领们本来对埃文的估计不过支撑几回合罢了,没想到上来就让沃尔夫受伤,逼得他使用真功夫。   普劳斯转身对发呆的我说:“贵团不愧能够两百胜一千,果然实力惊人,贵团长的功夫更是我们闻所未闻,以后我一定要和贵团多多往来,好好学习一下。”   “啊”我僵硬地回答,其实所有人中最惊讶的就是我,埃文刚才的攻击分明是《火影忍者》中的“影分身术”和《浪客剑心》里斋藤一的“牙突”的结合体,他从哪里学来到?我在兰若学习的“飞天御剑”也只是取其经义修行,和卡通中的招式也不尽相同。卡通里的功夫怎么会真实的在这个世界存在?我双眼望着角斗场中的二人,等这次群英会结束,我一定要弄个明白。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十八章 群英会(三) 更新时间2006-3-20 12:25:00 字数:4035  “影分身术”是《火影忍者》的忍术里面创造实体的高级分身术,其分身可以进行物理攻防,且物理能力与施法者一样,相当于对手一下子和多个施法者同时作战,缺点是消耗所谓的“查克拉”较大,且分身的承受能力不强,受到伤害后就会消失;“牙突”是《浪客剑心》里斋藤一的杀手锏,又快又狠,分对空、平刺和零距离突刺等几种,穿透力极强,斋藤一曾经说过“没有我的牙突刺不穿的东西”可见其厉害程度,缺点是被别人躲闪过的时候,自己就会因为惯性将半个身子让给敌人攻击。但在我现在处的这个世界中,如果说是志同道合,后者还容易实现,毕竟那是剑技,而前者就很困难了,即使是在兰若的时候,我也是按照老师的教授,用身体内的能量按照自己对“查克拉”和手印的理解,强行冲了多少遍才用身体找到了实现的方法,没想到埃文竟然也会,我心中不由泛起一种复杂的滋味。   “嗷”一阵狂野的怒号将我飘飞的思路打散,我把视线投到台上,沃尔夫终于动了真功夫了。如果说开始的时候沃尔夫的身体在发力的时候差不多是肌肉膨胀的话,那么他现在就是如同一个普通人变成了顶天立地的泰坦巨人,和以前相比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不但身高增加到了两米二,筋肉和上面爆起的血管及神经如同老树上的虬须般爬满了全身,映衬着她脸上的伤疤显的更加可怕。相比之下身形的改变倒是其次,最可怖的是由他体内发出的杀气,有如实质,笼罩着整个决斗场,众人如同在深夜中被饥饿的狼群团团包围,只有耳边人们压抑的气喘、急速的心跳和面前一双双漆黑之中的迸发着绿光的眼睛的那种自己近似绝望的负压感。与现在的气魄相比,沃尔夫先前的煞气简直就是一阵和煦的微风了,除了斯巴克等几个少见的高手,就连久经沙场的老手也都面如土色,连树上的鸟都像被驱赶一样,蹦出自己树上的巢穴四散逃离,整个营地如同暴风雨来临前的片刻寂静。   如果说我们是在风暴的外围的话,埃文就是在风暴的中心,他的衣服无风自起,贴着身子不断摆动,这寂静如同一块巨石压在他的身上,他握剑的手已经捏得发白,但他不能动,也不敢动,在沃尔夫这样的高手这样的状态下,任何轻微的颤动都会造成对方攻击的机会,大家都知道,他更是比别人体会的更深刻,目前的他根本没有机会再使用分身和牙突了。   普劳斯到底是以前和沃尔夫打过多次交道的,还是面带微笑,可是他的眼睛却如同刀锋一样锐利,一丝笑意也没有。   利物德的脸则如同罩上了一层寒霜,双眼就像钉子一样钉在了沃尔夫的身上,看来对于以前的失败仍然耿耿于怀。   斯巴克应该没有和沃尔夫正面交锋过,而且对于一个魔法师,武技应该是另一个领域里的东西,如同文科生不懂付立叶变换一样,猛然面对如此的冲击,确是神色如常,饶有兴趣,不愧是天下第一佣兵团的总把子,可是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拢在宽大袖子中的双手正紧紧地握在一起。   时间一分一秒经过,时间越来越长,埃文的魔力在逐渐消耗,而沃尔夫的狂化效果却因无法发泄在不断叠加,终有一刻,埃文的魔力会完全耗尽或是沃尔夫再也无法住阻止体内的热血,前者不过是失败,而后者的结果将是沃尔夫完全丧失理智,对面前所有的人展开血的洗礼,这显然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另外的三大佣兵团长的神色也开始紧张了,但所有的人连大气也不敢喘,慢慢地,长长地吐气、吸气,时间一长,功夫较弱的人已经开始面色发青了,有些支持不住了。   “啪”一个身影倒在了地上,那是胖子费特,这么长时间的忍耐对于他的身体来说已经是极限了,而这一声也打破了场上的寂静,原先沃尔夫和埃文站立的位置上两人的身影同时消失,耳边是一串爆豆似的兵器碰撞的声音,两人的身影在视野中高速盘旋,火星像精灵一样在决斗场上快乐得飞舞,树叶、枝条,任何卷入二人之间的东西都被绞得粉碎。   忽然一片血雾溅入风中,两人的身影乍分,原先盘旋于场地上的旋风立刻被骤停的身影硬生生切开,拍到地上,烟尘土块分别以二人为中心如同水中涟漪一样扩散,在二人中间相撞,四散击打在守护结界上,碎成细粉。众人这才如同胸口重压忽散一般,波波巨响,大声地喷出一大口气来。   头领们方觉呼吸顺畅不少,即可抬头向场地观望,见埃文半跪在地,左手抚胸口一道深可见骨的创口,血肉模糊,沃尔夫则挺立当场,但奇怪的是,神色却十分痛苦。角斗场上仍然是一阵杀伐之气,中心处事一个近一米深的大坑。谁胜了,谁败了,大家不明白,但也不敢张口,只能等待二人解释结果。   埃文给自己释放疗伤的魔法,但由于他的伤口太严重,只能刚刚止血控制伤势的进一步恶化,沃尔夫面部扭曲,身上的肌肉则如同老鼠般在身上奔跑,斗气在身边不断的形成漩涡,混乱地相互撞击、破碎。现在应该是时候打圆场了,我整理一下衣服,准备分开人群。   痛苦中的沃尔夫发出一阵哀号,跪倒在地上,双后抱肩,不停地颤抖,我正要招呼魔法师来处理,一只大手抓住了我的肩膀,紧接着,普劳斯的肩膀出现在我的身边。   “大家快退后”普劳斯神色紧张,大喊,“沃尔夫现在正在崩溃的边缘,正和体内的狂化之气作斗争,任何喧嚣和接触都有可能激发他的发泄,大家让开让他自己慢慢平静,千万不要刺激他。”   斯巴克抬腿向前,利物德挡住了他的去路,问道:“你干什么?”   “以我的水平去施放宁神的魔法帮助他平静应该够资格吧。”斯巴克有些不悦。   “不行,”利物德马上反驳,“现在的他对于魔法抵抗,不论是攻击他的还是辅助帮助他的,都会对他造成刺激,这点没有和他正面接触过的你是不知道的。他现在就像一头疯狂的狼,任何稍大的举动都会造成刺激,还是等他自己安静下来吧。”   狼?我心里一紧,眼看沃尔夫的眼中的血红时弄时淡,真像一头嗜血的狼,埃文身上的血腥很可能引来攻击。我忙甩开普劳斯,缓缓向沃尔夫走去,普劳斯大惊,想来拉我,但看到沃尔夫游离的目光,忙轻声叫我回来。其他人看到我的举动也是大惊小怪。埃文看着我,刚想起身,我忙用眼神让他不要轻举妄动,他看了看我,咬了咬嘴唇,点了点头。   众人围成的人圈的半径在逐渐变大,现在没人能制住沃尔夫,最多杀了他,但这样的后果将会带来沃尔夫后盾国的报复打破四大强国对中原控制的势力平衡,甚至有可能最终引起整个大陆的战争,这种严重的后果是没人愿意看到的,至少在四大首领没有向他们的后台请示之前,大家都希望沃尔夫能平静下来。但沃尔夫的情形越来越坏,眼中的红光越来越浓重,白沫从嘴角流出,眼角出现角质,根据情报这是百分之百狂化的预兆。完全狂化的狂战士只在原先的大陆混战中出现过,不象目前小规模斗争的狂战士保有神志,他们会破毁身边的所有,包括他们的战友和他们自己。而且对于完全狂化后的战士,生命力就像蟑螂一样顽强,除非把他剟成肉块,否则,即使只剩下脑袋,他也会咬你一口。   面对走近的我,沃尔夫发出一阵低沉的嗥叫,如同以前我在山林里见过的野兽,在观察我的用意并警告。我把武器慢慢放在地上,举着双手,目光对着他的双眼,停下了。按照我的经验,冒然靠近会引起野兽由于紧张恐惧而造成的攻击,必须给对方选择的权力,让对方来靠近我,虽然我对狂战士了解不多,目前也只能把他当作野兽来对待了。   沃尔夫喘着粗气,似乎对我这个敢于靠近他的人感到疑惑和奇怪,他弓着身,围着我转圈,双斧时不时撞击在一起发出巨鸣,而我则一直保持我们的目光相对,保持身体动作的稳定和缓慢,保持脸上的微笑和目光的柔和。   沃尔夫的足迹开始变成螺旋形状,一圈一圈,一点一点地向我靠近,每一步都在地上留下一个寸深的脚印,他离我已经只有不到五米了。我表面上保持冷静,手心却一直冒冷汗,依刚才沃尔夫的本领,这么近的距离,他这样的状态,我空门大开的状况,一旦他攻击,我就会被他撕得粉碎。沃尔夫可不是山林里的野兽我能用护身真气抵挡,凭他战斗时表现的暴发力,即使我用黑魔招架也十分吃力,更不用说我现在手无寸铁了。体内的轮开始转动,将身体放松,感受着风在耳边的细语,如同以前在山林里生活的那样,我的神思投入自然,虽然感受着沃尔夫在一步一步接近,可我的心思却奇怪的飞到了树洞里的一只刚刚探头的小田鼠上。杀气腾腾的沃尔夫和生机勃勃的小田鼠是一对古怪的对比,可在我的脑中,他们就是奇妙的联系在了一起,小田鼠的扭动和沃尔夫的脚步恰恰合成了一首和谐的旋律。   众目睽睽下的叶小钗的身上好像发出了光芒一样,整个人变的亮了起来,肃杀的角斗场忽然变的如同山中的树林,弥漫着安详宁静的气氛,虽然场地里没有树,可是众人好像都看到她靠在树上和蔼可亲的微笑,丑陋的脸似乎也和那些虚无的树丛融合到了一起,人们提到嗓子眼的心似乎缓缓回落,感觉也变的轻松起来。虽然,沃尔夫仍然握着双斧,但他的表情已不是那么紧张了,浑浊的双眼开始变得清明,青筋暴起的双手也变得放松,最终,双斧落下,他坐到了叶小钗的面前。叶小钗微笑着,把手轻轻抬起,放到沃尔夫的头上,抚mo着,沃尔夫似有些迷惑,但很快就开始享受了。过了一会儿,叶小钗轻拢手臂,沃尔夫很自然的就把脑袋靠在了叶小钗的肩膀上,闭上眼睛。   我打眼色给埃文,埃文会意,趁机离开,弗莱尔忙把他搀扶到一旁的帐篷里疗伤,眼前普劳斯和利物德等人都露出惊讶的神色,斯巴克则紧盯着我,似乎在研究我身上的奥妙。又过了十分钟,我肩膀上传来打鼾的声音,众人这才长出了一口气,但又立刻掩嘴作嘘,表示要安静,看来这场意外风波就这样结束了。看着沃尔夫像个小孩子一样靠着我熟睡,哪里能把他和刚才杀气腾腾的模样联系起来,沃尔夫还时不时叭嗒叭嗒嘴,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啊呀,”那位多事的费特先生终于醒来了,看到这样的沃尔夫,惊讶的合不拢嘴,最后拍了他身边的“长戟”莱昂一下说,“想不到你们的野狼也有如此安静的时候啊。”   “吱”一支哨箭飞入空中,爆炸开来。顿时,“鹰之团”四周杀声四起,埃文冲出帐篷,身上的纱布还没绑完,一卫兵跑到他跟前大声道:“报告,我团遭受各首领赴宴所带兵勇袭击。”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序言 更新时间2006-3-2 23:23:00 字数:1366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内篇•养生主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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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周梦蝶,不知是庄周在梦中化为蝴蝶,还是蝴蝶在梦中化为庄周,两个美妙而又令人印象深刻的世界到底哪个才是真实?不但作者和我们分不清楚,恐怕连故事中的庄周本人也不明白。参照电影《黑客帝国》,没准现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是一个虚拟的游戏,我们如同RPG里的角色一样,从一开始就踏上了一条由特定剧本设定好的道路,所有的惊喜、欢乐、痛苦、忧愁与悲伤都是按照特定情节接踵而至,或把你由低谷拉到万人之上,在你还没享受完高潮的时候就一脚把你踢入谷底;或使你一帆风顺,却暗地里搞些小插曲,欣赏你丰富多彩的表情;又或是像逗皿中的蟋蟀一样慢慢折磨你,玩得够了,再把你扔入草丛以安享余生。或许古代传说中神灵就是如《黑客帝国》中的管理者,那些与神灵斗争的英雄们就是像尼奥一样的反抗者,当然在那些管理者眼中他们都是可能导致游戏崩溃的BUG,至于,后来人类的真实命运怎么样,我还是愿意相信传说,英雄们胜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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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十年前,我在窗前看《圣传》的时候,耳边似乎就一直回荡着一个声音在诉说着似是而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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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运是不会改变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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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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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为了我想要的东西,连星星的位置我也可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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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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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那一刻,悚然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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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问题人类问了几千年,而答案也无非这两种,能够或者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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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在经历过二十五年的人生后已经过了为遥远彼方虚构情节而黯然心惊的时候,却忽然记起了当初自己是怎么样的感动。也是经历过世事之后,才明白,会改变的是星星的轨道,不会改变的是人的心,所谓命运的轨迹,其实是人心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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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以为自己是为了那不存在的地方不相干的人的命运感动的时候,其实是因为我们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幻想、愿望、脆弱和恐惧,看到了自己命运可能的方向,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事都是关于人心和人性的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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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说,命运是和人心中的善良与罪恶分不开的。所谓“善”,全世界基本大同。西方经典中列出人类生来就有的七宗罪:妒嫉、饕餮、贪婪、懒惰、*、傲慢与暴怒,在东方则被划为:贪、嗔、痴(贪——名利财色,一切贪欲;嗔——嗔恚忿恨,妒忌不平;痴——事理不明,迷暗愚昧),归于集谛,是由于众生执着有我,由我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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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句话叫做“上善若水”,讲的善可以如同水滋润万物一样滋润我们的这个社会,而恶则如同一把镰刀,不断地腰斩被滋润出来的作物,到底社会这块田地里的收成如何,只有看我们的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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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日爱在网络与书海间徜徉,留恋于电视剧与动画片中,常有些胡思乱想,作为一个尘世间的俗人,总爱在现实与幻想之间给自己留一片天地,于是动手提笔,为自己创造一个能够飞扬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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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水平毕竟有限,能否将自己所想表达出来,我只能尽力而为。前面的旧版是顺笔溜出来的,虽然也经过修改,但总体还是像流水账,重点不突出,硬伤很多,所以对故事框架进行改写丰富,这就是新版。我保证,不会再出新二版了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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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暗与光 更新时间2006-12-25 3:00:00 字数:3112  人为什么要追求光,他们仅仅在熟睡的时候才能接受黑暗?慷慨陈词要在日光下激昂,‘莫须有’的阴谋要在东窗的残灯中密谋;赞扬与鼓励要在朝阳中给予后辈,恶语和中伤却徘徊与帘笼间班驳的光影;曙光中胜利的旗帜在飘扬,英雄却总要面临生命中惨淡的月光;罪恶在太阳下被抹去,畅快和欢喜的影子里总有痛苦和哀伤。人不能没有光,光明使他们的双眼更加明亮,可以迈出更大的步伐去面对前方崎岖的道路;人同样不能没有黑暗,他们在阴影中埋葬不为人知的过去,从而平息自己的灵魂。正因为如此,没有人是干净的;正因为如此,人行走在光影的边缘;正因为如此,人生才有千奇百态;正因为如此,我是我,你是你,我们各有各自的心思,在自己过去未来的光影中沉浮。   …………   我想要光,我想要昂首挺胸走在大家的目光下,接受来自大家如日光般的赞同和认可。可是我害怕,怕以前的朋友、熟人、亲戚或是自己无意中透漏出以前做过荒唐丑事,怕面对旧日记忆中包含鄙视、失望和冷漠的眼神。我总觉的只有当自己呆在黑屋子里,透过窗帘的缝隙窥视外边的世界的时候,自己才是安全的。因此,我更倾向于停留在社会与人情交际的暗角里,可是没想到,当真正面对绝对的黑暗的时候,自己原来是那么张皇失措。   …………   “来人啊,有没有人啊……”我拖着沉重的脚步,不知道是在嗓子还是脑海中发出喃喃呓语般的呼救。我不知道自己在那里,只能感觉到脚下是无垠的坚硬地板;我不知道自己是在梦魇之中还是在真实的世界,身体在长时间的挣扎呼喊中已经疲惫麻木,失去知觉。面前是一片漆黑的世界,空旷无边,我宛如盲人一般摸索前进。刚开始的时候,我通过手的触觉明白自己是睁着眼睛的,是在大声呼喊的。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在“看”,是否在“喊”,是否在:“走”,甚至于我无法确定自己是否“活着”。周围的黑暗如同饕餮妖魔,吞噬着我身上的一切证明我还存在的信息。   自己是怎么到了这个地方,我不知道。只是在有意识的时刻,我就发现自己被撇在这个古怪的漆黑世界,无垠的空间,绝对的寂静。感觉与希望如同草莓一般,被丢在黑暗的搅拌机里压榨的粉碎,然后被这个古怪的世界连同果肉和汁水吸吮得一干二净。   忽然记得佛家中对地狱中最严峻的阿鼻地狱的描述,让你永远失去感觉,失去希望。知道自己却感受不到一切,在孤独迷茫恐惧忧虑中持续无限的折磨。鼻子虽小却是人体的重要器官,故入阿鼻地狱的人都是极其罪恶之人,永世在偿还过往的孽债中不得翻身。不可否认,在青春期躁动和后来单相思破碎的颓废中,我辜负甚至伤害了许多人,包括我自己,现在就要接受惩罚了么?   猛然重重得倒下,却只能感到身体如同木头和地面接触时候产生的僵硬得震动,空气好象一下子变得沉重了许多,连呼吸都十分吃力。   到极限了么,看来我果然还是活着的,虽然快要死了,我自嘲道,然后静静地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恍惚中似乎有条锁链样的东西套到了我的脖子上,把我的身体拉了起来,清飘飘在半空中拖了过去。飘飞中,似乎有片片白雾从眼前飘过,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但皮肤上确实有了什么东西撞击后飞溅。空气中的水汽?   拉着我的是黑白无常么?我脑海里不由得闪现出以前看书和电视剧里那两个吐着长舌头穿一身黑白戴尖尖帽子的角色。虽然脖子被锁着拖拉,但我却没有憋闷得感觉,或许我已经成了死人了吧,死人怎么会担心无法呼吸呢?   呵呵,我不由一笑。但这一笑胸内却感到一阵恶心,呕了两声,呼吸由清变浊,项上的锁链也忽然消失,整个人好似万丈山崖失手,坠了下来。   体会着失重的感觉,和她以前坐过山车的记忆猛然闪现。那时我吓得嚎叫不已,可是现在心中却十分平静,似乎是对一切终于结束的解脱吧,竟然有一丝喜悦涌上心头。   那里料想,下坠的速度却慢慢缓和,最终,我如同被一双大手温柔的放在了地上。   静静躺了半天,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我缓缓坐起,竟然发现自己在一个巨大的石台上,古朴,简陋,四角各一个石柱,中心一个蒲团。   想都没想,我以五心朝天的姿势盘腿坐在了蒲团上,感觉如同回到初中时候和干姥爷练养生气功的时候,口中念起《摩诃般若波罗密多心经》,丝毫没有考虑为什么自己能看见,能发声,怎么会到这个石台来。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   干姥爷常说人都有慧根,只是如同一个摩尼宝珠被世俗污泥所掩盖,当人们找到自己身心淤泥的缝隙,看到摩尼宝珠的光华时候,就有了还原真自我,重现本性清的希望,从而得大智慧,脱离俗事痛苦,超然尘世烦扰。   那又怎么样?我记得当时问他。   干姥爷微微一笑,用指头在我额头一点。这里开了后,就没有什么叨扰你了,得真欢喜。   可是我现在一直很开心阿。我不以为然。   由于干姥爷家书很多,尤其是佛教的书籍,我平时没事就爱去看书,故事书和杂志看遍了就找佛经中故事来看,对于经文都是一翻而过,可是偏偏这篇《般若波罗密多心经》我却一看就喜欢,读一遍就记住了,自己感觉似乎明白,似乎还糊涂。   我问干姥爷,他却少有的甩开以往的不温不火中庸之道,眨眼如孩子顽皮般卖关子。   以后,每次我心烦意乱的时候读心经,总能平静下来,脑中似乎多了什么。   此时,身神疲惫,心如像平时一样入静反而更加容易。   猛然有感,整眼望去,四周两米左右不知道何时飘了一圈的“人”,模模糊糊看不清样子,却给我一种枯干可怖的感觉。看样子想要把我从蒲团上拖下来,却犹豫不决,似又有所顾忌。   本来已经平复的心骤然紧缩,刚刚恢复的神经绷紧。潜意识告诉我不能被他们抓住,一紧张,诵经声止。   那些“人”似乎没有了阻挡,向我逼来。   大惊之下,忙继续念心经,总算念此经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虽然心惊胆战,声音颤抖,但总算一字不差。那些“人”身形一滞,仍然逼近,虽然慢了很多,但迟早会抓到我。   《摩诃般若波罗密多心经》已经念了不知道多少遍,眼看“他们”鬼魅般的身形越来越近,我不断提醒自己,不要害怕,一定有方法,一定会找到方法,一定……但是,怎么找   “……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磐三世……”忽然发现自己念到这一句。   心无挂碍,故无有恐怖?????   恍惚中,天女散花,佛陀不染,阿难拈花微笑;五祖当头棒喝:放下,得大自在……   豁出去了,深呼吸一次,眼观鼻,鼻观心,如果这是我的最后一刻,吟诵我最熟悉和最喜欢的心经也不是什么坏事。   “摩诃般若波罗蜜多!……”一股气从丹田升起,那一刻,我感到每一句,每个字在我身心中回味,化为温暖的阳光,洒满全身每个细胞。经文从我口中汹涌而出,仿佛大坝泄洪,多年来心中重负也随之消逝。什么喜怒哀乐,什么生死存亡,什么胜负荣辱,全都随着发自身心的吟唱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我从忘我中返来,座下蒲团已载我升入半空。石台上已经是瑞彩绚烂,七彩晕华从四周包来。原本晦暗的石台亦现出它的本色,看去洁白无瑕,又若琉璃七宝,一眼瞟去似不过数十米方圆,仔细看去地上所铺十米方砖何止千亿,四角的玉柱直冲云霄,如美人俊秀,实际上却雄伟异常,纵使千人亦难合围。整个天地似乎都被纳入这石台之间,四角玉柱俨然支撑世间的四根天柱,给人感觉似乎极大空间被压缩到极小尺寸之中,简直匪夷所思。   当我正为眼前景色心醉神迷的时候,一个雷鸣般的声音差点把我震下座下的蒲团:   波罗密多何解?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二章 觅心 更新时间2006-12-25 11:35:00 字数:4204  波罗是什么东西?   波罗不是个东西,它是从此处到彼岸的行为。   何谓密多?   密,是无极。无极生太极,太极化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转八卦,卦型变换,成天地万物。此为多。   如何真实不虚?   从本心,真性情,还摩尼宝珠本色。   宝珠何在?   不可得。   得珠则得道,如何不可得?   心不安。   觅心来,我为汝安?   我迟疑了片刻,答道:觅到,了不可得。   当年五祖求达摩安心,实为传位解道。达摩曰:觅心来,我为汝安。五祖已得真解,故曰:觅到了,不可得。达摩遂传于五祖。而我,虽然在先前经生死一线暂时得无挂碍,但现在危机已过,心中不由自主回想往事,心上总好像还有一根细刺,无法解脱。   “咄!尘烟以去,你何必明镜重投污土。”   我摇摇头,露出一丝苦笑,往事如风虽去,旧悔似疤,哪里能不留痕迹。如同用2B铅笔在白纸上大力涂画,即使事后用橡皮擦去,但纸上总会留下笔尖游走的压痕。更何况,我一向认为自己做的事情到底要自己承担,虽然,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还过去做的错。忽然之间,我产生一种幻想,或许能回到过去,纠正过往劣迹,那有多好。   此念才生,周围景色一暗,我猛抬头,一道霹雳成为我瞳孔中最后的景象。   ……   我猛得从床上坐起来。   “小凡,起床啦,还要睡到什么时候。”   我抬头一看,面前站着一个中年妇女,再看自己躺在一张大床上,左边是写字台,右边是电脑和书架,对面是衣橱。   好熟悉的场景,我这是在哪里啊?   “睡迷糊啦?还不起来?”那妇女嚷嚷着“嗨,你这孩子,不好好上学,大学毕业后又不找工作赖在家里……现在要出国拉,你算算花了多少钱?你看看人家……”   对了,这是我那爱唠叨的妈,我是张小凡,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我激动地从床上跳下来,立马挨了一巴掌。   “回你个头,你都在家近一个月了,今天签证结果就下来了,看你怎么样.”   “好了,我起来了”穿衣,下床,叠被,洗漱完毕,一看表十二点,正好吃饭。   中午老爸回来带了个好消息,我通过了,接着就是体检准备行李啦。   午饭后我出来转,由于签证通过,老妈没说什么“抓紧学习外语”之类的唠叨。走在路上,我不由回想起醒前的那些经历,我那是在做梦吗?捏一下脸,疼,恩,没错我只是做了一场梦而已。   “叮令”随着一阵彩铃我的手机响了,一看是她,李雪。   “签证怎么样啊?”   “还用说,过了。也不看看我是谁,你大哥嘛!”   “去你的,诶,这是你的好事哦,马上要出去了,还不请客?”   “你个吸血鬼,就知道你要宰我,好啦,6点我到你学校门口等你。”   “ok,我等你哦。”   …………   李雪是我暗恋7年的高中同学,高中时候的她在我心中是一个完美女子。经过周围朋友的协助和我的“没心没肺”的表演,我们终于从开始的尴尬变成现在的好朋友。经过大学的磨练,当初她吸引我的魅力已经被世故所掩盖,在现在我的眼中,她已经不是当年的她了。但“李雪”这个名字对我来说,始终是一个梦,是的,她就是我的一个梦。正因为如此,我才一直表演,克制自己的yu望,为的是不让我初恋时刻的梦破碎掉。   晚上请客,边吃边闹得吃完了饭后,我和她来到一个咖啡馆,她竟然专门要了一个隔音好的包间,我愣了一下,跟她坐了进去。   “请点饮料?”服务生客客气气的说。   “两瓶啤酒,谢谢。”她说   “不了,一壶绿茶吧,”我忙说,接着又看她“怎么了,吃错药啦,你不是不能喝吗?”   “就两瓶啤酒啦,小凡,今天听我的好吗?”   “噢”我看她的样子有些不对,也就随她了。可能她心里有些事,由于我在她眼中一直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且嘴又严,所以有时候她更愿意向我吐露心中的苦闷。当然,对于我来说,是一项艰苦而又痛苦的任务,不过我从没表现出来。   啤酒上来,她先倒了一杯分给我,又自己满上。碰完干了后,才开始说话。   原来,她和他的第二个男朋友马上要结婚了,但是她总感觉有些不对或是说失落。用她的话说,第一个男友像一团烈火,让她情不自禁的如同飞蛾一样扑去,第二个则是想一盏小灯,光不大,却很温暖很让人安心。虽然她现在和第一个已经分手好长一段时间了,和第二个也处的很好,但她总是觉得心里有些说不出来的滋味。   “你还在怀念你的第一个男友吗?或许你是希望一个完美的伴侣,就像把你的两个男友结合起来一样。”   “或许吧”自从开始说,她就一杯一杯地灌酒,现在已经是醉眼迷离。“我总是贪得无厌的阿,想要更好。”她瞟了我一眼,“总是”   “好了,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继续给自己倒酒,自己抢着把另一瓶拿到手。“我也是阿,这就是人的罪阿,你不用责怪自己”   “让我喝”她犟道“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虽然你一直都说自己没心没肺,但我知道你总是把不开心的事情埋在心里,把开心的事情带给我们,在大家聚的时候闹笑话”   “你喝多了,别再喝了,小心我在你醉的时候做什么啊”我打趣劝道。   “你对我来说是中性,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我的。你通常是有贼心没贼胆的,嘻”   “你”我气道。   “好啦,我知道你一直像对亲妹妹一样对我,我很感激你,哥哥”她趴在桌上,醉了。   看着她的样子,我笑了,把酒通通倒到嘴里。7年了,经过怎么样的磨练我才变成现在这样平静和她谈心的样子。时间会冲淡一切,另外,物是人非,我们都不是以前的我们了,都变得世故,圆滑,可憎多了。   有点晕,忘记自己的酒量就一瓶半了,出去上厕所回来,发现包间门把手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看来服务生误会了。   进屋,看着她的脸在烛光下的样子,忽然感觉好像回到了高中时候,看到她当初那幅清纯、不染尘世天真烂漫的样子,那副没有被社会涂染,直率的样子。心跳的好厉害,我不由自主地走到她身边,轻轻抚mo她的长发,手指划过她的脸,耳垂,脖子……   “嗯”她在梦中娇嗔道。   心中好像有什么点燃了,我把她平放到长座椅上,像着魔似的,开始亲吻她的双唇,手也在她的身上游曳。慢慢的,她的裙子被我解开,我来不及解衣服就趴了上去…….   “丁力,不要,你讨厌……”   在我失去理智打算进行最后一步时,她的呓语像一盆凉水把我浇醒。我猛得起身,给自己两个嘴巴,我在做什么,我不是已经看开了吗?我不是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吗?我不是一直把她当作自己的梦吗?如果我继续下去,我们的关系必定无法像以前一样轻松,更重要的是我的梦就碎了。我摇了摇头,像要清醒一下,还是把她的衣服弄好吧。   “讨厌你丁力,老是这么欺负我。” 她的呓语让我又经历了一盆凉水。   虽然也交过一次女朋友,但也没玩到最后一步就分了。看着眼前诱惑的肉体,想象着心中的初恋情人在别人身下娇喘呻吟的样子,我的心就像是经受着地狱之火的折磨。   我又走近了昏迷的她,既然别人可以,我为什么不可以,我是那么关心她,可是她还不是我的,我既然得不到她的心,为什么不乘这机会得到她的人呢?小心点,她不会发觉的。我把流汗的手又伸向她的胸部。   “你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我的。”   “我知道你一直像对亲妹妹一样对我,我很感激你,哥哥”   她是我的梦,破碎后就再没有了,我的梦。   ……   经过一番挣扎,我像进行了一次万米长跑一样,汗流浃背。   帮她把衣服穿好,靠在椅子上,我用包间里的毛巾蘸着凉水给她擦脸,她醒了。   “你醒了,我正打算吃掉你呢”我强作镇定,打趣道。(天知道我干吗这么开玩笑,真是生怕别人不知道我干坏事)   “我,哦,头好疼”她抱怨着,猛然看到我脸上的红印“你,你的脸……不好意思,我去下厕所。”   看着李雪急急忙忙从长椅上弹起来冲出门去,我意识到自己脸上的红巴掌印暴露了我的所为,完了,我靠在长椅上,等着她回来的风暴。   …………   已经十分钟了,我第21次看表,还没回来,估计是走了吧,是我害了她,我是个畜牲,哈,离开我这个畜牲也好。我拿起衣服,开门准备走,却发现她在外边站着。我们都愣住了。   “要不,进去再呆会吧,我有话想说”她的声音像蚊子一样。   “呃,好”我盲目地应承着,来啦。   重新坐下,她看了我一眼,低下头。“我其实一直都知道你的心思,对不起,不过我不适合你,对于你的情谊我很感激真的………….”   “够了”我感觉脸的巴掌印又烫了起来,“对不起,你那么信任我,把我当朋友,而我却做出这些下流的事情,我不能再恬不知耻地出现在你面前了,我去结账。”我起身就走。   “我知道你的心意。我也一直知道你是一个负责任的人,我一直知道”我被一只软软的手拉住了,“你只是醉了,我知道你克制了自己,没有真的伤害我。在7年的折磨下,你能对我这么好我已经很感激了。我很高兴,我有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干哥哥。哥,这是我第一次打心眼里叫你。”   我回身抱住她,哭了。“对不起,对不起。”我喃喃的说。   我用力搂住她,好像要把我们的身体挤到一起,仿佛要把自己的yu望、邪念和对她的思念挤出来,她似乎有些难受,但没有出声反对。我的手在她的被上轻揉着,她的小手贴在我的胸口,紧抓着我的衣衫,我感到她的泪水正顺着我的衣服流到我的心脏处。我轻轻抬起她的脸,将自己的唇印在上面,她的额头才是我的吻停留的地方,我不停的吻着,感觉到心里似乎有什么东西破碎了。   待到大家都恢复平静,到洗手间洗了把脸,又开始在包间里谈笑风生,这次的内容都是以前在高中时期的有意思的回忆,像艺术节比赛啦,出去游玩啊,班上谁和谁打闹怎么怎么出丑阿等等,到十点的时候,我送她回了家。   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送她了,以后,她不再是以前的她,我也不再是过去的我。我们之间好像只剩下一段如丝般的回忆系在心口,当这丝线以后震动的时候,多了几分回忆,少了几分刺痛。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三章 出国 更新时间2006-12-26 17:52:00 字数:3658  吃饭的插曲就此结束,我把她送回寝室,自己走回家,身上的钱花的一分不剩。路过彩票站的时候,看到邻居李大爷在买彩票,他看我低头丧气的,借了我2块钱,买了一注,说是能带来好运气。“中奖后,别忘了分我啊”李大爷嚷道。回去把彩票交给老妈,睡觉。   第二天,迷迷糊糊的就被老妈拽了起来。   “啊呀,好儿子,真有手气,中啦,中啦”   “多少,100?我是借李大爷的钱买的,还得给他50呢!”   “你是借别人的钱买的?”脖子一紧,我竟然被老妈提了起来。   “阿,当时就大爷和打票员。阿,妈,你要掐死我了。”   看着老妈冲到客厅给老爸打电话,我松了口气。   一星期后,我把出国剩下的所有程序都完成了,晚上,父母带我到一家高档饭店要了个包间。开始我挺奇怪,一项节约的父母怎么会到这么高消费的地方,到后来我才知道原因。原来我中奖500万(扣除所得税为400万),而李大爷要求分一半。目前正在打官司,我就是主要人,只要我一口咬定是自己买的,就没问题。   “那就给人家呗,如果不是人家咱们连200万都得不到。都是当时李大爷为了让我高兴点,极力要求我才借钱买的。”   “爸也知道这些,你看,爸的公司现在正资金周转困难着呢,没钱买原材料,咱们可以先用,然后再还人家200万,好吗?”   “可是?”   “你傻啊,那是200万啊,我怎么生了你这个笨儿子,学习学习不好,花了那么多钱,现在还要把自己的钱往外送,人家打票员都站在咱们这边了。”   “可是不是人家咱们也得不了大奖阿,所以人家也有份”   “我找过他商量了,说先缓一下,等我这里生意成了,再给他,咱先用。都打算和他去公证了。可是你李大爷就是不听,非得现在要,还骂人。你也知道你爸我的公司正在从小公司向中型发展,正是关键时候,出不得乱子啊。”   “那我去找李大爷”   “不行,他会录音的,到了法庭那就是证据。再说除了你爸公司用钱,你姨他们都下岗了,你弟弟没钱上高中,上了技校他们都需要钱啊。还有你要到外边读完硕士,读博士,可咱家的钱只够你一年的花销,一边打工一边学习你能考上博士吗?你看你已经比别人落后了,还要出去一年没学成就灰头土脸的回来啊?”   “这……”   “放心,这段过去后,有钱了我们会还得。”   …………   经过一番争论,本着我的前途和家人的需要,我妥协了。依照安排,半个月后,开庭,我们胜诉。我带着100万留学资金出国,到了英国剑桥大学。   异国风情总是那么让人心动,把一切烦恼都赶出大脑。安排好住宿后,我专门到大学里转了转,了解一下这个世界闻名的大学。剑桥大学成立于1209年,是世界十大学府之一,73位诺贝尔奖得主出自此校。剑桥大学位于风景秀丽的剑桥镇,著名的康河横贯其间。剑桥大学各学院历史背景不同,实行独特的学院制,风格各异的35所学院经济上自负盈亏。每个学院在某种程度上就像一个微型大学,有自己的校规校纪。此外,剑桥的许多地方保留着中世纪以来的风貌,到处可见几百年来不断按原样精心维修的古城建筑,许多校舍的门廊、墙壁上仍然装饰着古朴庄严的塑像和印章,高大的染色玻璃窗像一幅幅瑰丽的画面。   在留学生咨询处,我了解到我是理科生,一年如果自己住校买饭吃的话,估计得22000英镑,也就是25万左右,但如果和别人合住自己做饭吃,则可以大大节省一笔开支。再加上打一点零工,就更加happy了。幸运的是,在闲逛时候,我遇见几个同是来学的中国同胞,而且都是一个专业,大家便一起租了一个半家具式的房子,平分房租,一起吃饭居住。   于是我的英国生涯开始了。   注:国外租房子有三种:全家具、半家具和无家具。全家具是比较奢华的,但费用最高;无家具是只有床,也最便宜;半家具是中庸,最受留学生的欢迎。   我们的房子是四个人居住,我,李丽(女)和一对学生情侣:赵刚和孙萍。生活充满了新鲜感,大家上课回来,做饭,聊天,四处游玩,但更多的是品尝异国的味道。到伦敦眼那里拍照,去寻访刽子手杰克的踪迹,赵刚和孙萍甚至到了一家旅馆去过夜,说是品尝不同风格房间对男女生活的影响。   李丽长得比较漂亮,却是个苦孩子,家庭不富裕,父母咬牙让她出来读书,所以她特别勤奋,每天在华人饭馆做2小时的服务员,我们也经常去她打工的地方照顾。在我们这个家里,她是个家庭主妇,我们的一切都是她来管理,渐渐的我们的衣服也丢给了她,除了给钱给她以作为酬谢外,还经常请客。异国的美食果然别有一番滋味,让我食指大动,曾经一月就花费了3000英镑,让我后来肉疼不止。   赵刚和孙萍是北京的一对高干子弟,他们说白了,就是来玩耍的。表面上看去,是一对郎才女貌,其实满肚子的草包。上街的时候基本上是我当导游,一次,我累了让他们去问路,结果等了2个小时都不见他们回来,最后通知了警察才在城市的另一头找到他们,天知道他们怎么会跑到那里。   而我则幸运的找到一家面包厂工作,一小时10磅,一周二十小时的话,完全可以自给自足。想想在国内哪里会考虑自己打零工挣生活费的,到底是环境迫使人改变啊。   开始上语言课的时候比较吃力,毕竟不是母语听课嘛,但经过努力学习,感觉轻松了不少,倒是报告课程比较烦人,得去查大部分的资料。老师都很和蔼,很喜欢像我和李丽这样爱提问的学生,常向我们推荐一些参考书,并且丝毫不吝啬夸奖,哪怕有一点点进步,也会专门写在作业后边表扬,和国内的“乌鸦”教育恰好相反。那对情侣是一下课就跑去卿卿我我了但是我和李丽则尽力和老师们交流以吸取更多以后主课中会遇到的英文应用知识,尤其当克瑞斯老师夸奖我是班上最勤劳的学生的时候,我暗自下决心,虽然我在国内是条虫,但出来一定要成为一条龙,中国人不能拉在老外后边。   回到公寓,晚饭过后是我们的聊天时光,也是我们拉近感情的一种方式。   “到了外国,终于体会到以前在网上看到的异族歧视了。外国人的风俗和中国人却是不同,会造成误解,这是一个方面;但最主要的是中国人自己不争气,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和文明礼貌。”赵刚今天被老外故意刁难,一个列车那么多人,三个警察一起走到他跟前查票,还要看他的学生证。   “留学生中还好点,最恶心的是公款旅游的人,经常是不管身处什么场合,开口就极有“痰吐”。以至于在机场,就专门有一个中国字的标语“请不要随地吐痰”。另外不顾场合大声争吵更是旅游人士的家常便饭,让我们在街上行走的时候很没有面子。”孙萍一边符合,一边安慰赵刚,用手抚赵刚的胸口让他顺顺气。   “那些人我们不管,只要我们做好自己不要丢中国人的面子就好了,”李丽插口道,“不过国外反华我觉得也是一个方面,新闻和报纸特别爱报道国内的坏消息,这样容易让外国人有不好的事情就联想中国人。此外还有不少反华势力在中文报纸上大肆叫嚣,例如“九评”大骂共产党,甚至连说宠物狗都要扯到共产党的头上,哈哈。”   “是啊,我们开始还觉得气忿,,但文笔和逻辑却连高中生都不如,后来就拿那些报纸当作笑话来看。”提到了这些“滑稽”报道,赵刚心情好了些。   “虽然只要是中国人在国内都骂共产党,但是确切地说,我们还是支持共产党的,毕竟,新中国在一穷二白的情况下建国,朝鲜战争上逼和美国,中苏珍宝岛事件上对抗苏联,中印边境战争差点端了印度首都新德里造成灭国,彻底粉碎印度“不结盟”领袖的形象,终于赢得自己的国际地位,一建国就成为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现在想想这些历史就激动。五十年来大变化,经济增长保持百分之十几,近来神六飞天,所以说,中国一直领先世界几千年,只是近来落后两百年,所以我们中国人应该昂首挺胸站立于世界面前。”我是半个“愤青”,说的话自然积极些。   “是啊,可是那些老外还敲不起我们中国人,表面上客客气气,实际上眼睛里都是藐视。”李丽道。   “诶,你们听说了么,B班的老师被咱们老乡给告了,因为他上课的时候老是说中国这不好那不好,还说北京一刮风三层楼就看不到地面。靠,老子怎么没见过。后来,他上课举例子专门把中国和台湾作为两个国家来比较,被学生联名举报。”赵刚猛然想起了这个“新闻”,忙眉飞色舞地向我们讲述。   “对了,要是有人在你们面前讲类似危害祖国统一或侮辱中国的事情,你们会直接动手么?”赵萍问道,“好象以前还有人因为这个打架被送回国呢。”   “废话,当然动手了,回去怎么了,老子照样有门路。”赵刚跳了起来。   “那不是白花那么多钱了,出来一趟不容易,总得学成什么吧。”李丽有些意见。   “切,没用。”赵萍白了李丽一眼,抱住赵刚的腰。   “要我说,他们动口,我们就骂回去。他们要是真得动手,咱们也不能失了中国人的面子。”我说道,却没想到不久就真的有类似的事发生在我身上,好像专门来验证我的话似的。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四章 羞辱 更新时间2007-2-8 0:53:00 字数:3806  半年的语言课程结束了,那对鸳鸯有惊无险,过了关。我和李丽都拿到了最进步奖,虽然只有不过30磅,但当着所有语言老师和各国的学生的面领这30磅和那一张薄薄的证书,还是给我们带来了相当的荣誉感。   放假没有工作时间限制,我又找了一份餐馆服务生的工作。每天早上7点起来,抓块面包喝杯牛奶就冲出屋门,8点到工厂,作到下午3点半下班,总算有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空闲。坐车到餐馆附近的图书馆里眯上半个小时,也就该上工了,晚上10点半下班,到家已经11点半,洗漱完毕上chuang也快凌晨1点了。这样一来一周只能休息半天,但可以挣到400磅,虽然很累,但想想可以让父母为我少分担一些也就有了干劲。但是,2月7号那一天,我尝到了出国以来第一次羞辱。   当天和我一起工作的是一个新手,我一边做手头工作,还得一边指导她。眼看快要收工了,那女孩接待一个客人半天写不了单,眼看要出了问题,我忙走过去帮忙。   “阿宝,怎么了?”我问道。   “他说要蛋面加叉烧,后边我没听明白。”阿宝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摇了摇头,转向客人。   一身工地服装,上边沾得还有石灰,一团卷毛胡乱堆砌在头上,满脸的皱纹,门牙还缺了一颗。这个白人正用手指敲着桌子,盯着我们看。   “我能帮助你么?你还需要什么?”我笑脸相迎。   “多放点辣椒,不要姜,多加蒜头。”   “好的,3分钟后给你送来。”   “谢谢。”白人笑了起来。   我看了阿宝一眼,这丫头,怎么连姜和蒜头都听不清楚呢?   报完单,厨师把面炒好,我送过去给白人,他连声感谢。我回来敲敲阿宝的脑袋,“小丫头,还得多学习阿。”看看表9点半了,准备收工前奏,先拖地板吧。刚把水接好,耳边就传来了一阵咆哮,抬头一看,点叉烧蛋面的白人正在朝我叫嚷:“操你(*ing you),我点的是三拼,这里只有叉烧,其他的呢?”   我一愣,糟糕,阿宝这丫头害死我了,连忙道歉,“对不起,我很抱歉……”   “我很失望,操(*ing you),操你国家(*ing your country),操……”(注:在国外,*是一个侮辱性质极其强烈的词语)   听着一堆的脏话,我呆住了,刚才这个人还很绅士,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粗俗。听着接踵而至的侮辱,我该怎么办,回击还是忍耐?我没有经验,但我现在的身份是一个服务生,根据在国内和朋友们无意谈论了解的内容,我现在应该忍耐。   “对不起先生……”我们老板(中国人,现在已经拿到英国居民身份)来劝解   “操(*ing you),操你国家(*ing your country),我要要回我的钱。”那白人继续叫嚷。   我忙回头取钱,却听那白人继续“*ing”不断。   “操 (*ing you)”老板终于忍不住了,“你在这里不受欢迎,拿你的钱,滚。”   两人对骂了一阵子,白人拿回钱,转头就走。老板气呼呼地往回走,差点被拖把绊倒,还没回过神的我连忙扶住他,“老板,别慌。”   “谁慌了,我在这里十几年了,什么场面没见过,以前大年三十和鬼佬打架,四个对四个!!!”老板转头对我说,“你的英文也该注意了,怎么三拼都听不出来,好歹也在这里干了一个多月了,啊??”   我涨红了脸,只能不作声响。   等我真正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下了班,自己正坐在回家的公车上。那白人羞辱的言语“操(*ing you),操你国家(*ing your country)”不断在我耳边回响,像一双手硬生生把我的尊严从脸上撕下来扔到万人脚下践踏,又像千万把小刀在我心里翻滚,残忍得戳向每一片痛处。   不堪回首的往事一件件在面前闪现。   初中时候被一个比我壮的男生在开学时候连扇耳光,只因为他要戏弄别人而我阻止了他。可恨的是,当我在感觉到痛之前已经开始哭了。因为我从小在姥姥家跟着姨妈长大,身体里有股女子气。   高中时候,一个经常被班上其他同学欺负地的男生当众调戏我喜欢的女生,还向我挑衅,可笑的是我却不知道该怎么办,想出拳打他吧,却总是怕把他打伤那里,最后叫家长,赔钱,点名批评等等。万一打瞎眼睛,造成残废怎么办?我看着他,只能调头就走。   大学里被人欺负更是数不胜数,当我意识到自己应该有些男子汉气概的时候,每到紧要关头总是缺乏勇气。   好不容易出国了,才发誓到了一个新环境,重新做人,还对朋友说“这里,你和我就代表中国,一定不能丢中国的人”。可是,刚才的情形,我为什么就那么呆着了呢!!!联想起以前做过的道德方面都恶心的缺德事,心中的悔恨积累成几何级数升级,变成了对我自身的怨恨与诅咒。   我他妈的就是一个贱人,一个废物,一个天底下最肮脏最卑鄙无耻的懦夫!   表面上说话冠冕堂皇自以为是,背地里言而无信的小人一个,吹牛倒好,自己做不到!!   父母养育我多年,希望我成材,而我大一的时候全系第三,毕业的时候却要跪着求老师高抬贵手,还要父母来拿钱孝敬那个贪得无厌的死老头,我不配作人子!!!   别人大学四年什么都经历过了,而我只是打电子游戏和看碟,女朋友没有,成绩没有,哥们也没有。疼爱我的姥爷希望能享我的福,可是等他去世的时候,我不说奖学金,就是连打工赚钱都没做过。我不配作人!!!!   我把头顶在椅背上,心里想哭,脸上却只有笑容。从初中时候当我决定不再苦泣的时候,就很少流过眼泪,除非是点眼药水,连姥爷的去世我也只是苦过一次。别人总说我的笑容很平静,可我自己清楚,那是一种从心里绝望的笑容。   项下的观音吊坠随着车的转向不断敲打我的前胸,我用手握着它,不由得想起了干姥爷,这个吊坠就是他送给我的。   “蝼蚁尚且偷生”,干姥爷望着窗外的夕阳,静静地说,“人生一次不容易,没有人是完全干净的,人总是会做错事。阿刃啊,你眉头时常紧锁,就是无法放下以前的经历,虽然是什么我不知道,但我要告诉你,这样下去那些积累的精神重担会把你压垮的。放下,才能轻松前进。”   “放下?”我哧声笑道,“谈何容易,人总要为做错的事情负责,因果报应嘛。不过有压力才有动力吗,哈哈。”   压力确实可以变成动力,但也可以变成其他的东西,比如说,怒火和忌妒,或者两者兼备。   为什么有人在大学女朋友不断而我却还是个处男?   为什么有人平时玩得比我还疯可是考试前翻2周的书就能及格而我不能?   为什么有人做了错事能心安理得地冲别人大喊大叫说是他自己的事甚至大打出手,而我却要总要自觉得为自己的过去而备受折磨,甚至觉得别人对自己的欺负是自己以前做的错事的变相惩罚   为什么我一定要觉得非要别人来惩罚我?   为什么都是爹娘生养的,我却要低三下四地看别人脸色?   诅咒与怨恨开始变成无名火,在我脑海里,在我眼中,在我绷紧的身体里,在我握得发白的指节上熊熊燃烧。我想要发泄。   下了车,我低头闷声不响地赶路回家,十分钟的路程今天好像特别漫长,耳边的鸟叫和草丛中的虫声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消失了踪影,但我不在乎,今天发生的事以及连锁反应已经充斥着我整个灵魂,宛如把锂片放入水中一样,在我身体里不断放出刺鼻的气味,熏得我已经完全麻木。   身体猛地一震,原来撞倒了一个人,低声说了句抱歉,打算继续走,没想到却被他拉住。   “我已经说过抱歉了,还要怎么样。”本来就无处发泄,这下像来了个宣泄口,不过我好歹有些理智,极力控制,但口气还是十分生硬。   “你这样算道歉么?”一个细腻如同从身体里挤压出来的声音说道。   我猛然抬头,一个男子正拉着我的手臂。比女人还要白嫩的脸上,带着冷笑,身上却穿着华丽的燕尾服,好像要去参加什么舞会似的。切,去舞会开车阿,穿这么一身走路,有病阿。   他的眼眉立了起来,糟了,不知不觉说出来了。   操,老子现在还一肚子火呢。我瞪着他,以前的经历我受够了,我不想再作一个懦夫,今天这场架会是我真正成为男人的第一步,记得谁说过,没有打架过的男人不算真正的男人。   今天或许是因为我天时、地利、人和全都具备吧,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足的底气。今天的事情充分激起了我长久以来被压迫的斗志;由于愤怒,我在公车上就开始用力,肌肉绷紧,刚才的走路已经把我的体能调剂到最佳;基于今天事件的连锁反应,我的头脑已经麻木,唯一的念头就是要发泄,要打架,用尽全力,什么恐惧、担忧等等一切杂念都抛掷脑后。   那男子脸上的冷笑开始渐渐消失,眼中似乎有什么在燃烧。是兴奋么?我也一样。我的处女战,我等待你的到来。周围的景物似乎消失了,整个世界就剩下我和他,双眼如同钉子一般盯在一起,谁稍微退缩就会被刺穿。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男子猛然收回目光,看样子好像小孩子被迫放下手中的糖果一样,脸上的冷笑再次出现,不过多了些狂热的味道。   而对于我来说,好像用了拔了半天河,对方忽然松手,差点摔倒,憋了半天无处发泄的滋味真是难熬。   “祝愿你有个美妙的夜晚。”留下一句古怪的祝词,男子转身离去。   我倍感没趣,打道回府。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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