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如何变成女人 第一段 我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走在大街上。 洞房花烛夜,结网落大鸟,新媳妇头一遭。 我所为何? 众所周知,我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爷们,不是同性恋,也不是异装癖。我之所以今天穿着一件漂亮的连衣裙——当然漂亮是相对于裙子,而不是穿上裙子的我——是因为我不满这个世界对男人的不公。 关于这个决定的起因,似乎是这样的:今天陪老婆逛街,老婆掏光钱包换回了大包大包的衣服,我负责了所有的搬运工作,最后的报酬却是穿着汗津津的臭衬衫,强颜欢笑看老婆雀跃地脱光了衣服,试穿一件一件的新衣服,在镜子前来回晃悠。 我愤恨的不是老婆不关心她的长期劳力,而是那长长的一条街,竟然没有一家为我等好儿郎做靴衣铠甲的店铺,使老婆大人想发一时善心而不可得。为什么为女人做衣裳的门开着,男人永远只能穿老三样?但也可能另有他因。 那么我为什么选择穿裙子来进行我的示威活动而不是旗袍,我们都知道旗袍是这个世界上女人最性感的衣服?问这个问题的肯定是女人。之所以有这样的选择显而易见是性别使然,生理构造不同决定了男女在某些事情处理上的有心而力不足。何况我膀大腰圆,腆着一个啤酒肚,穿旗袍像只吹大肚子的青蛙,而且妓女才穿旗袍,淑女只穿白色连衣裙。 做出这样的决定并且予以实施,必须有超凡的毅力和厚脸皮。脸皮厚则毅力坚,然后事才能成。民国的时候有个叫李宗吾的家伙写了一本书宣扬厚黑学,他认为脸皮厚的最高境界是厚而无形,就是说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两样,但实质上脸上已经贴了千万张牛皮纸。这种观点移用到剑法上就叫做无招胜有招。 厚脸皮对一个用非常规手段抗议不公现象的示威者而言很重要,因为大家都有喜欢看戏,尤其喜欢看小丑表演,若是小丑学个母鸡打鸣公鸡下蛋,大家乐哈哈一下也罢了,倘若在小丑的身上看见了自个的影子,甚而这个表演又映射了心里一直想做却没胆做的事情,激进者免不了要上前扇耳光,温和的也起码要把演员的脸当痰盂。看戏要从众,喝彩要跟风,喝倒彩也不能特立独行。别人都在学驴叫,如果你只知道哭,就要受对死者不敬的指责。如果有人还要说学驴叫不对不应该应该学马叫,因为马比驴肉多跑得比驴快而且叫声好听,那么下次大家一块去嗑药就不会带着你了。所以小丑受了看戏的委屈也不能反戈相击,大家都是出来混饭吃的,各有各的难处。我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走在大街上,为了全体受不公正待遇的男性同胞,目的纯洁,行为干净,作风高尚,精神伟大,但是在别人,包括我所为的某些人眼中,我还是一个小丑。历史上所有的前驱者在开始的时候都要先扮演一个小丑的角色,我已经做好了准备,而且我还闭关修炼了我的脸上功夫。这点有悖于先驱者的身份,却可使我将别人的唾沫星子甚至番茄鸡蛋清在我脸上瞬间无形。这门脸上功夫有个好听的名字“润物细无声”,是我的不传绝学。请不要瞎猜,我没做假脸,也没有在脸皮下垫海绵。 我穿着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走在大街上,黄昏的风只微微吹动,钻进裙底,把我腿上的毛撩拨起来,痒痒的好像一双腿浸在水里。幸好风不足以掀起裙子,不然我就要春光乍泄,因为我没有穿内裤。这点尤为可疑。我头发紊乱,胡子拉碴,喉结突出,佝偻着腰,走起路来像个老流氓。倘若你刚巧在我走的那条街上住,推开门乍然见我,定然鬼叫咋呼,以为做的亏心事终于纸包不住火。白色连衣裙成了骇死你的道具,却有点可惜。这件裙子丝缎光滑,垂体柔软,触手感觉极佳,乃集许多之男人女人分工合作,无数钢针铁针引线飞舞而成。穿之于玉女仙姝,则奏南海仙音,步瑶池之舞;穿在我这样的腌臜男人身上,势必让人怪责黑夜不黑,肚子里翻江倒海。由此可见,漂亮的东西配错了对,比如我老婆嫁给了我,就不能怪别人说癞蛤蟆吃肉插错了队。然而,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责任并不仅仅在于牛粪。可能鲜花急需养料不然马上要枯萎,或者鲜花就喜欢插在牛粪上生长,这样可以保证长久怒放。当鲜花插上牛粪,牛粪要肥而不臭,不然会把鲜花熏死,把旁人臭死;牛粪又不能太肥,太肥会把鲜花撑死,把别人笑死。一堆合格的牛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长得不帅,但不能太丑,不能夜里像鬼吓死人。二、有较高的工资收入,有房有车没有妻子和孩子。三、有抗击打能力和自卑心理,最好是受虐狂。如果要写一本《牛粪速成指南》或者《成为牛粪的资格和标准》,还要罗列很多似是而非的条文框框,比如此男身高须低于一百七十公分,体重在一百四十斤以上,肚子上有肥肉,嘴上有毛,头发数量在某十和某几十根之间,年纪不能太老有性能力等等。标准划分得细点,就会有“洋牛粪”(简称“羊粪”)和“土牛粪”(简称“牛粪”)之分,而实质上羊粪就是牛粪的公子,牛粪是羊粪他爹。此是后话,按下不表。按照上面所述合格牛粪之条件,我全然不符:我晚上会引得鬼哭,没有固定收入,房子与人合租,说话喜欢自称老夫,而且我虽然不高也超过了一米七零,体重不超过两个六十斤,肚子上有肉但是皮包骨头,嘴上有毛但是说话不牢,年龄不大不小,又没有牛粪的爹当然也洋不起来。所以,我断然不是一堆牛粪。我那如鲜花一样的老婆当初为什么会下嫁给我,着实令我费解。以至于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走在大街上,效法先驱者扮演小丑,心底尚在惴惴不安。这件白色的连衣裙就是我夫人的贴身最爱。我的行为艺术并不是头脑一时之热。 第二段 在我穿裙子之前,每周二四六七日晚,我都要陪老婆在这条大街上散步。老婆穿着白色的连衣裙,高跟鞋有十八公分,踩在大理石板路上咯咯作响。我穿着黑色的西服西裤,脚蹬硬底皮鞋。我走在前面,如果猛一回头,鼻子就会撞上老婆的胸。但是这种机会微乎其微。街上的男男女女都和我们同样装束,一排排一对对看上去就像老母鸡领着小鸡拜年,而人们也没有经过军事化训练,所以高跟鞋皮鞋踩在石板上的声音杂乱无章,如同一个严而有序的采石场,七锤八砸,声振林木,响遏行云。城市历经几代人缝补维修,不光大街小巷都换了高级时尚的纯种大理石地板,不用撒泡尿在上面,就可以清晰地倒影我脸上的青春痘和老婆的腋毛,一幢幢高楼更是应景地拔地而起首尾相连像男根似的杵在街道两边。走在大街上举头望明月,不管大眼睛小眼睛,都只能看见天是长长的一条线,若有星光熠熠,浮闪其上,便恰似一锭大银买卖的羊肉串。街道两边也一字排开烧烤的,唱戏的,拍电影的,跳艳舞的,掷色子的,洗脚的,遛狗的,算命的,写诗的,上厕所的。大家学富五车,都是名牌大学毕业,博士硕士学士烈士,不分贵贱,你有你的茅坑我有我的马桶,井然有序,各守其责。每个行当还装一个贞洁牌坊,以示泾渭分明,婊子勿入。比较有名的像“城管不官”,意思是卖烧烤的不怕城管;“钱规则”,意思是不管是潜规则还是钱规则能成名就是好规则;“沧浪水轻情”,意思是露水情缘只能用来洗香港脚;“人狗情未了”,意思是人不如狗,娶女人做爱不如买条母狗过日子;“诗香厕”,老字号,意思是诗人都便秘,灵感都在厕所里,诗香不如屁响。像这样街道两边摆地摊的,上大学前大多是贫下中农,炕头上创造人类之余,阳刚不倒,血脉贲张,就想着跑城里混个文凭,没想到大学都建在巫山上,常年没个晴天,不是多云转雨就是雨转多云,害得这些农民兄弟撇了糟糠妻误投烟花女,烂文凭不如擀面棍,爱哉江湖。若不是我前世投胎前给阎王爷爷的妹妹做面首,赏我今世娶龙王奶奶的孙女做老婆,我也是这千万棒棒军的一员。 第三段 城市的街道狭而细长,喧嚣闹腾,通向大海。我陪老婆跟大街上的男男女女置换完汗水,灌满了两耳朵废话,从大家用口臭编织的雾网里钻出来,会来到海边看海浪把犯人拍死在沙滩上。犯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当官的居多,有时候还有老龙王奶奶的家属,也就是我老婆的亲戚。虽然大都属于七表姑的表弟的表侄子的表妹夫的表婶的表外甥这样的远方表情,我老婆还是会洒上几滴热泪,回忆说某年某月某日此人曾偷看她洗澡如何如何。其实照她所说算起,那个时候通常她不过四五岁,尚穿开裆裤的季节。每每如此。看过她洗澡的人太多,我只能由此怀疑她从小就偷人,不光偷男人还偷女人,而我当鼻涕虫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戴绿帽子。据说有一次犯人中有个七十多岁的老干部,年轻时受伤摘了一只睾丸,和他婆娘从来只下籽不结果,居然偷腥把十七岁女护士的肚子搞大,生了一对双胞胎,可谓今古奇观。那天一股大浪把老干部女护士和一对双胞胎都拍死了,可是天上恰如其分下了一场流星雨,所以就有流言说是冤案,说不是老头突然不吃素了,而是那婆姨一直在墙外种红杏。红杏熟了,把在野的老头砸死。可怜的是那对双胞胎,本来也是两颗青杏,只怪妈妈太小,红杏是个“啃老族”。我没到城里上大学前村子里也有红杏,我上大学后嫌杏子太酸,弃之如褴褛。后来破衣服裹上了老牝驴,给我来了请柬,我没去,躲在山里的空穴中,结果一直没见来风,差点饿死山林。关于犯人的故事,有趣的我还听过一个,说的是两个女子二十七八,一见钟情,搞起了同性恋。两人都已结婚,丈夫虽然年长一二十岁,但俱是人品出众,标准的牛粪。两女子可能觉得感情需要忠贞,两个臭男人夺走了她们的初夜,还糟蹋了她们好多年,索性把两臭男人宰了。没成想,城里停电,本来冰箱里冻得好好的两具尸体臭了。臭男人累得两朵鲜花要成浪下血水。大概鲜花败谢沙滩,尚且不知两堆牛粪早在鲜花嫁接之前就已经在瓜田李下假凤倒鸾,时而变成一堆大粪。我觉得这个故事有趣,并不是要非难或者嘲讽同性之爱,我只是觉得感情深不一定非要结婚,感情浅就一定要杀人。我曾经爱上一只麻雀,爱上一只猫,还爱上一只没有尾巴的鸟,不管她们是公是母,我都没有想过要娶她们。我老婆经常用高跟鞋踹我,还穿了白色连衣裙在外面勾引小白脸,我也没有想过要把她杀了做包子,一口吃一个。即使我老婆把凯子钓家里钓金鱼,我也不会杀她,我会原谅她,举案齐眉继续唱十八摸。如果我没有听过犯人们的故事,他们一个个蔫歪歪像扒光了毛的母鸡一样站在沙滩上,我会觉得他们跟我们这些穿黑色西服西裤黑皮鞋的男人和穿白色连衣裙的女人一样,我甚至会觉得第二排左边第三个男犯人,也可能站在其他位置,像极了在大街上与我擦肩而过然后心肌梗塞死在大理石地板上的某姓某氏。想到他们马上要死了,我会毛骨悚然。当我听过他们的故事之后,我会用熟悉的目光替月亮把他们打量一遍,有时我还会替海浪把他们筛选一下谁该被卷到海底谁该漂在海上谁该被弃在沙滩上接受人们喝彩。因为熟悉,我会替他们考虑后事,为他们编造一个天堂的神话,我会觉得他们变成了一个一个另一个我,我为他们写遗书,署上自己的名字。我老婆养鸭子赶鸭子下河,可能也是因为她时常觉得自己在做寡妇。犯人们很长时间等死,一旦浪来,他们就要变成红色,所以在处决犯人之前,我和老婆抓紧时间用海水洗屁股。没有起浪的大海就像脱光了衣服的贵妇,傲慢骄纵却不是盛气凌人不可方物,给人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抱怨的感觉。这样可爱的任人宰割的羔羊,报纸上竟然鼓吹洗洗治痔疮,简直是毫无道理,却也诱惑了不少人。 第四段 杀完人后的大海复归于平静,看完热闹的船舶也起锚远行。相比于岸上的门外汉意兴索然,船上的家伙可高兴坏了,他们把尸体打捞上船,挂在桅杆上晾干后,用海水腌起来,可以做干粮,也可以做靶子锻炼枪法,骷髅头和其他乱七八糟的骨头用来装饰船身。一些日本船被浪卷到这里,不明所以,以为遇上了海盗,自动把萝卜腿的日本女人送上船做慰安妇。关于看热闹的船舶的事情,是我道听途说来的,未见得可信。是不是有日本船来过我们这里,我也不知道,想必也不可靠。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历史悠久,人民爱好和平,文化水平比较高,读过《玉蒲团》,读过《金瓶梅》,还有人写过《废都》,写过《男人如何变成女人》,最多也就检查一下乳房里有没有藏硅胶,断不会乱插一气。强奸是野蛮人的游戏,而且与有违社会主义的和谐。我在海滩上曾经捡到几块破烂的和服,那是一个日本籍的女犯人留下的,因为她把女性美丽的曲线用厚厚的麻衣裹起来,遮遮掩掩却露出脖颈上的一段雪白勾引人,犯了淫秽罪,因为她行夫妻之道时喜欢在下面并且发出凄苦的声音,违反了正常的女尊男卑的社会关系,犯了不守妇道罪,因为她几次在公众场合对男人说对不起,犯了性别混淆罪,数罪并罚,合该被浪拍死。我还捡到过一把生锈的日本武士刀,上面刻着一个日本名字,经过调查原来是一个日裔水手,有资料说他吃发霉的人肉吃得自个的肠子发了霉,还有资料说他不敢吃人肉饿得胃缩成了一团,总之是个已经死掉的人。我要澄清,我说着杀人的热闹,突然游走到关于日本的七七八八的事情上面,没有任何言外之意。在城市里生活的久了,就会患八卦臆想综合症,而且我上班的地方藏有各种各样杂乱无章的资料,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每一个生物包括一只臭虫,都能在里面找到诸如出生日期特殊癖好性取向马列思想学习成绩等等信息。可以说,如果我愿意我可以做城市的八卦大王,我还可以把一些资料卖给报社换取不菲的报酬,但我不能那么做,那会让我丢掉工作。我的工作是我老婆介绍的,我老婆是海龙王婆婆的孙女,海龙王婆婆是这座城市最大的股东。城市的所有下水道都是海龙王婆婆旗下的产业,如果丢掉工作,我就得罪了我老婆,得罪了我老婆就是得罪了海龙王婆婆,得罪了海龙王婆婆,以后我就不能在这座城市里拉屎撒尿,因为没有地方排,我又不能自己拉的自己吃掉。除了历史上一些可恨可憎可恶可叹的事情之外,日本这个民族还是有几分令人称道的地方,尤其是性教育片拍摄的质量非常好,是这座城市中小学课堂明文规定的指定教材。大学毕业的时候,我把老子孔子孙子都卖了,单单留下了从小积攒下来的各种珍藏版的东京热,现在还整齐地摆在我的床下。城市和农村的最大区别就是,城里信息通畅,交通便利,教材便于收集。城里的教学质量也明显地高于农村,相比于城里人,农民的姿势单调许多。村子里晚上早早关了灯,怕费电,黑灯瞎火,城里床头灯贼亮,不怕明月光。我写到日本不包含贬义,还有一个证明,我老婆有日本血统。我老婆有日本血统,但她一条罪都懒得去犯,虽然她犯了也没人治她的罪。我老婆的日本血统对于我跟没有一样。 第五段 看完了热闹的杀人后,穿黑色西服西裤黑色皮鞋的男人和穿白色连衣裙穿高跟鞋的女人意兴阑珊半刻钟,又变得兴趣高涨起来。男人脱掉西服西裤皮鞋只留下裤衩,女人脱掉裙子高跟鞋露出里边的泳装。这时候整个海边立马成了一个争奇斗艳的场所,大家有备而来,各显神通,男人的裤衩有平角的圆角的三角的鹿角的羊角的,女人的泳装则分三点的两点的没点的真丝的假丝的,像一个化妆舞会,有人还在特殊部位纹上南无阿弥陀佛,有人则喷上观音的净瓶水。但是露在外面的部分,因为吃人肉不吃人肉吃人奶不吃人奶的区别,泄了底,有些像是菖蒲花,有些已是枫林老。在沾了人血的沙滩上,只穿着裤衩的男人和几乎没穿衣服的女人,吹着海风,开舞会。他们彼此交流着对某个认识的犯人的憎恨,说着还会使劲跳几下苏格兰踢踏舞,彷佛那人的血还没干。月亮往往这时候在偷懒睡觉,但是城市高楼的每一扇窗子都灯光闪耀,和嘈杂的音乐声音搅在一起。对于罪尤可恕的犯人的家属,这实在不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日子,但是死有余辜的人占了绝大多数。我老婆的表亲被拍死时,我老婆流了几滴泪,就脱了衣服加入了狂欢的阵营。月黑风高杀人夜,踏血狂欢沙滩上,其始作俑者,无人可知,我工作的资料库里也没有蛛丝马迹,应该属于国家机密。然而大家根本不关心谁为滥觞,大家都忙着打架调情野合。在这里不分王侯将相,不管杂交野种,即使熟悉如我和我老婆,也会装作不认识,所以常有人被揍得像猪被去了根,那人多半就是某某官员,某某老板,大家心照不宣。不过这样做也不是没有任何危险,虽然第二天大家都像没发生什么事情似的继续工作,但不能不提防有些人不把国家的荣誉放在心上,暗地里买小鞋给你穿。事实上,只有我做小人之想,没有资料显示有谁使绊子,看来被打者都受过高等教育,品格高尚,当官升职并不纯属偶然。男上司可以打一顿解恨,女上司合该调戏男下属,因为女人都是小心眼。我的上司是男的,跟我没有矛盾,还时常巴结我,我参加舞会有一半责任要保护他不被我的同事揍。这都是因为我老婆的缘故,我的工作是老婆安排的,男上司看着我,教我没有女下属可调,也不能去搞同性恋。我的另一半责任是帮我老婆把关,替她物色男宠,因为我老婆虽然虐待我,但对我看人的眼光还是信心满满。我老婆说她虐待我是因为爱我,别人想让她虐待她还不呢,我一感动,会给她介绍一些唱蓝调的黑人老兄。还有一些不想调戏男下属的女上司,觉得在沙滩上没意思,跑去排队上厕所。街道上“诗香厕”最靠近沙滩,右边属男,左边属女。右边时不时传出一个男低音的破锣嗓子吼一声“啊!大海!啊!”前面是诗歌部分,后边不知道什么声音。为了开源节流,街道的大理石地板十分狭窄,但右边的声音左边还是听不见,右边排着长长的队,穿泳装的女人叽叽喳喳像一群争食的母鸡。女厕没有女诗人,只有男服务员。与男厕的茅坑不同,女厕引进了苟立国的棉木马桶,外面裹了大小乔做睡袍用的蜀锦,绣的各式样的欢喜佛,地上铺着欧洲大不列颠国女王规格的地毯。男服务员清一色来自高丽国,受过严格的训练,有上百种笑的模式可供选择,还会用中文说我爱你。高丽国的男服务员提供开门脱裤子擦屁股等一条龙服务,如有需要,也可以在解手的同时听他们唱情歌。有些女士连泳装也不穿,排老长的队,为享受埃及艳后一般的服务,但是女厕不提供如厕以外的其它服务。为了杜绝占座现象,如厕尚有时间限制。我老婆也喜欢高丽国的男服务员,但她便秘,可能超出规定时间,所以只好躲在沙滩上,一边吃黑人一边培养嫉妒心。 第六段 我穿上我老婆的白色连衣裙,去进行所谓的先驱者的,光荣的行为艺术之前,我站在我和我老婆的卧房里,我形象的前后左右上上下下,无比清晰地反映在卧室上上下下前后左右的镜子里。房子的设计出于我老婆之手,这样她可以全方位的和她的身体对话,以防止身体某些看不见的地方,慢慢变老,同时也可以使自己做表演者时能够实时收看现场直播。镜子告诉我,我不适合穿这样一件裙子,我该突的地方不突,不该突的地方却突起来。我知道那些高丽国的男服务员,穿上这样一件裙子,跟我老婆穿着具有同样的效果。但现在的效果正是我想要的,我将是一个先驱者,先驱者的艺术就是让别人吃他剩下的。然后,在那个时候,我的心突然像刀割似的,疼的我打个激灵,一个红通通的丑陋的心脏,咚咚咚跳了出来。我吓了一大跳,那家伙又突然笑了一声。我晕了过去,醒来就到了大街上,我摸了摸发现我的心还在原来的位置,没有装偏。这证明我这个先驱者并不是全然出于自愿,虽然前面已经给出理由,说明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走在大街上,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的心脏跳出来,把我吓晕了,这种事情说出去,鬼都不信。可以这样解释,我有两颗不同的心脏,跳出来的是坏的,可能它已经跑了,此刻留在身体里的是好的。好的心脏教导我要安守本分,努力做个受虐狂;坏的心脏教唆我不能受女人欺负。两颗心脏打架,坏的心脏打不过跑了出来。怎样解释我又跑到了大街上?因为坏的心脏是脑袋的老姘头,它走投无路,求老姘头帮忙,老姘头当然不好意思不帮。所以,我即使在大街上被人打死,也是罪有应得。还有一种解释,那一切都是我编的谎话。这个解释似乎合情合理,因为整篇小说都是我编出来的,我再编个心脏跳出来的情节,也无可厚非,但要是我自个编的故事把我也给弄昏头了,怎么说得过去。现在我的头有点晕。于是就有了另外一种解释,根本就没有什么心脏跳出来,那是我的幻觉。人有时候做了亏心事,心理就会有阴影,看见自己不该看见的东西。有时候还会出现暂时的失忆,好像有鬼上了身。这样解释,说明我并不是什么先驱者,我穿我老婆的白色连衣裙上街,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我也并不是一般的被侮辱与被损害者那么纯洁。然而我把这一部分的答案也有选择的遗忘了,因此,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走在大街上的我记忆中有白点,恍恍惚惚地眼前就出现白色的制服,这样,我的形象就如同一只发情的病猫误入了耗子洞。先驱者突然丧失了献身的信仰,行为艺术本身也变得像小绵羊去给母老虎拜寿。我想到在这个城市里像个人偶一样活着,似乎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我觉得有点对不起我老婆,不该给她介绍黑人男宠,我老婆身材娇小,养不起非洲大象。斗战胜佛曾经私底下跟净坛使者交流心得时,深有体会地说,金箍棒变得太大,并不是件好事请,携带不方便,还不能塞进耳朵。净坛使者开道说,老猪我感同身受,老猪现在和吴刚那小子一块泡温泉,都先把那话儿缩小,可不能再一回把老猪贬下凡间。我想起那些犯人们,觉得他们真的活该被拍死。我想起每周二四六七日的舞会,的确异彩纷呈,看着老婆被别人搞,简直是前世修来的福分。我感到在这个城市里,除了我此刻死亡的恐惧,一切我所经历过的事情,本来我都是不配置身其中的。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走在大街上,战战栗栗,我还想到了城里那些贵妇人豢养的宝马,我觉得它们个个膘肥体健,鬃毛整齐,漂亮极了。 第七段 每周一三五晚上,男人不许到大街上去,条例上规定,男人应当独守闺房,等老婆大人回家抚慰。按照条例上的规定,每周一三五晚上,女人属于宝马。这样的规定是因为,从很早以前开始,城市的女人们发现西域某个叫不上名字的国家,杂交培育出一种新品种的马,吃东西很多,只喝花生油,能排泄新品种的马屁。这种马屁刚排出来的时候是气体,味道不是很好闻,但经过简单的加工液化,就变成了一种高档的美容产品。一时间,城里的女人闻风而动,豢养这种杂交西域马成为时尚,这种马也有了个名字叫做宝马。一开始,城里的女人们还只是把宝马当宠物来养,慢慢的,宝马和女人建立了磁场,如果哪个女人家里没有宝马,都不好意思穿衣服上街。就这样,宝马硬挺得几乎要取代男人在女人心目中的位置,还取得了左右规定的地位。每周一三五晚上,我老婆牵着她的宝马去海边看月亮。我老婆和她的宝马来到大街上,街道已经有其他女人和其他宝马先来了。于是,城里的女人们的高跟鞋和宝马的铁掌交响辉映,踩着大理石地板,奏起奇妙的音乐。街道上,只有些还不是男人的小孩子,替大人照看着男人留下的烂摊子。女人们的宝马大多都是公的,这个时候粗俗的说比较尥蹶子,见什么都啃上两口。有小孩来喝止,宝马也不客气用他们打了铁的蹄子,来一着无影腿,小孩不禁踢的,当场吐血死了。宝马有特权,不用偿命,最多是女人凑耳边责备道:都怪你,让你晚上和男人睡。女人牵着宝马来到诗香厕的时候,高丽国的男仔也回家到床上待命去了,宝马不喜欢右边的味,抢着到左边逛逛,用蹄子把伊丽莎白女王的地摊卷起来,疏通疏通肠中之气。女厕中虽然高丽国的男仔们当下不在,但高丽国男仔们的气味还留在这里,浓烈的味道牵马的女人很喜欢闻,却不合乎宝马的口味。宝马的鼻子被女人熏坏了,不灵光,慢慢才能闻到高丽国男仔们留下的气味,眉头一皱,肠中气便通不顺当,被卡住一半。宝马们最后会被领到海边,这里此时没有犯人等待被拍死,也没有舞会,宝马们如同出了趟远门刚回家的新郎官,撒欢在海滩上奔跑。有些宝马很有绅士风范,约好了在这里决斗,彼此把头贴在一块,用嘴碰对方的鼻子行礼;有些宝马不顾形象,钻进海里清洗下体,好像是要证明自己种马的优势大大的;当然,还有些宝马急着继续疏通肠中之气。我老婆和其他宝马的女主人站在大坝上,柔情地望着她们的宝马,像一群未经人事的少女。 第八段 每周一三五晚上,老婆领着她的宝马离开我,按照条例规定,我该洗干净了等待老婆大人回家临幸。这座城市有很多条例规定到城里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充分实现了悲天悯人的教义,兼顾了所有有气的没气的城里人的权利。这些条例也从某些方面彰显了城里人的文明和农民的野蛮,比如有关条例就规定男女行天道时,城里人必须采取女上男下的体式,农民必须向动物取经。有人的地方就有规定,因为人毕竟是高级动物;有规定就必然有人破坏规定,因为人毕竟是高级动物。在一个永远不能摒弃女人气的房间里,我总能够保留一点微薄的男人气概。据说远古的时候,男人拥有无上的权利,这种权利的顶峰就是皇帝。皇帝是一个像宙斯一样性欲非常之旺盛的男人,每当夜幕降临,高力士或者小魏子等人,打着灯笼领着些手脚不干净的人,在皇帝的三国六院里转悠,像伯乐在集市上挑牲口似的,拣几个乳房鼓鼓的屁股圆圆的维纳斯,上下其手拨弄软了,赤条条用牛皮卷起来,如同一条条去了排刺的鳣鲔,送到皇帝的蛇床上让皇帝下种。远古的时候,女人地位低下,常常住在井下喜欢养蟾蜍。城里的男人受过高等教育,非常之不喜欢远古时期,认为那个时期的男人未开化。我认识一个给下水道的老鼠喂奶油面包的博士,他告诉我说他向往生活在近古女皇帝统治人民的时代,他说那个时期男人都受了儒家思想的良好教化,把头发剃成一条猪尾巴托在饱读诗书的大脑袋后面,积极地响应国家的号召到净事房引刀一割,做女皇帝陛下的裙下之臣。他说有个小李子成功地受到了领袖的青睐,被提拔给领袖打理头发顺便奉旨捉跳蚤并且漂洗裹脚布,能够在坤宁宫给宫女讲冷笑话,在乾清宫做报告,是所有男人包括他自己的楷模,是他奋斗的目标。我的这个朋友在喂老鼠之余,有两个兼差,一个是做女人骑宝马时上下马的踏板,城里的女人骑马时也穿着十七公分的高跟鞋,所以久而久之他的身上就有个密密麻麻的小坑,像卫星照片上的月亮;一个是在贵夫人餐厅做人体盛的模特,女人们每每看见他身上的高跟鞋印,禁不住面色红润食欲大增。我的这个朋友给我讲述他自己的故事时,总要把身体露出来,摆出平面杂志封面模特的造型,自豪之情溢于言表。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走在大理石地板通向大海的街道上,我丧失了我为天下人的大无畏精神,甚至感受到死亡的恐惧,这个时侯,我想象我和我老婆生活的城市,我觉得它独缺一个独裁的女皇帝,使它徒有民主的虚表,而无女性之绝对自由。我为我没有将我老婆的宝马骟而御之深感惭愧,我觉得这个城市没有一匹牡马才是真正的人间之大同。 第九段 每周一三五晚上,我并不履行条例的规定,我不会薄污我私,薄浣我衣,我也不会舒而脱脱兮无使尨也吠。每周一三五的晚上,城市里灯火辉煌,我变成一个思想者。我就着海风送来的马粪的气味,敲着键盘,为这个城市构筑属于我自己的广夏细旃。每周一三五的晚上,老婆离我去海边牧马,我做上帝,写一篇穿裙子的男人的小说。在小说中,我把城市换置到海边,为使它能够真正的改头换面,我写道,我的城市只有一条狭而细长的街道,直接大海。我的城市高楼林立,了无生气呈现金属的机械色泽,却排列整齐被一条街道从中间一分为二,像两片平分的排骨。我为小说设置的人物,都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非典型公民。我写下他们的故事,如同一个年老短牙的老婆婆,诉说年轻的时候风流快活的往事,不带作者任何感情色彩和哪怕一点的理性主义批判性。我写下的故事都发生在晚上,因为夜晚在古时候是黑色的,人类喜欢在晚上做些创造世界的事情,同时产生有趣的传说,夜晚的幽默也是黑色的。为了把我的城市编写成一个仿佛只有黑夜的地方,我必须将白天遮掩起来,让它喝很多的酒沉沉睡去。幸好白天的城市是一具抽干了精液的男尸,散发着腐败和被嚼了二十四小时口香糖的气息,不令我起敝帚自珍之想。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不是一个唠唠叨叨教化芸芸众生的上帝,而像化为一只长着大家伙的公青牛的宙斯,有点变态,写成的小说也必将成为一个变态的小说。所以,我的小说中也只出现有些变态的角色,正正经经板着面孔练辟邪剑法的岳不群等人,永远不会有机会进入我的这篇小说。我要做一个不让上帝发笑的思想者,思考问题的时候强迫自己就其根本,不愿意说些模模棱棱符合公式的废话,也不愿意做脱了裤子放屁的加加减减运算。因此,我让书中的人物都不喜欢怎么穿衣服,比如我不穿内裤,女人入诗香厕喜欢脱光光,这符合真实的世界。故事的开头,我老婆喜欢无休止的买衣服,但买来买去无外乎白色的连衣裙,只不过新旧之分尔,我安排那样的情节,只是为了要开始我的故事而已,是我有意为之,属于我的虚构。我们很容易混淆真实和虚幻的界限,所以我写着写着,常恍惚以为我就生活在两片排骨的城市里,像常使君王不早朝的内禁私娈薛怀义,太字的一点生机勃勃。我敲着键盘,让真实世界里的变态者,按条例所规定,在不同的夜晚,在相同的两片排骨一条筋的城市,重现他们的故事,比如逢双和七日必须去散步看杀人,每周内单日必须去遛马,但他们的故事看起来却要像是带着假面的舞会。每周一三五晚上,就在这个两片排骨一条筋的城市里,我在指挥假面舞会的同时,又扮演一个思想者,解释我这个上帝的角色是如何形成的。这样循环往复,犬牙交错,穿裙子的男人成为绕着一堆肥肉旋转的呼拉圈,分不清我在故事中,还是在小说外,真的和假的被观音大士点化成了非男非女的泥塑菩萨,好像刘心武老人家眼中的红楼梦,扒灰也有了历史的依据。于是,此刻,小说又回到了铺着纯种大理石地板的街道上。 第十段(完结) 我穿着裙子走在大街上,白色的连衣裙是我老婆的,直通大海的街道铺着大理石地板,像镜子一样干净地照着不干净的我。我想起刚才我丑陋的心脏跑出来吓了我一跳,把我编好的先驱者的理由也吓跑了。我无目的无纪律,在大女子的城市里,穿着只属于女人的裙子,感受到了死亡的召唤。我不能在乎我所在的夜晚属于周二四六七还是一三五,不能在乎走过各种喧嚣的牌坊还是踩着了温热的马粪,我似乎成了唯一,在大街上飘荡像个孤魂野鬼。我的耳边响起老婆的低吟,是春潮带雨晚来急的欢响,而我裙下冷飕淡然,低慰海风依旧。这说明我已经出现了幻听。我停止不了胡乱的思想。我看不见天,更不见星星,两旁的房屋从高处连接起来,像两片扇贝合在一起,呼吸间要把我挤压成一颗明珠。我突然想起,我前面的文字尖酸刻薄,终于受到报应,自己要被刻成一个甲骨文字,类似于三个女人垒在一起,在我的小说中绝望的理所应当的死去。我的想象的脑电波扩散开来,勾来了无数乱七八糟的东西,像被拍死的老人,像晾在甲板上的女尸,像软蛋的宝马,像饿死的日本刀客,像没上过蛇床的老处女,像垂涎的死太监,像撑死的下水道的老鼠,像被臭死的高丽男孩,又都似是而非,仿佛鬼影随行,他们揪着我的胡子,连掐带捏,似欲讨伐我的笔尖之罪。我又莫名其妙想起白雪公主的故事,故事中我是骑着白马的青蛙王子,马蹄上挂了一堆塑料纸垃圾,就好像我驾着七色的云彩,洞房昨夜停红烛,我在白雪公主那话儿上发现七个小眼。在我的想象中,忽而我又成了很傻很天真的白雪公主,觉得那真是七次绝妙的经历。由此可见,我是个有点幽默感的上帝,喜欢读点小黄的书,这点可以作为补充老龙王婆婆的孙女爱上我的理由。但我的笑话不能帮我摆脱眼下的危机,我被这群我造出来的东西乱摸,身体说不出的疼痛。我开始像一条精子横冲直撞,现在我要写道,我全身上下只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不仅没穿内裤,还没有穿鞋,所以常在地板上打滑,加速很慢,这也有腰腹无力,骨酸腿软,肾脏贫虚等原因在内,总之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看见前方有个东西,仿佛给了我一个目标,我载欣载奔,瘫在跟前,原来是一只红色的高跟鞋,鞋跟却有二十公分。故事到这里可以结尾,却还有下文。我浑身疼痛,觉得要死,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身体该凸的凸该凹的凹,曲线优美,上且没有胡须,下且穿一双十七公分的高跟鞋,而且我觉得这件裙子就是我的,我也本该如此。我发现我的旁边尽是和我同样装束的女人,我们一同看着海滩上矮脖子的宝马,脸上呈现酒红。我本应为此感到诧异。因为此时我应当在那间全是镜子的房间里,敲击键盘道,故事的开头,我要做一个抵抗这个城市的女性至上主义的先驱者,后来证明此事只不过是个噱头,然而故事的结尾,我终于变成了一个女人,古时候野蛮民族侵占文明世界,最终被先进文明所同化,莫非在这个我所虚构的城市里,也是如此?但是我坦然接受我在海边的现实,而且认为我就该在海边看公马打架,我也不否认刚才我是一个男人,差点死掉,因为我恍然觉得我尚在故事中,所以不需要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