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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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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福来临》是一部结合了穿越、性别转换与自我认同等主题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女孩叶清越在一次意外中身亡后,灵魂穿越回古代,变成了名为张来福的小男孩的故事。叶清越在古代生活中,面对着一系列奇妙而搞笑的经历。一方面,她需要适应新的身份和生活,另一方面,她还要与其主子谢木栋之间形成复杂的主仆关系。书中描绘了许多关于情感、成长、性别和身份认同的故事,尤其是关于男女之间的微妙关系,以及少年的成长和自我探索。在元宵节的灯会中,叶清越被推向了相亲大会,描绘了古代社会对女性角色的期待与束缚。整个故事充满了幽默、情感以及对生活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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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name 有福来临.txt
Type document
Format Plain Text
Size 135456 bytes
MD5 e539bc2c78da141e1a7288a60cd7fc45
Archived Date 2024-11-17
Original Link [Unknown link(update needed)]
Author 琳琅
Region 中国大陆
Date 未知
Tags 跨性别, 性别认同, 古代小说, 穿越, 情感成长, 相亲大会, 少年成长

本文由多元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存档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正文

有福来临  作者:琳琅

琳琅的深夜呓语

传说中,有一个江湖组织叫作废序同盟。

我在看书的时候就对此组织心驰神往,总是幻想自己日后成为言情小说作者,加入此组织做个什么左右护法之类的人物。

可是每次新书要出版的时候,本来温柔可人的美丽编辑顿时化成勾魂催命小魔王,让我只有抱着电话暗自流泪的份。

原本那句,为什么一定要写序这样的话,我也没有勇气在电话中说出来。

只好乖乖开电脑,开始写序!

由于最近时常深夜赶稿,使得小女子脸越发苍白,走在路上经常摇摇晃晃。

再加上对于《圣魔之血》深切迷恋,决定把苍白的脸色做为对神父大人高度崇拜的标志保留下来。

嘿嘿嘿,下一本书就去写一个脸色苍白的家伙吧。

脸色苍白的美少年,小女子来了。(画外音:其实你是美少年、美青年、美中年通通都会扑过去,抓起来放到故事情节中蹂躏一番吧。)

哟呵呵,作者本人羞愧难当地笑道:“被你看出来了啊。”

没有办法,我是一个陶醉在动漫中长大的人,对于任何美型男都没有抵抗力。

所以,我还是会把魔手(画外音:其实是爪吧。)伸向美型男,男主角不美型不行啊。

这一本《有福来临》其实还是延续了前两本的某些情节,只是这一次写了一个有点特殊却又是好多人用过的桥段。

是什么呢?请大家翻开书?慢慢往下看吧。

至于我呢,除了要写下一篇故事之外,还得先做另外一件事。

就是去谋杀那一位老在吐我槽的画外音。

嘿嘿,以下场面太血腥不适合现场转播,请大家直接看正文吧。

楔子

“大少爷,这是你的伴读。”老总管牵着一个小小、矮矮的人出现在他面前。

谢木栋从手中的《陆羽茶经》上抬起头来。那是初冬的早晨,昨晚绵绵细雨下了一夜,今早才终于停歇。

天光是荧荧的白色,映着满地的寒霜,照到哪里都是银白银白的。他不喜欢烤火,所以这样冷的天气,他只是抱了个暖暖的手炉坐在打开的窗下看书,不管从窗子外随着北风飘进屋内的寒意,只因为院子里有一株老梅正在吐蕊,空气里夹带着梅树淡雅的香味。

“总管伯伯,木宛和清华他们呢?”

“清华少爷有一个书僮,宛小姐得了一个小丫鬟。”

“那就好,我怕就我有伴读,他们没有。”

“大少爷就是心肠好,难怪老爷夫人天天夸。”总管说着便将身后的小人儿拖了出来,“小福,叫少爷好。”

“大少爷好。”带着奶气的童声,一听就让人心生怜惜。

谢木栋看着这个小人儿冻得一抽一抽的鼻子、红通通的小脸,手缩在袖子中,露出来的时候还隐约看到冻疮。

他想了想,起身将窗子关了起来。

“关起来,就不冷了。”

“谢谢大少爷。”那个小人儿轻轻地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

“张来福,我是今年进府的,从前在外面铺子里打杂,总管说我会认字,就让我来伺候少爷。”

谢木栋看着这个细声细气说话的小男孩,这个人从此以后便是自己身边的人了呢。这可是他生平第一次有了专属于自己的下人,叫他怎么不兴奋。

而且这个人眉眼秀气,尖红红的小鼻子,有些许小麻子点缀其上,整个人就是小小的,衣服都快把他淹没了。

说话的时候,大概是怕生,所以总是低着头,他能看到他颈后雪白的皮肤露在乌色的发间。

这男孩长得有点好看呢!

谢木栋心想,就是太瘦小了,一看就很好欺负。不过,没关系,他可是堂堂谢家大少,从小就习武,现在是打遍华龙无敌手,就连陈子湛那个家伙也要让他三分。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人,有我罩着你,一切没问题。”他拍拍这个单薄的小家伙的肩膀,使得小男孩身体不住地摇晃。

“谢谢大少爷,我一定唯大少爷马首是瞻。”

谢木栋只看到这个小人儿纯纯可爱的笑容,没察觉到他心中正得意的狂笑。

此时的张来福正在为成功混进内院,向史上最成功的下人之路迈出决定性的一步,而得意万分呢。

命运的齿轮正在运转着,一条红线从这一个时空到那一个时空,把原来不相干的人牢牢地牵在一起……

第一章

艳阳高照的午后,将空调开到最冷的房子里,却传出了与此刻时间很不协调的话语。

“我想吃火腿蛋饼、薏仁浆,记得放辣椒酱。”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从床上隆起的被子中传出来。

“叶清灵大小姐,现在是下午时间一点钟,你要吃的东西可能已经没有卖了。”叶清越答道。

她是一个身材普通、相貌清秀的小女生,皮肤白皙让她显得有几分美丽,鼻梁上的小雀斑又让她多了几分俏皮。

她正在镜子前检视自己那史上无敌深的黑眼圈。这是她昨天太贪玩,趁着当罗曼史小说作者的姊姊,赶稿赶到昏天暗地没空管她,偷偷玩电脑游戏玩到凌晨三点造成的后果。

对于只有十二岁的她来说,这样熬夜实在是太夸张了,难怪早上爬不起来。

好不容易睡到刚刚才醒来,发现有一个人比她更夸张,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她这个姊姊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的。

“我不管,反正我就是想吃,如果你不去帮我买,我就向爸妈揭发你。”叶清灵恶狠狠地逼迫小妹外出跑腿。

完了,老姊一点也没有赶稿赶晕头,明显对她的罪状了若指掌。

“我马上去买!”叶清越气急败坏地回答,百般不愿、千般无奈地朝门外走去。

一出门,一阵阵热浪就朝她汹涌而来。天哪,从空调天堂到酷暑地狱,这种转变实在是太大了,简直叫人不能接受。

“原来,大家抢着要穿越时空到古代是有道理的,古时候空气清新、山明水秀、服装漂亮、讲话斯文,绝对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拥挤闷热!”做为她姊姊每月新书第一位读者,这番话是对叶清灵的新书《女律师的古代冒险生活》有感而发。“那个时候一定是凉风送爽的,否则那些古人身穿重重纱衣怎么忍受得了呢?”

唉,她打起伞,快步走在阳光下。

柏油马路被晒得冒热气,给人一种路面快融化的错觉。

脸上挂着口罩,手上套着长手套,头上还戴着遮阳帽,她比古时候的刺客遮得还要严密,不为别的,只为别把自己晒黑了,将来嫁不了有钱人。

早餐店在路口,太阳太大,路上行人极少,连车子都比往常少一半。

“我也要穿越时空!”她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哼,书上的美女们哪一个不是掉到古代就遇到了命中的白马王子,风度翮翩、英俊潇洒、用情专一不说,外加万贯家财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要是我也有这种真命天子,起码就不用再受叶清灵那个魔头的剥削与压榨。”

叶清越走到早餐店,万幸,早餐店还在营业。

点完餐,趁着老板娘在柜台后面忙碌的时候,她坐在椅子上继续胡思乱想。

“穿越时空好像不难,姊姊写的书里女主角出车祸之后就跑到古代去了,还有什么买了古董、前世姻缘或是阎王爷搞错了等等情节。为什么人家穿越时空如此容易,我已经活了十二年,却一点异象与征兆都没有啊?”叶清越一个人坐在角落碎碎念。

埋怨完了,她抬起头看着电视新闻——

今天午后大台此地区有强烈雷阵雨,气温骤降,请民众做好准备……

“夭寿喔,又下雨!前阵子才淹过咧!”老板娘一脸臭臭地在柜台后说道,“我娘家淹到膝盖呢!”

哎哟哟,既然要下雨了,老板娘你就快一点喽。叶清越用无辜的眼神向老板娘传递讯息。

“好了,你快点回去吧,看这天真的是要下雨了。”老板娘将食物放进塑胶袋,看看天色之后又帮她多套了一个袋子。

“谢谢老板娘。”叶清越接过袋子,赶快将钱付了。

走出店门,刚刚还白晃晃亮得刺眼的阳光,现在全部不见了,本来蓝蓝的天空变成一种诡异的昏黄。

天气依然很热,但是不是之前那种皮肤快爆开的热,而是变得又闷又热,就好像是被胶水黏到了皮肤,难受极了。

她走在路上,满身的汗像堵在毛孔里出不来,只能偷偷地学着小狗张嘴呼气散热,让自己舒服一点。

她一心只想着赶快回家,然后扑到空调前,忘记夏天的存在。

“要是在古代,没有温室效应,没有乱砍树木,说什么也不会这么热。”她一边走,一边愤愤地说道。

“我要穿越时空!”叶清越对着老天大叫一句。她热得好想扁人喔!

也不知是怎么了,她觉得明明很近的家突然之间变得极其遥远,脚下的道路变得无限漫长,热度如同一道道透明的墙,将她看到的楼宇房舍全部蒸得变形。

突地,轰的一声惊雷在她头顶上剧烈响起,骤雨也随之降临,吓得她差点将手中的东西掉在地上。

“哎呀,我怎么这么倒楣!这雨就不能等我回到家再下吗?”她手忙脚乱地将伞打开,偏偏这是一把超轻的遮阳伞,一打开就被突如其来的狂风刮得七零八落。

天色越发地阴暗了,原本还有一点黄色的太阳光,现在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如同墨水泼溅的昏暗,一道凌厉的白光劈来,仿佛是在她头顶上爆炸。

“天灵灵,地灵灵,我叶清越虽然平日浪费粮食、成绩中等、没啥建树,但大恶不敢做,小恶没做过,念在我现在年纪幼小,识事未明,求求雷不要打在我的头上。”她急忙走到骑楼下面,嘴巴依旧说个不停,“雷公啊,祢一定要眼明心细,那雷要打就打在前些日子电视新闻每天反覆播出十二次的变童癖、绑架犯身上啊。”

“轰!”那雷打得响彻云霄。

地上的水印子瞬间越来越多、越来越密,一转眼工夫,整条马路就成了水乡泽国。

“不管了,我要一口气跑回家。”她卷起裤脚,将早餐兼午餐紧抱在怀里,向着急速落下的滂沱大雨冲去。

才跑到雨中,一声炸雷又在头上响起。

一股炽热的感觉一瞬间袭向了她。

焦焦的、臭臭的,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雷公爷爷没开眼,劈到她这个米虫了?

不要啊,我还要做灰姑娘,我还要做小麻雀,我还没有认识有钱人,我看过的罗曼史小说还没有突破一千本,我还没有周游列国,我还没有享受人生。

我不要就这样死,而且死相黑抹抹的,一点也不好看。

叶清越最后的意识就是从心喊出这一番话,然后便倒在雨水之中。

当小黑与小白这两位地狱工作人员抵达现场时,只见叶清越灵魂出窍,怔怔地看着倒地的身体,喃喃叨念着——

“我还没有吃早餐,怎么就成了饿死鬼呢?!”

“她死了?”

“她只剩一口气。”

“看来,我们把她烧坏了。”

“你的意思是说,已经无法挽回这回所犯下的错误?”

“小黑,你知道我不是有意的。”

“废话,你要是有意的,早被阎王以故意杀人罪流放十八层地狱,而不是每次只以渎职罪将你三百年的俸禄罚个精光。”

“现在变成四百年的俸禄长着翅膀飞了。”

穿着黑衣的小黑摸着下巴,一袭笔挺的黑色西装在雨中依然干爽挺拔。

“白无常,不如我们用那个办法。”

“不要叫我白无常,我比较喜欢小白这个名字。”穿着白长衫的青年轻轻地挥了挥袖子,他最近迷上了蜡笔小新,所以自己取名叫小白。“小黑,我们真的要用那个办法吗?月老他会发火的。”

“难道你想故意杀人罪和渎职罪两罪并罚吗?”

“小黑,”他一把抱住小黑,“救我。”

“又是废话!你哪一次出事,我没有出手相救?”他脸上露出宠溺的暧昧微笑看着他,真是拿这个人没有办法。

谁叫他们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黑白无常呢!

经过几千年的漫长岁月,他们一起成长、一起学习、一起工作,他的心思全都在他身上,只是这个小白痴好像一点也不明白。

不过,还是先帮他解决眼前的问题再说。

“我们先抱她回去吧。”小白主动弯下腰。

“还是我来。”小黑抢了过去抱起地上这一团黑抹抹的人球。他才不要心爱的小白碰触到别人呢!

处于死亡状态的叶清越不知道,她的命运在这一瞬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法给决定下来了。

睁开眼就看到一座黑漆漆的宫殿。

我这是到了哪里?!

这是叶清越醒来之后的第一个念头。

她轻手轻脚地跳下床,藉着昏暗的灯光伸手一看,白呼呼的,一点烧焦的痕迹也没有。

我没有死!她刚想欢呼雀跃一下,就突然意识到,这手白得有点不正常,好像是冰做的一样,灯光隐约穿透过来。这是死人才有的样子!她虽然年幼但不是无知,她看过哈利波特,知道幽灵长什么样子。

“啊——”她抱住头尖叫起来。

这这这,没知识要有常识,没常识也要有见识,眼前这两个显然是用光速出现的男人,一个身穿白衣,一看就是耽美小说中美到冒泡,软到瘫倒的小受;另一个身穿黑衣,眉目之间带着一股煞气,两人都是英俊到了“惨绝人寰”的地步。

而小黑与小白直觉得这地府宿舍天摇地动,百年没有打扫过的梁上正噗噗噗地掉下灰尘来。

“她醒了。”小白连忙将茶杯藏在衣袖里,这可是上次,也就是一百年前的天庭尾牙宴时的贡茶,可不能浪费了。

“我们好像把麻烦越弄越大了。”小黑擦擦脸上的灰,此女的河东狮吼看来是浑然天成,这种先天武功最是可怕。

所以说,他不喜欢女子嘛,还是小白又温柔又可爱,虽然迟钝了点、粗心了点、笨拙了点、愚蠢了点,但是起码不会像这个女孩子一样,小小年纪就这么恐怖。

我真的死了?!这里真的是阴曹地府?!

叶清越看着他们,原来的一肚子怒气小小地灭了一点,毕竟看到两个“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的帅哥,小小的发花痴一下是女生的权利。

“你们是谁?”她问道。

“嗯,我是地府的一名普通公务员,名叫白无常。”

听他这一说,叶清越又爆发出一阵尖叫,“我真的死了啊——”

有时候人死了还是有好处的,比如刚刚明明看到雕花大梁向自己砸来,原以为自己会血肉横飞,变成肉泥。谁知道拍拍灰尘,从梁下钻出来,竟然毫发无损。也是啦,已经死了,总不能再死一次吧。

“你们俩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叶清越抬起头,看着这两个祖先辈的大帅哥说道。

房子垮了?!

小黑与小白看着眼前的断垣残壁,心中只有这个念头。

这个小鬼把他们的房子弄垮了,虽然这房子年代已久,缺乏修缮,但是里面有他们美好的童年回忆啊!

一定要赶快把这个小鬼弄走才行,否则哪天震垮了阎王殿,他们俩都得去十八层做苦力。

“小姑娘,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小黑一把将她拖到地府后花园的阴森小径,这个地方更荒凉,孟婆、阎王、牛头马面绝对不会到这里来的。

叶清越眯着眼睛,听着眼前这两位勾魂小帅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细细说了一遍。

“你们的意思是说,你们本来要用天雷打一个坏人,可是我刚好路过落雷范围,于是被你们乌龙击中,一命呜呼,而现在你们要想办法让我还阳,只不过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要在古代找一个与我磁场相近的枉死鬼让我重新做人,是不是这个意思?!”

就是这个意思。小黑与小白皆是一脸苦笑,现在的小孩啊,真是越来越聪明了。

“俗套!”叶清越冷冷地说。这种白烂的小说情节怎么会真的发生在她身上。

“我不要。”她看都不看他们。

“不要也得要。”小黑故做凶神恶煞状。

她冷笑一声,捂住耳朵。“河东狮吼,啊——”

小白慌张冲上前,一把捂住她的嘴,“小姑奶奶,我怕了你,你有什么条件与要求,赶快说吧。”

就是这样嘛,虽说她现在不得不穿越时空,但是她往后的人生,这两个人,不,是两位冥府的公务员,一定要对她负责到底!(请支持四月天)

我要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我要家财万贯,金山银山。

我要聪明无比,无比聪明。

我要寿比南山,福如东海。

我要满眼帅哥,人人爱我。

我要金玉良缘,幸福人生。

我要……

小白揉揉自己写到酸麻的手臂,纸上的叶清越转世要求越写越长,眼看就要长过冥府议会的会议纪录。

小黑则是看着这满纸的黑色小字,脸色越来越黑、越来越黑,眼看就要和身上的衣服同色了。

这个女人当他们是什么了,万能的阿拉丁神灯?!

只要擦一擦,就能满足你三个愿望,可是,现在何止三个,三百个都不止了。要是全部满足她,她根本毋需到古代重新做人,干脆直接上天庭做神仙算了。

“停,停,停。”小黑伸手摇晃,止住她如大江东水,滔滔不绝的许愿行动。

正在一口气把自己生平所有愿望通通说出来的叶清越突然打住,“做什么?”

“叶小小姐,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个很严重的事实真相。”

“什么真相?”

“那就是你的要求,我和小白不可能一一做到。”

叶清越的目光从小黑的严肃表情滑到可爱无辜的小白脸上,从他们无可奈何的表情上,她读懂了一件事——

他们没有骗她。

“你们不是神仙吗?不是掌握生杀大权的人吗?不是勾魂使者吗?我不相信你们做不到。”她现在可是苦情女主角,撒娇是正常的。

他们看着这个又聒噪,又烦人,但是又有点可爱的小女孩,毕竟她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孩子,本来还健康地活着,是自己的失误才让这么小的小姑娘来冥府一游,她有点过分的要求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样吧,我们虽然无法完成所有的愿望,但是至少可以达到一部分。”

“哪一部分?”叶清越问道。

“就是金玉良缘,幸福人生那一部分。”他们信誓旦旦地说道,因为他们和月老的关系好嘛。

此时,正在姻缘殿里忙着系红线的月老,突然平白打了个寒颤。

穿越时空的红线好贵的,他默默地想。

那两个死小鬼,起码要捐一百年的俸禄给他。

第二章

“排好队啊,大家排好队。应征小厮的站左边,应征丫鬟的站右边,粗通文墨的站中间,这一点不分男女老少。”

天很冷,寒风夹杂着雨点扑到人的脸上,刺痛得脸皮都在发颤。新年刚过完,热滚滚的汤圆才落下肚子,一转眼就临到开春的时候。

此时也是泉州各府惯例招长工、下人的时候。

这天泉州谢府门口可是热闹非常,过年之后,谢老爷依照惯例放了一大批到了年纪的下人去成婚,现在又开始张榜招新人。

比起那种人牙子介绍的,这种自由应征不仅可避免人牙子从中剥削,更可以随自己的意愿签约三到五年不等,不必把一辈子贱价卖了。再说谢府是泉州出了名的厚道人家,听说到期的长工放出去还能领到一笔安家费,所以眼前这种人挤人的应聘风潮也是可以想见的。

一阵喧哗过后,前来应征的人们按照总管所说各自站好了地方。

最引人注目的是粗通文墨行列中,有两个看起来瘦弱的孩子。

“好冷。”张来福摸摸鼻子。他的肤色偏白,鼻尖上冒着小雀斑,整张脸冻得通红,很是可爱。身上穿着一件普通的青布长棉袄,破破烂烂的,上面的补丁已经快成了这件衣服的主角,但是整个人看起来就是挺清爽的,没有一般贫穷人家缩手缩脚的样子,反而显出一副与年纪不符的成熟样子。

他的手里还牵着一个小女孩,梳着两条小辫子,红色的长棉袄和他一样,都是补丁上头还有补丁的那种。

这年头虽不至于饿殍满地,但是穷人还是远比富人多,就算是在以经商为主、富裕出名的泉州城里,小小年纪便要出来卖身的还是大有人在。

两个人年纪都小倒也算了,令众人吃惊的是,这两个小孩子正站在粗通文墨的行列中。难不成,这小小年纪的孩子也是读过书的?

“哥,我饿了。”小女孩伸出手拉扯着前面男孩子的衣角,小声地说。

“我身上这会儿哪有东西给你吃啊。乖,等我们考进了谢府做下人,我们就能填饱肚子了。”做哥哥的回头有点不耐烦的道。

“我就是饿了,你不给我东西吃,我就大叫你穿男孩子衣服,还要我不准叫柹姊。”

“张来禄,你威胁我?!”张来福伸出一只手捂住她的嘴巴。如果不是因为小厮的工钱比丫头多,小厮穿的衣服也比丫头的俐落,她也不会女扮男装啊。

“好啦,怕了你了,我叫神仙哥哥送点东西来给你吃。”穿着青色衣服的小孩四下看看,大家都在等待被叫进去考试,所以现在没有人注意她们俩。

“急急如律令,小黑与小白快快出现,否则我拆屋。”她很小声地念着,就算是站在她身边的张来禄也不知道她到底在说什么。

烦死了,怎么还不来?!她一边念一边在心中咒骂。

别怪她这样恨这两位鸟龙冥府公务员,如果不是他们,她现在还是父母捧在掌心的小公主,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请支持四月天)

重生的这户人家穷困潦倒就算了,还上演什么父母双亡,姊代母职的戏码。

她的那些愿望啊,全都随滚滚流水,一去永不回了,她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让自己三餐温饱。可是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那些英文、生物、历史、地理,现在看来一点用也没有。还好识字在这个时代算一个优点,否则的话,她都快要不知道怎么活了。

而且,她复生之后,还多了一个妹妹,可爱是可爱,可是要她一个从现代流落到古代的十二岁小女娃管一个八岁小妹的肚子,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那可恶的小黑与小白还对她说,她长大之后是大富大贵的命。

她现在完全、一丁点儿都不相信这两个人所说的话,她已经穷得要将自己与妹妹卖了,大富大贵?看起来就像是美梦一场!

“叶清越,你又有什么事找我们?”

“我妹妹说她肚子饿了,你们变点东西来哄她吧。”

“这可是违反神仙在人间行事法规第一百零八条,不得滥用法力。”看起来就是很好欺负的小白嘟着嘴拒绝。

“那我无辜枉死,算是违反了第几条?”叶清越挑起两道弯眉逼问。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已经转生在应该早夭的张来福身上,该是一般人了,但她还是可以看到这一黑一白鬼差。

“这个……那个……”小白将目光放到小黑身上。他也不想老是麻烦他啊,可总是被这个女孩吃得死死的。

“我去买。”小黑咬牙切齿地说道。

张来禄并不知道她姊姊一个人在嘀咕些什么,八岁的她只看到姊姊好像平空变出一包小点心,塞进了她手里。

姊姊真伟大,变成了哥哥还是一样伟大。

她小小的心灵种下了这深刻的种子。

“叶清越,你还有什么事吗?”黑白两鬼异口同声地问。

“我要你们保证我与妹妹这次应征成功,否则的话……”叶清越龇牙咧嘴地威胁。

“否则怎样?”小黑眯着眼看她,提防她突然又有什么新奇的主意。

“否则的话,我就要回冥府让小白哥哥天天照顾我。”嘿嘿,怎么说她也是熟读五百本罗曼史小说的人,小黑啊小黑,你那点小心意我还看不出来吗?

“我答应。”小黑无可奈何地允诺。要是让她回冥府还得了,别说是小白只能陪着她玩,更可怕的是下次不知道又会弄垮什么地方。

“清越啊,我可是从月老那得到确切的小道消息哟,你身上红线的另一头就在这谢府里,只要不出状况,红线不断,往后你就能大富大贵哟。还有,明天我和小黑就要调到西方当勾魂天使,你一个人在此可要好自为之。”

叶清越张大了嘴巴。不要啊,虽然小黑与小白是害她的元凶,但是对她也算照顾有加,这段日子已经变成了好友一样。即使她总是不给他们好脸色,但是他们怎么能丢下她,这下她可真成了孤身一人了。

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她都没有哭过,可是现在她却悲从中来,潸然泪下。“小黑、小白,要常来看我,我还希望有一天你们能让我回去呢。”

“这个……我们尽力。”

黑白无常相视一眼后答道。

这小姑娘不河东狮吼凶人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

“哥,你在哭什么?”张来禄看着一脸眼泪鼻涕糊成一团的姊姊。

“你别管。”张来福抽抽噎噎说。

她在哭什么?哭她那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童年生活呗。

后来,经过的总管问她,“小伙子,你在哭什么?”

张来福是这样说的,“我一想到,我赚了钱之后,却没有办法孝敬死去的爹娘,我就忍不住哭了。”

就这样,张来福与张来禄一片孝心感动了总管,成了谢府这次招收的下人中年纪最小的两个。

时光如过隙白驹,稍纵即逝。

一转眼工夫,叶清越已经以张来福的身分在此地待了快一年。

这一年里,她从最下等的跑腿小厮做起,现在已经是大少爷的书僮了。

那红线之说毫无征兆,她也只当是小黑与小白摆的无数乌龙之一。

不过,她现在对此已经不在意了,她在做下人的这一年里,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世界上最成功的事,莫过于做一名最成功的下人。

想想啊,一名成功的下人可以左右逢源、阳奉阴违、欺压主子,特别是主子上面还有大主子的时候,她只要讨好大主子,就能欺负小主子了。

她的人生目标已经改了,嫁个有钱人什么的已经被抛到了脑后。

现在她最大的人生目标就是——做史上最成功的下人!

让她就这样华丽地狐假虎威下去吧!

谢木栋讨厌张来福。

从名字到模样到学识到举止到品行,他通通都讨厌。

你见过这么没品味的名字吗?来福,简直就是小狗的名字嘛。

你见过长得尖嘴猴腮的人吗?他就是。那些小丫头居然在背后说他秀气英俊,哼,本公子才叫真正的英俊好不好,他那是娘娘腔、娘娘腔!

你见过学识比主子还好的伴读小厮吗?他就是。据说,今年开春过后,爹要让他一起去华龙书院读书,这要做少爷的面子往哪放啊。

你见过举止如此嚣张的下人吗?老是背着人欺负他,就算准他心地善良,不会把他怎么样。

综合以上所述,这个叫张来福的小厮是一个不折不扣、素行不良的小人。

为什么堂弟与亲妹的下人看起来就是那么的可爱呢?

真是老天瞎了眼,拴错了绳子。谢木栋看着面前要罚写的三百张大字帖子,恨不得一脚把正在监视他写字的张来福踢飞。

因为害他被罚写三百张帖子的始作俑者正是他。

张来福这个小魔头!

其实他第一次看到张来福的时候,心里可不是这样想的。那个时候,他还为自己有这么一个白白净净、单纯可爱的小伴读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呢!

可是在张来福不小心打碎了一块据说很名贵的砚台,又把墨水弄到他的手上误导大家,让大家以为砚台是他打破的,他自己却在一边扮无辜,等到大人们定论已下,准备要教训他时,他又冲上来自愿挨打以示忠心之后,他就明白这世界有一种人叫小人,有一种人性叫阴险,这张来福就是一个不折下扣的阴险小人!

因为谢府的家规最是严厉,才不会让张来福替他挨打呢。

他又一次地抬头,看着眼前望之弥高的宣纸小山,三百张啊,每张一篇孔子云,他要抄到什么时候才抄得完?

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还得从昨天说起。

昨天是谢府新年大扫除的日子,依谢府的规炬,这天不管是少爷、小姐或是小厮、丫鬟,都得一起参加。

谢木栋、谢木宛与谢清华虽是少爷、小姐,也不得不参加,小主子们参加了,他们的丫鬟、陪读们自然也是要随侍在侧。

谢木栋因为是家中的大少爷,所以被分配打扫藏书阁这样比较重要的地方。

“小福,你负责扫地,我负责擦书架。”十六岁的他已经有了当家做主小小男子汉的气势。

“是,太少爷。”叶清越恭敬地答话,低头哈腰的同时,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做鬼脸。

到底是大户人家,自己家中就有藏书阁,虽然叶清越从前对古文一窍不通,但是经过一年的伴读生涯之后,以她的聪明才智,现在也是半桶水了。

打扫藏书阁她可是求之不得啊,可以好好地在里面偷懒一下了。

古本的《西厢记》、《李娃传》这都是她平时常听姊姊提起的古代罗曼史书籍。叶清越越扫越往里面走,书架又高又深,黄黄的纸张之中不知道埋了多少个优美动人的故事。

一时之间,她好奇心大发,这些东西要是能带回现代,那可是千金不换啊。她看看四周,偌大的藏书阁里只有她和大少爷。

当他不存在好了。

她取来脚凳放到书架旁边,然后踩了上去,她的目标是最上层那几套蓝色缎面的大书,看起来就是很贵重的样子。

伸出手,还差一点点,踮起脚,还是只差一点点。

“你在做什么?”谢木栋瞪眼看着这个正踮着脚、伸着手,用一种不可思议的危险姿势构着书的小矮个儿。

“少爷,我……”叶清越被抓个正着,她一双眼珠子滴溜溜地一转,鬼主意就冒了出来,“我正在想,这些书是不是要拿下来晒晒太阳,最近天气潮湿,我怕书本发霉。”

他真的是这样想的吗?

吃过他无数次闷亏的谢木栋有点不敢相信这个看起来纯良,实则非常狡猾的人。

不过,仔细想想,他说的也有道理。

越是里面的书架越是长年没翻动过,是应该拿下来晒晒太阳了。

“我来拿吧。”谢木栋长得人高马大,比起叶清越高出不止一个头。

叶清越看到自己诡计得逞,连忙让位给这位谢家大少爷。

其实,这位小主子虽然没有谢小姐与另一位谢少爷长得好看,眉毛粗了几分,但也是一表人材、英武不凡,年纪轻轻就有一身好武功,身材高大挺拔又有男人气概,若在现代肯定是走在马路上,女性回头率百分之百的大帅哥。

只是可惜啊,这人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笨蛋,每次都被她整倒,一点成就感也没有。

谢木栋脚都不用踮一下,轻轻松松地就将书拿了下来。“矮冬瓜,你这么矮又这么瘦,好像我们家虐待你一样。”

拜托,她可是女生耶,女生像她这样的身高已经不算矮了好不好,难道所有人都要和他一样长成参天大树啊。

哼,幼稚!叶清越在心中不悦地骂道。

她接过谢木栋递给她的书,才看到封面,就差点岔了气。

蓝色缎面上的白色纸条上赫然写着《飞燕外传》四个大字。

她再看看他手上那一本。天哪,居然是《肉屏风》,而他正准备要打开。

“不、不能打开,不能看!”她结结巴巴地制止。

“为什么?”谢木栋显然不知道这三字意味着什么,“好奇怪的书名,封面看起来这么漂亮,又放得这么高,到底是什么书啊?”

“我说不能看就是不能看!”叶清越一边强势地说,一边赶紧将自己手上的书塞到书堆中。在现代博览群书的她很清楚这种书碰不得!

“哼。”谢木栋冷哼一声。这个小厮一向鬼头鬼脑,他说不能看的东西肯定是好东西,他偏要看!

于是书被翻开,一张藏在书中的巨大四折春宫图就这样掉了出来,摊在这两个半大不小的人面前。

那紧紧纠缠在一起的四肢、夸张的脸部表情、没有任何衣服的裸体画,生动得好像会从纸上跳出来。

叶清越看了鼻血就快要流了出来。

谢木栋更是一张脸涌满了血色,红得好像从染布缸里面爬出来一样。

更糟糕的事还在后面。

就在这个时候,谢老爷进来检查他们的扫除做得如何了。

这下子,东窗事发,罪行暴露,严厉的谢家家法招呼到了谢木栋的身上。

可是为什么最后受罚的会是他这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少爷,而罪魁祸首张来福却是一点事也没有?

第二天,被迫罚写三百张大字帖的谢木栋一边写、一边摸着自己青青紫紫的屁股,心中暗想着。

想来想去,其原因就是——以张来福的个头绝对拿不到这些书,而且那本书是拿在他的手中。

可是,这件事明明就是张来福那个小子弄出来的,他也拿了书,但是他提前把书藏起来了。

他一定是知道这本书其实是在写些什么。

这个小厮实在可恶,坏事他做,黑锅却由他这个主子背。有朝一日,等他掌握府中大权,第一个开铡的人就是这个混小子!

谢木栋一激动,不自觉将手中的毛笔给折了,墨水溅了一身。糟了,他穿的可是才做的新冬衣啊,待会又逃不掉一顿好打。(请支持四月天)

张来福,我恨你!

一身白衣上开墨梅的大少爷,对着正在走廊上逗鸟儿的张来福那清瘦背影咬牙切齿,却也只能无奈地低头继续抄写圣贤言。

“大少爷,老爷要我问你,三百张帖子写得怎么样了?”这生嫩清亮的声音不是那个可恶的人又是谁?

他要如何说,此时的他,手痛得都要抬不起来了呢?

谢木栋与叶清越这样的老鼠冤是数也数不清,所以,他们俩是最亲密的敌人,也是最仇视的主仆。

这一年,谢木栋十六岁,叶清越十三岁。

谢木栋的理想是做一名成功的商人,做这个家里唯一的主人,然后叫身边的这个小厮滚蛋。

叶清越的理想则是做一个成功的下人,然后向谢府总管之位前进。

这种奇异的主仆关系一直到很久以后也没有任何改变。

第三章

永乐元年

这一年朝廷初稳,战事方休。由于泉州人自古便是以商事为重,所以在国都应天府发生的事,到了这儿,也是风抚花微颤,船过水无痕,大家都管着自己的生意能做下去、日子能过下去就行了。

至于那些惨烈的宫廷内斗、靖难之战役、火烧皇宫、皇帝失踪这样轰轰烈烈的大事件,只要战火的硝烟没有弥漫到这里,泉州城就还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安详。

又是春节将至的日子。

这一年的冬天特别冷,也来得特别早。刚过了立冬,气温就直落下来,清晨的时候,窗棂之上都结着薄薄的霜,按一下便留下一个圆圆的手指印。

叶清越最近迷上了这个小游戏,别怪她无聊,她从前都不知道霜是什么样子,到了这里之后,才算是见识到了真正的冬天。

她看看在窗棂上她用拇指印出来的小狗脸,嘿嘿地笑了一声。

一阵寒风刮过,吹得她笑容凝在脸上。她缩缩脖子,将脸埋在黑色长棉袄中。

真是冷啊,这是一个没有空调、没有电脑、没有汽车的世界。

对于她这个现代人来说,她不但活着,而且还活得挺好,她自己都不免自我佩服一把。

只是那所谓能保她一世富贵的姻缘,她连鬼影子也没看到。

她已经十九岁了呢,还在女扮男装,恋爱于她一点曙光也没有。所以说,年纪轻轻就位高权重不是一件好事情。

唉,她微微地叹了一口气。

今年真是多事之秋啊!先是小姐坚决不嫁,而后索性出走,徒留完美姑爷成为泉州笑话。而姑爷也不是省油的灯,随小姐后脚奔去应天府赶考,据说得了探花,女扮男装的小姐居然也高中状元!两人再续前缘。

还有那得了重病的清华少爷,一夜之间失踪,从此不知去向,急得老爷夫人和大少爷很长一段时间寝食难安,也不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

现在这府里,对外的事几乎都是今年才二十二岁的大少爷在打理;对内呢,嘿嘿,说出来也不怕大家吃惊跌倒,就是她这位年仅十九岁,就登上了谢府总管一职,号称泉州城里最年轻能干的下人——张来福在打理。

她挥挥自己的棉袍袖子,当上了总管就是不一样啊,虽然还是黑色长袍仆人服一件,但是这件衣服可是泉州城最好的裁缝做的,黑色棉布里塞的也不是普通棉花,而是老爷、夫人们才能穿的丝棉,又轻又软又保暖。这可是裁缝师傅偷偷塞给她的,希望她能把明年谢府的制衣订单下给他。

所以说嘛,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出状元,就算是个下人,她也要当最棒的。

正得意时,一阵中气十足的叫声在院子中响起——

“张总管,张总管。”

一听就知道是王大奶奶来了,上一次她帮小姐做媒失败,这一次就把目标转到大少爷身上。(请支持四月天)

可是大少爷长大之后,越来越像个商人,说话做事长心眼,现在除了生意,别的一律免谈。

想一想,还是做他伴读的时候最有意思,两人不停地结下梁子,针锋相对,有趣极了。当然大部分责任在她,现在想想,也许是被转生到古代,她心理不平衡才会故意挑衅他。

聿亏谢老爷与谢夫人对她宠爱有加,如果等到这个人一旦掌权,第一个要倒楣的人肯定就是她。

还好她有先见之明,这些年攒下了不少银子与人脉,而小禄也和小姐一起出走了,免了她的后顾之忧,到时候,她就拍屁股走人,还怕找不到新东家吗?

“我在这里。”她慢条斯理地应了一句。总管嘛,总要有点总管的样子。

上一次看到王大奶奶是好几个月前的事,那个时候的她打扮得花枝招展,一身鲜艳夺目的绫罗绸缎裹着庞大的身体,像一座可移动的绸子花钿店,灿烂得令人瞠目,华丽得令人结舌。

这一次看到她,不像花钿店了,倒像是一盆炭火,熊熊燃烧着,红光四射,热情四溢,驱走这漫天的寒气。

“王大奶奶,今天怎么有空到我们府上来?”叶清越移步走向大厅,示意丫鬟点起火盆,端来热茶。她身为总管,礼数当然要做到最好。“不过,老爷、夫人今早出门了,要过好几天才会回来。”

“没事,您在也一样。”王大奶奶一身通红,脸上还扑着两团胭脂,头发上戴的泉州最流行的绢制东洋人造花,也是大红色调。

看到她这个样子,叶清越忍不住说:“王大奶奶,您今天真喜气,怎么,又有哪一家的谢媒宴?”

“张大总管这张嘴哟,真是会说话。”王大奶奶拿着帕子掩着嘴,笑得乐不可支。“我今天是专程带了些画像给你们大少爷看的。不过,张总管是这个家里半个主子,不妨也来参详参详。”

她就知道。适婚年纪的有钱公子,哪个不是炙手可热的做媒目标。

“来来来,张总管。”王大奶奶从包袱里掏出一堆大大小小的画轴,一一摊开,然后开始口沫横飞起来。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艳若桃李,雅如莲花,燕瘦环肥,各有千秋。看来这个时候的女子如果不是特别出色,就只有等着被挑拣的份,而且嫁人都是凭着媒人的一张嘴、父母的一声令,很多人不到出嫁那一天,都不知道自己的新郎倌长得是什么样子。

有时候,她想自己做男子打扮是对的,至少,她还能在最不利的环境下,尽她所能过着自己想过的生活。只是,属于她的那条红线呢,到底会牵在谁的身上?

小黑与小白,也没给她一个明确的答案。

谢木栋走进家门,就看到新任的总管正看着满桌的画像。

不,他其实没有在看画像,只是低着头,随着王大媒婆的话语无意识地翻动着桌上的画像,他的眼神飘忽,显然是有心事。

这个人会有什么样的心事呢?他看来有一点点的忧郁,一点点的阴沉。真是奇怪,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张来福,这个人给他的印象一直都是阴阴地在一旁冷笑,要不就是一脸纯良,让所有人以为他是世上最忠诚的仆人。

他第一次注意到,这个人还是有不隐藏自己情绪的时候,看起来带着不可名状的脆弱。

他赫然发现,这个他平时看不惯的人其实很瘦,个子比当初来的时候长高了许多,但是比起他来还是矮了将近一个头;他的肤色极白,衬着黑色的仆人服,让他联想起落了阴影的薄霜。

看来,府上的丫头们老是背地里说他长得如何英俊秀气,也不是没有道理。

可是啊,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用在张来福的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

且不说他们之间那些不足与外人道的老鼠冤,就凭这个人不知道施了什么法子,让上一任的老总管收他做义子,然后又收买了府上老老少少的心,顺利地在他不在家的时候坐上一府总管之位,就知道这个看起来风一吹就倒的人,是多么的阴险与心机深沉。

不可不防。

“嗯,哼。”他装模作样地咳了一声,成功地引起工异面两人的注意。

“大少爷回来了。”叶清越立刻放下画像,起身恭迎。

“张总管,趁着我不在,你又在做什么?”

“大少爷此言差矣,您不在的时候我身为谢府的总管,更加理所当然地要为谢府、为大少爷分忧啊。”叶清越脸上堆起职业化的下人笑容。

又来了,就是这张笑脸,骗死人不偿命,他最讨厌了。

“这是林府的大小姐,玉府三姑娘,个个是贤良淑德,能生会养。大少爷,您看看。”王大奶奶自然是不知道他与总管之间的恩怨,只是一个劲儿地把画像递到他眼皮底下。

能生会养?!他又不是要娶母猪!

谢木栋抬起眼睛一看,张来福正趁着他应付王媒婆的时候偷笑呢。

这个人表情真多,一会儿工夫就变脸了三次,从初时的忧郁,后来的狗腿,到刚刚的暗嘲。

“张来福,送客。”看到他这副样子,他就满心不耐,一点也没心思陪着这个媒婆耗下去。

王大奶奶僵立当场,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让这位大少爷发脾气了。

叶清越赶紧送王大奶奶出门,赔礼道歉后,还不忘给她塞了点银子,毕竟,这媒婆大人可不能得罪,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太少爷迟早有一天用得着她。

返回到客厅中,谢木栋正在椅子上悠闲地喝着茶。

“英吉利运来的红茶,张总管你要不要尝一尝?”他凝着一张脸,刀削一样的眉眼上扬着。

“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谢谢大少爷。”叶清越伸手为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坐下,好整以暇地等待待会的唇枪舌剑。“果然与我们的绿茶味道相异。”

人人都说谢家大少爷是难得一见的忠厚老实之人,就像人人都说谢府的新任总管是泉州城里最可靠、最得宠的下人一样。

这句话只能用以下三个宇来概括——不可信!

叶清毬放下茶怀,心里就冒出这个念头。

谢木栋的本性的确是忠厚老实,但他可不是老实到任人捏圆搓扁的那种人。事实证明,狡猾的老实人,有时候比狡猾的小人更加难以提防。

首先,他的风评就能让人对他少了三分戒心,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么回事,谢木栋打理谢家的生意至今,一直都是顺顺当当。

越是这样越不能对其掉以轻心,这个人可没有小时候那么好对付了。

干脆帮他找个娘子算了,不,找两个,让他被女人缠昏头,就没时间来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了。

好,就这样办。叶清越决定了,她要没事就找事,有事就找碴,轰轰烈烈地为大少爷办一场相亲大会。

赶紧把这个老是与她不对盘的大少爷套上婚姻的枷锁。

让他走进爱情的坟墓、人生的黑洞,一旦娶妻苦如海,悔叫当初春心萌啊。

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妙不可言,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高明。

哦呵呵,她好想跑到没有人的地方大笑三声啊!

他又在打什么歪主意?谢木栋看他双眉微皱,眼中精光乱闪,嘴唇似笑非笑,就知道他一定不是在想什么好事情。

“大少爷在外面奔波真是劳苦功高,小人想了一下,觉得太少爷单身无妻妾,生活起居乏人照料,再说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大少爷今年二十有二,是否应该要开始准备一下了?”

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这家伙连他的终身大事都要插手?

谢木栋语气不善地应了一句,“张总管真是为谢府尽心尽力啊。”

“应该应该。”

“我应该要请爹爹把你年底的酬金再提高一点才对。”

“哪里哪里。”

“我更要谢谢张总管手脚足够长,连主子的私事都管上了。”

“不谢不谢。”稍停片刻,声音依旧恭敬到不行,“不敢不敢。”

“张来福!你有什么不敢的。小时候你摔了砚台,就把墨水弄到我的手上,害得我被罚!”

“这个……那个……”

“你想偷看书,却骗我说,你是要去晒书!”

“那个……这个……”他好会记仇,那么久之前的事还记得,真是一点也不可爱。

“说,你现在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笨啊,要是鬼主意我会告诉你吗?“大少爷,您是大人不记小人过,您是心胸宽大,有容乃大,您是英明神武,洞察烛火。小人对大少爷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小人对大少爷的忠心可表日月示天地……”周星星啊,剽窃了你的台词,请不要找我要版税。

“我还惊天地泣鬼神呢!”谢木栋大吼一句,真恨不得用什么东西堵住这张说个不停的嘴巴。

谢木栋恶狠狠地看着他,那些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的话,怎么就这么顺利地从这张线条优美的嘴巴里滔滔而出,浑然天成,一点草稿都不用打。

这个位置,他刚好可以居高临下地看到张来福的侧面。

额头光洁,眉毛与眼睛漆黑如墨,屋外照进厅内的微光,勾勒出他的脸部轮廓,带着透明的秀丽,他长得的确有一点好看。

忍不住,又想起几年前和他在藏书阁时发生的那一件糗事了。

那张鲜明得让他喷血的春宫图,就那样大剌剌地摊在他们面前,这个刺激带给他一个后遗症,往后他只要看到春宫图,或者是类似的景象,他就会想起张来福这个混蛋!

春宫与张来福,变成了相连贯的联想。

还有一件更可恨的事,令他难以启齿。不久前的某一天,三五好友嚷嚷着要终结他的处男之身,硬把他拖去倚红挽翠楼。

找了一堆香喷喷的姑娘,将他围了个密密实实。

他是个二十二岁的正常男人嘛,也是有那种名叫欲望的感觉。

几杯薄酒下肚,香气熏得人发慌,只觉得眼前都是白玉做的莲藕,脆生生的让人很想咬一口。

可是,等他倒在床上,耳畔莺声燕语酥得人骨头发麻,他好像看到了从春宫画里走出来的人,然后,他就很不幸地想起了张来福,并且在脑海中自动将女子的脸换上了张来福的脸。

天哪,那情况怎是一个乱字能形容。

当时他立刻跳下床,头也不回地逃跑,一度成了众人嘲笑的对象。

他再也不要一碰到那种事就想起张来福这张可恶的脸,所以,他一定要把他赶走。

赶走他的第一步就是,与他对着干!

“你是不是想帮我找媳妇?”

“大少爷英明。”

“我不要。”

“啊?”

“再说一次,我不要!”

“难道大少爷不喜欢正经女人,偏好青楼女子?”

“你在说什么?!”谢木栋听他故意歪曲他的意思,就火冒三丈。

“小的猜错了,原来青楼女子也讨不到大少爷的欢心,难道大少爷偏好男色?”

“张来福!我要是喜欢男人,第一个就把你压倒!”

寂静无声中,一只黑色的乌鸦在两个人中间款款地飞过。

两人都被刚刚那话搞得很尴尬,半晌说不出话来。

“原来……原来大少爷您真的对我图谋不轨!”把错误推给他人藉以模糊焦点是叶清越最拿手的。

“没有这回事!”谢木栋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将这话脱口而出的,他只是气急败坏地反驳,“我喜欢女人。”

“那就用相亲做证明吧。”叶清越顺水推舟。

“我不……”

“时间就订在元宵节的晚上,府里刚好出了点银子给泉州灯会,我可以和主办的人说说,让我动一点小手脚。”

“我不要……”

“就这样定了,泉州的未婚少女只有在灯会的时候才能出来逛逛,这真是太好机会啊。”

“我不要这样。”

“难道说,大少爷真的喜欢男色,所以看到女人就要闪?”

“你!”

“没什么你你我我的,就这样决定了。”叶清越极其潇洒地一挥衣袖,“大少爷,您一定能在那天找到命定之人的。”

谢木栋低下头,已经完全被他搞得说不出话来。

他只有可耻地承认,在与张来福数不清多少次的交手过程中,他又在他的失败纪录添上一笔,并且非常恐怖的是,这一笔可能会断送掉他的终身。

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张来福那个家伙果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居然又一次趁着他不在的时候,提前将元宵灯会的事禀告爹娘,并且得到了他们首肯。

他果然够阴险、够狡诈,故意将爹娘回来的时间推迟一天告诉他,剥夺了他申诉的机会。

等他知道的时候,才发现这件荒唐到了极点的事已成定局,无法更改了。

“大少爷,我请了锦绣坊的人来为你裁制元宵节要用的新衣。”叶清越带了个人过来。

元宵节要用的?这人还真是会抓紧时间讥笑他。

“浪费谢府的钱就让你这么开心。”谢木栋没好气地道。

“大少爷,瞧您这话说的,给您做衣服怎么是浪费呢?您可是要穿着新衣去见女子,见了女子生孩子,孩子多了满院子,院子里面堆银子。”

张来福从来都是出口成章,让旁人听了都替他喘不过气来。

“好了,好了。”早八百年前,他就知道想要跟他逞口舌之快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谢木栋暗自摇头,“我去就是了。”

“大少爷,我们这些做下人的还不都是为了您好,希望您早日娶妻生子。所以啊,您得是心甘情愿地去。”叶清越低头为他扯起袖子,好让裁缝为他量身。

不可否认,这人能当到总管的确是有他的本事,比如他的察言观色就让人非常受用。

“张来福,那你呢?”他望着低着头的他,细细的黑发间,露出白如玉色的颈后肌肤,让他不由得咽了一下口水。

真是疯了,从前他是看到春宫图就想起这个人,现在是看到这个人就会想春宫图,要是不把话题挪开,他会被这种混乱的心情给活活掩埋。

“我?!”叶清越不知道今天这位大少爷是怎么了,怎么会突然把话题转移到她身上?

元宵灯会,如意郎君,携手同游,共度佳节。这等良辰美事,谁人不心驰神往。不过,先别说她那一天要伺候好老爷、夫人,光安排大少爷的相亲大会就得要忙上一阵,再说她现在这男不男、女不女的状态,有哪个青年才俊会看上她啊?就算有,那也肯定是心理变态的。

“小人全部心力都投入府里,暂时不考虑个人的恋爱问题。”叶清越特别诚恳地答道,让谢木栋差点岔了气。

这人就是有这个本事,无时无刻地表示他的忠心,那话能让人听了鸡皮疙瘩掉落一地,用扫把扫都扫不完。

“这样吧,等我的事告一段落,我叫爹娘从府里帮你物色一个丫头,免得有人说谢府刻薄,连总管的终身大事都不关心一下。”谢木栋慢条斯理地说道,很得意的看着张来福抬头,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里射出逼人的寒光。

“为了感谢大少爷对于小人的关心,小人决定倾尽全力为大少爷安排一场宾主尽欢的相亲宴。”哼,这么快就想要对付她了,她会以十倍之力打回去的。

叶清越直起身子,看着这位可以算是一起度过年少时光的大少爷。

他很高,而且很壮,一副四肢很发达,头脑也不简单的样子。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他那看上去非常忠厚老实的脸上,嵌了一对生意人才有的灵活眼睛。

唉,这个人真是越来越不好对付了。

他连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一招都用到自己身上了。

看样子,她的确是要好好地考虑一下跳槽的问题了。叶清越低下眼睛,悄悄地退了出去。

宋代文豪欧阳修有词云: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这首词说的便是年轻女子趁着一年一度的元宵节,与情人相会的故事;同时也说明了古时候未出阁的女子只有在元宵灯节,才有机会出门一游。

于是乎,古往今来有多少美丽动人的故事,都发生在这华灯溢彩的元宵夜。

今年的元宵节,谢府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这天下午,天气依然冷得让叶清越直想发狂,心中只想着赶快跑到屋里拥抱暖炉。然而她可是谢府的总管,这个时候不忙,什么时候忙?

“注意点,彩灯要挂牢,不要掉下来砸了夫人、小姐们的头,那个时候就唯你是问。”

“张总管,我们做事您放心,绝对要让大少爷的相亲大会顺利进行。”

“大家都明白今天晚上的事情对于府里的意义就好。大家忙吧,做得好,明天我再给大家补发红包。”

实质的奖励果然魅力最大,听到这样的话,众人都是一阵欢呼,叫到最后连“张总管万岁!”这样夸张的话都出来了。

这人用别人的钱财收买人心,真是其心可诛。

谢木栋躲在离这些人二十步远的树丛之后,看着这位年轻的总管有条有理的指挥着众人。

他看起来是那样的年轻与单薄,却又那样的镇定与自若,有时候他觉得张来福身上有一股特别的气质。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超脱气质,真是让人难以捉摸。

他看了看那一抹黑色的身影,然后转身迈着步伐走开。

相亲大会一定不会成功。

原因仅仅是因为——这是张来福为他办的。

当晚,太阳刚刚沉下西边,各色华灯就迫不及待地点亮了夜空。

空气里不但溢满了流光,更加溢满了汤圆那香香甜甜的腻人香味。今夜过后就算过完年了,忙碌的一年从明天起就要正式开始。

所有人都趁着过年的最后一天,尽情追逐最大的欢乐。

猜灯谜、吃汤圆、放烟火。

一时之间,夜幕之下亮如白昼,那五彩缤纷的灯笼照亮一城,此时的人间比繁星点点的夜空还要美丽几分。

泉州城这一天是普天同庆,不但官府会在泉州城外点放烟火,泉州城内的善心富户也会开放自己的前院作为与人同乐的场所。

谢府也不例外,而且这一年,谢府的花灯特别漂亮,从蜀地请来的扎灯匠扎了以一组以“西厢记”为主题的灯笼,栩栩如生的造型,千回百转的故事,可说是今晚泉州城内最令人惊艳的灯组。

尤其是这种情意绵绵的情景灯,最能吸引各家小姐的目光。

看着府外越来越多的人,叶清越赶快多安排了几个人去发入门灯笼。那是一种小纸灯,有莲花、金鱼、小猫、小狗和小兔子等各种造型。

这可是别有深意的哟,其他造型的灯是见人随便发,只有兔子灯,只发给年轻的姑娘们,因为她早就放出风声,说拿到同样款式灯的异性就是姑娘们命中注定的姻缘。

而今夜唯一拿兔子灯的男性,就只有谢家大少爷谢木栋。

哟呵呵,只要想到谢木栋被滚滚而来的姑娘所淹没,她就开心得想要大笑三声。

不过,她现在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就是去确认这谢家的大少爷不要给她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吩咐下人照看大门情况,她一人穿过前院的花灯阵,向谢大少爷的房间走去。

第四章

谢木栋正气急败坏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他在沐浴过后,发现平时穿的衣服不见了,放在他眼前的是一套据说充满喜气,但在他看来却是艳丽俗气、难看刺目的衣服。

如果不是天气冷,不穿他挨不过,他是无论如何不会穿上的。

“算你狠,张来福。连把火盆拿走这样的事你都做得出,就为了逼我穿上这件衣服!”他恨声说道。也罢,就穿着这件衣服闹失踪,看他怎么办!

不过,张来福能以十九岁稚龄就当上总管一职,当然不是省油的灯。

他一走到门口就看到两个武功最好的护院守在门口,一脸尽忠职守的样子。

“大少爷,总管说了,请我们一定要看好您。”

“这个家是他大还是我大?”

“大少爷您别为难我们。”

那你们就来为难我!谢木栋没好气地看着这两人,要打也不是打不过,要逃也不是逃不脱,可是这大过年的就在家动手动脚实在不好看。

“太少爷,您就别为难咱们下人了,不就是露一下脸嘛,难道大少爷还怕被那些姑娘给吃了。”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位始作俑者——张来福。

谢木栋瞧他一只手上拎着两只灯笼,一只是一朵盛开的莲花,另一只是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两只灯笼都做工精巧、玲珑可爱,衬得这提着灯笼的人更显眉清目秀,见之心动。

心动?!他对这个奸诈小人心动什么?之所以见到他有一种麻麻痒痒的异样感觉,那也不过是春宫图事件的后遗症罢了。

他正句自己走来。

黑色长袍衬得他清秀修长,像一抹竹子投在雪地里的阴影,每多一次见到他,就不得不承认,他的确长得好看,不是那种让人惊艳的美丽,而是一种清清淡淡、泌人心脾的幽香,不知不觉地让人沉溺其中。

待他走近,可以看到他白净的脸皮上长着调皮的小麻子,眼睛笑弯成一道月牙儿,嘴唇长得很漂亮,如果他老是像现在这样闭着嘴巴,就可以称得上可爱了。

可爱?!

天哪,他今天是怎么了?先是心动,后是可爱,老在想些有的没有的。就算这家伙不说话、不和他做对、不设计陷害他的时候,是可爱的,但他怎么能为这样一个卑鄙狡诈的男人心动?怎么能一看到他就想把他压倒?

这是后遗症、这是后遗症,这是他少年时受到刺激所留下的后遗症,是他本身的心理问题,与眼前这个人无关。

何况,张来福是个男的啊!

虽然他长得矮、长得瘦、长得白、长得可爱、长得娘娘腔,但他是个男的啊!从他十二岁进府做小厮的时候,自己不就知道了吗?

不行,绝对不能再想这些了,再想自己真的会疯掉。

谢木栋深吸一口气,强忍那种越来越强烈的异样感觉,故作冷漠地说道:“张总管,手提花灯,闲庭信步的感觉如何啊?”

“华灯初上,良辰美景,实是喜人。”叶清越笑笑,心中却在琢磨着如何赶快让他心甘情愿、英气勃发地出现在众女子面前。

“大少爷今天是新衣衬人,英俊又潇洒。”她一边说,一边将手中的兔子小灯塞到他手中,“万紫千红化异彩,流光闪耀比银河,今天天上月朗星稀,地上美人如云,良辰最是苦短,少爷,我们走吧。”

谢木栋千般不愿,万般无奈地接过那盏小灯笼,灯笼在张来福的手中已经握了很久,久到青竹提杆上有着微弱的暖意,在初春犹寒的天气里,显得特别的明显。

明显到有点灼人的地步。

他拎着灯笼与张来福一前一后地走在谢府曲折的回廊上,相较于前院的喧嚣,这人迹杳然的内院显得格外黑暗与安静。

冬日花谢,阴森干枯的枝干从黑暗中伸出诡异的触角,只有梅花的香味从不为人知的地方飘来,淡淡的芬芳包围着两人。

和他在一起,怎么时间都像变慢了一样?

叶清越心想着,谢木栋不知道在打着什么鬼主意,为什么脚步这么慢,存心给她拖时间嘛。

其实,谢木栋原本想趁着只有张来福一个人的时候打晕他逃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之后,就迟迟下不了手。

怕打在脖子上,那么细的小脖子会断掉。

怕打在身上,那么白的皮肤上会有瘀青。

怕打晕了他,就是打痛了自己……

叶清越并不知道前面的人正在想什么,她只想走快点,好把此人一脚踹进姑娘堆里。

路上幽暗万分,寂静异常,薄霜附在青石铺的小径上,因灯火的热度溶化,使得小径有些湿滑。

叶清越一心想走快一点,人一急,心就乱,心一乱,神就慌,她脚下一滑,人向前倾,心向下坠,尖叫一声整个人就向前扑去,眼看着自己就要和青石板来个不得不发生的惨痛接触——

突然,她整个人一轻,硬生生地在离地面一寸的地方停住了。她往下看看,自己正被一只手稳稳地托着。

一时之间,她突然意识到这种诡异的身体接触姿势实在是太暧昧了。

她就像一个娃娃被人轻轻地抱在怀里。

奇怪,这个人为什么还不松手?

理智正在提醒谢木栋松开手,可是这样幽深宁静的夜色,这样清瘦暗香的人儿,这样细的腰,这样软的骨头……

抱在手中,轻得像一朵云,软得像一堆布,鼻端可以闻到暗暗的清香,就像有什么在水色清浅处浮动着。

和这个人在一起将近七年了,七年的岁月足够让一个人变成一种习惯性的存在,不管是讨厌还是喜欢,见到他、和他说话、看着他的样子,在午夜梦回时暗暗地想起他。

他已经像空气、像流水,那样自然地存在着,出现的时候没去注意,没有看到的时候又会记挂。

张来福,你于我到底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仅仅只是习惯你的存在,还是已经变成了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是血与肉一样?

“大少爷,您可以放手了吧?”冷冷一句话,打断谢木栋悠远的绮思。

“嗯?”

“您再不放手,灯笼就要烧到您的衣服了。”

谢木栋一听此言,赶紧向下一看,果然,张来福手中的灯笼已经打翻了,火苗啪啪乱窜着,眼看就要烧到他这件俗艳的衣服。

“烧到就算了。”他脱口而出,反正他也不想穿这件衣服露面,好像唯恐天下人不知自己是金光闪闪的有钱人一样。

什么叫烧到就算了?叶清越一听,立刻就火上心头。这件衣服可是她亲手挑的料子,亲自定的款式,还催了好多次才让裁缝漏夜赶制出来的,虽然花了点、艳了点,还不是为了让他看起来更像一个金龟婿!

他居然满不在乎地说,烧了就算了?!

这简直就是在践踏她这一片忠到不行的下人心。

她咬着牙,好不容易找到平衡点,站了起来,怒目瞪视着他。“大少爷,这件衣服是锦绣坊的红云龙纹金线锦,一尺要价五两银子,您知道五两银子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一个小童一年私塾的学费,一户穷人家两个月的食钱,能做五件棉布袍子,是饥荒时一个婴儿的价格,是我刚进府里时三个月的工钱!”

“我不是这个意思。”谢木栋惊讶地看着这个平时几乎从不动怒的人,“我只是……”

“只是什么?我看您只是身在福中,不知道吃不饱穿不暖是什么滋味。”

“不是这样的,我小时受罚的时候挨过饿,我知道那是什么滋味。”

“不,您不知道。您受罚捱饿时,不会有那种惶恐的感觉,因为您知道挨饿只是暂时的;可街上的穷人们呢?吃这一顿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那才叫真正的挨饿!”

他说这番话的样子,让谢木栋想到“正义凛然”这四个绝对与张来福没有关系的字。可是,他那微怒的神情、紧皱的眉毛,都让他显得比平时更加生动有趣。

谢木栋心中某种最深沉的东西被他有意无意地挑动着,他突然间觉得莫名的烦躁,不是因为等会那可笑荒唐的相亲大会,而是不能把这个泫然欲泣、薄怒微嗔的人搂在怀中,好好安慰一番。

“对不起。”他嗫嚅道。

“嗄?”叶清越没想到他会这么干脆的出声道歉。

“你吃过很多苦吧?”谢木栋问道,语气带着浓浓的怜惜。

“不吃苦,我会十二岁就卖了自己?”叶清越轻叹一声。算了,毕竟她在十二岁之前,过的都是无比幸福的人生。

比起这世界上许多穷人,她已经是非常非常的幸福了。

“算了,反正衣服也没有真的烧到,我们快走吧。”她不在意地挥挥手。她到底在气什么啊?五两银子她再心痛,也是他家的钱啊。

真是不明白自己刚刚那种情绪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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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拖拖拉拉,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才走到前院。

一到前院的入口,她便把谢木栋硬推了进去,然后吩咐下人,不准他随意熄灭灯笼,不准他离开前院半步。

她拢起袖子,抄起双手,看着众家姑娘皆将目光投注在这位姗姗来迟、手里拿着「信物”灯笼的英俊公子身上,他的穿着与气质在在昭显其身家不凡、富贵逼人。

果不其然,这位显然还不知道手中灯笼有何用意的大少爷,一瞬间就被接踵而来的莺莺燕燕给淹没了。

叶清越见自己目的已达到,猜想也许今夜过后就会有许许多多的媒婆上门来吧。

她轻叹一声,也许真是每逢佳节倍思亲,她在这一刻开始想念起远在另一个时空的父母和姊姊,还有那些同学玩伴们,不知道他们还好吗?

还有那不负责任的小黑、小白,把她一扔就是七年,当真是天上方一日,地上已千年,他们怕是早就把她忘了吧。

“臭小黑,死小白,居然就不理我了,还说什么红线一牵,富贵一生呢,骗人。”她嘟囔着。前院热闹的灯会对她来说,已变得索然无味。

无论她多么的努力,多么的费尽心机,位置爬得多么高,工钱拿得多么丰厚,现在的她只觉得孤单与寂寞。

越是这样热闹的夜啊,越是想念不能再见的亲人。

想着,她信步走开。

通明的灯火远了,喧嚣的音乐远了,就连空气里那甜甜的汤圆味道也远了。

一切的一切都远了,只留她孤零零的一个人。

小径冷清又漫长,刚刚,她与他就是走这条路,青青的石板上有着溶霜的湿滑,让她不得不小心翼翼地走着。

不经意间,谢木栋揽住她纤腰的那一幕硬生生地窜进了她心里。

他的肩膀原来是那么的宽,手臂是那么的强壮有力,和她这个冒牌货不同,沐浴过后的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是男性特有的麝香味道。

很淡,却是说不出的撩人。

现在想想也真是可怕,自己在谢府已经待了七年了耶。虽说随遇而安,她是不是也安了太久了?如果不是小黑与小白说她的红线就牵在这谢府里,她说不定在契约到期的那一天就走了。

七年的时间和谢木栋朝夕相对,她理不清自己对于他的心情,是好玩、是亲近,还是别的什么?

也许自己想得太多,也许其实什么都没有,也许他对她伸出手、抱着她只是下意识救她免于跌得鼻青脸肿。

过去没发生过什么,现在没发生过什么,所以将来也不会发生什么吧。

她摇了摇头。真是的,从思亲到思春,她一个晚上都在想些什么啊?

她不是把大少爷给送出去了吗?

想到今后他将属于某个女人,不知怎地,她的心微微刺痛着。

天空突然亮了一下。

此时,她抬起头,隔着老梅树纠缠的枝干望过去,那是在夜空中绽放的烟火。

这是元宵夜最灿烂的时刻。

像是天上有人打翻了珠宝盒,白是珍珠,绿是翡翠,红是榴石,黄是金铂;银是钻石化作了粉在流淌,紫是水晶变成了星在闪烁。

那么多那么多的色彩,伴着那么亮那么亮的光芒,交织出春的桃花,夏的白莲,秋的金菊,冬的腊梅,在天空无比明艳地盛开着,开出四季的花,开过四季的流年。

叶清越呆呆地看着,忽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

她转过身,惊讶地发现一个穿着红云龙纹金线锦的男人,正站在身后不远处,提着两只莲花灯笼看着她。

这里好暗,小灯笼的光芒摇曳着,一直都照不到他的脸上,只衬得他的身影在夜色之中显得分外高大。

她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只听见他浑厚有力的声音——

“我记得,你的灯笼烧掉了。”

她伸出手,接过那盏莲花灯,昏黄的灯光透着粉色花瓣幽幽地亮着,蜡烛点燃的热气顺着提杆爬上了她的手,热得烫手。

她手一抖,差一点又把灯笼给摔了。

有人伸出手帮她拿稳了。

“你怎么哭了?”那人这样说道。

我怎么哭了?

我本来只是个刚刚参加完毕业旅行,在宫崎骏的动画世界里作梦的国小毕业生。

我本来只喜欢玩网路游戏,和网友练功、打妖怪。

我本来生活在一个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的地方。

我本来有父母、姊姊照顾着。

可是现在,我虽是谢府的总管,但其实还是个下人。

我什么都不能和任何人说,我为什么不能哭?

叶清越眼皮落下,滚烫的液体从眼眶中涌出,她在元宵节这天,在这个一起度过年少时光的人面前,肆意地落下眼泪。

谢木栋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一幕。

他在哭什么?他到底在哭什么?

这个从来都是一副阴险狡诈,油嘴滑舌,永远看不出他真正想法与情绪的人到底在哭什么?

他哭起来的样子一点也不漂亮,像一个孩子,更像一只小狗,鼻子一抽一抽的,白皙的皮肤上涌起一层红潮,让雀斑变得更加明显。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这个样子就是让他觉得心痛与不舍,想把他拥在怀里。

才这么想着,他就已经被他抱在怀里,他纤瘦的身材,暗暗的清香,居然使他没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谢木栋,你在做什么?”怀中的人抬起头,一把推开了他。

叶清越按压住急速起伏的胸口。他怎么会抱她?他们不是对头吗?不是仇人吗?不是一见面就拌嘴吗?而且他不可能知道她是女人。

她慌慌张张地退了两步。她要好好想一想,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转身就走,而且很匆忙,简直就像是落荒而逃。

因为这样,她手中晃开的莲花灯碰到了谢木栋手上的莲花灯,两只灯笼撞在一起,落在地上滚作一团。猛然,有火花窜了出来,将两只精致的灯笼吞没了,火星到处乱飞,落在谢木栋身上那件红云龙纹金线锦做的衣服上。

一阵小小的青烟冒出,在他大力拍打之下才灭了,然而这五两银子一尺的布,最终还是留下了不可弥补的焦黑。

此时,最后一阵烟火升起,缤纷灿烂得辉煌炫目,像是要将生命燃尽,散发着绝美的五彩颜色。

须臾,光芒散去了,谢木栋看向地上两团黑色的灰屑,残留的部分依稀可以看得出,那是两盏曾经美丽的粉色莲花灯。

叶清越匆忙逃离现场,跑进自己的房里。她一进门,就把房门牢牢锁住,生怕有人会闯进来一样。

她的心好乱,乱得不知如何是好。

他为什么抱着她?而且那样的自然而然,一点也没有觉得不对的地方。

那是个密实的拥抱,真实的、没有任何借口的拥抱。

他为什么会抱着自己?抱着一个仇人,一个下人,甚至,是他以为的男人。

而且,那个时候的自己居然有那么一瞬间是沉醉的、迷茫的,有那么一刻,她把他的怀抱当成自己最后的避风港。

这种感觉好可怕,好像突然之间世界变了样子,从前以为万分了解的人,到现在才发现,其实自己一点也看不透他的心。

大少爷,此刻的你,正在想些什么呢?

此时的谢木栋头脑一片空白。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刚刚是怎么了。

怎么就抱了那个生平最讨厌、最可恶的人呢?而且感觉还是那样的好,好到他不想放手。

是不是可以解释为今晚的夜色太过美丽,今晚的他看上去太需要安慰,今晚的自己太过于烦躁,今晚的他们都犯了错?

他慢慢地在黑暗之中走着,不知不觉又来到了前院。夜已经很深了,灯会人潮都已散去,夜风里有着施放烟火后淡淡的火药味道,地上的彩纸被忙着收拾的仆从们踩来踩去。

“熄灯了。”有人喊了一句。

原来子时已过,谢木栋看到满园的花灯一盏接着一盏被摘下来吹灭,渐渐的,黑暗侵袭了前院,一切重归平静。直到打扫的人都走了之后,院子又和从前一样,一点也看不出这里曾经那么热闹过。

都会过去的,夜色会过去,灯会会过去,那个拥抱也会过去。

也许明天醒来,那份错误心动的感觉也会过去。

新的一年就要正式到来了。

春分过后,是谢家茶园最忙碌的时候。

谢家从上一辈开始就是做茶叶与瓷器的生意,这两样加上丝绸,是明朝海外通商的主要商品。

谢家的瓷器目前还是以普通的青花日用瓷器为主,而已经秘密烧制成功的正红釉瓷器,已经委托陈家海运商行全权代理。

谢家的茶叶其实比瓷器更加出名,所产的新春绿茶极品云山雨前青,入口苦而不涩,回甘之味绵长,是春茶中最受欢迎的一种。

谢木栋最近忙到连府里都很少回来,因为这个时候正是春茶生长最需要看顾的时候。

春季与冬季不同,冬季的时候,茶庄的茶树上都铺有稻草防冻;可到了春季,稻草必须及时撤掉,以便让茶树能够见到阳光。

但是泉州春季的天气并不稳定,就算是春分了,有时还是很冷,这种气温变化是突然的,被老百姓称为倒春寒。

通常还没过清明,就会有冷的时候。

如果温度突然降下,就要动员大量人力以烧稻谷、铺稻草的方式防止新茶被冻坏。

所以从春分到清明的这段日子,谢家茶庄的人个个是精神紧绷,就怕自己一不留神,一年的心血就此付诸流水。

在山上待了十天,谢木栋才在元宵节后第一次踏进家门。

家里一切如昔,除了因为上次元宵的相亲大会因自己落跑宣告失败,使得此刻自己房中有着堆积如山的小姐画像,让他着实有些头痛之外,这个家在张来福的打理下,一如往常的井井有条。

可是,他又觉得有些不对。

平时,他一回来,就会和张来福因为某些小事对上,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相互争吵,虽然大多会以他的失败而告终,但是这已经变成他每次下山固定的娱乐。

他深信那个讨厌的张某人也一定乐在其中。

但是这一次,他一进家门,先见过父母之后,就觉得家里的气氛颇为压抑。在大厅、饭厅和前廊、后院转了好多圈,也没有看到张来福的影子。

终于,他按捺不住自己想要见到那个人的心情,抓了一个跑腿的小丫头问道:“张总管呢?怎么不见人?”

“回大少爷的话,张总管他病了。”

“病了?”他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怎么没人通知我?”

“通知大少爷?”小丫头一脸茫然地看着他,显然不明白为什么要通知他。

“算了。”谢木栋挥手要她离开。也是,他生病关他什么事,为什么要通知他?不通知不奇怪,通知了才奇怪呢。

可是,他怎么生病了?生了什么病?病得重吗?他在原地打了好几转,正在想到底该怎么办,就看到一个大夫气呼呼的从里面冲出来,一边走还一边骂,“叫我来看病,病人倒不肯见我,不相信我的医术,就不要让我白跑一趟啊!”

“大夫,我们总管不是这个意思,他是怕吃药才不敢看病的。”小厮跟着大夫跑出来,喊着解释。

可是大夫依旧走了,看样子是受了很大的气。

谢木栋一把拖住跑出来的小厮,“张来福怎么了?”

“回大少爷,张总管他不肯看病,这已是被他赶走的第三个大夫了。”

“胡闹!生了病为什么不肯看?”

“总管说,药太苦。”

“他以为他是谁?!”谢木栋吼了一句,吓得那个小厮半晌不敢说话。

谢木栋抬起脚就往下人们居住的院子走去。这下子,他有名正言顺的借口去看这位久病不起的张总管了。

“咳,咳。”叶清越捂着嘴巴咳了两声。胸口好痛,她到底咳了几天了?好像就是元宵节那天晚上,她坐在屋里想自己和大少爷的事,想着想着被子也没盖就睡着了,这么冷的天气,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感冒了。

也许是太久都没有生过病的关系,这次病毒来势汹汹。

但是,她又不敢看大夫,生怕这个时候大夫一把脉,她就原形毕露了,从前的书上都说老中医一把脉,连怀的是男胎、女胎都分得出,更何况是本身的性别。

再说她本来就怕中药的味道,宁愿这样挨到好,也不要看大夫,所以才会把丫头们自作主张请来的大夫全都赶走。

有点累,她喝了点水,闭上眼睛,昏昏沉沉地又睡下了。

多喝水,多睡觉,这风寒之症自然就会好的。她在心中默念着,就这样进入了梦乡。

谢木栋来到张来福的房间,他是总管,所以独住一户,服侍他的小厮被谢木栋遣到街上买东西去了。

他走进张来福住的小院落,门是虚掩的,一推就开。

屋内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堆满桌的各色点心、绣袋、平安符及食盒。

这个总管真是太受欢迎了,大概府里上上下下的人,全都往这送了东西。他仔细看了一下,居然连晚晴楼的食盒也有,真是病中也过神仙日子。

他轻轻走进张来福的睡房,床缦半掩,隐约可以看见一团小小的身影睡在床上,他走近一看,差点哑然失笑。

平时的张来福在他心目中就个子不高,身形偏瘦,现在看到他,更加觉得陷在棉被堆里的他个头小得不可思议,整个人只有一点点大,仿彿用一只手就能将他捞起来,然后放在口袋里随身带着走。

他的头发披散着,覆在枕头上,越发显得皮肤白得透明,脸也是小小的,大概是生病的关系,双颊与嘴唇泛着红晕,那线条优美的红唇,散发着一种无声的诱惑气息。

让人忍不住想要一亲芳泽。

谢木栋双手撑住床沿。这样的张来福真的让人很想对他做些什么,想到他平时的所作所为,谢木栋觉得就算自己做了什么,也不过是对其恶劣行径的报复罢了。

他低下身子,却只是一只手在他额头上轻轻地摸了下,探一下他的热度。他要是真的吻了下去……

唉,谢木栋长叹一声,他简直不敢想像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张来福绝对会杀了他!

而且自己怎么会想去吻一个男子呢?他明明就对男人一点兴趣也没有,从前的幻想对象都是女的啊,虽然,他有时会把女人的脸换成张来福的脸。

他个子太矮,皮肤太白,从某一方面来说,这个人实在不太像男人,但是他从未怀疑他的性别,因为张来福从十三岁起就待在他身边当伴读,他从来没有见过他做出任何像女人的举动。

不过,他从未和他一起洗过澡,从未见他脱过衣,甚至从未见他露出颈部以下的肌肤。

太可疑了,他想起自己去祁连山为堂弟求医时,碰到的那位姑娘也是一身男装,一点脂粉味都没有,还有自己的妹妹更是喜欢做男孩子打扮。所以,张来福会不会也是……

他真的好想知道真相,因为他想要碰触他,想要名正言顺、光明正大地碰触他。

他屏住呼吸伸出手,指尖轻轻触碰张来福的衣领。

只要让他看一下,看一下就好了。

如果是,他就对她负责。

如果不是,反正大家都是男的,大不了自己也对他负责。

就在这个时候——

“妈妈。”

眼前的张来福半是呓语半是呻吟地突然冒出一句话,滚烫的手指搭在他手上,让他不禁停住动作。

“妈、爸、姊姊,我好想你们。”

他在想家了吧,可怜,十二岁的时候就出来做下人。

自己呢,十二岁的时候还在墙边玩蝈蝈呢。

现在想想,终于了解自己为什么会对这个人特别注意,甚至到了着迷的地步,他对他有一点佩服、有一点欣赏、有一点习惯,更多的是对他那多变的面貌感到怦然心动。

作对、使坏的时候让人气愤,流泪、生病的时候却使人怜惜。

唉,自己好像是栽在他手里了。

仿彿从他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狡诈地设计他的时候就开始了。

手指屈了屈,最终还是没有伸过去。

第五章

这一觉叶清越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天已黄昏,窗纸晕着淡色的天光,昏黄色带着些许暖意。

她拿掉额上的帕子,见房间里没有人,只有桌子上摆着热气腾腾的白粥与小菜。

“小路今天这么积极。”她伏下身子闻一闻,“居然给我买陶陶居的东西,他走路捡到钱了啊?”

此时门板响起,有个高大的人影走了进来,手中还拎着陶陶居的食盒,一股素菜蒸包的香味就这样钻进她的鼻子,钻到了她心里。

“好香哟。大少爷,您今天怎么这么大方?莫非是鸿门宴?”

他吸鼻子的样子好可爱!人真是奇怪,一旦动心了,看到什么都是好的。“总管大人生病了,我关心一下,有何不可。”

不可的地方太多了,堂堂大少爷跑到下人住的院落里就很不可了,再说这孤男寡女的,不,孤男寡男的,唉,反正就是不对劲。

“大少爷,那小人就却之不恭了。”不管这个人到底在打什么主意,先吃了再说,她好像真的很饿。

今天总算有点胃口,也许是病要好了。

“东西好吃吗?”

“不错。”

“吃了我买的东西,你要付出代价。”

“代价?!”一点白粥、几样素菜想要她付出什么代价,难道说是以身相许?他还真是男女不忌!

“今年泉州的茶叶首次被指定为贡茶,我想把谢家的茶叶拿去参选,有了贡茶这块招牌,以后的生意会好上许多。”谢木栋坐在她身边,慢慢地说道,“你总是一肚子鬼主意,能不能帮我这个忙?”

“为什么找我?”她奇怪的问。

因为我想看到你,时时刻刻,日日夜夜。“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叶清越有些迷惑了。朋友?!他把一个下人、一个仇人当作朋友,那么那一天的拥抱,也是因为是朋友吧。

她点头,应允了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生病后的她渴望常常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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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

养好了身子,将府中的事交予年长的人打理,告知老爷、夫人后,叶清越便和谢木陈一起上茶山。

这是叶清越第一次到茶庄来,上山的路并不是十分好走,但是风光明媚,景色优美。

薄雾从路的那一头袅袅升起,一层一层的,就像是重重纱幔。

她深吸一口气,冷冽的空气里有茶叶的芬芳,是微苦而又清新的。

起初路的两旁是低矮的树,有些早春的花已经绽放了,红红紫紫地开满了一路,像是为小路绣上了花边。随着他们越走越高,视野里已经被一重重的茶树所包围。

茶树一层层地堆叠上去,像一队队排列整齐的绿色小兵。

“这里真漂亮。”

“小心,别从车上摔下去了。”难得看到张来福这副孩子气的模样,谢木栋伸手扶了这个大半身子都在车外的人一把,觉得触手的地方冰冰的,才想起山上比山下冷了许多。

他拿起披风披在她身上。“小心别冷到了。”

叶清越低下头。马车太小,他们靠得实在是太近了。

近到他那灼热的呼吸都围绕着她,她要是脸红了,一定是他害的。

所幸很快便到了茶庄,让她得以从这种暧昧中解脱出来。

她跳下马车,放眼所及白雾茫茫,满山青翠,人影点缀其中,好似白云深处的仙人。

“大少爷来喽。”有人叫唤了一声。

有许多她不认识的人涌了出来,围住了大少爷,拉住他问长问短,好像他一下山,山上就会有大事发生一样。

谢木栋怕她被冷落似的,还把她拉出来,郑重地向大家介绍她。

这下她才知道,她在山上的名气也挺大的,大家都知道谢府有个年仅十九岁的小总管。

“大少爷总和我们提起你,说有你在府里当总管,他才能安心地上山来忙茶庄的事。”

他真是这么说的吗?

他虽然从没在自己面前说过这样的话,但他确实经常一走就是好长一段时间,由得自己在谢家作威作福。

那应该就是信任吧。

“张总管,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不等她回答,谢木栋就牵着她向山顶定去,爬过几百级台阶,只见四周群山起伏,满山绿色,好像落满了翡翠。

雾气已经散去了,阳光从云层中探出头来,照在这一山碧绿翡翠上,泛着耀眼夺目的金光。

“看到了吗?这一山的茶树,都是我的!”

谢木栋抬起头仰望着,阳光为他镀了一层金边。

他真的好英俊,在这一刻,叶清越突然发现眼前这人粗犷的五官、豪迈的气质,组成宛如天神一样夺目的形象。

仿彿世界被他踩在脚下。

芸芸众生只能仰望着他。

每一个人出生的时候都是原矿,要去淘、去炼、去过火、去塑造,才能变成闪闪发光的金子。

这一刻的他就在发光。

像金子一样,散发着耀眼光彩。

这一刻的光芒,夺去了她的心。

张来福在躲他。

谢木栋在带着张来福上山之后,就有着这种强烈的感觉。

去茶园找他,茶园的人说他在烘房,来到烘房,他们又说他去了仓库,去了仓库又说他在帐房,总之,就是难得看到他的人。

真不知道是有意无意,反正他变得好像比他还忙,简直就是屁股沾不到凳子,脚落不了地。

“你们谁看到张总管了吗?”

“刚刚明明还在啊。”

他问来问去,得到的就是这样的回答。

这个人肯定在躲他,他有点恼羞成怒地想着。

而叶清越的确在躲谢木栋,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自己现在的心情。自从那天在山顶,看到他那炫目惑人的模样后,她就觉得自己的心、魂全部在一瞬间被他勾走。

太突然了,她本来已做好了孤老一世的心理准备,怎么会那么容易地动了心、陷了情呢?

特别这个人与自己相处了将近七年,七年的时间,连友谊都只是勉强,怎么这么快就变成了所谓的爱情?

难道说,谢木栋就是她红线彼端的那个人?

这真的是太难以置信了,如果真是这样,她就应该和他好好相处,不要每次见面如同刺猬对着豪猪,总要弄得针锋相对不可。

希望他不要记恨从前才好。

可是,是人都会记恨的吧,因为,他们之间的老鼠冤实在是太多了。

她正躲在茶园里胡思乱想,忽然看到两个小孩在路边捡树叶玩。

她突然想起来,自己根本就没有时间来烦恼这些嘛,她上茶山是来开发新产品的,怎么能一直躲起来偷懒呢?

但她对茶叶可是一窍不通,除了会喝外什么都不会。

什么种茶、养茶、摘茶、烘茶、制茶,看得她眼花撩乱,更别说是融会贯通了。这几天,她非常努力地在恶补茶叶知识,可是,某些事情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一蹴而就的。

“福哥哥,你看这朵花美吗?”其中一个小孩拿着一朵枯褐色的花递到她面前。

她低头看了一眼,“好看,是怎么做的?”

那朵花是真的挺好看的,乍看之下不知道那是什么花,仔细一瞧才发现那是由数片叶子扎成的花。

“是我姊姊做的。”小男孩嗲声嗲气地说道,“我姊姊手可巧了。”

一旁的小女孩手上还有一朵,她羞涩一笑,将手中的花送到她手中,“我说福哥哥最漂亮,这是送给你的。”

小男孩将他那献殷勤的姊姊挤走大叫道:“我长大了要娶福哥哥做娘子!”

听到这句话,叶清越有点哭笑不得,她上了山,难道举止就像女孩子了?她装了七年都没露出破绽,怎么会成了小男孩的梦中情人?

“小冬瓜,你在胡说什么?福哥哥长得漂亮,那也是个男的,等我长大后,我才嫁给他。”小女孩赶忙将弟弟拖走。“你就别和我抢了。”

“是我的,我要娶他。”

“乱讲!”

看两人很没有小孩样的决定她的未来,叶清越只是苦笑摇头一下,就将注意力集中到他们用落叶做的花上。

她仔细地端详着这朵花,有个异想天开的念头浮上了心头。

她没有办法改变茶的本质,但是她可以在形式上做花样啊!

谢木栋在茶园里转来转去,终于见到朝思暮想的人正和两个小孩蹲在茶园一角做着什么。

张来福低垂着头,眉梢眼角都是笑意,也不知道什么事让他这么开心。

不管怎样,他现在的样子似乎才像一个十九岁的年轻人,而不是心机深沉的张大总管。

“你在做什么?”谢木栋凑上前去看.

“你来了!”叶清越似乎忘了自己本来是躲着他的,几乎跳起来地跑到他面前,献宝似的将一朵枯色的花递到他面前,“送给你。”

“这是什么?”谢木栋拈起那朵花问道。

“这是新产品啊。”

“新产品?!”他看着眼前的人,百思不解。

这天一大清早,大少爷通知全庄众人都到仓库前集合,说是要举行新产品发表会。

“新产品发表会?那是什么啊?”做饭的张大娘问种茶的王大叔。

“我怎么知道?反正大少爷和内府总管两个人已在烘房里研究了好多天,不知道弄了什么新玩意来给我们看。”

大家正聚在一起讨论的时候,谢木栋与叶清越两人皆是一脸疲惫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他们俩都是眼下发黑,整个人瘦了许多,就连脸上那有些激动的笑容也掩不住疲态,显然两人都累坏了。

他们一人手中拿着一颗小球,另一人则捧着一整套从佛朗机来的琉璃壶茶具。

对茶庄的人来说,这套茶具可是难得一见的西洋玩意儿,所有人的兴趣都被大大地挑起来,皆把目光投注过去。

只见他们将茶具放在小桌上,然后将那颗不过小指头大的小球投入琉璃壶中,然后等刚烧滚的开水稍微降温,再一鼓作气地将开水注入琉璃壶。

现场静悄悄的,大家都屏息静气地等待着这小圆球给大家带来什么样的惊喜。

过了一会儿,有眼尖的人发现小圆球的变化。

“开了。”

“什么开了?”

“茶叶开花了!”

哇,真的是茶叶在开花,好像是变戏法一样,小圆球被热水一泡,便从中间处向四周打开,一层层的茶叶像花瓣一样的绽开,如同一朵在水中盛开的莲,待到茶叶完全舒展开来,从茶叶花的中心轻轻升起一朵白色的茉莉花,随着水波震动而轻轻摇晃,恰如一只白蝶落在深绿的花上。

大家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小小茶壶里,有了另一个美不胜收的世界。

“这是什么?”过了很久,才有人疑惑地问道。

“这是茶花,茶叶做的花。”谢木栋与叶清越异口同声又洋洋得意地说。

为了让这一项由他们俩独制的谢家茶花能够在贡茶比试会上拔得头筹,谢木栋当天便下达封山令,只准人进,不准人出。

他深知这场贡茶比赛攸关众家茶庄能不能一举成名的生死大事,各家茶庄都在研究出奇制胜的招数。

所以,他既要花心思研究新产品,更要注意不让风声走漏到别家茶庄去。

虽说在谢家茶庄工作的人大部分都在这儿做了十几年,甚至还有几十年的资历,但为了保险起见,封山是最安全的办法。

“喂,大家都在庆祝今年的新茶长势好,你还在这里发什么呆!”叶清越一脸红扑扑地跑过来,显然他是今天的主角,被灌了许多酒。

“我就来。”谢木栋站起身,看着她满面红潮在身边晃来晃去,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明天是清明,是新茶的采收日。今天晚上,茶庄例行举办祈福会,大家通宵不睡,唱歌跳舞感谢老天爷今年风调雨顺让茶叶长势喜人。

“你是不是喝酒了?”他看着这个走路都有点摇摇晃晃的人。

“只喝了一点点。”叶清越打了个嗝,连忙捂住嘴巴,连声说:“失礼,失礼。”

空气里都是酒香,这个人到底喝了多少?

“真的只有一点点。”

她的身子几乎都要瘫软靠到他身上去了,她没有说谎,她只不过喝了一小杯而已。

“你在家里的时候,不是挺能喝的吗?”素闻张来福的酒量不错,就算是山上的酒性子烈,也不至于让他变成这样吧,路都走不稳了。

“告诉你一个秘密。”她嘻嘻一笑,一张小脸凑到他眼前。

“什么秘密?”谢木栋终于伸手扶住她,两人的影子在地上交叠成为一个。

“我其实一点也不会喝酒啊。”

“啊?”那他千杯不醉的名声是从何而来?

“我啊,每次府里宴客,都给他们准备酒,给自己准备水。你知道家里有一把转转壶,里面分两层,是古时候用来下毒的,不过,用来躲酒还真是方便。”

“你真不是普通的奸诈。”谢木栋得知真相后,不禁捏了下她的鼻子。

“奸诈?不奸诈,我能这么年轻就当上总管?不奸诈,我要怎么在这样一个时代活下去?不奸诈,以后我要是被赶出府之后,该怎么办?”叶清越酒后吐真言。

“谁说要赶你走?”谢木栋诧异地问。

“不是你吗?大少爷,我知道你讨厌我,我也知道我小时候做过好多让你讨厌的事,但是,以后不会了,我才不要被赶出府呢。”叶清越嘿嘿一笑,伏在他的身上说道,“我的卖身契已经到期了,我现在是自由身了。你不高兴吗?我才不要你赶我,那多丢脸啊,我自己走。”

“你?!”谢木栋好想摇醒这个总管。他什么时候讨厌他了?就算从前讨厌,但是现在却只有心动,只有怜惜,只有喜欢。

他不想放走他,不想让他离开。

不管他是男是女,他都不想他走。

“你要走到哪里去?你要离开谢府做什么?”他抬起她的脸,月光下,他双目如盈盈流水,淡淡流光。

“秘密。”叶清越偏了一下脑袋,调皮地道。她的头好晕哟,天上的月亮变成了两个,眼前的人儿化做了一双。

“你有秘密?”

“我有很多秘密,就是不告诉你。”她笑着说,伸出手想要抓住眼前的人,可是两个人影在眼前晃,她一抓就抓错了。

酒醉的她站也站不稳,摇了两下便顺着那扑空之势,整个人往地上倒去。

山上的地势本来就不稳,谢木栋这一次想要救她都来不及,只见她扑倒在地上,倒下去的时候还扯到他的衣服,害得他也跟着摔倒。

幸好是摔在草地上,两人滚了两滚就停住了。

叶清越眨眨眼睛,透过散落在脸上的发丝看过去,月亮也有两个,圆圆的、亮亮的,大如圆盘,皎洁如玉。

“天上有两个月亮。”她痴痴地笑着说。

有人挡住了月亮,拨开遮她脸的头发,手指温柔地摸着她的脸,感觉好像是蚂蚁在爬。

“好痒。”她嘟囔了句,想拍开那只手。

“别动。”

有人在耳边沉声说,她的手被人捉住,有什么温暖而又柔软的东西落到了她唇上。

起初,她只觉得好软又好痒,有什么东西夺走了她的心智,几乎是本能的,她被动地仰着头,闭着眼睛,发出细细的呻吟承接着这个吻。

吻?!

这是个吻啊!

是谁在吻她?她怎么糊里糊涂地被人吻了?

叶清越猛地睁开眼睛,一个机伶,满身的酒意全都退了。

她一把推开身上的人。果然是他,谢木栋!

她喘着粗气,支起身子,看着一脸木然坐在地上的谢木栋。

“大少爷,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知道。”

“你知道你在吻一个男人吗?”

“知道。”

“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叶清越叫道。她用手捂着自己的唇,原来这就是吻,和书里说的一样,是一种很刺激也很美妙的事,刺激得让她不知如何是好,美妙得让她忘了自己。

“因为我想。”谢木栋的嘴角扯动了一下,露出一个近乎于微笑的弧度,“我喜欢你。这样说很可笑吧,我也觉得很可笑,一个平时和我水火不容的人,一个绝对不是我欣赏类型的人,一个阴险的小人,我怎么会那么容易就喜欢上他?

只因为他在华灯绽放的夜晚默默地流泪令我心动,虽然他会对我大吼大叫,完全不把我当成主子,但他也会不经意地对我好,在我回家的时候厨房里永远准备了我喜欢的菜,他还为了让我受姑娘青睐,亲自去挑选衣料。

我怎么那么容易就把一颗心放到了一个小混蛋身上呢?因为在我认识他的七年里,我的日子永远波涛汹涌,我的视线里永远都是他的身影,他若是哭了,我也会难过;他若是笑了,我也会开心。

张来福,七年了,我不喜欢你,为什么要容忍你一再的无礼;我不喜欢你,为什么任你怎么胡闹,我都不把你调走;我不喜欢你,为什么敢把谢府大大小小的事都交给你;我不喜欢你,为什么我要吻你?”

“不,这不是真的。”叶清越难以置信地摇摇头。难道说,大少爷喜欢自己,是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了?

“这是真的,你为什么不相信?你为什么不打开心房,坦然接受我呢?”

“可、可是,你是少爷,我是下人;你是男的,而我、而我也……”天哪,谁来教教她怎么应付现在的状况?

“我喜欢的是张来福,跟他是什么身分、什么性别没有关系!”谢木栋语气肯定又激烈。

真的吗?真的是这样吗?他喜欢的只是自己,只是这个人,只是这副肉体之下的那个灵魂?

这的确是她渴望的爱,纯粹的、不带一丝凡俗的爱。

但,这是真的吗?

“大少爷,我不知道你说真说假,但是我不得不提醒你,你是谢家唯一的独子,你总要结婚娶媳妇,那个时候,我怎么办?”

谢木栋愣了一下,想起清华下落不明,而传宗接代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自己若是执意和他在一起,那么父母亲岂不是会被自己活活气死。

难道说,要随随便便娶个女人来延续香火?那岂不是对不起张来福,也对不起那个女人?

叶清越看到他为难的样子,了然地猜想,这个人没有他自己以为的那样爱她,会说那些话不过是一时冲动罢了。

这个时候的她并不想把自己真正的性别告诉他,因为在这个陌生的时空生活了七年,她早就学会算计,学会计较,学会就算是动了心,也不能轻易地就给他。

“如果,你真有那么喜欢我,那你敢在所有人面前承认,你爱上了一个男人,一个你家的下人,除了他,你再也不碰任何一个人,你愿意当着所有人的面娶他做男妻。大少爷,你敢吗?”

谢木栋被这样激烈的话语给吓住了。

这些话,这些承认自己喜欢这个人的话,他敢说,但是他敢当着所有人的面说吗?他犹豫不决了。

叶清越背过身,深吸一口气,觉得自己好傻,也许是小说中那些专一的感情给了她太大的感触。

她轻轻地说道:“大少爷,其实我是一个心很小很小的人,我的心比一颗米粒,比一片茶叶,比根针尖还要小,小到只能装得下一个名字、一个人。”

她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山上真的好冷,冷冽的空气让她的鼻子又酸又痒,好像一忍不住就会落下泪来。那泪落下,也许会被晚风刮成冰,所以,她不哭。

她不哭,月光下茶树一排排,叶子上泛着银光,就像冬天里结了霜一样,很冷很冷。

第六章

第二天清晨,谢木栋站在张来福房门前。

昨夜,他就这样走了,只留他一个人吹了一夜的风。

他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还在记恨着他,还是又躲着他?不管怎么样,他们都不可能回到从前了。

“大少爷,来叫张总管起床啊?”有热心的茶工路过,笑着说:“你们真是一对好兄弟。”

谢木栋讪笑了下,山上的人纯朴善良,看到的几乎都是美好的,居然没有一个人看出,他和张来福之间那种超友谊的关系。

“张总管下山去了。”茶工继续笑咪咪地说。

“下山?!”他没有马,没有马车,山路又被封住了,他要如何下山?

答案是——走下去。

此时的叶清越擦擦头上的汗,她手中拿着茶工们绘给她的简易地图,说是走小路下山可节省不少时间。

她的小包裹背在肩上,在勉强可以称得上是路的小径上走着。

可是越走好像树林越浓密,怎么会这样呢?

已经走了三个时辰了呀!她将地图从怀里翻了出来,地图那些奇怪的线条彻底让她了解自己是一个路痴。

她看了看天,小学时参加童军营教过,只要朝着一个方向笔直向前走,就能走出去。

现在是上午,她按照童军营所教的,以太阳的位置辨别方向,毫不迟疑地迈开步伐。

一边走她还一边恍神,昨夜发生的事对她的刺激实在太大。当喜欢的人向她表白时,为什么会痛苦多于喜悦呢?

难道是她害怕在这个时代爱上人,就会永远失去回家的机会?

她其实一直都对小黑与小白抱有幻想,自己说不定还能再还魂一次,回到十二岁那个年代,去过二十世纪那种便利的生活,所以才会为了逃避情愫而故意为难他?!

是这样的吗?她想啊想,却总不能找到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答案。

突然,有人从她身后窜出,猛地一个麻布袋套上了她的头顶。

叶清越只觉得眼前一黑,脖上一痛,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谢木栋已经快要发疯了,这山上山下他都派人翻遍了,却连张来福的鬼影子也没有看见。

等到去谢府问消息的人回报张来福并没有回到谢府,他一气之下一拳砸碎了房间里一张红木实心桌子。

也难怪他如此着急与焦虑,这茶山地形复杂,他又下了封山令,所有通往山下的道路出口都有人看守,可是至今为止,都没有人看到张来福踪影。

叫他怎么能不心急如焚。

“大少爷,大少爷,崔府派人上山来。”

“崔府?!”这个时候跑上来有什么事?虽说泉州城里盛传崔家对于这次的贡茶赛会誓在必得,但是崔谢两家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再加上谢家与泉州城里势力最大、财力最雄厚的陈家关系非比寻常,所以崔家一直不曾越雷池一步。

“不见。”谢木栋简明扼要地拒绝,“就说茶庄现在有事在忙,过几天我自会前去拜访。”

“可是来的人附上一个盒子,说是您见了东西之后,自然会想要召见他的。”

还有这种事!谢木栋接过盒子,心中隐隐涌上一种不祥的预兆。

他打开盒盖,里面只有一小片黑色的布和一小团棉花。

布是最普通、最常见的黑色细棉布,但那团棉花却是最高级的丝棉。

这两样东西加在一起,让谢木栋那不祥的预感成了真,泉州城里谁会这样穿?只有他们家的张来福。

盒子里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今夜酉时,晚睛楼上,翡翠阁中,恭候大驾。

好你个崔府!谢木栋手指一紧,将木盒捏成了碎片。

他的喉咙是抽紧的,眼睛是充血的,咬牙切齿地说了一句,“传话给来人,说我一定到。”

叶清越睁开眼睛,第一个感觉就是好痛,脖子痛得快要断掉了。她最后的印象就是有人袭击她,而且是用那种最卑鄙、最无耻的手法,从背后套她麻袋。

是什么人敢和她作对,她一定要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虽然心中愤恨不已,可是她却不能动弹分毫,她的手脚全都被捆得结结实实,嘴巴里还被塞了一团破布。四周黑抹抹的,让她半点弄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是打劫?她看起来就是一副穷酸样。是掳人?可她又不是二八美娇娘,谁会掳她啊?

想不明白,真的想不明白。

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赶紧让自己脱离这种可怕的境地。

她皱着眉,被反绑的双手在身后摸索着,想找到什么东西能用来磨破绳子。现在的她已经可以看清楚自己所在的地方,好像是一座破庙,有一小缕一小缕的阳光照在布满灰尘的地板上。

她正挣扎着,有人进来了,她立刻闭上眼睛装昏迷。

“主子要见他,带走。”一个粗声粗气的男声说道。

有人七手八脚地架起她,拖了出来。

她睁开眼睛偷看了一下,就看到有人正准备用水淋醒她。天哪,这是什么天气,她还不想冻死。

就在那人准备让她淋水的一瞬间,她及时地睁开了眼睛,以免本来就够悲惨的自己落到更加悲惨的境地。

“张总管,不好意思,用这种方法请你来。”

叶清越定睛一看。这不是崔家的二公子吗,想当年他还向小姐求过亲,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想不到背后掳人这种不入流的事他也做得出来。不知道他抓她到底要做什么?

“我说张总管,你内府总管做得好好的,又跑到茶山去做什么?我其实并不想和你这位名满泉州的总管大人作对,但是情势迫人啊。”崔二惺惺作态,摇头晃脑地说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叶清越想说话,但是无奈嘴被堵住,只能干瞪眼。

“张总管,你这副样子还真是有点动人啊!难怪你家大少爷对你……”

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说,自己和大少爷之间的事还有第三个人知道?

“我本来是派人上茶山探听一下谢家的虚实,没想到居然看到一出好戏,发现了那号称正人君子的谢家大公子会喜好男色。不过话又说回来,张总管这张小脸,我现在看着也觉得挺动心的,如果不是我喜欢女人,一定也要和张总管你亲热亲热。”

叶清越面无表情地看着这张猥亵的嘴脸。这个人说话绕来绕去,到底有什么目的?难道说,他已经知道茶花的事?这太有可能了,他不是派人潜上山探查吗?

“哎,玩笑也开过了,以张总管的聪明才智,不会猜不出我的目的吧?”

“嗯嗯。”她想说些什么,可是嘴被堵住了。

“张总管,别急嘛,你的一张利嘴全城闻名,还是先由我来说。你们不是研究了新的制茶技术吗,我也想分享一下,你看如何?”

无耻!叶清越气得浑身发抖。这个人,摆明就是绑架她来逼问茶花的制作技术。

“来人,把张总管嘴里的布拿出来,别委屈了这个金贵的奴才。”

有人上前来把她嘴里的布取出,她张嘴刚说了一个不字,就又立刻被堵上了。

“张总管,我又给忘了,你是何许人啊,狡诈如狐,说十句要有一句是真的,我就要办桌庆祝了,我还是用你去要胁你们家大少爷比较靠得住。”

卑鄙、无耻、下流,叶清越在这一刻恨不得将所有听过骂人的话全部用在他身上。

“不过张总管,若是你家大少爷并不如我想像中那样喜欢你,不肯用茶花的秘密来换你,那我再回来逼问你如何?到时候你可能就会心甘情愿地和我合作了。”

她一听猛然抬起头来看着这个人。

好狠毒,居然用这种方法逼迫他们就范。如果大少爷是真的爱她,就会乖乖地将茶花的制作方法说出来:如果他不是那么爱她,那么她可能会因此恨他而将制作方法说出。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崔二都是这场战争中不败的人。他已经算死了他们,要嘛输掉感情,要嘛输掉事业。

晚晴楼,泉州城最大的酒楼。

酉时,正是酒楼里最热闹的时分,有唱曲的、卖毛巾的、端茶水的,八方食客云集此处,无比繁华。

只是,原本应该高朋满座的三楼此刻却是静得吓人,连端茶水的跑堂都是战战兢兢地上来,才放下东西就被赶走。

谢木栋怒目瞪视邀他前来的崔家二少爷。

“谢大少爷,别这么严肃嘛,我们两人许久不见,何必如此呢。”

谢木栋冷哼一声,“不必拐弯抹角,有话快说。”

“谢少爷就是爽快。我要你们新研制的制茶技术,就是茶花的技术。”

“崔少爷,你就不怕我报官?!”

“哼,你去报啊,说你们家总管不见了是我做的,你有证据吗?”

“你——”

“不过,我可以小声地告诉你,那就是我做的,想讨人好办,拿技术来换。”

“我为什么要同意?”

“你不是喜欢他吗?”崔二嘿嘿地阴笑起来,“如果我猜错了,那就罢了,我将他悄然杀掉往海里一扔,谁知道是我做的?要不这样,我把他卖到男娼馆,如何?”

“崔二!”谢木栋忍无可忍。他现在杀心骤起,可这崔二也不是白痴,他身边起码带了五个人,楼下还有崔家护院,一旦开打,他也没有十分的胜算。

“当然了,谢公子也许不是我想像中的痴情种,那茶花的秘密何等重要,对于这场贡茶大赛意味着什么,你我二人都很清楚。你就是再喜欢张来福那小白脸,他也不过是个奴才。”

崔二说这番话是故意的,他就是要说给被关在隔壁的张来福听。

在他看来,刚正的谢木栋并不好说服,那一惯自私自利、狡诈的张来福才是好威胁的,因为他是聪明人,聪明人才是最顾惜自己羽毛的。

“你说错了一件事,崔二。”谢木栋过了良久才缓缓说道。

“什么事?我洗耳恭听。”崔二眼睛一亮。难道说,他料错了?

“张来福是我们府上的总管,是我的小厮、伴读,但他不是奴才。”

不是奴才。这四个字钻到了正在隔壁房的叶清越耳里。

此时此刻,没有什么比这句话更令她感动了。原来从小到大,他真的从没有看低过她。

这样一个男人,一直是用什么样的心情来面对她?

她低下头,滚热的液体在眼眶中转来转去。

这个男人值得她冒上一次险,不,她不能让他受这个卑鄙小人的威胁。

为了让她走上楼,她脚上的绳子已经解开,她只要能够逃出去就行了。

她看看四周,眼下只有两个人,而且窗子就在眼前。

说时迟,那时快,她猛地跳了起来,撞开一个人后就朝窗口跃出。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窗下是一条河,跳下去大概不会死吧。

另一个人大叫一声,伸手想要抓住她,可惜晚了一步,就看到她直直地掉了下去,噗通一声掉进冰冷的河水里。

这一声巨响让坐在三楼的崔二与谢木栋都吓了一大跳,只见有人慌慌张张地冲了进来,一脸惊慌地说道——

“不好了,他跳下去了。”

谢木栋看崔二脸色一变,他大步冲上前,一把揪住那个人,“你说,谁跳下去了,是不是张来福?”

“这个……”那个人一双眼睛落在正欲逃跑的崔二身上。“不能怪我们,他是自己跳下去的。”

真的是他!

谢木栋推开窗子一看,只见一袭黑色的衣服在河水中若隐若现,一旁有人正试图放下小船来救人。

他顿时眼前一片金星乱闪,脑袋里一片空白。

他回过头来,双目赤红地对着崔二撂下狠话,“姓崔的,他若有什么事,我要你用命来赔!”

说罢,他纵身一跃,也从窗口落了下去。

这河水比想像中还要冷,冷得刺骨,皮肤就像有火在烧一样,那是痛苦到了极致的感觉。

原本还想努力挣扎的叶清越这才发现,自己这种一时冲动的行为其实是多么的愚蠢,虽然这河并不深,但是水浸湿了棉衣,让她像穿了一件厚重的盔甲,根本就动弹不得。

更何况她手还被捆住了。

这就是被人塞在冰箱中的感觉吧,要是真的就这样冷死了,自己可真是无敌倒楣呢!无私一次,就要付出生命作为代价。

眼前忽有人影晃动,黑暗的水中,好像有光在头顶上闪耀。

是不是小黑与小白来接她了?

这一次,她可能真的要在冥府与小黑、小白做伴了,永远地做伴了。

只是,临死之前,她还没来得及和谢木栋说——

我喜欢你。

双眼一闭,她陷入了黑暗。

当谢木栋将叶清越救上岸的时候,她已经处于极度危险的状态,脸色一片惨白,嘴唇发紫,嘴巴里还塞着布,浑身上下一丝热气都没有了。

谢木栋看到她这样,心头仿彿有一头野兽在叫嚣,一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让他心痛欲死。

不要有事,不要有事。他在心中祈求着。

取下叶清越嘴中的布,俯下身子探她鼻息,几乎感觉不到一丝呼吸。

他抱着这具几乎冰冷的身体,忍不住悲从中来,大叫一声,“不!”

“大少爷,大少爷。”

有人在叫他。

谢木栋抬起一双失魂落魄的眼睛看着面前的人。

“大少爷,他还有救!”

“还有救?!”他抓过那个人,粗着嗓子问道:“怎么救?”

离晚晴楼最近的君临客栈上上下下都忙得人仰马翻,先是谢家大少爷抱着一个全身湿透的人冲了进来,包下整间客栈,赶走了所有客人,然后客栈里所有的小二都被叫去烧热水、买衣服、请大夫、抓药……

还好,忙了一阵子之后,客栈终于安静下来,掌柜的与小二们个个松了一口气。

谁也不敢去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一个落水的总管也不至于让谢大少爷紧张成那副样子,仿佛随时都可以将妨碍他救人的人一把捏死。

掌柜的抓起一块布擦着从额头滚滚而落的冷汗。

“掌柜的。”一名伙计唤着他。

“住嘴!”想也不用想,这些人和自己一样,满怀着心思准备乱嚼舌根,但他可不想被谢大少爷听见那些猜测,拆了自己的客栈。

因为,那个大少爷生起气来的样子实在是恐怖得很啊!

继续擦汗。

“掌柜的。”还是在叫他。

“我都说了,住嘴!”没看出他其实心情很差吗?

“掌柜的,我只是想告诉您,您手中拿的是抹布。”

“……”掌柜的脸都绿了。

君临客栈最大的一间客房里,湿透的衣服散落了一地。

谢木栋看着床上昏迷不醒的张来福,湿透的衣服被他脱掉了,衣服下面的是让他头脑发晕的真相。

“女的?你居然是个女的?!”他迟疑又惊讶地看着这张苍白的脸。

过去种种如同走马灯一样在他脑海里重新上演,和他斗得不亦乐乎、能够让谢府上上下下赞不绝口的张大总管,居然是个年纪不过二十的女孩!

他应该万分高兴才对,只是这个认知让他有些惭愧,这么多年来,他就这样有意无意地输在一个女孩手下?!

她为什么要女扮男装,为什么会来到谢家呢?

“我有许多的秘密,就是不告诉你。”

耳边又响起她在茶山说过的话。

她有许多的秘密?除了这个还有什么?

谢木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将这个只穿着干净单衣的人儿拥在怀中,冰冷的身体正因自己的体温而回暖。

看着红晕渐渐地回到她脸上,听到那原本几乎消失的吐息声渐渐变得深沉,一颗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回到了胸口。

她活过来了,怀里抱着的不再是一具冰冷的身体,而变成了一个软玉温香的可人儿。

紧紧地抱着她,好怕自己一松手,她又会消失不见。

怀中的人好像只是睡着了一般,静静地躺在他怀中。

可是他的心依然隐隐作痛,只要想到当时的情形,心脏就会再一次的裂开。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那样做?”他喃喃地说道。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狡诈的张来福居然会用这么激烈,甚至是愚蠢的方法来阻止崔二的卑劣手段。

“你不是很聪明吗?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不就是贡茶的头衔吗?不就是茶花的秘密吗?比起你来说,那些算什么?世界上所有的一切在我眼中,都比不过你生动洒脱的样子,都比不过此刻在我怀中那样真实、具体的你。快一点醒来吧,不要再让我担心了。”

窗外,天亮了又天黑,更漏一直滴滴答答地在安静的院落里响着,太阳照着树枝的阴影在窗纸上不停地移动着,她始终都没有醒来。

“叶清越,要你买个煎蛋饼,你买成晚餐了!”叶清灵从被窝探出头来看着她,有点不耐烦的抱怨。

“姊,你见了我不吃惊吗?”叶清越有些愣愣地说道。她死而复活,为什么现在还一切如常?!

“这有什么好吃惊的?你不就是被大雨困住了吗?所以才回来晚一点。”叶清灵从床上坐起来,伸出手在她头上打了一下,“小姑娘,淋点雨把头脑淋坏了吗?”

被大雨困住了?!这是怎么回事?叶清越的头脑乱成一团,她跑到镜子前看着自己,只见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十二岁小女生出现在镜子中。

她回来了?还是其实她从未离开?

叶清越模模糊糊地走到姊姊的床边坐下,姊姊在对自己笑,那笑容是这样的真实,电脑就在书桌上,一打开就是游戏图画做的桌面,自己的悠游卡、学生证、租来的小说都还摊在一边,凌乱一如自己离开的时候。

这一切都好真实,就连空气里的汽油味都是那样的明显。

那自己记忆中的明朝与谢家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那元宵节的灯会、茶山上的吻,还有已经长大了七年的心灵,都依然那样真切地存在。

“姊,你有没有听说过那样的故事?”

“什么故事?”

“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就是你以为过了很久很久,但是对某些人来说,却只过了短短几秒钟。”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不过你这样说,我倒想起一个故事来。”

“什么故事?”

“庄生梦蝶,不知是庄生化蝶于梦中,还是蝶梦到自己成了庄生。”

那此时的自己是在梦中,还是梦中的自己回到了过去?

叶清越抱着头低低地呻吟了声,头好痛。

心也好痛,只要一想到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谢木栋,阵阵抽痛便从内心深处不停地涌出。

如果这真的是个梦,这场让人刻骨的恋爱为什么那样的鲜明?

“清越,你怎么了?”

“我有点头痛,想睡。”

“那就睡吧,睡醒就好了。”

姊姊,我好害怕一睡着就再也见不到你了,就像我一觉醒来就见不到那个人一样。

真的很害怕这种感觉,姊姊,我不想离开你,我也不想离开他。

我到底是庄生梦蝶,还是蝶梦庄生?

“喂,醒一醒,不要再睡了。”

叶清越模模糊糊中听到嗡嗡的声音,她奇怪地想着,有什么苍蝇是一黑一白两种颜色?更加奇怪的是,她为什么一直都是糊糊的呢?

她猛然睁开眼睛,眼前居然又是另一个景色,阴气森森,鬼影幢幢,不用说,这里是小黑与小白的地盘。

眼前这两只美丽人形大苍蝇,就是那两个冥府乌龙公务员。

“死小黑,臭小白,你们终于舍得来看我了。哇——”

“不准哭。”

“不许叫。”

一黑一白两鬼立刻伸手捂住她嘴,现在很有经验了,不想让这可怜的新宿舍也发生倒塌事件。

“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叶清越终于彻底清醒过来,“我怎么又回到这里?”

“其实,这是你在作梦。”

“第三个梦。”

“世事不过一场大梦。”

“我们都在梦中。”

“你们在说相声吗?”叶清越看着这两个正在一唱一和的鬼。“请用非哲学、通俗易懂的话来说明我现在的处境。”

“简而言之,就是你现在面临两个选择——一,回到明朝;二,回到现代。”

“我可以回到我十二岁的时候,和我的家人在一起?!”叶清越从床上跳了起来,“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这其实不太可能。”小黑低下头咳了两声,以掩饰自己的窘迫,“我们只有能力让你回到现代,但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会让人伤心是吗?”

小黑与小白相视无语,显然答案就是。

叶清越低下头来,回到现代不是自己梦寐以求的事吗?就算不能以叶清越的身分回去,但是她还是可以去看望父母与姊姊,还可以使用电脑之类便利的生活设备。

不用再去井边打水,不用自己动手洗衣服,不用在三九寒天里只能抱着棉被取暖,不用盛夏之中自己摇扇子直到手腕酸痛。(请支持四月天)

“我想……”为什么这句话就是说不出口呢?

若是从前的她,或许会毫不犹豫地做出决定,可是现在——

谢木栋这个名字如同一粒种子掉到她心里,经年累月浇灌着,渐渐地发了芽长成了一棵树,虽然未能参天,却也已经塞满她整颗心,没有一丝缝隙。

她真的能够抛下他,假装一切没有发生,假装自己不曾爱上他,假装自己不会心痛、不在乎她可能带给他的伤痛?

她做不到!

“我要……”她抬起头来看着一脸期待的两个鬼,“我要回明朝,回到谢家。”

如果这是月下老人为她牵的命定红线,她就要将他牢牢地系住。

“大夫,你到底看出些什么没有?”

“这个……”

“她为什么到现在还不醒?”

“那个……”

“大夫!”

面目狰狞的男人一声吼叫,吓得手中银针都在抖动的大夫可怜兮兮地说道,“大少爷,这位姑娘呼吸平稳,脉搏正常,没有问题。至于她为什么不醒,我想她是睡着了。”

“睡着了?!”谢木栋一把抓过大夫的衣领,“那她什么时候会醒来?”

“老夫才疏学浅,不如……不如求神问卜一下?”

这天,第一百零一个大夫被赶出谢府。

谢府的气氛一直处于极其低迷的状态。

张来福是个女子的事实,在她昏迷不醒的情况之下,被大家忽略了。她这种舍身为主的忠诚精神,在谢府被流传成了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丫鬟们一说起这件事,就搬出花木兰的头衔给她戴上,而在小厮们心中,长相秀气又强悍能干的总管大人,原来是个女子的事实,让他们在震惊之余,也多一个崇拜与暗恋的对象。

据说,谢府的老爷与夫人也十分感谢张来福这种奋不顾身的行为,正秘密计画着等她醒来就要收她做干女儿。

就这样,一个明朝版的孟丽君加花木兰的泉州新传奇正在诞生中。

只是,谢木栋完全不关心这些,他的心像被谁从胸腔中拿走了一样,正处在空洞状态。

他除了日常工作之外,只要一有时间就会守在张来福房里,对着昏迷不醒的她说话。

第七章

叶清越站在窗边,身后是一黑一白两个鬼影,他们其实都淡得像烟,在阳光之下更显得不存在。

叶清越抽泣着转过身来,“小黑,小白。”

“你要想好哟,这是最后一次机会。”小黑与小白一脸认真地看着她。

她想好了,没有什么好犹豫不决的。

也许人生总要冒上无数次险,把对未来的期待放在自己喜欢的人身上,只要他就是红线那一头的人便没有什么好迟疑的。

“嗯。”叶清越点点头。

灵魂离开身体之后,现在又要像硬被塞进盒子里一样挤进去,这种感觉很奇特,她虽然曾经经历过一次,但还是很不习惯。

她很想大叫一句——

“我不要!”张来福猛然从床上坐起,硬是撞上了正坐她身边的谢木栋的下巴,两个人同时都痛得惨叫了一声。

原本感人的有情人生死相隔终相会的苦情大戏码,变成了两个人痛得泪眼汪汪的悲剧恶搞版。

“笨人,你怎么挨得那么近。不是有一句话叫做男女授受不亲吗?枉费你熟读圣贤书,顶着忠厚老实男人的闪闪发光大招牌。”张来福抱着头劈哩啪啦地骂。

谢木栋什么话也没有回答,只是扶着她的双肩左看看右看看,然后一把将她紧紧抱住,“太好了,你终于醒了。”

张来福伸出手一边捶着他一边叫道:“喂喂,不要一上来就抱住我不放,我不记得我和你有这么亲密。”

谢木栋听她这么一说,赶紧放开手,但不一会又立刻把她抱住,“不行,我怕我一松手,你就会消失不见,就像在茶山上一样。”

“讨厌。”她任由他抱着,想不到木头也有这么热情的时候。

“大少爷,老爷请你去前厅商量赛茶会的事。”门外忽传来家丁禀报声。

“知道了。”谢木栋应了声,他放开了张来福,从桌子上端过一碗黑抹抹的液体,“你把药喝了我再去。”

天哪,这是中药啊!那种又黑又苦又难喝的东西,为什么不能像现代的中药一样做成胶囊呢?我可不可以后悔回到古代啊?张来福在心中哀叹道。

“我不想喝。”

“不行。”

“我又没病。”

“你一睡十几天,还说没有事?”

她惊讶道:“我睡了那么久?”

“对啊,我还在想你要再睡下去,连赛茶会都没法参加了。”

“赛茶会要举行了吗?”

“对啊。”谢木栋伸手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我的小总管,赛茶会就在三天之后举行。”

“三天后?!天哪!”张来福一掀被子就准备下床。

身为一名最优秀的下人,此时此刻的她应该站在赛茶会的准备卫作第一线,怎么能躺在床上扮柔弱呢?

“你要做什么?”谢木栋拉住一醒来就变得活蹦乱跳的她。

“去帮忙啊,我还是这个家的总管吧?”

真是服了她了,仿佛她溺水又昏睡了十几天,都只是一场梦而已。“你还是好好休息一下吧。”

“与其这样,我亲爱的大少爷,请你为我这个工作了好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苦劳还有勤劳的小小总管再加一点工钱吧。”张来福眨眨圆圆的双眼,用可爱的语气说道。

“张来福,你这是在向我撒娇吗?”发现她的另一面,谢木栋觉得很新奇,也许是知道了她真正的身分后,两人的相处模式有了些许改变。

从前他是用对待一个敌人兼亲人的感觉来面对她,而现在,他完全是以一个男人对待自己喜欢的女人的态度来面对她。

只要和她在一起,就会自然地发现自己以前从未注意到,她那女性化的一面。

比如,她其实眼睛不太好,有时候会眯着眼睛看人,有时候又会故意将眼睛瞪得很大。

怕热又怕冷,只有在春秋两季才会露出舒服的表情。

喜欢漂亮的东西,但是舍不得花钱买,一年四季都只穿着仆人服。

特别怕吃药,每一次要喝药时都会鬼叫一番。

嘴巴特别厉害,他总是说不过她。

小气、爱撒娇、一张利嘴让人难以招架,这些就是张来福的特点。仔细想一想,她到底有哪一点称得上可爱、讨人喜欢呢?

他一点也想不出,什么三从四德、三贞九烈之类的规范,她根本就不屑一顾。

他还记得在华龙书院读书时,夫子讲到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她立刻站起来反驳说:“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如果一个男人与两个女人走在一起;这两个女人中就有一个会是这个男人的师傅。女子如果是小人,那这个男子又怎么会让一个小人做自己的师傅?圣贤讲话为什么会自相矛盾呢?”听了她似是而非的理论,夫子当场气得罚她站在门外,不准进门听课。

印象中的张来福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会想尽办法开脱,唯独那一次,她就是坚持己见。

后来自己的亲妹妹也做过类似的事,让夫子差点在课堂上气得吐血。现在想想,自己真是蠢笨,为什么就没想过,那时候一脸倔强站起来反驳夫子的,其实就是一个女孩子?

“你好好休息吧,赛茶会的事就交给我了。”

“可是从前都是我……”还没有说出口的话被突如其来的吻堵住了。

软软的、烫烫的唇紧贴着她的,越来越热的体温让她的脑袋几乎停止了运作,这个吻和上次的不同,不再是蜻蜓点水,而是炽热且急切的索求,让她几乎无法招架。

过了很久,她才感觉到他勉强地离开了她,两人激烈的心跳才得以稍稍平复。

“张来福。”谢木栋捧着她的脸,“在你跳到河里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好像也要死去了一般。我去救你的时候,心里想着,就算是个男人又怎么样?我敢在众人面前大声说,我喜欢张来福。”

她低下头,安静地倚在他怀中,不知道为什么,她在听到这番话的时候,心中溢满了酸楚的感觉。

人在太高兴的时候,会感到不知所措,她想起曾经在书中读过的这句话,觉得颇有道理。

“大少爷,老爷在催你了,连表小姐也来了。”

现实如同洪水一样撞进了这两人之间。

闻言,谢木栋的心思全都涌向赛茶会的事,但是张来福的注意力却是集中在“表小姐”这三个字上。

表小姐啊,谢木栋的表妹,正为着能够亲上加亲而努力着,因为她家也是开茶庄的,所以在每年赛茶会时都会借故来谢府小住。

其实张来福也很熟悉她,正因为熟悉,所以不得不把这位罗曼史小说中典型的女配角,摆到讨厌的情敌位置上。

不过,她露出一个超级自信的微笑,这对于她来说不过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罢了。

表小姐,你就等着接招吧!

赛茶会是泉州一年一度例行的活动,各家茶庄摆出自家的新茶,再请专家来品评。

这本来只是民间类似节庆的活动,不但是茶庄推销新茶的好时机,也是各地茶商来此选购新茶的博览会。

其实这种活动自唐朝开始,宋朝盛行于民间,那个时候称为斗茶,亦称之为茗战。本来是件极其风雅之事,席间文人墨客,清谈啜饮,也是人间一大乐事,可是由于今年要从泉州甄选出进贡给皇宫的贡茶,朝廷还特地派了礼部陈大人来监祭此事,泉州这场赛茶会不免带有剑拔弩张的竞争意味。

于是城里所有茶庄皆使出浑身解数来争取贡茶头衔,以闻香、看色、品味三个部分作为评比考量。

赛茶会一般都订在清明过后不久,让各家茶庄有时间将清明前后采摘的茶叶烘干炒制成成品。

新茶采摘之后,根据各地风上、茶叶特性不同,用蒸之、捣之、拍之、焙之、封之等各种办法来制做成茶。

到了明代,炒青制茶法盛行,更有烘、晒等各式各样的制茶法,所制茶叶口味多样化,不但饮茶之风无比繁盛,甚至还远销至欧洲。

最极品的茶只能用当天清晨阳光未出时,沾着露水采下来的嫩尖所制,这样的茶叶在开水冲泡过后,色绿香高,味道鲜醇,芽叶完整。

只是各家制茶方法与茶叶都有些微不同,谁家的茶叶才担得起极品一词,能送入皇宫做为贡茶,便是各家茶庄争夺所在了。

“大表哥。”娇嗲的声音出自身穿粉红色重纱长衫的粉嫩小姑娘口中。她头戴泉州琉璃坊进口的琉璃发坠,手摇秋意坊出产的手绘绢制扇,扬出来的风香喷喷的,那是法兰西国上个月才运来的玫瑰水的味道。

呀,她擦的胭脂是应天府凝碧居出品的粉雾霜,那可是宫中贡品级别的东西。啧,这年纪不过二八的小丫头,光全身上下的行头大概就要上百两银子吧。

跟在谢木栋身后的张来福,以总管的专业眼光仔细打量面前这位年方十六,人称泉州一枝花的程家茶庄大小姐程罗衣。

其实程大小姐在泉州城里也算是个名人,先不说她《女诫》、《女儿经》、《相夫教子论》读得滚瓜烂熟,她对茶叶的特有天分更让她去年荣获茶叶仙子的称号。

而这样的大家闺秀、美丽才女、贤良淑德,就算是喜欢一个人,也只能在礼教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将自己打扮得光彩照人,含情脉脉地喊上一声“大表哥”。

张来福在心中拚命地摇着头。可惜,这谢木栋是名草有主了,谁叫你来晚了一步呢。

“姑父,姑母,这位就是人人称赞女扮男装、英勇护主、万死不辞、大难不死的那位张来福张姊姊吗?”程罗衣莲步轻移,一阵香风就这样飘啊飘地飘了过来。

其实张来福很想大叫一句,别、别过来,您身上的玫瑰水味道实在是太香了!不过,这个时代的香水怎能要求太高,她只能暗自幻想自己掉到了香水槽里。

“表小姐如此形容,在下实是惭愧,小福不过是在做身为谢府总管应该做的事情罢了。”张来福微微躬身。

“还总管哪,刚刚姑父、姑母还在说,要将张姑娘收为义女,到时候我见了木栋叫表哥,见了张姑娘就要叫一声表姊了。”体态婀娜的人儿往张来福与谢木栋中间一站,有点向她示威的意味。

这个小姑娘可不简单,想是谢木栋这几天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已经让府上的人们看出些端倪来,虽然大家未明说,但足以让这位自以为是谢家内定的媳妇人选焦躁不安了。

张来福抬起头,迎向那对着她而来的凌厉目光。(请支持四月天)

来吧,来吧,谁怕谁。想我读过五百本罗曼史小说,熟知女配角的一切伎俩,你以为我还会怕你吗?

哼!张来福眉毛一紧,大刺剌地回瞪着她。

两人就这样谁也不让谁地在客厅上学金鱼比起眼睛大小来。

一旁的谢木栋自然是不明白这两个女人之间的明争暗斗,他正在踌躇着如何向父母亲说张来福的事情呢。

令他感到安慰的是,爹娘对他的要求没有什么意见,答应了暂缓收张来福做干女儿之事。

“儿孙自有儿孙福嘛。”谢老爷自从女儿离家出走,又在应天府和陈家小子不是冤家不聚头之后,得出了这么一个结论。

不论儿子喜欢的是谁,只要年轻人高兴就好。

“夫人,我们先离开吧。”装作对客厅中的诡异气氛毫不知情,谢老爷对着自己的妻子说道。

两位长辈一起离去,客厅中只留着三个年轻人。

谢木栋不知所以,程罗衣银牙暗咬,只有张来福最轻松,她居然尽起下人本分,拿起茶壶为他们倒起茶。

故意忽视情敌举动,程罗衣别过脸看向谢木栋。“大表哥,我们程家茶庄这次前来参加茶会,带来的可是程家绝品——银山雪尖。大表哥,你要不要尝一下?”她知道表哥此时心思都在赛茶会上,故而说道。

“表妹,关于茶会一事,我们谢程两家虽是亲戚,但大哥我也不会以此关系藉以打探你家内情。”谢木栋婉言谢绝她的好意。

“表哥,反正我们将来、将来……”

将来、将来怎样?!张来福在一旁对这位处在花痴状态中的大小姐挤眉弄眼。难道说,你现在就要自己来做这个媒不成?

“将来的事谁知道呢?所以说,表小姐您还是公私分明的好。”张来福插嘴道。

“你一个下人,我和你少爷说话,你怎么能插嘴?!”程罗衣一脸不悦,转头便骂。

张来福看着这张描绘精致的小脸,冷笑一声,“表小姐,且不说我是谢家的下人,不是你程家的,就说刚刚你还要认我这个下人做姊姊呢!”

程罗衣一时气结,一张脸红了又白,白了又红,鼻子一皱,眼中泪光乱闪,一脸梨花带泪的样子。

“表哥,你看她欺负我。”

谢木栋一脸无奈地看着她。这位表妹也算是从小就认识,打不得骂不得,可是她这种行为着实很困扰他。

“罗衣,有件事我想要和你说清楚。”

“我不听!”程罗衣不是笨蛋,她当然知道他要说什么,便抢先转身就跑。

看着程罗衣就这样跑了出去,张来福忍不住拍手称赞了一下,以退为进,妙招!这是个值得她费神的对手呢。

“小福,你可要相信我,我和她……”谢木栋拉住正在闭目养神的张来福。

她微微一笑,睁开双眼看着面露紧张的谢木栋,突然伸手揪住他的衣领,主动献上一吻。

“我相信你,这个时代中我只相信你。”

“你为什么这样说?”经历这次怪异昏睡事件之后,他对这位神秘的小总管总有一丝不踏实的感觉。

“秘密!”她才不打算告诉他呢,免得因为事实过于惊世骇俗而让大家都吓傻了。

赛茶会的准备工作如火如荼地展开,虽然谢木栋以她的身体不好为由,不准她再工作,可张来福是个无事也能生点事的人,她怎么会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

何况,还有程罗衣那位不可小看的劲敌。

她抬脚往库房走去。

听说山上茶庄的人连夜赶工才做出区区十斤茶花,现在她又有了新点子,准备和谢木栋好好商量一下。

刚转到库房门口,就看到程罗衣正黏着谢木栋。

正牌女朋友就该在这种时候跳出来,好好捍卫一下自己的权利。

“木栋,表小姐,好巧啊!你们又在一起。”她身形款款地走了过来,口气像是刚刚在厨房里打翻了一缸醋。

“原来是张总管来了。表哥,我有事先走了。”程罗衣看了她一眼,立刻宣告撤退。

懂得避其锋芒,实在是不能小看呢。

“我不是叫你休息吗?”谢木栋心无芥蒂地对着她笑了笑,又说道:“不是叫你别再穿这种仆人服吗?”

“难道要我去穿那种长到拖地的衣裙?我可不想连路都不会走。”张来福摆摆手,嘟起嘴巴小声地说。

从小到大,她就对这种繁复的衣服没感觉,小时候是穿牛仔裤过日子,来到这里,她就自然而然穿起了男装。

就算是正在恋爱中的她,也不想换掉这种俐落的装扮,而得知她真正性别的老爷、夫人也给她极大的自由。

“我有事找你。”

“什么事?”谢木栋停下手上的工作,在这种最忙碌的时候,她不会无事来打扰他的。

“是这样的。”张来福将她昨晚在房里奋斗了很久的东西拿出来。

“这是什么?”他拿过那张宣纸,看着纸上奇形怪状的线条。

“你看不出来吗?”她很是焦急地问了一句。

“看不出来。”老实人说老实话。

“真的看不出来?”

“的确看不出来。”

“一点也没有看出来?!”张来福的声音已经隐隐带着一点哭腔了。她昨晚为了想这些,差点通宵没睡,可是这个人根本一点心有灵犀的感觉都没有。就算她自认毫无绘画天赋,但是他怎么能一点也看不出?

“请运用一下你的想像力,再看一遍。”她不死心地引导着这块大木头。

“三团麻线?”谢木栋不确定地问道。

张来福一把拿过那张纸,气急败坏地喊,“什么三团麻线,这是我新画的设计图!”

“设计图?!”他看着这个不时说些让人摸不着头绪的话的人。

这又是什么东东啊?

北宋文学家与政治家范仲淹曾为斗茶一事写下《和章岷斗茶歌》,其中有这样一段——

斗茶味兮轻醍醐,斗茶香兮薄兰芷。

其间品第胡能欺,十目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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