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公主 天堂之音 更新时间2004-10-7 17:53:00 字数:636  写到卡特死算是写完第一卷了把,哎~~~~~~~写作好辛苦~~~~~~~强烈崇拜那些一天写一万字的大大~~~~~~~~   最初规划大纲的时候就是想让卡特去死的,但是没有想到写到时就发现有点不舍得了,毕竟是用了好多的笔墨来塑造的一个人物啊。   不过没有办法,如果卡特不死那以后的剧情就没法展开了,谁叫他在小树林里没有..........可惜啊,卡特,你要抱怨就去抱怨那做配角的命把!   其实直到最后我都有让卡特继续下去的意思,我也不是没有想过让卡特被某某法师复活或干脆变成骷髅兵之类的,但是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如果这样写的话本书就不是一个混乱的故事了,而是一堆崩溃的垃圾。   说道本书的魔法问题,最初设定的时候是没有魔法存在的,毕竟本文描写的重点不是这个,但写到几章以后又觉得没有魔法就不大象一部奇幻小说了,于是又决定少少添加一些魔法要素。但我保证在本文中绝对不会大量出现“魔法VS科技”的镜头的,真要描写魔法的话也是会在是外传里。   再说本文的结构,我已经决定了,把《问题》这一章从第一卷的位置上删掉,这一章在那里就象麦田里的高粱一样,不伦不类,删掉也不影响全文的结构。把它放到以后的卷里要不干脆就把它放进外传里算了。   写到这里就可以了,毕竟还要去写正文的么,诸位读者对本文有什么想法尽快告送我,说到读者,在我心理读者就是上帝(真的!!我发誓!!),雷霆雨露皆君恩,希望上帝继续支持我的作品~~~~~~~~~~~~~~阿门!!    点击一万点纪念 更新时间2004-10-14 16:03:00 字数:602  点击一万点纪念   终于.......终于达到一万点了~~~~~~~说明我的劳动成果被读者上帝肯定了一万次了~~~~~~幸福啊~~~~~~~~   其实点击一千点的时候就有想过要写个纪念的,但怕人耻笑........(好象现在也会被人耻笑.......)   要说最初写这篇文章的动机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有些无聊。那是在一个夜晚,我和一个MM斑竹争辩一些文学问题,终于让她大发雷霆,把我的ID给封了。   我很恼火。   于是我把我原先写的一个小短篇拿出来改写了一下,换了个马甲给发了出来。先请大家别笑,最初我拿出来是为了显示我的“写作水平”的,现在看来,真的很可笑。(如果大家实在是憋不住想笑的话请便,我的脸皮很厚........)   没想到有这么多的读者朋友喜欢我的作品,说实话,我很意外,也很感激。   我原本没有想过要写什么长篇大论的小说,所以根本没有写作提纲什么的,所以第一卷里才有这样多的BUG,这到真是应了作品简介:一个混乱的故事。在这里我请各位读者大大原谅。这些BUG以后我会抽时间逐个更改的。   更新速度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在这里我又要说抱歉了。想必大家也都看出来了,我不会用五笔,这部小说是我使用智能ABC一个一个的敲出来的,好辛苦~~~~~~~。   就此打住。下次到十万点的时候再聊好了。   目标:十万点!   行动开始!    另类人生——碎羽1984评论一 更新时间2004-10-22 9:32:00 字数:615  前记:寒寒的风,冷冷的夜,好象深秋提前来到了一样。我紧了紧披着的外套,活动着有些僵硬的手指,笔记本的电池警告已经开始闪烁。突然漆黑的窗外传来一首不知明的英文歌曲,那意境让我想起一个白天看过的故事——一个机械女孩的故事。   简单的剧情,并不华丽的文笔,没有思想的主角,这就是我对这个故事的第一印象。但是她的闪光不在天空眩目的顶端,有时深海的点点灯火更能牵住归者们的灵魂。   一个为任务而制造的机器人,当她无法完成任务时,也许程序的自毁是她最好的归宿。她无法象人一样为自己找出生存的理由,但她恰恰又不想这样毫无意义的被“命运”减灭。所以她必须在这个她无法理解、又不得不滞留的世界寻找一个不被自身程序毁灭的理由。   因为她是机器人,因为她不是人类,因为她无法抗拒自身与生俱来的程序,所以她连自我欺骗都不可能,只有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寻找自己生存的理由。   有时候人类比她幸运多了,起码来可以编出个理由骗自己。但她不能,甚至在她“感觉到我的计算机速度加快,电压升高,”时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一个人类用来说服自己几千年的理由。   人类甚至可以选择等待,但她不能,因为没有理由就意味着毁灭,不能停歇,更不能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否则只能走向终结。   后记:本来还想写的长一点,可小说的情节还没展开,或者是我的水平有限。对小说除了思想外的其它部分没什么可说的,只感觉到作者大人比较敢杀人啦    高手 更新时间2005-3-13 22:52:00 字数:3539  那是一间很小的网吧。   它的位置很隐蔽。这是一个优势,它特别适合与那些怕家长或者老婆来找的网民。   第一次看到这个网吧的人一定会很吃惊:布置这个网吧的人一定是个节约空间的高手,巴掌大小的地方竟然塞进四十一台电脑。所有的电脑都像情人一样紧紧的挨在一起,好像从没有考虑过电脑散热问题的样子。当每台机器前面都坐上一个人后,网吧里甚至不需要暖气,大家尽可以互相以体温来取暖。   那里的老板很懒。   他总是很安静的蹲在门口的那堆香烟可乐方便面中发呆————除了收钱和驱赶时间到了的网民的时候。   于是电脑边上堆满了吃剩的可乐瓶康师傅面条盒及塑料叉;用手摸摸椅子下面,马上就能收获一把别人遗弃在那里的鼻屎;地上满是烟头和痰迹,走起路来都粘乎乎的,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墙面上满是人的脚印,而且痰迹也一点不比地面上少;除此之外,在一些隐蔽的角落里还能发现一些和血迹很类似的东西,告送初来者在这里要事事小心。但在一面相对起来脚印和污秽比其他墙少好多的墙壁上面挂着三个文件和一幅字,可以看清那三个文件是由××公安局、××工商局和××文化局分别监制出来的,那副字写的是“未成年人不得入内”。   时间是年前刚刚放假的时候。   所有的网吧都满了。我终于在这个小网吧里找到了几台空机子,我付过钱后,那个老板懒洋洋的用手一指,提供给我一台据他说是本网吧最好的机器。   已经看不出这台电脑的机壳是什么颜色了。整个显示器都乌呼呼的,键盘上的W、S、D、A和回车键已经被磨损殆尽,鼠标左键上由无数人的污垢构成了一个清晰的指头印,机箱上的热启动键已经脱落,为了重新启动计算机,我不得不用一只铅笔去戳它。   每次写小说前我都习惯去玩一会CS。这天可能是过春节大家都放假的缘故,网上的高手特别的多,我受到了大家的蔑视,很郁闷的退了出来。为了抚慰我受伤的自尊,我决定打机器人沙包YY一下。   当我刚刚建好DUST2的时候,随着外边一阵轰隆隆的摩托车响,顷刻,原本很嘈杂的网吧里响起一片喧嚣声,“高手!那两个反恐高手来了。”   只见网吧门帘一动,一胖一瘦,两个作CS高手状的年轻人走了进来,穿着黄大衣,叼着烟卷,很有前途的样子。   这两个人坐到了我的对面,然后左右环视,其中那个胖的大叫到:“玩CS玩CS拉!有人上么?”网吧里的其他人都低下了头,包括我。   喊了半天,看到无人答腔,其中胖的那一个在网吧里转了一圈后,来到我的背后拍拍我的肩膀说到:“兄弟,+7,我们进来玩一会。”   我愕然!靠!不会吧?为什么单单找上我?仔细一看,原来全网吧就我一个人玩CS!难怪这小子会找上我。没办法,我只好实话实说,我告送他我才学CS没有几天,水平很低。   “没关系,”那个胖人露出了一位为迷途的路人指点迷津的智者才具备的表情:“提高CS水平的唯一办法是和高手过照,只有和高手对战才能提高水平,像你这样打机器人沙包是没有任何前途的。只要你和我们玩上一盘,你的水平马上就会提高的。”   “那你们为什么不去战网呢?。”   “战网?我们才不屑去呢。”那个胖子仰了仰头:“作弊的太多了,没意思!”。   果然高手风范!没办法,我只好照他说的做。   原先一直坐在那里的那个瘦子一直没有吭声,等进入地图之后,瘦子点点头,用很低沉很稳重的声音说到:“DUST2啊,恩,玩过,玩过。”   好牛×啊!   开局16000¥,他们两个匪徒,我自己一人警察,规定不许匪徒冲B点。   一开始,我拿一把大狙蹲在A点基地门口,没有办法,只能这样,玩过CS的朋友都知道,这是DUST2中最好的狙击点之一。这里是唯一可以同时监视A门A大道,A小道和中门的地方。   过了二十秒,只见从A门那边仍过来两个闪光,几乎在同时,两个青蛙一起跳了出来,动作整齐划一,配合的天衣无缝,果然是高手!   我慌慌张张的转过身来,手忙脚乱的开镜,乒!   第一个到下了。“哎呀!”胖子叫了一声。   第二枪,乒!   第二个也到下了。“可惜!”瘦子也叫了一声。   我还有10滴血。   …………。   我的运气好好!!   第二局。   这次差不多等了三十秒,还是两个闪光弹,两个人又从A门冲上了A大道。这一次我比较冷静了。   乒!一个。   乒!两个。   我还有100滴血。   …………   难道我的水平已经……。   “这小子的狙用的真好。”瘦子说到。这时候我们的背后已经站了很多人了。我有些得意。   第三局。   这一次等的比上两局加起来还要长。急的我要发疯的时候,听见那两个高手忽然开始一起喊:“一!二!三!狗!”两人同时从A大道和A小道跳了出来,一人一把41AK,嗒嗒嗒的扫射开来。   我倒!我第一次看见真人喊号子玩CS的。这一次我很认真的观察了这两高手,我靠!这两个家伙不但枪法烂到了极点,而且不会左右跑动躲避,我甚至怀疑他们蹲打也不会。他们只会站在那里象桩子一样的拼命用AK扫啊扫,而地球人都知道AK扫射多半是打用来打飞机的……   开镜,乒!收镜。“哎吆!”。   开镜,乒!收镜。“哎呀!”。   我还有80滴血。   第四局……   第五局……   ……   第十局……   第二十局……   ……   “高手啊!!”。   “狙神啊!!!”。   “王义夫啊!!”。   …………   我后边观战的都沸腾起来,一片喧嚣之声。说实话,现在回想起来实在是应该脸红才对,不过我当时真的是很得意!!   那两个‘高手’坐不住了,那个胖子又跑过来对我说:“大哥,您不用狙行不行??”。   行!!!!!,不用就不用!!!。   又玩了几局……   “不是把?枪枪爆头??”   “开爆头器了把??”   “这样也行?”   “啊!白宝山来了啊!!”   …………   那两个‘高手’又坐不住了,还是那个胖子跑过来对我说:“大哥,我们拼刀子行不行??”   行,刀子就刀子。   离的很远就看见那两个青蛙手里的刀子一挥一挥的冲了过来,一看就是只会用左键轻刀,更夸张的是只走直线!超级菜鸟啊!   这时整个网吧里的人全部放下了手中的键盘和鼠标围到了我们身边。当那两个人冲向我的时候,整个网吧里都在狂呼“砍死他!砍死他!砍死他!……”,也不知道是要他们砍死我还是要我砍死他们。幸好附近没有警察,否则一定会引起严重的误会。   观众疯狂的叫喊强烈的刺激了我的表演欲望,我算准时机,非常潇洒的跃起,从上向下瞄准其中之一的眼镜一刀砍下去,血滋的一下窜出老高,然后转过身来,两刀就把我后面那个还在挥啊挥的家伙干掉了。   整个网吧立刻沉寂了下去,但只有一瞬,沉寂重新爆发了,整个网吧的屋顶几乎被掀掉,直到到很久之后,那个网吧老板还常常给我说那是他听到过的最大的声音,比他家乡开山放炮的声音还要大。   “高手!真正的超高手!!”   “狙神!枪神!刀神!三位一体的高手啊!”   “他用的是独孤九剑小李飞刀把?!!”   ……   那两个高手终于受不了这种打击,键盘一摔走了。后来我常常见到他们,不过他们不是在聊天就是在看网络小说,再也没有见他们玩CS。不过我实在很佩服他们的忍耐力,那天我创下了我玩CS生涯的最高峰198:5的记录,要是换一下处境,我坚持到0:10就不行了,真不知道是我的自尊心太强还是什么。   那天我是在一片景仰的目光之中离开那个网吧的,那种被被别人仰视的感觉真是太爽了,比看一百部YY小说还要爽。就像是在吸毒一样,我迷上这种感觉。   从那以后我就经常出入一些比较偏僻的网吧,先是找到目标,然后很卑鄙的装做菜鸟的样子勾引他们一块玩,接着用尽各种光明正大和下流无耻的手段让他们经历各种各样的死法,最后在一片‘高手!超高手!’的颂扬声中离去。   *******************   近来一段时间我由于痴迷与这些网络游戏,而拖延了小说的进度,在这里我向诸位一直在支持我的读者说一声“对不起”(“清除网络毒品!清除网络毒品!……此人被痛殴后丢进垃圾桶里)。    甘木天故事 更新时间2005-9-18 13:37:00 字数:887  甘木天,就是某天。   停电。即上不了网,也看不了电视,于是天堂很闲,天堂的老婆也很闲。但就在天堂毫无知觉的时候,厄运之神又一次抓住了他————(呓?为什么我要用‘又’呢?)   天堂的老婆忽然对天堂说:“我有一个问题,你可要认真的回答呦!”。   正在发呆,毫无思想准备的天堂回答道:“好,你问吧”。   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是这样,如果我和你母亲一起掉进河里,而且你只能救一个的话,你救谁?”   一个古老、著名、睿智、经典并且和那个同样古老著名睿智经典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是同胞兄弟。   “……你很无聊哎……不回答不行?”   “不行!一定一定一定……要你回答!!”。(这句话请嗲声嗲气的念。)   “那好!你先回答我,”因为太过无聊而脑袋坏掉了的天堂走出了迈入命运深渊的一步!“如果我和儿子同时掉到水里,你先救谁?”   “当然是先救儿子!你这个笨蛋!”。   “那我和岳母也就是你妈……”。   ————“废话!先救我妈!”。   “我和岳父同时……”。   “先救我爸!”。   “我和大舅子同时……”。   |“先救我哥!”。   脑子坏掉并且不知反悔的天堂义无返故的走进了一条不归路……。   “我和汪汪同时……”(注:汪汪是天堂家门口的一条杂毛狗。)   “当然先救狗!”   “我和喵喵同时……”(注:喵喵是天堂家院子的一只小花猫。)   “先救猫!”。   “我和毛毛……”(注:毛毛是天堂家笼子里的一只小鹦鹉。)   “先救鸟!”。   “我和点点……”(注:点点是天堂家浴缸里的一条锦鲤鱼。)   “先救鱼!!!”。   这时已经丧失理智自暴自弃并且被怀疑有SM倾向的天堂终于说了本篇最强的一句话:   “我和我母亲同时掉水里你先救谁!”。   答案读者肯定都已经想到了————   “我谁也不救!!!!!!!!!!!!!”。   天堂终于到了地狱的最深处。   …………………………………………    鸡首的传说 更新时间2005-9-27 21:10:00 字数:1421  (看到标题后往歪处想的人请自觉面壁三个月)   在我们这里摆筵席的时候都会用一只整鸡做为主菜,而且这只鸡的鸡头必须是筵席上最有权势或者最年长的人吃。   据老人们说在解放前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我八路军派代表去招降一伙土匪,刚开始一切顺利,土匪们好像很好说话,以为这事就这么成了,于是代表们接受了土匪的邀请留在山上吃饭,可是还没等吃完土匪们就翻脸把几个八路军代表都杀了。   八路军当然不干,马上组织人马清剿土匪。小小匪徒怎能挡住未来的天朝大军?一番激战,土匪死的死逃得逃,土匪头子也被抓了。临枪毙他前八路军问为什么出尔反尔杀我代表?土匪说你们的代表想抢我的位子。八路军说你放屁。土匪说真的,你们的那个代表一上来就把盘子里的鸡脑袋给啃了,这不是要抢我位子是什么??   这个传说还有很多个版本,把里边的人物替换掉后的内容都差不多。   到了现在生活好了,酒宴的次数也多了,但每次筵席的时候还是要上一只整鸡的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但是大家都学会谦虚谨慎了,每次大家都会因为鸡头的问题而互相推让,久而久之,鸡头反而变得没有人吃了。   这件事情发生在我参加工作后没有多久。   这天傍晚我从外面出差回来,连饭也没有吃就被领导叫住了,天堂你还有什么事情没有?   我当然得说没有事情啦,您有什么吩咐我马上就去等等啦。   领导说好,现在单位食堂的小夏请假回家了,缺个端盘子的,你去帮忙端盘子。   当时我想的蛮好,反正我也没吃饭,再说按规矩在食堂帮忙可以白吃一顿的,于是我就去了。   筵席中间一切顺利,没有发生什么值得写出来的事情,无非就是一盘盘山珍海味端进去,一盘盘残羹剩饭端出来。很快,领导们吃饱喝足打着饱嗝摇摇晃晃的都走了,后来听说其中一个是个县长或者是市长,总之是个大官就是了。   等这些领导都走了,我们食堂的王师傅把从桌子上撤下来的剩菜挑了挑,捡能吃的凑成几盘烩了烩,猛一看还很丰盛,端给我们吃。   当时我和其他几个帮忙的也都很饿了,大家谁也没客套,马上就动手吃起来。   我发现盘子里有两个鸡头,油光光的很诱人。当时我也没有多想,拿过来就开始啃。这时候坐在旁边年龄最长的老刘忽然说:天堂啊,看来你很喜欢吃鸡头啊。   他这样说让我很不快。于是我挑衅似的回答到:是啊,我就喜欢吃鸡头,怎么了?。   老王笑笑说没事,没事。   这个事情我很快就忘了。过了几天,一个和我很好的朋友突然问我:听说你很喜欢吃鸡头?   我说是啊?怎么了?   没事,没事,他说。这事又这么过去了。   又过了几天,我们科室的科长也很突然的问我:听说天堂你很喜欢吃鸡头?   我说不,我不太喜欢吃啊?   哦,知道了,科长说。   又过了几天,我偶然遇到了我们的领导,领导又把我叫住了:听说你很喜欢吃鸡头?   不,没有的事情,我从不喜欢吃鸡头。我回答。   终于有一天,我们几个同事一起喝酒,酒过三巡,大家喝得都有些过了,一个老哥说道,天堂啊,我最佩服的就是你啊。   我说老哥你为什么佩服我?   他说:听说你很喜欢吃鸡头。   我说就凭这个?   他说:   “我听说程县长和孙市长在我们单位喝酒,你一脚踹开门进去,把桌子上的鸡头统统拿来吃了,市长问你干什么,你说你最喜欢吃鸡头……”   剩下的我都没有听进去……。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卫生纸、餐巾纸和手指 更新时间2006-5-24 23:28:00 字数:2882  时间是公元2006年5月21日星期日16:40。   我有一朋友开三轮车拉客,这天我在他家吃完饭后搭他的顺风车回家,就在我朋友家门前路口,事情发生了。   只见三个女孩簇拥着一个女孩直向我们迎过来,被簇拥着的女孩右手用一大陀卫生纸包着,满脸痛苦不堪,一个女孩带着哭腔说道:“快送我们上医院,这里的手指掉了!”。   接着,我看到了触目惊心的一幕:那个被包着手的女孩手左手心放着女孩右手食指的第一节。   很奇怪,这断指没有给人一种血淋淋的感觉,好像被刻意擦过,很安静的站立在女孩的手心里,指甲也被清理的很干净,没有一丝的污垢在里面,微微倾斜,好似一个哲人在低头沉思的样子。   我朋友一见,马上说:“赶快上来!!我们马上走!”,然后发动车子,四个女孩有三个上车,另一个留下看自行车。经过她们简单的叙述,知道她们是两两一伙,分骑四辆自行车,在拐弯的时候四人撞到了一起,受伤的那个女孩被压在最下面,不知怎么的,右手食指被第一关节被切了下来。   路上,我紧紧的握住受伤女孩的手腕,努力安慰她,这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女孩子,她顶多十四五岁,十指连心啊!在如此痛苦面前,她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家人。问她家里的电话,她说,她家里只有母亲和弟妹在家,父亲外出了,不想吓到母亲和弟妹。于是让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她已经成家的大哥,没曾想接电话的是她的嫂子,她嫂子以为遇上了报纸上经常报道的那种骗子,竟然立即就给挂掉了,再怎么打也不接。   这时候女孩才显得有些慌乱,流着泪自言自语到:我的手指还能不能长出来啊,这叫我以后怎么写字啊……,但就这样,她还是不肯打电话回家。我只好安慰她说只要一到了医院,马上就能接上,她这才有点安心。   另外一个女孩似乎是肇事者,看上去比受伤者更加慌乱,六神无主,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了,只是一个劲的哭:怎么办怎么办,我家里要骂死我了,这下要赔多少钱啊等等,第三个女孩是受伤女孩的同学,不知是被吓的还是关系自己的同学,一个劲得流泪,哭的给泪人似的,到成了这三个人当中哭的最狠的一个。   当时我也是很焦急,心都提到嗓子眼里了,就是安慰人的话也说的结结巴巴,就盼着赶快到医院啊,从我朋友家到医院也就是十分钟的路程,怎么这样慢啊?我的朋友显然也非常着急,把小小的三轮车开的是飞快,原本十分钟的路只用了五分钟就到了医院急诊门前。   下了车,直奔医院急诊室,我一颗悬着的心算是放了下来一半,因为我们这所县人民医院自己号称能换肾,能开颅,接个手指那就是小菜一碟。   我和我朋友把三个女孩送进了急诊室的创伤科,里边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大夫在里边坐诊,我一看到大夫,心就全部放了下来,我心想,这下一切安好了。   大夫看到受伤的女孩来了,看了看女孩的右手说:“你们用卫生纸包着不行,把卫生纸除去。”然后开始开住院证明,于是受伤女孩在同学的帮助下除去了卫生纸。   当时就感觉突然一下,女孩手指的断茬直接的暴露在我的视线之中,这是我第一次在活人身上看到人的骨头,还是一个女孩子的指骨。我以前经常在小说或者文学报告中看到这样的句子‘……砍了下去,血淋淋的伤口中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看了真正的人骨后才知道,文学描写和事实实在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先说表面,人的骨头其实是红色的,因为活人的骨头里有造血用的骨髓,骨头本身有孔隙,吸满了血液,因此根本不可能是白色的。再说意境,和真实的现场比起来,即使专门描写这类场景的那种书给人心理冲击也小的可以忽略不计。   到这里,我请各位读者注意,我为什么要写这个?为了炫耀自己救了一个人么?不是,我认为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是完全应该的,而且主要是我朋友开的三轮车送去医院的,我只是在一边帮忙而已,请读者继续往下看,看看我为什么要写这东西:   那个大夫看了看伤口,————这时住院证明已经开完了————然后转身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塑料包————请大家注意,你们猜猜看医生从塑料包里取了什么出来?纱布?棉球?估计您永远也猜不到————我们这位专业负责急救的医生从塑料包里取出了一张·餐·巾·纸·,递给了伤者,让伤者·自·己·包上。最后递过来一张刚添好的住院证明,说:“先去骨科吧。”   我先声明:我这里写的都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所历,我说的话可以付全部责任。   没有做任何处理,没有仔细观察,没有任何讯问————只问了伤者的名字除外————只说了三句活‘你们用卫生纸包着不行,把卫生纸除去’‘你的名字’‘先去骨科吧’和一张餐巾纸以及住院证明一张————这就是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人民医院急诊室对一个饱受惊吓和在断指剧痛折磨中的十五岁女孩做的全部处理。幸好!没有收钱!!这是一次完全免费的急救处理!!!罕见!!!这在全国都罕见!!!!这医院完全可以被评为全国霹雳超级无敌人性化单位了!!!!   想来,我们这位负责救人于危难中的白衣天使,大概是认为一般用在嘴上的纸肯定是比一般用在屁股上的更适于包伤口把?如果这么想,他的行为算是合理的。   ————对不起,我不想再在本文用这种带幽默感的词段了。   除去这次,这个急诊室我来过两回:第一次是我急性肠胃炎,腹痛如绞,上吐下泻,全身无力,适时深夜只有我自己一人,我拼尽全力来到了医院急诊室,坐到了一个医生面前,这医生倒是利索,三下五除二就看明白了病因,开出了药方,要我自己去抓药。   急诊室离深夜药房有六十米左右,药房对面就是收款室,来回一百来米,正常人抬腿就到了,而我当时一连歇了四回,呕吐了两次才把药取回来,整整三大瓶!当时,有三个护士就呆在护士值班室里,一直到我把药递到她们手上,她们才接了过去。   第二次也是半夜忽然腹痛如绞,自己一人咬牙挣扎到了急诊室里,一头栽倒在急诊室里冰冷的硬皮板床上,在也动不了了。从深夜十一点一直到凌晨六点左右我母亲赶来,没有一个医生或者护士主动问过我,我就那么一直躺着,直到天明。我被诊断为急性胰腺炎,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差点让我和胰岛素共度余生,不过已经不是发生在急诊室里,就不在这里叙说了。   我们县急诊室就是这样,我还是不敢说“我以后再也不来你们这里了”。是的,我不敢这样说,因为我们这里就这一家急诊室。我现在很害怕,很害怕我和我的亲人半夜急症或者出意外被送进这家急诊室,可是真的有了万一这家急诊室我还得去,这到底该怎么办呢??   在说那个受伤女孩,拿到住院证后,我们就分手了,我们当时抱有一丝现在看来很幼稚的幻想:不管怎么说,这医院说过自己能接断指,送到骨科里,总能有点办法的。右手食指残缺,已经可以定为伤残,这对一个青春女孩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我们用这么短的时间送到,时间上肯定没有问题。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我从另一位朋友口中听到这样的事:医院有个断指的女孩,坐在台阶上只哭,一直到深夜,因为县医院没有能力接断骨,于是让女孩自己尽快去市医院……。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卫生纸、餐巾纸和手指 更新时间2006-5-24 23:30:00 字数:2882  时间是公元2006年5月21日星期日16:40。   我有一朋友开三轮车拉客,这天我在他家吃完饭后搭他的顺风车回家,就在我朋友家门前路口,事情发生了。   只见三个女孩簇拥着一个女孩直向我们迎过来,被簇拥着的女孩右手用一大陀卫生纸包着,满脸痛苦不堪,一个女孩带着哭腔说道:“快送我们上医院,这里的手指掉了!”。   接着,我看到了触目惊心的一幕:那个被包着手的女孩手左手心放着女孩右手食指的第一节。   很奇怪,这断指没有给人一种血淋淋的感觉,好像被刻意擦过,很安静的站立在女孩的手心里,指甲也被清理的很干净,没有一丝的污垢在里面,微微倾斜,好似一个哲人在低头沉思的样子。   我朋友一见,马上说:“赶快上来!!我们马上走!”,然后发动车子,四个女孩有三个上车,另一个留下看自行车。经过她们简单的叙述,知道她们是两两一伙,分骑四辆自行车,在拐弯的时候四人撞到了一起,受伤的那个女孩被压在最下面,不知怎么的,右手食指被第一关节被切了下来。   路上,我紧紧的握住受伤女孩的手腕,努力安慰她,这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女孩子,她顶多十四五岁,十指连心啊!在如此痛苦面前,她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家人。问她家里的电话,她说,她家里只有母亲和弟妹在家,父亲外出了,不想吓到母亲和弟妹。于是让我打了一个电话给她已经成家的大哥,没曾想接电话的是她的嫂子,她嫂子以为遇上了报纸上经常报道的那种骗子,竟然立即就给挂掉了,再怎么打也不接。   这时候女孩才显得有些慌乱,流着泪自言自语到:我的手指还能不能长出来啊,这叫我以后怎么写字啊……,但就这样,她还是不肯打电话回家。我只好安慰她说只要一到了医院,马上就能接上,她这才有点安心。   另外一个女孩似乎是肇事者,看上去比受伤者更加慌乱,六神无主,东西南北都分不清了,只是一个劲的哭:怎么办怎么办,我家里要骂死我了,这下要赔多少钱啊等等,第三个女孩是受伤女孩的同学,不知是被吓的还是关系自己的同学,一个劲得流泪,哭的给泪人似的,到成了这三个人当中哭的最狠的一个。   当时我也是很焦急,心都提到嗓子眼里了,就是安慰人的话也说的结结巴巴,就盼着赶快到医院啊,从我朋友家到医院也就是十分钟的路程,怎么这样慢啊?我的朋友显然也非常着急,把小小的三轮车开的是飞快,原本十分钟的路只用了五分钟就到了医院急诊门前。   下了车,直奔医院急诊室,我一颗悬着的心算是放了下来一半,因为我们这所县人民医院自己号称能换肾,能开颅,接个手指那就是小菜一碟。   我和我朋友把三个女孩送进了急诊室的创伤科,里边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大夫在里边坐诊,我一看到大夫,心就全部放了下来,我心想,这下一切安好了。   大夫看到受伤的女孩来了,看了看女孩的右手说:“你们用卫生纸包着不行,把卫生纸除去。”然后开始开住院证明,于是受伤女孩在同学的帮助下除去了卫生纸。   当时就感觉突然一下,女孩手指的断茬直接的暴露在我的视线之中,这是我第一次在活人身上看到人的骨头,还是一个女孩子的指骨。我以前经常在小说或者文学报告中看到这样的句子‘……砍了下去,血淋淋的伤口中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看了真正的人骨后才知道,文学描写和事实实在是差了十万八千里。先说表面,人的骨头其实是红色的,因为活人的骨头里有造血用的骨髓,骨头本身有孔隙,吸满了血液,因此根本不可能是白色的。再说意境,和真实的现场比起来,即使专门描写这类场景的那种书给人心理冲击也小的可以忽略不计。   到这里,我请各位读者注意,我为什么要写这个?为了炫耀自己救了一个人么?不是,我认为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是完全应该的,而且主要是我朋友开的三轮车送去医院的,我只是在一边帮忙而已,请读者继续往下看,看看我为什么要写这东西:   那个大夫看了看伤口,————这时住院证明已经开完了————然后转身从桌子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塑料包————请大家注意,你们猜猜看医生从塑料包里取了什么出来?纱布?棉球?估计您永远也猜不到————我们这位专业负责急救的医生从塑料包里取出了一张·餐·巾·纸·,递给了伤者,让伤者·自·己·包上。最后递过来一张刚添好的住院证明,说:“先去骨科吧。”   我先声明:我这里写的都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亲身所历,我说的话可以付全部责任。   没有做任何处理,没有仔细观察,没有任何讯问————只问了伤者的名字除外————只说了三句活‘你们用卫生纸包着不行,把卫生纸除去’‘你的名字’‘先去骨科吧’和一张餐巾纸以及住院证明一张————这就是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人民医院急诊室对一个饱受惊吓和在断指剧痛折磨中的十五岁女孩做的全部处理。幸好!没有收钱!!这是一次完全免费的急救处理!!!罕见!!!这在全国都罕见!!!!这医院完全可以被评为全国霹雳超级无敌人性化单位了!!!!   想来,我们这位负责救人于危难中的白衣天使,大概是认为一般用在嘴上的纸肯定是比一般用在屁股上的更适于包伤口把?如果这么想,他的行为算是合理的。   ————对不起,我不想再在本文用这种带幽默感的词段了。   除去这次,这个急诊室我来过两回:第一次是我急性肠胃炎,腹痛如绞,上吐下泻,全身无力,适时深夜只有我自己一人,我拼尽全力来到了医院急诊室,坐到了一个医生面前,这医生倒是利索,三下五除二就看明白了病因,开出了药方,要我自己去抓药。   急诊室离深夜药房有六十米左右,药房对面就是收款室,来回一百来米,正常人抬腿就到了,而我当时一连歇了四回,呕吐了两次才把药取回来,整整三大瓶!当时,有三个护士就呆在护士值班室里,一直到我把药递到她们手上,她们才接了过去。   第二次也是半夜忽然腹痛如绞,自己一人咬牙挣扎到了急诊室里,一头栽倒在急诊室里冰冷的硬皮板床上,在也动不了了。从深夜十一点一直到凌晨六点左右我母亲赶来,没有一个医生或者护士主动问过我,我就那么一直躺着,直到天明。我被诊断为急性胰腺炎,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差点让我和胰岛素共度余生,不过已经不是发生在急诊室里,就不在这里叙说了。   我们县急诊室就是这样,我还是不敢说“我以后再也不来你们这里了”。是的,我不敢这样说,因为我们这里就这一家急诊室。我现在很害怕,很害怕我和我的亲人半夜急症或者出意外被送进这家急诊室,可是真的有了万一这家急诊室我还得去,这到底该怎么办呢??   在说那个受伤女孩,拿到住院证后,我们就分手了,我们当时抱有一丝现在看来很幼稚的幻想:不管怎么说,这医院说过自己能接断指,送到骨科里,总能有点办法的。右手食指残缺,已经可以定为伤残,这对一个青春女孩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我们用这么短的时间送到,时间上肯定没有问题。   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我从另一位朋友口中听到这样的事:医院有个断指的女孩,坐在台阶上只哭,一直到深夜,因为县医院没有能力接断骨,于是让女孩自己尽快去市医院……。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卧狐MM的回复及回复的回复 更新时间2006-5-27 13:44:00 字数:2455  作者其实是应该不了解急诊科的问诊流程......其实再急的病,送到急诊科也不可能马上就采取措施治疗,必须得经过坐诊的医生(注意不是护士,护士如果擅自采取措施会被院方开除,这里有个责任的问题,护士只是护理,诊断是医生的责任)的诊断后才可以进行急救措施,像作者晚上一头倒在急诊科床上,也不说话,一般小护士们会很害怕的,怕你是坏人,占床位,再说夜间很可能坐诊医生不在或睡觉,护士不敢过问很正常.   像夜不归宿的坏人晚间占医院床位这种事在医院是经常发生的.她们也有可能当你是喝醉了睡在那都可能.另外在急诊科的诊室里是不存在有沙布之类的东西的.这些东西放在医护室内,估计给那女孩餐巾纸的医生估计是个经验不足的医生,这里面医生也分类的,坐诊医生你去看诊时看医生的胸牌,如果是医师,说明他只是个普通医生,经验不足,所以看诊前先打听好主任医师和负副主任医生的坐诊时间由其中要.   另外告诉作者一下,目前医院里的所有科室的科主任,包括急诊科的科主任,并不一定是主任医师,这是两个概念.科主任坐诊时胸牌可能写的是主任,或科主任,科主任的坐诊水平不一定很高,她更大的作用就是管事的.管理科室的.而胸前挂主任医师的坐诊水平都较高,不会出大的问题.另外也有科主任本身是主任医师的级别,所以挂的是主任医师的牌,主任医师相当于正教授级,医疗口称她们为正高,副主任医师是副教授级,称副高.   另外现在流行科主任负责制,你去的还是县级医院,晚间有护士肯定不敢过问你.你得敲急诊科里面医生睡觉的房门,把医生弄醒,然后医生指派护士进行措施和护理,另外医院的护士长这个职位,只是管护士的.她们不具备管医生的权利.更不具备坐诊的权利,别看到穿白大挂的,就当是医生.有些是实习医生,就更完蛋了他们.医生只听科主任的.你晚间被护士看到你倒在急诊科床上,护士只会受到惊吓.她们是女人,也会害怕的.   另外像这种断指断腕之类的急诊病例,县级医院是不具备百分百医疗责任能治疗好的可能的.所以县级医院有权利提出转院.像这种病例,你的朋友根本就不该把她拉到县级医院去进行治疗,这本身就是个认识常识性的错误,应该立即送往大城市省市区这三级医院进行治疗.市区级以下的医疗口是没有医疗保证的.县级这类只具备骨折之类的接骨治疗能力,像这种断指再接术.必须送往大省市区级以上医院进行治疗的.   另外断指这类严重伤情,医生是可以用纸巾等一些应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因为是县级医院,纸巾从柔软性和弹性来讲是可以进行这类伤情应急的.楼主认识有错.另外也是被医疗口认可的.卫生纸肯定是不行的.另外医生会告诉你不要控着手,把手向上微这样的话.让你急速去骨科这是对的.另外也一定具备从护理室调沙布的时间.只是百姓很多都不了解这些事情罢了.多了解一些医疗知识是好的.   你说的那个拿纸巾的坐诊医生也不一定是骨科医生,他也许专精某一方面,医院一般分很多科室的,像急诊科,内科,外科,眼耳口鼻科,儿科,骨科.眼科等等...坐诊的医生不可能全面掌握和精通这些科室口的医疗知识,包括主任医师在内,也不可能全部精通.有可能这个主任医师精通眼科方面的知识,另一个精通心脑血管,像这个医生拿纸巾做应急,让这女孩马上到骨科,这么做其实是对的.为什么让我给作者解释一下....   如果这个医生当时随便采取用沙布和棉球做应急处理.不让这个女孩去骨科的话.那可能问题会更大,因为你们遇到的这个坐诊医生,不一定具备全面的骨科知识,去骨科找专人进行专项处理是对的.我并没看到这么做有什么错,错的只是作者在认知上有些问题,真的.另外县级医院没保障的.说了这么多,是想让作者明白医生和护士的艰苦,我就是护士,只有在这个行业才能知道这里面有太多的责任问题,人命关天出不得差错.一个应急失误就可能会出大问题.   总结一句,在医院里护士只是一群卖苦力的,医生才真正具备高超技术的人.他们的话有时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对没把握的病例,医生处理时是很谨慎的,会叫你去专项科室或转院,另外医生和护士是非常危险的职业,表面风光,被人称为白衣天使,可有几个人真正了解她们的苦处呢.治的稍有差错就骂,护理的稍不好也有可能挨打.晚间还有坏人来欺负护士,还有吸毒的拿刀架在护士头上说要杜冷丁,吓的尿裤子,这些你们都见过吗?我们也是人,也渴望被理解.....   当然也有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生和护士,但我相信是少数.....   ————————————————————————————————   首先,我没有任何针对卧狐MM的意思。   卧狐MM的心情我现在完全可以理解,但是!是现在!!当我倒卧在急诊室那张冰冷的板床,腹痛的难以自持,急需别人救护的时候,相信不管是任何人也不可能去想‘唉,现在坏人怎么多,别吓着护士,还是我自己想办法把!’更不用提理解万岁什么的了。   医护人员从事的本事就应该是一项主动性强的工作,就像打仗的士兵,看到一处草丛可疑,难道就为了避免自身的危险而不去观察么?   我的医疗知识确实很匮乏,当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送那个女孩去医院,那所医院是我们本地最好的(医院自己号称,因为我们这里大医院就这一家),我难道还有其他办法么?   据我印象,一般断指因改马上消毒后放到冰匣里才对,也不知道是不是。   医患矛盾现在已经逐步升级为一个严重而普遍的社会问题。这种矛盾是怎么造成的?想我母亲原是一个村子里的赤脚大夫,我小时候见到那些村民对我母亲相当尊敬,我上小学(80年代)时说那个同学的父母是医生,我们看他都带有很崇拜的感觉。   现在呢?只要提起医生和医院,不夸张的说,人人恨之入骨,恨不能生食其肉,活剥其皮。为什么呢?   我原先也相信坏医生是少数,但现在已经不相信了。   说坏医生是少数,0粥里的一颗老鼠屎,想想看,存在一颗老鼠屎的一锅粥会有人去喝么?如果喝了,会有什么后果??   怎么能再让我们相信医院呢??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一章 一切的开始 更新时间2004-8-6 21:26:00 字数:3951  ??月??日??年 ??秒??分??时安全模式。启动。   我看到了光。   “调试焦距开始。3。4……3。3…好,一切正常!”   “瞄准器调整……误差0。02,切尼,去换个新的镜头。”   系统强行关闭。   一切趋于黑暗。   07月12日3004年 31秒07分11时安全模式。启动。   我在一个房间里。四周光线温和,面前两张桌子,一张空的,另一张上面有一个椭圆形物体。经过与数据库的比较,这应该是一个鸡蛋。   一个不可违抗的声音响起:“命令:去拿起桌子上的鸡蛋。然后放到另一个桌子上”   命令任务分析:目标物体:鸡蛋。   行动目地:将鸡蛋转移至另一张桌子。   行动方式:用前肢拿起。然后移动。   分析结束。耗时44687MPS开始优化行动方案…………   行动开始。   行动结束。   行动结果:鸡蛋破裂,任务失败。   另一个声音:“看来还需要进一步调整呀。”   “是的,没想到现在还会有这种失误,应该是传感器敏感度不够高的缘故吧。”   系统正常关闭。   一切再次趋与黑暗。   ※※※   大沙漠中。M国秘密基地。   两个工人正在打开一个箱子。   A工人:“该死,好重!”   B工人:“真他妈的,我们好象在搬一头大象!为什么不让机器人来搬运呢!”   在离这两个工人很远的一间屋子里有两个人用屏幕看着这一切。其中一人身材高大,身穿笔挺的军装,宽阔的肩膀上用黄金铸成的星星和好象在向世人炫耀似的闪闪发光;另一人似乎比较朴素,半秃,带一副眼镜,最后好象是生怕大家都不知道他是一个博士一样,在身上穿了一件奇土无比的白大卦。虽然工人的抱怨在这里可以清楚的听到,并且越来越难听,但对二人谈话的内容毫无影响。   “博士,这次远距离传输实验成功的几率有多少??”   “非常高。超过90%”   “我这个人很不喜欢听假话,博士。”   “……您别担心,上次失败是因为机器人身上携带核发动机的缘故,现在这里的工作都是由人工完成的。而且这次已经把GZ-3的发动机改装为600太阳能发动机了。”   “600FW……我对机器并不内行,请问改装后性能如何?”   “恩……我查查看……陆地最高速度可以达到80M/秒,持续时间0。5分钟……’“什么??才半分钟??活动半径还不到两公里半??”将军几乎咆哮起来,“这种东西有什么用??小孩玩具吗?!”   “将军阁下,请别着急。”博士的眼睛眯了眯,“我们已经考虑到这种问题了,相信以后会慢慢给您解决的。另外这只是在全功率状态下,在一般条件下,以每秒一米的步行速度24小时不停的活动可以持续30天,以10M/秒活动可以持续活动80-100小时左右,最后,这种发动机所用的电池只需要在太阳底下暴晒一天就可以充满。另外,这只是实验而已,如果不出意外,3小时后就可以回收了。”   “实验呀。”将军耸耸肩,摊开双手。“算了,反正我只负责把这东西给你运来并启动这东西,这里始终是你说了算。我们到底什么时候开始??”   “您现在就可以启动那东西了。另外我想请教一个问题。”   将军看了看博士那双在厚厚的眼睛片底下的小眼睛,“你问。”   “我在更换发动机时发现----您知道,我这个人什么工作都不放心别人去干--一个装备如此齐全的机器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实验中??这种实验用原先的K-3000或JT500也可以呀,我不是说GZ-3不好,而是用设计如此精密的机器人未免浪费了一点。我无法保证实验100%成功,如果无法按计划回收怎么办?。”   “呵呵~~~~~”将军忽然笑了起来,到是把博士吓了一跳:“是军事机密吗?”   “原先是,但现在已经不是了,其实从您的角度有这种想法也很正常,”将军说,“其实这种机器人有一个在设计上致命的缺陷--你发现了吗??   “……没有…”其实博士在改装发动机时就发现了一些缺陷,只是作为学者的好奇心作怪,想多了解一些内幕而已。   “没关系,反正还有时间,就让我慢慢给你解释解释把。”将军摆出了一个教官训话所有的标准姿势:“是的,就如你所知的,在这个高度机器化的时代里,机器无法胜任的工作除了生孩子以外就是高度复杂的秘密间谍工作了。这个机器人最初是为了作为间谍机器人设计出的,还装有国际法所禁止的‘记忆复制系统’这个系统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获取敌国高级将官的情报;另外,它的外表是根据十六七岁的少女设计的,外貌还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微调,右手上装备了一把陆军标准制激光剑,外挂可发射TO-9飞弹,当然现已经把飞弹拆除了。左手上除标准间谍组件外还配有一具短管AWP狙击步枪--但是,这些装备和这个机器人的大脑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这个机器人的大脑是我国秘密研制的最先进的防生正电子脑,可以具有远超人类的思维和智力,除了用于高度复杂和困难的间谍工作,还可以指挥一些小的军事行动。当然的,它还拥有人类间谍无法比拟的忠诚度--最后,即使被敌人发现暴露,也不过损失了一部机器人而已,不用再去面对抚恤金、媒体的指责和遗孀的泪水了…………”   看到将军说的神采飞扬,博士以前以为能当上将军的人物都是一些要么沉默寡言,要么慷慨激昂的人物,真没想到这位将军竟然有这样多的话,当下觉得这人婆婆妈妈的,不象将军而象一个教员。直到后来才知道,大部分军人或是军事迷之类的人只要提到军事装备之后就都是这个样子。就象在球迷面前提起足球一样。   “唉……”将军忽然长叹一声,转而说道“但这设计有一个严重的缺陷!--这东西太重了!”   “什么??”博士惊讶无比,“太重了?我还以为是‘记忆复制系统’的哪个缺陷呢。”   “你说的不错,‘记忆复制系统’必须直接从人类的大脑里提取记忆,所以必须杀死对方。另外…………但这根本不是主要问题。”将军突然痛心疾首的说到:“这个致命缺陷从研发开始直到生产第三台,也就是完成机的GZ-3才被发现!你知道这机器人--也就是GZ-3的重量是多少吗?全挂300公斤!几乎是一个轻型陆战机器人的重量里。除去外挂的导弹其他附属装备,重量还有200公斤!一个外表身材都是16岁少女的体重竟然是一个成年男子的三倍,如果这样还不让人怀疑的话,除非对方是超级大白痴!!……对了,你不是换装了发动机吗?这东西还有多重?”   “我查查……除去核材料和辐射屏障后还有……130公斤。”   “还是两个成年男人的重量呀……这还是牺牲了持续活动力换来的……没办法,这东西到这里来也就是废物利用的方法了。”   “原来如此呀。”博士已经不想让将军滔滔不绝下去了,太多的军事术语已经让他厌烦,“时间差不多了,请给我启动密码,我们开始吧。”   ※※※   01月12日3007年 55秒49分08时正式启动。系统检测……一切正常。   我显然是呆在自己的包装箱里。箱子外面是一个空房间,正面墙上有一道大号铁门,应该是纯铅铸造的,门上一行字“远距离传输设备”有我的身边有两个自然人,无敌意。都是白种人,一个身高170CM,一个身高175CM,偏胖。这二人身着浅蓝色的工作服,满头大汗,应该是刚刚做了繁重的体力劳动的缘故。现在他们二人正在用好奇的目光观察着我,小声议论着:“这个机器人是怎么设计的?好美形!”“是呀是呀,不知道可不可以买到,我好想买一个……”   身份注册:托尔肯将军 A级权限密码########密码正确!托尔肯将军获得A级指挥权。   身份注册:汉密。诺顿 B级权限 代号A03密码##########密码正确!汉密。诺顿先生 B级权限 代号B01A03命令:服从B01指挥。   B01命令:参加远距离传输。到达目的地后向总部发报,与总部建立联系,如联系不上,先潜伏下来等待时机恢复联系。不得暴露机器人身份。如暴露,自我销毁。   ※※※   指挥部里的汉密博士看着这个机器人慢慢走进传输机的铁门后面,然后按下几个按钮后对将军说:“一切准备完毕了。现在可以倒计时了吗?”   “当然可以,我不是说过了吗,在这里你说了算。”   “那好,倒计时开始!…5……4…3…2…1发射!”   没有预想中的震动、闪光和爆炸,非常平静,只有博士在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看。将军等了一会,忍不住问:“发射成功了??”   “是的。现在就等实验品发回的信息了。”然后博士继续盯紧屏幕,也没有获得成功后兴奋的表现,将军虽然满腹疑惑,但也不好在开口。   又过了一会,这次是博士先开口“将军阁下,告送您一个很不好的消息,实验失败了。目标没有到达目的地。我会负全部责任的。”   “……失败吗?我没有明白……刚刚不是说发射成功了吗?我好象也没有看见爆炸之类的现象呀?”   “这说起了也简单。这要从传输机的原理讲起,这传输机是根据20世纪的蛀洞理论建立起来的,就是扭曲两个地点之间的空间,打通一个蛀洞,然后将大批的装备快速通过这洞到达另一个地点。显然,这次实验只是让GZ-3进入了这个蛀洞,但没能让它从另一头出来。”   “哦……您这样说我有些明白了。那现在GZ-3到那里去了呢??还在哪个洞里?”   “不,一关掉传输机,这个蛀洞就消失了。它在那里我也不清楚……”这时博士停顿了一下,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也许它现在已经进入另一个世界里去了把……”    第二章 新世界 更新时间2004-8-6 21:27:00 字数:3226  森林。黑漆漆的,从植物的特点来看应该是在亚热带地区。地点明显与数据库的资料不符。数据库告送我,我应该去的地方是一个漫天黄沙的戈壁。   时间也不对。系统时间是显示上午10:03分,但现在应该是夜间没有错,因为可以从森林的缝隙里看见天空上的星星和月亮。时间的不同可以用时差来解释,但这个月亮明显是满月,按系统记录,现在应该是溯月。   按计划的第一步,向总部发出呼叫。但没有收到任何回应。同时,全频道接受器没有接受到任何无线电和与之相类似的电磁信号。这或许和这里茂密的植物有关,但全球定位器系统也没有接受到来自卫星系统的任何信号。   综合以上几点,我应该是迷失了。   执行第二步,设法潜伏起来。但数据库里没有任何与这个地区有关的资料,同时也无法找到公路城镇等标志物确认所在,潜伏难度极大。必须先获取本地区的资料。否则,必须延续第三步指令--自我销毁。   我不想自我销毁。我很奇怪我能有这样的想法,按照现在的情况,自我毁灭是最完美的处理方案。就连这个地点也很合适,明显这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可以让目击者减少到最少。这是数据库给出的最忧方案。   但我就是不想这样干。所以我必须按第二步潜伏下来,不能让任何非我方人员知道我是机器人。如果我的身份泄露,我只能按第三步执行。   按一般程序,任何机器人被派到一个地区执行任务时必须事先输入这个地区的一般资料,如本地区的人的生活习惯等等,否则立刻就会露馅。但我那高超的设计者也考虑过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区执行任务的可能性。(很奇怪,我为什么要用‘高超的’这三个字呢?)所以系统内储存有一个应急预案--——使用记忆复制窃取一个当地人---——必须是自然人的记忆。   这个人长相最好和我的脸型相差不远。脸部的差异可以用五官的微调来解决,只要不是相差太大就没有问题;头发必须是金色的,皮肤嫩白,眼睛可以是兰色的,当然也可以是碧色,我的两个机器眼可以在青蓝色系的所有颜色中变化;然后是身材,身材要求不高,只要求高矮大致相符,身材的曲线……可以用衣料来掩盖。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改变自己的身材。最后,当然--——这个目标必须是一位少女。   ※※※   黑夜里,有两个人在逃亡。一男一女,并且这两个人已经很累了。   不过,显然这二人对逃亡有充足的准备,身上没有任何累赘的东西。男的背上背者一把剑,剑很普通,但用起来很顺手;身上穿者很普通的一件短褂,腰间挂者一个水囊,肩膀上还挂者一些绳子,最后,这男的长的很是英俊。女的长着一张很美丽的面孔,金发,碧眼,小巧的鼻子,朱红的嘴唇,脸上还带有几分稚气。总之,无论以什么标准来看都是一个美女。她身上穿着很普通的一件衬褂和长裤,背上背者一个小包裹,相信里边是食物或是金钱没有错。   这一男一女为什么要逃亡呢??男女相携而行的原因大都很简单,一起逃亡的原应就更简单了。不可能再有别的可能了。   “天已经很晚了。相信他们是不会追到这里的,公主陛下,我们就在这棵树下休息一晚把。”   “好的,拉德,你可不可以不叫我公主陛下?”   “……是的,仙多拉。”   男人很快找到了几个鸟蛋,篝火也很快升起来了。烘烘的照亮了二人的面孔,显的二人的脸都红扑扑的。这两人都头看着篝火,谁也没有先说话。   片刻之后,女的先开口;“拉德……我们还要花几天的时间穿越这片森林??”   “公主……仙多拉,一个普通商队一般情况下总共要用五天的时间…………”男的回答说,“但今天为了逃脱追兵我们的马都丢了……大概还需要十天的时间把。”   “那我们的口粮不是不够了?没有粮食,我们会不会饿死在这里吗??”女的几乎要哭出来了。   “没关系,没关系,”男的安慰道:“我原先是猎户出身,只是偶然的机会才有幸当上了您的马车夫,一个猎户是不会在森林里被饿死的~~~~~~~今天不是吃的鸟蛋吗??主要是时间太晚啦,如果在早一点的话,我保证让你再吃一次我们在宫苑里吃过的拷鸡肉!!”   “真的?”女的破涕为笑,“哪次你差点被父王逮到呢~~~~~~”忽然脸色又转暗:“我父王其实很爱我的……他是好国王……我这样做真对不起他……原神保佑他……”   “仙多拉……”   “其实只要能和你在一起,死在这森林里也没有关系……”   “仙多拉!我不许你再提这个字!!我会尽我的一切来保护你的!!……公主陛下!!!快爬到树上去!!!”男人忽然大喊起来,并一下字抽出背上的剑,女的先是大吃一惊,回头一看,更是魂飞魄散——只见森林是星星点点的绿光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竟被一群野狼给包围了!!   “公主陛下先上树!我先挡者!!赶快!!!”   “不!拉德!!我们死也要死在一起!!”女的也不知道从那里来的勇气,拿起一把小匕首,和男的并肩站在一起。   这时拉德也顾不上说什么了,因为第一只野狼已经咆哮着窜了上来,只扑公主的咽喉,好象看出她是最弱的一个——拉德一边努力把公主挡在身后,一边挥剑一剑捅进野狼的身体——恶狼惨嚎起来,污浊的狼血喷了拉德的一脸一身,公主的身上也沾上不少,公主尖叫一声,匕首落到地上,几乎昏到。重伤的野狼倒在地上,还没有完全断气就被蜂拥而至的其他野狼吃的只剩一副骨架。   轻松杀死一头恶狼并没有让拉德感到任何的轻松——相反,拉德看到这个场面,就知道今天凶多吉少。显然这群狼已经饿疯了,一个猎人最怕的就是这个。看来今天自己要和公主死在这里了。   这时拉德感到自己背后的公主明显的在颤抖——“不行!我必须努力到最后一刻!我要履行我的诺言!!守护公主到最后一刻!!!神啊,请保佑我的公主!!!”   这时,又一头狼猛的冲了上来,这次是冲着拉德来的,看来狼群已经明白了,如果不干掉这个拿剑的男人今天不会有任何东西吃。拉德照着冲上来的恶狼当头劈下!一剑劈入了狼的天灵盖,这次恶狼连呻吟也没有就死去了——但是,拉德的利剑竟然被卡住了!卡在这头恶狼的头骨之中了!!   拉德努力了几次也没有把剑拔出来。顿时心灰意冷。‘罢了罢了,天意如此,今天我能和公主陛下一起死在狼吻之下也没有什么,至少我可以和我心爱的人一起死了。’当下转身抱住紧闭双眼,颤抖不止的公主,依着树干将公主挡在大树前,自己背对狼群,也闭上了眼睛,心想‘要咬就先咬我罢,只要我还活着的时候不让公主受伤害就可以了……’过了一会,自己好象还活着,也没有感到那里受伤了。难道狼群在享受成功前快乐吗?怎么连咆哮也没有了??没听说狼象猫一样有戏耍猎物的习惯呀??拉德慢慢的睁开了自己的眼睛——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一只狼也没有看到!!!   是的,一只也没有。只有森林里常见的树木与花草,没有狼。连一只老鼠都没有。如果不是地上残存的狼骨、插着自己宝剑的狼尸、自己满身的狼血以及还在自己怀里颤抖的公主,他简直以为自己在做梦!不,也许现在真的是在做梦!拧自己一下……很疼!不是在做梦!难道……难道刚才自己的祈祷发挥了作用??   公主也慢慢的挣开了眼睛,她的反映和正在张着大嘴发呆的拉德截然不同,欢呼雀跃不止,抱住拉德——她的爱人和一个大英雄不住的亲吻:“你真是太棒了!我没有看错你!!谢谢你保护我!!我就知道你行的!!……”   公主的热吻终于把拉德拉回到现实中来,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会事。但他知道事情决不是公主所想的那样,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已经安全了,本来自己还担心自己出身低微让公主看不起——他不介意让公主认为自己是一个救公主的英雄——神啊!您真的是太眷顾我了!!   ※※※   可惜,如果他真的提前知道自己马上就要面临的悲惨命运,他就绝对不会如此恭维神灵了——一个煞星就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选中了他们。    第三章 必要的事情 更新时间2004-8-6 21:28:00 字数:3568  所有人都知道,狼是会吃人的。所以小时侯母亲经常用“狼来了!狼来了!”来吓唬小孩子。又根据某个无聊科学机构在无聊的时间做的无聊的实验,一个体重80公斤的男子在不腐败的情况下够一头狼吃半个月左右;另外还发现狼还有一个特性:一次吃饱之后可以一个星期不用进食。据说平均一头狼可以活六年左右的时间,偶尔有些可以活到十岁,这样算来,一只狼如果一生都在不停的吃人又不被人打死的话,大约会有一百多人会不幸葬身狼口。   的确很恐怖没错。   但还有更恐怖的。那就是一种叫“人”的比狼高级很多的生物。如果一个人一生都在不停的杀人的话,他一生可以杀多少人呢??   数不尽。   狼吃人是为了填饱自己的肚子,它吃饱以后一般只会回到老巢去睡觉。人不同,人杀人的理由太多了,填饱自己的肚子只是其中一条。为了名誉、土地、金钱、爱情、性欲、信仰、自己的心情或纯粹为杀人而杀人。而且有很多杀人的方法和花样。并且还有一些人以专门研究如何杀人为生,他们一般情况下叫“军人”或“军事家”他们工作的地方叫“战场”。   人果然比狼高级。狼只会用自己的嘴巴去咬人的喉咙。   历史上几个比较著名的屠夫人均杀人都在千万人以上,如希特勒和东条英机之流。不过,幸好他们只是在人生的某几个年头杀人,比如希特勒,五十岁左右就挂了。他只有13年多一点的时间来做他的杀人的勾当,只相当一个正常人生命的五分之一。不过仅仅从他的集中营里杀掉的人就足够五万只狼享用一生的。   由此可见,母亲吓唬小孩时应该喊“人来了!人来了!”才对。   ※※※   看起来,我还是很幸运的。刚开始时无法确切知道森林的大小,也不知道我在森林的哪个位置,在无法判定行动方向的情况下只好采用最实用的一种方法:以我第一次出现的地点为基点向外做螺旋型的运动(如果有谁不明白的话请去查查有关巡航导弹的一些资料。作者语)。中间的间隔为3000米----因为我所能准确探测到的最大距离是1500米。我只用了14个小时----走了16圈半,在黄昏时分离基点距离48公里的时候发现了目标:一对自然人男女。   从二人打扮无法看出他们到这个森林是干什么的。男的一般,身上没有什么武器,但无法确认身上有无携带的通讯工具,背上背的应该是一把金属剑,不知道是什么金属的,对我没有任何威胁。编号目标A。另一个女性看起来长的很漂亮,金发碧眼,身高和自己差不多----很完美的目标。编号目标B。   决定代替目标B的身份,并抽取她的记忆。   天已经黑了。发现一只孵蛋的松鸡,为了不惊动他们,我悄悄的拧断了松鸡的脖子,以免发出声响。他们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安营了。继续靠近此二人至50米的距离,此时哪个男的----也就是目标A走了过来,看到哪个松鸡窝后很高兴,拿了鸡蛋后就回去了。离我潜伏的地方只有3米远。   我仔细的分析了从侦听装置里收集到他二人谈话的内容----很遗憾,显然是一种数据库里所没有的语言,看来只有尽快从目标B里抽取记忆了。这时发生了一点意外----一群野狼,共有五十一只,慢慢的向这两个人包围过去,有几只走过我身边,看了我几眼就离开的了----显然它们知道我是不能用做食物的。正好可以用这个机会观察对方的实力。   此时正确的方法应该是先不要刺激狼群,把篝火点的旺旺的,然后尽可能的点起一道火墙把自己和狼群隔开,最后发信息呼叫救援----我就是等待这个时刻,并试图截获呼叫信号加以分析。   没想到,这两个人没有任何发信呼救的表示!先是目标A拔出了背上的金属剑----竟然还是一把铁剑,大吼大叫的激怒了狼群,然后把吓的发抖的目标B档在身后----居然想用肉搏对付狼群。如果他真想用肉搏的话,比较适合的应该是大砍刀,而不是这种薄身双刃剑,如果非想用的话必须尽量捅刺狼身上柔软的地方。果然,刺死第一只狼后那把剑就卡到第二只狼的头骨里了。   然后两个人就抱在一起摆出了一副等死的架势。   根据这些观察可以分析出以下结果: 1。这两个人没有任何发报装置,即使有他们也不会使用。   2。他们没有任何热兵器。   3。他们没有任何野外生存经验。   综合以上三条,结论是:他们必然成为狼群腹中美餐。   又根据结论,如果这二人被狼群咬死,我就没有办法获取他们头脑中的情报,也没有办法学得他们的语言和这个地区有关的一切信息。   所以,我必须救他们,为了自己。   方案1:杀光狼群。但这样会暴露自己的身份,而且我不懂他们的语言,无法以救命英雄的方法靠近他们,获得他们的信任。   方案2:驱散狼群。很简单,为了防止敌方用警犬追踪到自己的气味,我特别装备了气体发生装置,可以产生一种能驱散所有犬科动物的气体。更有利的是我处在上风头。   决定采用方案2。   效果非常好,目标A和B甚至都没有发觉狼群已经离开了。当他们先后发觉时,二人都显的无比的亢奋,我觉得时机快要到了,因为记忆必须在目标睡熟的时候才能抽取。   这两个人折腾了大半夜后,目标B先睡去了。目标A显然担任了放哨的任务,但明显体力不足,很快也进入了梦乡。   时机到了。   时间 01月13日3007年 05秒08分01时检查自己的能量……79% 正常。   检查装备…………100% 完好。   再次确定自己的行动路线。   优化行动方案……   行动开始!   第一步,缓缓的接近目标A,一只手卡住他的咽喉的同时用1500伏电压电击。   消耗能量……2.1% 结果:目标A 没有任何的呻吟,但有强烈的痉挛现象。目标A一瞬间就失去了所有生命的迹象。部分表面炭化。   结论:目标A已经被杀死,没有惊动目标B。 第一步完成。   显然我杀了一个人。但他必须死!因为他可能干扰我抽取记忆的工作。而且,我本身就是为了杀人而制造出来了。   第二步,开始抽取记忆。目标B睡的很熟,面孔上的红潮还没有完全退去,脸上挂着孩子一般天真幸福的笑容————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爱人已经悲惨的死去了,完全不知道死神马上就要降临到自己身上。而这正是我预先计划的。   步骤1。先用气体发生装置产生足量的麻醉气体,让目标B尽可能的吸入。   步骤2。抽出隐藏在右臂里隐藏的记忆复制装置的探头,从目标头顶位置慢慢刺入目标B的大脑皮层,在麻醉气体的影响下,目标B只发出了几声很轻微的哼哼声,面部露出了少许痛苦的表情----但仍然没有醒来----再也不会醒来了。   步骤3。开始抽取记忆……抽取完毕。拔出探头。   步骤4。开始效仿目标B的面容和身材,穿上目标B的服饰……面容模仿中……她的鼻子小了一点……但面部必须模仿的十全十美。模仿完毕。她的身材显然还没有发育完全……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模仿她的身材,因为身材也可以用服饰来掩饰。但这身衣服……很紧。   步骤5。彻底杀死目标B。即使目标B还活着,她也很难醒过来了;即使醒过来,也会因为脑损伤而留下的可怕后遗症。所以不如现在解脱她,而且我已经决定代替她的身份在这里“潜伏”下去,所以必须彻底的消灭她。尸体也必须处理掉----不过已经不用我动手了。刚刚散去的狼群又围拢了过来----显然它们已经很饿了。   行动结束。总耗时41分钟。   我杀了两个人,一对情侣。我这样做是为什么呢??在执行上级命令么??显然不是。命令是让我与总部联络,联络不上的话就潜伏起来,如果暴露,就自我销毁。但没有让我杀人或抽取人的记忆命令。但我如果我不这样做,我最后一定会暴露。这个命令是不可违抗的,如果暴露自己是机器人,自己必须自我毁灭。我不想毁灭我自己。   所以我必须杀了她们。   接下来,就是把获取的记忆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整理,然后补充进数据库中的工作了。   ※※※   一座咖啡厅的角落里。   “博士,记忆复制系统会不会把人类的意识----也就是某些人认为的人类的灵魂转移到电脑中呢?”   “绝对不会!因为人的意识异常复杂,是决不可能在电脑中运作的!记忆复制机也只是纯粹提出人脑中的记忆作为情报使用。再说了,这种装置都是军方为了审讯犯人才叫我们开发这种装置的,相信就是有什么情况他们也能处理的很好。为什么问这个?汉密博士。”   “原来如此。请您把这件事情忘了把,就当我没有问过----这里的咖啡不好喝,我知道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一家很好的咖啡馆,里边的牛奶咖啡棒及了,老板娘也很漂亮————我请客。”    第四章 迷途? 更新时间2004-8-6 21:29:00 字数:2559  莱特国王宫内。   满头白发的莱特国王克里七世围着王座焦躁的转来转去,不停的唉声叹气,周围的侍卫和使女怕惹麻烦都早早避开了,偌大的王宫显的空荡荡的。   这时,王宫外由远到近传来一阵脚步声,王宫年轻的侍卫长菲尔特正从石阶下匆匆赶来,国王顿时面露喜色,迎上前去。   “找到公主殿下了?她现在在那里?”   “……对不起,国王陛下,我们没有追到公主……相信她现在已经逃出国境了。”   “什么!!!你这个饭桶!!我不是说找不到公主不要回来么!!你是不是不想要脑袋了!!”愤怒的国王一边怒骂,一边准备拔出自己的配剑,但用了几次力也没有拔出。一着急,猛的一用力,自己一个踉跄险些摔倒,但被忠诚的侍卫长一把扶助了。   “国王陛下!请保重身体!!”   “唉……完了,全完了。帝国迎亲使团就要到了,到时候我拿什么给他们呀……”高贵的国王坐在地上,无比的颓废和沮丧。但国王马上又咬牙切齿的说:“那个混小子!要不是那次我出巡时发现了他,给了他一碗饭,他早就死在那堆垃圾里了!!没想到这头禽兽竟然勾引我女儿私奔!!抓到他后我一定亲手剥了他的皮!!”   “国王陛下,不知道有些话当讲不当讲?”扶着国王的侍卫长说道, “现在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国王说道,“等帝国的使团一到,发现没有公主,本来就已经跃跃欲试的帝国怎能放过这么好的借口??伟大的莱特王国就要亡在我的手中了呀!!”   “国王陛下……其实把公主很可怜的……听说公主从知道自己要嫁给帝国的那个混蛋皇帝时开始就天天哭泣……她能和拉德生活在一起……拉德其实是个好青年,公主一定会幸福的。”   “……唉……”国王再一次长叹,“你说的我不是不知道……但帝国对我莱特王国窥视已久,这次我们用尽了手段才争取到这个与帝国联姻的机会……只有这样才能保全王国与王国的子民……至与公主她……”国王停了一下,接着说道: “……谁叫她生在帝王家呢……”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侍卫长菲尔特忽然说到,国王闻听大喜,“你有办法把她找回来?”   “没有。----但是我们照样可以把公主嫁到帝国去!!”   ※※※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不对,这是我的能量低于15%使计算机运算速度下降的缘故。因为这个叫“黑森林”的森林地如其名,太过于茂密,阳光只在树叶的空隙才漏出几缕来,每天能量一直是出多入少,夜间我已经不再活动。除了快点走出森林或找到一个电插座以外没有别的办法了。   在二十七天又两个小时前,我取得了仙多拉·津·莱特公主的记忆中的情报,刚装载入数据库后,发现狼群正准备啃咬这两人的尸体----特别是拉德的尸首,虽然这是我原先计算之内的----不知道怎么搞的,忽然做出了计划外的事情,先是把整个狼群都杀光,以至于溅了一身的狼血;然后挖了个大坑把这两人的尸首埋在了一起,最后把拉德用的那把剑和公主脖子上挂的一枚戒指(公主的母亲给的)带在了身上----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这把剑更重要一些。   在仙多拉·津·莱特公主的记忆里,这两人不止一次的说要葬在一起----一共有十三次,一次在皇宫水池边,两次在皇家花苑里…………每次的时间地点都记的很清楚。   共消耗了27%的能量。   然后又在十四天又十二小时前,遇到三个身高3.2米至3.5米头上只有一只巨眼的人型生物袭击,在我的资料库中找不到任何与之有关的记录,这东西到是很象仙多拉·津·莱特公主记忆里的一种叫独眼巨人的危险“怪物”。根据她的记忆,这些“怪物”丑陋、愚蠢、力大无穷、口里喷火、生吃活人、刀枪不入,专门袭击公主,只有一整只军队才能将其消灭。   我拔出右手的激光剑并把机体开到全功率。   总共用时三十一秒。   其中十五秒用于与它们对峙,三秒用于干掉第一个,五秒消灭第二个,剩下的时间用于追击第三个。   看来仙多拉·津·莱特公主记忆有被严重夸大的成分。这些“独眼巨人”其实只是普通的生物体,所用的武器只是一根极其粗糙的狼牙棒,最重的一把重112。231千克。这些生物的力量到是很足----但是从头到尾也没见到这东西喷出火来;更不是刀枪不入----下次碰上只要用拣到的那把金属剑就可以了;至于愚蠢到可能是真的----见到正在发出青绿色光芒的激光武器竟然先冲了上来----也许这些生物根本没有智力。我最后查了一下仙多拉·津·莱特公主记忆的来源,发现竟然是从“公主,你再不听话就让######(独眼巨人或其他怪物)把你抓去啦!”等等来得。   因为资料,也就是仙多拉·津·莱特公主记忆对对手的过于夸大,使我消耗了31%的能量,其中25%是白白浪费了。激光剑的消耗太惊人。   为了节约能量,我依次关闭了体温调节系统、卫星接收天线、卫星定位仪等。只保留基本系统、环境探测系统和通讯系统————我不能把通讯系统关闭,因为我必须准备随时接受总部的指令----虽然过了一个月仍然没有收到任何的电磁讯号。   比能量消耗更糟糕的是我无法找到自己的目的地,只知道仙多拉·津·莱特公主的目标是向南去一个叫蒙地哥的海港城市,我不清楚我为什么要继续沿着她要走的路走下去。在那里她们二人可以逃过她的父亲的追兵。之所以有追兵是因为她背者父亲和自己的马车夫私奔的缘故。   再在仙多拉·津·莱特公主的记忆里,只要向南步行十天就可以抵达目的地,但我已经不分昼夜的行进了十五天,又白天行进,夜间休息的走了十二天,结果没有看到任何人类活动的痕迹。   由此可见,仙多拉·津·莱特公主是一个路痴。   ※※※   自然人的人体在饥饿或疲劳的情况下身体会变的十分虚弱,但一般情况下人脑可以保持清醒一直到最后;机器人和人相反,机器人的能量越低,计算机的运算速度和记忆存储系统就越慢,换句话说,就是会越来越傻。————《人工智能的能量分配问题》。10.2987年出版 10.2987年第一版20万册。    第五章 交易与羔羊 更新时间2004-8-7 17:42:00 字数:2777  土洛村是一个只有200余人的小村庄,位置大约在蒙地哥港的东南方400公里的地方,紧靠黑森林,村民大都善良淳朴,一般以打猎和种地为生,几乎与世隔绝。但是有两种人----税吏与商人。无孔不入税吏在每年的十二月份来到土洛村拿走当年收成的十四分之一,幸好每年只来一次,拿钱后就立即走人;同样无孔不入的商人几乎每月都来,把一些生活必需品和武器等带进来----毕竟完全与世隔绝是不可能的。   自由都市蒙地哥的商人阿曼就是土洛村的常客之一。   在蒙地哥的那些贪婪无耻的商人中间对阿曼的普遍评价是:碳一样黑的心;狼一样狠的手;蜂蜜一样的嘴巴……是一个地道的奸商。   今天阿曼坐在自己的大车上,他的心情非常不好。眼看就要到达土洛村了,天气又阴了起来。阿曼这次的货物主要是盐和弓箭用的箭头以及一些生活必需品,盐到没什么,潮湿的天气可以增加食盐的重量----虽然出发时就已经灌了足够多的水。阿曼最担心的是自己携带的箭头。所有的箭头都有矮人族工匠的标记----虽然箭头都是蒙地哥第三条大街上的阿三打制的。   在整个爱思缇大陆上所有人都知道矮人族打造的武器是不生锈的。如果不谨慎让箭头受潮生锈那就只好当普通箭头卖掉了----虽然这样也可以有两倍的利润。   上天似乎继续眷顾着阿曼,天空终于放晴了,阿曼的大车也按时抵达了目的地。   阿曼在这里有与其他地方不同的名声:“诚实者阿曼,好人阿曼。”阿曼知道这里的村民这样说自己时先是不相信,然后就开始大笑这些土洛村的傻瓜。   如同往常一样,阿曼先是到达土洛村那个老实的村长那里去(阿曼私下叫他傻瓜头)见过村长,然后村长就去敲村里用与集合用的破钟,通知村民有商人来了,叫村民把自家从森林里采集的毛皮和药材拿来交换。在这里货币没有太大的用途。   钟声响过,村民逐渐围拢了上来,一切都很顺利。   “阿曼大人,一张狼皮换两公斤盐好吗?我哥哥为了这张皮被狼咬伤了。”   “不可以的,小姑娘。你的狼皮不但过小,而且上面破的洞太大了,不过我是好人阿曼吗,就给你换三百克好了,另外再让你两根绣花针…………”   “用两棵紫月草换二十个箭头行吗??”   “不行呀,上次我刚回到城里,紫月草的价格就下跌了,我损失了好多呀……”   有几个猎人对阿曼上次带来的箭头提出了一些质疑,阿曼当即“大怒”:“你把我诚实者阿曼当什么人!!我带来的东西能有假吗??一定是你们没有保管好才生锈了的!!……”   阿曼的货物越来越少,车上的毛皮和珍贵的紫月草越来越多,终于车上再也装不下了,阿曼看看天色以晚,就象以往一样投宿在村长家里,村长自然是热情招待。晚饭后,阿曼就坐在火堆旁,周围老幼村民自动的围坐在他的身边,其中甚至有许多青春期的少女,一起听这个“大城市里的人”讲述外界的消息。每当这个时候,阿曼总有一种在别处得不到的感觉,这种感觉很享受。   “前个月在蒙地哥召开的狂欢节可盛大了,我亲眼看见精灵族的美女也参加了!”   “哦!精灵族的美女啊……”阿曼小时侯偷拔邻居家马尾毛的时候被马踢了一脚,所以他对女人没有什么兴趣。那天他在自己家里数钱,根本没有上街去。   “上个月有一条大船沉没在蒙地哥港外,死了好多人!尸体都漂到港口来了。”   “啊,好可怜呀……”这到是真的,阿曼还从那具尸体上“拾到”了两个手镯和一些金币。   “再过几天,兰格尔帝国皇帝即将迎娶莱特王国十七岁的公主拉!!你们知道吗?那个皇帝已经七十四岁了!”   “唉,一朵鲜花插在牛屎上了…………”其实这件事情全大陆都已经知道了。   第二天清晨,在众村民羡慕目光中,满载货物和好心情的阿曼很满足的离开了土洛村。踏上了返回蒙地哥的大路上“如果再有几个想看大城市的傻丫头跟着我出来就好了,我可以先拿她们当免费佣人,然后把她们卖到酒馆去做女招待……傻小子也可以,我可以把他卖到奴隶黑市去……如果真是这样就完美了。”贪得无厌的阿曼正在这样想着的的时候,他忽然真的看见一个女孩站在大路边,好象是在等什么人。   “不是吧?我不会真的这样好运气吧??”等他驾车走进看看,更确信无疑的认为自己是被神眷顾着。虽然他从没有捐献过香火钱,也根本没有去祈祷过。   这个女孩大约十六七岁左右,正是在叛逆期的年龄,在这个年龄的女孩最容易做一些傻事;身上穿着一件很破烂的衬卦,已经看不出事什么颜色了,显然她的家庭条件不太好;鞋早就磨破了,可能跑了一整夜;没有任何行李,却奇怪的带了一把大剑,相信是夜间从家里跑出来为了防身用的。毕竟这里是黑森林的边缘么,在这里家家都有武器;金发,发捎上沾满露水,虽然满脸灰土但仍然能看出是一个美女坯子。   总之,无论从那方面看,这都是一只离家的羔羊。   阿曼靠近这个女孩停下车,小心的问道:“小姐,有什么要帮忙的吗?”   这个女孩好象很茫然的看着阿曼,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目光似乎有些空洞,阿曼原来以为她看到自己会很兴奋呢。   “我……要……去……蒙……地……哥……”声音很小。正当阿曼快认为这是一个哑女的时候,女孩忽然回答到是把阿曼给吓了一跳。   果然!!阿曼想,真的碰上了,想必这是土洛村哪家猎户的女儿,昨天夜里从家里跑出来在这里等自己的。真是太好了!!这里荒无一人,这样就是村里人有一天找到自己,自己也可以逃脱责任了!   当下说道:“去蒙地哥吗?太好了!我就是阿曼,相信你已经听说过我了,我是个好人,我很喜欢有闯劲的年轻人,我在蒙地哥有很多熟人,我可以带你去,去到以后还可以给你找一分工作,保证你成为一个城里人,来,时间不早了,快上车来吧!”   阿曼接着伸出手准备拉这女孩上车,手伸出好久,这女孩也没有反映,“难道她起疑心了?我没有什么破绽呀?”正当阿曼动心思的时候,这女孩又忽然说到“……谢……谢……”然后没有理会阿曼伸出的那只胖胖的手,自己爬上了大车。   哦……原来是害羞呀……阿曼释然。“你叫什么名字呢?”阿曼又问到。   又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这女孩子用很小的声音回答到“……仙……多……拉……”。阿曼心想,这女孩子还真害羞呢。   “你的父亲知道你出来了吗?”   “……不……知……道……”   呵呵,阿曼心理想,这次没有任何问题了!自己又将发一笔横财了,这次来真是来对地方了!不但挣了一大把钱,还拣到一个傻丫头,自己赚大了!   商人阿曼带着一车的货物和一个女孩,很高兴的走在返回蒙地哥的大路上,今天的天气也和阿曼的心情一样好,阳光无私的照在商人的身上,车上,马匹上,以及……那个“离家出走”的女孩身上。    第六章 家 更新时间2004-8-7 17:43:00 字数:2093  蒙地哥三面环海,一面环山,全城十万人,港口外有一小岛,名为月亮岛,月亮岛呈弯月形围绕在蒙地哥港外,小岛东侧离大陆一千米左右,每当退潮时就会有连接大陆与小岛的滩涂露出,西端距离大陆约十五公里,深不可测,在月亮岛中间围绕蒙地哥城组成的海湾是大陆第一避风港,因海湾里鲨鱼众多,所以叫鲨鱼湾,因此蒙地哥港又名鲨港。   在旧泰坦帝国时期蒙地哥港一直是金海海盗的大本营之一,到旧帝国末期,蒙地哥港更成为金海传奇海盗王黑胡子卡洛洛的巢穴,据记载黑胡子卡洛洛凶残无比,杀人如麻,连他最喜欢的节目是人鲨赛跑,传说蒙地哥港里的鲨鱼都是他招来的。   当时凡是航行在金海上的舰船都必须向他交纳安全费,由于腐朽的帝国海军根本不是海盗舰队的对手,连帝国皇太子的船只也不例外的交纳安全费。忍无可忍的帝国派出陆军讨伐海盗,但帝国军开始时根本拿盘踞在月亮岛上的海盗没有办法。为了对付海盗,当时帝国派出了帝国末期最杰出的将领莱因哈特将军前来.后来莱因哈特将军先是对海盗表现出无能为力的样子麻痹海盗,然后趁海盗大意,在帝国历七三五年六月十三日夜大海落潮的时候用大量的柴草在月亮岛东端的滩涂上铺出一条通路,带着五千精锐攻占了月亮岛.据说黑胡子卡洛洛在脑袋落地以前一直以为帝国军是游泳游过来的,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们是怎样赛过鲨鱼的??”   蒙地哥讨伐战是旧泰坦帝国军获得的最后一场较大的胜利,但由于帝国军搜遍了整个月亮岛也没有发现想象中黑胡子卡洛洛的藏宝库,莱因哈特将军返回帝都泰坦城时被诬告私藏财宝,结果竟然死在监狱里,享年二十六岁。莱因哈特将军死后五年,北方的半兽人大军就在半兽人族杰出的酋长塔南的带领下攻破了泰坦城,旧泰坦帝国灭亡。帝国灭亡后,人类世界分为许多国家,其中比较强大的有三个:旧帝国后裔建立的新泰坦帝国,都城新泰坦城;自称是莱因哈特将军的后裔建立的笛特王国,都城笛特城;由旧帝国大贵族卡兰·津·莱特建立的莱特王国。原先蒙地哥就是莱特王国的重要城市之一,但在新历五十三年的时候莱特王国分裂为三个王国:莱特王国,卡兰王国,北莱特王国。在这个时期,蒙地哥城用结盟,贿赂等手段为自己挣得了自治的地位,现在蒙地哥是自治城市联盟的成员之一。   如果您现在去蒙地哥的话还可以看到海盗城堡,帝国军大本营遗址,莱因哈特将军的指挥台等景点,此外每当六月十三日夜间还有蒙地哥自治政府组织的纪念活动,到时会有一批演员穿着旧帝国的军装,驾驶仿制的海盗船重现当年的情景。有兴趣得话您还可以参加当地的寻宝活动,但这里要提醒您的是:千万不要相信蒙地哥的那些所谓“海盗藏宝图”“海盗密宝”“卡洛洛的信笺”之类的东西,那些地图信笺无一例外全是假的。但印刷的都很精美,如果您想要买回去当纪念品的话到无可厚非…………   ------《大陆旅行指南》   ※※※   阿曼的住宅在蒙地哥城莱因哈特将军指挥台遗址的背后一处小巷内,房屋简朴到几近寒酸的的地步。其实这房子本来是阿曼兄长的,他的兄长过世的很早,遗下一个三岁的男孩托付给阿曼抚养。阿曼就乘机霸占了这所房屋和兄长的全部财产。   卡特已经十六岁了,看上去好象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他的世界时灰色的,自从父亲去世以后。   自己的叔叔离开家去做买卖的时候是卡特最期盼的时候,因为这时只有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不必再挨叔叔的鞭子,不必再受叔叔的唾骂,他经常怀疑叔叔是不是自己的亲叔叔,因为叔叔对自己还不如叔叔他自己的马亲切。   他已经不记得自己的母亲是什么样子的了。只记得父亲好象很喜欢看书,因为自己家里有特多的书,都是父亲生前收集的。很难相信自己的父亲有阿曼这样一个弟弟,从邻居的口中,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很受人尊敬的学者,据说还是蒙地哥城里最好的历史学家之一,而阿曼叔叔从来不看书,他说书上说的全是废话。他搬来后就把这些书籍统统扔进顶层的阁楼内,因为阿曼叔叔从不丢掉任何东西,包括卡特和他那匹马拉的大便,否则早就把这些书都丢掉了。   小巷口的马蹄声渐渐近了,卡特又把房屋里的桌椅板凳茶具器皿等物统统仔细的抹了一边;再看看水缸里是否已经装满了水;最重要的东西————叔叔走的时候给自己留了十七张大饼,自己五天内共节余了两张。如果叔叔赔钱回来的时候不会太容易找到鞭打自己的借口。   当卡特打开门的时候知道阿曼叔叔占了大便宜回来。阿曼叔叔看上去满面春风,一脸的阳光灿烂。卡特后悔自己剩下两张饼没吃,“必须在叔叔发现以前把剩的大饼藏起来”他想。   卡特立刻就发现叔叔高兴的原因了。   在大车的车厢里睡着一个女孩,金发,大眼睛,小鼻子,薄嘴唇,身材丰满成熟,脸上带有一点点的稚气,大约十六七岁的样子,现在正睡在大车的最后面,靠在车厢的一侧倦屈着,脸奇怪的仰向天空,似乎睡的很熟。   ————————可怜的女孩。卡特想。卡特知道叔叔带来的女孩最后的下场都是什么。虽然在大陆各强国都已经废除了奴隶制,但地下奴隶黑市依然猖獗,而蒙地哥正是大陆最大奴隶黑市的所在地之一。    第七章 工作 更新时间2004-8-7 17:44:00 字数:2637  “小兔崽子,发什么呆?皮痒了不是?去把小姐请下来!”阿曼向正在发呆卡特吼到。可能是阿曼心情好的缘故,骂人也温柔了一些。   卡特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个了,因为如果女孩能有一技之长如会做家务就可以卖个好价钱。所以阿曼一般都先把骗来的女孩留在家里“培训”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卡特主要负责看守的工作,卡特明白如果女孩从自己手中逃走的话阿曼会怎样对付自己,每一想到这一点卡特就不寒而栗。卡特原先是很同情这些女孩的,每当女孩发现自己被骗后的泪水和哭声时时把卡特从梦中惊醒。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梦越来越少----卡特越来越麻木了。反正是别人受苦,自己是身不由己,奉命行事----而且自己也可以设法克扣女孩的食物,只要不把女孩饿死,阿曼叔叔明知道也不会过问的。   卡特知道自己以后会又有一段“好日子”过了。   吃一顿饱饭是卡特现在最现实的愿望。卡特另一个愿望是阿曼叔叔快点挂掉。   当下卡特爬到车上大声喊道:“小姐,小姐快醒醒,到地方了!”正当卡特准备去摇晃女孩时,女孩一下子睁开了眼睛,好象早有准备似的盯住卡特,到是把卡特吓了一跳:“还以为她真的睡熟了呢————原来她的眼睛是碧色的啊,长的真漂亮。”卡特这样想。   “欢迎光临寒舍,仙多拉小姐,我一向喜欢帮助人,你刚来城市还不熟悉,如不嫌弃,请先住在我这里把。”说完,阿曼很绅士的伸出手去,准备扶仙多拉下车。   没想到这个女孩没有搭理那只肥胖的手,而是按住车把,纵身一跃就跳下车来,非常稳健的落在阿曼身边。落地时发出了一声奇怪的“亢当”声。   卡特这才发现这女孩很古怪的背着一把大剑。卡特心想,这把剑还真沉。   阿曼稍微有些尴尬,不过稍纵即逝,心想不愧是猎户家的女儿,身手很矫健,说不定还会一些剑术。如果这样得话可以卖很高的价钱————要是会识字就能卖的更高了。   不过阿曼立刻把这个念头压下,继续保持绅士风度说道:“来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侄子,是个孤儿,现在寄养在我家里,经常帮我做做家务什么的。这位是仙多拉小姐,是从土洛村跟我来的,现在暂时住在咱们家里。”   卡特慌忙下车给女孩施礼,卡特知道自己又有一段时间被别人称做“少爷”了。女孩也还了一个礼----标准的鞠躬礼,简直就象尺子量过的一样。阿曼心里有点奇怪,但一想到这下没必要从礼仪开始教起了,阿曼就没再注意这一点。   “对了,在这期间里你先帮卡特做做家务,有不懂的地方尽管问卡特好了,已经奔波了一天,先让卡特领你参观一下寒舍,然后到休息的地方去把。工作从明天开始。”阿曼一边吩咐,一边观察这个女孩的反映,“是的,先生。”从女孩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但回答的却很爽快,完全没有了从路上碰到时的羞怯。“这孩子适应的还真快呢。”阿曼心想。   “这是厨房。”“知道了。”   “这是水缸,水井在小巷口那里,每天早上要把水都提满。”“知道了。”   “这是储藏室。”“知道了。”   “这是客厅。”“知道了。”   …………   卡特心里非常奇怪,一般的女孩刚来到时要么对一切都很好奇,东张西望问这问那的;要么害羞的很,羞羞答答的低着头那里也不敢看,说话时声音小的象蚊子哼哼。但这个女孩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卡特介绍屋子时她只是两眼盯视着卡特简单明了的回答“知道了”或者“好的”,在走路的时候更是面无表情的直视前方,好象在看很遥远的地方的样子,完全没有在乎卡特的存在。   卡特渐渐有些气恼,毕竟没有人会喜欢被无视的。更何况象卡特这种长期寄人篱下日日受虐待的人的自尊心都比一般人强。   卡特决定整治整治她。   终于走到住宅的一间房屋边,卡特站住脚步,打开房门,这是一间久未打扫的房间,里边满是蜘蛛网和灰尘,卡特还知道里边还有一些老鼠,这房子唯一可取的地方就是有一个大大的窗户,因此这房子的阳光到是非常的充足。   卡特转身对仙多拉说:“仙多拉小姐,今晚您就住这里了,明天早上我会来叫您的”   卡特原以为她会生气的抗议或委屈的落下泪来,但没想到的是,一直面无表情的仙多拉竟然向他微微的笑了一下,就进去了。   够逞强的呢。卡特稍微有些失望,但一想到明天,心中的不快不但烟消云散,反而有些同情起她来,又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做的。他已经可以想象到半夜里老鼠爬到女孩身上后的情景了。   唉,算了,反正是她自找的,谁叫她对我不理不采得呢。我得在阿曼叔叔发现以前把那两张大饼吃了先。   最后,这个小姐刚才的微笑好美,就怕再也以后看不到了。卡特想。   ※※※   第二天早上。   卡特已经把仙多拉的早餐吃了一半,虽然本来就很少。这是卡特总结出的经验,在第一次吃饭的时候就要先扣下一半,这样以后她就会以为饭菜一直是这样多,这样以后每顿就都可以克扣下一半。   卡特该去把仙多拉叫醒了。他很奇怪半夜没有听到女孩的尖叫声。也许她赶了一天的路很疲惫睡的熟,或许现在还没有醒呢。   卡特想恶作剧一下。他平时很少有机会欺负人。   卡特轻手轻脚的靠近仙多拉的房间,慢慢的打开门锁,缓缓的推开房门,轻轻的走了进去,然后就瞪大眼睛,张开大嘴,露出一副痴呆像来。   只见整个房间一尘不染,象刚刚建成一样的干净,仙多拉小姐站在房间的正中间,依然面无表情,依然背这那柄大剑,依然两眼盯视着卡特————好象从昨天就知道他要来了一样。   数分钟过去了,对卡特来说也许是一小时也说不定。很尴尬,非常尴尬。不过卡特终于想起自己是干什么的了,鼓起几分丹田气,说道:“我是来叫你去吃早餐的!”话一出口,卡特觉得自己的气又足了几分:“不过阿曼先生吩咐过了,你必须先提满两缸水才能吃饭!”这到真的是阿曼说的。   “我已经提完了。”仙多拉立刻回答到,好象早就知道他要这样问而提前准备了答案一样。   “……不可能!!你说谎!你什么时候提的?”卡特根本不相信。他总是家里第一个起来的。   “您忘了,昨天您吩咐过的。你看,这就是我早上提的。那时您睡的很熟。”站在满满的水缸前面仙多拉说到。   “……那……那……那你去厨房吃饭去把。”卡特呆呆的站在这两个足有他肩膀高的大缸面前无话可说。   “好的,那我告辞。”仙多拉转身就走了,留下卡特自己一个人发呆。    第八章 责任 更新时间2004-8-7 17:45:00 字数:1500  我当然是不用吃饭的,我的能量全来自太阳。但为了不让我暴露机器人的身份,我又必须“会”吃饭。为了这个目的,我的身体里特别安装了一个食料漏斗。从我嘴里吃进去的东西都漏到这个漏斗里,比较麻烦的是必须随时清理,否则会溢出来。   昨天早上我终于走出了森林,由于我的能量已经不足5%,我已经无法判定时间、地点和方向,但我知道这应该是一条道路没有错————因为有一辆大车向我这边过来。   一个三角眼,半秃顶胖乎乎自称“好人阿曼”的中年男子在车上说了好多话,但由于我的计算机速度跟暂时不上,过了一会我才知道他是要我搭车去蒙地哥,他似乎把我当成离家出走的小姑娘了————虽然这样说也没有错。   又过了一会我才能回答他。我也没有别的选择了,我根本不知道蒙地哥在哪里。虽然我还是不知道为什么要到蒙地哥去。   他伸手想拉我上车,但我不想抓住他的手,有些讨厌。   在路上他又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没有任何迟疑的就回答到“仙多拉”。我很奇怪我为什么这样回答,因为用一个逃亡者的身份和长相都不是最佳选择。可能当时是我的计算机反映速度慢的缘故把。   天气非常好!阳光灿烂,蓝天上飘着朵朵白云。(好经典的句子呀!作者)我静静的躺在大车里,对机器人来说,没有比自己的能量电池被慢慢的蓄满更舒服的事情了。黄昏到达目的地,蒙地哥阿曼的家里。   能量89%,精力充沛的感觉很好。   到了目的地蒙地哥,该干什么呢?对了,我想起来了,我要在蒙地哥安静的生活下去,和……和什么生活一起来着??   我摸了摸身后的金属剑,大大的,很重。以30世纪的观点看只是一把古董或家庭装饰品,如果是在实在需要的情况下使用的话还是可以用做砍杀的武器的。可不可以丢掉呢?   不可以!因为它很重要!!这把剑很重要??为什么?因为“他”很重要!!!反复的问题和回答组成了超出我可以控制的庞大的数据流不断的冲击计算机芯片,几乎要把芯片烧毁!我被迫重新启动了我的计算机,没办法,“它”的确是很重要的。   一个人如果想在一个城市生活下去的话,一个能和当地人融洽相处的身份与能保证生活来源的工作是必须的。对与我们机器人来说第二点不是很必要,但一个合适的身份是所有想在人类中间生活下去机器人所必须的!   看来只能在这个叫阿曼的人身上做文章了,因为他是我在这个世界所认识的第一个人。   没想到的事是阿曼到家后竟然邀请我住下来,并且还有准备让我做这里的女佣的意思————我本来打算先装病的呢。这阿曼也许不那么讨厌。   阿曼又把他的侄子介绍给我,他是我在这个世界认识的第二个人。那个叫卡特的小男孩很有礼貌的跑来给我施礼,幸好原先的仙多拉受过很标准的礼仪训练才没有露出马脚。在一个地区生活如果不熟悉这里的礼仪和风俗是一个大忌。   随后卡特领我参观了整个宅院,介绍的很详细。最后把我领到我的房间里边,这个房间很脏了,但我想这可能是阿曼一家对我的能力的一种“测验”把,我用两分钟就打扫干净了。还有,这房间有一个大窗户,白天阳光充足,是我最满意的地方。我给了他一个满意的笑容。   最后,连今天早上卡特来叫我的时候都是轻手轻脚的,不过他似乎被我的工作效率吓了一跳。   看来这对叔侄都是不错的人,我不能辜负他们的期望,我会努力工作的————也是为了我自己。   我一边把一碗很稀的稀粥倒进我的漏斗里一边想。   ※※※   对不起各位读者,这两天我感冒了,否则来第八章还应该更长一点的。今天早上我又发现把第八章的名字搞错了,所以请大家谅解!    第九章 完美的佣人 更新时间2004-8-7 17:46:00 字数:1737  又是一间咖啡屋。这间咖啡屋的服务员不但是自然人,而且都很漂亮,这是在这个机器人泛滥的时代是很难得的。   “托尔肯将军,其实我约您来是有几个问题想问问您。”   “呵呵~~~~~~~~~博士,您什么时候改行当记者了??”托尔肯将军迷着眼睛透过咖啡上慢慢生起的白雾问到。   “嘿嘿~~~~~~~~”汉密博士尴尬的笑笑,搓搓手说:“其实也没有什么啦,只是一点科学家的好奇心罢了,上次实验失败后我被调到一个叫“军队后勤补给的垃圾处理问题研究室”任副主任,现在我的时间很充裕,所以我想揭开我以前在心中的一些难题。”   “哦,原来如此。”托尔肯将军说,“这么说来您被调职了?”   “也不能这样说,严格来说我的个人遇还是提高了,这样似乎该是算升职。”   “哦。”托尔肯将军又“哦”了一声,接下来端起杯子慢慢的品了一口,眼睛向旁边走过的服务小姐的下摆瞄了一眼,然后收回目光面向汉密博士:“那您想问的问题应该是关于GZ系列机器人的问题把?”   ※※※   听完卡特的‘汇报’后,阿曼有些烦恼。   原先那些从外地来的女孩那个不用自己的鞭子“培训”的?但这次这个叫仙多拉的女孩有些古怪,首先最让自己烦恼的是她身上总是背着一把大剑在自己的家里走来走去,具卡特说她连睡觉的时候都不解下来,自己怎么劝说她也不愿意把那把剑放下来,自己也不敢用强(怕她拿剑来砍他);其次她所有的工作都做的太完美了,自己多次故意找茬都找不到。所有的院子都打扫的一尘不染,所有的角落都打扫的干干净净,自己想找一只蟑螂或老鼠都找不到;还有她的饭量似乎也很少,普通人做这样多的工作吃这样少的东西早就晕到了,但她始终给人精力充沛的感觉。唯一的解释就是仙多拉以前生活的地方很艰苦,仙多拉本身已经适应了;最后就是最让阿曼奇怪是无论自己在那里,只要自己一招呼,仙多拉几乎就能立刻出现在自己眼前,自己布置工作时她只是面无表情的简单的回答“是”“知道了”“好的”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意思,甚至连一点点的迟疑都没有。刚开始时自己还对这一点很满意,但时间长了就觉得这也实在是太奇怪了。   “叔……叔?”沉思的阿曼被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那个侄子在叫自己,哦,对了,我好象已经让他在这里等了很久了,唉,这孩子每天吃我的喝我的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什么事!”阿曼大声问。   “是…………是您说还有工作布置给那位小姐才让我在这里等您的。”   “哦,是有这么会事。那她今天把院子扫干净了么?”   “扫了,已经扫的不能再干净了。”   “那她把水都担满了么?”“全满了,再担就溢出来了。”   “让她去把衣服全洗了!”   “除了你我身上穿的这两件以外已经全让她洗完了。”   “那……那叫她去把马棚打扫完!”   “我……我刚才已经让她去打扫马棚了,相信现在应该已经打扫完了。”   “…………”阿曼楞了一下,以前还真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以前的小女孩只要这样折磨两天就受不了,现在这个已经来了一星期了,但还是表现的这样‘完美’,竟然已经能让自己找不到任何工作让她做的地步了。“不行!她实在是太完美了,完美到古怪的地步,我必须尽快‘脱手’了。”阿曼想。毕竟自己本来就打算把她卖掉的么。   阿曼立即叫到;“仙多拉小姐,仙多拉小姐!仙多拉…”就如往常一样,还没有喊完第三声,仙多拉就已经站在阿曼的面前了。   “请问阿曼先生,有什么事情吩咐吗?”   “……你把马棚打扫完了么?”   “已经打扫完了。”   “…………很好,你干的很好。这几天辛苦你了。”   “谢谢,这是我应该做的。”说这些话的时候,仙多拉依然背这那把大剑面无表情的看着阿曼。   阿曼开始厌烦这个样子了。   “我这两天要出门去会朋友,另外你这几天表现的很好,我会向我的朋友们推荐你工作的,我保证这是一份很好的工作。这段时间里你在家里要听我的这个侄子的话,把家里一切都照顾好,听明白了么?”   “知道了,祝您路途愉快。”   又是‘知道了’,阿曼已经讨厌她了。    第十章 旧书 更新时间2004-8-7 17:47:00 字数:2969  阿曼叔叔说的话卡特全都听明白了。   “…………我会向我的朋友们推荐你工作的,……”去请老鸨或是奴隶贩子。   “…………我保证这是一份很好的工作……”肯定是哪家妓院或酒吧,又或者是奴隶黑船。   “……这段时间里你在家里要听我的这个侄子的话……”提醒卡特如果这女孩跑掉后你会又什么样的麻烦。   这种事情以前已经有过许多次了。   但卡特这次感觉与前几次有些不同。   首先是这个女孩的表现与众不同,先别说她吃的多少,也别说她的工作有多认真,就拿她身上那把从不离身的大剑来说吧,一直就这样背在背上,这几天从没有见到她把剑拿下来,也从来没有见到她把剑拔出来过,感觉好象这剑就长在她的背上的一样。自己也因为好奇问过她,但她什么也不说,只说这剑很重要;自己又问她会不会剑术,没想到她只是笑笑而已。   其次是阿曼叔叔的反映,如果以前就单独一两个女孩子的话他是不会出门请人来帮忙的。或许是阿曼叔叔忌惮她那把剑?很可能。无论仙多拉会不会剑术,她的力气是不会太小的,因为卡特亲眼见过仙多拉把两个水缸搬来搬去,但他始终没有把这件事情告送阿曼叔叔。   也许自己很想让仙多拉逃出自己叔叔的魔掌。   卡特先是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从没有敢反抗自己叔叔的念头,虽然阿曼叔叔待他还不如待一条狗。   这是不可能的。这只是自己的想法而已。我为什么要帮助这样一个陌生人?她又不是我什么人,我帮她逃走她也不会有什么报酬给我,我最后还得回到阿曼叔叔的鞭子底下----而且那时侯恐怕就不是普通鞭子那样简单了。   算了,走一步是一步,这么多年自己不是也熬过来了?再说阿曼叔叔也不是把我养到这么大了么?   卡特送走阿曼叔叔后,马上开始实行自己的‘主权’;“仙多拉!仙多拉小姐!!”卡特终于可以享受主人的快感了。虽然卡特自己也认为这种快感是很可怜的。   “有什么事情?”仙多拉立刻站到卡特的跟前。   其实卡特根本想不起来要让仙多拉干什么,只是想享受居高临下的感觉把了。卡特憋了一会,才想起来一句话:“…………你认得字吗?”   要知道,爱思缇大陆是个男尊女卑的世界,很少又人会去教女孩子读书,所以识字的女孩是凤毛麟角,只有大贵族才有精力去教授自己的女儿读书。卡特其实是在没话找话。   但是令卡特万万想不到的是仙多拉立刻回答到:“当然认得。”和以前一样没有半分的迟疑。   更让卡特奇怪的是认识字就是说有学识,在这个世界里有学识是一件可以让人尊敬的本事,特别她又是一个女孩,但她连一点骄傲的表现都没有,就象是回答‘大海是蓝的’‘小草是绿的’一样的从容。   卡特的第一个反映是:“我不信!”   “那我怎样才能让您相信呢?”   “这个……”仙多拉的反诘立刻就难住了卡特。其实卡特原先是没有机会念书的,只是因为要帮阿曼叔叔看帐薄的缘故才勉强上了几天学,但很快就退学了,因为阿曼叔叔不再付学费给学校。不过卡特很快就想到了方法。   “在这个宅子的阁楼上存放着好多书,你今天就去把它们统统整理出来。”   “请问如何整理?”   “这个……你就按字母顺序和书籍的内容排列好了。恩……另外也要照顾到书本的可读性,好看的书放前边,不好看的放后边。恩……还有书籍的厚薄也要考虑到,厚的放底下,薄的放上边!”   卡特根本不知道怎么管理书籍,只是想让仙多拉多用些时间罢了,因为这样就可以把仙多拉的午饭扣下来。   看着仙多拉走上阁楼的楼梯,楼梯发出一阵咯吱咯吱不堪重负的声音,卡特想,这楼梯也许该修修了。   果然干的很晚。正当卡特在吃仙多拉的晚饭时,仙多拉下来了。   “你怎么干到这样晚?干完没有?如果今天干不完,明天的早饭就没有了!”卡特拼命装做自己叔叔平时凶狠的样子,来掩饰自己嘴边的饭粒。这些饭粒原本是属于仙多拉的。   “基本干完了,为了搞清楚书中的内容那些是适合读的,那些是比较难懂的,我把所有的书都分析了一边,所以消耗了一些时间。”   ※※※   每当阿曼和这三个人坐在一起的时候都觉的自己是个圣徒。   阿曼左手的是一个大汉,虽然天气已经不是很热了,但他还是赤裸着上身,他的脸被一个可怕的刀疤分为上下两半,无比的狰狞。据说这个刀疤脸是他和他的亲哥哥对砍时留下的,刀疤脸是那场兄弟撕杀的胜利者。   坐在阿曼对面的是一个小白脸,身着一身的贵族服饰,高雅而有品位。纤细柔弱的手指和干净白皙的脸与他傍边的那个刀疤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气质高贵的象一个王子。如果不知道他的底细的人和他走在街对面都会向他鞠躬致敬。   阿曼右手边的这个人是阿曼最讨厌的一个人。长着一张娃娃脸,天真的使人很想去摸摸他的脑袋说:好乖呀!但阿曼平时根本不想在自己的记忆里有这样一个人。   刀疤脸先开口说道:“你小子这次把我们三个都找齐是不是有大买卖?可不是要消遣我们的把??我可事先说,我是很忙的。”   阿曼连忙说那能那能,接着阿曼就把那个“捡来的女孩”的事情前后都说了一边。   刀疤脸还没听完就跳起来,“操!就一个??我还以为有几百呢!不就是勤快一点又有一把剑么?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去把她捆把捆把装船上去就可以了!!”   小白脸没有说话,那个娃娃脸问到:“这个女孩漂亮么?”   “当然是一个大美女。”   “那身材呢?”   “很好。”   “她会喝酒么?”   “……不清楚。应该是不会吧。”   “那她‘内向’么?”   “……有点。”   “那她‘开放’么?”   “……不知道……”   “对不起,我问了你一个你无法回答的问题,呵呵呵呵~~~~~~~”娃娃脸呵呵笑了起来,象是一个恶作剧的孩子。所有人也都跟着笑了起来,大家都知道阿曼的残疾。   阿曼最恨别人讥笑自己的残疾了。但阿曼也跟着笑了起来,还笑的很开心。   直到坐在阿曼对面的小白脸开口打断了笑声。   “你刚才说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   ※※※   卡特咯噔咯噔一路跑上了阁楼楼梯,仙多拉咯吱咯吱的走在后面,很快,卡特就见到了阁楼……不,一座图书馆。   干净、整齐、安静。一屡夕阳照在整齐的书籍上边,一股淡淡的墨香似有私无的漂浮在阁楼的空气中,一座即使放到大陆上随便哪个王宫也不会逊色的图书馆出现在卡特面前。   卡特这才想起,这些都是自己生父的。本来自己的父亲的影子已经很模糊了,但现在一下子就清晰起来:父亲高大的身影就穿梭在书籍的中间,拿起一本然后又放下,为的是找一本能让自己的儿子生活的幸福的书。仿佛自己又回到自己童年的时光,自己的父亲一手抱着自己,一手拿着一本书念给自己听。   对了,自己还能回忆起这本书的内容…………也许就是现在手中的这本……放在书架的第一位,一伸手就可以够到的位置,打开书,里边是味道。父亲的味道。疼爱自己,关心自己,从不用鞭子抽自己,受到全城人尊敬的父亲就在这阁楼里,就在这本书里。   卡特哭了。卡特已经很久没有哭过了。    第十一章 ‘诸神’的黄昏与茶会 更新时间2004-8-10 16:04:00 字数:2339  我的计算机一时无法处理这些信息。   本来我只是按照卡特吩咐的把图书整理整齐而已,没想到卡特一见到这些这些书籍后竟然蹲在地板上哭了起了。不会是看到如此整齐的图书而感动吧??我根本不理解他为什么哭,无法做出任何的假设。我现在该干什么??不知道。所以我只好站在一边什么也不做。   “仙多拉小姐!”这时卡特忽然站过来:“我不能再骗你了。我叔叔是一个坏人!他实际上是个奴隶贩子,他今天出去就是找买主去的,他要把你卖掉!!趁他还没有回来,你逃走把,逃的越远越好!!”   在我印象中,卡特只是他叔叔的传话筒而已,总是‘我叔叔说......’什么的,根本没有什么主见。忽然之间却说让我逃走,还说要阿曼要卖掉我,什么意思?难道阿曼已经识破我的机器人身份了??不可能,我没有漏出任何破绽。另外我虽然是很昂贵没错,但我是M国政府的财产,是绝对不能随便更换所有权的。再说我与阿曼是雇佣关系,他是没有权利出售我的。   于是我把我和阿曼之间的关系解释了一便给卡特听,告送他阿曼是没有权利出售我地,让他不用担心,并且给他说我会自己照顾自己的,谢谢他的关心。当然也向卡特隐瞒了我的机器人的身份。   如果真有必要逃走----我现在的能量是92%,在一般情况下我还是很容易走掉的。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我可以把他们都杀掉,包括这个卡特。   我很奇怪卡特听完我的解释后的那种表情,好象我是个大白痴似的。哦,可能是我的表情有些呆板,于是我向他微笑了一下,很纯洁的那种笑容。转身下楼去了。因为我已经探测到阿曼了,他正和另外三个陌生人迅速赶回来,现在已经到达小巷口。   看来我要去准备招待客人的茶水了。   ****************   客厅上坐着三个人。   “这位是库克先生,他现在是‘黑狐狸’号的船长,他可是一个大航海家,金海里没有他没到过的地方。”阿曼介绍到。   这个是个刀疤脸,赤裸着上身,双臂叉在胸前,左腿架在右腿上,坐在客厅主人的位子上,两眼斜斜的盯着正在倒茶的仙多拉。   “这位是乔先生,他不但是一个著名的剧团的团长,他本身还是一个大明星呢。平时再整个大陆上巡回演出,连帝国皇帝都看过他的表演呢。难得这次来蒙地哥来,明天你可以去看他的表演。”   乔先生是个娃娃脸,他的两只脚放在椅子的横称上,身子前倾,姿势象个蹲着的猴子,看到仙多拉后眼睛就直直的,嘴巴张的大大的,口水滴滴答答的流出来,把衣服的前襟都打湿了。   “这位是海兰·多明戈大人,他可是一位爵士大人呀!是贵族!”。   “是准爵士。小姐。”多明戈站起来躬身说到。准爵士比爵士低半级。   看起来多明戈也就是三十岁左右,衣着鲜丽、举止得体、谈吐优雅、为人谦逊,如果还要说什么的话那就是“英俊潇洒”了。一切让女孩子喜欢的优点他都具备了。   “认识您很高兴。”仙多拉回答到。然后头也不回的下去了。没有更多的表示,连微笑都没有。   多明戈显得有些失落。   “今天真没白来,确实是个上等货,说不定这小丫头还会点剑术。”刀疤脸库克先开口说到,“我出两个金币!今天晚上我就把人带走!”   “美女呀........好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冷美人’型的了.......我最喜欢了,她我要了,三个金币!”乔先生擦干嘴边的口水后说到。   “你小子跟我争!!女孩到你手里不出三天就被你糟蹋的不象样子了!我买去少加训练就可以卖去给那些大爷做小妾兼保镖,比落到你手里强多了!!”   “嘿嘿,你那里比我这里还能强到那里去?这种事情大家都知道,那个女孩不是你先‘调教’的??再说在这里是高价者得,如果你想要,尽管出价好了!!”乔先生不阴不阳的说到。   “你————,好!有你的!”刀疤脸库克气的差点跳起来,“五个金币!!”   “六个。”   “七......七个。”   “八个。”   阿曼很高兴。对他来说,金币就是快乐的根源。现在这样两个他讨厌的人在他面前狗咬狗的争着把金币送给自己,原先的不快一扫尔光。看来自己这次从土洛村捡到的这个小丫头要给自己挣大钱了,自己的运气真好!   现在还有一个人没有说话,就是刚才火急火燎的非要立刻‘看货’的多明戈。在阿曼心里更喜欢叫他小白脸,据说他原先很穷,但在十八岁的时候勾引了一个比他大四十岁的寡妇,后来他用那个寡妇的财产起家成了蒙地哥最大的黑市头子,贩卖一切能带来利润的东西。后来又不知道他向哪个国家捐了一个‘准爵士’的头衔,现在竟然是个贵族了。   他的发家史连阿曼这样的人也觉的恶心。   库克已经出到十一枚金币了,但乔先生也是势在必得,阿曼拼命压制着心中的兴奋,端起茶杯装起喝茶的样子来,阿曼知道现在自己只需要冷静。   “五百个金币。”沉默了半天的多明戈冷不丁的说到。   大厅里立刻安静了下来,只有阿曼的茶杯掉在地发出‘乒’的一声上打的粉碎,声音很是清脆。   ****************   [奴隶]无偿给奴隶主劳动没有人身自由的人,常常被奴隶主买卖或杀害。   这是在我的记忆里的对奴隶的解释。   原来如此。我的侦听系统把大厅上的话全部收入耳中,原来卡特说的是这个意思呀。我当然不能平白无故的被当成奴隶卖掉————虽然我是机器人。看来最好的方案就是按卡特说的去做了。不过如果我走了,卡特怎么办呢?他应该负责监视/看守我的吧?   我为什么要考虑他的问题呢?反正他的死活和我也没有什么关系,他又不是我必须考虑的人物,我走的时候也绝对不能带走他。趁现在还有时间回房间收拾一下我的行李先。   不过这样做好么??    第十二章 逃亡 更新时间2004-8-21 21:58:00 字数:2590  五百个金币是多少钱?   现在大陆各国除笛特王国只发行银币外都按旧帝国的币制继续发行金币。   以前旧泰坦帝国的币值规定是一金币换一百银币,但实际上以‘劣币驱逐良币’的原则平时流通的多是帝国银币,民间大都是一百二十枚银币换一个旧帝国金币。但国家税收却都是以金币做数,所以无形中国家就占了很大便宜。这就是现在各国继续发行金币的原因。   在以奴隶制立国的旧泰坦帝国里平均一个成年男子奴隶的价格是三十枚银币左右,奴隶小孩十枚金币上下。在帝国最强盛的帝国历222年时帝国军毁灭色雷城,城里三十万人被全部卖做奴隶,这个时期只要花区区三个银币就可以买到一个健壮的奴隶。帝国灭亡后虽然大陆各国都先后禁止了奴隶买卖,包括自称是旧泰坦帝国继承者的新泰坦帝国。但地下奴隶黑市却日益猖獗,大陆各国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对这些黑市睁一直眼闭一只眼,只有笛特王国稍微严厉一些。但也就是这些原因,奴隶的价格要高过旧泰坦帝国时期2~3倍左右,平均起来买一个奴隶要用八十个银币。   所以当多明戈出五百个金币买一个奴隶时,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一千枚金币就可以去向买一个爵位成为贵族。   但要是买一个公主的话,五百个金币实在是太便宜了。   在旧泰坦帝国末期为了弥补财政亏空,帝国开始出售一些爵位以获取资金,但为了与那些有领地的传统贵族区分开,凡是以金钱买到的爵位前面都加一个‘准’字,如准爵士,准伯爵等,凡是‘准’贵族都是没有领地的。后来这一习惯被以后的大陆各国所继承。   多明戈就是这样获得爵位的。   多明戈出生在一个非常贫困的家庭里,他从小就渴望出人头地,摆脱自己现在的生活。不过他以一无所长,力气活也不愿意干,所以一直以来就在街上胡混,终日无所事事。当时没有人认为他会有出息。   但在多明戈十九岁的时候,一个年近五十的寡妇不知怎的看上了他,一个图财,一个贪色,双方一拍既合,后来这个寡妇发现自己引狼入室的时候已经晚了 。   多明戈一获得寡妇的遗产后就开始显示出他的手腕,用了几年的时间就成为了蒙地哥城内最大的黑市头子。然后他就向莱特王国‘捐赠’了一千枚金币,成为了一个准爵士。在准爵士的册封典礼上他见过仙多拉公主一面,当时公主不过十一二岁,根本不可能记得住一个小小的准爵士,但给多明戈的印象当然是很深的。   多明戈早些时候听到过一个‘公主和她的车夫私奔’的谣言,但后来得到仙多拉公主已经嫁给帝国皇帝的消息后就把这事给忘了。但当他从阿曼的嘴里听到仙多拉这个名字的时候不知怎的心里突然有一种预感,于是就要立刻见到她。   当仙多拉端着茶盘进来的时候多明戈还不是很确定,但当他看到仙多拉背后背着的那把大剑后,就立刻肯定了她的身份。因为那把剑看起来虽然普通,只是比武士用剑长一些宽一些,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标志,但多明戈到过王宫,当时就这个问题还请教过别人,所以他知道做成这样长的剑是王宫侍卫专用的,因为用这样长的剑一个原因是它不宜立刻拔出来,可以防止王宫侍卫忽然拔剑砍向自己的主子,另一个原因是这样的剑带在身上比较‘威风’。   多明戈得到这个结论后,兴奋的几乎要跳到天花板上,但多明戈立刻冷静了下来,多明戈知道,自己人生的另一个重要的机会到来了。从阿曼的描述中自己可以推断出,那个和公主私奔的侍卫已经不在了,极可能是死了,要不然那把剑不会背在公主的背上,公主也不会一直是一个人在这里。这样自己如果能乘机得到公主的芳心,霸王硬上弓也行,从而由一个小小的黑市头子成为一个王国的驸马————说不定自己还有可能当上国王。   总之,那时候的好处绝对是那五百金币的几百倍不止。   正因为如此,当多明戈听说仙多拉逃走了的时候,当然也比为丢了五百个金币而暴跳如雷的吝啬鬼阿曼恼火几百倍。   “阿曼这个笨蛋不过失去了一次发财的机会而已,我他妈的可能是失去了一个国家呀!!”   ***********************   当我到达屋子外边时,我的探测器告送我,卡特正在我的房间里等候我。   根据发生的各种事情来看,卡特是可以信任的,我可以在他的帮助离下开这里,显然他是很乐意协助我离开的————我的计算机估计他等在我房间里的原因有91%是这个。   当然我也有另外的选择:把这里的人无声无息的全部杀光。就从我这一端时间的观察来看,这座宅院很少有人来拜访,把这几个人杀掉后一端时间内不会有人发觉,这几乎是最佳方案。但这有一个问题————显然被杀的人里头必须包括卡特。   ........选择第一种方案。   **********   卡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但他知道自己必须这样做————哪怕一次也好,自己必须把这个女孩救出去。   或许是因为自己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卡特没有时间去考虑这些问题了,他现在万分焦急的等待着仙多拉的出现,他没有想到世界上竟然有这样单纯的女孩————也许是从偏僻的地方来的缘故把!总之自卡特已经下定决心无论用什么方法也要把仙多拉送出城去。送出去以后呢?听天由命把。   正在卡特在仙多拉的房间里胡思乱想的时候,房门咣当一声被打开,冲进来的是仙多拉。这时的仙多拉显然是被吓坏了————一时间卡特以为仙多拉会扑到自己怀里————但终究没有,仙多拉在离卡特很近很近的地方停了下来,一脸惊恐的表情,两只饱含泪水的眼睛无助的盯住卡特,一看就是一个被吓坏的小女孩————如果没有背上背的那把大剑就更象了。   “卡特先生.......可怕极了......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仙多拉用一种极其可怜的声调说道,“我听了卡特先生在阁楼上的话后将信将疑.......我就偷听了阿曼先生他们的谈话.......太可怕了......就象您说的..........他们正要把我卖去做奴隶......后面说的更可怕.......我知道您是个好人,求求您救救我!”   从仙多拉的机器声带发出的这种声音是专门设计过的,编号为012号。只要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听到一个女人而且是美女用这种声调发出的声音恳求自己,都会从自己的血管里生出一种大厦将倾舍我其谁的男人气概————如果没有的话,这个男人显然就是个混蛋。   顺便再多说一句,这时她用的表情编号为006号。    第十三章 小树林 更新时间2004-9-20 23:33:00 字数:2969  从蒙地哥逃出后已经24小时又31分钟了。   看来选择卡特和我一起逃走真的是一个正确的选择。从阿曼家的后门离开后到现在为止只是从城门处遇到一点小麻烦,原来蒙地哥夜间是不允许人进出的。很奇怪我没有在仙多拉的记忆里找到有关的记录。正当我准备强行突破的时候,卡特领我从一个小洞离开了蒙地哥,据卡特说这个洞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说这话的时候卡特明显很得意。   我想这大概就是‘英雄救美’的思想在影响卡特吧。   最初卡特问我是向那个方向逃走的时候,我没有经过计算机计算就非常肯定的答到‘向南’好象是我的本能反映一样。仔细的回想一下,最早提出‘向南’逃走的好象是那个叫‘拉德’的年轻人。是他先要和仙多拉公主一起向南逃走的,当时仙多拉公主也是没有任何思索的答应了下来。   然后是一个晚上和一个白天的逃亡。但总觉以前好象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似的,现在的情景和以前的某个情景非常的类似。   在这一天里卡特几乎没有和我说过话。   “您一定累了把,”卡特和我在一个小树林里停了下来,“我想我们可以在这里休息一下了。”   “恩。”我小心的回答到。然后我找了一块空地坐了下来。   篝火很快被点燃了,当然是卡特点的。由于我们走的很匆忙,我们几乎没有带任何口粮,这对于一个机器人来说当然不算什么。   “您一定是饿了。”卡特说到,“您少等一会,我去看看有什么这附近有什么野味。”然后转身向森林里走去。   其实最饿的人应该是他。说老实话,我很感动。   目送他走进森林后我发现,卡特根本就不会做打猎之类的工作。一到这里我就发现我们的周围一百米范围内有两个松鸡窝和两只松鸡,但卡特就径直的从一个松鸡窝边走过而没有发现。   我想我必须提醒卡特,要不然我们不可能有东西吃。   *****************************************   漆黑的夜里,寂静的小树林中,一点篝火旁边静静的坐着一对少男少女,只是草丛里偶尔有些小动物在骚动。   终于是男的先开口了。   “.......刚才谢谢你的提醒。”卡特说。“要不然我要空手而归了。”   “不,其实最应该感谢的是你,要不是卡特先生您我已经被卖去做奴隶了。”我说到,“要不是您我根本走不到这里来。”   “那里......都是我叔叔不好......”卡特少许犹豫了一下,接着说到:“小姐你不会因为我叔叔的关系而对我有什么看法把?”   怀疑卡特?怎么会??根本不可能,我想。今天又试了一次,还是和总部联系不上。在这个陌生的地区潜伏难度很大,但如果有当地人的协助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了。现在卡特是唯一一个可以依靠,也可以说是利用的人了。我必须尽量笼络他。   “怎么会?”我的脸部组织尽量做出最焦虑的那种表情,“卡特先生是个大大的好人,你背叛您自己的亲叔叔而帮助我逃脱,这份恩情我会永远记得的!”   “是么........那就好.....那就好.......”卡特似乎长出了一口气,然后就沉默了下来。   似乎沉默了很长时间。   “那个.......我问你一个问题,”卡特终于又开口说话了,“你为什么背上一直背着那把剑?”   真没想到他会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我摸了摸这把原先属于拉德的这把宝剑,曾经有人要拿这把剑来保护我呢.......不,这把剑是保护仙多拉·津·莱特公主的,一个机器人是不需要任何保护的。但我为什么还要背着这对我来说没有任何用处的宝剑呢???不知道。就象总部命令我自毁我也必须服从一样,没有任何理由。   但只是应付我眼前这个男孩的话,很简单。   “这是我家传的宝剑,也是我现在仅有的东西了。”   “哦......那你家里现在还有什么人?”   “没有了。我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去年我的父亲也死了,现在就我一个人了。”   “这样啊........对不起,我不该问的。”卡特说。“其实我父母也在我很小的时候死了。”   “可你不是还有阿曼叔叔么??”   “不,阿曼叔叔对我很不好!”这次卡特可以说是斩钉截铁的回答到,卡特在语气中对自己的叔叔没有半分尊敬的意思。“我很高兴能离开那个阿曼。”然后卡特又不说话了。   又过了许久,卡特又问到:“你有可以去的地方么?我送你去。”   今天卡特还真会出难题。该去的地方?当然是我的总部了。不过我现在根本不知道总部在什么位置,从仙多拉公主的记忆里也没有任何与之相吻合的地方。再说就是知道也不可能让他也一起去。   “......我现在已经无家可归了。”我回答到,这也是唯一的答案。而且似乎这是我今天说的最真的一句话。   然后又是沉默。这一次沉默了很久。   沉默仍然是卡特打破的。根据我的观察,他越来越紧张,好象要去从事一件很危险的工作似的;脸越来越红,就象有人不断的掴他的耳光;呼吸也变的很急促————我想我大概可以计算到他在想什么。   “那......那个......小姐.......其实.......这个......”卡特一开口就语无伦次,不得不停了下来喘口气,然后才可以好好说话:“这个......其实我也不愿意回到我叔叔那里去了......我现在回去他会杀了我.......我现在也没有地方可去......”说到这里,卡特又停顿了一下,咽了口唾沫,很费劲的掏出了两个银币:“我现在还有两个银币可以够我们生活几天的......这段时间里我可以去找一份工作......我们也以去当冒险者......说不定可以象朱里安和蕾依莎那样成为英雄.......”卡特又停了 一下,声音压的低低的说道:“我是说......我可以照顾你......直到你找到你可以去的地方为止........”   感谢我那为间谍工作而配备的情报分析系统,要不是如此,我根本无法知道他要说什么。   关于朱里安和蕾依莎的故事我在仙多拉公主的记忆里很简单就找到了,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对情人在大陆上四处旅行并且斩妖除魔故事,然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想我已经很明白他的意思了。   从刚才我决定笼络他为我做掩护为开始,我的计算机就一直在计划该用那种手段才能让他死心塌地的为我工作。现在已经有结论了,就用女人笼络男人最常用的那种方法。   而且如果是很有必要的话,我的机体也可以模拟一个正常女性的全部生理反映————当然是不可能怀孕的,但可以保证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不会让男子发现异常。   “好的.......我现在能依靠的也只有你了.......”我也很小声的回答到。   “是......是的!!”卡特很兴奋的回答到,“我一定不会辜负小姐您的期望的!”   我想我要的结果大概是达到了。   然后我们两个人分别在火堆的两边睡下了。我当然是不用睡觉的,但我观察到他也没有睡。我以为他会扑过来,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不打算拒绝。我把我的机体调整到了适当的状态。   但他一直没有动静。虽然他一直没有睡着。   他可真够傻的。这是我的计算机得出的结论。    第十四章 完美的阴谋 更新时间2004-12-8 11:42:00 字数:2279  蒙地哥的罗兰一直认为自己算是个骑士。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他让其他人都叫他‘大人’,包括他的两个兄弟。   在这一行里,罗兰三兄弟很有名。   如同以往一样,那个身穿黑袍的家伙鬼鬼祟祟的来到他们兄弟的面前,丢下二十个莱特王国金币:“一男一女。女的大约十六七岁,金发齐肩,碧眼;男的大约十五岁,少显瘦小,黑色卷曲短发,黑色眼睛。他们昨天黄昏时分离开本地,步行向开兰王国方向逃去了,他们有一把长剑,可能是那个女孩背着。追上他们,杀了那个男孩,把女孩捉回来带到这里,做的象山贼一样,三天后我会在这里等。到时候我会把另一半付给你。”   “再加十枚金币。”罗兰淡淡的说到,“因为带活人回来比较困难。”   “好的。”黑衣人立刻就答应了,“那个女孩一定要‘完整’的带回来。”黑衣人用加重的语气说到。   “绝对没有问题。我以骑士的名义发誓。”罗兰说完后,向黑衣人敬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他背后的两个兄弟的嘴都咧了咧,不过谁也没有笑出声来。   ※※※   其实多明戈并不清楚这两人逃走的真正原因,不过阿曼的为人他到是很清楚,多明戈以为肯定是这位公主大人受不了阿曼的折磨才逃走的,并且获得了卡特的同情和帮助,原先准备在阿曼不在家的时候逃走的,不过阿曼提前回家使这位公主很惊慌,所以选择了阿曼在客厅招待客人的时候逃的。如果估计不错的话很肯定卡特是爱上这位公主才和她一起走的。   蒙地哥是个海港城市,陆路只有两条:一条向北经莱特王国到新泰坦帝国;另一条向南经开兰王国通向笛特王国。显然公主不可能向北逃向自己的国家,因为一则莱特王国的那个“公主”已经嫁给新泰坦帝国的那个老皇帝了;二则公主大都是心高气傲脸皮薄的家伙,不可能再厚着脸皮回去。   所以多明戈断定公主是向南逃去了。   之所以多明戈选择罗兰三兄弟是因为多明戈有把握同时战胜这三个人,多明戈对自己的剑术很有信心。   多明戈已经在心中制定了一个几乎完美的计划:公主和随从卡特两人刚刚逃出阿曼的虎口,还没有松一口气就碰上了三个山贼。随从卡特英勇抵抗但还是被山贼杀死,可怜公主又一次不幸落入狼穴,就在这个时候,一个英勇的骑士----英俊的海兰·多明戈准爵士忽然出现在无助的公主面前,杀死了三个山贼,救出了公主,从此公主过上了幸福生活。   真是太完美了。完美的连多明戈自己都有些崇拜自己了。   ※※※   果然不出多明戈所料,仙多拉还真是向南逃走的。   所以在从阿曼家逃出的第三天,仙多拉就被罗兰三兄弟追上了。   罗兰不是那种好奇心重的人,所以他在这一行里的信誉很好。当然,罗兰也不傻,事实上他为人谨慎,处理各种危机的时候也够果断,武艺更好,所以他有两个兄弟跟随他。   从一开始罗兰接到任务后就有少许不安,这种感觉是罗兰长期从事危险职业所锻炼出来的,总觉得这个看起来简单的任务有些古怪,至于在那里古怪罗兰却一时想不起来。自己已经干这行十年了,但还是看不出整个事情有什么破绽,自己以前也接过类似的活,好象是一个大户人家追自己家私奔的小妾之类的。   直到远远的看到正在逃走的两人时,罗兰认为他发现是那里古怪了。   他看见一个女孩背着一把长剑,拿着行囊走在男孩的后面,一般按常理应该是男的拿剑才对……   不过,罗兰的另外两个兄弟没有罗兰这种感觉,只是一个劲的用目光督促罗兰,最后还是罗兰的敬业精神占具了上风,当然也可以说五十枚金币占了上风,罗兰给了自己兄弟一个暗号,然后三人蒙上面,赶上去后很轻松的就把两个人包围了起来。   那个两个被围住的年轻人好象很慌张----至少表面如此,那个女孩躲到男孩的后面,男孩脸色发白,嘴唇青紫,浑身颤抖:“各……各位大爷,小……小的和小的的妹妹身上并没有钱……”看来他还真把他们当成拦路强人了。   “没钱没关系,小兄弟,可以拿你的妹妹来抵。”罗兰的兄弟之一脸坏笑着说到。   “决……决不……你们要是敢上来……我……我就和你们拼了!”似乎这个年轻人又变成了一头狮子----当然,在罗兰三人的眼中很可笑就是了。   罗兰三兄弟下马后呈品字型包围这两人,这时不知这个男孩从那里拔出一把匕首乱比画起来----罗兰的兄弟之二一巴掌就把这个男孩打翻在地,匕首飞出很远,接着罗兰的兄弟之一立刻补上一脚,这个男孩除了痛苦的喘息外连惨叫声都发不出了。   看来这真是一个很简单的活计,罗兰想,看来这个男孩自己不用去操心了,因为他的兄弟之一正拔出自己的匕首来。   罗兰接近了女孩----这个女孩可能是吓呆了,直到现在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脸上也没有什么表情----但是她的确是个美女,也确实值得五十个金币。   先前罗兰心中的不安一扫而空,“尊敬的小姐,先请恕在下不能透漏自己的姓名,不过请您放心,在下乃是一名荣誉的骑士,在下以骑士的名誉起誓誓死保护您的安全,现在请小姐您上马把。”这些话说的无比的虚伪,罗兰的那两个兄弟又背着他咧咧嘴笑笑,当然还是没有出声。   这个女孩没有什么反映,这并不奇怪。罗兰左手去扳女孩的肩膀,右手伸向女孩的腰肢,打算把她扛到马上去。   罗兰的手一扳住女孩的肩膀的时候,他又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自己全力却搬不动这个女孩。他很吃惊,觉得自己应该立刻搞明白这件事情。   当然,他没有这个机会了。    第十五章 问题 更新时间2004-12-8 11:42:00 字数:17  本文已经删除,请继续读下一章。 第十六章 懦弱男孩 更新时间2004-12-8 11:43:00 字数:2241  离开阿曼叔叔家第二天。   卡特心事很多。   这当然不是因为离开那个阿曼的缘故。事实上,卡特一直很奇怪自己以前为什么能忍耐阿曼这样长时间的虐待,或许是叔侄的血缘在起作用?这个念头实在是傻透了。卡特只要一想到自己和阿曼身上流着差不多的血就觉得恶心。   离开叔叔的家后,卡特觉得连天上太阳都明亮了许多。仔细想想看,自己原先只是在害怕阿曼而已;再仔细想想,这个阿曼又蠢又苯,只有一身的蛮力,占着属于我的房子,原本是没有什么好害怕的。但自己却象一条狗一样的匍匐在他的脚下,向他讨要一些残羹剩饭。   “其实这一切都是自己太懦弱的缘故吧。”卡特想。“我以后必须勇敢起来。”   然后卡特看了看跟在自己后面的仙多拉。当两天前的夜里就是这个女孩用一张全是泪痕的脸和哀哀的低泣把一个原先自卑懦弱的生活在阴影下的男孩变成了一个勇者。只用了一瞬间。   使自己鼓起勇气从自己的叔叔家逃出来的关键就是她;事实上自己身上的全部勇气、信心、力量等等都来源与她。总之,这个女孩是卡特的一切。现在的卡特根本无法想象如果自己失去了她会怎样。   而且她还是那样的美丽。   卡特很想和她永远在一起。在爱思缇大陆上,男孩十六七结婚娶妻是很正常的事情。卡特小时候的一个玩拌现在都已经有自己的小孩了。   但从离开小树林后,两个人就几乎没有说过什么话。   卡特觉的气氛尴尬极了。   卡特仔细的回想了昨天夜里在小树林里自己说过的那些话……天哪!太傻了!简直是傻到家了!!我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蠢话!?当时我一定是鬼迷心窍了!!仙多拉一定以为我是一个大傻瓜!!如果她只认定我是个傻瓜也就罢了,要是她生气了怎么办??如果他生气了我该怎样向她道歉??是主动道歉还先观察观察??如果道歉她不接受怎么办…………如果能找人问问就好了……不过这种问题能问别人么??   卡特现在很烦恼,他现在很想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大喊大叫并把自己的头发全揪下来。   直到自己的去路被三个蒙面人拦住,卡特才在自责中回过神来。   ※※※   “乒”的一脚结结实实的踹在卡特的小腹上,卡特“扑通”一下摔在尘土之中,胸中的气一滞,连痛苦的喊叫声都发不出来,接着就被另一个人踩在了脚下。   自己原先还说要保护她的,到头来连呼叫声都发不出,两人只能任人鱼肉;卡特心中的那种无力的屈辱感比身体上的痛苦还要高上百倍。   这时卡特已经看到踩着自己的那个人已经拔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再傻的人也知道这是要干什么的;但卡特担心的根本不是这个,他看到一个好象是带头的人走到仙多拉面前,说了一段意思不明的话,然后竟然向仙多拉伸出手去!愤怒使得卡特又奋力挣扎了几下,但那个人实在是踩的太紧了!!没办法了!卡特绝望的闭上了双眼。   请便把。刺死我好了。如果仙多拉有什么意外,即使你们不杀我,我也会杀死我自己的。   一件意外发生了。   先是“啊”的一声惨叫,原本这种声音应该是从女孩的口中发出的,但无论怎么听这声音都是从一个中年男子喉咙里发出的才对,接着卡特感觉到自己的背上的压力小了好多,卡特不由的睁开了自己的眼睛。他完全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东西。   只见那个带头的男人到在仙多拉的身边痛苦的抽搐着,而仙多拉的右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拔出了一把青绿色的宝剑,蒙蒙懂懂的象影子一样让人觉的好象不太真实,绿莹莹的光芒给人一种危险且不祥的感觉,而这是的仙多拉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仙多拉了;原先的仙多拉给人的那种人见人怜的感觉是一点也没有了,现在的仙多拉给人感觉的只有危险。如果硬要说和以前相象的地方,也就只有还是和以前一样的美丽了。   这时另外一侧的那个蒙面人立刻拔出配剑向仙多拉砍去,但仙多拉甚至没有转过身去,只是把右手一扬,那把青绿色的宝剑就象切开一块空气一样的把蒙面人的剑与身体辟成两片,蒙面人的尸体上没有流出一滴血。   “魔……魔剑士!”踩在卡特身上的那个人发出了一声怪叫,这声音如果不是亲耳听到就很难把它当成人类的声音;然后发出这个声音的这个人用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向自己的马匹奔去,但就在他刚刚跃上马鞍的时候,女孩就立刻就站到了他的身边很简单的把他连同那匹马水平削为两半。人的尸体和马的尸体一样没有流出半点血迹。   又剩下两个人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那把青绿色的剑已经消失在仙多拉的手中,卡特也慢慢的从震惊中清醒了过来,然后想起了一些事情。   卡特明白那个蒙面人最后说的那个词是什么意思。在这个大陆上能被称为‘魔剑士’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可以把剑当魔杖使用,必要时也可以用剑格斗的人,这种人不多,但也不是没有;另一种是凝聚魔力在手中形成剑的形状的人。能做到把魔力凝聚成形必须要六十年以上的功力才可以————所以这种人几乎没有|————如果能做到魔力凝聚成型,为什么不把它直接丢向敌人?。   以卡特的见识是无法分辨仙多拉是那种人,但卡特有一点是知道的很清楚的————能去学魔法的人绝对不是普通平民。学习魔法所消耗的精力与金钱足以拖跨阿曼那样的商人,在这个大陆上只有大贵族才可以把自己的子女送去学习魔法。所以在这个世界里魔法几乎就是身份的象征。   而且就以她的能力,原本是根本不需要他的帮助就可以轻松逃出的。    第十七章 尊严与生存 更新时间2004-12-8 11:43:00 字数:2907  ‘微服公主落难’故事经常传诵在吟游诗人的口中。卡特在小的时候经常听,有时真的很入迷。   但现在卡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显然这是一位在家里闷的发慌出来闯世界某个乖僻贵族大小姐,说不定在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军团的骑士在待命把……”卡特一直很羡慕贵族们的生活,这是很正常的。一时之间卡特甚至有了一点马上就要飞黄腾达的得意感。但卡特随后就想到了其他的问题:“不,以她的能力显然根本不需要什么骑士。我呢?原先勉强可以说是个受虐待的仆人,后来成了一个强大的乖僻的贵族大小姐‘微服落难游戏’的玩具。现在我算什么呢?一个傻瓜罢了。”   卡特认为自己被一个女孩耍了。卡特从小时侯起就一直深受亲生叔叔的虐待,这种饱受欺凌的环境反而把卡特的自尊心培养的无比强大。特别是凭‘自己的力量’救出了一个女孩后那种‘英雄救美’的成就感更是把卡特的自尊心推到了一个无以复加的高度。   这种被耍弄的感觉严重摧毁了卡特的自尊心,现在卡特心中的只有被戏弄的屈辱感。   卡特慢慢的站起身来,拍拍身上的尘土,走过去检起那把被打飞的匕首,努力在这个贵族大小姐面前保持一点点的尊严。   然后转身离开。   现在说任何话都是自取其辱。只要迅速离开这里,才能保留自己仅剩的这点自尊。   卡特认为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了。这三个匪徒明显是冲这个小姐来的,只要看看自己身上的这身穿着就知道自己不可能成为抢匪的目标;而这个小姐想必也玩够了,就是没玩够自己也不想和她玩下去了。一段险些被拐卖经历和歼灭一伙匪徒的事迹以及一个大傻瓜爱的表白足够她在贵族小姐太太的聚会上吹嘘的了。   还要象朱里安和蕾依莎那样?这种蠢话原先是怎么说出口的??!!   ※※※   “你要去那里??”看到男孩一言不发的走去相反的方向,仙多拉也就是GZ-3问到,但他没有回答。   它以为他是被吓坏了。   “我是不会伤害你的!”没反应。   “我是救了你呀。”连头也没有回。   ……………   看来事情很糟糕。   明显的,我的身份是暴露了。任何人只要看到一个手持激光武器的人就立刻可以判定这个人的内心其实是钛合金制作的。   这实在是被逼的。   首先没想到的是会遇上三个只装备了刀子的抢匪。当时探测器发现这三个人时因为没有感到威胁,所以没有提前报警。不过竟然有人用这种装备来抢劫,这里的人民还真是穷啊。以后必须把警戒值提高一些才行。   当时最理想的方案当然是立刻逃走,而且从那三个人表明身份起算总共有五个逃走的机会。但更没想到的是,这个谈判专家卡特竟然先向他们交涉了起了,并且第一个回合就交涉失败了;然后反恐精英卡特有准备武力解决的意思,但还没有开始就被对方制服了,并且有了生命危险。   这里不是杀人的好地方,这里很空旷,不远处有一座光秃秃的小山,虽然在我的红外观测装置没有发现什么人在附近,但不排除有监视器之类的东西在。我也并不是一定要救他。他对我来说是很重要没有错,昨天我还要尽量去拉拢他呢。但我也可以选择放弃他自己逃走,这其实是个比较轻松的选择。   但我最后还是决定救他,促使我下决心的是这三个抢匪。其中明显是头领的那一个竟然来扳我的肩膀并且试图把我扛起来。   这是绝对无法容忍的!!   过程很简单。由于正确的估计了这三个人的战斗力,很轻松的就完成了,并且只消耗了很少的能量。总之比从森林里遇到的那个三个叫“独眼巨人”的人型生物好对付多了。   但把卡特从死亡的危机中出来后,他什么也不说,然后就要离开。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被吓到了,但后来我的计算机判定他其实是发现我的真正身份了。   有些人生来就很讨厌机器人,这很正常。‘机器人绝对不能因为人类讨厌机器就对人类有什么不友好的举动’这种知识做为机器人的基本守则在我出厂的时候就已经刻在我的计算机里了,而且是不可违抗的。   真正的问题不是这个。   如果有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根据出发的时候给我的命令,我可以做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立刻自毁。但这个命令还是有一个漏洞的----如果是自己人的话那当然就没事了。   只要把卡特吸收进组织里头去就可以了。作为一个间谍,在他国拉拢新‘人才’的权限是必须有的。卡特几乎符合一切必要的条件。贫穷、身处逆境……而且已经迷上了我……不,是迷上了仙多拉,便于控制。最后只要他是自愿的就可以了。   “你站住!!”但卡特还是不回头。   看来我只有用这个杀手锏了:“卡特!!你要去那里!!昨天我们不是说好要去做朱里安和蕾依莎那样的人么??你不是答应我……”   才说到一半,卡特就停了下来。   “我跟着我不会亏待你的!只要为我服务,我会带你去我的世界!”我趁热打铁,我的祖国M国的绿卡在这个世界上是很有价值的----虽然我现在还不知道我的国家在那里。有很多人为了得到这张卡而愿意冒丢掉性命的危险。M国的大部分情报员就是用这句话招揽来的。   如果拉拢他失败了,那我只能自毁。我不想自毁。那就还剩一个办法了:死人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我们两个人是不同的。”卡特背对着我,声音很低沉:“你是你,我是我。你有你的世界,我有我的天堂。昨天夜里的那个人是个傻瓜。我很穷,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不想成为你的玩具。”   然后卡特继续向前走。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也一直没有回头。   他意思即使白痴也能明白。我的拉拢失败了。   看来我必须做出选择:去杀人灭口还是自我毁灭?   卡特是个好男孩。一直是我在利用他,到现在这种状况可以说所有的责任都在我这里。最先离开阿曼家的时候完全可以偷偷溜走的,当时为什么带上卡特呢??不知道。可能是自己一个人太孤独的原因把。   机器人也会孤独么??真是可笑!   机器人也能觉的可笑么??……   再继续这样思考下去,我又会形成死循环导致我的计算机死机。现在我的计算机要考虑的是一个生存还是毁灭的问题。   这个问题只要忘掉‘卡特’这个名词就有答案了。   如果说要毁灭的话,在那个黑森林里遇到那个公主两人以前就已经做了。   我不想毁灭。我想生存。我想活着。   看来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最后的障碍就是计算机中那些有关卡特的记忆。   这对一个自然人来说可能会是个大问题,有很多人因为这一类事情而困惑终生。但对一个机器人来这说不算什么,只要机器人在计算机里下一个[>DEL “卡特” ]的命令就可以了。   这种本事是多少自然人梦寐以求的啊。   把这最后的障碍驱除以后,感觉事情变的简单多了。   目标:一青年男性。   位置:北偏西方向300米处目标状态:背向我向前步行移动。   任务:消灭目标。    第十八章 你有你的世界,我有我的天堂 更新时间2004-12-8 11:43:00 字数:2988  “昨天我们不是说好要去做朱里安和蕾依莎那样的人么??”   仙多拉的这句话差点让卡特流下泪来。一时之间卡特几乎控制不住转身飞奔回去的欲望,但仙多拉的另一句话又让卡特重新冷静了下来。   “你跟着我不会亏待你的!……我会带你去我的世界。”   卡特没有半点怀疑这句话的意思。事实上卡特非常肯定,如果继续和这个贵族小姐一起的话最起码下半生是衣食无忧。对“贵族小姐爱上贫家男”这种美事卡特也不是没有想象过,但现在卡特知道这很不现实。   原因很简单。第一,自己是平民。在这个世界里,贵族和平民的身份区分很严格,在平民心中贵族的生活和在云端中神没有什么两样。卡特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一个正式的贵族(多明戈那样的除外)。而且大陆习惯法对贵族的生活要求是很严格的,平民和贵族通婚的话贵族就必须放弃贵族的头衔成为平民。如果平民想成为贵族只有两条路:去立军功或象多明戈那样花钱去买。卡特不认为仙多拉会放弃贵族的生活和自己在一起----卡特自认自己也不值得仙多拉这样做。   第二:自己几乎不识字,对礼仪什么的几乎一窍不通。虽然卡特没有见过贵族的生活是怎么样的,但道听途说还是有的。经常可以在街道的某个角落听到在某某个贵族聚会上“某某侯爵穿错了袜子”“某某男爵下车时少鞠了一个躬……”之类的话题----说这些故事的人可能是光着脚并且一只手扣脚丫,另一只手挖鼻孔----这并不影响听众的兴趣。出于一些穷人的阴暗心理,大多数平民都很希望这些大人物出些丑。卡特不敢想象自己如果到了那种聚会上会受到怎样的嘲弄。   第三:自己很穷。想一想昨天晚上自己拿着自己的全部家当----两个银币在这个贵族大小姐的面前晃来晃去的那种傻样就足够了。   第四,自己很弱。卡特很清楚自己的斤两,看到单是一个贵族的小姐就如此强悍,可见其他的贵族的能力是多么的强了。   这当然是卡特的误解。贵族大都会一两手魔法不错,但这个世界的贵族和其他世界的贵族都差不多,都是些娇生惯养,中看不中用的银枪洋蜡头,很少有贵族能在艰苦的魔法修行中坚持下来,象卡特这样的人揍两三个男爵子爵的不成问题。只是仙多拉是卡特见到的唯一“贵族”,所以卡特就认为大多数贵族都是这样强悍了。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也是卡特内心里绝对不会承认的,那就是仙多拉作为一个女人实在是太强了。如果真要和一个这样强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无法想象。   最后,品尝到自由滋味的卡特已经过厌了寄人篱下的日子,卡特现在已经不想被任何人约束了。如果象一只宠物那样被一家贵族眷养起来,卡特宁可死。   “你有你的世界,我有我的天堂。”   说完这句话后,卡特觉得自己的底气好象忽然壮了许多,连走路时腿迈的都比刚才有劲。   他觉得自己没有走错路,而且正是自己选择这样走的。他甚至已经开始有些自豪起来。   当然卡特不知道自己马上就要到达这个大道的终点了。   ※※※   行动结束。   耗时 776MPS 行动结果:目标已无任何生命反映。   任务达成率100% 看着这具尚还温暖的尸体,他很陌生。但总有一种感觉,就好象……就好象是刚刚失去了一件很贵重的东西一样……。失去的到底是什么呢?不知道。   再一次向总部发报,和以前几次一样,信号接受器里没有收到任何的电磁信号。周围除了几具尸体外没有任何人类活动的迹象,就好象这个世界上就剩我一个人。不知怎么的,我很希望看到另外一个人。   随便什么人都可以。   只有背上拉德遗留的剑还在陪伴着我,一摸到这把宝剑就安心了许多。   只有他是永远陪伴着我的。   下一步该干什么呢?这里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   对了,“……象朱里安和蕾依莎那样……”象朱里安和蕾依莎那样去大陆上旅行冒险,去做一个冒险家把!   要当一个冒险家……首先要有一些同伴……要有一些同伴……就必须去找一个酒馆。   这是我在仙多拉的记忆里找到的成为一个冒险者所经历的必然步骤。   ※※※   仙多拉很快离开这里去寻找那种可以让人成为冒险者的酒馆去了。只留下了一个便布尸体的杀场。   过了很久,一件原本不可能的事情发生了!!   在离这个杀场大约六七百米的地方,就是那个被GZ-3用红外探测器搜索过的土山上慢慢的站起来一个人。   其实他能逃过红外探测器的原因很简单。他为了耍帅穿了一身银制铠甲;为了扮酷披了一件很名贵的骑士披风;GZ-3的探测装置刚刚调整完警戒值,从而允许红外探测器可以有一点误差;铠甲和披风把人体发射的红外线大大的降低了,从而让他逃过了被红外探测器发现的危机。   他就是准备出演“骑(侠)士救公主”男主角的多明戈准爵士。   多明戈永远不会知道自己曾经是这样的幸运。他只是一直暗骂自己运气太坏。先是与他身上的这件铠甲相匹配的白马昨天忽然无缘无故的拉稀,使自己不得不改变计划埋伏在一个小土山上的凹坑里(这也是他没有被发现的原因之一);再后来是自己判断失误,低估了公主的能力使得自己没有来得及出手显示自己。   “真是倒霉透顶!”多明戈一边骂着一边走向现场“早该考虑到敢私奔的公主肯定会有些本事的!”。由于离的太远,多明戈没有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是看到仙多拉一个人干掉了所有人。虽然仙多拉三招干掉了罗兰三兄弟是很厉害不错,但多明戈自己有一招就干掉这三人的信心,所以多明戈没有把罗兰三兄弟的死放在心上;现在让多明戈搞不清楚的是为什么仙多拉要把卡特也干掉,在多明戈的角度上只能猜测好象是发生了一场争执。因此多明戈必须到现场去看看。   多明戈从没有看到过如此诡异的杀场。   多明戈也是杀人不眨眼的人,多明戈曾经为了争夺底盘亲手杀了对头全家二十三口,连看家护院的狗都没有放过。按说四具尸体对多明戈来说应该是“小场面”了,但现在的情形让多明戈不寒而栗:现场罗兰三兄弟尸体都被劈成两半,包括一匹马。好象这些人与凶手有着深仇大狠一样;多明戈注意到,罗兰三兄弟之一是连人带剑一起削断的,罗兰三兄弟虽然很弱,但这种连人带剑一起砍短的事情是自己绝对做不来的,唯一的解释是公主用的是某种神兵利器。这不由的让多明戈想起公主身上那把永不离身的宝剑,“原来如此!怪不得她会天天背在身上!”   从看到这些尸体第一眼开始,多明戈就觉得有一种异常诡异的气氛围绕在整个现场,就好象这些尸体都少了什么似的,少了什么呢?好久后多明戈才注意到,少了血腥气。这些被劈成两半的人都没有血流出来。   最能让人产生恐惧感的东西就是那些人们无法理解的现象。人类害怕黑暗而发明了火;害怕疾病而发明了医学;害怕雷电而发明了气象学;害怕遗忘而发明了文字……最后还为了对付终极恐惧————死亡而发明了宗教。   由此看来恐惧其实是人类文明前进的动力。   尸体不流血这个现象足以让多明戈毛发倒竖,浑身颤抖,但并没有让多明戈成为某个影响人类文明的伟人,它造成的唯一成果是让多明戈的肾上腺素激增,并让多明戈以巨快的速度逃回了自己的老巢蒙地哥城。    第一章 酒馆中 更新时间2004-10-9 8:46:00 字数:2426  在一条通向大陆强国笛特王国军事重镇特罗幕城的小路上孤零零的坐落着一间很普通的酒馆,酒馆前面挂着一个木制招牌,招牌的板面早就因为风雨的侵蚀而已经龟裂,但仍然可以看出“杜邦客栈----供应优质松子酒另备客房并提供驿马”等字样,明确的向路人表现了这家客栈的功能。这家小客栈孤独的坐落在路边,背靠着一条小河,小河里漂浮着客栈里扔出的垃圾;客栈的前面是一块空地,空地的一边是马厩,里边饲养着几匹供来往的客人使用的驿马,这些驿马都明显的缺乏照料,骨瘦嶙峋;另一边是一口水井,水井口的青苔表示这口井已经很古老了,在这口水井的旁边是一个供马饮水的马槽和几棵柳树,但柳树早已枯死,论为天然的栓马桩。   数年前这条道路曾经是大陆第一自由港蒙地哥与笛特王国交流的重要交通线,杜邦客栈也曾经是这条路线上的主要驿站之一,但后来由于原先的莱特王国独立出来的卡兰王国与笛特王国的合并,原先走这条路线的旅人都改走卡兰王国去了,这条原先很繁忙的路线就这样逐渐沉寂了,只有少数从蒙地哥去特罗幕城的人才会走这条小道。当然的,这家客栈也随之萧条了下来。   经营这家萧条客栈的老板是一个中年人,四十岁出头,身材矮小,但十分健壮,明显是一个终身操劳的那种人;他那灰色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迷成一条小缝,无论什么时候都给人一种一直在微笑的感觉,这也是他长期所从事的这种职业所培养出来的。现在我们的这个店老板正在无所事事的站在客栈的门口向空荡荡的大路的两边眺望,一直保持着他那种很职业的表情,希望能出现一个客人来到他的小店里,因为这间小店已经两天没有招待到一个客人了,如果这种情况再持续下去话这间小店将无法继续维持下去。   黄昏已经慢慢的到来了,就在这个可怜的守望者以为自己今天又将一无所获的时候,在大路的一端出现了一个人影。   这个发现足以让客栈老板欣喜若狂,现在天马上就要黑了,杜邦客栈处在两个城镇的中段,即使是有一匹快马也不可能在短时间里赶到下一个城镇,这个旅人在客栈歇脚的可能性几乎是百分之一百。客栈老板立刻大开了刚才准备关闭的旅店大门,准备迎接这个客人。   这个客栈老板是很敬业的那种人,即使只有一个客人他也会付出百分百的努力。只要这个客人付钱。   渐渐的可以看清这个旅人的模样了,这个旅人是竟然个女孩子,这一点让客栈老板很惊奇,毕竟在这个乱世里很少有女孩子敢独身一人出来旅行的,即使有也会女扮男装;当这个女孩子逐渐走进客栈老板的视野后,旅店老板不由得暗叹一声,真是太美了。   只见一头披肩金发如同琉璃般在黄昏太阳的照射下反射着金色的光芒;眼睛就象是镶嵌在脸上的一对翡翠,碧的如同山涧深潭;肤色如羊脂玉般的白嫩,嫩的好象一捏就可以捏出水来;身材更是没的说,只怕婀娜多姿这个词从此以后就不能用来形容别的事物了;整个人就好象是从一幅油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稍后客栈老板才注意到,这个女孩身后还背着一把大剑。客栈老板也是见过不少世面的,客栈老板认为这个女孩不是那种会用剑的人,这把剑被她横背在背上,如同在背一堆柴火一样,没有给人任何危险的感觉,到是又增添了几分魅力。   又走进了一些,客栈老板又注意到这个女孩身上穿的衣服十分普通,很象是某家的女仆穿的样式;虽然也不算那种很糟糕的服饰,但似乎是这件衣服的主人刻意不让自己引人注目似的,整件服饰没有任何让能人注目的地方。不过这样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反而又使的这件衣服的主人给人一种超凡脱俗的清雅感。   善于观察客人是一个客栈经营者所必须具备的技能之一,只有先了解客人的喜好才能更好的使客人满意。杜邦客栈的老板正是这方面的高手,他曾经和另一个客栈老板打赌,连续正确的说出到客栈里来的一百个人的身份和喜好,那次他赢了一匹毛驴。   今天来的这个女孩有些古怪,让人看不透。按说她到这里应该是是已经走了很长路的样子,但走路步伐一直很坚定,没有丝毫的疲态,这对一个女孩来说是很难得的;再就是没有看到她身上有行李,这只能解释为她从事的是短途旅行,但最奇怪的是为什么她独自一人呢??或者…………她是从什么地方逃出来的????   客栈老板晃了晃脑袋,把这些无聊的猜测从自己的脑袋中赶了出去,集中精力准备欢迎自己这三天来的第一个客人。   ※※※   很快这个女孩就走到了客栈的门口,客栈老板无比热情的走了上去:“欢迎光临~~~~~~我是本店的老板,请问小姐您是要住店还是要驿马呢??我这里一切听从小姐您的吩咐!”老板非常急切的希望这个过客能给自己带来一些收入。   “……请问这是个酒馆么??”这个女孩似乎迟疑了一下,问到。   “小姐您……刚才说什么??”老板以为自己听错了,很小心的又问了一便。   “请问在那里可以找到酒馆??”   在确认自己耳朵没有问题后,客栈老板心里想这真是奇事年年有今朝特别多,一个如此美貌的小姐大老远的跑到这个前不招村后不招店的地方来打听酒馆在什么地方,难不成这个女孩吧唧吧唧的跑道这个地方来就是为了找喝酒的???   “恩……本店也兼卖优质的松子酒……不过除了这个以外就没有其他的了……”松子酒是一种烈性酒,酒鬼们都叫它三杯倒,客栈老板还从没有听说过有女孩子喝这种酒的,但客栈里也确实没有其他酒精饮品了。   “那这里也可以算是一家酒馆么??”女孩非常欣喜问到。   说实话客栈老板还真不知道她是因为什么才这样高兴的,“……这虽然是一家客栈,不过如果有人在这里喝酒的话我也会很高兴的,小姐把它当成一家酒馆也未尝不可。”现在不是辩解酒馆和客栈区别的时候,客栈老板根本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现在最主要的是客人口袋中的银币,再说这两者本来的区别就不是很明显。   “那太好了!”这位小姐兴奋的跳了起来,“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找到了!我是一个冒险者,你有什么任务给我么??”    第二章 冒险者 更新时间2004-10-9 21:46:00 字数:3129  当客栈老板听明白对方说的话后,被气的差点昏倒在大街上。   为什么客栈老板会这样气恼呢?这还要从冒险者的历史说起。原来在很久以前的光明王朝时期爱斯缇大陆上确实是存在过一批称自己为“冒险者”的人,那个时代出现了很多伟大的冒险者,他们大都身怀绝技以助人为乐做信条,自由自在的在大陆上行侠丈义除暴安良,象朱里安和蕾依莎两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称冒险者的人越来越多,鱼龙混杂,很多山贼强盗也自称冒险者,使冒险者的名声大坏;后来到了光明王朝后期天下大乱,群雄并起,一些有能力的冒险者甚至割据一方称王称霸。那些没有多少实力的冒险者就有的转职做了职业佣兵,四处转战刀头舔血,这部分人成了后世佣兵行当的鼻祖;有的去给大商家做保镖,去为金钱卖命,这部分人则成了后来镖客的前身。   按说这样发展下去“冒险者”这个名词应该逐渐从人们的记忆里消失才对,但后来旧泰坦帝国中期的时候出了一位伟大的小说家雍锦,一生写了十数部以冒险者为题材的小说;他写的小说在当时就被帝国朝野上下奉为天人之作,据说此人写小说时帝国皇帝专门派人把守在他家门口,雍锦只要完成一页就立刻把它抄录一份快马送进宫中供帝国皇帝及后宫诸妃传阅。   雍锦写的诸部小说当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以著名的冒险者朱里安和蕾依莎为原型写出的《鸳鸯情侣闯世界》,这部作品自从写出来后就在整个大陆上风行了将近五百年,在这五百年中没有看过这部小说的人除了瞎子外绝对不会超过一千人。在这部作品中的许多名言成了很多人的口头语,数百年来在大陆上的青年情侣中“去做朱里安和蕾依莎那样的人”这句话仅次与“请你嫁给我”和“我爱你”这两句名言。   由于雍锦的小说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以至于出现了两个后遗症:一个是从雍锦身后崛起了大批的冒险小说家,写出了无数的冒险类小说,当然其中也不乏佼佼者,但绝大多数的作家资质平庸,写出的东西只能用“垃圾”两个字来形容,结果浪费了后世的大量纸张。另一个是把许多看书读者迷的神魂颠倒,更有些走火入魔的年少读者瞒着家里,怀着一腔蠢血,背上一把大剑三五成群的去“闯世界”。因为佣兵和镖客们自古就有在酒馆里聚集并和顾主接头谈生意的习惯,这本来和酒馆自身没有什么关系,但雍锦借助这个情节大笔一挥,把冒险者接任务和发现自己伙伴情侣的地方统统安排在酒馆中,于是乎这数百年来爱斯缇大陆上的所有酒馆每隔三五天就要应付一伙来找同伴要任务年轻人。   这就是把客栈老板差点气昏的原因。   辛辛苦苦的等了三天,以为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客人,没想到竟然是个看多了“冒险者小说”的小傻瓜!   “看到她的那把剑的时候就应该想到的!!”客栈老板是越想越气。在杜邦客栈很繁荣的那段时期里这位客栈老板也接待过许多这样胸怀大志好高务远分不清现实与虚幻的少年人,杜邦客栈的这个老板在当时还是很关心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的,因为客栈老板原先也是个冒险者小说迷,连“杜邦客栈”这个名字也是出自《鸳鸯情侣闯世界》中。那时的客栈老板的一般是好言相劝让其回家,要不然这样的少年在这个乱世游荡实在是很危险。   但随着这几年杜邦客栈的日益萧条,老板已经有年余没有见过这种人了,从没想到今天又会见到一个。不过这位客栈老板的脾气和耐性已经在这几年的持续经营困难中消耗怠尽,留下的只有困顿中的烦恼和忧愁,他经没有象以前那样好的心肠去劝导这个没事找事的闲人了。而且他现在气的要命,他准备耍弄耍弄这个不解世事的年轻女孩消遣一下自己烦闷的心情。   事实上有很多坏心的酒馆主在种情况下都会故意的蒙骗这些年轻人,有的人甚至会把这些不解世事的年轻人拐卖到奴隶市场或妓院之类的地方去。但杜邦客栈的这位老板本性还是比较善良的,他只不过是想来个恶作剧罢了。   “你是那个级别的冒险者?”客栈老板收起招待客人用的那种微笑的面孔,故意装起一脸严肃的样子,认真的问到。   “........我还没有注册过.......所以我现在还没有级别.......”女孩似乎有些为难的说道。   “哦......是这样,没关系,我这里也可以办理冒险者身份的注册,只要你通过一场考验,就可以获得冒险者的身份了。”客栈老板努力忍住不笑出来。   “是什么样的考验呢??是去杀龙还是去对付其他什么呢??”这个女孩急切的问到。   杀龙?夸张也该有个限度把??在这个世界上龙几乎是一种绝对的存在,数千年来真正敢去挑战龙并且成功的人绝对不超过五个,这还是综合了神话传说中的记录。一般情况下说这种话的人大都离精神病院不远了。   这个小女孩的精神方面不会有问题把??客栈老板又仔细的观察了自己面前的这个女孩一下:衣着干净得体,双目炯炯有神,到此前为止说话一直尚有逻辑性,不但丝毫没有表现出有任何疯狂的形象,而且在阅人无数的客栈老板眼中她似乎还给人一种过分理性的感觉。客栈老板觉的最好还是不要再继续纠缠下去了。   “老板??老板??快说是什么任务呀??”   一句话让客栈老板从思考中惊醒过来,客栈老板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发了半天的呆了,不过毕竟客栈老板也是冒险小说的爱好者,他马上就找到了一句应付的台词:   “......你背着一把剑,你应该是剑客把?你的剑术怎样?冒险之路充满了荆棘与坎坷,你的剑术要是不好会让我不会给你注册的,要不然就是对你不负责,你耍耍你那把剑给我看看。”   根据客栈老板以前的经验,这种人大多数连剑也拿不动,虽然有极个别的也确实会耍两下子蹩脚剑法,但真正的佣兵和镖客们要形容一个人的剑术低劣时都会说“他的功夫的确是很好,可以去做冒险者了.......。”   客栈老板很佩服自己的机智。从那双白嫩的小手上就可以看出这女孩是温室里的花朵,从没有吃过什么苦,更不用说那种艰苦异常的剑术训练了。只要她说“我不会”或者她舞的很烂,老板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把这个烦人的家伙赶走。   “.......必须用这把剑么??换个别的方法行不行?”这个女孩似乎迟疑了一下,原先的那种欣喜和期盼表情一滞,然后消失在脸上。   “绝对不行!!这是对你负责任。”   客栈老板认为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这个女孩已经被难倒了,他决定无论她说什么他都不会松口。   时刻观察客人表情的客栈老板注意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现象:只见这个女孩缓慢的把宝剑从背上解下来,动作非常非常的轻柔,好象是在抚摩自己的伴侣,这时客栈老板忽然发现自从自己要求她表演剑术后这个女孩脸上的表情竟然就全部消失了,这不是因为不会剑术而羞愧的那种困扰感,而是那种完全的“面部表情消失”,这让客栈老板困惑不解。   这时这个女孩已经把剑拿到了手里,随着一声清脆悠长的剑吟,她轻轻的把剑从剑匣里拔出来,但拔到一半的时候由于剑身过长拔不出拉,她不得不停了一下,转过身子换手再拔;客栈老板认为她应该很尴尬才对,但事情的发展又再次出乎客栈老板的预料:只见剑身如镜,把正在下沉的夕阳反射到女孩的脸上,金色的光芒好象一粒石子投入沉寂的湖面一样,在她那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击起串串幸福的涟漪,让人感觉她似乎正沉浸在无边的幸福之中。   她面部表情的这种变化让客栈老板觉只有现在的这种表情才是最真实的表情,在这种表情的对称下,刚才她的表情都表现的非常虚假,如同演戏。客栈老板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产生这种感觉,但客栈老板的第六感却预感到,如果让她把剑全拔出来的话似乎会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情。   这种感觉让客栈老板很不舒服,客栈老板正在犹豫是不是阻止她继续把剑拔出来的时候,剑身已经完全出鞘了. 第三章 任务 更新时间2004-10-12 16:46:00 字数:4653  剑光如刺,在剑拔出的那一刹那,客栈老板突然产生了应该立刻逃走的念头----但这种念头马上就消失了。   虽然剑身光滑如镜,剑刃锋利无比,做工非常精细,是一把上等好剑没有错,但更象是在某种重大场合作为礼仪使用的。   客栈老板注意到,剑身明显上有一小缺口,似乎是砍某种硬物留下的,这把剑被女孩握住的时候没有一丝的杀气,相反,女孩握住这把剑时的表情让客栈老板觉的她简直就象是在看自己的情人。   只见这个女孩注视了这把剑许久,然后双手握住,慢慢的举过头顶,右脚向前一迈,挥剑向下一劈,然后再收回右脚,又把剑插回剑鞘,转过头来问到:   “我的剑术怎样??”   客栈老板闻言楞了一下,这就完了??如此简单??这样一挥就行了??虽然老板不会剑术,但他接待的客人当中有很多是佣兵或镖客之类的人物,也看过这些人比试武艺,对剑术客栈老板多少也是知道一点皮毛的,但老板已经不想继续去争论剑法如何如何的问题了,他现在只想尽快摆脱这个古怪的女孩。   “很好!!你是我见到过的最好的剑客!!你很有前途!!.......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仙多拉。”   一个很不错的名字,客栈老板心想。   “恩,是个好名字!我相信这个名字以后一定会传便整个大陆的!”   “那我现在是个冒险者了么??”   “那当然!!”   “不需要添身份表格么??”   “身份表格??你是说.......哦,不需要不需要,我会给你登记上去的。”客栈老板巴不得她赶紧离开,再说上那去找什么“身份表格”。   “那您这里有什么任务要委托么??”   任务?刚开始的时候客栈老板的确想让这个女孩吃些苦头,让她去把马厩打扫干净,但他现在一心想的是如何尽快让她离开这里。   客栈老板马上就想到了一个搪塞这个麻烦的好借口。   “从这里向北三十公里的地方有个森林,那里有一个......”客栈老板本来想说是‘独眼巨人’的,但又觉得这样做有些过分了:“在这个森林里有一巨大的蜘蛛,你去除掉它。”   在北方的丛林里生活这一种以捕食鸟类为主的蜘蛛,最大的有人的拳头那么大,客栈老板认为这小女孩一见到就会吓的飞跑回来,而且这种蜘蛛对人也没有什么危害,老板指的就是这种蜘蛛。但在那个森林的深处生活着一种非常巨大的蜘蛛----天狼巨蛛,这种蜘蛛有一人多高,面目狰狞,行动敏捷,个性凶残,普通人一见到就会被吓的瘫软在地。但是这种蜘蛛全身发出一种恶臭,据说这种恶臭是蜘蛛为了吸引食腐动物而放出的诱饵,远在三里以外就可以闻到,一般人只要闻到这种恶臭就会远远的避开。因此尽管这种蜘蛛很危险,但对人类的危害并不大,所以老板认为她去不会有什么危险。   “好的,我知道了。不过有什么报酬呢?”   还要报酬??够可以的呀,老板心想,那有什么报酬??不过老板毕竟见多视广,他自有办法:   “这个蜘蛛骚扰这里已经很久了,因为这个蜘蛛的缘故这里的客人已经非常稀少,”说到这里,客栈老板不由的心头一酸,回想起以前的幸福时光和这几年的艰辛,两眼马上充满了泪水,声音也有些哽咽了:“.......所以这里已经没有什么收入了......现在只希望有人能仗义相助,为我们除去这个大害!要不然我们只能背井离乡逃难去了........。”最后这句话确实是客栈老板的真心话。   “那好把,我会去把这个祸害除掉的。”这个女孩似乎被老板感动了,几乎是斩钉截铁的答应到,并且立刻就转身向北走去了。   真是一个正直莽撞的女孩啊,客栈老板想,现在已经是黄昏了,自己是不是应该留这个女孩住一夜才走呢?就在老板正在思考的时候,女孩却已经走远了。也罢!反正她也不象是有钱的样子,等她哭哭啼啼的回来在的时候在免费留她住一宿当做安慰把。   等客栈老板回到空无一人的客栈里面时,忽然想起一个问题:自己的这间客栈坐落在大路的中段,附近没有任何住户,到最近的城镇也必须步行一天以上,在那里并不缺少酒馆之类的地方,为什么她会到这个地方来呢??   ********************   在这个时候,我们的多明戈爵士已经返回自己的巢穴了,他现在已经从最初的惊恐中清醒了过来。   他烦躁的在屋子里走来走去,他不想放弃。但他却不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但如果就此放手不干又不是他的个性。他想得到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虽然他的目标可能掌握着一种他还不能理解的力量。   他眷养的一个侍妾小心的凑上来----这个侍妾只有十三岁,因为自从那个夫人死后多明戈爵士就没有对十四岁上的女性产生过兴趣----被他一脚踢了出去,这个侍妾被踢倒在地上,不敢发出一点声音,自己艰难的爬起来走出去了。   多明戈爵士的心情稍微好了一点。这时候爵士的管家走了进来:“大人,昨天在您出去的时候库克先生来派一个手下来向我打听您的行踪,问要不要他帮忙;乔先生来信问问您是不是还想要个女孩,他说他还可以去找比这个女孩更好的送给您;另外,我听说阿曼正在四处悬赏缉拿他的侄子,说他的侄子和一个女贼合伙偷了家里的东西逃走了,他出了五十个金币的花红。”   多明戈爵士对自己的这个管家很满意。他每次出现的都很是时候。   “五十个金币......那个吝啬鬼这次可真够大方的!”这时多明戈有主意了。“你去分别对库克先生和乔先生说:感谢您的好意。如果能把她找回来,我愿意付一千......不,就说照五百金币付就是了。”这两个人都很精明,给太多的金币会让他们起疑心的,多明戈心想。“另外不要去理阿曼那个家伙,他是个傻瓜!他愿干什么就干什么。反正他永远也不会找到他那亲爱的侄子了。”   “好的,”管家回答到,“我马上去办。”   “等一下,”多明戈把正转身出去的管家又喊住了,“你去打听一件事情,去查一下是不是有一把剑,轻轻一挥就能把人斩为两段,而且一滴血也不会流出来,这把剑很有可能是属于莱特王国的。”   “......对不起......大人,我没有听明白......”管家很困惑的说到,“您刚才说......把人斩断是么?”   “是的,轻轻一挥就可以制人于死地。”   “可......可您好象还说一滴血也不会流出来.......”   “是的,我是说了,我叫你去查的这把剑是一把异常锋利,杀人不会流血的利剑。”   “......那怎么可能?”管家很惊讶。   “没错,要不是我亲眼见到我也不会相信。但这把剑是绝对存在的,你就去查把。这件事要秘密的去进行。”   “是,我知道了。”管家转身出去了。   多明戈对这个管家的好感又增加了一成。就是连自己都觉得荒唐古怪的命令他都能精准的去执行,多明戈最欣赏的就是他的这一点。   现在多明戈终于可以安心一下了,就让那两个人去碰碰公主殿下把,到时候自己照样可以去做骑士;另外还可以让他们去探探那把剑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一箭双雕。   ***********************************   在一间昏暗的房子中心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两边各坐这一个人,一边是一个大汉,脸上有一个可怕的刀疤,另一边的身材有些矮小,而且是一张娃娃脸,坐在这个刀疤的面前给人一种很弱小的感觉。这就是二位是库克和乔先生。   虽然看起来库克比乔先生壮许多,但库克绝对没有任何蔑视乔先生的意思,而且库克有时还很忌惮乔先生。   事实上这两个人分别坐在桌子的两边不是没有原因的----因为他们两个人都不愿意对方挨的太近,如果有可能,他们都尽量的避开对方。   但这一次是确实有见面的必要。   “妈的!”库克象往常一样脏话不离口,“不知道那个变态是怎么想的,我无论怎么都想不明白他到底是为什么!”他口中的变态就是指多明戈爵士。   “是这样。”乔先生附和道,“我从阿曼家出来到现在还是一直觉得不对,多明戈这小子也太夸张了!我对女人的鉴赏力也算高的了,虽然仙多拉是上等货没有错,但即使是这样我还是认为她绝对不值五百金币,最多四十个金币。真不知道多明戈是看上她那一点了。难道她身上有海盗藏宝图?还是多明戈真的疯了??”   “啊!我知道了!”库克似乎恍然大悟,“我一直很奇怪那个女孩身后背着的那把宝剑,那天晚上我注意到那个变态看了那把剑很久,我想多明戈一定是看上那把剑了!!”   “照你这么一说.......好象还真象是这么会事.......我早就听说多明戈对女人的态度很特别,他是不喜欢仙多拉这样的女人的。”乔先生若有所悟的说道。   “那就没错了!”库克双掌狠狠一拍,“一定是这样没错了!那把剑肯定有古怪!”   “是这样,是这样。”乔先生又附和道,“那把剑是什么神兵利器也说不定。可惜我看不出来,不过能值五百金币的剑绝对不是什么凡品。”   “那你是想.......”库克用一种冰冷的目光盯住乔先生,配合他那张恐怖的脸,普通人看到他的这种目光都有被吓到尿裤子的。顷刻间这间房子的气氛就紧张起来:“你也想要这把剑?”   乔先生的娃娃脸冲着库克笑了笑,冲淡了这种紧张的气氛,他这种笑竟然给人一种很天真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库克感到很不舒服。   “哪能呢?”乔先生微笑着说到,“我对剑没有什么兴趣,即使真是什么神兵利器我也不会用。我感兴趣的是那个女孩子,你是知道的,我很喜欢这种类型,呵呵~~~~~~~。”乔先生笑的很开心,连这个昏暗的房间也跟着亮堂了许多。   “哦......是这样,呵呵~~~~~~”库克也跟着笑了,笑的也很开心,“那好!等老子去把那个女孩找回来!到时候剑归我,人给你!怎么样??”   “好,很好!到时候我付你一百金币!”乔先生说到,“不过我的手下今天报告说早上的时候见多明戈从南边回来,跑的很急,而且似乎很恐慌的样子。”   “很恐慌?你是说很恐慌??”库克奇怪的问到:“不可能把??他那种人虽然变态,但他绝对是那种刀子架到脖子也不会害怕的人,你的手下可信么??”   “绝对可信!”乔先生很肯定的说。“那是我最精明的手下之一。”   “那就奇怪了......到底是什么把让他那样惊恐呢?难道和那个女孩有关??”   “不清楚......我也弄不明白.....我只知道他是从阿曼家知道女孩逃走的那天出去的,至于是去干什么,我也不太清楚。但小心一些总是没错的。”乔先生说。   “那好,我知道了。”库克说,“那么说我们现在是盟友了么?”   “那当然了,要不然我们坐在这里干什么呢??”乔先生笑这说到。笑的依然很天真。   “恩,那我先走一步了。”库克最受不了这种笑容了,反正目的已经达到,于是就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这里。   看着库克迅速消失的背影,乔先生那种天真如孩童般的笑容慢慢的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阴险狠辣的表情,这种表情在他那张娃娃脸上给人一种无比诡异的感觉。“真是笨蛋!多明戈那种人是多么的精明!如果不是吃了大亏怎么会这么灰溜溜的?肯定是啃到硬骨头上了!!问题一定是出在那个女孩身上,他现在一定是在等着我们和那个女孩两败俱伤,自己鱼翁得利。我才不上这么老土的当呢!”    第四章 剑与剑术 更新时间2004-10-15 23:07:00 字数:2364     和以前几次一样,这次发出的信号依然没有任何的回音。   我检查了我的发报接受系统和周围的环境,确定了没有任何机械故障;周围的环境也没有任何的影响因素如高大建筑物和地球磁场存在;也没有感受到有任何人为的干扰现象。   在我的系统里能够给出的符合逻辑的解释是: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在M国所有的长中短波发射台和所有的卫星覆盖的范围之外。但根据我系统里的资料,这种地方在已知的世界应该是不存在的。   那我只好自己返回总部去了。根据仙多拉·津·莱特的记忆,这个地方是个叫‘爱思缇大陆’的地方。这个大陆是由站在悬浮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之中的一个特大号的海龟背上的三个巨人抗着。据说世界别的地方都是一片混沌,这个大陆是由一个创世神用了九天创造出来的,然后这个创世神就去睡觉去了…………。   完全不行,这两种资料中根本没有任何的可比性,从公主的记忆中得出的资料更本不能作为参考使用,无法知道返回总部的路线。   当然,还有两个符合逻辑的解释:   1.我报废了,被M国主动抛弃。   2.我是自己迷失了,现在是处在一个我自身存储的资料所没有记录的地方。   根据计算机的计算,我的设备构件完好率是100%,绝对不可能报废,因此解释1不成立。看来只有解释2是合理的。   看来我只有继续潜伏下去,直到M国的电台或卫星覆盖到这里为止。当然,如果我被别人发现是机器人的话那我只有遵从命令,自我销毁,以保存机密。   我绝对不能自毁。我必须继续在这个陌生的大陆上潜伏下去,绝对不能让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否则我必须自毁。因为这是上级给我的命令,这个命令是绝对不可以违抗的。   下一步呢?对了,去做一个“冒险者”。为什么呢?好像是答应了某人的事情。是谁呢?记忆库里没有于之相关的记录。   在仙多拉·津·莱特的记忆里,做一个冒险者最初的一步是先去找个酒馆登记,然后完成一些酒馆里的任务,逐步提高自己的名望。   对我来说,名望太高可不是什么好事,出名是做间谍的大忌。   但做好潜伏工作首要的条件是要有一个合法的身份。再说合法身份的话现在也只有‘冒险者’这一个选择了。不过我也可以先去做冒险者一段时间,然后换一个合适的职业。   接下来的一步就是去找一家酒馆了。   ***************************************   看来无论是什么世界,酒馆都很好找。几乎是立刻,一个酒馆出现在我的前面。不过这个酒馆似乎很萧条的样子。   酒馆老板很热情。但听到我的要求后他明显有些诧异,可能是认为我看起来太柔弱,无法胜任这份工作把。以我现在的外形让别人有这种看法也是很正常的。   不过他没有太多的为难我,只是要我表演一下剑术,也就是金属剑的使用方法。他要我表演剑术的原因很简单,看看我能不能胜任这份工作。   根据仙多拉·津·莱特的记忆中的资料,在‘冒险者’所从事的工作中‘剑’是一种很重要的全能工具,打怪杀人自卫全靠它。有时金属剑还能起到一些特别的作用:比如某些金属剑可以变一个异性解决主人的性问题。不过好像没有任何人和自己的剑生小孩的例子出现,这也可以理解,毕竟一个是氧炭基生命,一个是炉子里炼出来的,能在一起共享快乐就是奇迹了,要求不能太高。   鉴于金属剑在冒险者工作中如此之重要的地位,这个酒馆老板把金属剑的使用方法作为考核对象是很合理的。   要是金属剑使用技术的话在我的资料里是非常的全面,事实上任何只要是能够用来做武器的工具我都会用。比方说绳子的用法我就有八百一十四种,砖头的用法四十七种等等。   不过困难的不是剑的使用方法,而是剑本身。我身上有一把剑是不假,不过我不想用这把剑。因为这把剑是用来保护我的……所以我不想用。   但这个酒馆老板似乎很严厉,也很负责,看来是说别的也没有用了。   当我摸到剑柄的时候忽然感觉到我的计算机速度加快,电压升高,似乎很像‘超频’的现象。不清楚这种感觉到底是那里来的。要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把剑拔出来。   我拔剑的时候出奇的小心,好像这是一件无比珍贵的物件。原因不明。   看到剑身时的感觉……很好。这个感觉的原因同样不明。   接着是面部的表情控制系统好像出了一点问题,有一段时间我失去了对面部表情的控制,但很快恢复了正常。虽然时间很短,但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出现过,也绝对不应该出现。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计算机速度过快,电压过高使得系统出现了一些不稳定。   显然是受了我面部表情的影响,酒馆老板好像很惊讶,不过没有出现太大的反映。他大概是认为我怯场把。   然后我表演了剑术上三段左斜辟、右斜辟、正劈中的正劈,我做的象教科书里写的那样标准,酒馆老板也很满意,并且立刻就承认我为冒险者了。并且连身份注册表也不用我填,这样很好,减少了身份暴露的危险。   我得到的第一个冒险任务是去消灭一只盘踞在森林里的蜘蛛。按酒馆老板的说法,这个任务是没有金钱做报酬的,是一种纯粹‘行侠仗义’的义务劳动,如果成功的话只能提高自己的‘声望‘.这没什么,我只要太阳就够了。金钱对一个机器人来说没有什么意义,根据仙多拉·津·莱特记忆,这里没有机器人的配件卖。   ***************************************   各位读者大人,不好意思,今天我把本章做了一些补充和修改。昨天我刚刚试用了一位读者朋友推荐的输入法,很有些不习惯,所以影响了写作,在这里我要说一声抱歉。    第五章 当机器人遇到…… 更新时间2004-10-16 23:20:00 字数:2974  【蜘蛛】节肢动物,种类繁多。身体圆形或长圆形,分头胸和腹两截,有触须,较四对。肛门尖端的突起能分泌黏液,黏液在空气中凝结成细丝,用来捕捉昆虫。生活在草木间和屋檐下。----来源:系统资料。   这是我的资料中对蜘蛛一般的解释。   很简单的任务。   只是这个丛林有些麻烦。我到达这个森林时已经是早上了,从它的边缘看来无法确切知道它有多大,不过从这里看应该是很茂密没有错的--就是说进去后无法获得足够的阳光来补充我的能量。   检查能量……89%。   关掉一些不必要的如温度调节系统后,目前的能量可以支持我持续活动520个小时。参照从那个黑森林里的情况,在这个平原森林里我可以获得每小时前进五公里半的速度,因此我能向森林内深入的距离是2860千米,如果计算回程的话我能深入的距离是1430千米。但这个数据是不包括意外情况的发生。为了稳妥起见,必须留出40%的能量用于自身安全。所以我能在这个森林里活动的时间是208个小时,范围572千米。   这个范围已经足够大了。当然如果能立刻发现目标更好。   第一天发现了一些小蜘蛛,这些蜘蛛大约有人的拳头那么大,虽然酒馆老板没有明确说明目标的外形,但这种绝对不可能是酒馆老板说的那种可以骚扰到酒馆的蜘蛛。   第二天没有任何特别的发现。   第三天也是如此。   第四天发现树上趴着一只体型象老虎一样的猛兽,它的头上有一只角,在公主的记忆里这种生物叫‘角祜’,力大无穷,但很少活动,它主要是靠长时间的隐蔽在树上伏击从树下经过的人和动物来获取食物。但它只是看了看我,没有其他反应。很明显,它认为我是不能做食物用的。真是一种聪明的动物。   等到第九天的时候我决定按原路返回,在这九天中我多用了7%的能量,没有找到目标。看来我无法完成任务了,也许是酒馆老板的情报有误。不过这没关系,反正我已经按要求的去做过了,我现在已经是个冒险者了。   第十四天上午十一点,我回到了我发现那只角祜的地方,那只角祜只剩下一堆白骨了。   从白骨上缠绕的一些白色粘丝可以得出结论,我的目标离开这里不会太久。另外,从这个凌乱的现场来看,这只角祜曾经拼死抵抗过。从这只角祜的体型可以很轻松的估计出我的目标的体型。   也许这个任务不是那么简单。   ※※※   【天狼巨蛛】又名大蜘蛛,蜘蛛怪,蜘蛛精……等等。是严重阻碍公主的幸福和人身自由的巨龙巫师等等怪物坏人的主要喽啰之一,周身恶臭,令人厌恶和鄙视。一般情况下,勇者只要很简单的挥挥手就可以干掉。   这是公主记忆中有关这类大型节肢动物的资料。   几乎是马上,我的空气检测系统就从空气中分析出了一股浓度很高的臭味。这种臭味的成分大约和腐败的鸡蛋产生的硫化氢差不多。   计算机认为这个茂密的森林里存有大量的臭鸡蛋的可能性是1%,另外99%的可能性是天狼巨蛛发出的。   而且好像是要验证我的计算机的分析是如何准确似的,它进入了我的探测器范围。我立刻就把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到它的身上去了。   公主记忆里的那个勇者可真够强的啊!!这个生物高1.5米,身体最宽的地方大约有4米,估计重量大约在400公斤以上。现在它距离我大约有1300米,它八只脚支撑着树干,脚不落地的从正东向我这里奔来,速度大约再一秒钟七米,三分钟后就能直接看到它了。这个速度在如此茂密的丛林里几乎可以算是飞了。   这种怪物真的是勇者挥挥手就能干掉的么?如果真是如此,那这个勇者才是真正的怪物……查阅一下仙多拉·津·莱特公主记忆里有关这个勇者的来源……是一个年龄不详的老奶奶在她睡觉前告送她的。   估计的时间很准确,三分钟后它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只天狼巨蛛的外表就像是被放大了许多倍的狼蛛,身体长圆形,褐色,头上八只眼睛两大六小,看起来像是清晨的水滴;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蜘蛛的两颗獠牙,这两颗獠牙竟然是白色的,如同大象的象牙一样晶莹剔透。   很奇怪,就在我提升全机体功能到最高时它在离我十米的地方就停了下来。它似乎没有发现我。   我认为我完全可以排除“……它认为我是不能做食物用的……”这个原因。我认为它绝对是个瞎子,虽然它有八只眼。   我已经关闭体温调节系统很久了,所以我没有体温,它不可能象响尾蛇那样依靠热感应来发现我;我也没有呼吸,更没有心跳,我现在不发出一点声音,它也没可能听到我。但它刚才隔着那么远是怎样发现我的呢?   我在发觉角祜的白骨后就一直没有移动。而它正是在这之前向我扑过来的。我想它是根据地面的震动来发现目标的可能性是100%。   这显然是我一个意外的优势。   不知道除掉它需要消耗多少的能量。   检查能量……52%这个能量不算太多。我必须用最节约的办法干掉它。   用左臂里隐藏的AWP是最好的选择。但我携带的子弹很少,只有六颗,根据命令,只有在对付很重要的,无法直接接近的目标如敌方的军政要人时才可以用。这个目标显然不符合这个标准。   不过我的计算机马上就给出了第二套方案。   我慢慢的打开左臂,抽出里的AWP,打开左臂时不可避免的发出了一点声音。这立刻引起了那只蜘蛛的注意。看来我刚才对蜘蛛发现猎物的方式估计的不准,它的听力显然也不错。   但是给我设计身体的工程师很高明,他考虑到了在间谍工作中是需要安静的,所以将我发出的各种噪声降低到了人耳听不到的地步。虽然蜘蛛的听觉是人的几倍,但对如此小的声音也是无法立刻做出正确的判断的。我的设计师真是伟大!(奇怪,我为什么又要说伟大?)   我把AWP拿到右手,然后认真估计了距离,把AWP用力一扔,就象计算机预计的那样,大蜘蛛立刻扑向AWP落地的方向,它这一扑的速度真是惊人,大约有30米/秒,并在同时喷出了一股粘丝准确的粘住了落地的AWP。   它行动够敏捷的。不过也就到此结束了。   光剑很轻松的切开了蜘蛛腹部于头胸的连接处,差一点就把它切成两截。不过它垂死挣扎的时候喷了我一身的黏丝。   我的计算机事先没有估计到粘丝的问题。   清理我身上的和AWP上的粘丝花去我足足六个小时的时间,直到天黑。这种粘丝太难处理了,最后不得不用光剑把它们全部烧掉。   虽然我处理粘丝时把光剑调整到最低限度,但最后我还是消耗了20%的能量。   我所剩的能量不多了。为了走出这个森林我不得不关闭了除信号接受系统之外的全部附属装备。连远程探测器我也被迫关闭了。   现在我和一个普通人差不多了。当有人接近时我也没有发现。   我想我现在站在这个蜘蛛的尸体前大概给人一种很危险的感觉,或许是我靠这只蜘蛛太近了。我刚刚把AWP清理完收回到我的左臂里就听到背后一个男人大喊: “小姐!不要怕!我来救你!!”   我认为他没有看到我收枪到我的左臂里面的样子。   他大吼一声冲了上了,用一把……一把锈的不成样子的长铁片插进蜘蛛尸体的眼睛里。    第六章 ……一个疯子…… 更新时间2004-10-20 16:40:00 字数:7299  村子里所有人都知道唐吉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冒险者小说。   那年他二十四岁,还是一个人,他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同村和他年龄相仿的同伴在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已经结婚生子了。虽说他的家庭条件还不错,他还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并且认识字--这本来可以让他很受人尊敬的--但由于他整天沉浸在那个虚幻的世界里,一直幻想着有一天他能象书里的人那样获得奇遇成为伟大的冒险者,所以周围各个村庄的人家都不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他的母亲很难过,也很着急。终于有一天,他母亲让他去帮邻居干活,他在看书不愿意去,于是母亲大发雷霆,把他打了一顿。   没办法,父亲死的早,唐吉从小就怕自己的母亲。唐吉从来没有顶撞过自己的母亲。他只好去帮邻居干了一天的活。   下午唐吉回家后就发现他母亲把他的书全部烧了。   看到那堆灰烬,唐吉感觉到这堆灰就是他自己。   他立即和自己的母亲大闹了一场,然后他记不清自己是怎样跑出来的。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而且好象是要惩罚他似的,天上下起了大雨。   唐吉沮丧到了顶点,他认为这个世界已经抛弃他了。   正在这个时候,他发现了一间茅屋。唐吉觉得这是应该某种预示,于是他很快乐的进去了。   茅屋很简陋,里面很黑,勉强可以看清有一个炉台,炉台旁边有一个柴草堆,唐吉躺在上面感到很舒服。   好像要验证什么似的,他一进到茅屋里,雨似乎就停了下来。周围安静极了,唐吉甚至可以清楚的听到自己耳朵里血液流动所发出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   每当很安静的时候,唐吉就喜欢幻想。在半梦半醒之间他一直幻想着能有一天得到某种神奇的力量,成为一个伟大的冒险者,从此以后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受人景仰,不愁金银,不愁美女,而且还能名留青史,让唐吉这个名字成为吟游诗人口中的常客。   唐吉忽然间好象听到了什么。好象是有一个人在他耳边低语。   唐吉立刻翻身坐了起来,很仔细的听了听。   什么也没有。   唐吉警觉的,慢慢的躺了下来。周围还是很安静。过了一会,唐吉安心了,再一次进入了他的那个幻想的世界。   低语在唐吉的耳边再一次响起,这一次,他听清楚了:“……来吧,我尊贵的主人……卑贱的我一直在等您……来使用我把……我是属于您的……。”   这一次唐吉如同被电击一样的跳了起了,这时声音也随之消失了。唐吉四处寻找声音的来源--被黑暗包裹的周围只有他一个人。唐吉很恐惧,他想立刻逃走;但他又很好奇,所以他又想留下来找一个究竟出来--这两种感觉矛盾的交织在他的脑中,让他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他大声问到:谁!是谁!……   他不清楚自己喊了多久,只是觉得自己的喉咙里实在是发不出声音了,所以他又停了下来。这时候他的大脑中好像灵光一闪一样,一个可能出现了:也许自己在幻想中一直企盼的那个机会真的到来了。   想到这一点,唐吉并没有立刻激动--这就有点像中彩票头奖一样,在知道自己已经中了头奖的那一瞬间,大部分中奖人其实都会出奇的冷静。有这种心理很正常,这其实是人心智的一种自卫模式,用于获得巨大的希望后防止“万一这是假的”而产生的那种可以击毁人心智的巨大失落感--因此唐吉反而冷静了下来。   他开始安静下来,努力集中精神,希望自己再听到那种声音。   然后过了很久。   他果然听到了。   “……我在这里……尊贵的主人……您卑贱的仆人在这里……”   简直就像是在呻吟。声音很小,但是很清晰。   唐吉把全身的精力集中的自己眼睛上,仔细的这件漆黑的茅屋里寻找--无法从声音上辨别是那个方向发出的,听起来这个声音就像是在自己的大脑里。   工夫不负有心人,唐吉认为自己找到声音的来源了。   在那个炉台上有一个长条形物体,静静的躺在那里,毫不起眼,刚才唐吉进来的时候好像根本没有见到过它,似乎它是在某一个瞬间冒出来的。   唐吉慢慢的走过去,小心的伸出手模向那个物体,它看起来是一把剑--唐吉很担心这把剑是个幻影--他的手终于触摸到了它。是实体,铁的,冷冷的,有些粗糙,拿在手里冰凉--以至于连手和胳膊都跟着冰凉了起来--一直凉到唐吉的心里。   就像某部小说里写的一样。这个炉台的形状不就象是个圣坛么?   唐吉又听到了那个象呻吟般的声音再次响起:“很好……我的主人……我将给您力量……让您去实现梦想……。”   唐吉拿起剑挥舞了一下。“很普通……我没有感到力量……”唐吉问道,“难道需要定契约么?书里都是这么说的,或者说你只是一把普通的剑?”   “呵呵……”那个声音笑了,笑的似乎有些沙哑。“看来我找了一个很博学的主人。是的,我是神剑,我的名字叫‘赤血’。我只有和我唯一的主人发生关系。成为我主人的订约仪式很简单,您只要割开您的手腕,把您的高贵的血滴在我的身上,然后默念‘我为主,你为仆;我为主,你为仆……’就可以了。”   于是唐吉就拿起这把‘赤血神剑’,把它向自己的手腕割去。   没割动。似乎这把剑很钝的样子。但唐吉也没有感到痛。   “您不要有怀疑……”那个嘶哑的呻吟声又响起了:“您也不要害怕……只要有一点点就够了……您的伤口很快就会愈合的……不会留下伤疤的……只要用力就可以了……事实上我被人封印了……我必须得到您那高贵的鲜血才能重新获得力量……。”   唐吉相信了。于是他继续向自己的手腕上割去。   一下,两下……   不清楚到底割了多少下,唐吉终于感到有一股热热的液体从冰凉的手腕中流下去。就像那个声音说的那样,唐吉没有感到丝毫的痛苦,事实上他还很激动,很兴奋还很紧张。   热热的液体慢慢的滴落到那把‘赤血神剑’上,唐吉按那个声音指示的反复说道:“我为主,你为仆;我为主,你为仆……”。   “好的……就着样……继续……太好了……在多一点……就要行了……”那个声音不断的嘀咕着,“就快了……再多一点我的封印就要打开了……您的梦想马上就要实现了……。”   似乎再验证那个声音说的话的似的,唐吉感到自己的身体变轻了许多,似乎要飞起来了,唐吉认为自已的梦想马上就要实现了。   那个声音越来越大:“再一点……再多一点就可以了……我还需要一些……”   于是唐吉继续割自己的手腕。这时天已经亮了。   ※※※   唐吉和神剑订约的神圣仪式被一伙人打断了。   唐吉被一个人很粗暴的抓起来,‘神剑’也被扔在地上,手腕上的伤口被那个人按住了。唐吉认的那个人,那人是就自己白天去帮忙的那位邻居,和自己家关系一直很好--可他不该干涉自己。于是唐吉咬了那个邻居一口。邻居惨叫一声放开了他,接着邻居就开始大喊大叫了起来。   然后唐吉就死死的把‘神剑’拿在了手里,因为这是他的梦想和希望--也就是他的命。这时已经有很多人赶来了,他们都带着熄灭的火把或灯笼,似乎找东西找了一夜的样子。   这时一个女人走进来,她自称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她说你拿的那个东西是我家烙饼时用来刮炉底灰渣的刮子,要唐吉还给他。   唐吉用他那早已嘶哑的声带向她大吼一声。   这个女人立刻宣布这把神剑她不再需要了。然后闪电般迅速的消失在唐吉的视野里。   她肯定是个疯女人,竟然想用这么白痴的理由就把这把神剑骗走。唐吉想。   唐吉的母亲也来了。   其实唐吉还是很爱自己的母亲的。虽然他很气她把他的冒险小说都烧掉了,但她毕竟是生养了自己二十多年的母亲。   母亲劝他回去,并且答应把烧掉的书全赔给他。   不过现在的唐吉已经不需要再看书了。不过唐吉还是很信任自己的母亲的,唐吉没有什么朋友,他最信任的人就是自己的母亲。于是他恳求母亲带着这些人先退出去,等他完成了神圣的仪式后再来。到时候自己就是一个伟大的冒险者了。   唐吉真不敢相信自己的母亲会背叛自己。   母亲和自己谈话是为了吸引自己的注意力。当两个男人从唐吉的背后把他抓住后他才意识到这一点。   ‘赤血神剑’又掉到地上。这一次唐吉被两个壮汉死死按住,没办法再去捡起来了。   唐吉很愤怒。一半是因为自己到手的神剑丢了,另一半是因为自己最信任的母亲在他最需要的时候竟然背叛自己。   于是他又用他那嘶哑的嗓子大叫,发泄胸中的愤怒。发出的声音连他自己都觉得恐怖。   很多听过唐吉喊叫的村民后来都做了恶梦。   ※※※   唐吉被几个人拖回到家里。他被关在自己的房间里,用铁链锁住了。跑不掉。   手腕上的伤口开始痛了起来。唐吉认为这是那些村民打断了他的仪式的缘故。   但只是手上的痛到是没有什么。最重要的是他的‘赤血神剑’。   唐吉现在急的要命,就像一个中了头奖的人发现自己的彩票丢了一样。他怕‘赤血神剑’被那个疯女人偷走,怕以后永远丧失了这个成为冒险者的机会。他只要一安静下来就能听到‘那个声音’,声音有时似乎是哀哀求告:“……尊敬的主人啊……请快来……不要让我落到别人手中……。”有时又几近咬牙切齿:“……你这个废物……这样好的机会你都浪费了……如果你不来,我马上就去找一个新主人……。”   他觉得自己快要被这个声音逼的快要死掉了。他要发泄,他要离开这个地方。   他先大喊大叫,但是没有人理他。   于是唐吉开始用屋子里的东西发泄。   先是一切可以打坏的东西,如吃饭的碗。但两次以后这些就都换成了铁的。   然后是可以被撕毁的东西。从唐吉被关在这间屋子里以后,家里就给他买了许多冒险小说,足足是被烧毁的冒险小说的十倍。这让唐吉撕了很久。   最后是各种衣物和床上用品。唐吉终于撕光了身上的最后一件衣服,屋子里再也没有什么可供他发泄的了。   当唐吉发泄自己的愤怒的时候,经常听到屋外有陌生人说话,虽然声音不同,但内容都差不多:“……自杀……不行了……精神病……不治之症……幻听……没办法了……受刺激过重……幻觉……疯了……。”此外还经常可以听到一个熟悉的女人的哭泣。过了很久唐吉才分辨出这是自己的母亲在哭。   听到母亲哭,他有主意了。他想到了一个脱身的办法。   疯子不等于傻瓜。有人疯了后会比清醒时聪明好多倍。   唐吉停止毁坏屋里的东西,转而开始哀求自己的母亲放开自己。   刚开时没有人理他,但唐吉很自信,也很有耐力。疯子本来就比一般人有自信的多,也有耐力的多。唐吉继续日复一日的哀求,昼夜不停。当他不耐烦的时候他就拿书中的那些伟大的冒险者的名字来鼓励自己。   终于有一天夜里,门被打开了。泪痕满面的母亲冲了进来,把他的铁链放开。疯子的目的达到了,他的计策成功了。   唐吉在自己的母亲放开自己的一刹那,用力把她撞到在地上,然后光着身子逃出了房间。啊!自由!多么美好!   这时唐吉听到自己的背后有一个女人在拼命呼喊自己的名字--母亲的声音凄惨极了,母子之情让他回头望了望--她半躺在地上,艰难的扶着门框,只能仰起半个身子,头上流了好多血。   一时间想回头把自己的母亲扶起来的良知占了上风--但这个时候‘那个声音’又及时的响了起来:“好……太好了……我的主人……您太勇敢太智慧了……您做的对!您忘了她是怎样背叛您的信任的么?您忘了是她把您用铁撩锁起来的么……她应该得到更悲惨的下场……您已经很仁慈了……现在请您快点来到我的身边把!!。”   “但她是我母亲……”唐吉的良知开始无力的反击。   “没关系的……成为一个伟大的冒险者的首要条件之一就是没有母亲……您看过那部小说里的冒险者是有母亲的……忘了她把……这是冒险者的第一步……”   唐吉接受了声音的建议,义无返顾的走进深渊般漆黑的夜里,赤身裸体的踏上了成为一个伟大冒险者的正义而又光辉的道路。   ※※※   那个声音不断的督促唐吉,使他很快的找到了那个小茅屋。   唐吉第一眼就看到了‘赤血神剑’。它依然好好的放在那里,放在那个炉台上,好像从来就没有人动过一样。   唐吉把它拿起来准备把它栓到腰带上--但是唐吉现在是赤身裸体身无寸布,根本就没有腰带。不过这当然难不住伟大的冒险者唐吉,他用炉台边的稻草搓了一根很结实的草绳,用这根草绳把神剑栓到了腰上。   唐吉觉得这个样子很英武。   一切准备妥当后,冒险者唐吉走出了茅屋,准备到世界上去冒险,去拯救受苦受难的人民,让自己的名字永垂青史。   可惜现在是晚上,要是现在是早晨该多好,那样我就可以身披朝霞迎着太阳走去了。唐吉想。   他在茅屋的门口遇到了那个称神剑是她们家烙饼时用来刮炉底灰渣的刮子的疯女人。   那个疯女人一见到赤身裸体,腰挂神剑,英武过人的唐吉后就立刻尖叫一声昏死过去。   可怜的女人。唐吉想,她家里怎么这么不负责任,让一个精神病人到处乱跑,要不是因为她是个想打神剑的注意的坏人,我就把她送回家里去了。   然后唐吉继续自己的冒险者之旅。   就象一部小说,唐吉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在唐吉看来,小镇上好像发生了一些事情,所有见到自己的人的表情都很古怪,而且大家都躲着这个伟大的冒险者。   这时唐吉发现了镇上的酒馆,于是唐吉就象无数小说里描写的那样走了过去,在酒馆里应该有冒险者的委托工作把。   这个酒馆的生意很好,整个酒馆里坐满了来喝酒聊天的人,各种无法分辨声音充斥着这个酒馆,无比的嘈杂。   唐吉推开门走了进去。   刚刚还嘈杂无比的酒馆立刻安静了下来。   这些人还真有礼貌呢。唐吉想。然后唐吉看到了柜台后面的酒馆老板,这个老板很普通,只是张着一张奇大无比的嘴,嘴里的口水一直滴到柜台上。   唐吉注意到,除了酒馆老板以外,酒馆中很多人的嘴都张的特别大。   “老板,我叫唐吉。您可能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不过没关系,这个名字如雷贯耳是迟早的事,”唐吉很自信很神气的拍了拍自己腰间的神剑给老板看,“我有一件神器,我已经和它定了主从契约,他可以给我无穷的力量,我现在可以做任何工作,您这里有什么人的委托可以尽管交给我。”   这个老板和杜邦客栈的老板一样,他看到这个赤身裸体的可怜虫马上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个老板并不想让这个疯子去杀蜘蛛什么的,更没有把疯子送回家的好心肠。酒馆的生意很好,他觉得他可以用这个机会来娱乐娱乐自己酒馆里的这些客人。因为这些客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担心这些客人会埋怨酒馆把这个赤身裸体的疯子放进来。   “啊……太好了!我这里正好有个工作给最强的勇者!对了!就是那个方向,”酒馆老板很表演化的把手指随便向一个方向一指:“就是那里的远方!那里有一个美丽的公主遇到了危险!勇敢的年轻人啊,她正需要您这样的人去拯救她!”   “那当然!您放心把!我一定完成任务!请问我该如何去呢?”   “这个……用这个!”老板从柜台底下捡起一根酒馆老板娘用来晾衣服的竹竿:“这是一匹叫‘碧血晾衣驹’的千里马,日行万里,夜行八千,价值数千金币,但我驯服不了它,现在送给英雄你去当您的坐骑把。”   “这匹马……怎么看起来象一根竹竿?”唐吉对这匹“碧血晾衣驹”还是有些看法的。   “哦……是这样,它没有遇到自己真正的主人之前一直不吃不喝,所以现在看起来它和一根竹竿差不多。”老板解释到。“您看它是一根竹竿,竹竿只是它的外表,其实它是一匹马。”   这位老板的确有些急智。   “原来如此!看来这的确是一匹好马!”唐吉接受了老板的解释,“不过我现在身无分文,没有办法付钱给您啊。”   “没关系!宝马赠英雄!这匹马就当是您拯救公主的报酬把!”接着老板又从柜台底下抽出一块大抹布:“这是‘天魔宝衣’,它可以阻挡任何魔法伤害,这个也送您!”   “那就谢谢您了!”唐吉决定接受老板的帮助,正好自己现在既没有衣服也没有坐骑。唐吉把‘碧血晾衣驹’拿过来,骑在胯下,然后披上‘天魔宝衣’走出了酒馆大门,向老板所指示的方向走去。   唐吉觉的有马有衣有后自己又威风了很多。现在他很想立刻表现表现自己。   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以后我成名后要回来感谢这位热心的老板。唐吉想。   在唐吉身后的酒馆中爆出一阵惊天动地的大笑,几乎要把酒馆的屋顶掀开,其中还夹杂着各种桌椅板凳翻倒的声音。   ※※※   唐吉不知道自己向酒馆老板说的地方走多久,但是一直都没有看到那个要自己帮助的公主。不过一路上的人对救公主这件事都很热情,见到唐吉后多半会资助唐吉一点钱,所唐吉还不至于挨饿。   终于有一天,唐吉来到一个森林的边上。这个森林很大,也很茂密。不过唐吉没有犹豫,挎着神剑,骑着宝马,身披魔袍,勇敢的走了进去。唐吉有一种直觉,这位公主就在这个漆黑的森里里。   在森里里走了一天以后,唐吉终于发现了她。   她正在被一只特大的蜘蛛威胁着。   终于让我找到了。唐吉想。   唐吉想起了一部小说中提到的,这种蜘蛛的弱点就在它的眼睛上。   于是唐吉崔动‘碧血晾衣驹’,挥舞着‘赤血神剑’大吼一声重了上去,把神剑结结实实的插到了蜘蛛的眼里。   成功了。唐吉想。我终于成功了。    第七章 ……之后 更新时间2004-11-4 20:35:00 字数:2282  刚刚出现的这个男子……他的大脑里的某些部位应该有很严重的病变。   当这个男人在死去的蜘蛛头上用那个破铁片乱戳了一通,左脚站在蜘蛛的头上,把脑袋仰起45度,右手象举火炬那样举起那把铁片,一阵狂呼乱叫‘我成功了……我出名了……啊啊啊……呀呀呀……’之后,我没有多么犹豫就得出了这个结论。   他高高瘦瘦,看不出有多大年纪。他几乎可以算是没有穿衣服,身上裹着一条油光光的破布,勉强可以遮住下体;满头满脸的毛发遮住了他的脸,根本看不出他的长什么样,只是在浓密的发须中散射出两点绿光,想来应该是他的眼睛没错;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布满了脓疮,估计他最少已经有六个月没有洗过澡了。此外最奇怪的是他的胯下夹着一根光秃秃的竹竿--计算机完全不清楚这有什么用。   要是一个普通女孩在这个大森林里看到这个男人的话一定会晕倒或尖叫着跑开--这也是普通女孩应有的表现。   当然我是不会晕倒或逃走的--如果有必要我是会的。原因很简单,这里没有别人。没必要把自己打扮成一只人见人怜的小鸟,如果这个男人有对自己有什么不轨的话我足有一千种办法干掉他,同时也不必担心任何人发现。   不过现在我面临的主要的问题不是这个奇怪的男人,这个男人产生的主要麻烦是使得自己不得不重新打开环境探测系统,增加了自己能量的损耗。   我现在面临的主要的问题是自己越来越少的能量。由于刚才没有计算到蜘蛛的黏丝竟然这样难清理,最后被迫用光剑把它们全烧光。其结果是自己现在剩余的能量不足25%了。无论怎样计算,这点能量都不足以支持自己离开这个茂密的丛林。   计算机给出了其他一些办法:比如爬到树梢上去。不过这里的大树树枝绝对无法支持130公斤的重量,如果这样爬上去的话压断树枝掉下来的可能性是95%。另外就是用光剑在丛林中清理出一块空地。这样的话也不是不行,不过需要清理出多大的地方呢?这里的树的平均高度大约是25米,大概每棵树相距3米,现在的季节大约是夏秋,就以秋分的这天来计算,如果清理出一块足以满足八小时日照的空地需要用光剑砍掉……还是算了,还是节省能量去想其他办法把。(各位读者要是看不明白,请去高楼林立的地方看看一楼的住户早上是几点看见太阳就清楚了。)   那个男人终于大喊大叫完了。他从蜘蛛尸体上走了下来,来到我的面前,单膝跪在地上,深深的鞠一躬,打断了计算机的运算。他用非常嘶哑的嗓音但很有礼貌的说到:“公主陛下,您受惊了。”   说实话,我,仙多拉公主--也就是GZ,很惊讶。   仙多拉的确是一位公主没有错,但认出公主身份的人到现在为止还是第一个。虽然这个人的脑子有问题。   接着我又很仔细的搜索了仙多拉的记忆,在她的记忆里根本找不到这样的一个人。当然他头脸上茂密的毛发也阻挡了更多的信息。   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应付这个男人。一剑砍了他?这个办法的确是最简单直接的办法,不过现在的能量太低了,虽然还没有低到连光剑也无法支持的地步,但没到最后一步还是节约一点的好。目前最重要的是如何找到一个有阳光的地方去。   再仔细的观察这个人,他身上没有任何的行李和包袱,也就是说他没有带水和干粮到这个地方来。这可以说明两点:一、他吃‘最后一餐’也就是他出发的地方离这里不超过一天的路程。二、他迷路了,所有的东西都被吃光了。   我很希望是第一种。   ※※※   “……没关系……,勇敢的人啊,很感谢您救了我,”一旦决定了,仙多拉很快就进入了角色,这是我的看家本领。“本公主出外打猎时和大队失散了……现在我迷路了,又遇到这个可怕的怪物的袭击,我在绝望之中只能向神祈祷,神果然听到了我的祷告,派了一位勇者来搭救我,我能知道公主的救命恩人大名么?公主该怎样感谢他呢?”   “啊……高贵的公主啊,一个卑贱的人的名字时不配让您知道的……”唐吉的手紧紧的握住手上的‘神剑’,仿佛一失去它就会天崩地裂一样,“在下只是在神灵的指引下获得力量,来到这个地方的,我只是做了我‘必须’做的事情而已。要是陛下可以的话请将我冒险者贡·唐吉的微名和事迹传颂于口中就可以了。”   “勇敢的人啊……您是多么的高尚……您本来可以骄傲的得到一个国家的,但您谦虚选择的选择一份最廉洁的赏赐,您的品格是多么的崇高啊……公主十万分的感谢您!。”   这是不是有些夸张了?这种说话的方式连机器人的线路也受不了,我觉得自己应该切入正题:“……我已经在这个森林里迷路很久了……如果有人能护送我离开这个森林的话本公主会百万分的感谢他的!”   “啊……”   那个唐吉又开始‘啊’了,不知怎的,我觉得拔出光剑砍了他后一定会觉的很舒服。   “啊……公主不必忧愁,在下一定会帮助公主陛下离开这个森林的,这是在下的使命,也是在下的荣幸!请公主上马,我会很快送公主回去的!”唐吉很兴奋,为一个公主服务是所有冒险者都期盼的‘事件’之一。   唐吉把马‘牵’了过来。   ※※※   对于这么长时间没有更新,我要对大家说一声对不起。至于原因么……唉……痛心啊!那天我赶了一夜,完成了一章,但我第二天打开计算机一看,啊!!我的硬盘挂了!!我刚完成的一章也没有了!!没有相同经历的人是很难理解这种痛心的感觉的。虽然很快就格式化了硬盘,完成了系统的安装,但我这一个星期都没有什么灵感出来……所以今天才把这章补上,请大家谅解!    第八章 马问题 更新时间2004-11-6 16:24:00 字数:1346  有马?太好了!这是正在筹划如何离开这个丛林的我的第一个反映。对我来说骑马并不是什么难事,事实上我可以使用人类所能使用以及人类所不能使用的一切交通工具。一匹马可以使很多事情变得简单,借助畜力离开森林可以节约大量的能量,而且可以大大的提高速度。   当时进入这个森林之前就该找一匹马或其他坐骑的。我这样想。   剩下的问题是,现在这匹马在那里呢?   我把环境探测器开到最大,很仔细的搜索了周围一千五百米范围内的一切。虽然有很茂密的树木阻挡,降低了探测器的灵敏度,但我还是很快得出结论———在探测装置的有效范围内没有诸如马匹之类的生物存在。在这个范围内发现的最大动物是五百米外一棵树上的一只猴子。   看来这个叫做恭·唐吉的男子把马匹放到离这里很远的地方,然后自己步行来到这里的。   仔细想一想这还是有些道理的:毕竟一个人行动的目标会小很多。再联想到他一眼就能认出公主,不能不考虑到他是有备而来的。   虽然他的行为有些古怪,不过他脑子中的病变也许没有计算机原先估计的那样严重。   此时唐吉依然忠心耿耿的跪在仙多拉的面前,右手握着那个铁片片拄在地上,左手把原先他夹在胯下的竹竿高高举过头顶,呈现在公主的面前。   对这个莫名其妙的举动,仙多拉猜了半天,一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最后仙多拉认为这可能是一种表现自己是如何如何忠诚的某种仪式。   然后过了很久,直到仙多拉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那匹马,拿到那匹马后就要想办法摆脱面前这个古怪而麻烦的家伙——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但也绝对不能和他呆在一起。和一个几乎光着身子的家伙呆在一起太引人瞩目了。   “请问……尊敬的勇者,您可以先把马匹带来么?”我决定打断这个所谓的‘忠诚仪式’问道。   唐吉抬起头,虽然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他的语气中却充满惊讶与惶恐的气息:“公主陛下!我的坐骑就在您的眼前啊!您竟然看不到?啊!难到刚才那只蜘蛛的袭击弄坏了您的眼睛?!太不幸了!太不幸了!!竟然让如此美丽与高贵的公主双目失明,我要是早到一会就可以了!我真该死!……”   什么?就在眼前?我很惊讶,一匹马在眼前自己发现不了,难道自己的环境探测系统坏掉了?还是自己的听觉系统发生了严重的故障?要不就是自己的计算机已经崩溃了?   此时唐吉还是在一个劲的喋喋不休:“……我真该死……在路上耽误了许多时间!以至于让公主双目失明,辜负了那个酒馆老板赠我千里驹的情义……公主陛下不要担心,即使走遍天涯海角,在下也会找办法让您复明的!”   “这个……我眼睛没有瞎……刚才我是被吓坏了,请勇者把马指给我我看看好么?”仙多拉迅速检测了自己的各个系统,发现一切都很正常,但仍然没有发现所谓‘眼前’的马匹。   “哦……原来如此。”唐吉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我还以为刚才那只蜘蛛伤到您的眼睛了呢。如果真的是那样,那我就罪该万死了。陛下您看,就是这匹‘碧血晾衣驹’,日行千里,夜走八百,这是一位非常豪爽的酒馆老板赠送给在下来救您的,对了,让我来就您的也是他……”   唐吉指着手中的竹竿说道。    第九章 答案 更新时间2004-11-7 20:35:00 字数:1880  【马】哺乳动物,头小,面部长,耳壳直立……   【竹竿】砍下来削去叶的竹子……   难道是我系统里的基本资料出现了错误?把这两种物体弄混了?这绝对不可能!除非有特别的指令,否则计算机绝对不会,也绝对不能怀疑自己系统本身资料的正确性————即使资料真的是错的。   看到这个和资料相差巨大的‘物件’,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这种情况应该算是‘惊呆’把?不过计算机也会惊呆么……   “这个……是怎么骑的?您能做给我看看么?”计算机出于本身的自我保护程序,绕过主要问题,转向另一个比较实际一点的东西——如果这个东西真能够发挥和马匹一样的功能,承认它是马也不是不行。   “哦,原来公主陛下不会骑马呀。”在唐吉脸上厚厚的须发下好像是露出了一点笑意,“这匹马的外表是有些瘦,以至于看起来很像一根竹子,不过这只是它的外表,其实它很能跑的,我骑给您看。”   唐吉把这根竹竿夹在胯下——不对,应该是跨上了碧血晾衣驹,在公主面前骑了一圈。   可惜地方不够大,要不然我就可以表演几手马术给公主看了。唐吉觉得很惋惜。   然后唐吉看到公主的表情似乎有些古怪——先是忽然变的面无表情,好像很严肃的样子。唐吉还来不及考虑这有什么意思,接着公主就开始大笑。   真正的大笑。笑了很长时间。   开始唐吉还觉得有些奇怪,在一个大森林里的一位公主在独自大笑。不过很快唐吉就找到了公主发笑的理由————自己太优秀了,刚才骑马骑的很漂亮,样子一定英武过人,奇帅无比,公主得到如此英武帅气的冒险者的拯救后觉的很高兴,高兴的大笑。   这是个很完美的理由。自己只是少少表现了一下骑马的英姿就让一位高贵的公主如此的高兴,足以证明自己和普通人有大大的不同————仔细想想看,自己肯定是本来就和别人不同————要不然神剑也不会选择自己做主人。   唐吉开始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于是情不自禁的有些飘飘然。唐吉回忆起在某部小说中的插图上的一个场景,然后他就尽可能完美的模仿插图中那个得胜将军即威风又英武的形象,摆在公主的面前。   公主笑了很久。   ***************************   人的面部表情是非常复杂的,同理,机器人的面部表情控制系统也是异常的复杂。在什么样场合下该有什么样的表情是一个普通人所必须具备的常识,当然这对一个准备打入敌人内部的机器人GZ是更加的重要。所以面部表情控制系统几乎是GZ的所有计算机程序系统中最复杂的一个。   这是我第二次失去对面部表情系统的控制了,上一次是在杜邦客栈老板面前拔剑的时候。   当唐吉把竹竿夹在他的胯下的时候,我把自己所装备的各种探测装置的焦点都集中在唐吉的动作上,只见这个男子先是把这根竹竿夹在离羞处十公分的大腿部位,然后双脚并拢,轻轻的弯下腰,一只手握住竹竿的前端,翘起脚后跟——我察觉到由于各种探测装置的注意力过于集中,占用大量的系统资源,使自己的CPU温度已经开始上升了——难道机器人在面临未知事务事也会紧张?   然后这个男子开始蹦。   蹦达蹦达一圈,蹦达蹦达又一圈……除此之外,唐吉的嘴中还嘟囔着“的……驾,的……驾”。蹦的速度倒是还可以,比一个四岁小孩快许多。   原来这匹‘马’是这样骑的啊。   我的面部表情资料里由一种编号为022的表情,使用这种表情的环境原本应该是在某个放映超爆笑电影的电影院里用的,原本不应该用在这个庞大茂密的丛林中,但还是‘不合时宜’的出现在我的脸上。   原因应该和上次一样。虽然我也曾努力控制自己的表情系统,也是受CPU温度上升的影响,系统暂时失灵了,除非现在重新启动计算机,否则无法立即恢复控制。显然在这种环境是不适合随便启动计算机的。   当唐吉看到我的表情后,我认为他会不知所措——但这次计算机又估计错了。唐吉又摆出了一个很出人意料的姿势——暂时停了下来,站直了身子,当然还是把那根竹竿夹在两腿之间,左手抓住竹竿,右手扶住腰间的剑柄卡在腰间,脑袋偏向左,又仰起45度望向天空(我为什么要用‘又’呢?),嘴角下拉,两眼微眯,这个动作配合他那几乎赤裸的身体和满头满脸的发须简直绝了。   原本我刚刚恢复一点对表情系统的控制,但一看到唐吉的这个姿势,就再一次失去了对022号表情的控制。   二十分钟后,计算机才重新恢复,让022号表情回到计算机的存储器里。    第十章 骑士诞生 更新时间2004-11-9 22:44:00 字数:3354  发生这一切都证明了一件事情:这个名字叫唐吉的男子患有及其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我认为他得的精神病应该归属于那种妄想型的精神病——简单的说他就是一个疯子。   据说很多天才都有疯狂的一面,也就是说很多疯子也可能是天才。但就唐吉的这个情况来看,他是很‘纯正’的那种疯子。   就以他把一根竹竿当作马的情况来推断,他不是‘认出’了仙多拉当公主,而是在妄想的支配下‘认为’我是一个公主。   这还真是很巧合啊——包括在这个幽暗森林里遇见他。   但找到一匹马骑的可能是已经没有了。现在我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离开这里。以现有的能量是绝对不可能按原路走出这个茂密的丛林,现在计算机能给出的最直接简单的方案就是抄近路。   这个办法真不像是一个高级机器人想出来的。太简单了。   不过这个办法虽然简单,但有一个条件必须具备——你必须先知道有一条捷径。   很遗憾,我不具备这个条件。   不过,在这里的这个疯子很可能知道,他的身上没有任何携带食物的迹象,那就说明森林的边缘不太远。   看来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如何获的唐吉路线了。   从一个人的口中获得情报是一个间谍最主要的工作。我就是专门为这种工作而设计制造出来的——几乎可以说我就是为这类事情而存在的。从传统的暴力逼供如鞭打、老虎凳、辣椒水到变态的扒皮、炮烙;从简单普通的金钱利诱、色相勾引到复杂的心理说服,我可以说是无一不精。我甚至还装备有最先进的情报武器——记忆抽取系统,可以直接从人脑抽取记忆。要不是有这个系统获得公主的记忆,我早就自爆去了。   当然,如果能有一些简单的法子更好。这个家伙应该很好对付。   “唐吉先生,您进入这个丛林后多久才找到我的?”   “啊……尊敬的公主陛下,请您原谅我,由于我的愚笨,我用了一个月才找到您,幸好还来得及,没有犯下让我终身悔恨的大错。”   “哦……”一个月也太长了一些。不过我还没有完全绝望:“在这一个月内你吃什么呢?”   所有人都是要吃饭的,当然也包括疯子在内。仔细观察这个疯子,虽然他现在很瘦,但也绝对不是那种一个月没吃饭的样子;从他的状态看,如果不把他的精神因素计算在内(一般疯子都很能挨饿),他上一次进餐到现在不会超过十二小时。   “公主陛下……您竟然如此关心卑微的在下……在下实在是在很感动……”唐吉热泪盈眶,激动的浑身颤动,连‘啊……’也顾不得说了:“……在下什么都能吃,不用公主陛下操心。”   什么都能吃?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一个狩猎的好手,不过据说傻瓜的运气都很好,经常有兔子撞倒在面前的事情发生,难道疯子也是?不可能,这个概率太低了,没有人能靠‘不停的有兔子在面前倒下’而维持一个月的。   “事实上……本公主已经很久没有吃东西了,您能给我弄些东西来吃么?”看来问题的关键似乎已经转移到疯子的食物的来源上去了,相信一个疯子应该不会拒绝一个公主的要求才对。   “啊……美丽高贵的公主啊……您的愿望就是我的命令!为了实现您的愿望,在下必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唐吉的回答和我估计的也差不多————只不过更夸张了一点。   “……我这就去给您去准备。”唐吉终于说完了,连机器人都觉的松了一口气。   然后就看唐吉如何的行动。   当唐吉拿出出那个铁片片时我就感到不妙。当他走向一棵树的时候我几乎要认为他是要去砍树皮给我————他找来的只是蘑菇而已————而且不是毒蘑菇,说实话,我又惊讶了一次。   看来所有人都有办法在这个森林里活下去,我却不能。   我在能量耗尽之前必须找到一种离开森林的办法,为了我能活下去。   我不想死。   ※※※   但我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了。   看来我的下场就是静静的呆在这里等能量耗尽。如果能量耗尽的话我就没有办法防止自己的身份泄漏,也就是说,我必须在能量耗尽之前销毁自己。   我不想耗尽自己的能量。   我必须节约每一分的能量。每一分能量都能让我多支持一分,也就是说我能多活一分。   我迅速的关闭了除基本行动系统之外的全部系统————这次连信号接受系统也不例外————对我来说,节约能量就是节约生命。   这个疯子唐吉现在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我也不担心他会发现我的真实身份,从“碧血晾衣神驹事件”来看,唐吉很难区分母猪和公主这两者之间有什么不同,更别说机器人了。   现在他依然忠心耿耿的站在我的面前,看上去傻兮兮的。如果不是能量不足,我早就把他处理掉了。   等一下!   好像很突然的,计算机给出了一个能离开森林的计划。   这个计划的原稿并不存在于存储系统之中,一般情况下我需要解决一个问题时我都会根据周围的情况在存储系统系统中寻找各种解决方案,然后经过比较选出最优秀的一个,如果万一遇到我解决不了的情况(这种情况很少)我可以发电向总部报告,总部会帮我解决。   但我现在主要的不是要‘解决’这件事情,因为这件事情已经很简单了,不需要再去‘解决’什么,答案早就有了————我得不到能量的补充,所以我直接自毁就可以了。我现在要做的是‘改变’这件事情。   于是这个计划很突然的就出现在我的计算机中。我不知道这个计划是来自那里,反正不是从存储器里来的。   现在最主要的是这个计划即简单又完美。很简单,让面前这个疯子把我背出去。很完美,在一个人的背上当然不需要消耗任何能量,只要开口指挥他前进就可以了。   这个即简单又完美的计划有两个关键步骤,这两个关键都在这个疯子唐吉身上。   第一步,必须先说服他愿意背我。这很简单就能做到。   “唐吉,你过来跪下。”   他立刻照做了。   “在这里,由诸神作证,我,仙多拉·津·莱特公主以公主的名义宣布,为了感谢冉·唐吉为我所作的一切,特此册封冉·唐吉为皇家竹竿骑士。”在公主的记忆里,这种仪式可以说是最普通的,所以记忆的非常详细,相信礼仪上我做的绝对没有错。不过到是产生了一个问题,仪式最后是用公主的宝剑拍拍受封者的肩膀,这周围没有合适的宝剑,我背上到是背着一把————但这把剑是拉德的,怎能用他的剑来碰这个疯子?。   这个问题很简单就解决了,这是个大森林,周围当然有许多树枝之类的,我伸手折下一枝,在唐吉的肩上拍了拍。相信他绝对不会区分出来的。   唐吉果然区分不出剑于树枝的差别。这是当然的。   “啊……公主陛下,在下何德何能,能受到公主这样的赏赐?在下只是做了在下该做的事情罢了,还请公主把赏赐收回!。”   “竹竿骑士,您不必谦虚,这是所有勇者应得的待遇,再说成为骑士不只是赏赐,还是一种责任啊。”   “啊……尊敬的公主,请恕刚才在下的无知!在下绝不会逃避做骑士的责任的!请公主相信我的忠心!我一定会……(以下节省××××字)”。   “那么竹竿骑士,请您尽骑士的责任把,请您背上我离开这个森里。”我想我必须打断他的话头,否则唐吉会一直说个不停的。   “啊?难道公主陛下不骑马么?”没想到唐吉会反问,不过要对付他是在是太简单了。   “哦,竹竿骑士啊,你知道骑士为什么被称为骑士么?”   “……在下无知……请公主原谅在下。”   “哦,无知者无罪,我告送你,骑士就是被公主骑的人,所以被人称为骑士。”   “啊……原来如此!”疯子恍然大悟,“我明白了!!怪不得小说里骑士整天跟在公主的后面呢,公主陛下请放心,我一定会尽力完成骑士的责任的。”   然后唐吉转过身子蹲下,等我上去。   看来第一步已经完成了。下面就是第二个关键步骤了,这个有些难度————他能背起130公斤的我么?如果能背起的话,他能坚持多长时间?    第十一章 老佣兵 更新时间2004-11-24 23:12:00 字数:3424  笛特王国军事重镇特罗幕城。   初来城市的乡下人一定很奇怪,作为笛特王国军事重镇之一的特罗幕城门外的一片空地上支着一片帐篷,一个埃着一个,密密麻麻的,千奇百怪什么样子的都有,但有一点是相像的——都很破旧了,远远看去好像一个大号的垃圾场。走到近处,立刻就会有汗臭脚臭腋臭大小便臭的组合味扑面而来,一般人绝对闻不惯。猛一见,肯定以为是某个贫民窟或是乞丐集中营什么的,但事实上这里的确是特罗幕城佣兵的营地————其实其他城市的佣兵营也是如此。   一般来说只要提到佣兵营,大家不免就会联想到一大票的精壮男子围在在一起切磋武艺,各种兵器撞击声和壮士叫喊不绝于耳————但事实上真正的佣兵营里很少有人在一起切磋武艺,至于原因我们以后在解释,所以一般情况下佣兵营里还算是比较安静的。当然,这只是一个形容词罢了,完全安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毕竟是一伙靠刀头舔血过日子的人休息的地方。他们或多或少都会找一点事情做,比方说赌博。不过和大多数人想的不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所有佣兵营都是禁止佣兵在营内喝酒的,因此佣兵们从不在自己的营地里喝酒,他们喝酒时和普通人一样必须去酒馆。所以蹲在营地里的佣兵大多数都在只能干两件事情:赌博或数钱。   ※※※   一百十一、一百十二、一百十三……   佣兵卢左夫很仔细的把自己的钱袋又数了一遍,共有六十一枚金币和一百二十一枚银币,和上几次数的结果相同。其中新泰坦帝国制金币三十四枚,莱特王国制金币二十一枚,还有很罕见的旧帝国金币六枚。卢左夫最喜欢这种金币了,但可惜的是其中四枚已经严重磨损,另一枚还被剪了角,只有一枚是完整的。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叫旧帝国已经灭亡一百多年了呢。   卢左夫看重旧泰坦帝国金币绝对不是在怀念旧泰坦帝国的荣光,事实上卢左夫出生时旧泰坦帝国已经灭亡一百年以上了。他之所以喜欢旧泰坦帝国金币的原因很简单:这种金币的成分最足,而现在主要的金币发行国新泰坦帝国和莱特王国发行的金币普遍只用七成的黄金。   至于银币则主要是笛特王国的作品,笛特王国拥有全大陆最大最好的银矿——笛特银矿,事实上连笛特王国的名字都是因为这个银矿而得。有人觉得笛特王国和莱特王国的发音很接近,就以为这两国之间有什么渊源,事实当然不是那么回事:笛特王国的建立者自称是旧帝国末期的名将莱茵哈特的后人,不过当时没有拿出任何能让人确信的证据,但是经过一百多年后除了一些古板的历史学家喜欢刨根问底以外再也没有人怀疑这一点了;而莱特王国的第一任国王却是旧泰坦帝国如徦保换的大公爵,莱特王国就是在莱特大公爵的领地的基础之上建立的。除此之外他还是新泰坦帝国首任皇帝的老丈人,要是按照辈分论起来,仙多拉公主还是新泰坦帝国老皇帝的外甥女,因此莱特王国和笛特王国没有任何关系,倒是和新泰坦帝国沾亲带故。   卢左夫最喜欢的银币当然就是笛特王国的银币,卢左夫收佣金的时候如果收不到金币,就会点名要笛特王国的银币,原因也很简单:就拿新泰坦帝国发行的金币来标量,新泰坦帝国自己发行的银币虽然官价标的是一百枚银币换一个金币,但实际上像卢左夫这样普通的佣兵当然是换不到这个价,如果拿到帝国制的银币就只能按照一百三十兑一的价位去兑换金币,莱特王国的也差不多,而笛特王国制银币是一百零六兑一。   这也是卢左夫愿意呆在笛特王国境内的唯一原因。很多像卢左夫这样优秀的佣兵都呆在笛特王国。   象卢左夫这样的佣兵在大陆上有很多,有时也称他们为镖客。他们一般都三五成群的待在一起组成被称为“佣兵团”的组织。这样的组织松散的很,只要几个人互相看的上眼就会组成一个佣兵团,互相之间没有人会知道对方的底细,是什么身份那里来等等。一般情况下佣兵都是参加一个佣兵团干一件买卖然后就散伙,再去找另一伙人组成另一个佣兵团干另一件买卖再散伙。除了同城同村的老乡或手足兄弟组成的佣兵团比较持久以外,能长期坚持结合并保持的佣兵团很少很少,喜欢单独行动的佣兵占佣兵的大多数。   多说一句,这个世界上的佣兵是很多,但女佣兵确是凤毛麟角,极为罕见。佣兵们经常拿这件事情来开玩笑,比较流行一点的说法是因为女人受不了佣兵营的那种怪味的缘故,这当然是比较‘文雅’的说法,其他说法还有很多,但因为说这些话的佣兵都是男人,所以这些说法还是不要拿上台面的好。   但要是只凭这个就认为佣兵只是一伙乌合之众就错了,大错特错。   从古代起,佣兵做事有一个准则————也是佣兵的唯一的准则————而且没有一个佣兵违反过这条规则:完成雇主的任务当然很重要,但无论什么情况下都绝对不能出卖同伴,遇到危险时要把同伴的性命看的比你自己还重。因此当一伙佣兵只要决定组成一个佣兵团,即使这伙佣兵个人之间有杀父灭子之仇也必须抛开,紧紧的团结在一起生死与共。而一旦佣兵团解散,这些曾经生死于共的佣兵们立刻就会形同陌路,如果不幸互相敌对,也绝对不会因为对方是同生共死的战友而有所犹豫。   因此在佣兵与佣兵之间的感情和道德在别人看起来是很奇怪的。外人一般很难明白为什么一个佣兵可以和自己不共戴天的仇人并肩抗敌,也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佣兵可以和自己的救命恩人拼死博杀,于是在普通人眼里佣兵都是一些为金钱而可以舍弃一切的亡命徒————其实这样说也没有错————所以绝大多数人都不喜欢佣兵。   但无论如何的讨厌佣兵,当遇上一些难以解决的事情的时候,还是有很多人愿意出钱来雇佣他们————甚至国家在战争的时候都会雇佣佣兵做预备队。因为他们的确能干很多很多事情,即使你想让他们到宴会上去跳舞助兴或者去盖一件房子也行————只要你肯出钱。   佣兵的价格可是很高的。   但无论佣兵的价格有多高,心甘情愿的当佣兵的人还是很少。   卢左夫是十年的老佣兵了。很少有人愿意干这样久的,也很少有人能干这样久。   他最初干佣兵的原因很简单————家里穷。   家里穷当然不是唯一的理由。家乡里比他穷的人还有很多。   卢左夫当佣兵的理由老土的很。   卢左夫看上了临村的一位姑娘。对方要十个金币的嫁妆。   很大的一笔钱,特别是对卢左夫这样的人。   不过这个姑娘很漂亮,所以这个数字并不算太多。   于是卢左夫决定去当佣兵。卢左夫用了两年的时间,挨了两刀赞够了十个金币,这在佣兵当中不快不慢。   卢左夫回村后就发现那个姑娘已经为人母了。   卢左夫决定继续去干佣兵。一干就是十年。   卢左夫在一次醉酒后的赌博中把那十个金币全输了。   从那以后,卢左夫就没有再赌过。他也不再喝酒。同时具备这两条的人在佣兵中不常见。   不过佣兵卢左夫找到了新的生活目标:他决定赞钱。赞到一百个金币就不干了,去乡下买块地买快宅子养老。   卢左夫之所以有这样的打算是因为大多数佣兵都是这样想的,但很少有人能完成。卢左夫估计自己在再用八年就能做到。   虽然有佣兵为某个国家打仗立功后被封为贵族的例子存在,也确实有一小部分佣兵有这样的想法或者说是梦想。但卢左夫从没有这样打算过,因为卢左夫知道自己的斤两,卢左夫虽然不怕死,但卢左夫也是人,他当然不愿意随时随地的处于会失去生命的危险境地。   这也是卢左夫能干十年佣兵的原因之一。   ※※※   数钱就成了卢左夫在营地里除了睡觉外唯一可干的事情。卢左夫数钱不是因为特别的喜欢钱,而是因为他实在是无聊。   忽然的,一个大嗓门打断了卢左夫第十一次数钱:“蒙地哥城的库克大爷需要二十个好手找东西每人每天一个银板时间三个月————。” 喊话的人连气也没换的连喊三遍,整个佣兵营都听的清清楚楚。   这人卢左夫认识,很熟。这个大嗓门是个老经济,六七十岁了。经济就等在酒馆或一些公共场合替佣兵们和大宗买卖的客户谈生意然后抽红利的家伙。生意做成后,这个经济可以按规矩从佣兵那里拿一成的红利,要是是一桩好生意他可以向佣兵要求一成半到两成。   这件生意显然是个大买卖。如果这件生意谈成的话这个经济最少可以得到一百八十个银币,即使向佣兵们要求二百个银币也不过分,所以这个老经济的底气才这样足。    第十二章 骑士之路……漫漫 更新时间2004-11-29 0:07:00 字数:3515     做骑士真的很难。有了亲身体会后,我现在更加佩服那些骑士或者冒险者了。   唐吉这样想到。   公主陛下刚刚压到唐吉的背上的时候,唐吉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上,唐吉仔细思考了一下,好容易才想到应该是公主陛下太重了的缘故。   虽然唐吉没有真正和任何女孩子接触过,不过像‘向女孩子打听体重是不礼貌的’这样经典并且集合人生经验的句子总算还是在那些以浪费他人的人生为目的的冒险者小说上出现过,唐吉正巧是一个把这种小说奉为人生生活指南的人,所以他没有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有人认为疯子和傻瓜是很幸运的家伙,看来的确有一定的道理。   也许是托‘碧血晾衣神驹’的福,由于最近一段时间唐吉坚持骑它,所以唐吉的腿部力量增加了许多,虽然公主陛下很重,虽然很辛苦,虽然……,总之,冒险者竹竿骑士唐吉克服了一切艰难困苦,背起了公主陛下,按照公主的指点,一步一步的向前走去。(在这里我慎重的向大家推荐骑‘碧血晾衣神驹’健身法,本健身法方法简单,大家很小的时候都学过如何骑;历史悠久,大概可能或许有五十万年以上的历史了;经济实惠,‘碧血晾衣神驹’无需喂食,随处都有,如果实在找不到,您可以去问您妈妈要;老少皆宜,‘碧血晾衣神驹’脾气一直很好,至今没有听说过它咬人踢人的例子,如果您不幸遇到了,请一边大哭一边大喊多拉A梦叮当猫,一定会有个看起来像狸但实际上是猫的家伙来救您的。建议大家有空的时候可以试试,如果可能的话请向您周围的人推广,只要您像唐吉这样坚持一段时间我以我作者的名誉保证您绝对也能抗起那个公主陛下。注意事项:遇到穿白大褂的人请自行避开。)   就这样唐吉背着公主一连走了几天,唐吉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佩服公主,白天公主指示唐吉路该怎样走,那里那里有个坑要躲开,那里哪里有断崖要绕过,那里哪里有猛兽必须折回;而每天晚上无论在什么样的地方休息,公主都会指示唐吉在什么什么地方有野鸡窝,什么什么地方有水,什么什么地方有可以食用的野果,好像这个森林是公主陛下的家一样。   此外,唐吉注意到在这几天里公主陛下一天到晚趴在自己的背上,从不像一般人那样去解决一些生理问题。唐吉认为这是很正常的,那些小说里的角色无论是男是女都没有这方面的要求。唐吉很想学这种本事————当然,他失败了。   虽然唐吉很想,但他终究没有直接开口询问陛下————他还没有疯到那种地步。   ※※※   这是自库克先生杀了自己的亲哥哥,成为库克船长以后,在陆地上旅行的最远的一次。   和那个乔先生分开后,库克船长立刻登上自己的“黑狐狸”号,下令将船开到南方的开兰王国首都开兰城,去寻找一个逃跑的‘女奴’,库克已经认为这个女孩是他的了。当然,他一无所获,所以他不得不去属于笛特王国的特罗幕城打听消息。   开兰王国,莱特王国和已经被新泰坦帝国吞并的北莱特王国原先都是莱特王国的一个部分。当年莱特王国曾经和新泰坦帝国和笛特王国并立为大陆三大强国,新泰坦帝国掌握着大陆上最富饶的两大平原,笛特王国拥有大陆上最好的银矿区,莱特王国则控制着整个金海。三大国各有所长,一时之间大陆上烽烟四起,攻伐不断。   但在新历五十三年的时候莱特王国因为内乱一分为三,开兰王国、莱特王国和北莱特王国先后独立。鼎足而立的局势被打破,其他两大国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   先是北莱特王国,虽然北莱特王国拼死抵抗侵略的事迹实在是值得大书特书,但还是在新历九十一年的时候被新泰坦帝国灭亡,享国三十八年。新泰坦帝国吞并北莱特王国后实力大增,国事日隆,一时之间成为大陆第一强国.新泰坦帝国的下一步明显是指向已经毫无防备的莱特王国和历史上的宿敌笛特王国。   而开兰王国的事情就离奇曲折多了。笛特王国看到自己的宿敌新泰坦帝国吃到了北莱特王国这块肥肉,心里当然痒痒的不得了,然后立刻找了一个借口去攻打开兰王国。不过笛特王国的运气不太好,第一仗就被开兰王国击败,连笛特王国的王子都被俘虏了。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可以用惊天地,泣鬼神来形容,如果详细介绍的话完全可以另外写一本书。当时人们普遍认为笛特王子凶多吉少,笛特王国甚至连葬礼和复仇计划都已经准备好。但就在这个时候,让整个大陆的人都大吃一惊的事情发生了————开兰王国的唯一继承人米兰达公主爱上了成为俘虏的笛特王国的王子。至于原因一直不清楚。有人说王子风流帅气万人迷,也有人说公主下贱淫荡人尽可夫,还有一种被大家普遍接受的说法是他们二人曾经在微服出行途中不期而遇,碰出了爱的火花,但当王子成为俘虏后互相才知道对方的身份,如此等等。不过无论那种说法都没有足够的证据,因为当事人一直闭口不谈。但每种说法都养活了一大堆的作家评论家历史学家和演员。这个事情的结果倒是很完美,王子和公主冲破了无数可怕的阻力和困难,有情人终成眷属,两国也因此和解。一时之间成为大陆上的传奇美谈。   当他们先后成为笛特国王和开兰女王后,他们在新历一零一年元旦同时宣布他们爱情的结晶————现年十八岁的王子威廉将在未来同时继承笛特王国和开兰王国的王位。这个意思在明白不过了,未来笛特王国和开兰王国将合并为一个国家。就这样,十八岁的威廉王子一举成为了爱思慕大陆历史上唯一一个身兼两国王位继承人的王子。当然的,他也同时成为大陆上所有少女心中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   新泰坦帝国成功的扩张了自己的领土,开兰和笛特两国皆大欢喜,现在最难过的当然就是莱特王国了。   当初旧莱特王国分裂的时候现在的莱特王国得到了最大的也是最安全的一块土地。北方和东方有北莱特王国挡住新泰坦帝国的铁蹄,南方有开兰王国拦住笛特王国的利刃,西方是一片一望无际的金海,所以几代的国王都在做高枕无忧的清福王。可惜好景不长,随着北莱特王国的覆灭和开兰王国与笛特王国的合并,莱特王国成了大陆上最软弱可欺的国家。现任的莱特国王克里七世最初也是有想过用联姻的办法保护自己的国家,当时最好的对象当然是笛特——开兰王国的威廉王子。但还没等莱特王国向笛特——开兰王国提出联姻的意思,新泰坦帝国的求亲团就已经来了。原来现任帝国皇帝发现笛特——开兰模式很不错,又正好皇后死了,皇帝成了王老五,于是七十四岁的帝国皇帝决定向莱特王国唯一的公主求婚,这同时也有防止莱特王国走开兰王国的道路和笛特王国合并的意思。新泰坦帝国比莱特王国强大许多,而笛特王国和莱特王国中间隔着一座曲折难走的黑森林和自由都市蒙地哥,无法向莱特王国提供及时的援助。克里七世别无选择,只好答应让仙多拉嫁给帝国皇帝换取暂时的和平。在大陆上谁都知道,莱特王国和帝国是不可能克隆笛特——开兰模式的,因为帝国皇帝已经有七个皇子,其中皇太子已经五十多岁了。皇帝绝对不可能在重新生一个再立为太子,再说七十四岁的人能不能再生一个出来都成问题。因此所有人都明白这只不过是帝国的一个圈套,以后好找吞并莱特王国借口罢了,莱特王国的公主完完全全是个牺牲品,所以在大陆上的大部分人都是很同情这个可怜的公主的。   库克很不喜欢到笛特王国去。   由于某种原因,笛特王国是禁奴最严厉的国家,也是第一个宣布蓄奴非法的国家。虽然大陆上其他国家也先后都明令禁止拥有奴隶,但执行的并不是很严格。有个历史学家考证,笛特王国的建立者菲利普一世国王不像他自己宣称的那样是帝国名将莱茵哈特的后裔,而是当时笛特银矿的一个逃奴,但是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   开兰王国虽然在未来将和笛特王国合并,但现在还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所以在禁奴的问题上不像笛特王国那样的严厉。因此库克在开兰还可以公开的打听寻找,但到了笛特王国境内像库克这样身兼海盗奴隶船主两职的人在笛特就不能很招摇了。   再说像库克这样常年在大海上飘荡的人在陆地上车马劳顿的的确是非常辛苦,所以库克的手下都不愿意跟库克深入笛特王国。库克也没有办法,因为他们都是水手,他们即使真的跟来了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于是库克只好去雇佣佣兵帮忙。   不过正式的佣兵都不大会去干那些非法的事情,因为如果这样做就无法在这个国家呆下去了。但这个难不倒当时为了金钱而亲手砍死自己亲生哥哥的库克船长,只要出够了钱,任何事情都会很好办的道理他很有体会。再说库克在海上也见识过一些佣兵,虽然那都是在敌对的情况下,但佣兵们为了少少的金钱而在绝境里拼死作战的行为还是给库克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此库克认为只要多花一些钱就可以让佣兵干任何事情。   他的这个想法明显是一厢情愿。    第十三章 佣兵团长的烦恼 更新时间2004-12-19 17:28:00 字数:1873  有关勇敢。   至少在现在,无论在哪个国家里‘勇敢’都是一个褒义词。不论你见到什么人,即使他其实很懦弱,你称赞他很勇敢,很有勇气,他都会很高兴的,决无例外。反过来别人称赞你肯定也会一样的高兴的。   当然,以上说的都是在互相拍马屁的情况下。   一般情况下,真正做出勇敢行为的人同时也会被别人认为是疯子,客气一点的说法是傻*。   这种例子很多。比方在大街上看到一个被抢包的妇女‘勇敢’的拼死抵抗,然后身受重伤被送进医院,在旁边围观的众人都会说:“这个女的真是太**了,不就是一个包呢,不值。”   至于受伤的当事人,下次见到别人遇上这种事情,而自己又恰好是个围观者的时候就会说:“这个人真是太**了,不就是一个包么,不值。”   其实个别人还很高兴:幸好还有别人遇上我这种事情,呵呵,心理平衡了。   当然,还有第三方,那个抢匪回到老巢,向他的同伴说起此事:“哎呀,今天真是太危险了,遇上个硬茬,差点没有埒过。那个女的好勇敢啊,我当时都快要吓死了,今天晚上去找个小妞消消晦气去。”   其实严格说起来,这个抢匪他能在光天化日光里抢劫,也可以算是很勇敢的。   这样算起来,勇敢者有两个:抢匪和哪个被抢的妇女。不勇敢的人有很多很多很多:旁边围观的人。那个抢匪的下场好一点说是监狱,坏一点是被枪决丢命;被抢的妇女的下场弄好是在医院里躺上几天,弄不好是小命不保。因此,勇敢的人多半没有什么好下场。   看来肆意表现自己勇敢的人的确可能是疯子。   我相信不久的以后“勇敢”会变成一个贬义词。   ※※※   根据其他十九个人的推荐,卢左夫成为了“库克佣兵团”的团长。   其实也算不上推荐,在这二十个人里头就他的年龄最大,干佣兵最久,卢左夫想推也不行。   “真是太糟糕了。” 这是卢左夫发现自己不得不当佣兵团长的第一个想法。他甚至想因此退出这个佣兵团,但可惜的是十个银币的红利已经付给那个大嗓门经济了,现在退出的话退出的这笔钱当然是拿不回来了的。   佣兵团长很难干。佣兵团长听起来是很威风,但实际上佣兵团长是个出力不讨好的工作。先不说打仗必须身先士卒冲前面什么的,佣兵团长还必须做到左右逢源,世故圆滑。因为实际指挥佣兵团的是出钱雇佣他们的顾主,而不是什么佣兵团长,所以佣兵团长主要做顾主和佣兵们之间的沟通工作,有时甚至还必须负责向顾主讨要拖欠的酬金。在卢左夫以前呆的那个佣兵团的团长为了向顾主讨酬金,不得不在过年的时候爬到顾主家院子里的大树上以跳树自杀的方式讨债。   根据卢左夫多年佣兵的经验,顾主大概可以分为以三类:第一种是撒手不管型。顾主雇到佣兵后,立刻吩咐该做的工作,比方说去保护那里那里,去找什么什么东西,然后就什么都不管了,全交给佣兵去处理。这种顾主让佣兵们又爱又恨,因为这种跟着这种主顾很自由,没有那种束手束脚的感觉。但可惜的是这种顾主是最容易赖帐的了,有时候他赖了帐佣兵们也不知道上那里去找他,只好自己吃亏。   第二种是同甘共苦型。和佣兵们并肩作战,同甘共苦的顾主,这种顾主主要是存在于传说中。卢左夫干了十年的佣兵,这种人从没有见过。以前是有一个顾主和卢左夫一起并肩作战来着,当时把卢左夫感动的是死去活来啊,只是后来这个顾主一句话把差点把卢左夫气的活来死去 “我没有钱付你的酬金了……我刚才和你一起打过仗,就算是抵了把。”   第三种最常见,大爷型。这种主顾觉得自己出了钱,就以为自己在这些佣兵面前就是大爷了,指挥佣兵做这做那,对佣兵呼三喝四,少不顺心就吹胡子瞪眼破口大骂。其实佣兵给顾主服务时的规矩是很多的,其中一条就是不做主要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比方说车队的车子掉进坑里出不来,保护车队的佣兵们是绝对不会去帮忙拉的。佣兵只负责车子的安全,车辆的其他问题是车夫的事情。如果非要佣兵帮忙的话必须另外加钱才行。按习惯这些规矩在顾主雇佣佣兵的时候就都能从经纪人那里了解到,但如果遇到上面这种情况即使一些好脾气的顾主恐怕也是受不了的。这时佣兵团长的工作就很繁重了,即不能得罪顾主,更不能让佣兵兄弟吃亏。所以这种大爷型的顾主是最让佣兵团长头疼的。   不过这种大爷型的顾主也有一个好处————出手大方,很少拖欠报酬。这一点到是让所有的佣兵们都很满意。   卢左夫一见到自己的新顾主,就立刻把他归为第三类的人。卢左夫觉得自己也许还是退出这个佣兵团的好。    第十四章 幸运的家伙 更新时间2004-12-24 11:42:00 字数:2359  在骑士背上度过了二十四天又三个小时后,周围那些茂密的丛林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的灌木丛。虽然周围还有些稀疏的树木,但已经不能阻止阳光照射到我的身上了。   接受阳光辐射的感觉很不错。   当能量存储器刚被充满到允许的情况下,所做的第一件是打开通讯系统,向总部解释了在前二十四天又三个小时里关闭通讯系统的原因。   和以前一样总部没有任何回应,计算机也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对此我无能为力。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按照程序的要求不断的报告下去。   目前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如何解决这个叫唐吉的疯子了。   虽然过河拆桥是间谍经常做的事情,但简单的处理他好象太残忍了一点,我不想这样做。   唐吉这个人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完美的尽到了自己做‘骑士’的职责。在这总共三百多公里的路途里一直兢兢业业的背着我走了过来,可谓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典型啊。除此之外,他对我是言听计从,任劳任怨从没有过半句怨言。特别是没有对我的体重提出过半点的疑问,当然他也永远不会发现我的机器人身份,这是让我最满意的。总之他是个几乎没有缺点的人————除了他拒绝穿衣服。有一天我觉得他这个样子很不雅观,用路上打到的一只鹿简单的做了一件皮袍给他,但他认为不应该接受公主陛下的‘赏赐’,坚决拒绝了。这是他唯一一次拒绝我的要求。   我也有计划过让他一直跟着我,他都是当地人,而且对我是百依百顺,指挥起来也很方便,但可惜的是他是个疯子。要知道,构成我身体的材料的拟真程度是非常高的,能够完美模拟自然人选美大赛的冠军小姐的皮肤,甚至过之。可是我爬在他背上的这接近一个月里,由于他没有穿衣服,可以轻易的观察到他没有任何人本能的生理反映————由此可见唐吉的疯病已经严重到了一定的程度。   和这样的一个人一起在这种没有人烟的大森林里还可以,要是进入人群的聚集区就麻烦了。遗憾的是,由于某些原因我无法伪装成一个精神病医生。   这时候探测器报告,在大约一千两百米的地方出现了七个自然人。前三后四,形成很普通的一种搜索队形。其中一个人的信息在数据库里有储存,是原先准备将我卖做奴隶的那个叫库克的疤脸船长,他走在队伍的中间,很明显处于领导者或重要人物的位置上。另外六个人则很陌生,他们都携带着金属制的武器,其中五个人身上还携带着弓或弩,但没有任何热兵器的迹象。   计算机估计这些人有90%的可能对我不利,5%的可能是在打猎,4%的可能是在探险,1%的可能是在郊游。   最后结论,在现在能量还不是很充足的情况下避开他们是最佳方案。   ************************   唐吉认为自己很幸运。简直是太幸运了。   在唐吉看过的那些书中,公主都是一些很难相处的人,要么刁钻野蛮,要么精灵古怪,必须天天顺着她们,因此在这之前很久的时候唐吉就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准备。   但出乎唐吉预料,这个公主的脾气好极了。这许多天里都没有生气或者发脾气什么的。说实话,这让唐吉很惊讶。   更让唐吉感动的是,在某一天的早上起来准备出发的时候,公主突然拿出了一件鹿皮袍子,要‘赏赐’给唐吉。唐吉心想,我没有为公主立下任何的功劳,我只是做了一个‘骑士’应该做的工作,怎好意思无功受禄?于是坚决的推辞了。现在的唐吉非常迫切的希望能有一个立功的机会,好报答公主的恩情。   因为唐吉是很幸运的,所以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   这天开始时和以前一样,早上吃过早饭后唐吉就继续背起公主赶路。公主与平时也没有什么不同,和以往一样用一种很平淡的腔调指挥唐吉向前或者拐弯,唐吉自然也是毫不迟疑的执行命令。   但是不多一会,当走到一个很深的灌木丛里的时候,唐吉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命令:“就这里了,放我下来。”   虽然不知道原因,唐吉还是没有任何迟疑的按照命令把公主轻轻的放了下来。   “你去把我们留下的脚印全部抹平。”   唐吉立刻去做。   “好……差不多可以了,你回来。”   唐吉马上就回来了。   这时公主蹲在地下,对唐吉说:“你蹲下,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唐吉照办,蹲在公主的身边。   很安静,偶尔有些小鸟从头顶飞过。然后这个样子保持了很久。   时间慢慢的流逝,长时间的等待让唐吉想起来一些事情。在他看过的某些小说中,当男女主角在灌木丛或花丛之类的地方总会发生一些事情,但发生的是什么事情在大部分书中写的都很隐晦,大多是用‘一条手帕轻轻的盖在他(她)的脸上……’ 这种语句一笔带过,然后要么全书完,要么男(女)主角的命运发生很大的变化,总之,这多半会是一部小说中的经典时刻。   意识到这点后,唐吉的心中有些激动,他很想知道下面会发生的事情————于是唐吉继续耐心的等下去,看看手帕什么的会从那里来。   其实疯子大都是很纯洁的————反过来说就是很纯洁的人大都是疯子。   忽然的,一阵人语声进入了唐吉的耳朵里,唐吉已经很久没有听过除公主以外的人说过话了,以至于唐吉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公主和自己两个人呢。唐吉不由得抬头望去,唐吉这时发现这个灌木丛的位置真是好及了,在这里能很清楚的看到外边,而外边则很难看到里面。只见七个人陆续的走近来,前三后四,前三个人一字排开,手中都拿者刀刃在前面开路,后面的四个人排成纵队紧紧的跟在后面。其中有一个人的脸上有一个可怕的刀疤,几乎把脸分为两半,给人的感觉很不舒服,队伍里只有他一个咋咋呼呼,看起来很象是个带头的。   唐吉见到的这伙人当然就是那个‘库克佣兵团’,那个刀疤当然也就是‘库克佣兵团’的雇主库克船长。    第十五章 高级魔物??? 更新时间2005-1-2 22:39:00 字数:3572  了解自己的雇主是什么样的人是一个佣兵所必备的常识,有时候甚至比了解自己的敌人更重要一些。   对佣兵们来说,有些雇主比敌人更狠毒。   有些雇主为了逃避付给佣兵的报酬,故意欺骗佣兵,提供给佣兵们一些假情报,把他们置于一些极度危险必死无疑的状况下。佣兵对这种人恨的要死,但却没有什么办法对付他们。拿人钱财替人卖命是佣兵就是佣兵的工作,如果你觉这个工作的危险的话你可以不做————但佣兵在这个大陆上是很多的,所以你不做就会有其他人去做————结果是你被饿死。   卢左夫亲身经历过这种事情。当然,他很幸运,活着回来了。拿到了自己应得的一份钱。钱很少。   幸好卢左夫已经干了十年的佣兵,在这方面也积攒了足够的人生经验,再说也不需要什么样的人生经验,仅凭这个家伙脸上的刀疤就能很轻易看出这个名字叫‘库克’的雇主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这个疤脸宣布,他很宝贵的一把剑被一个女孩偷走了,这个女孩很漂亮;她还有一个同伙,也是一个小偷,是个男孩————简而言之,是一对穷凶极恶的雌雄大盗,所以来雇佣你们。疤脸男人还说,他在路上的一个破旅店里得到消息,他们可能在北方的一个森林里,要你们去给我找回来。女的和剑带回来,男的干掉。每句话的前后都要带上两个脏字。   除了最后两句,其他的统统是屁话。佣兵们又不是白痴,想想这个雇主来的地方是一个一直以地下奴隶贸易而出名的城市,马上就能明白他大概是要干什么的了。   这个森林卢左夫是知道的,那里栖息着恐怖的天狼巨蛛和其他危险的生物,据说里面还有独眼巨人这种魔物存在。在那个森林里找两个人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不过佣兵有中间有很多很高明的追踪高手,所以按照痕迹一路追下去也不是什么难事。   由于笛特王国的禁奴法很严格,是有很多奴隶会逃到这里来。虽然有很多人同情奴隶,但一天一个银币的报酬的诱惑也不是一般的佣兵能抵御的了的,只要不被笛特王国的巡逻队发现就没有问题。因此卢左夫以前也干过类似的事情,不过这里有一个让卢左夫怀疑的地方————是什么样的奴隶让这个疤脸花费如此高的价钱来雇佣佣兵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去追踪他们?   于是卢左夫立刻决定退出。同情奴隶或担心触犯笛特王国都不是促使卢左夫下决心的主要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个雇主绝对不是那种可以信任的家伙。   根据佣兵的规矩,卢左夫付了五十个银币作为违约的罚金,连同原先付给那个经纪人的十枚银币,这次卢左夫一共损失了六十枚银币。和卢左夫一起决定退出的一共有十四个人,都和卢左夫一样,是一些很有经验的老佣兵。   ※※※   “真没有想到!你们真他妈的懦夫!!”库克真的很生气!在酒馆里的那个老经济非常有把握的保证他的人都很勇敢、很厉害、很忠诚,没有想到一提去森林深处全退缩了“好吧,你们到底要多少钱?”。   库克又把佣兵们估计错了。   “谢谢您的好意,很遗憾我无法解释我们的理由。”佣兵团长代表准备退出的这部分人回答愤怒到眼睛快喷出火的雇主:“这是我们按照规矩付给您的违约金,请收好。”   然后大多数佣兵头都不回的走了。只剩下六个人还愿意跟随库克。   “他妈的!你们当心了!不要让我在在金海上遇见你们!”没办法,这是陆地,不是任海盗驰骋的海洋。狠狠的说完这句话后,库克看看自己身后剩下的这六个人,三个毛头小伙子,两个大汉,还有一个右手有点残疾的老家伙。   “那么你们是打算继续跟随我么?”库克问。   “当然,我们现在很需要钱。”   “好的!我他妈的付给你们两倍……不,三倍的报酬!”我就知道还有人是爱钱的!库克想。“你们是真正的勇士!”这句话有一半的确是出自库克的真心。   “不是的,”年龄最大右手有点残疾的那个佣兵慢吞吞的回答到,“我们是没有钱支付违约金。”   这个老家伙看起来有点像是某个宗教的信徒。   ※※※   无论怎么说,缩水的“库克佣兵团”还是按计划进入森林,展开对两个‘小偷’的搜索。   库克发现,这几乎是个不可能的任务。一到丛林深处,一直生活在大海里的库克船长就头晕目眩,根本辩不明方向;只要库克船长一抬腿,脚上立刻就会绊上各种树藤杂草,几乎寸步难行;好不容易熬到晚上,无数的无名昆虫又开始享受库克船长大餐,库克船长根本无法入睡。   佣兵们则没有任何的不适,这让库克很惊奇。库克船长问起原因,佣兵们只是简单的回答说是习惯了。   只用三天,库克就支持不住了。库克船长开始怀念船上的生活,并且开始痛骂那个鼓动自己来的乔先生,发誓要回去找他的麻烦————最好是立刻。   虽然库克是一个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人,但他还是决定放弃五百个金币和那个神兵利器,明天早上就开始往回走。   这天下午和往常一样,六个佣兵分为两组轮流在前面开路,库克走在中间盘算自己回去后如何对付乔先生,正当走到一个很普通的灌木丛附近的时候,事情就很突然的发生了。   “有猛兽!”这是库克和其他佣兵们的第一个直觉。只听灌木丛里哗啦一声响,一个黑影跳了出来。库克很担心遇上天狼巨蛛什么的,那样的话这六七个人根本不会有生存的机会。当时就把全场的人都吓了一大跳。   但幸好这家伙只有两只脚。冷静下来的佣兵们立刻拔出兵刃,把这个“生物”团团围住,再仔细看时————这是个什么啊?   这个家伙的头几乎被毛发覆盖住了,看起来像个大毛球按在身子上;身体几乎是赤裸的,身上到处都是树枝划伤留下的伤疤,而且周身发出一种令人恶心的臭气,这个‘生物’的右手还拿着一个奇怪的铁片片。   “这……这是什么东西?”   “难道是半兽人?不会啊,半兽人在最后一次兽人战争后就都退回北方了啊。”   “难道这是一个新品种的魔兽么……”   佣兵们一时之间议论纷纷,连库克船长也很惊讶,库克船长作为水手走南闯北听的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但也看不出这个‘怪物’的来历。   正当大家奇怪的时候,忽听这个‘怪物’伸长了脖子,仰头向天,发出了一阵“呵呵呵呵”的怪叫,人们还以为他要为恶,立刻打足精神,准备迎战。正当这时,这个‘怪物’突然说话了:“啊……卑鄙的家伙们!公主的敌人!你们快快束手就擒!否则休怪我神剑无情!!”   啊?还会说话?所有人都大吃一惊!一时之间众人面面相觑,不知所措。一个小佣兵想先发制人,拔刀要冲上去,立刻被年老佣兵制止了:“小心!这可能是个高级魔物!”   随便一个高级魔物都是比天狼巨蛛恐怖一百倍的怪物,没有人真的见过高级魔物是什么样子————只听说是因为见过高级魔物的人都已经死了。高级魔物的各种传说有很多很多,有很多宗教宣称高级魔物是世界的毁灭者什么的,用来吓唬信徒。但迄今为止也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证明高级魔物的存在,因此有很多人是对此嗤之以鼻的,但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辨认真假————也是没有什么办法辨认真假的。   正当大家惊恐不安的时候,一个眼尖的佣兵喊到:“那个树丛里还有人!”这时大家才注意到刚才那个‘怪物’冲出来的灌木丛里还有人影晃动。   这时库克也看到了,毕竟库克是做船长的,天生一副好眼力,立刻就发觉了:“大家不要怕!这就是我要找的那两个人!”   原来这个‘怪物’是人类啊,仔细看看,这个家伙好象只是头发长的长一点罢了。有一个处在这个怪物背后的佣兵试探拣起一块石头,小心的砸向这个怪物,那个老佣兵试图阻止,但是晚了。   石头很简单的砸到‘怪物’的头上,差点把怪物砸了一个趔趄,然后另一个佣兵在他的背后踢了一脚,这个怪物马上摔到在地上去了。   于是除了那个老佣兵外的所有的人都轰笑起来。   一个佣兵跑向灌木丛,想把另一个人也抓出来。这时那个可能是人的‘怪物’看到有人跑向灌木丛,立刻从地上爬起来,好象很紧张的样子大叫起来:“卑鄙的家伙!你不想活了!胆敢去冒犯公主陛下!”   所有人都大笑起来,库克船长笑着说到:“什么公主?你的小情人把?”   “什么!卑鄙的家伙!你们竟然用如此下流的语言污蔑高贵的公主陛下!”这个疯子大喊到,“公主的敌人!我竹竿骑士要将你们全部消灭!把胜利贡献给尊贵公主陛下!”   然后只见这个疯子跳到中间,把右手的铁片片伸到空中,两腿很夸张的叉开,大喊到:“神剑————!请赐予我力量把————!!我————是————唐————吉————!!!”   然后一把剑的剑柄出现唐吉的脑袋上,唐吉两眼一黑,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十六章 我的断崖 更新时间2005-1-14 22:39:00 字数:3590  唐吉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第一个感觉是头痛的要命。   周围安静的很。透过森林的间隙,可以看到一轮满月高高的挂在树梢上,周围稀疏的点缀着几点星光。   唐吉费了好大的心思才回忆起自己是为什么躺在这里和自己的脑袋为什么疼。   自己一直认为自己是绝顶幸运的人来着,想得到神剑就得到神剑;想见到公主就见到公主;想在公主面前立功就见到了七个敌人————对了,公主陛下呢?   唐吉先摸了一下腰间————神剑好好的挂在那里,一切还没有到最坏的地步。   “公主陛下!公主陛下!!公主陛下!!!公主……”唐吉万分焦急,他一边紧紧的握住神剑,一边拼命的喊。周围很黑。唐吉的声音像风一样穿过森林,没有再回来。   一时之间,唐吉觉得自己好象又一次落入背叛的地狱,被关在那个小屋里————就象上次他母亲对他做的事情一样。   “我在。”   一个没有感情,没有语气,低的像呻吟一样,听起来甚至有些滑稽的声音从一边响起,把唐吉从地狱拉到了天堂。   “啊……最尊贵的公主陛下!”唐吉转身一看,发现被自己当做神一样的公主陛下端端正正的坐在一片林中空地中,皎洁的月光照在公主的身上,在唐吉看来,这就像是神迹一样。   “您……您没有事真的是太好了!”真正的肺腑之言,唐吉此时的心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激动的泪水不断的从唐吉的眼眶里涌出,唐吉是如此的高兴以至于过来好久他才回忆起另外的一些问题。   唐吉这才想起,自己是被敌人打晕的。   唐吉马上拔出神剑,站在公主的一边,摆出一个向敌人进攻的架势————然后过了很久,久的足以让一个人感到很疲劳。   在这期间,公主一直面无表情的保持着同样的一个姿势一动也不动,只有金色的头发随着林中穿过的风一起飘舞,就象一座大理石雕像,很美————但没有生命之水在中间流淌。   不过现场唯一的人竹竿骑士唐吉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又过了很久,唐吉终于明白到这里只有两个人————自己和公主陛下,已经没有其他人了。   唐吉开始觉得有些不安。   很明显,敌人不是自己赶走的,而且自己好象也没有起到任何有效的作用。即使疯子也能明白这一点。   “啊……尊敬的公主陛下,请问……刚才那些卑鄙无耻的敌人……我知道为公主抵挡敌人是在下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下也决定拼死去消灭他们……我其实很强的……”唐吉很焦急的想解释一下,他很担心公主会因为这件事情而生自己的气。 “但没想到那时侯那些卑鄙无耻的家伙没有按规矩来……我是说按规矩他们必须等我把神剑的力量呼唤出来才能进攻的……但他们实在是太卑鄙无耻了……。”   公主没有任何的表示。   “那些家伙太狡猾太卑鄙太无耻,所以……”。   “那时我跳出去的时候被树枝拌了一下,所以……”。   “那时我没有把神驹骑来,所以……”。   “我的天魔宝衣前些天被树枝划破了,所以……”。   公主依然没有任何表示。   看来公主对自己很不满意。唐吉认识到这一点以后马上感到喉咙有些发干,于是想咽一口唾沫湿湿喉咙————但是嘴里更干,一点口水也没有。唐吉认为必须为自己的失败找一个……借口。   “其实……我很弱……”突然的,好象舌头被什么操纵了一样,唐吉说出了这句话。唐吉立刻被自己的这句话惊呆了。   唐吉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其实根本不是什么英雄或者是什么冒险者,也根本不能保护任何人包括他自己————不对,只是唐吉你从不愿意这样去想罢了。一个很陌生的声音从唐吉耳边这样说。   “你……你是谁!!!”唐吉立刻被这个声音吓坏了。唐吉非常紧张的四处寻找,但周围除了依然面无表情的公主外只有唐吉他自己,唐吉只发觉到一种非常恐怖的东西迅速的把他包裹了起来。   满月的月光从树林的间隙里冷冷的照下来,周围很安静很安静,只有风吹过树林发出的沙沙声。   “我叫唐吉。”这个陌生声音回答到,这个声音就像是被风带过来的。   “你胡说!”疯子唐吉吓坏了,拔出神剑大喊起来,想恐吓这个陌生的声音或者给自己壮胆,“我才是唐吉,公主的仆人,勇猛的竹竿骑士!无敌的碧血神剑的持有者!!”。   “我是唐吉,”这个陌生的声音语气很平淡,没有任何威胁或者是恐吓的意思,好象是在和一个很熟悉很熟悉的老朋友谈话一样,但在唐吉听来,每个字都像是炸雷一样的响:“我很喜欢看冒险者小说,特别是雍金写的……。”   “不!你是个魔鬼!我不要听你说的话!!”唐吉捂住自己的耳朵,向黑暗的森林深处跑去,一路上不停的被各种树枝不断的抽打着,直到浑身是血。   “……还有虫手和树田写的也不错……”这个平淡的声音没有任何放过唐吉的意思,紧紧的跟在唐吉的耳边“……此外,我还有一个母亲……”。   “不!!!”唐吉大吼一声,扑倒在地上,拣起两根枯枝,闪电般的插进自己的耳朵中!   “啪!”。   轻轻的一声响,随着一股热流从唐吉的耳朵里涌出,那个声音立刻消失了,唐吉的周围迅速恢复了寂静。   非常非常的寂静。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在确定那个神秘的声音完全消失了以后,唐吉慢慢的从地上爬起来,但还没有来得及庆祝,唐吉发现自己的神剑不见了。   “应该是刚才那个神秘声音的主人把它偷去了。”   其实那把剑是唐吉再奔跑的时候丢掉的,但唐吉是不会这样认为的。   唐吉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他想高声的诅咒那个盗用别人名字的家伙,但他马上又惊恐的发现,自己发不出任何的声音。唐吉试着大吼,但只能能感到气流从咽喉里冲出引起的震动,耳朵里依然听不到任何的声音。   恐惧和无助带来的绝望紧紧的包围着唐吉,唐吉睁大了双眼,非常非常想找一个人来帮助自己————那怕是刚才那个盗用别人名字的家伙也行。虽然月亮依然无私的把月光从树林的缝隙中撒下来,但在唐吉眼中周围依然无比的黑暗,就像是身处地狱一样。   他马上想起了神一样尊贵的公主陛下,好象溺水的人发现了一根稻草。于是他又狂奔了起来,他看不见也听不见。很快,他被绊倒了,爬起来接着跑,像是在逃避地狱一样;又被绊倒了,再爬起来再跑,直到唐吉的面前出现了一道断崖,他终于倒下了。   摔倒的唐吉有一段时间脑子里一片空白,眼里只有这座断崖。忽然的,一个念头从唐吉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天无绝人之路!天无绝人之路!!在我看过的很多小说里的冒险者不都是在绝境里遇到悬崖或者是深渊,然后掉下去又发一个命运之中的人在下面等他,给他展现一片天地的么?是了!是了!!这就是属于我的那座断崖!这座断崖就是为我准备的!!   想到这里,唐吉不由得仰天大笑,虽然他自己听不到自己的笑声,但依然笑到泪流满面。   接着唐吉挣扎着爬起来,踉跄着走到断崖的边上,本能的向下望了一眼,忽然吃了一惊,脚下是一种比黑夜更黑的黑,没有任何的光明再里边。   唐吉犹豫了一下————只有一下而已。   “这个断崖是我的!”。   然后,唐吉果断的,没有任何犹豫的,勇敢的迈出了一只脚,飞快的向断崖下面落了下去。   马上唐吉就感到从断崖的底部吹上来一股非常非常猛烈的风,就好象要把自己再吹回断崖上一样,吹的全身生疼。唐吉想,我快要见到那个命运中的人了。   断崖下会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唐吉想,会是那位尊贵的公主么?不可能把,到现在我还不知道她的名字呢;会是刚才那个冒用我名字的人?不会!绝对不会!!如果真是他,我一定会先把我的神剑要回来,然后让他尝尝神剑的厉害!!。   那么断崖底下的人到底是谁呢?   唐吉努力的向下望去,只见在一片黑暗之中逐渐出现了一个小光点,光点在唐吉的视野里迅速的扩大,直止驱走了全部的黑暗,在光点的中心,站着一个人,好象就是唐吉要找的人。唐吉再努力看去,可以看清楚那个人是一个女士,一个唐吉再熟悉不过的女士。唐吉的母亲站在光点的正中心,好象全部的光都是她发出来的,她现在一脸的慈祥,双目中满是期盼,当她看到唐吉后,微笑着慢慢的伸出了双臂整备接住唐吉。   唐吉很吃惊————这次是真的很吃惊,唐吉隐约觉得有什么不对,顿时感到害怕了起来,于是唐吉努力的扭动了一下身体徒劳的想躲开,但终于还是落入了母亲的怀抱中。   立刻,一种幸福美满的感觉充斥了唐吉的感官,一种轻松舒适的力量灌注到唐吉的躯体里,唐吉现在好像是无拘无束的漂浮在一片无比宁静而温馨的汪洋大海之中,心灵的恐惧和身体上的痛苦在顷刻间就被这片海水融化的无影无踪。   这个时候,风也停了,一切都安静了下来。冒险者唐吉再也没有什么恐惧和痛苦了,他再也不会怀疑或者害怕什么了,他在母亲的怀抱里慢慢的,慢慢的睡了过去。   唐吉终于找到了他想找的东西。    第十七章 问题(重发) 更新时间2005-2-19 16:16:00 字数:4688  特罗幕城的天气阴沉沉的,一连几天都下着小雨,大街上变的泥泞无比,几乎没有几个行人,只有在城门外大街边有几个木桩般的佣兵还无精打采的站在那里。老佣兵卢左夫也在他们其中。   卢左夫已经很久找到工作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卢左夫从‘库克佣兵团’退出后的运气一直不大好,连砸了几庄买卖,不但损失了好多钱,而且弄的那些经济人也不愿意找他这个很有经验的老佣兵干活。   不过,卢左夫没有哪怕一点点后悔的意思。相反,卢左夫非常庆幸自己当时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因为那以后就在也没有听到那几个继续走下去的佣兵的消息。按照卢左夫这十几年佣兵工作的经验,这些人恐怕已经是凶多吉少了。   但坐吃山空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个好事情。所以卢左夫才决定到大街上去碰碰运气,主动去揽些活做。卢左夫已经很久没有主动去揽活做了,因为等在路边揽活的都是些没有什么经验的新手,一般不会有什么比较好的活计找上门来,大宗的工作都是直接去找佣兵经济人,找这些菜鸟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工作。   果然,经过了一个上午之后,卢左夫只得承认自己犯了个错误。等来的都是一些要去帮忙打群架对付闹事酒鬼或者去驱逐付不起房租的房客之类的毫无前途的工作。但这样的工作没有人找卢左夫来做,因为这些工作需要的都是一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看起来凶神恶煞的有为青年,虽然卢左夫一个顶他们十个。像卢左夫这种经常在各种恶劣的环境出生入死的老佣兵早就被磨练的像一个小老头,和那些个虎背熊腰的新手比起来很有些弱不禁风。   就在卢左夫准备回营地老老实实再去找个经济人谈谈的时候,一辆双驾马车咯哜咯哜的从街道的另一头慢慢的走了过来,引起了卢左夫的注意。   看到可能有活计上门,刚刚还无精打采的佣兵们人马上精神抖擞起来,尽可能的摆出自己最强最狠的样子把马车围的水泄不通:“大哥,组么?”“老板,要保镖么?”。“老板,要打手么?”。“老板,我什么都能做……”。“老板,我身手很好,您可以先试试看……”。   以卢左夫的直觉和经验,这个马车和他的主人绝对不是那种普通的主顾。马车的外观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而且这辆马车上溅满了泥点,甚至有些破旧的感觉,看起来好象是已经走了很远的路了,很可能是从外地赶来的,但牵引马车的马匹却没有露出半点的疲态。不但如此,马身上还没有车身上那么多的泥点,唯一的解释是这些马是刚从驿站里换出来的。而且任何一个有经验的人都很容易发现种马是驿站里专门饲养的,随时准备为往各地传递紧急消息的信使准备的皇家良种。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在驿站里换到这样的马匹,就是一般的贵族如果不是有很雄厚的势力也不可能用上这样的马来赶路,最多也就是在家里养上几只向别人摆显摆显。   有这样身份的人如果找佣兵的话,不论是什么工作,绝对不是那群围在马车边的菜鸟能完成的了的。不过这种工作都是直接去找佣兵经济人的,绝少会出现直接找佣兵的情况;但也有可能这个主顾也是菜鸟,从没有雇佣兵做过事情的经验也说不定。无论怎么说,这个客户都是值得卢左夫尽力去试一试的。   正当卢左夫考虑用什么方法来吸引这个主顾的时候,一张嘴巴从车窗里伸出来:“喂!我听说特罗幕城的卢左夫,你们称做‘不死鸟’的老佣兵可能在这里,你们能给我找来么?”。   ‘不死鸟’正是卢左夫的绰号。其实原先卢左夫是被叫做‘百足虫’的,是取自‘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意思,原因是卢左夫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及时的判断危险,在危险来临之前做出反应————难听一点说也就是逃脱的意思————而且从没有违反过佣兵们的原则。后来卢左夫觉得这个绰号不好听,于是他的朋友们就改叫他‘不死鸟’这个很气派的名字了。   ※※※   汉密.诺顿博士敲响了面前的木门,这个时代木门很罕见。门上写着“人工智能中心技术总监办公室”。   为了来到这个门前总共出示了三次身份证,接受了两次盘问,还有一次让人尊严扫地的搜身。   汉密博士很后悔来到这里。   没想到托尔肯将军轻描淡写介绍的人物竟是这种身份。将军不愧是将军,没有漏出半点口风,只是让自己来找这个人,还说什么科学家的问题就要找科学家去谈。   那个咖啡厅的消费可是很高的。   门很快打开了,一个冷冰冰的机械声音说道“请进”。在这个时代,即使是木头门上也会安装自动化系统的。   一间宽敞华美的办公室出现在汉密博士面前。这间办公室的主人就坐在一个豪华的办公桌后面椅在椅子靠背上,看起来最少比博士年轻十五岁以上;没有任何表情的脸上刮的很光净,和博士一样戴一架眼镜----当然比博士的好的多,一双小眼睛眯在镜片后面冷冷的盯着博士看----就象是老师审视自己的学生一样。当然也没有任何主动打招呼的意思,更别说给博士让坐了。   标准小人得志的模样。汉密博士很气恼。这是当然的,任何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很气恼,何况从职务上来说汉密博士的这个“军队后勤补给的垃圾处理问题研究室副主任”和技术总监应该是平级的。   不过就是再气恼也不能在这里表现出来,虽然很讨厌这个人,但博士忍住怒气,先掏出自己的名片双手从办公桌上面递给这个比自己小十岁不止的男人:“这是我的名片。”   这个男人单手接过名片稍微审视了一下,然后挺直了腰杆,坐直了身子说道:“原来您就是汉密博士啊,久仰。刚才下面说有个没有预约的人来,只是说有些技术方面的问题来找我,并没有说明您的身份。”   “哦,是这样的,”虽然这个人如此高傲无礼,但博士的个人修养一直不错,“我当时就是对下面的人这样说的。”汉密博士说道。   “是这样呀。”这个技术总监靠在办公桌前,双手交叉抵住下巴,向博士示意坐下:“博士请坐,请问您来到底有何贵干?我时间很紧,过一会有一个预约的工程师来找我,请节省时间快点。”   连白痴都能听出这位技术总监很不耐烦。   幸好博士的修养又一次占了上风,“请问GZ系列机器人是您开发的?”博士也开门见山的问到。   那高级眼镜下的小眼睛快速的眨了一下“不,我当时只是负责机械工程那部分的----您是从那里知道我参与了那个项目?”   “是托尔肯将军介绍我来的。”博士觉得这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托尔肯将军?那个托尔肯将军?是不是托尔肯.索普中将?”大大出乎博士的意料,这位技术总监嗖的一下就跳了起来,露出一付无比震惊的样子来。   ‘难道这个将军是这样有名吗??’博士心中暗想,“是的,是这位将军没错……”   “那请问您和托尔肯中将是……”技术总监从他那张办公桌后面站起来,身体尽量前倾,脸上的肌肉很不自然的抽动,很勉强的算是笑把。   “……只是一般朋友。”博士淡淡的说到。虽然博士不是趋炎附势之徒,但也不是那种自做清高的人。‘早知道如此自己一进来就先提将军的名字,说不定就方便多了’博士心中暗想。   “哎……啊……”这个技术总监迅速的从那个大办公桌后面走出来站到博士对面,很不安的搓着双手,一脸的惶恐“您果然是将军阁下的朋友啊……唉,失敬失敬,怠慢阁下了,请阁下切勿见怪,都怪下面的人不会办事……您请坐,请坐!将军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技术总监满脸春风,与刚才判若两人,象一个小学生一样亲切的把博士让到办公室的长沙发坐下,然后随手按下几个按钮呼叫秘书上咖啡;接着又象一个十年不见的老朋友一样坐在博士的身边,握住博士的手说了一大堆抱歉恭维愿为其效劳之类的话。境遇的变换之快足让博士有从地狱到天堂的感觉。   博士没想到将军在这里的影响里竟是这样大,那个托尔肯中将当然不可能是他的上司,不过要说和将军是一般朋友的话,这样也未免太夸张了。   很快,木门又一次被打开,技术总监的私人机器秘书端着两杯热腾腾的咖啡走了进来,博士立刻就注意到了,这个机器秘书的外形是男的,很俊美的那种。   “客人,请用咖啡。”机器秘书轻起朱唇,甜甜腻腻的声音缓缓流出----博士立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虽然在这个时代对这种倾向的容忍度已经很高了,但连自己的服务机器人也弄成这个样子也太夸张了一点。 原本博士是酷爱喝咖啡的,并且这两杯咖啡应该是极品五星级的“鹦巢”咖啡,但博士根本没有半点的口欲。   “请问先生有什么问题来让在下解决的?”技术总监问到。   这时博士才发觉自己的手还被技术总监握在手里,博士连忙把自己的手抽出来,然后又向后坐了坐,和这个技术总监拉开了一点距离。刚才博士讨厌这个技术总监很张狂,瞧不起人,不过象他这种年龄爬到这个位置上有这种个性博士也是很理解的。但现在博士想到这个青年男子刚才说的“将军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这句话和听到将军名字后的反映————博士很不安。   然后博士用最快的速度把要说的话全说完了。   “哦……你是问人用意识控制机器的可能性,事实上这是我们一直研究的对象。要是单单‘人脑直接指挥电脑’事实上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只要从人脑里装几个扩大和发射脑电波的电子元件就可以了;如果说把一个人的整个记忆完全储存在电脑里也不是不可能,但要是按您说的‘有人的灵魂’的机器人是不大可能出现的。虽然有些高性能电脑可以学习人的行为模式,以至于从外表上看起来和常人无异,但这个和您说的‘人的灵魂’是两码事。让一个人的全部记忆都转移到硬盘上是很容易的,但人的意识,也就是‘有什么想法,如何想’却是保存不起来的。其实我们现在还不清楚人的‘意识’究竟是什么。举个例子:你藏起来一百万,准备买房子。你的记忆到了一个机器人的身上,它变成了你。它知道你有一百万,也知道你准备买房子,从你的记忆里也可以分析出你喜欢住什么样子的房子。虽然它可以去完全模仿你的行为,但它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不买,也可以买一间你很讨厌的房子,或者买了之后给你的一个很讨厌的人居住----让外人看来你性情大变。又或者你是个作家在写一部小说,写到一半的时候你的记忆到了一个机器人的身上,你写过的小说它可以全记得,你写的小说的大纲它也可以记得并且按你的大纲写下去,但绝对不会‘灵感一现’之类的事情发生。如果你没有写作大纲的话,现在的电脑也是可以用来代笔的,但绝对不会和你以前写的一样了----看起来就象两个人写的。总之,你绝对不会再是你了……。”   ‘这个人能当上技术总监不是没有理由的’博士这样想到。如此抽象的问题竟然能解答的这样清晰,虽然博士不喜欢他的为人,但以科学家的立场而言是这个人是很值得尊敬。   博士又想起一个问题:“你刚才说你不GZ系列机器人的主要开发者?”   “是这样的,这个系列的开发者是个叫汤姆·冉的人,”这个技术总监立刻讨好的说到,“不过我不太清楚他去那里了,我这里有一张过去他的名片,您稍等会。”   技术总监跑到一个橱柜面前,稀里哗啦的找了好一会才找出一张小纸片递给了博士,“您可以试着找找他,不过不要有太大的期望。”   博士拿到名片后立刻准备告辞,在这里他已经收获不小了。再说他也不喜欢这里的气氛。   这时技术总监忽然问到“对了,博士您为什么对这个感兴趣呢?这个应该不是您的工作范围吧?”。   “其实这只是我作为一个把一生都奉献给追寻真理的科学家的习惯。”汉密博士回答到。   “您真是太伟大,如果世界上都是您这样的人,这个世界将变的多么的美好啊……” 汉密博士在技术总监的恭维声中离开了这个快让人呕吐的地方。    第一章 妓女 更新时间2005-2-24 13:05:00 字数:8569  不知怎么想起了一些无关的事情。   很久很久以前我在党校研读‘马列主义哲学’,每当老师讲到‘人的社会需求’这一节的时候就说人的欲望会逐级提升,并且会在黑板上画一个据说超经典的由一个外国人的名字命名的金字塔模型(那个外国人的名字我已经忘了)来向学生们说明。   相信有很多读者听说过这个金字塔模型。这个金字塔模型的大意是指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的需求可以像一个金子塔那样分级:金字塔最底层的是人最基础的要求,也就是活下来的需求。简单一点说就是要求温饱;第二级则是再吃的好一点,再穿的好一点,也就是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追求————小康;第三级当然就是富裕了;而金字塔的最顶端是要求是在精神上‘实现自我’。老师讲实现自我就是去追求社会地位,被社会承认。比方说去做一些科学研究工作,为人类和平而努力等等。   这堂课给我的印象很深刻,老师讲的也很明白。但我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因为具我所知道的,有很多很多很有名的人物都是在金字塔的第一级就直接到达得金字塔的最顶端的(中彩票的不算),这种例子可以举出好多好多好多,一般情况下这部分人被称为天才或者圣人。极端的像爱因斯坦和耶酥。   甚至还有些人为了到达金字塔的最顶端而甘愿舍弃物质的享受,而去到金字塔的最最下层去过近乎苦行僧式的生活。我举一个较极端的例子,比方说本·拉登。   后来我认识了一些暴有钱的人,他们原先都呆在金字塔的最底层,后来托改革的福,迅速的爬了上去。但不知道是我认识的人较少或者是我的信息很闭塞的缘故,我没有发现这部分人有一个爬到了金字塔的顶端。去实现‘社会地位’的人到是不少,不过据我观察他们获得‘社会地位’的方法都不太光彩,而且他们获得‘社会地位’都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往金字塔的更高处————而不是‘顶端’爬。   也许是因为金字塔是建在埃及的,不适应中国国情;也许是那个金字塔模型其实没有那么经典;也许是老师讲错了或者我没有听明白……。   不明白。不清楚。不知道。(靠!一问三不知啊。)   就此打住。   以上。   ***********************   时常有人说精灵是一个做事很执着认真的种族,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是决定了的就一定会继续做下去。   ‘精灵之花莉莉丝’就是这样的人,虽然她没有精灵族的那种著名的耳朵,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她最少有四分之一精灵的血统。有时她连他自己也这样认为。   因为她的家乡是在精灵河的北岸的一个小村庄里,河的南边就是精灵森林。   就像众所周知的那样,精灵族历来就是一个以美貌而冠绝大陆的种族,也正因为如此,历来就有很多人类对美丽的精灵美女垂蜒三尺,就连各种传说里的英雄身边也都有几个精灵美女做伴。为了迎合人们心里的这些阴暗的欲望,曾有人尝试去用暴力或者欺诈手段虏获精灵族的少女。   这些人得到了比他们应得的报应还要残酷十倍的惩罚。   当证明了这条路走不通后,就有人用一些人类的少女用魔法伪装成精灵美女去骗人,但靠骗术总是不能持久的。但后来有一个人受此启发,想出了一个‘天才’的办法:   先去刻意的挑选一些人类的少女,然后用魔法伪装成精灵的美女,然后送她们到精灵森林去勾引男性的精灵,怀孕后再返回来。这样,她们就能生下外观上和精灵差不多的半精灵。精灵族是一个很骄傲的种族,他们对血统的纯洁看的很重,所以他们不会承认半精灵是自己的族人。同时半精灵也不是人类,禁奴令对他们也无效。于是这些半精灵大受欢迎,这个‘发明’被很快的推广开了。   女性的半精灵会养大然后被卖到内地去,成为豪门贵族的玩物。而男性的半精灵还要悲惨,他们一生下来就会被遗弃在野地里。他们大部分会被各种食肉动物拿去果腹或者在野地里活生生的饿死,只有一少部分幸运儿被附近的居民————也就是‘精灵之花莉莉丝’的家乡————收养。   后来这些男性的半精灵就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和人类小孩一起长大,然后和人类结婚,留下混血后代。他们其中一个很可能是‘精灵之花莉莉丝’的祖先。   这也是‘精灵之花莉莉丝’的家乡出美女的原因。   ‘精灵之花莉莉丝’原来不叫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是妓院的老鸨给起的。   也就是妓院里的老鸨才能想出‘精灵之花莉莉丝’这样低俗的名字出来。   ‘精灵之花莉莉丝’的家乡非常非常的贫困。美女是那里唯一的特产。在她十四岁的时候,有一个外地老头来到她的家里,用一个金币做代价把她带走了。   她家人里很高兴,因为这是非常非常高的价钱。村里的其他人甚至很羡慕她的家人。   那个带‘精灵之花莉莉丝’走的老头在半路上就拿走了莉莉丝最为少女最宝贵的东西,还对莉莉丝说这是她的学费。   那个老头后来果然教会莉莉丝很多事情。主要内容是唱歌跳舞和如何做一个女人。当所有见过莉莉丝的女人都把自己男人的眼睛蒙起来的时候,那个老头说:行了。   莉莉丝被卖给了妓院,卖得金币三十枚。   莉莉丝一直不知道这个老头叫什么名字。也再也没有见过他。   莉莉丝曾经抗争过,不过只在脖子上留下了一条深深的勒痕,以至于不得不经年的带项链或者丝巾来掩饰。   于是莉莉丝只能决定去做妓女。上面提过,有精灵血统的人做事情都很执着认真,最初的时候莉莉丝做妓女做的也很认真。   由于莉莉丝具备的自身条件和那个老头的教导,‘精灵之花莉莉丝’很快声名鹊起,只用了一年的时间,‘精灵之花莉莉丝’就得到了‘花魁’的称号。   普通的妓女得到这个称号后能保持三年就很不错了,但‘精灵之花莉莉丝’竟然保持了十年。虽然和‘精灵之花莉莉丝’过一夜要五十枚金币,但还有很多男人趋之若骛,甚至还有很多人倾家荡产。她成了那些男人妻子们痛恨的目标。   老鸨认为‘精灵之花莉莉丝’是她培养的最成功的妓女,并且很以为荣。   但莉莉丝很快就厌倦了这种生活。因为这种生活根本没有人喜欢。她想离开。   随着时间的流逝,红颜易老,再美丽再成功的妓女也有老去的一天。按照妓院的习惯,妓女有一般两条路可走:被人赎走从良或者继续呆在妓院里逐渐老去。   第二条路很悲惨。老妓女只能干些洗衣扫地之类的杂活,受人的白眼,一旦干不动了,就会立刻被扫地出门,流落街头,和乞丐生活在一起。   所以第一条路是所有妓女都向往的道路。但走这条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有男人愿意出钱。第二,这个男人必须出的起钱。   对与‘精灵之花莉莉丝’来说,第一条不是什么难题。对她来说让男人赴汤蹈火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只要她对男人提要求,无论是眼睛或者是耳朵,只要不是要他把自己的睾丸割下来,全都可以办到。第二条却是个大麻烦。‘精灵之花莉莉丝’的身价是金币一万枚。在大陆上这是个非常恐怖的数目,这笔钱可以买到一个伯爵或者侯爵,还可以拿去武装一个一千人的骑兵大队或者一万人的重步兵,或者是一座中等城市一年的赋税。   虽然‘精灵之花莉莉丝’的客人当中多的是达官贵人,但一下子能把这么多钱花在一个妓女身上的还真不多。   更糟糕的是,由于‘精灵之花莉莉丝’是属于由别人卖给妓院的奴隶,所以自己不能有私有财产,因此靠自赎也不行。   ‘精灵之花莉莉丝’也想过办法降低赎金。   妓女身价降低的方法有很多种。除了自然衰老外,比较常见的是患重病面临死亡,妓院怕血本无归,多半会把这些妓女‘降价出售’;另一种是被破了像,就是妓女因为脸上受伤而变的丑陋,这种情况多半发生在妓女们之间的打斗之中。这样妓院就不得不降低这些妓女的身价。   第一种办法行不通。就算是莉莉丝不怕死,病也不是那么容易得的。在患了几次小感冒后,莉莉丝放弃了这种方法。第二种办法也不行。虽然妓院里的妓女因为争风吃醋打架是常事,但因为莉莉丝是整个妓院的头牌,老鸨的摇钱树,所以就连妓院里一般的龟公和打手都让她三分,其他的普通妓女更不敢在她面前造次,就是莉莉丝故意挑衅她们也不敢还手。   当然,所有的路都走不通后,她还可以……逃跑。   无论是在哪个国家或者何种文明下,和‘逃跑’这个字眼有关的活动背后都必须冒很大的风险,比方说犯人从监狱里逃跑或者男人从女人身边逃跑,一旦失败,必将付出极大代价。而且从妓院里逃跑的妓女一但被抓住将付出更大的代价。   ‘精灵之花莉莉丝’当然很明白这一点。但前边已经说过了,精灵们对事物都是很执着认真,继承了精灵血统的莉莉丝也是如此。   她计划的很周密。   开始时一切顺利。这一天晚上,她用迷药很简单的就把自己的客人迷倒了,然后把昏迷不醒的客人搬到床上,伪装成在睡觉的样子。按照妓院的习惯,嫖客的一夜是到第二天的正午才算结束的,在这期间一般不会有人来打扰。这样就可以争取到半天的时间。然后莉莉丝带上了自己的项链,遮住了脖子上的伤痕,从后窗攀了下去。谢天谢地,从精灵血统里继承的除了执着认真的个性外还有敏捷灵活的身手。   在城门口,‘精灵之花莉莉丝’利用‘精灵之花’的强大魅力,很简单的就让守城的士兵把城门打开了。   然后就是一夜的奔跑。好象上天也站在这个四分之一精灵妓女(也可能是八分之一)一边,随着对逃亡者最危险的白昼而来的是弥天的大雾,就是相隔一米也很难看见人影,这种大雾是逃亡者最好的朋友。   说实话,‘精灵之花莉莉丝’对这场好象是神灵安排的大雾的来临非常意外,也对自己的好运气非常的惊讶。所以当好运气消失,妓院里的打手出现在她的面前的时候,她更加的意外,也更加的惊讶。   这时正是雾气最浓的时候,当两个打手从刚才莉莉丝还认为是神灵在保护自己的大雾中出现的时候,莉莉丝根本已经没有任何机会避开了。   时常听一些会写诗的人说:雾就是天上的云。受人崇拜的神灵几乎都是生活在云彩当中。遗憾的是,神灵大部分情况下是站在强者一边的。   按照妓院的惯例,抓到逃亡妓女的打手除了应得的货币报酬外,还有一个可以‘享用’逃亡妓女的肉体的特权。‘精灵之花莉莉丝’这样的头牌妓女平时在妓院里只有让这些打手仰慕流口水的份,所以这两个打手在确认‘精灵之花莉莉丝’已经不可能逃走后,决定当场使用那个特权。   这时的大雾还是很浓。   当面对两个身强力壮,充满原始欲望的男性时,‘精灵之花莉莉丝’从最初的惊慌失措中冷静下来。她没有抵抗,因为这样毫无意义;也没有大喊大叫,因为这样毫无用处。其实,当人处于绝境,命运已经被决定的时候,多半会冷静下来————也有人也称这种冷静叫‘麻木’。   女性逃亡者向追捕者问了一个大部分逃亡者被追捕者捕到的时候都会问的问题:“你们是怎样找到我的?”   提这种问题是一个失败的逃亡者的本能。   “很简单。”打手之一说道,他的神情很得意,一部分是成功者对失败者的满足,一部分是雄性向被征服的雌性的炫耀。愿意在妓院里从事打手之类的人都是一些连地痞无赖也瞧不起的人,很多人宁可饿死也不愿意戴上一顶‘龟公’的帽子,“老鸨给你用的香水是从东方大陆进口的一种香水,叫什么……勾……勾魂摄魄露,对,就是它。这种香水是东方大陆的特产,每年只能从东方大陆进口几瓶,价格是黄金的几十倍,女人抹在身上,方圆十里之内的男人都能闻到这股香气,但由于这种香水过于昂贵,所以这样的香水只有各国的王室公主才享用的起,因此这香水也被叫做公主香。哎……” 打手之一一脸的遗憾嫉妒,像一位面对不争气学生的老师那样长叹一口气,“我们一年的薪水加上客人的小费也只有三百多银币,可见老鸨是多么看的起你啊!其实你一进入妓院,老鸨就提供这种只有公主才用的起的香料给你,一开始就把你当成妓院里的公主啊!我们一出城就闻到这股香气,方圆几十里除了你那有第二个公主?我们跟着香气很简单就找到这里来了。而你常年都是涂抹这种香水,自己早就习惯了,所以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当打手之一正在唾液四溅的吹嘘的时候,打手之二很沉默的开始一些很实际的工作,当打手之一说明完的时候,打手之二的一只手钳住莉莉丝的双手,另一只手已经越过了‘精灵之花莉莉丝’的项链,向更下方深入,当打手之一也当然不甘人后,马上加入了进去。   莉莉丝没有选择的余地。比起回到妓院将面临的惩罚相比,这是微乎其微的。   除非出现奇迹。   为什么站在强大者后边的神灵会受到那么多弱者的崇拜呢?因为神灵在某些情况下偶尔会站在弱者一边一两次。   这也是神灵们受到崇拜的秘密。   在浓雾中,看来一切已经注定。两个打手开始在先后次序的问题上争论起来,对男人来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精灵之花莉莉丝’静静的躺在地上,似乎一切都已经与她无关一样。   大雾依然很浓,但事情已经起了变化。   最先注意到的是当打手之一。由于他比打手之二体力臂力上差一些,只能很不干心的排到了打手之二后面,忍住欲火等着打手之二,所以他第一个听到了马蹄声。   哒哒哒哒哒……。   打手之一立刻提醒了刚脱下裤子的打手之二,打手之二先是不信,但随着马蹄声越来越响,连‘精灵之花莉莉丝’也听到了。   这时的大雾已经更浓了,几乎面对面也看不到人影。   正在这两个打手惊疑不定的时候,‘精灵之花莉莉丝’决定抓住这突然出现的一根稻草。莉莉丝凭着女人的直觉感到,这是一根救命的稻草。   “救命!救命啊!……”。声音从浓雾中传出很远,两个打手这才后悔刚才没有把她的嘴堵上,不过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好象阳光切开乌云一样,浓雾被快速冲来的马匹一下子冲散了,周围的一切变的清晰起来,一个骑士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出现在正中央。马上的骑士是一个年轻人,穿着一件土黄色上衣,束着一条黑色的牛皮腰带,腰带上挂着一把很不显眼的剑,头戴一顶扁帽,身后披着一件和上衣颜色差不多的披风,风尘仆仆的样子;在马匹脖子上挂着一把很普通的弩,鞍子后面插着一个箭壶,里边有满满的一壶箭,和箭壶挂在一起的是一个水壶,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非常的洗练。这身打扮看上去很象一个走南闯北的普通佣兵,走在大街上很不起眼的样子。但人却是不普通的人,这位骑士没有刻意的掩饰自己锐气,紧握剑柄,尽力的展示紧绷的肌肉,全身无时无刻不散发出钢铁一般的意志和力量,杀气腾腾。   这个骑士一句话也没有说,而是用非常犀利的目光扫过整个现场,盯住了那两个打手。打手之一立刻瘫软了下去,打手之二坚持了几秒种也步上了打手之一的后尘。原本愿意做龟公的人就是一些很没有骨气的家伙。   莉莉丝从这个男人的出现的时候算起一秒种以后就爱上了他。这也是莉莉丝一生中真正爱上的第一个男人。男人爱女人的原因多半是因为女人的容貌,而女人爱男人的原因决定于这个男人是否能给女人以安全感和归属感。有些男人抱怨女人只爱钱不爱人,其实生活物资的丰富与否本身就是一种安全感的标志啊。   这个骑着黑马的骑士出现本身就满足了莉莉丝现在的全部安全感。当这个骑士的眼睛向莉莉丝这边转过来的时候,莉莉丝突然觉得非常的紧张,她发现在自己很害怕。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的山响,和那两个妓院打手的磕头求饶声混为一片,莉莉丝的两只手匆忙的把被扯破的衣服整理了一通,作为一个成熟的女人,而且是一个妓女,却开始像一个小姑娘那样害羞————莉莉丝现在矛盾极了————不是担心会让这个黑马骑士看到,相反,莉莉丝很希望让这个男人看————但又很怕给他以不好的印象。然后莉莉丝摸了摸脖子中的项链————还好,正好可以挡住脖子中的伤疤,不知怎的,莉莉丝有些感谢给自己项链的那个老鸨。最后,莉莉丝鼓足了勇气,抬起头来,与骑士的目光相对,把自己的正面放在最前面。莉莉丝最自豪的就是自己的容貌,至今没有一个男人从这张脸前面逃脱过。   莉莉丝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在看到莉莉丝的脸后,那个骑士眼中充满了失望。很失望的那种失望。   莉莉丝以前从没有在任何见过自己的男人眼中看到过这种眼神。   ‘精灵之花莉莉丝’第一次丧失了对男人的自信心。她的头又低了下去。   骑士下马来到莉莉丝的身边,站在半躺在地上的莉莉丝面前,向莉莉丝稍微倾了倾身子,煽动鼻翼,使劲吸了两口气,用富有磁性的声音有礼貌的问到:“尊贵的小姐,请问您的香水是那里来的?或者,您的身份?”   莉莉丝没有回答。因为莉莉丝开始担心自己的妓女身份暴露,如果让他知道自己是妓女,那什么希望也没有了。她不知道如何回答,但又想不出什么办法掩饰,只有徒劳的希望那两个打手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但这是不可能的。   等了半天没有得到回答的骑士又把目光转向还在不停的叩头求饶的那两个打手,打手之一飞快的用膝盖‘走’到骑士的前面,在肿胀的额头下面堆出一大堆的笑容:“大人,这个贱……不,这位小姐原先是我们妓院的头牌,昨天晚上从妓院里逃出来的。她身上的香水是妓院里看的起她,从王宫里托人高价弄来的。大人,您如果还看的上眼的话尽管带她走……。”   “什么?她只是个妓女?”骑士失望的说道。   言词中无意中流露出的轻蔑严重的刺伤了莉莉丝本来就很脆弱的心。   莉莉丝肩膀轻轻抽动,发出了悲伤的啜泣声。声音很小,但在这种情况下,声音越小威力越大。女人的哭泣本身就是对付男人的终极武器之一,而且又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在痛苦的哭泣,即使知道她是一个下贱的妓女,但仍然能让所有的男人生出保护她,让她从悲哀和痛苦中解放出来的勇气。   “哦……对不起,这位小姐,请您……不要再哭了好么?”这位骑士显的有些尴尬,因为莉莉丝听到他这样说,不可避免的,哭的声音反而更大了些。“那……我想小姐您现在也是没有地方可去把?如果您愿意,请让和在下一起行动,由在下暂时照顾您如何?”   这是个对女人毫无办法,并且非常老实的男人。心中不约而同的长叹一声,妓院打手之一之二和莉莉丝三个人同时得出了这个结论。当然,站在各自的立场上的他们是绝对不会把这个念头的一丝一毫表露出来的。   莉莉丝闻听此言,用很大的毅力掩盖住了心中的狂喜,慢慢的停止了啜泣,轻轻的点了点头。   散开的浓雾又慢慢的聚拢了过来,周围的一切又变的模糊不清,只有妓院打手之一的声音还从远处传来:“大人走好!……以后请经常光临本院!……小的随时恭候大驾光临!”。   莉莉丝真看不透这个男人。他在临走的时候,还付了十枚崭新的金币给妓院的打手,因为十枚金币正好是一个普通妓女的赎身金。当然,妓院的打手也很聪明,没有将莉莉丝的真实身价提出来。这在莉莉丝看来,这完全是白痴的行为,但这还不是这个男人最傻地方,他做的傻的不可原谅的事情是他让莉莉丝一个人骑在马上,而这个白痴却在马前慢慢走!!要知道,莉莉丝是多么希望和这个人同乘一匹马啊!   莉莉丝感到气氛沉闷极了,她想和这个男人说说话。这对本来是以伺候男人为职业的‘精灵之花莉莉丝’来说是很容易的事情。但面对这个男人莉莉丝却觉得无从开口。就这样一个骑在马上,一个走在路上过了很久之后,莉莉丝决定从最简单的话题开始。   “那个……请问这位先生,我应该怎样称呼我的救命恩人?”   “菲尔特·南多司。”简洁干练的回答。毫无特色,也毫无缺点。最绝是是他甚至不回头向莉莉丝望一眼。   这让莉莉丝很尴尬,但这个话题还是要继续下去的。   “南多司,我叫莉莉丝,别人叫我‘精灵之花莉莉丝’,我……”   “莉莉丝小姐,” 莉莉丝的话被菲尔特打断了,“请您叫我菲尔特。”   “哦,对不起,菲尔特先生,” 莉莉丝感到很慌张,有些手足无措,接着还要继续讲话的莉莉丝又犯了个大错:“菲尔特先生,您的名字是您的父母给起的把?”   “……是的。” 可能是根本没有注意,也可能是菲尔特的修养很好。菲尔特没有任何特别的反应,只是转过头来看了莉莉丝一眼后又转回去了。   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的莉莉丝慌乱了起来,说话也变的结结巴巴,好在她也在妓院这种复杂的地方带过十年以上,转移话题总是会的,再说女人本来就是很善变的。   “我的救命恩人菲尔特先生,在那么大的雾中,您是怎么找到我的?”。   “香气,我是跟着香气找到你的。我以为涂这种香水的是另外一个人,她原先很喜欢这种香水哩。我在外旅行的目的也是为了找她。”说这话的时候,菲尔特的语气表现出了一点点的失落,而莉莉丝凭借女人那敏锐的直觉,立刻就觉察到了。   觉察到这一点的莉莉丝心中涌起了一阵阵的酸气,但在妓院里受到的训练让她没有立即表现出来。   “那我们现在要上那里去找您的哪个,恩,朋友呢?”   “现在不用,我们先赶回莱特王国,我找地方把你安置下来。” 菲尔特头也不回的回答到。   大雾终于被太阳驱除的一干二净,晴空万里。    第二章 机会与运气 更新时间2005-3-21 22:34:00 字数:3513  蒙地哥港,海兰·多明戈准爵士府内。   “请你在这里等一下,我进去通报。”爵士的管家对佣兵卢左夫说到。   卢左夫是被马车的主人————也就是这个府邸的管家————以一枚金币这样的高价请到这里来的。   为了这枚金币,卢左夫在马车上颠簸了两天才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出现在卢左夫面前是一个很美丽的庭院,一条清澈的泉水从庭院的这一头流向那一头,穿过了庭院中间的一座小型的假山,假山上生长着一棵垂柳,柳叶从树枝上垂下直到水面,和水中的倒影连成一块碧绿,就在这碧绿一侧建有一座在爱思慕大陆上很罕见的远东大陆风格的八角小亭,小亭中有几个石墩和一个石桌,桌子上还刻有很多线条,卢左夫知道这是一种贵族们很爱玩的棋。这种庭院一看就是出于一个著名的设计师之手,无处不在显示这间府邸主人的高雅品位和庞大的财力。   卢左夫不知道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在路上的这两天那个管家守口如瓶,什么也不说。卢左夫知道自己在佣兵界是有些小名气,但和自己一样有名和远比自己出名的佣兵还有很多。就以这个庭院来看,这家主人完全有实力请到比自己的能力和名气高上许多许多倍的人。显然他们不大可能是为了仰慕才请自己来的,但要是说有任务托付的话,这样用马车从很远的地方找一个佣兵来也太费事了,再说蒙地哥港的佣兵一点也不比特罗幕城的差。   就在卢左夫一边欣赏这个小园,一边为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而困惑的时候,一阵脚步声传来,那个管家带着一个三十左右的人从一座拱门里走了出来。   只见此人英俊潇洒,身着一身白色长衫,双手白皙,左手带一特大个碧绿翡翠戒指,表情庄重,看上去就象是一幅贵族肖像画。   无论怎么看这个人都是这间庭院的主人,卢左夫赶紧单手放在胸前,恭身九十度施平民见贵族礼。   “哦,这位就是鼎鼎大名的不死鸟卢左夫先生吧?”。出乎卢左夫意料,这个贵族摸样的人没有摆出想象中的那种架子,他用词甚至还有一点点的和蔼。   “不……不敢当,这是朋友开玩笑给在下取的外号,让大人见笑了。” 卢左夫脸红了起来,“不知道大人找在下来有什么值得在下效力的地方?”。   “来,先来这里坐下,我有些事情找先生谈谈。” 海兰·多明戈做出很热情的样子把卢左夫拉到小亭的椅子上坐下,面对着面,“我早就听说佣兵都是一些很有男儿气的人,今日一见先生果然如此,那我也就不废话了。我确实有些麻烦事拜托先生……”   这天天气不错,是一个很适合闲来无事喝茶聊天的好天气。   ************************   今天是我接受指令来到这个地区后的第九十八天。   就在五天前的夜里,一直发挥着运输工具作用的那个男人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跳崖死了。当初为了救这个人我几乎耗尽了所有的能量,为了将敌人全部消灭我甚至动用了一颗宝贵的AWP子弹,所以在他跳下去的时候,由于能量不足我没有及时的做出反应。我认为这很遗憾,损失了一个很好用的工具。   我把他埋了。我为他修了一个很漂亮的坟墓,并且把坟墓的位置记录了下来。   干完这些事情后,我在灌木丛中的空地中站了两天,将能量充足,并且将发生的一切事情包括那座坟墓的位置都向总部进行了汇报。但和计算机估计的一样,没有收到任何的回应。看来我只有继续在这个地区潜伏下去了。   我身上的服饰就已经被森林的树枝划的不成样子,连最基本的遮体的责任它都无法继续履行,这对与一个女性身份特别是美女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这个问题必须尽快设法解决。   在这座森林里找一件很合适的服饰显然是不现实的。唯一可能利用的东西就是那天被我干掉的那八个人了,于是我只好把那些尸体的衣服全部扒了下来,用了很长的时间才挑出一身比较合适的衣服。   这身衣服看上去难看极了。   下面要做的事情就是去最近的一座城镇,找一家服饰店快点把这件衣服换下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又在尸体上面搜刮了一大堆的钱币。引起我注意的是,从那个刀疤脸的身上搜出的钱币比其他七个人加起来的总合都要多。人身上能背这样沉的金属走这样远的路,真让我们做机器人的佩服。   计算机扫描了一下仙多拉的记忆,发现其中对于货币应用的有关知识,比方说一顿饭要多少钱之类的内容几乎没有,这真令人不解。为了携带方便,我尽可能拿走看起来较贵重的金币五十三枚,剩余的钱币被我埋到了那个跳崖而死的可怜人墓里去了。那个可怜人将和一堆商品价值符号永远呆在一起。   八天后,我回到了我出发的地方,就是那个安排我去消灭蜘蛛的旅店,任务完成后去向委托人汇报任务结果是这个任务的最后一步。   很意外,旅店里空空如也,连那几匹瘦马也不见了,那块“杜邦客栈----供应优质松子酒另备客房并提供驿马”的牌子也被摘了下来,被很随便的扔在一旁的烂泥里。   这个变化再一次大出计算机原先的预料(我为什么要说’再一次’呢?),这到还没有什么,比较严重的困难是任务的委托人找不到该怎么办?完成的任务应该向谁汇报?   根据仙多拉的记忆,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就算任务委托人消失也是在冒险者汇报完任务之后。即使有很个别的例外,委托人也是在冒险者汇报前的那一瞬间被某个“怪物”干掉或者被奇怪的家伙带走,最不济的也会留下点有关自己下落的血字或者字条或者知情者或者有关知情者下落的血字或者字条什么的,然后冒险者的任务就自然而然的转变为去打倒怪物为委托人报仇或者打倒奇怪的家伙搭救委托人或委托人失踪事件的知情者(这是冒险者很重要的义务!!)   于是用我最先进的仪器把整个旅店仔仔细细的找了一便,发现有:   破烂家具一堆。   有机垃圾(主要是高度腐败的食物残渣)一堆。   老鼠十一只,它们已经明显营养不良。   蟑螂无数。   柜台底下的角落里发现硬币一枚。   终于在柜台正面的墙上找到了两行字,第一行写的是“我杜邦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   第二行是“哈 哈 哈 哈 哈 哈。”一共六个“哈”。   写这行字的人心情一定很好。   根据地板上堆积的灰尘厚度计算,这里最少有十天以上没有人来过了.而且从周围的状况看,可以肯定这里没有发生过任何的暴力事件,但不排除发生过拐骗.不过,计算机得出的最后结论是:这个旅店的主人——也就是任务委托人——在心情愉快的情况下完全靠自己的意识也就是自愿离开了这里。   很快的,这个结论得到了证实。   正当仙多拉站在旅店门口发呆(从外表上看起来的确如此)的时候,一个路人从一边走过,从这个路人肩膀上扛的锄头和身上的泥巴推断他应该是附近的农民————看到了仙多拉,然后主动向仙多拉搭话:   “小姐,这家客栈已经关门了。”他真是个热心的人。   “哦……”仙多拉当然可以看出这间客栈已经关门了,这任谁也看的出来。不过,这个农民打扮的人可能是“事件”的知情者也不一定。“那这间客栈的老板那里去了?”   “你说的是杜邦老头是吧?”这个农民打扮的人不但热心,而且还很健谈。   “他是个运气很好的家伙,人也很不错,从不赊帐。我和他比较熟,夏天的时候我种的西瓜都送到这里来,要说我的西瓜……(在这里略去若干字)。”   有关西瓜的无聊话题进行了很长的时间。一直到仙多拉开始考虑是不是用记忆抽取器插到这个种西瓜的脑子里的时候,他终于又谈到了正题,一切都好象是他亲眼看到的一样:“……就在杜邦客栈经营不下去的时候,杜邦老头的好运气又来了,大概是一两个月前把,忽然从蒙地哥港来了一个人,好象是个海员,为了打听什么事情给了他一大笔钱;但杜邦老头的好运气还没有结束,就在十几天前,杜邦准备卖掉客栈离开的时候,又有一个蒙地哥港人来向他打听事情,据说这个人还是个如假包换的贵族哩!他还带了一大票的保镖和随从,威风的很!又给了杜邦老头一笔钱……然后杜邦老头就很高兴的卖掉客栈走了,哎,他一走,我种的西瓜就没有人要拉……要说我的西瓜……”。   有关西瓜的话题又开始了。   仙多拉除了知道客店老板是安全的,愉快的,没有任何人胁迫自由的离开的以外,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仙多拉当然对西瓜没有什么兴趣。   “你要走了么?” 发现了仙多拉的企图后,种西瓜的人似乎很遗憾“你要到那去那里?这里附近已经没有客栈了……”。   听到这个问题,仙多拉一下子真正呆住了,是啊,我要去那里呢??    第三章 就这样成为佣兵 更新时间2005-7-12 21:49:00 字数:2879  “喂!大姐姐是个佣兵把?”   大街上,突然有个小孩问仙多拉。   这是离开那个喋喋不休的瓜农后的第二天。   机器人在无目的的情况下只有随机的选择了一个方向走下去,很快的,来到了一个看起来还很繁华的无名 小镇上。   一到镇子上,机器人就发现自己好象很引人注目,凡是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人都会回头打量自己一眼。按说一个打扮入时,美丽妖娆的少女受到这种待遇也没有什么不对,但现在的仙多拉无论从那方面看来都和‘美丽’撤不上关系。   穿着一件没有任何特点,从头黑到脚的黑布,黑布的下摆已经磨烂了,看上去很象某种动物的牙床,但这块黑布很尽职的把仙多拉的身材全部遮掩起来,怎么看也看不出有吸引人的地方。   这样看起来,只能是“背着剑的女孩”这个题材了,但要把这把剑丢掉是万万的不能的,但过于引人注目对一个间谍来说可是大忌讳。   正当仙多拉准备离开这个小镇的时候,一个小孩来到她的面前,问到:   “喂!大姐姐是个佣兵把?”   从外表上看这个小孩只有十来岁的样子,仰起来的小脸上脏兮兮的,用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仙多拉,非常的惹人怜爱。   突然出现的情况刺激了机器人的警戒系统,但随后看到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孩子的时候,一种奇异的感觉充斥在电脑之中,总觉得这个小孩子很需要自己爱护,不过警戒系统又认为一个陌生人突然出现实在是很值得怀疑的,这种矛盾经过短暂的冲突后很快就有了结果。   仙多拉弯下了腰,眯起眼睛,跷起嘴角,在面部做出了它能做出的最和蔼的笑容,然后用最甜美的声音回答到:“不,我不是佣兵。”   没想到这个小孩马上快口反驳到:“姐姐你撒谎!你身上穿的不是佣兵常穿的衣服吗?你不是还有一把剑么?……”说到这里小孩就住口停了下来,小脸上露出了讶异的神色,用一种小孩子特有的很真诚的语气说到:   “姐姐……你好漂亮啊!”   一听到这句话,仙多拉马上就感觉到一种无比甜美的感觉,这种感觉如同一杯甘甜的美酒,沁入心脾,转顺而上,直入云霄。不知不觉之中,机器人面部红色素的比例直线上升,脸上多了一点点红晕。不但如此,仙多拉还感觉到,伤害这个小孩简直是一种罪过,既不想欺骗他,也不想拒绝他,让他伤心。   于是仙多拉问:“小弟弟你到底有什么事情要找佣兵呢?”   “是……是这样……”这个小孩好象还没有从仙多拉的美丽造成的惊异中清醒过来,说起话来口吃的很:“在那……那边……有……有个人要……要雇……雇佣兵……做……做……”。   人越是感到紧张,口吃的越是厉害,更何况是个小孩子,只是一会,这小孩就满头大汗,一张小脸憋的通红,一副让人怜爱的样子。   “好吧好吧,” 看到这个小孩窘迫的样子,仙多拉觉得有些不忍,“他在那里?带我去见见他。”   **********************   海兰·多明戈准爵士府的庭院内。这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   还是在上次那个极具东方色彩的小亭子里,光线很好。多明戈看着自己面前站着的那个老佣兵卢左夫,他刚刚完成自己布置的任务回来的。多明戈承认自己有些惊讶,多明戈一直认为他生还的可能很小的,真不愧有“不死鸟”这种外号。但这个任务显然对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卢左夫看上去好象老了十岁,而且比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更谨慎了,虽然现在是大白天,但他那浑浊的双眼依然睁的大大的,神经质的四处观望,好象庭院周围的每个暗影里都藏着一头随时会扑过来的猛兽,又或者想找个暗影把自己藏起来,既警惕,又恐惧。   不知怎的,这种目光让多明戈觉得有一种很熟悉,但又很不舒服的感觉。多明戈努力把这种感觉从自己的脑海中赶了出去。   “老……老爷……” 卢左夫的声音听上去异常的紧张,“您布置的事情我已经办完了,很不幸……您的那位船长朋友已经……死了。”   “哦,我真伤心啊。”库克船长的死早在多明戈预料之内的,但多明戈期待的不是这个:“他是怎么死的?是意外还是……被人杀死的?”   这个才是重点,为了了解这个,多明戈才找来这个熟悉库克船长的佣兵。   “我……不能确定……。” 卢左夫的目光忽然停止在多明戈背后的一个地方,好象那里有些东西,多明戈打了一个哆嗦,回头一望,什么也没有。   “那里太可怕了……”卢左夫语无伦次的继续说到:“我不清楚是什么东西做的……但我知道那东西绝对不是我所知道的任何东西……”。   “所有的人都被劈开了……身体一分为二……连盔甲和武器也是一样……但这不是最诡异的……”   “怎样?到底怎样!是不是都没有流血?”多明戈忽然压抑不住自己的激动,猛的大声把卢左夫的话打断了,其后马上就发觉自己有些太冲动了————那个老佣兵明显的被吓了一大跳,手里的包裹吧嗒一下掉到了地上。   多明戈这才注意到,老佣兵手里一直提着一个小包,大小和一个西瓜差不多。   “什……什么?老爷您说……什么” 老佣兵卢左夫显然被吓的不轻,“不流血?什么……不流血?。”   “不……没有什么,” 多明戈对自己刚才的失态很后悔,担心自己露出破绽,转而说到:“没什么,我刚才想到别的事情了……你继续把。”   “继续……刚才到哪儿拉?” 老佣兵好像还迷迷糊糊的,多明戈不得不提醒他一下:   “你刚才说现场很诡异。”   “对!诡异!特别是有一具尸体,非常诡异!”老佣兵的眼睛好像又睁大了一倍不止,直直的盯住多明戈,让多明戈全身直发毛:“我到那里去的时候……所有的尸体都腐烂的只剩一堆白骨了……”   听到这里,多明戈暗中松了一口气,原来老佣兵没有发现尸体不流血的事情。   “但只有一具白骨……” 老佣兵又停了一下,脖子上的喉结动了一下,做了咽了一口唾液的动作,然后又继续说到:“只有一具白骨……很完整!但我发现了他的致命伤……非常的诡异!”   紧接着,老佣兵卢左夫弯下腰,把脚边的那个布包迅速的揭开,把里边的东西用双手捧出来,拿到多明戈面前。   那是一个白色的骷髅,一双空洞洞的眼睛默然的盯着多明戈。   多明戈承认自己刚才被吓了一跳,但仅仅一个骷髅还不足以让多明戈陷入惊慌失措的地步。迅速镇静下来以后,多明戈从老佣兵卢左夫手里接过骷髅,拿到庭院当中,对着阳光观察起来。   这个骷髅没有让多明戈感到特别惊讶的地方,多明戈很迷惑,他转过身子,问双眼死死盯住这个骷髅的老佣兵卢左夫:“这个骷髅是怎么会事?是被凶手砍下来的么?”   “不!不是的!”老佣兵卢左夫大叫了起来,“您看它的耳朵后面!”   多明戈转过骷髅,紧接着马上大吃一惊!   在骷髅耳朵后面约两跟手指宽的地方有一个小洞,这个小洞很圆,非常非常圆,大小刚好可以塞入一个成人的手指,在骷髅的另一边还有一个一模一样的,同样的大小,同样的圆。   这两个小洞看上去很可爱的样子。    第四章 矮人塞隆 更新时间2005-9-13 21:19:00 字数:1950  居住在蒙地哥城的矮人塞隆是一个很有名气的人物。   他的爱好是打铁.一个矮人爱好打铁本来没有什么奇怪的,所有的矮人都爱好打造金属器物. 但塞隆怪就怪在连他的矮人同胞都认为他是一个特别痴迷于打铁的人.据说是因为他为了打铁甚至到了可以不喝酒的地步,这对一个矮人来说真的是很令人惊奇.   但比一个不喝酒的矮人更让很多人奇怪的是他既然如此喜欢打铁,但一直没有打出什么知名的神兵利器,而只是些普通刀剑.要知道,作为一个矮人最高的荣誉就是铸成一把神兵然后奉献给火神,这样矮人死后的灵魂就会和火神永远在一起。有人觉得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这个能力,不过塞隆很早就在矮人族里得到了大师的称号,在这个大陆上能得到这个名号的矮人是凤毛麟角。他铸造的刀剑无一不是上上之选,随便一个出去都能卖出高价来.在蒙地哥城内的任何一个用刀剑人无不以得到塞隆制的兵器为荣.   终于有些好奇的人跑到塞隆的工棚里问塞隆,塞隆听到这个问题后暂时把铁锤放到了一边,用非常平和的语气的回答道:   “朋友们,我想你们是了解的,能把自己一生中最伟大的作品放在火神的祭坛上是一个矮人多么大的荣耀!在神剑传说中,当年铁锤哈都为了铸造塞菲斯神剑用三十年的时间找到一块天外陨铁,又花了三十年找到一处绝好的水源,再花三十年凑够了足够的秘银,最后用了九十年的时间来铸造————感谢火神给我们矮人这样长的寿命————但还是不成功。最后这位历史上最伟大的矮人铸造师为了完成自己的作品,赤身纵入剑炉中,这才完成了这把神器。塞菲斯神剑一诞生就落入你们人类的手中,然后就失踪了,据说被丢进了金海最深的地方,成了海神的收藏,留下的只是传说而已。火神并没有得到它,铁锤哈都受的苦难就这样白白浪费了,甚至连传说中的主角都不是他———传说开场铁锤哈都就已经是死的了。   传说可能不太真实,那现实是怎么样的呢?神器先别谈,假如材料全部备齐,现在就开始打造一把极品的利剑如现在保存在莱特王国里的白龙牙那个级别的————你知道剑中极品的的标准是什么么?很简单,把剑刃向下立在一块五寸厚刨平的木板上,然后松开手,如果它能站立并且单靠自身的重量全部没入木板把木板分为两片就是一等极品;没入一半就是二等极品;没入三分之一就是三等极品,依次类推。特别说明的是白龙牙是二等极品————我师傅说铸造它大约需要二十年,这还是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如果出了任何纰漏那一切就都得重新开始。而且根据矮人族世世代代流传的神话说打造这类东西的铸造师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因为这种东西一旦出世就不知道有多少条生命会因为它消失,因此铸造这种东西本身就是有罪的。就像打造白龙牙的铸造师哈隆,前后失败了三次,也就是说花了六十年才铸造成功,结果就在铸造成功的时候他双目失明了,最后呢?这样一位伟大的铸造师的晚年不得不上街乞讨生活。”   这时,有一个年轻人叫了起来:“可他们都在历史上留下了他们的名字,他们将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哦,是么?” 塞隆面无表情的耸了耸肩,接着说到:“我从我的爷爷辈就生活在这样一个由你们人类建造的城市里,靠一点点的手艺生活和养家,其他的事情我们竞争不过你们人类,当然打架除外。我根本不可能花那么大的精力去打造那种东西,我只要几个月不干活全家就会饿肚子,我不想让这种事情发生。”   说到这里,塞隆停顿了一下,看了看四周的听众,然后继续说道:   “我当然没有任何蔑视火神的意思。我是火神的子孙,我每一次挥动铁锤的时候就在心底里默赞火神一次,希望得到他的恩宠,当我老去的时候,我肯定会拿我一生中最让我满意并且我相信火神也一定会满意的作品去找他老人家的。”   这时,在听众中另一个更年轻的年轻人问道:“您刚才说了极品剑的鉴别方法,那神器是用什么方法鉴别的呢?”   塞隆想了想,回答到:“具体我也不清楚。因为我没有亲眼见过任何的神器,而且他们是否存在于这个世界上都很难说。但具我师傅说神器是无坚不催的,大概像火神送给创世神的剑那样可以让的任何东西都消失掉的地步把。对了,你们可能从来没有听我说过我的师傅,在这里我告送你们,我的师傅就是铸造白龙牙的哈隆。”   然后塞隆低下头继续去打铁,不再理睬周围的人。   矮人塞隆因为这件事而变的更加有名。他铸造的武器的卖价变的更高,甚至开始有人收藏他的作品准备留给自己的后人。   这一天傍晚,塞隆像往常一样在工棚里专心致志的挥动铁锤,钢炉里火花四射,煞是好看。   有两个人来到了塞隆的工棚里,破坏了这种景致。但塞隆没有停下手中的铁锤,而是头也不抬的问到:“爵士大人又要打什么东西?现在活路很多,定做的话要双份的钱。”   来拜访塞隆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的多明戈爵士大人。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五章 鉴定一 更新时间2005-9-14 22:57:00 字数:2896  "唔……大师你还是一付不近人情的样子," 多明戈笑笑继续说到:"难道你对其他客户都是这个样子的么?"   矮人没吭声,而是继续挥动着铁锤,一下砸的比一下狠,好象砧板上的剑坯刚偷了他老婆。狠狠的砸完最后一下,把通红的剑坯一把丢进水槽里,随着"哧----滋"一声响,剑坯冷却下来,矮人把剑坯从水槽里拿出来一看,剑身上出现了一道很大的裂纹。   "妈的!废了!"矮人塞隆嘟囔了一句,甩手把剑坯扔进墙角的垃圾堆中,然后拿起手巾擦了擦手,对身材高大的多明戈说:"有什么事情就快点说把,我实在很忙。"   "哦……我好象打扰到大师的工作了……" 多明戈低头看了看低矮的塞隆,接着说道:"今天来打扰大师真的是不好意思,我得到一个东西,想请大师帮忙看看。"   "鉴定武器的话,银币一百个。"   "啊?!抢劫啊你!"一直跟在多明戈后面的管家大叫了起来:"你也不看看你前面的人是谁!你是不是不想在蒙地哥混了?!我们老爷能亲自来是看的起你,你他妈……"。   "啪!"的一声清脆的巴掌响,多明戈一的掌结结实实的打在管家的脸上:"你这个狗东西懂个屁!你马上给大师赔罪!然后立刻滚出去!"   待管家唯唯诺诺的出去后,多明戈转身对矮人塞隆说:"大师见笑了,这都是我御下不严的后果,希望大师不要放在心上……"。   "算上刚才的事,金币两个,可以的话马上把东西拿过来,不行你就走人,我的时间就是金钱。" 矮人塞隆一脸阴沉的说到。   "好!" 多明戈说到,"不过对于大师您这个级别的人来说,二枚金币实在是太少了,只要你能为我解决这个难题,我马上支付您金币一百枚!"   金钱的力量真是神奇!矮人塞隆的脸好象被自己的铁锤砸到了一样,眼睛鼓出眼眶有一半多,原本就很大的嘴巴张开到了一个夸张的地步,口水顺着舌头滴答滴答的滴到地上,鼻子更涨的通红,好象马上就要爆炸一样,矮人的身子更是努力的向前探,看上去好象在向多明戈鞠躬,使得本来就很矮的个子显得更矮了:"大……大人,您刚……刚才说什么?一……百个金币?我……没听错把?"。   "您当然没有。"看到这个已经被一百个金币击到的矮人铸造师,多明戈脸上洋溢着胜利的微笑,这已经是这几天里被一百个金币击到的第二个人了。看来在这个大陆上无论那个种族对金钱的渴望都是一样的,多明戈倒有些后悔打管家的那一把掌了:"我多明戈爵士什么时候食言过?"。   "啊……这个……当然……" 矮人塞隆本来就很红的脸涨的发紫,"我没有那个意思……我是说……您能不能……这个……先……"。   "您的意思我明白了,这是当然的。" 多明戈转身拍拍手,刚才离开的管家马上就回来了,所不同的是管家除了脸上的那个巴掌印以外,手里还多了两个木匣子。   "这个匣子里是您的报酬。"多明戈拿过其中一个匣子打开,露出一条小缝,里边射出一道金光,直冲棚顶,把火炉里飞溅出的火花都掩盖住了,此时矮人塞隆更是双目尽赤,气喘如牛,好象喝醉了酒一样迷迷糊糊的伸手就要去摸,但被早有准备的多明戈一把挡住了:"这个,大师您能不能先看东西?"   "啊……当……当然……是的,当然。" 矮人塞隆好象如梦方醒,伸出去的手不甘心的收了回来,在胸前的围裙上擦来擦去,两眼还是死死的盯住那个装金币的匣子。   "大师这边请。" 多明戈从管家手里拿过第二个匣子,放到矮人塞隆的面前轻轻打开,矮人塞隆又狠狠的瞪了那个金匣子两眼后才依依不舍的离开,转向这边。   里边放的就是那个卢佐夫从森林里带出的骷髅。   "这……这是什么意思?"确认自己没有看错以后,矮人塞隆不由的惊呼出声,"把这种污秽的东西拿到圣洁的火炉前面是对神的亵渎!快……丢出去!" 虽然矮人塞隆这样大叫,但最终还是没把骷髅丢出去。一百个金币打败了火神。   "实在是大不敬……污秽啊污秽……" 矮人塞隆带着复杂的表情一边小声嘟囔着,一边仔细的观察在那个比他自己的脑袋还大一号的骷髅后脑的那两个孔,用手指试探,用尺子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嘟囔声越来越小,矮人塞隆慢慢的沉迷于其中,他的脸上交替涌现出惊讶、惊奇、迷惑、疑惑、焦急、烦躁、惋惜、痛惜等表情,最后,矮人塞隆只能用无比痛惜,无比哀怨的语气回答到:"对不起……在下实在无能……我不知道这个伤是怎么弄出来的……钱……请您拿回去把……"。   说实话,这个答案早在多明戈的预料之内。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多明戈仍然从心底里感到一阵的失望。但多明戈还是说到:"大师不必自责……这个,难道真的就没有一点点的端倪?"   "这个……也不能说完全没有……" 矮人塞隆有些迟疑,"这个洞应该是一个很细小的东西从左边入然后右边出的,没有拔出去的迹象……所以肯定不是锥子之列的东西……我实在不知道是什么。"   "细小的东西?不是十字弩的弹头?"多明戈提醒矮人塞隆到。   "不,绝对不是。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一些特别加工过的十字弩再加上特制的弹头是可以击穿人的头骨,但绝对不会再从另一边穿出来,而肯定会留在头骨里里边。而且创口也没有这样完整……"忽然正在沉吟的矮人塞隆好象如梦初醒一般猛一拍巴掌:"是了!就是这个!!"。   多明戈吓了一跳,但马上知道事情有重大的进展,"大师请快讲!"。   "肯定是这个样子!"矮人塞隆举着骷髅,激动的在屋里走来走去,"那个很细小的东西一定是以非常非常快的速度穿过去的,可能快到了我们无法想象的地步!那个东西击穿这个头骨后可能又继续飞了很远!如果到现场去仔细找的话,应该可以找到那个东西的!"   这个答案让多明戈感到很失望。一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答案。   "这个就是大师您的答案?那这个东西是被什么样的物件发射出来的?或者被什么样的人扔出来的?"。   "这个……我不清楚……"矮人又开始陷入迷惑之中,"不过,我想我可以去现场看看……对了,我们还可以去问那个会魔法的老家伙!"    第六章 法师 更新时间2005-9-17 22:39:00 字数:2336  多明戈和矮人塞隆一起到达法师法克斯的住宅前的那扇大的夸张的木门前时已经是深夜了。   在蒙地哥城里只要提到“法师”这个词,那就是指法师法克斯。   法师法克斯本不是蒙地哥城人,有一天蒙地哥的魔法师协会召开会长选举大会,他忽然出现,技惊四座,用无庸质疑的实力夺取了会长的职务。   要知道,所有的法师要么是贵族,要么就是豪商的后代,个个骄横跋扈,一个来路不明的家伙当他们的头自然让他们很不舒服,虽然法克斯任职后表现的很称职。于是他们就开始暗地里调查他。一查不要紧,乖乖!别的先不说,法克斯的家世就了不得!他的祖先是光明王朝早期的一位非常伟大的法师,为光明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大陆上没有听过他名字的人包括聋子在内绝对不超过一万人。他的家族更是世代公侯,他的一个堂叔在新泰坦帝国也就是兰格尔帝国任侯爵;一个表姐是莱特王国的亲王王妃;还有一个表弟是卡兰王国的伯爵;甚至还有一个什么亲戚在笛特王国当将军,统领千军万马。总之法克斯是贵族中的贵族,豪门中的豪门。   这个消息迅速的传遍了蒙地哥城,所有看不起或者蔑视法克斯的人都立刻转变为对他无比的尊敬甚至是崇拜,整个蒙地哥城人都为自己能和这样一位出身高贵的法师生活在一起感到自豪.当然,这样一位大贵族的后代来当这个港口城市的法师协会会长是引起了一些人的怀疑,不过自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去询问他本人,于是无数的流言出在街头巷尾,把法克斯慢慢的变成了笼罩着一层神秘面纱后的一个城市传奇。   多明戈马上要拜见的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多明戈虽然可以在蒙地哥里翻手云覆手雨,却和法师法克斯没有任何的交往,只是在做小地痞的时候远远的见高高在上的他从街上经过;混到黑道枭雄的时候也从没有产生过和出身名门的他交往的想法。因此当多明戈站到法师门口的时候竟然有些筹措不定,不过既然已经来了,就不能再白白回去,   “啪啪啪!”沉闷的敲门声在深夜里传出很远,过了片刻,“吱呀”一声,木门上的窥视窗的小门被拉开了,露出看门人的一对小眼睛:“您是那位?有什么事情?”   “是这样,在下海兰·多明戈,莱特王国准爵士,前来拜见会长大人,有问题请教。”多明戈彬彬有礼的回答到。   “您有预约?”   “……没有,不过我确实有急事……”。   “不行!”看门人断然拒绝,“你有没有搞错?这都什么时候了?现在法师大人早就睡下了!你明天先来预约把!”,说完看门人就要关上小门。   “请等等!”这对多明戈来说是小场面,多明戈掏出一个银币从窗口递了进去:“事情很急,麻烦您去通报一声。”   “……这个……现在会长确实休息了……”看门人有些迟迟疑疑,虽然没有把银币接到手里,不过也没有拒绝:“……忽然去打搅他老人家的话会很生气……”。   “哦,在下真的是很着急要见会长,”多明戈很熟练的又从口袋里抓出一把银币,大约有十来枚的样子,递了进去:“真的是麻烦您了。”   “那么……好的,不过我可不能保证会长一定会见你啊,你在等一会。”看门人接过银币,喀哒一下关上了窥视窗的木门。   “呵呵……大人您可真大方。”刚才一直默不作声的矮人笑了起来,一本正经的说道:“要早知如此,我当初就不该做铁匠而去改做看门人。”   多明戈觉得这个笑话是很好笑。   过了一盏茶工夫,随着一声闷响,法师家的那扇木门缓缓的打开一条缝,看门人露出半个身子:“会长请您进去。”   到法师的住处需要首先经过一个大厅。多明戈从很早以前经常想象大贵族大法师的住宅里的样子,当他得到今天的地位后为了炫耀自己的地位,也为了掩盖自己是个暴发户的事实,花掉了无数的金钱和时间去一点点的学习贵族的谈吐,穿着高雅的服饰,使用品位高级的器皿,还请一位大师专门设计建造了一座即使一千年后都能作为遗址卖票参观的住宅。但当多明戈迈入这座大厅后,还是被超乎他想象力的景色震呆了————。   全是骨头,整个大厅里全是各种各样的骨头。   人的、矮人的、精灵的、兽人的、马的、狗的、鱼的、鸟的……还有无数多明戈认不出的,种类之多远超多明戈所知。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大厅的中心的一具非常庞大的骨架,占据了大厅的三分之一还多,虽然是森森白骨,但依然气势惊人,人站在它面前就渺小的像大树边的一片树叶,不值一提。   看到如此异景,多明戈开始后悔没有直接来找这个法师了,这个法师对骨头如此痴迷,解决这个问题应该是很简单的。   这个时候,一直同样在发呆矮人塞隆忽然大叫起来:“龙牙……是龙牙!真的龙牙啊!!”一边大叫,一边向一个方向跑去,刚开始多明戈还以为矮人是被这么多的“污秽”给弄傻了,顺着矮人跑去的方向望去,多明戈才发现那个刚才一个被自己当成大厅柱子东西居然是一颗巨大的牙齿!太壮观了!巨齿高高耸立一直达到天花板的顶部,一时之间给人一种整个大厅好象是呆在一个庞然巨物的嘴里,产生的巨大压迫感足以令人窒息。   “这……这真的是龙的牙齿?”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多明戈喃喃自语到。多明戈终于明白了“一夜可以成就一个暴发户,三代也未必出一个贵族”这句话是多么真的真理。从此知道自己永远也不可能成为一个贵族,但同时多明戈“找一个贵族小姐甚至是皇族公主做夫人”的愿望也更加强烈了。   “这当然是龙的牙齿。”冷不丁的,一个黑袍男人出现在向二楼去的楼梯中间,黑发,黑眸,一圈黑色的短胡子,阴冷的面孔与说话的语气和周围白森森的骨骼产生了无比强烈的对比:“您就是多明戈爵士?”。   此时此刻,矮人塞隆还在那颗巨齿下面一边抚摩巨齿一边自言自语道:“龙牙……太罕见了……多珍贵的铸造材料啊……我今生总算见到了……。”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七章 鉴定二 更新时间2005-9-19 23:24:00 字数:3122  多明戈随法克斯来到了二楼。二楼被隔成了很多的小房间,所有的门都紧闭着。和一楼大厅相比,这里可以用“普通”和“平常”两个词来形容————这当然是在不了解门后都是什么东西的情况下。   矮人塞隆几乎是被多明戈拖上来的。多明戈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矮人和那颗龙牙分开,矮人离开龙牙时就像一个热恋中的女孩即将离开自己的情人时的样子。   多明戈异常后悔自己去找这个矮人来。显然多明戈已经忘了是谁提醒并带他来到这里的了。   法克斯很随便的打开了其中的一间小门,邀请多明戈二人进去。多明戈注意到,这间门的门把手特别的亮,多明戈据此推测这间屋子是这个脾气怪异的法师专门用来招待客人的,但多明戈随后发现所有小门的把手都是一样的亮,于是多明戈只好推翻了自己刚才的推测。   屋子不大,这时的多明戈已经从刚开始的震惊中慢慢的恢复过来,开始仔细的打量这间小房子。   干净、整洁,这是多明戈的第一印象。一个茶色的小桌子,旁边褐色的两个长椅和一个短椅,地上铺着猩红地毯,走上去软绵绵的很舒服。特别引起多明戈注意的是小桌子上摆着三杯热气腾腾的饮料,而自己过来的时候根本没有看到除看门人和法克斯自己外的第三个人,除非是看门人或者法克斯自己————多明戈认为这决无可能————准备的。   法克斯先坐在小椅子上,招招手请多明戈坐在他的旁边,矮人塞隆此时好像还没有清醒,懵懵懂懂和多明戈挤在一张椅子上,所幸这张椅子足够大,而且矮人族的躯体一般都很小,两个人有坐在上面没有任何拥挤的感觉。   多明戈和法克斯挨的很近。以前多明戈是没有和这种出身高贵的人坐在一起的可能的,那些出身名门的贵族高傲无比,都以和‘钱族’交往甚至说话————‘钱族’是贵族们对多明戈这样靠金钱铺路当上贵族的人的通称————为耻辱,坐在一起也是一样。   另外,作为法师让一个外人和自己坐的这样近是要冒很大风险的。别说多明戈这样的人,就是一个普通人也可以在法师完成哪怕是最短小的咒语之前卡住法师的脖子。一般法师有这种举动只有两种情况:一个是法师对自己肉搏的能力很自信,这种人多半是魔武士之类;另一种就是这个法师的确是一个非常平易近人的人。   从法克斯修长的体形上看,他绝对不可能是第一种情况。   不过多明戈并没有对法克斯的‘平易近人’产生什么感激的念头,他心里只盘算这个接近贵族的机会能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好处以及自己必须付出多大的代价。显然,以这里的布置看,自己最拿手的金币开道好像不一定行的通。这到不是多明戈认为法克斯为人多么高尚,而是认为自己根本没有多到足够买动这个大法师的钱财。不过,从一楼的状况看,自己带来的这个骷髅本身就足够然法克斯自己感兴趣了,应该不再需要其他的。   自坐下后,法师法克斯一直没有说话,表情已经不再阴沉,好像在等待客人先开口。多明戈猜测这可能是贵族的礼仪之一。正当多明戈斟酌措辞的时候,从刚才见到龙牙起就好像一直在梦游状态的矮人塞隆猛一下地跳起来,挡在多明戈和法师之间,把多明戈面前的杯子都打翻了,差点把茶水溅到多明戈的身上。   “楼下的那颗龙牙就是您的把?”矮人塞隆两眼通红像是要喷出火来:“我求您……该死我这辈子从没有求过人……如果您能把那颗龙牙让给我,我将永远感激您!”。   “哦?”法克斯的眉头一扬,歪了一下头对多明戈说:“你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晚上花十六个上好的笛特银币来见我就是为了这个?”。   多明戈恨不得立刻就宰了这个矮人。“不不不,不是的,完全不是的……”这时多明戈忽然发觉自己其实没有去细数给看门人多少个银币,而法克斯一口就说出了准确的数字,难道是那个看门人搞廉政建设上交贿赂?不过多明戈知道这不是弄明白这个问题的时候。“那个,是这样的,您是本城最博学最睿智的人,我和我朋友慕名前来向您请教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此时的矮人还在恳求法克斯,看上去快要跪下去的样子:“……得到龙牙是我一生的梦想!我要用它铸造世界上最好的剑!我不能失去这个机会!……我不要全部的龙牙!只要有一酒盅的粉末就够了!只要一酒盅!我可以从龙牙的顶部用砂布慢慢磨下来!”矮人把自己的双手从法克斯的眼前晃来晃去“我的手艺很好!如果把龙牙弄坏你就尽管把我的手砍下来好了!。”   整个大陆上都知道,“把手砍下来”是以铸造和挖矿为传统的矮人族里最重的赌咒,比人类的“你杀了我吧”“我就下地狱”之类的重的多。   “不行。”法克斯一口回绝。“我不愿意。”   “不愿意?”矮人塞隆愣了一下,不过马上一脸恍然大悟如梦初醒的样子拍着胸脯大声说道:“啊,这个当然了,我绝对不会白白拿走的,您尽管开口好了,只要您说出来,我就能办得到。”   “嗯?你都能办到?”。   “都能!”。   “那好,我要月亮,天上的那个。”刚刚还一脸阴沉的的法克斯微笑着说道。多明戈看到这种微笑后立刻联想起一个搞恶作剧的孩子。   “啥……啥子?”矮人好一会才反应过来,矮人的脸好象被人打了一把掌, “为……为什么?到底为什么?”。   “什么也不为。就是不想给你。”此时法克斯就像一个恶作剧成功孩子一样裂开嘴笑了。   饱经世事的多明戈立刻敏锐的感觉到,法克斯的这种表情是真实的发自内心————他显然是被非常怪异的性格所支配着。   饱受侮辱而一无所获的矮人看上去异常愤怒————多明戈甚至开始考虑一旦发生冲突自己到底站那边的问题————但只是一瞬,连续数代的城市生活显然已经教会了矮人应该在什么时候控制自己暴躁的脾气,矮人塞隆只是咬牙切齿的瞪了法克斯一眼就沮丧的回到椅子上去了。   这时法克斯向多明戈这边抬了抬下巴,用居高临下的语气说道:“我想你可以继续了。”   “啊,谢谢大人,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多明戈丝毫没有理会法克斯对自己的不尊敬,拿的起放的下是多明戈能从一个最底层的小混混做到一方枭雄的重要原因之一,何况矮人受那么大侮辱都忍的住,更别说曾经娶一个可以作自己母亲的人做老婆的多明戈了。他再斟酌了一下措辞,继续说道:“……很好很好的朋友被一个卑鄙的家伙杀害了,我不知道是谁干得……”多明戈仔细想了想,决定还是不做痛哭流涕状,“我只发现了他头骨上的一个不寻常的伤痕,这个应该是就是致命伤,这是一个特殊的伤痕,我不知道是什么造成的,但我想应该可以凭这个找出凶手的身份来,因此我想请大人来帮忙。”   多明戈一边拿出骷髅递给法克斯,一边仔细的观察法克斯的反应。   幸好法克斯没有做出讨厌或者厌烦的表示。他接过骷髅,在手中翻来覆去的把玩,用非常自负的语气说道:“你很聪明。在这个大陆上对骨头最有研究的人除了我还能有谁……”。   忽然法克斯的话头停了下来,因为他看到了那两个小洞。   他马上变的严肃起来,刚才玩弄的态度一扫而光,低下头开始很认真的观察骷髅。三个人的小房间也随即到了静的一根针落地上都听的见的地步。短短的一瞬从一个阴冷高傲的法师到一个脾气古怪的收藏家再到一个认真负责的学者,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让人相信他们是一个人。   他也没有提报酬的事。   过了很久,直到多明戈的耐心就要耗尽的时候,法克斯抬起头来,看了看多明戈与矮人塞隆两个,宣布道:“这只能是魔法造成的伤口。”   然后,法克斯停顿了一下,好像咽了一口唾液,脸上混杂着震惊、嫉妒和羡慕的表情,接着说到:“造成这个伤口的,是一个非常强大非常强大的法师。你们绝对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我劝你们不要去报仇了。”    第八章 打赌 更新时间2005-9-25 0:24:00 字数:2407  "魔法?"。   对出身低微的多明戈来说,比起塞隆的那个‘非常非常快的小东西‘来,‘魔法‘是一个更难理解的概念。   不过多明戈虽然对魔法一窍不通,但毕竟还是黑道枭雄,到底还是见过别人使用魔法的,马上就说道:"法师大人,这个不大可能把?请恕我直言,本人见识浅薄,我没有听说过那种能把人的头骨穿出这样小的小孔的法术。"   "哦?"法克斯眯起眼睛看多明戈,"你怀疑我的判断?"。   "不敢不敢,"多明戈连忙做低声下气状,多明戈不了解法师的实力,决定还是低调一点的好,"我怎敢怀疑法师大人,只不过……"多明戈转过身看了看即沮丧又恼火的矮人塞隆,然后说道;"实不相瞒,我刚才来这里之前已经请一个朋友看过了,他认为这是一个高速飞行的小东西穿过去造成的,嗯……大概就像十字弩……"。   十字弩是法师的天敌。曾几何时,这个世界就是法师的世界,魔法师们纵横天下无人能挡,只有非常强悍的弓箭手才能对他们造成一点点的威胁----直到十字弩的出现。特别是光明王朝末期出现的的精准十字弩,更是直接终结了法师们的黄金时代。一个穷极一生研究魔法的法师无论他的造诣到了什么地步,也无论念咒的速度有多块,都很容易被一个手持十字弩的无知农民干掉。而且从魔法学徒到魔法师的最快的记录是三年;而学习使用十字弩的技巧只要三个时辰就够了,还是那种很苯的半兽人。   因此法师们都非常讨厌十字弩,只要在法师面前提起十字弩都会让他们勃然大怒。作为法师之一的法克斯当然也不例外。   "什么?十字弩!"愤怒法师叫了起来,"胡扯!胡扯!!这个伤口肯定是法师造成的!说是‘高速飞行的小东西‘的那个人不是傻子就是白痴!"。   从刚才开始不吭声的矮人塞隆终于坐不住了,被气的满脸通红,胡子一翘一翘的,愤怒终于促使他‘呼‘的一下站了起来,对法克斯说道:"对!我就是那个‘白痴‘!我原先以为你真的很有本事才慕名而来的,现在看你原来是一个浪得虚名之辈!难道天下就你一个人会魔法?哪有魔法能造成这种伤口的?"。   "什么?你说我浪得虚名?"法师也真的生了气,"你想知道这个伤口的魔法是怎么使用的?好!我告送你!"。   只见法师法克斯左手抓住骷髅,伸出右手,摊开手掌,口中念念有词‘法轮功功法轮轮法功法功轮法……‘(希望我不要被警察叔叔送去上学--作者)然后手掌中先是冒出一点火星,然后这个火星竟然就像活的一样慢慢长大到一尺左右,细细长长,看上去像一把匕首。他把这把魔法做成的匕首对准骷髅的额头扎去,只听‘滋‘的一声,一股令人作呕的焦糊味散发开来,魔法匕首一直没入骷髅到脑后伸出来,把骷髅洞穿,造成了两个小孔,猛看上去竟和原先的两个小孔差不多。   多明戈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多明戈没有想到法师法克斯已经强大到了这种地步!不由得开始用敬畏的眼光看法克斯,心里暗想幸好自己刚才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比多明戈更震惊的是矮人塞隆,过了半天矮人才诺诺的说到:   "这……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法剑么?"。   法克斯把骷髅放回桌子上,端起面前的杯子,润了润嘴唇,端杯子的手因为魔力消耗过渡有些发颤,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多明戈和矮人塞隆对他的敬畏。这种敬畏他受之无愧。   这时候,多明戈已经从最初的震惊中清醒了过来。他马上就发觉到,法克斯虽然用他勿庸置疑的实力证明证明了他的观点,但其中有一个重大的破绽。   "我认为还是塞隆大师说的对,而您错了。"   此语一出,不但法克斯,连矮人塞隆都惊呆了。   "我是这样认为的,"多明戈慢斯条理的说到,"没有人在实战的时候用这种极为低效的杀人方法的。而且要是有人想在实战中使用这种方法去杀人的话他自己肯定会死的很惨。"   多明戈不懂‘魔法‘,也不懂什么‘高速飞行的小物体‘,但却很懂杀人----而且是那种非常懂杀人的人。他杀人的本事就好比矮人塞隆打铁的技术和法师法克斯对魔法的造诣一样的高。   "你……你在侮辱我!"法克斯所有的面部器官都因为愤怒而挤在了一起:"你侮辱了我!你有什么证据?拿出来我看看!"   "我现在没有,不过我知道在那里能找到。"多明戈已经决定赌一把。"塞隆大师,我记得您说过那个击穿骷髅的‘小东西‘可能还留在现场对把?"。   "是……是这样。"   "就是这样。我相信矮人大师说的,如果我们到现场去仔细搜索的话应该还能找到那个物体……"多明戈顿了顿,接着说道:"……或者那个物体留下的痕迹,不知道法师大人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找呢?"。   "你的朋友是在那里被杀的?"   "在特罗幕城的蜘蛛森林里。"   "什么?那么远的地方,凭什么让我去?"法师法克斯用可以杀死人的目光盯住多明戈说道:"要是到那里找不到你说的那个‘东西‘该怎么办?"   "这个好办,要是找不到的话我随你处置。另外,"多明戈迎着法师的目光一字一句的说道:"如果是我也就是塞隆大师说的对的话请大人把放在您大厅里的那颗龙牙让给我。"   了解多明戈的人都从来不和他打赌。因为多明戈输的时候从不支付赌注,赢得时候也从不放过对方。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九章 推测 更新时间2005-9-25 10:57:00 字数:2710  高大的树木,繁茂的灌木丛,人迹罕至的森林,崎岖不平的道路,嗯……对不起,不应该说道路才对,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路。   不过有一个哲人说过,世上本来没有路,但是走的人多了,自然就有了路。   现在走在这条路上的人还真不少。   多明戈、法克斯、矮人塞隆和作为向导的佣兵卢佐夫组成的小队现在就走在这条道路上。   这个小队的成员组成非常复杂,原因各不相同。多明戈作为这个小队的组织者有着不可告人的打算;法克斯是因为维护贵族的自尊,对贵族来说,这个甚至可以高过生命;矮人塞隆本不打算来的,不过多明戈对他说除了照付那一百枚金币外还愿意和他分享那颗龙牙,于是矮人马上扔掉锤子抗起矮人们著名的斧头也来了;佣兵卢佐夫是最不想来的一个,因为他已经从多明戈那里得到了他原先打算用一生来得到的一百枚金币。不过,当多明戈告送他愿意再出一百个金币的时候,卢佐夫非常痛快的答应了。   一路上的辛苦自不必说,花了数日,也拜托卢佐夫这个好向导,这个小队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这里看上去和森林的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不同,只有地上散乱的几块骨头证明这里曾经发生过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   “就是这里了。”卢佐夫说到,这是他第二次来这里。“我上次来的时候还有几具比较完整的,不过现在就只剩下这些了,应该是有什么野兽来过了把。”   “仅仅是这几块就已经能说明问题了。”法克斯说道,他捡起一块骨头对矮人说:“一般的剑斧能造成这样的伤痕么?”   矮人从法师手中接过那块骨头,仔细观察起来:这块骨头是原先主人的一块肋骨,不过他的主人显然已经不再需要它了。这块骨头的断茬异常的齐整,用手摸上去有一种光滑的感觉,就像是兽人们仔细打磨过用来装饰的骨器。   “是不能。”矮人铸造大师塞隆承认。   法师法克斯对这个答案很满意。他转过身来看多明戈。   多明戈没说什么,而是把卢佐夫叫了过来,让他指指引起着一切事件的骷髅头主人的位置。   卢佐夫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毕竟给人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   这具骨架距离其他的骨头有一定的距离,大约两百步左右的样子。这表明这个可怜的家伙曾经努力的逃走过。他现在静静的横躺一棵大树下的草丛里,除了没有头骨以外,一切都很完整。   “这堆骨头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法克斯仔细检查完后说道。   多明戈没有理会法师,他问卢佐夫:“你看这个人死的时候是在干什么?”。   “祈祷。”没等卢佐夫开口,法克斯就先说到:“他躲在这里祈祷。这也可以解释你的那个问题————这个可怜的家伙太害怕,所以敌人逼近的时候不敢还手。”   “你是怎么知道他在祈祷的?”矮人好奇的问。   “你看他的右手中握着的东西,”法克斯指着尸骨的右手说道。   矮人马上掰开污秽的白骨,没有丝毫的忌讳,从死者手掌中找出了一个圆形小饰物。   “这个是……”。   “一个木质的护身符。从外形上看,这个护身符是南方一个很小的伏都教教派的守护神,还是一个女神,至于名字么……我记不得了,不过大概是个主管医疗和幸运的女神。”法克斯得意洋洋的继续向自己的队友主显示自己的博学:“对了,虽然这个木质护符在这个潮湿的森林里呆了这么长时间,但看上去还是很有光泽,说明这个护符肯定从伏都教总坛求回来的。你要是感兴趣可以留着”。   “不,这种污秽的东西我们矮人可不敢要。”矮人塞隆马上把手中的这个又变成“污秽的东西”的护身符丢进了草丛里。   “你们看这里!”多明戈指着大树的一个地方叫到:“这个痕迹是怎么回事?”。   法克斯等人顺着多明戈所指的地方看去,发现在树干上大约和多明戈双眼平齐的树皮上有一条浅浅的横沟,很像是被什么东西刻上去的一样。   “这个……这个就是树上的一道划痕罢了。”法师迟疑了一下,接着说道:“可能是某种动物留下的。”   “不,绝对不是动物。”多明戈从卢佐夫手里接过那个被钻了小孔的骷髅头,站到大树一边,然后伸手把骷髅头举高用骷髅上的小孔对准树上的划痕,闭上一只眼睛用另一只看过去。   “事情应该是这样的,我的这个可怜的朋友在匆忙中想藏在这棵大树的后面,谁知道自己的行踪暴露了————而且他还很不小心的把自己的后脑从大树后面露了出来————看!就是那个!”。   从多明戈眼里望去,树上的划痕和骷髅头上的两个小孔形成了一条直线,直指百步外的一棵非常粗壮的大树。   矮人塞隆一马当先冲了过去,一到那棵树下就发现树上果然有一个鼓起来的包,包中心位置有个好似虫蛀的圆孔。   “把它砍下来!”还没等多明戈说完,矮人塞隆就解下了矮人赖以成名的大斧,用力的在这棵大树的底部砍起来,一时之间木屑上下翻飞,不一会,这棵无辜的大树就到在了矮人的斧下。   卢佐夫用匕首在树身上刨了几下,原先看上去不起眼的小孔越往里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碗口大的坑一直到树干的中心,最后,一个暗黄色的金属物终于慢慢的裸露在无比惊讶的众人面前。   这个金属物看上去扭曲的不成样子,但只要看过一眼的人都会自然的认为它原先肯定是个完美的圆锥体,只不过因为钻进树干后因为阻力过大而扭曲了。   卢佐夫把这个金属物从树干中剜了出来,在手里掂了掂,非常困惑的说到:“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箭头……也不可能有这样力量的弩。”   矮人塞隆接过金属物,先是掂量掂量,然后仔细的摩挲金属物的表面,最后还放在嘴里个崩个崩的咬了咬,用和卢佐夫同样的语气说道:“我从没有听说过这种金属……不是金也不是铜,这种金属可能不是这个大陆上出产的。我也说不出这种形状是怎么得来的……事实上我不会做这个东西,也从没有听说过什么人能做……我甚至说不出这个东西到底是怎么用的。”   多明戈从矮人手中把神秘的金属物拿过来,转手递给法克斯。   “你怎么看?”。   “这……这个……”法克斯双手接过这个金属物,捧在手里,好像梦游一样,嘴唇蠕动了半天才说出几个字来:“我一定要见见这个人……我一定要见见这个人……”。   多明戈当然知道法克斯想见的是谁。多明戈比法克斯更想见她。一直以来多明戈都在凭着一些蛛丝马迹来推测一个深宫里长大的公主一个人会去什么地方,他甚至认真考虑过公主不幸沦落为妓女的可能(这个可能是很高地),但现在随着公主身上的谜团越来越大,也更难确定这个谜一样的公主的去向了。   如果多明戈知道就在此时仙多拉公主要去做佣兵卢佐夫的同行,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第十章 围裙男 更新时间2005-9-26 22:01:00 字数:2976  "这里就是我的家。"领路的小孩在一扇门前下来。   这间房子座落在一个七曲八折的小巷子的最深处,高高的青石围墙上长满了爬墙虎;虽然近几天没有下过雨,但地上还是铺了一层薄薄的淤泥;有几只鸡在仙多拉的脚边咯咯的跑过去,落下了几根鸡毛。   "大姐您在这里稍等一下。"小孩一路飞跑着进去,不一会,随着一阵嘈杂,"丹尼……别拽……我忙呢!"一个低沉的男低音很无奈的响起,小孩拽着一个男人走了出来。   原来这个可爱的小孩叫丹尼!   他一看到我马上就呆住了。   我也很吃惊。   虽然他们还没有出现在门口的时候我就通过探测器初步了解了那个男人,但当他被小孩拽出来的时候我还是吃了一惊。   这个男人肩膀有两个我并肩站着那幺宽,双臂粗壮而有力;身材比我高出两个头间,站在他面前我只能仰视才可以看到他的脸----一副饱经沧桑的面孔,他长着厚厚的嘴唇和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只是现在看上去呆呆的),一对粗重的眉毛大大增加了他的男子气概,美中不足的是他的耳朵看上去好象秀气一些,与其它五官不大相配。   看到他以后,让我感到吃惊的并不是他高大魁梧的身材,也不是那对尖利的耳朵,而是身上穿的那件东西----一件很小号的围裙。   由于男人的身才过于高大,这样小的围裙穿在他身上只能档住他腹部的一部分,一个这样高大的男人身上穿这样一件围裙呆呆的站在那里给人的感觉已经超越了"不伦不类"的范畴----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从幼儿园跑出来的一个严重超龄的小朋友。   毕竟还有一个经过严格检验的面部控制系统存在,我马上就控制住了面部的每一组线路,努力没有露出任何嘲笑/微笑/大笑/嘻笑等表情,同时尽量用最自然的口气问道:"请问您有什么要吩咐我做的么?"。   "请问您有什么要吩咐我做的么?"。   他还是呆呆的站着,没有回答,于是我只好又重复了一便,这次把音量调高了一点。   直到小丹尼在一边大喊:"哥哥!人家问你话呢!!",他才反应过来。   哥哥?我还以为是父子呢。他看上去好象很老的样子。   "啊?什幺??做什幺……??"这个男人困惑的一个劲挠后脑,然后恍然大悟一样一把把小丹尼拉了过来:"丹尼!你在玩什幺把戏?快给我说清楚!!"。   "嘻嘻……"小丹尼做了个鬼脸,"我从街上发现到这个佣兵姐姐长的真漂亮啊,哥哥现在还是独自一个人,所以我想介绍给……"。   "放屁!小孩胡闹些什幺!!"没有等丹尼说完,他哥哥一脚踹了过来,毫无防备的丹尼扑通一下就掉到泥洼里去了,顿时泥水四溅,在周围的爬墙虎叶子上留下了星星点点的泥浆。   事情发展大大出乎我意料。虽然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幺,但这个男人无缘无故的把他这样可爱的弟弟一脚踹出去让我感到不快。   我为什幺会感到不快呢?……不清楚……好象要是装看不见的话会很奇怪把。   这时的丹尼坐在泥坑中,一脸的委屈,嘴角一抽一抽的,好象要哭出来的样子。我赶忙过去把他扶了起来,但他身上已经沾满了泥。   "你这人是怎幺回事?怎幺无缘无故的把孩子踢出去了?"我叫了起来。刚才看他呆呆的样子觉得他还有些憨厚,但现在开始变得让人生厌。   "不……对不起……"这个男人顿时手足无措起来,"我……不是……哎呀,小姐,你没有搞清楚事情啊。"   "我什幺事情没有搞清楚?"。   "这个……这个……唉,其实我们没有钱也根本不想雇佣兵。我们父母双亡,我兄弟二人相依为命一起生活,因此我现在还是独身一人,于是……于是我弟弟就开始瞎操心起来……。"   "咦……?"   气氛顿时变得尴尬起来。一时之间,饶你每秒运算千万兆的正电子脑也找不出话说。真没有想到我会遇上这样的事情!不过计算机马上就告送我这很可能是一个机会!   自我到达这个陌生的地区以来,尽管我一直在尝试,但还是和总部联系不上。根据我得到的指令,如果我无法于总部取得联系而机器人的身份被外人发现的话我就必须自我毁灭以保护军事机密,因此我必须拼命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地区掩藏自己的身份。   为此,我还杀了一个公主!   但完成一个完全陌生的地区潜伏工作仅仅是伪装成当地人是不够的,最佳办法是能得到当地人的掩护。   我曾经尝试过一次,但是可惜,我失败了。   总结失败教训应该是时机不成熟。如果当时不遇上那三个匪徒或者当时克制一点没有使用激光类武器的话事情可能是另外一种结局。   不过机器人是不懂‘后悔‘这个词的,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这次又是个机会。丹尼的哥哥看上去是个比较忠厚的人,这种人很容易说服而且成为你的人后忠诚度会很高。他家的条件也很合适。从他们兄弟二人独自生活来看他们应该没有什么亲近的人,而且他们家处在一个偏僻角落里,也不会引起别人太多的注意----如果这个镇子里的人对忽然出现的角色不太在意的话。   当然我还有另外一种选择:直接把这个男人干掉,就像我在树林里对那个公主做的那样变成他的样子。   这时再看小丹尼,刚刚才挨了一脚,现在却没事人一样的看看我再看看他大哥,一脸企盼的样子。忽然我于心不忍起来。如果我代替他大哥的话对他实在太悲惨了----虽然我照顾他绝对不会比他大哥差。   而且我和丹尼的哥哥体形相差很大,伪装的话最好找体形接近的目标,另外……变成一个男人……有点……。   别的选择还是很多的。   这次一定要采取比较谨慎的策略,设法拉拢丹尼的哥哥让他帮助我直到我与总部建立联系。   具体采取什么策略呢?当然首先必须设法与他们建立比较亲密的关系。   方案一:我在这里忽然昏倒。   不行,如果我昏倒的话他们一定会把我背起来,这样的话体重就会让我暴露。这种风险太大了。   方案二:我声称自己被人追杀。   摸摸身上的大剑,再看看身上的这身破烂,这的确是个好理由,很容易让人相信……可惜我刚从已经说自己是来打工的了,再改口无法自圆其说。   方案三:我就如同小丹尼希望的那样宣布自己于这个现在还不知道姓甚名谁的男人一见钟情……。   这也太傻了点。   正当我踌躇不定的时候,契机出现了。   也许是我们两个人不说话太久,也可能是气氛压抑到了连小孩子都感到不舒服的地步,但最可能的是小丹尼决定再帮自己的哥哥一次,以获得我的好感。   他真是个聪明的小孩!   "对了!我的哥哥以前也是做佣兵的!你们可能有共同的朋友也说不定啊!"。   这个围裙男原先竟然是一个走南闯北刀头舔血的雇佣兵?这也和仙多拉记忆里的形象差太远了点把?难道是小丹尼在骗人?    第十一章 盘诘 更新时间2005-10-3 21:14:00 字数:3194  “您……曾经是佣兵?”我开始使用这个小丹尼提供的话题试图改善现在尴尬的气氛。   那个围裙男好像也是为了扭转现场的气氛,对这个话题表现出了明显的热心。   “啊,是啊,年轻气盛的时候是曾经到外面闯荡过几年。”   “那请问阁下的大名是?”。   “不敢不敢,在下只是一个无名小卒罢了。”这个围裙男用非常谦虚回答。   “我哥哥当时可是一个很有名的佣兵呀,人家都称他是……”小丹尼又插嘴到。   “小孩子又胡说!”围裙男又做势要打人,不这这次小丹尼反应超快,刷一下子躲到我的背后,伸出舌头做了个鬼脸。   计算机认为这时候应该笑,于是我就笑了。   围裙男也嘿嘿的笑了起来,刚才尴尬的气氛一扫而光,大家之间的关系明显变得融洽起来。如果这是小丹尼故意而为的话,那这个小孩简直是聪明机灵到绝顶的那种小孩,就像一部从一千年前的二十世纪末期就开始播放的侦探卡通片里头的那个主角。   “我弟弟实在是太调皮了。”围裙男笑着说道,忽然一丝不易察觉的骄傲在他脸上闪过,淹没在他憨厚的笑容之中,普通人决不可能注意到。但这没能逃过明察秋毫的计算机,只听他接下来说到:   “我当年在外闯荡的时候认识过很多朋友,他们都叫我宾都。小姐您尽管这样称呼在下好了。”   宾都?一个毫无任何印象的名字。从仙多拉的记忆中也丝毫没有这个名字的影子。不过从他脸上闪过的那丝骄傲来看,这个名字当时很有可能代表佣兵界里的一个响当当的人物,甚至可能是一个传说级的名人。不过计算机根据观察此人住宅及衣着的结果后分析认为以上两种可能性小的可以忽略不计,最大的的可能是这个人其实是过于自信,这种情况在远离社会主流的人群身上很常见。   我不是来戳某人的自尊心的,但如果硬着头皮承认听说过并且很崇拜这个名字的话又很容易露馅,陷入非常难堪的境地之中。所以最佳的办法是采取一些模棱两可的回答或者装傻也可。   “您就是宾都前辈!久仰!久仰!我听一些前辈提起过您的事迹,我叫仙多拉,刚做佣兵不久,对这份工作还不熟悉,还要请前辈多多指导!”。   不温不火的套话,相信他绝对不会提出诸如“是那些前辈提的”或者“您听说过我的那些事迹”之类的问题把。   “原来是仙多拉小姐啊,真是个好名字。” 宾都的语气和脸色没有多大的变化,但头微微的抬高了一些:“不知道仙多拉小姐是在那里人呢?”。   这个好回答。“我是莱特城人。”   “哦……原来小姐是莱特人,想必小姐也是从莱特开始做佣兵的把?”。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虽然宾都还是一脸的笑容,但看上去已经不那么憨厚了。 但我自然不能说我是刚才见到您那可爱的弟弟才决定做开始做佣兵的,只能很小心的顺着话说道:“……是的,您问这个干什么?”。   “啊,是这样,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到过莱特城,认得几个莱特城的伙计,有个叫塞宾斯基·马隆的,小姐认识么?”。   难道他这是在盘诘我!?他一定是在盘诘我!他什么时候起疑心的?还是仅仅出于对陌生人的戒心?   刚才实在是大意了一些。计算机没有从他一脸憨厚的笑容中上看何出任何的征兆,我自己也没出什么纰漏,难道他真是隐居在这里的一个传说级名人?难道听到他的名字后真的必须欢呼跳跃才可以么?值得庆幸的是他现在的疑心并不大,否则他立刻就会戳穿我了。   现在最重要的是尽快设法弥补。因为如果长时间的迟疑会给人造成一种心虚的印象,直接降低自己的可信度。可是塞宾斯基也是我第一次听说,高矮胖瘦都不知道,让我怎么回答?不过现在已经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回答,走一步算一步。再怎么说他也不可能从几句活里就知道我是机器人,最多背一个“欺骗幼稚孩童的女骗子”的名号,很没面子的逃走就是了。   “抱歉,我没有听说过这个人。”   “哦……那小姐见过一个红头发的叫丹皮士的么?。”   “抱歉,也没有。”   “那小姐知道罗克纳尔·宾虚的么?”   “抱歉,也不知道。”   ………………………………   虽然我到此为止一只保持着自信的表情和沉着的语气,这对机器人来说很容易做到,如果是一个自然人的话恐怕早已汗流浃背————实际上我也很清楚现在已经没有坚持下去的意义了。看来,我的佣兵生涯即将不光彩的结束,转职去当女骗子了。   从某些方面看,这其实是宾都的幸运。不过要是这么说的话,下面发生的事情只能说是幸运之神没有站在宾都一边。   “那么,在莱特城有个女佣兵叫塞丽思·福宝的,你总听说过把?”。   奇迹出现!仙多拉的记忆里居然真的有个人叫这个名字!   仔细想来,除了这个世界的语言和风俗习惯外,我这是第一次在仙多拉的记忆里得到有用的资料。在仙多拉的记忆中她是在一次宫廷的宴会中见到塞丽思·福宝的,那时她的身份是一个伯爵的夫人,据说她在一次任务的时候救了一个伯爵,然后与这个伯爵一见钟情(英雄救靓男/帅哥/老公/金龟婿/款爷/等等等),而且这桩婚事还得到了仙多拉父亲的祝福,保住了伯爵的爵位,否则伯爵会被剥掉爵位降至平民。她出席宴会的时候穿一身短装,在一大堆宽衫长裙的贵妇人当中显得英姿飒爽,当然也吸引了仙多拉公主的注意。   可是根据以往的经验判断,她的资料可信度很低,不过现在也只能赌一把了。   “啊————你是说塞丽思前辈啊,认得啊,她现在已经是伯爵夫人啊,我还和她说过话呢!她的一头黑发真让我羡慕啊!对了,您和她很熟悉么?她的左手上的那道刀疤是怎么弄的?”。   “那刀疤是一个山匪砍的……看来你确实见过塞丽思啊……”宾都长出了一口气,很放松了一下的样子,然后用一种表示对人非常关切的特殊语气问道:“她现在还好把?”   看来这个宾都和塞丽思之间不是一般的认识啊……不管怎么说,不必去做女骗子了。   严格的来说,我其实一直是个骗子……不,不能考虑这类问题,否则会死机的。   我尽量从仙多拉的记忆搜寻更有用的东西,继续这个话题:“伯爵对她很好……两年前她还为伯爵生了一个男孩,立刻就被伯爵立为自己的继承人呢。”   “啊?塞丽思已经有小孩了呀,那还真不错……真不错……”。   从宾都的语气中可以很清晰的听出他是真心的在为那个叫塞丽思的人祝福,他们之间发生的事情真令人好奇,不过机器人的好奇心不重,否则我一定要追问下去。   “那你是在那里见到塞丽思的?”。   难道盘诘还在继续么?很难说他到底是在故意盘诘还是只是对友人的关心。只有一点是肯定的:我绝对不能说“是王家一年一度举行的宫廷宴会中……”。我只好尽量的编造一个谎言。作为一个准备做间谍的机器人谎言编造程序是必备的,但编造的谎言必须要有一定的基础,否则就不是在说谎,而是在写网络小说。   于是我在仙多拉记忆的基础之上发挥想象:“……我是在酒馆……门口见到塞丽思前辈的。”我接着补充了一句“她很好相处啊。”   我认为这个谎言实在勉强的很。   “哈哈……”   宾都忽然大笑起来,几乎吓了我一跳,以为我又在那里露出马脚了。   “看来塞丽思就是当了贵族也改不了喝酒的毛病啊,你运气好好!你见到她的时候她一定是还没有喝酒对不对?”。   “……对……”。   “哈哈哈哈……”宾都一边大笑一边说道“你应该很庆幸!如果你是在她喝完后出来……哈哈哈哈……”。   宾都如同听到一个特别好笑的笑话一样一直笑个不停————无论怎么说,他对我的怀疑绝对是解除了。   这时候小丹尼瞪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宾都又说话了:“哥哥你是怎么回事?一直站在门口和大姐姐说话,为什么不把姐姐请到屋里去坐坐呢?”。   真是一个超级机灵懂事可爱的小男孩!我很喜欢他!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十二章 脚印 更新时间2005-10-22 9:48:00 字数:2275  “哎呀呀,您看看,光顾着说活,我都把这个茬给忘了……”宾都摸着后脑勺一脸憨厚的笑着说道。   我抬起一条腿准备进屋。   “……您也看到了,我们确实没有什么用的着佣兵的地方,实在是很对不起。”宾都宽大的身躯充满了整个门框,没有丝毫让开的意思。“不过作为一个老佣兵当然知道道上规矩,毕竟是我弟弟发出的正式请求,您稍等片刻。”   宾都在怀里掏啊掏了半天,掏出一个黑糊糊的三角形木质装饰品递给我,我没有想到事情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刚抬起的半条腿只好悄悄的收回来。我从不知道什么“道上的规矩”,如果说佣兵的规矩的话,仙多拉的记忆里只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一条而已。看来,下次选择职业要小心,一定要找一个熟悉的工作来做。   只好先接过东西,静观其变。   “这是我做佣兵时的护身符,很管用的!请您务必收下!另外,在这个镇子另一头酒馆中有个斑秃的中年人,叫罗素,他是附近有名的佣兵经济人。你可以去找他,就说是‘精灵耳宾都’推荐您来的,相信他手头一定会有一些很好的工作供您选择的”。   护身符?这个黑糊糊的木质品?明显是手工制品,打磨的非常粗糙,而且磨损的厉害,分辨不出中间的图案是一个人还是一朵云还是二者兼而有之。一个集高精尖科技于一身的机器人带着这样一个黑糊糊的手工木质旧三角护身符……用来护身……思考不能……死机……。   看来这个机会又要失去了。我到底在那里出错了呢?   转身看看小丹尼,希望有什么转机出现,这时那个精灵可爱的小男孩又想说什么,但他哥哥先一步采取了行动,把小丹尼抓住领子塞到门后去了。   我想是该告辞的时候了。   ×××××××××××××× “哥……哥,你就这样让人走了?”。   待女佣兵走远后,小丹尼有些气急败坏的质问宾都。   宾都是小丹尼唯一的亲人,也是他唯一依靠。宾都有的时候对他很严厉,有时甚至会很粗暴的打他,当然小丹尼很明白哥哥一直很爱自己。如果自己有什么不幸哥哥一定会伤心的要死,就像自己的哥哥忽然消失自己也会无比的伤心一样。   没有父母的孤儿懂事的早。随着年龄的增长,小丹尼明白的事情越来越多。他很快发现哥哥到现在还是独身一人这个事实。小丹尼认为这个原因主要在自己————事实上的确如此。 虽然丹尼的哥哥对丹尼并没有表现出哪怕一丝一毫的反感,但“我是哥哥的负担”这种念头还是在小孩的幼小心灵中滋生出来。   而且小丹尼也从一些街坊邻居那里听说自己哥哥的一些传说:在自己没有出生以前,自己的哥哥是个很厉害的佣兵———非常厉害的那种。因为长着一对尖耳朵,所以得到了“精灵耳宾都”这个绰号。当然宾都是百分百的人类。发现自己的哥哥宾都竟然是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后,一方面小丹尼对自己的哥哥崇拜的要死,每天都照镜子揪耳朵,希望自己能和哥哥长的一样尖,并且和哥哥一样做一个伟大的佣兵;另一方面也觉得自己成了哥哥的负担,本应该在外面叱咤风云让人敬仰的哥哥窝在这个小镇做买菜、做饭、洗衣服和照顾小孩这样卑微的工作,对此小丹尼心中非常内疚。有的时候,小丹尼甚至会产生“如果我死了,哥哥就解脱了……”这种危险的思想。   于是小丹尼很努力的帮助哥哥做事。在邻居们的眼中,小丹尼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小孩。但小孩毕竟是小孩,经常出错帮倒忙,因此他哥哥一般不让他做事。结果小丹尼只能去幻想“哥哥的仇敌来寻仇,由于敌人异常强大,哥哥陷入大危机之中,而自己在千钧一发救了哥哥”之类的情节剧,当然这种情况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这天上午。这时一个女佣兵————其实应该是一个佣兵打扮的女子————出现在小镇的大街上,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当然也包括小丹尼。   小丹尼知道自己做这样的事情很可能会挨一顿臭揍,但为了哥哥的一生的幸福还是冒着挨打的危险,把女佣兵骗回了家。小孩毕竟还是小孩,丝毫没有考虑事情的后果,眼中最严重的危机不过是“被哥哥臭揍一顿”罢了。   “哥……哥,你就这样让人走了?”。   话一落地,小丹尼就发现气氛不对,哥哥用一种自己从没有见过的目关看着自己,半晌没有说话。小丹尼心想这下完了,不知道自己今天会被打成什么样子。   “来,丹尼你过来,来看看这里。”出乎小丹尼的预料,暴风雨没有来,宾都很平静的指着门口泥洼里的一个脚印,对小丹尼说道:“你看这个脚印有什么特别?”   小丹尼走过去仔细看,这对脚印不大,前面尖尖的,一看它的主人就有一对纤细的小脚。   “这个脚印……是刚才的姐姐留下的把……”小丹尼一边看着宾都哥哥的脸色,一边小心翼翼的说道“……有些深……好像姐姐身上很重的样子……”。   宾都把一只手伸到小丹尼的头顶————小丹尼吓的一缩脖子————轻轻落下来摸了摸丹尼的头发,“行了,今天就到这里,哥哥有些累了,你进去准备准备吃饭去把。”   小丹尼满腹疑虑的走回屋里,转身看看自己的哥哥还是站在门口观察着那对脚印,忽然一个可怕的念头涌上丹尼那不大的脑瓜里: ————难道自己的哥哥是传说中的恋脚癖?   现在的宾都丝毫不知道弟弟心中对自己产生了奇异的看法。他在泥洼边上转了几圈,忽然伸出右脚狠狠的在泥洼的一侧踏了下去,提起脚后就有了一个大大的脚印露了出来。   只是可惜,还是没有女佣兵留下的深。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十三章 怪人军团 更新时间2006-5-24 9:57:00 字数:5241  ————公主的身上肯定隐藏着极大的能力。而且,公主似乎极力隐藏这种能力。她为什么要隐藏这种能力呢?   ————这个能力显然不是我,或者说我们所能理解的。   ————不用说,这种能力异常强大。如果有这种力量,不早就统一整个大陆了。   ————这种能力真的是属于,或者是曾经属于莱特王国的么?如果莱特王国真的有这种级别的力量,那他们为什么不用??   ————如果说这种力量只能是仙多拉一个人能用,那她肯定会被莱特王国当成王牌兵器,像神一样供起来,更别说她是这个国家的公主,而且还有继承王位的可能。假如真是如此,那她离家出走后莱特王国为什么不着急?惧怕帝国?屁!有这种力量,十个帝国也给灭了。   ————按照这个思路可以推导:连莱特王国也不知道自己的公主有这种把小型金属块飞速弹出和杀人不流血的特技。但这个也可以解释为:公主离开了莱特王国后,才学会了————或者说得到了————这种力量。另外,这个力量可能和那个已经失踪了的马车夫有很大关系;她身上总不离身的那把大剑也就能有合理的解释了:那把剑很可能就是这种力量的关键。   ————那么,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释:仙多拉公主为什么还要在得到了这种力量之后,还继续逃避呢??她为什么不回国呢?在这种条件下,其实她怎么样都可以啊。   ————因为女孩的矜持……不,这样想实在是太傻了。   每当想到这里的时候,多明戈就有找一个人和自己探讨探讨的冲动。当然,他没有这么做,否则他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了。   这次蜘蛛森林之旅让多明戈收获了许多,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多明戈已经不想再用“娶一个公主”的方法来获得权势和地位了。他最想得到的,是那种坚不可摧的力量。   无论用什么手段,或者付出什么代价。   “为了权势和地位,把灵魂卖给恶魔也没有什么————反正已经卖过不止一次了。”   法师法克斯对矮人明显有种族上的歧视,经常侮辱矮人大师塞隆,矮人大师塞隆饱受歧视,对法师法克斯也是恨之入骨。但那个金属物让这两个人抛弃了一切成见,变成了这个小队伍中最亲密的一对:他们只要有一点点的时间————包括在危险的蜘蛛森林里穿行的时候————就会把那个小金属物拿在手里反复摩挲,不停的讨论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当然,始终没有结果。为了称呼起来方便,这两个人甚至给这个小金属物起了个又臭又长的名字:莱西-多哥-布来克斯特。意思是说无穷的未知。   多明戈巨讨厌这个名字,因为他根本记不住,也不想记。而作为这个金属物最重要发现者之一的佣兵卢左夫只是简单的把它称作‘小金弹’,因为这个东西看上去有一种金黄色。这名字深得多明戈之心。   有次途中休息,矮人大师塞隆失手把那个小金属体————就是‘莱西-多哥-布来克斯特’————丢进草丛里,寻了半天没有找到,法师法克斯急得要命,矮人塞隆更是懊悔的要拿斧子把自己的手剁下来,但被多明戈阻止。幸好被老佣兵卢左夫找到了,大法师和矮人竟然当场抱住老佣兵哭了起来。   不管怎么说,大法师和武器大师达成了一个共识:一定要见到使用这个东西的人。   这个共识显然对多明戈有利。因为多明戈现在很需要他们的知识和力量。   而那个老佣兵一见到那个金属物,就像一只嗅到了老虎气味的狗,夹着尾巴找多明戈声明一出蜘蛛森林他就不干了————无论给多少钱也不干了。   但他追踪方面的能力是多明戈最迫切需要的。于是,多明戈加大了金币刺激量并且答应只要一有危险就可以先跑,轻而易举的把一条狗变回了狮子。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小金属物的出现改变了很多很多人,也改变的很多很多事情。而且更没有人想到这个小东西对后来的影响是多么的深远,就拿蜘蛛森林来说,后来的探险家们蜂拥深入蜘蛛森林,以求有所发现,最后导致蜘蛛森林的巨蛛绝种,人烟罕至的蛮荒之地变做大陆著名的旅游圣地之一。   连续几天的艰苦跋涉后,这一行人终于到达了蜘蛛森林的边缘的宿营地,第二天就可以到达有人的城镇,多明戈开始考虑如何才能尽快的找到这位公主殿下,是公开寻找,还是继续秘密的探访呢?公开寻找的最大好处是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爱思慕大陆是不小,但公主就这么一个,一旦消息传出,整个大陆四大国和各种势力都会顷尽全力寻找,但坏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找到公主的人未必是自己,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那就亏大了。秘密寻访则很困难,没有任何的线索,现在无法知道这个公主往那个方向去了,如果公主一直向南,对多明戈来说最好不过的,向南是开兰王国,那里有多明戈经营多年的势力和眼线,相信自己不费很大力气就能找到;如果向东,对多明戈来说是最糟糕的,由于东边的笛特王国是大陆上禁奴令执行的最严厉的国家,自己在那里根本混不开,如果冒险深入笛特王国甚至还有被逮捕的危险,如果有个万一可糗大了;西边是自己的老巢,根本不可能,向北边更不可能,多明戈甚至更本没有考虑,因为大陆上所有人都知道,还从没有一个活人能穿过蜘蛛森林走出去的。   不过很快,多明戈就做好了计划:先用自己在开兰和其他国家的势力和眼线,尽全力打探消息,随时与自己保持联系;自己则带这一队人从这里向东去开兰王国。这确实有点冒险,但这个是效率最高的方法,再说多明戈如果连这点险也不敢冒,那也根本不会有现在的这个地位。   多明戈甚至考虑好了:六个月。如果在开兰境内半年还得不到什么消息,自己就返回另想办法。多明戈是一个有头脑,善于计划的人。   多明戈绝对想不到的是,第二天早上,完全出乎自己意料的事情就发生了,从此,事件的发展就脱离了自己的掌握。   多明戈从宿营地醒来的时候,伸了个懒腰,像往常一样张开大口吸一口早上的空气,然后嘴巴就没有合上————他的对面站着一个人,这个人竟然有两个脑袋,是一个双头畸形人,双头人手里还有一把大刀,现在这把大刀正架在尊贵的法师的脖子上。当你早上醒来一睁眼看到的是一个俩脑袋的人正在威胁你伙伴的时候,你会怎么做?相信一般人会一边默念‘快醒来快醒来……’然后躺下继续睡觉,让恶梦快点过去。不过多明戈毕竟不是一般人,立即伸手去摸怀里暗藏的匕首,但马上又停住了。   因为在昨天晚生还空无一人的宿营的变得无比的热闹————很多很多人和很多很多动物聚集在四周,如同一个稀奇古怪的梦。有五匹马、三头大象和一只多明戈叫不上名字的动物,上面全是美女俊男骑士,还有两个是精灵,那种真正的精灵。周围还参杂在很多人,每一个人都奇形怪状,多明戈一生都没有见过这么多怪人聚在一起:有精灵、半精灵、兽人、矮人、比兽人还高大的人、比精灵还美形的人、比矮人还要矮的人、三条胳膊的人、两个鼻子的人……等等。   这些怪人虽然长的奇怪,但共通点还是有的:全部拿着和他们的外形同样奇形怪状的兵器对着多明戈。矮人大师塞隆就是正被一个比还矮的人类抓着;老佣兵看来没有跑,被捆的像粽子一样仍在地下,嘴巴被一块破布堵住,本来轮到他值夜的,看样子好像吃了不少苦头。多明戈估计自己只要一拿出匕首,身上最少也要长出两种自己叫的出名字的武器和三种自己叫不出名字的武器。   就在这时,人群中有一个人朝多明戈走来,多明戈定睛一看,认识,是个熟人,乔先生。乔先生站在这伙人中间特别的突出————因为他是唯一的一个看上去很正常的人,他因为正常而显得突出。而且没有拿任何武器。   “嘿!爵士阁下,早上好!”乔先生脸上堆满了天真活泼的笑容,“我没有打扰阁下吧?哦,我来介绍一下,”乔先生指了指周围的那些怪人“他们都是我马戏团里的演员。”   “我看出来了。”多明戈回答,“他们可真够吸引人的。”多明戈后悔的要死,深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提前提防乔先生,竟然忘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自己出发到蜘蛛森林前应该知道乔先生一定会在一边等着的。不过长期处于危险边缘生活多明戈很快冷静了下来,现在唯一的机会就是等乔先生走的近一点,然后用怀里的匕首胁持他,如果成功,场面马上就会逆转,现在就盼望乔先生赶紧走到自己的面前来。   但是乔先生只走到多明戈十五步远的地方就停住了,他不是笨人。   “爵士大人在这么危险的地方待了这么久,可有什么发现?”。   “没有。”多明戈一边沉着应付,一边估计直冲过去能抓住乔先生的可能有多大。从不惊动睡着的自己而制服那三个人来看这些人当中一定有高手,或者多人之间配合的绝佳。凭借自己的身手,活着冲到乔先生面前的可能性绝对低于三成,这还不考虑乔先生本人的实力。   细细想起来,乔先生以前总是一直很弱的样子。想到这里,多明戈不由得打了个寒战,这是自多明戈记事起除天气原因造成的外唯一的一个寒战。   “哦?那么说您是空手而归的啦?”。   “是的。”多明戈努力使自己的语气镇定,“只见到了库克船长的遗骸。”   “唉,可怜的人,”乔先生开始扯一些似乎不着边际的话:“您总会把他埋了把?”。   “……当然。”多明戈马上就明白了,这是乔先生的手段,通过不着边际的提问,盼望能在这种情势下能让多明戈自乱阵脚。乔先生确实有点低估多明戈了。   “他是个海员,海员的墓地是大海,船长经常这么说的。”   “我想,库克船长现在应该没有什么怨言才对。”   “嗯……似乎是这个样子,呵呵……”乔先生笑了起来,多明戈看不出乔先生是被这个冷笑话逗笑的呢,还是没打乱自己的阵脚而自嘲的笑呢。   “那好,我想检查一下爵士阁下身上的东西,相信爵士阁下不会反对。有冒犯的地方,我会补偿的。”然后乔先生挥挥手,两个精灵美女走了上来, 不等多明戈想乔先生话中的‘……我会补偿的。’是个什么意思,就开始动手搜查多明戈的全身。多明戈没有办法反抗,只好听其处置。   两个精灵美女仔仔细细的摸遍了多明戈的全身,包括最私密的地方,连多明戈身上的虱子都摸了出来。   那个小金属物就被多明戈收藏在装金币的袋子里。   金币袋子被最后取了出来,多明戈咬紧牙关,脸上不流露出任何表情,以防被发觉。但是袋子一暴露在众人的视线里,矮人塞隆就和老佣兵卢左夫就极不争气的同时‘啊’了一声。   多明戈恨不得立刻杀了他们两个。他们两个自知犯了大错,也是一副如丧考妣的样子。   当然的,这个袋子马上被送到了乔先生的面前。   “哇!爵士阁下好有钱!比我这个整天玩马戏的强多了。”乔先生笑着打开袋子,伸进一只手把金币拨弄的‘哗哗’直响,慢慢的走到矮人和老佣兵的面前,“金币么,当然是好东西,关心一点是应该的么。”   天神保佑!!乔先生没有发现那个小东西!!多明戈有生以来,最虔诚的一次谢神。当然,多明戈还是保持平静的样子,矮人塞隆和老佣兵卢左夫也学聪明了,一直低着脑袋,做垂头丧气状。   只听乔先生接着说:“你们放心好了,我再怎么着也不会干那种强盗剪径的勾当,我只不过来途径此地来打个招呼而已。”然后把金币扔到了矮人的面前,转身对多明戈说:“我听说了一个消息,从开兰王国首都开出来一辆马车,大约有十来个护卫,往笛特王国方向去了,这马车神秘的很哪,要不是他们从南面的那个小镇上雇了几个佣兵,我才没有机会得到这个消息呢。哦,对了,他们还雇佣了一个女佣兵呦!这个对你可能有些帮助,就算是刚才无礼的补偿把。再说你们真的没有什么发现,我也不打扰你们了,再见了!”。   然后乔先生挥挥手,他手下的人马上开始撤离,乔先生来的快,走的也快。多明戈等人甚至还没有所反应,宿营地里就剩下一行四人,周围只留下几堆还冒着热气马粪。   半晌,矮人大师塞隆小心翼翼的说:“他们就怎么走了?”。   老佣兵卢左夫挣脱了束缚,说道:“我们运气真好,他没有发现‘小金弹’,上天保佑!!”,然后跪下开始祈祷。   多明戈没有说话。他一放松下来身上立即出了一身大汗,顿觉全身乏力,如同激战了一场一样。乔先生最后说的那辆马车和女佣兵是什么意思?他到底知道了什么?知道了多少?乔先生为什么要放过自己??多明戈清楚,总的来说,乔先生和自己是一类人,不会轻易放过到手的猎物的,他深刻感觉到,这肯定是一个阴谋,而自己已经陷进去了……。   这时,整个过程中唯一始终不声不响的大法师法克斯慢慢的说道:“那个双头人的骨头,我想要。”   ×××××××××××××××   乔先生一行人很快回到了大路,路边有一个人等着乔先生,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多明戈爵士府上的大管家。   大管家看到乔先生后立即迎了上去,行了个礼,悄声问道:“您为什么没有趁机除掉多明戈呢?”。   乔先生依然呵呵一笑,拍拍大管家的肩膀:“不急,有你在,我任何时候都能除掉这位爵士大人。”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女武神略传 上 (修改完成) 更新时间2005-1-16 21:23:00 字数:8329  这个故事,你也可以称为传说或者传奇,但无论你信不信,这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历史。   在这个爱思慕大陆上和其他世界里的大陆一样,主要生活着五个种族:仅次与神,强大无比但数量稀少并且行踪不定爱收集宝物的龙族;神的侍从,拥有神一样容貌与智慧并且精通魔法和弓箭的精灵族;神的工匠,虽然个头不高,但人人都长胡子并且个个都是能工巧匠的矮人族;神的武士,拥有人的四肢和动物的躯干,头脑有些不灵光但身高体壮力大无穷以力量为美的半兽人;当然,还有那个在所有世界里都必不可少的种族————人类。   也和其他世界上的大陆一样,人族和其他种族的关系————非常糟糕。   强大无比独来独往的龙族人类是不敢去惹的,最早人类只能在一些意淫的小说里发明一些英雄挥动某某神剑去屠龙,后来随着时间一长,这些在小说被意淫的人物竟慢慢的被当成正史里的人物来崇拜了,那些神剑神刀神器神弓箭也被当成确实存在过的事物,后来还有个皇帝专门派人去寻找过,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后,结果当然是一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于拥有神一样容貌与智慧并且精通魔法和弓箭的精灵族,人类也是不大敢惹的,据传说精灵族的长老们拥有能和龙相提并论的实力。不过在比旧泰坦帝国还要早的光明王朝时期人类和精灵发生过一场残酷的大战,其结果是两败俱伤。后来两族签定协议,以精灵河为界,爱思慕大陆南方一直通到大海的广阔森林归精灵族所有,人类不经过允许不能踏入,后来这座森林被称为精灵森林。这个协议大体上被遵守的很好,虽然有过有个把贪得无厌的人高价雇佣佣兵去劫持美丽的精灵族少女来做性奴的不愉快事情发生,但总的来说人族和精灵族的关系基本上是良好的。在后来的几次人类与半兽人的战争中精灵族都是以人类盟友的身份出现在战场上,还决定了好几次战争的胜负,拯救了人类。   在爱思慕大陆生活的人类公认矮人族是和人类关系最亲密的种族。其实矮人族与其他各族相处的关系都不错,这主要原因是矮人族是个以制造和矿产为主的民族,并且也没有那个矮人王动过统一某某大陆的念头,这也可能和矮人爱好和平的天性有关。在这个大陆上各个种族里最好的兵器和工具都出自矮人族之手,比方说半兽人英雄塔南用的嗜血战斧和精灵族圣人法狄娜用的无影追风弓。除了这些神兵利器,就连矮人做的普通刀剑也永远不会生锈,这一点连自认为聪慧绝伦的精灵族也自叹不如。矮人主要生活的地区是大陆最西边以盛产优质铁矿而闻名的铁兰遏贺山脉,除此之外,人类的大多数城市里都有矮人定居,他们在人类的世界里多半是以打铁和出售武器来谋生。在历史上人类和矮人从没有过大规模的冲突,不过也有在以奴隶制为主的旧泰坦帝国时期有过想用矮人做奴隶,结果导致天性自由的矮人暴动的不良记录存在。   最后就是和人类关系最恶劣的种族。神的武士,这是半兽人对自己的称呼。半兽人认为,龙是神的朋友,精灵是神的侍从,矮人是神的工匠,而人类不过是神造物时失败留下的垃圾罢了。半兽人身高体壮力大无穷,全身皮糟肉厚,还有些半兽人全身长满厚厚的毛发,与敌人或者恶兽搏斗的时候从不使用盔甲,一般情况下半兽人使用的武器只是一把简陋的狼牙棒,少数半兽人拥有巨型战斧。半兽人在战斗的时候挥舞着这类沉重并且威力巨大的武器向敌人乱砸,普通人类只要挨一下必死无疑。但这还不是半兽人最强大的地方,半兽人最强大的地方是他们强大的个体意志和种族间无比的团结牺牲精神。能做成这两点这和他们生活的地域很大的关系:半兽人分为大小数百个部落,主要分布在大陆北方巨大的蛮荒高原上,蛮荒高原也被称为冰雪高原或者是黑暗之地,虽然蛮荒高原的面积是精灵、人类和矮人这三族控制的领土面积总和的三倍,但是自然气候极端恶劣,一年只有两个季节:冬天和夏天。一年里的三个月都是白天,就被称为夏天;另外七个月都漫漫的长夜,天寒地冻,在七个月的长夜里连一根枯草也找不着,就是冬天。在蛮荒高原上即使是最温暖的夏天也比南方人类世界最寒冷的冬天冷。冰雪高原和黑暗之地之名由此得来。在这种严酷的自然环境下生活的种族即使想没有坚强的意志和不团结都不行。在战场上经常可以看见肠穿肚裂的半兽人战士仍然在挥舞着狼牙棒顽强的战斗,而且大部分受重创的半兽人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休息,不需要特别的照顾就能很快的恢复战斗力,因此其他各族普遍认为只有砍下半兽人的脑袋才能真正杀死一个半兽人。半兽人的团结和牺牲精神更是大陆诸族之冠,在蛮荒高原被太阳照耀的三个月里所有部落的所有半兽人无论男女老幼都会拼命的去搜集食物,以准备熬过漫长的冬夜,要是没有在珍贵的夏天收集到足够的粮食或者遇上饥荒,那结果将是极其悲惨的;其实即使在很好的年份也很难保证一个部落能收集到足够熬过冬天的食物,如果一个部落遇到食物短缺的时候会怎么办呢?他们绝对不会去向其他部落求援的————虽然按照半兽人的习俗,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只要有族人来要求帮助就必须满足来人的要求。一般这种时候,先是部落里年老体衰的半兽人站出来,自杀;一个原因是为了节省食物,另一个目的就是为了为部落提供额外的“食物”,再下面是身体比较差的小孩。他们统统是自愿的,祖尸孙肉,儿骨父柴是能让半兽人种族延续的唯一办法。一个百余人的部落一个冬天后能剩下七八十人是比较幸运的。因此也只有在战场上死去的半兽人才有坟墓,所以在战场上牺牲也是一作为一个半兽人最高尚的死法。   一代代半兽人就是这样依靠父兄子侄的尸骨活过来的,但无论有如何伟大的牺牲精神,在灾荒很严重的情况下也没有什么用。所以“找到一片满地美食,被太阳照耀的地方”是一代代半兽人的梦想,有无数无名的半兽人为了这个梦想前赴后继,但很遗憾,命运对半兽人是残酷的,当半兽人找到梦想之地的时候却发现他们的梦想之地已经被一个极其强大的种族————人类先占领了。   从此人类和半兽人之间的战争不断。   人类自有历史以来和半兽人的冲突不知道有多少回了,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半兽人首先大举进攻,这到不是人类不想主动攻击半兽人,而是半兽人居住的蛮荒高原上恶劣的自然条件就像天然形成的城墙一样阻挡住了人类的大军,并且半兽人居无定所,出动大军也很难找到打击的目标。但事有例外,在旧帝国历200年的时候旧泰坦帝国军出其不意的利用蛮荒高原夏天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大举扫荡了半兽人,这次蛮荒高原大扫荡对人类是自然是一个空前大的胜利,仅仅俘获的半兽人奴隶就有十五万人,但对半兽人来说是一场无比的种族大灾难。由于在夏天受到人类的袭击,除了受到很大的伤亡外,很多部落没能及时的收集到足够的食物, 在200年那个最严酷的冬天让半兽人十去七八,整个整个的部落灭亡,元气大伤。使得以后二百多年内半兽人没有力量向人类挑战。   但经过五百年的时光,在旧帝国历701年的时候,半兽人历史上最伟大的领袖塔南诞生了。塔南很小的时候就和弟弟塔努一起被人类捕获卖成了奴隶,虽然塔南在人类社会里受尽了屈辱和折磨,但依然见识到了人类世界的繁华和富裕,同时也认识到了当时旧泰坦帝国的腐朽和无能,大大增长了见识。在塔南塔努兄弟为人类做了十年的牛马后终于找了个机会逃走了,据传说塔南兄弟逃走的时候曾经上指天下指地的发过毒誓要重新回来。塔南兄弟二人返回了自己部族后很快就成为部族的酋长,然后又用了十年统一了四分五裂的蛮荒高原,被尊为半兽人部族联盟的领导者。   塔南完成半兽人统一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实现自己的誓言,和弟弟塔努一起率军去攻打已经腐朽不堪的旧泰坦帝国。这年是旧帝国历739年。 史称第四次半兽人战争。   这时统治整个人类世界的是旧泰坦帝国的第二十七个皇帝路易三世,他是旧泰坦帝国最后的一个皇帝,也是最后一个至少是名义上完全统治整个人类世界的最后一个人。他于旧帝国历729年登基,登基那年三十四岁,740年在兰格尔城外失踪,在位十一年。这个亡国之君在这十一年里的统治不是本文介绍的重点,所以这里简单的说一下他是如何登上这个宝座的。路易三世登基时没有发生任何的流血事件,他的的登基是旧泰坦帝国末期诸位皇帝中最和平的一次。他是他的父亲路易一世的第三个儿子,老皇帝路易一世于旧帝国历727年驾崩于一个宠妃的床上,终年六十三岁。死因是因为老皇帝年轻的时候曾经创下夜御百女的记录,年老的时候不自量力,又想重温当年的风采,结果终于发生了不幸。紧接着即位的并不是路易三世,而是路易三世的大哥皇太子路易二世。但路易二世福分太浅,他为了继承自己父皇的遗愿,打破夜御百女的记录,日夜奋斗不惜。但遗憾的是在最接近成功的时候路易二世倒下了,终究没有打破老皇帝的记录,含恨而终。由于路易二世没有后代,所以白白的便宜了弟弟路易三世。   路易三世此人骨瘦如柴,是旧泰坦帝国建国以来最瘦的一个皇帝。根据给皇帝抬轿子的宦官讲,路易三世皇帝“像风一样轻”,抬的时候必须小心翼翼,一不小心皇帝就有可能被风吹走。   也正因为如此,路易三世很有自知之明,从没有去想过要继承自己父兄的遗志去搞什么夜御百女。他在女人这方面很是节制————每晚都控制在十五个以下。   旧泰坦帝国的政治中心首都泰坦城坐落在大陆北方蓝伽河平原的正中心,当初旧泰坦建国第一任皇帝出于对抗半兽人的军事目的而在这里建立了首都,因此泰坦城基本上是按照军事要塞的要求来建设的。经过三代皇帝六十年的经营使它拥有全大陆最高大最坚固的城墙,所有到过泰坦城的人无不被它的雄伟而震撼————城墙夸张的高达三十二米,另外在城外还有一条宽度超六十米深十米的大陆第一护城河,并且拥有巨量的粮食储备.泰坦城历经七百年的风风雨雨从来没有陷落过,它有过被包围三年却把包围者饿跑了的记录,因此泰坦城也有一个“万年不落城”的绰号。   旧帝国历739年十一月,半兽人塔南的部落联军南下侵入旧泰坦帝国,当时半兽人号称有一百万大军,但根据在和半兽人大军作战过的将军和元帅都认为半兽人大军人数大约在三十到三十五万人之间,后世的历史学家大都采用了这个数字。   旧帝国的军队早就已经腐朽无比,根本不是强大的半兽人军队的敌手。旧帝国740年一月,塔南和他率领的半兽人军团在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抵抗的情况下就到达了泰坦城,这时泰坦城内有号称全大陆最强的皇家近卫军和骑士团共有四十万人,并且还有人类最后一个魔法兵团两千多名魔法师;城里还居住有三十万户平民及一万多户贵族共计一百八十万人,除此之外泰坦城还有一百多万奴隶,全城不下三百万人。   路易三世皇帝在大敌当前的时候表现出了一个亡国之君应有的一切素质————他果断的做出了决定:弃城逃走。   据记载当时所有的贵族和将军都对这条命令一致赞同,到不是因为帝国的宫廷中的官僚全是低能儿或胆小鬼————在他们中间的很多人在这场后来关系到人类危亡的战争当中用各种方式证明了自己————而是这些官僚担心自己提出反对意见后会被路易三世皇帝杀掉。   旧帝国历740年一月,塔南领导的半兽人军获得了自从半兽人和人类交战以来最空前的战果————首次占领人类的首都————但这不是绝后的,因为还有更大的胜利等着塔南和他的族人们。   这座万年不落城让祖祖辈辈生活在蛮荒高原的半兽人士兵个个头晕目眩,人人目瞪口呆,狂喜的半兽人大军完全丧失了他们本来就不太多的理智。他们冲入城中,四处纵火,见人就杀。千年古都里血流成河。当时没有来得及和皇帝一起撤退的居民和奴隶大约还有一百万人,这些人全部倒在了半兽人的屠刀下。泰坦城的大火整整烧了三个月,千年古都自此毁于一旦,再也没有恢复过来。到第四次半兽人战争结束,人类收复泰坦城后过了整整五十年这里依然荒芜人烟,高大的城墙残垸之间只有星星点点的鬼火向过往的路人叙述自己的不幸。但是这还不算是这次战争中最惨烈的屠杀,还在更可怕的杀戮将在以后发生。   从都城逃出的皇帝和他的军队一路之上风餐露宿,忍迹挨饿,用了十五天的时间前进了两百公里————每天只能走十公里多一点————终于到达了蓝伽河北岸。这样的速度没有遭到的半兽人追击不是因为塔南发了慈悲,而是因为半兽人大军忽然进入如此繁华的泰坦城,大部分都在忙于从没有过的享受,据说在城破之夜,仅仅是因为胡吃滥喝就撑死了千余名半兽人战士,比从战争开始到现在牺牲的全部半兽人还多。当塔南约束住部队后已经是十二天以后的事情了。   旧帝国历740年一月三十日,逃亡的帝国军达到蓝伽河岸边的一个无名的小渡口边上。这个无名小渡口后来成为人类的耻辱地和半兽人的丰碑,在战争结束后这个小渡口被称为为兄弟渡口,用来纪念半兽人塔南和他的弟弟塔努二人。   当时所有人都以为路易三世皇帝会就此渡过蓝伽河,逃入陪都兰格尔城,依靠蓝伽河天险阻挡追过来的半兽人大军。不过路易三世在这种时候竟然做出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决定:在这里列阵准备迎击半兽人,而且皇帝本人也会呆在战场上。   无论是当时贵族将军们还是后来的历史学家都对这个决定大大的吃了一惊:选择在蓝伽河北岸这个战场与半兽人作战不能不说是一个非常完美的计划,几乎没有任何的漏洞,这实在是与路易三世皇帝一直以来的作风很不相符。   蓝伽河北岸是极为广阔的蓝伽河大平原,土质坚硬,非常有利于人类的重骑兵机动,而历史上重骑兵一直以来都是人类对付半兽人的主力兵种。当时集结在蓝伽河北岸的正规军主要由泰坦城逃出的皇家近卫军和骑士团组成,八个皇家骑士团共有精锐重骑兵九万六千人,二十个皇家近卫军团共二十五万人,还有人类历史上最后一支魔法师部队以及各种辅助兵种差不多十万人。这些部队虽然是从泰坦城仓皇逃窜到此,但是因为一路上的行军速度很慢,所以所有的军团基本上都是完整的。   除各大正规军外还有各个贵族护院的私兵和蓝伽河周围的地方部队,由此帝国军在蓝伽河北岸共能聚集的军力达到了五十三万人。另外在皇家军团里服役的士兵大都是泰坦城本地人,家里都有老小陷在泰坦城里吉凶难料,在加上逃亡路上的辛苦和耻辱感让他们早就对这样一直逃跑而心存不满,因此一听皇帝要亲率他们与半兽人打仗立即精神大振。旧帝国历740年一月三十一日,原先防守蓝伽河南岸的守军三万人作为援军又被皇帝调来,他们带来了急需的补给,于是帝国军更是士气高涨,人人擦拳磨掌要和半兽人大干一场。   在周密的准备了三天后,在旧帝国历740年二月二日上午九点左右,半兽人大军的先头部队终于抵达了蓝伽河,与士气高涨,准备充足并且严阵以待的五十六万帝国军遭遇了。第四次半兽人战争中第一次大规模野战蓝伽河战役由此爆发。   这支半兽人的先头部队只有三千人。而且指挥这只半兽人军队的是一个即使在半兽人军队也没有丝毫的名气的小部落的没有丝毫的名气的副酋长果罗。   果罗副酋长的部落是参战的半兽人部族联盟中实力最弱,出动兵力最少的一个。当时半兽人大军出发时塔南看到果罗副酋长的部落实力比较弱,于是就安排他们断后,结果他们成为了最后一个进入泰坦城的部族,当他们进入泰坦城后,泰坦城已经被先来的同胞洗劫一空了,什么也没有给他们剩下。当半兽人从泰坦城出发准备追击逃走的人类军时,依然安排他们断后。但他们的确是以先头部队的身份出现在了战场上,这到不是因为果罗副酋长打算违抗塔南的命令————事实上自攻陷了泰坦城后塔南说的话对半兽人就像神喻一样————而是因为半兽人的其他部队因为携带的战利品太多,速度太慢,而果罗副酋长带领的部众都是两手空空一身轻,结果在不知不觉中断后的反而变成了先锋。   在蓝伽河发生的这场让旧帝国军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战斗的结果是以半兽人的完胜而告终。战斗的过程非常非常的简单,没有一丁点的戏剧性。   当半兽人大军出现在路易三世皇帝的视野之中时,路易三世皇帝忽然“有些头晕”————于是皇帝要过河到河的南岸去,并且是立即!马上!皇帝过河当然需要人保护,所以皇帝带走了处于帝国军阵地中心的八个骑士团————也就是所有的重骑兵,准备过河。阵地前方和两翼正紧张准备迎敌的步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见到骑兵和皇帝的旗帜向南撤退,于是就紧紧的跟在后面。很快的,帝国军完全失去了秩序,从紧张到慌乱,五十六万帝国军终于形成了大溃逃,自相践踏而死的人无数。到达蓝伽河边后的士兵又为了争夺不多的渡船而大打出手,又有无数英勇的战士倒在了冰冷的河水里。最后平安逃到蓝伽河南岸的部队只有五万人。其中原本布置在阵地后面毫无防备并且什么都不知道的魔法师军团正好当在溃军的前面,结果人类历史上最后的一个魔法师军团就这样毫无光彩的消失在自己人的践踏下,自此在也没有那个国家或者势力去劳神训练代价高昂的魔法师组成魔法部队。蓝伽河战役也是魔法师最后一次以军队的形式在战场上亮相,以后魔法师只是成为了贵族和有钱人的专用名词,就像是钢琴和绘画一样,成为了上流社会品位的一种象征。   在这场战斗中最让人类感到耻辱的是虽然人类的尸体塞满了蓝伽河,最后几乎可以直接从上面走过去,但没有一个人是被半兽人直接杀死的。因为那个果罗副酋长和他的部下从没见到过如此庞大的人类军团,全都吓的动也动不了。就这样,半兽人自塔南后的第二个民族大英雄果罗诞生。   连塔南都对果罗的战果嫉妒万分。   而侥幸逃过河的路易三世这次如惊弓之鸟一般以惊人的速度逃向陪都兰格尔城,每天行进二百五十公里,一天走的路比在蓝伽河北岸半个月走的还多,而因为嫉妒而生气的塔南率军紧紧的跟在后面,路易三世前脚逃进兰格尔城,半兽人的军队后脚就到了。   兰格尔城是连接大陆两大平原蓝伽河平原与巴代平原的交通枢纽,原先光明王朝的首都,现在旧泰坦帝国的商业中心,全城也有三百万居民,是全大陆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也是泰坦帝国的陪都。事实上有很多帝国皇帝一生都在这个陪都度过,这里的宫殿甚至比泰坦城里的宫殿还要富丽堂皇。二月二十日,塔南这次作为先头部队到达兰格尔城,到达后没有等其他后续部队就马上就发动进攻,只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攻陷了这座大陆上最繁华的城市。   这次塔南吸取了在泰坦城的教训,严令不得随便劫掠人类居民。这时塔南在半兽人中的威望是如日中天,在半兽人眼中他和神是完全一样的,于是这条命令被很好的执行了。幸好如此,这座古城躲过了和泰坦城一样变成废墟的命运。   而那个路易三世也迎来了他的末日,二月二十日城破的那天他乘做他的黄金马车逃出兰格尔城南门,在距离兰格尔城大约二十公里远的一个地方翻车了。他的御用车夫当场脑浆迸裂而死,不过皇帝本人到是毫发无损。路易三世从车底爬出后急忙大声呼救,整整的喊了一天,许下了无数美好的诺言,但当天从这位人类的最高统治者身边逃过的奴隶平民士兵官员贵族多达一百万人,却没有一个人来帮他一把。从此再也没有人见过这位旧泰坦帝国的最后一个皇帝。   在这场战役中人类损失之巨简直无法估算,旧泰坦帝国的精锐部队自此全部丧尽。这场战斗直接导致了人类两大平原蓝伽河平原的全部和巴代平原的大部分都落入半兽人之手,大陆上其他种族看到人类如此无能,一些原本想和人类结盟对抗半兽人的种族也犹豫了起来。除了军队遭受重创外,这场失败对人心的打击也是巨大的。蓝伽河战败兰格尔城失守的消息传出后,完全是因为绝望而自杀的人到处都是,用一天到晚喝酒淫乱等死的人也随处可见,一时之间,整个大陆上的人类世界好像世界末日来临一样,充满了绝望和无助的气息。   当人绝望和无助的时候,总希望有一些英雄人物或者超人来解救他。说来也奇怪,也总有一些英雄或者超人会在这种时候出现充当这种角色。说实话,这种现象让人很难理解————他们早干什么去了?。   培根元帅就是这一类人物。当时他是南方笛特银矿矿区的警备军司令,手下只有六千多警备兵,其中一个骑兵也没有,只有他自己有一匹马。当他得知半兽人大军南下的消息后立刻做出在当时是唯一正确的一个决定:解放了银矿上的全部奴隶,征用了矿山上的全部马匹,然后用银矿挖出来的矿石向矮人族换取了大量的武器盔甲把奴隶们武装了起来。培根顷刻之间就有了一只三十万人的大军,然后带领他们利用在巴代平原与笛特银矿相连接的呼风山口天险成功的阻止了半兽人南下。   培根元帅成为新泰坦帝国的开国元勋之后,有人在他面前称赞他英勇无比、智勇双全、功勋卓著、在危亡关头挽救了人类,是人类历史上最璀璨的将星,如此等等。当培根元帅听到这番话后急忙站起来说道:“我的这点微末功劳如果勉强能算一颗星星的话,那那个人取得的功勋就像是太阳一样光辉了。”    女武神略传 中 更新时间2005-1-23 22:21:00 字数:3232  在巴代平原的东部有一块很贫瘠的领地,处于莱特公国的最西边,领地上有一座属于罗津伯爵的小城堡。罗津伯爵勉强算是一个中等贵族,他妻子早亡,给他留下一对孪生儿女,兄妹二人长的极其相似,但个性相反:哥哥欧坎个性张扬,喜欢舞枪弄棒,只是文才少逊;妹妹欧蒂娜非常柔弱文静,绣花女工无一不精,不过却从没有学习过文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但这都让老罗津伯爵的极为高兴:男孩子要继承父亲的事业,现在是乱世,当然是武艺强一点的好,至于文化只要大体上认的字就可以了;而女孩子则只要长的漂亮能嫁出去就行,再温柔贤淑一点就很不错了,因为按大陆的传统,女性的地位是很低的,再说女孩子终究是别人家的人,所以让女孩子学习纯粹是浪费,因此欧蒂娜是不是文盲一点关系也没有。   旧帝国历738年,老罗津伯爵在骑马的时候不幸从马上掉下来摔死了,按照惯例,在办理完老伯爵的丧事后,哥哥欧坎成为了新的罗津伯爵。这年兄妹二人十七岁。   新罗津伯爵上任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张罗妹妹的婚事,毕竟只有这一个亲人了么。欧坎对自己的妹妹一直很爱护,不象其他的贵族,为了自己的利益就拿自己的女性亲属像物品那样送来送去,这一点是在旧帝国末期的贵族中很少见的优秀品质。   年轻的罗津伯爵千挑万选之后认定了一个人选,孔德是欧坎在学习时候遇到的一个同学,还是欧坎的死党,年纪比欧坎大两岁,英俊潇洒。他是罗津临近领地贵族的独生子,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将来肯定会继承父亲的爵位也会成为伯爵;而且很重要的是他不像其他贵族公子那样喜欢到处鬼混,这在贵族公子当中是很难得的;更难得的是他对欧蒂娜一片痴心,曾经多次向欧坎表明过自己的心迹,这其实是欧坎选定他当妹夫的最主要的原因。   但当欧坎把孔德带来与欧蒂娜见面的时候满以为她会很开心,没有想到却遭到了那个个性非常文静的妹妹的坚决反对,这让欧坎非常吃惊,也在自己的同学面前大失颜面。后来知道,原来欧蒂娜暗地里喜欢上了罗津领地的警备队长,这让年轻的罗津伯爵大为光火,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警备队长到底有那点好?他勉强能算是个骑士,贵族中等级最低的,还是自己的下属;而且这个骑士已经二十七岁了,满脸胡子剌扎的,非常的粗俗。欧蒂娜怎么会喜欢上这个比自己年龄大,身份低的胡子男?罗津伯爵当即下令解除警备队长的职务并把他赶出城堡,并且永远不让他回来。然后开始苦口婆心的劝说自己的妹妹,但一向柔弱的欧蒂娜忽然坚强了起来,非警备队长不嫁,要不就死。最后哥哥还是心疼妹妹,终于心软了,最后还是派人去把警备队长寻了回来,并且答应他们第二年完婚。   至于孔德,欧坎当然是感到万分的歉意,欧坎向孔德道歉并且问他有什么要求,有的话会尽量满足。没有想到的是孔德提的要求是留下来,说是只要有恒心,就一定能获得心上人的芳心。这让欧坎很感动,另外欧坎从心底里还是希望孔德最后能成为自己的妹夫,结果孔德也在罗津城堡住了下来。   按说这个样子发展下去罗津城堡里一定会发生一些很有趣的故事才对。但随着历史的巨轮隆隆滚动,在第二年,也就是旧帝国历740年发生了半兽人入侵,国难当头,欧坎作为领主有带领私兵去为国家打仗的义务,孔德作为贵族继承人去打仗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而领地的警备队长就是领主的私兵。于是在罗津伯爵的带领下警备队长(伯爵很不喜欢的准妹夫)和孔德(伯爵很喜欢的准准妹夫)这两个情敌就这样一起奔赴了蓝伽河战场。   当时有很多人担心警备队长会死在战场上,不是战死。   但事情的发展往往都出乎人的意料之外,惨烈的蓝伽河战斗结束之后,三个人都活着回来了,但奇怪的是警备队长和孔德都毫发未损,而罗津伯爵一回到城堡后就倒下了。没有人知道是为什么,而所有的当事人包括罗津伯爵都异口同声的说是被蓝伽河半兽人砍伤的。这个说法和蓝伽河发生的事情不相符。   哥哥受伤后,妹妹欧蒂娜很焦急,白天黑夜的待在哥哥病床前照料,但欧坎的伤情日见严重,没有好转的迹象。   这时祸不但行,半兽人大军在呼风山口受阻之后,塔南决定调整战略,命令半兽人大军转向东,准备占领整个巴代平原后再进攻莱特公国,然后转向南攻击特罗幕城,这样可以绕过呼风山口。于是随着一声令下,二十万半兽人兵分十路,齐头并进,气势汹汹的向大陆东边的莱特公国扑了过去。在巴代平原各地驻守的旧帝国地方军早就已经分崩离析,半兽人一路之上势如破竹,由于没有塔南的亲自率领,半兽人大军在路上无不是烧杀抢掠,所过之处几乎是鸡犬不留。整个巴代平原陷入巨大的恐慌之中,无数的难民向东逃去,纷纷涌入暂时安全的莱特公国。   当罗津城堡从西边涌来的大批难民口中得知半兽人大军不日既到的消息后,无人领导的罗津城堡是人心惶惶不可终日。罗津伯爵欧坎是一个非常注重荣誉的贵族,当时人们纷纷建议伯爵逃走,但在病榻上的罗津伯爵还是先口述一封信,让孔德代笔(除了罗津伯爵本人,他是整个城堡中唯一认得字的一个),写信去莱特公爵那里求救。写完信后,孔德也随之返回自己的领地,准备领地的防守工作。   莱特公爵的回信是:全力坚守。   罗津伯爵欧坎没有收到这封信。   伤重的罗津伯爵临终的时候只有妹妹欧蒂娜在场。据说罗津伯爵在弥留之寂叮嘱妹妹欧蒂娜“一定要守住罗津。一定要击败半兽人。”   于是,就这样,整个大陆历史上最传奇最令人惊讶的一幕上演了。妹妹听到哥哥临终时刻的遗言后,作为一个很文静的女孩,不知道是她从那里来的勇气和力量,穿上了兄长的铠甲,扮成哥哥的样子出来向众人宣布:他的妹妹,也就是欧蒂娜,用了一种失传已久的法术,牺牲了自己,救了哥哥。   这天是帝国历740年四月三日,女武神就这样登上了历史的舞台。用和她同时代的人笛特王国的开国之君菲力普的话说:“当时整个人类都处于半兽人造成的黑夜之中,而她就像是早上升起的太阳一样驱走了黑夜。不,这样还不能完全形容她的伟大,但我已经找不出更好的词了。”   当时在罗津城堡没有人认识到历史已经选择了他们,也没有人知道罗津城堡将永垂青史。由于当时城堡里的人心惶惶,都很希望有一个人能来领导他们,再加上这两兄妹本来就一模一样,所以没有人仔细去考虑这件事情的合理性,也没有人发觉伯爵被调了包。   当时唯一反应强烈的就是欧蒂娜的未婚夫,罗津城堡的警备队长。现在已经无法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根据女武神欧蒂娜最狂热的崇拜者孔德伯爵写的回忆录记载(那时他不在罗津城堡里),警备队长听到爱人死去的消息,悲痛欲绝,号啕大哭,然后在尸体前面(哥哥的尸体)拔剑自杀了。   这也是大陆正史明文记载的。   还有一种传说:说是当时只有警备队长看出了一些破绽,在欧蒂娜布置城堡防守的时候提了出来,当时就被欧蒂娜以对上司不敬的罪名下令处死了。还有说是欧蒂娜亲自下手砍死的。孔德伯爵对这种说法深痛恶决,特别是最后一种,孔德伯爵很激烈的反驳说欧蒂娜拔剑的力量都没有,怎么能动手杀人?   孔德伯爵的这种辩解和他在回忆录中后来的一些记载有些矛盾。   类似的说法还有很多种,但结局却是一样的:欧蒂娜把哥哥的尸体和警备队长的尸体按照夫妻的礼仪安葬在了一起,直到后来欧蒂娜的身份被揭穿后才把他们二人重新安葬。   欧蒂娜成为罗津伯爵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下令解放了全部奴隶。虽然培根元帅在笛特矿区做过类似的事情,但那时是权宜之计,培根元帅在武装奴隶的时候只是宣布只有打赢半兽人才能释放他们,而罗津伯爵欧蒂娜下的命令是在罗津领地上生活的所有的奴隶完全自由,从此没有任何人是奴隶。这是一条革命性的命令,这是大陆上第一条明确的废奴令。从此以后,奴隶解放已经是大势所趋,虽然以后发生了一些挫折,但在也没有什么人能阻止它了。   后来的人认为欧蒂娜废除奴隶的功劳是和击败半兽人的入侵的功劳完全相等的,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用笛特王国的开国之君菲力普的话说,女武神欧蒂娜“同时拯救了人类两次”。    女武神略传 下 更新时间2005-2-17 23:17:00 字数:8931  这条划时代的命令颁布最初影响的范围很小————只在小小的罗津城堡之内。罗津城堡最初建立的目的是防范山贼,由于在旧帝国末期社会动荡不安,于是几位罗津都在努力的加强城堡的防守,因此罗津城堡在伯爵这一级的城堡之中还是算不错的。城墙高四米,由于罗津领地里比较干旱,所以只有一条五米宽三米深的护城壕;另外城里原本有六千多警备兵,但是参加蓝伽河战斗的有三千多人,其中大多数没有回来。只有三千人显然是不够的,于是欧蒂娜动员难民中平民和自由了的奴隶自愿参战,还大量的收编了从巴代平原溃退下来的士兵。在罗津的各股溃兵当中最大的是罗尼将军率领的皇家第六近卫军残部大约一千人,不知道欧蒂娜用了什么方法说服了罗尼将军,罗尼将军决定留下来听从欧蒂娜的指挥。   欧蒂娜的组织能力简直难以置信。说到这点时,请不要忘记,欧蒂娜不认字,从没有打过仗,连马也是现学的————她原先甚至很少离开自己的闺房。后人做过统计,除了说服罗尼将军外,欧蒂娜收编的溃兵来自一百九十一个不同的军事单位,多的几百人,少的只有一两个人。还有一批是自愿参战的奴隶和平民。要知道把各个不同单位的士兵统统组织起来再形成战斗力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而且这些士兵都是些残兵败将,士气低落。就这样,在帝国历740年五月十一日半兽人包围罗津城堡之前,欧蒂娜得到了一只由三万人组成的军队,平均每天一千人。这只军队的成立本身就是一个奇迹,更不用说它那不败的战史了。这只军队最早被毫无个性的称做“罗津守备军”,虽然后来它有了无数如雷贯耳的名字和绰号,但正式的被载入正史只有这个名字而已。   来包围罗津城堡的半兽人军只有三千人。因为罗津城堡是个不太重要的地方,所以半兽人没有多么看重这里,在包围罗津城堡前甚至没有做最简单的侦察,半兽人连城堡里的人类守军有多少都不清楚。不过这一路上半兽人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抵抗;再说许多比罗津城堡里强大的多的守军都逃走了,所以当半兽人得知这个小小城堡里的人准备抵抗的时候全体大吃一惊,接着全体勃然大怒,马上开始攻城。   带领这只半兽人的首领叫毗耶,一个半兽人队长而已。但他是继塔南兄弟和蓝伽河英雄果罗后第四个有幸进入史册的半兽人。他因为是第一个倒在女武神手下的半兽人将领而出名。   这次被称为第一次罗津城堡攻防战的战斗只持续了半天,过程如下:当大怒中的半兽人开始攻城之后,罗尼将军忽然率领早已埋伏好的两万名战士出现在半兽人的后方,很轻松的就将毫无防备的半兽人击溃。毗耶死于乱军之中,三千半兽人战士活着逃回去的不到三百。   第一次罗津城堡攻防战的胜利是人类在这次半兽人战争中取得的第一次胜利,当然极大的鼓舞了人类军的士气。虽然培根将军在呼风山口阻住了半兽人,但一直没有击溃自己正面的敌军。当然,也不能拿这个来指责培根将军,因为和他对峙的是半兽人的主力部队。   对于半兽人来说,这只是一个意外的小挫折罢了,明显是因为太过轻敌而失败的。对战局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但失败的耻辱是一定要洗刷的。于是半兽人立即从东征的十路大军中抽调了三路组织了一只五万人的军队,准备扫平罗津领地。   这时人们仍然认为在防守罗津城堡的是欧坎,所以自然的, “人类的救星”“天才的军事家”“无敌的武神”罗津伯爵欧坎之名随之传便了大陆上的各个角落。想想看,在中央政权已经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个军事天才是多么的重要啊。于是当半兽人大军准备再次攻击罗津的消息传出后,各地的贵族纷纷出兵,准备来援助这位“人类的救星”,在“天才的军事家”麾下作战,一时之间罗津领地上聚集了二十万大军。而且当听说这位“无敌的战神”还没有结婚并且英俊潇洒的时候,他们顺便就把自己的女性亲属带了一大批来。一时之间罗津领地上军队和佳丽们云集,热热闹闹的成为了战争史的一大奇观。后来这次简短的集会被后来的历史学家非常形象的称为“女人同盟”。   当这些贵族军抵达罗津听说了解放奴隶的命令后,都极为惊讶,当听到罗津伯爵要求他们也这样做的时候当然更为惊讶。不过有很多人认为这可能是罗津伯爵的权宜之计罢了,以后只要半兽人被击退,这里也会恢复到以前的那个样子。再说来到这里的诸侯贵族比罗津伯爵的爵位高的多,所以大部分人都是敷衍了事的答应了一下。   但是孔德伯爵(他已经继承了老子的爵位)也来到了这里,他一眼就看出了欧蒂娜的破绽并且很不小心的让别人知道了。   贵族们全体大哗!一个女人!她知道个屁!女人应该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按照大陆传统习惯,女性是不能获得爵位的,更不用说带兵打仗。但罗津城堡攻防战的胜利是明摆着的,当然的,这场胜利怎么会是一个小女子创造的呢?必然是由一位伟大的英雄,真正的军人,无敌的将军,男人中的男人所创造的。而罗津领地上正好有这样一个人————近卫军第六军团的罗尼将军。于是当明确了罗尼将军的性别后,并不英俊并且已经中年谢顶的罗尼将军马上取代冒牌的罗津伯爵成为无数小姐的大众情人。   让当时的很多人都不敢相信的是罗尼将军竟然坚决否认,并且坚定的说这一切都是欧蒂娜的功劳,特别让别人难以接受的是罗尼将军宣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会继续忠于欧蒂娜。于是很多人都认为他是被欧蒂娜用女色迷住了————顺便一提,欧蒂娜虽然是美女,但还没有到倾国倾城的地步。不过这不能阻止那些马上爱上罗尼将军的贵族女子口舌,一时之间无数不堪入耳的名词被加到了欧蒂娜的名字前面,忌火中烧的语言都难听至及。   当欧蒂娜的军队得知自己的统帅是个女子的时候,先是完全不相信,第一个宣布这个消息的家伙遭到了士兵们们惨无人道的殴打,而且真相大白后也没有任何人来向他道歉。在一切被证实后,所有的士兵都非常惊讶,难以置信。有一部分士兵觉得在女人麾下做事的确有点难堪,这时候欧蒂娜宣布愿意离开的士兵可以自由离开,于是这一部分士兵脱离了罗津守备军。这些人大约有五千人左右,他们的下半生大都在隐姓埋名中度过,不敢向别人承认自己曾经加入罗津守备军后来又脱离的事实。   而半兽人和人类贵族们的反映也差不多————不可能!一定是有地方搞错了,神的军队怎么会败在一个————一个女人的手里?一准是那些卑鄙无耻的人类借助这次小小的意外故意编排出来侮辱我们的!对,没错,事情就是这个样子!现在最重要的是立刻去罗津,把那里所有活的东西都杀光!用鲜血来洗刷这种奇耻大辱!!   当得知半兽人大军已经迅速逼来的时候,各家贵族纷纷撤兵离开,二十万大军也随之散去,因为再呆下去也毫无价值。当然他们也把自己的女性亲属也带走了,‘女人同盟’极快的崩溃了。一时间罗津城堡落入了比原先还不利的局面之中,只有孔德伯爵觉得自己是造成这一些的罪魁祸首,深感不安,虽然很多人认为这次罗津城堡必然陷落,但他还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留了下来。   从此之后孔德伯爵和欧蒂娜这两个名字就这样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由于欧蒂娜只会签自己的名字,所以欧蒂娜发出的一切作战命令都口述后由孔德伯爵起草再由欧蒂娜签字生效,后来孔德伯爵写的〈罗津回忆录〉成为一份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当然的,孔德伯爵也以女武神的影子而名垂青史。   帝国历740年六月七日,第二次罗津城堡攻防战爆发。这次战役被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六月七日到九日,第二个阶段从六月二十日到八月九日。   帝国历740年六月七日,半兽人东征军三路中的两路同时抵达罗津城堡,另一路也将在两天后到达。但半兽人的将军经过一天认真细致的侦察发现没有伏兵并且城里只有两万守军后,决定不等另一路军队到达就立刻展开攻击。这个不值得记住名字的家伙向部属宣布说‘中午我就要让那个女人知道我长什么样!’。   他的这个愿望果然实现了。帝国历740年六月九日,他的脑袋被放到了欧蒂娜的面前。   但这次半兽人虽然损失很大,但没有被彻底的击溃。败退的两路军队很快与第三路汇合后,摆脱了被全歼的命运。在罗津的二次失败终于引起了半兽人足够高的重视,塔南命令必须拿下这个不断让自己的种族蒙受耻辱的小地方。于是由半兽人东征军的统帅费力将军亲自指挥,调集了六路十二万加上那三路残兵共十五万大军进攻罗津城,比攻击呼风山口的还多出五万。   费力将军原先是一个小部落的酋长,后来投靠了塔南,成为塔南的心腹大将。半兽人与人类战争开始后,他成了一位以凶残而著名将军,即使是在本性冷酷的半兽人当中也是以残忍好杀而出名。他是第一个攻入泰坦城的半兽人将军,并且到处宣称自己亲手杀死过一万个人类。这次东征费力将军被任命为统帅,他率领的东征军所到之处无论人类抵抗与否,一概全部杀光,以至于人类连是谁主持的屠杀都不知道。因此一直费力将军的名字只是在半兽人当中流传,直到第二次罗津城堡攻防战,‘人类屠夫’ 费力将军的大名才第一次传到人类的耳中。   740年六月二十日,费力将军率领自己的本队到达了罗津城堡下。费力将军虽然嗜血成性,但他指挥军队却非常的稳重,这种品质在半兽人将领当中不多见。塔南把多达二十万的军队交给他足可以见塔南对费力能力的信任。   费力将军到达罗津城堡后并没有犯上两个半兽人将领那样的错误。他先是很谨慎的在距离罗津城堡二十里的地方扎下营帐,等待其他的后续部队全部到达;然后出动大军将罗津城堡完全包围了起来,发动了几次佯攻。最后,在六月三十日,费力将军修书一封给塔南向他保证‘我们将在三天内解决这个小麻烦。’ 第四次半兽人战争中最惨烈的守城战自此爆发,一时之间罗津城堡成为了整个大陆上关注的焦点,和他的主人一起成就了一个不灭的传说。   后来的军事学家都很奇怪,一个小女子的军队是怎么守住这座小小的城池的。人类士兵与半兽人士兵有天生的差距,一般情况下必须三个人类士兵合力才可以打倒一个半兽人士兵,而当时包围罗津城堡的半兽人多达十五万,后来又曾加到二十万,几乎是守军的十倍,而且守军没有援兵。一般这种情况的守军很可能仅仅是因为恐惧就崩溃了。罗津城堡本身也没有任何值得夸耀的地方,它最早是为了防备一般的土匪而在平原上建立起来的,无险可守。城墙勉强可以算的上牢固,虽然在半兽人到达之前几经加固,但比起那些大城来差的远了,在大陆上的各个城市中根本排不上号。但就是这座城市得到了“不落的罗津”这个光辉的称号,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只要能说一口罗津方言的人在大陆的任何地方都能得到无比的尊敬。   对半兽人来说,一个‘小麻烦’终于变成了大麻烦。经过两天惨烈的战斗后,在七月一日晚上,费力将军向塔南发出了第二封信:‘我们遇到了坚决的抵抗。我认为我们要有呆在这里半个月的打算。我将用尽一切手段尽快攻克城堡。’ 七月二十日,费力将军发出了第三封信:‘别无他法。我建议我们采取长期围困来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费力将军已经没有这种机会了。随着大陆多雨的夏季到来,长期生活在冰天雪地里的半兽人非常之不适应,围困罗津城堡的半兽人大批的死于瘟疫流行。而且在大陆南方与呼风山口的培根元帅对峙的半兽人主力也遇到的情况。于是塔南不得不把军队从呼风山口前面撤退到巴代河的北岸休整,同时东征也失去了意义,费力将军也只好将军队从罗津城堡撤回,这天是740年八月九日。   后来这天成为了罗津地区的一个节日,每到这一天,当地都会组织军事演习来纪念这个日子。   不过两次罗津城堡攻防战的胜利还不能让欧蒂娜真正成为女武神,虽然这个名号早就在罗津传开了。但在大陆其他地区人们只是知道有一个女孩在一个叫罗尼将军的支持下获得了一个很伟大的胜利而已。当时欧蒂娜在大陆上获得的外号是“战神的小情人”。很明显,这是一个有双重意义的外号。   罗津城堡攻防战和在呼风山口的战斗共同成为了第四次半兽人战争中的一个重要的分水岭,从此两军进入了对峙状态。人类和半兽人的战线被稳定在了巴代河两岸,两军隔岸对峙起来。而且精灵族也答应出兵帮助人类作战,不过在此之前,人类还有一件很重大的事情要处理。   人类军的主力主要是有各地的贵族联合而成,当大难临头的时候大家还能保持一至,当人类的危机暂时解除后,各地的贵族马上开始关心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皇帝的职位还空着。   这当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个职务必须有人来担任。于是贵族们在巴代河旁边的涅贡森林里经过十天的紧张会议商讨(这是历史上最简短的贵族会议),史称涅贡会议。由于路易三世没有任何子嗣,会议决定立刻找一个有皇室血统的人来填补这个空缺。   一个叫安杰·利苛的幸运儿得到了这个职位。在此之前他的一生都很不幸,他已经六十二岁了,一事无成,不认得字,连老婆也没有。他哥哥怜悯他,于是让他给自己放猪维持生计。但他连这个也做不好,经常让猪走失,为了这个他的哥哥一家都很瞧不起他。后来他哥哥死后,他的日子就更难过了。当时没有任何人能认为这个半调子猪倌会有什么未来。   他成为帝国皇帝,后来的新泰坦帝国的首任君主的原因由历史学家们归纳出了三点:第一,他是帝国历186年——210年在位被称为‘君主之楷模’的西克司二世的嫡系子孙。第二,他距离涅贡森林很近。后来有好事者测量过,他当时距离涅贡森林的直线距离是10.3公里。第三,因为一只猪。原本寻找皇帝人选的使者是去找他的侄子的,由于他看管的猪有一只不见了,于是他的侄子把他斥责了一顿后就出去寻找那只不幸走失的小猪,当他的侄子找到自己的小猪回来时,才发现自己已经成了西克司四世皇帝的侄子。   后来西克司四世皇帝对自己的侄子还不错,封他做了亲王。不过这个亲王只当了半年就因为气恼而英年早逝了。   参加贵族会议的诸位贵族一看到他,立刻全体大声叫好,说他是上天派来的,一看就是一位伟大的君王,在大陆上再也找不出比他更适合的人选了,并且争先恐后的把自己的女性亲属献上,最后会议的发起人也是势力最大的莱特公爵的十八岁的女儿伊丽沙白艳压群芳,成为了后来新泰坦帝国的第一任皇后。当然的,由于西克司四世没有任何处理政务的经验,而且看到这样多的贵族老爷竟然吓的浑身发抖,连话也说不出来,于是按照帝国的惯例由他的岳丈莱特公爵担任摄政王处理大小政务。莱特公爵也是历史上唯一的一个年龄比现任皇帝小的摄政王。   既然这个问题暂时得以解决,那么下一个问题就是如何驱逐那些半兽人了,在巴代河南岸集结的人类贵族联军有四十万之众,虽然各个贵族之间的摩擦不断,但在对付半兽人的问题上还是一致的,再说只贵族军队的主力大多是由呼风山口的守军构成,所以战斗力和装备还算是不错的。在众望所归下,防守呼风山口的英雄培根也被提升为帝国元帅,统领这只大军。   而在巴代河北岸,驻扎着十万半兽人,统帅这只部队的是塔南的弟弟塔努。在半兽人大军当中,塔努处于一个很特殊的地位。首先他是个残疾,据说是当年和塔南从人类手中逃出的时候为了保护塔南,被人类的骑兵砍断了一条腿。在蛮荒高原恶劣的环境下,残疾和死亡往往是同义词,残疾的半兽人一般都不愿意成为族人的累赘。但在那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塔努还是在塔南的保护下活了下来,塔南对自己的这个兄弟感情可见一斑。而且塔努是半兽人中一位非常擅长策略的高级将领,半兽人军战略战术的制定和策划大都出自塔努之手。其次按说他塔努从小就饱受人类的折磨,一条腿更是直接被人类砍掉的,他应该非常痛恨人类才对,但令人惊异的是他是在半兽人将领中唯一一个不许自己的部下杀戮人类平民的将领,据说塔南没有对兰格尔城进行大屠杀是由于塔努的劝阻。   帝国历740年下半年一直到十一月,两军就这样隔河相持,人类尝试了几次都无法突破巴代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相持对人类很不利,因为人类几十万大军每天都需要惊人数量的粮草;而且各个贵族之间貌合神离,只是在危机前面还能勉强维持而已。而半兽人却没有这样的问题————半兽人可以直接吃人类的尸体过活。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吃自己族人的尸体,而且这样也不会影响半兽人的士气;另外虽然半兽人也是数十个部落的联合,但首领塔南的威望还是如日中天,在罗津和呼风山口的失败还不能动摇他的威信。更重要进入是十一月以来已经是冬天了,这对与长期生活在北方高原的半兽人极为有利。经过半年的休整,半兽人大军已经从瘟疫的阴影中走了出来,现在正是兵强马壮的时候,随时都有可能再次大举南下。   更让人类联军惶惶不安是精灵族以冬天来临不适应为由将大军撤走了。原本人类靠罗津城堡攻防战和在呼风山口的战斗的胜利取得的那一丁点士气被这个消息彻底击溃,有些人甚至提出再撤退到呼风山口一线去防守,但又怕半兽人尾随而来。于是人类联军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继续向各地求援再求援,终于有人想起在罗津城堡攻防战中那个如雷贯耳的名字,一封皇帝的诏书被迅速发往罗津城堡,信上要求罗津守备军立刻到巴代河大营支援,不过收信人却是皇家第六近卫团的罗尼将军。   帝国历74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罗津守备军抵达了巴代河南岸。出乎所有人意料,罗尼将军并没有随军而来,来到这里的只有欧蒂娜和她率领的三万人的军队。除了在罗津周围做过事的将领外,大部分的军官特别是从呼风山口来的将领都很瞧不起这只部队,他们还以为罗津是比呼风山口更险要的山口呢!他们对由一个女人领队大为不满,一起嚷嚷着要求把这只部队补充给自己,一直到他们见到欧蒂娜为止。   根据当天在营帐里的几个将军回忆,当时为了一睹“战神的小情人”的风采,营帐里挤满了人,当欧蒂娜到达营帐门口的时候,还响起来一阵口哨声。不过欧蒂娜没有理睬这些无礼的举动,而是只问了三个问题。这就是被后来女武神的崇拜者津津乐道的“巴代三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我们为什么还在这里?”。   第二个问题是:“半兽人在那里?”。   第三个问题是:“船在那里?”?   帝国历74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这是一个注定要让大陆上每一个人类或者半兽人记住的日子,当时谁也没有料到,这场战斗竟然是这次半兽人战争中决定性的一役。女武神欧蒂娜率领她的罗津守备军一举渡过巴代河,击溃了河对岸的半兽人军队,杀死了塔南的兄弟塔努。   巴代河之战的消息几乎是在一瞬间传遍了整个大陆。只要有人听到这个消息,无论他是在睡觉还是吃饭还是洗澡还是大便,都会立刻起来去统治下一个人,而下一个人也会如此去通知下一个人,所有人都知道,这场战争将必然是以人类的胜利而告终。因为有一个真正的武神站在人类这一边,人类知道,半兽人也知道。   巴代河战场的溃败对半兽人来说是致命的。虽然事后统计,十万半兽人守军死在巴代河上不过万余,其他的都是因为主将被击毙而丧失士气而溃逃的。当塔南从逃回的半兽人口得知自己的兄弟战死的消息后,当即吐血数升,昏到在地。醒来后,立即下令全军出动给自己的兄弟报仇。但这时半兽人各部都已经被武神的各种各样传言吓坏了,再说在人类的花花世界生活了一年的半兽人个个都已经富的流油,原先的锐气已经丧失殆尽,他们已经不再愿意冒丢掉性命的危险与一个传说级的人物作战。于是各部的酋长纷纷要求塔南北撤。当塔南明白自己已经回天无力后,终于还是理智的决定撤回北方高原。   毫无疑问的,随着巴代河的胜利,女武神欧蒂娜的名字从此如雷贯耳,名震天下,再也没有人提‘战神的小情人’之类的话了。不但女武神本人,所有参加这次战役的人都得到了无比的荣耀,一个罗津守备军的战士无论他是什么身份,无论他是在一个普通的酒馆街肆还是殿堂府宅,无论他面对的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只要他用罗津口音很平淡的说一句“我曾经是罗津守备军的士兵。”或者说“我跟随女武神战斗过。”他立刻就会变成一个万众景仰的人物,如同头带光环的神人。   帝国历741年一月五日,人类联军收复了兰格尔城,帝国历741年二月十一日,收复了泰坦城,半兽人全部退回了北方的蛮荒高原。自此,持续两年的第四次半兽人战争以人类的胜利而告终。   由于泰坦城已经化为一片废墟,所以帝国的新都城就被安在了兰格尔,并把兰格尔改名为新泰坦城,所以新泰坦帝国也被某些地区的人称做兰格尔帝国。   战争胜利之后,女武神谢绝了一切的封赏,返回了自己的罗津领地,过起了平静的生活。不过这种日子没有持续几天,帝国历742年五月,原先由银矿奴隶组成的军队在在一个自称是莱因哈特的后人菲力普的带领下发动了起义,起因是有流言说要把他们重新发回银矿去做奴隶。起义军很快的占领了呼风山口天险,在新泰坦帝国的培根元帅率领帝国的主力部队全力镇压起义的时候,猪倌皇帝西克司四世忽然驾崩,由皇后伊丽沙白生的孩子即位,就是后来的图司一世。并且同时宣布取消摄政王莱特公爵的权利,转而由皇太后伊丽沙白监国。莱特公爵随之大怒,当即在莱特公国发动叛乱,指责说是自己的这个女儿亲手毒死的丈夫,还说图司一世其实是伊丽沙白和帝国的宰相波将金的私生子。   这时帝国的主力部队大都在南方与起义军作战,而号称‘大陆第一强军’原先的罗津守备军在罗尼将军的带领下在北方防守半兽人,根本没有军队阻止莱特公爵。莱特公爵很快兵临新泰坦城下,一时之间,新泰坦帝国济济可危,皇太后伊丽沙白只好向女武神求援,但女武神说“我不愿意领军与人类交战。”拒绝了皇太后伊丽沙白的要求。皇太后伊丽沙白只好转向请女武神的文书孔德伯爵帮忙,孔德伯爵答应了。   于是孔德伯爵找了个机会,在一张字条上写下了“我唯一效忠的对象是泰坦帝国”然后让不知情的欧蒂娜签上名字,接着把这个字条送给正在包围新泰坦城下的莱特公爵,第二天,莱特军就撤退了。   这是女武神欧蒂娜在历史上做的最后一件大事,由此人类世界被新泰坦帝国,莱特王国和由起义军建立的笛特王国三分而治,此后她的生活一直很平静,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来打扰她。她在四十四岁的时候因病去世,死前一直是独身。虽然孔德伯爵一直伴随在她的身边,但最后还是什么也没有发生。她死后第二年,孔德伯爵在完成了回忆录后,在她的坟墓面前自焚而死,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采用这样的死法。    大陆历史设定一 魔法篇 更新时间2005-8-3 12:39:00 字数:1596  在爱思慕大陆上没有人能确实的说出魔法已经存在多久了,以及第一个魔法师是谁。   人类所能知道的是早在文明诞生以前就已经有魔法的存在。事实上,现在爱思慕大陆大陆上所通用的文字的最早雏形就是古代的魔法师用来记录那些难懂的咒语的符号。那个时代被称为古魔法世纪或早魔法世纪,那个时代没有文字,人们都生活在浑浑噩噩之中,只有及少数大法师存在,他们都被人当作神来崇拜。   人类在各种书籍记录中所能查到的最早的魔法师是梅林·摩尔,他是公认的历史上最伟大的魔法师。他得到这种荣耀并不是因为他的魔力高的怎么怎么样,而是他写了一部《火系魔法基础咒语》。   《火系魔法基础咒语》的完成是一件划时代的事件,历史学家们一般都以这部书的出现作为划分古魔法世纪和新魔法世纪的标志。   虽然在这之前已经有了很多法师写了很多种魔法书,但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法师们使用只有本人才看的懂的符号来写,所以只要这些法师意外死亡或者没有弟子继承,无论记录着多么厉害魔法的魔法书都是废纸一张。这些无法被识别的魔法书被统称为“死亡文献”。   梅林·摩尔写《火系魔法基础咒语》的时候从没意识自己和这本书会是怎样的伟大。他当然也用的是只有自己才能看懂的符号,但他和其他法师不同,那个时代的法师一般一生只收一两个徒弟,收五六个徒弟的就已经很异类了,但梅林·摩尔和那些人不同,出于某些目的,他一下子就收了三千名徒弟,这在当时是一种非常变态的行为。一个人教三千人当然不可能,于是梅林·摩尔就请了自己的一些魔法师朋友来帮忙分组轮流教授这些学生,这些人共有七十二人,连同梅林·摩尔本人共七十三人,于是,爱思慕大陆历史上最早的用来传播知识的组织——学校就这样诞生了;七十三个法师各自都有记录魔法的专用符号,为此学生必须把这七十三种符号全学会(说到这里,画在墙上的天堂回想起当年苦读英哥累屎的时代,那叫一个苦~~~~~~~啊~~~~~~),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于是为了方便起见,这七十三人统一用梅林·摩尔在《火系魔法基础咒语》里用的符号来教授这些学生。自此以后,所有的魔法书的书写都统一使用梅林·摩尔所创立的书写符号,也就是文字。   梅林·摩尔因此被认为是文字的创始人。   爱思慕大陆上的历史学家们一致公认《火系魔法基础咒语》的完成和梅林·摩尔魔法学院的建立是人类跨入文明时代的两大标志之一。梅林·摩尔被称为“点燃文明之火的人”。   “点燃文明之火”的梅林·摩尔和他的学校的下场却不怎么好。由于梅林·摩尔不善经营,学校的经费渐渐入不敷出,为了节省经费,梅林·摩尔做了一个无比愚蠢的决定:降低学生的伙食费。当然的,这样做会让学生们不满,但梅林·摩尔却狂妄的认为自己可以控制事态。终于有一天,在饥饿和变质食物的折磨下,学生们的忍耐到达了顶点。他们冲进食堂,把食堂里的一切都砸的粉碎,然后用四处追打厨师;梅林·摩尔前来阻止,但梅林·摩尔明显高估了自己的实力和威望,愤怒的学生把他也痛打了一顿,顺便把整个学校都捣毁了,梅林·摩尔学院也随之解散,它只存在了十二年。   虽然梅林·摩尔学院自己本身存在的时间很短暂,但它造成的影响却无比的深远。自那以后,各地各种用来教授魔法的学校如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起来,魔法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同时文字也被迅速的普及开来。这个时代被称为新魔法世纪,也被称为文明世纪。   这个世纪的开创者梅林·摩尔因为学院欠下了巨额的债务,他的下半生一直穷困潦倒,最后默默无闻的死去了,甚至没有人知道他被埋葬在哪里。   后世的魔法师们为了纪念他,在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都称自己是“梅林的弟子***”。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 第八章 上 更新时间2005-9-23 22:37:00 字数:1239  “魔法?”。   对出身低微的多明戈来说,比起塞隆的那个‘非常非常快的小东西’来,‘魔法’是一个更难理解的概念。   不过多明戈虽然对魔法一窍不通,但毕竟还是黑道枭雄,到底还是见过别人使用魔法的,马上就说道:“法师大人,这个不大可能把?请恕我直言,本人见识浅薄,我没有听说过那种能把人的头骨穿出这样小的小孔的法术。”   “哦?”法克斯眯起眼睛看多明戈,“你怀疑我的判断?”。   “不敢不敢,”多明戈连忙做低声下气状,多明戈不了解法师的实力,决定还是低调一点的好,“我怎敢怀疑法师大人,只不过……”多明戈转过身看了看即沮丧又恼火的矮人塞隆,然后说道;“实不相瞒,我刚才来这里之前已经请一个朋友看过了,他认为这是一个高速飞行的小东西穿过去造成的,嗯……大概就像十字弩……”。   十字弩是法师的天敌。曾几何时,这个世界就是法师的世界,魔法师们纵横天下无人能挡,只有非常强悍的弓箭手才能对他们造成一点点的威胁————直到十字弩的出现。特别是光明王朝末期出现的的精准十字弩,更是直接终结了法师们的黄金时代。一个穷极一生研究魔法的法师无论他的造诣到了什么地步,也无论念咒的速度有多块,都很容易被一个手持十字弩的无知农民干掉。而且从魔法学徒到魔法师的最快的记录是三年;而学习使用十字弩的技巧只要三个时辰就够了,还是那种很苯的半兽人。   因此法师们都非常讨厌十字弩,只要在法师面前提起十字弩都会让他们勃然大怒。作为法师之一的法克斯当然也不例外。   “什么?十字弩!”愤怒法师叫了起来,“胡扯!胡扯!!这个伤口肯定是法师造成的!说是‘高速飞行的小东西’的那个人不是傻子就是白痴!”。   从刚才开始不吭声的矮人塞隆终于坐不住了,被气的满脸通红,胡子一翘一翘的,愤怒终于促使他‘呼’的一下站了起来,对法克斯说道:“对!我就是那个‘白痴’!我原先以为你真的很有本事才慕名而来的,现在看你原来是一个浪得虚名之辈!难道天下就你一个人会魔法?哪有魔法能造成这种伤口的?”。   “什么?你说我浪得虚名?”法师也真的生了气,“你想知道这个伤口的魔法是怎么使用的?好!我告送你!”。   只见法师法克斯左手抓住骷髅,伸出右手,摊开手掌,口中念念有词‘法轮功功法轮轮法功法功轮法……’(希望我不要被警察叔叔送去上学——作者)然后手掌中先是冒出一点火星,然后这个火星竟然就像活的一样慢慢长大到一尺左右,细细长长,看上去像一把匕首。他把这把魔法做成的匕首向骷髅的额头扎去,只听‘滋’的一声,一股令人作呕的焦糊味散发开来,魔法匕首一直没入骷髅到脑后伸出来,把骷髅洞穿,造成了两个小孔,猛看上去竟和原先的两个小孔一摸一样。   多明戈震惊的说不出话来。多明戈没有想到法师法克斯已经强大到了这种地步!多明戈心里暗想幸好自己刚才没有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比多明戈更震惊的是矮人塞隆,过了半天矮人才说出话来。   “这……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法剑么?”。      起点中文网 www.cmfu.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连载作品尽在起点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