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zn免费全本小说下载 更多好书下载:http://www.26zn.com 】 ------------   狐说八道 作者:暮兰舟 文案 她是空空山她兢兢业业的工作,为的是供养十个好吃懒做,花钱如流水的师傅。 她斩妖除魔无数,相公却被狐狸精抢走,孤老一生。 她自忖不应该得到如此下场,于是到地府找阎王——闺名阎小玉的美女叫屈。 阎王翘起兰花指,指着镜子,笑莹莹的说:你说抢你相公的不是人,难道你就是人么? 蜷在椅子那团毛茸茸的东西是什么!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灵异神怪 欢喜冤家 前世今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闷骚除妖师息昔 ┃ 配角:人间数个除妖师、地府美女阎小玉,天界仙人兮列如麻,妖界小喽啰龙套,魔界痴男怨女纷纷而来下。 ┃ 其它: 楔子【一】   感觉周围寒气袭人,鼻子一痒,我痛快的打了个喷嚏,可能是这一觉睡了太久,动弹一下都很困难,不过对于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大年纪的老人来说,早上可以舒坦的睡懒觉,倒是一件美事,我年轻的时候每日不睡到日上三竿是绝对不起床的。      对此我丝毫不羞愧,因为这个和我的职业有关,我是一名职业猎手,我的猎物不是普普通通的飞禽鸟兽,而是上了年纪的飞禽鸟兽。      什么?说我欺辱弱小?冤枉啊,各位路人明鉴,这些上了年纪的动物不仅身负绝技,而且出手狠辣,一条人命对他们来讲,只是一顿开胃菜而已。      喂喂!别朝我扔烂菜啊,扔个鸡蛋还差不多,也好补补我这次日渐衰老的身体。      “别卖关子了,你说的猎物不就是妖精吗?臭猎人!”      没错,我的职业是除妖师,不过我可一点都不臭,相反,我可是号称空空山有史以来最年轻、最干净、相貌和脾气最好、价格最公道的除妖师。      妖精最喜欢晚上尤其是半夜出来活动,无奈之下我也只能上夜班了。   一场恶斗后,洗个澡,吃点宵夜,天就快亮了,抓紧时间补觉,下午吃完饭我还要谈生意做买卖。      可怜见!   那时候我要养活空空山十个老头子啊,不努力工作赚钱,他们就只能在山里啃树皮。   后来他们一个个都寿终正寝,我才能舒口气,不用天天都接生意,开始过着闲散自由的生活,在那十个老东西的谆谆教诲之下(其实是唠唠叨叨,不过既然他们都死了,我也不好意思说他们的坏话),我的生活极为简朴,“食不加肉,衣不重采”,不用在半夜伏击妖精,靠着积蓄也能逍遥度日。      嗯,我承认中间的两句文采斐然的话不是我说的,当然也不是那些老头子说的,这两句话牵扯到一段不堪的回忆,对于我来讲,甚至可以说是耻辱的经历。      话说那些老头子死绝之后,我听从他们的遗言,一把火烧了空空山的道观。打算寻找一处寂静之地修炼,安安静静度过此生,运气好的话可能还会得道成仙。   可是刚刚下山,就碰到一个文弱书生求救,说后面有一狼妖在追他,我的原则是没有五十两银子免谈,而他摸来摸去也不过十两碎银子,通常这个时候我会一走了之不管不问,可是恰好那时我还沉浸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正想找个妖精出气,于是我将那狼妖的肉身打的粉碎,还将他的元神封在一只河螺里,让他一辈子都待在淤泥里不见阳光。      我拿走了书生所有的银子,还让他写下四十两的欠条,外加四分利息,可那书生说他家就在风光秀丽的杭州城,不如和他一道回家,他再付给我现银,我当然是想立刻拿到银子,反正也没有目的地瞎转,不如先拿银子,顺便去杭州逛逛,看看雷峰塔下的白蛇是否如传说般的倾国倾城。      我们一拍即合,那书生感激涕零,还许诺另外给我十两银子的保护费,我暗中窃喜,自以为碰到了冤大头。      他家里还真是有钱,诺大的庭院害的我经常迷路,我拿了银子之后,他极力邀请我在他暂住,等欣赏完当地风光之后再走,当时也不知为什么,我居然同意了,理直气壮的白吃白喝了一个月,      在这个月里,每天早上他都会在窗前吟诗,直到我梳妆完毕朝他泼洗脸水为止,之后就是伴我游山玩水,每日天黑方回,我总是倒头便睡,而他却沐浴更衣一番后,在院子里拨弄弦琴。      一个月后,我拨洗脸水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他们家的一件古董——就是那个洗脸用的瓷盆,看他心痛无比的样子,我心里着实发虚,那天我在大街上到处打听瓷盆的价格,想赔还给他,得到的结果是我不吃不喝不睡,再干上三辈子都挣不了那么多钱!      于是当晚我乘着月黑风高,留了张字条就灰溜溜的跑了,还安慰自己说等以后再还钱吧。      而他好像知道我要走,早早就在城门口等我了,那双如镜湖朗月般的眼睛瞅着我,让我觉得自己非常没有道德。      他举起双手,我以为他要扁我,便抓紧了钱袋闭上眼睛,心想你赶紧打完走人,钱我是肯定不还的。      出乎意外,他的拳头没有砸下来,反而抱着我,舔着我的嘴唇,唇舌相依之时,我鬼使神差般的回啃了他一下,他问我可不可以嫁给他,我说嫁给他是什么意思,他说就像这个月一样,我们住在一个地方,同寝同食,闷了就出去走走,直到一方见阎王为止。我说那古董还要不要赔钱给他,他非常慷慨的说不用了,我无债一身轻,就非常爽快的答应了他。      他果然非常守信用,从未提过让还钱之事。   不用摸黑斩妖除魔,不用伺候十个老头子,不用和主顾讨价还价,那段时间我的十分恣意。   这个书生是我一辈子见过性子最和顺的了,无论我提出任何要求,他都微笑的点头或者是摇头,他就是那种即使拒绝你,你也不会觉得不舒服,反而觉得觉得他的拒绝很有道理的那种人。      不过我是那种很执著的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所以他拒绝我的事情屈指可数,比如他坚持每天弹奏古琴,而且我必须听,比如说新婚的第二天我提出可不可以回到像以前那样我们各住各的,一张床上睡觉太挤了,反正这个院子那么多空房间,白白空着太可惜了,他也是坚决反对。   不过后来我觉得有个人睡在身边也不错,夏天有人赶蚊子,冬天有人暖被窝,时间长了也不觉得他碍手碍脚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开挖,飘走 楔子【二】 作者有话要说:捉虫中~   五年后的一个夏天,半夜在一阵凉风醒来,书生拿着扇子为我驱热,汗水浸湿了亵衣.   那晚月亮很圆,像是煎熟的鸡蛋,可是他眼里溢出的柔和远胜过月光,我像是中了妖术般起身搂住了他,也不嫌弃他浑身汗臭,次日我将不离不弃的法器紫电剑封于桃花树下,觉得此生就这样和书生在一起也不错。      此后十年,除了我偷偷烧了他每日必弹奏的古琴,用来烤鸡翅膀外,他从未褪下笑颜——这件事我预谋已久,任他每日弹的如痴如醉,可是我一闻其声便觉得心烦意乱,池塘里的蛙叫都比这琴声还要顺耳些。      一个夏日的夜晚,我从闷热中醒来,翻身不见身边摇扇的书生,夏蝉叫的正烦,我起身欲冲个凉水澡,发现书房人影棹棹,莫非进来小偷?      我悄无声息的飞身过去,果然是小偷!不过她偷的不是钱财,而是我的相公!   书生衣衫尽褪,躺在冰凉的地板上,眼神迷乱,那个身材妖娆的贱人坐在他身上、扭动着盈盈一握的腰肢,觉察到她的目光,不仅没有半点羞愧,而且还回眸朝我嫣然一笑,居然是只狐狸精!      想当年死在我手里的狐狸精不计取数,也许是报应吧,和我相伴十五年的书生于这只颠倒众生狐狸精红杏出墙也许是命中注定。      看着狐狸精的芊芊细腰,再看看自己因贪吃贪睡日渐粗壮的身体,和书生在一起的十五年、如同那只烧成灰烬的琴,纵使曾经奏出过乐章,但终究曲终人散,化为尘烟。      我默默念法决,祭出十年未动的法器紫电,御剑飞去,恍惚中,书生披头散发,裹着破碎的亵衣,挥舞双手呼唤我的姓名,我已不再回头。      坐在紫电剑不知飞了多少天,最后还是降落在空空山上,十一个坟头热热闹闹的挤在一起,野草长的比墓碑还高,      这些老头子平时又懒又馋,整日倚老卖老驱使我这小辈干杂活,买菜做饭,打扫房间,我忙的眼睛都绿了,      唯一他们自己动手做的事情就是做棺材,挖墓穴,尽量让长眠之地舒服一些,为了奖励我尊师重道,他们难得好心的给我挤出一块地方,采石垒墓,还磨了块无字墓碑立在坟头,说我注定孤老一生,没有送终之人,大限已到之时,打开墓穴躺在里面的石床上就好,不至于暴尸荒野,被豺狼吃了,如果有缘,来世我们相遇,还可能再续师徒之情。      我很感激老头子的无私奉献,不过老人家的心意我领了,来世我们最好是陌生人,打死我都不想下辈子还做他们的徒弟。      天涯之大,我却不知往何处去,只留下一座空坟静静等待,我封印了紫电剑,将它投下悬崖,打开坟墓,躺在石床上,念长眠咒,意识消失的瞬间,我脑中唯一闪过的面孔居然是那只狐狸精的回眸一笑!      老头子们教我长眠咒时,百般叮嘱对人对己都不要轻易使用,如果没有法力比自己更强的人揭开咒语,就要睡到老死为止,和死了没什么两样。      而现在我虽然目不能视,口不能言,毕竟有了意识,回想起那么多的事情,肯定是有人将我唤醒,时间真是个好东西,回想起那个不堪回首的夜晚,我居然没有了丝毫感觉,像是在叙述别人的故事。      激动之下,我睁开了眼睛。      “不会吧,我真的睡死了!?”      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到了地府,我的老损友——阎王则靠在软榻上喝茶!      “你这个死女人!怎么现在才来!”我欲拿起水杯扔向阎王,却全身乏力。      “哟,这么多年不见,你骂人的本事还是那么低劣,这里是地府,除了死人谁会住在这里?倒是你啊,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困了一百年,真是愚蠢!”      阎王抿一口茶水,回味许久才启开朱唇,狠狠的挖苦道。      没错,阎王是个美貌女人,一个死了很久的美貌女人,闺名阎小玉,是地府的王,也是地府最美的女人。   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人间将掌管死亡之王——阎王想象的又老又挫,凶狠无比,只有死了之后来到地府,才看见庐山真面目,很多痴心男子见了阎王美貌,都舍不得转世投胎。      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本来是天庭神仙,当初就是拜倒在阎王石榴裙之下,甘愿受差遣,要知道牵引鬼魂之事出力不讨好,是个苦差事。   当然,这都是我的猜测,因为我实在想不出长的那么帅,脾气又好的四人是出于爱好而从事这份没有任何前途的工作。      我和阎王认识很久了,八岁的时候,我失足从掉下悬崖,白衣白马的大帅哥黑无常抱着我来到地府,我从未见过老头子以外的男性,因此对黑无常的帅脸流了一路口水,紧紧抓住他的衣袖不松开。      阎小玉喂给我一串糖葫芦,然后一脚把我踢回了人间,我的空空山童工生涯由此开始。      之后我也经常被无常大哥请到地府喝茶,阎小玉有一搭没一搭的听我抱怨十个师傅的懒惰,最终都是玉腿一伸,将我踢醒过来。      这次我更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      我是空空山有史以来最年轻、最干净、相貌和脾气最好、价格最公道的除妖师。      我兢兢业业的工作,不辞辛苦供养十个好吃懒做,花钱如流水的师傅。      我斩妖除魔无数,相公却被狐狸精抢走,孤老一生。      阎小玉,你是不是喝茶喝多了,脑子进水,我这一生为何如此不堪啊!!!      阎王翘起兰花指,指着镜子,笑莹莹的说:你说抢你相公的不是人,难道你就是人么?      我望过去,立刻满头黑线!      蜷在椅子那团毛茸茸的东西是什么!      我居然是只狐狸,一只黑色小狐狸!      阎小玉一挥衣袖,一幅幅生前的情景出现,最后定格在一张我认为最耻辱的画面上,妖娆的狐狸精衣衫不整的骑在我前夫身上。      “你仔细看好,这可是一只雄狐狸呢,就是生的太好了,你以为是只母狐狸。”阎小玉捂住嘴唇笑道,“你前世的伴侣就是这只雄狐狸,你转世之后变成人类,它一直追寻着你,不过你已经忘记一切,还嫁给了别人,它不过是使了幻术,让你也尝尝背叛的痛苦,你这个傻东西还不明白么。”      阎小玉突然敛住笑容,无比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下一世,你是继续要那个书生,还是那只曾和你相伴千年的狐狸?”      我猛然愣住,沉默良久,才缓缓的说:   如果有下一世。   哪怕要再伺候十个,甚至二十个懒惰的师傅。   我都要继续做除妖师   人间的爱恋,妖界的痴缠。   我宁愿全部舍弃,换来一世的逍遥。 作者有话要说:捉虫中~ 毋逢山【一】   二百年后,毋逢山。      多年无人祭祀的山神庙破败不堪,连庙门都没有,杂草坚强的从石头铺就的地板缝里钻出来,像是铺了块破地毯。      石刻的山神大人倒是保存完好,没有裂痕,只是不知哪个调皮的雀儿在他的鼻孔里留下消化系统终端产生的垃圾,而这些垃圾里藏有草籽,日久天长,这些草籽就在鼻孔里生根发芽,咋看去,仿佛山神的一撮鼻毛长到外面,还和着轻风舞蹈。      一个药农打扮的青年正在跪拜山神,口中念念有词。      “山神大人,鄙人谢行远路经此处,本该奉上牛羊猪三牲祭祀,奈何路途遥远,如今只剩得半斤炒面,行远愿将其全部供奉给山神大人。”      念罢,从背篓里取出面袋,恭恭敬敬的放在山神脚下。      “老天开眼啦,终于见到吃的了!”      谢行远的面袋刚放下,山神脚下突然凭空出现一个五短身材,衣衫褴褛、干巴巴的老头子,他打开面袋,抓起一把炒面往嘴里塞。      “你是谁?居然抢走山神大人的供品?”谢行远想要夺过面袋,却抓了空——小老头蓦地消失了。      “还是人间的食物美味啊!”空中传来一身赞叹,谢行远抬头望去,小老头坐在屋顶横梁上,紧紧搂住面袋,稀疏的胡须上还沾着炒面的痕迹。      “神仙?妖怪?”谢行远自言自语道。      小老头飘然落地,嘿嘿一笑,“我就是毋逢山的山神,当然可以拿走供品了,这一百年多年来从未有人来到这里祭祀,我每天喝风饮露,日子过的清苦,我老婆——也就是山神娘娘,她跟着蜘蛛精跑到昆仑山去了,唉,你要是再不来,我令可元神俱灭,也不要继续做穷山神。”      谢行远愣住,好久才返过神来,“山神大人,这里怎么会如此冷清,我游历天下山川,和各地的山神都有交情,说实话——您是我见过最穷的山神,刚开始我还以为你是饿死鬼呢。”      小老头,哦不,是毋逢山山神长叹一声:“这一切都得从二百年前开始说起……。”      “喂,你从竹篓里拿什么?是不是还有吃的?”山神看见谢行远从竹篓里翻东西,立刻停止讲述,口中的涎水从崎岖不平的牙缝里渗出。      “吃的都供奉山神大人您了,我是取纸笔,记录您说的内容,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踏遍山河,记录每座山的名称来历、物种、和奇闻异事,然后著作成书,这可是流传千古的伟业啊。”      谢行远铺好纸张笔墨,舔了舔毛笔毛尖,得意非凡,“连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做《山海经》!”      山神感叹道:“想当年我也和你一样热血沸腾,发誓要将这毋逢山治理的有声有色,和昆仑华山齐名,可惜啊,一切都让一只玄狐毁了。”      “二百年前,突然来了只玄狐,她那时已近化为人形,震惊了整个毋逢山,那时候只有些不成气候的小妖精在这座山修炼,我见她气度不凡,他日飞升成仙指日可待,如果毋逢山有上仙在天庭撑腰,我这个山神到哪里都能直起腰杆。所以我善意将这里风水最好的洞穴清理出来,请她入住,谁知她毫不领情,说什么只有妖怪才住洞穴,自己动手在山腰处搭建竹屋。”      “这倒是奇怪了,据我所知,狐狸都是喜欢住在山洞里,不仅安全,而且冬暖夏凉。”      “就是啊,更蹊跷的事情还在后头,玄狐从来不像其他妖精那样吸取日月精华,炼丹修行……。”      “这个也不奇怪,可能她不想飞升成仙,喜欢在山林闲居呢?”谢行远不以为然,不愿意做神仙的人类和妖精都不少,比如他自己就只想游山写书,功成名就之后,娶妻生子,老了就含饴弄孙,快活一世。      山神不满的看看他,“年轻人不要乱插话,听我讲完你就明白了。玄狐也不是什么都不修炼,要命的是,她自己本身是妖,却修炼道家除妖术!”      “这怎么可能!妖精一旦接近法器、口诀,重则灰飞烟灭,轻则削弱功力,她居然还能修炼除妖术!”谢行远踏遍四海,妖怪修炼除妖术还是首次听闻。      “按道理应该如此,虽然时灵时不灵的,可是她最终还是练成了各项除妖术,御剑飞行、呼风唤雨,隔空取物,总之除妖师拥有的本领,她都学的七七八八了。”      “那不是很好吗?她学会除妖术,毋逢山的小妖精就安心修炼,不敢作乱。外面的妖精也不敢在这里恣意妄为。”谢行远大为不解的看着山神,“你的毋逢山太平无事,来这里祭祀的人自然会多起来,这里怎么百年来都没有人烟呢?”      这句话戳到了山神的痛处,他使劲吸了吸鼻子,提醒自己不要在这个年轻人面前恸哭——这样有失体面,他毕竟还是山神啊。      “当初我也是觉得这是件好事,可到最后,她毁了这里本来就并不旺盛的香火。她修炼的除妖术时灵时不灵,还经常误伤其他小妖怪,她一个现行咒下去,将那些刚刚修炼成人形的小妖逼回原形,好几百年的苦修化为泡影!      “更可恶的是,她有一天练习御剑飞行,法术失灵,从半空中掉下来,砸伤了挂在树枝上修炼的蜘蛛精……。”      “哦?”谢行远觉得这个蜘蛛精很熟悉,像是在那里听过一般,笔头一滞。      山神清咳一声,面色潮红,“那个,那个这一段你知道就行,千万不要写到书里,不然我永远都没法抬起头来做山神,这个蜘蛛精被砸伤后,怕再受玄狐连累,就爬到山神庙里避风头,我老婆,恩,前妻善心大发,天天帮助蜘蛛精疗伤,后来居然日久生情,奸夫□砸了山神娘娘的神位,私奔去了昆仑山!”      “我可能不是第一个戴绿帽子的山神,但肯定是第一个被山神娘娘抛弃的山神!——我居然还不如一个妖精!”说道这里,山神终于崩溃了,哭的声嘶力竭。      谢行远拍拍山神的肩膀,安慰道:“你放心,这一段我肯定不会写到书里,而且私奔的两人到了昆仑山肯定是隐姓埋名,更不会将此事宣扬出去。天涯何处无芳草,山神大人如此勤勉,以后再找个把老婆还不容易。”      山神哭的像一锅稀饭——还是比较黏稠的那种,过了许久,才慢慢止住,哽咽道:“唉,我活了这么大年纪,其实也都看开了,前妻她陪我捱苦那么多年,我嘴里没说什么,心里确实疼啊,她去昆仑山也好,至少能吃个饱饭。”      谢行远怕山神再次恸哭,没敢点头表示赞同,赶紧把话题绕开:“后来怎么样了?”      “从此玄狐成为最大的祸害,毋逢山所有生灵都知道‘防火、防灾、防玄狐’的‘三防’常识,无奈防不胜防,小妖怪害怕她继续荼毒生灵,又斗不过她,所以基本上能跑得动的都搬家了,只留下几个不愿动弹,不怕死的老妖——我好几天没见他们,不知死了没有。山上没有了这些灵物,自然就失去了灵气,人类在这里祭拜总是不灵验,渐渐这里就没有香火,庙宇荒废下去。没有了供奉,我这个山神每天喝风饮露,日子好不凄凉。”      “山神大人您就没有劝说玄狐搬家吗?”      “怎么没有哦,她来这里的第二年我就找她谈了,可是她根本不理会我,还说她看上这座山的名字,就是这座山变成沧海也不会搬。”      谢行远沉思片刻,“毋逢山的意思是永远不再相逢,可能玄狐有仇家,在这里避世修炼。”      山神义愤填膺的挥了挥瘦弱的拳头,“我要知道她的仇家就好了,拼了老命也要去通风报信,把玄狐赶出毋逢山!”      山神话音未落,突然天空电闪雷鸣,地面一阵晃动,然后一切归于寂静,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山神和谢行远头上身上满是灰尘和木屑,一支残破的石烛台在地面上滚动,提醒两人刚才的变故。      两人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应对,这时远处传来巨大的轰鸣声,而且离山神庙越来越近!      “不好!快逃!”山神惊恐的大叫,随即在庙里消失了,还没有忘记带走那半斤炒面。      谢行远收起笔墨纸砚,抱着背篓狂奔出去。      轰鸣声源自一块巨石,这块石头在山头兢兢业业站了数万年,代表着毋逢山的最高峰,它被刚才的怪雷劈断,直接碾向半山腰的山神庙!      顷刻间,山神庙灰飞烟灭,巨石滚到山脚的一处小溪才停下来。      谢行远被烟尘呛的直咳嗽,暗自庆幸躲的及时,没有被石头碾成肉馅。      尘埃落定之时,谢行远小狗般抖擞着,抖去身上的灰尘和残叶,深深的吐了口气。      头顶处凭空挂起一阵怪风,谢行远抬头望去,一柄宝剑从天而降,直刺头顶!      保命要紧!谢行远放弃背篓,踉跄而逃,不料空中落下一物,直接将他扑倒在地!      一阵昏厥之后,谢行远缓缓睁开眼睛,碰上一对如四月湖水般清澈的眼眸。       作者有话要说:此炒面是那种将面粉炒熟的干粮,易保存,可以直接食用。 不是饭店里将面条回锅炒的那种。 毋逢山【二】   一阵昏厥之后,谢行远缓缓睁开眼睛,碰上一对如四月湖水般清澈明亮的眼眸。      那双眼眸的主人有着洁白如玉、润泽如花瓣的肌肤,她从天上砸到谢行远,也是刚刚醒过来,有些迷惑的看着身下的“软垫”,低声道:“咦,我又掉下来了?”      “小生谢行远,不知如何称呼姑娘?”谢行远被压在地下动弹不得,提醒这位天外来客能否站起来说话。      女子微微一怔,随即站起来,淡淡道:“我叫息昔——你是人类?”      谢行远像只野狗般在地上蹭了好几番才站起来,觉得全身骨头快要散架了,这个姑娘看起来轻盈无比,砸在身上却是另外一回事了。      一声哭号响彻山林,惊魂未定的飞禽鸟兽拼命往山外窜,远离这个是非之地。      前一刻还是可以栖身的神庙,后一刻就变“遗址”,山神跪倒在“遗址”上,不禁肝肠寸断,“我究竟做错了什么啊!老天要这般惩罚我!百年来三餐不继!跑了老婆!现在唯一可以栖身的破庙也没了!雷公电母!求求你们劈死我吧!我不想活了!呜呜呜!”      息昔鄙夷的看着山神,“这么大把年纪了,哭什么哭?神庙没了,你就不用守在这里喝风等死。要是想老婆了,就去昆仑山把她从蜘蛛精洞里抢回来。”      “你!又是你!”山神转头看着息昔,气的胡子都哆嗦,“山峰滚下来的那块石头肯定是你干的!”      “我在练习引雷咒,可是天雷太不听话,一时控制不住就劈到石头上了。”息昔轻描淡写的说道,好像山神是在问她是否吃了早饭之类的问题。      “玄狐!老夫忍无可忍!今天我们必须做个了断!“山神大喝一声,疯子般向息昔冲过来。      她就是玄狐?谢行远挥舞着双手,挡在息昔前面,奉劝道:“山神大人,千万不要意气用事,留的青山在,不怕没香火。晚生粗通木工,可以留在这里为大人重建庙宇,待我回去筹集善款,重塑金身都指日可待!”      “此话当真?”谢行远描绘的美好前景终于使得山神停止嚎哭,他不放心的看了看谢行远——这个年轻人不像是个有钱人啊。      “君无戏言,我们击掌为誓如何?”谢行远摊开手心。      “啪!”      两只脏兮兮的手拍在一起,激起灰尘无数。      山神兴奋的搓着手,期期艾艾的靠近谢行远,“你重建庙宇,能不能把它建在山顶上?这样就不怕再石头砸过来了。”      这个老头还真是得寸进尺,谢行远俯下身体,压低声音说道:“建在山顶更不安全,说不定又一个引雷咒下来。”谢行远朝着息昔那边扬了扬下巴,“到时候山神大人连逃跑的时间都没有。我看就建在山脚下,既安全,还方便路人送香火。”      山神幽怨的瞥了一眼息昔,咬咬牙同意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毋逢山头号祸水玄狐息昔的御剑飞行术极不稳定,经常从天上掉下来,也不知她如何侥幸逃生,山神亲眼所见的有三次,第一次是掉进水里,第二次被挂在蜘蛛网上——这直接导致了山神婚姻破裂。第三次也就是今天,她砸到这个年轻人身上。      或许下一次她就没有那么好运了呢……!山神脑子里全是玄狐摔成一张毛皮的惨状,乐的嘴角一咧,全然不顾此时满身灰泥的他笑起来是多么狰狞,如同地狱饿鬼。      “喂,死老头,过几天我要出去一趟,”息昔提起□竹筐的宝剑,“我砸了你的神庙,你可以暂住我的竹屋,不过你的神庙建好就立刻搬出去。”      “什么?”山神还以为耳朵被灰尘堵住,产生了幻听,扯了扯谢行远的袖子,“她说什么?”      谢行远没有理会他,而是拖着瘸腿走过去问息昔:“你要去那里?你不是说即使毋逢山变成沧海,也会继续留在这里么?”      息昔默念口诀,将宝剑缩的手掌般大小,斜插入鬓,“这把剑总是不听使唤,我的法术总是失灵,这次我要去空空山寻回封印的紫电。”      终于!这个祸害终于要走了!这个美梦他做了无数遍,可每次醒来,破败的荒庙总是提醒他那不过是一场梦而已,山神狠狠给自己一个耳光,疼了好几天的后糟牙飞出来,钻进神庙“遗址”里,再也难觅芳踪。      “那你以后还回不回来?”山神试探的问道,随即又后悔了,这不是自寻死路吗,息昔可能根本没有回来的想法,他这么一提醒,说不定那天玄狐在山外逛腻了,又要回来继续祸害毋逢山。      果然,息昔闻言顿了顿,似乎若有所思,眼眸微动,如一群飞鸟掠过平静的四月湖水。      缓了许久,她冷冷道:“你别想在我竹屋里捣乱,也莫让虫蚁咬坏了它,否则我就拆了你的新庙、砸了你的金身。”      山神吓得往缩到谢行远身后,紧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再多话了。      谢行远慷慨道:“息昔姑娘,你现在不能御剑飞行,空空山路途遥远,小生在山脚有驽马一匹,愿意借给姑娘。”      息昔看了一眼竹篓里散出的纸笔,戒备的往后退了几步,“山神没告诉你么?我最讨厌的就是书生。”   当晚,月亮就像十月怀胎的孕妇,招摇的在空中游荡,和世人分享她的喜悦。      谢行远寻了块平坦的石头,借着月光挥墨如雨,他在文中写道:      毋逢山有最破败的山神庙,      最倒霉的山神。      最风流山神娘娘,      最狗血的私奔。      还有世上最美的除妖师,她的名字叫做息昔。    作者有话要说:吼吼,息昔为祸一方的日子结束了。 接下来,她要去祸害四方。 被肢解的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记录了息昔的自白。   上辈子息昔是号称空空山有史以来最年轻、最干净、相貌和脾气最好、价格最公道的除妖师。      她从八岁就开始做童工,随同十个好吃懒做,花钱如流水的师傅奔波六合各地捉妖为生。      所以在十四岁时,她就能够独立担当除妖的工作,十个师傅集体罢工、正式宣布退休,每日吃饱喝足后,就琢磨着建墓地、做棺材、搜罗各自所喜之物好做陪葬品,准备后事。      之后四年,用老头子们的话讲,日子好的都不想上天做神仙。春宵月中观花,酷夏泛舟江湖,秋日登高望远,寒冬煮酒赏雪。      可是据号称“美少女除妖师”息昔的血泪控诉,那是一段暗无天日、惨绝人寰的日子,每天谈生意除妖挣银子,供老头子恣意挥霍,而她自己忙的连做梦都是奢侈!      息昔十八岁那年,老头子们终于一个个如愿以偿住进了墓穴,她封完最后一道墓门,暗自长吁一口气。      她在墓前烧了三天三夜的纸钱——数额足够老头子们在地府买田置地、衣食无忧。      她只许了一个愿望——此生再也不要做除妖师!      老头子们在地府数银子数到手抽筋,居然没有忘记保佑她实现那个小小的愿望——她那一世果然再也没有做除妖师。      不过她对上辈子的记忆也从此戈然而止。      她只记得刚刚出了空空山,就被一个法力高强的神秘人施了长眠咒,睡到老死,从此没有醒过来。      她当除妖师时也做过一些梦,但是每次做梦都是梦见她去了地府,和地府第一美女——号称阎王的阎小玉闲聊,阎小玉每次都会给她泡杯热茶,而且颇有耐心的听她絮叨十个懒师傅。      她每次去地府都很开心,那里有吃有喝有人聊天,最重要的是——如果运气好,还能碰上英俊帅气的勾魂使者。      她好几次试图说服阎小玉将她阳寿划掉,死后留在地府当杂役,小玉总是十分客气而官方的说:“对不起,我们暂时不缺人手,若有新的招聘信息,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      息昔不耐烦的问她:“那么到底‘暂时’是多长时间?”      小玉掐指一算:“如果以人间的天数计算,短则五百年,多则上千年。”      息昔彻底绝望,从此不再提此事。      可息昔在长眠时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梦中没有阎小玉,也没有勾魂使者。      梦中的人影缥缈,有个书生模样的人总是在窗边弹琴,她听烦了就砍了书生的古琴,用来生火烤鸡翅膀——千年桐木烤出来的鸡翅膀果然不同凡响。      “娘子,切莫再做这种焚琴煮鹤之事。”书生望着化为灰烬的千年古琴,神情有些懊恼的说道。      娘子!书生居然称呼她为娘子!      “相公,冤枉啊,我那有焚琴煮鹤,明明是焚琴烤鸡嘛!”她不以为然,眯着眼睛仔细回味着鸡翅的醇香。      相公!息昔居然称呼他为相公!      她被自己的梦境吓坏了,可接下来的梦境更加荒谬!      书生与她携手而行,如蜂蜜般粘稠的温柔。   瘦了腊梅   肥了芭蕉   残了新荷   黄了麦梢。   就这样又过去好多年。      她开始在梦中祈祷自己永远不要醒过来。      有一天,书生突然神情大变,冷漠的说:“醒来吧,这不过是一场梦。”      她情急之下,抓过书生的双手,可是那双曾经在酷夏彻夜扇风的手蓦地消失了,她疑惑的抬头看他,眼前是一个陌生的面容。      那是一张凄艳决绝的面容,双眸中同时拥有火的炽热和冰的冷漠。      “旧爱果然不如新欢啊!”他嘲讽的说道。      霍然梦醒!      还好是一场噩梦!她这样安慰自己。      不过不到半刻钟,她发现现实比梦境好不了多少。      她这一世,居然是只玄狐!      “有没有搞错!我上辈子除妖无数,多少狐狸精败在我紫电剑下!这一世我居然投胎做狐狸!?”      “**&&#¥@&?????!!!!”      息昔将她上辈子在人间学到的所有脏话复习一遍,念得比法咒还要利索。      和谐期间,不能如实记录,过滤翻译成为比较文明雅致的语言如下:   阎小玉你是个仙逝很久的大龄女青年。   令堂是青楼最价廉物贱的淑女,后来她嫁给某个四肢着地、有硬壳的爬行动物为妻,怀孕六月,就生了你——还是顺产。   展望未来,你的后代绝对独一无二,为了节省粮食,一定少一样用于运输消化系统终端的器官。      像当年做除妖师多么威风,驾着紫电剑斩妖除魔。      而现在这副模样,谁还会雇她除妖。      没脸见人,没本事降妖。      所以息昔挑了个人迹妖迹都罕至的山修炼,前世的法术口诀她都还记得七七八八。      她安慰自己,即使身为狐狸,也要从事除妖师这份颇有前途的事业。      她选择了毋逢山。      毋逢、毋逢、永不相逢,这个山名太好了,她实在不愿再梦到那两个模糊身影。      因为每次想到那段前世的梦境,她心中都有种莫名的惆怅和刺痛。      她修炼了二百年,从毋逢山日渐减少的妖精来看,她捉妖的本事恢复的还不错,可就是御剑飞行经常出问题。      天上掉的馅饼人人都喜欢。      天上掉个除妖师估计就麻烦了。      于是息昔决定回空空山寻找她以前的紫电剑,然后在人间继续做除妖师,为祸四方,哎呀,经常听山神老头子絮叨,自己犯了口误,是造福四方,不是为祸四方!      不料,刚刚出山,她就遇到麻烦了。      除妖师没得做,反而被一个臭道士给“除”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记录了息昔的自白。 赤槿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完毕,爬走。   话说息昔立志做除妖师,可是刚刚下山,妖毛都没捉到半根,自己反而被一个臭道士给“除”了。      那是一个日光惨淡的下午,夕阳在西天苟延残喘,的的确确是土埋半截。      息昔扔掉探路的竹竿,扑到小溪边一顿猛灌后,四肢瘫软在溪边的碎石滩上——三个昼夜啊,总算走出毋逢山了!      绝对路痴息昔在空中御剑飞行都会迷路,现在她法术失灵,只能在密林中徒步翻过重重山脉,也不知道绕了多少弯路,一路上她暗自懊悔当初逞强,没有接受书生的老马,这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一股刺鼻的血腥味袭来,息昔警觉的跳起,却还是晚了一步,被泼上了一身狗血!      息昔之所以如此确定身上半凝固的红色液体不是鸡血、不是人血、不是染料、不是番茄酱、更不是辣椒酱……。      是因为狗血袭来时,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同时响起:      “何方妖孽?!尝尝本道的狗血!”      一个灰袍年轻道士从巨石后面探出头来,看见一头狗血的息昔仍旧是人形,当即愣了愣,很快又回过神来,从腰间取出一个葫芦,灌了一大口,“扑!”的一下喷到息昔脸上!      末了,还没忘记补上一句,“妖孽,本道的符水味道如何,还不快现出原形!”      息昔紧抿着嘴唇,屏住呼吸,防止恶臭袭进口鼻,心中第一念头竟是——这狗血洒的好!完整而均匀,没有漏掉任何关键部位,也没有浪费一滴狗血,老道的就像她在烤肉上撒盐一样!——即使前世身为除妖师的她也只能到这个地步了。      息昔伸出小指去取袖兜中的手绢,她怕弄脏了衣袖,勾了三次才将手绢拉出来,蘸着溪水,勉强将口鼻清理干净。      灰袍道士腿脚开始哆嗦,惨了!遇到强敌,狗血符水都不管用,这可如何是好?罢罢罢,走为上策,否则小命不保。      “你——你到底是何方妖孽?本道今天做一回善事,暂且放了你,后会无期!”道士放下这段狠话,转身欲逃。      宝剑烬炎闪电般追过来,割断了道士束发的头巾,然后斜插在前方,随即光芒大盛,形成一个三尺多的圈,道士瘫坐在光圈里不得动弹。      “我先去清洗干净,半个时辰后回来,你要是想尝试一下魂飞魄散的滋味,就踏出这个光圈。”息昔看着溪水里狼狈的自己,怒气上来,伸手搅乱了水中倒影。      太阳终于放弃了挣扎,撒手人寰,深埋在无尽黑夜。      灰袍道士摸了摸叫嚣的肚皮,苦笑道:“今天早上问卦明明是大吉大利,适宜出行,谁知碰到那么厉害的妖精,肚子你就别叫了,再叫就把妖精引过来,我就要成为她的晚饭。不过呢,她说半个时辰就回来,这都一个时辰了,连个影子都没有,说不定被其他除妖师缠住……。”      “臭道士,你口口声声说我是妖精,有什么凭证?”息昔从黑暗中走来,她刚刚清洗完毕,湿漉漉的乌发披散在肩。      “一个姑娘家怎么敢孤身一人呆在这荒山野岭的地方。”灰袍道士抬头扫过息昔的面颊,低声说道:“再说了,人类女子怎么可能那么美。”      这个——是在夸奖她的容颜?息昔哭笑不得的看着灰袍道士,顿时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如今这个世道,捉妖不观妖气,明辨是非,光凭面孔就来判断是人是妖。      相当年息昔做除妖师的时候,为了避免误杀人类,每次行动都是先用梧桐叶的露水擦眼睛,然后再用照妖镜和乾坤盘复核,再三确保斩杀的目标是妖。      息昔从未当自己是妖,这一世只有刚醒来时是玄狐模样,第二天就化作人形,而且在修炼对于妖怪来讲是绝对禁忌的道家法术时,也没有感觉不适,只是法术进阶奇慢,她修炼了二百年,功力还不到以前的一半,而且法术经常失灵。      “你这个臭道士胡说八道。”息昔继续斥责,却忘了狐说八道的正是自己,“罩在你身上的光圈用的是玄门正宗法术,你什么时候看见我使妖法了?”      “别总是臭道士臭道士的叫我,虽然我有几天没洗澡,但是……但是我明明是个道姑嘛!我也有名字的,我叫赤瑾。”      灰袍道姑挺了挺胸,示意息昔注意她胸前的沟壑,“而且玄门法术怎么可能那么狠毒?一出这个光圈就魂飞魄散?”      息昔定睛一瞧,道姑有张精致的面容,之前被宝剑削断了束发的头巾,此时披散着头发,平添了几分秀丽柔和,下巴尖且翘,一双秋水眼含羞带怒,身形修长,和自己一般高。      “你法力弱、胆子小,还笨的要命。”息昔叹道:“你这个样子怎么能做的了除妖师哦,这个光圈只会让飞虫蛇蚁、魑魅魍魉惧而远之,是用来保护你的。”      的确,困在这里一个时辰,连只苍蝇都没飞过来,赤瑾将信将疑探出半个手指头,随即又缩回去,手指安然无恙,却怎么也不敢迈出去半步。      息昔无奈唤回宝剑烬炎,默念口诀欲将其缩回发簪形状,只是这次烬炎缩到匕首大小,就如同沉睡般,再也动不了。      息昔大窘,幸亏夜色掩饰了她的难堪,赤槿也没注意到这些,息昔轻咳一声,将烬炎□靴间。   二百年前,息昔化作人身的当天晚上,阎小玉托勾魂使者将烬炎剑送给息昔,息昔当时怒气未平,举剑就刺,勾魂使者差点回不到地府。   看来阎王出手的礼物也不过如此,用了两百年寿命就到了尽头。      一旁的赤槿终于脱离了钳制,赶紧取出巨石后的行李就要开溜。      息昔看见赤槿手中造型如“招魂幡“般的招牌,彻底石化了——这个丫头到底是不是除妖师?!      竹竿扯起的布幡上用朱笔写着:      看相算卦,阴宅阳宅——这……是街头算命的吧!      通灵寻亲,预测性别——成灵媒了!      驱鬼除×——这才有点靠谱,不过怎么像缺了个“妖”字?      百年字号,价钱公道——赤槿,你是街头卖膏药的么?      赤槿看着息昔惊讶的目光,不以为然的耸耸肩,“我虽然不知道你是人是妖,但是可以肯定你很久没有出山了。”      怎么?如今妖类灭绝,无妖可除了?息昔百思不解。      “果然如此!“赤槿干脆放下行李,老气横秋的感叹道:“如今世道,妖术再强也斗不过人心叵测啊!”      “厌倦人间喧嚣的妖都归隐山林了,自然用不着除妖师;贪恋红尘的妖为了留在人间,比人类还听话守法,他们在人间跑船行商、买田置地,积善行德、深得人心,很多人家以能够与妖类联姻为傲,人族和妖族通婚司空见惯,妖族商人交给官府的赋税丰厚而且从不拖欠,那个衙门没得到它们的好处?”      “所以,我要是在大街上打出‘除妖’的旗号,轻则被路人唾骂一顿,若运气不好,遇到过路的衙役,就要被扭送到衙门,按上个寻衅滋事、辱骂妖族的罪名,要罚银十两,拘留七天呢!”      赤槿摸了摸腰间的葫芦,神色黯淡下来,“我的除妖术是家族祖传的,可是从曾祖那一代开始,家境就一代不如一代了,来请除妖师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坐吃山空,连房子都卖了,父亲为了养活我和母亲,背叛师门改学风水算命,把练习除妖术的机会留给了我,总算是保住了家传绝学——可是我现在大半还是靠着父亲教的一些凤毛麟角的算卦风水本事为生。”      息昔听闻,惊讶的半天才缓过神来,“那么,如果妖类触犯法令、伤害人类怎么办?”      赤槿蓦地眼睛一亮,“有这样一个地方,是我们这些同道中人的圣地,它叫做恕空堂,直接受官府委托,专职捉邪妖,然后按照律令施以惩戒。”      “从恕空堂出师的弟子地位高,俸禄优厚,不愁吃穿。更重要的是,只有他们才能光明正大的叫做除妖师!”      “恕空堂每到秋后就会在民间选拔资质优异的弟子,那真是百里挑一啊,我跋涉千里,就是为了报名参加考试选拔,祖宗保佑,希望我能顺利通过,成为恕空堂的弟子,以后就不用为生计算卦看相,我赤槿要继承父亲遗志,堂堂正正的做一个除妖师!”      赤槿慷慨陈词,双眸的光亮胜过天空繁星。      此时息昔心情跌倒低谷,以前的老本行除妖师看来是做不了了,她也没有心思去参加什么恕空堂的选拔考试——她现在连个趁手的兵器都没有!      看来,一切都得先找到以前的紫电剑。      息昔突然脑子一转,质问赤槿:“你说现在人间规定不能随意捉妖,可你今天为何要朝我泼狗血符水?”      “你以为我想来这深山老林啊,当然是有人花钱雇我来的,这里是深山,又不是人界的地盘。”赤槿嘟喃道:“我途径昆仑山,有个老太婆给我五十两银子,让我来毋逢山捉一只玄狐。”      “老太婆?”息昔怎么也想不到她得罪了那个老太婆。      赤槿点点头,“是啊,她说如果玄狐继续呆在毋逢山,她的前夫就要饿死了。”      “哦。”息昔恍然大悟,原来是毋逢山山神的前妻——看来她和蜘蛛精私奔到了昆仑山,心里还是颇为记挂前夫,居然能够想出花钱雇人的方法。      看来山神娘娘余情未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完毕,爬走。 放屁添风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暂时更到这里,这几天苦想《狐说八道》的框架设定,更新慢了。对不住各位。   入夜,息昔满腹心事呆坐在河畔,看着流水潺潺。      不远处赤槿裹着毛毡熟睡,不时发出梦呓,这个丫头做梦也是在捉妖,隔不了多长时间就发出类似“妖孽,那里逃。”之后就是格格的笑声,看样子,她在梦中捉妖成功了。      息昔想起她前世也和赤槿一样,整日忙着捉妖和赚钱两件事情。      这一世,她仍旧想做除妖师,可是世间变化太大,她连做除妖师的资格都没有。      而且,息昔不只一次对自己下过现行咒,可是每次她都是这副人形,她到底是人还是妖?   如果是人,为什么二百年了,她都没有衰老?   如果是妖,为什么她可以修炼除妖术,而且不惧怕任何符咒呢?      息昔鞠一捧清水在手。   天上月亮空悬,水里的月亮沉在河底,而她也有一个月亮捧在手心。   可是到底哪个才是真实,那个才是虚幻?   亦或是,将眼睛闭上,所有的月亮就会全部消失,真实和虚幻终究全都归于寂灭。      息昔苦思冥想不解,终于——睡着了。      次日醒来,息昔睁开眼,就看到赤槿蹲在一边,像是没睡够的样子,黑着眼圈定定看着她。      “你想干嘛?还要捉我么?”息昔揉了揉眼睛,“你不用担心玄狐,她早就离开了毋逢山,你也可以向那个老太婆雇主交差,她的前夫现在过的还不错。”      “不要扯到玄狐!你说了一晚上的梦话!害得我下半夜都没睡着!”      息昔蓦地坐起来,“你说什么?明明是你说梦话,捉了一晚上的妖。”      赤槿气的面色绯红,指着息昔道:“你——不要以为你法力高强就可以颠倒黑白!你看看我记下的数目!”      两个堆得像座坟头般的鹅卵石“屹立”在赤槿两边,诚实记录着息昔昨晚犯下的“罪行”。      “你说一次人名,我就放一颗石头。”赤槿指着左手边的一堆道:“你叫了‘令狐晞’二十八次!”      而后又腾地站起来,一脚将右边的“坟头”踢翻,怒道:“‘行远’你说了三十一次!”      末了,赤槿拾起一枚鹅卵石,挥舞着胳膊将石块投掷在远处的溪水中,“他们到底谁是你相公?我都懒得记录你叫‘相公’的次数,那些鹅卵石堆起来都可以把溪水截流了!”      怎么样的思恋,可以让溪水断流?      “我——我昨晚没有做梦啊。”息昔懵懂不解,“我怎么可能会说梦话呢?而且你说的那两个名字我从未听过,我也从未嫁人,怎么可能叫别人相公?”      “要不是昨晚亲耳听见,我也会被你骗过去。”赤槿感叹息昔说谎面不改色,“看样子你说梦话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就不信别人没有向你提起过。”      息昔愣住了,毋逢山二百年,无论是神是妖,为了自保都主动避她三里,根本不敢靠近,她的梦话怎么会有人听见?      看看赤槿的表情也不像是无中生有,可能自己真的做梦。      “令狐晞?行远?”息昔喃喃念叨着这两个名字,觉得陌生而又熟悉。      赤槿瞥了一眼息昔,“算啦,昨晚被你吵得没睡好,今晚我早点睡觉补回来就行了,我赤槿也不是小气鬼,看在你流泪的份上,我就原谅你。”      啥?流泪!      息昔这才觉得两腮痒痒的,眼睛也有些不适,对着溪水照仪容,发现眼眶微微发红。      上辈子息昔只有小时候师傅们没有买糖葫芦哭过几次,这一世究竟怎么了?做梦还哭哭啼啼。      一个刚认识的丫头让她觉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息昔苦笑一声,“叨扰你一晚,真是抱歉,我有急事要办,告辞。”      “你告诉我玄狐已离开毋逢山,算是帮我个大忙,昨晚的事情咱们就扯平了。”赤槿大方的摆摆手,“你这是要去那里?”      “空空山。”   “那正好,我们可以结伴而行啊。”   “我要去空-空-山。”息昔强调道:“你不是说要去参加恕空堂除妖师选拔吗?”      “咳!你果然很久没出山了。”赤槿很有耐心的解释道:“闻名天下的恕空堂就建在空空山啊。”   以前只有一个玄观的空空山会成为天下玄门正宗所在的风水宝地?!不知老头子们的墓地还在不在……?      赤槿拍拍息昔肩膀,极为诚恳的邀请她同行,“俗话说的好,放屁还添风呢,何况你的除妖本事比我强,不若我们合作罢,我招揽生意,你保护我的安全,遇到棘手的妖怪我们联手对付,然后三七分成,——你三我七。”      “不行。”息昔爽快的否决了,“我七你三。”   “我让一步,你四我六。”   “一口价,五五分成.”      没想到看似不通俗世的息昔谈起价格来如此在行,赤槿咬咬牙道:“算你狠!成交!”      息昔扬了扬眉,暗想:跟我斗?我谈除妖生意的时候,你爷爷都还没出生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暂时更到这里,这几天苦想《狐说八道》的框架设定,更新慢了。对不住各位。 红线 作者有话要说:过来捉虫子。   当初赤槿觉得“放屁添风”,现在世道不太平,人妖混居,路上多一个法力高强的除妖师总是好的,可是一天后,赤槿就彻底改变了这个想法——邀请息昔同行绝对是个错误!      用赤槿的话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这个息昔比妖精还要美,她又偏偏是个人类,总是一副迷茫若有所思的样子,不止一个路人偷偷问息昔家住那里?是不是被这个“臭道士“拐骗了?需不需要帮她报官?   听到这些闲言碎语,赤槿气的直咬牙,不过她除了故意挺直胸膛,让路人注意到她胸前的沟壑外,也没有其他办法——看清楚了,我不是“臭道士“,我是“道姑”,“道姑”!   最后她忍痛将自己崭新的道袍借给息昔穿上,盘上发髻,带着竹制的道冠,这才避过一些好事人的围攻。      二、息昔她不仅是个路痴!还是个固执的路痴!自己搞错方向就算了,还坚持认为自己走的方向是对的,非要赤槿跟着她走,结果半天的路程两人走了一天一夜!   不过这些都可以忍受,最令赤槿气愤的是。每当两人走错路,息昔不仅没有任何歉意,而且反过来还数落赤槿:“跟你同行真是麻烦,我要是一个人,御剑飞行三日就到了空空山!你还称自己是除妖世家,连飞行都没学会。”      不过好在息昔也有优点——她从不抱怨,即使赤槿将所有重物都压在她肩膀上,息昔也只是微微皱了皱眉。      而且吃东西时息昔从来不和她争,赤槿分给她什么,她就吃什么。后来赤槿和息昔相处久了,才发现这仅仅是假象——那时候息昔之所以从不和她争,是因为那些东西她不爱吃!息昔碰到喜欢的东西,就是十个赤槿也抢不过她!      息昔现在也非常后悔答应和赤槿同行。      她数落赤槿学艺不精其实是在掩饰自己的不安——自从上次烬炎剑变成匕首沉睡后,任凭她怎么召唤,烬炎就是没有任何反应。息昔修炼的法术大多需要借助法器,现在她法器失灵,遇到小妖她还能对付,万一遇到强大对手怎么办?总不能在这个小辈面前丢脸吧。      息昔做了半辈子除妖师,未有败绩,这次一出山就遭遇重挫。空空山变成恕空堂的所在地,来来往往的人肯定不少,她的紫电剑很可能有了新主人。所以她一路上心思重重,好几次故意走错路,想借机气走赤槿——这样至少她不会在后辈面前难堪了。      不过令息昔意外的是,她这般折腾赤槿,赤槿也没有甩手而去,吃饭时也没忘记分给她食物,只是扔给她几乎所有的行李。      行李的确很沉,压的肩膀酸疼,不过对息昔而言,这些都是小事,她上辈子经常扛着猪头、酒缸回到空空山的道观,给十个师傅解馋。只要不让她拿着那个“招魂幡”似的招牌就行——招牌上的内容太不靠谱,身为除妖师,招牌上连个“妖“字都不敢写,这比捉不到妖还丢人呢,这个丫头居然还扛在肩膀上晃着铜铃吆喝生意!哎,息昔真的不理解如今的世道。   两个人就这样互怀鬼胎同行了三天,相安无事。      三天后,两人才开始第一桩生意,不过这桩生意令赤槿和息昔的紧张关系缓和了许多。      话说两个大腹便便的孕妇骄傲的挺着肚子相约在茶馆里闲聊,被赤槿手中“招魂幡”招牌吸引,将为人母,自然关心未出世孩子的性别,便吩咐店伙计将两人请过来。      本来赤槿预测一次,收费三个银币,现在是两个孕妇,价钱是六枚银币,但是她们最后赚得了二枚金币。      按照市价,一枚金币可换十枚银币,一枚银币,等值二十枚铜币。      这多出来的一枚金币,四枚银币,还要归功于一直貌似灵魂出窍的息昔。      赤槿先是观两个妇人面相,还询问了丈夫的生辰八字,最后算出圆脸妇人会生男孩,尖下巴妇人肚子里是女孩。      听赤槿肯定都会顺产,两个妇人都是头胎,无论男女都很高兴,赤槿乖巧,还说了一马车吉利话。      最后付钱时,女人爱讨价还价的天性发挥到了极致。本来是一次三个银币,两个人一共六个银币再清楚不过。      可两个妇人团结一致,坚持将价格压到五枚银币,而且振振有词的说:“如果我们分开叫你算孩子性别,你还要花两个银币租车到我们家。而现在我们花钱坐车到茶馆,还请你们两人喝水——虽说茶馆的白水不用花钱,可是如果我们没有点这壶碧螺春,店小二怎么可能给你们上白开水?你看看,从头到尾,我们不仅替你们省下两枚银币,还请你们免费坐在这里喝白开水,是不是?你这个道长是个明白人啊,我们好歹也是大户人家的夫人,不会在意几个小钱,五个银币就在这里,两位道长收好了。”      两个妇人就将银币搁在桌子上,自顾自得磕瓜子,不再理会被说的目瞪口呆可怜的赤槿。      赤槿无奈笑笑,碰上这样难缠的主顾算她倒霉,不过人家也好歹请她喝白开水了呢。——呸!呸!呸!别这么不争气,我赤槿再穷也不至于缺一口水喝!      不料赤槿的手刚碰到银币,就被一旁默不作声的息昔拦住了。      “这个钱不能拿,我们走吧。”息昔拉着赤槿的袖子,眨了眨右眼。      赤槿愕然不解。      息昔将银币推回去:“两位夫人,这个钱我们不能收,以后的事情与我们无关。”      这句没头没脑的话让妇人和赤槿都呆住了,这“以后的事情”是什么事情?      “你们这些道士真是不靠谱,刚才还说的我们会顺产,还是一儿一女,现在又变卦了?”圆脸妇人蓦地站起,差点让瓜子仁卡住了嗓子,喝了尖下巴妇人递过的茶水才顺过气来。      息昔施了一礼,不紧不慢解释道:“我师妹算的样样准,两位的孩子都会健康出世,一儿一女也不会有差错。”      “那你为甚不肯收钱?还说以后会有事。”   “以后的确会有事。”息昔颌首道:“而且是好事,不是什么坏事。”   “你——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尖下巴妇人捂着肚子,她总觉得道士话里有话。   “二位的孩子会平安长大,而且会在同一年成婚,你们说是不是好事?” 息昔将行李背在肩上。      “道长留步,既然是好事,还请收下这五枚银币。”园脸妇人将银币塞进息昔手里。      “不是我不想收银币,只是我们修道之人虽然贫寒,但至少都能得到善终,而这两个孩子——唉!”息昔反手将银币扣在桌面,转身就要走。      “道长,您的意思是孩子以后会——?”尖下巴妇人也顾不得体面,拿着息昔的手不放行。      “看二位平时也勤做善事,贫道今天就实话实讲。”息昔放下行李。      两个妇人赶紧请息昔上座,吩咐伙计上壶新茶,赤槿莫名其妙,也不好说些什么。      息昔抿了口香茶,缓缓道:“其实两个孩子一身都会平安,只是婚姻上会颇为坎坷。我师妹善于相面,预测胎儿性别,而我则精通姻缘一事。”      想到孩子以后会在婚姻上栽跟头,妇人哪有不急的,忙着询问有什么挽救的办法。      “姻缘天注定,除了月下老人,神仙都做不了主,不过呢,孩子们都还没出生,改命的机会还是有的,只要找到了贵人,我自有破解的办法。”息昔故弄玄虚,算是给赤槿刚才的尴尬报仇了。“贵人其实就在眼前。”      “肯定是道长您了,还请道长您施法帮帮孩子们。”      “我只是云游四方的除妖师,不是什么贵人。”息昔将两个妇人的手搭在一起,“你们就是彼此的贵人。如果你们腹中的胎儿能结为夫妻,就能化解虐缘,结一世佳缘。”      “道长是说如果我们结为亲家,孩子们就能平安一生?”      “然。”息昔从袖中抽出一根红线,“贫道偶得一根月下老人的红线,现在我将它拴在两位夫人的小指头上,两个孩子的姻缘就是天注定,就是相隔天涯海角,终究也能结为夫妻。”      两个妇人欢喜不已,她们自幼就是手帕交,情同姐妹,现在还有机会成为亲家。      看见息昔手中所谓的“月下老人的红线”,赤槿当场乐的几乎要暴走街头——那根红线明明是用来包粽子普通棉绳!她和息昔早饭就吃的枣泥粽子,她居然把绳子留下来了,而且还胡扯是什么“姻缘绳”。      果然……果然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根粽子绳都有妙用,这个息昔不能小窥啊。      息昔将红绳一头绑在圆脸妇人左小指,另一头绑在尖下巴妇人右小指,微闭着眼,口中默念有词,过了一会,猛地睁开眼,将两个小指和在一起。      待息昔挪开手,妇人们小指头的红绳已然消失,只余微红的勒痕,像是红绳钻进了血液里,形成一条无形的牵连。      太神奇了!妇人先是一愣,随即醒悟过来,挺着肚子就要拜谢恩人兼媒人。   赤槿看不过,虚扶了一把。   倒是息昔端坐在首座,受了她们的大礼。      “也不知怎么感谢道长,这是我们姐妹的一点心意,还望道长不要嫌弃。”两人将兜中所有的钱币掏出来,凑成五枚金币,恭恭敬敬奉上。      赤槿看见金币,眼里的光芒立刻比金子还亮堂。      息昔嘴角微微上翘,“二位如此尽心,那贫道再赠给婴儿一份礼物。”      息昔将金币合在手心,如同摇卦般闭眼在空中晃一圈,扔在桌面上,如是三次,最后挑出碰在一起的两枚金币,放在唇边吹了口气,然后分别递给妇人:“这枚金币你们要收好,等孩子出世后戴在他们的脖子上,结为夫妻后才能取下,定能保佑他们夫妻和睦,早生贵子。”      妇人将金币放在贴身香囊里收好,突然想到这本是给息昔的酬金,她们不该收的,可是这枚金币关系到孩子未来的幸福,这——两个妇人左右为难。      不料息昔爽朗一笑,将二枚金币抛给赤槿,又将最后一枚金币退回给妇人,慷慨道:“这枚金币算是我给孩子成亲时的贺礼吧。”      就这样,五枚金币,三枚全部送给主顾,息昔只——取了二枚。      两个妇人感激涕零:“好人啊!”      赤槿第一次主动背着笨重的行李,跟着息昔走出茶馆。 作者有话要说:过来捉虫子。 谁知?谁知! 作者有话要说:兑现承诺,过来更文。   赤槿乐颠颠的跟着息昔后面,手里的“招魂幡”招牌也混乱卷起,今天生意到此为止,看来息昔是个招财的主,她玩的花样赤槿都没见过。      两人穿过三个巷口,找了家饭馆坐下,赤槿得了金币,三天来首次展颜笑道:“息昔,你今天表现很好哇,怎么会想到这个点子。”      息昔又恢复了灵魂出窍的木然神情,半天才吐出一句话:“我只是不想天天都吃清汤面。”      嗯,这个回答算是实在,赤槿豪爽的拍拍桌子,“今天你想吃什么顺便点。”      她的回答让赤槿差点从凳子上跌下来。      息昔说:“那就吃牛肉面吧。”      两人吃完牛肉面,赤槿就催着赶紧上路。      息昔看了看天色,不解的问道:“今晚不住这里么?”      这个人还真傻还是装傻?赤槿说:“还是赶紧走吧,你的‘月下老人红线’把戏玩的确高明,我都没看见红线是怎么消失在她们手指头上的,不过要是她们回家说起今天的事情,总会觉得不对,这个小城又不大,去客栈找到我们就麻烦了。”      息昔愣愣的看着赤槿,很认真的说道:“我今天对那两个妇人说的全是假话,但是——但是那个月下老人红线的确是真的。”      如果那个闷热的下午有雷,那么劈到的肯定是赤槿,“你可以骗她们,但是骗不了我,这世上哪有‘月下老人’?更别提红线了,明明是缠粽子的普通红绳。”      “你不相信就罢了。”息昔并不在乎赤槿的反应,拿起未开封的梨花酿,朝着城外走去。      赤槿扔下饭钱,扛起一堆杂七杂八的行李,骂咧咧的跟在后面。      出城后不久,天色就暗下来,两人寻了平整的草地睡下,赤槿裹着毛毡,嘀咕着:“书坊的小说里,在野外肯定能找到个破庙或者荒屋栖身,我们倒好,连个破庙的门都找不到。”      息昔不语,曲肘枕着胳膊躺在草地上,时不时喝一小口梨花酿,她十个师傅从小就教她喝酒,还说不喝酒就不是真正的除妖师。她喝了十多年,酒量长进不少,一个人能把十个师傅全部灌倒。      今晚月亮沉在西边,只露出半个肚皮。漫天的星星倒是比月亮闪耀。      就像是月亮喝醉了,呕吐、呕吐、惊起繁星无数!      赤槿被梨花酿的香气勾的翻来覆去睡不着,干脆厚着脸皮站起来,去拿息昔身边酒坛,见她没有反对,就偷偷喝一口。      在酒精的缓和下,赤槿试探的说:“不是我不相信你,而是不相信这世上真的有月下老人红线,我一直以为只是传说而已。”      “起初我也不相信红线之说。”息昔坦白道:“这是一个老朋友送给我的,说是这一世,如果我看上了什么人,就把这个线拴上,我们结为夫妻,这辈子都不会分开。”      “你的老朋友是谁啊?她有那么大本事能得到红线。”      “她是冥界的王,阎王阎小玉,她给的东西不会有假。”      赤槿宁愿被雷劈两次,也很难相信阎王的名字会如此秀气,“小玉”?哈哈!她咬住舌头不让自己笑出来。      息昔摸了摸靴间的宝剑烬炎,它仍旧在沉睡,烬炎和二根红线是阎小玉一同托鬼差送给息昔的,外加一封如何使用红线的信件。      “阎小玉送给我两根红线,告诉我如果对第一个不满意,可以有一次反悔的机会。”      “那么你还剩一根?”赤槿觉得红线非常具有诱惑力,如果她有一根红线——嘿嘿!      “给今天的那对妇人了。”息昔抱过酒坛轻抿一口,“还有一根去年就送人了。”      “啊。”赤槿很失望,仍旧不死心的追问道:“送给谁了?不知他用了没有。”      “那根红绳也是我亲手系上的,当初我也不相信是真的,结果山神娘娘和蜘蛛私奔去了昆仑山。”息昔将酒坛递给赤槿:“你在昆仑山遇到雇你来毋逢山除妖的老太婆,她就是以前毋逢山的山神娘娘。”      息昔有次从天上跌下来,落在蜘蛛网上,砸伤了蜘蛛精,后来蜘蛛精爬到神庙“避难”,得到山神娘娘的悉心照顾,顿时产生了“以身相许”的念头,息昔内心过意不去,总觉得亏欠蜘蛛精,就干脆顺水推舟,将红线绑在两人手指头上,促成一段“神妖恋”。      “那根红线真厉害!”赤槿惊得酒坛都拿不稳,神仙和妖都抵挡不住,“ 可是——可是说实在的,我对今天那个尖下巴的妇人没有把握,她可能会生男孩,你这样牵了红线,那以后岂不是,岂不是两个男人在一起……?”      “嗯。”      “不行,那样不行,你有没有法子解开红线?”赤槿贪财,但是还是有底线的。      息昔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她顿了一会,指着西沉的月亮,“你知道月宫里的嫦娥吧。”      “知道,听说月宫里还有吴刚陪着她。”      “嫦娥心甘情愿呆在冰冷寂寥的月宫里,是因为只有那里才有她的爱人。”息昔顿了一下,“你知道是谁吗?”      “吴刚?”这个答案脚趾头都能想出来,月宫里不就两个人嘛,哦不,是两个仙。      “不是。”息昔诡异一笑:“其实是那只兔子。”      “啊!”赤槿今天第三次被雷劈到。      息昔不依不饶道:“而且那只兔子还是母的。”      第四次雷击,赤槿脑子里刮起了龙卷风。      原来嫦娥姐姐喜欢的是妖,而且还是同性,仙兽恋?同性|爱?这个——这个……。      关于月宫似是而非的八卦都是上辈子阎小玉请息昔喝茶时讲给她听的,息昔还从未对第二个人说起过。      息昔两百年没喝过酒,今晚半坛梨花酿她就醉了。      可是息昔有个特点,她醉的越厉害,外人看起来就越清醒,现在息昔醉的胡言乱语——或者是醉后吐真言。      至少在赤槿看来,现在的息昔比白天灵魂出窍的模样要正常许多。      “看来你还是不明白,我给你讲个笑话。”息昔取过酒坛,却抱着不饮,“有个商人去庙里拜神,说他明日要出行,如果土地神保佑是晴天,他就送一头猪。一个农民过来跪拜,说田地麦子缺水,如果明天下一场大雨,他就宰了小牛过来拜祭。后来土地奶奶问该怎么办,土地神说明天如果是晴天,就吃猪肉,如果是雨天,就吃牛肉!”      息昔猛灌一口酒,“其实所谓料事如神,都是胡扯!就像如果揭开骰盅,谁都知道往那里下注,谁都能赢一把。神仙每次都在揭开骰盅后下注,所以人类总是以为他们是对的,都跟着神仙下注。”      赤槿悟道:“那么按照你的意思,如果真的存在月下老人,他只是在两人相爱后系上红绳?”      “没错哦,神仙只会锦上添花,那里会雪中送炭,所以我肯定红线是真,但是能不能成就姻缘,谁都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兑现承诺,过来更文。 鸡(脊椎动物鸟纲稚科类家禽) 作者有话要说:爬过来更新,兰舟谢谢各位看官的支持,此章有段烤鸡的描写十分香&艳,可能看完后,部分喜欢吃烤鸡的看官从此会有心理阴影,若没有足够承受能力,请自动屏蔽第六段。   赤槿酒量浅,没喝几口就醉倒在地,临睡时息昔仍旧把酒问青天。      到了后半夜,息昔终于支撑不住,倒在草地上,半醉半醒之间,有人挪开她手中的酒坛,将她裹在毛毯中,息昔醉的睁不开眼,模模糊糊道了声谢谢,然后沉沉睡去。      次日醒来时,两人都觉得昏沉沉的,而且舌头发硬,将头埋在溪水里泡了很久缓过来。      赤槿抬头用袖子擦干脸上的水珠,一股勾魂摄魄的肉香味钻进鼻尖,刺激着本来就敏感的味觉神经,大脑开始飞速搜索记忆中这种香味的来源。      当赤槿抖去睫毛上最后一滴水珠时,记忆中的某种食物与这股香味开始重合:      某个脊椎动物鸟纲稚科类家禽拔毛洗濯完毕,涂上盐巴,抹匀香料,打扮一新,然后与去赴木炭的约会,两者相见甚欢,黏在一起缠绵缱绻,禽类香油淋漓,滴在木炭上腾起阵阵火焰,约半个时辰后,禽类便外焦里嫩,散发出令人馋涎欲滴的香味。      赤槿吸着鼻子,望见不远处有轻烟升起,和香味同源,不知不觉挪着步子走过去。      一个布衣书生转动着刚烤好的野鸡,小心翼翼吹气散热,然后扯下鸡翅和鸡腿搁在荷叶上,递给同样目不转睛看着烤鸡的息昔。      书生很大方的说:“两位姑娘如若不嫌弃在下的手艺,今天早饭我请。”      息昔也不推辞,直接接过荷叶。      赤槿暗暗着急,她看中了肥嫩的鸡腿,可是被息昔捷足先登,她总不能当着书生的面和息昔抢吧?      出乎意料,息昔只取了巴掌大的鸡翅,剩下两个鸡腿全都分给了赤槿。      赤槿向书生点点头表示感谢,接过鸡腿,心中暗笑:原来你息昔也有死穴,居然在男人面前扮淑女,装斯文去啃没几两肉的鸡翅。      书生望着低头啃鸡翅的息昔,笑意牵动着嘴角,暖声道:“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      书生听闻眼睛蓦地一亮。      息昔埋头说道:“你就是前些天去毋逢山拜山神老头的书生。”      “噢,小生谢行远,你——你可以叫我行远。”书生脸色黯淡下来,嘴唇蠕动良久,终究没说什么,最后没话找话的问道:“这鸡翅的味道你还喜欢么?“      嗯,息昔含含糊糊的应着,继续啃着鸡翅。      “这只野鸡我是用梧桐木烤制的。”谢行远笑道:“梧桐木最适合做瑶琴,今天我算是‘焚琴煮鹤’了。”      焚琴煮鹤?息昔觉得这个词很耳熟,像是在那里听过,细想却了无痕迹,反而觉得烦闷起来,嘴里的鸡翅仿佛没有了滋味。      息昔放下半根鸡翅,拿出手帕擦干净手指,从袖兜里取出一枚银币递给谢行远,“谢谢你。”      谢行远默然伸出右手接住,息昔将银币放在他手掌的瞬间,食指指腹轻轻划到他的掌心,谢行远身形一颤,右手紧握,像是要留住她手指的温软。      “息昔姑娘。”      息昔停住脚步,不解的问:“一枚银币还不够吗。”      篝火堆旁的谢行远恢复了他一贯随意爽朗的笑容,“如果下次我们再次相逢,希望你能叫出我的名字。”      早说嘛,不是向她要银子就成,息昔松了口气,“好啊,你叫谢行远,我记住了。”   直到息昔和赤槿的身影完全消失,谢行远才坐下啃着剩下的烤鸡,思绪飘回到很久以前的一个下午。      那天他午睡醒来,书房的千年七弦古琴不见了,院子里炭火未熄,息昔刚啃完最后一个鸡翅膀,意犹未尽的眯着眼睛躺在葡萄架下。      他望着化为灰烬的千年古琴,懊恼的说:“娘子,切莫再做这种焚琴煮鹤之事。”      “相公,冤枉啊,我那有焚琴煮鹤,明明是焚琴烤鸡嘛!”葡萄架下的娘子不以为然道,慵懒着晃着摇椅。      那个时刻,阳光透过葡萄架的缝隙钻进来,放肆的轻吻她的脸颊,谢行远坐在躺椅边的扶手上,嫉妒的用扇子拦住阳光……。      两人行了约一里路,赤槿问道:“你以前是不是认识那个谢行远?我记得你说梦话叫了好几次‘行远’。”      “噢,前些天刚认识。”息昔不想谈论谢行远,因为她那次很没面子从天上掉下来,砸在他身上,“至于说梦话,也许是你听错了,或者他恰好与我梦到的人同名——六合叫行远的人很多的。”      赤槿咂了咂嘴,鸡腿余味尚在,“那个谢行远的手艺还真不错呢,好久没有吃到那么香的烤鸡了。”      “的确不错。“息昔颇有同感点点头,开始后悔最后居然忘了把剩下的半根鸡翅带上。      赤槿飞快回望一眼远处渐渐淡去的青烟,“我觉得他人也很好,你为什么对他那么冷淡呢。”      “他是个书生。”息昔想起初见谢行远时,他的竹筐里满是书本和纸砚,“我最讨厌书生了。”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啊。”赤槿难得一次认同息昔,“我父亲说过,书生比我们除妖师还穷呢,而且还死倔,不肯老老实实赚钱养家。整天做白日梦,逛青楼赖账不给钱,写几首破诗当嫖|资,说来也奇怪啊,就是有那么多花魁娘子愿意倒贴钱养他们,可等有一天他们出息了,最后娶的还不是皇帝的女儿,宰相的妹妹……。”      两人行了二里路,除了口干舌燥停下来喝水,赤槿一人围绕着书生的话题絮絮叨叨没完,从当今六合状元郎讲到她小时候邻居家的二大爷家的外甥的同乡的秀才儿子。      息昔厌恶秀才,原因她自己都不清楚,就是看见书生模样的人就想远远躲开。   只是世上人多好附庸风雅,行医的郎中,店铺小老板,甚至杀猪的屠夫闲来无事也喜欢穿一身青衣布衫,晃一把折扇招摇过市。      实在受不了赤槿的絮叨,息昔故意停下脚步,拍拍空空如也的钱袋道:“说好是五五分成,昨天二个金币,你应该分给我一枚吧。”      果然赤槿闭口不提书生,从行囊取出拳头大的小算盘,开始算账:“五五分成是没错,不过呢,我先要扣除你这些天的费用。我们同行三天,一日三餐,三四一十二,就算每顿饭二个铜板,共计二十四的铜板,三天的房钱十五枚铜钱,昨天晚上你还擅自用了我的新毛毯,不过我不计较这些啦,就当是我租给你的——一个晚上就一枚铜币,一共是40枚铜币,折成银币二枚。”      赤槿将算盘打的噼里啪啦响,最后将算盘清空,“你昨天赚得一个金币,扣掉二个银币的费用,我应该给你8枚银币。”      息昔觉得不对,“我没有拿你的东西,昨晚毛毯明明是你主动给我盖上的。”      “你别以为长得好看就可以耍赖!”赤槿狠狠地将行李顿在地上,“我那时都醉了,那里有功夫给你盖毛毯?再说了,即使盖,我也是给你盖这件旧的,新毛毯留给我自己用。”      息昔无话可说,心想可能是自己喝多了,打开行李随便抽的条毯子裹上。      “今天早饭是我掏的钱啊,按道理你也要承担一半。”息昔不甘心被赤槿扣掉那么多工钱,突然想起早饭还是她用一个银币换来的。   “这——这个。”赤槿本打算赖掉,见躲不过,也只好咬牙数出八个银币,十个铜币给息昔。    作者有话要说:爬过来更新,兰舟谢谢各位看官的支持,此章有段烤鸡的描写十分香&艳,可能看完后,部分喜欢吃烤鸡的看官从此会有心理阴影,若没有足够承受能力,请自动屏蔽第六段。 村妇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写的很顺利,兰舟提前声明一下啊,此文有一段些赤槿建议少妇栓住丈夫心思的办法,即刻桃木人的那一段,这个巫蛊之术兰舟完全是借鉴国学经典《金瓶梅》里女猪潘金莲对付男猪西门庆的办法。再次向南岭笑笑生致敬。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柳树天生是个媒婆的命,风情万种的枝条招惹多少情侣在柳树下互诉衷肠,离别时还能顺手折柳互赠,留个念想,买一赠一啊,多合算!      不过有句俗的不能再俗的俗话——饱暖思银欲(兰舟知道是错字,无奈和谐期间,不得已而为之,风头过了再改过来),若吃不饱穿不暖,就只能呆在柳树下张嘴喝风,等着转世投胎,此时半个馊馒头都比一群才子佳人养眼的多。      所以事实上,柳树下恋人是少数,更多的还是普通人。      此时息昔和赤槿又累又饿,前方有一株看起来有百年之久的柳树,几个村妇在树下编织芦苇席,手指间芦苇翻飞,嘴巴一刻也不停,家长里短闲聊,偶然抬头看一眼河水里戏水的孩童。      一只黄狗急匆匆跑到柳树底下,抬起右后腿就要开始释放某种液体,被一个肚子比胸脯还大的胖妇人一脚揣飞,“没长眼的畜生!糟蹋老娘的芦苇席,晚上把你剐了炖香肉!”      赤槿摇了摇牛皮袋水壶,隔空倒进嘴里,居然没有呛着,将最后一口水留给息昔。      息昔没有赤槿喝水的本事,贴着壶口分了两次才喝完。      “婆娘!还不回家做饭,想饿死老子!”一个短衣中年村汉拿着镰刀奔过来,炸雷似的吼道。      “死老鬼,没看老娘在忙吗?你的捣蛋儿子要过来游水,老娘不在这里照看,他就要去见你的淹死鬼老爹了。”肚子比胸还大的村妇卷起未编完的芦苇席,扯着嗓子喊道:“狗蛋子,回家吃饭!”      听到“吃饭”两字,息昔和赤槿的肚子不约而同发出一声轰鸣。早饭的鸡腿鸡翅早就化为无形,又绕弯路,错过了午饭,靠着一壶泉水,几只野果熬到现在。      一个约五六岁的小男孩从河滩边光溜溜的跑过来,出生的孩子至少会包个尿片,这个叫做狗蛋子的男孩返璞归真,如同刚从娘胎出来,光着屁股抱着母亲编剩下的一把芦苇权当遮羞布,好歹盖住了重要部位——如果把遮住整个臀部的青色胎记当做屁帘子的话。      赤槿行走江湖多年,深知越是穷乡僻壤的地方越信八卦风水,而且即使自己算错了,也绝然不会找麻烦退钱——那时她早就溜掉了,乡下人也没盘缠去城里追她。      于是她便把行李全扔给息昔,整了整衣冠,煞有气质的将“招魂幡”招牌展开,摇响铜铃。      招牌仍是朱笔写的:“看相算卦、阴宅阳宅。通灵寻亲、预测性别。驱鬼除×、百年字号、价钱公道。”息昔好几次提议是否将除妖的“妖”字补上,但都被驳回,最后赤槿被她一日三遍的请求弄烦了,干脆说道:“我可以把妖字贴上,不过以后这个招牌你来扛。”      这句话果然很有威慑力,息昔从此不再提及此事。      很少外地人经过这个村落,二人的道士打扮很快就引起众人注意,一群光溜溜的孩童前呼后拥跟着她们,拍掌用乡音唱着童谣,“芦苇高,芦苇长。芦苇荡边编织忙。编成卷入我行囊,伴我从此去远行。”      村妇们见是两个年轻的道姑,便请她们坐在刚编好的芦苇席上,奉上清水和刚摘下莲蓬菱角甜瓜等物。      息昔和赤槿周围堆满了新鲜瓜果,刚吃完莲蓬,就有热情的村妇递上洗好的甜瓜,很快两人一扫初来的饥色和陌生,和村妇说说笑笑,好不亲热。      息昔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场合,不知道该怎么和她们周旋,于是装成劳累过度,倚在柳树边休息,不过那群光溜溜的孩童可不管她愿不愿意说话,他们对赤槿和母亲们谈论的话题明显不感兴趣,就围着息昔,时不时扯扯她的道袍,对着息昔傻笑。      息昔被纠缠不过,干脆折几枝杨柳,编成三只简易小鸟,默念口诀,往空中一抛,三只柳枝小鸟翩翩飞起。      小屁孩们眼睛瞪得比他们手中的青蛙还大,那里还理会息昔,都垫着脚尖去捉柳枝小鸟。      七八个妇人将赤槿围在中间,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小师傅,我的死鬼丈夫走了五年,这些天他的兄弟老七说要和我一起养二个儿子,你帮我问问同意我寡妇再嫁不?”      赤槿掏出一小把糯米,口中念念有词,片刻后撒在芦苇席上,“你丈夫说了,如果这把米是双数,他就同意你改嫁,如果是单数,你就老老实实守着二个小子过罢。”      说罢,将糯米收起,当场开始数米,“恭喜恭喜,正好是五十八粒!”      众人连声祝贺,赤槿也笑的眉飞色舞,乘大家都没注意,偷偷将指缝里的最后一粒米藏在兜里。——她连阎王的闺名是阎小玉都不知道,肯定没去过地府,只是她赤槿向来是成人之美,很少乌鸦嘴。再说了,死人怎么能阻挡活人的幸福呢。      “我成亲才三年,相公他现在要娶小,小师傅,你说我怎么才能栓住他。”      此话一出,众人祝贺的声音立刻消停下来——她们所有人都关心这个问题,包括面色涨成猪肝色,还没出嫁的二丫头。      赤槿早有准备,她压低声音说道:“准备一块柳木,刻成男女形状,写上你们两人的生辰八字,用七七四十九根红线扎好,红布一块,蒙住你家男人眼,让他每次见你,就如见西施般娇艳,用艾草熏心,他就会死心塌地爱你啦,最后用浆糊黏住你们的脚,生生世世不分离哦。”      妇人们默记在心,以后这就是家传绝学,等自己女儿出嫁的前夜,还要完整的交代给丫头呢。   末了,赤槿还从行囊里套出一个小葫芦来,递给问她的少妇:“这里面是我特制的符水,每天早晚你倒出一点拍在脸上。切忌不要吃荤腥辣椒等物,这些东西和符水相冲。”      少妇感激接过,取下手指头上的银戒指硬塞给赤槿。      赤槿暗笑:你也不对着镜子照照脸上的暗疮,晚上出去,鬼见了都会吓跑,何况你相公是个大活人!他能忍受三年就很不错了。这葫芦里的药水是降火治暗疮的,够用三月,如果你三个月不吃辣椒荤腥,那张脸肯定有救!      前几个问题还比较靠谱,到了后来,林林种种的奇怪问题令一旁静坐的息昔诧异不已,这才明白为什么赤槿的招牌会写的笼统杂乱。      “小师傅,我家阿毛十岁了还尿床,该怎么办?”   “我一吃黄豆就打嗝,有没有法子停住啊?   ——当赤槿是郎中。      “这是我表姐家小外甥的三丫头的八字,去年突然失踪了,您算算她还在不在人间。”   “前些天梦到我老娘在门口哭,你帮我问问她老人家在地府了缺了什么,我烧给她。”   ——赤槿变身为灵媒巫婆      “小师傅的皮肤真好啊,抹的是谁家的脂粉?”——完全跑题,从河东跑到河西了,赤槿这个丫头还算是天生丽质,用不上脂粉,而且她也没银子买。      “我家汉子那个总是不好使,结婚四年都没整出个娃来,是不是我们两口子上辈子做了什么虐哦。”——纯粹是来哭诉抱怨的,两性话题也好意思在这里讨论,哼哼。      “鲤鱼是红烧还是应该清炖?”——拜托,有没有点做饭常识!,鲤鱼当然红烧的好!      “明天会不会下雨?”——这个还是问土地爷吧。      “今年一亩水稻能收多少斤稻米?”——嗯,这个问题好难,等过了磅秤再告诉你。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写的很顺利,兰舟提前声明一下啊,此文有一段些赤槿建议少妇栓住丈夫心思的办法,即刻桃木人的那一段,这个巫蛊之术兰舟完全是借鉴国学经典《金瓶梅》里女猪潘金莲对付男猪西门庆的办法。再次向南岭笑笑生致敬。 异变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周末,兰舟吃饱喝足,过来更新,祝各位看官周末愉快!   赤槿从小随父亲混迹街头巷尾,精通三道九流,什么刁钻问题没听过?她为了赚得去空空山的路费,还帮一户农家的母猪接生过七头小猪崽。今天应付这群村妇当然是轻松自如,竟有一番“舌战群儒”的意境!      息昔的眼睛越睁越大,妄自有二世记忆的她,自愧不如赤槿这番“博学”。      夏日的傍晚,一丝风也不见。   夕阳也觉得燥热,半个身体浸在河水里消暑,将河面映的绯红。      赤槿的信徒除了这七八个席地而坐的村妇,柳树上三两只麻雀被深深吸引,静静聆听。连那只“撒尿未遂”的黄狗也凑近,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偶尔伸出舌头表示认同。      “娘!爹爹,三叔他们都来了!”      狗蛋子一个跟斗翻到母亲怀里,浑身上下没一块干净地方,众妇人一哄散开,就怕弄脏了衣服。   “啪!”   胖婶狠狠一巴掌打在狗蛋子屁股上,“做死哦,冲撞神灵,晚上牛头马面收了你!”      这一巴掌对狗蛋子来说和挠痒痒没什么区别,他笑呵呵的指着右边说:“爹爹和二叔都过来了!”      胖婶抬头看去,吓得腿脚发软,瘫坐在芦苇席上,喃喃道:“遭了!老娘忘记做晚饭,这死鬼就带着那么多人杀过来!”      只见一群农夫朝着柳树飞奔过来,为首的正是胖婶的丈夫,他手里还挥舞着一把镰刀!镰刀像是刚磨过,比起刚才亮了不少。      “就在这里!那两个道士就在这里!”挥舞着镰刀的农夫大声叫道。      原来不是找她!胖妇人不由得松了口气,突然又觉得不对,他们是不是要来找这两个活神仙的麻烦?      赤槿赶紧将战利品收好,一枚银戒、挖耳勺大小的银钗,数十个铜钱,大捧瓜果——能在乡下地方赚到这些就很不错了。      息昔隐在柳树下,背起沉重的行囊,犹豫片刻,还是将烬炎掩在袖间,打算和谈不成就先冲出去,赤槿那么灵活,肯定比她跑的还快吧。      “死老鬼!你以为带一群人老娘就怕你啦!赶紧滚回家挺尸去!冲撞了活神仙,下辈子活该投胎做乌龟!”胖妇人一手抱着狗蛋子,一手从发髻里摸出一根绣花针防身,“谁要是敢动两位小师傅,老娘第一个扎瞎他的眼!”      胖神把威风一抖,头一个就吓跑了地下的黄狗,农夫们也都愣愣的看着她。      “不要胡闹,赶紧把镰刀放下。” 一个面目和气老者站出来,“胖丫,听你当家的说这里有二个道士,我是来请二位小师傅上门捉妖的。”      众人看来都很敬重这个老者,见他出来说话,都悄悄退到后面。      息昔和赤槿这才明白过来,对视一眼,赤槿清清嗓子,上前首先施了一礼,“不知老先生有何事需要贫道帮忙?”      “老朽姓吴,是这里的村长,昨晚家里的花园突然发生异变,烦请两位师傅去查看一番。”老者穿着长袍,看起来像是村里的乡绅望族,斑白的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端端正正用一根白玉簪固定。      赤槿有些为难的说道:“恕贫道无能为力,您也知道如今捉妖必须先告知官府,然后由官府派遣恕空堂的除妖师来降伏妖怪。今日贫道若贸然出手,必然会官司缠身啊。”      吴村长拱手一拜,“老朽知道这其中的关节,只是去县衙门路途遥远,即使衙门接手此案,还要派衙差来查勘无异后,县衙门通告州郡,州郡联系恕空堂,才能有除妖师来村落。辗转几番,快则一月,慢则一年,我还不知道能否活到那一天!老朽家的花园是祖宗传下来的,若毁在我手里,老朽还有什么脸面见列祖列宗哦!”      赤槿连忙扶过吴村长,“贫道就跟着老先生走一趟罢。只不过此事万万不可让官府知晓。”      吴村长大喜,“ 小师傅放心,这件事情若说出去,老朽也要吃官司,村子民风纯良,不会有事的。”      言毕,吴村长还将一枚金币递给赤槿:“事不宜迟,还请二位师傅去花园降妖。”      赤槿大方接过金币,不由得喜上眉梢,她并不担心自己法力平平,斗不过妖精——反正还有息昔顶着呢。      更重要的是这偏远的乡村不可能成气候的妖精,厉害的都去了大城市。      殊不知仙界、妖界、魔界、冥界的都喜欢在人界大城市里凑热闹,一来城市里人多,可以隐去他们气息,二来人类的悲欢离合、爱恨缠绵对他们而言有着无穷的吸引力。      最凄美、最闻名的爱情传说总有一方是人类,大多也是发生在富贵温柔乡的某个城市,比如白蛇妖和许仙在杭州断桥相会。富庶的西蜀,杜丽娘化为鬼魂也要和柳梦梅把领口松、衣带宽、草做垫、花中眠,紧相偎,慢厮连。      穷乡僻壤倒是也有一件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就是在仙界呆着无聊的织女下凡到人间沐浴一番,却被牛郎偷窥,在那头成精的老牛厌倦了日复一日的垦地,兼职做起媒人来,在它的撮合下,织女嫁给了牛郎做老婆,世人都叹这媒人做的太不靠谱,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玷辱了仙家血脉。      一直静默不语的息昔抬头看着天空变幻的云彩,突然问道:“吴老先生,请问您的花园,是不是在村里的北面?”      “真是活神仙啊,老朽的花园是在北面!”吴村长暗喜,看来两个师傅都有些本事。      息昔皱了皱眉头,迟疑片刻,最终还是轻声说道:“赤槿,我们先去看看,天色暗下来就不好办了。”      农舍炊烟升起,村民散开各自回家吃晚饭,处处皆闻妇人们叫唤孩子的声音,偶尔有主妇跑出厨房,拧着贪玩的孩童的耳朵硬拽回去。      吴村长带着息昔赤槿来到了村北的花园,当她们踏入花园的时候,眼前“壮观”的景象令二人唏嘘不已。      这—— 这是花园吗?      所谓花园,板正一点解释,就是种植花木提供游玩休息的场所。讲究一点的,要做到“园中有景皆入画,一年无时不看花。”花开有时,这春夏秋冬应景的花儿都不能少。再退一步,园子里至少要种植两种以上的花木,那才能勉强叫做花园吧。      可是眼前的花园不见花木,满是金褐色的狗尾巴草!假山都无一幸免,密集的狗尾巴草掩盖住碎石小径,如同一块金褐色的地毯铺过整个花园。      两人望着齐腰深的“地毯”,半天说不出话来,这老头的癖好未免太奇怪了——居然将偌大的花园全部种上野地随处可见的狗尾巴草!      “吴老先生品味不凡啊,狗尾巴草都种的那么——嗯,那么霸气。” 赤槿首先反应过来,她不能让主顾尴尬。      吴村长听闻,几乎要哭出来,“三天前,这里桃树还结着果子,荷花池里开出了一对并蒂莲,假山上爬满牵牛花,院墙边是栀子花,花园的玫瑰、紫薇、木槿、茉莉、草石竺今年开的最好。可是就在昨晚,这些花木全部消失,花园里满是狗尾巴草!”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周末,兰舟吃饱喝足,过来更新,祝各位看官周末愉快! 狗尾巴草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兰舟华丽丽的过来更文了!   听完吴村长的哭诉,再看看满园的狗尾巴草。赤槿就此断定,一定是某个小花妖在作怪,花妖基本无害,只是会偶尔做一些恶作剧,只是将整个花园都变成狗尾草这种张扬的近乎癫狂的做法实属罕见。      “吴老先生,这里就交给我们罢,您先回家,待会斗起法来,我们也顾不上您。”赤槿清了清嗓子,取出一张符咒递给吴村长,“回家后记得将这个灵符贴在房门口,我担心一会妖怪会逃到你家里。记住,今晚你们全家都不要到花园走动。”      待吴村长离开花园,赤槿搓了搓手心,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息昔你就等着看我赤槿降伏花妖罢!”      息昔望着天空变幻的云彩,迷惑的说,“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这不像是普通的花妖——你难倒不觉得这里根本没有妖气吗?”      “妖气?我只学过捉妖,没学过辨认妖气。”赤槿茫然摇摇头,不过仍旧嘴硬的说:“这满园的狗尾巴草不是花妖作怪,难倒是神仙啊。放心好了,这次都不用你插手,我一个人就能对付。”      赤槿朗声道:“花园里的妖精听着,你有改过自新的权利,若是在人间继续作恶,我会将你送进刑部妖灵审判司,你可以请状师参加审判,如果你请不起状师,嗯,你可以让朋友帮你请一个!”      息昔被赤槿这段话深深震住了,这个丫头捉妖还那么多文绉绉的废话。      赤槿余光打量着息昔的表情,得意继续说道:“你现在有权保持沉默,也可以请你的状师过来和本除妖师交涉,但是你若想逃避抓捕,本道可以——嗯,可以将你立刻打回原形!”      话音落下半盏茶的时间,花园里依旧一片狗尾巴草,连个妖毛都没出现。      一旁的息昔仍不住好奇,问道:“你们赤家降妖之前都要说这么长的一段话么?就不怕妖精跑了?”      “唉,这个你又不懂了罢?”赤槿从怀里掏出一个黑色小册子来,“这是最新版的《妖灵律令》,要想考入恕空堂,做真正的除妖师,就必须了解律法,我刚才只是为了复习昨晚记下的功课——现在的除妖师,在捉妖之前必须完整的说出这段话来,不然很容易被妖怪的状师翻案的。”      息昔闻言,又一次被震撼了,现在除妖要经过那么多道繁文缛节。看来她这一世,只能做一个四处流浪,在穷乡僻壤捉几只不成气候的小妖过活,没有任何名分的冒牌“除妖师”了。      想到自己以后还要学赤槿举着“招魂幡”招摇过市,和村妇谈论怎么能生儿子之类的话题,息昔沮丧的放下行李,静坐在石凳不语,躲在一旁郁闷去了,那有心思看赤槿威风。      赤槿没有了观众,只好收敛起性子,动手捉妖,她打开装着狗血的葫芦,对着空中一撒,喝道:“何方妖孽!先尝尝本道的狗血!“      嗯,息昔的神情立刻放松下来,总算听到熟悉的话语了。      依旧没有动静。      “何方妖孽,还不快出来见本道,是不是要尝尝的符……。”      赤槿话说一半,顿住了。      狗尾巴草丛里传来窸窣的脚步声,赤槿拔出祖传的惩邪剑,严阵以待。      花园深处,一个土褐的身影缓缓走过来,所到之处,齐腰深的金褐色狗尾巴草自行让开道路,又在他身后合拢,感觉此人是被金褐色的浪尖推行而进。      赤槿从小被教导:踏着五彩祥云而来的,肯定是神仙。可是从来就没有告诉她,踏着狗尾巴草来的,会是何方神圣?      这个青年男子不紧不慢的前进,闲适怡然,仿佛他才是这个花园的主人。他的头发短且硬,乍一看还以为是直接剥了刺猬的软甲套在头上。      土褐色的布袍不沾尘埃,无风而动,即使只是有最不起眼的狗尾巴草丛衬托,还是让人觉得有种超脱出尘的气质。      也正是这份气质,让赤槿觉得不可妄动,她开始向息昔使眼神:“是人是妖是仙?你过来帮忙啊!”      相处了这几天,她们二人这点默契还是有的,息昔看着仍旧沉睡的烬炎剑,它依旧没有反应,剑柄的试药石也没有发出光亮,来者应该不是妖。      息昔对着赤槿点点头,示意她放下戒备,来者可能是同道中人。      “我问你。”穿过狗尾巴草地毯阵的短发青年男子问赤槿,“狗尾巴草是不是花?”      赤槿怔了怔,倒不是这个问题太难,而是她嘴里还含着一大口符水,不方便开口说话,吐出来吧,又嫌丢人。      不过赤槿向来不拘小节,她干脆将符水咽了下去,嘿嘿一笑道:“当然不是花了,它要是花,就不能叫做狗尾巴草了。”      青年男子像是听了无数遍这种回答,他略带疲倦的说了声谢谢,然后转身去问息昔:“狗尾巴草是不是花?”      息昔没有立即回答,而是皱着眉头认真想了很久,最后还是摇摇头坦白承认:“我不知道。”      “打扰二位了。”青年男子隐隐有些失望,转身欲离。      “等一等。”息昔折了根狗尾巴草在手,圆锥型、若狗尾巴状的尾端握得手心发痒,“我觉得狗尾巴草的确是花,至少,它曾经是花。”      “哦。”青年男子问道:“不知姑娘为何这般认为。”      “很简单啊,如果没有开花,又怎么会有种子呢?没有种子,这满园的狗尾巴草又从何而来?”   息昔摘下一撮草上的软毛,软毛的根部就带着黄褐色的种子,轻轻一吹,“有花不一定有种子,但是有种子肯定会有花,无论如何,每一株狗尾巴草都有花朵的时候。”      息昔的话音刚落下,只见金光一闪,似乎有什么东西钻进青年男子腰间的香囊里。      “哈哈哈哈!”青年男子狂喜万分:“一百多年了!我狐帏终于功德圆满,位列仙班!”      这样也能成仙?息昔哑然问道:“你——飞升了?”      狐帏重重点点头,“芳主说过,只要这人间有一百人亲口说出狗尾巴草也是花,我就是仙界第一个狗尾巴草花神,我辛苦在人间辗转百年,你是第一百个说出这句话的人。”      “喂,他不会是个疯子吧。”赤槿低声嘀咕着,她觉得自己说错话了,就偷偷溜到息昔身边。      “赤槿不要胡说。”息昔目不转睛的看着赤槿的头发,嘴唇微张,“你的头发……。”      赤槿下意识的摸向头顶,“啊!!”      一声尖叫,惊起飞鸟无数。      估计赤槿呱呱落地时哭叫的声音也比不过这个傍晚。      这一声惊呼,屋子里吴村长一家都噤若寒蝉缩到床底下去了,那有胆子到花园里查探?      此时,赤槿的模样比妖怪还要怪!她一头乌发不知何时变成齐腰长的金褐色狗尾巴草!密密麻麻在脑袋上不知长了多少根,毛茸茸的四散开来,像是波斯女子的卷发,稍微动一动,草里的绒毛草籽就簌簌往下掉!扎在肌肤上恶心又难受。      赤槿超水平发挥了她混迹街头学来的骂人本事,其实说来说去,无非一下三点:      第一、狗尾巴的祖先是乌龟——于情于理都不可能,动物再怎么变异,也不可能变成草本植物。      第二、她头上的狗尾巴是杂交品种——这个是事实,但是狗尾巴草家族的繁衍后代的任务大多是交给蜜蜂和蝴蝶打理,自己是做不了主的。      第三、她愿意和狗尾巴草发生某种只有在婚后才有的亲密关系——赤槿你还是个大闺女啊,不要那么想不开。人妖殊途,这人草更加殊途啊。      也许是觉得骂来骂去,自己丝毫占不到便宜,赤槿决定另辟蹊径,打算用另一种方式来诠释自己的观点。      唤作狐帏的青年男子终于按耐不住,将一枚狗尾巴草种子在赤槿张嘴的瞬间弹进去。      赤槿顿时失声,说不出话来。不过她仍旧不抛弃、不放弃的继续用手势表达愤怒。      这个世界终于清静了!息昔、狐帏,包括花园里的蟋蟀都有这个感觉。      狐帏冷笑道:“你再比划一次,信不信你的鼻孔,嘴巴,耳朵立刻长出狗尾巴草来!”      他毕竟刚刚成仙,仙根不稳,还没练就一副处事不惊、宽容大度的神仙马甲。      赤槿不敢再动,只得用哀求的眼光盯着息昔求助。      息昔自从看见狐帏腰间的香囊就没眨过眼,后来被赤槿灼热的求助目光盯得不自在了,这才问道:“为何你香囊里会有彼岸花?它不是只可能出现在冥界吗?”      彼岸花,在冥界叫做“牵引之花”,花开一千年,花落一千年,花开不见叶,有叶不见花。   它只开放通往冥界的黄泉路上,火红的颜色如鲜血染就,花香能够唤醒,并记录亡者生前所有的记忆,而这些记忆,是彼岸花生长的唯一源泉。      亡者在黄泉路上被彼岸花的香气熏陶,会记起这辈子的种种过往,之后度过忘川河,才能彻底忘记往事,转世投胎。      息昔上辈子经常去地府和阎小玉喝茶,所以她能辨别彼岸花独一无二的气味——记忆的味道。      狐帏大方的摘下香囊,解开带子,一枚白色的花朵冉冉升起,仿佛蒙上一层淡淡的月光般,“你居然知道彼岸花?不过这不是冥界的彼岸花,冥界的彼岸花叫做曼珠沙华,深红色。而是天界的彼岸花是纯白色的,它叫做曼珠罗华。”.   “这朵花和冥界的彼岸花作用是一样的,都可以用来记录,若施以法力,还可以让当时发生的事情重现。承蒙芳主恩赐,在人界我用来记录真心实意认为狗尾巴草也是花的一百人。”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兰舟华丽丽的过来更文了! 芳主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兰舟爬过来更新了,撒花奖励一下吧!   望着罩着淡淡月华般的白色彼岸花,息昔感觉异常亲切,似乎在那里见过般,细想起来却毫无头绪,她情不自禁的走近过去,曼珠罗华像是见到老朋友般,在空中划过一个完美的弧度,缓缓的飘到息昔的掌心。      息昔曲掌欲握,曼珠罗华却调皮的从拇指和食指之间的空隙钻出来,围着息昔绕了一圈,又飞回狐帏的香囊。      赤槿蹲在墙角,怨毒的看着这位新晋的花神,暗暗发誓以后见到狗尾草必定拔之,焚之,践踏之。      “恭喜你登上花神之位。”息昔回过神来,不忍见赤槿顶着一头怪异的异国风情“波斯卷发”,上前一拜,自报家门,“我叫息昔,这是我的朋友赤槿,她向来口不择言,但本性善良,希望你   能网开一面,给她一次改过的机会。”      “按照我的性子,起码要惩戒三天才罢休。”狐帏有些为难的摸了摸下巴,指着满园的狗尾草说,“前天我来到这个花园,园丁拿着锄头除草不说,嘴里还不干不净的骂狗尾巴草该死,我略施小术,就将这里变成满园狗尾草风光,息昔姑娘,你看着遍地褐黄是不是特别顺眼?”      “唔,确实是与众不同。”息昔实在不能苟同,但是也不敢说不,有了赤槿的前车之鉴,她非常明智的选择了明哲保身。      狐帏摸了摸刺猬头,憨憨一笑道:“真是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啊,我们狗尾草家族在人界天界都倍受冷落,人间的花园菜地容不得我们,当我们是杂草,经常被连根拔起,放在阳光下暴晒而亡。”      “我好不容易以草木之身修炼成仙,可是到了仙界一百多年都没有名分,只是个四处飘荡的散仙,后来新任芳主即位,愿意接受我到群芳司任职,可是一百位花神中,最后只有荷花仙子,菱花仙子,和桃花仙同意我加入群芳司。”      看着狐帏委屈的样子,仍旧蹲在墙角的赤槿内心暗笑——那桃花仙肯定是被你收买了,荷花和菱花都生长在水里,狗尾巴草又长不到那里去,她们当然无所谓了。这倒是苦了其他花神,殊不知有多少鲜花被狗尾巴草强势的生命力逼得走投无路,最后香消玉殒,她们恨不得把你生吞活剥,你和她们天生势不两立,当然反对你进入群芳司。      “芳主掌管群芳司,她难道还不能做决定么?”息昔向赤槿使了个眼神,示意她低调些,不要再惹恼了狐帏。      狐帏感叹道:“群芳司向来只有一百位花神,现在单单要多出一位,芳主也不能冒然决定,需要众位花神都信服才行。”      “后来桃花仙提议,只要人界有一百人认为狗尾巴草也是花,她们就同意我进入群芳司。”      息昔有些迷惑,“桃花仙子为什么一定要让你来人界呢?”      “因为一百花神的排位就是按照人界的喜好来定的,花朵在人界的口碑,决定了花神在天界的地位。”狐帏顿了顿,叹道:“其实花朵,对我们草木类来讲,只是用来繁衍物种而已,人类却对我们品头论足,非要排个三五九等不可。”      怪不得人们赏花,总是会说赏“春光”,“春光无限好”原来是这么来的,息昔有些骇然,故意转换话题道:“那桃花仙子行事很是公平。”      狐帏善意提醒道:“息昔姑娘,仙界司桃花的是个男仙,不是女仙,所以叫做桃花仙,而不是桃花仙子。”      息昔尴尬笑笑,“哦——我原本以为,群芳司都是女仙,毕竟都是花朵啊。”      狐帏摆摆手表示谅解,“凡物皆有阴阳,人界分男女,花朵也分雄雌,雌花结果子,桃花仙陶理枝原身是朵雄花,所以修炼成型后化为男身。”      息昔觉得受益匪浅,看来以后不能笼统的叫做花仙子,得罪了男仙都不知道,可是狐帏的下一句话令她更加骇然。      狐帏说:“我们花界比较特殊,有好几种花类雄蕊雌蕊都有,不需要传粉也可以结果子,这种雌雄同体的花叫做两性花,两性花得道成仙的很少,但一旦修炼成仙,就可以随意变化性别,司蔷薇的孟霄潇就是雌雄同体,时男时女,你要是见了她/他,无论是仙子还仙都不能乱叫,直接叫她/他的名字‘孟霄潇’就可以了。”      原来还有忽男忽女的神仙!息昔觉得脑袋嗡嗡响,有种被“引雷咒”劈上身的感觉。      这仙界比人界还开明啊,人界见到不男不女招摇过市都会议论一番,仙界倒是崇尚自然。息昔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做神仙还是比做人好啊。      “今日结识狗尾花神,实在三生有幸,如今你功德圆满,飞升在即,就把这花园恢复原状吧,我们也好给吴村长一个交代。”息昔拱手一拜,将自己能想到的客套话搜刮一遍,再华丽丽的吐出来,最后居然还没忘记一旁准备撞墙的赤槿,“这种波斯卷发实在不适合我师妹,还是以前看的顺眼,烦请花神将她变回原来的摸样。”      狐帏挥一挥衣袖,带走满园的狗尾巴草。      花园恢复了从前的样子,几株桃树结上了青果,红白两色的牵牛花爬满假山,栀子花开,墙角飘香,荷花池的并蒂莲相依相偎,羡煞花坛里魅惑的玫瑰和婉转的茉莉。      息昔将一个甜瓜塞进赤槿嘴里,以防她恼羞成怒,大放厥词,又扶她到草亭里休息。      “今日我就破例一次,饶过他们。”狐帏历时百年,终于达成愿望,心情大好,他看着息昔夕阳下的侧影,有些恍惚的说道:“息姑娘和我们群芳司芳主倒是有些神似。”      “哦?”息昔暗喜,理了理额前散乱的发丝,谦虚道:“我怎么能和掌管百花芳主相比呢,她是能让百花折服的仙子,必然是天界最美的女子吧。”      “现任的芳主是男仙,不是仙子。”狐帏开始滔滔不绝的八卦起来。      三百年前,前任芳主放弃仙籍,只为与一凡人男子白头偕老。群芳司芳主之位空缺。百位花仙内部矛盾重重,一直推举不出新芳主,她们又不服从群芳司以外的神仙管束,所以芳主之位轮空了整整一百年。      后来有位功勋卓著的战神自请做芳主,他法力高强,在飞升前曾经以己之力,除掉在凡妖两界兴风作浪的恶龙族。他突然“弃武从文”,好好的战神不做,愿意舍弃战剑,拿起轻飘飘的花锄。      天帝正愁没人管理群芳司,自然不会反对。群芳觉得他在天界有足够威慑力,是个好靠山。他的原身是白狐,相貌妍好,许多花仙子看见了都会神魂颠倒,如何不服?而且群芳司从来没有男仙做过芳主,觉得很新鲜,便一致通过他登上芳主之位。      提起芳主,狐帏满是敬仰之情,“其实我以前没有姓氏,只有一个名字‘帏’,后来为了感激芳主接纳我为花神,我取了芳主姓名的一个‘狐’字,称自己为‘狐帏’。”      息昔悟道:“原来你们芳主姓‘狐’啊。”      “我怎么能芳主相提并论?不敢和他同姓啊!”狐帏摇摇头,“我们芳主复姓‘令狐’,单名一个‘晞’字。”      息昔双手一颤,喃喃自语道:“他就是令狐晞?”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兰舟爬过来更新了,撒花奖励一下吧! 群芳司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兰舟爬过来更新了!亲们撒花留言吧!兰舟承诺——如果今晚十点前本章花花超过十捧,兰舟拼了小命也会在今晚再次更新!(再次声明,兰舟今晚的概念是明日三点以前,也就是明日天亮以前,而不是今夜二十四点哦。”因为兰舟码字很慢,而且很少有存稿的时候,基本上是处于裸奔状态。)   息昔是第二次听到“令狐晞”这个名字,赤槿曾经说她做梦时反复念叨过,今日却听新晋的狗尾巴花神说这是群芳司芳主的名讳。      这时花园中的池塘澹澹生烟,空中彩云翻飞,隐隐觉得有乐曲和着一阵香氛飘来。一粉一红两个影子从云端纷纷而来下。      为首的男仙穿着纯白色长袍,外罩淡粉色细纱,丰神俊朗,表情淡然,他双手递过一卷书轴给狐帏:“恭喜狐帏入主群芳司一百零一位花神之位!芳主命我和蔷薇君来人界接引狗尾草花神归   位。”      狐帏恭敬弯腰接过书轴,“多谢芳主,多谢二位仙友。”      穿着茜红色锦袍的蔷薇君走近扶过狐帏,柔声道:“许久不见,狐帏的头发还是短的那么销魂。”      蔷薇君言毕,右手仍旧抓住狐帏的袖子不放,腾出左手蹭了蹭他刺猬般的头发,赞叹道:“手感不错,软硬适中,以后我孟霄潇有的摸了。”      狐帏脸色微红,却也不便生硬甩开孟霄潇,心想:若是个女仙也就罢了,可你偏偏是……。      “蔷薇君,你这样成何体统,在仙界犯花痴也就罢了,在凡间也不知收敛。”桃花仙陶理枝一把扯开孟霄潇的手,指着呆立在一旁的息昔,“这里有凡人在,你就别丢人了。”      孟霄潇转身看见息昔,胸前的山川变成平原,脖子上长出了喉结,眼神的妩媚渐渐淡去,变得深沉幽静,霎时就由小鸟依人的女儿身变成儒雅的须眉!      “这位姑娘尊姓大名?芳龄几何?可否相信一见钟情?——你不用急着回答。”孟霄潇不知从那里摸出一柄折扇,对着息昔拱了拱手,“你看这姹紫嫣红开遍,良辰美景奈何天.最撩人夜色是今天,小生愿意和姑娘做一对如花美眷,共同度过这似水流年.”      明明是在夏天,息昔却觉得一阵恶寒,这忽男忽女的蔷薇花神果然如狐帏所说。可是狐帏却没有提到孟霄潇是逢男变女,逢女变男,男女通吃,“仙界第一花痴”的美名当之无愧。      “那个——你们赶紧升天吧,我和师妹还要赶路。”息昔拉着傻眼的赤槿落荒而逃,也没顾得向吴村长讨要剩下的酬金。      孟霄潇遗憾的将折扇在掌心一合,“可惜啊可惜,落花有情,流水无意。”      陶理枝挥一挥衣袖,召来一片云彩,“赶紧随我去群芳司复命,芳主还在等我们。”      听到“芳主”二字,孟霄潇眼睛倏地亮起来,像是凤凰遇到梧桐,癞蛤蟆闻到天鹅肉,立刻变为女儿身,手中的折扇化为一只金步摇,斜插入鬓,笑靥如花道:“嗯,咱们快走吧,见芳主前我要先去找芙蓉姐姐,借她的胭脂擦擦——这几天面色苍白,芳主待会见了我的模样,定会心疼的。诶,你们说说是不是?”      狐帏和陶理枝对视一眼,驾云西去。      “你们知道不知道怜香惜玉啊,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孟霄潇嘟囔着,跺了跺脚。      三人到了群芳司,九十八位花神在议事厅静候,半盏茶时间后,门口的仙童朗声道:“芳主驾到!诸位花神行礼!”      芳主令狐晞缓步走向主位,一身简单的墨色长袍没有任何纹饰,腰间习惯性的佩着一柄长剑,咋看去,他的面容在一百花神中谈不上惊艳,却有一种让人肃然起敬颜色,单是“美丽”二字形容他的容颜都感觉是亵渎。      或许是出身狐族的原因,他眼眸细长,却没有一丝媚态,目光迷离中带着些许淡漠,齐腰长发整齐的束在头顶的墨玉冠中,露出尖尖的耳垂。      “仙界第一花痴”孟霄潇是这样赞扬这幅耳垂的,他说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化作一副耳环,日日夜夜与芳主的耳垂你侬我侬、长相厮守、缠绵缱绻。      令狐晞所到之处,众花神均垂首折腰相迎,孟霄潇痴想:如果做不了耳环,就是化为芳主脚下的靴子也是好的。      对狐帏来说,来这群芳司议事厅已经是寡妇上花轿——平生第二回了。      “狗尾草花神狐帏,拜见芳主,见过诸位花神。”狐帏打开香囊,纯白无暇的曼珠罗华冉冉升起,在殿中央上空飞速旋转,丝丝缕缕的光线若瀑布般倾泻而出,慢慢汇聚成型,记录百年多的一百个凡人认为狗尾巴草也是花的情形逐一重现在众仙面前。      画面一:狐帏在路边的凉亭摆了凉茶铺,每日生火煮茶,一个村妇正拿着帕子给哭闹的娃娃擤鼻涕,她面色绯红的说:“狗尾巴草当然是花!想当年我还是黄花大闺女的时候,宝娃他爸在麦田里送给我一大束狗尾巴草,说是鲜花赠美人,那年冬天我就做了他的新娘。”   ……   画面十八:斗笠蓑衣,坐在江边垂钓的老人抚了抚胡须道:“我自幼双目失明,没有亲眼见过狗尾草,不过根据你的描述,老朽肯定狗尾草就是花。”——嘿嘿!有作弊之嫌噢!   ……   画面五十九:狐帏拿着狗尾巴草逗弄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小男童,男童跌跌撞撞的追着狐帏,嘴里还含糊不清得叫着:“花花,花花,我要花花。”——其实这个年龄段的小孩见到女性就叫“妈妈”,见到狗屎都会说“吃”,见到的植物也都称为“花花”。况且要让他发出“草草”的音确实太难。   ……   画面八十七:昆仑山千年古刹,狐帏和方丈在蒲团上盘膝对坐参禅,狐帏双手合十道:“请问方丈,狗尾巴草可是花?”      “阿弥陀佛。”方丈答道:“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狗尾本非草,牡丹不是花。”      狐帏一头雾水,“那——那方丈是认为狗尾巴草是花?牡丹反而是草?”      “阿弥陀佛。”方丈笑道:“一花一世界,一佛一如来,红尘世界本是虚幻,若施主心中有花,万物皆是花,若施主心中是草,那么万物皆为草。”      “我很花——哦不,我是说心中有花,所以觉得狗尾巴草是花。”狐帏使劲掐了掐大腿,他就要被老方丈说晕了,“方丈法师这番话的意思是狗尾巴草是花?“      “阿弥陀佛。”方丈感叹道:“世间万物皆是虚幻,施主又何必执着于此呢?花非花,草非草,花是花,花亦是草,草是草,草亦是花啊。”      听完方丈第三次似是而非的回答,狐帏终于坚持不住,吐血晕倒了,意识消失的瞬间,狐帏最后一个念头是——即使生生世世流浪凡间,也坚决不找和尚谈论这个问题了。   ……      看这凡间的人生百态,群芳司议事厅肃穆的氛围顿时活跃了许多,连一向冷傲孤僻的梅花仙都莞尔,个性开朗的杏花仙子和鸡冠花花仙干脆哈哈大笑,蔷薇君孟霄潇感叹道:“早知如此,当初我就和狗尾草花神一起去凡间游历了。”      不知不觉,到了画面一百:      某个满是金褐色狗尾巴草的花园,穿着淡青色道袍的女子折了根狗尾巴草在手,“我觉得狗尾巴草的确是花,至少,它曾经是花。”      “哦。”狐帏充满期待的问道:“姑娘为何这般认为。”      “很简单啊,如果没有开花,又怎么会有种子呢?没有种子,这满园的狗尾巴草又从何而来?”女子摘下一撮狗尾草上的软毛,软毛的根部就带着黄褐色的种子,轻轻一吹,嫣然笑道:“有花不一定有种子,但是有种子肯定会有花,无论如何,每一株狗尾巴草都有花朵的时候。”      一百个画面回放完毕,众花神心服口服,纷纷起立恭贺狐帏。此时群芳司议事厅新晋狗尾草花神是焦点,赞誉之词不绝于耳。      谁都没有注意到,刚才还闲适的斜靠在宝座上芳主令狐晞见到画中女子的瞬间,平静似湖水的眼眸顷刻间变成巨浪滔天的汪洋!几次启唇欲言,右手倏地紧握住腰间的剑柄,面色几经变幻,最终海浪渐渐平息,沉淀为深不可测的潭水,只余一丝难以察觉的悲戚和落寞清风般抚过水面,但不再有任何涟漪回应。 作者有话要说:嗷嗷,兰舟爬过来更新了!亲们撒花留言吧!兰舟承诺——如果今晚十点前本章花花超过十捧,兰舟拼了小命也会在今晚再次更新!(再次声明,兰舟今晚的概念是明日三点以前,也就是明日天亮以前,而不是今夜二十四点哦。”因为兰舟码字很慢,而且很少有存稿的时候,基本上是处于裸奔状态。) 碎光阴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留言离十条还很远,不过呢——嘿嘿,兰舟还是爬过来更新,反正明天休息嘛! 亲们,看在兰舟写到凌晨3点的份上,撒花吧,我要花花。   待曼珠罗华停止旋转,所有光线消散,它飞到旧主令狐晞身边,调皮的在他的黑玉冠上停留片刻,而后消失不见,令狐晞墨色的衣袖上出现白色彼岸花的绣纹。      令狐晞扬扬手,阶下的仙童归鹤将羊脂玉盘举过头顶,递给肃立在一旁的桃花仙      陶理枝拿过册封诏书,缓缓将书轴展开,朗声道:“现在宣读册封诏书,诸神听令。”      “狗尾草仙狐帏……。”陶理枝说完六个字就戛然而止。      狐帏愣住了,暗想道:来群芳司的路上,你还声称这诏书你操刀完成的,怎么读到开头就不出声   了?自己写的字都不认识?      陶理枝再次将书轴扫视一遍,疑问道:“芳主,这诏书上没有我们群芳司的花印,是不是——忘记盖了?”      仙童归鹤不满道:“桃花仙,我是亲眼看见芳主盖上花印的,你不是看走眼了?”      陶理枝将书轴卷好,拱手递给归鹤,“的确如此,请芳主明察。”      没等归鹤去接,令狐晞隔空取回诏书,展开一看,左下方只有他的签字,却不见红色花印。      令狐晞将诏书摊在书案上,对着左手拇指吹了口气,按在书轴左下方——群芳司花印无形无质,只要芳主即位,它就自动隐在左手拇指内,只听从芳主召唤。      鲜红的椭圆围着一个篆体的“花”字出现在书轴上,可是停留片刻就消失不见。      众花神哗然,这种情况还从未发生过。      狐帏霎时从云端跌落到地狱,面如死灰。      陶理枝不忍见老友功亏一篑,站出来说道:“诏书失灵,只可能是遇到两种情况,第一、劫数未尽。第二、在凡间尘缘未了。既然能在三百多年就修炼成仙,劫数未尽断然讲不通,不然狐帏兄在飞升之前就五雷轰顶,灵体无存。所以现在狐帏兄只可能是尘缘未了,欠下人情,受人莫大恩惠,还未偿还。”      狐帏抱着刺猬头狠狠地搓了两把,“我一心想飞升仙界,修炼之地罕有人烟,交往的朋友都是精灵花妖,从未受到人类恩惠,又何谈欠人情呢。”      陶理枝点点头,他和狐帏相交近千年,彼此都还了解,“如此,那么欠下的人情应该在你还是一株无意识的普通小草时就发生了,你当然没有印象。”      “可是几千的事情谁能知晓?”狐帏沮丧的摇摇头。      孟霄潇眼珠一转,邀功似的站出来道:“月老宫里有一面观尘镜,只要法力足够,就是万年以前都可以看见。”      “那个臭脾气月下老人小气的很。”冷傲的梅花仙不屑的哼了一声,“二百年前,芳主继任时没有请他到场,他就记恨在心,将月老宫的鲜花抛到凡间,只剩下几株梧桐和桑树,你竟然还要妄想去借观尘镜?”      “可是——。”      “不用去借,我自有办法。”令狐晞缓缓而立,抽出腰间长剑,这柄黛青色的剑,材质似木非木,最特殊的是它根本没有剑刃。      令狐晞走到大厅中央,淡淡道:“你们先退到一旁,我要斩开时光,将彼岸花送过去,它会将狐帏没有意识的那段记忆带回来,到时候就知晓原因了。”      芳主要使出绝学“碎光阴”?!      众神纷纷面露敬色,传说令狐晞一人大战恶龙族,完胜的关键就是这招“碎光阴”,它的速度和力量能将无所不在的时光障碍斩开,剑气所到之处,所有生灵都会被时光漩涡卷进去,肉身和灵魂都被撕成无数碎片。      孟霄潇躲在陶理枝背后,还将狐帏拉过来挡住侧面,低声道:“你们帮忙顶顶,万一芳主的力道把握不准,咱们就惨了。”      “我相信芳主。”狐帏有些不悦瞪了瞪蔷薇君,“天界之中,有谁能比的上咱们芳主?只要芳主愿意,天帝的位置都——。”      “嘘,不要胡说。”陶理枝将狐帏的话半路截住,“这种话被外界听见,芳主会很麻烦的。”      “哎,这世上果然没有完美的人啊。”孟霄潇踮起脚尖看着在中央测算方位的令狐晞,“咱们芳主居然是个左撇子!不过呢,瑕不掩瑜,瑕不掩瑜啊。”      令狐晞左手持剑,貌似随意的凌空一斩,众花神只觉得从剑尖发出一道青光破空而出,随即转瞬即逝,后面紧跟着的白色彼岸花也消失不见,进入光|阴|道。      约半盏茶的功夫,彼岸花消失的地方开始微震起来,令狐晞改为左右一正一反双手持剑,在空中旋身斩去,只见墨色翻飞,一道耀眼的白光滑过的瞬间,曼珠罗华在原地凭空出现——天界彼岸花是少数能够穿越光阴的灵物之一。      彼岸花再次在空中旋转,光线逐渐汇聚成型。      一道道梯田盘旋在山坡,只是土地早已龟裂成块,比石头还硬,叩之有声,大旱。      冷血的太阳映在空中,剥夺着剩余的水汽。      饿殍遍地,饥民们木然的刨开龟裂的土地,希望能找到漏掉的薯块或者未发芽的种子充饥,一株萎缩的狗尾巴草被无意连根刨出来,根茎被阳光暴晒,很快就要化为枯草。      “咦,这里有个小花花。”约五岁大的女童将狗尾草捡起来,在根部吐了好几口唾沫,又用石头将泥土碾碎,和狗尾草一起装进小瓷瓶里,“母亲保佑它能活下来,我要等着看花花呢。”      女童全身脏的辨不出模样来,只见一双清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因为长期挨饿的关系,身体和狗尾草一般瘦弱,这样头部就显得特别大,纤细的脖子仿佛都支撑不住了,左右摇晃着。      官府赈灾,女童跟在大人后面排队到子夜,得到一个拳头大的馒头,一罐清水。      女童先是小心的将陶罐的水注入瓷瓶,直到泥土重新变成黏黏的黑褐色,她才咽下二天来的第一口水。      第二天,狗尾草开始返青,耷拉的圆锥型花序也立起来,女童咯咯笑起来,抱着瓷瓶直打转。      三天过去了,陶罐见底,馒头连个渣都不剩。      女童再次排队到凌晨,领到一碗稀粥,半罐清水。      她仍旧是先浇灌狗尾草,然后才是自己饮水。      次日,一群疯子般的饥民抢走了剩下的半碗稀粥,和盛水的陶罐。      女童鼓着腮帮子,跟在后面追了几步,停了下来,她从怀中掏出瓷瓶,将最后一口水缓缓吐进   去,“你一定活下来哦,我要看花花。”      日夜更替,女童昏睡了三天,在一个傍晚突然醒过来,她扶着枯树坐起来,专注的看着瓷瓶,明明是在笑,却掉下了眼泪,泪珠儿挂在毛茸茸的圆锥型花序上,狗尾草晃了晃,像是在点头。   女童将瓷瓶埋在枯树地下,吃力的站立来,“我去找水,你一定会活下来的,我要看花花。”      她踉跄的走了几步,直挺挺的倒下去,再也没有起来。      子夜时分,电闪雷鸣,下雨了。   ……   “呜呜——呜呜。”多愁善感的梨花仙子失声大哭,这真真是哭的梨花带雨。      众花神皆有所叹,他们在成仙以前大多是在人界修炼,熟悉人类复杂的情感,稚龄女童用生命守护一株普通草木,到最后他们好多都不忍再继续看下去。      孟霄潇扑到陶理枝怀里,哽咽的说道:“狐帏这个家伙真是无情!女孩拿命养着他,他居然什么都不知道!”      陶理枝侧了侧身,幸亏他避的及时,否则孟霄潇的鼻涕眼泪都要擦到他的长袍上。      狐帏从头到尾都是微张着嘴呆立,良久才从怀里掏出一个块破瓷片,“我一直很奇怪自己怎么会在瓷瓶里,原来是个缘故。”      狐帏跪拜在地,叩首道:“求芳主帮我找出此人,狐帏此恩不报,别说是花神了,我连做人都配的。”      令狐晞对着空中的曼珠罗华点点头。      彼岸花下的光影迅速变幻,最后定格在一幅画面上。      这幅画面狐帏怎么看都觉得很眼熟:      青灰色长袍的少女鼓着腮帮子,有些狼狈的咽下去,嘿嘿一笑道:“当然不是花了,它要是花,就不能叫做狗尾巴草了。”      少女摸向头顶,尖叫起来,一头乌发变成齐腰长的金褐色狗尾巴草,毛茸茸的四散开来。      她恼羞成怒的看着狐帏,暴跳如雷,脏话妙语连珠!      正是赤槿!      “是——是她!”狐帏惊得跳起来。      “肯定是她了。”陶理枝拍拍狐帏的肩膀,“你看看,她鼓起腮帮子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嘛!”      “依我看,这个女孩这辈子很难嫁出去。”孟霄潇做西子捧心状,痛惜的说道:“我就不和她抢了,你下凡以身相许娶了她罢——虽说忘记你我做不到。”      “狐帏,你离花神之位还差一步。”令狐晞将册封诏书卷起,“她死前曾经许过三个同样的愿望,你下凡找到这个女子,满足她三个愿望就可以随时回群芳司。”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留言离十条还很远,不过呢——嘿嘿,兰舟还是爬过来更新,反正明天休息嘛! 亲们,看在兰舟写到凌晨3点的份上,撒花吧,我要花花。 青丘山往事书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兰舟过来更新了!撒花吧~~~~~ “我要花花!”兰舟在草地上打滚,“我要花花!”,又在地上滚三滚。 “呀!”一声尖叫,“狗SHI!” 此章提到的青丘山,兰舟是参考《山海经》,原文如下: “又东三百里,曰青丘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青雘。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兒,能食人,食者不蛊。有鸟焉,其状如鸠,其音若呵,名曰灌灌,佩之不惑。英水出焉,南海注于即翼之泽。其中多赤鱬,其状如鱼而人面,其音如鸯鸳,食之不疥。”   谢行远在《六合山海经》中这样记载神秘的青丘山:      青丘山属于六合南山经第一系列山系,南坡多产玉石,北坡多产石青,是绝好的染料。英河水就发源于此,英水里有赤鱬鱼,人身鱼尾,俗称美人鱼,叫声似鸳鸯,还能爬树。山中多狐,以九尾狐为贵,九尾狐吃人,但是人若吃了九尾狐,就可以长生不老,妖类吃了九尾狐,至少增加千年法力。      《六合山海经》的第一卷《南山经》出版后,人界和妖界蜂拥而至青丘山,妄想能寻到九尾狐,一为长生不老,二为增强法力。可是最后都失望而归,别说是九尾狐,连个二个尾巴的狐狸都没见到!      后来青丘山的狐族不堪其扰,最后在山脉周围设下重重障碍和迷魂阵,才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于是有少数人猜测,谢行远可能与青丘山狐族有仇,故意在书里胡诌九尾狐的种种好处,引诱人界妖界去找狐族的麻烦。      此话一出,当即就被谢行远的诸位看官们狂拍板砖!      良民小市民版:“不管怎么样,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啊,如果是真的,那不就赚大发了!”      怒发冲冠版:“这些猜测好无聊!分明是嫉妒作者大人嘛!”      花痴少女版:“嗯,谢大文笔好,品貌不俗,这般的极品男子难免遭人黑手。”      猥琐绯闻版:“嘿嘿,据说谢行远完逛花楼打赏的银子太少了,花楼的姑娘气愤不过,故意造谣想搞臭他。”      耽美yy版:“书局的张老板暗恋谢大,求爱未果,由爱转恨,既然得不到,就要毁掉他。”   ……   其实,真相就像是半老徐浪洗去脸上的脂粉——往往会让人们大吃一惊。谢行远的确去过青丘山,也见过美人鱼,但是关于九尾狐的记载完全是为了泄愤,因为二百年前,一只九尾狐毁了他和娘子的姻缘。      一万年前,令狐晞还是青丘山千万狐族中一只毫不起眼的二尾白狐,他安静而孤僻,自从化为人形后就独自在落雁潭中的小岛修炼。      落雁潭有种奇特的魔力,御风飞行的狐族在此潭上空经过时,定力不足的会不知不觉低头看着水中倒影,然后像是中了魔障般一头扎进水里,被暗流卷走。      据说落在潭水里的狐族足足过百,此潭以前就叫做“落狐潭”,后来狐族长老们觉得这个名字太晦气,于是改命叫做“落雁潭”——反正落在潭水的鸟类不计其数,这个名字更贴切。      为何见到水中倒影就丧失心智,投水自尽?这一直是青丘山最大的谜团之一,有的说潭水会使生灵爱上自己的影子,有的说在潭水里会看见最思恋的爱人,有的说潭水里有法力高强的魔物盘踞。      几个幸存者在落潭的瞬间被同类拖回上空,他们醒来时都迷惑不已,根本就不记得自己看过潭中的看到过什么,而且他们从此都不能化作人形,再勤力修炼也无济于事。      落雁潭成为禁忌之地,少有狐族出现,每到月圆之夜,令狐晞就在潭中的一块黑曜石上静坐修炼,黑曜石可以帮助吸收月华,凝聚灵力。      拂晓时分,天上划过一颗流星般闪亮,却又无形无质的透明状物事,轻盈如雪花,它随风飘摇,恰好落在令狐晞头顶的灵珠之上。      “咦。”令狐晞睁开眼睛,取过灵珠瞧去,只见一枚珍珠大小的物事贴在灵珠之上咕噜噜的滑动,还变幻着各种形状,煞是可爱。      令狐晞嘴角微动,无声的笑了,那小珠儿似乎也是在笑,形体微微颤抖,如落雁潭的涟漪。      这小珠儿应该是仙界或者是神界掉下来异宝吧,令狐晞觉得自己很幸运,小心翼翼的捧着灵珠,就怕小珠儿掉到潭水里。那时候修为尚浅,十岁男童模样的他乐颠颠的如同人界得到糖葫芦的小孩子。      月隐西边,旭日初升。令狐晞将灵珠吸纳入体内——那小珠儿怎么也不肯下来,只得由它去了。      一千年后的月圆之夜,令狐晞已经是十四五岁少年模样,面色苍白,身材瘦弱,他吐出灵珠,神情黯淡,对着附在灵珠上的小珠儿说:“一千年了,哥哥修炼到了五尾,而我还是老样子,长老们说你以我的灵力为食,如果还将你留灵珠上,我肯定一无所成,还可能会魂飞魄散。”      “这样好不好,哥哥说长老祠里有一个泉眼,是冶炼法宝的地方,吸收天地灵气,他把你放在泉眼中心,每日吸收的灵力肯定比我强。这样你我的修行都能长进。而且每到月缺之夜,我都可以去看你。”      小珠儿很不情愿的灵珠上滚了几圈,最后还是落到令狐晞的掌心。      令狐晞面色稍有和缓,他将小珠儿裹在丝帕里,再次叮嘱道:“你现在无形无质,等到灵力足够,就可以随意选择形体,自行修炼。青丘山不容许外族在这里修行,到时候你一定要记得变的和我们一样。”      小珠儿在丝帕里闪了两下以示回应。      “交给我罢,十五天后你还可以去长老祠看它。”旁边穿着绯红长袍的少年淡淡说道。      令狐晞将丝帕装进锦囊里,系紧带子,慎重的递给哥哥令狐卫。      “我早就警告过你,所谓玩物丧志,这个东西虽然不是邪物,但对修行不利,妄自荒废千年时光 。”令狐卫原身是火狐狸,看到弟弟法力毫无进展,无数次来落雁潭劝令狐晞扔掉来历不明的小珠儿,最后协商找到了这个折中的办法。      千年来,令狐晞第一次独坐在黑曜石上修行,月华依旧,可是他觉得心烦意乱,那个小珠儿像是长在脑子里,将他的思绪打了个解不开的死结。      刚开始的时候,他努力集中心神默念咒文,吐纳灵力,可没过多久,却发现自己念叨的是小珠儿。反复几次后,他干脆吞回灵珠,放弃修炼,呆坐在黑曜石上想着珠儿的光亮和温润。      天一亮令狐晞就偷偷溜进长老祠,却发现泉眼空空如也,泉水清澈见底,只有几株半透明的龙须草。      “你太让我失望了。”泉水边令狐卫恨铁不成钢,细长的眼眸闪过一丝狠戾,“我昨晚将它扔到西边的黑沼泽里,现在已经变成黑水玄蛇的美餐了,事到如今,你还不死心吗?”      令狐晞听闻,发出一声清哮,化为原形奔向黑沼泽。      青丘山西部的黑沼泽常年氤氲着毒瘴,毒瘴呈青、白、赤、黑、黄五色,非虹非霞,异香扑鼻,黑水玄蛇经常在这里出没。      令狐晞很幸运,没有遇到黑水玄蛇,二个时辰后,他衔着锦囊从黑沼泽一跃而起!      上岸后,锦囊自燃,顷刻间化为青烟,小珠儿蓦地光芒巨盛,令狐晞不由得闭上眼睛。      待他睁开双眼,一只小玄狐在草地上滚了几圈,学着他的样子蜷着身体,黑亮的尾巴在空中晃晃悠悠,戏弄着几只白粉蝶。      “看,我变得和你一样了吧。”小玄狐将毛茸茸的头埋在前爪上蹭了蹭,抽了抽润湿的鼻头,有点失望的说道:“可惜没有你身上的那种味道。”      令狐晞微微一愣,他身上糊满了黑色泥浆,还散发着莫名恶臭,结果被小珠儿认为他的毛皮是黑色,还带着臭味,她就照着这幅摸样变化了。      令狐晞不敢张嘴说话,他怕熏坏了玄狐,于是对着玄狐点点头,示意跟他离开。      玄狐嗖的一下跳上令狐晞的脊背,没料到爪子还没抓到毛皮就滑到在草地上——他背上湿漉漉的黑泥浆实在太厚了。      “咿呀。”玄狐一声轻哼,七分尴尬,三分幽怨眯起圆溜溜的眼睛看着满爪的泥浆,“还是自己走过去吧。”      二百年后,青丘山,落雁潭。      “说了多少次!你要玩水去英水溪,落雁潭暗流涌动,太危险了!”令狐晞第一百八十七次将快要溺死的玄狐从水里捞出来,他脱下白袍裹住玄狐,终于失去了耐性。      玄狐挣扎着从白袍里探出圆圆的脑袋,油黑的毛发似乎要浸出墨汁来,清风吹过,它闭着眼睛痛快的打了个喷嚏,才委屈的道明了原因:“我想要变的和你一样啊!为什么你那天跳进水里,出来的时候就变成了白色,而我无论泡多久,却总是黑色呢!”      原来——如此!令狐晞满头黑线,原来玄狐是想变成白色,他那天糊满了泥浆,在水里一浸就变成了恢复成白色,可是玄狐再怎么泡,也不可能变色啊!      令狐晞帮着玄狐擦干水珠,缓声道:“只要是狐族就可以了,何必在乎皮毛的颜色呢,一旦化作人形,我们就是一样的。”      “对啊!”玄狐舔了舔爪子,眼睛蓦地变成血红,一阵炫目的白光过后,玄狐化作少女形体蜷在令狐晞怀中。      “哎呀!”少女缓缓站起,对着潭水自照,回眸望着已经是痴呆状的令狐晞说:“化作人形还是和你不像呢!”      潭水边,单薄的白袍根本遮不住少女耀眼的光芒,她懊恼的回到令狐晞身边,视线停在自己胸前圆圆的突起,神情一滞,顺手摸了摸令狐晞的胸膛,大惊道:“糟了,我还比你多出两个……。”      最后两个字她没说出来,因为令狐晞一手捂住她的嘴唇,一手抓住了她企图继续往下摸的左手。      “不像也没关系,我觉得这样很好啊。”令狐晞面色绯红的劝慰道。      次日下午,落雁潭。      “这个名字也不行吗?”令狐晞用毛笔蘸着清水在黑曜石上写下他想到的第五十七个名字。      “不好。”玄狐扫了一眼,无精打采的摇摇头,第三十九次提议道:“我和你一样就叫晞晞吧。”      “不行。”令狐晞第三十九次拒绝了,看着玄狐颓废的样子,心中隐隐有些不忍。      两人又陷入沉默,令狐晞突然道:“你真的愿意叫晞晞?”      “嗯,我就喜欢这个名字。”玄狐舔了舔令狐晞拿毛笔的手,她刚刚化成人形,还没改掉老习惯。      “你——。”令狐晞身体一颤,提笔在在黑曜石写下“息昔”两个字,“这两个字的读音和‘晞晞’一样。‘息’是停止的意思,‘昔’指的是过去,‘息昔’二字合在一起就是停止过去,我不知道你从天上掉下来之前有什么样的过往,但是这些都无所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息昔你说是不是?”      息昔似懂非懂的笑了,她拿过毛笔,照葫芦画瓢,歪歪扭扭的写下自己的名字。      一万年后,天界群芳司      芳主令狐晞站在空无一人的议事厅回忆往事,喃喃自语道:“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息昔你说是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兰舟过来更新了!撒花吧~~~~~ “我要花花!”兰舟在草地上打滚,“我要花花!”,又在地上滚三滚。 “呀!”一声尖叫,“狗SHI!” 此章提到的青丘山,兰舟是参考《山海经》,原文如下: “又东三百里,曰青丘之山,其阳多玉,其阴多青雘。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婴兒,能食人,食者不蛊。有鸟焉,其状如鸠,其音若呵,名曰灌灌,佩之不惑。英水出焉,南海注于即翼之泽。其中多赤鱬,其状如鱼而人面,其音如鸯鸳,食之不疥。” 重逢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写的不多,兰舟实在太思恋周公了,明天继续更哈。 各位看官,打赏几朵花吧,一人一朵就足够了,~~嘿嘿~~~!   子夜,无量山。      “呜呜——呜呜!”      长耳绿眼猫头鹰蹲在野槐树上转动着毛茸茸的脖子,时不时从喉咙里发出类似哭泣的叫声。      “咕噜——咕噜!”很快就有声音回应它,不会制造这种声音的不是猫头鹰的同类,而是饥肠辘辘的息昔,她恢复了除妖师的打扮,窄袖墨绿色的齐膝外袍,佩着烬炎剑,黑色长裤短靴,墨色发带将青丝高高束在头顶,左手提着轻纱缝制的口袋,几十只萤火虫在口袋里飞舞,勉强能照到三丈之外。      “应该就这附近了。”息昔曲肘就着衣袖擦了擦汗,掏出一枚青色的野苹果狂啃起来,她已经在深山林里独自行走了四个时辰,      话说前几天她拉着失魂落魄的赤槿离开吴家村后,不知是被三个奇怪的花神吓着了,还是当晚再次露宿野外受了风寒。赤槿次日就精神萎靡,刚开始还喊着腰酸背痛,借机把辎重行李都塞给息昔,后来又嚷嚷着头疼,耷拉着脑袋,杵着招牌旗杆当手杖。      次日行到无量山脚下,被一群贩药材的商队围住了,说他们少掌柜张公子昨晚被一阵怪风连人带马卷到深山中,他们又不敢上山去寻,见到息昔两人道士打扮,便“急病乱投医”,奉送金币二十枚、两匹好马,请二人进山寻访张公子下落。      赤槿从未接过这般的大生意,当即拍板成交。十枚金币定金在钱袋里妥妥当当,她兴奋的跳上马背,还没坐稳就一头栽下来,多亏息昔眼疾手扶住了她才不至于砸伤脑袋。      息昔扶着半昏迷的赤槿,这才觉得她可能是真的病了,赤槿呼吸沉重,面色潮红,额头却没有一丝汗迹。      好在贩药材的商队有人粗通医术,把脉问诊后确认赤槿被风邪所侵得了伤寒,加上刚才受了惊讶,一天内很难醒过来。      息昔只好将赤槿留在马车休息,单枪匹马杀进无量山。      她在深山寻访了半日,遇到了数条黑蟒蛇、三只开屏的绿孔雀、两头发情的野猪、七只黑冠长臂猿、数不清的飞鸟和一头黑熊——就是不见妖怪和张公子。      息昔在毋逢山住了二百年,在她眼里,这些飞禽走兽和花花草草没什么区别,但是她的坐骑枣红马可不这般认为,它虽说踏遍千山万水,但见到那么多光是看看就哆嗦的猛兽还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啊。      所以,当第三头白虎出现的时候,枣红马彻底崩溃了,它一改往日的温顺,竖起双耳狂躁的在森林里狂窜,息昔骑术不精,在被甩下来之前赶紧跃上一棵野苹果树逃生。      没有了坐骑,她只好徒步前行,在登上无量山的最高峰笔架山时,她靴间的烬炎剑突然光芒大盛,苏醒过来,恢复成通体碧绿的长剑悬在息昔腰间。      息昔喜忧参半,喜的是烬炎复苏,忧的是从笔架峰俯瞰下去,前方朝阳峰上空戾气冲天,这次妖怪很难对付。      有了前几次从半空掉下来的教训,她不敢再御剑飞行,这里危机四伏,不像毋逢山清静。到了子夜时分,她才到达朝阳峰。      三只苹果接连下去慰问肠胃,肚子终于停止抗议,和苹果耳鬓厮磨去了。      息昔打开轻纱口袋,将萤火虫放出来——离妖物越来越近了,她必要隐藏身形。不远处传来喧哗的瀑布声,空气越来越湿润,水汽中隐隐带着不易察觉的血腥味。      约十丈高的瀑布从悬崖跌宕而下,途中两块剑刃般的花岗岩割为两段,径直注入潭水中。      瀑布周围只有些矮树丛和野花杂草,没有高耸入云的巨树阻挡,清亮的月光如瀑布般直泻而下,月华和潭水互相映衬,瀑布周围比森林亮堂很多,息昔都能清晰看见两只壁虎趴在岩壁上缓缓爬动。      不过这两只壁虎并不是她关注的对象,因为立在潭水边的一个玄衣人吸引了她全部的视线。      观其侧影,应该是个身材高大的男子,远远望去就有种平和安然的气质。他好像听到了息昔的脚步声,转头朝着她藏身的矮树丛方向看去。      看到潭边男子面容的瞬间,息昔感觉都不知道怎么呼吸了,喉咙一紧,世上居然有这般的男子!在他的衬托下,朦胧的月华都黯然失色!      息昔像是被冰雪冷冻般,感觉不到身体的存在,只是愣愣的望着玄衣男子。      “是谁?出来。”男子转过身来,视线准确的停在息昔藏身处。      看到男子手中的佩剑,息昔顿时猜出了男子的身份,她赶紧收敛心神,起身走出矮树丛,温然一笑,“哦,原来是你啊!”      “你——。”玄衣男子由淡然转为惊讶,呆滞在那里,好像刚才裹住息昔的冰雪转移到他身上。      嗯,这幅表情才像个正常的凡人嘛,刚才那副出尘的样子,差点以为你来自仙界呢,息昔稍微宽了宽心,开始自报家门,“张公子,你肯定不认识我,我叫做息昔,是游历四方的除妖师,今天受人所托上无量山查访你的下落,快快随我回去罢。”      “你这把剑还都没开刃呢,荒山野岭经常有邪妖强盗出没,怎么防身呢?”息昔曲中指叩了叩男子手中墨色长剑的剑身,疑惑道:“咦,怎么像是木头做的?”      玄衣男子僵硬的将长剑入鞘,息昔面色一沉,暗道:遭了,这句话可能伤到他的自尊,张公子身边肯定跟着一群保镖,所以他的佩剑只是用来装饰,开刃反而会伤到自己。      “不要害怕,我会保护你的。”息昔强笑道:“事不宜迟,我们赶紧走吧。”      话音刚落,平静的水潭突然鼓震起来,数十个漩涡搅得如同一锅烧开的沸水!漩涡冲出水面,汇聚成一股游蛇般的水链,直接扑向瀑布,匪夷所思的力量居然使得瀑布逆流而上!      接着数十个鱼叉状的绿光从潭水里射出来,眼看着就要把息昔二人穿成肉串!      息昔将轻纱口袋合在手心,成御魔决,轻纱豁然张开五长,并飞速旋转,将“鱼叉”反弹到潭水中。      “它抵挡不了多少时间,我要御剑飞行了!你要是害怕就闭上眼睛!“息昔祭出烬炎剑,叮嘱道:“不要慌张,我尽量飞的稳些!”      耀眼的碧光平地而起,息昔二人踏着烬炎剑直冲云霄,后面紧跟着数道诡异幽绿色光芒!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写的不多,兰舟实在太思恋周公了,明天继续更哈。 各位看官,打赏几朵花吧,一人一朵就足够了,~~嘿嘿~~~! 重逢【二】 作者有话要说:过来补完,嘿嘿,现在开始进行无奖竞猜环节!本章有一本被赤槿用来生火,被息昔用来催眠的书籍。 请问各位看官,你觉得是那本书?作者是谁?跟帖回答哦! 这周码字两万,哇吼吼,兰舟好有成就感!   烬炎剑载着二人在无量山脉险峰中穿梭而行,后方不断响起三根剑刺的“渔叉”刺进岩石的脆响,息昔集中意念驾驭烬炎躲避攻击,毫无还手之力,暗暗感叹紧贴着后方的玄衣男子居然如此镇定,站在烬炎剑上似乎比她还在自在,刚才真是小觑了他,还百般叮嘱如果害怕就闭上双眼呢……。      杂念一起,脚下的烬炎剑就开始剧烈晃动,要不是后面玄衣男子猛地扶住她,息昔差点就栽到万丈深渊里。      “烬炎它好像是累了,我们必须停下来!”息昔头也不回的大声嚷道,劲烈的狂风似乎要将她的话语吹散,“扶稳了!我们要降落了!”      与其说是“降落”,还不如说“坠落”更加贴切,因为烬炎剑几乎是垂直下降,两人的头发都竖起直立在空中,像是插了两根蜡烛。      烬炎剑在一座形状神似猫头的山峰脚下停住,息昔一个踉跄,撞到玄衣男子怀中。      “小心。”玄衣男子扶过她的肩膀,带着隐忍的柔和,将她面颊的发丝撩到耳后,淡淡说道,“你先休息,这里交给我。”      “咦?刚才你明明站在我后面,怎么——。”息昔不解的问道,却被玄衣男子转到背后,此时如焰火般诡异幽绿色光芒从上空俯冲下来,前方密集的银色“渔叉”若灾年的蝗虫般汹涌而至!      玄衣男子随意弹了弹剑柄,整个无量山似乎都被唤醒过来。沉睡的蒲公英原本像个鸡毛掸子般闭合了花瓣,听到召唤后,它竖起耷拉的茎杆,将毛绒绒、纤细的花瓣张开;山上天池里的子午睡莲也缓缓舒展淡粉色花瓣,散发出幽幽清香。      身后的一丛野百合竞相开放,发出类似磨牙般簌簌的声音,诡异无比,息昔不由得握紧了烬炎。   玄衣男子觉察到她的不安,回首淡淡一笑,“不要害怕,这些花朵是我召唤来的。”      说罢,玄衣男子环视一周,木剑直指前方,眼神一凛,“去吧!”      顷刻间,凭空出现成千上万的花朵,它们汇聚成网状,将所有袭来的银色“渔叉”化为无形。      没想到貌似柔弱的鲜花居然会有如此大的韧劲,透过花朵间的缝隙,息昔能清晰看到最先在瀑布里出现幽绿色光芒的真身,它们均是人身鱼尾,鼻子尖长,眼睛如癞蛤蟆般鼓出来,两扇大耳朵和青灰色的面颊连在一起,水草般的绒毛爬满上身,腰际以下是长长的鱼尾,覆盖着幽碧色的的鳞片,并且在末端分成两条尾鳍。      “这是——鲛人怎么可能有两条尾鳍?”息昔迷惑不解,她只是在海边见过单尾鲛人,那些鲛人都很温顺,它们驯养海豚为坐骑,大多对人类和善,经常有会有鲛人骑着海豚,将被海浪打翻船只的渔民送回岸边。      这群凶神恶煞的鲛人不仅多出一条尾巴,而且还会使用精妙的法术;一般鲛人离开海水超过二个时辰就会皮开肉绽,窒息而亡,而它们离大海足足有千里还能拥有如此强大的攻击力追杀除妖师。幸亏赤槿没跟过来,不然都会成为鲛人的渔叉下的亡魂,息昔心里惴惴的。      鲛人群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尖叫,那种声音似乎能刺破耳朵,麻痹大脑,从气管进入胸腔,将心肝脾肺肾活生生的掏出来。      两朵百合花像是早有预料,罩住了息昔的耳朵,她都能感觉到百合花瓣在耳旁震动,      “它们是在警告我们吗?”息昔轻拍男子的肩膀。他身材高大,修长的息昔需要将手举过头顶才能够得着。      男子身形微滞,很快又放松下来,摇头说道:“它们是在商量如何逃跑。”      他居然能听懂鲛人语!息昔顿时肃然起敬,低声道:“你会放他们走吗?”      男子有些忧虑道:“双尾鲛人以前是恶龙族的仆人,它们首次出现在离大海千里之外的无量山,很可能是恶龙族死灰复燃,潜伏在内陆修炼。”      “哦。“息昔听的一头雾水,她只听过龙族在东海之渊,呼风唤雨,受世人敬仰,神气了得。却没有听过什么恶龙族。      “现在只是猜测,抓一个双尾鲛人过来询问就是了。”玄衣男子蓦地将木剑入鞘。      空中繁花立刻将鲛人群团团围住,遮天蔽月,缩成一个拇指大小的光球,轻飘飘的落回男子掌心。      这个男子的法力委实强悍的可怕,息昔望着虚浮在他掌心的光球,“你不是说要询问它们么?”      “双尾鲛人向来狡猾恨戾,它们对恶龙族忠心不二,要想让它们开口说真话,光靠询问肯定是不行的。”男子手心一合,隔断光球里的哀号。      这句话的深意不言而喻。息昔觉得一滴冷汗从颈脖处滑到脊背,打了个寒颤,耳朵上的野百合飞回到花茎上。      天池边的睡莲红光大盛,好像是在示以警告,玄衣男子踱步过去,“还有两个鲛人藏在水底。”   息昔扔了颗石子入水,“干脆用你那张鲜花渔网把它们捞出来。”      “这倒不用,睡莲自会把它们逼出来。”男子拦住息昔,摆摆手示意她退后。      几十朵淡粉睡莲像是长了脚般,以一朵火红的睡莲为中心,在约半里大小的天池四散开来,远远看去,就是一朵覆盖整个天池的莲花。睡莲齐齐旋转而下,潜入水底,天池上只剩下荷叶菱草。      半盏茶后,一朵嫣红欲燃的睡莲破水而出,玄衣男子将掌中的光球弹进莲心,睡莲层层合上,变成花苞模样,自此,所有双尾鲛人被一网打尽。      “你——是?”息昔缓过神来,定定的看着玄衣男子。      男子抿了抿嘴唇,顿了一会,说道:“你刚才不是叫我张公子吗?”      “方才是我认错人了,”息昔尴尬的垂首说道:“你那么厉害,因为也是除妖师或者驱魔人吧。”      “我就不是除妖师,也不是驱魔人。”玄衣男子沉默了一会,继续说道:“我是令狐晞。”      “哦?”息昔蓦地抬首,“你是天界群芳司的芳主。”      “芳主只是一个头衔而已,说不定什么时候换成其他掌管群芳司。”令狐晞望着息昔颤动的睫毛,隐忍许久的情感乘着瞬间的心动钻出来,“我一直都是令狐晞。”      “嗯,其实除妖师对我来讲也只是头衔,如今人界不同以往,我可能连除妖师都做不了。”息昔自嘲的笑道:“不过呢,我两世都叫做息昔。”      “息昔,很好的名字。”      “令狐晞也不错哦。”息昔缩了缩肩膀,突然话题一转,“你以前见过我吗?”      令狐晞犹豫片刻,缓声道:“应该见过罢。”      “你是芳主嘛,人界、仙界、妖界、魔界、连龙族都去过,说不定在那里见过我。我也觉得应该见过你,可是前世过去太久,很多记忆都模糊了。”息昔想起前世那个漫长的梦境,和赤槿提到的两个名字,鼓起勇气说道:“不过我有个朋友,她说我会说梦话——梦话里,就有‘令狐晞’这个名字,她提到的三个人中,我下山后就遇到两个,是不是很巧啊。”      令狐晞不语,只是目光虚浮的看着天池的睡莲,一只蜉蝣从池中心滑到水面,停在一片新荷上。      “这些天晚上我一直在读一本书。”息昔说出了她的困惑,“那本书原本是我朋友赤槿用来生火做饭的,已经撕去一半,所以我也不知道书名,很是晦涩难懂,不过当柴火烧的确是太可惜了——晚上用来催眠还挺好。”   令狐晞的肩膀抽动了一下。   “对不起,我扯太远了。”息昔拉回思绪,和赤槿朝夕相处,她明显比以前啰嗦了很多,“里面有篇文章说他有天午睡时梦见自己变成蝴蝶,醒来时就看到一只蝴蝶在他身边飞舞,他就自问,到底是自己做梦变成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他?”      “我的意思是,如果梦境足够真实,那么它可能就是事实。”息昔猛吸一口气,看着令狐晞的眼睛说道:“前世我做了个很长的梦,梦境中有个人的眼睛和你一样,梦境和现实有太多的巧合,我现在开始觉得,那个模糊的梦境是真的。”      “真实的又如何?”令狐晞指着荷叶上的蜉蝣说:“那本书上应该还提到蜉蝣吧,蜉蝣朝生暮死,满池睡莲到了秋天就会凋谢,彼岸花虽花开千年,但是花落也是千年,万物都在变,没有什么可以永恒。昔日的过往,欢喜也好,悲伤也罢,花开则喜,花落则悲,但是花开花谢终究有时,何必执著呢。”      “可是——。”息昔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从何谈起。      “你觉得那是个梦境,就说明你已经忘记了那段时间的过往,你忘记的部分,只可能有两种,第一种是你觉得无关紧要的事情,第二种是你觉得非常重要,但是你一定要刻意忘却,才能平静进入轮回。不管你说的是前者还是后者,既然已经选择将过去忘记,就不要执著于探究过往。”令狐晞继续说道:“这一世,你的名字仍旧是息昔,但是你要走的路和前世肯定不一样,拖着前世的包袱前行会让你举步维艰。”      息昔觉得脑子里有一群蜜蜂在忙碌,她觉得令狐晞说的句句在理,可是——可是她始终还是想知道,究竟她忘记了什么。      “我是觉得——人呢?”息昔坐在岩石想了半盏茶时间,令狐晞却不知什么时候悄然离开了。      “我在这里!终于找到你了!”一个清脆的女声很快回应了息昔,赤槿牵着一匹黝黑的骏马从树林里钻出来,“息昔!你没死我真的太高兴了!” 作者有话要说:过来补完,嘿嘿,现在开始进行无奖竞猜环节!本章有一本被赤槿用来生火,被息昔用来催眠的书籍。 请问各位看官,你觉得是那本书?作者是谁?跟帖回答哦! 这周码字两万,哇吼吼,兰舟好有成就感! 乱马 作者有话要说:兰舟过来更新了,还是那句老话——我要花花!我要花花!   赤槿围着息昔转了一圈,确定她毫发无损后长吁一口气,再次感叹道:“息昔!你没死我真的太高兴了!”      “你怎么来了?大夫不是说至少过了今晚才能起来么?”息昔不解的问。      “午夜的时候,从朝阳峰上空放烟花般出现数道光芒,之后十几道绿光追逐一道浅绯色——我知道那肯定是你的烬炎剑,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用它把我困在圈圈里。而且从天上砸下来好多乱石和钢制渔叉,商队惊跑了好几匹马呢。”赤槿比划着钢叉的形状,“我被这样被吵醒了,后来商队躲到山洞里,我骑着马上山来找你。”      “你就不怕被乱石砸到?      赤槿噜了噜嘴唇,指着马背上的一把银白色的伞说道:“咳!有了这把金刚伞,天上就是下刀雨我都不怕,这可是祖传的宝贝。”      “哦。”      “再怎么说,我也是冒着危险过来找你的,你要是说声谢谢,我一点都不会介意。”赤槿开始邀功,“说真的,后来我看见烬炎从天上掉下来,还以为你出事了,也不知哪来的胆子,骑着马就赶到猫头山,你这家伙真是命大——不过以后这种生意就不要接了,少赚点也不能丢了性命。”      闻言,息昔就像是被熨斗逐一熨过,烫平了心中这些天所有的不平。没料到赤槿会把她的性命看得比钱财贵重。      息昔尽全力传递给赤槿一个感激的眼神,殊不知在赤槿眼里,她仍旧是那副灵魂出窍的摸样。      “对了,你过来时,有没有见到我旁边玄衣的公子?其实是他捉走双尾鲛人的。”息昔迷惑的问道,令狐晞是什么时候走的呢。      “什么玄衣公子?什么双尾鲛人?”赤槿听得头大了。      “算了。”息昔摇摇头,“说了你也不会明白——以后我再告诉你罢。”      息昔其实是担心如果提到芳主令狐晞,会让赤槿想起把她的头发变成狗尾巴草的狐帏。      “嗯。”赤槿倒是并不在意这些,她扬起下巴,得意的说道:“玄衣公子,双尾鲛人我都没有遇到过,不过我遇到了张公子,咱们可以回去复命,拿到另一半酬金了!”      息昔四处张望着,“张公子在那里?我怎么没发现?”      赤槿有些迟疑,最终还是从马背上取出一个绣花枕头大小的包袱,“张公子就在这里。”      “这是——他的尸骨?”      赤槿摇摇头。      “他的骨灰?”息昔不解说:“不可能那么快被烧成灰烬的,而且你怎么能确认是张公子的骨灰。”      “你还是自己看吧。”赤槿将包袱抛给息昔,转过身去说道:“我可不想再吐一次。”      息昔狐疑的接过包袱,打开一看,侧身抱着一颗野杨梅树狂呕起来,她晚饭只啃了几只野苹果,吐出来的全是酸水。      包袱里的翡翠色玉佩告知里面的确是张公子,但里面既没有尸也没有骨,因为丝毫不见血肉和骨骼,骨骼和肉体似乎被魔物吸走了,只有一张连着头发的完整人皮!      灰色的包袱皮其实就是他的衣服,主人故去,它还在继续自己的职责。      “我是在一颗树枝上找到他的,刚开始还以为那魔物劫色,剥光了他的衣服,后来才发现——。”赤槿猛地紧紧咬住舌头,想起那些差点又吐出来,她别过脸去,借着眼角的余光,小心翼翼的收拾好“包袱”,不停的催眠自己,这是不是人皮,这是酬金这是酬金这是酬金这是酬金,嗯,是可以用来换得衣食的酬金。      赤槿克服心理障碍,终于收拾好了“包袱”,将吐得晕头转向的息昔扶上黑马,下山领赏金去了。      贩药材的商队见识到息昔御剑飞行的本事,加上赤槿面不改色的吹捧息昔如何力挫众妖,抢回了张公子的“遗骸”。对二位除妖师佩服不已,当即付清了剩下十枚金币。      他们连夜赶制一个檀木匣子,权当少掌柜张公子的棺材,次日,赤槿大方的留下一枚金币辞行,说是她们师姐妹吊唁的‘帛金’。      商队听说息昔二人要去空空山,便热心邀请她们同行,反正他们也顺路,对此赤槿倒是没有意见,觉得跟着商队还可以省下不少路费,可是息昔坚决反对——想起檀木匣子里的“张公子”,她就毛骨悚然。      二人行了半里路,息昔突然问道:“你今天怎么那么大方?”      赤槿扬了扬脖子,“上次两个孕妇给了你五枚金币,你就留下两枚,昨晚从半空中掉下猫头山居然丝毫无损,我今天留下一枚金币做帛金,也是想哪天遇到危险了,也能像你这般有个神秘的玄衣公子相救啊。”      赤槿万万没有想到,她的神秘人不是什么玄衣公子,而是她最最讨厌而又惧怕的狗尾草花神狐帏。      一个闷热的下午,天气潮湿的似乎能拧出水来,胖乎乎的太阳就像煮过头了汤圆,躺在地平线上怎么也起不来。      息昔木然的前行,不再理会额头不断溢出的汗水——这个动作只会让她流更多的汗。汗水浸透秀丽的黛眉,纵使密长的眼睫毛拦在前面起着“分流”的作用,眼睛还是觉得涩涩的。      汗水顺着眼角流到香腮,息昔觉得颊边痒痒的,轻轻甩头,汗水悬空滴落下来,似乎在空中时还沾染上一些水汽,最后重重的跌在尘土里。      息昔的马匹在无量山失踪,现在只能继续步行,所以相比而言,赤槿要轻松很多,她骑在黑马上,在头上蒙了块白头纱遮阳,拿着最新版本的《妖灵律令》埋头苦读,准备秋天参加恕空堂的选拔考试,成为名副其实的除妖师。      赤槿难得安静下来,息昔觉得这个世界清静了许多,倒是不觉得自己步行有多辛苦。      但是这却苦了赤槿的坐骑黑马,黑马除了托起赤槿,还“顺便”扛上了所有的行李。它辛苦不堪,可是偏偏这两个女人根本不知道怎么伺候马匹,以为它只需要啃几口青草就能对付,哪像以前在商队每天还补充干草黄豆粗盐。它前几天饥不择食,吃了带露水的青草,从此精神一蹶不振,耷拉着脖子勉强跟着赶路。      息昔觉察到黑马的变化,于是问赤槿,“它是不是病了?”      赤槿装模作样的看了看黑马的舌头,十分肯定的说:“没事,这几天太热,精神肯定不好,我看它吃的也少了。”      “得想个办法让它多吃点草。”息昔怜悯的看着黑马。      “放心吧,我自己有办法。”赤槿郑重的点点头。      当晚,赤槿将黑马栓到一根枯树下,周围全是石头,没有草,只喂给它清水,说是净饿一顿,明天肯定会好起来。      第二天,黑马饿的扬嘶抛蹄,跑到河边一阵狂啃,又吃了一顿带露水的青草。      “我说吧。”赤槿得意的笑,“饿一顿就好了,你看的吃的多开心。”      “嗯。”息昔面露钦佩之色,点头赞道:“你果然懂得很多。”      如此这般折腾下来,黑马在短短十天瘦身成功,从一匹骏马瘦成了一头骡子的体形。      “息昔,这匹马比以前精神了许多。”坐在马背上的赤槿合上书本,扯下白头纱擦汗,拍了拍马臀,继续说道:“你看它身上的肥膘都消失了,走路很稳当。”      黑马本来有疾在身,现在又累又渴,听见赤槿这句话,便怒火攻心,顿时眼前一黑,在路边轰然倒地!      “哎呀!”赤槿艰难的将左腿从马腹里抽出来,使劲拧了一下小腿——还能感觉到痛,确认无恙。      “黑马是不是被地上的石头绊倒了?”息昔赶紧收拾散乱在地的行李,头也不抬的催促赤槿扶黑马起来。      “这匹马真笨,见到石头也不绕开,明知我在看书嘛。”赤槿睁着眼睛说瞎话,推卸责任。      两盏茶后,息昔和赤槿傻眼了,就是不懂医术也能看出黑马的呼吸越来越弱,眼看就是不活了。      “这可怎么办呢?我还要赶到空空山报名考试。”赤槿着急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谁能帮忙治好它啊?”      身后传来一个熟悉而又可怕的声音,“赤槿姑娘,我们又见面了,真是——嗯,真是太巧了,哈哈。”      赤槿怀疑自己是在做噩梦,难道是他,那个把她的头发变成狗尾草的坏脾气花神?可能是自己热晕了产生幻觉罢!那天亲眼看见他去了仙界,怎么可能又来到凡界,赤槿这般安慰自己。      “咦,你不是狗尾花神狐帏吗?怎么到了这里?”息昔说道。      狐帏尴尬的摸了摸刺猬头,干笑到:“我是来——。”      “糟了!”赤槿顺手拿起身边的刀枪不入的金刚伞,按住伞柄的机关,盔甲大小的伞面倏地弹开,她矮身后退几步,蹲下身体缩成一团,将自己严严实实盖在伞后,哆哆嗦嗦的叫道:“我只是割了几束狗尾巴草喂给黑马当饲料,又没说狗尾巴草不是花?我们无冤无仇,你还是放我罢!”      “那个——狐帏,她的确再也没有说过狗尾巴草不是花,我可以作证。”息昔有些心虚的帮腔道,其实赤槿的确没有说过狗尾巴草不是花,她只是每天都论证狗尾巴草和某种带着硬壳、千年寿命的四肢爬行动物有血缘关系而已。      “两位姑娘,你们可能是误会了,这次我来这里,是为了向赤槿姑娘道歉,我心胸狭窄,那日将姑娘的头发变成狗尾巴草,请赤槿姑娘原谅。”狐帏此时觉得自己的头皮比花岗岩还硬,“为了表示狐某歉意,我会尽全力满足赤槿姑娘三个愿望。”      赤槿说什么也不相信会有这般的好处,这个狐帏好像最喜欢做恶作剧,他居然能够想出把整个花园全部变成狗尾巴草来惩罚吴家村村长,这次他又要玩什么花样。      “其实都是误会一场,你道歉就够了。”息昔觉得狐帏这番话像是斟酌了许久才说出来的,可能不是出于真心,可是从他诚恳的面部表情来看,应该不会是一场新的恶作剧。      “狗尾草花神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我有手有脚,真的不要你帮忙。”赤槿仍旧缩在“盔甲”里不出来,她觉得快要闷死在里面了。      “可是——。”狐帏为难的搓着手,低头看见半死半活的黑马,突然灵机一动道:“我可以让黑马重新站起来,送赤槿你早日到达空空山,绝对误不了考期。”      听闻狐帏这番话,息昔眼睛一亮,对着赤槿点点头,这个实在帮了她们大忙。赤槿半信半疑的从“盔甲”里探出半个头来,看狐帏如何妙手回春。      狐帏从怀中掏出一根金黄色的狗尾巴草,赤槿赶紧缩回去,上次就是被一颗狗尾巴草种子整的够呛。狐帏从中段拔下一根绒毛,吹进黑马鼻子里。      黑马的眼睛蓦地睁开,像是喝饱水似的打了两个响鼻,而后奇迹般站起来,铮亮的马鬃像是刷了层油,顺滑无比。      赤槿关掉金刚伞,探出身来,“它真的恢复了?”      “不错。”狐帏赶紧答话,拍了拍马臀,示意它展示一下强健的四蹄。      黑马小碎步在四周慢跑着,似乎比以前多出一种优雅的韵味来。      息昔和赤槿对视一眼,这才放松了警惕。      一阵凉风平地而起,天际突然风云变幻,一道闪电袭来,三人同时闭上眼睛,只闻得“咔嚓”西边一个炸雷震得地面都在晃动,随即雷声不断。      “小心被雷劈啊!”息昔扔一块岩石打在赤槿握着金刚伞的手背上,赤槿松手的同时,天雷劈到钢制伞柄上,刚刚还是白晃晃的伞面顷刻间变得漆黑!      黑马被炸雷所惊,癫狂的朝着前方奔去,此时狐帏的视线一直停留在赤槿身上,见她安然无恙,这才松开拳头。      赤槿看到狂奔的黑马,不禁惊呼道:“前方是——!”      黑马在前方的土坡骤然消失,只闻得一声闷响,长嘶声彻底消失。      “悬崖啊!”赤槿心有不甘的说完这句话,连在一起就是“前方是悬崖啊!”      不过这一切都太迟了。      狐帏无可奈何的苦笑,欲上前解释,却被赤槿看做□裸的寻衅滋事。      “你这个变态花神!这样整人很好玩吗!上次把我的头发变成狗尾巴草!这次装好人下药弄疯了我的黑马!还故意引雷劈我!”赤槿怒吼道,她的声音足足盖过了轰鸣的雷声。      看着息昔和赤槿背着行李像避瘟神般狂奔的身影消失在雨中,狐帏傻傻的愣住不动,许久才像只狗般抖了抖身上的水珠,喃喃道:“实现愿望真是不容易,难怪那么多妖类干脆选择以身相许。” 作者有话要说:兰舟过来更新了,还是那句老话——我要花花!我要花花! 人妖之城 作者有话要说:兰舟爬过来更新!鲜花狠狠地砸过来吧!我愿意在花丛中涅槃重生! PS;此章最后几段不建议看官们在吃饭,或者刚吃饱饭后阅读,内容实在是——   六月二十八,立秋,凉风至,日值月破,大事不宜。      喜神西北,福神西南,财神正东。      梧啼城外,丑时,繁星满天。      “这——是空空山?”息昔难以置信的喃喃自语道。她卸下行囊,和赤槿立在城门外,等待寅时梧啼城打开城门。      “梧啼城就是围绕这空空山脚下而建的,已经一百多年了.恕空堂就在空空山山顶上,只有朝廷官员和恕空堂弟子才能进去。”赤槿满是艳羡的望着远处漆黑山脉顶峰处的灯塔,“那是恕空塔,一百多年都没有熄灭过,据说塔里的火光可以净化邪魔,维护人界和妖界的秩序。”      息昔恍如隔世,二百年前,这里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镇,穷得乞丐都不愿意在这里呆着,跑到邻城讨饭去了。她和十个师傅住在空空山破败的石屋里,没日没夜的捉妖挣钱,偶尔想孝敬师傅们,她还要御剑飞行十几里路,到大城市去买酒买肉。      “娘亲!你看!天上的星星好美哦!好多漂亮的颜色!还带着长长的尾巴呢!”不远处在母亲怀里打盹的小女孩揉了揉眼睛,指着漫天繁星惊呼道。      “猫儿乖,那不是星星,是恕空堂除妖师在天上飞呢。”少妇一边回答,一边继续忙着手中的针线活,她在绣一方的鸳鸯交颈的手帕。      她面前摆着一只竹篮,篮子里整整齐齐的叠着几十条绣好的手绢和各色丝线,像她这样准备进城做小本买卖的商人三三两两的散坐石凳上,也许是觉得息昔二人面善,她抱着小女孩坐在了旁边的树墩上,打坐下起,手里的活计就没有停过。      息昔和赤槿也不禁仰头看去,只见数道五颜六色的光亮滑过星空,想必就是除妖师们驱御的法宝。      “他们都是往城外飞,估计是执行任务吧。”赤槿掩饰不住内心的渴望,无限遐想道:“总有一天,我也会在空中飞行,嘿嘿,你说会不会有小孩觉得我是星星啊?”      “哦。”息昔摸了摸靴间的烬炎剑,上次她驾驭着刚刚苏醒的烬炎在无量山被鲛人追逐掉下来后,它就再次陷入沉睡状态,只能当一把普通的匕首使用。现在她就在空空山山脚下,时不时能感觉到过去的佩剑——紫电剑的气息,可是那股气息非常微弱,而且时隐时现,她实在确定不了紫电剑所在的方位。      赤槿早就习惯了息昔不咸不淡的回应,突然瞥见石凳下面有一株瘦巴巴的狗尾巴草,心理莫名的慌张起来,神经质的扫了一眼四周,确定无聊无理的狐帏不在这里后,长吁一口气。      按照惯例,每年立秋,恕空堂就开始为时三天的报名选拔,赤槿肩负着家族的寄托,早就算出自己的生辰八字在报名首日,也就是立秋那天最吉利。可是三天前唯一的马匹被狐帏“逼死”,没有了坐骑,又为了节省路费,她们只好买了艘破船代步,两人日夜兼程轮换着划着,终于在船体散架之前,立秋凌晨赶到梧啼城。      梧啼城在二百年前叫做“梧啼镇”,据《梧啼县志》记载,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火凤凰空空山的梧桐林里飞翔,它的鸣叫能声传百里,所以命名为“梧啼镇”,当时“梧啼镇”有个很不雅的外号——“鸟屎镇”,据说有一外乡商人经过此地,见识到镇里一户人家只有一套衣衫的穷困,于是打趣说:“这里那是凤凰来过的地方?即使有凤凰飞到这里,这个小镇顶多是一粒鸟屎。”这句话浅显易懂的说明了过去小镇的荒凉。      自从恕空堂建立在空空山后,梧啼城为之一新,这里是六合人妖两界混居最典型的城市,还经常会见到魔界、仙界、灵界等其他种族出没。他们在这里通商贸易,各取所需。根据最新版的《梧啼县志》记载,城市登记在册的八十万“人口”中,就有十万是妖族,三十多万人口是人妖混血,纯血的人类实际不到四十万。而这些还不算在梧啼城暂居行商或者游历的妖族。      息昔以前从未想象过会有人妖混居的大城市,她和赤槿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妖族不再刻意隐瞒身份,和正常人类一样在凤凰街上摆摊做生意。      凤凰街是一条至少能够容纳二十辆马车并行的五里长街,左右两边密密麻麻挤着三层楼高的商铺,此时宽阔的街道车水马龙,热闹像一锅沸腾的粥。      息昔自打进城后就一直瞪大眼睛,嘴唇微张,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好多东西她都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赤槿!你看那里趴着的一个人,他长得真的很像只狗!”息昔指着商铺二楼敞开的窗户说道。      赤槿忙着向路人打听去恕空堂的方向,抽空抬头向息昔所指的方向看去,顿时哈哈大笑,“那明明是一只狗嘛,只是头部有点像人的轮廓而已。”      息昔擦了擦额头的汗,原来是一只还没完全修炼成人形的犬妖。      “百年蛛丝织就的雨披!才二枚金币一条!保证十年都不会漏水!”一只雄性蜘蛛妖在大街上吆喝生意,周围挤满了一群人族女子,她们爱不释手的摸着柔软强韧的雨披,又心有不甘的谈价还价。      蜘蛛妖不烦不恼,笑眯眯的解释道:“各位姐姐,二枚金币的确是不便宜,您看看对面就有卖斗笠蓑衣的,一枚银币就能买一套,只是呢,如果遇到下雨天,您若是戴着那副笨重的雨具,和渔夫有什么区别?雨披防雨保暖,而且轻薄柔软,最衬姑娘的如花美貌,柳条般的曼妙身姿,这蛛丝是我在月圆之夜一缕一缕的吐出来的,它吸收了月光的精华,您看看这成色?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呢!”      “朱老板,你的货的确是不错,但我们姐妹五人一人买一件,你至少给折扣吧。”      这五个人不就是十枚金币的生意么?嗯,今天真是开门大吉啊!蜘蛛妖笑得像一朵菊花,当着客人的面,掰着手指头算起帐来,“这位姑娘,我每天出摊都要交商业税、治安费、清洁费、还有什么垃圾处理费、其实赚不了几个钱,家里要供养卧病在床的丈人,床下还有几个刚学会爬的孩子,家里的娘子每夜织布到半夜方休,这日子过得不容易啊。您放心,我朱二在凤凰街做了十来年生意,向来是明码实价,童叟无欺。诸位姑娘既然这番捧场,我就给你们打个九折吧——不能再少了!”      蜘蛛不在房梁上结网捉蜻蜓,改行上大街卖雨披了?息昔听得一愣一愣的,这生意经比人类还顺溜啊。      “娘亲!你看猫儿的糖葫芦!”穿着红彤彤的小姑娘举着一串糖葫芦不知从那里窜出来,一头撞在息昔的腿上,息昔赶紧扶过小女孩。      “谢谢姐姐。”女孩仰首甜甜一笑,息昔这才注意到这就是凌晨坐在旁边,叫做猫儿的小女孩,猫儿的外表与常人无异,只是有一对纯黑色的猫耳朵!      挎着竹篮的少妇慌张的牵过猫儿的小手,对着息昔欠身道:“我家孩子不听话,冲撞姑娘了,真是对不起。”      “没事没事。”息昔摆摆手,“其实我也有错,光顾着看热闹,没注意到这孩子冲过来。”      原来猫儿是人和猫妖的混血啊,难怪听不见这个小姑娘的脚步声,猫族走路不都是无声无息的嘛!息昔看着那对母女俩在卖雨披的朱二旁边铺上一张芦苇席,将竹篮的手帕摆上上面,朱二好像和母女很熟悉,他从摊位下面搬出两张竹凳递给少妇,少妇感激的接过。      饭馆里,息昔将面碗的汤汁喝了个底朝天,闭着眼睛回味良久。      “这碗三鲜面味道有那么好么?早知道我就不吃牛肉面了。”赤槿谗谗的看着息昔。      息昔舌头一卷,将嘴角残余的汤汁咽进去,这才睁开眼睛说道:“味道一般啦,只是我终于找到了梧啼城唯一没有变化的东西——至少三鲜面的味道和以前一样。”      赤槿不解的摇摇头,继续和碗里的牛肉面缠绵。      “喂!伙计!这里有只苍蝇,吵的我吃饭都没心思了,快过来把它赶走!”邻桌的客人唤道。      “来啦!实在对不住您,这是赠送您的一盘花生米。”店小二点头哈腰的端上巴掌大的小碟。      “一碟被他说成一盘,这不是空口说白话吗?”赤槿小声埋怨着,继续发挥她贪小便宜的禀性,“我也被苍蝇绕着飞过,干嘛不赔我们这一桌?”      苍蝇好像听懂了赤槿的话,盘旋着飞到她们的桌面上,并且成功着陆。赤槿眼睛一亮,打算拍桌子要赔偿——花生米她不喜欢,打五折也不错啊。      “居然敢在本小爷的店里想闹事,自寻死路!”店小二冷笑一声,倏地伸出舌头,他的舌头扁平,舌尖有分叉,动如闪电,像是射出去的箭矢!足足有三尺长!舌尖的分叉粘起起苍蝇,飞速弹回喉咙!      “小二好本事!有了你这个青蛙王子跑堂,难怪饭馆的苍蝇蚊子都快断子绝孙了!”有一个外地打扮的食客拍手称赞,其他的客人则司空见惯的继续埋头吃饭——那里来的乡下小子,这点破事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息昔和赤槿面面相觑,留下饭钱,在胃里没有反应过来之前赶紧往外狂奔!      她们身后的饭馆上贴着一张红色告示,上面写着:      “本店新聘青蛙王子跑堂,若发现苍蝇蚊子者,饭钱打五折,并赠送小菜一盘,欢迎新老食客光临!” 作者有话要说:兰舟爬过来更新!鲜花狠狠地砸过来吧!我愿意在花丛中涅槃重生! PS;此章最后几段不建议看官们在吃饭,或者刚吃饱饭后阅读,内容实在是—— 横幅 作者有话要说:meily 、realggr、冰水淼,我中午忘记将作者有话说设置到正文上方了,导致大家严重反胃。 为了表示歉意,兰舟连夜更新一章,这章比较轻松,大家放心的吃东西吧。   恕空堂盘踞在空空山四个山峰上,分别是盾戚峰,慎思峰、明辨峰和笃行峰,山脚下有四条绵延数里的青石阶分别通向四峰。      其中盾戚峰是最高峰,盾者,盾牌也;戚者,斧头也。因山峰的形状神似盾牌中间镶嵌一把斧头而得名,是恕空堂总堂所在,常年不灭的恕空塔就建在此峰最高端。      慎思峰次之,是恕空堂专门用来训练弟子的地方,只有通过重重考验的弟子才有资格称为除妖师,慎思的意思是告诫弟子修行法术要懂得自我约束,潜心思考学习。      第三座高峰名为明辨峰,思在训诫子弟为人处世要明辨是非黑白,通过慎思峰重重考验后出山的正牌除妖师就聚集在这里,被派遣到各地抓捕作恶的妖魔。      笃行峰居末位,意为行知合一,是恕空堂处理内务杂务的地方,每年立秋的报名选拔就在这里进行。      息昔和赤槿艰难的在青石阶上前行,此时她们已经换上了平常的便服,赤槿穿着烟青色衣裙,脑后盘起一对活泼俏皮的发髻,露出清清爽爽的俏脸来,息昔一身墨绿色衣裙,衣角镶着一圈黑边,青丝用玄色发带束起一半,余发散自腰间。      为了赶在立秋这天参加报名,她们已经二日一宿没睡过觉——息昔本来打算在梧啼城的客栈补觉,谁知早上饭馆里“青蛙王子”店小二吃苍蝇的那一幕不停在脑海里重现,就像是泡在水里的木头,好不容易按下水底,稍一放松就又浮现出来。她补觉不成,就干脆随着赤槿来空空山笃行峰,一为散心,二是觉得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感应到紫电剑。      已经走了快一个时辰,这台阶像是鬼打墙似的永远都踏不完,好在路边有不少水果摊和凉茶铺,累了就坐下来歇歇脚喝杯茶。      沿途中有不少举止怪异神秘的人过来和她们搭讪,一个中年男子拦住二人,低声问道:“你们是不是来报名参加选拔的?”,他见赤槿点头,便从衣袖里摸出一本手抄小册子,低语道:“这是必考科目《妖灵律令》的试题,一口价,十枚金币。”      这不是作弊吗?赤槿愣住了。      男子以为她嫌贵,便收回一个巴掌,“这样吧,我看姑娘面善,给你打个五折。”      哼!我赤槿凭的是着真才实学!才不需要这些呢,赤槿拉着息昔就要走。      “别急啊,我这里还有更好的。”男子又摸出一本白皮小册子,“这里详细记载着这次选拔评判们的喜好,读完后你就知道什么样的表现会赢得评判的青睐。”   ……。   最后,赤槿以一击漂亮的长拳和凌空一脚结束了对话,和息昔终于登上了笃行峰前方的广场。广场上满满当当挤着约一万多人!      “哇!这么多人?”赤槿兴奋的手直发抖。      息昔犹豫的看着黑压压的人群,商量道:“我就在这里等你罢,再挤下去估计就有人掉下悬崖了。”      “也好。”赤槿咬咬牙,削尖脑袋开始往人群里挤。      息昔在石阶旁边的树林里找了个清静之地,依着一块平坦的巨石,疲倦的闭上眼睛。迷迷糊糊不知过了多久,一个稍显嘶哑的女声响起,“这位姑娘,你可是来参加恕空堂报名选拔的?”      息昔闭着眼睛摇摇头,不想理会这帮骗子。      “那太好了!你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一个洪亮的男声说道。      息昔睁开眼睛,只见面前站着一对青年男女,女的身材高大壮实,腰间的黄色裙带似乎快被撑破了,四四方方的面颊似乎是用青砖雕刻而成,她的笑容很僵硬,不过从眼神似乎非常诚恳。      男子个头与女子相仿,一头红发鲜艳的像是着了火似的,怒发冲冠般竖在头顶,鼻子尖的当做飞镖使都没问题。      两人对视一眼,一齐蹲下来,与息昔的视线保持水平,女子掏出毛笔准备记录,请求道:“能打扰姑娘一盏茶时间吗?我们想做个调查?”      “嗯。”息昔见他们如此热情,也就不好拒绝。      “谢谢您的支持,第一个问题,您觉得牺牲部分外族的生命,以此来提升自己的法力,这种做法合理吗?”      息昔答道:“这个——法力是靠自己修行得来的,邪魔才依靠牺牲外族生命提升法力。”      “很好,第二个问题,如果您遇到有人这么做,会不会去阻止他?”      “应该会吧。”息昔暗想,如果对方法力实在高强,她想管也管不着啊,比如无量山只剩下一张人皮的张公子……。      “您真是个有爱心的好人!最后一个问题,您是否愿意在横幅上签下您的姓名,表示完全支持以上观点?”      “这个嘛。”息昔犹豫了。   “您——。”   “咳咳,是这样的。”息昔不忍见这对男女失望的眼神,连忙解释道:“我当然愿意签,只是我   的字很难看,所以就——。”      “没有关系,我们这里还有不会写字的呢,他们就干脆按上手印或者是脚印。”红发男乐呵呵的递过毛笔。      待息昔在十米长的白布上写下名字,他们二人肃然起立,对着息昔深深鞠躬道:“谢谢您对我们的支持,我们今晚就将这近千人的签名横幅送到恕空堂,强烈要求除妖师禁止使用鸡血、狗血来助长法力。他们利用我们的生命换取法力,每年我们鸡族、犬族死在除妖师手上的不计其数。”      息昔这才注意到砖面女是犬妖,红发男是雄鸡修炼的妖族。      红发男塞给息昔几张写满字的白纸,“这是我们的请愿书,姑娘有空的话可以看看,再次感谢您的配合,再见!”      息昔拿着白纸彻底无语了——她自己用不用鸡血狗血无所谓,只是赤槿会比较麻烦,如果被禁用,赤槿通过选拔测试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笃行峰的广场上突然爆出一阵哗然,接着人群如决堤的洪水般往台阶上涌,当人群散到一半时,满脸绯红的赤槿慌慌张张的跑到树林里找息昔,“糟了!糟了!”      息昔赶紧将白纸揉成一团,扔到背后,安慰道:“禁止使用鸡血狗血只是传言,你不用太担心。”      “什么?禁止使用鸡血狗血?我怎么没听过?”赤槿诧异道。      “那你干嘛说糟了糟了?”息昔困惑。      “我刚才差点被挤得掉下悬崖。”赤槿身体右倾,重现当时危险情形,“后来有个相貌英俊的公子拉了我一把,还护着我到了台阶。”      “那不是很好吗?”息昔松了口气。      “可是呢,我蹲在来系鞋带,起来时他就不见了!”赤槿叹道:“我连他的名字都忘记问了,这可如何是好?想表示感谢都没机会了——那个公子真是和善呢。”      首次见到赤槿花痴的模样,息昔忍俊不禁笑道:“没关系啊,等选拔考试的时候自然能再次见到他。”      “也不知道那个时候公子还记不记得我呢。”赤槿说道:“你还不知道罢?刚才贴出告示了,这次报名时间要往后推迟半个月。”      “每年都是立秋开始,这次怎么推迟了?”      赤槿答道:“那次无量山闹的动静太大了,惊动了朝廷,恕空堂派遣好多除妖师去查探实情,其中就有主持这次选拔的长老,所以就推迟报名。” 作者有话要说:meily 、realggr、冰水淼,我中午忘记将作者有话说设置到正文上方了,导致大家严重反胃。 为了表示歉意,兰舟连夜更新一章,这章比较轻松,大家放心的吃东西吧。 竹屋 作者有话要说:敲完字,就贴上来更新。各位看官准备好花花吧! 此文前几段关于梧啼城租赁市场的描写, 完全是作为房奴的兰舟有感而发,不喜者可以自行忽略之。   “喏,就在这里,我说过入夜之前肯定能搭好的。” 息昔很有成就感的指着面前的小屋,无限得意的说道。      只见一个小巧的竹屋出现在眼前,它虽然只有一人多高,在室内走不了七步就能碰到鼻子,简陋像是刚刚遭了群贼野蛮抢劫。但是,它毕竟是一座可以暂时栖身的房屋——而且是不需要付钱的房子。      自打考期推迟二周的消息传出后,梧啼城所有的客栈价格飙升了三倍不止,近万名怀着“除妖师”理想的考生们在掌柜们眼里无疑是最肥的羔羊,任由他们宰割,连在柴房里打个地铺都要收一枚金币!而且还有继续涨价的趋势。      精明的小市民们也趁机提高了房屋租金,还提供日租、二日租、半月租等新花样,一间漏雨的草屋也被抄到二枚金币一天,是一天啊!有空房间的市民个个是赚的盆满钵满,甚至有了将将茅房拾掇拾掇改装成客房的想法。      在商民的共同炒作之下,梧啼城的“房地产”行业异常火爆,众多囊中羞涩的外地人不得不卷起铺盖露宿街头,引起了丐帮的强烈不满不说,还被游手好闲的小贼盯上,很多人在睡梦中被偷得只剩下一件短裤!一个穷酸书生无限感慨的做赋一首:“房价如此之高,令无数英雄竞折腰!”      息昔和赤槿觉得住客栈要价太离谱,第三天就忿然拖着行李流落街头,息昔说空空山北面有一片貌似无主的竹林,她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搭建一座简单的竹屋,即清净又省钱。      果然,当最后一缕阳光隐去,息昔就邀功似的蒙着赤槿的双眼,带她来到竹林深处。      “息昔!没想到你还有这种本事!”赤槿乐得声音都颤抖起来,掀开竹扉冲进屋子里。      “哇!居然还有吊床!”赤槿兴奋的一跃而起,躺在麻制渔网改装成的吊床上晃晃悠悠。      “我是觉得立秋了,睡在地板上会着凉的,所以就挂上渔网做吊床——喂!你别乱晃!小心弄破了渔网掉下来!”息昔警告道。      “没事!本姑娘这几天瘦了,这张渔网绝对撑得住。”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赤槿像只鲤鱼般在网中跃动几番,最后惬意的闭上眼睛。      子夜,梦境。      白衣的公子在雾中时隐时现,赤槿急切的问道:“公子是你吗?那个——谢谢你的帮忙,不然我就被挤下悬崖了。”      白衣公子像是没听见般,径直消失在前方,赤槿拨开云雾去追,只恨腿脚无力,还没走几步就瘫坐在地上。      “姑娘小心。”一双温暖的手稳稳扶过,她赶紧借力站起来,连连道谢,“我叫赤槿,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姓狐名帏,是群芳司狗尾草花神。”      这句话无疑是晴天霹雳,赤槿定睛一看,面前的白衣公子突然变成刺猬头短发的狐帏,他嘿嘿的笑着,手里还拿着最最讨厌的狗尾巴草!      “怎么会是你!”赤槿惊呼道,骇然从梦中惊醒。      秋虫唱晚,凉风徐徐,月光透过竹屋的缝隙撩拨着她的眼睛,赤槿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在吊床上翻了个身,安慰自己这不过是个梦境。      “吱呀——吱吱——吱呀——呀。”      房梁上传来诡异的声响,赤槿喃喃说道:“息昔,息昔,是不是老鼠?你把灯点起来罢,它们见到光亮就跑了。”      一阵安静过后,诡异的声音再次响起,赤槿睁开眼睛,竹屋里依旧是月光,息昔根本没有点燃油灯。      “咔嚓!”一声巨响,屋梁上系着吊床的竹竿终于支撑不住,炸雷般折断,赤槿连同吊床一齐砸在地板上,整个竹屋轰然倒塌!      赤槿滚到行李中间,在断竹刺来的瞬间打开精钢伞,同时大声叫着:“息昔,当心——!” 竹屋塌下的轰鸣声掩住了赤槿的呼叫。      半盏茶后,一切归于寂静。      “赤槿!”狐帏突然从天而降,心急如焚的搬开竹屋的“残骸”,移到一半时,他摸到一个硬硬的,龟壳般的东西。      “赤槿的金刚伞!”狐帏小心翼翼的拨开周围的碎竹,终于见到蜷缩在伞下半昏迷的赤槿。      他横抱着赤槿,将她放在草地上躺平,使劲掐她的人中穴,赤槿霍然坐起,愣愣的看着变为废墟的竹屋,喃喃问道:“息昔呢?你有没有看见息昔?”      “啊!息昔?我没看见她,我——。”狐帏见她醒过来,赶紧自行退避三尺,就怕赤槿见到他后又吓的逃跑。      “息昔?”一个略带着颤音的声音在竹林里响起,背着书篓的谢行远鬼魅般出现在面前,急切的问道:“你确定息昔还在里面?”      赤槿点点头,而后又摇摇头,她真的不确定息昔是否还在废墟里,她模糊的记得坍塌之前,息昔没有起来点亮油灯,她罩起金刚伞时,也没有见到息昔的身影,她以为息昔法力比自己高出许多,应该早就逃出去了罢?可是,这里根本不见息昔的人影。      “我不知道。”赤槿老老实实的答道。      书生抿紧嘴唇,从书篓里抽出折扇,朝着废墟猛地一挥!      漩涡状的龙卷风平地而起,它狂暴的扑向废墟,以摧枯拉朽之势将碎竹卷到竹林里。烟尘散尽后,只剩下散乱一地的行李和两张渔网,仍旧不见息昔。      “你是那天在河边烤山鸡的书生?”赤槿揉着酸痛的腰肢站起来,“你认识息昔很久了?她法力高强,是不是用遁地术逃生了?”      “她根本不会遁地术。”谢行远十分肯定,转身问赤槿:“她不在这里,你知不知道她有可能去那里?”      “房子呢?赤槿你——?”息昔抱着半缸梨花酿,愣愣的看着谢行远和狐帏两个不速之客,以及半个时辰以前还是竹屋的空地。      “你跑到那里去了?”赤槿七分关切三分恼怒的吼道,这也是他们共同的疑问。      “搭完竹屋我就去城里吃饭,嗯,还喝了半缸酒。”      “你一直喝到半夜?!”赤槿的声音比刚才还高出一截。      “我觉得头晕,就到溪水边洗——嗯,洗脸。”息昔扫了一眼谢行远和狐帏,“后来,我在溪边睡着了,刚才被一阵怪风惊醒。”      谢行远看着息昔披散在腰记半干的青丝,顿时明白过来,原来她是想说自己在溪水里洗澡,但看见他和狐帏,便立即改口为“洗脸”——这么多年过去了,她说谎话时眼睫毛还是会不由自主颤抖,一点都没变呢。      “竹屋呢?怎么不见了?”息昔问道。      “肯定又是他暗中捣鬼!”赤槿的注意力霎时转向狐帏,“只要你出现,就肯定没好事!这房子是你偷偷破坏的吧?”      狐帏以为自己走远一些就没事了,却没想他再次被赤槿误会,明知赤槿不会相信他,嘴里还是无力的否认道“不是,不是我啊,你误会了。”      “哼,前些天我们恰好在路上遇见,你逼疯了我的马——就算那次是意外吧,马匹是被雷劈疯的。可这次是在半夜啊,你鬼鬼祟祟的一直跟着我们是什么意思?现在想想,前天在笃行峰我差点跌下悬崖,是不是你下的黑手?”赤槿越说越气,“你害我也就罢了!谁叫我当初不知好歹得罪你呢?是我自作自受。可是,你现在变本加厉,弄塌了房子不说,居然还要假惺惺来救我!冒充救命恩人!”      狐帏好几次张开嘴想要辩驳,可赤槿根本不给他机会,等她爆发完了,他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最后捏紧拳头,绝望的无语望苍天。      “你是说房子塌了?”息昔问道:“可是那些竹子怎么不见了。”      没等赤槿开口,狐帏像是抓到救命稻草般说明全过程,说他如何如何想要帮助赤槿,所以这些天一直隐秘在附近,后来见竹屋突然倒塌,他奋力从废墟把赤槿抱出来,而后来了位书生,为了找到息昔,他施法术将残骸全部卷走,而他则再次被赤槿误会云云。      “赤槿,这次你可能真的误会狐帏了。”息昔有些难堪的挠挠头发,“忘了告诉你,我的确能很快的搭好竹屋,可是——可是不知为什么,它们塌的也很快。而且这些竹子远远不如毋逢山的结实,还有我是第一次在竹屋里悬吊床,屋梁支撑不住,确实很容易塌掉的。”      “难怪呢。”谢行远笑道:“上次在毋逢山,你将屋子借给山神暂居,当天晚上他只是翻了个身,房子就塌了,脑门砸起鸡蛋大的肿块。”      “你——你搭建的房子到底能坚持多久?”赤槿面无表情的问道。      “我是自学的,刚开始能坚持半天就不错了,改进多次后,一般能挨二三个月——当然了,如果遇到大风大雨,就顶多还有十天寿命。”息昔如实答道,她独居毋逢山时,坚持不住山洞,二百年来,毋逢山的竹屋建了又塌,塌了又建,她自己都记不清搭建过多少次,好在山里的竹子多,任由她折腾。      谢行远嘴角上翘,四分温柔六分怜惜的看着息昔。狐帏长吁一口气,总算是洗净冤屈。      “息昔!!!”赤槿怒火中烧,“我差点被你害死了!你知不知道?你明明知道我多么在意这次选拔!我要是见了阎王,怎么有脸向列祖列宗交代?我若侥幸不死,被砸成重伤,岂不是要错过这次考期?你总是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说的好听是不在乎!说的难听就是从来不替别人考虑!不顾及他人感受!我没有你这样自私自利的朋友!”      赤槿边吼边收拾行李,清理完毕后,她头也不回的走了,行了几步远,她又停下来,掏出口袋数出一半钱币,用手绢包好,踹在息昔手里,冷冰冰的说道:“这是你的那份,从此我们各走各的路,后会无期!”      有生以来,息昔从未被人这番吼过,她怔怔的呆立在那里,“从不顾及他人感受”?“自私自利”?      狐帏看看远去的赤槿,又回头看看息昔和谢行远,犹豫片刻,最终还是朝着赤槿消失的方向奔去。      息昔觉得全身乏力,干脆依靠着巨石坐下,酒坛被她抱的温热,散发出诱惑的香醇,息昔突然觉得索然无味,将酒坛晃了晃,然后搁在一边。      “我真是很自私自利吗?”息昔突然抬头问谢行远,本来她向来看不惯书生,但今晚听到狐帏的描述,心中的排斥感顿时渐渐消失。这个书生毕竟还帮忙救她。      见息昔主动和他说话,谢行远着实有些意外,他没有立即回答,而是寻了些枝叶堆成火堆,他盘坐在息昔对面,从书篓里拿出火镰,火星在竹枝里绽放,轻烟徐起。      “如果你真的是自私自利,就不会把她的话放在心上,而且还那么在乎她对你看法了。”谢行远微微一笑,对着竹筒吹燃火堆。 作者有话要说:敲完字,就贴上来更新。各位看官准备好花花吧! 此文前几段关于梧啼城租赁市场的描写, 完全是作为房奴的兰舟有感而发,不喜者可以自行忽略之。 报恩三十六计 作者有话要说:刚才在文案上贴上了专栏横幅图片,是美女蔷薇殿下倾情奉献的美图。目的是方便各位看官领养兰舟——请戳一戳专栏里的“收藏此作者”。谢谢各位! PS;目前我的作者收藏是7!是7啊!除去兰舟自己收藏的,其实只有6个! 杯具,绝对是个杯具,~捂脸~   天界,群芳司百花园。      蔷薇仙孟霄潇、桃花仙陶理枝、候补狗尾巴草花神狐帏三仙成鼎立之势而坐。      蔷薇仙孟霄潇无限娇嗔的说:“陶哥哥,你瞧瞧狐帏这副衰样,不给他来点猛药,看来是无力回   天啊!”      桃花仙陶理枝听闻孟霄潇那声娇滴滴的“陶哥哥”,身上的鸡皮疙瘩抖了一地,也不知为何,自从狐帏来到仙界后,孟霄潇就一直是柔情似蜜,含笑留情的女身模样。见到漂亮女仙,他也没有换成一副风流倜傥的男身皮囊。      “好吧,当初是我全力引荐你来群芳司,如今你遇到困难,做兄弟的岂可袖手旁观?”陶理枝咬   咬牙,慎重的从衣兜里掏出一本粉色封面的线装书来,抚平了书角,端端正正的搁在石桌上。      “陶兄,你别逗我玩了,我是去报恩,又不是去打仗,这本《三十六计》有什么用啊?”狐帏苦笑着看着封面,前天他好意将赤槿从坍塌的竹屋里救出,赤槿不仅不领情,还将她对息昔的怒火全都喷在他身上,狐帏提议帮她提行李,找客栈,却被赤槿连骂带打的赶走了。他走投无路,只好来仙界找朋友求助。      “真是个呆头鹅!”孟霄潇伸出右手食指在狐帏额头上狠狠一戳,“你拿着书对着阳光照照,上面还有‘报恩’两个小字呢,这就是我们群芳司的镇司之宝——《报恩三十六计》!由陶大哥主笔,详细记录了各路仙友在凡间报恩成功的案例,并且按照兵法的模式进行分门别类,此书一出,再难还的恩情都会被攻克。”      狐帏眼睛蓦地一亮,拿过册子就要翻看。      “且慢!”陶理枝按住手册,“你若是自己看,再过一百年也看不明白,还是由我亲口传述,你拿出笔纸记下关键点,不明白的立即问我和蔷薇君。”      孟霄潇笑呵呵的递给早就预备好的笔纸,往砚台里添了清水,亲自磨墨,“红袖添香,美人磨墨,狐帏你艳福不浅呀!”      狐帏吓的挺起胸膛,往后缩了缩脖子。      “人界最怕是欠钱,最痛苦的是还钱,而我们仙界最怕的是欠情,最难的就是还情报恩,所以你不要太自责,因为报恩的确是一门高深的学问。”陶理枝先帮狐帏振作精神,可见好为人师的不仅仅是凡人,“先说第一计‘金蝉脱壳’,意思是报恩者要隐藏本性本身,先接近恩人,然后伺机而动。”      狐帏说道:“可是赤槿讨厌我,把我当做瘟神,我根本接近不了她。”      “唉,你第一见面就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她当然不敢让你靠近,若白素贞第一次遇到许仙,就显现白蛇真身,那许仙还敢和她同船打一把雨伞?睡一张床上?许仙是个穷酸书生,白素贞就投其所好,变作有钱人家的漂亮姑娘,那许仙自然也就上钩了。”      “可是赤槿会法术,她会识破我的真身的,我变成英俊公子也没用。”      “如此,你就要将 ‘借刀杀人’、‘反客为主’、‘欲擒故纵’、‘以逸待劳’配合起来使用,改变她对你成见,万万急不得。”      “啊?”      “赤槿身边总会有朋友吧,你先赢得他们的信任,暗中了解赤槿的喜好,那么知道她的愿望也就容易得多,加上他们还会帮你说一些好话,她对你的印象自然会有所改观,这就叫做‘借刀杀人’,还是拿白素贞举例,她事先安排好艄公和丫头小青在船头说什么‘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暗中煽动许仙的色胆,对白素贞想入非非——这就从‘借刀杀人’变为‘反客为主’了,明明你是主动,但是也要变现被动的样子。”      “噢。”      “如此几番,她会对你会慢慢信任起来,你要时不时的在她周围出现,但不要太频繁了,你不要急于提出报恩的事情,这就是‘欲擒故纵’、‘以逸待劳’的意思了。”      “唔。”      “消除以往的间隙后,你可以选择消失一段时间,此为‘走为上’之计,让她时常会想起你。在遇到困难和危险的关键时刻,你现身相助,这就是‘趁火打劫’、‘浑水摸鱼’之计了。”      “那要是她要是没有危险怎么办?”      “哎,怎么还不开窍?你就不会用‘无中生有’之计制造点麻烦?白素贞要不是制造点大雨,许仙能上她的贼船?”      “嗯。”   ……   陶理枝滔滔不绝两个时辰,充分展示他在传道授业解惑方面的潜能,“以上三十六计,需要连环灵活使用,切忌生搬硬套,否则会适得其反。”      “多谢陶兄!”狐帏站起来拱手道谢,抱着厚厚一摞手抄笔记苦思冥想,反复琢磨。      孟霄潇和陶理枝对视一眼,收起粉色封面的《报恩三十六计》悄然离开。      两人行至百花园外,陶理枝面带忧色,“总觉得这样做不太妥当,要不我们对狐帏说实话罢?”      “嘿嘿,现在是覆水难收,要是回过头告诉狐帏你刚才完全是一派胡言,他会把你的桃花殿全部变成狗尾巴草。”孟霄潇将粉色封面揭去,露出此书真正的大名《风月三十六计》!      “这本《风月三十六计》是现在人界炙手可热的书籍,销量仅次于《六合山海经》,许多不懂风月的有情人得了这本书的指点,最终打动心上人,抱得美人或者情郎归。狐帏这个家伙是个榆木脑袋,那里会注意到这些书。”      陶理枝沉吟片刻,“为什么一定要他以身相许呢?据我所知,他是肯定不情愿娶那个野蛮丫头的。”      “废话!我当然知道他不愿意!”孟霄潇卷起手册,照着陶理枝的肩膀就是一记狠敲,“要不我费神贴一个假封面干嘛?还教你胡诌什么《报恩三十六计》!他要是知道我们其实在教他如何赢得姑娘的芳心,早就翻脸掀桌子了.怎么可能乖乖的做记录听那么仔细?这是我的‘偷梁换柱’之计,只是帮助狐帏在最短的时间报恩而已。”      “报恩一定要以身相许吗?”陶理枝一向原则分明,“芳主明明是说实现三个愿望就行了。”      “你看看狐帏的那副衰样,连只狗都不愿意和他接近,何况是赤槿?他要熬到何年何月才能实现三个愿望?”孟霄潇不以为然道:“我也是为他好,如果赤槿能喜欢上狐帏,恋爱中的人都很笨的,她的愿望可能只是狐帏的一个微笑,或者香吻什么的,我感肯定,狐帏赢得芳心的那天,就是他正式成为群芳司狗尾草花神之日!”      陶理枝先是点头表示赞同,而后目光一转,“你明明将《风月三十六计》倒背如流,为何一定要让我讲给狐帏听?我刚才差点讲岔了。”      “谁叫你长了一张诚恳的脸呢?他肯定不会怀疑你。”孟霄潇羡慕的打量着陶理枝,“群芳司第一老实人的位置非你莫属。”      两人说笑着前行,冷不防遇到芳主令狐晞,他们赶紧躬身行礼,可这次令狐晞没有像往常那样点点头就离开了。      “听归鹤说群芳司多出一本书镇司之宝,叫做《报恩三十六计》?”令狐晞停下脚步,目光停留在孟霄潇拿着书本的右手上。      “其实只是凡间的一本杂书罢了,小仙将读后所感写在原本当做批注,对为报恩所困的仙友有所帮助,可后来各路神仙以讹传讹,居然说是群芳司的镇司之宝,真是流言可畏、流言可畏啊!”   孟霄潇双手递过手册,“这就是那本书,请芳主明鉴。”      令狐晞接过手册翻阅片刻,复又还给孟霄潇,转身离开,扔下一句冷冷的话:“狐帏的事情你们不要干预太多。”      两人肃然而立,直到确定令狐晞走远了,陶理枝才长吁一口气,“芳主性格寡淡,看到书中众多风月之事,居然没有一丝动容。”      孟霄潇无声笑了,良久才说道:“无情和有情,有时候是没有区别的。” 作者有话要说:刚才在文案上贴上了专栏横幅图片,是美女蔷薇殿下倾情奉献的美图。目的是方便各位看官领养兰舟——请戳一戳专栏里的“收藏此作者”。谢谢各位! PS;目前我的作者收藏是7!是7啊!除去兰舟自己收藏的,其实只有6个! 杯具,绝对是个杯具,~捂脸~ 寻剑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写的很顺,居然在刚过十二点就写完了!花花!兰舟要花花!另外寻求各位看官包养(快快去戳收藏此作者啦)。 爬上床去睡觉啰!晚安亲们!做个好梦!!~~   暝色已到,风弄残灯。      息昔曲肘为枕,借着微弱的灯光翻看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潦草的记载着她这几天的行程。      七月一日,梧啼城城东花鸟集市——无紫电剑踪迹。      七月二日,城西乌龙潭——遇见一只小蛟龙,无紫电剑踪迹。      七月三日,城北麦田——无紫电剑踪迹,被农夫当做偷麦子的贼赶走。      七月四日,城南“长安陵园”——即有钱人的坟场,遇见几个游魂野鬼,无紫电剑踪迹。      七月五日,城中小街小巷——张家的馄饨很好吃,桥头老李炸的臭豆腐闻起来真香!下次记得要在卯时之前过去,否则就又买不到了。哦,无紫电剑踪迹。      七月六日,凤凰街首富百里家宅——很多稀世之宝,百里家的长公子模样甚是顺眼,眉眼神似令狐晞,神情却像谢行远,他肯定有妖族血统,无紫电剑踪迹。   ……   息昔峨眉微蹙,这十几天里,她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偌大的梧啼城,可是丝毫没有感觉到紫电剑的气息。      如今只有一个地方没有去查看——恕空堂!据传恕空堂拥有法宝无数,紫电剑在那里的可能性最大,可是恕空堂岂是随随便便就能进去的?      恕空堂所在四峰中,主峰盾戚峰是总堂所在,守卫自然森严;慎思峰是训练除妖师的地方,不好惹啊;明辨峰聚集全国最优秀的除妖师,擅闯进去搞不好被抓起来直接扔到恕空塔里烧的灰飞烟灭。至于笃行峰,它只是恕空堂用来处理杂物的地方,而且山势相对平缓……。      没错!就是它了!息昔提笔在小册子里写道“七月九日,空空山笃行峰。”      柿子还是软的比较好捏,这是众人皆知的真理,息昔也不例外。      子夜,空空山,笃行峰。      息昔缓缓从悬崖边缘爬上来,正门肯定是进不去了,前方的广场根本没有地方藏身,御剑飞行更是不可能——任何人经过空空山上空都会引起警惕,何况现在的烬炎剑再次沉睡。于是她选择了一条貌似绝路的路径,钻进后山的乱树林里,仗着身轻体捷,攀爬过四个几乎是呈直线的悬崖,终于到了笃行峰后院。      她收好绳子,揣在怀里,这个下山时肯定会再次用上,蒙上黑面纱,这笃行峰闲庭悄悄,深院沉沉,果然少有人巡夜把守!      息昔庆幸自己选对了地方,可是紫电剑会在哪里呢?她蹑足而入,左右顾盼。      “息昔——息——。”一个声音在身后悄然响起。      息昔回首一瞧,只见谢行远从一块石碑后探出头来,示意她过去。      话说那天她被赤槿痛骂一通,心情低落,喝了几口闷酒就趴在石头上睡着了,醒来时已是次日中午,身上披着谢行远带着墨香味的衣袍。酒坛下面押着一张信笺,上面写着“重建竹屋一栋,作为姑娘栖身之所,衣袍改日来取,后会有期,谢行远。”      一栋崭新的竹屋稳稳当当屹立在曾经是废墟的地方,牢固的似乎可以住上百年。      “你怎么到了这里?”息昔惊讶无比,而后又低声道谢:“竹屋很结实也不漏雨,谢谢。”      “举手之劳而已,不用谢我。”谢行远会心一笑道:“其实我是为了还你一个人情,以前你曾经在那里帮我赶走过一只狼妖,结果我银子没带够,欠下许多,之后——嗯,之后也没机会还给你,所以就先建了座小屋。”      “噢,难怪我见你那么眼熟。”息昔有些尴尬的笑笑,“我有段时间记性很不好,对不起,我没认出你来。”      她向来对读书人非常排斥,前几次见到谢行远时总是冷冷淡淡的,其实说到底,他已经帮她好几次了,那次在毋逢山她从天上掉下来就是砸在他身上才幸免“遇难”,息昔向来恩怨分明,现在回想以前的态度,突然想起赤槿临走时说她“自以为是”、“从不顾及他人感受”,顿时有些悔悟过来。      “忘记也没关系,我记得就行了。”谢行远笑容温润如玉,“你是来找佩剑的吧,从这里左转三百步,是西苑藏宝阁,据说人仙妖魔冥各界的宝物都有,你的紫电剑可能就在那里。”      “你——怎么知道的?”息昔觉得面前貌似文弱书生的谢行远越来越神秘了。      “明天我去竹屋要回衣袍时会告诉你。”谢行远指着西苑的方向,“你快去罢,我在这里还有些琐事要办,明天见。”      半盏茶时间后,西苑藏宝阁。      息昔站在藏宝阁中央,仰头望去,被眼前的奇观深深震撼住了。      藏宝阁是一个八角形的五层楼阁,顶端上镶嵌着几十颗夜明珠,照的阁中亮如白昼,形态各异的法器陈列在墙壁的橱龛中,如铜铃、宝鼎、香炉等,绝大多数都是宝剑,这些宝物全部处于沉睡状态,整个藏宝阁如同一张巨大的暖床,如果这些宝物全部被唤醒,那将会是怎么样的壮观景象?      也许是心有灵犀,息昔一眼就看到了紫电剑,只是它全身爬满了铁锈,远远望去像是一根细铁棍,似乎一碰就会破碎。      息昔狂喜万分,正待伸手去取,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姑娘,你在找什么?”      “你是谁?”息昔下意思的问道,心中暗暗叫苦,她刚才一时兴奋,取下了黑面纱,这才身份暴露了吧!      “我只是打杂的老头子。”一个略微有些驼背的老人从柜子后面绕过来,须发斑白,右手杵着一个墩布拖把,左手提着半桶水,桶沿上还搭着两块抹布。      “我——我只是来拿属于我的东西。”息昔学着老人的腔调回答道,眼睛已经开始打探逃跑的路线了。      “我只是个打杂的老头子。”老人又重复一遍,“这里我只管每月打扫三次,其他的事情我是管不着的,你想拿就拿好了,我就当没看见。”      嘿,这是个怕事的老人,今天运气太好了!息昔再次去取紫电剑。      “姑娘,这把剑真是你的吗?”老人问道。      “当然是啊,它陪伴我很久了。”      “彼一时,此一时也 ,如今过了许久,它已经有了变化,没有什么东西是永远属于一个人的。”老人放下水桶,静静地看着她。      “我很确定它是我的,它的名字叫紫电。”      老人叹道:“姑娘,你花钱买了一个果子,那个果子就完全属于你,可是,你吃完了果子,顺手把果核扔到地里,尘归尘,土归土,若干年后,果核长成了一株大树,那棵大树是否依旧属于你的?”      “这个——。”息昔挠了挠后脑勺,“不好说啊,但是如果长在我的地里,那肯定就是我的。”      “这就对了。”老人抚掌道:“这里是恕空堂笃行峰藏宝阁,这把剑是二百年前我从兔子窝里掏出来的,当年你封印此剑,弃之如敝履,如今怎么能说自己是它的主人呢。”      “我没有丢弃它,我也不记得是它——。”息昔的记忆从给十个师傅送终下山后就戈然而止,依稀记得被一个法力高强的神秘人下了咒语,从此昏迷不醒,在睡梦中进入轮回,可是从毋逢山出来后,她遇到的一些人一些事,总是在提醒她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老人顿了一会,商量道:“姑娘,你试着唤醒手中的宝剑,看它是否愿意醒来?如果它醒来,就说明它依旧认你为主,既然物归原主,整个恕空堂的除妖师都不会阻拦你。可是如果它没有反应,这表示它不愿接受你的驱使,强行夺走它也没有用的,总有一天,它会离开你,自行选择主人。”      息昔低下头,她其实暗中呼唤紫电剑好几次了,可是它却像条废铁般在手里一动不动,我是不是被紫电抛弃了?      “这样吧,我看你也不是贪图宝物之人,这把剑与你肯定有前缘,你才会一眼瞧中它。”老人拿过紫电剑,谨慎的放回原处,“它不认你,可能是你们的机缘还未到。其实这间藏宝阁的宝物将来都是要给通过恕空堂选拔考试的弟子使用,他们以后在慎思峰修炼法术时会用上它们。”      “您是说,只要通过了选拔考试,就可以来藏宝阁随意挑选法器?”息昔看到了些许希望。      老人点点头,“也可以这么说,不过在藏宝阁,新晋的弟子们挑法器,法器其实也在挑弟子,如果除妖师和法器无法心意相通,一切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最终法器还是会被送回藏宝阁,继续等待它真正的主人。”      “你要拿走这柄剑,就应该正大光明的来拿,所有的法器都不会服从一个窃贼的。”老人指着周围的法器继续说道:“如果你通过选拔考试,就能正当的来取紫电,相信那个时候紫电也会选择你,在你手中苏醒。”      “这个——还来得及吗?”息昔被彻底说动了。      “你的运气真的很好,若是来晚一天就只能等到明年了——明天就是恕空堂报名考试的最后一天。”老人顺手用墩布拖把划了一道湿漉漉的痕迹,形成粗粗壮壮的“一”字 。      “多谢您的指点。”息昔顿时松了口气,连声道谢。      “不谢不谢,我只是一个打杂的老头子,能够让姑娘有所顿悟,老夫就很知足了。”老人乐呵呵的摆了摆手,扫了一眼息昔黑色夜行衣后,愕然问道:“你是从那条路到笃行峰的?”      “哦,我是从后山爬过来的。”      “这样太危险了,要不这样,我把姑娘送出门吧,他们见到是自己人相送,就不会为难你——只是这夜行衣有些难办。”老人摸了摸胡须。      “这好办啊。”息昔从背后的包袱里抽出一件灰色长袍来,“我早就准备好了寻常衣服,这样走到大街上都不会有人怀疑。”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写的很顺,居然在刚过十二点就写完了!花花!兰舟要花花!另外寻求各位看官包养(快快去戳收藏此作者啦)。 爬上床去睡觉啰!晚安亲们!做个好梦!!~~ 面试 作者有话要说:前天晚上八点就睡了,昨天睡了一整天啊一整天,今天心里隐隐有股奇怪的感觉,打开电脑准备看电影的瞬间,终于明白了那种奇怪的感觉是什么——是负罪感!没有更文的负罪感! 于是,兰舟关掉电影,开始码字,码完字,奖励了自己两只冰激凌,一只巧克力味的,一只香草味的。 亲们,花花花花,我最喜欢的还是乃们的花花! 潜水党冒个泡吧!让兰舟知道自己还是被关注着,呜呜呜。   次日清晨,息昔早早起来,揣着两个冷馒头,就登上空空山笃行峰。不过纵使如此,等待报名选拔的队伍就已经排到半山腰了,浩浩荡荡的“一字长蛇阵”就隐在浓雾中。      在厚重的大雾下,伸手勉强能辨认出五指,隐隐约约能瞧见排在前面报名者的后脑勺和排在后面的脚尖。      “先填上履历表。”扫地兼任维护次序的杂役抽出一张白纸,一个木制号牌递给息昔。      息昔接过,展开一瞧,号牌上写着“五百八十七”!难道排在前面的那些人是彻夜守候么?白纸上面早已用朱墨印上了提纲,只需要按着提示填上就行,可是——去那里找笔墨呢?      超过万人的来到笃行峰报名参赛,践踏得路边的小草都要减寿十年,用秃的毛笔做柴火都可以做一天的饭,另外还要搭上好几大缸墨汁——所以恕空堂不提供笔墨是情有可原的,理由充分!论证完毕!      息昔为自己通情达理的想法暗自折服,自从被赤槿骂过后,她开始尝试遇事先替对方想想,这招果然很有效果,积聚许久的不平和忿恨慢慢开始松动化解,心情也日益好转,连想起阎小玉那个死女人都少有怨恨。      她每日都在竹屋里等着赤槿回来,心想现在客栈那么贵,她口袋的钱币也不多了,这几天不会又露宿街头了罢?于是息昔决定报名参赛后就去寻找赤槿,“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先把她带到新建的竹屋再说。      可如今没有笔墨填写履历表,这可如何是好?息昔蹙眉沉思,右手食指开始习惯性的在柔润的下巴上来回摩擦,一不留神碰到了唇瓣上,灵光一闪,要不咬破手指,以指为笔,以血为墨?不行!这个绝对行不通——那得费多少血啊!      “公子!公子!咱们快走吧!再待下去就要出人命了!”一个少年的呼叫声惊醒了息昔。      一个瘦弱的报名者裹着厚重棉衣从台阶上滚下来!息昔情急之下,伸腿拦在中间,阻止坠落的势头,后方紧跟过来一个书童,他扶过半昏迷状的伤者,掏出一个葫芦灌进伤者嘴里,然后取过白纱布牢牢绑在公子血肉模糊的食指上。      “这——被蛇咬的?”息昔赞扬道:“你家公子有伤在身,还要坚持上笃行峰报名参赛,真是——嗯,真是——。”息昔一来是暂时找不出适合的词来形容,二来是看到书童的脸色越来越奇怪,便闭口不语了。      “姑娘,我家公子的伤是他自己咬的,他说诚意可以撼动天地,非要咬破食指用鲜血和骨肉填写履历表啊!”书童无奈的摇摇头,“有笔墨不用,非要找罪受。我们跋涉千里,公子早就体力不支,为了早点排上队,昨晚就在这里打地铺露宿,早上起来公子就手脚发冷,晕头转向了,后来还要坚持写血书,这不就昏倒了。”      哦,息昔觉得脑袋发木,还真有写血书的!      “快来人啦!我家公子晕倒了!”书童大声叫嚷着找帮手,这是浓雾中唯一可以沟通的方式。   这时刚发给息昔号牌和白纸的杂役走过来,他司空见惯的扫了一眼公子包扎着纱布的手指头,“每年都有那么几个死心眼的考生,恕空堂岂是一张血书就能进去的?”      两人抬着公子很快隐在雾中,息昔还是左手号牌,右手白纸,就是没有笔墨。      “息小姐,我们又见面了。”后方来了位灰袍的年轻公子,他微笑着递过一副笔墨。      “谢谢。”息昔腾出右手接住,抬首一瞧:“咦,你不是百里家的公子吗?”      灰袍公子颌首道:“鄙人百里秦,前些天在家宅见过息姑娘。”      此人便是息昔在笔记中记载“七月六日,凤凰街首富百里家宅——很多稀世之宝,百里家的长公子模样甚是顺眼,眉眼神似令狐晞,神情却像谢行远,有妖族血统。”中的百里家长公子了。      那夜息昔夜入百里家宅,探访紫电剑,却被正在庭院中读书的百里秦瞧见了踪迹,百里公子颇有大家风范,觉得息昔不像是歹人,便和和气气的问她是不是天黑看不清路,走错地方了。      “这里不是百里家宅?”息昔迷惑问道。      百里秦指着廊间灯笼上的家徽印记,肯定这就是他的家。      “那我就没有找错地方。”息昔见他和气,便直接道明来意,“我是来找佩剑的,它大概是这个这个样子……。”      听完息昔关于紫电剑的详细描述,百里秦坦言表示没有见过,不过他很快建议道:“我家有个藏宝的密室,或许那里就有你的紫电。”      这六合世界居然还有这般的好人?!息昔喜滋滋的随着百里秦进入密室。      暴发户家的密室果然与众不同,里面满满当当的啥都没有,唯一有的,就是像粮食般屯在地上一堆堆的黄金!就差在上面贴一个红纸黑字的“丰”字,百里秦尴尬的摸了摸后脑勺,“不好意思,我也是第一次来密室,平时光顾着求学读书,家里的事情好多都不知道。”      “嗯,没关系。”息昔大度的挥挥手,“令尊是个实在人,难怪半条凤凰街都能买下来了。”      没想到过了几天,他们又在这笃行峰不期而至,而且又是百里秦主动帮忙,息昔觉得过意不去,递过一个冷馒头道:“吃过早饭没?如若不嫌弃,这顿饭我请。”      “多谢息姑娘。”百里秦接过馒头,一小口一小口的啃着,仿佛是龙肝凤髓般的绝味。      息昔找了块平整的石头,开始填写履历表。      姓名:息昔   年龄:十八——息昔首次觉得年龄的问题很是棘手,她在毋逢山呆了二百年啊,可是如果如实告知,恕空堂可能会觉得她是妖族,考虑再三,她决定写下上辈子出山的年龄。      性别:女——这个倒是简单。   籍贯:毋逢山——她真的不敢说自己其实就来自空空山。      爱好:读书,思考——这完全是息昔在狐说八道!为了让自己的履历表好看些,违心写下的。其实所谓思考,就是每日灵魂出窍般胡思乱想,做白日梦。所谓读书,只是她在和赤槿同行时看的半本破书,另一半被赤槿生火烧掉了,作者还是个连自己是蝴蝶还是人都不清楚的酒鬼。   特长:除妖,绝对是除妖!——息昔写到这里兴奋的手都开始颤抖了,只恨这纸张太小,由不得她详细描述过去辉煌历史。      报名原因:除暴安良,造福四方!——息昔一时笔误,将“造福四方”写成了“为祸四方”,只好将“为祸”二字涂黑了,在上面力透纸背般写下“造福”二字。其实,她主要是为了取回紫电剑,“造福”不“造福”的,以后再说。      有无亲友在恕空堂?:无——这个,真的没有。      恕空堂提示:选拔考试有风险,报名需谨慎!一旦递上报名履历表,今后报名人将独自承担所有风险!请各位考生三思!      承诺宣言:上述一切均是如实填写,如有隐瞒,本人会承担所有责任,并愿意接受恕空堂任何处罚。      尽管最后一项绝对是霸王条款,息昔还是在签名档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息昔填完了履历表,将笔墨还给百里秦,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不过这绝对是个错误,毕竟是初识,两人又都不是善谈之辈,导致两人后来的谈话如同快要撒手人寰的病人,任凭神医再世,也无力回天了。也不知过了多久,两人从半山腰终于挪到了笃行峰广场。      “五百八十七号!”随着杂役的一声大喊,息昔解脱般伸出右手,“是我!”      息昔被带到一个大殿里,大白天的还点着灯,杂役将履历表递给前方十个一字坐开的考官。      “你为什么要一定做除妖师?”为首的考官问道。      “除暴安良,为——嗯,造福四方!”息昔义正言辞,差点又说成是为祸四方。      “除暴安良你也可以做侠客,不一定非要做除妖师的。”坐在最右边的考官很刁钻。      “可是侠客做事,没人给银子啊,吃不饱穿不暖的,我做不来。”息昔实话实说。      提问的白胡子考官刚刚喝了口水,又被息昔的回答活生生的呛了出来,他清了清嗓子,继续刁难,“莫非你来恕空堂是为了挣银子。”      “我是为了除暴安良,造福四方。”息昔这下顺溜了许多,“若只是为了银子,我还不如去做小买卖呢。”      “做除妖师很危险,你不怕死吗?”白胡子考官刁难不成,转为威胁。      “怕。”息昔坦白承认,“但是为了除暴安良,造福四方,我甘愿涉险。”后面一句完全是冠冕堂皇的假话。      “如果老人和小孩同时遇险,你会先救那个?”考官开始转变话题。      “我会先捉妖,捉了妖怪,老人和小孩都可以得救。”息昔答道。      “唔——发现嫌疑妖,开口的第一句话是什么?”考官问到了《妖灵律令》,按道理说,这是以后笔试内容,看来他存心和息昔过不去。      “嗯,你有权保持沉默,也可以请你的状师过来和本除妖师交涉,但你若是在人间继续作恶,我会立刻将你送进刑部妖灵审判司,还有——你可以请状师参加审判,如果你没有钱请状师,那么——嗯——可以借钱去请。”息昔没料到会被考官如此刁难,幸亏赤槿经常念叨这句话,她磕磕绊绊几下勉强还能复述出来。      “息昔姑娘,面试结束,你可以走了,这个信封你下山后再打开。”中间的主考官朝着还想步步紧逼的白胡子考官使了个眼色,杂役领着信封带着息昔出了大殿。      息昔对着太阳照着白皮信封,琢磨这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只有下山才能打开。      “息昔姑娘。”昨晚笃行峰藏宝阁的拖把老人乐呵呵的和她打招呼。此时他手里拿着一个大扫把,提着半簸箕落叶。      “咦,又是您啊。”息昔点头回礼,“还要多谢您昨晚的帮忙。”      “小事一桩。”扫把老人眯眼笑道:“这信封里装的是面试结果,你快打开看看罢。”      “什么?”息昔有些吃惊,“面试结果不是都三天后贴在梧啼城东墙上吗?”      “咳咳!”扫把老人有些不屑的说道:“以前的确都是贴在东墙上,后来有些面试落榜的考生心有不甘,胆子大的就冲上去撕榜,说是有黑幕,胆子小的干脆就撞墙自杀,每年都这般闹腾。所   以今年改变了规则,当场给出结果装在信封里,考生下山打开信封,他们再怎么折腾,都不妨碍其他上榜的考生。”      “可是——既然是当场就有结果,为什么一定要下山就要打开呢。”息昔依旧不解。      “咳!”扫地老人指着烟雾缭绕的群山,“就是担心落榜考生一时想不开跳崖自尽啊!”      “噢!”息昔经不起诱惑,撕开了信封,上面只有巴掌大的小纸条,上面写着:“考生息昔,面试通过,三天后来笃行峰参加复试。”      “我就知道你肯定行的。”老人挥舞着扫把,“恭喜你啊,离紫电剑又近了一步。” 作者有话要说:前天晚上八点就睡了,昨天睡了一整天啊一整天,今天心里隐隐有股奇怪的感觉,打开电脑准备看电影的瞬间,终于明白了那种奇怪的感觉是什么——是负罪感!没有更文的负罪感! 于是,兰舟关掉电影,开始码字,码完字,奖励了自己两只冰激凌,一只巧克力味的,一只香草味的。 亲们,花花花花,我最喜欢的还是乃们的花花! 潜水党冒个泡吧!让兰舟知道自己还是被关注着,呜呜呜。 书中自有XXX 作者有话要说:有个读者从《狐说八道》里挑出几段话,全都是兰舟描写吃饭的: “一股勾魂摄魄的肉香味钻进鼻尖,刺激着本来就敏感的味觉神经。” “某个脊椎动物鸟纲稚科类家禽拔毛洗濯完毕,涂上盐巴,抹匀香料,打扮一新,然后与去赴木炭的约会,两者相见甚欢,黏在一起缠绵缱绻,禽类香油淋漓,滴在木炭上腾起阵阵火焰,约半个时辰后,禽类便外焦里嫩,散发出令人馋涎欲滴的香味。” “三只苹果接连下去慰问肠胃,肚子终于停止抗议,和苹果耳鬓厮磨去了。” “赤槿不解的摇摇头,继续和碗里的牛肉面缠绵。” 然后她说——兰舟你能不能不要把吃饭的那么变态。 看完后,我额头冷汗一片,这些全都是是《狐说》里面的吗?于是兰舟将文文重读一遍,发现的确如此,而且似乎牵扯到吃,兰舟笔下几乎全是在这样yy的描写。 上传此章时,注意到第三段也是如此写法,想破脑袋也没找到最满意的代替词语,继续汗~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瓶颈?   息昔面试完毕,从空空山笃行峰下山时已经过了下午,浓厚的云彩裹着太阳圆滚滚的身材,乍看上去也是一副倾国倾城的模样。      她靠着一个冷馒头撑到现在实属不易,还高风亮节的将另一个馒头让给了百里秦,此时饥饿疯狂的叫嚣着,不容她思考任何问题。      息昔冲向山脚下的一家小饭馆,一口气吞了二碗三鲜面,肚子终于停止了抗议,心满意足的和三鲜面厮混去了。      傍晚,梧啼城凤凰街。      息昔茫然的在大街上东张西望,希望能找到赤槿,带她回竹屋。她都想好了,如果遇到赤槿,她就做出“偶遇”的样子,先是寒暄天气还不错之类的废话,然后借机将话题引到房价上,“不经意”的提起新建的竹屋多么结实,而且还有两个吊床,如果赤槿眼睛一亮或者稍微露出些许期待,她就立刻邀请赤槿回去。      但是,如果赤槿不理会怎么办?息昔第一次在乎别人是否会拒绝,她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行走在凤凰街上,心里却涌起莫名的寂寥。这几天来她认识到赤槿是她的朋友,二百年多年来唯一的朋友,可是似乎有些晚了,赤槿甩下一堆似怨似忿的话语后离她而去。      脚下一绊,息昔踉跄着撞到一个书摊上,她低头说了声抱歉,匆匆离开,走了几步远,又折返回来,定定看着摆在面前的书籍。      “哟!一看您就是经常逛书摊的行家,我这里的书都是天乙斋的正版,纸张和印刷绝对上乘!”摊主见息昔折返,心想这头肥羊如论如何也不能让她跑了,见她眼神在摊位上飘移不定,知道还没有选定,便热情的拿起最厚的一摞书推荐道:“这是现在最畅销的《六合山海经》,每晚我都会卖空的,是一本记录地理物志的奇书啊,文笔插图都是妙不可言,你买回家看看就知道我所言非虚了。”      “噢。”息昔点点头,目光在《六合山海经》上停留片刻,很快又移开了,看来并不是她想要的。      这种人不好对付啊,摊主立刻转变战术,从“主动热情推荐型”转为“装酷闷骚引导型”,对付这种小姑娘还从未失手过呢。      察!摊主展开一柄折扇,故作风雅的摇晃着,扬了扬眉毛,“其实,最畅销的书,并不是好书,即使是好书,也都并非适合每个人。”      “嗯,确实。”      “就拿这本《风月三十六计》来说吧,多少痴男怨女因此书而得到美满姻缘,都道是好书。但姑娘你花容月貌,温雅恬美,自然会有无数公子倾慕,肯定不用看书的。”      “哈?这个——。”      “那姑娘想找什么样的书?”装酷和闷骚圆满完成,摊主开始了引导。      “我要找的那本书,大概这么大。”息昔拿着《六合山海经》,并指从中间虚划一记,“只有这本书的一半。”      “唔,这样的书何止上千?您说说此书的书名、作者、或者大概内容罢。”      “那本书的前半部分被我朋友烧——嗯,撕掉了,所以我不知道书名和作者。”息昔摇摇头,      “不过好像作者总是醉熏熏的说一些很有意思的胡话,老婆死了还敲着瓦盆唱歌,连自己是人还是蝴蝶都不清楚的文人。”      “嘶——这个嘛。”摊主倒吸一口凉气,古怪的打量着息昔,见无人注意到这里,一把扯开衣襟上的盘扣,只见他的外套里子上缝了好多个口袋,每个口袋里塞着一本薄薄的黄纸装订的书籍,他抽出右边第三本,夹在《六合山海经》里,用衣袖掩过,挤眉弄眼的递给息昔。      息昔莫名其妙的接过来,直接从中间打开翻看,咦,居然还有插图!画里群蝶飞舞,花开正好,一貌美女子仰面躺在花丛中,盖着一床狭窄的被子,那床被子居然惟妙惟肖的缝成人形,嗯?好像是不是被子,是一个没穿衣服的人……。以天为幕,以地为席,以人为被,此情此景甚是诡异啊。      “啪!”青衫书生谢行远鬼魅般不知何时从那里冒出来,他夺过息昔手中的书籍,重重的合在书摊上,冷冷道:“你怎么给她推荐这种不堪入目的东西。”      摊主连忙将薄书塞回里衣,系上盘扣,强笑解释道:“我那会做这种事情,只是刚才您的朋友指明就要这本书,我才冒着危险递给她的。”      “息昔?!”谢行远不可思议的看着面前的女子,“这是真的?”      “刚才你给的那本的确不是我想要的,画太多了,字又太少,你不是不是弄错了。”息昔再次重复道:“我要的那本书,作者是个分不清自己是人还是蝴蝶的酒鬼,死了老婆还敲盆唱歌。”      末了,息昔突然记起那晚无量山捧着子午睡莲的令狐晞,便继续补充道:“那本书里提到过一种朝生暮死的虫子,叫做蜉蝣。”      “除了没有蜉蝣,刚才那本《桃园春梦》完全符合姑娘的描述啊。”摊主无可奈何的摊摊手,“《桃园春梦》写的是一个男人和一群蝴蝶姬的欢爱故事,作者醉红尘是整日醉卧美人膝里的潦倒文人,前年他妻子去世,他和一群青楼女子在灵前把酒言欢、琴瑟琵琶,昼夜不休。”      “息昔啊,我知道你说的那本书。”谢行远擦去额头的冷汗,面色和缓了许多,“不过那本书在书摊上是买不到的,一般只有在门头书店里才能看到。”      “哦?你确定?”      谢行远如数家珍道:“嗯,那本书来自东方异世,作者叫做庄周,书名为《南华经》。”      “终于找到了。”息昔面露喜色,爽快的对着摊主说:“这本《六合山海经》,还有《风月三十六计》我都要了。”      看见谢行远过来搅局,摊主以为这桩生意是没戏了,没想到峰回路转,这个奇怪姑娘居然买下两本根本没看好的书。      入夜,竹林小径,月色如初恋的少女,羞涩的释放她的光华与温柔,息昔抱着一摞书籍和谢行远并肩而行。      “这里就是你当初帮忙赶走狼妖的地方。”谢行远又指着右边的小溪说道:“狼妖的元神就封在河螺里,那时候你真是威风啊。”      “呵呵,现在我连除妖师的资格都没有,遇到妖族避让都来不及,那敢去捉他们,不过现在梧啼城的妖族和人族已然没有差别,有些妖族比人族还要懂规矩,除妖师和官府铺头没什么区别。”息昔指着最外面的一本《妖灵律令》说:“要想通过恕空堂的笔试,就必须将《妖灵律令》几乎是一字不差的背诵下来,这个对我来说太难了,何况只有不到十天的时间。”      谢行远带她去书店买《南华经》时,息昔猛然想起十天后的笔试来,于是将《妖灵律令》一起买下,准备突击苦读。      “人家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我虽没什么本事,但是读书背书是在行的,息昔若是不嫌弃,我每天教你二个时辰,你那么聪明,相信不到七天就能将此书倒背如流。”谢行远借机主动请缨。      息昔眼睛蓦地一亮,这倒是个好办法!不过——,“我银子不多,请不起先生的。”      “没关系,以前欠的酬金还没还你,我教你读书,就算是两清了。”谢行远帮着息昔算起帐来。      “可是那间竹屋就是你帮忙建的,区区一个狼妖而已,不值多少银子,而且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息昔向来童叟无欺,谢行远虽然不是童,也不是叟 ,她也没有任何占便宜的意思。      “你太客气了——不会是嫌弃我的教学本事差吧?”谢行远略施苦肉计,装作倍受打击的样子。      “不是,不是,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息昔果然上当了,“那就从今晚开始教我吧。”      “事不宜迟,我现在就说给你听。”谢行远顿时眉飞色舞,“其实《妖灵律令》重在理解,待理解透彻后,你自然就会背诵了。此法和约束人族的法令相似,为了是规整妖族在人界的规矩,对其不轨行为作出规整。它一共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个部分,《盗法》说的是如何惩罚妖族在人界的偷窃行为;《贼法》是针对妖族杀害或者伤害人族性命的惩罚;《囚法》和《捕法》是关于对犯罪妖族如何抓捕、诉讼、审判、执行惩罚的规定;《杂法》是惩治盗窃害人性命之外的其他犯罪的规定;《具法》是定罪量刑的规定,比如赔偿银两、囚禁元神若干年、甚至投入恕空塔灰飞烟灭……。”      二个时辰就在谢行远滔滔不绝的讲解中悄然溜走,息昔频频点头,那些晦涩难懂的法令经过谢行远的诠释,如同街头说书人般生动起来。      夜色渐深,谢行远辞行之时,取出笔墨在息昔新买的《六合山海志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息昔不解的望着灵动恣意的签名,“这个——我是想自己读,下次我买本新的再赠给你吧。”      “《六合山海志》的作者正是在下,这个签名是我送给你的。”谢行远呵呵笑道:“拙作能得到你的垂青,真是三生有幸。”      “噢?”息昔对着灯火细看新书封面,“他们把作者名印成篆体,我真没看出来是你。”      “这是出版商故弄玄虚。”谢行远似乎不经意的扫了一眼书案,“比起这本《风月三十六计》,我的封面的确是死板了些。”      “这个——。”息昔尴尬的笑了笑,“好书,都是好书。” 作者有话要说:有个读者从《狐说八道》里挑出几段话,全都是兰舟描写吃饭的: “一股勾魂摄魄的肉香味钻进鼻尖,刺激着本来就敏感的味觉神经。” “某个脊椎动物鸟纲稚科类家禽拔毛洗濯完毕,涂上盐巴,抹匀香料,打扮一新,然后与去赴木炭的约会,两者相见甚欢,黏在一起缠绵缱绻,禽类香油淋漓,滴在木炭上腾起阵阵火焰,约半个时辰后,禽类便外焦里嫩,散发出令人馋涎欲滴的香味。” “三只苹果接连下去慰问肠胃,肚子终于停止抗议,和苹果耳鬓厮磨去了。” “赤槿不解的摇摇头,继续和碗里的牛肉面缠绵。” 然后她说——兰舟你能不能不要把吃饭的那么变态。 看完后,我额头冷汗一片,这些全都是是《狐说》里面的吗?于是兰舟将文文重读一遍,发现的确如此,而且似乎牵扯到吃,兰舟笔下几乎全是在这样yy的描写。 上传此章时,注意到第三段也是如此写法,想破脑袋也没找到最满意的代替词语,继续汗~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瓶颈? 逢故人   谢行远从竹屋里出来,心情大好,在竹林里长啸徐行。走了约两里路,一玄衣长袍男子像是早就预料到他会经过这里,静候在路边的草亭里。      “这位朋友,过来喝杯水酒。”男子表情淡淡,指着对面的石墩说道。      “仙界的百花酿?芳主果然大方。”谢行远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却不坐下,他将瓷杯搁在石桌上,“不过你不要以为谁都想去添仙界的脚后跟。”      整个瓷杯被谢行远完整按进石桌里,杯口和桌面平行,如果再想喝,就只能趴在桌子上舔了。      “何必如此,你也曾是属于仙界。”令狐晞拿起酒壶自斟自饮,“你为什么一定要息昔进入恕空堂?你比我更清楚,那个地方是个是非之地。”      “去恕空堂是她自己的选择,我只是帮忙而已。“谢行远冷笑一笑,“芳主在仙界群芳司百花臣服、众星捧月的逍遥日子一过就是二百年,居然还记得人界有个息昔,真是难得啊。”      “你不要费尽心机干涉息昔的选择,这一世由她自己决定过什么样的生活。”令狐晞眼神一凛,而后又黯淡下来,“过去的牵绊,会拖累的她寸步难行。”      “费尽心机?芳主真是过奖了,比起你以往拆散我和息昔的伎俩,我这点小把戏算得了什么。”谢行远虚望竹屋的方向,往事浮上心头,“不要以为你是仙界芳主我就会惧你,我早就不属于那里。“      令狐晞也顺着谢行远的目光望去,带着一丝悲痛和怜悯,“不管你现在在那一界游荡,可是息昔对过往毫不知情,她性子单纯,理不清旧账,难道你愿意见到她再次封闭自己,陷入轮回么?”      “至少我不会用你那种卑鄙的手段破坏她的生活,这一世,不管息昔如何选择,即使她选择其他人陪伴,只要她觉得开心,我就不会干涉。如果她再次选择我,我会抓紧她的手,再也不会放开。”谢行远瞥了一眼令狐晞,“至于你,还是滚回仙界继续做逍遥芳主吧,人界红尘纷纷扰扰不配你这种超然脱俗的仙人。”      三天后,笃行峰殿前广场。   人流涌动,通过面试的考生们聚集在一起,兴奋的谈论着将要面临的种种考验,当然了,也有聚在一起胡聊乱侃的,比如东北角就以一个淡绯色衣裙女孩为中心,受教似的听的入神。      “这位姑娘,你五行缺水,而金能生水,所以你佩戴金簪再适合不过了。”赤槿慎重的嘱咐面前瘦小的女孩。      “认识你真是太好了,他们都说金饰太俗气,可我就是喜欢戴黄金嘛。”瘦得像根木头的女孩伸出胳膊,露出两个黄澄澄的金镯子,又把脖子里的金项圈掏出来。      “小事一桩,咱们在笃行峰萍水相逢,能够互相帮助是也是缘分。”赤槿露出四海之内,皆兄弟姐妹的表情,周围的考生皆有赞赏之色。      哈哈,这番笼络之后,以后在恕空堂的日子就好过了。赤槿早就调查过了,通过面试的有千人左右,重重选拔之后,能进入慎思峰修行的会有一百人,这一百人中,大约半数的人在三年后成为除妖师,其余的全部淘汰。也就是说,这次考试是十取一,除妖师是二十取一。按照这个比率,她平均和十个人交流,就有一位会和她一起通过选拔。和二十个人交谈,其中就有一个是未来的除妖师!      父亲从小就告诫自己,除妖师是其实相当于朝廷官职,在官场上混就必须广结良缘,她出生市井底层,没有靠山提携,只能靠自己一步步的前进。息昔是指望不上了,半点力都帮不上,还差点害她性命——嗯,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她若是找到了紫电剑,应该离开梧啼城了吧,这里的东西那么贵,她怕是饭都吃不上了……。      赤槿正想着息昔,远处突然闪出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不是那天她差点被挤下悬崖,关键时刻抓住她胳膊的公子吗?!还是一身白衣,总算是找到他了!就知道他也会通过初试的!      “失陪一下,我去找一位朋友。”赤槿礼貌的欠了欠身,浅绯色的衣裙衬得她貌若明霞,脑后的双髻缠绕着同色的发带,俏丽而又不失稳重,那里还有拿着“招魂幡”似的招牌混迹大街小巷穷乡僻壤、满脑子生意经、终年风尘仆仆一身宽大灰色道袍的模样?      那位公子在人群中穿梭,东张西望,仿佛在找人,赤槿痴想——该不会是在找我罢。      赤槿隐在松树下,装作不期而遇的样子缓步走来,“公子,我找你好些天了,那天是你在悬崖边救了我。还没来及谢谢你呢。”      “咳咳,姑娘真是宅心仁厚,这点小事还记得。”白衣公子有些意外的看着她,目光有些游离,“我还要去找一个人,先告辞了,祝姑娘顺利通过考试。”      “我叫赤槿,不知公子如何称呼?”赤槿越发觉得他气宇不凡,这种人肯定能当上除妖师,何不主动结交呢。      “复姓百里,单名一个秦字。”      “百里秦,好名字。”赤槿望着百里秦的消失在人群中的背影,喃喃念叨他的名字。      “赤槿?!是你呀!真是巧,我们又见面了!”      息昔从石碑后绕出来,又惊又喜走到赤槿身边。其实天刚亮她就来了,一直寻找着赤槿,本想过去套近乎,可是赤槿就像个磁石,总是有人在她身边转,而且还越聚越多,息昔几次想过去搭话,又怯怯的退回去,一个时辰就要过去了,眼看赤槿终于落了单,她揉了揉紧张的面颊,对着怀里的小镜子练习“惊喜”的笑容,挂上一幅最满意的表情,鼓足勇气,向赤槿走去。      “你——你——你。”赤槿从未看到息昔有过这样的表情,吓的跳到一边,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你怎么来这里了?笃行峰只容许拿着通行证的考生上来——莫非你也要参加选拔?”      “嗯,说来话长,原本是只是想拿回紫电剑的。”息昔坦白道。      “噢。”赤槿半信半疑,这个家伙不会是来找麻烦的吧,莫非是觉得那晚分给她的银子少了?      “呵呵,有空去我的竹屋坐坐吧。”息昔觉得气氛有变,赶紧转换话题,“五行之术你懂的真多,刚才那些考生都很佩服你,有空帮我也算算吧。”      赤槿何等聪明,一下子明白过来息昔是来和解的,不过恰逢她想结交的公子离去,心情有些低落,便顺口说道:“不用算了,我们同行那么长时间,你五行缺什么我很了解。”      “哈,那么我到底缺什么?”息昔问道。      “金木水火土,你什么都不缺,你缺的是五行之外的东西。”      “嗯,那是——?”      “你什么都有,就是缺心眼。”赤槿有些挖苦的说道。      “哦。”息昔垂下眼眸,倍受打击,看来赤槿还是记恨她,肯定不会跟她回竹屋了。      “你别太在意,其实我也好不到那去。”赤槿拍了拍息昔的肩膀,自嘲似的苦笑道:“我和你一样,金木水火土都不缺,就是缺钱。”      看到赤槿如此亲近,息昔高兴的回拍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没钱有没钱的好处,等你进了恕空堂,还愁没有银子。”      “其实我还缺一样东西。”赤槿调皮的眨巴眼睛,“我还缺桃花噢。”      “好说,好说。”息昔乐呵呵的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明天我就在竹屋外面栽上一圈桃树,谁还敢说你缺什么桃花呢。”      两人相视大笑,以前的不快顿时烟消云散,此时旭日东升,钟声响起,两个年轻弟子推开大殿木门,朗声说道:“辰时已到,请各位考生排队入场。”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昔日情敌碰在一起的这部分在上周就写好了,今日反复斟酌数次后,还是将两人斗法的戏删掉了,加大了言语的篇幅。 嘿嘿,要文斗,不要武斗。 赤槿再次出现了,有些“惊艳"的感觉。 抽签 作者有话要说:编编说,入V当日要三更,当时我愣住了,盯着“三更”二字直冒冷汗。 “三更”是个超恐怖的词呢,她让我想起某部香港恐怖鬼片。 于是乎,兰舟这个无存稿裸奔君杯具了。 如果你在上下班或者上放学的公交车上看见坐在最后排一个目露精光,抱着硬面抄奋笔疾书的杯具, 那可能就是兰舟啊!读完这三章,是不是觉得有股汽油味呢,吼吼。 周六还有一更。   千人汇集大殿,默默垂眸敛手而立,等待了约一盏茶时间,一位长者缓步走出,他就是那天坐在中间的主考官,息昔今天恰好在第一排,稍稍抬起眼珠子就能看见他枯树皮般的皮肤,配上灰不溜秋的衣袍,神似殿前悬崖边的老槐树。      “老槐树”在堂前站定,锐利的目光扫过整个殿堂,几乎每个人都觉得他在看自己,不知觉的挺起的胸膛,思咐自己的穿衣打扮礼仪神态是否有错处。      足足半盏茶的时间过去了,“老槐树”才缓缓开口说道,“今天进入考试的第二项,你们必须配对结伴完成一项任务,待会每人抽一个号码,门口的弟子唱到那个号码,你们就结伴出去,他会安排任务,记住——不管你们得到的是什么任务,必须要完成它,否则两人都会被淘汰。”      呲!大殿内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以前不都是单打独斗么?怎么这次突然改变规则?众人心中既兴奋又担忧,兴奋的是如果碰到强大的同伴,自己睡大觉都可以过关;担忧的是遇到半瓶醋的伙伴,自己再怎么努力也都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老师,这样做是否欠公平?万一是同伴的问题,我岂不冤枉被淘汰?”一个面目清秀的乌衣青年首先举手表示质疑。众考生见有出头鸟飞过,便私下小声议论起来。      “来人,将他带出去。”果然是枪打出头鸟!“老槐树”示意阶下弟子将乌衣青年拖出殿堂,可怜的青年还没挨到抽号就惨烈的做了炮灰。      大殿立刻鸦雀无声,众考生恨不得停止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前车之鉴啊。      “老槐树”开始训话了,“世上本无公平之说,你们之中肯定有日后成为真正除妖师的考生,你们必须服从恕空堂明辨峰的派遣,任务有可能只是降伏寻常小妖,但也有可能刚刚出山就要应对杀戮成性的恶妖,甚至会有性命之忧,临阵之时,你们唯一要做的,便是听从号令!”      “老槐树”的声音并不大,音调也没有什么起伏,可是这些语言就像被一把锋利的刻刀,深深在众考生心里留下印记。      所谓规则,就是必须服从,不容半点质疑。      “现在开始抽签。”一声令下,十个端着一堆小木牌的托盘的杂役从大殿后面鱼贯而入,依次在每个考生面前停留片刻,木牌的号码朝下,任由考生挑选。      不过有了灰袍青年的教训,众考生大气都不敢出,反正都是靠运气,随便拿一个就是了。      待所有考生都拿到了牌子,门口的静侯的弟子开始叫号,左边的弟子叫的是单号,右边弟子叫双号。      “一号!”   抽到一号的两个考生陆续出去,叫号的弟子瞥了一眼木牌,递过一个黑色信封,示意他们下去自己看,赶紧挪开地方给下一对。   ……   “二百一十号!”      百里秦反复对了对手心里的号牌,跟着同伴走过大殿,临行时,他回首朝着前方看了几眼,和她搭档的是一个相貌极妍的女子,高贵大方,穿着淡蓝色的衣裙,青色松松挽起,斜插着两根珊瑚簪子,悬耳垂的霜花状的美玉,颜色翠绿的似乎能滴出水来。她好像和百里秦是旧相识,两人抽到同样的号牌,都微微有些惊愕,随即相视点头一笑。      自从“老槐树”宣布配对应试后,赤槿内心里祈祷无数次,希望能和百里秦抽到同样的号牌,好瞅准机会结交,现在是毫无希望了,赤槿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像是期待一场盛宴许久了,结果发现酒席上早就坐满了人,连添张凳子的缝隙都没有。      “四百七十七号!”   “四百七十七号在那里!”门口叫号的弟子不耐烦的重复一次。      赤槿缓过神来,一路小跑的到了门口,“对不起,我来晚了。”      叫号弟子检查了号牌,将信封递给赤槿,“你的同伴有些不适,跑到松树那边去了,你快去找他。”      唉,这也许就是天意吧,赤槿望着松树下无论是长相气质都和百里秦相差甚远的同伴,强作精神的招呼道:“真是有缘啊,我叫赤槿,请问你怎么称呼呢?”      同伴没有回应,只是紧紧咬着下唇,像是在忍受某种不能言说的痛苦,额头的冷汗如雨,浸湿了衣领,他抱着松树,勉强保持着站立的姿势,大口大口的呼吸着,过了许久,才解释道:“对不起,方才我在大殿太紧张了,我一紧张,就会控制不住的出冷汗,出了冷汗我就想说说话,可是大殿里禁止喧哗谈论,我只能忍着,后来冷汗越来越来多,我也就越来越紧张,冷汗就多——。”      “喂!喂!你怎么了!”赤槿望着轰然倒地的搭档,大声呼救道:“糟了,我的同伴晕倒了!”      这时从树后走来一个拖着扫把的长者,他拨开考生的眼睑,查看瞳孔的大小颜色,有捡了块长条形的石头,撬开他紧咬的牙关,看了看舌头。      “没事,他只是紧张过度,冷汗出太多,脱水休克了,给他灌一些盐水,休息一天就会好起来。”扫地老者很有经验的安慰道。      “可是我们的考试不就砸锅了吗?万一耽误了考期怎么办?”赤槿急得像只吸不到血的跳蚤。      “看来他一时半刻是醒不了了,你还是赶紧换一个同伴吧。”老者建议道。      “我也想换啊,可是这里规矩严格,我那敢说啊,刚才有个人说了句不公平,眨眼的功夫就被拖出去了。”赤槿万万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状况。      “等等,你是说有一个人被拖出去了?”      “嗯,我亲眼所见,在场的考生都知道。”      “那就好办了,这次考生恰好是一千人,既然刚开始就拖出去一人,最后肯定会单出一个人来,按照规定,单人不能参加考试,我去问问主考官这种情况能否通融一下,让你和单出来的那位结成同伴。”      “那么,多谢了。”赤槿看着这个平凡到极致的长者,心想他在恕空堂的时间一定很久了,估计还能帮忙说句话。      “我这就去试试,你在这里等候。”老人扛着扫把向大殿走去。      半盏茶后,在殿前唱号的弟子领着墨绿色衣裙的女子走过来,指着赤槿说道:“她的搭档得了急病,考官把你和她安排在一起了。”      赤槿呆呆望着面前的女子,好半天才张口说道:“息昔啊,这到底是哪辈子的缘分,莫非上辈子你是狼,我是狈?你是豆浆,我是油条?你是铁锅,我是灶?”      “哈哈,都是,也都不是。”息昔也被这种巧合惊的不轻,“不过这辈子我们肯定都是除妖师。”      两个杂役将休克的考生抬到后殿诊治,身后突然一阵喧哗。      一个女声尖叫道:“是不是弄错了,这信封里写的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还在广场上逗留的考生听闻后,立刻聚集到一起,其实他们有着同样的疑问,大部分人的信封里都是指示那里有兴风作浪的妖魔鬼怪,需要在多长时间处理完毕。      可是他们这二十几对的信封内容实在太匪夷所思了!      “三日之内,算出梧啼城有多少柳树。”——这和捉妖有关系吗?      “城北田地旱情严重,五日之内,务必找出原因,并解决。”——这是农夫才会考虑的吧。      “从今日起到考期结束,负责购买恕空堂所需的饭食水果,另附银币一百枚。”——这些杂事不是笃行峰管辖的事情吗,怎么交给他们两人去做呢?      “即日起到考期结束,清理恕空堂所有马桶茅厕。”——这个太过分了!难怪刚才的女子会尖叫,这是最低等的杂役才做的事情。   ……      二十多对搭档们在广场上无语苦笑,当场就有四队放弃了考试,下山卷起包袱回家了。其余十几对搭档无奈之下也就按照信封上的指令各奔东西。      “咱们不会也这样吧?”息昔有些担心的问道。      “幸好没有。”赤槿晃了晃信封,“这是在正常不过的指令,我们要到城北的乱葬岗里驱赶游魂。” 作者有话要说:编编说,入V当日要三更,当时我愣住了,盯着“三更”二字直冒冷汗。 “三更”是个超恐怖的词呢,她让我想起某部香港恐怖鬼片。 于是乎,兰舟这个无存稿裸奔君杯具了。 如果你在上下班或者上放学的公交车上看见坐在最后排一个目露精光,抱着硬面抄奋笔疾书的杯具, 那可能就是兰舟啊!读完这三章,是不是觉得有股汽油味呢,吼吼。 周六还有一更。 明月夜 短松岗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码的有些晚了,凌晨2点才结束,让大家久等了。 对不起,鞠躬~ 另外,亲们慷慨撒花吧,兰舟希望被花花砸的头破血流! 另外,此文有个如花,没错就是星爷的如花过来客串的一个龙套角色,嘿嘿。   “唉,棺材碰到地,全家不吉利。这个破祠堂许久没人打理,垫棺材的条凳都断了,不出厉鬼才怪呢!”赤槿打着火把烧开纠结在祠堂中的蜘蛛网,感叹道。      “棺材碰到地,阴气过盛,顶多会引起尸变而已,和厉鬼有什么关系?我们是来驱鬼的,又不是来捉僵尸。”息昔站在门口探出半个头来,很快又缩了回去,里面一片狼藉,灰尘积了半寸厚。      “喂!你说话能不能顾及一下他人感受?我就是顺口一说,你干嘛这么较真?”赤槿不满的隔着重重蜘蛛网瞪了一眼息昔。      “哼,还说我呢,你不是也——。”息昔嘟囔着,没敢大声说出来——原来顾及他人的想法并不是自己想象般的那么容易,尤其是赤槿这般的要强的性子,赤槿和她在一起才半天,就觉得快要憋得气出内伤了。以前别人说什么她都不在乎,而现在把赤槿当朋友后,她总是不自觉的琢磨分析赤槿的话语表情。      七月十三,两人按照考试要求,在梧啼城北郊外的乱葬岗里驱赶游魂野鬼。得到这个指令后,两人都信心百倍——毕竟这个话她们以前都干过,而且从无败绩。      其实乱葬岗并不乱,只是没有看坟人管理,杂草在这里很得势,这里埋的都是平民或者无名氏,矮矮的坟头挤得密密麻麻,很是热闹,很多石碑上的刻字已经模糊,木制的墓碑更是破损不堪,不勤来拜祭的后人们,都很难找到自家先人的坟墓。      “其实这种乱葬岗,出现孤魂野鬼的并不多,他们身前太多凄苦,都希望死后能快点转世投胎,下一世能过的清闲一些。”息昔叹道,“反而是山前那块风水宝地“长安陵园”富人云集,他们身前享尽富贵,亏心事做了不少,觉得自己下一世很可能不如这一世,所以留恋人间的多,不愿意去冥界。”      “你说不错 ,我云游四方时,大多都是富人家雇人干驱鬼的活。”赤槿终于查探完破祠堂,冲到门外大口大口的呼吸着——里面浊气太重了,“不过,为什么在人界的鬼魂还是那么少呢?”      “因为会有勾魂使者将他们带入冥界啊,人死后,就归冥界所管,进入轮回。”息昔将竹制水壶递给赤槿,“勾魂使者相当于人界的铺头或者是衙差,维护冥界秩序。我以前还想着,如果那一天死了,就到冥界做勾魂使者吧——其实和除妖师差不多,可惜阎小玉总是说她养不起那么多勾魂使者,一般五百年才会出现空缺。”      “阎小玉?冥界的王真是女人么?”赤槿其实半信半疑,不过仍旧充满期待的说:“如果那天能亲眼见到她就好了——当然了,前提是我还活着,嘿嘿,和阎王攀上交情,就是死也不怕了。”      “那也未必。”息昔摇摇头,“她很刻板的,无论你说什么,她都会喝着茶静静的听,可是到最后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一切都按照规矩来,否则我也不会……。”      “怎么不说下去?”赤槿问道,她对冥界很好奇。      “咳咳,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现在也没明白她为何要这么做,不过想想我现在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息昔说了一堆只有自己才明白的话,最后坦然道:“她很久没有派出勾魂使者召唤我了,估计早就忘了我吧。”      “喂,你不会是在吹牛吧?”赤槿半是埋怨半是玩笑道:“说的跟真的似的。”      息昔并没有生气,只是抚摸着沉睡的烬炎剑不语,目光虚浮,微微蹙眉,像是在回忆往事,良久才说道:“真又如何,假又如何;你信又如何,不信又如何?这些又能够改变什么?”      “咳,当然什么都改变不了,我要是对别人说,阎王是个美女,不被人扔一地臭鸡蛋才怪呢。”赤槿觉得息昔神色有变,便收敛起性子,转换话题,“我刚才看过了,祠堂里并没有鬼魂出没的痕迹,还是去其他地方找吧。”      “不用去了,他们就在你身后。”息昔将烬炎抽出一半,从剑身的可以看见隐隐约约的鬼影——镜子,水面都照不出鬼影,只有特殊锻造的法器才能有这种本事,提醒主人危险靠近。      “啊,那里!”赤槿顿时觉得身后吹来一阵阴嗖嗖的凉气,她转身就要拔出桃木剑。      “别动!现在不要看他们!”息昔合上烬炎剑,“先不要动手,他们不是恶魂厉鬼。”      “驱鬼不动手,难道要动脚啊?”赤槿很不理解,但最后还是听从了安排,因为事实证明,息昔大部分的举动还是靠谱的,尤其是这种生死攸关的事情——当然,竹屋那件事除外。      其实息昔叫住赤槿不要动手,并不表示她要动脚,她只是打算动嘴而已。      “喂,我说,红衣的女鬼能不能吧舌头缩回去,吊那么长不嫌累么?而且早就立秋了,天气冷,这样会冻坏的。”      只听见嗖的一声,三尺长的舌头缩回嘴里,红衣女鬼说道:“天气的确是冷了,不过讨厌的蚊子还是照飞不误,粘在舌头上真恶心。”      “最后边的老人家,估计您的牙齿肯定是没了、头发半秃了吧?所以不要把眼珠子放在手心里转好不好?万一不小心挤破了怎么办?或者弄丢了,被小鬼们捡走当弹珠打也不好嘛!”      咯搭!是眼珠子塞进眼眶的声音,老鬼咳嗽了几声,“谢谢姑娘提醒,我六十岁没了牙,七十岁没了头发,最后连胡子都掉没了,只有这对眼珠子一直陪着我,虽然有花眼,但毕竟还能看得见我孙子。”      “左边披着美人皮的骷髅,我息昔见过的尸骨骷髅不下千个,是男是女还是分得清的——所以,你不要以为你的那身皮囊画的是美女,我就不知道你其实是个男的!想要做女人去冥界投胎转世就行了,何必在人界虚度光阴。”      “呜呜呜!你——你不要这样说人家嘛!”异装癖男鬼扭扭捏捏甩着手帕,捂脸靠着门框,含泪欲泣:“我叫如花,身前最喜欢穿女装、涂脂粉,可是经常被爹爹打骂,死后好不容易画了一身好皮,还要被你耻笑!”      “别哭啊,如花,再哭画皮上的胭脂就晕染没了。“息昔劝慰道:“我不是耻笑你,只是给你指条明路,你去了冥界见了阎王,就说抱上我的名字,她会帮你选个女胎的。”      “真的?!”如花喜极而泣,心结打开,鬼影消失,挖着变形的鼻孔,直接奔向光明的冥界。      “你,没错,就是你!喂!不要看别的鬼啦!我就是在说你!数数你的背上的口袋一共是六个,身前肯定是丐帮的六袋长老吧,做了一辈子乞丐还不够?做鬼还背着袋子行乞?再说了,你做乞丐的应该懂行情,山前的‘长安陵园’风水好、供品多,自然不会让你空着手。你巴巴的跑到这乱葬岗做甚么,这里都是穷鬼,自身都难保,谁还管的了你?你跛了左腿没错,可是右腿肯定是健全的,好好的腿你把它卸下来扛在肩膀是为什么,为什么啊。”      息昔步步紧逼,六袋长老是拖着空空的裤管连连后退,“姑——姑娘——姑奶奶!是我的不对,我这就换地方去。”      “明白就好。”息昔点点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与其在人界飘摇,不若去冥界吧,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      “可是我也有心愿未了啊。”六袋长老愁眉苦脸。      “咦,莫非你也想投个女胎?”赤槿壮起胆子,借着息昔的威风抬起头来,她没想到息昔靠说话就能轻松对付游魂,而她自己看见鬼魂就心里发毛,只能用狗血鸡血符水来强行驱逐。      “我是堂堂男子汉,哪能像那个怪模怪样的年轻后生。”六袋长老叹息道:“我还是襁褓婴儿时,就被父母舍弃在大街上,是一群乞丐讨饭养大的,上一世,除了行乞,我不会做其他的。我最大的遗憾就是没坐上丐帮帮主,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更是与我无缘。”      “没关系啊,做不了丐帮帮主,你可以去做武林盟主嘛。”息昔继续引导,“你下一世好好练习武艺,当上武林盟主,连丐帮帮主都要听你号令,多威风啊。”      “嗯,也是,还是寄希望在下一世吧。”六袋长老目光一沉,对着转动眼珠的老鬼说:“这位大哥,我不能继续在人界陪你了,待会我会去山前的‘长安陵园’最后一次乞讨,我们有缘来世再见吧。”      “老弟,你腿脚不方便,我就陪你一起去吧,等我看见小孙子长大成人了,就去冥界转世投胎。”老鬼扶过六袋长老。      “老先生,您能帮我个忙不?”息昔施了一礼,“三天内您不要来这乱葬岗闲逛,否则我和师妹会很麻烦,您还是去其他地方转转吧。”      “这个没问题,我会和其他同道打招呼,叫他们都不要过来,嘿嘿,恕空堂的除妖师可不好惹哦。”老鬼深明大义,慈祥无比。      老鬼和六袋长老互相搀扶着,向山前的“长安陵园”飘荡而去,六袋长老打着竹板,唱着一曲莲花落:   作一个揖来唱一个喏,   打一回竹板敲几声钵,   唱一曲莲花落妹妹听着。   参什么禅来修什么道,   念什么佛来说什么魔。   红尘里自有你和我,   躲不开堪不破奈何奈何。   化几次缘来敲几次钵,   打几回竹板唱几回歌,   管它什么佛来什么魔,   那莲花宝座谁还坐着,   三千世界齐来打破。   人间路上有我行着,   佛也是我来魔也是我。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码的有些晚了,凌晨2点才结束,让大家久等了。 对不起,鞠躬~ 另外,亲们慷慨撒花吧,兰舟希望被花花砸的头破血流! 另外,此文有个如花,没错就是星爷的如花过来客串的一个龙套角色,嘿嘿。 青丝成雪 作者有话要说:嗷呜!好困,先写到这里吧。撒花花~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息昔只是动了口舌就将异装癖如花、丐帮六袋长老驱到冥界,赤槿就像土壤里的蚯蚓,对息昔佩服的是五体投地。      “见到这些奇形怪状游魂,你为何不怕?”赤槿低声问道。      息昔侃侃而谈道:“叫声大的狗不咬人,打鸣的鸡不下蛋,你要是碰到普通人模样,而且还是带着笑声的鬼魂就要小心了——这才是真正的厉鬼,连冥界勾魂使者都不敢小觑的。相反,越是可怖的鬼魂越好对付,他们都是心愿未了,人气重的地方他们不敢去,不得已只能在荒山野地和坟场游荡,为了避开人族的打扰,他们故意做出怪样子来保全自己。”      “喂,你怎么还不去冥界?”赤槿有了息昔壮胆,便仰着脖子,朝着最后一个红衣女鬼走去,   “你不想去冥界也成,但是需要跟着老头子和乞丐去山前的长安陵园晃几天,这三天里鬼影都不能出现半个,搞砸了考试,别怪我和息昔对你不客气了。”      赤槿半威胁半劝慰的说辞毫无用处,红衣女鬼对此置若罔闻,她长叹了口凉气,开始念叨一首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何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微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息昔和赤槿对望一眼,异口同声问道:“她在说些什么?”      要让息昔和赤槿听懂诗词歌赋,比说服她们吃素还要困难,可惜了红衣女鬼声情并茂,凄美幽怨的吟诵,女鬼冷冷的瞪了两人一眼,“可惜了这两幅好皮囊,居然如此不解风情。”      “去去去。”赤槿毫不客气的回瞪过去,“我们是除妖师,又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穷书生,谁知道你哼哼唧唧说些甚么?你赶紧去冥界转世投胎,下一世嫁给读书人,天天红袖添香,吟诗作赋北窗边。”      “仍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红衣女鬼温柔而坚决,“我要在这里等张公子。”      “只——只喝一瓢水?莫非她是渴死的?”赤槿不解的问息昔。      “胡说!”息昔十分肯定,“她明明是吊死的,你细看她脖子上的勒痕,不过呢——有可能是长期没水喝,干脆就上吊自尽了。”      “你——你们!”红衣女鬼忿然怒道:“我是被逼嫁给他人,在花轿里吊死的!”      息昔和赤槿都倒吸一口凉气,在花轿里吊死?这种死法真是匪夷所思。      “你这又是何必?既然那么喜欢他,找个机会跑出去找他就是了,而且你现在是游魂,看他一眼又有何难?”息昔被女鬼痴情打动, “怒其不争”,白白错过大好机会。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红衣女鬼保持着满口文艺腔的风格,“我是淑女,当然是要等他来找。你什么时候听过‘谦谦君子,淑女好逑’的?”      望着面前酸腐到极致的文艺腔女鬼,赤槿无语。息昔则起了怜悯之心,决定帮她了解心愿,“你说的张公子家在那里,有什么名号,我帮你传个话给他。”      红衣女鬼踌躇一会,“人人都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可是张公子对我却情真意重,他去南边贩药材,每隔十天准有一封信寄来。可是就在上个月,家人把他的来信全都截走,还骗我说他在无量山被妖怪害死了,逼我嫁给远房的表哥。”      “什么?”一旁沉默的赤槿惊呼道:“那个张公子是不是右手畸形,没有小指,眼下有颗泪痣?”      “嗯,你怎么知道?”红衣女鬼酸腐之气中中透出一股醋味,“你是不是和他…….”      “打住!”赤槿粗暴的叫停,一个月前,她和息昔被贩药的商队重金请去无量山救他们的少掌柜,而她却在半山腰发现了张公子留在世上最后的东西——一张完整的人皮!她现在想起那张人皮都觉得腿脚发软,“张公子的确是在无量山被恶妖害死了,我就是找到他尸骨的除妖师,唉,你们还真是一对同命鸳鸯,他死的和你一样惨——似乎比你还惨些。”      “那——他是怎么死的?”红衣女鬼半信半疑。      “那个——你还是自己去冥界问他吧。”息昔想起那张人皮,也是一阵恶寒。      “一杯愁绪,几年离索,为何我们总是错,错,错。”红衣女鬼一声悲叹,拂袖而去。      “噗。”赤槿如释重负,“折腾了大半夜,终于完成任务了。”      “可是我们还要在这里守三个晚上…….”息昔蓦地吸了吸鼻子,话音戈然而止,拉着赤槿往祠堂方向狂奔!      “怎么了?”赤槿喘息未定,忙不迭的问到,她很少见息昔如此紧张,肯定是遇到棘手的厉鬼了。      “是曼珠沙华的味道,冥道被强行打开了,能够闯进冥界的,肯定不是寻常小妖。”息昔面色大变,示意赤槿小心。      “咳,这是个立功好机会,不如我们——。”      “嘘,这也是个丢命的好机会,你不怕死就自己去,我反正是要在这里避避风头。”息昔摇摇头,靴间的烬炎剑依旧沉睡,她保命都难。      一道绿光从乱葬岗地底下破空而出!将好几块石碑切为两段,数百个绿色双尾鲛人挥舞着钢叉从地底下跳出来,和一群紧追不舍的冥界勾魂使者且战且退,幽碧色的鳞片化作战甲,两条尾巴在地面上灵活移动,如在水里般自在,他们将抱着黑色匣子的鲛人围在中间,正欲飞到空中逃散。   双尾鲛人和勾魂使者们在乱葬岗里恶斗,顷刻间大大小小的坟头被铲平,埋的浅的棺材,已经露出了棺材板。      这时,一阵怪异的花香飘来,整个乱葬岗变成要开满了血红色的曼珠沙华!曼珠沙华只开放在冥界的黄泉路上,因为鲜红似火,所以黄泉路也称为“火照之路”。她的芳香可以让唤醒鬼魂的记忆,在黄泉路上反思自己的人生,是人族跨过生死,挥别过去的分界线,所以也叫做彼岸花。      “你们都回到冥界,这里交给我就行。”一红衣白发的女子凭空出现,勾魂使者骤然消失,没有阻碍的双尾鲛人乘机飞升上天。      白发女子将项前的镜子合在手心,默念有词,朗星明月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厚厚的云层像锅盖般将乱葬岗团团围住,此时不要说是双尾鲛人,连空气都透不过去的。      不远处,藏在祠堂的息昔喃喃自语道:“阎小玉?她怎么会来人界?”      “她就是阎小玉?冥界的王?”赤槿瞪大眼睛:“她的头发怎么是纯白的?”      “朝如青丝暮成雪,说的其实就是阎小玉,人界的白天,她的头发就是黑色,现在是半夜,所以她的头发是白色。”息昔解释道。 作者有话要说:嗷呜!好困,先写到这里吧。撒花花~ 饭否?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对冥界的描述不同于以外,《狐说》的冥界是个很平和静谧的地方,是灵魂停靠的中转站。 因为兰舟觉得,人族的命运由自己掌控,仙界冥界只是看客。 呜呼,大纲整理中,更新慢了,对不住各位。   此时天空仍旧是繁星满天,只有乱葬岗被严严实实裹在乌云中,刺眼的光线从阎小玉的指缝中刺出来,直入云层,霎时电闪雷鸣!      “哎呀,她要做什么?鲛人不怕水,她想用雨水淹死他们?”赤槿在窗边记得直跺脚。      “赶紧把你家祖传的金刚伞打开。”息昔不安的催促道。      “好吧,这个破祠堂估计会漏雨。”赤槿从背后抽出纯黑的金刚伞——自从上次被狐帏引来的雷劈之后,就一直是这个颜色。      “不是避雨,是为了避火。”息昔撑开伞柄,将自己和赤槿罩在伞下。      果然!滴滴火雨从乌云层中落下,像自上而下喷出的焰火,双尾鲛人惊恐的尖叫起来,火雨滴落到他们皮肤上,侵蚀着皮肉,白色骨架烧的焦黑,而且避无可避!不到半盏茶的时间,所有的双尾鲛人化为灰烬!      “这是地狱之火——传说是死不瞑目之人的怨气聚集而成,叫做烬炎,看来这群双尾鲛人把阎小玉惹怒了,她轻易不会使出这招的。”息昔感叹道。      “烬炎?你的剑不就是叫做烬炎吗?”赤槿扫了一眼息昔手中的宝剑。      “嗯,它是阎小玉用地狱之火锻造而成,所以叫做烬炎剑。”息昔困惑的说:“它最近不怎么听话了,估计是感觉到原主人来了吧,还不如还给她,反正我已经找到了紫电。”      “雨”止云开,风恬月明,乱葬岗恢复了平静。      “阎小玉!你先别走!”息昔从破祠堂里出来,挥着手中的烬炎剑,“这把剑还给你罢,它一直沉睡不醒,不认我做主人了。”      “哦?”阎小玉有些意外的止住脚步,转过身来,“你居然没骂我死女人,也没怨我让你转世做狐狸。二百年不见,你的个性比以前讨喜了许多,终于开窍了么?”      “咳咳。”息昔没有像往常那样立刻炸毛似的反唇相讥,而是指了指目瞪口呆的赤槿介绍道:“这是我的朋友,她叫赤槿。”      走近看清阎小玉面目的瞬间,赤槿像是挨了一记闷棍,失去了所有的意识,心脏被麻痹的停止跳动,唯一存在想法就是——这个女人好美!      如雪般的白发一直垂到小腿,没有戴任何饰物,似乎无风而动,月华尚不及她三分!没有什么词语可以形容她的丽色,你会为她的美貌死去,也会为她的容色活过来。她的目光停留在你身上片刻都会让你回味一辈子,喝了忘川水都忘不了。      原来息昔说的是真的!牛头马面,勾魂使者或许都是为阎王的美色倾倒而心甘情愿追随左右——这样美的女人,即使做她脚下的地毯也是荣幸之至啊。      赤槿像个傻子似的愣愣看着阎小玉,息昔通情达理的没有去提醒她,其实自己第一次见阎小玉时也是这副木头人样子。      阎小玉起初只是淡淡的扫视了一眼赤槿,却又像是想起了什么,挪回目光仔细打量起来,良久才喃喃自语道:“又是一个,你们居然能成为朋友,真是巧啊。”      “你认识她?”息昔没料到小玉会对赤槿感兴趣。   “这一世你变了许多,原来是有了朋友。”阎小玉嘲讽的说道:“有了朋友,就想抛弃我给你的烬炎剑了?”      “不是这样,它一直沉睡不醒,我现在驾驭不了它,还是还给你吧。”息昔平静的解释,不急也不燥,“烬炎剑它毕竟是冥界的东西,认主的。”      阎小玉将双尾鲛人抢过的黑色盒子捡起来,拂去上面的浮灰,“我送去的东西,从未想过再要回来,你若是厌了,或扔或买,随你处置。”      “好吧。”息昔收回烬炎,瞥了一眼黑色盒子,“这些双尾鲛人胆子真大,居然闯到冥界抢东西,不过你为什么不抓一个回去审问呢。之前仙界芳主令狐晞就是把他们封在睡莲里,谁都跑不了。”      “呵呵,绕了大半天,你是想说我本事不如令狐晞么?”阎小玉冷笑道:“令狐晞没告诉你么?那些封在睡莲的双尾鲛人都自尽了,一个活口都没有。”      “啊!这个——我只见过令狐晞一次,所以不知道这些。”息昔目光还是黏在黑盒子上,“这里面肯定是冥界至宝,也难怪那些双尾鲛人会冒死抢。”      “其实只是两颗明珠,谈不上至宝。”阎小玉打开盒子,里面只是两颗青色夜明珠,除了比一般珠儿光亮,其他并无奇特之处。      “不过既然他们来抢,肯定是有原因的。“赤槿好不容易缓过神来,插上一句话。      阎小玉含含糊糊的点点头,盯着赤槿望了几眼,又将目光挪到息昔身上,“二百年没见,你有没有兴趣去冥界逛逛?而且——仙界芳主令狐晞正在我舍下作客,你们可以叙叙旧。”      “他在冥界!?好啊,我去。”息昔见阎小玉面色不对,急忙加上一句,“好久没喝到你煮的茶了——我能带着赤槿一起去么?”      “你别让她乱跑乱碰就行。”阎小玉递过一个小瓷瓶,“喝定魂水,经过火照之路时记得不要开口说话。”      火照之路又被称为黄泉路,是亡魂进入冥界的第一通道,因为路边全是一望无际的红色曼殊沙华,如火焰燃烧,所以也被称为“火照之路”。      人界出于对死亡的恐惧,将冥界想象为刀山火海,凄厉严酷的所在,其实真正的冥界,是静谧而平和的所在,人族就是在这里转世轮回。      黄泉路上的曼殊沙华特殊的香味会使刚进入冥界的亡魂平静下来,它会唤醒亡魂身前所有的记忆,不管是有意或者无意遗忘的记忆都会复苏,缓步在漫长的黄泉路上,沉浸在路边的绝美景色和潮水般的回忆中,就像一个看客般看着自己的人生。所以过了黄泉路,绝大大部分亡魂会放下成败得失,爱恨情仇,准备饮下忘川水,开始新的轮回。      冥界,只是人族的灵魂得以片刻休息的地方。亡魂们像蚂蚁自动排成长队前行,等待进入轮回。   过了黄泉道,曼殊沙华消失不见,脚下的路会越来越模糊,有时候像是某个街道的石板路,或者是山上绵绵不绝的阶梯,或者像家里铺的木质、竹质地板……。数不清的悬针形石山漂浮在空中,像是散在风中的落叶。      这便是望魂群山,极少数过了黄泉路仍旧心有羁绊的亡魂就在在望魂群山间徘徊,他们或是未能相聚的痴男怨女,在这里等待爱人,或者恋恋不忘上一世的得失,不想立刻轮回转世。不过时间长了,这里的亡魂会渐渐关闭眼、耳、鼻、身、舌、意六识;泯灭色、声、香、味、触、法六觉;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蕴皆空;进入无意识界,他们会定期被勾魂使者牵引到奈何桥投入人界,化为无意识的花草树木,顽石流水,浪花尘埃。      冥界的颜色和人界无异——除了没有绿色,叶子和草均是黄色或者是红褐色,似乎永远停留在深秋,但是如果用手指轻轻掐一下,嫩嫩的,会立刻迸出水来。      当第一个人死去,就出现了冥界,所以人界和冥界几乎是同时出现的。当亡魂喝下忘川河水,从奈何桥投入人界,就开始人生的第一场赌博,因为她或者他并不知道会落魄一生,还是春风得意,这些都由运气和机缘努力决定。      无论你前世是穷凶极恶、还是日行善事,死后进入冥界,没有油锅皮鞭,也没有鲜花掌声,过了黄泉路、亡魂群山、忘川河、奈何桥,进入轮回。      因为最严酷的惩罚只可能发生在人界;最美好的奖励,也只可能发生在人界。      即使身为冥界之王的阎小玉,也只能决定亡魂投向何处,却不能决定他们转世之后的命运。上一世,息昔曾提议伺候是个师傅实在太累,做勾魂使者又没有空缺,不若早点进入轮回,来世做一回富贵闲人。      阎小玉是这样答复息昔的,“哼,如果有这样的好事,我自己就先去人界享受了。人的命运是最复杂的,冥界也好,仙界也罢,都是不能掌控人的命运。我们能看到人的前世,却无法猜到他的今生。”      息昔来冥界很多次,早就见怪不怪,而赤槿是第一次来冥界,所有的一切都和想象中的不同——如果之前有人说这里是仙界,估计她都会坚信不疑。这里是一处让人平静的所在,比起冥界至尊阎小玉容貌,人界无数美女只有打酱油的份,俊秀优雅的牛头马面令她又找回了自己的心跳。      他们二人是协助阎小玉管理冥界的左右手,一个坐骑是牛头马身的,一个坐骑是马头牛身,所以有牛头马面之说,以前曾听息昔说过,他们以前都来自仙界,后来倾慕于阎小玉,甘愿来冥界受她差遣。      原来死亡,也并不是件可怕的事情呢。      阎王的殿堂就建在忘川河边,仙界芳主令狐晞等候多时了,见到阎小玉带着息昔和赤槿来到这里,他略微有些惊讶,“息昔——你们怎么来这里?”      “她是特定来见你的。”阎小玉将黑色盒子放在茶座上,对着息昔眨了眨眼睛,“现在见到他了,想说什么就告诉他,别磨蹭了。”      “我——你——嘿嘿。”息昔不自在的抿了抿嘴唇,自从无量山一别,她总是不知觉的想起令狐晞,觉得此人对自己很熟悉,却又刻意的保持距离。这次有机会见到他,也不知从何聊起,犹豫了好半天,才勉强凑出一句极其没有水品的废话来。   息昔说:“你吃饭了没?”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对冥界的描述不同于以外,《狐说》的冥界是个很平和静谧的地方,是灵魂停靠的中转站。 因为兰舟觉得,人族的命运由自己掌控,仙界冥界只是看客。 呜呼,大纲整理中,更新慢了,对不住各位。 惘然茶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打算六一发的,可是偶小区的网线被马路拉链完结了!方才刚修好,这份迟到的儿童节礼物放在电脑里快馊了,赶紧晒出来晾凉。推迟一天祝亲们儿童节快乐!!!!!!!!! 兰舟从这周五开始基本会日更一周哦,听说俺会榜单任务,赶紧存稿先。   息昔说:“你吃饭了没?”      此话一出,立刻语惊四座。赤槿觉得息昔见到绝世美男就不知所措实在太丢人,于是偷偷朝着阎小玉的方向靠拢过去,以示划清界限。阎小玉依旧一副冰山美人的表情,根本就不看息昔,斜靠在软榻上自斟自饮。      仍是息昔反应再迟钝,也感觉到了尴尬的气氛,她顿时觉得口干舌燥,随手倒了杯茶,仰脖饮下去。      “小心,很烫的。”令狐晞伸手阻止,息昔捕捉到他目光里的涟漪,竟是看痴了般,手腕脱力,滚烫的茶水倾倒在令狐晞的衣襟上,晕染了一大片。      “对不起!对不起!”息昔急忙掏出手帕去擦,岂料棉质手帕在半空中生生顿住。      息昔本想很负责任的补救,可是手帕上不知何时绽放的两滴油渍开的正欢,而且还沾染着青白色的绒毛——她和赤槿在路边摘了几只野桃,因为找不到水源清洗,拿手帕胡乱擦了擦就吃下去。   这帕子要是沾上令狐晞的玄色锦袍,只可能使后果更严重。      赤槿看不过去了,打算过去解围,可是转念一想:自己的手帕比息昔干净不了多少,还是算了吧。于是她选择了明哲保身,不再理会息昔“赶紧过来帮忙”的求助目光,回敬了一个“爱莫能助,你自己保重”的无辜眼神。      此刻赤槿宁可选择献出自己的贞洁,也不愿献出自己的手帕。      息昔的到来,令狐晞平静如森林的心境如飞进来一群蜜蜂,这些蜜蜂在心中横冲直撞,撕咬狂蛰,辣簌簌的痛楚和沉淀千年的甜蜜与苦涩同时袭来,还隐隐带着酸意,本是寡淡的情绪里突然五味俱全。      明明可以躲过那杯热茶,可是他潜意识中根本没有往后躲想法,因为往后退一步,或者是一寸,意味着他和息昔的距离就要拉开一步,或者一寸。      难道自己还未放下么?令狐晞左手猛然一握,身体稍稍后移,淡淡笑道:“没关系,没事的。”   顷刻间,衣襟上腾起轻烟渺渺,玄色锦袍水渍消失不见。      息昔收回手帕,歉意的请令狐晞上座,坐定之后突然想起阎小玉才是这里的主人,这样做明显的有喧宾夺主之嫌,见阎小玉并无忿色,便安心下来,主动端起茶壶给三人倒茶。她和阎小玉相处久了,觉得这个冥界之王除了脾气臭了些,美的太不正常,爱说风凉话外,就没有什么大毛病。      在给赤槿倒茶时,息昔故意装作无意将杯子倒的很满——“酒满敬人,茶满欺人”,她是在借机报复。      赤槿对此心领神会,笑眯眯的道谢——在这两位美的惊世骇俗的芳主和阎王面前,她要表现出最好的风度。      “这茶水的味道好特别,以前来冥界也没有好像没有喝过。”息昔没话找话,其实她的心思根本不在茶水上,为什么两次见到令狐晞自己都会莫名的心慌呢?无量山一别,她时常想起令狐晞说过的“花开花谢终有时,不要执着于过去。”可是她对前世记忆当中的那块空白的好奇心每日剧增,她将前世今生牢牢的联系在一起,总觉得那段记忆找不回来,她的缺憾就无法弥补。      “这绿茶在曼珠沙华的花瓣里放了十年,引地狱之火将冥界弱水烧开,再泡上一刻钟就好了,我给它取名为惘然茶——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阎小玉若有所思的继续说道,“惘然茶会刺激味觉,使你追忆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可是那只是过去,再美好的东西已经逝去,只能端着茶水惘然罢了。”      阎小玉的眼神滑过众人,在息昔身上顿住,“你们想起了什么?”      “啊?唔……。”息昔首先想到的是梧桐木烤鸡翅,可是一想到鸡翅,脑海里就蹦出了青衫书生谢行远来,这些天每晚他都去竹屋讲述《妖灵律令》,帮助她通过这次考试,而且还不收分文,息昔对书生的成见消除了不少。      “我想起了小时候父亲给我烤的馒头片!焦脆酥香!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它好吃!”赤槿仍不住插话进来,“惘然茶太神奇了,真实的仿佛像是刚刚吃过般,只是,唉,再也吃不到了。”      “噢。”阎小玉点点头,“不知芳主大人想到了什么?”      令狐晞默然不语,阎小玉紧盯着他不放,似乎没得到答案就不会罢休。      “咳咳,这双尾鲛人还真是厉害,上次在无量山差点被他们叉成一串糖葫芦,这次居然还闯到了冥界。”息昔见势不妙,赶紧岔开话题。      “你在暗示我冥界不堪一击么?”阎小玉的眼神冷的似乎能将杯中的暖茶冻住。      “哦,不是不是,我只是觉得这两件事情必有关联,他们到底要做什么呢?”息昔问道。      “恶龙族可能重生了。”令狐晞目光渐渐冷下去,“这次似乎更为棘手,双尾鲛人这种小喽啰的力量比以前强大了很多,居然可以闯入冥界。”      “不会再有下一次了。”阎小玉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侧倚在软榻上,慢悠悠的说道,“如果双尾鲛人闯入仙界,那几个破门神能肯定是守不住的,到时候芳主会不会重新披甲上阵?”      “此时我已经禀明天帝,仙界加强了防守,还秘密派遣了几位战神去人间打探消息。我这次受天帝所托,来冥界拜访阎王,也是希望冥界警惕恶龙族复活。”令狐晞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我冥界的事情用不着仙界操心,天帝那个老头子年纪越老越糊涂了,无聊之极。喝完这壶茶就你和赤槿就先散了罢,勾魂使者会送你们出去——我还有事情和芳主秘谈。”阎小玉摆了摆手,下了逐客令。      息昔和赤槿两眼相望,同时放下茶杯,齐声道了声谢谢,息昔对着令狐晞点头道别,就和赤槿一道跟着勾魂使者离开了。      “这一世她的性子淡了许多,而且开始有了朋友,也会顾及到别人,真是令我意外。”阎小玉望着息昔消失的方向,眉头微蹙,“我奉劝芳主一句,不要离她太近,她似乎又要对你动心了呢。”      令狐晞沉默了许久,说了一句貌似不相干的话来:“那个叫做的赤槿的女孩,她怎么会和息昔如此投缘?”      阎小玉轻抿一口惘然茶,“我和息昔的渊源有多深,赤槿就和她的渊源有多深。”      “你是说她也是——。”      “嗯,上古之神女娲创造人族,维护他们繁衍生息。她在寂灭之前流下了三滴眼泪,第一滴入了冥界,就是我阎小玉;第二滴落在你的灵珠上,后来化为狐族,这就是息昔;最后一颗落入人界,生生世世在人界轮回,这便是赤槿。呵呵,说我们三人是亲姐妹也不为过。”阎小玉无奈的摇摇头,“你千万不要说出去,这种亲戚还不不认的好。”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打算六一发的,可是偶小区的网线被马路拉链完结了!方才刚修好,这份迟到的儿童节礼物放在电脑里快馊了,赶紧晒出来晾凉。推迟一天祝亲们儿童节快乐!!!!!!!!! 兰舟从这周五开始基本会日更一周哦,听说俺会榜单任务,赶紧存稿先。 故居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码到两只狐狸的往事了,这标志着故事进行了三分之一。 想起二个多月前在文档上写下《狐说八道》的标题,码完楔子时的兴奋似乎就在昨天呢。 亲们,撒花吧,兰舟需要乃们的鞭策抽打,也需要乃们的撒花虎摸。   令狐晞出了冥界,心思重重的立在云端之上,没有回仙界,任由云朵在空中漂游。太阳伸着懒腰从东边出来,又打着哈欠在西边落下,起起落落不知过了几日,他始终如雕像般一动不动,脚下的云层愈来愈厚,空气终于承受不住了,云层压到地面,散开化为细雨。      令狐晞和细雨一起降落在潭水中的一个小岛上,密密麻麻的细雨如轻纱般裹着孤独落寞的男人,他低头瞥见颜色渐浓的衣襟,想起前几日息昔打翻茶水惊慌失措的样子,难道她和他一样,每次见面都会莫名的悸动吗?      他信步走到小岛边一座石屋的房檐下避雨,屋檐也不能阻拦润物无声斜风细雨的温存,他有些烦躁的推开石门,脚下踢到一物,在地面上滚动着,最后在屋子中央停住,嗡鸣声渐渐消失,令狐晞捡起此物,轻吹一口气,和时间一起沉积在表面的灰尘消散,露出浅浅的刻纹来,上面刻着“糖罐”二字。字体端正沉着,即使作为临摹的字帖也绰绰有余,这样的好字应该出现在洋洋洒洒的文章或者诗词上,烟火气十足的“糖罐”实在玷污了它。      令狐晞的眼神在瞬间凝滞,外面的雨滴越来越大,落地有声,他冒雨奔出屋外,前方潭水中圆弧状的黑曜石依旧,原来不知不觉中,云层带他来到了青丘山落雁潭——他和息昔的故居。他们在这里相识,又在这里分离。      息昔还是一只小玄狐的时候,每日戏蝶弄水,乐此不疲,天一黑就蜷缩在床边,待令狐晞修炼回来,她就舔舔他的掌心,跳到枕边睡下。有时候玄狐玩心大起,就翘着毛茸茸的尾巴拨弄令狐晞纤长的睫毛,这时他的睫毛会不安的抖动,美丽得如同舞动的蝴蝶,令她羡慕不已。      令狐晞也不恼,翻过身去继续睡,不过玄狐如果继续纠缠,他就会提起她的尾巴,晾在空中,直到求饶为止。玄狐每晚都是趴在他的枕边入眠,不过次日醒来时,她绝对不会呆在远处,或是滚到了他的怀里,或者蜷在他的脚边,有几次还匪夷所思的在床底下抱着床柱熟睡。      石屋外落叶松的腰围增加了两百个圈,从亭亭玉立的少女变成了沧桑的胖大婶。      从息昔在潭水边化成了人形的那天开始,令狐晞的目光里便多了某种异样的情愫,她每晚仍旧习惯性的趴在枕边等令狐晞回来,只是她再也没有清醒的等到他——因为每晚都是入睡了令狐晞才悄然入室。第二天醒来时,枕边空荡荡的,只有温热的被褥证明他曾经来过。      息昔很疑惑,不明白为什么令狐晞突然冷淡下来。直到有一天令狐晞的哥哥令狐卫在山林间很“偶然”的遇到她,对于这个以前将她扔到沼泽里喂黑水玄蛇的火狐狸,息昔一直都是能避就避,能躲则躲。      “玄狐,我有话对你讲。”令狐卫拦在前方。      “我有名字了,我叫息昔。”息昔往后退了一步,警惕的看着他,不甘示弱的和他对视。他的轮廓和令狐晞神似,同样是细长的眼眸,可在息昔眼里,令狐晞是温和妩媚,令狐卫却是狠戾无常。      其实在青丘山的狐族中,令狐卫的姿容是公认秀丽无双的,处世圆滑,法力高强,深得几位长老认可,已经被选定为下任狐族族长。而他的弟弟由于性格冷傲孤僻,住在使狐族闻名色变的落雁潭,身边还跟着来历不明的珠子化作的玄狐,因此没有狐族和令狐晞来往,只有哥哥令狐卫隔段时间来落雁潭探访,所谓探访,也不过只是见面点头而已。      “你知不知道令狐晞最近总是刻意避开你?”令狐卫单刀直入。      “瞎说,他只是忙着修行,哪有故意避开我。”息昔立刻反驳道。      “有没有你自己最清楚。”令狐卫步步紧逼,“你又何必自欺欺人,自从你化为人类,他都很少正眼看你。”      息昔握紧双拳,“不正眼看我又如何?我现在正眼看你那么久,还不是照样讨厌你!”      “那么你是承认他确实和以前不一样啰?”令狐卫看着恼怒的息昔,如同看着掉进陷阱的猎物,“上一次他抱着你是什么时候?上一次他帮你擦干皮毛上的水珠是什么时候?上一次你舔他脸颊是什么时候?”      “这——?”息昔沉默了,自从化为人形后,这些事情就再也没发生过,好几次她刻意凑近过去表示亲热,都被令狐晞避开了,还逃也似的走开。      “是时候离开青丘山了,你原本就不属于这里——而且和一个讨厌你的狐族呆在一起有什么意思呢?”令狐卫循循善诱,“我并不是反对你和我弟弟在一起,只是不想让他继续为难而已。”      “我才不上当呢!”息昔背靠着常青树,强迫自己不要后退,“上次你骗令狐晞说把我放在长老祠堂的泉眼里,却把我扔到沼泽喂黑水玄蛇。”      “我干嘛要骗你?以前是因为你是灵珠需要吸纳他的灵力,对他的修行不利,我才会有如此举动。后来你化为狐形,我有没有劝说他扔了你?你二百年就能化为人形,实属罕见,有你在身边,对他的修行绝对有利,我怎么会哄你离开他呢?”令狐卫乘胜追击,“我只是心疼弟弟,希望他和喜欢的狐族在一起。你在落雁潭死缠烂打真的令他为难——当初给你取名,他是不是坚持不要和你同名,所以你才叫做‘息昔’,而不是‘晞晞’?虽然是读音相同,但毕竟写法截然不同……。”      “够了!他才不是这样想的呢!他说‘息昔’的意思是停止过去,他不在乎我的来历不明,让过的事情过去。”息昔紧握的双拳开始颤抖。      “你说的很对,‘息昔’的意思的确是让过去停止,不过令狐晞的意思是要停止他和你的过往,而不是你的来历。”令狐卫看着强忍着眼泪的息昔,知道她已经被说服了,还是不放心的加上一句,“他后来不让你接近就是铁证,不要再欺骗自己了。”      “你——你就是想让我离开他!”眼眶再也不能承受眼泪的重量,簌簌的落下,视线一片模糊,息昔个性率真,不会掩藏感情。      “我可以轻而易举的使你从此消失,何必多费唇舌?你继续呆在落雁潭我也不会赶你走。”令狐卫信手指着南方,“如果你去青丘山山外的人界游历,几年后还是想回来,我绝对不会阻止。”      “可是——他要是想我了怎么办?”息昔哽咽的说道。      “虽然我觉得绝无可能,不过他真的想要你回来,身为狐族在人界找你还不是难事。”令狐卫肯定的说道。      息昔止住啼哭,转身向南方苍茫的森林方向而去。      “这个给你。”令狐晞扔给她一个布袋,“在人界会用得上。”      息昔打开布袋,沉甸甸的满是圆形的黄色金属。“这是什么法宝?”      “它叫做钱币,是人界通用的法宝,有了它,你可以得到所有想要的东西。”令狐卫冷冷一笑,“这个东西其实比什么法宝都管用,你到了人界就明白了。”      “可是我只想要令狐晞。”息昔黯然道:“人界没有令狐晞。”      令狐卫没有耐心继续和她纠缠下去,“你现在还不会御物飞行,我御风送你出森林。”      一股龙卷风从令狐卫掌心咆哮而出,它将息昔裹在中心,直入云霄。      息昔卷在其中,晕头转向,浑浑噩噩也不知过了几日,只是觉得龙卷风的速度慢慢减弱,最后扑通一声,被龙卷风很不负责的抛到河水里。      好在是漫天繁星的夏夜,并不觉得冷,息昔呛了几口水,手忙脚乱冒出头来,游到河岸边喘息,恰好触到一摞叠的整整齐齐的干爽衣服,旁边搁着一双新布鞋。      “咦,令狐卫还真是周道,不仅算好我会降落在这里,还准备好了替换的衣物鞋子。”息昔叹道,瞅见四处无人,赶紧换上干衣服,将湿衣和布袋裹成一团.      这是一套男子服装,宽大的都可以将两个息昔装进去,袍角一直垂到脚面,布鞋只能拖着走——暂且当做拖鞋好了。      这肯定是令狐卫的衣服,他不可能有女装,所以只能放一套男装。息昔暗想,摸了摸湿衣里的布袋,那个叫做钱的法宝还稳稳当当的躺在里面睡大觉,既然他说可以换到人界所有的东西,不如先拿一枚换套像样的衣服试试?最好还能换点吃的,嗯,再找个石屋休息。      息昔向远处灯火阑珊的街市走去,一路上想着令狐晞是会把自己遗忘呢还是会来人界找她?哎呀,万一找不到怎么办?要不过几天就回青丘山问个明白?那个——令狐卫虽然可恶,但是说的很有道理,令狐晞不让她触碰,也很少和她说话了,可能真的不愿意继续和她呆在一起,他说‘息昔’的意思是停止过去,是不是厌倦了自己呢……?      “烤鸡腿啦!梧桐神木烤制的鸡腿啦!连吃三只都不够啦!卖五赠一!欲购从速啦!”吆喝声和勾魂的香气扑面而来,肚皮霎时被唤醒,息昔舔了舔嘴唇,决定先尝尝人界的美食,那些头疼的问题明天再去想吧。      那个星夜,息昔在烟熏火燎的烧烤摊狂啃鸡腿,她自然没有看到一刻钟后的河滩,一个青年男子猫着身体,双手抱胸,只穿着短亵裤在河滩潜行,还时不时抬起头查看是否有人看到他这副狼狈的模样。      他蹙眉喃喃道:“真是倒霉!我堂堂仙界文曲星官谢行远居然被人界小贼偷去了衣服!要是被我找到了她,哼哼!可不会轻易放过!”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码到两只狐狸的往事了,这标志着故事进行了三分之一。 想起二个多月前在文档上写下《狐说八道》的标题,码完楔子时的兴奋似乎就在昨天呢。 亲们,撒花吧,兰舟需要乃们的鞭策抽打,也需要乃们的撒花虎摸。 嗅蔷薇 作者有话要说:啥都不说了,先更一章。 网线断三日,连登录名都快忘了。   息昔到了人界,化悲痛为食欲,每日在大街小巷里觅食,肚皮渐鼓,钱袋渐瘪,真真的是此消彼长。      初次来人界的城市,强烈的新鲜和好奇感缓和了离开青丘山落雁潭的失落,而且比起山中单调的冷食,这里的食物煎炸蒸炒、烟火气十足的做法更对她的胃口。      吃饱了饭,她就踱步到茶馆里找个角落坐下,点上一壶花茶,一碟话梅帮助消食,喝完半壶茶,就叫伙计续水,顺便端上一碟葵花籽。      其实她并不饿,只是不能让嘴巴闲着,因为嘴里忙的时候,就经常顾不上纷纷扰扰、纠结不清的心思了。      就如同在茶馆里上演的戏文一样,青衣小旦手帕翻飞,摆出几个妩媚的姿势,拖着长腔唱到:   “长吁短叹,不言不语都做得来,那不茶不饭四个字却有难。”      饱腹感暂时填平了心中的缺憾,息昔左手抚着滚圆的肚皮,右手在大腿上敲打着节拍,她感觉到戏台上的青衣小旦目光时不时的停留在这个角落,便回给小旦一个绚丽无比的微笑,还招呼扔给端着红漆木盘的戏院杂役一枚银币作赏钱,指明要给青衣小旦。      一下午的时间很快就消磨完了,息昔琢磨着先去河边逛逛活动筋骨,呼吸新鲜空气开开胃,等天黑夜市开张——那条小吃街吃得只剩下小半条,嗯,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是时候探索一个新地方觅食了。      “请问姑娘芳名?在下孟霄潇,就是下午在茶楼唱戏的青衣小旦。你给的赏钱是我登台以来最大的数目,真是非常感谢。”一个风流倜傥的年轻公子突然从柳树边窜出来,他一身华丽的绯色锦袍,带着三分轻佻,七分不羁的神情。      息昔愣住了,良久才说道:“可是下午唱戏的小旦是个女人啊,我应该不会看错的,可是现在你却是变成了男子,这个——咦,你不是人族?”      “哈哈,姑娘正是慧眼识英雄啊,我是仙界群芳司的蔷薇仙孟霄潇,最近芳主之位空缺,我就借机来凡间逛逛,化作女身在戏院搭班唱曲为生,今日与姑娘一见钟情,我就辞了戏院,变成原形,特来向你表白心意。”      见息昔仍旧不信,孟霄潇清清嗓子,将下午的曲子又唱了一遍,“你看那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那荼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它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兀生生燕语明如剪,听呖呖莺声溜的圆。最撩人夜色是今天,愿与君做一对如花美眷,度过这似水流年。”      “声音倒是不差,可是——。”息昔沉吟片刻,“你来自仙界?那你应该知道我也不是人族。”      “所谓英雄不问出处,我看中的姑娘花般容貌、似雪饥良善肚肠、知情趣,你是狐族又如何呢?”孟霄潇唱戏多了,说话的韵调和戏文一样,“娘子,你就从了为夫吧。”      息昔闪开孟霄潇伸出的左手,“我才不是你的娘子呢,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凭什么叫我娘子?”      “这个没有关系,因为成亲之后我直接叫你名字就太生分了,叫娘子亲热些,你以后叫我相公就好,只要能和你在一起,以前的孟霄潇从此就是浮云啊浮云。”      蔷薇仙进入仙界前是一朵雌雄同体的蔷薇花,后来成为仙界第一花痴,逢男变女,逢女变男,碰到看得顺眼的,不管对方是仙、是妖、是人、是鬼、还是魔,都会义无反顾的扑过去表白,而且无论表白是成功或者失败,都会在次日恢复过来,重新选择目标,所以他是集“仙界第一花痴”和“仙界第一花心”的美名于一体的仙,前无古仙,后也不可能有来者继承他的衣钵。      换句话说,此仙彻底无视结果和承诺,在乎的,是体验追逐的过程。而且他的记性很不好,经常看中了前几年,甚至前几个月刚刚表白的对象,然后再次开始热情的追逐。      仙界看门的最帅气小卒就被他骚扰了十七次。      在月宫外吹笛表白二十九次,每次都是嫦娥姐姐抱着玉兔出来,表明她爱的是这只小母兔子,孟霄潇才罢休。      总之在仙界他是美名远播,众仙见其避退三舍,提防蔷薇花仙孟霄潇是所有新飞升的仙人被告诫最多的话,如果有仙思凡情,就会被诊断为“孟霄潇花痴综合症”。      仙界不好混,他就偷偷来人界寻找目标,惹出了很多情债,有一次他去招惹宰相府的千金,两人约定在月上柳梢头之时,人约西苑墙头边,不料被宰相大人棒打鸳鸯。将女儿关在闺房,号令家丁捆了孟霄潇,扔到柴房里准备第二天喂狗。      岂料当晚宰相夫人偷偷拿着钥匙将孟霄潇放出去,还透露自己年轻的时候,也曾和一位陌生男子相约过墙边,而且巧合的是孟霄潇的相貌居然和那个男子一模一样!末了,掏出一块写满诗词的罗帕,说这便是男子托她的贴身丫头送来的礼物。      上面用香墨写着:“花退残红春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墙上柳棉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暂歇,多情却被无情恼。”      这首词他很熟悉,这个字体他更熟悉——因为就是他写的嘛!他的样貌从未变过,而曾经的佳人早已结婚生子,变成需要脂粉遮盖衰老的半老徐娘。二十年过后,他又看上了“佳人”的女儿,而且用的同样的手段接近她,如果宰相夫人去搜搜宝贝女儿的珠宝匣子,就会找到一方同样的手帕,上面用同样的字体,写着同样的诗词。      此事过后,孟霄潇回天界找老朋友桃花仙陶理枝喝酒倾诉,说什么情爱一事如云烟,都敌不过时间,还举手发誓以后清心寡欲、洗心革面、本本分分的做蔷薇花神。陶理枝几乎相信了他,后来他的确安分下来,整日和陶理枝烹茶对弈,连以清婉秀丽闻名于仙界的新任菱花仙子都只是多看了几眼。      不过好景不长,一年后,蔷薇仙的“孟霄潇花痴综合症”复发,对文曲星官谢行远紧追不舍,谢行远不堪其扰,只身跑到人界泯灭踪迹,避开孟霄潇的纠缠,      孟霄潇紧跟其后来到人界,却看上了戏班一个台柱子武生,当即移情别恋,扮作唱曲的女子软磨硬泡混入戏班,岂料和武生只是在眉眼传情、在饭桌下拉拉小手、碰碰脚尖的阶段,就在戏台上对坐在角落嗑瓜子的息昔一见倾心。      于是就有了刚才河边柳树下孟霄潇以戏曲表白的那一幕,那个时刻,晚霞夕照、菱角正肥,息昔只是普通的小狐妖,懵懂无辜的眼神中偶尔会掠过一丝的忧郁。      令狐晞是一只在人界昼夜不休的寻找心上人的七尾白狐,此前他还从未出过青丘山。      谢行远是仙界才高八斗的文曲星官,在人界的河水里游水时被神秘人“偷窥”,而且还偷走了他的衣服鞋子,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躲在书阁为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什么情情爱爱缘缘份份,最后还不是忙忙碌碌合合分分过一生?      很多年后,孟霄潇和陶理枝在迎接狗尾草花神的花园里遇到转世为除妖师的息昔,孟霄潇一眼就认出了她,故意变成当初的模样,“这位姑娘尊姓大名?芳龄几何?可否相信一见钟情?——你不用急着回答。”他摸出一柄折扇,对着她拱了拱手,“你看这姹紫嫣红开遍,良辰美景奈何天.最撩人夜色是今天,小生愿意和姑娘做一对如花美眷,共同度过这似水流年.”      可是息昔对他没有任何记忆,一如那次见面的陌生和戒备感,可这一世的她懂得许多人情世故,除妖师的生意做得貌似很不错,经常一副灵魂出窍若有所思的迷茫模样,身边还多了个古灵精怪的损友赤槿;      谢行远叛出仙界,在人界踏遍千山万水去找娘子息昔,纵使相逢却不识,他依旧执著的接近息昔,他定要再次做她的相公,弥补过去的缺憾。      令狐晞去了仙界,成为孟霄潇的顶头上司——芳主大人,当纯白无暇的曼珠罗华在群芳司议事厅里回放认为狗尾巴草也是花的一百个人类时,孟霄潇偷偷的用眼角的余光观察着喜怒不行于色的芳主,芳主的瞳孔紧缩,嘴唇蠕动,顷刻间面色几经变幻,纵使孟霄潇这个至始至终都是旁观者的浪荡闲仙都觉得纷乱如麻,他不忍心再看下去,强迫自己插科打诨,继续调戏新晋狗尾花神狐帏,      那个时候孟霄潇暗自感叹,当初如果对息昔穷追不舍,就是绑架哄骗也要娶了她,这样令狐晞就不会找到息昔,息昔也不会遇到谢行远,就不会有这种剪不断理还乱,越搅越浑,比戏曲唱词还纠结万分的孽恋了。      后来为了帮助狐帏报恩,孟霄潇和陶理枝联合起来编了个谎言骗狐帏,将人界的畅销书《风月三十六计》换了个“马甲”,改名为《报恩三十六计》,教狐帏设计接近赤槿,报答之前的救命之恩。该书被芳主令狐晞知晓,冷峻的眼眸如三九天冰冻的湖泊,没有任何波动,陶理枝觉得芳主无情,知情者孟霄潇则感叹道:“无情和有情,有时候是没有区别的。” 作者有话要说:啥都不说了,先更一章。 网线断三日,连登录名都快忘了。 守株待“贼” 作者有话要说:现在是早上六点十五分!更新这章,兰舟就要出门坐公交穿越这个城市去公司了,不啰嗦啦,狠亲一下各位看官,88!   “那个——你还是找其他人吧。”息昔且说且退,她只是一个小狐妖,仙界对她而言是遥不可及而又异常危险的所在,这个自称为蔷薇花神的男仙眼珠骨溜溜的转,语气固然诚恳,却实在令人难以信任。      “我们初次见面,这般表白确实有些唐突,姑娘暂时接受不了,我十分理解,只是希望你能给在下一个机会——明日此时我们约在这里可好?”孟霄潇以退为进,决定投其所好,“姑娘喜欢吃什么?戴什么?穿什么衣料?只管对我说,明天肯定给你带过来。”      喜欢什么?息昔脱口而出,“我喜欢令狐晞。”      “令胡喜?”孟霄潇愣了片刻,随即拍手赞道:“姑娘真是品味独特!城北令胡喜家的豆干是绝品啊,每天早上没开门就排起长队,每人限购一斤,要多了还不卖呢。我今晚子时就去排队,肯定不辜负姑娘所托。”      “豆干?”息昔听的一头雾水,不明白为何令狐晞会和豆干扯上关系,只想快速摆脱这个神经兮兮的蔷薇花神,便敷衍道:“天色不早了,明天再见吧。”      言罢,息昔转身就走,心想今晚就卷包袱离开这个城市,就怕孟霄潇继续找麻烦。      “姑娘!等等!”孟霄潇大声叫道,“有个很重要的问题!”      “什么?”息昔回眸道。      “城北令胡喜家的豆干有三种口味,五香、麻辣和原味,你喜欢吃那一种!”      “那就,嗯,五香吧!”息昔笑道,心想仙界花神也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古板迂腐或者动不动的以惩恶扬善为名欺负妖族,这个蔷薇仙真是可爱——不过和令狐晞相比,还是差那么一点点。   想到令狐晞,她的眼神立刻黯淡下去,在河边行走的速度越来越快,企图把涌起的不快和郁闷甩到身后。      不过此情此情在孟霄潇看来,是一个怀春少女遇到了理想中的情郎,竭力隐藏爱慕之意,故作矜持冷淡,却在分别后露出了马脚,小碎步跑的那么快,肯定是不敢承认爱上自己,内心翻江倒海,正在他布下的情网中挣扎着呢。      得手啦!孟霄潇高兴的手舞足蹈,明天他故作憔悴的奉上一斤五香豆干,添油加醋的描述子夜排队的经历,最后加上一句“不过,为了你,这点小事算得了什么?”之类的情话,这个女孩怎么不可能拜倒在他的温柔乡里?      次日下午,孟霄潇望眼欲穿的在柳树下等候,后来自己扛不住饥饿,找个地方吃饭又担心与姑娘错过,只得打开本来要送给息昔作为礼物的令胡喜五香豆干当做干粮吃了一半,月上了柳梢头,又下了柳梢头,后来连太阳都上了柳梢头,姑娘还是没来。      次日清晨,扫大街的发现一个衣饰华丽的翩翩佳公子靠着河案上的一颗柳树睡的很香,还紧紧抱着半包令胡喜五香豆干,像是在做美梦,嘴里还喃喃道:“姑娘,你终于来了……。”      其实那天下午息昔回到住处后,就收拾简单的行李,天一黑就开溜,她不知该何去何从,信步沿着河边向城外走去,一个多月前,龙卷风就是在这里停住,把她带到人界。      走了不多时,借着清朗的月色,息昔见到河岸边的大石头上叠放着一套衣物,石下还放着一双崭新的布鞋,这个场景似曾相识,自己不就是在这里着陆的吗?而且,这套衣物看起来和令狐卫留给自己的类似,难道青丘山又有一个妖狐被龙卷风送过来了?      会是谁呢?肯定是令狐晞!就知道他会来找她的!息昔激动的捧着石头上的衣物,这时开始有气泡从水底升起,水面上的涟漪越来越大,晃动,晃动,惊起蜉蝣无数。      在水底的人冒头的瞬间,息昔再也抑制不住沉积已久的思恋和渴望,抱着衣服朝水里奔去。全身流动的似乎不再是血液,而是陈年老醋,因为此刻她的双腿似乎快要融化在水里,软绵绵的勉强站立;眼睛鼻子无一不酸,泪水喷薄而出,视线顿时一片模糊。      她左手抱着衣服,右手一把搂过令狐晞结实纤瘦的腰际,死死的抱着他,轻舔着他的嘴唇,他的身体猛然僵住,息昔看不清他是什么表情,只是感觉到唇齿间一片温热,他终于不再避开,而且还回啃了一下呢!      息昔百感交集,都不知道该怎么呼吸了,只好恋恋不舍的从令狐晞的唇舌中移开,趴在他肩上傻乎乎的又哭又笑,一个密不透风的拥抱比千言万语来的更直接,也更炙热。      “你——你这小贼!三番两次来偷我衣服!“怀中人猛然推开她,顿了一会,又悲愤的加了一句,“我堂堂仙界文曲星官谢行远居然被一个小狐妖偷走了初吻!”      这个陌生的声音绝对不是令狐晞!息昔埋在那叠衣服里蹭了蹭,定睛一瞧,眼前的男子身形和令狐晞相似,但绝对是个陌生人!他羞愤满面,脸色潮红,不过即使如此,也能算的上是个美男子,由于刚从水底出来,一袭白色纱袍喝饱了水,紧贴着身体,勾勒出他健壮而略显单薄的体形,纱袍彻底失职,没有了遮体的功能,所以胸前的两点在月色下纤毫毕现,圆圆的肚脐盘踞在小腹中间,深深的陷下去——原来仙也是有肚脐的!息昔暗想,视线渐渐往下……。      “啊!你——!”谢行远交叉,捂紧小腹以下的部位,见息昔仍旧不依不饶的盯着他,便干脆蹲回水中,借着月色的掩护,谢行远才勉强“护住”了身体。      不是他!息昔摇摇头,失望的都想钻进河水里,再也不出来。      自从上次衣衫被偷,谢行远就发誓必将小贼生擒,还想出一个“守株待贼“的办法,每晚在原地放下一套衣衫——小偷死性不改,觉得上次得手容易,必然惦记再犯,他就隐在水中静候小贼出现,谁拿的他的衣衫,谁就是贼。      他万万没有想到,小贼居然是个清秀绝伦的小狐妖,不过这个小狐妖举动颇为奇怪,“罪行暴露“后,不仅不逃,而且还自寻死路的朝着他的方向扑过来,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是什么道行,居然敢挑战我谢行远——仙界最帅气、在文官里头武力最强的文曲星官!      这个小狐妖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看我怎么收拾你!谢行远当时立在水中一动不动,沉着应战。      小狐妖抱着“赃物”,下水朝他奔过来,借着月光,谢行远看到她眼泪朦胧、情绪激动,在水中行走不便,踉踉跄跄,几次都几乎要栽倒,飞溅的水珠润湿了散乱在胸前的青丝,勾勒出圆润的突起……。      非礼勿视!谢行远咬紧嘴唇,视线从她胸口移开,都说狐族善用媚术,尤其是雌狐狸!意志最为脆弱的人族倾倒在地的不计其数,连仙界和魔界也有被狐妖诱惑的仙魔存在,今日一见,果然不假!谢行远屏息静气,收敛心神,这只道行甚浅的小狐妖媚术就如此强大,不可小觑啊。      本来以为她会楚楚可怜的求他宽恕,或者扭捏作态,使出媚术诱惑他,最后连人带衣服吃光抹净。没想到她居然将过程全部省掉,直接搂紧他的腰,柔滑如苔藓的唇瓣与他相依相偎,一个温热的物事带着些许眼泪的咸涩轻舔着他的下唇,谢行远紧咬的牙关倏地开启,契合的如同钥匙打开锁。      鬼使神差的,准确一点说是自然而然的,谢行远回啃了一口,舌尖触到她的温暖,初时,只感觉到她泪水的味道,而后如酝酿的美酒般变得香醇,淡淡的苦涩似乎只是为了衬托从舌尖延伸到大脑而后又传遍全身的酥麻甜美而存在!      谢行远忘记了自己来自仙界,忘记了“守株擒贼”的计划,也忘记了对方是个低位卑下的小狐妖,他脑子里唯一的念头就是怀中少女的味道是那么美,如果时间可以停滞,他愿意抛弃一切过往,将这一刻变成永恒。      瞬间世上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不见,只剩下与他在唇齿间缠绵的女子。 作者有话要说:现在是早上六点十五分!更新这章,兰舟就要出门坐公交穿越这个城市去公司了,不啰嗦啦,狠亲一下各位看官,88! 撩红尘   谢行远快要溺死在温柔乡里,怀中人的呓语却将他惊醒。      她说:“令狐晞,我们做一对如花美眷,一起度过这似水流年吧。”      他是谢行远,绝对不是那个谁谁谁。趴在他肩上的小狐妖声音很轻,轻得话音刚落就融化在夜风中,可是对他而言,刚才的甘甜醇美立刻化作一柄利剑,正中心脏。      他猛然警醒,一把推开怀中人。这小狐妖的媚术还真是厉害!他虽然没有被吃光抹净,但也很明显被轻薄了。可是对方被推开后,竟然死性不改,死死的盯着他看,就像他没穿衣服似的。      谢行远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这才发现自己原本和没穿衣服差不多,他又羞又忿,干脆蹲在水里,后来在河水和夜色的双重掩护之下,谢行远得以收敛心神,他是仙嘛!为甚还要怕这个小狐妖?!何况她还偷了自己的衣服!      想到这里,谢行远大方的站起来,抓住女子捧着衣服的手,大声喝道:“那里来小贼,这次人脏并获,看你还怎么抵赖!”      “这衣服是你的?给你就是了,我又没打算拿走。”息昔将衣物揣进给他,发现自己认错人后,她失望得连哭的精神都没了。      “哼,别以为轻描淡写就想蒙骗过关,老实说,你在这里偷过几次衣服?”谢行远牢牢抓住息昔正要挣脱的手,板着脸逼问。其实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这么做的原因并不是在乎那两套衣服,而且还想回味刚才胜过一切的亲吻。      “我没想要你的衣服。我只想要……。”息昔顿了一会,神情颓然,懒得继续解释,“好吧,我就是个小贼,任由你处置好了。”      息昔这般表现,谢行远猛然一愣,放开她的手腕,展开长袍裹住身体,清了清嗓子,朗声道:“按照人界的律法,偷盗价值十枚银币的物品,就应该被扭送到衙门,杀威棒五下,监禁十日,原物归还或者赔偿等价之钱币,次年捐税双倍。”      “噢,还要挨板子?”息昔摇摇头,“我又不是人族,不受人界律法管辖,既然你是仙界,就按照仙界的规矩惩罚吧。”      “这个——这个嘛。”谢行远哑然,仙界还真的没有关于惩罚偷窃的法令,其实仙界的规则就是在没有规则,如果出现什么恩怨,基本都是私下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就请天帝决断,而天帝是个不愿意动脑子的家伙,耐着性子听完双方的控诉,他基本都是一个意见:这里是仙界,要求的清心寡欲,抛却一切烦恼纷争,才适合呆在这个地方。你们为了这点小事而争吵,看来是凡心未泯,欲望在作怪,所以都滚到人界历劫重生罢!要吵就去人界吵去,什么时候想通了,就什么时候回仙界。      “咳咳,我们仙界的惩罚太严酷了,还是按照你们妖界的法令吧。”谢行远觉得直接说没有实在太便宜她,总得找个借口以示惩戒。      “我们妖界?”息昔哑然失笑道:“在妖界,别说是偷衣服,就是偷法器、偷老婆,偷相公,都没有什么法令惩罚。只要你有本事偷到就行,偷到手了就是自己的,被偷的只能怪自己道行太浅。”      眼前的女子笑靥如花,谢行远被她嘴角的一弯笑纹牵动,觉得心情大好,什么惩戒,什么报复都忘到九霄云外,也笑着回应息昔,      息昔怔了怔,谢行远微笑的时候眼眸清澈无比,如青丘山落雁潭里终年不结冰的潭水,当她还是小玄狐时,每次戏水或者溺水完毕,都是令狐晞将她捞出来,裹在厚棉布里擦干毛皮。      此刻面前的男子全身湿漉漉的,息昔痴想,令狐晞无数次帮她擦干毛发,而她化成人形之后,每次跳进潭水里,他都躲得远远的,看都不看她一眼,是不是已经厌倦了呢?      息昔掏出手帕小心翼翼的将谢行远眉毛和睫毛处的水珠一一吸干,谢行远僵在那里,稍稍往后移动半寸,却也没有拒绝。      于是宽阔的河面上出现这种极为诡异场景,披着半湿青色长袍的男子僵硬的立在河水中,水漫过膝,身边的女子用手帕裹着长发帮着他拧干,还时不时的将纤细柔滑的手指埋进去梳理。      半刻钟后,谢行远的头发不再滴水,息昔额前微微出汗,这擦干毛发的活还真是累,难怪令狐晞不愿继续做下去。      息昔蹚着水走到岸边,解开行李将降落当日令狐卫放在河边的衣物搁在岩石上,“这是给你的,换上吧,你的外袍快要浸湿了。”      谢行远走近一瞧,这不就是那日被偷的衣服嘛!刚才差点还以为她是无辜的呢。      狐性多黠,果然不假。      “好了,我帮你擦干了头发,还送你干衣,算是惩戒了吧。”息昔背上行李,打算开溜。      “不行。”谢行远脱口而出,却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挽留,情急之下,他极为牵强的说:“你偷了我的初吻,我——我也要你的,嗯,这样才公平。”      缘分和桃花运这个东西,没有很可怜,多了则很可怕。      息昔昨天刚刚摆脱蔷薇君孟霄潇的纠缠,今天又把谢行远误看成令狐晞,还偷了人家的初吻,虽说归还是理所应当的,可是初吻就像个泡沫,一旦触过就永远消失了,怎么还?      “其实我早就还给你了——就在刚才,我也是第一次吻别人。”息昔一说谎就面红耳赤,她还是玄狐的时候,经常舔舐令狐晞,初吻不知不觉的就没了。可是她实在不愿意再次亲吻谢行远,原因很简单——他不是令狐晞。      可是在并不了解息昔习性的谢行远看来,此刻的面红耳赤是娇羞的表现,以初吻换初吻,这个他也不算亏吧。      “呜呜!呜呜!”   小孩洪亮的哭声将各怀心思的妖和仙惊醒,一个穿着短褂短裤的男童提着小竹篮沿着河滩边走边嚎哭。      息昔是个软性子,她从行李中掏出一块预备当干粮的香饼,轻轻塞给男童,柔声道:“别哭啦,姐姐给你饼吃,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      男童闻到香饼的味道,渐渐止住了啼哭,他放下竹篮,咬着嘴唇,双手在衣襟上擦了擦,接过香饼,可能是太饿了,几口就将满月般的饼啃成一弯新月。      “慢点吃,我这里还有。”息昔用手帕擦去男童嘴角的饼屑,又递给他两个香饼,一包话梅干。      当三个香饼在男童胃里玩游戏的时候,他意犹未尽的含着话梅干开始道明原委。      “下午妈妈说家里没酱油了,就给我两个铜币去东街老李家杂货铺打一斤酱油。我很聪明的哦!不到三岁就会打酱油了!乖乖的听妈妈的话,提着放着瓶子的竹篮就出发了”男童眉飞色舞的讲述着,若不是颊边残留的泪痕,很难想象他刚才还哭的像一锅稀饭。      “我出了巷口,碰到隔壁的虎子兄弟抱着大捧的桃回来了,说王家果园的院墙被狗刨了一个洞,可以钻进去随便偷,哦不,是随便拿。我看离妈妈做饭的时辰还很早,就先去城外王家果园拿桃子,可是等我到了那里,墙洞被早就被看大门的堵死啦!”      “只好折回去打酱油,快到杂货铺时遇到买糖葫芦的,一斤酱油两枚铜币,妈妈给了我三个币,剩下一个是奖励我乖,买零嘴吃的,男童掰着肥白的手指算起数来,“可是掏钱的时候才发现铜钱都不见了!”      “我就回过去找啊找,找到天黑也找不到,好饿,又不敢回家。”男童抽了抽鼻子,散开双手,掌心空无一物 。      这段酱油打的颇为曲折,这个七八岁的男童能如此有条理的讲述出来还真是不易。      “哦,原来是这样。”息昔从钱袋里数出五个钱币来,“这两个是给你明天打酱油的,其他三个留着买糖吃吧,那个果园就不要乱闯了。”      “谢谢姐姐。”男孩犹豫片刻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疑似手帕的脏布来,笨拙的包好五枚钱币,小心翼翼的放在竹篮底部。      “偷东西总是不好的。”谢行远赞赏的看着息昔,这个小狐妖挺有爱心,还教导小孩子不要误入歧途。      息昔并没有回头看他,而是继续谆谆教诲男童道:“你若要去拿,最好和邻居虎子兄弟一起去,大虎爬树,你在树下接果子,小虎把风,这样就不会被看园子的逮到了,还要你千万要小心看门狗,最好是先扔一根骨头把它引开。”      “恩,好——。”男童受益匪浅,对息昔的敬仰之情油然而生。      谢行远扯了扯息昔的袖子,低声道:“这样教小孩是不对的,从小偷果子,长大了还了得。”      “你也知道他们是小孩啊,那有不偷果子的孩子。”息昔将一包杨梅干放进男童的竹篮里,牵起他的手,“你叫什么名字?家在那里?姐姐送你回家吧。”      “我姓白,叫做……。”男童迟疑了一会,还是没有说出名字,而是指着城东方向道:“城东白氏豆腐店就是我家开的。”      “待会见了母亲,你就说趴在草垛上睡着了,现在才醒过来,千万别说你偷果子丢钱的事。”息昔叮嘱道。      “知道了。”男童乖巧的点点头。      没过半刻钟,前方看见一群打着火把的人在河岸处找寻,几艘渔船亮着灯笼在水面上缓缓而行,一个披头散发的妇人哭喊着:“槿儿!槿儿!你在那里!不要扔下为娘一个人啊!”      “妈妈!”男童大声回应着,朝着母亲方向奔去。      妇人抱着男童又哭又笑,狠狠的亲了几口,又使劲拍拍他的屁股,“赤槿!好好的不去打酱油,到处瞎跑做什么?下次小心你的皮!”      “妈妈!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叫我赤槿!”男童抗议道,“白赤槿这个名字太难听了!虎子他们都把最后一个字省掉,故意卷着舌头叫我 ‘白痴’!”      “老娘生你之前天天梦到赤槿花,你不叫赤槿叫什么?”妇人拧了拧孩子的耳朵,叹道:“你是个女孩啊,长发不留,裙子也不穿,天天和那帮野小子混!以后怎么嫁得出去哦。”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是白赤槿的番外,(兰舟搓了搓手),赤槿是女主配呢,怎么可能少了她的前世的故事呢。 嘿嘿!~ 番外【一】—女土匪和压寨相公的那些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是个爆笑番外,讲述赤槿前世彪悍生涯。 另外提醒亲们,兰舟一般都是在晚上8点到9点之间上线回评论并送分,所以大家一定要记得保持登录在线状态,不然兰舟想送分,也送不出去啊!   番外——女土匪和压寨相公的那些事儿      十年后的一个夏天,人界连续三年遭遇蝗灾、旱灾、水灾。一时间饿殍遍地,地主家都没有余粮了。      在这个乱世,平民中能够吃饱肚子的,就是土匪和官兵,他们挥舞着手中的兵刃,见猪杀猪,见人杀人,一袋大米比一袋黄金要贵重好几倍。      饥民们为了生存,聚集在山头打劫为生,盘踞在哀牢山的槿字寨就是众多土匪窝较为出名的一个,他们打出的旗帜都是颜色各异的“槿”字,所以被称为槿字寨。      槿字寨的大当家白赤槿是个妙龄女子,不仅心思缜密,而且出手狠辣不让须眉。每次行动都安排的井井有条,大当家打家劫舍很有一套,她比猎物还要了解自己的家底,谁家的宝库有多深,她都能精确到几寸。      她反复掐算每一个步骤,力求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制服猎物,抢夺几乎所有能够带走的东西。而不像普通乌合之众那样一哄而上,各自为阵,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到最后抢劫往往会变成土匪之间的大火拼。      大当家用人得当,槿字寨所有的人都各司其职。嗓门大、模样凶的负责打头阵,灭他人士气,涨自己威风;忠厚老实,手脚干净的负责搬运;精明狡黠的负责断后。      短短不到二年时间,槿字寨人丁兴旺,从最初的三人变成了三千多人。二当家和三当家是两兄弟,哥哥没有右耳,号称“一只耳”;弟弟的左眼终年蒙着眼罩,听说小时候家里失火被熏瞎了,所以号称“一只眼”。时间长了,很少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名是大虎小虎。      这两兄弟天赋异禀的面相 ,做土匪实在太合适不过了,不过据传有一次“一只眼”的醉后真言,说自己其实是个胆小鬼,懦夫。当初和哥哥跟着大当家打劫的前几次都很不顺,后来大当家将一把匕首,一个眼罩放在兄弟面前,说他们两人都需要整容,换一副吓人的凶相,不然他们三个人都会饿死的。戴着眼罩不用真的挖去眼珠,但是缺的耳朵的一定要真割。      “一只眼”先抢到匕首,可是在刀刃贴在耳根时,他犹豫了,迟迟不敢下手。      哥哥夺过匕首,干净利落的将耳朵割下来,还笑着安慰弟弟,“其实也不疼的。”      正当白赤槿的土匪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她终于抵不过母亲的苦苦哀求,答应找个压寨相公结婚成亲,给白家留后。      二虎兄弟拍着胸膛承诺这位泼辣执拗的义母,一定帮大当家找个能生养的压寨相公回哀牢山。      第五日的晚上,“肥羊”出现,他的相貌姣好的在灾年里简直可以称为奇葩,很多女子的颜色都不如他三分,二虎兄弟认真的将他扒光了细细检查,觉得他模样虽然秀气,身子骨倒是精壮,应该经得起大当家的折腾。      当晚“肥羊”就像颗白菜般被剥洗干净了,还将他四肢摊开,系上牢牢扎在四角床柱上的绳子,就等着大当家喝完喜酒回来细细享用。      大当家微醺的回洞房休息,二虎兄弟偷偷的跟出来,“一只眼”潮红着脸,塞给她两个小瓷瓶,一个白色,一个青色。      “一只耳”凑过去低声说道:“白色内服,青色外敷,嘿嘿,就算他是一颗蔫青菜,也能变成脆黄瓜。”      大当家蹙眉接过瓷瓶,冷笑道:“赶紧滚回宴席喝酒去罢,被自己老娘管束也就罢了,什么时候轮到你们来教训我。”      次日,大当家过了中午才起床推开卧室的门,眼眶发黑,十分疲倦的打着哈欠,只嚷着好累,喝了一碗稀饭继续蒙头大睡。      压寨相公也是一副黑圆圈,酝着泪水喊着要洗澡,据倒洗澡水的丫头描述,压寨相公泡在水里二个多时辰都不发一言,不准任何人靠近,当然,除了大当家白赤槿。      虎子兄弟闻言相视一笑,同声道:“看来大当家得手了!”      白老妇人也欣慰的颌首而笑,“明年我就能抱外孙啰。”      不过此后一年,大当家的肚皮依旧扁平如初,二虎兄弟开始不辞辛苦四处寻访各种生孩子的秘方。可是再一年过去了,白老妇人永远的合上了双眼,她的外孙还是没有任何要爬过来的意思。      二虎兄弟百思不得其解,数不清的江湖郎中诊断过了,又连蒙带骗的请名医把脉,得出的结论都是——夫妻二人一切正常,生育能力绝对没有问题。      既然如此,那只有从源头去查,二虎兄弟肩负着白老妇人临终前的托付,万万不能让白家断了香火,再说偌大的山寨的确需要一个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将伟大的土匪事业发扬光大,他们以后也该有个干儿子养老送终。      于是二虎兄弟决定乘着大当家和压寨相公出门打猎的时候潜进卧室,“一只耳“藏在床底下,“一只眼”躲在衣橱里,窥探大当家和压寨相公的私密生活。      落日时分,卧室里终于开始有了动静,只听见啪的一声,一个人重重的砸在床上,虎子兄弟暗想:肯定是大当家太过激动,将压寨相公扔到了床上。      “刚刚吃完饭,最好是出去活动活动,你这样倒头就睡,很容易不消化伤着胃的。”压寨相公的声音从屏风之隔的书房里传出。      原来刚才砸在床上的是大当家自己啊!      “打了一天的猎物,累死我了,饥荒的时候我还吃过草根树皮呢,区区一顿晚饭能伤到我的铁胃?”大当家在床上滚了几滚,找了个最舒服的姿势睡下。      脚步声从书房响到卧室,接着是哗啦啦倒茶的声音,“来,喝杯红茶再睡,帮助消化,你睡的也能踏实。”      大当家真是驯夫有方啊!这压寨相公刚来的时候寻死觅活的,二年就服服帖帖、还懂得侍奉娘子了。      压寨相公试探的问道。“今晚你还要不要听我说故事?”      大当家含含糊糊的反问道。“这个嘛——你愿不愿意讲?”      压寨相公声音比棉花还要温柔,“你愿意听,我就愿意讲。”      蹭的一声,大当家突然坐起,声音有些暗哑,“我们初见的那天,你说你讲故事的本事比生娃娃的本事强很多,腹中的一千零一个故事保管我从未听过。初时我还不信,你躺在床上就开始讲了,一直讲到天亮,你生娃娃的本事我不知道,不过你将故事的本领比茶馆说书先生还要厉害。次日,我还想听故事,你说如果讲完这一千零一个故事,我就要信守承诺,放你出哀牢山。如今两年过去了,只剩下最后一个故事就满一千零一,你——你真的想讲完吗?”      什么?!大当家的独白不次于一场惊雷!虎子兄弟激动的差点叫出来,难怪大当家的肚子一直没动静!      “最后一个故事了,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讲出来。”压寨相公说道,“我做事向来有始有终的。”      “噢。”大当家失望的重新躺倒在床上。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男子被抢到山上做压寨相公,成亲的当晚,他为了自保,想出用一千零一个故事换自由的法子,女匪首对故事的兴趣超过对他的兴趣,很爽快的同意了,二年时间很快过去,只剩下最后一个故事,可是男子发现自己爱上了女土匪,总是找各种原因不去讲最后一个故事。终于有一天,男子忍不住问女土匪,他说……。”压寨相公定定的看着大当家:“我爱上你了,你愿不愿意做我的妻子?”      “嗯”大当家首次尝到羞涩的滋味,“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是个爆笑番外,讲述赤槿前世彪悍生涯。 另外提醒亲们,兰舟一般都是在晚上8点到9点之间上线回评论并送分,所以大家一定要记得保持登录在线状态,不然兰舟想送分,也送不出去啊! 番外【二】—女土匪和压寨相公的那些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码完了番外。。。。。。 兰舟爬上床睡觉了,今天四点就起来码字了。。。。。。   哀牢山的压寨相公说了一千个故事,最后一个他再也没有讲过,因为他不愿离开和女匪首白赤槿,要与她做夫妻。      躲在床底下的大虎和藏在衣橱的二虎都又是难过又是高兴,难过的是大当家的把他们兄弟骗的团团转,高兴的是从床上传出的动静来判断,他们到了明年肯定能当上舅舅。      那一年,人界粮食丰收,灾年饥荒的阴霾渐渐消失,很多土匪开始怀恋过去耕田织布的平静生活,得知在饥荒中失散的亲人陆续回乡的消息,纷纷害起来思乡病,开始有人壮着胆子向大当家的请求退出“匪籍“,回乡种地。沉浸在热恋中的大当家比以前通情达理了许多,爽快的放行了,还送上一笔丰厚的安家费。      自第一个先例开始以后,哀牢山军心大乱,几乎每天都有拿着安家费的小喽啰奔向家乡。      土匪这个职业其实和青楼卖笑的倌人差不多——都是吃的青春饭的。因为年龄无时无刻不在增长,但是总有拿不起刀剑,或者失去了勇气打劫的那一天,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而且天下逐渐太平,得到喘息的朝廷说不定什么时候会挥舞着战旗来哀牢山歼匪了,到时候即使有金山银山,没命享受也是枉然。      所以那些没有家人的土匪也回乡买田置地,托媒婆打听谁家姑娘贤惠,娶妻生子,传宗接代,重归平静的生活;目光远大的土匪拿着安家费在城市里做起了买卖,摇身一变,成为按时纳税、正正当当的生意人;最离奇的是曾经给大当家做过狗头军师的秀才干脆将一大半安家费捐给了朝廷,得到一枚官印,开始在仕途里沉浮。      不到半年时间,哀牢山只剩下二十余人,大当家和压寨相公两口子,二虎兄弟,十来个热衷于打劫伟业的悍匪,和三个只做杂事不拿砍刀的老喽啰,人手紧缺,打劫越来越难,很少有银子进账,终于有一天,货郎出身的五当家开始提议必须让山寨里唯一什么活都不干,专职吃白饭的压寨相公下山抢劫,纳投名状,正式入伙,这样才算公平。      “胡说八道!入了伙,还叫做压寨相公么?”大当家勃然大怒,当即就将五当家逐出哀牢山。      事后,弟兄们纷纷私下议论,这大当家的脾气变了许多,若是以前的白赤槿,她早就将五当家砍掉手脚,扔出去喂狼了,现在大当家心慈手软,恐怕……。      此事过后,“匪心大散”,群匪关心各自前程,对大当家只是敷衍了事,只有二虎兄弟还是死心塌地的跟着白赤槿。      三个月后,压寨相公突然不辞而别,书桌上留下的信笺上写着:“吾妻赤槿:与君相携三年有余矣,有妻若此,幸甚幸甚。无奈为夫有重任在肩,无可奈何暂别三年,三年后吾必来娶汝,夫容缓亲笔。”      大当家抱着信笺不吃不喝静坐了一天一夜,二虎兄弟恨不得将汤饭强行灌进她嘴里,还好第二天大当家恢复过来,一口气吃了三碗火腿粥,一斤卤牛肉,张口说的第一句不是发布江湖通缉令捉拿压寨相公,而是:“还好我现在知道了他的真名,原来叫做容缓。”      从此,大当家绝口不提压寨相公,容颜日渐憔悴,懒思茶饭,整日昏昏欲睡,肚皮却日渐隆起,二虎兄弟如愿以偿就要当舅舅了,可是心里却坠坠的难过。      隆冬腊月,大当家在亮如白昼的雪夜里生下一对双胞胎,痛得快要昏死过去的白赤槿捏着大夫的手,“老大叫一千,老二叫一夜,你要是弄混了,老娘绝不放过你。”      大夫手心一颤,连忙道:“大当家放心,这个绝对错不了,你生的是对龙凤胎,老大是千金,叫做一千再合适不过,老二是个男孩,白一夜这个名字听起来是就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嘛。”      在屋外久候多时的二虎兄弟抱着两个奶娃娃爱不释手的又哭又笑,悲喜交加——因为就在大当家生产的当晚,四当家带着留下来的所有兄弟砸开藏宝室的锁,卷走了所有能带走的财物,哀牢山槿字寨土崩瓦解,全体解散。      直到大当家做完月子,二虎兄弟才吱吱呜呜的告知“噩耗”,白赤槿忙着喂饱嚎啕大哭白一夜,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散了就散了罢,寨子里的银子只要不胡吃海喝,也够我们使大半辈子了——独眼龙你赶紧把王大夫请来,一千舌头长疮了,一夜的眼睛今天就没睁开过。”      二虎兄弟赶紧闭嘴,匆匆去请大夫,说是请,其实是从地牢里把大夫揪出来,早在赤槿临盆前两个月,二虎兄弟就张罗着“请”大夫的事情了,他们将在正在哀牢山中采药的王大夫如同当初抢压寨相公那样绑了回来,专职侍奉大当家和后来的两个小外甥。      王大夫是个斯文人,洗手清洁完毕后才给两个宝宝看病,还给顺便给大当家把把脉,末了,抚了抚白须道:“两个孩子身体都很好,就是您吃了太多辛辣之物,奶水火气旺盛,所以一千的舌头才会长疮。至于一夜嘛,是因为您早上忘记给他洗脸了,眼屎糊住了眼皮,他自然睁不开眼睛。”      白赤槿闻言,惭愧的将两个孩子抱在怀里亲了亲,眼泪簌簌的落下,“我真是没用,如果他在就好了……。”      “大当家要是信得过老夫,老夫从即日起亲自调理您和孩子们的饮食,保管这他们平安长大,老夫出身医药世家,还中过举人,可以教他们读书写子。”王大夫叹道,“这哀牢山是块宝地,能在这里颐养天年是老夫之幸。”      见王大夫说的如此诚恳,白赤槿欣然同意,只是二虎兄弟还有顾虑,每天轮流寸步不离的跟在王大夫身后,监督他做饭煮药。直到两年后,二虎兄弟觉得王大夫似乎比自己还要忠心大当家,这才终止了跟踪。      三年之期将至,白赤槿望着比猴子还活泼的一千和一夜,无数起想起压寨相公的笑颜,她经常不知不觉走到通完山寨的必经之路等候,渐渐地,等候成为一种习惯,每当一千找不到母亲急的哇哇嚎哭时,早熟的一夜就帮着姐姐擤鼻涕,安慰道:“莫哭,莫哭,妈妈她又去找父亲了,天黑了就回来。”      “什么叫做父亲?”一千吸了吸鼻子问道。      “笨蛋!父亲就是生我们的那个人。”一夜不屑的看着姐姐。      “胡说八道!我们明明是妈妈生的!”一千嚷嚷道。      “哎呀,我说了你也不懂,你还是个小孩子嘛。”一夜无可奈何的摊了摊手,小大人似的故作神秘,“不过这个你不需要懂,反正你长大了就会明白的。”      三年过后又三年,一千和一夜从出生时的小豌豆的瘦模样,长成了两个肥冬瓜,压寨相公却没有如约回来,大当家去小路的等候次数减少了许多,只是眼神越来越深沉,还好两个孩子没有一个是省心的,她也没有多少时间去想压寨相公。      一夜喜静不喜动,整日抱着书本跟着王大夫学习诗文,闲下来的时候拿着树枝跑到在田地里找挥汗如雨种菜的二虎舅舅,“好为人师”的教他们写字算数。晚上则在灯下泼墨挥毫,画画写诗,还将他最为得意诗作献宝似的装裱完毕,送给母亲白赤槿,岂料白赤槿展开诗轴后暴跳如雷,拉着鸡毛掸子落在一夜肥嘟嘟的屁股上,“你这个败家子!那么大的一张纸你就写了五行字!寨子里剩下钱本来就不多,你以后去喝西北风啊!?”      一夜无比委屈,回到卧室里嚎哭到半夜,直到将姐姐一千吵醒,威胁弟弟如果他再嚎,就放小白出来咬他才止住啼哭。      小白是一千养在笼子里的一条通体如玉的白蛇,一千和一夜恰好相反,她喜动不喜静,能连续听王大夫讲一刻钟的文章就已经是奇迹了。她上树掏鸟,下河摸鱼,如果她有翅膀,她绝对能够将天上的云彩撕扯下来,放在灶火上烤着吃。      一天下来,胖乎乎的面颊只有眼白是白色的,其他地方都沾染着莫名的泥浆、鱼鳞、鸟毛、某昆虫的尸体等物,气的大当家挥舞着鸡毛毯子满山寨“追杀”,不过一千可不像弟弟那么老实乖乖撅着屁股挨打,她往往会爬到屋顶或者树梢上“避风头”,白赤槿毕竟是母亲,看着她小小的身体在树梢上晃晃悠悠,再大的怒气也会立刻消散,取而代之是恐慌和担心,手中的鸡毛掸子也换成一夜最爱吃烤地瓜,热腾腾的诱惑她爬下来,树下的二虎舅舅紧张的瞪着眼睛随着她的身体移动位置,就怕她一时抓不树干,落下来还能接着。      白赤槿看着专心啃烤地瓜的一千,愁绪满怀,“这个野丫头我该怎么管教?如果她长大了,我还没被她气死,就谢天谢地了。”      “哈哈,没事的,大当家。”一只耳劝慰道,虽然他们早就不打劫了,可还是习惯性的叫白赤槿大当家,“一千和你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啊!你能够在乱世中占山为王,他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以后还不得倾国倾城啊!”      最后两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和“倾国倾城”是一夜硬逼着两个舅舅学的,一只眼也跟着劝慰道:“大当家,一夜虽然不好武艺,却心思缜密,是个当军师的好苗子,以后姐弟两个双剑合璧,别说是打家劫舍,就是窃国也不是什么难事。”      这时捧着书本的一夜连忙点头赞道:“贤者云:窃物者诛,窃国者诸侯,同样是偷,下场却截然不同,这告诉我们,要么不偷,要么偷的彻底,干脆将一国的宝库变为私藏,天下都是我们的,就没有谁敢说我们是窃贼了,因为如果我们是主犯,那整个国家都是从犯。”      这句野心勃勃的话从六岁稚龄男童嘴里说来,怎么听怎么别扭,却有感觉他说的句句在理,一直沉默不语的王大夫颇有深意的看着一夜,面露钦色。      此话一语成谶,一个月后,去年刚刚从亲兄弟手里抢过皇位的“窃国贼”七王爷根基刚稳,就打起“歼土匪,平民愤”的大旗,一路从北方杀来,将各大山寨的逐一扫过,那些残匪那里是装备精良的皇家亲兵的对手,纷纷丢盔卸甲,摇旗投降,新皇赦免土匪的杀头之刑,网开一面将他们都发配流放到黑土地挖土豆去了。      只有昆仑山的一伙山贼被判了斩立决,据说他们以前是哀牢山槿字寨的土匪,后来背叛了大当家,卷了金银珠宝来昆仑山落草,后来被禁军捆绑了带去审问,岂料这几个土匪见到皇上后脸色大变,口不择言的惊呼“压——压——压——!”。      这帮土匪不跪地求饶,居然想压倒皇上!这还了得!新皇眼神一凛,禁军堵住他们的嘴,拖出去就砍了。      没过几天,皇上的军队就到了哀牢山,白赤槿看着满山尽是禁卫兵,不禁破口大骂:“天杀的狗皇帝!老娘不去打劫好多年!你巴巴的带兵过来掀我的山寨做甚么?这哀牢山附近的村庄这些年得了我多少好处,谁家有困难第一个都想到的是来槿字寨求助,狗皇帝你这个又聋又瞎的残废!这些你都不知道么!有本事你出来和我单挑,不要害我的家人!”      很快一个内监捧着一卷黄轴出来了,尖着嗓子依依呀呀念了半天,大当家听的一愣一愣,硬是没听明白,还是立在一边的王大夫凑过来解释,“就是说皇帝同意和你单挑,今晚黄昏在枣树林里见。”      白赤槿早早吃过晚饭,抱着两个孩子狠狠的咬了几口,叮嘱二虎兄弟和王大夫好好照料他们,之后就回房换上红色战衣,拿着成名的寒铁双刀向枣树林奔去。      暮色已至,狗皇帝骑着一匹牛皮哄哄的白马单刀赴会了,大当家瞥了一眼自己瘦巴巴的坐骑——整日拴在院子里磨豆腐的老骡子,顿时相形见绌,干脆跳下骡背,唰的一声亮出双刀,“有本事你也跳下来,和老娘大战三百回合。”      狗皇帝缓缓的下马,他没有带任何兵刃,月华初上,他的模样越来越清晰,大当家松开手中的双   刀,恍如隔世。      “娘子,你的压寨相公回来了。”狗皇帝紧紧拥着大当家,“你依旧那么美丽,别说自己老好不好。”      大当家穷凶极恶的啃着压寨相公,“说是让我等三年,三年过后又三年——孩子们都大了。”      “我知道,我都知道。”压寨相公贪婪的将头埋在大当家最柔软的所在,含含糊糊的说,“王大夫就是我派过来帮你照顾孩子的。”      “咦!他是奸细!”大当家惊呼。      “错,他不是奸细。”压寨相公嘘声道:“他其实是个卧底。”      在早林中抵死缠绵的大当家和失而复得压寨相公根本没有注意到远处有一只利箭对准他们。      “一千,把箭放下。”一夜站在姐姐一千面前,男孩张的慢,他比双胞胎姐姐矮半个头。      “胡扯!你没看见狗皇帝压着母亲么?母亲真是聪明,居然想到用美人计□,她一定知道我会藏在这里放冷箭。”一千得意非凡,示意弟弟赶紧走开。      “唉,你怎么光长个子不长脑子,狗皇帝就是我们的父亲,这件事情我三岁就知道了,嘿嘿,我瞒了你们三年多,厉害吧。”一夜嗤笑道,“他留给母亲的信笺上留名是容缓,当今的皇帝,以前的七皇子就叫做姬容缓,我们其实都姓姬,我叫姬一夜,不出意外的话将会是太子,你叫姬一夜,是长公主哦,哈哈,以后你就不愁嫁不出去,满大街的驸马随你挑!”      “可是,可是他既然是我们的父亲,为什么还把母亲推倒,还撕破她的衣服,还……。”姬一千好奇的望着枣林里的和纠缠在一起的男女,却被姬一夜捂住了眼睛。      “少儿不宜,何况你是个女孩子。”姬一夜拖着姐姐往回走,“你长大了就明白了,他们在生妹妹呢。”      “你又哄我了,你怎么知道他们在生妹妹而不是生弟弟?”姬一千忿忿道。      “这个嘛——他们必须要么什么都不生,要么就生个妹妹陪我玩。”姬一夜圆溜溜的大眼睛掠过一丝狠戾,“我可不想有谁和我抢皇位,更不想亲手杀死我的弟弟。”      “皇位?什么是皇位?好不好吃?”姬一千拍了拍胸膛,爽快道:“嘿,一定是个好东西,你放心好了,姐姐会帮你抢皇位的——不过,你抢到我要分一半,不,是一大半。”      “也行。”姬一夜敷衍的哄姐姐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史书记载:云国三百七十二年,也就是云武帝二年,突然在朝堂上宣布他早就娶了王太医之女王茜茜为妻,还生了对双胞胎姐弟,如今他后位空悬,他册封王茜茜为后,长女姬一千为护国长公主,长子姬一夜为太子。      这王茜茜就是白赤槿,因为她早就“匪名远播”,世人无不知白赤槿的大名,所以只能改名换姓为王茜茜,来到皇宫的首日,白赤槿牵着两个孩子的手解释道:“你父亲以前是我的压寨相公,后来他自己抢了个比哀牢山更大的山头占地为王,现在改成我做他的压寨夫人了,这里是他的地盘,你们要守规矩,不能像以前那样为所欲为了。”      “知道了。”两个孩子难得乖巧的点点头,冗长的册封典礼上,他们居然没有出一点茬子,令坐在贵宾席上二虎舅舅佩服不已。      史书记载,敏惠皇后善良亲厚,但十分好嫉,自从她入主后宫,所有的妃子从此就没有机会接近皇上,谁要是抛给皇帝媚眼,当晚就被关进冷宫里,要想出来只能躺进棺材。      为此有几个没有眼色的大臣上奏皇上,说后宫肩负着开枝散叶的重任,长此以往,皇室血脉薄弱,姬氏江山危矣!      岂料在朝堂上慷慨陈词的大臣当晚在睡梦中就被人蒙着麻袋扛出来,被人拳打脚踢,混混沌沌中,他隐约听见有个女子怒气冲冲的说:“你这个老乌龟!居然管到老娘床上来了!下次再胡说八道,老娘一刀阉了你!”      姬一千长公主中规中矩的长到了十八岁,看中了新科状元,几次暗示父皇赐婚未果,又怕他香饽饽一个做了别人的夫婿,干脆自己骑马狂奔,在众目睽睽之下把簪花游街的状元郎抢到自己寝宫。      得知此消息,正在花园和皇上喝茶的敏惠皇后居然拍手赞道:“不愧为是我的女儿,相公嘛,还是抢来的比较好!”      云武帝难得受到妻子的赞扬,顿时心情大好,当即宣布大赦天下,顺便给长公主赐婚。   传圣旨的太监好不容易敲开公主的卧室,劈头散发姬一千打开房门,邪恶一笑,“如今生米煮成熟饭,他已经是我的人。”      “一千,你怎么光着脚就跑出来了?小心着凉。”变成熟饭的新科状元拿着布鞋追过来,蹲在地上亲自给长公主穿上。      三日后,长公主新婚燕尔回皇宫看望父母,太子拉着新科状元去书房密谈。      “我设计帮你娶到了姐姐,你答应我的事情可不要忘了。”姬一夜语气猛然沉下去,“否则——你知道后果的。”      “自从去年元宵与她首次相见,我就发誓非她不娶,多亏太子帮忙,我才能入了一千的慧眼,做她的驸马。”新科状元点头道:“不就是帮你除掉唯一的对手三皇叔吗?小事一桩!”      敏惠皇后酷爱听妖怪故事,更爱给儿孙们讲妖怪故事,她经常说:“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晚上出门打酱油,遇到一个好美好美的狐妖,她的名字叫做息昔,她不仅没有吃我,而且还送给我怕世上最好的吃的香饼和梅干——后来我再也没有吃到那么好的东西,她还教我偷——哦,不,是摘果子。咳咳,总之呢,你们以后做了这个国家的主宰,一定要记得对妖族好一点,他们比人族还要善良呢!”      “可是,我听说老师们说仙界才是最和善的。”孙子疑道。      “胡说八道,仙界都是一群小气鬼,只顾自己逍遥快活,那顾得上我们人界死活?”白赤槿对那晚谢行远冷漠的态度一直耿耿于怀,却万分敬仰那个时候还是小狐妖的息昔。      很多年后,云国开始对妖族和善起来,后来还颁布了禁止乱捕杀妖族的法令,再后来有了促进人妖和谐的《妖灵律令》,妖族和人族开始大融合。   再过了很多年,再世为人的赤槿在毋逢山下遇到刚下山的息昔,她一壶狗血撒过去,哇呀呀的叫道:“何方妖孽?!尝尝本道的狗血!”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码完了番外。。。。。。 兰舟爬上床睡觉了,今天四点就起来码字了。。。。。。 拥抱   令狐晞行过山川、行过江河、行过熙熙攘攘的街市,也行过荒寂的坟场,处处都没有息昔的踪迹,他遏制住心中的慌乱,没日没夜的寻找,一刻都不曾停歇。      入夜,令狐晞望着前方灯火通明的小城,清隽到极致的面容掩饰不住疲态,他记不清这是第几座城市了,也懒得抬头去看城门口镌刻的城名,对于他而言,这世上所有的城市只分为两种,一种是没有息昔的地方,另一种是找到息昔的地方。      “呜呜呜!可怜的槿儿啊!妈妈以后再也不打你了,天天给你买肉吃,苦命的娃儿!黄泉路上慢点走!妈妈这就过来陪你!”      不远处,一个失魂落魄的妇人在河边的柳树林里乱窜,凄惨的呼叫走失的孩子。      令狐晞顿下脚步,他也是在寻人,怜悯之心顿起,于是飞身过去,一把拉住准备跳河的妇人,      “不要急,我帮你找孩子。”   “我刚在河边找到了她的鞋子。”妇人哭诉着指着怀中巴掌大的小绣花鞋,“槿儿就喜欢偷着玩水,我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她就是不听啊,我前年没了丈夫,槿儿是我唯一的依靠,如今她也跟着死鬼老爹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在世上煎熬,还不如投水,我们一家三口在地府也能团圆。”      “不过是一双鞋子,孩子不是还没找到吗?”令狐晞劝慰道,其实也在劝慰他自己,“万一她只是贪玩丢了鞋子,回到家里却找不母亲,岂不是成了孤儿?”      “这——?”      悲痛欲绝的人们往往会忽略希望这个东西,最后等到一切都无法挽回时才后悔莫及,妇人忍泣点头道:“多谢恩人提醒,刚才差点做了傻事,槿儿这个苦命的娃儿没了父亲,若我也离开她……。”      妇人说着说着又要哭泣,令狐晞想起息昔生死未卜,心中涌起莫名的慌乱,他强行使自己转移注意,指着不远处夜行的渔船说道:“事不宜迟,我找几艘渔船在河面上寻找——她可能游到对岸了。你在河岸往前找,应该走不了多远。”      白氏寡妇为人和善,经营的豆腐店颇有名气,这个小城无人不识;所以妇人很快召集了十几个路人和几条渔船,众人打着火把沿着河岸细细探寻,不到半个时辰,白赤槿就像一条活蹦乱跳的鲤鱼般冲到母亲怀里,妇人紧紧抱着滑溜溜的“鲤鱼”,就怕鱼儿又跑了。      母子重逢,众人无不松了一口气,渔船上的令狐晞看到这一幕,也欣然而笑,看着妇人又哭又笑抱着失而复得的孩子,刚才的悲痛欲绝消失不见。      如果我找到了息昔,会不会和她一样呢……?令狐晞痴想着,恍惚中,岸边的柳树林里晃过一个熟悉的影子,是幻想吧!最近他时常看到这样的幻象,可惜每次都令他无比失望。      不过,即使明知道是幻象,令狐晞还是会情不自禁的定住细看,直到幻象完全消失,他在无数次希望和失望中煎熬着,至今都没有到达绝望的境地简直是个奇迹。      息昔含笑看着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孩子,孩子找到了妈妈,她就自行退后,隐在柳树林中,对她而言,事情到此为止,道谢是不必的,她还是赶紧离开这个小城比较好,今天下午好不容易摆脱仙界蔷薇君孟霄潇的纠缠,晚上又一时糊涂,偷了文曲星官“初吻”,这个小城还真是一个是非之地啊。      息昔转身欲离,却感觉到身后有一双灼热的目光看着她,息昔不安的抖了抖肩膀,不会是那个文曲星官还要惩罚她吧?仙界的人还真是斤斤计较。      “你莫要再——。”息昔不耐烦回头说道,谢行远的确是在看着她,可是她的目光只是在他身上停留片刻,就被隐隐约约立在渔船上的白衣人吸引过去,话音戛然而止,难道又是错觉,她使劲揉了揉眼睛,还暗自咬了下舌尖。      渔船上人影依旧,除了令狐晞,谁能将普通的白袍穿得那么销魂?谁能让息昔在瞬间恍如失去三魂七魄般痴迷?      命运个是最善变、最琢磨不透的东西,无论是人是神是鬼是魔都看不清它的变化。因为很多时候只是少看了一眼,或者多看了一眼,它就会做出彻底的改变,悲剧变为喜剧,或者喜剧变成悲剧,而心思又是瞬息万变的,数不清的变量就这样纠葛在一起,就组成了命运这个最复杂的变数。      息昔冲出柳树林,在确认立在渔船上的人就是令狐晞后,她仿佛丧失了眼、耳、鼻、身、舌、意六识,无识无觉,她就像坠入大海的雨滴、围着烛火飞舞的娥、夏天开放的莲花、端午节放在门前的一把艾蒿——不要问这是为什么,也许是本能,也许是天意,她只是朝着令狐晞的方向奔去,至于见到他说什么,做什么,她是没有想过的。      息昔离他越来越近,幻象似乎越来越真实,令狐晞不由得将渔船划向岸边的方向,月华下狂奔的女子轮廓渐渐清晰起来,她的双足踏入河水,飞溅起的珠儿欢快的发出阵阵惊叹,这惊叹声将令狐晞彻底唤醒,晚风将息昔身上熟悉的气息送到他的鼻尖,令狐晞瞳孔倏地一缩,飞身而起,河水犹如一面镜子,他在镜面上滑步前行,眨眼间将膝盖已近淹没在水中的息昔抱起。      水面上恋人相拥,水面下人影成双。      息昔伏在令狐晞肩头,不敢去看他,空出右手从头顶到下巴,像个盲人般用心感受着他面颊的每一个细节,反复几次后,她才托着令狐晞的下巴,轻咬着淡青的胡渣,痴痴的说道:“你瘦了哦,瞧瞧,下巴尖的都可以当匕首了。”      令狐晞微微一愣,将息昔抱起,在耳边呢喃道:“息昔,我们回家吧。”      一阵怪风刮过,众人睁开眼时,河面上相拥的两个人消失不见。      “咱们今晚真是走运,遇到天上的仙人了!”一个渔夫首先回过神来。      “那里是什么仙人?分明是两个狐妖。”不知何时从柳树林走出一个灰袍书生,他冷冷的说道。   “狐妖又怎么样?她给我香饼吃,还帮我找妈妈呢。”白赤槿凶巴巴的看着谢行远。      “是啊,狐妖也有好的嘛,要是没有那个白衣的公子,我早就去地府见你的死鬼爹爹了。”妇人抚着白赤槿头顶上的乱发,将她抱起,“乖槿儿,我们也回家吧。”      众人很快散开,各自回家歇息,谁都没有理会那个说风凉话的书生,谢行远孤零零的立在河滩边,直到天色泛白才转身离开。      他顺着河道进城,脚下被一软软的物事轻轻一绊,定睛一瞧,居然是前些日子在仙界缠着他阴魂不散表白的蔷薇仙孟霄潇!   谢行远蹑手蹑脚的准备开溜,却别孟霄潇抱住这左腿,将疑似口水的东西蹭到他的裤脚上,喃喃的说着梦话:“姑娘,你终于来了!”      谢行远暴跳如雷,他今天心情很不好,一脚将孟霄潇踹醒了,“你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居然叫我姑娘!”      “文曲星官?!”孟霄潇揉揉眼睛,总算是放开了他的左腿,“你有没有见到一个姑娘?”      孟霄潇那么快就“移情别恋”是预料之中的事情,谁知道他又招惹了那家的姑娘?谢行远不耐烦的敷衍道:“没有,这里鬼影都没一个,那里有什么姑娘。”      “哎呀,我又失恋了。”孟霄潇懊恼的看着胸前半包五香豆干,“居然被一个小狐妖抛弃了。”      “你说谁被小狐妖抛弃了?!”谢行远被孟霄潇戳到了痛处,“我才没有被她抛弃!”      “啊?”孟霄潇看着的谢行远,“我是说自己被一个小狐妖抛弃了,又没说你。”      谢行远跌坐在石墩上,不由分说将孟霄潇半包五香豆干夺过来,塞进一片狠狠嚼着,朗月之下,流水之上,那对狐妖紧紧相拥的画面占据他所有的思想,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有成为背景和龙套的一天。      “那个小狐妖本该是我的。”谢行远默默的吃完剩下的半包五香豆干,突然砰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来。      “什么?”孟霄潇没听明白。      “那个小狐妖本该是我的。”谢行远重复道。 作者有话要说:两个狐狸终于重逢了!!!!! 下章兰舟就要偷窥令狐晞和息昔甜蜜的二人世界啦! 亲们,撒几朵花让兰舟得瑟得瑟吧,被霸王的都想撞墙了,呜呜呜呜呜呜。。。。。。。。 霞帔   息昔贪婪的抱着令狐晞,这儿亲亲,那儿嗅嗅,令狐晞不闪也不避,紧紧的抱着息昔,不知不觉中两人回到了青丘山。      “你……。”   “我……。”      两人降落在落雁潭边,相看两不厌,几次张口欲言都是刚说一个字就停住了,因为看到对方的眼神,就知道对自己想说的话已然明了,有的时候,沟通不仅仅是用言语,特别是恋人之间,一颦一笑,甚至只是一个轻轻的扬眉,就代表着无穷意味,而且这种意味只有对方才能体会明白,如同一本需要密码才能解读的书,密码只有一个人懂,也只需要一个懂就够了。      “令狐晞,我要娶你做相公。”息昔横躺在令狐晞的腰间,手指隔着衣服在他的肋骨间磨蹭。      “这个——,你应该说,要嫁给我,做我的娘子。”令狐晞曲左肘为枕,身下就是落雁潭中突起的那块平整的黑曜石,右手和息昔的右手相握。      “都差不多啦,总之呢,就是以后我可以想什么亲你,就什么时候亲你——当然了,反过来你也可以这么做。每天晚上都搂着你睡觉,天冷了给你盖被子,天热了我就——,嗯,天热了我们就到潭水边睡好了。”息昔拍拍身下的黑曜石,“就睡在这块石头上,多凉快啊,还没有蚊虫。”      “息昔,我要娶你做妻子。”令狐晞突然说道。      “嗯,好。”息昔顿了顿,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可是我们是妖界狐族,准确的说应该是双修才对。”      “可是我要的不仅是双修,我要做你的相公。”令狐晞握着息昔的手猛然一紧,“我们可以像人族那样成亲。”      “嗯,双修也好,成亲也行,都差不多啦。”息昔从腰间斜滚到他肩膀旁边,“不过在人界的城市里,他们成亲都是要请媒人,换庚帖,算卦问卜,最后相公骑着马抬着花桥去娶娘子,新娘子全身上下被红布裹得像个粽子,哭的像锅粥似的被塞进花轿里——嘿嘿,哭哭啼啼的,不愿意就别嫁嘛,你说是不是?”      “嗯。”令狐晞若有所思的说道,“后来他们还要拜天地,拜父母,还要拜对方,新娘会被送到卧室里等候,新郎捧着酒接受亲友的祝福,最后才能回卧室揭开娘子头上的红布。”      “然后他们会把对方的衣服全部扒光。”息昔枕在令狐晞的肩膀上,脸不红心不跳的继续说道,“嗯,扒光之后瞪大眼睛看,细细闻,慢慢摸,还要张开嘴品尝,互相验证,就怕对方不是自己想要的那种,因为他们要相伴过一世嘛!所以人族娶亲繁琐是应该的。”      令狐晞闻言心中一颤,“你——你怎么知道这些?”      “我可不是乱说,这都是我亲眼看见的。”息昔认真的说道,“我在房梁上呆了一夜呢,这才看完人族成亲的全过程。”      “哦。”令狐晞觉得额头开始冒冷汗了,“你真的看到他们亲——互相验证的全过程了?除了那些,他们难道没有做其他的事情么?”      “我是隔着一层纱帐和一床薄被观察的,也许没看清楚,漏掉一些了。”息昔蹙眉将那晚的过程回顾一遍,“后来我在房梁上睡着了,第二天醒来时,新郎在给他的娘子画眉呢!那个小娘子还夸他眉毛画得好,看来他们都很满意对方。”      “哦。”令狐晞松了一口气,“知道就好,卧室是很私密的地方,还是别贸然进去。”      “知道啦,那个新郎穿着衣服没有你好看,脱了衣服就更加不如你了。”息昔咬着他尖尖的耳垂,“现在我就想看你,有了芙蓉汤我干嘛还想着去喝刷锅水呢?”      令狐晞得到“芙蓉汤”的称号,就不再计较息昔看过“刷锅水”了。      他猛然坐起,将藏在怀中的物事抖开,息昔只觉得视线被蔓延在天际的红霞遮拦,再次睁开眼睛时,身体被一块非布非纱的红锦覆盖,这次轮到她像个裹在红布里的粽子了。      “这是——?”息昔诧异的站起,柔软的红锦从肩上一直垂过了脚面,又从脚面延伸下去,将半个黑曜石遮的满满当当。      “这就是人界皇族女子出嫁穿的霞帔,和你在民间看到的嫁衣不太一样。”令狐晞帮她系上腰带,宽大的裙摆,更衬得她纤腰一束。      他卸下息昔的钗环,青丝冰凉如水,混合着夜色的清香与蛊惑,令狐晞将青丝挽成一个松松的发髻堆在脑后,那张早已深深眷刻在他心里的面容完完整整的露出来。      息昔的眼睛清亮润泽,像是清晨花瓣上滚动的露水,几缕青丝垂在面颊,而她的眼神比青丝还要柔软缠绵,此时眼角和眉梢透露出她的迷离和期待。      “息昔,今晚就是我们的婚礼,晚风就是媒人,我的胳膊当做花轿,永恒的月亮做证婚人,虫鸣鸟叫奏喜乐,潭水的鱼儿是婚礼的来宾,他们都在祝福我们。”令狐晞挽着息昔的手,和她一起对着月华三拜。      拜完了月亮,他们转过身体面面相对,静静的看了对方很久很久,而后相视一笑,默契的互相三拜,完成了最后一拜,令狐晞抱着息昔,以胳膊为花轿,将她抬进卧室。      石床很窄,不过容纳一对新婚的夫妻绰绰有余,月华企图偷窥恋人的缠绵,却受制于窗户的大小,目光顿在床下的散落的鞋子和衣服就戈然而止,它非常失望,如果你听觉灵敏,都能听到它发出的阵阵叹息呢。      在桌上和着晚风翩翩起舞的蜡烛倒是能将床上的销魂旖旎一览无余,只是看到最后,它含羞的垂下灯芯,不想再看,晚风撩拨了好几次,可是它的眼眸缩的越来越小,最后干脆腾起袅袅青烟,提前结束了它今晚的使命。      息昔迷离而慌乱抓着身边的红锦,不知为何不敢去触碰埋在胸前细细品尝的令狐晞,她瞪大眼睛,可是她什么都看不见,身体从未有过的异样反应彻底淹没了视觉神经,她唯一能感觉到的是令狐晞的温和而狂乱的亲吻和抚摸,每一个亲吻和抚摸都如同滴落在水面上的雨滴,每一个雨滴都融入她的身体,荡起一圈圈的涟漪,而每一个涟漪都像永不会平静似的,所以后来无数个涟漪串联在一起,如同烧开的热水不安而兴奋的扑腾。      令狐晞听到息昔传出的阵阵嗡鸣,他捉过她的双手,示意她搂住自己的肩膀,俯身过去舔舐她微张的唇,息昔有些委屈的呜咽一声,令狐晞乘机启开她的唇,追逐着她惊慌失措的香醇,舌尖相触的瞬间,息昔倏地抱紧了他的脖子,腾起叹息般的声音。      莫名的刺痛和酥麻几乎同时从传到,息昔惊呼一声,若不是令狐晞及时撤出,她几乎咬到了他的舌头,令狐晞炽热的吻化解了她的本能的反抗,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和欣喜瞬间占据了整个身体,他温柔的抚慰着身下给他带来这种快乐的女子,她散乱在枕边的青丝,她七分柔情二分迷乱加上一分慌张的表情,修长的颈脖微微泛红,胸前的紧翘的凸起,她的一切,甚至她身下褶皱的床单都是那么销魂蚀骨。      息昔初时本能的反抗突如其来的侵入,后来在令狐晞密不透风的拥吻下渐渐放松,初时的惊恐在他轻声呢喃下转换成依恋,她贪婪的紧贴在他肌肉虬结胸膛上,享受着亲密无间的快乐,如果她是一张琴,那么令狐晞就是最熟悉她的琴师,无论他是屏心长弹,还是信手拨弄,每一根琴弦都给他最绝妙的回应,或是飘飘长乐,或者短暂余音,都令他无限畅想回味……。      晨曦在窗户的缝隙边徘徊了很久,不想打扰室内眷属的绵绵痴缠,一丛云朵及时飞来,团团裹住晨曦,于是刚刚泛白的天色又黯淡下去,春宵一刻值千金,就让早晨来的晚些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哎呀呀,第一次写H,兰舟自己写的面红心跳,也不知各位看官是否会看的面红心跳? 嘿嘿,首次写H,有不足之处还请各位提出来,兰舟以后一定改进!如果觉得写的还行,那么就拿花狠狠的砸过来吧! 从何开始?从何结束?   晨风起,群鸟鸣。息昔双手抱膝坐在落雁潭水底,仅仅裹着那晚的霞帔嫁衣,宛若一朵在水中燃烧的火焰,霞帔顺着水里的暗流轻轻游动,舒展光洁的身体若隐若现,柔润的似乎要融化在潭水里。      透过幽幽潭水,初升的太阳看起来白白软软的,像一颗煮熟的汤圆,想到香滑的汤圆,息昔的肚皮迅速做出回应,她吐出最后一口气,□的双脚轻轻一点,缓缓升上水面。      令狐唏坐在石头上烤着几尾鲜鱼,时不时的看看平静的潭水,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又是一个安静的早晨,啾啾的鸟鸣和炭火不时迸发的脆响听起来是那么怡然自得。      他们新婚三天了,令狐唏最初以为息昔肯定会比以前还要黏着他,可是现实是息昔每天都在他醒来之前早早的跳进落雁潭里游水,而且一潜就是整整一个上午,和他只是简短的几句话交流,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扑过去亲昵,即使得不到回应也毫不在乎,现在每晚和令狐唏把云鬓松,衣带宽,她羞怯的连脚趾头都涨的微红,双眸微闭,有时候令狐唏会逆着她的睫毛方向轻轻吹气,逗弄她睁开眼睛,清亮如露珠的眼睛恍若蒙上了一层轻雾,投在双眸的人影也变得朦胧起来。      每个女人都会有矜持的时候,初为□的息昔也不例外,她的眼神和他相碰时,会躲闪的移开,以前她都是直接盯着他,几乎眼睛都不眨的细看,而现在她总是隔着潭水,或者隔着花丛树林偷偷的打量他,仿佛和他疏远了很多。      不过令狐唏一点都不担心,因为在息昔刚刚化作人形时,他也是这般避着她的,那个时候他的眼睛虽然没有看她,可是心里全是她了.      所以令狐唏很有耐心的等待,等待着息昔适应他们千年的相守后,暗地里埋下爱情的种子,这颗种子无声无息的发芽生根长大,当他们觉察到这一切时,种子早已独木成林,郁郁葱葱的等候在那里,令他们无法忽视,无法绕行,避无可避。      初尝感情的惊喜总是隐藏着对未来莫名的恐惧与迷茫,而这些不安的情愫很快就会消散的,可能是在午夜梦回时,也可能仅仅是一个回眸的瞬间,或者无意中思绪豁然开朗,他们畅游在爱的密林中,欣赏着鸟语花香,听着雨水滴落在叶片上震颤,将足迹踏遍每一个角落。      潭水底陆续腾起水泡,霞披首先浮在水面,息昔从殷红的霞披中探出身来,犹如绽放的红莲中最娇弱的花蕊。      “令狐唏,你看这个太阳像不像汤圆?”息昔问道。      “汤圆?汤圆是什么?”令狐唏微微一愣,平日里息昔看见烤鱼都是先冲过去默不吭声的先吃完一条,今天她的眼光居然没有在火堆上停留,而是盯着东方的太阳,好像在回忆什么绝世美味。      息昔解释道:“汤圆呢就是元宵,元宵就是用石磨把糯米磨成细粉,用水和匀了,搓成圆球,放在开水里煮,煮到它们都浮上来,半透明的时候就可以吃了,烫烫软软的,似乎都可以把牙齿粘住。”      “哦,原来是类似丸子的东西。”令狐晞淡然说道,竭力掩盖内心的落寞,他对人界的了解仅仅限于狐族的藏书,后来去人界寻找息昔,没日没夜的奔波,根本没有留意吃到嘴里的是什么食物。      息昔意犹未尽的继续说道:“不过我最喜欢吃在油锅里炸的元宵,特别是包着红糖或者是豆沙馅的那种,外皮酥脆,里面还是软软的,一口咬下去滚烫的蜜汁顺着嘴角流下来,然后就这么一舔——。”息昔伸出舌头在嘴角一卷,眯着眼睛回味片刻,“不过要是觉得太烫了,老板就拿一根长长的竹签把炸好的丸子穿起来,就像吃糖葫芦,可以边走边吃哦。”      “人界的食物单是听起来就很好吃。”令狐唏帮她擦干头发,“你先去屋子里换件干衣服吧,别着凉了,”      “好,我马上就来。”息昔拖着长长的霞帔行了几步,突然顿住了,转身跑过来抱着令狐晞,“人界的食物确实很好吃,可是每次停止吃东西的时候我就开始想你,那时候无论什么样的美味都不如见你一面——我还是喜欢和你一起在青丘山吃野果子。”      “我知道,我都知道。”令狐晞在额前浅浅一吻,“日子还很长,谁说在青丘山就得天天啃野果呢?”      此后七天,令狐晞每天都是风尘仆仆的早出晚归,每次看到息昔疑问的目光,他都是神神秘秘的说他在做一件所有狐族都未做过的事情,过不了几天她就会明白的。      七天后的一个早晨,息昔被久违的香气唤醒,令狐晞穿着一件旧衣改成的围裙,将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圆端到床前的石桌上。      “尝尝看,刚刚煮好的汤圆。”令狐晞笑眯眯的说道,衣角上还沾着些糯米粉。      “这——你是从那弄来的?”息昔难以置信。      “当然是为夫自己做的,这些日子我天天去人界收罗各种菜谱还有做菜的材料,人界厨房有的东西落雁潭都有,以后你想吃什么我就照着菜谱做就是了。”令狐晞催促道:“你先尝尝这碗汤圆,里面的红糖汁里还伴着新鲜桂花,吃起来会更香甜。”      七天前,令狐晞还不知道汤圆是什么东西,七天后,他带着息昔来到自己“苦心经营”的厨房,指着灶台上挤得满满当当的油盐酱醋,又指着东墙一排排南北菜谱说道:“我把皇宫御膳房的藏书全搬过来了,即使我们每天都吃不同的菜,也需要好几年才能把这些书翻完呢。”      那个时候,总觉得日子很长,幸福会更长。      息昔托腮思咐着明天吃红烧鲤鱼,后天吃炸酱面,再后天改吃清炖山鸡。      令狐唏兴致勃勃的盘算着明天去那里钓鲤鱼,后天炸酱面的酱汁少了一味黄瓜,该用什么蔬菜代替呢?息昔这些天精神不太好,后天的清炖山鸡应该加上一颗老山参。      他们只是一对普通的饮食男女,没有花前月下的你侬我侬,山盟海誓,像凡间最平常的夫妻一日三顿饭的平平淡淡度过每一天。      令狐晞在晚饭之后必然会自然的问一句明天想吃什么,这句话胜过千万句我爱你。      息昔将餐桌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给自己和令狐唏都倒上一杯热茶,娇嗔道别总是问我吃什么呀——反正你做的菜我都爱吃,你不是很喜欢竹笋的清香么,明天就做清炒笋片吧。      这句话经过令狐唏的耳朵,脑中得到的信息不仅仅是确定明天吃清炒笋片,而是在说:我也爱你。      偶尔息昔也会按捺不住好奇心,将令狐唏关在厨房外面,坚持要亲自下厨,无奈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息昔可以吃东西在行,可是她做出来的菜,即使饿了三天的狗闻到了都会翻着白眼离开。她分不清糖和盐,酱油和醋的,做出来的菜好吃才怪。      令狐唏于是将厨房的瓶瓶罐罐全部刻上糖盐等字样,方便息昔辨认,端正沉着的字体在油盐酱醋的这种瓶瓶罐罐上看起来极不协调,但是足够的温馨。      息昔对首次到人界小城时那个夜市上的梧桐木烤鸡翅念念不忘,可是青丘山没有梧桐树,令狐唏开辟了一大片荒地,随后御风出山,扛着好几大捆梧桐树苗,在一个夜晚全部都种上。      那个时候,他们相信彼此能相伴到永远,日子还长着呢,等梧桐树长大了,砍下的枝桠可以烤无数根鸡翅,一起啃到地老天荒也用不尽。      千年以后,令狐唏从回故地,却已物是人非,他捡起滚落在地面上的罐子,石罐上的字迹依旧,刻纹在时光的磨蹭下变得圆润光滑,像是天生就长在上面似的,原来自己避雨的石屋,就是他们的厨房,      远处的梧桐树林森然而立,小指粗的树苗都长成了参天大树,雨水透过梧桐树的枝叶间的缝隙砸向令狐唏,他抱着石罐在梧桐林中怅然而立,一切是都已经结束,还是才刚刚开始,往事如云烟,昔日情难追吗? 作者有话要说:此卷“往事如云烟,昔日情难追”的标题是直接取自于王家卫电影《东邪西毒》中的两段配乐,分别是“世事苍茫如云烟”和“昔日情难追”。 这段音乐后来被可爱的葡萄导演的《大话西游》借用,周星驰饰演的孙悟空抱着逝去的紫霞仙子悲痛欲绝时响起的就是这段配乐。 下章,就要轮到书生了,从他的角度看息昔和他的十五年姻缘。 书生番外   谢行远的番外(衔接楔子的前情)   饥饿彻底击溃了疲倦,从五脏六腑扩散到全身,手脚不由自主的痉挛蜷缩,生生把他从梦中唤醒。      “他妈的,做梦都梦见自己挨饿。”谢行远骂骂咧咧的喃喃道,不舍的睁开眼睛。      这座破旧的瓦屋就是他今晚栖身之地,除了他之外,还横七竖八的躺着十几个乞丐,尽管这件破屋无处不漏风,屋子还充斥着汗臭味和食物败坏的酸味,透过屋顶碗口大的裂缝,可以看见月亮肚皮吃的浑圆,舒舒服服的躺在天上,这是他居无定所以来第十二次看到满月,转眼间流浪生涯已经满一年了。      想到这里,心中涌起莫名的惆怅来,这种情绪他很久没有了。饥饿、寒冷、轻蔑、嘲笑……对他来讲如同家常便饭,就像无时无刻都要呼吸一般,贫穷催眠了他除了饥饿之外的所有神经,每日醒来,他唯一考虑的就是如何让自己吃饱,或者至少不要饿的那么难受。      谢行远推开搭在他胸口上的一只污秽的小腿,从头下取出被他当作枕头的破皮靴,这双皮靴是一个月前他从街头一个醉酒的军官脚下脱下来的,他坚持说是脱而不是偷,尽管那个冬天他在睡梦中被人偷去了鞋子,醒来后暴跳如雷,骂了三条街,寻遍半个城市都没有找到那双破烂的鞋子,最后的结果是他被一群乞丐打了一顿,在滴水成冰的夜晚冻掉了两个小脚趾头。      有了这些经验,他宁愿挨冻,也不穿着鞋子睡觉,每次都是宝贝似地把鞋子抱在怀里或者放在头下当枕头——谁知有没有好命再碰到醉酒的官兵,而且还那么轻易的让他脱下靴子,还顺手拿走钱袋。      谢行远踮起脚尖,蹦蹦跳跳的绕过地下熟睡的人们,斜靠在门框上,穿上鞋子,开始了新一天的觅食路程。      他走路的姿势很特别,双手抱胸,缩着脖子,低着头,蓬乱的头发披在前面,当然这只能让别人看不见他的脸,而他还是可以看清周围的一切,表面上他看起来摇摇晃晃,永远一副没有睡醒,快要饿死的瘦猴模样,可实际上他一直都非常警觉的关注地面上的任何东西,从闪亮的钱币到角落里的残羹剩饭都逃不过他的视线。      他曾经异想天开的许愿,路上行人的口袋都有窟窿,那么他每天只需要蹲在街头捡银子就好,不用那么难堪的乞食,老天似乎挺眷顾他,好几次都随愿让他捡到了细碎金银,这是昏暗日子里少有的几抹亮色,正因为那几次的偶然,让他可以有段时间不用出去乞讨,像野狗一样混迹街头寻觅吃食,这种机遇,让他觉得冥冥之中,会有些什么在等着他,只要没有被饿死、冻死、打死,他就有可能的等到他的娘子息昔,明知深陷淤泥不能自拔,却还能躺在烂泥里欣赏风景的秉性。   今天早上的运气很不好,街道上除了几滩新鲜的马粪外,什么都没有,远处东方天色慢慢亮堂起来,城门已经打开,陆续有车马进城。      谢行远觉得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已经一个时辰过去了,还是没有找到任何可以吃的东西,步行在消耗他的体力,还不如找个地方坐下来等人流多了再说,在这样走下去,他就要饿昏在街头了。主意拿定,他朝着杭州城最热闹的湖泊——西湖走去,天亮后那里的码头会有大量的货物流动,说不定可以漏下些东西。      正值昼夜交替之际,天色略显昏暗,初春的凌晨仍然有些寒冷,谢行远看见石拱桥上有个漆黑的人影站在桥中间,初春的微风吹动发带,四处飘扬。      走了一盏茶的时间,谢行远才晃到桥头,白天终于驱赶了黑夜,天色慢慢亮起来,隔着轻薄的晓雾,他看见一直站在桥中间的是一个披着黑色旧斗篷的少年,定定的看着脚下的河水,兜帽垂在后背,头发用一根墨绿色的发带束在头顶。      突然,少年身体往前一探,双脚离地,半个身子都悬在桥外!      “不要跳啊!有事好商量!”谢行远情急之下纵身一跃,双手死死抱住少年往后拖,青石板铺就的桥面被露水湿透,双双后仰,摔倒在地。少年躺在他身上,并没有怎样,而谢行远却是结结实实的倒在冷硬的石板上,后脑一热,估计是出血了。      “哎呀!”一身惨叫惊飞了晨起的鸟儿,谢行远捂着受伤的后脑勺,      “你干嘛?!”黑斗篷的少年退后几步,怒气冲冲质问道。      “正是好心没好报,我看见你要跳水轻生,拖住你保命,你还反过来问我?!”谢行远怒气更盛,“早知道就让你跳下去就好,你看,你看看,我的头见血了!”      少年莫名其妙四处张望,“谁要轻生了?”      “你刚才站在这里一动不动,又突然往河里扑,不是跳河轻生,这么冷的天,难道是要游泳啊!”谢行远望着手上的血迹,忿忿的说道,今天出门就见血,大势不妙。      “哦!”少年反而展颜一笑,走到谢行远面前,“你如果喝了一坛酒,会不会醉?”   “有时候会。”谢行远诧异的舔舔干裂的嘴唇。   “那你喝完酒后还要坐在大篷车里颠簸四个时辰,你会不会吐?”少年继续问道。   “会啊。”谢行远一愣,闻着少年身上飘出淡淡的酒味,焕然大悟,“你刚才是要吐啊!”      “是啊,你真是个疯子,我怎么可能会……恩,”少年停顿了一下,像是嘲笑似的加重语气,提起了谢行远反复提起的词,“轻生呢。”      “我走了,以后可别突然在身后出现,我还以为是打劫呢。”少年抽了抽鼻子,转头欲走。      “喂,等等,你是不是认识我?”谢行远跳起来叫道。      “想不到仙界文曲星官法力全失,落魄如此,都没看清我这个小小的蔷薇花神孟霄潇。”少年摇身一变,恢复了平日嬉皮笑脸的模样,“你真的不应该和我们芳主抢老婆的。”      “是你?”谢行远忿然道:“息昔这一世是我的妻子!令狐晞这个混蛋使诈逼走了她!”      “看来你还是执迷不悟啊!”孟霄潇摇摇头,“如此我就帮不了你了。”      夕阳西下,总算是熬过了今天,明天不会比今天还倒霉吧,谢行远靠在油乎乎的墙壁发闷。      今天他在寺庙前排队了三个时辰,才领到一碗薄粥,一个玉米饼压饥,向和尚讨了些香灰敷在后脑止血,浑浑噩噩中被酒香引到了这家小酒馆,这个小酒馆简陋的连个牌匾都没有,只是挂出一幅被烟火熏的看不出颜色酒旗。      酒馆无名,但并不代表没有客人光顾,每到晚饭时分,店里十张桌子从来没有空过,掌柜经常挂着八分歉意二分得意的笑意说:“十分抱歉,您看小店实在是没有地方伺候各位,下次您早点来,我给您留个好位置。”当然了,如果是特别熟的回头客,掌柜会变魔术般从拥挤的柜台搬出一张折叠竹桌,腾出地方挤一挤,店小二全凭瘦小灵活的身体在这个打个喷嚏都能溅到另一桌客人脸上的地方端菜送酒。      “今天吴军爷赢了钱,黑豹有好东西吃。”店小二端过来一盆饭菜,放在拴在门口的一只黑狗面前,      瓷盆里装着半只烧鸡,还有三块明显是被人啃剩下的肉骨头,不过黑豹毕竟是只狗,天性就喜欢啃骨头,它从盆里拔出肉骨头,放在两只前腿里,趴在地上啃的高兴的直腰尾巴,却将半只完整的烧鸡弃在一边不顾。      谢行远看见这种情形,肚皮不禁轰鸣起来,口中涎水直流,直钩钩的盯着半只烧鸡,打量着四处没人注意这里,奔过去抓起烧鸡就往怀里塞。      “狗的东西都抢,你连狗都不如!”吴起中阴着脸,一脚踢翻谢行远,他的鞋子是用厚实的牛皮制成,由于磨损的太厉害,这几天被他钉上了铁掌,谢行远被他一脚踹在肚皮上,然后又踩在脚底下。      谢行远闭着眼睛,双手死死抱着那半只烧鸡,希望他快点揍完,他就可以找个地方好好享用烧鸡了。      出乎意料,拳脚并没有落下来,吴起中像拨弄死耗子般用脚翻动他的身体,迫使谢行远面朝上,踏在他瘦长的脖子上,用力踩下去。      突如其来的窒息和疼痛,谢行远不得不伸长舌头,睁开眼睛,舍弃烧鸡,双手抓住吴起中的腿,企图将他移开,吴起中是军人出身,仍凭谢行远如何挣扎,他一只脚仍旧是轻松的踏住他的脖子,欣赏着谢行远越来越长的舌头和扭曲的脸。      周围慢慢聚集起了一些围观的人,都是一些普通百姓,甚至还有些乞丐,看见同道被欺,他们不仅不过去相劝,而且围在一旁疯狂的挥舞着肮脏的拳头起哄叫好。      此时的谢行远什么都听不到,也看不到,他觉得身体慢慢变的僵硬冰凉,就这样死的吗?      娘子,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谢行远没有悲戚,也无愤怒,放弃挣扎,脖子上的压力越来越紧,在意识消失的瞬间,他绽放出了二年来从未有过的灿烂笑容!      一声闷响,脖子上也压力突然消失,空气骤然进入,谢行远跳尸般坐起,剧烈咳嗽起来,待他稍微平静,发现周围安静下来。      此刻吴起中正痛苦的捂着右腿——就是踩在他脖子上的那只,连谢行远冒着金星的双眼都可以看见对方因疼痛而冒出的冷汗。      是蔷薇仙孟霄潇!这个家伙居然来帮他?      “是这个小贼偷烧鸡,我才打他的。”吴起中觉得孟霄潇气宇非凡,便首先开口辩解道,一句话说完后,觉得自在了许多,又指着围观的人群说道:“店小二和他们都可以做证,本是我用来喂狗的烧鸡,被这个小贼抢走了,我只是教训他而已,错的是他。”      围观的大多都认识吴起中,吴起中和他老爹一样,平时好交朋友,花钱阔绰,人缘颇好。他们在吴起中被打之时并没有出手帮忙,现在只需要说几句“公道话”,就可以还一个人情,何乐而不为呢,所以众人便七嘴八舌的附和。   “是啊,是这个乞丐偷东西。”   “偷东西就应该罚,这是城市,要讲规矩。”   “打几下没什么,要是送到衙门,五十个板子是少不了的。”      嘈杂议论声响起来,孟霄潇逼近一步,周围立刻安静下来,他不耐烦的抿抿嘴唇,冷冷道:“你想怎么样。”      吴起中顿了顿,指着地上沾满泥土的烧鸡说道,“他在狗嘴里抢食,就让他当众吃掉这只鸡好了,即能让他如愿以偿吃饱,又能让他长记性。”      吴起中之所以敢这样要求,是听出孟霄潇说话还算客气,听口音也并非本地人,也不想把事情闹大,有了和解的意思,而他提出的条件也并不苛刻,对于一个乞丐来讲,当众吃狗食是非常平常的事情。      看见吴起中腰杆越来越硬,众人又乘机讥讽起来。   “吴军爷真是菩萨心肠,这一来岂不是两全其美。”      谢行远已经完全清醒过来,绝望的靠在油腻的墙壁上,许久不曾光顾的羞耻感又回来了,幽灵般围绕在他周围,嘲笑声被放无限大,他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一切,自尊这种奢侈的东西,他不能也不佩享有。      他注意到孟霄潇在听到议论后,有一丝晃动,为什么要救我呢,死掉了就不用再受到这样的侮辱,幸运的话还可能在地府里遇到息昔吧。      他的卑贱只会让帮自己的人都觉得不值得。   既然没有死,就要解决现在首要的事情——吃!   借着墙壁,他勉强站起来,尽力站直了,吹了吹烧鸡上的浮灰,狠狠的咬了一口。   哄的一声,周围发出一阵嘲笑。   陷入沼泽,再深入一些也无所谓吧!      谢行远吐出鸡骨头,欲再咬一口,孟霄潇抢过烧鸡,撕下鸡翅膀,复又递给错愕的他,他的眼眸溢出一丝暖意,压低声音,只有谢行远听得见:“你总不能这么小气吧,有吃的也不分给我一些。”      说完,轻轻咬一口,囫囵咽下去。   周围一片哗然,随即转为寂静,之后众人又仓皇散去,这个神秘人举止极为古怪,刚才咽下鸡肉的瞬间,散发出一股凌厉的杀气来,令众人不寒而栗,仿佛咽下去的是自己。      谢行远看着吴起中拖着受伤的右腿,头也不敢回的仓皇北去,转头对着孟霄潇说道:“你…你…你。”      说了好几个你,就是凑不成一句话,最后谢行远轻声说道:“谢谢你。”      “这只烧鸡我刚才也吃了一口,真是难吃,难怪那个蠢蛋要拿他喂狗。”孟霄潇俯下身子,摸了摸黑豹的头,十分认真的说道:“不如把这条狗宰了,烤来吃味道一定不错。”      黑豹仿佛感觉到来着不善,散开腿跑了,情急之中方向往南,和它的主人相反。   两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   “其实我真的打算过来帮你。”迟疑片刻,孟霄潇脱下兜帽,轻声道,“你以前在仙界是多么风光,天帝这般对你真是不公。”      “谢谢你。”谢行远缓声道。   “其实事情的缘起还是因为我当初在仙界对你纠缠不休,后来你才避到人界遇见了息昔。”孟霄潇十分歉意的说道。      “我无怨无悔。”谢行远目光虚浮的看着远方,过了好一会才拍着孟霄潇的肩膀道:“我请你吃晚饭吧。”   “等等,你不是身无分文么?我……今天晚饭我请。”   身形一顿,孟霄潇瞪着眼睛看着地下残缺的烧鸡。      “不是吃这个。”谢行远连忙摆摆手,靠在墙壁上脱下靴子,在靴底抠了半天,献宝似的掏出一枚金币来,“晚饭我请。”      “没想到你会有请我喝酒的一天。”孟霄潇微醺的摇了摇手中半坛梨花白,“那枚金币是你最后的家当罢。”      “本来是打算救命用的,其实也是不义之财,从一个醉军官那里顺手拿的,”谢行远嘿嘿一笑,抬起双脚,“这双靴子也是那天得来。”      谢行远和孟霄潇用罢晚饭,用最后的钱换了两坛梨花白,坐在河堤上对饮。      亥时,喧嚣的街市慢慢安静下来,几艘画舫在河面上飘荡,歌声停歇,晚风卷起舞姬轻纱,轻盈的像是要飞起来。      也许是许久没有喝酒了,谢行远觉得不胜酒力,顺势躺在河堤上。月亮依旧撑圆了肚子,舒服的躺在空中,谢行远摸了摸自己同样圆滚的肚子,眼前突然一黑,失去了知觉。      待他醒来时,已是子夜时分,按照惯例,城市子夜就要宵禁,巡街士兵十人一队在街道上来回戒严。      “你到底来找我何事?你不怕群芳司芳主找你麻烦么?”谢行远揉了揉胀痛的额头,侧身询问,却发现孟霄潇早已离开,留下半坛梨花白,夜间的雾气在瓷瓶上凝结成珠。      瓷瓶下压着一封信,上面写着“息昔踪迹全无,估计早已转世,你苦等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只能生生世世和她错过,你被逐出仙界,法术全失。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一腔执念,一定能修炼成魔,他日遇到转世的息昔,你们还可能有机会再续前缘。是否愿意为爱成魔,你自己选择吧。”      一百年后,一个绝世大魔头出现在魔界,三十六魔族一半都他降伏,另一半在观望,和统一魔界没什么区别,他的名字居然和仙界前任文曲星官一样,都叫做谢行远。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书生的日子不好过。不过下章会给他一个甜果子吃吃。 虎摸书生,乃抢别人老婆抢的那么嚣张,难怪。。。。。。。 缘续   从前仙界的文曲星官谢行远是个逍遥的散仙,他诗词歌赋无所不能,写得出令众多仙子神魂颠倒的风花雪月,也能板正严肃的起草天帝颁布的诏令檄文。可谓是上得厅堂,下得卧房。      他每日与笔墨相伴,磨破的砚台、写秃的毛笔不计其数,墨水都是用大缸来盛。一言蔽之他就是人界理想的读书人形象:天赋、勤奋、名声、傲骨、足以令人凝眸的相貌和不错的女人缘。      四处招风引蝶、沾花惹草、雌雄同体的蔷薇君孟霄潇怎么可能放过这样的人物?于是谢行远成为被他骚扰次数第二多的仙,仅次于排名第一的月宫嫦娥姐姐。后来嫦娥不堪其扰,干脆抱着兔子下了最后通牒:老娘只爱这只母兔子,你还是哪凉快在那呆着去!再纠缠下去,我就开门放吴刚,把你大卸十块八块,放在药臼子里捣成碎肉给桂花树做花肥!      纵使孟霄潇软硬不吃,还是被嫦娥彪悍的威胁吓住了,他悻悻的离开月宫,在天池里偶遇正在洗濯一箩筐毛笔的谢行远,脑中火花一闪:哎呀呀!自己怎么没有想到这个,听说书生好这个的还不少呢……。      孟霄潇首次以男性的面貌出现在谢行远面前,他挥舞着折扇,眼角微微上翘,自信满满的想:嫦娥喜欢同性,这文曲星官定和她是同样的嗜好,不然凭他孟霄潇的实力,谢行远怎么可能对他始终无动于衷呢?      “行远兄,在洗毛笔呢?小弟过来帮帮你吧。”没等谢行远拒绝,孟霄潇就蹭到他身边坐下,侧身对着他耳边吐气如兰,“行远兄,以前都是小弟的不对,屡次装成女人来试探你,我现在总算明白你的意思了——只要能够为你抚枕席,在上在下都是无所谓的。”      谢行远愕然,在琢磨清楚最后一句话的意思后,气得面色发白,手中的毛笔沉到水底都没有发觉,过了好一会,他遏制住一脚将其踹飞到天池里的冲动,冷冷的说道:“刚才的话我就当没听过,如果你以后还纠缠不清,我一定将你送到封在墨水缸里,叫你变成一枝墨蔷薇!”      看着这个平时文质彬彬的文曲星官目露凶光,孟霄潇不由得往回缩了缩脖子,还是贼心不死的吐出一句话来,“爱情这个东西,本来就是可以将白变黑,黑变白的魔障,我这个红蔷薇变成黑蔷薇又算得了什么。”      “嘿嘿,你这个三心二意的家伙知道什么是爱情?”谢行远不屑的瞥了他一眼,“如果说花心大萝卜是朝三暮四,你孟霄潇就是朝六暮八,还好意思装情圣。”      “非也,非也。”孟霄潇站起身来,开始了他有史以来最精彩的演说,当时这两个仙谁都没想到,这段演讲后来在谢行远心里再也挥之不去,成为他执念最初的契机。      “爱情无形无质,不过有时候轻的可以让你飘飘然直上云霄,有时候却如巨山压顶,沉甸甸的让你的心脏都跳动不起来。它美妙无比,琼浆玉液、诗书画卷都只有当丫头的命!倾心的一瞬间,你会觉得所有的事情都是那么美好,即使万剑穿心,你也觉得那不过是挠痒痒。”      “你会嫉妒她踏过的草地,她喝水的瓷杯,头上的发簪,甚至是她脚下的鞋袜!因为只有你,也只可能是你那么亲近的和她在一起。她就是一杯越喝越渴的水,你永远都不会满足,愿意为她而死,也愿意为她而生,你明明是清醒的,却像是活在梦中,你的心是悬的,脚步是轻的,所有人都觉得你很奇怪,只有你自己还浑然不知。”      “你想和她长相厮守,可惜仙人魔妖冥五界之中,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毕竟是少数,如果你们有幸相守,即使日子过得平淡的像一块豆腐,每天重复着同样琐碎的事情,你也甘之如饴。”      “就这样二年、五年、十年的过去了,不需要任何法术,你和她的相貌都会神奇变得相似起来。她的肌肤不再水润光滑,额前眼角都会爬上皱纹,你的腹部也会慢慢堆积起臃肿的肥肉,不过到了那个时候,皱纹和腆起肚皮反而和你们更加协调……。”      那天,孟霄潇说了很多,也不知是那句话戳动了他的心弦,谢行远当晚就偷偷去了人界,打算亲自体验一回他描述的爱情。      谢行远做事向来很有章法,去人界的路上,他给自己未来的恋人定下了四个条件:      第一、是女人。(这一点丝毫不能让步!男的坚决不要,不男不女的也一边呆着去!)   第二、性格要温柔体贴,知暖知热。   第三,要会做一手好菜。(这个条件可以适量放宽,暂时不会做饭没关系,但是未来一定要能下得厨房。)   第四、要会吟诗作对(似乎每个读书人都希望有个红袖添香的颜如玉。)      谢行远自以为这个标准定的很低了,可是他断断续续在人界寻了好多年,最终都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其实符合这四个条件的女子也不是没有,但还是因为种种原因他都未能满意。      有个家境殷实的女孩符合所有标准,但是她的体重估计连平常的磅秤都失去了作用,要用三张铜镜才能搁得下那张脸。      另一个人界的公主也是潜力无限,无论是身形还是长相都能和月宫的嫦娥姐姐媲美,谢行远几乎就要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可是千不该万不该,他实在不应该看到她暗中抠鼻孔的样子。      公主有个表姐,模样和她不分伯仲,性格娴雅,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谢行远和她相识两年,都没有挑出她的毛病来,可是不知为什么,每次他打算提出求婚私奔的想法的时候,总是说不出来,心中总会有个莫名的声音响起:要不,我再等等吧。      后来郡主年龄大到不得不嫁的时候,王爷答应了护国将军长子的求婚,成亲前的一晚,郡主冒险跑去找谢行远,眼泪汪汪的倾诉衷肠,谢行远就快要融化在她的泪珠里的时候,突然慌乱的将她一把推开,说了一句非常无力且无聊的话 ,“要不,我们再等等。”      “等什么等?我明天就要出嫁了,你还要等到什么时候?”郡主悲恸欲绝,“或者是,你一直在等待着什么人?我只是你歇歇脚的凉亭而已?”      良久,郡主都没有得到回答,她失望的回到王府,第二天黄昏坐上了花桥当新娘去了。      谢行远坐在云端看着将军府高朋满座、主宾尽欢,喜庆的气氛渲染着整个京城,只有在郡主在新房里独坐垂泪,谢行远反反复复咀嚼她的那句话——或者是,你一直在等待着什么人?      难道我真的等待什么人吗?为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在等谁?或者说,是不是有什么人在等我?谢行远和普通书生一样自恋,难道是自己在人界有桃花债要还?不过这个没道理啊,谢行远是从书籍当中孕育出来的灵体,从未在红尘中沉浮,有意识起就在禁欲的仙界晃悠了。      谢行远冥思苦想不解,这时,一阵黑风刮过,后方一个除妖师打扮的女子御剑而来,还大声喝道:“妖孽!那里跑!乖乖投降吧!本除妖师还能放你一条生路!”      除妖师在他藏身的云端边掠过,虽说谢行远只是匆匆一瞥,但是他立刻认出这个高调的除妖师——她就是很久很久以前偷了他的衣服,夺了他的初吻的小狐妖息昔!      小狐妖居然转世投胎成为人族,而且还当上了除妖师!谢行远心潮澎湃,巴巴的跟过去,那时他绞尽脑汁也不知道该怎么惩罚她,如今她投胎转世,说什么他也要把衣服和初吻都偷回来!      那个时候,连谢行远自己都不知道,其实他一直等待的,就是这个息昔。      当初他看着水面上的两只狐妖相拥成双,心里空落落的很不是滋味,这段丢了衣服又丢了初吻堪称“耻辱“的经历被他很努力的遗忘了,这都是浮云啊浮云,我堂堂仙界文曲星官谢行远岂能和那个微不足道的小狐妖计较?      千年后再次遇到息昔,他却一眼就认出了她,尘封已久的回忆被彻底唤醒,谢行远满脑子都是初次见面时那个缠绵悱恻的偷吻,前世的债后世还,天经地义嘛,再加上千年的利息,这一世我必将分毫不剩的讨回来!我必将让你爱上我,嫁给我,把爱情和最美好的年华都给我。      谢行远在云端看着除妖师息昔收拾作乱的妖怪,这个凶悍的蛇妖并不好对付,息昔手中的佩剑紫光大盛,映得天空夕霞都黯然失色。      这柄剑绝对不是凡品,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族除妖师怎么可能有这种仙界武将都自叹不如的佩剑呢?谢行远蹙眉苦思不得,决定先跟踪息昔这一世的住处,摸清她的底细,然后去仙界找最八卦而且消息最灵通的蔷薇仙孟霄潇打听缘由。      要想征服一个女人的心,你可以无视她的优点,可以你必须了解她的缺点。谢行远在红尘中摸爬滚打这些年,也算是有些心得体会。      息昔弱点之一——爱钱。他看到息昔第十次清点客人付给她的酬金时,立刻“邪恶”的笑了。      息昔弱点之二——心太软。这是谢行远看到息昔买下老婆婆地摊上所有的剩菜,然后将那些菜扔给沿街要饭的乞丐时得出的结论。      息昔弱点之三——爱看美男。同样是两个包子铺,她只去店伙计长得帅的那家。嘿嘿,所谓色字头上一把刀,看你如何逃得过我的“情网”,谢行远看着镜子中比店伙计帅一百倍啊一百倍的自己,胜券在握扬了扬眉毛。      息昔缺点之四——“好逸恶劳”。她整日不是在除妖,就是在除妖的路上,整日奔波劳累,十个贪图享乐的老师傅是不是那么好养的。她累得好几次都在御剑飞行时睡着了,差点撞到山头上,每当看到食物或者床的时候,她很难挪开眼睛,看着息昔眼神露出的疲态,谢行远得出一个结论——此刻她貌似坚强,其实十分脆弱,只要他伸出肩膀,息昔这艘疲劳驾驶的小船肯定愿意靠岸。   ……。      谢行远用一个多月时间,总结了息昔十八条缺点,而且根据这些缺点制定了一套天衣无缝的“情网”计划,这个计划一旦实施,偷取她的芳心还不是探囊取物,瓮中捉鳖么?      接下来,就是要调查她手中紫电剑的来历了,那柄剑似乎对他很不友好,好几次他靠近息昔时,都会有所反应。      他回仙界以赏花灯为诱饵,将通晓人妖冥仙魔八卦轶事的孟霄潇骗到了空空山脚下,岂料孟霄潇在暗中见到御剑飞行的除妖师息昔,就立刻摇头说息昔来头不小,劝他早点放弃。      孟霄潇叹息道:“这柄紫电剑是原本是冥界阎王阎小玉的佩剑,别说是除妖,就是除魔除仙也绰绰有余啊,她要是发现你的意图,一剑砍过来,你还不一定能躲得过呢,牡丹花下死,你肯定不想要这个结果。”      谢行远皱了皱眉头,“哼,不过是柄紫电剑,我会想办法封印它。”      “除了这柄诡异的紫电剑,息昔本人也是不好惹的,我听刚入仙界的狐仙提起过,当初恶龙族在青丘山上作乱,息昔和一只最凶猛火龙同归于尽,后来是冥界阎小玉突然出现,铺天盖地的曼殊沙华聚拢起她的元神,在地狱之火烬炎的淬炼下才得以恢复,原来阎小玉将她投入了人界轮回。”孟霄潇目露倾慕之色,“听狐仙说阎小玉容貌绝世无双,不知何时能有机会见她一面。”      “原来如此——息昔她不是还有个相恋的白狐么?息昔变成了人族,他干脆就抛弃了她吧。”谢行远酸溜溜的说着风凉话。      “你是说令狐晞吧,他可是青丘山唯一一个修炼到九尾的白狐,息昔元神散后,他就消失了,听说是闭关修炼,发誓要亲手砍下恶龙族族长的头颅呢。”孟霄潇叹道,“这对狐妖可是青丘山出了名的恩爱,不知羡煞了多少旁人!” 作者有话要说:谢行远:兰舟你这个变态,上一章居然把我当过流浪汉的糗事抖出!!! 兰舟(捂脸,准备时刻逃走):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折磨他,饿他,累他,圈叉他。。。。。。。。 谢行远:别找借口,我一刀劈了你! 兰舟(立刻拿出电脑):你要是劈我,我就继续码令狐晞和息昔的H!!!! 谢行远(立刻炸毛):你难道是劳资的后爹? 兰舟(虎摸之,借机揩油):乖,亲爹给你块糖糖吃。 缘生   谢行远铁了心决定要偷空空山有史以来最年轻、最干净、相貌和脾气最好、价格最公道的除妖师息昔的芳心,孟霄潇苦口婆心劝告无门,打算拍拍屁股走人,可是被谢行远强行拦住,说是有个计划,必须要他帮忙。      也许是天意,也许是巧合,息昔十个好吃懒做的师傅在二个月内相继蹬腿咽气了,她将师傅的遗体抬进石棺里,封上墓门,整整两个月空空山青烟不断,息昔烧光了好几马车的纸钱,祈祷师傅们保佑她以后不要没日没夜的到处奔波除妖,她不想在做除妖师了。      最好的契机终于到来,谢行远觉得这个时候的息昔身心疲倦,此时乘虚而入肯定能一举成功。   他在山下候了三天三夜,第四天清晨,息昔背着包袱下山了,谢行远按计划扯乱自己的头发衣衫,大声呼喊着朝着她奔来,“救命啊!救命啊!有妖怪要吃我!”      息昔的职业习惯令她停住了脚步,谢行远故意踉踉跄跄的脚下一绊,恰好摔倒在她的脚下,他紧紧的抱着她的腿,呼喊着:“救命啊!救命啊!妖怪吃人啦!”      这时被迫装成狼妖的孟霄潇横空出世,面目狰狞的扑将过来,舔着爪子咆哮,暗想这谢行远不去唱戏真是太可惜了。      救命诚可贵,银子价更高!息昔摊开右手,“喂,别嚎了,赶走这个狼妖还不容易——你出多少银子?”      谢行远将钱袋递给息昔,“只要能赶走这只狼妖,所有的银子都归你。”      息昔先是将钱袋颠了颠,这才打开绳子数钱,“才五两银子?你叫我喝西北风啊。”   言罢,息昔扭身就走。      “等等!我这里还有有个银坠,应该有五两重!”谢行远贴着息昔站起身来,一把撕开自己的衣襟,露出大半个胸膛来,白净而结实,息昔愣了愣,眼光不经意往下一瞥,殷红如石榴般的两点诱惑力十足……。      息昔的目光没有去看银坠子,而是盯着他的隐秘之处,谢行远暗暗向孟霄潇使眼色——□成功!你赶紧行动!      “嗷唔!”   孟霄潇一声长啸,直扑过来,却不知自己露出了破绽——只有老虎才“嗷唔!”的叫?狼叫怎么会这样?      不过息昔被谢行远无意间露出的“春光”所迷惑,没有发现其中有诈,紫电剑出窍,斗了三十个回合,孟霄潇佯装败退,拔腿就逃。      “妖孽!那里跑!”息昔将他的灵力积聚而成的肉身打得粉碎,还把顺手把他的元神封在河螺里,也许是装着仙界元神的河螺美味,他刚刚被扔下河水,就被一只乌龟吞了进去。      可怜的孟霄潇被河螺乌龟两层硬壳包裹的严严实实,一时间没法挣脱出来,见色忘义的谢行远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后来乌龟的胃没法消化这只封着仙人元神的河螺,只好囫囵的进,囫囵的出,挣扎了一晚将河螺排了出来,孟霄潇从此见了乌龟就跑,就怕想起这段屈辱的往事。      “那个——我是个职业除妖师,不是见义勇为,所以你若是没有五十两,我确实很为难。”息昔打败了狼妖,清醒过来后又想起价钱问题,悔不该被美色所诱,居然没收到钱就动手了,这充分说明她是个原则很不坚定的除妖师。      谢行远将还带着自己体温和“体香”的银坠子递给息昔,还不忘抛个在铜镜里练习多日的媚眼过去,“这十两银子权当定金,另外四十两我先写个欠条,我一回家就提银子还你。”      “这个——。”息昔犹豫片刻,讨价还价起来,“行,不过要加四厘利息。”      谢行远当即从散乱的书篓里拿出笔纸,写下了字据,最后在息昔强烈要求下,还不得不咬破了手指按上指印。      这个血指印超出了谢行远的预期,即使是仙,咬破手指还是会很痛的,不过息昔在他按上指印后立刻帮他包扎,谢行远觉得这一切还是值得的。      “不知姑娘是要去何方?我家在百里之外的杭州城,不如和我一到回家取银子,一路同行还有个照应。”谢行远诚恳的道谢,开始进行下一步计划。      “也行。”息昔应道。   果然不出他所料,此时息昔真的不知该去何方,稍微一拨就会跟他走。      “那太好了,一路上有你这个除妖师保护,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敢惹我,到家之后小生另外奉送白银十两,就当是姑娘的保护费。”谢行远慷慨的又加上十两雪花银,胜算又大了几分。      孟霄潇说过,男女同行,其中必有奸|情!谢行远时而端茶送水的大献殷勤,时而挥舞折扇沉默不语装深沉,今天白衣胜雪翩翩佳公子吟诗作赋北窗里,明日一身干净利落的猎装弯弓射大雕。总之他的想法是——不管息昔你喜欢什么样的类型,总会在我身上找到相应的亮点!      事实证明这招的确有效,息昔停留在他身上的目光多了起来,当谢行远发现她拿着菱花小镜偷偷看自己的时候,顿时心花怒放,到了杭州城,他带着息昔来到城北的豪宅,看着息昔艳羡的神情,他觉得自己即将胜利。      兑现了银子,谢行远理所当然的邀她暂住,极力渲染杭州城的丽色,定要她游览完毕后离开。这正合息昔心意,息昔假装推脱几次,最后“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息昔被安排到精心准备的客房里——这间客房的窗户恰好对着谢行远的浴房,所以只要息昔愿意,她可以每天免费欣赏他健壮挺拔的身姿。      利诱加□,息昔能抗得过几天?谢行远几乎每晚都会在梦中笑醒,醒来后就翻来覆去,兴奋的再也睡不着了,干脆起床早早洗漱完毕,或拿本诗集唱咏,或去厨房亲自熬她最爱喝的皮蛋火腿粥。      此外,他每晚都在窗下弹琴,这张琴是用千年梧桐木制成,七根琴弦是极北之地冰蚕丝,它可以抵御地狱之火——烬炎的灼烧,抑制紫电剑的灵力,没有了紫电剑,息昔只是一个普通的凡人,她是不可能发现谢行远的真实身份和意图的。      可能息昔和紫电剑相处太久了,自然而然心意相通,每次谢行远弹琴施法制住紫电剑,息昔都会烦躁不安,最后不得不往耳朵里塞棉花蒙住被子才睡着了。      他们天天出去游山玩水,吃遍美食,息昔自记事以来就没有人会那么有耐心的陪她玩耍,也不曾放肆的想睡多久,就睡多久,睡到日上三竿,天昏地暗都不会被师傅们将她唤醒,提醒今晚的任务是什么,明天下午还有个新客人过来询问价格谈生意。      除了这些正事,师傅们还会交代一些琐事,比如说这几天猪头肉他们都吃腻了,乖徒儿最后明天扛十斤牛肉过来换换口味;北间的房子漏水,务必在下雨前补上;上次捎来的茶叶不太正宗,根本不是清明前的好茶嘛,我们这些师傅们眼神可能不太好,可是这嘴巴还是挺精准的,乖徒儿是不是舍不得花钱给我们买好茶啊?      十个师傅如此轮番在她耳边聒噪,直到息昔实在受不了唠叨,忿然起床为止,幸亏她青春年少身体好,如此大的劳动量还不至于压垮身体和意志。      看得出息昔对在他家里的这种安逸的生活很满意,不过她比谢行远想象的要慢热很多,所以一个月的时间远远不够将她彻底套牢,谢行远又生一计,在她洗脸的瓷盆外涂上薄薄一层油脂,息昔清洗完毕,端着瓷盆泼水时,脱力没握住盆沿,哗啦啦的连水带盆都扔了出去!      谢行远欲哭无泪的蹲在地上将破碎的瓷片一一捡起,慎重的放在一个红色檀木匣子里,说这是他们家祖传的宝物,价值连城,因为息昔是救命恩人,所以才拿出来给她当洗脸盆用,唉,也许是瓷盆的劫数到了,避无可避,如今将它的残骸放回匣子里,找个风水宝地埋了吧。      息昔困窘的手足无措,胡乱的吃完早餐就跑到大街上到处打听那里还有这种瓷盆买,大不了自己赔钱买一个还给他好了。      看着息昔听完价钱后目瞪口呆,谢行远躲在暗处直乐:如今你是跑不掉了,没钱赔偿就以身相许吧!      不过任凭谢行远心思缜密,机关算近,他还是算到了开头,却没算出结局:庞大的债务泯灭了息昔欠债还钱的基本原则,在还钱和逃跑面前,她只是皱了皱眉毛就选择了后者!      她爱财胜过爱自己。谢行远得出这个结论的瞬间心如死灰,看着她将门窗紧闭,偷偷在卧室里收拾行李准备开溜,草草写下告别的字条。      谢行远觉得自己这段时间的努力真的很失败,事到如今,息昔宁愿舍弃和他长相厮守的机会,也不愿意背负五千两白银债务。      难道自己还不够好么?或者他和息昔之间缺乏缘分?谢行远想到孟霄潇的经常挂在嘴边的口头语——缘分这个东西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同床共枕是一种缘分,擦肩而过也是一种缘分,相看两不厌是一种缘分,相看两厌也是一种缘分。所以我们不管能不能在一起,总要彼此努力过了才知道,不能动不动就拿没有缘分当借口来放弃感情是不是呢?      所以谢行远决定最后搏一把,瞬间转移术将他带到出城的必经之路上,然后将眼神调整到最忧郁、最勾魂的状态,等候息昔的出现。      果然,息昔在看到他之后颇为愧疚的停住了脚步,他走近过去,搂着息昔吻过去,高超的吻技是他每天对着豆腐脑练习的结果,不浅不深,力道适度,离销魂蚀骨不远了。      无论如何自己都不算亏,谢行远是这样盘算的,如果这个吻能令息昔留下来答应嫁给他最好,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息昔绝然离开,再也不理他——这样他至少得到了息昔这一世的初吻,她还是小狐妖的时候不是偷走了他的初吻么?一赔一扯平了,以后谁都不欠谁的。      想到这里,谢行远觉得心里坠坠的不是滋味,可是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还好最后息昔做出了回应,唇齿相依之时,谢行远恍恍惚惚想到了初次被息昔偷吻的那个夜晚,以及那只炫目的白狐令狐晞,她本该就是他的,不能再让令狐晞抢了去!      谢行远主意已定,轻声说道:“息昔,嫁给我吧。”      “啊,嫁给你——什么意思?”      “就是像这个月一样,我们住在一个地方,同寝同食,闷了就出去走走,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谢行远解释道。      “这个,嗯,那瓷盆的钱要不要还给你?”      “当然不用了,你是我的妻子,家里的东西属于我们两个。”谢行远笑道。      “好,我嫁。”息昔回抱谢行远,面色微微泛红,“其实我真的不想走,一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你,心里真是难过呢。” 作者有话要说:此章和下章都和息昔回忆的楔子对应,用书生的视角写他们相守的十五年。 这几天大家留言积极了许多,赞一个!抱着看官们使劲亲亲! 缘长   次日,谢行远早早起来张罗婚礼,到处打听那家酒楼的厨子好手艺,虽说他们都没有亲朋好友来赴宴,但是街坊邻居还是要请的,喜宴一点都不能马虎,千万不能让他们觉得怠慢了。      吉服还是去天衣绣楼定制吧,价格贵的离谱,不过绣上的凤凰逼真的似乎能飞出来,穿在息昔的身上一定很美。      他决定成亲那天要抬着息昔绕整个杭州城一圈,所以吹弹乐手是一定要请的,而且要请两班,如果一班体力不支,另一班还能及时顶上,鞭炮买上一马车,不,是两马车,负责燃放鞭炮的也安排上两个人,轮轴转,一刻都不能停歇,这样才喜庆嘛!   ……。      那几天谢行远忙得像只陀螺,太多的事情需要他亲自做决定了,细致的让所有人都觉得太过吹毛求疵。比如说喜宴的菜式,一定要好看、美味、材料新鲜、菜式的名字要好听、吉利、最好十八道菜的名字能对仗工整,念起来朗朗上口。      如此苛刻的要求差点令掌勺的大师傅摔盘子走人了,管家当场提出酬金双倍才勉强答应继续接这个活,肥头大耳的厨师说:“你家主人是要开喜宴还是开诗宴?菜名还要对仗工整?这个要求太离谱了!”      成亲的前一天晚上,谢行远对着手册将明天要用的东西反反复复清点了三次,这才放心的回卧室休息,途中他遇到了不速之客——阎王阎小玉。      “我不管你是那路的神仙,反正息昔不是你能够娶的。”阎小玉向来不喜欢废话,“你从那来就回那去,我今晚要带走息昔。”      “谢行远真是三生有幸,连冥界的阎王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不过明日息昔是新娘,是她这辈子最受瞩目的一天,阎王殿下的出现必然会抢走她的风头,所以,还是请殿下回去吧,改日谢行远一定备薄酒一杯,上门请罪。”谢行远早就预料到阎小玉会出来干涉,连说辞都准备好了。      “你明明知道息昔的来历,为什么还要执意娶息昔?”阎小玉冷冷道:“令狐晞会随时来找她,到时候你要这个丫头何去何从?”      “他会来找她?那会是什么时候?五年?十年?还是一百年?或者是千年以后?阎王殿下也不得而知吧。”谢行远望着息昔卧室的方向,眼神渐渐柔和起来,带着些许怜悯,“可息昔她不再是狐妖,她现在只是一个凡人了,凡人的寿命能有几十年?凡人的青春又能有几年?你要她孤单一辈子,等待一个她都不认识的令狐晞?你知不知道她当除妖师有多辛苦?你有没有见到她第一次睡懒觉起来时满足幸福的眼神?她现在过得很好,嫁给我后会过的更好。”      阎小玉嘲讽道:“哼,你是仙,她是人,你又能陪她十年还是五十年?负情薄义的仙我见多了,现在信誓旦旦,谁知道息昔人老珠黄你会不会抛弃她。”      “阎王殿下神通广大,但是也只能看到过去而看不到未来不是吗?”谢行远指着掌心隐隐发红的火焰印记,“‘锁颜咒’你应该听说过吧,息昔老去时,我会和她一起老,连皱纹的条数都会一模一样。”      “锁颜咒”顾名思义就将彼此的容貌变化强行牵在一起,如踏在一条船上,只要一方容颜老去或者损毁,另一方肯定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据传这个厉害的符咒牵扯的不仅是容貌,而且两者的命运也会脱离原有的轨迹,互相牵绊着直到灭亡      “‘锁颜咒’是魔界罗刹女捣腾出来的邪咒,你这个仙界的文曲星官居然会找到这种邪术,还将它用到自己身上。”阎小玉有些吃惊,不过很快恢复了冰山白雪的样子,“我应该说你愚蠢呢,还是该赞美你的痴情。”      谢行远自嘲笑道:“其实说到底,我是对自己还不够自信,我的女人缘向来是不错的,就怕以后被小姑娘看中了缠着不放,如果我是个大叔或者老头的模样,她们肯定没兴趣靠过来。”      他毫不在乎阎小玉的冷嘲热讽,“我不需要你的赞美,但是需要你的祝福,你一定和息昔有莫大的关联吧,不然为什么向恶龙族宣战,冒着莫大的危险去收回她的元神?莫非你是她的亲人?我们的婚礼要是得到亲人的祝福就完美了。”      阎小玉立在庭院,只眨了一眨眼,最后眉一皱,头一点,算是默认了这门亲事。      成亲那晚,谢行远敬酒完毕,在街坊邻居的祝福下入洞房,却看见本该羞答答坐在床头等待的新娘自己揭下了红盖头,穿着吉服立在穿衣用的大镜子前发愣。      她摸着裙边展翅欲飞的凤凰,迷惑的说:“为什么我总觉这件衣服很熟悉,好像是以前穿过似的?”      谢行远微微一滞,从后拦腰抱住息昔,在她耳边呢喃道:“你穿着吉服的确很美——不过我觉得你不穿吉服肯定会更美。”      次日,孟霄潇悄然现身,与谢行远约在茶楼有事相谈,另外补送新婚贺礼一份,岂料谢行远过了一个时辰才匆匆赶过来。      “茶楼都要关门了,你才赶过来,这么快就被娘子管教住了?”孟霄潇很嫉妒他春风得意的样子。      “我家的私事轮得到你管么?”谢行远不耐烦的敲了敲桌面,“有什么事情快说,我答应娘子晚饭时稍一只叫花鸡回家——张家的叫花鸡到昏时肯定卖完了,你叫我怎么回家交代?”      “你怎么把‘锁颜咒’的事情抖给阎小玉了?我昨天差点被她的烬炎火烧成蔷薇灰了!”孟霄潇将一缕头发凑到谢行远鼻前,“你闻闻,是不是有股烧焦的味道!”      “我要不亮出‘锁颜咒‘,她肯定会把息昔带走。”谢行远安慰似的拍了拍孟霄潇的肩膀,“这又什么奇怪的,你是魔界魔尊私生子的秘密阎王怎么可能不知道?仙界也只有你知道魔界的术法,她不找你找谁?”      “嘿嘿!不过也正是因为你,我才能见到阎小玉真身,啧啧,那个美啊,我愿意放弃仙籍,做一个勾魂使者永远守护在冥界!”孟霄潇微闭着眼睛回想起阎小玉的倾世容颜,“见到她时,我连表白都忘记了,只是痴痴的看着她,烬炎火烧到眉毛了我都没感觉到。”      “那你最后是怎么逃脱的?”谢行远好奇的问道。      “逃?干嘛要逃?我宁可被烬炎烧成灰烬也不愿意离开她半步!”孟霄潇叹道:“可能是后天我的衣服被烧光了,赤身露体的,有伤风化,她骂了一声“无耻”,就回冥界了。”      “不听你废话,我要回家吃晚饭。”谢行远起身告辞。      “别急,别急。”孟霄潇低声问道:“昨晚把她的初吻偷回来了?”      “那当然了。”谢行远面色一红,不过还是挺直了腰杆,言语之间有藏不住的兴奋,“别说是初吻了,连清白我也一并取了。”      “恭喜恭喜!“孟霄潇面露赞叹之色,双手将包好的礼物递给谢行远,“这是我的一片心意,你肯定会喜欢的,记得回家仔细研究哦。”      谢行远看天色不早,一直惦记着捎带叫花鸡回家,敷衍了几句就匆匆离开了。      孟霄潇看着谢行远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沉默良久,自言自语道:“想不到聪明绝顶的谢行远在恋爱中也变傻了,你取了她的清白,那你清白不也是被她取了吗?”      五年闲情似流水,谢行远当初对未来伴侣定下的四个标准,第一是女人、第二性格温柔体贴,知暖知热、第三做一手好菜、第四会吟诗作对,很明显,息昔只符合其中一条——是女人。      最为一个退役的除妖师,息昔绝对没有当贤妻良母的潜质,不过她一直很努力,不到两年就戒掉了类似“老娘我劈了你!”、“何方妖孽,速速归降”之类的口头禅,叫起“相公”来也情意绵绵,谢行远听的心里舒坦如同酷暑七月喝上了冰镇绿豆汤。      第四年的冬天,谢行远穿上了她亲手缝制的棉衣棉鞋——尽管手工很粗糙,裤腿还一长一短,鞋面上绣的兰花像纠结在一起的水草,谢行远还是感动的都舍不得穿,宝贝似的锁在箱子里,时不时的取出来欣赏把玩,在孟霄潇来访时献宝似的拿出来分享,还啧啧赞叹:“你看看这针脚,这绣工,绝对是世上罕有啊!”。      在第五年的一个春天,息昔居然能作诗了!她的那首被谢行远称为“五律诗中的奇葩”的诗作在杭州城的街头巷尾的儿童中广为传唱:“出门遇到狗,默默跟我走,骨头有没有,见到咬一口。”      谢行远觉得娘子是盖世奇才,五年不鸣,一鸣惊人!觉得这首诗绝对能够流芳百世,禁不住内心的得意与自豪,他给了几块糖果给玩耍的孩童,让他们到处传唱这首诗,很快,这首诗传遍了全城,连拾荒的乞丐都能倒背如流,一举称为杭州城排名前十的民谣。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里有一段是王菲的歌词,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呢? 嘿嘿,息昔的那首狗血打油诗:“出门遇到狗,默默跟我走,骨头有没有,见到咬一口。”是兰舟即兴写的,绝对原创,绝对雷人。 缘寂   一日,谢行远和息昔喝完街坊孙儿的满月酒回来,看到空中云彩异样,他顿住脚步,故意懊悔的说忘了给人家红包了,两个人白吃白喝这不是要闹笑话么?息昔说那我们赶紧回去把红包补上。      “我一个人去就好了,反正走走还可以醒酒。”谢行远将息昔哄回家,“你累了,快点回屋休息。”      谢行远独自走到大街的拐角处,淡淡道:“出来吧。”      数队天界战士押着孟霄潇现身,孟霄潇面有愧色道:“对不起,天帝逼问的厉害,我实在抗不下去,就告诉他们实情了。”      “没关系,你能瞒住五年已经很不错了。”谢行远对着他点点头,“我跟你们回天界,不要打扰这里的人族。”      天界、诛仙台,烈风狂舞,仿佛能够将话语扯碎!      孟霄潇迎面拦住谢行远,“你要想清楚,不要一时冲动,跳下这诛仙台你就是个普通的人族,再想回到天界可就难了。”      “谢谢你帮我求情,今天这个结果已经是最好,跳下诛仙台,从此我就可以安心的和息昔长相厮守,其实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快乐,如鱼饮水,冷暖自知。”谢行远淡然一笑,“我在天界无数年的快乐还不到和息昔在一起的这五年的一半,你说我该怎么选择?”      “好了,好了,我说不过你,但是以后你只是一个普通人,功名利禄、柴米油盐会将日子消磨的平淡如水,那个时候你后悔就来不及了。”孟霄潇摇摇头,“我倒是很想去帮你,可是天帝已经将我禁足,我暂时去不了人界。”      “放心,我早就做好打算了,息昔跟着我还不至于挨饿。”谢行远拍了拍孟霄潇的肩膀,“不能和你多说了,她还等着我回家呢,说好今晚一起出去种莲花的。”      诛仙台上,白衣男子纵身一跃,孟霄潇看着如枯叶般飘零的谢行远,鼻间一片酸楚,“还笑的那么灿烂,你以为我不知道跳下去会多疼吗?”      息昔等到半夜,终于听到敲门声,她打开院门,看到面色苍白,摇摇晃晃的谢行远,三分怒气七分担心的嗔道:“说是给红包,怎么现在才回来?是不是喝花酒鬼混去了?哼,我去大婶那里问过了,你根本就没……。”      说到最后,她有些委屈的垂下眼眸,等待谢行远的解释,可是谢行远啪的一下晕倒在地,不省人事了。      次日下午,谢行远醒过来,不见娘子,只有丫鬟在打扫卧房,他未免有些失望问道:“夫人呢?”      “夫人她在衙门呢。”见到谢行远醒过来,丫鬟高兴得手里的鸡毛掸子都掉下来了,“大夫说你身上的伤是肯定是被地痞流氓打的,还好只是皮肉伤,没有大碍,她气得面色发白,带着衙差一个晚上就将杭州城所有的地痞流氓揪出来打了个半死,形迹可疑的就拖到衙门里审问,到现在还没有回来。”      “啊?哈哈哈哈!”谢行远大笑起来,“她还真有本事,衙差又不是家丁,可以让她顺便使唤的。”      “您还不知道么?夫人和县太爷的夫人关系好着呢,经常一起逛街喝茶打马吊,太爷夫人一声吩咐,衙门里的差管谁敢不从?”丫鬟言语间颇有得意之色,“夫人武艺真好,拿着一把菜刀就挑了城南的斧头帮。”      “你醒了!”息昔一阵风似的从屋外窜进来,手里还拿着一把铮亮的剔骨刀,“还疼不疼?是谁打得你还记得吗?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娘子。”谢行远笑眯眯的伸出双手帮息昔理顺额前的乱发,“你吹吹就不疼了。”      “你以前看到个小狼妖还吓的半死,昨晚你是不是被那些流氓威胁了?”看着谢行远昔日帅气的脸肿的像个猪头,息昔眼中顿时火花四射,“不要怕,告诉我是谁干的?是不是斧头帮的刀疤刘?”      “不是。”   “城北鳄鱼帮船头尺?”   “也不是”   “烂菜街的鬼婆婆?”   “你不会是被丐帮的叫花子暗算了吧?这个可不好对付。”   “……。”   谢行远看着息昔担心急切的表情,满足的都不想说话,只是看着她傻笑不语。      息昔以为他被吓傻了,勾起大拇指使劲掐他的人中穴,“说话呀!你吓到我了!”      “都不是。我其实是得罪了老板,被他踢出去了,心情不好跑出去喝酒,被一帮醉汉围殴,我也记不清他们的模样——你别想着报仇,我自己也有错。”谢行远赶紧解释道,      “这样啊,我还纳闷有谁敢欺负你呢,原来是帮不知死活的醉汉!不过你的老板也太不厚道——他不就是个开棺材铺的么?居然还那么嚣张!你上个月的账没收回来,这个月就被他扫地出门?真是铁石心肠。”息昔忿忿道。      谢行远一直都谎称自己的职业是棺材铺收账的,所以经常要奔波各地,实则是为了回天界点个卯,以免引起天帝的疑心,如今他已经跳下诛仙台成为凡人,也没有必要再继续那个职业了。      “如今我丢了饭碗,以后的日子你可能要受苦了。”谢行远微笑的看着息昔。      “没事,大不了我重出江湖做除妖师。”息昔不以为然的说,“以后我养着你。”      “那个倒不用,我会想办法的。”谢行远笑着指着书房说道:“读了那么多年的书,也该去京城混个小官,俸禄虽然不多,但是养家糊口还是够的。”      当天,几乎所有酒楼的店小二都被带到衙门,县太爷夫人亲自审问,问题只有一个:昨晚谁在你们那里喝醉酒?这个闺名叫做木槿、以剽悍闻名于杭州城的女人把审问他相公私房钱的招数全部使出来,可怜的店小二们没有不招的,她得意的将长长的名单递给息昔,息昔拿着名单“邪恶”的笑了。      一夜之间,当日混迹街头的醉汉被揍得体无完肤,次日,满城尽是“猪头脸”,“猪头们”在医馆药铺排起长长的队伍等着问诊施药,一打听都是被一个蒙面人套在麻袋里揍的,当然也有少数几个碍于面子的说是被石阶绊倒摔成这样的,不过——谁信呢?      一年后,谢行远带着息昔上京赶考,好歹考中了进士,自请回到杭州城编写县志。发榜当日,息昔失望的问谢行远为什么他不是状元,明明他的才华中两次状元都戳戳有余的,谢行远牵着娘子的手说:“我若是中了状元,就要好事者来说亲,说不定皇帝的女儿也要嫁给我,可是我只想和你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息昔瞪了他一眼,嗔怪他油嘴滑舌,可是笑的却很甜。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息昔半夜醒来,迷迷糊糊看到谢行远在给她摇扇子,天气那么热,息昔却抱着相公整整一个晚上都没有放开,次日她早早的起床将寸步不离的紫电剑封印,埋在桃花树下,她望着窗边弹琴的谢行远,眼神满是信任和爱意,却仍旧嘴硬的说:“什么破琴,弹的那么难听,总有一天我砍了它烤鸡吃!”      谢行远故做惊慌的将琴收好,藏在书房里,紫电剑已经被封印,这张琴完成了它的使命,也该歇歇了。      几天后,他午睡醒来,发现书房夹层被打开,千年七弦古琴不翼而飞,而院子里炭火未熄,息昔刚啃完最后一个鸡翅膀,意犹未尽的眯着眼睛躺在葡萄架下,懒洋洋的说道:“你就是藏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得到。”      他望着化为灰烬的千年古琴,懊恼的说:“娘子,切莫再做这种焚琴煮鹤之事。”      “相公,冤枉啊,我那有焚琴煮鹤,明明是焚琴烤鸡嘛!”葡萄架下的息昔不以为然道,慵懒着晃着摇椅。      那个时刻,阳光透过葡萄架的缝隙钻进来,放肆的轻吻她的脸颊,谢行远坐在躺椅边的扶手上,嫉妒的用扇子拦住阳光,可能是觉得扇子遮拦的还不够,干脆俯身吻过去……。      谁说夏天的午后都很长?葡萄架下的那个夏天他们都觉得太短,此后的十年都是浮光掠影,快乐其实并不短暂,短暂的是你忘记了时间。      令狐晞闭关多年,终于练成了匪夷所思的“碎光阴”,它能斩开时光,将对手的身体和元神卷入其中,然后被粉碎,散落在不同的时光里,再无任何复活的可能。      他剑下第一个亡魂就是当时不可一世的恶龙族族长,据传体型尤胜山川的恶龙族长在“碎光阴”面前就是一条脆弱的蚯蚓!令狐晞在东海之上追杀了三十个昼夜,强大的恶龙族被当时还籍籍无名的九尾狐妖屠的干干净净,据传百日后海面上的血迹依旧,浓浓的血腥味让天帝派来打探的实情的孟霄潇不寒而栗。      天帝也许是出于尊敬,也许是出于惧怕,他颁布诏令,封令狐晞为仙界降龙战神,可令狐晞拿到诏书后并没有去天界谢恩上任,而是去冥界找阎小玉打听息昔的消息。      当阎小玉告之息昔实情,令狐晞刹那间腾起的煞气和狠戾惊动了冥界的亡魂,“绝对不是真的!她怎么会忘记我!”      “令狐晞!这里不是青丘山!我冥界的地盘还容不得你放肆!”阎小玉冷冷道:“我劝你不要那么快去找息昔,先去天界修心养性几十年再说,你刚刚灭掉恶龙族,煞气太旺,谁知道你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息昔她现在只是凡人,是一个好妻子,也有一个好丈夫陪着她,上一世在青丘山差点灰飞烟灭还不够苦吗?请你让她安然渡过这一世,等下一世转世,我必会告知她的去向,尽可能帮助你们团圆。”      “我闭关苦练千年,就是为了和息昔相见,你居然还要我等?”令狐晞眼神一凛,“我自己去找她,她是凡人,但她也是我的妻子。”      当令狐晞在杭州城外的西湖边找到息昔时,她正在湖边散步消暑,夕阳将她的影子拉得很长,令狐晞觉得所有的事物都消失不见,只剩下笼罩在霞光之中恬然一笑的女子,那个女子娇嗔道:“相公,你跑到那里去了,我找你好半天。”      原来阎小玉真的在骗他!令狐晞喜怒相交,她还爱着他,她还记得他!她一直在找他!      令狐晞双手一颤,激动的挪不开脚步,东海之上恶心的血腥和屠杀、数不清多少日子的奔波劳累、害怕心上人变心的恐惧担忧无时无刻都在折磨着他,不过这些都微不足道,息昔还是没有变,她眸中含情的叫他相公,一切和青丘山落雁潭没有什么分别。      大喜和大悲之间的距离究竟有多远?也许只有令狐晞最明白这其中的距离,息昔的目光依旧柔情,可是并没有在他身上停留,她挽着一个青衣书生的手转身离开了,而他,仿佛只是空气中比微尘还要渺小的物事。      恋人之间最残忍的决裂,不是反目为仇、拔剑相向,而是相忘于江湖,形同路人。      他被遗忘了,他——被抛弃了,他绝望了。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县太爷夫人,大家用脚趾头都能猜到是谁吧! 度娘说了:赤槿花=朱槿花=木槿花=日及花=佛桑花=扶桑花=桑槿花=火红花=照殿红=宋槿 但是兰舟最爱赤槿这个名字哦。所以赤槿丫头就叫赤槿了。。。。。。 缘灭   那一天,对于谢行远来说,原本是极其平常的一天,吃完简单的早饭,他叫醒了贪睡的娘子,出门之前还吩咐丫鬟将茶叶蛋去掉,息昔刚刚洗漱完毕坐准备吃早饭,她不满的嘟囔着:“不就是起来晚点了嘛,你就罚我不许吃茶叶蛋。”      “息昔啊,你看看现在是什么时辰了。”谢行远比划着太阳的高度说道,“过不了多久就到中午饭时间——所以你早饭不可以吃太多,一碗薄粥,二个小笼包就足够了,免得积了食,到中午反而吃不下去。”      “行了行了。”息昔抱着粥碗,“你每天在学堂唠叨那帮学生还不够,在家里也不消停,不吃就不吃吧。”      八年前谢行远中了进士,当了一年地方小官就罢职回到杭州城开了家学堂,专门教习梦想金榜题名的书生们应付各种考试,这八年间居然教出了一个榜眼、二个探花郎和一堆进士,他名声鹊起后,学费贵的惊人,第五年就将当初为了生计转卖的宅子用双倍的价格赎回来,和息昔过着平淡富足的生活。      在学堂用中午饭时,丫鬟提着食盒端过一盘蒜香排骨来,说是夫人亲自下厨做的,送过来给他尝尝,排骨炸的有点老了,但谢行远还是笑眯眯的吃的干干净净。      下午他提前结束了授课,直奔西湖边的天香阁茶楼,息昔早早就在那里等他,两人一道去湖边赏莲。      息昔专注的看湖畔的孩童们放风筝,他乘机和采莲船的船夫讲价钱,商定明天雇他的船带着息昔下湖采菱角,息昔看乏了,侧目却找不到相公,她焦急的环顾四周,终于见到从湖堤上方冒出头的谢行远,“相公,你跑到那里去了,我找你好半天。”      谢行远嘿嘿一笑,牵着息昔的手,故作神秘的说是个秘密,息昔狠掐了一下他的胳膊,逼他招供,谢行远玩笑说当然是看到美女了,不然他怎么会去那么久。      息昔不以为然的笑笑,“你看上美女也没关系,反正也只有我才会糊里糊涂的嫁给你这种连杀鸡都不敢的文弱书生。”      “杀鸡焉用牛刀?有了娘子你保护,我文弱一点有什么不好?”谢行远继续插科打诨,无意间瞥到一个面色如纸,俊秀的令人叹为观止的男子死死盯着息昔的背影,这个人似乎还在那里见过似的。      哼,登徒子,我家娘子是你看的么?谢行远醋意上来,他故意楼过身边的丽人,宽阔的肩膀和广袖将息昔遮拦的严严实实。      谁都没有看见,身后的令狐唏目光倏然冷到极点,凝结成冰。      午夜,谢行远一觉醒来,发觉自己竟然躺在书房青砖地面上,傍晚见过的陌生男子冷冷的看着他,“你必须离开息昔,她是我的妻子。”      “你是谁?”谢行远站起身来,“息昔是我明媒正娶的娘子,我们成婚十五年,你找错人了。”      “十五年?”令狐唏无声的笑了,“我们相伴千年,你不过是路边的一块绊脚石,是时候该离开了。”      千年?谢行远眼睛豁然一亮:“你是青丘山那只九尾白狐?哼哼,当初你保护不了息昔,令她差点灰飞烟灭,如今她转世为人,早就和你没有任何关系,绊脚石应该是你吧。”      “自寻死路。”令狐唏抬了抬手,厚重的书桌狠狠砸向谢行远。      谢行远早已是凡身肉胎,毫无还手之力,书桌扑面而来,将他压在地上动弹不得,鲜血从书桌的缝隙潺潺流出。      咸腥、微微带甜的味道慢慢弥漫到整个房间,令狐唏杀意顿起,仿佛回到了东海之上追杀恶龙族的时候,天空洒落着血雨,海水殷红一片,他一身白衣被血污浸泡无数次,最后变成诡异的黑红色,他只有一个念头——杀!全部杀光!全部毁灭!      昏迷片刻,谢行远醒过来,左手手臂被压在沉重的花梨木桌上动弹不得,右胳膊折断了,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扭曲着,面前的令狐唏如一头嗜血猛兽,释放的杀气似乎能将空气凝结。      一定要息昔离开这里!谢行远艰难的扭头看着不远处的卧房,卧房的灯突然亮了,息昔披衣打着灯笼出来,左顾右盼的寻他。      快走啊!谢行远想大声警告娘子离开,可是他颈部受重创,一时间连声音都发不出来。      更可怕的是,息昔看见书房有光亮,就径直朝这边走来。      “息昔快走!”谢行远用尽全力吼道,声音嘶哑低沉,到了门口就戈然而止,息昔根本听不到。   令狐唏听到息昔的名字,蓦地清醒过来,抬头看见息昔离书房越来越近,她面有忧色的看着这里,只是担心的人不再是他。      你说过要相伴永远的,而如今余音尚存,我却变成陌生人。   为何要负我!      令狐唏的目光变得绝望狠戾,他扫了一眼地上的谢行远,你不是说她是你的妻子吗?呵呵,不知她看到你的背叛之后,还会不会继续和你在一起!蝼蚁般的凡人,怎么配拥有我令狐唏追索千年都得不到的爱?      令狐唏缓缓张开右手,结起幻象,压在谢行远身上的书桌变成一个妖娆艳丽、衣衫净褪的美女,她回眸对着目瞪口呆的息昔妩媚一笑,扬起的眉梢宣布这十五年的姻缘彻底化为泡影!      那一刻,息昔的眼神在瞬间凝滞,仿佛被抽去了灵魂,她缓缓转身,跌跌撞撞的走了几步,突然发足狂奔!桃花树下紫光大盛!紫电剑破土而出,载着息昔冲向天际!      “娘子!息昔!”谢行远不知何时从书桌下挣脱出来,他拖着断臂,奔到庭院,看见紫光之上息昔伤心欲绝的回眸。      令狐唏看着面如死灰的谢行远,报复的快感油然而生,一如他杀尽恶龙族,仰天长啸的感觉。   毁了吧,干脆将这一切都毁掉!长剑出鞘,他使出了“烈火焚心”,这个脆弱的男人,这个庭院,这个城市有太多息昔存在过的痕迹,想到这些他就觉得骨鲠在喉,欲除之而后快。      “令狐唏,如今你还是执迷不悟吗?” 玄白二色的两束光芒将“烈火焚心”逼退,黑袍广袖的恍如天神般的男子收回防御的乾坤珠。      “天帝?”令狐唏收回长剑。   “逼走息昔,毁灭人界城市难道就是你的目的?倘若如此,你和当初的恶龙族有什么区别?”天帝质问道。   “我爱她。”令狐唏收回长剑,黯然道:“可是她忘了我。”      “你用爱的名义来毁灭爱。”天帝折了一朵夏玫瑰在手,“花开有时,即使最美的花,也有凋谢的时候,莲花夏初而开,入秋花败;昙花入夜开放,日出闭合;冥界的曼殊沙华花开三千年,花谢也是三千年。息昔就如这夏日玫瑰,不管她以前在青丘山开得多么绚丽,可如今她生长在人界普通庭院里,你强行折她在手的时刻,就是她生命的终结。”      令狐唏不语,怔怔的看着花圃里的玫瑰。      “你以己之力屠尽恶龙族,使得妖界、人界、天界免于祸乱,这等功绩上万年来都不曾出现几次,我封你为天界战神,你却弃之如敝屣。”天帝顿了顿,“你再这番居功自傲的态度,我迟早会对你忌惮三分,天帝这个位置我暂时还不打算让出来。”      “还是孟萧潇了解我啊,他说我的心眼比地上的杂草还小。“天帝自嘲的笑了笑,话题猛然一转,“你现在戾气太重,嗜杀成性,在这样下去迟早会堕落成魔,不如你来天界群芳司做芳主,每日和花花草草在一起,还不至于太闷。”      “考虑清楚了就去天界找我。”天帝驾云而去,手中的玫瑰花轻飘飘的落到花丛中。      令狐唏捡起玫瑰花,凝视片刻,将花朵接在花枝的断痕处,待他放手之时,花朵娇艳如初,像是从来就没有被折断过。      他御风而行,再也没有回头。 作者有话要说:写完这一章,再回头看看楔子,无限伤感啊。 一段感情,三个当事人不同的回忆,同样的悲催! 暗算   竹屋一灯如豆,反而显得月色无比清明。   息昔和谢行远捧着书本相对而坐。      “好了,今天就讲到这里,你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就要去恕空堂考试,精神一定要好。”谢行远合上书本,剪断烧焦的灯芯,竹屋里顿时亮堂了许多,他望着对坐之人的丽色,眼神变得恍惚起来。      “可是我还有很多地方记不住。”息昔面露懊悔之色,“昨晚我本打算好好呆在这里读书,后来——后天被赤槿硬拽着去看茶馆看戏,所以就——。”      “岂有此理!你真是血口喷人!”反驳之声和一个桃核同时精准的砸过来,息昔敏捷的往后一缩,桃核嗖的一声扔到了窗外,砸坏了几根倒霉的花花草草。      赤槿气急败坏的从吊床上坐起,以刚啃完的桃核做武器,狠狠的砸向“污蔑“她的息昔,厉声反驳道:“好你个息昔!我什么时候硬拽着你去看戏?昨天下午明明是你死皮赖脸的一定要跟着我去茶楼,看完戏天都还没黑,你又说肚子饿了要吃晚饭,磨磨蹭蹭吃完晚饭,你又拖着我去逛夜市,说是要买只好毛笔准备考《妖灵律令》的时候用,可逛了两个多时辰,你买了一包糖炒栗子、两包话梅、半斤葵花子、四斤酸桃子、一块磨不出墨汁的假砚台……!”      赤槿一口长气都没把息昔那串长长的物品清单背出来,她挥舞者双手,仿佛在把那张假想的清单撕的粉碎。最后一句话说明了重点:“你买了一堆破烂,就是没有买毛笔!到现在你反过来说是我硬拽着你去看戏!”      赤槿委屈的说话都哆嗦,差点没把那天茶楼的悲天怨地的戏词说出来——天也,你错勘贤愚妄做天;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      话说前几日息昔费了几句口舌就将群鬼驱出乱葬岗,还带着她去冥界阎小玉那里喝惘然茶,两人被冷艳的阎小玉客客气气送走之后,赤槿就理所当然的跟随息昔住在竹屋里——如今桐啼城房子租金太贵,她负担起来很是吃力,现在天气转凉,不能像以前那样露宿野外,加上息昔的这间新竹屋看起来非常结实,应该不会像上次的竹屋睡到半夜就塌掉。不过此时同样囊中羞涩的息昔当然也不会让她白住——约定每日三顿饭加上饭后水果点心的费用全部由赤槿承担。赤槿脑子里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十天的饭钱才够一天的房屋租金,这个交易她稳赚不赔!于是欣然答应。      可没想到,息昔花自己钱是个守财奴,花赤槿的钱简直是视金钱如粪土,每顿饭都要二素一荤一汤,饭后的点心、水果、闲暇时的小零食都只要最好、不求实惠。几天时间吃的腰围都圆了一圈,赤槿第二天就怀疑自己当时的决定太草率,第三天开始后悔,第四天觉得当时是脑子进水了才会昏头昏脑的答应这项条件。      昨天下午赤槿乘着息昔午睡时赶紧开溜,打算去茶馆避避风头,免得她晚上又拉着自己上饭馆胡吃海喝,不料她前脚刚踏出房门,后脚息昔就醒了,精神的好像刚才根本没睡过。      “你要去看戏?恩,这样吧,一个人看戏太没意思了,我就勉为其难和你一起去吧。”息昔穿上鞋子,没等赤槿反对就拉着她出门了。      当时赤槿脑中一片空白,只是想着:如果十二生肖里有狐狸,息昔肯定是属狐狸的,而且还是一只老狐狸!      反正过几天通过考试,就要搬到空空山恕空堂了,这个死息昔休想占我一点便宜!赤槿每天无数次这般安慰自己。      短短几天,竹屋两个女子的肚子都变大了,息昔是贪吃吃大的,赤槿是受气气大的。      本来气氛紧张的一触即发,息昔那句信口雌黄的“昨晚我本打算好好呆在这里读书……。”令赤槿彻底爆发了,要不是忌惮息昔身边神秘的书生谢行远,她早就扑过去逼息昔双倍赔偿她这些天的饭钱。      对于赤槿几乎是声泪俱下的控诉,息昔采取的策略仍旧是无动于衷、以不变应万变,就当在听秋蚊子哼哼,她镇定的合上书本,送谢行远离开竹屋,言语间充满歉意:“对不起,我这个朋友临考前太紧张,脾气变得很暴躁,而且发作时不分时间、不分场合、还请你原谅,等我们结束了考试,我一定请你吃饭。”      话音刚落,一只完整的桃子从窗户里面飞过来,砸在地面滚了几滚,在息昔脚边停下,谢行远强忍住笑容,缓声道:“不用送了,你早点休息。”      息昔目送谢行远的背影消失在黑夜中,这才瞥了一眼脚下的桃子,自言自语道:“看来还没发疯——知道挑一个烂桃子出来,好桃子都留着自己吃。”      “你不要得寸进尺!”赤槿推门出来,“这几天你是故意的是不是?想不到你那么记仇!还在怨我当初骂你自私自利。”      “你真的冤枉我了。”息昔一脸无害的看着赤槿,“我承认这几天是故意拉你出去吃饭看戏逛街花钱的,不过如果说三分是为我,那七分肯定是为你——你难道不觉得越是到了最后一关,你就越紧张吗?”      “嗯,有点,这是我父亲的遗愿,也是我的目标。”赤槿沉默了一会,点点头道。      “可是你越是紧张,到考试那天精神可能会崩溃掉。”息昔关切的说:“我们看戏那天晚上,不是就看见有个考生太过紧张,结果疯狂的在大街上裸奔吗?”      “嗯,确实。”赤槿脸色微红,那天是她第一次看见成年男子□的形象,当时她们正在茶楼嗑瓜子,后来据息昔描述,当时她的眼睛可是眨都没眨一下,吞进去瓜子皮,却把瓜子仁吐出来。      “这就对了,我这几天带着你到处找好吃的,好玩的,你是不是觉得轻松了很多呢?是不是很少胡思乱想,或者担心自己会考不好?”息昔继续问道。      “这个——。”赤槿沉默了。      “其实最吃亏的是我,我白天帮助你放松心情,只能抽出晚上的时间听谢行远讲课,经常背书到半夜。到最后还要被你冤枉我骗吃骗喝。”息昔无奈的摇摇头,“你从小就熟读《妖灵律令》,自然不用学到那么晚,你白天吃饱喝足到处晃悠,晚上在吊床上倒头就睡,想吃水果我就洗好送过去,有大的我绝对不会给你小的,我问你——你以前可曾过的如此自在过?”      “这个——。”赤槿后来坦白承认,有那么一刻,她真的相信息昔的鬼话了,甚至觉得眼睛鼻子都酸酸楚楚,就要分泌出自十岁丧父以来就没有过的,称之为眼泪的液体。      “哼!你当我是白痴啊!”赤槿双拳一握,将息昔的诡辩强行驱除出大脑,迈开大步沿着小路走去。      “喂,这么晚你要去那里?”息昔在后面叫道。      “太闷了,我要出去散步。”   “大半夜的一个孤身女子还穿的那么少,小心——。”息昔婆婆妈妈的说道。      “不就是小心色狼吗?“赤槿打断了话头,头也不回道:“你别假悻悻的装好人,明明知道我赤槿一拳能打死一头牛,我还怕什么色狼?”      息昔愣在原地,过了好久才低声说道:“我可没有说小心色狼,我只是想说小心着凉而已,现在秋天晚上还是很冷的,你穿那么少又呆在屋外——如果真有色狼就好了,你可以乘机找机会狠揍他一顿,算是放松筋骨和心情……。”      “喂,你——。”息昔抬起头,已经不见赤槿人影,她喃喃道:“奇怪,为什么散步还走那么快?”      末了,息昔环顾四周,确定赤槿已经走远,才回到竹屋虚掩上房门,跳上渔网编织的吊床,满足的闭上眼睛,“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帮你那么多,你请我吃几顿好饭,看戏逛街也是理所应当的嘛。”      月影婆娑,听到息昔的自白后吓的躲到云层里,就怕被这个看似无害,实则腹黑的女子暗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下半部的开卷第一章! 赤槿童鞋被华丽丽的整了一顿。 自古滥情招唾骂   “出来吧。”谢行远转身道,“跟了半里路,你不嫌累么?”      来人正是是刚才被息昔气得出来散步的赤槿,      “你鬼鬼祟祟跟着我干嘛”谢行远实在不解。      “哼,明知故问。“赤槿扬了扬眉毛,“我做事向来光明磊落,刚才跟着你,只是想离息昔远一些,即使我们动起手来也不会惊动她。”      谢行远沉吟片刻,“不知在下何时得罪过赤槿姑娘?”      “这个时候你还不敢承认你偷偷爱上我了?!”赤槿厉声道:“你天天晚上给息昔讲解妖灵律令,不就是为了接近我,借机眉目传情?你骗的了息昔,骗不过我,这就是《风月三十六计》中歹毒的借花献佛之计!讨好息昔,让她帮在我耳边说你的好话。”      “这——。”谢行远哭笑不得,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不要解释,我才不信你的鬼话,我最讨厌利用感情将他人玩弄在股掌之中,实话告诉你,你绝对没有机会!一点都没有!永远没有!我平生最讨厌书生,你趁早死心,不要来纠缠。”赤槿义正言辞的警告道。      谢行远强忍住大笑,觉得肠子都开始抽搐了,好久才平静下来,“赤槿,我也实话告诉你罢,我的确试图眉目传情,只是,那个人也绝对不是你。”      “啊,你——果然书生没有一个好东西,都是花心大萝卜——你居然同时看上我和息昔两个人!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呸呸呸,无耻之徒!”赤槿暴跳如雷,“你看上我没关系,反正我混迹江湖多年,早就百毒不侵,什么伎俩没见过!”      “可是——。”赤槿透过密集的竹林,目光虚浮的望着竹屋的方向,很认真的说道:“息昔和我不一样,她这个人看似不羁,面皮有时候比我还厚,但情感很单纯,上次她搭建的破房子差点把我压死,我就只是稍微教训一顿,把她一个人仍在竹林里,她就难过了好多天,到现在也不敢惹我。你要是欺骗她的感情,我绝对不会放过你!”      谢行远想起刚才赤槿扔桃核的那一幕,“这几天她花了你那么银子,还把责任都推到你身上,这个也叫不敢惹你?”      “不就是几个破银子,我赤槿对朋友还是很大方的,她在勿逢山寂寞多年,现在到了城市见到什么都新奇,什么都想尝一尝,乱花钱很正常啊。”赤槿鄙夷的看着谢行远,“那像你,这么长时间就送她一只破毛笔。”      “难得和你废话了。”赤槿言归正题,“息昔要嫁,就只能嫁给对她死心塌地的男人,你这种朝三暮四、见异思迁的书生绝对配不上她,你若是继续纠缠不清,我早晚废了你!”      “赤槿姑娘对朋友真是赤胆忠心,谢某佩服。”谢行远不怒反笑,看惯了女人间争风吃醋、攀比虚荣,这个赤槿太令他意外了。      “你不用拍马屁贿赂我,息昔她说不定早就芳心暗许,你以后别来找她,免得引起那个人的误会,害了息昔终身大事。”赤槿继续打击谢行远嚣张气焰。      “那个人?是谁?”谢行远立刻敛住笑容,语气冰冷。   “那个人就是仙界芳主令狐唏,虽说美的过分了些,模样看起来还是很本分的,我们在冥界遇到他时,息昔看得都挪不开眼。”赤槿暗想,那日在冥界,息昔见了令狐唏就手足无策,一反她平时灵魂出窍的梦游状态。      “令狐唏在群芳司有一百多个花仙陪着,过得好不自在,论朝三暮四谁能比过他?他才是你应该警告的人。”谢行远很是不悦,扔下这句话就走了。      赤槿追赶不得,自言自语道:“你说的没错,何况仙界是不能成婚的,我也想警告令狐唏啊,只是我法力浅薄,哪敢得罪他。”      “这两个你都别惹。”灰袍短发的男子从竹林里冒出来,正是苦于报恩无门的狐帷,他研习蔷薇仙孟萧潇教的《报恩三十六计》多日,终于鼓起勇气来人界找赤槿了。      “是你?”赤槿暗叫倒霉,上次他引来雷电,劈疯了自己的坐骑,这次又想出了什么变态招数对付她?      “今晚天气很好啊,赤槿姑娘这么有雅兴出来赏月。”狐帷寒暄几句来缓和紧张气氛。还露出训练多日、他自己感觉最真诚的笑容。      “你偷听我们的谈话?”赤槿想了半天也弄不明白刚才的对话对他有什么好处。      “见你孤身一人外出,就跟在后面保护你的安全。至于对话嘛,是我不小心听到的,不过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告诉其他人。”狐帏诚恳的说道。      赤槿令可相信谢行远醉翁之意不在她,只在息昔,也不会相信狐帷是在保护她,因为他曾今邪恶的将她满头青丝变成毛茸茸的狗尾巴草,后来又利用她的信任,逼疯了她唯一的马匹,还将传家之宝——纯白铮亮的金刚伞活活劈成锅底般的黑色,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如今被狐帷这条“毒蛇”连续咬三次,她早就怨气冲天,看到狗尾巴草就怒不自禁的狠狠踩下去,如何还敢接受狐帷的报恩?      赤槿沉默不语,气氛又变得紧张起来。狐帷硬着头皮继续说道:“那个叫谢行远的来头不小,仙界没有这般人物,他肯定是在人界游历的妖族族长或者是魔界尊主,刚才你那般数落,他没有动怒已经是奇迹;还有我们芳主令狐唏也是不好惹的,你见了他最好能避多远就避多远。”      “谢谢你的提醒,不过息昔是我的朋友,这件事我会管到底。”赤槿很客气道:“时间不早,我明天还要一早起来去恕空堂笃行峰考试,告辞了。”      “不如这样,我送你过去吧。”狐帏努力回忆《报恩三十六计》的内容,送对方回家绝对是必不可少的经典桥段。      这个狐帏和书生一样学《风月三十六计》来欺骗女人的感情!赤槿灵光一闪,焕然大悟,难怪他今天的举止行动和往日大不相同,先博得她的好感,在陷入感情后一举抛弃——简直是恶毒到极点!      “你真的是来报恩的?”赤槿咬牙切齿的捏紧拳头。      “嗯,还请姑娘给在下一个机会。”狐帏面露喜色,赤槿终于开始明白我的心意了!      即使月色朦胧,也能看到狐帏“得逞”的笑容,赤槿遏制住“掐死”他的冲动,一字一顿道:“你能满足我一个愿望么?”      “当然可以,别说是一个,三个也是没问题的。”三个愿望完成,我就可以回仙界做狗尾巴花神了!胜利在望,狐帏激动得两眼放光。      “我只有一个愿望,你能不能立刻消失在我面前。”赤槿指着远方道:“最好滚远些。”      首战不利,狐帏哭丧着脸回到仙界找孟萧潇和桃理枝,孟萧潇听完他的倾诉,沉默了很久,说出一句很莫名其妙的话来。      他说:“这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爱你,你却不知道,而是明明很爱你,你却叫我滚开。” 作者有话要说:出差忙死,凌晨3点起来偷偷摸鱼码上一小章,字数少了点,不过剧情还是很有料地——兰舟自我感觉。(画外音:呸呸呸,自恋狂!) 下一章会多更,抱着读者们狠狠亲亲!谢谢乃们的花花,兰舟会继续努力的。 王若钦   恕空堂,笃行峰。      息昔烦躁的将考卷抖了抖,发出沙沙的声音,前方监考的老头不满的扫视过来,朝她使了一个“抖什么抖?答不出题来就赶紧走人,别在这里打扰其他人考试。”的眼神。      息昔毫不客气的还了个“我就是要抖,这考场纪律又没有规定不许抖试卷。”的眼神。      这个监考的白胡子老头便是那日息昔递交履历表面试时对她百般刁难的老师,名叫巫长戈,据息昔打听的消息,他在恕空堂属于那种没有多少本事,但是凭借辈分勉强被称为“德高望重”的长老,他通常呆在北方的家乡牧马放羊,安享晚年,只是每年秋天恕空堂挑选弟子时来笃行峰当考官。      来笃行峰路上,息昔曾经试着向赤槿提议,如果赤槿恰好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若息昔遇到难以回答的题目,她抖试卷为暗号,赤槿能不能把自己的试卷摊开,“稍稍”提醒一下?赤槿怪异的看了她一眼,含含糊糊的既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不过,赤槿很快用行动告诉了息昔——绝对没门!连窗户都没有!尽管她宿命般的就坐在息昔的正前方,尽管息昔将可怜的考卷抖的快要破掉,尽管息昔可怜兮兮救助的目光快要将赤槿的脊背融化,尽管……。      总之赤槿就像一只老母鸡般将试卷护的严严实实,估计两个时辰过后,她都可以孵出小鸡来了。   本来这几日谢行远“诲人不倦“,悉心讲述《妖灵律令》,息昔应付考试绰绰有余,可是她拿到试卷才发现考试内容远远不止《妖灵律令》的范围,比如论述在约束人族的《律法通典》和《妖灵律令》有什么区别?勘验尸体的验尸表格一式几份?分别抄送那几个官员?被人勒死和自缢的尸体有什么区别?      如此等等,息昔有数十道题完全不知道答案,只得干瞪眼,而坐在前方的赤槿则奋笔疾书,答的欢畅无比。      唉,息昔摇摇头,硬着头皮胡乱写了几笔,将试卷封在竹筒里,交给巫长戈后匆匆离开考场——此时,离考试结束还有半个时辰。      当然,在经过赤槿的座位时,息昔刻意放缓脚步,蹭着她的衣袖而过,送她一个无比幽怨的眼神,而赤槿也是有来有往,还给息昔一个无比无辜的眼神,朝着考官抬了抬下巴——不是我不想帮你哦,实在监考太严了。      息昔恍恍惚惚出了考场,心想自己很可能没戏了,唯一可以光明正大拿回紫电剑的方法——加入恕空堂,似乎不可能,这不是在逼她再次潜入藏宝阁偷吗?      “息昔姑娘,我的老师王若钦王长老请你过去说说话。”一个灰袍青年男子从后方跟过来,遥指侧前方。      王若钦?息昔只听说过恕空堂的堂主叫做王从祈,另外就是监考官白胡子老头巫长戈,这王若钦可从来没听说过。      “王长老就是本堂王堂主的师弟,是恕空堂辈分最高的长老。“灰袍男子解释道:“他老人家想请姑娘过去一叙。”      “啊?失敬失敬!”息昔连忙还礼,跟着他去见王长老,心中却疑惑顿起,她从未见过那位辈分高的吓人的王若钦,怎么会有一叙之说,难道那晚她去藏宝阁偷紫电剑的事情捅到他那里去了?   两人行到树林的一处凉亭里,王长老早就等候在那里,见到息昔过来了,他站起来抚掌大笑,“呵呵,息昔姑娘,我们又见面了。”      “你——你就是王长老?”息昔惊愕的呆立在原地,这个王长老居然就是那晚西苑藏宝阁拿着扫把墩布、须发斑白的老人,他劝说息昔参加考试正当的取回紫电剑。他仍旧一身腌黄瓜般颜色的长袍,只是这次浆洗干净,熨烫平整,头发用一根墨玉簪起,像是刻意装扮了一番。      “呵呵,老朽在藏宝阁隐瞒身份,事出无奈,还请姑娘原谅。”王若钦请息昔坐下,开门见山的说道:“那日一见,觉得姑娘是惊世之才,打定主意收你为学生,不知你是否愿意跟随老朽。”      “这个——自然是愿意的。”息昔欣喜若狂,觉得天上掉下来一个大烧饼,不过她仍有顾虑,“只是刚才的试卷都没答完,可能连考试都通不过,恐怕是没有资格做你的学生。”      “我选拔人才向来是不拘一格,刚才领你来这里的归浩玄是不是觉得很面熟?他在第二场考试之前因为抗议抽签结伴的规则被拖了出去,且不管规则是否合理,他坚持自己的看法,敢提出异议的精神我就十分欣赏!”王若钦颔首道:“做一名优秀的除妖师最重要的就是坚持自己的判断,不畏强权。所以我就找堂主让归浩玄免试进入恕空堂。”      噢,息昔想起那天被杂役拖出考场的“出头鸟”男子,没想到他后来因祸得福,不用考试就顺利进入恕空堂,还成为王长老的亲传弟子,可是自己又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咳咳。”王若钦觉察到息昔的想法,他大声赞叹道:“那晚你去藏宝阁偷剑,计划周详,来去的路线都摸的清清楚楚,做一名优秀的除妖师最重要的就是心思缜密,你当然有资格做我的学生。”      这个——刚才他不是说做一名优秀的除妖师最重要的是坚持自己的判断,不畏强权吗?怎么现在又变成心思缜密了?息昔迷惑不解,又不敢说出来,只得敷衍的点点称是。      “孺子可教也!”王若钦拍了拍桌面,“那就这么决定了,你考的再差都没关系,我这就去和考官们打招呼,这次我一共收了四个徒弟,全部免试通过。”      “啊?这——除了我和归浩玄,另外两位是?”息昔疑问道。      “这个嘛,其他两个都是妖族,他们将会是恕空堂第一对妖族除妖师。”王若钦得意洋洋,“做一名优秀的除妖师最重要的就是知己知彼,他们比人族更了解妖族。呵呵,不和你多说了,我还要去求堂主师弟同意收了你们四个呢,明天下午发榜时就见分晓。”      到底做一名优秀的除妖师最重要是坚持自己判断,不畏强权?还是心思缜密?还是知己知彼?息昔摸不着头脑,按道理说王若钦身为地位最高的长老,不应该犯这种明显的逻辑错误……。      悠悠响起的钟声唤醒了冥思苦想的息昔,考试结束,赤槿也该出来了,她们约好在殿门后的石林里碰头的。      “……,就是这样。”息昔向赤槿讲述完毕今天的奇遇,“这个王长老还真是奇怪呢。咦,你的脸色怎么这么难看?”   “息昔,你和他聊了快半个时辰吧?”赤槿面色铁青的问道。   “是啊。”   “真看不出你平时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会糊涂到如此地步!”赤槿蓦地炸雷似的吼道:“他是个疯子!王若钦在一百多年前就疯了!发疯的那夜,他亲手杀死他所有的亲传弟子!一个活口都没留!”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更的字数少,明天兰舟一定过来更2章!另外,兰舟打算将之前的一个龙套写成次要配角,写谁大家给点意见。现在兰舟做几项提名:私奔的山神娘娘、拐走山神娘娘的蜘蛛精、带绿帽子的山神、肚子比胸大的村妇以及光腚到处乱跑的狗娃,跑堂的青蛙王子(若大家有其他觉得萌的龙套,也可以提出来哦) 看榜 作者有话要说:兰舟的破本本终于修好啦,啥都不说了,更新是硬道理。下章兰舟继续得瑟。   “他幽禁在空空山几十年,前些年疯病好了些才放出来,整日拿着水桶扫把满山转,和普通杂役没什么区别,你若是做了他的学生,那不是自寻死路吗?”赤槿拉着息昔的右手,“走,赶紧找他去,就说你现在还没拿定主意,等过几日再说——反正他是个疯子,说不定过几天他就不记得了。”      “不行,当了他的学生我才能轻松取回紫电剑。”息昔扯回胳膊,心思重重的问道:“他真的杀死所有的亲传弟子?”      赤槿飞快的点点头,眼珠儿转了几转,又缓缓摇摇头,“他的弟子一夜之间全部暴毙的确是真的,但是官府衙门宣布此案是悬案,至今未找到真凶,但是据说真凶就是王若钦,有人亲眼见他在死人堆里疯疯癫癫挥着佩剑,一身白衣变得血红,周围残肢遍地,而他自己却毫发无损。”   息昔觉得一阵恶寒袭来,可心中仍旧疑惑重重,“难道就没有可能是别人栽赃给他么?”      “这怎么可能!”赤槿白了他一眼,“王若钦虽然不是掌门,但是当时他却是数控堂法力最强的除妖师,谁能有本事在他眼皮下杀人?据说王若钦是练习法术不当,走火入魔,丧失心智,所以罪不该似,加上他师弟,也就是现在的堂主王从祁在朝廷斡旋,所以他没有被发配到极北苦寒之地自生自灭,而是关押在恕空堂九层幽狱中,用伏魔阵困住,防止他继续作恶。”      “我还是不信。”息昔想起那晚在藏宝阁,王若钦劝她放在紫电剑时神智清明,态度和蔼,实在无法将他和屠杀自己学生的暴虐之徒联系在一起,“他现在看起来是很平和的一个老人——虽然有时候会有点奇怪。”      “可能是过了几十年,魔性渐渐消褪的原因,而且堂主很照顾他,四处寻访灵丹妙药救治,听说王若钦现在只吃素,估计是在悔过吧。”      息昔长吁一口气,他不再杀人就好,否则紫电剑没到手,自己命先没了。      “看来你还是没弄明白我的意思。”赤槿看她明显放松的表情,狠铁不成钢的摇摇头,“你做他的亲传弟子,万一他那天在走火入魔,你有本事逃的掉吗?”      “走火入魔?”息昔不屑的笑了笑,“你没见过真正的魔罢!其实魔并不是嗜血成性,见人就杀,他们只是比人族和妖族更喜欢自由,更执着而已,他们爱憎分明,有时候坦率的像个孩子。”      “我确实没见过魔。”赤槿不服气的的反驳道:“你不是也没见过魔么?怎么就肯定魔就不是嗜血成性?”      “是阎小玉告诉我的。”息昔顿了顿,“她说的话还是可以相信的,而且,你没发现其实罪恶最深的,往往都是人族吗?魔族、人族、仙界、妖族其实和人族一样,有善也有恶,魔族有与人为善的,天界也有视人命如草芥的,同样都是杀人,凭什么仙界杀人就是天经地义,而魔界杀人就是恶贯满盈了?何况谁都有杀错人,做错事的时候,难道魔界就一定万劫不复,仙界就……。”      “喂!”赤槿掐断了息昔的长篇大论,“既然仙界如此不堪,那为什么你一看到芳主令狐唏就傻傻的呆立在那里一动不动呢?”      “这个——。”息昔愕然片刻,随后跟上一句没有什么意义的废话来,“因为他长的好看。”      “原来如此!你果然是以‘色’辨人。难怪两个饭馆的菜式价钱都一样,你向来都是去店小二长的俊俏的那家吃饭。”赤槿取笑道。      息昔反驳道:“才没有!隔壁那家店小二是只青蛙,我亲眼见他把苍蝇吞下去,怎么还能吃的下饭!”      “哼!你说我有成见,你不是也一样吗?青蛙吃苍蝇也不是他的错,”赤槿讥讽道:“你每每说别人有成见,其实你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息昔沉默了很久,缓缓的点点头。      次日下午。   “啊!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息昔猛地从吊床上坐起来,噩梦初醒,已经满头大汗,她梦见王若钦挥剑刺来,而自己的双脚像是钉死在地面上,丝毫动弹不得。      她跳下吊床,一口气灌下两杯凉茶,才缓过神来,发现茶壶下压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去看榜了”。      虽然没有落款,不过这神似毛毛虫、肥且软的字体只有赤槿这种天才才能写的出来。      “奇怪,不是说话一起去看榜么?怎么自己一个人就走了?”息昔对着字条喃喃自语,也没有多   想,关上门径直朝着贴榜文的凤凰街南头走去。      此时凤凰街人头攒动,白天集市尚未结束,夜市的摊贩就早早占好位置,布置铺面准备开张了。   凤凰街南头的大石牌是官府张贴告示的地方,也是恕空堂每年秋天发布录取弟子名单的之处,此时石牌前面人山人海。一只误入此处的秋蚊子无处下脚,被挤的四分五裂,连个全尸都保不住,临死前蚊子的最后一个愿望是:下辈子做一只体型更小、更灵活、抗压力强、能隐藏在活物身体上的吸血寄生虫——跳蚤。      赤槿远远站在人海之外徘徊,其实她并不是怕挤——事实上,她挤进去好几次了,只是每次她就要看到大红榜单时,总是鬼使神差般又从人墙里挤出来,因为她听到落榜的哭嚎声远远盖过了上榜之人的喜极而泣。      赤槿很害怕,害怕在榜单上看不见自己的名字——家族几代人的期望,她十几年的努力,长年累月举着被息昔嘲笑为“招魂幡”的招牌四处求生存、风餐露宿、她曾经硬着头皮帮农夫接生过猪仔、也曾被赖账的人家关在门外放狗咬过、和一堆主妇们谈论如何床帏之下私密之事表面上谈笑自若,实际上羞赫的脚心都出汗了……。      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今天能在榜单上看见自己的名字——哪怕是最后一名她也心满意足啊。从下午恕空堂杂役在石牌上刷上浆糊贴榜单时赤槿就侯在这里,可是到黄昏她还是没用勇气去看榜单。      石牌前围观的人流换了一拨又一拨,喧哗阵阵,破口大骂声、偷袭挨闷拳声、好事者往人群里扔烂菜叶、臭鸡蛋,将浑水越搅越黄,终于有人动起手来,人海混战,哭爹叫娘声不绝于耳,巡街的衙差根本不敢靠近,躲在茶楼里捧着一壶普洱茶慢慢品着,等着混战完毕过去收拾乱摊子。      赤槿也躲得远远的,她蹲在巷尾的角落里,暗叹着以前做纯粹看客的生涯是多么轻松,看戏的远比唱戏的舒服啊!记事起,父亲就告诫她:你生来就是要除妖师的,考入恕空堂是唯一的出路。      “炊饼!”   “脆梨!”   粗犷的男声和娇脆的女声此起彼伏,男人的叫卖声浑厚而热情,听上去似乎能够感受到炊饼的厚实和腾起的热气,女人的叫卖声正如雪梨般清脆甜美,那娇而不媚的声音透过耳朵传到舌尖,唤醒了赤槿沉睡的味觉。      赤槿侧身望去,只见一个五短身材的男人挑着饼担,身边的美娇娘提着一篮鸭梨,女子掏出手帕给男人擦擦汗,柔声道:“大郎,就在这里歇歇吧,今天恕空堂发榜,你看着人山人海的,这炉烧饼肯定能卖完。”      “金莲今日受累了,做完这炉炊饼还要跟着我上街叫卖。”唤作大郎的黑矮男子从担子底下掏出一个马扎子支好,让女子坐下。      “说过多少次了,成婚之后你叫我娘子,还提以前的闺名做甚么?我一个人在家闷的慌,院子里的鸭梨也吃不完,摘下来买还能换几天的柴米。”女子娇嗔巧笑道。      “嘿嘿!”大郎憨憨一笑,“我错了,娘子。”      赤槿定睛一瞧,这唤作金莲的女子有股平淡的,温和的妖气,隐隐还带着莲花的清香,咦,原来是个莲花妖,又一对人妖结合的夫妻,这莲花妖真是品味不俗!嫁的相公长的这般——嗯,别致!      金莲感觉到赤槿闪烁的目光,她不急也不恼,而是侧眸点头笑道:“这位姑娘,尝尝这鸭梨吧,自己家种的,刚摘下来,新鲜着呢。”      赤槿觉得自己唐突了,有些歉意的走过去,挑了个最大的鸭梨,临行时,她又掏出一个铜币买了个炊饼——中饭晚饭都没吃,现在确实有些饿了。      “趁热吃。”大郎热情的包好炊饼,还将铜币还给赤槿,枯树皮般木讷的脸透出笑意来,“姑娘是第一次买我们武家的炊饼吧,我和娘子在凤凰街做了三年生意,老规矩是每天第一个买出的炊饼是不收钱的。”      “啊!这怎么好意思呢。”赤槿忙将铜币递给大郎,“那我再买一个好了。”      “姑娘,我家炊饼厚实,女孩子一个就管饱了。”金莲在一旁解释道。      “这另一个是送给我朋友,不会浪费的。”赤槿呵呵笑道。      金莲不再推辞,大大方方的包好炊饼递给赤槿。      这时炊饼摊前已经有不少食客围上来,赤槿不好意思耽误人家生意,拿着纸包就离开了。      赤槿啃完了一个炊饼,大大的鸭梨也只剩下一个瘦小的梨核,暮色已暝,花灯初上,她借着微弱的灯光撕扯着剩下的那张烧饼喂蚂蚁,口中还喃喃道:“蚂蚁啊蚂蚁,你说我会不会落榜呢?”      蚂蚁搬完最后一粒炊饼渣,头也不回的进洞了。      “算了,是死是活今晚总得弄个明白。”赤槿揉了揉酸软的膝盖,夜色和城市激情相拥,细细的秋雨润湿了空气,带着桂花的残香。      这次恕空堂一共录取了七十八名考生,赤槿从最末一位看起,红榜上赫然写着“第七十八名——息昔”!赤槿心中莫名的放松下来,既然息昔都能过关,她应该没有问题吧!      可赤槿从末榜一直向前看,她的大名像是融化在秋雨里,毫无踪迹,心越来越慌,到最后,她已经不关心名次,只是顺着人名挨个向前看去,待她看完最后一个名字,可怜的小小年纪,就体会到了心死的滋味!      好冷!赤槿抱着双肩木然的在大街上行走,秋雨并没有平息夜市的喧哗,摊贩支起的遮雨棚使得街面更显拥挤。她在一个个遮雨棚之间蜿蜒而行,觉得寂寥无比,桐啼城如此之大,却没有一个供她停留。      “哎呀!终于找到你了!”一只手从后方猛拍她的肩膀,正是息昔,她撑着一把清湖八字桥老实舒家做的八十四骨、紫竹柄的油布伞,柳絮纷飞的伞面在细雨中,恍恍惚惚让人觉得这是初春的季节。      “哦。”赤槿想到息昔不多不少,恰好是最后一名,而自己却名落孙山,不由得醋意满怀的说,“恭喜你。”      “恭喜我?我有什么好恭喜的?”息昔愣了愣,“你干嘛说这种风凉话?我排名倒数第一,而你是今天榜单的前三甲呢,新科探花女啊!” 作者有话要说:兰舟的破本本终于修好啦,啥都不说了,更新是硬道理。下章兰舟继续得瑟。 抢榜   “怎么样?新科探花女,准备好银子请我吃饭吧。”息昔扬扬眉毛。      “你——你在胡说些什么?”赤槿怒火中烧,“我那里是什么前三甲!榜单上根本没有我的名字!耍人玩也没有这样的!”      “你这个傻瓜是什么时候看的榜啊!明明是你先来凤凰街!”息昔不解的摇摇头,从怀中掏出一张揉的皱皱巴巴的红纸来,“前十名的榜单贴出来不久,就有落榜的考生冲过去撕榜单,说是有黑幕、不公平——你说可笑不可笑?这世上哪有公平的考试?咳咳,总之我看见前三甲有你的名字,就赶紧冲过去抢啰!”      “啊——呀——啊!”赤槿激动的摊开红纸,上面写着“第三名——赤槿”!      “息昔,那个——谢……。”赤槿的心情如同九重幽狱一下子窜到仙境,觉得一声谢谢很难表达此时的感激之情,只是捧着榜文又哭又笑,良久,瞥见息昔打着紫竹伞柄的手背上几道新划的红痕,“你怎么受伤了?”      “唉,你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情形,近千人抢这张榜单啊!而且个个都身手不凡。”      “你真厉害!最后还是被你抢到了!”赤槿想起黄昏时那一阵阵的喧哗和打闹,原来是在争夺榜文呢,可笑的是她那时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还蹲在巷尾啃炊饼鸭梨。      “不是我抢到的。”息昔回忆起当时惨烈的情形,顿时不寒而栗,“当时我挤在人群中动弹不得,差点被踩死,后来谢行远不知从那里跑过来救出了我,还帮忙抢榜单呢——你别看他平日文文弱弱的书生模样,动起手来还真是狠辣,好几个大汉被他撞倒在地动弹不得,从一千多双手里抢来这张破纸比冲进千军万马砍掉对方主帅的头颅还难呢。”      “谢行远?!”赤槿很意外,他是不是别有用心呢?那晚她还警告谢行远离她和息昔远远的,既不准对她眉目传情,也不准神魂颠倒的看着息昔。      “嗯,就是那个每晚教我《妖灵律令》的书生。”息昔指着头顶的油布伞道:“后来为了感谢他三番五次的帮忙,今日还冒死抢出榜文,我就请他吃了顿晚饭,饭后又开始下雨,他就把自己的伞借给了我,这个人很不错罢。”      “你——你确定这张纸是从榜文上扯下来的?会不会中途被人掉包了?”赤槿疑心又起,担心这些是梦幻泡影,她脆弱如酥饼的心脏再也禁不起折腾了,稍稍碰一碰,就化为一包饼渣。      “放心吧,凤凰南街的榜文被撕掉了前十名,恕空堂派除妖师在北街又贴了一张新榜单,还有衙门重重把守,无人敢再上去闹事揭榜。”息昔指着北方道:“我和谢行远吃完晚饭后路过那里,又看了一遍,你的大名好好地挂在那里光宗耀祖呢。”      赤槿长吁一口气,踟蹰片刻,还是拉着息昔去北街又看了一次榜文才彻底放下心来。      次日中午,凤凰街,饕餮楼。      饕餮楼是凤凰街酒品一般,但菜品绝对一流的饭馆,饕餮是传说中的上古神兽,以贪吃为名,据说最后被食物活活撑死。菜馆老板豪放的取饕餮为名,就是摆明了客官您只管放开肚量吃,放开胆子点,我们饭馆包您满意。      “想吃什么?随便点!”赤槿如约请息昔来到梦寐以求的饕餮楼,他指着包厢的菜牌,大大方方的拍了拍钱袋。      “这可是你说的。”息昔清了清嗓子,为了这顿午饭,她可是连早饭都没吃,“荤菜就要香酥鸭、仔鸡炖群菇、蒸驼峰、白拔鱼唇、砂锅煨鹿筋;素菜嘛,来个一品豆腐、金菇掐菜、鲜豆苗、桂花大头菜、怪味核桃,主食来碗麦子粥就行了。”      “你吃的了这么多?”赤槿口袋在滴血,钻心的痛,觉得自己就是烤架上的肥羊,任凭息昔宰割,看中了那里就一刀切过去。      “那就——。”息昔十分为难,似乎比赤槿还要痛心的说道:“那就把怪味核桃去掉吧。”      算你狠!赤槿暗自后悔,可惜覆水难收,只得咬咬牙叫道:“店小二,点菜!”      恕空堂,笃行峰,藏宝阁。      共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七十八名新晋除妖师在阁中肃然而立,今日他们要在这里选择很可能会跟随他们一辈子的兵器,也是入堂仪式最重要的一部分,主持仪式的仍旧是主考官巫山鸣,他相貌粗糙的像一颗老槐树,人们几乎看不见他有过表情变化,仿佛永远都罩着一张面具似的。      恕空堂成立至今,只有两位堂主,创始人月凌崖原是皇帝亲封的国师,天上一副悲天悯人的好心肠,和历任混吃等死、坐享荣华的国师不同,他坚持走下皇家祭台,带着几个亲传弟子在民间降妖除魔,他做事严谨、公道、对妖族、人族一视同仁。人族为了逃避罪责,往往嫁祸妖族,而妖族含冤,要么为了避祸重归山林,性子烈的会反抗到底,终究落得个被除妖师打的魂飞魄散的下场,更有甚者干脆将“错”就错,在人界作乱,将本来莫须有的罪名做实了,下场也是无比凄凉。      月凌崖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局面,他全力主张查清事实后再做判断,公正严明、为许多蒙冤的妖类平反昭雪,后来他上书皇帝,说明妖族在人界带来的好处,并建议修订专门针对在人界生活的妖族法令——这便是《妖灵律令》的由来,从此妖族和人族一样,都要上交赋税、服各种兵役徭役,犯罪也要量刑而论,比如以前妖族偷一只鸡都被人族围攻,处以极刑,而现在小偷小摸顶多是关押十日,处以三倍罚银而已。      恕空堂存在这百年来,如一根定海神针般维护者人妖二族和平的局面,直接由刑部尚书大人管辖,地方官员对恕空堂除妖师都要礼让三分。      月凌崖留下一封将堂主之位传给二弟子王从祈之后就杳无音信,有人说他飞升去了仙界,不再过问人界之事,有人说他在山林间逍遥,还有人说他死在绝世恶妖手下,恕空堂为了维护颜面而一直秘不发丧……。众说纷纭,使得他传奇一生变得更加神秘,人们对他的了解如同在浓雾里蒙上眼睛——谁都见不到真相。      王从祈继任堂主之位的同时,也被皇室封为护国大法师,和老师一样倍受尊敬。他的三个师兄弟成为恕空堂长老,分别是疯疯癫癫的大师兄王若钦,隐居草原的六师弟巫长戈,五师弟巫山鸣在慎思峰专门负责训练新晋弟子。      他的三个亲传弟子,大弟子郭四清在笃行峰管理恕空堂内务,他出身贵族,世袭一等忠勇侯的爵位,人称郭侯爷;二弟子俞进贤在明辨峰负责调遣散布在各地的除妖师,在朝廷上任刑部侍郎一职,官居三品,人称俞侍郎。      这次新人入堂仪式上,王从祁堂主、王若钦、巫长戈、巫山鸣三位长老,以及郭四清、俞进贤这六位恕空堂尊者首次齐聚在笃行峰藏宝阁,七十八名新人肃立在大堂中央纹丝不动,就担心刚登堂入室就留下不好印象,所以即使周围宝物围绕,也没有人敢放眼去看。      “老槐树”巫山鸣平铺直叙的念完冗长枯燥的堂规,王堂主带着众人对着创始人月凌崖的牌位三次跪拜。      “你们开始罢。”王若钦对着巫山鸣点点头,走下了藏宝阁的祭台,三位长老和二位亲传弟子紧跟其后。      息昔看清了王若钦的模样,不由得暗暗吃惊——二百多岁的年纪,他却是一副青年人的样子,乌黑的头发倌在头顶,用竹冠固定,面目清隽,散发出一股无形的威慑力,无人敢与他对视,使得三个须发斑白、容颜苍老的师哥师弟彻底沦为陪衬,      息昔的余光扫过堂主后方的王若钦——她新拜的老师,只见他目光涣散,神情木然,就像冬天在户外晒太阳普普通通的老头,不禁暗叹道:唉!有些人天生就师做堂主的,而他的老师似乎天生就待在光环永远照不到的角落里,被所有人遗忘——就像她前世十个好吃懒做的师傅一样。同样是在空空山,月凌崖带着弟子创立恕空堂,掌握着在人界妖族的生杀大权,而她十个师傅在空空山浑浑噩噩几十年,门前连块牌匾都没有,天天就只想着套野兔子,下河摸鳖,到如今,当初精心打造的墓穴却不知所踪,息昔到现在都没有找到他们的石墓石棺,可能是恕空堂建大殿开山炸石时被掩埋了吧……。      “这藏宝阁还真的什么都有,你看那把剑,剑身上铁锈估计有一寸厚吧,还当宝贝似的放在匣子里。”      赤槿低声说到,堂主和三位长老离开后,藏宝阁的气氛立刻活跃了许多,目光飞速打量着,寻找自己最心仪的法器。      “你是说第四层右数第八个吧。”息昔的睫毛颤了颤。      “嗯。”赤槿点点头。      “咳,那就是我一直在寻找的紫电剑。”息昔不咸不淡的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爬来更新,继续码字去也。。。。。。 紫电   一个月前息昔来夜入藏宝阁时,紫电剑上只是薄薄的一层铁锈,像是沉积在上面的浮灰,可是剑身上的铁锈居然在短短的时间长了厚厚一层,就像是皮肤愈合时结的厚痂。息昔看着伴随自己多年的佩剑成了这般模样,心中隐隐作痛,难道紫电剑抛弃她了?      “这里的兵器来自仙魔冥妖人五界,有杀人无数的,也有救人无数的,兵器没有善恶之分,控制它们的,是握兵器的人,但藏宝阁的兵器都灵性的,今天与其说你们在挑兵器,不如说是兵器在挑选你们,有缘的,会对你们的修行大有进益,无缘的,它们的作用还不如一把杀猪刀。”巫山鸣指着满室法器说道,“待会我会打开封印,你们召唤心仪的兵器,如果它们认同你们为新主人,自然会飞到你们手中,如果它们反应,你们就立刻放弃,选择下一个,这柱线香燃尽之时,封印会自动恢复,所有法器会再次沉睡,如果那时你们还没有拿到兵器,就只能自己试练法器。”      看着巫山鸣手中约中指长短,比头发粗不了多少的黑色线香,众人不得不暗暗叫苦:这柱香顶多能烧半盏茶的时间,这也太……。      巫山鸣拿着线香对着恩师月凌崖的牌位恭敬一拜,随后将线香投掷在祭台中央一尊装满清水的透明水晶鼎中!      这——这都泡在水里了,还怎么点燃?众人个个瞠目结舌,不知其意。      隔着透明水晶,可以清晰的看见线香在清水中缓缓下沉,触到鼎底的刹那,线尾倏地变成炽热的火红色,很快那一点火红自下而上扩散到顶部,整个水晶鼎像是在燃烧一般,照亮了整个藏宝阁,霎时间所有的法器都映上一层浅绯色的光芒!      “封印打开了!你们赶紧挑选法器!幻月鼎变成清水之时,封印将再次关闭!”巫山鸣一声大喝,众人忙不迭的聚拢神识,召唤心仪的法器。      几十个法器几乎同时被唤醒,它们冲出檀木橱龛,落在新主人手中,除妖师们欣喜若狂的捧着法器,爱惜之情溢于言表,法器发出各种或浅或淡、或寒或暖的光芒,像是在和新主人打招呼,从此它们的命运和这些新除妖师们紧紧相连。      藏宝阁中央只有一个人还是双手空空——息昔呆立在原地,急的手心都发凉了,可是紫电剑还是躺在第四层橱龛里沉睡着,息昔几乎都能听到它打呼噜的声音!终于——还是不认她了吗?      “啊!怎么办!我要的是那把黑色的玄冥剑!可是怎么这个怪东西飞到我手里了!”赤槿花容失色惊叫道。      息昔侧身望去,差点笑出声来,只见一把斧头像是黏在赤槿手上似的,她怎么甩都甩不掉,斧头柄和胳膊一般粗,即使隔着好几丈的距离,息昔仍旧能清晰的看到斧刃上的几处缺痕,像是长身体的孩童落下的门牙!      “呜呜,我不想要这把破斧头啊!连根柴火都砍不断,以后怎么用它除妖啊!”赤槿嚎叫着,伸出左手扯开斧头,打算扔出去,可是斧头只是从黏在右手改为缠着左手,最后干脆自动缩小了插在她的腰带上,看样子就是认准她做主人了。      “赤槿,其实这把斧头和你还真般配呢。”息昔安慰道,摸了摸斧刃上的齿痕,“这把斧头劈柴可能真的不行,不过除妖肯定没问题,你看看他们的新得的兵器,都不如你的斧头有灵气,居然还会自动缩小挂在衣袋上。”      “可是,我喜欢那柄玄冥剑。传说它是上古神器,斩杀过昆仑山九头蛇呢。”赤槿不舍的回头看玄冥剑,却发现橱龛上空空一片。      “玄冥剑飞到百里秦手里了。”息昔指着不远处白衣胜雪的青年公子。   “这次考试的头名就是他,听说他父亲和堂主是好友,这次被堂主收为亲传弟子呢。”赤槿艳羡道,“凤凰街一半的店铺都是他们百里家族的,梧啼城首富的儿子,不去打理家族生意,却跑过来当除妖师,真是不同常人。”      “嗯,他们家的确很有钱,地库里全都是一堆一堆的黄金。”息昔低声说道。   “你去过他们家地库?”赤槿瞪大眼睛,“你认识百里秦?“      “见过一次,他带我去的地库,他们家的黄金就像粮食般屯在那里,我觉得都可以买下整个城市了。”息昔凑在赤槿耳边,讲述她为了查探紫电剑行踪,夜探百里家宅,却在庭院遇到百里秦,百里秦和和气气的引她去地库密室的经历。      “唉,果然长的美就有好处。”赤槿半含酸的说:“他在悬崖边拉了我一把,可是到现在连我名字都不知道,你去他们家偷——拿东西,他还大大方方的带你去密室。”      “胡扯,他既然敢带我去,肯定有他的原因,可能是想让我死心,不再去他家叨唠——总之我总觉得他有些奇怪,以后离他远些为妙。”息昔瞥见幻月鼎的红光越来越微弱,最后一次集中神识召唤橱龛的紫电剑,可是依旧毫无反应,只得长叹一口气,缓缓摇摇头,“紫电啊,紫电,我们好歹相识一场,你不愿意继续做我的佩剑,好歹起来打个招呼罢?”      “不要浪费时间了,赶紧找下一个法器,那把青色的剑看起来就很好,你召唤它试试?”赤槿在一旁急的直跺脚,恨不得找个梯子把剑取下来。      “不了,除了紫电,我谁都不要的。”息昔摸着腰间的烬炎剑,“好歹有烬炎陪着我,什么时候碰到阎小玉,让她帮忙修修,烬炎剑还是可以用的。”      “啧啧,这就是任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罢?”赤槿想起乱葬岗里的红衣女鬼念叨的这句话,嗤笑道:“嘿嘿,真真干渴的时候,还不是有什么水就喝什么水?以前我曾经说你五行缺心眼,今日看来,果然不假。”      “好了,时间到!”巫山鸣一声喝令。      幻月鼎的火光消失,线香消失殆尽,藏宝阁封印再次回复,众人皆有所获,只有息昔空手而立,不舍的看着裹着一寸铁锈的紫电剑。      入夜,息昔回到慎思峰的住处,闲庭悄悄,郁闷不已。      入堂之后,她和赤槿就分开了,赤槿和刚入堂的新弟子住在南苑的宅子里,一人一间屋子,而息昔却被带到北苑的一个四合院里,一个人奢侈的霸占足够四个人住的空间。据杂役吞吞吐吐的解释,息昔归纳里其中的原因:      王若钦王长老——也就是她新拜的老师,他闹到笃行峰专门负责管理内务的师侄郭四清郭侯爷那里,一定要求他安排四个单门独户的宅院分别给四个徒弟,息昔,归浩玄和两个息昔从未见过面妖族除妖师(咳咳,念起来真是别扭),郭四清被这个疯疯癫癫的师叔纠缠了足足三天,终于答应下来,大笔一挥,北苑四座因为阴暗潮湿、年久失修而许久没有人住的院子迎来了新住客。      息昔所在的院子除了不仅家徒四壁、只有几张残破的木床,而且还四面透风,一到夜晚,山风袭来,整个院子就发出类似鬼哭低语似的声音,息昔自然不敢睡床——估计不到半夜就塌了,她把木床都劈开了,在每个屋子里升起一个火堆,烧了一天一夜才把沉积多年的潮气赶走大半,自己在火堆旁打了个地铺草草睡下,第二天被浓烟呛醒,原来昨晚的山风将火星刮到被褥上,幸亏被褥受潮才幸免被烤熟了,不过黑烟也差点把她熏成了人干!      还是竹屋住的舒服啊!息昔无限感慨的怀恋过去,如今的屋子虽然宽敞,但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她在庭院外徘徊了好久,才推门进去,此时疏星淡月,她摸索到窗台的火折,点燃了油灯,合上水晶灯罩——不然屋外的“空穴来风“会立刻将油灯吹灭的。      灯光亮起时,息昔发现屋子里多了一个本来没有的东西——准确一点说,是一个人,腌黄瓜色的长袍在昏暗的灯光下变成了黑色的酱黄瓜。。      “王疯子?!噢,嘿,王长老,您老怎么来了?”息昔托着灯台,诧异的看着不速之客。      “乖徒儿!我当然是来看你,还给你带来了见面礼。”王若钦丝毫不介意息昔那句失言的“王疯子”,呵呵笑道:“你肯定会喜欢的。”      屋子里多了一套木质座椅,和一套茶具,和一个红泥小炉。      “让您老费心了,真是愧不敢当。”息昔将灯台搁在座上,忙请王若钦坐下。      “应该的,以后我来的时候,有椅子坐,不用站着说话——腰怪疼的,而且你还可以用小炉煮茶孝敬我呢。”王若钦抚了抚花白的胡须,笑得像朵菊花。      唉,原来这些东西是为了让他自己舒服,这个老头坦率的可恶!真想把他赶出去,息昔没能拿回紫电剑,郁闷之至,这个老头还过来捣乱,心情顿时坏到极点,连风儿都感觉到她的不悦,在强缝里呜咽着,就是不敢吹进来。      “怎么样?做我的徒弟还是不错的罢!也只有我的弟子才能一个人享有住大院子的福气。”王若钦得意的笑笑,将几乎和他形影不离的扫把提起,将扫把的顶端向左拧了一圈,又向右拧了三圈,只听见扫把里面沙沙作响,顶部竹筒弹开,从里面滑出一个白布包裹的物事来。      “这是送给你的见面礼。”王若钦将物事抛给息昔。      又玩什么名堂?息昔狐疑的将白布揭开,“图穷匕见”之时,脚下的铁锈簌簌落了一地,只见她朝思暮想的紫电剑若一条腌制晾晒许久的咸鱼般安静的躺在手心!      “这是——。”息昔激动的词穷了,“老师怎么会有它?藏宝阁不是被封印了么?”      “封印了?别听巫山鸣那个家伙瞎说,那么多神器岂是一个幻月鼎、一根茜息香能封印的?我天天晚上在藏宝阁打扫,和它们说话聊天,它们只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休息,不想参与纷争,并不是被封印了,每年飞到新生手里的法器大多是堂主令郭四清这个小兔崽子在外购得的,哄哄你们听话罢了,哼,上古神器个个骄傲的厉害,岂是你们这些刚入门的除妖师能召唤的?”      “啊!照你说,赤槿的斧头也是个没多少道行的冒牌货?”息昔惊呼。      “斧头?你说的是不是斧刃上有缺口的那把?”王若钦眼神猛然一凛。      “嗯,就是那个。”      “唔,斧头倒是个真货,不过我至今都没有摸清那个斧头的来历,它要么是个了不得的神器,要么只是某个普通樵夫劈柴的工具。”王若钦摆摆手,邀宠似的说道:“你还不快谢谢我这个老师,你没能召唤紫电剑,我就把它藏在扫把里拿出来了!”      “到最后还是要用偷的办法,早知如此,一个月前我去藏宝阁就不该听你的话,参加什么考试入恕空堂,自己偷走不久行了吗。”息昔嘟囔着,其实内心还是挺感谢这个王疯子。      “这怎么会是偷呢,这把剑是我从兔子窝里掏出来的,暂存在藏宝阁里,我要送人时,自己取来有何不妥的。”王若钦哈哈大笑,“乖徒儿,这礼物还满意罢。”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码字,亲们打赏几朵花花吧。 学徒除妖师   息昔对王若钦的礼物很满意,她初时不敢将紫电剑像烬炎那样随身携带,就怕惹人怀疑她是偷剑的贼,可是后来她发现恕空堂并没有谁提到藏宝阁里丢过东西,方知王疯子的话其实是真的——偌大的藏宝阁,除了每晚在里面打扫的他,真的没有人知道里面到底有多少宝贝或者多少冒牌货了。      在慎思峰的学徒除妖师生活,息昔总结为三个字:盲!忙!茫!      首先,第一个“盲”字,息昔觉得自己以前的自信非常盲目且可笑!来到恕空堂后,她才发现以前十个师傅教的那些零星半爪的除妖术和这里的教习相比,简直是街头卖臭豆腐的丑二娘和凤凰街最华丽的青楼——春意闹的头牌云水柔姑娘的差别!和真正的除妖师相比,自己就是那个臭豆腐东施!      第二个“忙”字,息昔真很忙,天一亮,沉重的钟声在慎思峰间蜿蜒而行,即使你躲在地窖里,锁上三道门,再蒙上四层棉被也能被它唤醒,匆匆去饭堂吃完简单早饭,就和其他弟子齐聚慎思峰之巅学习除妖师各项技能,直到月上了柳梢头才回到小院,倒床就睡,累得连梦都懒得做了!因为天气渐冷,她不能继续睡在冰凉的地面上,就将以前的渔网绑在房梁上,仍旧当做吊床,晃晃悠悠的,好在她累极了睡觉比较老实,还不曾掉下来。      最后一个“茫”字,是息昔在下小雪的那一天总结的,那天她晨起后,看着漫天的碎屑,觉得人生路茫茫,顿时茫然的都不知道自己在茫然些什么。      恕空堂的除妖师技能主要分两种,一种是防御,主要是聚集结界,施法者以自身或者指定地点为中心,形成一个可以承受多种攻击的无形防护罩,当法力大道一定进阶,甚至可以将攻击反弹出去,从单纯的防御的转为进攻。而且防御结界的力量却是由第二种技能——攻击术来决定的。息昔的结界脆弱只能防止蚊子苍蝇冲进去,连天上飞鸟分泌的消化终端膏体都拦不住。      攻击术术法主要分为七大类,分别是土系法术、火系法术、木系法术、水系法术、金系法术、循术和变身术。      土系法术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术法,就是利用土、沙、岩石的力量来进行攻击。      最初级的就是落石术——简单的说,就是天上掉下块大石头、或者下“沙土雨”,物事越重,难度就越高;之后便是化石术,化石术就是将自己或者他物化为顽石——只要力量足够,能块豆腐都能抵抗住菜刀的肢解!不过这个术法顶多一个时辰后恢复常态,初级的除妖师能化石就很不错了。      土系法术最厉害的就是喝石术,大喝一声后,石头便像河里的蚌壳般张开,露出的缝隙可以用来藏身,也可以用来藏物,法力越强,缝隙就越大,能坚持的时间就越久,不过最多也不过二个时   辰。      息昔修炼的土系法术只达到最肤浅的落石术,而且只能下场不尴不尬的“风沙雨”,最惨的是每次练完落石术后,她灰头土脸的去饭堂吃饭——去晚了就没饭吃了,土沙混进饭菜里,咯的牙疼,所以她基本省略了咀嚼的步骤,直接吞咽!      火系法术顾名思义就是利用火焰的力量来攻击对方,五种攻击术中,火系法术破坏力最强,但是也最容易伤害到除妖师本身。      最易学的是燃火术,也就是使物体燃烧——这个也是息昔最喜欢的法术,饿了逮一只飞禽,游鱼,不用费功夫生火添柴,支烤架,直接使用燃火术烤熟就可以吃了,不过弊端就是她发功累得够呛,满足了嘴巴和胃口,却减耗功力,最后得不偿失。      其次就是附火术,物体表面在燃烧,却伤不到物体本身,倒霉的是物体周围的事物,简单的讲,附火术就是一根永远烧不到自己的火把,点亮了自己,烧到了别人。      之后就是降火术,发功时天降烈火,避无可避,不过这和息昔老友阎小玉的召唤的地狱之火——烬炎还是有差距的,降火术的火只是普通烈火,而烬炎之火可以焚灭魂灵和妖魔。      最厉害的自然是三味真火,它可以灼烧结界,和烬炎之火一样可以对付魂灵妖魔。不过到底那个更厉害一些?息昔决定以后请教阎小玉这个问题。      木系法术比较容易,初级的如驱藤术,生长术,都是激发树木能量,使树木飞速生长,达到缠绕对手的目的,落木术和兽语术可以驱使草木和动物帮助自己,能听懂草木禽兽的语言。      水系法术最为复杂,因为水和天象有关,比如御风术、唤雨术、引雷术,降雪术都是天象术。风、雨、雷、雪从易而难,进境最快也要三年才能学会。      初级水系法术就是避水术,在水中呼吸自如,不过人族最多也只能坚持一个时辰;   水系法术有个感应之术,名为“扶鸾照水”,除妖师看着水面,就能透过水波就能看到同一个水系河流岸边发生的事情,只要对方有投影在水面上,就一定能看得到,功力越强,看到的地方就越远,画面也就越清晰。      水是至柔之物,不过在除妖师的召唤下,水也能变成武器,它可以化为坚冰锋利如匕首,厉害的除妖师甚至能在水还是液态时就驱使它穿透对方身体,若万箭穿心!这个术法如此暴虐,毫无余地,因此被称为禁忌之术,只有少数除妖师有资格使用。      金系法术是除妖师催发物体金属的潜在力量,能使一块废铁变成利器,化金术催发物体潜能,肉弱的物体金属化,刀枪不入,水火不惧,一刀砍下来,连白印都留不下。      除妖师最经常用到的金系法术就是御剑飞行,剑被称为“百兵之君”,是兵器中最实用、也最美观的兵器,所以除妖师们的法器几乎都是剑,赤槿的法器虽然是把斧头,但毕竟也是金属打造,她站在斧头上飞行稳如平地,王疯子的预言没错,这把斧头的确是不知名姓的上古神器,里面似乎蕴藏着绵绵不绝的法力,有了斧头的帮助,赤槿的法力突飞猛进,成为新生中的佼佼者,赤槿如获至宝,连睡觉都抱着斧头。      相比而言,息昔就黯淡了许多,烬炎剑时灵时不灵,她好几次差点掉下来,还是赤槿及时冲过去将她扶到自己斧头上去才幸免遇难。      第六种术法——循术其实就是金、木、水、火、土五种系列法术中的一种,都是迫不得已之时逃生用的,由于风险实在太高,万不得已之时,除妖师是不会使用循术的。      金循术,接触任何金属物体,将身体转移到方圆一百里的任何有金属的地方,一个时辰之内不能从另一个金属之地出来,除妖师本身连皮带骨永远消融在最初接触的金属里,连魂魄都会消散。   木偱术、接触到活木之后,身体转移到方圆三百里任何有活木的地方,但是若没有活木,三日之内,除妖师的会化为一株没有神识的树木,和死亡没什么区别。      水循术、将身体淹在水里,从方圆一百里的水面出来,若三日之内还在水里,除妖师会被活活淹死。      火循术、这是循术中最残忍霸道的术法,因为施法之人跳入火堆和跳出火堆之时,是不能使用法力抵御火焰的灼烧的!等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跳进火堆两次,和自焚差不多。而且火循术超过一个时辰,施法者会活活被烧死,即使他安全跳出火堆,也会被烧的皮焦肉裂、半死不活了。      土循术,相对而言比较安全,触摸土地后,三天内方圆一百里只要有土的地方就可以出来,但是它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人在土中是封闭眼耳鼻的,根本不知道地面状况,很可能除妖师钻出来时,会发现自己还在敌人的包围圈里。      要命的是五种循术每次都只能使用其中一次,而且个循术都要耗费除妖师所有功力,他们从金、木、水、火、土里逃生之后,身体虚弱的连只病猫都打不过!只有仍人宰割的份,所以使用循术之时,就是除妖师被逼到绝路,拿命搏天,求一线生机的时候。      变身术是难度最高的术法,这个要求过人的天份,一百个除妖师当中都很难出现一个会变身术的,而且再强悍的变身术顶多只能变成三种动植物,坚持时间也不过两个时辰、而且除妖师一旦变成其他人的模样,那么他将永远无法恢复原貌,据说恕空堂除妖师中,只有一个从小就觉得自己是女人的男性除妖师如愿使用变身术改变了性别。息昔和赤槿茶余饭后的话题很多时候就是猜测到底那个师姐是其实曾经是师哥。 作者有话要说:写到这一章,终于觉得此文有些玄幻的意思了,讲了那么多术法,大家可能一下子记不住,不过没关系了,以后各种除妖法术会逐个使用,亲们会慢慢熟悉的。 好了,啰嗦到这里,兰舟继续码字去了。 同门   当初王疯子曾经神神秘秘的说自己收了两个妖族在恕空堂学习除妖术,这是恕空堂有史以来第一次收妖族做弟子,息昔得到王疯子从藏宝阁拿回紫电剑的次日清晨,就在去慎思峰之巅的路上遇到了那两个妖族师弟师妹——论年纪,他们肯定比她大,不过既然王疯子说息昔是四个亲传弟子中的大师姐,那么她就勉为其难的以师弟师妹来称呼他们了。      “师姐好!咦,原来你就是大师姐?!幸会幸会!”      息昔回眸望去,这两个妖族她其实还有过一面之缘的——二个月前,她在树林等赤槿报名参赛回来,恰好遇到打着做调查的名义,实际上是宣传禁止使用鸡血狗血除妖,避免犬族,鸡类无辜遭受杀身之祸主张的犬妖和鸡妖。男的是修炼成人形的鸡妖,鼻子尖且薄,割下来当飞镖使都可以,一头怒发冲冠似的、火焰般的短发极其显眼,名字也很特别,叫做李不鸣,息昔怎么也想不明白,一只雄鸡不鸣是值得炫耀的事情吗?      后来渐渐和李不鸣熟悉了,才知道李不鸣刚出蛋壳里孵出来的时候就不会鸣叫,直到他化为人形,仍旧不会像其他雄鸡一样,一到天亮就打鸣。不过他学会了说人话,交流起来还是很流畅的——说白了,李不鸣就是一只不会说鸡族语言的雄鸡。      犬妖是一只化为人形的雌狗,芳名绻绻,是“犬犬”的谐音字,绻绻身材高大,体型比李不鸣还要壮实,天生的大嗓门,一张脸倒是端端正正的,只是耳垂颇长,几乎要触肩了。      绻绻很坦白的说自己以前是人界最常见的看家护院的黄狗,主人把她从八个兄弟姐妹那里抱过来的时候,连名字都懒得取,直接叫她“狗狗”,后来读过几天书的主人觉得“狗狗”太过直白幼稚,就改为“犬犬”。      当时还是小鸡仔的李不鸣就这样遇到了刚刚断奶的小母狗绻绻,半年后绻绻壮实的能担任看门护院的工作了,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绻绻和一群黄鼠狼苦斗三百回合,终于从狼窝里救出了吓得晕过去的李不鸣。      李不鸣很懂得知恩图报,每每啄到肥美的青虫蜈蚣就乐癫癫的送给绻绻,绻绻本不愿意吃这些“素食”,可是又抵不过李不鸣山的孜孜不倦的热情,只得每次伸着舌头舔起青虫蜈蚣,然后找个地方偷偷吐掉。一只鸡和一条狗的感情就这样发展起来。      一年后的除夕,绻绻听到主人要杀掉那只“连打鸣”都不会的笨雄鸡,吓得“花容失色”,考虑再三,看门护院的职业道德终于还是败在感情之下,她毅然在半夜打开鸡笼,偷偷唤醒李不鸣,带着他离开了那个村庄,流落山林,两个动物相依为命,居然都奇迹般的修炼成人形。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啊。”一夜之间家犬和公鸡消失不见,主人觉得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家犬想尝尝活鸡的滋味,叼走了公鸡!最后无颜回来,干脆离家出走了。      他怎么也想不到,一只鸡和一条狗,其实也有私奔的可能。   绻绻和李不鸣一起修炼成人形后的某个黄昏,李不鸣看见她倚在树下,“粉面半露”,“双目含情”,“西风拂过发梢”,顿时觉得惊艳无比,念出 “娇羞默默同谁述,绻倚西风夜已昏。”的诗句来,从此她就改名为绻绻一直到今。      “其实叫什么都无所谓的,只要不鸣喜欢就好。”绻绻低垂着眼眸有些不好意的说道。      那时候息昔和他们认识二个月了,三个人都是坦率的性子,很和得来,基本上是无话不谈,若是外人,都会觉得绻绻是在低头数蚂蚁,不过在息昔看来,此时的绻绻的表情其实可以用娇羞二字来形容的。      “怎么会呢,因为你自己喜欢,我才那么叫你的。”李不鸣给娇羞的绻绻倒了杯暖酒,“今天天冷,喝杯酒暖暖身子吧。”      看到此情此景,息昔先是肉麻的不知所措,后来暗想:“娇羞默默同谁述,绻倚西风夜已昏。”和“娇羞默默同谁述,犬倚西风夜已昏。”别看绻和犬只有一字之差,可是意境却截然不同。李不鸣改的名字还真是好!      那个冬天,大雪封山,新晋的除妖师们好不容易能够休息三天,息昔猫在屋里翻赤槿偷偷塞给她的小说打发时间,里面出现频率最高的形容词一下字勾起了她的回忆,那个词用来形容李不鸣看着绻绻时的目光在恰当不过了。      那个词叫做——宠溺。      李不鸣和绻绻都没有去藏宝阁选法器,后来他们告诉息昔,不去藏宝阁的是因为里面的法器沾染了太多妖族的血,他们不能、也不想用这些法器,更何况他们在山林修行时上山取铁矿亲自打造兵器也很有灵性,李不鸣是一对双截棍,绻绻是一根九节鞭,御物飞行之时,双截棍和九节鞭在空中如游龙出海,双栖双飞,羡煞许多人!      他们的本意是在人界游历后,回到山林继续修行,可是后来“被王疯子拐到恕空堂收为弟子了”——这可是李不鸣的原话,他们亲眼看见同类的鲜血沦为某些民间自学成材的非法除妖师的工具,就想出了乘着恕空堂秋天招收新弟子,修行之人齐聚梧啼城的机会,大力宣传禁止使用鸡血狗血的主张,希望将此条纳入正在修订的《妖灵律令》之中,也算是给同族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      不料他们在笃行峰上遇到拖着扫把的王若钦王疯子,他建议两人干脆加入恕空堂门下,做一名除妖师,因为除妖师至少是朝廷六品官员。      “六品官员的话和一个普通妖族的话,不用秤都知道那个更有分量。”王若钦的确疯疯癫癫的,但是他决定要说服别人时,却是逻辑严谨,思维清晰,不到半个时辰,王若钦就将李不鸣和绻绻一网打尽,两人都同意加入恕空堂,做他的亲传弟子。      “诺,我们就这样被他拐来做徒弟了。那个时候要是知道他是个疯子,我们才不会跟着进来。”李不鸣无奈望天,“如今二个多月了,他一直就没出现在慎思峰!我们倒是不关心他是否能教法术——反正每天巫山鸣教的够多了,但是至少安排个时间见面吧,禁止使用鸡血狗血的千人签名条幅还在箱子底下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递给朝廷律法司,错过了这次机会,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我其实也是被骗过来的。”息昔皱了皱鼻子,“不过来到这里后却又觉得没什么不好,拿回了佩剑,学到了很多东西,还认识了你们。”      “那王疯子找过你吗?”绻绻问道。      “嗯,找过,还教我一门功夫呢。”息昔扬眉说道。      “教什么啊,怎么没听你说过?”绻绻诧异的问。      “嘿嘿,就是你们正在喝的东西。”息昔指着桌子上的茶磨,和一套茶具,“他教我做抹茶,说是可以修身养性 。”      抹茶是贵族才能享有的茶,它是选用昂贵的优质碾茶,用专门的小石磨细细磨成绿色茶粉,用竹匙挑出少许,搁在茶碗里,冲入热水,用老竹做的茶芜搅拌击打,绿色的泡沫在茶香里翻滚,轻轻抿上一口,茶沫将茶香带到嘴里的每个角落,所有的味觉都被调动起来,饮下许久,都能回味到淡雅的茶香。抹茶好喝但是难做,单是磨茶粉就需要半个时辰,水温和茶芜搅拌击打方式,任何一个地方出现纰漏都会影响茶的口感,也就是说做抹茶的人,金钱、时间、耐心、和好心情,哪一样缺乏都达不到完美的效果。      而这几样东西息昔最近都很缺乏,所以李不鸣和绻绻总觉得茶里有股刷锅水的味道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当最后一片红枫恋恋不舍的飘下枝头,纷纷扬扬的细雪就迫不及待的装点初冬的妆容,只是这些胭脂水粉远远不够大地用的,刚来落到地面就消失不见。      息昔这些天觉得很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从毋逢山出来时,她的计划是拿回紫电剑,如今紫电剑到手,可是之后她要做些什么呢?或者她到底想要些什么?慎思峰的训练很辛苦,入夜一合眼就睡了,可是白天总是有那么几个时刻她会想到这些问题,她一天找不到答案,就觉得自己浮萍般漂流,心里虚虚的,闷的要命。唉,不要想那么多了,息昔在山崖上深吸了一口气,仰面跳下悬崖!      风声在耳边嚎叫,她一直睁着眼睛,看着细雪在浮在空中,就像池塘里的浮萍,永远都在飘飘荡荡,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会在那里停止。      在身体离地面约二十丈时,系在双腿上绳子猛地抽搐,将息昔悬空吊起,发髻蓦地散开,一头青丝倾斜而下,在空中翻卷飞舞。      息昔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次在腿上套着绳子往下跳了,这是慎思峰所有弟子第一年每天必须要做的事情:在腿上或者是脚踝处套上鹿筋和青麻混编的绳子,另一头系在牢牢钉在悬崖石壁上的铜环之上,然后放松身体往下跳!而且禁止用任何法术,必须把自己当做普通人来做这项训练。      巫山鸣是这样解释的,“每个人都有恐惧的时候,不管他是什么身份地位,只要还有神识,就肯定会心存恐惧,即使最强大的除妖师也不例外,和对手狭路相逢之时,决定胜负的,往往就是一瞬间,在那个时刻,谁更冷静、反应更快,谁就能获胜。法术的对决很大程度上是精神力的抗衡,而影响神识的罪魁祸首就是恐惧,它会毁灭你的自信,轻则令法术力量减弱甚至消失殆尽,重则遭法术反噬,肉体和魂魄灰飞烟灭,一败涂地!在腿上系着绳子跳崖,就是在训练你们在危机时刻保持冷静,寻找一线生机……。”      那天巫山鸣说了很多话,息昔总结下来,无非就是说动他们每天都心甘情愿、冒着巨大危险跳崖,体验生死之间的距离到底是多长,体验高空坠落时深入骨髓的恐惧,反正跳着跳着,时间长了,身体和心智慢慢适应了恐惧,当恐惧像家常便饭般天天出现时,他们早已麻木了、或者此时恐惧的负面因素降到最低,除妖师就能在最短时间、集拢精神做出防御或者攻击。      老师的要求是所有新晋的除妖师在第一年里,必须每天至少跳上十次,悬崖上方有颗六芒星形状的蓝色晶石,它能感觉到法术的力量,若除妖师在跳崖的时候动了哪怕是一点歪念头,它就立刻发出光芒,作弊的除妖师会被公山鸣罚跳一百次啊一百次。      初时息昔他们跳崖时几乎都是闭着眼,也不敢自己跳,需要有人推上一把,而且每次跳崖之后都会面色发白、或者吓成青灰色;承受能力稍弱的甚至会伏地干呕、半夜被噩梦惊醒。      一个月之后慎思峰之巅的人数变成六十七个——有九人因为受不了这种高强度、而且变态之极的训练而卷铺盖回家,除妖师的理想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不堪一击,只能选择放弃。      于是乎,每天慎思峰之巅的悬崖上都会上演这样一幕奇诡怪异的景象——一个个年轻的除妖师们殉情般跳下,最后像一只只挂炉烤鸭般悬在空中,脚背和脖子被拉的很直,就差在崖底生一堆火开烤了。      “息昔,你看看你自己,像不像一只孜然味五香烤鸭?”      赤槿随后跟着息昔跳下,看着她穿着灰色竹枝纹的衣服,立刻想起了刷在烤鸭上的奇香孜然味就是这个颜色。      “你也好不了多少,分明麻辣味的挂炉烤鸭嘛。”息昔扑哧一笑,看着一身绯色衣袍的赤槿,那炫目的红色和辣椒粉差不多。      “嘿嘿,你看看那边的百里秦,他的样子像什么?”赤槿遥指远处怡然自得倒吊的白衣公子,他总是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衣,翩翩公子的模样令许多师姐师妹们心动不已。      息昔和赤槿相视一笑,异口同声的说道:“白斩鸡!” 作者有话要说:一、“娇羞默默同谁述,绻倚西风夜已昏。”是红楼梦的苦情女林黛玉的大作。兰舟诗词无能,就直接借用了林妹妹的诗作。 二、关于抹茶的描写,兰舟参考的是唐朝文献资料,而抹茶的制作方式在兰舟另一个连载文《六合记事》也有提及,嘿嘿,兰舟码完那段后将六合的文稿翻出来,发现自己以前写的抹茶比现在简练许多,于是干脆将那段稍作修改后挪过来了。 三、鉴于知秋酱为代表的读者提起此文太慢热,兰舟从53章开始加快了情节进程,希望大家多多提意见,因为《狐说八道》就是写给乃们看的,亲们有权决定此文的走向。 最后感谢各位支持兰舟到如今,兰舟有心报答各位,只要留言的亲都会得到我的送分——可是呢,送分要求读者和作者同时在线!我通常在晚7点和8点在线,那个时候要分的童鞋也要在线哦,我要送分给你们。 温泉结界   恕空堂、慎思峰。      一夜北风,次日清晨,漫天都是小雪柔美的舞姿,她不知疲倦的舞蹈着,入夜以后都不曾停歇。   不过水汽氤氲的温泉并不惧怕这些几乎无处不在的雪花,它热情的拥抱着泉眼中闭目假寐的女子,不容一丝寒冷侵袭。      “你好了没有啊!泡了快半个时辰还不出来?!都快煲成一锅汤了!”一块小石头在水汽上方划成优美的弧度,咚的一声入水,溅起的水珠儿争先恐后的轻吻温泉中的女子,女子坦然的接受了亲吻,闭目说道:“刚才你不是也泡了半个多时辰么?我替你把风时一句也没有抱怨,如今轮到你,不到半个时辰就等不下去了?”      这一丈多宽的温泉是赤槿在前天试炼遁地术时“发现”的,在地底没法辨认上面是什么地况,她钻出地面时撞到一块石头,随后就和着一阵暖流冲到空中。赤槿脑门上撞起好大个肿块,惊魂未定看着喷出的温泉。      遁术是门凶险的法术,施法者完成此术后莫不精疲力竭,子弟们只敢在空空山范围内施展此术,为了保证安全,每次试炼都会有同门在空中观察对方出口,以防施法者出来后神智昏迷,遭遇不测,息昔看到赤槿被一阵热气冲出地面,赶紧御剑飞过去救助,她看着泉眼汩汩冒出温润的热水,双眼发亮,“赤槿真厉害,遁地居然遁出温泉来,终于有地方可以泡澡了!”      赤槿摸着头顶的肿包痛得直吸冷气,眼泪都快出来了,心想怎么摊上这个朋友,不来帮她包扎伤口,反而在一旁说风凉话。      这日两人吃罢晚饭,也不顾天降小雪,相约来这里泡澡,一来怕被路人撞见、二来两个虽然纤细苗条的女子在巴掌的大地方一起沐浴也太拥挤了,倘若伸展不开身体和在房间里泡浴桶有什么区别?所以两人商量轮流泡澡,另一个在石壁后面把风,以防不知情的路人闯将过来。      赤槿在温泉里泡的浑身发软,上岸后靠在石壁昏昏欲睡,实在没有耐心继续等下去了,抱怨了几句未果后,干脆拍拍屁股站起来,御起星陨飞回去睡觉了!      星陨——也就是她的那把斧头的称呼,赤槿的斧头飞行速度是所有新晋学徒除妖师中最快的,所以她大言不惭的给斧头取名为“星陨”,意思是这把不知名的缺口斧头和流星陨落的速度一样,这个虽然有些夸张,但也不妨看做是她的期望。      “我先走了,你慢慢泡罢。”赤槿打着哈欠坐在斧柄上,在温泉上盘旋一周,马上就要开溜。      “赤槿!你——万一有人闯过来怎么办?”息昔急的睁开眼睛,探出手来就要抓住赤槿的脚踝。      “放心。”星陨微微一晃,躲过了息昔的右手,赤槿笑道,“我在温泉附近布下结界,任何进入结界的人都会被障眼法迷惑,根本看不见你——记住,结界只能坚持一个时辰,你早点洗完回去睡觉罢,明天一早还要试炼法术呢。”      话音刚落,赤槿一飞冲天,眨眼就不见人影。      息昔再次缩回温泉中,刚才急着去抓赤槿,整个肩膀和右胳膊都□在外,冰凉的雪花落在肌肤之上,针扎般酥麻麻的,现在重归热的发烫温泉中,每一个毛孔舒坦的似乎要尖叫起来。      不过没等毛孔尖叫,息昔自己差点尖叫了——靠在石壁之上,她清晰的听到簌簌的脚步声,这脚步声由远及近,径直朝着温泉走来!      息昔先是慌乱的潜进水底,无奈着温泉实在太热,蒸得她七窍发烫,纵使她使了避水术,在水底呼吸自如,还是觉得很难受——其实即使是一条鱼,全身都浸在这种温度的水里,也只有做一碗清炖鱼汤的份!      “噗!”息昔忍不住冲出水面,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带着雪花的空气,发誓再也不潜下去了。      她曲肘擦去脸上的水珠,睁开眼睛,和一双比流星还要明朗的双眸相对而视!来人穿着青布棉袍,斜披着黑色大氅,隔着氤氲水汽,息昔还是认出了他的相貌——谢行远!一时间,息昔尴尬的不知所措,那双眼睛也是直愣愣的看着她,许久不曾眨眼。      谢行远愣愣的呆里在原地,缓缓道,“咦?大冬天的,这里怎么会有百倾风塘、十里荷香?”      噢,息昔松了口气,差点忘了赤槿早已在这里布下结界,凡是路人来到这里都会进入幻觉,根本看不见她。      不过纵使如此,自己赤身裸体的和他距离如此之近总觉得怪怪的,还是穿上衣服赶紧离开才是,打定主意,息昔决定尽早开溜。      “这里真是个好地方,正所谓四顾山光接水光,凭栏十里芰荷香;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楼一味凉。”谢行远脱下黑色大氅,随意的扔在枝头,捡起地上一段枯枝,感叹道:“并蒂睡莲?淡黄色并蒂莲花这种绝世品种居然被找到了,哈哈,运气真是好。”      看着谢行远小心翼翼的将枯枝宝贝似的放进背后的书篓里,息昔乐得差点笑出声来,谢行远自从在凤凰街帮她抢榜之后,息昔就没有再见过他,这大半年来,谢行远断断续续给她写过几封书信,述说他在名山大川上游历的趣闻,有一次还寄来大包的蜜饯干果,谗得赤槿隔三差五往息昔屋子里跑,打着帮她练习金系法术的名义蹭吃蹭喝。      息昔分出一小部分孝敬疯子师傅王若钦,送给酷爱干果的师弟李不鸣和师妹绻绻一人一包榛子,她和另一个终日沉默寡言的师弟归浩玄素日没有什么交情,也不知他喜欢什么口味,就将每样吃食都包了些送过去,归浩玄以前是个读书人,深知“来而不往非礼也”,次日就送了一副自己的字画给息昔,息昔打开一看,足足二丈长的画轴鬼画符似的写满了狂草,她一个字都不识,最后挂在客厅的东墙上——一来毕竟是个装饰,二来正好遮住斑驳的墙面和漏风的缝隙。      这半年来,息昔嚼着酸酸甜甜的蜜饯时,总是会想起背着书篓的谢行远,他此时会在那里?看他抢榜时孔武有力的样子,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应该不会被欺负吧?他说过认识以前的自己,还很熟络,可是为什么她始终记不起来有过这样的朋友呢?还有那个群芳司芳主令狐晞,自从在无量山和冥界“惊鸿二瞥”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每次他总是有意无意的躲躲闪闪,是不是自己以前做了什么坏事惹他厌恶了?错了我可以改嘛,见我就躲是什么意思?这人的心思真是难猜——不过他长得真是俊秀呢,每次见他目光像是被浆糊黏住似的,很难挪开眼……。      息昔正泡在温泉里胡思乱想,只听见“扑通”一声,谢行远不知何时脱下衣衫,跳进温泉,挥着双手哇呀呀的乱叫:“咦!啊!这里真热!连荷塘里的水都是烫的!”      这温泉本来才一丈多宽,息昔一个人潜不了几步就到了对岸,何况这时又跳进来一个人高马大的谢行远?他在水里胡乱扑腾着,双手好几次擦着她的肌肤而过,息昔可怜兮兮将身体蜷起,缩在角落里,暗暗叫苦——她的衣服恰好在对岸,虽说此时谢行远看不见她,可是她总不能就这样赤条条的上岸跑过去穿衣服吧。      谢行远扑腾的累了,终于消停下来,觅宝似的拈起浮在水面上的枯枝,诗性大发的念道:“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末了,他将散乱在肩的乌发用枯枝簪在头顶,抬头望着漫天飞雪,“忆卿卿不至,仰首忘飞鸿;楼高望不见,尽日栏杆头;湖水梦悠悠,卿愁我亦愁;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念罢,他兴奋的游到对岸,从书篓拿出纸笔,奋笔疾书,“好诗好诗!赶紧记下来,不然明天就忘了。”   真是书痴呢,息昔蜷缩在温泉一角,看着水珠从谢行远的发梢滴落在清秀温雅的面颊,又顺着颈脖滚落到宽阔的肩膀,在结实的胸肌上滞留片刻,然后沿着肌肉的纹理蜿蜒而行,最终挂在胸前两点之上,即使隔着氤氲的水汽,息昔也能看见水珠儿晶莹剔透,映得两点殷红娇嫩妖娆……。      息昔喉头一紧,细密的汗珠沁出鼻尖,舌头在滚烫的下唇舔了舔,双眼发直的看着罩在谢行远两点茱萸上的水珠儿,暗想道:若轻轻一吮,会是什么滋味呢……。      啊?!息昔被自己可怕的“邪念”吓的重新瑟缩回去,哎呀!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些,这个——这个——,息昔心慌意乱(或者是意乱情迷,哇吼吼,兰舟躲在一旁狂笑),她侧过脸去,不去看他,可是眼角的余光又不自觉的偷瞥过去。      第一次,息昔觉得自己的双眼简直是长在别人脸上似的不受控制,真是丢脸!幸亏谢行远看不见此时自己的囧样。息昔别无他法,只好伸出双手捂住眼睛——天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她连眼睛都闭不上!      岂料,眼前一黑,她眼睛是什么都看不见了,可是,她的内心像是种上了一枚夜明珠!全是无数个谢行远□着上身,胸前挂着水珠儿立在温泉之上的情形!她甚至看到另一个自己“不顾羞耻”,一步步的上前过去,俯身就要吮过去!      不要啊!息昔猛地放手,瞪大双眼,还好,刚才只是幻觉,细雪落在她的额头,神识顿时清明些许,不行,这样下去就麻烦了,还是想办法穿上衣服快快离开。      息昔蹑手蹑脚在温泉里前行,她的衣服不偏不倚就书篓旁边,谢行远站在温泉里,摊开纸张正在写下刚才吟哦的诗作,息昔经过他身边时,全身都潜在水底,右手缓缓伸向书篓边的一边,触到衣角的那一刻,息昔感激的快要哭出来。      “哇,好大的一条鲤鱼!今晚有夜宵吃了!”谢行远猛地弃了纸笔,蓦地从水底捞出光溜溜的息昔!      息昔一声惊呼,挣扎着想逃脱,此刻已近太晚了,谢行远左手揽住她纤细柔韧的腰肢,右手牢牢抱着她的肩膀,两人紧紧贴在一处!      “想跑?没门!”谢行远霸道而温柔的抱着怀中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哈哈大笑,“今晚夜宵就是你了,是红烧还是火烤?这么新鲜的鱼还是清炖吧,文火炖上一个时辰,起锅时放点细盐,啧啧,美味无比呀!”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暧昧的紧,兰舟红着脸接着去码字了。。。。。。。。。 恍惚   息昔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在谢行远怀中挣脱不得,只得放弃挣扎,打算装死,垂下眼眸的瞬间,她发现自己的下巴就贴在他的胸膛之上,刚才引得她晕头转向的一点茱萸就在下唇之处,只要——只要稍微动一下嘴唇就能碰到呢!      茱萸似乎在引诱她说:舔我吧,舔我吧,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到时候别后悔莫急呀——反正你也没有什么损失不是?      那倒也是,息昔暗想,咳咳,想到哪里去了!亏得自己还是修行之人,在重重诱惑之下,之前学过的法术全都忘得一干二净,不行,得想个办法出来才是,用那个法术合适呢?      息昔觉得紧贴在身体上谢行远比温泉水还要烫,她能清晰的听见他的心跳和粗重的呼吸,自己的心跳和呼吸不知不觉和他调整一致,体温似乎跟着一起升高,热的她喘不过起来。      “咦,鲤鱼怎么不动了?”谢行远微微松开怀抱,定睛一瞧,“怎么变成一段莲藕了?刚才明明是一条鲤鱼的,奇怪了。”      这时飞雪变成了扯絮般的大雪,一片片的如鹅毛般大小,落在两人的鬓发之上都不曾融化,息昔怔怔的看见谢行远,突然感觉这个景象似曾相识,仿佛以前也经历过似的,他的发、他的眉、他略显单薄的唇、氤氲的水汽似乎揉萃在他的眼眸里,朦朦胧胧的,息昔像是融化在他深深的凝视中。      他笑了,刹那间,流星淡月,满湖月影,流水渺渺,青衣书生折一枝杨柳,静静的在河岸看着桥上的丽人,丽人袅袅婷婷的下河,接过书生的杨柳,然后,轻解罗裳,齐上兰舟,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      息昔陷入恍恍惚惚、浮光掠影、不知是幻觉还是回忆、飘飘然如梦境般的感觉中,谢行远轻轻搂着她,俯身对着她的粉颈浅浅咬一口,喃喃说道,“这藕的味道还不错,清甜可口,凉拌最佳!”      息昔被这段话惊醒过来,觉得自己要是再不出去,就要从一锅鱼汤变成莲藕汤了,可是眼下该怎么办呢?      “这段莲藕不错,待我拔将出来,洗干净包好了,再去寻那条大鲤鱼。”谢行远在她肩上又啃了几口,满意的将她横抱在怀,走向岸边,取过息昔的散落在石壁上的衣服,抖了抖,细细裹住,赞道:“这荷叶长得甚好,不大不小恰好能裹住莲藕,回去撕开了还能煮一锅荷叶粥,嘿嘿,荷叶粥就着凉拌藕,世间罕有的奇珍美味啊。”      末了,他重回温泉,潜在水里摸鲤鱼。息昔胡乱的将衣带扎紧,套上靴子,落荒而逃。      谢行远回望着息昔狂奔的背影,看着她消失在大雪之中,他再次笑了,笑得肩膀都颤抖起来,自言自语道:“这点障眼法怎么能困得住我呢,这次就放你走罢,若有下次,嘿嘿!”      此时心中畅快无比,胸前依旧还有她芳泽的痕迹,她惊恐失措的在他怀里挣扎,指甲在背上划上一道道白痕,他也在她脖子上留下了淡淡的吻痕呢,十五年的夫妻,他对她的身体了如指掌,他感觉到了她强行压抑的激情,无论如何,她不再认为他是个陌生人,他之于她,将会是怎么样的人呢?      息昔狂奔了一里路,满天飞舞的雪花渐渐令她冷静下来,可她还是一刻都不停的继续向前跑,似乎只要稍微松懈,刚才的那一幕就重现在脑海里,麦芽糖般的怎么都甩不掉!      如果这段尴尬的经历能像这雪花般被扯的粉碎,然后融化在四面八方的就好了,息昔痴痴的想,可是雪花融化成水之后,还是会重新汇聚成小溪,溪水汇集成河,河流集合成江,江水自上而下奔流到海——当初的小雪花最终还是重逢在大海里。记忆这个东西是不是也是如此,也许它会暂时被磨灭、忘记、被生离死别割断,可是到最后,不是不是都是会联系在一起?      息昔踉踉跄跄的在雪地里,一不留神,在山坡上滑倒,径直朝着西边滚过去,直到她搂住一颗雪松方停下来,幸好山坡上都是枯草,她又穿着厚厚的棉袍,才不至于受伤。      今天可真是倒霉透顶了!息昔懊恼的扶着雪松站起来,也懒得去拍棉袍上的雪尘,将烬炎变成长,打算当做手杖杵在雪地行走——她对自己御剑飞行的能力完全失去信心了,反正这里离住处不到半里路,不一会也就到了。      “阿罗,以前的确是我错了,从今日起,我一定好好补偿你们母女。”      “我们母女和你有什么关系,别以为你装疯卖傻就能哄我,有本事你死一次给我看看!”      前方传来一男一女的争论声,息昔顿住脚步,女的声音很陌生,可是男的声音她却很熟悉——说一句话换三次气,话音干瘪瘪的如同谢行远寄来的西域葡萄干,不正是她的疯子师傅王若钦吗?      “阿罗,你不要说气话,不是我不愿意死,只是——我死了谁来照顾你们母女?这么多年来,你一个女人流落人界,独自抚养猫儿,含辛茹苦,你看看,都憔悴了许多,我昨天差点没认出你来。”王若钦匆匆拉住前面女人的手,大雪堆积在花白的长须上已经厚厚一层,看来出门的时间不短了。      “你敢说我憔悴?你很久没照镜子了罢?你一把老骨头当柴烧都腾不上火来,有什么资格说我憔悴?”女子咋一看有些面熟,她穿着简朴的豆青色棉衣,提着一只竹篮,用一块厚布严严实实包着竹篮,息昔根本看不见里面装着些什么,竹篮上堆着二寸厚的积雪,看样子似乎比王若钦呆在雪地里的时间还要久一些。      这个姐姐仿佛在那里见过,猫儿的名字似乎不久前也在那里听过似的,息昔蹙眉细想,对了!这不就是她和赤槿入梧啼城第一天,在城门外抱着长着一对纯黑□耳朵的小女孩,做针线活的的少妇么?后来猫儿在凤凰街上拿着糖葫芦撞到她的怀里,少妇还欠身向她道歉来着。      由于猫儿是息昔遇到的第一个人妖混血的异类,所以印象很深,过了大半年还记得她们母女二人,从王疯子和她的争执内容来看,少妇叫做阿罗,似乎和王疯子以前有过纠缠不清的关系呢。      息昔藏身在雪松后面,将刚才的和谢行远的尴尬事先搁置在一边,注意力转移到老师这里,恕空堂相传王若钦杀掉了自己的所有的徒弟,最后受不了良心的谴责,疯疯癫癫了好多年,可是息昔觉得老师虽然说话举止异于常人,但是怎么看也不像能狠下心来屠杀爱徒的恶魔,也许其中另有隐情吧。      “阿罗,你如今带着一个孩子在大街上摆摊卖刺绣手帕,风里来雨里去的,连个固定的住处都没有,你勉强能扛得住,猫儿她还是个小娃娃,总是在大街上乱跑也不是办法。”王若钦再次抓住被对方甩开的手腕,死乞白赖的半跪在地上,“就当我求求你了,你就带着猫儿住在空空山,我虽是个废材,但好歹是个长老,能照顾你们母女,你要想回到大街上继续做摆摊也没关系,等天晴了我就去凤凰街买一个店铺给你做买卖,街头人杂车多,你又不能时刻照看猫儿,要是有居心叵测的坏人拐走她怎么办?”      “哼,你还好意思说这些?今天下午要不是你用一串糖葫芦把猫儿引上山来,我怎么会找到这里?居心叵测的明明是你自己!”阿罗毫不客气的一脚踹开王若钦。      王若钦咕噜噜的朝着息昔藏身的雪松滚过来,息昔顾不上身份暴露,赶紧跑过来扶起老师——他要是再滚下去,肯定会一头撞在树干上,那把阿罗形容为“当柴烧都腾不上火来”的老骨头可禁不起这样的折腾。      “是你啊,乖徒儿!你来的正好,赶紧拦住你师娘。”王若钦喘的上气接不上下气,拉着她上前过去,介绍道:“这就是你师娘阿罗,阿罗,这是我新收的大弟子,叫做息昔。”      起初阿罗并没有留意到息昔,只是急冲冲的朝着前方赶去,她第一次离孩子那么长时间,心里挂念的紧,可是当王若钦提到息昔的名字,她倏地停下脚步,斜睨着眼眸打量面前的女子,低声说道:“你就是息昔,长得不过如此……。”      “除妖师嘛,靠的是本事,又不是相貌。”王若钦打断了阿罗的话语,哈哈一笑圆场,“息昔,还不快叫师娘。”      “师娘好。”息昔木木的叫道,心里暗暗嘀咕:从来没听过王疯子有家室,怎么突然冒出个师娘来。但是听到刚才的对话,又看见老师如此认真,似乎又真有其事。      不过如果这个叫做阿罗的少妇是师娘,那么这个师娘未免也太年轻了!她看起来像王疯子的女儿,怎么会做了他的妻子。      这么大把年纪了,惹出这等糊涂桃花债来,息昔这个学生都替老师脸红,这事情到了明天肯定沸沸扬扬,王疯子又多了一个被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的理由。      此时,王若钦在息昔眼里就是一朵全身沾满了糖浆的残花,虽过了花期,还是惹上一堆蜂蜜蝴蝶围着他翩翩飞。      “乖徒儿,还愣在这里作甚?赶紧带着你师娘回去,她一个女人家站在雪地里会生病的。”王若钦催促道,将息昔推到阿罗身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搀扶着阿罗回院子里。      “哦,好。”息昔欲扶阿罗,却被阿罗轻易避开,息昔无奈的看着老师,你看你看,不是我不愿意帮你,实在是师娘她不配合嘛。      “也罢,你帮我拿着竹篮。”阿罗将竹篮递给息昔,向东走去。      “错了错了,猫儿她不在我那里。”王若钦连忙拦住她,遥指北面,“我那里的地方全是一群顽固不化的犟老头,不适合小孩子住,息昔的院子宽敞,地方僻静,她为人又和气,你带着猫儿和她同住真是再适合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文中那句“轻解罗裳,齐上兰舟,雁字回时,月满西楼,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又上心头……。”是改自李清照的词。 咳咳,这词没其他意思,乃们不要想歪了,兰舟是个很CJ的娃。 前尘   息昔提着竹篮在前方领路,一阵狂风刮过,兜帽被吹落到后背上,濡湿的青丝倾斜而下,在冷风中垂死挣扎几次,随即冻成一根根细小的冰条,在肩上刺啦啦的响着,息昔尴尬的侧眸笑笑,方才从温泉落荒而逃,没来得及擦干头发,这会天气骤寒,又没有兜帽的保护,不冻成冰块就不错了。      阿罗默不作声的跟在后面,王若钦献媚似的打一把雨伞为她遮蔽大雪,其实在这种暴雪夜里,即使扛着锅盖也无济于事,到最后都会变成雪人一个,所以即使有雨伞的庇护,阿罗包在发髻上的头巾都辨不出颜色来。      寒冷驱赶着三人的脚步,不一会息昔就回到了被赤槿称之为“豪宅”的住处——四间两层石楼围绕而成的院落。      息昔推开厚重的木门,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冻成粉条状的头发似乎柔软了许多,一日没回来,空荡荡的房间多了许多物事。      首先就是屋中央的铜质大火盆,里面的木炭堆的像座小山,此刻烧的正旺,在它的震慑之下,屋外的寒风只是干吼着,不敢袭进来。火盆不远处的西墙角支起了一张简单的竹塌,塌上垫着厚厚的棉褥子,在火光掩映之下,可以看见一个六七岁的小娃娃俯睡在塌上,身上裹着一张白虎皮,她睡的正熟,一只毛茸茸、黑黝黝的猫耳朵调皮的从白虎皮里探出来,感觉到有人进屋,耳朵警觉的竖起来,白虎皮下小小的身体蠕动着,似乎要醒过来。      “猫儿乖,乖乖的睡。”阿罗隔着白虎皮亲拍着女孩的脊背,猫儿在她怀里蹭了蹭,伸了伸手脚,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继续睡觉。      “老师,我的吊床,还有箱子呢,怎么都不见了?”息昔将王若钦拉到一边,低声问道,这间南向的小楼是她的卧室,所有的行李和新添置的书桌椅子都堆在这里,清早从吊床上跳起来时还在这里,如今全都不见了,换成了竹塌火盆,圆桌木凳。      “放心,一件都不少,全都放在西面的小楼了。”王若钦有些歉意的看着息昔,“这座小楼光线最好,也最暖和,所以我就自作主张,安排给你师娘阿罗还有猫儿住了。乖徒儿,就当师傅我自私一回,你就去西楼住罢,反正你年纪轻轻,潮湿一点没关系的,咳咳,其实西楼也不错,背靠着竹林,院子里的枣树恰好长到二楼窗边,不用梯子就能吃到大枣。”      “哦,好吧,我搬过去就是了。”息昔并不在乎这些,她送王若钦出门,临行时终于忍不住问道:“老师,师娘和你明明都是人族,为什么你的女儿却长着一对猫耳朵呢?”      “这个——。”王若钦沉吟良久,抚了抚花白的胡须,“阿罗是你师娘,猫儿也确实是她的女儿,可是这并不说明猫儿是我的孩子。”   此话的惊悚程度并不次于冬雷震震,息昔顿时目瞪口呆!老师这顶绿帽子戴着太坦然了,仿佛是在说今天很冷,明天继续下雪之类的闲话。      当晚,息昔在吊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少妻老夫,还拖着个小娃娃,其中必有蹊跷。      有可能是老师疯癫之后,性情大变,妻子阿罗不堪忍受,含恨离开空空山在外游历,途中遇到心仪妖族,生下了猫儿,后来可能是死了丈夫,只得带着混血的猫儿在街头绣手帕度日。王若钦清醒之后,便悔恨不已,和母女重逢后,发誓补偿自己的过失,也就不在意猫儿的存在了,再说了,白捡一个女儿有什么不好,反正他那么老,以后也不可能有孩子的——呸呸,又瞎想了,不过,似乎没听说过老师以前有过妻室呢。      第二种可能就是阿罗是老师青梅竹马的恋人,可是后来一个猫妖后来居上、赢得了她的芳心,共结连理,她生下猫儿后做了寡妇,王若钦痴情如斯,一直对阿罗穷追不舍,令息昔叫她师娘,还安排她们和她同住,可能就是觉得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先稳住母女俩,反正天长日久的,冰山都能融化成一池春水,何况是旧情人呢?      第三种可能……。      想着想着,倦意上来,息昔裹了裹被子,睡着了。      梦境。   镜子里的她长裙曳地,红锦上绣的凤凰展翅欲飞,裙摆的牡丹娇艳欲滴,似乎轻轻一掐就能戳出水来。      “为什么我觉得这件衣服很熟悉,好像是以前穿过似的。”她困惑的抚摸着长裙上的凤凰。      “女孩子家,谁没想过嫁人的一天呢?”谢行远推门进来,他穿着同样颜色的长袍,从后拦腰抱住她,在耳边低语道:“这是天衣绣楼的吉服,十几个绣娘大半年时间才能缝出这一套来,不过,衣衫再美,也没有我的新娘子好看,你穿吉服的确很美——不过,我觉得你不穿吉服会更美。”      “啊?”她不解其意。      “你不信么,不若把衣衫脱下来细看,我家娘子花做肚肠雪为肌,比这匹红锦美得多了。”谢行远吮着她的耳垂,然后一直向下,不知不觉中,衣衫尽褪,她羞赧的俯在他的前胸,一如温泉氤氲水汽的那一幕!      这个!她豁然惊醒!此时却是一个夏夜,单薄的素纱带来些许凉意,起床揽镜自照,但见飞霞满面,双眸含春!四处雕栏玉砌,是座精致的宅院,院子里的夏玫瑰开的正憨。      前方的屋子里隐隐约约泛着光亮,她信步走过去,推开虚掩的房门,迎面看到谢行远躺在血泊之中!被压在沉重的书桌下动弹不得!她欲迈过门槛去帮他,却看见令狐晞立在窗边怔怔看着自己,目光凄冷失落,狠戾决绝。      “你?”她来不及思考太多,赶紧去救谢行远才是,可是待她垂眸去扶躺在血泊之中的人时,青砖石地面却是香艳旖旎、销魂蚀骨的一幕:妖娆艳丽、衣衫尽褪的美女骑在谢行远身上,和他深情拥吻,她感觉到息昔的存在,回眸对着她嫣然一笑,媚眼如丝。细看上去,眉目与令狐晞倒是有些相似。      看到这一幕,她的脚步在门槛上方停滞下来,心脏莫名撕裂般的痛楚,她后退几步,与令狐晞的目光相对,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看起来比她还悲恸绝望呢?      “说过要一起相伴永远,而如今我却变成陌生人,你为何负我!”      她清晰的听到令狐晞的心声,这——这是怎么了?这是那里?我在那里?她说不出话来,有口难言,欲上前探个究竟,脚步却不受控制的后退,到最后发足狂奔,紫电剑奇迹般苏醒过来,载着她飞向天际!      啊!等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息昔猛地坐起,但闻窗外寒风咆哮,屋中火盆木炭半熄,噼啪爆出几个火星,梦境像是刻在脑海里,仿佛是她自己刚刚经历过似的,残余的痛楚激得她心跳的飞快,像是地上弹跳的皮球般,满头大汗,衣衫都濡湿了一半。      她跳下吊床,往火盆里添了几块木炭,末了,再倒上一杯烈酒,火势迅速腾起来,屋内都泛着红光,换下半湿的亵衣,端来洗脸的铜盆,打算擦洗冷汗,半盆水中倒影的她双眸红肿,腮边挂着水珠儿,一直滴落到唇边,吮起尝了尝,顿时紧蹙娥眉,又苦又咸的,她流泪了么?      婚房里的春风一度,书房里劳燕分飞,凄冷绝望的令狐晞……。刚才的梦境在脑子里掠过,息昔头痛欲裂,干脆栽进铜盆,借着冰凉的清水平息紊乱芜杂的情愫。      “息昔姑娘,你醒了吗?”      叩门声和阿罗的问候声一起传来,师娘?息昔不敢怠慢,胡乱的擦了把脸,打开房门,强颜笑道:“师娘,这么早啊。”      “我叫阿罗,以后别再叫我师娘……。”阿罗顿住话语,目光停在息昔的满脸泪痕上,“你哭了?”      “啊?怎么会!”息昔矢口否认,可是掩饰不住红肿的眼睛,她只好揉了揉乱发,胡扯道:“做了个噩梦,梦到自己从天上掉下来,摔的那个惨啊,有出气没进气,谁都救不回来了。”      “噢,原来如此。”阿罗颔首,不过表情却写满了疑问,但她这次来是求人的,不由得她任性打破沙锅问到底,“我家猫儿一早起来就要吃饭,昨晚来得太匆忙,没有准备吃食,王疯子一时半会也准备不好厨房的东西,你这里可有些填肚子的东西——小孩子都耐不住饿的,我先给她预备着。”      “有,你等等啊。”息昔翻箱倒柜将谢行远寄送的蜜饯干果全都翻出来,连同她私藏的肉脯一起奉上。      阿罗看着满满当当一桌子东西,怪异的看了她几眼,不过脸色和语气都和缓了许多,“用不着这么多的,一小包就足够了,平日不敢给她太多零嘴,就怕她吃坏肚子。”      这日,大雪纷纷扬扬的下着,毫不含糊给空空山化了个大浓妆,脂粉堆积成山。      王若钦带着李不鸣、绻绻、归浩玄三个亲传弟子忙忙碌碌把崭新的家具锅灶,大米面粉、还有各色蔬菜水果往宅子里搬。      大雪封山,道路不畅,他们驱使着法器在上空飞行,搬运杂物。绻绻扛着的一袋大米破了个小洞,归浩玄的御剑飞行术还不到火候,加上寒风肆虐,一筐蔬菜在肩上颠簸,最后半框菜蔬被大风卷到空中,和着从绻绻米袋里漏出的大米在空中撒欢,如果在空空山生一堆篝火,就直接可以煮上蔬菜粥了。 作者有话要说:唉,唉,唉,闹书荒了,谁能推荐给兰舟一本不虐不色不玛丽苏不圣母而且字数在25万字的完结文看看????????? 偷得浮生一月闲   于是乎,那一年冬天,空空山除了照例下大雪外,还夹杂着大米、胡萝卜、白萝卜、油菜(天知道王若钦是从那里弄来的!)、几枚鸡蛋(其中一个还是双黄的——被鸡蛋砸中的赤槿证实),二瓶酱油、半瓶醋、外加一斤多雪梨(落到地上时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脆——梨)。      这可苦了在空空山地界奔波行走的弟子们,这些东西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砸到他们身上,他们恨不得将眼睛长在头顶上,或者干脆把厨房的锅盖当帽子戴。一时怨声载道,王疯子依旧我行我素,他虽不成气候,没有什么威望,但毕竟是三大长老之一,无人敢过问此事,后来有个除妖师实在看不过去,偷偷在慎思峰的最高处挂起一个酒肆般的幌子,上书六个红色大字——禁止乱扔垃圾!      那日从邪梦中醒来后,息昔就一直头痛不止,身体忽冷忽热,昏昏沉沉、号称自己“略通”医术的王若钦诊断说是受了风寒,开了几贴药,还帮她向巫山鸣告假——慎思峰的学规严格,只要还能站起来走路,所有的学徒除妖师必须每日完成各项法术修行,雨雪无阻,任何人都不得例外。      息昔若强打精神,跑跳其实都不成问题,离这个标准相差甚远,也不知王若钦给巫山鸣灌了什么迷魂汤,或者又一次倚老卖老、死缠烂打,反正最后居然给了她一个月的休假!      息昔得到这个消息后兴奋不已,病情立刻好了大半,偷得浮生半日闲已经是奢望,更何况偷了足足一个月!她再三追问王若钦缘由,每每都被他支支吾吾的敷衍过去,一日阿罗实在抵不过王若钦“楚楚可怜”的眼神,留他吃了顿晚饭,他心情大好,多喝了几杯,酒后吐真言,告知请假实情——那晚若不是看在师娘份上,息昔几乎要气得拍案而起,“欺师灭祖”了。      原来王若钦对巫山鸣是这样说的:怎么和你解释呢?女大不中留啊!我徒弟息昔正值青春年华,花样的年华、这几天来,总有些事情她不愿再提、有个人她不想再见了,因为那个人对不起她,也因为她自己一时糊涂,酿成大错!也许息昔想过要留下那个孩子,但又不敢——或者为了那个负心的男人觉得不值,唉,也许是天意吧,她昨晚在雪地里滑了一跤,结果——咳咳不说也罢,说起来我这把年纪都觉得伤心可怜,我这个徒儿是个缺心眼的好姑娘。也很有除妖师天分,不过她现在身体虚弱,也没有勇气亲自来告假,只得求我这个做师傅来试试,山鸣你尽管考虑一下我的建议,给她一个月休假罢。      “你——你——你!”息昔气得哑口无言。      “乖徒儿,不要急。”王疯子若无其事的给自己倒了杯梨花酿,“我不这么说,巫山鸣这个刻板的家伙能给你一个月长假么?再说了,那些你未婚有孕的胡话绝对不会被他人所知,除非巫山鸣抖出来,我活了一百多年,他是我见过的口风最严的人。”      “即使巫山鸣不说,可是你能管住自己的嘴巴么?”阿罗的反问再次挑起息昔疑虑。      “连空空山的蚂蚁都知道我是个疯子,疯子的话谁信?哈哈!”王若钦一饮而尽,刹那间,眼神掠过一丝息昔从来没有见过的清明!      这绝对不是一个疯子的眼神,息昔死死盯着王若钦,若有所思,疯子的话谁信?难道他一直在装疯不成?醉酒的人只会说自己没醉,真正的疯子会说自己没疯。      “爷爷,姐姐,你看妈妈给我做的新衣好不好看?”猫儿早就吃饱了饭,围着火盆跳着她自编的舞蹈,红彤彤的新衣裙裹着圆滚滚的身体,黑色的猫耳朵从头发里探出来,兴奋的发抖。      猫儿叫阿罗母亲,却一直叫王若钦是爷爷,也许是看他沟壑重重的脸和花白须发吧,王若钦很自然的接受了爷爷的称呼。      “好看,当然好看,猫儿跳的是什么舞?爷爷和你一起跳吧。”王若钦乘机脱身,借着醉意跳起了最近风行的胡旋舞,他在原地像只陀螺般旋转,速度快的息昔都看不清他的脸了。      “没想到老师会有这么一手。”息昔看的头晕,他还在旋转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势头。      “他知道的东西多着呢。”阿罗意味深长的看了息昔一眼。      息昔揉了揉眼睛,为什么刚才那一瞬觉得阿罗有一种令人窒息、勾魂摄魄的美丽,就像当年她第一次看到阎小玉的感觉?      息昔定了定神,再次看去,眼前的阿罗又变成平淡无奇的少妇模样,也许是自己有些醉意的缘故吧。      翌日,正值十五大集,阿罗清早起来提着一竹篮绣帕去凤凰街摆摊,拜托“病假”在身的息昔照看猫儿,息昔表面热情,内心勉为其难的答应了,倒不是说她不喜欢孩子,只是因为她极少和孩子打交道,在她看来,六七岁的孩子和作恶的妖族一样——都需要严正以待,稍有不慎,便会出乱子。      猫儿很喜欢和息昔在一起,每日姐姐前姐姐后叫的甜似蜜,天天往息昔屋子里跑,缠着她玩各种幼稚的游戏,息昔是那种可以躺着就觉得不会坐着的闲人,加上她一直纠结在那晚的梦境中,实在没功夫奉陪孩子,于是使出了撒手锏——给猫儿装一盘吃食,让她自己自娱自乐。      猫儿抱着零嘴就乐颠颠的跑了,所以息昔觉得,猫儿与其说喜欢自己,不如说是喜欢上了她房里的蜜饯干果。      很快,谢行远寄送的食物就见底了,息昔很惊讶猫儿的胃口,暗叹道:这个小女孩明明长着猫的耳朵,却有老虎的食量!      午睡醒来,息昔发现本该蹲在角落敲核桃的猫儿跑到院子的花圃中去了,冬雪开始慢慢融化,露出黑褐色的土地来,像是洗尽铅华的妇人。      “猫儿,外面很冷,你蹲在这里干什么。”息昔对着毛茸茸的猫耳朵吹了吹气,“快回去吧,姐姐给你找了块麦芽糖——很大的一块哦。”      “嗯,我在挖东西,妈妈说就埋在地底下。”猫儿头也不回的答道,双手拿着一件锈迹斑斑的铁器,继续进行着浩大的挖掘工程。、      “哦——在挖什么东西——啊!”息昔看清了猫儿手里的工具,顿时在冷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她的紫电剑吗?她费尽心机的藏在地板下面,怎么被猫儿找到了?还把它当铲子来挖泥巴?!      “我在挖父亲这个东西,昨晚我问妈妈,父亲去那里了,她说就埋在地底下,我想有个父亲,就找了个铲子过来挖啰。”      听闻此言,息昔心里坠坠的,觉得猫儿可怜,将责备她的心思抛到脑后了,她摸了摸猫儿厚重的头发,“猫儿,你父亲是人,不是个东西。”      手指碰到她可爱到爆的猫耳朵,息昔又觉得不对,她的父亲是妖族,所以更正道:“其实你父亲既不是人,也不是个东西,他可能是猫妖一族哦。”      息昔连蒙带哄,好不容易用一把花铲将紫电剑从猫儿手中“赎”回来了。她没有阻止猫儿挖掘父亲,小孩子么,留给她一些希望总是好的,总不能说你父亲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王疯子的那段说服巫山鸣的说辞,是兰舟一时兴起,模仿王家卫电影《东邪西毒》欧阳锋招揽生意的开场白。 原话如下:“看来你的年纪也有四十出头了,这四十多年了,总有些事情你是不愿再提,有些人你不想再见了,有个人曾经对不起你,也许你想过要杀了他。但是你不敢,又或者你觉得不值,其实,杀人很容易。我有个朋友,他的武功非常好,不过最近生活有点困难。只要你随便给他一点银两的话,他一定可以帮你杀了那个人。你尽管考虑一下。” 里面有很多超赞的台词,张国荣饰演的欧阳锋迷乱的眼神帅到爆。 有所思   初春、空空山。   慎思峰,学徒除妖师饭堂。      这里的腌萝卜是出了名的咸,在吃之前一定要泡在清水里涮一涮才能勉强入口,坐在饭堂西北角最不起眼的地方的食客显然“视咸如归”,面前的清水碗依旧清澈见底,都数出碗底“鱼戏莲叶”图的鲤鱼有几根胡须,她似乎觉得腌萝卜还不够咸,蘸着旁边的酱油碟一小口一小口的啃着。      其实息昔怕辣怕苦怕酸怕热怕冷,当然,也怕咸,她心不在焉的吃着简单的早餐,误把酱油碟当成清水碗了。      与此同时,东南角的一群弟子们谈笑风生,热闹的像是在吃酒宴,他们围坐在一个绯衣女子身边,女子笑靥如花,顾盼神飞,她明明是在和所有人说话,可是每个人都觉得她在关注用心自己,没有一个人被冷落,她就是这期榜单的探花女,也是交友最为广阔、法力进境神速、出尽各种风头、“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冷艳与热情一体”(这是厨房李大厨的原话)的学徒除妖师,姓赤名槿,赤槿是也。      “赤槿姐姐,昨天我对着一根豆芽用了驱藤术,指甲长的豆芽最后长得比雪松还高。”右胳膊上套着五个大拇指粗细的金镯子,身形比豆芽菜丰满不了多少的女孩将涮好的腌萝卜放在赤槿的粥碗里。      “哇,琪琪真厉害。”赤槿言语含笑。      “唉,可是豆芽菜毕竟是豆芽菜,它长成森林也还是豆芽菜,光有样子没有任何攻击和防御力,连盘菜都做不了。”      赤槿摇了摇醋瓶,听里面没有动静,又搁在桌面上,“哈哈,只要找到一口大锅就能炒熟雪松大小的豆芽菜,够我们所有人吃的了。”      “姐姐你又在笑话我了。”琪琪假嗔道。      “我哪有?辰怡的金系法术可以将金属伸展开来,将铁锅扯成雪松那么长应该没问题。”      “我倒是能做到,不过到最后锅底肯定比纸还薄,还没生火就破了。”辰怡尴尬的笑笑,将临桌的半瓶醋递给赤槿。      “吃完我们一起御剑飞行吧,比比谁的速度快。”一直笑而不语,埋头吃饭的衍桦提议道。      “不想比了,每次都是赤槿姐姐赢。”琪琪艳羡的看着赤槿腰间的斧头,“赤槿姐姐,你那时候在藏宝阁怎么看出星坠法力那么强的?”      赤槿心虚的笑了笑,那时候她召唤的玄冥剑,后来斧头星坠莫名其妙的飞过来,还像麦芽糖般的粘在手上,不想要都难。      “当然是赤槿天资非凡,召唤的法器无论是外形还是法力都与众不同的。”衍桦迫不及待的说,“都赶紧吃饭,我们比试一次,即使输,我也想知道自己离赤槿的差距到底有多远.”      这些学徒除妖师历尽数道考验才能进入恕空堂,个个心高气傲,佩服强者的同时,也毫不掩饰超越进取的决心,赤槿各项除妖术都学的得心应手,尤其是飞行术至今仍是“独孤求败”中,她处事圆滑机灵,广结善缘,相信成为真正的除妖师后,会平步青云,官运亨通。      而息昔这大半年来,基本是独来独往,孤家寡人一个,其实她选择成为王疯子的亲传弟子时,就注定了一局面。王疯子的四个徒弟中,归浩玄、李不鸣、绻绻都是没有通过考试就直接来到慎思峰,归浩玄甚至在第一场傻兮兮的抗议比赛规则时被巫山鸣赶出去,来到慎思峰后,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他几乎不说话了,而且连表情都省下来,散发着“无视我吧,无视我吧”的信息,到最后,大家就真的无视他了,归浩玄就是透明的空气,即使站在最醒目的地方也无人注意他。      李不鸣和绻绻干脆连考试都没参加,况且他们是妖族,妖族成为除妖师后对同族会不会心慈手软?“非我族类”的排斥感令所有人都自动远离二妖,后来二妖做了件事情,几乎激怒了所有人。   一鸡一狗两个妖族也不知用什么办法,居然说服了厨房将所有菜单上凡是和鸡狗有关的菜肴全部撤掉或者改为猪牛羊肉!狗肉也就罢了,可是连鸡都不能吃了,这是什么世道?后来在众人的抗议之下,厨房勉强将鸡蛋重新添进去,可是想要重新吃上鸡肉,只能等到厨房大总管退休了。二妖理所当然成为万夫所指、众矢之的,他们也不在乎这些,对他们而言,保护同类远比做除妖师更重要。      息昔是以排名垫底的身份进入恕空堂,可在藏宝阁时没有任何法器愿意跟随她,加上她在训练法术时糟糕的表现,只相信实力的学徒除妖师们不得不质疑当初是不是王疯子在榜单上做了手脚,将本该落榜的她带到了空空山。      赤槿好几次将息昔拉进自己的朋友圈里,主动为她引荐介绍,但息昔个性“外冷内热”,而且这个“内热”还是慢的不能再慢的“慢热”,有她在的谈话总是冷场,赤槿无奈之下只得“挥泪送息昔”,只在私下和她来往。      所以王疯子的四个亲传弟子都被孤立起来,连苍蝇都懒得去招惹他们。      息昔咽下最后一口腌萝卜时,赤槿已经和众人御剑飞行去了慎思峰之巅——孤桐崖。她回过神来,这才感觉到从舌头和喉咙收紧,咸得连肠子都快被腌干了,端起桌上的清水一饮而尽,也只是杯水车薪。      “不如试试这个。”有人递过一壶温茶,“里面泡着莲心,生津止渴,比喝白水要好些,就是有些苦。”      “谢谢。”息昔提壶倒了满满一碗淡青色的莲心茶,分二次喝下,从舌尖到咽喉无比不熨帖,末了,还感觉到丝丝回甘,紧蹙的峨眉顿时舒展开来,待她看清此人的摸样,本来用来打赏的银币生生缩了回去,尴尬的笑笑,“对不起,我还以为是饭堂的杂役,你吃饭都自带着茶壶么。”      “我吃惯了家里饭菜,饭堂的厨子做饭都比较咸,就干脆把茶壶茶叶都搁在这里,每次饭毕就喝上半壶。”来人正是百里秦,他是上次榜单的头名,刚入慎思峰就被堂主王从祈看中,收为入室弟子,他也是独来独往,几乎不和其他弟子交流,不过同样是孤僻到极致的性子,息昔的师弟归浩玄被人无视为小透明,而百里秦却被人称之为低调,这也不能说别人有偏见,因为百里秦相貌俊秀,出身于可以买下整座梧啼城的富豪百里家族,去年初秋以头名的成绩考进恕控堂,这大半年的试炼修行进境神速,尤其是火系法术,他上个月居然成功试炼了除妖师至少需要练两年的降火术!从天而降的烈火虽然只下了半盏茶的时间,但也足够融化了山坡的冰雪,提前进入春天。      “真是个好主意,以后我也学着你这样拿一个茶壶过来。”      “其实也不用那么麻烦,反正一壶茶我也喝不完,你若不嫌茶叶粗陋,可以随时和我共饮。”百里秦诚恳说道。   “这个不必了,饭堂的饭菜吃久了就会习惯的。”息昔再次道谢。      “大家都是同门,不用客气,。”百里秦淡然一笑,“记得去年你一直在寻一件旧物,如今可得了?”      息昔双手一紧,他居然还记得自己寻找紫电剑的事情,如今锈迹斑斑的紫电剑被她藏在卧室的房梁之上,难道有人发现藏宝阁丢失了东西,在暗中查找?      “哦,找到了,就是这柄剑。”息昔灵机一动,指着腰间的烬炎剑,      “那天在藏宝阁你没有挑其他法器,原来已经找到旧物了,恭喜你。”百里秦顿悟道。      “嗯,它虽然不太听话,但毕竟跟随我很久了,藏宝阁的法器都好,却不一定适合我。“息昔顺着百里秦给的台阶下来,自己都快相信这个谎言了。      谈话间,两人出了饭堂,准备御剑飞行到孤桐崖,也许是听到息昔叫自己紫电剑,“指鹿为马”,烬炎剑闹起小脾气,罢工不干了,任凭息昔如何驱使,它就是纹丝不动。      “天色不早了,我载你过去罢,迟到了山鸣老师会罚的。”此时百里秦已经御起玄冥剑,他大方伸出右手,示意息昔踏上玄冥剑同行。      反正是欠他人情,再多一个也无妨,否则迟到了会被巫山鸣罚的很惨,息昔无奈的敲了敲不争气的烬炎剑,搭着百里秦的手跳上玄冥。      “前方是个山谷,风很大,而且风向多变,很容易失足掉下来去,你要站稳了。”百里秦侧眸提醒道,径直向前飞去。      慎思峰之颠,孤桐崖。      孤桐崖是一座长约一里,较为平整的山崖,也是学徒除妖师试炼法术的所在,这里光秃秃的,连根草都长不出来,当然也没有梧桐树,《梧啼县志》记载,传说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曾经有一颗千年梧桐,所以叫做孤桐崖,上山砍柴的樵夫经常会看见一只绚丽的凤凰绕在枝头吟唱飞舞,梳理毛发,后来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梧桐树被雷电劈开,烧成焦炭,树墩都没剩下,那只凤凰再也没有出现过,余下来的,只有孤桐崖这个名字。      赤槿坐在孤桐崖的一处岩石上,焦急的看着半山腰移动的灰色人影,那就是以严格闻名于恕空堂的巫山鸣,他从来都是步行上山,从不御剑代步,什么时候他登上孤桐崖,训练就什么时候开始,后到的学徒除妖师都会被责罚。      她立起身来,看着西边还是没有息昔的人影,暗道:这个家伙怎么还没过来,吃个早餐还磨磨蹭蹭的,上次被罚的还不够惨吗?会不会出什么问题了?难道她的那把破剑又不听使唤了?      想到这里,赤槿御起斧头星坠朝饭堂方向飞去,绕过二个山头,见前方飞来一股熟悉的白光,这是玄冥剑的光辉,剑上的一对男女搂抱在一起,百里秦白衣胜雪,眉眼含笑,息昔青丝婉转,脸颊绯红。      见到此景,赤槿顿时停滞在半空中,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爬满了心头,她正想掉头离开,可是被息昔叫住了。      “赤槿,你来了,过来帮帮忙载我一程吧。”      “百里公子的玄冥剑是上古神器,比我的破斧头好多了,何必多此一举。”赤槿冷冷道。   息昔愣了愣,没想到赤槿会拒绝,      “既然你不嫌弃,就跳上来罢。”赤槿御使着星坠靠近,息昔侧眸对着百里秦点点头,然后踏上星坠。      也许是山风太大,或者是赤槿有些恍惚,刹那间,息昔一脚踏空,直坠下去,好在她反应及时,右手死死抓住斧柄,身体悬在空中,若凋零的枯叶,随时都可能会离开枝头!      “息昔!快上来!”两人齐声大喝,百里秦将玄冥降落在息昔脚边,赤槿俯下身体伸出右手去拉她。      没有丝毫犹豫,息昔右手和赤槿相握,翻身踏上斧头星坠,三人惊魂未定,赤槿听到一声竹哨,   紧抿起嘴唇道:“糟糕!山鸣老师就要登上孤桐崖了,我们赶紧飞过去。”      话音未落,星坠发出浅绯色的光芒,直冲孤桐崖,百里秦的玄冥紧跟其后。      “刚才你看见我们——嗯,其实只是山谷突然刮起旋风,我一时没站稳,百里秦援手扶我而已,你不要多想。”息昔低声说道      赤槿没有搭腔,只是面无表情淡淡的说:“知道了。”      息昔的眼神一点一点的耷拉下去,看着山脉在脚下掠过,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整整一天,她们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傍晚,初春的太阳在西边苟延残喘,很快就要葬在地底,不过也没有什么可以悲伤的,毕竟明日它就可以在东方获得重生。      一天试炼下来,每人都精疲力竭,只想吃罢饭,好好睡一觉,纷纷御剑离开孤桐崖,从山下看去,天空五光十色,都是法器在空中散发的光芒。      “息昔……。”      “我们走罢。”赤槿没等百里秦讲完话,就从侧面奔来,拽着息昔的袖子踏上星坠。百里秦将未说完的话生生的吞了回去,独坐在孤桐崖上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巫山鸣这个名字是不是觉得很熟悉?哈哈,兰舟是漫画《龙珠》的狂粉,而《龙珠》的作者叫做鸟山明。兰舟给它换了两个字,就成了巫山鸣。 间隙+恶搞番外   “喂,走错地方了,我住在那边。”息昔提醒道。      赤槿沉默以对,置若罔闻。息昔以前曾经说她是话痨,可今天的话出奇的少,又觉得不自在起来。      她们在一座密林里停下,这里遍植四季常青的松柏,初春的日子积雪初化,脚下湿漉漉的。      “息昔,你的心是不是云彩做的?今天飘在这里,明天又去了那里。”赤槿嘲讽道:“你和那个书生谢行远暧昧不清,一见到芳主令狐晞就像丢了魂似的,今天又和百里秦搂抱在一起,脚踏着谢行远和令狐晞两只船,手里还撑着百里秦这根竹竿。”      “你——你在说什么?”息昔懵了,如遭雷击,很长时间才咀嚼出那句话的意思,她三分委屈、七分羞怒的反驳道:“还不是某人说我做梦时叫出谢行远和令狐晞的名字来,我才会特别留意他们,如今我在恕空堂迷茫的都找不着北,那有功夫脚踏两只船!至于今天早上和百里秦——我不是早就解释过了么?山谷风大,我一时没站稳,他伸手过来扶我而已!”      “明明是个花心大萝卜,处处招蜂引蝶,现在还装的楚楚可怜,拿这套陈词滥调敷衍我。”赤槿怒道:“你和书生芳主怎么纠缠我懒得知道,可是你能不能离百里秦远一些?你明明知道——明明知道我对他有意。”在说出最后一句话时,她很明显鼓足了十二分的勇气,后来发现其实说出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心中反而有种莫名的畅快。      “你——你对他有意?我只知道他在悬崖上救过你,你不会是要学什么愚蠢的以身相许吧?”息昔惊诧片刻,随即摇摇头,“总感觉这个百里秦很奇怪,你不要这么早做决定,等弄清楚他的底细再说,他出身豪门贵族,说不定从小就定下亲事,难倒你以后要委身做小妾或者私奔不成?”      “ 你不要故意扯开话题!什么小妾私奔,现在百里秦直勾勾的看着你,抱也抱过了,亲也亲过了,我还会有什么机会?”嫉妒和愤怒是孪生兄弟,都会使人失去理智,口不择言,自己看中百里秦这块“肥肉”,一不留神被自己最好的朋友连锅带灶全都端了过去。      赤槿大怒,斧头星坠重重的在倒霉的松柏上重重一敲,大片松针簌簌从树冠掉落,覆盖在黑褐色的地表上,算是埋葬了这段未遂的单相思。      “含血喷人!”息昔的耐心终于被逼上了绝路,这些日子的委屈苦楚全都宣泄出来,“紫电早就不要我了,连烬炎这把破剑都要抛弃我!      你现在春风得意,在慎思峰谁人不知你赤槿的大名,一堆同门整天围着你转,你何尝把我放在眼里?在你们眼里,我就是个绝对是失败者,藏宝阁唯一一个没有被法器选中的傻瓜,我的师傅是个疯子,三个师弟师妹都是怪癖,靠着王疯子的一路提携才能进入恕空堂,法术平平,不到两年肯定会被淘汰出局的次品学徒除妖师!”      “我什么时候这样说过……。”赤槿本要安慰她,息昔和百里秦“相拥”的画面突然在脑海里闪回,失望、挫败和陈醋酸酸的味道拌在一起,就是一贴滋长报复的毒药!她话锋突然一转,“你知道就好!有些话还是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比较真实,虽然残酷了些,反正你迟早要面对的!”      “你——我怎么交了你这样的朋友?!”息昔气的面色发白。      “哈,我也想你同样反思这个的问题。”赤槿冷笑道,随即御起星坠飞身离开。      入夜,山风骤起,不过山风再大,也吹不走息昔的满腹愁云。赤槿拂袖而去,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将烬炎剑再次失灵的息昔独自留在松柏岭里,照息昔的步行速度走下去,估计过了子夜都很难回去,而且今晚月淡云重、道路湿滑,息昔悲观的想:估计到了宅院,没睡上半个时辰天就亮了。      也许是幻觉吧,息昔隐隐约约闻到山鸡和炭火抵死缠绵的味道,走近瞧去,青衣布袍的谢行远笼着火堆,正在拿匕首去割烤架上的盛宴,斜睨见息昔走来,他略显惊讶,随即面色如常,扯下两只鸡翅膀晃了晃,“想不到我们会在这里重逢,呵呵,过来尝尝这鸡翅膀味道如何?是用松柏枝烤的,和梧桐木应该会不同。”      肚皮适宜的轰鸣二声,抢在息昔回话之前作出回应,她舔了舔嘴唇,不言不语的啃完鸡翅膀,总算把饥火平息下去,“烤鸡翅膀当然是梧桐木最好,不过这松柏枝烤出的味道别具一格,有股松木的甜香。”她和谢行远现在很熟络,也就不客套了,两人将山鸡分而食之,      “空空山是恕空堂的地盘,严禁非本堂弟子进出的,你为什么可以来去自如呢?”这个问题困扰息昔很久了,一直不得其解,也不好直接问他。今日她受了委屈,本能的想找个人倾诉,但又不知该如何启齿和谢行远谈论她和赤槿的乱账,于是把这个问题扔出来。      “这里有一个人老朋友,他时常约我喝酒聊天,久而久之,看门的杂役就认识我了,有时候闲的无聊,我自己也会来这里逛逛,他们也不会拦我。”谢行远解释道。      “老朋友?哦,记得去年我去笃行峰找紫电剑,是你帮忙指出藏宝阁所在,那次你说有些琐事要办,原来是去看一个老朋友啊。”      “嗯,说起来这个人和你渊源颇深,他是恕空堂的三大长老之一,也是你的老师王若钦,外号‘王疯子’。”谢行远笑眯眯的说道。      恶搞番外——很久很久以后。。。。。。      吴家村出了件怪事,村长夫人“老树开花”,年过五旬居然怀孕,次年的春天生下一对双胞胎。吴村长膝下无子,满月酒的那天,夫妻一人抱着一个雪堆似的女娃娃,当场泣不成声。      可是当晚接生的婆子却不敢看先出生的长姐一眼——因为姐姐出生时根本没哭!而且倒提着双腿、在屁股上反复拍打也没有效果,恍惚中,婆子看见女婴睁开眼睛,不满的朝她狠狠一瞥,当时她吓得差点放手,妖孽!绝对是妖孽啊!吴家村所有的娃娃都是她接生的,从来就没出现过这种情况,不过碍于村长面子,婆子也不敢声张此事。      因为双胞胎在村里被称为天降祥瑞,花开并蒂,所以中过秀才的吴村长给两个孩子取名颇有讲究,姐姐叫做莲花,妹妹叫莲心。      莲花在三岁的时候,胖胖的小手握着毛笔歪歪斜斜的写上“息昔”和“赤槿”两个名字,她找到了蹲在院子里看蚂蚁搬家的妹妹莲心。      “赤槿,今天我要爹爹改名字,你什么都不用做,在一旁使劲哭就可以。”莲花挑唆妹妹道。      “莲心很好听啊,为什么要改名字,姐姐为什么总是叫我赤槿?”莲心津津有味吸允着食指,自打会说话以来,姐姐私下总是叫她赤槿。      “如果你照做,那么——。”莲花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炒豆来诱惑她,“这些炒豆就是你的。”      “豆豆!”莲心的目光黏在炒豆上,扑过来就抢,莲花一把将她推开,数出十粒炒豆放在她的手心,逗狗似的说道:“如果爹爹同意,我口袋的炒豆就都是你的。”      当天中午,村长家鸡飞狗跳,莲花跪在地上要求爹爹给两姐妹改名,还说一天不改名,她就一天不吃饭,妹妹莲心满地打滚哭嚎、鼻涕眼泪流了一地。      村长夫人心疼的默默垂泪,三重夹击之下,半刻钟后吴村长就妥协了,叹道:“改名就改名吧,反正女娃子在家不能入家谱,嫁人了要从夫姓。”      从此,姐姐便叫做息昔,妹妹叫做赤槿。      见过两姐妹的都说这对双胞胎长的太不相像了,模样和性情天壤之别,息昔八岁那年就被封为吴家村村花,经常有男孩红着脸塞给她一包山枣、两只苹果什么的;赤槿从小就是吴家村一霸,同龄的男孩都败在那双天生为了打架而生的拳头和利嘴下。      据说息昔的美貌是真正的沉鱼落雁、村里人亲眼看见她在河边洗衣服时,一条鱼沉了下去,她踏着梯子采桑叶时,一只大雁从天上坠落。      其实真相往往比传说要无趣很多,息昔在河边浣衣时,赤槿正潜在水里摸鱼,这就是所谓的沉鱼;至于落雁,也是赤槿拿着自制的弓箭射下来的,和息昔的美貌没有半点关系。      乡下地方成亲都早,十四岁那一年,前来说媒的媒婆踏破了两道门槛,不过都是指明要姐姐息   昔,可怜赤槿无人问津,大呼委屈,“我从小就看中隔壁村的放牛周,现在连他也央媒婆来向你提亲,姐姐你干嘛总是和我抢东西!”      “你喜欢放牛周?真是看不来啊,你不是说过最喜欢欺负他么?”   “喜欢他所以才欺负他嘛!”      息昔盯着赤槿看了很久,说了句很莫名其妙的话,“没想到这一世,你还是怨我抢你的心仪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有所思和间隙二章兰舟自己不太满意,总觉得没有表现出赤槿遭遇感情危机的微妙变化, 而且,读者汉堡包居然从里面嗅到了GL的暧昧(呜呜呜呜,兰舟捶地大哭),出现这种状况,说明兰舟的文字表现不明确,让读者搞错了赤槿喝醋的对象。 唉,几次修改也是如此,想想还是贴上来吧,以后我会大修的(情节不变,对话会有调整)。 为了补偿大家,就码了个息昔和赤槿恶搞番外,有些雷。 昏厥   “居然是他?他是个……。”息昔诧异道。      “疯子,我知道的。”谢行远浅笑道,“其实疯子往往都会说实话,他现在的样子比以前可爱多了。”      可——爱?息昔觉得肠子都快弯成一个问号了,夜色已阑,淡月偶尔会透过密集的松林,见缝插针的将光芒掷过来,谢行远的面容若隐若现,看起来变幻莫测。可是为什么每次和他说话都那么轻松,他身上散发一种平和温暖的感觉,寥寥几句,就将她心中的不平一点点熨帖下去,就如大冬天里喝一碗浓汤,撒上细盐和胡椒,管他外面暴雨肆虐、凄风阵阵。      “我呢,有个朋友,她说我脚踏两只船,手里还撑一只竹竿。”息昔颇为幽怨的轻叹一声。      “脚踏两只船肯定是不对的。”谢行远正色道。      “嗯?”      “不过,撑一只竹竿是可以的。”谢行远哈哈一笑,“开玩笑的,其实只要你知道目的地是那里,你就是换十条船,撑坏竹竿无数,那有什么关系。”      “你,真的明白我的意思?”息昔吞吞吐吐,总不能说你就是其中的一条船吧。      “我明白的,看起来你在恕空堂并不开心,紫电剑已经找回,你可以随时找个借口离开,为什么还留在这里呢?毋逢山上你呆了二百年、就没有想过回去么?”谢行远问道。      “唉,本来出毋逢山是为了找回紫电剑,如今我找到它了,可是它却不要我,至今还在沉睡不愿醒来,有些东西的确是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息昔摇摇头,突然定住脚步,“我觉得自己的   过去有一大段空白,既然以前我们认识,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谢行远愕然,并没有正面回答,“你确定我一定会知道你的过去么?”      “嗯,有一些奇怪的梦境,而那些梦境里,总是会有你。”披着火红的嫁衣,鸳鸯帐里夜短情长,之后谢行远血染书房,令狐晞凄艳决绝……。类似梦境在脑海里挥之不去,而且似乎越来越清晰。      谢行远沉默了很久,“忘记是个很美好的东西,息昔,相信我,你不知道会比知道好得多。”      “既然如你所说,忘记是个很美好的东西,你自己为什么不选择忘记。”息昔现在肯定谢行远知道些什么。      “因为,当一个人意识到他失去了最美好事物,而且他还渴望再次得到,那么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谢行远声音越来越低沉,如同他的眼神。      “你的意思是,当初是我失去了一些东西,而这些东西我不想再得到,所以干脆选择了忘记?”      谢行远微微颔首,“也许是吧,以前的你个性如火,和现在的赤槿有些相似。”      “哦。”提到赤槿,息昔有些黯然,是自己选择忘记?“那么,我忘记的到底是什么?”      “你真的想知道?”      “嗯。”虽然有些犹豫,息昔还是点点头。      谢行远长叹一口气,“好吧,事情是这样的,我们成婚十五年,一年夏天你的前夫——就是现在的令狐晞卑鄙的用幻术让你看到我红杏出墙,你一气之下封闭五识沉睡不起——就像现在的紫电剑,后来被阎小玉唤醒,送你去了毋逢山。”      玩笑!   绝对是个玩笑!   这是息昔听过最惊悚的玩笑!      息昔呆立在原地,前方是一颗青松,后面是一颗青松,左边一颗青松,右边,嗯,也是一颗青松,就是脖子有点歪,今天饭堂腌萝卜很咸,明天是不是应该兑现承诺,给猫儿做一个风筝……。      她存心在脑海里制造混乱,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刚才谢行远讲的冷笑话,她结过婚?而且还是二次?前夫是谢行远?前前夫是令狐唏?开什么玩笑?!      “你——你——,我——我——。”息昔顿时失语了。      谢行远定定的看着她,越来越逼近,息昔都能感觉到他的呼吸,数出他有多少根睫毛,可是不知为何,她并没有后退,尽管她脑子乱得就像一锅沸腾的粥、尽管他牵住她的手、似乎连嘴唇快要贴过来……。      “时候不早,我送你回去。”谢行远从书篓里掏出一只毛笔,而后毛笔化作小船大小,他抱着目瞪口呆的息昔跳上“毛笔船”,径直冲向云霄。      “刚才说的都是真的?”,息昔被空中刺骨的冷风激醒,谢行远紧握住她的双手,暖暖的,有种说不出来的舒服,就像那晚在温泉里,想起温泉尴尬的一幕,息昔从耳根到脖子都开始发热起来,憋屈的难受,她开始没话找话,故作镇定。      “无所谓真假,你相信它是真便是真,你觉得只是虚妄幻境便是假。”谢行远在她耳边呢喃,“不要着急,也莫要吓的再次跑掉,我会等着你,反正我等待了二百年,等待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息昔几乎是半倚在他的胸膛,明明我们之间隔着厚厚的冬衣,可是为什么我却觉得又回到温暖坦荡相对的那次呢?他的肩膀宽阔结实,靠上去肯定很舒服,皮肤被温泉蒸的微微发红,轻轻咬上一口肯定会弹牙,就像劲道十足的牛肉丸,胸口上两点茱萸红豆在水滴的衬托下异样魅惑……。      谢行远看见息昔面色潮红、身体发紧、看样子是打算很努力的呼吸,可是他感觉不到任何的出气和进气,低声唤了好几次都毫无反应,暗暗着急起来:都怪自己一时冲动说出实情,这种事情换做是他,估计也很难承受,何况息昔是个憨直无比的性格,即使她把这个当做玩笑,一时间也接受不来吧。      此时息昔眼里全是谢行远在温泉里脱得只剩下一条湿透亵裤的模样,欣赏够了上半身旖旎风光,视线渐渐向下,越过肚脐,越过腰带、开始探索下半身异样的突起,肆无忌惮的臆想着,舌头在牙缝里画着圈,猛地想起去年在书摊上无意看见的春/宫画册来,鼻血顿时喷涌而出!   息昔呆呆的看着谢行远手忙脚乱帮她擦鼻血,脑海里混乱的如同一锅沸腾的粥上泼了一瓶辣椒油!我流鼻血了?      鼻血与口水起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鼻血落碧泉;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鼻血落九天;   美人卷珠帘,深坐蹙娥眉,但见鼻血流,不知心恨谁?   啊!为什么我鼻血长流,因为我爱那谁谁谁深沉;   是流泪还是流鼻血?这是个问题;   我的鼻血逆流成河;   ……   息昔鼻血满襟,一时天旋地转,在空中昏迷过去。      谢行远用手绢裹着冰雪敷在息昔脸上,血管遇冷收缩,这才避免如汤滔滔江水,绵绵不绝的势头,他直接降落在院子里,收起毛笔,抱着昏厥的息昔向南屋卧房走去。      “吱呀!”一声,大门自动打开,王疯子的绯闻师娘阿罗裹着厚厚的外袍打着灯笼缓步走出,初春的残雪映得她的脸庞格外素净,柔美的肤色像是白雪的精魄凝结而成,目光在昏睡的息昔身上停留了一瞬,便一直和惊愕的谢行远对视。      “南屋是我的卧房,息昔早就搬到北屋了。魔尊莫非要再次重蹈覆辙,进错门上错床不成?”阿罗讽刺的笑道,“春宵一刻值千金,你却一直叫着这个臭丫头的名字,拜倒在我裙下的男人无数,魔界色尊罗刹女难道比不过这个青涩的小妮子?” 作者有话要说:上火了,流鼻血,顺便让息昔陪我一起流鼻血。 魔尊   二百年前,谢行远一腔执念,在仙界群芳司蔷薇仙孟霄潇的指引下入魔界,天界无人不知孟霄潇第一花痴的名号,而很少有人知道孟霄潇的其实是魔界色、血、阴、天四大尊主之一天尊薛无恨的儿子。      魔界和妖界相差无几,没有人界那么多法律规定、繁文缛节,也没有绝对的统领,他们只信奉强者。      他们最大的不同就是妖界没有人族,而且魔界大多都曾经是人族,因为各种执念,修行强大的法术,耻于和“弱小虚伪”的人族为伍,也不愿意去天界膜拜天帝,舔他的脚后跟,群魔自命不凡,傲视万物,追求永无止境的力量。      魔界四大尊主之位向来是强者居之,位置上形形□的魔要么是自己觉得腻歪了,悄悄退位,从此无影无踪,要么被其他崛起的新魔挑战,恶战一番后黯然离开或者干脆死在战场上。      前任天魔薛无恨在那个位置上呆了近千年,给他取名字的老爹颇有远见的叫他“无恨”,他的确   很对得起这个名字——手下亡魂无数,却没有一个是因为“恨”而死去的,薛无恨毕生追求更强大的力量,打败所有与他为敌,或者他觉得有资格成为他敌人的存在,他杀妖屠魔只有一个原因:我想打败你。      当他坐上魔界天尊的位置,没有觉得高处不胜寒,只是感到寂寞,他征战千年,一心求胜,所有的目标都被他踏在脚下,最最桀骜不驯的魔头见了他都要弯腰行礼,没有了新的对手,他无聊的快要疯掉。      有一天他一拍大腿:有了!干脆去和天界开战,看看那帮天兵天将能有几两重!      两界交战,不比他自己单打独头,如今要带着杀意正浓的众魔开战,起码需要找个看起来理直气壮、冠冕堂皇的理由吧!谁都不知道为什么毫无想象力、以粗鄙闻名于世的薛无恨会说出一句惊天地、泣鬼神、想象力超凡脱俗的理由来:      我和天帝的幺妹子从小就定下婚约,如今到了过门的日子,可是天帝撕破婚书翻脸不认,哼!我乃魔界天尊,如何配不上你幺妹?欺魔太甚,魔界若不还以天界颜色,以后还怎么混下去!      “天帝真的有个妹子?”思维缜密的阴尊问道。      “有,听说长的还不错哦。”色尊罗刹女,闺名罗刹媚眼如丝,传说砖头都能被她勾引,“这个战书就由我来写,保管让天帝气晕过去。”      次日,天帝收到洋洋洒洒近千言的战书,里面除了东拼西凑的各种晦涩的外交辞令,谈到天帝悔婚一事时,古怪的夹杂了一段戏曲唱词般的白话,“天帝无德,拆散这对壁人!姻缘簿剪成鞋样,比翼鸟断了翅膀,连理枝烧成木炭,比目鱼刺瞎了眼,扯烂并蒂莲的花瓣,踏碎池塘边的鸳鸯蛋!”      此句顺口押韵,谐趣横生,配上丝竹钟鼓就能直接唱大戏了,天界众仙惊得石化片刻后,都笑得站立不稳,天帝拍案而起,勉强压住笑颜,暗想:这魔界分明是存心挑衅,故意将战书写成这样,引得众仙哗然,魔界使者就可以回去添油加醋的说天界对魔界不屑一顾,连他们四大尊主之一的色尊罗刹亲笔撰写的战书都被耻笑!      事到如今,以擅长和稀泥、调解关系的天帝再不想开战也只得调兵遣将,严正以待了。      由此持续一百多年天魔两界的战争就这般开始了,双方各有胜负,天尊薛无恨杀的酣畅淋漓,暗想自己为什么不早点开战,害得他寂寞了几百年。      某天,薛无恨去人界溜达,顺便满足他的第二大爱好——喝酒,和他第一大爱好——打架一样,喝酒他也从来没有输过,不过他这次遇到了一个强劲的对手,而且这个对手还是个女人,嗯,还是个挺美丽的女人。      他们对饮了三天三夜,均无醉意,薛无恨看着甘洌的酒浆顺着女人的红唇在下巴上迂回转折后,直接滴落到胸口的凸起,不禁眼神恍惚起来,他按住女人捧着酒缸的酥手,大大咧咧的问道:      “喂,女人,我薛无恨手下败将无数,还从来没有一个是籍籍无名的,你叫什么名字?”      “哈哈,你想知道我的名字?那要看你有没有资格,如果你能抗得过明天晚上,我自然会告诉你。”女人扬眉浅笑。      那一刻,薛无恨觉得似乎有一群蚂蚁爬到胸口,撩拨得他都不想放下轻按在女人手背上的右手。      “我叫幽罄。”第二天晚上,当脚下的酒坛再次堆成小山,女人如约告知她的名字。      “幽罄?这个名字挺熟悉的,我们在哪里见过么?”薛无恨揉着满头的乱发。      “嘿嘿,那封战书果然不是你写的,我是天帝的幺妹幽罄,也就是在战书里和你指腹为婚、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后来被我哥拆散,使你孤独终老的幽罄。”女人重重的放下酒缸,“都说解铃还须系铃人,起因虽然是空穴来风,但毕竟由我而起,不如我们来个赌约,这次拼酒,如果我输了,你和天界打到什么时候都无所谓,我懒得过问;如果你输了……。”幽罄瞥了一眼薛无恨鸡窝般的乱发,顿了顿,着重强调后一句,“那就乖乖的把自己洗干净,和我拜堂成亲。这场仗就别打了——要打也等到我们过不下去飞,分手后再打罢。”      “这——你——你是在像我求婚么?”不知是酒劲上来,还是突生情意、总之薛无恨听闻之后面颊绯红。      “怎么?你不敢赌?”幽罄斜睨着眼,下巴完成优美的弧度,她笑了,魔界天尊并不像传说中是个嗜血狂魔,可能是因为惧怕他力量强大以讹传讹,他的心境清澈透明,就像碗里的琼浆,细细品来,似乎还欲罢不能呢,天界众仙要不痴呆刻板如她最不爱喝的白开水,要不高傲脱俗若瓷瓶里的腊梅,中看不中用,无趣的紧。这个薛无恨虽丑一点、脏一点、似乎二个多月没洗过澡,谈吐粗鄙,但和他相处这几天,居然没觉得闷,现在只是个泉眼,时间长了说不定就变成大海。      “呸!我薛无恨怕过谁?!赌就赌!我能喝过十个壮汉,还怕一个婆娘不成!”薛无恨伸出蒲扇般的右手,“来,来,来,我们击掌为誓,谁反悔谁是乌龟。”      啪!两个手掌合在一起,敲响了停战的钟声。   ……      很久很久以后,已经成为老夫老妻的薛无恨和幽罄在饭后聊起了往事,薛无恨望着襁褓中的新生儿,感叹道:“多亏了那日击掌的时候,你偷偷在我手心挠了挠,我心念一动,就故意输给了你。”      “都当父亲了,你还说什么瞎话,明明是你喝不过我,吐得昏天黑地,心服口服认输,在姻缘帖上按了手印。”幽罄轻刮了一下孩子柔嫩的鼻头,“你父亲那天真是丢脸呢,醉醺醺的连笔都拿   不稳,最后还是咬破手指按手印。”      “呵呵,那天其实是装醉——因为我很久很久没有写字,忘了‘薛无恨’的‘薛’字该怎么写,众目睽睽之下的确是丢人现眼,我倒是不怕他们笑话我,只是觉得既然成了亲,就不该让别人笑话你的丈夫不识字。干脆装醉拿不动笔好了。”      幽罄听得心花怒放,话题却是突然一转,“欸,说道写字,今天的字帖你临摹了几遍?”      “这——临摹了两篇,在书桌的抽屉里放着呢。”      “想哄我?抽屉都是昨天的存货,我早就扔到火盆里给霄潇烤尿布了。”幽罄娥眉倒竖,假嗔道:“赶紧滚到书房练字去,等潇儿长大了,看到你的狗刨字,你当父亲的老脸只能搁在地板上!”      话说两人立下赌约后的第三天,薛无恨败了,他抱着痰盂一阵狂吐,吐完后回魔界召唤那帮整装待发准备再次攻入魔界的群魔们,振臂大呼,“停战了,你们收拾收拾,准备红包去喝喜酒吧!”      “喜酒?谁的喜酒?”当时还是四尊之一的血尊王若钦纳闷了。      “废话,当然是我的喜酒。”薛无恨欢喜之色溢于言表,“今晚我和天帝的幺妹子幽罄成婚!”   众魔绝倒!      持续百年的天魔二界大战以一纸莫须有的婚书开始,又以一场耸人听闻的婚姻结束。当昔日的对手滚到一个床单上,还能继续打起来的才怪。      纵观天魔二界,无人看好这门婚姻,包括薛无恨的大舅子天帝,大家都心知肚明,薛无恨和幽罄婚姻破裂之际,就是天魔再战之时,没有人觉得他们会坚持一年。      天帝忐忑不安的等待三天后带着女婿回门的妹子哭诉衷肠,令他目瞪口呆的是成为丈夫之后的薛无恨洗干净了、打扮整齐、穿上新衣、咬紧牙关不说粗话时,居然是一副帅到爆的模样,天帝偷偷对妹子幽罄说,“本以为你嫁的是块木炭,结果洗干净了却是钻石!”      最看不惯这段婚姻的是裙下之臣无数的色尊罗刹,她窥探天尊薛无恨的卧榻多年,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得手,大婚之夜她封了二两银子的红包就拂袖而去,血尊王若钦跟了过去,借着酒意扯着她的袖子就是不放手,“阿罗,你觉得他们的婚姻能持续多久?”      阿罗冷笑一声,“哼!差不多是明天小吵、后天大吵、再后天动手、第四天兵刃不相饶、第五天血洒婚房、第六日准备棺材办丧事。”      王若钦眼珠一转,悄声道:“我们也打个赌好不好?如果他们能相守到明年,你唇上的胭脂就让我吃一口。”      “别说是吃一口胭脂,就是春宵一度也没问题——我就不信他们能过一年。”阿罗抚着颊边的散发,百样风情、万种娇媚,似乎时间都为之一滞,“不过,你若是输了呢?”      “我若是输了,会将毕生修为的一半给你,从血尊之位退下,这位位置快被我坐穿了。”王若钦依旧涎皮赖脸,可又不像是玩笑话,“我厌倦了魔界的争斗,只想去人界过普通人的生活,可能的话,娶几个老婆生一堆娃娃,嘿嘿,夫复何求。”      一年后,阿罗兑现了他们的赌约,王若钦从卧榻上起来,盯着阮烟罗里的丽人看了很久,最后一次提议道:“做我娘子好不好?”      阿罗没有吭声,许久才说,“我没有兴趣。”      “你——要好好照顾自己。”王若钦轻声道,转身离开卧房,这是阿罗最后一次见他,因为从那天起,王若钦在魔界消失了,他去了人界,再也没有回来。      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而对于以前的薛无恨来说,开门只有两件事——喝酒打架,而且这两件事他从未输过,可是这次破天荒的败在幽罄手下,还心甘情愿、服服帖帖的做了人家的相公,为此一败,将自己都赔进去了,人赠外号“薛一败”      当天魔两界议论这一仙一魔的婚姻能维持几天时,处于话题中心的薛无恨和幽罄却躲在小楼成一统,安安稳稳的过着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的生活。      这对小夫妻以尝尽天下美酒为己任,携手戏红尘,和谐的如烤鸭遇到甜面酱、豆浆之于油条、羊肉串上撒孜然、隆冬天里的酸辣汤、白粥配上腌黄瓜。小吵不断,可越吵越爱,一百多年后,他们还是一对夫妻,不仅没有预期中的分道扬镳,怀里还多了个整日鼻涕口水不断的胖娃娃,这个男婴生下时不哭反笑,肚子没有几两墨水的薛无恨干脆取名为“薛笑笑”,乳名笑儿,幽罄嫌这个名字粗鄙肤浅,改名为“薛萧潇”——这就是未来的天界群芳司蔷薇花仙孟霄潇。      当薛萧潇梳着冲天炮似的小辫子到处乱串的时候,魔界内乱丛生,主张攻打天界的阴魔为首的主战派占了上风,将主张休战的薛无恨逼下天尊之位,魔界四大尊主中,前任和薛无恨关系颇佳的王若钦早就悄然退位,去人界游历逍遥,血尊之位早已易主,新任血尊是阴魔一手□而成,自然全力支持师傅,色尊罗刹表面中立,暗中却支持阴魔——只要对幽罄不利的事情,她都愿意掺和的,所以表面上魔界还是四尊鼎立,实际上被阴魔控制,一手遮天。      薛无恨带着妻儿离开魔界,投奔大舅子天帝,一路上腥风血雨,最终夫妻两人在桃花林里遭遇埋伏,双双死在阴魔的噬魂大法之下。斩草除根,阴魔四处悬赏寻找稚儿薛萧潇,一直不得其踪。   其实薛萧潇一直就在阴魔眼皮子,他的神识肉体都被父母封印在桃花林边的一颗蔷薇树里,当萧潇的力量比封印还要强大时就能从蔷薇树里解脱出来,那个时候也意味着他能自保了。      薛萧潇是个调皮性子,以前除了睡觉,他就从来没有安静的呆过一盏茶时间,如今被封在蔷薇树里动弹不得,如同一匹野马被套上缰绳,牢牢拴在石柱上,他嚎哭多日,也不见父母来安慰,当时还是桃花林小桃花妖陶理枝被吵的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就跑过去告诉他实情:你父母早就化为灰烬,在空气里飘着呢,即使你的眼泪多的能把蔷薇树淹死,他们也不会过来哄你的。      听闻此言,薛萧潇哭的更厉害了,陶理枝苦劝无用,只得由他去了。      一个月后,薛萧潇将蔷薇树哭的半死不活,他止住眼泪,从此没有哭过。      漫长的修行年月寂寞难耐,幸亏有陶理枝经常跑过来和他聊天解闷,孟霄潇渐渐不满足道听途说,异想天开的求陶理枝将蔷薇树移植到人界繁华城市里,亲眼看见悲欢离合,陶理枝犹豫再三,同意了他的请求,他选择了四季分明、秀美清丽的紫菱城,将紫菱河畔原有的两颗临近的桃树和蔷薇树移走,自己和薛萧潇取而代之。      渐渐过了约二百年,数不清的痴男怨女在这两棵树下爱恨缠绵、互叙衷肠,薛萧潇耳濡目染,颇有心得,埋下了将来“天界第一花痴”的种子。      由于长期寄生在雌雄同蕊双性花中,当他终于冲破封印,重归自由时化作人形后可以随意改变性别,望见对岸有一品貌不凡的男子遥看这里,便化作女身上去搭话,“这位公子,可是看着夏荷开的正酣?”      “酣你个头!”男子毫不客气的并起折扇敲他的脑袋,“我是你大舅,现在接你去天界!”      孟霄潇定睛一瞧,果真是他的天帝大舅,二百年没见,大舅的面目早已模糊,再次见面,依稀还是认得的,只是他觉得去天界没有什么意思,便推脱道:“大舅,我在这里挺好,您别操这份闲心了。”      “你是在怪大舅当初不去救你父母么?当时战事太紧,我实在鞭长莫及,天帝这个位置是个苦差事,我连唯一的妹子都顾及不了。”天帝摇头长叹,“魔界阴尊一直没有放弃打听你的消息,你是幽罄妹子唯一的血脉,我这个舅父再无能,也必定要保住你。”      “去天界也可以,不过你不能总是管着我,而且。”薛萧潇指着对岸的桃树说道,“我要和朋友陶理枝一起去,他帮了我很多忙,既然都是走后门,多一个也无妨。”      天帝皱了皱眉头,还是同意了,“如今你和他的本体都是花灵,就一起去群芳司吧,那里清闲的很,不过你的身份一定要保密,而且要改名换姓,幽罄的小名叫做阿孟,你就姓孟吧,至于名字,反正叫‘萧潇’的一箩筐,这个就不用改了。”      “孟霄潇?嗯,这个名字还不错。”孟霄潇挠了挠头,突然问道:“大舅,有一句话我一直想亲口对您说,如果到了天界,我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      “乖外甥,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吧。“天帝心头一暖,暗想莫非是小子原谅他了?      “好吧,那我就直说了。”孟霄潇正色道:“大舅,其实你是个不折不扣的胆小鬼、混蛋、懦夫、街头杀猪卖鱼买糖葫芦的都比你强百倍!”      天帝无语,大手一挥,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反对,回仙界找群芳司芳主安排两个新晋花神的仙位去了。      蔷薇花仙孟霄潇彪悍的花痴生涯就此开始,无论男仙女仙、只要看中了就扑过去献殷勤搭讪,没有被他骚扰过了只有最好的朋友桃花仙陶理枝了,当时还是天界文曲星官的谢行远不堪其扰,跑到脾气好、相貌好、仙品好的“天界三好青年”陶理枝那里诉苦。      “文曲星官不要急,他就是这个性子,并没有什么恶意的。”陶理枝给谢行远倒了杯暖茶,“其实他只是太寂寞,想多些人陪而已。”      “寂寞?”谢行远仰脖一饮而尽,“我看他就是无所事事,闲得慌,我就从来没觉得寂寞,看书累了我就写书,写书乏了可以画画,什么都不想做时就喂鱼斗虾,孟霄潇怎么会有这种纵情声色的变态爱好?总有一天天帝会把他从诛仙台扔出去!”      次日,谢行远就逃到人界避难去了,他在河边游泳,衣服却被一个小狐妖偷走,他“守株待贼”几日,等待小贼重回“案发现场”,只是,他猜中了开头,去没有猜中结局——小贼的确回来了,而且还人赃并获,但他不仅没有惩罚她,而且不知不觉的被偷走了心。      偷心的小贼叫做息昔,是青丘山在普通不过的一只玄狐,她很明显把谢行远错认为她的情人,不由分说的抱住他,还将柔软的唇贴过来——用言情小说里的专业名词来讲,这叫做“吻”,是一个美丽的、迷惑的、回味的、痛苦的、折磨死人不赔命的东西。      如果你吃了生大蒜,顶多三天那股强烈的辛辣味道就会消失,可是你很幸运或者很不幸的吃了某个人的吻,很可能此生都不会忘记,在弥留之际,你可能忘记了所有,可是那个人的吻会清晰的在你脑海里浮现。      当夜令狐晞和息昔重逢,浓浓爱意感动了许多人,包括那个出门打酱油迷路的假小子赤槿,谢行远痴痴的想:如果,如果我是那个白狐会怎么样?既然息昔那么爱他,为什么还会把我错认?      很久很久以后,他遁入了魔道,某天醒来时,他发现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的女人,魔界色尊罗刹和息昔没有一点相似,可是他酒醉之后误把她当成了息昔,那个时候他突然明白,为什么当时息昔会把他当做令狐晞——当思绪欲狂、相思成灾,不用说是一个活物,就是一棵草,一块顽石,你也会把它看成自己的爱人。      那个该死的吻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好多年,他用遗忘、责怪息昔认错人、甚至是怨恨来掩饰自己的失落,似乎,似乎这些有了效果,慢慢的,他不再梦见她,不会再傻傻的回味那个本不该属于他、而且永远不能再次拥有的吻,再后来,他以为自己忘记了。      其实他还是记得的,当谢行远再次看到息昔,她正在风尘仆仆的追逐一只蛇妖,眉宇间多了些许前世没有的英气,他没有丝毫犹豫就跟了过去。      他如愿以偿的和息昔结为夫妻,历经坎坷,他觉得自己拥有过的一切,息昔给的最美,比起往昔在天界的几千年,十五年风雨同路的婚姻生活只是回眸的瞬间,可就是为了让这瞬间延续的更久,他甘愿跳下诛仙台,和息昔做一对饮食男女、平凡夫妻。      令狐晞终于找到了已经是别人娘子的息昔,强烈的怨念盘踞全身,他逼走息昔,将谢行远打成重伤,当谢行远醒来时,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他变卖所有的家产去找息昔。      一年,二年,三年,十年,他变了成身无分文的流浪汉,回到和息昔共度多年的城市,怀着一线希望:她还是会回来的吧。      十年之后又十年,他在城门望眼欲穿,依旧盼不来息昔,有一天他无意在水面看到自己落魄肮脏的影子,绝望的想:她还是不要回来吧,她那么爱自己,如果看到他这副摸样,一定会心痛的。   孤寂多年,当谢行远觉得自己会死在乱葬岗的时候,蔷薇花仙孟霄潇找到了他,谢行远头一次听他说话那么认真。      他说:“你家娘子息昔踪迹全无,连我都找不到她,哀莫大于心死,她估计早已转世,你苦等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只能生生世世和她错过,你被逐出仙界,法术全失。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你一腔执念,一定能修炼成魔,他日遇到转世的息昔,你们还可能有机会再续前缘。只是你是否愿意为爱成魔?”      只要有机会再遇到息昔,成魔又何妨?谢行远凄笑道:“你这是废话,我必定是要把我家娘子找回来的。”      孟霄潇黯然道:“你执著的样子,让我想起了我的母亲,她本该和父亲在酒肆里逍遥的。”      “你不是一颗蔷薇树化作的灵物么?怎么会有父母?”谢行远不解。      孟霄潇沉默了许久,最后还是道出实情:“我的母亲原本是天帝的幺妹幽罄,她嫁给了前任魔界天尊薛无恨,我本该是姓‘薛’的,天魔二界再起纷争,母亲毅然和父亲风雨同舟,共同逃出魔界,后来他们在桃花林里双双惨死在阴尊的噬魂大法之下,我保住了小命,被天帝带到天界,做了几千年的闲散小仙。”      “其实他们早就预料到会有那一天,母亲再三嘱咐我不要被仇恨蒙蔽,随心所欲过自己的日子就好;父亲将他大半成的魔力封在酒坛里,以防我的大舅天帝再次见死不救,实在走投无路,就继承他的力量自保。”      “他们二人会轻易被阴魔暗算,原来是你父亲力量大减。”谢行远愕然,没想到这个放荡不羁的孟霄潇是薛无恨和幽罄的遗孤,前任魔界天尊之子,难怪他会熟悉魔界色尊罗刹“锁颜咒”这种霸道的邪咒,当谢行远进还是天界文曲星官的时候,为了和息昔一起老去,央孟霄潇教过他,强行将夫妻二人的容貌变化锁在一起,到时候他们的皱纹的根数都是一模一样的。      “嗯,我的父母合力,如何斗不过阴魔?只是为了让天魔二界重归和平才故意输给他的,阴魔表面上是主战派,带着群魔攻打天界,实际上只是想把父亲挤下天尊之位,独霸魔界而已。后来我父母一死,他果然休战,自封为魔族族长,和天帝定约永不再战。”孟霄潇叹道。      “盟约,哈哈,一纸盟约有什么用?连茅厕的草纸都不如。”谢行远讽刺道。      “言规正传,父母之仇不同戴天,此仇不报,愧为人子!”孟霄潇拍了拍谢行远的肩膀,“我的执念和恒心都不如你,由你来继承我父亲魔力最适合不过了,我会把这千年来收集的魔功倾囊相授,但你必须答应我打败阴尊,最好是将他戳骨扬灰。”      “好。”谢行远只说了轻飘飘的一个好字,不到十年,他就实现了自己的承诺,挑战阴尊,将他化成一把青灰。      孟霄潇心愿已了,搬来数缸美酒和谢行远大醉一场后,跑到桃花林里哭父母去了,而谢行远宿醉醒来,却发现他身边躺着一个女人,她就是色尊阿罗。 作者有话要说:汗,这章居然有七千多字,下章狐狸要出来了哦,我的亲亲狐狸~ 坠落【一】   谢行远一夜宿醉后,将阿罗当做息昔春宵一度,阿罗一生风流无数,谢行远刚刚打败不可一世的阴尊,睥睨魔界,能将他收为裙下之臣何乐不为?      只是谢行远紧紧拥抱的是她,却一直叫着息昔的名字,而且在那晚之后,他再也没有踏入她的卧房半步。      阿罗第二次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挫败感——第一次当然是前任天尊薛无恨和幽罄成婚那天,不过薛无恨根本没有正眼瞧过她,只知道她是个女的,可是谢行远明明都和她芙蓉帐暖了,怎么还会冷颜以对?以前的那些男人无论在遇到她之前是多么清高孤傲,一旦和她缠绵一晚后都像狗一样伏在她脚下摇尾乞怜,期待会有下一晚,再下一晚……。      谢行远与阴魔之战能大获全胜,色尊阿罗暗中帮忙不少,自从薛无恨和幽罄夫妻被逼死在桃花林中,阴尊独霸魔界,昔日魔界四尊之位不过是个爬满虱子的幌子而已,和薛无恨生前对胜利狂热渴求不同,阴尊对权力情有独钟,他自封为魔界族长都还不满足,打起了色尊阿罗的主意,几次明示或者暗示要迎娶阿罗,以巩固他的绝对权力地位。      阿罗的确是喜欢强大的男人,无所谓善恶,但是她从未打算嫁给任何一个人,比起这位魔界首位族长大人,她觉得以前总是缠着她不放的前任血尊王若钦反而更顺眼一些,可惜他去了人界,一直杳无音信。      她那里知道,此时王若钦和人界大国师月凌崖言谈甚欢,名义上是他的大弟子,实际上是生死之交的好友,他们在一起热血沸腾的计划在空空山成立恕空堂,试图开创出人妖二界和平共处的局面来。      按照惯例,谢行远打败了阴尊,他应该理所当然的成为新任族长,可他只是一把火烧掉了阴尊苦心经营多年的殿堂,宣布恢复魔界四尊的鼎力的秩序,为了避免天魔二界再起纷争,他继任了天尊之位,只要不是涉及到和天界开战,他基本不过问魔界之事,背着书篓在人界游历,寻找息昔的踪迹。      阿罗心高气傲,虽对谢行远隐隐有些不舍,倒也不会追过去质问,她整日与一群美少年饮酒作乐,醉生梦死,不久后,她发觉身体异样,腹中正在孕育着一个小生命。不知是厌倦了放荡不羁的生活、亦或是萌发的母性使然,阿罗悄然离开魔界,易容改妆,在人界一个平静的小渔村里以寡妇的名义独居,生下了猫儿。      罗刹属于巫魔一族,巫魔这个族群男的嗜血丑恶,女的娇媚异常,人类繁衍后代是用奶水和辛勤的付出,而巫魔一族却是用生命来养育后人,从新生儿诞生之后,母亲的力量每天都在减弱,在孩子成年之日,就是她们消亡之时。      所以这个族群大多会将胎儿扼杀在腹中,来保住自己的性命,只有极少数巫魔一族会选择将孩子生下来。所以这个族群在魔界渐渐人丁稀落,到了阿罗那一辈,存活的巫魔族人连一个巴掌都数的过来,不超过五个。      猫儿呱呱坠地之时就有一对毛茸茸、黑黝黝的猫耳朵,吓得接生婆瘫软在地上好久没有回过神来,穷乡僻壤的乡村民风不像城市那般开化,对猫儿这种人妖混血的样貌难以接受,若不是觉得她寡妇孤零零带着孩子可怜,村长早就将她逐出去了。      过了五年,当同年出生的孩子都会独自出门打酱油时,猫儿她只是褪下了初生时的粉红,能够自如在床上打滚,弯着肥肥白白的脚趾头往嘴里塞,依依呀呀的说着只有她自己能听懂的话。      平日里,阿罗除了照顾猫儿,就是关在家里编网织布,每逢初一、十五集市,她将猫儿放在背篓里,提着装满粗布渔网的竹篮换些柴米油盐,母女二人过得简陋清贫,与世无争,时间久了,村里人慢慢接受了这对苦命的母女。      再过了五年,猫儿开始扶着墙壁踉踉跄跄学着走路了,那年夏天湖里突然刮起了只有在海面上才会出现的大风暴,次日哀嚎遍野,有六个女人在同一天变成了寡妇。      村里凑钱请来一个癞头和尚做法超度亡魂,和尚胡扯说村里有妖孽出没,为了躲避天谴,就藏身在湖里,谁知老天却误伤了旁人,这妖孽一天不离开村落,村里一日不得安宁。      妖孽?所有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长着一对猫耳朵、而且十年都长不大的猫儿,六个寡妇哭哭啼啼的捧着丈夫的灵位找村长哭诉,无奈之下,村长封了十枚银币,请阿罗母女出村,另觅活路。      阿罗一声不吭的收拾简单行李,抱着猫儿离开了。她在镇上自己掏出五枚银币,凑成十五枚银币买下六艘崭新的渔船让店伙计送到渔村,分给六个寡妇,那阵风的起因她并不清楚,但是很可能真的与自己有关,无意间葬送六个家庭的幸福,阿罗心里过意不去,自从做了母亲,她的心肠是越来越软了。      阿罗带着猫儿去过很多城市,每个城市都是居住不到十年就离开了,粗布渔网在喧嚣的城市并不受欢迎,她就自学了一手绝妙的针线活,尤其擅长绣女子嫁衣上的凤凰,逼真的像是要展翅飞向枝头鸣唱。最负盛名的百年老店天衣阁也曾高价聘请她做绣娘,阿罗夜夜在灯下压金线、绣凤凰、没有一件是给她自己的。      她每完成一件定制的绣品,停下来喝点水、吞几块猫儿吃剩下的点心,然后蒙上竹绷绣丝帕,得空的时候就在大街上摆摊叫卖,换来的铜币她一点点的存起来,她的力量和容颜每天都在衰退,某天的一个下午,她看到猫儿当做玩具的梳子上有一根白发,那天晚上她什么都没做,只是痴痴的看着猫儿的睡颜,她的眉目之间和谢行远似乎越来越相似,难道他就是猫儿的父亲?      阿罗不知道自己能陪猫儿到什么时候,如果她不在了,猫儿将沦为孤儿,万一被其他魔族或者恶妖族发现她是巫魔族后代,肯定会将猫儿炼成丹药以助长功力。      百密一疏,罗刹带着猫儿东躲西藏,还是露出了间隙,有邪魔暗中跟踪她们,对猫儿垂涎三尺,他们忌惮阿罗昔日的威名,迟迟不敢下手,不过谁都知道她的力量日渐消弱,邪魔不急不躁的跟踪母女二人,视她们如待宰羔羊,总有一天阿罗会力竭而亡,到时候掳走猫儿如探囊取物,易如反掌。      阿罗心急如焚,带着猫儿四处隐秘行踪,也的确甩掉过几次,但这些邪魔如苍蝇般挥之不去,总是沉寂不久后又再次出现,如猫捉老鼠,或者是老奶奶讲的鬼故事,当你忐忑觉得自己逃出时,却发现猫或者鬼魂正在房梁上静静的看着你。      不过阿罗坚强若磐石,依旧镇定和邪魔周旋着,还没有落过下风。而且还意外的遇见了旧情人王若钦,他居然是恕空堂的长老,面目苍老,满鬓白发,丝毫没有在魔界时的神采风流。两人对视的一瞬间,恍如隔世。      王若钦在梧啼城凤凰街闲逛时偶遇摆地摊卖绣花手帕的阿罗和猫儿,他见到她洗净铅华,和普通妇人别无二致,坐在小凳上绣手帕,一个小女孩趴在她的膝盖上啃糖葫芦,嗲声嗲气的在说些什么,尖尖的黑□耳朵从乌发里探出来,娇憨可爱,就像他在魔界初遇当时还是小姑娘的阿罗一样。      王若钦怜惜阿罗辛苦,除了养家糊口还要提防随时出来攻击的邪魔,他劝说她去空空山恕空堂避一避,阿罗执意不允,王若钦干脆先斩后奏,左手一只糖葫芦、右手一包麦芽糖将猫儿先哄到慎思峰息昔的住所,阿罗又气又怒,连夜冒雪上山要带猫儿走,不料半途遇到躲在树丛里的息昔。   息昔这个名字一直困扰着阿罗,到底什么样的女人能够使魔尊谢行远视她如尘埃呢?      阿罗决定留下来,看看这个息昔到底是何方神圣,不过相处的这几个月,她大失所望,息昔容貌虽美,但离绝世尤物还有十万八千里,论才气,琴棋书画、诗词歌赋她一窍不通,那双清水眸还算过得去,但她既不用来暗送秋波,也不扮清纯可怜,整日迷迷茫茫的,像是蒙上一层雾气,真是可惜了那双眼睛。      每日修炼回来,如果猫儿不缠着她玩耍,一鸡一犬两个师弟师妹不过来拜访,或者赤槿不来蹭吃蹭喝,她就宅在屋子里闭门不出,阿罗透过窗户的缝隙见她也没有做什么正经事,按照她的记录,息昔从隆冬到初春这二个月里,抱着一个锈迹斑斑的破剑喃喃自语三十七次、翻看《风月三十六计》十九次(连带傻笑十九次),在火盆里烤地瓜二十九次(顶多只有十次是成功的,其他的要么是没烤熟,要么烤过头变成黑炭),细读《庄子逍遥游》十七次,不过每次都是读着读着像是想起了什么,然后发呆到深夜。      这晚息昔一直没回来,阿罗哄睡了猫儿,在灯下绣手帕,一个黑影降落在院中间,门廊琉璃灯笼虽暗,阿罗还是一眼认出横抱着息昔的,正是一百多年不见的魔界天尊谢行远。      “这就是你看上的丫头?我和她相处两月,无才无色,有时候还呆头呆脑的,很普通嘛。”阿罗带着谢行远去北屋,替息昔擦干血渍,换上干净的里衣,还煮了碗雪梨水,她虽不喜欢息昔,但也绝对不讨厌。      “她是我妻子。”谢行远拿着汤匙专注的将雪梨水喂给昏迷中的息昔。      “你怎么会和王若钦这个疯子认识,你打败阴尊时他离开魔界很久了。”阿罗暗想:王若钦肯定是知道她和谢行远之间的纠葛,故意将她安排在南屋和息昔同住。好你个王疯子,装疯卖傻将我哄骗过来,原来什么都知道!      “偶然遇见的,我能打败阴尊,他帮了不少忙。”谢行远擦干息昔嘴角溢出的雪梨水,其实实情是孟霄潇复仇心切,找到了恕空堂如日中天的前任血尊王若钦,王若钦和他父亲薛无恨交情不错,一直很看不惯阴尊飞扬跋扈,恕空堂事务繁杂,他偷空也计划着扳倒阴尊,最后大方的将半成功力送给谢行远,助他一臂之力。孟霄潇身份特殊,还是不要泄露的好,所以谢行远谎称和王若钦是偶然遇见。      “那么你——猫儿?你怎么过来了?”阿罗的疑问戛然而止,忙抱过衣衫单薄、睡眼惺忪的猫儿。      “猫儿醒过来见不到妈妈,猫儿是过来找妈妈的。”猫儿委屈的撅着小嘴,直往阿罗怀里蹭去,看到惊愕的谢行远,又爬下母亲的膝盖,乐颠颠的跑到他面前,甜甜一笑,“这个哥哥长得好漂亮,眼睛比猫儿还亮噢,抱抱猫儿好不好?”      “这个孩子,你的孩子?会不会是我……。”谢行远放下瓷碗,低声对着阿罗说道。      “怎么,天尊敢做不敢认了么?——她和你长的还真是有些相像。”阿罗轻笑道。      谢行远恍恍惚惚蹲在身来,猫儿上前一步,纵身紧紧抱着他的脖子,对着他的面颊狠狠亲过去,哈哈一笑,“漂亮哥哥被我亲到了哟,哈哈,你是我亲过的最最漂亮的哥哥。”      谢行远双手一颤,随即又抱紧了猫儿。      “猫儿你又讨打是不是?快过来,这么晚了,快跟我回去睡觉。”阿罗没想到猫儿会突然蹦出来,对于她来说,猫儿有一个母亲就足够,是不需要父亲的,即使有一天她不能继续照顾猫儿,也只会将孩子托付给王若钦,而不是满脑子都是息昔的谢行远。      “我不,我偏不,我就要漂亮哥哥抱。”猫儿搂着谢行远不肯放手,尖尖的猫耳朵倏地颤了颤,又是对着他重重一吻,只不过这次换成了左颊。      阿罗过来欲强行将猫儿扯开,也不知这小孩子拿来的一股倔强和蛮劲,任凭阿罗怎么拉扯,她就是死死不松手。      正在僵持之时,谢行远摸了摸猫儿的耳朵,暖声哄道:“哥哥带着猫儿一起去会卧房休息吧,太晚睡觉第二天就不漂亮了。”      “好吧。”猫儿犹豫片刻,还是点头说好,“不过你要给猫儿讲故事,如果一个故事讲完我还没睡着,能不能再补一个?”      “好。”谢行远点头答应。      吧唧一下,谢行远的额头又多了一个香吻,猫儿在她怀里扭了扭,“来来来,我们来勾勾。”      谢行远不解,阿罗伸出小指晃了晃,他照着样子曲起小指和猫儿手指相碰。      “这就对了嘛.”猫儿赞赏的又啃了啃谢行远的脖子。      “大半夜的精神还那么好,赶紧回去睡觉。”阿罗催促着谢行远抱着猫儿回南屋,往火盆里添了几块炭,吹熄油灯,轻轻合上房门。      当房门合上的瞬间,息昔睁开眼睛,从吊床上坐起,嘴里残余着雪梨水的甜香,可是为什么心里坠坠的,猫儿进屋后动静太大,将她惊醒,谢行远和阿罗的对话她听的很清楚,猫儿她——是谢行远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太长了,所以干脆挪到下一章。。。 坠落【二】   次日清晨,息昔从清水碗里捞出泡得臃肿的腌萝卜,举箸欲食,想了想,将腌萝卜埋在粥碗的最低层,放下筷子继续发愣,昨晚赤槿的决裂、谢行远说她有两个前夫的惊悚故事、猫儿突然串出个父亲、师娘多年前红杏出墙、早就给老师扣上了一顶绿帽子……。      这些事情在脑子里如饭堂大师傅颠勺般翻来覆去,心思乱得比花椒还麻!息昔将糖罐拖来,也不看里面还剩多少,一股脑的全都倒进粥碗里,胡乱搅了搅,越搅越乱、越搅越烦,眉一皱,眼一闭、头一伸、嘴一吸、咸的甜的淡的索性全都在胃里睡大觉去了。      慎思峰、孤桐崖,冬天回光返照般再次光顾空空山,小雪在北风的怂恿下肆无忌惮的袭来,纷纷扬扬,无边无际,如同心中难以言说的烦闷,息昔将脚踝处的绳索扎紧,往后纵身一跃,急促的下降并没有带来任何兴奋或者恐惧,跳了大半年,她都可以一边跳崖,一边拿着苹果狂啃,虽不及赤槿磕瓜子那么不羁、但还是做到了心定神闲。      ——只是,这一次似乎和平常有那么一点点异样。      是脚踝!脚踝处没有感到徒然一紧!这说明——!      息昔倏地睁开眼睛,只见本该拴在山顶铜环处的绳索若断翅风筝般和她一起坠落!      不好!这样摔下去,会变成一团血肉模糊的烂泥的!息昔敛住心神,伸向腰间的烬炎剑,打算御剑托起身体,岂料刚碰到剑柄,石壁上干枯的藤萝毒舌般缠过来,顷刻间将她的手脚裹得像端午节的粽子!全身笼罩在一股淡青色的雾气中,她觉得自己的魂魄像是要被抽离出身体!恍惚中,她似乎都能看见自己在岩石上砸碎,红的血,白的骨,还汩汩的冒着热气,就像凤凰南街张大妈家的招牌鸳鸯火锅!      就这样结束了么?做了两世除妖师,难道真的要死的像鸳鸯火锅,死无全尸?      可是——      猫儿,姐姐还欠你一个风筝。      赤槿、百里秦这厮真的不适合你,其实你真的应该考虑一下整天缠着你报恩的狗尾巴草狐帏。      王疯子、好歹你是我的老师,你戴绿帽子的事情我发誓做鬼也不透露半点风声的。      绻绻,你和师弟李不鸣未婚同居终究不妥,还是择日完婚比较好。      阎小玉,我去了冥界你能不能给我个勾魂使者的差事?在这两世的事情没弄清之前,我不想轮回。      谢行远,我承认那次在温泉设结界偷窥你的美色是很不对的,可是你也不该说我有二个前夫这种惊悚狗血的玩笑啊!      令狐晞,唉,令狐晞,你提到的那本《庄子.逍遥游》我看了好多次,你说书里面讲的是不如相忘于江湖,可是,为什么我觉得那两只鱼相濡以沫的时候最美?   ……   “息昔小心!”      一阵金光将束缚息昔灵力的淡青色浓雾般结界驱散,息昔觉得手腕脚腕一松,枯藤被切割成数段,只见赤槿御着斧头星坠直冲下来,刚才的金光是她用金系法术催动手中一把葵花籽,葵花籽变得比匕首还要锋利,切开了结界和枯藤,给息昔自由。      息昔拔出烬炎,烬炎仍旧不理会,此时她离地面只有不过五丈!情急之时,瞥见崖底一株初开的梨树正对着她,她隔空将一朵梨花摘下,催动唯一擅长的木系法术将花瓣变得比雨伞还大,比棺材板还厚,垫在坚硬的岩石地面上。      只能——只能如此了,息昔还没来得及闭上双眼,身体就重重的砸向梨花,花瓣细密柔韧的纤维缓解了大部分压力,但仍旧托不住息昔,碰到岩石的瞬间,息昔清晰的听到自己骨头经脉断裂和血管爆裂的声音。      疼,疼,很疼,居然这样结束呢,息昔阖上双眼。      几乎没有重量、轻飘飘的雪花落在息昔暴露在北风的面颊上,随后又被她嘴角冒出的汩汩鲜血融化,赤槿惊慌失措的降落崖底,哭叫着跑过来,拨开她身上的染着殷红鲜血的梨花瓣,接下自己的绯色长袍披在她身上。      “呜呜!息昔!你不能就这样死啊!这样死的好惨,做鬼都不会看的啊!呜呜!我昨晚不该赌气把你一个人扔在树林……呜呜!我不懂医术啊!呜呜!是谁要害死你!——谁他妈的能过来帮忙救命啊!你要死能不能死的远些!不要让我眼睁睁的看着你死啊!”赤槿无助的哭嚎响彻山谷。      “赤槿!你不要这样摇晃!会把她摇散的!”一个男声响起,正是阴魂不散缠着报恩的狗尾草花神狐帏。      “你也不懂医术,瞎说什么!?”赤槿不服气的吼道,不过还是放下了怀中息昔,扯过狐帏的衣袖,抓住救命稻草般不放手,“你来自天界,听说那里有很多灵药能起死回生,我不要你报恩,你只要能救回息昔,我反过来给你报恩都行啊!”      “人界生死,天界是管不到的。”狐帏看着有出气没进气的息昔,“不过有个人或许可以就她。”      “是谁啊?”      “我们芳主,令狐晞。”狐帏面有忧色,“只怕他性格寡淡,不肯理会……。”      “啰嗦什么!快叫他过来!”赤槿一脚踢飞狐帏,后面那句话她没听完,也不想听完。      狐帏御起彤云去天界,这时陆陆续续有听到动静的同门除妖师飞到崖底打探消息,甚至有几个号称自己略同医术的除妖师要过来查看伤情,只是赤槿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就担心刚才割断绳索、欲将息昔置于死地的家伙混在其中——如今,除了狐帏,她谁都不信。      所以她干脆将斧头插在雪地里,驱动金系法术,只见数百柄和星坠一模一样的斧头从地表升起,将她和息昔围在中间,白森森的斧刃朝外,不容任何人靠近。      “赤槿姐姐,我们都知道你是为了保护息昔,可是,你应该送她去医馆啊!”身材瘦小如豆芽菜般的琪琪试探着走近,自入恕空堂以来,就一直和赤槿姐妹相称。      “琪琪,你去请医馆大夫过来——还有,请巫山鸣老师,息昔被人偷袭重伤,一定要查清元凶。”赤槿没有抬头,斧刃红光大盛,以示警告。      “可是赤槿姐姐——咦,怎么会有那么大的雪花?”琪琪抬头指着天空的西北角。      “那不是雪花罢,是云朵。”旁边的辰怡摇头道。      “不是云朵,它是——它是一匹马!是唯一能在空中奔跑的吉量马!” 读书万卷的衍桦看着从   飞速移动的“云朵”中冒出的两缕金光,“吉量马长在天界,只有天界战神才有这样的坐骑。”      似乎在肯定衍桦的猜测,只见空中一匹通体毛色如霜雪、只有颈部长鬣火红、双目金色四射的骏马踏雪而来!它美的匪夷所思、颈补长鬣若白雪皑皑里盛开的夏日红莲。      不过,比起这匹珍贵的吉量马,它的主人显然更吸引众人的视线。令狐晞玄袍白氅、乌发如瀑,在空中肆意飞舞,腰间佩剑。细长的眼眸似乎敛尽这世间的情爱,然后过滤成若有若无的思恋,看着他,总会莫名的想要靠近,却又被他的淡漠逼退。      离地面还有十几丈的时候,吉量马长嘶一声,停在空中,令狐晞翩然而下,他看着血泊之中的息昔,眼角几经抽搐,单膝跪在雪地里,右手轻轻扶起息昔的上身,左手启开她紧闭的牙关,将青瓷瓶里的百花甘露喂过去,不过息昔此时气若游丝,大半的甘露都从嘴角边流下来。      令狐晞双手一颤,低声说道,“不想喝?觉得不够甜?唉,不要每次喝药都闹小脾气,最后受苦的还不是你自己么。”      “芳——芳主。”赤槿提醒道,“她早就没有意识了,你说什么都没用,赶紧想办法救她啊。”      “今天春天我会教你炒新茶,过了几千年的诺言,再拖又不知是几时,所以你一定要好起来,让我兑现诺言好不好。”令狐晞抱起息昔飞上吉量马,展颜一笑,“你不说话就是答应了,不许反悔哦。”      他们消失在茫茫大雪中,赤槿轻声道,“真傻。”      “啊,你说什么?”狐帏琢磨不清。      “我们都很傻。”赤槿叹道。 作者有话要说:开更啦! 幽闭室   窗台上有两颗干枯的杂草,一根是狗尾巴草,另一根也是狗尾巴草。      赤槿蹲在幽闭室墙角百无聊赖的望着窗外,尽管她什么也看不到,只是一片巴掌大、灰蒙蒙的天空而已,偶尔会有几粒细雪从外飘进来,琐碎的仿若灰尘。      她在这间幽闭室已经整整十天了,这十天来陆续有好几个从明辨峰来的除妖师过来问她一些问题。虽谈不上是审问,但语气淡漠,眼神中带着怀疑,好像认定她就是意图谋害息昔的元凶。   赤槿觉得很委屈,但也无可奈何,她是息昔坠落后第一个出现的人,嫌疑自然最大,加上后来她拦住众人不让靠近,这无疑加重了几分嫌疑,尤其刚关进幽闭室的前三天,她只是闭眼浅睡了不到五个时辰,其他时间全都被不同的除妖师轮番问讯,问得到后来赤槿都不知道自己回答了些什么。      自打来这空空山恕空堂,她就一直混得风生水起,扶摇直上,那里会想到成为残害同门的疑犯,幽闭在这里什么事情都做不了,只能无奈的等待。      “喂,喂,赤槿,是我。”      恍惚中,隐约听见有一个轻微的声音在呼唤着她,赤槿揉了揉耳朵,这里平时安静的连只蟑螂都没有,怎么会有人声呢?      “抬头看窗户,我是狐帏,这株狗尾巴草是我用来传话的。”      赤槿听闻,像一只野猫般从墙角跳起,趴在两个巴掌大小的窗户上,只见刚才还是枯萎的狗尾巴草直立起来,清脆挺拔的草茎,金褐色圆锥型花序在北风中摇头晃脑,刚才的声音便是从这里传出。      “狐帏,息昔的伤好了没?”赤槿强遏制住内心的兴奋,声音都微微发颤,第一次,她觉得狗尾巴草是那么可爱。      狗尾巴草晃了几晃,“我——我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芳主带她去群芳司后,单召蔷薇花神孟霄潇和桃花仙陶理枝小议片刻,就一直闭关没有出来,孟霄潇日夜守护在外,陶理枝代替芳主料理群芳司事物,他们都没告诉我芳主在里面做些什么。”      “哦。”赤槿有些失望的垂眸,“如果连芳主都救不了息昔,那么……。”      “赤槿,你不用担心息昔的,芳主大人从来就没有失败过,他既然肯过来救命,就一定有救她的法子。”狗尾巴草毛茸茸的花序蹭了蹭赤槿光洁的额头,“你被幽闭在这里十天了,他们一直不   放你出去,你难道就没担心过自己么?”      赤槿不以为然的说道:“他们不就是怀疑是我杀息昔么?这很正常啊,我们除妖师相当于妖界的铺头,都学过如何查案子的,那些报官的、喊冤的、或者是第一个发现尸首的往往都是真凶,他们把我当做嫌疑犯太正常不过了,如果换成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狗尾巴草沉默了一会,吞吞吐吐的说道:“事到如今,我就实话实话罢,你能被关在这里十天都洗脱不了嫌疑,其实是有人从中推波助澜,打算要你背定这个黑锅的。”      “是那个活的不耐烦了?!”赤槿大怒,杏眼圆睁。      “是一个你几乎永远想不到的人——百里秦。”      赤槿顿时面若死灰,“他!——为什么?——我那里得罪过他?——我还曾打算——没凭没据的,他的话大家都相信?”      狗尾巴草没有直接回答赤槿飘移般的几个问题,而是等赤槿缓缓平静下来后,在北风中翻卷几下,淡淡道:“他提出了你你两个疑点,其一,息昔出事的前一天,她的烬炎剑失灵,往返慎思峰孤桐崖都是你最终御着星坠带她过去的,本来早上百里秦御着玄冥剑送息昔一程,半路上你截住了他,然后息昔跳上了你的星坠……。”      “可她踏空掉下去了。”赤槿脱口而出,当时的确很险,幸亏息昔反应快,握住了星坠斧柄。      “嗯,那时息昔单手吊住斧柄的场面除了百里秦,还有其他同门也看见了,按常理推断,息昔也是受过严格训练的除妖师,她踏空的可能性不大,而星坠是你的法器,只要息昔踏过来时,你心念稍稍一动,那么星坠就会挪动,百里秦他——怀疑你是故意的。”      赤槿捏紧了拳头,没有说话,她只记得当时看见百里秦和息昔搂抱在一起时,心中很不是滋味,后来息昔主动要求改乘星坠,妒火中烧的她真的故意挪动半寸,想整整息昔以示警告吗?现在关在幽闭室的她很肯定自己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可是当时的自己是否真的就是故意?毕竟息昔以前经常乘她的星坠,从来就没有出现过踏空的情形啊。      “其二,那天晚上是你送的息昔回去,可是你在青松岭就下降了,那天晚上,你们有争执,后来你一个人回去,喝多了酒,还对同屋叫琪琪的同门说息昔总是抢你的东西,而且从来不顾及你的想法。第二天息昔就坠落重伤,你又恰好第一个出现,事后又不准他人靠近,所以百里秦建议巫山鸣查清你和息昔之间的恩怨后再放你出来。”狗尾巴草说完后,见赤槿久久没有回应,便安慰道:“其实我是知道的,你和息昔之间经常发生争执,每次都是些小事,过不了多久肯定会和好。”      “当时你的处境十分凶险,若不是有几个同门苦苦为你求情,息昔的老师王若钦疯癫癫的主张在搜查整个空空山寻找可疑之人,他们差点就决定把你逐出恕空堂,交给官府处置了。”      “那——我还要关在这里多久,空空山那么大,从那里找起啊。”赤槿忧心忡忡。      “你放心,真正的凶手已经找到,相信就这几天你就能放出去了,我今天来就是告诉你这个好消息的。”狗尾巴草说道。      “啊?!”赤槿不解。      狗尾巴草说道:“前天晚上,一群双尾鲛人闯进息昔的住所,他们好像抢走了什么东西,若不是住在附近的李不鸣、绻绻和崔浩玄闻讯过来相助,息昔的师娘阿罗肯定会死在鲛人渔叉之下。”      “你是说元凶是那群半人半鱼的家伙?息昔在无量山时也曾被他们追杀。”赤槿激动地握紧拳。      “也是,也可能不是,因为在酣战之时,突然涌进一大批邪魔,混战中,他们掳走了一个人妖混血的小姑娘,叫做猫儿,听说她是王若钦的私生女,双尾鲛人和魔界邪魔同时出现,这一定是早有预谋,潜伏在空空山,息昔可能是发现了他们的踪迹,或者知道些什么,他们就设计暗算了息昔。”   “慎思峰都是些刚刚入门的弟子,法力太浅,自然对付不了双尾鲛人和邪魔的联合夹击,为了安全,他们现在都撤到笃行峰里,堂主王从祈发布召集令,命正在各地赴任的除妖师赶回空空山,共同应对魔界和鲛人的围攻,连梧啼城都开始宵禁了,出入城门都有除妖师和官兵联合盘查,以前有过作案前科的妖族都关在监狱里接受审问,听说鲛人和魔族就是买通了这些妖族才能轻易潜进来。魔族向来好斗,和天界和妖界都有过战争,这次估计是要在人界作乱,他们唯一忌惮的就是恕空堂,这次他们攻进慎思峰,抢走王若钦长老的私生女,估计是向恕空堂宣战吧。”      赤槿惊得下巴都快掉下,“这几天居然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我怎么一点消息都听不到,每天都望着这扇窗户,从来就没感觉有什么异样。”      “这并不奇怪,你再看看天空,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狗尾巴草往后仰了仰。      “废话,当然是白天,只是下着小雪,天色有些阴暗而已。”赤槿瞥了一眼天空。      狗尾巴草挺直了草茎,“错,其实雪早就停了,连续晴了几日,现在是半夜子时,下弦月有星,你看到的天空是一个强大的幻术结界,交替着日夜星辰,雨雪雷电,云朵飞鸟、这片天空其实是个最大的幽闭室。如果不是现在恕空堂遭遇外袭,结界力量不如以前,我根本就找不到你。”      “我见到的都是假的?”赤槿将双手伸出窗外,明明感觉到雪花在手心融化的冰冷啊      “那是因为你自己先想到了冷,才会有这种感觉,闭上眼睛,收敛心神再试一次。”狗尾巴草提示道。      赤槿照着做了一次,果然再也没有感到麻酥酥的冰冷,她苦笑道:“这大半年来在新晋除妖师中自鸣得意,觉得自己法术出众,将来一定所向披靡,官运亨通,可如今连个幻术都识不破,我这种三脚猫本事,妖没除一个,自己可能就先被妖除了,还真是没用……。“      “有人来了。”狗尾巴草像是在瞬间历经秋冬,消逝了生命,变成干巴巴的样子,石门机括转动几声,轰然打开。      “赤槿徒儿,这些天委屈你了,我带了一壶薄酒,陪我这个老头子聊聊罢。”来人居然是息昔的疯子老师王若钦,他仍旧一身腌黄瓜颜色的棉袍,十日不见,他添了许多风霜之色,更显憔悴。      “见过王长老。”息昔连忙倾身施礼,虽说私底下都叫他王疯子,见面了还是对他礼数不减。      “本来我是来直接放你出去的,无奈有些话在外面不好说,所以要多留你半个时辰。”王若钦取   出青瓷碗摆好,一一倒上酒,自己先饮了半碗。      赤槿坐在对桌,主动拿起酒壶给王若钦斟满,暗想今天这疯子看起来心情很不好,估计是私生女被邪魔掳走,绯闻师娘阿罗重伤的缘故。      “我那懵头懵脑的乖徒儿息昔和你是朋友,她被邪魔偷袭坠崖,多亏有你帮忙才能保住一条小命,外面那些说你是元凶的谣言我开始就不相信,唉,恕空堂这些年疏于防范,连臭鱼邪魔潜伏在身边都毫无知觉,息昔寡言少语的,怎么就被他们盯上了?你和她关系熟络,知不知道这些事情?”王若钦端起瓷碗不饮,转了几转,眼睛突然爆发一股肃杀之气,这种压迫力强大的似乎将瓷碗中的酒液都凝固了。      “邪魔没怎么听她说起过,倒是这双尾鲛人我和她一起遇到过两次。”突如其来的压迫力使赤槿往后缩了缩,她不敢隐瞒,将去年夏天在无量山和乱葬岗驱鬼遇到阎小玉“火烧”双尾鲛人的事情一五一十的抖出来。      “噢?原来天界芳主和冥界阎王早就知道双尾鲛人来内陆的事情,这篓臭鱼离海面千里之外居然还能活下来,而且法力比以前高了不少,看来恶龙族死灰复燃,和邪魔狼狈为奸,区区一个恕空堂如何能应付这场浩劫?唉,想当年妖界青丘山狐族差点被恶龙灭了全族……。”王若钦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后来干脆自斟自饮趁思起来,他对着门口挥了挥手,“你走吧,我徒弟李不鸣会护送你去笃行峰,这段时间要主意安全。”      赤槿起身对着王若钦深深一拜,忙不迭的出去了,走了好远才敢掏出手帕擦额头的冷汗,刚才在幽闭室,王若钦毫无平时疯疯癫癫的模样,俨然是一副开宗立派的大师风范,莫非幽闭室呆久了,幻术结界影响了她的判断?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这章的内容本来会是一万字的,为了节省篇幅,兰舟将恕空堂的变故变成对话形式。上次兰舟提到要让其实一个跑龙套的变成配角,同样是因为篇幅原因,只能让青蛙王子继续做龙套这份很有前途的角色。不然,原先计划27万字完结的狐说八道会写到30万字,太长了,还是按原计划27万完结吧。 第 68 章(标题无能)   冥界,阎罗殿。      “阎小玉?!”息昔惊的跳起来,“我不会又死了罢!不行不行,我还有好多事情没做——总得给个机会让我回去交代几句再过来喝茶罢。”      这里是冥界阎小玉的寝殿,阎小玉斜倚在美人榻的熏笼上有一下没一下梳着头发,这次她的头发是近乎透明的纯白色,看来此时正值人界的黑夜,朝如青丝暮成雪,她的头发比计时的沙漏还要准确。      一个双手拍拍她的肩膀,递给息昔两个大纸包,“凤凰街牛嫂炒货店的葵花籽,你要吃原味还是五香的?”      “唔,这些天有些上火流鼻血,来包原味的罢——赤槿?难道你也……。”息昔接过纸包,此人就是化成灰她都认得的赤槿。      “你放心,我们都没死,这不过是个梦境。”赤槿打开纸包借着嗑瓜子来掩饰她的愧疚,那日在青松岭,她对着息昔大放厥词,骂她脚踏两只船,手里还撑着一根竹竿,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当时太过激了,说出那么伤人的话来。男人之间的恩怨往往一杯酒就能化解,而女人之间的耿介有时候会在谈笑中,零食灰飞烟灭之时消散。      赤槿嘿嘿笑道:“我连续三天晚上被阎小玉请过来喝茶了,她的茶虽好,喝多了还是腻的,今天下午让狐帏下山捎了两斤瓜子给我,嘿,这些天梧啼城宵禁,牛嫂炒货店关门好几天了,他好说歹说让老板现炒了两斤卖给他,厉害吧?以前倒是看不出他有这个能耐。”      赤槿表面上谈狐帏,实际的潜台词是:息昔啊,那天是我不对,如今我对百里秦是一点兴趣没有,我是彻底弄明白了,狐帏这厮比百里秦好的多,如今座上放着一盘皮焦肉嫩的乳猪,我肯定不会傻到去啃百里秦这根半生不熟的硬骨头啦。      “嗯,他不是说要报恩么,这买瓜子是你第几个愿望?——诶,这现炒的瓜子味道就是不一样,很好吃。”息昔嘴里也不闲着,瓜子的香味在舌尖流转,刺激着味蕾,这种炒货就是吃了第一颗就很难停下来,磕得舌头发麻还甘之如饴。      息昔心领神会,她的潜台词是:行了行了,既然吃了你的瓜子,就代表我已经原谅你了,狐帏这头烤乳猪味道的确不错,但是不知道你能吃多久,毕竟他是为了报恩,实现你三个愿望才和你相处到今日。      两人冰释前嫌,瓜子磕得更欢了,赤槿出于礼貌抓给阎小玉一把,却被她冰冷的眼神生生逼了回去。      这也难怪,瓜子之于阎小玉,如同山药蛋之于凤凰蛋,狗尾巴草之于牡丹花,臭豆腐之于琼浆玉液,河东狮吼之于解语娇花,都是八辈子都不会扯上的关系。      “当然是第二个。”赤槿忙着和瓜子仁缠绵,好不容易抽空答上这一句。      “那么他只需要满足你最后一个愿望就可以去天界群芳司做狗尾草花神了。”息昔貌似不经意的提醒道。      “也对。”赤槿舌尖的瓜子停了一瞬,很快又恢复如常,“哼,最后一个愿望么?那会像前两个那么容易。”      息昔暗想,赤槿你千万别傻乎乎的说出最后一个愿望,那么狐帏就永远在你身边了,既然是报恩,以身相许有什么不对?      “你刚才说道梧啼城宵禁?怎么了?出现大妖怪了?”息昔饮了半杯清茶,压压嗓子的干涩。      “这话说来就长了,你还记得咱们在无量山遇到双尾鲛人……。”磕完二把葵花籽,赤槿将这些天双尾鲛人和邪魔在空空山掀起轩然□、打伤她的绯闻师娘阿罗,掳走猫儿,人魔二界大战一触即发,恕空堂召集出山的弟子严阵以待,王疯子去幽闭室放她出来的事情讲的眉飞色舞,活像茶馆说书的老先生。      啪!赤槿将喝空的茶杯权当惊堂木在桌面上一顿,“事情就是这样,如今空空山恕空堂凶险之极,你还是呆在天界慢慢养伤,等风浪过了再回来。”      “有了谢行远这个魔界天尊,恕空堂和魔界的这场仗就不太可能打的起来。”一直沉默的阎小玉轻飘飘的扔出这句沉甸甸的话,看到息昔和赤槿惊讶的两眼圆睁,暗想:你们两个把我这个主人凉在一边自顾自得的嗑瓜子聊天,我还要搭上茶水——当阎王殿是开茶馆的么?      “息昔,我早就说过了,书生就没有几个是好人,少和谢行远这种人来往,他比我想的还坏,居然是魔界天尊。”赤槿跳将起来说道。      “谢行远即使是魔界天尊,可是肯定不坏。”息昔觉得嘴里的瓜子变了味道,“猫儿被邪魔掳走,他定会把她救回来的。”      “你那么关心这个小姑娘?她可是谢行远和阿罗的女儿。”阎小玉瞥了息昔一眼,放下梳子,端起茶杯,低头看着汤色如碧。      “猫儿很可爱,我喜欢她。”息昔希望谢行远能尽快把猫儿救出来,可是心里莫名的空落,这句话说的也很没有底气。      “什么?谢行远和你的师娘阿罗早就勾搭成奸!还珠胎暗结?哇呀呀!我早就说了书生这种人最不可靠!假装清高、贪财好色,手里捧着圣贤书,心里想着抱女人的大腿,如今他的私生女都会打酱油了,还时不时的来招惹你。”赤槿扯了扯息昔的衣袖,凑在身边耳语道:“说实话,你到底有没有和谢行远——咳咳,敢问你如今清白在否?”      “什么清白?还葱白呢!”息昔炸毛了,一口水呛在嗓子眼里不上不下,脖子由白转红,她在温泉里和谢行远赤身相对时,也曾起过“邪恋”的,今日被赤槿误打误撞提起,她不禁又急又羞,一时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没吃亏就好。”赤槿安抚似的给息昔倒了杯暖茶,“如果,我是说万一,恕空堂和魔界开战,你一定要和谢行远一刀两断,否则你必定夹在中间左右为难¬——更何况他还给你的老师扣了顶绿帽子!他就是你的死对头。”      息昔吱吱呜呜的应了一声,如果人魔二界开战,我虽是个小人物,但肯定是站在人界这边,可若面前站的是谢行远,我怎么能用剑指着他呢。      “禀告冥王!冥界结界被强行撕开,他们闯入冥界,已经过了火照之路,快要到望魂群山了!”英俊的白甲勾魂使者纵身跃下牛头马身的坐骑,半跪在地。      “又是双尾鲛人么?这些臭鱼三番两次来冥界作乱,死的越多来的越猛。”阎小玉的声音不辨喜怒。      “这次不是双尾鲛人,他们没有尾巴,法力高强,下手狠辣,像是来自魔界。”      “魔界?他们不在人界对付恕空堂除妖师,改在冥界撒野?看来谢行远的天尊之位有名无实,还是镇压不住这些邪魔。”阎小玉站起来,手心按住息昔的头顶,喃喃念道:“莫失莫忘,神识速归!”      息昔的影像顿时消失不见。      “至于你赤槿。”阎小玉扫了一眼西墙角,“那边有扫把簸箕,你把这满地的瓜子皮打扫干净再走——记住,天亮之前你还没离开冥界,就直接上奈何桥转世投胎罢,反正在睡梦中逝去是个不错的结局。”      天界,群芳司。      桃花仙陶理枝满腹惆怅,恰似滔滔江水向东流,他在群芳司人员颇佳,这些天兢兢业业的代理芳主一职谨小慎微,没有出过差错,但是目前他遇到了一件极为棘手的事情,俗话说的好: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而他遇到的那个疯疯癫癫的人物不仅不要脸面,连鞋子都不要了。      在群芳司议事厅外的桃花树下,王若钦那身腌黄瓜颜色的棉袍脏成了酱黄瓜,此时“酱黄瓜”嘴里叼着一根杂草,眯着眼睛躺在树下,脱下右脚的靴子当枕头,右腿架在弯曲的左腿之上,五个脚趾头自由舒展着,顺便把一阵阵异味带出来。      素有洁癖的菱花仙子终于忍受不住了,她用手帕盖着鼻子说道,“你这个老头,怎么这般无赖,光着右脚太不雅了。”      “菱花仙子这番话很是在理。”王若钦眯着眼睛穿上靴子,那股奇怪的味道终于消失了。      菱花仙子眉头顿时舒展开来,看来这个老头并未莲花姐姐的说的那般是块顽石不可理喻,还是可以开导教诲的。      岂料王若钦在草地上翻了个身,在树干上蹭了蹭,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躺下,脱下左靴当枕头,把左脚放出来尝尝鲜,表示他“一视同仁”。      那股如锅碗三天没洗,六分酸三分馊一分臭的味道令菱花仙子恶心欲呕,她花容失色,捧着胸口差点被熏晕过去。      陶理枝把菱花仙子扶到远处的石凳上休憩,自己端了盘鸭梨放在王若钦身边,“王长老,你在这里躺了三天如何受得了?来来来,吃个水果解解渴。”      “桃花仙,拿人手软,吃人嘴短,这水果我是万万不能吃的。”王若钦接下挂在树枝上的大包袱,取出装水的牛皮袋和半张硬梆梆的烧饼, “我这里有糙饼二十张,水袋五个,够我挺一个月了,芳主大人若不能把我的乖徒儿息昔放出来,我就一直在这里等下去。”      “我早就告诉你了,芳主不在群芳司,你的徒弟息昔我根本没见过,去别处找罢。”陶理枝面不改色的瞎扯,令狐唏交代过,无论是谁来找,都要说他外出不在,连天帝都不例外。但这王若钦是人界恕空堂的长老,若强行将他逐出群芳司,势必会引起天界和人界之争,何况他摆明了软硬不吃,事情闹的越大,就越对群芳司不利。      “桃花仙,不要和这种无赖纠缠,他的食物吃光了自己会走。”给菱花仙子送百花玉露解秽的荷花仙子说道,这死老头来了三天,熏得花儿都没心情开放了。      “没关系,我还有三个徒弟呢,他们都很孝顺,时候到了会轮流来天界送吃的。”王若钦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誓将草地睡穿的势头,他也是没办法,谢行远正在魔界平息内乱,寻找被掳走的猫儿,无暇顾及受伤的息昔,就拜托王若钦务必将“我家娘子息昔”从“居心叵测”的令狐唏手里夺回来。      王若钦其一是受人之托,其二是谢行远是魔界天尊,他只有平息了那帮作乱的邪魔,魔界才有可能和恕空堂通过和谈的方式化解这次危机,恕空堂也能避免无数除妖师白白战死沙场——如果没有除妖师,那么人妖共存的局面就会被打破,恕空堂百年来数辈人的苦心经营毁于一旦。他打定主意,这次就算是把这张老脸磨穿,也要把乖徒儿息昔带回恕空堂。      陶理枝无招可出,完败退出,他拿出盘中的鸭梨颠了颠,感觉“鸭梨”很大,该怎么办呢?再过三天估计王若钦的臭味就能冲出群芳司,走向整个天界了,到时候群芳司颜面全失,他陶理枝难辞其咎。      有了!恶人自有恶人磨!王若钦这种怎么甩都不走开的麦芽糖需要一个比他更无赖、更懂得步步为营、纠缠到底、将一张厚脸皮修炼到登峰造极、出神入化地步、不知“羞耻”为何物的、视“拒绝”如粪土的劲敌才能对付得了。      敢问此人是谁?他就是无故寻花问柳、有时装疯卖傻;时男时女的皮囊,信口情话缠绵。见异思迁第一,花痴无人争锋;思维诡异性乖张,人见人避、鬼见鬼愁、花见花羞、天界第一花痴、蔷薇花神孟霄潇是也!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段描写孟霄潇的几句文理不通的瞎话是兰舟模仿《红楼梦》楠竹贾宝玉的判词胡乱写的,写的很粗糙,改日有了兴致再过来改改。 这章标题不知该取啥名,还请亲们赐教, 花茎   孟霄潇这些天日夜守护在芳主寝殿门外,任何人靠近寝殿十丈之内都会被他客客气气的请走,陶理枝道明来意,恳请他帮忙撵走王若钦。      “是王若钦这只老狐狸啊,陶理枝你是个老实人,当然对付不了他。”孟霄潇哈哈大笑,“他原是魔界四大尊者之一的血尊,当初追色尊阿罗不得,舍弃高位去人界跟随月凌崖大师开创了恕空堂,谢行远初入魔界时得了他半成功力,两人关系匪浅,如今息昔来到群芳司半个都没消息,谢行远肯定要撺掇他带走息昔。”      “你有法子赶他走么,再这样闹下去,天帝肯定会知晓的。”陶理枝忧心忡忡。      “我舅舅那个混蛋肯定早就知道,他一直没过问就是因为王若钦身份特殊,弄不好还会得罪谢行远这个大魔头,这人界魔界一起折腾起来,他天帝的位置还能保得住么?所以干脆将这个烫手山芋一直搁在群芳司,拿你当替罪羊啊。”孟霄潇将纸扇往手心一合,轻轻敲了敲陶理枝的肩膀,“王若钦这个烫手山芋会把你烧成灰的,还是由我这个铁打的牙齿、钢铸的胃吃掉他,你替我守在这里,我这就去会会他,嘿嘿。”      陶理枝眉头一展,心中一块石头落地,只要听到孟霄潇招牌式的嘿嘿一笑,就知道他心中已有对策。      孟霄潇绕到群芳司议事厅门口,未见其人,先闻其味,王若钦的右脚丫的味道余韵尚存。      如此,就不要怪我以毒攻毒了,孟霄潇邪邪一笑,取出两枚大蒜放在嘴里嚼着,大摇大摆的游荡过去,“王兄,好久不见,放这好好的长老不做,改在天界晒太阳啊!”      王若钦睁开眼睛看见是他,顺手将当做枕头的靴子扔过去,低声喝道:“臭小子越长越没记性了,你明明是我结拜兄弟薛无恨的儿子,我的侄儿,我还帮你报了杀亲之仇,你叫我叔父那么多年,今天怎么改口叫兄弟?”      “嘘,小声点,不要嚷嚷的让谁都知道我是出身魔界,还有天帝这个混蛋其实是我舅舅的秘密嘛。”孟霄潇凑过去耳语道。嘴里的大蒜味攻城略地,成功压到王若钦臭脚丫的味道,强势霸道的刺激着对方的嗅觉神经。      来者不善!王若钦警觉坐起,强忍住将靴子堵住孟霄潇嘴里的想法,故作镇定的说:“还是侄儿想的周道,来来来,这里坐下我们好好叙叙旧。”      两人臭味相投,言谈甚欢,其乐融融。      可怜那棵桃花树被活活熏成了抑郁症,后来连续三年都没心思开花。      “叔父,你的来意我很清楚,不就是想把息昔带回去么?小事一桩!我这就去办。”孟霄潇毫不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真的?”王若钦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臭小子答应的那么痛快,会不会暗地耍什么诡计?      “那当然了,不过你得先抬一副棺材过来,息昔是你的爱徒,不要舍不得花钱——棺材板不能太薄哦。”孟霄潇拍拍屁股就要走人。      “等等!你把话说清楚,息昔怎么可能走了?”王若钦顿时面色煞白。      “目前倒是还没一命归西,如果你现在就要带她走,她九成就是个死人。”孟霄潇很认真的说道。      “这个怎么讲?”王若钦不解。      “叔父怎么糊涂了?你赖在群芳司无非是想达成两个目的,第一是息昔活着,其二是恕空堂能避免和魔界决一死战这场浩劫。不过,我们都很清楚,这都需要息昔活着才能办得到。实不相瞒,前些日子芳主大人把半死不活的她带到群芳司寝宫就没出来,现在都生死未卜,      你这样一闹腾,万一芳主心烦意乱,扎错针,用错药,或者——。”      孟霄潇再次凑到王若钦身边耳语道:“或者芳主明明将她救活,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你将息昔带到谢行远身边,这等同于自己辛辛苦苦烧了一顿饭,结果自己还饿着呢,上桌吃饭的却是别人,我们芳主大人能吃这个哑巴亏?所以他最大的可能就是干脆让息昔去冥界轮回得了,饭烧糊了,谁都甭想吃。”      看到王若钦神色松动,孟霄潇趁热打铁道:“谢行远和我是至交,他打败上届魔界阴尊,替我报了杀害父母之仇,我怎么可能袖手旁观不帮他?你放心,等息昔痊愈,我自有办法带她回恕空堂——二百年前,他和息昔的姻缘就是我撮合的。这次我只会比上次还尽心尽力,做媒人的功夫,侄儿自认能比叔父你强些,你赖在这里只会使事情越来越复杂,赶紧回去罢,恕空堂后院失火,做长老的整天不见人影算什么回事。”      这一席话句句在理,戳动王若钦的要害,谢行远要的是息昔活着,毫发无损的活着,他肯定是不能带着棺材回去。孟霄潇和谢行远的交情他是清楚的,这臭小子的话还能信得过。      刺鼻的大蒜味几乎逼得他老泪纵横,孟霄潇摆明了尧和他死扛到底,装疯卖傻的本事比起这个叔   父来简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罢也罢!还是先撤,反正谢行远那边由孟霄潇交代,唉,阿罗的伤势有没有好些呢?三个徒弟伺候的合不合心意?不知有没有猫儿的消息……。      菱花仙子远远看到孟霄潇赶走了那尊瘟神,不由得长舒一口气,心想孟霄潇这个花痴无赖总算为群芳司做了件好事。      陶理枝笑吟吟的端着水果盘走来,惧于孟霄潇嘴里阴魂不散的大蒜味和王若钦臭脚丫的余味,他不敢靠近桃花树,在远处站定,挑了个最大的鸭梨扔过来。      谢行远借着鸭梨压压大蒜的辛味,啃了一半时突然问道:“你不是代替我守在寝殿门口么?怎么又到了这里?”      “哦,息昔醒过来了,和芳主大人互述衷肠呢,芳主可能嫌我在门口碍手碍脚,就吩咐我先去休息。”不得不说,老实人陶理枝八卦起来,和市井妇人有的一拼。      糟了!要是芳主和息昔旧情复燃,生米煮成熟饭,我怎么向谢行远交代?孟霄潇顿时觉得手里啃了一半的鸭梨很大。      群芳司,令狐晞寝殿。      息昔缓缓的睁开眼睛,差点被热晕过去。      这——这是在给她疗伤吗?明明是在煲汤嘛!她自己是主料,各色花瓣为辅料,木桶为锅、大火烧开、小火慢熬,色香味俱全,就差撒上葱花香菜,直接装盘上桌了。      劫后余生,她胆颤心惊的从汤里伸出双手,鼓起十二分的勇气数手指头,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很好,十个手指头毫发无损,弯曲自如,连指甲都被精心修剪成漂亮的椭圆型,打磨得圆润光泽,泛出健康的粉红色,和以前经常被她啃得参差不齐的指甲比起来,简直就是脱胎换骨,焕然新生了,诶呀呀,这还是她自己的手么?真是太漂亮了!      数完了手指头,她开始从头往下摸,头发、眉毛、眼睛、鼻子、嘴,都在老地方呆着,没有摔得挪动地方,胸脯也是老样子,一双手就可以盖住,唉。      不过腰肢纤细了很多,自信能比得过阎小玉无敌小蛮腰,可能是许久没有进食的缘故吧,息昔摸着干瘪的肚皮,自言自语道:“大难不死,也没少什么东西,真是万幸。”      “别高兴的太早,你还没数过脚指头呢。”身后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含着笑意,若和煦的夕阳下,沙鸥江面上栖息盘旋。      息昔脖子一僵,没想到令狐唏就站在身后,她不敢扭头过去瞧他,难道是在提醒她少了脚指头?她的左脚从百花汤里抬出来,嗯,不多不少,正好五个。正想换右脚,又觉得此举不妥,双手潜在水底数了数。      “令狐唏,不要在刚醒过来就哄我——脚指头明明一个都没少。”息昔扭头尴尬一笑,心中暗暗纳闷:每次见到令狐唏,他都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貌似彬彬有礼,但总觉得刻意拒她于千里之外,只要她靠近一尺,他就后退一丈,刚才那个善意的玩笑令她倍感亲切。      “饿了吧?穿上衣服先歇一会,我这就去做饭。”令狐唏有些不自在的指了指一叠衣物鞋袜,掩上房门出去了。      冬瓜汤,清炒笋片,呛拌黄瓜,梧桐木烤鸡翅,粳米粥。      这是息昔病愈后的第一餐的菜单,令狐唏在脑子里颠来复去的想了数天,估摸着息昔会今天醒来,前些天他就吩咐陶理枝把一个僻静的房间改造成小厨房,准备好食材调料。      他自己试做过一次,毕竟好几百年没洗手做羹汤,最后的结果是冬瓜汤太淡,笋片不脆,呛汁熬过头了有股糊味,只有粳米粥勉强过关,至于息昔最爱的吃的梧桐木烤翅,他自己都辨不出好   坏——是该涮上酱汁呢,还是撒上孜然?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口味有没有变,变得怎么样了?以前在青丘山落雁谭,她不喜欢吃的东西从来不主动说,一股脑的照单全收,令狐唏观察了许多年才慢慢摸清楚。现在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他该怎么做呢?      半个时辰后,厨房的炊烟渐渐消失,令狐晞端着食盒走向寝殿,躲在假山后面的陶理枝和孟霄潇现身出来。      “还好还好,他只是做饭,没干别的。”孟霄潇长嘘一口气,心中踏实了许多,“芳主大人厨艺不错,老远就闻到一股香味,没想到他居然是做菜的高手。”      “唉,为自己前妻做饭,芳主心中早就五味俱全罢。”陶理枝无限感慨。      令狐晞和息昔对坐在餐桌上,息昔裹着绿色锦袍,乌发半干,用同色发带倌在脑后,露出清清爽爽的一张脸来,她真的饿了,筷子频繁在餐桌上扫荡,荤的素的菜肴陆续在肚皮里聚会,令狐晞捧着半碗粳米粥喝着,陪息昔吃饭,从她的反应来看,这顿饭菜算是成功了。      息昔吃到八分饱时,给自己和令狐晞一人盛上一碗冬瓜汤,半分感激半分歉意的看着所剩无几的菜肴,“饭菜做得很好,差不多都被我吃掉了,这笋片是你最喜欢的,你自己吃吧,不用给我留——喝完这碗汤我就饱了。”      令狐晞有些意外,“你怎么知道我最爱吃笋片的?”有那么一刻,他觉得又回到了千年前的青丘山落雁潭。      “呵呵,猜的,刚才你夹菜的次数就没几次,每次都是笋片。”息昔笑道,吃完这顿饭,她和令狐晞的距离拉近了很多,言语轻松起来,不再是以前那般惊慌拘谨。      “哦,对了,我明明记得自己从悬崖上摔成一团浆糊,如今不到一个月,怎么就恢复如常了呢?你用了什么灵丹妙药?”息昔醒来后就一直好奇这个问题。      “天界少有疾病,那里会有什么灵丹妙药,我只是用花茎把你断裂的经脉连接来而已。”令狐晞说起来很轻松,其实当时她的情况十分凶险,他不眠不休七天才把她的经脉续起来。      “什么?你是说花茎?这——那不是一碰就会断掉么?”哐当一声,息昔手里的汤勺掉进粥碗,花儿一掐就断,那么她以后岂不是摔一跤就成粳米粥了?      “你可以试试。”令狐晞看着息昔“惊悚”的表情,顿时玩心大起,他递过一支干净的竹筷,      “你拿竹筷试试,看看竹筷和你手指谁先断。”      息昔接过竹筷,跃跃欲试,可又不敢试,踌躇了许久,觉得令狐晞既然费了那么功夫把自己治好,断然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掰断手指,她心一横,眼一闭,握着竹筷用力一掰。      只听见啪的一声,息昔觉得手指微微发麻,还好,断是竹筷。      “续经脉的花茎都是花谢花开近万年的花瓣中提取的,比你以前的更强韧。”令狐晞拉过她的手,替她揉了揉被竹筷振得微微发红的手指,“花茎是水木属性,有了它们延续经脉,你以后修炼水系法术和木系法术只会更加得心应手。”      “真的!”息昔惊讶的嘴巴都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她一直苦恼自己法术进境太慢,二年后必然会   被恕空堂淘汰,如今她因祸得福,换得万年花茎为经脉,除妖师的梦想似乎唾手可得了。      “嗯,除此之外,你还可以随意召唤花朵呢。”令狐晞将她的双手合拢,“集中神识,想着你此刻最想要什么花,它就会出现在你的手心。”      息昔闭目片刻,摊开手心,是一朵嫣红欲燃的子午睡莲,似乎还带着荷塘的气息。      “为什么是睡莲?”令狐晞顺口问道。      “第一次在无量山就到你时,你手里就拿着这样的睡莲,我一直都记得的。”息昔说道。 作者有话要说:息昔接上了花茎,成为名副其实的花花肠子了。 百花园   群芳司,百花园。      如果你想看到春夏秋冬四季花朵一起盛开的奇境,那么你唯一的选择就是想尽办法混进天界群芳司的百花园。      在这里冷艳的腊梅与火热玫瑰齐放,酷菊与夏荷斗艳,红杏和木槿花一起出墙,蝴蝶调戏着牡丹,不一会又见异思迁与葵花一亲芳泽。      只在夜间开放的昙花,此时也强打着精神,努力让自己的姿容挺拔一些,她叹了口气,对着邻居紫薇花抱怨着:真是受罪啊,天天睡眠不足,我都快神经衰弱了,真想找芳主大人,求他放我回人界,虽然那里烟火气太盛,但至少能睡个好觉啊!      “你最好过几天再找芳主,听说他最近很忙,估计没工夫搭理你,现在群芳司的事务由桃花仙陶理枝,陶理枝谨慎仔细,芝麻点大的事也要刨根问底,能驳回的基本没商量余地,上天界不容易,下天界更难,你得瞅准时机找对人才行。”紫薇花点点头表示认同,昙花天天在耳朵唠叨,她耳朵都听得结了好几层茧子,希望她早日回人界,这个世界就清净多了,或者干脆改变昙花的习性,“要不我教你把自己催眠吧,慢慢适应白天开花,夜晚睡觉的生活。”      “不可以,若颠倒了昼夜,我就不是一颗真正的昙花了,似是而非,和不男不女的孟萧潇有什么区别?”昙花连连摇头,“我是一颗真正的昙花,就是喜欢白天打呼噜睡觉,晚上出来溜达。”      “咦?夜来香也有长成这样的?”息昔从海棠树后面绕过来,乌丢丢的眸子笑成一弯新月,墨绿色的丝袍一直垂到脚面,腰间没有束带,松松散散的慵懒模样,都说红花还需要绿叶来配,她穿得像一颗油菜,在这百花争艳的园子里倒是显得十分和谐。      “啊,你是那路的神仙?我怎么可能是夜来香?”昙花最烦别人把她和夜来香混淆,她自己觉得比夜来香美上一千倍,更何况,人界那些可怜的青楼女子别称就是夜来香。      “我来自人界,最近学会了听花语,刚才你说喜欢晚上出来溜达,夜来香不就是这样么?”息昔没想到姿容娇媚的花儿居然是个炮仗性子——一点就着,她蹲下托腮仔细想了想,恍然大悟道:“噢,原来你是晚香玉!”      “你到底懂不懂花啊,晚香玉是夜来香的别称,都是一种花!”昙花气愤的花枝乱颤。      “莫非你是待宵草?”息昔连忙补救道。      “待宵草的花朵不及我的一个花瓣大!”      “那么,你是紫茉莉?”息昔听说过紫茉莉也是晚上开放。      “你是色盲吗?我明明是白色!纯白色!”      “你不会是仙人掌吧?”这是息昔所知道的最后一个晚间开放的花,尽管面前花朵的叶子和肥厚带刺的仙人掌貌似没有丝毫的血缘关系。      息昔猜的越来越离谱,昙花失去了最后的耐性,顿时心中不平一声吼:“我是昙花!昙——花——!”      这声大吼,昙花花蕊里的花粉都喷到息昔脸上了。      息昔皱着鼻子掏出手帕擦擦脸,都说花粉有益美容,可是她总觉得这是昙花激愤之时喷出的口水,不禁暗付:这昙花比得上人界的河东狮吼了,连赤槿都比她温柔呢,也罢也罢,这是百花园,我不过是暂住在这里养病的客人,一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惆怅蓦地升起,她再无继续赏花的想法,掸了掸手帕上的灰尘,蔫蔫的到溪边的草亭里睡午觉去了。      被昙花一顿数落,她从一颗嫩油菜变成蔫油菜,墨绿色丝袍居然有了半分忧郁的味道。      “你——。”      昙花不依不饶的打算继续抢白几句,却被紫薇花伸出茎叶死死缠住,不让她继续发作,直到那棵蔫油菜彻底消失在花丛里才放开。      “喂!你干嘛拦住我?!不过是个普通人族,我还怕了她不成?”昙花狠狠甩开紫薇花,忿忿的说。      “呆子,你难倒没注意到她的手帕么?她虽是个普通人族,来头却不小。”紫薇花扭了扭花茎,见四处无人,便低声说道:“群芳司一百位花神的手帕上都绣着各自的花样,只有两人人例外,一个是蔷薇花神孟霄潇,他的手帕上绣的是春宫图,另一个就是芳主大人,他的手帕是纯白色,什么都没绣,那女子的手帕就是芳主大人的,而且——那是个旧手帕。”      “旧手帕?芳主大人也忒小气了。”昙花仔细回想着那女子擦花粉的帕子,的确是边角有些磨损的棉帕。      “不是芳主小气,而是那女子和芳主的关系非同小可——都共用一条帕子了,他们还真是亲密。”紫薇花意味深长的说道。      “又不是穿一条裤子,能亲密都什么程度。”昙花嘴硬的喃喃道,其实心里忐忑的想:那女子会不会向芳主大人告黑状,暗地给她来点颜色瞧瞧?      蔫油菜息昔在百花园溪水边的草地上睡了一个长长的午觉,醒来时,懵懵懂懂的不知今夕是何年,之前被昙花河东狮吼般喷了一脸花粉的不快似乎被这场纯净的睡眠驱赶的干干净净,她懒懒的摊开四肢,眯着眼睛见天色尚早,便蜷了蜷身体,打算睡个回笼觉。      “姹紫嫣红开遍……良辰美景奈何天……忒看这韶光贱……荼蘼外烟丝醉软……兀生生燕语明如剪。”      断断续续的小曲在这静谧的百花园里蜿蜒缠绵,借着满园花香撩得人心里直痒痒,一杯淡酒后舒坦的微醺,雾里看着镜中花,如梦如幻,但愿长醉不愿醒。      这个小曲那里听过的似的,像是跨越了很多年,数千年往事在蒙上浓雾的镜中呈现,暮雨朝云,几杵疏钟,半江渔火,两行秋雁,一枕惊梦。隔了时间,隔了数世情缘,若指缝里的流沙,岩壁渗出的滴滴泉水,所剩无几,支离破碎,但毕竟留下了痕迹,息昔听得入迷,魔障般缓缓坐起,穿花抚柳,循声而去。      “没想到在这里还能遇到知音,孟某真是幸运之至。” 孟霄潇立在一颗蔷薇树下,曲起的兰花指还没收起,很敬业的唱完此段的最后一句,“听呖呖莺声溜的圆。” 作者有话要说:此章很短,因为下章会很长,哈哈哈。 码完这章,突然想起黛玉葬花了。。。。。。 两个前夫   息昔看着蔷薇树下的孟霄潇,神色有些迷惘,其实这类小曲平日里在茶馆也曾听说的,但她只爱看热闹滑稽的戏文,如《三嫂训夫》、《容婆骂街》之类的,留意的也是令人捧腹的丑角,那些书生小姐花园私会、老父亲棒打鸳鸯之类的戏她几乎是不看的,觉得很闷很无聊:      书生都像春天发情的猫儿,整日蹲在墙头偷窥荡秋千的小姐,而小姐比池塘里的虾还呆气,一块写着诗的手帕就上钩了,丫鬟牵线的本事比得上青楼的老鸨,而书生的小厮个个赛龟公,郎情妾意之时,总会有个老父亲老母亲过来棒打鸳鸯——拜托你家姑娘都珠胎暗结了,板着脸教训还有什么意义?赶紧准备喜帖办婚宴了事吧。      可是——今天孟霄潇唱的这首曲子诡异的紧,其中五味杂陈,听得她的小心肝像是在酸甜苦辣咸各色酱汁里涮了一道,各种滋味同时涌向心头,调和成一种味道,叫做惘然。      “看来息昔姑娘的病已近大好了,天界寂寞,孟某唱的这首曲子还能给你解闷罢?”孟霄潇凝目看着她,这丫头睡得可真沉,他唱的快要断气了,才把她唤醒。      “甚好。”息昔缓过神来,素闻孟霄潇见人就扑倒的花痴之名,不可不防,她往后退了两步。      “这天界闷的很,你打算何时回人界?”孟霄潇语气淡淡,带着三分逐客的意思。看见息昔脸色一黯,他心中隐隐有些不忍,唉,其实他也是被逼的没辙了:王若钦三天两头的打发弟子李不鸣堵在门口找他要人,后来他干脆躲到人界逍遥,岂料昨晚在梦中被谢行远踢断了床腿,而且还威胁说:“三日之内,若息昔还不回来,那么下次断掉的,就不再是床腿!”      言罢,谢行远冷冷的扫了一眼孟霄潇的双腿之间。      “你——你不是在魔界平乱么?”孟霄潇抱着残破的床腿直哆嗦,从未见到谢行远那么大的戾气,看来这段时间他恶战无数。      “一群乌合之众,不难对付。”话虽如此,谢行远还是掩饰不住满脸的疲倦之色,“这两日我要和恕空堂商议和谈,你务必要把息昔带回来,否则夜长梦多,令狐晞这个小人未免花言巧语滋生事端。”      “一定一定!包在兄弟身上。”孟霄潇点头如捣蒜,心想另可得罪芳主也不能得罪这个大魔头,反正有天帝这个舅舅在,他总不至于被逐出群芳司,这日他跟踪息昔来到百花园,用小曲引息昔出来,软磨硬泡也要她在两日内离开这里。      “你是说回去啊。”息昔垂下眼眸,她在群芳司不受待见,除了陶理枝见了她会彬彬有礼的问候一声“早安”、“午安”、“睡得可好”之类的客气话,其他花神都对她见而远之,令她倍感伤神。      可是每次见到令狐晞,所有的不快就会消失殆尽,每天晚饭过后,令狐晞总是会问:“明天你想吃什么?”有了这句话,息昔即使有了去意,也绝对开不了口辞行。      “这里是群芳司,你自然不能长住,”孟霄潇决定就此一搏,“芳主大人是你前夫!他念及旧情救你一命,仁至义尽,你还是早点离开,否则天规森严,情劫难了,以前文曲星官谢行远为你跳下诛仙台,后来甚至坠入了魔界,请姑娘你高抬贵手,放过我们芳主吧。”      息昔闻言一愣,双目呆滞,许久没有言语。      “你若不信,可以去问冥界阎小玉,或者你的老师王若钦,他们都知道你的事情,唉,你和芳主、谢行远三人就是一笔糊涂账,到最后每个人输的很惨。”      孟萧潇一声叹息,缓缓道出其中的缘由,连自己是上任魔界之子、天帝的外甥都没有隐瞒,从夕阳晚照到皓月东升,足足讲了一个多时辰,息昔这才知道,自己的过去比茶馆里的戏文还要曲折离奇,都可以总结成一本章回体小说了:      青丘山遗珠数千载,损灵力白狐得玄狐;      狠哥哥诡言严相逼,痴息昔错吻文曲星;      踏万里寻得娘子归,落雁潭二狐述衷肠;      恶龙族拆散鸳鸯侣,小玄狐转世除妖师;      弱书生妙计娶娇妻,十五年佳偶意绵绵;      令狐唏飞天斩情丝,谢行远为爱坠魔界;   ……      原来谢行远在青松岭说的并不是戏言,两个前夫,三世纠结。好像每个人都错了,但又谁都没有错,破碎的梦境其实都是残缺的记忆,两个前夫爱她至深,也伤她至深。对于息昔来说,每一世的爱恋无疑都是她的最初和惟一。如今到了第三世,恨已无踪、爱却难定。      息昔,意为停止往昔,不要耽与过去,可她奇迹般残留着二世情缘的记忆碎片,第三世每次见到令狐唏和谢行远,心中涌起的莫名情愫都令她久久不能平静,纠葛到现在,三世活成了一世。   令狐唏在无量山曾经说过,昔日的过往,欢喜也好,悲伤也罢,花开则喜,花落则悲,但花开花谢终究有时,何必执着呢?她既然选择过忘记,就不要探究过往,拖着前世的包袱会让她举步维艰。      如今息昔算是彻底理解了他的忠告,她对过去执着的追溯,就像她费力寻找的紫电剑,辛辛苦苦到最后,只是一柄爬满锈迹的残剑,毫无用处,但也舍不得丢弃,用白布裹好放在剑匣里束之高阁,刚开始还隔三差五的拿出来看看,希望能发生奇迹苏醒过来,时间长了,她只是偶尔跃上房梁摸一摸剑匣还在不在,平添一幅牵挂,满腔愁肠。      “你替我向芳主辞行罢,我——这就走。”息昔揉了揉发麻的膝盖,之前她就一直蹲在蔷薇树下愣愣的听孟萧潇讲述过去。      “你要去那里?”看着晚风中单薄的身影,孟萧潇心中有些担忧,今晚这番话任谁都无法接受,何况是这个纯净如水的女子。      “青丘山,然后去……。”息昔像是精疲力竭,余下的话也没说出来,逃也似的走了。      待息昔的身影完全消失夜色中,孟霄潇长吁一口气,息昔终于回人界,大功告成,可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待他转身打算找陶理枝喝酒消愁时,却发现令狐晞不知何时来到这里。      “芳主?!”孟霄潇大惊,心想这下糟了,芳主大人可能亲眼看见他撵走息昔,这下想赖也赖不了,就等着挨罚吧。      “你去告诉陶理枝,让他明天把厨房撤了。”出乎意料,令狐晞没有一丝怒容,而是很平淡的吩咐他。      “啊?好好的,为什么要撤。”话说出口,孟霄潇就意识到自己是个白痴,这完全是句废话,而且是伤人的废话。      “吃饭的人都走了,留着厨房有什么用。”令狐晞轻飘飘的丢下这句话,黯然离开。      三天后,杭州城,韭菜巷。      息昔呆坐在茶馆二楼临窗的位置上,一楼戏台上正演着《南柯梦》,讲述的是一场大醉,一场好梦,幻梦惊醒后方知人命如蚂蚁,所谓“长梦不多时。短梦无碑记。普天下梦南柯人似蚁。”梦醒后,主人公淳于棼觉得“万事无常。一佛圆满。春梦无心只似云。一灵今用戒香熏。不须看尽鱼龙戏。浮世纷纷蚁子羣。”      纵使息昔无心听曲,依依呀呀的唱词也或多或少的撞到心坎上,她在青丘山落雁潭呆了一天一夜,石屋依旧,落满尘土,厨房那些瓶瓶罐罐在滚落在地上,表示这里曾经有人住过。      今天她来到杭州城韭菜巷——这里就是孟霄潇说的她和谢行远生活了15年的地方,二百多年过去了,他们的旧居早就夷为平地,建起了这座茶楼,昔日的一切都了无痕迹,难觅踪影。      恍惚中,息昔觉得自己的过往就如今天的这出戏文——《南柯梦》,想到这里,杯中上好的龙井都觉得索然无味。      “其实有些东西还是留下来了,想不想知道是什么?”一个声音在耳畔响起。      “啊,是你。”息昔回眸一瞧,竟然是谢行远,她的第二个前夫,他还是青衣布袍,背着书篓,风尘仆仆,神色略显疲惫。      谢行远不容她回答,拉着她的手说,“快快快,若天黑了,这些娃儿就要被揪回去吃饭,你想看也看不到。”      两人在韭菜巷尾一颗大枣树下止步,七八个刚刚下学的孩童正围着枣树嬉戏玩耍。      “小孩,你们唱几首童谣来听听,叔叔这些糖果都是你们的。”谢行远从书篓里翻出一包蜜饯,分给这些谗谗的孩子们。      “好咯!”   蜜饯霎时一抢而空,孩子们互牵着小手围着枣树开始唱童谣,“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停!”谢行远故意蹙眉说道,“什么八九十枝花,叔叔只想听‘出门遇到狗’那首。”      “好啊!”领头的男童开来是这群孩子中的大王,胆子忒大,脸皮也厚,他伸出乌黑的小手,   “还有没有糖果?”      “有,不过你们唱得我满意才能给。”谢行远捂着书篓,狡黠一笑。      “出门遇到狗,默默跟我走,骨头又没有,见到咬一口。”孩童们一起唱起来,清脆的童音单纯而愉快,能驱走一切烦闷。      “是不是觉得这首童谣很熟悉?”谢行远看着目瞪口呆,但听得入神的息昔,他走近过去耳语道:“这首童谣是我们成亲第五年,你亲手写的呢,在杭州城里传唱了二百多年,到现在这些孩子们都天天挂在嘴边唱着。”      “出门遇到狗,默默跟我走,骨头又没有,见到咬一口。”      夕阳将韭菜巷镀上一层金色的光晕,一群孩童牵着手围着一对男女反反复复唱着这首童谣,枣树听得很受用,绿色新芽从树缝里钻出来,聆听这传唱百年的歌谣。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完毕,花花,花花~~~~~~ 围捕   五年后,紫菱城西郊。      已到夏末,夏天从黄花大闺女变成了端庄的少妇,渐渐褪去热辣娇嗔,个性平和了许多,不温不火的孕育着果实。      雄蝉小宝吃力的从土堆里钻出来,蝉族在地下蛰伏十几年,却只能在夏天出来鸣唱几十天甚至只是十几天,待天气转凉,或者心仪的雌蝉产下宝宝,他的生命就此终结。      因此早点从泥土出来是比较有好处的,无心成婚的蝉可以多唱几天歌,享受夏日阳光,有心成婚的蝉也能找到雌蝉结为连理,否则粥少僧多,到死也只是光棍蝉一只。      小宝在地底贪睡,起的晚了,到了夏末才爬出来,他有些心慌的嗖嗖爬上枝头,贼溜溜的转动着眼睛,看看是否有雌蝉“名花无主”,愿意和他共赴巫山生宝宝。      一刻钟之后,小宝彻底绝望了,飞了方圆近一里的树林,竟然没有一个落单的雌蝉对他有兴趣,老婆没有寻到半个,还碰了一鼻子灰,一只雌蝉瞥了他一眼,冷冷道:“小样儿,刚从地里出来的罢?我娘说了,宁可单身也不嫁懒汉。”当然,雌蝉是不会鸣叫说话的,所以也称“哑蝉”,她单是凭借冰冷的眼神和见了他转身就飞走的动作就准确传达了这一信息,      小宝很郁卒的在一颗大榕树上停下,暗想既然没有机会留下血脉,就痛痛快快的唱完这个夏天,他轻震翅膀,准备开唱,不料第一个音节都没发出去,就遭遇一群南腔北调的雄蝉的低声叱责。      “你边度架?来做咩?”   “侬过会再唱好伐?拧唔清。”   “龟儿子,都格老子闭嘴。”   “你丫才闭嘴。”   ……      小宝出身乡野,第一次见识到这群来自四面八方的同族,他们或客气或霸气或淘气或火气或煞气或和气的用各自的方言阐述这样一句话:呆着,别叫。只是每句话的声音叠加起来的动静还是很大。      “莫吵,大家要悄悄的思密达,吵醒了树下的除妖师大人就糟了思密达。”一只个头瘦小的蝉站出来当和事老,口音甚是奇怪,身上还散发一股酸嗖的味道,最后一句话明显很有威慑力,霎时群蝉都像是进入深秋般趴住不动,更别提鸣叫了。      小宝初来乍到,还不懂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他也闭嘴了——纯粹是被满嘴思密达雄蝉身上散发的怪味熏的。      “我叫朴正男,来自东北小国高丽思密达,仰慕贵国文明多年,就央求高丽人参商队带着我来这里。”朴正男眯着丹凤眼低声解释道:“我是装在腌了几百年泡菜的陶坛里运了千里而来,所以到现在我身上还有很浓的泡菜味思密达,熏到了大家真是不好意思。”      “噢,原来是来自高丽国的朴兄,我叫做小宝,祖孙三代都是紫菱城本地蝉。”小宝渐渐适应了泡菜味,飞到朴正男身边问道:“诶,为什么大家都不敢叫?”      “唉,真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思密达。”朴正男卖弄了一句刚刚学会的本地俗话,“前些天紫菱城地库的官银一夜之间被搬空,官府怀疑有妖族参与,就请恕空堂除妖师来查案,今天下午除妖师们把犯妖围在了西郊,听说他们拒铺,还劫了两个樵夫做人质,都相持半个时辰了。”      “可是,树下的除妖师怎么还偷懒睡觉?”小宝不解的看着树荫下酣睡的女子。      墨绿色的薄娟勾勒出修长柔韧的身形,以剑为枕仰面躺在草地上,面上盖着一张大荷叶,人为制造出一片黑暗,呼吸绵长和缓,看来正在和美梦抵死缠绵。      “她是这群除妖师中专门负责善后工作的除妖师息昔大人,在包围圈方圆二里的设警示结界,以防路人误闯进去添乱。一旦有人靠近,就会立刻跳出一张写着‘办案禁区,请勿靠近’的黄色警示牌,而且会被这个牌子推回去。”      “真的?我去试试。”小宝贪吃贪睡,活了十几年都不如这只好学的移民高丽蝉懂得多。      朴正男连忙拦住,“警示牌只对人族和化为人形的妖族有效,我们这种没有灵力的虫族还是可以飞进去的,待会除妖师动起手来,飞沙落石,引雷燃火,一片叶子都能当剑使,所以现在禁区里凡是有腿有翅膀能动能爬的都跑光了,你过去凑热闹等于送死啊。”      “可我们现在明明在禁区外面,为什么连鸣叫都不可以?”小宝耷拉着脑袋,真是倒霉啊,秋天就快来,他没找到媳妇不说,连鸣叫的权利都暂停了。      “因为息昔大人嫌我们太吵,打扰她午休,就放下了狠话——谁要是不知好歹吵醒了她,她就拿竹签把我们穿成糖葫芦,撒上盐巴孜然放到油锅里炸熟当下酒菜。”朴正男哆嗦了一下,“你仔细听听,这方圆一里地,别说是我们蝉族了,连比乌鸦还要聒噪的青蛙都不敢叫呢。”      “没有蝉叫,也没有蛙鸣,这还叫做夏天么。”小宝不满的嘀咕着,突又觉得奇怪,“方圆一里?一句话能传那么远,难道她会狮吼功?”      “息昔大人还是未出阁的淑女呢,没到河东狮吼的年龄。但她的木系法术好厉害,懂得草木语言,她只是吩咐我们栖身的榕树,榕树大哥就自然把话传下去了……。”      朴正男话音未落,嗖的一声,一个白色人影从树丛里窜出来,他身形瘦小,神色慌张,见到不远处在榕树下午睡的除妖师,便蹑手蹑脚贴在大树背后缓步而行。      七天前他和一帮酒肉兄弟把地库的官银偷了个干净,藏在一个谁都想不到的地方,等风头过了,弟兄们把银子分一分,从此逍遥快活,在人界红尘中想怎么打滚都行。本以为天衣无缝,岂料这帮恕空堂除妖师不到三天就把他们全都挖了出来,九个兄弟蹲在监狱吃了三天牢饭,剩下他们五个逃到这里以两个樵夫为人质勉强得到喘息机会。      可是那群围困他们的除妖师真狡诈!故意和他们谈条件拖延时间,半个时辰后除妖师突然宣布谈判单方面破裂,一起抄家伙扑上来,他气急败坏挥刀朝着人质脖子砍过去,巴嘎一声——人质脖子只有一到白印,安然无恙,而他精钢锻造的大刀豁出一道口子!原来除妖师表面上劝降和他们谈条件,实际上在暗中给人质施了化石术!不到一刻钟樵夫们的身体表面没有任何异常,却变得比石头还硬,当然不会受伤了。      “朴兄,我们要不要叫醒息昔大人?这犯妖就快逃跑了.”小宝悄声问道。      “还是不要吧,吵醒了她,我们会被窜成糖葫芦思密达。”朴正男有些迟疑。      “可是她要是知道我们知情不报,会不会死的更惨?”小宝绝望了,“左右都是死啊。“      两只蝉惺惺相惜,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片刻,一起抱翅说道:“兄台,来生再见了。”      这时一道绿光闪过,树荫下的息昔不知何时醒来,飞身跳上树冠,方才用来遮光的荷叶正在她左手食指尖滴溜溜的疯转!平地刮起一阵旋风,惊飞夏蝉无数,小宝欲跟着众蝉逃跑,却被番邦友蝉朴正男思密达一把拉进树洞里藏身,“嘘,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最安全,你这样乱飞难保会被误伤或者误杀。”      “去吧!”息昔眼神一凛,指尖荷叶绿光大盛,径直扑向闻声而逃的犯妖。荷叶每转一圈,边缘就增加一寸,当它以泰山压顶之势将他扣在碎石路上时,已经是凉亭顶棚大小了,逃妖自然不会束手就擒,荷叶表面凸起了好几处,但都很快恢复如初。      息昔御剑而来,曲指叩了叩荷叶,荷叶铮铮作响,若精铁铸成,“嘿,我出道大半年来,还从未失手,你省些力气准备蹲大狱吧。”      可能是觉得逃脱无望,逃妖放弃挣扎,荷叶里面没了动静。      “息昔!对方是一只千年穿山甲!你把他扣地上等于放虎归山!”一道绯色光芒从树丛里弹出,正是御着斧头星坠的赤槿,她这些年疯狂迷上绯色,说是和星坠颜色相配,衣裙除了绯色就是浅绯色,息昔总觉得她脚下踏一对风火轮,星坠变成红缨枪,俨然就是戏文上的哪吒,当然,息昔没敢直接说出来,因为如今赤槿头上顶着皇宫四品带刀护卫官衔——简单的说,就是她通过了重重考验,证明她对皇室自己祖宗还要忠心,有权在皇帝面前挥舞兵器而不会被乱箭射死的官职。如此大的官威,被人说是哪吒总归不妥。      “哎呀!你怎么不早说!”息昔揭开荷叶,果然不见逃妖踪影。      “又要我用遁地术抓逃犯?!遁地术损耗的法力我最快十天才能恢复!”赤槿狠狠的瞪了她一眼,“煮熟的鸭子都被你弄飞了,真是倒霉!”      “没关系。”息昔安慰道:“其实不用遁地术,我也可以把他逼出来。”      “什么办法?”赤槿气乐了,“难道你要变成一头野熊把他拱出来不成?”      “最后一次警告你!不要把那件事情当笑话讲!”息昔忿然跃起,“我最后解释一次!那次我变的是熊猫!熊猫!不是野熊!” 作者有话要说:告诉各位看官两个好消息哦。 第一,狐说八道被出版社看中,要出实体书了!(具体啥时候出版还没定,快的话估计是学生寒假吧。) 第二,也许大家更关注这个——出版社同意兰舟更新到最后,连结局都可以贴出来呢,这样就不存在漫长的出版等待期了,大家可以放心看哦。 嘿嘿,诸位啊,等兰舟10月完结了狐说八道,就要看新坑了,新坑名字还没定,但是把文案写出来了,兰舟贴出来晒晒, 请大家关注实在不敢说啊,只是希望大家不被雷倒就行了.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两座庙,一个是和尚庙,一个是尼姑庵堂。和尚供奉的是如来佛祖,尼姑拜的是观世音菩萨,百年来相安无事。直到庵堂里出现一个从三岁就开始唱“思凡”的小尼姑,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偷偷去和尚庙调戏最最帅气的小和尚。十几年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小尼姑连蒙带骗,拐走了“心仪已久”的小和尚,一尼一僧在红尘世界中掀起了万丈尘埃。。。。。。。。。。 偷偷说一句,第一章就是小尼姑破色戒哦。。。。 变形 作者有话要说:兰舟卡文了,编辑那里又催的很紧,日子实在不好过。这些天下班后埋头在网上扫文消愁,粗粗一数,足足看了三十九篇清水耽美文,颓废的紧。 直到今天可爱的melody过来说连皇叔都更了,为毛我还没更,当时我的小心肝啊,就像红楼梦里的病重的秦可卿吃了块山药糕“仿佛克化了似的”,鸡血上脑,打开文档码字,嗖的一下码了二千来字,由次迈出我具有历史时刻的一大步,嗷嗷,9月完结此文,大家表拍我,表打我,我会乖乖码字的。   (啪!惊堂木落下,兰舟将纸扇在手心一合,上回书说道。。。。。。)      息昔变形为熊猫那件不堪回首的往事她很希望当时在场的所有除妖师都中遗忘咒,彻底抹掉记忆,可惜这个夙愿看来是不可能达成了。      话说五年前天界芳主令狐晞用花茎替换她全身经脉之后,她的水系和木系法术不可思议的强大起来,驱腾、落木、御风、引雷、降雪、连最难的“扶鸾照水”和“化水为刃”在两年后修炼成功,只是类似“化水为刃”这种威力太过霸道,施法者难以承受强大的反噬力,所以一直没排上用场而已。      也许是相生相克的原因,息昔的金系法术、火系法术一直差强人意,勉强过关而已;金、木、水、火、土五项逃命遁术,任凭她撞破脑袋,最后还是一窍不通;至于最难也是她最喜欢的变身术,她修行了五年仍是收效甚微,其他除妖师会变作老虎、狮子、狼这种有威慑力的狠角色,或者是蛇、飞鸟、老鼠这种便于侦查逃跑的机灵小动物,而去年冬天,息昔在习了五年变形课毫无建树,都快失去自信的囧境下奇迹般的变形成功——只是她变作的动物形态令在场所有除妖师都捧腹狂笑,连向来都是冰山脸、以严厉出名的“老槐树”也面向墙壁莞尔。      她变成了一只黑白相间、类似熊和猫、憨态可掬的动物。脑袋、眼睛、肚子、手掌、耳朵无一不圆,无辜的顶着黑眼圈呆呆的看着周围对着她发痴狂笑的除妖师们。      “哇,好可爱!”最最活泼的除妖师琪琪首先对她伸出了魔爪,扑过来对她上下其手,啧啧赞叹,“息昔你真厉害,怎么会变成这么可爱的小熊咩,好想养一个当宠物哦。”      其他除妖师在琪琪的带动下,蜂拥而至过来摸她,男除妖师因为忌于息昔之前是女子,而且是个脾气并不怎么好的女子,就不敢上去摸,不过眼睛还是死死的黏在她圆滚滚的身体上,思想上已经不知摸了多少次了。      息昔不堪忍受众人的“宠爱”,御风回到住所,缩在卧室里闭门不出,坐毯如针,希望时间如马匹,使劲抽打之就能跑得更快些,因为在二个时辰后她才能恢复原形。      不料天不遂人愿,此时本该围着火炉吃烤番薯的猫儿突然闯了进来,见到她的熊猫样,先是惊笑一声,随即狂奔到院子里扯了几杆枯竹,嘴里还兴奋的叫道:“熊猫只吃竹子,这是猫儿刚刚挖的,你快点吃啊。”      言毕,直接把竹子往息昔嘴里塞,息昔挪动着笨重的身体逃避着——变形术改变的只是外形,不变肠胃,叫她如何下咽?最后还是闻讯赶来的李不鸣和绻绻用一包核桃引开猫儿,息昔这才避免被竹枝穿肠的噩运。      四年前,阿罗为了保护女儿,和群魔恶战,差点力竭而亡,最后猫儿还是被恶魔抢走。罗刹族一旦诞下后代,就等于一步步接近死亡,那场恶战之后,阿罗灵力衰竭,一夜间变成鸡皮鹤发的老妇,不省人事,李不鸣和绻绻侍奉在师娘左右,不敢有丝毫懈怠。      后来谢行远回魔界平定叛乱,将猫儿带回空空山,可是阿罗不愿让女儿看到自己憔悴的模样,只是在半夜裹着面纱吻别了熟睡的猫儿,和王若钦去了极北苦寒之地,相传那里有冰魂雪魄可以解开最恶毒的诅咒,咒语一旦被打破,阿罗可以恢复容貌,而且猫儿长大后也不会重蹈覆辙,整个罗刹一族就不会灭绝。      临行前,阿罗将猫儿托付给李不鸣和绻绻做干女儿,这对小恋人提前尝到了为人父母的滋味。得知母亲不辞而别,去了很远的地方治病,猫儿着实黯淡了一阵,不过毕竟还是孩子,一个月后她恢复了活泼好动的性子,把空空山折腾的鸡飞狗跳,众除妖师不敢教训这个“王长老”的私生女,直到有一天,猫儿被她称为“长的最好看,口袋里有糖果,手心总是暖暖的谢行远叔叔”强行送到了山脚下的学堂。      这个学堂都是像猫儿这般半人半妖的孩子,起初还委屈的将嘴唇撅得像个草莓的猫儿发现和同龄人一起玩要有趣的多,于是每天都乖乖的背着卷着书本的包袱上学堂。空空山从此恢复了平静,因为小祸害在学堂玩的是风生水起,人见人避,花见花败。      谢行远每隔段时间便来空空山,书篓里总是有两个各色零食的包裹,一个给息昔,一个给猫儿,猫儿是老虎的食量,加上她经常拿着零食去贿赂同学抄功课,包裹很快就就只剩下一张油纸了,所以经常来去息昔那里觅食,遇见变成熊猫的息昔实在是无数偶然中的必然。      猫儿经常馋谗的围着谢行远要吃的,谢行远有一次揉着她毛茸茸的耳朵说,“猫儿啊,你到底是想我呢还是想零食啊。”      “嗯,是零食。”猫儿伸出舌头卷起唇边残余的饼渣,反正她的谎话从来就没把谢叔叔骗倒过,还不如直接说实话呢。      “实话果然比谎话难听,不过我还是要奖励你。”谢行远无奈的笑笑,用棉帕把她的手擦干净后递过一块麦芽糖。      “猫儿上了学堂之后变的很乖啦,自己穿衣服吃饭,还会看书写字了呢。”猫儿得到了奖励,兴奋的竖起耳朵,“谢叔叔,这次息昔姐姐的包裹能不能都给猫儿?猫儿说真话,是好孩子,息昔姐姐说谎话,这次罚她没有零食吃。”      “哦?息昔她说了什么谎话?”谢行远神色一滞,随即哑然失笑,这孩子为了得到二份零食,居然开始学会使诈了。      “前天我问她想不想你,她说不想,可是我知道她很想你呢,当时息昔姐姐的眼睛就像我这样一眨一眨的。”猫儿扯了扯谢行远的胳膊,示意将她抱起来,然后眨了眨圆溜溜的大眼睛,“她还脸红了呢,学堂的老师说过了,如果一个人说话突然眨眼睛,那她就是撒谎骗人哦。谢叔叔,息昔姐姐撒谎了,是坏孩子,罚她的零食都归猫儿好不好?”      “原来是这样啊。”谢行远心情大好,童言无忌,看来息昔也是想着自己的呢。      “嗯,我很乖哦,这次可不可以多给些零食吃啊。” 猫儿在谢行远怀里扭动着撒娇,说什么也要把息昔的零食弄到手。      “猫儿的确乖了好多。”谢行远揉着她圆滚滚的脸颊,“这次带你下山逛夜市,只要你能扛得动,买多少都可以。不过下山之前你得把这些天学到的功课给叔叔说一遍……。” 作者有话要说:兰舟卡文了,编辑那里又催的很紧,日子实在不好过。这些天下班后埋头在网上扫文消愁,粗粗一数,足足看了三十九篇清水耽美文,颓废的紧。 直到今天可爱的melody过来说连皇叔都更了,为毛我还没更,当时我的小心肝啊,就像红楼梦里的病重的秦可卿吃了块山药糕“仿佛克化了似的”,鸡血上脑,打开文档码字,嗖的一下码了二千来字,由次迈出我具有历史时刻的一大步,嗷嗷,9月完结此文,大家表拍我,表打我,我会乖乖码字的。 婚礼   “穿山甲,难道你还看不清形势么?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我们是一定会抓住你的,如果你乖乖钻出来束手就擒,我会替你求情,少吃几个月牢饭也有可能啊——不要逼我逼使绝招,弄得刀剑无眼,覆水难收,嘿嘿,以和为贵,乖乖投降罢。”      息昔苦口婆心的对着洞穴劝降,希望那只偷盗官银的穿山甲能弃暗投明,何苦为了几锭银子坏了几百年的修为?      呸呸呸!明明是白晃晃、沉甸甸上万两雪花银好不好!(穿山甲憋屈的画外音)      “这个时候你还啰啰嗦嗦的作甚?等你唠叨完,他早就不知道跑到哪去了!”赤槿一把扯开息昔,一把将斧头星坠顿在地上,顷刻间地动山摇,本来才大腿粗细的洞穴变成了井口大小,发布了最后通牒:“里面的穿山甲听着!你有权保持沉默,但若执迷不悟顽抗到底,我们权利采取极暴力手段将你拘捕,在刑部妖灵审判司,你有权请状师帮你辩护,如果你请不起状师……。”      “欸,你忘了么,今天我们实在不该动粗的,沾着血腥的手怎么好意思给新郎新娘敬酒?”息昔按住斧柄,示意赤槿冷静。      “啊?!我都忘记了,今晚要赴他们的喜宴。”赤槿面有愧色,初春时节就收到了喜帖,这段时间案件一桩接着一桩,她忙着带领除妖师四处捉妖,不知不觉半年过去,今日居然就是婚期。      李不鸣和绻绻本身就是妖族,他们天赋异禀,在空空山漫不经心的修炼三年居然也能通过除妖师通关测试,岂料第一次出山执行捉妖任务就双双宣布退出恕空堂——他们一致认为妖族和人族在刑律上没有做到平等,不愿意做不平等刑律的执行者。      退出恕空堂,就等于放弃了官位俸禄,息昔他们凑了一些本钱,在梧啼城凤凰街盘下一间布坊,李不鸣在外做买卖,绻绻打的一手好算盘,膝下还有义女猫儿满地打滚耍赖要糖葫芦吃,就这样男主外,女主内,手里抱着个胖娃娃过起了安稳日子,店铺的生意红红火火。      去年年底,李不鸣脖子上架着猫儿,手里牵着绻绻,一家三口全家逛花灯时,正逢临街铁匠李娶媳妇放鞭炮,绻绻沉默了很久。第二天李不鸣“善解妻意”的将凤冠霞帔搁在床头——他们同居数年,但从未婚礼,绻绻嘴上不说,其实一直郁结于此。李不鸣下了喜帖,邀请街坊邻居、生意伙伴,昔日三个能说上话的同门——息昔、赤槿、归浩玄见证他们从“非法同居”到“合法夫妻”的蜕变。      “那你说怎么办?”赤槿十分为难,“我若是不动手,耽误战机,妖灵审判司那边不好交代。”      “你准备送什么礼物给他们?”息昔环顾左右而言它。      “一尊八百八十八两黄金打造的财神爷,他们现在是生意人,真金白银比较实惠,古董瓷器什么的我又不懂。”赤槿老实答道,眼珠转了几转,“问这个干吗?你不会连礼品都没准备吧。”      “八百八十八两黄金?我一年不吃不喝也攒不下这么多钱啊!”息昔瞪大眼睛,“你官阶高,俸禄多,每年还有皇帝的赏赐,财大气粗,一出手就是金尊;我的礼物还不到十两银子,唉,不提也罢。”      赤槿摆摆手,“算了,算了,自打我认识你以来,你什么时候没有叫穷过?那尊财神爷我就说是我们一起凑钱送的,你还是想办法怎么兵不血刃的把穿山甲抓上来罢。”      “不愧是好姐妹!连礼物都想着我,放心,这穿山甲跑不了,我们会准时出现在婚宴上的——记得在礼单上添上我的名字哦。”息昔几乎听到了自己心里一块巨石落地的声音,顿时身心畅快了许多,她指着紫菱河对岸的垂柳,“赤槿,麻烦你在柳树旁边劈一个大坑,能栽种大树的那种。”      “你又要玩什么花样?”赤槿迷惑的看着息昔,最终还是飞到对岸照做了,息昔行事向来诡异乖张,不过也没出过大漏子。      “榕树大哥,如你所愿,我这就帮你挪窝。”息昔立在榕树之颠,双手持剑,默默,几声轰鸣陆续从地底传来,榕树晃了几晃,地面裂成无数条缝隙,缓缓下陷,树根摆脱了泥土的束缚,龙卷风将榕树连根拔起,冲向天空,四处飞沙走石,卡擦一声炸雷,从树根处掉下一个物,在地面咕噜咕噜滚了几滚,正好停在路边的囚车之下,这囚车底下暗格弹开,将异物吸了进去。      赤槿定睛一看,居然是那只企图逃跑的穿山甲,此时他被榕树根密密麻麻的缠成一个粽子,连凶巴巴的眼睛都没漏下,就差下锅煮熟了。树根被息昔施了化金术,和钢丝一般坚硬,穿山甲挣脱不得,像只死鱼般躺在囚车里。      “难怪刚才几次喊话你都不开口,原来早就被封了口。”赤槿仔细检查了一遍囚车,确认毫无纰漏后才长吁一口气,在囚车上面罩上一层黑麻布,吩咐其他除妖师和衙差将此妖押送到衙门候审,交割完毕之后,掏出手帕擦汗之际,突然拍脑袋,糟了!这次又被息昔这个家伙算计了!啰嗦了半天,就是为了蹭她的礼品,不想花钱而已!所谓十两银子买的礼物就从未存在过。      大功告成,息昔将榕树移植到了柳树旁边,还不辞辛苦的引来河水浇灌,嘴里喃喃道:“榕树大哥,我可是信守诺言将你移到柳树妹妹旁边来了,祝你们能修成神仙眷侣,隔着一条河两两相望几十年,人界也罕有这份真情,这河水就当我送你们的喜酒。什么?咳咳,不用客气,这次借助你的树根困住了穿山甲,还省了结婚礼钱……。”      “息昔!”冤大头赤槿黑着脸走过来,嗖嗖嗖飞出几记眼刀,息昔微微侧身避过了,抛一串荷叶茎穿起的莲蓬,狗腿谄媚的说道:“刚刚摘的,解暑又解渴。”      “你的俸禄也不少,蹭吃蹭住也就罢了,不至于连礼品都要蹭吧,守着那些银子也没见你花过,打算以后带进棺材啊。”赤槿抵不过莲蓬的诱惑,一边吃一边抱怨,不再邀这个损友共乘星坠,自己追逐着霞光向梧啼城方向飞去。      “别生气嘛,除妖师这个行当要么活的很长,要么活的很短,我胆子小,又没什么野心,应该会活的长,等到那天我退出恕空堂,总得有几个安身立命的本钱不是?”息昔御起烬炎剑紧跟其后,指着云层下若隐若现的紫菱城,“以前我在毋逢山一呆就是两百年,山林的日子过得飞快,一年权当一天过,一枚银币都用不上。以后我要隐在集市之中,听着东家长李家短,看着西街胖大婶骂街,喝茶看戏,都需要银子不是……。”      梧啼城,凤凰街,昏时。   这个时辰最适合干吗?除了吃饭,那就是结婚了!   锣鼓响过了。   唢呐吹过了。   鞭炮放过了。   花轿抬过了。   夫妻拜过了。      没有媒人,人小鬼大的猫儿权当喜娘一职,全身穿红,像一个会走路的红包,她将蒙着红盖头的义母绻绻牵进婚房,新郎李不鸣端着酒杯逐桌敬酒,十来桌宾客都挨着了一圈还不见醉,隔着好几桌都能听见他爽朗的笑声。      “息昔姐姐!”红包猫儿一头扎进息昔怀里,习惯的伸向她的口袋,这一次掏出来的不是零食,而是一个精巧的娟人娃娃,令猫儿最惊喜的是娟人娃娃头上居然也有一对黑黝黝、毛茸茸的猫耳朵!就像缩小版本的自己!      猫儿咯咯笑着抱着娟人娃娃爱不释手,息昔心中却惆怅的紧——十枚银币就这样没了,绣楼老板真是黑啊,半盏茶的时间她居然半个铜子都没杀下来,到最后为了添上这对猫耳朵,还额外加了三个银币。上次谢行远无意提到猫儿甜食吃太多,伤了牙齿,息昔只好另辟蹊径去买些小玩意儿哄猫儿,李不鸣夫妻(如今可以正大光明称之为夫妻了)曾担心的说这样会宠坏孩子,可息昔真的不想看到猫儿失望的样子,暗自安慰自己——她母亲阿罗都宠了百来年不也是好好的么?我这点宠爱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猫儿啊,你不是在婚房陪着新娘吗?怎么偷偷溜出来了?”息昔将猫儿抱在膝间,要了副干净的碗筷给她盛饭夹菜。      “是义母要我先出来吃饭的,我都在床上睡着了——床上好多花生红枣,硌的很不舒服,我以后再也不和义父义母一起睡啦。”猫儿举着娟人娃娃乐呵呵的说,“我要抱着鱼儿一起睡。”      看着明明长着一对猫耳朵的娃娃被冠上“鱼儿”的大名,息昔表示很无语,她将蘸上鸡汁的米饭裹上小油菜一勺勺的送到猫儿嘴里,吃了大半碗饭,猫儿突然抬头四处瞅瞅,“怎么不见赤槿姐姐和狐帏哥哥?刚才拜堂的时候还坐在你旁边的。”      “哦,他们喝多了,在花园醒酒呢。”息昔剔了块鱼肉,裹在鸡汁饭粒喂给她。      “你是不是在骗我?他们根本没有喝多酒。”猫儿贼兮兮的说道,“说谎不是好姑娘,下次谢叔叔带来的糖果都归我。”      “你这个小鬼,我干嘛要骗你。”息昔有些心虚的舔了舔嘴唇,其实她刚才就是在胡扯——赤槿和狐帏一起敬酒给新郎官后就消失了,此时正不知在那个角落里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呢。      平常两人都忙的像只陀螺,狐帏初入群芳司,忙得头发都没时间修剪成利落的怒发冲冠型,软塌塌的在脑后胡乱用发带扎起,发带当然是赤槿送的,是狗尾巴草的金褐色;赤槿在仕途混得顺风顺水,御前带刀侍卫的头衔可不是法力高强就能当上的。所以他们聚少离多,算算上次见面之时是在初春,如今夏天都快退位给秋天了,才见上今年的第二面。      “哼,其实我都知道。你今天好像不怎么高兴呢。是不是因为谢叔叔没来?”猫儿照着息昔的样子,舔了一下嘴唇,眼珠一转,凑到她耳边低声说道:“昨天义父就说谢叔叔有急事不能过来。你放心,如果今天你没来而谢叔叔来了,他也不高兴的……。”      “食不言,寝不语,学堂老师没有教过你么,好好吃饭。”息昔脑袋就像飞进了一群蜜蜂,哄声阵阵,心烦意乱,她将一只红烧肘子塞进猫儿嘴里,总算堵上这丫头的嘴。      猫儿笑嘻嘻的啃着肘子,看见息昔眼睛忽闪忽闪的眨着,纤长浓密的睫毛就像留恋花丛的蝴蝶般翻飞,心想:这个姐姐人美心善,但是为什么总是说谎呢?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放假了!抽空更上一章,如果写的顺利,明天还会有一章。 心思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喜宴也是如此,不过对于新婚夫妻来讲,喜宴只是他们生活的开端,即使宴会热闹的成一锅粥,以后也会慢慢静下来,成为平淡的白开水,柴米油盐,养家生娃,个中滋味,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朦胧月色下的官道,连个鬼影都不见,却有两匹骏马并辔而行,息昔和赤槿都是仰面躺在马背上,松着缰绳,任由坐骑迈着小碎步前行。喜宴结束前刚刚下过一场微雨,此时风恬浪尽,雨至云开,再强的困意也被清凉的夜风驱散,两人辞别新郎官李不鸣,驱马赶夜路,奔赴下一个任务。      她们酒后微醺,不敢御剑飞行,须知酒后飞行危险极大,迷糊中从法器跌下,或者撞上山崖的倒霉蛋是前有古人,后又来者。更不幸的是如果撞上其他飞行的修行之人或者妖族,不管受伤与否,醉酒之人都要被罚银币百枚,扣在囚牢反省十天,禁飞三月,若造成伤人事故,肇事之人要赔付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名目的费用。就是手里有金山的财富,也能让当事人赔得勒紧裤腰带的一天。      息昔和赤槿都是执法者,自然不能知法犯法,干脆在马背上胡乱躺上一夜,反正慢慢溜达着第二天早上也能到目的地玉遥山。      “息昔,从婚宴离开后,我一直有个疑问,如果说出来呢,会大煞风景,如果不说,又觉得憋得慌。”赤槿看着在云层中穿行的月亮,突然冒出这句话来,良久都不见对方有回应,便叹了口气,“这样你都睡着,真是太厉害了。”      “醒着呢,就是酒劲上来,头晕,不想说话而已。”息昔轻飘飘的说,“有话就说,我的耳朵还是很清醒的。”      “我是在想,李不鸣是只鸡,绻绻是只家犬,他们生的孩子会是个什么样子呢?”赤槿一吐为快。      噗——。   息昔长吐一口气,松了松肩膀,“我还以为只有自己会想到那么古怪的问题,原来你也是同道中人,人族再怎么生也只是男女的悬念,他们族类不同,也不知会生出什么模样的宝宝。”      “今晚的肘子有两种,一个是红烧,一个是酱爆,你喜欢那个?”赤槿突然话锋一转,抛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酱爆。”息昔迟疑片刻,“怎么了?莫非你明天要请客吃饭?”      赤槿紧接着一句,“瓜子要五香还是原味?”   “五香。”   “提子还是葡萄?”赤槿继续她的菜单。   “提子。”   “鲍鱼还是熊掌?”   “鲍鱼。”   ……      “令狐晞还是谢行远?”这一句才是赤槿真正想问的。      “厄……。”息昔警觉的从马背上弹起,坐得笔直,轻挽缰绳,坐骑开始小跑着前进。      “你可以逃避五年,也可以当今晚我什么都没有问你,可你一定要明白自己的心思,你到底爱谁?若没了方向,你的马跑的再快,再不知疲倦,也永远到不了你想去的地方,或者越来越远。”赤槿追上息昔,扯住她的缰绳,两匹马又开始并辔而行。      “我们是朋友,我不想看到你参加了一个又一个人的婚宴,就是没有你自己的,天知道我多么想把百年好合这句祝福送给你,可你这样纠结在令狐晞和谢行远之间五年,感情是一锅沸水不是浑水,浑水可以等它平静下来再看,可是沸水你就是在等十年,还是见不到底,直到最后一丝留恋都被蒸干,剩下的一口破锅焦裂成灰,这又是何必?”      “干脆跳进沸水里,潜到锅底看清自己——过程当然很痛苦,可是总比继续纠结的要好些,令狐晞还是谢行远?”      月色朦胧迷离,息昔交叉紧握缰绳的手微微发颤,指节发白,眼帘低垂,呼吸急促,沉默良久,才艰涩说道:“你知道我前世最后的心愿是什么吗?阎小玉说我愿意舍弃人界爱恋,妖界痴缠,换来一世的逍遥。”      “那又如何?当时你骤然得知自己两段婚姻都惨淡收场,换成谁都不愿意接受,希望下一世过随性逍遥日子很正常啊。但这并不意味着你这一世一定要小姑独处,你的心被爱恋囚禁,别说是走到人界天涯海角,你就是跑到冥界、天界、甚至是魔界,你都是个囚徒,一个不愿直面自己内心的囚徒。你向来懂得变通,甚至说奸诈也不为过,怎地在情字上就糊涂了呢。”      “不要背着前世的包袱压抑自己。每个人只有一世的缘分,我只是个路人,不知道令狐晞和谢行远在前两世和你有怎样剪不断理还乱的虐缘,他们和你也许都有错,也许都没错,但那毕竟都是过去,你活在当下,过去的美好也罢,伤痛也罢,你不要频频回头看,因为看的越多就迷茫,当一个人对过去的关注超过了未来,她还会有多少未来可言?”      “换句话来讲,我赤槿上辈子也许和某个人举案齐眉,最后寿终正寝进了棺材,身前也可能许诺下辈子还做夫妻,可是这一世我遇到了狐帏。”说道这里,赤槿脸颊微微一红,“如果现在上辈子的老公来寻我,我肯定会不认账,拉着狐帏就走。因为姻缘这个东西只能在当世有效,过期作废。爱恋这个东西不是你说舍弃,她就嗖的一声消失不存在。这一世,你只需要确认自己爱的是谁,令狐晞?谢行远?亦或是其他人?如果你没有爱上任何人,一世逍遥也未尝不可,但只是万万不要再往后看,唉,朋友一场,我只是希望你不要过的那么累。”      赤槿的话语一句句迸进息昔心里,每句话都直中要害,激起层层思绪,想躲都躲不了。似梅子黄时雨,即使顶着清湖八字桥老实舒家做的八十四骨紫竹柄的油布伞,也难以避免沾湿衣衫,这五年来,每天她都顶着一副淡然的表情,其实下面掩藏的是伤痛和迷惘。过去的甜蜜,一小滴都是甘醇;过去的苦痛,即使午夜梦回的浮光掠影也能刺痛得她久久不能入睡。      她何尝不明白过去的终究不能重来,再美的花也会长埋尘土。情缘断后不能续,最好是付之一笑放眼尘世外——只是,明白并不意味着她从此不再回头看,冷雨敲窗的夜里,喧嚣的集市,甚至给猫儿喂饭的时候,她都会时不时的想到过去,她也尝试着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可意识这个东西不能像拴只狗那样,牵一根绳子就能解决。      令狐晞看她的目光总带着些悲悯,他如今是天界芳主,这个职位管辖着所有花朵,可他的内心早已荒芜,连杂草都不生吧。谢行远抱着猫儿这个女儿时,看她的目光都带着些许愧疚,尽管他总是谈笑自若,想尽办法,甚至派出猫儿这个小间谍探听她的喜好,每句话,每件事都做到她的心坎上,可是他还是掩藏不住内心的落寞。徘徊在如此沉重的爱恋之中,她迷失的太久……。      接下来就是沉默,两人各怀心思,只闻得马蹄和秋虫对唱,过了半夜,夜凉如水,息昔从包裹里抽出两件披风,一件递给赤槿,另一件自己披上,夸张的打了个呵欠,故作轻松道:“这次行动谁是队长?你居然只能担上个副职,此人来头不小吧。”      赤槿恨铁不成钢的接过披风胡乱缠在身上,锤了锤发木的腿,半天才瞥出一句,“玉遥山,夜正凉。”      “诶,你什么时候说话那么文绉绉的,夜正凉?不就是天冷了吗。”      “你就继续装傻吧,是叶正良,树叶的也,良心的良。”酝酿许久的一番苦口婆心般的劝解无果,赤槿不知道该怨息昔呢还是怨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赤槿这个女配是兰舟从小到大所有闺中密友的集合体,她的在此文中是息昔的闺蜜,有所有闺蜜的缺点,也有所有闺蜜的优点。 大学毕业整五年了,三个舍友对兰舟是包容的,爱护的,她们对兰舟性格影响很大。所以兰舟的女配角总会有这样的人物出现,狐说八道里的赤槿,六合记事里的若晨,以后还会有。。。 因为兰舟相信女人之间也是拥有浓浓友情的。 刚进寝室时,兰舟是个公主病深入骨髓的丫头,任性,冷漠,自以为是。是她们教会了兰舟宽容,适当为她人着想,感情受挫时,她们天天拖着我去图书馆,不让兰舟带在宿舍里长毛顾影自怜。 毕业离别时,我们都哭了,我很爱她们。 大丽童鞋,你是否还会把包面这种吃食叫做包皮?蓉儿,你还会彪悍的穿着运动衣脚踏高跟鞋去饭堂招摇过市么?娜娜,唉,娜娜,你说过你的理想职业是编辑成&人笑话赚钱,这个宏源打算啥时候实施呢?我想你们了。 劫匪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承认,昨天上一章一朵花花都没有的确打击到了我脆弱的心灵,不过鲁迅大大说的好啊——真的勇士,敢于正面惨淡的人参。 所以我今天继续更新,希望这一章不要继续惨淡下去。   在马背上颠簸了一整夜,骨头都抖散了,息昔一时没站稳,面条般的瘫软在地,挣扎几番才勉强用佩剑支撑着站起来,面色青白,若时日不多的病人。赤槿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她斜倚着马匹,利齿驯服了半张面饼,又使劲揉了揉面颊,这才恢复了平日神采。      赤槿将息昔拖到河水边,“快去洗洗脸清醒一下,叶正良他们应该快来了。这个人也是御前带刀侍卫,官阶比我高,总是板着一副棺材脸,私下我们关系不好,行事一定要小心,别被他抓住把柄参我一本。”      噗通一声,息昔干脆跳进河水里,这是一条玉遥山北坡无数条溪水汇集而成的河流,所以叫做玉遥河,初秋的河水冰凉刺骨,刺激的息昔所有毛孔都尖叫起来,疲倦无处藏身,霎时融化在水中。      游了约一刻钟,息昔回坐在岸边的青石板上,全身湿漉漉的,晨风袭来,不由得打了个哆嗦,她盘膝在地,结附火术,之见她全身自燃般腾起一股白烟,半盏茶后,白烟被晨风吹散,她睁开眼睛,青丝衣衫已经干透,再无水渍。      “附火术居然被你用来烤衣衫,如果力道把握不准,你会烧成焦炭的。”赤槿啧啧称奇。      “你也一样啊,燃火术被你用来烤鱼吃。”息昔用墨色发带将头发束起,接过赤槿的烤鲫鱼。      “生火太麻烦了,而且也不知道叶正良什么时候能来。”清甜鲜美的鲫鱼肉满齿留香,若情人亲吻的芬芳,赤槿吃完了一条,不舍的舔了舔嘴唇。      息昔盯着河水看了一会,缓声道:“不急,他们大概还有五里半的路程,骑兵二十人,步卒五十,四辆马车,随行三个伙夫,还有六个挑夫。为首穿着软甲的肯定是叶正良,他那张棺材脸长的太正了,是我见过的最纯粹的棺材脸。”      “你的‘扶鸾照水’之术进步挺快,都可以看到五里以外的地方了。”赤槿松了口气,仰头躺在松软的草地上,“先睡会,离一里远的时候叫醒我。”      扶鸾照水是水系法术的感应之术,看着水面,透过水波就能看到同一河流岸边发生的事情,只要对方有投影在水面就可以,法术越强,画面也就越清晰,看的越远。      “他们好像是在押送的什么东西?护卫那么森严,我们跟着完全是多余,再说当今谁敢动皇家的贡品。”息昔觉得很奇怪。      “下月是太后八十大寿,里面押送的是皇帝要送的礼物,不能有任何闪失,这趟差事我们就都自己是镖师,东西能递到皇宫就成,其他的我们就管不了了。事成之后,你至少可以升一级官阶,俸禄也水涨船高,一趟皇家的闲差比你出生入死抓十个犯妖都管用。”赤槿曲肘为枕,“官场规则就是如此,出力也要找准地方,否则一辈子都没法出头。”      看着俨然一副官场老油条的赤槿,息昔不由得想起五年前那个只知道撒鸡血狗血的臭道姑,为了一枚铜币都要和商贩讨价还价的小气鬼,如今的赤槿自信满满,混得风生水起,还反过来对她淳淳教诲,真是今非昔比啊。      待息昔对着河水换了两个发髻,吃了一条烤鱼,用草茎编了个小笼子,又捉了两只蟋蟀角斗士放进去观赏,大战即将开始之际,但见远处群鸟纷飞,她将拨弄蟋蟀的茅草戳了戳赤槿的眼皮,“起来罢,他们来了。”      叶正良,男,今年刚到而立之年,目前单身,出身军官世家,以棺材脸闻名于皇城,也称号称鬼见愁,意思是那张脸可以直接拿去吓唬鬼,生冷无忌,名门仕女不敢嫁他,就怕以后生的娃娃连自己都不敢抱着睡觉。他听见前方一声滴滴转的脆响,焰火直耸云霄,便竖起右手,精悍的队伍顿时止住,骑兵步卒将三个马车围成铁桶。      “来着何人!”叶正良大吼道,声音嘶哑,幸亏此时是白天,否则真的会被路人当做冤鬼索命。   “御前四品带刀护卫赤槿,恕空堂除妖师息昔。奉礼部崔侍郎大人手令,来协助叶大人押送生辰纲。”赤槿朗声道。      叶正良和赤槿在皇宫见过好几次,也曾一起轮值,只是他们天生气场不合,即使一百次碰面也是陌生人一双。      “我没接到这个命令。之前是宫里大总管王公公命我全权负责此事。”叶正良戒备的看着两人。      “叶大人,这是崔大人的手令。”赤槿将装着密函的竹筒扔给叶正良身边的侍从官。      叶正良好像很不高兴,眼中的若隐若现的火苗似乎能将密函烧掉,在板正的官印威慑力下,他挥手将两人编进了队伍——只是和伙夫挑夫们在一起罢了。      “玉遥山这里闹过山贼,大家都要警醒。”叶正良大手一挥,队伍继续前行。      初秋的白天比夏天还热,太阳挥起鞭子,将最后一丝浮云赶走,痴情凝望着大地,大地的小心肝火燎般灼烧着,回应太阳的热情,他们眉来眼去,干柴烈火,这可苦了在地上奔波的众生,一行队伍被烤的外焦里嫩,皮肤冒油,撒上盐巴胡椒孜然粉就能上桌了。      旗帜烤得像蔫青菜,战士们的软甲盔帽似乎和皮肤融化在一起,息昔和赤槿被烤得恨不得不顾颜面躲在马腹之下,叶正良丝毫不顾大家的疲态,冷血的命令前进,直到快到正午,陆续有五个士兵中暑昏倒在地,他才停止前进,找阴凉流水处休息,伙夫分发干粮清水,半个时辰之后就要出发。      “有没有觉得奇怪?”息昔隔着树木草丛遥望着溪水边的叶正良,“这个人太古怪了。”      “他向来就是如此,那天他要是不古怪了,那才怪了呢。”赤槿不以为然。      “你注意到没有,他至始至终都没有擦汗的动作,钢盔软甲,暴晒二个时辰,别人都会汗湿的像个水王八,从裤腿到鞋袜都会湿透,隔老远就闻到汗臭味,可是他脸上都没有一丝汗迹,像一只冷血动物。”息昔指着他右手边的食盒,“他喝了五皮袋水,却只吃了半个小笼包,另一半被他扔进河水里。”      这——,赤槿搁下包子,也盯着叶正良,平时能吃饭半桶米饭,六个大馒头,突然变得如此斯文,其中必有古怪。      息昔凝视身边从石缝里涓涓流淌的山泉水,这和溪水一个水系,能用扶鸾照水之术仔细打量叶正良,“他脸色苍白,像没有上漆的松木棺材,晒了那么久都没有发红变黑,就像前阵子我们捉到的蛇妖,冷血动物怎么晒都不会流汗变黑的。”      “可叶正良明明是人族……。”      赤槿话音未落,突闻震天巨响,紧接着箭矢如蝗!乌云压顶般朝着队伍扎营的地方的刺来!顷刻间一半的兵士变成了铁刺猬,溪水蓦地变成殷红的绸带!      赤槿撑开祖传金刚伞,将自己和息昔护在其中,箭矢砸在伞面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当声音暂歇,周围已是尸横遍野,三辆大车被调换了马匹,分三个方向劫持而去。      “分头追?!”息昔望着赤槿。      “不!我们跟着他的方向追!”赤槿指着东边骑着战马追马车的叶正良,“只有叶正良才知道真正的生辰纲在那个马车里,其他两个都是疑兵之计。”      半刻钟后,叶正良追上马车,手起刀落,砍掉马夫的脖子,他跳上马车,掏出钥匙打开石质箱子,抱出一个剑匣长短的木盒子。用布袋绑在背上。      “叶大人!这里到处都是来历不明劫匪的埋伏,但是骑马很难冲出去,如果要保得生辰纲运回京城,还是由我带着御剑飞行比较有胜算,你回去收集残部,带他们驱散劫匪,查清真相。”赤槿喘着粗气,刚才她一边打着金刚伞躲避无处不在弩箭,一边还要像兔子般的狂奔,好歹在叶正良上马之前接住了他。      叶正良迟疑片刻,还是将木匣递给了赤槿,弩箭毕竟射程有限,如果赤槿御剑飞行在云端之上,自然是伤不到她的,生辰纲也能得以保全,就是千万个不愿意,他也不能拒绝。      “在下定然不辜负叶大人的信任。”赤槿抱着木匣对叶正良一拜,转身驱动斧头星坠离开,身后一道剑光划过,几缕青丝飘然落下,剑光却在脑后戛然而止。      “叶大人,你是否能给个解释。”息昔烬炎剑直抵着叶正良后心,迫使他将止住剑意,“对自己出生入死的兄弟下手,你堂堂三品带刀护卫,居然和劫匪合谋抢生辰纲?”      “一群废物!”叶正良冷笑一声,居然不顾身后的威胁,直接向赤槿脖子抹去!      鱼死网破!息昔面色一白,将烬炎剑送进了叶正良心脏!      噗的一声白烟,赤槿秀气的头颅掉在地上,还弹跳了几次,化作一只青蛙蹦进草丛里,下半身化作一截残荷。      “障眼法!”叶正良后心中剑,瞪大眼睛,佩剑从手中无力垂下,半□泥土里,轰然倒地。      息昔用袖口擦了擦额前的冷汗,“幸亏你心思缜密,想到用障眼法试探叶正良,不然你今天就要找阎小玉喝茶了。”      “这几年我可不是白混的。”赤槿从树林里闪过来,拔起地上的佩剑,就要往叶正良尸身上刺。      “你要作甚?他已经死了。”息昔连忙拦住她,这个丫头什么时候变得那么残暴。      “有些人的心脏是在左边的,甚至会长在中间,尸身没有三个窟窿,或者头颅还连在脖子上,我怎么会放心他死透了呢?再说了,我又不是圣母,他想砍断我脑袋,我怎么好意思不回敬?”赤槿老江湖的说道,眼神一凛,挥向叶正良的脖子。      撕拉!一道裂口从叶正良腹部开始向头脚两处延伸,息昔和赤槿看到了有史以来第二恶心的一幕:      叶正良的皮肤迅速变黑萎缩,一团幽绿色湿漉漉的东西从人皮里挣脱出来,发出响彻山谷的尖啸,息昔和赤槿不禁放下佩剑堵住耳朵,差点就聋了。      居然是大闹无量山和空空山的鲛人!不过这个鲛人两条分开的尾鳍变成了人族模样的腿,胸口汩汩淌着绿色液体,一副蛤蟆眼,蒲扇般的大耳朵和青灰色的面颊连在一起,上身是覆盖着水草般的绒毛,腰记以下是布满幽碧色的鳞片。      鲛人凶恶回望了两人一眼,尖利如镰刀的指尖直指息昔,全然不顾受伤的胸口,扑将过来,却倒霉的被一只弩箭钉死在地面上,弩箭直插在胸口中间,尾羽震震作响。      “又是这帮臭咸鱼!五年前害得你坠下山崖,掳走猫儿的帮凶就是它们!鲛人的心脏在中间,看你怎么再复活第二次!”赤槿放下弩弓,眼中杀意未褪。      “难怪叶正良一滴汗都没有,原来早就被鲛人剥皮做了衣衫,鲛人是冷血动物,自然不会流汗的,它们也很少吃人族的食物。”息昔恍然大悟,“你还记得么?六年无量山那个倒霉的药材商人最后只剩下一副人皮,肯定也是它们做的,鲛人不会变化形体,只能在天上飞水里游,现在它们的尾鳍化作腿脚,靠人皮伪装隐在人界,我们要赶紧告知恕空堂,说不定它们已经混进去了。”      赤槿点点头,“御前三品带刀侍卫毫无声息的被替换,这只是冰山一角,对手比我们想象的要狡猾许多。”      “不如这样,你带着生辰纲回皇宫复命,我去空空山恕空堂禀告堂主,提醒李不鸣夫妇保护好猫儿。”息昔恳求赤槿同意。      “好吧,路上小心。”赤槿别无他法,两条路都极其凶险,但又不得不去。      跺!跺!跺!   又一轮箭矢阵袭来。      “避在伞下面一起冲出去!”赤槿张开金刚伞,见息昔呆站在原地,乌压压的箭矢遮天蔽日,却都被拦在莹白色防御结界之外!      “两位师妹快随我离开这里。箭矢力量太大,防御结界撑不了多长时间!”白衣飘飘的百里秦御着玄冥剑从天而降,息昔和赤槿御起法器紧跟其后,一刻钟后,脚下一道玉带蜿蜒而行的河流。      “这是曲碧江,我们应该安全了,就在这里分开罢,麻烦百里师哥护送息昔回恕空堂。”赤槿与昔日的梦中情人百里秦重逢,想起以前狗血过往,未免有些尴尬。      百里秦瞥了一眼木匣,犹豫说道:“刚才我只是恰好路过玉遥山,两位被围攻之事非同小可,我虽不知缘由,但应该和你手中的木匣子有关。你比息昔要凶险,所以我还是先助你去皇城。”      “百里秦,你口口声声说是路过,如何得知我要去皇城?”赤槿警惕的靠近息昔,这个时候,她谁都不敢轻易详细,除了息昔。      “既然如此,你不要去皇城,息昔也不回空山,你们一起葬在这曲碧江之下可好?”百里秦依旧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可是他的眼神变得比箭矢还要尖锐起来,“留下生辰纲,或许还能保住残命。”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承认,昨天上一章一朵花花都没有的确打击到了我脆弱的心灵,不过鲁迅大大说的好啊——真的勇士,敢于正面惨淡的人参。 所以我今天继续更新,希望这一章不要继续惨淡下去。 我是息昔   “百里秦!你是堂主的入室弟子,却和这群臭咸鱼狼狈为奸,背板师门!”赤槿大声呵斥,内心暗暗着急,百里秦法力高强,她和息昔合力都未必斗得过他。      “区区四品御前带刀护卫,好大的官威啊,说到底也只是皇位之上那个废物的鹰犬罢了。”百里秦冷冷一笑,“不过在我面前,你们都是蝼蚁一只。”      言罢,百里秦突然凭空消失,紧接着啪的一声,赤槿手里的木匣突然炸开,借着爆炸之力,飞溅的木屑铁钉将手心刺的鲜血淋漓,侥幸有软甲护身,她伤得并不重,匣中宝物跌进曲碧江中,是一根华丽的鹿角手杖。      “息昔!你愣着干嘛,还不快过去抢生辰纲!”赤槿急道,手上数不清的伤口撕心裂肺般的痛,她连斧头星坠都握不稳。   “   保命要紧,我们都要被刺成筛子了!”息昔艰难集结冰墙,将两人护在中间。      滔滔江水喷泉般蜂拥而上,化作利刃刺将过来,息昔激水为墙,然后化水为冰,形成一道冰雪防护结界。      嗷!   一个比江面还要宽阔的巨型鱼尾从水面探出,金灿灿的鳞片比日光还要炫目,它带着雷霆般的气势扫向冰雪结界,只伸出一半,结界就化为无形。      眼前一黑,昏迷猝不及防的拜访了息昔……。   四周都是雾蒙蒙的一片,垂下眼眸都看不清自己的脚尖。初时觉得嘈杂得似乎身处闹市,待她竖起耳朵仔细听来,那些声音却又骤然消失,安静得都能听到衣裙的簌簌声。      这是什么鬼地方?怎么比冥界还要冷清诡异?息昔伸开胳膊,像盲人一样凭感觉前行,也不知过了多久,脚下突然被一柔软的事物轻轻一绊,她跌坐下去,定睛一瞧,地上躺着一人,半旧青布衣裳,一张经常会在午夜梦回时见到的面庞,正是谢行远。      “息昔……。”谢行远一个翻身,左手触到息昔的右腕,理所当然的握住了。      “喂,你——。”息昔挣脱不住,话音嘎然而止,“你怎么——。”      谢行远面色苍白唇色青紫,嘴角和前襟是血迹,不知是昏迷还是熟睡,他双目紧闭,息昔狠拍了他脸颊数下,都没能叫醒他。      也许是感觉到了温暖,他蜷缩身体紧靠在息昔身边,双手抱着她的右臂,眉头缓缓舒展开来,轻叹一声,梦呓似的喃喃道:“息昔……你来了。”      这个场景有些虚幻,但是那些鲜血又是如此的真实,息昔掏出手帕擦干他嘴角的血迹,凑在眼前细看,血迹凝结成块状,稍稍带着一点粘性,应该是没过半个时辰留下来的,嗅觉里都是甜腥的味道,他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是谁伤了他?      息昔仍由他抱着右手,理了理他额前散乱的碎发,暗暗掐了掐手腕的肌肤——没有痛感。      “行远,赤槿说我梦中都会这么叫你,可是我从来没有当面这样叫过你的名字呢。”息昔喃喃道,似乎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和谢行远聊天,“到底是我做梦,梦到了你;还是你在做梦,我进入了你的梦境?哈,就像那个东方异世的庄周,不知道是自己梦见了蝴蝶,还是蝴蝶梦到了他?记得那本书还是你带着我去买的,这五年来我一直在看,不过到现在也看不明白,因为这本书会让我想起许多过往的事情,想着想着,我就不想再想。”      “我第一世的相公是令狐唏,第二世的相公是你,到了第三世,嘿嘿,说实在的,我觉得这一世的我和前二世都不一样啊!你和令狐唏对我都很好很好的,可是我总觉得自己得之有愧,所以你们对我越好,我就越自卑,越往后退,因为我觉得自己偷了原本属于第一世、第二世息昔的东西。”      “我是息昔,但不是第一世的息昔,也不是第二世的息昔,你们用那一世的情感来对待这一世的我,我就是个贼,偷窃了你们的爱情。”      “第一世的息昔和令狐唏相伴千年,最后为了保住令狐唏,和火龙力战而亡,换成是我,未必会有这个勇气。第二世的息昔性如烈火,她爱你至深,那晚被你出轨的幻想所迷,一气之下给自己下了沉睡咒,哀莫大于心死,说到底,她是为你而死,而我呢,肯定也做不到这个的,当我知道猫儿是你的亲骨肉,你和阿罗……,唉,我承认自己最初的确是失落了一阵,不过后来还是慢慢接受这个事实,猫儿很可爱,她的眼神那么清澈,笑起来的时候和你一模一样,能驱散所有烦恼……。”   息   昔怔怔的看着谢行远,过了许久,握拳咬牙道:“好吧,我承认自己喜欢你,唔,我是真的喜欢你,我在毋逢山呆了二百年,你是第一个不怕我、不觉得我是个祸害,被我砸晕了,还对温和而笑的人,那个时候我莫名的慌张,所以信口胡诌说最讨厌书生。再后来,我们遇到了很多次,河边的梧桐木烤鸡很好吃,竹林里重建的小屋,教我读书考试,在人群中抢榜单,那晚下了雨,你送我一把六十四骨紫竹柄老实舒家的油布伞,你曾问我为什么再也没过那把伞,我扯谎说弄丢了。其实我早就晾干用布包起来了,和那把似乎要永远沉睡下去的紫电剑搁在一起。”      “我——我爱你,可是你爱的是第二世的息昔,不是我,对我而言,你的感情就像那把紫电剑,永远都属于她,就像令狐唏的爱情永远只属于第一世的息昔。”      “我总是逃避着赤槿的追问,你还是令狐唏?其实我早就知道答案,只是这个答案我不能说,也不敢说,甚至都不敢去想,不可否认我和前两世的息昔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可是我毕竟不是你的息昔——那个和你共度十五年的妻子。”      “阎小玉说我是上古女神女娲娘娘留下的一滴眼泪,因两世都在修行,所以对前世的记忆异于常人,唉,如果可以选择,我另可像赤槿般在人界红尘沉浮,每一世都是新的开始,如果是这样,我猜自己现在肯定对你穷追不舍,想尽办法狗腿猫儿博得你的好感,你肯定会拒绝我吧,因为你心里只有你的妻子。我会很受打击的躲在被子里大哭三天,然后化悲痛为食欲,拉着赤槿吃遍凤凰街所有小吃,继续做除妖师这份工作,再过个几年,没准我也能当个四品带刀护卫什么的,驾着宝剑在天上飞,地上放风筝的小孩看见了都会羡慕的流口水。“      ”以后我也许会遇到一个人,他身上会有你的影子,那将是一场你情我愿的爱恋,他骑着白马揭开我的红盖头,我们会有一个像猫儿那样可爱的孩子,看着她蹒跚学步,在草地上戏蝶玩耍,我会经常想起你,但是顺着时间的流逝,你会慢慢淡出,到最后化为一个虚无缥缈的影子,当我和他很老很老的时候谈起你,多半会付之一笑吧。”      “这个样子就是第三世的息昔,有些无情,有些自私,觉得爱情并非一辈子只有一次,你一定会很失望吧。”息昔笑的很灿烂,眼泪却簌簌的垂落下来,砸在谢行远紧紧抱住的右手腕上,他动了动紧闭的嘴唇,似乎就要醒过来。      糟了!要是被他撞见自己泪流满面的样子,自己该编什么谎言来解释呢?息昔心一惊,浑身无力,身体缓缓化作轻烟,在谢行远睁开眼睛的刹那彻底消逝。      “啊!”息昔骤然坐起,喘着粗气,这果然是个梦境,只是这个梦境如此真实,脸颊潮湿,嘴角咸中带苦,是泪水么?      四周一片漆黑,空气湿热,像是在地底深处。息昔从怀中拿出一颗夜明珠,朦胧月色般的光芒润泽得她的手心仿若透明般纯净无暇,这是前年谢行远赠给她的生日礼物,另副一首贺芳辰的小词,她收下了明珠,却把小词退还给了他——谎称自己看不懂,尽管她看的很懂。谢行远面色微沉,但很快又乐呵呵的说反正也是照着书本抄的,她收与不收并无区别。      泥土,只是泥土,狡诈如斯的恶龙族族长百里秦会傻到以为用泥土就可以困住我和赤槿吗?息昔抠了块湿泥,仔细瞧了瞧,一种叫做绝望的情绪瞬间将她击倒,居然,居然是这种东西,这才叫做绝境。 作者有话要说:贴上这章,兰舟表示鸭梨很大,息昔感情的真相揭晓。 她早就做出了选择,只是她是息昔,即使带着2世记忆,她毕竟活在当下,她和过去已然不同,而狐狸和书生的记忆停留在过去,息昔表示很桑心。 灵珠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从四数到一。 四!   咦……唷……。      不远处传来细微的呻吟声,息昔凑过去一看,正是昏迷的赤槿,她紧蹙着眉头,额前的冷汗浸湿了鬓发,双手肿胀的就像那晚李不鸣喜宴上的酱猪蹄。      息昔将明珠掐在头顶的泥土之间,席地而坐,轻轻的将刺入赤槿手掌的木刺铁刺挑出来,用洁净的棉帕裹好伤口。      “唉哟!”赤槿诈尸般猛地坐起,“你干嘛拿银针戳我!”      “你瞎嚷嚷什么?我在帮你疗伤挑木刺,谁知道你这个时候能醒过来。”息昔收回银针,慢悠悠的指着一地木屑说道 。      “哦。”赤槿抬起双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怎么肿的像猪蹄?哎呀,这个样子怎么去戴狐帏送的戒指。”      “这个时候还想着怎么美?难道你不觉得疼么?”息昔叹气摇头,都说爱情使人盲了双目,赤槿干脆连痛觉都舍弃了。帮赤槿挑去最后一根木刺,棉帕用尽,干脆扯下一片衣角包起了右手。      “还好,皮外伤而已。”赤槿表面嘴硬,满不在乎,实际上像是有无数蚂蚁在掌心里噬咬,不把她啃成白骨精决不罢休的样子。      自打出山以来,她从无败绩,这次被百里秦暗算,几乎是不战而败,挫败感战胜了痛感,赤槿咬牙道,“百里秦这个叛徒!迟早我要把他扔到恕空塔里焚得灰飞烟灭!”      息昔垂首沉思道:“你有没有觉得很奇怪,他居然为了一根鹿角拐杖而暴露身份,如此看来,以前鲛人在冥界抢阎小玉那对碧色的珠子背后主使也许就是他。赤槿,这些年还有没有什么东西失窃是和鲛人有关的?”      “碧色珠、鹿角杖、前年皇陵先帝陪葬的狮鬓披风,锁颜珠被盗,卷宗上记载有鲛人触动机关被钉死在墓道里,还有……。”      “等等!鹿角、碧珠、狮鬓、曲碧江袭击我们的金色鱼尾,这些东西加在一起就是——。”息昔勃然变色,捏紧双拳。      “是龙!一条金色的龙!”赤槿大叫道:“只有恶龙族族长是金色的,他复活了,百里秦只是他行走人界的一副皮囊,双尾鲛人过去就是恶龙族的仆人,他们只接受族长的驱使。”      息昔点头道,“五年我夜入百里家宅寻紫电剑,他曾带我进藏宝库,那里都是屯在一起的黄金,现在想来,其实是用黄金来掩盖金色鳞片发出的光辉,原来他在拼凑二百年前被令狐晞的碎光阴撕裂的身体。”      蛇身、蜥腿、鹰爪、鹿角、鱼鳞、鱼尾,拼在一起就是龙形。      “他复活了,一定会天下大乱,我们赶紧回恕空堂禀告堂主。”赤槿挣扎着站起来。      “我们出不去了,你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息昔无力的摆摆手。      “不就是一个地洞么?如何能困住我们?”赤槿不解。      “唉,你将嵌在泥土上的夜明珠拿下来就知道了。”息昔指了指着头顶的明珠。      赤槿狐疑的抠出明珠,惊讶的发现方才凹进去的那块瞬间平复如初,她从泥壁上抠出一团湿土,泥壁似乎有了生命,在她收回手指的刹那神奇的长了一团一模一样的回去,赤槿忍痛拿出斧头朝泥壁劈过去,却悲哀的发现她砍掉多少泥土,泥壁就生长多少。      息昔拦住赤槿,“你还是省省力气吧,这样劈下去,迟早会把自己活埋在这里。这是上古时代的息壤,永远不会减退,消亡多少久增长多少,传说人族祖先大禹治水时就用它堵住了泛滥的黄河水。”      谢行远撰写的《六合山海经》里有过记载,息壤是一种能自动生长的泥土,后来被大禹控制,用来堵截四处泛滥的洪水,息是指平息,壤者,是指治理管涌的填充之物,平息管涌险情的土壤,所以叫做息壤,当初赤槿曾玩笑的说息壤是息昔的远亲,毕竟都姓息,只是万万没想到她们会有被这种东西困死的一天,陷于息壤,就等于陷入绝境。      赤槿急道:“那该怎么办?那个变态百里秦居然把这个东西都找出来了,呜呜,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完,和狐帏只是拉拉手,连亲亲都没有,他还说下次见面就送我戒指,不做狗尾巴草花神,要骑着白马娶我,成亲生娃……。”      啪!      一声闷响,息昔一拳打在赤槿的后脑勺上,截断了她的宏愿。      赤槿像拉面般扭了几扭,眩晕过去。      “两个人肯定是出不去的,可是,如果是一个人……。”息昔将赤槿扶倒在地,将她的伤口又细细裹了一遍,撕下衣角,咬破食指写了几行字,叠好塞进赤槿怀中。      “百里秦!我知道你就在附近,我们谈个条件如何?你放了赤槿,我给你想要的东西。”息昔整了整衣裙,对着黑黝黝的泥壁说道。      约半盏茶的时间,传来嗡嗡的、飘突不定的声音,“哦?你能给我什么东西?”      “你召集旧仆鲛人一族四处收集残躯,如今大功告成,不过你还缺一样最重要的东西——灵珠,灵珠被令狐晞的碎光阴所毁,不可再生。如今你空有龙的躯壳,却没有灵珠,一身蛮力对付我和赤槿还凑合,但说道其他人,呵呵,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吧。”息昔淡淡一笑,“我、赤槿、阎小玉的本体都是上古女神女娲娘娘的眼泪化灵珠而成,相信这世间没有比这更强大的灵珠了。阎小玉在冥界封王,法力高强,连她手下的勾魂使者你都未必斗得过;如今把我和赤槿困在息壤里,无非是想把我们炼成灵珠罢了。”      “都说王疯子的二弟子息昔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狐狸,表面纯善无害,实则狡黠机敏,这几年我几番算计,甚至想过利用赤槿对我好感来挑拨你们的关系,可到最后你们都是有惊无险。”淡金色的光芒从泥墙四面渗进来,慢慢形成百里秦的幻像,“你们是我的囚犯,迟早都会丧失神识成为灵珠,有什么资格和我谈条件。”      息昔笑得很灿烂,“呵呵!百里秦,既然你惦记了我和赤槿好几年,就应该知道我两个前夫都是不好惹的吧,而且你为了将我们困在息壤,在曲碧江里现出了真身,我和赤槿消失的这几天,恕空堂肯定不会闲着,魔界、冥界、人界、天界,谁都不想再看见你这条恶龙复活,说不定明天你拼了二百年的身躯会再次撕裂,这一次,他们断然不会给你留下那怕是丁点的生机。如今你四面楚歌,又无灵珠,那些臭咸鱼能撑得住几时?还是找条江水准备自刎吧。”      百里秦面色一沉,没有接腔。      “要么你放了赤槿,我就自愿化作灵珠,受你驱使。要么你将我们试炼成灵珠,不过这至少需要三年,但是——。”息昔敛起笑容,“你能不能活到明天都是个问题,你等不起。”      百里秦沉默片刻,突然大笑道:“你们这些恕空堂除妖师都自称大仁大义,你化为我的灵珠,我必然是要接你之力颠覆天下,荼毒生灵。你为了赤槿一人性命牺牲自己,却负了天下人,况且,我即使这次放了赤槿,下次兵戎相见之时,我一定不会留情,你聪明如斯,怎么会想到主动做这种赔本的买卖?”      “你太高估我了,我向来以自私、小气、胆小闻名于恕空堂,连结婚礼物也要蹭赤槿的,所以至今也只是个六品的小官,心无大志,每月的俸禄都攒起来买房置地,给自己留条后路。如今我反正都是一死,能保得住一个便保一个,他人的死活我顾不上,也没有那个能力,只希望周围的朋友平安即可。” 息昔讥讽一笑,“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毕竟我们谁都不能料到将来会发生什么,说不定你即使得到我这颗灵珠,明天也照样败在令狐晞剑下,他杀了你一次,也能杀你第二次;或者被谢行远拖到魔界被群魔啃得连根骨头都不剩也有可能;或者被恕空堂的除妖师扔到恕空塔里烧个几千年。呵呵,或炸或煎或烤或蒸,真是浓妆淡抹总相宜啊!”      “闭嘴!”百里秦大怒,淡金色幻象变身了耀眼的炫金色。      息昔左手拔出烬炎剑,横在脖间,右手抽出靴间匕首,在赤槿咽喉半寸处停下,“懒得和你啰嗦,我们若都死了,你连一颗灵珠都得不到!”      “住手!”百里秦往前一步,“你留下!她可以走!”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从四数到一。 四! 混沌密境   “怎么是你?”      看见来者是令狐晞,谢行远好不失望,他刚刚梦到了息昔,还搂着她的手腕酣睡,息昔对他说了很多话,似乎还对他表白心迹,只是到最后不知为何她哭了,泪珠儿一滴滴砸在手腕上,心疼的他从梦中惊醒,谁知醒来后没看见息昔梨花带雨星眼微红,却看见令狐晞冷着脸瞅着他。      令狐晞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他扫了一眼谢行远的伤势,“你来这个混沌密境多久了?”      “嘿,你这不是废话嘛!既然知道这里是混沌密境,就应该明白这里是没有时间这种玩意的。”      谢行远挣扎着站起来,抹去嘴角浸出的血迹,“不过,从空空如也的胃囊来看,我应该在这里睡了三天有余了。”      在这个情敌面前,他向来是不服输的。      初时,当世界还未分天界、人界、魔界、冥界、妖界,上古大神都没出现之时,天和地像颗鸡蛋般连在一起,壳中蛋黄蛋白未分,此为混沌,混沌中无生命,也无时间,(参见清代袁枚《子不语—天壳》:天地如鸡卵,卵中之黄白未分,是混沌也。卵中之黄白既分,是开辟也。)后来混沌之中诞生了盘古大神,龙首蛇身,他拔下一颗牙齿化成斧头,开天辟地,后来天空高得遥不可及,大地变得宽旷辽阔,左眼变成太阳,右眼化作月亮,头发变成星星,身体化成大地山川,血液成江河湖海,肌肤成草木,精魄被女娲娘娘安放在泥人里,成为人族。      “息昔在那里?”令狐晞开门见山的问道。      “我刚刚还见过她——在梦里,她说喜欢我呢,要嫁给我做老婆,再生一窝小子。”谢行远添油加醋的胡诌,看见令狐晞脸色越来越差,心情就越好,“怎么?你也被一条臭咸鱼骗进来了?你这个战神当年还不够狠,居然让恶龙族又出来作乱。”      “昨天有人化作狐帏的相貌来群芳司找我,说是息昔和赤槿有难……。”      “咳咳!”谢行远折扇一张,打断令狐晞的叙述,“你是想告诉我,你明知那人是假冒的,但是为了息昔的安危,还是跟着他来到这里,结果就被引进了混沌密境,哎呀,真是痴情呢。实不相瞒,本人也是被这样骗进来的,承蒙恶龙族看得起,比你还早进来二天。奉劝一句,在混沌密境中不要打算硬闯出去,因为所有术法都会反噬到你自己身上。”      “你的伤就是这样来的吧。”令狐晞松了一口气,不过忧心仍在。现在他确认息昔不在这个鬼地方。可并不表示息昔没有危险,恶龙族设计将他和谢行远骗到混沌密境,下一步就是肯定要对息昔动手。      “那当然!那些臭咸鱼破龙怎么会伤得了我。”谢行远装模作样的摇着纸扇,只是混沌密境无风无雨,他再怎么摇扇子,发丝都不曾动一下,“敢问芳主大人,你神通广大,是否知晓密境破解   之法?”      “没有。”令狐晞摇摇头,“混沌密境被开天辟地的大神盘古所破,盘古大神龙首蛇身,与恶龙族应该有莫大的渊源,所以他们才能招来密境。”      “哎呀,这可怎么办?娘子还在等我回家吃饭呢。”谢行远继续胡扯过嘴瘾,一声娘子叫得甚是顺溜。      “息昔不是你的娘子,她——也不是我的。”令狐晞皱了皱眉头,“我们都放手,让她开开心心过完这一世可好?”      “我才不上当,你叫我放手,谁知道我放手之后,你肯定会跳下诛仙台去找她,她心软,定会收留变成凡人的你,疗伤治病鞍前马后的照料,嘿嘿,她又喜欢美色美食,你这张俊脸天天在她面前晃悠,一天一道好菜端上桌,总有一天她会动心的。”谢行远顿了顿,声音放缓了许多,“她这个人面皮很厚,动了心也不会脸红,平日里说笑自如,一点都看不出来,你要记住,什么时候她说话时很少看你的眼睛,或者,她将和紫电剑藏在一起的六十四骨紫竹柄老实舒家的油布伞或扔或埋或烧了,就说明她忘了我,打算重新开始啦。”      “息昔真是傻,去年我故意问这把油布伞的下落,她眼睛都不眨一下告诉我不见了,哈哈,其实她那里骗得了我,我连她腰际上有块青色胎记,一晚睡觉翻几个面都知道的清清楚楚,这一世,她心思很重,明明想的是一,嘴里说的却是二,你要是揭穿了她,她会很生气的,当然,她生气的样子也很好看,只是一气之下就会带着赤槿猫儿她们去凤凰街瞎吃一通,猫儿赤槿都是铁打的胃,吃多少都不在话下,生冷不忌,可息昔胃口不好,你记得劝着点,她要是不听劝,你就拉她去茶馆听戏,茶馆的吃食都不撑人,再泡上两壶消食的普洱茶……咳咳!”      谢行远咳嗽一阵,猛喘了几口气,接着说道:“总之,你要知道她的意,又不能让她知道你知道她的意,简单的说,就是要装糊涂装不懂;但你不能总是顺着她的意,由她任性胡来,伤了自己,我知道这样很难,尤其是对于你这种不懂女人心的家伙就更难了,但鉴于你是个聪明人,应该学得会。你这个人其实挺好,就是比我差一点而已,以前的事情我懒得和你计较了,这一世,我只想要息昔幸福……。”      “你——!”令狐晞越听越觉得蹊跷,他猛然转过身,看见谢行远七孔流血,像一张薄薄的信笺般倚在书篓旁边,都没有力气合上手中的折扇。      “滚,滚一边去!”谢行远摆摆手拒绝令狐晞的搀扶,“混沌密境没有方向,没有时间,我们不是盘古大神,也没有开天辟地的本事,但是——咳咳——你进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息昔肯定有危险了,他们把我们困在这里,就是为了对付息昔没有后顾之忧。我受了重伤,时日不多,就干脆用了损人不利己的锁命咒,把这条残命和混沌密境锁在一起,我死了,密境就会消失,你赶紧去救息昔,好好照顾她,不要——不要让她哭。”      “转过身,一直往前走!我现在已经很狼狈了,风度全无,可不能让息昔知道这些。”谢行远对着令狐晞吼道,体内涌出的鲜血堵住了咽喉,他意识模糊,言语含糊,骄傲如斯的他,强撑着身体不让自己倒下。      “息昔……息昔……。”谢行远抱着书篓,温柔的像是抱着自家娘子,他一遍一遍叫着息昔,声音暗哑下来,却深情不减,千年等待,十五年相濡以沫,百年守候,到最后,我只希望你能幸福。      令狐晞攥紧黛青色的剑柄向前行走,强忍着不回头,当身后的声音彻底停歇,他顿下脚步,微微侧身,围绕在身边的迷雾消逝了,满天飞雪狂舞,凄风阵阵。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三! 凤凰泣血   猫儿光着脚丫从床上跳下来,顺着椅子爬上窗台,推开窗户一瞧,顿时鼓起腮帮子,嘟着小嘴,猫耳朵也耷拉下来,失望的紧。      “老爹!为什么好几天都是雾天?不是秋天才有雾的么?现在是夏天啊!猫儿不要总是呆在屋子里,猫儿要游水、去学堂斗蟋蟀。”她一仰头,对着坐在屋檐上沉思的李不鸣撒娇。      “猫儿乖,去找老妈吃完早饭再出去玩。”李不鸣心不在焉的说道,仍旧看着越来越低的天空,又补上一句,“穿上鞋袜,别光着脚乱跑。”      自从干爹干娘成亲之后,猫儿改口叫李不鸣老爹、唤绻绻为老妈,四天前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回到了恕空堂慎思峰的老房子里,平时那些神气骄傲的除妖师们都愁眉苦脸,面上愁云的窗外的迷雾还厚。      天气骤然变冷,没有昼夜更替,天空总是灰蒙蒙、疲倦的亮色,像是罩着一个蛋壳,见不到阳光、也没有黑夜,天空似乎一刻比一刻低,用猫儿刚刚学会的诗句来形容,就是几乎“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了。绻绻以沙漏记时,漏完一次就去厨房准备饭食,漏完三次就催促猫儿上床睡觉,猫儿已经很久没看见老爹老妈的笑颜了。      “好哦。”猫儿顺从的穿上鞋袜,冲向厨房,半晌过后,她端着一碗青菜鸡蛋手擀面跑出来,夹起一枚荷包蛋伸向李不鸣,“老爹吃过饭了吗?老妈今天在荷包蛋里放了红糖,很好吃的,快下来和猫儿一起吃吧。”      “好啊。”李不鸣跃下屋檐,就着猫儿的筷子吃下一只荷包蛋,尖尖的鼻子碰了碰她的额头,“吃完早饭老爹带你去孤桐崖。”      “夫君,她一个小孩子,去那里不太合适吧。”绻绻解下围裙,将猫儿按在木凳上,从发髻里掏出梳子,一点一点的将猫儿蓬乱的头发梳开。      “混沌密境包围了整个梧啼城,还不断压下来,恕空堂的力量每日都在消退,可能抗不过今晚,密境一旦和地面融合,梧啼城就变成一座死城,所有生命都会消逝,我们是一家人,还是不要分开的好。”李不鸣剪下一只玫瑰花,衬在绻绻发髻上,脉脉含情道:“娇羞默默同谁述,绻倚西风夜已昏,娘子今日很美呢。”      绻绻这几日忧心的不思茶饭,脸色蜡黄,听罢一抹红晕从脖子升到额头,整个人都灵动了不少。      空空山,孤桐崖。      众除妖师们轮番在空中穿梭施法,减缓混沌密境下压的速度,他们的力量每天都在减退,一种叫做绝望的情绪滋生蔓延。      “上古神桐,佑我苍生!”堂主王从祈带着二位长老跪拜在岩石上,昨天他还是乌发竹冠,一副青年人的样子,今日却须发皆白,形容枯槁。      绻绻被堂主巨变的容颜吓到了,她挽紧丈夫的胳膊问道:“他们在拜祭什么?”      “传说孤桐崖有颗上古时期就存在的梧桐树,那棵梧桐树上可通天,撑起苍穹,下可触到冥界黄泉,它虽然不能破解混沌密境,但是可以阻止密境继续下降,吞噬梧啼城。”李不鸣拍拍妻子的手。      “可是孤桐崖连根草都没有,那来的梧桐呢?”绻绻不解。      “以前是有的,后来在那棵梧桐神木上栖息的凤凰涅槃了,神木也从此消失,只有凤凰再次现世时才会出现。”李不鸣将怀中熟睡的猫儿递给绻绻,脱下外袍披在妻子身上,“山顶风大,小心着凉,我去把梧桐兄召唤出来,这个家伙睡的太久,唤醒他并不容易。”      “夫君你——!”绻绻大惊。      李不鸣轻松的笑笑,“有什么话我们留在晚饭后谈,你抱着猫儿去那边躲一躲,待会动静会很大,小心跌下山崖。”      言毕,李不鸣直冲云霄,全身像是裹着一团火焰,映红了天空,一声清脆的凤啼过后,李不鸣化身为一只赤红色的凤凰!他围着孤桐崖轻舞飞扬,洪亮清越的凤啼响彻山谷,绕到第三圈时,狭长的凤眼里滴下殷红的鲜血来,鲜血渗进岩缝,孤桐崖光秃秃的岩石上倏地出现了数不清的花花草草!      “凤凰泣血!”众除妖师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泣血会怎么样啊?”绻绻心急如焚,自己的夫君明明是只不会鸣叫的雄鸡,所以叫做李不鸣,他何时变成了凤凰?又在空中泣下鲜血?这个枕边人怎么变得如此陌生?      “李夫人,凤凰是不死神鸟,涅槃重生,一旦泣下鲜血,就意味着放弃永生,死后在六界轮回。”王从祈对着空中泣血的凤凰深深一拜,“他是在牺牲自己重生机会,召唤梧桐神木保护苍生。”      轰隆隆!      一颗树干足足有百丈宽的梧桐树以不可抗拒的气势缓缓升起,占据整个孤桐崖,凤凰绕枝而飞,牵引着梧桐撑起苍穹,终于阻止了混沌密境的侵蚀。      凤凰飞到妻儿身边,又化作平日红发尖鼻的模样,只是略显疲倦。      “老爹!”猫儿扑到李不鸣怀中,“原来你是只好美好美的凤凰儿啊!”      “你——你是一只凤凰,怎么会在鸡窝里。”绻绻红着眼睛,哽咽的说不出话来。遥想当年她还是一只看家犬时,李不鸣是一只丑丑的,连鸡鸣都不会的杂毛雄鸡,还被母鸡嫌弃不说,经常被其他小鸡欺负。      “那个时候我躲在鸡窝里避天劫,多亏你赶走了黄鼠狼我才逃过一劫,凤凰也好,雄鸡也罢,那都是过去了,如今我只是你的夫君而已。娘子,我有些饿了,回家做晚饭吧。”李不鸣抱起猫儿,牵着绻绻向山下走去。      一只凤凰,一只家犬,一个小魔头,他们三个就是吉祥如意的一家。      一丝裹着雪花的寒风从梧桐枝头飘摇而来,棺材板般厚重的天空开始出现一道赭红色裂痕,伴随着阵阵噼啪声,裂痕越来越来大,沉闷的空气开始流动,将孤桐崖的花香送到鼻尖。      “有风?还有雪?混沌密境被打破了?”李不鸣抚掉妻子头上的雪花。      “是赤槿!她拿着斧头居然劈开了天空!”绻绻不可思议的看着那道熟悉的绯色光芒,赤槿双手握住斧柄,朝着混沌密境疯狂砍过去,笼罩在大地上的“蛋壳”裂缝越来越多,一时间地动山摇。      李不鸣抱紧瑟瑟发抖的猫儿,“她手中的斧头肯定是开天辟地的远古大神盘古所用的神器,传说神斧是盘古的牙齿所化,没想到它选中了赤槿。混沌密境再厉害,在神斧刃下等于一盘豆腐。”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倒计时:二! 明天贴上最后大结局。 大结局   当赤槿将混沌完全分开,已经是精疲力竭,她像一只断翅风筝般从空中落下,众除妖师正待飞过去接她,却被一个红衣白发的女子抢了先。      阎小玉横抱着赤槿递给幽灵般出现的勾魂使者,冰雪精魄凝结而成的容颜,白发垂到脚踝,微微飘动,月华尚不及她三分,不过第一句话便显示了她万年如一的刻薄口吻:      “天帝你这个缩头乌龟!还躲着袖手旁观,难怪你的外甥孟霄潇都说你是个胆小鬼、混蛋、懦夫、猪头三都比你好几百倍!”      “呵呵,小玉,多年不见,你还是这个性子,什么时候说话委婉一点就更好了。”天帝踏云而来,无奈的摊了摊手,“其实我也着急呢,只是没有想到法子对付混沌密境,现在你妹子赤槿开天辟地,混沌已开,黄白已分,我把蛋青封在天界九重天,你将蛋黄融在冥界忘川河,这样就没   有后顾之忧啦。”      “少在这指手画脚,做好你的本分。”阎小玉瞪了天帝一眼,带着众勾魂使者打开冥道,将混沌浑浊的一部分引入忘川河。      天帝手中乾坤珠滴溜溜的转动着,黑白交替的光华将混沌的轻浮拖向九重天,空中厚重的迷雾霎时消失,久违的月光冲破大雪的阻碍,清冷的光华映亮了整个梧啼城。      终于渡过这一浩劫,众除妖师稍稍松了口气,岂料危难接踵而来。      吼!   东边一阵狂暴的龙吟,一条身躯堪比空空山脉的金色巨龙怒吼着飞来,巨尾一扫,将山脉的最高峰——盾戚峰顶端燃烧的恕空塔拍的粉碎!      唰!   一道雪亮的剑光刺向金龙的腹部,金龙躲闪不及,挥起爪子硬接,剧痛袭来,左爪断了一半,腹部又多了道深深的伤痕,金色鳞片纷纷落地,吼!金龙吐出火球还击,龙身倏地飞向灯火阑珊的梧啼城。      墨衣玄剑的令狐晞并没有躲闪,白色彼岸花从衣袖纹饰中飞出,替他挡住火球。      “令狐晞!!!你追了我一天一夜!从东海一直到梧啼城,你再走近一步!,我就拿整个梧啼城陪葬!”金龙盘旋的城市上空,躲过了这一剑。      “我只要你死。”令狐晞平静的挥剑追击,这一次,他斩向金龙最柔弱的部位——眼睛!      可是,剑光在距离金龙碧色眼睛半寸处生生顿住了。      一枚珠光色的灵珠拦在前方,她非圆非方、无形无质、像清晨叶片上滚动的朝露又似夏荷上停留的落雨,尽管几千年都没见过,令狐晞还是一眼认出了她——息昔,当他还是一只小狐狸时,偶然而又宿命般落在他身边的小珠儿。      “你能舍下这座城市,能否舍下这颗灵珠呢?这是息昔的精魄炼化而成,你毁了我,她也会灰飞烟灭。”金龙得逞的狂笑,“现在灵珠仍由我驱使,女娲娘娘留下的神物定然比我以前的灵珠强大数倍,你能有几分胜算?”      令狐晞眼神一滞,隐忍的按住剑柄,但也只是犹豫了一瞬,他再次举剑,“息昔已死,你自然不能活下去。”      “去吧!和你的旧情人同归于尽!”金龙吐出灵珠,灵珠罩上了血红色的邪气,带着厉鬼般的呼啸扑向令狐晞!      令狐晞的剑锋就快要触碰到灵珠,却在关键时刻绝望的收回了剑势,终究,他还是难舍情愫。      金龙瞅准令狐晞失神的破绽,右爪直插他的胸口,眼前白光大盛,拦住了他的攻势,灵珠突然失去了控制,她褪去血色,重归纯净,护着令狐晞。      “你——你居然神识尚存?!”金龙收回右爪,难以置信的看着灵珠。      灵珠轻盈的旋转着,“你不是说我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狐狸么?狡兔还三窟呢,何况是一只狐狸,我自愿化作灵珠是为了潜在你的身体里寻找心脉,放心,这一次,你绝对没有机会复活了。”      金龙恼羞成怒,“你是为了帮令狐晞么?哈哈,不妨告诉你,我将你两个前夫关在一团混沌秘境之中,最后出来的是令狐晞,有死方有生,他杀了谢行远才能破解密境,你难道还执迷不悟吗?”      “行远……他……。”几滴晶莹的、水雾般的光华从灵珠滴落。      “息昔……。”令狐晞欲言又止。      “上一世,我误会了行远,这一世,我要相信自己的心。”灵珠敛起光华,“令狐晞,你使出碎光阴追随我的轨迹即可直击恶龙心脉,我的神识只能维持半刻了,你莫要犹豫。”      灵珠嗖的一声直冲金龙,黛青色的碎光阴紧随其后,金龙的惨呼嚎到一半就被肢体碎裂的爆炸声淹没,天空像是放了个巨型炮仗,炫目的光芒将夜空照得如同白昼,满城雪花飞舞,令狐晞收回长剑,黯然神伤。      尾声      “夫人!夫人!不好啦!小姐她——她——!”      天还没亮,息夫人的房门就被敲的震天响,丫头环佩的声音堪比西街卖豆腐的田寡妇,真是玉簪碰碎了瓷杯,又脆又尖,息夫人正乐呵呵的梦见自己抱外孙呢,眨眼间外孙没了,变成一只啼啾的雀儿。      “何人扰我清梦!”息夫人不满的拨开床帐。      “小姐不见了!留下书信说坚决不嫁给谢家那只瘦皮猴!”      “什么?!”息夫人惊得穿着寝衣就直奔小女儿房间。      衣柜大开,少了几套四季衣衫,首饰盒倒扣在床榻上,不用瞧就知道里面是空的,地上满是陶瓷阿福的残骸——里面存了十七年的压岁钱,早知道女儿会用这些银子逃婚,息夫人说什么也不会那么大方的给了。      糟糕!这几天光顾着筹备婚礼,却忘了息昔那丫头比驴还倔,比狐狸还狡猾呢?表面上对这桩婚事不置可否,还装模作样的满大街挑选嫁妆,实际上偷偷摸摸的准备逃婚。      “夫人,小姐不见了,这婚事还办不办?”环佩小心翼翼的说。      “办!当然要办!都给我出门去找!她注定是要嫁给谢家小子的,逃也逃不过!”息夫人摊开信纸,“我先写封信给曦京谢夫人,就说息昔生病了,婚事延期到明年春天。你们要是找不到小姐,就都别想进这个家门!”      杭州城里的息夫人和帝都曦京城的谢夫人是手帕交,她们小时候都偷过村头的葡萄村尾的甜瓜,少女时期一起在河边洗过衣浣过纱,而且在同一年上了花轿嫁到夫家。      不同的是息夫人面若芙蓉,身型如垂柳,嫁的相公姓息,做的是布料生意。      而谢夫人面若冬瓜,体型呢,嘿嘿,还是像冬瓜,嫁的相公姓谢,世代都是书商。      二十多年前,她们和相公都定居在一个小城镇,你来我往,情同姐妹。后来她们几乎是在同一月有孕,姐妹俩初为人母,兴奋之余又忐忑不安,在家呆着闷了就约在茶馆里听戏聊天。      有一天,小城里来了一对女道士,长得都很耐看,尤其是那个背着沉重行李的女道士,漂亮的都教人挪不开眼,身形略矮、唤作赤槿的女道士摇着铜铃,扛着一个招魂幡似的招牌吆喝生意,上面写着“看相算卦,阴宅阳宅;通灵寻亲,预测性别;驱鬼除×;百年字号,价钱公道。”      两位夫人对未来宝宝的性别甚是感兴趣,于是凑钱请了这两个女道士来茶馆一叙,一番推算,赤槿算出息夫人会生个女娃,谢夫人得男娃,还赠了许多吉利话,她们高兴归高兴,可是付钱的时候习惯性的压了压价钱,六枚银币讲到了五枚,谁知背着行李的女道士突然冒出一句“以后的事情与我们无关”,拖着赤槿就要走,谢夫人赶紧挽留两人,追问缘由,女道士说孩子都会平安,但是未来婚姻之路颇为坎坷,在她们的苦求之下,女道士终于说出了破解之法,原来只要孩子结为夫妻,就能化解虐缘,平安一生。      最后,女道士拿出一根像是用来包粽子的红绳,拴在她们两人的小指上,说这是月下老人的红线,专门用来牵姻缘的,就算相隔天涯海角,最后也能结为夫妻。她们感激不尽,凑了五枚金币献给赠给她们红线的女道士,女道士很仗义,只收下二枚,一枚退还给她们说是孩子成亲时的贺礼,还给另外两枚施了仙法,叮嘱她们孩子出生后要当做护身符戴在身上,成亲之后方能取下。      三个月后,一场瘟疫席卷全城,她们都失去了襁褓中的孩子,正如女道士所说,息夫人生的是女儿,谢夫人生的是儿子,只是天祸难料,孩子刚满月就夭折了。      她们双双离开了这个伤心地,息夫人被丈夫接到了杭州城,谢夫人跟着相公去曦京开新书局,两人失去了联系。      息夫人四十岁“高龄”时居然怀孕,在一个下雪天诞下女婴,给孩子取名为“息昔”,据息夫人解释,二十多年前那个神仙般的女道士就叫做息昔,借她的名字给孩子积些福气。      说来也是缘分,息夫人抱着刚过一岁的息昔逛夜市,走累了就在茶馆里歇歇脚,猛一抬头,巧了!对桌就是二十多年没见的老姐妹谢夫人,她正在给一个约四岁的小子剥瓜子。原来谢夫人四年也喜得贵子,这次带着孩子回娘家探亲,途径杭州城。      提起往事,姐妹俩唏嘘不已,当晚就定下亲事,约定息昔长到十八岁就嫁给谢家小子——谢行远。      谢行远在息家吃够了瓜子,玩够了泥巴,看够了花灯,实在觉得无聊了,就偷偷溜到息昔的摇篮边,看着襁褓里肥肥白白,吮着手指酣睡的息昔,谢行远邪恶的笑了,他掏出刚抓的青虫就往息昔嘴里塞,谁知息昔突然醒来,她下意思的一拳打开谢行远的手掌,小婴儿的力气都很大,谢行远躲闪不及,手中的青虫反而落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顺着领口钻进去。      只觉得胸口麻嗖嗖的一片,谢行远难过又难堪,想哭又不敢哭,想动又不敢动,面上青一阵白一阵,十分滑稽。      息昔觉得很好玩,嘿嘿笑起来,鼻涕泡都出来了。      “小肥鸭!笑什么笑!”谢行远戳着息昔肉球般的腮帮子,想给她一个下马威,谁知息昔的皮肤太过滑嫩,他的手指直接滑进息昔嘴里,息昔毫不客气的狠狠咬过去,还以颜色。      哎呀!      谢行远忍痛扯回手指,眼泪在眼珠儿上转了几圈,终究碍于面子没有掉下来,娘亲说这个小肥鸭要嫁给自己做老婆呢,男儿有泪不轻弹,何况是在老婆面前!      可是——可是——真的好疼啊!      谢行远委屈的跑出息昔的闺房,呜呜,我不要小肥鸭做老婆,她好凶!      十二岁的那个夏天,谢行远再次被母亲拖到杭州城拜见未来岳父岳母大人,他和息昔再次相见两厌,谁都不理谁。      一天中午,他不歇午觉,偷跑去花园里玩耍,爬到榕树上捉知了,知了没抓到,脑门却被石子弹了肿包。      “是谁?!”谢行远大怒,平日里在学堂,只有他将同学堵在街头,逼着他们抄功课的时候,自己何尝被别人整过?      “瘦皮猴!这是我们家花园!知了也是我的,不许你碰它们!”九岁的息昔拿着弹弓,牛皮筋拉得满满的,颇有一番“弯弓射大雕”的气质。      谢行远在河里游了一个夏天,全身晒的黑漆漆的,加上有些挑食,所以整个人又黑又瘦,息昔叫他瘦皮猴也是在“实至名归”。      “小肥鸭!放下弹弓!否则我把你脱光了、架在火炉上、刷甜面酱烤着吃!”谢行远大声威胁道,曦京城里,这种小姑娘只要听到前面一句脱光了多半就会面色一红,然后哭号着回家。      息昔因为贪吃甜食肉食,体型在同龄女孩中算是肥硕了些,她最厌别人说“肥”,谢行远这句话刺痛了她幼小的自尊,本着孔老夫子所教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道理,息昔弹弓“出鞘”!直取对方那张讨厌的嘴巴!      鉴于她瞄准出现偏差,没射中嘴巴,石子亲吻了谢行远的鼻头,还留下深红的“吻痕”。      这比小时候被她咬的疼上一百倍啊一百倍!      不过谢行远还是没有流泪,他暗暗发誓:小肥鸭!我就是一辈子打光棍也不会娶你做老婆!哼!      所以当息昔在初春过完十八岁生日,谢行远就酝酿着离家逃婚,打算去外面游历三五年再回家,反正女大不中留,息家定然不会傻等他浪子回头,肯定会另择佳婿把小肥鸭嫁出去。岂不知在他离家的同一天,急的团团转的谢夫人就收到了息夫人寄来关于息昔生病,商量推迟婚期的信件。      息昔骑着青骡行走在狭长的驿道上,她无心看沿途的风景,埋头读着一本厚厚的《妖灵律令》,她要参加今天恕空堂初秋的除妖师选拔,顺便逃婚,每当看见除妖师们在空中御剑飞行的光亮,她都羡慕不已,自己买了几本术法书偷学过一阵,一直都不得要领,所以想到要去恕空堂考试,碰碰运气。      走着走着,青骡突然停了下来,息昔抬头一瞧,好家伙!路中间居然有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白狐见她走过来也不害怕,反而朝着她的方向行了几步。      “哇!好漂亮的狐狸哦!”息昔抱起白狐,爱不释手的磨蹭着他的皮毛,白狐初时有些僵硬,似乎想从她怀中跳开,可最终还是顺从的不动了,时不时的舔舐一下她的手腕。      “你从那里来呀?叫什么名字?做的宠物好不好?”息昔格格笑着,“你好像能听懂我话呢,我们在那里见过吗?为什么我觉得你好熟悉?”      息昔凑在白狐身上嗅了嗅,没有狐狸特有的异味,反而带着一种奇妙的花香,仿佛身处百花园中,白狐身形一滞,从她怀里挣脱出来,跳进路边的树丛里。      “小白狐!你要去那里,等等我!”息昔顾不得青骡,紧跟其后,寻觅白狐踪迹。      约行了半里路,息昔在一小湖泊边停下,方才她远远瞧见白狐在这里饮水,应该没有跑远。      “救命啊!哇!咕噜!”      断断续续的呼救声从湖心处传来,难道是小白狐变成人形在这里游水?      救人要紧,息昔没有多想,甩掉布鞋,一个漂亮的跳跃,扎入水中。      湖水清澈透明,她看见一个青衣书生打扮的男子在水中挣扎,他痛苦的捂着小腿,看来是本打算游水消暑,结果小腿抽筋,连累的小命都快断送在湖底。他看起来烟火气十足,一点都不像狐妖,息昔未免有些失望,不过还是扯过书生的衣领,将他拖上岸。      “喂!你醒醒!”息昔一巴掌打在书生的面颊上,期望把他拍醒,可惜到最后她把他扇成半个猪头,他依旧躺在地上纹丝不动,连呼吸都好像停了。      息昔怔怔的看着书生,尽管他被打成了半个猪头,她还是觉得这个人很熟悉,一时间脑海里掠过很多东西,殷红的嫁衣、紫竹柄油布伞、似乎还有眼泪……,她心中一悸,慌乱无奈之下,息昔只好往他嘴里吹气——去年她在河堤上救阿毛就是这番做法,阿毛是她刚养的一条狗,可惜这只狗总是把自己当做是鸭子,天天往水里跳。      “咳咳——咳咳!”青衣书生终于有了反应,他猛地坐起,趴在地上把肺里的积水咳出来,待他缓缓的睁开眼睛,正碰上一对如四月湖水般清澈的眼眸,那双眼眸的主人有着洁白如玉、润泽如花瓣的肌肤,这个人——这个人仿佛在那里见过似的,他愣在原地,良久才喃喃的说道:   “小生谢行远,不知如何称呼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完结鸟,实体书版的结局和网络版本一样,就多出一千字的样子吧,再次感谢出版社同意兰舟贴上全文,大家不用等待漫长的出版期就能看见结局。 说实话,此文兰舟无数次想过放弃,不负责的弃坑。工作压力,琐碎的家务事,时不时的卡文,停电断网,感冒发烧……,几乎每个理由都能成为放弃的借口,可是兰舟最后还是撑过来了,因为有你们的支持,此文才得以完结。当兰舟一个个将各位的署名敲打在WORD里面,乐得口水都出来了。 ------------ 【26zn免费全本小说下载 更多好书下载:http://www.26zn.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