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 作者:橘赭Juzer 简介:   🔖更新时间:2022/11/14 0:19:16   ‎   🏷️标签:西幻 异世界 重生 冒险   ‎   当伊芙醒来时,自己正处于皑皑雪山之中。   曾经还是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如今却变成了一个身世不明的小姑娘。   而在这个世界,文明的发展是非线性的:耕田放牧、齿轮蒸汽、电力自动、飞空遁海、魔能炼金、机械意志… 人要如何生活在这样乱七八糟的世界里?   或者... 📖[第一部分 太阳眷顾的雪峰]📖    黑夜与雪山   薄云缭绕,满月露出苍白的面庞,洒下一片惨淡光幕。   连绵不绝的白色山脉,一片连着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   一名少女站在遮风的山壁高崖之间,穿着一身单薄的白裙,裸露的双腿陷在雪中,一动不动。她平视远方。翻涌的云与不动的山形成了两片灰寂的世界,无序与混沌在这片广袤的无人区主宰了一切。   狂风呼啸,雪从山崖之上簌簌落下,似飞沙走石一般顺着山间斜坡向着深渊滚落,只留下一道道笔直延伸的雪印,仿若神鬼的脚印。   一声轻微的响动掩藏在这片轰隆作响的天地间,满脸胡须的男人将一只不知名的野兽扔在了崖壁的一处凹角,他看着不远处少女的背影,摇了摇头,随后掏出一把匕首,将尚存余温的巨兽开膛破肚。这野兽足有四米身长,有着洁白蓬松的毛发,头部像狼,脸部狭长多毛,獠牙和指甲呈黑色,躯体像猿,前臂长而有力,后腿粗壮短小,尾部宽大如扫把,其名为“凶白”,擅长攀爬、跳跃,其性迅捷凶猛,以雪山各种飞禽走兽为食。当男人把这野兽分解处理完毕时,时间已经过了午夜,此刻,几大块完整的冻肉堆在男人身旁,内脏与带着血肉的骨头被扔在更远处,而完整剥下的兽皮则被分割成了大小不一的几片铺在雪地上。男人拿起登山镐,在岩壁上撬下几块带着冰雪的岩片,摞成一个简易的防风底座,并在其中放好细柴和粗柴,四周的积雪被他高高地堆了起来,用来反射篝火的光与热。他搓了搓沾满兽血的手,从打颤的牙齿间挤出了一段咒语,于是覆冰的岩壁之下有了一缕暖光,男人双手伸出,仿佛捧着一朵花一样将一簇颤巍巍的火焰送进了柴堆中心,静等了片刻,他看着柴火中冒出浓烟,然后火焰随风窜起,才终于舒了口气,胡须之下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男人坐在篝火旁,拿起还能看出头部形状的一块带毛兽皮,打量了片刻,便拿起匕首,细细地刮掉皮下的脂肪与杂质,再用水咒进行清洁,他在皮上涂抹了一层不知名的药剂,用柴禾和铁丝固定架在篝火旁烘烤——他在以这种方式来进行快捷而简陋的鞣制工作。   少女依旧一动不动,望着远方,云层慢慢变得稀薄、散去,月亮从高空滑向天边、最后消失,时间一点点流逝,从午夜至黎明初启。   终于,男人走到少女身旁,少女的黑发映出夜空般幽幽的蓝色光泽,男人呆愣了片刻,才将手中的皮帽子戴在了少女的头上。恶兽的头部毛皮被男人的精湛手艺做成了可爱兔头的模样,两条毛茸茸的长耳耷拉在帽子两侧,刚好护住了少女的耳朵,原本作为初等火咒指环核心部件的炉心红宝石被一分为二,做成了兔子眼睛点缀在帽子顶端,能够一直如同暖阳般传递着温暖。男人后退了几步,打量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又回到了岩壁之下,加了几块柴火后,又拿起另一片鞣制好的毛皮……   几小时后,太阳升起,阳光从每一座高耸的山顶向下漫延,皑皑群山仿佛都在发光,可这光却并未给雪山带来多少温度。   男人又给少女做了一件及膝的轻便斗篷和一条用兽尾做的围脖。他用一条红丝带将少女散乱及腰的长发束成一条下马尾,看上去精神多了。   太阳在东方的山峦中渐渐升高,光芒顺着山壁向下侵染,直到第一缕阳光照在少女的脸庞,在她毛茸茸的白帽上描出一个耀眼的金色轮廓来,从未有过动作的少女终于眨了眨眼。   她先是左右看了看,又将双手从斗篷两边伸了出来,揉了揉眼睛。她张了张嘴,露出惊讶的神情,然后将右腿从雪地里拔了出来,向前迈出一步,又立刻退了回来,她有些慌乱地原地转了一圈,最后看到了岩壁之下的篝火,于是就如同脚下踩火一般一蹦一跳地跑了过去,最后站在了篝火旁的一块兽皮上。   男人也随她走了过去。   “你是谁?”少女刚问出一句话,就露出惊讶的神情,她摸了摸自己的咽喉部位,一脸的难以置信。她捏了捏自己的脸,又开始在斗篷之下摸索着自己的身体,那神情就好像是丢了家里的钥匙一般。   “你……什么也不记得了吗?”男人走到她面前,他的声音是低沉而温和的,可说起话来却像是舌头打了节一样笨拙,他一字一顿地说:“我叫哈维因,洛德·哈维因。”   “我怎么了?”少女似乎有些激动,声音有些颤抖:“我不是摔下去了吗?这又是哪里?”   “难道……你还能记得那些事吗?”哈维因满眼希冀:“你再想一想,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吗?”   “我叫……”少女看着眼前满脸胡须的大叔,湛蓝色的瞳仁随着眼睛的睁大而开始变得有神,沉睡已久的意识此刻也终于理顺,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浮现在她的脑海之中,她有些怔怔地说道:“伊芙特罗娜……”   “你果然记得!”哈维因惊喜万分,“还能想起什么吗?”   伊芙思索了片刻,似乎确实想起了什么,想开口,可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你能想起自己的名字,本身就是个奇迹了。”哈维因苦笑道:“不过,伊芙特罗娜这个名字不能用了,你以后就叫伊芙,这个名字很常见,嗯……就叫伊芙·哈维因,如果有人问你这个姓是怎么回事,你就是你是洛德·哈维因的女……不,妹妹,你觉得怎么样?”   “都行。”伊芙点点头,她似乎是因为感觉冻脚,试图翻卷脚下的毛皮,可那毛皮十分坚硬,她无论如何也没法扳动其丝毫。   “你再忍一会儿。”哈维因说着,从一旁又拿出一块兽皮,用匕首裁成了两截。   “这是哪里,怎么这么冷?”伊芙坐在柔软的兽皮上,尽量用斗篷裹住自己的双腿。   “无垠山脉,世界北部的尽头。”哈维因一边裁剪手中的兽皮,一边说道:“这里离山脉入口有几百公里远,但其实还不算深入,你看,这里还有不少活物呢。”   哈维因与伊芙谈了一些关于无垠山脉的事,两人都在话语中礼貌地试探对方。   “那现在我们要去哪?”   “不去哪,就在这里待着,等休息好了,我会想办法送你回去。”   “回哪里?”伊芙问。   “这确实是个问题,主要是你想去哪里。”哈维因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我这边认识的人虽不多,不过都还算靠谱,能去的地方也就那么几个,你想住贵族家,还是住镇子里,或者庄园主家?林地的精灵聚落也可以,你想去哪?”   “精灵?”伊芙瞪大了眼睛,“还有精灵?”   “当然,你以前肯定见过。”   “我以前?我以前是谁?”   “你以前当然是……是个很厉害的魔法师,虽说是魔法师,但你基本上什么都会,后来因为出了一些意外,所以……”   “出了什么意外?”伊芙依旧面色如常,那发问的语气就好像是在打听一个陌生人一样。   “很难说清,你看你现在连这世上存不存在精灵都不记得了,要和你解释清楚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哈维因说道:“我们还是说刚才的事,你更想去哪儿?要去看看精灵吗?”   “不去,我只是好奇,至于去哪……你给我个建议吧,我实在是弄不太懂。”   “我觉得去庄园比较好,那里人少,事情就少,地点是在克利金都城附近的郊区,那里住着一对夫妇,他们人都很好,庄园的主人茂奇是我曾经一起旅行过的朋友。”   “好。”伊芙点点头,“你说你想办法送我回去……然后呢,你要去哪里?”   “我还有点事,等忙完了我会去找你,别担心。”   伊芙转过头,看着远方的山脉。狂风卷携着冰雪漫天飘洒,耳旁的篝火哔啵作响——这声音是如此的安逸,仿佛听一听就能驱散寒意。   哈维因给伊芙做了一双长靴,他的手艺与他的粗糙形象几乎就是两个极端。伊芙看到那双带着绒球装饰的白色绒毛靴子,竟然变得羞赧起来,这让哈维因拿着靴子的手有些无措。   “不试试吗?”   伊芙点点头,有些为难地接过了靴子。   靴子的内衬也同样覆着雪白的兽毛,只不过被剪短了几分,看起来十分规整,这双靴子很小,伊芙伸出一只脚,还有些难以置信地比划了一下,确认自己确实能够穿上后才将脚伸进了靴口,果然靴子十分合脚。这双靴子正好能够覆盖膝盖位置,由于事先在篝火前烤过,穿起来柔软而温暖,靴底处还隐约能看到嵌着几根兽爪的指甲,可以像冰爪一样大大增强靴子的稳固和抓地力。   而就当伊芙试靴子的功夫,一块大铁板被架在了篝火上。伊芙呆愣愣地看着他将一大片雪白的脂肪分割成小块,扔在铁板上煎烤。   “这些铁板铁架……你从哪弄的?”伊芙满目狐疑,被毛茸茸包裹的她睁大了眼睛,如同一只好奇的小猫。   “就是从……这里。”哈维因从怀中掏出一块银色罗盘,罗盘之上镶嵌着几块小小的黑色晶体碎片。   “什么东西?”伊芙朝哈维因身旁靠了靠,看着他手中的物品。   “储物道具,你看上面的星空石。”哈维因指着那几块加起来还没有小指指甲大的黑色碎片解释道:“这东西只诞生在以太,是以太空间的空间浓缩结晶,只要以特殊的方式加工,就能够利用这种物质的特性来储存东西。”他打开了罗盘盖子,给伊芙展示了盖子内里雕刻的复杂纹印。   这些黑漆漆的石头在伊芙看来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以太在哪?上面?”伊芙伸手指了指天空。   “是啊。”哈维因看着她一脸好奇的模样,不禁心中酸楚。   伊芙特罗娜曾经几乎对这世界的一切无所不知,可现在却……   铁板上的脂肪化成了一摊热油,冒出丝丝缕缕的白气,哈维因将凶白的后腿肉切成巴掌大小的片状,在铁板上炙烤,两人看着滋滋作响的肉排,竟一同沉默了下来。哈维因用夹子将肉排翻了个面,诱人的肉香扑鼻而来,闻到这个味道,原本忧心忡忡的伊芙终于不再皱着眉头。   哈维因从储物道具中又拿出了香料和碟子,将肉排烤好撒料之后便将其中一片切成小块,装碟,放在伊芙面前。   “谢谢。”伊芙表面表现得平静,内心却已经迫不及待了,她拿起叉子便将一块兽肉塞进嘴里,好在无垠山脉十分寒冷,兽肉进嘴时热度已经去了一二分,伊芙品尝着嘴中滚烫的食物,一股似鲜似辣的味道在口中漫延,令她生出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之感。   伊芙吃了两大盘,连她自己都觉得惊讶,可哈维因似乎一点都不意外,只是笑着看她吃肉。   一顿美食下肚,有效地驱散了疲劳与寒冷,也令伊芙有了一些困意。   哈维因将一只金属杯子放在铁板边缘,倒进半杯烈酒温好,就坐在篝火旁吃着烤肉慢酌。在这冰天雪地之中,只有热食才能带给旅者无尽的力量与勇气。   “这是什么肉,怎么这么好吃?”伊芙揉了揉自己微胀的腹部问。   “凶白,一种比较危险也很稀有的动物,凶白肉确实美味,但你也别小瞧了我的厨艺。”哈维因喝得微醺,原本性格沉稳的男人也开始自卖自夸起来。   “你叫哈维因?”   “叫我洛德吧。”哈维因笑着说。   “能说说以前的事吗?”   “以前?”哈维因摆了摆手,“你不知道也罢,你只要知道,我值得你信任,是你很好的朋友,就行了。”   太阳斜斜地挂在南边半空,便不肯再前进一寸,隐隐有落下的趋势。此番景象似乎印证了哈维因的说法——无垠山脉地处世界北部的尽头。   饭后,哈维因拿出一把肘长的五弦小琴,单看琴箱有点类似尤克里里,他把琴放在大腿上弹了起来,那粗糙的手指在琴弦上扫过,指节时不时敲击在中空的面板上,打着拍子,家乡小调在冰封的山壁间回荡,少女专注地听着。   露天的山壁就像是一座山林间的狩猎小屋,两人在此暂时驻足休憩,直到第二天天明。   “我在山脉入口处留下了一个传送印记,可以将你直接送出山脉,但山脉之外是一大片松林,你得自己走出去,等到了最近的红鹰堡,你就出示这封信给当地的守卫,他们会派人把你送到克利金的。”   哈维因将用魔法融化的火漆倒在信封口处盖章,然后将信封交给伊芙。   “可惜你现在无法调用魔力,没办法激活星空石,也就没办法使用储物道具。”哈维因叹了口气,“传送出去之后,顺着罗盘向正南方向走,大概三四公里后会看到一条林中道,沿着道路继续向南走,就能看到红鹰堡了。我在这边还有要事无法抽身,也不能带着你在这里冒险,你出去之后一定要小心。”   他从口袋中拿出一条挂坠,这条挂坠上穿着一枚不起眼的古铜币,他将挂坠戴在伊芙的脖子上,藏在兽皮围脖中。   “你什么时候去找我?”伊芙问。   “你从红鹰堡坐马车出发去克利金,大概得花上三个月的时间,而我在这边顺利的话,或许能和你差不多时间到那儿,就算耽误了,最晚也不迟于两个月。”   “松林那边会有野兽吗?”   “有很多,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你身上有凶白的气味,它们只会躲着你走,反倒是进了红鹰堡之后,你该提防的是人,伊芙,记得给他们看信。” 秃子与胖子   伊芙闭起眼睛,直到耳旁的呼啸之声变得安静,不再有那刺骨的寒意吹拂脸颊之时,她才睁开了眼,眼前是一片郁郁葱葱的针叶林,身后则是连绵不绝的雪山。   她看到不远处有一颗松球,便走过去捡了起来。那松球很大,像一颗褐色的大菠萝,由于没有完全脱水,它沉甸甸的。她仰头看着眼前那一棵棵的参天大树,对这世界的一切都有种虚幻至极的感觉。   可能你已经猜到了:她自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且当她来到这个世界,所带过来的只有自己的意识与记忆。她还记得自己以前的名字和身份,她记得曾经的一切,那些记忆并不属于哈维因所认识的伊芙特罗娜,而是属于另一个与其毫不相干的人,一个生活在公元纪年世界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一个十分普通的上班族。   他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记得自己那时是站在阳台边上的,但最终自己究竟是意外坠楼,还是蓄意……又或者根本没有坠楼,那就不得而知了。唯独那段记忆是模糊的,像是被笼罩了云雾一般。   曾经的生活如一潭死水,而从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他总是处于一种厌厌的幸福状态之中:与同事相处的不错,有一些平凡的爱好,且有资金与时间的支持。也许有心情差的时候,但那姑且都是暂时的,他总沉浸在独自一人的浑浊世界中,怡然自得,虽然收入尚可,却一直没有成家的打算,一个人安逸生活得久了,就很难再想着改变什么。   直到过了三十岁,他才逐渐认识到——肉体终是敌不过岁月的。没有大病,也没有重大变故,他只是见证了在他这个年纪的人可能会有的衰败迹象,结果就受到了不小的打击。独自生活的人在精神层面通常是敏感的,他发觉自己的精力在下降,慢性病加重,皮肤时常会过敏,他的睡眠质量也在变差,时不时地出现入睡困难的状况,可为了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状态,他又要强迫自己躺在床上,但这样的焦虑却愈发令他无法入眠……身体上的折磨令人无法专注任何事,而心理上的压力更是一种致命且无解的伤害。当一个坚定的独身主义者因痛苦而感受到孤独与无助时,他或许已是在走向末路。古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他有时会想:当一个人生于世,并不为“承大任”而去与命运斗争,只是为追求个人幸福时,试炼与厄运就单纯只是一种无妄的惩罚,一种无因的苦难。   他无法回想起来自己在阳台时究竟做了什么,他承认那几天确实心情和身体都有些不在状态,但他并不认为自己会因为这点小事要去寻死觅活。   可世事无常,谁又能把握自己永远没有错误的念头呢?他喜欢美食、喜欢书籍、喜欢音乐、喜欢电子游戏,创造与积累便是他生活的重要意义,也正是如此,他不会被任何事轻易击倒。但总有这样一个偶然的机会,恰逢一个偶然的念头,如恶魔在低语,引诱那些站在崖边的人俯身去凝视深渊。一个被头痛困扰许久的人走在大街上,在疼痛最烈的那段时间,是否有那么一瞬会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想要冲进车流一了百了?一个项目负责人,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上因疏忽而出现重大事故,他会不会为求解脱,在失眠的夜里打开窗户,纵身一跃,以此逃避太阳升起之后的追责?虽说这些念头通常都是一闪而逝的,但难保另一些突发事件夹杂其间不会成为最后一根稻草。人因痛苦而产生了冲动的念头,即便只有一瞬,却足以走向毁灭,即便这种毁灭并不是他们真正乐意见到的——或者说,那是对于生命的错误估价,以毁灭寻求解脱,其代价注定是失去所有……   林间有鸟叫声。   发散而混乱的思维在此终止,伊芙手中依旧捧着那颗松果,她仰着头呆愣愣地看了半晌,终于有了下一步的动作。   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稚嫩的面庞出现了一副老气横秋的表情。她掂了掂手中的松果,然后松开手,像踢球一样将松果踢了出去。松果被一下子踢出老远,这让伊芙有些意外,她意外的是,自己踢出松果的那只脚并未感受到一丝疼痛,难不成这还是梦?伊芙按住自己身前的斗篷,看着粘着松果碎屑的白色靴子,便俯身拍了拍靴面的白色绒毛——还好没有弄脏。   年轻人的身体就是好,没灾没病,浑身轻松,走起路来都是轻飘飘的。她一边走一边感叹。   不管她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总之,伊芙心里还是有些美滋滋的,没有了一切负担,对于某些人来说,一无所有反而是最快乐的,伊芙现在十分自由,她有些洋洋得意,事实证明,命运最终还是对她青睐有加。若不是人生地不熟,她甚至想抛下哈维因直接跑路,这样,既不用去扮演失忆的伊芙特罗娜,也不用因为女性身份而在人前无法放开手脚。   如果这是一场梦,她必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可无垠山脉的刺骨寒冷已经在无声地警告过她:一切都是真实的。   伊芙一手托着罗盘,一手拿着一根类似能量棒的食物吃着。临走之前,哈维因又给她做了一个与帽子同款的兔子挎包,以收纳这次旅行所需要的地图、罗盘以及其他工具和钱财,而除此之外,包内的剩余空间便被塞满了食物,其中大部分就是这种能量棒,由各种干果与糖压制而成。哈维因对着地图给她校准好了罗盘,教她一些最基本的使用方法后,便让她按照罗盘箭头所指的方向前进了。   从无垠山脉入口走到林中小路,即便是一路走走停停,伊芙也只用了不到两小时的时间,而沿着林间道向南行进,路程就要远得多,哈维因说可能要花上两天的时间,但伊芙却走了三天半,按照哈维因的叮嘱,她这几天总在远离林间道的林中过夜,好在有这身温暖又强韧的兽皮,在树林里过夜总比在无垠山脉露天过夜强。   第三天下午时分,伊芙穿过一片枝繁叶茂的杂树林,红鹰堡近在眼前。   红鹰堡是边境重镇,在地理位置上有一定的军事意义,同时也是北方最大的战略物资——高弩松木的加工区。   因而,例如伊芙这样着装怪异的陌生人,便是当地守卫重点盘查的对象,而当守卫看到她手中哈维因那封信上的火漆印时,守卫的神情便从审慎严肃变成谨慎敬畏了。   那名守卫右手握拳放在胸前,向面前白得晃眼的小姑娘敬了个礼,说道:“原来是您,还请到堡中会客厅稍等片刻,大人马上便到。”   北方的城堡几乎都是白石堆砌而成,而这座历史悠久的红鹰堡建筑主体则更是古老,青灰的城砖带着高纬度地区独有的冷峻色泽,就好像是千年老冰。   城堡中各处都有站岗和巡逻的士兵,他们或持长枪或腰间负剑,使得从未见过如此阵仗的伊芙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压迫感,跟随堡中侍卫一路前行的她本来还一头雾水不知什么状况,此刻更是觉得自己入了狼窝虎穴,藏在帽子和围脖中的小脸已经变得煞白。   这种临场感不同于隔着屏幕看戏,人的求生欲会在遭遇危险的情况下本能激发,而此刻伊芙就处于这样一种时刻准备逃跑的状态。   但危险的状况没有发生,士兵们很尽职,侍卫也很客气,两人七拐八拐,穿过一道中间种着耐寒植物的露天回形走廊,最终走进了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这里就是会客厅了。   红鹰堡的会客方式并不是一种典型的官方接待方式,所以才能如此高效——这是因为负责人预先收到过上级指令,而哈维因所用的印章更是羽地盟军统帅专用的黑羽印,黑羽印对于军人的意义就在于分秒必争。   来的有两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北方摩德萨男人,两人的个子竟都有一米九以上,一个像熊一样又壮又胖,留一头金短发,脸色白得有些发绿,名叫巴恩巴罗斯,另一位的体态正常一些,名叫科雷格夫,看着比四十出头的巴恩巴罗斯年轻许多,此人相貌端正,浓眉黑眼高鼻梁,可惜是个光头,颌下蓄着浅浅的棕色胡须,国字脸,乍看上去就好像是脑袋上下长反了一样。   两人刚走进门,第一眼看到坐在沙发上的伊芙时,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就好像有什么突发事件超出了他们的意料一般。他俩对视一眼,然后一同走到伊芙对面的位置,科雷格夫行的是平举右手捶胸的北方军礼,巴恩巴罗斯则是左手手掌伸直,指尖贴在右肩头,略微朝伊芙躬身,这是鹿汀派的礼节,可伊芙却不知情,她见两人郑重其事的模样,于是也站起身,脱下绒帽,有模有样地学着巴恩巴罗斯回了一个同样的鹿汀法师礼,她其实并没有注意到两者行礼姿态上的差异。他们看到伊芙的举动,似乎受到了莫大的鼓舞,皆是笑逐颜开。他们等着伊芙坐回沙发,却半天不见她动作,科雷格夫只得开口说道:“阁下请坐。”伊芙坐回沙发,心中却有些惴惴,她抬头看两人,却见他们并肩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正襟危坐,似乎表现得比她更紧张。   初次见面的意外尴尬局面虽然令三人都有些沮丧,但这样笨拙而朴素地向对方展现友善的方式其实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开端。   “我是科雷格夫·伯克林,是红鹰堡这边的负责人兼指挥官。”秃子介绍完自己,又指向身旁的绿胖子,“这位是巴恩巴罗斯·德安萨,本职是药剂师和医生,在这里也是我的助理和参谋。”   “我们在几个月前就接到了来自首都的指示,说会有带着黑羽印的大人物来访,请问阁下是……”   “伊芙·哈维因。”   “那……哈维因大人是阁下的?”听到了熟悉的姓氏,科雷格夫的语气就有些急切。   “是我的兄长。”   两人对视一眼,均露出恍然之色。   “所以说,持黑羽印的大人物就是哈维因大人喽?”   伊芙假装镇定地点了点头,表示肯定,但其实她什么也不知道。   “那么,阁下是从无垠山脉到这里来的?”巴恩巴罗斯问。   “对。”伊芙被他们一人一句“阁下”地叫着,不知怎么的竟然觉得有些飘飘然了,而当她做出肯定的答复,对面两人的表情也变得肃然起敬起来。   “我们已经看过信了,阁下似乎是要出国?”   “要去克利金……”伊芙的语气有些弱,她并不确定克利金在这里算国内还是国外。   “阁下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尽快吧。”   “去克利金路途遥远,可能需要整备一番,阁下不如今晚在此休息一晚,明日清晨出发?”   “正合我意,那就多谢二位了。”伊芙见事情顺利谈妥,心中喜悦,连说话语气也开始学着对面二人,开始拿腔拿调起来。   三人又聊了聊关于无垠山脉和哈维因的事,见天色不早了,便吩咐仆人为伊芙准备房间过夜,而当科雷格夫和巴恩巴罗斯离开会客厅时,竟都深出了一口气。   “这壁炉也烧得忒旺了点。”巴恩巴罗斯擦了擦自己油亮的额头,“你瞧我出的这身汗。”   “是啊。”科雷格夫扯了扯自己的衣领,感叹道:“也快到夏天了。”   “没想到哈维因还有个妹妹。”胖子说:“你注意到她那身衣服了吗?”   “怎么了?”   “可不简单。”巴恩巴罗斯凑到科雷格夫耳边压低了声音问:“你有没有听说过凶白?”   科雷格夫猛地侧过了脑袋,差点撞到巴恩巴罗斯的鼻子,“什么意思?别告诉那身衣服是用凶白的皮做的……”   “没错了。”巴恩巴罗斯啧啧了两声,“她从无垠山脉出来,口风还那么紧,这兄妹俩肯定是在执行什么非常重要的任务。哈维因是什么身份你也清楚,而这位哈维因女士,连我也看不出她实力的深浅。”   “真的假的。”科雷格夫皱起了眉毛,一脸难以置信:“她看上去也不过十四五,你说比你实力还强?”   “人不可貌相。老哈维因你也知道,死了四五十年!洛德·哈维因现在至少也有六十多岁,也可能七十多,如果说这位伊芙真是哈维因的亲妹妹,只怕也得是你奶奶辈的人了。”   巴恩巴罗斯的一番话让科雷格夫惊得嘴都合不拢了,他的表情变得不太自然,勉强一笑说道:“巴叔,你就别开玩笑了……”   “你想啊,你十几岁时候能有多少见识?”巴恩巴罗斯摇了摇头,“只怕是满嘴漏风,别人试探你几句,就要把家里有多少产业都要说给人听吧。”   科雷格夫没有反驳,因为这事他确实做过。   “我可太了解你了,看见小姑娘长得漂亮,就想着要去套近乎。”巴恩巴罗斯哼了一声,“三十多岁的人的,重权在握,到现在却还像个小年轻。科雷,你可别去招惹那位。”   “我怎么敢……”科雷格夫耸了耸肩,苦笑道。   而在另一边,无垠山脉深处……   当哈维因攀上中部峰脊时,便看到了那柄红色长匕首。   竖直插在岩石之上的匕首发出幽幽的光,在夜空之下如一颗燃烧的心脏忽明忽暗,匕首周围一圈的雪都被其散发的热量蒸干,留下了一个一米直径的小坑。   哈维因在地图上划掉第六个标记,走上前去,将匕首从岩石上拔了下来,收进了储物罗盘中。   他掀开岩石,从其下方的坑洞中拾起一本古旧的铜皮大书,而大书之下还压着一封信,这让哈维因心中一颤,他急忙俯身拆开信封,就站在这冰天雪地的山顶上开始查看上面的文字。   “给洛德的:已经逝去的终是无法挽回的,所以我也不再说那些感人的废话了。   “此处已深入腹地,不知这种程度的寒冷是否能冲淡你心中那股无法宣泄的怒火?如果还没有,那就继续找下去吧,去所有流星坠落的地方。   “想必你已经找到了另一个我,但你既没有亲自送她离开山脉,也没有放弃寻找剩下的线索,我想,凭你的性格可能已经开始怀疑了,怀疑我骗了你,而我也确实骗了你:她不是我,不是年幼时的我,也不是失去记忆的我,但她与我有关,你可以看做——她是我的延续。   “当初那样说在很大程度上是想安抚你,以免你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蠢事,有些仇恨并非真实的仇恨,它们能随着时间而消解,而有些越烧越旺的,这才是真正需要解决的。再等等吧,洛德,别把怒火发泄到无辜者的头上。我怕他们会说:‘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终于也受到了她的蛊惑,成了第二个恶魔。’   “化解世间苦难之传道者,身死而成就世人是谓其命数,但我未能达到这一点,自认也无法做到,你也是一样。或许新的伊芙特罗娜可以,但我也不能确定,她是异乡人,是一颗种子,她需要在此扎根成长。洛德,关照她吧,但别把她当成孩子,把她当做你的朋友,去尊重,去理解,去向她学习。   “洛德,我知道,对于你来说,有些话只能有一个听众,那就是我,我离开了,那些话便永远失去了意义,成了无法种出果实的坏种子,但思想是长存的,你是这世间最理解我的人,只要你活着,过去的伊芙特罗娜就尚存人间,她会在你心里对你说话……”   信纸在夹杂着霜雪能量的狂风中逐渐破损,最终化成粉末在哈维因手中散去。他有些无力地瘫坐在了岩石上,疲乏地耷拉着眼皮,他就这样眯着眼睛望着连绵的山脉,望着山脉上空稀疏的星。   一个红色亮点从远处飘忽而来,如同一颗明灭不定的流星,由远及近越来越大,直到近处才能隐约分辨出那是一只鸟,一只火红色的如隼般大小的鸟。   那鸟的速度极快,就像一枚无羽的铁矢,只一瞬间就飞到了哈维因身边,扑腾着火红发亮的翅膀,稳稳地落在他的左肩上。它就如同一个红彤彤的提灯,将脚下的白色雪地映得鲜红一片。   这只鸟有着尖而笔直的朱色长喙,上喙的尖端锋利如刺呈钩状向下弯曲,随喙骨反向延伸的坚硬角质沿着它的面部形成了一个类似柄状的曲形头冠,这头冠如同一块烧红的铸铁,其温度仿佛能够点燃空气。   “怎么了,又不开心了?”那鸟突然口吐人言,声音却如同一个老绅士般深沉。   洛德摇了摇头,视线却仍停留在远方,他拿出那枚红色匕首,递到了鸟的面前。   那只鸟歪着脑袋看了一下,然后说道:“这不是我的羽毛吗?而且还是送给伊芙特罗娜的那根。算了,你留着吧,我可不会收回已经送出去的礼物。”   洛德嘴角一歪,露出一个笑,这笑容并不生动,他哼了一声,说道:“我现在才想起来问你,很多鸟类都是用自己最漂亮的羽毛来求偶,你呢,也是这样?”   “你说呢,洛德,以前我就和你说过,我们都是伊芙特罗娜的追求者。”它在他耳边小声说。   洛德动了动肩膀,仿佛那里停了一只苍蝇,鸟也动了动翅膀,调整着平衡,竟然没掉下来。   “现在好了,我们都失恋了。”哈维因无力地感叹。   “是啊,我们都失恋了。”鸟重复着他的话,然后又说:“你在这边都找到了什么?你好像已经知道了真相?”   “大概。”哈维因站起身,“所谓的智慧是一块水晶,所谓的知识是一本魔导书,所谓的躯壳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女孩,虽然还有感知和灵魂没有找到,但我觉得这些东西就算集齐了也是没办法去复活一个伊芙特罗娜的,不存在什么炼金术配方,她确实死透了。”   “看来她把我们都骗惨了,还是节哀吧。”鸟半张着翅膀,碰了碰哈维因的脸。   “伊芙身上有我留下的印记,你去找她吧,别在这里烦我。”   “伊芙是谁?伊芙特罗娜?”   “伊芙就是伊芙。”   “你究竟在说什么?还有,你说你要单独留在这里?难不成……”   “别吵,我只是想一个人安静地待上一阵子。”哈维因搓了搓自己干燥皲裂的面部。   “我不同意。”那鸟摇了摇头,“我很担心你。”   “你担心什么?我会出什么事?”哈维因说,“你倾慕伊芙特罗娜,纯粹是因为她的外表而非灵魂,因为她像极了你的第一任主人。”   “是第一任……呸,第一个朋友。”鸟扑腾着翅膀,急忙纠正他。   “而就在刚才,你去第十三个标记地点的时候,我找到了一个小女孩,她和伊芙特罗娜一样有一头发蓝的黑发,活生生就是一个小号的她,她就是我刚才说的伊芙。”   “真的?”鸟瞪大了眼睛,它的尖嘴几乎要戳进哈维因的耳朵里。   “我说了,她身上有印记,你能找到她。”哈维因偏了偏脑袋。   “你应该早点说,我马上就去找她!”鸟扑腾着翅膀,爪子却没离开哈维因的肩头。   “好。”哈维因再次将红匕首递到鸟的面前,“这回你又能用得上了。”   鸟伸出翅膀,翅尖触碰到那匕首,那匕首便化作一根漂亮的飞羽,隐在它那众多红色羽毛之中。   “帮我向她道个歉,就说我临时有事,暂时不能回去找她了,你带她去达克仁夫妇家。”   “明白了。临走前再冒昧问一句,您是想在这里待多久?”   “两三年吧。”哈维因的目光扫过月色下绵延的蓝色山脉,“二十八个地点,我们在这里找寻了半年,现在只找到了九个,我想把它们全部都找出来。”   “哦?你确定不用我帮你?”   “这里挺不错的,别管我了。”   “那好吧,保重,如果你决定出来了,别忘了给我发信号。”   鸟飞走了,男人落寞地坐回了岩石上,卸下了他坚强的面具。寒风掠过群山,发出呼啸之音,掩盖了男人抽吸的声音,细碎如沙般的雪被风倒卷向高空,又漫天洒下。在这苍凉而冷峻的极地群山中,悲痛欲绝的男人在无助地宣泄着心中的愤懑与对逝者的思念,风雪山川的翻涌包容了他的一时懦弱,并予以慰籍。 旅行新手(其一)   红鹰堡地处于摩可拓国,位于羽地极北,而摩可拓则是曾经的摩耶迪萨的一部分,地多平原、寒冷,其北部地广人稀,民风彪悍,对于外来者而言,似乎只有真正有实力者才能受到本地人的尊敬。   “从这里去克利金还挺不方便的。”伊芙身旁,老管家莫瓦伸出粗糙的手,指着地图上的某一点,说道:“最快的路是这一条,这里……需要渡过天暇川,我们的马车到时候就不能用了,需要渡川后在对面另寻,然后还有这边,这片森林大得很,需要在外围绕过去,或者走日光谷的行军峡道,这里的路会好走一些,但有可能会遇上一些危险的野兽……”   “找一条安稳一点的,我不着急。”伊芙连忙说。   “伊芙女士,我们还是走行军峡道吧。”另一边,一个少年建议道:“我们摩德萨可不怕那些野兽和土匪,您就安心享受旅程,那些麻烦事全交给我们。”   少年名叫博文罗斯·伯克林,今年十七岁,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同他的将军父亲科雷格夫一样,博文罗斯也有着棱角分明的脸庞,但下颌没他父亲那么宽,虽然因此少了分稳重相,却多了点少年人独有的英气。   他对伊芙的态度是尊敬却又带着怀疑的。博文罗斯不像他的父辈那样,只要听到哈维因的大名便不敢有半点猜疑——他有着属于年轻人的敏感心思。伊芙的来访惊动了红鹰堡中所有有名有姓的人物,而当博文罗斯听说了这件事后,就从自己父亲的口中听得了事情的详细经过,他当时便向父亲提议自己要充当护卫跟随伊芙一同前往克利金。科雷格夫觉得这要求既合乎礼数,也能让博文罗斯跟在大人物身边增长见闻,也就同意了这件事。   而今天清晨,当博文罗斯第一眼见到伊芙时,他着实有些失望了,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看神态似乎还在回味着昨晚的好梦,直到现在还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她是这样的散漫娇气,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丫头嘛。可博文罗斯并没有将这分轻视表现出来,他虽与他的父亲一样也是在巴恩巴罗斯的训导下长大,但他要比他父亲敏锐得多,也因此,他对陌生人时刻保持着尊重与谦卑,能谨遵教导。虽然其中的道理他还不甚明白,但他明白这样做总比事后被某人痛骂一顿要好得多。   即刻启程。与伊芙一同前往克利金的一共有七人,有一名车夫、科雷格夫的两名亲卫、博文罗斯以及他的三名护卫。按理说,护送此等身份之人,本不应该只派出这么几个护卫,但科雷格夫与巴恩巴罗斯一方面高估了伊芙的自保能力,另一方面又错误会意了她那句“尽快”,以为她是在要求轻装简行,而伊芙又恰好对一切常识都缺乏了解,她自然没有异议。所以最终,护送小队就只成了个象征,虽然小队成员个个实力不凡,但没了大人物出行的阵仗,终归是对不轨之徒缺乏震慑。   车队只有一辆马车,由三匹高原壮马拉着,车夫驾车、博文罗斯和伊芙乘车,护卫五人各骑着耐力持久的戈兰战马分布在马车周围,且有一人牵着多余出的一匹马,是给博文罗斯准备的,另有一些补给被放在两个双轮挂斗中由几匹马轮流拉运。他们在上午太阳升起不久后出发,初春季节路况还算良好,伊芙出发后不到两天就到达了摩可拓境内的第一座城,算是走出了鲜有人居住的边境之地。   博文罗斯与伊芙虽同坐一辆马车,两人却没怎么交谈过,伊芙想了解关于这个世界的事,却不知怎样发问才不会让人生疑,她生性谨慎,或者更贴切的说,她胆小怕事,她走前还问老管家莫瓦要了几本书,说是要在路上读一读以用来解闷,可等她翻开书之后就傻眼了——她看不懂书中的字,只能看出这有可能是一种表音文字。   那么问题来了:伊芙是怎样听懂并说出当地能听懂的语言的?   她在看书之前甚至没意识到这一点:她说的似乎不是她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语言,却也并非是一种新的语言,而更像是思维的直接表述——就是说,她想说的话被自动翻译并传达给了对方,而反之亦然。   伊芙抬起头,看着马车车厢对角的一边,那里坐着博文罗斯,这个留着棕色寸头的年轻人此时正倚靠着车厢闭目养神,嘴里似乎还在默默念叨着什么。   “博文罗斯?”伊芙试探性地轻唤。   “您说。”博文罗斯倏地睁眼,他坐正了身子,表情恭顺地看着伊芙。   “你觉得……我说的是什么语言?”她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终于问出了纠结了半天的问题。   “什么语言?”博文罗斯茫然地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不是摩德萨语吗?”   “我说得怎么样?”她又问。   “很好,像在说母语。”博文罗斯连忙点头。   “那么,我说几个词,你看能否了解。”   “好,您说。”博文罗斯咽了口口水,似乎有点紧张。   “汽车。”伊芙说。   博文罗斯眼睛亮了起来,“是一种类似马车的交通工具吗?但我没见过。”   “差不多。”伊芙听到博文罗斯的回答,心中十分惊讶,随后说出下一个词:“下一个——飞机。”   “一种能飞起来的机械……”博文罗斯有些疑惑,“只凭借机械真的能办到吗?”   “柏拉图。”   “似乎是某个古代城邦的思想者?”   伊芙越来越惊讶了。   “芫妥。”   “是一种能吃的有特殊香味的植物?应该是有点类似风帆草?”   她想说的是芫荽,却故意说了个错别字,可对方依旧能够清晰无误地理解,就好像说出的话只是用来辅助思想的传达,而其本身发声的差异却是无关急要的。   “手机。”   这次,博文罗斯张了张嘴,却没答上来,他有些沮丧地说:“我好像能听懂您话里的意思,但我说不上来那是个什么东西……您是怎么做到的?只用一个词就能表达得这么具体,难不成这是一种魔法的妙用吗?”   能对发言者的表达做出注释,却不能让倾听者接受超越其常识的理解。   “算是吧。”伊芙敷衍答道。   显然,她注意到自己正在表达一种比语言更为精细且准确的交流形式,就仿佛是在表达思想本身,这到底是什么?是伊芙特罗娜所具备的天赋,还是说……   她想起了哈维因,想起他说话时那奇怪的腔调,他那时是在说汉语吗?她突然想到了什么,伸出手,从脖子下方钩出一条挂绳,将一枚带有体温的古铜币从怀中抽了出来。   是这东西吗?伊芙皱着眉想。为什么在魔法世界这等程度的技术能够这样轻松地实现?如果按照曾经世界的科技水平来评估的话,这枚铜币至少是强人工智能甚至是超人工智能出现之后才能被发明出来的设备,而据她目前所见,摩可拓国似乎还处于中世纪文明的水平,所以——超常规的装备从何而来,魔法难道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如果不是真正穿越到这个世界并亲眼见证,伊芙是绝不会思考一个剔除了神秘主义和自然宗教元素后的魔法世界要以一种怎样合乎逻辑的方式实现自洽——可现在,她确实穿越了,当这个世界大概率不会是梦境或者是虚构世界,那么,要怎样理解并生活于这个世界上,就成了伊芙需要面对的问题。她想先去了解,再去决定是否要以她曾经惯用的理性思维去应对将来一切可能发生之事。   博文罗斯看着沉思中的伊芙,擦了擦头上的汗。未知的无疑是可怕的。刚才,仅仅只是一段对话,博文罗斯就已体会到伊芙的深不可测,他甚至有些担心对方其实早已察觉到自己先前有过不敬的心思,只是没说出来而已。于是他只得怀着愧疚的心情干坐在那里,活像一个忏悔中的虔诚信徒。   但两人的沉默并未持续太久,他们听见护卫们那里传来了笑嚷声,博文罗斯打开车窗去看,才知道原来是有人猎到了一头鹿。   那头鹿脖颈中箭,箭从后颈斜**鹿头中,箭尖从下巴处穿出,似乎是射中了脑干部位。这头灰鹿并没有完全失去生机,它的后腿还在用力腾地想要逃走,可身体却已经掌握不了平衡,只能像个陀螺一样侧躺在干枯的草地上以头为中心原地打转。初春的温度不高,热气从鹿撕裂的伤处和口鼻中升腾向半空,而它身下的褐黄草叶上也被涂抹得一片殷红。伊芙看到这一幕,觉得有些不舒服,可又忍不住去看。一个矮个子护卫翻身下马,在众人的欢笑与叫号声中跑向了那头濒死的鹿,他瞅准机会用右手握住了鹿的一条后腿,然后向后一拉,便将一柄匕首**了鹿敞开的前腿内侧某处,然后,这头鹿就彻底不动了。   矮个子名叫戈鲁西多,是一个骑马射箭的好手。   戈鲁西多将鹿的肚子当场破开,表情认真且严肃,嘴里似乎还念叨着一些听不清楚的话,他将内脏用匕首割下,一摊一摊扔向路旁刚发了新芽的灌木丛中,然后抓了几把草叶,将手上和鹿肉上的血液擦了一擦。他将处理过的剔骨鹿肉和鹿皮扔进了战马身后的挂斗中,没过多久,车队便继续前进了。   伊芙盯着那挂斗看了一阵子,仿佛能闻到从中散发的血腥味道。   “戈鲁西多以前是个本地小部落里的猎户,他们那个部落不事农耕,几乎每个男人都是打猎的好手,而这家伙又是他们之中最厉害的。”博文罗斯以为伊芙在看马上之人,于是向她介绍。   “你们除了水煮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做法?”伊芙突然问道。她自从在雪山上吃了哈维因做的煎凶白肉之后,就一直想念那焦香醇厚的味道,而来到红鹰堡却是连吃了几天只放了盐的白水煮肉,所以心中很是无奈。   “您想怎么吃?”博文罗斯问。   “烤、煎、炸,怎么都行,就算水煮,也好歹放点配菜和佐料。”   “我明白了。”博文罗斯听出了伊芙话语中的抱怨,他解释道:“这些人都是边疆军人出身,风餐露宿惯了,吃东西是从来不过舌头的,而且我们也没考虑到您会和我们一同用餐,其实您应该提醒我们带个厨子。”   “什么意思?和你们用餐有什么问题吗?”伊芙听他这么说,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您这种境界……完全可以不吃饭的吧?”博文罗斯对于伊芙的问题同样感觉莫名其妙。   “什么境界?”伊芙又问。   “就是——像哈维因这样的境界……”   “哈维因是什么境界?”   “是……我也不太了解……大概就是不用吃饭的境界。”博文罗斯被问得心里发虚。   “可他确实也得吃饭。”伊芙皱着眉,摸了摸自己的挎包——不然哈维因怎么会带这么多干粮上山?   “那可能是我搞错了。”博文罗斯终于被她问得动摇了。   当天晚上,他们就做了烤肉。   几个人聚在篝火前,一同眼巴巴地看着鹿肉在火焰之上翻转着,滋滋作响,油花从半焦的肉上渗出,沸腾着滴向柴火之中。博文罗斯此刻亲自上阵,握着充当烤叉的木棍慢慢转动,见火候差不多了,就从鹿腿上割下了一小块肉,放进嘴里,结果被烫得龇牙咧嘴,他哈着气说道:“差不多了。”   于是,众人一同将带骨的半头鹿从临时搭建的烤架上搬了下来,用匕首分割,而又见其内部依旧带血,并未完全熟透,便将外层的半焦熟肉割下装进盆中,再手忙脚乱地将其余部分架好继续炙烤。   有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个白瓷盘,将一块看起来品相好的鹿肉切成片状盛盘,送到了伊芙面前,对于这群没见过世面的粗汉子来说,这就算是体面了。   伊芙一直就坐在马车车辕上,肩膀挨着车厢前侧,看着这群人笨手笨脚地做着。她没办法亲自动手,又碍于身份不便对他们指手画脚,只得坐在稍远的地方干着急,而看到拿过来的成品卖相不错、香味诱人之后,心中也释怀了,她将腿上的斗篷下摆胡乱卷了卷,露出其下的白裙裙摆,将盘子搁在腿上,却半天不见有人送来进食的餐具。   “博文——”她有些不太好意思地小声唤道。   这声音埋没在众人嘈杂的叫嚷中,可博文罗斯却也奇迹般地听到了,他转过头,英俊的脸上灰扑扑的,额头上都是汗。他站起身,侧过身旁的几人,走到伊芙面前。   少女抬起头看着他,指了指自己腿上的盘子,又摊了摊手。   夕阳下,少女湛蓝色的瞳仁仿佛如同宝石一般透亮,她带着不似有笑的浅笑,在这副精致而没有多少表情的脸上,很难猜出她在想什么,可她的眼睛却像是会说话,就好似是从刻意的压抑中露出的微光。   博文罗斯就这样呆呆地与她对视了几秒,然后才意识到她想要什么,他先是原地走了一圈,然后摸了摸自己身上,从自己小臂上的腕带中抽出一枚带鞘袖珍匕首,递给伊芙。   “这是巴叔送给我的,基本上没用过,很干净。”他解释说。   伊芙见匕首实在过于精致,便下意识不太想用,她目光一扫,见到不远处装在铁管中的餐叉,于是用手去指。   “那些都是他们用过的,不合适。”博文罗斯将匕首从鞘中抽了出来,叉在一块烤肉上,说道:“您不必客气。”   伊芙目送博文罗斯离开,便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的烤肉上,她用刀挑出一块,送入了嘴中。   淡淡的咸味配合焦香的肉味,刚入口还算不错,可一嚼起来就会发现,这肉又柴又硬,韧得如同一团抹布,无论怎么嚼都是一坨。   这一顿烤肉在众人的沉默咀嚼声中结束,众人在品尝过后便都有些兴趣索然了。猎人出身的戈鲁西多捂着腮帮子埋怨自家的小少爷手艺太差,却丝毫不提自己刚才也在一旁指手画脚,短发的博文罗斯惭愧地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倒是有一副不恼的好性子。   当晚,伊芙独自一人躺在车厢中,却是惭愧得睡不着觉。这顿晚餐虽然搞砸了,但没人怪罪她的任性,怪罪她浪费了半头鹿——可事情总经不住去想,她把脸埋在毛茸茸的帽子中,在狭小的车厢中翻来覆去了一整夜。 旅行新手(其二)   旅途中,伊芙总能看到一些从未见过的地貌与景象。那些从未见过的动物与植物,那些由不知名矿物所生长出来的覆着五彩苔被的圆环状矿山,还有春雷之下那蕴藏元素之能的斑斓云朵……对于生活在这片大陆的土著来说,这些事物都是见怪不怪的,它们会出现,会产生,是自然而然的,但对于伊芙来说,却是震撼人心。她还能记得自己第一次了解到地球在宇宙中有多么渺小时的震撼,而此刻,那曾经偶有一瞬的感悟却又再从心中显现,对自然的敬畏与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她喜欢春秋季的某些天气。春季与秋季的景色虽不同,但气候的相似却又能让人感受到同样的好心情,她喜欢下过雨的多云的晴天,空气湿润且干净,时间最好是太阳刚升起或者将要落下却未至夕阳的时候,温度只有十几摄氏度,穿一件厚外套就不会太冷,走在户外时,风吹拂在身上就如同浸在夏季冷冽而清澈的山泉之中,仿佛只有在这样天气里,自然才能与城市中的人达成暂时的和解,给予钢铁森林以自然的生气。   在摩可拓,气候正值春季,空气新鲜且湿润,伊芙因此而心情舒畅。虽说旅途中伙食不好,且越向南行融化的道路也越是泥泞,但这些只是小问题,她甚至不讨厌这样的旅行,或许唯一能影响到她心情的,便是在她心底深处无孔不入的思乡之情了。作为一个独自一人生活惯了的人,这种心情是极为难得的。原本的伊芙在远离家乡的城市找了份工作,以摆脱自己的父母,即便是离乡十几二十年,他也依旧没有思念过家乡和父母,他的母亲十分反对他的行径,甚至曾几度哭着骂他冷血,说白养育了他这么多年——有时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没有心的人,他的一生循规蹈矩,没有做过坏事,却也从来不会主动关心别人。比起别人,他似乎只爱自己,可久而久之,他也开始厌恶起这样的自己,于是到了最后,也便无甚可爱了。他隐居于市井之中,却混迹于人群,他在城市中工作,却又对所看到的一切漠不关心。对于心中那份莫名存在的思乡之情,伊芙是有种苍凉之感的,就好像自己并非在新世界得到了重生,而是像一个被命运抛弃的人,像是参加了一场盛大宴会,带着满足过后的意兴阑珊,最终遁入黑暗的街巷。她举目四望,却茫然不知家在何处,家是那样的遥远,那距离或不能以光年计算,甚至是超越了宇宙的距离,她与曾经的那个世界永别了。她有时会想起自己的房间,想起那些在书架上码得整整齐齐的书,那些阳台上定期浇水长得很好的植物,厨房中曾经费尽心思想要弄到手的各种调味料,那些心仪已久且忍痛下了单的电子设备……这些都是一个人热爱过生活的证明,也是一个人长期孤独生活的写照。新的美好在短时间内并不能替代旧有的经营,就如同痛失旧爱与初遇新欢这两件事同时发生,奇异的纠结之感令她感到十分难过。   伊芙也因此感到迷惑,她在这个世界是否也同样带不走任何属于自己的心灵财富,而只是一个过客?可再想,命运给予的总比失去的多——碌碌无为且望不到尽头的过去换一个奇迹的开始,很显然这并不是件赔本买卖,想到这里她也就安心了。   那天,猎人戈鲁西多又用他神乎其技的箭术射下了几只羽毛鲜亮的禽类,便问伊芙要怎么吃。   对于这个听说是大有来头的少女,红鹰堡的勇士们其实并未表现得如他们的顶头上司博文罗斯那样处处谨慎,而相处得久了,一些有子女的护卫们更是十分大胆地表现出类似长辈对子女般的关爱,其中戈鲁西多就算一个,他看得出伊芙这几日仍在因为那天的事耿耿于怀,便以玩笑的口吻来向她征询意见,为的是让她安心,而伊芙听到戈鲁西多这样说之后,也确实一改之前的闷闷不乐,且表示这次一定要亲自动手。   猎人戈鲁西多对伊芙的要求感到十分意外,他向博文罗斯表达出询问的眼神,而博文罗斯略一思忖便同意了。   也就是在这一天,仿佛太阳冲破了黎明,伊芙真正体会到了旅行的乐趣。   车队在一处河滩碎石地处扎了营,这天天气晴朗,正午时分的太阳甚至有些烤人,于是护卫们便以两米多高的树杈作为顶点,用防水的篷布斜斜地拉起一顶灰色的大帐篷。两个由碎石和淤泥堆砌而成的吊式烤炉很快就被搭建起来了,护卫们取了河水,架在篝火上烧开,他们将热水浇在几只飞禽的毛皮上并趁热拔去羽毛,动作十分麻利,几只飞禽的皮是灰白的,剖开腹部其肌肉呈现红褐色,能看到其皮下有着一层厚厚的亮黄色脂肪。他们将烧得差不多的篝火残渣倒进了两个烤炉中以烘干其中的水分,溅起的火星与炭灰随着凉爽的春风卷向半空,瞬间就不见了踪影。伊芙卸下了帽子与围脖,在营地附近转来转去,有时好奇地看着戈鲁西多挑拣着能作为箭羽的斑驳羽毛,有时去看那几头卸了挽具在河边饮水的高原马,一名身材微胖的护卫见她的马尾发在风中乱舞,便招呼她过去并给她重新梳了头,这个中年人名叫波勒,家中有三个女儿,他用满是老茧的大手十分熟练地给她扎了个土里土气的麻花辫,不禁让众人乐得够呛,但大家笑并不是因为波勒扎麻花辫的手艺,而是因为伊芙那窘迫的表情。的确,光从这位大人平时的眼神和举动来看,她绝不可能是表里如一的十几岁年纪,毕竟因岁月而沉淀下来的气质是不可能装出来的,他们之前就这么想——可从波勒给她梳头发开始,那种稳重、从容且略带忧郁的气质便在一瞬之间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副无措与害羞的模样,令众人大感惊奇。   少女的脸蛋微红,没有了以往给人的那种疏离感,就仿佛是原本遨游天外的灵魂终于回了躯壳,有了属于年轻人的生气。   博文罗斯看着不远处肩头搭着麻花辫的黑发少女,心中砰砰直跳。伊芙的美貌是能驾驭任何发型的,就算是梳着一头麻花辫,她也仍旧像个出尘的仙女一般,没有一处不完美。   而伊芙自己却是另一种感受。   性别是一个敏感话题。人无法决定自己出生时的性别,可性别却能很大程度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逻辑与思维倾向,这种影响无疑是伴随终生且难以动摇的。也正因为生理上的差异,两者之间终究是无法感受也无法完全理解彼此,只能以现象猜本质。伊芙能够表现得像一个女孩子,甚至能够装得很像,但她却不能像一个真正表里如一的女性一样去思考去生活,以前不能,以后估计也不大可能。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或许最大的苦恼就在于此——此人以前并不会产生这样的性别焦虑,可现在却不得不去考虑。但另一方面,以男人的天性来说,她有时又会想,等去了克利金,一定要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好好研究一下这个身体,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在大多数时间,伊芙都在刻意忽略自己身体上的感觉差异,体现在众人眼中的,便是她沉静寡言、少动好静的性子了。而当波勒给她梳辫子的时候,她才有几分钟避无可避地回想起自己现在是个女孩子的现实。她因此而一时惊慌失措起来。   但相比女人心的男人,似乎男人心的女人的焦虑会更少一些,这和当代的社会审美趋势有关,和平年代的人们更偏爱女性之美,而战争年代可能相反,不同的环境影响了人们的择偶观,而随着择偶权重的改变,性别优势也在发生微妙的转变。在人们的印象中,女扮男装总比男扮女装更好接受(可能与道德价值与慕强心理有关),但现在,喜欢穿女装的男孩子却越来越多了(需要留意的一点是,他们有很多并非是跨性别者),虽然在主流媒体中还颇具争议,但无疑也从亚文化圈逐渐走向了大众文化,这或许是与社会对偏主流文化日益提升的包容性与审美表同的正反馈效应有关……   不好意思,有点跑题了,我们还是来说伊芙吧。   总之,伊芙对于自己如今是个漂亮小姑娘这件事其实并不反感,尤其是当她无意间朝着平静的河面上瞧了一眼之后——她看着那水中倒影时,甚至还有点美滋滋的,漂亮的人谁不喜欢呢?   当护卫们将食材处理妥当之后,便是伊芙登场的时候了。其实她对自己的野炊技能并没有抱多大的自信,但她对博文罗斯那顿烤鹿肉又实在是耿耿于怀,以至于此时反倒能够放开手脚去做,不用担心会做出比那顿更加难以下咽的东西。   禽肉的外皮上满是黑芝麻大小的毛孔,看得伊芙直起鸡皮疙瘩,她指着那些还残留着少量羽发的毛囊,又让护卫们细细地清理了一番,这才算满意。飞禽很大,有一般公鸡的两三倍的体积,但还是比火鸡小,如果将其中一只去头去爪再从中竖劈成两半,这一半便刚好能挂进吊炉中。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不会做,只不过现在手里没家伙事儿啊,行军的时候什么野味都能遇到,有些猎物的肉还十分难熟,但我们有一种带锁扣的铁锅,将肉和米一起放进去煮,再放点盐巴和黑旗塔松的小松果调味,一会儿就能煮得软烂,很神奇吧?”马车夫希兹乔对伊芙说。   “神奇什么?那不就是高压锅吗?”博文罗斯一边用匕首在禽兽上戳孔,一边望向这边。   “松果也能调味?”伊芙好奇地问。   “当然喽,那可是我们那里的特产香料。”   “你现在有吗?”   “您稍等。”车夫希兹乔咧嘴笑了笑,他那浓密的八字胡也翘了起来,他跑到马车上,拿出一个小麻布口袋来,摊开到伊芙面前,露出其中一颗颗葡萄粒大小的松果,松果圆溜溜的,呈黑紫色,伊芙拿出一颗,从干燥蓬松的松果上掰下一粒小巧的种子,放在嘴里咬成两半,眼睛一下子瞪得大大的。   黑旗松果的口感像桂树皮,但味道伊芙是熟悉的,那是一种类似黑胡椒的味道,但又不是完全相似,黑胡椒味是种子外皮的味道,其内部包裹的干瘪松子似乎又有另一种有些熟悉的味道,但她一时间又说不上来。   “太好了。”伊芙笑逐颜开,“那就用这个吧。”   众人看着少女的笑,就好像是瞧见了蛇发女妖一般,皆是一动不动,甚至惊讶得连惊讶的表情都没来得及做出来。   她拿着松果本来是想亲自动手的,却被博文罗斯拦了下来。   “这个您打算怎么做?”他问。   “碾成粉末?”伊芙看了眼身旁的禽兽。   于是,博文罗斯就在河边找了几块能够当做臼来使用的凹面石板,不厌其烦地从口袋中挑出二十多颗小松果舂成细细的粉末。   她又指挥护卫们将舂好的粉末与淡黄色的盐巴一比一地混合均匀,在篝火上烤制片刻,使之变得干燥出味,然后将其涂抹在开了孔的禽肉外皮之上静置一段时间,等禽肉外表干燥并不再有水分析出之后,再放入预热过的烤炉之中加盖焖烤。   烤炉的火很旺,不消片刻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伊芙透过吊炉预留出来的孔洞看了几眼,等火候差不多了,就让人揭开盖子将禽肉提出烤炉,而这时众人第一眼看见的便是禽肉那金黄与深褐色交叠的外表皮。   护卫们在河滩的一处有树荫的阴凉地上搭起一个小木桌,而伊芙就坐在这里,享用着已经去了骨头并切成小块的带皮禽腿肉。伊芙还未坐下,便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块放进了嘴里,禽肉的外皮焦香带脆,而腿肉则鲜嫩多汁,那口感吃起来不像禽肉,更像是满含肌红蛋白的半熟牛排,配合着小松果与盐巴的增香去腥效果,这味道真是令人惊喜。   “有酒吗?”吃了两口之后,伊芙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于是就问一旁的博文罗斯。   “当然有。”博文罗斯跑去车夫希兹乔那里小声说了几句什么,便见希兹乔十分高兴地去了挂斗那边,将一个撬掉盖子的板条箱搬了出来,里面装满了玻璃酒瓶。   “告诉他们别喝太多。”博文罗斯叮嘱了一句,从箱中拿出一个和其他瓶子不太一样的细长酒瓶,然后向着伊芙这边走来。   希兹乔看着博文罗斯离去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   博文罗斯取了一个玻璃杯,将深红色的酒液倒进了杯中,放在伊芙面前,自己则是隔着一个桌角在她身旁坐下。   “这是什么酒?”伊芙举起杯子,看着那如同血液一般的液体,将鼻子凑近闻闻,能闻到一股果香与酒精混合的气味。   “一种南方产的浆果酒,您尝尝。”伊芙没有喝过这种酒,博文罗斯倒不觉得奇怪,毕竟这种酒产量很少,不是什么主流的产品,如果不是曾经的校友还想着他,他也不会弄到这样新奇的玩意儿。   伊芙浅酌了一口,咂了咂嘴。这酒似乎度数不低,大概能有二三十度,甜度类似半甜的白葡萄酒,只能隐约喝出甜味,但果香味浓郁,是类似草莓与覆盆子混合的味道,有一定的酸度,酒液之中混合着少量的气泡,喝起来比较爽口,竟然有点像调制酒。   伊芙见博文罗斯一直在看自己,就提议道:“你也一起吧。”   “什么?”   “一起吃。”伊芙说:“我自己坐在这也有点不自在,而你老是围着我转,不如你再拿一套餐具和酒杯过来,陪我在这边吃。”   “好,没问题。”博文罗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旅行新手(其三)   吃饱喝足的众人在这里停留了一晚,第二天又在河里捞了一些鱼,也按照昨日做肉的做法又做了些烤鱼,同样吃得尽兴。   伊芙又喝了些酒,弄得自己晕乎乎的。她这几天的心情实在是好到了极点,一方面是因为有美食好酒相伴,而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个世界所带给她的新奇感。   人的生活在大多数时间里都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强迫劳作,既无意义也无希望。人与社会强大而紧密的联系却使得这荒诞的行为变得合理,人为了生存而被束缚于高速运转的社会中,人是别无选择的。人离不开网络,足不出户便能知天下事,当信息与知识的获取变得快捷而廉价时,便有更多的时间用来满足物质欲望了,而当金钱成为自古以来最有用之物时,人爱的便只有金钱本身了。   伊芙以前也是觉得,如果没了网络,没了水电和天然气,没了温暖的房子,没了发达的物流体系,人是活不舒服的,但现在她才明白,人能够有最简单最开心的活法,不用去关心那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琐事,去做一个不问世事的聋子瞎子,即便是一天只忙于那两三顿饭,那也能满怀希望地活着。但问题在于:人难以自己做出选择和改变,即便是身处于地狱的煎熬之中,人也不会挪动半步,也因此,就算是要像犬儒一般,要放弃眼前的生活,去住在木桶里、躺在地上晒太阳,那也是需要极大的勇气才能做出来的,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惰性,是对不确定性的一种恐惧。   好在,伊芙最终没有面临这样的选择,而是生活选择了她。   这一趟旅行着实给她增长了不少见识。   有一次,他们在路上遇见了一只像棕熊一样巨大的狼,一名护卫看到这头狼,便脱光了上身的衣服,跑到了狼面前一边拍着自己健壮的胸脯,一边吆喝了起来。   “哎,你这怂包!来你爷爷这里,来打一架!”   这位护卫名叫哈鲁罗巴,是几名护卫中最健壮的一个,他有一身虬结的结实肌肉,皮肤是健康的红色,看上去浑身都是力气。   于是伊芙就看到那头灰色的巨狼竟然用后足稳稳地站了起来,前足的尖爪如同钢针一般都露了出来,这怪兽大吼了一声,尖锐震耳的声音听得伊芙有些心颤,高原马也不安地撩起了蹄子。   可这哈鲁罗巴却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猛地冲了出去,一肩头撞向这头两米多高的狼的腹部,嘭的一声闷响,就见这狼被顶了一个趔趄。这就像是给了它一个开战的信号,两者很快便扭打到了一起。   在以前,伊芙对这种斗殴事件自然是避之不及的,甚至不太会去看热闹,更何况现在一人一狼还打得这么激烈,可又见身旁的伙伴们都看得兴起,一点也不为斗殴者担心,伊芙也就跟着放心了。   这狼虽然有着利爪,可那利爪拍在哈鲁罗巴身体上却只能留下一道道红印,而不能给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这让伊芙对这个世界上人类的能力又有了新的认知。通过这件事,她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处处小心,不要因为旧世界的思维定势而在这里想当然地做事情,那样无异于是在给自己挖坑。   两者打得久了,伊芙也终于看出来了,在这场斗殴之中,哈鲁罗巴根本未尽全力,甚至是以逗弄弱者的态度与其你一爪我一拳地有来有往,于是伊芙便也看笑了。他们打了能有半个小时,最终那头狼因为体力不及哈鲁罗巴,被一拳捶在了脸上,那狼后退了两步又晕乎乎地倒在了地上,嘴里还发出了一声犬类独有的呜咽声。   “哈!”哈鲁罗巴举起两个拳头,做胜利者姿态,而那头狼则独自爬了起来,踉踉跄跄地跑远了。   看着那狼逃走的样子,伊芙又是觉得滑稽又是觉得可怜。   一个多月后,他们到达了天暇川,这说明他们已经旅行了将近三分之一的路程,比预想中的要慢一些。   天暇川是一条十分宽阔的河,站在河边,能远远看到河对面那连绵的灰色山脉。护卫们雇了两艘能载马的大船,将八个人九匹马一同载往对岸,而更大的马车却没办法运过去了,只得留在当地驿站处保管一段时间。   而当过了天暇川和灰色山脉之后,摩可拓真正的面貌才真正展现在伊芙眼前,这边的气候明显要比北方暖上几分,就连阳光也显得明媚。   南方的城池大多都比北方繁荣,坐落密集,这让伊芙十分满意,每当车队入城整顿补给时,她都会去集市上瞧瞧,除了那些看着稀奇古怪的商品,她最在意的就是当地人所贩卖的食材。伊芙让随行的博文罗斯付账,她比较偏爱蔬菜和发酵食物以及禽蛋,在这个季节里,蔬菜都是越冬保存,和另一个世界中的越冬蔬菜一样,大部分看起来都像是十字花科或茄科植物,有类似白菜或卷心菜的,也有类似萝卜和土豆的,形状大多古怪;而发酵食物大部分是腌制的种子或菜根以及少部分的肉类,除了部分臭不可闻的罐装食物之外,伊芙都买了一些尝尝,她也确实发现了一些风味独特的食物;而市集上所售卖的禽蛋则有大有小,有些看起来就像是上了彩釉一般有着鲜艳透亮的花纹。有一次,伊芙盯着一颗篮球般大小的禽蛋看了一会,博文罗斯便自作主张地将其买了下来,还喜滋滋地抱在怀里,问伊芙要怎么吃。   而在路上,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有:能够一口吞下成人的黑色巨蜥,会喷火的群鸟,还有半路设埋伏的劫匪……不管是什么,这队护卫就像当时博文罗斯在红鹰堡时所说的那样——麻烦事交给他们,伊芙只管享受旅程就好。   新奇的事物一件接着一件,仿佛一过了天暇川,世界就活了起来。   但伊芙一直就是个态度消极之人,她对风险的厌恶程度极高,做事畏手畏脚、瞻前顾后,从表象给人的感觉就是胆小怕事,一副失败者模样,是以,每一次经历的突发事件即便是被有惊无险地解决了,她依然会觉得后怕,仿佛这些偶然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无形的恶意一般,她自己也清楚,这样的臆想实在是没什么道理,但这想法总会从她的内心深处溜出来,在她兴致正浓的时候扫她的兴。看来,即便是重回年轻,一个人也无法像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充满干劲、一往无前了,至少在短时间内还不行。   但也许伊芙这人有趣的地方正在于此,她对这世界的敬畏,能够让她以慎重的态度去迎接未知的事物,以完备的姿态迎击无可逃避的挑战,将来,若她有幸能品尝到胜利的果实,希望曾经那因时光荏苒而消磨的自信心能够重新回到她的身体里去吧。   “戈鲁西多,你每次打到猎物好像都在自言自语,是有什么特殊意义吗?”旅途中,伊芙将头探出马车的窗口,问这位与马车并排骑行的猎人。   “那都是习惯了,不提也罢。”戈鲁西多笑着摆了摆手,他见伊芙依旧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于是又耐心解释道:“那是我们那边的土语,我们部落人打猎时都会这么说,大体意思就是感谢上苍赐予食物,愿刀下的灵魂得以安息……”戈鲁西多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说这些话似乎还让他有点不好意思,随后他又继续说道:“您也知道,我现在是加入的王国军,说这些其实不太合规矩……”   “这又是为什么呢?”伊芙被他说得有些迷糊了。   “戈鲁那些对猎物说的话是和国教冲突的。”博文罗斯在一旁对伊芙解释道,他的声音很轻:“只有国内的承喻教徒才能加入王国军,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异教徒和被驱逐者都不行。”   听到这里,伊芙恍然大悟,急忙对戈鲁西多说道:“不好意思,我不该问这个的……”   “这有什么。”戈鲁西多身后的一名护卫快骑了两步,他叫法姆勒,但大家通常叫他红卷发,“现在可不是七世那时候了,只要不是犯了伤天害理的大事,谁会拿这个挑毛病?”   “他说得对。”戈鲁西多也点了点头,“我是十七岁那年受的礼,虽然比这群人晚了点,但好歹也是真正的信徒,之所以还保留着以前那些打猎的习惯,不是因为信,只是觉得……不应该忘。”说着,他仰起头,朝着远处的群山望了一眼。   “戈鲁,你想家吗?”车夫希兹乔的脑袋从车厢前面探了出来,没想到他也在留意这边的对话,此刻,他的八字胡又翘了起来,他好像一直都很喜欢笑。   “瞧你说的什么废话。”戈鲁西多有些激动,“当然想了,做梦都在想。但我也喜欢在军队里,还有像现在这样出任务,人还是要出来见识见识的,等我年纪大了,到时候就回部落继续当个猎人——当个老猎人,再教出一群小猎人……”   “你不是最讨厌小崽子吗?怎么现在……嗯?”希兹乔眨了眨眼,语气揶揄,“准备找婆娘了?”   “说什么呢,别乱说。”戈鲁西多朝希兹乔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这边的伊芙还在听。   “这有什么。”希兹乔的脑袋又努力探出了一点,朝着从车窗透出半个脑袋的伊芙挥了挥手,然后他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戈鲁弟弟,如果你把大人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那才是不敬呢。”   “我哪有。”戈鲁西多争辩着,他此刻脸色涨红。   希兹乔和戈鲁西多说话时,都在偷偷瞄着伊芙,看她的反应,当发现她已经对当前的话题失去兴致,正望向远处耸立如林的漆黑柱形山时,便自觉停止了争论。   “西卢坡着实有太多沉山了。”戈鲁西多说,“能占一半的土地,要是没有这些山,这边的发展肯定要比现在好得多。”   “沉山就是宝贝,那就是融成一大坨的铁币!”红卷发法姆勒似乎不赞同戈鲁西多的看法。   “可那东西也只能看着,谁能用上?”戈鲁西多说,“我知道你又要说克利金了,他们确实有能力加工这些金属,但那是他们,和咱们摩可拓可没关系,不管是切割器还是矿炉,都不可能弄到手。”   “你这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戈鲁。我倒是听说有那边的商人打算过来瞧瞧,和咱们这里的人做买卖,就算不能在国内建冶金厂,至少能把切割器弄过来。”法姆勒说。   “是吗,消息可靠吗?要是真这样那倒还挺不错的。”戈鲁西多说这话时没刚才那么有底气了。   “不错什么?”希兹乔说道:“克利金虽然一直都在西边挖地,可难保哪一天就会露出尖牙,到那时候,这些沉山上的铁块就要变成砸在我们脑袋上的铁锤喽。”   戈鲁西多觉得希兹乔说得好像也对,不由点了点头。   “怎么可能打起来,你以为还是二十多年前?仗早就打完了,协议都签下来了,不可能再打了。”法姆勒说,“现在东面有基岚那群狼崽子在看着咱们,还想着要统一祖国,那才是我们该提防的,现在摩可拓最缺什么?技术!人才!如果克利金要向我们示好,不把握住机会才傻!”   “基岚那好歹是自己人,自己人打自己人用得着克利金那群矮子插手?基岚如果打过来,不管谁打赢了摩耶迪萨都还是摩耶迪萨,如果被外人攻占了,那我们就都要变成三四等民,是要变奴隶的,你懂不懂?”希兹乔说得激动,几乎要从马车上站起来了。   “我都说了,仗是打不起来的,你老是往这方面扯。”法姆勒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你总想着打仗,不是东面打就是西面打,基岚就算想接手摩可拓,那也不是光靠打仗就能解决的,上面要是都像你这么想,那仗说不定就要真打起来了。”   “快打吧快打吧,我都等不及了。”希兹乔背靠着车厢,语气懒散地说道。   “这德行。”法姆勒啐了一口,也不再说话了。   戈鲁西多自觉没什么文化,刚才听着两人争辩,竟一句也插不上嘴,而当他的目光无意扫向伊芙时,却发现这位少女居然听得还挺认真。   车夫希兹乔与红卷发法姆勒的对话隐含了很多信息,先不说有多少是真的,至少这些信息对伊芙了解这个世界的一些方面很有帮助。   “大人您领过兵吗?”同样注意到伊芙态度的还有在车厢中的博文罗斯,伊芙听到他这么问,就转过头,坐回到座位上。   “我?我怎么可能领过兵……”伊芙觉得他这问题问得有点离谱。   “抱歉,我只是看您对这方面好像很感兴趣,而且您兄长又是盟军的统帅,就觉得虽有性别约束,但您还是有可能涉足军务的。”   听到博文罗斯这一串的解释,伊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回答有些随意,博文罗斯的问题似乎另有深意——军队管理层对个人武力有要求吗?女性不允许涉足军务吗?这世界的男女地位又是怎样的?想到这里,伊芙又不敢乱说话了。   “没那回事。”伊芙装模作样地笑了笑,“我和哈维因不一样,我更喜欢在理论方面钻研。”   “原来如此。”博文罗斯肃然起敬,恍然大悟道:“所以您才要去克利金!”   “是啊。”伊芙胡乱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快挂不住了。 一见倾心(其一)   日光谷的行军峡道在上个纪元曾作为一处关隘使用,且如今仍能在这里找到旧世界的战争遗迹,此地位于摩可拓的西部边境,而越过这片荒芜的群山后,便能够到达克利金了。   行军峡道终年重雾。这种雾并非一般的雾,而是由大量沉积于此的元素能量形成的悬浮结晶,这种结晶并非是物质实体,因而不会被人或生物吸进肺里而罹患疾病,但能够用某些魔法进行有限地干预,这种物质似乎是这个世界所独有的,有点类似伊芙那个世界所谓的“灵魂”,再结合这里是古战场的说法,这种不占据空间体积却能看到的实体倒真像是众多亡者的灵魂所化之物了。   就因为这雾,摩可拓不得不放弃守卫此地。由于气候和地理上的多重极端环境,导致此地攻守皆难。严重的视野阻碍会导致战争局势的不稳定与战果的随机性,因此谁都不会想在这里开战;而险要的地形与元素浓郁的双重因素造成了本地凶恶的野生物种泛滥,使得无论是驻守此地还是阶段性的后勤支持都要付出极大的人力、物力甚至生命成本,这成本若累年通算,每五年就足够建一座中型要塞了。   因此,此地荒凉至极且危险重重。行军峡道虽然平坦,却鲜有车队敢在此通行,就连自认不畏生死的遗迹探寻者也很少有光临这里的时候——因为日光谷的山里比遗迹更危险,尸体比古遗物更多。   博文罗斯当初确实有点逞强的意思,但他对这边又着实好奇,如果能有个实力至强的大人物撑腰,他肯定是顶不住诱惑想要来一探究竟的,但由于这致命的误会,便使得自信满满的众人此刻没做多少准备就敢深入这险恶凶地。但这也不怪他,如果哈维因没有小题大做地动用黑羽印,如果科雷格夫没有问伊芙与哈维因之间的关系,如果伊芙没有向两人行了一个专属于高等魔法师的法师礼,如果巴恩巴罗斯没有认出她穿着一身常人只能在神话故事中听到的凶白兽的兽皮,如果老管家莫瓦没有提到过日光谷这条路,如果……没有如果,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基于自己的考量与目的,而无数的选择累积起来,那便是所谓命数,命运能主宰当下,能左右将来。   雨切·厄洛同样是是受命运驱使之人。他的家族原在埃尔夫兰,是一个在第三纪元被称作艾弗兰托的地方,二十五年前,埃尔夫兰遭遇敌国入侵并占领至今,他的父母成了流亡者,雨切在向北方行进的流亡队伍中诞生,后被托付给了哈坦的一位小有名气的剑术师。这位剑术师是雨切父亲的旧识,雨切就在剑术师的教导下长大成人,剑术师视其为己出,教他知识和武艺。当他十七岁那年,剑术师便按照当年的约定告知了他的身世,且由他自己决定以后的路,于是,他认真考虑了几天,便整理行囊向北进发,一路打听当年血亲的下落。按照他养父的说法,他的父母最终要去往一个叫安杜城的地方,那里是克利金的地界,但外邦人居多,大部分都是从各国来的流亡者,雨切在安杜城附近打探消息,也在这里生活了三年有余,而后来的确也打听到了一些消息——当年那些从南方流亡过来的队伍,大部分都被边境新起的盗贼团伙劫了道,他们杀光男人,再把有些姿色的女人和小孩掳走——流亡队伍通常没什么财宝可抢,这些皮包骨头的女人和小孩便是最有价值的东西了。听说,雨切的母亲是被他父亲亲手杀死的,当时盗贼的马队呼啸着越过流亡队伍前列,那形势逼迫着他父亲做出选择。他杀得很利落,也很痛苦,那时她母亲也才十九岁,这个男人先是一刀割断了自己爱妻的喉咙,然后又把带着热血的刀捅进了自己的身体里,最后也一命呜呼。   “虽然在别人看来,你父亲好像是在以死逃避,是懦夫,但真实情况只有在场者最有话语权。”当时,这个知情者喝得醉醺醺的,说话却不混乱,“你母亲太漂亮了,就算瘦得只剩一层皮,那在边境的盗贼眼中,也依旧算得上是美人。当年的那次流亡是很绝望的,尤其是手里能换粮食的东西越来越少时。那些娇生惯养的贵族不得不依靠吃树皮甚至吃尸体吊着一口气,有的人甚至会把到达目的地作为人生最后的目标,真的,你别不信,有很多都是进城生活过一两年之后才自杀或者抑郁而死的。你父亲当时看到马队时肯定是绝望到精神崩溃了,他的做法倒也干脆……”年迈的知情者喝着年轻人请的酒,哈哈大笑,“你问我是谁?我就是当年骑在马上的……”   这位老汉话还没说完,胸口就中了一刀,年轻人眼睛通红地瞪着他,酒馆中哗啦站起一堆人,皆是手持利器,想将他当场拿下。但中了刀的老汉却喝退了所有人,他将那柄刀拔了下来,扔在桌子上,眉头都不皱一下。他笑着对雨切说:“你都没见过自己的生父生母,怎么为了这事就这么生气呢?”   “就算听到的是陌生人的遭遇,我也一样会生气,更何况那是我的父母!”年轻人胸口起伏,全身气得发抖,他俊秀的面庞有两行泪痕,在面对周围虎视眈眈的目光时,他依旧全然不惧。   “说得也对。”老汉的胸口处流血不止。他阻止了想要帮他包扎的女人,那女人年纪很大,此时流着泪,站在他身旁不知如何是好,而凳子底下,血已经在地板上漫延,老汉像是要睡着了,而后却又睁开眼睛,语气平静地说道:“我祖父是屠夫,我父亲也是,我年轻时也是。我小时候杀只老鼠都感觉害怕,可有一次我那酒鬼父亲喝醉了回来,对我说——去把那头猪宰了,你不去,我就宰了你——我信了,他喝醉的时候确实能干出来。那时候我大概十一二岁,拿着一把尖刀进了猪圈,在混着尿和粪的泥水中追着猪跑,捅了这头黑猪能有上百刀,弄得到处都是血,最后那头猪不动了。我默默地哭,而我父亲就在蹲在围墙上笑个不停,也不知我们俩谁更像疯子。从那以后,我就跟父亲开始学屠夫的手艺,杀鸡、杀羊、杀猪、杀牛……而到了二十多岁时,我因为争执当街杀了一个人,心里竟然没一点负罪感,我逃出了城,也就是那阵子成了强盗,因为嗜杀而被别人敬畏,然后就成了首领。当年被我劫道的行人和车队,从来都不会留下一个活口,再后来,连我那些手下都害怕我,也都一个个逃走了……”老汉敲了敲桌子,身旁的女人给他倒了杯酒,犹豫着送到了他面前,他喝了一口,继续说道:“我那时候是真的厌恶自己,凭什么我是一个屠夫的儿子?我后来就来到了这边,还是当强盗,性子也收敛了不少,因为是熟手,加上不要命,很快就在这边站稳了脚跟,去劫流亡队伍也是我的主意,我承认,这世上没有比我更卑劣更冷血更恶心的人了,你看你周围这些人,有些就是当年从流亡者怀里抢到的孩子。”   雨切环顾四周,不少人都低下了头,他们都是与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   “你和我不同,你来安杜城的第一天我就注意到你,身手好,博学、正直。曾经,老首领死前劝我说——盗亦有道。我跟他说,什么道?杀一条血道算不算道?结果,呵,他翻了个白眼就气死了。现在我老了,也开始有些明白了。刚才我那么说,就是想激你,好让你当场杀了我,结果你还故意避开了要害……小伙子,下刀一定要干净利落,杀猪和杀人都一样。”   说完这些,老汉头一歪,便断了气。酒馆中顿时哗然一片。   老屠夫临死前既没有寻求救赎也没有得到谁的谅解,但他成功地将雨切拖进了阴影之中。   雨切被胁迫做了一名盗贼,这是老首领早前就叮嘱的事,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与实力的加持下,他只用了一年半就混成了个头目,在年轻人中颇具威望,再后来,克利金的边防军开始在境内大规模清剿匪类,雨切听到风声后便带着自己那波人去了摩可拓,在危险重重的日光谷扎下营地。   雨切的母亲是雪莫人,这类人种在黑羽洲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常见。雨切的样貌大部分继承了他的母亲,他皮肤白皙,四肢修长,面容俊美如女人,太阳般的金色长发笔直而有光泽。他的鼻梁挺翘,如脂般透白的耳朵略有些尖,是继承了部分雪莫人的特征,但不明显。   很显然,他是一个容易被别人迷上的男人,在他的营地中,有十几个女人都是在几次抢劫途中坐在宝箱上坚持要跟过来的,她们一同服侍他的日常起居,似要等他临幸,可他一直如一个谦谦君子一般,从不近女色分毫。   相比以前的老屠夫,似乎这位新首领的乖戾性子也是不逞多让,但两者却是两个极端,一个过分放纵,一个又极度禁欲。   无论他想要做什么,底下的人从来都不敢忤逆,在盗贼们眼中,他们的首领便是这世间的神,是唯一的信仰,他们能打劫富豪、打劫贵族、甚至打劫魔法师,且从来都是无往不利,这靠的就是雨切的胆识和智慧,对于这些从小就在贼窝中长大的人来说,要懂其中的道理太难了,他们甚至弄不懂自己这群人究竟是怎样在日光谷这等险地活得如此滋润的。   直到这一天,当雨切坐在行军峡道附近的山坡上,用从遗迹寻得的望远镜观察山下的车队时,他看到了一名少女,随后就觉心跳得厉害,好似春天来了。   他所观察的车队,自然就是贸贸然闯进来的伊芙一行人马,而令他一见倾心者,自然就是伊芙喽。   很难说当时伊芙究竟有什么地方能引他瞩目,硬要说的话,那可能就是嗅到了同类的气息,但另一方面,他又说不出这种熟悉感究竟从何而来,这是雨切的直觉,是在孤独中诞生的敏锐感知。   而这种发现同类的惊喜并没有完全干扰他的判断力,他观察到,这支车队虽没有多少人,却个个都是高手,如果这样的人只要再多出两个,估计雨切就就要好好琢磨一番要不要出手了。   他决定在前方的一处宽阔山坳中动手。一只麻雀大小的白鸟从他手中扑腾着翅膀飞远了,向着营地方向传达主人的决断与命令。   很少有人会想到,日光谷中竟然会有土匪长期驻扎在这里,而雨切正是利用了旅者们只提防野兽的心理,来给这些人一些大大的惊喜。山坳虽地势宽阔,但由于笼罩着浓雾,会使得来到此地的人本能地产生不安情绪,尤其是——当从能够观察到两侧岩壁的路段转向这段山坳时,狭窄的道路变得空旷,而空旷即意味着浓雾遍布,处处似危机潜藏,仿佛下一秒就会有吃人的野兽从雾中蹦出,于是,路上的人便开始下意识地留心周围动静,而雨切在这时就会令人在山坳附近时不时弄出一些模仿野兽出没时的响动,使得来者的警惕心大增,他们可能会放轻脚步,可能会想着快速通过,但绝对不会想着要停下来查看,于是,他们只顾着提防并不存在的野兽,最后却一脚踏进了大路正中的重重陷阱中去了。   白鸟又扑腾着翅膀回来了,几乎没发出任何声音,雨切从鸟腿上的小布袋中抽出一张纸条,上面只写了一个词:“就绪。”   雨切抿着嘴笑了笑,那表情就好像即将成为富翁的赌徒,他低头检查了腰间的箭袋与佩剑,望了眼已经走远了的车队的模糊轮廓,身影消失在了迷雾之中。 一见倾心(其二)   “这雾真让人瘆得慌。”车夫希兹乔一只手拉着缰绳,另一只手放在大腿处,那里放着一把铁剑。   “不是说这里有很多野兽吗?怎么这么安静?”红卷发法姆勒问。   “嘘,小声点。”戈鲁西多也端着手中的弓。   道路两侧的灰色岩壁在初春的细雨中被打湿,显得十分油润,细石铺就的山道能容纳两辆马车并排通行,是这段旅程中走过的最好走的一条路。随着车队前行,两侧山壁也逐渐远离众人的视线,消失在浓雾之中了。马蹄踏在碎石上的声音产生了不同于刚才的悠长回响,这说明他们正处于一处宽阔地中。浓雾如同一个半球形的罩子扣在了众人头顶,最多只能看清几米远的地方,给人以极大的心理压力。   “停。”戈鲁西多说,“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   他说话声音很小,但众人依旧很有默契地停了下来。   万籁俱寂,山谷中甚至没一点风声。   “走吧。”戈鲁西多说,“可能是我听错了。”   没有人去质问他或者说风凉话,车队依旧沉默前行,博文罗斯也下车骑上了马,伊芙坐在车里有些不安,便又将脑袋探出车窗。春雨丝丝缕缕,夹杂在浓雾中,她抬头看向空中,透过浓重的水与雾,昏暗中能够隐约看见一轮泛白的太阳。   又一声响动使得大家都停下了动作,这次所有人都听见了,那是小石块从山坡上滚落的声音,声音很清脆。   博文罗斯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又看了眼眼前笔直延伸的碎石路,拿不定主意。   “我们快点走吧,这边怎么感觉有点古怪。”希兹乔摸了摸自己起了鸡皮疙瘩的小臂。   “嘿!”戈鲁西多大声喊了一句,声音回荡在山谷中,有人默默抽出了腰间的武器。   “你觉得这里有人?”那位身材健壮的哈鲁罗巴问他。   “不像是兽,要么就是和人一样聪明的野兽。”戈鲁西多说,“我觉得对方已经注意到咱们了。”   “那怎么办?”   “离开大路。”戈鲁西多说,“你们两匹走在前面开路,分开一点,但要保证能够看到对方,注意路况,找马车能走的路。”   路边都是碎石以及新发的草木和菌类,法姆勒和波勒骑马走在前面,马蹄踏在地面上会出现水痕,泥土有些湿软。   “这地不太行啊。”法姆勒说,“要是咱们原先的马车应该可以,现在这个要试试才知道。”   “那就试试。”戈鲁西多心中也有些急躁了,他好像又听见了什么声音。   希兹乔驾着马车从大路驶向荒野,三匹高原马都是优秀的挽马,四蹄粗壮有力,即便是软塌塌的泥土路,也能拉着马车前行。   就这样,虽然众人放慢了脚步,但心中却踏实多了,他们决定贴着右侧的山脚绕行。   雨切并不会看着他们溜走。   强盗们有自己的传讯方式,他们见车队已经察觉到了异常,便决定主动出击。   几枚带着元素晶体粉末的箭矢射向了车队,目标都是位于车队中心的马车,粉末在车厢顶端爆开,洒下一大片闪着绿光的细碎粉末,紧接着,又有两枚箭矢射来,箭矢上似乎是刻画着魔法纹印,在接触到粉末的瞬间便发出剧烈的光,将粉末中蕴含的能量同时激活,如同放电线圈,带起密集而耀眼的紫色电花。这团闪电如同烟花般绽开,又在瞬间消失不见,但众人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皆是一阵骇然,虽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均是在第一时间抽出了武器和盾牌。   希兹乔和三匹高原马皆是抽搐着倒下了,但车厢中的伊芙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看样子是和沾染的粉尘有关。   战马都朝着车厢周围聚拢过来,博文罗斯念了段咒语,撑起了一个淡黄色的反击结界。   远处的山间响起一声哨音,草丛沙沙作响,戈鲁西多是第一个发现敌人的,他抬起手中的弓,瞬发一箭,便看到那弯腰前行的模糊人影栽倒在了地上,于是,其余的强盗把腰弯得更低了。   “别露头。”博文罗斯对从车厢探出脑袋的伊芙说道,可他刚说完就后悔了,他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不敬,于是又补充道:“大人,我们能解决。”   一枚箭矢射在结界上,发出叮的脆响,然后断成几截落在了地上。   局势陷入僵局,法姆勒用衣服拍打着车夫希兹乔的身体,将他身上仍冒着紫色电弧的晶体粉末拍散,希兹乔悠悠转醒,看了眼三匹东倒西歪的马,愁得大皱眉头。   又过了几分钟,一团白光打在了结界上,那白光速度不快,威力却很大,打在结界上发出的声音震耳欲聋,让众人心头发颤,而当第二发打过来时,结界已经暗淡到几乎不可见了。   “小心!”博文罗斯看到了第三发白光已经透过浓雾显露了身影,可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就在这样紧要的关头,结界居然提前碎裂开来——显然对方用了声东击西的办法,当众人将目光都放在第三发白光上时,却有其他攻击从背面击穿了结界。   直到这时,众人才惊恐地发现,那飞来的白光一开始便瞄准了队伍中的核心人物——戈鲁西多。   那白光看起来不快,却也不是能够轻易躲过的,戈鲁西多看着那白光逐渐在眼前放大,又在自己身前不到一米处爆裂开来,散发出能够灼毁一切的热流。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博文罗斯伸出一只手,将他拽下了马,又在面前撑起一小片单向屏障。两人相隔最近,且同时滚落马下,白光冲击在屏障上,将两人带屏障一同掀飞了出去,首当其冲的戈鲁西多因爆炸的震荡当场昏迷了过去,而博文罗斯也受了伤,浑身是血地坐在地上,但意识还算清醒。两人的马早已被炸得皮开肉绽,戈鲁西多的那一头甚至已经看不出形状了。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恶心的焦香与腥臭。   这一击之后,强盗们便开始了冲锋,他们有的徒步,有的骑了马,竟有二三十人之多,不消片刻,护卫们便与他们短兵相接,开始了真正的战斗。   伊芙瑟缩在车厢中,心中怕到了极点。   一个骑着马的强盗抬起手中的弩枪,射出一只带绳索的三刃钩爪,那钩爪穿透了车厢木板,并固定在上面,强盗将绳索绑在马鞍上向着反方向拖拽,只听到咔嚓一声,车厢的侧板就被扯出了一个窟窿。   伊芙看到外面的杀戮景象,打了个哆嗦,她见形势不妙,只得跳下损坏的车厢,向着博文罗斯的方向跑去。博文罗斯虽然受了伤,却仍在与强盗战斗。   可没跑多远,一匹飞奔的白马竟直冲她而来,这情景就好像横穿马路却遇见飙车的酒驾司机一样,对方那那忽左忽右的奔行方式吓得伊芙进退不能,整个人直接傻在了原地。   骑马的是雨切,他见目标竟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嘴角便浮起了笑容,他策马与白斗篷的少女擦身而过,一弯腰,一伸手,便将她揽入了怀中,心满意足地离去。   博文罗斯刚转过头,便看到雨切掳走伊芙这一幕,在这一刻,伊芙与博文罗斯都在看着对方,他们同时瞪大了眼睛,博文罗斯的眼神中几乎要射出火焰一般,而伊芙却看到他身后的一名强盗已经举起了刀。   “小心——”伊芙朝着博文罗斯大喊。   而当她喊出这一句时,却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   山坳中突然寂静到听不到任何声音,所有人都定格在当场,伊芙甚至能看到飞溅的鲜血和飘起的发丝,一切都是静止的。   她从强盗的臂弯中挣脱,跳下了马,她能看到白马四蹄掀起的泥土正悬浮在半空。   场面十分诡异,伊芙的心跳得厉害。她想要去博文罗斯那边看看,可一回头,便看到一只红色物体从远处雾中飘了过来,吓得她如同触电一般抖了两抖。   “别害怕。”那物体飘着飘着,就停在了伊芙肩头,她这才发现那是一只鸟,一只红色的漂亮的鸟。   “你是只鸟吗?你你你怎么会说话?”伊芙的身体有些僵硬,她能够感受到鸟爪扣在斗篷上的触感。   “我为什么就不能会说话?”那鸟偏着头看她,“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   “伊……伊芙,伊芙·哈维因。”伊芙结结巴巴地回答。   “嚯,哈维因!”那只鸟的语气似乎带着笑,“哈维因说他去不了克利金了,所以托我来照顾你,我叫姬弦,很高兴见到你。”   火鸟姬弦张开翅膀,将脖子一偏,便从翅膀上啄下一支羽毛,递给伊芙。   “给,这是定情信物,只此一份,小心收好。”那只鸟就算嘴里衔着东西也一样能说话,可见其与众不同之处。   伊芙接过羽毛,当把手指握在羽柄上时,那红色羽毛就化作一枚细长而锋利的红色匕首。   “如果我不出手,刚才的叫声就要被他们听见了,这多影响你的形象。”姬弦说。   “这些都是你做的?这算是停止时间?”伊芙虽然已经猜到了,但还是对此十分吃惊。   “没错,而且我观察你们很久了,大概是过了天暇川之后就一直跟着你。”姬弦抖了抖羽毛,“先解决眼前的事吧,我也不能一直维持这样的状态。”   “怎么解决?”伊芙看了看手中的匕首,又看向了姬弦:“你……你让我干掉他们?”   “你怎么能那么残忍!”姬弦扇了扇翅膀,直接蹦到了伊芙的头顶,抓得她头皮有些疼,“我教你——你对准他们的大腿捅刀,一人一刀,人人有份,就先从这家伙开始。”它指了指白马背上的雨切。   “你手里攥着他们的小命,掌握着生杀大权,而权力这东西,用得越多越不值钱,所以首先,你得让他们知道你有这个权力,而且要在他们面前炫耀,却又不去真正用它,你略施惩戒,就能令他们畏惧,这样才能体现出你那高高在上的姿态。”姬弦喋喋不休地说着,“另外,为了维持你在同伴们心中那乖巧可人的形象,你同样也不应该杀人。”   “我本来就没想过要杀人,我可从来没杀过人……”伊芙小声嘀咕着。她走到了骑马的雨切面前,仰头看他的脸,心中感叹,这家伙可真够帅的,怎么就当了土匪了呢?   “要不咱们不捅他了吧?”不知为何,即便是已经知道对方是无力反抗的,但她还是感觉有点畏惧,雨切的个人气场一部分源自他作为匪类的凶悍本质,而另一部分,则是那英俊绝伦的相貌所带来的同类排他性——在伊芙的潜意识中,那就是来自优秀的同性生物的威慑。   “那换一个。”姬弦也不强求,它跳到雨切的头顶,向着左边一指,“那就从这位开始。”   顺着它所指的方向,伊芙提着匕首走了过去。   这人留着一头脏兮兮的棕色卷发,张着大嘴一副要吃人的模样,右手提着一把铁剑,拖行在身后,作奔袭状,从视线判断他的目标是希兹乔和法姆勒。   伊芙蹲下身子,去观察他的大腿,此人穿着一条皮质黑裤子,上面还覆着一层锈迹斑斑的锁甲。   姬弦也扑腾着翅膀飞了过来,站在伊芙俯下的后肩上,毛茸茸的胸脯贴在她的后脑,头伸长了也去看那男人。   “我建议在这里下刀。”姬弦张开翅膀,越过伊芙的脑袋,翅尖的羽毛抵在男人迈出的右侧大腿上,“这样,即能够有效停止他的动作,也不会让他失血过多死掉。”姬弦停顿了一下,又补充说,“至少不会死在你眼前。”   伊芙像个认真听课的好学生一样,姬弦说一句她点一次头,某一刻,感觉头顶传来一阵疼痛,疼得她鼻子都有些泛酸。   “别乱动。”姬弦发出警告。伊芙这才意识到刚才姬弦是在用它那尖喙啄自己。   她想伸手去掀男人腿上的锁甲,却被姬弦制止了:“用不着,直接下刀吧。”   于是,伊芙举起手中的红色匕首,瞄准了姬弦所指的部位,动作生硬地刺了下去。这匕首实在太锋利了,从割破金属到没入血肉之中几乎没有多少阻碍,等伊芙回过神时就只剩下刀柄留在外面了——她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用刀捅人,心中不免有些不适,看着那匕首捅下去的位置,仿佛自己的腿也在跟着疼。   “可以了。”姬弦说,它用翅膀抚摸着伊芙的脑袋,安慰道:“会习惯的。”   伊芙拔出了匕首,没有一滴血渗出,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她的心中除了紧张和畏惧,其实也有好奇和兴奋的情绪隐藏其中,这感觉就好像是被别人怂恿着去做坏事一样,很刺激。   很快,除了已经被护卫们杀掉和重伤的几个,剩下的二十多个强盗也都挨了伊芙一刀,包括藏在远处大树上和岩石堆后的几个,都被姬弦一一揪出来,每一个强盗受伤的位置都是一模一样。伊芙将与护卫打斗的几个强盗全都推倒在地上,以免意外状况发生,等做完这一切后,姬弦又飞回到一开始的位置,停在那匹白马的头顶。   “好了,就剩这家伙了。”姬弦说。   说来也奇怪,伊芙走了这么一圈把强盗们都捅了个遍,等回头在去看雨切时就觉得这家伙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他是有一副好皮囊,但终究也免不了挨上一刀。   她也没犹豫,这次不用姬弦指挥也知道该在哪里下手,等她捅完这一刀后,又顺手将雨切拽下了马,算是报了刚才的仇。   “好。”姬弦抬起头,说道:“时候也不早了,你看,太阳都出来了。”   伊芙朝着姬弦视线所及的方向望去,她看到的是位于空中的一层波光粼粼的水面,就好像他们所处的这片区域是沉在水下一般。姬弦使用能力将这一区域的时间冻结,可外面的时间依旧在流逝,外界的雨水不断落入时间冻结的区域,便逐渐在空中积累成了一层水膜。一人一鸟折腾了这么久,此时天已经晴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烂摊子交给那边的小子处理就好。”鸟仰仰头,尖喙指向博文罗斯的方向,“你找个地方站着。”   “站在哪?”   “这边。”它指着旷野中的一片青青草地,“能让别人第一眼就注意到你,又不会过于醒目。”   于是伊芙走了过去。   “要背对着太阳,朝着车队的方向,对,就是这个角度。这样能够弱化你的面部表情,能让你带有宗教般的神秘感,两腿稍微分开,把腰挺直,还有那麻花辫,赶紧解开。”   伊芙苦笑着,只得按照它的吩咐来。   姬弦满意地打了个鸣,然后说道:“行了,我先走了,如果有事就喊我的名字,来说一说,我叫什么?”   “姬……姬弦。”   “好。”这只鸟见准备工作差不多了,便一跃而起,垂直向着伊芙头顶的天空飞去,如同一团红色火焰,将那半空凝滞的一小片雨水层蒸发成了一团白色雾气。   下一瞬间,静止的时空再次流转,瓢泼的大雨压向地面,除了伊芙之外,所有人都被浇了个落汤鸡,坠马、摔倒的声音络绎不绝,原本静止的世界突然乱作一团,雨不再下了,阳光透过云雾,人的视野也开阔多了,博文罗斯只觉得意识一片恍惚,原本看到伊芙被掳走的场面已经发生了逆转,那骑着白马的金发男子此刻坠马滚落在地,而身后也在同一时间传来扑通一声响,博文罗斯回头看去,只见刚才与自己打斗的两个强盗都躺倒在地上,捂着自己的大腿咬牙呻吟着。   博文罗斯对此等场面十分迷茫,他有些六神无主地原地转了两圈,却发现身边已经没有能够与之战斗的敌人了。   等他再抬头看向前方,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才看到朦胧的雾中正站着一个娇小的身影,她穿着一身白色毛绒斗篷,黑色长发散开着直垂腰际,太阳透过云层的缝隙,洒下奇迹般的光辉,只落在她一个人身上。 一见倾心(其三)   雨切从马上跌落,在地上滚了两圈,浑身沾满了泥水,他感觉右腿又是麻木又是剧痛,只要稍微动一下就会疼得难以忍受,他的白马从不远处踱步而来,绕着他不断用嘴顶着他的腰部,以此表达不安,他拍了拍白马宽阔的脖颈,示意自己的伙伴安心。他坐在地上茫然四顾,不知道在刚才一瞬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向着自己右边看去,就看到不远处的那名让他一见钟情的少女。   少女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她转过脑袋,看了男人一眼。   “她在笑?还是没笑?”雨切看着她,心底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那冲动并非是出于爱的悸动,也不是情欲的冲动,那冲动是如此的令人震撼,仿佛它能让盲人复明、让哑巴说话、让死人复生……那是一种近乎皈依般的满足与眷恋,是远超越了男女情感的情绪冲击。   他一时间沉醉在这种感觉之中,竟无法自拔。   伊芙此时就如同一位站在舞台中央饰演主角的演员,她既激动又紧张,在众目睽睽之下最多也只能保证自己走出来的是直线,但这也就足够了,她走到博文罗斯身前几步远,清了清嗓子,故作平静地说道:“我们走吧。”   就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博文罗斯激动得如同见到了力挽狂澜的将军一般,他召集护卫们集合,给队中的伤员包扎,整合物资,又将马车调回了碎石路上。这群护卫们不愧是红鹰堡的精锐,除了戈鲁西多走路还有些摇摇晃晃之外,其余人竟都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甚至还有像红卷发法姆勒和壮汉哈鲁罗巴这样毫发无损的,若不是伊芙刚才乱跑,说不定他们还真能够抵御住强盗们的袭击。   三匹高原马已经恢复过来了,但马车车厢几乎散架,博文罗斯索性让人拆掉顶棚和厢体,让这马车像露天的板车一样跑。   他们损失了三匹战马,且又碍于自尊心而不肯去牵土匪的马骑,因而需要有四人两两同乘,考虑到战马的承受能力,接下来的路可能要走得慢一些,戈鲁西多与博文罗斯受伤较重,他们坐上了马车,浑身缠着绷带,两人挨着肩膀坐在伊芙对面,戈鲁西多年近四十,个子矮,但样貌不显老,与博文罗斯相比,两人倒像是一同遭了难的兄弟,样子十分滑稽。   众人就这样大摇大摆地离开了,留下一地鬼哭狼嚎的土匪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   雨切被随后前来救援的同伴们扛回了营地,不知是因为伤口感染还是受了凉,他当晚就发了烧,神志不清地说着梦话,过了三天才逐渐恢复过来。他的腿经过包扎,现在能走路了,却还是一瘸一拐,他不顾属下的劝说,坚持要去查看同伴们的伤势,他听营里的药师说,除了几个被杀的和伤重昏迷的,其余人都是右腿受创,且伤口的形状和位置均是一模一样,像是被锐器刺穿。不仅是参与战斗的人,即便是在几百米外望风的几人也同样伤在了一处。   即便事情已经过了几天,营中众人在谈及此事时依然会感觉后怕,生活在营地后方的漂亮女人们也听说了此事,同样也担心得睡不安稳,一直害怕会有人来报复,有的甚至已经开始央求营中关系好的人,想让他们送自己先回老家去。   雨切听完属下的陈述后,却哈哈大笑起来,他显得一点也不担心。   “你们当时看到了吗?那个穿白衣的少女,我在看她第一眼时就迷恋上她了,可直到后来才发现,这种迷恋和男女之情没多大关系,不,应该说相比这个,男女之情算得了什么!”雨切心情极好,“很显然,是她出的手。你们也看见了,她一个人就能在瞬间轻松杀掉我们所有人——毕竟这伤口开在腿上和在脖子、心口上是没什么差别的,但她没有当场杀我们,一个都没杀,这说明她宽恕了我们。”他越说越来劲,想像平时兴起时那样跳上酒桌在众人面前发表演讲,可大腿却仍隐隐作痛,于是他就将自己的一副拐嘭得一声敲在了桌面上,以代替自己的靴子,他继续说道:“她宽恕了我们!她能宽恕我们这种做尽了坏事的人,为什么?因为她从一开始就不憎恨我们,也不憎恨一切之恶,她包容一切,能体谅这人世间的痛苦,她的强大源自于她包容的爱,所以说她究竟是谁?我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可能——她是一位女神,是行走于世间的神祇化身!而我们都是她的子民,是她的未长大的孩子,所以她能够轻易地宽恕我们,她知道我们只是误入歧途……”   在场的人皆是捂着脸叹息。   雨切·厄洛也不是一开始就有这样神神叨叨的性子,他出身于哈坦这个小国家,而哈坦人与埃尔夫兰人的信仰不同,也正因为如此,哈坦才不接收当年来自埃尔夫兰的流亡者。当年,出于对旧识的尊重,雨切的剑术师养父冒着极大的舆论风险,没有让他接受洗礼和改信当地宗教,所以他从小到大没有受过宗教教育,因而在信仰层面一直都是缺失的。要说明的一点是,伊芙与雨切同样都没有受到过宗教教化,但伊芙本来就是生活在一个无神论者更为普遍的社会中,她对此是没有感觉的,而雨切不同,当他生活在一个人人皆有宗教信仰的社会之中时,他内心对于宗教皈依的渴求也就随着成长而愈发强烈,可他心中那份朦胧的虔诚心愿却又促使他慎之又慎,不愿意轻易去信奉某门某派。与之类似的矛盾也存在于他的道德方面——剑术师的言传身教让他能够体会到诚实与责任的重要性,可缺乏信仰与阅历就会使得这位年轻人容易被蛊惑、被腐化,他一直徘徊在道德的边缘地带,直到那一天老屠夫将他拉向了邪恶的一方,他也就毫不反抗地向着深渊越沉越深。   就算是来到了日光谷后,他也一直都渴求着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仰,一个可靠的心灵归宿。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次劫掠事件中阴差阳错抢来的一箱宗教书籍引起了他的兴趣,即后来众人眼中的万恶之源,雨切的属下们至今都觉得这是报应:他们那时就不应该去抢劫一个年迈且落魄的遗迹考古学者。雨切便是从这一箱子书中获得了他人生中最宝贵的思想启蒙(而非宗教启蒙),毕竟这些书籍混杂了各地不同的宗教文化,只要随便读上两本,就能发现其中的各说各话、牵强附会、甚至篡改历史以便符合教义的片段,正因为如此,雨切对宗教彻底失望了,但对于他来说,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宗教又无疑是唯一能救赎罪恶灵魂的救命稻草——一个宗教神话中常有的桥段——一个罪恶滔天之人,痛哭流涕虔诚皈依,经过圣人的施洗之后洗心革面,最终也成了圣人……他读了很多书,越发觉察这世界的荒诞与矛盾重重之处。   信仰啊!   他的心在信与不信之间摇摆不定,就好像是一个长期失眠的人,他不曾体会过睡眠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永远都在听周围人熟睡的鼾声,心痒难耐又焦虑不安。这症状困扰他十几年了,直到在前几天,他看到了那名少女,看到她将脑袋探出车窗,虽然周围雾气氤氲,但他还是能看清她那透彻的眸子,那对仿佛对一切都不带有偏见的眼瞳吸引了他,让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   如果她没那么漂亮就好了!如果她不是个女人就好了!如果她只是一缕光,一个灵魂……那他就一定能清楚自己究竟是为何而被她迷住了。他只有一个简单而可怜的想法——想和她说话,哪怕她只发出声音不表达任何观点和情绪,他也能因此满足。所以,当他趁乱搂住少女的腰肢,将她拖入怀中时,他心中的雀跃可想而知,他得到了瞬间永恒的满足,他甚至心想,现在就算让他当场毙命也无憾了,而当他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浮现时,人却已经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这么狼狈。   “我决定了!”就在他发表演讲的第二天清早,他将营地中所有人都召集了过来,宣布说:“我要去找她了,马上就走说不定还能追上她。”   雨切这十分不负责任的话让在场者皆是惊恐不已,众人在他说出话的瞬间就已经意识到,他不是在商量也不是在打算,而是确确实实决定好了,他就要这么做。   “那这里怎么办?”有人忍不住问。   “你们可以留下来继续做这勾当,甚至可以出去单干或者寻找下家,但如果你们要我给个意见,那我劝你们——找个没人认识你们的地方,忘了自己强盗的身份,以后去当个遵纪守法的小老百姓。”   对于强盗们来说,雨切的这番话是如此的匪夷所思,以至于有人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当场笑了出来。   “厄洛!我能跟你走吗?”在人群后面,一位面容姣好、穿着一身淡蓝色百褶长裙的女人大声问他,她的声音尖细,一下子就盖过了众人的嘈杂议论声。她身旁同样衣着光鲜的几个女人见雨切望向她们,也同样带着询问的目光看着他。   他远远地朝她们鞠了一躬。   “我这样的小人不值得各位小姐如此付出。我是个粗人,读不懂女人的心思,更别提贵族小姐了,我不清楚除了这张脸之外究竟还有什么值得各位心甘情愿为了我留在这里。”雨切的眼睛与问话的女人对视:“丽兹,我感谢你和你的那些手下们近年来对我的帮助,但你知道我做的勾当,无论如何也成为不了你心目中那种侠盗,那就是书本里杜撰出来的,现实中若有这样的人是活不长的,我本质就是个卑鄙的人,我明知道你帮助我是有所求的,却也没有拒绝你,也回报不了……”   “你不用回报!”叫丽兹的漂亮女人擦了擦眼角的泪说道。   雨切似乎还想对她说什么,但没说出来,他既疲于将脑海中未成形的想法组织成语言,也不想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了,于是便说:“丽兹,回去吧,你父亲很想你,他也比我更会照顾你。”   丽兹听了这话,脸色一变,愣了片刻后,用胳膊托着自己的裙摆转身便走,她身旁的几名带剑侍卫也紧随其后离开,留下其余几个有些不知所措的女人。   雨切看到这情景,嘴角不禁挂起了笑意,他朝丽兹离去的背影扬了扬下巴,那样子着实欠揍至极。   下午,雨切就骑着自己的那匹白马,带着一小袋金币和一些干粮,离开了日光谷的强盗营地,他甚至都没有带上自己心爱的那把弓,只带了一把匕首——就是从前捅进老屠夫胸膛的那把简陋的木柄匕首。他刚离开营地不久,一个少年就骑马追了上来,他叫罗革·墨兰夫西多,是营地中最小的成员,雨切见他独自一人过来,眼睛红肿,身上也没带任何补给,便没忍心赶他,让他暂时跟着自己。   而在这位不负责任的首领离开之后,强盗营地也变得极为热闹起来,在之后的几天中,他们逐渐分成了三派——一部分决定留在这里,另一部分决定去投靠西边的盗贼团伙,还有少数的十几个人分得了少量的财宝,三三两两陆续下了山,准备从此过点安稳日子。而那些被雨切吸引过来的女人们也同样有了自己的决定,如丽兹这般的贵族小姐终于决定返回家族,这让往返两地多次劝说无果的侍卫终于松了一口气;剩下的迷恋者或者人质情结倾向者们则各寻出路,有些是看上了雨切手下的那些小伙子,如今终于得以表露心意,跟着他们留在营地或者下山讨生活;其余一些则是跟着丽兹等人的车队顺路离开日光谷,去寻亲或自谋出路了。总体上说,强盗们这次分帮分财的过程并没有太大冲突,可能一方面是有雨切多年约束和镇压的功劳,而另一方面则是有女士们和侍卫们在一旁看着的原因——他们下意识地觉得,在外人面前至少要表现得有点人样。   行军峡道在普通人和大部分商人的眼中几乎等同于死路,如果不是,那至少也是风险极大的一条,雨切他们在初来此地时也是感触颇深,那段时日,强盗团里被雾中野兽袭击缺胳膊断腿的有不少。但在贵族和一些利益集团来说,这条路又有着独属于它的意义,拥有战力高超的法师与骑士坐阵,这条路的收益便能远大于风险,这些人在出门时动辄上百人马,声势浩浩荡荡,不论是谁见着都要避而远之,更别提日光谷那些欺软怕硬的野兽了,而等他们顺利穿过这里,到达目的地时,便假装不经意提起自己是从某时某地出发来到这里,却又不说自己路过日光谷,但若是有见识者略一计算时间:呦,这么快,肯定是走的行军峡道。于是一阵经他人之口的惊呼和赞叹过后,来者也就达到了耀武扬威的目的。对于这些人,雨切是不会轻易招惹的,但同时他若能有机会也不会一点好处都不捞——这些人通常队伍拖得很长,行进速度缓慢,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风声,雨切就能够利用这段时间,让同伙们在一些狭窄路段设置路障,或弄出仿佛是野兽打斗过的痕迹,将主路堵住。等做完这一切,他就能独自一人出现在车队面前,打扮得像个遗迹探寻者或者考古学者的模样,假装偶遇向来者搭讪,随后又以一种十分自然的方式为他们导航引路,他看过很多书,谈吐举止确实不凡,可他那俊美的相貌却比语言更具说服力,他几乎能次次得手,甚至能在短时间讨得一些对遗迹感兴趣的贵族们的赏识,邀其到车中畅谈一番。   丽兹当年就是因此而对他一见倾心。   丽兹·赫林吉是东海岸凯耳国的一位公主,是果里四世的第七个儿女,当时她那个对考古十分感兴趣的兄长杰文邀请了“偶遇”的考古学者到马车上探讨学问,她就坐在兄长身旁,用扇子掩着嘴,眼睛时不时偷偷瞄他,可这英俊青年却似乎毫无察觉,两个男人相谈甚欢,至临走时,杰文说要送他一些财物感谢他,可他却坚决不肯,这让杰文十分为难,最后,杰文将手指上一枚白宝石戒指送给了他,告诉他以后若需帮忙可以凭借此物去凯耳投奔自己。   至此,骗子学者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骗走了价值不菲的宝物,还有少女的一颗心。丽兹在雨切离开之后,趁兄长不注意,以找侍女聊天的名义溜到了车队后方,又换了一身不太起眼的灰色骑马装,消失在了大雾中。   她对日光谷并无任何了解,很快就迷失在了大雾漫漫山岭间,由于过于恐惧,便开始大声喊人,她当时喊的是“学者先生”,然后又不顾形象地连喊“救命”。她喊了一阵子,最后是被巡山的强盗发现,并把她带回了营地,而当她在匪窝中看到了穿着兽皮外套的雨切时,便得知了雨切的真实身份,可她既不生气也不害怕,她反而更加认定雨切就是她命中注定之人,那时她正疯狂迷恋一本叫《绿林城郭》的小说,雨切的形象便与小说中的男主角重合了,是一个“优雅迷人的骗子”。   杰文是在去往最近一个城池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妹妹失踪了,于是立刻派人去找,最后,人是找到了却不愿意回来,在确保了妹妹安全之后,杰文只能先行返程。丽兹在强盗营地住了足有三年之久,究其缘由不单是少女追寻幸福的意志,也有赫林吉王室内部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在内。   丽兹并不是第一个被雨切俘获的少女,却是身份最高贵的一个。她对其他那些同为竞争关系的追求者并不反感,甚至能和她们相处得很好,但这并不能说明她的品格有多高尚,除恋爱方面之外,她并不是个心思单纯者,她知道自己比别人都漂亮,比别人身份都高贵,比别人懂得都多,她总是在以上位者与胜利者的姿态去看那些竞争者,也正因为如此,她的话语是温和中带着命令,她的目光是包容中带着怜悯——她有着绝对的优势。   而当那天,当丽兹看到浑身湿透并昏迷的雨切被抬回来时,她哭了一场。雨切高烧不退,她不顾众人劝阻亲自为他冷敷降温,整日整夜地守在他身边,而当他醒来时,丽兹也是最开心的一个。再后来,当雨切说要离开营地之后,丽兹是满怀期待地提出要跟着他走的,却没想到他竟敢当着众人说出那样伤人的话。那时,丽兹突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在这三年间,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是无意义的事,于是她转身便走,心中既不愤怒也不觉伤感,只觉得有些讽刺。   她看到雨切谈及他那钟情之人时的灼灼目光,心想:难道,爱情的诅咒终于要离自己而去,转嫁到这个没良心的男人身上去了吗?   丽兹突然想起凯耳的一句老话——付出不一定得回报,但作恶一定遭报应。 达克仁夫妇   在别处,如果你问别人,克利金是个什么地方,对方可能就会回答:啊,克利金啊,克利金是个好地方。你若问他究竟哪里好,他就会说:因为那里没有贵族和平民之分,大家都是一样的。   克利金国诞生不过百年,其都城沸蒙就建立在夏特约联城遗址上,据传建国者有十七人,他们称自己为新逻各斯主义者,其学派源头大概来自于第二纪元艾恩鲁特的逻各斯教派,两者都信奉理性和泛神论。克利金国内几乎没有官方设立的教堂,且官方也不鼓励信奉任何宗教,而唯一能够称得上宗教建筑的就是立在沸蒙都城中心的一座百米钢筑尖塔,塔中存放着一本被称为《本原规律经》的圣书,实际上它是一本来自第一纪元的数学指南,其内容深奥,但并不晦涩。本原规律经是克利金与新逻各斯派得以建立的基石。   达克仁夫妇住在沸蒙以北三十里远的一个庄园中,这里地处郊区,自然资源优渥,草原、耕地、山林与水源应有尽有,虽说克利金没有贵族平民之分,但不代表这里没有穷人和富人之分。达克仁夫妇所拥有的土地房产看起来并不像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他们就算只靠着收地租过日子,也比其他地方那些小贵族要富有得多。   哈维因给红鹰堡的信件中具体说明了伊芙要去的地方,也提到了达克仁这个姓氏,因此当车队来到沸蒙后,只需向当地人一打听,便能够得知达克仁夫妇所在的波云庄园的位置,甚至还有人十分积极地给他们带路,而且还是无偿的。   达克仁夫妇提前得知了此事,虽然还不清楚来者是谁,但听说是从红鹰堡远道而来,便在半路派人迎接他们。而等见到伊芙和众护卫时,却发现来的人一个都不认识,直到博文罗斯将哈维因的信件给两人看,这才让他们有了一点头绪。   茂奇是个颌下蓄须的中年大叔,个子不高,样子和蔼,而南芬则是个留着淡金色披肩短发的优雅妇人,两人站在一起,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外貌方面都很难猜想两者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更别提他们是一对夫妻。夫妇俩将来访者一同留了下来,让博文罗斯等人住下休息一段时日再走。两人中做决定的一般都是南芬,看样子,妻子的地位似乎要比丈夫高。   达克仁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刚刚成年,还在都城读书,很少回家,而女儿上个月才刚满十岁,也是一头金发,长得像她母亲。   伊芙在来庄园的那天下午与达克仁夫妇单独聊了一阵子,刚聊没多久那只叫姬弦的鸟就不知从哪飞进了客厅里,落在伊芙的肩头,伊芙此时只穿了一件单衣,这只鸟落下时那尖锐的爪尖还掐得她肩头一疼。   “姬弦也跟来了吗?”茂奇见到这只火鸟,不禁有些惊喜,“我问你,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在他们向伊芙打听哈维因的消息可对方却一问三不知的情况下,两人看到姬弦之后倒是松了一口气。   “哈维因现在走不开,所以托你们招呼一下这位姑娘……她叫伊芙。”   “那,伊芙是哈维因的……”南芬将伊芙的小手放在自己的掌心上,女性之间的亲昵是十分自然的,即便她还不清楚这个小姑娘的来历。   “是他的女儿。”姬弦说。   听到这个回答,达克仁夫妇均是瞪圆了眼睛,伊芙看着他们十分神似的表情,这才第一次确认这两人是实打实的夫妻。   “伊芙刚才说她是哈维因的妹妹,难道这姑娘那方面……”茂奇隐晦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伊芙看着他那小心翼翼的模样,没有分辩,反而尴尬地转过了头。但南芬却不打算放过她的丈夫,竟然从果盘里挑了一个最大的苹果朝他扔了过去,并骂了一句:“蠢货!”   “信她的,是我记错了,伊芙是哈维因的妹妹。”姬弦的话让在场的三人猝不及防,它只用了两句话就让这对夫妇如坠五里云雾,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说起来,伊芙的样貌很像伊葛兰,难道是伊葛兰和哈维因的女儿?”南芬拨开伊芙耳边的发丝,越看越觉得是这样。   “伊葛兰是曾经伊芙特罗娜用过的化名。”姬弦对伊芙小声解释道,它的鸟嘴几乎要伸进伊芙的耳朵里了。   “确实很像,伊葛兰不是去东陆了吗?”茂奇说,“伊芙果真是伊葛兰与哈维因的孩子?如果是的话时间上倒也说得通,伊芙,你今年多大了?”   伊芙有些茫然,她与姬弦对视了一眼,一人一鸟同时摇了摇头。   “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又问。   伊芙点了点头。   “这事还真是蹊跷。哈维因这个人……我很怀疑他是否真能照顾好一个孩子。”茂奇叹了口气,“但不管怎么样,至少我们夫妇还是有经验的。”   南芬听到丈夫的话,顿时高兴起来,她翻来覆去地瞧着伊芙的脸,仿佛是在看失散多年的亲骨肉一般,就连姬弦也有点受不了这女人的热情,从伊芙的肩膀跳到了一旁的沙发靠背上去了。   “像她,哪里都像,先不说哈维因了,你肯定是伊葛兰的女儿。”南芬得出了结论,既然她姓哈维因,又与他们一位旧交的样貌酷似,那想必就是他们的孩子,南芬越想越觉得靠谱,她为这两位旧识高兴,也越发觉得眼前的女孩惹人喜爱。   “你果真是他们的女儿吗?”南芬的声音近乎自语,她看着她,突然笑了起来,“伊芙,让我当你的干娘好不好?”   南芬的眼中满是兴奋,伊芙看着那张无法被拒绝的脸,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太好了……”她一把将伊芙拥进了怀里,分开后又盯着伊芙看,满眼都是爱意。   伊芙原本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容易动情的人,可此刻却觉得眼眶湿润,似乎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这感觉弄得她有些难为情,有些不知所措。这是一种久违的感动情绪,不知从何时起,这种情绪就已经随着成长逐渐被忘却。   南芬用指节轻轻拂去她眼角的泪花,自己却也变得热泪盈眶。   伊芙看着南芬,这才明白过来,自己并不是不易动情,只是因为很久都没有感受过这样不加掩饰的,一人独享的呵护。   她忽觉有些想家了,想母亲,想那个世界。在某一刻,突然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委屈感从她的胸膛中汹涌而出,冲破了孤独者那层漠然的面具,让她终于不再压抑自己的情绪,一时间泪如泉涌,她被南芬按着倚靠在她的怀里,被她轻轻拍着肩膀,真的就像哄小孩一样。   她虽然在哭,却不肯发出一点声音,连抽泣的声音都被极力控制着。   南芬与茂奇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担忧与伤感的神色。   伊芙哭了很久,哭累了就有了困意,那种因压力而诞生出的不安全感似乎就在这一哭之中随着那些从旧世界带来的负面情绪一同烟消云散了,她满脸泪痕,却终于心满意足了,她在某一刻甚至觉得庆幸:幸亏自己现在是个女孩子,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人前哭,没人会嫌弃她。   伊芙趴在南芬的腿上睡着了,在沙发上蜷着身子,像一只猫。茂奇拿了一条羊毛毯子轻轻盖在了她的身上,又在壁炉中添了点柴。   楼梯处传来若有若无的交谈声,楼下有时会传来鸟鸣或犬吠声,隔壁房门打开时发出合页的摩擦声,壁炉中柴禾的燃烧声……南芬轻抚伊芙的长发,哼唱着简单舒缓的民谣小调。不同的声音在耳边流淌,汇成涓涓细流,浇灌着她那近乎干涸的心田。曾经那心中的钟表不再如定时器般嘀嗒作响,城市噪音不再如洪钟贯耳般将她从睡梦中惊醒,她仿佛回到了童年时代——那个被他人庇护、对一切都毫无戒备心的时代。   博文罗斯他们在庄园中住了半个多月,一方面是由于庄园主和他的朋友们一次次的挽留,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伊芙。   很难说在经过日光谷之后,博文罗斯对伊芙究竟抱着一种怎样的感情,他在动作和话语中表现出了一种对上司或长辈的尊敬,可眼神中却藏不住那种爱慕者独有的眷恋之情——这一点,戈鲁西多是能看出来的,所以他才一直劝他不要逗留太久。他们是打算只住三五日的,可当伊芙换了一件淡绿色百褶长裙从庭院出现时,博文罗斯便说什么也不肯走了。   很难说,伊芙的出现究竟给了这个少年多大的影响,科雷格夫的性子是多情而冲动的,而若干年后,接管了红鹰堡事务的博文罗斯却与他的父亲截然不同,他沉稳而谦逊有礼,但却很少有人见他笑过。   到了最后,博文罗斯还是向伊芙告别了。   沸蒙城相对靠海,由于气候上的一些独特机制,使得这里的春季要比内陆城市来得更早。太阳温暖得让人想打盹,南芬的小女儿敏希现在手里拿着一个小皮球,她想将球抛向伊芙,却抛得不太准,而最后就是跟着球的方向绕着伊芙跑来跑去,一个人玩得十分起兴,有时球扔到了伊芙身边了,伊芙就将它抛回敏希那里。   伊芙坐在牧场栅栏附近的一条长椅上,只要天气好,她都会出来坐坐,有时看天,有时看牧场中的生物,或者带一本多图少字的书慢慢看,这些书基本都是敏希以前用来识字的。   茂奇虽然是庄园主,却很喜欢与雇来的人一起干农活、照顾动物,这边既有农田也有牧场,伊芙都去看过,但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大部分伊芙都没怎么见过。   庄园里总有几个常客,都是茂奇的朋友,清一色的中老年大叔,有的是住在城里的商人,有的是其他庄园的主人,也有附近村落的猎人,还有一些不知身份的人,他们聚在一块要么谈论时事,要么是讨论酿酒和饮食,伊芙觉得这群人很有意思,时常便会跟着他们,好奇他们在干什么,有时看他们在马场修理马蹄或更换马掌,一看就是半天,有时看他们在用新品种的香料和啤酒花酿酒,又或者是看他们在院子里播种一小片茶叶或花的种子,久而久之,他们也就把伊芙也当成了小组的一份子、一个特殊成员。他们教她骑马,教她常用的跨鞍也教冷门的侧鞍,他们教她剑术,并非是现在流行的街斗无甲剑术,而是以保命为目的,既能对付人也能对付野兽,大体上说就是——什么有用教什么。他们发现伊芙似乎对什么都感兴趣,于是外出打猎时也带上她,一出门便是几天半个月,而每次茂奇都会因为这些事被妻子骂得抬不起头,但下次却依旧照常。南芬虽不会责骂伊芙,却总是用埋怨的眼神看她,弄得她也有些不好意思。   南芬对她的爱正如母亲对于孩子一般,是一种无条件的不求回报的爱,一个孩子可以坦然接受这种爱,但伊芙却自认不是个孩子,因而,这份伟大的爱让她些坐立难安,想回报却又做不到,她能想到的报答方式或许只有服从,做一个听话的孩子。南芬原本想将她培养成一个新时代的优秀女性,让她懂得打扮,让她学习诗和乐器,让她适应穿着各种裙子和高跟鞋走路——她竟都没表现出抗拒——人在生活中是处处充满着矛盾的,一种原则可能会因为另一种更重要、迫切的需求而被打破。就这样,伊芙在波云庄园中生活了将近五年,她一方面在为了南芬的淑女梦而倍受煎熬,而另一方面又在茂奇身边学到了很多手工与生存技能,在这样割裂的生活状态之下,她心里反倒有些怡然自得。   而哈维因一直都没有来找她。   达克仁夫妇的女儿敏希成长得很快,只用了几年时间就赶上了伊芙的身高,敏希将伊芙当做亲姐姐看待,但如果让外人来看,只从外表说敏希倒更像是姐姐。   伊芙并非没有成长,只是长得很慢,南芬曾在一处门廊木柱上为两个孩子画身高线,伊芙在刚来时有一米五七的身高,五年过去了,现在堪堪一米六。茂奇原本猜她有十四五岁的年纪,如果这样算的话现在应该早已成年,可看着她依旧幼小的模样,夫妇俩也拿不准了,既拿不准她的年纪,也拿不准她的身份,后来找了一个有名的大夫过来看,这位大夫摸了摸伊芙的颅骨与下巴,又反复检查了她的牙齿与指节,这才有了结论,说她其实是有一小部分类似精灵的血统,但他并不十分确信。   这个结论让南芬既喜且忧。喜的是伊芙并不会一辈子都是个矮个子,忧的是伊芙以后的幸福。   类人族群在这个世界上十分常见,至于其起源,则多少有些复杂,其中有可以溯源的趋同进化物种,有突然出现的神秘外来者,也有与人类同源的人科之下的其他属种,以及不同种族通婚或者变异而来的人属亚种。南芬所担心的是伊芙的生育问题,不同物种的通婚并不像说起来那样轻松,一是世俗教化上的阻碍,二是生活习性的不同,三是捉摸不透的隔离机制——生殖隔离的问题是无法调和的矛盾,层层的阻碍最终导致不同物种通婚的行为只能是昙花一现,无法结出果实,即便是诞下后代,那大概率也是畸形儿或者性别模糊的不育者。   “什么叫‘类似精灵的血统’?”南芬问大夫。   “这只是个谨慎的说法,这种案例太少见了,精灵能与新大陆雪莫种诞下后代,新大陆雪莫种能与羽地雪莫种诞下后代,而只有羽地雪莫种才能与人顺利诞下后代——人类不能直接与精灵繁育,或许人类和羽地雪莫人现在确实能够融洽相处,但另外两种却明显不能,所以我只能说她类似精灵,因为我实在不能确定这种事到底有多大的概率发生,我又不是博物学家。”   南芬听不太懂大夫的话,但她还是能听懂大夫的意思,意思就是说,伊芙是一个罕见的特例,不能以经验论之。   从此之后,南芬就会时不时隐晦地问她有没有出过血,起初伊芙还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可问得多了伊芙也就明白她到底是在问什么了,于是她自己也开始担心起来,而等看到敏希的初潮来临时,她真的开始慌了。   到后来,这件让伊芙担心不已的事终究还是没有发生,而南芬也逐渐想开了,她的担忧毕竟还有点早,如果伊芙真的有精灵的血统,那她的人生还长着呢。 升明节庆典(其一)   转眼间,伊芙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将近五年,这也几乎是伊芙在波云庄园所度过的时间。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能改变立场,能抚慰人心。   当人活到了一定的年纪,不再对世界抱有新奇之感,且逐渐感受到那些规律中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他才开始思考自身,才想着了解自己,他想到那一天天循环往复的生活与必然会来临的死亡,并问自己:人生是有意义的吗?他在这样的思考中感受到了绝望,一时间竟以为这是自己的末路,但只要他真正能够坦然面对、接受命运无常之时,就会发现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他面对死亡时不再妥协,他重新发现世界,认可了生活的不完美,承认了矛盾的普遍性,于是世界将再度变得富有魅力。而重活一次的伊芙,正是以这样一种态度来观察新的世界,重塑自我,并融入其中。   这里有关心她和被她关心的人,她之于这个世界终于不再是一个异乡人。   克利金国一年之中最隆重的节日是在秋季,名为升明节。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颗月亮,一颗稍亮的呈现出淡淡的紫色光晕,在冬春两季出现,另一颗稍暗的则呈现金黄色,在夏秋出现,因为大小相仿,伊芙曾以为它们是一颗,直到她看到二者同时出现在天空时,这才发现自己存在的常识性盲区。升明节就是庆祝双月交替的节日,节庆一共持续十二天,在这十二天中,金月最初会出现在接近正空的位置,紫月则出现在东方的地平线上,而随着时间推移,紫月一天天向着正空移动,而金月则退至西方的地平线,整个过程刚好持续十二天。羽地大部分国家都会在这几天举行各式各样的庆祝活动,只不过时间长短和节庆风俗都不同。   这天是升明节的第六天,也是最重要的一天,一大清早,茂奇和几个农户将两头刚宰杀的肥牛从牧场扛了回来,他的那些朋友早就聚在了后院中,而这次随这些老朋友而来的还有他们家中的女眷和孩子,这些人准备中午在这里聚餐,晚上再一同去都城参加庆典。   伊芙自然也在场,她此时穿着一套棕色的骑马装,一头黑发简单地束了个马尾,身上还套了个白围裙,她手中拿着剃刀,正在给羊腿去骨剔筋。   科密诺·克拿卡是一个住在城里的老爷,香料商人,十分有钱,他的肚子和脖子有些臃肿,可其他部位却并不胖,平时不苟言笑,但每当看到伊芙时却总是表现得较为欢快,这一点或许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他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可最让他喜欢的小辈却是伊芙,或许只是因为伊芙从未对他露出过不耐烦的神色——他喜欢对熟人唠叨,唠叨自己的过去或者最近发生的那些烦心事,每当他喝了酒后,这种唠叨就会变得语无伦次啰啰嗦嗦没完没了,有时就连他那些老朋友都有些经受不住,但伊芙却能够保持着从始至终的耐心。有一个这样的倾听者反倒能让他注意到自己的失态。有几次,科密诺甚至说起自己年轻时那几次偷窃、做假账和敲闷棍的事,伊芙听了竟然也并没有表现出多大反感,更有一次,他喝得有些醉了,竟对她说自己迷上了城里的一个女人,还说对不起妻子,而这次他还没来得及看伊芙的反应,自己便被几个老伙计拖到了一旁的草地里反省去了,醒酒之后,他也觉得这事着实有点丢人,于是足有两个多月没敢去波云庄园见伊芙。   科密诺放开了软管上的卡子,清亮的红色酒液从酒桶中顺着管道流进了玻璃杯中,他给自己接了一杯,又接了第二杯放到了伊芙身前搁置着生肉的大木桌上,伊芙说了声谢,就用粘腻的手去拿杯子,一口气便喝了大半杯,这小姑娘的豪放姿态把不远处的客人都看得惊疑不定。酒是庄园自产的葡萄酿的,酿制时间不长,因而度数不高,有丝丝的甜味,刚从窖中拿出来的酒很凉,很适合解暑,伊芙品味着酒中浓郁的果香,同时放慢了手上的动作。   “你瞧,那边亚德郡来的几个,他们以为我在做坏事了。”科密诺对伊芙说,“他们不认识你,肯定以为我在怂恿小孩子喝酒。”   “就算我成年了,给姑娘家倒酒也同样不是什么好事。”伊芙笑着说。   “你这时候又说自己是个姑娘啦,哈哈。”科密诺坐在她身旁的椅子上,他穿得考究,坐下时还小心拍了拍椅背,“当年你踢季万提的那一脚可不像是姑娘家能做出来的事。我现在一想起来就觉得好笑,那怂货翻了个白眼就直接晕了过去……”   一说起这件事,伊芙就皱起了眉,她说道:“那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遇到流氓。”   “可不就是流氓。”   “你说这个我才想起来问,那件事后来怎么样了?”伊芙问他。   “你不知道?”科密诺惊讶得瞪大了眼睛,“茂奇那混蛋一点没提?”   “他是想和我说的,结果一说就被我打断了,后来就再也没提过。”伊芙说这件事时表情有些不自然,“那段时间这件事把我恶心坏了,不过现在没事。”   “行吧,你现在又想知道了?”   “你既然提了,我也就顺便问问。这件事肯定是你帮忙最多的吧?”伊芙眯起了眼,一副“我看透了”的神情。   “嘿嘿,是我和罗兹做的,那天季万提疼晕之后,先是被送进了镇里的诊所,但诊所医不了,就送去了都城军医院……你那一脚可真不轻,接手的医生一看就直摇头,说没治了。”   伊芙默默地喝了口酒,点了点头,听他继续说。前年,一个名叫季万提的暴发户趁伊芙落单时,向她耍起了流氓。时值傍晚,伊芙在都城附近一个镇子的街道上等待茂奇他们采购野营所需的补给,而季万提喝了点酒,看到伊芙之后就挪不动步了,那时候伊芙穿着一件靛蓝色长裙,坐在酒馆对面的台阶上,无论打扮还是行为都很普通,却因其美貌过人而显得十分惹眼,季万提以为她只是镇子里谁家的女儿,便上前调戏,其方式也简单粗暴——看街上没人,他便直接脱了自己的裤子,凑了上去——这人着实有点离谱。伊芙见此情景先是一愣,继而惊怒交加、气血上涌,飞起一脚便踹在了他的两腿之间,她那时虽穿着长裙,可脚上穿的却是一双马靴,那又尖又硬的鞋跟就狠狠地踏在了这人的要害之上了。伊芙踹过之后就后悔了,她到底还是怕麻烦。   “你看罗兹平时那闷样,可军医院里面也有熟人,交情还不浅,他让里面的人给季万提下点料……”科密诺一边说一边看她的表情,见她并无异样,便继续道:“没过多久,他那东西就变黑烂掉了,被医生整个切了下来。”   科密诺见她一直沉默,于是问她:“听完了,感觉没什么意思?”   “本来感兴趣,但听你说完又觉得没意思了,不过还是得谢谢你和罗兹。”   “那好吧,我们说点别的……”   台阶上方响起了脚步声。   南芬穿着一身淡黄色礼裙,急匆匆地走向屋外,她一眼就看到了院子中的伊芙。   南芬现在也想明白了,伊芙生来就注定会是一个特例:随她开心好了,只要她能在正式场合表现得像个人样,那平时的一些出格举动就都能够被容忍,毕竟,单凭她的相貌,就算是放火烧了谁家的房子,都是有可能被宽恕的。   但今天不能让她胡作非为。她这样想着,便向着伊芙所在的方向走去,茂奇的那些老朋友见她来势汹汹,便急忙避让向一旁。   四周突来的安静也让伊芙察觉到一丝异常,于是转过了头。   “改天再弄这些。”南芬小声对她说,“今天不行,今天你那哥哥要回来了。”   南芬所说的哥哥便是敏希的亲哥哥、达克仁家的长子,鲁格·达克仁。伊芙只在来到这里的第一年见过他几次,后来听说他跟随一支考察船队去了东陆,曾在两个半月前传了一封书信回来,说将会在升明节前后回国,而到了今天,南芬终于确认了考察船进港的消息。   伊芙跳下用来垫高的木板,扯下了围裙,将手中的酒水一饮而尽,便跟着南芬朝着门廊走去。   “你先去洗个澡,等出来给你换衣服。”南芬边走边说,“鲁格可能还会带几个朋友过来,所以你今天必须留在我身边,我只能说,但愿别出乱子吧。”   伊芙面色僵硬地笑了几声,她明白南芬的意思。女人的美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宝贵财富,可这种财富就长在脖子上,谁都能看见,自然就有人想试试能不能将这财富据为己有,其方式更是不一而足,毕竟,试一试是没什么成本的。   “要不,我就待在家里,你觉得怎么样?”   “说什么呢,现在敏希也不在家,难道你想让我一个人去迎接鲁格?”   “茂奇不去吗?就我们俩?”伊芙有些意外。   “他说他不去,我劝不了他。”南芬叹了口气。   “怎么了?他还生气?”   “生气倒是不至于,我感觉他就是拉不下脸。这对父子都是一个性子,当初鲁格要出海时茂奇都以遗产继承这件事逼他了,结果他还是连夜偷跑了出去。”   “也是,鲁格现在都回来了,他也没什么可气的,我看他今天心情还挺好的。”   南芬听到这话,忍不住笑了一声,“行了,去吧。”   等到一小时后,伊芙再次从房间中走出来时,已经穿上了一件绣着黑色花纹的紫礼裙,南芬将一根红色丝带编进了她的发辫之中,然后将那齐腰长发搭在左肩并垂在胸前,鲜艳的红绸藏在光泽的黑发之下隐约可见,配合着她那白皙中透着水润的脸,倒是有点隐世贵族的气质,除此之外,南芬还给她准备了高跟鞋与胸垫,以弥补她身材上的不足——一切打扮,似乎只为了遮掩住她的散漫与稚气。   马车已经候在了门口,伊芙托着自己的裙摆上了车,似乎对这一切都已习以为常,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厌恶,时间久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一个人在幼年时或多或少都会受到世俗的教化以及社会对性格的塑造(包括但不限于待人接物的礼仪、人与人亲疏远近、社会以性别划分的行为边界等),伊芙也同样如此,而当她来到波云庄园之后,便又经历了一场重新教化的过程,也就是说,为了适应新世界,规矩是要重学的,这是为了融入这个世界所走出的第一步,而当走出这一步时,伊芙便不得不适应新的规则与扮演新的角色,这条路必将越走越远——当所有人都说你穿裙子好看时,你也很难坚持己见了。   鲁格现在人在都城,昨天和船员们一同在船主家里共进了晚餐,他提前让人往庄园送信,说自己会在今天下午之前回来,而南芬得知了这件事后,便说要去城里接他。   波云庄园与都城相隔并不遥远,坐马车大概要花费两个多小时,两人到达都城沸蒙时才上午十点左右。   鲁格和他的三位同龄朋友们早已等候在城门附近,伊芙随着南芬下了马车之后,便一直在她身边旁观,没有开口说过话。   鲁格今年二十二岁,和他母亲一样生得金发,可头发却留得比她母亲还要长,微卷的头发散在背后,配合着他的大高个子,看起来倒是挺潇洒的一个大男孩。伊芙一眼就在四人之中认出了他,虽然记不清他的相貌,但四人之中只有他是金发。   母子二人一见面就拥抱在了一起,分开之后,南芬紧紧地握住他的手,话还没说一句眼泪就簌簌地掉,鲁格一边微小着安慰她,一边用衣袖擦她的泪,似乎对这种场面也见怪不怪了。   他安慰好母亲之后,转头看了一眼伊芙,朝她笑了笑,算是打招呼,而伊芙则是以点头作为回应。   “这两位是我在旅行时关照过我的伙伴,法恩与郭克凯。”他向母亲和妹妹介绍道,“而这一位,虽然你们没见过他,但我一说你们就知道他是谁,他是我以前的校友,在出海之后我们依旧保持着书信交流,送到家里的信也是托他转交的。”   “哦,是里斯克对吧?”南芬恍然大悟,“真是太感谢你了,还有这两位也是,鲁格从没出过远门,多亏了各位费心看顾他。”   “哪有的事,我们也不过是互相帮助。”里斯克与鲁格个头相仿,脸上总挂着笑,一看就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几个人互相客套了一番,鲁格又与伙伴们商量了一下日程之后,便与南芬伊芙二人上了马车,准备回家,而里斯克、法恩与郭克凯三人则留在城里继续闲逛游玩,等到晚上再等鲁格进城与他们碰面,计划是庆典结束后跟随他去庄园住上一段时间。   目送马车离开后,三个年轻人面面相觑,似乎都有话要说。   “那位小姐是谁?”法恩率先开了口。   “大概是他的妹妹。”里斯克说。   “敏希?我好像听他提过。”郭克凯说。   “不是敏希,是另一个,达克仁夫人的干女儿,自然也是鲁格的妹妹。”里斯克纠正道。   “达克仁夫人好像忘了介绍她了。”法恩说。   “我觉得夫人可能并没打算介绍她。”郭克凯说。   “我们晚上能再看到她吧?”法恩说。   “应该能。”郭克凯眼睛一亮。   “我觉得你们还是少接触她为妙。”里斯克说,“你们外出多年,可能对她的名声不太了解。”   “怎么?”法恩心头一紧,“她名声不太好?”   “也说不清好不好,她很优秀那是肯定的,但又十分异类……”   “怎么个异类法?”   “这几年有很多人追求或骚扰过她,但基本上没几个下场好的,要么被不知哪来的恶棍打一顿,要么被驱逐出了城,又或者是直接被伊芙小姐本人打伤打残……”里斯克压低了说话的声音,“你们刚才看过她的容貌了,我也是第一次见她,原本我还不太信她会有这么大的魅力,但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就算冒着被揍一顿的风险去和她说话,那也值了。”   “你说,被她本人打?”法恩怀疑自己听错了。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达克仁先生担任过当年花园学院遗迹救援工作的负责人,伊芙小姐身手好不是很正常?”   “那为什么鲁格他就一点都不会打架?”   “这我怎么知道……”   三人慢吞吞地踱着步子,返回城中,话题也逐渐从伊芙转移到了鲁格这个富家公子身上。 升明节庆典(其二)   罗兹曾经是都城的一个官员,如今退休了,岁数比茂奇和科密诺都大,留着一撮黑色的小胡子,眼睛像黑豆子一样亮,脸盘偏瘦,突出了颧骨和眼眶处的硬朗轮廓,他个头中等,性格温和,喜欢穿着宽松的深色衣服,看起来像个侠客,而事实上他的纯粹剑术也是几个老朋友里面最好的,所谓纯粹剑术,就是指不使用魔法与武技,只凭一招一式进行攻击的剑术。   伊芙无法使用魔法,罗兹也同样没这方面的天分,因而他的剑术有一部分很适合伊芙学习。   罗兹弹得一手好琴,伊芙也跟他学过一些,但只会两种弹法,也不会弹一些太复杂的,相比这种类似吉他的琴,这个世界同样有钢琴和提琴,在南芬的影响之下,伊芙更擅长这两种乐器。   而此时此刻,伊芙就端着一把小提琴,身上依旧穿着那身礼裙。她坐在花园树下的一把椅子上,周围有十几个年轻姑娘,她们来自克利金的各地,有些是“老朋友们”的后辈,有些是达克仁夫妇的远亲,南芬特意将她安排到了这里,好让她不显得那么离群。   在这个年代,家境殷实的小姐们基本上都懂一些音乐,但她们今天都没有带乐器过来。女孩们聚在一起谈论着最各自地区近来所流行的曲子,有些记性好的,就把谱子中精彩的一小段写在纸上,请伊芙照着演奏,而每当伊芙演奏完毕后,少女们便拍手称赞。   伊芙没有表现得太高调,也没说过几句话。她被一群少女围在中间,只要她演奏,所有人都会安静地注视着她,这样的氛围令她有些不自在,到后来甚至连脸色都有点苍白,在她的内心深处,或许还在把这些少女当成异性看待。伊芙并没有与同龄异性相处的经验,因而在行为上总显得小心而谨慎,她的脸上一直保持着礼貌的笑,且在每次的演奏上也尽量认真且标准,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少女们的要求。   “她拉的真好,如果我是个男的,一定要想办法娶她回家。”一名少女在与她的伙伴交头接耳,她叫叶菲,而她身旁的少女叫雪莉尔。两人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是南芬这边的远亲,她们一概都管南芬叫表姨,而两人则又是堂姐妹的关系。   “那你一定会被她揍上一顿。”雪莉尔小声在她耳边回应道。   “哈,我倒是忘了这码事儿。”叶菲轻笑一声,“你觉得她究竟是因为不想结婚呢,还是不喜欢男人?”   “不好说,反正我就挺害怕结婚的,如果我有她那样的好身手,又有人在我背后撑腰兜底,说不定我也会像她那样,来一个打一个。”雪莉尔回答。   “但你没人家那么好看,你要那么干,说不准就会被人送进疯人院。”叶菲清了清嗓子,贴着雪莉尔的耳朵,“到时候人家看到你就喊——离我远点,疯婆子!”   雪莉尔本来保持着双手抱胸的姿势,听到叶菲的话,顿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腰也弯了下去,她的动作并不大,却被神经敏感的伊芙捕捉到了,伊芙与她视线相碰,旋即又移回到乐谱上,手中的拉奏也并未中断。   “都怪你,瞎说什么呢。”雪莉尔的手伸向了叶菲的腰间,想要捏她的痒肉,却被对方躲开了。   “你刚刚看到她那迷茫的眼神了吗?”叶菲说,“肯定是以为自己拉错了,然后被你嘲笑了。”   雪莉尔听后顿觉尴尬,她急忙拉住了伙伴的手,说道:“一会儿你有必要和我一起向她解释一下,道个歉什么的……”   “怎么?你怕事后她报复你呀?”叶菲此时还不忘开玩笑。   “好了,别闹了。”雪莉尔的视线从伙伴身上移回了伊芙脸上,又顺着她的目光看到了她身前那页满是手写简谱的纸张。她眼前一亮,对叶菲说:“你叔叔不是最近写过一首曲子吗?就是那首挺好听的……”   “他那是为了酒馆写的,不太适合现在的氛围吧?况且演奏起来难度也颇高,那可是为绞弦琴和竖琴写的谱……”叶菲皱了皱眉。   “有什么关系,我总觉得她拉的都快睡着了,这个正好。”雪莉尔似乎开始心急了,“你还能记住吗?我现在就去借纸和笔。”   “那倒是不用,我带着呢。”叶菲在雪莉尔意外的目光中从身后的长椅上拿起一本书,从书中抽出几页纸。她仔细瞧了瞧内容,又从里面选出了两页。   “这些都是什么啊?”雪莉尔惊奇地问。   “没什么……”叶菲的语气有些着急。   “什么?”   “一些摘抄的诗和乐谱……我自己也在写一些……”   “说清楚一点,写诗还是曲子?”   “都有……”叶菲不太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你原来还在偷着写这些。”雪莉尔着实有点意外,却也为她高兴,“那你再好好琢磨琢磨,等回去之后挑几个你觉得满意的让我看看。”   叶菲默默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当伊芙演奏完毕时,雪莉尔便瞅空将乐谱递了上去。   “抱歉,刚才我的表妹总想逗我笑,我没忍住。”雪莉尔凑到她面前,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   “没关系,我今天有点紧张。”伊芙朝她点了点头,依旧保持着礼貌的笑。   雪莉尔见伊芙似乎不太想谈论刚才的事,于是便将话题引向了乐谱,“这谱子是我们那边一位长辈写的,风格可能有点不同……”   伊芙将目光转向手中的纸,看着上面的谱子,她的脑海中已经模模糊糊地有了声音,这是一首节奏很快的曲子,有些地方确实复杂,于是她便试着拉了几个片段,待她看过了整首曲子后,便将那谱子固定在面前的架子上,开始拉奏。   小提琴的声音一响,周围小声交谈的声音便戛然而止,此曲类似凯尔特风格,曲速约130BPM,听起来欢快悦耳。   叶菲在一旁听得呆住了,她听惯了酒馆中的弦琴与鼓点,小提琴独奏版本的还是第一次听。由两种乐器演奏的同一首曲子,一种能让人联想到一群绕着酒桌大笑着祝酒的人,而另一种——也就是现在伊芙的版本,叶菲却能够想象出与以往截然不同的景色来:她仿佛能看到一名穿着节庆服装的少女在夕阳余晖下蹦跳着走在金色麦田中的场景,那少女活泼而轻盈,每走出一步都会使得腰间的铃铛叮铃作响,那少女回过头,展露出一张令人怦然心动的笑颜……   叶菲回过神来,那脑海中的笑颜便与此刻伊芙的脸重叠在了一起。   “她可真有天分。”叶菲感叹道,她轻轻叹了口气。   “你也不差,你缺的只不过是自信而已。”雪莉尔见同伴有些失落,便靠了过来,与她肩膀挨着肩膀,“你看她,无论做什么事好像都挺开心、很专注的样子,我记得你小时候跟着你叔叔练琴,就总是摆出一副臭脸……”   “我那时候要是能再努力一些就好了。”   “现在也不晚,等回去了我陪你一起练,等有空了,我们就去东山那边的坡地去,你背着琴去,我呢,就带一些好吃的……”雪莉尔握着叶菲的手,安抚着她。   一曲完毕,在场的众人皆是鼓起掌来,伊芙也长长舒了口气,似乎是觉得自己刚才的表现还不错,她不禁露出了轻松的笑,甚至还朝着雪莉尔得意地眨了眨眼。   “真是个小孩……”叶菲嘟哝道。   “怎么,永不服输的叶菲出现了?”雪莉尔挑了挑眉毛,揶揄道。   叶菲似乎有点不高兴,竟然没有接话。雪莉尔见状便搂着她的胳膊,晃了两晃。   而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不大不小的闷响,引起了后院少女们的注意,伊芙也朝那边看,她便看到鲁格一脸阴郁地从别墅后门走出来。   “抱歉!”他显然不知道后院有人,见一群少女都盯着自己看,知道是自己打扰她们,便朝着她们微微鞠了一躬。   “那是鲁格吗?”雪莉尔惊讶地看着不远处穿着笔挺衣装的男人,摇了摇身旁的叶菲,“他怎么变这么黑?”   “被海风吹得呗。”叶菲说,“听说他绕了大陆一整圈。”   她们小声交谈着,就见坐在中心位置的伊芙将琴搁在一旁,站起身朝着鲁格小跑着迎了上去。   “她穿那么高的跟,还走这么快!”叶菲看到伊芙裙摆下露出的鞋子,惊呼道。   雪莉尔瞪了她一眼,示意她说话小点声。   她们看见伊芙走到了鲁格面前。   “你好……”鲁格十分拘谨地朝她打了个招呼,“伊芙……妹妹?”他挠了挠后脑勺,试探着说。   伊芙朝他点了点头,“我们能单独聊聊吗?”   “当然可以。”鲁格有些狐疑地看着她。   于是两人便去了临近后院的一处树荫下,他们现在仍能远远地看见后院中的人群,但不会有人听见他们的谈话内容。   一棵高大茂盛的栎树下,伊芙用一只手撑着树干,等鲁格跟过来并站定后,便开门见山地问他:“和茂奇吵架了?”   鲁格瞪大了眼睛,明显是对伊芙的提问毫无防备,他愣了一愣,回答道:“没吵架,准确说,还没来得及吵起来,我就出来了……你怎么知道的?”   “我看到你出来时的样子,就猜到了,你是因为跟他说了要再次出海,所以才惹得他不高兴的吗?”伊芙继续问。   “你怎么知道的?”鲁格甚至没意识到这句话他连说了两遍,他此刻已经顾不上礼貌,直接迈出了两步凑到了伊芙面前,然后又追问道:“是谁告诉你的?”   当鲁格走近时,伊芙还以为他要和自己动手,心中甚至已经在思忖是躲开还是还手。但鲁格并没有打算动粗,甚至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举动不太礼貌,在问话的同时还面带歉意地后退了一小步。   “是猜的。”伊芙说,“我只是觉得,如果你与茂奇有冲突,最有可能的还是老问题,而且,有时你来信了,南芬就会让我与敏希一起看,所以我大体上也知道你是在做什么,你把遗迹考古学与博物学结合起来,为的是反推出上个纪元的海洋文明图景,而如果你想以此写出比较全面的著作,那就需要去旧时的新大陆走一趟了。”   新大陆是启阳洲的旧称。   鲁格听到她的话,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震惊,说话都带着颤音,“你都说对了……我确实要去启阳洲一趟,但这件事我还没和茂奇透露过,我和谁都没有说,还只是一个想法。”   “那你是怎么和他吵起来的?”伊芙疑惑地问。   “我说我要去外地某个学院进行一段时间的研讨交流,但茂奇不同意我出门,他想让我留在克利金,甚至连克利金东部都不允许去,我早就是个成年人了,也没打算用家里的钱……”鲁格的话语中满是抱怨。   “我都懂。”伊芙无奈地笑了笑,“我听别人说,他年轻时也是满世界跑,哪里危险去哪里,而现在呢,他哪也不去,整天和城里那几个糟老头子换着花样地吃,连肚子都胖了一圈,他自己这样,也想让你也变成这样。”   “对,说得就是!”鲁格对她的话十分赞同。   “不过,他也不是全错,茂奇只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有些蛮不讲理,你觉得他很自私,但你其实也同样考虑不周。”   鲁格听她说话,原本还一直点头赞同,可听到最后却皱起了眉。   “我知道他担心我的安危,他埋怨我当初不和他学习武技和魔法,现在遇到意外了连个自保的能力都没有,他总想着控制我,说这样能不走弯路,但要我说,他不是在帮助儿子,他恨不得钻进我的脑子里自己重活一次!”鲁格情绪激动,用手指着自己的脑袋说道。   “所以说,有些矛盾是难以调和的,以后你还会遇到很多。”伊芙人虽小,此时却是一副过来人的模样,鲁格听她这话,心里突然没由来地一阵烦躁。   “既然难以调和,那又该怎么办?”鲁格说,“你把我叫到这边,是有主意了吗?”   “如果你真心想解决矛盾,那肯定是要做出一些妥协……”   “我不可能妥协。”鲁格打断她的话,“我能跑出去一次,就能跑第二次。”   “那我就去南芬那里告状,让她把你锁在家里。”伊芙说。   “你……”鲁格瞪了她一眼,似乎是要放狠话,可话到了嘴边,却只是叹了口气,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你不能这样。”   “你对自己的研究有自信吗?”伊芙问他。   “当然有自信。”鲁格的背又一下子挺了起来,“我在黑羽洲的东海岸有了很多收获,启阳洲就是拼图的最后一块,我敢保证,如果我能够在启阳洲考察几年,一定会得到一些轰动性的发现。”   “那不如你现在就动笔,就写你在黑羽洲的发现和想法,启阳洲的那些留到以后。”   “那怎么行,如果没有启阳洲的那部分,推论就只能是推论,证据不足,就不会有多少人去看的。”   “茂奇在看就行了。”伊芙说,“你得让他知道你是在做正事,他如果不看,我也会想办法让他看,而且,提前写也对你自己的事业有好处。”   “什么好处?”   “假如说你执意要去启阳洲,又在那里幸幸苦苦待了两年,突然有一天,一封加急信件兜兜转转最后到了你的手上,你的朋友在信里说,在你们的圈子里有人也绕着黑羽洲转了一圈,也得出了与你相同的推论,这人当即写了一篇简短的论文,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而你不辞辛苦地探索了这么多年,最后却只能为别人的理论添砖加瓦,对方甚至都不用亲自去启阳洲验证一番,因为已经有人替他做了。”   “这怎么可能……”听到这些话,鲁格有些懵了,他在思考这件事的可能性,就不自觉地绕着伊芙和树走了一圈又一圈,伊芙看得都有些眼晕。   能想象他现在究竟有多么慌张。   “你现在就去写吧。”伊芙劝他。   “我得马上动笔。”鲁格终于停下了脚步,几乎是与伊芙同时说话。其实他在转圈的时候,就已经在想一会儿怎么起笔了。   他急匆匆地离开了,等走到一半又停了下来,回头向着伊芙鞠了一躬,说了一声“失陪了”,便朝着别墅的方向小跑而去。   伊芙与鲁格的谈话时间并不长,而在另一边,叶菲与雪莉尔一直在留意着他们。   “他们究竟在谈什么?鲁格怎么跑了?”雪莉尔眼见鲁格回了别墅,心中好奇心顿起。   “这两人看着好像挺生分的。”叶菲说,“他还鞠了一躬?”   “他们俩应该确实没见过几面,至于说鲁格,我听人说他见到谁都会鞠躬,不知道是从哪养成的习惯。”雪莉尔的目光依旧停留在远处的伊芙身上,她说,“伊芙怎么还站在那里,我们上去看看?”   “不好吧,她可能是想自己待着?”叶菲说。   “别管了,走吧。”雪莉尔拉着叶菲的手,向着伊芙所在的林子走去。   叶菲拗不过她,索性把伊芙的小提琴也装到盒子中带着,和雪莉尔一起朝着伊芙跑去,其他人看到两人的举动,也想要跟上去,可两人动作很快,几乎像是在冲刺,碍于要保持形象,其余人跟了几步就悻悻地返回了,她们对那两个野孩子的行为指指点点了一番,话题便又回到了景点、衣裙和美食上了。   伊芙刚想将脚下的高跟鞋脱下,就看到有人朝自己跑过来,只好站直了身子等她们过来。   两人气喘吁吁地在伊芙身前停下,雪莉尔还扭头朝身后看了一眼,见没有人跟过来,顿时松了口气。   “你好——”雪莉尔依旧在喘着粗气,她勉强保持着平稳的语气,她见伊芙朝自己微笑点头,便向伊芙介绍着自己和表妹,“我叫雪莉尔·澜戈,她叫叶菲·西林斯,我们刚才看到你一直站在这边,就跟过来了。”   “你们好。”伊芙说,“我只是有点累,在这边休息了一会儿。”   “那边其实挺无聊的吧?其实我们也不太适应这样的场合。”雪莉尔朝远处的人群瞥了一眼,朝伊芙笑着眨了眨眼,“我看见你刚才拉琴时似乎兴致不高。”   伊芙瞧了眼雪莉尔,恍然想起她是刚才给过自己谱子的少女,于是说道:“我很喜欢你的谱子,和现在流行的风格不大一样。”   “那是叶菲的叔叔写的,叫《秋日行酒》。”   伊芙的视线落在她身旁的女孩身上,叶菲将琴盒抱在怀里,递到了伊芙面前。   “我们去后面坐一会吧。”伊芙接过了琴,背在背上,朝着山坡上走去,雪莉尔与叶菲也跟了上去。   穿过一小片林子之后,她们到达了矮坡的背面。几年前,茂奇曾在这里种了一些花草,如今已经变得郁郁葱葱,而在这些植物中,伊芙最喜欢的就是一种有着淡蓝颜色的禾本科植物,名叫“月底云”,这植物外形类似乱子草,也是一簇簇一片片地生长,此时正值花果期,那渐变的蓝色便能如云如火一般随风飘舞。   伊芙拨开一丛一丛的植被,走在一条隐蔽的卵石小道上,路的尽头是一棵大树,在大树茂密的枝叶下面,有几个零散放置的木椅和一张矮桌,伊芙从大树下放置的防水袋中抽出一支毛刷,将椅子和桌子上的落叶和灰尘扫落。她将琴盒放在桌子上,邀请她们坐下。   “如果是一个人偷跑过来,南芬可能就要说我两句了。”伊芙说,“正好有你们陪着,我也能明目张胆地偷懒了。”   这里绿树成荫,花草茂盛,秋风拂过,便能听见沙沙的响,时不时还有落叶花叶飘落。   “哈哈,表姨确实是个严厉的人。”雪莉尔说,“我记得小时候她带着敏希来我们家,她那时当着众人的面把小敏希训了一顿,把我们都下了一跳,叶菲,你还记得这件事不?”   “当然记得,那件事还不是因为你?你把她带到东山去玩,结果把她弄得一身泥巴,要不是因为她还笑呵呵的,我都以为她是被你欺负了。”叶菲说这话时,眼睛却是看着伊芙。   “我当时年纪也不大嘛,当时觉得这边穷乡僻壤的,也只有山上好玩了。”雪莉尔笑了起来。   “你们是从哪里来?”伊芙问。   “靠近流源半岛那边,萝齐米镇,那边特产一种甜浆果,等有机会了你可以来我们那边转转。”叶菲说,“到时候我带你去我们家的酒厂看看。”   “你们家有酒厂?”伊芙眼睛一亮,“萝镇是不是你们家的牌子?”   茂奇每年都会拉回来整马车的萝镇浆果酒,并一箱箱地给老朋友们送去,说是亲戚家的特产,伊芙这才知道,他口中的亲戚原来是南芬的姐妹。   “没错,就是萝镇酒厂,茂奇叔叔每年都会在我们家预订一些酒。”叶菲说起这些便十分自豪。   “不应该叫他表姨夫吗?”雪莉尔小声在她耳边提醒。   “我分不清啊,上次叫他表舅,还被他好一顿嘲笑,后来就一直叫他叔叔了……”   伊芙在一旁听着,终于被这两姐妹给逗乐了。克利金这边对于亲属的称呼也是分得很细,茂奇是本地人,而南芬的那些亲戚则是从她上一辈才从邻国移民过来的,所以,叶菲就算叫不出茂奇的称谓,也在情理之中。但伊芙却没有这样的困扰,因为现在她无论叫谁都是直呼其名的。 升明节庆典(其三)   伊芙脱下了鞋子,将双脚藏进了裙子里面盘腿坐在椅子上,看得两人眼睛发直。   “我实在不太习惯穿这种鞋子,刚开始可能还有点新奇感,后来就越来越不喜欢了。”伊芙被她俩盯得有些心虚,不免解释了一句。   “很能理解。”雪莉尔笑着说,“我也是这样,第一次看到这种鞋子的时候喜欢的不得了,小时候总是喜欢偷偷穿着母亲的鞋子跑来跑去,可到了后来真正穿着外出时,才发现这种鞋子也只是看着好看而已。叶菲,你感觉呢?”   叶菲摇了摇头:“说实话我一次都没穿过。”   “真的假的?”雪莉尔颇感意外。   “我妈妈说我没什么女人味,不适合穿高跟鞋,我自己其实也觉得是这样。”叶菲一边说着,一边拨弄着自己的棕色长发。她与雪莉尔都是南芬的亲戚,能看出与南芬相貌的几分神似,可以说是姿色颇佳,再加上家境殷实,两人其实也算是大小姐出身,并没有叶菲自己所说得那样不堪。   “你母亲可能只是觉得你不像个淑女罢了,可现在不是她们那个时代了,她们所认同的那些优点在现在的年轻人眼里都瞧不上。”伊芙说。   “那是因为现在的人都在舍本求末,她们在人前是一种模样,背地里又是一种模样。”雪莉尔的下巴朝着山坡另一面扬了扬,“淑女并不是只要表现得彬彬有礼,娇羞柔弱的样子就行了,我倒是觉得伊芙你更有淑女的样子,你真诚、有正义感,还博学多才,你不会像其他人那样遮遮掩掩,这才是淑女的内在。”雪莉尔说完,还看了身边的叶菲一眼,于是叶菲点了点头,也表示赞同。   “我……”伊芙突然被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大夸特夸,就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了,她不知道对方的话是否是出于真心,只好说道:“我倒是觉得这些并不是淑女才有的优点,更像是一种比较基本的做人原则,而且……我也并非像你们想得那么好,你们刚来这里不久,可能还没听到过多少关于我的传闻,等你们听到了,说不定会很意外。”   “是说打人的那些事吗?”叶菲的眼睛突然一亮,随后就觉得自己的后脑勺挨了一巴掌。   伊芙又一次被这两人逗乐了,不禁露出了开心的笑,那笑容在雪莉尔与叶菲看来,就仿佛像是消解晨雾的金色朝阳,是只有真正无忧无虑的人才能展现出的笑容。   三个人又聊了一阵子,说了一些没什么营养的话题,比如三人的爱好与擅长,比如这边的美食,比如升明节庆典……之后,伊芙转移了话题,拿出了提琴拉奏了几首自己擅长的曲目,以结束这种对她来说有些累人的对话,最后,这琴声将南芬引了过来,不由分说地将三人撵回了后院的人群中。   “你刚才跟鲁格说了什么?他现在把自己锁在卧室里,该不会又想着离家出走吧?”回去时,南芬搂着伊芙的胳膊问她,她能感受到南芬因为节日氛围而压抑下去的忧心情绪。   “他短时间内应该不会远行了。”伊芙在她耳边小声说道,“我刚才劝他先把这几年的成果整理一下发表出去,他同意了,现在肯定是在屋子里写文章。”   “他肯听你的?”南芬惊讶地问,她先是惊喜,随后脸色又变得很差,伊芙看到她的表情,知道她是想歪了,于是就说:“你也知道,他的眼里除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什么都容不下了,我也是看出了这一点,就和他说,如果你不发表这些成果,那早晚会被别人钻了空子,结果他一听,扭头就走,生怕被别人抢先一步。”   “有时候我真觉得,我们家的伊芙实在是聪明得过分——你是怎么发现的?”南芬听她这样解释,一时间笑逐颜开,用手指轻点了点伊芙的鼻梁。   “他回来时两手空空,那时候我就觉得有点奇怪,说不定行李都放在他那些朋友家里了,这样的话,只要茂奇一发话,他马上就能离开。”   “是这样吗?”南芬恍然,“他那个叫里斯克的朋友,我得找个人去问问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时间到了傍晚,庄园中零零散散的人都朝着别墅的方向聚拢过来,准备一起去往都城参加节日庆典,鲁格依旧把自己闷在屋子里写写画画,无论谁叫他都不出来,最后还是伊芙旁敲侧击地提起行李的事,这才让他开了门,他想起来自己收集的一些重要标本和文物还在朋友那里没有取回来。   进城的车队也算得上是浩浩荡荡,足有二十多辆马车,伊芙与南希坐在一起,同一辆马车上的还有雪莉尔与叶菲,以及另两名与南希年纪相仿的妇女,经过介绍伊芙才知这两位分别是雪莉尔和叶菲的母亲。   三位年长者一见面便说个不停,说最近亲戚朋友的状况、说本地流传甚广的奇闻轶事、说自家的孩子与男人……她们说话时没人能插得上嘴,三个小的就自然而然地凑在了一起,叶菲不知从哪弄出了一根细绳来——也许是头绳吧,她将绳子两端打了个结,然后玩起了翻绳游戏,叶菲和雪莉尔明显都是熟手,而伊芙也在她们无声的示范下快速上道。绳子换着花样地在她们手中互相交换着,她们不怎么说话,只是被动地听着周围大人谈论的内容,有时叶菲的母亲会突然提到她,说她如何不省心,为她的将来发愁,于是叶菲便不得不开口为自己辩解几句了,然后母女之间斗几句嘴,最后这话题就会在众人的笑声中不了了之;有时也会说到一些男女间的话题,她们虽然也觉得在大姑娘们面前谈论这些不太合适,但话题只要起了个头,就一定会忍不住继续说下去,她们会将声音压低下去,说得很隐晦,仿佛是在说什么不得了的秘辛一样,每当这时,雪莉尔与叶菲便会偷偷地看着伊芙的表情,以一种略带探究的目光去看她的反应,她们十分好奇:眼前这个看似单纯的少女究竟懂得多少?然而伊芙毕竟是伊芙,她可以表现得无懈可击——两人所看到的只是她对手中花绳的专注表情,她好像并没有听见大人间的谈话内容?   都城的夜晚十分热闹。   音乐、人群、灯光、鲜花,在这样一个对个人来说漫长到几近永恒的时间长河中,人们在此驻足、喧嚣,并在这一年之中的短暂节点予以节庆的仪式与祝福,等待着新月与旧月的交替。   传统吹奏乐器与打击乐器响亮的声音在街头四处响起,那些穿着圣装的乐手坐在一辆辆由鲜花与塑像装点的游行马车上,卖力而富有激情地演奏着震天响的节庆音乐,只有在游行车辆靠近时,人们才会意识到这声音究竟有多吵——尖锐的号声与擂鼓的隆隆声响震得人的脑袋嗡嗡作响,又仿佛安静得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再看那些演奏得面红耳赤的乐手们,他们的耳朵里怎么还塞着棉团?   达克仁——波云庄园的车队在天黑时到达都城沸蒙,茂奇指挥一群年轻人将车棚收起,让原本封闭的马车露天敞开,坐在马车上的人看到街道,也能让别人看到他们。今晚,城里几乎所有人都换了衣装,有富翁打扮得像农民的、有大小姐一副村姑打扮的、有小伙子扎着海盗头巾的,作贾行商者身上绑着花花绿绿的绸子、炙手可热者拄着金光闪闪的手杖、名媛闺秀们戴着插满鲜花的帽子……有钱人每年换着花样打扮成各种各样的角色,平民们看到那些平日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又扮国王又扮乞丐的,或是品头论足或是捧腹大笑,没有人会因此介怀,如果能因为这天怪异的举止而成为别人日后的谈资,他们反而会高兴不已。   往年,伊芙要么是被打扮成公主,要么被打扮成仙子神女,每一次的露面必然都会引起或大或小的骚乱,而今年,她终于说服了南芬,让她不要把自己打扮的太显眼,以免又引来一大批疯魔般的追求者,而说服的结果是,她今年扮演王子。此时,她身穿一件修身的金边红衣加上一条上宽下窄的棕色马裤,脚踩一双黑色高筒靴,腰后还挂了一把长剑,黑色的长发简单地扎成一束低马尾,看起来英姿飒爽。   然而单从扮演角色这方面说,南芬这次准备的并不上心,伊芙虽然身着一套男性服饰,样子却和男人挨不上边,仍是个楚楚动人的姑娘模样,不仅如此,科密诺还嘲笑她,问她是哪个农场跑出来的鸭子——说实话,伊芙自己看了都觉得这打扮有点滑稽,甚至让她觉得,如今再次身穿男装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对自己意义深远,她个子有点矮,肩膀也窄,配合宽大的裤子,显得上窄下宽,别说,还真像只胖鸭子。   科密诺是当着女眷们的面说的,南芬也在场,她听完之后就没给他好脸色,叶菲和雪莉尔在一旁看着,都被这位表姨的气势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也就是在这时,她们听见伊芙在笑。   她们在早前就已经发现,伊芙很容易被别人的举动逗得发笑,有时候你说一句话,做一个动作,只要她觉得有趣,她就会笑逐颜开,而能把伊芙这样可爱的少女逗笑,那着实是一件十分有成就感的事。雪莉尔由此想到:伊芙能够被如此多的人青睐爱慕,或许不单是因为她的容貌出众。   “我就不坐马车了,就在城里转转。”伊芙将科密诺打发走了,然后对南芬说。升明节是克利金最重要的节日,在这几天,流浪商人、杂耍艺人都会陆续从远方汇聚此处,并带来各式各样新奇物件四处兜售,而伊芙对那些流浪民族带来的异族工艺品尤为感兴趣。   “让鲁格跟着你去吧。”南芬说。   “用不着,他不是还要见朋友吗?”伊芙说,“让他去做正事吧。”   “今晚人多手杂,身边总得有个男人吧,要不……”南芬说着,视线向着身后的年轻后辈们扫去。   “没关系的,我还需要别人的保护吗?”伊芙拍了拍后腰斜挂的佩剑,故意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   “那是什么剑?怎么这么长?”南芬皱了皱眉,“带着兵器招摇过市,小心被卫兵抓了去……”   “只是训练剑而已,没刃。”伊芙将剑从鞘中抽出半截,展示给她看。这把剑很长,是伊芙平时用着顺手的一把手半剑,除了无刃无锋之外,重量和尺寸都是标准规格的,是茂奇在节前她试衣时从仓库里拿出来的。   “要不就别带了吧?”南芬欲言又止。她伸出手,结果又缩了回去,“女孩子家的……”   “有什么嘛,说不定还能防身。”伊芙扬了扬下巴,朝着南芬笑着,声音中带着点恳求:“我要走啦?”   南芬终究还是不想扫了她的兴,于是笑着嘱咐了她几句就放她离开了。   “注意安全,尽量去人多热闹的地方,别跟外乡人说话,还有……”南芬指了指远处塔楼上的大钟,“九点之前去裁缝店找我们。”   裁缝店是指的东区的外租小楼,是达克仁家的一处产业,裁缝店三楼有一间只对熟人开放的茶间,可以作为进城时的一处落脚点。   叶菲还在和母亲为了今晚的零花钱而讨价还价时,雪莉尔就急匆匆地拉着她跑出了车队,两人一路穿过人群,风风火火地追上了先走一步的伊芙。   伊芙刚拐出街角,就觉得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她回过头,看到了气喘吁吁的两人,便觉有些惊喜,她问她们:“你们怎么来了?不坐马车了?”   “我们还是觉得跟着你有意思,带上我们吧,你可别光顾着自己一个人玩。”雪莉尔半开玩笑地说。   “好。”伊芙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她其实在刚才就想邀请这两人一起,但又觉得她们也许更想坐马车,如果自己发出邀约,显然会让别人为难。   “你们以前来过这边过节吗?”伊芙走在前面,回头问身后的两人。   “我来过两次,小时候来过,有一次还是和雪莉尔一起来的,雪莉尔很少来都城,她不太喜欢出门。”叶菲回答说。   “那正好,今晚就让我带你们见识见识。”伊芙笑着说,“先去外城的环城道看看吧,去找点吃的,今晚我来请客……”   雪莉尔明显感觉到,今晚的伊芙比白天时要活跃得多。   三个人从宽敞的主街道向着城内方向走去。伊芙手里捧着一个藤编小篓,顺着街道一路前行,将沿路的美食都尝了个遍,遇到合胃口的就多买一些放进篓中,叶菲与雪莉尔也紧随其后,不消半小时竟都吃了个七八分饱,而伊芙却依旧没有停下的打算,仍在各种美食摊旁转悠试吃,这让两姐妹有些难以接受——明明她吃的比两人加起来还多啊……   伊芙此时正在与一个卖小玩意的俾林矮子商人交涉,说着一些她们听不太懂的外国话,叶菲与雪莉尔站在她身后不远。   “我记得是去年,我妈从南芬表姨这边一回来,就说她的两个女儿如何如何优秀,尤其重点地说了伊芙,说她做事有分寸,就算以后嫁给了执政官的儿子都不会让人觉得意外。”叶菲撇了撇嘴,“但现在让我看,她根本用不着找执政官的儿子,她自己当执政官多好。”   在大部分情况下,执政官是克利金对国家最高领袖的称呼,是由逻各斯院的长老委任产生。   “那你现在可要好好跟她打好关系了。”雪莉尔打趣道。   “我看你好像还挺喜欢她的,我从没见过你对谁有这么积极过,说起来,我觉得自己的腿是长在你身上的,每回都是,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人就已经被你拉走啦。”   “机会稍纵即逝嘛。”雪莉尔眨巴着眼睛。   “所以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对她就这么感兴趣?”叶菲见她避重就轻,不免追问道。   “这么说吧,如果有人跟你说,对面那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作曲家葛芮琳,你会不会马上追上去和她打招呼?”雪莉尔问她。   “那当然会啊。”叶菲当即回答。   “所以,伊芙就是我的葛芮琳。”雪莉尔说完这句话后还有点脸红,“这也没什么好遮遮掩掩的,有时候会觉得自己成不了这样的人,但就是向往。”   对于这个回答,叶菲一时间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也就是在这时,伊芙回来了,手里还捧着一朵亮晶晶的金黄色大花。那花朵的花瓣是绽开的,亮黄色的缺角柳叶状花瓣外表覆盖着一层如琥珀般的深黄色透明外壳,非常漂亮。   叶菲对这种精致的东西总是无法拒绝的,可她刚想端详并夸赞一番时,却听伊芙说:“来尝尝。”   “尝什么?这难道是……吃的?”叶菲说这话时,眉头几乎是拧在了一起。   “对啊,白蛛蒲公英的花,浇上添水熬制的棕糖糖浆,很漂亮吧?”伊芙从花朵的底层掰下一片花瓣,发出了啪嗒一声脆响,然后那片如同金色羽毛般的花瓣就递到了叶菲面前。叶菲接过花瓣,放在嘴里咬了一口,黄花瓣肥厚多汁,其本身没什么味道,但搭配着外层薄脆的糖衣,就变得如水果般清爽甘甜,口感也如同冰糖草莓般清脆绵软。   白蛛蒲公英是这方世界独有的一种植物,其植株巨大,外观与一般蒲公英无差,但规格却大了不知多少倍,其培育出的可食用花冠的品种,花冠直径可以达到十寸以上,白蛛蒲公英的花茎也是中空的,截断后有乳汁溢出,可做药材,人工培育的品种所结出的种子已经失去了飞行能力,甚至无法自动脱落,但野生品种却依旧保留了其蒲公英的特点,它那巨大的白色绒球种子能够随风飘飞至高空,甚至能够飘洋过海,在新大陆扎根繁衍。白蛛蒲公英的种子十分轻盈,样子像是张牙舞爪的大肚蜘蛛,这也是其名字的由来。伊芙在野外第一次见时,就认出了这是蒲公英,心中觉得惊奇无比,便随手摘了一朵,然后像吹一般蒲公英那样将它的种子吹散,结果那些种子还没飞出多远就飞了回来,全都吸附在了她的头发和衣服上,伊芙误以为这些都是活的蜘蛛,吓得不轻,竟丢下了一起玩耍的敏希一溜烟从野外跑回了家,而这事最后的结果就是:被姓达克仁的一家三口笑话了一整年。   但这件事也不能怪伊芙胆小,因为她是真的遇到过类似的事,比如说,去摘果子,结果摘下了一棵鸡蛋大小的寄生虫卵袋,还差点一口咬了下去,当茂奇当着她的面把那和果子一模一样的红色卵袋剖开时,看着那密密麻麻的黑色幼虫,伊芙当场就吐了。   她原本并不怎么害怕爬虫,可被坑过几次后就变得神经兮兮起来了。 升明节庆典(其四)   “前几年的庆典都是茂奇带着我和敏希一起逛的,但今年敏希在外地上学,茂奇又被逻各斯院邀请去参加酒会,幸好你们来了。”伊芙一边掰着白蛛蒲公英的花瓣,一边说道:“说起来我在这边还真的没几个同龄的朋友,不过这也不能怪别人,是我不太合群。”   “我们十几岁时也是差不多的情况,萝齐米镇那边女孩子少,同龄的男孩又幼稚又调皮,根本玩不到一起去。”雪莉尔说。   “他们总是给镇上的人起外号,搞恶作剧,偷摘别人家的果子,还虐待猫狗,我都恨死他们了!”叶菲附和道。   “这边倒是没这么过分。”伊芙惊讶地说,“那他们家里的人都不管管吗?”   “管不了,有几个福利院的大孩子是带头的,每次他们闯了祸,院长都会挨个打一顿,但下次还犯。”雪莉尔回答。   “打怎么行,应该引导他们啊。”伊芙皱着眉。   “是吧,我妈也是这么说的,她说应该让他们信教,有了教条的约束,做事就不会那么无法无天了。”叶菲说。   “克利金的法律是不允许这么做的,而且信教那就成了一种倒退。”雪莉尔说。   “这就是小地方的矛盾之处了。”伊芙点点头,“既不能让他们信教以求安分,又不能把他们送进学校破除愚昧,那最终的结果就是到处捣乱了。”   “可福利院也教识字啊。”叶菲说。   “但院长管教不了他们,他要顾及福利院的收支问题,对那些孩子就不那么上心了,平日里动辄打骂,听说他以前还把一个孩子的腿打瘸了,是我们母亲那辈的人,那人一直记恨着他,后来还半夜翻进福利院把院长打了一顿,然后逃到别的地方了。”雪莉尔说。   “这样啊……那还真有点难。”伊芙叹了口气。   “院长名叫麦林瑟夫,其实是个心善的人,谁都这么说。他年轻时候是摩可拓那边的一个牧师,后来听说是写了什么不该写的文章被逐出了国,后来就到了这边,沿路收留了几个流浪的孩子,最后在萝镇定居,福利院就是他和那几个长大的流浪儿建起来的,在我们那一片很有名望,很多周围的城镇富人都给他捐过款。”叶菲说。   “确实值得敬佩,很少有人能有这样的行动力,但从另一方面说,被福利院收留的孩子,如果不能得到正确的引导,那成年之后对于社会的利弊……”伊芙话只说到一半,她眉头紧锁着,不知想到了什么。   “我们怎么谈到这种事儿上了?”雪莉尔在这时转移了话题,“去主街道看看吧,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叶菲,我们去给南芬表姨她们带点小礼物……”   三名少女在人群中穿行着,远处的大钟指向八时三十分的位置,天空中陆续有礼花绽放。   她们在外城的一处主街道遇到了鲁格和他的朋友们,且还是对方先看到的她们。   伊芙依旧捧着那朵花,但这花现在已经小了一圈,只剩下一个巴掌大小,她将花递到鲁格面前,鲁格想拒绝,可伊芙依旧坚持,于是他只好从上面掰下一小块,在众人新奇的目光下放进了嘴里。   “行李都送到裁缝店那边了。”鲁格对她说,“法恩和郭克凯明年初会先一步去启阳洲看看,里斯克节后会去庄园住上一段时间。”   至于为什么鲁格会对自己交代这些,伊芙大体也明白——他现在与茂奇的关系并没有因为他的决定而立刻缓和,因而需要伊芙代为转达。   “好,你现在要回去吗?还是和我们一起去裁缝店?”伊芙问他。   “和你们一起吧。”   鲁格与三位同伴告别后,就跟在了伊芙身边,由于这位青年的加入,叶菲与雪莉尔似乎变得有点拘束。   伊芙依旧走走停停,而鲁格就一直在后面看着她,其本人似乎对庆典上贩卖的东西并不感兴趣,直到伊芙从一个街边摊位上拿起一块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头盖骨,他才打起了精神。伊芙将手从这带有尖牙的头骨下方伸了进去,两根手指从黑漆漆的眼眶中伸出,笑着朝几个人勾了勾手指头。   叶菲看她竟然拿着一块骨头玩,不禁朝她吐了吐舌头。   “这是猫的头骨。”鲁格弯下腰看了看,“看牙齿应该是野猫,至于具体是哪一种还判断不了,看大小应该是一种山猫。”   “是努西的黑山猫。”摊主操着一口鼻音十足的外国口音说道:“是当地人在除巫节期间猎杀的,经过了药水漂白和上漆,很干净。”   “怎么卖的?”伊芙问他。   “一枚豆币。”摊主伸出了一根手指,所谓的豆币是指的一种指甲大小的长椭圆形金币,也有称其为小贝,相当于五分之一个金币价值。   “你觉得怎么样?”伊芙的目光看向了鲁格。   “这东西在当地值不了几个钱,如果你想要,那就让他再送个赠品。”鲁格说。   摊主笑了笑,很爽快地答应了,钱货两清后,伊芙将山猫头骨装进了挎包里,又将那串赠品手链拿在手上,问他:“这上面的一串尖牙又是什么动物的?”   “家猪的牙。”鲁格瞄了一眼,立即说道,“而且还是我们当地的猪。”   “我还以为是什么猛兽的牙……赠品果然是赠品。”伊芙笑着摇了摇头,将那手链塞到了鲁格手上,“既然赠品是你赚来的,就送你了。”   鲁格看了眼伊芙,又看了眼身旁的两个姑娘,手中握着那串猪牙,表情十分纠结,他想要把东西还回去,又觉得这样的举动有点小家子气,想了想,最后还是将它揣进了衣服口袋,决定暂时不和她计较。   直到伊芙的挎包塞得装不下后,他们才向着东区行进,一路穿过人群去到了裁缝店。   南芬依旧和她的那些姐妹们聊得热火朝天,等看到伊芙等人回来后,话题就自然而然地转移到了小辈们的身上。   伊芙注意到,茶间里似乎又多了几个她没见过的陌生女性长辈。南芬一见到伊芙回来,就把她拉到了旁边的单间中,让她换上一身体面的裙装。   “我今天换了几套衣服了?”伊芙叹了口气,任凭她将自己的头发散开,再梳理一番盘在脑后用发卡固定。   “你也看到了,外面那些人有些是我的表姐妹,有些是从小就认识的朋友,她们都对你感兴趣。”   “还不是你在外面到处夸我。”伊芙说,“我感觉这两年敏希都和我疏远了不少,就因为这事。你夸我还不如多夸夸她。”   “因为这事?”南芬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抬头与镜子中的伊芙对视了片刻,然后假装严肃地说,“那等她回来,我要好好和她谈谈了。”   “别这样,她才是你亲女儿。”伊芙有些哭笑不得,“家里突然多了个外面来的孩子,还分走了父母一多半的关怀,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是她,我也不会觉得好受。”   “这和是不是亲生的没有关系。”南芬将双手搭在她的肩上,“你要知道,我能给你的并不多,敏希她对自己的未来没有打算,所以我要对她严格一些,但你不同,你做事透彻,别人对你多一分的指点都是画蛇添足,我能帮你什么呢?也就是对你的生活起居多照顾一些,但我对你和敏希的关爱是没有高下之分的。”   伊芙被南芬说得有点脸红,就不再说话了。她对南芬这样直来直去表达情感的方式仍旧有些不太适应,她在这边生活的时间不算短了,但就是没办法像本地人一样做到这一点。   “害羞了?”南芬笑着拍了拍她的后肩,“你就这一点不好。”   伊芙在感情方面总与周围人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感,在交谈与举止上似乎总是留有余地,让人有点猜不透她在想什么。她甚至都没有注意到自己这样的举动有时会伤到南芬的心,而她越是这样,南芬就越发温柔地对她,在潜意识里,南芬只想让她对自己敞开心扉。   节日的夜晚总会持续很久,伊芙被一众长辈围在中间,像审讯犯人一般问了一个多小时的问题,才心满意足地放她离开,茶间里不仅有茶,还有很多点心与瓜果,伊芙找来了叶菲和雪莉尔一起玩牌,由于人数不够,伊芙想找鲁格凑数,可他竟说自己不会玩,无奈之下,她将坐在楼下喝酒的科密诺从人堆里揪了出来,拉过来一起打牌。   约莫快到凌晨的时候,所有人都停下了娱乐与消遣,纷纷走上了街道,科密诺帮伊芙偷偷拿来了一架梯子,架在外层楼梯处的房檐上,让三名少女爬上了屋顶,而他自己却不上去,说自己太胖怕踩坏了砖瓦。   金月与紫月悬在空中,在绚丽烟花的映衬下竟显得有些灰暗。三名少女并排坐在屋脊上,等待着即将出现的节庆盛景——沸蒙都城一年一次的魔法礼花表演。   当钟楼指针指向十二时的时候,一声低沉而响亮的号角声从逻各斯院的方向传遍全城,随后,来自城市街道各处的乐器声音汇聚成了唯一的旋律——《荆棘月》。   虽然“国歌”这个概念在此时并未流行,但总有那么一两首民族歌曲,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有着独特的意义。   远处,内城之上临时搭建的高台上,十几个穿着白袍的人分别站立在高台的各个边缘处。伊芙手中拿着一支单筒望远镜,朝着那边瞄看,那些人中有男有女,几乎都是中年人,他们表情肃穆,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荆棘月》奏响了最后一段时,他们便整齐划一地双手合十,嘴唇翕动。等到乐曲结束,最后的鼓声响起时,他们也仿佛是收到了信号,一齐高举右臂,高喝一声:“Vooz-Dyas!”这是一段魔法的框架语,其大意为:创造光。   五颜六色的光束射向高空,最终汇聚成一团不太稳定的白光,白光会形成一颗光团,漂浮在城市上空,然后无声无息地扩散、水平漫延开来,就像是一个装满了烟的气球突然破裂,发光的烟雾像菌盖又像水母一般覆盖了整个城市,中间是一片淡淡的光幕,周围则是一圈白色亮环,城中的人这时便开始欢呼起来,有时会让来观光的游客们感到一头雾水,但这种迷茫不会持续太久,马上,光幕上就会凝聚出如同星芒一般密密麻麻的亮点,像下雨一般缓慢而垂直地向下坠落,覆盖了整个城市。   “范围比去年的还大!”有人惊呼道。   第一颗星芒在半空中绽放、燃烧、湮灭,蓝色的星点在夜空中划出如垂柳般丝丝缕缕的轨迹,最终消失在街道的上空,随后,更多的魔法礼花盛开在夜空中,五彩缤纷,醉心迷眼,与一般的烟花不同,魔法礼花绽放时并不会砰砰作响,而是会发出如玻璃或冰碎裂时的那种清脆响声,十分梦幻。   礼花照亮夜空,其数量会在十分钟左右到达极大值,又会在三小时内逐渐衰减,直至光幕彻底消失。   伊芙看得十分入迷,她每一年都会被此等场面所震撼,甚至说是敬畏。   说到底,是因为她自己不会魔法,也很少能够看到别人用,而像今晚这样能够覆盖整座城的魔法,那更是一年只能见上一次。   南芬会魔法,茂奇也会,甚至连敏希也能放出个闪光或火花什么的,但伊芙很少见他们用,或者说是在明面上用,在她看来,这些不同寻常的能力是能在生活中起大作用的,甚至能以此为基础改变世界,但就是没有人去用。   也就只有几次,她见别人用过:有一次是有个孩子溺水了,岸上的大人再三尝试搭救却无果后才用魔法将孩子隔空拉上了岸;又有一次是在傍晚,一个青年背了个筐,在河边释放魔法电鱼,他看到伊芙之后就惊慌失措地跑了;还有一次是在野营时,大家都没带生火的工具,科密诺在众目睽睽之下搓了个火苗出来,她那时十分惊讶,没想到连这个胖子都会魔法,但又因为当时众人都表现出一种诡异的沉默,她也没敢说话,而在事后,罗兹曾提起过这件事,说科密诺真不应该在伊芙眼前做出这样的举动——直到这时,伊芙才终于有了一点头绪,公然使用魔法似乎成了一种道德问题,其严重程度可能只比当众脱裤子轻那么一点点。   但这种道德共识又是如何形成的呢?人们拒绝使用这种强大的天赋能力,究竟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伊芙曾经询问过很多人,对于如此尖锐的问题,有人不愿意回答,有人含糊其辞,也有人说得慎重。而综合这些人的说辞,答案大概可以分为三种:一是从宗教、教化和传统方面的解释,大致的说法不外乎是——魔法是堕落者用来诱惑凡人的邪恶力量、肆意使用魔法的人死后无法进入天堂、使用魔法会汲取他人的生命力、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魔法会招来厄运和恶果等,这类说法有很多;而第二种则是关于魔法的发展与文明毁灭之间的联系,这也是很多人都坚信不疑的一种猜测,即每当魔法文明发展到一定的高度,世界都会毫无征兆地迎来毁灭,基于旧文明遗迹遍布世界的事实,这种说法广泛流传且合理可信,在缺乏理性与科学思维的当下,魔法末日说几乎成了确凿无疑的结论,这也造成了很多人对魔法抱有潜在的恐惧心理;第三种说法伊芙是从一位名叫基米罗斯的老年朋友口中听来的,基米罗斯当时还煞有介事地警告她不要在别人面前宣扬这些,除非她想挨鞭子或吃牢饭。他是这么说的——魔法很有用,而且几乎所有人都会在私下里用,释放魔法需要吟唱咒语,这些咒语会在私下里流传,亲人、朋友以及孩子之间的传播居多,而这种状况最终的后果就是,每年因魔法滥用或故意使用而致残致死的凶案悬案频频发生,但人们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以上是一个例子,可以看出,如果不禁止魔法的使用,那就会出现一个人人都能轻易杀死他人的社会。魔法杀人无形,又难以管制,人们在这样的环境下无法建立信任、难以形成稳定的社会,因此,禁止魔法的使用就成了建立社会乃至国家的前提,而要禁止民众使用魔法,最有效的方法并不是以此立法,而要以谎言之恫吓、以宗教之约束、以道德之灌输,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长久。“严禁使用魔法”最终会呈现在人们的道德意识中成为普遍共识,人们盲目服从,这是他们为了能够和平共处而付出的代价。   基米罗斯说,这种道德共识或许只是暂时的,只在国家无外敌的条件下适用,战争所带来的困境会迫使人们再度使用并熟练运用魔法,而到了最后,人类命运的车轮依然会循着旧文明的车辙前进。 升明节庆典(其五)   零时三十分,魔法礼花在空中不断绽放,发出接连不断的如同水晶落地般的脆响。   伊芙的目光追随着一颗刚从光幕坠下的流星,看着它缓缓落下,在某一刻绽放出金色的火焰,而就在这一刻起,原本瞬间的景色在她眼中成为了暂时的永恒,时间停止了流转,天空寂静无声,叶菲举起的手还在指向空中最大的一颗礼花。   一只火红色的鸟飞到了她的肩头。   “你回来了?找到哈维因了?”伊芙问它。   “没有,不过我在无垠山脉的最深处找到了一些打斗的痕迹,但再远点的地方我也进不去了。”姬弦说,“不过我觉得他不会有事的。”   姬弦一年前离开了克利金,去寻找许久未归的哈维因,如今终于回来了。   “那接下来呢,你打算做什么?”伊芙问它。   “我可能需要去南方看看,找几个老朋友帮帮忙。对了,这个给你……”它将嘴伸进了自己的翅膀中,从中衔出一颗湛蓝色的宝石,交到伊芙手中。伊芙这几年收过不少它送来的闪亮亮的东西。   它见伊芙把宝石直接收进挎包中,便提醒道:“这颗和以前的不同,是我从雪山找回来的,想必是哈维因留下来给你的,可能会是伊芙特罗娜的遗物。”   伊芙听它这样说,于是又将宝石拿出来,翻来覆去地看,可最终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来。   “这个有什么用?”伊芙问它。   “谁知道呢。”姬弦回答。   伊芙叹了口气。   “你把它带在身上,说不定有一天就会知道那是什么了。”姬弦又补充说。   “你说要去找人帮忙,什么时候出发?要先歇一会吗?”   “我马上就走。”姬弦又从翅膀中拿出一枚乳白色的半透明卵石,“这个才是我送你的,看来我们又要分开很久了,保重。”   姬弦扑腾着翅膀飞远了,时间又恢复了流转,伊芙手中握着那枚发着淡淡白光的鹅卵石,心中莫名地感觉有些怅然。   姬弦和她说起过哈维因与伊芙特罗娜的事,说得不多,但伊芙大体上也能了解一些事,比如哈维因为什么会去无垠山脉,伊芙特罗娜又是谁等等。   姬弦与哈维因至今都不清楚伊芙特罗娜究竟是什么人,但这不妨碍这一人一鸟在初次相遇时都迷恋上了她。   他们是在早年的旅途中与她结识的。所谓早年,是指哈维因二三十岁的那会儿,他当时就在林子里野炊,结果烤肉的香味就把这位美人引来了。那时候,伊芙特罗娜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袍子,满身满脸都是污垢,可即便是这样,哈维因依旧被她的美丽所震慑,发了好一阵子呆。两人一鸟就在林子里吃着烤肉,互相介绍了自己,之后又侃侃而谈,他们谈论自己、谈论社会、谈论魔法与科学、谈论世界的一切矛盾,或许那时候连他们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们才刚刚认识了两天。之后,因为想法与立场上存在冲突,伊芙特罗娜与哈维因闹得有些不愉快,她穿走了哈维因的一件干净衣服,离开了他们。至此之后,哈维因便总会在深夜梦见她,在梦中,她的脸因时间久远而逐渐变得模糊,可声音却越发清晰。而第二次相见,已是十年多以后,在天翳洲的一座古城中,哈维因再次见到这位让他魂牵梦绕的女人,他一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竟然如同疯狗一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想要扑上去抱住她,结果伊芙特罗娜转了个身,轻盈地避开了,还用剑柄在他的后脑壳上砸了个包。当时茂奇也在场,他那时年轻,才二十出头,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后辈,并非后来声名在外的遗迹救援队负责人。   从哈维因初次遇见她到她怆然逝去之时,伊芙特罗娜的样貌从未发生改变,她虽从未真正回应过哈维因的爱意,但她对哈维因的态度如何论谁都能看得出来。她很神秘,也很有活力,兴奋和高兴时甚至还会踮起脚跳一段舞,可当涉及到工作时却总是皱着眉,表情严肃且认真。哈维因并不了解她的理想与事业——她总是默默地做,既不掩饰也不做解释,她去各个城市与乡下生活,她解析旧魔法研究新魔法,她解剖动物与人的尸体,她也去遗迹与古城考察,她很擅长照顾小孩子,唱歌跳舞也很在行,而魔法与武艺更不用多说,是唯一一个能稳压哈维因一头的存在。有那么十几年的时间,哈维因一直跟随着她,与她如同真正夫妻一般在世界各处旅行、生活,他原本以为生活能够一直这样平平淡淡地持续下去,直到有一天,她不辞而别,走时甚至都没留下一封信。对于哈维因来说,这就像做了一场梦,付出没有得到回报,十几年终换得一场空,他变得沮丧而落寞,却又开始满世界地寻找伊芙特罗娜的下落。后来,他的确找到了一些关于她的线索,可越去了解,他越感自己的无力……姬弦并没有对伊芙细说这段往事,或许是因为太过耸人听闻,或者干脆连它自己也不甚了解,总之,伊芙特罗娜最后在追杀者的重重包围之下选择了自尽,而哈维因当时是在场的。   第二天,伊芙直到中午才起床,继而又穿上了那套王子的服装,在茶间吃了中饭。   盛大节日之后的氛围总是平静而懒散的,人们总是能一直打牌聊天度过一个下午,等到吃过晚饭后再出门散步。   叶菲与雪莉尔同长辈们一起去友人家做客了,今晚伊芙便自己出门了。   她在城里漫无目的地转悠着,比起昨天,今晚出来闲逛的人少了很多。而大约晚间十时左右,在内城附近的街道上,伊芙被两名卫兵模样的年轻人拦住了。其中一人穿着一身灰白色的衬衣,外面套着淬火钢的夹克,头上戴着碗盔,像是职业兵的打扮,而另一人则是穿着套头的锁子甲,以及整套都城卫兵服装。   “请勿在内城附近私自携带兵刃,尤其是长兵刃。”卫兵打扮的人站在她面前说,“你是哪里来的?我希望你能够配合接受盘查和登记。”   “这只是训练剑而已。”伊芙心中有些打鼓,“这也不行吗?”   “今晚特殊,各国来访的要员都在城内做客,而且执政官与长老们也在,不过我们也只是做个登记,不会为难你的。”卫兵的声音干巴巴的,他将手放在腰间的兵器上,隐隐又堵住了伊芙的去路。   伊芙虽有些狐疑,但还是点了点头,决定先跟过去看看。但越往前走,她就越觉得不大对劲,这两人一前一后,士兵走在前面,卫兵走在后面,伊芙夹在两人中间。他们并没有把她带去哨岗或城区治安站,而是朝着城墙下僻静无人的空地带路,察觉到这一点后,伊芙当即停了下来。   她的心此刻砰砰直跳。虽说以前也遇到过图谋不轨的人,可全副武装的却是第一次见,她不知道自己以前用来对付流氓的招数对付眼前的两个家伙还管不管用。   “怎么不走了?”身后的卫兵问她。   “我们要去哪?你们能证明自己是卫兵吗?”伊芙大着胆子问。   “放心,在这城里还没有人能胆大到身披盔甲假扮卫兵的。”那卫兵轻笑了一声,声音中带着一丝不屑。他见伊芙仍然不肯挪步,就将腰间的佩剑拔出了一半,发出声响,以此来吓唬她。   伊芙只好不情不愿地迈开步子,她保持着面部朝前的姿势行走,可眼睛却时不时瞟向四周。   树影婆娑,庆典期间的城市灯火通明,可此时四周却静悄悄的。   机会还是有的。又向前走了一段路,前面的士兵踏上了一处青石台阶,伊芙趁着上台阶的机会快走了几步,与身后的卫兵暂时拉开了大约两个身位的距离,而等到踏上最后一阶台阶时,便踩着台阶的侧边用力一蹬,斜着跳下了台阶,由于腰后背着一把剑,她倒是没想着要翻跟头,只是朝后跳而已。那青石台阶有八层,总高度将近两米,修得有些陡峭,可伊芙就这样以一种不太雅观的跳跃姿势单手撑地稳稳地落在了台阶下方的空地上。那走在后面的卫兵一直都有所防备,但伊芙的举动还是让他有点意外,他几乎是在伊芙动作的同时就向着台阶下方跑去,而等到伊芙落地时,他们两人相隔的距离其实并不太远。   伊芙一只手撑地,另一只手却藏在身后,向着佩剑的剑柄摸去,她的动作十分轻盈,眼见卫兵即将冲到自己面前时,便再次向着身后跃起,并扭转身体在半空转了一个圈,又借着旋转的惯性抽剑出鞘,双手握剑抡了一个圆。她没有确认自己是否击中了对方,脚一落地就将剑搭在肩膀上飞一般地跑远了。   卫兵在她落地时想要上前抓住她,却又在瞬间止住了步子,他从伊芙的动作推断出了她的攻击意图,因而捕捉到了她挥剑的动作。此人脑袋一偏就躲过了这一击,无锋的剑尖划在了他脸侧的锁子甲上,那速度之快力道之强,竟溅出一连串的火星。   卫兵站在原地看着跑远的少女,不但没有去追,还并住了想要追上去的士兵。   “你看好了。”卫兵伸出手,嘴中念念有词,一束细小而刺眼的紫色电弧从他的指尖一闪而过。   奔跑中的伊芙只觉得自己的小腿突然一麻,然后就斜斜地栽倒在了地上,甚至在地上滚了一圈,她手中的剑也脱手而出,在平整的青石地面上叮叮咣咣地滑了出去。   士兵看到卫兵的做法后吓得目瞪口呆,连忙冲上去查看伊芙的状况。   “对不起……真是太对不起了!”士兵托着她的胳膊将她扶了起来,诚恳地说道:“我是林辛·威各托,安法·威各托是我的祖父,你有没有被伤到?”   伊芙皱着眉,难得地有些气恼,她挥开了士兵的手,问他:“那又怎么样?你们究竟想干什么?”   卫兵将伊芙的那把剑捡了起来,交还给她,解释道:“威各托长老想让他的孙子和你切磋一下剑法。我叫宾墨,也姓威各托,是林辛的叔叔。”那卫兵朝她弯腰行了个礼,“刚才情况特殊,我实在是想不到用什么方法才能留住你,我给你道个歉。”   “你们刚才为什么不直说?非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伊芙一边说,一边掸着身上的灰尘。   “达克仁先生方才和我们打了个赌,赌我们没办法把你骗过去。”士兵打扮的林辛说道,“我们确实输了。”   “是茂奇让你们这么干的?”伊芙又气又笑,心里很是不满,于是就放起了狠话:“那个老混蛋,等之后我再和他算账。”   宾墨听她这么说,竟一时没忍住发出了笑音,笑过之后又干咳了一声,恢复了严肃的神情。“怎么样,现在你知道我们不是坏人了吧?”宾墨说。   “那可不一定,结果你还是假冒的卫兵。”伊芙将剑收回鞘中,知道这两人并非歹人之后,她的心也终于放下了。   “这个我可没说谎,我确实是卫兵,但不是普通卫兵。”宾墨拍了拍自己的腰胯,故意发出哗啦啦的金属碰撞声。   “你们说要切磋,去哪里切磋?”伊芙转过头问林辛。   林辛的年纪不大,大概十七八岁的年纪,但身子骨却发育得很好,肩膀宽阔,比他叔叔宾墨还高上一头,可别看他孔武有力,性格却是有些腼腆的,他见伊芙问自己话,竟还有些紧张,林辛挠了挠头,指向东边的一个方向,回答道:“就是那边,不远……”   另一边,内城城墙上的一处雉堞后方。   茂奇·达克仁与安法·威各托正倚靠着墙壁小声聊天,他们身旁的垛口上还放着一只陶罐和两个盛酒的杯子。此处城墙连接着内城城堡的一处塔楼,他们身后的窄道通向的是城堡内庭区域,今夜的内城城堡依旧灯火辉煌,透过三个一组的柳叶窗,能够看到厅中人影闪动。昨天与今天,逻各斯院都在三楼大厅中宴请宾客。   安法·威各托今年六十七了,是逻各斯院的一位长老,同样也是波云庄园的常客、伊芙的熟人。他比茂奇大了整整二十岁,头顶几乎全秃,只有鬓角处还有一些白发,他去庄园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去喝茶、喝酒,或者找茂奇和基米罗斯商议逻各斯院的事,他把科密诺和罗兹那辈人唤做小朋友,后来认识了伊芙,于是也把伊芙叫做小朋友,弄得大家都有些尴尬,可偏偏还没人敢说什么。昨天晚上,他见自己的小儿子在酒会上夸赞他教导出来的侄子——也就是林辛——说林辛的剑术提升的有多么快,说他多有天赋,当时,安法·威各托下意识地想到了伊芙,随即就和茂奇商量,说要让两个孩子切磋一下剑术。   “我年轻时还羡慕城防兵,穿着威风的白盔甲,一手盾牌一手佩剑,多风光!可现在宾墨都成了城防的负责人了,你瞧他那不靠谱的样子。”安法举着酒杯,笑了起来,对茂奇说,“有时候就是这样,外人看着很专业的事,等你真正了解了之后就会惊呼出声——这样漏洞百出的东西竟然还能正常运转?就好比——干杯!敬逻各斯院!”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起来,碰了个杯,干了杯中的酒。   他们又聊了一会,就见城墙下走来三个人,正是宾墨、林辛、伊芙三人。   “他们打赌输了,看伊芙的表情就知道了。”茂奇说。   “她什么表情?你们年轻人视力好,我可看不清。”安法说。   “没什么表情。”茂奇给安法斟了酒,“一般来说,她不高兴了就是这样。”   “看,我就说了,叫你别打什么赌。”   “没事的,等过几天我带她去爬个山,她马上就会把这事儿给忘了。”   下面的三个人走得近了,于是两人也不再说话,静静地看着他们走到了一处没有树冠遮挡的开阔地。伊芙与林辛各自持着无锋的训练剑,分开站立,此时,两人都带上了防护头盔,林辛卸下了身上的防护夹克。   就在这时,城墙后方窄道尽头的门被打开了,两人听见了响动,便朝后望去,只见一名三十多岁的男人急匆匆地走了过来,这人面容英俊,鼻梁高挺,有一头卷曲的金发,按照克利金的说法就是:有一副标准的英雄面相。他刚想说话,就看到茂奇对他做出噤声的手势,于是他闭上了嘴。   “往这边站站。”茂奇挥了挥手,示意他不要站在垛口处。   “这边是有什么情况吗?执政官让我叫两位大人回去……”男人猫着腰蹲在垛齿后面,对茂奇说道。   “不急,他能有什么急事。”安法指了指城墙下方,紧锁着眉头做严肃状:“多门克,你也来看看,我们国家如今的年轻一代。”   被称作多门克的男人站起身,朝垛口看了一眼,这才看到城墙下方不远处的三个人。 升明节庆典(其六)   两人对峙了片刻,伊芙率先迈出一步,一手按在护手翼上一手握在柄头上,谨慎而快速地直挥一剑,林辛后退了一小步,躲过了这一剑。   双方此时都在试探对方的套路与距离,并没有真正出招。   相比正常情形的决斗或者街斗来说,此时的状况确实有点反常。   两人使用的武器并不相同。一米八五的林辛用的是单手握持的武装剑,且还是左手持剑,而身高一米六的伊芙却是用的类似手半剑的长剑,剑长一米以上,重量超过一公斤,以伊芙的条件来说似乎只能双手握持,此时,剑鞘已经被她从腰上解了下来——要知道,那剑挂在腰后时的长度几乎要拖在地上了。   两人各有优势。林辛的身高与臂长弥补了他的攻击距离,且轻盈的武器使用起来会比对方更为灵活,而伊芙从来没有和左利手的剑士对练过,但学过的剑术却都是反套路的——她学的并非完全是街斗时常见的无甲剑术,其中还夹杂着一些长柄武器技巧和格斗技巧,这些都可能成为出奇制胜的关键。   林辛转动手腕,挽了一个剑花,表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   两人的上身挺得笔直,出剑时又稳又准,武装剑的迅速与手半剑的长锋各有优势,双方剑刃交错时的转招看得人应接不暇,一旁当裁判的宾墨也不禁连连点头。   林辛的力气很大,从他格挡时那如磐石般沉稳的架势中就能看出,而且,他在攻击时也明显留了几分力,因为若不是这样,恐怕伊芙一次也无法招架。但林辛这样的表现,并非是在小看伊芙,他反而是在暗暗吃惊——一个看着没一点肌肉的小个子是怎么将一把长剑舞得行云流水的?伊芙转招的角度有时十分刁钻,林辛有几次差点就在格挡过程中被她的剑尖划中,如果伊芙的个子再高个十公分,恐怕这几剑就不是这么好防的了。   伊芙的耐力不及林辛,眼见无法突破对方的防御,知道难以取胜,索性开始放开手脚用起了一些险招。   伊芙后退了几步,双手将剑举过肩膀,使得剑身与背部平行,后腿用力,然后迅速斜着挥出长剑,脚步同时跟上,使出了一招十分迅猛的怒击,这一招比林辛预判的攻击距离还要长,从她起手到挥出的距离跨越了三米以上,林辛眼见形势不妙,急忙后退了一步,伊芙这一剑挥空之后,剑尖顺势朝下画圆,借着上一招的力道再次将剑挥过头顶,继续向前迈步,使出一记下劈,这一次,林辛没有后退,而是选择出剑格挡,只听叮的一声巨响,两剑相碰之处竟然迸射出了火花。   剑术的对决不仅考验着人的强度与反应力,同样也是一种高速博弈的过程,双方需要在瞬间做出判断与行动。林辛用底半部分的强剑身架着伊芙的剑靠近了她的身体,并伸出右手想要制住她握剑的手腕,却不料对方竟然抬脚朝着自己的裆部踢去,于是林辛只好侧身躲开,放弃了一时的优势。   两人不间断地打了十几分钟,竟然都没有碰到对方的有效部位。   伊芙头盔下的脸上满是汗水,但身体并不怎么疲惫。   城墙上的三人静静地看着,一句话也没顾得上说。多门克此时看得嘴巴都合不拢了,切磋能激烈到火星四溅的程度,他还是第一次见。   “这两位是谁?”多门克趁着城墙下两人对峙的空隙问道。   “高个子那个是我的一个孙子,小个子的是茂奇家的。”安法扬了扬下巴,说起这两个孩子,语气中不免带上了几分自豪。   “长老,他们两人是否有去军校的打算?”多门克的眼睛亮了起来。   “不出意外的话,高个子的那个明年春天会去,他已经被录取了,至于矮个子的嘛……”安法笑着看向茂奇。   “全凭她自己的决定。”茂奇说,“但说实话,她学剑术也只不过是个业余爱好,而且她母亲是坚决反对的,不是怕她接触暴力,而是因为练剑时手会变粗糙,手心会起茧,如果别人和她握手,那一下子就能感觉出来,太影响淑女形象了。”   “那她现在手上有茧吗?”安法问。   “她练剑时一直带着手套,南芬又总是给她涂手霜,依旧细皮嫩肉的呢。”茂奇回答,“南芬现在更担心她胳膊上会长肌肉。”   “那她长肌肉了吗……”   听着两人的琐碎谈话,多门克突然从沉思的状态中惊醒,瞪大了眼睛说道:“等一下……你们的意思是说,这位还是个姑娘?”   对决仍在继续。伊芙一手握刃一手握柄格挡了林辛的一记横劈,又侧身躲过了对方的前刺,并保持着握刃的姿势将剑尖送进了对方怀中。林辛用剑抵在伊芙送来的剑尖上,朝着她握刃的那条胳膊砍去,伊芙松开那只手,但握住剑柄的手臂却继续发力向着目标刺去,可当剑尖将要触碰到林辛胸口时,却被对方用剑拨开。两人不再使用稳健的打法,身位交换得十分迅速且频繁,如同起舞一般,剑刃相碰乒乓作响。两人此时都明白,只要能够触碰到对方一下,那就算是获胜了。   而最后的决胜一击来得也很意外。   几分钟过去了,伊芙在一刀砍空之后便顺势拎着剑原地转了一圈,利用惯性将剑横扫向林辛,林辛下意识地用剑格挡,却没想到这一击的力量如此之大,竟然将自己的剑弹开了,等他吃下这一招之后才发现,伊芙此刻双手握着手半剑前端的剑脊,而剑柄正对着他——她是把剑当做锤子使,所以力道才这么大。林辛后退了几步,以此预防可能来临的后续追击,可伊芙却没停下,她又转了个圈,直接把剑扔了过来。   林辛此时胸膛大开,刚迈出的脚步也无法变向,他看着那即将脱手而出的剑,吓得打了个哆嗦,几乎是下意识地动了动嘴,吐出了几个音节,于是,那原本被荡开的剑拉着他握剑的手回到了身前,他一挥剑,就将那飞来的长剑拨向了一旁,落在了远处。   要知道,这训练剑即便是无尖无锋,但要是以刚才那种速度砸人的话,稍微倒霉点也是能把人捅穿的。伊芙将剑一扔出去就大感后悔,她现在见林辛毫发无损,也是松了口气。   “我输了。”伊芙摘下头盔,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刚才我有点失控了,谢谢你一直让着我。”她将双手背在身后,此时胳膊因为脱力都开始有些颤抖了。   “我……”林辛依旧是那副腼腆的样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四处看了看,最后竟扭头跑去捡伊芙的剑去了。   伊芙看着他跑远,又看着他回来,直到他把剑交还到自己手上。   宾墨看着这两人,缓步走了上去,对伊芙说道:“说实话,原本我不信,但现在信了,同辈里面很少有人能与我这个侄子打得不分高下——虽说他在力道方面放了点水。”   “我觉得是我输了。”林辛挠着头说,“我最后是用了一个牵引魔法才挡下了这一剑。”   “是你赢了。”伊芙坚持道,“扔剑那一击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切磋的范畴……”   “好了,你们两个都别谦让了,算平手好了。”宾墨笑了起来,他给了林辛一个眼神,于是林辛便朝伊芙伸出手。   伊芙摘下手套和这位大男孩握了握手。   “你的手好像受伤了。”林辛见她的手心红肿,急忙提醒道。   “没关系,没破皮就不算受伤。”伊芙摊开双手,屈指虚握了一下,感觉手心有些刺痛,“我回去用冰水敷一敷就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回去了。”   临走前,伊芙朝着城墙上看了一眼,便见城垛口处站着一名男子,由于距离稍远,她分辨不出那是谁,她见对方朝自己挥手打招呼,便也和他挥了挥手。   “你打什么招呼呀。”安法蹲在地上,几乎要被多门克的举动气笑了:“你不和我们一起蹲着,那我们躲起来有什么意义?”   “我刚才是真的没反应过来。”多门克说,“两位大人为何要躲着她?”   “如果被她发现我们在这边观战,她回去是要和她母亲告状的。”茂奇说。   “她母亲也是剑术大师?请问此人尊姓大名?”多门克一惊。   “呸,哪来的剑术大师,那是我妻子。”茂奇坐上了城垛,给自己倒了杯酒。   “原来是这样。”多门克尴尬一笑,“那这么说来,她是您女儿?”   “我要是能有这样一个女儿就好了。”茂奇叹着气摇了摇头,“她叫伊芙·哈维因,这个姓听起来耳熟吧?”   “盟军统帅洛德·哈维因?”多门克不太确信地问。   “哪有什么盟军,都是历史了,他现在是自由身,自由到把孩子都送给别人养。”茂奇说这话时语气明显有些不满,“南芬现在是她的干妈。”   “干妈是什么意思?”多门克对这个词有些不解。   “你们凯耳传统里没这个词吗?”茂奇有些意外,“就如同教母一样,孩子的第二个母亲。”   “教母也不确切,我觉得南芬更像是她的养母。”安法插嘴道。   “你又错了,她是把伊芙当做亲闺女养的。”茂奇笑了起来,他举起了酒杯,与安法碰了杯,并说道:“敬我那可爱的妻子!”   两人大笑着将酒水一饮而尽。   “各位!”窄道的尽头响起了一个人的声音,那声音听着明显是有些不满,多门克听出这是执政官的声音,吓得脸色都变了,他这才想起自己出来的目的。   茂奇在这边夸赞自己的妻子,却不知回到裁缝店的伊芙正在盘算要怎么告他的状。   伊芙与林辛打得这一场并不痛快,她反而觉得自己被弄得十分狼狈。回想一下刚才,从一开始就被这两人骗,之后又栽了一个跟头,切磋过程中又被对方压着打,她如果不是憋屈到了极点,也不会气急败坏到把自己的剑扔出去。   伊芙叹了口气,突然有一种十分挫败的感觉,她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是第一次这么强烈地想要变回男人,长得漂亮有什么用?要是能像林辛那样高大壮实就好了。   她一进茶间,南芬就注意到她一身脏兮兮的模样,忙问是怎么回事,于是她便将刚才发生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她本想添油加醋地说,可说着说着就见南芬脸色不太好,于是反倒开始帮茂奇说话,说他可能是想让自己认识几个同龄人,就是搞砸了而已。伊芙怕南芬会真的生茂奇的气,她觉得,这两人能为任何事闹矛盾、争吵起来,那都可以接受,但绝不应该因为自己的挑唆。   南芬一边埋怨茂奇,一边叫人去井里打水,让她将双手泡在冷水桶里。她用湿毛巾给伊芙擦脸,擦着擦着突然就抹起了眼泪。   “我没事的。”伊芙说。   南芬点了点头,却依旧在哭。   “你是……想敏希了?”伊芙试探地问她。   南芬先是愣了愣,然后吸了吸鼻子,说道:“有时候我就感觉,你虽然不会魔法,但可能是会读心术的,你怎么猜到我想她了?”   “就是想到了呗。”伊芙笑着,双手浸在水桶里搅动着。   “她性子软。我总担心她在外面会被人欺负,今天看到你这样回来,就更担心了。”   “她不是每个月都要寄信回来吗?你还担心什么?”   “信里可不会什么都说。”   “那节后我去她那边看看?我还从来没出去旅行过。”   “不行,要去也是茂奇或者鲁格去,你去看她,我反而还要再担心你。”南芬捏了捏她的鼻子,说了一通之后,心情总算是好些了,“行了,别操心这些了,早点睡吧。”   而另一边,林辛一回到家里就去了训练场,选了一把双手剑想要去复现伊芙刚才那一击,而越是尝试,他越是心惊,他以半速的动作转动身体,同时转动剑柄,让剑向着柄头的方向滑出手心,然后在剑尖即将脱手而出时以一种不伤手指的方式双手握住,再用力挥打出去。他以半速的方式重复了好几次,又以正常的速度练习了几遍,却并不是每次都能成功把握时机的,要么剑身脱手而出,要么就是严严实实地握在了剑刃上。伊芙在这次切磋后产生了挫败感,而林辛又何尝不是,他现在觉得自己除了力气大点,简直就一无是处。他这样想着,就在训练场逗留了一整个晚上,直到快天亮时才回去睡觉。   宾墨直接去了内城,向自己的父亲安法汇报了两人切磋时的一些细节,并十分随意地抛给茂奇一个铜币,说是他打赌赢的。   多门克没有按时完成执政官的吩咐,便向他解释原因,他提到了两个年轻人在城墙下切磋剑术的事,执政官似乎对此事很感兴趣,就多问了几句,等到问得差不多了,就笑着放多门克离开了。随后,执政官又向茂奇这位剑术行家询问了两人比斗的细节,等茂奇给他捋顺了整个比斗过程之后,他这才算是满足了好奇心。执政官确信,剑术是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品格的,一个优秀的持剑者,至少应该有善思的头脑、敏锐的直觉、过人的胆量、时刻保持的冷静以及贯彻始终的决心,而如果有人不到二十岁就能做到以上几点,那是十分难得的,基于这一点,他就很想亲自见见这两人。 云雾与烟雾(其一)   “我听林辛说了那天的事了,宾墨那小子被我教训了一顿,你如果现在去,说不定还能看到他脸上的淤青。”茂奇一边在院里劈柴,一边对伊芙说。   “他不还是个官吗?你朝着他的脸下手合适吗?”伊芙确实觉得那家伙有点嚣张,可茂奇这样是不是过分了点?   “长辈教训晚辈,很正常的事。”茂奇说,“这不丢人,以后因为性格浮躁出了事才丢人。”   升明节已经过去了,天气渐冷,可阳光依旧很足,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能晒得人直打瞌睡。   “趁着天还没冷下来,我们去爬亚德郡的麝兔山。”茂奇说,“你想后天去还是再休息几天?”   “为什么不能是明天?”伊芙从躺椅上站起身,一只胖乎乎的三花猫被她从腿上抱起来,放到了椅子上。她今天穿着一件灰绿色的朴素长裙,裙子上沾满了猫毛。达克仁家养了五只猫,白天都喜欢去外面乱跑,总是不见踪影,但只要让伊芙逮到一只,那这只今天就别想走了。   “去的又不止是我们两个,还有一些朋友,他们要准备准备,后天早上来这里集合。”   “都谁会来?科密诺和罗兹?”伊芙问。   “科密诺有事来不了了,罗兹会来。”   伊芙听他说科密诺来不,心里还有些失落,毕竟这位老商人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平时也很照顾她。   “还有林辛,就是那天和你比剑的那小子,再就是多门克·阿莱法利和俄略金·西恩耐,这两位你可能没见过,是逻各斯院的人,不过你也不必拘谨,一律管他们叫叔叔。”茂奇说。   “怎么都是陌生人,我不想去了。”伊芙突然就泄了气。   “哦,还有你那两个小朋友,叶菲和雪莉尔也去。”   “她们还没回去吗?”伊芙有些意外。   “她们前些日子去亲戚家了,现在刚回来,住在城里,没和大人一起回去,她们还等着带你去萝镇玩呢。”   伊芙这才想起,她们确实邀请过自己去萝齐米镇玩,且这事儿南芬还难得同意了。   亚德郡离这里不算太远,如果以都城沸蒙为参照点,波云庄园在东,亚德郡在西。   麝兔山是亚德郡西面山脉中的一座山峰,是当地最大的一座山,但并非是最高的,其北坡陡峭,南坡却较为平缓。此地景色宜人,地广人稀,无论是登山、钓鱼或者打猎,这里都是个好去处。   这次作为东道主的是一位叫做伯利金·迪布的中年人,他是当地的一位庄园主,也是茂奇的一位朋友,伯利金腿脚不太利索,并没有打算和客人们一同上山,因而最后给众人带路的其实是他的儿子,一个叫迪更的年轻人。   迪更·迪布留着一头有些杂乱的中短发,脸上有一圈淡青色的络腮胡子印,这人眉毛很浓,身材也高壮,一笑起来两侧脸颊还会现出酒窝,给人一种粗犷热烈的感觉,他今年二十七岁,但样子过于成熟,如果有人说他和他父亲伯利金是亲哥俩,旁人也会信。   这次一同去麝兔山的一共有九人:茂奇、罗兹、多门克、俄略金、林辛、叶菲、雪莉尔、伊芙,再加上一个迪更。众人是当天下午到达伯利金的庄园的,晚上在庄园里吃过晚餐,又休整了一番,第二天清晨徒步向西出发去往山脉。他们准备顺着附近的林间小路进山,沿着山谷的河道向下游进发。这一段路很好走,甚至还能在路上遇到行人,迪更是个十分健谈的人,一路上总围着队伍里的三个少女打转,和她们说这边的风景,将路上发现的野生动物指给她们看,他这次还带了两只猎狗一同上山,迪更一喊它们的名字,它们就会从不远处跑过来围着他转来转去。两只狗都是同一品种,一只稍大的皮毛是棕色的,小一点的则有着云状灰白花纹,这两只狗的耳朵和脸都很长,宽肩窄腰,毛皮光亮,看起来很活泼,林辛想去摸摸大狗的头,可手一伸出去,就看到那狗露出一口锋利的獠牙,他只好悻悻地放弃了。小的那一只似乎挺喜欢叶菲,总围着她转了转去,最后到底是把她给绊倒了,那狗见势不妙便一溜烟地跑远了,惹得众人哈哈大笑。少女们今天都是穿着长衣长裤和软底的徒步靴子,一路上走走停停,跟着队伍走了半天的路也没觉得有多累。秋季的山林景色美不胜收,泛黄或渐红的叶子还挂在树桠间,被暖阳描绘勾勒出一道道金边,如同火焰般盛开的花。林间到处都能听见鸟鸣,时不时能看到松鼠与山鸡的身影,秋风吹过山林,就能听见周围响起一阵啪嗒啪嗒的声响,那是树上的果实与种子坠地的声音。亚德郡这边的天气让伊芙想起了在摩可拓北部,那如同山涧溪水般冷而清澈的晚春时节,想那时她初来乍到,对这个陌生的世界深感不安,但在远离人群的旅途中,她也在逐渐了解这个世界,接纳新的自己。大自然总有安抚人心的力量,人去到大自然中,并不是为了去体验什么,而是为了完成一种回归——没有国家、没有社会、没有人,没有道德与理性,甚至没有善恶高下之分,人似乎能在这里感受到一种存在于天地间的最原始的意义,但无法形容那是什么,那是一种先于语言、先于思维,甚至先于人诞生的静谧与永恒。   沿着弯曲渐进的山路,队伍在傍晚到达了山脉南边的一座山的山腰上。   “看啊,这山上怎么还有房子?”叶菲一抬头,就看到半山腰处那排两层高的红房子。   “我们今晚就住这里。”迪更·迪布说道:“这房子去年才翻新过,往西扩建了几间,添了新瓦,还刷了红漆。”   “我还以为今晚能睡帐篷了呢。”叶菲有点失望。   “那还不简单,这边空地这么多,我在外面给你搭一个,今晚你就睡在外面,我让松塔和乌云陪着你。”迪更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两只狗一听见主人叫自己的名字,不由高兴地叫了几声。   叶菲从地上捡了颗蓬松的松塔,气呼呼地朝着迪更扔了过去,却不料对方竟眼疾手快地接住了飞来的松塔。叶菲见他抬手似乎是想要将松塔扔回来,便飞快地躲到了雪莉尔的身后。   “这边算是补给点,到明天才算真正开始爬山。”茂奇站在房子前面的木制栏杆旁,指着南偏西的方向说:“那边就是麝兔山了。”   众人朝着茂奇所指的方向看去,不免都发出了惊叹之声。   他们面前就有一座山,而在这座山的身后,则有一座更加庞大的山,庞大到让人失去了距离感,仿佛山就在眼前。这山在夕阳之下显出亮橙色的宽阔躯体,如同一座金山,麝兔山的山腰之下是如苔藓般的黄绿色植被,而山腰之上则漂浮着稀疏的白云,在山的更远处,又有陡峭峰峦的轮廓藏在麝兔山的阴影之中,那些峰峦几乎融进了深蓝色的天空,如同伫立天地的远古兵器。   “我们真要去爬这么高的山吗?”多门克一手叉着腰,一手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他今天走了一天,只感觉浑身疲惫。   “想去的去,我们本来就是出来玩的嘛。”茂奇说,“先不说这些,天色不早了,我们先吃晚饭。”   他们在红房子中暂时安顿下来。此时,正厅中摆满了丰盛的食物,有野味和山菜,也有时令蔬菜和水果,这些新鲜食物连同登山要用的工具补给都是从庄园提前几天驱车送来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轻装简行地完成今天的行程。   伊芙对于晚餐中的炖肉浓汤十分中意,竟一下子吃了三碗,而其他食物更是一样不落地都尝了个遍,多门克、俄略金和迪更三人第一次见识到伊芙的食量,看得是目瞪口呆。   今晚的晚饭是庄园的两位厨娘负责的,而炖肉汤却是一位住在这里的看林人的手艺,汤里面混杂着几种新鲜肉类,又融入了风干肉肠、烟熏肉的独特风味,搭配烧得烂熟的小土豆和小番茄以及几种香料和盐腌肥肉熬制的浓郁汤底,不同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复杂而醇厚,略带滚烫的炖肉入口即化,混着浓稠的汤汁一同下了肚,安逸到想打瞌睡。   “伊芙,如果哪天闹饥荒了,恐怕你是活不下来的。”迪更皱着眉,假装严肃地说,“你吃了这么多,又不见得长肉,你到时候说不定会第一个饿死。”   “你再过几天就知道了,她吃这么多可不是白吃的。”罗兹笑着说,“别看你是个男人,如果论体力,你还真不一定能赶得上她。”   林辛在一旁听着,默默地点了点头,他对这一点十分赞同。   “如果能再放点干辣椒,应该会不错。”伊芙没有理会众人的谈话,她摸了摸自己胀鼓鼓的肚子,意犹未尽地看着汤锅感叹着。   天色渐暗,晚餐时间最后变成了闲聊时间,多门克与俄略金坐在门边喝着酒,目光炯炯地低声谈论着什么,茂奇、罗兹和林辛聚到了一块儿也在聊天,时不时伸手比划几下,发出豪迈的笑声,而在门外的门廊处,三名少女则坐在台阶上逗弄两只猎狗,有时迪更会扔出一个小物件,向三人展示它们寻回猎物的本领。   第二天清晨,太阳从远处的山脉中露出头来,茂奇站在山顶向远处眺望,只见一大片白云正越过巍峨的山脊,如海浪般倾泄而下,朝着这边涌来。他下了山,然后对众人说天气不太好,决定停一两天再上山。于是这一天便在山腰上的房子中度过了。   他们在院中支起一处棚子,在这里做起了烤肉。茂奇用匕首将一扇去了皮的兽腿捅出排列整齐的孔洞,将一颗颗独头蒜塞了进去,再刷上腌料准备吊在陶炉中烤制,伊芙也在帮忙将整个的青椒和番茄串成了串,罗兹与林辛负责分割一整只的山羊。到了中午时分,那片云飘了过来,天阴沉了下去,下起了一阵骤雨,骤雨持续的时间不长,大概二十分钟后,雨停了,但风依旧很大,众人转移到屋子中进餐,迪更半开玩笑地将一整扇滋滋冒油的烤羊腿放到了伊芙的餐盘中,那羊腿肥硕,放在她面前时她甚至看不到底下的盘子。伊芙装模作样地握着羊腿的小腿骨,将那羊腿拿了起来,朝着上面啃了一口,外表焦脆而可口,火候刚刚好。她的眼睛朝旁一扫,见众人都在看着自己,于是就想象自己现在的模样,她听见有人在笑,于是自己也忍不住了,羊腿哐当一声砸在了盘子里,弯着腰躲在桌子下面笑个不停,她觉得这场面实在是太蠢了。   林辛看得是目瞪口呆,他原本觉得伊芙是一个性格沉稳对人淡漠的人,可如今才发现,原来她也会开玩笑。   伊芙在克利金的生活就像静静流淌的水,没有什么起伏和转折,甚至没什么好说的。她就如同一只一直咬着自己尾巴转圈的狗,虽然在外人看来没什么长进,但本人却是转得起劲,十足的开心。   又过了一天,他们终于决定爬山了,虽然天气依旧阴晴不定,但还可以接受。他们背着帐篷、炊具以及野外工具沿着前后两山之间的山脊向着麝兔山的方向前行,并在上午时分到达山脚,茂奇与罗兹各自拿着一把锋利的开山刀用来砍断沿路的树枝与灌木,以此开拓出一条临时的小路。他们沿着一条溪流上山,在山间的一处开扩地带停了下来,将四周的杂草碎石清理一空,于此地堆起篝火,搭建帐篷,九个人一共搭了五个帐篷,在篝火处围了一个半圆,伊芙拿着铁锹在营地周围挖起了排水沟,之后又拿着小号的伐木斧刨出一小堆引火的木花,然后又帮着拉起了天幕,她似乎总有事做,在这九人的队伍里,除了茂奇与罗兹之外,便只有她最有野地生存的经验了。   一切都准备好之后,那些从红房子那里背来的补给就都堆放在了这里,露营不同于野外求生,有人说,露营就是成年人玩的过家家,其实说得还是有几分道理。   大家中午吃的是干粮,到下午时才准备妥当,等大部分事情都忙完之后,罗兹去山下小溪处打了一壶清水,吊在篝火上方烧开,然后又放了几片干荨麻叶进去,等茶烧好后,众人就聚在一起就着干果和点心吃起了下午茶。克利金人对于茶的定义很宽松,说得夸张一点,只要能把水煮出味道来,就可以算是茶,普通的茶叶与花叶就不用说了,荨麻、松针、乱子草可以煮茶,蘑菇干和花椒桂皮同样也可以,甚至还很常见,而重口味一些的,甚至还有用动物皮毛和昆虫干煮泡的,实在有些让人难以接受。   野外的晚上并不安全,山林中的大型野兽很常见,但好在这些野兽不会轻易招惹人类,尤其是像现在这样的季节,而且,只要有茂奇这位生存专家在这里,其他人完全可以安稳睡觉。伊芙还记得有一次野外露营时,茂奇一晚上赶走了三头熊,甚至都没有惊动其他人。   今晚,伊芙与叶菲、雪莉尔睡在一个帐篷里,夜里温度骤降,三个人各自裹着厚厚的兽毛被子紧挨在一起,并没有感觉有多冷。   伊芙其实并不想和她们睡在同一个帐篷里,毕竟她有她自己的秘密。别人对她不设防,是因为不知道她的想法,所有人都把她当成了一只温顺的小绵羊,可她却觉得自己是一头狼,没法安安心心地住在羊圈里——但话又说回来了,她现在之所以还能够相对坦然地和她们睡在一起,是因为她的秘密无人知晓,也没有道德警察盯着她看,这样,基于现状的普遍道德就能随着外界的期望压倒她内心深处的旧有道德观念,抉择与冲突并未真正产生,而结果就是,她躺在这里才能心安理得,是一种别人看起来最为正常的选择。   人的思想都藏在一个封闭的黑盒子中,外人只能看见露在盒子外的那部分,并通过这部分来判定一个人的行为正常与否。每个人的内心多少都藏着外人所不知的疯狂与亵渎,甚至他们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这些可怕的思想大部分时候并不会产生危害,理性的外壳包裹并压制着它们,以此创造出一个安全边界,于是,人与人最终才能和平相处,每个人都牺牲了一部分行动的自由,以此换得在人类社会中生存的权利。   因此,怪异的举动通常会被认为是一种富有侵略性与攻击性的行为,由此可见,在不会引起道德谴责与恶劣后果的前提下,回应别人的期待总是比坚持自己的原则要愉快得多,从心理层面上说,伊芙最终损失的也只不过是那一点点属于曾经男性身份的荣誉感与自尊心罢了,但若以平等观念来说,这种想法就只是一种假象罢了……   ——以上就是伊芙躺在帐篷里,夹在叶菲与雪莉尔中间时心中的一通胡思乱想,又或者是自我安慰,总之,雪莉尔注意到她一直动来动去之后,便打破了夜的沉默。   “睡不着吗?”雪莉尔转过头,山林的夜间并不安静,四处都是虫鸣声,时不时还能听见夜枭咕咕地叫。   “是有一点。”伊芙轻声回答,她原本还怕吵醒另一边的叶菲,却没想到对方也将脸转了过来。   三个人在黑暗中睁着眼,帐篷里一时间又恢复了安静,仿佛刚才的对话只是错觉,隐约能听见山下溪水潺潺。   “你们见过那种绿色的墓碑吗?我小时候在夜晚的山上远远地看见过一次,还发着光,可后来去找一直就没找到……”叶菲小声说道。   夜静得吓人。   又过了一会儿,雪莉尔才接话道:“山上的孤坟是肯定要被清掉的,或许是被转进了墓园……”   “也可能根本不是正常的坟。”叶菲说。   “那会是什么?”   “我听说夜晚的一些山路上会突然从地里冒出墓碑来,就算是经常走的路上也有可能出现。”   “啊?怎么可能……”   “是真的,我听叔叔说过,如果遇到了环头石碑,那就要直视着前面一路走过去,千万不能走回头路,不然就会凭空冒出一截绳子套住你的脖子,把你悬在空中勒死。”   雪莉尔听她这么说,明显缩了缩脖子,然后叶菲又继续说道:“如果遇到尖顶石碑,就要一直盯着它走过去,千万不能眨眼,如果它一离开你的视线,就会从你的脚下钻出来,把你穿成人串……”   伊芙发现,两名少女说着说着,身子竟都朝着自己靠拢过来,不多时,三个人的脸几乎都要贴在一起了。   “……然后呢,如果遇到了黑石碑,那就必死无疑了,你会看到那石碑会朝着你飘过来,发出非常诡异的呼噜声,然后把你吸进碑里,变成碑的一部分。”   少女的故事讲完了,帐篷里再度陷入了沉默。   “伊芙,你不怕吗?”伊芙刚好有些昏昏欲睡时,叶菲隔着毯子用胳膊肘蹭了蹭她。   “嗯。”   “‘嗯’是什么意思,是怕还是不怕?”   “一般般吧。”伊芙说道,“我虽然长得小,但好歹年纪也和你们相仿,你说的这些唬个十多岁的孩子还差不多。”   “伊芙,那你现在究竟有多大?”雪莉尔对此十分好奇。   “我算算看……三十五加五,我今年刚好四十。”   叶菲噗地笑了出来:“四十?这是怎么算出来的?你刚才还说和我们年纪相仿,你净吹牛。”   “不像吗?”伊芙问。   “不像,我觉得你顶多十四。”叶菲回答。   “伊芙,你来克利金之前是在哪生活的?”雪莉尔又问道。   “不知道,大部分记忆都很模糊,我也忘记了。”伊芙十分平静地说着谎话。   “真的吗?”叶菲对此十分惊讶,“怎么回事?你受过伤吗?还是……”   “喂,叶菲,你问那么多干嘛?”雪莉尔打断了她。   “抱歉啦,我实在是好奇……”   “没事的,这些事我也在想办法弄清楚。”如果还能再遇到哈维因,伊芙确实想问他一些事情,希望他现在没什么事。   帐篷里又安静了下来,隔壁帐篷里传出了鼾声。入睡前的对话通常都是这样,断断续续,直到有人睡着为止。   “你们……有没有想方便的呀?”叶菲突然问道。   “没有。”雪莉尔当即回答。   “你呢,伊芙?”   “不想,不过你要是害怕的话我可以陪着你去。”伊芙回答。   “是有点害怕。”叶菲笑了两声,老实承认了。   “你刚才不是还讲得挺欢吗?”雪莉尔嘲笑她。   “不一样,我不是怕那个,我是怕有野兽……”叶菲辩解道,至于怕得究竟是什么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伊芙起了身,从被卷中腾挪了出来,夜间的空气凉飕飕的,即便是穿着外套,也依旧有些寒冷。   “再套点衣服,别着凉了。”伊芙一边对叶菲说话,一边打开了帐篷。   伊芙一抬头,就看到面前出现了一张脸,顿时吓得浑身一抖,差点要抽出匕首捅了对方。   “茂奇?”伊芙摘下了帽子,有些生气地甩在了他的脸上,“你在这里做什么?吓我一跳。”   “听见你们说话,就有些好奇。”茂奇那张胡子拉碴的脸在月光下露出了一个笑来,“我本来是想吓一吓叶菲,没想到你先出来了。”   “喂,我听见了!”叶菲趴在伊芙背上,也露出了脑袋,瞪着面前的这位远房亲戚。   “好了,不和你们开玩笑了,去过之后就早点睡吧。”茂奇将羊毛帽子重新给伊芙戴好,拍了拍她的脑袋,然后走远了。   在山林间解手并不需要找什么固定的地点,叶菲朝外面走了十几步就停了下来,她看着山下那黑漆漆的树林,心里不免感到害怕,于是就转过了身子,朝着伊芙的方向解开了裤带。   “你帮我看着身后。”叶菲蹲了下来,小声对伊芙说。   伊芙本来还在抬头看月亮,被她这样一说,只好转回了视线,她双手抱着肩膀,靠在一棵树下,目光越过眼前的少女,看向山下的林子。   淡紫色的月光照在林间山地上,反射着冷清的颜色,仿佛结了一层霜。 云雾与烟雾(其二)   并不是所有人都要去攀登麝兔山。毕竟,尽管这山并不十分陡峭,但要攀登这样一座超过两千米高度的大山,还是有一定危险性的,队员需要有自救和救援的能力,且登山这件事本身对人的体力和耐力也是有要求的。   清晨,登山者们检查好装备,就向着山上出发了。此次上山的人有:茂奇、伊芙、林辛,以及俄略金。   麝兔山山顶有一座第二纪元的遗迹,在来之前茂奇曾告诉过伊芙。这遗迹基本上已经被探查清理干净,如今只留下了一具巨大的空壳,伊芙此次前来的目的也正是为了它,她想亲眼看看这个世界的旧日辉煌。   高山总是有种令人沉浸其中的静谧,而登山活动总能让人趋于专注而富有耐心,从山脚到山顶的旅程,并非是平日里赶路那样脚步匆忙而飘忽,当你踩在这倾斜的土地与岩石之上时,能感受到一种坚实和可靠自脚下传递到内心,感受到风雨与岁月在此地沉积,感受到人在无垠世界中的沉默与自由。   “伊芙,我还没和你说过吧,俄略金是个很出色的法师,庆典上放烟花时他就在台子上。”茂奇手里拄着一把长柄镐,回头对伊芙说道,“你不是对魔法很感兴趣吗?有什么想问的可以问他,他什么都知道。”   “我哪能什么都知道。”走在山间,俄略金的话是对茂奇说的,但目光却在与伊芙对视,“如果我什么都知道,也不会想来这山上了。”   “您是要去遗迹找些东西吗?”伊芙问他。   “还请别用敬语,叫我名字就好。”俄略金双手合十,样子不像法师,倒像是个僧侣,他只比迪更大两岁,可论两人的稳重程度却像是差了一个辈分。他说道:“克利金境内遗迹遍布各地,但大部分是来自第三纪后期的,而在更久远的第二纪元,炼金比魔法更为普遍,这次我跟过来,也没想着要有什么收获,硬要说的话,那就是来找灵感的。”   山上风大,俄略金说话又总是和声和气的,为了能听全他说的话,伊芙就放慢了步子和他并排行走。   “找灵感的意思是指——魔法也是一种创作吗?”伊芙问。   “说是创作也不完全正确。”俄略金说,“可以称之为再创作或者发现,研究魔法语言更像是在研究一种形式逻辑,要么是用已有的知识构建出更复杂精准的内容,要么是在众多已有却未被发现的结果中选取最有用的一个。”   “也就是说,灵感就是一种新思路?”   “差不多,不过这次来还有其他意义,不一定是魔法上的,第二纪比起第三纪来说,魔法与炼金的滥用程度令人发指,但社会却并不混乱,其中肯定有我们能学习和参考的地方。”他说,“相比出土的第三纪文本,第二纪的文字不会出现大量的行业黑话,他们很少使用机械,所以其内容可能会更偏向于更为本原的自然力量,这同样也是一种参考。”   俄略金说的话总是听得伊芙半懂不懂,而跟在她身后的林辛更是一头雾水。   “魔法到底是什么?”伊芙忍不住问。   俄略金听她这么一问,简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无奈地笑了笑,说道:“越是明显的东西就越让人搞不懂,是不是?”   伊芙不禁点了点头。   “魔法更像是一种力,你伸展手臂,能把石头推出去,而在手中凝聚魔法,就能将空气推出去变成风,其实两者都是一样的道理。但说是一样,又有些不同,人凭借体力能推动的石头并不会太大,可使用魔法却能做到开山劈石,从我们吃下去的东西来看,补充到体内的能量与魔法所产生的强大效果并不对等,换句话说,魔法不可能是人本身的力量,人使用魔法,更像是推动杠杆的远端,或者是按下机械的开关。如果把魔法比做人驾驭的马,可以说,它不是马本身,而是操纵马的缰绳。”   “我有点懂了。”伊芙又问:“可这魔法所产生的效果又是怎么来的,它不可能是凭空产生的吧?”   “对,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也是从古至今都在争论的一件事。”一说起这个,俄略金的眼睛几乎是在发光,“鹿汀派认为,魔法与其产生的效果,就如同思维之于语言,声音只是一种震动,但语言中所传递出的信息的意义却远大于声音本身,所以他们认为,魔法是一种用于激发隐态能量的方法与规则。而更早一些的承喻哲学派则把这种能量与主神与堕魔联系起来——人通过吟唱魔法咒语沟通神与魔,而祂们回应人的要求,借人之手降下伟力。很难说神与魔是否真实存在,但其实这不重要,很多承喻哲学家在思考时大多数都不会考虑他们的神,而只是将其作为结论展现,将起源与终结放在神的身上,把祂们作为一种非拟人的存在重新定义或用于指代。再说说精灵,精灵比起人类,并不热衷于建立城邦,他们无法接受如此高强度的人口密度与社会联系,其更亲近于自然,而他们对魔法的理解通常分为两类——‘万物有灵’和‘万物合一’,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物活论和泛神论,万物有灵主张魔法是与万事万物沟通的语言,是人在请求周围元素协助后的结果,而万物合一则说,魔法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泛意识,它是人的意识的延伸,人有使用它的意志,它就会现出能量实体。”   伊芙意识到,俄略金似乎是在给自己普及一些魔法方面的深层理解。   “但无论是哪一派的解释,其本质都大体相同的,即魔法是一种外界力量,人无法生成它,但有使用它的权能。”俄略金说得伊芙都快忘了刚才自己在问什么,而现在话题却又转了回来,在对方的总结中得出了结论。   “但我就没办法使用魔法,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伊芙问他。   “你用不了魔法?”俄略金有些惊讶,“哪些魔法用不了?”   “全部,包括武技在内的所有魔法。”伊芙回答。   林辛听到伊芙的话,也在暗暗吃惊。   “你一直都用不了?”俄略金摊开手,说:“我可以给你做一个简单测试,你学我的动作,然后念咒语。”   说完,俄略金缓缓吐出几个音节,一团红色的光在他手里凝聚而出。他吐字清晰,伊芙也照着他的样子做,手心里却没有任何异象出现。俄略金又测试了十几种不同的咒语,四个人此刻都停在了山腰,他们围成了一团看伊芙测试,可越到了后面,茂奇的心就越是沉重。   “初步看,应该是施法障碍综合症的一种表现。”俄略金叹了口气,“但还无法得知究竟是生理上的还是心理上的,伊芙,你以前有过头部创伤吗?或者是人生经历上的重大变故?”   伊芙有些茫然地摇了摇头。   “她很多事都不记得了,你说的或许有可能。”茂奇将一双大手放在伊芙的肩膀上,“但不管怎么说,无法使用魔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她又不上战场打仗。”   “这事确实不能急。”俄略金点点头,“如果是心理上的,只要她有一天能产生使用魔法的意愿,这样的状况说不定马上就能不药而愈,但如果是生理上的,就比较难办了,可能要去东面的大陆碰碰运气了,那边对魔法的态度比我们这里开放得多。”   “谢谢你。”伊芙朝他鞠了一躬。   “别客气。不过你自己看起来倒是一点也不失望。”   “也可能就是因为我这种无所谓的态度,才没有元素或者神什么的,愿意把力量借给我吧。”伊芙半开玩笑地说。   茂奇听得大笑了起来,他揉了揉伊芙戴着帽子的脑袋,说道:“是啊,这才是小伊芙嘛。”   麝兔山说是不陡峭,那也是从远处来看的,如果要真正攀上这条大坡,还是要费一些力,尤其是这座山没有台阶、没有栈道的情况下,光是上山可能就需要一天的时间。   絮状的云雾漂浮在山腰之上,人在这里待得久了,衣服和头发也会变得湿漉漉的,而在云层密集的地方,甚至还下着毛毛细雨。   由于俄略金与林辛并不擅长攀登,因而四个人只寻好走的路走,遇到陡一些的山岩便会绕远,所以直到天半黑时,他们才到达山顶。   云在他们脚下,山顶自然是晴空万里,伊芙朝着西南方向看去,太阳已经落入远处深黑色的山脉之下了,只留下天边一缕橙红与延伸至整个天幕的澄清渐蓝。灰白色的云雾平铺在他们脚下,只有几处较高的山顶露出黑色尖角,云中时有电光闪过,却不闻其声。此时月亮还未升起,他们头顶正上方的天幕上还挂着隐约可见的几颗淡绿色星点,在这片大陆上,“星”是很少见的天体,而类似银河的壮丽画卷更不可能见到,伊芙每次仰头注视夜空时,都会想起另一个世界的星空——那颗由无数星辰守望的渺小行星上,住着一群孤独的人,他们在仰望夜空时,创作过无数的故事,他们躺在星空之下,做过无数的梦。   俄略金伸出手,一团白色光球飘飞出去,如同一只气球一般悬在他的头顶,并跟随着他照亮了昏暗的地面。   太阳下山后,风也逐渐停歇了,在这片静谧的高处,伊芙却有种面对大海的错觉。   林辛见天色已晚,却没有人打算布置营帐,于是就问道:“我们今晚怎么办?”   “别急,跟我来。”茂奇摆摆手说。   麝兔山的山顶十分宽阔,有一片大到能跑马的空地,但却是光秃秃的,全是碎石岩土,没有一点绿色。他们向着中心位置走去,越往里走,越能看到地上有着一些疑似遗迹残垣的白色石料碎屑。   茂奇从狩猎包中拿出一盏巴掌大小的银色提灯,握着它的柄环举过头顶,那提灯原本是熄灭的,但现在却在发光。   也就是在这一刻,伊芙看到了五年以来最让她感觉神奇的一幕——那提灯发出的光映照出了一片由光所组成的立体建筑图形,那图形就仿佛是用白线绘在黑卡纸上的图案,精准而复杂。而后,那些由线所组成的表面出现了细碎的纹理,其中还存在一些分形图案,看得人眼花缭乱,这些图案如同疯长的植物,逐渐变得复杂、饱满,然后被暗色的物质填充,最后完全封闭,而最终在这片空地上出现的,就是一座大约五十米高度的尖塔。   伊芙仰起脑袋,能隐约看到塔顶闪烁着红光。   塔有四个面,呈内凹的弧面逐渐向上收紧,在顶端交汇,形成细如针尖的塔尖。   这座塔反射着天空的微光,平滑得如同镜子。   伊芙看着这样一座高塔,心中竟突然升起了一种莫名的恐惧。   这座塔与这个世界的风格格格不入。它无疑是有着流畅而简洁的设计美感的,即便是在昏暗的环境下也能感受得到那外观线条的赏心悦目,可正是这种十分超前的建筑风格让伊芙吃惊不已,对于本地土著来说,或许第二纪元的建筑风格就该是这个样子的,可对伊芙来说,这种风格是突兀的,让她既熟悉又陌生。   “这是怎么回事?”林辛后退了几步,却依旧无法一眼看清这庞然大物的全貌,“您刚才怎么把它给弄出来的?”   “逻各斯院还是很信任我的,所以很多遗迹的钥匙都在我这里保管。”茂奇笑着说,“每次开启遗迹时都让我有种十分梦幻的成就感,就好像是我抬手间造出了这样一座高塔。”   “把奇观建立在自然景观之上,确实能够渲染出一种激动人心的宗教氛围。”俄略金说。   “如果他们的科学已经发展到了如此程度,宗教还有什么市场?”茂奇将提灯收回了包中,随口说道。   “人就是这样反复,科学的发展不意味着理性也跟着发展,说不定还会更糟,等人没了理性,世界摇摇欲坠时,就需要信仰的约束,到那时,万千神魔说不定真会有复辟的可能。”俄略金回应道。   “这说法也有意思。”茂奇点了点头。   “我怎么觉得这像一座信号塔。”伊芙小声说着,语气如同自言自语。   “信号塔?”俄略金先是看了眼伊芙,又转头看茂奇,问道:“信号塔是做什么的,类似灯塔那种?”   伊芙用指节抵着下巴,刚想着要怎么和他解释,就听茂奇说道:“就是一种专门用来传输消息的塔,遗迹文本里确实存在这种建筑。说到这个我倒是想起了一些东西——以前在天翳洲见到过一种技术,他们在相隔十几千米远的两地放置一对纹印板,只要激活其中一个,另一个也会产生轻微共鸣,而只要将这个有反应的纹印加刻一个增幅回路,就能以此为中继让更远处的第三个纹印产生共鸣。”   “还有这种东西?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俄略金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大概有十多年了,那时还是在试验阶段。”   “是怎么个原理,我们也能做出来吗?”   “说原理其实也简单,其实就是利用了多人合作施法的起手式。”   “引导者率先吟唱,对辅位施法者产生共鸣,实际上这种纹印板就是利用这种原理?可距离怎么办?能作用这么远?”   “不同的合作施法式,作用距离也不一样,这是可以试验的,而真正的难点不在这里……”   “我懂,怎样把起手式转化成同等效果的纹印,这十分难,就像一把锁,如果给你一大串钥匙,让你找出其中一枚能开锁的钥匙很容易,但如果让你凭空造出这样一枚钥匙,这就要难得多。”   两人一边交谈,一边向着遗迹走去,林辛与伊芙也跟在后面。   “你叔叔怎么样了?”伊芙问林辛。   林辛刚开始还没意识到对方是在和自己说话,他愣了一愣,看到伊芙正看着自己,这才如梦初醒,连忙回答道:“他挺好的。”他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伊芙问得是谁。   “你剑术非常出色,不过以后别找我切磋了,我肯定是打不过你的。”她说。   林辛这才意识到,这位伊芙似乎是在对上次的事表达不满。   “抱歉,我与你切磋确实是十分不公平的,以前我只与同校生比试过,虽然他们也都是男性,但其实你要比他们都厉害得多。”林辛解释道:“我爷爷——威各托长老那时候很想让我和你比一场,同时也是想让我向你学习,而且通过这次的切磋,我也确实意识到自己以前太倚重自己的力气了,你那天最后用柄头的那一击十分厉害,我回去之后还练习了一段时间。”   “你会用了?”听到他的话,伊芙有些意外。   “会了会了。”他连忙点头。   “你还真有天赋。”伊芙说,“如果不是用的训练剑,我肯定不会用这一招,怕伤到自己。而且这招更适合对付力气比自己大的对手,我想不到你什么时候能用得上这一式,尤其是在无甲格斗中,除非你是去了战场,而且还弄丢了自己的主武器,想着用佩剑把敌人的头盔连同脑袋一击敲个稀巴烂,又或者对上什么巨人族的人,这力气才有发挥的余地……但不管怎么样,对你来说这一招都太花哨了。”   伊芙一番话说得少年有些迷茫,可能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这话中带了一些揶揄的味道。   遗迹高塔的正门开启了,原本一体的黑色墙面出现了一扇从下向上拉起的闸门,宽阔得能让三辆马车并排通过。   四个人走进塔中,其内部却是黑漆漆的,看不出究竟有多大,俄略金操纵光球飘向更高一些的地方,勉强照亮了空旷的内部空间。   比起建筑外部的简洁大方,塔内的景象要糟糕得多,就好像是爆炸现场一样,乱七八糟的东西到处都是,甚至分辨不出这些碎屑都是什么。   伊芙踩着这些碎屑,从脚下捡了一块破碎的黑色条状物,放在手里颠了颠,很重,像是金属物。   “非晶金属,和塔是同一种材料。”茂奇说道:“这是一种炼金产物,但要用这种材料建造一座毫无锻接痕迹的一体建筑,这其中的技术难度是无法想象的。”   “这些东西不能带回去用吗?”俄略金问。   “有用的都带回去了,剩下的基本上都是建筑框架的碎片。”茂奇说,“这些材料看起来很稀奇,但其实没什么用处,现阶段连研究的价值都没有。”   伊芙将那块金属扔回了碎屑堆里,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这样强大的文明究竟是怎么灭亡的?”俄略金这句话并不是发问,而是一种慨叹。   “是啊,一想起这个,我就觉得毛骨悚然。”茂奇笑了笑,从包中拿出自己的水壶,可里面却是灌的葡萄酒。   “茂奇,第二纪元的文明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有没有发现这方面的线索?”伊芙问。   “自然是有。”茂奇喝了口酒,理顺着自己的话,“第二纪元的繁荣程度比起承喻教描述的天堂更加耸人听闻,旧文明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是现代人连想都不敢想的。你能想象到城市能建立在云端与海中,地面上的街道能延伸到高空的场景吗?”   伊芙听着他的话语,心中震惊不已。   “在艾奇罗德旧地,甚至还发现了一部分名为‘天门界’的设计图纸,这些图纸记载了一个一半在海下,一半浮在海面上的封闭圆球,其海拔高度能够达到近百千米……”   “唯独这个我不太信……现在已知的最深海域也只有二十二千米深,而且还是个狭长的海沟,所以,这个球要放在哪里?”俄略金提出了疑问。   “可能这东西就没有建造出来过。”茂奇对他的质疑表示了肯定,“能够找到的图纸重达几吨,但这却只是一小部分,其中涉及到了无可计数的动力学、建筑学、生物学以及魔法、炼金方面的技术与数学工具,这也足可以说明,他们是真的想要造出这样一处新的世界,他们甚至还设计了一个用来裁决和管理天门界的巨大机器,用机器来管人?这究竟是谁想出来的?可惜以我们现在的技术没办法还原那些破损的储存器,那些方块里面记录的才是数据的大头。”   伊芙惊得说不出一句话来——这不是魔法世界吗?听起来怎么就这么科幻?如果茂奇说的是真的,在这样奇迹般的失落文明的对比之下,似乎连另一个世界那蒸蒸日上的技术发展也要变得一文不值了。   他说的有可能是真的吗?伊芙觉得很有可能,尤其是自己身处在这样一座高塔中的时候。 云雾与烟雾(其三)   伊芙晚上睡在高塔中,做了一个梦。   她梦见一个穿着黑色长裙的女人来到了她的身前,她与自己长得相似,但不完全一样,而且她的个头比伊芙要高。这女人很漂亮,伊芙觉得她比自己都要漂亮很多。   女人什么话也没说,她只是举起了手,给伊芙看她的手,她的手心里躺着一颗湛蓝色的宝石,是与姬弦留给她的那颗一模一样的宝石。女人微垂着眼帘,似带有慈爱的笑容,与伊芙对视了良久。随后,她举起拿着宝石的手,将那颗宝石抵在她的眉心处。   梦到了这一刻,伊芙就惊醒了,她睁开眼,茫然四顾着,然后叹息了一声:梦似乎大部分都是像这样虎头蛇尾,一到关键时候就会中断。   她感觉身上出了汗,于是就钻出了帐篷,塔内的墙壁上挂着一盏灯,发出微弱的光,照亮了满地的废墟。   她听到了踩在碎屑上的轻微脚步声,茂奇来到了她的身边。   “你还没睡吗?”伊芙的声音有些哑。现在似乎还是深夜,此时还能听见另外两人熟睡的呼噜声,她看到茂奇过来,不免觉得意外。   “人年纪大了,听见一点声音就醒了。”茂奇蹲下身子,用很小的声音回答,他拿出怀表看了眼,然后说道:“现在是三点多钟,你还能再睡一会儿。”   “不睡了。”伊芙揉了揉眼睛,“有水吗?”   “有。”茂奇拿出一个金属杯子,将水壶中的液体倒进杯中,塔内寂静无声,显得这倒水的声音十分响亮,却又让人安心。   伊芙接过杯子,咕咚咕咚地喝着,然后将空杯子还给了茂奇,说道:“早上喝这么一杯,身上就暖和多了。”   茂奇一慌,急忙回头查看身旁的水壶,这才发现自己错把葡萄酒当水倒给了伊芙。   “喂,小酒鬼,我倒错了你怎么也不说?”茂奇又给她倒了杯水,让她漱漱口。   “开个玩笑而已。”伊芙朝他笑了笑。   “一点都不好笑,我还以为你是睡糊涂了。”茂奇刮了刮她的鼻子,看着她笑盈盈的样子,随后又感叹了一句,“要是我能有个像你这样的儿子就好了。”   “我也算得上是你半个女儿了吧?”她说道。   “我说的是儿子,不是女儿。”茂奇说,“你如果是个男孩子,那还好,但你是个女孩。”   “都一样。”伊芙坐在帐篷边的凳子上,茂奇给她披上了自己的外套。   “可不一样,就像你刚才喝酒那举动,要是被外人看到了就不知会说什么了。”茂奇打开壶嘴,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如果是男孩就不一样了,要是像你这样的年纪,父子一起打猎、一起溜马、一起喝酒……也没人会说三道四的,多好。”   “咱们俩不一直就是这样的吗?”伊芙表情疑惑。   “不是,那感觉是不一样的,你喝酒时我会劝你少喝,用刀的时候又怕伤到,不仅如此,还得提防着南芬看见,如果是男孩那就随便一些了,就不能惯着他,小子如果犯错了,做老子的就要踢他屁股!”茂奇说着,还挥了挥拳。   “那鲁格呢?你以前踢他吗?”   “那小子。”茂奇摊开手摇了摇头,“他是被南芬宠坏了,十足的一个小少爷,我得谢谢他不踢我屁股。”   “第一个孩子嘛,宠着也正常。”伊芙说。   “你总帮着她说话,你看,做女儿的就是这样。”茂奇说,“不过也确实是这样。南芬刚嫁过来时,第一胎小产,第二年才再次怀胎生的鲁格,喜欢得不得了,她生鲁格时才十七岁,一个当母亲的人,却像个孩子一样围着婴儿床蹦蹦跳跳的,开心得不得了……”   伊芙想象着茂奇描述的场景,不禁莞尔。   “但婴儿惹人爱,长大了可就不是这样了,尤其是当他不经意间对你露出鄙夷的目光。”茂奇坐在了伊芙身旁的废墟上,继续说道:“鲁格这小子,从小就是请的都城最好的家教培养,十二岁就去了高级预备学院读书,十五岁被逻各斯院第二学院录取,他确实很有学知识的天赋,可惜没经历过社会,劝他不听,做什么事都凭借一腔热血。”   “当爹的把什么事都做了,没给儿子留多少机会。”伊芙前一句话学的是南芬的语气,她说道:“我听南芬说,你年轻时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她说你当年也是从家里跑出来的,能和我具体说说吗?”   茂奇喝着酒,眼睛看着地面,就好像没听见伊芙刚才说的话,于是伊芙伸手推了推他。   “她怎么什么都跟你说?”茂奇把杯中的酒喝光了,然后才说道:“也没什么好说的,我有两个兄弟,我是最小的一个,我父亲当年说过,只要谁有本事,就把家产全部留给谁,我那个大哥一怒之下就跑了,我是第二年跑的,就是这样。”   “后来呢?”伊芙见他说这话时没什么触动,于是追问道。   “后来,我大哥去了天翳洲那边,当了一所魔法储备学院的校长,我二哥把家族产业越做越大,现在依旧在东部城的老家,而我先是跟着哈维因跑任务,后来负责受理遗迹救援信号的工作,大概是二十八岁那年,二哥来信说父亲过世了,我和大哥才赶回了东部城,这也是十多年后我们仨兄弟第一次见面。”   “那……你父亲给你留遗产了吗?”伊芙对这一点十分好奇。   “留了,我和大哥每人一大笔钱,产业都归二哥,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妈,在我母亲过世后坚持要亲手照看我父亲的起居,也分得了一笔钱和一栋宅子。”   “你后悔跑出来了吗?”伊芙问。   “当然不后悔,不出来就不会遇到南芬了。”他说。   “你们两个又是怎么认识的?”   “她算是我学生。”茂奇的眼睛乜斜着,嘴角露出意味不明的笑来。   伊芙身子一僵,瞪大了眼睛看着身边的男人,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你也知道,我们俩相差八岁,她以前是以魔法师的身份入的救援队,后来我嫌她水平差,就婉言劝退,结果被她扇了一巴掌,我那时冲动之下就向她告白了,结果把她吓跑了。”   “我怎么有点听不懂了?”伊芙被他说得有些思维混乱,于是追问道:“冲动之下告白了是什么意思?”   “我让她走,一部分是因为她水平差,这是事实,而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私心,这一点其实她也明白,所以她才扇了我一巴掌。从她的角度考虑,我确实挺混蛋的,竟然用工作来拿捏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   “你是怕她出事吧?”伊芙说:“不过那时候南芬会不会太小了,你那时候就喜欢她了?”   “一开始只是单纯的爱护……”茂奇皱着眉,似乎连他自己都不信这句话,“不过是她先迷恋上了我,这也是事实。”之后,他又补充了这么一句。   伊芙没有说话,就这样盯着他看,脸上带着玩味的笑。   “我和南芬结婚时,她差不多就像你现在这么大。”茂奇说。   “你是指年龄还是……”   “这还用说吗?你想想鲁格今年多大了?”   伊芙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一圈,就在心里默默得出了答案。   “你们那一代人都是这么早就结婚生育的吗?”伊芙问他。   “不仅是我们那代人,就算是现在的克利金,除了首都和东部城之外的大部分地区也是这么早,从传统来说,能生育就等于是成年了。”   如果按照这种说法,我现在岂不是还没有成年?伊芙心中暗暗地想,随后,她又打了个哆嗦,“生育”这个问题对她来说还是太早了。   伊芙心里其实已经有所准备了,但并非是想作为一个女性度过余生,而是这辈子在感情方面注定凄凉无依的觉悟。   “出去看看?”茂奇打断了她的思绪,“天快亮了,我们去看看日出。”   闸门开启了,一股冷风扑面而来,吹拂着伊芙额前的发丝,让她又清醒了几分,黎明前的天空是墨蓝色的,只有在山脉尽头的地平线处才有一丝辉光,好似底端褪了色的靛青幕布,这里没有启明星,紫月也不知去向,天空浑然一片,那一汪黑洞洞的天顶就好像仰着头就能掉进去一般,让人心生敬畏,脚下稀疏的灰白云朵仿佛是漂浮在澄净湖泊上的藻类,丝丝缕缕却又纹丝不动,两人坐在一处白色残垣上,静静地望着远处天际的鱼肚白,远处传来阵阵风声,那风缓一阵急一阵,吹过山腰下的杂树林能隐约听见如同海浪般的嘈杂之音。   有时,伊芙会有这样一种感觉:生命中的某个瞬间会极为深刻地印在她的脑海之中,即便是这一瞬既不是命运的转折处,也非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但这样的画面还是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并在她今后生活中时不时地偶然回想起来。她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又代表了什么,但她猜测,出现这样的状况或许只是表明——她在这一瞬突然意识到了自己的存在,真真切切的存在。   太阳从山脉的东偏南方向升起,或许是因为蒙气差的原因,开始时并不耀眼。红彤彤的一轮缓缓上升,逐渐的,云与山顶都被镀上了一层金色,阳光洒在伊芙的脸上、身上,有些微的暖意,她缩着脖子,看着那轮温和的红色圆球,心中舒缓极了,不多时,她的上下眼皮开始打架,最后终于撑不住了,靠在茂奇身上睡了过去。   茂奇看着身旁熟睡的少女,轻手轻脚地帮她掖好了披在身上的外套,他看着逐渐升起的太阳,哼起了家乡的调子。   太阳无疑是不公平的,它把第一缕阳光留给了最高的山峰,又在日落时同样恋恋不舍地从山尖离开,它青睐山峰,俯视大地,对深渊熟视无睹——而有的人就是天生的山峰,是世界的宠儿。   早上,俄略金在塔中兜兜转转研究了一番,又在山顶边测绘画图,忙活了一上午。   之后,他们在中午时分下了山,随着提灯离开山顶,那座高耸的尖塔也凭空消失了。按麝兔山的坡度来说,下山要比上山快得多,但也存在着危险,林辛就在下山时栽了个跟头,好在被走在前面的茂奇及时扶了起来,伊芙又一次觉得,茂奇这家伙是真的可靠。   下山只用了三四个小时,到山脚营地时甚至还没到傍晚,迪更此时带着猎狗出去打猎了,看时间估计也快回来了,叶菲与雪莉尔正围着一个铁笼子看,里面关着一只褐色毛发的兔子,伊芙也凑了过去,雪莉尔拿着一根菜梗在喂,可那只兔子不怎么感兴趣,它在一小时前还咬伤了叶菲的手指,难不成是更想吃肉?   露营的乐趣主要还是在于手工与野炊,如果参与度不高,就很容易乏味。几天后,大部分人也都玩得差不多了,众人便决定启程返回,庄园主伯利金·迪布在回程前再次宴请了众人,宰了一头洼地养殖的墩角兽,这种墩角兽有些像犀牛,但长着方形的短角,四蹄富有胶质,加上足量的香料与配菜闷炖,味道着实鲜美无比。克利金境内很少有养这种大型动物,一方面是因为养殖时间长,出栏率低,另一方面就是难以驯养,且宰杀难度很高。这一顿大餐过后,宾主尽欢,可以说这次的麝兔山之旅让客人们十分满意。   “人呢?”吃过午饭后,多门克在客房睡了一觉,醒来后就发现同行者一个都不见了,不禁有点慌,他是怕茂奇把他忘了,带着队伍率先返程了。   “睡得好吗,先生。”伯利金坐在一楼的大厅里抽着烟,看到多门克出来,便笑着朝他打起了招呼,后门与前门此时都大开着,房间中的烟味倒是不重。   “我睡得不错,就是一觉醒来发现人都没了,现在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多门克说。   “他们去马场了。”伯利金招呼来了一个佣人,说道:“看来今天是没法回都城了吧,你想去马场看看吗?他们一时半会儿是回不来的。”   “那太好了,谢谢您。”多门克听他这么说,总算松了口气。   马场与这边相距不远,当多门克到达马场时,几个熟人正聚在马场的围栏外面。他走到茂奇身边,却看到他正一脸傻笑地看着马场中的一个方向。   他随着茂奇的目光望去,却看到那个黑发少女正骑着一个爬行类原地打转。   伊芙这时候骑的是一只长吻矮龙。长吻矮龙长得像鳄鱼,但身子和尾巴更长一些,就像是一条胖蛇一样,这种爬行类动物在某些炎热岛屿经常会被当地人作为坐骑驯化使用,跑起来速度奇快无比,但比起马来说却有些缺乏操控上的灵活。长吻矮龙的鞍是安放在后肢靠前一些的位置,固定在它的腰部偏上位置,由于这种动物的四肢较短,因而脚蹬的位置与骑马时不同,人跨坐在鞍上时需要屈起腿部,看起来更像是跪姿。由于人坐得靠后,所以缰绳就比较长,为了增强操控性,缰绳是穿过固定在前肢皮带上的铁环进行定向拉拽的。由于底盘较低,所以长吻矮龙跑起来时比较稳,奔跑时四肢的动作与马慢步时的步态差不多,但躯体会像蛇一样晃来晃去,只有腰部附近保持不动,鞍位的选择正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另外,长吻矮龙飞奔时也和马差不多,两条后腿同时用力向前推进,这时坐在鞍上的感觉是最稳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长吻矮龙飞奔时最好不要把缰绳拉得太紧,不然这家伙就会立起身来只用后脚奔跑,虽然速度不减,但很容易把人甩下来。   伊芙现在遇到了一个麻烦:她没办法把这爬行类停下来。长吻矮龙不像马那样对骑手的腿部动作和拉缰绳的动作响应迅速,马甚至能感觉到人在动小指时缰绳传来的颤动并做出反应,而要让长吻矮龙拐个弯,则需要一点臂力了。   伊芙不知道是否有什么能用于指挥的暗号,她现在能想到的停住这长吻矮龙的方法就是拉住它一侧的缰绳,让它偏头转弯,如果是马的话这种方式很容易做到快速停下,但这巨兽却并不肯就这么结束,而是绕着马场不停地转圈,且速度还很快,四肢像在地上划水一样,扬起了不少灰尘。   一人一兽就这样僵持了几分钟,伊芙被转得晕乎乎的,终于有些受不了了,索性双手一起用力拉拽着一侧的缰绳,终于用蛮力将它停了下来。   “迪更,你这个混蛋,你等着!”伊芙下了鞍,七扭八拐地跑到了栏杆前,哇的一声趴在栏杆上吐了起来,全然不顾形象。   “这怪我吗,怪我吗?这可是你自己要骑的!”迪更抱着两只水壶大笑了起来,他将其中一只递给了此时满脸鼻涕眼泪的伊芙,又将另一只浇在了那头长吻矮龙身上,随着清水浇灌在它的头顶,长吻矮龙眨了眨金绿色眼球上的瞬膜,依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模样倒是有点乖巧。   如果非要挑一个朋友捉弄,你要挑哪一个?一定是那个容易上钩、不易动怒、事后又不会想着报复的那一个,无论是哪一点,伊芙都成了最佳的人选,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捉弄女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无论是看她惊慌失措也好,还是看她出乖露丑也好,对于大部分男性来说,这都是喜闻乐见的,如此行径无疑十分缺德,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也正说明了他们想去了解,想发现这位被关注者的不为人知的一面,即便明知会惹得对方生气也非要做。   伊芙有个算不上是缺点的缺点:那就是对人太有耐心了——有时候,这种善解人意的态度配合着她的样子,很容易让别人误会,觉得自己就是被重点照顾的那一个,从而做出不太高明的举动。   在陌生人眼中,她是冷淡高傲的猫,而在亲近者的眼中,她又像一只无拘无束的鸟,时静时动,捉摸不透。   正因为这一点,两度旁观伊芙所作所为的多门克此时就会感到迷惑,就是这样一个少女,离近了看时给他的感觉总是低调而温顺的,而离远了看,又会觉得她狂野而瞩目,这又是为什么?怎么回事?   “她可真有特点。”多门克不免感叹。   茂奇注意到他疑惑的神情,便对他说:“这孩子的性格乍看起来确实有些矛盾,表面上是个循规蹈矩的好孩子,而暗地里却又总想着吓别人一跳,当年我们教她剑术,说武装剑对她来说比较重,劝她用短剑或者细剑,结果她就选了把双手剑,非要学,就算抡不动也要学,关键是——她的确是认真的。”他说到这里笑着摇了摇头,“她是很有主见的,也很聪明,你知道原因吗?”   多门克惊讶地问:“难道说,她是故意这样的?”   “我是这么觉得的。”茂奇望着远处此时正在吃梨子的少女,“她在打破人们对她的固有印象。过于出众的外貌对一个人来说并不完全是好事,那就像一层迷雾把一个人完全笼罩了起来,甚至连其本人都会被迷惑,以至于别人对她的首要评价就是——非常漂亮,然后才会认真思考这人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特点。”   “所以,她现在的行为就像是一种伪装,好让别人把注意力从她的脸上挪开?”说到这里,多门克有些懂了。   “她是在用一种幽默甚至扮丑的方式来让自己不显得太过孤立。”茂奇看着他,缓缓说道,“算是一种示弱,态度上的示弱,在向别人展示算不上缺点的缺点。”   多门克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知道茂奇是意有所指后,便没再说话。 歌声与美酒(其一)   麝兔山之行结束了,叶菲与雪莉尔先一步回家了,而不久之后,伊芙也跟去了萝齐米。   阳光、歌声与美酒,田野、河流与棋手,猫与人与狗。   一来到萝齐米镇,伊芙就知道,这里就是她梦想中的家园。   当你所看到的一切事物都浑然一体,人与人的相处能做到无争无讼时,你就会发现,与陌生人接触并不是那么难以忍受的事,和熟人说话也无需小心翼翼,即便有人不理解你,却仍会包容你——一切事都是小事,一杯酒能解决任何问题,谁叫这里是萝齐米镇呢。   来时的路上还在下雨,等到了萝镇便阳光明媚了。冷热空气仍在深秋季节进行着激烈的拉锯战,而在这场雨过后,暖空气暂时占据了上风,所以此时的温度依旧宜人。   这次,伊芙是跟着南芬一起来的,不单是因为叶菲与雪莉尔两姐妹的邀请,也因为南芬的祖母想见伊芙。其实伊芙对于这件事表现得并不积极,毕竟她们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不一定会讨所有人喜欢。但南芬对于自家的兄弟姐妹们却是十分信任的,她向伊芙保证说:“就算他们不喜欢你,最恶劣的情况也就是离你远远的,绝不会发生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事情。”   但就算南芬不说什么,伊芙也同样会照做的,即便是再次穿着奇奇怪怪的裙子。为了面见这位老人,伊芙此时是穿着一套白底黄边的曳地裙装,而为了撑起这样一件华丽的衣服,高跟靴与束腰也是必不可少的。这套裙装并非是克利金常见的服饰,而是西海岸诸国贵族们的传统服饰,其上有着层层叠叠的裙片,看起来十分华丽,通常是未出嫁的贵族女性且只在重要场合穿着(比如成人礼或婚礼)。这件裙装的裙摆有三处暗扣,能逐次将拖地的裙摆按照固定角度提起折叠,并围在腰部与腿弯位置,使得这件蓬松的曳地裙变成裹腿的鱼尾裙,这种设计为的是可以避免在某些场合弄脏裙摆。   叶菲家与达克仁家的波云庄园不同,这里没有广阔的私人土地,也没有遍布各处的房产,只有一栋坐落在镇子中的三层别墅建筑与半人高的深绿灌木墙围出来的院子,院子里种满了花草,一条开阔的石砖路从门口笔直延伸至正门门廊处,远远看去,那白色的门廊也被各种藤蔓花叶所缠绕装饰着。   伊芙下了马车,手里还被南芬塞了一根曲柄手杖,说是怕她摔倒。叶菲与雪莉尔站在门口等着她们,而跟两姐妹在一起等候的还有一个老管家和几名穿戴十分正式的外国人,两姐妹夸赞了一番伊芙的打扮,然后就带着她朝着别墅走去,那几个外国人跟在她们身后,由于伊芙此时走得最慢,其他人是以她为中心缓缓前行的。   下过雨的空气不染一丝灰尘,石砖路刚被打扫过,砖面上的玫瑰浮雕清晰可见,门廊处散落着几片带着露水的花瓣,似乎是清扫之后刚刚落下的。   伊芙刚走到门口,两扇高大的红木门便朝着内部打开,她看到有两人此时正站在门的左右两侧,心中有些好奇他们是怎么把开门的时机把握得如此恰当好处的。   大厅里铺着红色的地毯,没有人说话,连走在身边的两姐妹也不再窃窃私语了。气氛感觉有些古怪,这阵仗并不像是去见一位普通的老太太,更像是在面见女王。   伊芙这才意识到那位要见自己的人,身份或许有些不简单。   叶菲家的大厅与克利金典型的大厅结构不同,没有二楼的回型走廊,但穹顶依旧有两层高,两侧墙壁都是抛光打蜡的红木制的,镶有华丽的柳叶玫瑰窗,进门后有一块巨大的固定屏风遮挡着内部区域,屏风上有一幅印象派风格的画占据了这面木制屏风的全部尺寸,画的是六个在林间骑马的人,画面的色调偏暗,人物五官模糊,腰间佩剑,隐约能看出画是四男两女,金属色的阳光照在这些人的身上,渲染出一种恢宏的气势,这光影的处理颇有些透纳的风格,十分梦幻。   南芬将她腿上、腰间的暗扣解开,使得那裙子后摆完全散开,拖在地板上,占了好大一片面积,就连伊芙这个假女人心中也无法否认这裙子着实漂亮至极,而身旁两位少女也同样表现出一脸艳羡的神色。   “不用先说话,她问你什么你就如实回答。”老管家小声嘱托道。   “记得报全名,伊芙·洛德恩特·哈维因……”南芬见她有些茫然,便又强调道,“洛德恩特,你的父名,千万别忘了。”   “她很和蔼的,不用怕。”雪莉尔安抚着她。   “她肯定会喜欢你的,去吧。”叶菲说。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让原本并不怎么紧张的伊芙心里也开始慌乱起来。   南芬接过了伊芙的手杖,并拍了拍她的肩膀,捋了捋她前额的发丝,推着她走出了屏风,伊芙心中有些惴惴,她一抬头,就看到了坐在大厅正中的女人。   这一刹那,伊芙的惊诧都表现在了脸上,她并没有想到此人看起来竟如此的年轻。   南芬的祖母名叫温兹娜·波莱莫尼,是洛明各王国的一位王室,也是如今国王的姐姐,因为她住在耶文利堡,人们更多称呼她为“耶文利长公主”。   温兹娜有着一头雪一般的银发,可人瞧着却十分年轻,甚至比南芬更显年轻,那张脸似乎只有二十四五岁的年纪,面容姣好,身材迷人,她坐在一张铺着金色兽皮的雕花椅子上,穿着一件典雅的淡紫色绸裙,一条腿叠放在另一条腿上,双腿优雅地偏向了一侧,一只脚略微翘起,露出了白色高跟鞋的鲜艳红底。她上身靠着椅背,双手持一根金色权杖横放在腿上,姿态还算放松,可依旧让伊芙感受到一种无上气度所带来的压迫感。   大厅两侧站着数十个士兵,都穿着黑色的铠甲,让人看着就心生敬畏。   比起以前,伊芙这几年确实长进了不少,但这种阵仗却还是第一次见识到,于是,那骨子里的怯懦性子终于又冒出了头:当温兹娜那有些凌厉的目光一扫而过,让她的腿都有些发软了。   座位上的女人看到她了,带着一些审视的目光,随后,她朝伊芙笑了笑,招了招手,示意她在自己身边的椅子上坐下。   伊芙面前有两层台阶,她跨上了台阶,坐下之后,温兹娜便挥退了一众手下。   “孩子,我听南芬和茂奇说过你,他们一直都对你赞不绝口,你叫伊芙,是吗?”   “对,伊芙·洛德恩特·哈维因。”伊芙急忙点头。   温兹娜听她说完,先是愣了愣,然后又笑着拉过了她的一只手,放在自己手心上,语气十分缓和地说道:“别紧张,我只是想找你聊聊。洛德恩特……唉。”她重复了一句,然后叹了口气,“我和你父亲是老朋友,而你母亲……也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旧友了,所以你完全不必拘谨,你可以叫我阿姨,温兹娜阿姨。”   伊芙心里依旧有些紧张,并没有听出她说话时那微妙的情绪变化。   “伊芙,你母亲呢?你母亲去哪啦?”温兹娜握着她的手问她。   “你是说南芬……”   “不是,是你的生母,伊芙特罗娜。”她的身子凑到了伊芙面前,用仿佛是耳语般的声音说:“我知道很多你母亲的事,我认识她时更早于你父亲洛德,你长得和你母亲很像,也和她一样聪明,你母亲哪去啦?”   “她可能……已经……”伊芙回想着姬弦所透露的消息,思考着要怎么和对方说。   “好了,我知道了……抱歉。”温兹娜拍了拍伊芙的肩膀,眼神有些暗淡,她又问:“你父亲回来了吗?”   “没有。”伊芙摇了摇头。   “还在无垠山脉?”温兹娜皱了皱眉。   “姬弦去找过他,但最后没找到。”   “那只鸟现在在哪?”   “它说它要去南方。”   “去南方……”温兹娜思索了一会儿,点了点头,然后又突然转移了话题,语气温和地问她:“你想去我那里住吗?去耶文利堡。”   伊芙没有答应,也没有当即拒绝,而是下意识地看向了屏风的方向。   “没关系。”温兹娜笑了起来,那笑容看起来比刚才要轻松得多,“你喜欢茂奇家的庄园,那就继续住在那里,如果你想出来走走,不妨到洛明各去玩玩,洛明各不比克利金小。”她用耳语一般的声音神秘兮兮地说道:“那里是我的地盘,来的时候别忘了告诉我,保证你能玩得舒心。”说完,还朝她眨了眨眼,那样子可不像是一位已经当了曾祖母的人——事实上,她在去年甚至已经有了一个玄外孙了。   伊芙点了点头,心情终于舒缓了下来,之后,温兹娜一直拉着她的手,不再问关于伊芙特罗娜与哈维因的事,反而是与她唠起了家常,问她平时都做什么,擅长什么,听说她无法使用魔法,便又给她做了个测试,大体上就是俄略金做过的那一套。   能看得出,温兹娜对这一点十分介怀,毕竟她自己就是一位赫赫有名的魔法师,而曾经伊芙特罗娜的水准却仍在她之上。   “这怎么行。”温兹娜叹息道,她叫来了手下,并吩咐他去拿一样东西,等那人回来之后,就将一本约三十二开大小的厚书交给了伊芙。   “拿去玩吧。”温兹娜对她说。她的情绪有些多变,伊芙也拿不定主意是否要收下这件古怪的礼物。这本书厚度超过了十公分,黑色皮面,以伊芙手掌的大小来说,单手持有还是有些容易脱手的。   见伊芙有退还此物的意思,她又说道,“不必客气,它原本就是你母亲送给我的,对我来说只是一种想念,而现在她的女儿就在我面前,所以我要把它送给你,这才是物尽其用。”她站起身,伊芙想要跟着她站起来,却被她压下了肩膀,温兹娜提着裙子缓步走到了伊芙身后,俯下身子,十分亲昵地将胸口靠在她的背部,按着伊芙的手打开了那本书,黑色书页上面都是些造型奇特的白色文字,每个字符都只有几笔,有的像是随手画出来的一笔线条,有的是从一点分出的多个曲线,这些笔迹粗细不同,浓淡不一,很难想象要用怎样的笔才能写出这样的字。   两人脸贴得很近,伊芙能够闻到她发丝上传来的一缕幽香。   “这是一本自动施法书,能让人在使用它时暂时获得驾驭魔法的能力,但首先,你需要学会阅读其上的文字。”她指着一段文字,声音缓慢而有耐心,“跟着我念——Lee-haz,Fos……”   “Lee-haz,Fos……”   “Vooz-Dyas……”   “Vooz……Dyas……”   “能记住吗?连起来读一遍。”温兹娜的语气就像是教小孩识字的母亲。   “Lee-haz,Fos,Vooz-Dyas。”伊芙准确地复述了一遍,实际上,以上一长串的发音只不过是书页第一行的三个字符而已。   如同星点般的闪光在伊芙的眼前一闪而逝,就好像是错觉,但伊芙知道,那不是错觉,而是真正由她创造出来的魔法。   她又试着念了一遍,那白色的闪光再度照亮了大厅,这一瞬间,她有些痴迷地回味着这种感觉,内心激动不已。   “这段咒语的意思就是:创造一束纯粹的闪光。”温兹娜直起腰,用双手捏了捏她的肩膀,说道:“这本书很珍贵,以后就交给你保管了,茂奇懂得这上面的文字,让他教你。”   事后,伊芙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离开大厅的,又是否礼貌地和温兹娜道了别。在别人的眼中,她一直将那本施法书死死地抱在胸前,目光是从未有过的呆滞,别人叫她也不应,连走路都是跌跌撞撞的,需要别人扶着才不会跌倒。   对于温兹娜来说,自动施法书的珍贵不仅体现在它本身的价值,更是她与伊芙特罗娜的情谊见证,正因如此,直到今日她都随身携带着这本书;而对于伊芙来说,温兹娜所赠予的这本书,就如同是给了她第二次……不,应该说是第三次的新生,这就像少年终于被允许坐在吧台饮酒,大小伙子第一次与心爱的姑娘上床……令人兴奋而忐忑的第一次是极为珍贵的——魔法之于伊芙,就像是一张拼图的最后一块,这块拼图并不能改变什么,却预示着一种圆满,一种生于此世的归属感。 歌声与美酒(其二)   伊芙随着叶菲、雪莉尔二人出了院子,三个人皆是沉默不语,可叶菲的腮帮子胀鼓鼓的,明显是在憋着笑。   最后,她们终于忍不住一同笑了起来。   “你们笑什么呢?”伊芙问这两人。   “那你又在笑什么?”雪莉尔反问她。   “我也不知道我在笑什么,我就是跟着你们笑。”伊芙回答。   “那就对了,我们是在笑你现在还没搞清楚状况啊。”雪莉尔说。   “这又是怎么说?”伊芙问她。此时伊芙已经换下了裙装,可手里仍拿着那本施法书。   “我们这位温兹娜女士坏心眼可多着呢。”叶菲说,“她是在故意捉弄你的。”   “捉弄我?什么意思?”伊芙还是不明白。   “她刚才弄出这样的阵仗的,为的就是吓唬你。”叶菲一边说一边笑着,“她……哈哈哈……”她指着身后的院子,捂着肚子笑个不停,“她坐的……坐的那个台阶,你知道毯子下面……是什么吗?”她蹲在地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那是我家收葡萄时候用的……板条箱……哈哈哈……”   伊芙挠了挠头,她回忆了一下,当时跨上台阶时鞋跟踩在红毯上面确实能听见底下咚咚作响,她还以为下面是空心的地板。   “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啊?”伊芙十分不解。   “谁知道呢,我们这个老祖宗做事从来都是不按常理出牌。”雪莉尔耸了耸肩,“但其实她是个很和蔼的人,你和她相处得久了就知道了。”   “我知道。”伊芙用手摩挲着那书本的皮面,说道:“她确实很亲切。”   贵族做事似乎比常人还要随心所欲?伊芙算是吃了个教训。再一想,不仅是这两姐妹,这下子连南芬也做了一次帮凶?好啊,一想到刚才自己那小心翼翼的模样,她就觉得耳根子有些发热。   “我们现在去哪?”叶菲站起身,终于从那痉挛般的笑声中缓和了下来。   “你们家不是开酒厂的吗?能不能去那里转转?”伊芙说。   “现在吗?”叶菲看了看太阳,此刻还没到中午,“河西的酒厂现在正在酿苹果酒,离这里有几里远,我们找辆马车?”   “就走着去吧?不行吗?”伊芙看着眼前的乡间土路与成片的树荫,很想在这边走走。   “倒不是不行。”叶菲点了点头。   “我们先回去拿点吃的吧。”雪莉尔说,“要告诉他们一声,我们去酒厂,中午不在家吃了。”   三人决定之后就开始行动起来,并从侧门悄悄溜回了房间,叶菲在储物间里找出了自己几年前穿小了的旧衣服和鞋,让伊芙换上,以免她弄脏裙子,毕竟,如果再发生当年敏希那次的泥巴惨剧可就不好了。等出来之后,叶菲身后就背上了一个双肩包,里面塞满了从厨娘那要来的食物与水,三个人走在土路上,并事先说好了要轮流背包。除此之外,雪莉尔手里还拿着一根长竿,路过谁家道边的果树时就会打下几颗熟透的果子,每当这时叶菲都会趴在墙角望风,弄得伊芙也有些紧张兮兮的。她在波云庄园时也见过半大的孩子做过这些事,可自己参与进来还是第一次,其实雪莉尔也并不乐意干这个,毕竟她已经十八岁了,可不是小丫头了,为什么叶菲就是长不大呢?   但萝齐米确实有很多伊芙没见过的树木花草,这也是雪莉尔能甘愿陪着叶菲当小毛贼的原因——两人都想让伊芙尝尝当地的水果。这边的气候不像沸蒙那样潮湿多雨,环境更类似于沙漠绿洲,西边是一片不算大的沙漠,东边更远处是皑皑雪山,一条河流便是从雪山流向沙漠方向,在镇西边汇聚成一汪宝石蓝色的湖泊,在伊芙看来,这片地带几乎就像世外桃源一般得天独厚。   深秋能开的花不多,在这边可以找到的大概有菊花、木槿、月季和牵牛这类生命力旺盛的植物,三个人才走了几里的路,伊芙的宽沿网帽上却已经**满了颜色各异的花朵,加上身上穿着的那件有些褪色的印花裙子,活脱脱的一个小村姑打扮。   萝齐米的中午热得很。一点多钟的时候,三人计划在河边的一棵树冠茂盛的槲树下歇憩。这边是一处非常适合野餐的地方,橙色的落叶铺满了碎石河滩,四处虫鸣鸟叫不绝于耳。叶菲从包中拿出了水和食物,放在事先铺好的粗帆布上,午餐很丰盛,其中有掺着果干的蛋糕、加了茴香和花椒腌制的酸黄瓜、夹着烟熏火腿的全麦三明治、外表焦黑的炭烧土豆、酥软微甜的煎年糕,以及一罐处理干净的新鲜紫葡萄粒,那葡萄颗粒饱满,水分充足,甜得齁人,不知是什么品种。很显然,这些食物是在她们临走前由厨娘们匆忙准备出来的,而且量很足,显然是照顾到了伊芙那惊人的胃口。   吃过饭后,三个人就坐在河边,脱了鞋子将脚泡在清凉的河水里,吃着葡萄闲聊了起来。   “要不我们就在这里坐着,明天再去酒厂?”叶菲问伊芙。   “离这还有多远?”伊芙问。   “大概还要走这么远的距离。”雪莉尔用帽子扇着风回答。   “好,那就在这边看看吧。”伊芙点了点头,她看得出两名少女似乎是有些累了,况且今天的太阳还这么大。   “伊芙,你以后也会出去游历吗?”叶菲问这话时,正在用石片挖身边的沙土。   “可能会去吧,但我还没想好。你为什么觉得我会出去游历?”   “我觉得像你这样优秀的人,是一定要出去看看的,不管干什么,出去走一走总能收获很多好点子,也能长很多见识,就像茂奇那样。”叶菲说。   “那你们两个呢?会出去游历吗?”伊芙问。   “我可能没机会了,过了这个冬天,我就要去东部城附近的格仑津市上学了。”雪莉尔说。   “上学?”伊芙这么一想,似乎只有自己一直都没有上过学,南芬请家教过来给她授课,而她也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我是学医药学的。”雪莉尔说,“但其实成绩并不好,能去格仑津读书也是运气好。”   “雪莉尔是在谦虚呢。”叶菲吐了吐舌头,“她父亲就是个著名医生,她的成绩又会差到哪里去?”   “我父亲是个心理医生,这个和我学的医药学还是不太一样的。”雪莉尔笑摆了摆手,“叶菲,还是说说你吧,你不是要去拉德市吗?到那时候,我们离得可就远了。”   拉德市是处于克利金北方,离洛明各王国比较近。   “你也是去上学的?”伊芙问。   “算是吧。”叶菲将河水引到了自己挖出的小坑中,形成了一个水洼,“去碰碰运气,看司宾乐器学校会不会收留我。”   一只青蛙从远处的草丛中跳了出来,又钻进了河里。   “要不然……”伊芙挠了挠头,“我也找个学校念念书?”   叶菲与雪莉尔同时转过头看着她。   “总是在庄园里待着也不太好,像个无业游民一样。”伊芙知道,如果自己再大一些,可能就要有人来庄园说媒了,虽然南芬还不至于把自己嫁出去,但如果能像两姐妹一样找点事做,或许就能少很多麻烦。   “那你来拉德市吧,我们做个伴?”叶菲用湿漉漉的手拉住了伊芙的袖子。   “可以考虑一下。”伊芙确实有点心动。   雪莉尔张了张嘴,似乎也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没说出口。   于是,这个话题也就暂且结束了。   叶菲的小水洼蓄满了水,她将入水口用石块堵住,然后开始动员伊芙和雪莉尔下水抓鱼。   徒手抓鱼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反正伊芙就一条也抓不到,而这两姐妹明显是熟手,一指长的小鱼几分钟一条。   伊芙光着脚站在深至腿肚的清澈河水中,虽然抓不到鱼,心情倒是十分舒畅,这边的雨季还没过多久,河道很宽阔,河底都是干净的沙石,没有一点淤泥。   忙活了半小时,伊芙最后只抓到了两只小虾,也放在了叶菲挖出的小水洼中。   趟着冰凉的河水,伊芙捧起一汪清水,弯着腰洗了把脸,刚抬起头,就被溅了一身的水。   抹了一把脸,伊芙就看见叶菲这个疯丫头正站在她身前用手掌拍水,那声音啪啦啪啦地响。   伊芙马上做出了回击,她直接用双手舀起一捧河水泼了过去,叶菲还没反应过来,胸前就被淋湿了一大片。   “喔——有你这么玩的吗!”叶菲惊呼了一声,看表情似乎有点生气了。   伊芙也觉得自己泼这么多水有点过分,心里有点慌张,刚想要道歉,却见叶菲突然扑了过来,直接抱住了她的肩膀。   “尝尝这个!”   冰凉的水与少女的体温通过湿漉漉的衣服一同传递了过来,叶菲出人意料的举动让伊芙的脸有些涨红,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却因为重心不稳,仰头栽了下去。   噗通一声响,叶菲与伊芙一起跌进了河里,溅起一大片水花。叶菲听见耳边传来了咕噜噜冒泡的声音,于是连忙站起身,将伊芙从水里拉了起来。   两人现在完全湿透了。   “你们两个玩什么呢?”雪莉尔转过头,却是一脸见怪不怪的表情,她对两人说:“快去太阳底下晒晒,等一会天凉了要感冒的。”   伊芙由于是仰头入水的,感觉并不舒服,此时鼻腔里被灌满了水,就算擤过之后还在淌个不停,她就用这副模样与同是落汤鸡的叶菲对视着,然后笑了起来。   有意思。   雪莉尔帮伊芙解开发带,控干了水,让头发散开自然晾干,那头柔顺的黑发在阳光下反射着隐约可见的蓝色,漂亮至极,看得雪莉尔羡慕不已。   不到半个小时,两人的衣服和头发也都干得差不多了,小水洼中也被填满了鱼虾。也就是这时,河道上方传来了马蹄与车轮的声音,三个人向土路方向望去,就看到一个穿着灰色马甲的汉子,他将马车停在了路旁,冲着少女们的方向喊道:“小叶菲,夫人让我顺路过来看看你们!”   叶菲听这声音,眼睛眨了眨,然后拉着伊芙的袖子说道:“看来我们可以去酒厂了。”然后又朝汉子的方向用力挥了挥手,“你是要去酒厂吗?也载我们一程——”   汉子扬了扬手,回答道:“好嘞!”   于是,她们又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了起来,雪莉尔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拆掉叶菲的小鱼塘,把这些蔫头巴脑的鱼虾放生,叶菲自然是不高兴的,因为她刚把装过葡萄的空罐子装好了水。两人并没有因此而起争执,叶菲虽然贪玩,可脾气却出奇地好。   汉子名叫欧科,是一名车夫,按照这边的叫法就是“车把式”,负责在酒厂和镇子之间往返送货,他现在驾驶的就是一辆双驾的板车,车上装着一箩筐一箩筐的苹果,车顶盖着遮阳的篷布,在这炎热的天气下,发出有些发酵的果香气味,这味道其实并不算难闻。   叶菲率先爬上了装着货物的车上,就坐在篷布上。   “不会把苹果坐烂吗?”伊芙有些犹豫。   “没事的,这下面还有一层草垫,绝对没问题,除非是欧科也上来了。”她趴在将近两米高的货堆上,朝着伊芙伸出了手。   伊芙把背包递给了叶菲,等叶菲放好背包转过头时,却看到伊芙已经抓着捆绳十分轻盈地翻上了货堆,看得两姐妹皆是一愣。   “不愧是擅长剑术的人,瞧这臂力。”叶菲打趣道。   “喂,别看了,快来帮我。”车下传来雪莉尔的喊声。   叶菲这才注意到,雪莉尔还在车下站着。   等三人都上了马车,坐在前面的欧科朝着空气扬起了马鞭,啪的一声脆响,两匹马迈开了步子,马车稳稳当当地朝着酒厂方向进发。   此时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多钟,阳光不像刚才那样浓烈,随着马车的行驶,微风源源不断地吹拂着脸颊,十分惬意,伊芙就这样仰头躺在了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篷布上,在马蹄与车轮声中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等再次醒来时,这辆车已停在了河西的酒厂中。   萝齐米镇共有五座酒厂,其中有三座都是叶菲家的,而在所有酒厂之中,河西方向的酒厂是最大的一座。   酒厂中最显眼的建筑就是位于河边的一架水车与两架风车了,水车所在的河流能明显看出是开凿引流过来的,水流入口的河道中堆砌着一面石墙,将大部分的河水围堵并蓄积下来,并在一侧建造了能够控制水流通量的手摇木闸门,从石墙的缺口斜槽处落下的水流冲击在水车顶端的叶板上,将水下落的势能转化为动力,水车一方面能够为酒厂提供源源不断的水源,另一方面又能以齿轮和皮带的传动支持着简易的自动化机械,除此之外,能够明显看到水车的底部并未浸在尾水渠中,如此结构的水车也就是所谓的上冲式水车。而两架风车的构造比起水车来说要复杂得多,且在五座酒厂中独此一家。两架风车规格相同,都是有着六个宽大的扇叶组成,架在半开放的塔式木屋顶端,扇叶上面固定着染成彩色的帆布料,六扇就是六色,或许是因为时间久了,如今似乎有些褪色。这些帆布可以通过拉绳收放,以此来避免强风损坏扇叶和内部的驱动机械,而这两架风车最巧妙的一点在于,如此巨大的扇叶却能够根据风向灵活调转方向——其风车塔的顶端是由若干组齿轮组成的转塔,而风车叶片就被安放在这里,如果仔细观察,能够看到叶片的背面还装着与主叶片垂直的四叶小扇,这小扇的内部与转塔外缘的有齿轨道相接,当小扇正对风向时便会转动,并通过齿轮将力传递到转塔上,使得前段的主叶片始终能够迎着风转动。酒厂的风车并不是用来磨面粉做面包的,而是用来驱动碾碎机和滚筒筛等加工机械的。   叶菲知道伊芙会对什么感兴趣,所以先带她去看了河边的水车。酒厂中的工人并没有伊芙想象中那么多,而且,如今虽是收获季,但这些人看着好像还挺悠闲?   稍微离水车近一些,就能听见这边隆隆作响的水声,而到了水车眼前观察,才知道这大水轮转得究竟有多快,水花四溅所形成的雾气弥漫四周,找对了角度甚至能隐约看到一条彩虹,厚重石块堆砌的小水坝足有七八米高,站在坝顶上,能够看到后面蓄满的水,虽然很深,但同样是清澈见底,甚至能够隐约看见水底几条大鱼灰黑色的背脊。   在这边钓鱼应该不错。伊芙盯着水底的鱼群,心里默默地想。   在这时,远处传来了一声哨响,随后,伊芙就看到几名工人朝着声音的源头方向走去。   “他们要干什么?”伊芙问叶菲。   “应该是要开工了。”叶菲说,“我们也过去看看吧。”   三名少女正并排蹲坐在河岸边看鱼,此时相互拉扯着站起身,伊芙站在中间,叶菲和雪莉尔一人挽着伊芙的一只胳膊,就这样一边笑着,一边架着她朝着工人集合点走去。   酒厂在这个季节主要做两种酒,一种是葡萄酒,一种是苹果酒。   萝齐米的苹果种植区分三处,一处位于最西边的蓝湖附近,一处位于雪山山下的坡地,最后一处位于雪山山脚下,前两处种植着用于秋季酿酒的品种,而最后一处海拔较高,冬季温度低,因而果实会被一直留在树上,直到冻成褐色的冰坨后,再采摘下来用于制作冰酒。   与制作葡萄酒不同,苹果榨汁之前需要清洗干净,方法是放在一段回形凹槽中滚动冲洗,凹槽底端有着毛刷滚轮,可以有效清理苹果表层的污渍和泥土,而工人便会在这时挑拣其中的杂物与烂果。驱动这台机器运转的便是那两架风车的其中之一,那些架设其中的伞齿轮组与皮带传动是动力能够有效传递的关键。   酿酒用的苹果比起沸蒙或者波云庄园本地产的苹果要小很多,表皮青红不均,大部分果子的形状都是歪歪扭扭的,没一点卖相。伊芙从凹槽中拿起一个咬了一口,很甜,但缺乏水分。   苹果清洗干净后,便会源源不断地倒入碾碎机的进料口中,等出来时就变成了一摊汁液横流的果泥,随后,果泥会与汁水分离存放,汁水倒入一个巨大的木桶,而果泥则被堆放在一个四周带有引流槽的木制浅盒中,浅盒下预先垫好了整张滤布,等果泥填满后再提起滤布完全包裹住果泥,这样第一层就完成了,而第二层的浅盒压在第一层上,以此类推,浅盒一层叠着一层,可以叠到五六层的高度,最上一层不会填充果泥,而是隔着防水篷布压着一堆长条木料。   这方法倒有些像做卤水豆腐,但做豆腐要的是留下来的东西,而现在要的是滤出来的汁水。   榨出来的苹果汁是已经氧化了的,呈混浊的灰褐色,有点像泥水,这些果汁顺着管道流进木桶中,初时水流很急,不到半分钟就能接满一桶。叶菲拿出那只差点拿来养鱼的罐子接了少许,递给伊芙尝了尝,没有沉淀过滤的果汁入口酸涩,不算好喝也不算难喝。   榨汁与过滤花费了很长时间。之后,工人们会将榨汁后的饼状残渣装进袋子中运走,听说可以拌进动物饲料中物尽其用,而另一边,榨出的果汁则倒入了锥底木桶中进行初次的沉淀。   之后便是加热果汁以蒸发水分保留糖浆,这一步骤耗时同样很长,此时时间不早了,工人们也陆续去酒厂的食堂吃饭了,所以后续的流程也就没办法看下去了。   到了傍晚时段,叶菲家的佣人驾着马车停在了酒厂入口,将叶菲她们接回了家,夜晚的天气有些冷,三人抱团缩在马车中,背上裹着车上仅有一条的羊毛毯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而在叶菲家中,丰盛的晚餐正在厨房中有条不紊地张罗着。   伊芙的酒厂参观之旅就算是告一段落了。 歌声与美酒(其三)   萝齐米镇与沸蒙都城又一处不同点是——这边还保留着旬日制的过法,而非星期制。   一旬为十天,旬末是最后三天,以当地的纺织工人为例,他们一般会在旬中休息两天,旬末再休息三天,其余日期工作十小时,大致算来,就是每旬做五休五,酒厂工人比较特殊,分淡旺季,收获季比较忙时可能会一旬工作八天,但不会再多了。   总体来说,萝齐米镇居民们的生活很悠闲,因而业余活动比较丰富,又因为酒业发达,酒馆遍布各处,有些喜欢热闹的店东家便会时不时地在酒馆中举办歌舞会和唱歌大赛,奖品一般是酒或者工艺品、匕首之类的小物件,有时也会直接给钱,时间一般会定在旬末中间那天,部分活动会对外地游客开放,而有些却只限当地人自娱自乐。   所以,在这天晚上,当木门被打开时,站在台上的年轻人明显一愣,而台下的观众们也顺着歌手的目光齐刷刷地看着门口处的来人。   众人会有如此反应,一方面是因为来者是一位年纪不大的漂亮姑娘,另一方面是因为此人看起来很陌生。   “伊芙,这边!”酒馆靠火炉的位置,一名少女挥了挥手,是雪莉尔。   众人见有熟人接应,便都收回了目光。   伊芙穿过坐满了人的大厅,来到了雪莉尔身边。位子已经预留好了,伊芙理了理衣裙,有些拘谨地坐在那里,周围仍时不时有投射过来的目光。   “刚才怎么回事,我感觉这群人看我的眼神像是要吃了我一样……”伊芙凑在雪莉尔耳旁小声说道。   “他们肯定是以为你走错了路,别在意。”雪莉尔笑着将一瓣橘子塞进她的嘴里,“来尝尝看。”   伊芙下意识地张嘴吃下,却几乎要被这橘子酸掉了牙。   “这也太酸了。”她苦着脸说。   雪莉尔看她的模样,一面是觉得好笑,可又有种莫名的挫败感:这姑娘现在还没意识到自己是被捉弄了吗?   此时,一声尖锐而响亮的弦乐器在舞台后方奏起,那冷不防的声音吓得伊芙缩了缩脖子。   “你们这边的风气,我着实还没习惯。”伊芙说:“现在怎么回事,是要开始唱了吗?”   还没等雪莉尔回答,台上的青年歌手已经开腔了,他嗓门很大,全酒馆都能听得见。   这青年唱的是一首主题轻快的歌曲,伊芙以前就听过,歌词的大意就是说:有这样一个地方,房屋是用糖霜饼干做的,道路是用白巧克力铺的,河里流淌的是葡萄酒,田里的土都是可可粉,牛轧糖带着糯米纸做的翅膀到处飞,连种出的树都结着永远新鲜的水果布丁。这个地方十分遥远,可人们还是争先恐后地去寻找它,就算是世界上最懒的人,也会为了它不辞辛劳翻山越岭。   台上的人唱得起劲,台下的人给他打着拍子,酒馆中的气氛开始活跃起来。   今天是唱歌大赛的决赛,酒馆里到处都是人。   伊芙听了一会儿,转过头问雪莉尔:“叶菲呢?她藏哪了?”   “在台子后面呢。”雪莉尔回答。伊芙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就见远处的角落里坐着一个满脸兴奋的少女,头上还顶着一对牛角辫,这扎辫子的手法一看就是南芬的杰作,此时叶菲手里捧着一把不知名的乐器,看那演奏的动作,伊芙敢确认刚才那吓人一跳的声音十有八九就是她弄出来的。   青年歌手一曲唱完,便跳下了台子,听雪莉尔说,这人是上半年唱歌比赛的冠军。   满面红光的店老板坐在前排,此时站起身,朝着身后的人招了招手,便有不少人陆续从座椅上起立,朝着台前的空地上走去,他们是在抽签决定今晚上台的顺序。   “我们也该上去了。”雪莉尔站起身。   “去哪?你报名了?”   “不是,是去二楼,我们今晚的位子在二楼。”   于是,两人贴着墙壁朝着二楼的楼梯走去,这时,伊芙听到下面有人喊道:“沙德大师,来一段吧!”随后,众人鼓起掌来,又一会儿,酒馆中响起了弦琴独奏的声音,那音色正是叶菲用的那种琴。   两人刚上楼,就听见从下方楼梯传来的咚咚脚步声,叶菲赶过来了。   桌位靠着护栏,一转头就能够看见下方的高台,视野极佳,桌子上此时摆放着蜜饯与干果,原本桌子上就有两瓶酒,叶菲上来时怀里还抱着一个大棕瓶,那瓶子很大,看着至少有一升半的容量。   看叶菲此时脸上露出的得意笑容,很显然,这一瓶不是骗来的就是抢来的。   “下面正在演奏的那位是我叔叔。”叶菲刚坐下,就迫不及待地对伊芙说。   “上次那首曲子就是他写的吧?”伊芙问。   “对,一会儿他也会演奏那首。”叶菲回答。   “我刚才看你也在用那把琴,那是什么琴?”   “是一种改良乐器,可以算作是擦弦提琴的一种。”叶菲说,“这类乐器在以前倒是流行过一段时间,但因为缺点比较多,所以也就慢慢地被取代了。”   “有什么缺点?我感觉你刚才演奏的效果非常好。”   “你听不出缺点,那是因为这一把是我叔叔制造的。”叶菲说这话时语气颇为自豪,“他对旧时代的乐器都很了解,擦弦琴也算是老古董了,如果说历史的话大概有几百年……”   “叶菲,这你就不懂了,擦弦琴最早可以追溯到前中古期,也就是第三纪元的前期。”突然,邻桌的一个声音打断了她的话。伊芙转过头,就看到一个高瘦的男人坐在那里,这人穿着一身黑色三扣礼服,竟还打的领带,与在场穿得花花绿绿的镇民们格格不入。他朝伊芙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又对叶菲说:“古代的擦弦琴其实也都是参考了第三纪元的文字描述而复原出来的。”   “真的是这样吗?我叔叔可从没说过这些……”叶菲挠了挠头。   “其实你的说法也没太大问题,你也知道,我不是个愿意较真的人,但今天……和你说实话,我只是想找个机会切入你们之间的谈话而已。”那男人笑了笑,十分坦诚地说道:“与年轻姑娘们交谈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我能去你们那桌吗?”   “你想过来?今天这位才是主角,你要问她。”叶菲笑着指了指伊芙。   “我叫埃利文·亚隆,是一位不太出名的作家。”男人是这样介绍的自己。   “你好,可以叫我伊芙。”伊芙看着这位彬彬有礼的男人,很显然他与叶菲她们认识,于是她便放开了手脚,笑着对他说:“不过,如果你想和我们同座,那就要拿出一点诚意。”   “什么诚意?”埃利文饶有兴趣地问。   伊芙原本是想让他讲个笑话算了,但雪莉尔却很合时宜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他有钱,有的是。”   于是伊芙马上想出了新主意,她说:“请我们喝酒吧,至于选什么酒,你来挑。”   “酒?这简单。”男人马上就笑逐颜开了:“叶菲,下去拿酒吧,挑你喜欢的,说到识货,这里谁都不及你。”   叶菲几乎是第一时间跑掉的,看来,她们和此人打交道时,出现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埃利文先前只点了一杯酒,他就拿着自己的酒杯坐到了这一桌。   “前中古期是个很有意思的时期,在这前后将近10个世纪的时间里,诞生了很多堪称艺术品的发明。”埃利文说,“当时的人对机械结构十分痴迷与执着,他们希望一切都是可量化的、稳定的和优雅的,小到麦粒大小的钟表,大到漂洋过海的明轮船,这些精妙机械为前中古期的技术与审美做出了很好的诠释,而乐器自然也不例外,他们将几乎所有乐器都加上了键盘,包括但不限于提琴、竖琴、笛子、号角和锣鼓等等,钢琴也是在那个时代诞生的,一开始是拨弦式的大键琴,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才出现了音色更好的击弦式钢琴,再后来是自动钢琴……而最终呈现出来的,就类似威伦丰尼城堡遗迹这样的自动演奏建筑群。”   就和这个时代大多数男人一样,埃利文觉得,如果想要博得少女们的欣赏,那就要尽量展现出自己的博学,但还不能说得太深,至少要让别人能听懂、听下去。他继续说道:“沙德·西林斯是一个很天才的人,能把纹印刻画进乐器里,本身就是一件需要头脑和耐心的活,而他不仅做到了,甚至还将它的效用发挥到了极致——如果说擦轮提琴有什么缺点,那就是音色不够好听,也不够响亮,键噪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而这些都能够靠他的聪明才智解决,我觉得他可能是克利金……或者说黑羽洲最出色的制琴师了。”   伊芙听着,不住地点头,等他说完了,她便问道:“你对这些好像很了解,是写作需要,还是说……”   “伊芙小姐,你可能是误会了。”还没等伊芙问完,他就笑着摆了摆手:“我写的内容与这些都没有关联,你听到我说的这些,都是沙德从上学时就在我耳边絮絮叨叨的内容。”   “你们俩是同学?”伊芙问。   “是校友,那时候我从来就没有料到,自己会在这里定居下来。”埃利文又问她,“你听我的口音,觉得我像是哪的人?”   “是……首都人?”伊芙回答。   “没错,我毕业时本来想去逻各斯院谋个一官半职,结果不到半年就意外继承了一笔不小的遗产,于是我就离开了沸蒙,来到这里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这里环境好,又不用为生计发愁,这就是我心中堪称完美的写作环境。”他笑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雪莉尔已经打开了那个棕色的大肚瓶,给每人都倒上了一杯,包括还没回来的叶菲。   “我们喝的酒都是甜酒,如果你喝不惯,一会儿就让叶菲再跑一趟。”雪莉尔说。   “没关系,我本来也不喜欢喝太烈的酒。”埃利文举起杯子喝了小口,然后点了点头,“这个就很不错。”   伊芙也跟着尝了一口。这酒是冰过的,正如雪莉尔说的,是甜酒,口感较为清爽,如果找一个伊芙曾经喝过的酒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加了盐和柠檬的白威末酒,有一些葡萄酒与药草的香味,但酒精度稍高,说不定已经超过二十度了。伊芙看着那一大瓶酒,微微有些发愁,四个人今晚真的能喝完这么一大瓶吗?   正这么想着,叶菲就回来了,怀里还捧着一个冰水桶,其中放着四个黑色的小圆瓶,那瓶子不大,看起来大概只有二三百毫升的容量,看着这瓶子的大小,伊芙就皱起了眉,一般来说,瓶子越小,度数越高,应该是这样吧?   “账都记在你头上啦。”叶菲喜滋滋地拍了拍埃利文的肩膀,然后才坐下。   “这是什么酒?这瓶子看起来倒像是什么酊剂,你是去了对面药店?”埃利文从桶里拿起一个小瓶,放在灯底下查看。   “什么酊剂,这是起泡酒。”叶菲一回来,就将自己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酒厂很早以前就想做这种酒了,但没有合适的瓶子,而且工艺也不算成熟,现在瓶子的问题好像解决了,但酒渣还不能完全去干净,所以还没打算正式上架。”   “这酒卖多少钱?”伊芙问。   “因为现在产量很低,所以没有确切定价,主要是瓶子的问题,这瓶子要比酒贵,一会儿是要回收的。”   “如果没有定价,这钱要怎么算?”埃利文笑着问。   “店老板和我父亲正在下面商量呢,说要好好宰你这条大鱼。”   “我在你们这里可花了不少钱,可别把我吓跑了。不说这些,先让我尝尝这酒……”埃利文拿起一瓶酒,用力地将软木蘑菇塞向上拔起,却没有成功,于是便开始用扭的。   “慢慢来,不然会喷出来……”叶菲说。   嘭的一声响,一颗软木塞子冲天而起,二楼的人被这声音吓了一跳,纷纷扭头看向埃利文,而埃利文此时正手忙脚乱地处理着从瓶口溢出的酒水和泡沫。   那木塞飞到了楼顶的木梁上,又弹到了一楼的人堆里。   “哎呦,哪个狗屎扔的瓶塞!”下面有人叫嚷道。   自然不会有人承认。楼上传来了一阵哄笑声,有人对楼下还一头雾水的人喊道:“果赫里,你舔一舔那塞子,看看是什么酒,说不定就能找到原主了!”   “去你的吧!”那人笑骂着,一抡手便将软木塞扔回了二楼。   闹剧很快就平息了,埃利文对自己惹出的乱子并不感兴趣,他已经喝下了一杯起泡酒,正回味着这酒的口感。   “真不错。”他赞叹道,“起泡酒……是很新奇的口感。”   伊芙看着他杯中仍冒着气泡的液体,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曾经出现过的事物,在另一个世界线中也必然会再出现吗?就像这酒,就像钢琴,就像工业革命……或许这只是一种巧合,又或者是由时间结出的果实——当所有视线都聚集到一处时,被需要和被期待的事物终会显现:正如牛顿与莱布尼茨之于微积分,勒威耶与亚当斯之于海王星,爱因斯坦、洛伦兹和庞加莱之于相对论……只要走得足够远,同时看到苹果的人就不会只有一个,最终,总会有一个最优秀者凭借运气和实力将其成功摘取。 歌声与美酒(其四)   三个多小时后,大棕瓶与四瓶起泡酒都见了底,于是雪莉尔又将桌上原本放着的酒开了一瓶,分别倒给了众人,这瓶倒是常见的干白葡萄酒,埃利文尝了一口便放在那里了。   伊芙喝得有些晕晕乎乎了,期间还上了好几次厕所。她这样的小个子小身板,喝酒永远都是不占优势的,总会比别人更容易醉——原本应该是这样,但此时她所展现出的酒量与她的食量同样惊人,她现在竟然没有醉到不省人事。   四个人此时的状态都和往常不大一样,埃利文原本说话还算克制,而现在则开始谈论一些敏感话题,先是从东部边土的流民安顿问题说到了国内穷富人之间的日益复杂的矛盾激化问题,然后又谈到了历史上亚河大城邦的覆灭,继而又提到了当时被士兵杀死的大思想家沃哥安与他的客观唯心主义,然后又大肆批判了一番此人的纯思维与理性论调,最后还谈到了自己的写作,谈情绪与存在主义……他所倾诉的对象自然不可能是叶菲和雪莉尔这两个丫头,而是一直专心听他说话的伊芙,伊芙此时听得有点想睡觉,一只胳膊搭在桌子上,正用指关节杵着腮帮看着这个有些亢奋的男人,心中想的却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喜欢拉着她聊天。   而叶菲的醉态是显而易见的,她把椅子挪到了雪莉尔的身后,侧着脑袋靠着栏杆看一楼的表演,她的手还在不断敲击着雪莉尔的背,似乎是在打节拍。雪莉尔倒是十分淡定,她依旧是一边喝酒,一边吃着盘中的零食,一点也看不出醉态,伊芙可看得清楚,她今晚喝得比谁都多,却又比谁都清醒——这是伊芙来到萝齐米镇之后遇到的最稀奇的一件事了。   “所以说,你写的不是小说?”伊芙问他。   “当然不是!我过的生活单调得就像清水煮面条一样,我怎么可能会写故事……我只写我的想法,保守者说我既反宗教,又反新逻各斯主义,所以很多人骂我,于是我索性就用不同的笔名写,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了二十多个笔名了……”埃利文此时满面红光。   “可能这就是你没什么名气的原因。”伊芙说。   “是啊,很有可能,但我这人胆小,生怕别人找上门来打扰我,写作就怕这个,我只能用假名……”   楼下传来了鼓掌欢呼的声音,伊芙回头看向一楼,就看到一个人站在台上,手里举着一把崭新的木琴,回应着众人的喝彩。这人正是伊芙刚进来时看到的那个年轻人,他此刻已经成功获取了下半年的奖品,蝉联歌赛第一。   雪莉尔开了最后一瓶酒,又将众人的空酒杯斟满。埃利文端起酒杯尝了一口,却皱起了眉,他问道:“这两个瓶子明明长得一样,可一个是装着葡萄酒,另一个却装着啤酒,为什么?”   “自家酿的啤酒,随便找的瓶子呗。”雪莉尔回答。   “我不怎么喜欢喝啤酒,这个就算了。”埃利文说。   “我也是!不好喝!”叶菲附和了一句。   伊芙端起杯子喝了半杯,感受着其中熟悉而又陌生的苦味。这个时代的啤酒可没有多少气泡,少了一些刺激感,酒里还加了一些蜂蜜,又苦又甜,有些怪怪的。蛇麻草这种植物原本是加在麦酒中作为防腐剂存在的,而如今却成了啤酒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也正因为如此,它的另一个名字“啤酒花”才更被人所熟知。   又过了一段时间,酒馆中的人群并未因为唱歌比赛的结束而散场,反而是更加热闹了起来,舞台上甚至还演起了即兴话剧,那既蹩脚又好笑的对话听得众人时不时地哄笑起来,连伊芙也被这尴尬到了极点的演出逗得捧腹大笑。   “交响乐、歌剧,相比起这些镇民的自娱自乐,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就是:一个是要流芳百世,一个在明天早上就没人记得了。”埃利文最后还是撑不住了,此时是趴在桌子上说出的这段话,他声音很小,只有坐在他身边的伊芙能听得见,他又继续说道:“你发没发现,人总是在为永恒做打算,他们什么都在考虑,却唯独不会考虑自己有一天会死。一个人会为了十年后的成功而忍受痛苦,一个民族能为了百年后的兴旺而移徙千里,一个城邦能为了延续千年的统治而牺牲臣民……那么眼下呢,在永恒面前,眼下的幸福和快乐真就不那么重要吗?”   都重要。人追求幸福,人类需要不断前进,人需要拯救自己,也要为种群的兴亡负责,个人与整体缺一不可——这是个很妥当的回答,弱化了其中的矛盾之处,可如果这样说会不会太敷衍了些?伊芙正想着要怎么回答他时,耳边却响起了沉重的呼噜声。   就这样干坐了一阵子,伊芙竟觉得自己的醉意竟然去了大半,此时头脑还算清醒。但醉酒之人最迷恋的就是那种酒精中毒后飘飘然的感觉,她感觉不怎么尽兴,便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   “不太够喝啊。”雪莉尔晃了晃眼前的空酒瓶,然后将头转向身后的叶菲,说道:“喂,你再去拿几瓶上来。”   “去找伙计啊,我想睡觉。”叶菲趴在栏杆上说。   “去吧去吧。”雪莉尔伸出手,捏了捏她腰间的软肉。   叶菲哼唧了两声,但还是站了起来,挪动脚步去了一楼。   “我们这是要待到几点?”伊芙看了眼时钟,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半。   “等他们玩尽兴了就散场了,一般来说再过一两个小时就会散去一部分人,但总有一部分人要喝酒喝到天亮才回去。”雪莉尔说完,又问她,“觉得无聊了?”   “没有,就是感觉很吃惊,你们业余生活都这么丰富?沸蒙那边可没有这种气氛,现在连我都有点想来这边定居了。”伊芙回答。   “谢谢夸奖。”雪莉尔笑了笑,“不过这边也没你想的那么好,酒业发达让这边多了不少酒鬼,这些人喝多了就会闹事,别看酒馆里现在还和和气气的,说不定后半夜就要有人打起来,这都已经算是每年歌赛的保留节目了。”   “是这样吗?那我可要多待一会了。”   叶菲回来了,却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她带来了一位伙计,而这位伙计的肩膀上扛着一个板条箱,里面整齐地码放着八瓶葡萄酒。   “看到了吗?都记在这位的账上。”叶菲拍了拍埃利文的肩膀。   此刻埃利文趴在桌子上睡得舒服,被叶菲拍了两下还发出了两声哼哼。   楼下再次响起了掌声和欢呼,一名穿着黑色纱裙的少女走上了台,台上此时已经放好了一架竖琴和一把椅子,她在椅子上就坐,踩了踩竖琴的踏板,肩膀贴着琴身,拨动了几下琴弦,她用的是滑奏的手法,那声音听起来十分梦幻。   酒馆里渐渐安静了下来。   “她叫莫薇,不是本地人,是我叔叔的一个学徒,唱歌十分好听,如果她今晚参赛了,那绝对没别人什么事了。”叶菲给伊芙介绍道,“但我不是很喜欢她,她今年都二十七了,却总是打扮得像个十七岁的小孩一样……”   “得了,说这种事要小点声。”伊芙觉得叶菲现在的状态不太对,于是急忙捂住了她的嘴,生怕她会惹出什么乱子。   “啵”的一声,身旁的雪莉尔起开了一瓶酒,她拉了拉伊芙的袖子,有些兴奋地说:“别管她了,今晚我们两个一定要把这些喝光。”   “你们两个怪物。”叶菲撅着嘴,学着小孩的语气说道:“我要下去找我叔叔,不和你们玩了……”   说完,她就跑下了楼。   清脆的琴音响彻了酒馆,这迷人而悠扬的音色似乎一下子就把现场的气氛倒转了过来,将吵闹的酒馆变成了安静的音乐厅,人人都在此时屏息凝神。   名叫莫薇的姑娘面庞白皙,但双颊却有些泛红,似乎也喝了酒,她眼帘微垂,专注地拨动着琴弦,众人静静地听着这优美而稍带欢快的前奏旋律,而在某一刻起,她朱唇轻启,开始唱了起来,而歌词大概是这样的:   荷蕊陌的少女穿着裙纱,就像盛开的白色苹果花,她有一双尖耳朵,腰细身轻又灵活,踮起脚来转起圈,一圈又一圈。   为何那人还没来?难道他出了什么意外?歌声啊,歌声悠扬又轻快。   荷蕊陌的少女戴着花冠,就像舒展的红色蔷薇瓣,太阳慢慢升起来,露水鲜花抱满怀,抬起脚来迈开步,一步又两步。   她站在山腰高声唤,和他见面就这么难?要不,要不再看看河对岸?   荷蕊陌的少女光着脚丫,就像摇曳的白色铃兰花,清浅河水过脚踝,素裙黄花绿青苔,踏起步来溅水花,噼啪噼里啪。   瞧啊,太阳就快要落下,我要不要先回家?   踮起脚来转起圈,一圈又一圈,太阳升起,翘首以待,昔日恋人却不在。   脚步翩然,声若天籁,昔日恋人已年迈。   太阳升起,翘首以待,昔日恋人却不在……   一曲唱完,酒馆中依旧鸦雀无声,直到莫薇站起身,朝着台下鞠了一躬,众人这才鼓起了掌,大声喝彩起来。   “《荷蕊陌恋人》这首歌还是用拉德维语唱出来的更原汁原味,这克利金方言版的改词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是烂。”埃利文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刚坐直了身子就对这首歌大肆批评了一番,“当然,莫薇小姐唱出来的那就另说了。”   “你醒了。”伊芙并没有接他的话,而是笑着问他:“叶菲刚才又拿来了一些酒,要继续喝吗?”   “你们两个怎么还在喝?我今天可算是进了狼窝了。”埃利文看着满桌子的空瓶,先是皱眉,突然又哈哈大笑起来,他又转过头问雪莉尔:“雪莉尔,你确定她不是你的亲妹妹?”   “不是,但说不定上辈子是。”雪莉尔回答。   不知是什么原因,莫薇离台后,短时间内就没人再上台表演了,于是酒馆中便开始混乱起来,周围人交谈与争论的声音越来越大,伊芙感觉自己现在就像身处在菜市场一样,耳边嗡嗡作响。   而又过了一段时间,有些人已经开始起身离开,一楼的人依旧吵闹,而二楼的桌椅已经空了一大半。   眼看热闹散尽,伊芙突然也有种意兴阑珊的感觉,她回过头,看向雪莉尔与那满地的空瓶,一时间又觉得有些恍惚——她们两个今晚真的喝了这么多?   “时间也差不多了,再待下去也没什么意思,两位,我先撤一步。”埃利文站起身,套上了外套,又说道:“还要再喝点什么吗?我下去时帮你们一块儿结了。”   伊芙和雪莉尔对视了一眼,又看着他,同时摇了摇头。   “谢了,埃利文,你可真是个大好人。”雪莉尔给他倒了最后一杯,“今晚我喝得很尽兴。”   “我也一样。”埃利文朝雪莉尔点点头,又笑着看向伊芙,甚至还朝她眨了眨眼,“而且还对着某人说了不少疯话。”   三个人举起杯子,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埃利文摇摇晃晃地走了,伊芙看着他的背影,再想想他今晚说的话,就觉得这人还挺有意思的。   而就在埃利文离开后不久,酒馆一楼有人起了争执打起来了,周围的人反应很快,这几人还没打几下子就被拉架的人群分开了。   “没白等。”雪莉尔说,“我们也下去看看吧。”   打架的一共有四个人,两人受了伤,一个是额头磕在了桌角上,磕破了,流了很多的血,而另一个则是脸上挨了一拳,一边脸肿了起来,嘴里也在流血。   伊芙和雪莉尔下来时,老板和一群本地人正在看顾着这几人,以防他们再起冲突。   “小澜戈来了!”有人拍了拍身边人的肩膀提醒道。雪莉尔姓澜戈,伊芙早前听她说过。   人们都看着雪莉尔,并给她让出了路,露出了人群中间坐在地板上的伤者。   伊芙看看雪莉尔,又看看那名膀大腰圆的伤者,不知道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难道伤者是雪莉尔的朋友?   雪莉尔径直走到伤者面前,用手扶着他的额头查看伤势,有人递给她半瓶烈酒,于是她就用这酒浇在了那人的伤口上,清洗血污。   原来是要给他治伤。伊芙这才看明白,同时也松了口气。   伤者皱着眉,忍受着酒撒在伤口上引起的强烈刺痛,却没吭一声,等伤口清理好了之后,雪莉尔又将手掌摊开,隔空放在伤口上方,嘴里小声念起了咒语,只见白光一闪,那伤口上就覆盖了一层淡白色的膜状物质,并止住了血。   伊芙还是第一次见到能给别人疗伤的魔法,看来,这种魔法并不能做到像让伤口直接愈合这样神奇的事,其效果只是给伤口贴了一层特殊的绷带,能用于止血和防止感染。   雪莉尔又用同样的方法给另一边的伤者治疗伤势,用的是同一种魔法,治疗过后,这人不仅是脸颊消肿了大半,松动的牙齿也稳固了不少。   治疗完伤者之后,酒馆里的人都为她鼓起了掌——就像雪莉尔之前所说的一样,打架是歌赛的保留节目,而她却没说她自己就是参演者之一。   事情解决了,两人也没继续留在酒馆里,店老板想雇辆马车送两人回去,却被雪莉尔谢绝了,两人走在回去的路上,伊芙便问起了关于治疗魔法方面的问题,她尤其是想知道,为何雪莉尔能被容忍甚至被认可在公共场合使用魔法。当她问出这个问题时,雪莉尔是这么对伊芙解释的:“直接使用当然不行,就算你会这种魔法也不能当众使用,必须要有医师执照。你在沸蒙肯定没见过这种医生吧?大城市资源富足,并不需要使用魔法来给人疗伤,他们有效果更好的治疗手段,而这种用魔法治疗伤势的法子在村镇比较常见,一般是世传的巫医在用。”   “那你算是这里的巫医吗?”伊芙半开玩笑地问。   “那倒不算,不过这种魔法确实是我父亲曾经从巫医那里学来的。”她回答。   走夜路在乡下并不是一件太有趣的事,四周漆黑一片,能看到的只有提灯照到的一小片范围,伊芙不知为何突然想起叶菲曾说过的诡异墓碑,不禁笑着摇了摇头。 不比午饭更重要(其一)   伊芙在萝齐米镇住了一个多星期,但无论她有多么喜欢这里,到最后却还是要回去的。在马车临行之前,叶菲送了她一瓶酒,一瓶足有五升的酒。   “瓶子比酒贵。”叶菲是这么说的,这句话听起来有点耳熟,她又说:“这酒足有九十五度,可以一直保存,如果你非要喝的话,也千万别直接喝,会把喉咙喝坏的。”   于是,伊芙就这样怀抱着一个巨大的酒瓶子上了路。   马车穿过了萝齐米镇的街道,虽然大部分人她们都不认识,可还是有人会朝着马车打招呼,向她们问好。   “舍不得走?”南芬问她。   “有一点,这边的环境实在是太好了。”伊芙靠在遮蓬马车的座椅上,看着远处的雪山与蓝天。   “年轻姑娘都喜欢去大城市看,你倒好……竟然喜欢乡村环境。”南芬看着伊芙,突然问道:“你是不是太孤单了?”   “我身边不是有挺多人吗。”伊芙回答,“这样就挺好的。”   “孤僻的人只会越来越孤僻。”南芬说,“我能看出来,你心思重,心里像是有什么负担。”   “没什么负担,只不过是……可能有点迷茫,不知道以后该干什么。”伊芙皱着眉说。   “感觉迷茫?”南芬笑着搂住了她的肩膀,“倒是和我年轻时候差不多。你先前也见过我祖母,我在什么样的环境下长大你差不多也能想到,没有物质上的需求,也没人要求做什么,到最后就只能自己找事做。我年轻时对魔法很着迷,后来就去了洛明各的一所贵族魔法女校学魔法和刻纹印,比起在家,去学校寄宿的那段日子确实要比在家好受许多。”   “说起来,叶菲之前也想让我和她一起去乐器学校读书。”   “你想去吗?如果你想去我就同意了。”南芬眼睛一亮。   “其实我不并太想去,我不像叶菲那样对音乐很着迷,可能会坚持不下来。”   “那你对什么更感兴趣?”   “我也不清楚。”伊芙用指节敲了敲怀中的瓶子,说道:“你也知道,我的身份有些不明不白,所以我有时就会想:会不会有那么一天,自己没办法再像普通人一样生活,被迫做出做违背自己本心的事,又或者这一切都是假象,梦醒来的时候一切都会消失?当然,更可能消失的只是我自己……”   伊芙一直活在一种若有若无的焦虑当中,她不清楚自己为何会成为现在的自己,也不知今后在自己身上究竟会发生什么,她一直都在等待一个结果,无论是好是坏她都接受,只要不再像这样不明所以地活着就好——上天赋予了她最好的一切,可她现在却觉得,她只是偷了别人的人生,说不定哪天就会有人上门来揭穿她,取代她,来向她讨债。   “别这么想,人又怎么会好端端地消失?”南芬忙劝她,“你只要明白,哈维因是站在你这边的,不会有人敢来伤害你。”   “哈维因?”伊芙叹了口气,她还不清楚哈维因现在怎么样了,她问南芬:“你说……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人?我也只和他见过一面。”   “你父亲是茂奇的朋友,也算得上是他的半个老师。他来过庄园几次,是个很温和的人,看不出半点最高统帅的架子,样貌我就不必多说了,他就和我祖母一样,看起来总是那么年轻。”   “他们是不会死吗?”伊芙问。   “说什么呢!他们可还是你的长辈。”南芬摇了摇她的肩膀,“人终归是有死的那一天,只不过或早或晚,他们之所以比普通人活得更久,那也是因为他们为此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   “什么样的努力?”伊芙追问。   “这……我也不清楚,可能就像上天对他们的一种奖赏。”南芬捏了捏她的脸,继续说道:“谁知道呢,这些都不重要,以后有机会了你可以自己去问哈维因,而且我觉得温兹娜肯定也愿意告诉你。”   伊芙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但也不再多问,或许在南芬眼中,那两人是异常神秘的,是与凡人有着天生的距离,南芬对此不了解也不感兴趣。   “可能有一天,你也会达到像他们这样的境界,所以你用不着去看别人做什么,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就行了。”   萝齐米镇离沸蒙不算近,她们在路上花费了四天的时间,等回到庄园时,已经是当天傍晚时分,落日下的庄园建筑很美,通向正门的宽阔大路上铺满了落叶,道路两侧的鹅掌楸枝叶繁茂,落叶在秋风中飘飞着,如同金色的雪片在空中飘舞,围墙前方修剪得很整齐的绿篱在深秋的季节里呈现出瑰丽的渐变红色,在斜阳下闪闪发亮。   看着这熟悉的景象,伊芙忽有一种回家的感觉,这里的人,这里的一切她都再熟悉不过——这里算不算家?   回来时,茂奇和鲁格正坐在院子里喝茶,南芬看到这场面,不禁喜出望外,急忙跑到了鲁格身旁,摸着他的头发问他:“呦,我的乖儿子,不生你父亲的气了?”   “快别说这些了。”鲁格被她弄得有些尴尬,他说道:“我从来都没生过他的气,而是他一直在生我的气。”   “如果你不到处乱跑,我为什么要生气?”茂奇的语气有些严厉,伊芙倒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茂奇。   她本打算静悄悄地走回房间,却被眼尖的茂奇叫住了。   “伊芙,来这里!”他招了招手。   伊芙只好走到他们身边坐下。   “怎么了,萝齐米镇不好玩?还是说……在那边水土不服了?”茂奇见她脸色不好,便问她。   “没有,那边很有意思,我都有点不想回来了。”伊芙勉强打起精神回答。   “是吗。”茂奇点点头,“那是生病了?脸色不太对……”   “你可真够烦的。”南芬对自己的丈夫说道,“她这一路上明显是累了,就让她回去休息吧。”   南芬给她使了个眼色,伊芙点点头,起身离开了。   “到底怎么了?”等伊芙走后,茂奇才敢小声问南芬。   “还能是什么,半大孩子都有的烦恼呗。”南芬给自己倒了杯茶。   “什么意思?”茂奇依旧是一副摸不着头脑的表情。   “缺乏存在感,想证明自己。”说话的是鲁格,“我是这么理解的。”   “是这样吗?”茂奇看向南芬。   “差不多吧。每个孩子的成长环境不一样,也会滋生不同的烦恼,有些是你看一眼就懂的,而另一些——就算她和你说了,你也不能完全理解。”南芬在茶里加了勺糖,继续说道:“这种烦恼一般不会持续太久,可能她自己就会想通,但也不能放任不管,还是要想办法疏导一下。”   “同龄人最懂同龄人。”鲁格说,“我觉得她应该多交几个朋友。”   “儿子,你说要怎么办?”南芬握着儿子放在桌子上的手问他。   “我不太了解她。”鲁格说,“让她去学校看看?”   “我也这样想过,而且她也不反对,但问题是,去哪所学校?”   说到这里,母子二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了茂奇脸上。   “你们问我?”茂奇感觉有些莫名其妙,“我自己都没去学校读过书……”   “你和你那些朋友商量一下,他们都是本地的名人,也都关心伊芙,让他们帮帮忙。”南芬说。   “行吧,你说了算。”茂奇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盘子里拿了一颗苹果,就朝院门走去。   “你现在就去?”   “我先进城去找安法商量商量,看看他有什么建议。”他出了门,声音渐远。   伊芙的心情确实不太好,但也没这一家人想象的那么严重,回来后过了两三天便又如往常一样闲逛玩乐了。   而在这段时间里,关于为伊芙选择学校的事在老朋友之间传开了,他们都十分关注此事,也都在帮忙四处询问,于是这件事很快就弄得众人皆知了,而到了最后,似乎只有伊芙对此事还毫不知情。   除此之外,在这段时间里,庄园里发生的另一件事也让她的内心产生了很大的触动——那就是特里娜出了意外的事。   从当时看来,这件事并没有令她产生什么改变,甚至她自己也很快就忘了这件事,可从后往前看,这件事却对她产生了足够大的影响。   特里娜是一位很普通的姑娘,今年快满十八了,父母都是庄园里受雇的平民——所谓平民,是相对于有钱人而不是贵族或者官员来说的。再说句题外话,在羽地北部,名字后面带“娜”音的女名其实都很常见,重名率极高,就比如这位特里娜,再比如那位长公主温兹娜,又比如伊芙特罗娜,虽然叫起来好听,但随处可见。   伊芙刚来庄园时,特里娜与她差不多大,却一直如同一位姐姐一样照顾她,两人那时的关系亲近,但在两人身份与财富都不相称的背景下,特里娜的心底无疑是藏着遗憾与自卑的,伊芙即便是能够体会到她的这种情绪,却还是做不了什么,也因此,在这五年之中,特里娜看着伊芙成长、一天更比一天的优秀,同时也渐渐疏远了她,甚至不知在何时开始,已经十分生分地称呼她为“您”了。其实也不难猜到,这种改变不仅仅是因为少女因年龄增长而产生的自觉,也源于她父母对她潜移默化的影响与管教。   出事的那天下午,一名园艺工人正在庄园里的一处河滩边处理一棵半死不活的老树,这树在去年夏天时被雷劈掉了大部分的树冠,缓了一年也不见起色,反而有了烂根的迹象,于是他在庄园里报备过后,便打算在这一天砍倒这棵树。这树枝干粗壮,就算被劈去了树冠也有十米多高,工人确定了树的倾斜角度,围着树干的根部砍掉了满是苔藓痕迹的树皮,用炭笔画好线后,就开始沿着划线的位置砍出一大块楔形的豁口,以此引导树干倾倒时的朝向。而意外就发生在他朝树干中打楔子的时候——这棵树或许是被雷劈过不止一次,当楔子钉进去之后,树干竟然从底部直接裂开了,露出了碳化腐烂的内瓤,树并未按照园艺工人预想的方向倾倒。当时还有几个在一旁看热闹的人,其中有一个就是特里娜,那粗重的树干也正是朝着她的方向倒下去的,或许是因为被吓得呆住了,她竟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向着一旁躲闪,别人叫她也没有反应,特里娜只是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举起胳膊做出了防卫的姿势,可这树干是有多重啊,就这样直挺挺地压了下去,压在了她半个身体上。   特里娜伤得很重,也没什么有效的救治手段,树干把她的两只胳膊和一条腿都压断了,抬回庄园时口鼻都在溢血,好像内脏也被压坏了,说不准在抬回来的时候还受到了二次伤害。众人手忙脚乱地把她抬回到住处,请庄园里的大夫给她治疗,可如此严重的伤势,连大夫也觉得有些无从下手,只能先开几剂止痛药和镇定药让她服下。   伊芙也在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件事,她那时还在书房里看书,当时从佣人那里传过来的消息就是:“特里娜快不行了。”她听到这个消息时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有一种像是在做梦的感觉,这种震惊并非是因为这个名字对她有多重要,而是因生命凋零所产生的畏惧心理。虽然伊芙所住的别墅区与庄园的居民区不算远,但近一年来两人甚至都没见过面,伊芙甚至都没有立刻想起她是谁。   当她赶到特里娜家时,那里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特里娜的父亲站在院子里,周围围着一群男人,那砍树的园艺工人也在其中,他们一边说当时的情况,一边安慰这位满面愁容的父亲,而当伊芙经过这里时,那父亲还勉强打起精神与伊芙打招呼:“您快进去看看她吧,她那么喜欢您……”伊芙听到这句话时,只觉得心中沉闷,胡乱地朝他点了点头,打开门走进了房间。房间里只有特里娜的母亲与一位医生,以及躺在床上的特里娜。这位母亲就站在床边,满面都是痛苦之色,却一直一言不发,平静得可怕。伊芙向医生询问情况,可医生也只是摇了摇头,没说一句话,仿佛是怕吵到了床上的病人。   病人躺在床上,意识不太清醒,似乎还发着低烧,睡一阵醒一阵,她知道伊芙来了,叫了她的名字,然后就哭了起来,说自己很疼。她的嗓子就像拉风匣一样呼呼作响。伊芙想和她说话,可她却仿佛没有听见一样,只是重复着刚才的几句话,情况很是糟糕。后来茂奇也来了,看了特里娜的情况,也是直叹气。伊芙跟着他来到外面,想问问他现在究竟是什么情况。   “骨头压断了,肋骨断进了肺里,可能活不过今晚了。”茂奇回答。   “真的没办法了吗?”伊芙虽然明知道答案,却还是问了出来。   “说实话,以前执行任务的时候,多重的伤势我都见过,甚至还有个被从腰部切成两段的,最后也活了下来。”茂奇看着伊芙露出希冀的目光,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但那时和现在不同,特里娜也只是个普通姑娘,至少在我看来,是想不出能挽救她的法子来,也只能认命了。”   伊芙低下了头,沉默不语。   “当然,沸蒙还是有好医生的,如果我现在快马加鞭地赶过去……”   “行了,你也不用安慰我,既然你都说没办法,那就别白费力气了。”伊芙说完,就回到了病人的屋子里,茂奇能听出来她话语中的不耐烦,却不知是因为生气还是烦躁。   医生给病人服下了安神的药物,特里娜的母亲却不见了踪影。   伊芙看着床上静静躺着的特里娜,有些心绪不宁,她不清楚自己现在究竟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坐在这里的——是因为对日渐疏远的朋友的愧疚之情,还是出于对她不幸遭遇的怜悯和同情,又或者单纯只是对即将来临的死亡的敬畏?或许这些都是原因。   天色渐晚,特里娜的母亲回来了,在屋内点起了灯,她满眼通红,将一碗放着肉丝和菜干的麦粥放在了伊芙面前的桌子上。   伊芙愣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这热腾腾的粥是给自己准备的,心里又是一阵难过,她以前是来过特里娜家吃饭的,她很熟悉这个味道,可正因为如此,她不清楚这位母亲是抱着怎样一种心理,抛开自己的女儿去做这样一碗粥……或许克利金平民对死亡的态度就是如此,又或者说,没什么比这件事更重要了。   伊芙没有胃口,也觉得不应该在这样的场合吃东西,她对女人道了声谢,依旧坐在那里发呆。医生逗留了一阵子,留下了一瓶阵痛安神的酊剂后便离开了,伊芙原本打算和医生一起走,却因为这愣神的功夫错过了离开的时机,母亲在照料床上的女儿,她想上前帮忙,可无论做什么都会被女人默默地抢先一步,最后只好老老实实地坐回床边。   她不清楚自己该不该走,毕竟这是属于别人家的私事,后来,她又听见外面有交谈的声音,才知道这边还有人没有离开,于是也就安心了。   过了后半夜,特里娜醒过一次,醒来后便大声嚎叫了起来,或许是因为肺部受伤的缘故,那声音听着十分怪异,听得原本昏昏欲睡的伊芙有些头皮发麻,院子里的人也被这叫声吸引了过来,特里娜的父亲与两个中年男人走到了床边,却不知该做什么,母亲想给女儿喂药,却被她用脑袋撞向了一旁。直到这时伊芙才发现,特里娜竟然是被捆在床上的,这不是在加重伤情吗?   最后,少女的叫声逐渐沙哑,低沉了下来,变成了哭声,又过了一阵子,哭声变成了剧烈的咳嗽声,有些凝结的血从她的嘴里吐了出来,大约在两点多钟时,特里娜咽了气。   母亲伏在女儿的躯体上哭了起来,最后晕厥了过去,被她的丈夫扶到椅子上坐下。   在特里娜咽气的那一刻,伊芙甚至还松了口气,她被自己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一跳,可明知道不应该这样去想,这想法却还是会从心底冒出来,就像是一颗从内部向外凝视着她的眼睛,朦朦胧胧,不知其善恶。 不比午饭更重要(其二)   伊芙退出了房间,没有惊动任何人,她看到夜色中的台阶上坐着一个熟悉的人影,便径直走了过去。   茂奇听到了她的脚步声,从台阶上站起身,将手中的一件外套披在了伊芙身上,伊芙看到他这样的举动,联想起了一些事,于是就笑了出来。   茂奇有些疑惑地看着她。   “南芬说过,以前你们在救援队的时候,你老是给她披外套,就算热天也照做不误。”   “我是个粗人,不会安慰人,也不会表达关心,就只能这样了。”茂奇叹了口气,给她系好了扣子,“太晚了,快回去休息吧。”   当晚,伊芙睡得并不好,也理所当然地梦见了特里娜,梦见两人一起坐在山坡上的大柳树下,到处都是黄色的蒲公英花,特里娜那时还和她一样大,就像四年前时的那样,头戴一顶白色的草帽,身穿一件灰蓝色的连衣裙,她剥好了一粒扁桃仁,递到了伊芙的嘴边,满脸希冀地看她吃下。   第二天清早,南芬推着她的肩膀把她叫了起来,问她要不要参加特里娜的葬礼。   说是葬礼,但其实只是下葬。   她当时还沉浸在那说不上是好还是坏的梦境之中,可一听这消息,便唉声叹气地起来了,她并没有多少哀伤的情绪,只是心中烦闷不堪,甚至想就这样再睡一觉,什么也不去过问。   南芬给她换起了衣服,整理睡乱的头发。从伊芙来到波云庄园那天起,给她搭配服装、梳头发就成了南芬的一种爱好,一种习惯。   伊芙今天穿的是一套黑色的骑马装,上衣是带着肩垫的礼服,下身的裤子则是修身款,搭配着及膝的高筒马靴,头发简单束了个马尾,并团成一团套进了发网中。有时,伊芙从镜子中看自己,还是会有一种怪异的错位感,那是一种来源于身体与精神上的不同步。   她将一顶黑色的圆顶毡帽盖在头上,检查好鞍后,便骑着马出了门。   特里娜家的院子里站满了人,差不多都是穿着黑衣黑褂,远远看去像乌鸦一般黑压压的一片,少女的遗体已经入殓,此时身着一身白衣,躺在院子正中央的黑棺中,四周摆满了花,伊芙下了马,朝着人群走去,有人将一朵白色的花递给了她,于是她便拿着这朵花走到了棺材前,小心翼翼地将花放进了少女胸前堆满的花束上。她忍不住朝特里娜看了一眼——此时那张脸是腊灰色的,像是涂了油一般反着光,好像还有点变形,伊芙甚至觉得有些认不出她了。   离出殡的时间还早,茂奇想让她进屋去坐,可她进去后却发现里面坐着一群男人,他们正在交谈,满屋子都是呛人的烟味,于是伊芙只好捏着鼻子进去拿了张椅子,再出来坐在门廊下休息。她去房间时还看到了昨晚放在桌子上的那只碗,此时碗已经空了,她突然有些好奇,好奇后来发生了什么——随后她又想到,他们只有特里娜一个女儿,现在发生了这种事,今后他们又会作何打算?   有时她的脑海里就是会像这样突然冒出一些无关紧要的胡思乱想。   伊芙坐在门廊下发着呆,又过了一会儿,一只身上挂满草叶的灰白老狗从后院跑了过来,跑到了她身边,想往她身上蹭,伊芙嫌它太脏,于是就抬起腿,用靴子将它推远了一些。   九点钟时,人群突然动了,棺材被抬到了一辆马车上,有人似乎是在大声念诵着什么,可伊芙没有听清。   克利金的殡葬风俗是建立在承喻教的基础上的,却又剔除了宗教性质的仪式与悼词,补添了另一些属于当地习俗的内容,所以从整体看来显得有些随意,甚至不怎么庄重。   送葬队伍启程了,伊芙骑着马走在队伍前排,晨雾随着太阳的升起而慢慢淡去,潮湿的土路被金色的暖阳镀上了一层金属光泽,挽马胸前系着铃铛,叮铃铃地响个不停,放棺材的马车上坐着几个人,都靠着车外沿坐,腿搭在车板外面,有两人怀中还抱着一种像大海螺一样的乐器,伊芙不知道这乐器叫什么名字,只知道这乐器吹出来的声音是一种沉闷的嗡嗡声,声音很大,有点像维京号角,但能灵活吹出曲调,在伊芙的印象中,与葬礼相关的乐器似乎都是这样响亮而传声悠远的吹奏乐器。   墓园是建在庄园外面的,或者说是外围,波云庄园的占地面积很大,按照送葬队伍这样等同于步行的速度前行,需要走上一个多小时,所以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跟过来。   伊芙昨晚并没有睡上多长时间,等到坐上了马,就开始觉得有些昏昏沉沉,像睡着了,又好像没有,马儿感受到主人松懈下来的动作,于是也跟着停了下来,一人一马就这样走走停停的,看得身边的人都捏了把汗,到最后终于有人看不下去,那人策马赶到了她的身边。   来的人是罗兹,他今天倒是来得巧,碰上了这样的事,他刚才一直骑在后面与茂奇交谈,似乎是在谈什么正事。   他骑着一匹灰马,穿的是一件黑色的圆领短袍子,从袖口和领口能够看到里面还套着一件白色内衬,腰间束着麻绳,脚上踏着一双硬底尖头靴子,配和他那飘逸的黑色长发,看起来像个乡村牧师,他与伊芙并排骑行,却没有开口说话。   “你今天怎么过来了?”伊芙问他。   “有事,而且是和你有关的。”罗兹回答。   “又是入学的事?”   “有关联,但又不完全是。”   “行了,就说吧,别卖关子了。”伊芙无奈地朝他笑了笑。   “行。”罗兹从怀里拿出一张叠好的硬纸,递给了伊芙,“你先看看这个。”   伊芙接过了纸,打开去看上面的字。   能看得出这是一封请柬,上面写着:   欢迎参加逻各斯院新生代座谈会   由多门克·阿莱法利主持   座谈会&午宴,以及其他活动   11月2日,周日,上午9时30分   逻各斯院内城城堡,努斯第3门(有专人领路)   请务必盛装出席。   伊芙合上了请柬,她看了半天却并未找到自己的名字,于是问道:“给谁的?是给我的?”   “给我们国家最优秀的年轻人。”罗兹笑意盈盈地说,“请柬是多门克给我的,他说——执政官亲自指名要将这封请柬送给——伊芙·哈维因女士。”   “我不想去,上面也没说必须参加。”伊芙听完他说的话,只觉得胃部有些难受,一方面是因为没吃早餐,另一方面是因为她感觉到了一股莫名的压力。   “如果你不去,那也是可以的。”罗兹说。   “真的吗?”伊芙总觉得他话里有话。   “是真的,但需要在11月1日之前去往逻各斯院与执政官当面说明原因。”   伊芙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罗兹,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喜欢开玩笑了?”   “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罗兹依旧是那副似笑非笑的表情,“这也是执政官的原话。”   “他认识我吗?”   “他听过你和林辛比剑的事迹,所以对你有着非同一般的期待。”   “座谈会又是干什么的?”   “就是一群同龄人在一起聊天,多门克作为主持人,会抛出一些问题来产生话题,你只要说说你的看法就行,很轻松的。”   伊芙叹了口气,“这件事你说和入学有关系,是什么关系?”   “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毕竟我只是一名退休的闲散人员,不过当年多门克就是参加了这样一场座谈会,然后坐到了今天的位置。”   “他是什么位置?我只知道他是逻各斯院的人。”   “人们都说,他是最有可能成为下一届执政官的人。”   伊芙听到这句话,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喂,我又不是克利金人……我不想去,我今后还有自己的打算。”   “去一趟也没什么损失,如果你实在不想掺和进去,想快点脱身,只要座谈会上故意表现得差点,他们自然就会很失望。”   “表现得差点?”伊芙想了想,“比如说,我向他们坦白,说自己其实是承喻教徒,反对新逻各斯?”   “如果你这么说了,那午宴就只能吃一顿丰盛的鞭子了。”   “午宴……”伊芙眼睛一亮,“午餐我可以。”   “是啊,你一个人能吃十人份的量,我还担心什么,到时候你一张嘴,就能把他们惊掉下巴,等到你把食物全部席卷一空,他们才会懊悔不已——这就是一条人形的巨龙,如无底洞一般能够吞噬万物,远不是克利金这样的小门小户能够驾驭得了,必须是达克仁的波云帝国才行。”他说话时拿腔拿调的,就好像是在说戏剧旁白。   伊芙被他不着边际的话给逗笑了,可突然又想起自己还在送葬队伍里,于是便深吸了一口气,调整情绪让表情恢复平静。   “行了,想笑就笑,没人会因为这个去指责你。”罗兹捋了捋自己的小胡子,“人死了也就那么回事。”   伊芙不知道克利金人对于死亡的态度究竟如何,但还是觉得至少应该照顾到别人的情绪。   墓园门口有两座石像,雕刻的是两个拿着双剑的人,他们头上倒长着触须长发,就如同盘虬的老树根,从身形上能看出这是一男一女,听说这两人是西海岸神话体系的冥界守门人。雕像的造型颇具美感,但伊芙并非土生土长的克利金人,她总觉得这雕像的造型有点怪异。   墓园的铁门已经敞开,伊芙翻身下马,便有人牵过马匹,帮她安置。拿着乐器的人喊了一声“预备”,抬棺人便一起将棺材从马车上抬了起来,两名乐手同时吹起了当地的二重奏葬礼进行曲,曲调是哀伤婉转的,可现场似乎又不具备这样的氛围。   特里娜的父母跟在棺材后面,进了墓园,守墓人走在最前面,手里还拿着一盏提灯,虽然是大白天,那提灯却还是亮着的,可能是与安葬有关的风俗和规矩。   隔着很远,伊芙就看到了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在墓园靠左贴近外墙栅栏的地方,有一处已经挖好的坑洞,坑洞旁堆着一堆新翻出来的深色土壤,伊芙看着抬棺人将棺木抬进坑中安放妥当,又用水平仪核对位置,等确认无误后,再用长钉将棺盖钉牢。   特里娜的父母抓了一小把新土,将土撒到了棺木上,然后两个拿着铁锹的人便开始向墓坑里填土。女人原本情绪还算平静,可现在却盯着那逐渐被填满的土坑放声大哭了起来,一时间,众人都跟着有些难过。   伊芙将帽子放在胸前,静静地看着这一幕。   墓园这边地势稍高,与庄园那边的晴朗天气不同,太阳被灰色的层云笼罩着,下方时不时会有平流雾随风弥漫,当雾吹拂着脸颊时,就会感觉到一股湿寒的气息,古怪的天气更给这墓园添了一丝阴森氛围。   下葬的仪式全部结束之后,伊芙的心里也不觉那么沉闷了。特里娜的母亲在向帮忙的街坊邻居道谢,也对伊芙道了声谢,而另一边,波云庄园的一位管事正拿着一叠纸和钱袋,让雇佣的劳工挨个签字结款。   伊芙回去时并未跟随车队慢吞吞地走,而且和罗兹骑马快行离开——茂奇还走不开,就让他自己在这边受累吧。   马儿在平原草地上奔行着,速度不算太快,伊芙将毡帽折扁塞进了怀里,发网也扯了下来,她感受着马儿奔跑时的颠簸,感受风吹拂着身体时的舒畅,似乎什么烦恼都忘掉了。   罗兹从后面赶了上来,迎着风大声问她:“伊芙,那封请柬在你那吗?”他的头发被风吹得已经飘了起来。   伊芙听到这句话,心中一惊,急忙摸向腰间的口袋,待摸到了那张纸,不禁松了口气,她对罗兹说:“在我这,没弄丢。”   “知道了,等你的表现,可别给我们这群老家伙丢脸。”他大笑着说,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你刚才可不是这么说的。”伊芙踢了踢马肚子,速度又快了几分,“到时候再说吧。”   这边有一句听着很混的老话,没过四十岁的人都很少有听过,这句话是这样说的:邻居死了娘,家里饭菜香。   伊芙回到家时刚好是饭点,午饭一如既往地丰盛,似乎是知道罗兹要来,除了准备了应季的河鲜之外,南芬还让人准备了一只他最喜欢的脆皮乳猪。   伊芙、罗兹、鲁格三个人开了一瓶葡萄酒,在庄园主不在的情况下美美地吃过了午饭,先是围绕着今天的菜肴品头论足了一番,然后又聊到了鲁格最近的写作进度,南芬只是在一旁笑着吃饭,也不参与话题。   而自从罗兹送来了这封邀请函之后,不知为什么,其他人也都突然消停了下来,不再急着说择校这事了。 新生代佼佼者(其一)   转眼间,时间就到了十一月,伊芙到底还是去了这个所谓的逻各斯院新生代座谈会。   天气逐渐转冷,需要适量增添衣物。一到这个季节,少女们能穿的漂亮衣服就多了起来,而对于年轻女性而言,能称为盛装的,那大概只有华丽的长裙了。   十一月二日的清早,伊芙吃过早餐后,就开始梳洗打扮起来,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宽摆长裙,裙子外面套着一层淡紫色的罩纱,这套裙子不仅是看着华丽,而且还十分与众不同——这是一套骑马装。   或许设计者是从西海岸传统曳地裙找到的灵感,这裙子本质上是一条围裙。罩纱是和裙子其实是一体的,裙子的长度直达脚踝,可如果解开腰间的暗扣,就可以从侧边展开裙摆,看到穿在裙子里面的白色套裤和长靴。   这套裙装是为了侧鞍骑马而设计的,不仅漂亮,同时也能保证骑马者的安全——暗扣是活扣。穿长裙骑马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事故发生时,可能会因为裙摆缠在鞍上而面临被拖行的危险,而在这时,就可以解开扣子,将裙摆展开,这样便能更容易地摆脱困境,方便自救。   伊芙将白色立领小斗篷的系带绑牢,再戴上一副缎面手套,便去了院子里,在茂奇的帮助下踩着马蹬上了马。   西海岸诸国的侧鞍经过了一代代的改良,如今已经十分牢靠,与另一个世界维多利亚时代的侧鞍有些类似,除了用于坐靠的鞍桥,鞍的上端偏一侧的位置还有两个呈对称犄角模样的固定装置:靠上的一个被称为圆鞍头,可以将一条腿横搭在其上,靠它的支撑,骑手能够以更为轻松的方式侧身目视前方;靠下的一个则是跃马鞍头,可以将踩蹬的腿抵在上面固定,有了这个鞍头,人即便是侧鞍骑马也能够十分可靠地坐在鞍上,甚至能像跨鞍骑马一样快速奔行、飞越障碍或者进行野外狩猎。除此之外,也需要配备马鞭,伊芙现在手里拿的就是一根细长而不带鞭拍的马术鞭,由于侧鞍骑马无法像跨鞍那样用双腿的动作对马发出指令,因此,有时可能需要将马术鞭抵在马的侧腹部位,模拟腿部的指令,以起到与跨鞍同样的驾驭效果。   由于克利金国是右侧通行,因此侧鞍也多为右侧鞍,一方面是方便下马,而另一方面,这种多为表演性质的骑术也需要面朝场边的观众。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世界上侧鞍骑法并非女性专属,穿一身皮大衣的壮汉也能够将这种优雅的骑法展现得粗犷豪放。   伊芙骑的这匹马通体雪色,毛皮泛着亮闪闪的油光,马鬃和马尾都被焗了色,呈现出淡淡的烟紫。伊芙虽然也觉得漂亮,但总觉得这马是被打理得过头了,骑出去都觉得有些浮夸。她接过南芬递过来的帽子,戴在头上,这是一顶带花边的宽檐帽,有一边的帽檐是卷起来的,其中兜着十几束淡紫色羽毛,羽毛十分蓬松,听说是取自于一种禽类的羽冠,这帽子整体看起来有点像达达尼昂式的帽子,但羽毛装饰没那么长,且风格更为精致细腻。   伊芙将裙角整理好,将裙摆披上了马背,那裙子很长,几乎遮盖了马的整个背部,从远处看,都说不出究竟是人穿着裙子还是马穿着裙子。伊芙与庄园里的马相处得都很好,因此驾驭起来也是得心应手,她用手拍了拍马的颈部,操纵着它做出了一个定后肢旋转的动作,裙摆与小斗篷也随着马的动作飞舞起来,少女那模样着实是美得让人心醉,让南芬不由地鼓起掌来。   待一切都准备妥当之后,伊芙便跟着茂奇出发了,如果骑马去沸蒙都城,快的话用不上一个小时,看时间还很充裕。   伊芙今天这一身的打扮确实是太过耀眼了,一路上吸引了不少人的驻足观看,尤其是进了城以后,行进的速度放缓了下来,就有人一路尾随着他们在后面张望,等到了逻各斯院的城堡时,那群人还没散去,有人喊着她的名字,也有人喊“安肯玫金”。   安肯玫金是古代一位女将军的名字,以美丽和善良著称。   伊芙此时脸色涨得通红,她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接受并适应了自己女性的身份,可现在竟有当年第一次穿裙子时的那种羞怯感觉。   到达了西侧的努斯门后,伊芙便下了马,顺着青石坡路牵着马向上走,今天多云,算是个好天气,至少人和马都感觉舒服。   第三门处确实有人候在门口,领头之人是个看模样不到二十岁的小伙子,穿着逻各斯院的文职衣服,看他那灿烂的笑容,就知道他有着很强的表达欲。   “茂奇大人,还有伊芙女士,上午好。”他迎了上来,和两人打着招呼,“时间尚早,伊芙女士可以先移步前往金月大堂坐候片刻,我们在那里为您准备了点心和茶品。”   伊芙看了看这个年轻人,又看了看身边的茂奇,见他朝自己点了点头,便随着前面领路的人离开了。   临走时,年轻人又对她说:“您的这位伙伴也可以交给我们照顾,请尽管放心。”   这年轻人口中所说的伙伴,指的不是茂奇,而是她那匹漂亮的白马。   待目送伊芙离开后,他才转回视线,对茂奇说道:“执政官大人在老地方等您。”   茂奇双手叉着腰,望着远处的塔楼,叹着气说道:“司乜恩,你说我是去还是不去?”   年轻人听到他这样说,便有些急了,“您当然要去了,执政官大人是有正事找您商量……”   “我当然知道是正事,正因为如此……”茂奇揉了揉眉心,“就不是什么好事。”   司乜恩闭上了嘴,这句话他没敢应声。   伊芙来到了金月大堂,也就是城堡西座的一楼厅堂,大厅侧边有两排近两米粗的石柱,支撑着上方哥特式的拱顶,这座城堡年代久远,被大修过几次,添了些装饰和玻璃,由于几乎所有的墙都是承重墙,为了增加采光,便只能在墙上开孔,作为补偿,则增加了外墙飞扶壁和新的承重柱。   大堂中有几个人比伊芙来得更早,她远远看过去,竟还看到了两个熟人,一个是安法的孙子林辛,另一个则是城里的一位公子哥,名叫梵比鸠,伊芙只知道他的名字,却不知道他的身份背景,毕竟这人死缠烂打的本领高强,伊芙躲他还来不及。   她没有去他们那里,只是在宽阔的大厅一角选了个位置坐下,甚至还故意选在了柱子后面。   另一边,茂奇上了塔楼,在楼顶,一个头发灰白的短发男人正坐在楼顶,面前的桌子上放着一壶茶。这人五六十岁的年纪,名叫西赫琉·波郎万,也是克利金如今明面上的最高领袖,所谓的执政官大人。塔楼的顶棚只有四根柱子支撑,与外界相通,早晨带着水汽的风吹过这里,着实是有些冷的,这男人的斗篷上满是水痕,看样子是在这里坐了许久。   茂奇在他对面坐下,他向塔楼外看了一眼,视线能从城堡内墙一直延伸到城外的主路上。   “你脸色不大好啊。”西赫琉面带关切地说道。   茂奇没有说话,只是盯着他看。   “好了,我也不废话了,你需要去一趟东部城。”他说。   “当年你让我去花园学院遗迹救人的时候,我妻子独自一人在家,我们第一个孩子也是在那时小产早夭的。”   西赫琉叹了口气,却还是硬着头皮劝他,“每次出现这种事你总是拿这个当借口……我当然知道,所以我这些年从没对你要求过什么,但就这一次,关系到我们的克利金。”   茂奇低着头,给自己倒了杯茶,闷闷地喝下去,如果不知底细的人看了,还以为他是在喝烈酒。   “你原本就不应该派迈恩恺提去东部城,那家伙的脑子发混,想靠他镇住场面,痴心妄想。”茂奇说。   “如果你能在十几年前对我说这番话,那才有用。”西赫琉说,“如今能够让他改变主意的,也就只有你了。”   西赫琉将一封信放在了他面前。茂奇展开信件,粗略看了眼其中的内容,皱起了眉头。   大概是在半年前,逻各斯院试图从东部城召回迈恩恺提将军,但左等右等,最后却只等来了这一封信,信上的内容几乎都是废话,大致上就是说最近公务缠身,没办法返回都城,虽然语气诚恳客气,却是实打实的违抗了逻各斯院的命令,其中隐藏的含义谁都能看得出来。   信看完了,茂奇却笑了。   “怎么了?”西赫琉问。   茂奇回答说:“以东部城那边的发展状况,不管是谁去了都会被腐化成他们的一份子,金钱把人变成了蝗虫。”   “是这么说的没错,但也没办法,只怪那时长老们的胆子太小,把那群商人都赶去了东部城。”   “去东部城的决定是对的,那边内陆河遍布,交通便利,如果要发展工业和工厂,克利金境内只有那里最合适。”茂奇顿了顿,又说道:“只不过谁都没有预想到,形势会变得如此不可控,而迈恩恺提却一直都没注意到这一点,他确实是能够起到震慑作用,但商人的手段可从来不是用在明面上的。”   “茂奇,你不是没读过书吗?”西赫琉狐疑地看着他,“你好像很了解那边的事?难道你事先调查过了?”   “我二哥就在东部城做生意,难道你忘了?”   “哦!”西赫琉这才想起还有这一茬,他便顺势说道:“既然如此,那东部城也只能你去了,没有人比你更适合。”   茂奇一拍脑袋,对自己刚才的多嘴感到追悔莫及,他又问:“对于迈恩恺提,你们是怎么想的?是觉得他叛变了?”   西赫琉回答:“这只是考虑到最严重的后果,我们只能先这么设想,但很可能事情没这么麻烦,也许你到了那,事情马上就会迎刃而解。”   “但愿如此吧。”一边说着,茂奇又给自己倒了杯茶。   “所以你是打算去了?”西赫琉朝他笑了笑,脸上的皱纹全挤在了一起。   “像你说的,只能我去了。”茂奇看着远处庄园的方向,“人既然从国家的法律中获了利,那同时也要履行一下自己的义务。”   “你能这样想那真是太好了,那你准备何时出发?”   “明年春天。”   “明年?不行,那太晚了……”   “要么去,要么不去。”茂奇说,“家里还有事。而且,我需要带几个旧部下过去,他们来这里也需要时间。”   “好吧,那这件事就交给你了,如果你还有其他要求,我们也会尽量满足你。”   西赫琉是知道茂奇的性子的,知道他就算再不愿意,但最后肯定还是会去,这人知道分寸。   等到九点钟时,有人带着伊芙他们从金月大堂转移到了二楼的一间会议室里,直到这时,所有年轻人,包括后来的几位这才看到柱子后面的伊芙——她那时竟还在悠闲地喝茶。   他们一时间愣在了原地,都看着从后面走出来的伊芙,而领路的人见没人跟上来,便也停了下来。在这一刻,其实所有人都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队伍会停下来,尤其是那几个第一次见伊芙的人,既震惊于这女孩的美貌,又弄不清状况,有的甚至还以为她是什么大人物。   伊芙眼见这齐刷刷的目光都在自己身上游移,心里不禁有些发毛,她只得快走几步到了最前面,示意领路的人可以出发了。   “我们走吧。”她说。   领路人这才如梦方醒,带领众人朝二楼前行。   这一段意外的小插曲,似乎隐隐地将伊芙推到了受邀者的首位。   领路人将二楼的一间门打开,却没有走进去,伊芙是第一个进门的,刚进门就看到了房间两侧墙壁堆满的书籍,以及坐在里面靠窗位置的多门克。暗红色的窗帘是半掩的,挡住了部分照进来的阳光。   显然,这里是一间小书房,说不定就是多门克的办公地点。伊芙有些庆幸自己今天是穿着这套裙子,而不是那种有裙撑的裙子,在这样的小房间中如果穿得臃肿一些,那真的就像一棵树了。   “欢迎各位。”多门克站起身,他今天穿着一套白色的文员制服,胸前别着一件逻各斯院的金色胸针,配合着他那俊朗无匹的面容,竟给人一种天神下凡的感觉。   伊芙在盯着他看,而多门克此时也在看伊芙。   “伊芙小姐,又见面了,每次看到您都让我觉得耳目一新。”他随即又注意到了什么,视线越过伊芙,朝着门口方向说道:“各位年轻人,还站在门口做什么,快进来坐。”   或许这两人自己并没有发觉,在外人眼中,他们此时的长相与打扮究竟有多么耀眼和匹配。   房间中早已准备好了舒适的座椅,多门克把伊芙安排到了中间位置,林辛坐在她的左手边,而梵比鸠刚好坐在她的右边,这位只有十五岁的公子哥今天着实老实得过分,他今天如此反常的行为倒是让伊芙有些感兴趣了。   在场的年轻人有六男二女,共八个人。不管是通过何种方式,何种标准,这些年轻人的优秀都是被执政官认可的,或许以后会成为长老会的一员,这谁也说不准——所以他们今天坐在这里,是为了能让他们更了解逻各斯院,也为了让他们有机会在彼此之间打个照面。   这八人中有伊芙、林辛和梵比鸠三人,这三人的家庭背景都不简单,而其余几人中有的是平民出身,也有的是富人或官员家的子女,在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如果他们以后有机会露面,那再介绍也不迟。   九个人在窗边围坐成了一个椭圆,后方的平开窗留了一条缝,能感受到丝丝缕缕的凉风吹过。多门克在主位落座,他将一只手搭在身旁的办公桌上,上身坐得笔挺,对众人说道:“其实从邀请函就能够看出,这一次在这里举行的是一场并不严谨的座谈会,甚至称不上是座谈会,只是闲谈而已。我和执政官大人将沸蒙城的优秀年轻人邀请过来的目的,也仅仅是想让各位看看这里,看看这座古旧的城堡,或许有一天这里也是你们生活和工作的地方。”   说到最后两句,年轻人们的脸上都露出了或惊喜或向往的神情,只有伊芙除外。   在此之前,除了邀请函外,罗兹后来还送来了一张单子,写的是关于这次座谈会可能会出现的一些议题,大体上是涉及了几个方面——其一,关于个人的未来规划问题;其二,对沸蒙周边、沸蒙以及逻各斯院的主观印象;其三,关于怎样提高公民的受教育程度问题;其四,关于资源与技术发展的问题;其五,探讨有关东部城工业兴起的利与弊;其六,提问环节,对现存政令或法律的不理解、或与社会有关的问题,都可以向多门克提问。   其中第五条被画上了三角标记,意思是重点,前边的问题或许只是预热用的,只为了引出它。   本次座谈会的谈话模式是自由发言,伊芙早就想好了,只要不被点名,自己就绝不会说一句话。 新生代佼佼者(其二)   座谈会在上午九点半准时开始,多门克在话术这方面或许比不上现任执政官西赫琉老练,但说要对付这几个毛孩子那还是绰绰有余,会上气氛比预想中的还要热烈,与会者们都在踊跃发言,除了伊芙一直保持低调之外,连内向少言的林辛也在主动说话,而梵比鸠这位公子哥更是时时刻刻保持着活跃,他看多门克的眼睛都在发光,伊芙对他这种炽热的眼神十分熟悉,每次这小家伙给她送花时都是这样的眼神,现在他用这样的眼神看多门克,不禁让伊芙联想到了一些恶趣味的事情来。   “伊芙,你笑了,这个话题肯定是让你想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想说来听听吗?”多门克几乎是在第一时间捕捉到了伊芙脸上不易察觉的变化,于是点了她的名字。方才,多门克见她一直不说话,还以为她只是矜持,便一直注意着她的表情,主持人想的是——只要看到伊芙表露出想要发言的举动,就一定要为她创造出机会。   伊芙定了定神,说道:“刚才梵比鸠说得不错,通过对凯耳义务教育令的改良套用,确实是可行的,我只是觉得他说得精彩,并没有要补充的。”   梵比鸠当即转过头,那惊喜万分的神情让伊芙吓了一跳,他说道:“真的吗?如果您觉得我说得精彩,那我能否邀请您共进晚餐,其实在这方面我还能说得更详细,只要您愿意听……”   如果这句话是从一个成年人口中说出来的那也就罢了,可梵比鸠长相清秀稚嫩,嗓音还处于变声期,两人就这样挨着坐,年龄看着也相仿,如此情形更像是小男孩与小女孩之间如同过家家般的学大人说话,让人忍俊不禁——也确实,某人已经开始笑了。   伊芙心里有些不高兴,却没表现出来,她从来就是这个样子,表面上总是给人一种知书达礼、处变不惊的印象,可心里有多爱胡思乱想只有她自己知道。   于是,伊芙朝梵比鸠笑了笑,说道:“晚餐不是谈论这种严肃话题的时间,会越说越没胃口的,所以我们现在就可以说一说,关于义务教育令的利弊。”   伊芙此话一出,众人都坐直了身子,而多门克则是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着椅背,将双手放在腿上,做出一副倾听者的姿态,从他含笑的表情就能看出他此刻对伊芙的期待。   梵比鸠刚才说的是关于提高公民受教育程度的问题,从这少年有条不紊的陈述中不难看出,他在此之前已经做足了准备,这些话要么是出自他的父母之口,要么是有专人教授,总之不可能是由他自己想出来的。   他谈到了凯耳在五十多年以前便推行的义务教育令,即强制5至11岁的儿童进入学校学习的法令。这项法令涉及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学校的建立、需要设立的课程、对多子女家庭和贫困家庭的学费学资补助、教员的福利问题、什一税的减免、政府及社会团体面向学校的物资供给标准与募捐形式等不一而足,对于一个宗教国家来说,法令的施行会带来颇多好处,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能够提高民众的秩序性与纪律性,而在士兵的培养上,同样能从中感受到同质性和服从性所带来的面貌变化——至少士兵是能听得懂军令内容的。   但克利金的诉求与此不同,克利金为什么要提高公民的受教育程度?   一方面,面对“上帝已死”这个问题,怎样完成民众道德模式的转化是克利金稳固底层社会的关键。曾经的宗教给信徒做出了承诺——承诺他们只要安安分分地过好一辈子,就能去一个更好的世界生活,否则就要下地狱受到难以想象的惩罚,可现在却不行,没了“牧羊人”的约束,愚民们什么都做得出来,如此看来,世界早晚要变得混乱且邪恶,若要避免这样,就需要重新教他们做人,教他们分辨是非,以前教义上写明的内容,现在需要他们自己去想去分断对错,只有大部分人的脑子是清醒的,世界才能重新找回秩序,因而教育问题就成了重中之重。另一方面,克利金目前又面临着阶级固化的问题,这是任何一个共和制国家都不想看到的结果,或许从历史规律来看,贵族共和制也没什么不好的,但如果是这样,克利金建国者曾经说过的“没有贵族与平民之分”——这明显就是在扇自己的嘴巴子。就拿本次与会者的身份举例,八人之中只有两人是真正的平民出身(严谨说应该叫普通公民出身),为什么这些新生代的佼佼者多是富人家的后代?其原因不难看出,并非是因为他们天资卓越聪明过人,而只是他们占用了远超常人想象的资源,而教育资源的垄断自然也是其中之一,要知道,伊芙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受益者,在这几年中,每天都会有老师坐着马车从城里赶到庄园,或者是直接在庄园里吃住,只为了和她进行一对一的授课——如果能解决平民的教育难题,虽不能说马上解决上下层的矛盾……但这至少表明了一种想改变的决心。   “梵比鸠提到了将义务教育令的宗教课程剔除,并提高课程的丰富度,将部分课程改为选修,从这一点来说确实可以避免培养出那种没有个性的学生。”伊芙理清了思路,就说道:“但这在初期是不容易实现的,除非增加教员数量,但这样又可能会对给学校产生经济上的负担,当社会对这方面的关注度降低时,募捐款也会因此减少,学校入不敷出时,那就会面临一些选择:国家长期拨款、并校废校、或者校方经营副业。”   “那初期应该怎么做?”多门克饶有兴趣地问。   “初期的目标主要就是将学校经营下去,其后的发展就比较重要了,可以一步步地向梵比鸠所说的方向靠拢,但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伊芙想了想,又说:“东部的一些区域因为土地被强行收购和兼并,失去土地的人们从乡下转移到城市,在工厂里当工人,以后这样的事可能会越来越多,同样,工厂主也愿意雇佣明事理的人干活,当第一代从学校里出来的学生走入社会,体会到教育带来的好处时,那么自然也会有很多人看到,更愿意让孩子走进学校,而学校的课本也可以从这方面入手进行撰写,比如说,粗略地教他们认识工具、使用工业机械、学习安全手册等等。另外,关于目前的大学制度,大学生入学通常是靠着介绍信或者家族关系,在这一点上,给普通公民的选择不多,可那些靠着给学校捐款修楼、或者托关系走后门的有钱有势者,他们的后代却能轻松进入大学,又或者,因为从小就受到良好的教育,这些年轻人大多数都可以凭实力走进校门——无论是哪一种,对平民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说到这里,在场的大部分人都点头表示同意,当今的年轻人还是很有荣誉感的,他们愿意为弱者打抱不平,即便对手是他们的父辈。   “那——这又和义务教育令有什么联系?”多门克问。   “和大学同样,怎样引导富人关注并让他们帮助建立初等学校也很重要,其中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所有人都进入学校读书。”伊芙说出这句话时,有些人在思索,有些人则开始皱眉摇头,而多门克依旧保持着微笑,没有打断她。伊芙继续说道:“当然不能强迫他们,需要循序渐进,假设初等学校的教育年限是五年,那么后两年就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是进入职业班学习工农业知识,或进入中等学校预备班为升学做准备,而中等学校则是为了升入大学做准备,中学生通过一定难度的测试准予升入大学,大学能以此得到更优秀的人才,他们肯定也愿意为此放出一些原本为富人子女准备的入学名额,而从中学考试入学与通过盟校会员资格入学的学生,两者之间孰优孰劣则由社会决断。”   说到这里,伊芙突然有些卡壳了,她现在只觉得脑袋里乱成了一团浆糊,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因为她忘了自己开始时是顺着什么思路说下来的,这毫无预兆的窘境让她的脸都有些泛红了。   “有钱人的利益受到了威胁,他们还会帮忙修建初等学校吗?”多门克很很合时宜地提醒了她。   “受到威胁的只是一小部分,这种模式不会威胁到最顶端的一部分人,毕竟一个国家还是需要那些从小就受到精英教育的顶尖人才去开拓创新,科研与考古事业只有在从业者不再为钱忧虑时才能心无旁骛地研究和发展。我们的目光应该集中在另一部分人,既那些比较富裕的人,他们虽衣食无虞,但在后代的教育投资方面却力有不逮,无法付出更多,如果请家教或者精英学校带来的收益不高,他们可能就会选择更加规范而廉价的公立学校,他们十分关注自己的后代,因而可以引导或鼓励他们组建家长协会,并亲身参与到学校的规划与建设当中,这些人本身就具备很高的素养,可以放权让他们因地制宜地编改一部分课程的教材,甚至可以受雇成为学校的教员,以此来加强师资力量、促进学校的良性发展,而与这些优秀者子女共同学习的平民子女也会因此受益良多。”   说完这一大段后,伊芙觉得自己这一通胡说也差不多该结束了,便总结道:“当然,这只不过是一些不怎么成熟的思路,我没出过门,也不了解克利金其他地区的状况,所以真正实施起来不一定能行得通,就算行得通,可能也会出现很多预想之外的状况。”   伊芙上辈子就比较喜欢看书,而到了克利金后,在这个没有网络存在的世界里能够用来消遣的东西并不多,她将庄园里的书读得七七八八之后,又经常跑去沸蒙大图书馆寻宝,通常是找一个角落搬几本书,在这里就室阅览,有时会在城里连吃带住地逛上几天,而当年梵比鸠就是与她在图书馆第一次碰面,只一眼就被她看书时的专注样子给迷住了。   读书是一种廉价的消遣,也是一种增长见闻的手段,与走南闯北所积累的阅历不同,阅历是开拓的视野,而阅读文字则是一种锻炼大脑处理抽象能力的过程,能让人的思维发散开来,在同一时间比别人想到的更多,。阅历与阅读,一种在于广度,一种在于深度,二者相辅相成才能得到最大收益,而现在伊芙所缺乏的就是出门看世界的广度。   伊芙一直觉得,说出来的话有没有道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逻辑上没问题,别人就能顺着你的思路听下去,大多数人是无法做到在倾听的同时发散思考,因为那样就会跟不上说话者的思路。所以,只要他们认可了其中的逻辑,就会觉别人说得很有道理——但有时道理并不是真正的道理,而只是逻辑的自洽而已。要知道,说话不用负什么责任,从嘴里说出来的话可比印在纸上的铅字随意太多了。   “很不错了。”多门克那英俊的脸庞此时笑得灿烂,他鼓起了掌,周围也跟着响起了一阵噼里啪啦的掌声,随后,他又说道:“虽然有些方面说得较为片面,但考虑到伊芙小姐年纪尚小,以后会有怎样的成就却是难以想象的,非常好,执政官大人肯定也会对此感兴趣。”他的目光越过众人,朝着门口靠左的方向看去,众人这才注意到那边还坐着一个年轻女人,这人坐在一张书桌后面,此时正在低头奋笔疾书,看样子应该是一位速录员,众人在这里交谈了将近一个小时,却都没有留意到这房间里竟不止有他们自己。伊芙的目光在书房里扫视了一圈,结果又在书柜后墙壁上方的隔层间里发现了一个人,那人的身子此时被巨大的画板遮盖,手里还端着调色盘,过了一会,似乎是察觉到了伊芙的目光,他偏过身子,露出了一张略显苍老的脸,还冲她挑着眉毛笑了笑。   伊芙一看到他的脸,便像猫一样瞪圆了眼睛,她当然认识这个人,这位五十多岁的男人名叫基米罗斯·麦络拔,是一位身材魁梧的摩德萨人,这人在沸蒙城做过生意,写过几本销量尚可的书,魔法造诣出了奇的高,并且还在一所大学当过教员,伊芙知道基米罗斯博学多才,却没想到他竟然还是个画家。   很快,座谈会又回到了正轨,经过伊芙刚才的一番惊人言论,这些年轻人似乎也不像刚才那样讨论得积极热烈了,此后,每当多门克抛出一个话题,他们都下意识地将目光投向伊芙,似乎是打算等她先发言,这令她十分苦恼。   但还好,多门克没有再度点名让她说话,于是气氛又逐渐恢复到了最初的热烈,谈话的内容从环境与资源问题过渡到了东部城,而其中他们最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正在蓬勃发展的工厂与银行。   人在思考和交流时,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伊芙依旧很少说话,但每次发言却都能说出一些不同的见解,比如谈论到环境问题时,她就提到了一些不同的关注方向:技术的发展能够降低原料加工成本并以此提高产量,如在在没有垄断的情况下,商品的价格会在市场竞争中逐渐拉低,又或是自发降价以鼓励购买,对于一些消耗品来说(比如燃料、化工产品、又比如食品),会使得民众在同类商品中更倾向于选择廉价商品,唾手可得的获取渠道又会让他们缺乏节约意识,如果不加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最终结果就可能是越演越烈、越来越明目张胆的浪费行为,使得原本为了节省原料和成本而发明出的技术反而加速了资源的消耗,虽然商人最终也达到了获利的目的,却是在毫无节制地掏空资源并损害环境的前提下做到的,在她看来,这就和窃取国家财产无异。   这段话也同样让多门克印象深刻。   无论是谁说话,多门克都会很认真地听着,并时不时地引导着他们的思路,他今天几乎一直在笑,伊芙就有些不明白了:他是真觉得这些年轻人优秀得超乎想象,还是因为他从他们不太成熟的话语中找到了乐子?不过这倒也不重要,不管怎么说,伊芙可以感觉到他今天确实很高兴。   座谈会上后续的讨论在这里将不再赘述,毕竟伊芙在此后便没怎么说话,而东部城最近究竟发生了什么,将来会产生什么影响,今后还要让她自己去看。   最终,座谈会在下午一点二十分结束,这对一向吃饭很早的伊芙来说简直就是煎熬,这场谈话能持续这么久,主要还是因为梵比鸠这家伙与另一名年轻人在东部城如今的水道污染问题上争论不休,最让伊芙生气的是,多门克那时还一直保持着隔岸观火的态度,任凭这两人争辩得面红耳赤。 新生代佼佼者(其三)   午宴是在三楼举行,比起一楼的大厅,三楼的餐厅似乎更加敞亮一些,地上镶嵌着抛光的白色理石地砖,中间并列摆放着两排拼起来的长桌子,其上还覆着暗红色的桌布。在伊芙他们来时,桌子上已经摆满了丰盛的美食。除了他们之外,餐厅里还有其他人,大部分都穿着逻各斯院的制服,看样子也是来吃午饭的。逻各斯院的午餐是从上午十一点供应到下午三点半,以自助餐的形式供人自由取食,每半小时都会有人过来整理餐桌——端下空盘、重新上菜、补充酒水,或是加热凉透的热菜。   如此宽松的用餐时间是照顾到了城堡里的一些熬夜的夜猫子,执政官西赫琉本人就是其中之一,从作息时间上看他确实有些与众不同——早上九点起床进行晨练,十点吃早餐,然后开始工作,等到下午两点至三点再吃午饭,然后睡上一觉,晚上继续工作,夜间的工作最晚可能会持续到后半夜三点以后,期间包括晚餐和夜宵。这种怪异的作息规律给他身边的人带来了很大困扰,而有些人干脆向着西赫琉的作息习惯靠拢,当这样的人在逻各斯院中不算少数之后,餐厅的管事就开始头疼了。   而由此出现的超长自助午餐模式也影响了逻各斯院的菜谱,原本现做现吃的热菜不能大盘大盘地做了,大部分菜肴都要改良成取食方便、便于保存的形式,因而除了传统的面点(比如面包、烤饼)之外,逻各斯院的餐桌上还出现了成堆成堆的饺子,着实有点怪异。   所谓的饺子只是一种统称,事实上,无论是蒸、煮、煎、炸、烤,只要面皮中带馅儿的,都可以称之为饺子。   如今,这种饺子已经在沸蒙城、甚至更远的地方风靡流行开来,并被戏称为逻各斯院饺子,而另外几种放凉食用风味更佳的肉制品,同样也被冠以逻各斯院的名号。   一闻到食物的香味,伊芙就觉得浑身轻松,她挑了个最大的木盘子,走到了第一排桌子的最前头,看样子是打算从头到尾品尝一遍了。她先是用夹子夹起了几只烤制的方形饺子放在盘中,又拿了一碟甜奶油酱和一碟百里香与胡椒调配的咸奶油酱。这饺子被烤得焦黄,因为刚出炉不久,还能闻到小麦散发出来的朴实香味,伊芙就这样站在桌旁,抬手拿起一只饺子轻轻咬了一口,饺子皮是酥脆多层的,里面夹的是热乎乎的糖渍蓝莓,说是饺子,其实更像是烘焙点心或水果派。那方形饺子不算小了,却还是被少女蘸着奶油三口吃完,她没有停下,又拿起另一只咬上一口,却发现馅料与刚才的不一样了,这只是咸菠萝馅的,烤软的菠萝丁微咸带辣,感觉也很不错。她站在这里吃了十几个,也差不多是把口味吃全了,除了这两种外,还有胡椒冬瓜馅的、乳酪苹果馅的、蜂蜜雪梨馅的等等,虽然部分馅料的组合看起来怪异,但味道大多都很棒,只有薄荷豆沙馅的她很不喜欢,因为那味道让她想起了牙膏。   等她觉得品尝得差不多了,就继续向前走,而一转头,就看见梵比鸠和林辛一高一矮的两人站在自己的背后。   “您觉得我今天表现怎么样?”梵比鸠挺着他那小身板,露出黑礼服下洁白的衬衫与醒目的红领结,伊芙不清楚这家伙究竟是哪家的孩子,只知道城里的人都管他叫公子哥,他今天穿得正式,头上的黑发打着发蜡,一根根闪亮的发丝都梳得整齐,倒确实像个小少爷。   “如果你中间不对我说那番话,我可以给你满分。”伊芙现在心情不错,倒是愿意搭理他了。   “可我说了。”他跟着伊芙向前走着,“你给多少分?”   “那就给你一半的分,不及格。”伊芙从餐盘里夹起几块剔了骨的蜜制烧鸭,放在了自己盘中,原本她还想着自己今天穿着浅色服装,应该远离这些汤汤水水的食物,但现在到底还是没忍住。   “我们结婚吧。”梵比鸠突然说。   伊芙听到这句话,一点都不觉意外,如果他今天不说她才会觉得奇怪。倒是林辛瞪大了眼睛,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   梵比鸠见伊芙没什么反应,于是又转过头对林辛说话:“你是安法·威各托的孙子,我听说过你。”   “你好。”林辛朝他点了点头,“我叫林辛。”   “你不应该跟着我们,你个子这么高,跟在我们后面太奇怪了。”梵比鸠对他说。   林辛听了他的话,明显有些手足无措,就这样怔怔地站在原地。   伊芙见此状况,便立刻喊道:“林辛,你过来。”   林辛听到她的声音,仿佛是遇到了救星一般,也不再理会梵比鸠,如同一阵风一样走到了伊芙身边,伊芙朝他笑了笑,说道:“上面的水果盘我够不到,帮我取一份下来。”   林辛被伊芙这样呼来喝去的,也不觉得反感,反而有些高兴。要怎样与内向的人相处,伊芙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林辛现在跟着她,是因为在这里他只认识自己,估计他现在很紧张,如果真想帮助他,那只要时不时和他说几句话,就能让他安心。伊芙能看出来,在这种场合下林辛的状况要比上次去麝兔山的时候严重得多,或许是因为意识到身边路过的可能都是一些大人物,他连走路都变得有些不太自然。   “你也过来。”伊芙朝梵比鸠摆了摆手。小男孩正了正自己的衣领,背着手慢悠悠地走了过来。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想吃什么?”他问。   “没别的事,只要你别欺负林辛就行。”伊芙在他耳边小声说。   两人的身高差不多,梵比鸠感受到少女贴近时的鼻息,心在砰砰地乱跳。   “你说我欺负他?”梵比鸠伸手比划着自己的身高,又指了指身旁的林辛,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好了,你自己明白就行,别让我不高兴。”最后几个字,伊芙是一字一顿地说出来的,其中威胁意味明显。   梵比鸠耸了耸肩,没有再辩解什么。   伊芙与梵比鸠这两人早在三年以前就已互相认识,初次碰面时,伊芙看起来要比梵比鸠的年纪大一些,但其实也只有十四五岁。不知是什么原因,虽然对方只比自己大两三岁,但梵比鸠当时就是觉得她有种迷人的成熟之美。伊芙当时是在看书,可看眼神又仿佛是在沉思,那种沉思状态下流露出的是任何同龄人都不具有的一种气质,让他不禁看得呆了。或许是因为这初印象太过深刻,如今梵比鸠的个头已经追上了她,却依旧觉得她还是那位高高在上的“姐姐”。他后来又死缠烂打地追求她、送她花,说一些大胆的话,可动作和语气却依旧保持着恭敬与顺从——这也是为什么伊芙对他敬而远之,却不怎么讨厌他的原因。   烤饺子虽然美味,但也只是吃个新鲜,相比之下蒸饺更合伊芙的胃口,有些味道甚至让伊芙吃得有点想哭,因为这些味道实在是有些熟悉。各种蔬菜与鸡蛋调出的馅料包裹在面皮中,皮薄馅大的饺子通过蒸制而隐隐从面皮中透出其中蔬菜的颜色,咬上一口,汤汁漫延在口中,混合着鲜味与咸味,再咀嚼几口,面皮带着韧道与甘甜,竟有种半烫面蒸饺的口感,让伊芙一时间竟有些恍惚。   “你吃这么多不会生病吧?”梵比鸠一路跟着伊芙,看着她顺着桌子一样样地吃,就不免替她担心,看这架势,难不成是要把这里的每一种食物都吃一遍?   “不会,这是长期实践得出来的结论。”伊芙拿起一杯低度的葡萄玫瑰露酒,品了一口,这酒花香味很浓,但喝起来味道较淡,逻各斯院虽没有规定工作期间禁止饮酒,但餐厅所提供的餐酒中却没有中高度酒,这也算是变相的饮酒节制。   煮饺子又是一种模样。比起蒸饺的清一色素馅,煮制饺子基本上都是纯肉馅。这些小巧的圆形水饺只比硬币大一些,一汤匙就能装下两三个,不同馅料的饺子分开盛放,有鳗鱼鱼糜馅的、猪牛羊肉混合馅的、鸡冻或鱼冻馅的、腊肉火腿馅的等,由于这边遇肉必放胡椒的特色,馅料的调味本身就比较复杂,所以吃的时候不需要搭配酱汁食用。   而煎饺子就更离谱了,那分明就切开的馅饼吧?但餐盘上确实写着煎饺子,或许是餐厅为了凑数,又或者是曾经在这里发生过什么有趣的事,这就不得而知了。伊芙也顺带夹起两块,品尝了味道,一种是牛肉粒与洋葱这对百吃不厌的馅料组合,另一种则是面皮包着一整块的眼肉牛排,牛肉的口感嫩得吓人,伊芙猜测这肉可能是低温焖熟出来的。   如果说煎饺子是馅饼,那炸饺子则更像是炸春卷,长方形的面皮炸得酥脆,但内部的馅料却不是春卷的馅料,而是奶香味十足的羊乳酪,略带酸味,开胃可口,但吃多了也会感觉腻。   伊芙一圈吃下来,其实吃得并不算多,并不是说她饱了,而是因为这套窄腰的裙子,吃得太多怕把腰身撑起来,会显得很难看。   其他年轻人早已吃得差不多了,现在只剩下伊芙还带着两个小跟班四处转悠,而当伊芙十分克制地尝了几片卤牛肉之后,便领着林辛和梵比鸠向着休息区走去,多门克一直都坐在那里,他见伊芙过来,就笑着问她:“吃饱了?”   “还远着呢。”伊芙半开玩笑地说。   “我有些好奇,你每天要在吃上面花费多少时间?”多门克问她。   “我也不会每一顿饭都会像今天一样吃得这么用力。”伊芙回答,“而且在我看来,单论填饱肚子这件事就值得花费一辈子的时间。”   多门克听她这样说,便大笑了起来,可能是因为场合和穿着的原因,两人今天说话的语气都有些正式,虽然旁人没有察觉,但他们自己听着却觉得别扭。   刚才参与座谈会的年轻人都陆续聚到了多门克的周围,看来一会儿还有其他活动。   他们在这里闲聊了一阵子,大概到了三点多钟,多门克站了起来,对他们说道:“时间差不多了,各位稍微整理一下,也帮忙互相看看。”   是要见什么人吗?伊芙隐隐有了猜测。   不多时,从楼下走上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是俄略金,而另一位年长者伊芙却不认识。在场的其他年轻人此时都露出了激动的神情,显然他们是认识这两位的,而当餐厅的其他人都朝着那位头发花白的年长者打招呼时,伊芙这才确认了,这位就是克利金的执政官无疑了。   此时他们看到了多门克,便径直朝这边走来,中途举过餐桌时,那位执政官还随手拿起了一只烤饺子吃了起来,等到了他们面前时,那饺子竟已经下了肚。   这番举动倒是打破了包括伊芙在内的一众年轻人对国家执政官的固有印象。   “我过来吃个午饭,顺带着看看你们。”执政官朝围拢过来的众人点头笑了笑,“或者反过来说也行……怎么样?年轻人们,逻各斯院的午餐还算满意?”   其实餐厅在平日里并不会准备如此多样的菜式,考虑到这是在逻各斯院,西赫琉既想让午宴显得丰盛一些,又不能表现出旧社会的奢靡风气,所以他觉得将地点定在西座的文员餐厅最合适,既不会显得拘谨严肃,能够让这群年轻人感受到逻各斯院城堡的生活氛围。对于一个逐渐衰老的人来说,下午时段的困乏的不可避免的,西赫琉一般都在这时吃午饭,然后再回办公室打个盹,等天黑之后再处理公务或者读书学习,他今天能抽出空来和这群年轻人说说话,也实属不易。   “你是伊芙·哈维因,还有这位应该是林辛·威各托。”执政官西赫琉竟然一眼就认出了这两位他一直想见的年轻人,而伊芙和林辛也的确好认,一个是漂亮的小姑娘,另一个是健硕的小伙子,两人被人点了名,于是走到了西赫琉面前,西赫琉打量着两人,笑着说道:“之前很多人都和我说,现在的年轻人对剑术都不感兴趣了,因为现在已经不是靠个人武力的时代了。但一个人能学到的东西终究是他自己的,很多人都对你们两人的剑术赞誉有加,而年纪轻轻能够有这样的水平,这足以证明现在的年轻人还是有很强的意志力的。”   伊芙此时见到这位大人物,反倒没了当初收到邀请函时的紧张情绪,或许是因为身边都是熟人的原因,不知道当初茂奇把多门克和俄略金邀请过来一起爬山时,是否就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天。   “意志力确实很重要。”伊芙说道,“但对我来说,能够坚持下来,对剑术的热爱也很重要。”   “说得没错。”西赫琉点点头,“练习剑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很多人都在长时间的重复动作中消磨了最初的热情,对一件事的真正热爱,是得经受考验的。”   西赫琉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又和另外几名年轻人说话,他以前从未见过这群年轻人,却都很准确地叫出了他们的名字,这让众人都有些受宠若惊,激动地无以复加。   伊芙混在人群里,用手指戳了戳现在紧张到说不出话的林辛,她刚想对他说点什么,却从视野里瞥见了坐在身后休息区的梵比鸠。   梵比鸠刚才参与座谈会时还那样积极,现在却又悠闲自得地坐在那里看戏?伊芙对此疑惑不解。 新生代佼佼者(其四)   执政官要去吃饭了。   伊芙实在是忍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在执政官离开之后竟破天荒般地主动接近梵比鸠,坐到了他的身边。   “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伊芙问他。   梵比鸠本来还想故作镇定,可一听到伊芙发问,就不免得意地翘起了嘴角,说道:“你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你真的是本地人吗?”   “别说废话,快告诉我,你和那位执政官是不是有什么关系?”伊芙继续追问。   林辛站在他们旁边,想说话,却又闭上了嘴。   “确实有一些关系。”梵比鸠说,“我们都姓波郎万。”   伊芙心想果然如此,可听他承认之后,还是有些意外。她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林辛已经离开了。   “这么说你是执政官的孙子?”她问。   “梵比鸠是我的儿子。”   伊芙突然听到头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不禁吓了一跳,她一抬头,就看到西赫琉正端着餐盘站在他们对面的桌子前。   伊芙下意识地想要站起来,却又听他说:“不用拘谨,请坐。我经常听茂奇提起你,也听梵比鸠提过你,啊,对,还有多门克,还有罗兹、安法他们,你看,他们都是我身边的人,都认识你,可只有我从未见过你,我工作实在是太忙了。”   伊芙朝他笑了笑,想说点什么附和他,但最后还是没有说出口,她一直都觉得,不会说话的时候最好还是不说。   “你可以把我当做长辈,就像面对安法和罗兹那样……”他一边吃着饭,一边和伊芙说话,“我这个儿子虽然调皮了一些,但品行还算端正,最重要的是,他可是对伊芙小姐你一见钟情呢。”   “父亲,我的事就不劳烦您操心了。”梵比鸠听他提起这件事,就有些着急了。   “操心?不操心,我只是觉得这件事挺有意思的。”西赫琉笑着问伊芙:“梵比鸠以前的那些事,你想听吗?”   伊芙点了点头,回答:“想听。”   “记得还是几年前,有一段时间我看到小梵一直闷闷不乐的……当时好像还是夏天,我就问他怎么回事,然后他也不说,我起初是担心他被人欺负了,于是就派人暗地里看着他,结果呢,就发现他那几天一直坐在沸蒙大图书馆里发呆,等后来才看明白,原来他是在等你出现。”   梵比鸠趴在桌子上,用手撑着头,算是认命了。   “说起来还挺有趣,我当时听到这个消息后,心里还挺高兴,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原来我儿子都到了这种年纪了……”   说到这里,伊芙听到身后有人在发出窃笑声,她回头瞄了一眼,就看到多门克与俄略金二人组坐在那,周围还坐着几名年轻人。   “再后来,他就问我——追求女孩子要怎么做?可这方面我也不擅长,要不然我也不会这么晚才成家。”西赫琉看着自己的儿子,眼中饱含爱意。   “好了父亲,这个话题已经到头了,如果再说下去,您的儿子以后可能就没法再面对伊芙小姐了。”梵比鸠语气恳切地请求。   “好,不说了,我不说了。”西赫琉笑着摆了摆手,“伊芙,你这样冰雪聪明,肯定明白做父亲的为什么要说这些。”   “我能理解。”伊芙连忙点头。   “你年纪应该是比小梵大几岁,他现在虽然知道主动学习、懂的也不少,可论成熟,论为人做事,他还差得远,如果他身边能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同龄朋友,我就能放心许多了。”   “我会照看好他的。”伊芙一开口,就有些后悔了,这句话听起来总感觉有点……不太合适。   确实,在旁观者眼中,伊芙与梵比鸠此时坐在一起,就像一对正在见家长的小情侣。但想归想,他们却不知道,西赫琉与茂奇曾经还就这件事讨论过,要不要把这两人撮合在一起,但后来又觉得实施起来过于繁琐(首先要过的就是南芬这关),便非常果断地打消了念头。   在众人的围观中,西赫琉一边与伊芙说话,一边吃完了午饭,从他这不按常理的作息时间不难看出,执政官的性子几乎是随意到了极致,甚至都有些让人担心他在处理公务时是否也是这样。   执政官西赫琉走后,多门克又带众人参观逻各斯院的办公区,这个时间段不算忙,这一大群人进进出出的倒也没什么影响。   约五点多钟,多门克终于说出了那句让伊芙期盼已久的“路上小心”,也就是说可以回家了。   可她还没来得及去找回自己的马,就听林辛说,茂奇已经将马带到威各托宅邸了,也就是林辛家,安法·威各托长老今晚邀请茂奇和伊芙去他那里暂住一宿,马车现在已经停在内城城门口了。   安法邀请她过来似乎是有正事的,结合今天的行程,看来这一切早就安排好了。   吃晚餐的时候,只有安法、茂奇、伊芙和林辛四人,安法对伊芙说道:“克利金中南部的伊刻林省有个叫奔龙堡的地方,现在算是一所学校,我们一般管它叫‘骑士院’。”   “您想推荐我去那边上学吗?”伊芙问。   安法点点头说:“没错,不过去之前有些事还是要商量一下,问问你的意见。”   “请说。”伊芙放下了手中的叉子。   “骑士院虽然没有本地的第二学院为人所熟知,但那里却是在为逻各斯院培养人才,奔龙堡现在是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圣丰岳骑士训练所,另一个则是德·卢珐哲学学院。”安法看了眼自己的孙子林辛,继续说道:“原本宾墨是想送林辛去军校的,但我觉得他这个性子不太合适,就想着把他送到骑士训练所去,正好你们也能做个伴,所以我想问问你,是更想去训练所,还是哲学学院?”   “这两边都是学什么的?”   “先说说骑士训练所——往前数大概两三个世纪,圣丰岳骑士团在西海岸诸国中独立出来,以奔龙堡为基础组建了骑士国,骑士训练所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兴起的,当初是为了培养贵族,后来也训练守军,训练所主要培养的是骑士的战斗技巧和坚韧意志,另外也注重医学和草药学,同时还教授战术和兵法。而哲学学院是由本国人德·卢珐创立的,从创办至今也有六十多年了,听名字你也能看出来,这里主要是研究哲学和哲学史的,不仅是新逻各斯派,还有其他派系,包括承喻教的经院派与综合魔法学会的鹿汀派等等,而除了哲学,这里还教授世界史、法律、地理等,而且这里的数学学科也非常有名。”   “哲学学院的毕业还需要测试吗?”伊芙现在有些头疼了,骑士训练所听名字就知道,去这里肯定要吃不少苦头,而哲学学院……虽然伊芙对世界史有点兴趣,但同样需要学习和熟记大量的知识,压力也不小。   “那当然,笔试就不用说了,还有与校长面对面的答辩环节,不过以你今天的水平,那肯定会是优秀毕业生。”消息传得可真快,明明是上午发生的事,安法却已经得到了记录座谈会的书面文本。他问伊芙:“你决定去哲学学院?”   “反正是不想去训练所。”伊芙回答。   旁边的林辛听她这么说,似乎有些沮丧。   安法点了点头,说:“那就先这样定下了,改天我会把骑士院的详细情况和课表托人捎给你,时间还早,你可以慢慢想。”   因为伊芙是第一次来威各托宅邸,晚饭后的散步时间里,林辛就带着她在宅邸各处参观,威各托宅邸有一片面积很大的训练场,里面训练器械齐全,让伊芙十分感兴趣,可当林辛问她要不要试试的时候,她顿时沉下了脸,升明节庆典那次与林辛的对练似乎已经让她产生了心理阴影。   伊芙与茂奇在第二天上午返回庄园。   骑士院是在明年春天接纳新生,离现在至少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三个月当中,茂奇一边教她学习温兹娜赠予的那本施法书上的文字,一边以此给她制定新的剑术训练计划,有了魔法或武技的剑术又是另外一种套路,但对于基础还算扎实的伊芙来说,想要快速入门并不算难。   茂奇为这本厚书订做了一个鹿皮口袋,能将这本书严丝合缝地塞进去,挂在腰带上,或者像背挎包一样拴根带子背起来,使用这本施法书时,只要用手隔着鹿皮触碰书本,便能够念咒施法。茂奇的意思是,她现在最好把手半剑换成武装剑,这样只用一只手拿剑,战斗时就能更加灵活高效一些。但伊芙不这么想,她对茂奇说:“我和谁都不想起冲突,有能逃跑的机会我就不会去硬拼。”   茂奇虽然也部分认同了她的说法,任凭她继续使用手半剑,但还是把武装剑的训练计划一并教授于她。精湛的剑术并不是三个月速成出来的,且要日复一日地练习,不进则退,伊芙就算去了骑士院,也依旧需要按照训练计划时常练习。   茂奇为这本施法书专门写了一套音标,夹在书页里作为提醒,由于这本书的内容实在是太多了,他只能先挑重点让她学习,施法书的吟唱与普通人的施法过程不同,因为不涉及到咒文的语法和框架,因而施法过程更为简短,也算是一种优势。伊芙问过他关于施法书和温兹娜的事,对于自动施法书,茂奇说这本书是第三纪元的炼金产物,数量稀少,用途不明,他半开玩笑地说,一定是哪个口吃的天才为了弥补自身缺陷所以才发明出来的。而对于温兹娜,茂奇的态度就有些古怪了,能看得出他不太喜欢这位高深莫测的长公主,至于为什么他又不想对伊芙说。   达克仁夫妇在外人看来,其实也称得上是怪人了,因为他们从来就没请过家庭管家,家里的佣人也不多,一关系到生活上的事都喜欢亲力亲为。等到明年春天,或许伊芙与茂奇都会相继离开波云庄园,而鲁格又时常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不出来,茂奇怕妻子觉得孤单,就把在东部城居住的一位表姐请了过来。因为信写得早,这位表姐在元旦前就风风火火地赶到了沸蒙,其效率之高让茂奇倍感吃惊。表姐比茂奇大一岁,也将近五十了,人长得矮胖,是个行动派,想到什么立即就会去做,从不拖沓。有钱人的亲戚也是有钱人,表姐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都挺贵重的,伊芙和鲁格每人都得到了一支金尖钢笔,说来也巧,伊芙要去外地读书了,礼物选得很恰当,但表姐是不知道这事的。而南芬原本有些忧郁的情绪也因为她的到来而烟消云散了,并不是说表姐有多么会安慰人,只不过是因为她太能折腾了,表姐拖着她进城买东西、拿着设计稿让裁缝给她做衣服,又或者是在家做东部城风味的糕点美食,一天到晚忙个不停,让南芬无暇再去担心什么了。   表姐那特有的感召力与自信心不仅征服了波云庄园里的这一家子,同样也征服了沸城中的许多人,来了近一周的时间,认识的人就比伊芙五年里加起来的还多。表姐能说会道,坦率而不带有偏见,那善于交际的性格就如同现在的东部城一样朝气蓬勃,很难想象她比茂奇年纪还大。   有了这一位能人坐镇波云庄园,茂奇也就放心多了。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伊芙虽然知道去了骑士院之后,生活可能就没办法像现在这么安逸了,但她还是很期待,因为她现在已经准备好了,这是为了亲眼见识这个世界所迈出的第一步。   时间过得很快,屋檐上残留的积雪在暖阳下融化,水不停地滴在石砖上,如下雨一般嘀嗒作响。   临行前的几天,伊芙也开始收拾起行李,为即将到来的远行做准备。她在翻动抽屉时找到了一颗湛蓝色宝石,这颗宝石与曾经哈维因给她的那枚古铜币放在一起,伊芙把它拾了起来,这才想起这颗宝石是姬弦给她的,说有可能是伊芙特罗娜的遗物。   她曾经还做过一个梦,记得是在麝兔山山顶上的那一晚,伊芙想起梦中的情形,于是将宝石贴在了自己的额头上,就这样贴了一会儿,却什么都没有发生,她不禁摇头笑自己蠢,她将宝石放回抽屉,从床上站了起来,可刚迈出一步就觉得眼前一阵天旋地转,瞬间没了知觉。   楼上房间响起的声音引起了表姐的注意,她一上楼,就看到晕倒在半掩卧室门后的伊芙。   “快来人啊,小美女晕倒啦!”她一边喊着,一边冲了过来。 [29]终结,真相,毫无意义   躺在柔软的床上,耳边传来的是熟悉的噪音。   窗是开着的,风不断涌进卧室,她逐渐苏醒过来。   楼上邻居家的小孩在地板上跑动的声音,汽车驶过马路的声音,麻雀掠过窗台发出叽叽喳喳的声音……城市的声音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极为熟悉的白噪音环境。   伊芙睁开眼,一时间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可当她看到眼前熟悉的房间构造时,心里涌现出的是一种巨大的挫败与失落感。   为什么会回到这里?五年……这五年的生活难道只是一个晚上所经历过的梦境吗?   如果是梦境,那在这场梦中,她所付出的精力与经营也实在太多了,多到她有些难以接受如今的状况——她已经忘记了以前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了,究竟是怎样的梦才会造就出如此离奇的情况?   伊芙跌跌撞撞地跳下了床,跑到了窗边,她拉开纱窗探头朝外面看去。窗户的正对面有几栋高楼,而背景则是晴朗无云的天空;低头看去,楼下有一棵金灿灿的银杏树;而视线再向前延伸,远处的街道上种植着两排枝桠茂密的二球悬铃木,被秋风吹拂着沙沙作响。视野左侧能看到几只飘在空中的风筝,她知道,放风筝的人一定是在小区附近广场里。这些景象伊芙都再熟悉不过了。   时间还是上午,房间里很凉爽,阳光贴着窗沿照进来,室内光线很足,此时呈现出的是一种淡淡的冷色调。窗外隐约传来钢琴弹奏的声音,伊芙觉得那曲调很熟悉,但因为以前没有太多接触过音乐,所以不知道叫什么。实际上,那是佩措尔德的G大调小步舞曲,或许练琴的是个新手,曲子本身很简单,却被那人弹得有些磕磕绊绊,听得伊芙十分难受。她听着这调子,脑海中就能浮现出大致的弹奏指法,这说明梦也并非完全是梦,知识是不可能只靠着做梦就能学到的。   一绺头发从她的肩膀滑下。   她低头看去,看到的是自己稍微隆起的胸部,还有那颇具特点的幽蓝色泽的黑发。   她不禁松了口气。看来,自己还是自己,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又不是真正的自己。她现在十分迷茫,不知道现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从屋外的客厅传来手机的铃音,那声音熟悉极了,让她不禁浑身一震。她走到卧室门前,打开了房门。客厅中的装饰与摆设还是她印象中的样子,但又因为相隔太长时间而感觉陌生至极,虽然印象中只度过了五年,可此刻看到这番景象却让她产生了仿佛如同回到童年老家时的那种怀念感,但怀念归怀念,却也不算留恋。随后,她又想起,自己也曾多次梦见过这里,难道这次也是梦?   手机放在桌子上。手机在响。   她如同一个原始人一般怔怔地看着眼前的这块黑漆漆的玻璃,脑中一片空白。手机在这个时代究竟有多么重要,自然不必多说。如今再看到它,伊芙的内心十分复杂。   她刚要伸手去拿,却突然看到另一只手伸了过来,先一步拿起了桌子上的手机。   伊芙被这突然伸过来的手吓了一跳,而等她抬头去看那接电话的人时,更是觉得惶恐万分,差点就要叫出声来——这不是我自己吗?   是以前的自己,那个还是三十多岁男人时的自己。从另一个人的眼中看自己,这感觉着实有些荒诞,伊芙盯着他看,却越看越觉得陌生。   那人将电话放在耳旁,与电话另一边的人交流,他脸上挂着笑,谈得很投入,一点都没察觉到身旁有人。   伊芙没有留意他在和谁打电话,也没有留意他们交谈的内容。大概过了两三分钟,电话被挂断了,手机重新回到了桌子上,而这男人则转身走向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啤酒,起开瓶盖后朝着阳台走去。   伊芙有些恍惚,这一幕似乎有些印象。她跟了上去,看见男人此时正靠在阳台栏杆上喝着酒,她看着他身后的栏杆,心中莫名地紧张。   “喂,别靠在栏杆上,很危险的。”伊芙这样提醒他,但对方似乎没有听见她的警告。   她想起自己刚才说话时用的竟然还是克利金语,于是又重新说了一遍,这次说的是汉语。可话一说出口,舌头就像是被蜜蜂蛰过一样笨拙不听使唤,那发音说得连她自己都有些听不懂,明明只过了五年,自己似乎就已经快要忘记这种语言了。   其实这也无关紧要,因为无论她说什么,对方都没有任何反应。   伊芙又向前走了几步,却不小心碰倒了放在一旁的垃圾桶,将垃圾踢得到处都是,不知是不是巧合,那男人只朝这边看了一眼,又继续悠闲地喝他的酒了。   天空蓝得有些鲜艳,像是在发光,伊芙这时才发觉状况有些不大对劲。   男人手中的酒已经下了大半,他此时正侧着头看着外面,从视线方向上猜,应该是在看那些风筝。   但他没有注意到天空的变化。   渐渐地,天空的颜色仿佛侵染到了室内,将一切物质的表面都覆上了一层灰蒙蒙的蓝色。男人这时才发觉周围环境的改变,他四下张望,却仍一无所获。   他想返回室内,却看到身边凭空多出了一个女人,一个漂亮到毋须形容的女人。那女人穿着一件深蓝色长裙,黑色的头发披在肩上,身形高挑而优美,举止投足非常迷人。   伊芙惊得张大了嘴,这女人她是见过的,就在麝兔山那晚所做的梦里,她对此人的容貌印象极深。   男人很慌张,朝后退了几步。   “你是谁,你怎么在我家里?”他大声质问对方。   “你现在是在做梦,所以我才会出现在你家里。”那女人是这样回答的,她的声音优雅动听,而语气却有些随意。   “是吗?”男人愣了愣,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眼前的绝色佳人,问她:“为什么这个梦这么真实,按理说我既然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梦,那也应该醒了吧?”   “其实人每次做梦都是这样,别看现在你还很清醒,等你醒来之后就全忘了。”那女人语气平静,却显然是在胡说八道。但眼前的状况确实诡异至极,甚至无法用常识和逻辑来解释。男人听她说得这样坚定,而自己却不明现状,最后竟然也点点头认同了。   “那现在呢?我该怎么回去?还有,既然是梦,我是不是可以对你做点什么?”男人笑着问她,他的眼神中带着玩味。   伊芙听到男人这么说,不免有些意外,她在想,那人真的就是以前的自己?如果自己处在这样的情景之下,也会说出这种话吗?   “我们来谈谈吧,以前在梦里一直都是这样。”女人抬了抬手,“请坐。”   两人身后都突兀地出现了一把椅子,男人与女人面对面地坐下,男人感叹道:“以前都是这样吗?为什么我完全没有印象?这也太神奇了。”   “你觉得人生是有意义的吗?”女人没有理会男人的感叹,一坐下就开始发问。   听到这个问题,男人一愣,说道:“一上来就是这么难回答的问题?”   “你可以随便谈谈,说什么都可以。”女人说。   一时间,男人沉默了下来,沉默了良久。   而站在一旁的伊芙也在想女人所提出的问题。人生的意义在于什么?这无疑是一个在各种方面都称得上是终极问题的问题。   “有。”男人说。   “那意义是什么?”女人接着问。   “为什么只有你问我,你为什么不谈谈自己的看法?”   “因为你回答完我的问题会有奖励,别废话了,快说。”   “意义就在于有意义。”男人说。   这算回答吗?伊芙皱了皱眉。他想说什么?他真的是我?如果是,那为什么我跟不上他的思路?   “具体说说。”女人也没恼,继续追问。   “人能意识到人生是否有意义这个问题,那意义就已经开始产生了。”男人说道:“一个孩子,对什么事都感到好奇。世界上大多数事他都想去发现,未来对于他来说,也有着不可估量的可能;他一直忙着探索这个世界,所以不会真正去考虑人生的意义,而且,他现在对人生也缺乏了解。后来,到了一定年纪,他知道了世界大致是个什么样子,做事也总是遵循着自己的偏好与习惯;他知道自己现在是这样,十年后可能也没多少长进;他感受到身体在衰老,病痛也开始找上了他,所以他开始焦虑,开始痛苦,开始去想自己为什么要活着。”他看到对方依旧在认真倾听,才继续说道:“但思考到了最后,可能就会发现,活着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不论做什么,人最后还是会死,如果没有死后的世界,那到了最后,留给一个死者的便只有黑暗与虚无,生前的一切都对他毫无帮助。”   没有永恒作保证,什么自由能在充分意义上存在?   “你说了半天,结果得出了一个和前面完全相反的结论,人生是无意义的?”女人问他。   “还是有意义的,你听我继续说。”男人正了正身子,“荒诞的地方就在于此。第一点——人生没有意义,第二点——但人又要活着。许多人想到了第一点,又本能地履行了第二点,所以他们能够察觉到自己的行为与思想上出现的不一致,这也是他们第一次感受到难以调和的矛盾出现在他们看似和谐的生活之中。也大概就是在这个阶段,理想幻灭了,人看到了矛盾,也接受了矛盾,人跌落到了处处皆是矛盾的现实。”   女人听到这里,淡淡地点了点头。   “也就是从这时,人迎来了人生的再一次开始。这是一次重新发现的过程,就像一个孩子,带着好奇的目光重新认识这个世界;而这时他就会发现,自己其实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了解这个世界,他只是被自己的偏好所限制;只因为觉得自己了解,所以便拒绝去看,拒绝看到自己不熟悉的事物,拒绝看到自己不认可的事物;最后,他对自己所框选出的世界感到乏味、厌倦,而这厌世的心态主要是由他自己所造成的。   “但造成这样的结果非是他们的错。有的人说,自杀者不值得同情,但我想说的是,这句话不能以对错论之,因为不必要。自杀者是否已经自己得出了答案,即人生毫无意义?他们以死亡来逃避、或者说选择对抗人生的荒诞与无意义,并与其同归于尽,拥抱死亡,但殊不知有更多的人是在与死亡作斗争,为此而接受了人生的荒诞。寻而无果的人生意义,是否比生命的终结更令人难以接受?   “但真正致命的深渊是看不到边缘的深渊,无法判断究竟是哪一步让人坠入其中的。所以人需要互相理解,需要认同别人的存在,一个人是否在深渊边缘徘徊,旁人看得最清。”   “所以,人生的意义是?”女人的表情就像一个平静而寡言的面试官。   “一条定理有着冗长的证明过程,如果把其中一条式子拿出来展现在你面前,你很难猜到它是用来做什么的,你所能想的,也只是它可能会用在什么地方。人生也是如此,人生是否有意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中的过程。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寻找意义,即我一开始所说的——人生的意义就在于有意义。”男人说到这里,舒了一口气。   他并非是一次性说完这一大段话的,期间有过多次停顿,好在没有断掉思路。   自己说话时原来是这种形象吗?伊芙看到他现在的样子,感觉有些难为情。   有时候,人在观察自己的时候总是那样的苛刻。   女人没有说话,只是站起身,缓步走到他身边,将一只手放在了阳台的栏杆上。   “如果我说,你从这里跳下去,会获得一个更有意义的人生,你会跳吗?”   伊芙听到这句话,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竖,身体似处在寒冬腊月,止不住地发抖。她急忙跟着女人跑到了栏杆前,探头朝下面望去。也是在同一时间,男人也站起身,目光也向着栏杆之下瞥去。   三人此刻并排站在栏杆前,只留下两高一矮的背影,男人在左,女人在右,伊芙站在中间。   栏杆下方是一团汹涌无比的蓝色漩涡,那漩涡飞速旋转着,发出如海浪一般的轰鸣声,光是看着它,伊芙都有些眩晕。   “那下面是什么?”男人转头问女人。   “你下去了不就就知道了?”女人说。   “我活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跳?”   “这只是一场梦而已。”   “即便是梦,我也不想自己最后是被惊醒的。”   “所以你不跳?”   “当然不跳。对了——”男人突然想起了什么,“你刚才说回答了问题有奖励,奖励呢?”   “奖励就在下面。”女人说这话时,突然捂着嘴笑了。这算是笑场吗?伊芙看得呆了。   男人挑了挑眉毛,指着下面的漩涡问道:“这算奖励?”   风似乎越来越大了,伊芙感觉阳台的栏杆都在晃动,他们此时就好像是站在暴风雨中的甲板上一样摇摇欲坠。   “我问你——你刚才回答我的那些话,是否是你心里所想的,你所认同的,明确无误?”   男人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   “那么,这对你来说就可以算做是奖励,是你所认同的奖励。”   这就是事情的真相吗?伊芙觉得有些累了,就坐在刚才男人做过的椅子上,静静地听着他们争论。   奖励,漂亮女人说的奖励指的就是变成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在天寒地冻的雪山山脉中醒过来……所以,为什么偏偏是我?伊芙叹了口气,突然觉得这五年来自己其实也挺辛苦的,学了那么多东西,虽然自己在态度上很积极,但从旁人看来,可能比上班还累。   不过也很快乐。毕竟是重活一次的机会,一个不算成功的普通人,或许终究会碌碌无为地走向消亡,不会在历史上留下任何斑痕,故事的结局就在平直的道路尽头,你一眼就能够看到它。人所能做的,只是饱含希冀地等待,等待那永不被期待的终结的来临。   争论到最后,男人还是不愿意跳。   “没时间了,就只能是你了。”女人这样说着,一把将他推了下去。男人身后的铁栏杆仿佛是豆腐做的一样,被他撞裂开了,他掉下去时还在问女人:“喂!我以后还能再见到你吗?”   很快,男人在惨叫声中坠入了深渊,天地间狂风怒号,一切都摇摇欲坠。   “你看,这就是你这几年来一直想知道的真相。”女人转过头,看着坐在椅子上的伊芙,“刚才的你,现在的你。看来你的性格也变了不少。”   “你就是伊芙特罗娜?”伊芙抬头问她。   “没错,我就是。对你来说,这应该是第二次与我见面,但对于我来说,依旧是第一次。”女人看了眼身侧的破损栏杆。   “我为什么对这段记忆毫无印象?”伊芙又问。   “是我做了点手脚,让你记不起来这段时间里发生的事。”   “为什么?”   “你从那边醒过来时是是怎样的心情?是不是很迷茫,有些担惊受怕?如果你带着这段记忆去到那边,会不会感到受到了欺骗,会感到愤怒?”   伊芙思索了片刻,觉得她说得也有道理。   “我不能让你带着这样的情绪去接触哈维因,还有你后来遇到的那些人。一个人如果有恃无恐,就无法毫无保留地接纳别人,也没办法不带偏见地观察一个新世界,发自内心地珍惜别人给你的善意——这可以算是我对你的一种保护。”女人走到了伊芙面前,一把椅子凭空出现在她的身后,她就这样与伊芙促膝坐下,说道:“我以前也对洛德说过,愤怒的时候最好等一等,等冷静之后再行动。对你来说也是一样,你在那边也生活了一段时间,也该让你了解这段记忆了。看看你以前,再想想现在。如果你觉得自己被冒犯了,那我可以对你说一句‘对不起’。现在还生我的气吗?”   伊芙现在虽然板着脸,但还是摇了摇头,女人见状露出了微笑。   这女人笑起来时美得让人恍惚。   “那我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伊芙问。   “这个样子不好吗?”女人说完,便捂着嘴笑——这让伊芙觉得,她一直以来的沉着与平静似乎都是刻意装出来的一样。   女人握着她的手,两人四目相对,伊芙被她盯得有些发虚。   “先不说这个,你当初为什么要选我?这里又是什么地方?还有……”   女人抬起手,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于是伊芙不再说话了。   风越来越大,脚下在震颤,蓝色的世界怪诞而诡谲,仿佛马上就要坍塌崩溃了。   两人就这样静坐了一会,然后女人才开口说话:“你肯定有很多想知道的,但这些问题其实都无关紧要,就算我不说,总有一天你也会明白。而我想说的是,无论是这边的世界还是那边的世界,两者都是真实的,而你也只有一个你,就是现在的你。”   “我还能回来吗?回到这边?就像现在这样……”伊芙还是忍不住问她。   “现在?你现在所看到的一切都只是事先设计好的,是一段影像,也包括我在内,而且看这情形,也差不多快到极限了。”女人此时似乎也有些着急,她将两手搭在伊芙的肩膀上,略带恳切地说:“如果下一次再见到洛德,多陪他说说话,但不要提我的名字。”   伊芙点了点头,想再说点什么,可眼前却突然一黑,那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也戛然而止。等她再度睁开眼时,表姐那白胖的脸蛋便一下子占据了她大半个视野,那张脸上露出惊喜万分的表情,两只手都举了起来,一双小眼睛笑得几乎弯成了月牙。   “小美女,感觉怎么样?”表姐将一杯水递到伊芙面前。   伊芙想要坐起身,可四肢都是软趴趴的没什么力气,于是表姐便扶着她的头喂她喝水。   “南芬快来!小美女醒啦!”她大声喊道,那声音底气十足,惊得伊芙差点呛了水,于是表姐又帮她揉背,嘴上连说抱歉。   “我睡了多久了?现在是几号?”伊芙问她。   “今天是十五号,二月十五号。”表姐当即回答。   伊芙一听,急得就要下床——今天是逻各斯院组织学生统一出发去往伊刻林省奔龙堡的日子。   “行了,别动了,你就乖乖躺着吧。”表姐一把把她按倒在床上,“都晕了这么多天,就别想着那些有的没的,茂奇肯定会帮你安排的。”   也就是这时,南芬从楼下赶了过来,她的脚步声很重,伊芙看着她跌跌撞撞地跑过来,不免替她捏了把汗。她一进来,就紧紧抱住了伊芙,又腾出一只手放在她的额头上,说道:“太好了,不怎么烫了……伊芙,你现在还哪里不舒服?”   “我没什么事。”伊芙被她抱得有些透不过气,她的声音几乎是从肺里挤出来的:“就是肚子有点饿了。”   “哦,对。”南芬松开胳膊,想要起身,可表姐却抢先了一步:“我去拿,你在这里陪着她,在厨房是吧?我知道我知道……”她一溜烟跑出了房间,伊芙有些惊讶于她身体的灵活。   “怎么会突然发烧呢?”南芬握着她的手,眼睛红红的,“你那天怎么回事?晕倒前没一点征兆吗?当时有没有感觉哪里不舒服?”   “我没事。”伊芙也不知道这件事应该怎么和她解释,“可能是最近几天比较累的原因,以后我会注意的。”   “伊芙,不如别去上学了吧,一旦你在那边发生这样的事……”   “以后肯定不会再出现这种状况了,这次就是个意外。”   “生病是你能控制的?”南芬擦了擦泪,“你也不必说这种话来安慰我,想去那就去吧,我也就是舍不得才这么说……一切随你。”   伊芙听她这样说,也算松了口气。   表姐动作飞快地赶了回来,手里捧着一只大瓷碗,就这样隔着被子放在了伊芙的腿上,里面装着一大碗黄灿灿的鸡蛋羹,其中还掺着虾仁、菠菜,以及切碎的百里香,一勺子挖下去颤巍巍的,入口微烫,口感细腻,吃起来又鲜又嫩。   “南芬每天都会给你做上一碗,就盼着你一醒过来就能吃上呢。”表姐说。   伊芙本来还在感叹南芬的手艺,听表姐这么一说,心里还没来得及感动,鼻子已经开始发酸了,眼泪就这样啪嗒啪嗒地掉进了碗里。   “行了,别听她乱说。”南芬拿出手帕给她擦了擦脸,“你昏迷了五天,她就吃了五碗,她比你吃得都多,竟然还好意思说。”   伊芙被两人说得又哭又笑的,手中捧着大碗,心里温暖至极。 太阳眷顾的雪峰(附)   关于克利金的部分大致说得差不多了,但仍有些值得一提的方向,现在就放在这里,或许会有些枯燥,所以伊芙特罗娜建议你略过……或者先试着看一眼再略过。   很多关于世界的内容无法在跟随伊芙视角时讲述出来,只能单独拿出来说,这些内容或许是无关紧要的,却也是构筑世界真相的一小块砖瓦。   [ParT.1-附1]凯德拉尔与繁杂四季   显然,在这个世界的大部分地区同样有着四季之分,甚至会出现极昼极夜现象,但这并不代表这个世界与另一个世界的构造完全相同。   是海水与风带来了冷暖交替——这是目前人们公认的结论,但可能并不十分正确。如果以克利金广阔的西海岸举例,当秋季来临时,呈糊状的冰冷海水会从西海岸向着大陆内部漫延,同时带来冷冽的西风,在这个时间段里,西海岸将会暴雨不断,巨浪挟卷着带着冰皮的海水冲向陆地,直至几百公里远的距离,将一部分陆地转化为没入海下的大陆架,而在最寒冷的北部,海浪甚至会将一座座冰山推向大陆深处,这些冰山终年难化,积年累月,从第三纪元就存在的冰山最终形成了连绵数百里的冰川,甚至侵入了更为寒冷的无垠山脉西部,这些冰川大部分是在洛明各与摩可拓境内,将当地的气候和地形塑造得更为复杂,一方面,冰川提供了大量丰富的淡水资源,是数条大中型河流的源头,而另一方面,冰川中留存的盐泡却渗入了地下水,使得部分洼地通过地下水而富集了大量的盐类,并逐渐盐碱化。而每当夏季来临时,冰川的融化又会带来洪水灾害,而洛明各的童谣儿歌中有这样的一段:东南有座半白山,有人忧愁有人欢,洪水漫漫聚成湾,昨日村落今日帆。其内容说的就是约两个世纪前的一次冰川洪水事件,其最后遇难人数或超过三万人,最终导致郁珊城冰水湖的永久形成。   羽地秋冬季的西海岸在变化,而在东海岸也是如此,但却发生着与此相反的事——海水在秋季时向着海洋退去,将陆地展露出来。也因为这些复杂而多变的地形,从地理学上来说,就有了一二级陆棚、一二级陆坡的区分,以及航海上的季节最低岸线、扰流坝警戒线等一些在另一个世界不存在的术语。而从季节影响上来说,羽地西海岸的地理优势远低于东海岸。   扰流暗坝一般建立在海岸线的港口区,港口通常是在拥有较高地势的南部,一般很少冻结或不冻结,而扰流坝就是沿着海岸线建立的一道道长达数十甚至数百公里的坝线,这些扰流坝的水平高度相当,上面雕刻着巨大而复杂的纹路,还是以西海岸为例,当秋冬季的海面没过坝顶时,这些精心设计的坝面纹路就能快速耗尽海浪的冲势(加速湍流动能的耗散),使得港口建筑免遭海浪侵袭,这并非是魔法效果,而仅仅是靠着第三纪元人类对湍流力学的理解与运用,这些坝线有的是前纪元修建的,有的是近代仿筑或者补修的,部分位置留有宽阔的缺口,当秋冬季海水没过扰流坝时,就需要当地的领航员引导船只从这些缺口处一道道地安全通过,从这层意义上说,这种设计也成了一种十分有效的岸防工事建筑。但与此相对的,扰流暗坝的维护工作同样是一种费心费神的事——这些巨型墙壁的底部留有空洞,其作用是防止沙土在暗坝的背面堆积,且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第二级陆棚的沙土流失,而当藤壶、牡蛎、贻贝等生物寄生在底部空洞中时,人类就不能视而不见了,必须尽早消灭,其应对的办法无非就是铲子、镐头与防污漆。克利金如今虽然没有死刑,但比死刑更残酷的刑罚可能就是被流放到此地维护暗坝。   这个世界的海水成分与另一个世界大差不差,其流动条件的温度最低也不过零下二三度,可由于季节飓风/台风的影响,即便是气温达到零下三十多度时,海面也能刮起带着冰碴的浪来(就像一大碗浓稠的燕麦粥),而当这冷空气一路突进至内陆时,秋季和冬季也就相继来临了,在靠近海的地区,秋冬季的气候是非常恶劣的,霰、雹、雷暴、洪水、寒潮……应有尽有,而在历史的记载中,甚至有军队行军时遇到了瓢泼的冻雨,连人带马一同被雨凇裹成了白色冰雕,不战而全军覆灭的惨烈情况。   “这个世界”……不如我们先称呼它为“凯德拉尔”,至于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以后或许会有机会说明。   以上所说的也只不过是凯德拉尔世界四季气候的冰山一角,无论是铁饼堆积而成的柱状沉山,还是不断喷薄雷光四射的火积云天坑,又或者是噬光的黑雾针叶林,这些不知是如何形成的地形使得世界的气候愈发地变幻莫测,而在这些奇异的气候下,又诞生了不同于人的生命与智慧——可以这样说,凯德拉尔世界并非是人类独享的世界。   [ParT.1-附2]凯德拉尔与蛋中世界   从航海士几个世纪的探索与测绘中,人类逐渐意识到,这世界可能是个大圆盘。   圆盘中心是太阳岛,而黑羽洲、天翳洲、启阳洲分立于太阳岛的三个方向(9点钟、12点钟、4点钟),圆盘外面则是无尽的海洋,这海洋连接着冰冷黑暗的以太空间,所以域外的海洋才会如此阴寒。圆盘就在这海洋中不停旋转,但由于其表面并不均匀,所以总是周期性地摇摆,忽高忽低,这高低的变化使得海水有时会流向陆地,有时会远远退去,如此便形成了四季温度的不同变化——如果不是这样,那为什么罗盘指针所指的位置总是太阳岛的方向呢?   他们本来对比坚信不疑,可到了后来,考古发掘的结果却又让他们动摇了,第二纪元与第三纪元的先人告诉他们:世界是一颗蛋,人就在蛋壳里面,大陆贴在蛋壳每层的表面,其中填充的空气是蛋清,最中心悬浮的以太是蛋黄。   这样的结论不仅是凯德拉尔世界的人难以接受,就连伊芙也同样如此,比起蛋中世界这样荒唐的说法,她就算不相信凯德拉尔是个星球,也更愿意相信它是个圆盘。   对于怎样解释“蛋中世界”,头疼的不仅是当代人,就连二三纪元的文本通常也是语焉不详,似乎连他们自己也没搞懂。   如果世界是在蛋中,那太阳和月亮要怎么运行?陆地可以贴在蛋壳表面,那海水呢,为什么不会掉下来?是因为蛋壳总是在旋转吗?而且,如果按照这样的说法,用一架倍率足够高的望远镜,应该能从天上斜向观察到其他陆地和海洋,但并没有人看到,那蓝色的天空会是海洋吗?显然不是。   人们对此疑虑重重,可最终竟也接受了这种蛋中世界的理论,其理由乍看起来也很荒唐——只因为那是来自旧纪元的结论,旧纪元的一切都是对的。   而在波云庄园的头几年,来此给伊芙授课的家教老师已经将蛋中世界作为真理而讲出来的,在那节课上,伊芙什么也没听进去,只是盯着那个半颗蛋壳形状的世界模型怔怔地发着呆。   [ParT.1-附3]安肯玫金   安肯玫金一开始其实是个地名,在她那个时代这地方就是羽地西海岸诸国的一座小岛,后来克利金统一了中北部的大部分小国,于是安肯玫金就包含在克利金的境内了。   至于为什么要讲这位女将军,那是因为——她的经历十分典型,恰好能够反映出凯德拉尔第四纪元目前较为普遍的男女尊卑观念,以及西海岸诸国(即克利金建国前)的一些往事。   安肯玫金将军出生于安肯玫金,天生的一头紫金色卷发,湖蓝眸色,那奇迹般的美貌总是让人一眼难忘。她从四五岁开始就展现出了惊人的魔法天赋,不到十岁就被“清水堡”破格录取,十四岁时便加入了遗迹探险队,成了团队领袖,而到了二十一岁时,诸国第二次战争爆发了,她受雇成为了魔法顾问,帮当时的同盟国与庞大的摩耶迪萨帝国(摩可拓前身)交战,这场战争打了五年,而在此期间她凭借自己高超的魔法实力杀了不少敌方将才,甚至是对方的前敌总指挥,因此,战争结束后,她在士兵与人民的呼声中破格成了一位将军——史上少有的女将军。   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发现,女性的魔法天赋从总体上看要比男性略胜一筹,就好像是上天为了弥补女性体能上的不足一样。也正因为如此,男尊女卑的观念在这个世界并不算是普遍的观念。从原始社会开始,部分魔法就伴随着人而出现,在那时,男性群体与女性群体便已经开始抢夺种群的主导地位,竞争不仅是体现在物种之间,也体现在同类之间,而在那个优胜劣汰的时代,其失败的代价不言自明。在这场竞争之中,有时是武力打败了魔法,于是男性就可能将女性当做生育资源来抢夺或交易,有时是魔法压制了武力,那么女性就会将男人当做苦力或牲口用来驱使奴役,当然,并不是说当时的男性与女性之间不能和平相处,以上只是部落相争时用来对付异族的极端手段——杀掉或吃掉强势的同性,把异性当做战利品而收缴,当时的社会就是这样发展下来的。   而到了后来,随着农业文明的兴起,男性终究还是略微占了上风,日益完善的道德体系巩固了父权制的地位,说得具体一点,也就是曾经提到过的,关于魔法与道德之间的问题。基米罗斯曾经给伊芙推荐过一本书,名叫《公众魔法与理性》,其中就提到过这一点,通过推行禁止在公开场合使用魔法这样的手段,能有效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使大型魔法不对外扩散、保护贵族权益/国家权威、让叛乱/起义的威胁性降到最低,而在这些众多优点中,似乎又隐隐地包含着对女性地位不利的因素,而当这种规范逐渐变成一种普遍认可的道德时,无形的枷锁已然牢不可催。   安肯玫金成为将军之后,美貌与善良并存的她很快就成了西海岸诸国家喻户晓的名人,有一位画家只靠画她的肖像便能够在三年内攒够一笔足以购建一座庄园的巨款,可见安肯玫金当时是多么受人尊敬和受欢迎。   其实在那时,就有人察觉到了一些风声,劝她辞官回乡,或者是把自己嫁出去,总之这个将军是不能当了。但她对此却只是笑笑,并不理会。   安肯玫金当时在北部邦联盟国中的职位有些类似于如今茂奇在克利金的地位,平时算是闲散贵族,有军务时领命调兵出战,类似总兵的官职。由于她是平民出身,又不善拉拢权贵,因而在贵族阶层看来,着实是一个异类。   第二次战争结束后五年,盟国中又出现了新的乱子,即东北部势力勾结外部势力企图脱离盟国,安肯玫金在那时再次被差遣出战。当时几乎是同一时间——在北部,安肯玫金负责驱逐驻扎在莫彻斯克平原的遗迹游猎部队,却因为情报失真而陷入僵局;而在西部,锡道伦人则剑走偏锋,从冬季的海上登陆,奇袭港口重镇南克威辛堡,并在此地据险固守将近三年,南克威辛堡堆放着大量的战线补给,也是重要的后勤节点之一,而锡道伦人这一次的奇袭,让原本胜券在握的盟国短时间内陷入了绝境,在这样的情况下,前线部队必须撤离,但由于盟国内部的党争问题严重,最终竟未将安肯玫金所带的队伍召回,反而让她继续追击,安肯玫金带着饥饿的士兵在与游猎者进行着猫捉老鼠的游戏,其结果可想而知——她最终被叛逃的士兵(有说是盟国贵族安排潜伏在军中的刺客)在睡梦中杀死(也有说是毒死),两只匕首分别刺在了她的脖颈与心脏部位,一个魔法师无论再怎么厉害,睡着的时候也扛不过一刀。   这些遗迹游猎者分属十七个部落,来自羽地的不同国家,不同种族,有着不尽相同的信仰,共有千余人,他们最终战胜了盟国的驱逐部队。十七位首领决定在被称为遗迹海洋的莫彻斯克平原建立新城,并将其命名为沸蒙城。而在今后十几年的时间里,他们联合了锡道伦人和摩德萨人,将北部邦联国家尽数瓦解。   克利金人并不仇视安肯玫金,反而可怜她,怀念她,觉得她只是北部盟国腐朽巢穴下的牺牲品而已。   [ParT.1-附4]巴恩巴罗罗斯   克利金是个多民族国家,而从名字来说,似乎又能凭感觉分辨一个人究竟属于哪个民族,比如说——茂奇、南芬、鲁格、敏希、叶菲、安法、林辛、宾墨……这些发音简单的名字大概来源于西海岸人或者锡道伦人,而——多门克、俄略金、梵比鸠、西赫琉、郭克凯、司乜恩……这些又是一类,似乎是来自凯耳那边的,另一些——科密诺、伯利金、迪更、法恩、里斯克、雪莉尔……这些没什么头绪的名字,就很难凭直觉判断其民族了,而相比之下,摩德萨人的名字很有特点——基米罗斯、博文罗斯、巴恩巴罗斯、科雷格夫、戈鲁西多、哈鲁罗巴……当然,还有温兹娜、特里娜,其实伊芙特罗娜这个名字也算是摩德萨常用名,但显然这漂亮女人与身材高大的摩德萨人根本沾不上边。   摩德萨人的名字有些不好记,也不好认,但其实还是有一定逻辑的,比如博文罗斯,意思就是博文伊诺的孙子,巴恩巴罗斯也同样,他是巴恩巴普洛的孙子——按照这种叫法,不知道巴恩巴罗斯会不会给他孙子起名叫巴恩巴罗罗斯? 📖[第二部分 石桥与白马骑士(上)]📖    永别的赠礼(其一)   黑夜与极寒在此地永恒据守。   洛德·哈维因站在一片广阔的冰原上,头顶是无边无际的黑云,时不时有紫色的电光照亮一片云层,这就是这片天地唯一的变化了。   哈维因的周围悬浮着几颗魔法照明弹,如同卫星一般跟随着他一同移动。   “就是这里。”一个悦耳动听的声音从他身后响起,说话的是一位小个子的女性,看模样可以说她是少女,但能站在这里与哈维因对话的,显然也不是普通人。她此时浑身上下都被白色的斗篷所笼罩着,头上也戴着兜帽,那兜帽有些特殊,上面多出了两只锥面布兜,那布兜有时还会抖动一下。   此人名叫斯弥雪·希格纳启,从广义上说算是人类,却是比较神秘的亚人种。   斯弥雪拿着一把银色的细剑,从哈维因身边走过,她用靴底踏了踏脚下的冰面,并用剑尖在上面画了个叉。   “一会儿你就对准这里攻击,用点力。”她说完就蹦跳着跑开了,那动作轻盈得有些吓人,每一步都能够跳出三四米远,毛绒斗篷上下翻飞之间,最惹人注意的就是她那双修长的腿,她的腿长得有些惊人,其构造也与常人不同,有些类似趾行动物,小腿之下还有一段反弯的肢体,此时她穿着一双白色的翻毛皮靴,那皮靴包裹着她小腿之下的部位,靴子的形状像马蹄,没有像人类一样的足部。靴子下面装着锋利的冰爪,她每踏出一步,都会在冰面踩出四道深深的划痕。   “用力是用多大力?”哈维因站在原地,皱着眉。他现在虽然依旧是那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但好歹脸上清爽多了,不再像以前一样蓬松得像个黑狮子,这也多亏了斯弥雪的手艺。   “用尽你全身的力气!”斯弥雪张开胳膊,样子夸张地比划。   “那你再离远点。”哈维因说完,便朝着身后走去,直到离标记位置百余米后,才停了下来,斯弥雪也跟了过来,站在他身边观望。   哈维因抬起头看着黑漆漆的天空,然后身出了手。   他酝酿了一番,然后深吸了口气,开始念起咒语。他的上下嘴唇几乎都没分开过,也听不清他在说什么,那嗡嗡的声音仿佛是从鼻腔里传出来的。   斯弥雪个头并不高。她此时就仰着头,瞪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观察着哈维因,有一瞬间,她浑身一震,明显是看到了什么,便从绑在大腿上的工具带上抽出一把长剪刀,朝着他的脸伸了过去。   哈维因原本还闭着眼,此时只觉得鼻子有些痒,于是下意识地晃了晃脑袋,随后就看到一把明晃晃的剪刀出现在自己的视野里。   “你干什么!”哈维因后退了一步,神色惊疑不定。   “你这里……”斯弥雪倒是满眼无辜,她指着自己的小鼻子说道:“这里有东西要长出来了,很不雅观……”   哈维因现在可谓是怒火中烧,类人种族有时就是这样不可理喻。他长长地呼了口气,双拳不断地握紧松开,直到自己心情平复之后,才对她说道:“你就不能晚一点在去弄这些?非要等我施法的时候?”   “不好意思,你继续。”斯弥雪朝他笑了笑,将手背到了身后。   于是哈维因又重新举起胳膊,开始施法,这一次他倒没有闭上眼睛。   标记位置的上空云层中出现了一团白光,那光逐渐向下延伸,就仿佛是一束云隙光一般,最终将一小片地面照亮。   一声炸雷在天空中响起,无数的闪电从远处丝丝缕缕地聚拢过来,在光束的中心位置穿梭不停,这些闪电开始时杂乱无章,而随着哈维因继续施法,就逐渐变得有序起来,无数紫色闪电在空中围起了一个巨大光环,那光环如同发光的猫眼,其亮度堪比正午时的太阳,但不见一丝温暖。   斯弥雪有些受不了这越来越大的轰鸣声,于是便伸出手,将头顶的两个大布兜压了下去。   最后,随着哈维因抬起手,一束贯穿天地的光柱突兀地出现在标记位置之上,原本还算平静的冰原一时间狂风大作,冰雪漫天。   斯弥雪被突来的剧烈闪光晃了眼,等再睁眼查看时,一切却都已经结束了,天空晴朗无云,月明星稀,就好像刚才的一切异象都是错觉。   斯弥雪想要上前查看,却被哈维因拉了回来,她定睛一看,才发觉脚下的圆形深坑。   “不好意思,我刚才走神了。”斯弥雪悻悻道。   “下面好像有什么东西阻挡了喻光的通路。”哈维因说,“我只能暂时中断攻击,如果能量继续在表层停滞,我们就要掉下去了。那下面有什么?”   斯弥雪摘下头上的兜帽,露出了一双毛茸茸的长耳朵,朝着这足有四百余米宽的深坑看了一眼,又听了听,然后摇了摇头。   “依娅特没和你说过?”   “可能是什么防御系统被触发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斯弥雪有一头雪白长发,那长发十分柔软轻盈,就连走路时产生的微风都能让其飘飞起来,因此她两鬓与身后头发都被玉石发圈固定着。   斯弥雪捏了捏自己的长耳朵,提议道:“再攻击几次试试?如果你想去雪山对面,那就只能靠这下面藏的东西。”   “那就只能让这片冰原彻底沉下去了。”哈维因看了眼身后的群山,心里默默地计算着距离。   也就是在这时,他们感觉到脚下传来了轻微的震荡。   “这边好像要塌了?”斯弥雪后退了几步,“我们还是离远一点——”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看到洞里有什么东西正在向上升起。   像是一个被冰霜覆盖的巨大物体。   “雪鼹鼠?”斯弥雪惊呼道。   “雪鼹鼠能长这么大?”哈维因将手放在胸前,一把长剑就出现在他的手中。   “不是真的雪鼹鼠,只是一个名字……”   “什么的名字?”   “就是一种……一种掘地机。”   哈维因没有当场理解她在说什么,但还是隐约意识到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他说:“管它是什么,我们现在必须把它挪开,去到下面。”   “不可能的,你难道没看见这东西的大小吗?”斯弥雪指着洞口说道:“这还只是一个脑袋!”   一个脑袋就有将近三百米宽?哈维因有些恍惚。   “我们快撤吧,一会儿它就要出来了,到时候周围的冰层全都要崩塌。”斯弥雪继续劝道。   “你先撤,我要试试看。”哈维因说完这句话,还没等斯弥雪反应过来,就跳进了宽阔的深坑之中。   斯弥雪看着那已经出现在雪鼹鼠脑袋上的人影,无奈地叹了口气,随后也跟着跳了下去。此时雪鼹鼠的庞大身躯依旧在缓缓上升,斯弥雪隔着将近百米的高度,轻盈地降落在一块房屋大小的冰晶之上。雪鼹鼠看起来毛茸茸的,但那并非是皮毛,而是风霜覆盖之下的身躯,只有靠得近了,才能看清那附着在其表层密密麻麻的硕大冰棱。   斯弥雪踩着冰棱蹦跳着来到了哈维因身边,对他说道:“如果你想对付脚下这东西,那可要小心了,雪鼹鼠看着大,却一点也不笨重,想个法子把它这层冰壳给去掉,然后找到它的弱点。”   随着雪鼹鼠的升高,上方的冰层开始大量崩解,四周都被冰雾笼罩,场面如同天崩地陷,这震耳欲聋的巨响让斯弥雪再次捂起了耳朵。   同一时间,哈维因已经开始试探着用剑劈斩这巨物的脑袋了。混合着剑技威力的一剑斜下挥去,却只在那冰雪外壳上留下了一道白痕。   “这不是普通的冰!”哈维因朝着斯弥雪喊。   “你说什么?”斯弥雪松开一只捂耳朵的手,将头凑向哈维因,于是哈维因又复述了一遍刚才的话。   “用火试试,”斯弥雪说,“雪鼹鼠似乎在冰里参杂了其他物质,改变了冰晶体的结构,用于加强硬度与韧度,现在只能期望通过加热来破坏外壳的排列结构了。”   “这么厚的一层,是要烧多久……”哈维因虽然嘴上在抱怨,手却也没闲着,他从储物罗盘中拿出一枚卷轴,并凝神在脑海中构建魔法发动程式,施法几乎是瞬间完成——一大片黑红色的火积云出现在他们头顶,遮住了月亮。见魔法成功发动,哈维因又将卷轴收回了储物罗盘。   “你这施的什么法?好像把我们两个也罩进去了。”斯弥雪有些不安地问他。   “一种简单的融合降火术罢了。”哈维因说,“凭借你的身手,躲个火雨不成问题。”   说是这么说,可当火雨降落下来时,那场面却不像哈维因说得那样简单。   当斯弥雪看到无数密密麻麻的火球从天而降时,吓得兔耳朵都朝两边耷拉下来了。那火球拖着黑烟形成的尾巴,笔直朝下飞来,看那越来越快的速度,显然还带着推进能力,那火球砸在雪鼹鼠的冰霜外壳上,嘭得一声巨响并爆燃开来,更是吓得斯弥雪打了一个激灵。那火球爆燃过后,竟然没有直接熄灭,反而是附着在冰面上继续燃烧。   融合魔法是在约一个世纪以前,由羽地中部国家哈坦国的两位魔法师发明的,算是一种跨学科产物,这两位魔法师不仅是将魔法与魔法融合,也将魔法与炼金融合,旨在获得最大的毁伤效能和施法机动性。融合魔法的诞生使得以魔法左翼激进主义著称的魔法原理协会名声大噪、盛极一时,并为后来能与老牌魔法师组织“鹿汀派”以及从羽地盟军中拆分出来的“审查所”分庭抗礼打下了坚实基础。   哈维因所用的卷轴是一种魔法封装卷轴,其内部刻画着繁杂的纹印,只要用少量的咒语或仅凭冥想即可瞬间催发,而其效果是这样的:指定地点上空出现火积云,并在其中生成次级纹印,创造出以稠化燃油为内核的火球,并向目标地点弹射,火球加速推进至目标物后高速撞击破裂,使得大量燃油粘黏在目标物表面,并有少量燃油雾化爆燃,在产生冲击伤害的同时也能持续灼烧。   相比要么小打小闹,要么冗长拗口的人力施法,封装卷轴的诞生有着划时代的意义,但如此高效且具杀伤的武器,也不是谁都能用的,一方面,封装卷轴的价格与购买资格是一个问题,另一方面,其施法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昂贵的。炼金不同于魔法的无耗——炼金是一种等价交换,想要成功施法,需要贡献一种名为“风露威”的金绿色金属,如今还有很多用风露威金属或合金铸制发行的大额金币,其中最有名的一种俗称“月船币”,是重量为1金衡盎司(约31.1克)的纯金金币,由世界炼金协会发行,按照现在的汇率可兑换20枚金币(约20克一枚),或者103个小贝。而这一次,哈维因所用出来的“简单的融合降火术”,就要花费将近5千克的风露威,换算下来,就是消耗了约3200枚金币,若按照克利金现在的养殖业行情,一头肥猪的市场价是两枚小贝,哈维因这一击便能足以买下约8300头肥猪。   着实是有些离谱。   雪鼹鼠在火雨的沐浴之下爬到了地表之上,此时,周围是一片狼藉,冰层原本就断裂成一片片高矮起伏的碎块,现在又被火雨覆盖,火雨燃烧的同时还不断冒出浓厚的黑烟,使得这片区域看起来就如同战场一样。   但实际上,火雨对雪鼹鼠并未起到实质性的破坏效果,因为冰壳表面温度很低,火焰在上面烧不了多久就会自动熄灭,而最后,冰壳上覆盖的燃油也会被冻结。   火雨下了将近十分钟,斯弥雪不断在雪鼹鼠的头顶闪躲腾挪着,最后竟然也找到了一个安定点,躲在了一处缺口处,没有受一点伤。   现在,火雨停下了,雪鼹鼠几乎全身都覆盖着这样的一层黑乎乎的物质。   两人站在雪鼹鼠的头顶,并不能看清雪鼹鼠的全貌,甚至不清楚雪鼹鼠究竟是不是个大鼹鼠。   此时离地面高度约一千五百米。   雪鼹鼠的头部动了动,射出了一束白光,照在地面上,直到此时两人才分辨出这巨大机械的正面。   随后,雪鼹鼠的胳膊动了,那同样覆着冰霜的胳膊伸向了白光探照的区域,钻头状的手臂旋转了起来,打碎了区域中的冰雪与岩石,并将分解成碎末的物质吸进了胳膊下方的管道。   两人静静地看着眼前的景象,沉默了一会儿。   “它在干什么?”哈维因问。   “算是在吃东西?”斯弥雪说,“这东西说是掘地机,但挖冰的话其实还没有第三纪元的盾构机好用,听说是极地矮人为了暴力拆解雪地迷宫而设计出来的,所以清理溃兵也是一绝。”   “怎么个清理法?”   “就像咱们头顶上飞的这个小圆球。”斯弥雪指着那颗哈维因盯着疑惑了很久的球状物体,“它体内就是一座工厂,能够将吃下去的物质源源不断地制造出像这样能够自主攻击敌人的飞行器。”   似乎是在配合斯弥雪的解说,圆球从中间裂开了一条缝隙,一根根冰晶箭矢向着两人飞射而来。 永别的赠礼(其二)   两人甚至都没有闪躲,只见那箭矢飞到了他们面前,就如同撞到了一面无形墙壁一般根根碎裂。   哈维因拾起一根破碎的箭矢,检查了箭杆,并说道:“有一些破魔效果,如果一直暴露在箭雨下,还是会很危险。”   就在说话的这会儿功夫,四周又出现了几颗球体,这些球体看着不大,但实际上也有一米左右的直径,是由与雪鼹鼠冰壳相同的半透明晶体构成,能够隐约看到其内部的机械构造。   “先想办法除掉一部分外壳,最好能够先砍断它的手臂。”斯弥雪说。   “那我们分头行动,这些东西越来越多了。”哈维因说完,便单手提着剑朝着左侧冲去,虽然火已经熄灭了,但冰壳也确实脆了不少,哈维因一只手挥剑砍碎沿路上的冰棱与障碍,而另一只手则不停地释放着火球术,将那些冻结的燃料油重新点燃。   斯弥雪见哈维因已经开始行动,于是也跑动了起来,她将自己的兜帽与风镜重新戴好,并直接从雪鼹鼠的脑袋边缘跳向了半空,这一跳几乎跳出了七八米高。   “斯果!斯佳!”她大声喊道。   两条幽巡龙从她身旁的裂隙中突然出现,名叫斯佳的雌龙侧着身子转了个弯,就将跃向半空的斯弥雪接到了背后,两条龙都是成年龙,翼展最大长度超过10米,体重约80公斤,幽巡龙有两对翅膀,靠下的一对粗壮有力,翼角处有一指尖爪,全翅覆羽,雌性羽毛呈灰褐色,雄性羽毛则呈淡蓝色,是幽巡龙飞行时的动力翼,而靠上的一对翅膀则是一双带有白色绒毛的膜状肉翼,肉翼十分灵活,幽巡龙通过改变肉翼张开的角度,来让飞行轨迹更加飘忽和灵活,甚至能做到悬停转向和空中急停等一般飞禽难以做出的动作。   幽巡龙背部固定着两根弯曲的钢架,而此时斯弥雪靴子上的冰爪便稳稳地卡在钢架上,双脚一前一后,保持着弓身站立的姿态。   她一只手抓着身下的钢架,另一条手则放在嘴边,吹了声哨子,两条龙听到指令后,便迅速将四翼全部贴在身体两侧,以最快的速度向下俯冲,然后又瞬间张开宽大的翅膀,朝着雪鼹鼠的腋下飞去,两条龙张开灰色的喙嘴,绕着它的一条胳膊吐着火,它们呈对角方向顺着雪鼹鼠的胳膊螺旋飞进,不一会儿就从上到下把整条胳膊喷了个遍,雪鼹鼠似乎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那火焰覆盖下的胳膊挥舞了起来,并朝着斯佳与斯弥雪拍去,其速度之快,竟带出了一阵滚烫的热风,斯佳收起四翼,迅速向下俯冲,又在贴近地面时张开肉翼,并用下翼的指钩钩住地面,那翅膀向后用力一划,便如炮弹一般将身子弹射了出去,险之又险地躲过了钻头手臂的挥击。顺便一提,幽巡龙并没有腿,它的强壮下翼便是由腿演化而来的。   斯佳带着斯弥雪绕着雪鼹鼠盘旋,而斯果就在它的外侧斜后方跟随,几乎是一瞬间,他们就从正面绕到了后背,离得远了之后,斯弥雪才能清楚地看到这只雪鼹鼠竟然有四条手臂,那手臂的宽度估摸着能有一百余米,而长度更是惊人,加上前端的圆形钻头,至少也有两千米长度了。   斯弥雪在飞远瞭望时,另一边的哈维因却依旧在坚定而卖力地挥砍与纵火。他身边的球体飞行器也越聚越多,几乎如乌云一般遮蔽了头顶的月光,哈维因在战斗过程中注意到,这些球体虽然响应速度很快,却并不算聪明,这一点可以利用——于是他便时不时地故意暴露身形,吸引机群集火,等到它们开始射击时,再使出雾行术化做一团青色烟雾瞬间瞬移出去,又或者一记剑技挥出,将几十个飞行器一同破坏或吹飞出去。   而经过他的努力,其中一条手臂的表面冰壳已经开始龟裂,能看到两米多厚的覆层之下藏着一种泛着铜光的金属。   斯弥雪返回战斗,待临近雪鼹鼠背部时,她纵身一跃,朝着球体机群扑去,而两条幽巡龙则顺着雪鼹鼠的后背一直烧到头顶,又向着那条刚被喷过火的胳膊上添薪加柴,烧得冰壳崩裂开来,融化的冰棱随着手臂的挥舞而飞溅出去。   斯弥雪在球体之间敏捷地奔行跳跃,并向着雪鼹鼠的背部挺进,她每踩过一个球体,细剑都会沿着球体的中心轴将其内部齿轮击穿,这样的做法虽不会破坏飞行器的动力,却能够破坏它的传动装置,让它无法打开外壳亮出其中的攻击组件。   而当斯弥雪接近雪鼹鼠时,机群已经散开,眼见无处立足的时候,她闭上了双眼,而再次睁开时,金色的瞳孔中闪过了一丝红芒,同时,脚下也亮起一团红色法阵,将她的足部轻轻托起。   斯弥雪单腿用力,轻盈一跳,便稳稳落在了雪鼹鼠的肩膀上。   虽然雪鼹鼠高度已达1500米,需要撤退至足够远才能完全看清它的样子,但依然可以称其为矮冬瓜,因为从头、身、腿的比例上说,它的体型短得不像话。   哈维因与斯弥雪两人此时还是游刃有余的,随着火焰不断地灼烧冰壳表层,雪鼹鼠的整体温度都在升高,火势也变得难以扑灭了,而被那两条幽巡龙反复灼烧的胳膊也终于露出了真容,大片大片的冰壳开始脱落,露出其中橙黄色的金属覆层。   这层金属的硬度并没有想象中的高,斯弥雪光是在上面奔跑,就已经能用冰爪划花其抛光的表面了。   而随着斯弥雪的奔走,这条手臂也开始不安分起来,想要将上面蚂蚁大小的人甩落下去,每当它挥舞胳膊,位于肘弯附近的斯弥雪就感到身边有一阵狂风挂过。   而每次她被甩飞出去,都会调用红色法阵重新跳回手臂之上。肘弯附近的连接处相对较细,却也有将近七十米的宽度。正当斯弥雪发愁无处下手之时,一团青烟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哈维因的身子还没完全显形,手中的剑却已经斩了出去,只用了一剑,便干净利落地切断了这条手臂,剑刃白光所过之处,金属面断成了两截,小臂部分的断面在下沉,金属相互摩擦着,发出了尖锐刺耳的声响,火星漫天飞舞,仿佛融化的铁水。由于失去了小臂的重量,那条断臂高高地翘了起来,将两人弹飞了出去,斯弥雪在空中吹了声口哨,还在远处的两条幽巡龙就直接钻入了裂隙,又在两人身边凭空出现,驮着两人与雪鼹鼠拉远了距离,做暂时的休整。斯弥雪遥遥地望了一眼,此时巨人的两条手臂已被切断,而且哈维因最早毁掉的那条胳膊还是挨着肩膀齐根斩断的。   哈维因此时双手紧紧抓着斯果背后的钢架,不敢做出大幅度的动作,以免被这条龙甩下去,让对面看笑话。雪鼹鼠似乎盯准了斯果,它伸出一只带有五指的手,想要将水平盘旋的幽巡龙握在手里,哈维因眼看着那近在咫尺的巨手正在快速合拢,心里便想着要弃龙逃命,可他刚要有所行动,就见斯果的肉翼已经完成了合拢,将他死死地按在背上,随后,它那对巨大的羽翼快速扇动了两下,并迅速收回紧贴在腹侧,整个身体呈水滴状向前冲刺,或许是因为斯果双翼的位置扰动了气流,到最后,这条龙转得如同陀螺一般,冲进了巨手的虎口处,又从即将合拢的拳头缝隙中钻了出来,其速度之快,雪鼹鼠连它的尾巴尖都没碰到。   一掠而过的影子重新展开了羽翼与肉翼,在月光下炫耀般地舒展着淡蓝色的羽毛,惹得不远处的斯佳也发出了悦耳的鸣叫声。   可哈维因就没那么好受了,身体素质强悍如他,竟在这样疯狂的旋转过程中产生了强烈的不适感。   两条龙辗转腾挪间几乎将雪鼹鼠的全身烧了个遍,那些慢腾腾的球体飞行器对于它们来说就几乎是摆设,很快,雪鼹鼠的冰衣就被扒了个精光,那金属制的人型躯干在月光下闪闪发亮,但由于失去了两条手臂,有些残破的巨型机械看着就不那么威风凛凛了。   哈维因看着那完全暴露的外壳,心里却是干着急,他见幽巡龙依旧在徘徊不定,便试着拍了拍它的肉翼,这条龙比他想象中的要聪明,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它偏转了翅膀,朝着雪鼹鼠头顶飞去。   还没等幽巡龙降下高度,哈维因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跳了下去,化作一团青烟瞬移至雪鼹鼠的头顶,紧接着一剑劈下,将它那没有脖子的脑袋斜着砍了下来,他没有停下脚步,再次化作青烟,顺着雪鼹鼠的后背一路削砍,如同砍一根竹竿一般从上至下一截截地将它砍成了滚刀块。   随着巨人的倒塌,那些悬浮在空中的圆球也纷纷掉落下来,摔成了一地的碎片。   斯弥雪见目标已被消灭,便驾驭着幽巡龙朝着哈维因身边飞来。   也就是在这时,雪鼹鼠那颗金属头颅突然亮了起来,那颗巨大的三角独眼将夜空照得雪白一片,而斯弥雪与斯佳也在这独眼的照射范围内,斯佳急忙调转了方向,用翅膀护住了身后的斯弥雪,使其没有暴露在雪鼹鼠的垂死一击之下。哈维因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将那颗头颅斩碎,可斯佳却依旧是受到了伤害,身体摇摇晃晃地朝着地面坠落,斯果从裂隙中冲到了斯佳面前,用它的后背将伙伴的身子缓缓托起,安稳落地。   斯弥雪急忙跳下龙背,检查着斯佳的状况,而这时哈维因也赶了过来。   斯佳的下腹与翅膀都在出血,那角质皮层全都龟裂了,血从伤口中渗出,很快就在雪地上聚成了黑乎乎的一大滩。   斯弥雪将双手放在斯佳的巨大喙嘴上,浑身散发着柔和的红色光芒,于是,让哈维因目瞪口呆的一幕出现了:受伤的幽巡龙从身上褪下了大量的羽毛与角质,新的皮肤就在他的注视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出来,直到所有部位都完好如初,不见一处伤口。   做完这一切之后,斯弥雪与斯佳似乎都变得十分疲惫,一旁的斯果叫了几声,将羽翼伸到了斯弥雪的身后,让她靠着躺在上面。   哈维因朝她走了过来,问她:“刚才怎么回事?这条龙只被照了一小会就变成了那副样子?”   斯弥雪摘下了风镜,对哈维因解释说:“分解射线,被照到的物质大部分都会变得像方解石一样脆,刚才雪鼹鼠那一击是过载攻击,所以威力很大,但好在斯佳暴露时间不长,只伤到了皮毛。”   “所以你还要歇多久?”   斯弥雪有些吃力地坐了起来,朝他挥了挥手,就像赶苍蝇一样,“你先去清理通道吧,如果不把雪鼹鼠的腿从地里弄出去,我们是没办法去到下面的。”   “这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哈维因看了眼不远处如同小山一般的金属残骸,说道:“你觉得它是被埋进去的,还是自己跑来的?”   “我猜这一定是‘伍’干的好事,他们那么关注伊芙特罗娜,只要有机会就一定会来捣乱。”斯弥雪叹了口气,“别管这些了,快去收拾。”   “我迟早要全杀了他们。”哈维因恨恨地说。   斯弥雪看他的神色有些复杂,又想劝他,又觉得悲哀。   接下来的事就比较简单了,哈维因再次发动了一次喻光雷霆,召唤雷云冲击着地表,连同那堆如山一般的金属废墟一同烧化。   斯弥雪看着那逐渐化成铁水的残骸,心里还觉得有些可惜,这些材料如果让一个炼金师过来回收,不知道会炼出多少风露威金属。   又过了一阵子,两条幽巡龙飞进了裂隙,不知道去哪玩去了,斯弥雪也跟随哈维因去了打开通路的冰下世界。   斯弥雪曾经听伊芙特罗娜说过,这片在无垠山脉与冰川交界的冰原下方,是一片被冰封的海洋,其中留存着一种旧世界的神秘机械,可以靠着它跨越无垠山脉。   伊芙特罗娜将饵食一路铺向极北之地,甚至都没掩饰自己的意图,就这样勾引着哈维因与斯弥雪,让他们去往这片从未有人类踏足过的区域。   “你来带路。”哈维因指着眼前宽阔且笔直的地道,对斯弥雪这样说。   “带什么路,难道这么一条大直道你还能走丢不成?”斯弥雪觉得莫名其妙。   “别磨蹭了。”哈维因板着脸,朝她走进了几步。   “你别过来,我下去就是了。”斯弥雪叹了口气,走到洞口处,纵身一跃,哈维因也跟在她身后跳了下去。   洞很深,漆黑一片,两人在这样的环境下做自由落体运动,很难估算出这洞的长度,或许有几千米,或许已经上万米了,说不准。哈维因在使用喻光雷霆打洞时,已经十分卖力了,可现在仍是有些担心通路没有打开,如果就这样被困在地下可就有意思了。   时间不长,也就一分钟左右,斯弥雪已经在黑暗中看到了通道的尽头,她用细剑插在身旁的冰壁上,慢慢地减速,直到平稳落地。 永别的赠礼(其三)   噗通一声,她踩进了水里,水的深度已经漫过了她的腰部,这冰冷的感觉让她都觉得刺痛。   哈维因也跳了下来,那水又溅了斯弥雪一身,饶是这样,这姑娘都没吭一声。   洞下方很宽阔,像是一间大房子,哈维因用照明魔法探查了四周,在左侧发现了一扇门,两人便朝着那边走去。   水下的地面很平坦,墙壁也是光滑的,可以肯定他们确实找对了地方,连斯弥雪都有些惊讶,她知道这里有一处冰下庇护所,却没想到这庇护所竟然建在如此深的地方。   哈维因甚至都没有试门,就这样一剑将那铁门劈碎,门的另一边是一处走廊,走廊里没有水,所以房间中的水在朝着走廊涌出,直到这时两人才意识到,这池子是上面冰壁融化出的水流淌下来形成的。   他们顺着走廊前行,脚下的水也越来越少了,由于靴子渗水,两人走路时鞋子还会发出呱唧呱唧的响声。   庇护所很大,但岔路并不多,哈维因走在前面,走得很急,他们一前一后,七拐八拐地在各个房间穿行着,直到最后一扇门。   这座庇护所里几乎空无一物,就好像刚建造好就被废弃了一样。   哈维因打开了最后一扇门,先将几颗照明弹放了进去。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停放在中间的巨大机械,那机械如同一只张开翅膀的鸟,浑身都长满了刀片般的金属羽毛,看起来张牙舞爪的。   哈维因几乎是下意识地抽出剑来,想要冲上去一探究竟,却被斯弥雪拦了下来。   “别发疯了,就是这东西,我们要找的东西。”她说。   哈维因一言不发,就这样提着剑走了过去,开始观察这金色的机械。   “这是扑翼机?”哈维因敲了敲这机械的腹部,听到回音后,又连忙抬头看了看这机械栩栩如生的翅膀和脉络清晰的羽毛,注意到其表面那熟悉的金绿色光泽,他心中震惊莫名,不禁惊呼道:“这些都是风露威!”   斯弥雪听到这句话,像是被震慑住了,不仅没有冲上去,反而还后退了一步,就这样张着嘴看着眼前这个比幽巡龙还大一圈的风露威飞行器。   这飞行器简直就像艺术品一样,价值连城的艺术品……她心想。   哈维因已经爬上了这架飞行器,坐进了驾驶舱中。   “等一下,你会用这东西吗?”斯弥雪见哈维因进了机舱,便有些着急,因为怕冰爪会在机身上留下痕迹,她还脱下了靴子,就这样光着脚——或者说光着爪子跳上了飞机,那覆着洁白长毛的爪子因为沾了水此时还湿漉漉的,在机身上踩出了一串爪印,她跳到了哈维因身后的座位上,朝着驾驶位张望,然后就听见哈维因说:“有什么不会的,这前面只有一个按钮……”   “好吧,你可以坐在前面,但别做什么多余的举动。”斯弥雪妥协了。   飞行器前方是一排倾斜向上的轨道,角度约有30度,两人在座位上做好,将座舱盖合起,哈维因便按下了飞行器唯一的开关。   两人都忽略了此时被他们坐在屁股下面的六点式安全带,不过对他们来说,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飞行器缓缓动了起来,并冲上了斜坡,此时两人都有些紧张,于是斯弥雪开玩笑说:“等我们出去之后,把这飞行器拆掉分了吧,这么大一块风露威金,我看着都有点害怕。”   “话别说得太早。”哈维因此时的表情有些凝重,“这东西放在这里,绝不是为了便宜别人的,说不定等到了目的地后就会凭空消失。”   “怎么可能会凭空消失?”斯弥雪的话刚问出口,自己也意识到了哈维因的意思:是啊,这是风露威,不仅仅是钱,还是炼金材料。   飞行器在斜面上滑行,速度越来越快,飞行器的尾部也出现了一团法阵,炙热的气体从那法阵中心处向后喷射,强大的加速度将两人钉在了座椅上,动弹不得。而直到某一刻,眼前出现了些微的光亮,等两人察觉到这一点时,飞行器已经爬升到云层之上了。   隔着透明罩子,两侧响起了一阵咔咔的声响,那金绿色的机翼向两侧张开,足有十几米长,刀片般的金属羽毛根根舒展开来,在月光下显得寒光凛凛。   法阵源源不断地提供着动力,让飞行器继续向上攀升,这架飞行器似乎不是扑翼机,而是喷气机。   天空的颜色逐渐由深蓝色转为黑色,他们离以太空间越来越近了。   地平线处晨光熹微,隐约能看见一直不肯露面的太阳,随着飞行器的上升,呈下弧线的地平线竟在某一刻突然反折了过来,变成了上弧线。   “我们还真是住在一颗蛋里面。”斯弥雪看着眼前的奇景,怔怔地感叹。   “就好像是谁故意扭曲了现实,好把人困在这里面。”哈维因也在看着这景象发呆。   假的星星,假的月亮,假的天空,一切看起来都是那样的不可靠,所谓的真理到了明日就会被推翻,恒星是什么?万有引力又是什么?空间被扭曲,视线被蒙蔽,世间的一切与种种都在迷惑世人,造物主把他们耍得团团转,又不给他们一点提示,他们在推论中自我否定,在争辩中自相矛盾,他们越是迷惑,就越是坚信古人的智慧,他们不再热衷于科学研究,而只求在遗迹中寻得真相的一鳞片爪,去走过去已被毁灭的老路——这就是第四纪元,在这个时代,人类从未有过作为人类的自豪感,他们没一丁点开拓进取的思想,只渴求旧日文明的复辟。   飞行器贴着以太的边缘飞行,哈维因与斯弥雪此时都觉察到了异常。   飞行器的机翼在逐渐变短,那金属翅膀的尖端正在一点点的蒸发,两人对这种现象并不陌生,这正是炼金术中正在发生时的等价交换。   “这东西正在消耗风露威金用于产生动力。”哈维因说。   “这简直就是自杀行为……我们不会死在这里吧?”说这话时,斯弥雪脸色惨白。   “再等等看,这东西能被制造出来,不会只是为了把两个倒霉蛋送上天。”   天空逐渐开始变亮,久违的阳光照得两人眼底刺痛,他们看着飞行器的两翼越飞越短,心里也愈发焦急起来。   哈维因有一次甚至想把座舱盖掀起来,吓得斯弥雪抱着他的腰将他拉了回来。   在这近十万米的高空中,两位绝世强者面临生死危机,也终于顾不上体面了。   他们就这样忐忑地坐在座位上,等待着飞行器冲向未知的目的地。   如果飞行器的飞行方向一次也没有发生变化,那么,他们此刻是在往正北方向飞,可极北的北面是什么?   随着机翼的消耗殆尽,飞行器的高度在下降,此时已经降到了云层之下,没了云层的遮蔽,下方的景象便展露无遗了。   两人瞪大了眼睛,都趴在座舱盖前向下张望,下面不是海洋,而是一片大陆,他们随着飞行器的移动,能看到大片森林,能看到农田与河流,能看到巍峨的城堡建筑,能看到飞在空中的气艇,极北的北部并非苦寒的海洋,而是一片沐浴在暖阳之下的大陆。   “妈的,怎么会有这种事!”哈维因将舱盖拍得咣当作响,他在笑,却笑得极为难看,“这世界不是只有三块大陆吗?这里又是哪儿?哪一个纪元都没有记录过这种地方!”   发过疯之后,哈维因总算是平静下来了,他与斯弥雪安静地坐在座位上,两人此时的状况有些反常,他们既不为新大陆而惊叹,也不为眼下的处境而担忧,只是各自想着事情,等待着飞行器的降落。   最后,飞行器的机翼终于完全消失,没了动力的机身开始向下坠落。   两人此时已经准备好跳机了,却不料机身竟然提前解体,成了一堆碎片,这些风露威金碎片在他们周围膨胀开来,变成无数纸片,在他们四周和身下飞舞着,将他们托了起来。两人随手抓了几张纸片,去看上面的花纹。   “第三纪元的艾弗兰托纸币,现在都是些废纸,不值一毛钱。”哈维因说。   “不完全算废纸,至少在我们安全落地前不能这么说。”斯弥雪仰躺在飞舞的纸币堆里,又随手朝哈维因扔了一把纸币。   “没这些纸,你也摔不死。”   两人最后在一片山崖上平稳着陆,哈维因站在一块巨石上,朝着远处眺望,他指着山下的一片平原说道:“按理说,我们不应该降落在这里,这飞行器设计得处处贴心,降落点不应该是这样一处无处下山的地方,看来这飞行器也并非完美无……”   哈维因说这话时目光扫向了斯弥雪,当即就闭上了嘴,因为他看到这女人的斗篷之下藏着一根金绿色的羽毛。   斯弥雪那时到底还是没忍住,她在登上飞行器的时候就顺手从机翼底端掰下了一小块金属羽毛,藏在了身上。若不是哈维因察觉到降落地点有误差,她的行为或许根本不会被发现。   “你就不怕咱们就因为差这一片羽毛死在里面吗?”哈维因看着有些生气了。   “谁能想到这东西竟然是燃料,而且过去的都过去了,别想它了。”斯弥雪见事情已经败露,索性也不把羽毛藏着掖着,而是把它栓绳挂在腰间,她挑的这根羽毛只有一肘长,倒也不会碍事。   “依娅特肯定来过这里。”哈维因说,“我们得去打听一下,顺便问问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我们该分开了,我没必要去找她,我的目的只是离开无垠山脉。”斯弥雪重新穿好了靴子,“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我会找个法子返回羽地。”   “你走可以,但有件东西必须留下。”哈维因冷冰冰地说,“伊葛兰的笔记,那本《见闻》。”   “她不叫伊葛兰,她叫伊芙特罗娜,伊芙特罗娜·希格纳启!”斯弥雪咬牙切齿地说。   “要怎么叫那是我的自由,但东西必须留下,别逼我动手。”黑色的双手剑从哈维因的手中出现,斯弥雪能感觉到,这男人是真的动了杀心。   “你根本留不住我。”斯弥雪红着眼,后退到了悬崖边上。   “那你就试试看,你想召唤哪一个?那个叫斯佳的,还是叫斯果的?看看这次你能不能成功把它们救活?”哈维因沉着脸,威胁道:“我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   斯弥雪抬起脑袋,与他互相瞪视着。   实际上,这两人并非以前认识,而是在无垠山脉中撞见的,刚见面时就打了一架,算是互相试探了对方的底细,而结果是——哈维因要强上一筹。两人都是为了回收伊芙特罗娜的遗物而在山脉中探寻,现在,二十八个遗物中有二十六个已经被寻回(包括伊芙在内),其中有二十个都在哈维因手里,而在斯弥雪持有的六个遗物中,有一件东西是他最想得到的,那就是《见闻》,伊芙特罗娜四处旅行,去过世界上几乎所有地方,而这本笔记她也从不离手,算得上是她最珍重的一件物品了。   他们在无垠山脉同行了将近半个多月,总体上说相处得还算愉快,两人都算得上是伊芙特罗娜极为亲近之人,可以前竟然都没见过对方,甚至都没听说过对方的名字,这种情况着实有些怪异,但仔细思考一番,却也能隐隐得出个猜测,再结合伊芙特罗娜时不时出现的那古灵精怪的小恶魔性子,对方的身份也就差不多要呼之欲出了。   于是,这两位同是伊芙特罗娜“亲密伙伴”的男女,在同行过程中都十分默契地绝口不提与伊芙特罗娜相关的任何事。   他们在谈话中提及最多的人就是那位依娅特·希格纳启,她是伊芙特罗娜的妹妹,听说不是亲妹妹,有可能是师妹。这位依娅特似乎知道很多事,而且行踪诡秘,待人处事冷漠至极,但绝对值得信任。依娅特似乎早就知道太阳岛罗盘会在无垠山脉腹地失灵报废,并与传送印记失去感应能力,为了让斯弥雪不会迷失在莽莽群山之中,依娅特便事先给她指明了出路——也就是冰下庇护所的风露威飞行器。   两人对视了良久,斯弥雪的目光逐渐柔和了下来,她叹了口气,到最后脸上的表情只剩下同情。   “你早晚会疯掉的。”斯弥雪说。   “我是快疯了,但只要你不惹我,我就不会乱咬人。”哈维因单手举起了手中的剑,指着悬崖边上的女人。   斯弥雪笑了笑,这面容姣好的圆脸兔子笑起来时明媚可爱,总让人有种忍不住想要将她拥进怀里的冲动。她抬手打了个响指,一本黑色封皮的厚书就出现在她的手中,那书看起来又厚又重,被她单手拎持,仿佛下一秒就要脱手而出了一样。   哈维因目光不善地瞪着她,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我会把这个交给你。”斯弥雪的一句话让哈维因愣了愣,而就在他恍惚间,女人已经走到了他面前,推开了他举起的剑,将书按在了他的怀里。   “你这又是打的什么主意?”   “没什么意思,其实我们的目的都一样,谁去都一样。”斯弥雪十分平静地说道:“你这么积极,那就一定要把它送还给伊芙特罗娜,别让它落入外人之手。”   哈维因搂紧了怀里的书,他对斯弥雪说出的话感到十分意外,他问道:“你也是这么想的?你怎么知道我想做什么?”   “别问了,我们不熟。”斯弥雪挥了挥手,转头走回悬崖边上,又对哈维因说:“知道又怎样?你照样还是个混蛋,以后别让我再看到你,告辞。”   她说完,便纵身跳下了悬崖,一声哨音回荡在山岭之间,那有着淡蓝色飞羽的幽巡龙从崖壁下方冲天而起,从哈维因的头顶快速掠过,一坨稀溜溜的灰白粪便从上空倾泻而下,哈维因只来得及将笔记护在身前,然后转身用背部接下了那从天而降的分别大礼。   上空传来了斯弥雪得意的大笑声,而哈维因却没有再去看她,只是低着头,默默地将笔记收入了储物罗盘中。   有时,人为了守护,宁愿变得卑微。   一个时代落幕了,曾经被热血传唱的英雄,如今成了没人要的流浪汉。   生活为什么不能像以前一样,热热闹闹的?是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就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残羹冷炙,意兴阑珊。   再也回不到过去了,回不去了。 蒸汽旅行(其一)   法布林线是贯通克利金中部南北的一条铁路线路,从北部的信莱格省羽桐城至南部伊刻林省奔龙堡,全程共930公里,是克利金几条铁路线中最长的一条,其中有80公里为生铁铁轨,其余为锻铁铁轨,事实上,铁路的发展在克利金已有二十余年,从其诞生以来发展得就极为迅速,无论是因为内陆运河高额的过路费,还是日益增长的货运需求,铁路的发展都是顺应了时代大势,而通过考古研究,人们又参考了旧时代的铁路设计,跨过了铁片轨与法兰轨的阶段,直接采用了工字铁轨这样稳固而省料的设计。   法布林线建立的提案曾经多次被逻各斯院与元老院驳回,其中的原因比较复杂,有利益相关者的挑拨,有元老院一贯的保守主义作风,也有线路规划与材料供应问题,总之,这项由多家私营企业共同发起的提案最终在七年前拿到了由逻各斯颁发、西赫琉亲笔签名的承建及经营特许状,线路得以建立。当时的一位退休长老对此事非常关注,为了能让提案最终通过,曾建议将原本计划修建的780公里线路扩展至930公里,将线路的南部终站延伸至伊刻林省的奔龙堡,并增立了面对骑士院学生开放的客运专线,在秋冬两季的固定时间接送沿途各地的学生往返学校。这项提议最终使得双方都做出了妥协,让这条中部线路由此得以提上日程,而为了纪念在此事中做出重达贡献的退休长老,这条线路便以他的姓氏“法布林”命名。   伊芙原本就是打算跟随大部分学生一起乘坐火车前往奔龙堡,但最终还是错过了哲学学院的学生专列,但不要紧,一星期后,骑士训练所的专列将会载着另一部分学生启程,茂奇早早地给她办理了乘车手续,并在火车启程的前一日送她去往沸蒙以西的羽桐城。   茂奇、南芬、鲁格,以及茂奇的表姐都来了,不仅如此,连科密诺和罗兹也来了,这送别的场面让她颇受感动,心下觉得一定不能辜负他们,至少要顺利完成学业才行。   伊芙的两大箱行李都被茂奇放在了包间的座位底下,然后两人又一同收拾床铺,等一切都收拾妥当之后,伊芙便目送茂奇下了车,众人此时都聚集在车窗外,七嘴八舌地和她说着嘱托的话,南芬一直握着伊芙从窗口伸出来的手,不停地擦着泪,直到站台响起了哨声,火车头尖锐响亮的汽笛声响起,列车徐徐开动时,两人的手才松开。   伊芙乘坐的这列曦光号蒸汽火车共挂有十二节车厢,靠着火管蒸汽锅炉驱动,除了车头后方的煤水车,大部分车厢都是用于货运,只有后三节车厢用于客运,且客运车厢几乎都为包厢结构,由于远离车头的烟尘与轰鸣声,乘坐起来相对舒适。   羽桐城段线路是最后竣工的,在三年前通车,这边地势平坦,曦光号启动后便平缓加速到了最大速度,驶出了羽桐城地界,其风驰电掣般的速度让人惊叹不已——但所谓风驰电掣也不过五十公里每小时。   蒸汽机有一点好处,那就是什么都能烧,煤、木头、油,都可以往里加,而在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另外一种可以烧的岩石——天赭石,又被称为日神岩,是一种淡红色或橙红色的半透明矿石,其燃烧热值要远超于煤炭,但燃点较高,通常会将其打成颗粒或粉状掺入煤块或燃料油中作为蒸汽机的燃料使用,而在曦光号上的改良锅炉中,由于优化了燃烧室的构造并加高了烟囱,锅炉有着更高的燃烧效率,当锅炉温度达到一定程度后,就可以将黄土、天赭石粉末与水混合制成的燃料砖作为主要燃料使用了,用这种砖有诸多好处,最重要的两点就是:燃烧温度稳定,产生的黑烟少。但缺点也有,那就是贵。能烧这种砖的火车在法布林线只有两列,主要是客运用,主打的是舒适和高效,目标群体自然也是有钱人。客运车厢都离车头很远,是为了减少锅炉噪音与黑烟给乘客带来的影响,而多节车厢的缓冲与车轮组复杂的连杆装置能让客运车厢运行得更为平稳舒适,着实是考虑到了方方面面,但即便是主打客运,中间的车厢也并不会空着,会沿路装载货物,一般是棉花或羊毛,也可能是其他装卸便捷的东西,可谓是一举多得。   从羽桐城到奔龙堡的旅程预计要花费六天时间。由于轨道需要避免穿过私人土地、又或者是地形复杂等原因,这条线路建造得比原设计稿中的要曲折得多,行进速度要打折扣,加上沿途装卸货物、燃料和物资补给以及进站停车所花费的时间,也就使得这趟旅程比伊芙想象中的要慢上许多,但比起马车,无论是从舒适还是从效率角度来说,火车旅行都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这样的长途。   一个包厢能够容纳两名乘客,而现在坐在伊芙对面的是一位高个子少女,棕黄色头发,高鼻梁,蓝眼睛,这人长得不赖,只不过缺了点女人味。少女从火车启动前就坐在伊芙对面,静静地看着她与车窗外的那堆人依依不舍地告别,少女似乎有些羡慕,但有时又会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鄙夷和不屑,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心理活动无疑是矛盾的,但放在当时的情境之下,同时又是可以理解的。   “你好,同学。”正当伊芙还沉浸在离别沉思中时,少女和她打了招呼,并不太确定地问她:“是训练所的学生?”   “不是,我是哲学学院的。”伊芙回答,“因为前些日子病倒了,所以没有赶上专列。”   “原来如此。”少女如释重负地笑了笑,“我刚才还在想,今年的训练所怎么还招收了个年纪这么小的女学生……对了,我叫阿坎露·拉特文,训练所二年级的。”   “伊芙·哈维因,哲学学院今年刚入学。”   “听你的口音,是沸蒙人?”   “对。”   “我还第一次见到像你这样漂亮的姑娘。”   “谢谢。”   “刚才送你进来的是你父亲?”   伊芙愣了愣,她想了片刻才说道:“算是叔叔。”   “哦……”阿坎露点了点头,“他对你可真好。”   伊芙笑了笑,“是啊。”   火车从羽桐城的郊区林地驶向了宽阔的平原地带,二月末的天气并未完全转暖,但平原上的积雪已经化开了大半,有些地方甚至已经隐约能看到一些绿意了。   阿坎露见她盯着窗外看得出神,于是问她:“第一次坐火车?”   “是啊,第一次。”伊芙的心情有些复杂,“这可比马车快多了。”   “这么一个庞然大物,能跑这么快,我第一次坐时也是兴奋得不得了。”阿坎露说起这个,似乎还很激动,“我听说曦光号算是特等舱专列,如果购买全程票,需要支付十几个金币呢,而且这还只是票钱,车上的餐饮服务还要额外收费,但我们是骑士院的学生,所以花不了多少钱。”   阿坎露所说的金币是利文金币,即克利金金本位制之下的主要流通货币。   “十几个金币!”伊芙惊讶了一番,“这都能买一头好马了……”   “对吧,有钱人都不舍得这么花吧?”   伊芙也有些怀疑,因为沸蒙城的有钱人实在看不出有多奢侈,而对于经营庄园的达克仁一家来说,虽然牛马成群,生活富足,但要说买一张价值十几金的车票眼睛都不眨一下,那也是不太现实的。   “对了,你这是第一次出远门吧?”阿坎露问。   “嗯。”   “离家这么远,肯定不太好受,尤其是刚来骑士院时人生地不熟,不过没关系,如果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尽管来找我。”说着,她从从随身携带的便笺上写下了一串地址,交给了伊芙,说道:“哲学学院和训练所相隔不远,都是在奔龙堡里,不用客气。”   “太谢谢了。”伊芙被她的热情弄得有些不知所措,她将纸小心折好,收进了口袋,也正是由于阿坎露的举动,使得她对未来的学院生活不再那么忐忑了,虽然她不一定会去找她,但至少心里有了底。   而她不知道的是,阿坎露其实是觉得这少女的模样太柔弱了,如果在学院里被人欺负了,自己说不定能帮得上忙。   伊芙不太擅长回应别人的善意,但好在南芬在行李箱里放了一些点心,就是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的,伊芙刚才也想起了这码事,于是把其中一个行李箱从床下抽了出来,从里面拿出一个铁盒,打开盒盖放在两人之间的桌子上。   这是一盒南芬亲手做的点心,她还记得那是前天下午的时候,外面还在下着小雨,伊芙和表姐在一旁帮她打下手,看着她将点心送进壁炉里烘焙,出炉时奶香与麦香四溢,伊芙和表姐当时就吃了大半,而南芬则是笑着将放凉的点心一块块地摆放进铁盒之中。一想起当时的情景,伊芙的心头就涌出一丝暖意。   带馅的甜食面点非常适合分享,虽然是容易掉渣的酥皮点心,但做得十分小巧,就算少女的嘴巴也能一口一个。   阿坎露也没有客套,她尝了一个,对这味道赞不绝口。   “你等一下。”阿坎露站了起来,走出了包间,等再回来时手里就多了一套茶具和茶炊,茶炊在克利金不太常见,但北边的洛明各比较流行,火车上的茶炊样子很敦实,金属制的,里面分两层,里层放着木炭,而外层则是用来装水烧茶,茶烧好后,就可以在打开下方的小阀门接取热茶了。   阿坎露选的是加了覆盆子果干的绿茶。火车上供应的茶叶只能说一般般,但能一边看着窗外不断变化的山野美景,一边在车厢中喝着热饮、吃着点心,这已经算是一种很特别的体验了。   两人几乎是聊了一个下午,而谈话的内容也逐渐深入,伊芙了解到,阿坎露的老家是在信莱格省北部的一个小村镇里,父亲是个煤矿工人,准确说是一位锅炉操作员,负责给矿井通风,伊芙不清楚这工作算不算是个好工作,但看阿坎露谈到父亲时那自豪的表情,多少也是能明白一些的。   这个世界的矿井工人比起另一世界同一时代的情况要好上许多,因为有魔法的存在,所以不需要用矿灯照明,便少了许多瓦斯爆炸的惨剧,但安全事故也依旧是有的,就如同当年安全矿灯的发明并未让爆炸事故杜绝一样——安全矿灯虽不会引燃瓦斯,却使得当时的工人更加大胆,去到以前不敢深入的地方,而只有在一次次惨烈事故不断冲击着人们的神经时,所有者与管理者对安全的重视才会逐渐提高。   列车中是有餐厅和娱乐室的,但由于去骑士训练所的学生大部分是男生,因此两名少女也就决定在车厢里进餐,身穿黑色正装头戴船形帽的乘务员过来说明了晚餐菜单并记录了酒水需要之后便离开了,而大概在4点多钟时,餐车就顺着车厢走廊一路前行,将餐点送进了包厢。车上的餐点并不是免费的,但由于对学生有优惠,所以价格不算高。   晚餐的种类大约有40多种,被分为三大类,每份套餐便是从每一类当中选取四种,共12种食物搭配食用,听起来很多,但其实量并不大,食物是被装在二乘三方格的冲压铁餐盘中,每两种掺在一起,其形式也比较简单,比如说熏肉片配奶油土豆泥,或者酥饼配烤苹果,最多再加上酱汁或干迷迭香黑胡椒之类的香料,对于伊芙来说,也只是填饱肚子的程度——其实她并不是每一顿都要吃那么多,只不过是上限比较高罢了。   冬末春初的时节,天黑得很快,而一到了夜间,窗外就是漆黑一片,什么也看不见,此时,车窗上挂着吊灯,火车上的夜晚是无聊的,阿坎露吃过晚饭后不久就上床睡觉了,而伊芙觉得时间还有些早,便侧坐在油灯下,看一本名叫《山莱印风云》的历史小说,车中的温度不高,靠在车窗下能感受到些微冷意,但还能忍受。伊芙腿上垫着一只热水袋,看了将近两个小时的书,最后觉得眼睛酸涩,有些受不住了,才决定熄灯上床睡觉。虽然床铺没有家里的舒服,但狭小的空间加上列车行进时有节奏的响动,也是可以让人很快进入梦乡的。 蒸汽旅行(其二)   当伊芙醒来时,天色才刚刚亮,阿坎露这时已经洗漱回来了,正坐在床上默背着一本小册子,她见伊芙醒过来了,便朝她投来一个微笑。   “车怎么停了?”伊芙迷迷糊糊地问。因为觉得有些冷,她的身体在被子里缩成了一团。   “到站了,这边是诺克民站,现在站里正在装货,要下午才能发车,一会儿要不要出去走走?”阿坎露问她。   “可以吗?”伊芙顿时来了精神,她从床上坐了起来,人也清醒多了。   “当然,只要发车前回来就行,不过这边也不是什么大城市,可能没你想的那么有意思。”   诺克民距羽桐约100多公里,是一座小城,正像阿坎露所说的,相比沸蒙或者羽桐,这座城实在是过于冷清了,甚至都没有萝齐米镇热闹。   可能是由于季节原因,街上卖东西的人也很少,两人去了车站附近的一家早餐店买了几个馅饼,一边走一边吃。   “你们骑士训练所的女学生多吗?”伊芙问了一个自己一直很好奇的问题。   “不多,屈指可数。”阿坎露回答说,“骑士训练所招收学生的条件很苛刻,而且录取测试的标准还不分男女。”   “按你这么说,你的体能相当强了。”   “那当然。”阿坎露举起了胳膊,“来,摸摸看。”   伊芙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在阿坎露鼓励的目光中伸出手,捏了捏她的胳膊,隔着针织大衣与棉内衬,伊芙摸到的是健硕的肌肉——确实可以用健硕来形容。   伊芙惊得合不拢嘴,她问阿坎露:“你们训练所都是像你这样的吗?”   “那倒不是,这只是个人偏好罢了。”阿坎露笑着回答。   “你可真了不起……”   “哈哈,你真会说话。”阿坎露摆了摆手,“不说我了,你还没说过你的情况呢,看你这穿着打扮,还有这白白净净的样子,家境一定很不错吧?”   “还好。”   “我其实有些好奇,你们平时都会做什么?学音乐?还是写诗?还有……我看哲学学院的姑娘们都喜欢看爱情小说,你是不是也喜欢看?”   “音乐确实学过一些,但也只是皮毛,我对诗不太感兴趣,爱情小说也是,但书还是看的。”伊芙挨个回答了她的问题。   “那……”阿坎露神秘兮兮地凑了过来,那表情怎么看都觉得有些不怀好意,她笑着问:“你有没有订婚啊?”   “订婚?”伊芙看了她一眼,然后就被她给逗笑了,“当然没有,你怎么会想到这个问题?”   “我只是觉得,像你这样优秀的姑娘,一定有很多人追求你吧?”   “优秀?从哪看出来的?长得漂亮就算是优秀了吗?”伊芙说到这里,不免有些耳根发热,“不过因为我在我们那里很低调,所以没有……没有人追求过我。”   她说到一半,却又想起了梵比鸠。   “那以后肯定会有的,尤其是去了骑士院以后。”   “这算是亲身经历吗?”伊芙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算是吧,但很少有能比得过我的。”   “比?”   “如果我真要选一个当自己的丈夫,那怎么说也要选一个比自己强的,你说对不对?”   “比你弱的就不行吗?”   “如果太弱的话,我怕我生气时会忍不住打他。”   “你……”伊芙被惊得有些说不出话。   “开玩笑的,你信了?”阿坎露拍了拍她的肩膀,笑了起来。   至于究竟是不是开玩笑,恐怕只有她自己知道。   到了中午,两人是在附近的一个旅店吃的饭,除了浓汤与烤肉炖菜,阿坎露还点了杯酒,伊芙倒是滴酒未沾。自从她和阿坎露走在一起之后,反而变得装模作样起来了,可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或许她只是想表现得正常一点,太过特立独行的话,有时会让别人感到手忙脚乱,就像阿坎露一样。   回到火车包厢之后,两人便睡了个午觉,到下午一点多的时候,先前那些一同乘火车的学生们也陆续回来了,从诺克民登乘的学生也有,都是带着中小尺寸的行李箱,伊芙这才发现,像她这样带着两大箱行李上车的倒是十分少见。   很快,列车便再次启动了,阿坎露坐在桌子前,正在奋笔疾书写一封信,她说这是给家里写的,现在事先写好,等到了奔龙堡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寄出去,向家里报平安。   伊芙觉得有些道理,便从笔记本上整整齐齐地撕下几页纸,也学着她的样子写着信,她写道:“至亲爱的南芬和茂奇……”可突然想起茂奇也是要外出的,于是又在“茂奇”这个名字后面添上了“的表姐”,可写完之后又觉得这样对南芬有点不公平,索性又拿了一页纸,只写“至亲爱的南芬:”。   她想在信里写点煽情的话,为了感谢她这几年对自己的关心与照顾,或者干脆就在信里以“母亲”来称呼她,可嘴上说不出的话,在信上依旧是写不出的,这让伊芙十分苦恼,一时间不知道该写点什么。   而这时,几页写满了字的信纸出现在伊芙眼前。   伊芙抬起头,看着对面满脸笑意的阿坎露,有些不太确信地问她:“我可以看?”   阿坎露连忙点了点头。   这位“特立独行”的高个子女生写的字也很有特点,她的字写得极大,上下边都顶在了信纸的格子上,每个字母都写得规规矩矩的,十分好认,她是给她的父母以及两个弟弟写的,开头说自己已经到达奔龙堡,让家人不要挂念,后来又提到了两个小弟上学的问题,以及让母亲关注最近父亲身体状况等一些家庭琐事,随后又说了一些关于自己学业方面的事,以及下一次休假的大致日期,而除此之外,阿坎露还写了几乎一整页纸,说自己在路上认识了一位来自首都的漂亮小姐——说的就是伊芙。   阿坎露在信里把伊芙胡乱夸了一通,说她谦逊有礼貌,谈吐富有智慧,一点都没有架子,和那些自夸是有钱人的子女完全不一样,她还把伊芙在火车上请她吃点心、在诺克民请她吃饭的事也详细说了,如果不是她描述得极为详尽,伊芙恐怕要以为她是在说别人了。   伊芙有些看不下去了。她抬起头,却看到阿坎露在笑。   “谢谢……”伊芙红着脸说。人或许会经历蜕变,但骨子里的性格却很难改变。感情是无法量化的,善意是难以回报的,伊芙最不擅长的就是回应别人的好意。   “应该是我和你说谢谢。”阿坎露说。   虽然看过了阿坎露的信,但伊芙还是不会写自己的那一封,不过没关系,时间还早,信也不是非写不可的。   坐蒸汽火车的新奇感很快就消失了,到了第三天,伊芙闲来无事,便独自走出了车厢,打算去娱乐室转转,娱乐室是与餐厅挨在一起的,如果不是饭点,餐厅也可以算成是娱乐室的一部分,   学生们都聚在这里打牌或下棋,伊芙隔着车厢玻璃朝里面看了一眼,里面竟全部都是男学生,大部分还都穿着类似陆军制服的训练所校服,三五成群,黑压压的一片,虽然车窗是开着的,但还是能看到空中漂浮着淡淡的烟雾——在这个时代,人们还没有意识到抽烟的危害,香烟在学生之间十分受欢迎。   伊芙原本不打算进去,可目光隔着玻璃一扫,便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   她原本也是想着能不能在这里碰到林辛,但现在可好,林辛没看到,反而看到了另一个人——迪更·迪布。   如今,这人脸上的络腮胡子印被刮得一干二净,身上穿着一件棕红色的常礼服和黑内衬,他此时坐在一张椅子上,一只穿着黑色皮靴的脚半踩着椅面,手里还拿着一副牌,一脸严肃地和三个穿制服的学生下棋。   他离门很近,脸侧对着这边,于是伊芙便推开门走进了娱乐室,穿过前面正在聊天的人,径直走到他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   “别急,我玩完这一局就回去。”迪更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语气,他说话时还扔出了两张牌,可一抬头就看到牌友们正一脸惊诧地看着自己,似乎连玩牌都顾不上了,迪更这才抬头看向了来人。   “哎呦!”他激动得把手中的牌都扔出去了,人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伊芙见他反应如此巨大,便不动声色地后退了一步。   “伊芙?你怎么也在车上?”迪更原本严肃的脸突然绽放出了笑容,看到他脸侧的酒窝,伊芙才确信自己没认错人。   “这边烟味大,我们去走廊说。”伊芙说完,就朝着门口走去,而迪更也快步跟上了她。娱乐室原本嘈杂的氛围也因为有异性的出现而一时安静了下来,直到两人出了门,房间里才轰然响起了一片议论声。   刚才进来的小个子女生是谁?那个男人又是谁?他们两个是什么关系?围绕着这几个问题,只要稍微了解一些“内情”的人都会成为众人围绕的中心,他们在人们期待的目光中将知道的和猜测的都说了出来。   在娱乐室里,来自沸蒙城的学生有十多个,其中的确有知情人士,而讨论到了最后,传言倒也并不十分离谱,知情者们在互相交换了信息之后,便得出了自认为可信的结论:首先,这位小个子的女生名叫伊芙·哈维因,在去奔龙堡以前一直是寄住在共和国功臣茂奇·达克仁的庄园里,听说来头不小,或许和当年的盟军统帅洛德·哈维因有关,但可信度不大(原因有两点:一方面,哈维因这人已经有二十多年杳无音信了,当代年轻人对他的了解很少,甚至有阴谋论者认定他早已被盟军高层秘密处死;另一方面,“哈维因”这个姓氏也很常见,自从哈维因成了战争英雄之后,羽地北部和中部国家如今姓哈维因的和叫哈维因的人有很多,姓哈维因并不能代表什么)。跟在少女身后的男人名叫迪更·迪布,是亚德郡人,当地大庄园主伯利金的独子,曾经在逻各斯院第二学院读过书,当时成绩还算不错,不过后来由于在校期间持械斗殴并把两个学生打成了重伤,当即被学校勒令退学了。所有人都不知道伊芙与迪更这两人认识,但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沸蒙城中的名人们相互之间认识并不出人意料,人们关心的主要还是他们之间有什么关系——而这个疑问很快就被扫清了,一位名叫隆科·列今的年轻人提到了去年深秋时自己在逻各斯院时的见闻,即伊芙与梵比鸠出双入对并与执政官谈话时的场面,他认为这名少女无论是从地位还是年纪来看,都更像是和执政官的儿子有关系才对。另外,隆科这人正是在座谈会上与梵比鸠争论不休的那位年轻人。   但无论传闻是怎样的,是真或是假,这都给众人提了个醒——这位名叫伊芙的少女虽然长得漂亮且小巧玲珑,但来头可不一般。   另一边,伊芙将迪更带到了走廊,她转过头便迫不及待地问他:“你这是要去骑士训练所?”   “你说呢?我们现在在同一趟车上,你去哪我就去哪……而且我比你更意外,你这又要去当骑士了?”迪更倚靠着走廊墙壁,说话时颇有些眉飞色舞的感觉,出远门碰见了熟人,而且还是伊芙,这着实让他高兴。   “我可没说我是去训练所的,我要去的是哲学学院。”   “那你怎么坐的是这一列,我听别人说,这车上可全都是训练所的学生啊?”   “头些日子病了,耽搁了几天。”伊芙皱着眉,表情有些不耐烦,对于这件事她实在是不想解释太多。   “什么病?瘟疫吗?”迪更说这话时,还装模作样地将身子挪远了一些。   伊芙白了他一眼,说道:“感冒发烧,已经好了。”她并没有发觉,自己现在这样的表情其实是有些俏皮的。   “真没想到,你胃口这么好的人,居然也会感冒。”迪更笑着摇了摇头,他很清楚,少女不仅胃口好,身体素质更是出类拔萃,他打心底不太相信伊芙这人会得感冒。   “我的事就不要再提了,还是说说你——你怎么会想着去骑士院的,你今年都快三十了吧?”伊芙这话有点挖苦的意思。   “我也不想啊,但这是我父亲的主意。”   “你都是个成年人了,还这么听你父亲的话?”   “说一不二。”迪更耸了耸肩,“你别觉得他温和,那都是给外人看的,他其实专制得很,如果你惹他生气了,他一怒之下能从轮椅直接跳到马上,再骑着马追着你打!”迪更说完又挠了挠头,“这么说可能有点夸张了,不过大差不差。”   伊芙被他的面部表情逗得笑了一阵子,然后又问他:“你在这边见到林辛了吗?他是不是也在这趟车上?”   “在啊,我昨天下午在餐厅碰到过他,后来就和别人换了位置,现在是和他在同一个车厢。”   “看样子你倒是挺喜欢他的。”   “我喜欢大自然。”迪更张开胳膊,仰着脑袋,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意思?”伊芙眨巴着眼睛问。   “这孩子安静得像棵树一样。”   这话一出口,两人就看着对方哈哈大笑了起来,虽然在背地里这样说别人不太好,但伊芙知道他其实并无恶意。   既然遇到了两个熟人,伊芙便想着晚餐时可以让阿坎露与这两人认识一下,阿坎露是二年级的学生,似乎实力也不弱,说不定能照顾到这两个初来乍到的新生,尤其是林辛,而回到车厢和阿坎露说起这件事时,对方也欣然同意了,看得出来,她很热心,也是很喜欢交朋友的。 蒸汽旅行(其三)   餐厅在火车上也算是一处很好的社交场所,因为包厢中的桌椅是很难容纳第三人的。   迪更和林辛早就在这里占好了座位,等着两人过来。   当两人看到伊芙手中那已经被食物盖满且完全看不到格子的餐盘时,竟然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倒是身旁的阿坎露一直关注着伊芙,连饭都忘了吃。   “你……真的能吃完这么多?还是说给这两人带的?”她问。   “这位姐姐,你和伊芙相处久了就明白了,她这是麻雀的身子,鲸鱼的食量。”说话的是迪更。   “你叫我姐姐?”阿坎露一听就乐了,“我怎么觉得我没你大,你真的是去骑士院读书的学生?”   “姐姐你说话可真够呛人的。”迪更的笑声是从鼻子里发出来的,他又接着说道:“您是二年级生,而我们是新生,无论年纪大小,都算是前辈。林辛,你觉得呢?”   “他说得对。”林辛点了点头。   “我叫迪更·迪布,他叫林辛·威各托。”迪更伸出了手。   “阿坎露·拉特文。”阿坎露也伸出手,和对方握在了一起,伊芙是眼瞅着迪更的手被握到了变形。紧接着,阿坎露又与林辛握了握手,这次倒没做什么小动作。   这样,阿坎露就算是与这两人认识了。   “你今天的食量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大?”阿坎露的注意力又转回到伊芙身上。   “她不是食量突然变大,而是被饿了好几天。”迪更一边说,还一边呲牙咧嘴地甩着红肿的手,“伊芙,火车上的食物也值得你这位美食家这么上心?”   “其实有几样做的还行。”伊芙指的是盐煎鳕鱼、肉酱通心粉和面包布丁。并非只有昂贵或稀有的菜肴才入得了她的法眼。   “说真的,我见过不少富人家的小姐,小时候长得都很漂亮,但就因为控制不住嘴,结果长大后都胖得不像样子。”迪更一脸严肃地说。   “确实,而且你这么容易生病,应该多锻炼才是……”阿坎露也说。   “少吃,多锻炼,我听说很多人小时候都吃不胖,可年纪稍大一点就突然变成了胖子,到那时候才发觉可就晚了。”迪更又说。   伊芙放下了勺子,叹了口气,她自己也被迪更说得有些担心,变成女孩子也就罢了,要是再成了个胖子,那才叫崩溃。   晚餐是在对伊芙的声讨中结束的,原本只是想让这三人认识一下,却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你们俩掰个腕子试试?”吃过饭后,伊芙对着迪更和阿坎露说。   “这有什么好比的,要比也是和林辛比吧?”迪更笑着说。   “你手又不疼了?”伊芙问他。   “我刚才只是没反应过来,如果再试一次还不知道谁吃亏呢。”   “好,那就再试一次,用掰腕子的。”阿坎露将右胳膊放在了桌子上,她倒是有些跃跃欲试。   “那好吧。”迪更虽然在语气上表现得满不在乎,可心里却没多底,他举起胳膊,与阿坎露的手握在了一起,两人的手肘抵在了桌子上。   阿坎露说:“伊芙,你来发令。”   “好,各就各位……”伊芙清了清嗓,“三,二,一,开始!”   “开始”一词才刚出口,阿坎露就将迪更的胳膊按在了桌子上。   “等一下!再试一次,我刚才还没反应过来!”迪更歪着身子,用另一只手拍着桌子嚷道。   于是两人又试了一次,结果迪更这次坚持了两秒,最后还是被阿坎露轻松压制。   “这怎么可能?”迪更眉头都拧在了一起,他对这场比试的结果疑惑到了极点,于是对阿坎露发出了疑问:“你看起来也不壮啊?难道是偷摸动用了武技?”   “对付你还用得着武技?”阿坎露轻哼了一声,就这样靠着椅背抱着肩膀,对迪更的质问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态度。   “林辛,你要不要试试?”其实,伊芙一开始的目标就是林辛,迪更能被阿坎露打败在她看来几乎是毋庸置疑的。   “我……”林辛有些犹豫。   “来吧,小伙子。”阿坎露说,“从咱们坐在这里起,你就没说过几句话,话可以不用说,但至少要有点参与度。”   于是,林辛点了点头,与迪更换了座位坐到了阿坎露对面。两人摆好了掰腕子的姿势,待伊芙发令过后,便开始了角逐。   这一次,双方的实力似乎势均力敌,阿坎露与林辛开局时足足僵持了十几秒,随后林辛略占了上风,但又过了一会儿,阿坎露竟又后发制人,以缓慢而稳定的发力将林辛的胳膊压在了桌子上。   “喂,这小子不显山不露水的,力气竟然这么大!”阿坎露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朝林辛笑了笑,“要不要再试一次?”   “换一只手。”林辛说。   伊芙这才想起来,林辛这家伙好像是个左撇子。   结果无庸赘述,林辛几乎没使多大力,就将对方干净利落地击败。   “厉害……”阿坎露也算是服气了,她甩了甩胳膊,对林辛说道:“训练所是凭实力说话的,不过你这个性子太吃亏了,如果你能改一改,那少说也能混个小队队长当当。”   “我不是很喜欢管人。”林辛挠头说道。   “训练所这样的环境,不管人那就是被别人管。”阿坎露对他的说法很不认可。   “伊芙,我们也来掰个腕子?”迪更伸出手,对伊芙说。   “你也就能欺负一下我了。”伊芙摇了摇头,站起身说道:“天也快黑了,我们也差不多该回去休息了。”   自从伊芙与这两人碰面之后,四个人倒是有事可做了,要么凑上一桌打牌下棋,要么趁着停站时间去当地的酒馆和当地人喝酒聊天,时间便这样不知不觉地过了好几天。   而在第五天清晨,伊芙还在睡梦中时,突然感觉到了一阵剧烈的晃动,身子也在床上滚了一圈,靠在了栏杆上。她被惊醒了,这才发现火车已经停在了半路上。   此时天刚亮,伊芙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情况,只好穿上了外套,和阿坎露一同去了走廊。   火车车厢的走廊比较狭窄,只能容纳一个半人,如果在走廊遇到迎面路过的人,那两人就需要侧过身才能通过,如果遇到了餐车,那就需要找个包厢门避一避了。此时走廊里占满了人,有人打开窗户朝着外面张望,能看到车头方向站着几个人,可离得太远,实在是瞧不出发生了什么状况。车停了有一阵子了,便有好奇的学生想要出去看看,可车厢两端的车门都是锁的,于是他们就从窗户跳了出去。伊芙凑在窗户前看了一眼,却没想到这带头跑出去的学生竟然还是迪更。   乘务员见学生都跳窗跑了,无奈之下便打开了车门,并告诫他们别走远了。   “我们要不要也去看看?”阿坎露问她。   “走吧。”伊芙点了点头,她穿着一件驼色的呢料大衣,跟着阿坎露一起走出了车厢。克利金中部几乎都是开阔的平原,列车现在是停在一片旷野中,铁轨下面铺着都是碎石,而再外面是盖着积雪的泥地,到处都是石块和枯草,她们跟在学生后面往前走,直到走到了车头处人群聚集的地方停下。   此时车头处围了一圈的人,而人群中的焦点则是站在中间的三个当地平民以及几名火车乘务员。   伊芙看到,有两位乘务员手里还拿着一种类似于步枪的武器,枪身处有着像是毛玻璃材质的长条圆管,圆管中有着跳动的黄色闪光,不知道是火苗还是电流体。他们身后站着一个戴着黑色大檐帽的中年男人,应该是司机长,而司机长身边又有一个光着膀子穿着吊带裤的男人,看他结实的胳膊和手里拿着的铁锹,应该是火车的司炉。   那三个平民看到周围这一圈貌似陆军打扮的学生,被吓得抖如筛糠,连乘务员问他们有没有同伙时,他们也结结巴巴地说不出一句话来。   有几个学生在朝车头那边张望,伊芙跟着看了一眼,才看到车头前方的铁路上被堆放了一堆的石块,又回头看到被丢在地上的三把菜刀,伊芙也大致猜到了这里刚才发生了什么。   “这事现在是没引出大乱子,但也不全是小事!”司机长摘下了帽子摆弄了起来,露出了微秃的脑门。   其中一个平民听到这话当即就跪下了,颤着声音说道:“我们再也不敢了,大人……大人们就放过……放过我们吧!”有一个人跪在地上,另外两人也就都跪了下来,纷纷向司机长求饶。这三人穿得都是打了补丁的冬衣,衣服里面不知道填充了什么,看起来十分臃肿。   “行了,起来吧,见人就磕头,这是什么年代的陋习!”司机长皱着眉头,看样子很不高兴,他又扭头看向身边的学生,说道:“你们都是学院的学生,脑子都机灵得很,不如你们来说说,要怎么处置这三个混蛋?”   现场顿时嘈杂声连成了一片。   不多时,来自沸蒙的隆科从学生之间走出来,跑到了司机长面前和这位中年人交头接耳起来。司机长认真地听他说着,开始时紧锁着眉头,后来又舒展开来,之后又挑了挑眉毛,最后缓缓点了点头。他看了隆科一眼,从怀里拿出一块怀表打开看了一眼,然后对他说道:“二十分钟内。”   “没问题。”隆科扬了扬下巴,跑回了学生堆里,并与周围人商量着什么,不多时,伊芙就听见有人叫好的声音。   “他们这是想干什么?”伊芙问阿坎露。   “不会是想把这三个人绑在火车后面拖着走吧?”   阿坎露的回答让伊芙心中一惊,伊芙指着场上仍跪在碎石地面上的三个人小声说道:“他们就是拦个火车,罪不至死吧?”   “如果这车直接撞过去,说不定会发生什么呢,况且早上视线又不好。”阿坎露推着伊芙朝后走了几步,接着又说道:“不过司机长肯定不可能同意这个主意,所以我觉得他们是有其他打算的。”   正说着,那群人便散开了,迪更也在其中,此时走到这边时看起来竟是一脸心满意足的表情。   “好了,我以骑士院临时检察署检察长的名义,向你们……提起公诉!”一个穿着长风衣的自来卷少年指着场中的三人说出了这番话,之后他又回过头,小声问身后的隆科:“是这么说的吗?”   “就是这样,恩培特,差不多就行了,形式都不重要。”隆科拍拍他的肩膀,然后走到了火车旁的一片空地上,另一位学生已经早早地站在这里了,他叫贝克林,高个子,身材有些肥胖,贝克林见隆科过来,便中气十足地大声说道:“那么……现在开庭,进入庭审!”   然后,学生们便朝着这片空地涌来,仿佛是事先排练好的一般,穿制服的学生在外侧围出了一个大方形空地,均是双手抱胸间隔一米站立,看着有点阵仗,可表情却不严肃,都是一脸看戏的悠哉模样。随后,又有几名学生进入了圈内,在方形空地中按位置站好,有人将跪在地上的三个平民拉了起来,在他们不住的求饶声中硬是把这三个邋里邋遢的汉子给拉进了圈里。值得注意的是,迪更现在是站在火车车厢方向的靠中位置上——一个众星拱月的位置。   另一边,司机长让司炉回去看锅炉,并接替副司机的班,不一会,穿着工装的副司机小跑了过来,与司机长说了几句话,然后就笑着走进了学生围出的圈中。司机长依旧现在外面,手里捧了个黑色的烟斗一口一口地抽着烟。   “有没有愿意加入陪审团的?”隆科举起手,朝外面围观的学生们喊道。   迪更早就看到伊芙了,他一脸兴奋地朝着她的方向挥了挥手,并指了指自己左边的位置。于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把视线聚焦在了伊芙身上。   “我们上吧。”阿坎露拉着伊芙走到了方圈的右侧人墙处站着,也就是陪审团的位置,伊芙的到场让围观群众兴奋了一阵子,很快,隆科就募集到了包括伊芙和阿坎露在内的十几位陪审团成员。   “喂,歌莱迪,你去迪更前面蹲着。”隆科对着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指挥道。   “迪更是哪位?”小个子的歌莱迪有些懵懂地问。   “站在中间的,长得很老气的那个,去吧。”隆科拍拍歌莱迪的后背,少年便迅速跑了出去。   胖子贝克林见人已经凑齐,便说道:“各位请肃静。审判长已就位,控方律师已就位,辩方律师已就位,十四名陪审团成员已到齐,控方证人已到场,三名被告已入席位……”   贝克林说完这一长段后,现场一片寂静。   于是,隆科连忙给迪更打手势。   “哦,嗯哼!我,审判长宣布,现在庭审开始!”迪更说话的语气不像是宣布开庭,倒像是当庭宣判。   事实上,学生中并没有学过专业法律的,所以无论是布场还是台词,大体上也都是按照他们对克利金法院的印象中来的,这一群人干站着演戏,看起来不伦不类,但对于三名“被告”来说,这确实足够唬住他们了。   三个平民站了不一会儿,便又跪了下去,这一次倒不是他们想跪,而是因为腿软得实在没办法站起来了。伊芙看到他们的样子便叹了口气,这也算是一种欺凌行为吧?克利金老话说“一个孩子懂礼貌,一群孩子没道德”,或许在这群学生的眼中,找乐子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从来就不懂得去体谅别人。伊芙看了眼站在外围的隆科,不免就对此人产生了反感。   在这场庭审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由作为控方律师的恩培特在陈述,迪更听着他流利而富有感染力的演说连连点头,曾多次想表达一下自己的见解,结果都被身旁的贝克林及时制止,方法也简单粗暴,用他那熊一般的大手捂住迪更的嘴即可。   “现在我要求上证物。”恩培特说。   一个学生从场外横穿进来,将三把菜刀交给了蹲在迪更前面的歌莱迪,歌莱迪握着这几把刀,神色有些茫然,他问道:“为什么是给我?”   隆科不答反问道:“歌莱迪,你想一想,在我们克利金的刑事法庭上,审判长前面都有什么?”   “书记员!”歌莱迪眼睛一亮。   “不对,是证物桌——你现在就是证物桌。”   全场哄然大笑起来,徒留中间三位被告还战战兢兢地不知所措。   “那谁是书记员?是贝克林吗?”   “他是庭吏,这里没有书记员,也没有书记员能做的工作。”隆科回答。   歌莱迪撅着嘴,一脸的不高兴,但最后还是认可了自己是证物桌的身份。   由作为控方证人的火车副司机上前来确认作案凶器,而后,辩方又以副司机当时正在锅炉室作业为由认为证人证言无效,于是司机长也被传唤了进来,这下子辩方律师也无话可说了——其实刚才也只是装装样子。又过了一会儿,轨道上还未清理的石头也被搬下来一块作为证物,让“证物桌”双手抱着,又引来新一轮的哄笑,似乎欺凌的对象已经从三个平民转到了这个瘦小少年的头上。   伊芙的心里此时已经达到了空前的矛盾,一方面,她也觉得这场面实在是逗得人不笑不行,可另一方面,她又觉得隆科的做法实在是过于恶劣了。但总之,她还是打算看戏,而且看身边阿坎露的态度,也分明和众人一样,是乐在其中。   控方律师没有说太久,毕竟司机长给的时间有限,而在贝克林一时疏忽大意之下,竟然给了迪更开口的机会。   “我宣布,这三人有罪,判处就地枪决!”迪更忙不迭地说道。   这三个平民听到“审判长”的话,顿时吓得大声告饶,哭天抢地起来。   隆科站在外围,听到迪更说话时不免撇了撇嘴——这混蛋果然没按照剧本来。   但没关系,这不还有陪审团嘛。   “好了,审判长并非是法庭唯一的主宰,现在肯请陪审团做出裁决。”隆科将时机把握得恰当好处,“我们可以表决得简单一些——认为这三个平民无罪的举手!”隆科一边说话,一边举起了自己的手。   于是,陪审团的十四人陆续都举起了自己的手。   “好,结果显而易见,那么请审判长宣布最终判决——”隆科转过头,笑着看向了迪更。   此时,所有人都在看着他。   “无罪,释放。”迪更有气无力地说道。   场上响起了一片欢呼,而此时伊芙就和人群里跪在地上的三个平民一样,仍然不知究竟发生了什么,隆科折腾了这一通究竟有什么意义。   显然,事情并没有完。隆科又走到了三个平民身前,问他们:“好了,我们决定放你们走,但你们要把轨道清理干净。”   一听到这话,三个平民终于如梦初醒,急忙称谢,旋即就去清理石头了,而趁着这几人的神情放松下来,隆科又独子跟上去问他们为什么要在这里截下列车,而他们这时才说出了大致的实情:这三人都是附近村子的独身汉,年纪都在四十岁左右,他们既没有土地,又不能像年轻人那样远走他乡进厂打工,所以一直都是这样穷困潦倒,无所事事的样子,他们以前听说这边的蒸汽火车上会载着很多值钱的货物,于是就打算碰碰运气,今早,他们喝了酒之后便壮着胆子来到了这边,用石块将轨道封住,确实是想截下列车好上去偷货,可由于缺乏常识,再加上愚昧胆小,三人就被司机长和司炉两个人给包围了,当时他们还在想,火车上怎么还会有人呢?   之后的事大家也都知道了。隆科向众人三言两语地说明了情况,并说道:“这三人都是被时代抛弃的可怜人,虽然他们的惨剧不是我们一手造成的,但如今我们看到了,便有义务去帮助他们,因为我们是骑士院的学生——国家的事就是我们的事。”   如果换个时代有人说出了这种话,或许大部分的反应都会是不屑一顾、漠不关心,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时代不一样,话语中所展现的力量也截然不同,不仅是身后三个平民听到这话时放声大哭起来,甚至在学生里也有人红了眼眶,尤其是那位“证物桌”歌莱迪,更是用袖子擦着眼睛失声痛哭。   “我们给他们捐款吧。”隆科摘下帽子,对众人提议道:“纯粹凭借自愿和自发,有能力的捐,毕竟我们学生中也不是个个富裕,大部分都是花的父辈的钱。”他从兜里掏出两枚银辅币,放在了帽子里,又说道:“我强调一下:不要捐太多的钱,这也是为他们好。”   他拿着帽子走进了人群,银币、铜币、镍币便如同雨点般扔进了帽子中,多的有几枚银币,少的便是一枚镍币,伊芙也扔了两枚银币进去,便看到隆科朝她眨眼一笑。   伊芙现在倒是有些惭愧了,自己还以为这人刚才只是想拿这几个平民取乐,却没想到隆科会是这样一个“正派”人物。   隆科回到三个平民身边时,帽子里几乎已经装满了小额钱币,他是想把帽子一同送给平民的,可这三人怎么也不肯,于是他只好将钱币倒在他们用冬衣衣摆兜起的临时口袋里。而在他们千恩万谢地告别声中,歌莱迪又跑上前去,将三把菜刀一人一把地扔进了他们的钱袋中。   或许这些钱对于三个平民来说并没有什么用,连续喝上一个半月的酒也就没了,但伊芙猜他们不会这样做——这几人虽然得了不少的钱,但也得了一次深刻的教训。   看着他们离开的背影,众人似乎比这三人得到得还多,都是十分满意的神情。   乘务员将学生们都陆续赶上了车,伊芙走在后面,无意中看到司机长与副司机朝着车头的方向走去,他们的谈话如下:   “我的兄弟,你觉得这些学生怎么样?”   “还不错,就是能折腾了点。”   “折腾不要紧,那说明有活力。”司机长哈哈大笑起来:“如今克利金虽然没有贵族,但这些新生代依旧保留着真正贵族的品行,属实难得。” 圣丰岳与奔龙堡(其一)   曦光号蒸汽火车在第六天下午4时1刻左右到达了奔龙堡车站。可以说,从150公里外的云底宫站之后的路程,就算是骑士院的专线了,列车几乎全程都保持着货箱空载全速运行,颠簸感略有些强烈。   快到车站的时候,大部分学生已经提前带着行李涌向了走廊,狭小的走廊此时被塞满了人,等列车停稳后,学生们都欢呼着冲出了火车。从羽桐城站到奔龙堡,这列车沿途也多载了不少学生,三节车厢排除餐厅和娱乐室所占的空间,包厢一共能容纳的乘客只有70多人,可现在下车的学生却足有200多人。   伊芙和阿坎露没有着急下车,迪更和林辛从另一节车厢穿行而过,与这边的两人汇合。这三人拎得行李都不多,一人一个小箱子,这就显得伊芙的两个行李箱十分显眼。   这两个箱子中,大一些的箱子总重约莫有10公斤,里面装的是书籍和生活用品之类的东西,而小一点的大概有6公斤重,里面塞满了换洗衣物和鞋子,听说在骑士院基本上是一直穿校服的,所以她只带了一些贴身内衣和睡衣,以及几件常服。   伊芙也没用别人帮忙,就这样一手提着一只箱子随众人下了马车,她这突然露的一手让阿坎露惊讶不已,不免对这位“体弱多病”的大小姐又高看了一头。骑士院这边似乎是有领队,200多名学生都在月台上排成了几行纵列,伊芙不认得路,便也跟着阿坎露他们排到了训练所的队伍后面。   “一会儿可能没办法一起走啦。”阿坎露站在她身旁小声说道:“你待会去找这边队伍的领队,和他说一下情况,让他想办法把你送过去。”   “你要去哪?”伊芙问。   “骑士训练所这边的训练从下车时就已经开始了。”阿坎露指着远处的山说道,“你看那边的城堡,那就是奔龙堡,待会我们要跑着上去。”   伊芙转过头,朝着阿坎露所指的方向看去:远处有一座山,目测大概有一千米高,山上山下铺满了常绿乔木,从山腰到山顶都覆盖着白色的建筑与城墙,高塔上彩旗飘扬,这些高大的人造物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棱角分明,看着十分宏伟壮丽。   此处就是“奔龙堡市”的奔龙堡。   正说话间,队伍的前排已经动了起来,伊芙跟随着大部队走出了火车站。和如今大部分城市一样,车站都是贴着城市边缘建造的,四周冷冷清清,只有眼前的一片宽阔大道修得还算不错。   一匹马绕着队伍快步走了两圈,骑马的是个套着黑色骑兵斗篷的男人,看着十分高大健壮,腰间还配着两把剑,一长一短,脑袋上扣着风帽,只露出半张脸来,下巴上蓄着有些杂乱的花白胡子,约莫有五六十岁的年纪。他骑的马也是肩宽体阔,四肢粗壮有力,通体棕黑,只有胸口处带有一点白,看起来很威武。就这样的一人一马从伊芙眼前路过,看得她眼神直愣愣的——这老男人实在是过于潇洒了,如果可以的话,伊芙更想活成他这个样子。   阿坎露见她看得入神,便开始在她耳边小声介绍此人:“他是我们训练所的一位教官,也是圣丰岳少有的一名圣阶骑士,名叫洛提兰·翁贝,像这样的成熟男人确实很迷人,你们哲学学院的小女生被他迷住的有很多。”   “迷什么迷,我只是喜欢他这身装备,还有那马,简直太威风了。”伊芙没有移开视线,就这样目送这位骑士走远。   “别看了,以后多来我们训练所,肯定还会碰见他。”阿坎露摇了摇她的肩膀。   “你们训练时也会穿成这样吗?”伊芙回过头问她。   “骑兵斗篷?要到接近中阶骑士的水平才能进行骑马训练,而进阶中阶骑士已经涉及到实战了,一届的学生最多也差不多只有五分之一能够进阶,所以——很难有这样的机会。”   “你现在是什么级别?”伊芙问。   “初阶三级,还有两级就能进行中阶骑士的进阶考核了,如果运气好,能碰到出任务的机会,我准备今年就申请考核。”   “每阶都有五个等级?”   “完全不是,初阶有六个等级,初级,以及一级到五级,而到了中阶和高阶,便都是三个等级,即初、中、高级,在骑士训练所里最多也就能拿到高阶初级的认证,而高阶骑士出了学院之后,就是相当于国家的校级军官了。”   两人还在说话时,骑着马的洛提兰正在与前面的领队谈话,那领队也骑着马,穿着一身灰色单衣,衣服撑得鼓鼓囊囊的,不知衣料下面的是横肉还是肥肉。这人长相凶恶,头戴一顶深灰色水桶帽,一手牵着缰绳,一手扛着旗子,旗子随风摆动,旗面是深红色的,上面印着一面黑盾,黑盾上是白色龙翼的形状,再细看,这龙翼又是由不同武器的图案拼成的,这图案伊芙在高年级学生的制服上见过,但黑色制服上的盾徽是白底黑标。   “好了各位,全都肃静!”领队摇了摇手里的旗子,大声喊着,他的嗓音粗犷沙哑,听着就好像要去冲锋杀敌了一样,有些吓人。   洛提兰离开了,向着城堡方向策马奔驰。   “新生出列,在旗子下面排成两列站好!”领队说完这句话后,就将手中的钢柄旗子掷了出去,虽然他看起来没用多少力气,可那旗子却稳稳地插在了地上。   “可能要说再见了。”阿坎露俯下身子,与伊芙拥抱了一下,又说道:“咱们奔龙堡见,你知道我住在哪。”   两人分别后,伊芙便提着两只大箱子走到了新生队列中去,由于她速度最慢,所以骑在马上的领队就一直盯着她看,直到她走进了队伍里。这人的眼神实在是有些凶神恶煞,看得伊芙头皮发麻,连走路的速度都快了许多。   另一边,高年级学生已经重新整队,并朝着奔龙堡跑步前进了。   “今天是二月二十八日,你们是第三批骑士训练所的学生,一共是……”领队眯着眼看了一阵子,说道:“一共48名。”   此时太阳还没落山,但风已经刮起来了,伊刻林省比起沸蒙来说要暖和一些,但早晚依旧很冷,人在外面待久了也有些受不住,伊芙个子小,又跑到了队伍最后,她现在看不到前面的状况,只能听见领队说话。   “训练所只招收那些意志力坚强、身体健康、品行正直的人,如果你们经受不了这里的训练以及考验,那我还是建议你们快快滚蛋,我只给你们一星期的时间,是决定留在这里,还是夹着尾巴离开,由你们自己决定。”领队骑着马,在队伍前面踱着步子,“我是奔龙堡的一位教官,也是冯恩麾下的一位银阶骑士,名字是泰特罗格·德安萨,以后你们会经常见到我。”这位泰特罗格将地上的旗子拔了起来,继续说道:“骑士院不是军校,服从与命令并非是这里的主要基调,我也不会为了所谓的‘杀锐气’而去无端羞辱、责罚你们,这一点你们要搞清楚,你们有的人会从这里毕业,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去带兵打仗,每个人都有自己特点与天赋,在这里,你们要发挥自己的特长,反省自己的缺点,你们都会是高傲而尽责的骑士,在未来,或许会有更崇高,更艰苦的任务等着你们。今晚在骑士院依旧会有晚宴,为的是给优秀的新生们接风洗尘。”   新生们听到了泰特罗格的话,都感觉到身体里正翻涌着的热血,以及无处抒发的斗志昂扬,好似给人以无尽的力量,可这样的状态并未持续多久,只见这位领队继续说道:“记住我刚才的话——优秀的新生。但并非所有的新生都是优秀的,所以,你们今晚就必须有人要饿着肚子睡觉了。跑起来吧!新生们,穿黑色斗篷的圣骑士洛提兰正在城堡的石桥上等着你们,先到的可以向他索要第一枚优秀奖章,事先说明,他手里可只有二十枚,先到先得,有奖章的就有进入晚宴的资格,而晚到的就没饭吃,哈哈!”泰特罗格越说越兴奋,他将旗子单手举过头顶,画着圆摇晃了起来,就好像那旗子根本没重量一般,他又朝学生吼道:“还愣着干什么,跑起来啊!你们这一群猪脑袋!”   一时间,新生们都在仓惶奔逃,他们迅速脱离了队伍,一个个提着行李,怪叫着朝着奔龙堡的方向拼命奔跑起来。其实学生们对泰特罗格这种突然变卦的行为并不感到意外,毕竟每个训练所的高年级学生都经历过开学时的第一次狂奔,这如同传统一般的开学仪式早已深入人心,他们自然也会将此事当做首要注意事项告知了身边的新生,如不然,新生们也不会意识到轻装简行的重要性竟如此之大。   伊芙还站在空荡荡的场地上,手里还提着两箱行李,她看了眼前面正盯着自己看的泰特罗格,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硬着头皮提着行李走到了他的面前,泰特罗格骑在马上,伊芙需要仰起头才能和他面对面交谈。   “你怎么还不走?”泰特罗格绷着脸问她。这人满脸横肉,手里还提着根挂着旗子的钢棍,明晃晃的,仿佛随时都要敲在人的脑袋上一样,伊芙觉得危险,于是又后退了两步。   “我不是训练所的学生,我是哲学学院的学生。”伊芙缩着脖子小声说道。   “那又怎么样?”泰特罗格的语气有些冷。   “能不跑着去吗?”伊芙勉强朝他挤出了一个笑脸。   泰特罗格朝四周望了一眼,又俯下身子看着伊芙,问她:“你怎么证明你是哲学学院的学生?”   伊芙摇了摇头。   “你的车票呢?”泰特罗格伸出手。   伊芙连忙放下行李,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得整齐的车票,上前递给了他。   泰特罗格只看了一眼,就还给了她,并说道:“你自己看看,上面写得什么?”   “信莱格省羽桐城至伊刻林省奔龙堡,曦光号骑士院专列,热忱·荣誉·责任,属于骑士……骑士训练所一年级学生……伊芙·哈维因……”   伊芙读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额头上也开始冒出了冷汗,她一抬头,便看到泰特罗格那狰狞的笑脸,吓得她把车票都扔在了地上。   “行了,别想偷懒。你这样的学生往年我也见过,别想再骗我第二次,捡起车票,走。”泰特罗格说完这些话,又皱起了眉,他看着伊芙身旁的两个大箱子,又看了看眼前正在弯腰捡车票的小不点,最终还是叹了口气,说道:“你带太多行李了,把小箱子给我,另一个你自己带着。”   伊芙没有立即交出箱子,她看了看泰特罗格,又看了看身旁的箱子,心里纠结了起来,这小一点的箱子里装得东西比较私密,锁扣也不太紧实,万一这人在路上或者在骑士院里把箱子荡开了,把内容物展露在众目睽睽之下,那自己这学还要继续上吗?   所以,她竟因此而鼓起勇气与泰特罗格讨价还价起来:“能换一下吗?你帮我拿这个大箱子……”   泰特罗格盯着她看了一眼,她就闭上了嘴。   “不,我一个都不会帮你拿。”泰特罗格似乎有些生气,还没等伊芙反应过来,对方就已经骑着马走了。   伊芙有些后悔,她想叫住泰特罗格,却又不太敢。   这要怎么办?伊芙围着箱子转了两圈,又抬头看了看天色——太阳似乎快要下山了。不得已,她只好提着两只箱子开始赶路,周围没有人,也没有马车,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这两只箱子有多沉?以500毫升的罐装啤酒打比方——18罐一箱的规格,重量刚好接近10公斤,以此来看,伊芙现在大概是一只手拎着一整箱啤酒,而另一只手又拎着半箱多一些,虽然她目前还不觉得怎么吃力,但要提着这些东西走将近二十公里的上坡路,恐怕还是很难实现的,但不管怎么说,她的臂力比起升明节那会儿……似乎又有长进了? 圣丰岳与奔龙堡(其二)   伊芙几乎是面无表情地赶着路。   她现在想的是,自己或许能赶在午夜之前到达奔龙堡,但可惜的是,晚餐无论如何也吃不上了。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骑士院里怎么会派这样一个不讲道理的人过来当领队?自己的车票上为何又标明了自己是骑士训练所学生?她想到这里,脚步又加快了一些。她确实有些着急,并且现在就想找人问问,自己难道是被错误地划入到了骑士训练所的名额中了吗?   伊芙是因为晕倒而耽误了行程,所以茂奇才帮她改签了车票,让她坐上了这趟列车,而这一切的起因是因为那块宝石,宝石又是伊芙特罗娜的遗物……伊芙一边走,一边胡思乱想,然后就没什么道理地恨上了伊芙特罗娜——倒不是真的记恨,只不过是想当面质问她一下:为什么偏要在这种时候给自己使绊子?   回想一下,自从伊芙来到这边的世界之后,似乎还从未遇到过真正意义上的倒霉事,今天算是破天荒的第一次。五年以来的顺风顺水还是让她改变了不少,如果在以前遇上这等事,她可能也就忍气吞声熬过去了,可现在却不一样,她虽然不会想着伺机报复,但至少是在生气——会生气了算不算是一种进步?   当然算,生气也是一种激情,这至少表明她重视并热爱着自己的生活。   伊芙一边任思绪飘飞,一边拎着箱子赶路,心情也慢慢地平复了下来,也就是在这时,当她路过了一片树丛,突然窜出的两个黑影又把她吓了一跳,伊芙后退了一步,差点没把手里的箱子砸过去,不得不说,她这胆子还是和以前一样小。   “打劫,一个铜板,或者脱光衣服,就现在。”这人的语气很认真,但这声音又十分好认:嗓音成熟而富有磁性,说出的话却总是不讲逻辑,这人就是如此矛盾,不仅如此,他现在还是一个二十八岁的一年级生。   “你们两个怎么还不走?不准备去吃完饭了?”伊芙嘴上这么说,心里倒是十分感动。   “怎么还想着吃?前面那群人早都跑没影了,晚饭?没有晚饭了。”迪更将伊芙手里的大箱子接了过来,并对身边的林辛说:“你觉得呢?”   “我觉得能赶得上。”林辛回答。   林辛的话很少,所以迪更也有些拿不准他的意思,于是就问:“你是在安慰我们,还是说真的?”   “沸蒙来的那几个并不全是习武出身的,除了那个贝克林之外,基本上都是冲着骑士称号来的。”   “贝克林是哪个?”迪更问。   “就是在小法庭上负责喊话的高个子。”伊芙说。   “想起来了,那个一直堵我嘴的胖子!”迪更突然变得激动起来。   “先别说这些了,林辛的意思是说,其实在新生里面体力好的不算多?”   “对,或许还不到一半。”林辛回答。   “那我们还等什么?趁着天还没黑,跑两步吧……”迪更拍了拍林辛的胳膊,率先跑了出去。   而在三人的谈话间,伊芙的大箱子不知何时起已经从迪更那里转移到了林辛手中。林辛倒也没有在意,他朝伊芙点了点头,也跟在迪更后面跑了起来。   伊芙拎着箱子跟上了两人。这三人中,林辛的力气最大,体力也很出众,就算是多拿了个箱子,他也跑得十分轻松。迪更的身材虽然看起来普普通通,但作为一个喜欢跑山的猎人来说,这段上坡路也算不得什么。而伊芙的身体素质成谜,很难说她的力气究竟是从哪来的,是种族赋予?听说伊芙特罗娜也是一位用剑高手;是长期锻炼?她在茂奇的督促下,练习也算刻苦了;还是因为吃的多?这一点倒是有目共睹的。   总之,他们跑了起来,迪更跑在最前,伊芙在中间,而林辛提着两个箱子跑在最后。伊芙的身板实在是有些小,单手拎着箱子都掌握不了平衡,只能将箱子搭在背上跑。   三个人中只有迪更最悠闲,跑步时还在哼着调子。此时天色渐暗,附近灯火阑珊,伊芙这才注意到,这条宽阔石砖路的两旁竟然还有不少的民居建筑,此时应该是饭点,甚至还能从烧柴的烟味里闻到饭的香味。   跑了一小会儿,呢子大衣就开始穿不住了,伊芙脱下了外套,搭在肩膀上继续跑,大约跑了三公里左右,他们才看到新生队伍的尾巴,有两名新生正坐在路边休息。二十公里的距离,对于一些不长锻炼的人来说确实很有难度,更何况全程都是上坡,说不准就会有人因为各种原因而停下脚步——恶心、头晕、胃部痉挛、腿脚抽筋、心肺疼痛……这些都是常有的事,尤其是大部分人还饿着肚子,不知道院方是否有预防措施,能够及时发现学生的异常并当场施救……或者说,他们根本不在乎,骑士院仍是几百年前的骑士院,是培养真正意志坚定者的地方。   三个人的速度不快,但很稳定,有时伊芙会有掉队的迹象,迪更便会接过伊芙手里的箱子拎上一段路程,到了十公里后,沿路能看到的学生就多了起来,有些学生一直跑跑停停的,还有些干脆就决定走着上去,部分人看到这三人从身边跑过,尤其是看到中间还夹着一个小姑娘,于是也打起了精神,跟在他们身后跑了起来,但跑着跑着,却发现前面三人越跑越远,自己怎么努力也追不上,便又打算放弃了。   剩余最后几公里,上坡变成了平坡,天色也彻底暗了下来,伊芙的体力到底还是不如眼前的这两位,在后半段路上休息了两次,林辛一路上又是递水又是给吃的,体贴得不得了,他没有区别对待伊芙和迪更,这一点让迪更都感觉有些受宠若惊。   灰白色的城墙就在眼前,三人穿过城门之后,看到的便是一座狭长的石桥,以及站在石桥旁边的黑衣骑士洛提兰。   迪更停了下来,问身后的两名同伴:“你们刚才有没有数过,排在咱们后面的究竟有多少人?”   “至少二十个吧。”伊芙回答。   “这话就和没说一样。”迪更摇头叹息道:“如果我们因为你的原因没有拿到奖章,你过后可要请我们大吃一顿。”   “那是自然的。”伊芙很爽快地答应了,她是不缺钱的,事实上谁都不缺一顿饭钱。   三个人有些忐忑地走向洛提兰,他们之所以紧张,一方面是因为对方圣骑士的伟岸身份,另一方面,则是出于领取成绩单时的焦虑心情。   万一对方根本就不理我们呢?那是不是说明奖章已经发放完毕了?但这还不是最尴尬的情况,更尴尬的是……伊芙正想着,就见洛提兰伸出了手,那手里捏着一颗亮闪闪的奖章,走在前面的迪更干脆将手里的箱子扔在了地上,十分恭敬地弯下了腰,双手接过了奖章,那奖章在他手中,就像夜空中唯一的一颗星星,十分耀眼。   “恭喜你,第十九个。”洛提兰的声音听不出一点波澜。   迪更手里捧着这枚奖章,缓缓转过了头,他张大了嘴,一脸震惊地看着身后的两人,显然他对眼前突来的窘境感到了难以置信。   果然……伊芙叹了口气。   一共只有二十枚优秀奖章,迪更领过之后,便剩下最后一枚,这说明某人要吃不上晚饭了。   “去吧,林辛。”伊芙推了推身边的大高个。   “可是……”林辛不肯上去。   “我又不是你们训练所的学生,这奖章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更何况你们两个已经帮了我一路,要不然早就到了。”   “但是,晚宴……”   林辛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少女打断了,“行了,我的确是贪吃了一点,但我又不是饭桶,别磨蹭了!”   高个子见少女真的有些生气,便不再推脱,从洛提兰手中接过了奖章。   伊芙现在有些失落。她从山下跑到了奔龙堡,将近二十公里的路程,花费了约两个半小时,现在时间已经过了七点,结果她最后还是一无所得。但同时,她对自己做出的选择并不后悔,而且也不难选——长得可爱只能一时讨喜,知分寸才能获得长久友谊。   “瞧你那一脸不开心的样子,要不等一会你就找个墙角蹲着,我们吃饱了,就从窗口给你扔几块下来?”迪更看她失望,便和她开起了玩笑,而结果就是被少女飞起一脚踹在了屁股上。   玩闹过后,三个人朝着石桥走去,而当伊芙路过洛提兰时,对方却突然开口了:“你就是伊芙,对吧?”   “是我。”伊芙站定了身子,回答道。   “你跟着我走,我送你去哲学学院。”他说。   “那……骑士大人,我们也去送送她?”迪更问。   “不用,时间也不早了,吃过饭后就早点休息,把她的行李给我。”   林辛把伊芙的箱子交给了他,两人恭敬地朝洛提兰鞠了一躬,就告辞离开了。   “我们走另一边。”洛提兰默默地将伊芙手里的箱子也接了过来,提着两只箱子贴着外城城墙走,他走得有些快,身上的金属器具叮叮当当地在响,伊芙连忙跟了上去。   奔龙堡的结构类似于同心圆城堡,内外城墙相距约30米,中间有护城河相隔,外墙高度达到了12米,墙壁内侧呈堤坝形状,看起来极为陡峭,两人从一处台阶登上了城墙,并从城墙上走了一段路,从架在半空的另一座石桥进入城堡,因为城堡是傍山而建的,因而内城城堡是呈阶梯状逐阶加层,从外到内越来越高,建筑林立,构造复杂,内城墙壁连接着巨型城楼和塔楼,难以测算其高度,其强度说不定能与重力坝媲美,若干塔楼环绕在内外城的结构之中,大小不一,巍峨耸立,光是看着就能让人心潮澎湃。   靠山顶的一片区域被人们称为“新堡”,是当年还属于骑士国的圣丰岳骑士团在后期扩建的,现在规划给了哲学学院作为教学楼和学生的居住区使用。   伊芙此时正坐在新堡区域的一间小餐厅中,与洛提兰四目相对,这餐厅中似乎是启用了什么魔法照明纹印,被打磨得光亮的地砖与天花板像是在发光,餐厅里非常亮堂,就像是开了日光灯。   一个系着白围裙带着袖套的圆脸男人将一大碗汤面端到了伊芙面前,随后又端来一碟满满当当的切片卤牛肉。   那汤面的汤汁清亮,上面还飘着葱叶,伊芙捧起碗,喝了一口汤,那味道香醇而鲜美,应该是牛骨汤的味道。   “哈,这小姑娘性子可真够急的。”圆脸男人又端来一盘切好的煎肉放在她的面前,同时又将一支餐叉放在了她的面碗中。   “我现在可以吃了吗?”伊芙指着叉子问洛提兰。   “你不是已经开始吃了吗?”圆脸男人摘下了套袖,握成了一团塞进了围裙口袋里,他坐在了两人旁边。   伊芙笑着揉了揉自己的鼻子,也不再客气,拿起餐叉开始吃面条。面条的口感类似于手擀面,比较有劲道,伊芙很难想象自己竟然是在一座古堡里吃一碗地地道道的汤面,而且还是在用叉子吃,这感觉十分怪异。   热乎的汤面配上放凉的牛肉,这一餐让伊芙感觉疲惫顿消,由于身旁这两人一直在盯着她看,所以她吃得还挺安静。   “伊芙,你今年多大了?”问话的是洛提兰身边的圆脸男人。   伊芙咬断了嘴里的面条,缓缓抬起头看着这两人,对方这句话竟然把她给问住了。   当年茂奇是给她登记过户籍的,那时刚好就是五年前的春天,当时登记的年龄是十四岁,这样算来,自己今年应该是十九岁?   “应该是十九岁。”伊芙回答。   这两人互相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难以描述,他们不是在怀疑伊芙的话,而是单纯觉得自己是被耍了。   “我没骗你们,我从十四岁时来到克利金,五年内一共长高了三公分。”   现在是一米六,也不算矮了,就是发育得不太好,看着还是像个没长开的小孩。   两人姑且是信了,眼神又恢复了刚才那样慈爱的目光,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就像是在看多年不见的晚辈一样。   伊芙叉起一块煎肉放入口中,肉的口感外焦里嫩,虽然在其中加了很多黄油,奶香味十足,但还是能尝出一丝鹿肉的膻味。圆脸男人的手艺很不错,鹿的脂肪膻味很重,像这样剔除肥肉和筋膜,夹上黄油煎烤,味道会让人更好接受一些,而更难得的是火候的掌握与红酒汁的调配,这些极具个人风格的烹饪手法,是富有辨识度的,是自信的,也是别人难以学得来的。   “我叫福沃德·穆伯,如果你听到别人说‘扈从’这个人,那多半是在说我。”圆脸男人又指着洛提兰说道:“这位是洛提兰·翁贝,圣丰岳如今仅有的四位圣阶骑士之一,其中一位你也熟悉,就是你父亲洛德。”   “你们认识他?”伊芙再次放下了手中的叉子,对于洛德·哈维因这个人,伊芙其实不太感兴趣,每个认识他的人都会在自己耳旁提到他,却又总是浅尝辄止,伊芙只见过他一面,仅此而已,别人都以为孩子可能会对自己父母感兴趣,但伊芙又不能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听别人说起自己的爸爸就兴奋得问东问西,同时她又不能将自己的冷漠表现得太过明显,因为这样会让人生疑。   “我和他师出同门。”说话的是洛提兰,这人的嗓音很深沉,此时摘下了兜帽,花白的头发披散在耳旁,一绺头发掠过深邃的眼窝,说不清是刻意还是不经意,他比哈维因看起来老一些,但更具有古典骑士的风采——兼具拯救世人的怜悯与杀尽敌人的冷酷。 圣丰岳与奔龙堡(其三)   截止到晚间8点2刻,其余未归的6名学生已被马车接送至奔龙堡,除伊芙之外的47名新生已经全部到齐,事实证明泰特罗格骗了他们,没有人会饿着肚子,这次考验只与今后的分组训练有关,而与晚饭无关。晚宴很丰盛,但说到底也就是大鱼大肉和当地的特色美食,没什么太稀奇的玩意儿。先到的两批学生中也有一部分人过来赶个热闹,或者四处拉帮结伙寻找熟人。泰特罗格样子凶狠,但好歹也是训练所的教官,不是什么坏人,学生们总有胆子大的,敢去和他搭话,到后来,就变成了十几个人围坐成一圈,听他说骑士院的轶闻,说那些从骑士院走出来的名人,他手里攥着一瓶烈酒,而随着瓶子里的液体越来越少,他的话题也逐渐转到了自己头上,开始半真半假地吹嘘自己有多厉害。泰特罗格也的确不算平庸——三十四岁的银骑士,其资质可见一斑。他说得兴起了,就想让学生也陪他喝酒,结果刚起了个头,就有一位穿着雪白裘皮外套的金发女郎冲进了大厅,把泰特罗格顺带着周围的学生一起教训了一顿,旋即扬长而去,泰特罗格被这样一骂,脑袋倒是清醒了不少,知道酒是不能喝了。由于刚才来的那位女郎容貌出众,举止高贵,就有学生问泰特罗格那人是谁,结果被告知是妻子,所以大厅里一下子就炸开了锅。   伊芙并不清楚今晚发生的事,所以她还在为这一顿面条和煎肉而感到满足。   她一边吃,还一边与对面的两位“准老年人”说话,而从这些漫无目的的闲谈中,伊芙也了解了一些“英雄一辈”们不堪回首的过往经历。洛提兰总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坐在那里几乎就没换过姿势,他说话时的语调是带有轻重缓急的,感觉就好像是在读诗一样,只听他的声音就能从中感受到一种厚重而积极的情绪,他自己管这叫“阅世重陈的幽默”,又或者“任凭花落的风趣”。洛提兰说起旧事时就像在讲短篇故事,前面铺垫很长,等到了关键情节时又言简意赅,以至于伊芙要么很难当场消化,要么是震惊到无以复加。他说:“哈维因年轻时是个皮匠,他很讨厌别人说起这件事,却又给队里的所有人都做过鞋子和帽子,这就是他平日闲暇时的乐趣所在。”再者:“温兹娜比哈维因大了6岁,从她丈夫还没死时就已经开始喜欢上他了,但至今哈维因也不知情,也可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又或者:“茂奇心里素质不算好,他有神经衰弱的症状,在晚上只要听见一点动静就会醒过来,但白天骑着马都能睡着。”甚至于:“西赫琉当年是被安排负责花园学院遗迹的探查任务的,本来是想跟随第一批探险者入场,结果因为睡过了头,被留在了营地,也算是捡回了一条小命。”此人说起旧日伙伴的糗事来几乎是毫不留情的,他将这些高高在上的人间之神按在地上给伊芙看,并告诉她:“没有人打娘胎下来就是无懈可击的,过去永远都是经历的一部分,一个人不想承认的那部分,恰恰就是他最在意的那部分。”   这句话的确很有道理,但没有诚意——因为洛提兰一直在说别人的事,他对自己的经历还只字未提。   当然,这些也只不过是饭间闲聊,虽说伊芙也不明白为什么对方要与自己聊这些。洛提兰是分段叙述的,每段结束之后,身边的福沃德都会中气十足地大笑几声,或许在他看来,这些基于事实的陈年往事回味起来确实很有趣,可伊芙却不是他们这一辈人,尤其是在听到名义上是自己生父的哈维因与温兹娜还有这样复杂的关系后,更是不知道自己应该表现出怎样的态度才算正常——但其实洛提兰能毫不避讳地和她说这种事就很不正常。   “所以,我们这对儿时好友便一同进了骑士训练所,但一到了这边,洛提兰的实力就开始突飞猛进,把我远远甩在了后面,到了毕业时我是中阶水平,而他却已经是高阶了。”福沃德说起往事,还有些唏嘘,“不过我们的关系倒是一直很要好,经常一起出去骑马,那时候就有人调侃,说我们两个是骑士和仆从,‘扈从’这个外号也就是从那时得来的。”   饭终于吃完了,伊芙几乎都是在听他们说,一开始其实还有些诚惶诚恐,他们一说话便放下餐叉认真倾听,到了后来则干脆一边吃一边听,不再把他们当外人。福沃德收拾过碗碟,又将桌子仔细擦了一遍,便离开了餐厅去了后厨。   洛提兰朝她笑了笑,从怀中掏出两个信封,放在桌子上,并推到了伊芙身前。   “其实,我今天找到你,也是有事要请你帮忙。”他将双手搭在桌沿上,对伊芙说。   “你说……帮忙?”伊芙指了指自己,有些不敢相信。   “你可以先看看这两封信。”他说。   于是,伊芙便将桌子上这两封信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其内容都不算长,却让她越看越是惊讶。   其中一封信是南芬写的,写给洛提兰本人,大意是让他照看好自己这位干女儿,不要让她受到欺负,要督促她认真完成学业,如果她在这里受了伤,那就要他好看——其字里行间威胁的意味十足,而鉴于这位女士有一位好丈夫和一位不怎么讲理的祖母,也就明白她为什么会有底气以这样的口吻对一位圣骑士放狠话了。这封信的落款是二月一日,这个时间段伊芙还在与茂奇对练魔法。   另一封信是茂奇写的,写给骑士院的主席,其语气恳切,用词艰深,如果伊芙不是在图书馆读了不少书,恐怕还看不太懂这信里的内容,茂奇是想请求主席给予伊芙一个训练所的入学名额,但同时又恳请保留她哲学学院的学生身份,也就是说,想让她四年后在拿到哲学学院毕业资格的同时也要取得圣丰岳骑士身份,他在信里还着重强调了“哈维因”这个姓氏。其落款时间是二月十六日,也就是伊芙昏迷醒来后的第二天。   “看完了?”洛提兰见她抬起头,便和她说道:“我先说主席对这件事的看法,首先他不反对这件事,尤其是当他听说你是哈维因的女儿,但由于你的录取名额不在计划之内,所以这件事必然会受到他人关注,也因此,你今后的表现与行为也将影响到作为担保者的主席——这件事关系到他的声誉。”   听他这样一说,现在伊芙心里产生了不小的压力。   “不过也赶得巧,你是和训练所的学生一起来的,所以我便突发奇想,让你也一起参加今天的入学分组测试,而事实证明,以你的意志与品格的确有资格进入训练所学习。”   “所以是你让那个凶巴巴的教官做这些事的?”   “泰特罗格其实并不知情,我只是告诉他留意一下穿浅棕色大衣的小姑娘。”   所以是你坑了我?伊芙总算是弄明白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了。   “可谁都没有事先告诉过我,说让我加入骑士训练所,而且还得参加一场测试。”   “茂奇没告诉你?他是怎么想的?”洛提兰露出了惊讶的目光,可这惊讶却是装出来的,他问伊芙:“那听你的意思——是不愿意去?”语气有些意味深长。   “我……”伊芙低头看了眼桌子上的两封信,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咬了咬牙,终于说出了违心的决定:“我愿意去。”   “好,那这件事就这样定下来了。”洛提兰满意地点了点头,又说道:“事先说明,训练所的训练很艰苦,也很难保证不受伤,如果你要给达克仁妇人写信,希望你能谨慎一些,不然我也很难办。”   “我知道,这件事我一个字也不会说。”伊芙点头答应。   “好孩子。”洛提兰露出了慈祥的笑,“时间不早了,我先带你去公寓,至于今后课程的安排,等我和两边的教员商量好了再派人来告诉你。”   走在路上时,伊芙就在琢磨这件事,而且她也很快想明白了,先不提茂奇是什么时候下的决定让伊芙进训练所学习,但不管怎样,他绝对不会把这件事事先告诉伊芙,因为伊芙必然会不同意。像伊芙这样懒散的性子,绝不会去做多余的事,除了自己感兴趣的事物之外其他一概不理——所以,只有别人推着她走,她才会朝前迈开步子。   伊芙此时吃过了晚饭,也疲乏到了极点,但还是坚持着跟在洛提兰身后走了十几分钟的路,去到了北部的十七号楼,也就是哲学学院的女子公寓,洛提兰没有上楼,而是把她交给了公寓管理员便离开了,管理员是个脸颊微胖的女人,不苟言笑,她腰上挂着两片钥匙盘,长柄钥匙互相碰撞着,在寂静黑暗的公寓大堂里叮当作响。她给伊芙指出了公寓管理员的房间,告诉她有需要可以来她这里登记,随后就带着她上了楼,管理员没有帮伊芙拿行李,所以伊芙只好自己提着两个箱子跟了上去。   公寓原本是旧时的骑士住所或守军宿舍,建筑外部仍是粗糙的石砌大墙,但内部却经过了一系列的改造,拓宽了楼梯,粉刷了墙壁,更换了门窗,并增加了配套设施。如今,在这座足有二百年历史的建筑里,已经不复当年的肃穆与森然了。   公寓一共八层,管理员带着伊芙爬了七层的楼梯,这着实让浑身酸痛的伊芙感觉苦不堪言,但还是强忍着走了上来,走廊里黑漆漆的,由于地处北侧,窗外树影婆娑,却听不到一丝响声,看着有些瘆人。在路过一扇公寓门时,门内响起了几名女生笑闹的声音,公寓管理员重重地拍了几下门,里面就瞬间安静了下来。   伊芙在后面幸灾乐祸地看着,不得不说,这种类似寄宿学校的氛围还挺让人怀念。他是住过合租公寓,不过女子公寓倒是第一次住,虽然伊芙心里有些抗拒,但若说一点都不兴奋那也是在说谎。   管理员在一扇门前停下,借着她手中的灯光,伊芙看到墙壁上的门牌号是“64·32·17”,很难理解这编号究竟是怎么来的。   管理员在钥匙盘上找到了对应的钥匙,将它对准了锁孔准备开锁,可在扭钥匙时却发现门并没有锁。   此时,房间里的灯是开着的,与刚才那间餐厅一样,也是采用了魔法照明系统,伊芙一时间都没太适应这亮度。这里算是客厅,听见门口传来响动后,左边的房门开了条缝,从里面走出了一个少女,看样子应该是十七八岁,个头和伊芙差不多,但身材却比伊芙有料得多。   此人长相清秀,皮肤白皙如雪,一头柔顺微卷的淡金色长发披在胸前,长长的耳朵从鬓发下面微微露出尖角,显然那不是狭义上属于人类的耳朵。她此时穿着一身棉麻混纺的淡绿色长裙,朝管理员鞠了个躬后,就站在原地沉默不语。   典型的雪莫族人长相。克利金这边很少能看见这种长着尖耳朵的人种,伊芙曾在沸蒙城里见过几个,当时她还以为这就是所谓的精灵,但问过才知道,这些具有白肤、金发、长耳特点的种族通常居住在羽地东海岸以及启阳洲沿海一带,统称为雪莫属。雪莫属一般分为羽地雪莫种、新大陆雪莫种和海岛雪莫种三类,新大陆雪莫种个头很矮,而海岛雪莫种手脚细长连蹼,只有羽地雪莫种融入了人类社会,也与人类的体型更为接近,据说这是因为从第三纪元开始,羽地人就有从新大陆贩奴的历史,又由于雪莫人的长相迎合了人类的审美,甚至颇受追捧,便被当时的奴隶主们拿来做一些能说的和不能说的用途,而在长此以往亲力亲为的配种实验过程中,智人种与雪莫种的生殖壁垒终被奇迹般地打破,羽地雪莫种由此诞生,并延存至今。如今在羽地,雪莫人拥有与人类完全平等的地位,甚至在凯耳国的王室圈子里,也不乏拥有雪莫血统的贵胄子弟存在。   雪莫人的长相不论男女普遍貌美,人类喜欢他们,那就意味着人贩子也惦记着他们,雪莫人深知人心险恶,所以从不单独远行,几乎只活跃于本种族的聚居圈里,像现在这样冷不防地看见一位,倒还是挺稀奇的。   “你们两个别聊太晚,睡觉要记得锁好门。”公寓管理员嘱咐了一句,便转身离开了。   伊芙在盯着少女看,而少女一直低着脑袋,房间里寂静无声。   “请问,我是住右边?”伊芙指着另一边的卧室门问她,因为语气很轻,就显得那声音不复往常的故作成熟。   “对,这是钥匙,给你。”少女将三把钥匙交给了伊芙。   三把黄铜钥匙是由一根棕色麻绳拴在一起的,一把长,两把短,伊芙将它们拿在手里,竟然还觉得有些滚烫——这是属于少女掌心的温度。 [40]并非女仆   一觉起来,晕得不知天南地北,如果头一天太过劳累,第二天就可能会产生这种情况。   伊芙刚醒来时,还以为自己是在庄园的卧室里,可一起身,腰腹部难以忍受的酸痛就让她想起了自己目前的处境,以及昨天干了什么,想起今后可能还有一大堆事要去做,便觉心情低落,她躺回了床上,竟开始唉声叹气了起来。   一大早就开始叹气,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或许是因为安逸久了,让她忘记了生活原本就应该是充满未知与起伏的。   她翻了个身,从床上艰难地爬起来,慢腾腾地穿好了衣服。一打开门,伊芙就看见那位昨晚才认识的室友坐在厅里,她似乎一直在等自己。   “我帮你把早饭带回来了,趁热吃吧。”少女站起身,看举止似乎还有些紧张。   桌子上放着一碗肉粥与几个馅饼,碗里还冒着丝丝热气。   此时正直半上午,关紧的平开窗外,阳光斜斜地倾泻在冷色调的城堡建筑上,远处是山脚下郁郁葱葱的树林以及一望无际的淡蓝色天空,那鲜艳而明媚的颜色就仿佛是雷诺阿和莫奈的印象派画作。   伊芙看着这样的景色,不禁心生向往,但现在并不是欣赏风景的时候,所以她努力将自己的注意力转回到了房间里。   少女依旧在看着自己。   对于此人在行为上所表现出的过分热情,伊芙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事实上,伊芙昨晚与她并没有说太多的话,且对方的语气也明显表现出了疏离感(就连现在也是),这种语气与行为之间的反差是让人难以轻易忽略的。伊芙昨晚与她的对话仅限于互相交换了名字——知道她叫“艾薇拉·拉迪”。   艾薇拉此时穿着一件长度刚过膝的黑色连衣裙,外面套着荷叶边的背心式围裙,头顶还带着白色头饰,在伊芙看来,这种装束无疑就是典型的女仆装打扮,但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说,女仆装也并非仅限于女仆,这种装束更像是克利金部分地区女子的常见装束,是日常服饰的一种,且这种服装目前并没有固定叫法。   对于穿着方面,伊芙并没有什么意见,她在对方的注视下坐在了桌前,并对艾薇拉说道:“麻烦你了,其实你用不着这么费心。”   “不麻烦。”艾薇拉的语气怯生生的。   “这些花了你多少钱?”伊芙又问她。   艾薇拉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   “你的意思是,这里的食堂……吃饭不花钱吗?”伊芙拿起汤匙喝了口粥。   “食堂还是要花钱的,不过你不用。”艾薇拉回答。   “什么意思?”伊芙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她转过头看着艾薇拉。   “西克贝琳女士已经付了钱。”   “西克贝琳女士是谁?她为什么要帮忙付账?”伊芙更疑惑了。   “你不知道她吗?”艾薇拉也有些意外。   “我当然不知道了,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伊芙放下了汤匙,转过身面对着艾薇拉问:“你确定她认识我?”   “是她委托我照顾你的,在三天前……”艾薇拉说这话时声音很小。   “照顾我?”伊芙瞪大了眼睛,“我需要照顾?你说说看,她要你怎么照顾我?”   伊芙这句话带了一点质问的语气,对面的少女听得这话紧张地捏着裙摆,咬了咬下嘴唇说道:“西克贝琳女士说,要我负责你的日常起居,帮忙跑腿,清扫房间,打水洗衣之类的活。”   这人是帮我找了个丫鬟?为什么?她这是安得什么心?伊芙挠了挠头,要知道,她在波云庄园都没有这样的待遇。对艾薇拉说道:“她是谁?你一会儿能带我去见见她吗?”   “她是我们一年组的年级主任,现在应该是在办公楼里。”   “你再等我一会,等我吃完饭,我们就去找她,我对这件事并不知情。”伊芙拿起了一个馅饼,一边吃一边对她说:“而且你也用不着这么听她的话,我又不是不能自理,不需要人照顾。”   艾薇拉听到她这句话,并没有表现出高兴,她颇有些苦恼,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伊芙看到她这副模样,也终于明白了,就问她:“她是花钱雇你来照顾我的?”   艾薇拉点了点头,说道:“我们签了字据,她每星期付5枚银币,付的伙食费另算。”   一个学生一个星期的伙食费大概是3银币,20银币价值相当于一个小贝,5枚银币的价格不高不低,按照这种价格来算,艾莫薇两个月能赚40多枚银币,够买一整头肥猪。   “那么这样,按她的价格我每星期照付,你不需要照顾我,只要把她给你的工作辞掉……”   听到这句话,艾薇拉倏地站了起来,那气势汹汹的模样吓了伊芙一跳。   “我不需要施舍。”艾薇拉说这话时语气还算平静,声调也不高,可泪珠却如豆子一般簌簌落下,打在她的围裙上、地板上。伊芙一下子就慌了神,她急忙吞下了嘴里的食物并站了起来,她想去安抚少女的情绪,却又不知从何做起。   “对不起,对不起……”伊芙凑到她面前,小声安慰她:“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说我不需要别人照顾……要么这样,她给你的钱你照拿,但我这边也不需要你做什么,只要我们两个都不说,谁都发现不了,你觉得这主意怎么样?”   “那也不行。”少女依旧在哭,“我拿了钱就要帮别人做事,我可不想被别人当成骗子。”她倒是还挺看重这份工作的。   伊芙感觉十分头大,她伸出手去帮少女拭泪,指尖触碰到少女的面颊,温热而柔嫩的触感让她的心神有些荡漾,可她那属于男性的灵魂又似乎在警告她:这举动有些不妥,是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占别人的便宜。于是她只好拿开了手,但她随即又发现少女的脸颊上出现了一片油渍,那显然是她刚才用吃过饼的手蹭上去的。伊芙的脸一下子就涨得通红,她找了半天也找不到一条能够擦脸的手帕,于是只好扯起自己的袖子在少女的脸上擦了擦,终于把她的脸擦干净了。   伊芙看了眼自己的袖子,倒是想到了一个折中的法子,她说:“要不,你只帮我洗衣服吧,别的事我自己来,这样可以吗?”   听到这句话,艾薇拉停止了哭泣,她觉得这主意似乎可行,但又不好意思答应,伊芙见她犹犹豫豫的,便又说道:“我确实不太会洗衣服,说定了,以后就靠你了。”   艾薇拉这次终于点头答应。   伊芙吃过饭后,便在艾薇拉的陪同下去了学院的办公楼,去打听西克贝琳在哪,可问过之后却听说西克贝琳前天就去外地办事去了,最迟可能要到三月中旬临近开课时回来。   这位年级主任没有找到,伊芙便想着去找洛提兰问问情况,可由于昨晚是摸着黑过来的,她根本就不认路,而艾薇拉甚至都不知道洛提兰是谁,于是伊芙只得作罢。身子依旧酸痛难忍,伊芙最后决定回公寓休息,但在此之前却又临时起意让艾薇拉带着去认餐厅的路,学院的餐厅很宽敞,显然并不是洛提兰昨天带自己去的那一间。   奔龙堡新堡区域地处高位,越向北走地势越高,堡内建筑林立,但既不均匀又不整齐,除此之外,这里道路宽窄不定,斜坡与楼梯众多,墙体桥梁横纵交错,对于初到此地的人来说便如同迷宫一样让人晕头转向。最后,艾薇拉带着她回了公寓,期间路过了取水处,有几位女学生在水潭处打水,伊芙看到,她们都是穿着与艾薇拉同样款式的“女仆装”。   伊芙由此想到了一种可能,而当看到艾薇拉衣领处的盾牌徽章时,便更确信了自己的推断,她问身边的少女:“艾薇拉,你现在穿的这套衣服难道是学院的制服?”   艾莫薇点了点头,然后反问道:“你还没有领到制服?”   “我晚到了几天,对这边的情况基本上什么都不了解。”   “那你跟我来,我们刚到的时候就已经去领过了。”   两人刚走到公寓楼下,便又朝着外面走去。   从外表上看,城堡中的建筑并无明显分别,但建筑的分布却是有迹可寻的,是以一种分形的排列方式以求得最大的空间利用率,这使得建筑并非是以正南正北建造,而是有着不同的角度,以此圈出建筑与建筑之间的道路与大小广场。   哲学学院的男女学生比例大概是1比3,或许是因为圣丰岳骑士称号的诱惑力更大,来骑士院的男学生更倾向选择另一边的骑士训练所就读。由于学院生活区男女区分设立,所以伊芙在路上遇到的几乎都是女学生,此时接近中午时段,便有一些穿着制服的女学生坐在台阶上看书或是朗读,又或者是几人坐在一起嘻笑打闹,的确有一些校园的氛围。   奔龙堡如今被分做五个区域,即——骑士训练所使用地,哲学学院使用地,骑士与守军驻地,以及堡主领地和一些另作他用的禁行区,而除此之外,堡内和堡外的一些区域还有几片沃田,一般是由训练所学生或者当地雇佣的农民来播种和收获,大部分是种植小麦或甜菜,可以做到两年三熟,除此之外也有果树园和葡萄园。   艾薇拉带伊芙去的地方在学院生活区入口附近,此地没有挂牌,但听说是院内唯一的裁缝店,除了量体裁衣和改补服装之外,也做一些额外的营生,比如修订旧书和修补鞋帽,或者接一些委托的单子,学生可以找店家帮忙去外地购买所需物品,甚至代向当地的大图书馆借书。   伊芙和艾薇拉走进店里,向裁缝店的伙计询问制服的事,伙计一听她们是来取制服的,便直接从柜台下面拿出了一捆衣服,甚至连名字也没问。他当时十分肯定地说,现在新生里面只有一人没有过来领取,所以这一套肯定是她们的没错。   这捆衣服的外层皮纸上的确标注着伊芙的学生号码,她将包裹打开查看,里面除了两条黑裙与四条白围裙以及头饰之外,还有一件冬季穿的套头斗篷、一枚盾徽、一本皮面的学生册子,和背面写着学生守则的学院地图。   两人在裁缝店熨烫了衣物后就返回了公寓,还顺带在餐厅吃了午饭,艾莫薇给她介绍了学院的大澡堂,听到她说这澡堂还有公共浴池时,伊芙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裙子的尺码在来奔龙堡之前就预先量过,所以穿着很合身,但伊芙依旧不太习惯——一方面,南芬也算是洛明各贵族出身,她穿裙子的标准之一就是能遮盖全腿,伊芙被她照顾了五年,这种习惯自然也成了伊芙的习惯。而另一方面,要在春季穿这样单层的制服,通常需要一些保暖措施,在这个时代,既能保暖又不显臃肿的穿着不多,一般来说,胸衣和长筒棉袜是能够排上用场的,而这些伊芙都不喜欢。围裙上的背带是交叠设计的,有着立体的结构,伊芙刚拿起时甚至有些看不太懂,艾莫薇给她整理好了带子,她才明白自己的头要从带子的哪个部分穿过才能正确套好这条围裙,系好了围裙的绑带、戴好了头饰之后,这套制服也就算穿着妥当了。其实,这套制服看起来轻飘飘,穿在身上却感觉十分贴身,尤其是穿了胸衣和吊带袜之后,更是严丝合缝。总体上说,这一套穿起来其实并不复杂,只要第一次试过之后,以后的穿衣时间都不会超过五分钟。   或许,在叙述故事的同时对主人翁的穿着进行如此详细的剖析其实并不必要,但考虑到此时她本人脸上所表现出的郑重与紧张,强调一下并不为过。   骑士院的制服一开始只有男款,即黑色的陆军常服,但随着哲学学院的创办与女学生入学人数的日益增长,为了便于区分和管理,单独的女生学院制服也由此出现(但训练所的女生制服现在依旧是常服),其制服原型的选择与设计是考虑到美观与实用两方面的,而这种基于日常穿搭的服饰显然可以胜任。   客厅里有镜子,伊芙穿好制服后便在镜子前面走了两圈,虽然仍旧觉得别扭,但其实并无真正不妥之处,镜子里的人儿依旧漂亮可人,只不过这装束要显得比以前俏皮许多。   在某些时代,人对美的追求可能会远超出理性范畴,而当这种现象出现在个体身上时,其内心的活动可能会更好理解——当伊芙看到镜中的自己时,便对一切都妥协了。 [41]且不柔弱   等到第六批训练所的学生到达后,骑士院便算是正式开学了,而事实上哲学学院要比训练所早一个星期开学。   训练所与哲学学院一共的学生人数约为2500名,其中训练所占1000多名,每年被认可的骑士资格获得者一般是在200至300名之间。   旧时代的骑士算是贵族,由作为保护人的奔龙堡堡主或其他大封建领主亲自册封,其对受封者资格的审查一直都是慎之又慎,因而真正能得到骑士称号的人并不多,毕竟其中还涉及到荣誉、地位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如今,约有11000名平民在城堡中长期居住生活,而在奔龙堡历史上的兴盛时期,城堡中最多驻扎有200名骑士和6000名守军、2000余平民,其总人数确不过万。   对于一个面对全国招生的公立学院来说,骑士院学生人数听起来很少,但相比较历史上的骑士院,学员的人数却又是翻了几翻,如今的圣丰岳骑士称号虽比不得旧时代来得稀有,但依旧弥足珍贵。   伊芙上了两天的课,心情也越来越沉重,她发现学院里教授的内容是出了奇的杂,不仅仅是哲学和哲学史,还包含了法学、经济、地理、历史、心理、社会思潮、公共管理、军事、考古、博物、数学、气象学等杂七杂八的课程,课业压力要比她想象中的要重上许多。   由于上课没有固定的教材,因而需要在课堂上抄写大量的笔记,又由于上课地点是在一间环形讲堂中进行的,即没有黑板,也没有课件,学生在教师的口述中记录笔记,并回去做二次整理和复习,而在这样的授课环境下,大部分学生倒是能额外习得一门速记的本事。   整理笔记是一件麻烦事。若一个人单枪匹马地整理,是很难将课堂内容面面俱到地记录下来的,所以就需要多人一组相互借鉴或者直接向高年级的学生借笔记进行参考。正因为如此,伊芙对此事十分头疼。她在这边一个朋友都没有,所以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孤立无援的苦战,艾薇拉有自己的小组,而伊芙的性子也说不清是怯懦还是孤傲,总之她就是不愿意厚着脸皮跟着艾薇拉,毕竟人家也没有邀请咱们,是不是?而且她也看过艾薇拉的笔记——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对社会思潮和经济学会有多少理解?显然参考的价值并不大。   晚来了一个星期的确会有很多损失,可以想象,在这一个星期里,老师或负责人会带着学生们参观学院和课堂、告诉他们授课计划以及课前准备、让学生们互相介绍并授意他们分组学习,而当伊芙到来的时候,该做的事都已经做完了,别说会有人帮忙了,说不定有人就想一边看笑话一边幸灾乐祸呢。不过也有人想向她兜售高年级学生的笔记,可借一星期居然要一金币,似乎认准了伊芙是头肥羊,要知道,如今买一本书也只需要一两枚小贝,更别提这所谓的笔记究竟质量如何,所以伊芙当即拒绝了对方的提议,甚至都没有想着要还价。通过这件事,伊芙倒是想到了一个主意——她打算去训练所的阿坎露问问,如果这家伙在这边有熟人,或许就能帮得上忙。   从哲学学院的生活区到骑士训练所的距离并不近,靠着西边内城城墙,沿着石砖路向下走,大概需要步行一公里多的距离,去时全是下坡路,兜兜转转也要将近二十分钟,当一个手拿地图、穿着学院制服的漂亮小女生经过训练所占用地时,便会引来不少学生的注意,毕竟很少有学院的学生来这边逛的。   29·103·54——这是阿坎露曾经给出的地址,而通过手中的地图标注,伊芙倒是能看懂这些序号的意思了,这组数字代表了一个位于城堡内的三维坐标点,三个数字分别代表了高度、纵向和横向距离,通过地图上的坐标格子和等高线来定位地点,理论上的确可以找到便笺纸上记录的公寓楼位置。但由于是第一次尝试,伊芙反复确认了很久才敢进楼。   骑士训练所的女子公寓只有两座,说是一座半也可以,由于训练所女学生占比较少,配套设施并不完善,校方对此的解决办法是:将两栋公寓规划到学院附近,紧挨着哲学学院的女子生活区,这样的话,训练所的女学生在平时洗浴或是进餐时便可以使用学院这边的设施与建筑了。   伊芙走进公寓,径直朝着公寓管理员的窗口走去,管理员是个胖阿姨,鹰钩鼻,眼窝里夹着一副单边眼镜,在低头写着什么,伊芙敲了敲窗,那人应了一声,在写完一整行字之后才抬起头,一脸疑惑地看着这位头戴学院发饰的姑娘。   “麻烦您了,我想在这边找一位姓拉特文的二年级生。”伊芙很客气地说道。   “找阿坎露?”管理员摘下了镜片,用一小块麂皮巾擦拭着,说道:“去吧,三楼第一个房间。”   “谢谢您,我需要做什么登记吗?”   “不用,除非你是个男孩子。”管理员朝她笑了笑,显然,这位胖阿姨要比伊芙那栋楼里的管理员友好多了。   “嗯……男孩子也可以进女公寓吗?”伊芙好奇地问。   “确实可以,不过还是要看情况。”管理员眨了眨眼,“小可爱,还有什么问题吗?”   “没了,多谢您了,我这就上去。”伊芙隔着窗户朝她鞠了一躬,便匆匆忙忙地跑上了楼梯。   在楼梯上,她遇到了两个女学生,伊芙很确信自己不认识她们,但对方却和她打了个招呼,她一头雾水地目送她们走远,在楼梯口处,其中一人还回过头,嘴角含笑,朝她摆了摆手,并投来了十分微妙的目光。   伊芙更加迷惑了,她绞尽脑汁地翻找着自己的记忆,却依旧一无所获,是在逻各斯院见过的?貌似不是。是在升明节时认识的?好像也不是……   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可能是遇到女流氓了,在这个年代确实是存在这样的人,而且因为占了性别上的便宜,这些人可能会比异性做得更加明目张胆。   三楼第一间,是三楼第一间。伊芙再次谨慎地确认自己并没有找错位置,终于伸出手敲了敲门,随后就听见里面传出一个熟悉的声音:“请进!门没锁。”   能顺利地找到人,伊芙总算松了口气,阿坎露看到进来的人竟然是伊芙,便十分惊喜地将她迎了进来,请她喝茶。   “我都等了这么多天,你竟然才过来找我。”阿坎露坐在对面,看了一会伊芙,突然笑了起来,她说:“你看咱俩现在像不像在车上的那会,这边是窗子,我坐在右边,你坐在左边,中间是一张桌子,上面放着茶具和茶炊。”   “是挺像的……”她这么一说,伊芙也发现了。   “不过你当时可没穿制服裙子,我如果这样夸你——说你现在漂亮得像个娃娃,你会不会不高兴?”   “你怎么说都行。”伊芙嘴角挂笑,摇了摇头。见到阿坎露之后,她也不再忧心忡忡了。   “你看你,还是这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就像我老家的那只猫,怎么喂都喂不熟……这次肯定是有事才想起我的吧?”   “确实是有点事想找你帮忙。”伊芙被她说得有些惭愧。   “真有事?是什么事啊?”阿坎露听她这样说,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你在学院那边有没有认识的朋友?我想借一些笔记看看。”   “借笔记?”阿坎露想了想,问道:“你要哪一门的笔记?”   “新逻各斯基础,还有古典哲学史和法学入门。”   “哦,我知道,前两个是一个戴圆眼镜的老头教的,对吗?他有时说得兴起了,语速很快,从来不给人记笔记的时间。”   “对,就是他,你们也学这些?”伊芙有些惊讶。   “当然,训练所这边也有很多文化课程,不过没你们那里学得那么深就是了——这件事你放心,来我这算是找对了人。”阿坎露站了起来,敲了敲一边卧室的门,喊道:“麦琳娜,快起床,找你有事!”   里面没有回应,但能听见床板晃动的声音,不一会儿,门被打开了,一个穿着睡袍戴着睡帽的女人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坐在了她们身后的沙发上。   “瞧瞧这位,从昨晚睡到了现在。”阿坎露向伊芙介绍道:“麦琳娜·史恩索瓦,她在你们学院认识好多人呢。”   “你好,我叫伊芙。”伊芙连忙介绍自己。   “你想借笔记?”麦琳娜的声音有些闷闷的,似乎是因为刚睡醒的缘故。   “你都听见了?”阿坎露问她。   “你说话声那么大,刚才那句‘请进’就已经把我吵醒了。”   “不好意思。”阿坎露讪讪地笑了几声,“怎么样,帮帮她吧?”   “轻轻松松。”麦琳娜理了理自己的鬓发,对伊芙说道:“妹妹,你把你的课表写给我,我把笔记都给你借过来。”   “这样太麻烦了,几本就够用了。”伊芙心里虽然惊喜,但不论怎样还是要推脱一番的。   “关系到成绩,那就不是小事。”麦琳娜说:“三天后你再来一趟,保证你一门功课都不落。”   这是一句很有力的承诺。果然,当伊芙半星期后再次过来的时候,桌子上就放着一厚摞的本子,伊芙拿起几本看了看,每一门功课至少都有两本笔记,而且每本都是字迹工整,内容详细,归纳清晰。   这算得是一个很大的人情了。伊芙看着这一摞的笔记,不禁有些犯愁。   “实在是太谢谢了,我应该怎么报答你才好?”   “来亲我一口?”麦琳娜依旧是穿着一身睡袍,但人却比之前精神多了。   伊芙听到这句话后显得有些不知所措,而一旁的阿坎露却已经放声大笑起来。   “开玩笑的。我知道城堡外面有一家酒馆,改天请我和阿坎露去喝一顿?”   “可以,请几次都行……”伊芙顿时高兴起来,“你们想什么时候去?”   “我还没想好,算了,改天再说吧。”   这一摞笔记重量不轻,阿坎露帮她分担了大半,和她一同回学院公寓,顺便也能认个路。学院这边的同学对伊芙一直都保持着不咸不淡的态度,她对此也没有在意,而直到今天阿坎露过来的时候,她才意识到自己现在的处境其实很糟糕。   艾薇拉没在公寓,阿坎露来时也没有客气,直接坐在了客厅的小沙发上,两人说了会儿话,阿坎露注意到公寓门下面出现的阴影,意识到是有人在偷听,片刻后,那人又静悄悄地离开了。   结合借笔记的事,阿坎露一下子就明白了,而她说话总是那么直接:“你在这边被孤立了?这是怎么了,得罪什么人了?”   “什么?”伊芙一脸茫然,“什么被孤立?”   阿坎露叹了口气,“一看你就是从来没在学校里待过,也没住过公寓,这种事其实很常见,尤其是在女校。”阿坎露说:“比如说你在不经意间冒犯她们了,或者是因为别人嫉妒你,也有可能是单纯看你不顺眼,总之,出手的理由多的是,她们拉帮结伙,串通好了不去搭理你,让更多的人疏远你,又总是在暗地里看你干了什么,交了什么朋友,这不是在针对你那又会是什么?千万别小瞧了这些人,如果你对这件事一直忍让,又或者不理不睬,她们就有可能得寸进尺,下一次就有可能把水倒在你的课业本上,或者直接把墨水泼在你的制服上。”   “真的吗?那怎么办?”伊芙听她这么一说,也有些慌了。   “如果是我,我就会揪住她们,拎着她们的衣服领子,问清楚到底是谁在背后捣鬼,然后再和幕后主使当面较量一番,看看这人究竟有多厉害。”阿坎露说着,就站了起来,也把对面坐着的伊芙也拉了起来,“今天我在这里,我们现在就可以把这事给办了。”   “不对不对……”伊芙急忙拖住了她,“这件事只能我自己解决,你是训练所的学生,你出面只能越帮越忙。”   “你能自己解决?我看未必,你性子太弱了。”阿坎露一脸不相信。   被别人说性子弱,伊芙自然不高兴,可事实可能就是如此,伊芙怕麻烦,一直都表现得规规矩矩的,结果麻烦就找上了她。   见没法说动阿坎露,伊芙便转移了话题,她说:“对了,你们训练所也快开课了吧,到时候我也会去参加。”   “什么意思,你不是学院这边的学生吗?”阿坎露果然被吸引了注意力。   “我家里对我有要求,让我两边一起上。”   “这怎么可能?骑士院好像从来没有过这种先例吧?”阿坎露歪着脑袋,用怀疑的目光盯着伊芙上下打量,看得她有些不自在。   “但现在的确就有了一个。”   “你家里究竟有什么关系?难道你父亲是校长不成?”   “你还记得在羽桐时送我上火车的那个人吗?”   “我记得。”   “他叫茂奇,可以算是我成年以前的监护人。”   “茂奇?”阿坎露愣了好一阵子,才继续说道:“茂奇·达克仁,他是你的监护人?”   茂奇也算是克利金家喻户晓的人物了,大部分人都不清楚他在逻各斯院究竟是个什么官,只知道他以前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遗迹发掘工作,也是以前遗迹救援队(即如今第六应急大队前身)的主要负责人,救援队在保证发掘安全的同时,也救过不少老百姓的命,而他的名声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积累下来的。   “你这身子骨,去训练所能行吗?”阿坎露就算知道了伊芙有后台,可依旧还是不遗余力地打击她,可能这也算是一种关心吧。   “放心吧,我们下火车那天,我可是和你们训练所的新生一块儿跑上来的。”   “等一下,你是不是从刚才开始一直都在和我开玩笑?”阿坎露觉得她越说越离谱,“你和新生一起跑上来的?你?20公里的距离,而且还是上坡……”   “还抱着一个箱子,用了两个半小时。”伊芙补充说。   阿坎露不说话了。她一方面是不信,但另一方面又觉得伊芙没必要说谎。 [42]技惊四座   “要注意的是,除了表音体系,少部分地区使用的文字是属于表意体系的——一个符号代表一个词,而符号与其构成词汇的声音无关,用符号构建的整词与其表达的观念发生间接关系……这一部分请标记重点。   “比较典型的表意体系例子有:森部精灵文字、泰提恩典龙语、以及东大陆……不好意思,我指的是天翳洲……天翳洲北部国家使用的旦风文字。   “表意文字有一种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其书面文字与口头表述的混合趋势,部分书面用语有代替口头词的倾向,而部分表意字可能会失去其原有的意义,最终变成孤立的声音符号。在旦风语系中,区域性的方言词汇可能会夹杂着十分生僻的古代书面词,而在泰提恩典龙语中,其大部分文字甚至已不能被理解,只剩下了未补全的对照发音表,并作为某些魔法派系的咒术引导用语……   “好了,抱歉占用了一点时间,请大家课下好好整理和复习这一堂所讲的内容,而在下一堂课的前半段,我会着重分析一个问题,即‘相比口语形式,为何书面文字拥有更大的权威性’,希望大家能够在课前自行思考一二,而在后半段,我将会发放图例,让大家对比世界上主要几类智慧生物的发声器官,并与人类对比,探讨发声结构与不同种类语言的关系。预计在下个星期六,我们将会进入本门课程的第一个重点,即音位学原理,请大家做好准备,现在下课。”   周围响起了稀稀落落的鼓掌声,课堂中央的男老师朝学生们鞠了一躬,戴好圆顶礼帽,步伐匆匆地离开了教室,此时离正常下课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多分钟。   伊芙从刚才起就在不停地看着墙上的钟表指针,虽然仍旧在飞快地记着笔记,却已经心急如焚、如坐针毡,不停地抖着两条腿,看得身旁的艾薇拉直皱眉头,还以为她是尿急要上厕所。老师一走,伊芙便直接翻过了课桌,拎着单肩包的背带抢先冲出了讲堂,只留下一群愣在原地、惊诧莫名的学生。   “怎么回事,她这是要去哪?”有人过来问艾薇拉。   “我不知道,可能是急着上厕所?”艾薇拉也不太确定。   “看她急的,就像只老鼠一样。”那人撇了撇嘴,离开了。   今天是骑士训练所开课的第一天,洛提兰原本的安排是——让伊芙上完学院的上午第一节语言课后赶去训练所上第二节课,但没想到这位老师今天竟然拖了堂,所以现在时间不够用了,从这里赶到训练所至少需要十五分钟,而课间休息时间只有二十分钟,她的迟到显然已是板上钉钉了。   依旧是走得西侧的路,伊芙穿着制服裙子朝着坡下一路飞奔,衣裙随风翻飞着,也不在乎此等行为可能会有损形象,但其实也没关系,她今天穿了灯笼裤和硬底靴,根本没多少顾虑。   她要参加的是剑术课,而且是入门级的,以她的水准来说或许根本没必要参加这种基础课程,但听洛提兰说,课堂对练的表现是计分的,会影响到期末考核,所以不能不去。   果不其然,当她一路跑到训练场时,课程早已经开始了,一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中年人正拿着一把剑在给半蹲在地上的学生们讲解,这人穿着一件灰色针织马甲,一头油亮的黑短发梳得一丝不苟,看课表上的信息,这位剑术老师名叫崇格·斯林旺。   训练场上都是沙土,伊芙跑过来时身后扬起了一团烟尘,吸引了学生们的注意力,中年人也停下了授课,转过头看着眼前弯着腰,正气喘吁吁的少女。   “怎么回事?同学,这边是训练所,你迷路了?”崇格说话时背着手,腰挺得很直,脸上的表情严肃,但声音很和蔼。   “抱歉,老师,我迟到了……我是过来上课的,我叫伊芙……”她拿出自己的学生手册展开给崇格看,中年人略微扫视一眼,便点了点头,并说道:“归队吧。”   伊芙舒了口气,走到了队伍最左边站着,她现在跑得一身是汗,只觉得后背和腰腹都是湿漉漉的,浑身不自在。身侧有人在和她招手,她转头一看,就发现了迪更这家伙,还有他身旁即便蹲下也很显眼的大高个林辛。   洛提兰安排她进了第三组,这一组加上伊芙一共有二十人,迪更与林辛都在其中,并不是巧合。   “那现在我们来重新讲解一下,这也不算是浪费时间,只当是加深记忆。伊芙同学,并不是每一位老师都如此有耐心,我可能会讲得稍快一些,请你认真听。”   “谢谢老师。”伊芙点了点头。   崇格将刚才讲述的内容又重新讲解了一遍,他在讲解剑的各部分名称及其用途,这些内容十分浅显,且伊芙早就知道,但她还是装作一副认真学习的模样,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崇格手中的剑。   “真刃与假刃,对称的双刃剑哪一面是真刃,取决于你持剑的习惯,一些单刃剑同样会留有假刃,比如这把军刀,它的假刃就是在剑尖的二三十厘米处……   …………   靠近柄的一段剑身被称作强部,因为它能更有效地格挡别人的攻击;靠近剑尖的一段被称作弱部,用这一部分去格挡会很困难,但通常我们用这一段来挥刺;除了强部和弱部的区分外,还有将剑身分为强、中、弱三部分的说法,这一点我也不用过多解释了。”   崇格大体上是说完了,用了十多分钟,讲完这些之后,他又将目光投向伊芙,问她:“好了,伊芙同学,你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伊芙点了点头。   “答得好。但鉴于你今天迟到了,所以我要请你出来做一下示范。”崇格对她招了招手,“从武器架上选一把你看着顺眼的剑,注意,是剑,不是锤子或者斧子什么的。”   听到这句话,蹲在下面的学生都开始窃笑起来。   伊芙走到武器架前,看着那一排明晃晃的刀剑,心里十分激动,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多种类的剑摆放在一起,足有四五十把呢。   她将手放在了一把笼手剑的剑柄上,又看着旁边的一把长剑,一时间不知该选哪个好。   “你完全可以拿起来看看,掂掂它的份量。”崇格说。   于是,伊芙就拿起了那把有着复杂护手结构的宽刃剑,在手里挥了挥。   “这是一种较为早期的笼手剑,剑身宽阔,单刃,剑的重量大约1.1公斤,比较灵活、适合劈砍,其复杂的护手也可以算是配重的一部分。”   伊芙也配合着他将剑拿在手里展示给众人看,有这样一位美丽少女站在那里手持利刃,学生们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等他简单讲解之后,伊芙将剑放回架子上,又从旁边抽出一把砍刀模样的兵器。   “这一把是锡道伦人的步兵制式剑,同样是单刃武器,重量与刚才那把差不多,但手感却与笼手剑截然不同,伊芙同学,来说一下你的感受。”   “挥砍时要比刚才那把更重一些,不怎么灵活,握在手里好像也更重一些。”   “没错,就是这样。”崇格点了点头,继续讲解道:“剑从来都不是战场的主武器,为了发挥步兵剑的最大效用,就要配合着盾牌来进行劈砍,所以每一击都必须强力而有效。锡道伦人的步兵剑重心靠近剑身,就注定了它不是一种灵活的武器。我在这里强调一下:剑的重量并不直接决定了它是否是一种轻型武器,还要看它的构造;而说一把武器是否好用,并不在于它是否灵活,而是看它能否出现在恰当的位置上。”   显然,崇格对这些武器的特点都了如指掌,而听他讲解也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想到这里,伊芙也不再犹犹豫豫了,索性把每一种武器都抽出来让他讲解一番。   “这是一把小剑,重量不过半公斤,如今大家都喜欢随身携带的一种武器,也因此,这种武器也是每年杀死人数最多的一种武器,因为携带方便,所以大部分因冲动而挑起的非法决斗都是用它来进行的。”   “看,这把长剑!重达1.5公斤,但开刃后会更轻一些,百年前西海岸国家的制式武器,配合着盟国的武技,曾经横扫了半个大陆。”   “混种剑,又称手半剑、杂种剑、混合剑,随你怎么叫都行,介于长剑和武装剑之间,重量1.3公斤左右,单双手使用皆可,而部分体格健壮的摩德萨人甚至可以双持使用,但说实话,在实战中并没有什么意义。对于二三十年前的西海岸国家来说,手持着黑色混种剑的凯耳魔法军团就像噩梦一样的存在,也只有羽地盟军能与他们抗衡。”   “迅捷剑,我很喜欢这把剑的剑身。但其实迅捷剑可以算是一类剑的统称,宽泛地说,晚于迅捷剑诞生的小剑可以称作迅捷剑,而有些长度超过长剑的也可以称作迅捷剑,就比如这一把,长度1.3米,重量1.2公斤,不算是一把轻快的剑。”   “侧剑,这把剑的形状非常漂亮,航海时代的男人们都有一把。”   “说真的,伊芙同学的力气有些让我吃惊了,这把基岚产巨剑重达4.5公斤,长度1.9米,护手长度达到了35公分,复合剑柄,只有剑尖处开刃,无锋部带有格挡钩,也可以把它看做是一个小护手。巨剑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武器,它虽然是剑的形状,但使用起来又与长柄武器更为接近。”   伊芙几乎没办法握着剑柄将这把大剑立在地上,她双手握持并挥舞了两下,引起周围同学的一片惊呼。   崇格看着她挥舞巨剑,心中同样惊讶不已,但又觉得有趣,不禁露出微笑,虽然他说话时语气和蔼,但表情却一直严肃,这节课以来他还是第一次露出笑容。   “伊芙同学,我猜你一定学过剑术。”他说。   “是的,我比较擅长用手半剑。”伊芙回答。   “那正好。”崇格点了点头,对其他学生说道:“你们谁对自己有自信,可以来和这位伊芙同学切磋一些,现在离下课还有一段时间,而且我也知道,你们对这位从哲学学院过来学习剑术的小姑娘抱有质疑,现在正是回答的时间。想要和她切磋的请举手!”   十九个学生中,有一半的人都举起了手,包括迪更和林辛。   “伊芙同学,选择权在于你。”崇格说。   这举手的十人中,甚至还有两位女同学。   林辛肯定是不能选,对陌生人她又不好下手,所以就只能选迪更了。   伊芙用手指了指蹲在前排的青年。   迪更十分得意地站了起来,还朝其他人挥了挥手,并拍了拍身边林辛的肩膀,然后才走到了伊芙和崇格身边,对着众人说道:“各位好,我叫迪更·迪布,来自亚德郡,不瞒你们说,我与伊芙早就认识,所以她刚才才会选我,但有件事我要事先说明,她选择我,是因为她不想伤害还未互相介绍过的同班同学,而不是因为我会对她手下留情。”   这家伙倒是会说。伊芙抱着肩膀在一旁看着他。迪更说罢,又回过头对伊芙说,“你也听到了,一会儿被打哭了可不要怪我,是你自己指名要选我的。”他说话时还带着玩味的笑。   “那就看你本事了。”伊芙也学着他的语气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选择你而不选林辛吗?那是因为我不一定能打得过他,有一点你算是说对了,我的确不想伤害同班同学。”   “两位看起来都很有斗志。”崇格的嘴角挂着淡淡的笑,他将两把训练用的长剑递给两人,说道:“来吧,让大家看看你们的本事。”   迪更与伊芙两人举着剑,看着对方,此时的迪更表情认真,倒是让伊芙有些小小地惊诧,她不知道对方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重视这场切磋。   这次的切磋,两人都没有穿戴防护用具,在旁人眼中,这场较量就显得有些刺激,尤其是其中一方还穿着裙子。   迪更先出招了,他挥出一剑,目标是伊芙的左肩,而伊芙十分轻松地就格挡住了这突来的一招。两人这次交手的时间很短,速度很快,众人只听见铛地一声响,两把剑就已经触碰在了一起,并迅速分开。所有人的表情都不再像刚才那样轻松,包括崇格也在内——光从这一击的感觉上说,他们都能感觉得到,两者的剑术水平都不简单。   “没想到你还真会啊。”伊芙故作轻松地笑了笑,但她的内心却因为刚才那一击而变得更加谨慎,她说道:“偷袭可不是好事。”   “什么叫偷袭?”迪更也在笑,两人此时的表情何其相似,他动了动肩膀,又冷不防地挥出一记上撩,并说道:“这样算吗?”   伊芙侧过身子,险之又险地避开了。   “结果你还是个毛头小子,学学林辛,上次我们较量的时候,光是试探对方就用了很久。”   “是啊,等你们试探完了,我们这边说不定已经结束战斗了。”迪更再次挥出一剑,而这次伊芙直接接下了这一招,并把对方的剑压了回去。   “原来你的力气就这么小,改天掰个腕子试试?”伊芙挑了挑眉,调侃道。   “就你那小胳膊,等着吧。”   迪更对她的挑衅十分不屑。   两人一边过招一边打嘴架,这场面看得众人都是额头冒汗,在这样高强度的对招中还有精力说话,这两人莫不是串通好了在演舞台剧?但显然不是,尤其是在伊芙开始了第一次反击之后。伊芙很擅长变招,这是因为她在早年间因为力气小才不得已发展出的变通之道,如今气力见长,这些本事倒是没落下,只见她将长剑抡起,就朝着迪更头顶垂直劈下,而迪更反应也很迅速,他抬起手,将剑身横挡过头顶,挡下了这一击,可紧接着,伊芙斜向踏出一步,转动手臂,使得剑尖贴着对方的剑脊画了一个半圈、越过封锁,并出现在对方的胸口之上。   迪更心里着急,眼见对方的剑尖斜下朝着自己的腹部划去,竟然以一种极为滑稽的姿势撅起屁股,生生躲过了这一击。   伊芙看着他那拉长了脸、瞪着眼睛的吃力模样,不免捧腹大笑起来。 [43]浪子的体面   对练依旧在继续,但两边也算是暂时消停了一阵子。   伊芙不算是一个喜欢说废话的人,可自从认识了迪更以后,便逐渐开始按捺不住,时不时地和对方拌几句嘴皮子,以逞口舌之快。   而当两人都不说话时,其交手的频率便开始越来越快,迪更的剑术不差,比起林辛那样无懈可击的防守与不动如山般的平稳,他更倾向于用快节奏的攻击打得对方疲于招架,每次只出一式,挥之即离。   另一边,伊芙倒是很少出击,但每一次的攻守切换都恰到好处,直取对方要害。   进攻与拨挡,还击与反还击,如此这般过了五六分钟,站在一旁的崇格突然说道:“有效部位,伊芙得一分。”   迪更有些无奈地停下了攻击的动作,拍了拍自己的右肩膀,他刚才是能感觉到的,自己在格挡的时候对方的剑尖以一种很刁钻的角度打在了自己的肩膀上。以前在和林辛对战时伊芙也用过这一招,不过当时对方防下来了。   “还要继续吗?”伊芙露出了笑,她说话的声音有些喘,显然刚才那样的高频率对抗并不像看起来一般的轻松。   “继续。”迪更也没心情说闲话了,而从这次伊芙得分之后,他的出招就更加谨慎了。   伊芙的体力相对迪更来说要稍差一些,而对方显然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或者说从一开始就是打得这个主意。果然,又过了几分钟,迪更迅疾的一击打中了伊芙持剑的手背上,伊芙原以为这一下会很疼,便下意识地松开了手,但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   “迪更得一分。”   迪更轻咳了一声,有些得意地说道:“我刚才还怕伤到你,所以才没尽全力,不过这种担心似乎是多余的。”   “的确。”崇格说道:“训练所的训练剑都是特制的,带有防护纹印,所以可以不必配备额外的防护措施。”   两人再次摆开了架势,却听崇格又说:“有一件事我要提一下,你们上的每节课都有课堂表现分数,课后我会根据成绩来给各位做出‘优良可劣’的评价,基础分是80分,也就是‘良’,表现好了给加分,表现差就会扣分,50分及以下就是‘可’,30分及以下就是‘劣’。伊芙同学和迪更同学,你们在比试之前并没有对安全措施做出任何质疑,所以在今天的课堂表现分数里,每人各扣50分。”   伊芙与迪更一同扭过头,都是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崇格。   “可是,你事前也并没有说明……”迪更想要辩解,却被对方用言语打断:“好了,迪更同学,我没有说明,并不代表你们就可以对此不管不顾——诚然,如果你们在我的剑术课上受了伤,我会面临被问责和处分,那是我的事;但你们的身体是自己的,你们永远都对自己的生命负最主要的责任!”崇格的表情突然严肃,他继续说道:“你们以为:老师是可靠的、上峰是可靠的、队友是可靠的——但是,他们都是人,人就不免有犯错失误的时候,你怎么能指望他们每一次都能考虑得面面俱到?你们真要把自己的命交给别人吗?我们为什么总是在强调注意安全、注意安全、注意安全,是在暗示现在很安全吗?不,恰恰相反,这说明在操作中隐藏着难以发觉又不可忽视的危险,这个道理其实很浅显,不是吗?”   崇格的目光在学生身上扫过,众人急忙连声点头说是。   “好了,你们继续。”崇格回过头对两人说:“现在还剩下5分钟,继续战斗,获胜者将会获得——100分的加分。”   两人面色一凛,并同时举起了兵刃。   “迪更,我们现在是平手,如果就这样谁也不犯谁,把这100分平分成两份,到下课时我们就都能获得‘良’的成绩,否则的话就要有人得一个‘劣’了,你快好好想想,这才第一节课。”伊芙劝他。   “可看你的样子,却一点都没有得过且过的意思。”迪更举起剑横在胸前,“想来一手出其不意?”   “是你一直举着剑,你让我怎么放心你?”伊芙向前迈进了一步。   “既然你不信我,那就各凭本事吧。”   迪更率先挥出一击,被伊芙成功拨挡并反击,迪更侧过身,用剑尖将对方的攻击挑开,并使出了一记突刺,两人你来我往了一阵子,其打斗的节奏比上半段更加激烈和混乱。   突然间,迪更低下身子躲过了伊芙使出的左右横斩,并脚下用力贴到了伊芙的胸前,以十分标准的动作给了伊芙一记肩撞,又在她还未稳住身子的时候乘胜追击,用柄头撞击在她的一侧额头上。   一圈淡淡的水纹自攻击点缓缓荡开,卸去了击打的力量,迪更肩撞时没用太大力,伊芙也没有受到什么伤害,但她还是被迪更这一套行云流水的招式弄得晕乎乎的。   “漂亮,很不错的思路。”崇格点了点头,“不过,我们今天比斗的是无甲剑术,而不是罐头人打罐头人,但由于我没有事先说明,这算是我的疏忽,所以这一次——迪更记一分。伊芙同学要加把劲了,还有两分钟。”   伊芙此时十分着急,她的体力在下降,而对方却未出现明显的颓势,如此看来似乎胜利无望了。但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坚持到对练时间结束,伊芙摇了摇牙,再次与对方缠斗了起来。   此时场中的气氛显得有些压抑,众人并没有因为几近尘埃落定的结局而感到放松,反而十分紧张,似乎是在期待着奇迹的出现。   时间一点一滴地减少,伊芙的心也渐渐沉了下来,她机械地挥舞着手中的剑,就仿佛对面的迪更只是一个晨练时用来击打的木桩。   “有效部位,伊芙记一分!”突然,崇格的一句话惊醒了沉睡的众人,伊芙张着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而对面的迪更也同样一脸吃惊地与她对望。   “时间差不多了,下一堂课我会对这两位同学的对练流程做一下简单点评,也欢迎各位同学在课下积极讨论,伊芙与迪更这两位同学表现得都很出色,比斗的结果是——平局,各给予50分的奖励,而考虑到两位在本次比斗中所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再各给予20分的奖励,但因为伊芙同学今天迟到了,所以这20分终究还是要被扣掉的,也就是说,迪更100分,伊芙80分……好了,今天的课就到这里,临走前我依旧要强调一句:训练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注意安全、注意安全——我们能接受伤亡,但不接受侥幸。解散!”   此时时间已经接近饭点,学生们欢呼了一声,都三三两两地离开了,迪更理了理头发,朝着在一边等待的林辛走去,而伊芙也急忙跟了上去。   “你刚才放水了,是不是?”伊芙在他身后,一脸急切地想知道答案,周围也有学生朝这边望过来,似乎对这场比斗的结果同样抱有疑问。   “别多想,是我失误了,一时脱力让你隔着剑打中了胳膊,不得不说,你的力气可真够大的,一时松懈就让你钻了空子。”迪更说话的声音很平静,就好像两人刚才打嘴架的事从未发生过一样。   “可是……”伊芙依旧有疑问,但看到迪更那略有深意的目光时,也就没再问下去了。   “去吃饭吧,我们三个。”迪更将手搭在林辛的肩膀上,朝伊芙笑了笑,由于林辛个头太高,他这动作做得还有点费力。   “好。”伊芙吸了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   训练所的大餐厅便是奔龙堡建立之初时的主餐厅,其内部宽敞明亮,开学时为新生准备的晚宴也便是在这里开办,由于新生一共来了七批,所以在这里也连续进行了七天的聚餐,而到了第七天,聚餐的人数已经达到了两百人,着实是热闹至极。伊芙今天是第一次来,虽然这里的餐点十分丰盛,但她今天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吃上面,而是一直以一种探求的目光看着迪更。   伊芙是很感激迪更的,无论他刚才到底做了什么。   “今天怎么没胃口了?”迪更看着她餐盘中那一小份食物,也觉出了少女此时的反常。   “我干坐在这里,都已经有不少人看过来了,还是正常一点比较好。”伊芙指了指自己身上的制服。   “但问题是你现在看起来很不正常。”迪更看她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就问道:“怎么,还在想刚才的事?”   “我挥剑时用了多大的力,我自己知道。”   “确实。”迪更点了点头,端起碗喝了一口菜汤。   “你们比试时都让着我,上次林辛也是,故意不用全力,一想起这个,就觉得单纯比输了还难受。”伊芙一边用叉子卷起盘子里的通心粉,一边叹着气。林辛听到她这句话,只是抬头看了她一眼,但很快又开始闷头吃起了饭。   “但如果我不让你,我自己也会很难受。”迪更半低着头,视线落在自己刚放下的餐具上,说道:“我从来都不觉得在比斗过程中放水是一种尊重对手的行为,但今天不一样,无论是谁看到你那时候的表情,恐怕都是会想要收手的,你说是吧,林辛?”   林辛抬起头,看样子确实是在认真思考,而当他刚开口想说话时,迪更便拍了拍他的手背,将自己盘里的一块牛肉放进了他的餐盘里,说道:“很难选择,是不是?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伊芙……可以这么说,你这辈子有一个最大的遗憾——那就是这张脸是你的脸,你无法时时刻刻看到它,你无法看到自己那对眼睛说话时的样子,以及在失望和落寞时自己的样子又多么让人无法拒绝。”   以及只有在与她对视时,才能从她眼底深处察觉到的那份坚持与苦撑,这才是更令人动容的。但这些想法,迪更没有说出口。   伊芙听到他这样评价自己,脸色先是涨红,而后又变得煞白,行为上也表现得有些不知所措,她倒是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听迪更这样描述自己,好像自己当时的表现很丢人?   “我长成这样,又不是我自己愿意的。”伊芙喃喃自语。   “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迪更说完这句话后,停顿了好久,才又说道:“我其实是在生自己的气,有时人的身体就会违背自己的意志来行动,你内心所求的和实际表现出来的并不一致,有过这种体会吗?”   伊芙不知道他想说什么,但还是点了点头。   “人就是这样,每时每刻都想保持体面,但冲动之下做出的事却连自己也不理解。伊芙,这件事做得不太像我的风格,是不是?”   “你做事本来就是随心所欲,本来就没什么风格,不管你做出什么事我都不奇怪。”   “也对。”——说了这么多就好像我是在掩饰什么——迪更笑了笑,又说道:“我年纪不小了,或许这辈子也不会再有什么起色,已经失去了登顶的资格了。”   伊芙觉得今天的迪更似乎特别喜欢感慨?还是他在借题发挥意有所指?   “你才不到三十岁,着什么急。”伊芙说——她也的确有资历说这话,“你家世不差,起点就比别人高很多,别人削尖了脑袋也进不来的骑士院你也来了,想做什么还不赶紧做?”   迪更听到她这么说,不禁哈哈笑了两声,弄得伊芙有些莫名其妙。   “没别的意思,我只是觉得,如今的女性比起男人来说更‘务实’,总喜欢把一切都规划得明明白白。伊芙,看着你我真替自己感到惭愧。其实我本人倒没什么追求,以前最喜欢的事就是进山打猎、游湖钓鱼,当个山野闲人最好,可只要一从荒山野岭里出来,走到人堆里时,就马上会像个疯子一样,眼看着自己的理智在慢慢蒸发。以前在学校里的时候就是,当时是为了一个女人和别人逞凶斗狠,伤了几个公子哥,又在调解时和校董吵了起来,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地被校方开除了。所以说,我不适合待在太复杂的环境里,一个人总是在被环境所影响。”   “你还有这种经历?”伊芙突然来了兴致,“能具体说说吗?”   “这有什么好说的。”迪更抬起头,等看到伊芙那满眼期待的神情时,却又改了主意,“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以前能做出的蠢事,你以后也能见到,当时是这样的……”   迪更添油加醋地说起了他的过往经历,大餐厅里人来人往,三个人时不时发出的笑声被埋没在了周围的嘈杂声中。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处处受挫的伊芙似乎也在逐渐迎来转机。 [44]孤独乐园   城市,仿佛是金属与宝石堆砌的城市,暗金与亮银色的切面交织铺就了存在于地表上的一切。巨大的列车在半空中飞驰而过,如穿针引线般从建筑之间的空隙呼啸而过;无数银白的飞鸟闪亮如镜,伴随着轰鸣声从城市上方结队穿行;四通八达的街道上形如甲虫的四轮车子穿梭无碍,路面上既无马粪也无尘土;熙来攘往于此间的行人,皆是身穿鲜艳华丽衣装的贵人。   哈维因漫无目的地行走于这座新大陆的神秘城市中,被淋了龙屎的外套已经被他扔在了旅行途中。现在,他上身只穿着一件皮质马甲,露出两条结实有力的胳膊。没了斯弥雪在身边,他脸上的胡须不消几日便长出黑乎乎的一茬,配合着多日未经清理的头发,整个人看起来邋里邋遢。   街道上人挨着人,颇为热闹。伴随着他的前行,人群中不时响起了惊呼和嘲笑声,这些奇怪的声音打断了哈维因的沉思,他停下了脚步,仿佛是刚从梦中惊醒一般,抬起了头,有些惊讶地看着那些正在围观自己的行人。   在场者全部都是女性,所有的人都是。她们有的穿着华丽的大裙,留着蓬松的卷发;有的身穿亮色礼服,戴着俏皮的礼帽;也有人身着短裤与长靴,模样怪异且不雅;同样也有一身男人打扮,但看特征却又不难分辨其真实性别者……   她们都围在哈维因身边,皆露出惊讶且好奇的笑容,这些人的目光让他非常不舒服,并非有多大的恶意在其中,但按其行为来说却不像是一种礼貌待人的表现——这目光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看一只毛发修得俏丽的宠物小狗,既想上前逗弄,又怕被咬伤手指。   一位穿着华丽的中年女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嬉笑着将一颗橘子塞到了他的怀里,然后又跑了回去,周围人都因为她的举动而哄笑了起来。   “请问——各位女士,你们知不知道一位名叫‘依娅特’的人,我现在需要找到她,非常急。”他挤出一个很勉强的笑,他依旧弄不清状况,他被这群人弄得晕头转向。   众女人听到他开口说话,都是表现出一脸惊奇,议论纷纷,但却没有人愿意回答他。哈维因此时还携带着一枚布道者铜币,料想这些人应该是能听懂自己说话的。   外围似乎有人闯入,骚动由远及近。两个身穿金色铠甲的女人分开人群,走到了哈维因身前。她们手里拎着一件模样怪异的武器,脸上戴着遮盖着鼻子以下的金属面具,盔甲的样式着重凸现了女性特征,虽然身材曼妙,但一路走来气势汹汹。   “阿隶格,你的主人呢?”一个女人问他。   “什么主人?”哈维因察觉到情况不太对劲,下意识后退了一步。   “阿隶格,如果你不能够说明你的身份及编号,那我们只能将你先行羁押,直到验明身份或等待你的责任人交付罚款和赎金才能放人。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不,你们误会了,我不是本地人,如果你们不愿意我留在这里,我现在就可以走。”哈维因举起了双手,以表现自己的诚意。   “如果真如你所说,那我们最后会放你出去,但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将你暂时扣留在此地,直到确认你不是出逃的阿隶格。我们必须在保证公民的财产与利益不受侵害的情况下,才能放你离开,当然,若你在此期间蒙受损失,我们也会视情况做出积极赔偿。”   “我现在可没时间耗在这里。”哈维因再次后退了两步。   “请配合,这是为你着想。”两个女人举起了手中的武器。   嘭的一声,一颗橘子砸在了说话者的脑袋上,汁水飞溅,周围响起了一片惊呼。哈维因转过身,十分粗鲁地推开身前挡路的几个女人,向着后方逃窜。   那两位执法者也反应了过来,朝着哈维因逃跑的方向追逐而去,其中一人按下了面具下沿的开关,随即就听见宽阔的街道上空响起了广播:“西南46号出现阿隶格危险分子,请求附近警力支援,身处西南四的公民们请按地面标识有序疏散,注意安全。”   广播的警示语在不断重复,原本黑色的地面此时正闪动着指向不同方位的疏散标识,行人们都在第一时间躲藏或离开此地,不多时,这条街道上便已空无一人了。哈维因奔跑的速度很快,可他身边出现的执法者也越聚越多,都是些穿着金色盔甲的窈窕倩影。这些人似乎全都身手不凡,以哈维因的实力竟然都无法甩掉她们。   突然,哈维因脚下本来平整的路面突兀地出现了一片台阶,差点将他绊倒。他后腿用力,大跨一步,踩着那凸出来的台阶向前跃出,可紧接着,又有一面黑色高墙从地面升起,挡住了他的去路。哈维因右手举起,一把长剑出现在他的手中,他挥剑斩在那面墙壁上,却发现自己用力的一击并没有将其一分为二。黑色的墙壁越升越高,也越来越宽阔,似要将他留在此处,他想要调转方向,可周围又出现了新的壁障,显然是想将他困在里面。哈维因没有太多时间考虑,他的身子化作一股青烟,贴着墙壁一路向上爬升,成功翻过了障碍。虽然没有耽误太多的时间,但执法者们却已经追了上来。城市中的街道此时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无数黑色的墙面横纵交叉,从各个街道路面上迅速滋生,交织变换,仿若迷宫,似要堵住哈维因所有的退路。   哈维因嘴唇翕动,一边奔走,一边念诵着咒语,他手中的剑刃在魔法的影响下慢慢变红。他在墙壁之间腾挪着,直到武技完全发动之后,才一剑斜劈了出去。一道红芒闪过,声若雷震,势如破竹,重重封堵尽皆消融。   但剑是要一式一式地挥,可黑色高墙却窜得飞快,这些从地面和建筑上生长出的屏障似乎要将一切都封闭起来,就仿佛是黑色的荆棘,在城市的地表与上空纵横交错,极为壮观。   哈维因一面挥砍,一面踩着墙壁跃向更高处,而那些执法者跟在后面穷追猛打,毫不迟疑。她们在倾斜的墙面上飞奔,在空中辗转腾挪,用手中的武器远距离射击;障碍在她们来时打开,一束束火花飞射的箭矢朝着目标袭去,那些飞箭速度极快,如闪电般在墙壁之间弹射追击,直至哈维因用剑击落才算停止。   哈维因此时就像是在爬一座怪异的黑色山峰,只要他稍微停下脚步,就会被不断生长的墙壁地面吞噬包围。在这场追逐游戏中,随着这些障碍的封锁堵截,哈维因逐渐被逼至城市上空。   执法者1:准备收网。   执法者2:收到。   执法者3:这家伙很强啊,怕是要赶上当年那个叛军头子了。   执法者1:差得还远,如果是当年那位,恐怕不会这么被动。   执法者4:那位在这边生活了半辈子,而且都没人发现他是个男人,能一样吗。   执法者5:都安静。准备行动,注意封锁路线,我先上去会会他。   执法者众:明白,长官。   三架银色飞行器无声无息地接近目标点,并悬停在了空中。它们相距很远,从远处看只是三个不易察觉的黑点,可当它们在空中编织出一张横跨数百米的巨大魔法阵印时,那场面却是极为壮观的,就连见多识广的哈维因都有些想要退缩了。   阵印就在他的头顶,而脚下的墙壁依旧在生长。从这里向下俯瞰,能看到城市中无数的金色建筑在夕阳下熠熠生辉,仿佛林立的剑脊;而脚下则是突生的锥形山峰,肆意生长的墙体从陆地延绵至天空,就像是活着的黑曜石藤蔓。   十几束闪着火光的飞箭在四处飞舞,穿着金甲的执法者们出现在黑曜石山的四面八方,射出一轮又一轮的箭矢,那箭矢在新生的墙面上折返跳动,溅出无数的火花电光,其飞行的轨迹与角度纷繁莫测,又危险异常。而在正上方,金色阵印已经蓄满了能量,耀眼夺目的威光在顷刻间如神罚一般极速降下。   风起云涌,势不可当,金色的能量之海如山岳盖顶,要将世界笼罩其中。哈维因依旧在斩击着飞来的箭矢,他的剑此时已经破烂得面目全非,他闭上了眼,无数字符在他的脑海中准确而迅速地构建而出。   “Vooz-Ghoo-Voza-Menthss!”   光芒与箭矢在哈维因惊天的一吼中缓了下来,时间在此刻就如同陷入泥潭的车轮,变得迟钝而不稳定。哈维因纵身一跃,化成一团青色烟雾朝着阵印攻击范围之外逃窜。   执法者2:阿隶格也能使用如此精深的魔法?   执法者1:嘘。   执法者3:干扰水晶已投放。   执法者5:已就位,擒获目标,准备收工。   倏地一声轻响,破碎的晶体驱散了魔能的排列,被约束的时间再度如同滚滚长河奔流不止。   时光魔法竟然提前崩溃,这是哈维因从未预料到的情况,显然,他逃脱失败了。金色的威光从天而降,笼罩了一切,此时,一股强大的阻滞力量控制了他,令他举步维艰,那感觉简直像是在蜂蜜里游泳,压得他有些透不过气。几乎是在同时,一个身披红斗篷的金色影子出现在他的前方,那人举起手中的弩枪,以惊人的速度和准度同时射出两箭,一枚箭矢钉在了他的左侧大腿上,另一枚则射穿了他的腹部。霎时,一种难以忍受的疼痛在哈维因的身体中漫延开来,他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手中的长剑也抖落在地,电流在他的体内流窜,使得他浑身痉挛,直接跪在了原地。   执法队长第一个冲到他的面前,将他的头按在墙面上。   执法者5:清除路障,加固传送屏蔽层。   执法者2:收到。   执法者5:回到地面后立即进行人身物品检查,上报总部,支援部队分派权限移交至指挥中心。   执法者众、飞行器1、2、3:收到。   数十个金色身影一同朝着下方飞奔离去,飞行器在撤离,黑曜石山也在逐渐回缩,就像瞬间凋零枯萎的植物,消失在了城市地表之下。   广播声也在一切恢复如常后及时响起:“西南四已解除封锁,目标已被缉拿归案,感谢公民们的配合。”   哈维因的双手被一副拘束器锁在身后,他的腿部和腹部都受了伤,两枚箭矢还没有取出来。   两名执法者在朝这边走来,哈维因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手心里被塞了什么东西。他一脸不解地看着眼前的这位执法队长。   这人半眯着眼睛,也在打量他。   “亚特兰赞。”执法队长背过身去,但声音却清晰地传到了他的耳中,“如果你想活命,一会儿就喊出来。”   “什么意思?”哈维因瞪着她,“你们不由分说地把我抓起来,到底有什么目的?”   “你被捕是因为你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这是无可辩驳的。”执法队长说道:“但我也有办法让你逃出去。”   “我怎么信你?你要怎样证明这不是让我罪加一等的圈套?”哈维因压低了声音问。   “你想见依娅特,那个白头发的女人,所以一会儿就要喊——‘亚、特、兰、赞’,一点都不麻烦。”执法队长说完,就将他推了出去。她摆了摆手,对两位执法者说道:“好好检查,别有遗漏,这一定是条大鱼。”   “明白,长官。”两位执法者按住了哈维因的胳膊。   执法队长走远了,临到巷口时,男人的喊声回荡在城市中,随后响起的还有两个女人的惊呼声。蓝色的光芒照亮了昏暗的街道,目标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两个茫然无措的执法队队员。   执法者2:长官,被他逃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他能在屏蔽层中使用传送……   执法者5:你听见他刚才喊了什么吗?   执法者2:亚特兰赞,您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执法者5:不知道,但这件事必须上报。   执法者1:抱歉……长官,我们两个会被问责吗?   执法者5:保存好执法录像,不要进行任何修改,如果他真是在屏蔽区逃走的,凭你们两个也是拦不住的,放宽心。   当哈维因再次睁开眼时,自己正躺在一处昏暗的巷道里,四周传来了流动的水声。   有两个身材健壮、只穿着短裤的男人走到他身前,将他手上的拘束器取了下来,扔在了一旁。他们一人拖着他的一条胳膊把他从地上拉了起来,就这样架着他向前走。   “你们是谁,要干什么?”哈维因问。狭小的空间中,他的声音反复回荡,听着很吵。   “我们先带你疗伤,然后去见首领,兄弟。”一个男人说。他将“兄弟”这个词说得很重。   “我这是在哪里?”哈维因又问。   “托克兰达斯城的地下。”另一位皮肤黝黑的男人回答。   “什么城?”   “托克兰达斯。就是你刚才逃出来的地方。”   他们将他送进了一间小屋,此处强烈的灯光让哈维因眯起了眼。屋子里有一股怪味,让他十分难受——如果伊芙在场,她一定能闻出这是消毒水的味道。   一个穿着白色工装连体服的女人接待了他们。她将哈维因按在了躺椅上,用尖嘴钳拔除了嵌在他体内的那两枚飞箭,没有用麻药。过了大概十分钟,她将上了药的伤口用绷带缠紧压好,这就算是处理完了。   “为什么不用治愈术?你是在故意整我?”哈维因咬着牙瞪着她,额头和鼻尖上都是汗水。   那女人面无表情地指了指自己的脖子,那里有一处红色的疤痕,旁边的男人替她做出了解释:“她说不了话,也用不了魔法。”   “那你们为什么不换一个能用魔法的帮我疗伤?”   两个男人互相看了一眼,都是耸了耸肩,笑着说道:“你以后就明白了,兄弟。”   走出房间后,这两人想要像来时那样搀扶着他,却被他拒绝了。哈维因一瘸一拐地跟着两人在这狭小的走廊中穿行着,墙壁有些潮湿,头上的墙壁上发出幽幽的蓝光,那光芒不是什么人造光源,而是一种发光苔藓制造出来的。   “去哪里?”半路上,哈维因有些受不了这两人的沉默,于是问道。   “见首领。”一个男人说。   “你们的首领是谁?是不是依娅特?”   “她也算,但不是最大的那个,你一会儿就明白了,兄弟。”另一个男人回答。   哈维因深深叹了口气。   他们穿过几条巷道,最后在一个有人看守的铁门处停下。门口处,一人拉开铁门,放他们进去,他们互相点头示意,期间无人说话。   而到了这间相对宽敞的房间里后,哈维因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摆放在中间座位上的——一颗两米多宽的金属球。那球的样子和雪鼹鼠生成的飞行器极为相似,只不过外壳不是冰做的。   “欢迎,这里是沉默者的地下基地。”那球说话了,它头顶有一处光源,将它映得闪闪发亮。   哈维因呆愣愣地看着那球,不知该用怎样的态度来和这个“球”说话,他就是所谓的首领?如果用敬语和一个物体说话,会不会被别人笑话?   他的视线转向一旁,便看到了坐在球体两侧的四个女人。   这四个女人皆是容貌惊人,绝美之至,而其中一个他还认识——依娅特,他找她很久了。这位嘴角带笑的白发小矮子,还在朝他使眼色,似乎是在说:“一切尽在掌控。”   “这位英雄,我喜欢有话直说,你在上面的表现我全都看到了。沉默者组织旨在为性别平等做斗争、为全世界人类谋福利,但如今的问题是,我们组织中的四位头领,有三位都是女性,显然,我们需要平衡。所以——能否邀请你加入我们,来坐上第五把椅子?” [45]城堡、动物,以及人(其一)   一双圆溜溜的绿眼睛引起了伊芙的注意,她抬起头,便看到了那只蹲在墙上的小动物,此时天蒙蒙亮,伊芙将训练剑放回了架子上,拿起毛巾擦了擦头上的汗。   她假装从墙边路过,实则是想接近那只模样像猫的小动物。   那小动物见她靠近,警惕地站了起来,朝着伊芙张大了嘴,像蛇一样发出嘶嘶的声响。它的上颚有两颗像海象那样的长牙,浑身覆满了深绿色的短毛,它的头部轮廓有些像猫,但眼睛更大更凸一些,从它眨眼时的动作来看,它的眼部还带着瞬膜结构,说不定还是一种两栖类。   伊芙见它警惕心这么重,便停下了脚步,一人一兽就这样对视了一会儿,不多时,这小动物屁股一沉,便又坐在了矮墙的墙头上。它的尾巴似乎比身体还长,此时从身后绕到了前面,从城墙的边缘耷拉了下来,像一只豆虫般左右摇摆着,似乎是在挑逗伊芙。   伊芙又向前迈出了一步,而那小动物也慢吞吞地站起身,朝着一旁挪了几步,再次规矩坐好。她又向前走了几步,靠近了墙壁,伸出手,想要去拽它的尾巴,可因为身材短小,总是差点距离。   那小动物打了个哈欠,嘴张得比脑袋还大,它伸出一截长舌头,舔了舔自己的鼻子,它朝伊芙叫了一声,声音就像是轻吹哨子时发出的鸣响,又有点像鸟叫。它叫过之后便不再理会伊芙,沿着墙壁踱步离去。   眼见着这模样奇特的小动物大摇大摆地走远了,伊芙有些着急,她犹豫了一下,最后决定翻上墙去追。这墙的高度接近三米,伊芙体重轻,爆发力尚可,凭借着良好的身体素质,要爬上这堵墙确实不在话下。她一跃而起,踩上了墙壁上的十字形箭窗,并将双手搭在了墙壁上沿,先是将肘臂送了上去,然后再抬起右脚踩在墙壁的砖缝处,手脚一同用力爬上了墙。她从墙上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灰尘,又向着训练场看了一眼,确认没有人注意到自己刚才的动作——穿着裙子翻墙,亏她做得出来。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总结,伊芙也隐约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之所以能轻易做出幼稚或出格的行为,不在于其本人的年龄大小和成熟与否,而在于别人的接纳和容忍程度——一个成年人的脑海里,并非不会冒出要爬上墙头去追小动物的想法,只不过这种想法很快就会被理性所压制,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规则之下的世界。   伊芙沿着墙朝着那小动物一步一步地跟了过去,而小动物则不紧不慢地朝前走着,始终与伊芙保持着两三米远的距离,伊芙快步走,它便跑几步,伊芙停下来,它也跟着停下来。   奔龙堡的建筑总是墙壁连着墙壁。尤其是在一个多世纪前的大修造过程中,后期加盖的建筑与扶壁结构的运用使得原本肃穆厚重的城堡变得壮丽而神圣,从山脚处的旧楼到山顶附近的新堡,雕花的飞扶壁与耸立的尖塔组成了奔龙堡连绵不绝的华丽盛景,也使得城堡上空被填满了梁式的建筑,内部空间的利用接近于饱和。伊芙就这样跟着这只小动物沿着墙壁走出了训练场,跳到了一处城墙垛上,又从城垛跳向了下方的屋顶,再沿着屋脊爬上更高处的屋脊。太阳升起来了,将灰色的建筑群映得一片金黄,城堡像一个沉睡的巨人,逐渐睁开了眼,街头巷尾开始有了流动的痕迹——那是生活在其中的人。   一人一兽虽然是朝着南边山下的方向走的,可伊芙却发现自己离地面越来越远。她有几次想要放弃并返回,可那小动物每到一处都要回头确认身后的人是否跟了上来,如果伊芙停下不动,它甚至还会回走几步,朝她“啾啾”地叫。这叫声着实有些难以抗拒,尤其是配合着那澄亮的金色大眼与又憨又蠢的长牙,颇让人有种抓心挠肝,想要去逮住它摸个够的冲动。   伊芙没有与宠物说话的习惯。即便是她知道,这些小动物确实是能够听懂一些简单的话语并做出反应,但她依然觉得,对宠物说话就像是在自言自语,会让她感觉有些难为情。   攀高是有些危险的,尤其是像现在这样有风的季节。伊芙跟着它沿着倾斜的飞扶壁爬上了塔楼,沿着环形的塔楼外廊绕到另一侧。她一边走,一边朝城楼下方张望,楼下有腰间佩剑的守军路过,虽然这些人背对着自己,但还是让她有些慌张,毕竟作为学生,自己现在的行为实在是有些出格。她猫着腰,跟着小动物跳下外廊,顺着下方倾斜的瓦片一路小跑,并跳进了另一端的屋顶花园之中,而从这里横穿出去,就到了守军驻地的所在区域。这里地处东南,靠近内城墙,虽说是守军驻地,但里面也住着大量平民,以及来此观光的客人或暂住者。   屋顶花园里种着大量的山茶花,三四月份的季节正是开花期,各式各色的鲜艳花朵在微风下摇曳着,阳光洒下,似能闻出淡淡的香。   小动物朝她望了望,然后从两侧房屋的阳台上左跳右跳,就这样跳到了下一层的楼顶砖瓦上。伊芙看得直瞪眼,她可没办法这样从上面跳下去。她摸了摸一直放在腰间的施法书,想要做点什么,却见那小动物又跑到了屋顶花园的正下方,对着某处墙角叫唤了两声。伊芙探头去看,才观察到那边嵌在墙上的铁架竖梯,她踩着竖梯下了楼,跟着这只小动物继续往前走。   她也有些麻木了,也不去想自己跟了这么远究竟是为了什么。   他们离地面很近了,街道的地砖上满是斑驳的水渍,应该是当地居民们从窗户、门口泼出去的污水。小动物带着她趟过半条街的屋顶,最后竟顺着一根晾衣绳跳向了对面三楼的阳台上。伊芙蹲在屋顶上,看着那小动物用前爪拍打着窗玻璃,不禁有些失望,这小家伙倒是回家了,自己呢?自己什么都没得到,白白在屋顶疯跑了一个早上。   窗户开了,小动物跳上了窗沿,开窗的是一个年轻女人,红棕色的波浪卷发打理得很有光泽,高鼻梁,深眼窝,脸上画了精致的妆容,嘴唇红艳艳的。你第一眼看到她,脑海里就会浮现出“成熟”、“活力”、“韵味”、“新时代”等词汇。   小动物站在窗台上,扭过头朝着伊芙的方向轻唤了一声,于是那女人也注意到了蹲在屋顶上的少女。她看着伊芙,先是诧异,继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那笑声不大,但在晨间空旷的街道上却产生了回音。女人朝伊芙挥了挥手,问她:“喂,姑娘!下得来吗?”   伊芙看了看脚下二十几米远的地面,回答道:“没问题的!”   “那就来我家坐坐吧。”那女人关上了窗,随后又立即打开,补充了一句:“我在楼下等你。”   从伊芙此时的位置,能隐约看到女人在屋子里的动作,她拿起了一件外套,一路小跑地冲出了房门,不到一分钟就出现在了楼下。   “喂,你准备怎么下来?”女人在楼下问她。   “我现在就跳下去。”伊芙说着,就在对方的惊呼声中纵身一跃,跳向街道半空,在下落的过程中,她的裙摆翻飞了起来,几乎要盖在了她的脸上。   伊芙将左手放在施法书上,默念了一句:“Loo-Ha-Gha!”   少女的身体化作了一团青烟,从半空飘向地面,然后又变回了原本的模样。   这赫然就是哈维因经常使用的雾行术。   “哦,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准备直接跳下来,你没事吧?”女人拍着自己的胸口说道。   伊芙摇了摇头。   “下面还是有些冷,我们先上去吧,喝点热茶。”女人朝伊芙笑了笑,率先走进了楼道。   女人名叫莎澜·温,听她介绍说,她是一位炼金学者,目前暂居此地。骑士院去年雇她来改良建筑中的照明纹印回路,因为工程量巨大,而人手又不太够,所以用了不少时间。她在这边无事可做,便在骑士院中申请开办了魔法纹印基础课,但只面向训练所和学院的高年级学生,一星期讲一节课。她是从东部城过来的,但老家却是在更遥远的天翳洲,一个叫“索特旦风”的国度。   “巴浮罗经常会带一些路上结实的小伙伴回来认路,好让我给它们投食,一般都是些猫、鼠,或者鸟类,有时也会带一些蛇和蝙蝠回来,但带人回来我还是第一次见。”一说起这个,莎澜就忍不住笑。   “是这样吗?”伊芙有些尴尬,“我倒是没多想,就是好奇它要去哪。”   她看向一旁的透明水缸,此时这只名叫“巴浮罗”的小动物正在水里欢快地游来游去,长长的尾巴时不时地卷成一团。水缸底层刻画着魔法纹印,用来照明和加热水温。   “这究竟是什么动物?”伊芙问。   “我们管它叫汀奥内克,也有说它是陆海象的,不过按博物分类来说其实是属于沼泽龙科。羽地这边确实很少见,野生种主要分布在天翳洲的南部岛屿,但野生种长得很大,也没这么可爱。”莎澜一说这种动物,就有些停不住嘴,“我们旦风这边驯养汀奥内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第三纪元,通过长时间的育种,也养出了很多不同的品种——就像给猫和狗育种那样——有些大体型的可以当坐骑或者猎伴,而像这类小体型的就可以当宠物来养。我非常喜欢它的眼睛,又大又圆,还会随着光线改变瞳仁颜色。”   “它都吃什么?”   “最喜欢吃鱼,或者切成小份的肉,不过虫子也吃。”   “我能过去摸摸它吗?”伊芙终于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的话。   “当然了。”   两人走到水缸旁,伊芙把手伸了进去,就见巴浮罗从水底游了上来,围着她的手指打转。而正当她准备摸它的脑袋时,这小家伙突然张大了嘴,朝着伊芙的手指一口咬了下去。伊芙被吓了一跳,但随后又发现手指上并没有痛感传来。汀奥内克嘴里虽然有牙齿,却没有实实在在地咬在伊芙的手指上,那感觉甚至有些痒。   “也差不多该到喂食的时间了,你来试试?”莎澜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小碗鲜肉粒,递给了伊芙。   “要怎么喂,扔进水里?”伊芙问。   “像这样就行。”莎澜拿起几粒肉,放在手心里,就这样贴着水面平举,也几乎是同一时间,巴浮罗从水下探出脑袋,用两只带蹼的前爪抱着莎澜的手腕,侧着脑袋用长舌头将她手中的肉粒卷进了嘴里。   “如果是活鱼倒是可以直接扔进去看它捕猎,但肉会污染水体,很容易让温水发臭。”   伊芙学着莎澜的样子将肉粒放在手心里,让巴浮罗抱着自己的手腕进食,这时的汀奥内克十分老实,无论是摸它的头或是摸它的长牙,它都不会反抗,最多只会小声地叫,以对此表达不满。   汀奥内克每顿要吃100克左右的食物,以其体型来说,食量算是大的。   巴浮罗吃饱之后,便自行窜出了水缸,在一旁的垫子上抖搂掉身上的水渍后,跑到窗台上睡大觉了。   “如果是巴浮罗那些其他朋友来访,我倒是有把握招待好它们,但巴浮罗今天带了位姑娘回来……哈哈,抱歉,我家里不常有客人。”洗过手后,莎澜端来了一盘点心给她尝,“这是楼下的一位好心邻居做的豆蔻面包,每个星期天我都会托她顺带做一些,你运气不错,这些是刚出炉的。”   这些面包被做成了花骨朵形状,表面呈现出光泽的焦糖色,上面还点缀着巴旦木杏仁薄片。伊芙拿起一个轻咬了一口,表皮酥脆,而内部柔软而有劲道,有一种独特的香辛料味。   巴浮罗的毛发在阳光的照射下慢慢变得蓬松起来,它的背部随着呼吸不断上下起伏着,尾巴绕着身体盘成了圈。   伊芙伸出手,在它胀鼓鼓的肚皮上揉了揉,那感觉非常柔软、温暖。   “说实在的,巴浮罗十分怕生,它能让一个刚认识的陌生人这样碰它,连我这个主人都有点吃醋了……”   加了牛奶的红茶,搭配松脆的甜面包,与新认识的朋友坐在客厅里,聊着她家里的奇怪宠物——伊芙觉得自己没有白来。   “巴浮罗对这座城堡有着自己的理解,尤其是在认路方面,它有它自己的捷径。而且,在你今天来这里之前,这条路对人类来说,还一直是一个秘密……”或许莎澜在这边也没有几个说得上话的朋友,关于自己的汀奥内克,她有太多话想和别人分享了。 [46]城堡、动物,以及人(其二)   这天下午,伊芙完成了训练所的草药学课程,随后返回公寓。上到七楼后,伊芙看到不远处的走廊上站了几个人,而那位有着淡金色长发的艾薇拉也在其中。伊芙一走进她们,就发现场面有些不对劲。   艾薇拉此时被三名女生围堵在走廊上,原本白皙的脸上此时浮现出了几片红痕,显然那是巴掌印。   三名女生中有两名穿着学院制服,一名穿着训练所制服。她们见伊芙走过来,都是面色不善地盯着她看。   她们离伊芙所在的公寓房间不远,伊芙路过她们时,艾薇拉一直低着脑袋,就好像没有注意到伊芙一样。   “管好你自己。”中间那位穿着学院制服、手中拿着一把檀木雕花折扇的女生拍了拍着艾薇拉的脸颊,轻声说道。说话时她正侧着脸看着伊芙,也不知这句话到底是对谁说的。   伊芙看了她一眼,走到公寓门前,门是锁着的,伊芙从包里翻出钥匙打开门,进了房间。   走廊又恢复了安静,那说话的女生一脸玩味地看着低头不语的艾薇拉,揪着她的长耳朵说道:“你瞧,我没说错吧,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正眼瞧过你了吗?你为什么就不能听话一点呢?你是怕她还是怎么的?你这个讨人嫌的墙头草,雪莫人果然都是一群猪脑袋,除了这张脸好看,再就没一处优点了。”她捏着艾薇拉的脸左右晃了晃,又说道:“现在可好,她都回来了,这笔账我们改天再算。”   “我们走吧。”她对另外两名女生说道。   三人刚想撤退,却见伊芙又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径直走到了她们身前。   “出来看热闹了?”那女生双手抱在胸前,说出口的话很刺耳,“整天忙东忙西的,也不知暗地里在干些什么。”   伊芙想要将艾薇拉拉到自己这边,却被那位穿着训练所制服的高个子女生身手拦住了。这女生长得很健壮,肩膀宽阔,上唇还能看到淡淡的胡子,实在是有些吓人。   “怎么回事,现在男人也能随便出入女生公寓了吗?”伊芙抬头看着她,挖苦道。   另外两名穿学院制服的女生听到伊芙这样说,脸上竟然都闪过了一丝惊慌,就连艾薇拉也抬起了脑袋,一脸担心地看着她。此时她的眼睛很红,不知是因为被欺负的,还是因为伊芙的出现。   “哼,你个小矬子,别以为在这边有点关系,就能谁也不怕了,西克贝琳算个屁。”高个子女生嗓音低沉,她盯着伊芙的眼神十分凶狠。   拿折扇的女生眼见着冲突升级,隐隐露出了得意的表情,那显然是在幸灾乐祸。   “你们今天其实是冲着我来的吧?”伊芙后退了一步,为的是能与站在高个子身后的女生说话,“你们别为难艾薇拉,有什么不满就当面和我说清,别把事情弄得这么复杂。”   “什么清不清楚的,你先把你刚才的话说清楚,你刚才说我什么来着?”高个子女生向前走了一步,伊芙粗略估计,对方这身高至少要有185公分。   “我说,你该刮胡子了。”伊芙又后退了一步。其实她也不想去惹这样一个不知底细的家伙,可此刻敌众我寡,她觉得自己首先在气势上就不能输。   这句话一出口,高个子终于被惹怒了,伸出手就要去抓她的头发。她速度非常快,伊芙急忙向后躲闪,险之又险地避开了她的手,但人虽然躲过去了,头上的发饰却被对方扯了下来。   “躲得倒是快。”高个子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失手,她两手一用力,就将那系带发箍拆成了两半。   看样子,伊芙今天非要和她打一架了,可两人在个头上有着难以弥补的差距,想要空手打败这家伙,不太现实。   高个子又迈前一步,飞起一脚朝着伊芙胸口踹去,伊芙朝一边躲闪,并抱住了对方的小腿想要将她扳倒,但她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身体重量——虽然她力气不小,可因为体重太轻,还是会被对方拖着走,于是只好放弃,转而向着对方身侧移动,并朝着对方另一只腿的腿弯踩了一脚。伊芙的动作很快,而对方也是大意轻敌,被她这样轻描淡写地一踩,便瞬间失去支撑单膝跪在了地上。   旁边看热闹的两个女生顿时发出了一声惊呼,并向后退了几步。   高个子愣了几秒才反应了过来,心中惊怒交加。她急忙站了起来,又朝着伊芙冲了过来,似要一雪前耻。   说起来,伊芙还是第一次参与这种形式的斗殴。她原本就是个处事谨慎、甚至可能有些懦弱的人,就连上辈子也没和别人真正动过手。但今时不同往日,伊芙学了几年本事,似乎也开始倾向于用武力解决问题了——武力当然能解决问题,甚至能马上解决问题。   高个子朝伊芙伸出了手,她倒是没想着要揍伊芙两拳来让自己消气,只是迫切地想要抓住她,她知道,只要一抓住她,她就再也跑不掉了。一般来说,遇到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逃跑,或许对方也有以此逼迫她离开的意思,但伊芙不能这么做,因为旁边还有人在看着她,只要自己一逃跑,今后的麻烦事就会越来越多。   伊芙借着身形小的优势,在走廊中与对方绕来绕去。她甚至还在从对方胳膊下钻过时,朝着对方的腰腹来了一记肘击。高个子发出了一声闷哼,这一下还挺疼的。而这一击似乎是将她打醒了一般,高个子此时终于意识到,对面这个小女生好像并不像表面那么柔弱。她这样想着,便握起了拳头,朝着身侧的伊芙快速甩出了一拳。伊芙见这一拳来势凶猛,急忙朝后闪躲,拳头从她的耳尖掠过,发出嗡的一声响,惊得伊芙后颈发麻。   “你来真的?”伊芙也有些生气了,若这一拳真打在了自己脸上,其后果很难想象。   “你不是很能躲吗?那就继续。”高个子见她退缩了,也算是出了口气。她朝着伊芙快步走了过去,又挥出了一拳,依旧是带着很大的力道,连后面看戏的女生都紧张得皱起了眉。   伊芙大部分时间都在躲,虽然她也想还击,但却因为很难够到对方的脸,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两人缠斗了一会儿,伊芙又想故技重施,顺着她出拳的胳膊绕到了她的身侧,并结结实实地给了对方小腹一拳。伊芙这么做了,可这一次她自己也没讨到多少好处,高个子硬是吃了她这一拳,并回手给了她一拳。   伊芙这次并没有完全躲开,这一拳打在了她的脸上,她只觉得嘴角一阵麻木,人一下子就失去了平衡,倒退了几步贴着墙坐了下去。她此时觉得嘴里弥漫着一股咸腥味,于是便朝地上啐了一口,吐出的是鲜红色的血沫。伊芙摸了摸自己的下嘴唇,有些刺痛,似乎是破了几处,甚至连牙都有些松动了。其实对方也没好到哪里去,高个子此时满头是汗,一只手还捂着肚子,不过她依旧觉得自己才是赢家,此时正得意地朝伊芙笑。   是了,她刚才一直都是朝着自己的脸下手。伊芙想清楚了这一点,就不禁感觉气血上涌,心头升起一股怒意。   她从地上站起身,与对方瞪视着,而对方则捏了捏拳头,朝着她慢慢走来。   高个子越走越近,速度也开始变快,她举起了拳头,脸上也浮现出狰狞的笑。   伊芙长呼了口气,一只手贴在了身侧的施法书上。   高个子正准备给伊芙的鼻子来上一拳,却见对方突然失去了踪影。在轻身武技的加持下,伊芙轻盈地跃至半空,她在空中翻了个跟头,一脚踩在了高个子的胸口上,她两手抓着高个子的头发,用另一只腿给了对方侧脸一个膝盖。她很清楚要击打在人的哪个地方,用上什么力道,才最容易让人瞬间失去行动能力。这一招并非是她临时起意,而是在与茂奇研究魔武混合的对敌策略时一次次尝试出来的。   伊芙就这样骑着对方把高个子放倒了,她坐在对方的胸口上,还朝一旁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   伊芙看着不远处表情惊惶的三个女生——确实,艾薇拉也很震惊——笑了笑,她站起身,朝着带头的女生走去。   “你想干什么!”对方后退了一步,但却并不打算逃跑,她故作镇定地说:“学院里不允许私自斗殴,你已经违反校规了,小心我去举报你。”   “校规里有没有说,不允许欺负同学,要相互帮助对方?”伊芙捂着嘴角说道,她此时只觉得嘴里疼得厉害。   看着伊芙越走越近,另一名女生头也不回地跑掉了,而身后的高个子虽然已经醒过来了,却没有起身,只是躺在地上不断呻吟。   这女生眼见此时只剩她孤身一人,竟然从腰间抽出了一把匕首,抵在了身边艾薇拉的脖子上。艾薇拉原本还在发愣,此时见到对方手上的匕首,竟然就这样直接晕了过去。这女生十分笨拙地想要扶住她,无奈力气太小,只得眼睁睁地看着艾薇拉倒在了地上。   于是她只好把刀子对准了朝这边走来的伊芙。   “这件事还没完,你等着。”那女生一边说,一边举刀后退。由于这边刚才弄出了不小的响动,此时有不少人都在走廊中围观。   伊芙并没有打算放过她,她向前跨出一步,对方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被她抓住了拿刀的手腕。伊芙就这样贴到了对方的怀里,迈步、弓身,以自己的背部作为支点,使出了一记干净利落的过肩摔。   女生身上似乎是喷了香水,伊芙近距离闻着她身上的味道,只觉得一阵恍惚。   走廊里发出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女生手中的匕首摔在了地上,那檀木折扇也摔飞了出去,磕得破破烂烂。   伊芙刚才还在气头上,直到她将女生扔出去时才意识到自己此时在做什么,趁着自己还没把对方摔在地上,便急忙用脚在她的背部垫了一下,以免她摔出内伤。被过肩摔有多疼,伊芙是再清楚不过的。   女生虽然没有受伤,但此时躺在地上明显是被吓懵了。她甚至都没明白自己是怎么躺在走廊上的,而当她看到伊芙的脸时,便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此时走廊里东倒西歪地躺着三人,只剩下伊芙一个人站在那里。这场面着实有些不太像话,有不少胆子大的女生已经围了过来,又是嘲笑又是议论。   伊芙叹了口气,双手环抱着艾薇拉的腰部,把对方托在自己一侧的肩膀上。抬一个正常人和抬一个晕倒的人是两个概念,就像扛一袋大米和扛一袋流动的水的区别。但好在艾薇拉并不重,伊芙没有费多大力就将她托在了肩上。少女的身体很柔软,对方的腰此时隔着单薄的衣物贴在她的脸颊上,让上辈子就没有接触过多少女人的伊芙感觉有些眩晕。   伊芙扛起艾薇拉的这番举动又引起了周围人的一片惊呼,甚至还有人鼓掌欢呼了起来,不知道她们是在高兴什么。   伊芙把艾薇拉扛回了公寓房间,并锁好了门,没有再去理会外面的人。她把艾薇拉轻轻放在沙发上,自己也在一旁坐下,没了吵吵嚷嚷的声音,伊芙此时的心情终于平复了下来。她此时真有些后悔了,没想到刚开学不久就惹了乱子。   此时,公寓的房间里也是一团糟,桌子上地板上都是水渍,窗台上的花盆也摔碎了一个,几把椅子也是横七竖八地放着。伊芙第一次进来时,房间中就已经成了这个样子。不仅如此,伊芙的卧室还被锁了起来——她从来都没有锁门的习惯,显然这是艾薇拉做的。原本客厅的桌子上还放着一些伊芙曾经借来的笔记,此时都堆放在了伊芙卧室的床上。结合刚才外面发生的事,不难猜到今天下午在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伊芙觉得自己应该好好感谢一下艾薇拉。   屋外的哭声与嘈杂几乎是同时消停下来的,咔哒咔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最后在伊芙公寓的门前停了下来。   “公寓管理,同学请开一下门。”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和一个女人冷冷的声音。 [47]城堡、动物,以及人(其三)   西克贝琳·斯格莱申是在昨天回来的,比预期晚了一个多星期,而说起原因,是因为她在星忒恩城看到了一样好东西——全息投影阵盘。她认为这东西能用在课堂上,但可能需要改进才行,因为她所见到的阵盘,其投影规格不过两米见方,影像也比较虚浮。投影阵盘的单价昂贵,若要在骑士院普及,那就不知道要花多少钱了。一方面,她需要协调相关负责人来同意这件事,比如说,要让教师们明白这种设备的好处,说服校董投资投影阵盘的改进项目,再让财务部乖乖出钱;另一方面,她需要联系到阵盘的发明与制造者,与对方商议这件事的可行性,并在改进方案与采买价格上进行进一步的讨论,甚至还可以考虑让校方出钱参与到这项产业中去,并向其他学校推售设备……这些事情中,有些已经完成,有些需要同期进行,有些是后续的计划。不论怎样,西克贝琳都很看好全息投影阵盘的前景,她甚至觉得这东西能成为推动眼下教育界革新的一大基石——只要能把成本控制好。   西克贝琳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找到并拜访了投影阵盘的发明者。对方听她说起这件事,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于是,西克贝琳就和对方约好了,只要她能让校方初步同意此事,就会给对方写信,把对方从星忒恩城接到奔龙堡来,与校方初步商讨这件事的可行性。   而现在,西克贝琳需要草拟一份给校董们看的计划,而她开始写这些内容时,心里却已经开始打退堂鼓了——这件事实在是过于麻烦,不仅是其本身麻烦,同时也会给自己惹麻烦。如果阵盘难以达到预期效果呢?如果教师们不愿意用呢?如果政府以滥用魔法器具的理由不予推广呢?诚然,若能办好这件事,其中的好处不用多说,但其中的风险也同样无法忽视。一想起这些事,西克贝琳就十分头疼。   她闭上眼睛养了会神,又拿起身旁的茶杯喝了口茶,目光随即落在一张请假表上,这才想起昨晚第七公寓管理员对自己说起过的事。她深深叹了口气,只觉得自己的偏头痛又加重了几分。   听说在昨天下午,第七公寓里发生了斗殴事件,那位洛提兰托她照顾的伊芙小姐把泰特罗格的堂妹打倒在地,并将另一名从首都来的学生也给打伤了。泰特罗格的堂妹名叫巴替娜·德安萨,是训练所的二年级生,在学生中是出了名的霸道,很难想象居然还有人能把她打翻在地。管理员向她说起这件事时,西克贝琳还有些纳闷,这学生在校期间竟然还带着贴身护卫吗?可管理员又向她解释说,是那学生亲自动的手。 管理员说起这件事时,连她自己都不大相信,可围观学生同样众口一词,她也不得不信。   很难说在这件事上谁占了更大的过错,但不论怎么说,都不应该用暴力解决问题,尤其是这几个还都是女孩子。西克贝琳是这样想的。   作为哲学学院的年级主任,她有许多事要做,不仅要制订学期的工作计划,还要亲手负责教学用品的的采购,甚至还要时不时客串一下政教老师。   外面响起了敲门的声音,西克贝琳拿起桌子上的小镜,审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着装,这才回应道:“请进!”   门被慢慢打开了,先进来的是一个小个子的女生,而后面跟着的则是西克贝琳印象颇深的雪莫族人艾薇拉。原本西克贝琳觉得艾薇拉已经够漂亮了,可前面进来的黑发女生却更胜几分,虽然身材还很青涩,但未来或许不可估量。   伊芙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这样的情景下与这位西克贝琳见面,她找了对方几次未果,结果直到自己这边出了乱子,她才迟迟现身。   “你就是伊芙?”西克贝琳后知后觉,她再一次面带惊讶地打量着眼前的小姑娘,“真是你把巴替娜打倒的?”   “巴替娜是谁?那个高个子吗?”伊芙说,“确实是被我打倒的,她那么壮实,应该没受什么伤。”   西克贝琳听出她并没有悔过的意思,脑袋又开始痛了,她问她:“下手有分寸,就可以在校园里斗殴了吗?”   “我知道,这是我的不对。”伊芙说道,“但我还是想提醒您,是她们先来欺负我的,还有艾薇拉……她们先动的手。”   “遇到这种事,你应该去找公寓管理,或者来找我,如果我不在,还有副主任在。”   伊芙看着她,没有再辩解。   “我知道这件事起初错不在你……”   “伊芙同学是为了我才和她们打起来的。”一旁,艾薇拉的声音打断了西克贝琳的话。   西克贝琳愣了愣,然后朝她点了点头,语气舒缓了一些:“我知道,当时她们做了什么,我问过与你们同层的学生。”她又转过头对伊芙说:“而且也不是伊芙先动的手,听说你也受伤了?”   “没有大碍。”伊芙摇了摇头。   “她被那高个子打中了脸,嘴里磕破了好几处,当时就吐出了好多血,现在嘴角还有点肿。”艾薇拉说。   伊芙侧过了脸,表情有些尴尬。   办公室里沉寂了几秒钟,西克贝琳叹了口气,说道:“好吧,伊芙。这件事我也不想太过苛责你,巴替娜向来都喜欢欺负我们学院的学生,这件事我会向她的堂哥泰特罗格反映一下,你以后再看到她也要小心点。”   “那……如果她再来惹我,我可以揍她吗?”伊芙问。   西克贝琳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她又将一张单子放在她身前的桌子上,伊芙和艾薇拉一同弯腰去看。   “锡林雅被你打伤了,她向我申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可能你还要付点医药费。”西克贝琳一边说,一边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她哪里受伤了?”伊芙问。对方虽然吃了一记过肩摔,但还不至于一星期下不来床吧。   “右脚肿了,我昨晚去看过她,的确伤得很严重。”西克贝琳说,“我知道你可能不是故意的,但刚开学就要耽误一个星期的课程,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她当时手里还拿着刀,弄成这样也是她自找的。”伊芙也不甘示弱。   “你连巴替娜都打得过,从主观上说,一把匕首对你算是威胁吗?”西克贝琳也有些不高兴了,“你们是同学,在学院里也不用探讨什么程序正义,不用找理由。你当时打了她,就是想教训她一顿,而不是因为她拿着刀,我说的有错吗?”   “是没错,但我认为我做的也没错。”   “这件事不是以错和对就能评判的,你本来能做得更好。”西克贝琳说。   “但那时我还在气头上。”伊芙依旧在和她争辩,“你也不能要求我在打了一架之后还能冷静考虑后果。”   “好了。”西克贝琳摆了摆手,似乎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争论,“伊芙,我能看得出你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我原本还以为洛提兰让我照顾的是一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现在看来……你分明能照顾好自己。”   “所以是洛提兰让你这么做的?”伊芙本来就打算问她这件事,现在她自己提出来了。   “是,他说让我多看顾一下你,强调了好几次,甚至还给了我一笔钱。”西克贝琳看着伊芙,用手揉了揉额头,“我没和他打过多少交道,是我意会错了?”   “他为什么要给你钱?”伊芙问。   “总不会是雇我来照顾你。”西克贝琳回答。   “所以你就花钱雇艾薇拉照顾我?”   “重点不是雇,而是必须把这笔钱记在账上——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经她提醒,伊芙对这件事终于有了一点头绪。五十多岁的洛提兰先生与三十多岁的西克贝琳女士终究是两代人,有着不同的做事习惯。洛提兰算是骑士院的权威代表,做起事来颇为官僚,而区区一个年级主任,与他相比又算得了什么。从二十多岁战战兢兢工作到现在的西克贝琳在他的威逼利诱之下,勉强收了他的赃款,事后却又不想乖乖就范,于是便想了个法子——就是把这笔钱花在伊芙身上。一方面,这笔钱的去留有迹可查,而另一方面,她或许还有趁此机会报复伊芙的打算。以她这样精打细算的做事态度来看,她不会想不到这种雇学生来当佣人的行为究竟会对当事人产生多恶劣的影响。自己在新生中受到排挤,不仅是锡林雅在其中煽风点火,这位西克贝琳也同样功不可没。毕竟,能进骑士院学习的人都自视甚高,想要从中找出一个甘愿伺候别人的年轻人,她肯定找过不止一个人,而在新生群体中,如此富有针对性的话题最有市场,这样一想,自己还没到学院时,恐怕就已经名声在外了。   伊芙涨红了脸,却忍耐着没有发作,她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但无论怎样,自己都应该冷静下来,考虑如何挽回。她说道:“我会和洛提兰说的,让他收回这笔钱。”   “我和艾薇拉之间还有协议。”   “也交给我,我会妥善处理的。”伊芙连忙说。   西克贝琳笑了笑,从抽屉里拿出一张纸,交给了伊芙。   “你和锡林雅的事我不会再追究了,但你需要写一份检讨,一星期内交给我。”   “有字数要求吗?”伊芙问。   “没有,但通不通过,要看你字里行间的态度。”   “锡林雅也要写吗?还有巴替娜……”   “都要写,但锡林雅那边我会放宽时间,巴替娜是由训练所负责的。”   “好,我会写的。”伊芙点了点头,目光又扫到了那张请假单上。   锡林雅·克拿卡……   克拿卡……科密诺是不是姓克拿卡?   “请问,您知道锡林雅的身份吗?她是从沸蒙来的吗?”伊芙问西克贝琳。   “她的确是沸蒙人,是一位校董的女儿。”西克贝琳回答,她眼中的警告意味很强。   “您说的这位校董是叫科密诺吗?一个脖子很粗的男人?”   “是他,你认识他?”西克贝琳有些意外。   “确实很熟。”伊芙犹豫了一下,又说道,“我想去探望一下这位锡林雅,不会捣乱,只是想和她解除误会,您能把她的公寓门牌号给我吗?”   西克贝琳没有马上答应,她在思考伊芙这句话的真实性,从之前发生的这些糟心事来看,这些关系户都不是省油的灯,如果可以的话,西克贝琳真想将她们一次性全部开除。   “关于她这周的课程,我说不定也能帮得上忙。”伊芙又说。   “好吧,不过你得答应我,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许动怒,也不许动粗。”   “一定。”   伊芙与艾薇拉出了西克贝琳的房间,都是一脸轻松的表情,仿佛刚才进的不是办公室,而是厕所。   锡林雅与伊芙她们住在同一栋公寓里,但不是在同一层,她住在二层。考虑到对方竟然是老朋友科密诺的女儿,伊芙突然就不怎么生气了。她是觉得,自己和科密诺算是朋友关系,那锡林雅自然就应该算是她的晚辈,作为长辈来说,应该对小辈抱有一定的容忍态度,并适当给予引导和教育。   此时,西克贝琳坐在办公室中,依旧盯着那份一字未动的信纸发愁,在见过伊芙本人之后,她的心情就更加无法平复了。人心总是复杂的,有高尚面,有灰暗面,也有脆弱面,西克贝琳也是一样。当时,洛提兰将一袋装有20枚金币的钱袋塞到她的手中时,那沉甸甸的感觉让她在震惊之余又莫名地震怒——要知道,在这个年代,西克贝琳的年薪加上堡主赐予的布料粮食来折算,总共也就值这些而已。对于像她这样的人来说,意外之财并不会让她有多开心,只会让她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这世间的不公平。洛提兰所做之事,在他自己看来或许不值一提,但在西克贝琳看来,却更像是一种对她本人的否定。她不否认自己是有仇富心理的,她对富人的道德水平向来抱有毫不掩饰的偏见。   而最终,这种偏见落到了一个无辜者的头上——而且还是自己的学生——西克贝琳觉得自己确实应该反思一下了。 [48]城堡、动物,以及人(其四)   自从这件事发生以后,艾薇拉终于不再像以前那样总保持着若有若无的疏离感,与伊芙交谈时话也变多了。   人的内心活动通常都是复杂的,总伴随着矛盾与自欺欺人。起初,艾薇拉在锡林雅的挑唆下,也对伊芙抱有着一定的敌意。她是雪莫人,算是学院里少有的异类,因此,锡林雅的邀请就显得极具诱惑力了。她给了伊芙三把钥匙,其中一把是自己房门的钥匙,或许伊芙以为这种交换钥匙的行为只是出于信任,但其实,重点是在于艾薇拉留下了一把她的房门钥匙,这也是锡林雅授意的,为的就是能在必要时候给予对方以重创。可能在艾薇拉看来,作为交换性质的、给伊芙留下自己房门的钥匙,仅仅是因为她在良心上能够过得去。   不管以前怎样,艾薇拉最终还是站在了伊芙这边。或许是因为她本性纯良,或许是因为发现伊芙并不像锡林雅描述得那样可憎,又或许是因为伊芙在某些方面感化了她……有时,一个人全凭感觉做决定,而不利益层面上斤斤计较,可能会做得更好。   伊芙打算去探望锡林雅,艾薇拉也想要跟去,但被她拒绝了。   今天又是一个周末,对于一周上六天课的学院学生来说,周末是难能可贵的,但伊芙依旧会在五点起床,去训练场进行晨间训练,这是她在庄园时就养成的习惯。从她第一次拿起剑的那刻起,茂奇就对她说过,无论一个人天才与否,强大与否,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始终保持着对力量的虔诚。如果把剑士比做信徒,那么练习就应当如同晨祷一般每日不断——但与向神祈祷不同,身体绝不会辜负主人,有付出必有收获。   晨间练习过后,伊芙十分熟练地攀上了墙头,跟随巴浮罗向着东南角进发。汀奥内克是一种很聪明的动物,伊芙跟着它认了不少路,但都是些非比寻常的“上层路线”。时间已经过去一周了,伊芙在这期间又去过莎澜家两次,每次都在那里蹭顿早饭再去上课,她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但一想到周末特供的豆蔻面包,她今天还是来了。   莎澜是一个健谈的人,她的健谈表现在她的专业性上,虽然在炼金方面确实没什么好讲的,但在博物学上,莎澜对一些稀奇古怪的生物抱有着浓厚的兴趣。两人一开始的话题仅限于汀奥内克——说巴浮罗今天去了哪,又今天吃了什么等等。后来,话题便逐渐扩展到了一些神秘物种上面,不管是古生物还是神话生物,这些都是莎澜所感兴趣的、伊芙所好奇的。莎澜画得一手好素描,她能画出不同品种的汀奥内克,也能画出长相怪异的陆行龙,其形象跃于纸上,皆是惟妙惟肖。如果不是时间上不允许,莎澜也想给伊芙好好地作上一幅肖像画。   约九点多钟,伊芙告辞离开,回去时依旧是走的屋顶路线,因为她发现上面的路确实要更便捷一些。而在路过不知是谁家的屋顶花园时,她还顺手摘了几束茶花拿在手里,属实是缺德。   她带着花回到了公寓楼,先去的锡林雅的房间。开门的是那天跟在锡林雅身边,后来跑路的那名女生,对方看到来人竟然是伊芙后,甚至还吓得直接锁上了门。伊芙在门外再三说明自己的来意之后,对方才将信将疑地开了门。   锡林雅半躺在床上,看着走进来的伊芙,依旧是和上次一样,眼神实在是算不得友善。   伊芙朝她笑了笑,问她:“伤得严重吗?”   对方没有回答,反而是白了她一眼,扭过了头。   “一直躺在屋子里实在是太闷了,应该多通通气。”伊芙说着,便把卧室的窗户推开,今天依旧是个晴天,空气中仿佛能闻到山林的气息。桌子上有一只玻璃杯,里面还有半杯水,可能是锡林雅用的,伊芙就这样把拿来的几束花**了那只杯子中,看得锡林雅大皱眉头。   “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锡林雅终于忍不住问。   “过来和你解除误会的。”伊芙回答。   “误会?我们不存在误会。”锡林雅冷笑了一声,“我对你的事一清二楚。”   “你知道我是谁?”伊芙有些意外。   “当然知道,伊芙嘛。”锡林雅斜着眼看着她,“我父亲总是提起你,我来这里上学也同样是拜你所赐。”   锡林雅的这句话打得伊芙有些措手不及。她重新审视了这位对自己冷眼相待的富家千金,却觉得她与她父亲的相貌并无多少相似之处。   “你讨厌我?”伊芙问她,“就因为这点事?”   “这点事?”锡林雅瞪着伊芙,“我讨厌你的地方多的是。”   “你讨厌我什么?咱们就不能握手言和吗?”伊芙笑着说。   锡林雅不说话了,闭着眼睛假装睡觉。   “我听说你请了一星期的假,有那么严重吗?就不能坚持去上课?用不用我帮你弄一副拐回来?”   “滚!”锡林雅抽出身子底下的枕头,朝着伊芙扔了过去。伊芙接过了枕头,又将它扔回了床上。卧室门此时是开着的,锡林雅的室友正在门口张望,却不敢靠近两人。   伊芙朝那女生挥了挥手,示意她放心。她又对锡林雅说道:“你也知道现在耽误课程的后果有多严重……”   “我知道,大不了退学。”锡林雅打断了她的话,“又不是我想来这里的,我回去会和父亲说,我被退学都是因为你造成的。”   这家伙还耍起了小性子。伊芙暗自发笑,她说道:“你告诉他又能怎么样,让他过来给你报仇?”   “你等着,我回去就雇人杀了你!”锡林雅一只手抓着被单,盯着伊芙恨恨地说。   “好了好了,别说气话了。”伊芙抽出书桌下的椅子,坐到了她的对面,“小小年纪,有什么疙瘩是解不开的?我就这么让你看不顺吗?用不用我跟你说声对不起?”   锡林雅咬着嘴唇,气得说不出话来,两行清泪从她的脸颊滑落。   “好了,别哭了。”伊芙从口袋里掏出一方手帕,想给她擦泪,却被对方一把推开了。   “我对你可是一点恶意都没有。”伊芙说这话时,总算是带了点认真劲儿,“你是科密诺的女儿,那你也可以把我当成你的亲姐妹。”   “你放屁。”锡林雅瞪着红通通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她那带着仇恨的目光,让伊芙都有些退缩了。   科密诺究竟和她说过什么,能让她如此记恨自己?伊芙觉得这件事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弄清楚这件事,但最好是从锡林雅这边入手,若是让科密诺知道了这件事,说不定会把情况弄得更糟。   “没关系。”伊芙笑了笑,“你中午想吃什么?我帮你带?”   “不用你操心。”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伊芙伸出手指挠了挠鼻子,又说道:“像你这样的女孩子拄着拐杖确实不太体面,也不方便,不如这样,从明天开始我背你去上课,直到你能自己走路为止,怎么样?”   锡林雅的眼中似有一瞬的惊讶闪过,但很快又被她掩饰了过去,她冷冷地说道:“我不去。”   “课程不能耽误,就这么说定了。”伊芙隔着被子拍了拍她的腿,没等对方再说什么,便直接起身离开了。   站在门口的女生目送伊芙离开,随后又转头看着锡林雅,有些欲言又止。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锡林雅躺回了床上,“但我还是讨厌她,她也许不做坏事,但她本身就是个扫把星。”   “那……你明天要去吗?”女生问。   “不去。”锡林雅当即回答,随后又补充道:“去把门锁上,如果她来了,别给她开门。”   可锡林雅不上课,她的室友却是要去的。第二天是周一,伊芙早早地就等在了二楼的走廊中。不出意外,这位女生再一次被站在门口的伊芙吓了一跳。   “早。”伊芙朝她露出了一个微笑,“锡林雅醒了吗?”   女生朝身后望了一眼,有些歉意地说:“我也不太清楚。”   “你叫什么名字?”伊芙又问。   “玛拉。”   “谢了,玛拉。”伊芙说罢,侧身进了房间。   玛拉看着少女的背影,脸上竟然有些发烧。   在旁人看来,伊芙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特质,。这也难怪,毕竟她本人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   锡林雅的卧室门是开着的,卧室的桌子上放着一个盘子,里面有一块吃了一半的蛋糕。插着鲜花的杯子依旧摆放在原处,依旧如昨天一般鲜艳。   锡林雅盖着被子躺在床上,也不知是真睡还是装睡,伊芙走上前去晃了晃她的身体,对方却没有丝毫反应。   伊芙双手掐腰看了她一会儿,随即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棕色小瓶,轻轻晃了晃,并打开瓶口悄悄凑到了锡林雅的鼻子前。   锡林雅只觉得一股又臭又冲的味道直冲大脑,那感觉就仿佛是有人把在厕所里发酵的芥末直接塞进了她的鼻孔里一样。她被这味道一刺激,直接从床上挺了起来,捂着鼻子干呕了两声。   “你拿的什么东西,快扔了它!”锡林雅指着那小瓶子说道。   “这是嗅盐。”伊芙将瓶子放回了背包,“你竟然没用过这东西。”   “谁会去用这么恶心的东西。”锡林雅依旧在捏着鼻子说话。   “这可是好东西,刚才我怎么叫你都不醒,只要闻一闻到这味道,人就精神多了。”伊芙自己倒是没有使用嗅盐的习惯,但在茂奇的影响下,还是会随身携带一瓶,以备不时之需——也确实派上了用场,前几天给艾薇拉用过,今天又给锡林雅用上了。不得不说,这两人对嗅盐的反应都是出了奇的大。   “该去上课了。”伊芙说,“我已经和西克贝琳说过了,她允许你穿便装听课。你有没有穿着方便点的衣服?”   锡林雅此时不知在想些什么,神情有些茫然,她下意识地看向一旁的衣柜,于是伊芙便走过去查看。   或许,关系的缓和正是源自于第一次的默契。   锡林雅也不再像昨天那样抗拒了,默默地穿好了外套。   伊芙弯下腰,背对锡林雅站在床前,示意她上来。锡林雅犹豫着问道:“你……真的行吗?”   “小意思。”伊芙两手背在身后,“来吧。”   锡林雅比伊芙要高一些,但也没高出多少,她体重不算重,趴在伊芙背上,也费不了伊芙多大力气。锡林雅两手搭着伊芙的肩膀,伊芙两手钩住她的腿弯,就这样稳稳当当地下了楼,步履轻快地朝着讲堂建筑的方向走去。   这两人走在城堡的道路上,造型十分惹人注目。或者在不知情者眼里看来,她们的感情一定非同一般。   天气渐渐转暖,似乎又到了伊芙最喜欢的季节了。昨夜刚下过一场雨,此时虫鸣鸟叫声不绝于耳,也能隐约听到城堡下的暗渠传来的蛙鸣,一阵强风吹过树木的枝桠,树叶和雨露噼里啪啦地洒落一地。每当这个时候,伊芙的心都会不由自主地雀跃起来,仿佛预见了好事在发生。   伊芙倒是真把锡林雅当成后辈来照顾了,无论对方对自己有怎样的偏见,伊芙都觉得自己应当帮一下她,毕竟自己也曾受过科密诺不少的照顾。   于是,在这一天上午的课堂上,伊芙就一直坐在锡林雅身边,监督她听课,看着她做笔记,可观察了一阵子,她就皱起了眉——锡林雅的确不太擅长学习。伊芙在想,自己要不要再推她一把。但她本人也要兼顾训练所与学院两边的课程,实在是没有多少空暇顾及其他,她不确定自己是否还能再分出一部分精力去监督锡林雅。   这一堂课上,不仅是伊芙与锡林雅有些走神,其余学生也都有些无心听讲,他们时不时会看向伊芙的方向——谁都不清楚,这两人究竟是从何时开始变得如此亲密。   在此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 [49]城堡、动物,以及人(其五)   伊芙终于找到那间小餐厅了,可惜时机不太对。   关于那天晚上,伊芙只记得自己当时是走了几级台阶到达餐厅的,门口似乎还有两棵树。由于新堡地处圣丰岳的上半部分,台阶到处都是,有这样特征的地方数不胜数,寻找起来颇为困难。   但今天她敢确认,是因为这栋楼的门口竖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福沃德的餐厅”。伊芙对这人的印象还比较深,毕竟他做的汤面和煎鹿肉都很不错,但她记不大清对方的名字了,只记得当时这人一脸和善地说自己的外号叫“扈从”。   门没有锁,伊芙将门推开一条小缝,朝里面张望,能听见有人谈话的声音,却看不到人影。伊芙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进门就是走廊,伊芙一走进去就回忆起来了——顺着走廊向左拐,沿着台阶向上走半层,就能到达餐厅位置。   伊芙一开门,就看到六七个男人围坐在三张拼在一起的桌子旁,桌子上摆放着吃了一半的菜肴与酒,餐厅里弥漫着驱之不散的烟味。   伊芙一进门,他们的视线便齐齐看向这里,等看到进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后,现场顿时安静了一瞬。伊芙也在这一刻愣住了,甚至有逃跑的冲动。因为这几人之中她确实认识几位,比如那个凶神恶煞的泰特罗格,还有不苟言笑的剑术老师崇格,和一位格斗课的老师,伊芙昨天还在上他的课。   “这不是伊芙同学吗?”崇格坐在最外侧,他今天的打扮依旧如上课时那样的体面,“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他问道。   “洛提兰在这里吗?我一直想找他,但不知道应该去哪找。”伊芙定了定神,回答道。   “你找他?我们今天也在等他。”崇格说,“他前些天去边境办事了,昨天刚回来。”   伊芙听他这么说,不禁有些泄气。这些人看样子可能是要与洛提兰长谈,如果真是这样,那自己就只能改天再找他了。   正当这时,福沃德从后厨走了出来,似乎是听到了这边的动静,他看到站在门口的伊芙,便朝她笑着打了招呼。   “先去里面坐吧。”福沃德招呼她去了里间的小屋,“吃饭了吗?想吃什么?”他问。   伊芙看了眼外面的几人,又看了眼餐厅的钟表,说道:“现在才上午九点,你们这是?”   “哈哈,抱歉,我去给你弄点点心吧,别着急。”福沃德说着就走出了房间。   里间更像是写字的书房,伊芙就这样坐在房间里,吃着福沃德送来的酥饼,静静地等了一阵子。洛提兰是在半小时之后到的,他与外面的教官们聊了一会,便朝着里间走来,他在看到伊芙时,身子明显一滞,然后问:“你是来找我的?”他说这话时,顺便将手中的一叠文件扔在了伊芙身前的桌子上。   “嗯,我有事想找你帮忙。”伊芙连忙回答。   “你今天上午没课?”他又问。   “没有。”   “那你等我一会,不会太久。”说完,他就退出了里间。   洛提兰在与外面的六个男人说话,由于里间的隔音太好,伊芙只能隐约听见他们说起“土匪”、“任务”、“委托”等字眼,或许是和他这次出门办的事有关联。伊芙觉得无聊,便打起了桌子上那叠文件的主意,她开始只是偷瞄几眼,后来干脆将那叠文件挪了过来,将手放在围裙上擦了一把,开始一份份地翻阅。   “驻军区47号楼外墙与台阶的拆除申请……”   “(荆棘历九七年)雨季的蓄水与排水安排……”   “第四批射弧枪械的报废审批……”   这些文件的内容各式各样,而且也并非全都是用克利金语写成的,也有更为书面和学术化的古弗兰托语,这种语言伊芙在博物学课和语言学课上学过一些,但远没有达到无障碍阅读的水平。   这些文件读起来很枯燥,伊芙看了几篇之后就失去了耐心,只草草看了眼文件开头的概要或导论便翻到下一份,这叠文件总共有三十多份,一篇篇地看下来也会花费不少时间。   “本年度(九七年)祸革曼宁(始祖龙)阅读者人选及书目名单……概要:本年度的报名人数依旧较少,目前人数为16人,可能需要延长报名期限……另外还有书目方面的问题,祸革曼宁今年不太喜欢听爱情故事,可能需要重新审核一下学生们上报的书籍……”   正当伊芙看得认真的时候,洛提兰进来了,吓得她急忙将手中的文件丢回了桌子上。对方看到她如此慌张的模样,倒也没有生气,反而是问她:“有感兴趣的吗?”   伊芙连忙摇了摇头。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会来这里的?是福沃德告诉你的?”洛提兰坐到了她旁边。   “我自己找来的。”伊芙回答。   “那还挺巧。”洛提兰将桌子上的文件推向一旁,侧过身将背部倚靠在桌子上,一条胳膊也搭在了桌面上。   “我过来是想和你说西克贝琳女士的事。”伊芙说。   “那位年级主任?”洛提兰点了点头,“我确实向她提到过你,她怎么了?”   于是,伊芙将前些日子发生的事都告诉了洛提兰,包括与巴替娜在公寓走廊斗殴的这件事,但又隐瞒了自己受伤的情况——在她看来,受伤是一件很丢面子的事。   但洛提兰却自己注意到了。   “所以你嘴角受伤了。”洛提兰挑了挑眉,“伤得重吗?”   “我这伤都快好了,你是怎么看出来的?”伊芙有些诧异。   “你说话时的面部动作与上次不大相同,桌上这盘点心也没吃多少,而且细看之下……”洛提兰指了指自己的嘴角,“虽然难以察觉,但这里的皮肤确实还有些发黄。我刚见面时就想问你了。”   “你们这种境界的人观察事物都是这样细致的吗?”伊芙对他有些佩服。   “习惯罢了,你以后也能做到。”洛提兰摇了摇头,言归正传:“你的意思是说,让我把给之前给她的钱收回来?”   “对,你究竟给了她多少钱?我觉得她好像是被吓得够呛……”   洛提兰轻咳了一声,说道:“是我欠考虑了,这件事你可以放心,我会找个时间和她解释一下。”   “怎么解释?”伊芙追问,“你给她钱还有别的目的?”   “这件事你不用管,解释就是解释。姑娘,你只要把精力都放在学业上就好……最近学得还不错?”   “你是指学院那边还是训练所?学院那边课业很重,训练所反倒很轻松,至于我表现得怎样,你可以问问外面的两位老师。”伊芙说起这个,倒是可以底气十足。   “那就好。”洛提兰满意地点了点头,“还有别的事需要帮忙吗?”   “有,还有制服的问题。”伊芙拍了拍自己的腿说道,“我现在进行课间训练也都是穿着学院的制服。”   “明白了,改天我会让人给你送一张收据,然后你带着它去裁缝店量衣。”洛提兰很爽快地答应了,“还有事吗?”   “没有了。”伊芙说话时眼睛又瞄向了一旁的文件,并问道:“奔龙堡里头,真的有龙吗?”   “现在只剩下两头了,而且这两头龙与‘奔龙堡’这个名字关系不大,以前这里是有龙骑士的,但自从峡谷奔龙灭绝之后,这些就成了历史。”   “为什么会灭绝?”   “因为战争呗。”洛提兰说起这件事,也有些惋惜,“离这里约五十公里外有个叫希望谷的地方,以前就是奔龙的群居巢穴。奔龙每七年一繁殖,当年的圣丰岳骑士团便在奔龙的繁殖期组织人手去那里偷蛋,然后塞给城堡里豢养的奔龙孵化,圣丰岳龙骑士就是这样来的。但在克利金与盟国战争时期,希望谷被锡道伦人一把火全部烧毁,峡谷奔龙就此销声匿迹,而骑士院也因此实力大跌——这也算是骑士国当年选择归顺克利金的一个原因吧。我年轻时还在这里见过几头,后来也都老死了,而现在这两头龙,有一头是以前骑士国时期就存在的,是200多岁的擎空龙,还有一头是50多岁的始祖龙,是你父亲和我共同的师父——也就是海德大公——当年打赌赢回来的。”   “打赌?”伊芙怀疑自己听错了。   “的确是打赌。”洛提兰笑着说,“当时骑士国刚归入克利金的版图,奔龙堡算是大公唯一剩下的私人领地,由于没了征税权和土地租金,那段时间骑士团的日子着实不好过,所以经过大公的默许,骑士们便开始接一些私活。为了规避风险,他们没有参与到国家战争中去,而是打起了异族的主意。比如说——帮山部精灵打败入侵的狼人部落,又或者帮莱西精怪将火鸟群赶出森林……而这头龙就是大公从宵万提人那里赢来的,而打赌内容是——在三天之内将岩地矮人的国王从他的地下宫殿里捉回来,结果大公带着二十三名圣骑士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把这只四米多高的矮人带回了营地。”   “四米多高的矮人……”伊芙笑着重复了一句。   “是,四米多高的矮人。”洛提兰耸了耸肩,随手将那份《书目名单》拿了起来,问伊芙:“你对这个很感兴趣?想去见见这头龙?”   “我可以吗?”伊芙眼睛一亮。   “报名是面向三四年级的学生,因为她们的课业负担轻。不过照目前来看,人数确实不太够,如果你想去也不是不可以,但还是那句话,学业为主。”   “很耽误时间吗?”伊芙问。   “时间任选,也就是挑个空拿着书去龙舍给他读书听,每次三到五小时。”   “他能听得懂?”   “他和你一样聪明。”洛提兰笑着说,“不仅能听得懂,他还会说话,等你见过他之后就明白了,不过我不能保证你会喜欢他。你想去吗?”   “想。”伊芙几乎没有犹豫。   “好,那我在这里……”洛提兰拿出一支钢笔,在文件上写了几笔,“添上你的名字……就行了。”   出了福沃德的餐厅,伊芙这次算是收获颇丰,不仅解决了这段时间一直困扰她的两大难题,还得到了能够近距离接触传奇生物的机会,不仅如此,福沃德还给她打包了一大份的芝士饼干与炸花生米。   她准备将这些食物分给锡林雅和玛拉一些,再把其余的带给艾薇拉尝尝。   “穷”和“尊严”这两者在某种层面上说几乎可以算是一对反义词。   艾薇拉这几个星期一直在帮她洗衣。伊芙每日上蹿下跳的,制服也确实脏得很快,尤其是外层的白围裙。每一次艾薇拉都是主动帮忙打理,将这些衣物都洗得干干净净。   在以前,西克贝琳是每周三结清工钱的,伊芙曾经问过艾薇拉。在拿回协议之后,伊芙便打算自己付钱,结果却被艾薇拉拒绝了。   她在这件事的态度上十分坚决,而思路也很清晰——曾经西克贝琳付工钱时,那是对方找上门来谈的生意,她甚至还因此从三楼的公寓换到了七楼,所以她拿得心安理得;但现在不同了,伊芙从一开始就对这种同学间的雇佣行为表现出明显的抗拒态度,如今没了作为代理人的西克贝琳,这件事的性质就变成了强买强卖。艾薇拉虽然很需要钱,但并不愿意厚着脸皮赚这份钱——哪怕这些钱对伊芙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自尊心强的穷人是最让人头疼的。这固然是一种美德,但其过于敏感的行事风格,有时却又让人不知如何是好,尤其是那些想对她表达善意的人。   就好像是在给受惊的刺猬投食。   如果艾薇拉再蠢一点就好了。伊芙有时会这样想。如果她笨一点,自己就能随便找个理由敷衍了事了,但事实上,她很聪明——伊芙曾提出过让她帮忙抄书,每星期付5银币,但也被她拒绝了。因为按照她们的课余时间来说,一本价值2小贝的手抄本最快也要抄写两个半月,以其价值来换算,显然这是一笔对伊芙来说并不划算的买卖。   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诚实善良的人?伊芙看着一旁正在小口吃饼干的长耳少女,脸上浮现出了一丝微笑。 [50]城堡、动物,以及人(其六)   龙舍位于城堡中部的一座超高塔楼顶端,伊芙从未去过这里,毕竟这座塔太高了,从外部没办法爬上去。   塔楼的内部除了有着支撑的梁架结构,便只剩下一条回旋向上的楼梯了,走这段楼梯也是体力活,报名的人数太少,说不定也与此有关。   登上塔顶,微风徐徐吹来,露天的塔顶上,此时躺着一头龙。这头龙的身躯如此庞大,以至于伊芙刚上来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发现他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   始祖龙是一种十分优雅而庄严的生物,而从其体型来说,甚至可以用壮丽来形容。他就仿佛是天生的君王,有着如同塑像般不怒自威的面庞。   祸革曼宁在第一时间察觉到有人上来,于是便抬起了他的头颅,惊得伊芙后退了一步。   此时时间是在下午,阴天。一人一龙就这样看着对方,注视了良久。始祖龙的头颅是如此的巨大,无数锥形的鳞片如荆棘般竖立在他的头顶,就仿佛是一顶王冠。他的瞳孔呈现出一种深沉的金色,如同两颗巨大的宝石镶嵌在覆着突状鳞片的眼窝中。他的吻部至口裂处均被一层厚厚的角质层所覆盖,将他那张巨大的嘴以及锋利的獠牙藏在其中,就好像是留着胡须的旧时贵族,将武器藏于大衣内缝,只将风度翩翩的外表显于人前。   “你好。”伊芙用力挤出一个微笑。由于这头龙的压迫感实在是太强了,此时她的身子都有些哆哆嗦嗦。   祸革曼宁依旧紧闭着嘴,但那巨大的龙吻却凑近了一些。伊芙屏住了呼吸,一条腿向后挪了一步,左手也放在了施法书上,似乎是有了随时逃脱的打算。随着那巨大脑袋的靠近,伊芙好像又听见了一些奇怪的声音。那声音就好像是谁吹的哨子,又或者是鸟儿的啼叫。仔细倾听,这声音竟然是从祸革曼宁的嘴里发出来的。   “我现在就开始读吗?”伊芙双手高举着一本书,大声问道。   这头龙侧着脑袋,突然张开了嘴,那巨大的嘴就如同裂开的石壁向两侧徐徐分开。一团潮湿的热气从他的嘴里呼出,让伊芙觉得有些窒息,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对方要做什么,就见两只麻雀从他的嘴里飞了出来,扑腾着翅膀飞远了。这有些离奇的场面让伊芙瞪大了双眼,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便是伊芙与祸革曼宁第一次相见时的场景。   “你好人类。”祸革曼宁说话了。   这头龙的嗓音十分低沉,声音巨大,在伊芙听来,就仿佛是春季雨夜的闷雷,震得整座高塔都在颤动。   “你好。”伊芙显得有些紧张。   “请坐在这里,别客气。”祸革曼宁用尾巴尖将一把椅子推到了伊芙面前,他的龙吻晃动了一下,大概是在点头。他见伊芙坐在了椅子上,便也低下了脑袋,将下巴贴在了地面,藏在锥形鳞片之下的一只耳朵正对着伊芙所坐的位置。   祸革曼宁的鳞片和皮肤看起来十分粗糙,整体呈现出一种暖色调的深灰。伊芙此时能够如此近距离的观察一头龙,这让她暂时忘却了自己对巨大生物的恐惧。祸革曼宁光是头部就有接近十米的长度,若他张开大嘴,其中的空间大小就几乎等同于一间小卧室了。这头始祖龙有五十多岁,从一头龙的生命周期来说,他已经度过了自己快速成长的幼年时期,但他依旧能继续生长,到时候,恐怕奔龙堡的龙舍也将容不下他了——其实现在就有些勉强。   这头龙闭上了眼睛,就像睡着了一样,但伊芙知道,他是在等自己给他讲故事。   伊芙也不清楚,一头始祖龙到底有着怎样的品味,所以保险起见,她在骑士院大图书馆借了一本近年来很受欢迎的小说——《绿林城郭》。伊芙将这本书放在腿上,翻来正文的第一页,开始高声朗读了起来,说实在的,她虽然声音好听,但朗读的水平却不怎么样。   “烈日高悬,丝丝热气从地表涌了上来。威米斯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用力揉了揉自己的眼角。视野中的一切似乎都在扭曲旋转。他太渴了,渴得都感觉不到自己伤口的疼痛,渴得想咬破自己的手腕**自己的血。他拖着伤腿全靠意志支撑着前行,一边走一边还默念着仇人的名字,他的伤口结痂又开裂,浑身的刺痛让他的表情越发狰狞。他一次次跌倒,又爬起来,他的眼中似乎出现了幻觉,可他同时又觉得自己十分清醒。   “他看到一只两条腿走路的山羊站在他面前,那是什么东西?它佝偻着腰,蹄瓣状的手里还夹着一根拐杖。它说:‘瞧瞧这是谁?这不是伯国的君王威米斯大人吗——可惜您逃出来了,没看到您那城堡烧起来的样子。您真应该看看,那天晚上的城堡有多耀眼;也应该听听,当时您家里的几百只鸡叫得有多惨。’威米斯被激怒了,他红着眼睛,扑了上去,结果却扑了个空。那山羊突兀地出现在了他的背后,用仿佛恶魔般的声音问他:‘想复仇吗?杀了那对狗男女。’威米斯咬了咬牙,回答,‘我的仇人只有一个。’‘这是一次平等的交易,阁下。’山羊说,‘你取走那小人的性命,我得到那姘头的灵魂。要么您答应,要么您在这里自生自灭。’威米斯瞪视着他,但最终还是妥协了……”   说到这里,祸革曼宁突然睁开了眼,那巨大的眼球直视着少女,吓了她一跳。   “这本书听过了。”祸革曼宁半张着嘴,地面随着他的话语而不停震颤着,“后来主角变成了一个英俊的年轻人,靠着那头法翁给予的力量击败了很多英雄好汉,在一处山谷建立了一个强盗王国,又在仇人的领地坑蒙拐骗,还把自己以前的妻子迷得神魂颠倒,甚至跟着他半夜逃出王宫。主角后来成功复仇,把对方的城堡也一把火烧了干净,可回去后就发现妻子已经死在了法翁的魔法之下,悲痛欲绝的他最终抱着妻子的尸体从山崖顶上跳了海。”   这头龙一次性说了这么多话,而伊芙又贴得很近,此时声音停了下来,她便觉得头脑有些发昏,耳朵里嗡嗡作响,而祸革曼宁刚才说了什么,伊芙却没有完全听清。   “你的意思是说这本书你听过了?”伊芙捂着耳朵问它。   “五年前就听过了,没什么意思。”祸革曼宁回答,“我倒是想问问你,你自己看过这本书吗?”   “没有。”伊芙老实回答。   “嗯……”始祖龙闭上了眼,叹了口气。   “ 所以你不想听这个了吗?”伊芙合起书页,有些发愁,“我今天只带了这一本书。”   “你腰上不是还有一本吗?”祸革曼宁转了转他那十字形的瞳孔。   “这本不是用来读的。”   “唔……”   一人一龙陷入了沉默。   伊芙与这颗与她臂展差不多宽的金色眼球静静地对视着,都没有动作。祸革曼宁的眼皮时不时眨动一下,发出沙沙的响。不知为何,伊芙突然想起了迪更家的那头温顺的长吻矮龙。   “你会唱歌吗?”祸革曼宁突然说话了,又是一阵地动山摇。   伊芙摇了摇头,“不会。倒是会一些乐器,下次可以带上来演奏给你听。”在骑士院里借一把小提琴并不难。   “你下次还会来吗?”祸革曼宁眨巴着眼睛,“很多人只来了一两次就厌倦了,你不会是在骗我吧?”   不知是不是错觉,伊芙觉得祸革曼宁说话的声音似乎小了一些。   “会来,会来。”伊芙连忙点头。   “如果你食言了,等下次我再碰到你,就把你一口吞进肚子里。”   祸革曼宁说完这句话,便看到伊芙露出一脸惊恐的表情,于是又急忙说道:“抱歉,开个玩笑。”   伊芙的肩膀一下子就垮了下来。   “你刚才说你会乐器,那么就哼一段曲子,你看怎么样?”祸革曼宁提议道。   “我……”伊芙想拒绝,可心里又有点胆怯,索性就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我试试看吧。”   “对,试一试。”祸革曼宁闭上了眼睛。   伊芙酝酿了一番。她吸了一口气,又呼出来,然后才开始哼唱。   她哼唱的是放慢了速度的波莱罗舞曲(拉威尔作),因为她觉得这首曲子旋律重复且简单。但唱歌毕竟不是什么简单的事,或许是因为调子起高了,等哼唱到音调高的某个小节时,她便破音了。   伊芙掩着嘴轻咳了几声,一张小脸涨得通红。   “不唱了?”祸革曼宁睁开了眼。   伊芙笑着摇了摇头。   于是祸革曼宁又闭上了眼。   伊芙没有想到,与一头龙独自相处竟然会出现如此尴尬的局面。或许是因为之前她在潜意识里并未将祸革曼宁当做一个与人类平等的智慧生物来看待,而等伊芙面对他,意识到这头龙并不能被随意敷衍时,没有做好准备的她便会显得手足无措。   “你喜欢听什么类型的书?”伊芙壮着胆子问他。   “有趣的书。”高塔又在颤动了。   就跟没有回答一样。伊芙叹了口气。   再次陷入了沉默。祸革曼宁闭着眼睛,呼吸声逐渐沉了下来,而伊芙坐在椅子上,自顾自地翻看起了手中的《绿林城郭》,不知何时也睡着了。   伊芙在睡梦中,又听到了鸟鸣声。   咔巴一声轻响,终于把伊芙吵醒了,她一睁开眼睛,就看到祸革曼宁抬起了脑袋,正在用一侧的眼睛与她对望。   他的嘴巴里传来了剧烈的扑腾声。   伊芙露出了询问的目光,就见祸革曼宁哼哼了两声,那沉闷的声音似乎是在笑?   他将嘴张开了一条缝,那声音便更响了,伊芙惊讶地看到,一只大鸟惊惶地从他的嘴里钻了出来,扑腾着飞远了,随后又是一只,两只,三只……他的嘴里一共有五只秃鹫。   “你在干什么?”伊芙好奇地问。   “没什么,就是消遣。”祸革曼宁说。可能因为他是一头龙,他说话的声音很平淡,似乎没什么感情在其中,他继续说道:“只要张着嘴一动不动,有时就会引得一些鸟类上钩,我会把它们关在嘴里一阵子,再放它们出来。”   “它们不会在你嘴里拉屎吗?”伊芙话一出口,就后悔了。   “当然会。”   “哦……”伊芙挠了挠头,她想等对方继续说下去,可祸革曼宁却低下了脑袋,趴在了地上,他问伊芙:“我是不是很无聊?”   “待在这里当然会无聊,你不出去走走吗?”   “你是说飞出去?”祸革曼宁朝着地表吹了口气,掀起一大片灰尘,“我晚上会出去觅食,但不能离开太远,如果太靠近人类,就会引起恐慌,太麻烦了。另外,外面和这里一样无聊,还不如躺在这里听书有意思。”   “抱歉。”   “没什么,常有的事。”   太阳快落山了,红色的火球逐渐没入了金色的云海之中,看来未来几天又要下雨了。   也差不多该告别了。   伊芙回到公寓,就一直在想这头龙的事。祸革曼宁一直静静地躺在那里,若不是她从洛提兰那里了解到这件事,甚至都不会发现这里有一头龙存在。一头龙生活在人类的地盘中,他该有怎样的心情?设想一下,假如一个人生活在一群鸭子的世界里,他究竟会有多么孤独?他不会下蛋,却会和鸭子一样嘎嘎叫,他是不是已经疯了?   在伊芙看来,飞向高空是如此的有诱惑力,可祸革曼宁居然说这很无聊。如果一只麻雀也有像人类那样的智慧,也获得了足够的知识,它会不会也会这样傲慢地待在地上,觉得到处乱飞其实是一件无聊且又无意义的事?   在另一个世界,人类从来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即怎样实现对另一个智慧物种设身处地的关怀?但换个角度思考,这种事真的必要吗?   夜里,伊芙抱着枕头躺在床上,依旧觉得自己有些轻微的耳鸣,或许下次该准备一副耳塞了。 [51]城堡、动物,以及人(其七)   只过了四五天的功夫,锡林雅就能够下地走路了,毕竟她原本伤得就不重。但有件事她还是骗了伊芙:锡林雅的腿伤并不是伊芙造成的,而是在那天下午回去时,自己在楼梯上踩空崴到的,或许这件事她永远都不会对伊芙说。她原本是想就此机会在床上躺足一个星期,但现在又因为急于摆脱伊芙的纠缠,便开始试着下地走动,就算脚腕仍旧有些刺痛,她也不愿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背着去上课。   在课程进度达到一定阶段之后,有些学科便有了小组作业的需求。因此,学生们曾经自发组建的不太规范的小组,就需要被重新划分,并限制人数为3至5人。借此机会,在伊芙的劝说之下,锡林雅与玛拉脱离了她们的学习小组,与她以及艾薇拉组建了四人小组,并由伊芙作为小组组长。艾薇拉的学习能力一向不错,玛拉也还凑合,伊芙可以说是优秀,但锡林雅就要差上很多。伊芙很想拉她一把,但对方的态度却依旧有些反复——昨天接受,今天又抗拒,猜不出这位大小姐究竟在想什么。   经过这一系列的事件之后,伊芙的人际关系也逐渐转暖。公寓楼的一楼大厅处给每一层都配备了信箱,而每一天,伊芙的信箱中都会收到几封不同人写来的信,其内容大多都是在对她表述爱意,写信者有男有女,皆是骑士院的学生。最开始的几天,伊芙真的会去一封一封地看,心里甚至还有些小得意,也会苦恼要不要书面或是当面拒绝对方,又要以怎样的态度拒绝。而到了最近,这一类的信件纷至沓来,有了一些规模,此等状况反倒是让她放宽了心,不用再去理会这些事情。但她依旧会在每天下午回到公寓前,将一楼的信箱清理一空,把所有的信件带回公寓,因为南芬会时不时地给她来信。不仅是信,有时还会给她捎带一些东西,让她去裁缝店里取走;又或者是以解决吃穿用度问题为理由寄来的汇票——伊芙基本上每个月都会收到20拓克(约5金币)左右的汇款,这些汇票是由东部城的一家大银行发行的,其性质与银行券(即早期的钞票)类似,可以随时兑换黄金。伊芙作为一名学生来说,其实根本花不了这么多钱,她将这些汇票攒了下来,却不知道该怎么用。在这个年代,平日开销花不下大钱,而真正的奢侈物又并非有钱就能买到。自从到了骑士院之后,伊芙越发能感觉到南芬对自己的偏心。南芬对伊芙是这样,但对亲女儿敏希的在外开销却控制得很严格,当然,敏希上学之初胡乱花钱也是其中一个原因。南芬的目的很明确,她就是想给自己这位干女儿攒下一笔小金库,至于伊芙以后要用这笔钱做什么,那就是她自己的事了。而因此受益的伊芙对这件事也颇为头疼,她在信里劝过南芬,让她不要寄这么多钱,但对方却对此毫无回应。达克仁家是由南芬掌管财政大权的,甚至连茂奇从逻各斯院领的月俸都要如数上缴,按照南芬的性子,这件事她可能都没和茂奇商量过。如果按照每月5金的频率计算,伊芙在校期间是在三月至十一月中旬——就按照九个月来算吧——她这一年能够收到南芬送来的汇票共180拓克,每拓克兑换5克黄金,也就是说,每年入账900克黄金,如今东部城制造业蓬勃发展,金价也在随之飞涨,这样的一笔钱绝非是小数目。虽然茂奇并不是一个在乎钱的人,而南芬对此事也未刻意隐瞒,但伊芙依旧有些顾虑——毕竟,夫妻之间所产生的隔阂,大部分都是与钱有关。   而另一位缺钱的主——艾薇拉,她在四月中旬病倒了。拉肚子、发低烧,再加上头晕,能坚持上课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当她执意要在傍晚外出时,伊芙才知道她在院里竟然还做着一份兼职,即骑士院开办的夜校的老师。   如今义务教育还未在克利金完全普及,在平民阶层,不识字者占大多数。而骑士院开办这样一所学校,也是非盈利性质的,为的是尽可能地让年轻一代学会认字。   夜校所面向的教育对象就是附近村镇里的孩子。在这个年代,并没有童工这种说法,当地的孩子在十多岁时,基本上就要像成年人一样出去干活——要么在家务农,要么出去帮工或当学徒。这些孩子白天需要工作,只有到了傍晚才有一些时间,为了鼓励这些孩子到骑士院的夜校读书认字,学院的负责人也费了不少功夫,他们到附近的村镇宣传、与工厂主斡旋,谈好处、谈发展,吃了不少苦头。如今十多年过去了,过去的努力也初见成效,夜校的招生规模扩大了不少。骑士院夜校的上课地点位于守军驻地的平民街道上,当年这里还是一座小礼拜堂。学院从学生当中招收老师并月付工资,因为主要教的是习字,所以并没有什么门槛。   艾薇拉也才当了半个月的老师,每周二和周五傍晚去上课,一节课一个多小时,每月拿400铜板(相当于20银币,1小贝,或1/5金币)。艾维拉表面上是一位柔弱的姑娘,但在她胸腔里跳动的却是一颗坚强的心。她很看重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因此当她卧病在床时,也依旧想要坚持去上课。   “我觉得你还是躺着比较好。”伊芙说,“你现在这种状态很容易虚脱,晕倒在半路上怎么办。”   艾薇拉此时脸色苍白,坐在床边正在穿鞋,她没有回应伊芙的话,只是倔强地做着自己的事。她弯着腰,系靴子上的鞋带,因为此时脑袋晕沉沉的,所以做得很吃力。伊芙见她弯着腰,身子还左摇右晃,怕她一头栽倒在地上,于是便扶着她的肩膀让她坐直了身子。   艾薇拉的脸上是痛苦中夹杂着恼怒的表情,眉毛几乎扭成了一团。她倒不是生伊芙的气,她只是在气自己的身子太弱,竟然会在这个时间段生病发烧,她有太多事要做了。   “你认识其他在夜校的老师吗,能不能让别人代你一天?”伊芙问。   艾薇拉耷拉着脑袋,摇了摇头。   “你难道还没请假?”伊芙又问。   “我以为我能坚持。”艾薇拉有气无力地说。   “但明显不能。”伊芙说,“我现在就去帮你请个假,我应该去找谁,负责人吗?”   艾薇拉听到这句话,猛地抬起头,她双手撑着床沿,竟然是想站起来。   “坐下!”伊芙不由分说地将她按回了床上。两人对视了片刻,伊芙叹了口气,捂着脑袋说道:“不就是教几个孩子识字吗?我替你去。”   “还是算了,你不适合去那样的地方……”   “好了,你告诉我今天该教他们什么就行。”伊芙坐在了她的身边,放缓了语气说道:“你前些日子帮我洗的衣服也不能白洗,给我个机会,让我也帮帮你。”   艾薇拉犹豫了一阵子,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一团难以察觉的青色烟雾从七楼窜出窗外,转眼间,青雾中现出人形,少女的身影出现在了西侧的高墙上。时间有些来不及了,伊芙拿着艾薇拉为课程准备的教案向着东南角的平民区一路狂奔。她还是第一次在这样的时间段走上面的“路”,但现在赶时间,也就顾不上会不会有人看见自己了。幸好现在是傍晚,天色渐暗,就算被看到也不会被认出来。   按照艾薇拉给出的地址,伊芙到了夜校的所在位置,此处与莎澜家相隔不远。伊芙从一处隐蔽的角落下降至街道,进了小礼拜堂的大门,一边喘着气,一边用教案给自己扇风降温。她与坐在走廊中门卫说清了来意,对方便为她指明了教室位置,并放她进去,甚至都没做任何登记,显然,这间夜校并没有伊芙想象中的那么规范。   时间晚了几分钟,伊芙还没进教室,就听见里面闹哄哄的一片,估摸着人数还不少。她心里着实是有些紧张,但如今后悔也晚了,只能硬着头皮上。她推开门,走到了教室的讲台上,见有人进来,还是一位绝顶漂亮的少女,台下瞬间鸦雀无声。一双双孩子的眼睛都在盯着她看,被如此多的人注视着,伊芙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   “我……”伊芙按着胸口,尽力稳住自己的声音,“艾薇拉今天身体不大舒服,我来给她代一堂课。”   安静的教室里嗡得一声炸开了,台下的学生大部分都是十几岁的孩子,而且男孩子居多,此时闹腾起来,实在是糟心得很。   伊芙想要压下他们的声音,可奈何自己说出口的话根本没人能听得清,于是她只得抓起桌子上的板擦,将有木板的那一面用力拍在讲桌上。   啪的一声巨响,所有人都被吓了一跳,粉笔灰在伊芙这大力一击之下散落开来,向着讲台四周漫延,她原本是黑色袖子此时都被染得全白。   孩子们一时间噤若寒蝉,眼神也多了一丝敬畏,伊芙见场面稳定下来,也终于松了口气。   这间教室是在礼拜堂的正厅里用木墙隔出来的一块方形空地,桌椅板凳讲台黑板一应俱全,坐在台下的孩子一共有四十多个,并不像伊芙预想中的只有几个。   “如果没有别的问题,我们就开始上课。”伊芙抖了抖自己的袖子,一脸的严肃。   不得不说,伊芙这一板擦着实有用,这一响之后,所有学生都老老实实不再说话了。   上课内容很简单,就是在黑板上写单词,再教他们读。伊芙翻开教案,翻到艾薇拉标记好的一页,开始用粉笔在黑板上书写起来。她刚落下一笔,粉笔便崩断了,断头也不知飞到了哪。台下响起了窃笑的声音,伊芙回头望了一眼,却发现所有的学生都规规矩矩地坐着,就好像刚才的笑声只是错觉。   随着她的书写,台下又传来了嗡嗡的说话声。伊芙努力抬起胳膊,甚至踮起脚,尽量将字顶着上框书写。她此时没有留意下面的情况,所以当她写完所有板书之后,场面就又变得不可控了。   伊芙站在讲台上,多少有些无可奈何,她真不知道这些孩子究竟哪那么多话可说的。台下吵闹喧哗声不断,就像是周末上午的菜市场。伊芙扫视着台下,注意到了一个小男孩,她之所以能发现对方,是因为这小男孩此时正低着头,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神情很专注。若仔细观察,能看到他怀里还藏着一颗毛茸茸的脑袋,是一只小猫。   伊芙在学生们惊疑的注视下走下了讲台,走到了小男孩身前。小男孩抬起头与她对视,他的眼中流露出一丝胆怯。   “借我抱一抱。”伊芙伸出手,将他兜在上衣里的小猫抱到了自己怀里,并朝他笑了笑,用说悄悄话的声音对他说:“下课再还给你。”   伊芙抱着这只小猫,重新回到了讲台。   猫与少女的组合,仿佛是有着魔力一般,将孩子们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他们也不再吵闹,都在默默注视着此时站在台上的人。   “好了,我们继续上课。”伊芙从讲桌上拿起一根细木棍,敲了敲黑板,开始朗读单词,她说一句,孩子们就跟着念一句。   除了这些孩子之外,坐在教室最后方的还有一名青年,看样子得有二十四五岁。这青年有一头黑棕色的卷发,头顶乱蓬蓬的;他的鼻梁高挺,眼窝深陷,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灰衬衫,肩膀宽阔,身材健壮,大概是名体力劳动者。他从上课初时就表现得很稳重,并将伊芙写在黑板上的单词一一记在了骑士院无偿发放的信纸本上。坐在他周围的孩子从刚才就趁乱不停地朝他扔小纸团,就连现在也未完全消停下来。现在,他那颇具特色的脑袋上挂满了纸团,但这人并没有因此生气。   一小时的课结束了,伊芙终于松了口气,那只灰色的小猫在讲台上团成了一个球,正睡得踏实。大部分学生都在下课后一哄而散,剩余三两个人依旧留在教室里。   那名小男孩此时凑到了讲台跟前,他的身高只比讲桌高出一点点,一双黑豆似的眼睛从桌子边缘露出来,在盯着伊芙看。   伊芙将小猫抱起来,举到了小男孩面前。   “还给你,谢谢。”伊芙说。   小男孩并没有接过那只猫,他说道:“艾薇拉很喜欢猫。”   伊芙朝他笑了笑,问道:“这只小猫是想带给她看的?”   “我想把这只猫送给她,但是她说自己养不了,所以我每次上课都会把它带过来。”小男孩说话的声音有些小,伊芙要凑近了才能听清,他问伊芙:“艾薇拉身体不舒服吗?”   “是有些不舒服,不过应该快好了。”伊芙将猫抱在了怀里。她不清楚公寓是否允许养宠物,如果艾薇拉也喜欢猫的话……   “我可以先试试把这只猫带回去,问问能不能养。”伊芙说。   “艾薇拉会看到它吗?”   “当然了,我和她就住在一起。”   “哦……”小男孩像是松了口气。   回去的时候天已经半黑了,伊芙抱着这只约有两三个月大的猫咪返回了公寓,当然,这次走得是下面的路。说实话,要收养一只宠物,伊芙还没做好足够的准备。但机会难得,她不想白白错失。   伊芙回到公寓后,先是去了管理员的窗口。其实她并不是很想与对方接触,因为这位中年女士似乎从未对人表现出亲切。或许可以越过她在公寓里偷着养,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   “您好。”伊芙敲了敲窗玻璃。   管理员合上了手中的书,将窗子打开,就这样看着伊芙,也不说话。   “请问……公寓里可以养猫吗?”伊芙一边问,一边把怀里的小猫举给她看。   对方不仅板着脸,此时还微皱着眉。两人对峙了一会儿,伊芙就有些受不了了,她连忙说道:“如果不行的话我明天就把它送回去,但今晚可能要放在这里……”   “可以养。”管理员突然开口了,她的声音总是这样中气十足,“但你要确保它不会吵到别人。”   “谢谢,我明白。”伊芙连忙点头道谢,不知为何,她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后,竟然还有些感动。   “我记得你叫伊芙。”管理员说。   “对,是我,上次惹事的那个。”伊芙吐了吐舌头——不知从何时开始,她也会做出这样的表情了。   “那件事就此揭过,别在提了。”管理员将身子靠在椅背上,“你是个好姑娘,锡林雅也一样,你后来做了什么,我看在眼里。”她的语气放缓了一些,“如果今天是别人和我说她要在公寓养宠物,或许我要考量一下,但你,孩子——我知道你是能担得起责任的。”   “我明白,我一定会好好养它的,不会让它打扰到别人。”伊芙附和道。   “那就好。”言止于此,管理员挥了挥手,似乎是在赶她走,但少女却站在原地未挪一步。   “我还想问问您,这么大的小猫应该喂点什么好?”伊芙见对方今晚心情不错,竟然开始得寸进尺起来。   “我要考虑收回刚才的话了。”管理员敲了敲桌子,她的语气有些僵。   “抱歉。”伊芙怀里抱着小猫,朝她鞠了一躬,那小猫此时正伸出爪子,拨弄着她鬓角垂下的发丝。她转身刚想离开,就听对方说道:“喂点羊奶……奶酪也可以,但别喂咸奶酪。适当的,也可以试着喂点小块的肉。”   伊芙只觉得豁然开朗,道了谢之后便一路小跑上了楼。   艾薇拉半梦半醒间,似乎听见耳边传来一声小猫的叫声,她没有理会,只是朝里翻了个身;而过了一会儿,又一声猫叫传来,这回她终于睁开了眼。一只灰色的小猫正趴在她的枕边,用豆大的眼睛望着她。   刚才的猫叫声其实是从伊芙的嘴里发出来的。也许是艾薇拉今天状态不好,又或者是她学得太像,总之,对方并没有察觉到这一点。艾薇拉看到那只十分眼熟的小猫,便一下子来了精神,似乎头也不晕了。她半个身子靠在枕头上,将小猫放在被子上兜着,不断用手揉搓着它柔软的下巴。   “还没吃饭吧,我给你带了点肉粥。”伊芙将一个铁罐从包里拿出来,打开盖子,粥还是热的。   “谢谢,那个……”艾薇拉似乎欲言又止。   “我知道,等你病好了再说。”伊芙笑着将勺子递给了她。如今两人有了一些默契,伊芙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是想问饭钱的事——也不知这姑娘以前究竟经历过什么,她对某些事有些过于敏感了。   “课上得怎么样?你怎么把它带回来了?”艾薇拉很想知道今晚发生了什么。   “哈,那群小崽子……”伊芙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给别人上课,总归是有些成就感的,此时不免就有些得意忘形,便添油加醋地把自己今晚的表现对艾薇拉说了一番,对方一边笑一边点头,似乎少女讲课时的模样近在眼前。   “这只猫有名字吗?”讲完了自己,伊芙问她。两人此时的注意力又回到了猫身上。   “有,它叫蒲公英。”小猫一听见有人在叫它,便一下子睁开了眼,喵了一声。   “为什么叫蒲公英,有什么说法吗?”伊芙问。   艾薇拉的脸仍有些苍白,可此时却带了一点俏皮的笑,她用手背蹭了蹭小猫的头和背部,就见那小猫头顶的毛发都竖了起来,伊芙看到这景象,一下子就明白了。这只猫不知是什么品种,似乎毛还挺长的,不知道长大之后会不会真像蒲公英那样猫毛漫天飞舞。   首先得给它做一个家。伊芙将自己那只锁扣不太好的箱子贡献了出来,放在了客厅的一处墙角,里面铺了一层毯子,又塞了几件旧衣物——“旧”只是伊芙的说辞。猫砂是要有的,奔龙堡里不缺沙子,随便去楼下就能弄来一些,可以暂时先用水盆装着,下面放土,上面盖沙子。   等有空再找个木匠,给蒲公英做一个体面点的家。伊芙看着这只躺在箱子里的猫,心里琢磨着。 [52]命运牢笼(其一)   “等一下,你刚才说的那个——什么叫‘广延性’?”祸革曼宁睁开了眼睛。   “你不知道这个?”伊芙有些惊讶地抬起脑袋,“这个要怎么说……总之就是,一个东西有长宽高,在空间占据了一定的体积。”   “听起来你也不太确定?”   “大致上就是这个意思,但如果解释起来的话,又没法十分贴切地描述。”伊芙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颗苹果,继续说道:“就像这颗苹果,我要怎么解释它?一个接近于球形的红色果实,吃起来又脆又甜……但这种解释十分笼统,不同人对苹果的主观认知也不太一样——同样一个苹果,掉了牙的老人觉得皮硬,但年轻人就不会这么觉得。而且,苹果的颜色也有很多,只有你真正见得多了,才会一眼辨认出这个就是苹果。这些名词也是一样,你在书里头看得多了,自然就知道作者此时要说的是什么意思,但又没办法直观地做出解释。”   “有点懂了。”祸革曼宁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呼吸声,他又问道:“为什么要研究共相与殊相的问题?”   “可能是宗教原因吧。”伊芙挠了挠头,低下头胡乱翻了翻手里的厚书,“书上没怎么提,但我觉得应该是为了弄清神的存在形式,还有教会活动的合法性。”   “那理念世界呢?实在论者要如何证明有这样一个世界?”   “他们没有想过要去证明,也没条件证明。”伊芙合上了书,“不过他们相信,炼金术的风露威金就是一种终极的质料结晶,通过与理念世界投射出的形式相结合,就能创造出这世界上存在的或者是以前不存在的实体。”   祸革曼宁闭上了眼,思考了一会儿,又睁开。“好像是有点道理。”   伊芙总算是松了口气。她问这头龙:“以前没有人给你读过这一类的书吗?”   “没有。”   “你觉得这一本怎么样?”伊芙摸了摸手中这本从图书馆借来的,足有半掌厚度的书,其墨绿色的皮质封面上印着几个烫金大字——羽地哲学史简读(卷三)。作者说这是简读实在是过于谦虚了。   “听不太懂,但有点意思。”祸革曼宁回答。   “我真没想到你身处在骑士院里,竟然连本哲学相关的书籍都没看过。”伊芙说,“等下次我带‘卷一’来吧,从头开始看会更好理解一些。”   从第一次见面之后,伊芙又来见过这头始祖龙几回,每次都是拿来六七本书让他自己选,但事实上这些书伊芙一本都没读过。   而今天这本哲学史简读,实际上是伊芙为了课业而借来的。当时她决定给祸革曼宁读这本书,其实也是抱着一举两得的目的——她想在给对方读书时,自己也顺带着看一遍。在读的过程中,祸革曼宁一直闭着眼,有时会让伊芙重复读上一段的内容,又或者是打断她,问出自己的疑问。伊芙对于哲学史也同样是一知半解,她若想回答对方的问题,也只能结合学过的内容再不停地翻书找线索。   看时间差不多了,伊芙将书塞回了背包中,起身准备回去。   “你下次什么时候来?”祸革曼宁问她。   “后天下午吧,如果天气好我就过来。”伊芙抬起头,看了眼阴沉沉的天。   “你想上去看看吗?”祸革曼宁抬起了头,将一只眼睛凑近了她。   “去哪?”伊芙还没明白他的意思。   “云上面。”祸革曼宁说,“我现在就可以带你上去。”   “你一般不是晚上出去吗,现在这个时间……没问题吗?”伊芙虽然心动,但还是有点担心。   “就在这附近,没关系。”祸革曼宁将头靠在她身前,“上来吧。”   “好,谢谢……”邀请来得有些突然,伊芙一时间竟不知如何是好了,她朝着始祖龙的背部走去。   “你朝后走什么?”祸革曼宁的眼睛随着伊芙的动作而转动,“来我的头顶。”   于是伊芙又折了回来。她看着巨龙的脑袋,后退了几步,不知该如何上去。她的手刚触碰到施法书,就听见对方说道:“快点,爬上来,不用客气。”   始祖龙的头部至少要有4米高,靠近颈部的位置全都覆盖着锥形的鳞片,这鳞片坚硬至极,伊芙要踩着这些鳞片上去并不难。   伊芙在祸革曼宁的头顶找了个位置坐下,两只手正好能扶在从他额头处延伸出来的两根最长的锥鳞上。这上面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宽阔,并排坐下四五个人也不成问题。   “放心,很稳的。”祸革曼宁见她坐稳,便抬起了脑袋,巨大的身子也从地上站了起来。瞬间,放在高塔边缘的椅子就在伊芙的视野中缩小成了点状。祸革曼宁转动着身体,使得头部正对南方,即山下的方向。伊芙坐在他的头顶,只感觉城堡在脚下旋转,无论是学院、训练所还是守军驻地,一切都尽收眼底,这就是祸革曼宁眼中的奔龙堡。   始祖龙展开了翅膀,那同样带有锥形分片的巨大龙翼是难以想象的庞大,此时脚下的高台已经完全看不到了。如果把祸革曼宁头部的长度算作十米,那按照比例来估算,他单片龙翼伸展开来的长度至少要有百米。祸革曼宁的前爪要比后爪更长,因而站立起来时便会露出胸前略微泛红的深色大鳞,看起来威风凛凛。   “我们出发。”祸革曼宁甩了甩他那条粗壮的尾巴,三叉戟状的尾尖也伸出了高塔范围之外。伊芙此时觉得,这龙舍的大小真是委屈他了。   嗡的一声轻响,奔龙堡乃至圣丰岳一起消失在脚下。伊芙甚至都没感觉到起飞时惯性的作用,人就已经飞向了高空。祸革曼宁的前方似乎有一层淡淡的屏障,阻隔了强风与低温,伊芙坐在他的脑袋上,竟在如此高速飞行状态下无丝毫不适感。   祸革曼宁载着少女穿过了一团云朵,而直到这时,伊芙才意识到,原来此时的天上有两层云。在他们身下,灰色的云团一簇一簇的,而在他们上空,又有一大片厚重的云层遮天蔽日。   “有意思吧?”祸革曼宁的声音从伊芙的身下传来,此时他们处在空旷的高处,始祖龙的声音不再像在龙舍时的那样震耳欲聋。   身下的云团千姿万态,而头顶则是翻滚如浪的云海,两层灰云在视野的尽头相交,却又被一条分割上下的亮线隔断。此时展现在伊芙眼前的就是这般奇异的景象。   祸革曼宁在这里盘旋了一阵子,然后又朝着头顶的云层慢悠悠地飞去。   “我飞得是不是很稳?”祸革曼宁问她。   “太稳了!”伊芙此时的心情也非常亢奋。   “大有大的好处。”祸革曼宁说,“人总是觉得骑在龙背上更稳,但并不是这样。”   伊芙回过头,看着他那双巨大的翅膀与在扇动时上下起伏的背脊,也认可了他的说法,她突然明白了过来,“我懂了,就像公鸡那样,无论身子怎么动,头却一直能保持稳定。”   “道理确实能说得通。”祸革曼宁顿了顿,继续说道:“不过,如果你再把我和公鸡做比较,我就要把你扔下去了。”   “对不起,祸革。”由于祸革曼宁说话时听不出多少情绪,伊芙分不清他现在究竟是开玩笑还是生气,所以先道个歉总没错。   始祖龙扇动着翅膀,终于冲进了云层,周围似乎能听见沉闷的雷声。云层很厚,冲进去时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见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不知是雨还是雹。虽然有屏障的阻隔,但仍旧能感觉到这里十分潮湿。   冲破云层,头顶是一片蓝得发紫的晴空,此时时间接近傍晚,一颗温暖的太阳紧贴在天际尽头的云层之上,将下方翻腾的云海渲染成一片耀眼的金色。   天空毕竟不是人类主宰的领域,云层不像在地面看起来的那样扁平,而现在来看,所谓的阴雨也只不过是相对地面而言。看到如此风景,论谁都会埋怨造物主为何不给人类一双翅膀。   祸革曼宁将脑袋转向身后,强行挪转了伊芙的视线,她这时才注意到,在远处竟有一座耸立的金色山巅——由积雨云组成的山。她看到那高不见顶的云柱,不免发出了一声惊叹。   “我们去那边看看。”这句话并不是询问。祸革曼宁说完,便极速朝着云柱的方向飞去。他故意贴着云层飞,下方的云层在他羽翼的扇动下朝上翻卷着,变换着形状,将他飞行的轨迹也描绘了出来。   高空没有参照物,云山比预想得还要远,伊芙觉得祸革曼宁仿佛带着她飞跃了半个省的距离。随着太阳高度的下降,金色的云柱底端逐渐显出灰蓝色的阴影,能看到其中酝酿着紫色的电光,但听不到雷声;云柱底端与四周都散布着不规则的白色与灰色的云团,它们翻卷着,相互间又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整体给人一种磅礴厚重的体积感。   祸革曼宁绕着云柱盘旋。这云柱只有靠近时才能感受到它有多么巨大——或许有十个麝兔山那么粗。随着祸革曼宁的盘旋,太阳从云柱的一侧消失,又在几分钟后在从另一侧出现,这样算是绕了半圈。云柱的底端与云海相接,如同盾形山般向上鼓起,从远处看是灰蒙蒙的一片,但从近处观察,却能看到组成其整体的正在缓慢旋转的一片片云团。云柱从峯腰处收紧,又在上端再次聚成大团,祸革曼宁盘旋着飞向云柱的顶端,无数冰晶与雪花在他们面前的屏障上凝结,又飞向身后,在路过之处洒下一片亮闪闪的冰雾。   顶端的云并不像下方那样聚集着大量的冰晶与水雾,此时被阳光照射着,白茫茫的一片,就好像是在发光一般,晃得人有些睁不开眼,云柱的最顶端能看到一团淡淡的云帽,像是一片薄纱盖在了白色的棉团上。身处于这样一座云山之上,更能体会到人类自身的渺小,甚至连始祖龙的庞大身躯也同样不值一提。伊芙双手紧紧地抓着祸革曼宁的鳞片,她的腿都有些打颤了——倒不是因为冷,只是因为她感觉到一种强烈到难以压制的恐高感。这座云山比任何真正的山峰都要险峻,柱面如同倒悬的崖壁让人分不清上下,而旋转蠕动的云与雾更是炫目而可怖,其中电闪雷鸣间的暗流涌动让人近而生畏。   祸革曼宁飞向云柱的最顶端,并俯冲而下,一头栽进了云层之中。伊芙只觉得周身突现一片白芒,不知进退,而随着祸革曼宁翅膀的扇动,白芒逐渐消褪,变成灰蒙蒙的一片,又过了一阵子,灰色的阴影越来越深,伊芙只觉得眼前一片黑暗。电光与雷鸣不断在雨云中乍现,这景象实在是恐怖至极,伊芙想要劝这条龙飞出去,可偏偏自己的声音又被不断响起的雷鸣声所覆盖。她双臂紧紧地抱着祸革曼宁那巨大的锥形鳞片,在天威震慑与对黑暗的恐惧之下,她现在连眼睛都不敢睁开。   终于,巨龙冲出了云层,耳畔响起了水滴碰撞屏障时所发出的连绵不绝的雨声,伊芙睁开眼,看到的是身下的一片幽静深邃的黑暗。   “我们现在在哪!”伊芙大声问。她的嗓音都有些哑了。   “西边的海上。”祸革曼宁回答,“好像是叫……起始海。”   “这里离奔龙堡远吗?”伊芙问。   “我不太清楚你们人类说的远是有多远,我只能说,我们现在已经出了克利金。”   祸革曼宁继续下降,逐渐的,能听见海浪翻涌的声音,那声音随着始祖龙的下降而变得震耳欲聋,狂风卷携巨浪,海水漫天飘洒,仿佛天崩地裂一般。   祸革曼宁在海上飞行。伊芙觉得,这家伙好像对天灾景象情有独钟,而作为本次同行的伙伴,伊芙却是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即便是知道自己有着屏障的保护,却仍有一种坐立不安的感觉,这种对自然之力的敬畏是刻在人类骨子里的。   “那边有东西。”祸革曼宁突然调转了方向。也不知他是怎么从这样雾气腾腾的天气里得出如此判断的。   果然,在飞出十几公里后,伊芙看到了在汹涌浪涛中起伏的一艘船,好像是一艘货船。   海中还能看到零散漂浮的碎末,这艘船的两根桅杆断了。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活人。”祸革曼宁说,“真是巧了。”   能在这样的天气看到这样的一艘船,还被他们发现,这也算是对方的运气。   “要帮他们吗?我们下去看看?”祸革曼宁问。   “去吧。”伊芙拍了拍他的鳞片。而在飞向那艘船时,伊芙又有了一些顾忌:“这样的天气还出海,会不会是海盗什么的?”   “先去看看,如果你觉得他们是坏人,那我就吐一口火,送他们早日投胎。”   伊芙有些后悔说出刚才的话了。 [53]命运牢笼(其二)   当船只驶出港口时,就意味着他们将命运交给了大海。纵使万般小心翼翼,却仍不能杜绝意外的发生,当面对海的怒火时,漂泊之人是绝无选择的。   人在流血时才知自己并非刀枪不入,在面对风暴时方知懦弱与无力。当一切已成定局,当将死之人心怀不甘与怨恨向神做下最后的祈祷时,他在想什么?想远在他乡的家庭?想怀中的几枚金币?还是想着身葬大海魂归天堂?又或者是真正期待圣人显灵,救人水火?   这艘船上此时还有不到十人,当风暴来袭时不知有多少人被卷进了大海。没有人再敢去到甲板上了,他们要么扶着杆子呕吐不止,要么趴在地上嘴里念念有词,船在剧烈地摇晃起伏,幸存之人已无力恐惧,垂死者终究放弃了抵抗。   突然间,甲板上的雨声消失了,船员们皆是抬起了头。在这样危急的关头,外界所产生的任何细微变化,都是一种信号,不断挑拨着他们敏感而脆弱的神经。   再下一刻,船舷嘎吱作响,这艘船仿佛是被定住了一般,不再摇摆不定。   幸存者们瞪大了眼睛,在还没弄清楚状况之前,有些人就已经露出了狂喜的神色。几个人飞快地冲到了舷窗前查探,在夜色中,他们只看到了窗外仍在翻滚的海浪,而下一刻,一道闪电划破夜空,他们看到了那只嵌在船舷上的巨大爪子!   船舱中先是响起了几声惊叫,继而又响起一片哀嚎,他们一致认为那是海怪的爪子,在大喜大悲的折磨之下,有人绝望得想要挥刀自戕。   “喂,里面有人在吗?”一道沉闷的喊话声突然从头顶传来,那声音震得船舱都在颤动。所有人都听见了这句话,都安静了,消停了。   “那是什么声音,是有人在说话吗?”一个老头问身边的年轻人。年轻人默默地收起了手中的刀,擦了擦眼角的泪,说道:“是在说话,说的是克利金语。”   “他说什么?他是来救咱们的吗?”老头十分焦急地摇晃着年轻人的肩膀。   “他问船里是否有人。”年轻人回答。   “有人,当然有人。”老头从地板上跳了起来,又朝头顶大声喊道:“有人!这里有人!”   一时间,幸存者们似乎都受到了话中情绪的感染,都开始大声朝头顶喊着“有人”。   老头将身旁的年轻人从地上拉了起来,对他说道:“你会克利金语,会克利金语对不对!”他的语气此时都有些疯癫,“你出去和他说,让他一定要救咱们,就算我们的圣人是一个克利金人我也不介意,没有人会介意这个!快去!快去!!”   黑暗的船舱中,有人点起了一盏提灯,塞到了年轻人的手中。年轻人默默地接过了提灯,朝着通向甲板的木质阶梯走去。地板嘎吱作响,所有人都跟在了他的身后,也同样一言不发。打开舱门,大海的咆哮声令人心惊胆战,昏黄的灯光将楼梯隔板的影子投射在墙面上,窸窸窣窣,影影绰绰。年轻人踏上了甲板,去到了船头。   甲板上此时无风无浪,仿佛被包裹在一团气泡之中,暴雨与海浪击打在气泡的外壁上,激起一大片朦胧雾气。   闪电划过天穹,一片巨大阴影在黑暗中显现了一瞬,隆隆的雷声响起,两颗金色光球在空中浮动,在年轻人的眼中逐渐放大,始祖龙从雾与暗中显露出了他的威严轮廓。   “龙!”年轻人双腿一软,跌倒在了原地,提灯也脱手而出,摔在了甲板上,灯火旋即熄灭。   舱门口处,几双混浊的眼睛同样抬头看向那双巨大的金瞳,恐惧与希冀的情绪在他们的心底沉浮不休。   “伊芙,还是你来和他说话好了,人类还是更信任人类一些。”祸革曼宁将头又低下了几分。   他此时整个身子都伏在了海面上,巨大的双翼朝着两侧展开,紧贴着水面,一只前爪握在船舷上,也不知他是靠什么办法漂在水面上的。   年轻人坐在潮湿寒冷的甲板上,只见那头龙靠近了自己几分,那金色的十字瞳孔仿佛散发着太阳的光与热。   “喂,下面的人。”一声轻柔的女声从他的头顶传来,年轻人抬头四顾,却不见人影。   “嗯……”始祖龙叹息了一声,闭上了眼睛。空气中逐渐有丝丝缕缕的光芒浮动,那光芒逐渐向着巨龙头顶汇聚,缠绕在他灰色的锥鳞上,化作宛如实质的金光,顺着放射状的尖刺向上生长,在他头顶组成一顶发光的荆棘王冠。   少女此时身处于王冠的中心,裙摆与发梢飞舞,在水汽与光的映衬下,浑身都散发着圣洁的金辉。   年轻人呆呆地看着巨龙头顶的金色身影,张着嘴说不出话来。船舱中的幸存者们此时都连滚带爬地上了甲板,纷纷匍匐在地,竟是在朝伊芙行跪拜之礼。   伊芙的心情有些复杂,既高兴又不高兴。自己狐假虎威,被别人当做是天神下凡,这可不符合她的行事作风。   “应该不是海盗吧?”伊芙看着下面这群人,俯身问祸革曼宁。   “谁知道,海盗又不会把身份写在脸上。”祸革曼宁回答。   直至听到这句话,年轻人终于回过神来,他站了起来,冲着伊芙的方向大声喊道:“大人,我们不是海盗,请救救我们!”他一边说,一边从上衣里侧的口袋中掏出一张纸,展开并举了起来:“您瞧,我可以证明!”   “伊芙,你来看看。”祸革曼宁说完,年轻人手中的纸突然不受控制地脱手而出,在空中飞舞着飘向伊芙的手中。伊芙接过这张纸,看了一眼,这是一张委任书。上面写着:“兹委任 西米恩·陶德温克 院士去往阿戈提琉岛担任遗迹考察队总负责人一职。”   落款是哈坦联合博物学院。上面还盖着印,不像作假。   “阿戈提琉岛是什么地方?”伊芙问祸革曼宁。   “南方的一个野人岛,鸟不拉屎的地方。”祸革曼宁转动着脑袋,问她:“这些人是要去那里?”   “这上面说,这位叫西米恩的是要去那里赴任。”   “哦。”   “祸革,现在天都黑了,别管这些人是谁了,想个办法救下他们,然后我们就回去吧。”伊芙说,“对了,把这张纸也还给他。”   于是,在巨龙的控制下,委任书又飘回了年轻人手中。   “最近的海岸是在东北方,我们把这船扔到那边算了。”祸革曼宁说完,便将双翼从水面上抬了起来,他对底下的人说道:“你们都躲到船舱里去,小心掉进海里。”   众人听罢,便都急忙躲进了船舱中。   船舷发出了仿佛要折断般的响声,一股巨力将所有人都压在了地板上,船体在上升。   祸革曼宁只用了一只前爪就将这艘60多米长的货船抓到了半空。   “还挺重的。”祸革曼宁评价道。   他们顶着雨,向着海岸的方向飞去,由于需要照顾到船上的人,祸革曼宁没有飞得太快。半小时后,他们飞出了暴风雨所在的区域,看到了不远处的巨大岩壁。这边的风也不算小,但因为有着礁石的阻隔,浪不算大。   祸革曼宁将这艘几乎要散架的船放回了海中。   由于这头龙不能太靠近人类聚居区域,而伊芙也怕麻烦,所以他们将船扔在了这里便离开了。此地离海岸不远,应该是在航线附近,且按照祸革曼宁的估计,暴风雨大概率不会光顾这里。出海的船员们都懂得海难救助的相关规程,只要他们能够释放出正确的魔法信号,获救也只是时间问题。   幸存者们见船体已经稳定,便都上了甲板。此时海面上空无一物,就好像那条超乎想象的巨龙只是他们的幻觉。   这位名叫西米恩的年轻人同样也陷入了沉思。骑龙的年轻女人……她究竟是什么人?难道真像这群水手们所认为的,是专门回应信徒愿望的显圣吗?西米恩没有看清对方的脸,但她的声音或许他这辈子都不会再忘记了。   水手们已经开始向空中发起求救信号,黄色与红色的魔法礼花升上了高空,其特有的爆鸣声在云层与海面之间回荡着,传递向远方。   祸革曼宁载着伊芙重新返回到云层之上,巨大的云柱依旧屹立于远方,从底层开始逐渐与深蓝色的天空融为一体。太阳还未完全落下,西边的云层依旧透着一抹橙黄,但大部分的云朵都已在阴影的遮蔽下浑然一体,与世界同眠。   “我们现在还回得去吗?”伊芙有些着急,他们追着云柱来到了这里,但回去时却没有任何可供参照的物体。   “放心,我是一头龙,不是你们人类。”祸革曼宁张开双翼,在高空快速滑行。   伊芙发现,祸革曼宁即便是没有扇动翅膀,可飞行的速度仍会越来越快,她对此疑惑不解,便向始祖龙询问。   “翅膀只是感受风的器官。你觉得那张纸是怎么飞到你面前的?还有这面屏障又是如何形成的?”祸革曼宁向她解释,“感受气流,引导气流,操控气流——这是属于龙的天赋。”   当他们回到奔龙堡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这边也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你也看出来了,我没什么可怕的。”祸革曼宁匍匐在龙舍中,对伊芙说道,“她们都讲完了故事,所以离开了,只有你还留在这里。大部分学生都只是为了一个期末评价,伊芙,你为什么还坚持来这里?我一直觉得,我是一个十分惹人嫌的家伙。”   由于祸革曼宁说话时的语气总是没有多大起伏,伊芙也不知道这条龙此时的心情究竟如何,是忐忑,还是坦然?   “我来坚持来这里,就和你一直想听人读书的理由是一样的。”伊芙回答。   “是为了消遣?”祸革曼宁看着她。   “是为了交一个朋友。”伊芙笑着说。她的话半真半假,或许就是因为对方是头龙,她才能厚着脸皮说出这种话。   “哈哈。”这头龙发出了震天的笑声,“伊芙,你真是太可爱了。我们现在算是朋友了?”   “当然了。”伊芙拍了拍他巨大的脸。   与祸革曼宁经历了这样一场空中旅行之后,伊芙对他仅有的一丝畏惧感也终于烟消云散了。   如今已经到了五月中旬,每一场雨下过之后,天气就会更热一分。听阿坎露说,奔龙堡的夏天要比北方热得多,蚊子和蜘蛛更是一绝,这样一想,她一点都不期待夏天的到来。   走在回公寓的路上,伊芙撑起了一把伞。穿越风暴的景象不断在她脑海中浮现,这件事刚发生过不久,此时想起来却有种奇异的不真实感。还有那艘船,那个年轻人,以及起始海和阿戈提琉岛,自己傍晚时究竟与那头龙跑到了世界的哪个角落?它不是说只在附近转转吗?这可真够离谱的。 [54]命运牢笼(其三)   “怎么了,感觉你今天精力不太集中?”祸革曼宁察觉到伊芙今天读错了很多字。   “不好意思。”伊芙歉意一笑。   “我懂了,你是等不及了。”   与这头龙相处了一段时间,伊芙也仿佛能读懂一些对方的情绪了,就像现在,她隐约觉得对方的话语中带着揶揄。   “来吧,上来吧,时间还早,我们现在就出去转转。”祸革曼宁把头靠了过来。   伊芙也没有客气,她将书放回了背包,踩着始祖龙的长鳞去到了他的头顶。   “我们今天去哪?”伊芙问。   “就在这周围转转。”祸革曼宁回答。   “你上次也这么说。”   “上次见你瞻前顾后,为了骗你出来就只能那么说,况且有那么壮观的云团,你难道不想去看看?”   “好了,我懂了,那今天去哪?”   “这附近你都去过哪?”   “基本上都没去过。”   “那就好办了。”   巨龙扇动着双翼冲向了高空,今天下午的天气不错,地面上的景色一览无余。圣丰岳以北是起起伏伏的灰色丘陵,而南方则是一马平川的绿色原野。奔龙堡附近的山下都被一片淡淡的青色烟雾所笼罩着,这里是有人类生活的地方。祸革曼宁朝着山下的方向飞去,途径了一大片的农田,伊芙探头朝下张望,能看到下方翠绿色的麦地、浅色的田埂、和深色的水渠。而向着更远方飞去,便是一片无人踏足的荒野,其间杂草与灌木丛生。祸革曼宁降低了飞行高度,好让伊芙能够更清楚地看到下面的风景,由于近日雨水充沛,原野上积攒了大大小小的水洼,游弋于其中的野鸭被龙的影子所惊动,竟是一个赶着一个,大片大片地从水面腾飞起来,相互追逐着在低空盘旋了几圈,叫声此起彼伏,场面竟也颇为壮观。   今天天气不错,祸革曼宁将屏障的强度减弱了几分,带有植物与苔藓气息的湿润暖风迎面而来,将伊芙的发梢也吹拂得上下飘飞。   远处原野上似有弯弯曲曲的银蛇闪动,那是在阳光之下静谧流淌的河。随着祸革曼宁继续向前,蜿蜒曲折的河流越来越多,河道所形成的图案也越来越复杂,那轨迹就好像是在纸上胡乱画出的线,糊作一团,不知其走势。   “克利金境内虽然有很多湿地平原,但大部分都是季节性的,像这样的很少见。”   “那是牛轭湖吧。”伊芙指着不远处的一条环状支流说道:“我还是第一次见这种湖。”   “嗯……像这样的湖,这边多的是,你可以慢慢看。”   在这片壮丽辽阔的无人区中,大自然谱写了生命的和谐与奇迹——像鸟又像鱼的两栖类,长着鲜艳羽毛的尖嘴速龙,能像蜂鸟般悬停飞舞的小蛇,朝着猎物呕吐消化液的鸟群……这些古怪而神秘的物种,组成了湿地生态中井然有序的一部分。它们在这里生存,在这里寻觅,它们啖食弱者的血肉哺育后代,死后的腐烂躯体深埋淤滩。在这里,不存在人类的烂同情,也不存在形而上的真理与正义,没有强而不倒的绝对霸主,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弱者——种群的存续永远高过一切,个体间的较量则全凭本事。   生命在此间沉浮起落,胜败无人问津。垂死挣扎的悲鸣,骨骼破碎的清脆断裂声,胜利者咀嚼时的窸窣,迁徙的群蹄隆隆作响,一切都掩盖在这片生机盎然的绿意之下……生命的意义对于人类来说或许太过复杂,但在大部分生物来说,生存可能仅仅是存在的证明,死亡则意味着毫无保留的终结。失败者的骸骨掩埋在地下断层之中,存续者继续享受着阳光与战斗。自然——自然就像从远处眺望的如镜般的海洋,只有身处其中的乘风破浪者才知其深邃与凶险。   祸革曼宁今天飞得很慢,也没有开口说话,他带着伊芙越过了这片湿地,飞向前方的一汪大湖。这座湖很大,此时正处于丰水期,湖水充盈而广阔,竟有些望不到边。祸革曼宁抬高了身位,越过了稀疏的云层,伊芙才终于看清湖的全貌,这座湖的轮廓呈半月形,样子就像一个人的胃。最近两日天气持续放晴,因而湖水明澈透蓝,似乎能隐约看见湖底的黄色岩土。靠近外弧区域的湖水呈现出渐变的蓝色,有几处位置看起来黑洞洞的,显然水位极深。   “这里竟然有这么大的一座湖。”伊芙惊叹道。   “克利金第三大的淡水湖,硕半海,这湖现在的长度目测有,嗯……大概六十公里。”祸革曼宁说,“我们去下面看看。”   随着始祖龙的陡然加速,伊芙不禁惊呼出了声,这次不同于上次,强风吹拂着少女的面颊,都让她有些喘不过气了。巨大的龙翼在平静的湖面掠过,掀起了一连串的扇形涟漪。一群宝石蓝色的喙嘴翼龙被他的声势所惊动,湖面顿时如同锅中热水般沸腾不止,翼龙那带有金属光泽的渐变结构色羽翼扑闪着,腹部贴着水面朝着前方跳跃逃窜,速度竟然比此刻的祸革曼宁还快上几分。正下方的骚动迅速向远方传递而去,翼龙们陆续钻入水下,而再次从水面出现时便已卯足了力气,齐齐冲向半空。那些宝石蓝色的大型鸟类有着V字形的羽管肉翼,身后还拖着一条长长的细尾巴与上下摇摆不停的蝠鲼形尾尖,其整体形状优美而梦幻。喙嘴翼龙的蓝色身影瞬间铺满了天际,它们聚集在了一起,起初时四处乱窜,继而又在极短的时间内自发地形成组织与规模,如一片发光的蓝云绕着湖面与平原呈8字形盘旋,发出尖锐的啼叫声。   祸革曼宁突然翻了个身,大头朝下地朝着湖面俯冲,吓得伊芙抱紧了他的锥鳞。   “慢点,慢点!”伊芙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于是急忙劝说他。   眼见着湖面在眼中迅速放大,而祸革曼宁的速度只增不减,伊芙只得将身子缩成一团,藏在了他的鳞片之下。屏障与水面触碰,发出了巨大的响声,而激荡过后便是突然迎来的寂静与黑暗。伊芙睁开眼,看到的是头顶湖面破碎而跳动的光芒,他们现在在水下了。   祸革曼宁收起了翅膀,任凭身体朝下坠落,他们周身环绕着巨大的气泡,那气泡表面的水随着始祖龙的下潜而荡起一圈一圈的涟漪。随着祸革曼宁的深入,气泡在水的压力下逐渐缩小,他们此时并非是在湖水的最深区域,因而只下沉至百米深时就触了底。   随着祸革曼宁的落地,沙石从湖底卷起,漫延开来,片刻后尘埃落定。湖底的光线很暗,但依旧能从这里看见斜上方的太阳。太阳呈现出氤氲的宝蓝色,竟比起在湖面上看到的还要大,像一团果冻一般颤抖不停。   这里的环境虽然有些压抑,但比起电闪雷鸣的云层是要好得多。祸革曼宁此时没有说话,他的脑袋略微上扬,似乎也和伊芙一样在注视着头顶的太阳。   伊芙伸出手,触摸那近在咫尺的气泡屏障上,结果却见湖水顺着她的手腕淌进了袖子里和腋窝下。水底的温度很低,她打了个哆嗦,急忙收回了手。   “你总是能找到一些奇奇怪怪的地方。”伊芙说。声音在水面组成的气泡内壁中回荡着,她突然想起了什么,急忙将两颗棉耳塞塞进了耳朵里。   “只是对于你们人类来说,很奇怪。”祸革曼宁的声音在气泡内响如雷震,连气泡表面都溅起了密密麻麻的银色水花。   “那其他的龙都像你这样吗?”   “不知道,我只见过几头龙。我是在人类的社会里长大的,所以我猜,我的思考方式可能也会更接近于人,但……有时我还是更喜欢这类地方。”   “也难怪,如果我是你,也有这样的能力,可能我也会跑到这种地方看看。”   谈话到这里便终止了,因为在他们上方正游过一大群黑色的鱼,而在鱼群的后方,另有不知名的猎手在追击堵截。   类似的情形每天都在这里上演,但今天却多了两名观众。   猎手的影子掠过摇曳的太阳,绕着鱼群打转,它时不时调转着身躯,将宽大的尾鳍甩进鱼群,一次性拍晕十几只黑鱼,再将其尽数纳入腹中。   祸革曼宁在水底呆了几十分钟,便游上了水面,鱼群被他巨大的身影隔成两开,猎手们也纷纷退让。   伊芙到了水面上,总算是舒了口气,感受着微风与阳光,她竟有些困了。   始祖龙趴在湖面上,双翼张开,半浸入水中,此时稳稳地匍匐在湖心处,就像一座不动的沙洲。   伊芙很好奇他究竟是怎么做到在水面上也能如履平地的,但关于这一点,祸革曼宁自己也说不清,或许就和他飞行的本领一样,是龙的天赋。   “机会难得,你要在这里洗个澡吗?”祸革曼宁问她。   “不用了吧。”伊芙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你会游泳吗?”   “会啊。”   “那你顾虑什么?”祸革曼宁说,“这里又没有别人。”   “我还是觉得有些不妥……”伊芙也同样有些动心,她自从来到骑士院以来,只在大澡堂里的单间冲过澡,却一直没胆量进里面热气腾腾的公共浴池。   “放心,一头龙对人又提不起兴趣,我看你洗澡,就像你看小猫洗澡是一样的。”祸革曼宁开始唠叨了起来,“小说里面不是常有这样的桥段吗?女士洗澡,男士偷看——但我从未见过脱衣之后的人是长什么样子的。”   “好吧,我洗。”伊芙一边说,一边解开了围裙的系带,“你不过是头龙而已,让你看看也没什么,但你以后不准把这件事说出去。”伊芙说着说着,自己的脸倒是红了。   “呵,大言不惭。”   伊芙解开了发带,使得平日束起的马尾披散了下来,发梢直垂腰部。来到奔龙堡有两三个月了,伊芙还没理过一次发,她将前额的碎发用手掌抚平,觉得也的确该修剪一次了。她将头发挽了个结,用发网固定在了脑后。随后,伊芙将衣裙鞋袜全都铺在了祸革曼宁的鳞片上,光着脚踩着他的长鳞,纵身跳下了水。一入水,她就打了个激灵,在这个季节游泳还是太早了点,还是应该先做一下热身的。不过以伊芙现在的体质来看,倒也能很快适应过来。   湖水十分清澈,一眼就能望到湖底,伊芙还是第一次在如此深的水域里游泳,她看着脚下那深邃而幽寂的景象,甚至都不太敢潜水了。   祸革曼宁就这样盯着光溜溜的少女看了一阵子,突然说道:“你和海德的身体差别似乎挺大。”   “海德?什么海德?”伊芙游到了他的身边,龙鳞在太阳底下晒了很久,靠上去很舒服。   “海德大公,也就是我当年的饲主。”祸革曼宁回答,“当年我也观察过他洗澡,那家伙几乎浑身都是毛,而关于你们体形上的差异,我能说出很多,比如……”   “好了好了!”伊芙连忙打断他,近乎哀求地对他说:“你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千万别说出来,好吗?”   “没问题。”祸革曼宁颇为人性化地眨了眨眼。   伊芙觉得自己可能还是低估了这头龙的智力与情商,或许从一开始他就在骗自己,骗自己脱衣,骗自己下水,就连刚才的那些话可能也只是在装傻充愣。他为的是什么呢?只是想观察她露出的窘迫神情?   “想玩点刺激的吗?”祸革曼宁又说道。   “刺……激?”伊芙吞了口口水,心里有些慌张,不知道他要干什么。祸革曼宁并没有给她反应的机会,只见他弯下了脑袋,用颈部的一片长鳞托住了伊芙的身体,将她甩向了半空。伊芙惊叫着从几米高的空中落入了不远处的水里,并发出了噗通一声巨响。   不多时,少女的脑袋再次浮出水面,她擤了擤鼻子里的水,朝着始祖龙的方向游了回来。   “怎么样,有趣吗?”祸革曼宁问她。   “再……再试一次!”伊芙此时两眼放光。   于是乎,少女被再次扔了出去。   看吧,与人类相处,就像他们逗弄小猫一样。祸革曼宁听着远处少女欢快的笑声,心里是这样想的。 [55]命运牢笼(其四)   “钓鱼?去硕半海?”福沃德看着眼前的少女,露出了审慎与怀疑的目光。   伊芙点了点头。   “鱼竿我倒是有,不过你真去过那里吗?光是过去就要走上一天,你后天不上课了?”   “这倒不是问题,祸革曼宁会载着我去。”伊芙回答。   “谁?”福沃德本来还在搅打盆中的馅料,此时也停了下来。这名字有些耳熟,是谁来着?   “就是那头始祖龙。”   “龙?”福沃德猛地转过了脑袋,吓了伊芙一跳,他问道:“那头龙疯了?你是什么时候和他扯在一块的?”   “就是上次洛提兰来的那回,他让我去的。”伊芙见他似乎有些不太高兴,就急忙把那位圣骑士给供了出去。   “我知道,但问题是你现在要和这头龙出去,这可不在计划之内。”   “不过……也没说不许和他出去吧?”   “你报名时看过单子上的注意事项了吗?”   “洛提兰替我报的名,他什么也没说。”伊芙此时很是无辜。   福沃德叹了口气,“这家伙……我现在也有点看不懂他在想什么——要么是他忘了,要么就是故意的。”他摇了摇头,将盆中的馅料揉成了一团,并放在案板上摔打起来。   “如果不是忘了,那肯定就是故意的,还有第三种可能吗?”   “行了,贫嘴。”福沃德满手都是油乎乎的馅料,他指了指灶台上正在冒气的水壶,“水可以用了,小心烫着。”   伊芙起身去拿了水壶,给自己冲了杯可可,又把其余的水都倒进了旁边的锅里。   “祸革曼宁毕竟是头龙,就算他没有什么坏心思,但你还是应该注意点。”   福沃德没说的是,祸革曼宁曾经的确伤害过人类,甚至在更早的时候,他还把一名女学生吓出了问题,几个月都不会开口说话。   “注意什么?”伊芙用勺子搅拌着杯中的棕色液体,并往里加了一些奶油。   “注意别被他伤着。”福沃德擦了擦手,又给炉灶里添了把火,然后继续说道:“这么说吧,小时候,我养过一只仓鼠。我那时候非常喜欢这只小动物,去哪都要带上它,可有一次,我在走路时不小心摔了一跤,正好把它给压到了,身体压扁了,嘴里都溢出了血。人类足够强大了,但和龙在一起,却还是脆弱。”   “你觉得我会被他一屁股坐扁?”伊芙笑了起来,“他才没那么笨。”   “那你是觉得我笨?”福沃德朝少女撇了撇嘴,“你今天还想吃午饭吗?”   “我可没这么说,是你自己这么以为的……你养的那只仓鼠是被压死了吗?”   “没有,隔了一天就缓过来了,也是够奇迹的。但从那之后就不太活泼,可能还是被压坏了点内脏。后来它被我表妹拿回去养,有次她把仓鼠笼在外面放了一个下午,结果就给活活晒死了。”   “真够惨的。”伊芙不禁咋舌。   “是啊,这段回忆也算是我的童年创伤了。我现在踩死耗子的时候,还会时不时想起那只仓鼠。我从那之后就再没有养过宠物……不对,我还养过一只椋鸟,我想教它说话,可它太笨了,什么都学不会,后来被一只狗惊到了,就飞丢了……”   福沃德将馅料握在手里,并从虎口处挤出,用勺子挖成一个个小球,放进还未滚沸的热水锅中。   看着他一边絮叨,一边忙碌的样子,伊芙不知想到了什么,便问道:“福沃德,你一个人住在这里不觉得无聊吗?”   “无聊?哪里无聊了,非要忙来忙去才有意思?我现在多好,什么都不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是说,你这手艺只能做给一群糙汉子吃也太可惜了。”伊芙依旧在搅拌着杯中的液体,看来这热可可一时半会是没法下口了。   “哦,你想问这个。”福沃德恍然,“以前有过一个,后来她受不了我,就分了。我还有个儿子,现在是在东部城那边,也是二十多年没见了,他倒是比我强,生了两儿两女。”   “你就不想去看他吗?”伊芙有些诧异。   “用不着,写信就行了。如果真有急事,他自然会来找我的——但我宁愿没什么事。”福沃德虽然说得洒脱,但依旧能听出他说话时的有气无力,他长吁了一口气,又说道:“还是这边好。有老朋友,也有靠谱的后辈,就算有一天我瘫在床上,也不愁没人照看。”   “要真是这样,你这手艺可就浪费了。”   “是啊,浪费了。”福沃德看着锅中在开水中翻腾的牛肉丸子,说道:“我以前也去过不少地方,学做了很多在克利金吃不到的菜肴……你这么喜欢吃,不想跟我学做菜?”   “我哪有时间,学业都忙不过来……”   “没时间还去钓鱼?”   “这不一样,休息的时间就是用来休息的。”   盛面,加料,浇汤。福沃德将两大碗面条端到了桌子上,伊芙低头去看自己那碗,碗中盖满了牛肉丸子。她一看这景象,就被逗得笑了起来,说道:“要不是刚才看着你做,我还真会觉得你是给我上了一大碗丸子。”   “快吃吧。”福沃德举起了叉子,笑着说。   伊芙从碗中舀出了一颗牛肉丸子,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咬了下去。丸子又大又弹,还有些滚烫,油脂从肉的夹层中渗了出来,带着牛肉与香料的味道,浓浓的鲜香中又能吃出一丝甜;配菜是腌制并焯过水的蔬菜条,吃起来倒是有点像酸菜,口感脆爽,味道酸辣可口;面条依旧是手擀面,很有劲道,但比上次切得要细一些,因而吃起来也更加入味;浅棕色的汤汁是煮丸子后撇去浮沫后加料制成的,上面漂着葱叶与油花,混合着面条后略带些稠厚的感觉,汤料中的味道很复杂,丸子、腌菜与面条的味道混入其中,还能尝出一点白胡椒与酱香的滋味。   一大碗汤面下了肚,伊芙的额头上都起了一层细细的汗,这一顿简直是舒服到了极致。午饭过后,她靠在椅背上,感受着窗外吹来的凉风,树叶声沙沙作响,满足到眼睛都睁不开。   不知不觉间,伊芙竟然就这样眯了一小觉。醒来后,她看到面前的桌子已经清理一空,福沃德此时似乎也收拾好了厨房,正在用围裙擦着刚洗过的手。   “你不是要鱼竿吗,现在去仓房看看?”福沃德问她。   伊芙一听便来了精神,连忙起身跟了上去。仓房是在房屋后院搭盖的一间木屋,屋顶还铺着一层黑色的沥青防水布。仓房中的物品都被摆放得井井有条,甚至纤尘不染,想来是被经常清扫和打理。福沃德从里侧拖出一个漆了白漆的木头箱子,并打开给伊芙看。里面都是一些钓鱼用具,鱼竿、抄网、网兜、线轴一应俱全。   伊芙还从里面看到了几只半米多长的鱼的模型。“这是什么?”伊芙将条鱼拿在手里问他。这模型似乎是空心的,拿在手里很轻,鱼身有几处活动的关节,能够灵活摆动,鱼身不知是镀的还是涂的,是亮闪闪的银色。   “拟饵啊。”福沃德打趣道,“这都看不出来,还要去钓鱼?”   “拟饵?这么大的拟饵?”伊芙将这模型翻了过来,果然看到了鱼肚上的几个铁环,这应该是用来栓钩子的。   “以前钓巨物用的,超大个的鲟鱼或者鱼龙,都钓上来过。”福沃德看着拿着拟饵的少女,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伊芙,你就别用这个了,小心被鱼给钓走。”   “谁要用这个了,我就是去玩,又不是去和鱼打架。”伊芙连忙将模型扔回了箱子里。   “那就用这个吧。”福沃德从箱子里拿出两捆杆子,放在了地上,“都是插接的硬调竿,实心的,虽然重了点,但用起来很顺手。听说你力气不小,应该扛得住。”   “为什么连你都知道了,你听谁说我力气不小的?”伊芙有些意外。   “教你的那些老师可都说过,说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力气这么大的小姑娘。”福沃德一边笑,一边坐在地上组装着手中的鱼竿。   “这些教官还真是人前一个样,背地里又一个样。”   “不然呢?他们也都是一些凡夫俗子,不装出一点威严又怎么让学生听话。”福沃德将纺车轮组装并固定在了杆子上,并将钓线捆在了线轮上,“拿着这捆线。”他将一捆钓线塞到了伊芙手上,并转动摇把慢慢收线。   “以前钓过鱼?会绑线吗?”   “茂奇以前经常带我去钓鱼,懂一些。”   “嗯,那我就放心了。这两根竿子我也用不上了,都送给你拿去玩。”   “啊,这怎么好意思?”伊芙推辞道。   “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福沃德笑着说。   伊芙是带着一整套的渔具回公寓的,期间还被不少人围观,并打招呼问她背的是什么。这倒是给了她不小的心理压力——要是一条鱼都钓不上来可怎么办?用不用让祸革曼宁抓几条上来撑场面?抓多大的比较合适?   就这样,在第二天——也就是周末的上午,伊芙背着一身的装备去了龙舍,与祸革曼宁会合,今天她戴了一顶茶绿色的大檐帽,穿的是能遮光的白色长裙,结果还被祸革曼宁上下打量了一阵子。   今天多云,天空中漂浮着一团一团的中积云,坐在祸革曼宁的脑袋上俯瞰其下,云朵就像一座座隆起的小山。此时快要接近中午,洁白而变换的云向着北方飘飞,云层在太阳的照射下投射出一片片的影子,在开阔的平原上留下深深浅浅的斑驳绿影。   湖面有微风吹起,波纹荡漾,迎着太阳的方向看去,波光粼粼,渐迷人眼。   祸革曼宁落在了湖中位置,安静地卧在了水面之上。伊芙顺着他后颈的鳞片朝后走去,沿着隆起的背脊爬到了他的右侧翼肩,并一路走到了他右翼突起的巨大翼角上。祸革曼宁的翼角上生长着很多横向的锥状鳞,其中最大的几片鳞尺寸要比伊芙整个人还要大出好几倍,所以伊芙坐在这上面也是稳稳当当。   祸革曼宁将翅膀收拢,将翼角贴近了自己的胸脯位置,伊芙此时坐在锥鳞上,一抬头就能看到祸革曼宁的下巴。这头龙此时微微颔首,从这个角度也看不出他此刻是睁着眼还是闭着眼。   伊芙真没想到他的翅膀竟然这么灵活。   她将鱼竿组装起来,将线穿过导眼,并绑好了拟饵和鱼钩。准备妥当之后,她便扳开抛线架横向挥动钓竿,以正手侧抛的方式抛钩。祸革曼宁一直注意着她的动作,此时早已将头抬了起来,或许是怕鱼钩缠到了自己的下巴上。   鱼钩入水,发出一声轻响,伊芙转动摇把,慢慢收线,直到感受到一股阻力——也就是这一会的功夫,就已经有鱼咬钩了,伊芙惊喜之余,连忙拉竿收线。没有僵持太久,上钩的似乎是条小鱼,她没用多大力气就把这条鱼拉出了水面。   一掌长的小鱼。伊芙将鱼从钩子上摘了下来,握在手里还在活蹦乱跳。这条鱼身体笔直,鱼背上有黄黑相间的斑点,**发蓝,按分类来说应该属于鲑科,但却是只有在这个世界才有的品种,克利金人一般管它叫蓝肚鳟。   太小了,伊芙犹豫了一会儿,才把鱼扔回了湖中。她现在想的是,这湖里的鱼这么好上钩,总不至于今天只钓上来这一条吧?收好线后,她再次抛竿收线,反复几次,便又一次有鱼咬钩了。感受着手中传来的力道,这回似乎是条大鱼,伊芙一脚踩着祸革曼宁的锥形鳞,一脚踩在身后的翼角上,凭借着自己不太熟练的溜鱼技巧和这条鱼斗智斗勇,结果僵持了五六分钟之后,便看到那条鱼突然跃出了水面,随后就莫名其妙地脱钩了。   伊芙叹了口气,慢慢地将线收了回来,而祸革曼宁见此情景则转过了脑袋,将头扭向另一边。   “你今天好像没怎么说话?”伊芙重新坐回了始祖龙的鳞片上,试图用话语缓解尴尬气氛。   “嗯……”祸革曼宁发出沉闷的响声,他说:“如果我一直说话,你今天还想钓到鱼吗?”   也是,他说话时的响动实在太大了。   “那我今天还非得钓上几条大的才行,可不能辜负了你。”伊芙说完,又将鱼钩抛了出去。 [56]命运牢笼(其五)   即便是伊芙钓鱼的水平再差,也架不住上钩的鱼多,在崩断了几次线损失了若干拟饵之后,她还是钓上了几条大鱼,有两次还是靠着祸革曼宁的帮忙——他见上了钩的鱼跑到自己眼前,便忍不住伸展翅膀直接将鱼拍晕,第一次用的力道还好,只是将鱼拍晕,而第二次着实就有些过分了,一巴掌下去,不仅是将鱼线扯断,而且除了被钓的鱼之外,又另有几条大鱼陆续翻着肚皮漂了上来。看着这几条漂在水上,腮部还在一张一合的鱼,伊芙终究是将它们一同抄了起来,但钓鱼的兴致也随之降低了许多。   到了正午阳光浓烈的时候,祸革曼宁飞到了靠近岸边的大灌木丛附近,此处温度会偏低一些。由于闲得无聊,伊芙索性将鱼竿拆解收纳进了包中,并拿出那本《羽地哲学史简读(卷一)》,来给祸革曼宁朗读。   伊芙这次过来,也给自己准备了午饭,内容比较简单,主要是火腿三明治和水果。祸革曼宁见她吃东西,便凑近了去看,伊芙被他看得有些难受,于是就问他:“你也想尝尝吗?”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不用了。”祸革曼宁偏了偏脑袋,“把你一起吃下去都不够塞牙缝的。”   伊芙此时正在喝茶,听他这么说,差点没把自己呛到。   “说起这个,我一直想问你——你一般吃什么?”   “我?”祸革曼宁停顿了一会,才回答道:“天赭石,就是那种你们常拿来烧的矿,当然,大部分燃料其实都可以吃。”   “矿?”伊芙瞪大了眼睛,“原来你是吃矿石为生的吗,我刚才还在想你是更喜欢吃鱼还是吃大象。”   “嗯……”祸革曼宁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说道:“动物也可以吃,单论口感的话,我比较喜欢海象或鲸这类脂肪多一些的。”   “鲸鱼?你能猎到鲸鱼?”伊芙对此十分好奇。   “潜到水里,再用爪子把它抓上岸,就像那天拎起那条船时一样。”祸革曼宁就仿佛是在给孩子讲故事一般,“当然,抓鲸鱼要比货船难一些,因为毕竟是活物,可能需要事先喷几口火流体或电流体,让它失去行动能力,剩下的事就好办了。”   所谓的火流体和电流体,是这个世界比较普遍的用词习惯,在这里可以把流体理解为等离子体——但两者概念也绝非完全等同,因为从魔法学角度来说,还存在冰流体、光流体、气流体等概念。   “那拖上岸后要怎么吃呢?”伊芙又问。   “小一点的可以一口吞下,大一些的就需要分割一下,就像你们吃牛排一样——但其实我没亲眼见过你们吃牛排。”   “那以后你能表演一下吗?我想看看你吃饭的样子。”   “吃饭?真是个可爱的说法,我们可不会把食物做成饭。”祸革曼宁放低了脑袋几乎与她平视,然后又继续说道:“所以,龙进食时很血腥,没什么好看的。”   “好吧。”伊芙被拒绝了,所以有点失望,但随后她又想到了什么,于是便神秘兮兮地问道:“祸革,你吃过人吗?”   “没有。”祸革曼宁回答之后,又反问伊芙:“你会吃你邻居家的宠物狗吗?”   对方的问题听上去有点滑稽,伊芙笑着回答:“当然不会了。”   “这件事是违法的,而且你的邻居恐怕也不太愿意。”祸革曼宁说罢,继而又问她:“但如果你的邻居说,他家里的宠物狗摔死了,所以要送给你吃呢?”   “哪有这样的邻居……就算他送我也不会收。”伊芙摆了摆手。   “说到底是因为这东西不在你的食谱上。不过,我以前确实遇到过类似的状况。”祸革曼宁说道,“有一次,海德的朋友想要以这种方式让我帮忙毁尸灭迹。”   “好吧,听着还挺吓人的,你后来拒绝了?”   “海德以前骗我说——吃死人会坏肚子,要吃就吃活人,而我居然信了,所以我拒绝了。”   “你以前的这位……饲主,好像也挺有意思的。”   “确实很有意思,而且还是个杂耍大师,每年升明节都要跳到我头顶上给骑士院里的人表演扔刀子和顶碗,惹得一群人对着我们笑。”   当年有海德大公在时,祸革曼宁的日子并不会像现在这样孤独,那位顶天立地的男人知道如何才能让人暂时放下成见,接纳这位有着人类灵魂的巨龙。   但岁月——岁月最终还是将一切归复原点。   那天,当伊芙第一次来到龙舍时,祸革曼宁与她对视,他能看出这姑娘眼中的恐慌,甚至还看出她存了随时跑路的心思,但无论怎样,她的眼中没有屈从,没有敬畏——她是在与他平视,她的眼中没有偏见。   祸革曼宁在她来之前还在想,如何才能让自己显得平易近人,嘴里放两只麻雀怎么样?会不会太蠢了一点?   龙是一种被造物者偏爱的生物,集众多天赋于一身,所以他们会遭到造物者的宠儿——人类的妒忌。人类想尽一切方法,使得一个与他们同样古老的种族分割溃散,失去了传承;人类将他们的子嗣奴役起来,让他们成为战场上的镰刀,让他们成为战争的代名词,让他们重新被世人所恐惧、所唾弃。   人类的头太大了,只能先一步出生再继续发育,所以从这一层面上来说,他们都是早产儿;但龙不是——龙在蛋中沉睡,在梦中思考,或是十年,或是百年……而当一个同类用熯炽之息将其唤醒时,他便带着人类幼崽不可企及的原初理性降临于世,再像干海绵一般汲取知识,日臻完善。人类无法容忍异族的完美,所以压迫的第一步,便是给他们取一个不详的名字。   祸革曼宁。   祸革曼宁其实很幸运,他从破壳之初,便有了两个父亲——一个姓海德的,教会他人类的知识,护他周全,确保他能在人类世界里成长;而另一个被称为天克安敌斯,教他关于恩典的知识,让他成为一头名副其实的始祖龙。沉寂了二十年之后,他遇到了伊芙,一个坦率、真诚且毫无偏见的……朋友。   到了下午,伊芙坐在祸革曼宁的脑袋上,躲在他的翅膀下面,继续给他念书听。古典派那些客观唯心主义的内容冗杂繁复,似能听懂又似听不懂。他们一个念,一个听,结果这一人一龙竟然相继睡着了。   直到有什么东西从上面掉进了水里,发出啪嗒一声。祸革曼宁睁开眼,便看到那本哲学史漂在水面上。   “喂,伊芙。”祸革曼宁晃了晃自己的脑袋,“那本书掉进水里了。”   伊芙睁开眼,还探头朝身下望了望,然后又靠着身边的鳞片睡着了。就算祸革曼宁说话声音那么大,她竟依旧是迷迷糊糊的,没有意识到他在说什么。于是祸革曼宁甩了甩头,这下伊芙终于没法睡了。   当她看到那本浸泡在水里的书时,差点就要咆哮起来了。她急忙让祸革曼宁俯下身子,伸长了胳膊将那本书用抄网兜了起来。   拿到手里时,这本厚书几乎全部被泡湿。伊芙急忙用手挤压书封,将书页中的水挤出了一部分。翻开书页,油印的铅字暂时还好,但扉页上的图书馆印章却已经晕成了一片蓝色。   “完了完了……”伊芙将书放在祸革曼宁的鳞片上摊开,准备放在太阳底下晒干。   “抱歉,刚才我睡着了。”祸革曼宁说道。   “是我的错。”伊芙说,“都是小事,大不了赔点钱嘛。”   现在的时间约是下午三四点,由于伊芙把图书馆的书弄坏了,所以也没多大兴致再在这里玩下去,她与祸革曼宁聊了会天,见那本书差不多晒干了之后,就收拾东西准备回去。   在空中,祸革曼宁问了她一个问题:“伊芙,如果我说,我很羡慕你们人类,你会不会觉得惊讶?”   “当然不惊讶。”伊芙回答道:“人是最会找乐子的生物了。”   “那你呢,羡慕我们龙吗?”   “当然也羡慕,羡慕你们强大,还能飞来飞去。但如果有选择的话,我更希望做为一个人来拥有这些优点。”   “像龙一样令人生畏不好吗?”   “不是体型原因,是因为——缺少同类。”伊芙说道:“如果有一个全是龙生活的王国,那作为一头龙也没什么不好。”   祸革曼宁沉默了一会儿,正当伊芙以为这个话题已经结束了的时候,他又说道:“伊芙,如果有一本小说,是以‘一头龙变成了人’为题材,你觉得会有意思吗?”   “可能不会特别吸引人,但……应该会有意思。”伊芙敏锐地抓住了他话里的意思,她俯下身子,看着他一侧的眼眶,问道:“你想写小说吗?”   “有过这个想法,但我不清楚,龙是否有像人类一样的创作天赋,还有——我毕竟不是人类,你们的生活对我来说终究像个迷。”   “不是有我吗?”伊芙来了兴致,“不试试怎么知道。”   “嗯……”祸革曼宁扇动翅膀,横着穿过了一小团云朵,将那片云朵打散。能够看得出,他此时有些躁动不安,这还是伊芙认识他以来的第一次。“我想写一个……龙变成的一个青年人,爱上了美丽少女的故事。”祸革曼宁终于还是开口了。随后,他又问伊芙,“你在笑是吗?”   “没有,我没有笑,挺好的故事。”伊芙捂着嘴说。她确实是在笑,毕竟这故事乍听起来还挺老套的。她见祸革曼宁不说话,于是又说:“你心里已经有细节了吗?”   “有一些……”   “那好,等我下次拿个本子过来,来当你的速记员,这可是真正的作家待遇。”   “好,说定了。”他同意了。   龙的影子逐渐接近城堡,可祸革曼宁却放慢了飞行的速度。   “怎么了?”伊芙察觉到他的不对劲。   “他怎么来了。”祸革曼宁说。   “谁?”   “天克安敌斯。”   天克安敌斯便是奔龙堡中仅有的两头龙中的另外一头,二百多岁的擎空龙。   伊芙平视前方的天空,远处有一个白色的影子正在移动,那身影正在慢慢放大。擎空龙那银色的身躯在伊芙的眼中越来越清晰。虽然都是龙,但天克安敌斯与祸革曼宁的样子完全不同,天克安敌斯的脖子很长,上面长满了镰刀状的银色倒鳞,胸口处也同样长着逆向生长的鳞片,轻盈而又宽阔的双翼内侧能够分辨出如同人类手骨般的放射状骨架。他通体覆盖着银色的鳞片,只有两只长得出奇的弯曲长角呈现出蜡白色,他的头部比祸革曼宁要小一些,吻部稍尖。天克安敌斯的体型比祸革曼宁还要大一点,但体型更为单薄。这头龙给伊芙的第一印象就是恐怖与神秘——与擎空龙这个名字并不相称,天克安敌斯的模样更像是来自黑暗与深渊中的死神。   两头龙飞在空中,像跳双人舞一般绕着对方画着圆盘旋,能听见祸革曼宁嘴里时不时发出很有他独特风格的“嗯……”的声音。   他们盘旋了一阵子,天克安敌斯就飞走了,伊芙还没弄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   “他是受了主席的委托,过来看看我的情况。”祸革曼宁开口说道。   “你们刚才说话了吗?”   “没错,是用龙的方式,因为声音很低,所以你们人类可能听不太清。”   “那……刚才都说什么了?没事吧?”伊芙刚才在面对天克安敌斯时,还是有些紧张的。   “没什么大事,只是他们听说我最近的行为有些异常,所以就来看看。”   “没事就好。”伊芙松了口气。   “嗯……我现在就送你回去。”   晚霞逐渐从远方升起,落日的余晖将冷峻的城堡镀上了一道金边。   天克安敌斯可以算做是祸革曼宁的老师,甚至是父亲,可在刚才,他却与对方起了争执。龙与龙的对话并不像人类那样富有激情,他们的温和是从骨子里流露出来的。   那天,出于对伊芙的关心,福沃德将她与祸革曼宁的事透露给了骑士院主席,对方对这件事说不上重视,却也没有敷衍,最终,主席将此事告诉了沉睡中的天克安敌斯。天克安敌斯是一位保守的父亲,他一直恪守着人类赋予龙的准则,只履行他的义务,从不做多余的事。   他对祸革曼宁近期表露出来的对人类的热情感到了深深的不安。他对这头年轻的始祖龙说——追逐太阳,自取灭亡。   可对方却说——若为自由,亡又何妨。 [57]命运牢笼(其六)   天克安敌斯回到了巢穴,蜷缩起身子,又回到了往日的沉眠状态。   他感觉到心头有种久违的愤懑。   今时不同往日了。如果在以前,天克安敌斯可以劝祸革曼宁,让他为了族群考虑,慎思笃行,不能成为一个拖累。但如今——如今奔龙堡只剩下他与祸革曼宁两头龙,这句话又如何能说得出口?如果祸革曼宁对死亡毫不畏惧,那怕死的家伙显然就只有他了。但事实上,天克安敌斯的确怕死,不可能不怕死,这是聪明而又长寿的物种的通病,就连在他们眼中短命的人类也一样。一个富有智慧的人,他在年老时不会说:“我活得够久啦,世界已经没什么值得我留念的了,我可以安心地去死了。”这其实是一种十分傲慢的说辞——一个人怎会对这世界再无所求,甘愿去死?而事实是因为,死是生的必然,看似洒脱的话只是对于必然之死的无可奈何。祸革曼宁为什么又会说那种话?原因就在于此:他有一个人类父亲,所以就染了人类的恶习。他是真的不怕死吗?他不过是无知妄为罢了。一想到这一点,天克安敌斯几乎要被气笑了——但其实龙不会笑。   正当他要准备入睡的时候,头顶传来了交谈的声音。   “这就是天克安敌斯的住处?一口井?”   “没错。”   “这地方真的够他住?”   “只是入口窄而已,内部其实很宽敞。”   “等一下,我看到了……好像那头龙就在里面,他会不会听到我们说话的声音?”   “没关系,他就算听见也不会在意,对他来说,没什么事比睡觉更重要了。”   “这下面好像还有很多亮闪闪的东西,看不太清,是他蜕下的鳞吗?。”   “你看到的应该是钱币。”   “钱?”   “其实,骑士院的学生一直都把这里当做许愿池来着。”   伊芙又探头望了望,这回看得仔细,里面大部分是镍币和银币,还有少部分黄澄澄的金币和贝币混在其中。   “这简直像座山一样……”伊芙感叹,“好像没有铜币?”   “骑士院定期会来清理杂物,铜币时间久了会生锈,所以也会被清理出去。”祸革曼宁说道,“天克安敌斯喜欢积攒钱币的传言要比克利金的历史还长,这里面能找到很多种值得收藏的稀有钱币。”   “听你这么说他本人……不好意思,他其实不喜欢这些东西?”   “我问过他,他对此不置可否,可以理解为他不讨厌。”   伊芙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朝这直径有二十几米的井口扔了下去。沉甸甸的金币落在钱堆的顶层,发出清脆的声响。   “你许的什么愿?”祸革曼宁问。   “对,还没许愿……”伊芙闭上了眼睛,笑着说:“希望茂奇平安顺利,希望南芬依旧貌美如花,希望我的朋友们健健康康,希望祸革曼宁快快乐乐。”   “嗯……”祸革曼宁仰起了头,说了句:“谢谢。”   井下传来了一阵哗啦啦的声音,一双金绿色的眼睛此时正在朝上方看去。   “嗨,你好!”伊芙壮着胆子,朝井下的擎空龙挥了挥手,有祸革曼宁在身边,她倒也不算特别害怕这头龙。   天克安敌斯没有搭理上面的一人一龙,他低下了脑袋,继续做他的美梦了。   骑士院大图书馆是一座十分著名的图书馆,其地点位于奔龙堡主堡的中心位置——即扩建前的奔龙堡中心区域。大图书馆建立至今也有三个多世纪了,甚至比骑士国的历史还要早,在这期间,圣丰岳骑士团将其进行过多次扩建与修整,如今占地面积甚大,拥有约400万藏书,比沸蒙大图书馆规模更大,仅次于四年前在东部城新建立的大核心图书馆,是共和国第二大的图书馆。曾经骑士国时期的圣丰岳骑士都是些知识分子,他们对于书的热爱就像热爱他们的国教征喻教一样。而在两个多世纪的征战中,他们烧毁过许多异教国家与城市的图书馆,劫掠而来的图书不计其数,其中更不乏举世闻名的残本孤本。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们焚烧浸毁异教徒的书籍,其行为遭人诟病,其对后世造成的影响同样难以估量。但无论如何,曾经的圣丰岳藏书馆,如今的骑士院大图书馆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世界文化宝藏。   伊芙推开厚重的图书馆大门,手里拿着那本泡了水的书,心里有些忐忑。   图书馆的穹顶与墙壁上都装有巨大的淡金色琉璃窗,内部采光充分,隐约能感受到曾经征喻教廷内饰风格的影子。   图书管理员此时坐在高大的深红色木质柜台后面,正在读一本古弗兰托语著的旧书。此人年纪约有二十六七,穿着一件黑衬衫与灰马甲,发型是中分的棕色直短发,修长的右手中指上戴着一枚硕大的淡蓝色中等水咒戒指。此时他双目微阖,低垂着脑袋,仿佛沉浸在书中,又好像是睡着了,长长的睫毛清晰可见。由于常年待在室内,他的皮肤白得如纸一般,身材也偏瘦,样子就如少年般清秀;他的面容柔和,翻书时动作轻盈而缓慢;他身后有一片写满了花体文字的目录墙,都是出自他的手笔。伊芙每次看到他,都有种奇异的感觉——就好像她与这人之间隔了一层水雾,他的身影与这座建筑晕染在了一起。   管理员名叫歌罗达·门罗,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在哲学学院上学期间就在这里当图书管理员,毕业后也一直留在这里,他热爱书籍,尤其是大图书馆中的古老手抄本。   “打扰了。”图书馆里十分安静。伊芙凑近了他,用细不可闻的声音与他打着招呼。   “哦,是你。”歌罗达仿佛是在梦中刚醒来,他抬起头,腰板挺得很直。他见伊芙似乎面露难色,便笑着问她:“出什么事了吗?”   伊芙将藏在身后的羽地哲学史简读放在了桌子上。歌罗达一看到这本蓬松得像朵花一般的书,不禁大皱眉头。对于像他这样爱书的人,这样的事实在是难以容忍。   “怎么搞的?”歌罗达接过书,检查书中的内容。   “掉进湖里了。”伊芙低下了头。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皱成这样的书,这是在太阳底下晒过了?”歌罗达问。   “的确是晒过了。”   歌罗达叹了口气。伊芙经常来图书馆,与他也算认识,但还是第一次看到他愁眉苦脸的样子。   “抱歉,我不是有意的,我可以按照规定赔偿,或者你告诉我去哪里能买到,我重新买一本。”   歌罗达看着她,然后摇了摇头,说道:“这套书一共有二十卷,是在印书馆单独定做的内页,并由图书馆方按照校方要求自己整理装帧成册。或许你能买到内容一样的书,但分卷与这一套肯定不同。如果按照图书馆的规定,严重损坏单册图书要按照整套书的二到三倍价格赔偿……”   “要赔多少?”伊芙屏住了呼吸。   “若按照两倍来算,大概……36个金币。所以……”   “没关系,我可以赔。”伊芙的态度相当诚恳。这些钱对于她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是很多人折腾几年也赚不来的钱——但她确实能拿得出来,而且现在就拿得出来。   歌罗达看到她正在翻包,不禁张大了嘴。即便是他这样处变不惊的人,也同样被伊芙的举动吓了一跳。   “等一下,还有别的方法,别着急。”歌罗达赶紧劝她,“这本书说不定还能补救一下。”   “真的吗?”伊芙停下了动作,满脸期待地看他。   “嗯,你先等我一下。”歌罗达走出了柜台,朝着书架走去,回来时手里拿了一本书——《羽地哲学史简读(目录卷)》。这本书比较薄,歌罗达将这本书与那本损坏的书放在了一起,他又从旁撕下一页笺纸,写下了一串地址和人名,交给了伊芙。   歌罗达的字写得秀气工整,仿佛是打印出来的一样。上面写着:金帆船镇安莱卡街115-1号,老戴普书店,斯德逊·冬提。   “去找这个人。”歌罗达说,“斯德逊在这家书店打工,每周一、三、四在,这人心灵手巧,说不定会有办法把这本书复原。”   “这样的书……还能复原?”伊芙看着桌子上那本比目录卷大了一整圈的第一卷,打心里不相信。   “我也不敢确定,试试看,你把这本也拿着,让他做个参照。”歌罗达看着她,又嘱咐了一句,“一定要保存好这本书,如果他说不行,那我再帮你想想别的办法。”   伊芙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她收起两本书,离开了大图书馆。她在学院餐厅吃过午饭后,下午就雇车去了金帆船镇,今天是周四,原本是有一堂剑术课,是实践课,现在被她翘掉了。翘几堂训练所的课程,一般老师不会说什么,因为他们都知道,伊芙要以学院课程为优先;另外,少女是怎样的水平,他们心里也有数。   金帆船镇离奔龙堡不算远,搭车前往大约需要二十分钟,此地位于铁路沿线附近,镇中经营农业和渔牧,人口估摸有六千至八千,在这个年代,这里可以算作是小型地方城市了。和其他克利金地方市镇一样,镇子里比较繁华的街道上环境大多都不算好。皮具店、鱼市与贩马商所产出的污水与废料大部分都堆积在街头巷尾,需要在固定时间雇人处理,天气晴朗时便注定异味难当。   伊芙捂着鼻子下了马车,抬头看着眼前的书店。书店没有招牌,事实上这条街大部分店面都没有。书店门口打扫得很干净,台阶上的石砖有些已经脱落,门上的橘色油漆已经干裂成了小块,这家店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伊芙推开门,门口处的铃铛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柜台处的一个正在看报纸的老人抬起头,将鼻梁上的眼镜半摘下来,眯起两只眼睛去看门口的客人。   “买书,借报,还是代写书信?”老人问道。   “我想修理一下这本书。”伊芙将背包里的两本书一起拿了出来。   “这……怎么搞的?”老人拿起那本书,十分嫌弃地瞅了一眼,并大声朝身后喊到:“斯德逊,来活了,快出来看看!”   “来了!”内院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快,一个青年人从里面跑了出来,他手里还拿着一把扫帚。   那青年看到伊芙后,便是一脸惊喜的表情,他的手指在自己乱蓬蓬的头发里抓了抓,对伊芙说道:“你好,老师。”   伊芙看到他,也同样认出了此人,正是在夜校上课的那名青年,于是朝他笑了笑。   老人看了眼斯德逊,又看了眼伊芙,继而拍了拍桌子上的书说道,“修复书籍可不便宜,尤其是像这样的书。”   伊芙脸上的笑有些挂不住了,这老人的脑子转得可真够快的,从斯德逊的一句“老师”,就能推断出这位客人可能是一位在夜校兼职老师的穷学生。从另一方面说,此人对骑士院的情况似乎十分了解。   “钱不是问题,修一本书怎么也贵不到一整套书的价格。”伊芙说道。   “这是图书馆的书吗?”斯德逊将两本书都拿起来看了一眼,继续说道:“应该不算严重,需要把内页和封面拆分出来,内页的书脊重新补胶固定,封面已经变形了,里面泡坏脱胶了,需要重做。”   “真能修好吗?”伊芙惊讶地问。   “完全复原是不太可能的,但要想把外观复原,应该不算麻烦。”斯德逊说道,“如果书泡了水,尽量要将它压平,然后慢慢晾干,这样就不会严重变形,您在第一步就做错了。”   “嗯,下次我会注意的。”伊芙连忙点头。   “不过我觉得最有效的方法就是避免将书泡在水里,您觉得呢?”斯德逊转头看了她一眼,语气十分认真。   “对,你说的对。”伊芙苦着脸,被他说得满脸通红,羞愧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这位也是个爱书的。”老人突然大笑了起来,“和那个小管理员有一拼,那个叫歌罗达的……是他让你过来找斯德逊的吧?”   伊芙点了点头。   “放心,如果斯德逊说他能修,那就一定没问题。”老人拍了拍斯德逊的肩膀,“喂,斯德逊,你今年有二十六了吧,哪有你这样对姑娘家说话的?你都快把人给说哭了。”   “谁快哭了?”伊芙皱着眉嘀咕着,这老家伙也不见得多会说话。   这地方真有些待不下去了。 [58]命运牢笼(其七)   这本中长篇小说写了将近有半年。   每当有空的时候,伊芙都会坐在他的头顶,随着他飞行在云端、湖畔,又或者是大海之上。她将一本笔记放在膝盖上,反向倚靠着始祖龙的锥鳞,就这样看着蓝天,看着山川,看着他的背脊与他扇动的翼翅,随着他的叙述将大段大段的情节写在纸上。   祸革曼宁创作的过程,同时也是伊芙创作的过程,故事中有始祖龙的奇思与妙想,也有伊芙的补充与纠正。故事的背景设定于第二纪元的恩培恩时期。人们通常认为,恩培恩时期是魔法与炼金发展最为鼎盛的时期,在那个年代,任何奇迹都有可能发生;也正因为如此,如今市面上大部分冒险题材的小说,其故事大多都被设定在这个年代。祸革曼宁将故事选在恩培恩时期,也并不仅是因为如上理由,其中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恩培恩时期同时也是龙族能与人类族群文明分庭抗礼的年代。   共同创作的过程是鼓舞人心的,为了了解恩培恩时期,伊芙还在图书馆的馆内参考区查阅了大量的书籍。这些非外借的手抄本书籍大多都被锁链栓着,有的书上甚至还写着禁止偷书相关的诅咒文;听管理员歌罗达说,这些诅咒文在过去确实是有效的,甚至还引起过一次火灾,为了安全起见,如今的诅咒文大部分都被部分涂抹以令其失效。   伊芙与祸革曼宁一同思考故事的脉络,主控思想、激励事件、伏笔与分晓等,将故事的内容改了又改。期间两者还产生过几次不小的争执,甚至还打过嘴仗,伊芙在争吵时很吃亏,因为祸革曼宁的声音实在是太大了。不过有一点很有意思——如今所能读到的冒险小说中多少会涉及到床戏方面的描写,但伊芙与祸革曼宁都一致认为,并不需要这种东西。   总体来说,冲突是暂时的。他们沉浸在自己虚构的故事与角色中,从六月中旬开始,至九月初为止,他们已经将初稿完成了;而从这之后到十一月中旬假期来临之前,伊芙闲时便一直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做着润色工作,并将新整理出来的文字重新读给祸革曼宁听。她的修辞学水准在提升,字也写得更漂亮了,就连古弗兰托语的水平也有了不小的长进;而从祸革曼宁的口中,她也意识到这头龙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的无所事事,他的学识很渊博,这让伊芙小小地吃惊了一把。   故事的主角名叫霍德克·海德,是一个相貌英俊,身材威武高大的男子——显然,这是带有指向性的。祸革曼宁是在以自己为原型刻画主角,又或者说,是以他想象中的自己;但关于这一点,他自己并不承认,有时伊芙用“霍德克”这个名字打趣他,他还有些不太高兴。   伊芙也问过他,是不是想变成像霍德克这样的人,可他却一口否决了;而在他的故事里,霍德克这头远古龙在被人下套被迫变成人类之后,也同样表现出了对咒术师的仇恨,口口声声地想要找他报仇。一切似乎都在说明,祸革曼宁对于变成人类并没有兴趣,但事实果真是如此吗?如果他不想,为什么还要写出这样的故事?事实上,伊芙心里很清楚他的想法,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和祸革曼宁可能是同一类,同样的心口不一,只不过她内心的想法从未对别人说起过罢了。   “唉,变成人类,真是个可笑的想法。”有时,祸革曼宁在口述故事时,经常就会冒出这样的一句话来。伊芙能够感受到他的情绪起伏,或许祸革曼宁并不是觉得这想法可笑,而是觉得他自己可笑。   “这句话也要记下来吗?”伊芙明知故问。   “不用,这就是我的感叹,我们继续……”   霍德克变成了人类,却依旧像以前一样强大,他在旅途中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渐渐地在人类社会中有了名气;他驱赶了恶龙,得到了帝国至高王的邀请,出席了皇家的晚宴,并在宴会时遇到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她是当今皇帝最小的女儿,名叫爱芒。爱芒邀请他出去走走。两人单独谈过之后,霍德克才知道,原来她就是自己曾经救过的一个小女孩,如今竟已生得这样好看了。   伊芙有时会想,这位名叫爱芒的公主,一开始是否就是以自己为原型塑造的,但她不敢去问祸革曼宁,因为以这头龙的性格,无论是不是真的他都不会承认,说不定还会以此嘲笑自己一通。   而之后的剧情似乎就变得冲突四起了。在两人相遇之后不久,他们便坠入了爱河。爱芒提出让霍德克迎娶自己,但老皇帝坚决不同意,而在父女一次次的争执过程中,霍德克竟不辞而别了。   霍德克不想看到爱芒为自己而与亲人反目成仇。他隐姓埋名,继续在人类的世界中生活、游历,而在一次阴差阳错之下,他终于找到了那位害自己变成人类的咒术师,并将他一剑斩杀。霍德克擦了擦手中的剑,他成功复仇,可之后说出的话却是:“这样以来,就没人知道我的过去了。”似乎在遇到爱芒之后,曾经化为人形后的忍饥挨饿、蹒跚前行的过往都不重要了,他将那枚咒术核心收入囊中,似乎并不打算即刻还原龙身。   五年之后,世界又变了一番模样。曾经那位柔弱可人的少女如今竟成了君临天下的女皇帝,她的冷血手段无人不晓,知其者噤若寒蝉:其宗亲戚戚然,不敢直撄其锋;其臣民敬畏之,匍匐于地;其威名远播于世,引万邦竞相朝拜。   爱芒如今是那样的耀眼夺目,但所有的改变却都是因霍德克而起。她独坐在皇宫中,时常这样想:我愿意交出我的国家,与我身外的一切,只愿换一匹好马,好与他再次相遇,远走他乡。   伊芙在听到祸革曼宁说起这段时,坐在他脑袋上笑得合不拢嘴。她有时也很佩服这头龙,祸革曼宁似乎比她自己更要了解人类的感情,说起爱情时娓娓道来,感叹起命运时又情真意切,这难道也是龙的天赋?   故事的高潮部分发生在人族与龙族的全面战争时期,作为人类方的最高领袖,爱芒对此殚精竭虑,几乎付出了一切;也就是在这时,一直隐在暗处的霍德克终于与她相见了。两人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彼此,他们相谈甚欢,从下午一直“谈”到了第二天天明。霍德克想要让她放弃与龙族的斗争,但以现今的情况来看,正如利箭在弦,局势早已不是一方所能掌控的。最终,强大的霍德克便面临着艰难的选择——是帮爱芒,还是帮龙族。   从这段剧情之后,伊芙与祸革曼宁便有了一些大大小小的分歧。祸革曼宁认为,霍德克应该义无反顾地去帮助爱芒;但伊芙觉得,霍德克应该返回龙族,坦白自己的身份以说服龙族与人类进行新一轮的谈判,甚至可以在此处增加更多的矛盾与冲突——比如说,龙族对霍德克晓以大义、恩礼有加,许之以高贵的地位,允诺放过他心爱之人,于此,终于说动他背叛人类归顺龙族;而凭借霍德克对人类的了解,他能够帮助龙族轻松击溃人类。   一开始,祸革曼宁极力反对这种编排,但伊芙将这一段写出来并读给他听时,他倒也同意了。   龙族的攻势势如破竹,而当霍德克看到龙族爪下血淋淋的人类尸体时,又不免想到了自己的爱人,他依旧还放心不下她。他在龙族即将攻陷王城之时,情急之下竟捏碎了怀中的咒术核心,重新化身为龙,并以远古龙无上的能力杀死了还未来得及反应的龙族之主,成为新的帝王。爱芒站在摇摇欲坠的城堡上,看着夕阳之下遮天蔽日的飞龙,手中拿着一枚匕首,竟是想着自刎于此。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一声响亮的龙吟从远处传来,激起了飞龙们此起彼伏的叫声,龙族大军皆寻声离去。远处,新的帝王带着他的爪牙飞进了霞光万丈的云翳与阴影中,消失不见了。   原本,故事的尾声是这样设计的。   “龙族是这样选头领的吗?”伊芙提出了疑问。   祸革曼宁经此一问,竟然愣住了,他反问伊芙:“难道不是这样的吗?我以前读过的小说就是这样写的。”   “那是因为他们也不了解龙。”伊芙说,“一个智慧种族,只凭借个人武力的高低就这样草率地选出头领,我觉得这不合情理。”   “那应该怎么办?”   如果这段情节不合逻辑,那后续发展又该如何自圆其说?   “那就改一个结局。”伊芙说道。   “嗯……”祸革曼宁在空中毫无规矩地翻腾着,弄得伊芙都有些晕。最后,他说道:“那么,霍德克化身为龙,冲进了战圈之中,用巨大的龙翼遮挡了龙族遮天蔽日的吐息,将爱芒的臣民尽数保护了下来。最后,霍德克身死当场,其行为使得交战双方哀恸于胸,最终达成了异族之间的和解?”   “这……”伊芙听到这个结局,感觉浑身都不自在,她从祸革曼宁的脑袋上站起来,扶着他的长鳞问他:“你就那么喜欢悲剧结局吗?见不得自己好?”   “不是我,是霍德克。”祸革曼宁回答道:“一个悲剧的结局更容易让读者铭记于心,也更容易满足自己的创作欲望。”   “但我不喜欢。”伊芙说。   “可这是我写的小说。”祸革曼宁依旧坚持己见。   于是,初稿的结局便是以祸革曼宁的第二个结局作为尾声创作完成的。伊芙总觉得这个结局有些虎头蛇尾,一人一龙因此而闹了点别扭。那时,时间已经到了十一月份,冬季来临,伊芙收拾好了行囊,在十一月中旬返回沸蒙,至第二年三月份以前,他们都没有再见面。   时间安静流淌如溪水,不知不觉间,已越过了多少河山。   伊芙回去之后,便开始了二稿的创作。自审的过程是痛苦的,看着那大段大段的文字,曾经的奇思妙语似乎都在她严厉的目光下变得不那么可靠,变得幼稚可笑,变得一文不值。过分的修正会使得文风变得过于严肃,但太过放纵又将失去文字的力量感,其中的平衡应该如何把握?   故事仿佛是发酵中的美酒,只有在适宜的温度下,才会愈发浓烈与醇香。   伊芙与祸革曼宁几个月未见,也终于开始静下心去构思,去思考,思考他们真正想要的结局,以及戏中人真正的、独一无二的——命运。   第二年开学之初,伊芙戴着毛茸茸的白兔帽子,拿着那本大致完稿的小说去找了祸革曼宁。这一人一龙丝毫不提当初起争执的事,都耐心听完了对方的新观点与新思路,并做出了总结。   而最终,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   霍德克并没有坐视事件的继续恶化。他在龙族即将攻打帝国要塞时返回到了爱芒的身边,即便是人类的败局已定,他也要与恋人共存亡。他无法背叛他的种族,也无法抛却他爱之人,可当群龙降临,吐息焚城之时,他终是不忍看到爱人之死,所以他解放了咒术核心。霍德克在爱人的面前逐渐变了模样,他的口中生出了利齿,他的头顶冒出了大角,他的皮肤覆盖着鳞片,他的手脚化为利爪,他的肩胛长出了翼翅……远古龙嘹亮的龙吟震慑四方,弱小的飞龙们皆是战战兢兢,无不俯首帖耳。   龙族帝王惊讶地发现,他竟是自己消失多年的亲兄弟。   “怎么有点机械降神的味道了。”伊芙写这一段时,还是有些不太满意。   “有戏剧性才有故事性。”祸革曼宁说,“我觉得可以接受,而且主角一如既往的强大也能因此解释得通。”   “好吧。”   乌云蔽日般的龙族大军在霍德克的惊天怒吼之下如潮水退散,不再敢轻易来犯。   霍德克巨大的龙翼在城市上空画出一条弧线,头也不回地直冲天穹。爱芒眼看着自己的爱人飞向远方,与落日一同消失在了地平线之下。从此,无论是人类还是龙族,再无人见过这头远古龙。   一个月之后,人类重新构筑了防线。至此,暂时的危机解除了,或许在未来的二三十年之中,大规模的战争都不会再出现。   正当人们以为尘埃落定之时,女皇帝却失踪了,只留下一封书信。   爱芒骑着一匹马,手中紧握着那枚被重新复原的咒术核心,踏上了寻找爱人的漫长旅程。   命运像一座牢笼,禁锢着渴望自由的灵魂,是何等大小的牢笼——这次由他自己选。无论他像龙还是像人,无论他选择如何生活,爱芒都会接受他,与他共同生活,从此隐姓埋名。   只要她能找到那头龙。(完)   “你觉得爱芒会找到霍德克吗?或者说,你想让她找到吗?”伊芙一边记录,一边问祸革曼宁。   “自从开口的那一刻起,这些人的命运就已经脱离掌控了,至少不是我当初预想的那样。”祸革曼宁闭着眼睛,“不过,我希望她能找到。”   “那霍德克会选择变回人类吗?”   “伊芙,我并不是他,所以我不知道。”   “如果爱芒希望他变回人类呢?”   祸革曼宁睁开眼,看着少女那神采奕奕的模样,无奈地回答道:“他必然会同意。” [59]命运牢笼(其八)   由于篇幅不算太长,伊芙与祸革曼宁一同完成了终稿的修改。   随着最后一笔落下,伊芙终于问出了她一直想问的问题:“祸革,你准备把这本书给谁看?还是说,打算卖给出版商?”   “我不知道。”祸革曼宁说,“我没想过完书之后应该怎样。”   “那这本书……”   “交给你来处理。”祸革曼宁说道,“但不要提我的名字,就说是你自己写的。”   “为什么?”   “作品中的每个人物都有其作者本身的影子,我不想被人妄加揣测。”   “那就虚构一个名字当作者好了,你觉得呢?”   “那就叫莎莱缇。”祸革曼宁当即说道。   “有什么含义在其中吗?”   “古弗兰托语,藏在雪下白兔子。”祸革曼宁看着伊芙头顶的帽子,“但要用克利金语写出来,所以读音就是莎莱缇。”   “那这本书的书名呢?”   “现在不是很流行以女主人翁的名字作为书名吗?我们也可以用。”   “爱芒?”   “爱芒·瓦尔馨德。”   于是,这本书的书名与作者名就这样敲定了。   伊芙不准备把这本小说拿给别人看,于是就准备把书拿去投给出版商碰碰运气。她将稿子重新抄写了一份,期间又忍不住修改了一番其中的用词与细节,结果抄写完成时,其完成度似乎又高了一截。   经过这件事之后,她明白,抄书这件事自己本人是没办法做了,一个手握编辑大权的作者,是很难忍住不去把自己的作品修改得更好的。于是,她便找到了艾薇拉,让她帮忙抄写了两份稿件,第一遍抄写完成时,伊芙想让她对这本书的内容做一下简要的评价,结果艾薇拉却说她忙着抄写,没太注意故事内容;而当她第二次抄写完成时,倒是给这本小说做出了正面的评价,她觉得这本小说写得不错,难怪伊芙想让她帮忙抄写,她又问伊芙这本书的作者是谁,伊芙只说是一个自己认识的人。   在歌罗达的推荐下,她将两份小说原稿分别邮寄给了两家出版商。一家是在离这里不算太远的星忒恩城,而另一家是在远一些的东部城,是一家大出版社。   邮费是每盎司付10分,即两枚圆角方镍币的价格,且不论远近,邮资固定。伊芙的小说原稿每份加包裹共重达300克,两本加起来要付的邮费向上取整,即220分,折合辅币价格约9铜板的价格(1铜币等于5镍币)。从邮局那里买一张价值半银币的整张邮票,从中裁开一分为二,分别贴在两个信封之上,也就大功告成了。两封信的邮资加起来共半银币的价格,对大部分人来说,这无疑是奢侈的。歌罗达曾建议过她只寄一部分样稿,因为出版社的编辑并不会有耐心阅读整本小说,但伊芙最后还是决定把整本都寄过去。   克利金的邮票由于技术原因,还并不带齿孔,但好在印刷精良,伊芙便顺带着花了几个银币买了几种不同面值的回去留作收藏,又顺便买了一捆写信用的邮简,以备不时之需。   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尤其是在这个年代,邮件的运输还需要依靠蒸汽火车与马车,一封信件,路途漫漫。   约在一个半月之后,东部城的出版商有了回应,连带着寄回来的还有整部小说。于此,就算伊芙还未读过信件,也知道这不算是什么好消息。   信中回复的文字是友善而又程式化的,其内容大致可以归纳为几点——   1.选材有问题。最好不要将主角设定为一头龙,恩培恩时期同样也有其他强大的异族,比如擎空族和西海妖精,建议修改主角的身世。   2.结局算不得成功。除非已有明确打算写续作,否则不建议开放式的结局,如今许多读者对此并不买账,尤其是考虑到老读者对新人作家的苛刻。   3.主角的名字不算常见,建议更换名字以增加辨识度。   4.小说本身无可挑剔,但以出版商的立场来说,其篇幅稍短,无法以市面上常见的畅销书规格装帧销售。建议增加至少三分之一的篇幅,或另增几篇短篇小说作为小说集一同出版。   5.期待您做出的改进,并进行下一次的投稿。   总之,出版商的意思就是:小说写得还可以,但不对我们胃口,如果你能按照我们的要求做出修改,那么我们依旧欢迎。也就是说,如果想要出版,那就把主角整个回炉重造,但这显然不可能。   而星忒恩城出版商的回信也在不久之后飘然而至,混在一堆情书中,被伊芙一同拿回了公寓。   信中,对方将这部小说夸赞了一番,并直接说明了有出版的意向,但有一些“不大不小”的问题需要与作者面谈,并在信中给出了自己的地址。   时间临近五月末的清翌节,学院给放了一周的假,伊芙也便趁此机会与阿坎露及她的室友麦琳娜一起去了星忒恩城,并单独约见了这位出版商的编辑。   对方是一位穿着笔挺西装的中年男人,见本书作者居然是个看起来“毛都没长齐”的小丫头,表情就变得不太自然起来。   “请问,您就是莎莱缇?《爱芒·瓦尔馨德》的作者?”对方给伊芙倒了茶,出于谨慎起见,还是问了一句。   “没错,是我。”伊芙回答道。   对方沉默了片刻,才继续说道:“我这边有几个问题想要问您,也有一些想法需要征询您的意见。”   “请说。”伊芙点了点头。   他翻开了手中的稿子,问道:“远古龙是什么龙?我好像并没有在其他书里听说过。”   “是杜撰出来的,但原型是始祖龙,带有两只大角的始祖龙。”   “哦,原来是这样。”男人点了点头,“类似的疑问有很多,为了避免误解,这些地方全部都要做出脚注。那下一个问题——您为什么要以龙作为故事的主角?”   “故事总要有一个主角,而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生物,我对龙很感兴趣。”   “这本小说是您独立创作的?”男人在伊芙开口前,又抢着补充了一句:“事先说明,绝无小看您的意思,正相反,我很佩服您在这样的年纪就能作出像这样颇具深度的作品。”   “是……我独立创作的,但其中的内容参考了很多书籍,您也知道,骑士院有个大图书馆。”   男人笑着点了点头,他低着头盯着手中的稿子,然后说道:“我这边还有几个建议,涉及到我们最终能否决定出版,当然谈这事现在可能会有些早,说到底,我们只是希望您能明白我们对这部小说非常看中。”   “您尽管提。”伊芙搓了搓手,神情有些紧张。   “首先,我们希望您能将主角塑造得更为邪恶一些。”男人说道,“您看,无论是声名远播还是恶名昭彰,最终都是有可能见到皇帝的……当然,女主角这一段不用改,毕竟她需要有对主角的好感。至于最后一段的救人,也可以理解为是女主角对他的感化……”   “我不太懂,为什么要这样大刀阔斧地改主角的性格?”伊芙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打断了对方。   “因为,您的这部作品有过于美化龙类的嫌疑。”   “然后呢?”   “然后?”男人的鼻腔中发出了一声难以察觉的哼音,“我们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去削弱现今人类对龙类的警惕心。”   伊芙闭上了嘴,没敢再多问。她也意识到似乎有什么十分重要的事,至今一直都在被她忽略。   “我知道,你们年轻人对什么事物都抱着美好的想法,但现实的世界不是。您知道建国初时在南部猖獗的拜龙教吗?”   伊芙茫然地摇了摇头。   “您瞧,您对本国的历史还是缺乏了解。”男人放缓了声音,语重心长地说道:“当年,他们说动了在边境与荒野生活的龙类,想要与实力强悍的龙进行合作,为的是推倒克利金对南部的统治。他们许诺龙类,事成之后会给予他们领土,甚至给他们一些人口作为奴隶。”   “还有这样的事?”   “不仅如此,他们还差一点就成功了,屠了南方的好几座城。后来,逻各斯院派重军清剿了南部的教徒,包括许多龙在内,没留一个活口。当时,无论是人的首级,还是龙的首级,都被挂在了城墙上方。”   伊芙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对方的话让她受到了很大打击。   “拜龙教灭亡了。再后来就是长达二十多年的屠龙大潮,政府出资悬赏龙首,甚至连周围的一些国家都受此影响,从境外屠龙并将龙首运回国内领赏,国家照单全收。而到了后期,甚至有富人将其加工成装饰品私自收藏的……”   男人的话在伊芙耳边回荡着,嗡嗡作响。   “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了将近八十年,有一些老一辈的南方民众依旧对龙抱有着极大的仇恨。”男人叹了口气,“所以我觉得,如果非要以龙作为主角,那最好不要将他写得太过讨人喜欢,这对您也有好处。我们能容忍邪恶的主角,但不能容忍作者宣传邪恶。谁知道拜龙教会不会利用这样的机会,利用像您这样善良的人卷土重来呢?”   “我明白了。”至此,伊芙似乎也没了再谈下去的心思,她想找个机会离开,可对方却又开始夸夸其谈起来。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想和您商议……鉴于您的年龄和性别,可能接下来要说的话会有些冒犯,但请您不要多想,一切都是为了您的作品能够出版。您想听听吗?”   伊芙的眼神有些呆滞,她看着眼前说话的男人,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我们想在您的小说里加一点料,一方面可以让篇幅显得更长一些,另一方面也可以吸引更多的读者。”男人的语气很轻,说话时一直盯着桌面,几乎没抬过一次头。   “什么意思?加什么料?”伊芙没太理解对方的话。   “一些喜闻乐见的情节。”男人用手比划着。   “能说得具体一点吗?”伊芙都有些替他着急。   “也就是男主和女主之间的……情戏。”男人的表情有些古怪。   伊芙不禁瞪大了眼睛。这次,男人的话说得很直白了。   “当然,这部分情节会有专业的人来代笔,不过作者依旧只著您一人的名字。如果您允许的话,我们还会在宣传本书时稍微透漏一下您的信息,比如性别和年龄之类的,保证这本书能够大卖……”   不知是男人的哪一句话刺到了伊芙的痛处,少女腾地站起身,猛地一拍桌子,那响声吓了男人一跳。他看到对面的少女正在朝自己走来,还用一双湛蓝色的眼睛瞪视着自己,不禁有些心虚。   “抱歉,无意冒犯。”他举起了自己的手。   伊芙一边瞪着他,一边将桌子上的稿子拿了起来,朝着门口走去。   “如果您改变主意了,我们一定欢迎!”男人站起身说道。   少女一甩手,门砰地一声被关上了。   至此,伊芙算是彻底死心了。回到奔龙堡后,憋了一肚子气的她便将最近发生的这些事都向祸革曼宁倾诉了出来。   祸革曼宁对此倒是并不在意,反而还觉得这些事十分有趣。   “他们总归是要赚钱的。”祸革曼宁说,“这种题材的确太过为难他们了。”   “抱歉,我没想到克利金还有过这么一段历史。”伊芙用试探的语气问他,“你就不恨克利金人?”   “我对此没什么概念。毕竟那时候我还没出生,我只听天克安敌斯说过一些,但没亲眼见识过;另外,我周围的克利金人又都是些好人,我可没办法恨他们。”   “说的也对。”伊芙一跃而起,双手搭在了祸革曼宁的一片水平生长的锥鳞上,身体悬在半空,开始荡起了秋千。随着她与祸革曼宁的日渐熟络,如今伊芙的行为也越来越放肆了。   “伊芙,不如你再读一遍吧。”祸革曼宁说道,“等读完之后,我们将所有的稿子都带在身上,撒进硕半海里。”   伊芙跳回了地面,心情有些复杂。为了完成这本小说,她与祸革曼宁付出了同等的心血。他们曾经那样珍惜自己笔下的人物,不忍其被命运摧毁,甚至为了一个结局而争论不休,而现在却要把它们当成一堆废纸扔掉?   “好,那就这么办。”伊芙深吸了一口气,最后还是同意了。 [60]命运牢笼(其九)   生命终有期限,而在这茫茫众生之中,总有心存不甘者妄图给这世界留下点什么。   一周之后,伊芙拿着那叠厚厚的稿子,坐在祸革曼宁的头顶,盘旋在微波荡漾的硕半海之上。   “你们人类不也经常会像这样吗?”祸革曼宁说道:“把木块垒成高塔的形状,然后从下面抽出一块,看它慢慢倾倒;又或者把骨牌立成很长的一排,再把它从头推倒。”   “木块被推倒了,回头还能再垒出一个相同的塔,但如果把这些稿子扔出去,就再也写不出同样的句子了。再说,把耗费一整年时间写出来东西挥手间毁掉,这着实是有些奢侈了。”伊芙翻看着手中的稿件,问祸革曼宁:“祸革,你一点都不觉得可惜吗?”   “以你们人类的标准来说,我不识字,是个文盲。我的瞳孔太大了,没办法分辨书上那么小的文字,所以,书对我来说其实没什么意义。”祸革曼宁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伊芙,我原本以为你与我抱有相同的想法,所以我那天才会说,让你把这些纸都扔进湖里。抱歉,如果你想留着它,就请留下吧,你比我更有资格处理这些东西。”   伊芙点了点头,沉默不语。   “对我来说,这一年我们在一起创作的时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让我觉得高兴。我每天都在期盼着你的到来,好把上一次在我脑海中平铺直叙的片段变成更优美的话语读给我听。”祸革曼宁的语气似乎带着一丝感叹,“对我来说,我从未想过要把写好的小说再拿给别人看——伊芙,只要你能认可我,这篇小说也就完成了它的使命。对于我来说,这本小说是你写给我的,也是我写给你的。”   “我当然认可。”伊芙点了点头,“要不然我为什么要花这么多时间耗在这上面。”   “是互相认可。”祸革曼宁又说道,“你们人类都很看中同类的认可,如果你们缺少别人的注视,缺少别人的理解,那就很有可能会不高兴,会觉得孤独,甚至会生病;但我不同,龙类有着悠长的生命,完全来得及去做任何事,所以我们不怕死后会被忘记,也不会刻意考虑做什么事会有什么意义;我们更希望能在其过程中得到满足——一部小说,从来不是只为完成一个深刻的结局而被创作的。”祸革曼宁劝道,“伊芙,别停在这里,我们该去干点别的事了。”   的确,出版商的建议令伊芙备受打击,以至于如今她深陷泥潭却不自知。或许正如祸革曼宁所说的一样,不应该只关注结果——伊芙能在这件事上耿耿于怀,是因为她一直不假思索地按照自己原有的思维逻辑做事,即功利主义的逻辑;伊芙不像祸革曼宁那样纯粹地看待写作这件事,她既想收获快乐,又想获得好处。   伊芙也终于醒悟了。   如今她有着一身的本领,衣食无忧,不为钱所累,那她究竟想要什么?金钱?名誉?天下第一?统治全世界?伊芙说不出自己想要什么,又或者说,她所想得到的是一种更为抽象的东西,就像哲人们所追求的“善”一样,无法被有效地定义。   她拿起一小叠稿纸,从一份撕成了两份,又撕成了四份,并甩手撒了出去。期待中纸片飞舞的场景并没有出现,或许是因为数量太少了,纸片被风一吹就不见了。于是她将更多的纸页撕成了碎片,塞进了背包里。初稿,二稿,终稿,自己抄写的一份,还有艾薇拉抄写的两份,如今都在这里。由于数量着实不少,她便拿出了那把姬弦送她的羽毛匕首,十分流畅地切割着手中的书稿。   将所有的碎纸打散并装进背包中,伊芙站起身,扶着祸革曼宁的锥鳞对他说道:“我们去上面。”   巨龙略微抬起了脑袋,朝着天空飞去。   伊芙将背包打开,任凭风将包中的纸片吹散开来,漫天飘洒,就像是下了场雪。   伊芙看着这些飞舞在空中的纸片,怔怔地发着呆,此时她什么都不想去思考,只觉得心底没由来的一阵轻松。   “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祸革曼宁说着,便朝向湖的西北方向飞去。   不知飞了多远,视线所及之处出现了一道不算宽阔的裂谷,这裂谷在平原之上并不十分显眼,只有靠近了才会发现。   裂谷呈现出之字形的弯曲形状,两岸生长着茂密的植被,郁郁葱葱的植物甚至顺着裂缝向下生长,将两侧的岩壁也覆盖得一片青绿。大河的几条支流也经过这里,并灌入谷中,形成了大小不一的涧瀑。峡谷很深,祸革曼宁将双翼并拢在身体的两侧,向着裂谷中俯冲而下。离得近了,便能听见瀑流撞击岩壁的声音轰隆作响,岩壁上还有一些大型鸟类和翼龙的巢穴,这些生物随着祸革曼宁的飞近或经过变得躁动不安起来,都是伸长了脖子拍打着翅膀啼叫不止。这地方着实热闹非凡。   “这里被称作‘希望谷’,是以前峡谷奔龙的老巢,如今他们不在了,其他生物也就占了他们曾经的巢穴。”   祸革曼宁向着一处水流飞溅的崖壁飞去,下方水雾弥漫,暗无光亮,他们穿过水帘,进入了一条顶部封闭的暗隙,最终进入到一处宽广的锥形岩洞中去。岩洞中漆黑一片,祸革曼宁张开翅膀,岩壁上便浮现出星星点点的光亮来。这处岩壁似乎是被经过打磨处理过的,洞壁与地面十分平整,有些地方甚至光滑得有些像玻璃,不像是天然形成的。   “奔龙堡的龙舍并不是我唯一的栖身处,那里还是太小了。”祸革曼宁的声音回荡在洞穴之中,“这里曾是奔龙王族的领地,现在也归我了,如果你有一天在奔龙堡里找不到我,不妨来这里看看。”   “这算是你的秘密吗?”伊芙听着他的话,不禁有些触动。   “的确,时间久了就成了秘密。”祸革曼宁回答,“如今看来,也只有天克安敌斯与海德夫人知道这件事,现在你也知道了。”   他们在这里静静地待了片刻,就像在湖底时的那样。   “我听说,这里以前是被锡道伦人烧毁的,奔龙真的灭绝了?”伊芙问他。   “并非如此。”祸革曼宁说道,“这件事有些复杂,可能你不愿意相信,所以我还是不说了。”   “我愿意信,你就说吧。”   祸革曼宁没有回应伊芙的话,洞穴中又陷入了沉寂。   “难不成,这件事是与拜龙教有关?”伊芙问。   “嗯……”祸革曼宁叹息了一声,“没想到你连这个也知道。”   “说吧,你说什么我都信,你比大部分人都靠谱。”伊芙拍着他额头上的鳞片夸赞道。   “我会说,但你要答应我,不要对任何人说这件事,因为这件事对天克安敌斯很不利。”   “难道……”   “峡谷奔龙是被天克安敌斯毁灭的。这是他曾经亲口对我说的。”   “为什么?”伊芙十分不解,“他不是站在奔龙堡这一边的吗?”   “就像你说的,拜龙教。”祸革曼宁回答道,“奔龙虽然不能像我们这样口吐人言,但依旧能听懂人类说话,它们拥有很高的智慧,但容易受蛊惑。海德的先祖曾经与它们定下过口头上的协议,即后来的‘龙骑士最终试炼规程’,奔龙在这其中扮演着试炼教官的角色,它们将选好的龙蛋放在靠近谷口的位置,供前来奔赴试炼的人类夺取,试炼之时死伤无论,而被试炼者对此毫不知情。直到我的饲主哈克森·海德这一代为止,海德家族一直都在与历代的奔龙王秘密维持着这样的协议关系,因为任何明面上的合作都是不被允许的,对人对龙都是一样——这样的态度是因为两族的世代仇恨所累积而成的。”   “后来呢?”   “后来,拜龙教加入了进来,他们对龙类的习性与心理十分了解,甚至已经有了一套完善的体系。他们摸清了奔龙族落的内部结构,并策反了一群在首领选拔中落败的失势者,夺取了在位者的宝座,于是,海德家与奔龙的协议也随之瓦解。”祸革曼宁停顿了片刻,继续说道,“那时,克利金刚刚建国,对于北方这个极具攻击欲望的庞然大物,海德有着深深的无力感。如果克利金继续南下,那处于侵略道路上的小小骑士国必然会成为一个阻碍,因此,海德当时便已经有了归附的心思。事实证明,他当时的决断是完全正确的,克利金在建国之后又继续南侵,灭掉了三个中部国家。其中的司其安伯国便是公开承认过他们与克利金境内拜龙教的关系。当时,拜龙教分子在国内肆虐,对于骑士国的归附,克利金也并未表现出多少热情,因为他们原本就是打算强攻的;但后来事情又有了一些转机,由执政官与逻各斯院签署下发的一份文件被转交给了海德,文件中是以命令的口吻让他限期清剿境内的拜龙教——这就像是一份加入恶势力的‘投名状’。”   祸革曼宁所说的这些,有些颠覆了伊芙对克利金的观感。   他继续说道:“也算这群奔龙和拜龙教众倒霉,碰上了正处于关键时期的奔龙堡,如果是在平时,这件事或许还有转机。在海德与他们第一次谈判破裂之后,他便带上天克安敌斯只身前往奔龙的老巢,在峡谷中焚起滔天的燋铄之火,将土地烧得龟裂,将岩石炙烤融化,将河水焚尽一空。拜龙教在火海中化为灰烬,巢穴中的龙蛋被炎息孵化又瞬间被烧成焦石……”   伊芙看着洞穴中那光洁如镜的墙壁,再联想祸革曼宁所说的话,不禁打了个寒颤。   “天克安敌斯原本是想将奔龙全部屠戮一空,但海德却没同意,他放过了其中一部分无辜者,让它们逃向了南方的海岛。”祸革曼宁叹了口气,“天克安敌斯对他这样的做法十分不满,却不能违抗他的旨意,只能遵从他的命令看着那些龙朝着远方逃窜。天克安敌斯如今依旧还想着这件事,他总是说,这样做无异于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祸革曼宁说完了,但伊芙依旧还保持着出神的状态。当年海德与天克安敌斯究竟怀着怎样的心情去做这件事,或许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珍惜之物只能二者存一时,海德只能选择更重要的一方;而天克安敌斯同样也做出了选择,他是一头早已被拔出了爪牙的凶兽,不愿越雷池半步,心甘情愿地遵守人类为他定下的规则——这头擎空龙又有着怎样的过往呢?   回去的路上,伊芙一直在思考这些,同时,她对龙族的同情又多了一分。若那位海德大公还未过世,伊芙真想去和他见上一面。   又半个多月过去了,伊芙对毁掉小说这件事隐隐感到了后悔,却苦于没办法对任何人说——一个人想要活得洒脱谈何容易。   这一天,当艾薇拉不小心将一本笔记碰落在地并慌忙拾起时,伊芙似乎在冥冥之中感受到了什么,就问她:“这是什么?课堂笔记?”   “不是笔记,不对,是笔记……”艾薇拉说话吞吞吐吐的。   “我可以看看吗?”伊芙伸出手,艾薇拉将手中的笔记叫给了她,并低下了脑袋,一副做错事甘愿受罚的模样。   伊芙翻开笔记,那娟秀的文字与熟悉的内容,她只瞧一眼便知那是什么。此时,伊芙的双手都在发颤,她吸了吸鼻子,眼前已是泛起一层水雾。   “我真的挺喜欢这篇小说的,所以后来就偷偷抄了一份,不过你放心,我是在抄完那两份之后才抄的,没有占用你雇佣我的时间……”   一个热烈的拥抱,打断了艾薇拉的话,伊芙紧紧地抱着少女的身体,此时她心中充满着战栗不止的喜悦之情。   失而复得,失而复得啊……   “艾薇拉,你简直是我的救星啊,说吧,你想要什么奖赏?我什么都可以满足你。”伊芙捧着少女的脸问她。此时,她快乐得有些忘乎所以了。   “啊?”艾薇拉的小脸红扑扑的,还没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后来,伊芙买了一沓细腻洁白的苎麻纸,又亲自动笔重抄了一份,并找到了金帆船镇的斯德逊,让他帮忙将这些纸页装订成册,并套上仿古书式的封皮。伊芙对斯德逊的技艺实在是佩服得无以复加:上次送来的那本哲学史,他早已修复完工,不仅书页重新恢复了平整,连重做的封面也同样看不出丝毫破绽,他用锉刀将边角锉过一遍,只有翻开书时才能看到其中略微有些走形变大的文字。   伊芙将这本书送给了图书管理员歌罗达,问他能不能放进图书馆里。图书馆里连笑话集都有,她觉得收下这样一本书应该没多大问题。   “怎么,没有出版商愿意出版?”歌罗达笑着问。   “他们要求太多了,怕麻烦。”   歌罗达看得出她对这件事不想多说,于是也便不再追问,他说道:“放在图书馆里完全没问题,但在此之前,我可以读一读这本小说吗?”   “当然可以,你盖上印登记在册就算是图书馆的公有财产了。”说罢,伊芙又补充道,“对了,最好把这本书放得偏僻一点,别让人看到。”   “好,没问题。”歌罗达翻开书封,扉页上写着一行字:“奔龙堡‘祸革曼宁’与‘莎莱缇’合著,愿友谊长存。”   “莎莱缇是你的笔名?”歌罗达看着伊芙,笑得意味深长。   伊芙愣了愣,然后点了点头。   “知道它的意思?”   “雪下的白兔子,这个词是祸革曼宁教我的。”   “确实有这一层的含义,但只是其本义。这个词源自古哲学家沃哥安曾说过的一句话:至高之善,就如藏在雪下的白兔子,如平静水面上的金月亮,只见其形,不见其实。后来,雪下之兔与水上金月便成了‘至高之善’与‘不可求之美’的代名词,即古弗兰托语的‘莎莱缇’与‘奥菲森’。”   伊芙瞪大了眼睛,没想到这个词竟然还有另外一层解释。她又想起祸革曼宁曾说他自己是文盲,但如果他都是文盲了,自己又算是什么?   几天后,当伊芙再次来到图书馆时,歌罗达已经读完了整本书。   “真没想到龙竟然也会编故事。”歌罗达笑着摇了摇头,并问伊芙:“这本书你给海德夫人看过了吗?”   “没有,除了我一个室友和两个出版商之外,我还没给别人看过。”   “那你应该给夫人看看,她肯定会感兴趣。”   “交给你了,这本书现在是图书馆的东西,和我无关。”   歌罗达听她这么说,便轻声笑了起来,他说道:“好,那就交给我。”   “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伊芙最后还是忍不住问他。   “如果把这本书拟人化,那她就是一位温柔的情人。”歌罗达点点头,评价道:“挺不错,就像作者写给读者的一封情书,坦诚相待,温暖和煦,看着让人很舒服,很有满足感。”   伊芙听着他的评语,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在她走之后,歌罗达又继续做起他这几日的工作来。他将伊芙带来的书重抄了一份,并校正了许多内容,还以校对者的身份撰了个序,放在正文前头。他的字迹华丽而工整,要比如今的印刷刊物美观太多了。歌罗达花了大约半个月的时间做完的这一切,他让斯德逊做了一个精美的黑色封皮,并故意将书做旧,让它看着就像一本年代久远的手抄本一样。   原书被歌罗达送给海德夫人了,而这一本则被拴上了锁链,放在图书馆书柜的最里侧享受着馆藏书的待遇,这本书的书脊上无任何字迹,放在那里十分不起眼。   另外,歌罗达还在最后一页的页脚上写了一行小字:“骑士院大图书馆藏书,严谨带出,违反者将会遭到诅咒,长出龙的爪子和尾巴!(只是一个玩笑)”   伊芙与祸革曼宁的故事告一段落了。此时谁也不会想到,这本书在未来将会对奔龙堡、对整个世界产生怎样的影响。 [61]猫与猫的伙伴(其一)   在这一年间,伊芙并非只忙于和一头龙交朋友,在求学的第一年中,同样也发生了很多事。   荆棘历九七年六月的一个早上——也就是去年六月——伊芙正坐在窗边进行《爱芒》开篇的创作时,却被突兀响起的一声蝉鸣惊扰。   这是今年的第一声蝉鸣。   本来还有些昏昏欲睡的伊芙此时也清醒了过来。她收拾好书本,背着包出了门。九点上课,现在六点刚过,若不去参加晨读,时间还早得很。公寓楼里静悄悄的,大部分学生还沉浸在一场梦的尾声。   依旧是先去训练场练习剑术,然后吃早餐。如果巴浮罗来了,那就说明莎澜今天在家,不然她就不会将小家伙放出来到处跑;要是莎澜在家,伊芙便可以去她那里蹭饭了。   练了一会儿,隐隐约约的蝉鸣声从远处传来,那声音急促而断断续续,只有被抓住的蝉才会那样叫。伊芙抬头望去,就见那只汀奥内克沿着墙头来到了训练场。巴浮罗的长舌头是伸出来的,上面还挂着一只不断鸣叫和扑腾的蝉。它的舌头在前端分叉,不知上面是有粘液还是吸盘,蝉被它用长舌头夹着,在嘴巴下面荡来荡去,竟然丝毫没办法挣脱。   巴浮罗今天似乎很兴奋,还没等伊芙放下手中的训练剑,它便从墙头跳到了地上,四只爪子踱着小碎步来到了伊芙眼前。   那只蝉凄厉的鸣叫声在空旷的训练场里显得十分吵,场地里此时还有十几个人正在练习,有不少人已经开始望向这边了。   伊芙蹲下身子,伸出手,想要去拿巴浮罗舌头上挂着的蝉,眼看就要拿到了,却见它一仰脖子,将舌头迅速收进了嘴里,而那只蝉也被它整只吞进了腹中。原本刺耳的蝉鸣此时变成了微弱的嗡嗡响声。   “你也太护食了吧?”伊芙笑着将巴浮罗抱了起来。如今与它混得熟了,它倒是一点也不拒绝伊芙的搂抱。伊芙将这毛茸茸的小动物放在了自己肩上,便见它伸长了带蹼的爪子,环住了伊芙的脖子。它用凉凉的鼻尖嗅了嗅伊芙的嘴,那吧唧嘴的声音便在伊芙的耳边响个不停;随后它又啾啾叫了两声,温热的气体不断从口中吐出,长长的胡须时不时扫过伊芙的脸颊。伊芙只感觉一股难言的酥麻感顺着自己的尾椎慢慢爬了上来,最后直冲头顶,她眯起了眼睛,似乎浑身都处于一种既战栗又安逸的状态。伊芙将脸埋进了它颈下的绒毛中,这感觉有点上瘾。   过了一阵子,伊芙深吸了口气,然后将巴浮罗从自己的脖子上拽了下来,用了些力气。汀奥内克的前肢比较发达,爪子张开时面积也很大——听说野生的汀奥内克便是利用长牙固定猎物,再依靠粗壮有力的前肢如同摔跤一般将猎物绊倒并捕食的。巴浮罗的背部比猫要硬一些,因为上面覆盖着一些如同鳞片般的软角质层,但它的腹部却和猫一样柔软,将它团成一团兜在臂弯中,便可以把另一只手揣进它的怀中感受其中之妙处了。但大多数时候巴浮罗都会抱着伊芙的手腕啃,而在这时,伊芙也会趁机捏住它的一颗长牙,左右摇晃着却不松手,直到它出声求饶为止。   正与巴浮罗玩闹间,有几个熟人来到了训练场,是那位叫隆科的青年。事实上,伊芙与他还只有两面之缘,一次是在逻各斯院的座谈会上,另一次是在蒸汽火车的旅途中。从来到骑士院后,伊芙还是第一次遇到隆科。   隆科见到少女时,脸上的惊喜一闪而过,他将一本簿子挂在了武器架上,招呼另外三人朝着伊芙走来。   “早上好,伊芙小姐。”隆科笑着招了招手,他此时穿着训练所的黑色制服,头发梳得整齐,整个人看起来神采奕奕的。   “你好。”此时,伊芙的怀里还抱着巴浮罗。   “我们很早就见过面,只是一直都没机会真正认识一下。”隆科说道,“我叫隆科·列今,这三位都是和我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隆科侧过身,向伊芙介绍他们。   卷头发的恩培特·茨勒与隆科体型差不多,但肩膀要比他窄一些,两人长得有些相像,可能是有什么亲缘关系;又胖又壮的贝克林·聂斯德身材高大,与林辛有一拼,伊芙也听林辛说起过此人,这两人在沸蒙时就认识,两人曾在剑术方面比试过几次,大致上说算是旗鼓相当,各有输赢;而瘦小的歌莱迪·珀理奇与伊芙个头差不多,他给伊芙的印象很深,不仅仅是因为他在胡闹法庭上扮演了证物桌的角色,还因为她后来得知,此人在入校前的竞争中获得了第18名,刚好是在伊芙、林辛和迪更三人之前——那天晚上会出现那样尴尬的局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   伊芙看着隆科身后这三人,露出了一个让隆科有些看不太懂的笑容,但这三人确实看明白了,都是摸着后脑勺陪着笑,却也不说话。   “怎么了,你们都认识?”隆科疑惑不解地看着身后的伙伴。   见这三人也不答话,伊芙便开了口:“以前不认识,但你一介绍,我就都对上号了。”   “什么意思?”隆科依旧是听得云里雾里。   “他们每星期都会给我写一封信。”伊芙揭开了谜底。   隆科此时半张着嘴,脸色有些不大好看,他平时一副稳重从容的模样,此时似乎也有些生气了。   “你们几个。”隆科一只手掐着腰,“我为什么从来没听说过你们说这件事?”   “说过了,但你没同意。”恩培特辩解道。   “什么时候?”   “两个月前。当时我们问你要不要给伊芙小姐写信,你拒绝了。”歌莱迪说。   隆科回想了一下,似乎确有其事。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所以你们就这样背着我给人家添麻烦?你们都写了什么?”他语气中带着埋怨。   “没什么……”三个人连忙说道。   早年间形成的默契此时便体现了出来,他们四个人一同看向了伊芙。   “确实没什么。恩培特摘抄了很多优美的词句,字也写得很好;贝克林的剑术心得也让我受益匪浅,能感受到你对剑道的执着追求;歌莱迪每次都会写上好几页的文字,也多亏了他的信,我现在对你们每个人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听她说完,另外三人都一同看向了歌莱迪,小个子被看得发怵,不禁后退了一步。   “你都写了什么?”隆科问他。   歌莱迪是这几人中年纪最小的,或许还没梵比鸠年纪大。他被隆科搂住了脖子,视线却是看着远处的建筑。于是,贝克林高大的身影便挡住了他所有的视野。   伊芙看着这几人,心里倒也挺羡慕的,能有一群玩到大的朋友,这是一件多么难得的事。   歌莱迪的确在他的信中透漏了很多内容,比如说,隆科与恩培特住在一间公寓里,而歌莱迪与贝克林住在一间。隆科有在熟人面前说脏话的习惯,恩培特忘性大,丢钱丢钥匙都是常事,歌莱迪还在信中三番五次地提到过贝克林不讲卫生,并着重强调了他的脚臭,也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在一封情书里说这些——或许,他也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一个人,能够闲到将所有追求者的信都看一遍。事实上,有些信也确实写得挺有趣的,若是能将这些选出来装订成书,说不定会很有意思。   陆续地,又有其他人进了训练场,并在隆科挂在武器架上的簿子上签了名。隆科是个很有组织能力的人,或许这种签到训练的方法就是他在自己组内安排的。   时间不早了,伊芙见他们依旧在争吵这件事,于是便想着告辞离开,临走前,隆科问了她一句:“歌莱迪究竟写了什么?”   “他写了很多,能看得出你们之间的感情非常好。”伊芙朝他们笑了笑,然后抱着巴浮罗离开了。   训练场上,看着少女的表情,几人似乎是听出了她话中有话,于是贝克林便将歌莱迪举了起来,他们打算把他带到墙角严刑逼供一番。   歌莱迪或许这辈子都想不通自己究竟是哪里得罪了伊芙。   在伊芙去莎澜家吃早餐的同一时间,洛提兰正坐在大团长室中,与骑士院主席相对而坐。他们有很多事需要商量,从早上五点一直谈到了九点。   主席名叫赫普涅德·揽东,今年已有一百二十岁了,但样子看起来依旧健朗矍铄,仿佛只有普通人五十多岁的模样。洛提兰在临别前,还顺带谈到了伊芙,正巧,赫普涅德也有些疑问。   “福沃德前些日子说,她与那头龙搅和到了一起,是你主张的?”赫普涅德放下了茶杯,用火纸点燃了烟斗中的烟。   “是,我觉得她可以接触。”洛提兰回答。   “你就那么肯定?”赫普涅德靠在椅背上笑了一声,露出一口熏黑的牙齿,伴随着他说话,青色的烟从他的嘴里、鼻腔缓缓冒出。   “只是赶得巧了,就试试看。”洛提兰说道,“我和她见面的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能让我印象深刻,而且……她常去扈从那里,你也知道,他能为了伊芙去找你。”   “我明白。”赫普涅德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多。   两人垂着脑袋,都不知在想什么。房间里烟雾缭绕,烟草与旧实木家具的味道混合着,昏沉而又静谧。   “你……都想好了?”赫普涅德抬起头,仿佛刚睡了一觉,他问了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之后,便看着洛提兰不动了。   “她是洛德的女儿,而大公膝下又无子女。”洛提兰的声音很低,“伊芙底子很好,年纪虽小,却沉稳聪明,就算她与洛德毫无关系,前途也同样无可限量。”   “你问过她的意思了?”赫普涅德又问,“如果她和你是同一种人呢?”   听到这句话,洛提兰先是一愣,继而笑着摇了摇头,说道:“不会的,比起我和洛德,她更像海德大公。她有大局观,也乐于奉献,在我看来就是如此。”   “一个小姑娘。”赫普涅德叹了口气,又吐出一大团烟雾,“洛提兰,再等等看。”   “我有分寸。”洛提兰点了点头,“我向您保证,一切都按规矩来。”   “那就好。”赫普涅德说道,“既然你不想对这座城堡负责,那你至少要在这件事上表现得尽心尽力。”   洛提兰站起身,朝赫普涅德鞠了一躬,便告辞离开了。   出了大团长室,回想着主席刚才的嘱托,洛提兰这才意识到自己似乎对于伊芙的事表现得过于随意了。思及于此,他便觉得自己应该多去观察一下这位同门师兄的女儿,瞧瞧她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而在几天后,当他找到伊芙时,却发现她身边多了一位红发女人。这女人洛提兰也认识,她叫百里琳·若兹旺,这位身份着实有些复杂,但总的来说,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洛提兰一见这两人正并肩走在学院中,竟被这场面惊出了一身冷汗,他连忙冲了上去,三言两语地将不明所以的伊芙打发走了。   “你不准对她下手。”洛提兰十分严肃地警告对方。   百里琳个子中等,约有一米七左右,此人容貌迷人,神态柔媚,她的身材十分惹人注目,一举一动令人心神荡漾。   “下手?”百里琳捂着嘴笑了起来,“你觉得我会对这里的学生下手?洛提兰,你是在小看我吗?”   “行了,我只想警告你,最好别靠她太近。”洛提兰并没有因为她的话放松警惕。   “你也认识她?”百里琳眨了眨眼,她的左右眼并非同时眨动的,每次眨眼,那长长的睫毛便会像海浪般摇摆起来。她的动作既无暗示也不做作,仿佛只是一种先天具有的气质,无论男女,似乎都无法抵抗她的魅力。   “她叫伊芙,是哈维因的女儿,你最好别对她动什么歪心思。”洛提兰的语气依旧不客气。   “真的吗?”百里琳捂着嘴,做惊讶状,洛提兰也看不出她这表情究竟是不是装出来的。   百里琳见他脸色不太好,也终于不再装模作样,她抱着肩膀,朝洛提兰笑了笑,说道:“不管她是谁的女儿,现在都是我的学生,她天赋不错,但缺少一个好老师。”   “好老师?你?”洛提兰皱起了眉头。   “没错,她需要一个女老师。”百里琳说道,“伊芙天赋好,谁都看得出来,但你们却都忽略了她还是个女孩。你们是怎么教的她?教她像秤砣一样砸来砸去?她应该发挥出女性本该有的柔韧优势,不然就太浪费了。”   洛提兰看着她,心中依旧有所怀疑。   “你想培养她,然后把她拉进你的组织?我可以明确和你说,不行。”   “我可没这个打算。”百里琳急忙否认。   “我和主席对她还有更高的期望,但现在我还不能明说,毕竟说出口的话都是要负责的。”   “更高的期望?”百里琳是个聪明女人,她几乎是瞬间猜到了答案。百里琳笑着问洛提兰:“真是个危险的想法……你带她去见夫人了吗?”   “这件事还不急,凭借伊芙的优秀,夫人早晚会注意到她,这方面我认同主席的看法。等到了年底,让她参加一次进阶的任务,也算是为她创造机会。”洛提兰说到这里,语气又变得严肃起来,他一字一顿地对百里琳说:“所以我告诫你,千万别做多余的事。”   “放心,我不掺和你们的事。”百里琳说完,又凑到了洛提兰的耳边,轻声问他,“误会解开了,那要不要来我这边坐坐,老男人?”   “下次吧。”洛提兰说完,便离开了。    [62]猫与猫的伙伴(其二)   伊芙是在一场剑术对练中与百里琳认识的。   在骑士训练所的实训课堂上,经常就会有这样的人出现——他们通常都是出色的圣丰岳骑士,有着自己的流派传承,他们为了挑选自己的继承人,有时便会随堂观察,从学生之中选出合适的人选,进行进一步的考察与培养——当然,一切都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并且,学生有权知道能作为自己授业师者之人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一般情况下,学生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了解对方:直接询问本人,快捷但不太靠谱;询问教官、教员或其他知情者,这是一种准确而高效的方式,从另一方面来说,也能从中看出骑士的人缘和人气;而最后一种,就是查阅此人在圣丰岳骑士团中存放的公开履历,其水准如何地位高低一目了然。   但这位百里琳的情况却有些特殊。那天,伊芙在剑术课上与另一位女学生进行对练,而百里琳便在外围观看。她的视线从一开始就落在伊芙这一对,更确切说,她的眼睛从始至终都在盯着伊芙。她的目光是具有侵略性的,很容易被人察觉,尤其是当后来,她在露出一丝嫌恶的表情时,那感觉就令伊芙更加无法忽视了,而与她一同对练的学生,脸色则更是难看,对练时也失误频出。   中场休息之后,这位红发女人走到了伊芙面前,夺过了对面女生手中的训练剑,并把她打发到了一旁。   “你的基础比较扎实,但动作有一定的问题。学剑起步稍晚,但能持之以恒,并且学得很快,没错吧?”百里琳拄着手中的剑,语气轻描淡写。   “差不多,但我动作有什么问题?”伊芙反问。   “来试试看。”百里琳抬起剑尖,发出了邀请。   伊芙也举起剑,准备先探探对方的底细,可她刚挥出一剑,便看到百里琳向前移动了一步,且手中的剑竟以一种伊芙从未见过的方式格挡住了她的攻击。伊芙的剑尖此时打在了对方的护手翼上。随后,就见百里琳又进一步,将剑柄顺着伊芙的剑锋滑动,并转动剑身,向下一压。伊芙只觉得手中忽然一沉,剑柄竟然就这样脱手而出了。   那动作优美得就如同跳舞一样。   对方的动作不快,伊芙完全能够看清她的一举一动,可到头来,她还是被对方一招击败,这并非偶然。   场上几乎所有人都在注意这边发生的事,学生们的表情或震惊或诧异,而剑术老师崇格却依旧是那副不苟言笑的模样。   “不好意思。”伊芙压下了心头的惊诧,回过头去捡起了自己的剑。   “协调性很重要,你并没有利用好你的先天优势。”百里琳说完这句话,便将手里的剑还给了一旁同样看得瞠目结舌的女学生,兀自离开了。   学生们见她离开,于是都朝着伊芙这边围拢过来,相处时间长了,伊芙和组中的人大多也混得熟了。此时,便有人开始吵嚷起来,都在问她刚才的感受。   “伊芙,怎么回事,你不是挺厉害的吗?”迪更也在其中起哄,或许是因为他在心里一直把伊芙看作是旗鼓相当的对手,又或者单纯不想看到她吃瘪,迪更的语气颇有些忿忿不平,“你瞧她那得意洋洋的模样,赢了个学生很了不起?”   “行了。”伊芙拍了拍他的胳膊,不让他继续说下去,在另一边,崇格可还在一旁看着。   “你还记得刚才她是怎么出招的吗?”迪更一边问,一边将林辛拉了进来,“你把他当成是刚才的你,演示一下?”   伊芙抬头看了眼这个高个子,面露为难之色,迪更见状连忙拍了拍林辛的肩膀,“林辛,快,蹲下去。”   林辛半跪在地上,上身挺直,一只手举着剑,这下角度倒是差不多了。   看到众人露出的期待目光,伊芙摆出了架势。   “好像是这样。”伊芙将剑身架在林辛的剑上,“然后……这样?”她向前迈出一步。   伊芙回想起刚才那女人的动作,似有灵光从脑海中一闪而过——只有试过才知道,对方那时做出来的动作究竟有多难。   她是怎样掌握平衡的?伊芙这样想着,身子便朝着一旁歪斜着倾倒,等反应过来时,人已经躺在了训练场的沙地之上了。看着头顶上一双双错愕的眼睛,伊芙觉得今天自己实在是丢尽了脸面,她捂着额头,尴尬地笑着,然后被身旁伸出的一只手拎起,扶着她站起来。伊芙从力量上能分辨出,这是林辛的手。   “太难了,我学不来。”伊芙一边掸着身上的沙土,一边对众人解释。她今天穿的是训练所的灰色剑道服,宽松透气的亚麻衣料更显得她身材娇小。   崇格教官这时也走了过来,他把伊芙叫到了一旁,和她说起了百里琳的事。   严格来说,百里琳不属于骑士院,也不是圣丰岳骑士团的人,她有她自己的团体。她所隶属的组织与羽地盟军——即如今的审查所有关联,也因此与本地的骑士团有了关联。崇格并不想多谈论此人,因为他也确实不太了解这位身份成迷的女人;另一方面,他也不清楚百里琳是否有资格在训练所挖人,所以他建议伊芙去找洛提兰或者福沃德了解情况,再考虑要不要与此人接触。   伊芙表面听得认真,却未对此事产生足够的重视,因为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要向别人拜师学艺。如今克利金并无战事,骑士的身份只能算是一种象征,那为什么要这么努力地提升自身的实力?难道真是为了长生不老?如果真是这样,伊芙觉得以自己现在的年纪,要考虑这件事还是太早了。   下课之后,伊芙换上了学院的裙装制服,独自走出了训练场。她本来是想在出口处等迪更与林辛他们一同吃午饭,但一出了门,便看到百里琳堵在那里。这人似笑非笑地盯着伊芙,就好像那目光里藏着一条无形的锁链,紧紧地拴住了伊芙的脖子,使得她只能乖乖地走到对方面前,不敢擅自逃之夭夭。   “我不能容忍一棵好苗子在我眼皮子底下长歪,而我自己却对此视而不见。”待她走到自己面前,百里琳便说了这样一句话,与她之前那挑剔的目光相对比,这其实算得上是夸赞。   “那我们尽量不见面?”伊芙难得开了次玩笑,但有些恶劣。她现在只觉得这女人有些可怕,她宁愿现在得罪她,也不想今后与她扯上关系。   百里琳也不再与她废话。她向前迈出了一步,走到了伊芙的身侧,然后只伸出一只手,便将伊芙的两只手腕扣在了背后,推着她往前走,伊芙甚至都没来得及挣扎。   此时周围还有几名学生,伊芙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就像个被押送犯人一样,不禁羞愤交加,脸涨得通红,她连忙告饶:“放开我,我跟你走还不行吗?”   “这是给你的教训,首先,你要尊敬你的老师。”   “谁要拜你为师了?”伊芙刚想反驳几句,便觉得胳膊一阵酸麻,一时间痛呼连连。   “这是为你好。”百里琳说出了一句让伊芙气愤不已的话。   另一边,迪更在出口处看不到伊芙,便只得与林辛一起前往餐厅了。   迪更今天有些闷闷不乐。自从来到骑士院之后,他越发开始重视起自己的形象来——以前不修边幅的头发总是被理得整整齐齐,曾经那一脸的连鬓胡子也剃得看不出一点痕迹,他有一双浓眉却衬得一副痞气的脸,大龄青年的成熟魅力加上贵族猎人的气质令他在训练所乃至学院之中都颇具人气,无意中收货了许多异性的青睐。   但这些他都知道,因为这本来就是他的一种经营,而说起这样做的目的,他虽不想承认,但的确是因为伊芙——他需要她对自己的关注。   自卑与自负相结合,便是一种沉重的负担,令这位庄园主之独子不愿轻易对别人吐露心声。迪更掩饰得很好,几乎骗过了所有人,从表面上看,他甚至从未对伊芙献过什么殷勤。若把伊芙拿来和他做对比,在众人眼中,迪更反而是气势凌人的那一方。   伊芙这位小女生究竟有多么好相处,周围人有目共睹。无疑,她长得确实很漂亮,可能漂亮到整个骑士院都找不出第二个来;但她的性格却又太随和了一些,吃软又吃硬,以至于经常会让别人在观察时失去焦距,并很快失去好奇心——若是她心高气傲也好,越高的山越能激发强者的斗志;可偏偏就是她的毫无戒备造就了她的神秘,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无人得知,也无处探寻。   “她……”迪更话一出口,便意识到自己似乎差点把自己刚才的胡思乱想说了出来,他轻咳了一声,转过头问林辛:“你觉得伊芙今天为什么没来吃饭?”他懒散地靠着椅背,没什么胃口,目光时不时地在餐厅中巡视。此时在训练所餐厅中进餐的大部分都是男性,偶有几个女性,迪更都会多看几眼,看看对方是否是自己想看到的那张脸。有时,他的视线会与对方短暂接触,而当她们看到迪更之后,大多都会笑着与他打个招呼——毫不意外,这些人他都认识。能够进入骑士院的都不是普通人,他们来此处的目的大多也都不纯粹,而有些便是抱着谋求如意郎君和富贵佳人来的,毕竟,当他们来到骑士院时,便意味着他们与跨越阶级的台阶在这辈子中可能都从未有过的……如此之近。   “肯定是有什么事。”林辛吃着饭,十分敷衍地回了他一句。   迪更叹了口气,“兄弟,你话本来就少,为什么就不能挑一些有用的说?”   林辛放下了手中的叉子,抬头看了他一眼,说道:“其实我有件事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告诉你。”   “什么事?”迪更直起腰,将胳膊搭在了桌子上,“我们关系这么好,有什么不能说。”   “是伊芙的事。”林辛的声音放低了一些,“我有几次在西侧的自由训练场见到过她,我觉得她可能每天早上都会去那里练习挥剑。”   “什么时候的事?”迪更一听,便激动得握住了林辛的手腕。   “很久了,我几天前还碰到过一次。”   “几点?”   “最早的时候是在春天那会,天还没亮,应该是4点多,最晚是6点左右。”   “好你个林辛,怎么不早说……”迪更拍着他的肩膀,大笑了起来,持续了半上午的不快也因此烟消云散。可他只高兴了一小会,便又愣住了,神情也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他问林辛:“不对!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个?你莫非觉得我……”   “我只是不太愿意说话,又不是傻子。”林辛拍开迪更放在他肩上的手,拿起叉子开始继续进餐。   迪更惊疑不定地打量着自己面前的这位同伴,就好像是第一天认识他一样。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迪更搂着大高个子问。他这样一用力,就将林辛叉子上的一片熏肉抖了下去。   “我也说不准。”林辛依旧将注意力放在餐盘上面,也不去看身旁的迪更,“总之我就是知道。”   “好小子。”迪更将自己那份几乎没动几口的餐盘推倒他身前,说道:“那我再问你,你,喜欢她吗?”他一字一顿。   林辛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地叉起迪更盘中的一块煎鱼,送进了嘴里。   “我这是问了一句废话。”迪更叹息了一声,又靠回了椅背,“又有谁不喜欢她。”   “你应该多把精力放在学业上。”林辛说道,“如果以后你能有一份自己赢来的尊严,肯定就会少很多顾虑。”   “你是这样想的吗?”迪更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说道:“都说少说多做者必能成就大事业,我今天才发现,原来这样的人就在我身边。林辛,如果你以后发达了,别忘了你还有我这么一个朋友。”   “我刚才说的不是我自己,我是在劝你。”林辛知道他是在揶揄,但还是向他解释。   “我知道,大道理人人都懂。对你来说,追求一位地位与能力都很出众的大小姐,与你给自己规划出的美好前途并不冲突,但我不是。诚然,如果伊芙能成为我的妻子,那让我只活一年……不,只活半年……甚至一个月,我都愿意,但我没这个把握;如果我像你所说的那样,去在人堆里拼搏,去赢得你所谓的尊严,那我就将失去我本来的生活,如果到那时我所爱的人再拒绝了我,那我就会马上失去我的全部。我想说的是,伊芙确实值得我去牺牲这些,但如果要我拿自己的全部家当去赌一个可能——想都别想。”   林辛看着他,表情竟然不怎么惊讶。   迪更本来就不是一个沉着冷静的人,他一时间被情绪冲昏了头脑,对林辛说出了自己心底的话,只图当时爽快,可现在就有点后悔了。他现在的心情,就仿佛是被对方抓住了把柄一样。   “这些话你可别说出去。”他瞪视着林辛,用手指着他警告道。   “放心吧,要说我也只会对伊芙说。”林辛回过头,继续吃着自己的饭,“她肯定不会嘲笑你。”   迪更听到他这句话,不仅没生气,反而拍着他的背笑了起来。   不远处,一位学院的女学生正坐在另一桌与陪她前来的女伴吃饭,她的目光一直隐晦地望着迪更与林辛的方向。餐厅中环境嘈杂,她听不清那两人在说什么,但她对此并不十分在意。   “看看他们亲昵的样子。”女学生问身旁的女伴:“所以,他其实只喜欢男人,所以之前才会以那样的态度拒绝我?” [63]猫与猫的伙伴(其三)   百里琳的住处位于守军驻地内,即奔龙堡南侧的中央位置,这里位于城堡的外围,西边挨着骑士训练所区域,东边则是与平民区紧密相连。   守军驻地的部分区域并不对学生开放,许多地方都设置有岗哨,经常能从这边看到在过道或楼顶巡逻或站岗的士兵。   百里琳按着伊芙走了一段距离后,便松开了手,让她跟在自己后面。   经过守军驻地的西侧门岗时,她们没有遇到任何阻拦,便进入了驻地的内部。伊芙还是第一次来这里。   百里琳带着她来到了自己住所,她住在单独的一座楼中。这楼占地宽广,简直就像一座小宫殿。楼的外侧有石墙围着,石墙上固定着涂了黑漆的铁栅栏,上端有向外倾斜的尖刺,看起来戒备森严。   外侧大门两边也有人站岗放哨,却是两个女兵,且看穿着打扮,也不像是奔龙堡的守军。   百里琳带着她进了楼,打开了自己的房门,便站在门口,让伊芙先进去。   百里琳的住处很大,房间里残留着一股熏香的味道,很是好闻。通过门口与客厅的连接处,到达了房间内部。南侧的墙壁上有几扇柳叶大窗,两两排布,此时窗上都挂着窗帘,阳光照射在浅棕色的丝质帘布上,将屋内晕染出一片柔和的暖黄色。客厅内部最令人瞩目的就是摆放在房间正中的一张圆形大床,金黄色的透明床幔从天花板上垂下,飘逸的真丝雪纺像一件巨大的礼裙笼罩了整个床面。这华贵的大床震慑得伊芙倒退了一步,然后又被身后跟进来的百里琳推着走了进去。   这一张床都快有公寓客厅那么大了,伊芙心里不禁啧啧称奇,她真想问问百里琳这床放在这究竟是干什么用的。   百里琳拉动床幔上的绳子,将幔布升了上去,房间里没有椅子,两人就挨着床沿坐下。   “等你今天回去之后,收拾一下行李,搬到我这边住,我给你找一间空房。”百里琳用不容拒绝的口吻对伊芙说,“以后,我需要全程监管你的训练流程。”   “那可不行。”伊芙一下子就急了,她站起身,指着自己的制服说道:“你看我穿的这是什么?是学院的制服,我来这里是为了学习知识的,拿个骑士称号那也只是顺便。”   “你是学院的学生?”百里琳皱着眉,“你应该正视自己的天赋,去学院有什么前途?”   “难道整天持械斗殴就有前途了?”伊芙说,“我讨厌和别人打来打去。”   “剑术的修习只是一个过程,目的是为了提升你自己。”百里琳说,“人生还长着,你现在就急着学那些艰涩难懂的东西,你又能懂多少?一个人的理解力与其阅历脱不开干系。通过修习剑术与魔法,加深你对万物的感知,让你的寿命变得悠长,让你的思维更加敏锐,让你能活到二百岁,到时候想学什么学不了?”   “你总是在说,我能够得到多少多少好处,那你自己呢?你对我这么看中,又是想从我这得到什么?”   “我只想要一个好徒弟。”百里琳看着伊芙,板着脸说道,“如果可能,我希望你能成为第二个安肯玫金。”   “什么意思?”伊芙有些不解。是要自己成为一名女将军,还是要像她一样实力强大?   “要像她一样,比所有的男人都优秀。要让那些男人害怕你,他们能做的事,你不仅能做,有权利做,还要比他们做得更好。”百里琳说道,“女性要夺回自己原本的地位,必须要靠实力和武力,把男人都踩在脚底下。”   “这……”伊芙真不知该怎么接她的话才好。她皱着眉,问她:“凭什么?你这么崇拜安肯玫金,你自己为什么不去努力?还要让我来?”   “美貌、智慧、天赋、毅力、运气。”百里琳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她那样的人,不是想成为就能成为的,但你可以,在遇到我之前,你缺的就只有运气。”   伊芙颇感无奈,她嘟哝道:“遇到你我可真够倒霉的。”   百里琳听她这样说,脸色一下子就冷了下来,她站起身,吓了伊芙一跳。和上次一样,还没等她反应过来,自己的胳膊已经被对方抓在了手里。百里琳一只手握着伊芙的手掌,另一只手按在她的肩膀上,将她的胳膊笔直朝着她的背后弯折,同时,手掌也朝着手背的方向弯折。随着她渐渐用力,伊芙只觉得自己的右胳膊从手指到肩膀,每个位置都疼得厉害。她被这样按着,甚至都不敢挣扎一下,生怕对方把自己的胳膊掰断。   “我错了!我错了!我不该那样说的……救命啊!”伊芙大声叫嚷了起来,丝毫不顾形象,此时她发出的惨叫声恐怕认识她的人都从未听过。手臂传来的那种无法忽视的酸痛,使得她的额头与鼻尖都流出了冷汗。   百里琳被她吵得烦了,终于松开了她的胳膊,说道,“叫什么,我只是想检查一下你的柔韧素质。”   伊芙动了动自己的胳膊,关节与筋肉还在隐隐作痛。   “我说过了,我不想跟你学任何东西。”伊芙后退了两步,她看着眼前的红发女人,眼中满是忌惮。   “要做柔韧性训练,首先一定要把态度放端正,把握好自己的情绪,身体放轻松,这样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你的年龄不小了,但也不算太迟,需要抓紧时间练。”百里琳自顾自地说着,“现在就可以开始,就在这里,先把裙子脱了。”   “你又要干什么?”伊芙眼见对方又朝自己走来,便惊慌失措地跑到了门口,结果却发现门早已被锁上了。   “穿着裙子训练,谁知道你有没有把腿伸直?”百里琳走到伊芙面前,两手环住她的腰,将她身后的围裙系带解开了。   在这样一位强大且残暴的独裁者面前,伊芙终究是没有选择余地的。从这一天开始,她便时常跟随着这位老师——或者说师父——开始了不同以往的新一轮训练。而在日复一日的训练过程中,伊芙也逐渐摸清了这位女师父的脾气,知道不能反驳或否定她的话,应该先答应对方,之后再与她提条件。既然伊芙明确表示“愿意”做百里琳的弟子,那百里琳必然也要做出一定的让步。首先,以前的生活与学习规律不能因为成了百里琳的徒弟而受到影响,在这一点上,伊芙不做任何妥协,百里琳也终于同意了;而另外一点,便是明确师徒之间的义务,师父教徒弟什么,而徒弟今后要以怎样的方式回报授业之恩,伊芙需要百里琳做出解答——她可不想把自己给卖了。   “没什么要求,你很聪明,聪明人不需要规矩的约束,因为他们知道为什么要守规矩。”百里琳是这样回答的。她从上衣口袋中拿出一枚徽章,放在伊芙手中,说道:“玫瑰复仇会。这是我们的组织,我不强求你加入我们,但若你以后遇到了我的姐妹,在保全你自己的同时,要尽量帮助她们。”   伊芙看着手中的徽章——一朵只有一半的红玫瑰,连着一段带有荆棘的茎干。百里琳对于她的组织并未做过多解释,伊芙只知道“复仇会”只接受女性成员,此组织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海岸诸国时期的民间组织,其名字的含义是:向安肯玫金的背叛者复仇;其引申义则是:解放被压迫的女性;而更深层的期望则是:颠覆父系社会。   听起来像是一个有些极端的组织,但能称为组织,并存在百年以上,其内部必然会有合理的结构,会有符合普世价值的训导与教条。复仇会的徽章有三种,代表不同派别,并以徽章上紫色、金色与红色的花瓣做区分。百里琳给伊芙的徽章是红玫瑰,代表的是激进的“执剑派”,是三派中最为神秘的一支;紫色玫瑰代表“基要派”,此派颇具宗教色彩,其成员将安肯玫金当做神灵供奉,同时也进行遗迹考古与科学研究等工作;金色玫瑰则代表“兼爱派”,其做事风格较为温和,也更加具有知名度,兼爱派善于经营,她们创办学校、医院,收留孤儿,为流浪者派发面包,甚至是参与地区的治安与管理,又或者是抵御异族入侵……在大部分国家中,兼爱派的口碑都是极佳的,她们通常不会说自己属于玫瑰复仇会,她们称自己为“落日玫瑰”,而通常别人会称呼她们为“安克钦的玫瑰骑士”——安克钦原名安肯玫金岛,是曾经那位女将军的故乡。   在复仇会中,派别之间并无较明显的斗争,其内部甚至还允许其派别成员相互转化。百里琳所谓的让伊芙照顾复仇会的成员,自然是指三派中的任何一支,她交给伊芙的徽章仅作为凭证展示,以便取得其成员的信任。   如果伊芙能够照顾到复仇会的成员,那必定是在她有能力以后,而现在,她却因每天的柔韧性训练而叫苦不迭。   “成体系的不一定就是适合的,只不过是因为它适合大部分人,这里的‘大部分人’指的就是男人。这是因为从身体素质上来说,男人确实比女人更适合修习剑术,也正因为如此,你所能接触到的常见剑术,几乎都是为男人所准备的。”百里琳对伊芙说了很多,“在你将剑锋指向你的敌人之前,必须要正视自己的弱点,发挥自己的优势——你要明白,女性与男性的身体是有差距的,这是一种客观因素。你力气再大,却依旧不能阻止战马将你撞飞,为什么?因为你的体重就在那里摆着,光是防御屏障形成的气旋都能将你掀离地面。你应该发挥的,是你的柔韧性与平衡性,甚至是信息的不对等,你了解他的一招一式,但他却不了解你。有时,与敌人的战斗就是这样,总是一锤子买卖,不会是三局两胜的博弈。”   一般来说,常规的剑术更重视爆发力与剑技的使用,并不会在柔韧性上下功夫,除非是杂耍或表演性质的。正因如此,伊芙从未进行过系统化的柔韧性训练,百里琳的剑术是以相当程度的柔韧素质作为基础的,所以,在伊芙的初期训练中,基本上就是围绕着这方面进行强化锻炼。训练的过程是相当痛苦的,有时甚至会疼到伊芙怀疑自己的手脚已经废掉了,但实际上并没有。另一方面,痛苦也不止于肉体上的疼痛,还包括得不到满足的口腹之欲——如果不想在训练过程中折腾到吐出来,那最好还是少吃点。   良好的柔韧素质能保证身体的协调性、控制能力,以及移动速度,但力量的提高会使得肌肉切面增粗,进而韧带与肌腱变得更硬;力量与柔韧性的提升最后会出现冲突,只得寻求一个平衡点。也因为如此,百里琳的柔韧性训练并不会过于极端地追求身体的柔软程度。   如果想要保证身体的柔韧性与爆发力,其两者相对应的训练便都不能停歇。   在训练的同时,师徒二人也在不断磨合。百里琳一开始只是看中她所展示出的身体天赋,可相处得久了,她对伊芙的性格也愈发满意。百里琳遥记得自己当年拜师修习时吃过的苦头,她自认不能做到像伊芙这样一声不吭,甚至在被动训练中疼到失去意识时都没叫停过一次。而直到这件事之后,百里琳才意识到,伊芙训练的进展如此之快,并非是因为她天赋出众,只是因为她太能忍了。也因此,百里琳对她的态度也逐渐放缓,以至于后来甚至亲自下厨为自己这位徒弟做一些荤素搭配的营养餐。   但没过多久,两人就在路上碰到了洛提兰,自从那时起,百里琳就变得有些心事重重。伊芙在训练过程中见她不复往常一般严厉苛刻,一时间还有点不太习惯。   她那时还并不知道,百里琳是在担心她这位徒弟,担心伊芙今后的命运。 [64]猫与猫的伙伴(其四)   历史课上。   由于伊芙最近过于忙碌,她竟然在课堂上睡着了。此时,她把脑袋枕在了一本书上面,一侧的脸颊靠着柔软的皮革封面,两条胳膊垂在讲堂大桌之下,就这样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些日子,伊芙不仅要完成训练所与学院两边的课程,还要去百里琳那边进行下一轮的训练,以及祸革曼宁那本小说的初稿创作。   耳边传来了几声轻笑,伊芙被这声音吵醒,身子也没动,只是勉强睁开了眼。她看到了正捂着嘴笑的锡林雅。伊芙此时睡意未消,她抬起头,捋了捋脸旁的碎发,然后又将脸转向另一边靠在桌子上继续睡。   又过了一阵子,讲堂里响起一阵吵闹的声音,这是下课了。伊芙颇不情愿地睁开了眼,收拾着桌子上的书和笔记。   回去的路上,艾薇拉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锡林雅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好事,看起来十分高兴,而玛拉则一直低着头,保持着一贯的低调。   现在时间接近饭点,无论是有课或是没课的学生都陆续出来活动。走在新堡的街道上,不少生的熟的面孔与她们错身而过,走了一段距离之后,伊芙终于察觉出自己周身的氛围似乎有些不大对劲。   那些人在看到伊芙之后,要么露出惊诧疑惑的神情,要么表情古怪像是在憋笑。   “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伊芙停下了脚步,其余三人也跟着停了下来。   她先是看向锡林雅,对方一脸严肃地摇了摇头;玛拉仍然垂着脑袋,像是在想事情;艾薇拉终于有点看不下去了,她在锡林雅的瞪视下默默地从包里拿出一面小镜子,递给了伊芙。   伊芙拿起镜子,去看自己的脸。此时,有几道十分明显的黑印出现在她原本白皙透彻的脸颊上,左三道右三道。   伊芙将镜子还给艾薇拉,压下心头想马上揍锡林雅一顿的冲动。她走到锡林雅的身前,揪住她的衣领问道:“是你在我脸上画的胡子?”   锡林雅见她生气了,心里也有些害怕,但表面上却没有露怯,她看着伊芙的眼睛,点了点头,看起来毫无悔意。   “你报复心就那么强?都这么长时间了,也该结束了吧?”伊芙的语气中透着深深的无奈。   锡林雅没有说话,只是表情僵硬地,笑着摇了摇头,那举动在伊芙看来非常欠揍。   伊芙松开了手,从口袋里拿出一方手帕,浇了点水上去,开始擦拭自己脸上的印记,艾薇拉非常自觉地为她举起了镜子。   可无论伊芙怎样用力,那脸上的黑色痕迹却都没被蹭掉分毫,就连浸了水的手帕上都无一点墨痕。   “喂!锡林雅,你是用什么东西画的?”伊芙回头问道,她觉得自己的心里此时仿佛有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   “一种描眉用的笔,擦不掉的,不过也不用担心,过一段时间自己就会褪色。”锡林雅将头转向一旁,淡淡地说道,“我没给你画个黑眼圈或者山羊胡子,已经很克制了。”   伊芙见她这幅模样,终于还是没忍住,气冲冲地走到了她的面前,直接挥手扇了她一巴掌。   这巴掌的声音既不清脆也不响亮,但却刺痛了在场的所有人。艾薇拉听着这声音,觉得心里难受,急忙上前拉住了伊芙,她是怕两个人再像上次一样打起来。   锡林雅并没有发作,她只是捂着自己被打得发红的左脸,与伊芙对视着。   “你好自为之吧。”伊芙说完,就拉着艾薇拉的手腕离开了。   锡林雅眼看着伊芙走远,眼圈便开始发红,心中难过至极,她缓缓蹲在了地上,将脸埋在了臂弯中,小声抽泣了起来。玛拉也跟着她蹲下,轻轻拍着她的背脊,一句话也没有说。   伊芙扇了锡林雅一巴掌,事后却又没觉得有多解气,反而更加闷闷不乐了。她这天一整天都没有出门,下午的课也没去上,只缩在卧室的床上,一只手搂着蒲公英,一只手擎着本书看。伊芙中午没胃口吃饭,而晚饭是艾薇拉买回来的,却也没吃多少。她脸上挂着三对猫须,一直耷拉着脸,看着可怜兮兮的。而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她都戴着网纱帽子出门,只有上课时才会摘下,她与锡林雅这下子算是决裂了,双方不仅不再接触,甚至还会故意避开对方。   其实这三撇猫胡子也没那么难看,最多也就是看着幼稚了点,且论同龄人一辈,也只有迪更敢当面嘲笑她了。   他说她看着就像一只小狐狸,自从多了几撇胡子之后,就老是撅着个小嘴,连笑都不笑。   伊芙心情失落,不仅仅是因为脸上的胡子,其最主要的还是因为锡林雅那迷一样的态度,就仿佛是有人在背后拱火一样,每隔一段时间,锡林雅这家伙都要发作几次,而前几天那次尤为过分。   这几天,伊芙都没有去莎澜那,因为不好意思去。脸上多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对方看了就会以为自己是遭人欺负了,若是再追问几句,关怀几句,那估计自己就要在对方眼中落得一个懦弱和受气包的印象了。   但这天早上,由于巴浮罗坚持而热烈的邀请,伊芙到底还是去了莎澜家。   她从阳台翻进了屋子里,莎澜一见她的模样,便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甚至还被口水呛咳了一声。   不用她提问,伊芙便简要说明了前几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倒霉事。   “她说她用的是描眉笔。”伊芙指了指自己脸上的黑色条纹,问莎澜:“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这是一种炼金染料。”莎澜很确定地回答:“最早是用于祭祀时涂抹身体用的,如今在化妆用品里的确很常见,而且画在你脸上的这种,价格还不便宜。”   “这东西有办法去掉吗?”伊芙愁眉苦脸地问,“现在都快有一星期了,怎么感觉这染料根本没有褪色啊?”   “你最近出门一直都遮着脸?”   “是啊。”   “那就对了,如果你想让它褪色,那就要多晒晒太阳,持续晒上两个星期,这痕迹就能全部消失。”   “那整个脸不都得被晒黑吗?”   “又没让你暴晒。”莎澜说话时一直笑个不停,她一看到少女脸上的猫胡子就想笑。   “那有没有更快的方法把这东西弄掉。”伊芙见她笑得开心,便更是觉得郁闷,“我现在算是知道了,为什么有些动物被主人剃了毛之后,会变得那么自卑。”   “好了,我不笑了。”莎澜深吸了口气,勉强平复了自己的情绪,“也确实是有专用的溶剂能够洗去这种染料,但有一定的腐蚀性,所以我不建议你用在脸上。”   “那就是没办法了?”伊芙的肩膀垮了下来。   “也不见得。”莎澜站起身,“稍等我片刻。”   她朝着另一边的房间快步走去,伏在窗台上晒太阳的巴浮罗抬起了脑袋,也竖起尾巴跟着她的主人跑了,似乎是想跟上去混点好吃的。   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过后,莎澜回来了,手里还端着一箱子东西。她将这精致的小箱子打开,里面装着各式各样的小瓶小罐,以及形状各异的刷子和笔。   “这是什么?你是要画画?”伊芙不解。   “我以前在东部城兼职过戏剧院的化妆师,这些东西好久没拿出来过了。”莎澜一边说,一边将里面的玻璃小瓶拿出来码放在桌子上,眼中露出了怀念的神情,她说道:“给别人化妆还挺有意思的,可惜来到这边之后就没多少机会了。”   莎澜将不同的液体和粉末倒进一个玻璃器皿中,用一支平底刷搅动拌匀,使得那深深浅浅的颜色融为一体。她先是用一坨膏状物在那猫胡子细细涂抹了一番,又将方才调配好的液体点在伊芙的脸上与额头上,并用刷子轻轻抹开,涂匀。   液体冰冰凉凉,伊芙闭着眼睛问莎澜:“只涂在黑印那里不行吗?”   “那样不匀称,别说话,你等着看就是了。”   化妆就像是作画,要将不同的颜料有次序地铺在画布之上,由暗转亮,统一调子;突出你想让别人看到的,将次要因素过渡到阴影之中,细节层次渐进,整体疏密有序。   莎澜俯下身子,与伊芙的脸贴得很近。她用左手扶着伊芙的脑袋,右手指尖悬着一只细细的软毛笔,在给她画眼线。伊芙睁着一只眼看着莎澜,就这样半靠在沙发上,感受着那微凉的笔刷在自己的眼睑上游动。莎澜专心致志,手也端得很稳,她将伊芙那鲸须般整齐的睫毛根部仔细涂黑,不留一丝瑕疵。伊芙屏着呼吸,一动也不敢动,她从未想过这种给别人化妆的举动竟会显得如此亲密——两人面对着面,脸靠得如此之近,伊芙抬眼便能看到对方专注的视线,而对方仿佛也在看着自己,她的脸因为靠得太近而显得有些失真;而从始至终的沉默,是既让人悸动,却又让人安心的。   伊芙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厉害,由于静不下心,她的双腿便开始不停地挪腾起来。   “别动,再忍一小会儿。”莎澜按住了她的腿。画好眼线后,她在少女的睫毛上轻轻吹了口气,化妆品溶剂混合着唇齿间淡淡的香味,沁人鼻息。   “你以前化过妆吗?”莎澜问伊芙。   “你觉得我这样还用化妆?”伊芙反问她。   “为什么不用?化妆又不是只用来遮丑的。”莎澜说道,“有时候,化妆就是一种塑造和暗示的过程,你要说服自己,成为今天镜子中里所看到的那个人。”   “就是……改善情绪?”   “嗯,有点类似。”莎澜从箱中拿出一根银色的长条物,拉开盖子,从底端推出一节深红色的软固体——竟然是一根金属管口红。   “这东西就不用了吧,我一会儿还要去上课,影响不太好。”伊芙咽了咽口水,她此时有些紧张,就好像此时对方手里拿着的是一把刀子。   “我知道我知道,不会很明显的,你就放心好了。”莎澜凑近了她,用温柔且命令的口吻说道:“把嘴唇张开。”   伊芙一下子把嘴张得老大,就好像是在看牙医一样,莎澜看着她的样子咯咯笑了两声,然后推着她的下巴让她合了合嘴,直到角度适中为止。冰凉而粘腻的固体在唇瓣的内侧滑动,带有一股脂类的香甜,给她一种“这是食物”的错觉。涂完口红,莎澜用一根笔刷在她的唇上轻轻扫动,由内向外,将那诱人的红色均匀铺散开来。   “莎澜,你今年多大了?”口红涂完之后,伊芙问她。   “你问这个干嘛?”莎澜眯着眼睛笑了起来。两人的声音很小,语气也很平淡,就仿佛是在说悄悄话一般。   “不干什么,就是好奇。”   “我是六八年出生的。”   “那就是二十九岁了。”伊芙一下子就算了出来。莎澜竟然比迪更还要大上一岁。伊芙心想。   “那你呢,你多大了?”莎澜问。   “刚好比你小十岁。”伊芙回答。   “十九?”莎澜停下了手上擦粉的动作,仔细端量着面前的少女,“你有十九岁了?”   “是有十九了。”伊芙说,“以前有医生说是因为种族方面的原因,但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太清楚,不过不用担心,我现在还在长身体。”   “是吗,那我可真期待你几年之后的样子。”莎澜做完了定妆的步骤,便拉着她起了身,领着她坐在了镜子前面的椅子上。伊芙看着此时镜中的自己,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并没有她想象中的大涂大抹,一切都起始于她本来的容貌,却又更加透彻,仿佛是水中之莲,深深浅浅,星明影暗。那清澈动人的眸与饱满诱人的唇,就如同藏着某种魔法一般,明亮得让人移不开眼。伊芙此时就好像回到了第一次瞧见自己这张脸的时候,那种难以置信,那样如梦似幻。她伸出手,想要去摸摸自己的脸,却被莎澜一把拉了下来,她吓了一跳,这才从震惊中缓过神来。   脸上的痕迹再也看不出分毫。   莎澜看到伊芙表现得如此惊讶,不禁得意万分,她解开了伊芙头上的发饰与绑带,问她:“你刚才怎么说的来着?你说——你用不着化妆?”   “抱歉,我不应该在我不熟悉的领域大放厥词。”   “怎么啦?我又不是让你道歉,怎么说得这么认真。”   “因为我实在是觉得你太厉害了。”伊芙透过镜子,看着身后与自己对视的女人,“你化出来的妆……就像艺术品一样。”   “是啊,你的天赋,我的技术,加起来就是艺术品。”莎澜揉了揉她的脑袋,两人同时笑了起来。   伊芙的头发很长,可以驾驭很多发型,莎澜给她编了一个发辫,盘在了脑袋后面,刘海也梳向了一旁,露出一只耳朵来;她的颈项在这古典发型的衬托下,愈发显得细长而又白皙。   莎澜看着镜中的少女,心头同样是惊叹不已。她为伊芙上的妆容是以成熟风格为主,而当青涩的少女以此种方式初露头角时,莎澜便已能够隐约看到她未来的模样了。   “我又有点不太想去上课了。”伊芙突然叹了口气。   “怎么了?”   “我总觉得自己这样去上课,有点不太合适。”   “挂着猫胡子都能去上课,稍微打扮一下反倒不好意思了?”莎澜笑道:“这又不是你愿意的。脸上的黑印不是你自己画上去的,遮掩一下又有什么不可以?”   伊芙被她说服了。   于是,在上午的一节草药学课程上,她的新形象便成功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迪更从少女进入讲堂时便一直关注着她,此时看她一步步朝着这边走来,迪更的视线更是无法挪动分毫,他如同一个患有癫痫的盲人一般,用手抓着身旁林辛的胳膊,对他说道:“你觉得什么样的人能配得上她?皇帝?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现在就得努力了,争取早日当上皇帝。”   林辛满眼同情地看着迪更,他觉得自己这位同伴可能是要疯了。   虽然莎澜说得挺有道理,但伊芙发现,如今的情形还不如前几天挂着猫胡子来上课。上课时,大部分人都在偷瞄着坐在后排的伊芙,由于其频率之高导致台上的教员已经无法再忽视其行为,于是,这堂课也彻底讲不下去了。 [65]猫与猫的伙伴(其五)   一下课,伊芙便被守在门口的百里琳给揪住了。或许是她从哪里拿到了伊芙的课表,又或者这恰好是她的职业特长,总之,只要她想,便总能在第一时间逮住伊芙。   “化妆了?”百里琳狐疑地打量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少女。   “嗯。”伊芙动了动嘴唇,表情有些僵硬。由于脸上糊着一层东西,她暂时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的面部活动。   “还不错,至少这妆容配得上你这张脸。”   百里琳没有再说什么,她带着伊芙回到了守军驻地中的住所。她把时间安排得十分紧凑,此时回去训练,中午在这边解决午饭,下午再回去上课,便能余出三个多小时的训练时间。不得不说,年轻人的精力就是旺盛,就算忙碌至此,伊芙竟依旧游刃有余,甚至于一心多用——上课时想着晚饭吃什么,吃饭时想着小说怎么写,训练时默背古弗兰托语法,写小说时又顺便整理上课笔记……伊芙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做到的。虽然她并未制定过什么学习计划,但从结果上看,她的确能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   伊芙原本以为,百里琳和莎澜可能是同一类人,毕竟她们都是优秀、独立且未婚的大龄美女;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伊芙发现,百里琳在某些方面其实更像一个隐修。虽然她平时总打扮得光鲜亮丽,但在奔龙堡中接触的人却并不多,她走路时总习惯半低着脑袋,抱着肩膀,就好像是在思考什么,但事实上,这只是一种刻意表现出来的对人疏离的态度。   事后,百里琳并未对伊芙化妆这件事发表什么看法,但伊芙看得出,她其实对这件事很在意——她并不是在意伊芙本人,而是在意给伊芙化妆的这个人。   “下午下课之后你再过来,我帮你卸妆,这东西一直留在脸上可不好。”   伊芙愣了愣,才说道:“莎澜说让我傍晚去她那里,她来帮我弄。”   “就是给你化妆的那个人?”百里琳挑眉问。   伊芙点了点头。   “那好吧。”百里琳说道,“今天你就去她那里。不过,如果你这么在意你脸上那几道印子,下次先来找我,我来帮你化妆,效果肯定会更好。”   于是,伊芙在第二天晨间训练之后,便先来到了百里琳这里——从这里去往莎澜家,沿途正好经过守军驻地。凡事都有第一次,在见识到化妆在自己身上展现出的神奇效果之后,伊芙对这件事也就不那么抗拒了。   昨天莎澜的化妆手法像是画油画,是一种光影与色彩的技巧;而今天,百里琳的化妆手法则更像是雕塑,将明暗与造型的艺术彰显无疑。   伊芙看着镜中的自己,甚至比昨天还要惊讶。   “这是我吗?”伊芙左看右看,“我怎么都有点认不出自己了?”   “通过改变脸部的明暗关系,便可以让脸部特征产生些微的变化,我通过改变你眉弓与颧骨的一些阴影,使你的头部轮廓具有一些雪山精灵的特征。”百里琳说,“我给你化妆并不是闲着没事做,是要你跟着学。”   “每天训练都忙不过来,还要去学这个?”   “你的容貌是个大问题,如果不能学会隐藏,你早晚要在这上面栽一次跟头。”   “就是说,要学会化妆,然后把自己画丑一点?”伊芙来了兴趣。   “丑不是目的,不引人注目才是目的。”百里琳说,“如果你过于漂亮,不仅会对周围的同性造成十分强烈的威慑,同时也会挑起异性的进攻欲望。只要你有一丝破绽,可能就要面临被围攻、被分食的风险。”   “有这么严重吗?”   “很严重,严重到哪怕只发生一次你也经受不起。如果你暂时还不清楚自己会冒犯到什么人,那就先做一个普通人,做一个不起眼的人,但也要注意原则,不卑也不亢,底牌要在最合适的时候亮。”   “听你这么说,更像是易容。”   “可以这么理解。通过化妆和乔装,以及改变发声,可以把自己隐于暗处,职业、年龄、体态,甚至是性别,都可以做出调整和改变。我的确想教你这些,但能不能学会取决于你,因为作品的高度很难超过其作者思维的高度,一个好的艺术家,需要拥有广博的审美,所以你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要对当今时代的主流审美有一个清晰无误的认识。”   “那我应该怎么做?”   “多看,多观察,这东西要看天分,急不得,你想学吗?”   “当然想,你准备什么时候教我?”   百里琳想了一会,回答道:“再过一段时日,等你的剑术再长进一些。”   得到了她的允诺,伊芙也算是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出了守军驻地,她便朝着莎澜家的方向赶去。而到了莎澜家,对方一见面就开始仔细端详起了伊芙的脸。   莎澜问道:“这不是你自己化的吧?”   “当然不是了,是我师父帮忙弄的。”   “师父?”   “我的剑术师父。”   “女师父?”在得到肯定答案之后,莎澜夸赞道:“她的水平不差嘛,从效果上说,看似平淡无奇,却包含了多种技巧在内,很专业。”   “她昨天也夸过你化的妆。”   “是吗?那改天你再来我这里,我让她瞧瞧我真正的水平,上次只能算是热身。”   伊芙此时还并没有意识到,莎澜与百里琳已经开始较起了劲。   “还没吃早餐吧?今天是干果磅蛋糕。”莎澜这才意识到,伊芙此时还站在门口,她连忙把人拉进了屋子。   “我这样要怎么吃?”伊芙指着自己上了口红的唇。   “简单,我先帮你擦掉,一会再补上。”   切成片装的磅蛋糕样子就像吐司,事实上,两者的烤听(模具)也的确很相似,甚至可以通用。蛋糕的口感与普通蛋糕截然不同,因为蛋白并没有经过打发,只是一同与面粉、奶油和糖等原料混合搅拌,所以吃起来口感偏硬,质地厚实。蛋糕中加入了树莓干、蓝莓干、巴旦木以及核桃仁等果干与干果,混合着无盐奶油的香味,给人以非凡的满足感。   伊芙一直在莎澜这里蹭吃蹭喝,却又很难为她做点什么,最多也就是把自己钓回来的鱼让福沃德处理一下,送到她这里当做巴浮罗的口粮。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把鱼送过来时,巴浮罗围着水桶中一条活蹦乱跳的大青鱼转着圈,无处下嘴的模样,让两人笑了半天。   又过了几天,当百里琳看到莎澜第二次为伊芙化的妆之后,她的反应就没上次那么淡然了。也就是这一次,成了她们之间的开战信号,而战场自然就是伊芙的脸。   并不是所有的妆容都适合伊芙。她是个学生,而且还穿着制服,怎样的妆容才能贴合她的身份,这同样考验了化妆者的综合实力。莎澜与百里琳都很老道,条件的限制不仅不会扼杀她们的想象力,反而能激发出她们无穷无尽的创作灵感。   伊芙在近三周的时间里一直围绕着这两个女人打转。双方棋逢对手,打得是平分秋色;两人也从中形成了默契,每人只负责一天,因而这场较量总是你来我往,有来有回。当事人虽然有些叫苦不迭,但也的确是对这两位佩服得无以复加;两人化妆的手法与最终呈现出的效果着实让她大开眼界,受益颇深。而在外人眼中,尤其是她的同学们,却又是另一番感受——由于这两位通常是为了向对方展现技巧为目的的,所以其成品通常是大巧若拙,只有参与了全过程的伊芙才能看得清楚,而那些学生们所看到的,便是每天看着都不大一样的伊芙,他们甚至无法确信她当天是否化了妆。   为了能早日摆脱痛苦,伊芙闲着便会去楼下坐着,一边看书一边晒太阳,好让脸上的黑印快点消失。   这天下午,百里琳在给她卸妆。   “这是舞台妆的一种手法。”百里琳一边用帕子擦着伊芙的脸,一边讲解,“她把几个发光纹印藏在了妆容之下,为的是减轻环境光带来的影响,并增加暗面的细节。纹印显然是经过改良的,能够将自发光带来的突兀感降到最低,并在底粉中掺入了一些化合粉末以增加散射角度、降低因透光而产生的纹理感……不得不说,她设计纹印的水平有点让我佩服。明天咱们一定要想个法子,也要让她吓一大跳。”   “百里琳师父……”伊芙有些欲言又止。   “怎么了?”   “我脸上的痕迹都已经消失了。”   “这是最后一次,你再忍一天。”   “你前天也是这么说的。”   “可你昨天在她那里不是也没拒绝吗?”   伊芙觉得这件事还是不要向百里琳解释了。昨天在莎澜那边,伊芙刚吃完人家一顿早餐,对方再提出要求,还有什么拒绝的话能说得出口?   “行了,看你这不高兴的样子。”百里琳点了点她的鼻子,“不过,我也该去见见这个名叫莎澜的女人了。”   “你们两个整天较劲,见了面不会打起来吧?”伊芙有些担心。   “她剑术厉害吗?”百里琳问。   “不知道,她没和我提过,不过看样子应该是不擅长。”   “那你还担心什么?”   于是,伊芙便和莎澜提了这件事。她们决定在一个周末的下午会面,就在莎澜家里。   见面的情形比伊芙想象中的要融洽许多,两人一见面便笑着拥抱在了一起,仿佛是多年未见的亲姐妹一般,伊芙目瞪口呆地站在她们身旁,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   “真是太过瘾了。”莎澜兴奋地说道,“我还从未遇到过像您这样有才华的人。”   “你也不差,好点子层出不穷,关键是你还能驾驭得了它们。”百里琳脸上挂着淡淡的笑,看似情绪平静,但伊芙能看出她其实很高兴。   伊芙同她们围坐在沙发上,吃着点心与茶,听她们细数这几周来各自的作品,做出点评,交流技巧,一个下午便这样过去了。   另一边,伊芙与锡林雅的关系依旧毫无起色,直到玛拉找上了门。她与锡林雅住在同一公寓里,且在骑士院里她与锡林雅也走得最近。玛拉是一个从长相到性格都不怎么起眼的姑娘,平日里最听锡林雅的话,做事也比较盲从,因此,自从伊芙与锡林雅闹翻之后,她便从未来找过伊芙或艾薇拉,这天还是第一次。   玛拉有些愁眉不展,她见到伊芙之后,先是鞠了一躬,才说道:“那天的事,错全在锡林雅,虽然我是她的朋友,但我也承认,你当时打她一点都不算过分。”   “那天的事就不要提了,她打算向我道歉了吗?”伊芙面无表情地问。   玛拉一愣,然后说道,“她……暂时还没有,我劝不动她。”   伊芙叹了口气,说道:“你来找我,肯定是想让我和她握手言和,如果她能够好好道歉,那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毕竟,我实在是没办法理解她的一些举动——这不是第一次了,说不定以后还会有。我以前还想,她是不是对我有什么偏见,所以就想着要用行动来感化她,现在想想,真不值。”   玛拉就站在那里,听伊芙抱怨,眼圈有些发红。   “当然,这件事也怪不了你。”伊芙见她这幅模样,也说不下去了,“但锡林雅的事,问题不在我,所以我帮不上什么忙。”   事实上,伊芙也在暗地里观察过锡林雅的近况——对方在事发之后变得有些沉默寡言,就连以前那些朋友也不再接触,平时只有玛拉陪着她,看着怪可怜的。伊芙觉得她可能早就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但她为什么一直没来找自己,难道只是拉不下脸吗?   玛拉就这样低着头,咬着嘴唇。伊芙看到她这幅样子也有些不忍心,差点就要妥协了,但对方却在这时从口袋里拿出了几张皱巴巴的纸。   “这是锡林雅以前扔进垃圾篓中的东西,被我偷偷收起来了。”   伊芙接过这几张纸,“这是什么?”   玛拉没有回答,只是目光复杂地看了伊芙一眼,便自顾自地离开了。   伊芙关好了门,一边走一边去看这几张纸,蒲公英在她脚边蹭来蹭去,蹭得她袜子上全都是毛。   看了一大段后,伊芙才看出来,这是一封家信,是科密诺写给自己女儿的。信不是手写的,而是打字机打出来的,上面的字母深深浅浅,很难想象父亲给女儿写信竟然还用的打字机。   未经允许偷看别人的信件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以克利金的法律来说,这也不犯法。而且,伊芙在主观上并没有什么恶意,想必玛拉也是一样。   只从信中内容与口吻来看,伊芙无法想象,这些严厉而苛刻的话是出自科密诺之口。在伊芙眼中,科密诺是一个啰嗦又笨拙的男人,他在伊芙眼前时,总是挺着他那有些**的啤酒肚,要么说些家长里短,要么说一些完全不好笑的谐音笑话。伊芙甚至都没见过他冷着脸的表情,但从写封信中,伊芙却是看到了一个冷冰冰的父亲,看看他怎么写的——“要么学成归来,要么嫁做人妇”、“我做事有我的道理,你大哥愚蠢至极,如果你想帮他说话,那你也和他一样,以后不要再踏进家门一步”、“与伊芙打好关系,这是为了你好,你想像你大哥一样被赶出去吗?”……这显然是一封回信,或许是他在办公室里口述出来的,几乎全篇都是对女儿的威胁,伊芙看得心中发凉。   她不禁在想,科密诺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对女儿都是这幅态度,为何却对自己照顾有加呢?   难道都是假象?也不见得。   在信里,科密诺曾多次把自己的女儿与伊芙做对比,态度恶劣,说话难听,几乎就差当面骂她蠢了。伊芙并不清楚在一个像科密诺这样的大商人眼中,父亲应该是一个怎样的角色,但她觉得,这种说一不二的威严怎么说也不应该压在一个本应该处于无忧无虑年纪的少女头上。   难怪锡林雅对自己如此记恨,原来问题出在她父亲身上。在信中,科密诺还多次提到他的大儿子,被当做反面教材来威胁锡林雅,也许其中还有更深的内情。   伊芙将信揉成了一团,扔进了垃圾桶里,心里有些替锡林雅难过。伊芙心想,如果自己有这样一个父亲,恐怕自己早就离家出走了,但锡林雅不是伊芙,她只是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姑娘,没饿过肚子,没受过苦,也没有活命的本事,没了依靠便没办法活下去。   想到这里,伊芙也没办法再端下去了,她决定去找锡林雅,无论她道不道歉都原谅她。同时,她也给科密诺写了封信,也不提锡林雅对自己做的那些事,只是把锡林雅夸赞了一番,并旁敲侧击地提醒他要对自己女儿好一点。伊芙不知道自己在科密诺眼中是否有些分量,但写了总比不写强,她只希望自己的话能让这对父女之间的关系缓和一些,自己也能少受点罪。   当伊芙出现在锡林雅眼前时,对方的第一反应竟然是逃跑,这让伊芙有些意外,但她反应很快,锡林雅还没跑几步便被她抓住了手腕。   见挣脱不成,锡林雅突然就嚎啕大哭起来,她们两人此时正站在公寓一楼的楼梯口,那哭声在走廊中不断回响,不多时便引来了不少学生围观,就连公寓管理员也走出了房间。   伊芙见她哭得厉害,也是头疼不已,众目睽睽之下,自己此时就好像是个人口贩子一样。   她现在万分庆幸自己如今是个女人,若是个男人,那问题可就大了。   “怎么了,你们两个又闹矛盾了?”公寓管理员走上前询问,她的语气是不同往常的温和。   锡林雅只管哭,没有搭话,而伊芙又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苦笑着看着面前这位脸颊微胖的管理员阿姨。   “你欺负她了?”在面对伊芙时,管理员的语气又恢复了以往的严肃。   “我……没吧?”伊芙也有些不太确定,自己算不算是在欺负对方。   “到底怎么回事?”管理员见她这副似是而非的模样,便有些不高兴了。   “这件事可能有点复杂,不如我等会儿再单独找您解释?”   “我们没事……”说话的竟然是锡林雅,她一边哭,一边朝管理员摇头,“她没有欺负我,我是因为……因为突然想起伤心事了,所以……”   她话还没说完,便又止不住地哭了起来,似乎是因为看的人太多了,她可能是觉得有些丢人,所以又把头凑到了伊芙怀里,放声大哭起来,伊芙感觉自己的胸口都在随之震颤。   管理员见事情已经解决,便挥散了围观群众,自己也回了房。   伊芙的身高要比锡林雅矮上一些,但好在力气大,即便对方几乎整个人都贴在了她的胸口,她也能够轻松兜住。   锡林雅哭了一段时间,最后也终于消停了下来,两人对此事也心照不宣,四目相对,然后重新成了朋友。   锡林雅终究没有向她道歉,对此,伊芙还是略感遗憾的。 [66]收获、竞争,与节庆(其一)   训练所中教一年级生药理学与医学的老师今年三十岁,名叫哈克夫多,他有一副大圆框眼镜,只有上课时才会挂在鼻梁上;他的鼻梁高挺,一缕微卷的头发垂向眉梢;他通常穿着一套灰色条纹双排扣的礼服来上课,如不说话,那他给人的感觉便是斯文而优雅的。   但事实上,哈克夫多的脾气在骑士院是出了名的火爆,而且上课时闲话很多,声音也大,一说起话来那气势就能顶得上十个合唱团。好在其人品出众,为人正直,再加上相貌英俊又富有男子气概,学生们普遍对他抱有好感。   在课堂上,哈克夫多经常会说一些具有争议性的话题,也因此,就不免会因为其非同一般的见地而语出惊人。如果在这时,台下恰好有其他年长些的教员坐堂旁听,那多半就会忍不住在课后向上层反映,说他夹带私货、教授歪理,或形容得更严重一点,说他误人子弟、心术不正。但不管别人怎么说,哈克夫多一直都是我行我素,且他在骑士院教了三年书,却也没有出现过任何大的纰漏。   “急救术大致就是这么几种,等下周……不,我是说节假结束之后,我会带大家进行一次现场演练,并指出一些注意事项。”哈克夫多正了正自己的领结,然后将两只手撑在了桌子上,看着坐在讲堂中的学生们。   “他又要开始了。”伊芙瞄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怀表,叹了口气,此时距下课不到半刻钟。   啪嗒一声,有纸团打在了伊芙的脑门上,她抬头看向前排,与林辛的目光相碰,伊芙晃了晃手中的纸团,林辛便指了指身边正趴在桌子上的迪更。   纸团上写着:“升明节回去吗?”   讲台上,哈克夫多说道:“除了急救术本身,我还想与大家谈论另一个问题,即救人风险的问题。训练所这门课程设立的初衷,主要是让你们在队友遇到危险时,学会怎样以最大限度地挽留自己伙伴们的生命,但如今你们很少再有出任务的机会,可能以后遇到的最常见的施救对象,就是你们在生活中碰巧遇到的陌生人。以前,圣丰岳骑士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无论是从征喻教义还是骑士守则来说,他们都有义务要进行施救;但现在不同了,如今我们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要先为自身考虑。被救者讹人的情况大家可能都有听说,但我今天并不想谈论这个,因为这种话题已经谈论得够多了。我想谈的是男女差异问题,也就是男性与女性分别作为施救对象时,其存活率的差异。存活率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被救者是否得到及时的救助,二是被救者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救助并存活下来……”   伊芙留意着台上哈克夫多的视线,注意到他并没有看向自己这边时,她略微站起身,将手中的纸团狠狠地砸向了坐在前两排的迪更头上,此时对方正趴在桌子上,纸团正中后脑勺,似乎是因为这一击毫无征兆,对方被吓到了,猛地抖了抖身子。周围学生大部分都看到了伊芙的举动,不禁发出了窃笑,林辛率先捡起了掉在地上的纸团,打开来看,上面写着:“不”。   伊芙自觉做得隐蔽,结果却还是被哈克夫多发现了,对方朝她笑了笑,并说道:“伊芙同学,我想以你为参考问你一个问题——当然,你也可以拒绝回答,因为这个问题可能很不友好。”   伊芙坐正了身子,朝他点了点头。   “假如你在一场宴会上晕倒了,必须要解开你全部的上衣才能对你施救,否则就会有生命危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在场只有三个人拥有施救的资质,其中有一名女性;一名六十多岁年纪的男性,看起来有些邋遢;以及一名年轻英俊的男性,你可以把他想象成我。”   说到这里,学生们都笑了起来。   “他们三人中,救治成功率最高的是年纪最大的男性,其次是年轻男性,然后是那位女性。而施救的时机则分别为——当场施救,等众人回避后施救,以及送到其他空房间后再施救。我想问的是,在施救者与施救时机的排列组合中,你更期望自己获得哪一种施救方式,请结合自身回答。要注意,现在倒在地上的人是你,且周围还有不少人在围观,有男有女。”   伊芙倒是听懂了他的问题,但此刻大脑中却是一片浆糊。   她自然知道获救概率最高的是哪一种,但作为女性来说,却要考虑另一种问题,即作为女性清白方面的问题。这并不是一道拥有完美答案的问题。   “年纪大的男性,当场施救。”伊芙考虑再三后,这样回答。   讲堂中先是寂静了片刻,然后响起了嗡嗡的议论声。   “哈,这是我今年听到的最令我意外的回答了,不过我也很高兴,伊芙同学是个能够珍惜生命的人。”哈克夫多的声音压下了众人的议论声,“但现在有一个问题——事实上,这位老先生并不想救你,他是有家室的人,他不想给自己惹麻烦。”   伊芙先是一愣,然后捂着额头笑了起来。周围也跟着响起了零零碎碎的笑声,以及掌声。   “看,这就是你们今后可能要面临的问题。”哈克夫多说道,“逻各斯第二学院曾做过一次不算全面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各种突发疾病的现场,年轻女性的被救治比率是在各类人群中最低的,其问题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具有施救资质者施救意愿低,至于其原因也不用多说;二是因为,克利金女性的受教育程度仍不及男性,而能掌握急救术的女性更少,这件事同样要引起重视。”   台下又响起一阵议论声。   “第一点,如果意识到救人会存在较大的风险,那施救者就要掂量一下,究竟是别人的生命更重要还是自己的名誉更重要。”哈克夫多的声音又加大了几分,压住了堂上的议论声:“乐于奉献是一件很难得的事,尤其是这种奉献有可能不被认可。而你们作为我的学生,从我的角度来说,我希望你们能以救人为先,即便事后受到别人的指摘,那你们也是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你们做了件好事,最后却有人高声谴责,却没人出来声援你,这并不意味着谴责者的做法就是被大众所支持的。因为,大部分人只有利益受到了侵害时,才会积极地站出来,出言反对、驳斥,而那些支持者即便认同施救者的做法,也会倾向于明哲保身,维持中立,这无可厚非,也是人性使然。所以,我——以及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先于他人站出来,为施救者发声,为这社会今后能有一个更好的道德环境尽一份力。”   “他敢在订婚宴上顶着男方的目光去救他妻子吗?谁敢替他说话?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迪更趴在桌子上,小声嘀咕。   “再说第二点,现代女性对于身体方面的保守意识从何而起?是原始社会?还是父权社会产生之时?又或者是封建社会?曾经用来剥夺女性地位、作为价值衡量标准而出现的教化产物,为何还被现代某些女性们所认可,甚至依旧将其奉为圭臬?所谓的贞节是否真的比生命更重要?”   正说着,伊芙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声沉重的咳嗽声,打断了哈克夫多几近忘我的演讲。伊芙回过头,便看到一个秃头男人坐在讲堂的最后排,那男人的模样可以套用刚才哈克夫多的形容——邋遢老男人。看来,这也是有原型的。   “在专偶制甚至是对偶制婚姻体系下,女性的贞节意识的确是作为压迫的一种手段,但在如今的一夫一妻制中,保守意识却是利大于弊,女方是可以因此受益的。毕竟,女方能够明确知道腹中胎儿是自己的孩子,但男方却不能,此时,唯一的判断标准便是女方的行事作风——露骨的穿搭,放荡的言辞,这些显然都不可取,这最终会关系到男方将来有多强的意愿去抚养两人共同的孩子。当然,这只是通常情况,如果受到了生命威胁,我想还是要暂时抛开一些东西比较好,毕竟道德的存在意义原本就是为了能让大家更好地活着……”哈克夫多注意到此人之后,观点的走向似乎又与之前不太一样了。   年轻的教员总是这样,他们喜欢在课堂上灌输自己的观念。或许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如果听者不擅于自己思考和分辨,可能最后培养出来的,便是一群盲目的激进分子,他们急于追求正义与平等,可到头来却将一切搞得混乱不堪。秃头老男人低着头,心里在想着要如何向上层反应这件事。   可偏偏学生们就喜欢听这些。富有争议的话题,博人眼球的观点,与众不同的论断,任何新鲜事物他们都感兴趣。年轻人最喜欢也最擅长的,便是打破权威,推陈出新。   但从实际年龄上说,伊芙可不年轻了。   “好了,大学的课堂更像是辩论式的,大家如果有什么疑问或是反对的意见,可以现在提出来,让我们一起讨论一下。”   此时,学生们确实有很多问题需要从哈克夫多那里得到解释,所以,当他说完这句话时,便有不少学生举起了手。伊芙看着早已过了下课时间的怀表,心里暗暗着急。在今天早上,学院那边就有人给自己传了信,说让自己下午下课时尽量早点回去,西克贝琳女士有要紧事找自己商量。因为上次的事,伊芙听说她要找自己之后,心中是极为忐忑的,不知自己最近是不是又犯了什么错。   难道是锡林雅又向她告状了?课拖得久了,她便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眼见五分钟过去、十分钟过去,学生们的问题似乎仍然源源不断地提出,伊芙便咬咬牙,也和众人一样举起了手。   哈克夫多第一眼就看到了伊芙的动作,他有些意外,于是第一时间点了她的名字。   伊芙被他惊人的反应速度弄得有点不知所措,毕竟她并不是要问问题。她看着哈克夫多那略带期待的眼神,心中有些打鼓,但最后还是狠下心来,说道:“抱歉,老师……我今天有点事,能不能先走一步?”   他先是一愣,然后看了眼腕表,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拖堂拖得这么久了。他挥了挥手说道:“说抱歉的应该是我——抱歉了各位,是我没注意到时间,既然如此,那现在就下课吧……同学们,祝升明节快乐!”   于是,在一片呼声中,节前的最后一堂课结束了。   走廊中,迪更与林辛拨开了人群,追上了走在最前面的伊芙。   “伊芙,你今天走得也太快了点。”迪更说道,“哈克夫多那家伙真是会胡说八道,我今天才算见识他这人有多混蛋,你是不是也这么觉得?你看他当时听完你说话后那失望的表情,你不愿意听,要比当场反驳对他打击更大。”   “我今天是真有事,所以才会去打断他,他的想法可能是有些超前,不过还不至于是胡说八道。”伊芙走得很快,不多时就已经出了讲堂建筑。   “那种话就不应该从他的嘴里说出来。他算什么,他能代表女性?那些话明显就是别有所图,你可不能相信他的屁话。”迪更跟在她的后面,又问道:“你知道今天坐在后面那人是谁吗?”   “谁?”伊芙放慢了脚步。   “那人是霍黎恩团长,算是骑士团的次席,哈克夫多今天竟还敢当着他的面说这些东西,你看着吧,肯定讨不了好。”   “看样子咱们又得签联名信了。”伊芙叹了口气,“我今天可能也惹他不高兴了,大不了我签在第一个,然后亲自交给校长。”   “你干嘛要去讨好他?”迪更有些急了,“那家伙长得英俊、帅气,所以你就这么迁就他?”   “你这么针对他才有问题。不过我也理解,他和你年纪差不多,而他站在上面讲课,你坐在下面听课,所以你心里不平衡,这也正常。”   “我哪有?”迪更目光游移,连忙否认。   “还有,我长得也漂亮,你对我不是也有好感?”伊芙偏着脑袋,笑着问他。   迪更听到她这句话,脑海中顿时訇然作响,呆愣愣地站在原地。他现在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全都涌进了脑袋里,头重脚轻,摇摇欲坠。伊芙的身影逐渐远去,他似乎连她的告别都没有听到。   林辛摇了摇他的肩膀,他这才有点反应。   “她是会读心术吗?”迪更僵硬地转动着脖子,神情木讷地看着身旁的林辛,“我在想什么她竟然都猜了个透。”   林辛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什么都没有说。   伊芙一路小跑地回了公寓,一开门,却没有瞧见西克贝琳女士,此时,艾薇拉站在一旁,怀里抱着蒲公英,而她对面则坐着一位伊芙倍感想念的人。   “南芬?”伊芙激动得喉咙都在发颤,“你怎么过来了?”   沙发上的女人站了起来,笑着张开手臂,伊芙连忙凑上去,和对方拥抱在了一起。 [67]收获、竞争,与节庆(其二)   “我收到你的信之后,就决定过来看看。”南芬捏着伊芙的脸蛋笑着说道,“既然你不回家,那我就来找你,小白眼狼。”   “我听说骑士院这边会举办节庆活动,参与了就有奖励可拿,说不定能对期末的考核成绩有帮助,所以就想着留下来看看。”伊芙连声解释。   “好好,知道了,我在信里都看到了。”时隔半年,南芬终于再次见到了自己这个乖巧懂事的干女儿,心情大好。她把伊芙按在了沙发上,和艾薇拉并排坐在一起,随后便打开了一直放在桌子上的金属盒子,里面码放着各种形状和味道的小点心,这一看就是南芬的手艺。   伊芙刚才就闻到了这股熟悉的香味,也很快就锁定了气味的来源,她见南芬打开了盒盖,脑袋便在第一时间凑了上去,挑了一个自己最喜欢的点心一口塞进了嘴里,同时还伸手比划着,示意身边的艾薇拉也不要客气。   “怎么还是热乎的?”伊芙吞下了嘴里的食物,惊讶地问。   “我中午就到了,知道你要上课,也就没去打扰你。闲着也是没事,所以去了朋友那里借用了她家的炉子给你做些点心。”   “你就是闲不下来。”伊芙心里感动,却又有些不是滋味。   艾薇拉默默地听着她们两人说话,手里拿着一块点心,小口小口地吃着。   “她叫艾薇拉。”伊芙用肩膀碰了碰身旁的少女,问南芬:“你们刚才互相介绍过了吗?”   “介绍了,都知道。”南芬一直在笑,说话时的语气有些像是在哄小孩,“我感觉艾薇拉的性格和以前的伊芙挺像的,特别文静。”   艾薇拉听到对方提到自己,于是抬起头,目光中有些探究。   “我跟你说,伊芙小时候总是愁眉苦脸的,也不爱笑,可长大之后就完全变了样,平时别人看见她,一开始会说:‘呦,这姑娘长得太好看了’,可到了后来就会说:‘哎呀,这姑娘也太能闯祸了’。”   南芬说得声情并茂,到底是把艾薇拉给逗笑了。伊芙在心里默默感叹,不愧是南芬,只要是个孩子,就没有她应付不来的。   南芬很喜欢和别人分享伊芙以前的事,而在另一方面,她又说得很巧妙,总是避开了亲缘关系的问题。在她有意无意的误导之下,别人会以为伊芙就是被她从小养到大的。   “如果你是我亲女儿就好了。”以前,南芬经常会在无意中发出这样的感叹。   三个人说说笑笑,很快就到了傍晚,南芬甚至很体贴地给两人准备了晚饭,可光是吃那么一大盒子的点心,其实就已经够填饱肚子了。自从伊芙跟着百里琳学习剑术之后,便很少会有暴饮暴食的机会了,此时看着眼前篮中香喷喷的肉馅面包,竟然觉得有些无处下口。   “你不吃吗?”伊芙拿起一整条面包,递到艾薇拉眼前。对方连忙摇着脑袋,仿佛连闻都不想闻。她说:“我实在是吃不下了,你自己来吧。”   于是,伊芙只好将面包塞进了自己的嘴里。长条形状的面包外表酥脆,麦香味十足,其馅料是单独炒制的,略微放凉后填充进挖成中空状的面包中,并在低温的烤炉中重新煨热。内馅的主要原料是嫩牛肉粒和一种腌制的野菜,两者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是鲜中带着一点酸味,十分可口;精瘦的牛肉入口时有着弹牙的颗粒感,而黄油和芝士的加入则增加了馅料的醇厚与粘稠度,使得口感更接近于三肥七瘦的肉馅,但吃起来却要清爽开胃得多。肉馅塞得满满当当,面包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就这样一个面包,便已经足够一个成年男人当做一顿中饭,可南芬却准备了五个。   吃过晚饭后,两人进到了卧室,   “南芬,你今晚要住哪里?”伊芙问这话时心里有些紧张,她还真怕对方提出要和自己同睡一张床。   “去朋友家。”南芬笑着回答,“你不用考虑我。”   “你在这边的朋友是谁啊?”伊芙有些好奇。   “有一些以前的同学和队友住在这里,你不认识。”南芬说,“他们说今晚要一起聚一聚,等过后有机会了,我再把他们介绍给你。”   “不用了,我认识那么多人干嘛?”   “多些人知道,就多些人照顾。”南芬摩挲着伊芙的手掌,仔细地将她的手放在眼前端量了一阵,然后皱着眉说道:“都起茧子了。”   “这也是避免不了的,毕竟每天都要练习。”   “时间长了,这手会越来越粗糙的,这像什么话。”南芬说着,就拿起了身旁的护手霜,摊在伊芙手上,慢慢揉搓着。随后,她又说道,“我听说你还参加了训练所那边的课?”   “你怎么知道的?”伊芙猛得瞪大了眼睛,反问道。   “我都说了,我在这边有朋友。”南芬神秘兮兮地说:“你在这边做了什么,我可什么都知道。”   “你都知道什么了?”伊芙有些慌了。   “知道你遇到了点麻烦,还有克拿卡家的那个姑娘,叫……”   “叫锡林雅。”伊芙连忙说道,“你可千万别和科密诺说这件事,我这边你也不用管,我差不多都快解决好了。”   “我知道,不管什么难题你都能解决得了,我哪儿用得着操心?”南芬点着伊芙的鼻尖,她的手指上还残留着护手霜的香味。   “敏希那边你也是这样看着的吗?”伊芙有些好奇。   “哈坦那边没什么认识人,我就算想也没办法。”南芬回答,“但这边不一样,自从茂奇说你要去这边读书后我才知道,原来我以前那些老朋友都跑到这边来了。”   “敏希最近还没回过家吗?”   “说是今天冬天能回来,你们姐妹俩有多久没见过了?快两年了吧?”   “她是去年春天入的学,等到了今年冬,也差不多有两年了。”   “先和我说说你,这半年里,有没有什么感觉?”南芬凑到伊芙脸边,小声问她。南芬一露出这样的表情,伊芙就明白她是在说什么——显然她是在说生理期的问题。于是,她便十分不耐烦地回答道:“没有,什么都没有,咱们再谈谈别的……”   “好吧,你虽然不想谈,但千万别对这件事不重视。嗯……说点别的?我听说你还在这边认了个师父?”   “叫百里琳,是个女师父,我和她主要是学习剑术。”   “她对你严格吗?累不累?”   “学东西哪有不累的,不过她对我很好,这方面你不用担心。”   “你在家的时候不是和茂奇、罗兹他们学过剑术了吗?怎么又学?”   “百里琳和他们教得侧重点不太一样,应该更适合我。”   “怎么个不一样法?”   “这个要怎么说呢……我给你举个例子。”伊芙从床上站了起来,走到了南芬正前方的位置。南芬饶有兴趣地看着她,想看看她要做什么。   伊芙略微弯下腰,一条腿向后抬起,直到将脚抬过了头顶,同时,她又将身体向后弯起,两只手勾在了自己抬起的那只脚上。此时,她的身体与抬起的那条腿组成了一个圆环的形状,只用一条腿稳稳地立在原地。   南芬看得惊叹不已,笑着给她鼓起了掌。   伊芙稳了稳身形,逐渐挺直了腰,使得抬起的那条腿笔直地靠近自己的腰侧部位,随着腿部的抻直,她的小腿贴在了耳侧,整体动作变成了一个类似于朝天蹬的姿势,但脚尖却是立起来的。   “好了好了。”南芬看得出她做得有点吃力,便起身把她劝回了床上坐下,“练这个很辛苦吧?”   “还好。”伊芙呼出一口气,揉了揉鼻子,她还是第一次在百里琳以外的人面前做出这样的动作,等做完之后才觉得有些害臊。   “对了,表姐呢?她没和你一起来?”伊芙问。   “什么表姐,你应该叫她表姑……”南芬说完,又补充道:“就算你不愿意叫,至少也应该叫她珊丽阿姨。”   事实上,这位表姐名叫珊丽·司洛安,由于在沸蒙的时候,人人都管她叫表姐,所以“表姐”这个称呼已经算是她的绰号了。   “这不是只有我们俩吗?”伊芙笑了起来,“所以她怎么没陪你一起来?”   “她家里有点事,就先回东部城了。七月份回去的。”   现在是九月中旬。   “那家里现在不就剩你一个了吗?要不,你让萝镇的那些亲戚去庄园住一段时间吧。”伊芙担心她会感觉孤单。丈夫在外做着有风险的工作,妻子在家里干等着难免会觉得煎熬。   “什么叫就剩我一个?你是不是忘了鲁格还住在家里?”南芬捏了捏她的脸蛋。   “他除了吃饭的时候会从房间里出来,其余时间都缩进了纸堆里,所以只能算半个人。”伊芙的确是把鲁格这人给忘了,可她又不想承认。   南芬被她的话给逗笑了,她说道:“茂奇外出之后,我还怕他趁机偷跑出去。鲁格现在能老实在家里待着,我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两人谈了一阵子家长里短,说说笑笑的,时间过得很快。等到了天黑之后,就听见有人在楼下喊南芬的名字,是个女人的声音。那女人喊了几句,声音听着豪迈又凶悍,南芬打开窗户回应了一声,便急冲冲地穿好鞋子下了楼。   当晚,伊芙睡了一个好觉,第二天一早,她便陪着南芬在整个奔龙堡中闲逛。似乎大部分学生都选择留在这里,一路走过去,认识的和不认识的都在和她打招呼,这种情况在平日里可不多见,也可能是因为平时他们都来不及向她打招呼——伊芙很少会像今天一样慢悠悠地走路。   看到自家女儿在骑士院如此受欢迎,南芬不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以前在沸蒙的时候,伊芙这孤僻不合群的性格也让她操了不少心。   骑士院开办的节日庆典在明天开始,时间持续八天,主要是以表演和比赛为主。而从这几天开始,伊刻林省内各大城市便陆续有人到访,奔龙堡方圆十几公里内的旅店和民宿人满为患。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在升明节期间都会聚集在此处,只为了观看这场一年一度的庆典。此时正直九月,天气还未转凉,提前到达此处的人要么聚集在山下,要么寻找住在平民区的亲戚借住,甚至还有直接靠着城墙打地铺的;也有人自认为寻到了商机,准备在节庆当天售卖瓜果零食以及帽子和玩具的,此时也早早地开始了准备。除了守军驻地、特殊禁区以及学生宿舍之外,奔龙堡内部在节庆期间几乎全盘对外开放。也因为如此,在升明节这十几天中,要维持堡内的治安也是一种挑战。通常情况下,由守军临时组建、骑士带队的治安小队会在节庆期间全天候待命,并负责解决堡内发生的大部分纠纷与冲突问题;不对外开放的学生宿舍区域则由训练所学生所组建的巡逻队进行定期巡查,以防备外来者闯入;另外,由资深骑士所组建的行动小组也会在人群中或街道上方分散警戒,他们通常穿着一身黑色的轻型盔甲,戴着全包的银色面具,腰间配两把武装剑,看起来戒备森严甚至杀气腾腾,无论是多么有背景的闹事者在看到他们时,都要先掂量掂量。   只要有这些骑士在,节庆期间就不会发生太大的问题。   奔龙堡的街道上此时已经开始布置节庆设施了。施工者有守军,也有高年级的学生,他们将木板与铁架嵌进墙壁中预留的凹槽中,在建筑与城墙间搭建起临时的台阶或桥梁;又或者是将城墙上和屋顶上的一些区域围上栅栏,作为节庆期间的看台使用;又或者是将一些形状古怪的大型物体在指定位置组建起来,留作比赛时使用。而随着这些东西铺满了整个奔龙堡,当所有的窗户都装上了铁制栏杆甚至被铁板封闭时,伊芙便越来越期待节庆的到来了。   显然,在奔龙堡中即将举办的赛事绝对不会是什么宣扬文明竞争与友谊精神的普通运动会。 [68]收获、竞争,与节庆(其三)   升明节的庆典活动如期开始。   9月17日的上午9时,奔龙堡中人山人海。为了预防建筑塌陷以及踩踏事故,治安小队一直在现场疏导人群。   庆典的开幕式表演并不精致,甚至可以说,只是为了走一个过场。骑着马的圣丰岳骑士们身着银甲,排成百米长的队列,扛着条纹彩旗绕着整座城堡巡行一圈,也就算是庆典开幕了。   第一天与第二天,基本上都是各种比赛的预赛与复赛,在庆典开始之前通过了初赛的学生们将会在城堡中划分出来的场地中各自进行第一轮的角逐。   阿坎露的那位名叫麦琳娜的室友喜欢喝口味偏甜的酒,在伊芙请她去过几次奔龙堡周边以及星忒恩城的酒馆之后,两人也算是熟人了。麦琳娜在前几天给过伊芙一张单子,上面写了前两天的所有比赛时间以及重点参赛人员的名字,有些项目还很贴心地标注了星号,意思是说,这些比赛是具有观赏性的。   伊芙原本是打算带着艾薇拉和锡林雅她们看比赛的,但现在南芬来了,她也就陪着南芬逛。艾薇拉并不想自己跟着锡林雅她们,伊芙便把她推给了阿坎露,又因为阿坎露在这两天都有比赛需要参加,于是艾薇拉就成了她的帮手。也不知麦琳娜是无意还是有意的,凡是涉及到阿坎露参与的比赛,上面都标注了星号,于是,伊芙和南芬倒也能经常看到在场地中拿着衣物给阿坎露递水壶的艾薇拉。   比赛的基本上都是训练所的学生,金发尖耳的艾薇拉穿着一套学院裙装制服混在其中,竟然有些鹤立鸡群的感觉。   伊芙在第一天上午看的第一场比赛是障碍跑。由于比赛并不分设男女组别,这场比赛竟然只有阿坎露一名女性参赛,或许是为了在今年的比赛中更好地发挥,她将原本就不算长的头发又剪短了几分。此时在场地中,这位棕发蓝眼睛的女生看起来英气十足,就像一位真正的锡道伦女战士。   比赛在一处训练场举行,这里的地面有一半是硬质的沙土,而另一半则铺满了沙子。场地中此时铺设了各种各样的设施与障碍,有的高至十数米,有的横跨几十米,垂直的高墙,高低不同的圆木桩,深深浅浅的壕沟,纵横交错的缆绳,以及看似根本无法走人的异向平衡木。比赛是两人一组,相互竞争,阿坎露是第一个上场的,同组的对手是一位个头中等、身材匀称的男子,据说也是位劲敌。两人此时并排站立在起跑位置,腰间都挂着一把刃长约60公分的短军刀。阿坎露今天穿着一件无袖的黑衣与黑色长裤,一双胳膊在放松的状态下也能略微看出一点肌肉的线条,她的体态是匀称而富有力量的。   两位发令员分站两旁,发出预备的指示,他们落下手中的旗帜,两位选手便弓起身,目视前方,蓄势待发。   随着一声急促而响亮的哨音,两人几乎是同时冲了出去,场外顿时响起了一阵声援与呐喊之声。   障碍跑的场地是呈蛇形排布的,高低不同,错落有致。全程共3000米,被分折成了10段,使得赛场整体看上去是一个正方形。每一种障碍都有其单独的跨越规则,但同时又具备一定的自由性,且每年的障碍跑都会重新排布障碍的顺序与组合,使得比赛的随机性大大增强。这场比赛不仅是考验了参赛选手的身体强度,同时也考验了他们对路线以及自身体力的规划能力与应急反应能力,这场比赛是双方在力量与智慧上的双重较量。   到达第一项障碍时,阿坎露落后了对方半个身位,但瞧她依旧是那副志在必得的表情,就知道这应该是预料之内的状况。   前几项障碍只能算是热身,在依次穿越过平衡杠、洞孔、壕沟、高板与梯式杠并转向了第二个弯道后,难度便开始直线上升。   首先是一块木质的栅栏门板,横在大约半米高的位置,选手在通过这道障碍时,必须将它击碎,而不是跨越过去。可以用军刀砍碎,也可以踢碎,砸碎,撞碎,也可以使用全程仅限使用两次的次等魔法攻击进行破坏。两人此时都加快了奔跑的速度,他们都选择了用肩膀撞碎这块木板。同组的男子依旧领先了一头,翻越了其后的三米高杠与低桩网,并上了圆木桩。   圆木桩从第二段跑道的后半段铺设至第三段跑道的中段,两段跑道的弯道处则是铺设着平台。从这里开始,选手们的身影便随着圆木桩的节节加高,逐渐上升到了离地五六米的高度。伊芙与南芬站在矮墙上的看台中,看着选手们在高低不齐的原木上腾挪着,其动作细节尽收眼底。   在这场比赛中,领先者是有着隐性的劣势的,因为落后者能够以先行者的路径做参考,临时改变路线规划,做到瞬间追平或者超越。就比如在圆木桩上,双方的障碍物排列是完全相同的,且其中还埋藏着少量的活桩,落后者不仅可以参考对方的行进路线,也可以通过对方有过的圆木桩的倾倒程度判断出部分活桩的位置,大概率免除意外。这不,当同场男子连踩两根活桩速度慢下来之后,阿坎露便在拐入第三段的内侧弯道时超过了对方。场外响起了一阵女生们的欢呼声。   又经过了几处高空障碍,两人拐入了第四段与第五段跑道,阿坎露保持着领先两米的优势。进入第五段后,高台前方便有了一处横跨三十多米的断崖,有一根粗缆绳被横着系在断崖两侧,选手需要爬上软梯,去到更高的位置割断缆绳并荡到对岸。这处障碍设置得十分具有观赏性,且参赛者如何选择渡过障碍的方法,也将会影响到对手的通过难度——在飞渡断崖的路途中,会有几根缆绳横跨在两方的赛道之上,若参赛者想要成功使用绳索荡去对岸,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在荡绳飞跃时,需要躲过或切断途中作为障碍的几条缆绳,以免被绳子拦下;若要切断,同样也需要一些技巧,因为绳子并非是紧绷着的,必须要让军刀的刀尖快速划过缆绳才行;由于障碍物共通,切断的绳索将会为后续的参赛者一定的提供便利。另外,荡绳时若身位过高,则可能因为后续力量不足而无法够到对岸,若冲势过猛,又有可能直接越过对岸,掉出赛道。   阿坎露率先爬上了软梯,她几乎没有犹豫,从高台上一跃而起,并抽出了腰间的军刀。她向着前方跳出了很远一段距离,并抓住了缆绳,同时挥起手中的军刀将缆绳切断,凭借着跳跃的冲势向前荡去。她的速度很快,在绳子向前甩出的同时,她双臂一齐用力,使得自己倒挂在缆绳上,两脚也勾住上端的缆绳。由于她割断缆绳的位置十分靠上,途中作为障碍的绳索大多都未对她造成阻拦。阿坎露倒挂在缆绳上,在障碍物的上空掠过,引起观众的一片鼓掌与喝彩。可即将到达对岸时,绳索的长度似乎无法将她成功送达对岸,于是,她便松开了手中的绳索,任凭自己被甩飞到了半空,眼见她无法成功渡岸,周围又响起了一阵惊呼声,就见伊芙也用力抓紧了护栏,紧张得不得了。阿坎露伸出手,嘴里默念着一段咒语,险之又险地使用了一次闪身术将自己平挪向到了前方两米选的高台之上,她在台上滚了一圈,便马不停蹄地跑入了下一个弯道。而在她身后,割断了所有障碍绳索的另一位参赛者也成功降落到了对岸。   场中喝彩声不断,伊芙也终于为她松了口气。身旁,南芬一直保持着淡淡的微笑,时不时地用指尖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她今天穿着一件淡黄色的绸缎裙子,看起来优雅而高贵,可一直站在她身边的伊芙,却能闻到她身上还有着淡淡的酒气。   “你昨晚究竟是喝了多少?”伊芙问。   “不多。”南芬摆了摆手,“就是高兴了才喝一点。”   “要不,回去休息一下?”   “没事,只不过是因为很久没喝过酒了,有点不太适应。”南芬扶着她的肩膀,说道:“我年轻时经常和朋友出去喝,后来……”她突然叹了口气,“哎,我结婚太早了,感觉这些以前的老朋友老同学如今都变了样。”   “你现在也还年轻,想做什么就去做呗。”   南芬今年刚过40岁。   “我哪有什么想做的。”南芬笑了起来,“等茂奇回来了,我倒是想和他商量商量,能不能再要一个孩子……”   伊芙回过头去看着南芬,她很意外对方竟然还有这样的想法,她说道:“还是不要了吧,你身体本来就弱一些,现在年纪又大了……”   南芬一听她这话,便有些不高兴了,她用一只手掐着伊芙的后脖颈,又气又笑地问她:“你刚才还说我年轻,怎么现在又说我老了?”   “就事论事啊。”伊芙苦笑着说。   “我还想着你肯定能鼓励我几句呢,没想到你这么不支持我。”南芬埋怨她道,“我还从没对别人说起过这件事。”   “这种事我也没法支持吧?”伊芙说,“会有很多风险的,茂奇肯定也不会同意。”   “这些我也知道,但是……”   南芬没再继续说下去,她们默默地看着远处已经冲过了终点线的阿坎露,没再就此事进行更多讨论。   头两天的比赛虽然多为预赛但也十分精彩,尤其是一些传统的对抗项目,比如击剑、摔跤和拳击,通常会有一大群人围观。这些比赛都有着相同的特点,即规则简单明了,胜负一看便知。有人是在看热闹,而有人却是另有打算——他们在观察那些有潜力的参赛选手,分析他们的实力,以便估算今后的输赢与赔付,为的是能在这次比赛的赌局上大捞一笔。   仅限高年级组的比赛也有很多有趣的、或具观赏性的项目,比如说骑马射击与射鸽子。   由于人人都会魔法,所以作为武器来说,枪的地位有些尴尬——它与魔法同样都属于管制范畴,且造价不低,或许唯一的优点便是它的响应速度,它比魔法起手要快。在骑马射击比赛中,选手会佩带两把类似短管猎枪的射弧枪,这是一种聚能枪械,其中内置纹印与法阵,无需填装弹药。射弧枪一般分电流体与火流体两种:电弧枪的优点是准确度高,射程远,且枪管不会过热;而火弧枪的优点则是威力大,蓄能快,射速快。选手会选择火弧枪作为主武器,而电弧枪作为补射武器来使用。赛场上会装有二十个漆成黄色的陶罐固定靶,其中装着一些染了色的粉末,当选手击中陶罐时,这些五颜六色的粉末便会飞溅出去,非常好看。参赛者会穿着一身灰色的骑兵斗篷,骑着一种身材紧凑四肢有力的马——就像夸特马,但毛皮却是灰白色的——一边绕着旗帜按规定路线奔驰,一边在枪械的有效射程内快速击碎沿途两侧的陶罐,一个好的骑射手,其在场的表现通常是狂野而华丽的,让人看着便能热血沸腾的。   而射鸽子比赛的确是要射击真的鸽子,就像是一种原始的飞碟射击游戏——这听起来可能有些野蛮,但放在这个年代里却也不会引起观众的太大反感,迫于时代的局限性,人们对一顿肉的需求要远大于对动物的同情。射鸽子比赛用的是一种双管实弹武器,靠火药击发,靠动能杀伤。裁判每轮放出两只鸽子,一局共五轮,比的是谁射中的鸽子多。让伊芙没想到的是,这次比赛迪更竟然也参加了,不仅如此,他还轻松夺得了小组第一的好成绩,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伊芙当时也在场,在迪更的五轮射击中,有两轮他都是只用一枪便射下了两只鸽子,还有一轮更是双管齐射,两发子弹分别命中了两只鸽子,当时观众们大部分还没有理解发生了什么,等裁判解释之后,众人这才后知后觉地发出惊叹,高喊神乎其技云云。   而在人群之中,那位原本有些死了心的学院女学生,在看到迪更于赛场上那专注而又自信的表现时,心里便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69]收获、竞争,与节庆(其四)   南芬坚持了两天,到底还是没忍住,抛开了自己这位可爱的干女儿,跑去跟老朋友们玩去了,至于骑士院的节日庆典,她从始至终都不感兴趣。   有时就是这样,许久不见就会日夜想念,可见了面之后反而又不那么在意了——只要对方还在身边,做什么事都踏实。   而在第三天上午,最野蛮也最激烈的比赛就要开始了,人们称之为圣丰岳骑士环城足球赛。   这场足球赛的比赛场地跨越了学院使用地、训练所使用地与东边的平民区。场地的中线位于城堡南部大门前方的空地上,整个比赛的区域呈现出一个开口朝上的马蹄铁形状,马蹄铁的两个定点便是双方球队的老巢。而在整个比赛区域中,沿途会经过七座四米宽的圆形拱门,此处便被称为检查区,只有当球从当前拱门穿过时,才允许进攻下一个检查区。若有一方成功攻占了所有检查区,便可以去进攻对方的老巢,只要能将足球踢入对方老巢区域的巨大网圈中,便能赢得本场比赛的胜利。比赛分上中下三局,每局限时一小时,若中途被攻陷老巢,则直接进入中场休息,并准备下一局的比赛,且上一局的输家可以决定是否交换场地。   上午八点整,伊芙站在中线拱门上方的瞭望台中,手中拿着一只篮球大小的皮球。这只球沉甸甸的,听说是用墩角兽的膀胱充气做成的,外面还裹着一层由几片兽皮缝制的外皮,弹性不算太好,但重在结实。   在中线检查区下方,双方的队伍已在中圈附近集结,每方各50人,穿着各式各样的防护盔甲,有亚麻填充夹克,也有复合盔甲,甚至还有身穿铁甲头戴桶盔的,如此气候也不嫌热。两队通过右胳膊上的布料颜色识别敌我,西侧的队伍系红布,东侧的队伍系蓝布。   此时看这台下的一百人,不像是来踢球的,更像是来打架的。   节前,曾有许多人询问伊芙节假日回不回家,后来她才明白,原来他们是想找一个足球赛的发球人。   骑士院每年举办足球赛,都会找几个漂亮姑娘作为开场的发球人,这也算是一种不成文的规矩。此刻,四周的屋顶与城墙上都站满了人,伊芙在众目睽睽之下,双手将球抛向了台下。随着棕色足球的第一次落地,中线两侧的队员们一齐动了起来,一时间,球场就如战场,人头攒动,声若惊涛,有人在拉扯,有人被撞倒,欢呼声与叫嚷声交织在一起,从头顶、从脚下传来,热闹非凡。   伊芙发过球之后,就伏在这临时搭建的瞭望台栏杆上,探头向下方看。   一开始,她完全看不到被自己扔出去的足球被踢到哪里去了,四周仿佛都是扭打在一起的学生,直到两分钟后,一个魁梧的身影从人堆里冲了出来,不仅带出了球,身上还挂着两个人。这人身上套了一件半袖的锁子甲,力气大得吓人,一路上撞翻了好几位对手,又砰地一脚将球射向了拱门,只可惜准头差点,球射在了门框上。台下轰隆隆地响,伊芙只觉得瞭望台都有些颤抖。   伊芙手里拿着一枚小巧的单筒望远镜,去看那射门的人,才发现这人自己竟然还认识,就是那位隆科的好朋友,贝克林。平时看这人温和而稳重,甚至有点憨厚,可没想到在赛场上竟然能表现得这样暴躁勇武。他的胳膊上系着一束红色的带子,伊芙不清楚这些人是怎样分队的,但他与林辛、迪更他们确实是一队。   球弹开了,却又弹回到了贝克林身边,他推开身边的蓝队队员,马上又将球控制在了自己脚下,可这一次却没机会射门了,因为身边的对手越聚越多。   “这边,这边!”在他身后,有一个穿着一身铁甲的小个子又蹦又跳,他头上虽然套着桶盔,但伊芙还是隐约认出,这位是歌莱迪。   贝克林对歌莱迪的喊叫熟视无睹,他依旧艰难地围着一处花坛斡旋回转,直到看到从另一边突围而出的林辛,便一脚抽射,将球传向了对方。林辛得了球,却也在一瞬之间就被人团团围住,他一边推搡,一边控球,歌莱迪依旧在身后不停叫嚷着。林辛似乎是被他吵得心烦,犹豫再三之后,便一脚将球飞出,传给了身后无人防守的歌莱迪。球很重,球打中了歌莱迪的胸口,直接把他打翻在了地上,惹得周围哄然大笑起来。歌莱迪翻了个身,从地上爬了起来,却又马上淹没在了追上来的人群里。   伊芙一直在人堆里找寻熟人,她也的确找到了不少,有同组的学生,也有认识的几个高年级的学生,两队之中都有。四人组中隆科与恩培特没有参加,或许是因为这比赛着实是太吓人了,真的像打仗一样。   若放在六十多年以前,骑士院的足球赛可能确实和打群架没什么两样,一场球赛下来,甚至还有可能出现伤亡,因为那时候踢足球的主力可都是货真价实的圣丰岳骑士。后来德·卢珐的哲学学院合并至奔龙堡,与训练所合称为骑士院后,足球赛才稍微规范了一些,规定了参赛选手不允许使用拳头和肘击伤人,不允许锁喉、抱胳膊和腿。如今的足球赛,只允许肩撞、推搡,或者抱腰,双方的人数也从70人减至50人,但即便如此,伊芙眼下看到的场面也依旧暴力而混乱。   蓝队抢到了球,一个没戴任何头部防护的金发男子运起了球,速度飞快,连过几人,随后绕到了拱门的另一侧,在离拱门不远的地方开出一脚,球从拱门中穿过。伊芙身后的裁判拉动了一根绳子,一面蓝色旗帜便像帆一样从拱门上方展开。拱门处划定了一个五米见方的区域,在这个区域内,双方可以进入,但不允许在此地运球,以防止人群聚集于门内缠斗。   瞭望台上有两名裁判,分别负责两面旗帜的收放,两个都是高年级的学生,一个叫拉法沁,另一个叫施米恩罗夫,两位都很尽责,一直注意着下方球场的动向。   蓝方占领检查区后,便开始向西一门检查区带球,可没走多远,便见一人从胡同中斜刺而出,将带球者一脚绊倒,又一脚将球踢回了中线检查区。尖锐的哨声响起,所有人都仿佛一下子泄了气一样停下了奔跑。穿白衣的场上裁判舞动着手中的旗帜,让犯规者靠墙站立。   伊芙一看就笑了,这被罚站的人不就是迪更吗?   迪更被罚站了一分钟。蓝队再次发球后,赛场又再次沸腾起来,红队主力经过迪更这一闹,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开始逐步推进,形成围拢包抄之势。不久之后,红队的一名队员便从人堆之中飞跃而出,将球传向了外围的队友。   双方围绕着中线检查区混战了好一阵子,终于,红队如愿以偿地进了球,开始向东一门检查区开进。   随着战线的转移,奔龙堡南门附近也终于安静了下来,观众们也开始沿着上方的城墙朝着东边平民区转移。平日里人来人往的街道,此刻也不再有人走动,参赛者人挤着人,仿佛一团翻滚爆裂的火球一般在街道上动来动去,引得上方的观众一阵阵地叫喊着,其中甚至还夹杂着一些孩童的哭闹声。   人群转移之后,中线的两位裁判相互看了一眼,竟然从身旁的木头箱子里拿出一套茶具来。他们把箱子放在瞭望台中间,铺好了桌布,将茶炊放在上面开始烧水。伊芙也转过头,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拿出两盒点心,也放在了临时搭好的桌子上。三个人席地而坐。   这也是他们事先商量好的。当裁判着实没有当观众来得舒坦,场上裁判要时刻注意着球员的举动,而检查区裁判则不能随着离开瞭望台。伊芙作为发球员,每场球赛只需露面三次,且就算缺了她,比赛也依旧能够继续进行,因此,她其实是不受行动限制的,但她却不想离开这里——这种情境下,就体现出了作为男性的优势了,在这样无论场上还是场下都十分混乱的比赛中,一个小姑娘若是四处乱跑的确会很危险。   拉法沁·杜罗松这个人,伊芙还未见过其人却早已知道了他的名字,并非是因为他有多出名,而是因为麦琳娜在开学时借给她的那些笔记中,有好几本都是这位仁兄的东西。当昨天她去办公楼领取发球员要用的绶带时,便顺带认识了这两位哲学学院的学长,伊芙也当面对他借给自己的笔记表达了谢意。   “等到下一局发球之后,你如果想离开,那就走吧,我们来帮你发球。”拉法沁说道。   “为什么?用不着我了?”伊芙刚坐下,便听到对方这样说,所以她很疑惑。   拉法沁回答:“倒不是这个意思。我知道你们女生对这种比赛不怎么感兴趣,去年我也在这里当裁判,当时发球的是一个叫笛安娜的小女生,挺可爱的。结果球一发出去,整个人就傻了,差点没吓得哭出来,在这里没坚持住一分钟,就被人扶着离开了。”   伊芙笑了起来,“确实挺吓人的,我就算事先知道了会这样,但看到的和预想的还是有差距,不过看着还挺有意思。”   “往年还好一些,我觉得今年这开场确实有些过于激烈了。”四年级的施米恩罗夫说道。   “的确。”拉法沁也同意。   三个人一边聊天,一边喝茶吃点心。远处人声鼎沸竞争激烈,眼下却有吃有喝悠闲自在,倒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从中线向两侧老巢进攻,越是靠近老巢,进攻便越难进行,这是因为进攻方走得都是上坡路,而新堡区域的区域更是台阶众多街道狭长,属实易守难攻。   伊芙刚吃了几口点心,连茶水还没凉下来,便看到双方的队伍浩浩荡荡地从上面走下来。拉法沁与施米恩罗夫急忙站起身,回归原位,却发现他们竟然是手捧着球回来的,蓝队队员面色凝重,红队队员则春风满面。   “第一局结束了?”拉法沁有些难以置信,此时时间才刚过半小时。   拿球的人是迪更,他兴冲冲地爬上了瞭望台,将球交到了伊芙手中。这家伙此时得意到家了,就差在心上人眼前原地转圈了。   “我进的球。”他说完这一句,便转身下了梯子,只留下台上的三人面面相觑。   “这打得是有多激烈。”施米恩罗夫接过伊芙手中的球,检查了一番,“只用了半个小时,这球的表皮就有点开裂了,就算用锤子砸上半小时也不过如此吧?”他一边说,一边从球箱中换了一只球,交给伊芙保管。   半小时后,第二局比赛开始,蓝方选择了交换场地,两方蹲守在老巢区域拿着盾牌身着重铠的防守队员也互相交换了位置。各就各位之后,伊芙站在台上,将球高高地抛起,使得足球准确无误地落在了中圈之内,没有偏向任何一方。这一次,红队队员依旧英勇无比,仿佛是有用不完的体力,马上就将战线转移到了西一门检查区。   三个人见局势稳定,便又坐下来喝茶。   “这队伍是怎么划分的?他们自己选的?”伊芙问。   “是自己组的,有一个队长和两个副队长,他们可以挑选队员,或者拉人,不过一个队伍之中还是同乡比较多。”施米恩罗夫对这方面很了解,“就比如今天上午这场,红队中多是沸蒙与信莱格省的,而蓝队的多是东部阿托兹省的人,就是东部城那边。”   几乎和上一次同样的时间,两队人就从西面的街道上出现了。看到那跑在最前面、欢呼雀跃的几个红队队员,便知道他们又胜利了。球赛三局两胜,这代表着本场比赛已经结束,不用再进行第三局的对阵了。   不少的学生和民众从看台、从城墙上涌入街道,去祝贺这些凯旋者,将他们包围在人海之中。有人将球扔进了人堆里,那些人便如同疯了一般撕扯着去抢那只球,直到治安小队将他们分开。纷杂吵嚷的现场,想要去向伊芙报喜的几个人也如陷入了沼泽中一般,被众多围观者裹挟着,越是挣扎,就离目标越远。   一名少女也同这些男人一样,挤在人群之中,不知是因为她的信念还是她的运气,她终于挤到了迪更面前,想要给他递水,想要给他擦汗,可如今迪更的眼里只有那位站在台上的美人,他如同对付其他人一样,将少女从自己眼前一把拨开,继续向前艰难地迈出一步又一步。 [70]收获、竞争,与节庆(其五)   在足球赛中获胜的队伍,每人可以得到两枚优秀奖章,而输家也并非一无所获,同样可以获得一枚。   另外,在赛场上表现优异者也会获得嘉奖,不仅是额外的奖章,甚至还有一些小礼品相送。   除了足球赛,其他赛事的参赛者,只要通过了初赛,参加了庆典当日的赛事,皆可获得优秀奖章一枚,而获得名次者另有奖励。   优秀奖章是一种荣誉,并非是与毕业相关联的指标,但却是一种能够记录在将来颁发的骑士院学历凭证上的在校活跃证明。这是骑士训练所早先就有的一种面对学员开放的激励机制,如今也一直被保留着,甚至在一些两院联合举办的活动中,连哲学学院的学生也可以凭实力拿到这些奖章。   伊芙在这半年里,一共获得过17枚优秀奖章,基本上都是在训练所课程的各科阶段考核中获得的。与之对比,迪更获得了19枚,林辛获得了24枚,而另一组的贝克林获得了28枚,他是伊芙听过的新生中获得枚数最多的一人。总体来说,伊芙觉得自己表现得还不错。   足球赛是只限男性的项目,而与之对应的也有仅限女性参与的项目,比如羽毛球和投掷标枪。原本她以为,凭借自己这一手深藏不露的蛮力,好歹能在这场庆典上拿到一些名次,可当她参与了节前的初赛选拔时才发现,那些训练所的高年级女生也都不是吃素的——在羽毛球赛上,伊芙止步于预赛小组赛;而在标枪项目上,她连初赛都没通过。骑士院的标枪赛是以投准为目的的,用的是650克的滑翔标枪,标靶设置在100米外,选手需要连续投掷5次。伊芙在这场比赛中最主要的问题并不是投不准,而是根本碰不到靶,她发现自己最多也只能投到70米。至于为什么标枪项目仅限女性,那是因为男性参与的比赛太危险了,曾经有过一位圣丰岳骑士,在投掷出的那支900克标枪射穿标靶之后,又射塌了其后方的一堵围墙,最终造成了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一人当场死亡的惨烈结果。   第三、四天的主要项目都是足球赛,而到了第五日,伊芙也只得了一枚奖章,是在羽毛球赛上获得的参与奖。给足球赛发球并无任何奖励,因为校方认为,能被众人投票选举出来作为发球员,本身就已经算是一种荣誉了。   第五天主要是各种杂七杂八项目的决赛与总决赛,伊芙跟着锡林雅她们到处看热闹,顺带着还去福沃德那里蹭了几顿饭。   也就是在这一天的中午,百里琳突然找上了她,看她急匆匆的样子似乎是有急事。   “你为什么总能一下子就找到我?”伊芙此时正在福沃德餐厅里间的书房中吃饭。这里算是洛提兰的房间,平日里都是锁着的,钥匙在福沃德那。   “吃饭时就在能吃饭的地方找,这有什么难的。”百里琳回答。   “可是……”伊芙依旧将信将疑。   “别废话了,我有事找你。”百里琳一边说着,一边拽着伊芙的胳膊将她从椅子上拉了起来。伊芙不情不愿地起了身,目光还停留在自己那碗只吃了几口的海鲜烩饭上面。百里琳见她这样,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她劝道:“耽误不了多久,你现在麻利一点,待会回来说不定还能吃热的。”   于是伊芙便被她骗走了。   让伊芙没想到的是,百里琳竟然带她来到了比赛报名处,此处是为庆典而临时设立的。两人直接去了里面由桌子隔出来的办公区域,百里琳从负责人那里要了一张表格,让伊芙填写。   这是第六日比赛的报名表,与足球赛同样的,也是一项环城赛事,一般被称为“四国王游戏”,更早时则被叫做“征服者游戏”。   负责人是个穿黑色夹克的男人,他坐在两人身旁,一直在盯着伊芙看。   百里琳指导着伊芙填写表格,等写到参赛级别时,她说道:“填高级。”   于是,伊芙与那负责人几乎是同时抬头看向了百里琳,满眼都是疑惑。   “我现在连这比赛的规则都不清楚,你想让我和一群老手比赛?”伊芙问。   “如果你主动一点,自己报了名,那我今天也不必在吃饭时间把你叫出来填表格了。”百里琳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而开始指责起她来了,“我先前不是提醒过你要报名的吗?”   “这比赛规则我有点看不太懂,所以就想先看看别人是怎么比的,等明年再参加。”伊芙狡辩道。   “有什么规不规则的,四个王冠,见一个抢一个,有那么难吗?”   伊芙张了张嘴,不知该怎么反驳。   “以后做事不要拖延,不要惹我生气,知道吗?”百里琳的表情严肃,伊芙只得乖乖点头。   “我说,若兹旺小姐……”负责人面露难色,对百里琳说道,“这不太符合规矩,初级组还可以塞进去几人,但高级组的话……”   “参赛者里有一位叫欧文的,那是我报的名,你现在可以把这名字划掉了。还有问题吗?”百里琳的语气有些冷。   “这……”负责人的脸色更差了,“您就别开玩笑了,这些人可都是通过测试选拔而出的,怎么可能会有假的呢?”   “你废话真够多的。我说过,这个人绝不会在赛场上出现。”   原本还有些嘈杂的报名处逐渐安静了下来,办公区中,几位工作人员也识趣地离远了一些。   “这是原则问题。”负责人叫她这副态度,竟然也开始变得强硬起来,“刚才她自己也说了,她从未参加过比赛,你让我把她安排到高级组?去做什么?即便是有上层同意,我也不同意!什么叫负责人?负责人,负责人——出了事我可得负责呀!”   百里琳抱着肩膀,就这样看着对方,也不说话。   伊芙见两人陷入了僵局,心里着急,担心自己的饭凉了,于是拉了拉百里琳的胳膊,小声问她:“我还用继续填吗?”   “填。”百里琳拍了拍她的肩膀,又对负责人说道,“说到底,你是怕她水平不够。”   “没错,比赛当天有那么多人看着呢,有些事至少要说得过去。”   “这好办,你把比赛装备拿出来,我们当面试一试。”   负责人没有动,反而是看向了坐在一旁的伊芙。伊芙笑着朝他点了点头,表情中带着一丝恳求。他叹口气,起身从脚下的柜子里拿出了一小盒东西。   所谓的比赛装备就是一对护臂和一对护腿,都是软皮制的,能闻到一股新皮革的气味。护臂与护腿都是开放式的,靠几根宽皮带固定,这样的设计能够适配大部分选手的体型。   百里琳开始给自己的徒弟穿戴装备。由于伊芙穿着制服裙子,绑护腿时有些碍事,她便想要去掀自己的裙子,结果百里琳动作更快,直接一巴掌打在了她的手背上,疼得她急忙缩回了手,此时手背上已经红肿一片了。   护臂,护腿,还有一个金属手环,扣在惯用手上。负责人打开一只首饰盒大小的盒子,从里面拿出了四枚硬币大小的厚金属片,码放在桌子上。此时,令人惊奇的一幕出现了——小圆片都从桌子上浮起来了,并发出了不同颜色的光。   “把手举起来。”百里琳对伊芙说。   她将戴着手环的右手平直伸出,便看到那些金属片慢慢地朝自己飞了过来,仿佛自己的身上有着强大的磁场。这四枚金属片在靠近伊芙一米远时,移动的速度便陡然加快,随后便听见几声咻咻地响,这些金属片就翻滚着分别扣在了她护手与护腿上的四个圆形凹槽中。伊芙只觉得手脚一沉,像是上了四条锁链。   “四颗轻重金圆片,每片激发后都有一公斤半的重量。”负责人对伊芙说道,“能受得住吗?别逞强。”   “要绑着这东西高强度运动两个小时,好像是有点……”   “不,通常来说,很少有选手能同时抢到四顶王冠的。”负责人解释道,“而且这种比赛并非只考验体力,还有策略,你甚至可以一直坐在原地休息,等别人都跑累了再行动。”   伊芙点了点头,表示了解。此时手脚上的装置固定得十分牢靠,虽然重了点,但只要带上一段时间,应该也能逐渐适应。   伊芙原地跳了跳,感受着手脚上的重量,对两人说道:“问题不大。”   “你说真的?”负责人显然不相信。   于是,伊芙便一跃而起,双臂环膝,给他当面做了一个后空翻。只要将四肢的重量集于身体的重心附近,要翻一个平稳的跟头,对她来说还不算太难。这跟头翻得十分完美,落地无声无息,就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负责人张了张嘴,没有说出任何话,他此时满眼都是迷茫。百里琳也没再刺激他,她只是笑着帮伊芙把身上的装备拆解下来,将报名表放在负责人身前的桌子上,便带着伊芙离开了报名处。   “晚上过来找我,我教你使用飞爪袖弩。”百里琳说道,“你要参加的比赛在明天下午,时间还很充裕,以你的聪明劲,一晚上加一个上午,够用了。”   “我明天上午不用去看看别人的比赛吗?”   “看看也好。那你就只有一个晚上能练了。”百里琳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自顾自地离开了。她这人不讲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她也十分了解自己这个徒弟的性子——伊芙是只有被别人推着才会走两步的那种人,而百里琳很清楚用怎样的力道才能让她走得快。   第二天下午,伊芙站在北部一处塔楼顶层的外廊上,由工作人员为她穿戴比赛装备。她今天穿着一身紧身的黑色运动装,头发包裹在发网之中,一切轻便从简。比赛装备包括一对护手和护腿,一枚戴在右手上的金属手环和一套固定在左手腕部的飞爪袖弩,以及戴在头上的一个金属圆环。   在四国王游戏中,所有报名者在赛前都经过了同一种测试,而通过测试之后,参赛者将会按照初赛名次划分参赛组别。赛事持续两天,今天进行的是常规组比赛,而明天则是更激烈的道具组比赛。   即便是看过上午举行的初级与中级组比赛,伊芙依旧忐忑不安。这游戏确实很难,她不确定自己究竟能否发挥出自己的优势。   参赛选手一共有三十人,他们都将处于北部同一水平线上且同高度的塔楼中,目标是抢夺分别放置在城堡南端塔顶的四个王冠——也就是伊芙昨天所看到的那四枚轻重金圆片。除了参赛选手,另有十位圣丰岳骑士组成的白色军团,他们全程跟随并监督着参赛选手,不仅要作为裁判记录违规或是现场判罚,同时也要保证参赛者与观众的安全。   胜利的条件很简单,持有王冠时间最长者便是本场比赛的胜利者。   由于北部地势最高,此时伊芙站在外廊向远处眺望,便能看到由近及远林立的塔尖与城墙,以及一片片在远处看台上似蚂蚁般蠕动的观众。墙壁与塔顶上固定了许多钢索与铁架,这些都是为了这场比赛而准备的。观众所在的区域被醒目的红布条所缠绕着,在楼顶塔尖圈出大片的范围。下午阳光正浓,加上心中紧张,伊芙便觉得脚下有些虚浮。   一只手搭上了她的肩膀,是阿坎露,她也参加了这场的比赛。鉴于她在此次庆典中表现出的活跃,伊芙毫不意外能在这里碰到她。   “一会儿要不要一起行动,想不想拿个名次?”阿坎露伏在她耳边,小声说道,她显然是在开玩笑。   “我们这场是对手,还是各凭本事吧。”伊芙回答。   “就等着你这句话。你可要小心了,我在赛场上可是出了名的六亲不认。”   “我也一样。”伊芙笑着说,“到时候无论结果如何,咱俩谁也别怨谁。”   两人分站塔楼的两端,都举起了左手上的袖弩,将飞爪搭在了身旁的钢索之上,静候着开战的信号。 [71]收获、竞争,与节庆(其六)   一团明亮的魔法飞弹从远方遥遥升起,其飞行的速度越来越慢,直至悬在空中,而后绽放出一团金色的火焰。   三十道身影瞬间跃出,一同顺着倾斜向下的钢索轨道朝林立的城堡建筑纵身而下,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伊芙挂在钢索上,下降的速度越来越快,这令她既紧张又激动。等到接近下方屋顶时,她向前荡起身体,使得飞爪脱离绳索。她在一座高楼的倾斜屋顶上滚了一圈,顺着一排排的瓦片向屋檐处滑落,待滑到了边缘之后,双脚用力蹬出,呈前扑状飞向了街道半空。看着身下的地面,将近三十多米的高度让她感到眩晕,尤其是此时没有携带施法书的时候。她伸出左臂,瞄准了前方横在空中的铁制栏杆,手腕略弯,袖弩中的飞爪瞬间抛射出去,准确地钩在了栏杆之上,其机关弹出,钢制的四指合拢。钢丝绳索随着伊芙身位的下降迅速绷紧,她手臂略微上抬,使得钢丝脱离袖弩的固定沟槽,让袖弩自动收绳。绞盘在机关箱中沙沙作响,将伊芙向着栏杆的方向快速拉近。等到接近栏杆之时,她便瞅准时机,将钢丝向身体外侧拉扯,固定在栏杆之上的飞爪便向内合拢松开栏杆,飞回到了她左臂上的袖弩之中。她双手握紧了眼前快速接近的栏杆,凭借惯性在空中悠了一圈,然后稳稳地站在了上面。她没有过多停留,脚下再次用力,向前跃起,朝着王冠所在的方向快速推进。   看着脚下那忽远忽近的街道,看着身旁快速掠过的墙壁与房屋,看着那些惊讶而兴奋的观众,伊芙的内心感到十分惊奇。她惊奇于这一切的不真实感——为何自己能够如此准确地钩中远处的栏杆?为何自己能够在如此狭窄的屋脊上平稳地奔跑?为何一个人类竟能像燕子一般在街道上空飞来掠去?一方面,她觉得此刻发生的事是如此的虚幻,仿佛不应该在她的生活中出现;而另一方面,生的本能又让她不得不专注,让她仿若钟表般精密地运行下去。绞盘的转动,风的呼啸,人群的呐喊,心脏剧烈的跳动……世界渐渐地变得安静下来,视野之中似乎再也看不到前方之外的其它事物,金属手环上蓝色指针的光点越来越大,这说明皇冠就在眼前。   伊芙已经看到了第一枚轻重金圆片,她没有任何停顿,在掠过圆台之时伸出右手,将金属片引到了自己身边。随着咔哒一声轻响,伊芙觉得右手一沉,金属片吸附在了护手上的凹槽之中。一枚王冠到手,伊芙头上的金属环便开始发光,生出几条细碎向上的枝节,就像一顶荆棘王冠。   或许伊芙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她是速度最快、也是第一个拿到王冠的参赛选手。   她将自己的两条胳膊贴在一起,使得右臂上的金属片转移到左胳膊的护手上。   此时,百里琳正站在一扇明亮的大窗前,穿着一身殷红色的复仇会服装,肩披一件金边黑斗篷。她身旁还站着一位头戴尖顶兜帽的男人,身前架着一台铜质望远镜,但此刻他并没有去使用它。在两人身后,还坐着一位手持剑杖的苍老女性,此时正闭着双眼,像是睡着了。此处位于堡主领地之中,几乎坐落于圣丰岳的山尖顶,因而,城堡盛况透过此窗即一览无余。   “卓根,最近有没有洛德的消息?”百里琳在问身旁的男人,但眼睛却是看着身后的老人。   “暂时没有。”男人回答道,“但找到了姬弦,卑格万跟着它去了无垠地界,临行的还有几个异族朋友。目前来说,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如果他一直不回来……”百里琳见身后的老人并无反应,才继续说道,“你们准备怎么办?”   “他回不回来并不重要,只要时机成熟了,事情总归是要做的。”男人的声音很低沉,“机会不期而至,容不得讨价还价。”   “我倒是很看好他这个女儿。”百里琳侧过身,倚靠在窗边的墙壁上。   “我知道,洛提兰和我提到过她。但……时间紧迫,俗话说——青绿的麦苗满足不了饥肠辘辘的胃。此时去考虑她能做什么,不如考虑怎样护她周全。”   “可我不觉得——你们把她放在明面上,算是在保护她。”   “百里,我们这样做不是给别人看,而是给自己人看的。”男人说道,“臣子只有在他有用时,脑袋才最牢靠。我们要让那些明处和暗处的人看到,洛德·哈维因是站在我们这边的,而不是克利金人那边。如今圣丰岳鱼龙混杂,谁又能看得清那些人都是些什么人?我们能想到的事,别人也能想到,而现在我们已经落后了一步,再晚可就来不及了。”   “茂奇不是敌人。”百里琳说,“小心越推越远。”   “我知道。”男人的回答有些漫不经心,“还是那句老话——有些事,总归是应该让夜里的鸱鸮去做的……”   在他们身后,老人叹了一口气,两人回过头,心怀歉意地鞠了一躬,终于结束了这场猜谜式的谈话。   伊芙抬起手腕,让手环的朝向趋于水平角度。手环上此时浮现出红、黄、绿三种颜色的光点,分别指向了其余三个王冠的位置,从这些光点的活动状态来看,显然是已被夺取的状态。   不仅是身后响起了飞爪破空的声音,身前也有人朝着自己的方向飞奔来袭,由于红色光点此时摆动幅度最大,伊芙决定先去寻找红色王冠。   胳膊上的额外重量不单是影响着身体的敏捷度,同样也在加剧消耗着她的耐力。她顺着街道上空的栏杆向前飞跃,不多时便找到了红色王冠的持有者,是一位瘦高个子的男生——参加这场比赛的,很少能看到身材魁梧者。这人见到伊芙之后,并没有逃跑的打算,反而是跳上了一处屋顶,等着伊芙靠近。   伊芙见他这副模样,便也谨慎了许多,开始围着屋顶绕行,就像平时和巴浮罗在一起时的那样,不用飞爪袖弩,单纯凭借攀爬与行走接近对方。   瘦高个看到伊芙如此身手,也有些意外,他后退到了屋脊一侧边缘,算是给自己留了进攻与撤退两手准备。   伊芙跳到了屋脊之上,向着对方奔跑起来,在这两侧都是斜坡的狭窄屋脊之上,她跑得又快又稳,赢得了不少观众的喝彩声。而在她身后,第三人已经踏上了屋顶,高级组的人反应都很快。   随着少女的靠近,瘦高个将左手上的轻重金换回了右手——这是一种经典防御手段,将轻重金圆片尽量靠近手环,便能够最大程度地增加王冠的夺取难度,因为轻重金只会被靠得最近的手环所吸引。   当伊芙跑到他面前时,他的飞爪已经搭上了街道另一侧的金属栏杆,逃向了对面的房屋。伊芙也紧随其后,跳跃、飞钩、收绳一气呵成,竟然与先走一步的瘦高个同时抵达对岸。而趁着这人还没有反应过来,伊芙朝着他的后背踹了一脚,将他踢了一个趔趄。随后,伊芙将手环搭在了他的护手上,等察觉到手腕上传来的重量后,她便飞速逃窜了出去,徒留对方在原地气急败坏地骂着脏话。   她将两枚轻重金圆片都交换到了腿上,以加快双臂在空中的响应速度。   虽然在这场游戏中,伊芙还是个新手,但在格斗与对阵方面,她却是有着远超同龄人的水准。而从她的整体气势上来看,无论是谁也不会相信她这是第一次参赛——且还是高级组的比赛。显然,百里琳的眼光很准,又或者说,她有这个自信:由她一手调教出来的徒弟,其实力即便是放在高级组也依旧绰绰有余。   伊芙也没想到,自己竟能这样轻易地夺取到了第二枚轻重金。事实上,奔龙堡的屋顶塔顶是什么样子的、要走哪一条路线最近,她早已了然于胸,这还要感谢巴浮罗。   或许,这场比赛就是为自己而准备的也说不定。她心想。   伊芙有了自信,其动作也变得大胆起来,竟开始用飞爪做起了连续飞荡的动作,不在任何着陆点停留,仅凭借飞爪的收放向着下一个王冠拥有者飞速靠近。这种技巧难度很高,许多使用飞爪的老手都不敢轻易尝试,而伊芙——她明明昨晚还不敢这样用的。   伊芙头顶的荆棘王冠随着她得到第二枚轻重金而变得越发茂盛而明亮起来,那金灿灿的颜色,使得少女毫无修饰的容貌变得神采奕奕,成为当之无愧的全场焦点。   此时,时间刚过半小时。   红黄两色的光点在手环上交叠了起来,这说明另一边的两位王冠持有者似乎正处于争夺之中。   手环最多只能判断王冠的方向,却不能判断其持有者所在的高度。伊芙便是利用了这一点,在高处的屋顶栏杆和低处的矮墙地面上不停穿插,在众多跟随者的眼皮底下飞来跑去,并通过交换轻重金的位置而实现上肢与下肢的轮换休息。   在往年的比赛中,由于一对多的明显劣势,在大多数情况下,王冠持有者会在众多选手的围追堵截之下迅速败下阵来,在混战中被夺下王冠,且新任“国王”同样逃脱不了这样的命运。由此,选手之间便会形成有来有往,轩轾难分的场景。而像今天这样其中一人独霸半场比赛的情况,实属少见。   伊芙站在一处高台上,见四下无人追击便略做小憩,她身后便是那些站在围栏内侧的观众。不多时,伊芙看到一只飞爪向着自己脚下的木阶飞射而来,于是她双手抓着身后的围栏蹲下了身子,并伸出一条腿,用鞋跟将那只飞到面前的飞爪踢了一脚,角度恰到好处,飞爪改变了飞行方向,最后打在了高台下方的砂岩墙壁之上。   那名抛射飞爪的选手此时还处于半空之中,飞爪来不及收回,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向着街道直直地坠落而下。伊芙见此情此景,心中不免有些慌乱,下意识地想要起身去救对方,但白色军团成员的速度更快,一位肩披白色斗篷的骑士将那名选手在空中拦腰接下,而后两人平稳落地。   骑士抬起头看着站在高台上的伊芙,想要举起手中的旗帜,却又有些犹豫不决。   入场须知中明确规定:严禁选手做出危害他人生命的行为——伊芙刚才那番举动究竟算不算违规,从客观上来说,其实不难判断。   但随着伊芙的离开,这位骑士也只得作罢。   无论这场比赛最终的结果将会如何,伊芙都将给这些在场观众留下极深刻的印象。通过此次比赛,她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崭露头角了。事实上,在哲学学院中只有少部分真正熟悉伊芙的人,才知道她在上着学院课程的同时还在进行着训练所的课程,毕竟,即便传言如此,但不见得别人都会信;因此,当哲学学院中那些与伊芙同进同出课堂的学生们,在看到出现在四国王游戏赛场上的那个熟悉身影时,其心中的诧异与震撼便可想而知了;而当那身影所表现出的专业与老练有些超乎想象时,他们又会怀疑,那场上的人是否就是自己所认识的那个人——若伊芙确有一位姐姐或妹妹,那……造物主也实在是太慷慨了吧。   平时要走二十分钟的路程,此时不到五分钟便能通过。伊芙很想问问百里琳,能不能自留一把袖弩,打算日后赶路时用。   很快,另外两位王冠持有者便进入了伊芙的视野,于是她也加入到了两人的追逐之中。正如她所想的那样,其中一人果然是阿坎露。   由于王冠持有者都聚在一处,所有参赛者此时几乎也都在附近聚集。在历届四国王游戏中,持冠者很少有像这场比赛中所表现出的那样富有侵略性,他们往往都是为求自保而心照不宣地回避着彼此,为的是在漫长的比赛中留存体力,除非偶然相遇且尚有余力之时,才会出现针尖麦芒者狭路必争胜的情况。   参赛者30人加上其后跟随的白色军团10人一同在城堡上空使用飞爪袖弩移动,其规模声势浩大,其动作眼花缭乱,是着实是难得一见的壮观景象。   阿坎露在注意到另一位王冠持有者靠近时,竟果断放弃了前方的猎物,迎着伊芙的方向而去。   最终,两人面对着面。   “你这条大鱼,骗子。”阿坎露皱起了鼻子,朝伊芙做出了一个鬼脸。此时,两人一同站在了一条颤巍巍的钢索上,一边保持着平衡,一边提防着对方随时都有可能发动的进攻。而在她们身旁,又有众多参赛者聚在四周,虎视眈眈。   距比赛结束还有一小时。 [72]收获、竞争,与节庆(其七)   如果有选择的话,伊芙真想离阿坎露远一点。此人在昨天还刚拿了一个障碍跑的冠军,如今自己竟然要与这样的人对上。阿坎露几乎算是一位全能型选手,有力量,有速度,也有智慧,且伊芙在比赛中从未看到过她表现出任何的负面情绪——就好像局势从来都不会脱离她的掌控。   正胡思乱想间,伊芙突然感觉脚下的钢索剧烈晃动了起来,不用猜,是阿坎露干的。伊芙刚保持好平衡,对方就已经先一步冲了上来,她张开双手,踩着左右摇晃的钢索却依旧如履平地。伊芙看着阿坎露那志在必得的笑脸,终于第一次在这场比赛中感受到了压力。于是她慌不择路,直接跃下了钢索,并将飞爪抛向了前方街道上空的栏杆上,准备逃跑。身后,参赛者们也紧随其后,开始了新一轮的追杀。   伊芙觉得自己此时就像是一头在与狼王决斗中输掉的挑战者一样,在败阵的同时也输掉了气势,再没有人会对她产生忌惮;同时,她又像是一头被放了血的大鱼,引得闻到腥气的群鲨望风而来。面对这样的状况,她现在只能逃跑,甚至连头也不敢回——这对伊芙十分不利,因为,几乎所有的参赛者都在以她为目标而移动,除了另一位王冠持有者。   所以,伊芙便想着去找这个人。   自从到了下半场,比赛的情况就变得难以预料了。人与人之间的体力状况存在差异,作为王冠的持有者,伊芙在这样不停的奔波中,速度也逐渐慢了下来,不仅没有追上前方的人,在赶路的过程中竟还弄丢了一枚轻重金圆片。   随着左脚一轻,伊芙的身子微微一滞,这才意识到腿上的圆片少了一个。此人埋伏在转角处,只待伊芙靠近时才出动,而后又迅速远遁。   伊芙站在一处屋顶,此时只觉得浑身疲惫,她现在似乎已陷入了困局之中,虽然从成绩上看依旧占尽优势,但明显后力不足。   又过了一会儿,另一块轻重金圆片也落去他人之手。至此,伊芙也不打算立即反击了,她现在只觉得体力流失得厉害,需要暂时休息一会儿。   她坐在屋顶看台下的阴凉处,大口喘着粗气。前方战事依旧激烈,却也离她越来越远了。伊芙很想就这样倚靠着墙面睡上一觉,她估计自己就算从现在开始坐到比赛结束,也同样能拿一个名次。伊芙一直在盯着右手手环上的光点看,此时阿坎露已经夺取到了第二枚轻重金圆片,这家伙仿佛有着用不完的力量,即便是她只以现在的战果维持到比赛结束,也同样会成为冠军,但从手环上的标记动向来看,阿坎露显然并不满足现状。   正发着呆,有人拍了拍伊芙的背。她回头一看,便看到锡林雅站在自己身后。   锡林雅默默地给她递了一壶水。   伊芙只喝了一口,便把剩下的水都浇在了自己头上,感觉舒服多了。   “谢谢,帮大忙了。快回看台上去吧,这里不太安全。”伊芙抹了把脸,将空水壶还给了锡林雅。也不知这姑娘是怎么跨过看台围栏的,这围栏看着也有两米高。   “我看不太懂这比赛的规则,但就是觉得你很厉害。你会拿到名次吗?”锡林雅说这话时,语气还是像往常一样不咸不淡,但目光却有些飘忽。   “我……尽力而为吧。”伊芙说完,便站起了身。她环顾四周,远处的城墙,近处的房屋上,都站满了观众,乌压压的一片仿佛怎么也看不清脸。伊芙知道,这其中一定有她认识的人,他们此时正在看着自己。   所以就不能再休息下去了。她纵身一跃,开始向着参赛者们的方向靠拢。   仅仅是十几分钟的时间,代表王冠的轻重金圆片就已经多次易主。伊芙锁定了自己先前丢掉的蓝色王冠,此时其持有者是一位扎着短马尾的矮个子男生,这人移动的速度很快,每次伊芙将要追上他时,他都会险之又险地改变路线,继续拉开与众多追逐者的距离。伊芙这才体会到,作为一个抢夺王冠的篡位者,被人耍得团团转究竟是一件多令人恼火的事。而在这场混战中,此人最终还是没有逃过众人的围堵,被人抢去了王冠,而后没过多久又被半路堵截的伊芙顺势收取。阿坎露此时正在追逐那顶黄色王冠,若伊芙想要争夺更多的王冠,那显然就要与阿坎露碰面。   腿似乎比大脑更快一步,伊芙追了上去。   另一位皇冠拥有者依旧是先前与阿坎露争夺的那人,这人从障碍跑时就是阿坎露的同台竞争者,他在这一场中发挥得十分稳健。   伊芙继续执行着拦截战术,从此人前方必经之路中切入,与他身后的阿坎露及其余几人形成了包抄之势。此人见情势紧急,竟在荡绳的途中收回飞爪,跳到了下方一处横在墙面上的栏杆上,仅凭借惊人的弹跳力在街道上的横梁与钢索之间跳跃前行。   目标从下方穿越了封锁,身后的阿坎露便也追了上来,伊芙只好继续朝着那名男子追去。   “喂,伊芙!”阿坎露就在她身后,她喊着:“咱们先合作一下怎么样?”   “怎么合作?”伊芙没有降下速度,虽然对方是自己的朋友,但她也并没有放下戒备。   “前面那家伙名叫苏达内,是三年级的,他从去年就一直与我作对,我们可以先解决掉他,再解决我们的事。”阿坎露从房顶跳跃着,竟然还能如此流畅地说话,这令伊芙对她的忌惮又多了一分。   “嘿,姑娘!我猜——她肯定是想撺掇你一起对付我。”前面的苏达内也突然开口了,他一边跑,还时不时地望向身后的两人,脸上挂着揶揄的笑,“阿坎露那家伙可厉害着呢,她追不上我,但却能追得上你。如果我丢了王冠,她就要来抢你的了,所以我们应该联手对付她。”   “他说得也对。”阿坎露此时追平了伊芙,还朝着她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伊芙,你要帮谁?”   “当然要帮朋友了。”伊芙感受到她话中的威胁,连忙出声表态。   如果要用一种动物来形容阿坎露,伊芙觉得她应该是一头母狮子,优雅、迅猛,又坚韧。   “伊芙,你要注意了,苏达内的手环是戴在左手上的,而且他左腿的力量更强。”阿坎露说道,“所以,他在大部分情况下会向右急转——我把机会让给你,你跑内圈,准备随时截获他,而我继续保持追击,给你创造机会。要盯住他左脚落脚的位置,如果是踩在栏杆的边缘,那大概率是要借力改变方向了……”   伊芙应了一声,随后便和阿坎露兵分两路,朝右拐进。   阿坎露说得没错。伊芙观察了一会儿,正如对方所说,苏达内每次转向时都会有小动作。不过伊芙并未急着出手,机会可能仅有一次,若对方有了防备那就再难下手了。   伊芙一边观察着对方的步伐,一边紧跟着追逐中的两人。在这场比赛中,若他们决定全速前进,便很少再有人能跟得上。   她看着苏达内伸出右手,放出飞爪,荡向半空。其落脚点是在一处倾斜的墙面上,伊芙感觉他是要转弯了,于是也射出飞爪,让钢丝带着自己快速飞驰。果然,对方在墙面上用力一蹬,朝着右侧急转过来,被伊芙逮了个正着。   苏达内一转过头便看到一个迅速靠近的黑影,不禁让他大吃一惊。伊芙十分轻盈地按住了他的肩膀,手掌向下一划,便将对方的轻重金圆片引到了自己手中,又在钢丝的拖拽下迅速远离了对方,得手之后还不忘朝对方吐了吐舌头。   苏达内收回了飞爪,站在屋顶上。他看着那远去的背影,无奈地耸了耸肩,随后又解下了手上的袖弩和护手,掷在了地上,似有些气急败坏。最后,他坐在屋脊上不再动了。   阿坎露从他身前径直路过,按着他的脑袋做了一个前空翻的动作,从他的身上跳了过去,然后朝着伊芙逃跑的方向追去。   “加油啊,你这头小豹子母狮子疯婆娘!”他挥着拳头朝着阿坎露的背影发泄式地喊道:“冲啊!让她瞧瞧你的厉害,别让那新来的小妞拿到第一!”   阿坎露朝身后啐了一口,便没再理会他的疯言疯语。   伊芙夺到王冠之后,便没命地在街道上空朝前奔行,她的后背已被汗水浸透,再被太阳一晒,便觉得身上热烘烘的,十分难受。持续奔跑会消耗大量的体力,但一想到阿坎露就在身后,她只能咬牙坚持。   此时离游戏结束还有二十分钟。   阿坎露不骄不躁,一直稳稳地跟在伊芙身后,若以目前的状态保持到最后,她的结算成绩应该会比伊芙高出少许,所以她不急着出手。   果然,伊芙最后还是停了下来,由于体力消耗剧烈,她此时正用飞爪钩着一条钢索悬在半空休息,胸口喘得厉害。   两枚轻重金都被她转移到了护腿上,为的是能尽可能地增加对方的夺取难度。   她见阿坎露靠近自己,便放开了袖弩绞盘,让自己垂直向着地面降落,等降落到离地几米时,再收回搭在高空钢索上的飞爪,跳向地面,并沿着街道徒步飞奔起来。   阿坎露笑着摇了摇头,她将飞爪瞄准了墙壁上的一处阳台,并纵身跳下,荡向下方的墙体。她在钢丝的支撑下竟沿着垂直的墙壁奔走了一段距离,成功降落到了地面。并先一步将伊芙拦截了下来。她的这一套动作引得观众们响起一阵惊呼与叫好。   伊芙见前面突然多了一个人,便连忙刹住了脚步。她看到阿坎露那依旧战意盎然的状态,就知道自己一定是跑不过对方的。   两人都没有说话,因为时间并不允许——即便是到了最后关头,依旧有仍不放弃的参赛者向着她们靠近。   两人向对方冲了过去,伊芙起身跃起,竟是擦着对方,做了一个两周半的转体动作,躲开了阿坎露的擒拿起手。两人错身而过,只听得咔哒几声轻响,伊芙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便看到左右护手上分别多了一枚轻重金圆片,而腿上却又轻了许多,两人在这次对阵中互换了身上的王冠,而此时的结果依旧是二比二。   伊芙没有去看身后的阿坎露,而是将飞爪抛向了一座尖塔,将自己重新拉回到了高处,随着时间的推移,追击者也越来越少了。   阿坎露也追了上来,可走上塔顶时却没看到伊芙的身影,看着手环上不动的光点,她知道伊芙是把自己藏了起来。   “伊芙,别躲了,就算躲到最后,你也不可能拿到冠军,不如出来和我拼一把?”阿坎露大声说道。她围绕着尖塔外侧的扶壁前行,一边说话,一边寻找着伊芙的踪迹。   一声轻微的机关响动引起了阿坎露的注意,那是袖弩发射的声音。她循着声音跳上了倾斜的塔面,果然看到了那个正准备逃跑的纤细影子。   阿坎露急忙追了上去,但对方却已荡着绳子跑远了。她凑近了向下看去,却不见人影,又一声轻微的响动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猛地抬头向上看,便看到塔尖上挂着的那只金属飞爪。   阿坎露顿时心生危机之感,她回过头,便看到在那炫目的太阳下的人影,正飞速地朝着自己冲来。阿坎露没有后退,她决定就在这里应战——在这倾斜的塔顶上。伊芙将钩爪固定在了塔尖上,围着锥形的塔顶转了一整圈,为的就是绕道阿坎露身后给她来一个措手不及,可见到对方反应竟如此迅速,显然计划落空了。伊芙的心沉到了谷底。如果与阿坎露正面对上,伊芙没把握自己会胜,所以此时就只有一个选择。   伊芙一只手拉着钢丝,双脚猛地蹬向塔面,让自己重新飞回到空中,越过了阿坎露的身侧。她吊着钢丝,在倾斜的塔面上迅速跑动起来,又围着塔顶绕了一整圈。等再次出现在阿坎露眼前时,速度就已经快得有些吓人了,但阿坎露并不害怕,因为她认为伊芙的行动轨迹是可以预判的,因此,眼前的形势对自己更有利。   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伊芙竟然直挺挺地从她身边甩了出去,直到那把仍挂着钢丝的袖弩摔打在塔顶上时,阿坎露才明白过来——伊芙方才竟然把手上的袖弩卸了下来。   “喂!”阿坎露惊呼出了声,她眼见着伊芙跳下了高塔,不见了踪影,心里便有些慌了。目光所及之处有白色军团的成员陆续闪过,不知下面此时是怎样的情况。   就算白色军团来不及救援,伊芙还可以用魔法不是吗?阿坎露想到这里,也算是略微松了口气。   伊芙感受到手脚之上传来的那沉甸甸的重量,心跳得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73]收获、竞争,与节庆(其八)   眼见着一个白色身影正迎着自己靠近过来,伊芙不禁有些着急,冒了这么大的风险夺得到了所有王冠,她可不想功亏一篑。   “别碰我!”她情急之下大声喊道。可对方并没有因此动摇,依旧靠着钢丝拦截在她下坠的轨迹上。两人速度都很快,几乎是在一眨眼的功夫就撞在了一起。可让骑士意外的是,对方竟然在空中硬生生地扭转了身体,躲过了他的怀抱,从他的腋下钻了过去,甚至还在他的腰部斜踹了一脚,使得两人彻底分开。   由于这动作太快,观众们甚至都没看清刚才发生了什么,只知道白衣骑士并没有接住那位从塔顶坠落的选手。场外一片哗然。   伊芙蜷曲着身子,快速调整好下降角度,并坠落在一处倾斜的高楼楼顶,她的速度很快,一落地便踩碎了不少的瓦片。她的身子顺着楼顶继续向下滑动着,根本无法停下来。碎裂的瓦片同她一起向着楼下的街道滚落,伊芙保持着半跪的姿势,一条腿向前伸直,以减缓前冲的速度。等滑行至屋檐位置,她瞅准时机后腿用力向前一跃,尽量让自己向着远处跳跃。   白色军团的骑士们都在附近跟随着她,却不再去阻拦她了。   最终,伊芙越过了街道,斜着踏在了对面高楼的墙壁上,然后贴着墙面滑向了下方,摔在了四楼的一处阳台上。伊芙从地上爬了起来,只觉得浑身都在疼。   不一会儿,阿坎露也从塔顶处赶了过来,她站在那栋砖瓦塌裂的楼顶上,与对面下方阳台上的伊芙遥遥相望。她没有追上来,只是一直定定地看着那似乎随时打算跳下去的少女,眼神中带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白色军团吹起了代表比赛结束的长哨,示意所有人摘下头上的金属圆环。待一位骑士将圆环回收之后,伊芙终于松了口气。阿坎露从上方飞到了伊芙身边,一只手抱着她的腰将她送到了地面上。   “干嘛这么拼命,出了事怎么办?”阿坎露在她耳边小声说着,完全不复刚才比赛时的气势凌人,“你想拿第一,直接和我说不就行了,难道我会不答应你吗?”   “我也没想到会闹成这样。”伊芙有气无力地说:“看你刚才玩得那么开心,我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很生气,就想着不能让你给看扁了。”   “我哪有看扁你。”阿坎露被她逗笑了,“我对付你,那必须要全力以赴才行。”   “你刚才那气势太吓人了,以前没人和你说过吗?”   “说过,经常有人这么说。”   两人站在街道上,都伸着右手似有些无聊地推来推去,随着两人的谈话,几枚轻重金圆片在两人的手环之间蹦来蹦去。   “明年还是你一个人玩吧,我再也不参加这种活动了。”伊芙说。   “那多无聊。”阿坎露劝她:“今年是因为你没做好准备,等明年比赛的时候,我们再一决胜负,哪有赢了一场就退出的道理?”   “我赢了吗?”伊芙反问她。   “当然赢了。”阿坎露十分肯定。   “但我刚才好像踹了裁判一脚……”   “啊?”阿坎露吓了一跳。   最终的比赛成绩揭晓了——第三名是苏达内·沙加提,合计97分钟;第二名是阿坎露·拉特文,合计160分钟;第一名是伊芙·哈维因,合计175分钟。裁判到底还是没有计较伊芙踩自己那一脚。若不是在最后十分钟内伊芙夺取了四枚轻重金圆片,又或者阿坎露在最后5分钟时决定继续追击,那最后阿坎露与伊芙的比分大概率将变为180比155,可以说,阿坎露最后还是对她手下留情了。   三人站在领奖台上,苏达内此时看着身边拥抱在一起的两个女生,心里还是有些不痛快。   校方也没想到,本届比赛的一二名竟然都被女性包揽了。   “这是金的吗?”伊芙手中举着城堡塔楼形状的奖杯,小声问身边的阿坎露。   “怎么可能,是黄铜。”阿坎露回答。   一个穿着黑礼服蓄着灰胡子的老男人走到他们身前几米远处,让所有选手都靠拢过来站在一处。他手上戴着一副白手套,举着一个模样怪异的圆盘状物体,从那前头突出的透镜来看,伊芙猜测这可能是一台相机。   “来,都看这里。”老男人指着手中的机械对众人说道。伊芙将奖杯捧在怀里,站在正中间,微笑着看着镜头。   “Lee-Haz,TiiLaKa-Mahg,Vooz-Dyas!”   只见老男人突然伸出手,在半空一指,剧烈的闪光便覆盖了全场。   伊芙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而其他人更是被这突来的一闪弄得头晕眼花,甚至向后跌去。   直到过了几秒,伊芙的视线才恢复过来,周围有惊呼的、有抱怨的,也有大声嘲笑的,有人说了一句解散,参赛者以及观众们便都一哄而散,消失在街道上。   有人趁乱从身后抱住了伊芙,从气味和身高上来分辨,这人肯定是南芬。   “你刚才可吓死我了,跌的那一下疼吗?”南芬扯着她的耳垂轻声地问。   “没事,现在就是有点累。”伊芙转过头,却看到南芬身后竟然还站着不少人——林辛、迪更、艾薇拉、锡林雅、玛拉,以及抱着巴浮罗的莎澜和站在最后面的百里琳。   “这些都是你朋友?”在场的人伊芙都在信中对南芬提过,但大部分南芬都没见过面。   伊芙招了招手,让众人围拢过来,一个个地给南芬介绍,末了,又对众人说道:“这位是我的母亲,南芬。”   于是大家便你一句我一句地问好,弄得南芬有些不知所措。   直到这时,伊芙才发现自己身边还站着两个人,是一男一女,两人身材皆是高挑而修长,男的留着一头银短发,深眼窝,高鼻梁;女的则是留一头齐肩黑发,额前两绺头发还串着一串木珠,直垂胸口,她皮肤雪白,嘴唇上涂着红褐色的口红,上下眼眶都画着黑色的眼影。两人的衣着与打扮都很出众,伊芙在克利金还是头一次见。   “这两位是阿潘帝诺和格恩琪。”南芬向伊芙以及众人介绍,“他们是依兰伊亚的一对兄妹,我的两位老朋友,而且都是渊泽派的炼金师。”这对兄妹双手合十,朝众人鞠了一躬,看起来就像两位虔诚的隐修。   百里琳有些吃惊。她只听过这两位的名字,今天却是第一次见——这对兄妹算是审查所的人,但并非核心人员,他们负责给审查所制造封装卷轴,同时又是“原理协会”的会员。她没想到,这两位竟然会在这里出现,而听南芬的介绍,两人在近年来似乎一直就住在奔龙堡。   这两人可以信任吗?百里琳有些拿不准。她的级别还不够,所以有许多事她也看得扑朔迷离。茂奇究竟是站在逻各斯院那边的,还是圣丰岳一派的?他是否对他的妻子南芬提到过如今在国内发生的这些潜在纷争?而伊芙是否已经卷入到了这场三方争斗之中去了?   她正心事重重地想着这些事,眼前突然出现了少女的脸,打断了她的胡思乱想。   “怎么了?”她问伊芙。   “你好像不怎么高兴,是不是因为这场比赛……”   “不是因为这个,你表现得很好。”百里琳说道,“说实话,我根本没想到你能拿个第一回来。”   听到这句话后,众人都是大笑了起来。到了傍晚,他们在福沃德的小餐厅里共进了晚餐,主要围绕着伊芙扯了些不咸不淡的话题,吃得也算愉快。   第二天上午便是道具组的比赛了,比起昨天的赛事,今天的较量尤为激烈。比赛是以团体赛的方式进行的,十人对十人,或许是因为比赛过于危险,白色军团的人数竟也达到了二十人之多。   这些参赛者中,伊芙一个也不认识,听说都是一些学院中的怪咖,大部分都是已经毕业的学生。他们携带着各式各样的装备,能天上飞,能地下跑,其交锋与追逐时的动作看得人眼花缭乱,与其说是比赛,更不如说是表演——听参与了部分道具制作的莎澜说,这场比赛的确是有剧本的,并且还经过几次隐蔽的事先排练。   道具组比赛的情形确可以称作是一场视觉盛宴,双方比拼时的动作与招式衔接看得人目不暇接,不知不觉中一整场的比赛便结束了。   至此,骑士院所举办的庆典活动也快要结束了。第七天下午没有活动,但天黑之后会有焰火晚会;届时,骑士院会将特制的火药烟花及魔法烟花绽放于整座城堡即圣丰岳的上空。   升明节庆典对于克利金乃至整个羽地的民众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在这个年代,普通人并没有太多能够作为消遣的事物,因此,由地区官方所带头举办的节日活动就显得十分珍贵。   一年一个循环,每年九月中下旬,都将会有一段不同寻常的日子——在这十二天中,新月与旧月交替,一直处于天平动中的大陆开始向东倾斜,天气逐渐变凉、变冷。不同地区或许会有差异,但在九月时分,大部分地区都是处于农忙的季节,按理说,一年之中最大的节日不该在这时出现,但这种文化习俗却又偏偏保留到了现在。   加上今年这次,伊芙已在此地度过了六个升明节,而她也逐渐能够体会到这种仅在如此年代才能获得的一种厚重的幸福感——即节日给予人的幸福。节日庆典并非仅是一种仪式,也同样是生活的一部分,在这样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可以暂时抛开琐事,来进行一种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创造价值的行为,这种行为对于他们来说,其唯一的意义便是寻求快乐——他们相信,在节日期间所获得的快乐越多,在下一年中便越是幸运。而对于伊芙来说,升明节庆典就像是日记本中的红色书签,它将页纸进行了泾渭分明的醒目分割,在这五年半的时间里,周围发生过什么,自己做过什么,她都记得一清二楚。没有了即时通讯和网络,生活中的一切便只与自己息息相关,她因此有了时间去思考,去做真正自己想做的事,因而时间也有了清晰的刻度;她不会像曾经的自己那样,只去期盼半年、一年,乃至十年之后的事,仿佛此时脚下的路只单纯是一种苦熬。如今,她可以盯着天上的云发呆,坐在湖边吹一整日的风;又或者去数某一段走过的台阶,数草原上羊的数量……无论去数什么,其实都是在观察时间本身——是在触摸时间的纹理,是一种对时间的学习。   只专注于眼前,至多只看到来年升明节之时,不对未来妄下承诺——这算是一个脚踏实地的人留给将来的企盼。   晚间,当烟花升起之时,她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祸革曼宁。她只觉得,这头龙今晚一定会在龙舍中。   伊芙脱离了她的朋友们,爬上了龙舍的塔楼,去到了顶端,正如她所料,祸革曼宁此时伏在塔顶,似乎是在看远处那不断升起绽放的烟花。   祸革曼宁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伊芙,而直到她开始朝着他的背部攀爬,这头始祖龙才略微动了动他的眼睛。他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活动身子,只是耐心地等着伊芙爬上了他的颈部,去到了他的头顶。   “烟花好看吗?”伊芙问他。   “烟花是给下面的人准备的。”祸革曼宁回答。   他们在这天晚上并没有说几句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些不断绽放的礼花。从这座塔顶上看,那些原本排列有序的烟火在他们脚下变得杂乱无章,就像祸革曼宁所说的那样,烟花要仰着头看才好看。   一个好的焰火晚会,一定不能缺少两样事物,即——纷繁即逝的烟花,淡而长远的情谊。   每当庆典来临的时候,祸革曼宁都会想起海德,想起这样一个永远无法回归的人,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排解心中的孤独。孤独……语言是一种伟大的发明,它能让一头龙明白,有一种情绪叫做孤独,而且这种情绪并不罕见,几乎人人都有过——可这并未让他好过多少,让一个人意识到他所罹患的病症,反而会放大病症对他造成的折磨,顽疾知而不能除,身痛而心痒。   可今年却不同了,今年有伊芙在,他心里那孤独的小鬼被她连踢带打地给赶走了。若一头龙能像人一样思考,那他的内心就和人没多少差异了,他此时便有些患得患失——显然伊芙不会在奔龙堡长远地住下去,若她离开了,自己是否又要再次与孤独为伴?想到这里,他心中有些哀痛,但随即他又意识到,自己是一头龙,不应该像小猫小狗那样黏人……随后,他又觉得这样的比喻实在是有失身份,于是便喘了一口粗气,开始生起自己的闷气来。但总的来说,这一晚他过得很愉快,也是近十几年来第一次有人陪伴。 [74]收获、竞争,与节庆(其九)   同一天晚上,百里琳坐在窗边,乜斜着眼看着窗外的烟花盛景。她将手中的香烟凑到了嘴边,深吸了一口,然后缓缓吐出,像是伸了个懒腰。   “你现在还抽烟?身体受得了吗?”在她身后,洛提兰惬意地躺在她那张柔软的大床上,柔声问她。   此时此刻,两人都光着身子。   “不论受不受得了……”她一边说,一边掐灭了烟头,“都和你无关。如果你就是随口一问,那还是别问了,因为对我来说,这不是在关心我,而是在戳我痛处。”   洛提兰讪笑了两声,侧过身子,将百里琳拉回到了床上。他搂着她的脖子,用另一只手轻抚着她的腹部,叹息了一声。百里琳的腹部有一处凸起的疤痕,大约两指宽,环绕了腰间的一整圈,那疤痕歪歪扭扭地呈现出一种丑陋的淡褐色,使得她那原本细而柔嫩的腰腹部位看着有些吓人。   这是她曾经执行任务时留下的痕迹。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二十年,但当时的场面却依旧在无数次梦魇中重现,将她时不时地拉回到了那痛苦的一天。   她那年刚满二十岁,从溪索姆的女子学院毕业后便跟随着茂奇的队伍在克利金北部执行遗迹救援的工作和任务。有时,遗迹救援甚至要比探索遗迹本身危险许多,毕竟,能够让一支专业探险队伍发出救援信号的遗迹,其危险程度可见一斑。但百里琳那时却从来不怕这些,即便是亲眼见到队友死在自己眼前她也没有怕过,因为她坚信自己将会成为安肯玫金那样的人物,她必须从自己的信仰中不断攫取勇气,才能在这条路上坚定地走下去。   但百里琳没能继续走下去。她还能记得,那是自己第三次跟随队伍去执行任务。在那处不知名的遗迹中,队伍里有人不小心触发了机关,被飞来的气刃直接斩成了几段,当场死亡;而她则是受到了波及,一道气刃刚好从她的腰间穿过。她当时只觉得身子一轻,便瞬间跌倒在了地上,却怎么用力也爬不起来,等她看到队员们那惊恐的表情时,她才看到自己身后那被分成了几截的队友尸体,以及那自己腰部以下的身子。   百里琳当即就吐了出来,随后感受到腰间那难忍的疼痛——仿佛那已经分了家的下半身也在跟着疼,刺痛、钝痛、绞痛、坠痛……所有的疼痛都交织在了一起,让她浑身剧烈地颤抖了起来。有人去握她的手,她盯着这人的脸,却怎么也没办法分辨这人是谁。她隐约察觉到所有人都露出了哀痛且同情的目光,也知道自己是要死了,她想对他们说自己现在很疼,想让他们来救救自己,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突然觉得很难过,却不知这种难过究竟是因为知道自己的生命在快速流逝且无法挽救,还是因为那些平日里说说笑笑的队友们此时所露出的沉痛目光。在她自己的印象中,从自己被腰斩再到失去意识的这段时间是十分漫长的,但其实算起来也只有一分多钟,濒死时那对死亡的抗拒与恐惧令她对时间的感知变得有些失常。好在,她最终还是活了下来,多亏了那位被称为“易生”的男人。这人并非是小队中的成员,据茂奇说是一位朋友。从百里琳获救醒来之后,她便再也没有见到过此人,如今看来,易生或许与哈维因有些关联。   在治疗后的头几年,百里琳的下半身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毫无知觉的,由于部分内脏受到了严重创伤,她甚至时常会陷入毫无预兆的严重昏迷中,但好在后来恢复得很快,当她能够不借助任何辅助工具站立起来时,她感觉难以置信。   这注定是一个她永远都无法偿还的恩情。从那以后,百里琳便退出了救援小队。活着是有代价的,不仅是创伤后的一系列应激障碍与一直间歇发作的头晕与心悸等神经官能方面的症状,同样还有生理方面的问题——她的身体不再像以前一样灵活了,肠胃方面也总是出问题,活动得多了,下肢还会抽痛,而更严重的则是她察觉到自己还有夜间失禁的迹象,这比当时听说自己今后无法生育更让她受打击。要维持一种虚有其表的光鲜与靓丽,百里琳要付出相当程度的努力,而在她二十岁以前,她绝不会想到,在她以后的人生中,想要维持一种体面的生活究竟有多么困难。也因此,当她第一次看到伊芙时,心里不禁有些愠怒——她生气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这少女浪费了生命里最美好的年华却恬不为意。   “我今晚可以睡在这里吗?”洛提兰问她。   “你还是走吧。”百里琳躺在他的怀里,闭着眼睛,“伊芙明天一早还要过来。”   “那我半夜走。”洛提兰抚着她的鬓发,搂着她的肩膀,将唇与胡须贴在了她的眉梢处。   百里琳没有同意,但也没有拒绝。   有时候她会想,被腰斩的人怎么可能被救活,如今这一切是否只是濒死时的一场梦,而依旧在梦魇中挣扎的自己才是真实中的自己?   注意到床伴此时的分神,洛提兰将她揽入怀中,让她趴在自己那坚实的胸膛上。此时,两人鼻尖贴着鼻尖,呼吸声也渐重。   “我得对你说一声谢谢。”洛提兰说,“我原本打算在今年冬天让那妮子先去执行一次任务,然后再把她介绍给夫人,而现在她能在赛场上崭露头角,这再好不过了。”   “我不是在帮你。”百里琳说,“如果你们真想拉她入伙,那最好别把她只当做一种象征,要把她当做真正的战力,凡事要让她自己做决定。她是你兄弟的女儿,你应该做得比我更多才对。”   “当然,这不用你说。”   话至于此,两人也终于开始办起了正事。窗外的漫天闪光时不时照亮屋中那如烟的金色床幔,透出其中那缠绵胶葛的影子,他们相对无言,而窗外烟火响彻。似乎只有在此时,语言和理性才显得极为多余。黑暗的环境中,淡淡的熏香缭绕,深藏其中的男女仿佛是盘踞在温暖洞窟中的野兽,极尽索求,温声低吼。他们只凭借对方的一举一动、凭借对方在黑暗中依旧明亮的眼,去达成那最为原始的且无师自通的默契。耳鬓厮磨,十指相绕,啃食并消化着那无法言说又无可形容的绵绵流淌与短暂宣泄。   骑士院的节日庆典即将结束。   第八天是持续一天的演出活动。   上午是圣丰岳骑士们的“才艺展示”时间,伊芙看过之后觉得这场面更像是“怪物大比拼”,着实让人大开眼界。比如说——全程扛着马跑的壮汉飞速跑完了五百米,竟然比旁边骑马的人速度还要快上一大截;一位骑士发动武技,一剑将圆木桩砍成了十几段;女射手抓起一把箭矢,五支五支地射向高空,而后这些箭矢陆续落下,准确无误地射中了她周围的共20只苹果,无一遗漏……   而下午的演出倒是有模有样。由几百名骑士组成的方阵在城下的开阔地不断地变换着队形与守势,以还原出当年圣丰岳的盟军将士对抗凯耳黑剑魔法兵团时的场景,其气势如虹、杀声震天,直令人心潮澎湃;又或者是远道而来的复仇会姊妹们身穿鲜艳的骑术礼裙,侧身骑马绕场飞驰,她们行止一齐裙摆飞扬,不断做出各式难度颇高姿态华丽的动作,看得人目不暇应心旷神怡。   庆典大约是在下午三点钟时结束的,散场之后依旧有人迟迟不归,似要留下来过最后一夜。今夜有为学生们准备的露天晚宴,学院与训练所的学生们都可以去。这场宴会规模很大,也可以算做是庆典成功举办过后的庆功宴,主要参与者也都是骑士院的学生与教员们。学生们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将奔龙堡的中心广场清理出来,让这片在庆典中变得狼藉不堪的空地暂时恢复整洁,使得接下来的会场布置能够得以顺利进行。   露天宴会是要随意得多,但餐点的供应也同样粗糙,毕竟厨子依旧是两边餐厅的厨子,不会吃到一些过于新奇的玩意。由于参与人数众多,伊芙便跟着学院这边的同学一起行动,他们在圈定的范围内活动,并由临时指派的负责人进行秩序的维护,以及进行自发性质的文艺表演或者是类似祝酒游戏的小范围互动,伊芙参与其中,倒也不算无聊。有时还会有校方和董事会的成员四处走动,对学生们说一些勉励的话,以及预祝即将毕业的四年级生诸事顺利,事业有成。   宴会进行到了一半,伊芙也感觉有些无聊了,便想着去训练所的同伴那里看看,她穿梭在人群中,四处打听训练所一年级三组成员的位置,最后终于看到了那一伙熟悉的面孔。而在来的路上,另有一些熟人也跟着她来到了这边,比如锡林雅和艾薇拉,比如隆科那四人组,再比如那位球场裁判施米恩罗夫与他的另一位陌生伙伴。   “伊芙,我们来这边做什么?”施米恩罗夫问她。由于沿路跟来的人还不少,他便觉得她来这里是有什么打算。   “没什么,就是过来转转,看个热闹。”伊芙回应道。广场被一排排的餐桌与帐子所遮挡,此时完全变成了另一番模样,伊芙在人群中走走停停,也确实有不少热闹可看。眼见熟人就在前方,她便径直走了过去,那些人都围在了一起,伊芙还以为他们是在玩什么游戏,可走近了才发现,这边是起了争执。此时,站在人群中间的一共有四个人,有两个穿着学院制服的,看胸前的徽标应该是三年级生,而另外两人则是伊芙的那两位好友,迪更与林辛。   伊芙带着自己那一帮子人挤进了人群,也站在一边看热闹,并不打算掺合进去。   “看样子,好像是感情问题?”隆科站在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此时,站在中间的几人并没有对话,但已经有了一些火药味。   “那棕头发的女人我认识。”施米恩罗夫说道:“东部城来的卡恩莲妮,巨富李兹特家的三小姐。”   “他们怎么不说话了?”伊芙问身旁的学生。   “刚才那女生问了迪更一个问题,现在等着他回答呢。”那学生回答道。   “她问了什么?”   身旁的学生刚想回答,就听那站在中间的女生再次质问道:“我问你话呢——你是不是因为喜欢你身边这个男人,所以才拒绝得我?”   迪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他的余光扫过站在外围那一脸好奇模样的伊芙,随后又立即收了回来,他压低了声音对这女生说道:“虽然我不明白你说这句话是有什么打算,但我还是建议你,咱们该吃药就吃药。”   “怎么,做过了却不敢承认?”卡恩莲妮恨恨地看着他,“只要你承认了,我马上就走,因为那是你的自由。”   “这关你屁事。”迪更的表情虽然依旧没有表现出一丝怒意,但说出口的话却从来不客气:“卡莲,你可以往我身上泼脏水,我一点都不介意,但你却在侮辱我的同时连带着中伤了我这位兄弟,我不能对此放任不管。”   “我说的都是事实,我观察你们很久了,你们私底下做了什么龌龊事我可都看得清楚。”   卡恩莲妮这句话一出口,周围人都响起了嗡嗡的议论声。   “他们两个真有这层关系?”伊芙对此半信半疑,她问身旁的学生,可那学生却是摇了摇头,不知是在表达自己不知道,还是否认。   “你看我这位朋友,他叫林辛,含蓄和谦逊在如今难道算不上是美德了?他遵纪守法,从来不会惹是生非——所以你就觉得他好欺负?去刁难一个好人、老实人,真亏你做得出来。”迪更拍了拍林辛的胸膛,继续说道,“我可以承认,我确实很喜欢这家伙,这样一个傻大个谁不喜欢?谁不想和他做朋友?”   “别岔开话题,你知道我说的喜欢是什么意思。”   “是,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说,我宁可把林辛娶回家,也不会娶一个像你一样不讲道理的女人。”   这句话说得很伤人,但能从迪更这个滚球嘴里说出来,伊芙一点也不奇怪。   卡恩莲妮握着身旁女伴的手,死死地盯着眼前的男人,她的脸色因对方的羞辱而变得惨白一片,她咬着牙说:“别嘴硬了,你就是喜欢男人,你精神方面肯定有问题,你干脆承认了不好吗?你也不过就是个庄园主的儿子,难道你觉得是我占了你便宜不成?你也太过自大了!”   “虽然我家里也不穷,但我还是要说一句,我最讨厌的就是你们这群有钱人——没了钱你简直一无是处,大脑空空,四体不勤,你能养活得了你自己吗?”   事实上,卡恩莲妮并没有像迪更说得那么不堪,她在骑士院待了三年,为人处事并不高调。   迪更说完,突然看向了伊芙这边,看得她有些发毛。他回过头,又继续说道:“比起那些外在的事物,我更在意的是一个人灵魂的形状。我承认,我的确有一个正在追求的心上人,而且她也明白我的心意,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拒绝。”   伊芙有些不安,她想撤出人群,可四周都站满了人,哪有那么容易。   “迪更,你说谎时连眼都不眨一下,怎么,现在又冒出一个心上人了?”此时,争吵中的两人都有了一些火气,卡恩莲妮也摆明了要死缠烂打下去,她追问道:“你的心上人呢?我倒是想看看你说的这个心上人有多优秀!”   事实上,此时已经有很多人将视线移到了伊芙这边,而当迪更也同样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时,她的腿都有些软了——她实在是有些费解,自己明明是来看热闹的,怎么火就烧到了自己头上?   她身旁的几名同伴更是惊疑不定地看着她,艾薇拉原本还挎着她的胳膊,此时竟也果断地松开了手,甚至还离远了一些。   围观者的视线让伊芙的脸颊火辣辣的,此时她孤立无援,大脑更是一片空白。她一直知道迪更是对自己有好感的,她只想着如果有一天这家伙敢和自己告白,那果断拒绝就是了,却没想到这件事居然成了一颗定时炸弹。   “你就是他说的心上人?”卡恩莲妮一见到伊芙的容貌,心就凉了大半。在那天足球赛上,她曾经远远地看到过台上的伊芙,也知道她与迪更走得很近,只是卡恩莲妮自己不想承认这一点。从直觉上说,她现在已经大体相信了迪更的说辞——若自己能长成这样,又会有谁不爱呢?   伊芙看到对方那满含愁怨的目光,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不是?”卡恩莲妮一挑眉,心里似乎又燃起了希望。   “伊芙,你还记得吗,上完节前的最后一堂课后,你问我是不是对你有好感,这件事你有印象吗?”迪更说完,又拍了拍身边的大高个,“林辛,你当时在场,你说有没有这回事?”   “是有这回事。”林辛连忙点了点头。   “伊芙,我现在就可以回应你当时问我的话,我不仅对你有好感——而且我……喜欢你,我希望我们的关系能更进一步。现在该你回应我了。”   伊芙揉了揉额头,只觉得头疼不已。   “这件事咱们还是以后再谈吧。”伊芙的语气中带着商量。   “这算是答应了?”迪更满眼欣喜地问。   “非要我羞答答地逃跑才算拒绝吗?”伊芙反问他。   众人听到她这样的回答,不禁都笑出了声,而迪更听到这样的答案之后,肩膀便一下子垮了下来。   卡恩莲妮看着此时迪更的样子,心里很是解气,她没想到报应竟会能来得如此之快。可再一想却又为自己感到有些不值,如果他被别人拒绝了,那自己又算是什么?   “看到了吧,迪更。”她挖苦道:“人家根本看不上你,你刚才不是还挺神气的吗?”   迪更只是低着头,竟然一点也不反驳。   “你也不看看自己,都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还来这里做什么?以为自己是二十出头的人?还自恃清高?你已经没机会了,你这辈子已经注定了就是个庸人。”   卡恩莲妮这些话确实戳到了迪更的痛处。他快三十了,到现在却依旧毫无作为,那些他原本以为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如今却如参天大树上的果实,想要摘取却早已力不从心了。有时候,人选择了彻底放弃,只是一瞬间的决定。   迪更突然觉得,此时自己确实不应该再待在这里了,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讨不自在,麝兔山上的生活难道不惬意吗?   当颓废逐渐占据了他的心灵之时,一只手拉住了他的胳膊,迪更抬起头,正看到伊芙对着他笑。   “我改变主意了,咱们可以先试试。”伊芙说道,“我刚才拒绝你,不是因为你不够优秀,只是因为我对这方面没什么兴趣。”   “那现在……”迪更呆呆地看着她,只觉得心头茫然一片。   “为了我的朋友,我愿意试试。”伊芙转过头,看向一旁的卡恩莲妮,说道:“大器晚成者也不在少数,假如哪一天迪更功成名就了,那肯定也有你的一份功劳。到时候他说不定会想着去找你,以感谢你今天毫不留情地打醒了他。”   卡恩莲妮咬着唇,后退了一步,竟是一个字都说不出口。她看了眼伊芙,又看了眼她身旁的迪更,竟是当场大哭了起来,随后便转过身冲出了人群,她的那位女伴瞪了伊芙一眼,然后也追了出去。   迪更看着眼前伊芙的样子,心中颇为复杂。   伊芙突然做出这样反常的举动,一方面是因为迪更,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卡恩莲妮说的那些话也同样刺痛了她。在另一个时空中,伊芙与现在迪更的状况很像,甚至可以说还远不如他;卡恩莲妮说得其实也没错,人若是过了那段拼搏闯荡的年纪,机会便会越来越少。   需求总是被创造出来的。人若是想活着,其实并不需要太多复杂的东西,但人的本能却不允许他们安于本分坐享其成——于是,看到别人的成就再对比自身,就难免陷入郁郁寡欢。当世间物欲横流,金钱至上时,一切事物便都有了标定的价格,一个人的人生也是如此——就像为一幅画估价,其作者灌注了心血,总觉得自己的画应该估出更高的价格,但事实上,大部分人却只在意这幅画是否好看,或出自谁人之手。这种评判标准虽然简单粗暴却又行之有效:此人姓甚名谁?何处高就?财产几何?——评判一个人是否成功也大体如此,就好像通往人生幸福的路就只此一条。你想要房屋吗?你想要汽车吗?想要钱吗?当那些非自然的被创造之物成为了某种沉重的生活指标时,人就越来越难以看到自己真正的所需所求了。   一个平凡人决定遵从自己的意愿,势必就要成为世人眼中的失败者。   伊芙对此有着深切体会,所以她理解迪更。对于卡恩莲妮的指摘,她希望自己能为他而做出反击,仅此。 [75]斤斤计较   “我听说迪布家以前还是军人世家,出过好几个将军,迪更他父亲要不是伤残退役,说不定也会是一位将军。”走在圣丰岳山下的小路上,南芬对伊芙提起了迪更的事。   伊芙抬起头,看着身边撑伞的妇人,问她:“怎么突然提起这个了?”   “你不感兴趣吗?”南芬凑近了她,脸上带着明媚的笑容,说道:“我回去再帮你打听打听?我会悄悄地做,不会让别人知道的。”   “你是知道昨晚的事了?”伊芙停下了脚步,呆呆地看着她。   “什么事啊?和我说说看?”南芬眨了眨眼睛。   “虽然不知道你是听谁说的,但我和迪更没什么。昨天只是因为有人和他争吵,我顺便帮了他一把。”伊芙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她对这件事其实也有些心虚——的确,当时是觉得出了一口恶气,可事后却越想越不对味。   “那你们俩的关系可真好。”南芬明显是不太相信,“都帮成男女朋友了。”   “他可能是喜欢我,但我是不会喜欢上他的。”伊芙低着头说道。   “那你当时为什么不拒绝?”南芬问。   “我一开始确实拒绝了,但后来因为一时冲动,又答应了他。”伊芙说道,“我回去之后会和迪更说清楚,这事要解释起来并不复杂。”   “一冲动就答应了他?你这是哪门子的冲动?”   “有个女生喜欢迪更,后来追求不成,就一直对他恶语相加,说他是废物。我看不过眼,就上去说了几句,把这人给赶跑了……”   “行了。”南芬打断了她,“我问你,这种事情是能随随便便答应的吗?”   伊芙看着她,缓缓摇了摇头。   “你一个女孩子,对待这样的事一定要谨慎,关乎名节的事,你就算当场拒绝别人也不会说什么。”南芬看着她,又有些不太放心地问:“你不会是拿了人家什么东西吧?”   “我怎么会拿别人东西,你汇那么多钱过来,我都头疼该怎么花出去。”   “那就好。”南芬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件事还是越快解决越好。如果迪更那小子对你死不松口,你要和我说,我来收拾他。”   “不会,他很有分寸,至少对我是这样。”   南芬听她这么说,突然笑了起来,“那这件事我就不插手了,你自己把握,就算你要和他交往,我也不会反对。茂奇以前性格也差,但你瞧他现在……只要有人真心喜欢你,那就比什么都强。”   伊芙勉强笑了两声,没有继续搭话。   次日早上,南芬便乘坐了回程的火车返回庄园,伊芙送走了她之后,也终于松了口气。艾薇拉今天也来了,伊芙看她时常偷瞄自己的表情,就知道前天晚上的事铁定与她有关。真不知南芬是怎样做到的,能让如此清高的艾薇拉心甘情愿地为她做事。   回到公寓时,伊芙远远地就看见坐在公寓楼台阶上的迪更,一个大男人堵在女子公寓的大门口,看着着实有些不太像话。   伊芙连忙跑了过去,而对方也很快察觉到了伊芙,他站了起来,脸色有些不大好看,像是睡眠不足。   “你是来找我的?”伊芙问。   迪更点了点头,声音放得很低:“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聊聊?”   “好,你想去哪?”   “哪里都行。”   “行,那就跟我来吧,顺带还能把午饭也一起解决了。”   伊芙带他去了福沃德那里。   教员们此时还在放假,福沃德那间小餐厅里冷冷清清,是个说话的好地方。   “呦,带男朋友过来了?”福沃德见伊芙今天带了人过来,便觉得十分稀奇。   “算是吧。”伊芙竟然还承认了,这让站在她身后的迪更不禁生出了满腹的疑问。   “呵,想不到啊……”福沃德笑着感叹了一句。   伊芙探头朝厨房看了一眼,并问福沃德:“今天有什么可吃的?”   “这几天没什么稀奇东西,毕竟过节嘛,现在还剩一篮蘑菇、半扇火腿,一些鸡蛋,一整只鸡,还有一些时令蔬菜。”福沃德搓了搓下巴,提议道:“我想做馅饼和烤鸡,你觉得怎么样?”   “可以,你做什么都好吃。”伊芙夸赞道。   “不来点酒吗?”福沃德提醒道。   “你想喝吗?”伊芙看向一旁的迪更。   迪更摇了摇头,他今天一直表现得很低调。   “还是来点吧。”伊芙说,“难得休息,来点适合佐餐的酒。”   两人在东面靠窗的座位落座,这是伊芙经常坐的位置。   福沃德此时已经在厨房中忙活上了,迪更与伊芙面对面坐着,却很久都没有说一句话。   “我想先谢谢你。”迪更最后还是先开口了,“然后再和你道个歉——我不应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问那样的问题,让你难办。我也不知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只要人一多,我就有些控制不住情绪。”   “我理解,毕竟我那天说的话也欠妥当。”   “这也不怪你,是我把你牵扯进来的。”迪更望了伊芙一眼,又低下了头,继续说道:“那女人名叫卡恩莲妮,姓李兹特,听说她家里很有钱,但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几个月前她向我表白过一次,被我拒绝了,没想到她这么记仇,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还不忘找机会来报复我。”   “她那边……现在情况怎么样?”   “谁知道呢,我和她又不熟。”迪更靠在椅子上,怔怔地看着窗外的叶子,“我觉得她以后应该不会再来纠缠了。”   “我当时说话是有些重了。”伊芙叹了口气。   “那都是她自找的。”迪更说到这里,突然笑了一声,“我们在这里反省、相互检讨,说不定人家现在一点都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呢。”   “我们就不说她了。”伊芙笑着摇了摇头,“我想说我之前对你说过的话,我说——我愿意试试……”   正说着,迪更将目光移向了屋中,伊芙这才注意到福沃德正端着菜盘走了过来,于是她立马闭上了嘴。   福沃德将盘子放在了桌子中间,巨大的方盘中盛放着一只还冒着丝丝热气的烤鸡,那焦黄色的外皮还在滋滋地响,显然是一出锅就被端了上来。此外,盘底还铺了一层黄澄澄的栗子仁,这些栗子被塞进了公鸡的腹中一同焖烤,表层浸满了鸡油与酱料,颜色看着十分诱人。   随后,福沃德又端上了一盘大馅饼,主料是蘑菇、火腿片和黏糊糊的芝士,配有少量的洋葱、西芹与番茄。馅料夹在馅饼之中并分为了两层,福沃德似乎是用了模具,那馅饼足有十多厘米厚,表面呈八边形,做得如同石膏模型一般,方方正正棱角分明,其手艺着实令人叹为观止。   福沃德用一把锋利的尖刀将烤鸡拆骨分肉,又将馅饼平均切成了小份,分别为两人盛盘。忙完之后,他又端来了一盘切好的梨片,然后便站在一旁不动了。   伊芙抬起头,发现福沃德正在盯着迪更看。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福沃德问迪更。   “迪更·迪布。”迪更老实回答。   “老家是在亚德郡那边?”福沃德眼睛一亮。   “是,我父亲叫伯利金。”迪更点了点头。   “这不是老熟人的儿子吗?”福沃德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突然表现得很熟络,“伯利金是个人才,只可惜退役太早了,不过这也没办法。你叫迪更,今年多大了?”   “今年28。”   “呦,年纪不小了,是该成家了。”福沃德又看向伊芙,“伊芙今年19,你们俩差了九岁。当年茂奇和南芬就差了八岁,嗯……问题其实也不大。”   “我们还没到那种程度,你就别问了。”伊芙见他一直说东问西,便开始赶人了,“你去忙吧,别管我们了。”   “好吧,那你们慢慢谈。”福沃德笑着离开了。   伊芙其实并不想让更多人知道自己与迪更这临时的男女关系,但他们两人需要找一个安静的地方说话,而为了避免麻烦与闲话,也必须要有人在一旁看顾,伊芙能想到的人也只有福沃德了。   福沃德走后,迪更就一直看着她,等着她将中断的话题继续说下去。   “我说我愿意试试,这句话依然有效。”伊芙说道,“但我没办法对你做出什么承诺,原谅我说话难听——我觉得咱们两个应该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所以……”   “好了,伊芙,不用你这么费心。”迪更笑着打断了她,“我已经决定了,等这学年结束,我就申请退学,不会再来了。”   “那怎么行?”伊芙听他这么说,不禁有些着急,“为了这么点小事你就要自毁前程?”   “哪有什么前程,就算我在这里毕业了,回去也一样是放牧打猎。”迪更用叉子戳着盘子里的栗子,又看着伊芙的眼睛说道,“伊芙,你人实在是太好了,也太单纯了,这种性格不应该出现在像你这样又漂亮身份又尊贵的大小姐身上,你如果不改改自己这性子,早晚要在这上头吃大亏。”   “我有分寸。”   “人在被骗过一次之前都觉得自己很聪明。”迪更说道,“等到发现自己吃亏的时候就已经晚了。别仗着自己聪明,自己能打,就什么也不怕。我年轻时就是这样,我知道我肯定能打得过人家,所以我就出手了,但结果呢?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这道理其实我也明白。”伊芙说,“你总是拿你的年纪来说事,一方面你是觉得自己年龄比别人大,什么都做不了,而另一方面,你又觉得你懂得比别人多。你年纪大,也证明不了什么,你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因为你对自己太苛刻了——人都会犯错,要给自己一个机会去补救。”   “你觉得我还有救吗?”迪更自嘲般地笑了笑。   “当然有,你才多大。”伊芙说道,“你现在快三十了,却发现自己二十几岁应该做的事没做完,而另一方面却又要忙着做三十岁以后的事,所以就会变得瞻前顾后。你现在是因为对自己缺乏信心,所以才会变成这样,你应该坚持把一样事情做完。”   “是吗。”迪更点了点头,“可能就是像你说的这样。”他转过头去看窗外,半晌才又说道,“伊芙,我在见到你之前,从来没有发现过一个异性会这么理解我。我原本觉得,女人与男人就像是完全不同的物种,她们在想什么、要做什么,我一点都不懂——但你不同,你总能比我本人更快地猜到我的心思,所以我就时常会想,如果她没有经历过,那得有一个多么聪明的脑袋才能做到这种程度,然后……究竟怎样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呢?所以我虽然喜欢你,但一直没敢表露出来,但后来你又把这件事给挑明了,所以我就在想:她这又是什么意思?算是一种邀请吗?”说到这里,迪更嘴角处露出淡淡的笑意,脸颊上也出现了两个浅浅的酒窝。   “我……”伊芙也不知道该怎样对他解释——说自己其实对男人完全没兴趣,所以根本没有想到这上面去?   “你不用解释,这也是我自己的问题。”迪更继续说道:“我和你相处时从来都没有过沟通障碍,时常就觉得你的年纪应该是与我相仿才对,所以就会忘记,你其实还处在一个不需要精打细算的年纪,不必对自己说过的话太过负责。”   他说完,拿起身旁的酒杯,将其中的葡萄酒一口饮光。   “你需要留在这里。”伊芙说道,“别回去了,不然你父亲会生气的。”   “我都快三十了,他早就不管我了。”迪更说道,“我一开始就骗了你,并不是我父亲要求我来骑士院的,而是因为我恰巧听到你要来这里读书的消息。”   伊芙惊讶地望着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做事总是凭借一腔冲动,从来没有什么计划,所以失败也是在所难免。”迪更今天出奇地坦诚,“你不用为我担心,浑浑噩噩过上一辈子没什么不好的。我父亲就说过——家里有钱有地,不怕我挥霍,就怕我闯祸……我也差不多该回去了。”   说完,迪更便起身离开了。   伊芙看着他离开的背影,心中也是万般无奈。   迪更刚出了门,结果却又折返回来,他这次回来却是找福沃德的。   “老板,出来结账。”他朝着厨房喊道。   福沃德应了一声,用围裙擦了擦手,走到了柜台前面,颇为诧异地问迪更:“结什么帐?”   迪更指了指伊芙的方向。   “哦,那倒不用,她来我这从来都是吃霸王餐的。”   迪更瞪着眼睛,看了看坐在窗边的少女,又看着面前的老板,突然有些茫然无措。   伊芙看着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76]聚与散(其一)   原本迪更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算是结束了,但伊芙却没有打算揭过,他能感受得到,她很希望自己能够留在骑士院。他在公寓的床上躺了两天,几乎躺到脑袋发昏,就这样度过了假期的后半段,几乎什么都没干。这期间很多人都过来问他关于伊芙的事,有来打听和确认的,也有来挑刺和找茬的,他干脆都予以否认,告诉他们没有这回事儿,他与伊芙根本没什么关系。于是,这些人便兴冲冲地来,一头雾水地走了。   只有林辛知道事情全部的来龙去脉,迪更把几乎所有事都告诉了他。林辛对此并没有发表任何看法,只是与伊芙一样,对他决定离开骑士院这件事感到惋惜。   节后开课的第一天清晨,迪更与林辛的公寓门外便响起了咚咚地敲门声,那声音很急,林辛连忙起身去开门,连鞋子都没来得及穿。   “喂,快把迪更给叫起来,伊芙在楼下等着他呢!”来人名叫斯米尔,也是三组的学生,信莱格省人。看着他那焦急的模样,林辛连忙跑到了迪更那屋,斯米尔也紧随其后。迪更没有锁门的习惯,两人进了门便开始抓着他的肩膀摇晃起来,见他依旧磨磨蹭蹭,又把他从床上直接拽了下来。   “你快点啊,伊芙还在楼下等你。”斯米尔对迪更说道。迪更原本还有些睡眼惺忪,可一听到伊芙的名字便直接清醒了过来,一把夺过林辛手中的制服,胡乱地开始往身上套。   “你不是说你们两个没在交往吗?”斯米尔质问道:“可我怎么听伊芙的意思,你们两个好像还有戏?”   “我不知道,别问我。”迪更一边穿衣,一边将牙刷塞进嘴里。   “你说她怎么能看上你?”斯米尔依旧在一旁喋喋不休,“现在的小女生是不是都喜欢岁数大的,这算是恋父情结吗?”   “去你的。”迪更踢了他一脚,“不会说话就别说。”   收拾妥当之后,迪更在第一时间跑到了楼下,伊芙正站在门口的一处种着花草的栅栏前。她今天穿着一身训练所制服,迪更还挺喜欢看她穿这身黑色常服的,觉得比穿学院的裙子好看。这身原本庄重的制服穿在她身上竟会显得她的脸是那样的精致而俏丽——谁让她长得这么小。   此时,门口附近围了一些人,公寓楼也有窗户陆续打开,不少人在探头张望。   “你怎么跑到这来了?”迪更正了正衣领,走到她面前。   “你以后可不能偷懒了。”伊芙笑着说。   “什么意思?”   “从今往后,每天早上你都要陪着我一起训练,以后记得要早点睡。”   “你这又是闹哪一出?”迪更有些无奈地朝四周看了看,“还有一个半月,我就要彻底告别这里了,这么做还有什么意义吗?”   “就当是陪我,你不想多陪陪我吗?”伊芙半开着玩笑。   “不想,我现在一看见你就觉得难受。”迪更回答道。   “行了,走吧,那么多人看着呢,别让我难堪。”伊芙说着,便想要去拉他的胳膊,结果却被迪更躲开了。   “好了,别动手动脚。”迪更说道,“我跟你走就是了。”   两人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公寓楼。   “我们现在去哪?”迪更边走边问。   “训练场,陪我对练。”伊芙回答。   “现在?现在连早饭都没吃。这一大早你把我叫起来,就是为了这事?”   “练完再吃饭。”伊芙说道,“我平时都是这样。”   “那好,就今天一天,明天可别再来找我了。”   伊芙并不清楚,该怎样做才能挽回一段即将散场的友谊,尤其是当这种友谊变得并不纯粹之时,是否注定了做任何事都将无法弥补?而对于迪更来说,这是一段注定无法修成正果的感情,当爱慕重新降格为友情时,他是否能克服心中的挫败与羞耻感与伊芙重修于好?   两人都不擅长与别人打交道,而伊芙如今唯一能倚靠的,便是她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从南芬那里重新学来的,对别人的真诚以待。   晨曦熹微之下,剑与剑碰撞的声音在训练场时不时地响起,当一个人能够专心下来做一件事时,内心也将趋于平静。对练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交流的过程。语言的表达并非人类唯一的交流方式,可当语言诞生之后,人也在逐渐淡忘他们之间与生俱来的默契,人对语言的依赖让他们误以为语言是一种最有效的表达方式。   “喂,伊芙,那女人教了你不少东西啊,我现在与你对练怎么感觉那么吃力。”不知不觉间,迪更的情绪也不再那么沉闷了。   “百里琳只教过我迅捷剑的剑术,可没教过我双手剑的技巧。”伊芙说道,“不是我进步了,而是你退步了,你心情一直都不好,势必会影响到你的动作。”   “但你进步了却也是事实,你别老是这么谦虚,太气人了。”几场对练下来,迪更满头都是汗,他将训练剑扔在了地上,自己则直接坐在了沙地上。伊芙走到他身边,也和他一起并排坐下。   “我可能真是缺乏锻炼了。”迪更说道,“自从来到这里之后,本事没学会多少,倒是学会了不少偷懒的法子。”   “偷懒也是一种本事。”伊芙回应道。   两人坐在地上,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见训练场上的人逐渐多了起来,迪更便问她:“还要再练一会儿吗?我们什么时候去吃饭?”   “就现在吧。”伊芙站起身,伸出手将迪更从地上拉了起来。两人手指相扣,直到这时,迪更才注意伊芙此时的行为,虽然他们都戴着练习手套,可从手上传来的感觉却依旧令他有些心痒难耐。   不知从何时起,死缠烂打成了伊芙的惯用手段,以前对付锡林雅是这样,现在对付迪更也同样如此。她每天进行晨间训练的时候,都会顺带着把迪更叫上,他虽然不愿意起床,但他那些朋友却很乐意接受伊芙的委托,每天定时叫他起来,不把他从床上拖下来誓不罢休。   而时间久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比以前更为亲密。伊芙认为那是友谊,但迪更对她的那份爱慕之情却从未被搁置,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似乎一直围绕在他的心头。不管怎么说,事情总是在朝伊芙预想的方向发展,而迪更也恢复了那晚以前对伊芙的态度,有时还会像从前一样调侃伊芙两句。   “你说——”他有一次对伊芙抱怨:“你不想和我交往,却总是赖在我身边,现在别人都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深信不疑,可这对我又有什么意义?”   “总比那天晚上我答应了你,可事后却又反悔要好得多。咱们两个在这方面其实都没有损失,你是怕这种误会会影响我的清白,还是怕你自己以后没人要?”   “现在又不是旧社会,那倒不至于。”   “所以说,借来的马虽然不是你自己的马,但一样可以骑出去给别人炫耀,道理是一样的。在这件事上,我保留了信誉,你也满足了虚荣。”   “听起来是有点道理,不过你这比喻怎么听起来怎么感觉那么怪。”迪更目光怪异地看着伊芙。   “你瞎想什么呢。”伊芙推了他一把,脸色不太好看。   “我原本还以为你对这方面一窍不通。”迪更这下子才真的有些吃惊,“原来你什么都懂。”   “行了,你以前也总说这些没营养的话,不就是想看我的反应吗?我都听得懂,但装傻也装得很累,所以以后就别说了。”   “你竟然——”迪更听她这么说,竟还老脸一红,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了。但内心,知道了少女的一个小秘密,迪更不免也有些窃喜。   十一月份的冬假即将来临,一个半月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在这期间林林总总地也发生了许多事。   教医学和药理学的哈克夫多在节后果然被训练所停课了,学生们写了封联名信,再一次把他捞了出来;伊芙将信交到了训练所的校长手里,还闹了一个笑话——她当时面对骑士训练所的校长时,突然傻在了当场,一时间竟不知该称呼对方为校长还是所长。好在对方并没有因此不快,反而还觉得她这孩子挺有趣。   科密诺也给她回信了,是在十月底回的信,离写信时间的跨度超过了一个半月。读过来信之后,伊芙才知道科密诺现在人在东部城,伊芙的信是从沸蒙转交过去的,所以花的时间久了些。这封信要比写给她女儿的信用心多了,能看出是他本人落笔,写得还是花体字,字形浮夸,不仅读是着费力,还难看得要命。科密诺简明扼要地介绍了一些自己以及茂奇在东部城的近况——听说逻各斯院听过前期汇报后,决定开始着手整顿东部城的银行业以及武装商船方面的问题——这些事似乎茂奇本人从未在给南芬的信中提起过。科密诺的信很长,也没什么营养,总之,他还是和以前一样,面对伊芙时总是在啰里啰嗦地诉苦和抱怨,说他现在忙得脚不沾地,要做的事太多了。除此之外,他还邀请伊芙去自己在沸蒙的宅邸中做客,说自己冬天时会回去一趟,让她务必赏光前来——说得很是客气。而对于他女儿锡林雅的事,他却只字未提。   临近假期分别之时,学生们都开始自发地组织起了大大小小规模不同的聚餐活动,在这个年代,聚餐便是公众最主要的一种社交娱乐方式了。作为新生最受欢迎者之一,伊芙收到了相当多的邀请,可即便是她再喜欢美食,如此强度的聚餐到最后也依旧让她感到苦不堪言,为避免占用过多时间,她只能有选择地参与一些。   在信莱格省乃至沸蒙的学生圈子里,也组织过几次聚餐,有时是在校内,有时是在附近城镇的酒馆中。   有一天晚上,隆科跑到了迪更这边,是为了聚会喝酒的事。   “你们想邀请伊芙,那来找我干什么?”迪问眼前的青年。   “现在谁不知道你和她的关系。”隆科还是那么好说话,“我们沸蒙这边的新生想要聚在一起喝酒,你肯定是要来的,如果她也愿意和你一起,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可没把握能请得动她。”   “她每天那么粘着你,肯定愿意来。”隆科说道,“我的话已经带到,接下来就靠你了。”   青年走后,迪更与林辛两人面面相觑。   迪更突然笑了起来,摇着头对林辛说道:“她那哪是粘着我,我这些日子可是被她折腾得苦不堪言。林辛,你看我最近是不是都瘦了?”   “好像是瘦了些。”林辛说道,“不过看着也精神多了。”   聚会是在山下的一家酒馆中举办的,沸蒙来的学生大部分都很富裕,一人出一点钱便能够包下一整间屋子。当天,迪更与林辛来得早一些,而隆科、恩培特、贝克林与歌莱迪这四人几乎总是同进同出,所以也都在场,斯米尔虽不是沸蒙人,但也算是近邻,所以今天也来蹭了一局。报名来的大概有三十多人,由于今晚主喝酒,所以除了伊芙之外来的都是男人。   此时天色尚早,人还未到齐,先到的人便开始聊上了天,迪更他们也围在一处墙角打起了牌。   “迪更,你最近压力很大吧?”斯米尔突然问。   “我能有什么压力?”迪更有些莫名其妙。   “我总觉得你自从和伊芙交往之后,就老实了很多。”斯米尔对这两人在一起的事似乎总是耿耿于怀,“我原本以为以你的性子,没人能管得住你,但没想到——”他看着迪更,没有继续说下去,但话里的意思很明确。   “是,你说得对,伊芙很优秀,我自认配不上她。”迪更一边码牌,一边说道:“所以我最近才觉得,我们两个其实并不合适,也差不多该结束了。”   在场的人都愣了愣。   “你打算和她……分手?”恩培特试探性地问他。   “不,我哪敢,我在等她把我甩了。”说着,迪更扔出了一张牌。   “有那么痛苦吗?”隆科说道,“两个人相处,有一方确实会处于强势的地位,这也不一定非得是男方,男人让着女人,这也没什么丢脸的。”   “不止。”斯米尔笑着打趣道:“以伊芙的强势来说,迪更现在更像是吃软饭的。”   众人讪讪地笑了两声,考虑到当事人就在一旁,他们虽然觉得斯米尔说得好笑,却也没敢太放肆地表露出来。   正说着,房间里的嘈杂声突然小了许多,迪更回过头,便看到穿着一件深灰色风衣的伊芙走进屋中。她朝迪更等人浅浅一笑,随后将手上的米色针织帽挂在了衣帽架上。   “我听说你们今天是来喝酒的。”伊芙的声音不大,但所有人都能听得见,“不知道你们有谁能喝得过我。”   这话一出口,房间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77]聚与散(其二)   大多数人总是会高估自己的酒量,以至于每一次的狂欢都是虎头蛇尾。   迷迷糊糊之间,迪更望着眼前少女的脸,不禁心生疑惑。   “伊芙,我怎么睡着了?”他抬起头,感觉嘴里干得像是冒烟了一样,“我们现在在哪?”   “你喝醉了。”伊芙揉了揉太阳穴,不仅是迪更,她今晚喝得也有些多。   迪更眨了眨干涩的眼睛,环顾四周,大部分来聚会的学生此时都是东倒西歪地躺在椅子上、趴在桌子上,显然都喝了不少。   “你们今晚还回得去吗?”伊芙给自己倒了杯水,站在窗边漱口。时值十一月份,夜间有些凉。   “我们今晚就不回去了。”一个脑袋从人堆里冒了出来,是隆科,他说道:“让迪更先送你回去吧。”然后又转过头对迪更说:“事情办妥之后可不准跑了,要回来继续——喝……”   “你太小瞧我了。”迪更晃晃悠悠地起了身,去拿自己的外套,后被伊芙拦了下来。   “不用你送,我今天借了匹马,很快就能回去。”   “看来你这是早有计划啊。”迪更笑了一声,就近找了把椅子坐下,嘱咐了一句:“回去注意安全。”   “我倒是担心你们,都这个样子了,还能喝得下去?”   “没什么,睡一觉就好了。”隆科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地笑了笑,“今天邀请你过来可真是失策了,我这回可算是记住你了……”   方才,众人一次次地跟着少女的动作举起手中的酒杯,在她说出的那些令人会心一笑的祝酒词中喝了一杯又一杯,将自己慢慢灌醉。酒量不是靠叫嚣得来的,只有大部分人被放倒了,其水平才能一目了然。   出了酒馆,伊芙骑着马,慢步于夜间的山路上。秋末的凉风吹拂着圣丰岳茂盛的乔木林,带来丝丝的冷意。无数叶子在风中摇摆,飞舞着,发出如海浪般的咆哮。淡紫色的月悬挂在远处圣丰岳城堡建筑的尖塔之上,时不时被斑驳的灰云遮去了面容。人的心在随着季节的变化而沉淀下来,高亢与喜悦的情绪逐渐化为颓然与满足的结合,盘踞在人的内心深处,似忧又似喜。   夜晚的奔龙堡依旧城门大开。伊芙仍旧沉浸于微醺的愉悦之感中,坐在马背上,一路走一路望。似乎自从来到骑士院之后,像这样悠闲独处的机会就少了许多,她有些怀念还在波云庄园时自由自在的生活,但那终归不是属于她自己的。   一个人最无奈也最幸福的事,便是在她的满眼期待之下奋力成长。   假期来临,伊芙也随着众多学生们一起踏上归程。比起伊刻林省较为温暖的气候,她更想念沸蒙城冬季的凛冽寒风与皑皑雪景,毕竟,那里有一个属于她自己的房间,一个她住了五年,里面藏了许多无用小物件的温馨小窝。她坐在蒸汽火车上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明媚原野,心里想的却是卧室中的那张小木床。那张床紧靠着南面的窗户,若是下雨或下雪之时,她就会裹着一床柔软的被子,穿着浅色法兰绒的睡衣,倚靠着床头的枕头,手里捧着一本书看着窗外发呆,手边是一杯热腾腾的茶水或咖啡,门后有时会响起猫的叫声或狗的抓门声,又或者是敏希光着脚在地板上跑动的声音。只有曾经身处于暴风骤雨中,才会明白那时的安逸有多珍贵,若非为了更好地活着,谁又能心甘情愿砥砺前行?   与二月底入校时的感受完全不同,由于假期的来临以及即将归乡的喜悦心情,大部分人都表现得很亢奋,车厢里总是吵吵闹闹。似乎是因为受到车厢狭窄的空间所影响,社交距离变得比平时更近,女生之间的举止也变得越发亲昵与不着边际,尤其是当阿坎露像个醉汉一样搂着她的脖子亲了她一口并哈哈大笑起来之后,伊芙才终于明白过来——这些人现在是在仗着女性身份的优势光明正大地占着自己的便宜。但伊芙本人对这种左拥右抱的行为十分受用,可同时又有些唏嘘,她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一位老皇帝,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难说,如今伊芙对于同性间的冲动是作用于心理层面还是生理层面上的更多一些。   随着火车向着终点开进,不少学生都在中途下了车,车上开始冷清了下来。似乎随着人数减少,少女们也找回了自己的理智,总算能安安静静地坐下来喝茶聊天了。   艾薇拉打算一直留在公寓,一直住到明年开学,好在有蒲公英陪着她,倒也不会太过孤单。伊芙原本想带着她回庄园,但南芬却并不建议她这么做,这让伊芙有些意外。南芬拒绝的原因也很简单,也很直接——因为艾薇拉是贫苦人家的孩子。南芬的意思是,对于一个穷人朋友,你能给予她的最真实的善意就是同甘共苦,而绝非施舍。若一个人最大的愿望是顿顿饱饭,当他看到富人家的猫也能大鱼大肉时,即便他品德有多么高尚,却仍不能阻止自己内心滋生出的负面情绪——美德是富人的帽子、是穷人的包袱、是善人的食粮、是恶人的外套、是一无所有者唯一的财富。若你给予饥饿者一顿终身只能享用一次的大餐,其结果只有两种,要么他为此回味一生,要么痛苦一生。南芬的大道理大体上是来自她娘家的祖训,她在信里写了一大通道理,于是伊芙也就放弃了带艾薇拉回庄园的想法。   或许是因为下雨的原因,来羽桐城接站的人不算太多。伊芙没有多少行李,只带了一个小箱子,里面装了几样并不走心的小礼物准备拿去送人,其中还有一本连她自己都看不太懂的《微积分及运动原理》,里面的内容不仅包含了微分与积分,还有一大段套用了本轮均轮演绎出的大陆及日月运转规律的复杂数学模型推演,这份礼物她准备送给敏希——当然,不是给她看的,恶作剧的成分居多。   列车晃晃悠悠地在车站中停了下来,雨下得有些大,但车厢门附近还是聚集了不少的人,他们打着伞,喊着一些伊芙熟悉的或不熟悉的名字。她与几位好友也就此分别,离开了车厢。阿坎露与一位身材高大的男人拥抱在了一起,两人容貌相仿,那人是她的哥哥;锡林雅被佣人接进了一辆漆黑色的三驾马车中,十分高调地驶离了车站;隆科与他的三位伙伴则是飞奔着跑出了车站,一会儿便没了踪影,不知去了哪里。   林辛与迪更两人并没有与伊芙坐同一班火车回来,不知是否是在有意躲着她。   刚下梯子,便有一个人影飞奔了过来,扑到了伊芙的怀里,一直咯咯地笑着。不用猜也知道,与自己抱在一起的姑娘就是敏希,近两年不见,她的个头又窜了不少,如今快要有一米七了,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   “姐姐!”她搂着伊芙的脖子,蹦蹦跳跳的,声音还像以前一样清脆。南芬打着一把大伞,就在她们身后捂着嘴笑。   “大哥,快过来呀!这边这边——”敏希又朝着身后挥舞着手臂大声喊着。   伊芙这才看到此时正站在月台一角的鲁格。他朝这边晃了晃脑袋,将手中的烟蒂扔在了水洼之中,一路小跑着并撑起伞来到了这边。   “你怎么还抽烟啊。”敏希有些嫌弃地看着自己这位亲哥哥。   “这雨一时半会停不了,别光顾着说话了,我们赶紧上马车吧。”这位高瘦的金发帅哥今天只穿着衬衫与马甲背心,伊芙看着都觉得冷。   “你把伞给我,我要和伊芙姐姐一起打,你身上有烟味,去找妈妈吧。”敏希说道。   于是,鲁格只好把伞递给了妹妹,自己则接过南芬手里的伞。   敏希从小就是出了名的人来疯,如今的性子也依旧没变,活泼得很。她打着伞挽着伊芙的胳膊走在前面,步子迈得飞快,还左摇右晃的,若不是伊芙受过百里琳的平衡感训练,今天就非要被这小姑娘摔进泥里不可。两人跌跌撞撞地跑到了大路上,嬉闹不停,伞也几乎成了摆设,伊芙只觉得自己的后背已经被雨水浇了个透,头发也湿了大半。身后,南芬的不快几乎都写在了脸上,若不是敏希是从自己肚子里出来的,她都有些怀疑这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亲生骨肉。   四个人一起上了马车,南芬终于忍不住又开始数落起了自己这个永远长不大的闺女,而敏希则是抱着伊芙的腰一直嚷嚷着不让南芬继续说下去,坐在南芬身边的鲁格却是吹着口哨,一副铁了心要看这对母女笑话的模样。   “行了,你就别总是骂她了。”不得已,伊芙只得为敏希求情。   “对呀对呀,越骂越傻。”敏希将脸埋在伊芙的背后,也附和道。   南芬终于被女儿这句话给气笑了,忍不住伸身手去掐她的腿,敏希一边叫疼,还顺手在伊芙的腰眼附近乱抓一气,于是伊芙也跟着叫了起来,车厢里顿时乱做了一团。   茂奇以前还半开玩笑地说过,这两人就是天生的母女,南芬年轻时与敏希的性格很像,所以她现在看到敏希这幅模样才会气得牙根痒痒。   伊芙这时也突然理解了南芬为何还想要孩子。对于像她这样的传统女人,丈夫就是家中的支柱,而丈夫不在的时候就要靠儿子;在那样一座气派的大宅子里,只有人多了才不会显得空旷,只可惜敏希年纪还小,鲁格也远没有成家的打算,而自己,那就更别指望了。总之,南芬想当祖母的愿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法实现,把希望寄托于别人,那还不如她自己来。   波云庄园还是老样子,后院的树被锯了一棵,就是鲁格一年前围着打转的那棵,听说是因为夏天闹了虫害;大厅里添置了一些新家具,壁炉也被重新砌过了,看起来比以前整洁多了;除此之外,一楼房间里还多了一架自动钢琴,能弹奏出许多一人无法弹出的复杂曲子,敏希放着这些曲子,非要拉着伊芙跳交际舞,结果因为地板太光滑,敏希一不小心便滑倒了,顺带着还把她也一脚铲翻在地。   敏希去了一趟国外,两年未见,回来之后却似乎更黏人了,平日里总是与伊芙形影不离,连出门也从来不问去向总是要跟着。她从哈坦那边给伊芙带了不少礼物回来,大部分都是衣裙和鞋袜,甚至还有一些风格大胆的内衣,对此,伊芙只能照单全收,若是让南芬发现她买了这些东西回来,肯定也少不了一顿收拾。除此之外,敏希还抄了不少当地的点心方子回来,倒是难得地让南芬大为夸赞了一番,不过这种行为却让伊芙与鲁格以及敏希本人遭了殃,由于家里总有吃不完的点心,南芬就给他们分派了指标:要么他们能把这些点心送出去,要么就自己消化掉——可关键是这些点心质量参差不齐,并不是能拿出去送人的东西。   吵吵闹闹的日子一直在庄园中持续着,有这样一位敢想敢闹的姑娘在家里,着实是趣事不断。 [78]克拿卡夫妇(其一)   科密诺·克拿卡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大儿子和二女儿是早年间第一任妻子生下来的,而锡林雅在家里排行老四。   科密诺有过两任妻子,这两位妻子都很漂亮。前一个是位富家小姐,在当年科密诺还是个穷小子时便看中了他,背着家里从东部城偷跑出来与他匆匆结了婚,两人那时也不过十五六岁。科密诺就是靠着她从家中带出来的那笔钱逐渐发达起来的。   科密诺以前曾对伊芙说过,他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便是自己的第一任妻子。他还记得她的模样——鹅蛋脸、下巴上有一颗痣,波浪卷的栗色长发,个子不高,一双小手又滑嫩又丰满,看自己的眼睛总是亮晶晶的。科密诺长得像他父亲,膀大腰圆,脖子从小就比别人粗,有人说他长了一副好色相,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若是像以前一样是个穷小子,那还能克制,因为他心中永远都充满了对金钱的强烈渴望,再容不得其他,可当他有了钱之后,人也就开始变得放荡起来了,开始四处寻欢作乐。由于妻子对自己丈夫太过信任,以至于东窗事发,事情发展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时,她便受了极大的打击,直接病倒了。旧时封建社会的女性常常出现一种被称为歇斯底里症的疾病,其发病症状多种多样,健忘、恍惚、频繁晕厥、鬼哭嚎叫……几乎任何反常的举动都可以被归纳为其病征之一,而出现这样的情况多是因为当时女性所遭受到的阶级压迫与暗无天日的生活环境所致。事情败露之后,科密诺的第一任妻子便是被诊断出得了类似的病,她变得渐渐不能说话,头发变得枯槁,皮肤变得暗淡,生命正在逐日消逝,而对此科密诺毫无办法。在自己的母亲去世之后,大儿子伊米诺恩也和自己的父亲闹翻了,他向治安所“告发”了自己父亲的罪行,说是他毒杀了自己的母亲。虽然那时伊米诺恩才十四岁,但检察院并未对此事掉以轻心——科密诺当即就被立案拘捕,关了一个多星期,后来却因为证据不足而未被发起公诉,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不知是出于对亡妻和子女的愧疚,还是其他原因,科密诺对儿子这种十分冲动且武断的行径并未生气,但相应的,却也没有换来儿子的感激之情。伊米诺恩在十岁之前,便一直由母亲照顾,像一个农家小子一样邋邋遢遢地长大,直到科密诺的生意有了起色,他们搬了一处又一处,才渐渐脱离了贫民的生活。科密诺那时一直忙得脚不沾地,伊米诺恩则觉得自己的父亲并未尽到做父亲与丈夫的义务,尤其是当他年纪再大一些,能够听懂邻居们那些不无恶意的闲言碎语又或是蜚短流长时,其心中那颗包含着恨意的种子便开始生根发芽;而直到自己的母亲不明不白地死去之时,这种对父亲的怨恨便达到了最盛。莉恩塔雅——即锡林雅的二姐——那时候才十一岁,比伊米诺恩小三岁,她有心想劝两人和解,但这并不是一个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所能做到的。   在第一任妻子去世两年后,科密诺就迎娶了自己的第二任妻子——依露伦·叶阑多,是个高挑而美丽的金发女人,当时科密诺最迷恋的就是她身上那在芸芸众生之中难得一见的知性与优雅气质。依露伦嫁过来时刚20岁,足足比科密诺小了12岁。她有一个在逻各斯院东院(即元老院)任职长老的外祖父,名叫魏斯德·潘温;还有一个做初级事务官的表侄子,司乜恩·潘温——也就是伊芙去年秋参加座谈会时在努斯门口碰见的那位年轻人。科密诺与依露伦结婚当年便有了一个儿子,取名为斯托恩;次年又得一女,取名锡林雅;又过了三年,他们最小的儿子也出生了,名为奥利德恩。依露伦是一位强势又大度的女人,她出身书香世家,颇有见识,自从她嫁过来之后,科密诺的行为举止也就有了肉眼可见的改观,从一个不可一世的暴发户蜕变成一个沉稳内敛的成功商人。凭借着妻子对于政治及时事的敏感度,其经营的生意也就变得不单是为了敛财,他的目光变得长远,且能顺势而为,渐渐地赢得了逻各斯院的信任,结交了不少官方的朋友。依露伦与南芬关系亲密,通过自己的妻子,科密诺也有幸认识了茂奇这位共和国家喻户晓的名人,当时他38岁,茂奇35岁。如今,科密诺的买卖遍布各国各处——学校与医院、运河与铁路、私人银行、钢铁及煤炭……能赚钱的地方都有他,但尽管如此,他仍喜欢自称为香料商人,这只是因为他早年间确实是干这行当的。   在头几年,大儿子伊米诺恩在依露伦的耐心劝导下竟然奇迹般地与他的父亲有了和解的势头——对于十六七岁年纪的伊米诺恩来说,二十岁出头的依露伦并不像继母,更像是一位姐姐,她说的话他都愿意听。但好景不长。儿子的性格多少都有些像父亲,伊米诺恩正值少年血气方刚,依露伦当时还怀着锡林雅,可即便是大着肚子,伊米诺恩依旧觉得她很迷人。等到有一天,他在梦中梦见了依露伦,梦到自己正与自己的继母做那种事时,他才真正醒悟到他对依露伦的依恋究竟意味着什么。他从梦中醒来,不禁又羞又恼,开始一巴掌一巴掌地扇着自己的脸,直到双颊红肿,嘴角溢血。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理性随着意识一同沉沉入睡,谁又能在梦里阻止那一直被压抑的欲望去灌溉他永远得不到满足的心田?即便是知道这只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他却还是羞愧难当,责怪自己为何会有如此肮脏龌龊的想法,他觉得自己一定是病了,就像自己那苦命的母亲一样得了癔病。   伊米诺恩从这时起便逐渐疏远了依露伦,同时心中对父亲的怨恨也转化成了一种难以启齿却又更加深刻的嫉恨。而当伊芙来到克利金之后,这对父与子的矛盾更是日益激化,直到三年前的某一天突然爆发开来。   自从被行为乖戾的儿子送进过一次大牢之后,科密诺便有了时常会更改遗嘱的习惯——又或者说是更新。在设立遗嘱时,只有他本人以及两位德高望重的公证人在场,不会再有第四人。有一天,伊米诺恩见到公证人到访,便猜到了他们此行的目的,于是决定伺机偷听。科密诺对这件事很重视,因此总是做得很隐蔽,一般是在主宅三楼的一间书房里进行,平时都是锁着,钥匙只有他自己有。可他却没有料到,伊米诺恩为了偷听,竟然从楼顶爬进了敞开的窗户中,先一步藏在了书房里,谁都没有发现。遗嘱是以书面为准,但从公证人与父亲的对话中,伊米诺恩还是听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内容,在遗嘱受益人里,他听到了一个陌生的名字——伊芙·哈维因。   伊米诺恩对他父亲的私生活十分敏感,从潜意识里,他并不想看到父亲背叛依露伦。对于这位未曾谋面的受遗赠者的身份,他有许多猜测。考虑到科密诺与依露伦在五年内就有了三个孩子,伊米诺恩很难相信自己的父亲在这么多年沾花惹草的时间里不会留下一个非婚生子女在外面,所以他不能不怀疑那个名叫伊芙的女人是老头子的私生女。伊米诺恩在暗地里调查了这位伊芙·哈维因,而得知她的年纪之后,伊米诺恩却开始迷茫了——伊芙与斯托恩同岁,而斯托恩是依露伦的第一个孩子。伊米诺恩觉得科密诺不可能有这样的精力与胆量在结婚第一年就背叛自己刚过门的妻子,所以他否定了自己最初的看法。于是,此人的身份便又指向了另一种可能,即他的情人。在远远地看过伊芙的长相之后,伊米诺恩更是肯定了自己的猜测。他没有去当面质问伊芙,因为他觉得女方或许也是受害者,据调查,此人家世良好,不大可能去贪图科密诺的钱财。   伊米诺恩的可悲之处在于,他一直对他的父亲抱有极大的偏见,以至于其思考问题的方式也变得十分局限,无法容许其他可能。在一次家庭晚餐中,他仗着自己有了老头子的把柄,便开始指桑骂槐说起了家庭责任的问题,他本意是想试探和警告,结果却意外地惹怒了科密诺。两人在饭桌上吵了起来,而面对科密诺的数落,伊米诺恩也终于忍无可忍,当着所有家人的面将那些一直压在自己心头上的秘密、以及在科密诺看来近乎无理取闹般的恶意揣度一同抖落了出来。那天晚上,面对伊米诺恩的指控,科密诺的表情十分精彩,由于他对此事毫无防备,是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便无法在第一时间做出有力的反驳;而相比之下,伊米诺恩的言之凿凿则更加令人信服,这让他的兄弟姊妹们以及依露伦都有些难以接受,且在震惊之余也同时陷入了猜疑与担忧之中。当天的晚餐在沉默中结束,次日,依露伦便带着三个半大的孩子离开了宅邸,去了自己父母那里暂住。   依露伦并非是对自己的丈夫缺乏信任,只是科密诺确有先例,即便是结婚以后也未完全杜绝其浪荡的行径,所以她不得不对这件事先做出谨慎的回应。这是一种对孩子的保护,也是一种对丈夫以往不检点行为的无声抗议。虽然伊米诺恩是个正直善良的男人,但在触及到有关科密诺的事时,他向来都有些神经质,因此依露伦只信一半,即遗嘱的那部分内容。伊芙她也是见过的——是南芬经常挂在嘴边的宝贝女儿,其人年纪虽小,却知情达理,聪明过人,她绝不会与科密诺有任何瓜葛,这一点依露伦确信无疑。   原本她是想在娘家多住几日,可她上午刚到,科密诺中午就跟了过来,还厚着脸皮同自己的父母吃了顿午饭,让依露伦哭笑不得。科密诺当着岳父母的面祈求依露伦原谅,且姿态放得极低,这不仅让依露伦感到十分意外,就连她的父母也不得不出面帮衬一下,为自己这位平日里在商界呼风唤雨的女婿说几句好话。科密诺说,在涉及遗嘱的问题上,他确实做得不够好,以后都会同她一起商量,而至于伊米诺恩说得那些话,他也劝她不要信。依露伦虽然对自己的丈夫依旧有些怨气,但还是没有在这件事表现得过于强势、挟以自重,她当即表示今后不再追究此事,但最后还是在娘家住了几天才回去。   这件事对夫妻之间的感情并非没有影响,尤其是当丈夫远不如他的儿子诚实,而父子两人却又各执一词的时候。感情的裂痕虽然细微,却实实在在的存在,依露伦有时就会想:是否的确如伊米诺恩所说的那样,科密诺的第一任妻子是被他亲手毒杀的?如果他另寻了新欢,自己是否也会落得如此下场?当年他与自己结识,那份自己青睐的沉稳与从容,是否也是他商业图谋中的一部分?   依露伦极力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但消极的思想的确是会传染的——从科密诺的第一任妻子传给了伊米诺恩,现在则是依露伦,后来又到了她的女儿锡林雅。作为依露伦唯一的女儿,锡林雅能感受到自己母亲那深藏心底的忧虑。   近来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给了锡林雅很大的冲击——自己那温柔和善的大哥突然说,严厉的父亲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刚正不阿,他在外面勾三搭四,而其中一位还是父亲曾经作为榜样与自己经常提起的那位叫伊芙的同辈人,如此“事实”让她既反感又恶心。即便是后来母亲向她解释了事情的原委,她也依旧对此耿耿于怀。大哥伊米诺恩被父亲赶出家门,父子二人彻底决裂;二姐莉恩塔雅为此伤心落泪,多日不展笑颜;母亲也不复以前那样精力充沛,还多了一个偏头痛的病;而父亲,父亲的管教更加严厉了,甚至开始不近人情,像是在强调自己一家之主的威信与专横。   锡林雅对伊芙的反感始于叛逆期时对优秀同龄人的天生敌意,而几年之后,家中所发生的一切变化足以让她曾对伊芙所产生的朦胧恶感变为有理有据的憎恨,在真正接触到伊芙以前,她确信自己的报复将会是师出有名的。   人总是会被冲动与欲望所驱动,在最缺乏理性的时候去做他们本应谨慎处理的事,最后让事情越变越糟。因为失去母亲而终身缺乏安全感的伊米诺恩,眼见父子相残却无法阻止的莉恩塔雅,深陷原生家庭矛盾的斯托恩、锡林雅与奥利德恩,以及在家庭与事业之间忙得焦头烂额的科密诺——一个看似结构简单的家庭,也依旧会有一些因钱财或感情所引发的复杂矛盾。在克拿卡家,也许真正的家庭支柱并非是商业大亨科密诺,而是默默付出的依露伦。只有她才真正领悟到了生活的本质,她用自己的柔软包裹起家族成员们的锋利棱角,好让他们不再互相伤害。她知道,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方式不是对立,而是无条件的包容。家庭成员们要设身处地地为对方谋得幸福,大家才都能得到幸福——但为此,她也必须承受着别人看不到的压力。 [79]姐妹之间   这天下午,天空开始飘起了雪花,但户外还不算太冷,雪一落地就不见了。   尽管敏希两个月后就要过十七岁的生日,但性格方面却依旧像个孩子,和以前一样,她对于有关“冒险”的事总是显得格外热衷。   经过敏希的一顿软磨硬泡,南芬终于将仓库的钥匙给了她。小姑娘兴高采烈地拥着伊芙推推搡搡地出了门,一路去到了别墅附近的地下室仓库里,准备在这里寻宝。   茂奇在仓库里堆放了很多东西。那些坏掉的、只用过几次的,又或者是用不上的东西,他都会暂时搁置在这里——浪费是不好的行为,但如果把东西放烂,全都变成垃圾之后再丢掉,那就又是另一种性质了。在东西完全坏掉之前,人们相信它们总有一天能够派上用场,可当这些东西扔进仓库时,他们却是连同对这物品存在的记忆一同锁进了库门之中,再也想不起来了。   此时,两个女孩穿着一身旧衣和围裙,头上裹着方巾,脸上遮着面纱,踏进了这蛛网与灰尘遍布的地下室中。伊芙将两盏提灯挂在了中柱的钉头上,勉强照亮了整个地下仓库。几个小小的黑影在墙角附近流窜,敏希放下手中的水桶,连忙拿着抄网上前探查,结果却是一无所获。伊芙将手中的长把笤帚举过头顶,把身边的蛛网和灰网一扫而空。眼见着几只盲蛛与蚰蜒从头顶的砖缝中摔落至地面,在脚边飞快地爬过,伊芙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差点把手里的笤帚扔在了地上。敏希是以打扫仓库的名义骗来的钥匙——这样的脏活无论如何也轮不到她们来干——南芬知道自己女儿是打的什么主意,于是也就无奈同意了。   “这里有好多老鼠。”敏希的声音在地下室中显得格外响亮,“真应该把家里那几只懒猫带过来帮帮忙。”   “你把它们带过来,那估计回去之后就可以直接扔了。”伊芙边打扫边说,“这里太脏了,又是虫子又是灰的。”   “是啊,我都没想到,这里竟然会这么脏。”敏希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拍打着身前的一处杂物堆。   “如果茂奇在家的话,这里还能通通气……”   正说着,一只老鼠飞快地窜出了杂物堆,朝着伊芙那边冲了过去,伊芙没有多想,直接一脚踩了上去。坚实的鞋跟将这只老鼠踩了个扁,脚下传来的是软绵绵的反馈,令伊芙心中升腾起一种既反感又爽快的感觉,这种杀生的行为似乎又与打猎时的感受不同——并非是为了获得战利品,而只是为了消灭。   “真恶心……”敏希皱着眉,用木棍将被踩扁的老鼠挑起扔进了装了半桶水的水桶中。   “这里也没什么有意思的东西,你非要来这。”伊芙随手打开一口箱子,在看到里面堆放的锈迹斑斑的农具之后,便又关上了盖子。   “我其实是想过来找一样的东西的。”敏希说。   “你要找什么?”   “现在还不能说,等找到之后。”   “弄得还挺神秘……”   仓库的空间不小,在清理出一片干净区域之后,伊芙将一块干净的篷布铺在了地上,作为临时放东西的地方。   旧的事物留存着人的记忆,能让人想起那些早已忘记的昔日琐碎,曾经看起来稀松平常的日常生活,仿佛带着发酵后的酒香弥漫而来,令人一时沉浸其中。   “姐姐,还记得这个吗?”敏希举起一个灰扑扑的东西,在手里晃了晃,“咱们以前玩过的球……”那球如同一块泥巴一样被拍在了地上,没有一点弹性。   “是你一直用来扔我的那只吗?”伊芙打趣道。   “哈哈,就是那个!”   伊芙从一捆铁器中抽出了一把锈迹斑斑的小剑,在手中掂了掂重量。当年敏希也想学习剑术,但学了几天就放弃了,毕竟系统性的训练哪有四处乱挥有意思。   “姐姐,快来帮忙——”敏希蹲在一堆杂物中间,朝伊芙这边挥了挥手。两人合力将一口箱子拖了出来,费了不少的力。   “这是什么?”伊芙问。   “是以前的书。”敏希打开箱盖,一股樟脑的味道扑面而来,箱子里有许多已经发黄的书籍,在这个年代,书还挺值钱的。   两人将书一摞摞地搬了出来,就坐在铺好的篷布上,借着昏黄的灯火翻看起了这些旧书。这些书籍中有画册,有小说,有笑话集,有笔记,有些书本里还夹着零零散散的故纸。这些书都是敏希以前喜欢的书,如今再看到这些东西,她颇有些爱不释手,随意拿了几本书就开始翻看起来。伊芙也拿起了一本克利金语识字手册,看着那上面带有音标标注的短语,她也回想起了刚来克利金时的情景——那时候为了能不依靠道具听懂别人说话,她可是拼了命地学习克利金语。这本手册的书页上密密麻麻地标注着拉丁字母拼音与汉语注释,此时看到这些既熟悉又陌生的文字符号,她的心中也是感慨万千。伊芙一页页地看着这些文字,仔仔细细地在心中默念着,似乎是在确认自己并没有忘记这些字的读法与写法。她并不是一个念旧的人,但此时此刻却也不禁怀念起曾经的光景,如果不是这些东西,她几乎快要忘了自己过去生活的样子了。敏希拿着一本笑话集,一遍看一边笑,随后,她从书堆里挑出几本书,放在了一旁,打算把这些带回去重温一遍。伊芙闲着没事,便一直坐在原地看书,而敏希则继续在仓库里翻找起来。不一会儿,她便又搬来一样东西,是一个近两米长的长条木盒,她将木盒打开,里面是一卷花花绿绿的东西。   “这就是你今天要找的东西?”伊芙问。   “对呀,这是以前小叔送的东西,妈妈总觉得小孩子玩风筝不安全,所以就把它给收起来了,说等我长大之后再还给我,结果现在都过去六七年了,她自己却把这事给忘了。”   “放在这里这么久了,还能飞吗?”伊芙摸了摸里面的布料,似乎是一种类似人造纤维的伞布制成的,看不出有损坏的地方。   “改天我们试试。”敏希将这盒子也放在篷布上。   两人又在杂物堆里倒腾了一阵子,翻出了一些奇奇怪怪的小物件,都放在了篷布上。这其中也有伊芙感兴趣的东西,比如一组铁架和小铁炉,似乎能用来架锅或者烤肉;还有一箱马口铁的牛肉罐头,看日期距今也有十多年了,不知还能不能吃。这些零零散散的工具一时间又勾起了她野营的兴致,或许该找个时间来一次冬季露营了。   敏希抓了几只大老鼠,都扔进了水桶里,老鼠在水面上扑腾着,沿着铁桶的边缘绕着圈爬,细小的爪子不停地扒着铁皮,发出沙沙的声响。若是一直放任不管,这些老鼠恐怕一时半会死不了,伊芙觉得这声音听着烦心,于是便用木棍将一只只老鼠都按进了水里,随着那老鼠临死时吐出的气泡与尖叫声,这些小动物也终于没了生息。   敏希又从里面拖出了一样东西,叮叮当当的响声引起了伊芙的注意,她看女孩拿得吃力,于是也过去帮忙,这才发现她手中拿的是一副马鞍。   “这是……双人马鞍?”伊芙看着这马鞍的形状,有些不太确定。   “肯定是了,不然谁的屁股会长这么大?”敏希将马鞍交给了伊芙,又从箱子里将其余套件也依次捡了出来,“这个能用上,我们也给带走。”   仓库里此时已被翻得一团乱,但两人玩得有些累,于是也不打算收拾了。她们锁好了门,将该带走的东西都搬到了门口的小独轮车上,一次性运回了别墅。天色渐暗,雪在地上铺了薄薄的一层,就连此时也依然在不急不缓地下着。敏希在推车时玩心不减,七扭八拐地用轮子在地上压出大大小小的弧线,伊芙跟在她身边,原本五分钟的路程两人硬是走了将近半小时。   一回到家,敏希便拿着风筝朝南芬炫耀,似要对自己的母亲大肆批评一番,而南芬只是无奈地笑着,把敏希推出了大门,强制她脱下身上脏兮兮的围裙。   “这东西……”南芬在看到那双人马鞍的时候,表现得很惊讶,“你们怎么把这东西都给翻出来了?”   “看到了,就拿出来了呗。”敏希眨着眼睛,看着自己的母亲。   南芬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像是在笑,又好像很尴尬。   伊芙看着那马鞍,问道:“你和茂奇以前是不是……”   “行了,你们两个。”南芬打断了伊芙,看她那表情,似往事不堪回首。她指着两人说道:“你们两个快去洗澡,太脏了……”   两人被南芬赶进了浴室里,房间里暖烘烘的,大浴缸里已经放好了热水。   伊芙还站在门口愣神,敏希却已经帮她解开了衣扣,并将她推进了浴室里。   “这才多久没见,怎么还开始害羞啦?”敏希一边替她宽衣,一边打趣道。   两人脱了衣服,挽好了头发,一起并排坐在了浴缸里,水温不算太烫,但敏希还是大呼小叫了一阵子才安稳地坐下。   在这个世界上,伊芙似乎只能接受与敏希像这样“坦诚相待”了。她当年极力拒绝与南芬一起洗澡,却不得不被迫在洗澡时照顾幼小的敏希,给她擦拭身体。可最近几年,敏希发育得很快,这让伊芙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只把对方当成是小孩子看待了。   “别担心,你这么漂亮,以后肯定会大起来的。”敏希见伊芙一直盯着自己的胸口发呆,于是在她耳边轻声安慰道。   伊芙缓缓转过了头,只装作没有听见这句话。   有时候,伊芙也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迷茫。现如今,她对女性的冲动似乎随着生理因素不再像以前那样强了,但同时她也不打算去喜欢男人,在两性方面,她如今颇有些无欲无求的感觉。   人对感情的需求比一般动物要复杂得多,或许有一天,会出现一个让她满意的人也说不定。   一只滴着水的红苹果凑到了伊芙的面前,她接过苹果,很轻松地将它掰成了两半。   “我要没核的那半。”敏希很自然地拿走了小的那份。   自从两人相遇以来,同样的场景不知重复了多少次,她们就像一对亲姐妹一样默契,有着许多只有她们自己才知道的互动;她们之间也有过几次争执,但那样的争执只能算是一种调剂,是一个能够让她们更加了解彼此的机会,冲突不会让她们之间的感情破裂,只会让她们在和解之后变得更加亲密。   裹紧了身上的浴衣,伊芙也觉得有困倦了,在草草吃过晚饭后,便打算回屋休息。可等到回房之后,她才发现自己的床已经被人占领了。   “今天天气太冷了,还是两个人睡觉舒服。”敏希此时正裹着被子,只露出两只眼睛。   窗外的雪渐渐大了起来,看样子一时半会也不会停下。伊芙关上房门,熄了灯,侧身挤进了被窝里。脚下似乎还放了热水袋,暖烘烘的,舒服极了。敏希总是喜欢睡在床的里侧,现在也是一样。   房间里没有遮挡窗帘,有雪的夜通常很亮,两人的手在被窝中紧紧扣着,都在看着窗外的落雪发怔。   “敏希,你觉不觉得……床都快挤不下了。”安静的房间里,伊芙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那就把我的床也搬过来。”敏希说道,“我在学校就是这么干的,可有意思了……”   借此机会,敏希又说起了她在学校里遇到的那些趣事,一开口便再也停不下来。伊芙听着听着,终于没办法再坚持下去,歪着脑袋睡着了。就算是在睡梦中,她的耳边还一直萦绕着少女口中不断重复的几个承接词:“然后……再然后……最后呢……” [80]克拿卡夫妇(其二)   天微微亮的时候,伊芙便睡醒了。以前她也算是个夜猫子,可如今来到这边之后,却每天都能早睡早起——这也没办法,天黑之后可供娱乐的项目确实不多。   伊芙轻手轻脚地下了床,穿好了衣服。   怕吵醒依旧熟睡的敏希,她没有给壁炉添火加柴,只是下楼将热水袋重新灌好热水,塞回了被窝里,再把被角仔细掖好。   套上外套,穿好靴子,伊芙拎着水壶出了门。雪已经停了,院子里、屋顶上此时都堆满了厚厚的积雪。太阳还没有升起,天空中不见一片云朵,头顶之上放眼望去皆是澄清而深邃的湖蓝,配合着脚下无边无际的洁白,看着倒像是人生活在云端之上。   侧门那里有了动静,女佣人带着推雪铲从房间里出来了,她向伊芙打了个招呼,便开始了自己今天的工作。大概是怕吵醒女主人,她的动作很轻,除雪的进度很慢。南芬一般起得都很晚,基本上要到八九点钟才起,尤其是在冬季天冷的时候。在这一点上,敏希与她确实很像。伊芙倒是很庆幸南芬起得晚,她太能干了,连仆人们都会因此自愧不如。   在后院训练了一会儿之后,伊芙就有些耐不住性子了,倒不是因为天气的原因,而是因为科密诺邀请她上门做客的日期就在今天。她将训练剑放在了一边,开始漫无目的地在后院游荡,在雪上踩满了脚印;随后又开始踢树,将每棵树上的积雪都抖落下来,一时间竟也玩得兴起。   活动得久了,身上便开始出汗,见时间差不多了,伊芙就打算往回走。看着这满目狼籍的后院,她竟然还隐隐有些得意。   伊芙想从前院绕回去,却发现后门是打开的,金发的妇人此时站在门口,正笑意盈盈地望着她。南芬身披一件雪白色的狐裘,手里还捧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瓷杯。   伊芙小跑着迎了上去,接过她手里的热饮一口气灌进了肚子里,可可与牛奶的混合,味道浓郁,温度刚刚好。   “你今天怎么起得这么早?现在还不到七点。”伊芙擦了擦嘴角问道。   “科密诺家的那个老管家来了,正坐在客厅呢。”南芬回答道。   “奥勒森?”   “是啊,科密诺生怕你不去,就把他派过来了。”   “你今天跟我一起去吗?”   “不去,这么冷的天,我可不想出门。”南芬俯下身,掸了掸伊芙身上的雪,“你今天早点回来,下雪天就别到处乱走了,晚上给你做好吃的。”   “什么好吃的?”   “奶油包?豆乳蛋糕?脆糖布丁?”南芬每说一样,伊芙就摇摇头,于是她便直接问,“那你想吃什么?”   “想吃蛋羹。”伊芙回答。   “这太简单了,还有呢?”   “那就再来个小羊排……”   “要不要再加个什么点心?”   “不想吃……”   在这样一个静谧的早晨,两人用窃窃私语般的声音商量着晚餐的内容,慢慢地走向了一楼客厅的方向。   奥勒森是科密诺的一位贴身管家,如今年纪至少也有七十岁了,但身体却硬朗得很。听说他以前在羽地盟军中做过大尉,与凯耳人的黑剑军有过多次交手,光从武力上说,或许比茂奇都差不了多少。   奥勒森给科密诺做管家也差不多快有二十年了,依露伦的三个孩子都是他看着长大的,所以从某方面来说,他甚至比科密诺更像他们的父亲。   老人看到南芬带着伊芙进到客厅,于是朝她们微笑着点点头,他此时手里还拿着一小块三明治。   奥勒森对外就好像一位专业而体面的英式管家,平时总是穿着一身熨得笔挺的黑礼服与白衬衫,每次伊芙见到他都觉得他比科密诺更像富翁。虽然奥勒森是个土生土长的摩德萨人,却总是说一口托林翁郡的南方话,当管家的似乎只有这样说话才算专业。   此时,奥勒森倒是没有讲什么礼节——说来也怪,这人总是在主人看不见的地方偷懒,而科密诺却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好久不见,伊芙小姐,您看起来比以前更漂亮了。”奥勒森吃过早餐之后,又端起了他那说戏一般的腔调,仿佛一天的营业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   “您好,奥勒森先生,咱们什么时候出发?”伊芙开门见山地问。   “不急,或者您可以先吃个早饭。”   “您能大致说说今天的安排吗?”伊芙坐在了他对面的沙发上。   “没有什么安排。克拿卡先生是想让您去他那里转转,顺便再随便聊几句。”   “我需要准备点什么吗?”   “什么都不用准备,就像您平时与他相处时的那样就好。”   正说话间,南芬端来了一盘点心,放在了奥勒森与伊芙之间的桌子上,那点心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香味,但伊芙闻着却一点都没胃口,她最近每天都吃这些点心,简直快要吃吐了。   “您尝尝看。”南芬对奥勒森说道,“是敏希从哈坦拿回来的配方,我也不清楚这叫什么,不过味道很不错。”   南芬在沸蒙住了很久,平时说话地方口音很重,可当她面对奥勒森时,却也不自觉地开始说起了官话,听着实在是有些别扭。   “夫人,您的手艺又精进了。”不仅是口头上的称赞,奥勒森也用实际行动表达了他对南芬手艺的肯定——他每张一次嘴,巴掌大小的点心就会消失一半。伊芙就算只看着他吃,都觉得自己饱了。   “咱们待会儿怎么走,坐车吗?”伊芙问他。   “对,马车就停在院子里,一会儿我载着您回去。”奥勒森说道。   这时,门口处探出了一个脑袋,敏希一边揉着眼角一边朝门内张望。   “早上好,敏希小姐。”奥勒森第一个发现了她。   “您好。”敏希看了眼奥勒森,又看着自己的母亲,说道:“我也想去,可以吗?”   她对伊芙的动向十分敏感,似乎是铁了心要和她形影不离。   南芬看着自己的女儿,有些拿不定主意。   “当然可以,十分欢迎。”奥勒森先一步做出了肯定。   敏希听到对方这么说,不禁露出了笑脸。她从门口走进客厅,想要坐在伊芙身边,结果却被南芬推了出去,强制性地带着她出去洗漱换衣了。   等母女二人回来时,伊芙已经眼看着奥勒森已经吃完了整盘的点心。   “我再给您去拿。”南芬显得很高兴,昨晚做的点心能有人吃,这就好像女儿找到了好归宿一样让她倍感欣慰。   敏希一坐在伊芙身边,就开始和她说起了悄悄话。伊芙认真听她说完,然后点了点头,转头看向了对面的老人。   “您……今天好像很忙?”伊芙试探着问奥勒森。   “确实很忙,受先生的嘱托,今天要去很多地方,或许这一天都没时间吃饭了。”   “如果我和敏希自己去科密诺那,会不会帮到你?”   “理论上会省下不少时间,不过今天我是自己赶着马车来的,可能……”   “没关系,您把地址写给我们。”   “可是……”   “科密诺那边您不用担心,他肯定不会怪您。”   听到伊芙这么说,奥勒森也不再坚持,他起身朝着伊芙鞠了一躬,说道:“真是帮了大忙了, 我这就把地址写给您……”   当南芬再次返回客厅时,就看到奥勒森在一张纸笺上写写画画。他不仅写了地址,还在下面画了一个简化的地图,将位置标记得清清楚楚。   “你们这是?”南芬有些不明就里。   “我们想自己去科密诺那,就不用奥勒森先生送我们了。”   奥勒森连忙点头,他看南芬的目光中多了一丝恳切,生怕她不同意。   “你们两个想怎么去?”南芬问伊芙。   “昨天不是弄了个马鞍吗,所以……”敏希抢着回答。   “马鞍?”南芬愣了愣,说道,“那马鞍太脏了,昨天我让人拿去洗了,现在恐怕还没干透。”   敏希张大了嘴,一脸埋怨地看着南芬。伊芙见她像是要当场闹起来,连忙说道:“这事好办,上面垫一块皮革,也能将就用。”   双人马鞍是一种没什么实用性的发明。马的耐力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要是只驮着一个人,跑跑停停都没问题,但若是坐上去两个人,那大体上是跑不起来的,而即便能跑起来,骑手也不会愿意让自己的马承受如此负担。   好在伊芙与敏希的体重很轻,两人都穿着修身款式的骑马装,加上鞍的重量也不超过130公斤。将马鞍固定在马背上并调整好镫的长度后,伊芙便扶着敏希一同上了马。由于伊芙个子较矮,她只能坐在前面,手里扶着缰绳,而敏希则是抱着她的腰坐在后面。两人的身子紧紧地贴在一起,敏希将脑袋靠在伊芙的肩膀上,她的下巴戳得伊芙感觉有些发痒。   “注意安全,早点回家。”南芬站在庭院门口,嘱咐二人。   伊芙挥了挥手,与南芬告别,然后沿着被雪覆盖的大路行进。很快,她们便出了庄园,到达了城郊的小路上。冬季的太阳照在雪地上,四周都是白茫茫的一片,直刺得人眼睛发疼。由于无法准确分辨路面情况,伊芙只能沿着小路慢慢前行,好在道路上已经有了数道车辙马迹,不算难走,这也许是先一步离开庄园的奥勒森留下的。   离开了南芬的视线,敏希便又露出了她贪玩的本性,两只手不停地在伊芙身上乱摸,弄得她几乎无法专心驾马。   “别捣乱,小心摔下去。”伊芙警告她。   于是,敏希很听话地消停了一阵子,可过了一会儿,便又开始朝着她的耳朵吹气,吓了她一跳。   有时伊芙会想,如果自己能有一个女朋友,那感觉会不会就是这样?又或者说,在她与敏希之间,自己才更像是女方?   科密诺在沸蒙的大宅位于沸蒙城城郊以北的方向,按照奥勒森所给的路线,她们沿着东面城墙外的道路前进,这边伊芙还是第一次来。越向北走,地势越高,但坡度平缓,并不算难走。途中还路过一片占地不小的枫树林,在如今的季节,光秃秃的枝桠上都覆满了雪,虽不比秋时红叶漫漫,但也颇为壮观。   伊芙骑得很慢,走了将近三个小时,敏希一开始还在和她说话,可等到过了沸蒙之后就忍不住打起了盹,伊芙察觉到腰间的胳膊越来越松,只好动了动肩膀,把她叫醒。   科密诺的宅邸相当气派,四层高的宽阔别墅呈“凸”字形立在偌大的庭院中央,廊柱遍布,雕琢精致。虽然昨夜刚下过雪,可这里却见不到一点雪的踪影,伊芙不得不怀疑,是不是科密诺的钱已经多到了能够操纵天气的地步。   庭院里有许多仆人,有男有女,都穿着统一的黑色制服,即便是在清扫路面,其举止表情也依旧体面得当,就好像是银行大厅中的侍应生一样。   两人陆续下了马。没了敏希在身后靠着,伊芙一时间还有些不太适应,一阵冷风吹过,只觉得后背凉飕飕的。她们跟在一位管家身后,进了这座高栏环绕的大宅。一路上,凡是附近遇到的仆人都会暂时停下手头上的工作,朝着三人深鞠一躬。如此阵仗之下,伊芙也不禁有些晕乎乎的,仿佛自己活了这么多年,如今才真正获得了应有的尊重。她心下感慨,南芬不让她带艾薇拉回庄园,这决定究竟有多么正确。如今她才真正体会到,人与人的差异究竟有多么巨大——无论在哪种社会,权贵者们都过着一种远超常人的文明生活。科技的进步并不能让机械代替人而发挥其高性价比的服务,因为只有人最了解人,人对人的服务永远都是最高级的。   很难想象,像这样一群高收入的仆者,其中不乏名校毕业生与社会之佼佼,可如今他们却甘愿成为富人家里的一块砖石,在他们完全合法的王国中做一个衣着光鲜的奴隶。主人与仆人构成了一个如此庞大的家庭,每个成员都在其中各取所需、人人富足且安于现状——也许,远大理想一直都是一种口口相传的骗局。   原始人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如今的人在为金钱而丑陋地活着——真正的尊严与体面从未有过,一切都只是为了身体与灵魂能在此时彼刻同时存在——就好像一个邋遢鬼将他藏污纳垢的大衣反过来穿,却从来不打算正视自己的问题,他在向别人展现自己干净内衬的同时,也同时让自己的内在变得更加污浊不堪了。   而唯一也一直拥有体面的人,恐怕也只有克拿卡那一家子了——他们把别人的时间耗费在自己的私事上,让别人庸庸碌碌,好让自己更有时间攫取这世间的财富与资源,以此垄断大部分人的时间与金钱。可这真的能怪到他们自己头上吗?他们与别人同样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既没有钻法律的空子,也没有破坏公共道德,他们只是囤积了太多的资源而已……而这也恰恰是所谓的原则上不容侵犯的私有财产。   或许,孰是孰非,并不是个人能够考虑明白的事,也并非是个人或是整体的错误。人们希望活在一个洛克式的国家之中,平等自由而受庇护,但最终却不得不面临霍布斯的秩序问题,走向互相仇视的道路——在人类社会达到最高阶段以前,类似的矛盾与压迫将会一直存在,也必然会被容忍甚至默许其存在——而更令人灰心丧气的是,所谓的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在这个时代也只能是一种形而上的概念,而非看得见的暨现阶段可以实现的目标。   人之所以会考虑这些问题,也许还是因为他们太弱小了,脱离了社会就很难继续存在下去。   “姐姐?”   敏希握着伊芙的手,将她逐渐飘远的意识拉回到了现实。 [81]克拿卡夫妇(其三)   克拿卡家的一楼大厅十分热闹,当伊芙进门时,里面站着不少人。管家让她们稍等片刻,然后就去找科密诺了。过了一会儿,便看到科密诺从人堆里走了出来,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人。   这位老朋友和往常看起来不大一样,伊芙还是第一次见他穿得如此正式——他的头发打了蜡,服帖地梳向了脑后;曾经有些发白的头发也被重新染黑,仿佛重回青壮可为之时;他身上穿着闪闪发亮的白色缎面礼服,手腕上的金表随着他手臂的晃动时隐时现。还没等人走近,科密诺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嘿,两位小姑娘!”   敏希转过了脑袋,偷偷地朝伊芙做了个鬼脸,表情中略显鄙夷。   “你们可算来了。”科密诺走到了两人面前,“你们来了,我也终于不用再和那群老家伙说话了。”   “你们在谈什么?”伊芙问他。   “你看我们这群人站在一起能谈什么?”科密诺摊了摊手,“当然是在探讨克利金的经济发展了。”   伊芙一听就笑了:“我还以为你要说谈钱。”   “你以为我会谦虚地来个自嘲?”科密诺挑着眉,装模作样地朝着左右两边的人群看了看,然后说道:“但像我这么成功的人,若是来一句自嘲,那别人肯定会觉得我这人太可恶了——瞧他那得意洋洋的嘴脸!”他似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故作惊讶地说道:“抱歉,结果我还是没忍住给自己来了这么一句。”   众人皆是哈哈大笑,伊芙也跟着笑了起来,唯独敏希撅着嘴,她觉得这男人此时的确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有点讨人厌。   科密诺没有介绍身边的人,但其中一部分人伊芙也认识,比如科密诺的小儿子奥利德恩,以及他的女婿维瑟福,还有只见过一面的司乜恩,以及科密诺那几个经常去庄园跑腿的子侄辈等等。这些人大多都是与科密诺沾亲带故的人,也不知为何,他们今天都到了这里。   “你们今天是在这里商议什么大事吗?”伊芙问。   “不是,说实话我都有些意外,究竟是谁把我回都城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的。”科密诺看了眼远处的那一大帮子人,凑近了伊芙,压低了声音说道,“都是不请自来,我也不好直接赶他们走。”   “你去了一趟东部城,就变得这么受欢迎了?”   “不是我受欢迎,是东部城的消息受欢迎。”科密诺说道,“他们是想等着我透漏一点口风呢。”   “那边怎么了,是有大动作?”   “这不好说。”科密诺一听到别人问东部城的事,便会下意识地说出这几个字。他歪着头挠了挠自己的鬓角,说道,“我们还是去楼上吧,站着说话实在是太累人了。”   科密诺朝楼下众人打了个招呼,便带着伊芙和敏希去了三楼,随行的还有他的女婿维瑟福与外侄司乜恩,而其余的大部分人都留在一楼应付一众来访者了。   “本来还想着带你去附近走走,可没想到今天会来这么多人,昨天又下这么大的雪……”一上楼,科密诺便开始不断抱怨起来,此时的他才是伊芙熟悉的那个香料商人。   “你是今天刚回来?而且一回来就把事情都推给奥勒森去做了?”伊芙从他的抱怨中听出了一点门道,她惊讶于对方竟还能挤出时间在这里和自己胡扯。   “不是今天,是昨天夜里,雪下得正大的时候,大概两三点钟。”科密诺回答道。   “那不还是今天?”敏希插话道。   科密诺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也对,严格说来确实是今天回来的。你姐姐说得完全正确——你看她刚才那语气,就好像上司在教属下做事一样,真是太严格了,让人挑不出破绽。”   伊芙被他夸得有些不自在,于是就默默地转过头去看走廊上的灯柱,那些复杂精美的金属装饰设计得颇为艺术,展现出的是一种登峰造极的手工铁艺。   “我这幢宅子很不错吧?”科密诺指着墙上的装饰画,说道,“你看看这些画,和博物馆又差得了多少?”   “我觉得你们家更像银行,外面像,里面也像。”敏希说道,“尤其是刚才进门的时候,一群人在那吵吵嚷嚷的。”   科密诺哈哈大笑起来:“你说对了,从外观来说,这栋房子和东部城的某家银行一模一样。”   “真的吗,为什么啊?”敏希有些好奇。   “这事和我父亲有关,大概是七几年的事……是哪一年来着?”科密诺摇了摇头,说道,“不管了,总之就是二十多年前。有一天,我带我父亲去东部城参观我的那些产业,一路参观下来,我跟他说‘看啊,咱们也有家族产业了’,他老人家一听,高兴得都合不拢嘴。后来我带他去了一家银行,我说‘这也算是咱自家开的银行’,可这句话刚说到一半,就看到他兴冲冲地跑了进去,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结果又看到他一脸失望地走了回来,还问我‘喂,科姆,里面怎么有这么多人,这不是咱家吗?’,哎,我一听他这么说,当场就笑得直不起腰,结果笑着笑着又流出了泪,说起来有点丢人,当时街上的人肯定以为我疯了。我父亲做了大半辈子的农夫,没见过世面,我在沸蒙给他置办过房子,他也从不去住。我事后一想,他当时看到银行时的那种反应,肯定是因为喜欢这样的大房子,那就干脆在沸蒙也建一个一模一样的,让他搬进来住,而且院子里有的是地,他爱种地那就让他种。”   “后来呢?他过来住了吗?”敏希问。   “当然过来了,而且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围着这房子转上一圈,看到地上落了杂物都要捡起来揣进兜里,比家里的仆人还勤快。我也没太管这事,高兴嘛,我第一次购置马车时也是这副德行,每天洗啊擦啊的……”   科密诺带着她们去了三楼的一间餐室,而不是会客厅。这间餐室大体上是被当做家人的活动室来使用,科密诺轻轻扣了扣门,便有仆人从屋内把门打开。此时,依露伦、锡林雅与莉恩塔雅三个女人正坐在房间里喝茶聊天。她们见到有客人到访,都站起了身。   “去拿点点心和水果。”科密诺吩咐仆人,随后又对伊芙她们说:“午餐是在十二点半,我们先在这里聊会天。”   来了四个人,再加上克拿卡家的母女,此时坐在环形沙发上的一共有七人。   女婿维瑟福坐在了妻子莉恩塔雅身边,两人握着对方的手。即便结婚十多年,他们依旧和以前一样在人前表现出了如新婚时的亲密。   锡林雅坐在她母亲依露伦身边,科密诺坐在依露伦另一边,伊芙与敏希坐在他们对面,而司乜恩单独坐在靠窗的一侧。   “这下子……终于清静了。”科密诺将外套脱了下来,扔给了一旁的仆人,然后大大咧咧地依靠在沙发上。他指了指身边的司乜恩,对伊芙说道:“刚才忘了介绍——他叫司乜恩,是依露伦的表侄,从这方面来说,他和敏希也算是亲戚。”   依露伦与南芬的确有一点亲缘关系,但很淡,两人有着共同的曾外祖。   “哦,司乜恩今年二十六岁。”科密诺又补充道,“敏希可以叫他一声哥哥。”他这句话多半是在拿敏希寻开心。   “我才不叫呢。”果然,敏希不乐意了。   众人都笑了起来,只有司乜恩尴尬地挠了挠头。   “如果伊芙叫他哥哥,你会跟着叫吗?”科密诺又问。   “那……”敏希将视线转到了伊芙这边,小声问她,“你会叫吗?”   伊芙笑着摇了摇头。   “你看——”敏希朝科密诺扬了扬下巴,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大家又被敏希的表现给逗乐了,这其中就属依露伦笑得最开心。   伊芙见司乜恩此时的窘态,心下有些同情他,于是就说:“也不是不可以,但要有好处拿才行。”   听到这句话,敏希张大了嘴,十分惊讶地看着身边的伊芙,并连忙劝阻道:“不行,多少好处都不行!”   于是大家又笑了起来。   “好了,不开玩笑了。”科密诺说道,“司乜恩这次要和我去东部城待一段时间,明天就要过去。”   “这么急?你就回来一天?”伊芙对此很是意外。   “如果有些事不是需要我本人出面,我也不会回来这一趟。”科密诺叹了口气,“可惜,时间可都浪费在了路上。”   “行程排得这么紧,你还能邀请我过来聊天?”伊芙对此感到费解。   “这你就别管了——对了,我这里还有一些礼物。”他朝身后抬了抬手,仆人将几个盒子放在桌子上。   科密诺拿起一个方盒,打开并展现在伊芙面前。伊芙一看到里面的东西,就皱起了眉头。   里面是一条镶着宝石与珍珠的金项链,看起来价格不菲。众人好奇地探头去看,等看过之后也都沉默了起来,房间中的气氛显得有些古怪。   “这个……应该……不是送给我的吧?”伊芙小心翼翼地问。   科密诺看到她这苦恼的模样,也不准备再卖关子了,他说道:“这是茂奇托我带回来送给南芬的。”   听到这句话,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依露伦拍了下丈夫的肩膀,似乎对他刚才的举动非常不满。   “不准再开这样的玩笑了。”敏希接过伊芙面前的盒子,还瞪了科密诺一眼。   “关我什么事,是你们总把事情往坏的方向想。你瞧,这屋子里还属伊芙最聪明。”科密诺说。   闹了这么一出后,科密诺这才真正给众人派发起礼物来。在坐的每人都有份,包括维瑟福与司乜恩。   “为什么我也有,你知道我会来?”敏希得到了两份礼物,一份来自科密诺,一份来自她父亲茂奇。   “就算你不来,我也会让伊芙带回去,不仅是你,你哥哥鲁格也有份。”   茂奇送给伊芙的礼物很重,放在一个长条盒子中,就算不打开它,也能判断出那是一把剑。而科密诺送她的礼物却很奇怪,是一个有着金属外框的皮面笔记本,看起来十分精致,只要一打开它,其内部藏有的机关盒子便会发出类似八音盒的声音。   “这什么东西,也太蠢了。”伊芙合上了本子,“一边听音乐一边记日记?”   “不好吗?多有氛围。”科密诺说,“而且,这也算是一种报警功能,假如南芬偷看你写的日记,只要她一翻开,是不是也就被你知道了?”   “我可不记日记,我也不会因为多出一个本子就去记日记。”伊芙依旧坚持自己的看法,“太蠢了。”   “这东西在东部城还是挺有市场的。”科密诺对伊芙的不领情有些无奈,“算了,送都送了,你就算把它拿来记账,那也算是有用。”   科密诺送了锡林雅一块银色的手表,上面有两排金属表带,看起来精致而又秀气。锡林雅今天显得格外规矩,她坐在她母亲身边,一直垂着脑袋在把玩着这块新表。   几人说了会话,科密诺的小儿子奥利德恩也来了,他坐在了司乜恩身边。   “奥利德恩快十七了,明年一月就刚好到入学的年纪,我打算让他去骑士训练所锻炼一下。”科密诺说道,“我给骑士院捐钱,原本是打算送斯托恩进去读书的,却没想到这孩子竟然背着我报名当兵去了——这叫什么事啊?当初我就是不想让他服兵役才要送他去骑士院的,他倒好……”   这件事科密诺曾对伊芙抱怨过多次,今天又拿出来说。在他的这五个子女中,或许科密诺最喜欢的就是老三斯托恩了,他希望斯托恩能继承自己的事业,去学经济,但斯托恩却明显有着自己的主见。   午饭也是在三楼吃的,科密诺今天是铁了心不打算接触楼下那帮人了。   克拿卡家的午餐很丰盛,菜是一轮一轮上的,因此餐桌上总保持着清爽的感观,仿佛是把一顿饭吃成了鉴赏大会,让伊芙有些不怎么尽兴。   科密诺也看出来了,于是就说:“我们家吃的都是猫食,而咱们就像两头狼,那肯定是有些吃不惯的,但也没办法,这家里我说得可不算。”   从吃饭时起,男人和女人们便开始自顾自地聊着自己感兴趣的那部分话题,于是到了饭后,两组人也就自然而然地分开活动了。依露伦带着两个女儿去打牌,顺便也把敏希带走了,而伊芙则留在了男人们这一堆,听他们聊起了东部城那边的事。 [82]克拿卡夫妇(其四)   四楼的一间小阁楼中,几个人围坐在了一起,科密诺与他女婿维瑟福分别侧坐在窗子的两边,手中拿着点燃的香烟,时不时朝着窗外吹上一口。   如今正直冬季,一阵阵风从敞开的小窗户刮进来,着实是有点冷。阁楼上没有壁炉,只能靠烟囱管道的余温采暖,要是想在这里长待,屋子里还得加一个炭盆才够用。伊芙坐在炭盆前,她闲来无聊,便用签子串着一小块苹果放在火上烤。   科密诺对伊芙说:“你之前问我东部城发生了什么。”他将烟蒂按在窗沿上的一小层雪中,“前些日子,逻各斯院派人去了极刻森参与了一次会议,目的是建立一个新的货币体系。我也跟着去了,我们六月份先在东部城开了几次国内范畴的研讨会,主要探讨的就是这次会议中可能会需要的应对。”   伊芙坐直了了身子,她问:“这些事能对外说吗?”   “再过一段时间,国内也差不多都会知道这次会议的大体内容了。”科密诺说,“而在我们几人之中,司乜恩和维瑟福是以后的参与者,奥利德恩对这方面有兴趣。”   “我呢?”   “你难道不想听?”科密诺笑着反问她。   “想听是想听,我只是怕你对外人说这些事会有什么影响。”   “那都是小问题,这个不用你来操心。”科密诺说,“我原本以为,人只有在钱不够花时才会对经济感兴趣,结果却发现奥利德恩是个例外,所以我觉得,你说不定对这些也有兴趣。”他转过头对维瑟福说道,“你先来讲讲魔法战争前的背景吧,好让他们有一个大致印象。”   维瑟福点了点头,他的身子转向了两个年轻人,说道:“那我就大致说一说……从经济与货币角度。可能不够全面,但大体思路应该是对的。”   他掐灭了手中的烟头,从另一个角度给众人分析起了那场已经结束了三十多年的战争。   “你们也知道,在战后协议签订之前,各国对于土地与黄金究竟是有多么热衷。包括克利金在内——不仅是发动战争以吞并邻国、扩张国土,而且还在其他大陆发展殖民地以掠夺各种资源。我们管那时候的体系叫做重商主义,本质上说,这种发展模式就是牺牲其他国家的利益,用以满本国内的稳定需求与高速发展。黄金的需求同时也反应出了一个国家内部对货币的需求,黄金的供应量需要满足飞速增长的经济。”   重商主义被形容为以邻为壑——把他国当做排水的沟渠,将本国的洪水倾泻其中——这是一场零和博弈,有赢家就必有输家。   “在这种环境下,侵略大概已经成为一种自保的行为。羽地北部国家依次瓜分了世界上能够瓜分的区域,而未参与其中的那些国家,便会因为邻国的强大逐渐势微——凯耳与德兰邦就是例子。在多边贸易的环境之下,黄金储备量充足的国家有足够的话语权,而弱国则要依附于强国所主导的货币体系下生存,而在这样的内外冲突之中,凯耳最终选择发起战争。当然,主流观点是他们与基岚对于北方港口被占领一事的事态扩大化而引起的全面战争,但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货币,所以就不多做赘述了。”   凯耳最初在与基岚的冲突中节节败退,基岚的穷追猛打也在一定程度上激怒的凯耳人,使得他们最终违反公约,在战场上大规模使用攻击性魔法。而在驱逐基岚人之后,为了对抗即将来临的违约制裁,凯耳人又开始暗中组建魔法军队,即后来恶名昭彰的黑剑军,以此开始了西征之旅。   “凯耳国和德兰邦在战败之后,与各国一同签订了战后和约,其中包括了巨额的赔款项与战争借款。按照和约,凯耳需要赔偿战胜国共约1.2万吨风露威金,按照现在的汇率来算,也就是15.4万吨的黄金——这还不算战争借款。”   维瑟福说到这里,伊芙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但身边的奥利德恩却表现得很是惊讶,他问道:“15.4万吨?现在全世界的风露威与黄金加起来都够不上这么多吧?”   “听着有点像是漫天要价了,对吧?”维瑟福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他继续说道,“凯耳国的赔款是要偿付给战胜国,而战胜国又需要将这笔款项用于偿还战争借款。在这场规模甚大的战争中,极刻森帝国便是以中立国的身份向两方收债,坐收渔利,趁着这一次战争,将世界百分之七十多的黄金收归囊中。极刻森为了能够让凯耳积极赔付,便拉着各国拟定了一个计划——通过一系列的国际经济政策以及货币改革让凯耳的国内经济快速复苏,并依据经济增长幅度以阶梯还款的方式逐年赔付,直至第七年全部付清。凯耳赔付的财源主要来自于税收——比如关税、工商企业税和烟酒糖专卖税等——再就是铁路与港口收入。这样的计划使得凯耳的经济实力快速复苏,甚至超越了羽地大部分国家,但即便如此,沉重的赔款负担依旧使得凯耳濒临破产,极刻森不得已又免除了一部分债务。到了去年为止是第八年,魔法战争的参与国也基本上都还清了债务。”   “为什么各国一直采用黄金作为本位币,而不是用风露威?”伊芙问道。   “那是因为——风露威不仅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也是一种炼金材料。从狭义上说,炼金学的主要课题,就是在研究能量转化为风露威金的效率问题。”维瑟福回答,“风露威金的价值与煤炭以及天赭石等大宗商品紧密相连,而考虑到长途运输中的冰山成本——也就是考虑到损耗与运输成本时——只要将运输所造成的价值缩水与能源通过炼金转化为风露威金的损耗加以比较,就能得出究竟是直接运输煤炭划算,还是转化为风露威再运输划算。这种界限类似于黄金输送点,若一国货币贬值的幅度大于铸币平价与运金费用之和,那另一国的买家就可能会选择直接选择使用黄金交易而非货币。风露威能够通过消耗能源制造,而反过来,也能通过炼金法阵作为燃料使用,又或者是作为魔法纹印的供能。凯耳国的魔法军团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凯耳当时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风露威金储备,其战前的储备量大概超过了两千吨,当时黄金兑风露威汇率约为4.4,而开战后直至今日,汇率已经飙升至12.86。其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战争对物资的需求使得大宗商品价格上升,使得风露威的转化成本也随之提高;二是因为在魔法战争中,风露威作为武器供能核心,被大幅度地消耗掉;三是因为铸币成本的提高——也就是月船币的发行。”   现如今,大部分黄金都被存放在极刻森中央银行的地下金库之中,因此包括克利金在内的其他北部国家必然会遭遇货币流动性不足的窘境。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由各国炼金师所组建的世界炼金协会便开始着手研发一种新的风露威金币,以此缓解各国的流动性紧张问题。新货币成色为99.9%,币重31.221克,与其他风露威金币不同的是,新货币采用了特殊的封装手段以限制风露威金的反应速度、减低了供能效率,使其无法作为武器核心使用,因此交易新货币时便无需持有炼金执照。新货币被命名为“赋能币”,又因为其币背印有双月与船的会徽,又被称为“月船币”。事实上,世界炼金协会创立至今约有四十余年,最初的组建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羽地的货币监督机构,旨在维护良好的货币市场环境,相当于另一个世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如今,由各国投入的风露威、各类外汇储备与黄金共同组成了世界炼金协会的共同资金池,以便能够在必要时给予处于窘境的成员国一定的贷款,以此维持货币体系的健康稳定。   科密诺说道:“当年魔法战争的惨烈情景历历在目,每个国家都不希望其他国家持有太多的风露威金,而为了削弱这种潜在威胁,各国把一定数额的风露威按配比投入到世界炼金协会中铸造新货币便是一种很好的选择。由于新货币被大幅度削弱了它的功能性,所以它与黄金的关联性要强于煤炭和天赭石;而因为金本位制对黄金生产成本的市场调节,所以月船币的加入十分重要——由于黄金与风露威的总产量会随着经济同步提升,物价就会一直保持着健康的低通胀水平。”他从烟盒中又拾起了一支烟,“事实上,风露威金是一种十分理想的本位币,只不过它太超前了,只要世界还有战争,它就不能作为货币出现。”   科密诺重重地吸了口烟,随后便陷入了沉思。   “为什么这么说?”司乜恩见他不说话,就忍不住问他。   “风露威金是由能量创造的,它本身就是一种极具价值的商品。它的产量会随着经济与技术的发展不断增长——通过改进炼金法阵,我们可以用水车或风车的动力生产风露威,而不必依靠煤炭燃料;又或者提高它的转化效率,让转化率超过50%甚至更多;还可以通过工业生产线的能耗优化来余出更多的闲置能源,并参与到风露威的生产当中。如果有一天,一种炼金设备被发明出来,可以让不具备炼金知识的人也同样可以制造风露威金,那就相当于将铸币权平民化,这是一种非常具有诱惑力的想法。”   “如果人人都能铸造货币,那货币不就会变得一文不值了吗?”奥利德恩对此感到疑惑。   “风露威不止是一种货币,还是一种被储存的巨量能源,如果说风露威在某一天会变得一文不值,那就说明——”科密诺看向了自己的儿子。   “人类拥有了无限的能源。”奥利德恩说。   “而且也不再需要货币了。”伊芙补充道。   “这就像一条稳定发展的康庄大道,问题是我们该如何走上去。”司乜恩摇了摇头。   “那是我们后代的事,而我们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是,要如何回归到战前较为稳定的货币制度上去,建立一个新的金汇兑本位制世界。”科密诺说道,“克利金曾经经历过一次严重的恶性通胀,导致旧拓克纸钞的全面崩溃,而后魔法战争来临,以至于国家无暇应对国内的诸多问题,甚至回归到原始的金币本位时代,只流通金币与辅币以及银行券,直到今日都是如此。极刻森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挽救目前支离破碎的经济环境,建立一个以极刻森货币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如今我们在东部城所要做的事,都是围绕着货币改革来进行的。东部城如今的大部分事务都被茂奇所接管,而原负责人迈恩恺提则被调遣至南方殖民地,带着从公众那里筹集的资金组建新的船队,目的是在另外两片大陆寻找新的买家,以消化国内日益过剩的产能。”   重商主义阶段在各国签订的协议中宣告结束,而随之而来的国家资本主义,实际上也仍是重商主义的延续,它经过和平与文明的包装,将战争侵略演变为资本侵略,在世界范围内卷土重来。   窗台上,十几根烟蒂竖着插在雪中,整齐地排成了一排。在这两个多小时的谈话中,科密诺与维瑟福两人抽了不少的烟。伊芙听得有些入神,都没有注意到房间里此时已经有些烟雾缭绕了。   过了四点,天已经开始转黑,伊芙与敏希也准备回家了。敏希与母女三人玩牌玩了一个下午,走时还有些恋恋不舍。科密诺执意要去送两人一程,之后又支开了敏希,让她先乘坐马车回庄园去了。   “快把这搞笑的东西拿走。”科密诺指着马背上还铺着一张鹿皮的双人马鞍,让身边的仆人换了一个新的。   “那是南芬的东西,你可别给扔了。”伊芙连忙说道。   “知道了,一会儿让人给你送回去。”科密诺摆了摆手,似乎是因为伊芙的啰嗦而感到不耐烦,“你看今天这场面弄的,想和你单独说一会儿话真不容易。”   两人骑着马,并排走在去往沸蒙方向的小路上,等出了枫树林之后,科密诺才开口说话。   “你是不是觉得我对锡林雅太苛刻了点。”他说道。   “你这是明知故问。你当时在回信中怎么没提这件事?”伊芙问他。   “我怕我提过之后,你把信给她看。”科密诺从怀里掏出烟盒,又给自己点了一根。   “就因为这个?”伊芙觉得好笑。   “肯定没这么简单,但我也说不上来。”科密诺眯着眼睛,将青烟与白雾从嘴里吐出,“可能就是觉得麻烦,不愿意在信里提。”   “那你现在又来问我……干什么?”   “就是——想让你照看一下……锡林雅,还有今天那小子,奥里,他明年也要入学了。”科密诺说话的语气显得很洒脱,但在伊芙听来却又夹杂着一种无奈。科密诺又说道:“我不值得他们喜欢。前面有一个伊米诺恩一直记恨我到现在,所以我也不在乎这三个小崽子怎么恨我。”   “你想让我怎么照看?”   “别问我,你这是内行人问外行人。事实证明,我和依露伦都不太会养孩子……感觉锡林雅和奥里小时候还挺活泼,结果现在的性子是越来越沉闷了。”科密诺叹了口气,“搞不明白。”   伊芙侧头看着他,也是无奈地摇了摇头。或许傍晚这次谈话才是科密诺邀请她来做客的真正目的。   雪白的原野逐渐变得发蓝,天渐渐暗了下去,一只蝙蝠歪歪扭扭地飞过,扑腾着翅膀时隐时现;万籁俱静,耳边传来鸮鸟咕咕的叫声,似近处又似在远处;一路踏雪而归,马蹄踩在石砖上,发出踢踢踏踏的声响;一高一矮的两个身影站在门口偎依着,朝远处挥着手,期间笑声不断;身后,房屋灯火通明,小羊排香味诱人,金灿灿的蛋羹热气腾腾。 [83]冬季之风(其一)   茂奇送给伊芙的那把剑很是漂亮,通体银白,不知是用的什么金属锻造的。其剑身带着如雪花般的纹理,层次分明,在光的照耀下会反射出星星点点的光芒,看起来华丽而秀气。由于其做工过于精致,伊芙一开始还以为这是一把装饰剑,但在试过剑刃的锋利程度之后,她就打消了这种顾虑。   这是一把侧剑,剑身窄而长,很适合作为佩剑随身携带,但以伊芙的体型来说,她其实更适合配带小剑。   剑是用来战斗和厮杀的,伊芙不喜欢斗争,但她又喜欢剑,很难说这种喜欢源自于什么。她喜欢随身带剑,却又不期待这把剑会有派上用场的那一天。   十二月中旬的一天,一队圣丰岳骑士到访波云庄园。他们都骑着马,穿着一身金属铠甲,外面披一件灰色骑兵斗篷,马屁股后面还挂着一根魔法导绳,拖在地上哗啦啦地响。这些人戴着灰色面具,都骑在马上,且身边还牵着一匹马,共有八个人,看着压迫感十足。领头的是洛提兰,他下了马,掀开了面具,走到了伊芙身前。   “一月份在北部有一次剿匪行动,如果你想去就可以参加,当然,我个人是希望你能去的,毕竟我绕路来这么一趟,就是为了这件事。”洛提兰还是老样子,总是喜欢用请求的口吻来命令人。   “我要准备什么?怎么去?跟你们一起?”伊芙冷不防听到这样一条消息,心中有些紧张。   “这是地图,地点和路径已经标注好了,你按照上面的地点骑马过去。”洛提兰的手中凭空多出了几样东西——一卷地图,一个带有标尺的轮盘,还有一个黑色的小册子。“途径村镇和城市,你可以向官方展示你的身份,由他们给你安排住宿和补给。”   伊芙翻开小册子,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并印着圣丰岳骑士团的钢印,身份写得是见习骑士。   “我现在是骑士了?”伊芙问。   “暂时是,不过仅限于任务结束之前。这东西要回收,等你成为真正的骑士后再发放给你。”洛提兰笑了一声,又说道:“但也有可能由于你表现得太差,结果再也拿不回来了。”   伊芙也看不出洛提兰究竟是开玩笑还是在讽刺,不过身边的敏希却是先开了口,“那就打一个赌,如果我姐姐以后真的成为骑士了,你就当众打自己一个嘴巴子怎么样?”   伊芙用胳膊肘碰了碰敏希,给了她一个眼神,让她别乱说话。   洛提兰身后,一众骑士都是轻声笑了起来,而洛提兰本人也没有生气,他看着伊芙,说道,“也不是不可以,如果这种事真能激励你前进,我做什么都可以。那咱们打个赌,是三年,还是几年?”   “行了,你就别说笑了。”伊芙没有接洛提兰的话,她可不想凭白给自己添压力。   “那就随你的意。”洛提兰又将目光转向身边的敏希,说道:“你妹妹对你倒是很有信心。”他伸出手,将一把带鞘的小雕刻刀扔给了敏希,“好了,你也不用一直瞪着我,我刚才就是开个玩笑。”   敏希一见有礼物拿,便马上笑逐颜开了,她朝洛提兰道了声谢,又吐了吐舌头。   一名骑士下了马,将褡裢中的一套骑士装束和斗篷一起取出交给了伊芙。洛提兰说道,“除了这些,还有一把制式长剑和手弩,一会儿也交给你。因为枪械方面你还没经过系统训练,所以枪这种东西就不配发了,免得你伤到了自己。这些东西你在开学后要带回骑士院,记住,一样都不准少。”   “我找辆车去怎么样?”伊芙问。   “不行。”洛提兰拒绝得十分干脆,“你得明白,这是一次考核,不是让你过去看热闹的。不仅是参与行动的那部分,你也要学会看地图,学会认路,学会怎样与你遇到的人打交道。”   “这会不会有危险?”南芬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开了口,她从刚才起就一直忧心忡忡地看着伊芙。   “危险不可能完全没有,人一日吃两三餐,每顿饭都有被噎死的风险。”洛提兰说话不是很客气,“我理解你担心女儿的心情,可孩子总有长大的一天,有老的那天,等到她不再年轻貌美时,至少不会后悔自己一事无成,能做就要提早做。”   “你们瞒着我让她进了训练所,难道你们就有权替她做决定吗?”   见南芬有些生气,敏希绕到了她身边,扯了扯她的手,却被她推到了一边。敏希不太高兴地撅起了嘴,有些埋怨地看着洛提兰。   “那并不是我的主意。”洛提兰说,“那是你丈夫的主意,而且伊芙本人也有这样的想法。”   伊芙很想否认,但最后还是觉得没法开口。   “伊芙,如果你不想去,我们就不去。”南芬将伊芙拉进了自己怀里,目光不善地看着洛提兰,“我们家里有钱,就算坐在这里什么都不干,也能开开心心地过一辈子。”   此时的场面有些怪异,若是让不知情者看到了,可能还会以为这群骑士是在强抢民女。   “那就让她自己决定。”洛提兰点点头,他朝伊芙笑了笑,又说道:“但我可不认为她是那种甘愿平庸的人。”   “你别拿话激她!”南芬大声说道。伊芙第一次听到南芬这样说话,她也有些被吓到了。   洛提兰歉意地一笑,他后退了一步,看着南芬怀中的伊芙。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伊芙脸上,在等她做出选择。   如果此时拒绝洛提兰,或许真的可以像以前一样舒舒服服地住在庄园里,安安稳稳地过完一辈子——这是伊芙一直以来都梦寐以求的事。   “我会去的。”伊芙说完这句话,感觉那条搂着自己的胳膊颤抖了几下——她让南芬失望了。   也说不清为什么要答应。在那样齐刷刷的目光之下,她无法做出第二种回答。也许是曾经那属于男性身份的思考惯性,也许是因为她比自己想象中的要更好强,总之,她不想在这样一群全副武装的骑士面前示弱。比起让南芬失望,她更不想让他们看笑话——但其实谁又会笑话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呢?   洛提兰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他没有因此而向南芬炫耀什么,反而朝她鞠了一躬,并说:“我们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都不能擅自决定她的人生,生活是一种很主观的体验,只有她自己才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希望您能理解。”   南芬瞪着他,没有说任何话。   达成目的之后,洛提兰与一众骑士便骑马离开了庄园,事已至此,南芬也没说要留他们吃饭或过夜。   伊芙觉得自己刚才像是被洛提兰给绑架了,她只是一时激动才做出了违心的决定。可这件事闹到如此地步,却也无法再对南芬解释,众目睽睽之下做出了承诺,剩下的也只有乖乖履约了。   洛提兰走后,南芬就有些不愿搭理人了,甚至连亲女儿敏希也受到了牵累。   见南芬坐在屋子里生闷气,甚至连那些做到一半的小点心也不去管,伊芙心中有愧,于是就随便找了个话题和她搭话:“南芬,咱们今晚吃什么呀?”她陪着笑脸,说得小心翼翼。   “不吃了,没饭。”南芬别过了脑袋,不愿意再多看她一眼。过了一会,她又说道:“少吃几顿,可别像那老混蛋说的那样,被噎死了。”   伊芙还是第一次见她这么生气。   敏希听说晚上没饭吃,一下子就不干了,搂着自己母亲的脖子开始吵嚷起来,可南芬却依旧不为所动。   “你不做,那今晚我做?”伊芙问。   南芬看了她一眼,却没有说话。   伊芙离开房间,直接去了别墅的厨房。此时是在下午三点多钟,两位厨娘已经开始在准备晚饭的食材了,她们看见伊芙过来,也没有停下手头上的工作。   伊芙松了口气,看来就算南芬不过来,晚上也还是有饭吃的。当然,少吃一顿不会死人,但重要的是南芬的态度,也许她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生气。   一阵跑动的声音从走廊外传来,声音由远及近,敏希推门进了厨房。   “南芬不过来,应该也不耽误吃饭吧?”她看着厨房里的情况,拉着伊芙的手问道。   “但她自己会不会吃就说不准了。”伊芙回答。   “那怎么办?”敏希看着她,眨巴着眼睛。   伊芙没有回答。她走进了厨房,围绕着里面的一堆食材东看西看。有些看不出是什么的,她就去问厨娘。   曾经伊芙也有一手好厨艺,一个独居十年的汉子,若想过得自在,这也算是必不可少的技能。她喜欢换着花样做,也喜欢自己做一些研究,今天出门吃了豆沙面包,觉得有些甜齁,晚上回去之后就会试着自己用焖熟的小红豆调出更适合的口味;觉得某家菜馆做的烧卖好吃,就会留意其中的配料,等下次自己做的时候也会试着还原出来。只做一人份与做家庭份的菜量是不同的,一个人吃总是避免不了浪费,每次只用少量的酱料以及只卖商业用的大袋调料总会放到过期也用不完——也只有这时候她才会想,若是能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该有多好。   一种博大精深的饮食文化,必然受其历史熏陶,融入其文明之中,经历过无数次迭代,才能推陈出新,再拔新高。而在如此复杂的体系之下,也有一个完全算不上缺点的缺点,那就是——若一个人糊里糊涂地去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便会发现,即便是做一道正常水准的家常菜也可能会举步维艰。伊芙可以凭借记忆摸索着做出沙拉酱或卡仕达酱,可她却无法在没有酱油曲精的情况下酿出酱油,又或者是用别人听都没听过的蚕豆做出能够安心食用的豆瓣酱来。而味精、蚝油、酸梅酱、叉烧酱这类调味料要么缺少原材料,要么干脆不知道做法,想要重现那些熟悉而复杂的味道,绝非易事。这确是一种遗憾。   “这是什么?”伊芙指着一小桶面粉状的粉末问道。   “这是木薯粉,做点心用的。”厨娘站在她身边,笑着回答道。   伊芙又看了看身旁篮子里那一颗颗的小番茄,心下有了主意。   “我能用一下厨房吗?”伊芙问。   “当然可以,不过要不要先等夫人过来……”   “她今天不太舒服,应该不会过来了。”   伊芙向厨娘要了一块鸡胸肉,切成了小丁,扔进了一锅清水里炖煮,随后又将小番茄洗好,也切成了丁。厨娘们想要帮忙,但都被伊芙拒绝了。敏希一直好奇地跟在她身后转悠,她对伊芙会做菜这一点十分怀疑,她总是在她耳边重复问这三句话:“要做什么菜?”和“会好吃吗?”,以及“要不要我帮忙?”。   见汤汁变得发白,伊芙便将鸡肉丁过滤了出去——用的是面粉筛。煮过鸡肉的汤汁有了一点鲜度。将汤锅沥干水分,加上一点玉米油烧热,没有葱叶,便切了点蒜片和姜末进去爆香,刺啦一声响,让身后的三个看热闹的女人都有些紧张。将小番茄放进锅中翻炒,直至软烂出汤,化作红彤彤的一坨后,再加入刚才熬出的汤汁,煮至沸腾。将木薯粉用水化开,当做淀粉倒进了汤锅里搅拌,番茄汤马上就变得浓稠了起来。伊芙将鸡蛋打散成蛋液,浇在了不断冒泡的汤锅里,轻盈而飘逸的蛋花随着翻滚的汤汁飞舞起来,这效果让伊芙很是满意。加了少许盐之后,似乎是觉得这汤有些单调,她又入乡随俗地加了一小片香茅叶子进去。   “做好了?”敏希手里端着碗,探头朝着厨娘端下来的汤锅里看。   “先凉一凉,别烫着了。”伊芙拿着汤勺,给她盛了一些在碗里。   敏希吹凉之后,开始小口小口地喝,她一边喝,一边看着伊芙,嘴角总是挂着意味不明的笑。   “怎么样?”伊芙忍不住问她。   “挺好喝。”敏希回答,“像那么回事。”   当晚,南芬看着眼前这一碗从未见过的汤,便有些疑惑地盯着伊芙看。   “我听说这是你做的?”南芬一开口,脸上的笑意就荡漾开来,持续了一个下午的冷漠表情在这一刻终于维持不下去了。   伊芙看到她的反应,也终于放下了心。   南芬喝了一口,给出的评价是——有点奇怪,但不难喝。不过她最后还是喝了不少,也许只是因为刚经历了下午的事,依旧有些抹不开面子去夸赞她。   “你这又是在哪学的?为什么蛋花能打成这个样子?”南芬对这道汤还是有很多疑问,对于女儿突然能有这样的手艺,她还是觉得有些反常。在她的认知中,伊芙的厨艺水平还仅限于用炭火烤肉。   伊芙也没办法对自己突然出现的手艺做出合理的解释,只好把这种转变都推给了骑士院的福沃德,说是他教的。   “你就算去学这些,也总比你学剑强。”南芬又喝了一口汤,并问她:“你最近有没有在练琴?”   伊芙摇了摇头。南芬将目光转向敏希,结果敏希也摇了摇头。   在这天晚上,南芬又将两人数落了一通。 [84]冬季之风(其二)   在庄园的马厩中,伊芙最喜欢的马是一匹名叫瓜恩奈的雄性白马。这匹马不是最优秀的马,却是伊芙骑得最自在的一匹马。它很聪明,每当伊芙喊它的名字时,它都会一路小跑地跟上来。它的性子也很温和,跑起来又快又稳,一点也不颠簸。   为了这次远行,伊芙带了不少东西,钱财、食物补给、帐篷和睡袋、制式手弩和长剑,还有一些保暖衣物,以及茂奇送给她的那把佩剑,而施法书与古铜币她也是一直随身携带,她甚至还带了一口小平底锅。若不是因为考虑到负重原因,她也许还会带更多的东西。   头一天晚上,她睡得很早,第二天早上四点多钟时,她就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出门了。虽然已经吃过了早饭,但南芬还是将一个热乎馅饼塞进了她的手里,让她在路上吃。   “等一下,把这个戴上。”南芬从大衣中拿出一顶帽子,扣在了伊芙的脑袋上。那毛茸茸的帽子很温暖,上面还有着南芬身上的味道,是一种淡淡的说不上是什么的香味。   “这不是我以前那顶吗?”伊芙摸了摸头顶帽子上的兔子眼睛。   “我让人打理了一下,放心吧,洗得干干净净。”南芬小声说道。远处传来一声公鸡打鸣的声音,又隐约能听见几声狗叫。   “我穿着斗篷呢,戴这个不合适。”伊芙想要把帽子脱下来,却被南芬伸手阻止了。她将她肩上的风帽扣在她的脑袋上,顺带着把帽子也一同包裹在了其中,并说道:“你看,这样就看不出来了。”   “怎么就看不出来了……”伊芙小声嘟哝了一句,却也没再将帽子摘下。   确认过一切都准备妥当,伊芙便启程出发了。伊芙牵着马,沿着庄园的石砖路前行,今晚紫月当空,路上又下了霜,地上白茫茫一片。静静地走了一段路,伊芙回过头,看着黑暗中仍伫立在原地的女人,心里有些不太好受,便大声喊到:“回去吧!”那人影朝她挥了挥手,却没有动身返回。   庄园别墅的黑色轮廓在明亮的夜空中显得如此庞大。走廊里亮起了灯,一名仆人走出房间,探头张望着;一只刚满两个月大的白狗从仆人的脚边挤到了门外,在台阶上摇起了尾巴。庭院里响起了脚步声,然后是女主人与仆人简短的对话,门被关上了,夜恢复了平静。伊芙抬头看了眼三楼的某个方向,那里依旧是漆黑一片,敏希此刻大概睡得正香——有点让人羡慕。她叹了口气,动作娴熟地骑上了马,用掌心用力揉蹭着身下这位旅伴的颈部,然后驱使着它朝着北方飞驰而去。   在她的计划中,此时出门沿着大路走,最保守的估计大概不迟于傍晚到达八十多公里外的杜马文-达克城。   地图上标记的任务地点位于共和国北部的边陲地带,靠近洛明各与银森廷两国交界,离沸蒙足有上千公里;但伊芙其实并不需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她的目的地是西北方的舒伦堡——那里实际上是个镇子。   克利金北方多是丘陵与山地,以及靠近海岸线的绵绵冰川。北方的贫瘠与寒冷,造就了大量的荒原。百年前的诸国封建时期,由于农业人口减少与战争的爆发,气候原因导致的减产与瘟疫、贵族对土地投资的削减与农民无法负担的地租等因素,使得当时农奴出逃或农民暴动的情况频频发生。北部遍布的田野无人耕种,大量庄园荒废,直至今日依旧是一片芜漫之景。伊芙骑着马行于山林小路上,不断打量着四周的环境,此处鲜有人居住,但一路走下来,仍能发现几处建在道路附近的林业小屋,以及拉着大批木材的行商队伍。   到了中午,伊芙牵着马去到路边休息,她找到了一片避风地,将积雪稍做清理,弄了一些枯枝与树杈搭了个柴堆,开始烧雪泡茶,吃点东西填饱肚子。瓜恩奈喜欢吃葡萄干,伊芙便搭配着麸饼和温水喂了它一些,在长途旅行中,马比人更需要补充体力。   冬季里的一切似乎都笼罩在一层薄雾之中,即便是晴空万里的好天气,天空也依旧是灰扑扑的,看得人直打瞌睡。伊芙一摘下头上的帽子,就觉得头上冰凉,耳朵也被风吹得生疼,于是只好把那兔头模样的帽子又戴了回去。   下午,伊芙越过了这片坡地,算是进入了西赫亭省的境内。算上沸蒙都城,克利金一共有十七个省份,西赫亭面积最大。一来到这边,温度似乎又低了好几度,站在坡顶处举目远望,杜马文-达克城坐落于远处一片山峦环绕的平缓地势上。伊芙松了口气,她一路上走得十分谨慎,每次遇到路人都要确认一下自己所在的位置,多亏了她的长相与这身装束,被询问者都很热心,几乎是知无不言。   看到城市近在眼前,伊芙也加快了赶路的速度,催促着瓜恩奈跑起来,一路扬雪前进。   在进城之后,伊芙先是去找了附近的城区治安所,出示了凭证,说明了自己的身份。治安所里执勤的是两个年轻人,对于这位圣丰岳骑士的来访,他们一开始还有些不知所措,后来是队长领着她去了城防驻军后勤那里,这才有人接手,将她和瓜恩奈安顿了下来。这一圈忙完,时间也差不多快到傍晚了,伊芙给瓜恩奈喂过一次精料后,自己也去吃了晚餐。由于城防军宿舍的环境不好,伊芙还是被安排在城里一个上了年纪的寡妇家里住下的,她同女主人聊了一晚上的天,快到九点才回去,随后又强忍着睡意给瓜恩奈拌了点干草和少量的青贮,作为夜料投放在食槽中,这才回屋睡觉。   伊芙在杜马文-达克城住了两夜,在城中补充了一些物资,又顺手买了一些肉蛋作为答谢送给女主人。在第三天清晨天刚亮的时候,她离开了这座不算繁华的小城。   旅行要比想象中的更容易,伊芙一路上几乎都在问路,似乎只要知道沿途的几个地点,就算不用地图也能很快到达目的地。   随着纬度的升高,天气越来越冷,当地居民的风土人情也不尽相同,即便是相邻的两座城市,其饮食习惯与说话口音都会大相径庭,这也让伊芙大开了眼界。造成这种差异的或许是和克利金的历史有关——克利金的版图大部分来源于早期的武力统一和吞并,少部分源自于近代的战争赔偿与土地交易。总体上说,克利金境内汇聚了多种民族,想要治理和经营好这样一个庞杂的集合体,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伊芙觉得,如果能像这样走访各地,弄清楚各地的人口构成,再结合历史上的诸国版图分析出各民族近百年的迁徙规律,应该也会是一件很有意义也很有趣的事。   没有网络,没有照片,也没有所谓的旅游攻略。当文字所记录的、众人口中提起的又或者是从未听说过的一方土地在眼前徐徐展开时,其心中对所见事物的惊诧与茫然,以及对未知世界的求知与好奇,总是驱动着旅行家们不断向前,去不断挑战着认知的边界。   一个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人,他踏足于世界各处,去收集他心中早有谋划的战利品,再将此处从自己的愿望单上划掉,如此便完成了一次旅行,同时心满意足;可如今伊芙所做的事却与此不同,旅行对她而言更像是一种积累,而不是为了印证一个他人口中的结论、去强化一个人人皆云的地区固有印象——旅行应该是一个书写和学习的过程,而不应被当做完成的任务被一项项划掉。   伊芙从沸蒙出发,一路走走停停,用了将近二十天的时间,途经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城市与村镇,并在一月上旬赶到了舒伦堡。不得不说,每次行至一座新城市,伊芙心里总会生出一股莫名的成就感。这并不是因为圣丰岳骑士的临时身份,而是因为旅行本身的意义。考虑到当今年代远行的困难程度——每一步都是值得纪念的。   这期间,有两件事还是值得说一下的。   北部西赫亭省有一座名叫恩施弥特的大城市,以沉山储备与天赭石矿闻名。伊芙以前就听说过这座城,如今借此机会也能亲眼得见。   恩施弥特的冶金与锻造业发达,全市一共有四个城区,总体面积比沸蒙还要大许多,但还比不上东部城。恩施弥特与东部城之间相隔近六百公里,有一条运河贯穿两市,是从洛明各流经克利金的银梯河开凿引流过来的。由于冬季西海岸的海水上涨,银梯河的河水在每年入冬后便会倒灌回陆地,在克利金境内形成数个间歇湖,而恩施弥特的那条运河也会在此时因此水涨船高。由于恩施弥特正处于最寒冷的月份,河水结冰很快,有时会有大型破冰船在结了薄冰的河道上隆隆驶过,将冰面破坏,经常引得不少行人在两岸驻足观看。   虽然恩施弥特周围有着大量驻军,但市区氛围却不算很好。环境的脏乱差,以及难以杜绝的犯罪,总是本市治安官最头疼的事,即便是每日都保持着高频率的市区巡逻,也依旧无法让市民们对市区的治安提高一丁点的信心。   西面的旧城区是重灾区,在这边居住的大部分都是穷人。   城市中的穷人要比乡下的更可怜。由于昂贵的租房费用,他们几乎入不敷出——不仅攒不下一分钱,有时甚至还会因为拖欠几个月的租金,在天气最冷的时候被房东驱逐出门。对于穷人来说,花钱就如同拆东墙补西墙,焦头烂额才是常态。任何与花钱有关的事都会让他们焦躁不安,甚至大发雷霆,将怒火发泄到无关者身上。   伊芙在恩施弥特城住了几日,依旧是当地城防后勤提供的伙食与住宿。   刚进城的那天,她是走的旧城入口,结果进城不久后就听见附近居民楼的巷尾处传来女性的呼救声。旧城区的建筑修得密集,伊芙循着声音找到了发声的位置,她让瓜恩奈停在巷口处,并探头朝里面张望。她其实很想像其他路人一样装作没听见,可她穿着一身骑士装束,只要一出事,别人都会盯着她看,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巷子里有些昏暗,隐约能听见一些窸窸窣窣的声响。伊芙朝巷子里吹了声哨子——这是野外生存时经常会带的小玩意——里面很快传来了回应,女人急切地喊了几声“救命”。巷子里有些窄,伊芙下了马,牵着瓜恩奈朝里面走去,她可不敢把马留在外面。   “是警察!”一声叫喊在街区上空回荡,这声音让伊芙吓了一跳,可听对方的声音似乎更慌张。几个穿着破烂衣服的青年人朝着伊芙这边跑来,伊芙已经举起了手弩,结果对方却拐了个弯,顺着巷子里的岔路一溜烟逃远了。伊芙松了口气,继续牵马前行,瓜恩奈在这狭窄的通道中显得有些不安,若是想要让它乖乖走路,手上还要用点力气。   巷子深处是一条死路,到处都是垃圾,好在现在是冬季,污水都结了冰,被积雪覆盖着,没有多少味道。   一个穿着格子大衣的年轻女人正坐在地上哭,她那崭新的大衣掉了两颗扣子,一撮线头在领口耷拉着,让人看了觉得难受。她顶着一头金色卷发,从发根的颜色判断应该是染上去的;女人的脸上还化着妆,此时也有些晕染了,看着有点滑稽。看她的穿着打扮,应该不是住在这里边的人。   圣丰岳骑士在外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在保全自身的同时,也有义务进行援助——这是伊芙从小册子上看到的。由于她曾因为轻视了规章的重要性而被自己坑过几次,所以这次倒是认真记下了。当然,就算现在没了这层骑士身份,遇到这样的事该管时还是需要管一管的。   “好了,没事了。”伊芙回头看了一眼这昏暗的巷道,忍不住问她:“你怎么能让他们堵在这里呢?”   “我……”那女人低着脑袋,嗫嚅着说,“他们一开始是分开走的,故意把我赶到了这里……我不是本地人,刚才也是有点迷路了……”   伊芙将她从地上拉了起来,等对方站直了身子,她才发现自己竟比对方矮了将近一个脑袋,心里不免有点尴尬。   个子都这么高了还穿高跟?伊芙看着她脚上的高跟皮靴,啧了啧舌。   “你是这里的警察?”女人看着伊芙身上的衣着,有些疑惑地问。   “不是,而且我也不是本地人,只是刚才恰好路过。”伊芙回答之后,又问她:“你是外国人吗?”   圣丰岳骑士的装束在国内辨识度很高,即便是山区里的农民也大多都能认出来,所以伊芙有了这样一个推测。   “哦,我是从尤德里尼那边来的。”女人回答。   尤德里尼是克利金在羽地南方的一块殖民地,盛产金矿和钻石。 [85]冬季之风(其三)   女人名叫黛妮熙·诺阿文,是一位在尤德里尼出生的克利金人。和伊芙一样,她也是今天刚到恩施弥特城。黛妮熙说话时的口音有些奇怪,也许是受尤德里尼当地气候影响,她的气质与国内女人有着不小的差别——尤其是她那185往上的身高,让伊芙不得不仰着脑袋与她对话。   “这就是圣丰岳骑士吗?”黛妮熙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少女,“你们是怎么收人的,我可以加入吗?”   “要通过训练和考核,其实我现在就是要去参加一项考核。”伊芙不厌其烦地对她解释,“你要是真想加入,可以去伊刻林省的奔龙堡碰碰运气,但我不知道他们要不要像你这样的高个子。”   “那算了,听起来挺麻烦的。你来恩施弥特是过来观光的?不对,不是观光是吗?你刚才好像说过要去参加考核,不好意思……”黛妮熙打开了话匣子。她这人说话语速很快,加上那奇怪的异域腔调,听起来就像是在念咒。由于她刚才受到了一些惊吓,说话的过程中还时常被一声突然的抽噎打断,伊芙想笑却又觉得不太礼貌,等走到街区的治安所时,就已经憋得两肋生疼了。   黛妮熙的手提包被抢走了,里面装着几张银行券,一些零钱和一些有关出入境的票据凭证。治安官对于这件事十分重视,毕竟报案的是一位圣丰岳骑士——不是所谓中阶高阶的那些“学院骑士”,而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在编骑士”。   骑士训练所的初中高等阶与圣丰岳骑士的圣金银铁品阶更像是两个平行的分级制度,相比训练所的毕业生,在编的骑士不仅能够享受官方认可的出行优待,而且每季度都能从国家那里领取一笔与其品阶相对应的补助(奔龙堡方面则是按出接任务情况单独结算),也算是由纳税人供养的公职人员。   黛妮熙身上没了钱,便只能留在治安所里等待案件的后续进展,而根据黛妮熙的描述以及路人给出的线索,当地的治安警察很快就锁定了几个经常在附近街区游荡的无业青年,从一位青年的母亲那里追回了赃物。手提包回到黛妮熙手中时,银行券与零钱都已经不见了,只留下几张皱巴巴的票据,还不知是从哪里捡回来的。   几位青年被带到治安所时,脸部的神情都有些麻木——那不是因为进惯了局子,而是因为他们刚吸了点东西,此时正嗨着呢。   “好了,这钱花在哪了现在也不用问了。”治安官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摇着脑袋说道:“想从他们这里追回赃款,简直比捡起泼在地上的水还难。”   黛妮熙身无分文,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她在恩施弥特城没有朋友,只有一个叔叔现在住在东部城。   治安所对怎样安置黛妮熙也很头疼,想来想去,索性又将这件事踢给了伊芙,理由自然是因为她的那层圣丰岳骑士身份,且同为女人,照顾起来也更加方便一些。   于是,伊芙带着她去了城防后勤处。和之前的几次一样,几乎没有任何阻碍,她很快就有了一个在恩施弥特的落脚点——一间不大不小的公寓。   伊芙虽然很感激他们办事的爽利,但对此产生的疑问却也加重了。似乎只要一说起圣丰岳骑士的身份,人们就不会有任何怀疑,甚至都不会怀疑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女是不是在说谎,以及她究竟能否胜任骑士的工作。   伊芙是没有考虑到自己这一身装备的造假成本有多高,以及伪造或偷窃制式武器的罪名有多严重;至于为什么每到一城都会如此受照顾,那还要等到她参与了第一次任务后才会明白,付出总是先于收获的。   与黛妮熙相处了几日,伊芙总觉得这人好像有点缺心眼,似乎对任何人都没什么戒备心,同时又总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黛妮熙在街边看到一个乞丐,就问伊芙能不能先给这人找个房子住,因为她觉得既然伊芙既然能解决她的问题,应该也能解决更多人的问题。   “可以算是借给他的。”黛妮熙给伊芙出了个主意,那表情就像是在征求母亲意见想在家里养宠物时的孩子,她信誓旦旦地说:“等他以后拿到了钱,一定会还给你的。”   见那裹着破棉被瑟瑟发抖的乞丐怔怔地望着自己,伊芙颇感无奈。她拉着黛妮熙走远了,当两人路过乞丐时,伊芙还从袖口翻出了一枚银币扔给了他。   黛妮熙能有这样一种性格,可能要归咎于她的成长环境——她在殖民地长大。克利金人在那边具体是过着怎样的生活,伊芙不太清楚,但她觉得,一群远在他乡、侵占他人土地,且又被当地土著所仇视的殖民者们,想要让自己的财富得到保障,那就必然要圈出一块戒备森严的乐园,而黛妮熙就在这样一座乐园中成长,像个公主一样,即便是成年后也依旧无法脱离儿童时代的天真。与这样的人打交道,累是累了点,但至少心情还是放松的。   伊芙在离开恩施弥特前,给了黛妮熙一些钱好让她搭乘客船先回东部城找亲戚帮忙。黛妮熙坚持让伊芙留下地址,说等到找到叔叔之后就会把钱还给她。伊芙将庄园的地址写给了她,想了想,又多给了她一些钱。伊芙让她将钱分成几份,藏在身上各处,如此下来,即便是再遇到抢劫,也不会落得一个身无分文的尴尬局面。这还是南芬教给伊芙的,说是在外不要露钱包,也正因为如此,她现在浑身上下都被塞满了钱,说不定哪天摔一跤都会有几个金币从袖子里掉出来。   从恩施弥特再向北走,就鲜有像样的大城市了。伊芙倒是路过了一座曾经从摩可拓来时经过的小城,她对此还有点印象。城里倒是和六年前来时没什么差别,只不过那时是春天。   这里地处密恩山脉的尾端,到处都是高耸的柱状沉山,由于这些金属山体连接着地下深处,这使得当地气温也比同纬度地区高出了不少——至少在这些沉山附近,基本上是看不到积雪的。   也因此,沉山在当地的生态系统中也占据了一定的地位,造就了局部繁荣的自然景象。而至今也依旧有少部分人住在这里,不事农耕,只靠渔猎为生。   伊芙在靠近沉山的松林中搭了个帐篷,当晚就在野外过的夜。   后半夜正冷的时候,伊芙在睡梦中隐约听到瓜恩奈的嘶鸣声,以为是它发现了野兽。结果她出了帐篷,却看到黑夜中的一个人影,栓马的缰绳也已经被解开了。伊芙大声喝止对方,又按着腰间的施法书施了个魔法,将周围瞬间照亮。在这短暂的强光之下,伊芙看到了一张面露惊惶的少年的脸,对方与她对视了一瞬,然后又捂住了自己的脸。夜又恢复了黑暗。这人见瓜恩奈挣扎得厉害,只得放开了缰绳,落荒而逃。   伊芙没有追上去,而是去到了瓜恩奈身旁。她安抚着受惊的马匹,心里有些后怕。   旅行了这么多天,伊芙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独自一人度过,只有瓜恩奈一直陪伴着她。马对于一个旅人来说,不仅是跋山涉水的工具,也是最亲密而可靠的朋友。马无疑是被人类驯化和奴役的物种,可单从一匹马的角度来说,它也是一直被人类所保护、照顾着,人与马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的关系。   离天亮还早,可伊芙却也不敢再睡了。她收拾好了东西,升起篝火煮了点茶,一直干坐着熬到了天亮。   遇到了这样的事,她确实有些气不过,甚至想找到这偷马的贼,瞄着他的脑袋来上一箭,如此才能让自己解恨。但这也只是想想而已,如此总会好受一些。除了少睡了几小时的觉,倒是没有其他实质性的损失,这也算是得了一次教训。   由于缺乏睡眠,伊芙白天赶路的时候就有些昏昏欲睡,骑着马不停地点着脑袋,还差点从马背上摔下去。   在路过一处灌木遍布的山坳时,她隐约看到前面有几道人影,等再近些时便看到路边正站着两个中年男人,一个少年正抱着其中一个男人的大腿,即便是被对方甩了几个巴掌,他也咬着牙没松手。伊芙也看出来了,那中年男人并没有下狠手。   见一位穿着骑兵斗篷的少女骑马路过,三人暂时停止了拉扯,两个男人端正地站着,但少年却依旧抱着其中一人的大腿,跪在地上不放手。   “行了,阿万娜,你实在不服气那咱们就找别人评评理?”   听那男人这么说,伊芙才发现,原来这短发的少年竟然还是个女孩。   “你们怎么了,在争什么?”伊芙停下马,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严肃,每当这种时候,她都把自己想象成洛提兰的样子。   “我们打了一只兔子。”一个男人指了指身后,那里有一只死了的灰兔子,“这孩子说是她先打到的,所以应该归她,可猎物在打到之前又不是谁的所有物。况且,我们早就圈好了打猎的范围,那兔子就出现在我眼皮子底下,这也是无可争辩的。”男人又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棵树,那棵树的树干上被掀掉了一块树皮——当地猎人就是以此作为标记圈定狩猎范围的。   “是我先用弹弓把这兔子打瘸了,你们难道没看到吗?”女孩开口了,她的声音有些沙哑。   “兔子瘸了是瘸了,但你还不是追不上它。”男人说道,“如果今天我们不再,你敢说你能猎到这只兔子?”   “我肯定能!”女孩很不服气,一边说,一边敲打着对方的腹部。   “您看吧,骑士老爷。”男人护着自己的肚子,对伊芙说道,“我也实在是拿她没办法。”   当地对于官员和治安官的称呼,既不叫大人也不叫警察,而是一律称之为老爷,这种称呼从封建时期一直保留到了现在。即便对方是个小姑娘,只要地位比自己高,他们也还会这么叫。   “那兔子能拿给我看一下吗?”伊芙指着兔子问。   另一个男人连忙拾起了兔子,双手捧给了伊芙,他指着上面的一处伤口说:“这是刚才我射出的一箭留下的,是致命伤。”   伊芙伸手去捏了捏兔子的两条后腿,由于天气冷,这兔子已经有些僵硬,但翻开毛皮之后,伊芙还是发现了一处挫伤,应该是弹丸打在上面留下的。   “这一只兔子你们这里要卖多少钱?”伊芙问。   两个男人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个回答道:“大概五六十铜板吧!”而后,另一个又补充道:“差不多就是1蒲式耳的小麦。”   伊芙又问,“1蒲式耳大概是多少公斤?”   “应该是接近60磅,公斤就不知道了。”   “60磅……那差不多就是不到30公斤,27公斤左右。”伊芙替他回答了。   “您看这件事应该怎么办?”男人问她。此时三个人都在盯着伊芙,就等她做出判决了。   “你们今年冬储还够吗?”伊芙问他们。   “够,这几年收成好,粮食都便宜。”   “那就这样。”伊芙将手中的兔子还给了身旁的男人,“你们两个拿着兔子,回头给这姑娘10磅的小麦,你们看怎么样?”   这两人交换了眼神,似乎对伊芙的判决不太满意,但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其中一人说道:“当然可以,都听您的。”另一个也点头附和。   伊芙又看向那个名叫阿万娜的小姑娘,问她:“你呢,觉得这主意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小姑娘也同样不太满意。她松开了抱住男人大腿的胳膊,拾起掉落在地上的帽子,抖了抖灰尘,自顾自地朝着山下的方向走了。   “阿万娜,可别不识好歹!”一个男人在她身后喊道。   “您别生气,她还小,不太懂事。”另一个男人笑着对伊芙说。   “你们可别忘了兑现。”伊芙调转了马头,对两人说道,“我还是有点不太放心,反正我也是闲着没事做,不如就跟着你们回去,等这事了结之后我再离开。”   “可现在回去太早了。”一个男人说,“这里离村庄也远……老爷,我们不能只拎着一只兔子就回去。”   他说得也有道理,现在还是上午。   “也是,那我先去找前面那姑娘。”伊芙说,“我就去她家等你们,可别忘了。”   伊芙骑着马,去追那假小子阿万娜了。   两个中年人拎着兔子站在原地,目送着她离开。 [86]冬季之风(其四)   伊芙并不是一开始就打算去找阿万娜谈的,她也是抱着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态度临时起意,想要继续跟进这件事。   有些时候,公正并不意味着问心无愧——若生命不能以价值来衡量,一味地寻求公正就会显得毫无意义,而在一些极端情况下,捍卫自己的利益就等于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   当伊芙追上阿万娜时,对方正在沿着山路奔跑。伊芙截停了阿万娜,小姑娘还一脸不善地盯着她看。   “那兔子对你很重要?”伊芙翻身下马,直接问道。   小姑娘哼了一声,没回答。一路上,伊芙还是第一次遇到对自己如此态度的人。   “我再给你两个银币,再加上他们给的十磅小麦,你也不亏。”伊芙牵着马与她并排走着。   “谁要你的钱!”小姑娘大声嚷着,“我就要那只兔子。”   “行了,拿着。”伊芙伸出手,她的手掌上躺着两枚银币,阿万娜虽然嘴上嚷得凶,可看到那亮闪闪的银币时,还是第一时间将它们攥进手里。是啊,向来不吃亏的她怎么可能不要这送上门来的钱。   “你应该多补偿我一些。”阿万娜收了钱之后,态度也不自觉地缓和了一些,“你刚才可是让我在他们面前丢了脸。”   “你丢脸了?我没觉得。”伊芙饶有兴趣地看着她,“那你想要多少?”   “至少一金币……不,十个!”   伊芙哈哈大笑起来。   伊芙跟着阿万娜去了她所住的村落,那两个男人并没有说假话,这里相隔打猎的地方不算近,一路步行过去差不多要花上一个小时。   伊芙和她走了一路,也聊了会儿天。这女孩和伊芙差不多高,头发理得很短,几乎只有寸长,再加上当地人普遍的高颧与瘦削,和她故意压低的嗓音,初次见到她的人都会错以为她是男孩。阿万娜的行为举止也颇为男性化,从刚才的事能看出,她很要强,性子也是直来直去,心里不痛快了从不忍着。   “其实你也用不着跟过来。”阿万娜粗着嗓子说,“那两个家伙还不至于为这点东西耍赖皮。”   “没关系,反正我也是顺路。”伊芙没有说谎,此时两人行走的方向与罗盘上预先设置好的行进方向大差不差,这说明她离舒伦堡越来越近了。   阿万娜所住的村落位于一处山坳中。走进山坳之后,最先映入眼帘的不是村落建筑,而是一座耸立着的巨大沉山。   伊芙在旅行中也近距离观察过这种奇特的山体,而这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恩施弥特东部的那座龙胡斯峰了,其直径将近二百米,高度过千米,就如同一座笔直的黑色巨塔一般伫立在运河的北岸,壮观无比。   像这样天然而奇特的山体,自然也是人类最为理想的崇拜与祭祀之地。无论是信徒五湖四海的喻教还是信奉魔法神秘主义的鹿汀,其中都有对此类山体的大段宗教解释。   克利金北部的这些采集狩猎民族也是如此,他们将村庄与部落建立在沉山脚下,以汲取这些黑色山体所散发的微弱热量。他们把沉山称作大地之父,称它是力量与繁衍之神,他们将彩色的绳子或布条将沉山缠绕或装饰起来,来作为氏族或部落的图腾来供奉与膜拜。   伊芙所看到的这座沉山,便是这样一座被缠绕着各色布条的黑色巨物,那些经历了风吹日晒的布条大多都已褪色,在冬季的寒风之中丝丝缕缕地飘荡着。人们祈求繁荣,驱逐灾厄——这是一种心灵寄托的表达方式,十分原始,但依旧令人震撼。   “我家在那边。”阿万娜指着一处山脚的方向说道,“可能有点破,你别见怪。”   伊芙牵着马,随她穿过一间间的圆顶茅草屋。这里大大小小地分布着三十几座草屋。伊芙也不清楚,对于当地土著来说,这样规模的村落究竟是大还是小。   阿万娜家的位置比较靠外,破败得不成样子。伊芙对此虽有心里准备,但真正走近了看,却仍是有些意外——这房子可不像是能住人的房子。   房顶似乎是被修补过几次的,但修得一点都不整齐,覆盖着茅草的屋顶,有些地方凹陷下去了,有些则顺着土墙耷拉了下来。瓜恩奈毫不留情地薅下了一小把干草吃进了嘴里,伊芙的脸一瞬间就红了,她连忙将瓜恩奈拉到了一边,不让它再靠近草屋。好在阿万娜一直低着头,并没有发现自家的屋顶被客人的马给偷吃了。   屋子里一片漆黑。在这寒冷的北方,为了保暖,房子的窗户一般都会做的很小,或者干脆没有。由于没有生火,房子里面并不比外面暖和多少,甚至还不如出去晒晒太阳。   屋子又矮又窄,墙壁凹凸不平,仿佛用力一抠就能抠下一块泥巴来,墙壁的边角与上沿黑乎乎的,可能是霉斑,也可能是烟灰。屋子里的味道略有些呛人,像是烟尘或灰尘的味道。   “我就不坐了。”伊芙看到她拿着一个灰扑扑的木头凳子过来,连忙拒绝道——就算直接坐在地上也不过如此。   阿万娜停下了脚步,默默地将那凳子扔在了墙角,表情有些窘迫。   “你的家人……都出去了?”屋子里静悄悄的,不见第三人,所以伊芙这句话说得很小心。   “我和我哥哥住在这里,就我们两个人,他在附近城镇里打工,每半星期能回来一次。”阿坎露顿了顿,又补充道:“他是前天晚上出去的。”   “附近城镇?这附近只有舒伦堡和夫奎安镇,他是去的那个?”   伊芙一边问,一边打量着房子里的物件。房子只有两间,进门是厨房,里面是睡觉的地方。厨房里放着几个歪歪扭扭的陶罐,中间是一个土做的炉子,旁边还放了点木柴。   “是在夫奎安镇。”   两人说了一会儿话,伊芙就觉得有点受不住了,跑去了屋外待着。眼见到了喂马的时间,伊芙从褡裢中拿了些油乎乎的麸皮饼,又掏出了一大把苹果干出来,抠去了果核后几片几片地往它嘴里塞。   “它吃得可真好。”阿万娜看着这匹白马说道。   “得补充点糖分。”伊芙说,“这边太冷了,马很容易掉膘,那就危险了。所以就算人饿着,也不能让马饿着。”她说着,又蹲下身子,用手抬起了瓜恩奈的蹄子,看里面有没有残留积雪。瓜恩奈很配合地屈起了腿,一人一马早已形成了默契。   伊芙检查完瓜恩奈的状态,便脱下了手套。她从身上的口袋中翻出了几块黄澄澄的甘蔗糖块出来,塞给了阿万娜。阿万娜看着手中的东西,甚至都没有当即反应过来这是什么。相比半世纪以前,克利金国内市场上的糖价已有了大幅度地下跌,但对于西北方的这些人来说,却依旧不是什么常见的东西——他们现在所过的生活,与他们半世纪以前也没有多少差别。   阿万娜在认出手里的东西是糖块时,她的表情比收下银币时更要激动。她抬起头,想要和伊芙道一声谢,却看到远处有几个人走了过来。于是,她连忙将糖块揣进了怀里。   走在前面的是个又黑又瘦的老人,有两人一左一右地搀扶着他,其余人则跟在他们身后。   他们迎着风走近了伊芙。   “您好,您好。”老人一边说,一边喘着气。   伊芙朝他点了点头。   老人穿得很单薄,也不知这人是如何受得住冷的。离他最近的两个中年人都是蓄着满脸的胡子,身上穿着兽皮缝制的大衣,那打了绺的兽毛在寒风中摇摆着,散发出一种既野性又熏人的味道。老人朝伊芙笑了笑,随后又用手抓着身旁中年人的胳膊,和这人说起了话。他说的不是克利金语,而是一种声调低沉的不知名语种。   中年人认真听着,然后点了点头,随后对伊芙说道:“骑士老爷,我父亲是这里的族长,他不太会说克利金语……我们想知道您来这里的目的。”他说最后一句时,眼睛撇向了右侧沉山的方向。   “没什么大事。”伊芙朝他笑着摇摇头,她的笑不太容易看出来,这是一种装出来的正经严肃的笑。她说:“刚才你们的族人在外面闹了纠纷,让我帮忙评个理,现在已经解决了,我只是好奇,想过来看看。”   老人认真地听着伊芙说话,时不时还点点头,显然他是能理解克利金语的,只是不会说。   “他说——我们这里没什么好看的,穷山村一个。”中年人翻译着自己父亲的话,“您觉得您身后这个姑娘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伊芙不太理解他这问话的用意。   “您想不想把她买回去当丫鬟?”中年人又问。   伊芙目露惊讶,她看了眼这男人,又看了看他身边的老族长。老族长朝伊芙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儿子所说的话就是自己的意思。   伊芙对此时此刻发生的状况感到难以理解。她回头去看阿万娜,却见这姑娘此时正用胳膊挡着眼睛,像是在哭。   “她其实不算是我们氏族的人。”男人见伊芙没有回答,又说道:“她的母亲原先是嫁到了胞族那里去,结果那女人胆大包天杀了自己丈夫。按照我们这里的规矩,她也就成了她丈夫兄弟的妻子,那兄弟为了报仇,就把这女人给打死了。按理说,兄弟的子女就是自己的子女,可这女人的两个孩子他也不打算要,所以这两个孩子就被一并赶出了氏族。”   伊芙听得有些晕头转向。对于一个外婚制的蒙昧氏族来说,女性究竟算是人还是财产,那都是说不准的。在原始社会,弟弟继承了哥哥的妻子儿女,甚至儿子将自己的母亲继承过来当妻子,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当时,七八岁的阿万提抱着几个月大的阿万娜回到了我们这里,我父亲看他们可怜就收留了他们。”男人继续说道,“这么多年过去了,阿万娜也大了,胞族知道她的底细,不愿意要她,我们便想着破例让她嫁到族内,但她兄长却不同意。”   “你们是想趁她哥哥不在,偷偷地把她卖掉?”伊芙有点听明白了。   “我们也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这样可能更好。”男人皱着眉说。他父亲拍了拍他的胳膊,于是男人又俯下身听父亲说话,过了一会儿,他的目光转向了阿万娜,并大声问她:“阿万娜,你想和这位骑士老爷走吗?”   阿万娜依旧是用胳膊捂着脸,没有反应。   “阿万娜!”他又大喊了一句,吓得女孩肩膀一颤。   “我不想走,我要我哥哥!”终于,阿万娜用颤抖的哭腔回答。   男人用当地话吼了她一句,伊芙的手一直按在嵌在施法书皮质书套中的古铜币上,所以能听出来那是一句骂人的话。   见两人情绪都有了失控的迹象,伊芙伸出了胳膊,用宽大的斗篷引回了男人的视线。她对男人说道:“现在不是她愿不愿意,而是这件事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我们这里本来就没有法律。”男人的语气在面对伊芙时显得很克制。他看了眼自己的父亲,对伊芙说道,“所有事都是我们自己解决,有法律反而不好,弄到最后就会谁也不服谁。”   “你们可以没有,但我不行。”伊芙说道,“你们知道再往西有个舒伦堡,我要去的地方就是那里。如果我带了个人过去,我要怎么交代这人是哪来的?我都不知道那里有没有地方安置她。”   “您……”男人刚要说话,就被自己的父亲打断,他父亲在伊芙面前比了个三,用不太利索的嘴皮子说道:“三个银币,你把她——带出去。”   “她在这里没有出路。”男人也对伊芙说,“您付三个银币,就是南面用的那种拓克币,我们这里很少见。到时候我们将银币转交给她兄长,也能证明我们不是把她丢出去喂给了狼。”   男人话说得很恳切,这让伊芙有些动摇,她不知道他这话说得究竟有几分真,如果确实能把一个姑娘从火坑里捞出来,伊芙倒也宁肯自己麻烦一点,施以援手,但问题是阿万娜自己并不愿意离开。   正当她陷入两难之时,一个少年从拗口跑进了村子里,一边跑一边喊着阿万娜的名字。   这人急匆匆地跑到了自己妹妹的身前,用胳膊护住了身后的阿万娜,并一脸怒容地瞪着眼前的中年人。   而当阿万提与伊芙目光相碰时,两个人都是一惊。   伊芙认出了他——阿万提是昨晚偷马的贼。 [87]冬季之风(其五)   正当伊芙为此发呆的时候,阿万提突然跪在了伊芙的身前。   “都是我的错,您惩罚我吧,请不要带走阿万娜!”阿万提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阿万提,你到底是想怎么样。”中年男人有些看不下去了,“难道你想让你妹妹一直留在你身边?要一直养着她?”   阿万提没有理会男人的话,他只是满怀忏意地跪在地上,等着伊芙开口。   “你误会了,我不想掺合进你们的事里。”伊芙看着眼前的少年,也不想再责问他什么,只当这是穷山恶水在所难免。深夜那件事只有他们两人知道,而伊芙也不愿再提,免得把事情弄得更复杂,抽不开身。   伊芙走到了瓜恩奈身旁,动作麻利地上了马。她现在只想尽快离开此地,他们的事就让他们自己解决。   阿万提看到伊芙的举动,表情很惊讶。一旁,老族长摇了摇头,重重地叹息了一声。阿万提看了眼身后的妹妹,又看了眼身旁的中年人,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是错意了什么。   “您是要带走阿万娜?”阿万提从地上爬了起来,跑到了伊芙的身前,挡下了瓜恩奈的去路。   “我什么也不想做。反倒是你——你不带走我的马,我就谢天谢地了。”伊芙在马上俯视着他,没好气地说道。   阿万提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他此刻的心情是既羞恼又痛苦的。   伊芙拉着缰绳,让瓜恩奈调转了头,想从少年身旁绕开,可这少年却再次挡住了马的去路。   “您收下她吧,您肯定是个善良的人。”少年看了眼不远处的阿万娜,语气急切地对伊芙说道。   “我善良归善良。”伊芙说,“可这不是强买强卖的理由。”   “只要您带走她,让她伺候您……只要您能带着她离开这里,让我怎么样都行。”   伊芙有些狐疑地看着他,接着又看了眼远处的男人与老族长,她问他们:“你们不是说他不想和自己的妹妹分开吗,这又是怎么回事?”   “以前也有几次,我们想送阿万娜出去,但来的要么是人贩子,要么是去北方的行商,而且还都是男人,从来没有过像您一样高贵的人来这里。”中年男人说道,“我们也不想让她出去做奴隶,但如果她一直留在这里,将来也许还不如奴隶。您知道的,我们这里的气候,是不允许有人游手好闲的。”   “她可不像游手好闲的人。”   “但她是个女人。”男人说道,“骑士老爷,高贵的女士,我知道说这些您可能会不高兴,但——我们这里就是如此。她总有无法养活自己的一天,到那时又能怎么办?”   在北方的游猎氏族中,兄弟的子女就是自己的子女,但姊妹的子女却没有这一层的关系。这种现象从侧面说明了他们之间的继承结构,以及晚辈以后尽义务的对象,若阿万娜不能在氏族中有一个家庭,便只能孑然一身。   伊芙坐在马上,半天都不说一句话。村民们越聚越多,他们都站在老族长的身后,就这样静静地看着不远处骑马的少女,表情都很木讷。远处,沉山上的布条还在风中交缠翻飞着。   阿万娜一直沉默地站在那里,既不反对,也不争取。伊芙看着低着头的阿万娜,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您其实不用太费心考虑。”中年男人打破了沉默,“也有别人从我们这里买过奴隶,然后送到洛明各去卖,他们从不会问奴隶的意见。”   “你们真觉得我带走她会让她过得更好?”伊芙终于松口了。   “我相信您。”说话的是阿万提,这少年语气激动:“您认出了我,却又饶恕了我。我从未见过像您这样宽宏大量的人,如果能让阿万娜跟着您,您让我当场自杀我也愿意。”   伊芙沉默了一会,视线又转向了阿万娜,她问:“阿万娜,你愿意和我走吗?”   随着这句话出口,周围响起了一片低沉的议论声,中年男人松了口气,而阿万提的脸上却浮现出了一种难以形容的痛苦笑容。   见阿万娜怔怔地看着伊芙,阿万提急切地朝她喊到:“妹妹,快答应啊!”   最终,阿万娜魂不守舍地点了点脑袋。做抉择并不困难,只是让她有些难以接受。事情就这样决定了。   阿万提跑向了自己的妹妹,哭着和她抱在了一起,阿万娜仿佛刚缓过神来,也大声哭了起来。此刻,两人眼中只有彼此,这一别之后兄妹再难相见,甚至有可能就是永别。阿万娜将怀里的糖和银币都给了自己的哥哥,两人为此还推让了一番,最终当哥哥的还是拗不过平时就很强势的妹妹,将东西收下了。阿万提将一块糖喂给了阿万娜,可由于阿万娜此时哭得厉害,那糖最后掉在了地上。两人最后又抱在一起哭了起来。   这场面看得伊芙有些难受,她觉得自己现在就好像是一个罪大恶极的老地主,要硬生生地拆散兄妹二人。   哭过之后,阿万提将自己的妹妹推到了伊芙面前,将她脸上的泪渍抹干。   “我要去舒伦堡。”伊芙对阿万提说道,“可能会在那边逗留几天,你去过那里吗?你们兄妹也许还有见面的机会。”   “不了,骑士老爷。”阿万提说道,“她离开这里之后,就和我们再无关系了……她是您的了。”   伊芙叹息了一声。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五枚崭新的金币,扔到了阿万提面前。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看得呆了。   “您……”阿万提手里捧着那五枚金币,止不住地有些颤抖,“我不能收您的钱。”   “刚才,那位老族长开出的价格是三枚银币,我听说在这边一只兔子差不多也就是这价格。我不知道买一个奴隶要多少钱,但你妹妹至少要比一只兔子值钱多了。”伊芙看了远处的老人一眼,又朝阿万提使了个眼色,然后说道,“你妹妹以后跟着我,我会想办法给她一条出路,但你自己也要好好活着,至少要活到你们再见面的那天。”   时间不早了,伊芙让阿万娜坐在自己身前,骑着马载着她离开了村庄。   在走出山坳的时候,她们碰巧看到了那两个出去打猎的男人。这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坐在马上的阿万娜,惊得连手中拎的猎物都掉在了地上。   “那十磅的小麦可别忘了。”伊芙笑着提醒他们,“小麦给她哥哥,这姑娘我带走了。”   其实,以伊芙这模样说出这句话,看着实在是有点可笑,但最后谁都没有笑,就因为眼前这十足荒唐的场景——那可是骑士的马啊,阿万娜就坐在马背上,她还把脏衣服靠在了女骑士的身上。   舒伦堡的地势较高,借着黑夜降临前的最后一点余光,伊芙看到的是前方雪地上横七竖八的黑影——那是扔在舒伦堡外围的拒马。有了这些拒马的存在,寻常人不敢随意靠近这里。   胸前的徽章闪过几道白光,这让伊芙愣了一瞬,随即她反应过来,这是里面的人在用特殊手段确认来者的身份。骑着马缓缓绕过了一排排的拒马,伊芙来到了舒伦堡的大门前。   舒伦堡的外观更像一座寨子,外围被一圈不算高的石头围墙圈绕着,南北方向各有一道大门。伊芙下了马,刚想上去喊人,却见大门内部已有了响动。不一会儿,大门敞开了一条缝隙,足够人与马匹通过。   伊芙牵着瓜恩奈进了门,阿万娜紧跟在后面。   “是伊芙·哈维因对吗?”灯光下,一位守军装束的男人问道。   “是。”   “后面这位呢?”   “她叫阿万娜,是我的人,可以吗?”   守军看了阿万娜一眼,点了点头,“请去前面那栋最大的房子,有人在那边负责接应你。”   伊芙道了声谢,带着阿万娜朝着舒伦堡内部走去。   舒伦堡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戒备森严。这里靠近密恩山脉,处于克利金北部的边防线上,但实际上戍边部队的压力要比南方小得多——山脉另一边的邻国洛明各与克利金长年交好,在魔法战争之后两国的关系更是急速升温。克利金、洛明各、摩可拓以及萨兰多齐等北部国家荣辱与共,或许早晚有一天会形成一个西部邦联体,以此来抗衡如今以凯耳、基岚为首的东部联邦。   舒伦堡内部多是瓦房样式的平层或低层住房,大体上是围绕着中间一栋三楼大房层层排布。虽然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但依旧有几个孩子借着窗子透出的光在楼下玩耍。   伊芙牵着马,走到了中间大房的门口,这里灯火通明,与附近住宅形成了鲜明对比。   她将马拴在了门外,带着阿万娜进了屋子。   一个穿着深色骑士服的男人看到有人进门,便露出了一副惊喜的神色,他迎了上来,十分激动地说道:“伊芙,你可终于来了!”   这人当即给了伊芙一个拥抱,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佛手柑与薄荷的味道,很好闻。   两人分开之后,伊芙只觉得有些懵,她盯着这人看了好一会,才问道:“我们……认识吗?”   “我叫爱恩默·伊哲比希,你有听过我吗?”他抬了抬眉头,露出一个自觉很有魅力的笑。   “所以,你不认识我,还一见面就抱住了我?”   “抱歉,我有些激动,毕竟北方……挺冷的。”他见伊芙脸色不好,便满怀歉意地说道,“我确实太得意忘形了,能原谅我吗?”   伊芙无奈叹了口气。   爱恩默有一头打理得很精致的黑发,梳成了漂亮的三七分发型;他有一双碧色的眼睛,格外灵动,配合着他那富有感染力的语调,说话时总是动情动色;他的肤色透白,耳朵上端稍长,但并不尖耸——显然这又是一个雪莫与人类的混血儿。他的俊美长相对于年轻女孩来说本就颇具杀伤力,再加上这套端庄的骑士服与精心打扮,原本九分的相貌此时还要再添三分。   “你是什么人,外面说这里有人接应,指得就是你?”伊芙问他。   “是我。”爱恩默回道,“前天就有人发现了你的踪迹,猜测你这两天也应该到了。”   “哦——”伊芙有些意外。   “这是你在路上……嗯,捡的?”爱恩默围着阿万娜绕了一圈,对伊芙说道,“这位小兄弟可能需要先洗个澡,然后换一身衣服。”   “什么小兄弟,人家可是女孩。”伊芙纠正他。   “真的吗?那真是太不好意思了。”爱恩默一惊,然后笑着摇了摇。他转过头朝着右侧的房间喊道:“露米,出来帮个忙!”   房间里先是应了一声,而后走出一位身材高挑的女人,她穿着一件素雅的带荷叶边的黑长裙,出来时正在系一件白色围裙。   “带这位小妹妹去收拾一下,今晚她就交给你了。”爱恩默吩咐道。   女人点了点头,带着阿万娜离开了。这期间,小姑娘似乎依旧沉浸在与亲人分别的失落情绪里,一直沉默不语。   一楼的大厅里,此时只剩下爱恩默与伊芙两人,爱恩默盯着伊芙看了一会,才说道,“那几位大老板还在楼上聊天,他们这几天一直都在等你,现在就去看看吧。”他朝伊芙眨了眨眼,又说道,“你肯定还没吃晚饭,我就在这里等你回来?然后我们——你想吃什么?”   伊芙思忖了片刻,走到了爱恩默面前,说道:“你这人好像很会骗人。”爱恩默正疑惑少女为何会说出这样一句话,却突然感觉裆部传来一阵剧痛,很快,男人便蹲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怎么……回事?”爱恩默不复刚才的优雅,他现在只觉得身下连同着内脏都在一起疼,连话都有些说不利索了。   “你刚才确实有点得意忘形了。”伊芙踹出这一脚,终于舒了口气,“不好意思,我总觉得你是个容易得寸进尺的人。”   这种势头就要扼杀在摇篮里。   伊芙朝楼上走了两步,又回头对他说道:“我的马还在门外,记得把它照顾好。”   爱恩默依旧蹲在地上,他朝伊芙挥了挥手,表示自己知道了。   伊芙也明白,踢人家要害不对,所以她从不轻易出手。爱恩默并不是坏人,但伊芙想来想去还是决定给他来这么一下——对付这样的人,任何语言或是举动都会显得暧昧,必须要从源头着手解决。   爱恩默见伊芙上了楼,终于再也忍受不住疼痛,仰头躺倒在地板上打起了滚,不住地哀嚎了起来。   女仆人露美茜站在一口走廊的拐角处,正幸灾乐祸地看着他吃瘪。 [88]冬季之风(其六)   “大老板”们在等伊芙,并不是因为他们要找她商量作战的事,而是因为有一位审查所派来的督战官要见伊芙。   在魔法战争结束之后,羽地盟军的势力也随之达到鼎盛,为避免盟军组织成为一个不受控的多头怪物,羽地盟军便在克利金的主导下被数次拆分,而审查所就是其产物之一——作为一个表面上是以维护羽地和平为目的的非国家行为体,他们对各国的军事行动有着一定的参与与知情权。   而此次监临剿匪行动的督战官是一位前盟军将军,七十七岁的赫顿·哈维因。   简单来说,赫顿·哈维因是洛德·哈维因的一位远房叔叔,极刻森人。当年洛德的曾祖父因宗教改革冲突流亡北方,哈维因家族也因此向北迁徙,但极刻森境内依旧留有几条旁支,赫顿这一脉就是其中之一。洛德能够成为盟军统帅,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实力与才华,另一方面则是多亏了这位叔叔不遗余力地举荐。   伊芙循着声音找到了房间。门口处的守卫敲了敲门,得到允许之后便把她送进了屋内。   屋子里灯火透亮,有七个人围绕着一张桌子坐着,里面烟气很重,显然这些人在屋子里坐了很久了。   在这些人当中,有些人她是见过的,比如在哈克夫多课上见到的老头霍黎恩团长,以及曾经在沸蒙见过两次的魔法师俄略金,再就是好久不见的老熟人罗兹——伊芙这次回沸蒙还奇怪,为什么一直没见到罗兹。   伊芙没有贸然去和他们打招呼,进门后就老老实实地站在门口,朝他们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   “这就是洛德的女儿?”赫顿拍了拍身旁罗兹的胳膊问。   “是她。”罗兹点了点头,招呼伊芙过来。他让勤务兵搬了个椅子,让她坐在自己与赫顿之间。   “和伊葛兰简直一模一样。”赫顿盯着伊芙的脸看了一会儿,然后语气和蔼地问她:“今年多大了啊?”   “快二十了。”伊芙回答。   “二十?”赫顿笑了两声,“你这体格可不像二十,吃得太少了?”   “没有。”伊芙勉强笑了笑。   屋内的众人都在看着伊芙,表情似笑非笑。   “我一见到你就觉得亲切,你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赫顿又问她。   赫顿比哈维因大了近十岁,满脸都是皱纹,看着远没有哈维因看着那么年轻。   “嗯……”伊芙看着他,点了点头。   罗兹见她一脸茫然,便对她解释道:“这位是赫顿·哈维因,是你父亲的一位远房叔叔。”   伊芙这才明白,原来这人是自己的亲戚。   在她进门之前,屋子里的几人并没有谈正事,而是在叙旧。除了逻各斯院的俄略金与另一位炼金协会派来的中年男人庞瑟夫之外,其余几位老人都参加过三十多年前的魔法战争。这些人在战后各奔东西,如今多年未见,因这次行动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   就像大部分的长辈那样,赫顿表达了自己对晚辈的关心,问了她一连串的问题,包括学业、生活以及婚姻状况等等。伊芙并不清楚自己同哈维因究竟有没有血缘上的联系,但赫顿给她的感觉的确与南芬或茂奇的那些亲戚不同,赫顿对她的喜爱并不是因为她本人,而是因为她是哈维因的女儿;这种喜爱不涉及利害,而源自于血脉与家族内部牢固的信任基底。从这一点来说,若伊芙能与他好好培养一下爷孙感情,赫顿或许能够成为一个强有力的后盾——但伊芙的性格又注定了她不会去刻意讨好别人,这也是需要天赋的。   在经过了认亲之初的亲近之后,赫顿的话题便又转向了昔日旧事,与其余几人说说笑笑起来。他曾与霍黎恩并肩作战过,两人这次见面从表面上看相谈甚欢。他们谈到了当年至关重要的几场战役,谈到了一些战后不知所踪的战友,谈到了审查所初成立时的窘迫,也谈到了那些或尚在或离世的共同朋友。他们两人年纪大了,在对于某些事情的回忆上有着不小的偏差,甚至会因为某次开战前喝没喝酒这种细枝末节的问题争论不休。   伊芙听得有些无聊了,便趁此机会和一旁的罗兹聊起了天。   “你怎么也过来了?”她凑近了罗兹,小声问他。   “我也不愿意来,这不是被派过来了吗。”罗兹小声回答。   “你不是都退休了吗?”伊芙疑惑地看着他。   “也就两年。”罗兹一脸愁苦地摇了摇头,“现在又被元老院返聘回去,继续给那群官老爷们跑腿喽。”   “那……你这次来这里,他们给你派了什么任务?”   “没什么任务,就是过来监督呗。”罗兹耸了耸肩,“你看看这间屋子里,真正干活的其实只有三个人,而看热闹的却有四个。”   “哦?”伊芙眨了眨眼,“怎么叫看热闹?”   “你看,你这位赫顿爷爷是审查所来的,我是元老院来的,而那边那俩小子——俄略金是代表逻各斯院,而另一位庞瑟夫代表炼金协会。”罗兹的手藏在桌子下面,挨个指给伊芙看,“各方派了这么多人过来,也只是为了互相看看对方有没有在干活,以及都干了什么活。”   “炼金协会怎么还干预这些事?”   “这次情况特殊,如果是平常的国内事务,一般只会由逻各斯院派魔武督战队过来——就是在升明节弄那些花里胡哨东西的那帮人。”说到这里,罗兹看了眼对面的俄略金,然后继续说道:“但这次不一样,大概是在去年冬天,炼金协会的高空气球监测到了密恩山脉内部有异常魔力场的扰动,于是通知了逻各斯院这边。西赫琉当即指派了几个侦查高手前去探查了一番,这才发现山脉深处竟有一处匪窝。密恩山脉中天赭石矿富集,如果说有一群土匪在这里,那说不定就是在私造风露威金属,若他们的确是在做这行当,那就非常难对付了,毕竟懂得炼金术的人对魔防工事也很在行。”   “这么说,这次行动还挺危险的?”   “是有点。”罗兹给她细细讲解了此刻这些人聚在这里的原因:“炼金协会想要回收伪造的铸币模板,因此就不能大规模出动军队,以免打草惊蛇——所以逻各斯院只能以发布任务的形式委派圣丰岳骑士团来做这件事。这一路你也见识到了国内民众对圣丰岳的认可程度有多高,若还有其他可能,逻各斯院绝不会想让他们再提升一丝一毫的地缘政治影响,而作为应对措施,审查所也带了一队人参与了进来,把本次行动变成了一次联合行动——至于事后这种影响力究竟会是一加一还是一减一,那就需要看宣传部门的修辞手段到不到家了。逻各斯院的人是无论如何都要来的,这也算是对骑士团的尊重;而至于我,表面上是代表咱们国家的上议院过来的,但其实主要原因还是因为我认识的人比较多,他们需要一个中间人作为缓冲。”   伊芙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所以说,这里坐的每个人都不是多余的。”罗兹总结道。   “我觉得我就挺多余的。”   罗兹笑了笑,安抚着她,“不多余,多露脸总有好处。”   过了一阵子,门外响起了勤务兵的敲门声,随后又有三个人被放了进来。这几人都穿着骑士斗篷,其中之一给伊芙留下了异常深刻的印象——此人长得魁梧壮硕,进门时还是弯腰侧身进来的,头几乎是顶着三米多高的天花板,看着就让人害怕。   “我们走吧。”罗兹拍了拍伊芙的肩膀,率先起身。随后,俄略金与庞瑟夫也站了起来,都朝着门外匆匆走去。   伊芙刚站起来,就被身旁的赫顿叫住了,老人将手上戴着的一枚戒指摘了下来,塞给了伊芙。伊芙想推辞,却被他用一个眼神给制止了。   “去吧。”对方用不容拒绝的语气将她赶出了屋子,伊芙都没来得及说一句谢谢。   出了门之后,伊芙长出了一口气,这才发觉自己已经出了一身的汗。没了那股呛人的烟味,她感觉舒坦多了。   在这些天的旅途中,如果入住的地方具备洗澡的条件,伊芙就一定会先洗澡,但她今天遭遇了太多的事,再加上缺乏睡眠,此时疲惫至极。她进了客房之后倒头便睡,连身上的斗篷都没脱下。   驻留在舒伦堡的这部分人将在六天后统一调配,在这期间,仍会有参战人员陆续赶赴此地,补充紧缺的人手。这样来看,伊芙也可以暂时在这里休息几天。她原本对此次行动还有些担心,但听完罗兹说的那些话之后,反而打消了一些顾虑——以她目前的水平还不足以与那些悍匪正面交锋,最多也只是过来感受一下气氛,就像昨晚夹在那些“大老板”中一样。   舒伦堡以北两公里远有一片冰湖,这是伊芙在看到士兵用马车往驻地运送冰块时才打听到的。在经过报备之后,她骑着瓜恩奈离开了驻地,打算去那边看看风景。   这片无名的冰湖不算大,走近了看,就像一块硕大蓝色宝石的抛光面,其上遍布着雪花牛肉一般的细碎白色纹理——那是由冰面内部的裂痕与其上风蚀日晒后的块状积雪所共同组成的。   在太阳光的照耀下,能明显看到冰湖之上的几条略微发白的带状纹路,就如同镜子上的毛玻璃一样醒目。那些纹路由车辙与蹄印所组成,是由人类经年累月的碾压所造就出来的冰路。   伊芙骑着马,在其中一条冰路上缓步前行。她看着脚下厚重而透亮的蓝冰,偶有恐惧眩晕之感涌上心头,那感觉就如同行于高崖之上或深海之下一般,让人呼吸一滞。   忽见远处有一人。   伊芙策马靠近,却见这人脚下放着木桶和板凳,肩上还扛着个杆子——这是来钓鱼的?伊芙低头看了眼冰面,她可不觉得这里适合钓鱼。   “小白兔,快来快来!”那人挥手朝这边喊道。   伊芙没有着急过去,而是沿着冰路前行,直到靠近此人之后才下了马,牵着瓜恩奈离开了冰路,在冰面上慢慢行走。   “这里能钓鱼?”伊芙一靠近他,便急不可耐地问。   此人名叫马可·迈迪斯,一副努西人的贩夫走卒打扮——意思就是穿得很杂——留着长长的山羊胡。他此时两只手都揣进了棉衣的袖子里,脖子也缩进了衣领之中,只露出一排白得晃眼的牙齿在朝伊芙笑。   “能钓吗?”伊芙见他不回答,又问了一句。   “这里靠近湖中心,冰面最薄,如果这里不能钓,那就不能钓。”他回答道。用的是最蹩脚的外国人腔调。   “你是哪里人,怎么跑到这来了?”伊芙狐疑地问。   “我不是坏人。”马可依旧露着门牙,咧着嘴笑。他的嘴角因寒冷而咧得有些夸张,就像是在苦笑。   伊芙朝四周看了两眼,除了空旷的湖面就是远处的山峦,今天碧空万里,天空和冰面一样蓝。她倒是相信此人不是坏人,毕竟这里靠舒伦堡那么近。   “你要怎么钓?”伊芙的问话又回到了最初的话题。   “要先把冰层打通才行。”马可说道,“现在是冬天,你觉得两个多月会结多厚的冰?我看这里至少要有一米厚。”   “那要怎么办?”伊芙问。   “凿也凿不开,只能用魔法,你会喻光吗?”   “喻光雷霆?”   “对。”马可很高兴,他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银币,并说道:“你来发动魔法,我付你钱,每次一银币。”   伊芙愣了愣,随后婉言拒绝道:“我今天不在状态,你还是自己来吧。”   她觉得这人脑子似乎有点问题,一会儿还是离远一点比较好。   “你的意思是——你付我钱,我来做?”马可用他那蹩脚的克利金语问。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需要凿洞钓鱼。”伊芙觉得此人说话似乎毫无逻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语言表达不畅的缘故。   “你也好奇不是吗?”马可这句话倒是说得没错,“就当是雇人看热闹了,怎么样?”   伊芙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银币。如果只是看热闹,她确实也没什么损失。   “不对不对。”马可摆手说道,“一次喻光是烧不穿冰层的,多几次。”   “那你想要多少?”   “一个小贝,多退,少补。”   一小贝就是20银币。   伊芙叹了口气,不想和他争论。她从袖口翻出了一颗椭圆形的小金币,放到了对方手中,并警告他:“20次最多了,就算你没成功,我也不会再付。”   “没问题,老板。”   马可将钱放进了腰包,却仍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你要酝酿多久?”伊芙等了一会儿,见他一直没反应,终于忍不住问。   “我想了想,还是觉得应该你来,小白兔。”马可说道,“我对这种魔法运用得不太熟练,怕误伤了咱们俩。”   伊芙皱着眉看着他,一言不发。   “这样,你帮忙开个洞,我付一枚小贝,一锤子买卖,你觉得,怎么样?”马可将那枚从伊芙那里得来的小贝又拿了出来。   伊芙瞪了他一眼,回过头踩着马镫跨上了马。   “神经病。”她还骂了一句。 [89]冬季之风(其七)   马可几乎是在一瞬间就冲到了伊芙面前,把她和瓜恩奈都吓了一跳。她没想到这人竟能跑得这么快。   瓜恩奈在冰上本就站得不太稳,被他这样一吓,更是不安地挪腾着蹄子。伊芙怕它受惊逃跑,连忙拍着它的脖子安抚。   “你到底想怎样?”伊芙冷着脸问他。这人简直就是无赖。   “不好意思,我就是想请你帮个忙。”马可恳求道。   “我警告你,我是骑士,再这样我可就不客气了。”   “我知道,圣丰岳骑士嘛。”马可指了指她胸前的徽章,“你们不是最愿意助人为乐吗?如果你今天不帮我,我就要饿死在这里了。”   “你没东西吃?”伊芙上下打量着这人,“那跟我去舒伦堡不行吗?”   “我对人多的地方过敏。”马可说。   “这算什么理由。”伊芙叹了口气,翻身下了马,“别再来烦我了,就这一次。”   “你如果能痛快点,咱们早就结束了。”马可见她肯帮忙,十分高兴。   伊芙将一只手放在施法书上,另一只手向前平举,掌心朝外。   “再往左点。”马可指挥道。   “这样?”伊芙强忍着没有发作。   “就这吧,勉勉强强。”   伊芙集中注意力,开始小声念起咒语来。喻光的咒文原本有些长,而通过这本施法书来间接施法,吟诵时间可以缩短三分之一左右。   喻光雷霆是一种喻教的传统魔法,如今很多人都会用,但由于对此魔法的理解程度不同,会导致最后的施法效果大相径庭。影响最终效果的因素有很多,比如起手时的动作、咒文短句的重排与倒置、重复段与循环吟唱。读错或纠正重读部分咒语很可能会引起未知后果,有些较为谨慎的魔法师在遇到这样的情况通常会放弃吟唱。   一般人在施法过程中,随着吟唱的进行,可以感觉到魔法发动前的一些预兆,以此判断是要继续还是中断施法,这种感觉全凭个人经验。据茂奇说,人类的魔法感知器官位于左右太阳穴前偏上的位置,呈指甲大小的倒水滴状,被头骨所保护着,一般被称为震鸣核。若这两个器官受损,人对魔法的感知能力就会大大降低,这对复杂魔法的吟唱非常致命,因为大段的魔法总是免不了读错和漏读,有时连施法者本人都无法察觉。   伊芙的情况是,她完全无法感知魔法。如果被火烧时感觉不到疼,就会缺乏对火的敬畏心——魔法感知也是如此,若一个人失去了对魔法的感知能力,就会缺乏与此相关的警觉性。   晴朗的天空中凭空出现了几团乌云,随着乌云的汇聚,紫色的闪电到处流窜,乌云最密布的位置逐渐凝聚出了一团金色的光芒。   马可看着那团乌云,暗暗地有些心惊。他往旁边挪了一步,观察着身边正在专心吟唱的少女,目光从她的脸上移到了她腰间的施法书上,表情若有所思。   一束耀眼的金光从高空降落下来,地表在震颤,周围发出了咔咔的声响。不远处的冰面升腾起了一大团白雾,金光与乌云在这时全都消失不见了。   白雾消散,两人上前查看情况。   冰面上出现了一个椭圆形的大坑,最宽处约四米。   马可抢先一步去到了洞边,探头朝下望去,不禁发出一声惊叹:“太棒了,我看到水了!”   他从怀里拿出一小盒罐头,撬开并将里面的东西撒进了冰层下面的湖水中。   “那是玉米粒?”伊芙说道:“你这不是有吃的吗?”   “那是鱼吃的,不是我。”马可一边说,一边在鱼钩上绑饵料。   伊芙原本是想施法之后马上就走,可看到对方似乎真的是想钓鱼,便又有了看热闹的心思。   “这里都有什么鱼?”她问。   “肯定有鲑鱼。嘘,别说话。”马可坐着板凳,将鱼钩扔进了洞里。   不一会儿,水下就有东西上钩了,但马可拽了半天都没拽上来,于是他将手搭在了渔线上,嘴里念念有词。   伊芙看到他手上似有电光闪过,于是后退了一步。   不多时,水下的生物终于停止了挣扎,马可很轻松地将渔线提了上来。   “还真有。”马可手中提着一只花纹斑驳的鳟鱼,有一肘半长,看起来很肥,嘴里全是尖牙。这条鱼刚经历过电击,此时依旧处于半晕的状态。   马可从地上抓了把雪,在鱼身上抹了两把,将它扔进了身旁的空桶中。他抖了抖渔线上的冰碴,又将绑了饵的鱼钩丢回水中。   “你这是什么钓线,为什么还能导电?”伊芙问他。   “这是从魔法导绳上拆下来的,当然能导电。”马可说。   “魔法导绳?这东西不是很贵吗,你在哪里弄的?”伊芙问。   “那当然是……”马可刚想回答,却从余光中瞥见了远处一个正在快速移动的人影,于是便开始不动声色地收拾东西,他缠好了渔线,将凳子放在了木桶上。   “这就不钓了?”伊芙看他收拾东西,心里不免觉得窝火,自己帮他弄出这么大一个洞,他竟然只钓了一条鱼就想走?   也就是在这时,伊芙同样看到了远处骑着马的人影。那人穿着一身白色的骑士装束,能够明显看出,他正着朝伊芙与马可的方向赶来。   伊芙回过头,却见马可人不见了——他已经提着木桶和钓竿跑远了,速度是那样的快。伊芙心中一紧,心觉自己是闯了祸,此人身份可能不简单。如此想来,这人确实处处可疑,刚才自己怎么就没发现呢?   瓜恩奈没法像远处骑士的马一样在冰面奔跑,伊芙只好自己拔腿追了上去。   “喂,小白兔,咱们要往不同的方向跑才对!”马可见她追了过来,边跑边回头说道:“抓到一个总比咱俩都被抓到要好。”   伊芙瞪大了眼睛,满眼的不可思议,因为马可的外国人腔调不见了。   “你给我站住!”因为被此人多次欺骗,伊芙现在也有些生气了。由于腿短,眼见两人距离越拉越大,她一边跑,一边将腰间的手弩取了下来,拉弦,上箭,动作十分熟练。   “喂,你别乱来!”马可看到身后少女举起的手弩,也是感觉一阵背脊发寒,脚下的速度又加快了几分。   “你站住,不然我就要动手了!”伊芙警告他。   马可没有回应她,反而越跑越快。伊芙回头看了眼身后正快马追来的骑士,咬了咬牙,朝着马可的方向扣动了扳机。   马可一直在留意身后的动向,他听见弓弩机关发动的声音,也没有回头去看,直接朝一旁躲去,他是在赌少女的箭法好,不会射歪。   箭矢擦着马可的左屁股飞向了前方,把他惊出了一身冷汗。马可回过头,就这一会儿的工夫,身后戴白兔帽的女孩已经上好了第二发箭矢,正奔跑着瞄准了自己。马可这下子是真的慌了,他想躲开这将发未发的第二只箭,却由于脚下打滑,直接摔坐在了冰面上,连木桶里的鱼都滚了出来。   伊芙见前面的人已经停下,便收起了手弩加快速度跑了过去。马可刚从冰面上爬了起来,还没来得及捡起木桶,就见一只拳头朝着自己砸来,他伸手去挡,结果脚下又挨了一记扫堂腿,整个人横着摔在了地上。   马可浑身吃痛,仰头躺在了冰面上。伊芙一鼓作气,跨过他的身体,抓住了他的衣领。马可还没来得及发声求饶,左腮就挨了一拳。他没感觉到疼,却是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伊芙心跳得厉害。一方面是因为运动过量,另一方面是因为紧张。她用渔线胡乱地将马可的两只手绑在了一起,等骑马的骑士过来。   马可晕了没几秒就苏醒了过来,他只觉得自己左颊现在火辣辣地疼,想要伸手查探伤势,却发现两只手都被捆了起来。   “你下手也太狠了。”马可想要从冰面上爬起来,却被对方一脚踹在肩膀上,又躺了回去。   “你先别说话。”伊芙瞪了他一眼。   “啊,我懂了,你可能是误会了,我其实……”   “闭嘴。”   穿白斗篷的骑士在他们面前勒住了马,此人是个年近五十的汉子,名叫拉宁格夫,身材高大壮硕,鼻子下面蓄着浓密的黑须。拉宁格夫脸色不大好,他下了马径直走到了马可跟前,用鞋子踢了一下他的腰胯,疼得他直接坐了起来。   “我说没说过,禁止使用魔法,你在这里还弄出那么大动静。”拉宁格夫又踢了他一脚,“那么多大人物都镇不住你?你可真会添乱,丢人现眼。”   “冤枉啊,不是我干的,是那边的……小白兔干的!”马可一边惨叫,一边把责任往伊芙身上推。   “她干的?你怎么不说是我干的?这谎撒得你自己信吗?”拉宁格夫又踢了他一脚。   伊芙见这人不住地拳打脚踢,也有些害怕,但还是壮着胆子说道:“刚才我都劝过他不要用魔法了,可他根本不听,原来是打的这主意。”   “你听见了?”拉宁格夫用他的熊掌拍了拍马可的后脑勺。   “那好吧是我干的。”见此情形,马可索性也痛快承认了,“行了,是我干的,快把我这手上的绳子解开。”   “松绑可以,队里的处罚规定——”   “知道,请酒,小意思。你快把我放了。”马可很不耐烦地伸直了手臂。   拉宁格夫看着他手上缠得乱七八糟的线头,沉默了一瞬,转过头对伊芙说道:“小白兔姑娘?你来帮他弄弄。”   伊芙叹了口气,走上前去,一边给他松绑,一边对拉宁格夫说:“‘小白兔’不是我的名字,我叫伊芙。”   “哦,是这样啊。”拉宁格夫尴尬地笑了笑。   马可恢复了自由。他摸了摸自己的腮帮,面色不善地看着伊芙。   “你也是骑士团的人?”伊芙问他。   “你觉得呢?”   “你刚才为什么要骗我?”   “你觉得呢?”马可哼了一声,“你用不着向我确认,就是你想得那样。”   伊芙看了眼散落在一旁的渔具,点了点头,又说道:“你还骗走了我一个金贝。”   “骗一个小女生的钱?你还有点出息没有?”拉宁格夫咆哮道。   “小女生?她刚才一拳就把我打晕了,你没看到吗?”马可大声质问拉宁格夫。   “是啊,身手敏捷,箭法也不错,比你是强多了。”拉宁格夫说。   马可叹了口气,蔫蔫地从袖子里抖出了一枚小金币,递给伊芙。   伊芙没有收下这枚小贝,而是指着那条已经被冻僵的鳟鱼,说道:“钱我不想要了,把那条鱼给我,就算是我买下的。”   “那不行……”   “行。”拉宁格夫的声音盖过了马可的声音,“你有什么资格讨价还价?洞是她打的……”   “洞是我打的。”马可纠正道。   “对,洞是你打的,”拉宁格夫的声音又盖过了他的声音,“可你骗了她,所以钱和鱼都应该给她!”   “你这人……可真不讲理。”马可很勉强地笑了一声,将金币收回到了袖子里,对伊芙说道,“鱼你拿走吧,这价格真是便宜你了。”   “谢谢。”伊芙十分开心地对拉宁格夫道了声谢,转头去拿鱼了。鱼被冻在了冰面上,她朝那鱼踢了一脚,将它踢飞了出去。这鱼大约有八九公斤重,伊芙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个的鳟鱼。刚才马可拎着鱼还跑得比她快,也着实是有点本事。   伊芙从衣领内扯出一枚哨子,一长一短地吹了两声,远处的瓜恩奈闻声小跑着过来了。她将这条冻得梆硬的鱼装进了马背上的褡裢,用绳子捆在马鞍上固定好。   拉宁格夫见她收拾妥当,于是也上了马准备返程。   两人并排骑行在冰路上,速度不快。   “你就这样走了?不管他了?”伊芙问。   “他可精着呢。”拉宁格夫说道,“那冰洞开了就开了,就让他再钓几条鱼回去。”   伊芙笑了一声,又问:“你是他的队长?”   “对,我叫拉宁格夫。”拉宁格夫撇了撇脑袋,“那傻子叫马可,他可比我有名多了。”   “我刚到这里,什么都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他这号人,我刚才就不靠他那么近了。”   “这家伙就是个二皮脸。”拉宁格夫说:“我们队里净是些奇葩,像他这样的人还有两个,认识的人给这仨起了个外号,叫‘没正形儿三兄弟’。这三个蠢蛋,吃喝嫖赌抽样样精通,还屡教不改。我可真是……操,怎么就摊上这种事了。”   伊芙被他的话逗得笑了起来,她问:“那另外两个都是谁啊?我以后可得躲着点。”   “另两个?”拉宁格夫说道,“一个叫坦多夫,模样有些憨,说话办事都是慢吞吞的,打眼一看又老实又蠢,但这种人最会骗了,被骗的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骗了——要我说,他比马可要高明得多。”   “还有这样的人?如果你不说,若我遇到他时可能还真会上当。那另一个呢?”   “另一个名叫爱恩默,黑发、绿眼、小白脸。看着是个帅哥,其实是色鬼一个,就喜欢像你这样的漂亮小姑娘。你看到他了可得小心,说话时站远点,别被他占了便宜。” [90]冬季之风(其八)   或许是因为身份不同于其他骑士,伊芙被分派到了舒伦堡主建筑的一间屋子里住下,隔壁就住着女仆人露美茜。阿万娜与她住在一间屋子里,房间里原本只有一张床,后来勤务兵帮忙给搭了个床板,阿万娜就睡在这上面。房间不大,现在又加了一张床,看着也就满满当当了。   阿万娜对这里相当好奇,却又总是很克制自己的情绪,从不会轻易表达。或许是因为她刚刚与亲人分离,也可能是因为如今寄人篱下——总之,她自从跟了伊芙之后,就表现得十分顺从。其实伊芙更喜欢当初第一眼见到阿万娜时的样子——喜欢她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活泼与倔强。   随着行动日期的临近,舒伦堡里的人也越聚越多。到了最后两天,街道附近的空地上甚至都搭起了行军帐篷。若是再往前数二十年,这里也从来没有过这么热闹的时候。   在伊芙来的那天晚上,爱恩默并不是被派来负责接待伊芙的人,被指派这项任务的其实是桦树莱恩,一位当地守军官兵。一星期前,罗兹曾告诉过这些守军,最近几日可能会来一位“特别特别漂亮的”年轻女骑士。这句话听着有些夸张,由此也勾起了这些守军的好奇心,不知怎地就传到了爱恩默那里去。   没正形儿三兄弟之所以还没被骑士团除名,那是他们各凭本事的结果——坦多夫身手好,战斗时总是冲在最前面,队员们常受其恩惠;马可人缘好,虽然到处行骗,却对自己人慷慨;而爱恩默虽然爱嫖,却也懂得遵纪守法,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在东院任职终身长老的祖父。   那天晚上,爱恩默一看到伊芙的模样,便知道那位事务官先生并未夸大其词。一个男人的外表如果既光鲜又英俊,那就有一点好处——就算占姑娘家便宜,对方大抵也不会生出恶感。尤其是那些年轻单纯的女孩子,即便是吓得惊慌失措,却也一样不认为他是心存歹念,因为在人们的第一印象里,英俊、漂亮的人总是正直的,是比其他人更诚实、更让人亲近的。   见面一个拥抱。这是他早就谋划好的。对于一个姑娘来说,这样一种十分富有侵略性的举动一般只会给当事人带来两种反应:生气或胆怯。爱恩默对自己的样貌十分有自信,大多数被他拥抱过的女性都会显得茫然又惊讶——这是两个偏中性的情绪反应。一个拥抱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但如果对方不生气,那么就说明他们的关系实际上是近了一步,总不可能不进不退,被当做无事发生——这就是爱恩默的逻辑。如果对方一时冲动,把他一把推开,又或者是扇了他一巴掌,那样其实也不坏,爱恩默对表演受害者形象很有心得,只要对方表现出了歉意或悔意,同样可以以退为进,达到目标。无论是因为愤怒还是羞恼,当她们心跳加速、面红耳热之时,总有可能会误以为那是被称作一见钟情的感觉——一个热烈而大胆的英俊男子,在她们人生中的某一刻突然出现,将自己的心掳走,将幸福填补空缺,就像爱情小说里写的那样。   事实上,这其实也是一种人质情结的表现,她们接受了加害者的威胁,并对其产生了依赖,而当她们陷入了盲目的爱恋之中时,也就无药可救了。   基于以上想法,当爱恩默看到伊芙露出一副茫然的神情时,他原本以为自己的目的已经达成;当注意到这种举动实际上对伊芙的情绪并未产生多大波动时,他感到疑惑;而当下体传来剧痛的时候,他这才醒悟过来,这姑娘果真不是凡人。   伊芙原本是想当场断了他的想念,但她还是想得太简单了。一个以征服为乐的猎手被猎物反咬一口,是绝不会因此罢休的。于是在这几天,爱恩默算是缠上了伊芙,总是跟着她四处转,像一个收音机一样话说个没完,整天制造噪音。   经过几天的试探与交锋,爱恩默其实也有些泄气,因为他发现伊芙既不是猎物也不是猎手——她更像一块石头,一块推不动也撬不动的石头。   舒伦堡有两个莱恩,为了不引起混淆,他们也就都多了个头衔——桦树莱恩与鲶鱼莱恩。桦树莱恩之所以叫桦树莱恩,是因为他家门口有两棵桦树;而鲶鱼莱恩则是因为嘴巴又大又厚,所以被称为鲶鱼莱恩。   这两人都是当地守军,妻子儿女也都住在这里,由于克利金的赋税减免政策,住在舒伦堡的当地人倒也活得自在——虽然生活单调乏味,但至少没什么压力。   桦树莱恩有六个儿子四个闺女,乍听起来着实吓人,不过他最大的女儿今年也有三十多了,同样也是早早地结婚生子——在边疆地区,似乎除了这事儿就没什么消遣可做了。   他们一大家子都住在一起,祖孙四辈人一共三四十口人。桦树莱恩最小的一个儿子与他二儿子的一个儿子同龄,今年都是八岁。这一子一孙现如今都由他的妻子照看着,因为二儿媳又有了身孕。   伊芙在驻地中闲逛时,经常能看到一大群孩子在附近玩闹,其中就有桦树莱恩的一个儿子与两个孙子。有一次,伊芙正与桦树莱恩在街边闲聊,这群孩子被他招呼了过来,将两人团团围住。桦树莱恩很喜欢孩子,他给每个孩子都分了一块地瓜干,又做鬼脸逗得他们哈哈大笑。他让他们喊伊芙“姐姐”,结果这群孩子叫得如同杀猪一般响,伊芙只好笑着堵住了耳朵——他们这是在比谁的声音更尖锐呢。   桦树莱恩是一个十分具有代表性的北方男人,乐观而传统。他走在这座城镇的道路上时,总是昂首挺胸,笑意盈盈的样子。家族的繁荣是一件让人有着十足成就感的事,女眷与小辈们都仰着头看自己,尊敬自己,凡事都要找自己拿主意;他是一家之主,大局在握。像这样一个幸福而忙碌的人,他从不会问: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因为在他看来,活着,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他怡然自得,不需要为自己活下去而去寻找额外的理由。   伊芙很羡慕桦树莱恩,羡慕他有一个热热闹闹的大家庭,羡慕他有一个关心他的妻子和一群敬爱他的晚辈,羡慕他过着这样一种与世无争的日子。   看看这群孩子,养他们就像种土豆一样简单,扔在外面自己就能长!   如果自己能有这样一群孩子,就让他们姓伊夫索特——意为伊芙的孩子。不姓哈维因,也不姓别的什么,那就是自己的孩子,继承如今属于自己的唯一记号。   可一想到这里,伊芙的内心总会生出一种淡淡的忧愁。她想过上这样的生活,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想有一群像自己一样可爱的儿女,但孩子谁来生?——总不该是自己吧?   这场美梦似乎只是一座空中楼阁,要想真正实现它,伊芙至少要先娶一个老婆,但也恰恰止于此,所以梦倒塌了,伊芙又落回到了现实。   人总是把自己人生中最倒霉的那部分称之为命运,而对上天的眷顾视而不见,又或是谓之理所应当,伊芙也同样如此。伊芙特罗娜已经尽可能地装点着她的人生,像一位母亲一般满足自己孩子所需要的一切,却仍无法满足她内心中的那一个小小愿望。这愿望不见得有多重要,却又总是在不经意间拨动着伊芙的心弦,像是在提醒她,又像是嘲笑她——那些曾让她嗤之以鼻的事物如今却求而不能,已经失去的便再也无法找回。   其实伊芙也是有些高看自己了。事实上,男人和女人都是人,其思维从本质上看也是大同小异。若让一个同龄女孩来想怀孕和生孩子这些事,她也一样会感觉迷茫甚至忧心忡忡——虽说其顾虑的出发点不尽相同,但其最终的指向却是一致的。伊芙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凡,因此自视甚高,但其实她又没那么特殊。这么多年过去了,小女生该有的坏脾气她可一样都不缺——自恋自大、装模作样、刁蛮任性、好逸恶劳……似乎只要有这样一副好皮囊,任她做什么事都可以被理解、被谅解。就比如被她踹了一脚的爱恩默,他事后不是也什么都没说吗?当一切德行都被掩盖在迷人的外表之下,其行为本身似乎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此时最让她失望的是,这几天虽然来了不少骑士院的人,却都是一些三四年级的训练所学生,她竟然一个也不认识。她现在很想找个人说话,但周围却没有好的倾诉对象,如今可谓是百无聊赖到了极致。   这天傍晚,她看到城镇西边的空地上有火光闪烁,于是就跟了过去。结果去到了才发现,那里既没有失火,也不是谁在打暗号,而是几个骑士在那里搭了个篝火,这群人显然也是闲得发慌。   如果把萝齐米镇比做欢跳的溪流,那舒伦堡就可以称作是静卧的深湖。比起萝镇那些饮酒行乐的民众,北方的这些人就要显得沉静一些,他们的聚集和庆祝似乎只限于家庭之中。这是长年寒冷环境因素造成的,也是边疆军民融合所形成的严肃氛围所决定的,一个和睦的社区总会发展出一套专属于他们自己的生存哲学。   伊芙直到走近了这群人时,才发现马可也在其中。她四处看了看,确认爱恩默不在这里时,才靠近了他们。   马可看到伊芙靠近,便连忙挥手招呼她过来。马可那手舞足蹈的动作,就好像他们从刚出生就认识了一样。   “介绍给你们认识一下,”马可对在场的四五人说道:“她叫小白兔,可惜她今天没带那顶可笑的帽子。”   “我叫伊芙。”伊芙瞪了他一眼,坐在了别人让出的位置上,“你这信口胡诌的本事可真厉害。”   “别人都这么夸我。”马可耸了耸肩,“你习惯就好。”   “我尽力吧。”   此时,众人都捧着一杯热饮在喝,伊芙就问马可:“你们在喝什么?”   “你有杯子吗?”马可反问她。   “有。”伊芙解下了自己腰间水壶的外盖。   “杜卡马,给她倒点尝尝,别倒多了,小心浪费。”   身旁的一个红鼻子男人应了一声,拾起了在篝火旁放置的长柄壶。他接过伊芙的杯子,给她倒了小半杯进去。   “谢谢。”伊芙接过杯子,嘴上这么说,心中却觉得这人小气,只给自己倒了这么一点。   这饮品此时还有些烫,伊芙凑近闻了闻,能闻到一股酒与咖啡混合的焦香刺鼻味道,再看这液体如同热可可的颜色,里面似乎还放了奶油。   稍微吹凉了一些,她将杯中的饮料一口喝下。   噗的一声,喝下去的饮料又被她喷了出来,身边的杜卡马也被吓得坐远了一些。伊芙剧烈地咳了起来,又连续打了几个响亮的喷嚏。   并没有想象中的醇香口感,而是一种又辣又呛的味道,再加上热酒与牛奶相结合的恶心搭配,这才使得她将喝下去的东西又一口喷回了杯子里。   在场的所有人都在哈哈大笑,没有人想要帮忙。   克利金地势复杂,北部有高原与丘陵,南部多为平原与洼地。骑士之中不乏游牧民与流浪者的后代,他们脱离了原本的传统生活,却也把当地的风俗融入进了骑士团的集体生活之中。洛明各后裔喜欢将咖啡与酒混在一块喝,摩德萨人喜欢热浓茶兑甜烈酒,莫彻斯克草原人习惯喝兑了酒的奶,而锡道伦人则喜欢改良过的南方殖民地传统饮料——干辣椒煮可可兑稀奶油。这些原本就让常人难以接受的饮食习惯最终在圣丰岳骑士团汇聚一堂,被继续勾兑混合,以此折磨着每一个新人的肠胃。这种奇葩的饮料最后也成为每个骑士走向天南海北的唯一指定饮品,无论寒冬或酷暑、雨雪还是沙暴,一杯热饮总能让他们重新振作又或是安定下来。他们管这种饮料叫做“威克布隆曼”,即“一杯纯能量”的意思。 [91]冬季之风(其九)   “你瞧瞧你,我说你会浪费,你还不乐意。”马可嘲笑道。   “你们真的是在喝这东西?”伊芙从水壶中倒了些水,给自己漱了漱口。   “那还有假?”马可挑了挑眉。   伊芙不太相信,她拿起那只长柄壶,朝里面看了两眼,却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她给身旁的杜卡马倒了一些,又看着他面不改色地喝着,心中更是疑惑。最后,她又给自己倒了一些。   强忍着那股吐出来的冲动喝下了肚,这东西味道诡异又腻人,就像掺了火锅底料的百利甜,当真不是什么好喝的东西。   “你这喝法不对。”另一边,一个右手缠绷带的壮汉说道,“你应该一口干,就像喝廉价烈酒一样,别去品它。”   “等下次吧。”伊芙今天实在是不想再喝这又辣又呛的东西了。   在这样一个年代,交朋友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你可以带一瓶酒、一些烟丝,又或是从地里刚挖的土豆,混入作乐的人群之中,说几句俏皮话,夸一夸对面朋友的胡子和靴子,便能收获一群乐于分享的新朋友。   或许是因为受到当地氛围影响,围坐在篝火旁的这些骑士们今晚都有些沉闷,似乎除了喝那勾兑出来的重口味饮料,就只能大眼瞪小眼地干坐着。   “说点什么吧。”马可对他们的同伴说道,“我跟你们说——这位小姐好奇心可重了,她想看看咱们这群老骑士是怎么混日子的,你们就不表演一下?”   “这里就属你绝活多。”另一位骑士说道,“你不表演,谁表演?”   “我?那我就先表演一个‘骗你一枚银币’。”马可说着,便举起手里的金属杯子,伸到那人的眼前,“拿来吧。”   “一边去。”那人像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   “这不是表演绝活吗,你该配合我。”马可又耍起了无赖。他见这人不搭理自己,于是自己从怀里掏出了两枚铜板,扔进了杯子里。他将咣啷作响的杯子举到这群伙伴面前,用他那惟妙惟肖的外国人腔调嚷道:“行行好吧!”——连说了好几声,连远处站岗的士兵都听见了。   伊芙终于没憋住,笑了出来。随后她又板起了脸,评价道:“烂活儿。”   马可咧着嘴笑,他站起身,蹲在伊芙面前,就这样颠着手里的金属杯,发出一连串恼人的噪音。   “行行好吧。”他说道。   伊芙知道自己又得破财了。她往杯子里扔了一枚银币,马可这才恢复正常,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坐下。   “真是位心地善良的阔小姐,愿您能早日寻得心上人。”他说道。   “你可真是够无赖的。”伊芙说道。她今天倒是没有不高兴。   “你看,这就不算烂活了。”他从杯子里取出银币,贴在唇上亲了一口,这才收入囊中,“人不愿意承认自己被骗,其实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很蠢。如果骗子表现得很蠢,那你就会想,他都这样了,那就给他得了。”   “你这不是挺有自知之明的吗。”   舒伦堡的黑夜来得很早。篝火在夜风中摇曳着,必剥作响,被烧断的柴禾塌陷下去,被火焰烧灼,丝丝缕缕的火星飘散出来,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人们将红色的焰火围困在中间,让它聚成一束,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沉寂在未知的黑暗中,城镇消失不见了,摇身一变成了孤独寒冷的荒漠。有时远处会出现影影绰绰的光点,就仿佛是从梦魇中降临的怪兽,它一步一步地靠近,却又从未接近一步。   伊芙坐在垫着篷布的木柴捆上,看着这群沉默无言的骑士,感受着入夜的寒冷,不禁遐思纷飞。她想起了远行与冒险。这种想象来源于少年时期的伟大之梦——为了一处在古老传说中被允诺的财富、为了解救心爱之人、为了惩治邪恶与凶戾,怀着不同目的的英雄们踏上了征程。他们一路驱散狼群、对抗野匪、提防着蛊惑人心的邪恶魂灵,如今刚穿越了一片诡谲怪诞的黑树林,此时正坐在这片荒漠之中,做暂时的休憩与整顿。   黑夜让空间变得狭小,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骑士们有了一些醉意,也终于舍得说话了。他们起初是在谈起了执行任务时所发生的趣事,然后又说起了一些自称是“亲眼目睹”的灵异事件, 最后又探讨起了关于那些会说话的类人种族到底能不能吃以及敢不敢吃、好不好吃的问题。   “咱们应该来点音乐。”对面的壮汉说道。他摇了摇身边喝醉的伙伴,可这人却只是躺在地上,不肯起来。   “他睡在这里不怕冻坏吗?”伊芙问。   “埃尔坦辛身体好,没关系。”一旁的杜卡马说,“我记得有一年冬天,也是聚在一块喝酒,结果这家伙醉倒在了路边,当晚下了一整夜的雪,我们找了他一个上午没找到,结果后来他自己从雪堆里爬出来了,真够命大。”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了,要搁现在,白扯。”埃尔坦辛在地上翻了个身,闷闷地说。   “喂,你的琴呢?”壮汉拍了拍他的脸问道。   “好像——在我身子底下。”埃尔坦辛挺了挺腰,从身子底下抽出了一把弦琴。   “真有你的。”壮汉啧啧叹了两声,将琴搭在了腿上。   “坦多,你这手能弹吗?”马可指了指他那被绷带缠着的右手。   “对啊,我怎么忘了这码事。”壮汉举着手,颇有些手足无措。   “把那玩意扔一边吧,这里再没人会弹了。”马可说。   “给我吧。”伊芙伸出手。   “你会吗?”壮汉说,“这是东部琴,和你们在学校里教的不一样。”   “大同小异。”伊芙接过了琴,放在膝上拨动了几下,然后就不动了。   “有什么问题吗?不会弹?”马可见她皱起了眉,于是问道。   “可能需要调一下音,这琴走音走得厉害。”伊芙将琴平摊在大腿上,也有些犯难了。   “这好办。你听着,我给你吹一个音。”躺在地上的埃尔坦辛在自己怀里摸索了一阵子,最后摸出了一只小口琴,放在嘴上吹了两声。   “你这是标准音吗?”伊芙总觉得他吹出来的声音有些飘忽。   “你就当它是。”埃尔坦辛说道,“可能是放的久了,簧片有点问题,不耽误。”   “好吧。”伊芙调好了第一弦后,又陆续调好了其余几根弦。她随手弹了一段童谣小调,周围陆续响起了掌声。   “焕然一新。”马可夸赞道。   伊芙有段时间没摸过弦琴了,如今再次拾起,手生得很,只能从最简单的旋律开始弹。骑士们喝着威克布隆曼,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闲聊。散漫的琴音低低奏响,气氛与刚才不太一样了。伊芙拨弄着琴弦,曾经罗兹教她的那些小调也逐渐被她回忆起来,她虽经常弹错,但偷瞄了几眼马可与杜卡马后,见确实无人理会,也就放开了手脚,开始弹奏起一些节奏稍快的民间小调了。   马可本来还在大谈特谈,这时也终于说不下去了,他叫住了伊芙:“喂,小白兔,聊天时怎么还弹这么复杂的曲子,你这不是存心捣乱吗?还有,你这些曲子都是跟谁学的,上一首《珊朵剌樵夫》——我记得上次听这曲子的时候我爷爷还在世。”   “你毛病可真多。”坐在伊芙旁边的杜卡马有些听不下去了,“人家弹得多好,平时你想花钱都听不到。”   “是听不到,这些老掉牙的曲子现在可没几个人会。”   “所以你听到了就会死是吗?”   “好了,你们也别争了,我弹点别的。”伊芙及时制止了两人的争吵。   琴声再次响起,这一次伊芙弹的是和弦。羽地北方很少有这样弹琴的,伊芙放慢了弹奏的速度,尽可能地减弱了声音的穿透力。骑士院的男学生们经常会这样弹琴,他们运用一些类似弗拉门戈式的技法,弹出一些潇洒而优美的曲调,以此来讨女生们的欢心。骑士训练所就有一个名叫“流浪者之诗”的社团组织,圣丰岳的骑士们有时会在社团中教授一些流浪乐器的技法,伊芙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去听一听——虽然学不会,但看别人表演还挺有意思的。   伊芙一时沉浸在自己的弹奏之中,也不再去听周围人的说话内容。夜逐渐深了,身边的杜卡马指了指她的身后,伊芙这才发现阿万娜正站在那里。   “阿万娜,你也过来坐?”伊芙往旁挪了挪,给她留出了位置,但阿万娜却摇了摇头,依旧站在原地。   “也是,时间确实有点晚了。”伊芙站起身,“我该回去睡觉了。”   “走前再来一杯?”马可指了指放在篝火旁的长柄壶。   “这……那我再试试。”伊芙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给自己倒了一杯,仰着头一口干下。不知为何,虽然她很不喜欢这味道,但如果今晚不再来这么一口,心里又有些惦记。   看她喝得这么干脆,骑士们都朝她默默地竖起了大拇指。   “谢谢你的琴。”伊芙将弦琴放在了埃尔坦辛的肚皮上,随阿万娜一同离开了。   眼见少女的身影隐入了黑暗之中,骑士们又陷入了片刻的沉寂,埃尔坦辛也抱着琴从地上坐了起来。这些人你看我我看你,眼中都有着意味不明的神采。马可是第一个笑出来的,随后,其他人也跟着低声笑了起来。   “坦多,你怎么知道她会弹琴?”杜卡马问对面的壮汉。   “小姑娘会不会我不清楚,但我肯定不会。”坦多夫扬了扬自己被包扎的右手。   “我问你,你这手是真受伤了,还是……”马可问他。   “没事包着手装残废,你觉得有意思吗?”坦多夫反问他。   “但我还是觉得……不像。”马可摇了摇头,“以你的身手,抓一头狼就能把自己伤着?”   “那你来闻闻看,这手是不是上了药。”   “就算上了药,也不能——”   “你闻闻看。”坦多夫将手伸了出去。   马可将鼻子凑上去闻了一闻,却什么都没闻到。“没有啊?”马可说。   “你再仔细闻闻。”   马可又仔细嗅了嗅,也就是在这时,坦多夫翻开了手掌,一小撮白胡椒粉就这样被马可吸进了鼻子里。   伊芙走在回去的路上,突然听见远处传来一阵响亮的哄笑声。她叹了口气,心里有点不太好受——她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在场,所以他们今晚才没玩得尽兴。   “对不起,我不该来这里找您的。”阿万娜听到伊芙的叹气声,不禁开口说道。自从她跟着伊芙之后,连对伊芙的称呼都改成了“您”。   “没什么该不该的,你也不欠我什么。”伊芙说道,“咱们这边没有贵族和奴隶,所以你我都是普通平民。我愿意帮助你和你哥哥,不是想从你这得到什么。”   “但我实在是不知该怎么感激您。”阿万娜说。   伊芙的举手之劳,对于她来说,却是有着万钧之重。   “你能好好地活,那就算是感激了。”伊芙和她并排走着,并握住了她的手。伊芙今晚一直在弹琴,手指又肿又热,与女孩冰冷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阿万娜的手一点也不像女孩子的手,手上满是冻疮和老茧。   “你弹弓用得好?”伊芙问她。   “当然了,我打得可准了,你要看看吗?”阿万娜说着,便身手从裙子下面掏出了一把弹弓。她所用的弹弓是一种当地的打猎用具,看着有点像投石索。阿万娜此时穿的旧衣服还是露美茜送给她的,也是带围裙的女仆人装扮。   伊芙实在是懒得去猜她把这东西藏在哪了。   “今天太晚了,要不咱们明天再试?”伊芙和她商量。   “嗯。”阿万娜重重地点了点头。   伊芙对阿万娜今后的去处已有了初步的打算——她计划把她送去百里琳那里,让她来帮忙安置。玫瑰复仇会大概会愿意收留她。不过在此之前,这事也要和阿万娜本人好好商量,并征求她的意见,以免她误认为自己是被转手卖了。   离预定的行动日期越来越近,骑士们也都收敛起了散漫的性子,将刀剑与枪支擦得锃亮。 [92]冬季之风(其十)   当初在无垠山脉时,伊芙就曾体验过一次传送魔法。那时她还什么都不懂,甚至都不明白当自己走进传送阵眼时究竟是被送出了多远。   当太阳刚升起时,传送阵在北边的冰湖上开启,所有参战人员都在这里依次排开,陆续通过。   “快跟上!快点快点!别磨蹭!”第二作战小队队长拉宁格夫此时显得格外暴躁,每位队员在通过阵眼时,他都恨不得去踹对方一脚,以此缓解自己心中的焦急。维持传送魔法阵运转靠得是风露威,且每盎司风露威只能维持不到半分钟——这种消耗与传送距离有关。在羽地历史上的某一时期,传送魔法的能量消耗也是黄金输送点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在交通并不便利的旧社会,使用传送阵运输黄金的成本要比其他方式低得多——传送阵的花费主要体现在:维持法阵的风露威消耗、作为黄金或风露威储存介质的珍贵以太结晶,以及构建魔法阵本身的成本与依法缴纳的关税——直到运河和铁路的大规模修建,这种局面才被部分打破。   事实上,传送阵的使用权通常被国家所垄断,并由世界炼金协会所监管。其原因一方面是考虑到滥用传送魔法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环境因素——大规模的魔能传递会导致游离元素富集——可能导致产生类似行军峡道中的那种无法驱散的云雾。   据说,若有人在未经报备的情况下启用传送魔法,将会招来炼金协会的时空守卫,并被当场缉拿。   参与行动的训练所学生共有四十多位,伊芙也被编入其中。他们被分成了三支小队,听候督战队的差遣。   大部分人在通过传送阵眼时,都会产生或轻微或严重的恶心与眩晕症状,这是因为魔能场对魔感器官的共鸣所导致的认知混乱。也正是因为伊芙对于魔能感知的迟钝,导致她在穿过阵眼时几乎没有任何不适感。   传送阵另一端是白雪皑皑的群山,三百多人就这样凭空出现在这处被积雪覆盖的山谷中。四周很快就被清出了一片空地,用于定位的传送信标也被炼金协会的炼金师从雪地里挖了出来,进行回收。骑士们将一大块篷布从雪中掀了起来,露出其中被埋藏了几个月的物资补给。不到半小时,一个临时营地便在这一片白色山脉内部拔地而起,霍黎恩与他的部下们也走进了白色的指挥室帐篷。   此处离舒伦堡约有140公里,位于密恩山脉的中部,海拔略高,气温将近零下二十摄氏度,十分寒冷。军需官给众人重新配发了御寒衣物与雪地斗篷,以及涉雪用的雪套、踏雪板与高山杖。   光是穿上这一身的装备,伊芙都出了一身的汗。骑士团的装备在克利金也算是数一数二的,这一整套的雪地装轻便保暖,白色的带帽斗篷遮风又挡雪。   因为身体原因,老将军赫顿留在了舒伦堡,有罗兹陪着他。   伊芙跟随着督战队,俄略金也就成了她的临时上司。   队伍只在山谷中停留了不到半小时,然后便出发了。加上这些初次执行任务的学生,队伍里一共有二百多人,排成长长的一列,沿着山脚绕行。   队伍中没有一个人说话,枪、剑与盾牌都被藏在了斗篷下面,不发出一点声音。伊芙明知道这里离目标地点还有很远,但受此时氛围影响,总感觉有些心慌与烦躁。   他们走到一处背风坡下,身处一片巨大的灰蓝色影子之中,风小了许多,耳边也不再嗡嗡地响。伊芙戴着灰色的雪镜,将脸埋在斗篷领口之中,躲在一位身材高大的学生后面,随队伍行走。她前面的这位同学也很有意思,每当一阵狂风袭过之时,他都会向后看一眼,似乎是在瞧身后的女生有没有被风刮走。   女性的肺活量不比男性,而在这样冰天雪地的山路上行军,尤为考验一个人的心肺功能。伊芙就算用斗篷挡住了脸,却仍是不敌这严酷的气候,只觉得鼻腔、气管与肺都被冻得发疼,干燥得仿佛都要粘连在了一起。   约莫下午三时,队伍到达了一处新的营地。这处营地是由早先到达的先遣部队铺设,当骑士团到达这里时,里面还驻扎着一队当地的武装平民。这群平民都是身材高壮的摩德萨人,留着浓密的头发与胡须,完全遮住了样貌。   营地里还有三十多匹矮壮敦实的高原马,都是当地人的私人财产,如今都被集中到了这里以配合骑士团作战使用。伊芙糊里糊涂地就被分到了一匹。   除此之外,伊芙又见到了那位身高三米的壮汉,这人此时骑在一头巨兽身上,一人一兽加起来已经超过了五米高。他身下的巨兽浑身包裹着厚厚的铠甲,头部只露出一双淡金色的圆眼,由于雪山光照太强,那瞳孔已经缩成了两个大写的“I”。   伊芙看到马可与坦多夫等一干骑士正靠着这巨兽的身体坐在地上,于是她也走了过去凑个热闹。   “来,过来坐。”马可一见到她,便露出了笑脸,他往坦多夫身边靠了靠,给伊芙留出了位置。   “你们怎么坐在这里,去帐篷里休息不好吗?”伊芙问他。   “你坐下就明白了。”马可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由于坐在这里的人很多,马可给她留出的位置不大,伊芙挤进了空位,左侧的身体还挨着巨兽被铠甲覆盖的后腿。   一坐下,伊芙就感受了到身后传来的阵阵暖意。她摘下手套,摸了摸身旁巨兽的腿部铠甲,的确是热的。   “这下懂了吧?”马可笑着说,“坐帐篷哪比得上坐这儿舒服。”   “这是什么动物?”伊芙问,“这大家伙的身体一直都这么暖和?”   “不是它暖和,是它需要暖和。”马可回答,“这是一种南方的巨蜥,到了这边就需要这套盔甲的加热才能正常活动,你要是把它这层外衣给扒了,它马上就能睡着。”   “这么神奇吗?”   “可不是吗,烧钱的东西都很神奇。”   即便是沐浴在铠甲的余热之中,也依旧让人倍感温暖。伊芙将身子斜靠在巨兽的腿部,不禁有些陶醉,伴随着周围骑士们的低语声与大蜥蜴呼吸时的身体小幅起伏,她浅浅地睡了一觉。   天黑之后,紫色的月亮挂在晴朗的夜空中,将雪野映得白茫一片。休息、进餐并整顿之后,众人便在此刻启程。从此时开始至战斗结束,骑士们将不会再有中途休息的时间。   高原马骑起来颠簸得很,但还是比走路要好上许多。正如伊芙所想,她被分配到的任务是“拦截区域内意图逃跑的敌人”,从作战地图上看,她与其余两位学员分到的防守区域离交战区很远,怕是连敌我交战时的场面都无法看到。   大蜥蜴赶路时身体扭来扭去,尾巴扫在雪地上沙沙地响,动作幅度很大。伊芙骑着马,一路跟在这位骑蜥蜴的巨人身后,虽然满足了好奇心,但也吃了不少的扬雪。   一处高耸的山崖上,静卧着一座城堡的骸骨。伊芙仰着头看着这座月光下张牙舞爪的黑色影子,心中对旧文明的敬畏之心又多了几分。   “西林斯堡。”身后,有两位骑士小声交谈了起来:“也算是一处遗迹了。真没想到这群土匪竟然能在这种地方站得住脚,这地方要是正面进攻的话,一个几千人的军队都未必打得下来。”   “补给就是大问题,如果三天之内拿不下来,那就难办了。”   “所以说,逻各斯院这次肯定是没辙了,所以才会请骑士团帮忙。”   离山崖近了,队伍便按照作战计划分散开来。伊芙跟随马队沿着山路在作战范围的最外围绕行,由一位老练的骑士带队,每当到达一处预定位置时,马队中都会留下一支三人分队,在附近隐蔽处驻留。   伊芙与其余两人被安排到一处石壁后进行防守,从这里能看到土匪窝点的侧面。   在分派任务之前,俄略金曾告诫过他们,远离战线并不意味着绝对安全,虽然先遣队曾进行过大规模的排查,但外围依旧可能会埋有未解除的陷阱,或漏网的斥候与刺客。正因为如此,包括伊芙在内的一众学员们都表现得十分紧张,甚至比起在内圈布防的骑士团成员还显得更为认真严肃。   与伊芙分在一起的是两位男学生,一个名叫休维德,是个皮肤有些黑的小伙子,此时正举着一副望远镜观察远处的西林斯堡残骸;另一位名叫康什,这位就是上午行军时走在她前面的那人,他此时背靠在石壁上,手里拿着一把射弧步枪,神情显得有点焦虑。   “伊芙,要不你先休息一下吧。”康什说道,“行动是在天亮以后,这里有我们两个守着,你不用太担心。”   “你们也不用太照顾我。”伊芙看了眼手表,现在刚过凌晨,日出时间约莫是在九点以后,于是她说道:“咱们轮换着休息,我先休息三小时,然后是你们。”   但即便是休息,也没办法真正放松下来睡一觉,伊芙戴着两层帽子将头靠在石壁上休息。无孔不入的风从她的后背穿过,发出呜呜的鸣响。三匹高原马站立在他们身后,紧挨在一起一动不动,似乎是在浅睡。   随着时间的推移,月亮已经越过了天空正中位置,开始向西滑落。伊芙有些坐立不安,她现在甚至连闭目养神都做不到。坐了两个多小时,她站起身喝了点水,便走向另外两人准备换岗。   休维德将望远镜给了伊芙,便去后面休息了。伊芙坐到了休维德刚才坐的位置上,盯着破败城堡的方向。   “康什?”坐了一会儿,伊芙朝身后小声唤了一句,两人此时背对背坐着。刚才康什和休维德坐在一起的时候,还在小声说话,但现在却一直沉默不语。   “我在,有什么事?”康什回道。   “假如说,真有土匪从这边逃跑,如果有必要,你会开枪杀了他们吗?”伊芙问他。这个问题从被分派任务之后就一直在她脑海中挥之不去,似乎这次行动每具体一步、每去到一处新地方,这种可能发生的场景就越让她忧心。   “大概会吧。”康什犹豫了一会儿才回答,“如果能擒住他们,或者只打断一条腿,那是最好。但如果真有必要,那还是要按命令来,不能放他们离开。”他说完,又安慰伊芙:“放松点,别胡思乱想。其实谁都一样,我也有点紧张,毕竟人总是喜欢往坏处想。”   “嗯,希望没有土匪往这边跑吧,如果有,那也最好听话点。”伊芙说。   “其实我倒觉得他们要是能当场死掉会更好一些。”   “这又怎么说?”伊芙转过头问康什。   “现在国内没有死刑和行刑队了,但却有终身的流放与苦役。如果这群人被抓到了,应该会被送去西海岸修暗坝。你想啊,咱们在这边吃苦受冻的,这才一天就有点受不了了,但那边呢,那群人大冬天的还要跳进海里干活,一干就是好几十年,反正我是受不了,这还不如当场给个痛快。”   “那确实是……挺惨的。”   “我感觉废除死刑和仁爱根本沾不上边,更别说什么人道主义了,更像是一门生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骑士院的教育偏好问题,伊芙总觉得学院中的学生对本国制度似乎都有着或多或少的抱怨,但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些学生又恰好就是克利金未来的执行者。或许将来有一天,他们真的能够改变他们所看到的不公正与制度问题——前提是他们并未改变初衷。   两人交谈了一阵子,伊芙心中的紧张情绪也缓解了不少。休维德在后面睡着了。伊芙与康什都不算困,于是就一直这样坐到了天亮,没有叫他起来换岗。   月亮沉入地平线以下,深蓝色的天穹上只留下了一颗暗淡的黄星,东方渐白,山谷中的风呼啸不止。城堡上空不知何时聚集了一大片漩涡状的乌云,隆隆的雷声就好像万吨巨石摩擦着地面。树木与地表上的雪花震颤着,星星点点地朝坡下滚落,拖出一条条长长的细痕。所有人都振作起精神,望着远处风云涌动的城堡,战斗要开始了。 [93]冬季之风(其十一)   金色的闪电密密麻麻地出现在城堡上空,将整座山崖全部笼罩。城堡防御结界将第一波攻击抵挡在外,本来无形的结界被抵消掉的闪电勾勒出了一个倒月牙的轮廓。   魔法战争开了一个坏头。自此之后,即便是像这样的剿匪行动,也同样无法准确预估其真正的战斗规模。以破坏与攻击为目的而被发明出来的的魔法与炼金式,都是规则简单且缺乏监管的,因而国家或官方组织难以对此形成有效的垄断形式。   伊芙三人将有些受惊的马匹牵远了石壁。大地在持续不断的攻击之下小幅度地颤动起来,远处山尖处的小股雪崩扬起了雾状的雪尘。   乌云形成的黑色漩涡越聚越大,几乎覆盖了整个作战区域。金色的闪电如同从天而降的瀑布,无数电光汇聚成磅礴的一束,如同末日降临时的天罚,将西林斯堡遗迹死死地按在利爪之下。   剧烈而持续不断的轰击最终崩解了山崖,随着山体外侧岩体的轰然坠落,防御结界终于失去了它的效用,将其羽翼之下的邪恶巢窠暴露于人前。   乌云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散,依旧有零星的闪电降于地表,时不时会劈裂树木与岩体,在苍白的大地上留下群蛇过境般的烧灼痕迹。   血红色的魔法礼花在空中绽放,低沉的号角在城堡上空吹响。   从伊芙所在的位置观测,骑士团成员正在向土匪窝点发起攻击——但也仅此而已,激烈的战斗被距离抹平了维度,远处的一切人与物都变得扁平,即便伸长了脖子去观望,也无法看出山崖上的战况究竟如何。   圣丰岳骑士团一定会胜,这毋庸置疑,问题是他们将会损失多少。   远处传来一声悠长而尖锐的哨音,紧接着,近一些的地方传出第二声哨音。伊芙也从领口里拿出哨子,等临近的小队成员吹响第三声哨响时,她将哨子抵在唇上,默数三秒后用力吹响。外围小队正在传递一个消息——已发现逃亡者。   伊芙举起望远镜,观察着西林斯堡的塔楼。此时,正有几人身背滑翔翼,向着山崖下方跳去。由射弧枪发出的闪电与火焰在他们身后不断形成,当场就击中了三人。烧焦的尸体拖着残败的翼翅旋转直下,撞在崖壁上、像被摔碎的垃圾,撒得到处都是。   随着骑士团的不断推进,战火逐渐从城堡内部转向了外圈的山崖峭壁。土匪方的形势非常严峻,面对骑士团的精良装备,他们争先恐后地向着退无可退的绝路逃窜——有人从崖顶跳下,身体撞在下方凸出的岩石上,还未落地人就已摔得稀烂;有人踩着悬崖侧壁的凸缘,贴着崖壁躲藏着,心里默默地祈祷着自己不被发现,却从未考虑过若是没人发现,自己又该如何爬回到崖顶;有人想要拼死一搏,可真正面对骑士的盾牌与长剑时,却又瞬间失去了勇气,最后双腿一软趴在了地上大喊饶命。   “有人朝这边来了。”伊芙指着空中的一个黑点对两位伙伴说道。   康什与休维德点了点头,各自骑上了马,盯着那黑点可能降落的位置,并打开了射弧步枪的扳机保险。   片刻后,当两人朝着目标追逐而去时,伊芙又发现了第二个目标。她收起望远镜,见伙伴们还未返回,于是也骑上了马,准备单独应对此人。   这人滑行的速度很快,只消片刻就飞到了伊芙附近。外围的防守圈范围选得相对保守,若考虑到风向因素,从西林斯堡遗迹的最顶端向外滑翔,最远也不过如此。伊芙骑着马朝着目标追逐而去,而这人显然也注意到了伊芙,他曾改换过两次方向,想以此为自己争取更多用来逃跑的时间,但最终还是没能成功。   离地面还有几米高的时候,逃亡者便已从滑翔翼上跳了下来。他在地上滚了两圈,迅速爬起并朝着山下的方向奔逃起来。他的想法很明确——要走马匹难行的路,将难题留给别人。   一根箭矢从他脚边擦过,窜进了前方的雪地里。逃亡者见状,立马调转了方向,绕进了山体另一侧的岩壁,以此躲避从身后袭来的飞箭。   伊芙没有过多犹豫,她跳下了马,深一步浅一步地奔跑在雪地中,在逃亡者身后紧追不舍。   目标是一个体型偏瘦的男人,看体态大约二三十岁。此人看到身后追逐者的样貌之后,便又改变了策略,朝着沟壑处雪深的位置奔去。伊芙心中焦急,射出去的两箭都未击中目标,等再次上箭时,目标已经跑出了射程之外。她的个子稍矮,无法像前面的男人那样快速通过被积雪覆盖的几道沟壑,但她也并未因此放弃,她一边将求援信号弹送上高空,一边在雪深及腰的沟壑中穿行。   康什放倒了另一位逃亡者后,便向着信号弹升空的方向赶去,而休维德则留下看守俘虏。   此时,逃跑的土匪也有些体力不支,开始挑好走的路走。在这绵绵的白色山脉之中,想要找个地方藏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男人一边在山谷中奔跑,一边四下张望,结果却不小心踩到了一颗滚石,跌倒在地。他顺势在雪地中朝前滚了两圈,又马上爬了起来继续奔跑。   伊芙将手弩和长剑都扔在了追逐的路上,随后是佩剑与斗篷。随着身上重量的减轻,她也提升了些许速度,在与对方逐渐拉近距离。   侧面的山脊上露出了一个脑袋。康什举着步枪,半蹲在那里,已经锁定了伊芙前方的逃亡者。   康什瞄准的地方是侧胸,这里面积最大,容易被击中,且能发挥出最大的停止作用。   逃亡者十分警觉,他很快发现了山上的狙击者,于是便开始跑起了不规则的折线,想要以此来降低被射中的几率。伊芙注意到他这反常的行为后,这才看到对面山头上正在瞄准的人影。   伊芙咬了咬牙,奔跑的速度又快了几分,几次都险些摔倒。她摘下手套,扯开了袖子上的纽扣,露出了固定在衬衫外的小型器械。她离目标越来越近,脚步也开始有些飘忽起来,她的体力无法继续支撑如此剧烈的运动了。   康什屏住呼吸,尽量让自己的动作保持平稳。目标的双臂在不停地摆动,在无规律地奔跑,康什需要寻找一个时机——当他的双眼确认无误,当他的大脑告诉他“准备好了”的同时,他将会扣动扳机,以此来完成本次猎杀。   机会只有一次,电流体步枪准确度高,射程远,但准备时间较长,无法连续射击。以目标每次右腿迈出的间隔为标准,康什在心中默数了七次,然后扣动了扳机。   目标向前栽倒,然而却是在他扣动扳机的前一刻。康什疑惑地站起身,皱着眉脱下了帽子。他显然并未命中目标——电浆在逃亡者身边的雪地上炸开,此时还冒着热气。   逃亡者似乎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了右脚,银色的绳索挂在他的脚踝上,而绳索的主人正是那位不知来头的见习女骑士。   绞盘转动的声音回荡在山谷之中,逃亡者一边发出哀嚎,一边被她在雪地中拖行着。   康什背起了步枪,也赶了上去。   伊芙坐在雪地上,大口喘息着,也不去看身边逃亡者的状况。她现在只觉得胸口疼得厉害,头也有些晕,可能是缺氧的症状。   康什先是走到逃亡者跟前,用一副镣铐将他的双手铐在了背后。   “肿……肿了!”逃亡者看着自己的腿,哭丧着脸说道。   伊芙强忍着身上晕眩与反胃的感觉,从地上站了起来,并将扣在土匪脚踝上的飞爪收回到了衣袖中。这套飞爪袖弩是百里琳送给她的,比起在四国王游戏中用的那套袖弩射程更远,也更小巧一些。头几天她在冰湖上追逐马可的时候就在想,如果用飞爪袖弩来抓人的话,是不是会更方便一些,于是在这次行动中,她便将袖弩提前装备在了身上——也确实用上了。   “你现在没死可多亏了这东西。”康什举起枪托,在这土匪的脑门上来了这么一下。土匪惨叫着倒在了地上,由于他双手被缚,只能将脑袋抵在雪地上,来缓解这一击带来的剧痛。   康什抓着他油乎乎的头发把他的头从雪地里揪了出来,待看到他脑门上已经肿起的一块,才察觉到自己下手有点重了。   “行了,不想再挨打就老实呆着。”可能是因为刚才放了空枪,康什此刻的心情有些烦躁,他没办法将心头的怒气朝着队友发泄,便只能朝着被擒获的土匪身上撒气。   伊芙喝了点融了药片的水,以补充水糖盐的消耗。康什解开自己身上的斗篷,想披在她身上,却被对方摇头拒绝了。等体力再恢复了一些,他们便打算原路返回。伊芙走在前面,一路捡起刚才在追逐过程中丢在地上的东西,将自己重新穿戴整齐;康什走在最后,举着枪抵着土匪的后背,就让他拖着伤腿赶路。   一见两人牵着马返回,休维德便急切地朝两人招手。等他们走近了才知道,另一名逃亡者因为后背中枪,伤势过重,已经陷入了深度昏迷。此人胸口毫无起伏,眼睛半张着,骑士训练所学到的急救术在此时派不上任何用场。又过了十几分钟,这名土匪便已没了心跳,静悄悄地死去了。   三位年轻的骑士坐在石壁前休息,或许是因为身旁多了一具尸体,他们都沉默了一瞬。   山间与原野上依旧狂风呼啸。远处的山崖上仍时不时地传出撞击与爆炸的声音,战斗还没有结束。   “你刚才看到了吗,康什。”休维德开口说道,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射弧枪打在人身上原来是那种感觉,砰的一下子——那人身上就被炸出了一个洞,把我吓了一跳。”   “看到了,你枪法不错。”康什回应道。   “但其实当时还是有点慌张了,射了三枪才命中,这要是以前在移动靶……”   两人断断续续地交流着,似在为刚才的表现做一个事后分析。他们对身后的死者绝口不提——这并非是因为不值得提,而是因为不知如何去谈。一具尸体,一个非正常死亡的人,一个被杀的恶人,或许身上还背负着人命,死时半睁着眼睛——这种情况在和平年间很难遇到。他们选择了这条道路,选择当一名骑士,无论是为名为利,总有要跨出的第一步。适应是需要时间与次数的累积,而他们此刻也只能互相勉励——刽子手有人要去当,合法杀人的行为虽然反常理,却也是正当的,他们为此忐忑,也为此欣慰。   身后,被俘的土匪将伤腿埋在雪中来回挪蹭着,听着前面两个毛头小子的对话,不禁发出了一声冷笑。康什与休维德转过头,瞪视着这干瘦的匪徒,却未能起到丝毫的震慑作用。   “你们这还早着呢。”土匪扭着身子,将背后的镣铐弄得哗哗作响,“拿枪打人不好玩,用刀抹人脖子才过瘾,而且要慢慢地来。你看着这人挣扎又不敢挣扎,就这样满眼哀求地看着你,呼哧呼哧地喘气,可最后还是被你给杀掉了,气管里还往外喷血呢,热乎乎的。”   两个小学员听他这么说,似乎都愣住了,脸色也有些苍白。   “真的,我不骗你们。”土匪皱着眉,一副很认真的表情,他又说道:“你们知道吗?人的脑袋就算整个被割下来了,身体也一时半会死不了,特别有意思。而且人和人还不一样,有的人被割下脑袋,浑身都在发颤;有的却一点反应都没有,手脚一下子就僵了;有的你和他握手,嘿,他没了脑袋还能和你来个对握,你说这吓不吓人?不过要我说,脑袋那边才更有意思……”   土匪正说得起劲,却突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声佩剑出鞘的声音,他刚回过头,就看到一道摄人的寒芒直朝着自己脖子上砍去,吓得他大声叫嚷了起来。   康什与休维德同样被伊芙的举动吓了一跳,也跟着大呼小叫了起来。   剑刃削掉了土匪下巴上的几根胡须,随后就稳稳地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土匪的身子半仰着,与持剑的少女对视着。他咧开嘴,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他的嘴角还因为过度惊吓而不断抖动着。不知为何,伊芙看到他这副样子,突然就想起了马可。   她收剑回鞘,一言不发地走回自己刚才坐下的位置上,又拿起望远镜观察着远处的山崖。 [94]冬季之风(其十二)   大片的冰雪翻涌着,在山崖上不断聚集。似乎上面又出了什么状况。   紫色与金色的雷电不断朝着那风云突变的中心劈去,却未产生实质性的效果,破败的城堡里刮起了白色的旋风。一截砖石从塔楼上倒塌下来,轰隆隆地压在了下方的建筑上,嘶吼与叫骂声夹杂在摇曳的风中,忽近忽远。   旋风越聚越大,愈演愈烈。被厚厚冰雪所遮蔽的球体在朝着山尖处移动,时不时被击打在其外部的火焰与雷电渲染得绚丽而可怕。   旗杆被扯断,瓦片被掀飞。风暴越过城墙,卷起沿途的冰雪,最后出现在了崖顶。那是一大团漂浮在半空中的白色球体,其外部被罡风与冰雪环绕着,仿佛一团正在燃烧的碱金属,将四周都搅得乌烟瘴气。   随后,城堡之中红芒骤起,一大团厚重的火球压垮了本就摇摇欲坠的城墙,将如同铁水般的烈焰与迸溅的青砖碎块一同砸在了那变幻而飘忽的球体之上,竟是将那球体的大小削减了几分。   巨人挥舞着手中的权杖,骑着他那头披着银甲的巨蜥,冲破了仍在燃烧的残垣,以无可匹敌的神速扑向飞舞的白风,以高昂且愤怒的姿态乘胜追击。   白球卷起周围的霜花雪尘,在迎向巨人的一面堆起一层厚厚的冰墙。巨人高举权杖,其上镶嵌的八棱宝石发出耀眼的光辉,一颗如初日般热烈的火球从那权杖的顶端出现,像炮弹一般朝着目标飞去。   冰与火的对抗,使得大量水汽从崖顶弥漫开来。水汽冻结成冰,一部分被气浪与风卷向了高空,另一部分则朝着崖下滚落,如激荡礁石的海浪,如翻越山岭的云瀑,朝着山下呼地铺散开来。   一个曼妙的影子从云山雾绕中显现,那是一名面色苍白的少女,雪色的长发在她身后飘散着、飘荡着,仿佛与周围的雪连成了一片。她乘着漂浮的云雾,从崖顶飞跃下来,地面上的积雪被狂风扬起,如翻飞的白练倒卷向天空,将那神情倨傲的少女层层托住,让她安然落地。   这人是穿着还是没穿?她的打扮不仅是吸引了大部分学员的目光,伊芙也同样十分好奇。从望远镜中远远地观察,少女身上白茫茫的一片,看起来就像是光着身子。   “她朝咱们这来了。”休维德拍了拍伊芙的肩膀,“咱们要不要避让一下?”   伊芙点了点头,收起了望远镜。三人骑上了马,开始朝着周围小队的方向移动。   “喂,你们不能丢下我不管!”坐在石壁旁的土匪见三人准备离开,连忙朝他们喊道:“那小疯子看到了我,肯定会杀人灭口的!”   “那不是正好?”康什哼笑了一声。   “别听他说话。”伊芙说道,“这人很会煽风点火,没几句话可信。”   “信不信由你!”土匪挣扎着从地上站了起来,“我好歹也算是个头领,寨子里的事我都一清二楚——那小疯子就是我们大头领的女儿,你看她为什么奔着这边来了?那是因为她知道我嘴皮子松,就是特地过来收拾我的!”   “那你自求多福吧。”伊芙骑着马,准备离开,可回头时却看到两位同伴依旧磨磨蹭蹭,似乎想留在这里听他把话说完。   远处,被土匪称作是“小疯子”的少女正被风雪裹挟着,朝这边快速掠行,身后卷起了大片的雪尘。更远处的山崖上,雾气消散,巨蜥正扭转着庞大的躯体,载着它的主人返回城堡废墟,似乎是要从另一端的城门口绕行下来,但显然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你们得拦住她。”土匪大义凛然地说道。仿佛他是他们的长官,“我知道这小疯子现在看起来确实有那么一点强,但这可不是她自己的本事——她靠得是身上那套变态的紧身衣和手上的那颗球,你们把那球给打掉,她自然就会现出原形。”狡诈的土匪竟然在给他们出主意,“你们枪法不是很准吗?刚才聊的什么来着?”他偏了偏脑袋,露出身后自己同伙的尸体,然后又歪歪扭扭地伸出自己那条伤腿,看了一眼伊芙,并拿腔拿调地怂恿着他们:“还有那边的小美女,跑得比我还快,又用了一个奇怪的东西……制服了我。你们年纪轻轻,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目标就在眼前,方法我也告诉你们了。”他用下巴指了指远处的人影,又指了指自己,“一条大鱼、两条大鱼……死了一个,跑了一个。”他扬起了头,“又或者——一箭双雕、一网打尽。”他一字一顿地说。   “她手上确实拿着一颗球。”休维德眯着眼睛,朝那越来越近的人影观察了一会儿。随即,他与康什对望了一眼,且都察觉到了对方眼中的跃跃欲试。   “小心被他给骗了。”伊芙此时也不得不再次提醒他们。   “我每句话都是发自肺腑,完全可以发誓。”土匪扭了扭肩膀,到底是没办法腾出手来,“妈的,我的手被拷住了。不过我还是可以用自己的性命担保,你们觉得我在说谎,完全可以转过头来一枪崩了我,随时随地……对吧,两位神枪手?”   休维德与康什都别过了头,他们被他这拙劣的恭维说得有点不自在。   “我是想要保住自己这条贱命,而你们是要升官发财。”土匪说话时一直都在察言观色,他见两人略微皱起了眉,于是又连忙高声纠正自己:“往高尚了说,那就是成为英雄,救场的英雄。”   伊芙见这两人竟被敌人说得动心了,心里也有些着急,她倒是想抬起手弩让这人彻底闭嘴,但恐怕用处不大,甚至可能让两人记恨上自己。   “我要走了。”伊芙说道,“他这种人,要么是想找机会求援,要么是想拉同伴下水,你们居然还信他的。”   “你瞧,女人就是生性多疑,不过这样也挺好,无功也无过。虽然放跑了重要目标,长官也不会责怪一个女人胆小怕事,你们说是不是?”   “你也不用拿这话来挤兑她。”康什说道,“这件事风险本来就大,我们可没说自己会留下来。”   “那好吧,看来你们还是有所顾忌,那我再告诉你们一件事——”土匪此时心中焦急。他的眼睛时不时地瞥向远处不断逼近的少女,语气也变得急促起来,“火对她的用处不大,你们刚才也看见了,那巨人的攻击没什么用。她周身的温度太低了,火到了她眼前,自己就先熄灭了一半——你们得用电来对付她,她刚才为什么会从人堆里逃出来?就是因为她被电得手脚发麻,只不过她一直强忍着,所以才没被人察觉……”   土匪还在夸夸其谈。康什与休维德都下了马,看样子是被对方说动了,准备留下来碰碰运气。   “你先走吧。”休维德转过头,对伊芙说道:“别为我们担心,我们这么做不是因为听了这混蛋的话,而是因为——我们刚刚才得知——身边竟然有一个像自己一样的,不怕死的队友。”   “你们完全知道这么做的后果……”   “对,知道。”康什打断了伊芙的话,“就算我们不自量力死在了这里,只要能拖住她的脚步,那也知足了。可能你会嘲笑我们,觉得不值得,但对于我们来说,以后后悔终生还不如现在一死了之。”   休维德点了点头,很认同身边伙伴的话。   “连死都不怕,我又怎么会嘲笑你们。”伊芙叹了口气。   “他们不会死的,那小疯子不难对付,只要你们肯按照我说得做。”土匪的话很是破坏气氛。   伊芙举起手弩,瞄准了他的额头。   “喂,有话好说——”   扳机扣响,然而却并未射中他的脑袋。伊芙手臂略微下沉,目标是土匪的那条好腿,箭矢直接射穿了他的脚背。   土匪受此一击,疼得向后栽倒在雪地里,他双手被拷,只能伸着那条嵌着箭的伤腿满地打滚,边打滚边骂,骂得十分难听,而伊芙只当听不见。   “希望咱们待会儿还能再见面。”她对两人说完这句话,便策马离去了。   两人目送着少女离开。   康什踢了那土匪一脚,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骑士团对勇武者青睐有加。当年,莽夫泰特罗格仗着自己有点本事,违反军令独自一人深夜闯进了敌人的大本营,弄得那群邪教组织鸡飞狗跳。当时领兵的是冯恩团长,他见对面山头上的敌人乱作一团,便趁此机会一举攻下了据点,赢得了这场本应艰难取胜的战斗。冯恩将泰特罗格违规的事瞒了下来,只将他的表现上报给了骑士院,于是,骑士院主席直夸泰特罗格有勇有谋,此人不久便被擢升为银骑士。知内情而心有不甘者为此忿忿,私底下将泰特罗格违规的事传扬了出去;真相为众人所知,但骑士团上层并未对此有过任何一句回应,大部分人说起这件事也只当成笑谈和美事——骑士团对真正的强者总是无比宽容的。   康什知道伊芙是怕土匪跑路,所以才做出了那番举动。这只是一件小事,但他与休维德却恰好漏掉了这一项——人在亢奋时总会丢三落四。   生为人,碌碌者占大多数。若既无勇也无谋,那就只能靠运气了——康什和休维德都明白这个道理——若机会就在眼前,不去把握便再难出头。   伊芙骑行至坡下,又绕了一大圈,返回了石壁附近。她把马留在了山丘后面,自己一个人跑到了三人的背侧,静静地蹲守在那里,谁也没有发现。   此时,康什不见人影,而休维德左右肩各抵着一支步枪,正朝着远处的少女不断扣动扳机。   随着两支射弧步枪的轮番射击,远处冰雪少女的前进速度有了明显的减缓。土匪大概没说谎,电流体确实能对她产生影响。   御风前行的少女终于被激怒了,她挥起手中的金绿色球体,将一大团冰雪抛向了远处的休维德。休维德后退了几步,给自己施加了一个小型防御结界,然而这团冰雪却在他面前的地面上绽放开来,生长出放射状的针刺冰凌,将他的结界轻松击破。就是这样一个照面,休维德便受伤了,寒冰针刺刺入了他的腰侧与右手手臂,他扔下右手中的步枪,连忙向后挣脱。针刺被他的动作震断,休维德脱险时,冰凌的一部分还嵌在伤口里,持续不断地制造着灼烧般的疼痛。   “我没事!”他如同发泄般地大喊了一句,随后又抬起左手,朝着目标射出一枪。他的手有些发抖。   随着少女的接近,休维德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压迫。汹涌而可怕的魔法能量在少女的周身不断咆哮着,让人本能地畏惧,甚至让人发狂——休维德的魔感器官正暴露在敌人的魔法风暴之中,为此而饱受摧残。   休维德不敢再作停留,连忙扔下手中的武器,朝着身后跑去,刚跑了几步,他意识到自己方向不对,于是又朝着石壁的方向跑去——康什就在此处埋伏。   没了射弧枪的牵制,少女很快便追了上来。这位被土匪称作是“小疯子”的少女,穿着一身淡蓝色的紧身衣,她身上的布料反射着星星点点的色彩,仿佛珍珠表面。那衣着与她苍白的面容宛若一体,又将她凹凸有致的身体勾勒得一清二楚。就是这样一个冰雪美人儿,不远处的土匪看到她时,却下意识地露出了一个嫌恶的表情。   “小疯子”的脸上总是保持着淡淡的笑意,配合着她此刻所掌控的磅礴力量,看得休维德毛骨悚然。   “救命!”他大喊了一句,以缓解心中越积越多的负面情绪,这一声叫喊之后,他的勇气与决心也随之荡然无存。旋风的吸力将他朝着少女的方向拉扯,他的斗篷被飞舞的冰凌搅碎,回旋的冰雪混合物中渐渐有了鲜艳的红色。   远处,青年的惨叫声让伊芙的心头揪成了一团。   伊芙也承认,刚才土匪说自己胆小怕事时,她确实心有不服——所以才会偷偷地跑回来,幻想着自己能在关键时刻呈一次英雄,好让他们刮目相看。   但现在她才发现,当现实露出了它残酷的一面时,人人竟都是胆小鬼。 [95]冬季之风(其十三)   目标并未到达预定地点,但康什却不能再等下去了。他此时站在四米多高的石壁顶端,将手中早已超载的射弧枪蓄能元件投掷了出去。蓄能元件被康什灌注了过量的电弧魔能,外部的玻璃壳体此时都有些烫手。   蓄能元件撞击在少女的冰雪外壳之上,砰然炸裂。蓝色的雾霭铺散开来,被卷入疾驰的旋风之中,少女周身的冰雪突然沸腾起来,如同泼在烧红铁板上的开水,刺啦一声全都化作了雾气,飞散不见了。风停了下来,那股压迫感十足的魔力波动消失了,少女是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她跪在地上,一只手托着手中的金绿色球体,咬牙强忍着。此时,以她为中心,周围的一大片土地都被刮得秃了,露出了黑色的地面。休维德卧在外围的雪地中没有动静,他后背殷红一片,四周的雪地上还残留着线状的血斑。   不知他人是否活着。   康什从石壁上滑了下来,动静很大,少女抬头看了他一眼,眼中满是仇恨。两人距离还有些远,康什口中默念咒语,一颗火球从他手中翻滚着,越聚越大。从这个距离来看,使用火球术攻击是较为稳妥的。   “Lee-haz,Ahpoth,Vooz-Fwa-Lagce!”   ——纯粹元素,单向释放,创造并约束烈火。   随着咒语的成型,炙热的火球脱手而出,笔直地飞向蹲在地上的少女,速度越来越快。   少女没有闪躲,她盯着身前的地面。只见细小的土石颗粒在地表滚动着,绕着圈打转,那飞舞的尘土越积越多,越来越快,它们离开了地面,形成一个小小的风柱,风柱在迅速壮大,并卷入了更远处的冰雪。   火球撞击在风柱之上,红色的火焰绽放开来,又被风柱撕扯着融入其中,逐渐暗淡,最后消失。   少女缓缓站起身,与身前的风柱合二为一,她的双脚逐渐离开地面,再次漂浮于半空。狂风骤起,压抑的元素浓度让康什有些喘不过来气。他知道机会已经错失,需要另寻他法,但此时大脑却空白一片,不知该做什么——敌人太强大了,他实在想不出要怎样才能对付她。   耳旁传来了一声轻响。康什向旁看了一眼,不禁瞪大了眼睛:他看到休维德的身体正在挪动——但不是因为他醒了,而是因为有一根银色的绳索在远处拉动着他的手腕,休维德的身体就这样被慢慢地拖向了后方。   康什的心中突然生出了一股难以抑制的感动。知道自己此刻并非单打独斗,这至少能让他重新振作起来。   他从腰间抽出了长剑,嘴中默念咒语,并指向了远处的少女。康什没有去回头看伊芙,反而是十分大胆地挑衅着眼前的敌人,以此转移对方的注意力。   少女微微仰着头,面带讥讽,她伸出覆着淡蓝色手套的手指,轻轻一抬,一团由冰雪凝聚而成的雪块便被她抛飞了出去,她看着康什,目标却是躲在石壁之后的伊芙。   伊芙一直注意着远处敌人的动向,她见对方已经发现了自己,于是也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将袖弩绞盘完全放开,就这样一边朝石壁内侧闪躲,一边拽回了身负重伤的休维德。   雪块击打在石壁上,附着并迅速绽放开来,无数锐利的冰棱在眨眼间形成,密密麻麻堆砌在一起,像一个巨大的冰刺猬。   碎石与冰雪四处飞溅,连石壁都被这一击砸得崩裂了一块。   伊芙大叫了一声——她是真被吓到了。   “别紧张,别紧张——”身边的土匪坐在她身后不远处,笑着说,“习惯就好了。”   伊芙此时也没空搭理他。她踹碎了冻住钢索的几块冰凌,一鼓作气将休维德拖到了石壁后面。收回飞爪,她又趴在石壁的拐角处观察,见敌人正与康什对峙,没有继续针对自己,这才回头去检查休维德的状况。   休维德的状况很遭,伊芙只好先施展一个治愈魔法给他止血。他的后背血肉模糊。伊芙甚至觉得他与刚才被他打死的土匪没什么两样,都是后背受了重伤,吊着一口气,说不定下一刻就……   “他刚才害怕了。”土匪说,“竟然把后背朝着对手,那不是死路一条吗?”   伊芙脱下斗篷,垫在雪地上,将休维德拖了上去,以免他冻死在这里。   “情况不太好,这是失血休克了,你应该把他的脑袋放低点。”   伊芙抬头看了他一眼,“你还懂这些?没在骗我?”   “这有什么好骗的,你自己也救不活他,要是听我的,说不定还有救呢。”土匪抬了抬脑袋,样子颇为自信。   此时伊芙也无法顾及太多,只能按土匪说的来——她将附近的雪都踢到了斗篷底下,在休维德的身下垫出一个坡度。   “那你说,再怎么做?”伊芙有些紧张地捏了捏拳头。   “先给他保温,健康人睡在这里都会冻死。”土匪说,“烛火术,会用吗?”   “会。”伊芙说完,就开始念起咒语,结果却被土匪打断,“我还没说完呢,你需要把烛火改成约束烈火。”   伊芙愣了愣,随后点了点头,开始默念咒语。她怕温度不够,连续施展了三个。三颗脑袋大小的红色火团漂浮在休维德身边,将雪地映得一片橙红。   土匪见此情景,眼睛瞪得溜圆,连说话声都小了许多,“小心点,这东西如果炸了,咱们两个也要跟着完蛋。”   “别废话了,再做什么?”   “大概——还得补充点液体,盐水糖水什么的。”   “怎么补充?他也喝不下去啊。”   “当然是用嘴。”土匪说完,见这姑娘呆愣愣地看着自己,以为她没听明白,于是又解释道:“你把水含在嘴里,嘴对嘴喂给他,明白吗?嘴对嘴……”   “别说了,我明白。”伊芙皱着眉,解下了自己腰上的水壶,递给土匪。   “干什么?”土匪的身子向后侧了侧。   “还是你来吧。”说这话时,伊芙的语气不免弱了几分,“如果你能帮忙,我就帮你松绑。”   “哼,笑话。”土匪一甩脑袋,“他死不死的关我什么事。”   伊芙叹了口气,也不想再去求这混蛋,她走到休维德身边,蹲下身子,吃力地将休维德扶了起来,并将他的脸扶正。昏迷中的青年脸上毫无血色,原本健康的麦色皮肤此时灰蒙蒙的——他的生命体征有些微弱,不能再等下去了。   这不算什么。她在心里安慰自己。若是能救活他,那自己的付出就是值得的;若最后他死了,那——亲一个死人那肯定是不作数的……肯定不作数。   这是施救,不是别的什么。她一直在说服自己。可越是想,她内心越是烦躁不安,她不禁要问自己——凭什么?是他把他自己弄成这样,为什么我也要跟着受牵累?况且,他也没求着别人去救,这替别人擦屁股的活,为何自己还干得这么积极?   她虽是在心中抱怨,可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下来——她给自己灌了一大口水,腮帮子涨得鼓鼓的。   这是第一次,以后或许还会有若干次——在重要抉择面前,伊芙因为内心的动摇而生出了一分为二的人格:一部分属于过去,另一个世界;一部分是近六年养成的,属于现在。在平时,旧的人格总让位于新的人格,两者可以和平共处;但此时,当旧人格真正展现出它的强硬时,新人格无论再怎么抱怨,却还是无力反抗。   她的新人格说:这不是我们造成的。这不是以前——女性的清白就如生命一样宝贵,不应该为一个不熟悉的人而付出这么多。   她的旧人格说:这轻而易举。这是我们该担负的责任——人总是容易走下坡路,难道今后要一直拿性别来当做自己任性和冷漠的藉口?   伊芙并没有在这件事上考虑太久,而在一旁看热闹的土匪眼中,他所看到的伊芙甚至并未有过犹豫。不知为何,他的心中突然也有所触动。   正当伊芙快要俯下身子的时候,土匪开口阻止了她:“等一下!”   伊芙抬起头,目光带着询问,她的嘴里还含着一大口水,现在没办法说话。   “我可以帮忙,但有条件。”   伊芙将嘴里的水吐在了一旁,“她问:什么条件?”   “很简单。你的两位伙伴一个躺在这里,一个还在苦苦支撑,你想帮他们吗?”   “当然想。”   “但你只有一个人,如果有人能照顾这位半死不活的小青年,你就能出去帮另一个人了。”   “你能照顾他?”   “但事后你要放我走。”   “我可说得不算。而且就算我放了你,你也走不出去。”伊芙看着他依旧插着箭矢的脚,又看了眼远处的茫茫大山。   “这不用你管。”土匪笑着说,“不管我下场怎么样,那也比去海边当苦力强。我也不为难你,咱们现在在石壁的背面,我尽量躲起来,不被你们的人发现。等你们的援军到了,把那小疯子解决了,你再带他们来这里找人——到时候你们会看到,这里只有一个还活着的伤员,再没有任何人。”   “如果你被别人发现了,我不会管你。”   “那当然,如果我被发现,那是我自己没本事。这么说你答应了?”   伊芙点了点头,犹豫了几秒,又说道:“你如果逃出去了,就别再干坏事了,好吗?”   土匪笑着摇了摇头,对此不置可否。他说道,“快点吧,帮我解开镣铐,水壶拿给我。”   伊芙点了点头,走到土匪身后,抽出了腰后挂着的那把佩剑。   “哎,你想干什么?”土匪吓得躺倒在了一旁。   伊芙拽着他的衣领,把他扶了起来,说道,“钥匙在外面那人手里,我只能把这链子砍断。”   “这东西哪能砍断?你……”土匪话还没说完,却突然觉得两手一松。   “这东西大概不是骑士团配发的,我没有钥匙,出去后你自己找人弄掉。”   这镣铐做工不算好,伊芙猜测,这可能是康什自己私配的。   土匪不大高兴地看了她一眼,站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到了休维德身边,接过了伊芙的水壶,先是自己喝了一口,这才开始干活。   他扒开休维德的嘴,把水往他嘴里送,连送了几口之后,昏迷中的休维德突然发出了一声呛咳。   伊芙蹲在一旁看着,也不知这状况究竟算好还是不好。   “也差不多了,看他这样子,应该还能坚持一阵子。”土匪说。   信号弹在不远处升起,同时传来了一声哨音。伊芙走到石壁旁朝外张望,却看到康什身边又多了两个人,似乎是附近小队的成员。康什的白色斗篷上满是血迹,他正在与操纵冰雪的少女缠斗;而另两名学员则是端着射弧枪,只在远一些的位置支援康什,不肯靠近敌人。   “你在这里待着,我要去前面看看。”伊芙回头对土匪说。她有些担心康什的处境。   “别忘了你答应我的话。”   土匪的脚上依旧插着那根箭矢。伊芙看了他一眼,目光中有些许犹豫。她返回到土匪身旁,从怀中拿出匕首,割断了箭杆并将箭矢从伤口中抽出,还给他施展了治愈魔法。   “谢谢。”土匪说道,“我叫桑克斯,你呢?”   “你没必要知道。”   “好,好。”土匪笑了笑,“我这个无名小卒,确实不值得您这位前途无量的女骑士挂念,真的,我有预感,您这种性子是能成大事的人。”   或许是因为下方人类的活动,原本晴朗的天空逐渐有了乌云的遮挡。   相比刚才在西林斯堡时的情形,少女的能力似乎也在减弱,或许是因为感觉受到了羞辱,她在康什的白芒气刃与两支射弧枪的干扰下,暂且搁置了逃跑的打算,转而开始跟康什玩起了猫捉耗子的游戏。   康什的处境确实有些艰难。他与少女的实力差距悬殊,若对方认真起来,他恐怕没办法撑多久。但猫捉耗子的游戏玩得久了,康什的精神或身体恐怕总要崩溃一个。   另两位过来救援的学员虽有心帮忙,可迫于敌人的强大实力,只能十分有限地在远处打游击。   伊芙并没有直接冲上去,她打算再观察一阵子,如无必要,她还是不想轻易以身犯险。 [96]冬季之风(其十四)   除了外围的学员小队,城堡中也有人朝着这边赶来。   托宾是本次行动的战场负责人,骑士团的年轻辈银阶骑士之一,也是霍黎恩的重点培养对象及心腹。此时,他与俄略金在战场上起了争执。   “战争还没结束呢,大师。”托宾的语气中带了一丝嘲讽,“你就要离开?”   “那边可都是一些初次参战的学员,你理应为他们的生命负责。”俄略金语气还算平静。   “负责?我只对眼下的战况负责。”托宾说道,“骑士团一向如此,如今战斗还没结束,谁能保证这遗迹的底层没有藏着其他东西?我派过去的人已经够多了,况且还有尤德犹里恩在——我认为您没必要亲自过去。”   “那女人身上携带的东西,涉及到一些高级技术,如果你问我理由,我只能这么说。”俄略金说道,“我们应该为克利金争取一下这些东西,至少不应该让炼金协会得到。”   “真的?”托宾有些将信将疑,他看了眼远处的庞瑟夫,态度稍微缓和了下来,但依旧没有松口:“我觉得这种事应该在战后考虑,现在还没到清算的时候。”   “所以你是铁了心打算拦着我了?”   “我没有权力拦着您,我只是建议……”   “这建议是你的意思……还是?”   托宾笑了笑,“那还能是谁的意思?”   “如果是这样,我就需要找霍黎恩团长理论一下了。”   “您是督战官,请便。”   俄略金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并回到了自己所负责的防御阵位上。他从身后叫来了一位魔武督战队的成员,吩咐了他几句话之后,便让他脱离了主战场,独自去了山下。   伊芙在早些时候已经加入了战斗,但也仅限于躲在掩体后面使用弩箭支援,康什依旧承担了冰雪少女绝大部分的攻击。不知为何,伊芙总觉得这少女对自己的敌意似乎很大——只要她有机会,总会优先攻击自己。   箭的存量已经所剩无几。远处山崖脚下已能看到巨人与巨蜥的影子,他们离这里还有些远。   少女也注意到了远处援兵的到来,她略一挥手,四周便刮起一阵风,将跑在前面的康什抛飞了出去。   康什原本以为自己已经摸索到了对方攻击的规律,想与之周旋到底,结果却被少女突然的发力打得晕头转向,最后摔在了雪地里。   康什撑起身子,捡起滚落在旁的长剑。突然间,他感受到一股强烈的魔法波动正在飞速接近,那强烈的波动让他辨不清方向,似在前又似在后,令他一时间感到毛骨悚然,不敢轻举妄动。他抬起头,看到的是一颗硕大的火球贴着自己的头顶极速掠过,与身后即将命中自己的一团冰块撞击在一起。冰火交融,噼啪作响,不断燃烧的冰块砸在了一块空地上,一下子碎成了粉末。   康什愣愣地看着身后那堆还在冒出白气的碎冰渣,还没理解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随后,他突然觉得领口一紧,有人拉着他的后领把他提了起来。他这才看到,救自己的人原来是伊芙。伊芙朝他的后背推了一把,让他跑在前面,而她自己也跟在他身后,准备去找刚才自己藏身过的掩体。   伊芙想的是——时间拖得够长了,骑士团主力用不了多久就会赶过来,就算现在把目标放跑了,后方的追兵最后也同样会抓得到她。   伊芙打算带着康什脱离战场,但逐渐逼近的冰雪少女却不同意。少女摊开一只手,一根标枪模样的冰锥在她手中瞬间凝成,冰雪旋风向外铺散开来,踩着淡蓝色水晶鞋的双足缓缓落地。少女一手托球,一手举枪,向前迈出两三步,将冰雪标枪投掷而出,姿态高傲而又随意。   那标枪的飞行速度让人来不及反应,伊芙只觉得耳边倏地吹过一阵寒风,再眨眼时康什的小腿上就已经多了一根长长的冰锥。   康什痛苦地大叫了一声,冰雪沿着标枪朝着他的伤口处聚拢,不多时,一大片冰雪便已覆盖了他的整条右腿。伊芙连忙抽出佩剑,砍断了那根冰雪标枪,却未能阻止冰衣的继续蔓延。白色的霜片如同疯长的苔藓,爬上了他的腰腹,攀附着他的肩膀,最后遮盖了他惊恐的脸。不到五秒的时间,康什就被冰封在了雪中,没了动静。   伊芙站在原地,脸上毫无血色。被冰雪包裹的康什就像一个臃肿的雪人,仍维持着被攻击时的姿势站在那里,不知是死是活。伊芙很清楚,如果这一击打在了自己身上,自己也同样逃不掉。   伊芙收起了佩剑,站在康什身前,面朝着朝自己飘来的冰雪少女,也不打算逃了。另两名学员在看到刚才的情形后,早已吓得逃离了此地。   少女与伊芙视线相交,表情不喜也不怒,她没有进行任何攻击,只是任凭脚下的风,将自己送到了伊芙的面前。   直到她走近,伊芙才发现这少女的容貌并不逊色于自己——在气势与雪发的衬托下,她似有一种不染尘的高洁;而从她此时的身材与穿着来说,又体现出一种超前的美感。   两人都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少女突然笑了一声,但转瞬间又冷下了脸,并说了一句:“不过如此。”她的声音有些好听,带有一点点鼻音,像是在撒娇。   “你如果想走,我们谁也不会拦着你。你能不能放过我这位同伴?”伊芙请求道。   “我如果能走,早就走了。”少女说道,“他们刚才不是很喜欢打吗,那我就陪他们玩玩。”   “这件事确实是他们的错,你给他解冻,我让他跪下来和你道歉。”   “你可能没理解我的意思,他已经没救了。”   少女伸出手,向上抬起,一股夹杂着冰雪的罡风从伊芙身边掠过,将她身后的冰像层层分解,直至化作碎块散落一地。   伊芙朝身后看了一眼,看到那雪地上铺满的深深浅浅的红色,身体直接僵住了。   “该你了。”少女冷笑了一声,声音依旧好听,可说出来的话却让人背脊发凉,她说:“他们追来了,到时就是你的死期。”   伊芙此时还沉浸在亲眼目睹康什死亡惨状时的震撼当中,而在这样无所适从的状况下,她看到少女手中又多出了一根冰雪标枪,而她也下意识地抽出了自己的佩剑。   少女撤去风座,站在伊芙身前,单手持标枪与伊芙比起了近身格斗。出于对这根标枪的恐惧,伊芙对付得十分谨慎,近乎于只守不攻。少女的剑术相当有水准,但比之于伊芙还是有所不足。几次交锋之后,少女看着手中越来越短的标枪,终于冷下了脸,不愿再与伊芙过招了。   直到这时,伊芙也终于稳定了心神,开始专注于战斗。她将手放在佩剑的剑脊上,嘴里念起了咒语。一层淡金色的光辉在这把银白色的佩剑上显现,看起来颇为华丽。奔袭流武技是一种统称,指的是像这种将魔能附加于武器之上,以此来让武器充当临时施法工具的一类魔法。施展武技派生魔法不需要二次吟唱,且魔法熟练等阶可以从施法后剑身颜色上区分。以伊芙此时施展的这种在骑士团内人人都会的“昆克德印”来举例,其熟练等阶可被分为五阶,白、黄、金(郁金)、橙、红(深红)——事实上,颜色是平滑过渡的,但骑士团对此有检验标准。此时伊芙的水准可以算作是“准金级”,而能够成为铁阶骑士,其评断标准之一就是能稳定施展昆克德印的金芒气刃。   昆克德印将会在二年级教授,但百里琳提前教授给了伊芙。当伊芙第一次施展出昆克德印时,便已能够发挥出黄芒气刃水准,而经过近乎半年的剑术训练之后,这黄芒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转化为颜色更深一些的金芒气刃。对于伊芙的天分,百里琳心中虽然极度震惊,却从没有当面表现出来,甚至都没有好好夸过她几次——只有蒙着眼睛的驴,才能专心干活——百里琳是觉得,自己的这位徒弟虽然天赋好,但缺乏上进心。如果她发现自己的能力比同辈高出太多,那肯定是会沾沾自喜的——所以百里琳经常会骗伊芙,说她的昆克德印还不到火候,怕以后跟不上训练所的课程,让她抓紧练习。伊芙本身就对自己的魔法实力抱有怀疑态度,因此对她的话深信不疑,便只能以更认真的态度对待百里琳教授给她的课程。   百里琳也心知肚明,这谎话不到一年就会被拆穿,不过她也相信,以伊芙这种得过且过的性子,她肯定不会在乎这种事。   也正是由于伊芙实力的突飞猛进,洛提兰才决定让她参加北方的剿匪任务,而不是去往东南角对付那些从南方来的入境流民。在他看来,伊芙的实力已有了骑士的水准,自保不成问题。   但伊芙本人对此毫不知情。她不清楚自己单独对上这位冰雪少女究竟有几成胜算,又或者是白白送命?但如今也无暇顾及其他,只能先试试看了。   伊芙先发制人,举起佩剑,朝着不远处的少女空挥一式。金色的气刃呼啸而出,卷起地上的积雪,拖着长长的雪翼,撞向了少女身前正快速凝结而出的冰雪屏障之上。屏障被撕裂出了一个巨大缺口,继而又被缓缓流动的冰雪所填补。   少女的心中也有些惊骇,通过这两次的试探,她也意识到,对方的实力与自己并非差距悬殊。   她抬了抬手,两团雪块从飞舞的冰雪中凝聚成形,朝着伊芙飞射而出。伊芙没有迟疑,也同样挥出两剑,气刃准确无误地切中了飞在半空中的雪块。两团蓝色的冰凌簇在空中绽放开来,撞击在地面上,翻滚着、碎成了无数冰渣。   少女见此情形,便又立刻在身前凝结出无数肘长的冰锥,几根一组地朝着伊芙投射过去。冰锥的飞行速度很快,伊芙一边朝后闪躲,一边用气刃回击,企图与少女拉开更大的距离。在刚才与少女近身搏斗时,伊芙故意与她调转了位置,而此时逃离的方向正是骑士团追击的方向。   少女虽明知这一点,却依旧紧随其后,边追边打。   伊芙在以最小的动作幅度躲避着少女的攻击,且辗转腾挪时也未扬起多少积雪。百里琳所教授给她的身法此时被她发挥到了极致,无论是跑跳还是翻滚,动作绝无一处多余。若是有机会,她也会回敬对方一两招,以干扰对方的动作。   少女并未因攻击无法奏效而产生任何焦躁的情绪,毕竟,她现在还是处于主动地位。   白茫茫的雪原之上,只有两个年纪相仿的少女追逐着,向着山崖城堡的方向缓慢挪动;再远处,巨人尤德犹里恩正骑着他那独特的坐骑扬尘而来,紧随其后的则是三位骑马的骑士,他们已经赶到了崖底;而在最后,还有一位浑身挂甲的白袍法师,他骑着一只由法术凝聚而成的透明海豚,那海豚在雪地中滑行着,跳跃着,速度十分惊人,魔法师只消片刻就超越了三名骑士,而追赶上前面的巨人想来也用不了多久。   少女攻击的频率越来越高,伊芙也终于意识到,自己还是在走康什的老路。她回过身,朝着少女的方向直冲过去。   “这才对劲。”少女的笑声从涌动的冰雪之中传来。伊芙朝着那横吹竖刮的罡风上劈下一剑,气刃没入其中,却似石沉大海,没有产生一丝涟漪。   下一刻,一团夹杂着冰雪的风柱旋转着,朝着伊芙席卷而来。伊芙急忙向旁闪躲,无奈风柱越卷越大,最后还是将她掀飞了出去。伊芙人在空中,却依旧保持着方向感。她用剑击碎了几颗沿路射来的冰锥,在空中翻了个身,双脚触地,平稳着陆。   伊芙看着那翻涌的风暴中心,皱了皱眉头,嘴里开始默念起长段的咒语。   远处,白袍法师已经领先了骑蜥蜴的巨人,在雪原上飞速驰骋,他感受到远方正在积聚壮大的两股能量,心中万分焦急。天空中的乌云正在聚拢,一束耀眼的金色光柱从乌云中降下,随后是第二道,第三道……   城堡中的战斗大体已经结束,托宾正指挥着手下清点战场。他抬起头,看到远处天空之上的雷云,不禁被这大股的魔能吸引了注意力,于是便踩着破败的台阶,走上了城墙向远处瞭望。   看到远处雪原上的景象,他深吸了一口气,将双手按在了城砖之上。   雷云几乎遮蔽了山崖下的整片雪原,闪电在阴影之中不断流转,而在云层下方,猛烈而狂乱的暴风雪正在倾斜着,朝着天空中的乌云卷去——一束金光压向地面,将那企图伸向天空的手爪蒸发殆尽。   不少人都停下了手头上的工作,越过城墙废墟跑到崖顶观看,后又被托宾叫了回来。   喻光不断劈向暴风眼,其次数越来越多,攻击间隔也越来越密:一次,两次,六次,十八次……   俄略金不知何时也站到了托宾身旁,他看着远处的风云涌动,脸色沉得吓人。   “你派下去的人叫什么名字?”托宾的脸色也有些不自然,“这种施法速度真的是人能做到的?”   俄略金没有回答托宾的问题,只是叹了口气。 [97]冬季之风(其十五)   迭言咒,又被法师们称为赌徒的筹码,全咒共有7个音节,吟唱一遍只需两三秒。   茂奇在教授伊芙魔法时,几乎是下意识地选择了跳过。但想了想,最后还是教了她,并严肃地告诫说:“这句咒语很危险,除非情况危急,不要连续吟唱超过三次——不论使用什么魔法。”   迭言咒虽然简短,但想要正确读出七个音节并不简单——因为这七个音节发音沉闷至极,若不经过专业指导,根本就猜不到舌头和牙齿该如何安放才能发出那样的音节。茂奇说,这种咒语本是一种龙的语言(恩典龙语),人能够成功运用的龙魔法并不多,而迭言咒就是一种。   龙魔法通常有几个特点:简洁、高效、巨量。   迭言咒的效果很简单,即重复释放当前魔法动作总和的两倍量——也就是说,每用一次,总数乘二——魔法的释放次数会呈指数式增长。伊芙在以喻光雷霆为基底使用迭言咒,在第三次吟唱时,天空中将会连续发动十八次喻光雷霆,若再用一次,则会连续发动五十四次。   伊芙此时头痛欲裂,眼前的景象也有些模糊不清了,但暴风雪依旧存在,这说明对面的少女仍未倒下,魔法的对决还在继续。于是她开口了,念出了第四份的迭言咒,押上了更重的筹码。   人类使用魔法并非是无限制的,魔法构成时需要在人脑之中提取算力,若进行大规模或高强度的强制运算,人在施法过程中便会容易引起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又或者是卒中甚至死亡,而后遗症也同样存在,轻则嗜睡、健忘、认知障碍,重则癫痫、痴呆、终身瘫痪……   被俄略金派来的年轻法师知道伊芙要做什么,因此只感觉脊背发凉。天空中的乌云黑压压的一片,仿佛凝结成了实块。或许是因为高空的空间已被填满,那蕴含着无数紫电的黑云又在向下沉积,像一只凸出来的巨大猫眼。   随着新一轮喻光雷霆的降下,大地开始了震颤。金色雷光照亮了被黑云遮盖的大地,再用光芒蒙蔽了人类的眼睛,世界就好似一幅严重过曝的相片。粗重的金色光柱接连不断地落下,随着雾与雪的弥漫,那金光变得越发朦胧;风雪与雷霆发出不同的轰鸣,两个年纪都不大的少女,正在进行着一场令人生畏的魔法对抗。   骑着巨蜥的尤德犹里恩干脆停在了原地,与稍后赶来的三位骑士仰着脑袋看着那壮观的雷云。   “咱们不应该做点什么吗?”身后的一位骑士问。   “上去送死?”尤德犹里恩摘下头盔,对身后的伙伴说道:“这种强度的魔法,差不多能把后面的山头给轰平,你凑什么热闹?”巨人指的是刚刚攻下的西林斯堡遗迹。   “我还没弄明白,这是谁和那小魔女打起来了?是督战队的人?”另一位骑士问。   “好像是学员里的那个小姑娘……”   “小白兔?”一位骑士摘下了头盔,他的脖子上长了一颗骗子的脑袋。马可皱着眉看着天空中那巨大的猫眼,又联想起了前几日与伊芙在湖中钓鱼的事。   “下血本了啊……”他喃喃自语。   年轻法师的魔能生物被强烈的波动所干扰,逐渐弥散于风雪之中,四周暗淡至极,一切都被重雾笼罩,只能凭借感觉去寻找目标。他迈开双腿奔行在这不辨方向的雪原上,身上的长袍被狂风吹得猎猎作响,俄略金交代他的任务是——保护好伊芙。   趁着第四轮迭言咒结束的空隙,雾气渐渐淡去之时,年轻法师也终于看到了这名身材有些单薄的姑娘。此时,伊芙正低着脑袋,显然是在打算发动一场更大规模的攻击。   年轻的法师连忙冲上去,想要打断她正念到一半的咒语。他靠近了伊芙,却突然看到身前凭空闪出一道蓝芒,一堵极为霸道的屏障将他直接弹飞了出去,他眼睁睁地看着少女的身影再度消失在浓雾之中,然后栽倒在积雪里,恨恨地失去了意识。   伊芙被身旁的异动惊扰,她没有将迭言咒全部念完。事实上,因为头部传来的强烈刺痛感,她已经连续失败两次了。她转头看了眼四周,却都是灰压压的一片,不见任何人影。   她感觉脸上和下巴上很凉,抹了一把后才发觉,自己的内眼角此时正在不断流出泪水——这是魔法使用过度的一种症状。   不能再使用魔法了。她这时才有些后怕。她望了一眼天空,突然感觉一阵天旋地转,然后踉踉跄跄地摔倒在了地上。   以她眼下的实力,还是没办法与这使冰雪的少女对抗。   休息了一阵子,头晕目眩的感觉却反倒更加严重了,伊芙想找水壶喝口水,摸索了半天才想起来,自己的水壶早就扔给了土匪。   远处,一个飘忽的影子正在靠近,伊芙简直像是看到了鬼,差点吓得背过气去。她从地上艰难地爬了起来,刚跑了几步,却又摔倒在了地上。   少女依旧漂浮在半空,她的发丝飘舞着,其脸上与鬓发染了一些血迹。她笑着靠近了伊芙,绕着她的身体转了两三圈,说道:“你还挺厉害的嘛,现在呢,害怕吗?”   伊芙看着少女,可由于晕眩的感觉越来越重,她实在是没办法看清对方的脸。   “害怕吗?”少女弯下了腰,她的声音十分清晰。   “害怕,你赢了。”伊芙的声音有气无力,她当即求饶道:“放过我。”   “我从来都没打算放过你。”少女凑到她耳边,小声对她说,“谁让你长得这么漂亮,我嫉妒了。”   少女后退了几步,手中逐渐凝聚出一把华丽的冰雪三叉戟,她朝伊芙的胸口上比划了一下,便毫不犹豫地用力刺了下去。   “一定会死得很漂亮。”她说。   伊芙看着那迎面而来的三叉尖刃,心中竟没有多少恐惧的情绪,或许是由于眩晕感带来的不适,她甚至还在想——终于能好好睡上一觉了。   但好在她未能如愿。   一股强大的魔能突然以伊芙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爆发开来,蓝色的屏障将那即将刺入伊芙胸口的冰雪三叉戟绞得粉碎,又将少女以及她的冰雪屏障一起碾压着,抛飞了出去;那即来即去魔能脉冲在一瞬间扫荡了整个雪原,将冰雪与雾气瞬间驱散,将一切都打散得干干净净。巨蜥眨动着瞬膜,不安地调转了脑袋;马匹被惊扰,又被骑士们死命地压制着;远处,在山崖顶上看热闹的一众骑士被余波吹得东倒西歪,各自拉扯着对方的衣角,大呼小叫;俄略金的风帽也被这阵强风忽然吹落,但表情却是缓和了下来。   “我该下去看看了。”俄略金看了托宾一眼,转头下了台阶。   “慢走,大师。”托宾清了清嗓,回应了一句。   伊芙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一片狼藉的平原,即有劫后余生的复杂心情,又有满肚子的疑问。   她从地上爬了起来,发觉眩晕感减轻了很多,但太阳穴依旧有些刺痛。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一个声音突然从她背后传来,吓了她一跳。伊芙回过头,发现是俄略金。   “我?还可以。”伊芙回答。   “太冒险了,以后不允许你再这么用魔法。”俄略金的语气很严厉,伊芙还是头一次听他用这种语气说话。   “嗯。”伊芙只能点头答应。   “如果你现在还有力气,帮我个忙——回收那名魔女手上的球体。”俄略金说道,“还有,刚才我派了一个手下过来帮你,结果被你弄晕了,现在还躺在雪里,把他叫醒,我马上就来。”   俄略金的轮廓逐渐变得模糊,最后化为一团金闪闪的粉末,向着附近飘去。伊芙追了上去,发现这团粉末飘进了一堆积雪之中。她清理了眼前的积雪,这里果然躺着一个男人。伊芙拽着他肩膀上的衣服,将他从雪地里拖了出来,期间,年轻法师也悠悠转醒。   “我帮你起来?”伊芙询问。   男人皱眉摇了摇头,“我感觉有些……元素紊乱。”   伊芙点了点头,嘴里默念咒语,给他施展了一个调息魔法。太阳穴上的一阵刺痛,让她在施法成功的瞬间,触电般地缩回了手。   “你没事吧?”年轻法师问她。   “没什么事,就是不长记性而已。”伊芙揉着脑袋,长吁了一口气。   见男人好转,伊芙站起身,按照俄略金的吩咐去寻找少女手中的那颗风露威球体。少女此时正躺在他们不远处的一片空地上,背部还在上下起伏着,看来没死。她穿得实在是单薄,也不知躺在地上会不会冷。   伊芙走到她身边,四下张望着,却没发现任何能称得上是球体的东西。看少女此时趴在地上的模样,伊芙真不想去碰她,但她确信,那球体现在就压在她的身子底下。   伊芙双手掐着腰,就这样低着头盯了她一会儿,终于决定动手。她拉着少女的一只胳膊,将她翻了个身。   少女的头被转了过来,她那一双银色的眼睛动了动,然后直勾勾地盯着伊芙,吓得伊芙连忙松开手,后退了几步。   “你怎么还醒着?”伊芙不禁惊讶地问。   “卑鄙,无耻!”少女骂道。她依旧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伊芙绕到了她的身旁,将那颗球体捡起,然后俯下身子,去看少女的脸。她试探性地叫道:“小疯子?”   少女一听到这个称呼,顿时气得炸了毛。她的身体颤抖个不停,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一双眼睛像是要冒出火一样。此时她这副表情与刚才追杀别人时的那副高傲模样简直判若两人。   伊芙故意把靴子放在她的嘴边,“生气了?来,看看你能不能咬碎这靴子,听说骑士团配发的东西质量都不错……”她的靴底离少女的牙齿越来越近,几乎就要抵在她的唇上了,可少女却依旧没什么动作,只是恶狠狠地瞪着她。   伊芙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于是收回了脚。两人互相对视着,脸色都不太好看,伊芙一回想起了自己两名队友的惨状,胸口就像堵了一块大石头。最后,她终于还是没忍住,在少女脸上狠狠扇了一耳光。   巴掌声清脆又响亮,少女原本漂亮的脸颊立马又红又肿。   两人此时都是满脸惊讶地看着对方。   伊芙收回手,转过了头,心中的郁结并未减轻多少。   “你要是被关在哪个监狱里,我有机会一定会过去探望,从十七岁看到七十岁,看你是怎么老死在监狱里的。”伊芙说完便离开了。   少女听到她的话,嘲弄般地笑了两声,对此不屑一顾。   伊芙朝着远处的石壁走去,她打算过去看看休维德那边的状况。一位骑士策马奔跑了过来,伊芙回头一看,竟然是马可·迈迪斯,那个骗子骑士。   “没事吧?”马可笑着问她。   伊芙摇了摇头,她仍在向前走着,目光是在看着刚才康什死去的位置。   “你要去哪?”马可问她,“要帮忙吗?”   伊芙停了下来,她看着这位身着银甲的骑士。不得不说,人靠衣装,马可穿上这身行头倒是有了点骑士的做派。   “来吧,上马。”马可拍了拍自己身前马鞍的空位,马是西林斯堡里土匪养的马,这马鞍对于马可的体型来说,确实有点大。   伊芙没有推辞,她在马可的帮助下翻身上马,并给他指明了方位。   “那边,我还有一个受伤的同伴在那里。”   从此处到石壁,差不多要有一两公里的距离,路过康什的那一大摊碎肉时,伊芙别过了头,下意识地不想去看。   “这就是你的那个同伴?受伤不轻啊……”马可却停了下来。   “这是另一个,咱们还得往前走。”伊芙催促道。   马可啧啧了两声,又踢了踢马肚子,让马儿继续向前奔跑。   石壁后面,果然只剩下休维德一人躺在那里,悬空的火球也几乎燃烧殆尽,三颗熄灭了两颗,另一颗也摇摇欲坠。   “这肯定是死了。”马可看到休维德后,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让伊芙的心沉到了谷底。   两人下了马,赶到了伤员身边。马可摘下手套,将手指按在休维德的颈动脉处,叹了口气,又朝伊芙摇了摇头。   伊芙像是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一屁股跌坐在了身后,又仰面朝天呈一个大字躺在了雪地上。   “受这么严重的伤,像这样简陋的处理起不到多大作用,白用功。”马可说道,“没关系,等下次你就有经验了,再遇到这种情况,你就大吼一声,‘干他娘的,没治了’,然后拍拍屁股走人了事。”   “没下次了,我不干了。”伊芙看着天上灰色的云朵,表情木然。   “受不了了?我刚来的时候也是。”马可沉默了一瞬,又突然改口说道,“不干也好,早走早脱身。” [98]冬季之风(其十六)   伊芙绕着小山丘转了两圈,终于确信了,那个名叫桑克斯的土匪,把自己的马给偷走了。   “马丢了?”马可问,“没拴好?”   “被偷了。”伊芙叹了口气。   “被谁偷了?”   “一个土匪。”   “什么时候,要不要追过去看看?”   “不用了,那人早跑了。”伊芙十分无奈地摇了摇头。   远处传来了吹口哨的声音,两人扭头望去,一位骑士正在朝这边不断比划着。   “他们让你过去呢。”马可把手里的缰绳递给伊芙,“你先回去看看,我在后面把他也给带过去。”说着,马可将休维德卷在斗篷里,再用用绳子捆扎起来,在雪地上拖着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伊芙骑着马,返回了刚才的地点,此时这里聚集了不少人。她下了马,将手中的球体交给了俄略金。   “多谢。”俄略金一翻手,那球体便消失不见了,大概是进了他的储物器里面。他看着伊芙,笑着点了点头,说道:“伊芙,一年多不见……你变化可真大。”   “那还要多亏了这个。”伊芙拍了拍腰上的施法书,勉强露出了一个笑容。   俄略金点了点头,“这是好事,不过你这次——”   “我确实有些冲动,下次会注意的。”伊芙连忙承认错误。   “不,你听我说完——我发现你可能有魔女的潜质。”   “什么意思?”伊芙有些茫然,她下意识地看了看向远处的少女,这人现在已被魔武督战队控制住了。   “你能把头发解开吗?”俄略金问。   伊芙解开了发带,让自己的长发散开,北地虽然天气干燥,但她的头发却依旧保持着柔顺。   俄略金伸出手,从她的右侧鬓角处抽出了一绺头发。伊芙这才发现,自己头上不知何时竟然多了一绺白发。白发的色泽十分醒目,就像是在发光一样。俄略金松开手,这绺头发便如同轻盈的蛛丝一般飘飞着,半天才落回到她的胸前。   “魔力充盈。”俄略金说,“过度富集的元素具有非常强力的漂白的作用,至于这种效果是怎样作用于单根发丝之上的,暂时还没人说得清。”   “这是怎么回事?这头发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魔女通过雪发,可以更敏锐地感知到元素的波动,同时也能对施法产生一定的增幅效果。”俄略金伸出手,催动着食指上的火咒戒指,使其发出微弱的光芒。伊芙看到,自己身前的那一绺白发开始慢慢飘起,就像是活着的生物,随着火咒宝石的光芒变化而缓缓起舞。   俄略金说:“对你来说这种变化可能没多大影响,但从诞生雪发这件事来看,却又不太一般。伊芙,你想不想去‘清水堡’学习一段时间?”   “去学什么?”   “学习怎样运用这种能力。”   “不用了,我觉得我大概是用不上。”   “真不想去?清水堡那边的环境要比骑士院好太多了,你肯定会喜欢。”俄略金继续劝道。   “就算这样,我也不可能扔下这边的学业。”伊芙坚持道。   “那是自然。不过也有办法——你们骑士院每年刚开学时课业最重,等到升明节之后便要复习考试,到那时就会轻松不少。如果你想去,我可以帮你安排一下……时间可以定在明年秋天,到时候你在那边住上两三个月,多学点东西,同时也不耽误你在这边的学习。”   伊芙看着他,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缓缓摇了摇头。   俄略金耸了耸肩,颇有些哭笑不得,“别急着拒绝,你慢慢考虑。这件事你也可以和你母亲商量一下……回去之后和她提一下这件事,让她帮你出主意,好吗?”   见俄略金说得这样恳切,伊芙也不好再拒绝,她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了。   “我还有一件事想问……”见俄略金要离开,伊芙连忙叫住了他,“刚才那个爆炸是怎么回事?是你派的那人弄出来的?”   “不是他,是你——赫顿将军是不是给了你一枚戒指?”俄略金问。   如果不是他提起,伊芙都不记得自己身上还有这样一件东西。她从上衣内层的口袋里拿出戒指,摊在手上给俄略金看。这枚戒指的顶端镶嵌着一颗指甲大小的淡金色椭圆宝石,其成色像冰一样透亮。   “这是以前羽地盟军发给前线将军的戒指,主要是给他们护身用的。其实我也是头一次见识这东西的威力,确实不一般。”俄略金说,“戒指非常珍贵,整个羽地都没有几枚,你可要收好了。”   俄略金急着离开,所以解释得很笼统,不过也算解答了伊芙的疑问。这东西究竟帮没帮得上忙还很难说——如果不是戒指把俄略金派来的人给震晕,或许事情会处理得更简单。   时间到了中午,雪原上空飘起了细碎的雪花。马可拖着休维德的尸体回来了,他见伊芙站着没事干,于是对她说:“下雪了,咱俩把那边晾着的那位也收一下?”他指的是康什。伊芙点了点头,跟着他走了。   “怎么样,刚才害不害怕?”两人走在路上,马可问她。   “有一点。”   “有一点?”马可笑了起来,“那你可比我当年强多了,我当时看到队友死在自己面前,都快吓傻了——真的,感觉脑袋嗡的一下,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刚才也有过这种感觉。”伊芙的情绪不高。   “你知道吗?埃尔坦辛也死了。”马可又说。   “谁?”伊芙抬起了头。   “就是那天晚上,你和他借琴的那位,当时埃尔坦辛躺在篝火旁。”   “嗯,我对他有印象,他怎么死的?”   “点背呗。”马可皱着眉毛摇了摇头,“是被塌下去的墙给砸死的,我们把他抬出来的时候,后脑勺的头盔都瘪下去了。咱们之前还说呢——这家伙没死在雪堆里,倒死在石堆里了。”   “是挺惨的……”马可似乎并未对自己同伴的死表现出多大哀伤,所以伊芙也不知该说点什么好。   零碎的尸体上蒙着一层薄薄的雪花,像是结了霜一样。   “如果你不愿意动手,我自己来就行。”马可说着,就弯下腰,开始捡起了雪地上的碎肉块。他带了一个麻袋,就像采野菜一样将地上那些零零散散的肉块扔了进去。   伊芙没有干看着,她也开始帮忙。   回头想一想,她与康什认识了还不到两天。两人虽然算不上是朋友,但在昨天行军的途中康什为她挡过风,这也可以算作是战友之间的关怀了。   如果不是自己出手干预,康什能不能支撑到骑士团前来救援?伊芙一直觉得,康什的死很突然——似乎不经历痛苦的死去,就缺乏了死亡真实感。   雪渐渐大了起来,漫山遍野地飘散,眩目得让人分不清方向。   一个会动、会思考,浑身散发着温暖的人,如今不存在了,但他的全部就在这里,变得不能再冰冷。   麻袋的分量逐渐变重,但按分量来算的话似乎还少了许多。   “再捡捡?”马可本来打算停下,但看伊芙依旧在仔细搜寻,于是也跟着四处转了一圈。   没有发现更多的部分,但伊芙从更远处的雪地里找到了康什的剑。她将剑从雪地里提了起来,感觉剑柄上似乎有异物,这才发现被冻在其上的半个手掌。   “呕……”伊芙再也忍受不了,她扔下长剑就开始呕吐起来,但由于最近吃得少,她其实也没吐出多少东西。   马可叹息了一声,走到她身旁,将那长剑拾了起来,夹在腋下。   “你说你一个小姑娘,来这地方做什么。”他说。   “你当我想……你认识洛提兰吗?我现在看透了,那人就是个下三滥!”   “啊?”马可突然听见伊芙骂人,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她是在骂谁。   “算了,咱们回去吧。”伊芙擦了擦嘴角,将遮挡视线的头发重新束了起来。   两人各自骑上了马,在风雪中并排骑行。   “小白兔,你会唱歌吗?”马可问。   “不怎么唱,不太会。”伊芙回答时依旧眯着眼目视前方。   “那得学呀。”马可扬了扬脑袋,身体直直地朝后倾着,仿佛要从马上掉下来一样。他眯着眼睛,眉毛和胡子上挂了一层的雪,“像现在这种情况,就应该唱点歌,调节下情绪——你看你现在,死气沉沉的,一点都不像年轻人,连我都要跟着你抑郁了。”   “那你怎么不唱?”伊芙反问他。   “我唱也不是不可以,就怕你受不了。”   “有什么受不了,我接受能力很强,你唱来听听。”   马可清了清嗓子,瞟了伊芙一眼,那表情似乎还有点不好意思。   “庄园主的女儿二十八,爱跳爱笑爱说话——利娜,我亲爱的利娜,和我一起去往那艾坦哈尼亚——”   伊芙噗的一声笑了起来,“破锣嗓子,你这走调是故意的吗?”   “哪能,一唱不上去就会这样。”马可耸了耸肩,“这种天气还是别唱了,直往嘴里灌风。”   当他们返回时,骑士团的一众人正准备去往西林斯堡。他们找了几根长树枝,用绳子捆在了一起,做成了临时的板子,用来托运休维德的遗体。   伊芙站在一旁看他们忙活,突然感觉脑袋上多了一样东西。她抬手摸了摸,发现此时戴在头上的是那顶不知何时丢掉的白兔帽子。   “这样就对了。”马可站在她身后,拍了拍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   “谢谢……”对于老骗子的好意,伊芙显得有些局促,马可今天的表现实在是有些太正常了。从另一方面说,伊芙确实很感激马可,她刚才一直在找这顶帽子,但要在雪地里找一顶白帽子并不容易。马可大概费了不少工夫——想到这里,伊芙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金币。   “喂,你这是什么意思。”马可后退了一步,他耷拉着脸,有些不太高兴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报你。”伊芙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我原本以为照你的性格,应该嘻嘻哈哈地收下,你真的不要?”   “下次吧。”马可挥了挥手,“其实嘛,我帮你也是因为想起了自己的女儿。”   “你还有女儿吗?”伊芙瞪着眼睛,她实在是没想到这个老骗子竟然还有家室。   “有的,和你一样,有两颗大门牙,就像小白兔一样讨人爱。”   “我有大门牙吗?”伊芙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嘴。   “哦,不是,是她有,但你戴着这帽子,也像小白兔,所以我看着你就想起她了。”马可继续说道,“我有好多年没见过她了,上一次见她是在三岁,她的年纪差不多和你……”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陷入了苦思。   “和我一样大?”伊芙偏着脑袋问。   “不对,算算时间,她如今差不多快有四十了。”   “这么大了?那你刚才——”   “我也没想到,时间竟然都过了这么久。”马可皱着眉,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神情有些沮丧。   马可从未真正尝过当父亲的滋味,却也从来不会去想。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甚至都没有仔细考虑过,自己与女儿究竟分别了多少年——直到他见到伊芙,想起记忆里年幼的女儿的笑容,这才醒悟过来,并第一次体会到迟来的失去之痛。   伊芙坐在他身边,盯着簌簌落下的雪片,眼珠子一动不动,就这样发起了呆。   “你说——现在要找一个人难不难?”马可突然问她。   “这谁知道,先试试看呗。”   “当年我老婆带着女儿离家出走,我甚至都没出去找过她们。”马可将手抱在胸前,前后摇晃着身子,“我真不是人。”   “你都干了什么,她们为什么要走?”   “还能有什么?”马可瞅了伊芙一眼,却没有继续说下去。   “家暴?”   “不是不是。”马可当即否认,但态度却又马上软了下来,“不是主要原因。好像也打过几次,不过那年头,谁还没打过妻子……主要是因为赌。”   伊芙打量了他一眼,“你现在还赌吗?”   马可叹了口气。虽然他没有回答,但答案很明确。   两人又沉默地坐了一会儿。   “等再过几年,我就去找她。”马可站起身,做出了决定。他拍了拍身上的积雪,接着说道,“当骑士其实很赚钱的,但像我们这样的人,从来都没有攒钱的打算。要说为什么,你看看埃尔坦辛,这老家伙嗝屁了,毛也没留下一个,一点都不便宜别人,要不怎么说,还得有家室。”   “你就不能一边找,一边攒钱?”伊芙也站了起来。   “我也得有点心理准备。”马可说道,“最不济,也就和埃尔坦辛一样,头一歪眼一闭,还省得找这找那了,不也挺好。”   不远处,一声拖长的哨音响起,打断了两人的交谈。此时,外围的学员们都已在此地集合。骑士清点了人数之后,所有人便都朝着西林斯堡方向移动。 [99]冬季之风(其十七)   当伊芙进入西林斯堡时,红与紫的血迹已被覆雪所遮蔽。土匪的尸体被集中起来,堆在了墙壁的一角,看起来有些骇人。   托宾似乎对伊芙很感兴趣,亲自找她谈了会儿话,说了一些关于刚才战斗的事,然后才放她离开。   伊芙身体疲惫,骑士团方面也没有再给她安排任务,所以她便找了个挡风挡雪的角落坐着歇下了。不多时,她蜷在那里睡着了,然后又被冻醒。   迷迷糊糊的,她听见身前传来咣当咣当的响声,一抬头,便看到马可拖着一张华丽的大椅子,兴冲冲地跑到她的面前。   “坐这里,舒服。”马可拍了拍那椅子的宽大扶手。   伊芙也没客气,一挪屁股就坐了上去。马可又去了一个来回,拿了一条毛毯过来,也不管干不干净,就直接盖在了她的腿上。椅子很舒适,伊芙斜靠在上面,终于能睡得踏实一点了。   匪巢中噪音不断,伊芙再次睁开眼时,前面的空地上多了一群灰头土脸的人,有四五十人之多。他们都被一条长锁链连起来拴着,大概都是被俘虏的土匪。   托宾朝这边走来,他身后还跟着一个拿着纸笔的人。一个三十多岁的高个子男人见到他来,便急切地冲到他面前,直接跪在了地上,顺从地伏下了身子。托宾拍了拍他的肩膀,小声和他说了几句话,让他起身,随后三人一同走向了那群俘虏。   “那是个线人。”伊芙身后传来了马可的声音,“提供了不少消息。如果没了他,这次能不能在一天之内攻下城堡都不好说。”   “你怎么还在这里?”伊芙靠在椅背上,又闭起了眼。   “我刚才和队长说过了……所以他让我伺候好咱们这位出尽风头的小英雄,别的什么也不用干。”   “我不用伺候,你快去忙你的。”   马可抱着肩膀吹起了口哨,像是没听见她说话一样。   线人的目光在俘虏身上来回扫视,仔细辨认着这些昔日同伙的身份,场面比想象中的要安静许多。被线人指认出身份的土匪会被两位骑士解开绳索,送到一旁进行一次简单的审讯,并由托宾身边的文员助手做好笔录。   正当伊芙看得有些昏昏欲睡时,一名被解开绳索的俘虏突然暴起,张大了嘴朝着线人的脸颊啃去,坐在地上的俘虏也开始大声叫嚷起来。线人没办法将这人从自己脸上分开,只能抓着对方的头发痛苦地惨嚎。发难者最终在两位骑士的拳脚相加之下松了口,土匪们也瞬间恢复了安静。   线人的脸颊上血红一片,可他却好像并不在意,继续着他的指认工作。托宾见他的脸侧流血不止,皱着眉摇了摇头,让人先给了他一块干净的手帕按着伤口止血。   等到大部分俘虏都查清了身份之后,骑士团的几人又在那里小声议论了起来。线人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看样子可能是出了什么疏漏。   伊芙站起身,想要去那边看看情况,结果被一旁的马可给拦了下来。   “你要去哪?”马可连忙问。   “你记不记得之前我提到过的那个土匪?我觉得说不定和他有关。”伊芙小声说。   “偷马那个?”马可挠了挠耳朵,“管他呢,这事你操什么心,他们又没来找你问,坐着看他们折腾呗。”   伊芙看了他一眼,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决定过去看看。   听了一会儿,伊芙才发现,托宾等人是在议论一位名叫“奥尔东”的炼金师,原本他们认定了这位与土匪狼狈为奸的学者也住在西林斯堡,但如今却寻不见此人。   线人颇为紧张,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并没有故意隐瞒消息。   托宾被他扰得烦了,便转过了头,去问站在身后的伊芙:“你又有什么事?”   伊芙被他这样冷不防的一瞅,心里就有些紧张,她连忙站直了身子,说道:“忘了告诉您了,之前有一个土匪从东面逃跑了,好像是叫桑克斯。”   “行,我知道了。”托宾点了点头,问一旁的线人,“桑克斯是谁?”   “是艾尔本的大女婿。”线人当即回答,似乎是为了解释自己为何没有提到此人,他又补充说道,“他在这里没什么地位,也不管事。”   艾尔本是土匪头子的儿子,他有两个女儿,桑克斯做了他大女儿的上门女婿,而艾尔本的二女儿,就是那位刚才与伊芙打得天昏地暗的“小疯子”。   这样看来,桑克斯与这位冰雪少女还有着一层亲戚关系。   想到这里,伊芙突然灵光一闪。她对托宾说道:“刚才桑克斯和魔女都朝一个方向逃跑,那边有没有可能还藏着什么东西?”   托宾盯着伊芙看了一会,又看了眼身边的线人。“那就派人过去看看。”他招了招手,一名身披斑驳灰色斗篷的先遣队成员来到他面前,恭敬地低着头,等待长官发号施令。   “带着你的小队,去东面搜寻一下,小心陷阱和埋伏。”托宾吩咐道。   随后,伊芙和他说明了具体方向,这位小队队长便领命出发了。   战后的清点工作在有序进行,但期间小插曲不断。骑士团在进行地下室的排查工作时,意外地发现了一处地牢,里面除了有几具干尸之外,还关着一名奄奄一息的男人,他自称是洛提兰的手下。而经过一系列的问询之后,骑士团也确认了此人的身份——这名骨瘦如柴的男子就是在七年多以前失踪的浦隆·柯林森,一位原本应该前途无量的新晋骑士。   伊芙在城堡遗迹中转悠了一阵子,并在废墟中找到了一本没有封皮的书,是一本印版画册,上面印着一些歪歪扭扭的画。她闲着也是无聊,便回到角落坐在椅子上翻看起来。一旁的马可低头看了一眼,开始笑个不停。不多时,伊芙也明白了马可为什么在笑,于是她也开始笑。   这本画册大概是一本春宫图集,但由于其雕版实在过于粗糙,导致其内容变得十分抽象,看着又滑稽又尴尬,让人忍不住想笑。   两人这下终于找到了乐子,像是在看一本笑话书一样,每翻一页,他们都会爆发出一阵狂笑,但由于周围人的目光,这笑声实际上又很克制。   “你这妖魔,快放开我!”马可用手抵着自己的脖子,发出又尖又细的声音给图画中的人物编排着台词,“还有这张——天杀的,她在吃三条腿的金鱼怪!”   终于,薄薄的册子翻完了,伊芙笑得脸都憋红了。马可一把夺过这简陋的画册,用力扔到了身后的废墟堆里。   “别看这些污七八糟的东西了,恶俗。”他朝地上唾了一口。   伊芙的笑还僵在脸上,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一整天死人都见过几十个了,这点东西又算得了什么。”她靠在椅子上,用胳膊支撑着脑袋,叠着腿坐着,似乎一回到带着血腥味的现实,人的心情就会变得低落。   “那可不一样。”   “哪不一样?”   “你闻到屎味,那是别人拉的,你管不了别人的屁股,这是迫不得已;但你要是盯着这泡屎看个不停,那就是恶趣味,是你自己心术不正。”   “别说了,真够恶心的。”伊芙朝他挥了挥手。   马可刚要再说点什么,却被一道突来的强烈闪光所打断,两人都吓了一跳。   “抱歉两位,我刚才拍了张照。”一个男人手持着一个银色圆盘装机械,一路小跑地来到了他们身边。这种机械伊芙曾经在骑士院的庆典活动中见过,确实是一种相机。   “你拍什么照?”伊芙站了起来,有些警惕地问。   “我是‘捍卫者’报社的记者,是自己人。”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了两张小卡片,分给了伊芙和马可。   卡片上印着报社的地址、邮编,以及男人的名字——森尼·斯蒂文森。   “这不是我们骑士团自己的报社吗?”马可说。   “骑士团还有报社?”伊芙有些意外。   “有,而且还有两家——捍卫者和求知者。”森尼正了正自己的衣领,说道,“我们捍卫者报社侧重的是跟进骑士团事务,追求第一手的消息,就像现在这样;而求知者报社是隶属于骑士院的,侧重学术交流,刊登一些批评性质的文章。”   “我不想上报纸,你能把刚才拍的照片删掉吗?”伊芙皱着眉说。   “这样啊……从技术上说,这可能有点困难。”森尼笑了笑,解释道:“而且,我其实也只是例行拍摄,按要求办事,至于报社的编辑要用哪一张,是他们说得算。不过您放心,即便是照片被采用,也绝对会是正向宣传,且绝对不会出现在其他无关的新闻里。”   他用了两个“绝对”。看着他信誓旦旦的模样,伊芙也没再坚持要他删照片。   森尼表现得十分真诚,他与伊芙握了握手,“尊敬的女骑士,听说您这次立了大功,如果以后有机会来东部城,可以去捍卫者报社参观,我们随时欢迎。”   “那我呢?”马可也伸出手。   森尼很热情地与他对握,并笑着说道:“肯定的,也欢迎您来。”   城堡的另一边、西林斯城堡大厅旁的一间屋子里,老骑士奥达西与刚刚到达此地的霍黎恩团长吵了起来。   “这糟心事怎么让我给遇上了!”奥达西脾气原本就差,此时更是吼得唾沫横飞。身披红斗篷的霍黎恩紧抿着唇,一直想打断他说话,却又找不到机会。奥达西抱怨道:“这件事你要付一半的责任,是你让我来的——霍黎恩,咱们的命都是斯米尔罗给救下的,这件事虽然过去了很久,但你不能不认!”   “我当然承认。”霍黎恩连忙接下了他的话,“但问题是,斯米尔罗为什么会成为土匪头子,我记得他不是……”   “我早说过,你记错了,咱们前几天还争论过这件事——斯米尔罗只是失踪了,他当时没有死,你和赫顿都记错了!”   “你确定他是斯米尔罗?”   “他那长相,还有脸上的疤,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奥达西此时暴躁得几乎要指着霍黎恩的鼻子争辩,“你刚才也看过尸体了,你自己说那是不是他!”   霍黎恩紧锁着眉头,伸手在自己光秃秃的脑门上抹了一把。这件事着实有些诡异,他记得斯米尔罗当年是病死在行军途中的,但奥达西却坚信当年他是在渡河时走丢的——霍黎恩来时曾检查过土匪头子的尸首,虽然已经过了三十多年,他仍可以完全确信,那张脸就是斯米尔罗的脸。   世上不可能有这么巧合的事:会有一个人与斯米尔罗长得如此长相,且脸上的刀疤与烧伤也完全一致。   “我刚才没有戴头盔,但斯米尔罗蒙着脸,他在看到我的第一眼时,我觉得他一定是认出了我。”奥达西重重地坐在身后的板条箱上,顺带着碰倒了旁边的一袋子土豆,灰黑色的土豆沿着凹凸不平的地砖混得到处都是,但两人都像是完全没看见一样,只是相互看着对方,满眼的愤懑与焦躁。奥达西叹了口气,又骂了两句脏话,然后说道:“我当时只想杀了他,事后才注意到不对劲的地方。”   霍黎恩沉默了半晌,怔怔地问:“奥达西,你真觉得世上会有这么巧的事?”   “事实就摆在眼前,我亲手杀了自己的救命恩人——这就是命……操蛋的命。”   “斯米尔罗他……怎么就成了土匪。”霍黎恩背靠着冰冷的石墙,感觉像是在做梦一样。   斯米尔罗曾是他们的战友,是他们最信任的小队队长,斯米尔罗不止一次地救过他们的命。   “他有一个儿子,刚才冲锋时被尤德犹里恩用权杖敲碎了脑袋,这人名叫艾尔本,可能也不是真名。”奥达西用手撑着额头,经过刚才的吼叫发泄之后,他此时的情绪也平复了一些,“艾尔本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从塔上跳下来摔死了,二女儿还活着,好像是个魔女,杀了咱们四个人,其中有两个是刚来的学员。”   霍黎恩静静地看着他,也不说话。   “我实在是愧对斯米尔罗。”奥达西十分痛苦地揉着满是皱纹的脸,“如果我不能做点什么,就让我从这悬崖上跳下去吧,霍黎恩。”   “你想要收养那女孩?”听到他这语气,霍黎恩脸色铁青,似有些愠怒。   “我只想去死。”奥达西瞪视着他,缓缓地摇了摇头,“霍黎恩,我是刽子手,你就是发令官,咱们都是忘恩负义之辈。”   “她需要经过法庭审判,而且肯定要永久监禁无疑。”霍黎恩低着头,拨弄着袖口的扣带,“行不通的。”   “把她从名单上划掉,就当她死了。”   “奥达西,你究竟在想什么?那么多人看着,你怎么能让我犯这种错误?”   “这件事是有余地的,你别拿我当傻子,霍黎恩。”奥达西指了指门外,“俄略金和那个炼金协会的小辈,和他们打交道没那么困难,别忘了这里是遗迹,整个地下室都是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现在等着你批准。”   “我不是怕他们,外人也不是只有他们。就比如那个叫伊芙的姑娘,很难保她不会在洛提兰那里提起这件事。”   “她愿意说那就让她说,洛提兰又不是冯恩那种愿意多管闲事的人。”奥达西有些烦了,“霍黎恩,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还是这么胆小怕事?”   霍黎恩蠕动着嘴唇,思考着这件事中的利害关系。   “奥达西,斯米尔罗真的那么重要吗?”话题又转回到了争吵的最初,霍黎恩再一次劝他,“这件事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   “霍黎恩,你有良心吗?”   霍黎恩越是犹豫,奥达西便越是强硬。   最终,他还是妥协了,霍黎恩说:“这件事我可以帮忙,但也要由我来收养她。”   “为什么?”   “我既没杀她的父亲,也没杀她的祖父。”霍黎恩说,“奥达西,不是我不信任你,但我总觉得如果由你来收养她,肯定狠不下心。这话你刚才还对我说过——她的性格如果不被尽快纠正,早晚是要成为祸害的……需要提防着点,我们不能养虎为患。”   “我明白,只要你愿意帮忙……”奥达西的眼睛有些红,“老朋友,我知道自己又在犯蠢,我甚至想过那孩子长大后向我复仇时的情景,但……”   “行了,事情就这样定了。”霍黎恩叹了口气。 [100]冬季之风(其十八)   俄略金与庞瑟夫分坐在一张木桌的两端,中间摆放的是一颗金绿色的球体。在今天上午,艾尔本的小女儿还凭借着这颗球体成功破解了骑士团的包围。   球体在经过重度使用之后,其上的纹理变得模糊了许多,缺了不少细节。   “如果这球体真的是奥尔东所作,那他可真是个天才。”庞瑟夫摇了摇头,“炼金协会都无法制出效率如此之高的魔能器。”   “我大致测算过,理论上的施法维度是在2.8以上。”俄略金说。   庞瑟夫瞪大了双眼,有些难以置信。   施法维度是一种标准,其计算方法与另一个世界的豪斯多夫维类似。简单来说,施法维度主要用于评估自相似图形的空间利用率。一个三维分形结构体的表面积在理论上说是无穷大的,但实际制作时却并非如此,因为其结构并不能无限制地向下迭代。运用到实际当中时,施法维度可以作为魔能器的综合效能的评判标准——系数在2.6至2.9之间时,施法效果最好。   “这东西若是全新的,全力催动下的魔能通量会非常大——一个普通人可能会瞬间拥有魔女一般的能力。”俄略金说,“这东西不论是效率还是持续能力,都要远强于奥兰魔方。”   奥兰魔方可以理解为一种有着门格海绵结构的风露威金正方体或正四面体,由于其制作工艺较为成熟,是一种应用广泛的魔能器构造类型。事实上,炼金学者们设计过很多不同种类的魔能器,但迫于加工精度不足,其想法最终也只能停留在图纸上。   桌子上的球体有着带状的镂空流线型构造,即便是被消耗了大半,其细节看起来模糊不清,却依旧具有无与伦比的精致美感。   “这东西既不是雕刻,也不是蚀刻出来的。”庞瑟夫拿起那颗球体,有些不太确信地说道:“这其中可能会涉及到很高深的技术应用,我实在是不太相信,咱们那位神秘的同行竟然能制造出这样的东西。”   “你觉得这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   “原理很简单,但操作起来却难如登天。”庞瑟夫摇了摇头,“你也知道,用炼金术制造风露威的方法,是将天赭石的小颗粒作为晶种添加进溶液之中,让新生的风露威附着其上产生晶核,之后再将形成的风露威金高温熔解,剔除其中的天赭石杂质,以此提高纯度。一般来说,用这种方法制作出的风露威金结晶,都是一些沉淀在溶液底层的不规则颗粒。”   “你的意思是说,这种魔能器是在制造风露威的过程中制作出来的?”   “我认为是。”庞瑟夫说道,他指了指球体上的图案,“这种图形与一种由音波产生的驻波图形有些相似。理论上说,只要我们能够得到确切的溶液配比、以及数个恰到好处且不断变换的声波场,就能制造出这样的东西。原理是这样的——在特定频率的声场,溶液在音波的激荡下会形成特殊的花纹。”   庞瑟夫所说的花纹,类似于沙子在薄板上震动所形成的克拉尼图形。   “我们需要一个形状不同于以往的容器,以产生我们所需要的驻波图案,而通过声悬浮的效应,我们需要让晶种悬浮在溶液之中,并在驻波的束缚下形成特定的风露威结晶体。”庞瑟夫说到这里,几乎快要抓狂了,“你能想象得到,要做出这样的东西究竟要克服多少困难吗?”   “大概有——容器的形状和材质,形成稳定频率和足够功率的音波发生器,还有……”   “这都不是主要的,西恩耐先生。”庞瑟夫打断了俄略金,“风露威与天赭石的密度不同,在晶核形成之后,我们需要不断调节声波参数才能让这最终可能重达半公斤的东西悬浮在溶液里,而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维持驻波的形状,再之后,当第一级图案形成之后,我们还需要调节声波频率,来形成更细密的驻波,用于迭代分形图案的下一级结构……要注意的是,若驻波被形成的结晶所遮挡,那也算失败。”   “如果按你所说,这东西根本就是造不出来的。”俄略金紧锁着眉头。   “不是造不出来,而是难到无法想象。”庞瑟夫用指关节敲击着桌子,“我们需要非常庞大的理论计算,以及在制造过程中非常精准和精细的控制和操作,这些都远非人力能够做到的。”   “那要靠什么,机械?复杂的机械?”   “对,我们需要有一种机械——我是这么觉得的——首先,它能处理数据,能够做出精确而快速的运算;然后,它能准确计时,能在千分之一秒甚至百万分之一秒内做出反应;最后,它应该有一系列的语法,就像吟唱魔法或者勾画纹印那样,我们能凭借自己的意愿让它运作——让它自动计算结果,或者模拟流程,又或者是控制并制作出像这样精妙的器具出来。”   “不见得会有这种全能的机械。”俄略金说道,“虽然旧纪元的文本中确实提到过类似的机械,但我一直觉得,那些都是虚构出来的东西,如果真有这样的机械,那旧纪元的人类肯定也是被这东西搞灭绝的。”   “说不定这就是事实。”庞瑟夫将球体扔回到了桌子上,看着它慢慢滚到了俄略金身前,“如果不存在这种机械,就无法解释咱们眼前的魔能器是如何产生的。”   “我宁愿相信它是从树上长出来的。”俄略金说。   “如果说有一棵树能结出这样的果实,那一定就是理性之树。”庞瑟夫说到这里,有些激动地站了起来,“然而有些东西我们还是可以验证一下的,比如这颗球的中心是否有一粒天赭石晶种,切开一看便知。”   “我知道你对这东西很感兴趣。”俄略金将球收回了储物器中,“但事情总归是要分先后。等我回去之后,会给你写一份详细报告——在我弄清楚这东西是怎样作用于那件装备之前,还不能进行任何破坏性的研究。”   “听你的意思是……你要全带回去?”庞瑟夫问。他看了眼屋子的角落。   他们此时处于城堡中的一间厨房中,身后的梁架上挂着几块熏黑的肋扇与皱巴巴的蒜头,壁炉中的火烧得正旺。   “这一次来,咱们各有任务在身。”俄略金说,“互不干涉。”   庞瑟夫看着他的眼睛,思忖了片刻,最后缓缓点了点头。   的确,他这次前来,表面上是为了执行公务,但实际上,却是在进行另一项秘密调查。他在调查一个非常古老的组织——雅方图——一个在第二纪元就已存在的神秘团体。他认为奥尔东就是雅方图的人。   城堡的街道上,伊芙正站在外面看着骑士们从城堡里往外搬运物品,他们将赃物一件件地清点并封箱,忙得不可开交。   “真不知道究竟谁才是强盗。”马可依旧一步不离地跟着她,“你听过盗贼统治这个词吗?咱们国家最大的强盗头子绝不允许别人在自己地盘上抢东西,就像这样。”   “不懂就别乱说,这词不是这么用的。”伊芙忍不住纠正道。   “都差不多。”马可却依旧坚持自己的看法,“你看这地方,他们在这里待得好好的,就因为动了克利金的矿藏,就被杀了个鸡飞狗跳。以前没有国家的时候,这东西不应该是随便挖的吗?还有山上的树,这都是大自然的馈赠,可他们却说,擅自砍树是犯法的……他们这不是强盗是什么?”   “当骑士可真是委屈了你。”伊芙说,“你怎么不去找那群俘虏一起蹲着?”   “这你就说反了,从来都是骑士团打劫别人,没人敢打劫咱们,我就是看好了这一点才加入的骑士团。”马可半开着玩笑说。   两人说话间,一名穿着白袍的魔法师小跑了过来,正是那位上午被俄略金派去救援伊芙的人。   “俄略金先生有事想请你过去一趟。”年轻人的语气很是客气。   “我可以跟着去吗?我是她的扈从。”还没等伊芙开口,马可率先说道。   “这……我也不太清楚。”年轻人挠了挠头。   “你能不能别捣乱了。”伊芙又气又笑地推了他一把,然后对年轻人说道:“咱们走吧,不用管他,他愿意来就让他在外面等着。”   伊芙在年轻人的带领下,进入了城堡建筑的大厅,去到了俄略金与庞瑟夫所在的房间。马可紧随其后,而后又被年轻人拦在了门外,只放伊芙一人进去。   “伊芙,我想请你帮个忙。”俄略金开门见山地说。   “您说。”伊芙点了点头,心里有些忐忑。   “帮忙给那女孩换一件衣服。”说这话时,俄略金的声音压得很低,他垂着脑袋,用手掩着嘴轻咳了两声。   “什么意思?我好像没听清……”伊芙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们是想研究一下她身上衣物的材质,没别的想法。”庞瑟夫连忙解释道,他的表情显得很无辜,“现在我们只能找你来帮忙,因为骑士团里除了你之外再没其他女性了。”   顺着庞瑟夫的视线,伊芙看向了厨房角落的柴草堆,那上面有一捆绑了绳子的被卷,顶端还套着一个麻袋。   伊芙走过去,将被子上的深色麻袋摘了下来,一头飘逸的白发在她惊异的注视下徐徐铺散。少女抬头望着伊芙,其目光似有探究的意味。在这双蔚蓝色的清澈眸子中,伊芙仿佛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两人相隔如此之近。比起上午时的凶戾表现,现在的少女似乎更加美丽动人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伊芙感觉有一种莫名的欲望从心头倏尔迸发,又毫无痕迹地转瞬即逝,那是一种既熟悉又久违的感觉。   此时,少女的脸上很平静,甚至有些从容。她安静地看着伊芙,没有说一句话。而伊芙却显得有些茫然,因为少女的表现似与之前大相径庭,她很怀疑这人是不是被调过包。   “不用担心,她现在还处于元素紊乱的状态,没办法对你发动魔法。”庞瑟夫说。   屋子里的三个人都在看着伊芙,都在等待她作出反应。   “不好意思,这事我可能做不来。”伊芙转过头,像是刚缓过神一样,“今天上午我还差点被她给杀了,我现在实在是不太想碰她。”   一个蹩脚的借口,谁都能看得出来——但他们又猜不出伊芙为什么会拒绝帮忙。   俄略金沉默了一瞬,然后说道:“我知道请你来做这种事确实不太合适,但现在时间有些紧,我们也没办法。”   “去扒别人的衣服,我确实做不出来。”伊芙摇了摇头,表情很是为难,“要不然等回到舒伦堡的时候让别人帮忙?或者从城堡的那些女眷里找两个人?”   俄略金与庞瑟夫对视了一眼,皆是有些无奈。   “你们为什么不直接问我,愿不愿意自己脱?”伊芙身后的少女突然开口说话了,吓了她一跳。少女身上卷着一床被子,只有头露在外面,看着有些奇怪,不知骑士团是因为怕她冻着了,还是觉得她那身装束不太雅观,所以才会用这种方式捆缚住她。   “所以你愿意配合?”俄略金问她。   “可以,但你们也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少女说。   “什么条件?”   “我的卧室里养了一只猫,我怕它会跑丢,你们要把它带过来。”   “这好办,你的卧室在哪?”   “在西面的一座蓝顶塔楼的最上层,窗口飘着一串彩旗。”少女说话时,眼睛看着伊芙,“我的衣柜里有一件淡紫色的长裙,上面有繁缕草的花纹,是我最喜欢的一件;还有那件浅棕色的长外套,也帮我拿过来;还有鞋子,鞋子放在床下的柜子里,要那双白色的长靴子,鞋跟很高的那种,别拿错了……”少女停顿了片刻,又说道,“内衣也别忘了,随便拿,挑你喜欢的就行。”她的语气很认真,不像是在捉弄人。   “你让我去拿?”伊芙指着自己问她。   “不然还能有谁?”少女眨着眼反问道。   伊芙动了动嘴唇,到底还是无法反驳。除了伊芙特罗娜之外,她是伊芙见过的最漂亮的人了。   伊芙的视线转向了俄略金,而对方却在两人目光相接时朝她点了点头。   “我……”伊芙还在心里盘算着要怎样找借口推掉,却听见站在门口的马可喊道:“咱们快去吧,伊芙,两位大人都快等不急啦!”   这人一直都在门口偷听。   “别忘了还有那只猫,它叫艾尔本,这名字是不是很耳熟?”少女嘱咐道,“都记下来了吗?用不用我再说一遍?”   “不用了,我这就去。”伊芙叹了口气,快步走出了房间。 [101]冬季之风(其十九)   “快点,拉宁格夫那群老流氓朝这边来了,再磨蹭家都要被抄了。”走在路上,马可比伊芙还要积极,西侧的建筑还未被骑士团扫荡,这里显得冷清许多。   两人找到了少女口中描述的塔楼,马可快走了两步,一脚将楼下的门扉踹开。沿着回旋的石阶朝上走去,塔楼内部显得有些昏暗,但打头阵的老骗子依旧走得飞快。   “你慢点,小心里面有人埋伏。”伊芙眼见要追不上他了,于是出声提醒。   “放心,我心里有数。”马可拍着胸脯回答道。   两人说话的声音在塔楼内部不断回荡。   “我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你怎么能跑得这么快?”伊芙说。   “快?”马可颇为无奈地笑了两声,“这都是逼出来的,要是跑得慢还能活到现在?”   “你们出任务就这么危险吗?”   “那到未必,像这回这种伤亡情况,其实很少见。”马可回答之后,突然意识到伊芙可能是会意错了,于是他又说,“不是,打仗怎么能随便跑路呢,我是说行骗,骗了别人肯定是要跑的。”   “你干嘛要骗人呢?”伊芙一边爬着台阶,一边问他,“你就不怕败坏了骑士团的名声?”   “当然怕了,这可不是说着玩的。”马可高声说道,“所以我平时从来不穿骑士装,那装束和我就不搭。”   “也是,我那天第一次见到你,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外国流浪汉。”   两人说着闲话,很快便爬到了顶楼。台阶尽头是一扇漆着蓝漆的木门。门虚掩着,还留了一条小缝,房间内部很暗。   马可推开了门,却不料门顶突然掉了什么东西下来,正好砸在了他的头上和肩膀上。老骗子发出一声惨叫,四周腾起了一大片白色的烟雾,一只木盆叮叮当当地从台阶上向下滚落,大片的白色粉末铺散开来。伊芙靠着墙壁躲闪,眼见着那只木盆不断向下滚落,直至坠底摔了个稀烂,这才回头去看马可。   “喂,你要不要紧?”伊芙见马可仍在大叫,心里不免有些担心。   马可听见伊芙问话,终于闭上了嘴,他弯着腰,不断抖落着满身的白色粉末。   此时,他的脸上、眉毛和头发里都是斑驳一片,看起来狼狈至极。   “面粉?”伊芙问。   “是白垩,刷墙用的灰!”马可甩了甩袖子,又甩出一大片灰尘,“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吗!”   伊芙看他活蹦乱跳的样子,倒是先松了口气。   两人进了屋子,马可依旧骂骂咧咧,他走到了窗边,将窗帘拉开,让昏暗的屋子充满光线。   窗外的雪小了许多,强风吹刮着窗子,发出了呜呜的嗡鸣,就像一只吹不响的哨子。伊芙小心翼翼地跨过门槛,关好了身后的门。不知是不是错觉,建筑似乎在随着风而轻微抖动着,深色的木纹地板也时不时地吱嘎作响;头顶的横梁遮挡着大块的深色篷布,看着有些压抑。站在这间不算宽敞的屋子里,像是身处于平静海面上不停摇曳的狭窄船舱之中,光是看着就让人有种眩晕和憋闷的感觉。   屋子里堆放着好些东西,书籍、纸张、衣物、床单,以及各种各样的瓶瓶罐罐,东西到处都是——床头上、柜子上、地板上、桌子椅子上……进了门之后,伊芙连走路都要小心翼翼。   “咱们拿完东西就走,剩下的交给下面的人来收拾,你在这里别再乱拿东西了。”伊芙见他进门就开始四处打量,知道他是又想动了歪心思。   “放心,我干了多少年,有分寸。”马可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倒腾起桌子上的东西。在一阵翻箱倒柜之后,他从桌下的柜子里翻出了一个带盖的大铁罐,兴冲冲地捧在怀里,一屁股坐到了身后的床上。   伊芙见他打开铁罐,把里面的东西直往嘴里塞,连忙提醒他:“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小心吃坏肚子。”   “饼干,是饼干,饼干我能不认识吗?你要不要来点?”马可说话时嘴也不闲着,“还挺香的,正好饿了。”   伊芙见他能坐在那老老实实地吃东西,姑且松了一口气,开始忙起了少女交代的正事。   衣柜在窗对面,占了这屋子不小的空间。伊芙打开衣柜时还有些意外——里面整齐地挂放着几十件颜色不同的衣物,且大部分都是裙装,而柜子底部的格子里也同样码放着各种衣物,数量着实不少。   这些衣服看起来很新,大概都没穿过几次。淡紫色的裙装有四件,伊芙把它们都挑拣了出来,并找到了少女描述的那件。以前,南芬总是带着伊芙去店里裁衣,久而久之,她也能认出不少布料——她惊讶地发现,这衣柜里的东西竟然没一件能称得上是便宜货。要知道,此地可是位于克利金边境、密恩山脉深处的深处。   她将衣物叠好放在床上,又蹲下身子去看底下的衣服。这些衣服颜色大部分都是偏暖色或暗色,有些上面还别着固定用的大头针,显然是一次也没穿过。   身后传来马可咀嚼饼干的声音,他抱着罐子凑了过来,问她,“怎么了?有好东西?”   “这些衣服应该是别人送给她的。”伊芙说道,“如果是买的,不会买这么多自己不喜欢的放在这里。”   “是这么个理。”马可点点头。   伊芙站起身,推开了挡路的马可,并打开了床下的柜门。柜子里塞满了木质的鞋盒,看着都很精美,有些还雕刻着铭牌,伊芙能认出一些。她将外层的鞋盒都搬了出来,挨个查看上面的铭牌,最后从中挑选出了一个深色的长盒子。   打开盒盖,里面是一双白色的过膝靴,有着银针一般的修长细跟,皮面又新又亮,没有任何褶皱,赫然就是伊芙要找的那一双。她关上盒盖,将鞋盒放到了床上,又把剩下的盒子放回了原位。   “这就找着了?”马可瞪着眼睛问。   “是啊。”伊芙有些得意。   “你都没打开看,是怎么知道的?”   “我看过上面的牌子,这双鞋一定是这里面最贵的,所以就选了它。”   “怎么个贵法?值多少钱?”马可一听到她说贵,便来了兴趣。   “我也说不出它能值多少钱,但一般人想买也买不到。”伊芙说,“这鞋子是东部城的某家鞋行做的,他们的订单只对会员开放,会员每年都要交一笔年费,而且做一双鞋需要提前很久预约。”   “一年要交多少钱?”   “谁知道呢,听说还有等级的差别,但就算最低级的会员,人家一年交的钱大概也顶得上普通人半辈子的花销了。所以这些会员可不是一般的有钱,大概都是那种有家族产业的富豪。”   “真的假的?我第一次听说卖鞋还能这么卖,你是怎么知道的?”马可说话时,还盯着伊芙脚上的靴子看了半天,他再三确认了那只是一双骑士团的制式靴子——但由于鞋号实在太小了,他越看反而越是觉得陌生。   “我确实有几双这样的鞋子,是一个朋友送的。”伊芙就算不是那种愿意炫耀的人,可当她说起这些时,语气还是有些轻飘飘的。   她的话让马可呆滞了片刻。   “你这朋友什么来头?介绍我认识一下?”马可手里还捧着铁罐,人却直起了腰,表情相当严肃。   “人家可是相当务实的,他认识你有什么好处?”伊芙啪地关上了柜子,吓了马可一跳。   “当保镖你看行吗?‘前骑士团成员,作风正派,光荣退役’,这么说也不丢份儿吧?”马可举着胳膊挥了挥拳。   “先不说你正不正派,你这五官就不合格。”伊芙看了他一眼,坐在了一旁的椅子上,“你要是真想见他,不如我介绍你去他开的厂子里干活,他有时会去巡视名下的产业,说不定你哪天就能碰见他了。”   “你这是准备把我卖了啊?”马可撇着嘴,“说实话,其实我最看不上的就是这种有钱人,你也是……有钱人的小帮凶,以后穿鞋的时候小心点,你这是在趟着穷人的血汗走路呢。”   伊芙听到他突然说出如此具有倾向性的话,不禁愣了好一会儿,她说道:“你要是不偷不骗,我听了这话可能还真要惭愧一阵子。”伊芙站起身,再一次把他推到了一边。   拉开衣柜最底层的抽屉,花花绿绿的贴身衣物被整齐地码放在储物格子中,由于其数目实在是有些惊人,她看得都有些眼晕。   “嗯……这算不算是收藏癖?”马可的声音从她的头顶响起。   伊芙合上了抽屉,语气认真地对马可说道,“你还是老老实实地吃饼干吧,别像个流氓一样。”   马可干笑了两声,退回到了床边。   拿东西时,伊芙留意到书桌上摆放的一组物品——几页信纸堆在一本摊开的诗集上,旁边放着一支钢笔和一片雕花的木质书签;蓝格信纸上誊抄着写了一半的诗词,其中一角还压着黑色的墨水瓶。信纸上的内容出自一位近代浪漫主义诗人的手笔,作者于病床上感叹其无可实现的远大抱负。字本身写得整齐而紧凑,没有用繁复的花体,仿佛是印刷出来的一样。   伊芙被这组静物所吸引,她走到书桌前,去看那几页纸,又从下方抽出那本封皮上带有扣带的诗集,一页页地翻看着。她留意到风雪击打在玻璃窗上的声音,于是又走到了窗前,探头去看外面的景象。   这是一扇三面的凸肚窗,窗子不算大,视野却很开阔。窗子正对的方向就是少女上午逃跑时的方向;右边是向上翘起的山崖,而左侧则是塌了一半的城堡入口。   骑士团攻打西林斯堡时,她或许还在坐在桌子前安静地写字。   一团灰黑色的东西填满了窗子下面的凹槽,只露出两只蓝色的眼睛,这双眼睛就像它的主人一样。伊芙感受到它的视线,这才注意到了身前这只名叫“艾尔本”的猫。伊芙伸出手,摸了摸它的脑袋,这只猫背起了耳朵,但没有躲避她的抚摸。艾尔本是一只不知品种的长毛猫,脸有些扁,耳朵又小又圆,毛发很蓬松,也很干净。   猫咪似乎是听到了马可那边的动静,它伸长了脑袋,望着坐在床边的人。突然间,它脱出了伊芙的手掌,竟一下子从窗台上跳了出来,眨眼间就跳到了床上,奔着马可去了。   “呦,这小畜生是看到我吃东西,真够精的。”马可笑了笑,又往嘴里塞了一把饼干。   这只猫仰着脑袋,蓬松的尾巴也翘了起来,它张着嘴朝马可叫了两声,似在讨食,却只发出了蛇一般的嘶嘶声。   马可皱起了眉,他看了眼伊芙,说道,“这猫好像有点问题。”他放下铁罐,将那猫咪抱在了自己怀里,将这猫翻过来覆过去地看,“声带可能是被割了……噢,下面也被阉了,爪子也被剪了——哎,连我这老头看了都想哭……你疼不疼啊,小可怜?”   但猫咪听不懂他的话。它翻了个身,从马可怀里跳了出来,直奔他身旁的铁罐去了。马可眼见它要把脑袋伸进罐子里,便伸手拍了它的脑袋。这只猫被不轻不重地打了一巴掌,顿时缩着耳朵和脖子,喉咙里发出了微弱的叫声。它弓着身子蹒跚后退了几步,然后转身跳下了床,一溜烟地钻进了床底下。   “你打它干什么!”伊芙没来得及抓住这只猫。她蹲下身,趴在地面上去看,脸几乎贴在了地板上。猫咪钻到了最里面,靠着黑乎乎的墙角,露出了一对反光的眼,一动不动地与伊芙对视着。   “这小畜生不守规矩,那肯定要教训一下喽,它把头伸进去,那我还吃不吃了?”马可捧着铁罐,嘴里振振有词。   “现在可好,要怎么才能把它给弄出来?”伊芙站了起来,一脸愁容地对马可说道:“行了,你也别吃了,这哪是什么饼干,我刚才就觉得这东西是猫粮。”   “猫粮?”马可瞪圆了眼睛,打量着手上捧着的罐子,嘴里的东西却是咽了下去。   “这猫一天没吃东西,结果还被你给夺了食,也是够可怜的。”伊芙无奈地叹了口气,她背对着马可坐在床的一角,好久都没说话。   不知为何,突然有种凄凉的感觉从她的心头升起。   对于这只猫来说,安逸的生活一去不复返。它就要离开自己的窝,告别这熟悉的一切,将来不知会辗转去往何处。   就好像以前的自己,还有如今它的那位主人。   身后又响起了轻微的咀嚼声。 [102]冬季之风(其二十)   或许是因为进门时被泼了一身的白灰,马可对这间屋子充满了敌意。他穿着靴子走上了床,将那柔和的灰蓝色床面踩得满是鞋印与褶皱,看得伊芙都有些心疼。   “东西也带不走,等以后骑士团撤离了,这地方肯定是要荒废了。既然这些东西早晚都要烂在这里,那还顾忌个啥?”马可见伊芙表情古怪,于是对她如此解释。   马可朝着床面重重地踏出了一脚,底下受了惊的猫咪应声而动,飞快地窜了出来。伊芙刚想上去抓捕,就见那猫使了一个急刹,反身又钻回到了床底。   “这傻猫。”马可又在床上蹦跳了几下,可那只猫却再也没出来过。马可蹦跶了一会儿,肩膀一下子撞到了墙上的书架搁板,其上的书籍全都散落在床上。   “你说那姑娘是不是有病。”马可将落在脚边的书踢向了一旁,“头顶上悬着这么一大堆的东西,她就不怕晚上睡觉时被砸得满头是包?”   伊芙朝四周的墙壁扫视了一圈,发现这间屋子里装着不少类似的搁板,墙壁上到处都堆满了书。她从床上随手拾起两本书,书名分别是《沉静与温暖之和》与《沐罗斯对苏门说》,前者是一本篇幅很长的散文集,后者是一本以对话形式展现的道德与伦理学书籍。   这两本书伊芙都读过,她对那本散文集印象颇深——她当时以为自己已经完全掌握了克利金语,可当她读了这本书后,才知道这种起源于西海岸诸国的语种究竟可以有多复杂——至少在当时她还未能体会到关于阅读的乐趣。   至于另一本书。哲学与思辨,一般人会在什么状况下主动接触这些东西?是对世事的怀疑与否定,是为了厘清一切规则与原理,还是对终焉的向往与恐惧?   又或着只是为了打发匆匆时光——哲学也许无法解决问题,却能将荒诞与矛盾变为常态——很难说,人究竟会因此变得更加理性、还是会陷入根源问题的氤氲混沌之中,但无疑,它最终能让个人的意志与理性趋于和谐——由此达成对自身及他人的最大谅解。   咔嚓一声巨响,床板终于被马可踩塌。这只猫无处可逃,被驱赶到了床的边缘,最后被伊芙捉住了前腿,硬是把它给拖拽了出来。   这只猫身上脏兮兮的,它叫不出声音,却在她怀里不断扑腾着,弄得到处都是灰尘。   马可跳下了床,将这只不断挣扎的猫从伊芙怀里抓了出来。这只猫被他揪着背部的毛皮,再也无法挣脱,也终于变得老实多了。   “拿上东西,咱们也差不多该走了。”马可一只手拎着猫,另一只手却不忘去拿床上的那罐猫粮。   伊芙收拾好了东西,又随手将桌子上的那本诗集卷进了衣物之中一并带走。她也说不明白,自己出于什么目的要这么做。   两人走出房间,伊芙又回头看了一眼。屋内一片狼藉,屋子的主人再也不会回来了,而这里也将会越来越乱。   走在回去的路上,那只猫被马可拎着甩来甩去,时不时还蹬几下腿想要逃跑。伊芙怕他把猫弄伤,就让马可把猫放在自己这边,用衣物裹着抱在了怀里。陌生的环境再加上熟悉的气味,终于让这只猫安分了一些。   “喂,阿斯特罗,干活辛苦了!来点饼干?”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位骑士,马可将手中的大铁罐递了上去。骑士摘下手套,不疑有他,伸手从罐子里取了一小把猫粮饼干,送进了嘴里。   “味道怎么样?”   “味道还可以,不过这饼干怎么没什么甜味?”骑士一边嚼一边问。   “没吃过吧?北方的饼干就是这种味道的。”马可撒谎不眨眼。   “你这是从哪弄的?还这么大一罐。”   “从哪弄的不重要,但有件事我还是得和你说句实话。”马可压低了声音说道,“这其实是猫粮。”   “猫粮?”骑士看着他手里的罐子,又看了眼伊芙怀里的猫,连忙吐出了嘴里的东西。   “唉,和你开个玩笑,你还真信了?”马可推了他一把,“这种好东西,怎么可能是猫粮。”说着,他瞪着眼睛,示范性地往自己嘴里塞了两块。   “不是吗?”骑士彻底被他给弄糊涂了。   “当然不是了。”马可又将罐子递了上去,“再来点?没时间吃饭,先填填肚子。”   “这可真是……怪不得别人说你没正形——太会捉弄人了。”骑士笑骂了一句,从罐子中抓了一把猫粮,然后离开了。   这一路上,马可一次得逞,又故技重施,还真骗到了不少人。   那只叫艾尔本的猫盯着马可手里的铁罐,似乎隐约明白了眼前的状况,不禁委屈地将脑袋埋进了伊芙的臂弯之中。   伊芙也有些看不下去了,终于开始出言劝阻,好说歹说之下,终于制止了马可的行为。   回到那间厨房的时候,少女已恢复了自由,此时正坐在墙角处的一张椅子上。   俄略金与庞瑟夫见伊芙回来,于是都站起了身,准备离开房间。临走前,俄略金嘱咐伊芙:“我们就站在门外,有事就叫我们。”   伊芙点了点头,目送他们离开。   门被关上了,屋内只剩下她与少女两人。   少女走到伊芙身前,从她手中接过了那只猫,抱在了自己怀里。少女将下巴贴在猫咪的柔软的项背上,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这个也带过来了?谢谢你。”少女看到桌子上的大铁罐,不禁感到惊喜。她将铁罐拎了起来,却又是满眼的疑惑。   “抱歉,刚才我那位伙伴以为这是饼干,吃了不少,我没来得及阻止。”伊芙连忙解释。   “好吃吗?”少女问。   伊芙起初没听清,于是对方又问了一遍。   “我没尝过,但他好像挺喜欢的。”伊芙回答。事实上,伊芙对少女仍有些畏惧,说话时也小心翼翼——毕竟对方连杀几人面不改色,且自己也差点死在她手上。   “大概会很好吃,毕竟里面加了不少的肉。”少女从罐子拿出几块饼干,掰碎了喂给怀里的猫,她看了伊芙一眼,表情有些微妙,“但他肯定没吃出来里面掺的是什么肉,对不对?”   “什么肉?”伊芙的脸色有些不大好看。   “这里荒山野岭的,肉那么珍贵,却没人愿意吃,你觉得会是什么肉?”少女笑着反问。   “难道是人……”   “是狼肉。”少女说道,“狼肉的味道不算好。取了脊肉和血之后,剩下的就都归艾尔本啦。”   伊芙听她这么说,终于松了口气,随后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是被对方捉弄了。   “你以为土匪窝就是吃人的地方?”少女将宠物猫放在椅子上,走到了伊芙身前,“还是说你们内部就是这样宣传的?”   伊芙摇了摇头。   少女看着伊芙的眼睛,又说道:“我看得出你有些畏惧我,是因为我在你面前杀了人吗?你的那位吃猫粮的朋友说不定也杀过不少人。”   “不完全是。”伊芙说道,“‘杀人’这个词听着刺耳,咱们还是先别讨论这个了。做正事要紧,先把衣服换了?”   少女笑着点了点头,她后退了几步,当着伊芙的面开始脱身上的紧身衣。   “你看起来还稍微精明了那么一点。”少女说,“我原本以为你和他们一样傻乎乎地冲上来,肯定也是急着送死,没想到你竟然还留了一手。你最后用出来的那招是什么?是触发型的魔法,还是道具什么的?不过你当时装得还挺像,我确实以为自己要得手了。”   少女身上除了紧身衣和鞋子之外,里面的确什么也没穿。伊芙为了掩饰尴尬,将宠物猫抱在了怀里,假装是在逗猫。   少女光着身子,走到了伊芙眼前,从桌子上拿起了伊芙带来的衣物。一本书从其中抖落了出来,少女拿起那本书看了一眼,又将它扔回到了桌子上,没说任何话。伊芙一直低着脑袋,并没有看到她的表情。   穿衣服的声音在她耳旁窸窸窣窣地响起。   “你……难不成是个男孩子?”少女突然问道,“我听他们提起过……你叫伊芙对吗?我总觉得你的表现有些反常。他们让你在这里看着我,但如果你连看都不看,不怕我趁机逃跑吗?”   伊芙抬起头,此时少女已经着装完毕,裙装与外套的搭配,看起来竟显得颇为正式。   “这和是男是女没有关系。看别人的身子不太礼貌,我的家教就是这样。”伊芙说。   “是吗。”少女的身高原本比伊芙矮一些,但穿了靴子之后,个子就要比她高出一截,她的身子稍微前倾,脸凑近了伊芙,不知想要干什么。   “俄略金!”伊芙有些慌张地后退了一步,朝门口的方向大喊了一声。   俄略金、庞瑟夫以及马可几乎是一起冲进来的,将门挤得咣当作响,他们还以为屋子里发生了什么紧急状况。伊芙没有注意到三人此时诧异的目光,她径直走出了房间,只说了一句:“事情都办完了,我该走了。”   马可最先回过神来,他连忙追了上去。   少女将紧身衣从地上拾起,在桌子上叠放整齐,并安静地坐在了椅子上,再无任何动作。俄略金倒是没想到她会这样配合。   两个男人走到了桌前,除了那件衣服,旁边的诗集也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这是什么?”庞瑟夫拿起那本书,打开翻看了一会儿,表情从好奇转为失望。   “伊芙可能是怕我闲着无聊,就拿了这本书过来。”少女说道。她叫起伊芙的名字时,语气很是亲切,就好像两人原本就是朋友一样。   “是她拿的?”俄略金有些疑惑。   少女点了点头,“没错,不过我其实不怎么喜欢这本书,你们现在可以把它扔进火堆里烧掉了。”   只有在一种诗意与闲适的环境下,她才能静得下心,去欣赏文字中的风景——恐怕以后都不会再有机会了。   俄略金看着她,目光中带着审视。   “那到不必,这本书能送给我吗?”   “当然可以,您留着吧。”少女端坐在椅子上,朝他客气地笑了笑,“其实我现在实在是有些……害怕。”   “害怕什么?”俄略金问。   “我不知道你们最后会怎么处置我……会被送去监狱吗?”   “这件事我们也不太清楚,但不用过于担心,法庭会酌情处理。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伦诺莎,十五岁。”少女回答。   “十五岁……”俄略金点了点头,“你大概还有另一个名字和姓,叫什么?”   少女看着她,没有回答。   “你的那身本事,总不会是你自己悟出来的。”庞瑟夫说,“你还有一个属于魔女的名字,对不对?”   “我可以不说吗?”少女有些为难。   “你的魔女老师对待你就像亲女儿一样,还教会了你许多东西,你当然不想说。但我还是要提醒你,如今害得你家破人亡的,或许就是这位魔女和另一位没有执照的炼金师,他们只不过是在利用你们,那两人恐怕早就预料到事情会发展至此。”   “是你们闯进了这里,杀了许多人——而不是他们。”少女的语气很平静。   “那是因为你们接触了不该接触的东西,如果没有他们,你们不一定会落得现在的下场。”俄略金说。   少女看着他,眼神暗淡了一瞬,她最后还是说出了自己另一个名字:“穆兰涅·森特戈尔,这是她给我起的名字。”   俄略金与庞瑟夫面面相觑,他们对这个姓氏很是陌生。   “你没在骗我们?”庞瑟夫问。   少女摇了摇头。   “或许是和奥尔东一样,都不是我们这个体系的人。”俄略金叹了口气,“穆兰涅……这名字倒是很贴切,你能形容一下这位森特戈尔女士的长相特征吗?”   “她——”少女刚要回答,就听见门外传来了敲门声,这场对话不得不就此中断。   进来的是一名骑士。   “打搅两位先生了,我们团长有令,需要马上带走这位小姐。”   俄略金注意到了他对少女的称呼。   “恐怕还不到时间。”庞瑟夫看了眼手表,“之前不是已经商量好了吗?两小时后你再来——这边还有些事没问清楚。”   骑士站在那里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是有什么突发状况吗?”俄略金问。   “确实有些计划外的情况,还请两位先生谅解。”   “我们可以跟过去看看吗?”   “我不太清楚,先生。”   “好吧,看来得问问霍黎恩本人了。”俄略金与庞瑟夫都站了起来,他们拿起桌子上的东西,跟着押送少女的骑士一同离开了这间厨房。 [103]冬季之风(其二十一)   “这件事是由桑克斯负责的——基本上每个月都有一两次,外面有人将东西运送到他们约定的地点,再由桑克斯自己一个人带回来。但应该不是别人送的,我听说伦诺莎的东西是按她的要求采购的。”线人认真地回答了伊芙的问题,“伦诺莎回来之后就沉稳了许多,而且人也变漂亮了,当时我们都差点没认出来。除了首领还有她父亲之外,也只有桑克斯和她走得很近,而且就因为这件事,桑克斯的妻子——也就是伦诺莎的亲姐姐,还和桑克斯吵过好几回,后来她被老首领扇了一巴掌后,就再也没提起过这件事。”   “你不觉得这件事有些古怪吗?”伊芙问他。   “可能有些古怪,但也不算出人意料……”线人耸了耸肩,“老首领确实是个帮理不帮亲的性子,也可能是他更喜欢另一个孙女——伦诺莎成为魔女之后,就一直像个公主一样被供起来养。”   “伦诺莎是什么时候成为魔女的?她和以前变化大吗?”   “大概是三四年以前,她是在某天深夜时被一辆马车送回来的,这事我没亲眼见着,也是听别人说的。回来之后变化确实挺大的,她以前是一头金发,现在全变白了,以前虽然也漂亮,但性格开朗,不像现在这样看起来冷冰冰的。她住在那边的塔楼里,大部分时间都不出来,就算出来也只是在悬崖那边转转。”   “你确定她还是以前那个人?有没有可能是换了个人?”   “那倒不至于,她的样貌虽然有变化,但还没到完全认不出来的程度。”   “那个炼金师和她有接触吗?”   “没有。”线人很肯定地摇了摇头,“奥尔东住在地下室那边,离她那里很远,这两人不可能有过交流和来往。”   “为什么不可能?”   “奥尔东是个瘸子,一条腿没了半截,走路需要拄拐。伦诺莎住在那么高的地方,深居简出的——他们两个连碰面的机会都没有。”   伊芙抱着肩膀,靠着身后的墙壁陷入了沉思。   “大人,我……现在可以走了吗?”线人用压抑的嗓音请求道。他态度温驯,将双手捧在胸前,像是在捧着看不见的宝物。   “走吧走吧。”马可挥了挥手,让他快点离开。   “我总觉得伦诺莎这人有点问题。”等线人走后,伊芙回过头对马可说。   “人有没有问题我不知道,但脑子肯定有问题。”   “她现在被骑士团抓住了,为什么一点都不慌张呢?”   “所以说脑子有问题。”马可摇了摇头。   伊芙叹了口气,“我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你怕她以后会跑出来报复你?”马可用手搓了搓自己下巴上的胡子,思考了一会,对伊芙说道,“要不——我去给你打听打听审讯的时间,看看他们要怎么处理这件事?”   “他们会审吗?”   “怎么不会,像这种重要的犯人,至少还要审个三四遍,祖宗八辈都要问个清楚。”   “那你就去问问吧。”   马可做了一个“没问题”的手势,飞快地跑远了。   伊芙现在的确有些焦虑,但她也说不清自己为何会如此在意伦诺莎的事。   不多时,马可跑了回来,但看他的表情,事情好像不太顺利。   “我去问过几个人,还有我们队长。”马可说道,“听说她被霍黎恩团长给带走了。”   “什么意思,他们不准备查了?”   “我听说了一件事,但你别往外传——”马可的脑袋凑了过来,“听说团长可能要收她做义女。”   “为什么?”伊芙感觉难以置信。   马可摇了摇头,“谁知道呢,咱们又不敢去问。”   伊芙心里十分烦躁。回想起霍黎恩的秃脑壳,她不无恶意地说:“可能是看上人家的长相了,要在床上收她做义女……”   “喝!嘿!嚯!”马可突然开始手舞足蹈起来,嘴里还胡乱嚷嚷着,掩盖了伊芙的声音。   伊芙被他神经病一般的举动吓得闭上了嘴。   “行了,别再乱说话了,你一个小姑娘,懂的倒是多,这都是跟谁学的……”马可擦了擦头上的冷汗,又说道,“急了吧?谁让你当时不给她——”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现在好了,徒留祸患。”   “等下次就有经验了。”伊芙淡淡地说了一句。   马可顿时一噎。   “喂,我刚才是在开玩笑的。”他说道,“你当时要是把她给杀了,那指不定是要上法庭的,这可不是闹着玩……”   “我只是在说气话。”伊芙说道,“我……不太敢杀人,也从来没想过。”   “哦。”马可松了口气。   “马可,你说——杀人……什么感觉?我以前经常会去打猎,还用刀屠宰过鹿——也就那么一回,我头一次听见鹿能那么叫……当时感觉心都在发颤。”   “别想太多,习惯了就好。”马可挠了挠腮帮子,“这么说好像也不太恰当。不过我倒是觉得,杀人要比杀动物轻松得多。”   伊芙看着他,等他继续说下去。   “当然,我是指的坏人,就像今天咱们碰见的这种。这也算是奉旨杀人,是在惩奸除恶。这些人就算身上没有背上人命,那至少也有人因为他们家破人亡,又或者是当了恶人的帮凶——你想啊,动物多无辜,你看到它们那眼睛,那眼神,下刀的时候肯定就有负罪感。”马可说到这里,挺了挺胸,“但杀这些土匪就不一样了,你杀得越多,就越有自豪感,你瞧那边,尤德犹里恩那头老狗熊——”他指着台阶下方的空地。   此时,巨人尤德犹里恩正与身边的几位骑士聊天,他语气高亢,手上还不断比划,就算听不清他说什么,也知道他是在炫耀自己今天剿匪的手段。   “那你今天杀了几个?”伊芙问他。   “杀了……呃……算半个吧。”马可揉着鼻子说道。   “半个?”   “坦多夫把一个土匪砍倒在地,我就上去补了一刀,我也不好贪功,所以就算半个。”他在伊芙面前说起这件事,还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晚上,骑士们决定在城堡里扎营,度过这一夜。伊芙受到了特别照顾,分到了一间温暖的小屋,里面有一张床,床上还铺着干净的被褥。   听着窗外漫天风雪的呼啸,伊芙这一晚睡得并不安稳,她第一次遭遇了梦魇。   和衣入榻,伊芙在床上翻来覆去,直到下半夜才浅浅入眠。睡梦中,她好似听见砰訇阵阵,眼前明灭忽闪,时而头重脚轻,又或天旋地转。她忽听床板吱嘎作响,只觉有人在自己身旁。她因此而被惊醒,睁开眼时竟看到康什与休维德就坐在床边——两人背对着伊芙,在黑暗中平静地交谈着,就像昨晚守夜时的那样。伊芙处于半梦半醒之间,无法活动身子,耳内尖啸声不止,那声音像哨音,又好似疯女人的笑。她看到康什转过头在看自己,似乎是在确认她是否还在身后——康什在笑。在黑暗中,他的五官如深渊一般深邃,好像在蠕动,在不断蔓延。   在极端的恐惧之下,伊芙拼命地想要让自己的手脚活动起来、让喉咙发出声音,但始终未能如愿。她挣扎着,却沉沉睡去,然后又被梦惊醒,如此反复。她看到惨白月光中的一只破碎手掌,又听见窗外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她感觉雪山在崩塌,又或者屋子里在下雪。一切都在变幻,毫无逻辑可言。某一刻,她终于成功挣脱了,挣扎着,猛地翻了个身,大口喘着气,掀开被子坐在了床边。   神怪不复存在,房间在这一瞬恢复了它的原貌,嘈杂的声音停止了,睡在外间的骑士们还在发出此起彼伏的鼾声。   她身上起了一层冷汗。   伊芙用手捂着头,茫然地盯着脚下的地面,那里有一片从窗户照进来的月光。   身体的疲乏并不会因为恐惧而消除。她靠着床头坐了一会儿,困意却涌了上来,她合上了眼,下一秒又打了个哆嗦醒了过来。她站起身,在床边发了会呆,而后下了决定,将被子披在了身上,蹑手蹑脚地打开了房门,去到了外间。   十几个骑士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睡得正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热烘烘的气味。伊芙跨过一位骑士的胳膊,去到了他身后的墙角处,缓缓地坐了下去,靠着墙壁合上了眼。   在此之前伊芙从未想过,自己竟能在如此响亮的鼾声中安然入睡。   第二天早上,伊芙是被马可叫醒的,她睁开眼,就看到自己身前围了几个人,他们也同样好奇地看着伊芙。   “嘿,我见过睡觉不老实的,能从床上睡到地上,倒是没见过你这么能折腾的——直接跑外面来了,这是不是就叫梦游?”马可半开玩笑地说。   伊芙抬起头,看了他一眼。此时她身上裹着被子,脸上显得有些憔悴。   “你是……做噩梦了?”马可问。   伊芙缓缓点了点头,颇有些不好意思。   “可能是昨天太累了,又总是绷着神经。现在感觉怎么样?”   “我没事。”   “那就起来吃点饭吧,昨晚你就没吃。”   “不吃了,没什么胃口。”伊芙摇了摇头。   “要不我让随军牧师过来和你聊聊天?”马可有些担心,“你现在这精神状态可不算好。”   伊芙沉默了一会,终于扯开了身上的被子,她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对马可说道:“走吧,去吃饭。”   “这才对嘛,咱们走!”   其余几位骑士看到她振作起来,也都露出了笑容。   伊芙跟着这些人一起去了城堡大厅,骑士团在这里分发早餐。   西林斯堡的正厅很宽敞,此时在这里用餐的不仅有骑士团与督战队的成员,还有那些原本住在匪窝中的女人和孩子。大厅里能听见嗡嗡的说话声,但总的还算安静。三三两两的人席地而坐,吃着硬面包蘸着土豆浓汤,时不时再交谈几句。   大厅西侧传来的哭闹声引起了伊芙的注意。一个穿着黑棉袄的女人坐在青色的墩柱下面,怀里拥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小男孩的嘴角有些红肿,可能是生了唇疮。一个骑士打扮的男人蹲在这对母女的身前,朝这孩童做着鬼脸,于是那孩子哭闹得更厉害了。母亲将吹凉的糊状浓汤连同他唇上的清涕一并塞进了孩子的嘴里,每当这时,小男孩才会闭上嘴巴,认真咀嚼着嘴里的食物,暂时安静一小会儿,但他那一双黑豆般的眼却还是盯着眼前的陌生男人,小拳头紧紧地攥在身体两侧,仿佛下一刻就要打在这胡子拉碴男人的脸上。   “嘿,别看啦!都到你了。”马可在她眼前挥了挥胳膊。   此时他们正排着队打饭,伊芙回过头,才发现自己前面的人已经走空。她端着一个长方形的带把金属盒,匆匆走到了台阶前。盛饭的大叔看了她一眼,默默地接过她手中的餐盒,动作娴熟地从汤锅里舀出几块颤悠悠的肉块,垫在餐盒底部,然后才开始盛汤。等餐盒回到伊芙手中时,浓稠的汤汁已经开始漫延出来,弄得餐盒之上到处都是。   “谢谢。”伊芙小心翼翼地捧着餐盒离开了,又在餐桌上拿了一块面包,站在一旁等马可。   马可擎着他那满是坑瘪的餐盒,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单膝跪在了地上,所有人都在一种怪异的气氛中注意到了他这不同寻常的举动,整个大厅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   “啊,遇见您是我的无上荣光,拜见土豆炖肉汤大人!”他那外国人的腔调又冒出来了。   伊芙注意到,汤锅下面的椅子有些眼熟——正是自己昨天坐过的那把。   大厅里突然爆发出一阵狂躁的笑声,那笑声像是在嘲笑,笑得毫不留情面。伊芙也跟着笑了起来,而笑过之后却又觉唏嘘——曾经只属于一山之主的座位,如今却架着一口炖着土豆的汤锅。   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尊严,和与之相关的一切,都在这笑声之中轰然倒塌,不值一提。 [104]冬季之风(其二十二)   由于之后还有大量的事情要忙,骑士团的早餐与午餐合并成了一顿饭。上午九点多钟时,大部分人都已结束了用餐,但还没有离开城堡正厅。   一名身穿白色伤员服、瘦骨嶙峋的男人被几位骑士搀扶着,走上了大厅的台阶,在众人好奇的目光中深深地鞠了一个躬。此人名叫浦隆,正是那位被从地下室中解救出来的骑士——如今他已不算年轻。   台下议论纷纷。浦隆身边的骑士举起手,用力拍了拍掌,让众人安静下来。   “各位,想必大家都听说了咱们这位同伴的遭遇,本来他现在应该躺在床上好好休息,但他刚才硬是拉着我的胳膊,要求我把他带到这里——”他看了眼身旁的浦隆,“咱们这位坚毅的伙伴有话想对大家说,他现在身子骨弱,不能大声说话,所以我们不要大声喧哗,好吗?”   众人皆是应声,又或连连点头,有人鼓起了掌。   骑士抬了抬手,大厅内恢复了安静。浦隆一只手搭载身边骑士的肩膀上,十分吃力地说了两句话,但谁都没有听清。   “他说,他不敢想自己会有获救的一天……”骑士向疑惑的众人大声重复着浦隆的话,“但他相信圣丰岳骑士团,所以一直坚持着没有倒下……”   浦隆只说了几句,就失声痛哭了起来。一个成年男人很少会哭,更别提是在这样的场合,像这样声泪俱下。   一个被囚禁了六七年之久的青年人,在饥饿与黑暗中虚度了他最宝贵的韶光年华,以一种最无意义的方式熬尽了他的人生。这样的痛苦若非亲身经历,又何以只凭经验想象——他回想起那些不堪的经历,他的悔恨最终浮现在脸上——他痛恨自己的无力,感叹命运的捉弄。哪怕劫后余生直到如今,同样苦于自己竟无法向别人描述出自己痛苦的——哪怕千分之一二。   他欲向众人倾诉自己的不幸,却只能说出一大堆语无伦次的废话,而时间耗得久了,眼下这些神经大条的同伴们便已没了耐心,大厅里逐渐有了窃窃私语声。   人能给予另一个人最大的安慰,就是理解与认同,伊芙对此深有体会。骑士团的诸位看得出她今日状态不佳,便能予以关照,但同样的情形落到浦隆身上,他们却表现得漫不经心。或许在这些骑士们看来,女性的心灵天生脆弱,理所应当被呵护;而他们自己,则永远都是坚不可摧——示弱是一种耻辱,以展示自己伤口的方式去乞求别人的安慰,是一种愚蠢又可笑的行为。   并非冷漠——他们只是低估了浦隆所经历的苦难,因此才对他不屑一顾。在骑士团,哪怕有人失去了耳朵或手指,他们也同样会毫无顾忌地拿伙伴的痛处开玩笑,之后再与伤者勾肩搭背喝上一杯烈酒或威克布隆曼,以此来表达关怀,表达他们对厄运的不以为然——再反看浦隆,他只是失去了几年的自由,难道他的遭遇要比那些残缺者的不幸更难以接受吗?   浦隆身旁的骑士不得不几次抬手示意众人安静,但场面却越来越糟。休息的时间不多了,有人将餐具扔进了水桶中,弄得咣啷作响;有人在和同伴说话,奈何周围的声音越来越大,他也不得不逐次提高自己的音量;站在后排的人最先失去了耐心,与身旁的伙伴们陆陆续续地转身离开了大厅。   浦隆见此情形,不禁有些心灰意冷,他沉浸在自己回忆的苦难之中,蹲在地上抱头痛哭起来,随后又捂着嘴咳喘不止。   浦隆原本满怀激荡,想以一场充满感激的演讲作为自己新生活的开始,却没想到事情竟会如此发展——他搞砸了,成了一个笑话,曾经朝思暮想的回归之路,似乎也因为同伴的冷落而让他产生了抵触情绪。多年的地牢生活,让他变得有些神经兮兮,他害怕孤独,害怕那黑色的触手从地底缝隙蔓延而出,将他再度卷入深邃的寂寥之中。   “咱们也走吧,没热闹看了。”马可对伊芙说道。   伊芙站起身,却是拉住了正要离开的马可。   “你看他那样子,就没人管管吗?”伊芙有些看不过眼,“你是不是说过你们有随军牧师,怎么不让他过去开导开导?”   “开导什么,那都是他自找的。”马可用手指了指地面,两人又重新蹲了下去,“你不知道情况,不清楚这人刚进骑士团时是什么样,那时候他整天趾高气昂的——我告诉你,别看他被关了这么多年,但性子却一点都没变,总以为自己是个人物嘞,你看现在谁还理他。”   伊芙回头看了眼台上干咳不止的男人,没有再说什么。   “不过咱们骑士团里也不全是那种斤斤计较的人,只不过像现在这种状况,也没人愿意出面管这事,都怕被人笑话嘛。”马可说到这里,却又话锋一转,“不过你倒是可以帮个忙,你初来乍到,也不知状况,就算做了点什么不讨喜的事,人家最多也只会觉得你心地善良,外加有点蠢罢了。”   “我怎么帮?”   “说点好话把他劝走,就是给个台阶下呗。”马可说,“要不然你就给他一个香吻,他肯定能记你一辈子——当然,这句是开玩笑,哈哈。”   伊芙点了点头,她认为自己在这种事情上,确实可以做点什么。   在她初来克利金时,南芬对她的各方各面都很满意,但唯独在品行方面,女主人觉得她仍需一些引导。   南芬认为,伊芙对待陌生人似乎有些过于冷漠。她们经常会乘坐马车辗转于沸蒙周边的各地,也经常会遇到一些需要帮助的人——有时是当地的穷人或者孩童,有时是受了伤以及中暑的人,又或者是因为车轴断掉而把马车停在路边的车夫,甚至是躺在水沟里呼呼大睡的醉汉。伊芙还记得自己当初第一次被南芬训斥是因为什么——当时,一个脸上满是疤痕的魁梧男人在深冬时节坐在了雪地里,衣领上沾满了血,也不知是谁的。当时的时间是在清晨五点,这对母女刚从朋友家回来,车夫发现了这名在路旁干坐的男人,于是报告了女主人。南芬见状,便让车夫停下,自己下了马车想要上前查看情况。在这一瞬间,伊芙拉住了她的手腕,想要制止她这种冒险的行为,但南芬却是一把甩开了她的手,语气不算温和地说了一句:“这么冷的天气,我怎么能视而不见?”然后便与车夫一起趟着雪去到了路边。伊芙想一起跟过去,结果却被南芬推回到了马车上。   南芬烂好心发作时的对象,几乎不限于任何人,因此伊芙经常忍不住出手阻拦,而这一次,南芬终于不高兴了。伊芙还是第一次见她对自己露出这样的表情,当时便吓得大气也不敢出。   结果有惊无险。南芬给了那男人一节香肠和半瓶酒,又倒了点自己经常服用的安神酊剂,看着他喝下后才离开。男人表现得十分配合,南芬返回到马车上时,他还朝这边挥了挥手。   首都的富人们大多对自己的声誉和名望极为看中。事实上,达克仁家族在波云庄园的地位,与旧时采邑制的贵族区别并不大——可能区别就在于,农民享有人身自由,且是向国家而非地主交税。劳苦大众并不在意字面或形式上的区别,而且他们也早就习惯了这种沿袭已久的生活方式——他们对从法律意义上与自己平等无二的达克仁夫妇叫老爷和夫人,且若是在生活中有了难处或产生了纠纷时,他们也更愿意去找那些地位尊贵的有声望者,而非去找不明事理的官方又或采取冷冰冰的法律途径。   文化水平不高的当地民众们对这些有声望的富人们十分信任,而对富人们来说,这种信任也是一种责任——若他们能代表公正,代表良心,那他们也必然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他们需要为自己说出口的承诺、做出来的事负责,为此,他们甚至要迎合民众的好恶,说一些他们自己并不赞同的话。他们也许会在官场上排挤对手、在商战中打压同行、甚至为了偷税漏税而触犯法律,但在这些民众眼前,他必须要装得像一位青天大老爷,在各方各面表现得问心无愧。   无关美德,可以视其为交易。民众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而富人则收获了心灵上的宁静。   但其实,南芬从没有考虑过这些,她是一个单纯的人,同时也是一个出了名的热心肠。她在沸蒙周边有着很高的声望,在妇女和儿童中,这样的评价甚至高过她的丈夫。南芬从不会冷眼旁观,她把乐善好施的行为当做义务,长此以往,她的言行举止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伊芙。   恶行遭人唾弃,美德感染人心。若非是对这世风日下的社会充满失望,就不会有人去嘲笑愚善者的甘愿付出——大约一星期后,治安官登门拜访,并带来了一封信。南芬这才知道,当时自己遇到的人竟是一个杀人犯——但并非故意杀人——此人畏罪潜逃,在半路上遇见了南芬,并接受了她的帮助。或许是受其感召,他在当天投案自首,并坚持要写一封感谢信给这位萍水相逢的好心人。他虽然不知当时自己遇见的这位漂亮的夫人是谁,但一经描述,听闻者便已了然。   伊芙亲历了此事的始末,心中大受震撼。在她看来,这种事更像是被编造出来的,一点也不符合她的常识逻辑。   在这个时代,似乎到处都存在着利他主义者、理想主义者甚至空想主义者,他们坚信他们所捍卫的事物,坚信公平与正义的存在,对精神上的追求甚至高过自己的生命。在一些人看来,这种追求是有些病态和不切实际的,但所有人都承认,他们无疑是高尚的。   伊芙不是南芬,她有自己的处事原则,或许可以折个衷——不是不可以做好事,但做好事不意味着必须要抛头露面。   “马可,你们欢迎新晋骑士入队时都怎么欢迎?”伊芙突然有了主意。   “还能怎么欢迎,吃吃喝喝呗。”马可被她问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你们不是都挺喜欢唱歌的吗,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什么适合唱的歌?”   “哦,那确实有——《消灭恩拜塔山》,你听过没?”   伊芙摇了摇头。   “你也知道我唱歌跑调,但有一个人绝对适合。”马可几乎是在瞬间领会到了伊芙的用意,他让伊芙待在原地,自己猫着腰跑去了前排。不多时,一个脑袋从人群中伸了出来,朝伊芙这边看了一眼。伊芙看到对方那浓密的黑胡子,一下子就认出来了,是那位脾气有些火爆的二队队长拉宁格夫。不知马可是怎样说动他的,两人很快便朝这边走来。   “绝妙的主意!”拉宁格夫一屁股坐在了伊芙的对面,“我刚才还在想自己要不要上去安慰他几句,这帮人真是……骑士团真是越来越不像骑士团了。”   拉宁格夫不是一个愿意说废话的人,他清了清嗓子,酝酿了两秒钟,便开腔了。   嘈杂的大厅里,突兀地响起了一个男人唱歌的声音,那声音开始时并不响亮,但所有人都能听见,不多时,独唱就变成了多人合唱。   拉宁格夫背对着台上,卖力地唱着那首恩拜塔山,马可则不断鼓动着周围的同伴,让他们跟着拉宁格夫一起唱。大部分人还不知状况,但拉宁格夫却等不急了,他站起身,一边唱,一边去踢那些还在发愣的人的后背,于是,唱歌的人越来越多,原本显得压抑的歌声也逐渐变得欢快而激昂起来。由于不同人有不同的唱法,在这宽敞的大厅之中,伊芙竟然能听出一种平行复调的感觉来。   《消灭恩拜塔山》是一首传统民歌,讲述的是圣丰岳骑士当年是怎样削平并打磨了恩拜塔山,并在其上一步步建造出如今的奔龙堡的。   一曲唱完,拉宁格夫甚至都没有换气,马上又重头唱了起来,众人被他的唱腔所感染,也唱得更加卖力了,有人将手举过头顶打起了节拍,有人用勺子敲击着餐盒,气氛杂乱又和谐。   浦隆听到这首曲子,仿佛回到了当年与战友们一同训练时的场景,他安静地听着,温暖的感觉又返回到了他的身体。   回忆丝丝缕缕地涌上心头,他想起自己曾去过的地方、曾爱过的姑娘,以及年少时的轻狂,好像生活又回来了。   浦隆并非完全虚度了光阴——七年的囚禁生活,亦是一种残酷的沉淀。 [105]冬季之风(其二十三)   前方,队伍缓缓移动。随着先遣队的返回,骑士团开始陆续撤离。伊芙是跟随首批撤离的队伍离开的,除了霍黎恩和他的一众部下,拉宁格夫的小队也在此列。   返程时,队伍里的氛围要比来时轻松得多,虽然指挥官还在前面,但这些骑士闹腾起来的时候,却依旧表现得有些肆无忌惮。   尤德犹里恩的巨蜥仍像来时的那样,肚皮贴在雪地上欢快地爬行着,发出一连串沙沙的声响,但若仔细瞧过之后,便能发现巨蜥的尾巴上此时还挂了个人。这人手脚齐用,紧紧地搂抱着巨蜥的尾尖,以防止自己被甩飞出去。那条包着铠甲的尾巴在前行时剧烈晃动着,直到有一刻,巨蜥似乎终于察觉到了尾巴上的异物,它抬起了尾巴,朝地面轻轻一拍,就将那人留在了地上。   身后的围观者们发出了或长或短的嘘声,坐在巨蜥身上的尤德犹里恩也摇着头笑了起来。   “差了点。”马可评价道。他看着这群人玩闹着,心里也是跃跃欲试,看了半天后,终于忍不住对伊芙说道:“帮我牵着马,看我给你露一手。”他把缰绳交给伊芙,自己翻身下了马,以惊人的速度跑向了前方。   众人见马可挤了进来,皆是你一拳我一拳地往他身上招呼,也不知他究竟是招人喜欢还是惹人讨厌。   离开西林斯堡后,伊芙的心情也好了许多。此时乌云尽散,碧空如洗,莽莽雪原与湛色晴空在视线尽头处交汇,山脉起起伏伏,穹峦泾渭分明。由于队伍中还运送着辎重及部分俘虏,行进速度较缓,骑士们虽还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着队形,但一路上的行为却显得有些散漫。   伊芙见前面慢了下来,于是也下了马,两手各牵一根缰绳,一步步踏着雪前行。一群人中,马可依旧稳稳地趴在巨蜥的尾尖上,跟着巨蜥迈步的节奏左摇右晃,时不时举起一只胳膊在空中摇摆着,看起来游刃有余。   伊芙不禁有些恍惚,眼前的风平浪静与骑士们悠闲的模样似乎已存在许久,就好像他们从未曾经历过昨日的战斗。   不久后,尤德犹里恩似乎看到了什么,他用脚跟重重地磕了一脚坐骑的腰部,巨蜥猛地窜了出去,越过了一众骑马者,朝前飞奔而去。马可被巨人这突兀的举动冷不防地甩飞了出去,在雪地里滚了两圈才哼哼地爬起来。马可拍了拍粘在身上的积雪,气急败坏地想去质问尤德犹里恩,却发现周围的同伴都已举起了武器和盾牌。   “敌袭!敌意!警戒——”前方传来了一阵接一阵的喊声。   但骚乱只持续了片刻,众多骑士又很快解除了戒备。伊芙牵着两匹马,愣愣地站在原地,直到所有人都收剑回鞘,她也不明白自己现在该干什么。   马可跑了回来,从她手中接过了缰绳,翻身上马,之后又催促伊芙也上马,他嘱咐道:“前面可能出了什么事,一会别乱跑了。”   伊芙点了点头。所有人都回归到了队列中,不再像刚才那样散漫。身后的训练所学员们都在交头接耳地议论,结果还被带队的老骑士训斥了一通。   所有人对前方的状况都所知甚少。人们东张西望着,跟随大部队向前移动。所有人都一言不发,似乎是在等待着谜底的揭晓。   前方步行的人群慢了下来,骑士们都在朝一旁缓慢绕行。马可耐不住性子,催促**的马儿快跑几步,先一步挤到了前面,伊芙也紧随其后。   “惨,太惨了……”马可摇着头感叹,他回头看了眼伊芙,一边摇着脑袋一边给她让了个位置。   伊芙探头朝人群里看了一眼,竟是一下子被震惊得呆住了。   她还是第一次看到人的脑浆。   此时,两位骑士正蹲守在一具无头尸体的旁边,似乎是在检查这具尸体的状况。另有一位骑士站在附近疏导人流,他此时表现得十分不耐,大声督促着人们尽快通过,不要扎堆。   白色的雪地一片狼藉,斑斑点点的东西散落得到处都是,看着有些扎眼。从地上的雪以及血迹能看出,尸体是被拖行到路旁的。粉白色的脑浆迸溅得到处都是,混合着血液融进了踩实了的积雪中,坑坑洞洞,大小不一。队伍之中,有人将一块血淋淋的、带着毛发的头皮扔到了尸体旁,引起附近围观人群的一片喧哗,那喧哗声中竟同时夹杂着惊呼与欢呼。   “这死的是那个线人吧,你看他腿上的那个补丁。”马可指着尸体下身穿的一条棉裤,其膝盖处缝着一个靛蓝色的方块补丁。   经他这样提醒,伊芙也认出了尸体的身份,也正因为如此,她那填满食物的胃此时便开始翻滚了。   “快走吧,别看了。”伊芙将手按在胸前,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反胃的感觉。她策马绕过了围观的人群,远离了这片区域。   马可追了上来,脱下了头顶的帽子,拿在手里扇了扇风。他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白色的雾气从他口中吐出,再被风吹向地面。   “其实我一直觉得,你胆子还挺大的。”马可说道,“年纪轻轻的,人倒是出了奇的沉稳。看骑士团现在对你这重视程度——要是再过个几年,前途不可限量啊。”   “再过几年,我差不多也就疯了。”伊芙白了他一眼,有气无力地感叹道:“放着好日子不过,受这份累……我觉得,肯定没有下次了。”   “老话说,有付出才有收获嘛。”马可笑了笑,“你这回也算是立了功,这不就比别人高出了那——么一大截?”他举起一只手比划着,“受苦受累的都是小人物——没志气的混日子,有志气的熬出头,像你这样命好的,就算不想干那也是步步高升。”   伊芙从他的话中听出了一点其他的意思。   “我都不明白,为什么我现在会在这里。”伊芙对马可说,“我当时就是想出来读点书,根本没想过要来当什么骑士。”   “这就是命不是?”马可摇了摇头,语气里竟还有些酸溜溜的,他叹了口气,仿佛自言自语般地说了一句:“谁让你姓哈维因,天生就是当骑士的料。”   伊芙沉默了片刻,忽然小声问道:“马可——我现在在骑士团里……是不是还挺出名的?”   马可听罢,不禁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引起了周围人的侧目,伊芙腾出手推了他一把,让他别笑。   “你一直就很出名啊。”马可那带着贱笑的声音仿佛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这样一个漂亮的小姑娘,混在这么一堆大男人里,谁还注意不到啊?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都在猜测你的身份呢。”   “我?我有什么身份?”伊芙皱眉问他。   “那自然是……”马可那贼眼在眼眶中转了转,话锋一转,“你真不知道?”   伊芙连忙摇了摇头。   “那你慢慢猜吧,我只能对你说——好好干!”他眨着一只眼,竖起了大拇指。   马可的话让伊芙大为恼火。伊芙解开佩剑的肩带,用带着剑鞘的剑,朝着他马的肚皮上猛地一戳,那匹马便飞快朝前窜了出去,差点把马可晃倒在地。这举动确实有点危险,但老骑士却一点也不慌,竟还歪着身子朝身后的少女撇了撇嘴。   追击刺杀者的尤德犹里恩与几名骑士无功而返。他们骑着各自的坐骑,在雪地上奔行着、越过了长长的队伍,前往指挥官所在的位置汇报情况。   这些骑士像风一般从伊芙身旁掠过,飞奔的马蹄与扬起的雪雾看得她眼花缭乱。马可在这种混乱的场面中,竟然还从队伍里拦下了一个人。   “这是老朋友。”马可和伊芙简略介绍了此人,随后便问他:“布洛迪,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能给我们解释一下,为什么那名‘老实人’的脑袋会‘嘭’的炸开?”   在骑士团里,人们习惯把线人称为“老实人”,算是一种黑话。   老朋友布洛迪脸上戴着雪镜,嘴里还叼着根烟斗,宽厚的下巴上蓄着花白的胡子,这造型颇为拉风。他咬着烟斗嘴,说话有些吐字不清:“就是炸了。”他吐了口烟,“先看到炸了,再看到山上的人影,我们去追那影子,没追到,地上连脚印都没有,奇怪得很。”   “没脚印?”马可回头和伊芙对视了一眼,又问他,“你们真看到了那里有人?会不会是那种假的……就像沙漠里看到的那种……叫什么来着?”马可一时忘了这词叫什么,此时正在抓耳挠腮地想。   “蜃景?不可能,那人离近着呢,临走前还朝这边挑衅。”   “还挑衅?怎么个挑衅法?”   “就是……挥手。”布洛迪用力吸了吸鼻子,然后朝雪地中吐了口浓痰,嘴上的烟斗纹丝不动。“像你老母亲最后一次朝你挥手道别——快滚蛋吧,儿子。哈哈哈哈……真的,当时我脑袋里突然就冒出这种想法了。那人后背驼得厉害,也不知道是男是女,披着一身紫袍子,看着像个老妖婆一样。”   “这事……好像有点倒霉啊。”马可说,“你回去是不是又要写报告了?”   “是啊,‘又要’。”布洛迪看着马可,两人默契一笑,他接着说道:“不过这回责任可不在我。管他暗箭还是法术,我都能防得住,像这样突然吃一嘴脑浆子,谁能受得了?晦气得很!”   “真进嘴里了?”马可的脸上略带惊讶,以及窃喜。   布洛迪满面愁容地点了点头。得到对方的确认后,马可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   “就像生的肥肉,又腻又腥臭。”布洛迪又补充了一句。   布洛迪没在这里逗留太久,即便是他走后,马可脸上的笑容也很久都没消散。   “这人是不是很有意思?”马可对伊芙说,“他以前是我们队的同伴,现在算是升了官,调到法庭那边了。说起来他还是训练所出身的,也算是文化人,和你们这群年轻小辈一样……有前途啊,真让人羡慕。”   “那这件事要怎么处理?线人死了是不是很难办?”伊芙问。   “大概吧,应该对审理有影响,我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马可笑着叹了口气,又说道,“不过这众目睽睽的被杀了一个人,骑士团也算是丢脸丢大发了。”   伊芙朝身后望了一眼,又问马可,“那尸体呢?还要带回去吗?”   “分情况,如果被当成是外人,那就直接扔野外,最多盖上点土和雪什么的,要是自己人,那就带回去,和阵亡的弟兄一样,堆把火烧干净了,骨灰收起来,安置在硕半海西面的岸边,又或者直接交给亲属。”马可说到这里,声音弱了几分,“这人还有两个孩子在外面呢,听说是住在附近一百多里外的城镇里,可能孩子的母亲还不知道这件事。”   “不知道什么事?”   “不知道她这位没名没分的丈夫,其实是在山里做土匪。”说这话时,马可的语气里带了一丝难得的怜悯。   伊芙听他说他这句话,脸色突然变得有些古怪。她小心翼翼地、试探性地问道:“你们……骑士团还挟持了他的老婆孩子?”   “哈!”马可笑了一声,“你怎么能把骑士团想得这么黑暗?最多就是吓唬一下他而已。能调查出来这件事已经很不容易了,你想想,突然有人把你从不外传的老底翻出来,那你还不得当场吓傻?”马可耸了耸肩,“不过这事做得也不怎么光彩就是了——比不择手段嘛,咱们这最大的强盗团伙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伊芙发现,马可真的很喜欢拿骑士团来开玩笑。   一路再无波澜。骑士们回到了营地之后,便开始各自找地休息。自从队伍里的线人遇刺之后,众人都沉默了许多,多少也受了些影响——对于刺杀者的轻松逃脱,虽然他们并未参与追逐,但身为骑士团的一员,他们荣辱与共。   伊芙身上没穿斗篷,路上又一直骑马,她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却仍是硬挺着走完了这一段路。一回到营地之后,她便直奔炭火堆而去。 [106]冬季之风(其二十四)   不久后,一位勤务兵找到了伊芙,对她说指挥官要见她。   听说霍黎恩要见自己,伊芙倒也没觉得有多紧张。她跟在勤务兵的身后,来到了营地西侧的一座临时搭建的营帐中。   营帐里上了灯,里面只有霍黎恩一人。他坐在一张小方桌后面,看见伊芙时,沉静的脸上露出了和蔼的笑容。   “请坐。”他示意伊芙坐在对面的凳子上。   北风呼啸,干燥的雪粒击打在营帐的篷布之上,发出沙沙的声响。   “说实话,当洛提兰把你的名字填在表格里的时候,我并不看好你。”霍黎恩将胳膊搭在桌子上,煤油灯在他的脸上投下了小面积的阴影,“但如果只看你这次的表现,我觉得阿斯德可能还不如你。”   伊芙听得有些云里雾里。   霍黎恩看出了她的疑惑,他又说道:“阿斯德是我的养子,也是你的竞争者,候选人之一。他现在正跟着洛提兰,执行另外一项……有点危险的任务。”   “竞争者?竞争什么?”伊芙自己已经隐约得出了答案,但她却不敢去想。   “竞争什么?”霍黎恩笑了笑,低着头给自己点了一支烟,“洛提兰和茂奇都没和你说过这件事?”   伊芙摇了摇头。   “那当然是——竞争这国家现在唯一的贵族身份,奔龙堡的堡主。”   伊芙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正因为普通,当她听到霍黎恩的话时,心里才会动摇。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这种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此时,霍黎恩的话并没有让她感觉惊喜,反而让她无所适从。   权力是最能满足人心的——人们总是说,自由平等最好,谁也不去指挥谁,不去命令谁。他们又说,拥有权力就等于背负责任,犯了错就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上位者并非高枕无虞。但无论怎么说,当机会真正摆在眼前时,又有谁能够断然拒绝?   掌权者不会去思考“意义是什么?”、“活着是为了什么?”这种没什么营养的问题,因为他没时间去想。他的生活充实而富足,每天都有不同的事要去做、有不同的问题要去解决——他累吗?累,但他又乐此不疲。一群人都围着他转,若是没了他,那世界就再也不转了。人生的意义重要吗?人们对他说的每句话都洗耳恭听,人们为了他的口味而临时撤换掉宴会上的菜品,人们每逢提到他的名字都会小心翼翼、恭敬有加……他确信自己真实存在,他确信自己的存在是真实而有分量的,他为自己、也为别人负责,他从未有过“人生意义”上的顾虑。   这就是他梦幻而传奇的一生。后人每提起他的事迹时,都会严肃而认真地说道:“伯爵每天晚上都要吃熏肉,所以他才长寿,这实在太英明了。”——他做的所有事都值得传唱,只因为他坐在那个位置上。   “洛提兰不对你说这件事,我完全能理解,毕竟阿斯德也是今年冬才知道的……你们两个都是适格之人。”霍黎恩说,“不过我今天不是为了找你说这些,我只是想告诉你——你通过了。本来,鉴于你第一次出任务,原本是商量着晚一些再对你进行资格测试,但这次你的表现很……出人意料,所以我觉得,也用不着什么测试了。虽然你还有很多事要学,但如果被这件事拖慢进度,那就要得不偿失了。”   “谢谢。”伊芙听他说完这段话后,也是松了口气。   “放平心态,别因为自己的身份而束手束脚,希望你以后都能像这次一样,如常发挥。”霍黎恩继续说道,“托宾与拉宁格夫都向我汇报过你的事——伊芙小姐,在讨论这件事之前,首先还请你见谅,为了明确你在这次任务中的所作所为,最近几天你可能受到了一些特别的……关注。对一个姑娘家来说,这举动可能不太礼貌,但……无意冒犯。”   “我理解。”伊芙连忙点头。   “很好,那我们就谈谈正事。”霍黎恩继续说道,“他们两人一共向我汇报过大概……六七次,其中有三件事我认为值得说一说。一是关于你阻止了魔女的逃跑,这算大功一件,但我觉得这反而没什么好谈的,所以我们就此略过;第二,是你向托宾提议沿线排查疑点的事,他初次汇报时还向我抱怨,说这是在浪费时间,但考虑到你的身份,他还是派人去了,后来,先遣队确实找到了一些东西,俄略金说很有用——这功劳同样要记在你的头上;第三件事是拉宁格夫在启程前向我汇报的,说你在早午餐时间‘很巧妙地’让浦隆和其他人振作了起来——这是拉宁格夫的原话——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我很欣赏你的行为……你在某些方面显然很有天赋。”   “我当时没想太多,就是想顺手帮个忙。”   “所以说这是天赋。”霍黎恩略微点了点头,“勇气、观察力,再加上怜悯之心——现在展现在我眼前的,就是这三样东西。”   “您过赞了,只是运气好而已。”伊芙被他夸得有些不知所措。   “伊芙小姐,你要拿出一点自信,否则——我可能就需要对你的表现重新评估了。”霍黎恩说,“洛提兰在出发前给了你一个临时的见习骑士身份,那本执照,你还带着吗?”   伊芙连忙从怀中掏出小册子,十分恭敬地双手奉上。   霍黎恩看着她那小心翼翼的模样,不禁笑着摇了摇头。他将骑士护照翻至副页,在上面签了自己的名字,随后又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黑色小盒子,将一小撮淡黄色粉末倒在了晾干的字迹上抹匀,嘴中默念咒语。那团粉末如同被点燃的火药一般,发出短暂而强烈的闪光,一团白色浓雾升腾而起,随即又消散,只留下册子上的淡褐色灼痕,以及金色的签名笔迹。   他将骑士护照还给了伊芙,并说道:“伊芙小姐,你现在已经是骑士团中的一员了,祝贺你。”   谈话的时间不算长。半小时的对话结束后,伊芙走出了营帐,心里不禁有些飘飘然。被人认可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尤其是被像霍黎恩这样的大人物认可时。   营地下方的空地上,此时能看到不少人忙碌的身影。伊芙将小册子收好,沿着小路走到了坡下,打算去看看这群人在做什么。   积雪都被清理到了一旁,骑士们将枯枝与木柴整齐地摆放在空地中央,搭建起数个四四方方的台子,有人在台子四周泼洒液体,可能是煤油。   伊芙很快就找到了马可,他就坐在积雪堆后面的枯树下,估计又是在趁机偷懒。   “你们在干什么?”伊芙蹲下身小声问他。   “大概是准备举办庆功宴,烧烤大会。”马可漫不经心地回答。   “啊?这气氛可不像。”   “嗯。”马可靠着粗糙的树干,深吸了一口气,又重重呼出。他感觉胸口像是压了什么东西,让人有些喘不过气。   埃尔坦辛,这位同行了许多年的老战友死了——马可好像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这一点。   老朋友的死到底意味着什么,马可不清楚,但每当这种事发生时——当一次次的生离死别上演之时,他总觉得,在冥冥之中,有一种莫名恐怖的东西正在缓缓靠近,似要将他攥入手中。   狂欢时有多热闹,离开时就有多孤独。   士兵在慢慢老去。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马可恍然发觉,自己再过几年,就要六十岁了——玩玩闹闹间,三十余年就这样过去了。   “咱们出去看看。”马可回过了神,他从地上爬起来,朝伊芙摆了摆手,又恢复了一贯的吊儿郎当模样,从雪堆后面走了出去。   阵亡者的遗体被逐个抬上了柴堆,白色的斗篷掩盖了他们的面部,有些还带着怵目惊心的血痕。康什与休维德也在其列,年迈的骑士将那袋标有死者名字的碎肉平铺在柴堆上时,也不禁摇头叹息。   但总体来说,露天火葬的场面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沉痛。霍黎恩与托宾也来了,他们站在坡地下方的阴影处严肃地交谈着。手中捧着酒桶的骑士忙不迭地给同伴们倒着色泽清亮的高度烈酒。时间刚过下午三时,太阳还未下山,但早已有人面色酡然,或不省人事。   团中的文员拿着一张清单,在骑士们的引导下,核实并宣读每一位死者的年龄、身份,以及简明扼要的家庭信息。没有人窃窃私语,仿佛文员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很重要,都值得反复咀嚼。   浦隆也来了,他在一位骑士的看顾下站在最外围,斜斜地靠着一棵碗口粗的树干,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衣。他的面颊与眼窝因枯瘦而深陷下去,在昏暗的光线下,他那张惨白的脸看起来就像骷髅一般阴森。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火把照亮了骑士们肃穆的脸,所有人都摘下了帽子,高矮胖瘦的脑袋拥挤在了一起。霍黎恩亲自举着火把,依次点燃了空地上所有的柴火垛,他仿佛自言自语般地对死者说着告别的话,声音就像平时说话那样,很随和。火焰冲天而起,在呼啸的风中升起滚滚浓烟,吞噬了尸体的影子。   “他们每次都要等到结束后才吃饭。”马可对伊芙小声说道,“可他们闻到这味道,真的不会感觉饿吗?我觉得应该先吃饭再干这种事。”   的确,火葬时闻起来的味道和野外烧烤似乎没什么两样,甚至气味还会更浓烈一些。   伊芙在听到马可这句话后,原本就有些不舒服的胃就更加难受了,而在这件事发生过之后,她很久都没有再吃过一次烤肉。   霍黎恩与官员们陆续离开了,骑士们恢复了刚才的散漫状态,都朝着火堆围拢了过去。伊芙听到他们在谈论哪一位朋友烧得更旺的问题,有人笑着朝燃烧的火堆里倒酒,甚至与死人说起了俏皮话。克利金人对死亡的态度,伊芙早已见识过,如今倒是有些见怪不怪了。她可以理解他们的行为,但她自己却没办法融入其中。   身材高壮的坦多夫站在那堆属于埃尔坦辛的火焰前,手中拿着一把破旧的弦琴,他那粗苯的手指按在指板上,琴弦因为他的刮蹭而颤动着,发出了几个低沉的不和谐音。   伊芙注意到了这弦音,她抛开身旁喝得醉醺醺的马可,走到了坦多夫身边。   “这把琴也要一起烧掉吗?”伊芙问他。但坦多夫仍在注视着火焰,似乎没有听到她说话。   伊芙在他身边静静地站了一会儿,自觉无趣,转身准备离开,这时却听见坦多夫开口说话了。   “伊芙,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他的声音很低。   伊芙又转过了身,坦多夫依旧在望着火焰。   “我想问你,你是无神论者吗?”他说。   “我?”伊芙很意外对方竟然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抱歉,这个问题确实有点唐突,我不该问你——我只是想说,其实我是个无神论者,你能理解无神论者的想法,对吗?”坦多夫的眼睛终于望向了她。   在这个年代,很少有无神论者的存在,至于能够坦率承认自己是无神论者,这种人更是寥寥无几。   无神论者——在此时甚至都算不上是一种礼貌的称呼。伊芙点了点头,她当然不会像其他人一样歧视无神论者。   “拉宁格夫和杜卡马,刚才对着埃尔坦辛的遗体说了不少话,他们两个,一个是改良的征喻教徒,相信有天堂存在,另一个是本土的泛灵论者,相信人死后依旧有魂灵。”坦多夫缓缓摇了摇头,“大部分人都认为,死亡不是终点,他们对死去的人说——‘我们上面见’,或者‘我们下面见’。不论是在哪见,他们相信一定会有再见面的那天,你认为呢?会有那一天吗?”   “我……不知道,但我希望有。”   如今,伊芙也有些不确信,到底哪一种才是对的。因为她想起了伊芙特罗娜——那女人究竟是没死,还是死后在以另一种方式活着?   “死亡……应该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坦多夫的语气平淡而缓和,“在我看来,死了就是死了,是两眼一黑,一睡不起。而这些人,他们总是在逃避死亡带来的恐惧,不愿承认死亡就是终结,他们围着死者说话,认为死了只不过就是换一个地方生活。”   在坦多夫看来,眼前的这群人对死亡的理解并不深刻,他们的恐惧只限于三点——临终前肉体和心灵上可能遭受的痛苦、对旧世界林林总总的不舍、和即将面对新世界未知事物时的不安。 [107]冬季之风(其二十五)   “没什么不好,人如果太现实了,难免就会不开心。”伊芙说。   神向世人承诺,只要他们愿意成为洁白的羔羊,不去作恶,就能死后复生,在使者的引导之下,去往祂创造出的乐园。而到了最后,承诺者与被承诺者同时归于沉寂,死者安详地离去,最终化作一抔尘土,徒留生者哀伤。他们对新世界的存在深信不疑,却又不知其胸中郁结为何无处抒怀。   终结之日让人期盼已久——他们羡慕死者了却现世的苦难,去往新的极乐世界,但与此同时,他们又极度害怕这一天的到来,毕竟努力活着——是生命最原始的本能。   愚者在空口无凭的承诺中得到了一生的满足,但清醒之人却劝说他们回归理性,将他们拉向现实的深渊——在这群笃信者看来,无神论者就是一群土匪,他们抢夺了别人的幸福,并撕了个稀巴烂,最后所有人都无可依托、郁郁寡欢。笃信者并非甘愿愚蠢,他们只是希望沉浸在虚假的满足之中,浑浑噩噩地过好一辈子,死时面带笑容。   “我宁愿不开心但清醒地活着。”坦多夫说,“我更希望自己能够清醒地思考,走完自己的一生,而不是由一个虚构出来的人过来告诉我,他要替我的人生兜底——这不是真正的活着。人的问题只能由人自己解决,人生绝不是跨过天堂大门前的一场考验。”   伊芙点了点头,却又叹了口气。   在来到克利金之后,伊芙看到了一个新的世界。这里仿佛是一个同时涵盖了宗教道德与差序格局的社会,大部分人都相信有神灵的存在,重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在沸蒙城,即便没有多少人懂得法律,也没有遍布街道的监控设施,但人们却依旧能够很好地遵守社会秩序。他们相信,始终有一双无形之眼在凝视着地上每一个人——好人会有好报,坏人终将受到惩处。神是全知全能的,人人都敬畏祂的能力,神不是死板的摄像头,不会被人钻空子做坏事。   有神论的世界,是一个神为人类负责的世界,而在无神论的世界里,人要为自己负责。   当道德的约束越来越浅薄,似乎法律就成为了人们行为的底线。他们习惯以功利主义的思考方式强调某些行为会给自己带来如何巨大的收益,却从不反思这种“并不违法”的行为会对别人产生怎样的危害。由此,在一个无神的世界里,最大的风险就在于——有些人可能会倾向于认为,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才是社会文明的常态,人们心安理得地踩着别人的脑袋向上攀爬,在不当的竞争中逐渐失去同理心。他们总认为老实人活该倒霉,犯错者死不足惜。而富人的消遣也不再是打猎与收藏——敛财成了他们的主要消遣——他们乐于参与这场有史以来规模最庞大的游戏。就像一只饕餮巨兽一般,给他们带来满足的不是胃,而是嘴,他们贪得无厌,需要一直吃下去,直到将世界化为荒芜、自身也毁灭时方肯罢休。   但无论如何,人必将抛弃神独自存在。在灾难般的发展过程中,牺牲与错误都是在所难免的,不管怎样,一切困难都需要得到解决。而在最后的最后,人类还是会面临他们自己的问题:要么学会互相理解,和谐共处;要么各自隔绝起来,永不侵犯——前者不切实际,而后者……可能是一条绝路。   坦多夫将手中的琴举了起来,横在了正在盯着火堆愣神的伊芙面前。   “在烧掉它之前,你可以弹一曲吗?”坦多夫请求道。   “要我弹什么?”伊芙接过了琴。   “渡湖的米昂米诺。”   “你没在开玩笑?”伊芙抬起头,看着这个高个子,“在这种场合下弹这种曲子,你确定我不会被人打一顿?”   “要是在以前确实有可能。马可曾经怂恿过埃尔坦辛,在一位战友的葬礼上弹了这首曲子,结果就挨了一顿胖揍。”说起这段往事时,坦多夫的脸上浮现出了怀念的笑,“埃尔坦辛喜欢这首曲子,别人都知道,而且有我在,你还怕什么?”   伊芙坐在一根敦实的圆木桩上,将琴横在腿上,试着拨动着琴弦。   只有在演奏者心情激昂之时,曲子听起来才会充满力量。《渡湖的米昂米诺》是一首轻快而明朗的曲子,伊芙需要先试着酝酿一下情绪。   事实上,她心里还是有些忐忑,毕竟听拉宁格夫说过,坦多夫也是“没正形儿三兄弟”其中之一,说不定对方是在骗人呢?   清脆的琴音在呜咽的火焰声中响起,伊芙故意放慢了弹奏的速度,使得这首克利金传统曲子有了别样的味道。   隐约之间,有人听到了这似曾相识的旋律,他跟着这旋律哼唱了一阵,才恍然想起这曲子是什么。他看着身旁的伙伴,两人面面相觑,眼中皆是莞尔。   “嘿,姑娘!”有人朝这边招手。伊芙停下了手上的动作,琴声戛然而止。她望向喊话者,却见此人面带微笑,对她说道:“别停下,大胆地弹,让我们唱一曲!”   得到肯定之后,伊芙也放松了下来。她翘起一条腿,换了一个更舒适的姿势,重新弹起这首曲子,这一次是正常曲速。   这曲子的确有些太欢快了,引得不少人朝着这边望来,伊芙被他们看得心里发虚,却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弹下去。前奏的时间在煎熬中显得有些漫长,而当眼前的几位骑士一同唱起歌时,气氛终于缓和了下来。   克利金人离不开音乐。他们有朗朗上口的民族歌曲,也有能登大雅之堂的宏大歌剧。他们将不同的情绪记录在了旋律与节奏之中,再将歌声代代传唱,直至未来的远方。亡国者的子嗣、流浪的部落人、落魄的贵族、善战的蛮子……曾经支离破碎的西海岸最后融合在了一起,成了如今的克利金共和国。人们互相舔舐着伤口,回忆过去经历过的苦难,严肃却又欢快地活着。   《渡湖的米昂米诺》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米昂米诺是西海岸神话中出了名的讲笑话好手,有一回,他与船上的众人一起渡湖,拗不过众人的邀请,于是在船上讲起了笑话。由于他的笑话太好笑了,众人都被逗得前仰后翻,船夫笑弯了腰,船在湖面上直打转;天上飞过的大雁听到他讲的笑话,不禁张大了嘴,嗷嗷地叫着掉进了湖里;水里的鱼儿听了他的笑话,也都高兴得窜出了水面,跳上了船的甲板,扑腾来扑腾去;后来,岸上起了风,太阳被云遮蔽,湖泊听了他的笑话,咕噜噜地冒起了泡。水面逐渐沸腾了起来,吞噬了米昂米诺所乘坐的那艘船,将大笑不止的众人卷进了深色的湖底。   坦多夫也在随着众人一起唱歌,还喝了些酒。临末了,他不禁感叹道:“瞧船上这些不知死活的笨蛋,克利金人和他们多像!”   这句话竟还得到了在场许多人的大声应和——他们可能都喝醉了。   最后,伊芙在坦多夫的授意下,将那把琴扔进了火里,看着这把旧弦琴变成一堆沉默的灰烬,她的心里还有一丝不舍。   “埃尔坦辛说过,要是他死了,一定要把这破琴烧了还给他,但那支口琴可以留给我们。”坦多夫的语气有些伤感,“可谁会要这泡了老男人口水的玩意儿?”他将口袋中的一个小物件顺手扔进了火中,溅起了大片的火星,“都拿走吧!”他潇洒地挥着手,深色的瞳仁随着火光跳动。   这位自称“严肃对待生活”的无神论者,最后还是有些情绪失控了。   天逐渐黑了下来,火熄灭了,留下了灰白色的一团。有人拿着鹤嘴锄,将那些无法烧净的大块骨头敲碎、碾成片状,再装进深色的瓮中,写上名字。克利金人相信,战死者的灵魂将会随着烟尘冉冉上升,变成灰色的乌云,而等到他们的骨函安葬之时,第一场雨将会带着亡者的灵魂,回归墓穴之中。届时,他们将会带着生者赠予的礼物,告别纷乱尘世,前往充满鸟语花香的冥界之土。   第二日上午,伊芙便跟随督战队与一众学员们离开此地,目的地是来时的传送点。他们与拉宁格夫的小队分道扬镳——骑士们将会前往席泽昆城,把押送的犯人交给当地法庭,然后由法庭来给他们定罪,并决定他们的去留。   分别时,两边的人群都在朝对面挥手,喊着那些刚认识不久的人的名字。   “再见啦,小白兔!”马可骑在马上,朝伊芙挥舞起了手臂。他紧锁着眉头,看起来颇为舍不得,这让伊芙心里也不大好受。可惜马可不是俊男美女,伊芙碍于面子,只是笑着朝他挥着手,没有说任何话。   分别的一刻并不拖泥带水。伊芙一行人背着行囊,步行着离开了此地。岔路口处的雪地上,最后只留下两排深深浅浅的足印。他们因此次剿匪任务相遇,而彼此分别之后,不知下一次相见会是何时、会在何处、以及都会有谁。   通过传送阵后,伊芙一行人终于回到了舒伦堡北部的冰湖之上,洁净的湖面在阳光下显得耀眼而美丽。只是身边此起彼伏的呕吐声,实在是有些煞风景——由于俄略金和庞瑟夫都不在队伍中,督战队的小年轻们在调试传送阵时就有些缺乏经验,似乎有些用力过猛。   舒伦堡还是老样子——这是自然,毕竟他们也只是离开了两三天而已。   少了一众骑士的欢闹,舒伦堡冷清了许多,而实际上,这才是舒伦堡原本的样子。   伊芙一进大厅,便看到爱恩默从一间屋子里走出来,正在系衬衫领口的扣子。伊芙几乎是本能地钻到了墙壁附近的桌子底下,十分抵触和他碰面——只是这种行为实在是太没礼貌了,不知南芬看了会作何感想。   爱恩默朝桌子这边看了一眼,一声不吭地出了门。   伊芙松了口气,从桌子底下爬了出来。她揉了揉有些酸痛的大腿,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爱恩默刚才是从女仆人露美茜的房间里出来的,而伊芙的房间就在隔壁。阿万娜此时正坐在窗边的椅子上,低着脑袋,原本麦色的脸颊上现出了一抹绯红。   伊芙脱下身上脏兮兮的外套,挂在了门口的衣帽架上。   “刚才隔壁是不是很吵?”伊芙随口问她。   少女仿佛如梦初醒,她猛地抬起脑袋,脸上浮现出了惊喜的笑容。   “他们刚才好像是在……”阿万娜手忙脚乱地比划着,她不知要怎样用克利金语解释刚才发生在隔壁的事。   “我知道,不用管他们,咱们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伊芙仰头躺在床上,一说起这件事,她便觉得浑身舒畅。   在上午赶路的时候,学员们聚在一起商量了返程的计划,伊芙也参与进了话题。她打算与其中几人搭了伴,以便能够尽快返回波云庄园——一想起自己那所剩无几的假期,她就非常恼火。   赫顿将军穿着一身灰色的棉长衫,靠着廊柱坐在房屋东侧的木质台阶上,用粗糙的手掌摩挲着手中点燃的骨质烟斗,一只脏兮兮的长毛老狗匍匐在他的脚边。正午的斜阳照在他的身上,而他的脸则浸在屋檐下的灰蓝色影子中。   伊芙路过院子,她看到了这位老人,脚步一滞。赫顿朝她招了招手,少女便小跑着来到了他的身前。阳光落在她白皙的脸蛋上,明媚而透彻。   事实上,伊芙也很想见赫顿一面,不仅仅是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她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还是想将那枚戒指还回去。   “怎么了,不喜欢?”赫顿看着那枚躺在她手心上的戒指,皱着眉疑惑地问。   “我只是觉得这东西太珍贵了……”   “正因为珍贵,才有送的价值。”   “但……我怕我会让您失望。”   “怎么说?”   赫顿的眼中透漏着关切,他的语气很温和,这让伊芙心中有些愧疚。   “我可能不太适合当骑士。”伊芙还是将心底的话说出了口,“您赠予我这枚戒指,是对我寄予厚望,但我……”   赫顿突然笑了起来,他摆着手没让伊芙继续说下去。老人好像并未生气,他反而显得有些开心。   “那就去做你喜欢的事。”赫顿说话慢条斯理,没有一丝责怪的意思,“以前我就一直被洛德埋怨,现在我可不想再被他的女儿埋怨下去。你知道洛德年轻时怎么对我说的吗?他说,做皮鞋比领兵打仗有意思多了——呵!”   赫顿晃着脑袋笑了起来,伊芙也陪着他笑。伏在地上的老狗慢吞吞地抬起脑袋,望了两人一眼,又枕着自己的耳朵,趴回到了地面。   “我就是从这条路走过来的——也确实没什么意思。”赫顿安慰着眼前的小辈,“我们老一辈吃苦耐劳,也就是想让后辈安安稳稳地过日子,放弃了也没什么可惜的。哪家父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在战场上摸爬滚打?所以你千万别有负担,这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见面礼——你瞧我一个老头子,也没什么能送给你的,就只有这东西拿得出手。”   但无论赫顿怎么劝,伊芙最后还是将戒指还给了他。   怀揣这样一件东西,她心里总觉得不踏实,就像欠了一笔巨债。   看着少女离去的背影,赫顿的心情有些复杂。他靠着身后的墙壁,望着远处的朦胧雪峰,又陷入了老年人那独有的半梦半醒状态。   一星期后,骑士团顺利到达席泽昆城。   房门被打开。伦诺莎抬起脑袋,看着这位军官装束的男人坐在自己面前的椅子上。此时,她手上戴着一副镣铐,贴着墙壁坐在这间狭窄的禁闭室中。   “您好?”伦诺莎见对方一直盯着自己,也不说话,于是主动和对方打了声招呼。   “你祖父名叫斯米尔罗?”男人的声音在狭小的房间里回荡着。   “大概不是。我从没说过这个名字。”少女摇了摇头,表现得有些茫然。   “嗯,他没向你提过他的真名。”   “我完全不知道。”伦诺莎摇了摇头。   霍黎恩摘下帽子,放在了身旁的小桌上。此人一生戎马,行为举止不怒自威,伦诺莎有些经受不住他的锐利目光,便低下了脑袋,不安地揉搓着双手。镣铐上的铁链碰撞着,发出细碎的轻响。   “我是霍黎恩·吕格蒙克,骑士团的一位副团长。”他说道,“你现在有两条路可选——一,在深邃湾的特殊监狱里服刑;二,改邪归正,以后跟着我走。”   “我愿意跟着您。”伦诺莎当即回答。   霍黎恩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既不说好,也没说不好。   “如果有选择,我也不想待在那种地方。”伦诺莎举起两只戴了镣铐的手臂,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我父亲和祖父都是恶人,他们死有余辜,我愿意痛改前非……”   “你知道他们两人死了?”霍黎恩挑了挑眉。   “还在路上的时候,很多人都在谈这件事,我听到了。”伦诺莎将双手放回腿上,眼睛有些发红。   “我刚才还在想,要怎么对你说这件事。”霍黎恩叹息了一声,“孩子,你不恨我们?”   伦诺莎垂下了眼睛,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低低地说了一句:“不恨。”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颤抖。   “你叫什么名字?”霍黎恩问。   “伦诺莎。”少女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另一个名字,是后来别人给起的,叫——穆兰涅。”   “穆兰涅。”霍黎恩点了点头,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冬季之风,人如其名。伦诺莎这个名字不要再用了,你以后就叫穆兰涅。”   “我真的可以跟着您离开这里?”   “当然,不过也有代价。无论你是因为什么原因犯的错,罪行都不可能一笔勾销。”   “我愿意赎罪。”穆兰涅连忙说。   “骑士团中,有四个人因你而死。”霍黎恩说完这句话后,沉默了很久。穆兰涅低着脑袋,一言不发,一滴泪水打在了她的手背上。   “开春之后,你要跟着骑士团的人一起去往四名死者的故乡,将骨灰亲自交给他们的亲人。你的身份可以被隐瞒,但必须要牢记,这些人的痛苦是因你而起。”   “我一定会配合他们,办好这件事。”穆兰涅抹着泪说。   “除此外,你的能力也需要得到管控。”   霍黎恩敲了敲桌子,房门被从外面打开,狭小的屋子里又进来了三个人。其中两人穿着骑士常服,另一位穿着便装,胸前挂着炼金协会的“双月和帆船”徽记,他手上还拿着一个小箱子。   霍黎恩戴好了帽子,侧过身给这些人让出了一条路,自己则去到了门外。   “以后,我会监督你的言行举止,什么时候能拿掉这些东西,就看你自己的表现了。”霍黎恩说完这段话后,便大步离开了。   两位骑士解开了穆兰涅手腕上的镣铐,并十分粗暴地拽着她的白发,使得她偏过脑袋,露出一侧的耳朵。   一个冰凉的东西抵在了她的耳朵上,还没等她反应过来那是什么,耳廓上便传来了十分强烈的刺痛感。穆兰涅疼得反弓起了身子,一挺身跌坐在了地上。她的双手被身后的骑士牢牢擒住,怎么也挣脱不得。随即,第二根和第三根银钉再次钉在了她耳廓处的软骨上,少女的额头上出了一层的冷汗,却咬着牙不敢出声叫嚷。她大口地吸着气,连痛哭的声音都变得时断时续。穿便装的男人在她的两耳耳廓上共钉了八根银钉,随后又翻开她的上眼睑,在她眼皮的外眼角处又各钉了一颗。   “这东西会留疤吗?会留疤吗?”穆兰涅有气无力地望着眼前的男人,此时她浑身都在打颤。她的眼睛里沾满了泪水与血液,几乎看不清任何东西。   没有人回答她的问题,便装男施了个法,让她的伤口不再流血。   她雪白色的头发上沾满了血污。脑袋昏昏沉沉的,那种由元素敏感所带来的明晰感知,再也找不回来了。   眼角酸涩红肿,脸上疼痛难忍。她闭着眼睛,眼角处渗出淡红色的泪。   穆兰涅声音颤抖着,不断重复着“艾尔本”的名字——她不知道自己的猫被送去了哪里。   禁闭室的门被重新锁好,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108]米丽安、家天堂(其一)   伊芙回到波云庄园时,时间已经到了一月下旬。一路从北方归来,天气渐暖,令人有种春天将至的错觉。   沸蒙城的郊外,大片田野上覆着斑驳的雪,瓜恩奈看到眼前这熟悉的景色,也是脚步轻快。伊芙骑着马载着阿万娜,与沿路遇见的住民打着招呼,一路未停地回到了庄园。   进到别墅大院之后,两人都下了马,瓜恩奈被闻风赶来的仆人牵去了马厩。伊芙一边带路,一边对阿万娜介绍这里的情况,又和她说了家里都有谁。   正门的门廊下,一名少女弯着腰站在那里。伊芙看到了她,朝这人挥了挥手,却见对方后退了两步,慌慌张张地跑进了正厅的大门。   “刚才的那位是?”阿万娜问她。   “我不知道,这人好像没见过。”伊芙皱着眉思索了一会儿,还是想不出这人是谁。   为了解开疑惑,伊芙加快了脚步,阿万娜紧紧地跟在她身后。伊芙两步跨上了台阶,推门走进了房子。   她现在很想念南芬和敏希。   一楼的正厅很暖和,伊芙一进门,便被人抱了个满怀。   “喂,她身上好凉啊!”敏希抱着她的腰,扭头对自己的母亲说。   南芬站在两人身后,捂着嘴轻笑。   “米丽安说,她在外面看到有人进来,我就在想,会不会是咱们这位女将军回来了呢?”南芬穿着一套淡灰色的立绒长外套,蓬松的金色卷发搭在头上。她今天看起来气色很好。   伊芙怔怔地看着南芬,激动得有些说不出话。南芬见她这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便笑着迎了上去,将自己这两个女儿一起拥入怀里。   伊芙本想说自己身上太脏,但终究还是没说出口——那样就太破坏气氛了。   “没受伤吧?”南芬在她耳边轻声问。   “没有,一点伤都没有。”伊芙回答。   母女三人都沉浸在此时短暂而持久的温馨之中,直到南芬抬头看见了阿万娜。   阿万娜穿着一身深棕色的骑马装,这是伊芙在路上为她添置的。骑马装是这个年代女性为数不多的非裙装正式着装,阿万娜穿起来很合适——而且别人也不会再对她的性别产生疑问了。   “你还带了朋友回来?”南芬朝阿万娜笑了笑,“刚才真是不好意思……欢迎来我们这里玩。”   阿万娜似乎是被南芬的气质震慑住了,她连忙朝她摆手,表情有些惶恐,“不,不是朋友,我只是被她买下来的……”   一时间,南芬的笑容僵在了脸上。她和敏希都回过头,面色古怪地看着伊芙。   伊芙有些生气,她瞪了阿万娜一眼,少女惭愧地低下了头。   在回来的路上,伊芙原本已经和她说好,让她冒充自己的同学,在庄园里住一段时日——只要等到开学,伊芙带她去见百里琳后,便可以暗度陈仓,将这件事就此揭过。在她看来,人口买卖在克利金本就不合法,虽然当时也并未留下任何交易凭证;而从另一方面说,她本人并不想把阿万娜当成一件商品,应当给予对方最起码的尊重。所以伊芙认为,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她叫阿万娜。”伊芙硬着头皮向两人介绍,“那天,我路过她住的部落,她哥哥看我穿着骑士装,就一直求着我要把她托付给我,后来就……”   “好了,咱们待会再说这个。”南芬只听她说了一半,便笑着将伊芙和阿万娜一起推向了窗边的沙发。随后,南芬靠窗坐着,敏希搂着伊芙的胳膊坐在南芬的对面,阿万娜则坐在这对姐妹的左手边。   “米丽安,你也过来坐!”南芬朝着楼梯的方向喊道。她的声音刚落,楼上就响起了脚步声。一名身材瘦削的少女从去往二楼的楼梯平台处走了下来。她穿着一件昏黄色的圆领裙,头上挽着发髻,露出一片如天鹅般的修长颈项,此人正是伊芙刚才在院子里碰见的少女。   米丽安来到了她们身前,双手兜着身后的裙子,默默地坐在了四方沙发的最后一处空缺。她的双手有些皴皱,此时在身前紧紧地攥着,那局促不安的模样比对面的阿万娜更甚。   南芬有些尴尬地轻咳了一声,对伊芙说道,“这位是鲁格的未婚妻,米丽安·多拿奎尔。”   伊芙和米丽安打了声招呼,对方朝她点着头,脸上居然现出了一抹红晕。   “米丽安很害羞,不过我倒是挺喜欢她这种性格。”南芬朝米丽安的方向靠了靠,将她那修长却又有些粗糙的手搭在了自己的手心中。   “鲁格他……”一时间,伊芙都不知该从何问起。鲁格与米丽安这两人的性格——真的能凑成一对?   “说来话长,这件事我们以后再谈。”南芬显然不想当着米丽安本人的面提这件事,相比之下,她更想知道伊芙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都干了些什么。   “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这个问题是南芬现在最想知道的。   “没有。”伊芙与南芬四目相视,用平静的语气回答。   伊芙眼看她的表情由喜转忧,知道自己到底是瞒不过她。   “你真不打算和我说吗?”南芬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愁怨,身旁的敏希在这时也晃了晃她的胳膊。   伊芙不明白,南芬为何如此肯定自己是在撒谎,但南芬看人一向很准——而且,如果说有谁最了解她,那必然也是南芬。伊芙觉得自己为人处事还算稳重,可当她看到南芬的眼睛时,却还是惭愧地低下了头——南芬的目光中带着责备和警告的意味,显然是有些生气了,像是在怪她不懂事。   “危险肯定有,但都是可控的。”伊芙安抚着她,“当时俄略金和罗兹都在,毕竟我的身份也有些特殊,所以身边一直都有人保护。”   随后,她向众人说起了自己追击桑克斯的事,算是回应南芬的疑问,但关于伦诺莎的事却只字未提。   南芬听过之后,态度终于缓和了一些,但却不很满意。她又故意板着脸问:“还有呢?你去了这么久,却只说了这一件事。”   伊芙只好从头说起,包括遇到被抢劫的黛妮熙、被托付的阿万娜,以及在舒伦堡看到的那些人,剿匪后的善后场景等等,但南芬还想让她继续说下去,于是她绞尽脑汁,又回想起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有一次瓜恩奈踩进了雪坑,把自己直接掀飞了出去;又或者——回程时遇到了两头尾随的郊狼,跟了她与阿万娜两人差不多一里路。   伊芙一口气说了很久。她们从晌午坐到了傍晚,桌子上的点心与茶水都已续过好几轮。期间,伊芙还提到了马可这个人,敏希对此很感兴趣,但南芬却显得不太高兴,末了,她淡淡地说:“我知道你从来都不在意别人的目光,这是一种很难得的品质,但……唉——”她摇了摇头。   伊芙知道她没说下去的另一半话要说什么。   南芬是一个讲体面的人,因此,她既不希望伊芙过多接触某些非善类者,同时又无法以自己的立场说出个中原因。   晚餐时,鲁格也被南芬从卧室叫了出来,此人今天难得不在书桌上吃饭。饭桌上,他和米丽安坐在一起,两人虽不怎么说话,却有少量行为上的互动。伊芙对米丽安越来越好奇了,不知道自己不在的这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   伊芙本想吃过饭后就回床休息,结果却被南芬拦了下来,坚持说晚上要帮她洗澡。伊芙隐约记得,上一次发生这种事可能还是在四年前。   自剿匪任务完成以来,时间已过去了两周。伊芙虽未受过大伤,但在追逐以及被追逐的过程中有所磕碰也是在所难免。当时她并未感觉到疼,但事后却发现身上多了数处淤肿与挫伤。好在时间间隔比较长,这些痕迹比起刚受伤时要顺眼得多,但想要以此逃过南芬的眼睛,显然也不可能。   浴室里,南芬帮她脱下了身上的衣物,一眼便看到了她背上的那片略微泛黄的皮肤——当淤青刚消褪时就会产生这样的痕迹。南芬没有说什么,只是给她擦拭身子,神情专注而认真。   伊芙总是忍不住回过头,去观察她的神情,看她有没有生气。   “行了,老实点吧。”南芬终于被她的模样给逗笑了,可笑过之后却又叹了口气,她说道:“以前茂奇还在救援队的时候,每次他回来,我都会像这样给他擦身子……对了,你以后要记住,身上有伤时可千万别下水。”她又仿佛自言自语道:“干女儿像自己的丈夫,就知道逞能,这可如何是好啊。”   “南芬,我其实……”伊芙转过身,对她说道,“我一点都不想当骑士。我这回才知道,他们是想让我竞争奔龙堡堡主的位子,但我觉得这可能不是什么好事。我现在只想安稳地过日子——有一份工作,或者学点手艺,就像沸蒙城里的普通人一样生活。”   “嗯。”南芬只是点了点头。她的反应不大,伊芙原以为她听完后会高兴。   “我说得是真的。”伊芙向她强调,“不是为了哄你开心。”   “我知道。”南芬扯着袖子,擦了擦从眼角流出来的泪。伊芙愣愣地看着她,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哭——她此时并不是因为高兴或感动才哭。   南芬没有向她解释,而伊芙也不敢再说下去了。   南芬帮她解开头绳,一缕雪发从她的鬓角处显露出来。雪发此时呈现出暗淡的灰蓝色,状态也不像刚开始时的那么轻盈,它所蕴含的能量正在随着时间消散。   “俄略金说我有魔女的潜质。”伊芙看她注意到这绺头发,便主动解释道,“他想让我去清水堡学点东西,我没当场答应,所以他就让我回来问问你的主意。”   “去吧,不用担心。”南芬用梳子将她的头发理顺,“你母亲伊葛兰就是一位魔女,我早该想到这一点的。要是知道会这样,我当时就不该同意让茂奇送你进骑士院,清水堡的环境多好啊……可惜我没能继承波莱莫尼家族的天赋,那时是想进也进不去。”   南芬这里指的是她的祖母温兹娜——也就是耶文利长公主——那位也是个赫赫有名的魔女。   清洗长发的流程要复杂一些。南芬给她按摩着头皮,又说起了米丽安的事。   “刚才敏希还和我说——”南芬一想起这个,就笑了起来,“说咱们两个上辈子肯定是亲母女——你拐了个人回来,我也拐了个人回来。”   伊芙听她解释后才知道,米丽安是南芬带回家的。   米丽安今年十七,和敏希差不多大,而鲁格现在已经快二十四了。   南芬说,米丽安是一个命苦的姑娘。她是在羽桐出生并长大的,但祖籍是在基岚,这也就能解释她那修长的身段是继承自何处——她有一半的摩德萨血统。   米丽安童年时家中富裕——按照南芬的话来说,就是很有教养——可惜后来父母出了事故,不幸双双殒命,她那是才十多岁的年纪。父母一死,祖辈又远在他乡,当地法院便将多拿奎尔夫妇的财产都判给了年幼的米丽安,并指定了一位监护人代为保管,直至她成年。   米丽安的遭遇,让当时一大部分人都深感痛心,但同情过后,人们对此事却又缺乏持续性的关注。   来自父母的遗产对米丽安的境况并未产生过多少帮助。有这样一句话说——只要数额够大,人们一向认为不能出让的东西,最后都变成了买卖和交换的对象。由此看来,良心也是一样。坏亲戚想要对付一个十多岁的女孩,其实用不着费多大力气。他们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挪用属于米丽安的财产进行投资,而后又对外声称投资失利,将这笔巨款的绝大部分侵吞侵占,逐次兑现并转入名下——因此,当米丽安放学后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看到横亘在眼前的那扇上了锁的铁门时,其心中的茫然可想而知。   米丽安的监护人搬走了,从此不知去向,街坊邻居们当时还诧异为什么米丽安没和他们一起走——怪只怪这对监护人夫妇演得太好了,连米丽安都对他们敞开了心扉。自此之后,米丽安又换过数个监护人,但每一户家庭至多也只待半年——这也在所难免,自从那件事之后,她的性格变得谨慎而怕生,当监护人的好心得不到任何回应时,他们便不再想留她继续在家过夜了。 [109]米丽安、家天堂(其二)   南芬是在沸蒙的一家马具商里遇到米丽安的,当时马夫与伙计在给马车更换断掉的车轴,女主人闲来无事便和老板聊起了天。老板起初说自己生意不好,又说起最近临街的鞋行超额招收学徒,结果被治安所罚了款的事;一提起治安所,他又向南芬发起了牢骚,说治安所指派了一位姑娘来他这里做帮工,虽没添乱,却也干不了什么活,而且这姑娘又是强制指派过来的,没法把她赶走。   南芬也听出他的意思了——他是想求她帮忙。于是,南芬就让他把这姑娘叫出来瞧瞧。当时她只看了一眼,就相中了这姑娘。南芬当时便决定带走她,而临走时又给了老板一些钱——其做法确实与伊芙遇到阿万娜时如出一辙。   老板很是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做了件好事——把这闷声不吭的姑娘送到了南芬手下当仆人,总比在他这里好。他却不知,其实南芬另有打算。   她当时突然就想到了鲁格。南芬对伊芙说,这是冥冥之中有神灵在指引她做事。   “不应该找个门当户对的吗?”伊芙对此很是不解。   “我以前也不是没考虑过,但鲁格是什么德行你也清楚。谁家的大小姐要是嫁给了他,那就是活受罪。夫妻之间总得相互体谅着来,一个不闻不问,一个心高气傲,那要怎么过日子。”南芬舀起一盆水,冲洗掉她头上的泡沫,又说道,“我都想好了,与其指望鲁格,还不如以后在他的孩子身上下工夫。哦,我让人验过了,是个好姑娘。敏希还怪我多此一举,但多留意一下总是好的。”   伊芙干笑了两声,“鲁格同意了吗?”   “他没什么意见,能有人贴身照顾他,他自己也好受一些。等两人相处得久了,说不定哪天就开窍了呢?”说到这里,南芬突然笑了起来,“我准备下星期就给他们举办订婚宴,到时候你也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看看能不能……哦,迪更呢?怎么不见他来找你?”她这才想起,伊芙似乎还有一个小男友。   “他和我又没什么关系,不来找我也很正常。”伊芙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也嘀咕,按理说两人就算只是朋友关系,也不至于这么久都不来探望一面。但她不想和南芬谈论迪更,便换了个话题问她:“你准备在庄园里宴请?”   “当然了,现在鲁格和米丽安都在这里。”南芬回答,“米丽安状况有些特殊,她在这里没有娘家人,所以我打算让沸蒙的治安负责人来客串一下她父亲的身份。”   “嗯,这样挺好的。”伊芙连忙点头称是。   米丽安来到庄园之后,依旧不愿和别人交谈,只除了南芬——她只在与庄园的女主人独处时,才会暂时放下戒备,向对方倾诉自己的想法。   伊芙觉得,南芬无疑有着独特的个人魅力。无论是谁,在她的感化下,最后一定都会缴械投降。   “我其实还有件事要问你。”南芬说这句话时,语气显得有些突然。   虽然她的态度还算温和,但伊芙却觉后背一阵凉飕飕的——她有种预感,南芬接下来要问的绝不是什么好事。   “什么事?”她故作镇定。   “哦,我前些日子给你清理过衣柜……”   听到这句话后,伊芙愣住了。她隐约记得里面似乎放着什么不太好的东西,可她却一时半会儿想不起来。   衣柜里都有什么?伊芙回忆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了——最底层还藏着敏希送给自己的几套内衣。她一时间惊得张大了嘴,好似天塌下来了一样。   “你知道我想说什么。”南芬瞧见她的反应,嘴角处竟还多了一丝意味不明的弧度,“是你买的,还是敏希买的?”   “我……我买的,都是我的尺码。”伊芙低着头回答。说这话时,她感觉自己的舌头都在打结,脸颊也有些发烫。   “真是这样吗?”南芬眯着眼睛,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看。   伊芙用力点了点头。   “就算是她买的,你也会给她担下来。”南芬又问,“说实话,是不是敏希买来送给你的?”   “没这回事,是我一时好奇,所以……”   看着伊芙此时的窘态,南芬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浓。   “行了,我也不打算追究,这是第一次。”南芬一边帮她拧干头发,一边说道,“东西还在你的衣柜里,我没动过,明天你把那些都收拾出来,我帮你扔了,这可不是一个淑女该接触的东西。”   伊芙松了口气,她也在愁内衣该如何处理。她以前就想过要偷偷扔掉,却又怕会被敏希发现。   沐浴过后,时间已经不早了。等伊芙回到卧室后,敏希早已换好衣服躺在了床上。此时她手里还捧着一本书,摊在脸上装模作样地看着。   “敏希。”伊芙关好门,对她小声说道:“南芬让我把那些……内衣——这能算是内衣吗……”伊芙叹了口气,肩膀也垮了下来,“她让我把那些东西收拾出来扔了。”   敏希放低了手中的书本,只露出一双眼睛,“她……刚才没骂你吧?”她表情讪讪地问。   “没有。”伊芙摇了摇头。   “那就好。”听到她的回答,敏希也放松了下来,她将书扔在了一旁,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对坐在床边的伊芙又是撒娇又是吐苦水:“前几天就为了这事,她可把我好一顿骂呢,她还说,要扣我的零花钱……”   “南芬骂你了?为什么?”   “事情败露了呗。”   经过仔细询问后,伊芙才知道,敏希在当天就被南芬逼问出了实情,所以才得了这一顿臭骂。直到此时她才反应过来,南芬刚才在浴室说的那些话,其实是在寻她开心。   这母女俩果然都一个德行。她不禁恨恨地想。   “既然都要扔了,如果一次都没穿过,那不就浪费了吗?”敏希下了床,打开了卧室的柜门,轻车熟路地将那些“不太淑女”的东西都翻找了出来。   “算了吧。我今天累了,你今天回自己房间睡。”伊芙裹着浴巾,就这样裹着被子躺在了床上。被窝里暖烘烘的,舒服极了。   “不行,你快起来选一件。”敏希将身体压在她的身上,摇晃着她的肩膀,故意扯下她头上的干发巾,把她刚洗过的头发弄乱,在她耳边又是叫嚷又是撒娇。   伊芙不堪其扰,只好从床上爬起。   楼下客房里,阿万娜躺在柔软的大床上,总也睡不着觉。黑暗而温暖的房间,大得让人有些不习惯。楼上时不时传来阵阵的脚步声,与姐妹两人的笑嚷声,看来她们也没睡。   阿万娜睁着眼睛,回想起晚餐时吃到的甜点,直至此时也仍是惊奇不已。要是南芬最后没有强迫自己刷牙就好了——她一定不会忘记那浓郁而甜腻的滋味,蛋糕……蛋糕的味道比糖块还要好。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走廊穿过,楼上又传来女主人的训斥声,重重的关门声,而后万籁俱静。   夜,恢复了它应有的平静。阿万娜从未想过,在部落之外的某处,居然有人能够玩闹到深夜还不停歇。她闭上眼睛,静待明天的来临。她心中有不安,也有期待。   由于家里又多了两个新成员,敏希那“人来疯”的老毛病便又犯了,而伊芙也只能陪着她胡来。   “我都快烦死了。”南芬看着自己那两个一人抱了一只猫、在走廊里打闹的女儿,对坐在身边的米丽安说,“她俩都多大了,怎么还把自己当成孩子呢。”   米丽安笑了笑,并没有发表意见。   南芬现在不用再操心鲁格了,于是便开始愁自己这两个女儿,“一眨眼工夫,现在都到了嫁人的年纪了。”她感叹道,“我其实还不太担心敏希,她就算一辈子不嫁人,在家里当个老姑娘也没什么。我就是担心伊芙,她啊……”南芬的眼神暗淡了一瞬,语气也低沉了下去,“她要是个男孩就好了,女人啊——再怎么强,也一样是受摆布的命。”   米丽安点了点头,她联想到了自己,对此深有感触。   阿万娜此时穿着一件藏色长裙,站在姐妹两人身边。这件裙子是敏希以前穿小的裙子。敏希挑了这个颜色是因为她觉得,阿万娜的肤色要搭配深色衣料才更好看。   阿万娜不太适应这件裙子裙摆的长度,走路时像是怕踩到了裙摆,步子总迈不开。她这两天一直跟在伊芙与敏希身后,几乎是把整座别墅都逛了个遍。   此时,伊芙身上沾满了猫毛,却仍是乐此不疲地和敏希争抢她怀里的一只白猫。那只猫刚被她们洗过澡,身上香喷喷的,蓬松得像一朵云。   这只猫早已习惯了这两人的折腾,它被敏希拦腰抱着,竟没有挣扎过一次,就这样老老实实地挂在她的胳膊上。   敏希跑到了阿万娜面前,将这只猫放在了女孩的怀里。阿万娜慌里慌张地接过了这只猫,眼中带着惊奇的神色。她从未见过家猫,也从未想过一只动物竟能如此干净漂亮。   家里养的几只猫都是敏希从沸蒙城的宠物店里带回来的,但由于她只收不养,喂猫的工作便交给了南芬。其实南芬更喜欢狗,她曾养过一只灰色的雪橇犬,是家里唯一允许进屋的狗。这只狗是在伊芙来克利金之后的第二年老死的,被茂奇亲手埋在了后院的一棵大树下,与南芬那两个早夭的孩子葬在了一起。敏希当时还为此大哭了一场——雪橇犬和她几乎是一起长大的。那几天晚上,她总会梦见这只灰狗,梦见它从正门蹒跚着奔跑进了屋子。她自己一个人不敢睡,便偷偷跑到了伊芙那里,也正是从那时起,敏希对她产生了依赖,认同了她的姐姐身份。   相比之下,敏希和鲁格的关系却很疏离。   如果不是因为第一胎小产,鲁格本来还应该有个叫捷沙的哥哥。也正因如此,夫妻二人对鲁格的降生显得尤为珍视,由此便多了一些不该有的宽容与宠溺。好在鲁格最终并未辜负他们。   达克仁夫妇的第三胎同样是男孩,名叫奎奥特,是个早产儿,生下来时体重只有一公斤,哆哆嗦嗦的,张着嘴却总也哭不出来,不出意料,他最后因器官衰竭,只在这世上逗留了三天。   至此之后,茂奇担心她的身体,便不想让她再生孩子。但南芬在这一方面却又显得十分倔强,也正是因为她的坚持,敏希诞生了。敏希从出生时便被南芬寄予厚望——南芬认为,自己没有变成理想中的自己,是因为童年时父母对她疏于管教——所以,敏希也就成了她延续梦想的牺牲品。南芬想把她打造成一个她心目中的完美女性,但敏希显然不是那块料,有压迫就有反抗,她的聪明才智最后用在偷懒上面了。   鲁格对母亲这种“偏爱”的行为有些不满,同时,他也不喜欢自己这个傻乎乎的妹妹。敏希与他相差七岁,小时候没少受自己亲哥哥的欺负。鲁格的行为有时会很恶劣——伊芙听南芬说,鲁格曾不止一次地剪过敏希的头发和裙子,又或者把刺毛虫扔进她的衣领里、以及骗她吃下塞满肉桂粉的泡芙球……南芬为此教训过他好几次,却也没起什么作用,直到后来茂奇知道了这件事,一时生气扇了他一巴掌,这才算完。巴掌虽打得不重,却让父子二人从此结下了梁子,这起突发事件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今日的鲁格。   敏希说她对这些事都没印象,但若真如她所说,那她一直以来对鲁格的疏离态度又如何解释?或许这些事早已成了她深藏心底的阴霾,她连提都不想再提。 [110]米丽安、家天堂(其三)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中,庄园里陆陆续续来了不少人。由于南芬派发请帖的时间比较匆忙,所以客人基本上只限于沸蒙与信莱格省范围。   订婚仪式很重要,却又没那么重要,南芬必须在伊芙与敏希开学前忙完这些事。家里的事都是南芬做主,她给茂奇写了封信,几乎是与第一批邀请函寄出的时间差不太多,显然这封信并不是用于征求意见的。   她在信里以“告知”的形式对茂奇说——你儿子快要结婚了。   庄园的主建筑——那座大别墅——被各种各样的花边装饰了起来,从里到外焕然一新。在后院的大片空地上,工人们搭起了临时的雨棚,用来安置远道客人的车辆与马匹。   一楼大厅与二楼回廊都被清理一空,鲜花与彩旗随处可见,仿佛是要在室内营造出一片春暖花开的景象。从庄园各处调遣过来的用人与工人们忙前忙后,却又干劲十足。大客厅与二楼的开放空间将作为几天后订婚宴的主要活动区域。   这段时间,南芬忙于接应客人,于是米丽安就被她推给了伊芙照看。米丽安很少说话,而当她同伊芙说话时,总会不自觉地凑近她,嗓音细声细气,像是在说悄悄话——她的声音只有和她谈话的对象才能听见。后来,伊芙也逐渐习惯了她这古怪的说话方式,每当她说话时,伊芙便习惯性地朝她靠近一些,长此以往,米丽安也更愿意和她说话了。   在宴会举办前的这几天——伊芙、敏希、米丽安与阿万娜——这四名年纪相仿的少女,几乎每天都要在顶楼的小房间里凑一桌牌局,从早打到晚,只有吃饭与喝茶的时候才会下楼。   米丽安与阿万娜都不会打牌,但学得很快。玩牌的头一天,米丽安和伊芙一组,阿万娜则跟着敏希,后几天熟悉了规则之后,便交换着来。几个人都沉溺在打牌的乐趣中,时间久了,也就互生了近似于战友间的情谊。   沸蒙城的富家小姐们几乎将一生的时间都耗费在这一类游戏上——打牌、下棋、欣赏歌剧、看言情小说、玩羽球类游戏……许多姑娘在婚后依旧如此,而她们的姑娘将来也会走上同样的老路——能够快快乐乐地过完这一生,的确是一种莫大的幸运,令人艳羡。   若是以前,伊芙绝不会像现在这样没日没夜地“浪费时间”,这种行为会让她感到焦躁不安。可当她来到克利金之后,发现自己在除了学音乐、练剑术之外,竟仍能余出大把的空闲,便也不再逼迫自己了。可这样悠闲的生活也总会有无聊的一天,所以她后来去了骑士院——而如今,她却又开始怀念起以前那些悠哉的时光了,人总是这样反复。   又过了几天,一位从城里来的理发师乘坐庄园的马车进了别墅,他是被南芬请来给米丽安做头发的。这位先生颌下蓄着打了蜡的灰胡子,伊芙不清楚他的姓名,大部分人都只会简单地称呼他为“发匠”。她还记得有一次,发匠在给敏希修剪前额的头发,敏希看到他歪着脖子,眼睛因为专注而瞪圆的样子,突然哈哈大笑了起来。发匠问敏希为什么笑,她便说,发匠的样子让她想到了林鸱这种动物。   信莱格一带从未出现过这种鸟类,发匠以为她是在说猫头鹰,猫头鹰还是很漂亮的,于是他也跟着敏希一起“哈哈哈”地笑了起来——那样子就更像林鸱了。   发匠捧着米丽安的脑袋看了半天,才决定下刀。他做头发时的模样从来都是一丝不苟,而他的技艺也从未让沸蒙的有钱小姐们失望过。米丽安那原本干枯的发丝被打成了长卷、定型,随后,银闪闪的剃刀在空中飞舞,发匠就像变戏法一般——他手指间的发丝越削越多——最后,单薄的栗发变得蓬松而富有层次,米丽安那原本显得不太安定的眼神也在这发型的衬托下,变成了少女临出嫁时可能会有的、那种忧郁的气质。   南芬让她试穿了新做的白礼裙,搭配着发网与绶带,灰头土脸的姑娘摇身一变,成了白天鹅。她的身段本就修长,颈部曲线更是优美,她站在镜子前,眼睛闪闪发亮,一时间都把达克仁家的两位姑娘比了下去。   “喂,发匠,轮到我姐姐啦。”敏希迫不及待地将伊芙推到了椅子上。   “我?用吗?”伊芙指着自己,回过头去看南芬,可此时南芬正在安慰米丽安——这位姑娘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哭——南芬根本没空注意伊芙这边。   “当然需要……每次遇见您,我都感觉——入了这一行真是太好了。”发匠将围布披在了她的肩上,“您真应该多尝试着改变一下自己,我看着您的脸,就马上能想象出五十种适合您的发型……如果您不让我试试,那就太可惜了。”   发匠除了有那一身精湛的手艺,还有两种从古到今大部分理发师都具备的特质——健谈与不怕尴尬。   伊芙一坐下,就被他不由分说地夸赞了一通,而敏希就站在一旁捂着嘴傻笑。而更远处,阿万娜正震惊于此时米丽安外貌的巨大变化。   “染个发怎么样?”敏希向发匠提议。看她那高兴劲儿,这想法大概不是临时起意。   “不行。”伊芙当即否决。   “试一试吧,姐姐……”敏希又拿出她那撒娇的本领。她蹲在了伊芙身前的落地镜前,用手拨弄着自己那一头琥珀色的柔顺金发,“就染这种颜色,怎么样?”   “金发!”发匠显得有些激动,“这颜色可是我的拿手好戏,要我说,别人染的都是黄发和棕发,只有我染出来的,那才称得上是金发——金子的金!”   伊芙摇了摇头,还是不愿意。   “我敢向您保证,我配出来的药水,绝对不会伤头皮……我知道,很多小姐夫人们对染发都有些抗拒,毕竟这和理发不同,染发是一种比较突兀的改变,而且很难还原回来。”发匠又说道,“但您不同,我知道您从不在意别人的看法,而且,您也完全驾驭得了任何颜色——这对您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不是吗?”   “对,说得没错!”敏希附和道。   坐在椅子上的少女依旧无动于衷,这让发匠有些拿不定主意——又由于敏希并未放弃打算,局面算是僵持了下来。   “伊芙,试试吧。”不远处,南芬笑着说道。她轻描淡写的一句话,瞬间改变了局势。   伊芙叹了口气,就这样十分不情愿地同意了。   发匠欣然领命,从自己随身携带的药箱里拿出了瓶瓶罐罐的药水,开始现场配制染发用的药膏。   染发的过程相当复杂,发匠一边将药膏染在她的发丝上,一边说起了他年轻时当学徒的事,敏希听得不亦乐乎,与他有问有答,但伊芙却是昏昏欲睡,以至于后来真的睡着了。   不知过来多久,周围惊叹的声音将她吵醒。伊芙睁开眼,萦绕在空气中的药水味不见了,发匠正在解开她头顶的卷发筒。   金色的长发铺散开来,那不是太阳的颜色,而是夕阳的颜色——微卷的长发呈现出一种迷人的深金色,那明朗而深沉的质感,就好像是真正的金线。   伊芙透过落地镜,看到身后发匠那得意的神情后,才终于缓过神来,连忙闭上了因惊讶而张大的嘴。   镜中之人似乎顷刻间变了模样——仿佛褪去了青涩的外表,变得更加成熟了,其典雅而高贵的气质,就像她在梦中见过的那个女人——伊芙特罗娜。   发匠的手艺的确高超,这金色衬托着少女精致而立体的脸蛋,竟是浑然天成,自然之至。   伊芙的心里却有些不自在——她还并未察觉到,她那一直处于沉睡中的旧人格,在她心底的深处动了一动。新人格来自于她对女性身份的自我暗示,因而,当镜中习以为常的样貌发生如此大的改变时,她的心动摇了,她的心灵与身体产生了小幅度的错位,只是从现在来看,这种错位还难以察觉。   订婚宴预计在傍晚开办,但从上午开始,别墅内外就聚满了人。达克仁家的成员不多,所以也很少有宴请的机会——物以稀为贵,不请自来者总会想方设法地弄到入场的资格。南芬对此并不在意,只要不是来捣乱的,她一向都是来者不拒。   一双高跟鞋能让伊芙的身高与敏希持平。   两姐妹今天穿着相同款式的浅色礼裙、相同的发式与发色,以及时时刻刻的形影不离……伊芙这才明白——敏希极力劝她染发,就是为了眼前这一刻——似乎只有像这样双胞胎式的打扮与举止,才能表达出姐妹之间的亲密关系。   下午五点整,宴会的两位主角将手交握在一起,举着一把钢刀,从主桌上那组巨大的五层玫瑰色蛋糕中切下一角,至此,宴会在众人的掌声中正式开始。   直到这时伊芙才发现,所谓“客串女方父亲”的那位治安负责人,正是负责沸蒙城防工作的宾墨·威各托——林辛的那位叔叔。这位年轻的叔叔依旧还和以前一样愣头愣脑,轮到他致辞时,他竟板着脸说起了狠话,譬如——若是谁欺负米丽安,他就会教训谁;又或者——以前欺负过米丽安的,他以后会重点照顾……他的话惹得场上众人哈哈大笑起来,纷纷鼓掌喝彩。   如此一来,南芬的意图便也达到了。   执政官家的小少爷今天也到场了,一年多未见,梵比鸠的个子窜得飞快,以前和伊芙差不多高,如今却比敏希还要高出寸许。他今天穿着一身黑色礼服,脸上挂着浅浅的笑,从表面来看,有了一点他父亲的风采。他的目光在大厅里四处寻觅,待抬头看到站在二楼回廊上的伊芙时,他脸上的惊讶神情一闪而过。   伊芙一直在默默地观察他。若是在一年前,他这时应该早已飞奔而来了,但此时,他却只是朝她微笑着示意,身体朝着楼梯的方向移动。他穿行于人群之间,从容地应付着周围人的寒暄,以一种不易察觉的方式走到了伊芙面前。梵比鸠比以前矜持了许多——能够克制心底的欲望,就是一种典型的成熟表现。   “伊芙,我想见你很久了。”他的声音比以前低沉了一些,却也有故意压低的成分在内——毕竟他现在还只是一个未满十七岁的少年。他笑着说道:“自从你去了骑士院后,我就总觉得焦虑不安,如果我能像歌莱迪那样篡改年龄入学就好了,可惜我父亲不允许……不过现在没问题了,我已经过十六岁了——等今年入学之后,我们又可以常见面了。”   伊芙打量着面前的少年——已经不能再称他为小男孩了——她不禁有些恍惚,梵比鸠究竟遭遇了什么,才会让他的身心成长得如此迅速?   “这人又是谁?”敏希伏在她姐姐的耳边问。她还是第一次见梵比鸠。   “是执政官家的儿子。”伊芙偏过脑袋对敏希说,“以前看着有点傻,现在好像不傻了。”她说话时眼睛还在盯着梵比鸠看。   敏希趴在伊芙的肩上笑了起来,两人此时的举止显得有点无礼,但却让人愉快。   梵比鸠从伊芙的嘴型中读出了她的意思,顿时咧着嘴笑了起来。不知为何,他一点都不讨厌伊芙说自己傻。   “你今年要入学了吗?是训练所还是学院?”伊芙笑着问他。   梵比鸠看着她那头眩目的金发,愣了几秒才回答道:“学院,我是过去学知识的。”   “你这一年的变化可真大。”伊芙说。   “你也是一样。”梵比鸠依靠着护栏,“如果我刚才没有再三确认,你的确是这里最漂亮的一位,我都不太敢认。”   “胡说,米丽安才是这里最漂亮的。”伊芙看了眼楼下人群中的高挑少女。   “但只限今日。”梵比鸠挑了挑眉,补充道。 [111]米丽安、家天堂(其四)   今日的宴会饮食由东部餐饮联合会首席团队全权负责。   他们通常会根据情境需求选择菜式菜品,而在这样的场合下,餐桌上便会多出许多稀奇古怪的食材来。   伊芙一直以为,达克仁家算不上沸蒙最有钱的那一类家庭,但从今天的宴请规模来看,却好像并非如此。她不清楚,像这样规模的资金消耗,仅凭一个大庄园的收入究竟能支撑得了几次——难道说,茂奇凭借自己在逻各斯院超然的地位,又或是靠着他那位非常有钱的弟弟,其实还另有来钱之道?   事实上,也的确是这样。逻各斯院特发的税收减免令,对波云庄园的收支状况究竟产生了多大影响,其好处自是不足为外人道也;而另一方面,茂奇父亲留下的那笔巨款,如今也早已回归至家族产业之中,其价值正在以不可估量的速度逐年飞长。   达克仁夫妇很低调,在部分方面甚至节俭得有些让人同情——在外人看来,波云庄园与信莱格省内的那些持续亏损的、大大小小的庄园并没有什么不同。若是他们哪天忽然奢侈了一把,那大概也是因为庄园的主人得了弟弟的接济。   伊芙坐在一张大圆桌的一角,侧身观察着坐在她身边的梵比鸠。少年正在将一勺鲟鱼籽送入口中——那些又黑又亮的颗粒原本躺在一个半透明的叶片状小瓷碟中,而瓷碟则被放在一个铺满碎冰与花瓣的锤纹玻璃大碗之上。梵比鸠的动作显得随意而又体面。那动作不像是在进餐,而像是一种不经意的动作,就比如——看一眼手表,或是拉一拉领结。   衣食无忧者常被更高层次的需求所控制。对于桌上那些赏心悦目的“工艺品”,他们浅尝辄止——相比饱腹所带来的满足,味蕾上的体验显然更受他们推崇。   有时,这些货真价实的“上流人”会让伊芙感到自卑——即便她今天算得上是这场宴会主家的一方。伊芙的自卑是来自于骨子里的,是打出生起,即无法改变的本质。就仿佛只要曾经有过忍饥挨饿过的经历,便再也法对上流人的乐趣感同身受了。伊芙很清楚,自己的确配不上这些食材——不是说吃不起,而是因为——相比这些食材的精致程度、味道如何,她更希望能用这些东西填饱肚子,这大概就是一种贪图口腹欲的“劣根性”。   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创作者初衷的一种践踏和侮辱。相比大部分人对现实的不安定感与对饱腹的追求,衣食无忧者更希望能将这种无意义的进食行为变成一种体验与收获、一种富有诗意及美学的感悟之旅。   他们对填饱肚子不怎么感兴趣,却又不得不填饱肚子。于是,他们便试着将填饱肚子的过程赋予更复杂和更有深度的含义,以此,让这种低效率的行为变得符合他们内心期望的意义与价值。   而在这样规范而标准的定式下,填饱肚子的需求最后还剩下几成?——虽然最后可能会吃饱,但没人会在这种场合下只为了填饱肚子。   欲望无疑是复杂的。文明在不断发展,对生存需求的本能——最本质、最简单的欲望,最终化作了今日的一场盛宴,人的需求变得如此复杂而难以理解——或许从另一方面来说,这正表明了,人只要还有余力,便是永远无法被满足的。   梵比鸠的喉结动了动。   “你吃鱼子酱的时候,嘴里会流口水吗?”伊芙还是忍不住问了他这样一个问题。   梵比鸠听到她的问话,脸上惊讶的神情一闪而过。他放下勺子,拾起搭在腿上的白色餐巾的一角,在嘴角处轻轻擦了擦,然后才瞧向了伊芙。   梵比鸠不明白,她问这句话究竟有什么含义。   “这世上大概没有那种……吃东西时不流口水的人吧?”他凑近了伊芙,小声回答。   “我总觉得你好像没多少食欲,不像是在吃饭。”   “怎样才算有食欲?”梵比鸠以前就见识过伊芙的胃口。他笑了笑,指着西侧自助餐桌的方向问她,“要去那边吗?我陪你?”   “算了,今天没什么胃口。”伊芙靠着柔软的椅背,表情似有些百无聊赖,她伸手想去拿碗里的冰块,却发现自己还戴着手套——自开始上菜以来,她还一口都没动过。   自北方回来之后,她的胃口就一直不算好。   “待会儿,我得去和敏希小姐道个歉。”梵比鸠将餐巾对折起来,放在了桌上。   “你又没做什么,道什么歉?”伊芙看了他一眼。   “但……到底还是因为我,影响到了你们。”   本来,他们三人是坐在一起用餐的。但这一幕后来被南芬撞见了,于是女主人便把敏希给拉走了。当时弄出的动静还不小。在面对敏希临走前那饱含怨恨的目光时,梵比鸠不禁有些惭愧——以敏希的角度来看,南芬的举动确实有些伤人。南芬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了这一出,目的大概也就是为了向众人强调梵比鸠与伊芙的关系——但无论这关系是不是别人误认为的那层关系,这件事从本质上说都是因为梵比鸠的出现而引起的。   “你是怕她记恨上你?”伊芙笑了笑,“放心,不会的。如果你是想和她搞好关系,那就随便送她点小物件,她一定开心。”   “什么样的小物件?”梵比鸠看着眼前的人,心却不知飘向了哪里。在以前,伊芙似乎从未像现在这样,与自己面对面、认真地和他说着话——曾经,无论自己如何夸夸其谈,用何种方式去引起她的注意,其效果都不算好,而如今,他却能与她像这样平静地交流,这的确是不小的进步。梵比鸠第一次有了近似于占有的感觉,他为此而感到虚荣,但同时却也有一丝失望——曾经那些不负责任的话再也说不出口,他好像离她更远了。   “漂亮的,或者新奇的小物件,都可以。”伊芙回答。   “好,我记住了。”梵比鸠点点头。   音乐演奏的间歇时间里,一名头顶微秃、挺着将军肚的中年男人从正门走了进来,开门的动静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原本站在客厅一角与人交谈的南芬在看到这名男人时,脸上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她和周围人打了声招呼,便起身迎了上去,两人十分亲密地拥抱在了一起——这位先生是南芬的一位“表哥”,名叫阿尔温帝诺·西林斯。他是当今洛明各国王的儿子,也是叶菲的父亲,若按照克利金对于亲戚的划分,阿尔温帝诺其实也算是南芬的长辈。去萝镇的时候,伊芙与阿尔温帝诺见过面。这两人寒暄过后,南芬就带他去见米丽安了。众人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便又沉浸在与周遭人的饮酒笑谈之中了。   伊芙挪回了视线,却注意到邻桌有人正盯着自己看,那人与她视线相接,还朝她笑了笑。   伊芙这才注意到,隆科这家伙竟然一直坐在自己附近。   隆科走了过来,坐在伊芙身旁的空位上。   “我刚才一直在等你发现我——如果你一直都没有留意到我,那宴会结束后,我就只能默默地离开了。”他一见面就开起了玩笑。   “你的那些兄弟呢?没和你一起?”伊芙问他。四人组都住在沸蒙,南芬在发请帖时还问过伊芙,问她还有没有想要邀请的人选,伊芙最后也只想到了这四个人,以及一整个假期都不见人影的林辛和迪更。   “贝克林没来,另外两个倒是来了。”隆科偏过头,示意她看身后。伊芙回过头,果然看见了在不远处落座的歌莱迪与恩培特。歌莱迪个子小,辨识度很高。   “贝克林说他适应不了这样的场合,所以就只能辜负你的好意了。”隆科说。   四人组中除了贝克林外,其余三人要么出身望族,要么富贾之家,在本地多少都有些背景。   隆科与伊芙又交谈了片刻,直到无话可聊时,这才和梵比鸠打起了招呼。   “你今天话不多。”他耸了耸肩,“是最近不太顺利?”   “到你出现之前,还是挺顺利的。”梵比鸠回嘴道,“我不是话不多,只是不太想和你说话。”   “那可惜了,我还挺怀念当时和你争论的感觉。”隆科又看向伊芙,“还记得那天座谈会吗?当时你穿的那套裙子真让我记忆犹新,明媚得就像一片云……对了,你今天给我的感觉——却像耀眼的太阳。”   伊芙被他说话时挑眉的动作给逗笑了,而梵比鸠却笑不出来。他瞪视着隆科,表情与刚才敏希看他时的模样何其相似。   “我知道你还是不太服气。”隆科注意到了他的目光,“但那时是那时——如今你是否还坚持你的看法?认为东部城的水道污染应该让步于发展,又或者是……有所改观?”   “我当然坚持观点。”梵比鸠从桌子上拿起杯子,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在这个过程中,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隆科。   “我也一样,观点不变。”隆科说。   伊芙看着这两人,突然想起了他们在座谈会上激烈辩论时的场景,只觉得一阵头疼。   “好了,算我求你们了,别在这里争,好吗?”   伊芙能够理解他们此时行为反常的原因,但她又打心底里不想承认这事与自己有关——也许两人今日的较劲,也只是前年座谈会末了时那场无果辩论的延续。如果这是真的,那也就说明,隆科在当时就已盯上了伊芙——这倒也不算离奇。   “也对,在这里争也争不出什么结果。”隆科扯了扯衣领,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们出去谈?”   梵比鸠抿着嘴,一言不发。他猛地站起身,就要跟着他出去,结果却被伊芙拖住了胳膊,按回到了椅子上。   “你疯了,他可是训练所的学生。”伊芙小声劝他。   “放心吧,伊芙。”见状,隆科原本冷漠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我不是想约他出去打架,我是真的有话想对他说。当然,如果他先动手了,那我还是会还击的。”   “真不是去打架?”伊芙将信将疑。   “如果真要打架,至少也要等宴会结束。”梵比鸠站起身,也同样安抚着伊芙,“没关系的,我很快回来。”   伊芙目送着两人穿过摆满了餐桌的大厅,去了别墅外的院子里。   等这两人一走,敏希就趁机溜了回来。   “咱们也出去看看吧!”她拉着她姐姐的手,语气很是急切。   伊芙也好奇这两人到底出去做什么了,于是便朝敏希点了点头,与她一起绕去了侧门。她们去了房屋东侧的过道,这里平时是用人向厨房运送食材的路线,墙角处还堆放着一些越冬的蔬菜。   一出房门,寒冷的空气涌入鼻息,令人感觉呼吸不畅。两人穿得单薄,此时被冻得瑟瑟发抖,敏希将整个前身贴在了伊芙的后背上,以此来取暖。   隆科与梵比鸠站在一楼客房窗下的空地上,两人此时正在小声交谈。   姐妹俩躲在一株茂密的灌木后面,与他们离得较远,无法听到他们说话的内容,但能看得出这两人的表情都很严肃。   “他们肯定是在商量价吧。”敏希靠在伊芙耳边,小声说道。   “什么价?”   “就比如说,‘我给你十万金币,离开那女人’……这样。”她模仿起了男人说话时的低沉语气。   伊芙轻笑了一声,没有搭话。   场面比想象中的要无聊得多,但两人又不愿早早撤退,只好咬着牙坚持着。   敏希故意把牙齿咬得咔咔作响。   “等到他们商量好了价格,打算回屋时,你就冲出去,对他们说:‘我给你们每人一百万,现在,都给我滚吧’。”小姑娘的话越来越不着边际了,但伊芙听着觉得有趣,也没有说什么,只是默默地笑。   敏希在伊芙耳边不停地贬损着远处的两人,那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像在说悄悄话。一条披肩突然出现在了两姐妹的身上,将她们露在外面的肩膀遮盖了起来。那披肩此时还带有淡淡的体温与幽香。   两人同时回过头,却发现身后是一名陌生的青年。此人留着一头短发,个子不算高,但肩膀宽阔,身材匀称,他穿着这一身深紫色的礼服,也显得很有派头。   “是你认识的人?”敏希将身子朝旁挪了挪,让她和伊芙的脸一同面向来者。   “我不认识。”伊芙摇了摇头。   两人都沉默了一瞬。   “你是谁?”敏希仍保持着亲昵的姿势,望着眼前的青年。她抬起双手,将伊芙身前的披风领子捏得紧了一些。 [112]米丽安、家天堂(其五)   青年一边从内衬口袋里掏烟,一边问两姐妹:“我能在这里抽根烟吗?”   伊芙看着他已经拿在手上的烟,点了点头。   “我今天是与母亲一起来的,你们应该认识,她叫依露伦。”他对两人说道。   “哦,我知道了,你是克拿卡家的老三。”敏希恍然,“你叫……”   “斯托恩。”青年倚靠在过道雨棚的木质廊柱上,点燃了手上的烟,“敏希和……伊芙,对不对?”   “没错。”敏希点了点头。   伊芙在想,或许斯托恩正是看到自己与敏希出了门,所以才跟过来的。   “你父亲之前说你去当兵了。”伊芙说。   “是去当兵了,但最近休假,碰巧你们鲁格大哥要举办订婚宴,所以就陪母亲过来了。”青年一边抽烟,一边回答。   斯托恩与伊芙年纪差不多,不到二十岁,从他说话的语气来看,此人的性格或许还有点叛逆。   伊芙与他交谈了一会儿,期间还时不时地转头去看隆科与梵比鸠,这两人依旧站在那里。斯托恩注意到了她的小动作。   “那两个家伙……”斯托恩眯着眼打量着远处的两人,“你们两个刚才是在看他们?”他笑了笑,起身离开了廊柱,对两姐妹说:“隆科和梵比鸠嘛,这两个我都认识,是看上哪一个了?”   伊芙连忙摇了摇头,敏希却是指着梵比鸠说:“个子矮一点的那个……哦,不是我看上了,是……哎呦!”敏希刚说到一半,腰间就被伊芙掐了一下。她朝后跳开了一步,连带着扯下了伊芙身上的披肩。   “喂,你不冷吗!”敏希揉了揉腰,又笑嘻嘻地跑了回去,重新抱住了伊芙的后背。   “看上梵比鸠了?”斯托恩抬了抬眉毛,将抽了一半的烟掐灭,扔进了身后干枯的草地上。他缓缓吐出最后一口烟气,笑着问伊芙,“用不用我帮你叫他过来?”   伊芙连忙制止了他,“不用!别听她乱说,其实——其实我对男人并不感兴趣。”   “是吗……”斯托恩听到这句话后愣了愣,随后又说道,“不好意思,是我没搞清楚状况。”   “没关系,这件事还是要怪敏希,是她乱说话。”   或许因为斯托恩是科密诺的儿子,伊芙对他并无恶感。   斯托恩摇着头笑了一声。三个人互相看着对方,一时间似乎再无话可说了。于是,斯托恩便对两人说道:“要不我们先回去?外面这么冷,可不能久待。”   伊芙点了点头,斯托恩为她们打开房门,让两姐妹先进屋。敏希在路过他时,顺便将那毛绒披肩还给了他。   “你可真贴心。”敏希朝他眨了眨眼。   “你说披肩吗?是这样的——我母亲她受不了烟味,所以我说要出门去抽。”斯托恩关上门,跟在敏希身后,向她解释着披肩的来历,“她怕我受冻,就把披肩给了我……这不是就用上了吗?”   敏希快走了两步,挽着伊芙的胳膊正捂着嘴笑。她对斯托恩的解释并不以为意。   出了走廊后,斯托恩便与两人分开了,青年回到了依露伦那里。伊芙坐回到了自己的位子上,在远处看了他们一会儿。依露伦的三个孩子今天都来了,锡林雅与奥利德恩一左一右地坐在他们母亲的身旁。斯托恩将披肩搭在了依露伦身后的椅背上,俯着身子正与她交谈着什么。   “你刚才说的那句话可太厉害了。”敏希将椅子并了过来,对伊芙小声说道。   “我说什么了?”伊芙转过头,有些茫然地看着她。   “你说——‘其实我对男人并不感兴趣’。”说这话时,她朝伊芙眨了眨眼,表现出一副楚楚动人的模样。伊芙在想——难道自己平时与人说话时就像这样?   见伊芙愣神,她又说:“我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话还可以这么说,你刚才看到斯托恩那慌张的表情了吗?”   “我就随口一说,别当真。”她对敏希解释。   这一场宴会下来,伊芙不知被人搭讪了多少回,就好像全沸蒙城的青年才俊在一瞬间全冒了出来。若不是敏希或梵比鸠在身边,她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应付得了这样的场面。   “这句话我要学给南芬听,看她什么反应。”敏希说完,起身就要离开。   伊芙连忙拦住了她。   “你和她说这个干什么,别惹她不高兴。”   恰逢此时,梵比鸠与隆科回来了,伊芙一不留神,就让敏希逃走了。   再次碰面时,梵比鸠的脸色明显不太好看,不知两人刚才说了什么。   隆科倒是表现得很平静,甚至看起来还有点得意。   梵比鸠一屁股坐在了伊芙旁边的椅子上,气势汹汹又迫不及待地问她:“迪更是谁?”   伊芙张了张嘴,转头去看隆科:“你把他弄到外面,就为了和他说这事?”   “对,我觉得这件应该让他知情,以免他以后惹出不必要的麻烦。”隆科并不心虚,反而朝她笑了笑。   “所以隆科说的都是真的?”梵比鸠问她。   “什么真的?他对你说什么了?”伊芙皱着眉问。   “他说你有男朋友了。”   仿佛空气都安静了一瞬。   伊芙看着梵比鸠脸上那急切的表情,突然就笑了出来。她这时才发现,梵比鸠方才表现出的成熟似乎都是假装出来的——他被隆科这样一挑唆,结果又马上变回了一年前的德行。   “到底是不是真的?”梵比鸠见她只是笑,却不说话,便更着急了。   “是真的。”伊芙收起了笑容,语气认真地说。不知为何,当她看到梵比鸠现在的状态时,突然有了逗弄他的心思。   梵比鸠听到她的回答,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奔溃。他强忍着想要当场逃跑的冲动,又苦着脸问她:“他是哪里人?”   伊芙不说话了。她用余光看了隆科一眼。   “我听隆科说,他是亚德郡人。”梵比鸠的语气中带着质问,“为什么你就能答应他,却不能答应我?以前我都问过你那么多次了……”   “我选了谁那是我的自由。”伊芙的眼中似笑非笑。   “我哪一点不如他?还是因为他年纪大……你喜欢成熟类型的?那也可以再等我两年啊……”   梵比鸠的语气有些急切,附近有人注意到了这边的争执。客人们在以一种隐蔽而礼貌的方式关注着这边的情况,虽然他们的举动并不明显,但伊芙却能隐约感觉到周围的谈话声在减小。   察觉到这一点后,伊芙也算是清醒了一些。   “好了,不逗你了,其实我和迪更没那层关系。”伊芙安抚着他。   “你又在骗我。”梵比鸠满脸沮丧。   “什么叫‘又’?我以前骗过你吗?”伊芙笑着问他。   梵比鸠看着她的脸,缓缓地摇了摇头。   虽然梵比鸠不太信,但隆科倒是对伊芙刚才的话很上心——放假前夕,众人一起纵酒的那晚,喝得酩酊烂醉的迪更也和他说过类似的话,隆科当时就有些怀疑。   卡恩莲妮对迪更发难的那次,隆科当时也在场——可以说,迪更与伊芙这两人是如何凑到一起的,隆科全都看在眼里。   “我觉得伊芙没有骗你。”隆科也开始劝梵比鸠,“从一开始我就觉得,迪更可能是钻了空子,你也知道,伊芙不太擅长拒绝别人,那家伙也是吃准了这一点——他是利用了伊芙的好心。”   “是这样吗?”梵比鸠的视线一直都没有离开伊芙的脸。   “可能……不过也不全是。”伊芙有些犹豫,她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配合隆科的说辞,以此安抚梵比鸠的情绪,并尽快结束眼前的话题。   听到她这样模棱两可的回答,梵比鸠皱起了眉。   “好了,你就别为难伊芙了。”隆科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附在他耳边小声说了几句话。   伊芙不知道隆科对他说了什么,但梵比鸠终于不在这个问题上抓着不放了。   事实上,隆科一直都在撺掇梵比鸠,想让他与自己联手一起对付迪更——至于到时要怎么对付,可以以后再商量。   宴会持续了几个小时。到了八九点钟,便有人陆陆续续地离场,他们与主人告别后,便乘着马车离开了庄园。将近晚十点时,大厅里基本等同于散场,此时留下的就只有那些准备在此过夜的亲朋好友了。这些人被南芬招呼到了一起,相互簇拥着去了楼上,他们似乎是打算彻夜长谈。   鲁格与他那些同在第二学院读过书的校友们仍占着一张桌子,谈得兴致昂扬。若是仔细看去,却能发现桌子上还放着一些零零散散的文稿——这些人竟选择在这种场合探讨学术问题。   米丽安坐在鲁格的身边,安静得像个人偶。站在她身后的阿万娜专心致志地玩弄着她的头发,将她的长发编成一条条的细辫,然后再依次解开。米丽安并没有因为鲁格的一时冷落而产生任何不满的情绪,她一直在默默地看着自己这位神情专注的未婚夫,脸上挂着挥之不去的笑意。   南芬再次下楼的时候,正看见伊芙托着敏希的两只手腕,带着她在客厅的空地上转圈。伊芙膝下的裙摆都飘舞了起来,洁白的云朵内衬上下翻飞着,她转得又快又稳当,脚下几乎没有任何位移。敏希被她带动着,双脚离开了地面,整个人都飞了起来,又是叫又是笑的。   这举动让南芬吓了一大跳,毕竟太危险了,伊芙此时还穿着高跟鞋。她连忙喝止了两人,走到她们跟前照例数落了一通。两个姑娘坐在同一把椅子上,脸上都是红扑扑的。敏希搂着伊芙的腰,大口喘着粗气。她现在很晕,整个人软绵绵的,感觉像是漂浮在空中一样。   南芬这次倒是没怎么责怪敏希。毕竟,若不是伊芙配合,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南芬也有些诧异,为何一向稳重的伊芙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表面上,伊芙悉心接受南芬的批评,但她心中却生出了一种难得的解放之感——她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她朝敏希偷偷地吐了吐舌头,结果又被南芬逮了个正着。   “敏希,今晚你回自己房间睡去。”南芬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命令道。   于是,大厅里响起了敏希的哀嚎声。   用人们将桌椅收拾干净,将杂物暂且搁置在一楼大厅的一角。在这生活了这么多年,伊芙还是第一次感觉别墅的大厅竟是这样宽敞。   “下次一定要等秋天,到时候选一个好天气,这样就可以在外面办了。”南芬站在楼梯口附近,看着客厅中的一片狼藉,对两个女儿感叹着。   在之后的几天,南芬派人去了沸蒙城和羽桐城的治安总所,查阅了米丽安曾经的寄居档案,并将那些家庭的地址一一记录了下来,确认毫无遗漏。她计划给这些曾经收留过米丽安的人家送去一些报酬与礼物,并顺带着透漏一些她的近况。   “记住,务必将这些东西送出去,若是有人执意不收,你就告诉他们——如果你们不收,某人就要被扫地出门了。”南芬嘱咐自家的老管事。   老管事听到她这话,眼角抽动了一下,他愁眉苦脸地看着女主人,吞吞吐吐地问:“难道您是要……是要……”   “行了,别瞎琢磨了,就是一句说辞……”南芬笑着将他送出了门。   可以想象得到,当这些人得知米丽安就要嫁给茂奇·达克仁的儿子时,他们会有多么震惊。但其实,南芬做这件事既不是为了给米丽安出气,也不是为了替她报恩,南芬只是为了赎回她的过去——让她与这些人做一个了结,让她安心。   米丽安曾有过一个家,但她对于家的感受,似乎又过于久远,以至于需要时间去重新适应新的生活。   家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从更久远的年代来看,家只是一处能够遮风挡雨、抵御野兽袭击的地方;但到了后来,当私有制逐渐取代群婚与公有制,“家”便有了更复杂的含义——它在人的心中变得神圣而不可侵犯。   家是天堂,是一个能够让人放下戒备、能够承载梦与依托的地方。当现状难以改变、当活着近乎成为磨难、当所有人的目光都变得冰冷时,家的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   米丽安就像一片漂泊无依的叶子,被南芬轻轻地托在了掌中。   在此期间,不知有多少人前来劝阻过南芬,让她为了鲁格的终身幸福再“斟酌”一下,但无论这些人抱有怎样的目的,心思是好还是坏,南芬始终都没有动摇过——她已经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这类“好心劝诫”或许会持续到米丽安与鲁格结婚之时,甚至是在他们有了第一个孩子之后……又或更远。   南芬也说不清,自己为何会如此草率地信任了这个姑娘。可能,相信米丽安与相信自己的直觉,这都是一码事。   茂奇总喜欢用两个词来形容自己的妻子——英明而独断。如果南芬坚持要做某件事,茂奇就绝不会阻止她——并不是因为他怕老婆,而是因为他知道,妻子是绝不可能辜负这个家的。   如果家是天堂,那么南芬就是上帝。她在家中所拥有的无上权威,便是家庭成员们对她的爱与付出的,绝对认可的表现。 [113]相变之焓(其一)   无垠山脉的深处,巴尔波罕、戈瓦瓦与诺丽芬三人正在山谷中艰难地前行。一只浑身赤红的鸟此时正踩在戈瓦瓦的肩膀上,指挥着他们不断向东向西。   巴尔波罕是一名“苍白阿斯旺¹”——这是一种极为神秘的人种,又或者说是物种。牠的样子有时像男人,有时像女人,但其实牠的真正样貌却是一只硕大的裂口吸血蝙蝠——体型比姬弦要大出数倍。巴尔波罕可以以雾化身,但无论牠是以怎样的面目出现,牠的眼白只会是血红色的,因此牠时常会戴着大檐的帽子,以此来遮掩这份不同。   此时,巴尔波罕的样子是一位面色苍白,英俊高大的男人,他²身披一件红色长斗篷,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戈瓦瓦与诺丽芬并排走在他的身后。   戈瓦瓦是一位年纪足有二百岁的山岩矮人,个子与身材颀长的湖精灵诺丽芬差不多高,但腰身却臃肿得不像人样。他的手臂以及鬓角覆着浓密的棕色毛发,是三人之中穿得最单薄的。行走间,他将腋下的铁制水罐递给诺丽芬,但诺丽芬却并不领情。   “放心,保证温热。”戈瓦瓦揉了揉自己的宽大鼻头,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询问她一句:“不喝?”“真不喝?”“你不渴吗?”   诺丽芬叹了口气,她抱着胳膊将头转向了一旁,压根就不想回应戈瓦瓦。湖精灵比起雪山精灵来说,御寒的本事甚至更胜一筹,但此时处于无垠山脉之中,诺丽芬仍穿得十分臃肿。   半年多以前——那时还是夏天,他们被姬弦请来寻找洛德·哈维因。三人都是哈维因早年旅行时认识的朋友,彼此间有着过命的交情。   他们选择在最温暖的季节乘船越过密恩山脉的尾端,向着洛明各与摩可拓交界处融化的冰川河流一路挺进,直入无垠山脉的外围区域。   他们已经在这里寻觅很久了,但始终没有进展。   见诺丽芬坚持不肯,戈瓦瓦快跑了两步,转移了目标,他将水壶递给了巴尔波罕。巴尔波罕轻轻说了句谢谢,然后将壶中的水渡进了自己的容器。   戈瓦瓦心满意足地拿回了空水壶,并又从地上铲了堆雪塞进了壶中,重新夹在了腋下。   “你们最好找个机会把水烧一烧,在这地方拉肚子可不是什么好笑的事。”诺丽芬警告两人。   “原来你是在担心这个……”戈瓦瓦笑着摸了摸脑袋。   “不,我就是觉得你的水壶太脏了,还一股狐臭。”诺丽芬毫不留情地数落道。   “你说话还是这么不留情面,一点都不友爱。”大矮人皱了皱他那沾满冰碴的一字浓眉。   “你没点自知之明,还怪别人说话难听。”诺丽芬又说。   “真是怪了。”戈瓦瓦再次往水壶里填了把雪,“精灵的性格不应该是腼腆一点的那种吗?你到底是哪门子的精灵?三十几年不见,你这性格倒是越来越冲了。”   “确实,我一看见你就生气。”诺丽芬说道,“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才这么高——”她在自己的腰部比划了一下,“瞧瞧你现在,又高又胖,怪恶心的。”   “矮人就是会一直长,矮人又不是侏儒半身人。”戈瓦瓦说。   “好了,你们别吵了。”巴尔波罕停下了脚步,对戈瓦瓦说,“精灵只是怕生,不是性格腼腆。诺丽芬能用这种语气说话,说明她和你关系亲密。”   “哈?真是肉麻,谁和他关系亲密。”诺丽芬一甩头。   “是啊,巴尔波罕,你说这句话时不觉得难为情吗?”戈瓦瓦也皱起了眉,“瞧吧,咱们这一伙人里,就你情商最低。”   “别忘了还有一个洛德。”诺丽芬提醒他。   “他们两个半斤八两,但洛德至少还有人喜欢。”戈瓦瓦说。   “那倒也是。”诺丽芬点点头。   巴尔波罕见他们两人不吵架了,便又继续赶路。   时近傍晚,狂风呼啸,天色逐渐阴沉了下来,三人进了一处山坳,准备在此地休憩。   姬弦不太愿意参与他们的话题,平时只有在指路时它才会简短地说几句话。而在休整时间里,它更是会飞离此地,不知去往何处。   戈瓦瓦念动咒语,冰雪仿佛藤蔓一般生长起来,逐渐围成一个半圆形的冰屋,足够容纳三人在此休息。   他们在冰屋里生了火,淡淡的风旋将烟气卷出了冰屋顶端的圆孔,只把光与热留在屋内。   这三人中,最年轻的巴尔波罕有一百四十多岁,戈瓦瓦二百岁,而诺丽芬的年纪则是个未知数,但肯定要比其余两人要大得多——她也算是看着戈瓦瓦从小长到大的。   三个“老年人”重聚在一起,最长谈论的就是过去的事,他们从西海岸的甲板上谈到了无垠山脉的冰川中,最后窝在这一处冰屋里,也仍是在谈那些旧人旧事,仿佛过去的美好总也说不完。   “艾乔西多的冰屋比你这个漂亮多了,还记得去‘新大陆’的那次吗?”诺丽芬说。   “冰屋造得好看又怎样,还不是早早地死掉。”戈瓦瓦双手摊开,坐在一张兽皮毯子上,似乎完全不觉得自己这话说得过分。   “这东西需要天赋,艾乔西多明显就是缺乏领悟力。”巴尔波罕说。   “你不用说得那么含蓄,他就是人笨——就算他不在了我也要这么说。”戈瓦瓦道。   “那也没办法,人类的寿命天生就短,领悟力对他们来说的确有点难。”诺丽芬说。   “那哈维因怎么解释?还有温兹娜——这两个家伙,虽然现在还年轻,但领悟力绝对不低。”巴尔波罕说。   “是啊,还有那个伊葛兰。”诺丽芬补充道,“我总感觉这个人有点深不可测。”   “伊葛兰可能不是人类,她身上有种奇特的气味。”巴尔波罕说,“说实话,那味道既让我害怕又让我馋涎欲滴。”   “你以前可没和我们说过这个。其实我也有点类似的感觉,总觉得她有点恐怖……可偏偏洛德那么迷恋她,我又不好说什么。”戈瓦瓦从他的储物器中拿出了一小罐酒,又拿出了三个杯子。   “戈瓦瓦,我今天可能需要……”巴尔波罕看着他,欲言又止。   “哦?”戈瓦瓦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眼诺丽芬,这才一拍脑门,“我差点都忘了,都这么长时间了,你确实应该补点血。你早该说的,客气什么呢。”说着,戈瓦瓦就要解开袖子上的绑带。   “那个……不用了。”巴尔波罕伸手阻止了他,“我昨天和诺丽芬商量过……”   “哦,哦。”戈瓦瓦了然地点了点头,身体又倚靠回了墙壁上,“那你可得悠着点,就诺丽芬那小身子骨——”   “小身子骨怎么了?那也比你那满身膻味强。”诺丽芬回敬道。   “看你那得意劲儿,当别人的晚餐还挺让你骄傲是吧?”   “是吗?不知道刚才是谁表现得那么积极——”   “行了行了,不和你争这个。”戈瓦瓦摆了摆手,“你最好先去解个手,到时候别又……”   诺丽芬哼了一声,没有再理会他说的话。   最原始的阿斯旺是靠吸食血液维生的,而像巴尔波罕这样的长寿种,对血液的需求便会少很多——却也依旧必要。吸食血液更像是一种让他们保持活力的方式。   诺丽芬凑近了巴尔波罕,靠在了他的怀里。坐稳之后,她解开了自己的披肩,露出了雪白的颈部。   戈瓦瓦撇了撇嘴,低着脑袋打开了手中的酒罐,开始了他的自斟自饮。大矮人有些吃醋:放个血而已,原本不应该搞得这么暧昧,这老女人真是一点没变,真是的。   也不知他究竟是羡慕诺丽芬,还是巴尔波罕,毕竟这两人都很有魅力。   “诺丽芬,要开始了。”巴尔波罕将嘴贴近她的耳后,声音如同耳语。   “嗯,来吧。”诺丽芬闭上了眼。   巴尔波罕半张着嘴,两颗如针般尖细的长牙从他的上唇之中探出,仿佛餐刀切入细腻的牛油,刺入了诺丽芬颈下的血管之中。   诺丽芬深深地吐出了一口气,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原本蜷缩的双腿也倒向了一旁。巴尔波罕依旧保持着猎食的姿态,双手环抱着诺丽芬的柔软的腰肢,将怀中的猎物再度搂紧了一些。   阿斯旺在进食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将牙齿中的毒液排空。牠们的毒素对于人来说并不致命,但却有着例如麻醉、抗凝血及松弛肌肉的效果,而对于某些种族的阿斯旺而言,牠们的毒液中又可能含有某种类似催产素的成分,能够让猎物快速消除恐惧情绪,甚至是让目标沉浸在一种莫名的幸福感中。   苍白阿斯旺的毒素对于(泛)人类女性而言十分受用,或许这也是一种进化的选择——当牠们化为人形时,那颇具魅力的外貌便很容易获得女性们的青睐,而相比男人,狩猎那些娇小柔弱的女子显然也要轻松得多。长此以往,苍白阿斯旺不仅特化出了针对女性的狩猎手段,同时也在尝试潜入部分人类的社会,并与猎物和谐共存。   巴尔波罕的尖牙离开了诺丽芬的颈部。他满足地眯起了眼,轻声呢喃着治愈的咒语,止住了那溢血的伤口。   “这就好了?”诺丽芬仍倚靠在他的怀里,语气中带着仿佛刚睡醒时的迷蒙,“别客气,你可以再多吸点……我现在感觉很好……”她努力张开眼,朝着另一边的戈瓦瓦咯咯地笑着。   “又来了。”戈瓦瓦有些哭笑不得,“湖精灵犯傻的时间。”   这让清醒中的两人想起了以前。他们曾经一起四处冒险,还给小队起了个名字,叫“和谐共处”——因为队伍里真的什么种族都有。小队中的很多人都给巴尔波罕供过血,但属诺丽芬对苍白阿斯旺的毒素反应最强烈——每当这时,小队成员就会轮番向她提问,问她一些奇奇怪怪却又无关紧要的问题,而她便会傻呵呵地回话,且有问必答。   “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真怀念。”诺丽芬像是在说呓语。   “看到你又犯蠢了我也很怀念。”戈瓦瓦喝着酒说。   “我不蠢。”诺丽芬说,“戈瓦瓦不蠢,巴尔波罕也不蠢。”   戈瓦瓦与巴尔波罕对视了一眼,都是摇着头笑了笑。   “我好想念拉米呀——还有欧兹万、洛德、柯玛兰、亚沙亚和艾乔西多……”诺丽芬一连说了好几个人的名字,此时,她的耳畔似乎响起了熟悉的歌声,那歌声来自于她早年露营时的记忆。那时,和谐共处小队中的十多个人聚在一起,有时就会像这样,彼此偎依着唱歌聊天。   “记得去群岛的那次,咱们找不到出口,索性就直接挖了地道跑出来的,一群人弄得灰头土脸。”诺丽芬的手不断拍着巴尔波罕的膝盖,“咱们出来的时候还是深夜,天上有两颗绿色的星星——哇,那么亮!咱们在附近搭了个篝火,洛德和艾乔西多还摸黑打到了一头翼龙,结果烤得半生不熟,难吃死了……”   诺丽芬仿佛真的回到了当年,讲也讲个不停,但坐在一旁的巴尔波罕与戈瓦瓦却沉默着,都有些郁郁寡欢。   “爱文妮娅妹妹呢?她去哪了?”诺丽芬艰难地抬起头,朝四周瞧了瞧。   “爱文妮娅?那丫头早就死了,你忘了?”戈瓦瓦的语气不算好,“被几头怪狼给分食了,咱们当时埋她的时候还在商量,要不要把狼胃里的那部分给掏出来——结果太恶心了就没做。你真的忘了?”   不知为何,看到诺丽芬这一脸乐滋滋的模样,戈瓦瓦心里就不平衡。   “她死了?爱文妮娅?”诺丽芬愣了片刻,突然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   戈瓦瓦脸上挂着得逞般的阴笑,完全不在意巴尔波罕向他投来的埋怨表情。   夜晚的风仍在呼啸,在这片无边无际的山脉之中,只有一座小小的雪屋在发着光亮。   “咱们一定要找到洛德。洛德·哈维因。”诺丽芬一字一顿地说,“我得让他给我重新做一双靴子,就用戈瓦瓦肚子上的皮……”   “这混蛋。”戈瓦瓦无奈地摇了摇头。   说这话时,诺丽芬已经脱了脚上的靴子,两只脚都伸进了戈瓦瓦的衣服里。   ——————   注¹:原型为菲律宾女妖(Aswang)。   注²:下列文中将会使用“他”(表男性)、“她”(表女性)、“牠”(表动物或本体),三种不同的指称来表示巴尔波罕当前的外貌形态(仅在无特别说明的情况下)。 [114]相变之焓(其二)   商人是对变化最敏感的一类人之一。   无论是近几年来官方的持续平籴动向,还是市场关于棉毛及燃料的需求量变化,又或者是冬季运河航道水位线的上升、洄游区鱼类的种群增长……所见所闻无不影响着他们的利益。而通过这一系列的线索,人们也大抵寻得了一个不易察觉的事实——世界正在逐年升温。   这种变化几乎微乎其微,但日积月累,其对世界所造成的影响却是无法被忽视的。   以克利金为例,事实上,连年丰收的情形并未对北方摇摇欲坠的庄园经营产生多少正面影响:持续走低的粮价虽然能降低一定的畜牧业成本,但畜肉价格的降低与运输成本的走高却又随之抵消了利润。日渐饱和的农牧业市场,一方面加剧了新兴资本对于农民分地、公共地,甚至是那些经营不善的庄园的兼并;而另一方面,温饱开支的占比降低及一些相关因素的变化,又支持了农业人口的快速增长;而除了这两点,棉花种植园与绵羊牧场也在因需求而扩大,运输、加工生产线在不断拓宽——由此来看,在不久的将来,农业地区的闲置劳动力将会大幅度地朝向城镇转移。乡下的青壮走进纺织业、服装工业、装配工业等劳动密集型工厂——而最终,劳动力变得廉价,现代资本模式会得到飞速发展。   世界变暖除了对部分国家的社会影响之外,还使得洛明各与基岚在近年来频繁遭受洪水侵扰。北部冰川正在融化,湍急的水流将沿途的大块冰雪卷入河道。两国正处于下游位置,摩可拓与洛明各西北部的河流交汇,并在中段形成两条分支:一条流向密恩山脉尾端,汇入羽地大陆西面的起始海;另一条则再度回穿至摩可拓境内,流经基岚中部,最终流向东北群岛的一处内海。洪水制造了大量无家可归的难民,这些难民四处流窜,分别涌向了摩可拓、克利金及凯耳等国家,在部分地区造成了严重的治安问题甚至是疫病的蔓延;而在摩可拓与基岚的边境,难民的过境便意味着意识形态的侵入,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摩可拓对基岚方面的难民采取了强硬措施,进而又导致两国之间的关系在近二十年来变得前所未有的紧张。由于边境的严防死守,部分基岚难民选择从克利金东部北上绕行,并通过无人看守的行军峡道进入摩可拓——由此,摩可拓又对放行难民入境的克利金产生了些许的不满,但克利金也是迫不得已,若不放行,这些难民可就要留在本国了。   相比羽地北方的动荡,中南部的新兴强国极刻森却在趁乱搞小动作——以大量资金暗中支持着南部各国殖民地的独立解放运动,以及有选择地宣扬经济民族主义、大力发展慈善式的地缘政治。极刻森以此来达成经济战略上的重新部署,好为新一轮的资本瓜分世界打下强有力的基础。   除了争端,亦有合作。由于世界在升温,各国上层都将目光投向了无垠山脉,并似乎有着合作探险的倾向——各国打着探险的名号在此巡视,以确保这片净土不会突然变成某国的领地。   无垠山脉正在融化,从洛明各与基岚境内发生的洪灾来看,这显然已是不争的事实,但问题在于,是无垠山脉的融化造就了世界升温,还是广泛的升温使得无垠山脉开始融化?   无垠山脉的面积辽阔,其西侧覆盖羽地(黑羽)上缘,中部绕过新大陆(天翳),与东陆(启阳)的北部海岸遥遥相望——若是天气状况良好,从这里能够隐约看到山脉尾端的高耸白山。无垠山脉的外圈由摩可拓以北的低矮山丘、洛明各以西的山麓冰川,以及基岚东海岸北端的冻土苔原构成,内部则是由数条巨大山岭所组成的放射状山脉,其海拔颇高,壮观异常。山脉、冰川与冰原将三大陆以北的所有地区全部封锁,仿佛这里就是世界的尽头——有人估算过,算上冰封海洋的面积,无垠山脉的体量要比三大陆的面积之和还要大上十倍不止。   无垠山脉的升温是否是周期性的?人们通过对某些耐寒植物——比如仙女木——的生存痕迹进行了初步的发掘和研究。他们发现,在无垠山脉内部延绵数百公里处,依旧会探查到某些植物的种子或花粉,又或者是根茎的碎片,这说明——无垠山脉以前也温暖过。而从发现植物的种类来看,甚至可能有人或是其他类人生物在此地居住过。   如果——这片冰封的山脉在可期之日能够成为一片温暖沃土,她该为谁所有?当各大势力或早或晚地注意到这一点时,刚从战后恢复过来的羽地便又开始变得紧张起来了,并且这一次,东大陆的势力也在蠢蠢欲动。   人类首支深入无垠山脉内部的探险队正在外围苦苦挣扎,而在无垠山脉的深处、山岭的交汇之地,巴尔波罕、戈瓦瓦与诺丽芬正在朝着姬弦所指的方向前进。   这里的寒冷超乎想象,三人嘴里呼出的白雾就像面粉一样朝着地面坠去,似乎某些气体也因为寒冷而凝结了。一切寂寥无声,没有风也没有云彩,此时虽是正午,天空却有些阴暗。走到这里,便看不到任何生物的痕迹了,空气中所能感受到的元素波动异常宁静与稀薄,就连使用出的魔法都会被小幅度地压制。由于魔法效果的减弱,三人即便实力高深,也感觉有些吃不消了。   “喂,姬弦,醒醒!”巴尔波罕伸出手,轻轻敲击着它的长喙。这只鸟一直停在戈瓦瓦的肩头,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这小破鸟是不是被冻僵了?”戈瓦瓦晃了晃自己的肩膀,却发现姬弦仿佛是被胶水粘在自己的肩头上一样,竟然纹丝不动。“不会真的被冻死了吧?”戈瓦瓦伸出另一只手,想去抓它的翅膀,却被它抬起的鸟爪按了下去。   “我刚才在想事情。”姬弦睁开眼睛,“你们有什么事?”   “咱们好像是到了。”巴尔波罕说。   “洛德真的会在这里?”诺丽芬看着四周高耸的岩壁,“这么冷的地方,恐怕怎么也待不上一周。”   此处海拔很高,三人脚下是一个凹陷的平地,而周围都是高山,他们方才正是从一处山间狭缝里挤进来的。   “洛德!你在吗——洛德!”戈瓦瓦大喊了起来。   “吵死了,别喊!”诺丽芬双手捂着耳朵,踢了他一脚,被大矮人这样一吼,她现在觉得脑袋里像针扎了一般疼。   “洛德不在这里,但有东西在这里。”姬弦从戈瓦瓦的肩膀上飞了起来,落到了平地中心的一颗突起的石头上。那火红色的身影,在昏暗的低地中就像一颗正在燃烧的天赭石。   三人连忙跟了过去。   鸟儿抬起了它的头颅,其柄状的头冠熠熠生辉。它张开了嘴,倏地发出一声轻吟。   巴尔波罕感受到一股暖流突然从姬弦所在的位置向外扩散出去,脚下的大地开始颤动不止,隆隆的闷响从地下深处传来、声音越来越近——这是冰层从内部坍塌的声音。   “小心——”巴尔波罕朝两名同伴喊道。一团暗红色的烟烬从他的后腰处铺散开来,最后化为一双覆有白色绒毛的巨大肉翼,扑闪着,带着他飞离了地面。巴尔波罕一手抱着诺丽芬的腰,另一手提着戈瓦瓦的后领,想要将两人带向空中。可奈何戈瓦瓦实在是太重了,若是不施展一些魔法,巴尔波罕很难将他从地面提起。   他刚要念咒,手上却突然传来一股巨力,大地塌陷了。   戈瓦瓦那肉团般的身子从碎裂的地表跃起,又带着巴尔波罕与诺丽芬一同向下坠落。巴尔波罕依旧没有松手,他的翅膀在一定程度上缓冲了戈瓦瓦的落势。由于地面开裂,各部分下降的速度并不统一,这就让大矮人有了回旋的余地。在这滚滚的雪雾之中,戈瓦瓦身上挂着两名伙伴,于翻滚的岩石和冰面之上不停移动,朝着地下的坑洞稳步挺进。身后,巴尔波罕与诺丽芬发出了惊惶的怪叫,而戈瓦瓦却像个疯子一样,哇哇地笑个不停。   烟尘滚滚。   坑洞深处,雪堆上陆续传来几声噗通落地的声音——毫无疑问,三个人都是摔下来的。   戈瓦瓦半个身子都埋在雪里,圆鼓鼓的肚皮还露在外面,他的笑依旧没有停下来,只不过那笑声小了许多。   “太刺激了。”他说道,“瞧瞧,这么多年过去了,咱们几个还是这么有默契。”   坑洞里十分安静,没有人回应他的话。   “诺丽芬?巴尔波罕?”戈瓦瓦小声唤道,“你们两个还活着吗?”   依旧无人回应。   “诺丽芬?”他挣扎着坐了起来,“巴尔波罕?”四周一片漆黑。   “闭嘴吧,你个混蛋。”一个女声从坑洞的角落里传来,“你差点把咱们都害死。”   诺丽芬很是生气,她不想搭理戈瓦瓦,可若不回应一句,这矮人就会叫个不停。   “哈!好久没听见你这么说了,谢谢夸奖。”戈瓦瓦捋了捋自己胡子上的雪,又朝着周围喊道:“巴尔波罕,活着你就回个话!”   于是,一条手臂从他身边的雪堆里伸了出来。   “哦,离得还挺近。”戈瓦瓦笑了两声,又躺回到了雪地里,他总算松了口气。   相比刚才的位置,他们此时向下深入了大约几百米。诺丽芬释放了一个微弱的照明术,使得宽阔的洞底有了一丝光亮。其余两人也从雪地里爬了起来,在附近探查了一番。   这里比想象中的还要大,戈瓦瓦等人正处于锥状洞窟的底部。他们发现,洞穴中心位置有一块巨大的白色凝冰,将近十几米高,就像一座小冰山。   走近了看,他们才发现姬弦正停在凝冰前面的空地上。   “喂,刚才是怎么回事,你不怕我们几个都摔死?”戈瓦瓦弯下腰指着它,末了又补充了一句,“你这只小破鸟……”   “我对你们很放心。”姬弦飞了起来,跳到了他头顶的帽子上,“你只要记住,如果你们失手,我不会坐视不理。”   “现在又该干什么?”巴尔波罕问,“这就是你说的地方?”   “这里有两处阵印核心,你们需要把它们取出来。”姬弦说。   “什么阵印?”巴尔波罕问,“这里为什么会有阵印?取下之后又有什么后果?”   “我们不是来找洛德的吗?为什么你又让我们做这种事?”诺丽芬质问道。经历此番,精灵也有些不满。   “而且你还一直瞒着我们,从来没提到过这里还有什么阵印。”戈瓦瓦又说。   “并不是瞒着你们,因为我也是这次回来,才确认了自己的推测。”姬弦的语气很平静,“无垠山脉的温度在上升,我一直怀疑这和伊葛兰的遗物有关系。”   说到伊葛兰,三人都安静了下来,等着姬弦继续说下去。   “伊葛兰的遗物中,有一些是属于她自己的,而另一些则是山脉本身就有的,是一些组成巨大阵印的‘要物’,也就是核心。核心一共有十二个,其中的大部分都被洛德拾走了,但因为他当时还没意识到‘要物’的摆放位置其实有迹可循,所以一直没找到最后的两个。虽然伊葛兰没有明说,但我认为她的意思是——让我们把所有的核心都拆除掉。洛德和我在早前一直没领会到她的意思,直到最近我才想明白。所以,在找洛德之前,我们要先把这里的事情解决掉。”   “我们如何相信你说的话?”巴尔波罕问它。   如果洛德不在场,巴尔波罕等人就不会完全相信姬弦所说的话,因为这只鸟并非洛德的所有物,曾经也的确有人上过它的当——洛德可以算是它的担保人。   这三人时常会用言语彼此攻击,但在对外时,却又异常团结。他们看着这只鸟,等着它回答。 [115]相变之焓(其三)   “我如果想害你们,也用不着大费周章把人引到这里。”姬弦说,“我带你们过来,只是因为我没办法将这些核心弄出来,毕竟洛德也不在——你们就当是行行好,顺路把这东西给破坏掉,各位大爷?”它说着请求的话,语气中却透着一股子傲慢。   “如果这东西被拆掉了,会发生什么?”巴尔波罕再问。   “三大陆的北部会变暖,南部会变冷,在五十至一百年的时间里,气候可能会变得恶劣,直到南北温度趋于一致。”姬弦说,“不过我劝你们最好不要考虑什么后果,因为没人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不仅是三大陆内部的问题,无垠山脉的北部还有一群狼。”   “什么狼?”戈瓦瓦问。   “虎视眈眈的狼。别急,你不久之后就知道了。”姬弦说。   “咱们真的要这么做吗?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巴尔波罕有些犹豫,在他身旁,诺丽芬也有着同样的顾虑。   “想什么呢?”戈瓦瓦倒是看得开,“我们好不容易来到这里,总不能什么都不做,人生就这么长,你管那么多干什么,累不累?”   “可能会死很多人。”诺丽芬说。   “对,死的是人,人类。不是精灵、矮人和吸血鬼,也不是什么小破鸟。”   诺丽芬朝巴尔波罕偷瞄了一眼,并对戈瓦瓦说:“这都多少年过去了,能不能别再提这些事,咱们‘和谐共处’的……”   “对,和谐共处,所以咱们得赶紧把这事给做完,再去找洛德。”戈瓦瓦打断了她的唠叨,“没必要为别人的命运操心,快点吧。”   诺丽芬仍不肯动,但巴尔波罕却跟了过去。   “有我和戈瓦瓦就够了,你不用来。”他对诺丽芬说。   姬弦为他们指明了核心所在的地点,两人便开始向下挖掘。大矮人效率很高,他拿着一把尺寸惊人的长柄战锤,用尖头敲碎脚下堆积的岩石与冰块,再由巴尔波罕将碎屑清至一旁。此时,巴尔波罕的一双肉翼化作两只白色巨爪,效率快得如同铲车。   “铛”的一声,戈瓦瓦的锤子敲击在了一件金属器物上。两人定睛一看,发现脚下埋的是一个巨大的铜把手。   “咱们是要把这东西拿出来,对吧?”戈瓦瓦扔下战锤,并上前一步,双手抓住把手,腰部用力上提,但脚下的东西却纹丝不动。巴尔波罕见状,也伸出两只巨爪,握着把手的两端,跟着戈瓦瓦一起用力。   “一、二、三——”两人齐喊。   终于,把手有所松动,一根铜色的金属柱从地底被两人缓缓提了起来。   “好大的萝卜!”戈瓦瓦双手环抱金属柱,哈哈地笑了两声。两人继续用力,直到整根柱子脱离地面为止。这根柱子有两米多长,巴尔波罕用巨爪握住柱子的两端,将它扔到了身旁的空地上。   戈瓦瓦出了一身汗,但他并不准备休息。两人决定一鼓作气,顺势拔除另一根“萝卜”。   诺丽芬虽没有动手,却一直站在他们身边抱着肩膀看热闹。   两人很快就拔除了第二根金属柱。三人站在原地,似乎在等待着周围出现什么天地异象,然而始终风平浪静。   “然后呢?这就完了?”戈瓦瓦摊开手心问姬弦。   “完了,结束了,我们现在该去找洛德了。”姬弦说。   三人都显得有些意兴阑珊。巴尔波罕抬头看着头顶的岩壁,想着要怎么带两人上去。   “这简单,你先带着诺丽芬飞上去,在用绳子把我拉上去。”戈瓦瓦说,“别告诉我你们俩这次出来没带绳子。”   “带了,我觉得这主意可行。”巴尔波罕点了点头。   在他们身后,洞窟的中心位置,白色的冰山突然崩裂了一角,露出了其中洁净的蓝冰。   戈瓦瓦先是一愣,然后便笑了起来,“看吧,我就觉得咱们忘了点事情,去看看那块冰怎么回事,我觉得刚才不是巧合。”   戈瓦瓦转身朝着冰山走去,巴尔波罕与诺丽芬跟在他后面,三人靠近了这块冰晶。   姬弦扑腾着翅膀,飞回到戈瓦瓦的肩上。   “你觉得这是什么?”戈瓦瓦问它。   “不像什么好东西。”姬弦回答,“说不定阵印就是为这东西准备的。”   “那咱们现在岂不是很危险?”戈瓦瓦说是这么说,脚下的步子却未停。   “如果有危险,我一定会优先让你们逃跑。现在我也好奇这里面藏着什么,我总觉得——如果不看一眼,就一定会后悔。”   “这不是后不后悔的问题……这就像赌徒遇到牌局,他无论输赢都一定会上。”   戈瓦瓦举起手,长柄战锤便凭空出现在了他的手中。他挥舞起锤子,将眼前的碎冰全部扫清,碎裂的冰块不断从顶端滑落,砸在地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随着冰晶外壳的剥落,其内部被藏起来的东西也终于重见天日,那是一块竖立在地表上的深色椭圆晶体,大概有七八米高,表面像冰或者玻璃一样,光滑且通透。   “先别碰这东西。”巴尔波罕提醒他。   “开个照明术,看看里面有什么。”戈瓦瓦对诺丽芬说。   白色的光团从湖精灵的手中升起,那刺眼的光芒反射在弧形的晶体表面,让三人都眯起了眼。   “去背面,背面啊,你这个笨精灵。”戈瓦瓦挥着手叫嚷道。   诺丽芬愤怒地瞪了他一眼,但最后还是照做了。光团从他们头顶向着深色晶体的背面缓缓绕去,白光折射进晶体的内部,透出幽幽蓝芒。   随着光团逐渐移动到晶体的正后方,光线发生了变化,三人一鸟同时瞪圆了眼睛。   “那里面是不是有个人影?”戈瓦瓦指着悬在晶体中央的人形轮廓说道,语气很急切,“诺丽芬,再多来点光!”   诺丽芬与巴尔波罕一同念动咒语,将六颗照明弹依次送上了半空,白芒覆盖了晶体的整个背面与顶端,将这颗晶体映得晶莹剔透。   晶体中有一个女人的身影,在这巨大的水晶之中,那单薄的身躯就像一只被封印进琥珀中的小虫子。   “你们有没有觉得——这里面的人看起来很面熟?”巴尔波罕说。   “谁?”戈瓦瓦又凑近了一些,“像伊葛兰?”   “确实很像,但应该不是。”诺丽芬说,“伊葛兰现在肯定还躺在伊力诺赞山的冰棺里。”   “那这人会是谁?伊葛兰的亲戚?”戈瓦瓦问。   “如果姬弦所说的阵印真的是和这块玻璃有关,那这块玻璃至少是和本纪元存在的时间一样长。”巴尔波罕说。   “所以这位应该是伊葛兰的祖先喽?”戈瓦瓦说。   “先别讨论这个,我们应该怎么把她救出来?”诺丽芬说。   “救出来?你的意思是说,把这具尸体弄出来?”戈瓦瓦挖苦道,“我觉得大可不必,这棺材不是挺漂亮的?瞧她现在栩栩如生的样子……”   他们仍在对此人的身份争论不休,而姬弦则一直盯着那晶体中的人影,没有发表任何看法。   戈瓦瓦挥舞着锤子在水晶表面砸了几下,却未产生任何效果,这东西出奇地硬。   “这玩意儿到底是什么?”他有些不信邪,见攻击不能奏效,便伸出手去触摸那墨色的光滑表面。   原本平静的晶体突然发生了变化。   一种强烈的痛楚从他的指尖朝着胳膊延伸,疼得他大叫了起来。他的手在一瞬间没了知觉,一种透明的晶体覆在他的手臂上,似乎想将他整个人都吞噬进水晶之中。   状况只发生在一瞬,巴尔波罕与诺丽芬刚要上前帮忙,就被姬弦制止了。   随着姬弦张开翅膀,戈瓦瓦的声音戛然而止,他像是被施展了定身术一般,再也不动了。   两人这才意识到,是姬弦停止了时间。   “现在你们可以骂他了。”这只鸟跳到了诺丽芬的肩膀上。   “这个蠢货。”诺丽芬走到戈瓦瓦身边,去看他的状况。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巴尔波罕的脸色有些凝重,“我刚才就提醒过他别碰这东西,现在可好。”   “我的建议是,趁这东西还没来得及要他的命,把他的胳膊先砍下来。”姬弦幸灾乐祸地说,“等他突然发现自己没了胳膊,一定会很惊喜。”   “就没别的办法了吗?”诺丽芬问。戈瓦瓦胳膊上的透明晶体仍在不断变幻,就好像它的某一部分并不受时间冻结的影响。这东西看得她起了一身的冷汗。   每次在遗迹中看到这种玄而未知的东西,她都有这种感觉。   “有倒是有——就是交换,想办法把这些东西从他的胳膊上引到你们身上,他就得救了。”   “那只能我来。”巴尔波罕几乎都没有犹豫。   “你的精神我很欣赏,但我还是要先提醒你:就算你的身体构造与常人不同,也不能保证你不会受到伤害。”   “总要试试。”巴尔波罕并没有将姬弦的警告放在心上,他十分坚定地看着姬弦,等着它做出指示。   “有一类咒语,可以让这些晶体活跃起来,让它们爬到施法者的身上。”   “你会这种咒语?”巴尔波罕问。   “只会前半段,但也足够了。”   “所以你知道他身上的东西是什么?”   “不知道,我有很多事都记不太清了,现在只能凭经验行事。”姬弦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做停留,“如果你准备好了,那就把手搭在戈瓦瓦的胳膊上。”   巴尔波罕还有很多疑惑,但他知道此时不是问话的时机,便只能照办。   “我可不想引火上身,所以我在念诵时会替换掉一些固定的音节,你最好打起精神来,别读错了。”姬弦说。   巴尔波罕点了点头,示意可以开始了。   姬弦每读一句,他就跟着重复一句。巴尔波罕在读的过程中试图去理解咒语中的含义,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解读出这段咒语的意图——这些字词并不让人陌生,但组合起来时,却又十分晦涩。字符仿佛是随意拼凑起来的,像癔病患者的呓语,处处都透露着诡异与不安。巴尔波罕念着咒语,他的牙齿都在打颤,透明的晶体在朝着他伸出的双臂攀爬蠕动着,发出一种类似冰块被挤压时发出的咯咯声。他感受到双手传来的刺痛,以及未知所带来的恐惧,他有一种想要立刻放弃,恢复真身,并逃之夭夭的冲动,但他最后还是忍下了。   直到姬弦跳上了他的肩头,巴尔波罕才意识到咒语已经结束,他现在只觉得双臂传来的疼痛,仿佛深入大脑。   “这些增生物似乎不受时间影响,但本体却仍被禁锢在被冻结的时间里。嗯……我以前好像见过这东西。诺丽芬,你现在可以将戈瓦瓦从那水晶上分开了。”   诺丽芬点了点头,她按住大矮人的肩膀,将他的身体从深色水晶上扯了回来。   “再把巴尔波罕的手臂切断。”姬弦继续吩咐。   两人对望了一眼,巴尔波罕艰难地朝诺丽芬点了点头,他的脸因为疼痛而变得有些扭曲。   细长的弯刀从她的腰间出了鞘,诺丽芬在这一瞬间也有些恍惚。   她想起以前,有一次与伊葛兰的对话。   对话大致是这样的:   ——你认为,在你们“和谐共处”里,谁才是团队的核心?   ——没有什么核心,我觉得每个人都很重要,包括你。   ——你这话倒是说得好听。那我换个角度问:你认为谁最能让你安心,在遇到危险时你更愿意听从谁的指令?   ——欧普洛文爵士很靠谱,但他现在并不是自己人;洛德实力很强,战斗时也很冷静,但阅历还是有些浅;欧兹万与亚沙亚很可靠,算是很理想的战友,但他们不擅长也不愿意发号施令……   ——巴尔波罕呢?   ——他?我倒是挺喜欢他的,而且队里基本上没人不喜欢他。   ——你觉得他能不能称得上是你们队里的核心?   ——算不上吧……哈哈,你为什么会觉得是他?   ——我经常看到他指挥你们做事,而你们也很愿意听从,包括那个脾气不太好的矮人在内。   ——听你这么说……好像是这样,不过这也就是在平时,要是在战斗当中……   ——在战斗中,他不会指使你们做事,但经常会舍身保护你们。   ——……好像确实是这样。   ——所以他能称得上是你们团队的核心吗?   ——谁知道呢。我刚才都说了,我们这里没有什么核心不核心的说法,大家都一样重要。   ——你有没有想过,“和谐共处”的成员们能够像现在这样相亲相爱,巴尔波罕功不可没。   ——确实,他……一直都很积极。   ——据我观察,他在这个团队里的付出几乎从无保留,是不是这样?   ——是。   ——你知道原因吗?   ——嗯……可能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亏欠我们?毕竟他有一些……独特的生理需要……这是我猜的,我以前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你觉得他亏欠你们多少?   ——我不觉得他欠我们什么,队友之间就应该互帮互助,这很正常。   ——但他本人不这么想,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你们应该重视一下。巴尔波罕厌恶自己的身份,也把自己看得很卑微。你们之间相处得很融洽,却又很脆弱、容易破裂。他是你们“和谐共处”中维持感情的枢纽,同时也是你们的弱点,如果他离开了,恐怕“和谐共处”最后也要分崩离析。   ——你说得有道理……如果没有他,洛德和拉米之间的分歧大概会持续到把团队搞到分裂为止;而我与戈瓦瓦……可能早晚会闹翻脸;还有爱文妮娅,她总是在和柯玛兰争东西……你确实有一手,只和我们待了几个月,就能看出这么严重的问题。   ——没什么,旁观者清嘛。   ——那……你有什么建议吗?   ——也没什么太好的建议,而且时间长了,这些问题可能也就消失了,只要巴尔波罕本人能够正视自己,意识到依赖家人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说到底,他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尊心。   ——别和我扯这些,你肯定有办法,对不对?   ——办法是有,不过容易弄巧成拙。   ——说说看。   ——这就像脱敏治疗,你们要让他看清自己的脆弱之处,看清自己生来就有的丑恶。   ——这个问题我们以前也背着他讨论过,所以一直很忌讳提这个。   ——你们以后就可以和他提一提,以免有一天吵架时有人拿这个说事。这话会显得很有杀伤力,只要谁骂他一句“寄生虫,快滚”,说不定他会羞愧得当场自杀。   ——这……唉,他说不定真做得出来。你觉得,这件事我们要怎么实行?   ——这需要你们自己拿捏分寸,毕竟你们比我更了解他。我需要先说明:要不要做,你们自己决定,出了意外我概不负责。可以举个例子,比如说“起外号”,阿斯旺最常用的外号就是“吸血鬼”,但这个外号不能你来起,要像戈瓦瓦或者柯玛兰这种人才行。   ——确实,这两个“粪嘴”说出什么伤人的话都不奇怪。   ——如果你们决定这么干了,那就给所有人都起上外号,这种事一视同仁才不会显得有恶意,你们要都参与进来,要循序渐进,别让他生疑。   ——好吧,看来以后吵架是有得吵了。   ——这对“和谐共处”是一种考验。   ——这也算考验?你等着瞧好了。   后来,除了巴尔波罕的“吸血鬼”之外,他们给对方起的外号都很难听,戈瓦瓦给柯玛兰起了个“吃粪妹”的绰号,而柯玛兰则回敬他为“棕毛蛋”,洛德则是“大疯狗”,诺丽芬得了一个“骨头架子¹”的雅号,连伊芙特罗娜也未能幸免,被他们称作“化饭桶²”。   付出如此的代价,巴尔波罕最后也的确克服了他那敏感的心理问题。“和谐共处”像是一个大家庭,其中的成员从不避讳自己的恶劣性格与不礼貌的行为,因为他们知道,没什么是别人在意的。   他们彼此之间不说“谢谢”或“不客气”,也不会说“对不起”。   诺丽芬呼出一口气,准确而又迅捷地将巴尔波罕那两条布满透明晶体的胳膊齐根切断。   巴尔波罕并未感觉到疼,反而有种如释重负般的轻松。他的伤口处并未流血,深红色的烟烬在断臂处向外逸散。   他将注意力集中在被切断的两条手臂上——那手臂也化作了同样颜色的烟烬。他试着将这些物质回收,却发现晶体似乎有着诡异的引力,这些烟烬被牢牢束缚,像两团红云在地面翻滚不停。   “这下麻烦了。”巴尔波罕皱着眉说。   “我刚才就提醒过你。”姬弦说道,“现在才知后悔?”   “后悔倒是不至于,只不过……这是我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有点吃惊。”   说完,巴尔波罕向后退了两步,他的身影逐渐变得模糊,最后化作一片打着旋的烟烬,将他的身影淹没其中,而再次现形时,巴尔波罕的样子发生了大幅度的改变——苍白阿斯旺变成了一个不到一米五的小姑娘。   姬弦解放了时间。戈瓦瓦的惨叫声突兀地在诺丽芬耳边响起,气得她把牙根咬得咯咯作响。随着空气的重新流通,似乎天气也变得更冷了。   戈瓦瓦发现自己躺在地上后,便马上闭上了嘴,他揉着自己完好无损的胳膊,还以为自己是靠蛮力成功逃脱了。   诺丽芬踩着他的肚皮跨过他的身子,去到了巴尔波罕的身边。她半蹲着身子,将小姑娘模样的巴尔波罕拥进了怀里。   戈瓦瓦这才发现巴尔波罕的变化,他站起身,有些狐疑地看着不远处的两名伙伴,又转头看了眼姬弦,好像明白了什么。   “这是12号形象,我更喜欢27号。”戈瓦瓦朝她们走去。   27号也是女性形象,外形丰满,前凸后翘。   “恐怕很长时间都要维持现在的状态了。”巴尔波罕的声音显得很清脆稚嫩,“除非你更喜欢看蝙蝠。”   这句话只是个玩笑。巴尔波罕讨厌“吸血鬼”这个称呼,更讨厌在人前暴露自己的本来面目。   “啊……我真是太蠢了。”戈瓦瓦在看到地上那两团红云后,也猜到了是巴尔波罕救了自己。   “是啊,蠢死了。”诺丽芬保持着半蹲的姿势,瞪了他一眼。   “真是无以为报。”戈瓦瓦对巴尔波罕说,“要不这样,你现在需要补身子,所以……限时三日无限畅饮,好不好?”他又伸出胳膊,“正好我也想减减肥,你吸饱了算。”   巴尔波罕仰着脑袋看着大矮人,目光中带着一丝嫌弃——那双血红色的眼也因为此时的女性容貌而显得有些俏丽——她幽幽地吐出一句:“恶心。”然后从诺丽芬的怀里钻了出来,走到了一旁的空地上。由于个子太矮,她走在雪地上时,身子还摇摇晃晃的。   一双巨大的白色肉翼从她的腰间迅速展开,巴尔波罕转头对两人说:“咱们先离开这里,免得再出意外。”   两人应了一声,一前一后地跟了上去。   姬弦回头望了一眼洞穴之中的深色晶体,扑腾着翅膀飞向了深坑的最上方。它将带着巴尔波罕等人去寻找洛德——去一个最早被称为亚特兰赞的地方。   ——————   注¹:湖精灵皮肤白皙,又高又瘦,偏好烟熏妆。   注²:原意是伪装成花瓶的饭桶,这里取谐音。 📖[第三部分 石桥与白马骑士(下)]📖    [116]沉默者潜伏在托克兰达斯(其一)   六年前,奈莉温·欧康与不知名者斯朵维尔-安仆琳——坠入了爱河。   奈莉温是托克兰达斯城邦-槐花区的一名官员,而斯朵维尔——他是珊妲歌剧院里的一名舞蹈演员。   斯朵维尔个子不算高,除了胸脯之外,他的身上看不出多少“后天”的痕迹。奈莉温最喜欢看“月双雌”第四幕时的舞蹈段落——到那时,斯朵维尔就会穿着舞裙出场,成为这出戏的临时主角。他总是拿着一把小扇,眼中含笑,他从舞台的一端高高跃起,旋转着飘向舞台的另一端。在快节奏的乐曲声中,层叠的火红色长裙舒展开来,像一朵浮在月下湖泊上的牡丹。他的舞姿兼具女子的柔美与男子的爆发力,是珊妲的招牌、独一份;他的面容比女子更美,眉目中却又带一丝英气,这是一种在“安仆琳”身上很难见到的自信感;他的眼中似乎带着星光,他一眨眼,台下的女士们便都会心跳不已——美丽的事物有谁不爱呢。   奈莉温也是斯朵维尔的一位忠实观众,而两人的真正相识,却又是出自一场巧合。   那天,她在好友家里玩闹了一晚上,直到下半夜才尽兴而归。在回来的路上,她看见两名执法者站在路边,正在盘问一位路过的行人。那人穿着鹅黄色的呢衣大衣,头上带着一顶白色圆礼帽,帽檐上还衔着两朵渐变靛色的矢车菊装饰物。   从奈莉温的位置来看,只能看到此人的小半张脸,但她对斯朵维尔的身姿实在是太敏感了,以至于都没有仔细确认,便开门下车迎了上去。   街头的伞形屏障映下淡黄色的光,就像多云天气下的夕阳一般温和。天气渐冷,现在是初冬季节,但斯朵维尔露在外面的小腿上还穿着单薄的白袜与尖头鞋。奈莉温猜测,他或许有什么急事,所以下班时连衣服都没换——此时他的大衣下面可能还穿着舞裙。   奈莉温在第一时间向两位执法者亮出了自己的官方身份。没有过多纠葛,奈莉温给斯朵维尔做了担保,把他带上了自己的轿车。在奈莉温看来,这也算不上是什么徇私枉法的事,斯朵维尔在珊妲歌剧院跳舞跳了两年,绝不会是什么可疑人物。   奈莉温让她坐在了前排,在协同执法者做好记录后,自己也返回了驾驶位。   轿车里很暖和,隔绝了外界的噪音。   “想吃点什么?”奈莉温显得兴奋异常。她打开身旁的储物盒,却窘迫地发现,此时里面只剩下一小袋盐花生。她先是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才关上了盒子,探着身子从后座的袋子里拿出一小瓶啤酒,塞给了斯朵维尔。   “奈莉温女士,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不会喝酒。”斯朵维尔的眼中含着歉意,他的嗓音很清亮,但不似女性的尖细。   少年卸去了舞台妆,那一双黑豆般的灵动眼睛看得奈莉温心头嘭嘭直跳;他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这让奈莉温很难冷静思考。   “奈莉温女士?”见奈莉温不说话,斯朵维尔偏着脑袋,又问了一句。   “哦,你知道我的名字?”奈莉温终于反应了过来。   “您经常来剧院看戏,您还给我写过几封信。”   “这样啊……”奈莉温只觉得喉咙发堵,有些说不出话了。她很意外,也很感动,两人以前并未有过什么交流。奈莉温在去年的确给他写过信,却从未收到过回应,她那时就猜测,或许珊妲并不允许斯朵维尔与观众有太多的私下接触。   比起在台上时的光鲜夺目,此时的斯朵维尔褪下了那一层伪装,目光举止表现得小心翼翼,更有一种别样的美。   奈莉温拿过斯朵维尔手中的酒,拉开瓶盖并重新交还给了他,并说道:“我也不是那种能喝烈酒的人,但这酒味道很柔顺,你可以试试。”   “谢谢。”斯朵维尔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接过了瓶子,将瓶口贴在唇上啜饮着,直到这时,他微颦的眉毛才舒展开来。   “我没说谎吧?”奈莉温一直在注意他的表情,“接骨木莓风味的啤酒,一直都是我的心头好。”   斯朵维尔点点头,回应给她一个微笑。   “你现在要去哪?是要回家?晚饭吃过了吗?我送你回去?”奈莉温发动了车子。   “嗯,是要回去……”斯朵维尔被她问得有些发懵,但还是尽力回答了她的问题,“我晚上一般不吃饭。谢谢您,奈莉温女士。”   “哈哈。”奈莉温笑了一声,“可不能饿着肚子睡觉。你家里有谁?还是说……你一个人住?”   “我……”斯朵维尔强笑着回答,“我是住宿舍的——和歌剧院里的那些同伴们一起。”   “哦,瞧我这脑子……”奈莉温有些怪自己迟钝,紧接着,她又问他:“你今晚如果不回去,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麻烦……也许会有一些,但只要明天上午准时上班……”   “那就好办了。”奈莉温一拍手,“等我们回去之后,就往珊妲那里去个电话¹,告诉她你今天不太方便回去,所以今晚在我那里住——等明天一早,我亲自送你回去。”   “谢谢您的好意,奈莉温女士,但这太麻烦了,我……”   “你一定不能拒绝。”奈莉温拍了拍他的手背,笑着说道:“你知道吗?我等这一天很久了。”   斯朵维尔看着她,再也无法说出一句推辞的话。   “那就这么说定了,今晚你住在我家。”奈莉温心中雀跃,表面上却仍很平静。她一边打方向盘,一边对斯朵维尔说,“回家之前呢,咱们先去买点吃的——斯朵,你想吃点什么?”   “我什么都行。”斯朵维尔听到对方这样亲密地称呼自己,表情就有些不自然。   “有什么忌口吗?”奈莉温虽是目视前方,却又时不时地侧目偷看斯朵维尔。   “嗯……我不吃鸡蛋,就是水煮出来的那种,但煎或蒸出来的那种可以。”斯朵维尔的脸上带着一丝红晕,不知是喝了酒的原因,还是车里温度太高。   斯朵维尔说到一半时,奈莉温的脸上就露出了笑容,“放心,外面一般不卖这种东西,如果你想吃,人家说不定还要花点工夫现做。”   “哦……”斯朵维尔抱着小酒瓶,有些窘迫地点了点头。   奈莉温对斯朵维尔的好感越来越强烈。她曾揣测过对方的性格——也许是高傲的,也许是热情的,也许是冷漠的——但她从未想过,这位能在舞台上驾驭几十个角色性格的人,其内在竟然是这样的腼腆与单纯。由此,她对他更加爱不释手,认为自己是捡了一个大便宜——自己所相中的宝物要比想象中的更珍贵,这着实是意外之喜。   藉由刚才的话,奈莉温又突发奇想,她问斯朵维尔:“所以,你会做饭?”   “会一些。”斯朵维尔回答。   “那我们买点食材回去自己做?”奈莉温高兴极了。   此时已经过了凌晨,要采购食材并不容易,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奈莉温驾车去了几家常去的餐厅,四处搜刮着边角余料,竟也弄到了不少好东西。   官员的住处与平民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奈莉温住在槐花区东部的一座独立屋内,这里没有围栏,周围环绕着树木与草坪,正门口前方的石砖路上竖着一个红色信箱,当他们回到房屋时,一只野猫从车灯下方一闪而过。大路右侧有一条通向车库的小路,奈莉温莽撞而又娴熟地将车子横开进草坪中,直接冲进了车库——她感觉自己今晚状态特别好,就算要把车子停上二楼屋顶,她也确信自己能办得到。   下车后,奈莉温表现得十分殷勤,一直绕着斯朵维尔转来转去,又是替他开门,又是帮他拿东西。斯朵维尔无法坦然接受,却又不敢拒绝,整个人就像惊吓过度了一样,一个劲儿地对奈莉温说谢谢。   回到家后,看着带回来的那些食材,奈莉温心中懒意顿生。原本她还想着同斯朵维尔一起做几道下酒菜,借此机会交流一下感情,可此时却又觉得过于麻烦,于是便把这些食材全部扔进了煮锅,炖一锅大杂烩,打算边煮边吃。   奈莉温就是这样一个人——她总是想到便做——比起事先计划,她更擅长临场发挥。   于是,当奈莉温看到橱柜中的红酒时,便又有了另外的主意。她开了一瓶香气浓郁的晚收赤霞珠餐酒,并将洗净的肉蔻、八角、桂叶等香料与红酒一同放入锅中,又加入半颗苹果与几块冰糖,小火煨热,直至半个多钟头后才关火。此时,香料红酒的气味十分诱人,她将滚热的红酒过滤出来,装满了大号的杯子,又将两片甜橙加入其中,她盯着两杯酒看了一会儿,竟又鬼使神差地往里面掺了一些烈酒,这才把酒端进了屋子。   浓郁的香料味道很好地掩盖了酒精的辛辣,而果香与糖分又驱散了红酒的苦涩。两人在冬季的深夜里面对面地坐着,吃着这一锅温暖而简单的夜宵,东拉西扯地聊着各自的生活。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的对话并不像电影或小说对白那样简洁,他们在大部分时间里都在说着谁都知道的废话——但正是这种废话,形成了感情方面的互动,并加深了他们对彼此的了解。   在谈话中,奈莉温也了解到斯朵维尔刚才被执法者拦下的原因。   斯朵维尔的主人并不是珊妲歌剧院的老板珊妲·柔宾,她现在算是无名之身。而一个不知名者之所以能在托克兰达斯招摇过市,是因为她拿着歌剧院的担保证明。可拿着一纸凭证,并不能保证一名“安仆琳”在大半夜里依旧通行无阻。奈莉温没有问他为何那么晚才回去,也没有问关于他以前身份的问题——如果想和这样一个人建立长久的信任关系,那就一定要耐得住性子才行。   到了最后,两人都喝得有些醉,或许奈莉温的状态还不如斯朵维尔,可她就是喜欢这种感觉。两人仿佛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依偎在对方的怀里,互相说着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话。   事后,奈莉温也不清楚自己那一晚究竟是在期待什么。是期待斯朵维尔酒后乱性?但她听说“安仆琳”的欲望通常很低,若真要实施起来,除非她能下点猛药。也许她只是期待斯朵维尔能吐露一点小秘密,如果他真能对自己说出一些别人都不知道的事,那是再好不过了,她对斯朵维尔的一切都很好奇。   而除此之外,奈莉温的心底还隐隐藏着一种邪恶的想法——她在想,斯朵维尔会不会向自己诉苦。   奈莉温很清楚,生为一个男子,斯朵维尔在这片大陆上是有多么不幸。斯朵维尔是一名“安仆琳”——先天的优势加上后天的改造,使得他的身材与容貌更趋近于女性,甚至能超过绝大多数的真正女人。但“安仆琳”外表光鲜,却并不比“奴非恩”和“阿隶格”过得更好、更快乐。痛苦来自于社会的歧视,也源于长期服药和术后的创伤,他们期望活在阳光下,可卑微的出身却总是阻碍着他们,像一片无法驱散的云翳。   在托克兰达斯以及这里的其他城邦,“安仆琳”虽然能被允许现于人前,但他们终归只是一群男人,只是“动物”而已。   斯朵维尔有一颗坚韧的心,可谁也猜不透,他的坚强源自何处。坚强者之所以坚强,是因为他们能够看到希望——只要忍耐并等候下去,曙光必会出现——斯朵维尔又是为了什么而支撑下来的呢?   从这天起,奈莉温出现在歌剧院的次数就更频繁了。不仅是为了来看剧,她也在与剧院老板珊妲为了斯朵维尔的事不断扯皮。奈莉温知道斯朵维尔与珊妲签了协议,所以她在想方设法让对方松口,以便将斯朵维尔的身份尽快合法化——如有可能,她还想在斯朵维尔的名字中加上自己的名字,让他成为法律意义上属于自己的财产、所有物。这不是为了占有,奈莉温只是想让斯朵维尔过得更好一些。她从珊妲那里听说,斯朵维尔在剧院里经常受别人欺负——美貌与天赋,永远是善妒者最讨厌的两种事物。   最终,珊妲还是同意了,一方面,她希望斯朵维尔能够过得更好;而另一方面,她也迫于奈莉温的官方身份——只要斯朵维尔还能留在歌剧院,一切就都好说,更何况若是促成了这件事,能与奈莉温搭上线,以后对歌剧院的发展只有好处。   于是,几个月之后,奈莉温与斯朵维尔正式确立了关系——主仆关系。这一年,奈莉温二十八岁,而斯朵维尔十七岁。   ——————   注¹:这里的电话并不单指用电、或以电脉冲传输信号的通信设备(但功能用途相同),但为了表述方便和阅读流畅性,文中将沿用习惯叫法。下文或许还会出现“电梯”“电视”“电车”等类似表达,届时将不再赘述。 [117]沉默者潜伏在托克兰达斯(其二)   托克兰达斯并不允许私人养育子女。   在新中谷大陆上,大概也只有最北方的几个城邦的法律允许这种事存在。   在这里,官方对于生育方面的管制非常严苛。   得益于因地制宜的法律,每个城邦的居民构成不尽相同,南方城邦托克兰达斯的公民全部都是女性。按照当地法律,每一位年满十七岁的公民都将拥有一个由官方开立的新账户,账户中会存有一笔数额不菲的资金,这笔资金被称之为“育置津贴”。若一位公民选择为城邦诞下后代,那么这笔资金便会当即发放,供持有者自由支配;若这位公民并不打算现在孕育后代,那么这笔资金将留由官方保管,且每年扣除最大额度的百分之四,直到这位公民决定孕育后代或年满三十二岁时,再发放剩余部分。   公民可以有选择地孕育下一代,而作为一种鼓励措施,其方式可由公民自行选择——公民可以从登记在列的“安仆琳”中挑选合适的对象,也可以选择经过相关认证的身强力壮的“阿隶格”——可以只从官方的登记相册中挑选,将事情做得简之又简;也可以免费“借用”这些奴隶,每次最多半年的时间,来一场不同寻常的野性体验……总之,一切都是为了繁育后代。   “育置院”负责处理公民生育相关的绝大部分事项,包括且不限于资格认定、风险筛查、健康监测、心理辅导、接生引产及产后护理、恢复等工作。在生产结束后,为确保母婴之间的独立关系,新生儿将会在第一时间剪下脐带,送出产房。得益于相关设施的屏蔽效果,母亲甚至不会听到孩子的哭声。   通过阻断血脉亲属间的社会关联,根除家族资本的积累,便能够初步遏制阶级形成,有效控制贫富差距。   新诞生的孩子将会被送往邻邦或更远的地方,而不是留在本地。同样,托克兰达斯也将吸纳其他城邦的后代,用于增加未来人口。各个城邦的孩子初时都会送往城市中央的育儿院,而为了确保其来源不被追溯,除了人头数量与加密处理过的信息编号,院方不会再做任何额外记录。当人数核实无误后,女孩们将会留在育儿院,成为托克兰达斯的准公民,而男孩则被送往地下世界,进行下一步的教化与筛选。而在此之前,总有一件让每座城邦都颇为头疼的事,那就是断定婴孩的生理性别——这并不是一项轻松的工作。由于大部分孩子的父亲都是更偏女性化的安仆琳,只靠外观与性征来断定男女二分性别并不完全准确,有时还需要借助一些遗传学方法进行更深入的界定。   与集中式抚养相配套的,是完善的教育教化体系。集中式的教育能够塑造大致相同的思维模式与价值取向,而大致相当的物质条件与成长环境能够有效避免攀比心理的形成与降低极端人格出现的风险。对于城邦女性而言,由于不同地域的法律与风俗不同,各邦公民也在一定范围内呈现出不同的精神面貌。   一个还未接受过任何思想的孩子,只要方法得当,便可以按需塑造其意识形态——你可以告诉他,人生而平等;也可以让他甘愿受到压迫,确信自己奴隶的身份。相比女性能够享受到的福利待遇、体面生活以及头顶阳光,男性群体的生存空间就显得十分不堪。肮脏、拥挤、阴暗,以及相互间激烈的竞争——托克兰达斯的地下世界被划分成了无数个封闭的区域,初来此地的男孩们被集中收容、教化、管理。而基于一些固定标准的评定、测试,男孩们将在八岁、十二岁及十六岁时分别获得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评定与划分的标准大致基于以下几点:样貌体态、表达能力、身心健康、温顺及忠诚度。而根据不同的权重,托克兰达斯的男性群体会被分割成不同的阶级/类别,分别为:碌陶克、奴非恩、阿隶格、佣兰亚、安仆琳。部分城邦还会出现另一种公民群体——伊奥莎。   碌陶克与奴非恩是地下世界的主要群体,是城邦豢养的奴隶,也是托克兰达斯生产力的主要来源,他们的劳动保障了托克兰达斯的全面运转;阿隶格即是所有权归于公民的奴仆,而部分由官方指定的阿隶格也能成为碌陶克与奴非恩的管理者,阿隶格通常具有“古典男子气概”,是更优秀的男子;安仆琳的外观更趋近于女子,或许是因为体内雄激素水平较低,他们也通常表现得温顺而无欲——在这样的社会中,这算得上是一种天赋——安仆琳被允许去往地上生活,并参与有限的劳动,但前提是他们必须有一个担保人;佣兰亚是一种少数而又特殊的群体,由于基因的数目或结构异常,官方无法以二分法对他们的性别做出合理分类,他们的社会地位类似于安仆琳,但生活方式更为边缘化;伊奥莎只存在于温和派的城邦之中,他们是取得了部分公民权的安仆琳,而能成为伊奥莎的先决条件,就是必须以医学手段摆脱男性身份——鉴于安仆琳低下的收入水平,想要凭借个人财力取得公民身份,将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除非有贵人相助。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城邦为了改善地下世界居民——也就是奴隶——的生活水平,又或是为了降低运营成本,便允许公民以类似于投资的方式购买奴隶资产,且公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参与到与地下工厂经营管理相关的决议决策当中。这种买卖只以记账方式进行,因此不会涉及到任一奴隶个体,公民的收益来自于生产利润的少量分成。由于新中谷众城邦独特的社会结构,私人银行注定无法立足,城邦只设立中央银行,主要负责处理公民的福利账单、管控一般等价物的储备与流通、监督财政收支与对外贸易顺逆等。居民可以在城邦银行开立储蓄账户,但存款不会生成利息,居民反而需要向银行缴纳相应比例的保管税,由此,投资奴隶便成了城邦中为数不多的合法的寻租行为。强硬派城邦联合体——比如托克兰达斯——则有着不同于北方的主张与政策。在这里,除了那些因工作需求而必须接触地下世界的公职人员外,普通公民对于碌陶克与奴非恩的处境一无所知,官方认为,公民们无须对奴隶的生存环境过度关注。为了能够长期掩盖真相,托克兰达斯对于外来者、阿隶格与可疑人物的盘查力度相当严格,而依靠城市意志“黑墙”的信息捕捉能力与控制力,便能保证每一次的泄密都能在最小范围内得到及时控制。   由于托克兰达斯及新中谷洲其他城邦的女性择偶……又或者说择孕观念,只有符合她们审美的男性,其基因才能被留存下来。在这种严苛的、单向的性选择模式下,人类的幼态延续基因便会广泛存在,而最终所表现出来的结果就是——无论女性还是男性,绝大部分的城邦人都拥有迷人的外表,他们皮肤白皙而细腻,眼睛大而有神,身上几乎没有多少体毛,即便年纪过了中年,皱纹与色素沉着也并不明显,而一些男性甚至天生就不长胡须。   一个和平而富足的城邦联合体,总会在追求美的道路上走向极端。于是,城邦中的那些安仆琳,就像没有天敌的极乐鸟一样,只为讨好异性而一代代地改变着自己。   斯朵维尔的美貌是天生的,这是一种天赋。奈莉温经常会为他感到可惜,觉得他一定是投错了胎。   直到半年后,奈莉温才从斯朵维尔口中得知,他其实是从北方的若克辛诺城邦逃亡过来的。那时,由于担保人的健康状况不佳,若无法在短时间内寻找到新的担保人,斯朵维尔可能要面临重返地下的窘境。他那时的担保人是一位年过八旬的老太太,这人的身体状况一直不算好,而且性格有些孤僻。事实上,担保人也很理解斯朵维尔的忧虑,却又苦于无法替他找到可靠的下家,于是便在某一天清晨自作主张地将他送出了城,让他带着若克辛诺城邦的通行凭证另寻归处——可以说,斯朵维尔其实是被赶出来的。   斯朵维尔愿意向奈莉温提及这段秘密的过往,也说明两人已彼此信任至深。若斯朵维尔徒有光鲜的皮囊而无深刻的灵魂,或许奈莉温并不会如此迷恋他,但斯朵维尔偏偏又是个博学善思之人。从法律上讲,他本不应该接触到那些危险的知识与思想——或许这要归结于前任担保人对他的纵容——出于对新知识的向往,奈莉温平生还是头一次对一位男性产生了敬佩甚至崇拜的感觉。   “这城市就像一座笼子。”斯朵维尔有时会感叹。   斯朵维尔是一个坚强而谨慎的人,但奈莉温看他时,总又觉得他可怜——这是一个比她小十一岁的少年。同情与爱慕,两种情愫在这女人的内心交叠着。奈莉温爱他,且无法自拔。   就这样,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而在第二年的秋天,奈莉温怀孕了。   她一直都在期待着这一天。奈莉温对此事十分重视,几乎是在受孕的两三周内就敏锐地察觉到了自己身体上的异常。   若按照城邦法律,公民在这时必须要向官方报备身体状况,并执行强制性的休假流程,但奈莉温竟选择了隐瞒这件事。作为一名官员,她很清楚若事情败露,自己将面临着怎样的惩罚,但她却决意要这么做——她自认为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   “自由”概念的出现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将先有“不自由与约束”的客观因素存在。人只有意识到了何为不自由、何为不允许,他们才会向往自由状态的无拘无束。奈莉温心态的转变是有迹可循的。   斯朵维尔曾向奈莉温讲述过这样一个世界:   在更久远的时候,女人和男人同在一片天地下生活。他们耕种劳作,共同抚育子女。在那里,没有宽阔的大道与行驶的车辆、没有剧院和广场,也没有执法者与令人愉悦的药物——有的只是田野与木屋,与一群在此地世代繁衍下去的人。在那里,人们以物易物,生活过得朴素而充实,男人和女人各自发挥着他们的长处,以分工合作的方式编织着他们的爱巢、孕育新的生命。他们的结合没有契约和交易,他们的身份也没有贵贱高下,或许有一方会显得更为强势,但那恰恰是因为另一方的包容。他们会有属于自己的孩子,可能会有两个,也可能会有五个,且没有任何人有权将这些孩子带走——他们会亲眼看见自己的孩子一天天地成长起来,变得越来越像自己,直到有一天,这些孩子们也会各自遇到他们喜欢的人,并组建新的家庭——而到了最后,他们会把他们的子孙带到这对老夫妻的面前,并告诉孩子们:瞧,这就是你们的祖辈。   生命在延续,周而复始,当你出生时,父母的呵护只为你一人,当你死后,你的后人将会记得你。他对奈莉温说——那时,新中谷洲的众城邦还远远没有诞生。那时,这里还被叫做亚特兰赞。   斯朵维尔的想法是田园主义的,显得有些天真和可笑。可正是这些话打动了奈莉温,给了她一定的启发。思想在暗处,一点一滴地发酵,她逐渐意识到,自己现在的生活就像一潭死水,毫无意义——来时孑然一身,终也孤独相伴。   一个人的一生,是在不停地追求着心灵与物质上的满足,但能带给人满足的,却总是那些知其有、却从未拥有过的事物。为了绕开育置院的监管,奈莉温提早请了一整年的长假,上报事由填写着远途旅行。她为了隐瞒身体上的变化,一直在郊外的临时住所过着深入简出的生活,而实情只有一位好友知道。有一个可靠的知情人,反而要比把所有人都蒙在鼓里安全得多。奈莉温的这位朋友名叫德兰娜,她与奈莉温出自同一所育儿院、同一所学校,她们都姓“欧康”。两人就像亲姐妹一般,不论何时,她们绝不会背叛彼此。   奈莉温并没有意识到,她正在让自己生活变得摇摇欲坠——若人终有一死,如何才能让爱与思想继续留存?——这个问题像一块巨石,始终压在她的心口之上。 [118]沉默者潜伏在托克兰达斯(其三)   奈莉温与斯朵维尔对妊娠相关的知识十分缺乏了解,托克兰达斯城邦中的大部分人都是如此,就连那些曾经孕育过生命的公民也同样是糊里糊涂——在怀孕期间,自己要做什么、不能吃什么,经历过怎样的检查,要注意些什么,她们一概不懂,这些都早已由育置院的人安排妥当。   斯朵维尔与德兰娜都为此发愁,但奈莉温本人却不担心,不仅如此,她还有心情调侃,说如果城邦被毁灭了,城邦人说不定也会马上灭绝,因为这些人连个孩子都不会生,更别说去养。   医学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分娩过程的危险性,使得原本该被淘汰的基因能够存续下去,从另一方面来说,随着这些劣质基因的扩散,顺产的危险性也会逐步提升。人文主义精神重视个人,包容缺陷,肯定弱者的生殖权利,由此却将病痛留给了后人——人类对技术越依赖,便越难以回归自然。奈莉温也清楚,斯朵维尔与德兰娜的担心绝非多余,今时不同往日,以后的麻烦事只会越来越多。   德兰娜一直在向周围人低调地打听着那些不易获取的,关于怀胎的知识。她将自己听来的东西讲给奈莉温听,有时也让奈莉温安心不少。   德兰娜的殷勤让斯朵维尔都有些吃醋。   大概是在怀孕后的第九周,那时奈莉温的腹部早已有了明显的起伏。这天晚上,她正躺在床上休息,院落里突然响起了车子驶进的声音。她有些紧张——德兰娜刚走不久,家里现在只有她一人。在这段时间里,为了不让人起疑,斯朵维尔和德兰娜仍会像以前一样,在槐花区照常工作和生活,只有在空闲时间才会去往郊区,给奈莉温带来补给与关怀。他们来探望的时间都是相对固定的,且德兰娜也从来不会把她的车开过来。   奈莉温从厨房中抄起一把刀,跑到了一楼走廊的拐角处。房间里黑漆漆的,只有炉火在静静地燃烧。   门口响起了脚步声,不止一人。奈莉温并没有伤人的打算,但握着一把刀,大概会让她更有安全感一些。   有时,奈莉温也想过,要不要与斯朵维尔逃离这座城邦——在守法的前提下,城邦并不会阻止公民自由外出,但就算逃出来了,他们能去的地方也不多。新中谷洲共有二十二座城邦,却没有一座城邦有可能接纳他们,所以他们只能选择去东部半岛寻求庇护,那里住着人类与亚人类的共同体,他们远离众城邦的势力范围,且与城邦井水不犯河水。   现在想这些有点晚了,若是在怀孕之前……   正当她胡思乱想时,门开了。   “奈莉温?”一个熟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是斯朵维尔,他打开了灯。奈莉温站在走廊的另一端,斯朵维尔看到她手上提着一把明晃晃的刀。   “你拿这东西做什么?”斯朵维尔心下吃惊,他快走了几步,想要拿过奈莉温手上的利器,但奈莉温却后退了两步,把手背到了身后。她的视线越过斯朵维尔的肩膀,与站在门口的陌生女人对视着。   “她是谁?你带了一个陌生人进来。”奈莉温很警惕,如果没有斯朵维尔横在中间,她甚至想冲过去,把刀架在这女人的脖子上,以免对方逃走,把这事声张出去。   “婕拉是医生,她可以帮你检查身体情况。”斯朵维尔连忙向她介绍,“我觉得你可以信任她。”   “你凭什么认为她可以相信?”奈莉温听到他这句话,心中顿时涌上了一股无名怒火。自从怀孕之后,她就戒掉了酒和药物,有时,焦躁的情绪会难以控制。   “我之后再向你解释,好吗?”斯朵维尔小声安抚着她。   铛地一声,菜刀被扔在了地上,连奈莉温自己都被这尖利的声音吓了一跳。她盯着斯朵维尔,目光很严肃,一句话都没有说。少年的脸色有些苍白,却更显得惹人怜爱了,但奈莉温并未因此放缓态度。   她有些生气,又感到委屈,她不知道自己为何会有这样的感觉。   “放轻松点,怀孕时要尽量减少情绪波动。”婕拉朝着两人走来。这人个子有些高,腰间挂着一本巴掌大的金色小书,很醒目。   “你到底是谁?”奈莉温问她,她的视线在那本书与婕拉的脸上来回扫过。   “一名医生,来自若克辛诺,我以前帮助过斯朵维尔……帮他从那里逃出来。”   “你为什么会来这里?我以前可从没听斯朵提到过你。”   “你也看到了,我的身份有些特殊。”婕拉说道,“斯朵维尔是一位可靠的安仆琳,他绝不会说多余的话。我能和他在这座城里碰见,存粹是巧合,他向我提出请求,我也很乐意帮忙。”   婕拉的语气一直很平静,且有问必答,对于奈莉温那仿佛审讯犯人的语气,她一点都不介怀。   “她是真想帮忙的。”斯朵维尔握住了奈莉温的手。   当感受到对方手心的温暖时,奈莉温终于冷静了下来。在这些天里,她也隐约意识到,自己的情绪似乎越来越难以控制了。   “我感觉很好,用不着别人帮忙。”奈莉温虽然是在拒绝,但语气却软了下来。她转身回了屋子,躺在了炉火旁的矮床上。斯朵维尔给她盖好了毯子,然后又往壁炉里加了把柴。   天气渐冷,但房间里却很温暖,昏暗的卧室里,暗红色的火光在摇曳着,让人感觉昏昏欲睡。婕拉站在卧室门口,背靠着明亮的走廊灯光,她的面容藏在阴影下,看不真切。   “未知产生焦虑,你肯定有很多事想知道。”婕拉说话的声音很轻,“就比如说胎儿的性别。”   奈莉温低着头,右手紧紧抓着毯子的一角。   初冬的风在郊外的山林中怒号着,将蛇与松鼠驱赶向了洞穴。   几天后,在一个阴雨绵绵的晚上,斯朵维尔怀揣着一个信封来到了郊区住所。他跑得气喘吁吁,只穿着件大衣,漂亮的长发都被打湿了。信封里装着一张化验单——那天晚上,婕拉从奈莉温的胳膊上采了点血,现在结果出来了。   单子上的内容简明易懂,且内容全面。两人依偎在一起,将那张化验单重头到尾仔细看了一遍。他们的表情显得有些凝重,谁都没有说话。   之后,斯朵维尔将表单连同信封一起扔进了壁炉,看着它们随着炉火化作了灰烬。   两人盯着那跳跃的火焰,一起发着呆。   终于,斯朵维尔开口了,他的声音很轻,仿佛是怕那腹中的胎儿听见。   “婕拉让我转告你,如果你想堕掉这一胎,她愿意帮忙。”   “别说这个。”奈莉温一只手搭在腹部,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似乎就连转动一下眼珠都会让她感觉疲惫。静坐良久,她闭上眼睛,靠在了斯朵维尔身上,语气温和而坚定:“一想到他未来长得会像你,我就有些等不及了。”   等待的时间是煎熬的,随着肚子一天天变大,奈莉温总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感觉焦虑不安。一团生命正在她体内孕育,这既让她安心,又让她畏惧——这团小生命不是城邦的孩子,而是她的,是她与斯朵维尔的孩子。终有一天,他会长大,会有自己的想法,会是一个生而自由的人,而现在,自己唯一要做的就是让他顺顺利利地出生。如果他出生了,需要准备什么?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他吃什么穿什么?又要如何与他交流?奈莉温对此一概不知,她甚至都不知道,一个刚出生的孩子究竟有多大,体重有多重。   城邦中买不到任何婴儿用品,也没人知道婴儿需要什么,所以这件事只能继续麻烦婕拉。而为了缓解焦虑,奈莉温便想着要为还未出生的孩子做点什么。她写了张单子,将自己认为的以后可能会需要的东西写在上面,让德兰娜慢慢买齐。于是,在这之后的几个月里,各种各样的玩偶、假花束、毯子与澡盆就都堆积在这间不算宽敞的住所中了,这让这间郊区住所愈发地有了温馨的氛围。奈莉温裁了几件新买来的大浴巾,打算给未出生的孩子做出几件小衣服来。她做得有些笨拙,经常把针尖扎进手指,但她依旧做得不亦乐乎,也不管这些东西以后是否真能用得上。   “你是我的儿子。”每次说完这句话,她都会笑,笑过之后就觉得有点难为情,然后下次又继续说。她独处的时候,经常会对着自己的肚皮自言自语,这也算是一种缓解腰疼与排解无聊的方法。“儿子”这个词还是她以前从书里看到的,她还隐约记得书里的内容——那本书批判婚姻,批判男人,批判私有制,批判国家,俨然将城邦制当成了人类制度的终极答案。奈莉温不知道究竟什么制度才是最好的制度,但她知道,好的制度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因为人总在变,每个时代的人都有着不同的需求与追求,而制度不能孤立于人而存在。   无论日子多么难捱,时间总在流淌,终于,奈莉温到了预产期。出于以防万一的考虑,婕拉不建议她在家里生产。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奈莉温对婕拉倒是多了一些信任,婕拉说她可以帮忙找地方,于是她便答应了。   春末夏初,温度适宜。婕拉开着车子将她载到了木槿区的一家医院里,奈莉温挺着肚子,在进医院时表现得十分胆怯——她很久没有与外面的人接触了。   她被安置在一间敞亮而清静的病房里住下,由两个年轻护士负责着她的起居饮食。   “你是不是……也不喜欢城邦的生活?”有一天,奈莉温趁着检查身体时与婕拉独处的机会,问了她这样一个问题。   “我?我有什么理由讨厌城邦?”婕拉笑了笑,她对奈莉温的提问不以为意。   两人的交流与对话总是像这样——突然产生,又很快结束。   奈莉温隐隐有一种感觉——婕拉似乎不仅是一位医生、一位被赋能者、一位城邦公民,她一定有另外一种秘密身份,因为如不是这样,她又如何能让自己在这样一座密不透风的城邦之中瞒天过海?奈莉温对此有些好奇,但同时,她又不敢去问婕拉,她怕婕拉承认她的猜测,更怕她对自己发出邀请——从一边跳向另一边,就像解开手铐却又带上脚镣,人作为集体的一部分,总要牺牲一点什么,无论在哪都是一样。   在怀孕后期,奈莉温的情绪变得有些浑浑噩噩,一方面是由于对未来的迷茫,而另一方面则是来源于身体上的不适。人有时会因为某些非达到不可的目的而头脑发热,像战士一般冲向难以预料的艰难险阻,可当心愿了结时,后悔与失望的负面情绪却又在巨大的满足感中悄然降临。   直到这时奈莉温才意识到,等到孩子诞生之后,她与斯朵维尔需要面临的问题只会更多。   一天傍晚,奈莉温终于进入了临产阶段。初产妇的分娩通常都会持续较长时间,那天晚上,斯朵维尔、德兰娜都在,看他们坐立不安的样子,似乎比奈莉温本人还紧张。   即便是婕拉曾与她多次说过,分娩时会有多痛,疼痛会有多么难忍,可当她真正经历其中时,还是疼得想要放弃,她当时真的以为自己撑不过这一回了。   作为奈莉温的助产士,婕拉的冷静引导起了很大的作用,出产的过程相当顺利。等到最后胎盘娩出时,时间已经到了第二天清晨,奈莉温只看了孩子一眼,便沉沉地睡了过去。   几小时后,小腹处的轻微抽痛唤醒了她。奈莉温醒来的第一时间就在寻找刚出生的孩子。孩子被包在了襁褓中,就躺在她的身旁,斯朵维尔将孩子放在她的怀里。   婴儿闭着眼睛,脸有些皱巴巴的。奈莉温抱着这团刚出生的小生命,有时觉得轻得可怕,有时又觉得分量惊人。奈莉温用手指轻抚着婴儿的脸蛋,笑得合不拢嘴,此时,她感受到了一种莫大的喜悦,这种喜悦与成就感是酒精与药物给予不了的——积攒了九个半月的幸福,就在此刻全部兑现。   她的手指无意间触到了婴儿的唇瓣之上,被婴儿含在了嘴里。这只有些丑陋的小生物连一颗牙齿也没有。奈莉温抽回了手指,却看见那孩子张着小嘴,鼻子一皱,竟大声哭了起来。   那声音十分响亮,而奈莉温则有些手足无措。 [119]沉默者潜伏在托克兰达斯(其四)   在这之后的一年里,奈莉温一直住在郊区的住所中,与她的孩子奈拉维尔过着半隐居的生活。   当初,婕拉让奈莉温与斯朵维尔给孩子取名字时,这两人竟然还愣了半天。   “你们不给他取名字,难不成还要等他亲口告诉你们他叫什么?”那时,婕拉还难得开了句玩笑。   给孩子取名的事让两人伤透了脑筋。他们想让名字赋有寓意,却又不想太过普通,两人胡乱地翻着神话集与字典,试图从中甄选出最优美的词汇,用来彰显新生儿的与众不同。可随着信纸上的字词越写越多,两人却差点争吵了起来。   自从奈莉温有了身孕之后,两人便没断过争吵。少了曾经那份对美好少年的憧憬,生活也回归了它的真实模样——斯朵维尔年轻,心性脆弱且毛手毛脚,尤其是当他有了奈莉温这位监护人后,便越发地对她产生了依赖。奈莉温对此虽不讨厌,却也不希望他就这样失去以往的韧性,所以有时她会有选择地拒绝他的请求——就比如他借钱用于向执法局缴纳治安罚款的那次。除此之外,斯朵维尔的天真也让奈莉温头疼,城邦人一直生活在安逸的氛围中,天真单纯的特点几乎人人都有,但斯朵维尔却又更胜一筹,他过分天真——尤其是那天晚上当他把婕拉领进家门的时候,奈莉温恨不得当场扇他一个耳光。   斯朵维尔毕竟只是一位安仆琳,他在托克兰达斯的体面生活其实是一种假象。起初,他被奈莉温殷勤而又强势的态度所吸引,为她的能力所折服,认为她值得信任。他接受奈莉温给予的便利,明知无以回报,却也无法痛下决心去拒绝。他对她的态度时常带着讨好,以此来表达自己内心对她的感激,但奈莉温对此却不领情——她更喜欢他以前的样子,她迷恋他身上那种温和、却又若即若离的感觉。   缺少了刚见面时的神秘感与新奇感,真正的矛盾便会浮于水上。不同处境不同年龄的人,价值取向终是不同。两人一开始还能和声好气地说话,试图以“讲理”的方式让对方折服,但如果声音比话语本身更有力,辩驳到最后就要演变成吵架了。   德兰娜给他们带来了一只风鼯鼠的幼崽,说是可以给刚出生的宝宝留着做个伴。风鼯鼠并不是一种啮齿动物,它是一种浑身长有细小绒羽的翼龙目生物。不过它的样子的确与鼯鼠很像,而且它能通过操控风让自己飘在空中。德兰娜带来的这只风鼯鼠才刚出生十几天,还没有离巢,是她从朋友那里要来的。   那天,她把风鼯鼠交给了奈莉温。这只灰白色的“小耗子”蜷缩着身子,半张着眼睛,几乎没有任何重量,放在手心里还能感受到它身体的颤动——奈莉温也不知道,这颤动究竟是它的心跳,还是因为它在发抖。德兰娜用镊子从小玻璃罐中夹了一只面包虫,送到了风鼯鼠的嘴边,似乎是感受到了这熟悉的、臭烘烘的味道,它张开了柔软的喙,将那虫子一口吞了下去。   在这样一个时间段里,奈莉温不免有些母爱泛滥。她喜欢德兰娜送来的礼物,同时又有些伤感——这只小生命刚诞生不久,就离开了它的父母。这不禁让她联想到自己的孩子。   前路未卜,说不定有一天,他们也不得不承受骨肉分离之痛。   如果有一天必须要分离,那么做父母的能留给他什么?   晚上,她和斯朵维尔一同倚靠在婴儿床的栏杆上,并说出了自己的感触。这次,两人没有太多的对白,却都很快理解了对方的想法。最后,他们决定各取两人名字的一部分来给孩子取名,于是,“奈拉维尔”这个名字就这样定下来了。   奈莉温时常会向德兰娜抱怨,说自己最近一直睡不好觉——奈拉维尔总在大半夜里哭,要么是因为饿了,要么是该换尿布了,又干脆什么原因都没有,单纯是想要抱抱。如果放任不理,奈拉维尔就会一直哭下去,所以奈莉温只能起身去哄他。不过抱怨归抱怨,德兰娜也算是看出来了,奈莉温表面上是在诉苦,但其实她也乐在其中——说不定还是在向自己炫耀呢。   在奈拉维尔诞生后的近一年时间里,奈莉温的眼中便再也容不下任何事物,她把心思全都花在了照顾孩子上。她看着自己的孩子在房间里爬来爬去,然后学会走路,用含混不清的发音叫自己妈妈——孩子在不停成长,几乎每天都在变化,奈莉温会因为看到他的进步而受到激励与感动。从与斯朵维尔的邂逅再到奈拉维尔的出现,奈莉温觉得,自己或许可以称得上是全城邦最幸运的人。   然而幸福是短暂的,奈莉温是一位官员,她不应该离开太久。总有一天她需要做出选择,是与斯朵维尔一起逃离这座城邦,还是保持现状,让奈拉维尔一直活在众城邦的影子之中。或许总有一天要离开,但不一定是现在。她也明白,越晚离开风险也就越大,谎言被拆穿也只是时间问题;可另一方面,她又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受苦,她需要城邦的物资供应。奈莉温总是劝自己——再等等,不会有人找到这里。这件事她甚至都没和德兰娜说起过,她怕自己这位姐妹伤心,更怕她会极力挽留。   但,只有当危机真正降临的时候,奈莉温才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其实并不安全。   又是一年春天。一天夜里,外面下着蒙蒙细雨,奈拉维尔靠在她母亲的怀里,因为窗外的阵阵雷声而显得格外老实。奈莉温喝了杯红酒,靠坐在床榻上,腿上放着一本寓言故事集。每天晚上,奈莉温都会给奈拉维尔说一小段故事。即便是听不太懂,奈拉维尔也会安安静静地躺在她身边,直到两人一起沉沉睡去。   正当他们都有些昏昏欲睡的时候,卧室的门开了,缺少润滑的合页发出了一声轻微的鸣响,让奈莉温瞬间清醒了过来。   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的女人,那人穿着一身有着流线型纤细外观的金色甲胄。   奈莉温被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她刚坐起身子,却见对方抬起了胳膊,将腕上明晃晃的弩枪发射器对准了她。   “别动。”那人小声警告道。   这是一位执法者,看她的头盔装饰,还是一位中队队长级别的人物。   奈莉温将仍在熟睡中的奈拉维尔挡在身后,定定地看着此人。   “奈莉温女士。”她说道,“你已违反了城邦的数条法律,罪责可是不小,尤其是——你还是城邦的官员。”   奈莉温没有说任何话,她的脑子里一片空白。面对这位突然闯进来的执法者,她甚至没有产生过辩驳和反抗的想法。   “基于南众城邦宪法,你必须要和我走一趟,接受法庭的裁决,而你的非法所得,也将被没收,归由城邦官方处理。”执法者用平淡的语气说道。   “非法所得?”奈莉温看着她。   执法者戴着金色的头盔,她那张被遮住的脸此时正对着奈莉温。曾经,这一身庄严而美丽的装束是城邦安全可靠的象征,而现在,奈莉温却能感觉到她那隐匿在头盔之下的锐利目光,直刺得人浑身冰寒。那双眼睛似乎透过了面具,穿过了她的身体,死死地盯着她身后的奈拉维尔。   奈莉温这才醒悟过来,执法者所谓的“非法所得”,就是她的孩子。   一股怒火从她的心头赫然腾起,执法者的话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屈辱。当一个人最引以为傲的存在意义被剥夺时,又有谁能沉得住气?奈莉温随手抓起放在床头果盘中的水果刀,就这样直接冲向了执法者。   奈拉维尔被身旁的动静吵醒,他睁开眼,却看到自己的母亲倒在了地板上,一个怪模怪样的人站在门口,让这个刚满一岁的孩子十分害怕。奈拉维尔哇哇地叫了起来,谁也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仿佛刚学会的短语都在这一刻被忘了个干净。他哭着跳下了床,头磕在了地板上,却又像是不知痛地爬了起来,冲到了执法者面前,用力去推她的腿。他见自己无法将眼前的人推开,于是又跑到奈莉温的身前,用胳膊抱着自己母亲的头。   奈莉温在执法者的一击之下昏迷不醒,而那孩子则用身体护在她前面,哭得泪眼滂沱。执法者看着这对母子,对于意料之外的状况,她也同样有些……不知该如何是好。   执法者摘下头盔,将酒红色的长发铺散开来,她有一双褐色的眼睛,她的眼神并不像别人想象中的那么冷酷。她朝着这对母子缓缓走去。   年幼的奈拉维尔见门口的人动了,还是朝着自己这边走来,哭声便又大了几分,他哭得嗓子都哑了。   执法者大步走到了他们面前,向着奈拉维尔的后背轻轻一指,孩子的哭声就瞬间停止了,身体也斜斜地倒向了一边。执法者将他拎起,放回了床榻上。随后又拉了一张椅子过来,静坐在奈莉温身边,等着她苏醒。   雨滴顺着屋檐落下,滴滴答答地响。有时会有闪电划破夜空,在窗帘上映出窗格的影子。   一只巴掌大小的风鼯鼠从抽屉里露出了一个粉嫩嫩的脑袋,用黑豆般的眼睛望着屋子里的陌生人。   执法者名叫森妮曼·怡伦,森妮曼脱下了手套。她从腰间的储物盒中拿出了一小块动物饼干,放在书桌的一角。她用手慢慢地敲击着桌沿,直到那好奇心十足的小动物完全从抽屉中探出身子,用四肢爪子沿着柜子爬上来时,她才抽回了手。   风鼯鼠爬上了桌面,它先是低头嗅了嗅,然后用两只前爪捧起那块拇指肚大小的饼干,用尖细的喙嘴将它分成细碎的小块,并全都吃进了嘴里,甚至连掉在桌子上的碎屑都被一扫而空。风鼯鼠吃完了,便用后脚和尾巴支撑着身子,站在桌面上,与森妮曼遥遥对望。森妮曼将第二粒饼干放在了她手边的不远处,她的动作很轻。风鼯鼠沿着桌边慢慢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捧起这块香喷喷的点心,再次一口一口地将食物吃了下去,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身旁多出的一只手。   森妮曼眼疾手快,一把将这只风鼯鼠按在了桌子上,然后抓在了手里。风鼯鼠挣扎了几下,从嘴里吐出一些食物的残渣。   风鼯鼠的身子很软,森妮曼将大拇指抵在它的腹部,能摸到它脖子下方那胀鼓鼓的砂囊,风鼯鼠伸长了脑袋,想去啄她的手指,却无论如何也够不到。   森妮曼只把玩了一会儿,便开始觉得无聊了,她松开手,那只风鼯鼠便翻身跳了出去,像纸片一样飞回了抽屉里,再也没了动静。   她偶然看见躺在地上的奈莉温睫毛动了动,于是就说道:“奈莉温女士,如果你醒了,咱们就来谈一谈,正好我也有些事想问问你。”   奈莉温睁开眼,用死寂般的眼神盯着森妮曼。她很希望眼前的景象只是一场梦,等到再睁开眼就能马上摆脱这桩烂事。   “你放我们走,我保证永远都不会回来。”奈莉温用沙哑的嗓音说。   “你是槐花区的官员,负责着某些部门的动员和调配问题,如果你走了,就会给城邦带来损失。”   “工作上的事,随时都能交接。”奈莉温说,“这是城邦制度的优点。”   奈莉温并没有说谎。城邦的管理层、又或者是统治层——在这其中并不存在真正的核心人物,官员们的工作总是处于相互交叠与制衡当中,他们合作、竞争、互通有无。开放且透明的执行手段将人与人联结在一起,最后形成一张牢不可破的大网、一个稳定的拓扑结构。   “城邦有许多秘密,而你又恰好知道一些。”森妮曼说,“你不能走,这是前提;而你的孩子——奈拉维尔不能留在这里,这也是前提。”   “所以我们就必须分开?”奈莉温躺在地板上,看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她的心中既有哀痛,也有怨恨。她不知道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才会把执法者引到了这里。 [120]沉默者潜伏在托克兰达斯(其五)   “你的事暂时还没上报,这也是我们上锋的意见。所以我们现在还有回旋的余地——不过除了刚才我说的两点。”森妮曼问她,“你现在还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我不能离开我的孩子。”奈莉温缓缓摇晃着脑袋。   “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森妮曼说,“要么,把你的奈拉维尔交出来,把他送去地下世界,让他像碌陶克一样去给自己讨生活;要么,让斯朵维尔带着他一起离开托克兰达斯——如果你同意,我会想办法送他们去北方城邦,给他们找一个落脚点。”   “奈拉维尔不能离开……”她像是没有听见森妮曼的话一样,嘴里不停地念叨着。过了一会儿,她好像又想起了什么,抬起头问森妮曼:“你怎么知道他叫奈拉维尔?”她的眼中透着难以置信的失望,“是斯朵对你说的?”   “我们还没有接触过斯朵维尔,他应该不知道这里的事。”森妮曼看了看墙上的钟表,又补充道,“你最好在五小时之内做出决定,等到他来了,咱们说话就不太方便了。”   “不是他?难道是……德兰娜?”当奈莉温说出这个名字时,连嘴角都在颤抖。   “我们不能透露检举人的名字,还请见谅。”森妮曼说这句话时,脸上还挂着淡淡的笑。   森妮曼的话让奈莉温如坠冰窟——按她的说法,自己是被德兰娜主动出卖的?   她为了什么?   奈莉温闭上了眼睛,面色苍白如纸。   如果德兰娜已经说出了一切真相,她的挣扎就会显得多余。森妮曼给了奈莉温两条路,但实则只有一条,做选择并不难,难的是之后将要面临的后果。   “你和斯朵维尔以后并非没有再见面的机会。”森妮曼又抛出了一句话,“当然,你要是想让他带着他的孩子一起滚回地下,那更简单了,是不是?”   “你大可不必用这种话来威胁我。”奈莉温闭上了眼睛,却无法平息心中的焦躁不安。若一个人需要在短时间内做出重大决定,谨慎思考便会成为一种奢望,比起考虑可能会引起的后果,摆脱眼前的煎熬处境才是更为重要的事。   半晌,奈莉温终于下了决定,“我同意让斯朵维尔带着他走,但是你要向我保证,他们两个……不会遭到城邦的迫害。”   “我保证。”森妮曼依旧保持着淡笑,“但其实你也没的选。”   奈莉温擦了擦眼角的泪痕,从地板上爬了起来,状态颓然至极。她坐在昏睡中的奈拉维尔身边,用颤抖的手抚摸着儿子的脸。   小家伙的脸是那么的柔嫩,要离开他,她多么舍不得。   又经过了两个月,地点是在槐花区行政处。在事发之后,德兰娜终于再次见到了奈莉温。   奈莉温似乎又恢复到了怀孕前的样子,初夏时节,她穿着一身浅色薄裙,正朝着大厅正门的方向走去。像是察觉到了其他人的目光,她回头望了一眼,正巧与站在沥青路另一侧的德兰娜四目相对。德兰娜下意识地转过了眼睛,不敢与她对视,可等到她再次移回目光时,奈莉温却已经离开了。   德兰娜不知道她的新住址——奈莉温搬离了曾经那幢住了很久的独立屋——从那件事之后,两人就已形同陌路。德兰娜无法向她解释什么,同时她也并不后悔自己那时做出的决定。   她还记得那天发生的事。当时的状况糟糕透了,她一面向执法局以口头形式检举了奈莉温的违法行为,一面又语无伦次地为她求情,希望她们能对自己情同姐妹的好友网开一面。从结果来看,如今的情形再好不过了——她无法劝她回头,又不愿眼看对方堕落,她宁可与其决裂,也不想有一天忽然降临的不辞而别,再也寻不到她的踪影。   斯朵维尔与奈拉维尔被送去了北方,他们静悄悄地离开了。奈莉温眼见着他们在执法者的押送下上了长途列车,去往了北众的某座城邦。   在此之后的一年里,奈莉温的一举一动一直受到执法者们的暗中监视——若你遵纪守法,那么城邦的一切都是友善而美好的,但只要犯了错,你所拥有的一切便都可能遭到践踏。人需要为自己犯下的错埋单,这个道理再明显不过了,可当奈莉温真正身在其中时,她不禁会感到困惑——难道,人为了赎罪,真的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吗?   每个星期,她都要去往当地的执法局一趟,去填写一张毫无用处的表格——最近心情如何?睡眠质量怎么样?你是否对你的朋友和同事表达过关心?——类似的问题一大堆。除此之外,她的家里也经常会遭到执法者们不定期的搜查,无论是放在床头的摆件、窗台上的盆栽,以及厨房里的用具,她们都要拿起来看个仔细,甚至连她放在抽屉里的病历簿和日记本都要翻开,一页页地仔细阅读查看。执法者们的所作所为,让她的精神备受折磨——即便是锁上房门,拉上所有窗帘,她依旧无法让自己放轻松。“家”对于奈莉温来说已经不再神圣,城邦的爪牙们肆无忌惮地践踏着她的私人领地。在她看来,她们并非是想真正拿到什么可疑的线索,她们只是想羞辱她,恐吓她,让她以后再也不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她们善于用普遍正义来满足自己。   酒精与药物的效果能够暂时缓解她对现实的厌恶反应,所以她也越来越依赖它们。自从她失去了奈拉维尔,一种深入骨髓的寂寥感觉总会扰乱她的心神,让她浑身发痒、透不过气。每当这时,她就会喝下一大杯她原本并不喜欢喝的烈酒,琥珀色的液体又辛又腻,灼烧着她的内脏,而随之而来的眩晕感又及时地镇压了身体对于酒精毒药的抗议。她沉醉于这种飘飘然的感觉,只需满满一大杯,她就能暂时抛开体面与尊严,放开理智与情绪——或是抱着沙发哭泣,或是不停地念叨着奈拉维尔与斯朵的名字,又或是将身边的物件扔得到处都是……   众城邦人没有对亲情的概念,身边的朋友就是她们最亲密的人。德兰娜的背叛让她自认为无法再相信任何人——如今奈莉温不仅孤立无援,还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一个活着的人,会迷茫,会难过,会愤怒,负面的情绪让人郁郁寡欢,但无论理想幻灭,还是生离死别,大部分人最后还是会向现实妥协,学会适应失败与苦难——可如果负担过于沉重,以至于无法突破心灵上的困境,绝望就会像苔藓一般,到处滋生且难以根绝;若悔恨与痛苦总也消磨不尽,最终能让人感觉轻松的事恐怕就只有自我毁灭——对于一个绝望的人来说,眼睁睁地感受自身的凋零,其实也是一种极具**的事。奈莉温如今一无所有,在这个世界上,她自己便成了她唯一能够释放报复欲的目标。她让自己伤痕累累,破败不堪;一边自怜自艾,一边又幸灾乐祸;她将斯朵维尔送她的挂坠扯烂,过了几天却又默默地捧起那些残渣哭泣;她抱着一只枕头,把它想象成自己的奈拉维尔,不停地诉说着自己的想念——她恨自己竟然到现在还保持着理智,要是自己疯了该有多好,她想要挥刀自戕,却又怕再也见不到自己想见的人。   在城邦之中,奈莉温的样子在旁人看来是极度令人生畏的,即便是夜巡的执法者偶然瞧见这样的情景,心里也会感到难言的压抑,不禁会同情她的遭遇。   半年后的某一天,她将那张陪伴了她十几年的茶几砸了个粉碎,尖锐的玻璃碎片划伤了她的胳膊,扎进了她的脚心,疼得她当场晕了过去。执法者接到了有心人的报警,于是倾巢而出,闯进了她的房子。起居室里仿佛是经历过了台风一般,狼藉得不像样子。地板上的碎片在灯光下反射着殷红的颜色,奈莉温躺在沙发上,有些神志不清,她一身的酒气,伤口上的血蹭得到处都是。   槐花区的执法者们在看到这番景象后,心里就有些崩溃——她们即便是在抓捕叛徒与逃亡者时,也没有觉得如此心烦意乱过。   在病房中,奈莉温苏醒了过来,她第一眼便瞧见了森妮曼。自从那天两人达成协议之后,奈莉温就一直没见过她。   “嗨,你好吗?”奈莉温一看到她,就咧着嘴笑了起来,脸上满是得意洋洋。   森妮曼叹了口气,无奈地朝她摇了摇头,“你用不着对我摆出这副样子。要知道,把你害成这样的不是我——我当初是救了你,结果你现在却不知珍惜。”   “珍惜?”奈莉温笑了一声,“你还是给我个痛快吧。”   病房里光线昏暗,森妮曼看了她一眼,起身去到了窗边,将银色的厚窗帘拉开一半。太阳斜斜地挂在天边,时间接近傍晚,这位队长转身靠着窗台,金色的暖阳照在女人的肩头,将她的长发映得如火般热烈。   “她们不会再去你家找麻烦了。”森妮曼淡淡地说,“你知不知道,执法者为什么总喜欢找你麻烦?”   奈莉温闭着眼睛,对她的问话毫无反应。   “因为我们怕你逃走。我知道你不喜欢城邦,只要有机会,你一定会逃出去,我们监视你的行为,翻你的东西,就是要确保你还没有做出相应的准备。”   “你们如果这么不信任我,就应该按照城邦的法律办事,把我给关起来。”   “奈莉温,你现在仍然是个官员。”森妮曼说,“正因为你还有用,所以你才能再见到我,有和我讨价还价的资本——你难道不想知道奈拉维尔的下落?”   “所以你是想让我帮你做事?”奈莉温挑了挑眉。   森妮曼不说话了,她盯着奈莉温的侧脸,想从她的表情中读取到某些有用的信号。她用了这么长的时间,想尽各种办法去消磨奈莉温的意志,却没想到,即便是情绪早已崩溃,这人的直觉竟还是如此敏锐。   “做什么?我有什么事用得着你去做?”森妮曼轻笑了一声,将脑袋转向一旁。   “不用装了,咱们摊开了说,就现在。”奈莉温艰难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她的胳膊上还打着绷带,上面有一股难闻的药味。   森妮曼听到她的话,内心嘭嘭直跳。   “你想在哪里安插人手?如果你说的是这个,我确实可以帮忙。”奈莉温看了她一眼,“如果是我会意错了,那我向您道歉,原谅我把您当成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这个我们以后再说。”森妮曼笑了笑,并未因为她这句话而动怒,她说道,“执法局确实有这方面的需求,但只是为了城邦安全层面的考虑,你也知道,当年那位叛军头子……”   “别说废话。”奈莉温十分粗暴地打断了她的话。   “好吧,那我们就说重点。”森妮曼点了点头,“我可以说,但我不做保证。”   “你说。”她有些急不可耐了。   “那两位现在生活得很好,斯朵维尔能养活自己和孩子。至于他们现在身在何处,我还是不能告诉你。”   “你怎么证明你说的都是真的?”   “现在不行,等再过几年,我可以安排人手把他们偷偷接回来,让你们见一面。”   奈莉温瞪大了眼睛,一行清泪从她的眼角滑落。   “但我也说了,不做保证——你今后能不能见到他们,全凭表现。”   “好,我等着。”奈莉温盯着森妮曼的脸,将这几个字说得咬牙切齿。   如今,奈莉温对城邦毫无忠诚可言。   相对于“托克兰达斯”这个大家庭,奈莉温更需要她与斯朵维尔、奈拉维尔三人组建出的小家庭——那里才更温馨,更让人放松。   有了家与国的界限,就有了扯不清的矛盾,而自私的种子正是根植于此。为了奈拉维尔,在“公”与“私”面前,奈莉温的选择从未有过犹豫。   自从两人在病房里见过面之后,奈莉温的生活再次回到了正轨,不再想着去折磨自己——至少她自己认为——活下去,还是有必要的。 [121]沉默者潜伏在托克兰达斯(其六)   “喂,醒醒!”依娅特的声音在哈维因的耳边响起。   哈维因翻了个身,睁开眼,头顶是刺眼的白灯。   “怎么了?”哈维因打着哈欠,揉着太阳穴问。   “最近诊所的酒精消耗得太快了,都用到哪了?”   “我怎么知道。”哈维因走下躺椅,去洗了把脸。他一边洗,一边对依娅特说,“这事你应该去找莎塔洛,她才是这里的负责人。”   “哦,莎塔洛给我写了满满当当三页的信,把你的‘罪状’全都给记下了。”小个子依娅特摇了摇头,“她想让我把你从她的诊所里‘请’出去。”   “这是好事。”哈维因擦了把脸。   “顺带也把酒钱付了。”因为他浑不在意的态度,依娅特有些不大高兴。   “酒钱?”哈维因笑了一声,“说得好像我有工资一样。”   说完这句话,两人沉默地对视了一会儿。突然,依娅特笑了起来,小个子笑起来时特别有感染力——就好像她此时是在施展一种能够让对方嘴角上扬的魔法。   “我还真有东西要交给你。”依娅特一抬手,一把黑色长剑出现在她的手中。   “伊芙特在很早以前就将这把‘奥菲森’交给了我,我那时还在想,她干嘛把一个我根本用不上的东西送给了我,现在想来,她其实是给你准备的。”   哈维因的视线从长剑移到了她的胳膊上。依娅特早已失去了双臂,作为替代品,一双金色的义肢填补了肘部之下的空缺。这双由稀金属打造的义肢虽然漂亮,却不比真正的手臂好用——虽然应付日常活动是没问题,但施展部分魔法时却会受到影响,而且强度和动力也很有限,不能用于战斗,也不能提重物。哈维因从未问过她的过往——两人的关系还没熟络到可以交心的份上。   “谢了。”哈维因从她手中接过长剑,收回到自己的储物器中。   “如果你当时是拿着那把‘莎莱缇’,城邦的执法者肯定留不住你,结果你就拿了把带豁口的破刀,连墙都砍不穿……所以,那把剑呢?”   “留在伊力诺赞了。”哈维因回答。   “是——留在她的冰棺里了?”依娅特笑了笑,“和我猜的一样,但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少往她那里放东西。”   “怎么说?”   “以后说不定就会有一批一批的探险队,把伊力诺赞山当成遗迹,去她的墓穴里观光寻宝。”   “多虑了,那地方一般人可进不去,能去的人也不会需要里面的东西。”   两人正说着话,一名五六岁大的小女孩推门进了诊所。她跑到了两人中间,也不开口说话,只是仰着头看着哈维因。小姑娘长得很秀气,穿着一身淡粉色的裙子,一头微卷长发披在肩上,眼睛睁得又圆又大,她样子很可爱,就像洋娃娃。   “哦,你来了。”哈维因看了眼这个小不点,朝她点了点头,然后便朝着药柜的方向走去,而小女孩则默默地跟在他身后。   两人之间的默契举动让依娅特看得诧异不已,她不明白纳兰克的女儿怎么会和哈维因搭上关系。   “怎么了,西嘉?生病了吗?”依娅特也跟着走到了药柜前,蹲下身子问她。   小姑娘名叫西嘉弗妮,她摇了摇头。   “过来讨糖果的而已。”哈维因打开了药柜,“还真是奇怪——不管是哪里的诊所,总能翻出这么一罐子糖……”   连罐子的样式都差不多,圆圆胖胖的。   “对这些小孩来说,糖能包治百病。”   哈维因打开了糖罐的罐盖,他从里面倒出了一大把蜡纸包装糖果,递到西嘉弗妮身前。小女孩看着这满眼花花绿绿的糖果,竟是愣在了原地,没敢伸手去接。   “怎么了,不要?”哈维因从一旁拿了个纸袋,将糖果装了进去,塞到了小姑娘的手上。他拍了拍西嘉弗妮的脑袋,说,“不能便宜了那个哑巴女,等我走了,你吃糖的机会可就少了。”   依娅特张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西嘉弗妮捧着那包糖果,一步一步地走出了诊所,可刚出了门,却又转了回来。   “又怎么了?”哈维因问她。   “摩纳德让我过来拿药。”小女孩一字一顿地说。   “是给堪德利兰用的?”   小女孩用力点了点头。   “好,收到。”   哈维因从诊所主人莎塔洛的书桌抽屉里拿出一包药来,并交给了西嘉弗妮。哈维因笑着问她,“这包是甜的,这包是苦的,你想要哪一包?”   西嘉弗妮的视线瞟向了右手上拿着的糖包,朝眼前的男人努了努嘴。   “对,就是这样,别给记混了,去吧。”哈维因跟在小姑娘身后,将她送出了门,回头时却看见依娅特一脸古怪神色。   “她对孩子一直很有耐心。”依娅特说道,“你让我想起了我姐姐。”   “我其实不太喜欢小孩子。”说话间,哈维因的胳膊在小个子的头顶一掠而过。依娅特感觉头顶像是多了什么,她伸手去抓,摊在手心里看,才发觉那是一枚糖果。   随后,哈维因又问起了堪德利兰的情况,“我记得姬诺尔当时是直接从肚子上切了一刀,摩纳德说那叫什么……切腹产。”   “是剖腹产。”依娅特瞪了他一眼。   “对,剖腹产。”哈维因点点头,“我看过哑巴女写的诊断,说堪德利兰长得太小,生孩子还是有点风险,所以怎么不用这方法?”   “此一时彼一时,她恢复慢只不过是因为做了侧切,姬诺尔当时是因为骨产道太窄,没办法——可别以为你比医生更懂。”   “侧切是什么?”   “这你就没必要知道了。”依娅特懒得解释。她挥了挥手,像赶苍蝇一样。   “你不说我差不多也能猜出来。”   似乎因为话题无法再继续下去了,两人突然都陷入了沉默。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头顶的换风设施在一直发出轻微的嗡响。   “洛德,你最近是不是太闲了?”依娅特审视着眼前的男人。   “你觉得呢?”哈维因反问她。   “想不想出去走走?”依娅特眨了眨眼。她现在的样子很像伊葛兰——那女人如果有了什么鬼主意,就是这幅表情。   “说吧,想让我做什么?”哈维因扬了扬下巴。   “帮我办点事,顺便你也能去北面看看。”   “什么事?”   “不杀人不越货,就是接两个人回来,然后再送回去。”   “去了,回来,再去,再回来。”哈维因一边说,一边掰着手指数,他抬眼向她确认,“两个来回?”   “对。”依娅特点着头,“姬诺尔会和你一起去。”   “姬诺尔?”哈维因抬了抬眉毛,“她丈夫同意吗?”   “放心吧,这件事就是纳兰克提出来的。”   哈维因难得能被允许去上面走走,便也懒得追问太多,他当即同意了依娅特的提议。   一周之后,地下基地的理发师接到了指令,要求给哈维因改换造型。理发师帮哈维因精心打理了一番,还给他套上了阿隶格常穿的衣服——长衫、马甲、披风……配色十分艳丽——哈维因打扮之后的形象,就像一个穿着华丽戏服的角斗士。   准备妥当之后,哈维因便跟随着他的旅伴姬诺尔,乘坐垂直梯去往了地面。垂直梯的出口位于城邦外围的一座废弃矿井附近,当他们到达此地时,一辆由两头提戈尼希驼鹿牵引的大车就停在路边。   提戈尼希驼鹿是一种长有翅膀的大型生物,善飞能跑,而哈维因眼前的这两头驼鹿,不仅被锯断了双翼,还被各自锯掉了一边的大角。   按照事先的安排,哈维因来驾车,而姬诺尔在后方搭乘。   “在我们那边很少能看见这种动物,这两头鹿都残成了这样,真是可惜。”哈维因上了车,试着拉动手中的缰绳,控制着驼鹿的行进方向,他成功调转了车头。驼鹿性格温顺驯良,车子比他想象中更好操控。   “不锯掉翅膀,怎么能让它们跑得快。”姬诺尔在他身后说,“如果它们跑得不快,人又何必用它们来驼车。”   哈维因振动双臂,缰绳打在两头驼鹿的背部,发出清脆的响。车轮向前滚动着,越来越快。他们即将离开托克兰达斯。   今天天气晴朗,时间是在傍晚,托克兰达斯城的西南方向群山起伏。远端的天际沉淀着红铜色的霞光,一抹氤氲的灰雾笼罩其间,抹平了光与影的界限,只在天边留下一排排起伏的、模模糊糊的灰色剪影,说不清那是斑驳的云,还是连绵的远山。太阳或许已经沉入地平线之下,但由于受到蒙气差的影响,此时仍能看到融入深色霞光之中的半轮扁日。近处,两头奔龙从深紫色的天顶飞过,它们跟在一群即将归巢的翼龙头顶,伺机寻找着捕猎的机会。   哈维因与姬诺尔坐在车上,两人一前一后,看着天空中的景象,在这样一个稀松平常的傍晚发起了呆——他们都很久没有见过地上的景色了。开阔的视野让人心情舒畅,却也让他们有点无所适从。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那时候……”姬诺尔靠在软座上,闭上了眼睛,同哈维因讲起了以往的那些事。她讲的是她曾在托克兰达斯生活时的一些琐事,说得漫不经心,也不去管哈维因是否在听。   两人在这样漫无目的的闲聊之中,踏上去往北方的旅途。   姬诺尔是是纳兰克的妻子,而纳兰克就是托克兰达斯人常常提起的那位“叛军头子”,如今也是沉默者组织的一位头领。   姬诺尔与纳兰克并不像传统夫妻关系中的那样紧密相连。或许是因为受到当地社会结构的影响,或许是因为两人同为组织首领的尴尬,他们不太愿意在人前表现出夫妻间应有的关怀与亲切感——在晚上,他们睡在同一间卧室的两张床上;在有些场合下,他们甚至还会用敬语称呼对方。   当然,由于纳兰克长得太像女人,这两人站在一起也的确不像夫妻就是了。   对于洛德·哈维因这位外乡人,姬诺尔表现出了十足的好奇——出于某种目的,依娅特总把这位前盟军统帅夸得天花乱坠,说他以前指挥过多少万人的军队,打了多少次胜仗。哈维因对依娅特这种行为只保持着观望的态度,他来这里已有两年,却依旧不明白自己留在这里究竟有什么意义。   驼鹿跑得很快,但再快却也是动物,它们用要吃饭,要睡觉,它们同车上的人一样,不可能日夜兼程。哈维因与姬诺尔的最终目的地是位于北方的最大城邦“印提瓯刻”,他们在去的路上花了将近两周的时间。   “我觉得,也是时候离开了。”某天,哈维因突然说了这样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姬诺尔盯着他的后脑勺看了一会,才说道,“你的意思是,要瞒着依娅特离开这里?”   “没什么瞒不瞒的。”哈维因说,“我们两个人本来就没什么关系。倒是我一直赖在你们那里,给你们添麻烦,很过意不去。”   “麻烦不至于,你能留在基地里,对我们来说也是好事。你刚来托克兰达斯那会儿,在城里闹了那么大的乱子,真是大快人心。下面的那些人……他们表面不说,其实心里都很尊敬你。”   “得了吧。”哈维因笑了笑,“如果不是你们的人出手搭救,我现在还不知道会被关在哪里。”   宽阔的公路上,两头提戈尼希跑起来无声无息,步伐高昂而有力。它们的心情是欢快的,似乎只有像这样全速狂奔,才能感受到风与自由。此时时速接近八十公里,车上的两人几乎感觉不到颠簸,能把这辆驼鹿大车驾驭得如此之快,在姬诺尔印象中,哈维因还是头一人。   “其实我知道,你现在能留在这里,也只是因为依娅特。”姬诺尔说,“你很看重她,但我又不好去猜你们两人的关系。”   “我们?”哈维因想了想,回答道,“也没什么复杂的关系,就算半个亲人吧,我喜欢过她姐姐。”   “喜欢过?现在不喜欢了?”   “也喜欢,只不过她现在走了。”   “走了?去哪了?”   “就是……走了。”   “哦,不好意思……那太可惜了。”   的确,哈维因能够留在这里,除了依娅特之外,再不可能再有别的原因。 [122]沉默者潜伏在托克兰达斯(其七)   无论是哈维因还是依娅特,他们都能从对方身上看到伊芙特罗娜的影子。他们以此寻求慰藉,且彼此心照不宣。   当故人逝去、一段故事有了尘埃落定的结局时,总有人妄图从冰冷的尸体身上索求最后一丝温存。他们把哀伤与悲愤留存于心间,视其为至宝,任凭身体与心灵被戳得伤痕累累却不肯放手。他们失去了挚爱,亦丢失了人生的目的,便只能自寻一隅喟然慨叹。唯有等待、再等待、漫无目的的等待——人生漫漫,世事无常,直至最后,时间能带给他们的也只有一个“熬”字。   哈维因自认伊葛兰就是他的全部,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伊葛兰的形象在他的心底终究也有了淡去的迹象——“时间”的力量着实不可思议,它能消磨掉最硬的岩石,抹平最难忘却的刻骨铭心。哈维因为此而惭愧,他认为是自己背叛了伊葛兰,即便他自己也觉得这想法有些可笑,但他还是觉得应该为此做点什么。   七年前的那个春天,一道纯白色的光束从天而降,在白雪皑皑的无垠山脉中并未引起多大的波澜。那颗如珍珠般的宝石从哈维因手中挣脱,在半空中舒展开来,无数白色光网密密麻麻地铺散着,舒展着,最后化作一个小小的人形。初看到这人形的面孔时,哈维因几欲喜极而泣——他那时依旧抱有侥幸,以为是伊葛兰死而复生。   “你是谁?”   当女孩睁开眼,脸庞有了血色之后,说出的第一句话就让他的心沉到了谷底。   哈维因与伊葛兰相处了三十余年,足有将近他人生一半的岁月。在最后的那几年里,伊葛兰曾教过他一种很独特的语言,这种语言哈维因从未在任何地方以及任何人那里看过或听过。伊葛兰说,总有一天,会有一位来自天外的人类出现在他面前,到那时,他们就可以用这种语言直接交流了。   “布道者铜币不行吗?”哈维因当时问她。   “语言是为了表述思维。”伊葛兰告诉他,“有时候你觉得外国人大多都是又憨又傻,其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因为他们用非母语表达时的嘴笨,让你误以为他们本就是如此迟钝。布道者铜币几乎能够完美表述思维,而它的缺点也是如此——话语里包含了太多的信息,就会让人产生一种不安定感,让人感觉受到了控制。如果你想让对方信任,那就要用笨拙而真诚的话语,让他们感到踏实。”   在那种情况之下,哈维因照做了。他努力回想着伊葛兰曾教过他的一词一句,与对方艰难地交流着。   他多么希望,这只是伊葛兰醒来时与他开的一个小小的玩笑。可随着两人越来越多的交流,哈维因最后还是确信,此人并不是他的伊葛兰。悲哀与烦闷的情绪充斥在他的心头,他想当即拂袖离去,却又不愿违背伊葛兰的嘱托。为了能够准确表述自己想表达的意思,他必须专注精神、耐着性子,将每句话都说得清楚明白。   或许这就是伊葛兰的用意。   哈维因的耐心早在那漫天风雪之中消失殆尽,他尽量克制住自己的情绪,直到将对方送出无垠山脉——又或者说,是把她打发走了。现在想来,他当时甚至有些气急败坏,因为伊葛兰给了他一个“替代品”,而他一点也不想要。   他对自己都抱着漠不关心的态度,对别人就更是如此了。如今再想想这件事,哈维因隐隐有些后悔,但这种情绪也仅仅会在他的脑海中时不时地停留一瞬。   两人到达印提瓯刻城时,时间也是在一个傍晚。入城时,姬诺尔向执法者出示了证件,于是,他们很快就被放行进城了。姬诺尔看到哈维因那紧张兮兮的样子,还给他买了糖酒冰激凌作为安慰——哈维因知道她是在嘲笑自己,但他并不在意。   随后,他们径直去往了此次行程的目的地之一,一栋位于城西铁路附近的两层独立屋。迎接他们的是一位年轻女人,她穿着一件宽松的深色荷叶连衣裙,面容姣好,有一双迷人的黑眼。   “这位是斯朵维尔。”姬诺尔向哈维因介绍道,“她是一位伊奥莎。”   哈维因点了点头,从驾驶位上跳了下来,绕着斯朵维尔走了一圈。   “礼貌一点。”姬诺尔不免提醒他。   “我就是有点好奇。”哈维因干咳了一声,又强调了一句,“确是有点好奇。”   “流氓。”姬诺尔瞪了他一眼。   一个孩子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出来就直奔斯朵维尔而去,他紧紧抱住了斯朵维尔的一条腿。   “男孩?”自从来到新中谷大陆之后,只要一涉及到当地人的性别问题,哈维因就不免有些敏感。   “您能看出来?”对于哈维因的疑问,斯朵维尔倒是有些惊讶。   “我猜的,只是觉得像。”哈维因说,“不过在我们那边,一般不会给男孩子扎这种辫子。”   “你们那边?”斯朵维尔看了眼姬诺尔,目光中带着询问。   “他叫洛德,不是城邦人,也不是半岛人,他来自‘山’的那一边。”   “哦!”斯朵维尔的眼中满是惊讶,在这之后,她再看哈维因时,目光中就多了一些敬佩。   三个人聊了一会后,小奈拉就有些不耐烦了,开始扯起了斯朵维尔的裙摆。   “乖,咱们马上就能出发了。”斯朵维尔蹲下身子,在小奈拉的额头上亲了一口。   “夫人,我们后天出发。”哈维因不得不解释一句,“虽然我本人倒是不怎么累,但姬诺尔和那两头鹿还是要歇一歇的。”   “真不好意思……”斯朵维尔听到他这句话后,就将脸转向了小奈拉那边,用袖子抹了两下脸。虽然动作并不明显,但哈维因觉得她可能是在哭。   “那就明天下午。”哈维因说,“但不能更早了。”   “谢谢您。”斯朵维尔很感激地说道,“自从接到电话之后,我一直都在盼着这一天。”   哈维因这才注意到,房屋门廊下还放着两箱行李,在最近一段时日,斯朵维尔大概一直都保持着整装待发的状态。   “夫人,我可能还得提醒您一句,咱们不是去度假的。”哈维因指了指门廊的方向。   “我知道,那些都是送给奈莉温的……应该可以拿吧?”   哈维因张了张嘴,没有再说什么。此时,他觉得自己心口像是堵了一块石头,难受得很。   “两位今晚就住在这里吧,我这就去准备晚饭。”   “不用了,斯朵。”说话的是姬诺尔,“我们晚上还有别的安排,明天下午再来找你。”   就这样,姬诺尔带着哈维因上了车,让他将车子驶向附近的旅店。   “咱们还有安排?”哈维因问她。   “没有。”姬诺尔说,“而且我建议你少和她说话。”   “你们好像认识?还是说……你们以前是朋友?”听她同斯朵维尔说话的口气,哈维因觉得这两人以前肯定很熟。   车厢里突然沉寂了下来,姬诺尔并未回答他的问题。   第二天下午,驼鹿大车如约从道路的拐口出现,哈维因远远地就看见斯朵维尔站在院门口,不断地朝着自己这边张望。   “她是等不急了。”哈维因对身后的姬诺尔说。   等车子驶得近了,他才看清斯朵维尔脸上憔悴的模样——就仿佛一夜之间变了个人似的。斯朵维尔顶着一双浮肿黑眼圈,也不知是昨晚没睡好,还是哭过,又或者两者皆有。   哈维因默默地将她的行李搬上了车,由于他没再像昨天一样多嘴,气氛便显得沉默而又尴尬。等到斯朵维尔与小奈拉坐进车厢之后,哈维因又检查了一遍车子的状况。确认无误后,他们便启程出发了。   驾驶座位靠车厢较近,哈维因一直在留意车厢内的状况。姬诺尔与斯朵维尔以及她的孩子坐在一起,起初几乎没有任何交谈,后来,大概是为了缓和气氛,姬诺尔同她的孩子小奈拉说起了话,问了一些简单的问题,比如年龄与喜好等。而通过他们的对话,哈维因这才知道,奈拉维尔与西嘉弗妮竟还是同岁。在这一片偌大的新中谷洲,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母亲并不多见,按理说,姬诺尔与斯朵维尔应该很有话题才对,但两人对此兴致不高。   一路走走停停。随着离托克兰达斯城越来越近,斯朵维尔的心情也开始反复,有时高亢,有时沉默,有时向往,有时畏惧。小奈拉维尔自记事以来第一次出远门,他的性格原本文静,但经历这一路风景之后,便也有些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一直将脑袋探向哈维因那边,似乎是在垂涎他的位置。   于是,哈维因便打算让奈拉维尔来自己这边坐坐。   “这样好吗?”斯朵维尔有些犹豫,她看了眼身边的姬诺尔。   “放心吧,哈维因可是个大好人。”姬诺尔说。   哈维因从她们的对话里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意味。   在经过斯朵维尔的同意后,哈维因让小奈拉坐在自己身前,继续驾车前行。对于这个小男孩来说,在他枯燥的童年生活中,哈维因的出现是短暂的而神秘的,也是让他终身难忘的。   越来越近了……无垠山脉在南方的地平线上露出了它的峥嵘模样。   斯朵维尔有些惴惴不安。她与奈莉温的重逢或许就在今天,但她现在却突然生出一种想要逃跑的冲动。当年,斯朵维尔带着小奈拉与奈莉温匆匆分别,双方都来不及交代更多的事,有时,斯朵维尔便会觉得有些内疚——或许真正抢走奈拉维尔是她自己,而不是那位名叫森妮曼的执法者。在这些年里,奈莉温是否会在心底暗暗责备自己呢?   在进入托克兰达斯时,哈维因显得有些紧张。相比他被执法者追捕时的那一副邋遢模样,如今他已剃净胡髯、精心打扮,几乎与当年判若两人,但面对穿着铠甲的执法者时,他却还是低着脑袋,不想与对方对上视线。   槐花区比之四五年前并没有太大的变化,珊妲歌剧院也依旧是老样子,斯朵维尔看着车厢外的街道,大多数时间都在怔怔地出神。想起曾经那段充斥着甜蜜与活力的时光,她才意识到,青春是稍纵即逝的,是再难挽回的。   她很久没有跳过舞了。   如今是初春季节,位于南方的托克兰达斯正在回暖,但比起北方的城市仍要寒冷许多。冰凉而干燥的空气让她回忆起了与奈莉温邂逅的那一晚,若抛开阴谋与算计,那一天本该值得纪念。   车子驶向了陌生的街道,四年的分隔让这对生活在大陆两端的恋人都有了巨大的变化,他们心系对方,却又无法得知有关对方的任何消息。随着哈维因的呼喝声,车子缓缓停了下来,斯朵维尔探头朝车厢外张望,看到的是街道边上的一栋孤零零的房子。   此时时间已过傍晚,但路灯还没有亮起。光线昏暗,附近的道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地面有些潮湿,能闻到新鲜泥土的味道,或许在他们进城之前,这里曾下过一点小雨。   斯朵维尔听见哈维因下车时发出的脚步声,神情呆滞了两三秒后,才后知后觉般地推开了车门,在姬诺尔惊讶的目光中跳下了车,抢在哈维因前面跑向了那栋独立屋。车厢离地面有点高,她下车时还差点摔了一跤,二十几步的距离,她也跑得踉踉跄跄的。   小奈拉被她留在了车上,小男孩望着斯朵维尔跑远的背影,也有些不知所措。姬诺尔叹了口气,穿好外套后也跟着下了车。   “咱们也过去吧,小家伙。”她将奈拉维尔抱下了车,牵着他的手朝着门廊的方向走去。   斯朵维尔的身体几乎趴在了门上。她用力地拍着门,嘴里喊着奈莉温的名字,此时,她的情绪明显有些失控。   “是我啊,斯朵!”她又喊道。   奈莉温没有让她等得太久,房间里响起一阵骚动,以及手忙脚乱的开锁声。   门开了,四年未见的一对恋人终于在此刻得以短暂重逢。   斯朵维尔与奈莉温都瞪大了眼,就这样眼也不眨地看着对方。她们屏住呼吸,仿佛不敢确信对方的身份——曾经只有在梦中才会出现的情形在此刻应验了。原本她们以为,再见面的那一天或许只属于遥远的将来,也正因为如此,她们此时并未做好面对彼此的准备,才会表现得无所适从。 [123]沉默者潜伏在托克兰达斯(其八)   “斯朵……”奈莉温如鲠在喉,她向前一步,与斯朵维尔相拥而泣。   哈维因站在她们身后。他看着这对苦命情侣,表情若有所思。   姬诺尔站得稍远一些,她抿了抿嘴,像是下了个决定。她蹲下了身子,轻轻拍了拍小奈拉的后背,在他耳边小声说道:“去吧,去她们那儿。”   小奈拉很懂事地点了点头,扭头便朝着斯朵维尔与奈莉温所在的方向跑去。   斯朵维尔发现,奈莉温不再像以前一样光鲜了,女人的眼中总是流露出一种说不清的疲态,或许那就是逐渐步入衰老的征兆。   奈莉温抓着斯朵维尔的手,将脸贴在她的肩头。斯朵维尔已经不是曾经那位少年了,奈莉温还记得当年,他那修长而分明的指节是有多么迷人,而如今……她却能摸到斯朵手掌内侧的硬茧。   奈莉温很心疼,同时也很愤怒。她抬起头,脸上满是不甘。她想质问斯朵,问他为何不知珍惜自己,但最后,她还是强忍着没有问出口——毕竟,答案她是知道的。   “你想吃什么?”最后,奈莉温朝斯朵维尔露出一个笑容,“什么都可以,我一会儿就让人来送。”   斯朵维尔刚想回答,却感觉到身后有一双小手在抓自己的衣摆。   顺着斯朵的目光,奈莉温看到了小奈拉。女人与孩子四目相对,看到那双黑豆般的眼睛,奈莉温再次激动了起来,她伸出手想去摸摸眼前的孩子,却见对方一脸惊惶地躲到了斯朵维尔的身后。   “奈拉维尔,是你吗?”奈莉温唤着他的名字,“你不记得我了吗?”   小奈拉见这位陌生女人能叫出自己的名字,便从斯朵维尔身后探出小脑袋,他疑惑地看着对方,又抬头看了眼斯朵维尔。   斯朵维尔摸了摸小奈拉的脑袋。她蹲下身子,拉着小男孩的一只手,将他推到了奈莉温面前。   “你该叫她什么?”斯朵维尔循循善诱,她在小声提醒他。   小奈拉眨巴着眼睛,不知是在思考,还是在犹豫。南部天气干冷,他的脸颊红扑扑的。   风停了下来,树桠不再沙沙作响。   奈莉温看着眼前的孩子,心砰砰地跳,她不自觉地朝他做出一个口型,她满心期待。   “妈妈?”小奈拉的语气中带着试探。   “哎,我的孩子……”奈莉温笑着将他拥进了怀里。场面是温馨而安宁的,奈莉温本人也觉得意外——没有预想中的狂喜与激动,只有被满足后的平静。   片刻后,一声轻响打破了此时的温馨氛围,奈莉温转过头,正看到哈维因将两口箱子搁置在门廊的台阶之下,从晃动时传出的响动来判断,箱子里似乎装着一些瓶子。   “夫人。”哈维因摘下了帽子,用颇为礼貌的语气说道,“咱们可能没时间吃饭了,而且……本着对雇主负责的态度,我认为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   “哦,好。”奈莉温站起身,擦了擦自己发红的眼角,“喝一杯的时间总是有的吧?您,还有那边的女士……”   “我们就不必了,宝贵的时间留给您和您的家人。”哈维因笑了笑,“一小时后,我们准时接人回去。”   等到奈莉温一家回屋之后,哈维因回到了姬诺尔身边。在冷清的夜里,他们靠在马车车厢上,路灯投射下一团浑浊而昏黄的灯光。   两头驼鹿静静地站立在他们前方,不断发出窸窣的咀嚼声与粗重的呼吸声。它们反刍着胃里的食物,又或是打着响鼻。   哈维因的心情是平静而低落的。无垠山脉之旅终是消耗了他的满腔愤懑,但此时身为异乡异客的孤独落寞却又占据了他的心头。屋子里亮起了灯,窗旁有人影闪烁,哈维因不自觉地叹了口气——即便是像这样的一对苦命情侣,他现在也要开始嫉妒了吗?   奈莉温端着一壶热饮从厨房里走出来了,刚才在与对方交谈时,她就闻到了那股熟悉的味道——香料热红酒。   寒冷的季节与香气醉人的热红酒,让斯朵维尔想起了曾经的那个冬天,但房子却不再是曾经的那栋房子了。   “煨了很久,不会有多少酒味了。”奈莉温坐在了她的身旁,给她倒了一杯热饮,两人的身子几乎贴在了一起。小奈拉看着玻璃杯中那冒着热气的深红色液体,便开始拉着斯朵维尔的袖子摇晃,似乎也想尝尝看。   “你也想来点?”奈莉温笑着问。   小奈拉怯生生地看着她,然后点了点头。   奈拉维尔的性格很文静,甚至有些沉默寡言,在奈莉温看来,他的性格很像当年的斯朵。   “他年纪太小了,不能喝酒。”斯朵维尔见奈莉温又拿出一只空杯,便连忙对她说。   “没关系,只给他倒一点。”奈莉温看小奈拉时,满眼都是溺爱。   斯朵无奈地笑了笑。   一个小时的时间说长不长,但也足够两人了解对方如今的处境。   奈莉温说自己“还和以前一样”,而搬家只是为了转换心情——关于那段不堪的“歇斯底里时期”,她只字未提。奈莉温觉得自己这边没有什么好谈的,她更想知道斯朵维尔的状况——她觉得斯朵似乎有什么变化,但她又说不清楚究竟哪里变了。   斯朵维尔对她说,自己已经取得了印提瓯刻城的“公民权”,奈莉温听到这个消息时,先是为她感到高兴,继而眼神又很快暗淡了下去。   若是可以隐瞒,斯朵维尔绝对不会告诉她,自己已经成为“伊奥莎”的事实,但若不告诉她事实,很多事却又无法解释得通。   她对奈莉温说,自己现在是在印提瓯刻的某条街道上负责“环卫工作”,虽然不比在歌剧院时的光鲜形象,但好在工资不低,养活自己与孩子绰绰有余。   当年,安置斯朵维尔与小奈拉的事也是姬诺尔亲手操办的。北方的城邦对于外乡人有着更高的接纳程度,姬诺尔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让斯朵维尔扮演了“受迫害的流亡者”的角色,让这对父子在印提瓯刻有了暂时的立足之地。次年,斯朵维尔按照进城前签订的条约,于当地医院进行了数次手术,最终完成了从“安仆琳”到“伊奥莎”的转变,并取得了“淡粉色卡片”——即所谓的“城邦公民凭证”。   至于那份工作,斯朵维尔并不讨厌。北方城邦人对男性的态度相比南方要稍微宽容一些,或许是因为她们更了解男性在城邦之中的处境。斯朵维尔的同事之中,有安仆琳,有伊奥莎,也有真正的女性公民,他们都很友善。比起在歌剧院时的尽受欺负,这里的工作虽然不算体面,但斯朵维尔的心情却要好得多。   有一天,当她路过街边的橱窗时,被商店里琳琅满目的瓶装酒所吸引。若是在从前,在她还是一名安仆琳的时候,她甚至都不会有在橱窗外驻足的勇气。如今,她有了一份可以拿薪水的工作,不会在购买商品时因为身份问题而被盘问——她能够靠着自己的劳动而换得想要的物品,光是这一点就让她激动不已。   奈莉温喜欢饮酒,她清清楚楚地记得。还在托克兰达斯的时候,斯朵维尔也想过,若是能送奈莉温一瓶好酒,她一定会高兴。但就是这样一个小小愿望,斯朵维尔却也难以办到——她当时只是一个小小的安仆琳,法律并没有赋予他们给予心上人惊喜的权利。   当天下班之后,她走进了那间商店,买下了第一瓶酒。店员将酒放进了木盒,用红色的绸带仔细捆好,还在上面系上了一个大蝴蝶结,当时的场景仿佛历历在目。那瓶酒花费了她整整五周的薪资,但她却一点都不心疼。   “如果有一天,能再次见到奈莉温……”她心想,“一定要给她一个大惊喜。”   除了生活上必要的花费,斯朵维尔的钱几乎都用来买高档酒了,她甚至没攒下过积蓄。斯朵维尔的行为在她的同事看来多少会有点古怪,但每次看到她买酒后兴致高涨的模样,他们却也表示理解——有一位女性同事甚至还送过她两瓶酒。斯朵维尔将这些积攒下来的瓶装酒全都仔细包好,放在地板下面的暗格中仔细封存。她打算留待以后有机会时,将这些酒一并交给奈莉温。   斯朵维尔觉得,自己能为奈莉温做的事不多,但只要有一件,她就一定会去做。   当晚,两人谈了许多事,但唯独没有提起当年分别时的情形——事情发生得过于仓促,以至于她们双方其实都并未理解当时事件的全貌——事实上,讨论旧事确实也无必要,如今她们所能做的事也只是活在当下,等待某一天一家人真正得以团聚的时刻。   无论她们有多么珍惜这一小时,分别的时刻终会到来。当听到哈维因敲窗的声音后,斯朵维尔站起了身。奈莉温显得极为不舍,她轻轻拥抱了斯朵维尔,又吻了小奈拉的额头。湿热的泪水滴在奈拉维尔的脸颊上——小男孩惊讶地看着奈莉温,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表现得如此伤感。   “还记得当年你们离开的时候。”奈莉温帮斯朵维尔穿好了外套,她的声音轻得几乎难以听清,“当时你抱着奈拉维尔,而他却一直哭,拉着我的手不肯松开。后来我还解下自己的围巾,围在他的脖子上……”她又蹲下身子,问小奈拉,“你还记得以前的事吗?你那时总是黏着我,我一走远就会大吵大闹。”小奈拉没有回答她的问题,但他茫然的神情却也表明了答案。   奈莉温勉强笑了笑,“没关系,那你以后可别再忘了我呀。”   小奈拉看着她的眼睛,重重地点了点头。   临走之前,奈莉温站在门廊之下,再次给了斯朵维尔一个拥抱。或许没人敢去保证,她们下次再见会是什么时候。   “生活总会越来越好的,不是吗?”奈莉温在斯朵维尔耳旁轻声说道。她既是在安慰斯朵,同时也是在安慰自己——至少斯朵与奈拉维尔现在过得还不错,这样就足够了。   夜幕之下,斯朵维尔与小奈拉上了车,奈莉温站在巨大的轮子旁边,就这样拉着斯朵维尔的手不放,跟着驼鹿大车缓缓前行。   “夫人,快回去吧。”哈维因劝她,“你们总有一天会团聚的,不差这么一时半会儿。”   奈莉温听到他这句话后,情绪就有些激动,两行泪水从她的脸颊滑落,她扬起脸,质问坐在前面哈维因,“那你说,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团聚?我还要为你们做什么?”   这个问题哈维因当然回答不了,姬诺尔也同样无法做出保证。所以他们当时都沉默了。   如今正是乍暖还寒时节,温度忽高忽低。原本阴云密布的天空正在放晴,淡紫色的月亮在斑驳的夜空下被水汽环绕着,镀上了一层不易察觉的彩色光晕。南风阵阵,托克兰达斯郊外的大地上升腾起了一片薄雾,驼鹿大车行驶在笔直的主路上,蹄铁撞击着柏油路面,发出规律而密集的响声。在黑色公路的右侧,一列货运列车正与他们同向行驶,开始时两者还算并驾齐驱,但很快,列车便超越了他们,消失在朦胧的树影之中了。   离开托克兰达斯后,斯朵维尔就彻底消沉了下来,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坐在车厢的一角,没有任何反应。   几天之后、旷野中的清晨,天气清朗。虫鸣鸟叫声不绝于耳,山林间有晨露与青草混合的气味。驼鹿慢慢悠悠地沿着林间土路前行,小奈拉坐在哈维因身边,因为起得太早而直打瞌睡。   不知为何,哈维因突然想起早年间与“和谐共处”小队成员们同行时的场景——或许他只是想家了。   他从储物器中拿出了一把小琴,弹起了家乡的小调。他很久没有弹过琴了,从伊葛兰出事之后算起,他只弹过两次琴——一次是在无垠山脉,另一次则是在今天。   琴声回荡在山林之间,小奈拉缓缓睁开眼,一脸惊奇地看着他手中的那把小琴。他的眼睛一眨不眨,看他拨弦的手指,看琴弦在琴箱上振动。   斯朵维尔在车厢里,也被他的琴声所吸引,在探头朝他这边看。等一曲弹完,哈维因回头冲她笑了笑。   斯朵维尔下意识地想要移开视线,但对方既然已经发现了,她就不能再假装没看见。   “您弹得真好。”她说道,“我从未见过像您这样有才华的阿隶格。”   “在我们那边,没有阿隶格这种叫法。”哈维因说。   “那安仆琳呢?”   “也没有。”哈维因说,“没有什么‘阿隶格’、‘安仆琳’和‘城邦公民’之类的称呼,我们这里只有‘先生’和‘女士’,‘少爷’和‘小姐’。”   “那……我应该怎么称呼您?”斯朵维尔问。   “就叫我……‘兄弟’。”   斯朵维尔听到他的回答,不禁被逗得笑出了声。   “你果然也是沉默者的一员。”哈维因说。   在地下基地中,“兄弟”这个称呼用得最频繁,也最广泛,不仅男人和男人之间会这样称呼,女人和女人也会这样互称——或许她们认为这样做就可以得到那些城邦弱势群体的认同。   “以前是,现在不是了。”斯朵维尔承认了,“而且我也一直很讨厌‘兄弟’这个称呼。”   “的确,在你们这里,‘兄弟’这个称呼更偏向‘同事’的意思,而在我们那,能被称为‘兄弟’的,要么是关系非常要好的同龄人,要么就是有亲缘关系的人。”   “我懂,就像我和纳兰克那样。”斯朵维尔说。   “你和纳兰克?哪个纳兰克?是在说姬诺尔的丈夫?”   “对,就是他,我们是兄弟。”   正当哈维因还有些疑惑不解的时候,姬诺尔忍不住解释道:“斯朵维尔和纳兰克都是老头领的儿子,是亲兄弟。”   “居然!”哈维因有点惊讶,他又盯着斯朵维尔看了一会儿,说道:“怪不得我总觉得你长得像谁——我很想知道……你们谁是哥哥?”   “当然是他,纳兰克比我大很多。”斯朵维尔说。   “刚才在城里的时候,你怎么不回去看他?”   “我们有些……有些意见不合。”   斯朵维尔似乎不愿意解释那么多,于是哈维因又看向了姬诺尔。   “别问了,想知道的话你以后可以自己去问纳兰克。”姬诺尔说。   “我关心这个干嘛。”哈维因转回了脑袋,又开始弹起手里的五弦小琴。   “您弹得这么好,在你们那里是音乐家吗?”斯朵维尔问他。话题又回到了一开始。   “过奖了,我以前就是一个皮匠。”哈维因目视前方,没有停下弹奏。   那天夜里,奈莉温回到家后,沮丧到了极点。   孤独并不会对独处已久的人产生任何兴趣,它更喜欢光顾那些落单的人。   奈莉温独自坐在沙发上,望着窗台发呆。此时,屋子里有一股令她眷恋的感觉:斯朵维尔方才坐过的位置、搁置在桌子上的空酒杯,以及奈拉维尔捏过的碎橘子皮——她看着这一小撮杂乱的静物,心中温暖如春——这是命运给予她的,最卑微的施舍。她满怀感激地接受了。   时间仍在缓缓流逝。   今年的春天依旧是一个多雨的春天,潮湿和寒冷的空气仿佛无孔不入。走在街上,就如同浸泡在冷冽的溪涧般,让人手脚冰寒。   蓝黄相间的清扫车辆停在街角,几名穿着连体工装的环卫工人正靠在护栏上聊天。不多时,一辆白色轿车停在了她们身后的马路边上。   几名工人转过身,正看到车主打开车门,手里还捧着一只小保温箱。   “早上好,奈莉温女士。”工人们向车主打起了招呼。最近不知为何,这位槐花区的官员突然对她们很上心。   奈莉温今天穿着一件长度过膝的深灰色呢子大衣,一排漆红色牛角扣挂在胸前,色泽艳丽十分醒目。她朝她们笑了笑,算是回应她们的问候。工人们取走了保温箱中的热饮,依次向她道了声谢。   前几日,有人问过她做这件事的目的,于是奈莉温便回答说,因为她有一位朋友也在做环卫工作——一看到她们,她就想起了这位朋友。   这倒也算是实话。   对于她的行为,有人连声称赞,也有人觉得并无必要。在城邦中,做环卫工作并不丢人,且有着清扫机械的辅助,甚至也不算累——在有些人看来,这工作其实还不错,只是不够体面。要知道,一位环卫工人每周的薪水甚至要高于一位中级官员。   但观察得久了就能够发现,有些事的确却不能以钱论之。以一名城邦女性——即“公民”的视角来看,最初的众城邦制度着实美好、令人向往。“消灭国家、消灭资本;人人平等、职业平等……”那时的众城邦还未分裂,城市中也不设立执法局,人人自觉为社会付出、互相关怀、懂得忍让。所有人都各司其职,尊重他人——科研者与汽修工为邻,上司关爱下属,官员与环卫工人在同一间餐厅就餐……人们心中都有一个对未来的美好向往,她们是一个整体,她们怀着宽容的心面对自己遇见的每一个人,由此,即便不需要法律与教条的约束,社会也能照常运转。   的确,这样的生活确实坚持了一段时间,但也仅此而已。正如人类终有一天会衰老——一个城邦,无论怎样精心维护、修补,最终依旧会趋于混乱。随着世代的更替,城市在每一次争议与冲突中积累熵值。新世代的公民无法理解老一辈付出的意义,她们自私自利,理直气壮地践踏着前人的血汗,且总有为自己辩解的理由——于是,大厦归于尘土,基要派的理想轰然倒塌,新的城邦继任者带领手持凶器的执法者粉墨登场,将那些害人的渣滓以及过时的理想一同丢却,将城市重新打扫得干干净净,所有人都为此而心满意足。   如今的城邦,似乎已经不再有人谈及“职业平等”这个话题了。社会缺乏关怀。   人人都希望得到他人的肯定——来自他人的善意与关怀不断滋润心田,满溢的温暖必然要流向别处。有一天,当奈莉温回家后,突然发现庭院外围的栅栏被刷上了白漆,仿佛焕然一新。她当时就有种想哭的冲动,积郁已久的情绪终于得到了抒发,她头一次发觉,在自己的人生当中,除了等待之外,或许还是有事可做的。   她还记得那天晚上自己对斯朵说过的话——生活总会越来越好的,不是吗?   在若干年后,当伊芙第一次面见奈莉温之时,对方已是当地最受人爱戴的一位官员了。   而在城市的另一端,一个春夏之交的无月之夜,姬诺尔带着哈维因重新返回了基地,她现在总算是松了口气。   通过这次任务,姬诺尔重新评估了哈维因的能力。   若不是事先知晓哈维因的武力水准,她甚至还要考虑一下,是否应该现在就将对方除掉,以绝后患——这位平时总是把自己弄得醉醺醺的、吊儿郎当的男人,就凭借着他所能得到的那些极为片面的信息,却已大致摸清了沉默者组织的底细。每次听到他与斯朵维尔交谈,姬诺尔都捏了把汗;而当他站在奈莉温面前时,姬诺尔更是神经紧绷,唯恐他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   仿佛一切阴谋诡计在他面前都无处遁形——但还好,他现在不是敌人。或许应该让他干点正事了。姬诺尔想,如果他肯帮忙,就一定能派上大用场。   花开的季节,阿尔伯德城邦的禁入区飘来醉人的香气。   沉默者潜伏在托克兰达斯,但此时看来,表面并无波澜。 [124]盛名之下(其一)   二月十七日,伊芙于信莱格省羽桐城坐上了开往奔龙堡的火车。   当月,南芬依次将两个女儿送出了家门。或许是有了米丽安的陪伴,她这次表现得相当爽快。   “走吧,快走吧!你们这两个不听话的坏孩子……”临行前的那几天,南芬一边帮两人收拾行李,一边用不耐烦的语气叨念着。当然,洒脱只是一种表象,她这样说,或许置气的成分更多一些——女儿不在身边,就会少很多乐趣。   随着一声哨响,火车徐徐开动。与南芬及鲁格夫妻挥手告别后,伊芙坐回到了车厢的座位上。月台上站着许多送行的人,不同的陌生面孔在她眼前快速闪过。伊芙关上了车窗,随着咔哒一声轻响,世界安静多了。   此时,包厢里坐着四个人——伊芙、阿万娜、锡林雅,以及锡林雅的弟弟奥利德恩。   车厢里没有人在说话。锡林雅此时正在打理一束插在水瓶中的百合,其余人都默不作声地看着她手上的动作——看她摘下茎杆下方的叶子,并向水里添加营养液。六七朵淡黄色的花在这两株被剪掉根部植物的上端绽开,暗红色的花粉星星点点地散落在蕊头下方的花瓣上。锡林雅耐着性子,将这些花瓣清理了一遍,她的眉头轻皱着——因为一路上的颠簸,这株植物有了些许损伤,她因此而显得有些不快。百合花的香味遮掩了车厢中陈旧木料的气味,花香浓郁却不熏人。   伊芙的目光在车厢中扫视了一圈。除了这束百合,车厢里还多了一副丝绒窗帘、一张羊毛地毯、一块印花桌布、和一台挂式唱片机。床铺上铺着新被褥,面料高档,桌子上多了一套喝茶的器具,看样子也是价格不菲。此时,包厢里的环境变化很大,或许还有其他伊芙还未注意到的细节上的改变。   锡林雅仿佛是把这间包厢当做了长租房,她将这里布置得精美又温馨,就好像她要在这里住上几年,而绝非短短的六天。   锡林雅被他们看得有些不自在,于是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对众人说道:“这不是有点心吗,快吃点心。”   伊芙朝她点了点头。此时,阿万娜早已对桌子上的那盒点心垂涎欲滴了。伊芙端起盒子,递到了阿万娜面前,但对方却不肯接。五彩缤纷的马卡龙整齐地码放在雕花的木盒里,这位苦寒地区长大的小姑娘,第一次见到如此精美的点心,或许是有些顾虑。于是,伊芙自己先拿了一个,阿万娜这才肯拿。   包厢是两人一间,伊芙与锡林雅一间,阿万娜被安排在了隔壁。若不是去年伊芙突然“病倒”,耽误了行程,那一次与伊芙同行的人就不会是阿坎露,而是锡林雅——和去年一样,这件事是依露伦安排的。联想到如今锡林雅在包厢里大费周章搞的这些东西,伊芙倒也有些理解,当初她为什么会在开学之初对自己有这么大的偏见。   伊芙将点心盒子递到奥利德恩面前,奥利德恩却摇头拒绝,他淡淡地说道:“太甜了,对牙齿不好。”   他姐姐瞪了他一眼,“不会说话就别说。”   “我只是实话实说。”   “闭嘴,猪脑子。”   “你才是。”   伊芙坐在锡林雅对面,有些尴尬地笑着。   若是科密诺或依露伦还在他们身边,这对姐弟绝不敢多说一个字,但此时才说了两三句,两人便开始拌起了嘴。   富人子女在吵架时总有一种古怪的优雅,仿佛说脏话时也要保持着适度的礼貌。能看得出来,锡林雅与奥利德恩关系并不差,至少在他们交谈时,伊芙看不到像鲁格和敏希之间存在的那种疏离感。   “我很喜欢,但也确实应该适量。”伊芙见两人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只好从中调解。   短短的一句话,就让两人都闭上了嘴。显然,他们对伊芙的态度保持着相当程度的看重。   与锡林雅接触得久了,伊芙对她的看法也发生了一些转变。或许在一些普通人眼里,这些富家小姐们就像是那些娇生惯养的金丝雀,除了羽毛光鲜声音好听之外,再无其他特长。但锡林雅会的东西其实并不少,作为依露伦的女儿——又或者说,像大部分自沸蒙城长大的富家女儿一样,她自幼要学的东西有很多,弹钢琴、画油画、跳交际舞、读诗歌和文学,甚至还会做一些针线活——或许有些技能的确华而不实,但这至少表明,她并非只是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   锡林雅的日常行为,是仰仗着她对事物的审美态度,而非理性的理解。她的性格来源于家庭环境——克拿卡家很富裕,她可以不考虑实用性,而只挑选自己中意的东西。为了这六天的旅程,她用昂贵的布料将包厢装点起来,只因为她不愿曲意迁就,因为这里不美观。   在克拿卡家的宅邸时,奥利德恩显得有些少言寡语,但只要一脱离家长的约束,他的本性也就暴露无疑了。   奥利德恩在与他姐姐的日常交谈中,隐隐透出一股旧时代的男子沙文主义的倾向,似乎认为男人一定就比女人更聪明、更理性。锡林雅对他的观点颇感无奈,却又习以为常,她对伊芙解释说,奥利德恩原本不是这样,他大概是受了斯托恩的影响——她那位参了军的哥哥,价值取向要比奥利德恩更极端一些,他还曾在信中怂恿过弟弟和他一起去参军,若不是家里严防死守,或许奥利德恩当时就要跟着去了也说不定。   奥利德恩不屑于加入女孩子之间的谈话,却又愿意留在这间包厢里。可能是因为这里的环境比他那边更好,也可能还有其他原因。   火车旅行将他们圈在了相对封闭的环境当中,想要愉快地度过这段时光,那无非就是如何更高效地打发掉这段时间。锡林雅为了这次的旅程做足了准备,上火车的当天,她还对伊芙卖了个关子,说明天要忙的事不少,让她今晚早点休息。奥利德恩当时在一旁看书,听到她说这句话时便发出一声嗤笑,他似乎知道锡林雅要做什么,不过倒是没有当场戳穿她。   第二天一早,锡林雅拿出了一个大铁盒,重重地放在了桌子上。伊芙刚洗漱完,就被她不由分说地拉到了一旁。随后,她又塞给伊芙一支铅笔,两人挨着肩膀坐在了桌前。   打开盒盖,里面放着一堆铅印的纸片,或许有几百张那么多,锡林雅从中拿出一小叠后,伊芙才看清,这些尺寸不一的纸片上印的都是填字游戏,而从纸张的材质与印刷字体来看,这些东西大概是从几种不同的报纸与杂志上裁剪下来的。   “我攒了有一段时间了,这些都是新的。”锡林雅一边说,一边用水果刀削着手中的苹果。   伊芙看着那些印在方格中的零散字母,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口水。   和另一个世界的填字游戏一样,字谜通常会涉及到一些常识问题、国名与人名、畅销小说或传统剧目情节、谚语和当今潮流文化等等,由于个人见识不同,因而多人集思广益要比单人冥思苦想要更有乐趣一些。在当今时代,填字游戏与数独几乎能在任何报纸或刊物上找到,算得上是一种老少皆宜的廉价娱乐活动。   大约在三年多以前,伊芙同敏希在一本书上一起做过几次类似的填字游戏,但那时伊芙只接触克利金语不久,所以当时几乎只有敏希一个人在发挥。由于那时并未从填字游戏中获得过一丝乐趣,至此之后直至今日她就再未接触过这类游戏。   竟然都这么多年了。她不禁心中感叹。遥想六七年前,她还对克利金语一窍不通,如今却能够通读骑士院大图书馆中的一些文献了。   锡林雅不喜欢火车上的食物,所以在这一路上,她基本上只吃一些水果和点心,喝低度的冰酒以及奎宁汽水。她切下一块削好的苹果,喂给了伊芙。第一张纸片摆放在两人之间的桌面上,崭新且平整的纸张让人有种宁静且期待的感觉,就仿佛是打开了新书的第一页。   有时,伊芙仍会因为自己如今的生活而感到惊奇——若是在一个月前,她还因为队友的惨死而噩梦连连,而此时此刻,她却能安静地坐在这里,悠闲自在。这会是同一个人的人生吗?不知为何,这种看法让她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挫败感。在经历过暴风之后,平静的生活便会让人觉得庆幸。伊芙不免在想——若能再给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她宁愿安安静静地坐着绣花,也绝不会再去碰那些带刃的凶器。   锡林雅削着苹果,眼睛却是一直在看填字框下方的提示文字。如果想到了,她就会说出来,指着某行空白处让伊芙填好。玩填字游戏的时候,锡林雅的神情显得十分专注,两人的脑袋几乎靠在了一起。填字游戏持续了一整个上午,在此期间她们没有任何语言上的交流,耳旁只能听见火车开动时发出的富有节奏的声音。   到了下午,奥利德恩与阿万娜也来了。奥利德恩坐在锡林雅床边最远的角落,手上拿着一本书在看;而阿万娜对填字游戏产生了好奇,于是她也凑了过来。锡林雅伸出胳膊抱着伊芙的腰,给后来者腾出了一点空间。   阿万娜并不识字,锡林雅便读给她听。到后来,她索性给对方拿了一张纸,将那些字母规规整整地写在上面给她看。初次接触这些歪歪扭扭的字符,阿万娜学得非常吃力,但锡林雅却教得很有耐心,且这种耐心最后也传染给了阿万娜,能让她苦着脸继续学下去。   “你刚才说的那个词是什么?”见锡林雅好几次都跳过了同一个单词,阿万娜终于忍不住问。   “这个你不需要记。”锡林雅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那就是个箱包品牌的名称——真是太缺德了,打广告居然都打到这上面来了……”她对此显得有些恼火,每当这个词出现一次,她的语气就会更加咬牙切齿——“兰德洛-莲娜”,当她说出这个名字时,总觉得自己蠢到了家。伊芙也看出来了,所以每次换页时,她就会粗略检查一遍字谜的内容,并抢在锡林雅发火之前将这个词填好。   有时,奥利德恩会因为锡林雅这边弄出的噪音而紧锁着眉头,但即便如此,他也依旧坐在那里埋头读书,没有离开的打算。   填字游戏确实有点让人上瘾。在头几天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她们都安静地坐在一起,将那些纸页上的空格依次填满。有时,伊芙会突然感觉肩膀一沉,那大概就是锡林雅靠在她身上睡着了。为了避免吵醒她,伊芙也会保持当前的姿势,靠在窗边闭上眼睛休憩一会儿。每当这时,阿万娜就会默默地练习书写字母,她下笔很重,即便是列车行驶时,都能听见笔在纸上划过时发出沙沙的响声——她用铅笔就像用刻刀一样。   几天后,铁盒终于变得空空荡荡,当最后一页填字游戏被完成时,三名少女都松了口气。锡林雅打开车窗,将那些堆积在旁的纸片全都抛出了窗外。灰白色的纸片顺着飞驰的火车飘向身后的原野,只一瞬便无影无踪,锡林雅看着眼前这番场景,笑得十分开心。当时,阿万娜的手里还握着一支铅笔,她注意锡林雅的举动,不禁瞪圆了眼睛,仿佛受到了惊吓。   “不需要了。”锡林雅的鬓发在风中摇摆不停,她对两人解释说,“我可不想再来一遍。”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三人便只能坐在一块喝茶聊天。伊芙对那台挂式唱片机很是好奇,拿在手里翻过来覆过去地看,锡林雅还给她演示怎样将筒状的“唱片”从机器里拆卸下来。   奥利德恩一直坐在靠门的位置,并不参与三人间的对话。大部分时间里,都是锡林雅与伊芙在说,阿万娜坐在旁边安静地听。话题谈得多了,伊芙便说起了自己最近去北方时发生的事——当然,关于西林斯堡的消息她只字未提,倒是说了在恩施弥特城遇到的殖民地女人黛妮熙,以及自己遇到阿万娜时的情况。本来她并不想说阿万娜的事,但锡林雅着实好奇,为了照顾到阿万娜的情绪,伊芙只好对她说,阿万娜是厌倦了部落的生活,自愿跟过来的。   锡林雅在伊芙说话时,一直在留意自己弟弟的表情——在她确信奥利德恩是在偷听后,便故意将话题引到了他身上。   “是啊,我妈妈就是那种性格……我只要和她一起出门,就必须待在她的视线范围内。”锡林雅叹了口气,“不过等下次你来我家,我应该就可以陪你了。”   “下次?”伊芙笑了笑,“你要邀请我去你家?”   “不仅是你,波云庄园的人都要来,阿万娜也要来。”锡林雅朝两人眨了眨眼,“因为奥利德恩也要订婚了。”   “奥利德恩?”伊芙不禁转过头去看坐在床脚处的少年。奥利德恩此时张着嘴,一脸的吃惊表情。 [125]盛名之下(其二)   “那就是锡林雅自己在胡乱猜测。”他合上书页,对伊芙说道,“毕竟我都不清楚这件事。”   “可我听说……”   “你听说——你听谁说?”奥利德恩打断了他姐姐的话,他的语气中透着些许不耐烦,“是妈妈说的?还是父亲说的?”   “奥勒森说的。”锡林雅看着他,语气很平淡,“他最近在写表单,我问过他了,那就是为了订婚宴而准备的邀请名单,如果不是你的,难道会是我的?”   “说不准还真是。”奥利德恩用余光瞥了他姐姐一眼,“那老混……父亲不是一直都想把你嫁出去吗?”   “可笑。”锡林雅看了他一眼,没再和他争论。对于奥利德恩提起的这个话题,她感到十分不悦。   “你知道吗——”她转过头,脸色变得可快,笑容中仿佛夹带着春风一般。伊芙知道,她是又要说自己弟弟的糗事了,果然,锡林雅接着说道,“他那个小未婚妻名叫桑齐娜,这两人是在我们祖父的葬礼上认识的,我记得很清楚。奥里当时还感冒了,鼻涕泡鼓得一个接一个……”锡林雅说到这里,竟是自己把自己逗笑了,“桑齐娜就拿个帕子在给他擦,然后怎么擦也擦不干净……我当时就在想,竟然还有人不嫌弃这个小邋遢鬼……”   等她说完,伊芙与阿万娜也笑了起来。伊芙还算克制,但阿万娜的笑声里却天然带着爽利——她其实并未全然听懂锡林雅的话,她只是看伊芙在笑,她便也跟着笑。   奥利德恩有些不高兴了,他垮着脸直盯着锡林雅,面色不善。   “你那时也才九岁,不可能记得那么多,肯定是妈妈告诉你的。”他说。   锡林雅并不反驳,她只是自顾自地在笑。   “既然你连这种事都说,那我也不客气了。”奥利德恩将书放在腿上,坐正了身子。   “别客气,你想说什么?”锡林雅并不怕他。   “还记得咱们家以前那个钢琴教师吗?”奥利德恩说。   “喂!”锡林雅一听到“钢琴教师”这个词,神色便有些不自然。   “你只要求我,我就不说,怎么样?”奥利德恩得意地看着她。   “随便你,说吧,本来就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那我说了?”   “快点说,别磨蹭。”锡林雅把头转向了窗外,她的表情显得有些烦躁。   “我现在都觉得那件事挺荒唐的,你居然要和一个女教师私奔……”奥利德恩说道。   在锡林雅十岁那年,依露伦曾为锡林雅专门请了一位钢琴老师,想让她学一门优雅的技能。这位女老师来自洛明各,据说是贵族出身(虽然没落了),模样清秀可人,年纪不超过十九岁,说话时总是夹带着一些家乡话的发音,自有一种浪漫的气质在其中。这位老师教了锡林雅整四年的钢琴,在这四年之中,她几乎一直住在克拿卡家的宅邸,经常与锡林雅同进同出。长此以往,锡林雅与这位大自己近十岁的女人产生了深厚的友谊——两人不仅是师生关系,也可算作是无话不谈的闺中密友。或许是因为家教严格,锡林雅从未有过交心的朋友,她对这份来之不易友谊十分珍惜,而当这位钢琴老师决定离开时,锡林雅便表现得极为不舍。   那位钢琴老师、她的朋友,曾对锡林雅说过——她要攒下足够多的钱,去完成自己想做的事。锡林雅问她有什么理想,对方却笑而不答。在锡林雅看来,她的这位朋友才是真正的富足者——她快乐、目的明确、对未来充满信心。在教授钢琴课程的同时,她也在慷慨地向锡林雅赠予着心灵上的财富,完成她对自我意识的启蒙。   仲夏时节,在对方离开后的第三天,锡林雅最后还是按捺不住,于深夜偷偷跑出了府邸。她在沸蒙城雇了马车,天不亮时便追去了北方的西赫亭省——当年她十四岁,那是她富裕却枯燥的成长过程中唯一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叛逆举动。克利金地域辽阔,她当然没有如愿找到这位钢琴老师,倒是两天后被科密诺逮了个正着。锡林雅从未见过父亲那么生气,当时她还在沿路旅馆里休息,当房门被踹开,父亲那因愤怒而被憋红的脸出现在她眼前时,她差点要被吓晕了过去。当即,她的脸上便重重地挨了两巴掌,泪水顺着她的下巴簌簌地掉,一种难以言喻的屈辱感爬上了她的心头——“自尊”的概念在她的脑海中转眼即逝,当她意识到它的时候,那份尊严便已被击碎,她人生中第一次的懵懂探索之路,就这样草草结束了。   如今,无论是依露伦还是奥利德恩,在向别人轻描淡写地提起这件事时,似乎都认为那只不过是一场闹剧,是一个孩子愚蠢又无知的行径,她自己也应该以此为耻。锡林雅表面上并不在意他们的做法,但事实上,母亲与弟弟的行为甚至要比父亲当场扇的那两巴掌对她伤害更大——她认为,他们对自己从未有过尊重和理解,这才是最悲哀的。   “……她当时没被人拐走,可真是个奇迹。”奥利德恩概括性地叙述了锡林雅离家出走的前因后果。他那时还小,对此事没有太多印象,他只记得小时候家里的确有一位钢琴弹得很好的大姐姐,且突然有一天就消失了,于是他也很快忘记了此人。锡林雅出走的这件事,他是后来才从母亲与旁人的对话中听到的,也正因为如此,在叙事上或许会有添油加醋的成分——依露伦谈到自己这个女儿时,总会以今日的乖巧与彼时的难以管束做对比,因为这样才能着重体现出她在教育子女方面所下的工夫。   锡林雅与奥利德恩都在看着伊芙,他们两人都好奇伊芙在听完后会有什么反应,但伊芙的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她似乎是在想事情。   “科密诺发怒的时候是什么模样?是不是特别蠢?”伊芙冷不防问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姐弟二人面面相觑——他们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以这样的方式提起自己的父亲。   “说实话很可怕。”奥利德恩说,“我还记得几年前父亲和大哥吵架的那回,感觉桌子上的玻璃杯都在颤。”   “对,当时我也吓坏了。”一提起这个,锡林雅的脸色就变了。   “还有这种事?”伊芙故作惊讶,“简直和我印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你们想不想听听我这边的说法?”   锡林雅与奥利德恩都看着她,却不说话。从他们的脸上,伊芙能品出一丝好奇,但顾忌的成分更多。   “每年打猎的时候,罗兹总笑他胆小,如果是在沸蒙附近那还看不出来,要是去那种有点危险的猎场,有趣的事就来了……”   姐弟俩听得聚精会神。伊芙向他们讲述了一些早年间有关科密诺的趣事,就比如说他曾被一条草蛇吓得大呼救命,几欲奔逃;被一只大雁追得筋疲力尽,瘫倒在地;又或者是下山时站着打瞌睡,结果被石子绊了一跤,滚下了坡……   一开始,姐弟俩对伊芙的话还有些将信将疑,但随着伊芙越讲越多,他们便放弃了甄辨,因为内容本身就已足够有趣了——   伊芙说这些事原本只是心血来潮,是为了转移两人的注意力,但看到他们对此颇为感兴趣,于是又多讲了几句。她没有说那些太过丢人的事,以至于让科密诺的颜面扫地——伊芙想的是,如果他这个做父亲的形象能在这对姐弟的心目中变得更生动一些,那自己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他其实……”锡林雅感叹道,“在大哥离开以前,父亲没像现在这么严厉,奥里,你还记得以前那些事吗?”   “我说不准,可能吧。”奥利德恩显得有点茫然。   飞驰的火车日夜兼程,此时,他们已经跨入了伊刻林省的地界,离奔龙堡越来越近了。   这天上午,奥利德恩只在她们的包厢中坐了一小会儿便离开了,他说自己有些不舒服。到了下午,锡林雅见弟弟依旧不见踪影,只好寻去了他所在的包厢。伊芙与阿万娜也跟着去了。   三位如花似玉的少女不由分说地闯进了包厢,全都目光关切地围站在奥利德恩的床前。对床的同乘者也是一位今年刚入学的男学生,此时他缩在窗边的座位上,一脸惊魂未定的样子,像是被眼前的景象吓傻了。   “弟弟,你没事吧?”锡林雅俯下身子,摸了摸他的额头。   “不舒服……”奥利德恩脸色苍白,说话也是有气无力,“昨晚就有点……”他眯着眼睛,仿佛马上就能睡着一样。随后,他又感受到一只又软又温的手掌覆上了自己的额头,他的眼睛又勉强睁大了一些——他感觉到,这只手并不是他姐姐的。   “好像不怎么烧,可能就是晕车了。”伊芙移开了自己的手,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奥利德恩这会儿脸上的气色似乎又好了不少。   “你看了那么多天的书,不晕就怪了。”锡林雅坐在床边,还不忘说风凉话。   “咱们……什么时候能到?”奥利德恩紧锁着眉头,他的声音就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   “可能还得再过两天。”伊芙回答。她刚说完,就听到一声绝望的叹息自少年的嘴中传出。   “你再忍一忍不行吗?”锡林雅问。   奥利德恩将脑袋转向了墙的那一面,也不回答。   “肯定能坚持,还能怎么样嘛。”锡林雅拍了拍奥利德恩的胸口,以示鼓励。   他们又交谈了一会儿,期间,奥利德恩的脸色越来越差,终于,他猛地挤开了坐在床边的锡林雅,跌跌撞撞地冲到了车窗前。看他手忙脚乱地去开锁扣,伊芙猜到了他打算做什么,于是急忙上前搭了把手,将窗子一把掀开。   清冽的风灌进了车厢中,奥利德恩把头伸出了窗外,一边吐还一边咳嗽。清空了胃里的东西后,奥利德恩擦了擦眼角,坐在了桌边的椅子上,他看到伊芙正一脸同情地看着自己。   “不好意思。”他揉着自己的眉心。随后,他又补充了一句:“谢谢。”   锡林雅走到弟弟跟前,一边用手帕去擦他的嘴,一边轻拍着他的后背。手帕上有一股淡淡的香水味,奥利德恩闻到这味道,刚刚褪去的眩晕感便又有了加重的趋势,他推开了锡林雅手臂,对她说道:“好了姐姐,帮我倒杯水。”   锡林雅坚持要他擤一次鼻子,才将手帕扔出窗外。伊芙一直在旁观察这对姐弟,此时见到两人这番互动,不禁莞尔。   在这之后,奥利德恩又吐了两次,最后一次几乎没吐出什么东西来。直到晚上,他的状况仍不见好,而到了第二天早上,他的脸上甚至有了些许菜色。奥利德恩的样貌更多的是继承了依露伦的清秀,只有那一双带弯的眉毛来自于他的父亲,但此时也皱成了一团。   由于奥利德恩的状况堪忧,他们决定在当天上午列车进站后下车。火车停在伊刻林省境内的一座矿业小城中,他们匆匆收拾了行李后,便依次下了火车。锡林雅布置的那间包厢几乎原封未动,她只带走了唱片机,以及那只装花的水瓶。   站停时间很短,伊芙他们四人还未来得及走出月台,火车便轰隆隆地开走了。   出了车站,奥利德恩几乎是在瞬间好了大半,于是他马上又觉得饿了。他们就近找了一间旅馆,休息到了下午,然后又在城里物色能去奔龙堡的马车。后来,他们找到了一辆去往星忒恩城的返程马车,并把它包了下来。   锡林雅坐在车厢中的长椅上,将裙摆掖在腿弯处,并让奥利德恩枕着她的大腿躺下——她想让弟弟尽量多休息,以免他再晕车。   “真是对不住了……”一路上,奥利德恩愧疚地重复着这句话,有一次,他还对锡林雅说:“姐姐,你对我真好,咱们以后可别再吵架了。”   “歇着吧。”锡林雅哼了一声,“等你身体恢复了,咱们好接着吵。”   和煦的春风从东南方向吹来,驱散了来自起始海的冰寒,一路上尽是低矮的山岭,以及乡间不尽相同的风光。大半日的折腾下来,此时坐在车厢中的几人都不愿意再多说一句话,他们在土路的颠簸中断断续续地打着瞌睡。车子偶尔也会趟过河床,出于对这辆破旧马车的怀疑,他们这时就会略带紧张与期待的心情盯着水面看,直到马车成功过河、轻快的马蹄声再次响起。   伊芙有些郁郁寡欢,这段被意外拉长的旅程同时也加重了她心中的焦躁情绪。她想放空自己,尽量让自己不去想那些即将面临的麻烦事,可毕竟事关重大,若真要什么都不去想,她同样也会忐忑不安——她不想当骑士,也不想当堡主——回去之后,何时去找洛提兰说明情况?要怎么和他说这件事?如果他不同意呢?我还能坚持立场吗?要是他发火了呢?他会发火吗?……   这段昏昏欲睡的旅程持续了将近四天,然后到达了星忒恩城。他们在星忒恩城住了一夜,并于第二天清晨准时上路,结果奥利德恩似乎吃坏了肚子——也可能只是水土不服——等最终到达奔龙堡时,这位少年已经是上吐下泻了。   “我说,亲爱的锡林雅·克拿卡……”在路过奔龙堡正门那座石桥时,奥利德恩捂着肚子,摆出了一副苦瓜脸,语气十分正式,“你回去告诉妈妈,我这辈子就留在这里了,以后哪也不去了。” [126]盛名之下(其三)   一踏进圣丰岳的领地,某些记忆就变得异常清晰:风雨无阻的晨间锻炼、写到头皮发痒的笔记、百里琳的剑术课程、福沃德的手艺、平民区的莎澜与巴浮罗,以及她的室友艾薇拉和猫咪蒲公英——还有祸革曼宁与此时他们尚未敲定结局的那部小说。   不消一年的时间,她在这里就已经有了一些无法割舍的东西。   伊芙提着行李箱,望着远处的林立建筑,努力让自己振作起来。虽然头顶的压力不小,但她此时的心情还不错,甚至隐隐有一些兴奋——骑士院的生活,其实她还是喜欢的。   进入骑士院后,她摘下了帽子。出于习惯,她最近一直带着这顶兔子模样的白帽。南芬总想让她戴着这顶帽子,一开始伊芙并不理解她的用意,后来南芬干脆向她挑明,并非常严肃地警告她,让她别忘了自己还有个姓哈维因的父亲。   洛德曾为她做的那套衣装,如今也只有这顶帽子还能用得上,即便她成长得再慢,却依旧是在成长。相比六年前,她的个子高了些,身形也变得更加修长匀称。有一次,敏希无意间翻出了那双白靴子,她匆匆瞥了一眼,以为那是敏希小时候穿的鞋,当时她还心中感叹,觉得那鞋子小得像个工艺摆件。   进入正门后,伊芙便决定先带阿万娜去百里琳那里,她想让对方帮忙先给小姑娘寻个住处。于是,两人与克拿卡姐弟暂时分道扬镳,去了守军驻地中属于玫瑰复仇会的那座建筑。去到之后,伊芙却失望地发现,百里琳如今并不在骑士院中,甚至都不在克利金境内。复仇会的一位“姐妹”向她告知了情况后,见她面有难色,便问清缘由,之后又非常干脆地将阿万娜的事全部包揽了下来。复仇会的人在看到阿万娜的第一眼,似乎就相中了这个假小子。按照这位玫瑰女骑士的说法:就凭借阿万娜这健康的肤色、轮廓分明的眉弓与颧骨,她就能断定阿万娜必然是天生的战士。至此,阿万娜便暂时留在了复仇会。   最近几日,学院里到处都是人,新生们在交错重叠的街道上游荡着,带着好奇的目光审视着眼前的一切,他们看风景,也看路过的行人。新堡区域起建时间相对较晚,建筑风格中混合了古典与改良风格,兼具宗教底蕴的恢宏气势与简约平滑的启蒙之美……青灰相接的石墙与黑白分明的制服,皆是古典学院中的不可或缺之物。   一路上,凡是伊芙路过之处,所有目光便都会集于她一人身上——夕阳般的深金色长发,象征着尊贵与智慧两种高傲却又亲切的特质。伊芙今天穿着一件淡灰色风衣,戴着黑色的厚皮手套,珍珠白色的高领真丝毛衣遮住了她的脖子与下巴,棕色的低跟马靴踏在地面上发出金属碰撞般的轻响——不知为何,类似的装束在沸蒙城仿佛一夜之间就流行了起来。她提着两口箱子,步履匆匆地穿行在街道上,行为举止有着与着装打扮不相称的轻快与活力。有人看到她提着行李,就想上前帮忙,结果却被对方轻盈而礼貌地避开。伊芙回给对方一个善意的微笑,以此来表达感谢与拒绝。   当伊芙回到公寓时,艾薇拉正坐在客厅的桌子前读书,这位尖耳朵的雪莫姑娘还和以前一样,含蓄而安静,即便是看到伊芙染了发、换了发型,也没有表现出多少惊讶。艾薇拉合上书页,朝着她淡淡一笑——这就可以算得上是热情欢迎了。   由于路上耽搁了几天,此时学院的预备课程已经开始——领取大纲、教材,巩固上一年度的学习内容,以及为新学科预热……几乎没有缓冲的时间,伊芙必须马上投入到忙碌的学业生活中去。   起初的几天,她不得不挤出一些时间,去探望那些住在奔龙堡的朋友们——比如莎澜与她楼下的那位房东太太、图书馆的歌罗达、始祖龙祸革曼宁,以及部分高年级的学院学生和老师。而在忙完这一切之后,她才开始认真考虑关于向洛提兰提出放弃骑士身份的问题。之所以推迟了这么多天,是因为她发现,似乎学院中的大部分人都知道了她在北方打败了一位魔女的事,许多认识或不认识的人都在向她道贺,她笑脸迎人,但心中却并不高兴——伊芙是在骑士团里立了功,如今在外人看来,她的荣誉与她的见习骑士身份也同样绑定在了一起。   那天,她终于打算去和洛提兰见一面了。伊芙推开了福沃德餐厅的大门,结果就被跟在她身后的福沃德吓了一跳——福沃德刚从外面采购回来。他看到伊芙那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不由有些担心。   “这才刚回来几天就这副模样?”福沃德一脸关切地问。儿子不在身边,他一直都把伊芙当成自己的孩子一般照看。   “因为好久都没吃到你做的菜了。”伊芙冲他笑了笑,随即问道:“洛提兰……他在吗?”   “他最近也挺忙,估计是在驻地那边的办公室里处理公务。”他看到伊芙手里还拎着箱子,便喊来雇工出来搬货,以便腾出手帮伊芙拿箱子。“这么重!”接过箱子后,他小小地惊讶了一下,“这里面装的是什么?难不成是给我的礼物?”他打趣道。两人此时正一前一后地向着二楼走去,当他说完这句话时,身后就没了脚步声。福沃德回过头,看到伊芙的脸上闪过一丝歉然的神情。   “你啊,怎么还当真了?”福沃德笑了笑,“我哪用得着你给礼物……一会儿想吃什么?”   “什么都想吃。”伊芙也回过了神。   “呵,好大的胃口。”   伊芙在福沃德这里吃了一顿饭,然后在客房里睡了个午觉。下午,她又帮福沃德处理了一些简单的食材,两人在厨房里聊了会天。   “我听说你立了功,教师们也在讨论这件事。”福沃德问她,“怎么样,没受伤吧?”   “心里受伤算吗?”伊芙反问他。   福沃德干笑了两声,“那就是没受伤,是吗?”   伊芙点点头。   “你这次过来是找洛提兰的,是有话对他说?”   “我今天就是过来看你的,顺带着把那箱东西送还给他。”伊芙指的是洛提兰曾“借”给她的那些装备。   “好啊,还不讲实话。”福沃德眯起了眼,“你想和洛提兰说什么,我能知道一下吗?”他又问。   “我就是想告诉他,我不想当骑士了。”   “那测试呢,测试怎么办?”   “什么测试?”   “就是那个……候选人资格的测试。”   “你也知道这件事?”   “现在谁还不知道?”   伊芙沉默了一阵子,问道:“你们骑士团的消息,总是传得这么快吗?”   福沃德面色古怪地摇了摇头,也不知他是想表达否定,还是不知道。   “如果你有事想要问他,我可以帮你带个话,等你们有空了就在这里碰个面。”   “不用了,我今天真的只是来见你的,至于洛提兰……再等一段时间吧。”伊芙没有在第一时间见到洛提兰,所以她又开始犹豫了,觉得这件事还可以再拖一拖。   “伊芙,我怎么觉得……”福沃德盯着她,用有些怀疑的语气说道,“咱们几个月不见,你好像变了。”   “哪里变了?头发吗?”   “变得不像以前那么诚实了,就有点像……有点像东部的那些中产家庭出身的小青年。”福沃德怕她听了会不高兴,说话时一直在看她的反应。   “那又是什么样子,你形容一下?”伊芙笑着问他。   “就是——总喜欢说漂亮话,而且还要藏一半,还有……”福沃德说到一半,才发觉自己有些说过头了,于是便挥了挥手,像是在驱散眼前的烟雾,“我就是想说——你长大了,就快变成那些讨厌的大人了。”   说完,两人又一起笑了起来。   伊芙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于是抬起手,报复般地将水盆里的水甩在了他的身上。福沃德有些无奈地笑着,笨拙地用手挡着自己的脸。   伊芙确实变了,有时她自己也能感觉到。   “我当年如果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儿,那就好了。”福沃德坐在凳子上,肩膀靠着身后的灶台,“我家那个小子……”他只说了半句话,就仿佛用光了力气,叹息了一声后便不肯再说下去了。   “这跟是男是女没什么关系。”伊芙说道,“就我认识的那些同龄女孩,在家里也都不怎么省心。”   “是吗——你这算是在自夸吗?夸自己省心?”   “我要是省心……”伊芙摇了摇头。若是她省心,听南芬的话,当初没有答应洛提兰去往北方,如今就不会有这样的糟心事,也不会让南芬为她时刻担心。   “好了,别想那些不开心的事,船到桥头自然直,小小年纪,也别把事情想得太复杂。”   “要真是那样就好了。”伊芙摘好了芹菜,又舀了一些温水洗手,她看到厨房里的那些调味料,心里突然就有了一些想法。她问福沃德:“你以前是不是说过——想教我做菜?”   福沃德听到这句话后,猛地坐直了身子,他的神情突然激动了起来,“我当然说过,你要学吗?”   “先试试看。”伊芙回道,“做菜我也会一些,但很多香料和调味品分辨不全,所以……”   “那好办,我教你认,咱们后院里就种着不少呢。”福沃德生怕她反悔,他自夸道:“如果还有我认不出的调料,那在克利金就没人能认出来了。”   伊芙点了点头,于是这件事就这样定下来了。   一个多星期后,训练所的学生也陆续开始返校,阿坎露在到校的第一时间就找上门来,拉着她跑完了今年的开学一跑——原本伊芙还以为自己能够躲过这一劫。   不过今年她倒是如愿得到了奖章。   那天傍晚,她一直跟在阿坎露身后,两人几乎同时冲向了终点,伊芙比她晚一步,于是阿坎露就不太高兴了,说她在竞争中放水。   梵比鸠一直等在石桥前方的平坡上,等伊芙在泰特罗格那里领过奖章后——今年洛提兰全程没有出面——他就凑了过来,又是给她擦汗,又是递饮料。周围看热闹的人不少,对于梵比鸠的行为,伊芙实在是不知该接受还是拒绝,于是就只能干愣在那里,任由对方献着殷勤。阿坎露站在一旁,她看伊芙像乌龟一样缩着脑袋一动不动,就在一旁不停地嘲笑。   迪更一直不见踪影,林辛也是——两人都未到校,这反而让伊芙安心了一些,她猜测这两人或许是有事耽搁了返程的日期,而不是像迪更之前说的那样,要申请退学离开骑士院。   伊芙曾去过几次两人所住的公寓楼,但最后只找到了同在一组的斯米尔,于是她嘱托斯米尔说,如果迪更或者林辛回来了,一定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让他们去找自己。斯米尔欣然领命。   今年不同于去年,由于学院的熟人越来越多,平日里的生活就显得热闹非凡、富有朝气。   艾薇拉、锡林雅与玛拉与伊芙同在一个学习小组,她们与以前一样,上课或活动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同进同出,而本年度则又多了梵比鸠与奥利德恩。伊芙本想劝这两人多和同一年级的学生打好关系,结果梵比鸠却说,该是别人想办法和自己打好关系才对——谁让他是执政官的儿子呢。   梵比鸠喜欢画画。来到骑士院两周的时间,他先后给伊芙画了十几张炭笔素描,有些是在课堂上画的,有些是在走廊中,也有户外和餐厅时的,带背景,画得相当精细。他的画纸有馆藏书的大小——约十六开——不算大,且绘画时的行为也不遮遮掩掩,所以伊芙反而从未注意到他的小动作。后来,他见无人注意,竟有些沉不住气了,于是就向伊芙坦白了自己的行径。   伊芙在看到那些画时,着实有些爱不释手。梵比鸠在画纸上喷洒了定画用的松香水,使得画纸上的色泽更为艳丽清晰,同时也使得人物的线条轮廓更加柔和自然,仿佛呼之欲出。   伊芙大大夸赞了梵比鸠的作画水准,同时又请对方给自己画了一幅半身肖像。这幅画像裱好后就被她挂在了卧室的墙上。   “你的肖像其实非常好画,尤其是半侧面。”梵比鸠得意地说,“我能闭着眼一笔勾勒出来——只要想着那条最优美、最立体的线条,就绝不会失误。”   伊芙听到他这番“含蓄”的夸赞,笑得就有些不大自然。   飞舞的发丝、裙边的褶皱、纤细的颈项……梵比鸠没有说的是:每当作画接近完成的那一刻,他仿佛就有种近似拥有她的感觉。于是,他将自己的画作修了又修——交响乐会在终止式演奏完成后结束,但画作却总在收尾时显得暧昧不清。   画手专注于斯,静息凝神。   对于梵比鸠来说,这大概也算得上是一种修行。 [127]盛名之下(其四)   某个周末的上午,公寓管理员派了一个学生来找伊芙,说有人正在楼下等她。   她听到这个消息之后,还以为是迪更回来了,于是只披了件外套就匆匆下了楼。   宿舍管理员在楼梯口处等着她,看到伊芙下楼后,这位平时不苟言笑的女人,目光中竟少见地带着一丝急切。   “来这边,他在这里。”她招呼道。   管理员将一头雾水的伊芙带到了她的办公间里,而直到看见眼前的那位陌生的青年人,伊芙才终于意识到——来找自己的人并不是迪更。   此时,伊芙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连衣裙,上半身披着一件针织短外套,别说正式,可能连得体都称不上。但既然已经和对方碰了面,想现在回去换套衣服也不现实。   “这位是阿斯德·那克里翁。”管理员向伊芙介绍道,“是骑士院次席霍黎恩的儿子,你大概听说过他。”   伊芙几乎是在瞬间想到了这人是谁——他是霍黎恩的养子,也是奔龙堡堡主之位的竞争者。   “伊芙·洛德恩特·哈维因。”管理员又向阿斯德说了伊芙的姓名。   “你好。”阿斯德朝她点了点头,“伊芙小姐,其实我得向你坦白,咱们并非第一次见面。”   伊芙疑惑地看着他,却怎也想不出自己究竟在哪里见过此人,她因而有些惭愧。   “真的吗?不好意思,我……”   “不是这样的。该道歉的人是我——”阿斯德又忙解释道,“应该说,我只是单方面地见过你。去年洛提兰大人去找你的时候,我也在队伍里,但戴着面具……对了,下马给你送装备的那个人其实就是我。”   “哦!”伊芙惊叹了一声。   此时面对伊芙,阿斯德其实仍有些迷茫感。那天,当他看到伊芙——看到这名身材娇小的少女被她的母亲护在怀里,在面对洛提兰时那犹犹豫豫的态度,心里多少会有些失望。他那时甚至有些怀疑,洛提兰是否怀着某种不良动机,否则为何要将这样一位柔弱女子赶上战场。   在文人或戏剧家的眼里,侵蚀、凋零与废墟,这些都是美的表现:因病垂死的少女,日渐凋谢的花朵,战后烧焦的残垣……似乎美的永恒就体现在这一瞬之间。但事实上,死亡并非艺术想象中的那么富有尊严。战场……阿斯德只要闭上眼睛,仿佛就能看到那满目的疮痍与新鲜的血肉,听到尸堆中尚未断绝生机的垂死者的低吟,闻到那焦糊的混合着恶臭与腥气以及其他杂七杂八的刺鼻气味,蚊蝇在灰败的大地上飞舞着,食腐的鹫鸟与翼龙大快朵颐、驱之不走——战场究竟埋葬了多少人的意志与记忆?阿斯德只要一想起这些,想到这位姑娘也有可能变成灰败大地的一部分,变得面目全非,死得毫无价值,他的心里就会非常不舒服——美丽的事物是用来欣赏的、是上天赐予凡间的宝物,而不是被这样浪费的。   在这次的行动过程中,只要稍微想起这件事,阿斯德就会觉得胸闷、难过,他想要弄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才会使得自己产生这样的情绪,但思而未果。阿斯德今年二十五岁,人们都说,他是个天生的骑士,这毋庸置疑;而在去年冬天,他终于意识到——他的那份信念、那份由祖辈荣誉所给予的前进动力,已不能再支撑起他今后的道路。   当阿斯德注视自己的内心时,他在想:我是谁?为何要站在这里?人人都说,阿斯德应该继承他父亲的遗志,他的成就早已注定。阿斯德曾经也深以为然,但现在他动摇了。   在执行任务期间,他一直闷闷不乐,甚至有些走神,洛提兰注意到这一点后,便向他询问原因。   “姓什么重要吗?”阿斯德皱着眉问洛提兰,他的语气甚至有些咄咄逼人,“如果一个人的姓氏就能决定他的命运,那这和诅咒有什么区别?”   “别想当然了,孩子。”洛提兰笑了起来,阿斯德从未见过他露出这样的笑——仿佛愉快中夹杂着一丝嘲讽,这位圣阶骑士继续劝道:“与其胡思乱想,不如多专注眼前的事……小心一不留神,就被别人赶超过去了。”   洛提兰只以为他是为了伊芙的事而打抱不平。这也自然,他绝不会想到,一直勇往直前的阿斯德,心中也有动摇的那一刻。   “请问……你来找我有什么事?”伊芙见他直盯着自己,也不说话,于是主动问道。   “哦,是为了海德夫人的事。”阿斯德回过了神,“海德夫人想见见咱们,时间暂时定在下周末的早上,你、我,还有戈贡,咱们三个一起去。”   “戈贡是谁?”伊芙对这个名字很陌生。   “戈贡-希吕文·海德。”阿斯德回答说,“他和咱们一样……也是候选人之一。”   伊芙这才明白,原来堡主之位的竞争者还有第三人。   “我父亲得知我一直想见你一面,所以就派的我来和你说这件事。今天由罗捷卡女士作个引见,咱们现在也算是认识了。”阿斯德朝她笑了笑,“虽然互为竞争关系,但不妨碍咱们在私底下成为朋友。如果在骑士院里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来找我,我绝不会推辞。”   阿斯德给伊芙的第一印象就是“很可靠”。他的可靠并非体现在他的相貌上——他的相貌不算出众,硬要形容的话,就是古板中带着刚毅——他说话时总是直视着别人的眼睛。他的目光既不锐利,也不冒犯,仿佛只有一种固执般的坚定深踞其中,而别无他想。基于这样的印象,伊芙愿意相信他说的话。   两人谈话的时间不长,阿斯德确认消息已准确传达后,便告辞离开了。而当他走后,管理员又给伊芙添了杯茶,似乎是想留她在这里说会儿话。   伊芙坐在椅子上,心情放松了下来,她开始四处张望——今天,她还是第一次进到管理员的办公间里。   这间屋子不算大,里面有两扇窗:一扇朝南,对着户外的花坛;另一扇则是对着大厅,被深色的布帘遮挡。此时,深棕色的办公桌上放着一套茶具和一摞旧书,伊芙朝上扫了一眼,最上一本书的封皮上印着古弗兰托语的金字——《诗学发凡》。   伊芙心下一惊——这位被阿斯德称为罗捷卡女士的公寓管理员似乎并不简单。   “我以前伺候过夫人,后来夫人年纪大了,不愿意身边留那么多人,就把我们这些年纪小些的全遣散了去。”罗捷卡女士坐在阿斯德刚才坐过的位置上,开门见山地说。   “伺候”或许只是谦虚的说法。伊芙看着眼前这位中年女性,回想起她平日以来的言行举止,似乎此人的一切行为都因她曾经的身份而多了别样的意味——她那不苟言笑的面容中俨然有了砂岩石柱般的庄严与沉静,那是她曾经身处古老家族时就被赋予了的自尊与荣耀。   “你身上有一种我很欣赏的特质,那就是‘质朴’,尤其是这种特质还出现在一个顶漂亮的姑娘身上。”管理员说,“但如果要去见夫人,太随便总归是不好。”   “您觉得,如果要去见这样一位人物,怎样做才算得体?”伊芙知道,罗捷卡女士似乎有帮自己的打算,于是坐直了身子,语气也十分恭敬。   “海德夫人出身自骑士国,且骑士国也有属于他们的传统礼仪,虽然如今夫人不太看重那些繁缛,但我们自己不能不注意——这就像是一种尊重。”   “那……您打算……”伊芙睁大了眼睛。   “对,这些我都可以教,凭你的聪明劲儿,要学得有模有样那也只是几天的事。除此之外,咱们还要有一套骑士国的传统服装,这你也不必担心,到时你只需要过去量个尺寸。”   “多谢您的好意,但……”伊芙有些为难。   “是觉得我多管闲事了?”罗捷卡女士挑了挑眉,在她的那张脸上,伊芙看不出喜怒。   “当然不是,我只是不想这么麻烦您。”   罗捷卡女士笑了笑,“不麻烦,我帮你是出于对夫人的尊敬,我帮了你,你也算是在帮我。”   伊芙本想说,她并不打算参与这场竞争,但无论是面对阿斯德还是罗捷卡,这句话她怎么也说不出口。   或许此时她自己也隐约意识到,想凭借自己的意愿而活,其实无能为力。   三月中旬的一天,下着小雨。石砖被雨水浸润,城堡中仿佛被白雾笼罩一般,泛起一种通透的朦胧感。在结束了一天的课程后,伊芙与同组的几位姑娘一起返回公寓。雨是上课途中下起来的,而且雨势不大,所以她们没有打伞。   快行至门口时,她们看到一名男子正站在公寓的台阶之下。锡林雅是第一个瞧见的,她还问伊芙是否认识此人,因为这人穿着一身灰色的轻便骑士装束。   等走近之后,伊芙仔细打量了这个面容瘦削的男人,而对方的视线此时也落在了她身上。   男人的面色苍白,双目微垂,眼窝深陷,一头淡金色的蜷曲金发披散在肩上,发丝上凝着一层细密的雨珠。他的表情呈现出一种病态的倦意,但身姿却出奇地挺拔。   此人的确给伊芙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她却一时想不起来是在哪见过。   男人像是认出了她,于是朝她招了招手。   “你们先回去吧,看来确实是来找我的。”伊芙连忙对身边的伙伴说。   “他是谁啊?”锡林雅突然凑了过来,几乎扑到了她的耳旁,少女的语气中带着些许激动,她感叹道,“看起来真美,简直就像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   “行了,一会儿我再告诉你。”伊芙笑着把她打发走了。她有点意外,原来锡林雅喜欢这种类型的男性。   “那就说定了,我回去等你。”锡林雅说。   等其余人都离开之后,伊芙才走到此人身边。对方朝她点了点头,并从内衬的口袋里拿出一本黑色的小册子。   “伊芙小姐,洛提兰阁下让我把它送还给您。这本执照被您忘在了那堆旧衣服里,他还让我提醒您——以后不能再这样粗心大意……”此人嗓音略有些沙哑,而这声音也终于让伊芙记起来他是谁了。   “你是他们在地牢里救的那人——”伊芙惊呼出声。   “对,是我。”   “我记得你是叫……布……”   “浦隆,浦隆·柯林森。”   伊芙见他接话接的如此干脆,神情就有些懊恼——她认为只要再给自己几秒钟,她就一定能想起来。伊芙尴尬地笑了笑,又问道:“你最近感觉如何?身体恢复了?”   “托您的福,好多了。”浦隆点了点头。他将小册子递到伊芙面前,并对她说道:“伊芙小姐,洛提兰阁下说您很有天分,我也这么觉得,但您一定不能懈怠,要一鼓作气。”   “谢谢。”伊芙轻叹了一口气,在浦隆的坚持之下,最终还是收下了那本小册子,“你也回去‘提醒’一下洛提兰,让他以后把话说明白一些,我记得清清楚楚,是他说这东西事后要收回去的,我只是照做而已。”   “伊芙小姐,可能我需要解释一下——您可能错怪他的好意了……”   “他就是个骗子。”伊芙打断他的话,她的语气十分克制,但话里的内容却不尽是,“我全都明白,但我并不需要。”   说完这番话,伊芙就大跨步地回去了,只留下门外目瞪口呆的浦隆。   伊芙感觉心情爽快至极。若是面对洛提兰本人,她绝不敢说出这样无礼的话,但如今来的是一个传话筒,伊芙相信对方一定能向洛提兰“委婉”地表述出自己对他的不满。   不过,在事后的反思中,她又有些愧疚——着实不应该为难一个病号。   进入公寓之后,因为事先约好,伊芙先去了锡林雅的房间。此时,公寓的客厅里除了锡林雅与玛拉之外,还坐着第三人。   这人穿的是与伊芙等人同款的学院制服,正坐在窗边的沙发上低头看书,一头栗色的长发搭在肩上,柔顺至极。伊芙确信自己并未见过对方,但对方给她的感觉却十分熟悉。尤其是此人翻书的动作,以及那修长明朗的指节。   她盯着对方的身影看了一阵子,终于不情不愿地将那脑海中的名字与眼前的人对应起来…… [128]盛名之下(其五)   锡林雅隐约有些印象——或许是在奥利德恩七岁、又或者是九岁那年,依露伦当晚正计划着出席一场聚会,她与母亲已经收拾妥当准备出发,但奥利德恩也想跟着去,他抓着依露伦的胳膊闹个不停。   这场聚会只限女性会员参与,依露伦不堪其扰,于是就对他说,如果想去也可以,但要把他打扮成女孩。她本想开个玩笑,让自己的小儿子知难而退,但意外的是,奥利德恩竟一口答应了下来。   锡林雅知道为什么弟弟如此不想留在家里,因为她下午刚给他讲了几个鬼故事,把他吓了个够呛——锡林雅那小恶魔般的性子从这时起便显露出了一丝端倪,她对人的心灵有着天生的直觉,她注意到,人心是可以被控制的,而弟弟奥利德恩刚好就可以拿来试验。这并非出于恶意,而只是因为,健全的道德观念还尚未在她的心灵中树立成形。   那时候,他们刚从沸蒙搬去东部城,由于身边一时找不到值得托付的人,依露伦也的确不太愿意将奥利德恩放在家里,让他单独度过一整个晚上。她当时的想法是——房子太大了,他很可能在家里跑丢。思来想去之后,她决定把奥利德恩也带去一起参加聚会。   十多岁的锡林雅成长的很快,几乎每年都要订做几十套的新衣。那些穿不下的旧衣裳要么丢掉,要么送人,但总有几件她很喜欢的裙子,即便是穿不了了,她也央求着母亲将那些衣物留下——于是这天便派上了用场。依露伦将奥利德恩精心打扮了一番,带着他和锡林雅一起去参加聚会,她向别人着重介绍着自己这位“小女儿”。等这些人把奥利德恩夸奖了一通之后,依露伦才大笑着讲出了实情。那天晚上,年幼的奥利德恩差不多成了会场上最受瞩目的一人。   这件事只能算是依露伦生活中的一瞥,也许她早已忘记此事,但对于这对姐弟来说,那一晚所带来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   几年后的某一天,当锡林雅打开鞋柜时,她在一双自己还未穿过的皮鞋鞋面上发现了一道折痕。那双鞋是二姐莉恩塔雅送给她的,是一双淡蓝色的带有花边的粗跟高跟鞋。锡林雅更喜欢细跟鞋,因为她觉得粗跟看起来偏幼稚、不时髦。她将这双鞋放进了柜里,从来都没有穿过。   折痕并不明显,但显而易见,只有被穿过的鞋才会产生这样的痕迹。锡林雅当时并不确定这道折痕是否以前就有,但还是留了个心眼——她谨慎而小心地盯着别墅里的每一个人,在心中揣测着,究竟是谁这么无聊,要来偷穿她的鞋子。   弄清这件事其实并未花费太多时间,因为锡林雅很快就发现,家里无论是主人还是仆人,都不可能穿下一个半大孩子的鞋,除了弟弟奥利德恩。   由于结论过于荒唐,锡林雅既没有四处声张,也没有当面质问奥利德恩,她决定再观察一下这个“小嫌疑人”。如果对方是惯犯,那么,想让他露出马脚其实非常容易,只要在柜门缝隙处塞一片不起眼的纸屑,一切便都可以水落石出。很快,锡林雅就证实了自己的猜测,而且不止一回。确认了嫌疑人是谁之后,锡林雅便决定收网,她故意当着弟弟的面和母亲说自己要出门逛逛,然后又在途中折返回来,蹲守在走廊的角落,果然将奥利德恩抓了个现行。   锡林雅缓缓转动门锁,贴着墙壁走进了房间,没有发出一点响动。她一进屋,就看见弟弟正在翻自己的衣柜。一种难以言说的厌恶感自她心头涌起,她很想冲上去把他推翻在地,再赏他两巴掌,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她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自己这个无药可救的弟弟,看他到底是想怎么折腾。奥利德恩忙了许久才注意到站在门口的锡林雅——看见她那张阴沉而愤怒的脸时,奥利德恩吓得整个人都颤抖了一下,原本被他捧在怀里的几件衣裙也掉在了地上。   奥利德恩脸上的表情十分精彩,似痛苦、似惊恐、又似委屈,他想要辩解,可此时人赃并获,锡林雅不会给他任何狡辩的余地。   “我,我只是好奇,想看看……”奥利德恩见锡林雅朝自己走来,便下意识地朝后退了几步。   “闭嘴。”锡林雅抓着他的衣领,把他推到了梳妆台的椅子上。   奥利德恩惊恐地看着她,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你就这么喜欢穿裙子?”锡林雅满眼都是厌恶,“真恶心,我怎么会有你这样的弟弟。”   奥利德恩低着脑袋,一言不发。锡林雅将一条连衣裙扔在他的身上,督促他:“你喜欢穿,那就现在穿,穿给我看。”   奥利德恩抬头看着她,却一动不动,他有些搞不清楚锡林雅要做什么。   “快点!”锡林雅的声音中积蓄着怒意。终于,奥利德恩磨磨蹭蹭地开始脱衣服,此时他的脑中一片空白——对他来说,仿佛做什么事都已经无所谓了。   锡林雅逼着他穿上了一整套的女装,包括长统袜和鞋子。奥利德恩那时有十二三岁的年纪,正值青春期来临,一头半长的栗发,上唇处覆着一层淡淡的绒毛——那是刚刚萌发的胡须。他的样子、他的举止,以及不太合身的裙子,在锡林雅看来,弟弟身上的一切都显得不伦不类,但这反而让她很满意。   锡林雅忍不住笑了,那笑声让一直出神的奥利德恩突然惊醒,他面带吃惊地看着自己这位姐姐,像是看到了一头恐怖的怪物。   “走吧,我带你去妈妈那里。”锡林雅拉着奥利德恩的手腕,将他从椅子上拽了下来。奥利德恩向前跌坐在地上,却还在默默地抵抗着锡林雅。当时,年长两岁的锡林雅力气要比奥利德恩大得多,奥利德恩被她在地板上拖行着,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锡林雅停下脚步,低着头饶有兴趣地看着自己的弟弟,说道:“我得告诉妈妈,她还有一个这样的女儿。她以前不是还说过吗——如果奥利德恩是个女孩就好了。”   依露伦的确这么说过。奥利德恩没想到,锡林雅居然也记得这番话。那天晚上,依露伦给他精心打扮了一番,为他扑了粉,涂了一点唇彩,又将发片嵌在他的头发里。完成这一切后,依露伦不禁感叹道:“真漂亮,哎,你要是个女孩就好了。”   那天,当奥利德恩听到这句话后,眼中闪过了一丝异彩。   奥利德恩终于反应了过来,他向锡林雅求饶:“姐姐,我错了!你让我干什么都行……求你了,别让人知道这件事……”   锡林雅哼了一声,再次迈开脚步,拖着他朝门口走去,于是奥利德恩又说道,“你会害死我的……如果被父亲知道了,他一定会打死我的!”   听到这句话后,锡林雅终于松开了手,那种因报复得手而产生的亢奋心情也在此时逐渐淡去。回头看到卧室中的狼藉景象,锡林雅突然有一种索然无味的感觉。   “奥利德恩,我问你,除了这些,你还有没有动过其他东西?”锡林雅指的是自己那些贴身衣物。   “没……没有了,就这些。”奥利德恩回答得吞吞吐吐,锡林雅觉得他大概是没说实话。   第二天,一名仆人找到了莉恩塔雅,对她说锡林雅突然无缘无故地要扔掉一大堆衣物。仆人十分为难,不知要怎样处理这件事。莉恩塔雅找到锡林雅,想要问明缘由,锡林雅就对她说:“衣柜里有老鼠在爬,看着很恶心。”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锡林雅最后还是决定帮奥利德恩保守秘密,即便她仍对自己这个弟弟的“怪癖”厌恶至极。她将房门和柜门都上了锁,不让奥利德恩再靠近自己的房间,但这种对策并不奏效,反而让奥利德恩学会了一门撬锁的江湖手艺。锡林雅不堪其扰,却又不想去和大人告状——多半是因为面子问题——于是只能与奥利德恩协商。她对奥利德恩说,自己可以帮奥利德恩从商店里订购女装,只要他以后不再去动房间里的东西。奥利德恩欣然同意了。   家人总归是无法选择的,即便锡林雅对奥利德恩再怎么反感,她也无法一脚将其踹出家门——与奥利德恩相处的时间越长,她越能认清这一点,而到了后来,当大哥伊米诺恩被父亲赶出家门,她再面对奥利德恩时,竟也隐隐有了一种同病相怜般的哀伤与亲切之感。   如今,锡林雅见惯了奥利德恩的古怪德行,不免又觉得他有些可悲。奥利德恩虽长得俊俏,可在别人眼中却是个十足的男子汉。锡林雅还记得,有一次她同奥利德恩在店里买东西,出门时遇到了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醉汉——这些人似乎单纯是想消遣一下,想从这两位有钱的少爷小姐身上找点乐子。锡林雅当时很害怕,但奥利德恩却毫不犹豫地站在她面前,同这伙人对峙了起来,他从容不迫,甚至还不忘去回头安抚锡林雅。后来,奥勒森赶来制服了这群醉汉,奥利德恩这才免于一场冲突。锡林雅不清楚奥利德恩当时究竟是抱着一种怎样的动机冲上去的,但她觉得,他肯定不是因为勇敢——这更像是一种掩饰,一种难以理喻的应激反应。   奥利德恩总喜欢同周围人谈论他那大男子主义的观点,在锡林雅看来,道理都是一样的。有时,他与斯托恩聚在一起,就会向舅父或姐夫大谈特谈他们“男性至上”式的观点,如果锡林雅恰好在一旁,她一定会面色不善地瞪视着这对兄弟,但莉恩塔雅却总是把他们的话当笑话来听,还听得津津有味——其实舅父也是如此——只有姐夫维瑟福还满头大汗地听着,为他们过激的话不断辩解、打着圆场,唯恐身边的妻子听了不高兴。毕竟维瑟福是个外人,是克拿卡家的上门女婿——科密诺曾恶狠狠地对他说,莉恩塔雅是自己最疼爱的女儿,绝不允许她受到一点伤害——自觉受到恐吓的维瑟福,必然事事要以妻子为重,必然要更卖力地呵护她、讨好她,不敢让她受到一点委屈,生怕打破如今这样和谐而平衡的幸福生活。如今两人都在努力,争取在今年再生下一个孩子——因为科密诺曾对维瑟福承诺过,如果两人能生下第三个儿子,那孩子就可以跟着维瑟福的姓。有趣的是,莉恩塔雅心疼自己的丈夫,她甚至比维瑟福更着急,几乎是每日每夜地督促着他办正事。   由此看来,奥利德恩对维瑟福说那些话,简直就像对牛弹琴。不过锡林雅倒是觉得,奥利德恩自己也未必相信他的那套言论,或许真正信以为真的人只有斯托恩,而在锡林雅看来,她哥哥斯托恩就是一个彻彻底底的蠢货——至少奥利德恩还喜欢看书——奥利德恩看很多的书,几乎什么都看,有一次,他在与维瑟福的谈话中恰好提到了几个经济学名词,结果就被科密诺听到了,那些词科密诺其实也听不太懂。科密诺因此而大喜过望,觉得自己这个小儿子很有前途,以后必然会是商业奇才——看!克拿卡家终于有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继承人了。叛逆的斯托恩曾对继承人的身份嗤之以鼻,于是跑去参军了,科密诺如今又把期望放在了奥利德恩身上。他以为奥利德恩对经济学感兴趣,但这只是一场误会,而奥利德恩与维瑟福又偏偏都不敢向他澄清,这让一直隔岸观火的锡林雅感觉十分好笑。   或许是因为只有锡林雅知道奥利德恩的秘密,这对姐弟的关系就显得复杂而反复,有时一言不合就要开打,有时又亲密得仿佛能穿一条裤子。自从钢琴教师离开后,锡林雅就失去了她唯一能够倾诉衷肠的朋友,于是她就试着去和自己的弟弟说。奥利德恩不是一个好的倾听者,但聊胜于无。锡林雅只在奥利德恩穿女装时向他诉说,因为她觉得这样更好开口——奥利德恩身子骨弱,面容白皙,穿上女装之后就更显柔弱——时间久了,锡林雅就会生出一种错觉,仿佛自己真有这样一个妹妹——并不是说奥利德恩从弟弟变成了妹妹,而是凭空多出了一个妹妹。锡林雅发现,奥利德恩女装时性格变化很大——他变得更坦率了,谈话时也不会故意带刺。   去年冬天,锡林雅从学校回来之后,就一直在向奥利德恩说起她的校园生活,其中提及最多的就是“伊芙”这个人。锡林雅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她在奥利德恩面前几乎一直在谈论伊芙。   奥利德恩对伊芙这个名字有印象,但他却从没见过真人。锡林雅一直说她漂亮,说她性格好,说她很强大,强大到能一脚踢晕一头熊。奥利德恩听得直摇头,他实在是没办法把她说的那些特点结合到同一个人身上。   后来,伊芙来克拿卡家中做客时,奥利德恩这才得以一睹其本人风貌。那天,伊芙穿着一套暗红色的骑马装,身材娇小腿长惊人,能不能打倒一头熊他不知道,但漂亮是真的漂亮——比锡林雅漂亮,也比桑齐娜漂亮。 [129]盛名之下(其六)   奥利德恩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究竟是从何而来的他也说不清楚——他认为伊芙肯定能理解自己。   奥利德恩在锡林雅不情不愿的指导下,磕磕绊绊地学会了化妆打扮,为的只是看到镜子里从未真实存在过的那个人。   一个懵懂的少年,渴求着关于世界与理性的知识,心中的欲望如同野草一般纷繁芜杂,四处蔓延。他对异性有着朦胧的好感,有着不知该如何发泄的冲动,那份感觉是如此的难以启齿,以至于眼见所见的一切都让他倍感焦虑。   他姓克拿卡,他父亲就是一个好色之徒——或许奥利德恩的欲望天生就比别人更强烈:雪白颈项上的柔软发根、丝绸手套包裹下的如牛奶般的柔和的关节、量体裁衣下线条优美的胸腹与腰肢、腿弯处微微堆积起的长统袜的褶皱,以及那踩着高跟踮着脚走路时的不便与优雅……这些细节在奥利德恩看来,总有一种迷人的神秘感,而不知何时开始,包裹在布料与皮革中的躯体在他眼中渐渐淡去,欲望继而转移到了这些原本只做修饰作用的“包装纸”上——于是,那些轻飘飘的小物件,在他的脑海中就再也挥之不去了。   锡林雅很少看书,她只看那些“浪漫的”言情小说,在奥利德恩看来,看这种书只能算是消遣。虽然奥利德恩也承认,他姐姐无疑是个聪明人,但聪明却不代表不蠢——她有她的行为逻辑,却没有属于自己的处事哲学。   锡林雅只能接受符合她审美的事物,所以她才一直无法接受奥利德恩的怪癖。她的审美价值观主要来自于依露伦与那位钢琴教师,而这两者其实又都是同一类人,即保守却独立的古典女性。她们在所谓“正统”的环境下长大,世界在她们眼中早已定性:非善即恶,黑白分明。一切异象在她们看来都是匪夷所思的,需要医治,需要拯救。   奥利德恩的精神是孤独的,他不清楚自己的病症有多严重,但无论如何他都需要一次认同——如果人活在世上,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需要解释出它的存在意义,那就等同于说,其行为本身需要有让别人认同的价值。   意义与否,就在于是否有至少一人愿意为其出价。   一个秘密,如同一只精美的琉璃器具,精巧、透明、脆弱。它在阳光下展露它的全貌、从外到内的全部;然而它又是复杂的,它巧妙地诠释了虚实变换的光学法则,让人无法看透本质。奥利德恩将它藏于心中,敝帚自珍,孤芳自赏。他想向别人展示它,却又怕别人耻笑,怕别人将其无情击碎。   但……若能有一个人,能够理解他的想法,他十分愿意将心中的秘密托付于对方保管,任由对方处置。   此时,那个人就在眼前。   伊芙看了眼奥利德恩,又看了眼锡林雅与玛拉。   “我们去你那里说。”锡林雅朝伊芙一笑,拉着她的手就要往屋外走,玛拉也被她叫了过来。   唯独奥利德恩,她把坐在沙发上的亲弟弟当成了空气。   伊芙被锡林雅推到了门口,她回头看了一眼,正好与奥利德恩目光对视。伊芙隐约觉察到,奥利德恩从刚才起就一直在关注着自己,那眼神就好像是——在等着自己对他那身装束发表一下看法。   见伊芙站在那不走,锡林雅拉了拉她的胳膊。   “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我那坐坐?”伊芙笑着向奥利德恩发出了邀请。   身后传来一声叹息,她听见锡林雅在小声抱怨。“你还管他做什么……”   奥利德恩仿佛获得了拯救,他重重地点了点头,抛下书本跟了过来。伊芙看着他现在的模样,心中有些感慨——不得不说,奥利德恩穿上这套裙装,无论走坐行都看不出一点破绽,完全就是一个文静秀气的女学生形象。   去到七楼之后,伊芙安排他们在客厅坐下,自己和艾薇拉去准备茶水点心。不多时,五个人便都围坐在一起,每人面前都有一杯温热的牛奶红茶,桌子上摆放着酥软的饼干与点心——一次茶话会的布置就这样完成了。   “现在可以说了吧,那人是谁?”伊芙一坐下,锡林雅就迫不及待地问,看来她是真的对此人感兴趣。   “那人是洛提兰手下的一名骑士,出任务时负了点伤,现在还在修养。”伊芙说。这话半真半假。   “洛提兰?是那个圣阶骑士洛提兰?”锡林雅瞪大了眼睛。   “对。”   “这位骑士叫什么名字?”   “浦隆·柯林森。”   “如果他下次再来,你能把他介绍给我认识一下吗?”   “你说真的?”伊芙有些狐疑地看着她。   “当然了。”锡林雅恳求道,“帮帮忙吧,伊芙。”   “好吧,我尽量。”伊芙说,“其实我和浦隆并不熟,对他的性格品行也一概不知,所以你最好别抱太大希望。”   “没关系,你只要帮我搭个线,剩下的我自己搞定。”锡林雅见她答应了,语气也变得积极起来:“你说他负伤了,有多严重?你冬天的时候去了北方,他就是在那次任务中受的伤吗?他骑马的时候是不是很潇洒?作战是不是也很英勇?还有……”   锡林雅问了一连串的问题,伊芙坐在她身边,只觉得脑袋里嗡嗡地响。   玛拉看着这两人的样子,终于憋不住笑了起来。   “喂,你笑什么,不准笑!”锡林雅察觉到其余几人的反应,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有些失态。   “别说那个人了。”玛拉说道,“你还没给我们介绍这位是谁呢。”她的目光落在坐在窗边的奥利德恩身上。奥利德恩一直在看窗外,听到别人提自己,他转回了脑袋。   “哦,她呀——她是我妹妹,亲妹妹。”锡林雅勾了勾嘴角,“她叫……奥莉捷安。”   奥莉捷安即奥利德恩的女名。   伊芙注意到,奥利德恩在听到锡林雅对他的介绍时,眼中闪过了一丝惊疑。   “她好像一直都没说过话,是有点……怕生?”玛拉又问。   “听我说,是这样的……”锡林雅将两只胳膊都搭在了桌子上,并压低了声音,“我妹妹她小的时候体弱多病,吃了许多的药,结果就把嗓子给吃哑了。”锡林雅看着奥利德恩,语气中流露出的哀伤不似作伪,“她一直对自己的声音不太自信,所以……”   “哦……”玛拉点了点头,表示理解。艾薇拉也深表同情地看着这位“奥莉捷安”——对于这样一个漂亮姑娘来说,没了好嗓子,这的确是莫大的遗憾。   “锡林雅,我不得不和你说实话,我觉得奥莉捷安要比你这位做姐姐的漂亮多了。”玛拉半开玩笑地对她说。   “这我得承认,奥丽的确比我漂亮,只可惜她……哎,可惜。”锡林雅摇晃着脑袋,无奈地笑了笑,“我母亲也总替她发愁,说她这个样子,以后嫁出去了,恐怕会受别人欺负。”   “这确实是个问题。”   “可能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可靠的人入赘到我家,最好是大公司的职员或者政府办公文员……但就怕我父亲不同意。我们姐妹俩可不像二姐那样受宠爱,他的商业伙伴又那么多,说不定哪天心血来潮,就要把我们推出去,嫁给他们那些子孙了。”   伊芙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她隐约觉得,锡林雅说的这些话没一句是真的。   奥利德恩站起身,走到她姐姐身后,凑在她耳边说起了悄悄话。房间里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竖起耳朵,想要听听这位奥莉捷安的声音,想听听她要对锡林雅说什么。   “哦,可以,当然可以。”锡林雅听了她的要求,连忙点头,然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怎么了?”玛拉问。   “奥莉捷安说,她想和伊芙说说话,要和我换个位置。”   姐弟俩交换了座位,奥利德恩一坐下,就对伊芙说起了悄悄话。   “锡林雅可真够混蛋的。”他说道。   伊芙笑了起来,玛拉与艾薇拉都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两人是在冬天认识的,算起来也是刚认识没多久。”锡林雅半真半假地说,“但奥莉捷安更喜欢亲近伊芙,哎——都不知道谁才是她亲姐姐了。”   此时,这两人正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悄悄话,的确如锡林雅所说,看似亲密无间。   伊芙学着奥利德恩的样子,用一只手覆在脸侧,遮挡着嘴型,对他悄声说道:“锡林雅是不是不太喜欢你这身打扮?”   “嗯,她……一直很反感,其实我自己也觉得这样……可能确实……有点丢人……”他说得吞吞吐吐,似乎是在琢磨用词。   奥利德恩若一直像这样说悄悄话,外人便很难从嗓音方面判断出他的性别。   “没关系。”伊芙朝他笑了笑,“谁都有自己的需求,我能理解……而且你穿裙子也很漂亮,就像玛拉刚才说的——比你姐姐漂亮。”   “谢谢……”听到伊芙这么说,奥利德恩终于松了口气。   “我有点好奇,”伊芙问,“锡林雅刚才说的那些话是你们事先串通好的?”   “那是她自己编出来的,要不我怎么说她是混蛋。”   “不像是临时编造出来的,她肯定想了很久。”   “大概吧。”   “你姐姐其实对你挺好的。”   “是,但她那也是为了她自己。”奥利德恩轻叹道,“毕竟我让她感到丢脸了。”   看到这两人窃窃私语说个没完,锡林雅心里就有些莫名地急躁。她耸了耸肩,故作轻松地对玛拉与艾薇拉感叹道:“瞧瞧这两人。”   “这也正常。”玛拉朝她眨了眨眼,“毕竟她是伊芙,谁都想和她亲近——你还不是和你妹妹一样?”   玛拉似乎是有意提醒她以前发生过的那些事。   “那可不是。”锡林雅点点头,“一想起之前的事,我就觉得有些丢脸,觉得自己还是不成熟。而且……艾薇拉,我也应该跟你道个歉。”   锡林雅今天表现得很坦率,这让艾薇拉有点意外。   “别放在心上。”她说,“你后来也帮过我不少,是我应该谢谢你。”   伊芙转过头,看着说话的这两人,不知今天闹的哪一出——看她们微微泛红的脸蛋与说话时的诚恳态度,伊芙怀疑她们今天喝的可能不是茶,而是什么醉人的东西。   “喂,锡林雅,还有我呢,你是不是也该和我道个歉?”伊芙忍不住打趣道。   “伊芙,我以前还没发现,你原来是那种愿意斤斤计较的人吗?”锡林雅佯作惊讶,“你想让我道歉?那我偏不。我听父亲说,那些欠债的人没几个会乖乖还债,因为按时还债从来都不会得什么好——咱俩也是一样,我就要留着这笔债,得让你时刻记挂着我。”   锡林雅这一番话引得众人大笑了起来,连奥利德恩也掩着嘴笑着。   “要按你这么形容……”伊芙看着她,语气中似带着一种略显暧昧的威胁意味,“欠债都是有利息的,小心以后还不上。”   “那我也乐意。”锡林雅靠着沙发靠背,扬着一双细眉,活生生的一副油盐不进的债务人形象。   或许是因为多了奥利德恩这个新人加入,今天的谈话氛围非常活跃,连向来很少说话的艾薇拉也投入了进来。艾薇拉与玛拉对锡林雅这位妹妹很感兴趣,问了“她”很多问题。伊芙坐在奥利德恩身边,一直在充当他的传话筒。这种传译式的交流方式着实有些新奇,也让“奥莉捷安”的性格显得更加含蓄,看上去十分惹人怜爱。   傍晚,雨停了,落日的余晖铺遍全城。未干的雨渍将路面及屋顶镀了一层金属般的橙色,雨雾同炊烟混合、沉淀——街道被浸泡在一片氤氲的蓝色溶胶之中。黑背白肚的群鸟藏在长青的树木枝桠里,如议事厅中分帮结派的议员那样叫嚣着,扑腾着,热闹非凡。太阳沉入山坳,光与影在斑驳的云层中收敛,延伸,变幻不停。   今天即将结束,但又好像才刚刚开始。   屋内的光线在变暗,少女们仿佛在这一瞬间突然失去了谈话的兴致,茶话会也差不多该散场了。 [130]盛名之下(其七)   “玛拉,你先回去吧,我出去送送奥莉捷安。”锡林雅站起身,披上了外套。她走到奥利德恩身旁,拉着他的胳膊就要往外走。所有人都看得出来,锡林雅动作很急,大概是有什么话想和妹妹单独谈。   就在奥利德恩起身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抓在了伊芙的手腕上。奥利德恩的手很凉,而且几乎没什么力气。   伊芙抬起头看着他,但对方的视线却集中在锡林雅身上。   “等我回来,咱们再一起收拾吧。”伊芙对艾薇拉说,“我先出去送送奥莉捷安。”   奥利德恩听到了伊芙的话,几乎是在瞬间缩回了手——或许他刚才的动作只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伊芙想到这种可能,不免就觉得有些好笑。   学院的男子公寓相隔不远,但三个人走在路上却都是慢吞吞的。   锡林雅绷着脸,一直都没有说话,因而其他人也都不说话。而沉默了好一阵后,她转头对伊芙说道:“见笑了,奥利德恩他精神一直都有些问题,但我没想到他现在病得这么厉害,应该找个时间带他去看看医生。”   “我没病。”奥利德恩小声辩解。   “如果你没病,身上就不会穿着这件裙子。”锡林雅继而又问他,“制服是怎么回事?哪弄的?”   “裁缝店。”奥利德恩语气淡淡,“我对他们说,制服发霉了,要重新订一套,备注上写的是你的名字。”   “真是有病。”锡林雅觉得他实在不可理喻,“奥里,你要记住,你姓克拿卡,你如果在这里捅了篓子,不仅是你自己,我也要跟着一起倒霉,而且最重要的是——就像你以前说的——父亲要是知道了,肯定会打死你的。”   奥利德恩沉着脸,没有反驳。   伊芙在一旁听着,神色间有些尴尬。这是别人家的事,她也不知该怎么劝。   “我今天真是拼了命的给你圆谎。”锡林雅抱怨道,“我不是你,不是那种骗人不眨眼的人……在朋友面前撒那么多的谎,我真是受够了。”   “对不起。”奥利德恩低着头说道。   “然后呢,再继续这样?”锡林雅停下脚步,一手掐着腰,“用不用我再帮你找个男朋友?要是让桑齐娜看到你这模样,她会不会吓晕过去?”   “好了,没那么严重。”伊芙忍不住上前劝解。她站在两人中间,隔开了锡林雅的视线,她说:“别担心了,我也会尽量帮忙。”   “他需要一个像你这样的,而不是像我这样的姐姐。”锡林雅叹息着,“但现在摊上了也没办法。”   伊芙无奈地笑了笑。   这让她联想起曾经的一些事。在另一段人生中,她曾有过一群同事——新同事,老同事。或许是因为见怪不怪的原因,他们对身边人类似于“出柜”这种事表现得十分坦然。一位老阿姨对此甚至表现出十足地好奇,总是拉着他们问东问西,并且平时也很照顾他们。有人感叹说,要是自己的父母也都是这种态度就好了——毕竟,他们都都不敢向父母说出实情。后来,另一位同事再谈论起这件事时,就说道:那是因为——他指的是那位老同事——她可没有像他们这样的儿子。”   可能事实就是如此,只要不是本人摊上这种事,作为外人就完全可以表现出豁达和接纳的态度——只有真正在乎他们的人,才会为他们的未来担忧。   “还有,奥里,你怎么知道我是住在那间公寓的?”锡林雅问他。   伊芙心里一沉。她见奥利德恩低着脑袋不肯回答,便只好自己站出来,语气讷讷地向锡林雅坦白:“其实,是我告诉他的。”   锡林雅瞬间变了脸色。伊芙以为锡林雅是要对自己发火,结果她扭头就对准了奥利德恩,她抓着弟弟的衣领,大吼道:“好啊——你真是什么人都敢骗!”   伊芙被她的吼声吓了一跳,又连忙将两人拉开。   “而且,你没有钥匙,所以还是撬锁进去的。”锡林雅瞪视着他,“这是犯罪你知道吗?这叫非法侵入!”   “好了,你就别吓他了。”眼见锡林雅越说越愤怒,伊芙安慰她道:“奥里也没什么恶意,让他给你道个歉,咱们就别生气了好吗?”   “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姐姐。”奥利德恩连忙说。他鞠了一躬,表情有些无奈,但态度还算有诚意。   锡林雅并不领情。“别以为我没看见。”她说道,“临走时,你还对伊芙动手动脚,想找她出来帮你说情?你是真把自己当做女孩子了?您呐,要有点自知之明……”   锡林雅在数落自己弟弟的时候,脑筋总是转得飞快。她的每一句话都能切中要害,其讽刺尖锐而刻薄。   奥利德恩这时只是听着,从不反驳一句,他苦着个脸,与在坐火车时留给伊芙的印象完全不同,现在的他活像个小受气包。   “奥里,你是在哪里换的衣服?”趁着锡林雅诘难他的间歇,伊芙赶忙问出了自己一直想问他的话。   “对呀,你有地方换衣服吗?”锡林雅也问。   “我在公寓里换。”他说。看到两人惊诧的目光,他又解释道:“我在卧室里换上制服,再套上一件大衣,等去了外面之后,再找个没人的角落换上假发和鞋子,不会有人发现的。”   “你……你是真的不怕被人看到。”锡林雅听到他的描述,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愤怒似又在她的胸膛里膨胀开来。   “这确实不太保险,得给他找个安全点的地方。”   “最保险的方法就是,他能一直规规矩矩的,别给人添麻烦。”   “我说不定能找到合适的地方,但要先去问问。”伊芙对奥利德恩说,“这段时间先忍一忍,能做到吗?”   奥利德恩看着她,连连点头。   如果福沃德能允许,伊芙想让奥利德恩以后去他那里换装。福沃德的餐厅就在新堡区域内,离这里不远,那里鲜有学生路过,而且又有不少空房可以使用——最主要的是,福沃德不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   奥利德恩带着两人去了一处巷口,这里就是他先前换装的地点。他当着两人的面,从一处隐蔽的灌木丛中拎出一个防水布袋,里面装的是他从公寓出来时穿的大衣和鞋子。   “至于吗?”锡林雅也懒得生气了,她有气无力地笑了笑。   伊芙站在外面,给两人望风,等奥利德恩再从小巷出来时,便恢复了他原本的少年模样。而看到他那张略显妩媚的脸,伊芙才意识到,奥利德恩穿女装时,其实也化了点妆。   锡林雅帮他卸掉妆容,又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这才放他离开。   在回去的路上,锡林雅挽着伊芙的胳膊,几乎把头枕在了她的肩上。两人走得比来时更慢,似在感受春雨过后的氛围。被雨水浸润的街道风景,有着比平时更强烈的明暗关系,正东方向的天空如一抹沉睡的湖泊,深邃、宁静、蓝得发紫——夜幕的斗篷正在徐徐展开。   不知不觉间,两人的关系已经如此亲密了。伊芙恍然间察觉到这一点。那些平日里的举止互动、可有可无的交流,都在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增进着她们的默契——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似乎是一种只属于女性之间的友谊,其中蕴含着十分微妙的亲密属性,是一种伊芙以前从未体会过的相处模式。   “奥里真是够讨厌的,但我又不能真的不去管他。”锡林雅的声音像是自言自语。   “他以后只会感激你。”伊芙只能这样安慰她。   “才不会,他就是个白眼狼。”她说。   伊芙闷闷地笑了两声。   “你真不反感吗?他这个样子。”锡林雅转过脑袋,注视着伊芙的眼睛,“一定要和我说实话。”   “我觉得没什么。”伊芙说,“他现在其实还算合群,人看着也不算怪。如果是像泰特罗格那样的体型,再穿着一身花花绿绿的裙子,那就让人头疼了。”   “泰特罗格是谁?”锡林雅问。   “泰特罗格·德安萨,是一位骑士,也是我们训练所的教官。”伊芙向她介绍,“这人满身都是横肉,平时戴一顶小帽子用来遮住秃头,说话时声音很粗犷,一笑起来都能把小孩吓哭!”   锡林雅听她的描述,顿时哈哈大笑起来。   “还好奥里不是像这样。”她似乎得到了一点安慰。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如果有空,伊芙便会去找罗捷卡女士,向她学习那些原属于骑士国的礼仪。由于时间紧迫,罗捷卡原本只想教她一些皮毛,但伊芙却向她展现出了一种极为夸张的学习速度,以至于罗捷卡怀疑她可能早就学过这些。   伊芙对这些礼仪训练当然从未有过接触。但经过百里琳半年多以来的严格训练,她对身体的掌控与协调能力也有了质的飞跃——她自己也有些意外,没想到关于剑术的训练还能运用在这种地方。   事实上,百里琳的训练不止于剑术,她也同样侧重于改变她的气质。个体性格、肌肉记忆、骨盆结构、健康程度……一个人的动作习惯与步态,会取决于很多方面。由于某些原因,伊芙的行为举止多多少少会有一些男孩子气——可以看作是年龄因素而引起的过度活泼,又或者是由于自身性格而产生的有些讨喜的笨拙感。但无论如何,这种寸丝半粟的小瑕疵若要出现在伊芙的身上,百里琳就不能熟视无睹。如今,经过她的调教,伊芙的气质得到了改善——她的举止更协调了,在一定程度上,稳重的仪态能够弥补她在外貌方面所欠缺的成熟感。   罗捷卡女士给她准备了一套由淡金与浅紫两色组成的缎料礼裙——裙子有两部分组成,一件长裙,和一件小披风。骑士国原属征喻教派国家,其贵族女性的传统礼服也是改良自旧时山修院的修女服。说是改良,但从风格来说,两者却是大相径庭——礼服的用料选择了更柔软更贵重的绸缎料子,颜色从黑青色调改为更鲜艳且不耐脏的浅色;原本宽大遮身的长袍被全盘改紧,使其更加贴合躯干与腿部;白色的十字褡改成了更加花哨的具有镂空花纹的小披风,半透而层叠的花饰前遮胸腹、后盖腰臀,使得原本那吸人眼球的修身长裙变得更为含蓄内敛,更具有层次与深意。   相较于鱼尾裙,这套礼裙的裙摆更显宽松一些,但也只是相对而言。罗捷卡告诉过她,只有依照特定步幅与韵律走路,其荷叶般的裙角才会产生赏心悦目的摆动效果。   这套礼裙看起来价值不菲,伊芙想付钱给罗捷卡,但对方却断然拒绝,这并未让她感到宽心,反而产生了一些忧虑——免费的东西总是最昂贵的,不知道对方是认为自己值得投资,还是想以后找自己帮忙呢?   当天早上,阿斯德与戈贡以及另外一些人在堡主领地外的高墙之下集合。几乎是前后脚的时间,一辆双座马车从城堡北面的石砖路上驶来,也停在了他们面前。   驾车的是那位浦隆,而从车上下来的两人,一位是伊芙·哈维因,而另一位赫然就是圣阶骑士洛提兰·翁贝。   在这些在场的人群中,伊芙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有骑士院的主席赫普涅德,有次席霍黎恩团长及冯恩团长,有胸前佩戴着红色复仇会徽章的女人,也有穿着审查所和督战队制服的战士,以及还有围在这些人周围的持剑侍卫。有些人看起来很眼熟,但伊芙并不敢确定自己以前见过。   这样一群人站在一起,仿佛有种杀气腾腾的感觉。伊芙看着他们,心里不禁有些忐忑,洛提兰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先去阿斯德那边。   阿斯德身边多是侍卫打扮的人,只有一位穿着奇装异服的蓄须男子。阿斯德向她介绍说,这位就是戈贡-希吕文。   戈贡向她伸出手,笑着说道:“幸会,总是听旁人提起,今日终得一见。”他说话有些文绉绉的,但听着却不像是在说母语。   两人握了握手。伊芙今天戴了一双绸面的长手套,两人手掌分开时,她感觉到手套上竟传来一些轻微的粘黏感——可见戈贡的手是有多粗糙。 [131]盛名之下(其八)   “我还以为就咱们三个。”伊芙对阿斯德说。   “你说的其实也没错,去见海德夫人的的确就咱们三个。”阿斯德回答。   “那这些人?”伊芙指着走在前面的那些人。   “他们忙他们的。而咱们——只管去见咱们的老太太。”戈贡说。   “他们不和咱们一起?”   “当然了,你就放心吧。”戈贡笑着回答。   主席赫普涅德走在前面,带领一众人绕过了领地的大门。他们从附近塔楼的小门处进入堡主领地,与伊芙想象中的不同,领地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没有卫兵,也没有彩旗。这座城中堡的内部种植着大量的常青树种,此时正值春季,入眼的便是一片郁郁葱葱的景象。   看到那些龟裂的石阶、被杂草侵蚀的花园后,伊芙不免想到——在这里当堡主的,大概也并不富裕。   一路上,伊芙注意到阿斯德和戈贡总在有意无意地偷瞄自己,更具体点说,是在看自己的胸部。阿斯德的目光还算克制,但此时戈贡的眼球却像一块被磁铁扰乱的指南针,滴溜溜地瞎转个不停。她当然知道原因——为了撑起这干瘪的胸口,罗捷卡在她衣服下面垫了两团厚实无比的填充物进去。不仅如此,罗捷卡还连连感叹,说这套服装太考验身材了,让她以后多吃点,别挑食。   前些日子,伊芙同阿斯德见刚过面,而不到两周的时间里,发育幅度就能如此之大,这显然不现实。伊芙心里即觉难堪,又觉烦躁,而为了缓解尴尬,解除误会,她竟鬼使神差地向两人解释了起来。   “是假的,塞了东西的……”其语气中不无遗憾和自卑。   两个男人在听到这句话后,几乎同时偏过了脑袋。他们看着前方的队伍,目不斜视,几乎毫无反应,只装作什么都没听见,什么都没看见。   伊芙的脸在这一瞬间红了起来——红得发烫,让她头脑发昏。在以前,在她遭遇到流氓袭扰时的那几次,她都没感觉如此难堪过。   干嘛要对两个大男人解释这些?一想起自己刚干完的蠢事,伊芙几欲捶胸顿足。在自责过后,她不禁开始怪罪起身上的裙子,怪罪脚上带跟的靴子——对——就是因为这些东西,才让她总是无法集中注意力,让她变得心烦意乱,让她不能冷静,让她的思维变迟钝。   伊芙了解男人,知道他们的脾性。在这件事过后,她知道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或许会在某一次只有男性参与的对话中,他们会对朋友们提及此事,用这件事来告诉他的同伴们,某人可以单纯到什么地步——但糗事终究是糗事,蠢得可爱那也是蠢。或许以后将会有很多人听说过这件事,但伊芙永远都不可能会知道,究竟有谁真正知晓这件事,因为他们在她面前决不会露出任何马脚,因为这就是属于他们这个群体间的默契。   “戈贡,你姓海德,但看样子不像本地人?”伊芙不想让他们一直沉默下去,于是开始寻找话题。   “你说的没错,的确不是本地人。”戈贡抚着自己那一头野性的黑色卷发,朝她露出一个神秘莫测的笑容,他压低了声音说:“其实我也不姓海德,我姓希吕文,我母亲才姓海德。”   “我有点听不太懂,能解释解释吗?”的确,在伊芙听来,戈贡用他那怪异的口音说这段话时,就像一个外国人在用当地话说绕口令。   “是这样的。”他看了眼阿斯德,又转头对伊芙说道:“我有一个舅父,那天突然找上门来,几乎要跪下来求我——这说法可能有些夸张了,但从态度上来讲其实也差不多——他对我说,‘喂,外甥子,看到远方那强大的邻国了吗?咱们在那边还有一个贵族亲戚,有一个城堡等着你去继承,你怎么不去试试运气?’——他总是在我耳边不停地说,所以我就来了。”   “哦……”   “海德大公留有遗嘱,规定过继承者的条件,所以,戈贡必须要姓‘海德’,才有参与竞争的资格。”阿斯德见戈贡说不到重点,于是就帮他补充。   “对,我就是这个意思。”戈贡拍着脑袋说,“你看,我克利金语说得不太利索,有点影响发挥。”   “继承权和姓氏有关?”伊芙有些疑惑,“但咱们当中好像就只有戈贡姓海德。”   “这就说来话长了。”阿斯德笑了笑,“虽然我们都没见过海德大公本人,但父辈们却都与他有着很深的牵扯。”   在进入内城城堡的大厅后,所有人都停了下来。霍黎恩站在人群中间,对阿斯德说:“你们现在就去见夫人吧,让娜卓若拉带着你们去。等你们见过了面,就来四楼的议事厅找我们。”   一位穿着黑色长裙的老妇人走到伊芙等人面前,领着他们从大厅离开——这位就是霍黎恩所说的娜卓若拉。   三人见到海德夫人时,对方正坐在城堡一楼的一处大房间中,这里被布置成了一个大起居室的模样,其内摆放着床、沙发、茶几、餐桌和书架等,看着满满当当。让伊芙感到意外的是,此时房间里并不只有海德夫人,还有一位熟人:歌罗达——那位图书管理员也在这里。歌罗达坐在书桌前,手里握着一支钢笔,正在纸上写着什么。   看到这几位年轻人到访,海德夫人不禁喜出望外。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似乎是想要上前迎接,但娜卓若拉动作更快,她冲到夫人面前,不由分说地将她扶回到了沙发上。   三人快走了几步,走到老人面前,一齐朝她行了个礼,阿斯德与戈贡行的是骑士面对保护人时的半跪式礼仪,而伊芙却是另一种躬身礼——这是罗捷卡教她的。   不出所料,海德夫人一直在看伊芙。这位老人个子本就不高,而岁月也在不停地缩减着她的尺寸,但不管怎样,她仍是优雅的,她曾经历过骑士国的轰然倒塌与如今骑士院的人声鼎沸,这世上的一切对于她而言,似乎再也没什么值得更惊讶的了。   “娜卓若拉,你瞧她这一身——”老人笑着对身边的仆人说,“让我想起自己刚嫁过来的时候。”   “呦,您还记得那么早的事。”娜卓若拉佯作惊讶,她的回应显得有点漫不经心。   “怎么不记得,我那时也喜欢这种裙子,多漂亮……娜卓若拉,你都忘了,当时我还想给你做一身……”   “行啦。别说这个,说点他们年轻人爱听的。”   “瞧,她还不让我说。”海德夫人笑了起来,她拉着伊芙的手,让她坐在自己身旁,然后又招呼阿斯德,让他坐在另一侧,而到了戈贡——戈贡连忙摆手说:“老太太,我做这里就行,我可不像他们——我不年轻啦。”   戈贡说完,就自顾自地坐在了他们对面。   “这家伙。”海德夫人指着戈贡,问站在身后的娜卓若拉,“依兰丝的孩子?”   “对,是依兰丝的孩子,叫戈贡。”   “脾气像,他母亲小时候也是这样。”海德夫人笑着评价道。   戈贡冲她咧嘴笑了笑,那笑容中带着草原人特有的豪放感。   说完戈贡,海德夫人的注意力便又转向了伊芙。   “瞧瞧这身打扮,是谁的主意?”老人的眼中满是怜爱,她对娜卓若拉说:“看看,这就是咱们奔龙堡以后的女主人啊。”   “您可别开玩笑了。”娜卓若拉回答,“我猜,大概是罗捷卡的主意。”   “我也觉得是她,穿着还怪好看的。”海德夫人握着伊芙的手,“不过啊,她这小身板现在还撑不起来,女骑士的巡礼装才更适合。”   “您说得对,我也这么觉得。”娜卓若拉附和道。   “阿斯德,你认为呢?”海德夫人又问坐在她另一边的青年。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女骑士装更符合她的气质。”阿斯德回答。   “嗯,但你们肯定更喜欢看她穿这套。”海德夫人说,“我说的没错吧,戈贡?”   “对,完全对。”戈贡连连点头,他摸着自己的鼻尖,神情有些尴尬。他明白,海德夫人这是在提醒他——别总是盯着一个人看。   “阿斯德我是认识的,伊芙和戈贡倒是第一次见,如果你们不嫌弃我这个老太太,以后有空的时候就过来坐坐。”海德夫人说,“内门的那两个守卫,认人是一绝,只要是他们见过一次的人,肯定都能记住。如果你们下次来玩,什么也不用对他们说,他们会放你们进来的。”   不知何时起,坐在书桌前的歌罗达也放下手中的笔,转过身子在听他们说话。   “哦,对了。”海德夫人对歌罗达说,“我都忘记了,咱们刚才还在写信呢。你瞧我,又在耽误你时间了,每次都是这样。”   “夫人,您不用在意。”歌罗达说,“时间本来就不是全都有用的。”   “不管怎么说,咱们还是先把信写完。”海德夫人说。   趁着他们说话的工夫,娜卓若拉从沙发后面绕到了前头,径直朝着屋外走去。   “喂,娜卓若拉,你要去哪里?”海德夫人连忙问她。   “我去给这些孩子们弄点喝的。”娜卓若拉说,“您在那里写信,总不能让这群孩子干坐着吧。”   “对,对,快去吧,快去快回。”   海德夫人与娜卓若拉不像一对主仆,她们更像一对老夫老妻。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中,她们潜居于此,安静度日。海德夫人认为自己是娜卓若拉的主心骨,但娜卓若拉反而觉得,若是没了自己,夫人恐怕连照顾自己都难。   信是给摩可拓的一位领主写的,在阿斯德他们三人来访之前,歌罗达已经初步拟好了稿子,此时正读给海德夫人听,这封信的内容涉及到一些关于摩可拓北部的生意往来。   “你们也来听听,学一学,看看歌罗达是怎样做书面交涉的。”海德夫人对此并不避讳,她反而要让他们认真听。   在信里,海德夫人称这位领主为“潘德森爵士”。潘德森爵士有数支商船舰队,经营范围从羽地南部至东大陆启阳北部的旦风诸国,以及天翳洲的南方岛屿不等。   西多利罗夫·潘德森不仅有着领主兼商人的身份,他同时也是一名军人,还是皇帝的亲戚。潘德森爵士的生意能够做的这样大,是因为他拥有数条大吨位的战船,由这些船保驾护航,商队便能在远海航行时更好地迎击海盗与海怪。摩可拓与基岚这两个国家如今被称为“摩德萨两兄弟”,而潘德森的那些战船,便是当年两兄弟自摩耶迪撒分家时摩可拓所分得祖产的一部分。这些战船退役后,由潘德森父子公司买下了使用权,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修整,着重改善了其深海远航的性能。   潘德森年轻时曾拜在海德大公门下修习剑术,当时海德夫人对他照顾有加。潘德森继承爵位时年纪已然接近五十,但他仍记着海德大公的恩,念海德夫人的好,于是就将自己商队中的两艘商船送给了海德夫人,一艘名叫哈克森号,另一艘则是爱克芒娜号——正是以这对夫妇的名字给船命的名。这两艘商船如今依旧混在潘德森庞大的海上商队之中,由潘德森全权负责经营,其收益的大半则被划进了海德夫人私人名下。   早年间,海德夫人从未真正接受过潘德森爵士这份拱手相赠的大礼,潘德森爵士每次送来的钱,总会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回到他的手中——那时,海德夫人从没有想过,潘德森每年赠予自己的这一大笔钱,在后来究竟会对自己起到多么关键的作用。   自从海德大公过世之后,圣丰岳骑士团便总是笼罩在逻各斯院的阴影之下,仿若砧板鱼肉,任由其蹂躏、撕扯,人才与资源被他们日益分割,不断流失。于是,潘德森爵士赠予海德夫人的那些钱,就成了她当时为数不多的、能与克利金官方对抗的资本——这的确是一件悲哀的事——只有凭借这笔钱,她才能守住丈夫的荣誉,才能维持住作为奔龙堡堡主所应有的尊严。 [132]盛名之下(其九)   在歌罗达阅读稿件的过程中,海德夫人也在向三人解释其中的关联背景。她给歌罗达的句子加以注释,有时又会要求歌罗达删改信件中的部分内容。从这些话语中,伊芙也大致明白了海德夫人写这封信的意图:她希望潘德森爵士能将自己那两艘船改编至去往启阳洲的远海船队,为的是以高风险的长期投入来换取更大的金钱收益。   事实上,歌罗达此刻所读的这封信是海德夫人的第二次回信。在上一封信件中,潘德森爵士婉言拒绝了海德夫人的要求,他在信中具体说明了原因——包括新船长的选拔与委任、船只大修与船员薪资消耗而加大的初期投入、船只保单与入港许可的申请与更替等……这些都是阻碍。不仅如此,那两艘船是否具备远航的条件,同样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去进行全局评估。   海德夫人对此其实也心知肚明,但她依旧没有打消念头——她无论如何都想再争取一下,于是就有了第一封以及这一封的回信。   “活到了现在,也就面子值一点钱了。”海德夫人自嘲般地说,“我也知道,把这种难题抛给他其实很不道德,但也没办法。”她叹了口气,“如果西多利罗夫觉得是我老糊涂了,那我就承认。人也就活这一辈子,等我咽了气……咽了气之后,就把这骂名也一起带进坟墓——我的名声值不了什么。这就和坏账是一样的,还钱的人没了,他们又能拿我怎么样?”   “潘德森爵士是个聪明人,他绝不会埋怨您。”歌罗达说。   “是啊,他聪明,善良,是个好人……但就因为他是个好人,所以欠这种人钱时,你才会觉得过意不去。”   讲到这里的时候,屋子的门被打开了,娜卓若拉端着托盘进来了。她并不知道屋子里的人方才是在谈论谁,但她还是接了海德夫人的话头:“对,他是好人,但您也是好人,好人有好报。”   听了她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屋子里的人都笑了起来。   “娜卓若拉,娜卓若拉啊……”夫人念叨着仆人的名字,“我的这位好友,还是和她年轻时一样,说话时总是那样的可爱,亲切。”   “得了吧,您。”娜卓若拉将盘子里的杯碟端了出来,分给了坐在茶几周围的四个年轻人。   “你倒的是什么东西,可真是够香的。”海德夫人问她。   “是悉芙妮从南方带回来的咖啡豆。”娜卓若拉一边给众人倒咖啡,一边给夫人解释,“悉芙妮说了,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愿意喝茶,都喜欢喝咖啡。”   “是吗,那……有我的份吗?”夫人问身旁的仆人,语气中还透着一点小心翼翼。   “您不能喝,小心晚上又睡不好觉。”娜卓若拉十分果断地拒绝了她。   “哎……”海德夫人叹了口气。   “算了,还是给您倒一点尝尝吧。”见夫人模样可怜,娜卓若拉又改变了主意,抬手分给她一个杯子。   见众人都端起了杯子,伊芙也跟着品尝起了咖啡。咖啡肯定是好咖啡,但娜卓若拉加了太多的糖,喝起来就有些甜齁。她观察着身边人的表情,却未见有异样,于是她自己也将杯里的咖啡喝了大半。   “您觉得怎么样?”娜卓若拉问夫人。   “太甜了,又甜又酸。”夫人把杯碟推还给了娜卓若拉,又是皱眉又是摇头,“人老了,我是喝不太习惯。”   “酸吗?”娜卓若拉就着她的杯子,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她站在夫人身边自顾自地喝了起来,喝罢,她又感叹道:“真不愧是您,舌头还是灵,这么一点酸味都能让您尝出来。”   伊芙哑然失笑。从她们此时的对话中,不难想象她们年轻时的样子。若是有这样一位同伴一直陪在身边,生活即便再苦,其中大概也是藏着甜蜜的。   他们又谈了一会话。约摸十点多钟,娜卓若拉察觉到夫人有了困意,于是便十分果断地将他们都赶了出去——包括歌罗达在内。   “以后有空了,就过来看看,尤其是你,伊芙。”娜卓若拉说。在走廊中,伊芙无辜地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这位高瘦的老仆人。娜卓若拉解释道:“我看得出来,夫人很喜欢你。”   很喜欢自己?未必见得。伊芙心想。她今天没有说多少话,说话最多的就是这对主仆,其次是歌罗达与阿斯德。若说亲近,海德夫人与阿斯德看着更亲近一些,但若要说,从自己与阿斯德、戈贡三个人中选一个陪着夫人,那显然自己更合适——她猜,娜卓若拉大概是这个意思。   与娜卓若拉道别之后,阿斯德带着伊芙与戈贡去了四楼的议事厅。议事厅里坐着十几个人,在他们进门时,这些人都在看着他们。这种由于被瞩目而产生的压迫感,让伊芙的意识产生了短暂的空白。她被阿斯德引导着坐在靠近门边的座位上,心里总算踏实了一些——至于坐下之前都发生了什么,她却完全没有印象。   阿斯德向她介绍屋子里那些陌生面孔的身份,她只顾着茫然点头,实际上却没记住多少名字。   洛提兰也坐在那里。今天早上,当伊芙见到洛提兰时,她着实有些意外。在马车上,她试着向洛提兰提及自己要“弃赛”的事,但对方却笑着打断了她。   “我知道,去年在庄园见面的那次,有些事情我没说清楚。”他是这样说的,“但不急,这些事咱们晚些时候再商量——一会儿你就要去见夫人了,别被这种事影响了情绪。”   于是,伊芙的期望又落空了——她仍未在这件事上做出了断。不过,她倒是没有灰心,毕竟这也是在意料之中。   “我还记得有一次,赫普涅德对我半开玩笑地说过:在我们骑士团里,根本就不存在右派,有的只是中立派,左派和极左。”议事厅里,一位年纪颇大的男人正坐在窗边,窗外的光线在他的身上投射出一个半黑的轮廓,他的声音极具威严。此人名叫施林·欧若望,是骑士团如今仅有的四位圣阶骑士中年纪最大的一位。他继续说道:“虽然我们立场不同,但那也只是因为我们看待问题的方式和角度不同,毕竟,我们都在为了圣丰岳,圣丰岳就是我们的家。”   伊芙偷偷环顾四周,她这才发觉,此时坐在议事厅里的人似乎都是骑士团的人,复仇会与审查所的那些成员早已不知所踪。   “海德大公曾对我说——他不反感骑士团内部的斗争与竞争,因为如今的骑士团就需要这样的活力。”他停顿了片刻,又说:“但斗争不是内耗,不是自私自利。我们是为了我们的家庭、家族而斗争,绝不是为了一己私利、为了将兄弟姐妹的东西抢到自己手里而不择手段。我们必须要明确——在我们行动之前,心中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该如何去拯救圣丰岳。”   大厅中十分安静,每个人都在聚精会神地看着他,听他说话。   “遵照海德大公的意愿,如今,我们在这里选出了三位年轻人,他们在未来的几年里,将代我们进行一次公平的竞争。他们年轻而有智慧,强大却又谦逊,虔诚而忠诚,勇敢且拥有怜悯之心……他们是我们的斗士,是我们的刀刃,是我们的代理人;在未来,他们也将会是我们的信标,我们的旗帜,我们的引路人与统治者……诚然,他们还在成长,需要亲历与实践,而作为他们的父辈,我们就是他们的榜样——各位,我在此刻,以海德大公的名义,向你们做出请求,也要求你们——请务必毫无保留、竭尽所能地教会他们所需要的一切——让他们成为我们心中所想、圣丰岳所需的,英雄式的人物。”   施林的话无疑是有感染力的,但伊芙听到他这番话后,并未像阿斯德那样感到热血沸腾,也未像戈贡那样表现得无动于衷,她现在只觉得迷茫,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   “三位年轻人,请站到前面,到这里来。”施林的目光转向了他们。伊芙随阿斯德、戈贡一同站起身,走到了大厅中央的圆桌前。   “阿斯德·霍黎德·那克里翁——‘狮鬃’凡克因·那克里翁之子,霍黎恩·吕格蒙克阁下举荐;伊芙·洛德恩特·哈维因——‘统领’洛德·哈维因之女,冯恩·西拉乌阁下举荐;戈贡-希吕文·海德——海德大公之从父弟萨拉莫·海德之外孙,赫莱茵·奈班阁下举荐。”   施林大手一挥,便有三份相同的契约摆放在他们面前。伊芙拿起了自己面前的那份,柔白色的犊皮纸上显现着一行行粗重而有力的文字,每一行克利金文字下面都对应着古弗兰托语。将这份契约捏在手里,似有一种奇异的手感。伊芙睁大了眼睛,想尝试去理解这些印在珍贵纸张上的文字,却总也无法将这些符号转化成自己能理解的含义——她迷茫至极,仿佛眼前存在着一片巨大的漩涡,正将她慢慢地拖入其中。   圣丰岳……征喻荣光……继承……指引——这究竟说的是什么?   身旁,阿斯德读完了契约,而伊芙也随着阿斯德的动作,机械地将这张契约放回到桌子上,与另外两张对齐。   金色的印泥摆放在他们面前,阿斯德率先做出了示范,将右手拇指的指印分别印在了三张契约之上,随后是戈贡。他们的神情庄重却又平和,仿佛是在做一件并不算重要的事。   扑朔与顿悟的感觉在她的脑海中交错而过。茂奇·达克仁、安法·威各托、西赫琉·波郎万、洛德·哈维因、洛提兰·翁贝……这些名字与姓氏,以及他们的地位与立场——这一切都在隐隐提醒着她,如今的她正站在怎样的位置上。   这些人——这些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人,他们究竟有何期待?伊芙隐约理解了,却又不敢去信。   她上前一步,印泥就摆放在她面前。目光朝身旁扫过,洛提兰正注视着她,他那张年老而英伦的脸上,只写着严肃,而无任何情绪倾向。她转回视线,注意到坐在桌子对面的施林,他也在看自己。这位年长的圣骑士朝她缓缓点了点头,眼中有着慈祥的笑意。   伊芙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她伸出手,用拇指在冰凉而滑腻的印泥上点了点,将指印按在了契约之上。她的指印很小,比另外两个指印小了几乎一整圈。   阿斯德递给她一条湿毛巾,让她擦去手上残留着的印泥。施林举起权杖,白烟从那按下手印的位置缓缓析出,不多时,三张契约之上便留下了一共九个灼烧过的、纹路清晰的指印。   回到座位之后,伊芙就有些心神不宁。她不知道自己如今所做的决定是否正确——又或者说,至始至终其实都只有一个选择。   茂奇可以信任吗?那洛提兰呢?若自己能侥幸在这场竞争中取得胜利,成为奔龙堡下一任堡主,那大概也不算什么好事——朝着最坏的角度去想,也许自己会被裹挟着,夹在逻各斯院与圣丰岳之间,扮演着中间人与调停人的角色,处理着最为难堪的事务,然后再被双方都视作叛徒。   “伊芙,有些事我需要对你说,当然——阿斯德与戈贡也同样应该听一听。”施林突然叫到了她的名字,这打断了她的思考。这位老人说:“我能看得出来,你现在仍未完全放松,因为对你来说,圣丰岳究竟是个什么样子,恐怕依旧不甚明朗。你父亲洛德·哈维因阁下是我的朋友,是我们中的一员——我是这样以为的:你是他的孩子,那也便是我的孩子,是我们在坐诸位的后辈,是阿斯德与戈贡的姐妹。我们有义务护你周全,教导你,并尊重你的意愿——而你也同样可以信任我们,接纳我们,心安理得地从我们身上索取你所需要的东西……这是长辈对后辈的许诺,也是你作为一位圣丰岳后裔的,不言自明的权利。”   伊芙听完施林所说的这一番话,心中多少安定了一些。“我明白了,谢谢您。”她回应道。先不论施林的话里到底有多少水分,至少他比洛提兰要坦率得多。如果洛提兰早前能当着她的面明明白白地说上一句:“我绝不会坑害于你。”如今伊芙的情绪大概也不会这么差。 [133]盛名之下(其十)   施林·欧若望在此之后又说了许多,他在是对三位年轻人说,也是在提醒在坐的众人。施林讲话时,眼睛一直在注视着伊芙,他在用目光给予她一种慈爱的暖意。   “曾经的圣丰岳——我们,以及我们的祖辈与父辈们,曾沐浴在征喻教义之下,在战场上奋力杀敌。但如今,时代在扭转着我们的认知,不仅是年轻的一代,就连我们自己也在慢慢冷却——热情、信念、荣耀……若这些金子般的品质已无法再激励我们的后辈,让他们走向战场竭力厮杀,那我不禁要问:他们如今需要什么?是什么导致了他们态度的转变?   “在以前,骑士国的土地是贫瘠的。我们的祖辈,他们所面临的阻碍要比我们更多——但他们依旧能够消灭困难,消灭敌人,消灭恩拜塔山;他们团结一心,乐于付出,于是才有了如今的奔龙堡。那时,他们做这些事时并非为了名利——他们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为了他们的后辈不再遭受苦难。   “那时的他们别无选择,而如今,我们为名为利所缠,实也并非过错。由逻各斯院出资,我们有了更精良的装备,更优渥的待遇,有丰厚的酬劳,这本身不是坏处,但——我们却因此而忘记本心,逐渐腐化。年轻人为了名利加入了骑士团,怀揣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去了战场,要么浑浑噩噩,白白送死,要么见风使舵,胆小如鼠,从未有过归宿之感,若是有一天,逻各斯院断了他们的生计,他们必将哄然如鸟兽散;而反观我们那些年迈的战友,他们早年间习惯了贫穷,如今每年多了这样一笔资财,却不知该如何驱使,钱不能改善他们的生活,反而增长了他们的陋习——瞧瞧他们现在——吃喝嫖赌,样样在行,简直丢尽了脸面,若是不把手里的钱花光,那竟像是吃了大亏。   “之于如此糖衣炮弹,我们能做的实则有限。海德夫人一直在用她的资产补贴骑士团,在伤亡者的抚恤工作上尽一份力,为真正勇于奉献者授予荣誉——早在三十年前,她将平民区扩建,将那些阵亡者的家属安置于此,在一定程度上,这确能鼓舞士气,让尽心尽力者再无后顾之虞,但从长远来看,却仍显得势穷力蹙,杯水车薪。   “但我们不能要求更多——毕竟,海德夫人年事已高。自海德大公辞世之后,她便为了圣丰岳奉献其余,尽智竭力。总之,在这奔龙堡之中,她就是我最钦佩的人之一。   “在外人看来,如今的圣丰岳、奔龙堡、骑士院,呈现出的无疑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仿佛前途不可限量;但只有我们自己知道,圣丰岳其实早已千疮百孔,凋零腐朽。我们的‘盟友’,尖塔之下的逻各斯院——早在很多年以前,他们就在打我们的主意,他们意图将我们蚕食、消化,最后占为己有。   “龙骑士、圣骑士、咒骑士——圣丰岳曾经不可或缺的三大支柱,他们分别代表着圣丰岳骑士所恪守的三种高尚:骁勇、热忱与不弃。   “然而,这些都已成为历史——在坐的各位或许大多都未曾感受过,曾经拥有龙骑士时的奔龙堡,究竟是多么的令人生畏——可恨的锡道伦人!这群海盗,克利金的爪牙——早在一个世纪以前,锡道伦人将希望谷付之一炬,让我们最忠实的伙伴葬身谷底,他们完成了主子交给他们的任务,让‘奔龙堡’这个名字从此有名无实,失去了对抗这头西部猛兽的尖牙利爪。   “当圣丰岳成为克利金的一部分,当逻各斯院插手骑士团的内部事务时,他们对我们采取的第一项措施,就是进行等阶制度方面的改革——在五十多年以前,圣丰岳的殿堂中必然存在着五十四名圣阶骑士,他们是骑士团中最锋利的刃,只为斩下发号施令者的首级。霍黎恩、冯恩与赫莱茵,你们必然也铭记此事于心,因为那时你们同样赫然在列。逻各斯院对我们说:‘圣骑士只能有十人’,我们为此感到愤怒,却只能委曲求全;后来他们又说:‘四之数为宜’——那时,我们再无抗争之力,只能听之任之。到如今,圣骑士作为圣丰岳之象征,早已身如断戟,再难重铸。   “而我们的咒骑士,这些薄情而悖晦的学者们,他们自愿投靠了逻各斯院——他们竟然觉得,为了知识、为了真理而背弃他们的兄弟,算不上是一件耻辱的事,他们反而认为这件事值得颂扬——呵,真理!呵,自由!逻各斯院接纳了他们,让他们从青袍换作白袍,给他们筑出一座研究院,称他们为‘督战队’。他们摇身一变,在战场上竟成了我们的上锋。   “我不知在坐的诸位对此作何感想,不过我想说的是——逻各斯院全然知晓我们的弱点与痛处。或许,全羽地最聪明的一群人都集中在了那里。如果我把他们称作是敌人,或许各位并不完全认同,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是我们抗争的对象。俗话说,‘尸体并不会觉得自己可怜’,但在我们——在圣丰岳真正死去之前,我们需要为我们世代的荣誉负责。纵观历史,末位皇帝并不一定都是昏君,相反,他们大多都十分清醒,甚至很有作为,却只因大势不可挡——生于岌岌之险地,死后枉然背负一身骂名。我们正是处于这样一个关头,圣丰岳总有一天会灭亡,这无可否认。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都会成为孤魂野鬼——圣丰岳再也不是骑士灵魂的归宿,奔龙堡也许会成为一座游乐场,而这一身荣誉的象征,也要被当做是花哨的戏服,成了十足的消遣。而在此之前,我们仍有挽回的机会——只此一次,去赎回我们日趋式微的尊严——是忍气吞声,甘于没落,安稳此生;还是奋起抗争,尽之所能,成为浪漫派诗人笔下的叙事诗……我想,诸位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散场之后,如来时的一样,伊芙随着阿斯德走在人群后面。施林滔滔不绝地说了那么久,此时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她扫视了一眼前方,洛提兰人已不知去向,于是她便打算找个机会脱离队伍,返回公寓休息。   “伊芙,你……下午有时间吗?”身边,阿斯德突然问她。   “有什么事?”她勉勉强强地朝他笑了笑。   “戈贡说,他想邀请我们去他那里坐坐。”阿斯德解释道,“表面上,咱们三个虽是竞争对手,但其实也是处于同一战线上的伙伴,如果可以的话,我觉得我们可以增进一下了解。”   伊芙看向戈贡,对方朝她点了点头。   “确实,应该的,我有时间。”伊芙立刻答应了下来,“咱们什么时候去,现在吗?”   “可以是现在。我去找辆马车,你们先在这里等我。”说完,阿斯德就跑远了。   阿斯德走后,戈贡显得有些局促。他时不时动动肩膀,挠挠脸颊。两人站在内城城墙外的树荫下,表情都有些生硬——今天阳光明媚,天气有点热。   “刚才施林说的那番话,你有何感想?”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沉默之后,戈贡终于率先开口了。   “我还没弄明白。”伊芙回道,“关于骑士团,我其实了解的不多。”——若不是先前去过北方,她现在只怕是要一头雾水了。   “哦,和我一样。”   “你觉得……”有一个疑问一直萦绕在伊芙的心间,她犹豫了一阵子,最后还是问出了口,“骑士团和克利金……以后真的会打起来吗?”   “打起来?我觉得不会。”戈贡回答。   “为什么呢?”   “倒是你——你为什么会觉得他们会打起来?因为施林刚才说的那些话?”   伊芙点点头。   “圣丰岳和逻各斯院还没那么大的矛盾……至少现在是这样。”戈贡笑了笑,“你也知道,如今在学院与训练所里学习的都是些什么人——他们是什么人的后代?——我可想不出他们打起来时这里会成什么样子。至于施林为什么会那么说,谁知道呢,也许他本就不是说给我们听的呢。”   不多时,阿斯德回来了,他坐在一辆四座马车的车厢里,伸出一个脑袋,招呼两人上来。   于是,他们都坐上了马车。车厢里不算宽敞,阿斯德与戈贡挤在一起,伊芙单独坐在一边。有了阿斯德的加入,他们之间的交流总算顺畅了一些——让伊芙意外的是,戈贡的住处不是在奔龙堡里,而是在山下,即所谓奔龙堡市的市区之中。   据他本人解释说,这是因为住在奔龙堡里“太不方便”了。   他的住处离火车站不远,靠近一处河岸,那里有一座修整过的院子,和一间不算大的两层木屋。   一进院子,便有一位年轻女子迎了上来,那女子模样俊朗,个头不高,皮肤稍暗,伊芙猜她大概和戈贡一样,也是南边的草原人。   “这位是我妻子,巴尔诺娃……”戈贡走上前,向两人介绍。可这介绍还未来得及说完,又有一位女子从屋中走出,这女子与眼前这位巴尔诺娃长得很像。   “这位是沙提诺娃。”戈贡搂着这女子的腰,“沙提诺娃是巴尔诺娃的亲妹妹,她也是我的妻子。”   “哦……你们好。”伊芙朝她们挥了挥手,她被眼前这情形震慑住了。   两位异族女子笑着朝她和阿斯德点了点头。   “巴尔诺娃和沙提诺娃是跟着我一起从南方过来的,她们不太会说克利金语。”戈贡说。   说话间,又有人从房子里走出来,同样是名女子。这人挺着大肚子,显然怀有身孕,而看她的面部特征,大概还是本地人。   “这位是?”伊芙笑得有点不自然。她大致猜到了女人的身份,但谨慎起见,还是问了一句。   “没错,也是我的妻子。”戈贡说这话时,脸上还带着幸福与得意的笑容,“你们可以叫她‘纳迪安’,这是我给她取的名字。前年,在我刚来这里的时候,她还是我在奔龙堡里的向导,后来嘛……我们就各自迷上了对方。”   “不尽然。”纳迪安捂着嘴笑了起来,她对伊芙说,“他总喜欢在‘我们’面前说漂亮话,实际上,当时是我先喜欢上他的。”   戈贡这三位妻子似乎相处得很和睦,这让伊芙不禁啧啧称奇。   巴尔诺娃与沙提诺娃扶着怀孕的纳迪安先一步回了房间,伊芙与阿斯德跟在戈贡后面,也进了木屋。   屋内比想象中的要宽敞得多,进门便是客厅,左右各一间卧室,原木色的墙壁打磨得很光滑,客厅东侧靠墙处搭着木质楼梯,通向上层的阁楼。房间里挂满了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的羊毛料编织装饰,其数量之多令人应接无暇,仿佛置身于工艺品展厅之中。戈贡十分自豪地对两人说,这些都是巴尔诺娃与沙提诺娃两姐妹的杰作,并表示待会儿还可以送给他们几件。   他们刚进屋不久,就有两个小子从内间的卧室里跑了出来,他们大概七八岁年纪,穿的是与当地孩子无异的棉麻料服装,且表现得异常活泼。这两兄弟看到伊芙之后,就冲着她跑来,像是要扑到她的身上,可刚跑到一半,就被他们的父亲一边一个拦腰抱起,夹在了腋下。   “这个可不行。”他小声对这两个孩子说。   什么不行?伊芙有些哭笑不得。显然,戈贡曾对自己这两个调皮的儿子说过什么——但这是他们父子间的秘密,出于礼貌,伊芙没有多问。   经过这半天的折腾,三人此时早已饥肠辘辘。早前,两姐妹知道家里要有客人来,早已准备好了午饭招待他们。戈贡家的菜肴很有特色——焖羊肉和羊排、酸奶酪馅的烤饼,以及腌鱼……很多的腌鱼。自从来到奔龙堡之后,戈贡就喜欢上了当地的风味腌鱼,他讨厌新鲜鱼肉的口感与腥味,却喜欢吃这种腌渍风干后的鱼肉——湖鱼的鱼肉中大多存在着肌间骨,在加工腌鱼的过程中,这些细小的鱼刺并不会被剔除,它们会在风干与熏制的过程中逐渐变硬变脆,最后成为其口感的一部分。 [134]盛名之下(其十一)   “我们要不要来点酒?”说这话时,一瓶烈酒已经被他拿上了桌,“我听说上过战场的人都好喝酒,你们喝吗?”   “当然。”阿斯德笑着回答。   “我可没上过战场。”伊芙说。   “且不论你这句话的真假。”戈贡捧着酒瓶,“但你立下了军功,如今谁还没听说过,某人打败过魔女的事?”   “其实……要说我打败过魔女,这里面有很大的水分。”   “但谁在乎呢。总之,你打败了魔女,并且赢得了名望,这就足够了。”戈贡还没开始喝酒,话语间却像是带了一分醉意,“之前我问艾尔卡,要怎样才能快速提升自己说克利金语的水平,于是他就把我带去了学院的修辞学课堂上,我浑浑噩噩地听着他们念了一个月的诗,虽然没学会多少东西,但我还是记住了一句话,他们说——‘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   伊芙没有回答,只笑着摇了摇头。   “就是说,所谓英雄,名声都是有水分的——我觉得这简直就是他妈的真理——施林、洛提兰、霍黎恩,我见过他们之后,就觉得他们其实也不过如此,再联想到那些还未曾蒙面的,比如说海德大公、西赫琉,甚至于你的父亲哈维因,我认为他们大概也不会是什么完人——你觉得呢?”   “对。”伊芙对他这话倒是很赞同。阿斯德作沉思状,他持观望态度,没有发表自己的看法。   “哦,我都忘了,这瓶酒还没开——哈哈,这些话说太早了!”戈贡朝两人眨了眨眼,紧接着,他又半开玩笑地对阿斯德说,“阿斯德,如果你一定要和别人复述我这些话,那就要先告诉他们,这些话是戈贡-希吕文在酒后说的,记住,是在酒——后——”   “放心,我不会说的。”阿斯德笑着附和他。   “伊芙,你还没有回答——要来点酒吗?”戈贡又问她。   “当然,来吧。”伊芙举着手里的空杯。   戈贡笑着给两人倒了酒,“今天咱们一定要畅所欲言,艾尔卡之前总劝我少喝酒,说喝酒伤身,但我觉得并非如此——能让人身心愉悦的东西,就都是好东西。”   他举起了杯子,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艾尔卡是谁?你好像老是提到他。”伊芙问。   “他是哲学院的一位老师,我在这边没几个朋友,不过他算一个。”戈贡说,“他这人很有意思,等下次我一定要让你们认识认识。”   “他是教几年级的?”伊芙问。   “应该是三年级。”戈贡说,“教文法和古代诗学。”   “那我确实想和他见一面——说不定以后能用上。”   “哦?”戈贡显然没领会到她的意思。   “伊芙还在学院上学。”阿斯德向他解释,“今年才第二年。”   “哦!”戈贡吃了一惊,“原来如此。我之前还一直没敢问这事——我总觉得你好像很年轻……我现在知道了,原来你是真的年轻,年轻到让我嫉妒。如果你现在就有这样的成就和机遇,很难想,你到了我这种年龄时又会有多大的成就。”   “我就算了。”伊芙笑着摇了摇头,“我更喜欢轻松点的生活,现在能坐在这里,很大程度上也不是出于我的意愿。”   戈贡与阿斯德都在看着她,神色间带着探究。   “也许慢慢就喜欢上了呢。”戈贡说。   在这时,里间又传来了婴孩的啼哭声,这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沙提诺娃原本还站在客厅里做手工,听到这哭声后,便慌里慌张地跑回了卧室。   “你家里究竟有几口人?”阿斯德忍不住问他。   “三个妻子,四个儿子,我自己,以及纳迪安肚子里的女儿。”戈贡掰着手指,“这样算起来一共有九个。”   “果然是个大家庭。”阿斯德惊叹道,随即他又问:“但你怎么知道,纳迪安肚子里怀的是女儿?”   戈贡笑了起来,他叫着沙提诺娃的名字,让她把他们最小的儿子抱出来给两人看。他对阿斯德说:“我都有四个儿子了,不可能再是儿子。”   两人这才明白,戈贡其实是在信口开河。   戈贡抱着裹在襁褓中的孩子,让孩子的脸朝向两人。这婴儿此时不哭不闹,眼睛左顾右盼的,满眼都是惊奇。   阿斯德与伊芙都没有成家,戈贡如今的生活状态,对于他们来说终归是有些陌生的。   “你父亲如今也在拼命努力呢——”他拖着长音,轻轻点着婴儿的鼻尖——那鼻子很小,且软塌塌的——孩子听到戈贡的声音,便张大了嘴,咿咿呀呀地叫了起来,像是在学他父亲说话。   远处,纳迪安扶着腰站在另一边卧室的门口,正捂着嘴笑。伊芙与阿斯德看着这一家子的温馨场面,也同样忍俊不禁。   沙提诺娃抱回了孩子,戈贡又向两人说起了他的一些过往。   或许是因为他在这里没几个朋友,又或许是因为他刚喝了酒,在伊芙与阿斯德面前,他的表达欲望显得很强烈。他说起了他以前在草原上的事,说起了母亲为何要千里迢迢跑到异国他乡,如何嫁给了一位草原首领的儿子。   戈贡的父亲有六位妻子,他的母亲是最后一个。在他看来,母亲能嫁给父亲,实属纡尊降贵,便宜了这个大字不识的草原汉子。   相比父亲,戈贡更崇拜母亲。他曾听别人说,母亲在怀他的时候,依旧端坐于马背之上,与父亲一同为了部族在外拼杀。戈贡的母亲与当地的那些女人不同,她姓海德,她的血统尊贵,她的性格里带有天生的不怒自威。她虽委身于此,却也渐渐赢得了希吕文氏族的尊重——在父亲还未成为下一任首领之前,这种关系便偶有体现——每逢大事,他都要同母亲商量,征求她的意见。父亲敬佩她,依赖她,而他的那些妻妾,平日见面时更是不敢与她对视,甚至要和对待自己的丈夫一样低着头向她问好。而到了父亲成为首领之时,她也自然而然地,同那些男人一样,坐在帐子里参与氏族大事的决策。她用能力为自己在族中赢得了超然的地位,戈贡也同样凭借着母亲在父亲心中的分量而备受宠爱。在戈贡十岁的那年,一位从北方来的男人抓着他的肩膀,大笑着让他叫“舅舅”——他那时才知道,原来母亲并不是本地人,她来自临国,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领主家族,她还有一位性格豪迈的哥哥,就是眼前的这位。   这位舅父对戈贡的父亲说,他当年就很舍不得自己这位妹妹,时间越久越是想念,于是就跟了过来,打算在这里常住。   从那以后,他便跟着舅父学本事——学克利语与古弗兰托语,学武技与剑术,学识草与药理,学一切他所教授给他的东西。   从这一点来说,戈贡与伊芙有些相似——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起了别人给予的命运。但戈贡又和伊芙不同,他在得知事情真相之后,并未对此表现出拒绝的态度。   “我父亲在我临走前对我说过,他说——‘如果你失败了,那就回来当首领’。这大概算是许诺,我当时也点头同意了。”戈贡说,“但来到这里之后,我又有些动摇。这里的生活很好,我的确不太愿意回草原上住帐篷了。”   “你有三个老婆,就算是在克利金,也没人活得比你更潇洒。”伊芙对此事依旧耿耿于怀。   “确实是这样。”戈贡哈哈大笑,“我对我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纳迪安一直在墙边散步,她听到戈贡的话,便停下脚步轻咳了一声,说道:“但还不算最好——要是能住进城堡里,一定会更好。”   戈贡转过头去看自己的妻子,表情显得不大高兴,似乎对纳迪安的插嘴感到不满。他对她说:“纳迪安,进去睡一觉吧,你活动了这么长时间,别累着了。”   纳迪安明显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匆忙赶来的巴尔诺娃扶着胳膊,几乎是用蛮力将她推回了房间。   戈贡看了眼伊芙与阿斯德,然后笑着摇了摇头。   “阿斯德,你今天好像没怎么说话。”戈贡给他斟满了酒,“咱们之前怎么说的来着?”   “我知道,时间还长,不急着说。”阿斯德看着手中的杯子,像是有心事。   “那你可不能食言。”戈贡挑了挑眉,像是威胁,又像是在开玩笑。   “你们之前说过什么了?”伊芙好奇地问。   “阿斯德在此前对我说,一定要在竞争开始之前对你交个底。”戈贡挑了挑眉,“我刚才说了不少,但他现在还一句都没说呢。”   “哦。”伊芙恍然,“要不然我先说说自己?”   但她转念一想,自己这些年活得稀松平常,好像也没什么值得一提的。   “没关系的,你什么也不用说。”戈贡摆了摆手,“先让他说,我看出来了,他不是不愿意说,只是有点放不开,绷得紧呢。”   “我只是在想,该如何起这个头。”阿斯德说着,又将手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我知道,旧事嘛,总是有点难以启齿,不过我有办法让你放松下来,你要不要试试?”   “什么办法?”   “你对着伊芙说一句话。”   “说什么?”   “就说——‘伊芙,你一定是世间最美丽的女子。’”   “喂!”伊芙有些坐不住了。   看着这两人目瞪口呆的样子,戈贡大声笑了起来。   “开个玩笑。”戈贡说,“不过,有些话也是真的。在我看来,女性的美大致分成两种:一种是来自于年纪,大部分女人都会经历过这样一段时光,那时,她们的美就源于自初生时期起就拥有的柔嫩与无缺完美,而等过了这段年纪,她们的烂漫与美好就会消失不见,最后,她们要么成了一个肥胖而凶戾的妇人,要么变得黯淡无光,没人再去关注她们;还有一种女人,她们的美来源于智慧,她们如同男子一般,有广泛的阅历和爱好,在她们的漂亮躯壳之中,装着的也是一种有价值、有见地的灵魂,美貌之于她们,反而成了陪衬,因为她们的美是更深邃的,她们的魅力是随着时间流逝而有增无减的,即便有一天,她们容颜已老,男人们依旧会为她们所着迷,为她们……趋之若鹜。”   他说完这段话后,便一直看着伊芙,似乎是在看她的反应。   伊芙突然笑了起来。戈贡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不知所措地看着她,问她为什么笑。   “你操着这么一口奇怪的腔调说了一番大道理。”伊芙举起酒杯,“我太佩服你了,我得敬你一杯。”   戈贡略有些无奈地看着她,仿佛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他看着她喝光了杯子里的酒,然后他自己也喝了一杯,再斟满,又喝了第二杯。   “其实我还想说一件事。”他看了眼伊芙,又看向阿斯德,“你们还记得咱们上午去见老太太的时候吗?刚坐下的时候,她察觉到我一直在盯着伊芙看,所以还提点了我一句。”   “好像是。”阿斯德点点头,他对此有印象。   “我那时的确是在看伊芙,一方面是被她吸引住了——这点我承认——而另一方面……”他看着伊芙,目光很坦然,“我当时其实也是在想事情。”   “想什么?”伊芙见他又不说话了,忍不住问。   “之前老太太说你像‘奔龙堡以后的女主人’,她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这句话的,你们还记得吗?”   伊芙与阿斯德都点了点头。   “阿斯德,你觉得她为什么要说是‘女’主人?多一个字,意思可就不同了。”   “我……不太明白,你可以直说。”阿斯德回道。   “伊芙,你如今穿的这身打扮,是谁给你准备的?”他又转过头问少女。   “是——罗捷卡女士。”伊芙回答。   “对,当时娜卓若拉已经猜到了,我只是需要再确认一下。”戈贡说,“阿斯德,有些话不必挑明——你应该也注意到了这其中的问题。”   伊芙并未完全理解戈贡话里的意思,但看到身旁阿斯德那一脸难堪的模样,她也算看出了一点名堂。   “你说的对。”阿斯德突然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气氛显得有些紧张。伊芙看着他,不知道对方想干什么。   “失陪了,我觉得有些事需要尽早澄清。”他对两人说。   “你身上还带着酒气。”戈贡提醒他。   “没关系,罗捷卡女士不是外人,她会理解的。”   说罢,他便大步朝着门口走去。   纳迪安从卧室门缝处露出了一个脑袋,朝着门口张望。   “阿斯德,你还会回来吗?”戈贡问他。   阿斯德停下脚步,停顿了几秒才说:“会,用不了多长时间,两位请等我回来。”   “我知道,有些事你可能不便开口,如果你信任我……”   “我完全信任你。”阿斯德朝戈贡友善地笑了笑,接着,他又向伊芙说:“伊芙小姐,戈贡很了解我——在我离开的时候,你们可以多谈谈,别有什么顾忌。”   说完,他便匆匆出了门。 [135]盛名之下(其十二)   若不是从不同人口中听到了同样的答案,戈贡便不太愿意相信,阿斯德的身世能如此富有传奇色彩。   正如施林所说的那样,在很多年以前,圣丰岳还留存着五十四名圣骑士,他们以动物的特征命名,例如:龙鳞、蝎尾、鹰爪……   在那时,阿斯德的父亲,凡克因·那克里翁就被称为“狮鬃”骑士。在圣骑士的队伍当中,凡克因的表现其实不算出众,他与海德大公的交情也不算深。   在一次行动中,凡克因为海德大公挡下了一支流矢。这箭矢贯穿了屏障,射穿了他的铠甲,他的胳膊因此而受了伤。原本,凡克因还觉得这只是一桩小事,但不料这支箭的箭头上竟是淬了剧毒,由于疏于重视,当晚,凡克因便因为毒发而不治身亡。   自从归顺了克利金之后,圣丰岳骑士在战斗中的伤亡情况就远超从前。或许是因为凡克因死时年纪轻轻,海德大公对这件事触动极深。他在外征战,无暇顾及太多,便写了封信命霍黎恩代自己处理凡克因的身后事。而直到着手经办此事之时,霍黎恩才发觉,凡克因竟还留有一个遗腹子。   凡克因的妻子被接到内堡中悉心照料,至于其丈夫阵亡一事,要怎样对这位孕妇说,却又让人头疼——直到此时,霍黎恩才发觉自己是心急了——他不应该过早惊动对方。如此一来,即便想隐瞒也不大可能了。   孕妇的肚子在一天天变大,她心中的疑惑与忧郁却再也压抑不住。她找到霍黎恩,挺着肚子跪着求他,求他告诉自己真相。霍黎恩见无法再欺骗她,最后只能对其实话实说。不出所料,即便已猜出了真相,对方在听到霍黎恩亲口说出死讯之后,仍是当场昏厥了过去。   在那个年代,丈夫的死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想必也不用过多赘述。   凡克因的痛苦持续了数小时,直到他生命消亡的那一刻才停止;但他的妻子,这个怀了孕的女人,她心中所经受的痛苦却也不亚于她的丈夫——时间一长,她就有了强烈的厌世情绪,似乎只要等到孩子一出生,她就准备去寻死。   或许是因为情绪上的刺激,她提前生产了。当天晚上,城堡里的仆人们慌里慌张地去请助产士,而当助产士推开房门时,这个可怜的女人已然奄奄一息。她那惨白而枯瘦的手指抓着床单,挣扎着,慢慢松开,像一只在深秋死去的枯瘦蜘蛛,舒展着细长的肢体,逐渐滑落,耷拉在床沿之下。   屋子里传出同情者的哭声,助产士撕开死者的衣服,在仆人们惊诧的目光中,用一把锋利的手术刀,小心翼翼地剖开她鼓胀的腹部。她的身体是冰凉的,血液也不怎么流动。助产士从一层层湿润而恶心的物质里捞出一团皱巴巴的肉。那东西被放在洁白的衬布上面,上面还连着一根脐带——这是一个婴儿,一个青色的、安静的、缩成一团的死物,就像一朵硕大却枯萎的月季。   助产士叹息了一声,将那死物用布包裹了起来,放在它残破不堪的母亲身边。   人们都说,凡克因的妻子并非是难产死的——他们将她的死归结于长期悲伤过度而引发的心脏疾病——或许,内堡中的仆人们当年是错把她的心绞痛当成了发动的先兆。   奇迹总是降临在午夜,并在黎明时分给予人们希望。仆人们为逝者整理遗容,又在隔壁的屋子里小憩了一会。一名仆人在睡梦中惊醒,她对同伴们说自己在梦里听到了孩子的哭声。女人们点起一盏油灯——笃信者愿意相信这微乎其微的希望——她们一同簇拥着,起床去邻屋查看。   那间躺着死人的屋子冰冷如尸窖,寂静如雪夜。她们屏息着,静静地聆听着,竟果真听到了一丝微弱的声音。   那原本被认为死去的婴儿活了过来,脸上挂着干涸的秽物,他颤抖着,张着嘴,发出几近于无的哭声——却已是用尽了力气。   被衬布包裹的小小身体有了一丝温热,仆人们剪下了深灰色的脐带,将他与母亲分离,如此,他便真正降临于人世间。   当天夜里——那位当机立断的助产士返回住处,却在半路出了意外,她在黑暗中一脚踏空,跌进了路边的沟渠之中。一块尖锐的碎石刺破了她的大腿,伤口很深,流血不止。她强忍着疼痛与眩晕,勉强给自己做了应急处理,然后就晕倒在了路旁。好在打更人及时发现了她,她因此而获救,但由于失血休克,她的双目失明了,直至今日也未完全恢复。人们对此议论纷纷,说这位助产士是因为救了不该救的人而遭了报应。但她本人并不这样想,她对别人说,自己那时心里想的是:若能救回这个孩子,她肯用自己的命来换——婴儿苏醒的时间与她出意外的时间相吻合,就就足以证实,是上天回应了她的请求。助产士的说辞并非是为了自己——她只是不愿意让一个新生儿背负上无妄的罪过,不想让他在其成长的道路上被人指指点点。   有时,人们总喜欢夸大其词,在细节上添油加醋,将平凡说成是奇迹,说自己见证过奇迹。他们对别人说,自己当时听到或感应到冥冥之中的指引,由此才能创下如此杰作——神假借他手,履行了不可改之宿命。他们说,人无自由意志,人是庞大的自然与以太的一部分,人的宿命由天定。他们认为——在这些征喻教徒眼中——一个人的诞生,总带有一些悲观的元素,他背负着命运的齿轮,总要在这人世间做点什么,然后才能回归自然,回归于神的怀抱。   由此,这个婴儿活了下来,若教义不假,那他的存在必定有着深远的意义。霍黎恩给他起了个名字——阿斯德。在古弗兰托语中,“阿斯德”代表的是“晚春”、“迟来的东风”,或是“大器晚成者”。   婴儿是脆弱的,是极易死亡的,在那个年代,或许每一棵能遮阴的树下都埋葬着一具幼小的身体。罗捷卡女士当年还算年轻,她的儿子却死了,才不过两周大,就在阿斯德诞生前的几天。在仆人们看来,这也是冥冥中宿命的一部分,于是罗捷卡就成了阿斯德的乳母。   罗捷卡把他当成是自己的亲儿子,她哺育了他;而他抚慰了她的情绪,让她胸部的胀痛得到了疏解。两个悲剧性的灵魂凑在了一起,拼成了一个不算完美的圆,他们暂且忘记过去的苦痛,只沉浸在今日的其乐融融当中。人们看着他们,心中无处抒怀的同情与悲悯也终于寻得了归处,由此,奇迹也回归到了平凡而朴实的生活中去。   罗捷卡看着怀中的婴儿,感怀命运之不幸。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滴落在胸口上,滴落在白净而鼓胀的肌肤上。年幼的阿斯德尚且无知无觉,只凭借其本能拼命地汲取着甘甜的养分,连同苦涩的泪水一同吞下腹中,并慢慢长大。   几年之后,霍黎恩决定收他为义子,将他从罗捷卡那里接到了自己府上。不仅是霍黎恩,圣丰岳的其他人也同样对这个旧日同僚的遗孤照顾有佳。他们对他寄予厚望,教他武艺,授其学识,使他能够在良好的熏陶之下成长。等到他十多岁的时候,便跟随霍黎恩的两个儿子一同在外磨练,十六岁时竟已能上阵杀敌——他战斗时,就像一名老练的骑兵。   阿斯德生于圣丰岳日趋衰败的背景下,他的身世令人慨叹。自他出生一来,便承了太多的恩情——恩人们的行为举止不断鼓舞着他,促使他成为一个同样拥有高尚品行的人。在圣丰岳的一众人看来,阿斯德能够茁壮成长,这着实是令人欣慰的——他如同一颗希望的种子,是众多骑士们精神上的寄托——他继承了圣丰岳的意志,他的言行可谓典范。若有一天,需要有一个人站出来,去光复圣丰岳,那必然应该是他。   “所以,还需要咱们做什么?”伊芙听了戈贡的一番话,终于忍不住问道。   戈贡总说他克利金语说得不好,但事实却非如此——他一说起话来便滔滔不绝,流利畅快,虽然腔调略显古怪,却也能鞭辟入里、直抒胸臆,甚至没几句是废话。   “虽然阿斯德的上位是众望所归——我是说‘或许’是——但同台竞争又是另一码事,他需要击败咱们这两个实力强大的对手,在这之后,他的地位才算真正无懈可击。”戈贡说完这段话,又换了语气,“当然,这是我自己猜的,你可以适当做个参考,但别当真。”   “那你觉得,咱们该怎么做?”伊芙狐疑地看着他,至此,她仍有些搞不清,戈贡说这些话的意图为何。   “尽力而为喽。”戈贡挑着眉,“毕竟,如果你能在竞争中击败他,那你就上位。说实话,我认为你的优势也很大,如果你能好好经营一下你的形象,说不定就会有很多人倒向你这边。”   “你还懂这些?”伊芙瞪大了眼睛。   “嘿,说话注意点。”戈贡清咳了两声,甚至还白了她一眼,“的确,我是从草原来的,在你们眼里就是个土包子,但我也善于学习。”   “抱歉……”说这话时,伊芙仍忍不住发笑,她总觉得戈贡刚才是在故意扮滑稽。   “话又说回来了,你现在总该知道,阿斯德离席后是去干什么了吧?”   “他去找罗捷卡女士了?”   “十有八九是这样。”戈贡点了点头,“说实话,我也没想到他的反应能有这么大。你大概对他不怎么了解,但在今天之前,我也和他喝过好几次酒,很多事都是他亲口对我说的。他的那些过往的确有点……不尽人意。同为男人,我大致也能明白,刚才他坐在这里为何迟迟不愿开口,因为他怕看到别人同情的目光——尤其是像你这种年轻漂亮的女士——这会让他很没面子。阿斯德性格率真,有时就会让人感觉,他在某些方面还像个少年——当然了,这是褒义。可能他自己不觉得,但要我说他现在活得很累,那些老骑士只把城堡向阳的一面给他看,让他活得像个甘于奉献的圣人,这对他其实没什么好处。”戈贡说话时,眼睛一直与她直视,“你认为呢?”   “我还不了解,需要再观察一下。”伊芙回答。   戈贡点头笑了笑,“罗捷卡算是阿斯德的半个母亲,霍黎恩收他当义子之后,他与罗捷卡也依旧保持着十分亲密的联系。罗捷卡让你穿着这身服装去见老太太,她也是为了让老太太看到一种可能——如果能把你们两位撮合在一起,相信很多人都是乐见其成的。你们当中的一位是圣丰岳如今的希望,另一位是海德大公爱徒的女儿……”   伊芙刚要开口说话,却被戈贡抬手打断,“当然了,这件事能不能成,最后还是要征得当事人的同意。阿斯德曾向我透漏,说他五年内并没有成家的打算,而从我的个人立场来说——”他笑了笑,“说实话,我当然也不希望看到你们两个联合起来。”   “我也没这个打算。”   “我看得出来。所以咱们三个至少在这方面,想法是一致的。”   戈贡给她重新倒了酒,两人对饮了一杯。   或许是因为生活经历上的差异,伊芙总觉得戈贡在与自己谈话时思路十分跳跃——似坦诚以待,又似别有所图。   又过了一阵子,阿斯德回来了,他喘着粗气,将那杯为他预留的酒水一饮而尽,然后才坐下。   “我同罗捷卡女士谈过了,她答应了,以后不会再做那些多余的事了。”他面向伊芙,定了定神,“她在这件事上做得的确不算妥当,我代她向你道个歉。”   “没关系,罗捷卡女士也帮了我很多。”伊芙露出一个微笑,“她也是在为了你考虑,我很理解。”   “谢谢……我想,戈贡大概已经把事情解释清楚了。”阿斯德松了口气,“误会能够这么快解除,我很高兴,我们应该为此喝一杯。” [136]盛名之下(其十三)   阿斯德回来之后,整个人仿佛如释重负,他拉着戈贡,一连喝了好几杯酒,直到脸上浮现出醉态。原本,戈贡考虑到这里有一位是女士——他怕伊芙喝醉,每次斟酒就只给她倒上小半杯,可到了后来,他见伊芙竟没有丝毫醉意,和下午刚来的时候没什么区别,这才意识到,自己终归是小看了人家。   “干喝不醉,那就等同于不会喝酒。”他对伊芙说,“我在牢里的时候……”   “你在牢里的时候?”伊芙笑着重复着他的话,“你还坐过牢?”   “刚来克利金的时候,不太懂这边的规矩,进去过一次,被关了半个月。”戈贡搓了搓自己的脸颊,笑着摇了摇头,“至于为什么会进去,我也不想说了。其实,我舅父那时只要说上一句话,他们就能放我出去,但他却什么都没说——他是嫌我丢人了,说让我在里面反省一下,长个记性。不,我想说的不是这个……我在牢里认识了几个不错的朋友,挺有意思的。那时是在冬天,正好在过元旦,有人不知从哪里弄了瓶酒,就在牢里面卖,有人给他钱,他就给别人倒上一点。”他举起手里的杯子,“像这样的杯子,大概能填满杯底。然后有意思的就来了,这几位朋友并不打算直接喝,他们把容器灌满了水,然后再喝——你猜怎么着?那一大缸子水,没有半点酒腥味,他们居然能喝醉!”戈贡笑了起来,“我那时就在想,哎呀——这群人那才是真的会喝酒。”   “不用说这些囚徒,其实在骑士团里也一样。”阿斯德接过了话,“以前行军的时候,酒水匮乏了,就只能掺着水喝,又或者每个人轮流喝。我大哥以前对我说,人如果想喝醉,那他就一定会醉的……”   伊芙瞧出来了,这两人此时也的确是喝醉了。   戈贡总喜欢说自己那些过往,无论是好事还是烂事,都要如同倒豆子似的一并交代出来,不仅如此,他谈吐时还颇为自得,就好像只要是他做过的事,就没什么是不值得骄傲的;阿斯德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一位很有耐心的倾听者,但有时也会说一些——他更偏好说别人的事——他会习惯性地说起身边的人,而其中提及最多的就是他的那两位哥哥,即霍黎恩家的那两个年长他二十多岁的兄弟。   喝得越多,这两人便聊得越起劲,且自然而然的,就把伊芙晾在了一旁。   伊芙听着身边这两个酒鬼说话,刚开始还觉得有趣,但坐得久了就感觉有些煎熬。她见戈贡说得起劲,于是又突发奇想,压低了声音试着问他:“喂,你还记得我刚进来的时候,你对你那两个儿子说过什么吗?”   “什么?”戈贡抬起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伊芙——他已经喝醉了,却还要强装清醒。   “你对他们说‘这个不行’,是什么意思?”   “什么不行?”戈贡问。   “你再好好想想?”伊芙循循善诱,“他们那时刚从屋子里跑出来,就被你抱住了。”   于是,戈贡低着头,竟真的是在努力回想——而且他也的确想起来了。   “哦,那个啊。”他捂着额头,先是笑了几声,然后才继续说道:“我以前就对他们说过,如果见到了年轻漂亮的姑娘,就冲上去……趁着现在年纪还小。等他们以后长大懂事了,会回来感谢我的。”   “真有你的……”伊芙听完他的解释,不知该作何评论,只好笑着敬了他一杯,“他们能活到现在可真不容易。”   “他们在外面搞事,有我在后面兜着呢……说真的,我当年怎么没有这样的父亲。”他咂了咂嘴,“不过也没差,我自己资质好,后来也悟出来了,哈哈。”   “这怎么能行?你如果总这样,准要养出两个小混球的。”阿斯德看不下去了。   “怕什么,又不犯法,谁又会和小孩子一般计较?我以前也是这样。”戈贡说,“等你以后成了名,再和别人提这些事,那多有意思——别人一定会想,瞧啊,大英雄也有年轻不经事的时候。他们要是知道你曾经还不如他们,一定会更佩服你,你说对不对?”   “我不知道。但至少要有道德,法律是底线,可不是准绳。”阿斯德一脸的不赞同,他此时挺直了腰,仿佛连酒意都醒了几分。   “那就活得太没意思了。”戈贡叹了口气。他晃悠悠地站起身,将椅子拖到阿斯德身旁,怜悯似的搂着他的肩膀,“年轻人,你活这一世,怎么能没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傲气?”   阿斯德自觉说不过他,却还是不同意他的说法,只在那默默地摇头。   “嘿,金发的姑娘,给咱们这位老实人再倒点酒,他需要好好想想了。”戈贡拍着阿斯德的后背,对伊芙说。   伊芙笑着摇了摇头,她站起身,给这两个酒鬼斟了酒。   戈贡与阿斯德魔魔怔怔地聊着天,一直聊到了傍晚。期间,伊芙闲得无聊,就与戈贡那位怀了孕的妻子纳迪安聊起了天。   纳迪安并非本地人,她来自阿托兹省,父母都是乡下人。她年轻时来骑士院求学,但人家却不收她,可即使如此,纳迪安也没有离开奔龙堡市——或者说,她早就知道被拒绝是必然——起初,她在奔龙堡市做一些零工,又或者是帮雇主跑腿,她机灵能干,且舍得花钱打点,于是渐渐地,居然也有了一些自己的门路。雇主觉得她做事靠谱,就帮她弄到了奔龙堡的准入凭证,由此,她便能往返于奔龙堡与奔龙堡市两地办事,为别人代送信件或款项。后来轻车熟路了,就试着去给人当向导,时间长了有了口碑,同时也攒下了一笔可观的积蓄。   戈贡初来奔龙堡时克利金语说得很烂,还不能与当地人顺畅交流,纳迪安听说后便自告奋勇地给他做向导——给他当翻译,为他处理生活中的琐事,帮他购置安顿妻儿的房屋。在奔龙堡的那段时间里,纳迪安对戈贡的帮助甚至要远远多过他的那位舅父。   与戈贡相处得多了,纳迪安便对他萌生出了爱意,她知道对方已有家室,却也不介意入乡随俗,融入到他的这个大家庭——事实上,在她追求戈贡的那段时日里,就已经与巴尔诺娃和沙提诺娃两姐妹建立起了“姐妹”间的友谊。   伊芙不太理解,她为何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竟甘于与另外两个女人共侍一夫。若以那时的条件,戈贡其实算不上是她择夫最佳人选。   “能有现在这样的生活,我就满足了。”她说完自己,又对伊芙感叹道,“我真是羡慕你——出身、条件……各种羡慕。”   散席后,阿斯德本打算与伊芙同坐一辆马车回去,但戈贡却想留他过夜。   出了院门,伊芙上车之后,戈贡就对车夫说:“好了,你送完这位小姐之后,就回去休息吧。”他大手一挥,“你家少爷今晚就住在我这里……有我在,不用担心他。”   车夫看向阿斯德。   阿斯德此时喝得醉醺醺的,身体又乏又困,他朝车夫点了点头,算是认同了戈贡的安排。   “你们两个悠着点。”伊芙坐在马车上,对两人说。   “这还早着呢。”戈贡哈哈大笑,“好了,天色不早了,快回家吧,咱们——改日再聚。”分别时,戈贡显得有点亢奋,阿斯德则一直低着头,还在缓着酒劲。临行前,沙提诺娃像是想起了什么,她匆匆忙忙地跑回了屋子,回来时手里就多了两卷东西,她将东西扔上了马车,那是两卷羊毛编织的手工艺品。马车启动了,伊芙忙不迭地朝她挥手——先是道谢,然后又是道别。夕阳下,女人在朝着她笑,她的脸颊红扑扑的,也不知是否能听懂伊芙的话。   马车一离开,阿斯德就跑到了路边,肩膀抵在矮墙上吐了起来。戈贡拍着他的后背,嘲笑他道:“差了点,你应该多练练。”   在这个时间段,住户们大多都已吃过了晚饭,空气中混合着烧柴禾的烟味——紫红色夕阳的底端沉淀着一层雾蒙蒙的青灰,夜晚快要来了。一条大鱼跃出河面,又迅速沉下,用尾部击出一声脆响;邻家的门扉发出咣当的响动,坚果壳串成的帘子摩擦着门板,胖女人踩着不太合脚的拖鞋,将水泼进了街旁的沟渠;身后的林子里有野狗在低吠,也可能是郊狼,昼出的鹊鸟停靠在茂密的枝杈间不再动了,院子里高傲的公鸡却仍试图踩上母鸡的背。   住在市郊的渔民们早已上床歇憩,市区的公寓街则刚刚亮起昏暗的灯。夜晚是凉爽的,让人感觉手脚冰寒。戈贡酒醒了大半,他现在心情更好了。阿斯德正站在台阶上漱口,他的鼻子刚才呛到了,现在还有些不舒服。   “天黑了,女人们——各回各家,男人们——出门玩耍。”戈贡说完,便自顾自地笑了起来,他回头对阿斯德说:“没想到还挺押韵的。”   “戈贡,如果你这里不方便,我晚上可以去……”   “不在这里,咱们今晚出去过夜。”戈贡打断了阿斯德的话,他搂着青年的肩膀,语气中透着一股子神秘:“去市里,我今晚就带你去见识见识。”   “我觉得还是……算了吧。”阿斯德挪开了戈贡的胳膊,他隐约觉得有些不妥。   “来到这边之后我才觉得,你们城里人是真的会找乐子——亏你还住在这里……行了,别磨蹭了,走吧。”   戈贡不由分说,推着他出了院门。   哲学学院的女子公寓楼下,两个穿训练所制服的学生正倚靠着石花坛,坐在青色的地砖上。他们的目光时不时落在南边的坡道尽头——这两人从下午一直等到了黄昏,却仍不见要等的人回来。   学院公寓要比训练所那边安静得多,时不时有女学生从他们身边匆匆走过,她们怀里捧着书本,又或者是拎着热水壶。不多时,又一个小女生走了过来,她低着头,直到走近花坛时才瞟了他们一眼,神情冷漠,且目光马上移开了。   迪更松了口气,对身边的林辛说:“咱们坐在这里,就像两大麻袋的土豆。”   林辛点点头,觉得他说得生动形象。   下午刚来的时候,这栋楼的公寓管理员对他们说,伊芙很快就会回来,于是他们就站在楼下等了一阵子——可左等右等,也不见人回来。起初还有说有笑的两人,后来竟一同沉默地坐在了地上,一直坐到了天黑。   迪更原本还不信邪,但此时也终于坐不下去了。他刚想同林辛说话,可转头时却看到眼前出现了一双小巧的鞋子。   他猛地抬起头。鞋子的主人是个手捧花束的少女,黑色的裙边被风吹拂着,在他眼前晃来晃去。   出于礼貌考虑,迪更拉着林辛,从地上爬了起来。   “迪更,林辛。”少女叫出了他们的名字,她的下巴略微上扬,眼中带着一种俏皮似的的高傲劲儿。   两个男人对视了一眼,茫然地朝她点了点头。   “你们是在等伊芙,对吗?”少女说,“不过她现在还没有回来。”   “她去哪了?”迪更见这位是个知情者,刚平复的心情便又开始急切起来。   “大概是办正事去了……很重要的事。唉,你们今天来得真不凑巧。”   “哦。”迪更点了点头,他的视线停在了少女手中的花束上。那是一小束黄花,里面夹杂着款冬、芸薹、蒲公英等,都是些小朵的黄色野花,由一方珍珠色的帕子包裹在一起。   少女扭过头,看了眼身后的坡道,迪更与林辛也随着她的视线远眺,但道路上空荡荡的,一个人也没有。   三个人站在楼下,一时间皆是沉默不语——似乎没了话题。迪更挠了挠眉毛,他在用动作掩饰尴尬。   “伊芙和我提到过你。”突然间,少女又对他说。   迪更挺直了身子,眼睛瞪得老大,“她……都说什么了?”   “她说你——”少女眼中的笑意正浓,似乎是故意在吊他胃口,“她说你内心很脆弱,动不动就想着放弃。”   “哎?”他怎么也没想到,答案会是这样。   真是岂有此理……迪更心想,他的肩膀垮了下来。   “我得承认,她说的确实有些道理。”   少女有些得意,她继续说道:“不过,她仍愿意和你做朋友,因为她还说……”   “说过什么?”   远处传来了马蹄声。少女回头看了一眼,然后将手中的花束塞给了迪更。   “她大概是回来了。”少女笑着耸了耸肩,“代我把花送给她,我该走了,就不聊了,有空你自己去问她吧。”   说完,少女提着裙角,飞也似的跑进了公寓。   “嚯,真气人!”迪更挥舞着手里的花,他现在很想找个人打一架。 [137]盛名之下(其十四)   伊芙隔着老远便看到了公寓楼下的两人,她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迪更和林辛黑了许多——不是因为光线的缘故,那肤色明显是被晒出来的。   伊芙下了马车,和车夫道了声谢后,就朝着两人走去。由于穿着这套裙子,她无法像往常一样大跨步式地走路,所以在迪更看来,她的步态就显得十分从容。   “你们去哪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迪更能听得出,她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埋怨。   “我们去南方了,我一个叔叔那里。”迪更笑着说,“走得比较匆忙,所以就没来得及告诉你。”   “难不成是去干农活了吗?你们两个好像壮实了不少。”伊芙打量着面前的两人。   “一直在军队里跟着训练,想不壮起来都难。”迪更今天只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衫,他的头发剪短了,肩膀宽阔了,如今倒终于有了一些年轻人的样子。   “你们可真有干劲。”伊芙笑了笑。几个月不见,他们之间的对白显得有些生硬。   “闲着也是无聊,刚好林辛也愿意陪着我,所以……就去了呗。”迪更伸出胳膊,将手里的花束送给了她,“刚才在等你的时候恰好碰见了你的朋友,她让我把这束花转交给你,哦,就是经常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女生,她的名字我叫不上来。”迪更急于撇清自己与手中之物联系,如果要送伊芙东西的话,他认为这束野花还是太寒酸点。   “是锡林雅。”伊芙将花束捧在了手里。   “嗯。”迪更从她身上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酒气,“你今天去哪了?”他问。   伊芙叹了口气,“这就说来话长了,今年可能会很忙。”   “我听说了……”迪更点点头,表示理解,“我刚回来时真是被吓了一跳,最近很多人都在谈论你,看来在假期里发生了很多事。”   “那你呢?”伊芙问他,“这次回来还打算走吗?”   “哈哈,那要看心情。”迪更晃了晃脑袋。   少女努了努嘴,对他模棱两可的态度不甚满意。   “林辛,你还是这么少言寡语。”伊芙又看向一旁的大高个,她半开玩笑道:“如果我一直不和你说话,你今天是不是就不打算和我打招呼了?”   林辛腼腆地笑了笑,他似乎仍不打算说话。   “他是怕影响到咱们。”迪更拍了拍高个子的肩膀,“我的这位兄弟可义气了,真可惜我没早点认识他。”   “那你们干脆结婚吧。”   “喂,连你也开这种玩笑。”迪更大声笑着,“那可不行,结婚也就一张纸的约束,哪有兄弟之间的感情牢靠。”   伊芙也跟着笑了起来。   “你们等了我多长时间?还没吃完饭?咱们要不要先找个地方吃点?”   “没事的,一顿不吃饿不死人。”迪更摆了摆手,“你累了,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伊芙从腰间暗藏的小口袋里掏出一小把亮晶晶的东西,分给了两人,那是几枚箔纸包装的糖果,是罗捷卡女士在早上时送给她的。   迪更感受着手心里传来的温热,心下有些感叹——究竟怎样的成长环境,才能造就出一个如此心思细腻的人?   “今天时间确实是不凑巧——这样吧,改天我请你们吃饭,到时候咱们再好好聊。”伊芙说。   “那太好了,市里有一家海鲜饭做得很地道,咱们可以去那里。”迪更连忙说,“听说老板是从多弗伦戈来的,你一定要去尝尝。”   “哦,好。”伊芙点头如捣蒜——迪更此时那信誓旦旦的语气,弄得她也有些莫名其妙。   迪更只是怕她再让自己去福沃德那里,一想起那天两人聊天时的尴尬情形,他就感到坐立难安。   天色仿佛是在一瞬间黑下来的。公寓门口,罗捷卡女士走出大厅,将一盏灯挂在了台阶上方的廊柱上。   “好了,你回去吧。”在这位公寓管理员的注视下,迪更只好草草地结束了与少女的谈话。   在这次交谈中,他们似乎有意避开了某些让人头疼的话题,就好像有些事从来都没发生过一样。   同林辛一起回去的路上,迪更一直在叹气——他是在笑着叹气,仿佛是要用一声声叹息来表述出自己心中的千万种情绪。   “她变化可真大。”迪更走在笔直而平坦的下坡路上,心情既畅快又怅然,他双手背在身后,迈着大步子,“你说——是金发好看还是黑发好看?”他问林辛。   “都不错。”林辛难得开了次口。   “是啊,我也这么想。”迪更点点头,“就应该多试着改变一下。像现在这样,就有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他看着深色的天空,陷入了遐思。在蓝紫色的夜幕中,还残留着一条绯色的痕迹,那是一片即将消散的云朵,它浸染着落日的颜色。少女的样貌在他眼前浮现,他想起自己在亚德郡时第一次见到的她的样子,想起她刚来学院时的样子,以及她今晚的样子——她还在成长,这才不过一年半的时间。或许有一天她会将头发剪短,甚至会像贵妇一样将头发高高盘起,他无法想象出她那时将会呈现出怎样的容貌,但有一点他确信是不会变的,那就是自己仍会对她心动,心动不已。   “对了,你注意到了吗?她那里……”迪更面朝自己的同伴,在胸口比划出一道弧线,“你怎么看?”   “很难说。”林辛回答。   迪更大笑了起来。   “即便像她那样的人,果然也是需要有一点小虚荣的。”他评价道。   伊芙回公寓时,罗捷卡女士没有等她。倒是锡林雅,她在楼上隔着一扇窗喊她的名字,让她快点上来。伊芙手拿花束走上台阶时,又突然想起,自己似乎是把沙提诺娃送给自己的东西落在了马车上。   三四月份的时节,万物回苏,生机盎然。西海岸有一种小飞龙,身子大概只有肘长,翼角生有细长的爪子,能攀附在陡峭的崖壁之上。在克利金中南部,在伊刻林,这种小飞龙广泛存在,它有鹦鹉般的喙嘴,模样像一只长着黑鳞的大鸟。伊芙初次看到这种翼龙时还觉得新奇,但后来见得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小飞龙是种树的好手。它们挑选那些生命力顽强的树种,将果实种在岩石缝隙中,以便让石壁长出树木的枝杈。而经过它们经年累月的努力之后,光秃秃的崖壁便能够生机四溢,变得适宜它们做窝和觅食了。   奔龙堡的城墙高耸而绵长,而自打它建立的那一天起,小飞龙就梦想着有一天也能让这里变得郁郁葱葱——这也算是奔龙堡所经受过的、另一种形式的攻城战,其历时弥久,且从未停止。无论冬天夏天、白天还是夜晚,它们都在寻找着城墙的缝隙,将那里用草籽、树种与粪便填满,让人类惊讶地仰望着它们的杰作——它们让严丝合缝的石砖缝隙处长出嫩绿色的叶子,又让那些抵御过敌人猛烈进攻的石壁逐渐开裂。人们猎杀并驱赶着它们,将它们同伴的尸体挂在城墙上,将缝隙重新填平,但收效甚微——若不能及时处理那些新生的杂草与小乔木,这样一座偌大的城堡也终免不了要回归自然。   四月初,训练所便组织学生到城墙上除草,所有学年组都参与,伊芙那天也跟着去了。他们那一组负责的是训练所区域西侧的一小片城墙,负责人说今天没有课程,把这片区域内的城墙收拾干净就可以回去休息,学生们因此也干得非常卖力。   城墙很陡,且下方就是河道,站在城墙上俯视,不免令人头晕目眩。和以往的捉对训练一样,学生们两两一组,一人腰绑绳子拿着工具进行除草工作,另一人在城墙上方操作轮对负责绳索的收放。   负责人依次检查了绳索和学生们腰间的系带,然后准予他们行动。不同于以往枯燥的训练,学生们早已跃跃欲试。伊芙与迪更一组,迪更本想让伊芙在城墙上坐着,但伊芙却觉得除草的工作更有意思,她自告奋勇地拿起镰刀与箩筐,迪更也只好配合着给她挂好了绳索。   当时,梵比鸠也在场,他在给负责人帮忙,负责用品的配发工作——他本是学院的学生,却非要过来凑热闹。梵比鸠很不赞成伊芙这种冒险的行为,便劝了她几句。迪更与梵比鸠第一次见面,他对眼前这个“黄毛小子”有着直觉般的偏见与不待见,他说他多管闲事,还连推带搡地将他打发走了。   “年纪轻轻,就这么爱管闲事,现在这种人真是越来越多了。”迪更回来时对伊芙说。刚才两人起争执时,伊芙甚至都没来得及插嘴。   “你这脾气应该改改……”伊芙说,“他也算是我认识的人,还是沸蒙那个执政官的儿子。”   迪更明显一愣,然后又发出一声嗤笑,“你还怕他?”   “当然不是。”   “那不就行了,想做什么你自己决定,用不着别人瞎操心。”   “我是说,你应该对他友好点。”   友好个屁。他心里琢磨,但嘴上却答应道:“好吧,只要他不犯傻,一切都好说。”   谈话止于此,负责人朝这边来了,此时只有他们这一组还逗留在上面。伊芙背好箩筐,让迪更向下送绳子,她踩着倾斜的墙面一步步地退向下方,开始了接下来的除草工作。   今天的天气略显阴沉,但若要进行户外工作,这也算得上是绝好的天气。   要清除的杂草不单指草本和灌木,其中也包含那些还未长成的乔木和藤木。这些植物从石缝中崭露头角,想要根除它们不仅需要费一些力气,还需要一点耐心——那些无法单靠蛮力拔除的、已经木质化的植物,需要将它们的根茎切碎再慢慢清理。在这样宽广的一堵墙上,生长着不同种类的植物,有些能叫上名字,有些叫不上来,伊芙甚至还在其中发现了几株草药和浆果的幼苗。   她鉴别这些植物的种类,然后又将它们一一拔除,在她看来,这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一个人影从她的斜上方飘荡而来,她抬头望去,却见那人已经下降到了自己面前,是隆科。   “上午好。”他对伊芙说,“之前听一位校友说,咱们这学院其实和监狱挺像的。监狱里的囚犯也像咱们这样,吃饭睡觉、看书学习,外加给院子除草,到期后刑满释放,我今天才觉得他说得也挺对。”   “可能校方是觉得,年轻人也该经受教化和改造,然后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伊芙今天心情不错,连说话时都是慢条斯理的。   听到她刚才的发言,隆科显得有些意外。他对伊芙说:“这么说好像也没错,但我从来没这么想过。”   年轻人的身体倾斜着,一只手抓在石砖的突起处,姿势不算自然。伊芙顺着他腰上的绳索向头顶看去,属于他的那条绳索也是倾斜着的,与几条垂直的绳子交错而过。遥遥望去,在城墙上,他的那位远房兄弟、恩培特正在那里望着他们。   “这也太危险了。”伊芙对隆科说,“这么远,你是怎么荡过来的?小心别把别人的绳子缠到一起。”   “没关系,我刚才和他们打过招呼,只要他们不乱动,就不会有问题。”隆科说,“倒是你,才更应该小心一点。”   “为什么这么说?”   “看你刚才干得那么专注,说不定一会儿就要把腰上的绳子当成杂草割了。”   “我有那么笨吗?”伊芙被他的话逗笑了。   “当然不笨,你比谁都聪明,不过多留意一下总是好的,安全第一。”他向少女挥了挥胳膊,“好了,咱们打过招呼了,我也该回去了。”他刚要走,又回头对她说,“差点忘了,新学年到了,恩培特、贝克林和歌莱迪也让我代他们向你问一声好。”   “好,我收到了,谢谢你们。”伊芙笑着回道。   隆科离开之后,伊芙便又开始专心清理杂草,等身前的这片区域清理干净之后,她向头顶招了招手,好让迪更继续向下放绳子。   为了更好的支援伊芙,迪更的目光从未离开过她——他现在有些后悔,若不是同伊芙一组,他就能像隆科那样同伊芙聊天了。   而在产生这种想法的同时,他的心中却又多了一丝对自身的厌恶之感——他因自己头脑中时不时冒出来的卑微的需求而感觉难堪。他希望自己能像一个古典贵族一样,对一切都保持着矜持的兴趣,假装对一切都不屑一顾,但他无法欺骗自己——急切的渴望难以平复,无处消解。   突然间,清脆的崩裂声从他耳旁传来,一根根断裂的纤维摩擦着金属轮轴,发出尖锐的细响。   迪更面无血色,满眼都是恐惧,他从地上跳了起来,想要去抓住那根断成两截的绳索,但太迟了。 [138]盛名之下(其十五)   在下降的过程中,伊芙感觉到腰间的绳索突然失去了支撑。当失重感传来时,她甚至还未当场意识到自己正在坠落,只是凭借本能地用镰刀抵在墙面上,结果却只划出了一道白痕,这显然于事无补。   奔龙堡城墙的坡度分为三段,靠下的部分与地面垂直,伊芙甚至都来不及念咒施法,整个人就掉进了河里。四月份的河水还是冰冷的,她沉在水里,也终于从半懵的状态回过神来,连忙挣扎着想要游向水面,但拖着一条沉重的绳子,她游得很是费力。无奈,她只好憋着气,先手忙脚乱地去解腰间的两段锁扣——等摆脱了绳索,这才以浮出水面。   城墙边上并没有能够落脚的地方,她只好先游向对岸,从另一边上了岸。   伊芙有些庆幸现在已是春季。奔龙堡地势较高,护城河里的水大部分来自自然降水以及城中几座蓄池的排水,在冬季时水位很低,又或是接近干涸。   她爬上岸,发丝粘在脸上,还在不停滴水,几乎遮住了她的视野。身上的衣物此时几乎是吸饱了水,她的步伐因此有些沉重,走路时鞋子呱唧呱唧的响。她解下腰带,将施法书扔在了一旁——书套中有防水层,倒是不必担心书会损坏。   直到放松下来之后,她才察觉到城墙那边的吵嚷声。此时,河面上像是沸腾起来了一样,有十几号人正朝着她这边游来,几个速度快的甚至已经上了岸。原本伊芙还想脱下外套和鞋袜,此时只好暂且歇了打算。   不多时,所有人都游上了岸,围在了她身边。同时,本组的一位负责人也骑着马从石桥上绕道赶了过来。   “怎么回事,我刚才看见绳子断了?”负责人一边问话,一边找人将水里的绳子捞出来。   更多的学生正在从城墙那边赶过来,负责人眼见制止不了他们,只好高喊让他们注意脚下、注意安全。   一阵风吹来,伊芙打了个寒颤,又忍不住打了几个喷嚏,有人想把外套借给她,但都被她谢绝了。   “谢谢,我只是鼻子呛到了,还能撑得住。”她说。   迪更拖着一截断绳子走到她身边,脸色十分难看。他朝周围扫视了一圈,神色凶狠地像一头雄狮,而当他看到负责人时,就一把揪住了对方的衣领,他的动作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伊芙连忙上前拉开了两人。   “有话就好好说,别动手动脚!”她的语气不算客气,迪更还是头一次见她这样。于是他也毫不示弱地瞪了伊芙一眼,然后才松开了负责人的衣领。   负责人是一位从学院来的年轻老师,此时也终于从刚才的惊诧中缓过神来,他正了正自己的衣领,指着迪更说:“你最好放尊重点!”可他看到对方一直盯着自己,面色不善,所以又闭上了嘴。   “你是负责人,但你没尽到责任。”迪更比来时更冷静了一些,“我倒是想问问,这绳子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去年庆典比赛时用剩下的?废物利用?你们就是这样办事的?”   他拿着一截绳子,绳子的断面并不整齐,就像是磨断或是挣断的那样,复合绳的编织纤维已经向外散开。   负责人抢过迪更手中的绳头,翻来覆去地看,一脸的难以置信。   “这怎么可能!”   “是啊,我倒要看看你想怎么解释!”   此时沉在水里的那根绳子也被捞出来了,负责人拿着两截绳子,一会儿看着城墙,一会儿又看向伊芙,却仍是一脸的茫然。   “看来圣丰岳如今真是没落了,连这种事都做不好。”迪更在旁边没完没了地说着风凉话,听得伊芙都有些心烦意乱。   “嘿,你们!”远处,沉重的脚步声及近,仿佛地面都在跟着声音颤动,众人转过头,看到一名壮汉跑了过来。这壮汉一脸横肉,头上还戴着一顶针织帽子,那帽子是土绿色的,活像半颗缺水的仙人掌。   泰特罗格皱着眉,跑到众人跟前,他看到眼前这十几个落汤鸡模样的学员,眼睛瞪得溜圆,他惊诧道:“怎么这么多人?我听说绳子断了,你们都落水了?怎么搞的!”   负责人还没来得及回答他的问题,竟又是感觉脚下一轻——他居然就这样被泰特罗格揪着领口拎起来了。   “落水的是伊芙,我们是想帮忙来着。”说话的人是隆科,他此时也是浑身上下湿了个透,“但她游得实在太快了,我们没派上用场。”   “那他呢?怎么还弄得鼻青脸肿的?”泰特罗格指着歌莱迪问。   此时,歌莱迪不仅浑身湿透,且脸上还肿了一大块,他在用手帕捂着鼻子。   “他太着急了,还没降下来就自己解了绳子,摔进水里就成了这样。”同他一组的贝克林解释说——他的语气中还夹带着一丝幸灾乐祸。   “怎么没摔死你。”泰特罗格哼了一声,顺带着还伸手拍了拍小个子青肿的脸蛋,疼得他一阵龇牙咧嘴。   “喂,大个子,快先放我下来……”负责人轻轻拍着泰特罗格的胳膊,壮汉这才想起,自己手里还捏着一个人。   泰特罗格将负责人放回了地面,问他道:“说吧,绳子为什么会断?”   “我觉得这可能就是个意外。”负责人陪着小心,“你看这断面,我猜测是这绳子本身的质量问题。我听说这位同学落水时的位置很低,绳子的重量再加上人的重量,又恰好碰上了这绳股的脆弱处,突然挣断也是有可能的。”   “有点道理。”泰特罗格拾起绳子,缓缓点了点头。   “你这是把我们当傻子。”迪更却不吃这一套,“瞧瞧你口中说的这位同学——”他指向身后的伊芙,“这么粗的绳子,就算把一头猪挂在上面,都不一定能挣断,何况是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伊芙本就心情不爽,听他这么一说,就忍不住踹了他一脚。   不仅是伊芙,泰特罗格在听到迪更的话时,也不怎么高兴。他颠了颠手里的绳子,又从中拾出一段好的,两只手握紧了绳子的两端——只见他挺直了腰腹,双手举与眉齐,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将那绳子硬生生地扯断。   一时间,场上噤若寒蝉。   泰特罗格看到此时学生们的反应,心中很是得意,但他又极力克制着自己。他清咳了一声,板着脸,语气严肃地说:“这绳子质量的确一般。”   “一般?你刚才手抖得那么厉害,绳子都被你撕冒烟了,这还叫一般?”迪更又来了火气,他对泰特罗格搅混水式的行为很不满意。   “好了,那你来说说这是怎么回事。”泰特罗格瞟了他一眼,语气中夹带着威胁的意味,“想好了再说。”   “这还用想?这明显是有人在使坏。”迪更环顾四周,他大声对众人说道:“我不想明说这人到底安的什么心,有些人就是天生的心理扭曲。的确,也可能是我太敏感了,不排除这只是个意外,但不管怎样,这件事必须要查个水落石出!”   泰特罗格双手抱胸,他在笑,笑得有些耐人寻味。“你想怎么查?”他问迪更。   “现在出了事,总得有人负责,有人要受到处罚。”迪更说,“可以是你身后的那位,可以是经手过这些工具的人,也可以是绳索的供应商,随便哪个,你得先找个人出来解释。”   泰特罗格耸了耸肩,看他的表情似乎只是在把迪更的话当做笑话来听,毕竟对方只是一名学员。不过他还是侧过了身,将躲在他身后的负责人推到了前面,“嘿,你可真够窝囊的。人家都说了,要让你出来顶缸,那现在你又有什么话想说?”   “关我什么事,该做的我都做了——我让他们做热身,让他们检查工具,他们可都是自己检查完了才开始干活的……”   “瞧,他是这么说的。”泰特罗格摊了摊手,又把头转向了伊芙,他刚想说话,却又察觉到了什么,“我想起来了……是你,你去年还想在我眼皮子底下偷懒——我当然记得你——你还想骗过我,净耍小聪明。”   伊芙听后大窘。   “先不提这个,我问你小姑娘,你当时是和谁一组?你们是否——像这位负责人说的那样,检查过工具完好之后,才开始工作的?”   伊芙也不记得他们是否检查过,至少她自己没有检查。   “有检查过。”但她斩钉截铁地回答,“绳子那时还是完好无损的。”   “我就是帮她拉绳子的人。”迪更站到她身边,“当然要检查,而且,这绳子现在断成这样——若是过了一对轮组,我还没看出毛病,当我是瞎子吗?”他又说,“那个小白脸当时也在,工具是他给配发的——我不清楚你们是怎么分派任务的,但如果这东西转手到了我这居然还有问题,那显然就是你们的过失。”迪更说完,还朝负责人扬了扬下巴。   “小白脸是谁?”泰特罗格问。   “他说的是梵比鸠,我们哲学学院的一个学生。”负责人说。   一名少年拨开了人群走了进来,正是梵比鸠,他原本就长得白嫩,此时更是脸色煞白,他看向伊芙的眼神中满是担忧之色。   “我配发之前也检查过所有的绳子,都没有问题。”他面对泰特罗格时,话音有些发颤。   泰特罗格叹了口气,似乎是对这越来越复杂的局势感到了厌烦。他一挥手,“算了,这事本来也不该我管,不过咱们骑士院最不缺的,就是侦查和审讯能力强的人,如果真要较真,那我就找个人来办。”他弯下背,和迪更近距离对视着,“你觉得这样如何,小子?我现在也有点好奇这绳子为什么会断掉,说不定就是某人自己做的手脚呢?”   迪更转过脑袋,嗤笑了一声,他甚至懒得理眼前这个蠢货。   “不用找人了,这就是个意外,哪有那么多阴谋。”伊芙拾起了放在地上的施法书,她对两人说,“我太冷了,所以现在要回去休息,这件事就让它过去吧,别再弄得兴师动众的。”   迪更这才后知后觉,他脱下外套,披在了伊芙的肩上,却被对方一把扯了下来,又握成一团塞还给了他。身旁众人看得倒是一阵舒畅——这下总算是一视同仁了。   “歌莱迪,你也快回去吧,检查一下伤势,别耽误了。”她又对那些意图施救的同学说,“谢谢各位的帮忙,你们也别待得太久,小心着凉。”她刚说完,自己却打了一个喷嚏。   学生们听了她的话,或是强笑,或是挠头——这些人也都明白,他们刚才其实并没有帮上什么忙。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说话的是隆科,他抚了抚自己湿漉漉的头发,继续说道,“如果今天落水的人不是伊芙,而是其他同学,更或者是不认识的陌生人,只要有人需要援救,我们就绝不会坐视不理。”   当他说完这番话时,他身边的那些人也都挺直了腰背。   伊芙没有揭穿他。她笑着朝隆科竖了根大拇指,之后便离开了人群。   正当众人回味着少女的动作与表情时,歌莱迪却一溜烟地跑了出去,追上了走在前面的伊芙。   “她叫伊芙?”一只沉重的大手突然拍在了隆科的肩膀上,吓得他哆嗦了一下,泰特罗格问他:“她是叫伊芙·哈维因吗?”   “没错,她就叫伊芙·哈维因,长官。”隆科一字一句地回答。   “原来就是她啊。”泰特罗格摇了摇头,他摘下了自己头上那顶仙人掌般的帽子,用手拍了拍脑门,拍得噼啪作响。   迪更觉得,刚才在披外套时,伊芙可能是有点生气了,但他不明白她为何生气。他刚想追上伊芙,却被泰特罗格捏着后颈拽了回来。   他回过头,泰特罗格正笑盈盈地盯着他看。   “还能怎么样?她说算了,那就算了。”迪更语气不快。他挣脱掉领子上的那只大手,头也不回地走了。   泰特罗格大声笑了起来。随后,他又对负责人说:“你派人去通知一下,让那些孩子都下来吧,今天都别干了,就说是我的命令。我也差不多该回去了,明天让仓储那边派几个说得上话的人到我那里,我得和他们谈谈这批绳子的问题……好好谈谈。” [139]绛色之空(其一)   伊芙先回公寓拿了套衣服,然后又去澡堂那边冲洗了一遍身子。等中午回去的时候,她感觉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她当天睡了一个下午,感觉头有些疼,睡得也不怎么舒服;等到第二天早上,艾薇拉与锡林雅不见她出来,这才发觉她是病倒了。   当她们进到卧室的时候,伊芙还躺在床上,她头上出了很多的汗,发丝湿答答地粘在脸上,看着有些可怜。艾薇拉将手搭在她的额头上,少女正发着烧,呼吸的声音很重,眉头紧锁着,像是在忍受着痛苦。   “我没事,休息一天就好了,你们快去上课。”她对两人说——她的声音都变了。   “病得有些重,你在这里看着,我去楼下找管理员。”锡林雅对艾薇拉说完,便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伊芙想起身去拿衬衫,结果艾薇拉却按着肩膀不让她起来。伊芙朝她笑了笑,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我没事”,可几秒后却又昏睡了过去。   罗捷卡在楼下找了个高个子的女生,等艾薇拉给伊芙穿好外套后,就让她背着病人去了学院附近的诊室。   等伊芙再次醒来的时候,人是躺在诊室一楼的病床上的,锡林雅正在往她的额头上放湿毛巾。   伊芙只觉得自己身上热得发烫,她将被子掀开一角,却又被对方重新盖好。   “别再着凉了,如果你现在觉得热,我就去把窗子打开。”她说。   伊芙朝她点了点头。   于是锡林雅起身了,把窗子开了半扇。   新鲜的空气灌入屋内,有那么一瞬间,伊芙感觉好受了些。“没想到我居然会生病。”她叹了口气。   锡林雅坐回到她身边,“人当然会生病。”她拿出水果刀,低着头削起了苹果。   但的确,自从伊芙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她还是第一次生病。直到此时她才意识到,如今自己这副身子也并不是百毒不侵的。   她感觉气管与肺部有些不舒服,或许是因为昨天呛了水。她看着头顶的白色天花板,发起了呆,脑袋又变得昏昏沉沉起来,直到一块冰冰凉凉的东西凑到了她的嘴边。她张开嘴,将那带着清香的果肉吃了下去。   “我现在没什么胃口。”她说。   “那要再睡一会儿吗?”   “现在是什么时候?”   “刚过中午。”锡林雅回答,“艾薇拉和玛拉一起去买饭了,一会儿咱们四个一起吃。”她又补充道,“就算没胃口也要吃一点,医生说了,下一次吃药要在午饭后。”   伊芙点了点头。   她有许多事想问锡林雅,比如她们上午有没有去上课,她们又是怎么把自己弄过来的等等,但她现在感觉不舒服,她什么都不愿意去想,甚至连动都懒得动。   过了一会儿,艾薇拉和玛拉回来了,她们带了饭和水果回来。午饭很清淡,有粥、豆子和土豆饼,闻起来没什么味道,所以伊芙更没什么胃口了。她喝了半碗粥,便躺下休息,但锡林雅又开始剥橘子,她将白色的橘络处理干净后,才将那色泽通透的橘瓣喂给她吃。   到了下午服了药后,伊芙又迷迷糊糊地睡了一觉。生病是一件令人难过的事,它仿佛能在一瞬之间剥夺掉一个人做事的兴致与对生活的方向感。   由于伊芙几人今天都没有去上课,所以很快,学院里同她们熟识的学生便都得知了伊芙病倒的消息,到了傍晚下课的时候,他们就成群结队地过来探望。   锡林雅给她擦脸、梳头,忙得不亦乐乎——这位富家千金似乎还挺喜欢照顾人的。她怕这些探望者打扰到病人休息,想让伊芙装睡,再由她们三个来应付这些人,但伊芙却不这么想——她躺在病床上,看到那些几乎每天都会见面的同学和朋友,看到他们向自己投来的关切与好奇的目光,竟暗暗地有些高兴。   她从未想过,一个人得了场小病,居然也能引来这么多人。   “这可不算小病。”锡林雅纠正着她的看法,“医生说了,你现在身体里有炎症,严重了也是会出人命的,别管他们了,你要多休息。”她说得很夸张,像是在恐吓她。   傍晚,奥利德恩也来了,他送来了一篮水果和一大束鲜花。艾薇拉与玛拉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奥利德恩真正的样子,于是不得已,锡林雅又给她们重新介绍了他的身份。   诊室的医生是个四十出头的女人,晚上,她给伊芙量了体温,又简单询问了几句后,便回附近的住所休息了。小单间里点着昏暗的灯,温暖而静谧。伊芙想让陪护的组员们回公寓休息,但她们却执意要留在这里。可这里只有一张床,没法容纳这么多人在这过夜。   “没必要留这么多人,锡林雅留下来就够了。”伊芙见无法劝动所有人,便只能退而求其次,“你们总不能趴在椅子上睡一整宿。这里只有一张床,只留一个人还能凑合,别忘了,你们明天还要上课,要好好休息。”伊芙对她们严肃地说。   “她说得也没错,有我在就够了。”锡林雅听到她的话后,几乎没怎么犹豫——她马上成了叛徒。   “把椅子并在一起,还可以睡一个人,我也要留下来。”艾薇拉却仍在坚持。她可还记得自己去年生病的时候,伊芙帮了她不少的忙。   “现在天很晚了,你总不能让玛拉一个人回去。”伊芙望了望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回去吧,明天下课后你们再过来。”   “可是……”   “我想见蒲公英了,明天记得把他也带上。”   艾薇拉很喜欢那只猫。她听伊芙提到蒲公英,便露出了微笑,她妥协了:“好,那我明天早点过来。”   等艾薇拉与玛拉离开后,房间里只剩下伊芙与锡林雅两人。   锡林雅显得有些高兴。但她也明白,无论她与伊芙的关系有多亲密,也不能同病人同盖一张被子——她留在这里,主要还是为了照顾伊芙。   病床是一张单人板床,躺着不算舒服,两个少女睡在上面,倒也不显得挤。   “咱们背对着背睡,这样互不影响。”伊芙对她说。   锡林雅躺在外侧,靠在伊芙身边和衣而睡。这里不同于公寓那边的热闹,若是没人说话了,夜晚就显得异常安静。她身上裹着伊芙来时穿的那件外套,虽然屋子里很温暖,却让人有些难以入睡。锡林雅猜伊芙大概是已经睡着了——她的呼吸声很清晰,有时还带着一些杂音。那盏纹印小灯立在床头,此时依然亮着,发出平时难以察觉的轻微嗡鸣。   被别人需要是一件幸福的事。锡林雅望着头顶的墙壁,怔怔地出神。平心而论,她与伊芙其实并没有多深的感情,两人认识到现在也只不过一年时间,但她却能为了伊芙从早上忙碌到现在,至于原因,她自己也说不清。锡林雅喜欢看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总会因为恋人或朋友的病情而心情焦急、伤心难过,仿佛感同身受,但这种状况发生在自己身边时,她其实并没有太多感触——她的心中甚至未有过让伊芙快点好起来的愿望。   这种想法让她自己都感觉惊讶。   锡林雅很早以前就明白,自己并不是一个心思单纯之人,但此时再次意识到自己内心所缺失的柔软时,她仍有些灰心丧气。   半夜,病人突然开始咳嗽,咳得有些厉害,于是两个人都醒了。伊芙白天睡了很久,此时醒来,也不太想睡了,就靠着枕头坐了一会儿。   锡林雅给她倒了杯水,并拿出医生白天配制出来的甘草糖浆,让她小口喝下。   “快去睡吧,我没事。”伊芙哑着嗓子,对她说。   “我明天不去上课了。”夜很安静,锡林雅声音很小,像是在说悄悄话。她从果篮中拿出一只苹果,坐在床边削着皮。   “那怎么行?”伊芙瞪了她一眼,但这目光却没一点威慑力。   锡林雅笑着摇了摇头。   学院的课程对于她来说还是太难了,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学会。想到这一点后,锡林雅也大致醒悟过来了——父亲让她来这里读书,或许是有着多方面的考虑,但唯独不是为了学知识。   伊芙没有再劝,锡林雅心里暗自发笑,她突然想起了依露伦——她的母亲在不经意间会表现出对女儿的溺爱,若是女儿坚持不想做某件事,而这件事又不算重要,那她最多只会劝一次。   第二天上午,病房里多了一位陌生的访客。那是一位身材高挑,穿着时髦的金发女人,她身上有股淡淡的香水味和护肤品的味道。   此人名叫拜休莉,据她自己介绍说,她是东部城人,银骑士泰特罗格是她的丈夫。她的身材与神态皆有一种成熟女人才有的韵味——不知为什么,从见她的第一面开始,锡林雅就有些抗拒她。   “泰特罗格听说你病了,所以就让我来看看你。”拜休莉将一大束鲜花放在了身旁的椅子上。   伊芙有些费解,她不明白拜休莉为何要专程过来看自己——她与泰特罗格并不熟。   “他和我说,真没想到这位‘伊芙’竟然长得这么小,原本他还以为,你这么年轻就能成为骑士,怎么说也该有他堂妹的体型才对。”拜休莉坐在她对面,锡林雅给她倒了杯茶。她见伊芙对自己的话没多大反应,便又说:“他堂妹名叫巴替娜,我听泰特罗格说,你们两个似乎有过争执,而且当时你还打败了她。”   伊芙张大了嘴。她这才回想起这位“巴替娜”是谁。她与锡林雅对视了一眼,两人此时都显得有些尴尬。   “我知道,你们之前和巴替娜有些过节。”拜休莉笑着说,“但其实这些都是小问题,我丈夫的这位妹妹,虽然长得五大三粗,但其实不难相处。”   伊芙点了点头。   “你那天落水的时候,泰特罗格还没能把你的名字和相貌对上号,如果他知道落水的是你,可能就会换一种方式解决这件事了。”拜休莉又说,“你大概很疑惑为什么今天我会出现在这里。”   “是有点好奇。”伊芙被拆穿,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泰特罗格一直都是冯恩的部下,而你的候选人身份从书面上说,也是由冯恩团长举荐而来的。”拜休莉解释,“你们以后大概会经常碰面。”   “原来是这样……”伊芙恍然,“我对圣丰岳内部的事还不太了解,以后可能要让泰特罗格阁下多费点心了。”   “没关系,我清楚他的脾气,如果他做得不好,你尽管来我这告状。”拜休莉说,“我现在住在平民区那边,军事区那里实在太闷了。平日里,只要泰特罗格当值的时候我一般都在那,你只要去那里一打听,就能找到我。”   和拜休莉谈话时,房间里经常会陷入短暂的寂静——气氛有点严肃,而她们又寻不到太多的共同话题。   “要不是被关了禁闭,他今天肯定会亲自来看你的。”终于,拜休莉还是忍不住说出了这件事,虽然泰特罗格曾叮嘱过她不要说。   “被关禁闭了?为什么?”伊芙对此很好奇。   “他把仓储那边的负责人打了一顿,结果就被他上司知道了。”   “是……为了我那天的事?”伊芙讪讪地问。   “准确地说,是因为器械保存不当的原因。”拜休莉摇头叹息道:“我家的这位,总是好管闲事又自作聪明,这些事本不该他来管,而且上头也不让他乱管,但他就是忍不住——他要是说不过别人,急了,那就要动手打人了。”末了,她又补充了一句,“当然,他现在还不敢动手打我就是了。”   “这样的人其实也不错,没什么心思,做事简单直接。”伊芙应和道。   “那可不一定,有些人挑三拣四精于算计,和这些人相处起来最多是费些神;但泰特罗格——很多事你就算和他说过很多次,他也依然不长记性……心累。”拜休莉耸了耸肩,“他还不想让你知道他被关禁闭的事——他现在倒是觉得丢人了。”   听到她这样说,伊芙不禁掩着嘴笑了起来。   拜休莉不太擅长和人套近乎,她感觉说得差不多了,便准备离开,但临走前,她似乎又想起了什么。   她凑到伊芙身边,小声对她说:“我刚才过来的时候,走廊上还有人站在那里,还是个小帅哥,看样子是你认识的人?”   “他长什么样子?”伊芙问。   “你猜猜看?”拜休莉一改先前表现出的正经模样,她朝两个姑娘眨了眨眼。   锡林雅也凑了过来,她见伊芙不太愿意说,便率先开口:“是不是一个脸有点黑、头发很短,举止有点自恋的家伙?”   “好像……不是。”拜休莉笑着摇了摇头,“再猜猜?”   “那大概是——一个看着年纪很小的男生,他的手很漂亮,脸看着还有点秀气?”   “也不是。”拜休莉又摇了摇头。   “那会是谁?”锡林雅有些为难地看向伊芙。   “彬彬有礼,一头黑发,而且头发梳得很齐?”伊芙忍不住问。   拜休莉睁圆了眼睛,她得意地、缓缓地点了点头。   “那是谁?列今家的隆科?”锡林雅有些惊讶,她问拜休莉,“伊芙猜对了?”   “嗯,你们猜对了,完全正确。”拜休莉拍了拍手,“他们三个都在。”   “三个?”伊芙张着嘴,不知该说什么好。 [140]绛色之空(其二)   早上,迪更来诊室的时候,他在走廊中碰到了隆科。隆科站在病房门口,样子鬼鬼祟祟的。   “喂,你现在不应该是在上课吗?”迪更板着脸问他。   隆科回过头,打量了他一眼才说:“你能这样问我,我为什么不能用同样的问题问你?”   “我是什么身份,你又是什么身份?”迪更对此不屑一顾。   “当然是以朋友身份,难不成你还有其他身份?”隆科反问,他在故意用话激他。   “我可是她男友。”果然,迪更回答。   隆科笑了起来,他的语气中带着嘲弄,“你可真敢说,你敢当着她的面把这话说一遍吗?”   迪更与他对视了片刻,然后回答:“我不仅敢说,她还一定会承认。”   “但咱们都知道怎么回事。”   “对,至少我还敢承认,而你——你那点小心思,我早看透了。”   正巧,梵比鸠此时也从走廊拐角处出现。   “年轻人,一开学就翘课可不好,小心以后毕不了业。”迪更朝来者笑了笑,他的语气很冲。   见梵比鸠一脸莫名其妙,隆科把他拉到了自己跟前,他面带讥讽:“瞧瞧这位,现在就跟一头疯狗一样,见谁都要叫一叫。”   “隆科,你也没好到哪去,亏我以前还拿你当朋友。”迪更说。   他们虽彼此不对付,但此时在某一方面却达成了短暂的默契——他们怕打扰到屋子里的人,因而说话声都很小。   “伊芙是在这里吗,你们怎么还站在外面?”梵比鸠问两人。   迪更与隆科还在瞪视着对方,就像没有听见他的问话一样。   梵比鸠见两人不答,便抛开他们朝着房门走去,可刚走了一步,就被隆科拉了回来。   “你还有什么事?”梵比鸠转过头,他看隆科的眼神也有些冷。   “你生我的气了?”隆科惊讶地问。   “我为什么生气?”梵比鸠看了一旁的迪更一眼,反问他道。   “没生气就好。”隆科点了点头。   “你们两个认识?又在打什么主意?”迪更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隆科淡淡地说。   走廊中响起了清脆的脚步声。一个穿着时髦的金发女郎朝他们这边走来,吸引了他们的视线。原本紧张的气氛在这一瞬间荡然无存——迪更抱着肩膀,眯着眼倚靠着墙面;梵比鸠偏着脑袋看着窗外,像是在想什么事;隆科的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的目光迎向来者,态度客气友好。   “您是来找伊芙的?”隆科向她搭话。   “对,她现在在里面?”拜休莉问。   “应该是,但我不太确定,我们几个还没进去。”   “要一起吗?”拜休莉笑着问。   “您肯定有话想对她说,所以我们就不打扰了——您先请。”隆科回答。   “谢谢。”拜休莉也没有客气,她捧着花束闪身进了房间。   房门再次关紧后,梵比鸠好奇地问:“这位是?”   “她是泰特罗格的夫人。”隆科回答着梵比鸠的问题,眼睛却在看迪更,“德安萨家大概是这位夫人说得算,没想到伊芙居然还会认识她。”   迪更冷笑了一声,没有说话。   三个人都站在走廊上,一时间都沉默了下来——又或者说,屋子里的谈话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隔着一扇门,的确能听见屋内有阵阵的交谈声传来,但她们说话的声音不算大,所以听不太真切,有时还能听见笑声。从声音上判断,隆科猜,现在屋子里至少还有第三人。   等待的时间有些煎熬,迪更靠着墙壁,听着屋子里那没完没了的交谈声,心里越发地感觉烦躁不堪。此时,他的脑袋里冒出了两种不同的想法——一个让他耐心等待,而另一个劝他暂且离开。这两种想法交织不停,令他难以抉择,但最终,他还是打算离开,在做出决定的那一瞬,他的心莫名地安定了下来。   可他刚迈开脚步,就被隆科叫住了。   “你要去哪里。”隆科走到他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这几乎是下意识的行为。   “我改天再来。”迪更回答得有些不耐烦。   “哦,那敢情好。”隆科听罢,还给他让出了路。   迪更瞪了他一眼,然后踱着步子离开了,但刚走了一半,便看见走廊另一侧又来了几个人。   打头的是斯米尔——一位喜欢凑热闹的信莱格省人。他身后跟着贝克林、歌莱迪与恩培特三人组,而在他们身后又跟着一位大高个与另外两个学员——大高个正是林辛。   “喂,斯米尔,你们怎么来了?”迪更惊讶地问,“一下子来这么多人,崇格那边要怎么应付?你们不怕扣分?”   “崇格一开堂就发现你不在,所以我们只好说出实情。”斯米尔说,“不过他倒是没有生气——毕竟今天他最钟意的两个学生都不在。后来自由活动的时间提前了,所以我就壮着胆子和崇格说,要过来探望伊芙,没想到他竟爽快同意了,还让我多带几个人过来。”   “他还真是善解人意。”迪更笑了笑。   “你怎么回事,要回去了吗?这么快?”斯米尔问他。   “我……我就是想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迪更转了口风,“病房里现在有客人,不便进去打扰,所以我们就在外面等着。”   “你们?”斯米尔朝他身后看了一眼,这才注意到不远处还站着两个人。   “隆科这个大骗子,他居然自己来了。他早上不是说自己不舒服吗?”歌莱迪脸上还缠着纱布,说话有些不清不楚。他刚想喊隆科的名字,却被身后的贝克林一把捂住了嘴。   “这里是医院,你小点声。”贝克林警告他。   “既然你们也来了,我也犯不着出去这一趟,我和你们一起等。”迪更说。   他们都聚在门口,但没有交谈。再回来时,隆科看向迪更的眼里就带了些玩味。另一边,歌莱迪一直在朝隆科做鬼脸,他今年才过十六,仍有着少年人的心性。   不多时,拜休莉终于从房间里出来了,乍看到门口这一堆人,还把她吓了一跳。   “耽误你们时间了,快进去吧。”拜休莉朝他们笑了笑,然后离开了。   众人默默地目送她远去,歌莱迪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他抢在所有人之前推门而入,将门板撞得咣当作响。直至这时,其他人也终于反应了过来,皆是随之鱼贯而入。反倒是隆科、梵比鸠、迪更和林辛几人走在了最后。   伊芙眼见这么多人一同走进来,不禁又惊又喜。   “你们怎么来了?”她问。   “你应该问——你们怎么现在才来。”斯米尔拍了拍身后迪更的肩膀,“尤其是这位,真是太差劲了,差劲之王。”   众人大笑。   人一多,就仿佛有说不完的话题:他们起先是在谈他们共同的剑术老师崇格,后来又谈起了前两天伊芙落水时各自不同的反应和表现,之后又说起了升入二年级后那些新来的教官,还有餐厅的伙食,学院里最近流行的传闻,又或是天气、动物,以及国家大事……他们在伊芙面前揭对方的短,相互捉弄,然后又哈哈大笑。这些年轻人不停地说,从上午说到中午,若不是因为下午还有课程和训练,他们大概会一直谈笑下去——谈到傍晚,谈到深夜,谈到天亮为止。   隆科与梵比鸠今天有些沉默,于是伊芙就调笑他们:“怎么了,你们是在向林辛学习……学习他的良好品德吗?”   她的嗓子还有些哑。   “可能是吧。斯米尔实在是太能说了,我今天才发现。”隆科笑了笑,“我觉得现在的气氛很好,所以用不上我。”   “因为今天不需要你救场?”伊芙笑着说。她想起了火车上的那次。   “对啊。”他点点头。   “你听听——他承认了,可真够不要脸的。”斯米尔大笑着,拍了拍隆科的肩膀。   接近中午的时候,艾薇拉和玛拉回来了。进门的时候,艾薇拉正抱着蒲公英,她的动作显得有些吃力。   蒲公英如今已经长成一只大猫了,原本灰色的毛发变得花白而蓬松。由于一直养在公寓里,伙食又很好,它的肚子圆滚滚的——蒲公英很少向伊芙讨食,因为伊芙注意到这只猫有点肥胖后,便很少在进餐以外的时间给它投喂零食;但艾薇拉却不忍心,每次,只要蒲公英伸出爪子搭在她的腿上,望着她的脸一声接一声地叫唤时,她多少还是要喂一些的。   看到这两人进门,男孩们逐渐放肆的行为倒是收敛了一些。隆科见状,便鼓动众人回去,他主张中午一起出去吃饭——并由他来请客。年轻人们因此而欢呼了起来,他们同伊芙告别后,就相互推搡着出了门。林辛对蒲公英似乎很感兴趣,临走前还摸了摸它的脑袋——艾薇拉原本就是害羞的性格,那时更是显得有些惊慌失措。   “你还不走吗?”等他们都离开了,锡林雅才发现迪更居然还留在这里,于是就问。   “我……”迪更挠了挠脑袋,却不知该怎么回答。   “坐吧。”伊芙看到他那为难的样子,于是便帮他解了围。   “我还是想和你说声抱歉,我那天也有错。”迪更一坐下,就开始做检讨,“我得承认,当时我正在想事,后来绳子断了我才发现你落水了。”   “原来就是你害得她现在生病?”锡林雅一挑眉毛。   “这件事和他没关系。”伊芙摇了摇头,“那绳子断得那么快,就算你当时发现了,其实也没什么用。”   “可能是吧。把这些话说出来了,我也算了了一桩心事。”迪更舒了口气,“其实……我当时还以为你生我气了。”   “生你气?咱们又不是刚认识,你到现在还不了解我吗?”   迪更与她对视着,眼中似有奇异的目光。在这一瞬,伊芙忽觉他的脸庞有些陌生。   “还有什么事?”伊芙表情不太自然,她移开了视线。   “哦,没了。”他刚说完,但他的下一句却又否定了上一句:“其实还有件事。”   伊芙倚靠着枕头,她微笑着,等他继续说下去。   “我知道,其实在你眼里,我这人做事很矛盾,缺点又多。”他说完这句话,自己先忍不住笑了,“所以说,为什么你还愿意和我这种人做朋友?”   伊芙没有立刻回答。艾薇拉与玛拉此时正一脸好奇地看着伊芙,而站在伊芙身边的锡林雅却有些忐忑不定——这个问题正是她曾对迪更提起的。   “其实也没什么,兴趣相投,那就可以做朋友。”伊芙说,“但真要说你和其他人有什么不同……”   迪更屏息着,认真地听。   “那就是——我觉得你和我很像。”   “像?哪里像?”迪更有些不解。   “我也说不太清,反正……有些地方就是感觉,你和我很像。”   像吗?   迪更离开了病房,而直到走出学院区的时候,他仍在思考这个问题——究竟哪里像?   伊芙在诊室这边一共住了六天,至此,她的病症才逐渐缓和。而在这六天的时间里,有许多人前来探望过她,包括阿斯德与戈贡,以及福沃德和洛提兰,甚至连海德夫人那边也派了人过来看望她。病房里有时会很热闹,同龄人们坐在一起,谈论最近的天气,谈论异域的美食,或寻找绝佳的登山游湖场所,又或是谈起某地的当季风景……   伊芙很喜欢这种氛围。有一次,阿坎露与她的室友麦琳娜正坐在她身旁聊东北边境难民的事,聊到最后,她们见伊芙闭着眼,大概睡着了,便打算悄悄离开,结果却惊醒了伊芙。这位少女睁开眼,迷迷糊糊地对她们说:“我还听着呢,你们继续。”于是她们两个只好坐下继续谈。   梵比鸠几乎每天都来,他近来都很严肃,伊芙想让他给自己画一张素描——画一张她倚靠在枕头上时的样子——结果他也不肯。他对伊芙生病这件事表现出了十分的同情和难过,在他与伊芙交谈的过程中,经常会莫名其妙地冒出这样的句式:等你病好了,我们去某某地吃大餐;等你病好了,我们去赏花;等你病好了,我们去野外露营……有些话,伊芙实在是不吐不快,她对梵比鸠说:“等我病好了,咱们该干什么干什么——我又不是得了绝症。”于是,梵比鸠终于不再这样说话了。   其实伊芙心里也清楚,为何梵比鸠会表现得如此难过,但她不准备拆穿他——还是让这件事烂在肚子里吧。 [141]绛色之空(其三)   时间进入五月,昼间的天气转眼就变得炎热难当,只有清晨与傍晚还依旧保持着春季般的凉爽。   黎明,东方。地平线的远端,黑青色的坚冰开始消融。在山川与天空的交界处,苏醒的白光冉冉而至,那弧光起初更像是错觉,而后则再难被忽略。朝霞淡青如暮霭,遥望天穹之顶,晦暗的绿星彻底不见了踪影,似隐于深邃的以太与万宙——静坐沉思于此,思绪蔓延着,舒展着,至无远弗届。它脱离了身体,如雾一般挥洒、流动,它望着城市,望着云层,望着苍色大地与摄人的虚空,它蛰伏,它奔涌,它创造,它能感知到元素之海的浪潮、时间的结晶,以及一切已知的微眇与广袤。   一头巨龙从夜空中飞来,在黎明之处停栖。   穆兰涅坐在城堡最高的尖顶上,从短暂的沉思中逐渐复苏。如今,她失去了魔女的能力,失去了往日的灵动与桀骜,原本飘逸的白发也垂伏着,变得灰败而平凡。   她的心情很平静,高处总能让她感到安心,让她想起在西林斯堡度过的那段时光,又或是更早前在达特难峰尖上的时日。相比之下,奔龙堡的气温还是太高了,且到处都混杂着各种声音与气味,让她感觉十分难捱。   她目视着远处。   天空像一颗青白的眼球,它转动着赤红而无神的瞳仁,凝视着今朝的世界。   灰色的巨龙蜷缩在龙舍里,远远望去,却像一只踞于洞中的硕鼠。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那声音有些小心翼翼,穆兰涅已经猜到是谁了——这声音的主人在前几日刚踩碎过几片砖瓦。   阿斯德走到她身边,蹲坐在瓦片上——他不敢像穆兰涅一样悬着双腿坐在边檐处,毕竟他可不似对方那样身姿轻盈。   “这里太危险了。”阿斯德劝她。   穆兰涅转过脑袋,朝他微微点了点头。阿斯德说得没错,若她从这里掉下去,恐怕连自救的机会都没有——毕竟她现在无法动用魔法。   在朝阳下,她的眼角与耳廓处闪耀着银色的星光。用以约束她能力的银钉,依旧嵌在那些早已愈合的伤口之中,使得她那如雪般透彻的面庞更添几分冷意。   或许是因为同为义子和义女,阿斯德对她有一种天然的亲近之感。   “这里……就这么吸引你吗?”阿斯德问。   “我只是没地方可去了。”穆兰涅说,“阿斯德,你有没这样一种感觉——”   “什么感觉?”   “一个人,只有在远处看时才像一个人。”她说,“若是离得近了,就会变得又脏又丑,没一点人的模样。”   “你的意思是……”阿斯德不太敢接话,他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在影射自己。   “他们不应该那么多话。”穆兰涅平视远望,“‘语言’是最糟糕的发明。”   阿斯德看着她,可她却没有再开口。   人类在历史的某一刻诞生,他们聚在一处,繁衍生息。语言随着他们的需求而被创造:起初,那声音只是为了传递一种即时的讯息或命令而不做他用;后来,当抽象的思考成为可能,非必要的需求逐渐扩大之后,他们便自然而然地学会了撒谎与奉承——自私是人的本性。语言诞生了,它切断了人类彼此之间的天生默契,人们不再对他人感同感受,他们开始只听别人发出的声音。衣装遮蔽了他们的身体,而语言修饰了他们的思想——衣装、语言——两者有着相同的用途,即掩盖了人类自以为的,最羞耻而最诱人的两种事物。   语言是一种廉价的承诺,又或是虚假的陈述,它不像铅字,一列列地印在纸上,历久弥新——相反,它空口无凭,转眼即逝。人在说它时从未下定过决心,今后也从未指望过要去认真兑现它。   这种从人的喉咙里发出的噪音,穆兰涅从来都不喜欢。那东西啰嗦而无逻辑,就像一团脏水,时不时地浸入并污染着倾听者的思想。她厌恶这种声音,就犹如在世间最体面的人身上,闻到那盛装之下的躯体散发出的难掩的臭味。   言语从不透漏一个人真正的感情,它只能一而再地印证着她对人的丑恶印象。   阿斯德此时没有说话,他至少不惹人讨厌——穆兰涅觉得。   几个月前,她辗转于克利金中南部,跟随一小队骑士前往部分阵亡者的故乡,进行着一次次的抚恤工作。那些亲属与关联者,在看到这些穿着甲胄的战士时,脸上无不带有惊疑或骇然。那时,他们还没有做好准备来迎接这突然降临的噩耗:或哭,或闹,言语之中全无礼节与克制——表现出如此面貌的,便是一般平民。贫贱之人从不知体面为何物,但有产者却时常要想着顾全脸面——他们只在措手不及时才会挤出一句或半句的真话。面对这队骑士,他们模样千姿百态:以笑来强忍悲恸的,以愤怒来遮掩狂喜的,以惊诧来代替无动于衷的,又或是以平静来隐去内心震荡的……他们用辞客套,满嘴谎话,极力掩盖心中真实的情绪和欲望。穆兰涅把这些都看在眼里——恰恰是这群所谓的有着良好教养、高尚情操的人,才更让她感觉恶心。她觉得,他们生活在虚假之下,并不像人,他们只有在沉默时,才更像一个人。   “艾尔本呢?”这时,阿斯德问她。   “在房间里,我今天没带他出来。”穆兰涅回答。   阿斯德感觉自己松了口气,说实话,他现在仍有些怕穆兰涅。这女孩的脾气令人琢磨不透,一切在她眼里仿佛都是死物一般——会动的死物,和不会动的死物——她看那宠物的眼神,总带有一种试验与探究的感觉,仿佛随时都有可能折断它的椎骨,以此来观察生命究竟为何物。阿斯德担心有一天,自己会在塔底找到一具猫的尸体。   肥胖的城墙兜起林立的建筑,仿佛干裂的表皮包裹下的囊肿。那些建筑堆积着,如一团危机四伏的灰色怪木,不断释放着呛人的烟煴。在一处高耸的枝桠上,始祖龙昂起他的头颅,托起了一片轻盈的影子。   那龙四足而立,他舒展着骇人的长尾与鳞翼,仿佛脱离了规则的约束,如君王般迈起尖利的爪足,云是他的华盖,风为他铺就前路。   穆兰涅看到那人影,突然就笑了起来,虽然离得很远,虽然对方变化很大,但她还是认出了此人是谁。她心中忽有一种豁然之感,长期沉寂的心情也有了一丝起伏。   那头龙飞走了,穆兰涅转头去看阿斯德,他仍在盯着天空发呆。阿斯德并没有察觉到,穆兰涅的内心此时已是多云转晴。   “一个人在不说话时,是否只有其本人才能理解自己?”她的声音让阿斯德回过神。   这又是什么意思?阿斯德支支吾吾的,不知该怎么应答,但穆兰涅此时却已经站起身,转眼便离开了此处。   说起这段时间——伊芙与祸革曼宁合著的那本小说已经完稿,他们正在等待出版商的回应;而除此之外,她还要应付另外一个人,蒲隆。   自从病好之后,这位骑士便时常出现在她眼前。蒲隆并不一直跟在她身边,但伊芙却总能在不经意间看到此人。他是洛提兰派过来的,而洛提兰的意思是,为避免她再遇到什么意外,身边还是得有个人盯着才好。   蒲隆的存在对伊芙的生活并未产生多少影响,但从心理层面上说,伊芙仍有些不太适应——从早上的晨间训练,至晚上回公寓前,只要伊芙一喊他的名字,对方便能马上出现在她面前,这种行为并不能给她产生多少安全感,相反,有这样一个人在暗处看着,她总觉得自己没办法集中精神。   蒲隆是一位使剑的好手,不仅如此,他擅长的兵器数不胜数。他在这方面有天赋,这也是曾经骑士团最为看好他的一点,可惜,他这些年被关在地牢里终年不见天日,如今身体大不如前,技艺也退步了许多。   那天清晨,在训练场上,他藏在暗处看伊芙练习剑术。他见少女有些心不在焉,便走到了她面前——看她每天都是这样,他今天终于忍不下去了。   “我来当您的对练。”他开门见山地说。   “还是算了吧。”伊芙推脱道,“今天练得也差不多了,我该回去准备上课了。”   “如果您一直都这么练,那还不如不练,反正都是浪费时间。”他用着敬语,可口气却有些冲。   伊芙看着他,却无法反驳——如今百里琳还没回来——没人督促,她也自然而然地变得懈怠了。可她看着蒲隆那一脸严肃的模样,不知为何就感觉有些生气,她沉着脸对他说:“我做什么事无所谓,你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就行了。”   “我的本职?”蒲隆被她的话给逗乐了,“您认为在下的本职工作是什么?洛提兰大人曾叮嘱过——不仅是您的人身安全方面——若是您做得错了,我也必须要出来帮您纠正。”   伊芙张着嘴,有些语塞。她叹了口气,又问他:“这种日子要到什么时候?”   “这不一定。”蒲隆回答。他从武器架上拿出一把训练骑士剑,“您现在离上课时间还有足足两小时,即便算上吃早餐的时间,那也是有余裕的。”   伊芙没再多话,她举起剑,还是决定与对方练练。她憋着一股火气,对练时也不讲礼仪,挥剑时更是气急败坏。蒲隆对此并不生气,无论伊芙的进攻如何猛烈,他的动作依旧显得游刃有余。   两人在对练时一言不发,但伊芙仍能从对方的剑招中感觉到,蒲隆存心是想给自己一个“教训”——他只在格挡后反击,他只用剑尖戳她使剑的手背。   伊芙有些不信邪,可无论她怎么防备,却依旧躲不过他的攻击。蒲隆与百里琳不同:百里琳的剑术行云流水,用法刁钻;蒲隆的剑法则更突出其攻击的精准与凌厉,他的手腕就好似一台从不出错的机器。   到最后,蒲隆高举手臂,向下一挥,剑脊重重地敲在了伊芙的脑袋上,铁器在她头顶震颤着,发出嗡嗡的响声,这突然袭来的一击,吓了她一大跳。   “破绽太大了,我都能在你额头上写一整首诗。”蒲隆扔下手中的剑,训练结束了。   蒲隆的身体还很虚弱,几十分钟的运动,便让他出了一头的汗。伊芙回味着他刚才说的话,突然笑了起来,然后又咳了几声——她的病也并未痊愈。   两人坐在沙地旁的看台上休息,蒲隆也在咳嗽,可他仍要说话:“就只顾着防备那只手,你管这个叫做对练?”他哼了一声,又忍不住讽刺一句,“你这练的什么功,嗯?”   “好了,别说了。”伊芙被他挤兑得有些难堪,她只好说,“我承认你厉害。”   “而且,你还要承认自己的错。”   伊芙这才注意到,他不再对自己用敬语了。   “我哪里有错?”她问。   “洛提兰不欠你什么,他只是不愿对你解释。”蒲隆说,“你,还有阿斯德与戈贡,竞争不仅是为了考验你们的能力、看看你们的本事,更重要的是,它可遇而不可求,圣丰岳正在动用全部的资源培养你们,让你们学习和成长,你难道连这一点都想不明白?”   “我懂,感激不尽。”她敷衍道。   她知道,她也自认为并不需要——但她不敢这样说,因为这样就显得她太厚脸皮了些。这事也并不完全是洛提兰的错,怪也只怪她当初优柔寡断,让那位圣骑士会错了意。   “蒲隆,我那边有个朋友,对你有些感兴趣,是个女生。”伊芙转换了话题,她想说点轻松的。   “圣丰岳并不允许骑士与学院的学生们在私下里接触。”他说。   “你愿意指导我剑术吗?”伊芙问。   “当然了,你能主动提出来,说明你还有点自知之明。”蒲隆转过头,“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   “什么时候都可以。”随后,伊芙又问他,“到时,我可以带一个人过来看吗?”   “随你的意,我当然管不了别人的私事。”他有点生气了,似乎不愿再同伊芙说话,他用手帕捂着嘴,咳了几声——他身体上的虚弱是由于肺部的伤所引起的,不知那伤何时才能痊愈。   而听着蒲隆的咳嗽声,伊芙感觉自己尚未痊愈的喉咙也在发痒。 [142]绛色之空(其四)   几天后,洛提兰找到了她,并让她做好准备——骑士团那边总算有了动作,“竞争”要开始了。   伊芙至今也不明白,自己这竞争者的身份究竟是对应着哪一场比赛。说是“竞争”,但到底该管它叫什么?奔龙堡堡主争霸赛?圣丰岳领袖选拔赛?还是海德家族长子权争夺战?   事实上,无论是在书面文件上还是骑士们的谈话中,这场“竞争”并没有一个官方的或是确切的名字,而施林与冯恩他们,甚至都不愿承认这是一场竞争——若海德大公能有一个子嗣,这件事本不用弄得如此复杂,但实情是,海德大公的家事也如一团乱麻。面对这些事,海德夫人其实并不避讳,但作为臣子,圣丰岳的上层们却不得不慎言慎行——在选拔继任者一事上,他们低调行事,在一定程度上,还需要站在海德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要照顾到老人的情绪。   面对洛提兰时,伊芙的脸色显得很难看,自打认识以来,洛提兰还是第一次看到她朝自己露出这种表情——嗯,确实有点新鲜。   “怎么了,蒲隆惹你不高兴了?”他笑着问。   “和他没关系。”伊芙冷着脸,闷闷地说。   “和他没关系,那和谁有关系?”洛提兰又问。   于是伊芙不说话了。   “如果你生我的气,那就是在生你自己的气。”洛提兰和她说话的同时,手上还在写一份文件,“你实在是太懒了,没一点你父亲的样子。如果想要,那就好好去争取;不想,那就安安分分地当一个大小姐,再抓紧时间找个好人家把自己嫁出去。”他停笔并抬起头,“你想这样吗?你其实没多少选择。你光看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却从不去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你姓哈维因,有很多人在打你父亲的主意——无论是逻各斯院,还是审查所,又或是别的什么组织,他们想用洛德的名头捞点好处,那到最后自然也会把主意打到你头上。你知道茂奇当初给我来信的时候,是怎么说的吗?”   伊芙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他说元老院一直在打你的注意,所以他现在压力很大——想为你提供庇护,却又力不从心。”   诚然,哈维因对茂奇有恩,但同时,茂奇却也效忠于逻各斯院。   “茂奇被派去东部,这件事和我有关?”伊芙咬着下唇,刚才洛提兰说的话让她有些难受。   “这我就不清楚了,大概是有人从中调停,如果往好处想,说不定是西赫琉对他们一家人的保护。”洛提兰放下手中的笔,“伊芙,你总把自己看得过于普通,但实情是——你很有价值。我原本不想说这些,一是没必要,二是因为这本就不是什么可以拿来炫耀的事。”   伊芙看着他,心情有些复杂。   “虽然我不能厚着脸皮说,我同洛德亲如兄弟,但至少我们师出同门。他的女儿现在就坐在我的面前,而她却不怎么信任我,你说,我现在该怎么办?”他笑了两声,那声音有些疲惫,“你的心境和想法,相比同龄人来说可能会显得更成熟一点,有时甚至连我都猜不透你在想什么,但不论怎样,不论你今后想过上怎样的生活,那必须都要有一个前提——要先有自保的能力。好了,闲话就说到这里,先来看看这个。”   他拾起案上的一叠文件,放在了伊芙面前。   这叠文件一共分为三份,分别为《演习实验室使用须知》《新晋骑士第三小组花名册》和一张尚未填写的《支援人员招募报备单》。   “你和另外两人之间的第一次较量,初步定在六月上旬,在此期间,你需要学会使用骑士团的模拟作战台;另外,你还需要找四位帮手,人员可以在花名册上选,也可以从骑士院里的学生里选。”   伊芙一边听他说话,一边翻看起了那本花名册。花名册中记录了三十余名年轻骑士的概况,内容不算少,她看得都有些眼花。   “你有什么建议?”伊芙问他。   “你需要两位‘谋士’和两位‘武将’,如果你打算从花名册上选人,可用人选我已经为你标记好了,你挑几个看着顺眼的,我到时安排你们见上一面。”洛提兰解释说,“人选方面,可以随时更换,但我还是建议你谨慎选择,这场竞争可能会持续三两年,又或者更久——骑士院里人才多得是,但人与人之间的默契却很难培养。”   “按照你的说法,好像选熟人更划算。”伊芙放下了手中的册子,“如果我想从学生里选人,你觉得可行吗?”   洛提兰看着她,然后笑了笑。这位潇洒的老男人开口说道:“当然可行,他们今后能与你一同参与‘竞争’的全过程,这机会很难得,你懂我的意思吗?”   若伊芙有培养未来班底的打算,这的确是一个好机会。   “我明白——我试试看吧,如果找不到人了,我再来找你。”伊芙说。   “好,这件事我可以给你一周的时间。”洛提兰抬手在日历上画了一个记号。   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请进。”洛提兰站起身,在伊芙身前的文档上敲了敲手指,示意她把这些东西收好。   进门的是两个男人:一人戴着眼镜,穿着条纹三扣礼服,扎着红领带,看起来斯斯文文;另一人颌下蓄须,身穿浅灰色的双排扣骑士常服,袖口下方还能看到半截手套——那手套白得有些耀眼。   “他叫弗理理·李,是冯恩身边的秘书,若是骑士团这边有日程安排,就由他来负责通知你,如果你以后有什么需求和疑问,一样可以先去找他解决;这位是赫罗尔德·布林诺,海德夫人身边的亲卫,他是老太太派过来协助你的。”洛提兰向伊芙介绍了两人的来历。   伊芙依次同两人握了握手。   赫罗尔德说道:“我听夫人说,你来这里的时间不长,对咱们圣丰岳缺乏了解,所以她就派我来了。以后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你尽管问我,骑士团里几乎不存在我叫不上名字的人。”   “那就劳烦你了。”伊芙半开玩笑道,“我现在甚至连咱们的老板都不认识。”   “老板?”赫罗尔德笑了起来,“你是在说冯恩团长?”   “是啊。”伊芙点了点头。   “这好办,等你接触模拟作战的时候,团长会过来看的。”弗理理接过了话头。   “冯恩团长他这人……好相处吗?”伊芙转过头问他。   “放心吧,只要是自己人,他向来都是照顾有佳的。”弗理理回答。   “那我就放心了。”伊芙拍了拍胸口,像是松了口气,“其实,我对自己的能力没多大信心,就怕有一天会辜负了他。”   “都好说,只要你能尽力而为。”弗理理的语气依旧客套,“毕竟这不是一个人的事,咱们都尽力。”   伊芙点了点头。她的目光正巧与洛提兰对上,对方眼中带着笑意,像是看穿了她的小心思。   接下来的一星期内,伊芙便开始着手物色人选。事实上,“武将”与“谋士”在竞争过程中并不会有太大的区别,他们都会参与到战略与决策的规划与制定之中,只是在具体的职能职责上略有不同。当洛提兰说起这件事时,伊芙心中就已经有了一部分人选。   输和赢对伊芙来说,大概是最无关紧要的事,她现在更需要一些轻松的氛围,若是能同熟人和朋友们一同度过这段时光,那想必会很有意思。   迪更与林辛是她最先去找的两个人。伊芙本以为他们会爽快答应,不料却在这第一步就碰了壁。   “不行,你就算求我也不行。”迪更拒绝得斩钉截铁,这实在有些出乎意料——伊芙当场就愣住了。   “为什么?”伊芙一脸惊诧,迷茫万分。   迪更看着她,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觉得伊芙刚才那一瞬间的表情和声音有点可爱。   “你是在开我玩笑?”伊芙见他此时一脸蠢相,就有点生气。   “没有,我说真的。”迪更说,“这个我绝对不会答应,别问理由。当然了,我不能替林辛做决定,你可以再问问他。”   林辛就站在他们旁边,他见伊芙看向自己,于是连忙摇了摇头说道:“你也明白,我其实帮不上什么忙。”   “好吧。”她朝林辛笑了笑,但心里却感觉受到了打击。   话已至此,伊芙也不想多留。她刚要走,却又听迪更说道:“伊芙,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什么?”她抬起头。   “这都五月份了,咱们还没出去吃过饭呢,怎么,现在连这点时间都凑不出来?”迪更说得煞有介事。   伊芙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笑道:“吃,现在就去。”   “瞧见了吗大个子,她就是这么爽快。”迪更大笑着拍了拍林辛的肩膀,两人跟了上去。   其实,迪更并不是不愿意帮助伊芙,可他也有不能容忍的事:他绝不会在心爱的人手底下做事,这是底线——这位庄园主的独生子,平生最注重的就是自尊自爱。   眼见计划告吹,伊芙又去找了阿坎露——结果又在她那里碰了壁。   “不好意思了,这是我老师的安排,我可不敢违抗他。”阿坎露说。   “那这次咱们又成对手了?”伊芙苦着脸问。   “是啊,没办法,这就是命啊……”阿坎露双臂环抱着她的脑袋,把她搂在怀里左摇右晃的。此时,她笑得十分开心,哪有一点遗憾或抱歉的样子。   阿坎露文武兼济,德才兼备,是三年级生中公认的优等生。她的老师对她寄予厚望,如今能遇见这样的机会,自然就要为她争取——相比伊芙,她的老师更看好阿斯德,也因此,早在几天以前,阿坎露的名字便已通过审批,写在了阿斯德的招募名单里了。阿坎露在初次听闻老师的安排时,当即便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这反应弄得她的老师一头雾水,疑惑她为何会如此高兴——但实际上,她那时只是想起了伊芙,她一想到这小妮子以后得知真相时可能会有的反应,就不免开始幸灾乐祸起来。   “其实都一样,做不成队友,做对手也是能经常见面的嘛。”阿坎露安慰着她——其实也算不上是安慰。   师命难违,阿坎露的确是有苦衷的,伊芙知道这一点,所以这件事只能作罢。   “那你有没有兴趣当间谍?”伊芙又和她开起了玩笑,“事成之后,堡主之位分你一半。”   “哈哈哈哈……”阿坎露一边笑,一边拍着桌子,“别在逗我了,我要是真这么干了,怕不是要被某人给生撕了。”   “要怎么撕,竖着撕还是横着撕?”伊芙很认真地问她。   “怎么撕?像这样撕——”阿坎露趁她不注意,一把抱住了她的腰,把她从地上提了起来。两人在房间里疯闹着,笑个不停。   伊芙没办法挣脱,索性便放弃了挣扎,然而阿坎露却没打算善罢甘休,她两手箍在少女的腰上,就这样原地转起了圈。伊芙此时还穿着那套学院制服,她的金发同裙摆一齐飞舞着,就像一只大洋娃娃,被阿坎露抱着转来转去。   麦琳娜就坐在一旁看。阿坎露正转得起劲,就突然听见这位室友问道:“现在招到了几个人?”   “你准备帮她?”阿坎露的动作停了下来。   “我能帮什么忙?”麦琳娜说,“我就是想告诉她,如果现在还缺人,可以去找拉法沁试试。”   “对,可以找他。”阿坎露眼睛一亮,她双手一松,终于肯放伊芙下来了。   “我和他不太熟,去哪可以找到他?”伊芙捂着脑袋,坐在了一旁的沙发上,她现在头有些晕。   “找人的事就交给我吧,轻轻松松。”麦琳娜说,“就像去年你借他笔记时的那样,明天你来我们楼下拿货。”   “拿?”伊芙笑了起来,她学着麦琳娜的用词,“好,那我明天就过来拿货……”   拉法沁的确是个人才,伊芙去年从麦琳娜那里借过他的笔记,又在学院的球赛上认识了此人。从他的日常谈吐,以及笔记内容来看,他无疑是一个有学识、有见地、也很有想法的人,如果能得到他的支援,一定会很有帮助。   而后来麦琳娜也的确没让伊芙失望,拉法沁同意了。 [143]绛色之空(其五)   “清楚了吗,用不用我再重复一遍?”弗理理问她。   伊芙看着眼前的模拟作战台,然后朝对方笑了笑,“不用了,谢谢你。”   “那好,那咱们就来实际操作一番,加深一下印象。”弗理理朝她点头示意。他转头对实验室助手说,“请搭造23号模型,九分之一地界。”   助手拿着推杆与模具,在沙盘边缘处划出一小片使用区域,并用木框隔出边界。他将几块模具扣在特制的白色沙土之上,不多时,一片高低起伏的微型山脉便由此形成了,而通过沙盘之下预先埋好的着色纹印,深深浅浅的纹理在沙土表面显现,形成青色的山峦、灰色的岩石与蓝色的河流……   “在正式的比斗中,你们会采用模拟作战的方式进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他将旗帜与标记插在这方微型世界的不同地点,“这种看着更像是在下棋,但作为训练来说,效率也更高。”   “那模拟作战呢?”站在伊芙身边的拉法沁问。   “顾名思义。”弗理理解释道:“双方会分处于两个房间,看不到沙盘上本方侦查视野之外的情况,在一次行动中,你们需要向己方裁判说明逐次单步的行动方案、行动意图以及期望效果,但在沙盘上的效果呈现却是由裁判团的五位裁判综合评估得出的。除此之外,在你们团队上头还有一位总指挥官——咱们这方是计划着让冯恩团长本人客串——他有一票否决或终止行动的权限,但一场仅一次,如果你们制定的作战计划不能让他感觉满意,他就有可能会行使权利。”   “听起来很有意思。”拉法沁对此有些期待。   “模拟作战非常考验一位指挥官的综合作战能力,就比如说:整体或局部的兵力调遣,短期和长期的作战规划,信息的获取、甄别和处理,临场应变与抗压能力……这种作战甚至也考验了参赛者本人的体力与耐力——长时间的角逐、大量的脑力劳动和紧张的情绪,这些都会消耗大量的体能。所以,若想赢得比赛,参赛者本人的身体素质也要过得去才行。”弗理理又说,“当然了,对于你们这种初学者,还不需要考虑这么多,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学会熟练运用规则,以及尽可能多的进行对练。”   非模拟作战式的对练,其实就是一种战争类的桌上游戏——不同兵种有不同的移动速度,其效果可以通过计数器和场地栅格来实现;参与者皆能纵观全局,发布即时指令调遣兵力,且战场只限定在一小片区域;会有一段随时间轴变化的天气图,但不设有季节与气候;判负的条件取决于三点,主动认输、据点完全失守,以及被全歼。   伊芙与拉法沁两人合作,同弗理理进行了几轮的初步尝试,虽然弗理理只动用了一小片的兵力资源,但他们依旧无法在任意一场对练中取胜,甚至连苦撑都做不到。   “不要急,你们先要熟悉规则,大胆地尝试,而且你们是一个团队,交换意见和分工合作也很重要。”弗理理对他们说。   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第十四轮才有了转机,他们终于成功占领了弗理理方的两个据点,赢得了首次胜利,此时他们已经进行了三个多小时的对练。   “你们两个进步很快。”弗理理评价道,“但不知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一点——我刚才一直在运用单一和单线的作战方式。但真正的战场总是复杂多变的,你们不能让对手猜到你们真正的意图,不能让对手发现你们留的后手……你们不仅要留心战场上的变化,同时也要利用对弈者本人的心理对他们进行欺骗。人对信息的处理能力总是有限的,有时就需要运用经验和直觉才能把事情做好,而正确的直觉大多都建立在经验基础之上——大量的训练、细心的观察以及复局后的总结,这些都很重要。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个性与方法,这些没办法教,靠得是你们个人的天赋与领悟,我最多只能对你们进行引导。另外,在模拟作战中,个人阅历也同样重要:阿斯德参与过真正的作战行动,对于战争,他的认知并不局限于想象;戈贡年龄比你们大,他明白人情世故,走过的路比你们多——这些都是他们的优势。当然,优势并不一定总是优势,他们善于运用经验来产生对策,而你们同样可以利用对手的惯性思考方式,来让他们最终陷入无计可用的境地——这就是你们年轻人的优势。”   伊芙和拉法沁听着弗理理的分析,连连点头。弗理理选择在两人初尝胜果后对他们说这些,为的也是巩固他们的信心——因为在这三位竞争者中,伊芙是接触模拟作战最晚的一个,她现在只有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想要追平另外两人,就必须要有更高强度的训练,可考虑到这两人都是学院的学生,剔除掉他们上课的时间,时间就更紧张了。   洛提兰曾考虑过让伊芙停课一段时间,只专注于这次竞争,但伊芙本人却表示反对,于是洛提兰也就不再坚持了。   训话之后,训练继续进行,弗理理加大了难度,因而直到中午进餐前,他们都再未赢过一次。   中午,他们在实验室的小餐厅里进餐,吃的是番茄肉酱通心粉,以及煎鱼排——热量偏高,营养均衡而不油腻。   下午照常训练,到两点的时候,泰特罗格来了,还带来了一个人——巴替娜。   “你终于来了,那我可以先回去了。”弗理理对泰特罗格说。   此时,他们这一轮的对战才进行到了一半,但弗理理明显不打算继续下去了。   他指着沙盘上的某处,“败局已定了,是不是?”   伊芙与拉法沁这才看出,在这一轮的较量中,他们依旧毫无胜算,只得无奈认输。   “那我先走一步。”弗理理穿上他那件条纹外套,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实验室。   等到他离开后,房间里的气氛就显得有些尴尬。伊芙与巴替娜自那次冲突以来,这还是第一次碰面。   “你们应该都认识,那我就不用介绍了。”泰特罗格笑着说,“巴替娜之前还和我说,她想和你再打一架。”   “我可没这么说。”巴替娜站在他堂哥身边,皱起了眉。她的身形依旧魁梧,上唇青色的胡子印似乎又加重了几分。   “你好。”伊芙朝她笑了笑——那笑容十分温和,就好像两人之间从未有过任何过节。   “以前的事是我鲁莽了,当时锡林雅对我说,你仗着在学院里有点关系,所以一直在欺负她,还说你指使了那个雪莫人偷了她的东西,我后来才知道……”   “以前的事就别提了,不是什么大事,都过去了。”伊芙打断了她的话。   “你说得对。”巴替娜看着她,然后笑着伸出一只手,“咱们算是和解了?”   伊芙盯着那只手,犹豫了几秒后才与她对握——果不其然,她感觉手上传来一股大力,于是她咬了咬牙,手上也开始发力。   “好了好了,可以了。”泰特罗格大笑着把两人分开。   伊芙揉了揉自己的手——她的手此时已变得又红又肿,又麻又痛,但对方也没捞得什么好处,巴替娜双手背在身后,看着伊芙说道:“果然不是错觉,你的力气可真不小……”   “彼此。”伊芙的语气颇有些忿忿——若不是对方的手比自己大上许多,占了一些优势,她敢说自己一定能捏到对方连声求饶为止。   “年轻人就是这一点好。”泰特罗格说,“我也怀念当年自己在训练所的时候,同学之间没什么利益冲突,有不满的,闹过了也就和解了。”   “确实是这样,您说得没错。”伊芙附和道。   随后,伊芙又向两人介绍了拉法沁的身份。听说拉法沁是她招募来的支援者,泰特罗格装作不经意地问她,“你现在招到了几个人?”   “现在就他一个。”伊芙说起这事,还有些不好意思。   “你看巴替娜怎么样?”泰特罗格问。   “我有些拿不准……”伊芙挠了挠头,面上显得有点为难。   “我当然知道,你现在还摸不清她的底细嘛。”泰特罗格挥着手,对伊芙表现出的态度并不在意。但站在一旁的巴替娜却是仰着脖子,看着头顶的天窗,不满与不屑都写在了脸上。泰特罗格继续说道:“试试就知道了,今天我过来其实就是为了这事。弗理理回去忙事情了,你们现在缺个对手,所以我就把巴替娜找来和你们对练。”   “那真是太谢谢您了,巴替娜也是。”伊芙心里虽有狐疑,但保险起见,她倒也没有当场质疑。   “别装模作样,你肯定不信。”巴替娜走到了作战台的边缘处,“来吧,先试试看,看你们两个能在我手上撑多久。”   伊芙没有在意她的挑衅,她同拉法沁一起走到巴替娜面前,准备开始新一轮的对战。   “你们刚才用的是几号模型?或者说你们擅长哪一个?”巴替娜问他们。   伊芙先是和拉法沁对视了一眼,然后回答道:“12号,九分之四地界。”   “好,那咱们就用它了。”巴替娜说完,便从道具箱中拿出了模具和推杆,她用这些工具的动作很熟练,不多时,一个标准的湿地地貌便在纹印覆盖之后形成。实验室助手一直站在旁边看着,他似乎早就对巴替娜的行为习以为常了。   “兵力三七分,我主用骑兵和弓兵。”巴替娜将十几面小旗分给了伊芙和拉法沁。   湿地地形对骑兵的作战风格会有一定的影响,而如今己方的兵力要比对方多上一倍有余,伊芙倒是开始担心起对方来了——巴替娜的真实实力能否与她此刻的自信相称?   但马上,伊芙便发现自己的担心属实显得多余,巴替娜不仅取得了胜利,而且还只用了很短的时间。   “再试试。”看着对方得意洋洋的样子,伊芙有些不服气。   巴替娜善用多线作战与兵种之间的交叉掩护,对于地形特点的运用也十分了得,有时甚至敢于用较少的兵力与对手正面作战。巴替娜在这几场对战中表现出的熟稔与强势,令伊芙和拉法沁感觉压力十足,她的走棋风格要比弗理理更具压迫性。   没过几轮,伊芙便意识到,自己和拉法沁无论如何也是没办法打败巴替娜的。   “我从六七岁的时候,就开始接触沙盘作战了。”巴替娜笑着说,“你们赢不过我很正常。”   “我以前只以为你是个傻大个,没想到你还擅长这个。”由于双方在刚才对战时总是嘲讽不断,伊芙倒是很快同巴替娜熟络了起来,她们说话时也不用装作客气。   “那是你见识浅,我父亲和他父亲——”巴替娜指着坐在墙边的泰特罗格,“那都是正儿八经的骑士,学识渊博,剑术一流,像他这种莽夫才是家族异类。”   “行了,少说两句,我这人是不太愿意动脑,但又不是蠢才。”泰特罗格站起身,走到他们身边,他问伊芙:“你看我这堂妹怎样,算是个人才吗?要不要让她加入?”   于是,巴替娜就成了她第二个招募进来的支援者。   “你找个时间,咱们一定要再较量一下。”当天傍晚,临近分别的时候,巴替娜这句话把伊芙吓了个够呛。   在这段时间,有人似乎听到了一些风声,知道伊芙正在四处招人,因而前来投奔她的人数不胜数,其中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伊芙并不想接受任何一个人——若是从这些人里挑选,那还不如从洛提兰那里要人——于是她便婉言以拒,声称自己这边已经满员了。   但在此之后,另有一人找上了门,是伊芙的一位熟人——隆科·列今。   伊芙的内心很挣扎,似乎很难做出决定。   “你想加进来可以,但有条件。”伊芙决定和他明说。   “什么条件?”   “你以后别再给我挖坑了。”   听到伊芙这句话后,隆科的脸上闪过一丝惊诧与惶恐。   “我什么时候坑害过你。”他转而一笑。   “你当然不是针对我,甚至都不是迪更。”伊芙的声音很小,仿佛怕外人听到,“你是准备坑害梵比鸠,坑我们只是顺带。”   “我为什么要坑他?”隆科反问。   “我不想和你争论这个,但如果你确实想加入,想来我这里帮忙,那就要诚实一点。”伊芙拍了拍他的肩膀,笑得有些古怪,“那我换一种问法,那绳子究竟是怎么断的?”   隆科打了个寒颤。   “好了——我坦白,是用的一种药水……”他小声说道。 [144]绛色之空(其六)   当时,隆科在教官之间的交谈中偶然得知,他们准备组织学员进行历时一天的城墙除草工作。当听到他们说,需要准备绳索和滑轮时,隆科就有了一些初步的想法。   他从小就对炼金感兴趣,看过很多炼金方面的书籍。   东陆旦风有一种名叫“毒顽鼠”的动物,样子长得像犰狳,但体型要小很多。这种动物通常生活在草木丰茂的平原上,能吃甲虫与蚂蚁,也能吃部分灌木的枝干与根茎。毒顽鼠在进食昆虫时,通常会挑选那些能够消化木质素的甲虫与蚁类。它捕食这些昆虫,将它们磨碎并储存在体内单独的一处胃袋中,那些蕴藏着大量元素的酸性物质与酶类保存下来,并在进食植物枝干时析出,用于帮助自身消化木质与纤维。   毒顽鼠在受到威胁时会向目标吐出强酸性的混合物,这种物质不仅是一种很好的炼金催化剂,早在十几个世纪以前,当地农民就已学会使用这种消化液进行开垦除芜了——他们将毒顽鼠开膛破肚,将它们的胃液溶进水里,再用稀释后的溶液进行喷洒。沾染了溶液的植物会变得干硬、脆弱,只要几天时间,便会被风轻易刮折,断绝生机。   直至今日,部分地区的农民依旧会使用这种简单而有效的除草方式,但这也仅限于启阳洲的中部,在羽地,甚至很少有人听说过毒顽鼠这种动物的名字。   隆科检查过绳子的材质,确定了计划的可行性。他并不打算单干,又或者说,制造一场意外本就不是他的目的。   他找到了梵比鸠,对他说自己有一个计划,可以让迪更吃个大瘪。   “让他掉进河里,然后呢,这有什么意义吗?”梵比鸠不太理解他的逻辑。   “他和伊芙必然会在一组,我了解迪更这个人,他最怕在伊芙眼前丢脸,像这样当众出糗最会使他难堪。”隆科对他解释,“咱们不妨做一个长远的谋划——只要类似的事发生得多了,他的处境就会越来越尴尬,要离开也是早晚的事。”   “他们之间……真的是像你说的那样吗?我好像听别人说,这里面还有些内情。”   “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伊芙离他太近了,不管是以朋友的名义还是其他什么身份,都不是好事。”隆科说着,又叹了口气,“我知道,你从来都没干过这种事,其实我也是一样,之前也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做,所以才会来找你商量。”   “你是认真的?这事要是查到咱们身上怎么办?”梵比鸠问他。   “他们能怎么办?这也就是一场恶作剧罢了,又不会有人受伤。”隆科说,“放心吧,我有这个自信——无论谁看了都只会觉得这是个意外,而且,他们怎么可能查到咱们头上?在外人看来,咱们也没什么作案动机啊。”   梵比鸠对此仍在犹豫。   “这件事我需要一个帮手,我一个人完不成——毕竟当天我也要参与活动。这样看来,决定权还是在你。”隆科继续怂恿,“我其实无所谓,但还是要提醒你,有些事你如果不去试着争取,就永远不会有转机。”   隆科见他迟迟下不了决断,便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就要回去。   “你等等,我再考虑一下。”梵比鸠叫住了他,少年的神情显得有些焦虑。   “出了事,如果你被查到了,尽管把我供出来,说我是主谋。”隆科见状,推了他最后一把,“药水我已经配好了,等到时我会和教官们说——当天会让你和其他几个人一起过来帮忙。”   隆科将那捆被动了手脚的绳索做了标记,这标记只有他们才能辨识得出来。他知道,绳索的一段需要系在使用者的腰上,另一端则是被固定在滑轮上的,当操作摇把进行收放时,绳索还会经过一组滑轮。药水是被高度稀释的,隆科将绳索浸泡了数小时,以保证其有效性,冲水晾干后的绳索看不出任何异状——那绳子依旧结实。   “怎么回事,不起效果?”梵比鸠拾起绳子,用力拉拽着,却不见绳索有丝毫损坏。   “这绳子仍然很结实,只不过是在你发觉不到的地方变脆弱了。”隆科将一条早前用于测试效果的绳子拿在手里并对折,梵比鸠发现,那绳子在弯折的过程中,逐渐起了毛糙——绳股中的纤维已经开始断裂。隆科不无得意地说,“在通过滑轮时,它就会变成这样。”   梵比鸠对他露得这一手感到十分意外,同时,在看到药水的实际效果时,他也终于安心了,不像刚才在外头望风时的那样焦虑了。   隆科选择在绳索的后段做手脚,他向梵比鸠解释说——这样的话,使用者只有在靠近城墙下端,贴近河面的时候才会有坠落的风险。如此一来,即使发生意外,也能保证安全。   事实上,隆科对他还隐瞒了一些事,因为还有另一种版本的解释——伊芙实在是太轻了,他怕他们做的手脚不起效果,但如果能加上绳子本身的重量,那就大差不差了。   隆科从一开始就做了两手准备,而且他个人觉得,伊芙不像是那种愿意老老实实坐着的人。他在同梵比鸠的对话中故意忽略了这一点,以至于梵比鸠先入为主地以为,他们动了手脚的这段绳子必然只会坑到迪更。   当天,的确如隆科所说,迪更与伊芙处于同一组,隆科在此之前曾将迪更指认给梵比鸠看过,所以他当时一眼就认出了此人。   梵比鸠把动过手脚的安全用品发给了他们,心中不禁忐忑不安,他克制着自己不去看手里的绳子,唯恐被对方看出问题。   负责人在巡视的时候,梵比鸠看到迪更和伊芙在一旁争论着什么,他们并未来得及检查身旁的绳子,所以更不可能发现问题。梵比鸠刚刚为此松一口气的时候,却见伊芙正在往身上套安全捆带,他吓了一跳,甚至想也没想就要上前阻止——他想劝阻伊芙,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而他这看似无赖的举动,反而惹急了伊芙身边的迪更。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对伊芙说出真相,但他最后还是退缩了。梵比鸠被迪更赶走之后,便去找了隆科,想问问他现在该怎么办。   “没关系,咱们按原计划来。”隆科对他说。   “那要是绳子断了怎么办?”   “一会儿我下去的时候,会留意一下她那边,如果真出状况了,我也能在第一时间过去帮忙。”   “你早就料到会有现在的状况?但你却没对我说。”梵比鸠小声质问他。   “当然不是。”隆科说,“这件事咱们留到以后再说——你最好先别声张,就算你现在坦白,那最后肯定也不能善了,现在这么多人看着呢。”   “要是伊芙出了什么意外……”   “那也和你没关系。”隆科打断了他,“你在这里,谁都知道你是执政官的儿子,别让圣丰岳的人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如果伊芙出了事,那也只是一场意外——别忘了,她在北方还打败过一名魔女,可别把她想得那么弱。”   “如果事后查到咱们头上,那怎么办?”   “你现在才想起来问。”隆科笑了一声,“只要不是被当众揭发,凭你父亲的身份,这件事自然是有回旋余地的。所以待会装得像点,可别被人看出来了,要不然丢脸的可不止咱们两个。”   当时梵比鸠头脑一热,跟着隆科做了这样的蠢事,现在终于知道后悔了,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看下去。   他刚要离开,却又被隆科拉住了胳膊。   “你哪也别去,尤其是河那边。”隆科说,“伊芙那边我会看好,别做那些让人生疑的事。”   梵比鸠心有不甘,却只能听从隆科的建议。   后来,当伊芙落水的时候,墙上墙下都乱成了一团,梵比鸠听到周围人的呼喊,更是紧张到两腿打颤,心里慌乱到了极点。   他长这么大以来,还是第一次做坏事,心里难受至极,以至于后来赶到河对岸时,大脑已经空白一片,脸色更是苍白如纸。   伊芙听完隆科的叙述后,不禁产生了一些好奇:“隆科,如果那天掉进河里的人是迪更,你会跳下去救人吗?”   “必要时会的。”隆科回答说,“就像我后来说的那样,有需要帮助的人,我肯定不会坐视不理。”   “你会去救你准备害的人。”   “害人不是目的。”   “那你做这种事的目的是什么?损人不利己?”   “害得你病了那么多天,的确是我考虑不周。”隆科只犹豫了一瞬,便打算向伊芙实话实说:“我知道,你和迪更其实只是朋友关系,有些事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你本着对那天晚上说过的话负责……其实这件事大部分人也都知道。”   “说你自己,别跑题。”   “我觉得,如果你现在不打算选择迪更,那么他以后大概也不会再有机会了。梵比鸠家境好,头脑也很聪明,从当时的座谈会上就能看出来——但他还是年轻,缺乏阅历,只要别人一指使,就会做出蠢事。”   “你是觉得他威胁到你了?”   “对,如果说——你对迪更是照顾,那对梵比鸠来说,就是爱护了。”   “我有吗?”伊芙并不觉得自己有多照顾梵比鸠。   “很多次,正是因为你自己没有留意,所以我才觉得这事很重要。”隆科说,“在座谈会上有过,在订婚宴的时候也是——你那时总是盯着他,怕他被人利用。这次也是,泰特罗格想要彻查这件事,结果却被你给拦下来了。”说到这里,隆科停顿了一下,“难道说……你那时就猜到这件事和他有关了?”   “他那天的表现一直就很反常,还有你也是。”   “是……是吗。”听到她的回答,隆科显得有些意外。   “你以前就总是撺掇梵比鸠,煽动他和你一起对付迪更,但其实你的目标不是别人,如果他能做出这种事,背后肯定少不了你。”   “我确实是这样打算的。”隆科看着她的眼睛,“梵比鸠一定会是我以后的对手——不为别的,因为我也喜欢你。”   “你喜欢我?”伊芙笑了起来,“我以前也有过怀疑,但你现在说这话,我一点也不信,你做事目的性很强,只要是能利用的事物你都会利用。”   “确实是这样,但我也没说谎,我的确喜欢你。”   “但肯定不是我想的那种喜欢,要不然你也不会让我掉进河里。”伊芙笑着摇了摇头。   隆科对此不置可否。他转而又问:“怎么样?咱们说了这么多,你有考虑过让我加入吗?”   “我其实不太想让你加入,但现在我这边又实在是缺人。”伊芙说。   “你放心,让我加入……你肯定不会后悔。”   就这样,隆科也加入了队伍,成为伊芙在这场竞争中的一位支援者和谋士。   如今还差一位“武将”,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于是洛提兰便给她推荐了一个人——赫兹克·肃德。赫兹克是一位新晋骑士,虽然同伊芙一样,他的证件上也挂着见习的头衔,但实力却是不容小觑。他于前年从训练所毕业,是圣丰岳重点培养的对象。洛提兰和伊芙谈起赫兹克时,说他有一副天生的骑士面相——温和有礼、坚毅认真。东部城有一位著名的画家,曾经被准予深入圣丰岳的骑士圈子里取材,他给赫兹克画过一幅全身肖像,后来这幅画作在东部城的展出中备受好评,不仅如此,这幅画甚至还登过当地报纸的头版。当时,人们还都在猜测,这位英姿勃发的青年是否真的确有其人。   在实验室,赫兹克与巴替娜曾单独较量过几场,他接触模拟作战也只有两三年,结果两人的实力却不相上下。   看到这样的结果,伊芙心里也终于踏实了下来——有这样两位熟手在,就算最后输了,至少也不会输得糊里糊涂。 [145]绛色之空(其七)   在复仇会的驻地、百里琳的房间里,时不时会传出求饶声和惨叫声。   阿万娜站在墙边,张大了嘴,满眼都是恐惧。   “你以前可是不吭一声的,现在这是怎么了?叫什么叫?”百里琳皱着眉,“多长时间没练习了,身体都快生锈了,趁我不在就这样偷懒?”   “前几天病了,所以——”   “前几天病了,那再之前呢?少给我装可怜。”百里琳手上的力度又大了几分。   百里琳是今天上午回来的,她回到奔龙堡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伊芙从学院里揪了出来,看看自己这位徒弟最近是不是在偷懒。   “你这几个月都去哪了?”休息时段,伊芙好奇地问她——百里琳今天心情好像还不错。   “出去见了几个朋友,在摩可拓那边。”百里琳回答,“我下次带你一起去,怎么样?”   “不用了,我不想去。”伊芙当即拒绝。   “你要多交朋友,说不定有一天就用上了呢?”见伊芙不搭话,她又说,“罗妮想让阿万娜加入复仇会,但我没有答应。”   伊芙抬起头,看向站在一旁的阿万娜,如今阿万娜的头发留长了,看着顺眼多了。   “你也过来吧。”百里琳朝小姑娘招了招手。   三个人挨着肩膀坐在了床边,百里琳拉着两人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腿上。   “罗妮对我说,你带来的这个小姑娘在射击和剑术方面都很有天赋,虽然起步晚了点,但进步也着实神速,所以她想让阿万娜也加入复仇会,想对她进行更进一步的训练。”在这间安静而昏暗的大屋子里,百里琳说话的声音很轻,“她先是问了阿万娜自己的看法,但阿万娜说这件事要由你做主。”   罗妮是复仇会的一位姐妹,她在组织中的资履并不亚于百里琳。她很喜欢阿万娜这个小姑娘,甚至还送过她两支射弧枪。   “我原本就是想让你帮忙找个地方安顿她的。”伊芙说完,又对另一边的阿万娜说,“如果你想加入复仇会的话,那就去吧,能有个落脚的地方总归是好的。”   “你先别说话。”百里琳拍了下她的手背,“罗妮没说动阿万娜,也没去找你,她一直在等我回来,想先和我说。”   “她是怕我不答应,所以想让你劝我?”   “她是想让我代你做主。”百里琳说。   伊芙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不论加入什么组织,有好处就会有风险,但在你加入的时候,不会有人对你这么说。”百里琳叹了口气,“复仇会是这样,圣丰岳也是一样,以后会怎样,谁都说不清楚。”   “你觉得阿万娜不加入复仇会更好?”   “她可以加入,但没必要是现在——等阿万娜真正了解了复仇会后,到那时再考虑。”百里琳说,“我一听说你带回来个人,心里其实就有打算了。”   “什么打算?”   “阿万娜可以挂名在我这里,罗妮继续教她射击,至于剑术和魔法,你完全可以自己教她。”   “我能教得明白吗?”   “为什么不能?”百里琳朝她笑了笑,“你领悟能力很强,能把以前学过的东西融会贯通,有时连我都会受到启发。”   “真的吗?”伊芙瞪大了眼,她还是第一次听到百里琳如此夸赞自己。   “当然了,你现在本事不差,阿万娜也很有天赋,你在教她的时候说不定也会很有收获。”百里琳又说,“角度不同,思考问题的方法也不同——你可以把这当成是我留给你的课题。”   “如果我教错了怎么办?”   “不会的,你教她的时候,我就在一旁看着,要是真有什么问题,我也好当场指正。”   “好吧,那我先试试看。”伊芙犹犹豫豫地答应了下来。   或许是因为奔龙堡的气候与伙食不错,阿万娜如今长胖了一些,脸部轮廓更柔和了,皮肤也不像以前那样粗糙,一头黑发扎成了马尾,身上穿的则是复仇会的浅色训练服与罩衣——阿万娜如今终于有些女孩子的样子了。   出了守军驻地,伊芙带着她在新堡周围转了一圈,问了她一些关于最近的状况。或许是因为离愁的淡去,再加上如今丰富多彩的生活,她现在的状态要比刚来时好许多。   “怎么样,在这边吃住还习惯吗?”走在路上,伊芙这样问她。   “还好,罗妮很照顾我,她觉得我长得小,一天要我吃好多,吃少了她还不高兴。”似乎是憋了许久,阿万娜的倾诉欲很强,“可惜她那里没有多少甜食,她也不让我吃糖,说这东西又贵对牙齿又不好,你说——她是不是在骗我?”   伊芙笑了起来,“她没骗你,确实是这样,你最近有没有好好刷牙?”   “当然要刷,一天要刷好几次呢。”阿万娜回答道。   “你还要活很久,牙齿一定要好好保护。”伊芙点了点头,“我发现你克利金语也说得越来越好了,现在几乎听不出一点口音。”   “嗯,罗妮对这方面的要求也很严格,如果我说得不好,她就要纠正到我说好为止。”   “那还真是辛苦她了。”   罗妮在教导后辈方面,与百里琳有些像,她们虽独断又粗暴,但严厉的态度中却又不乏关怀;过程很直接,但最终呈现出的效果也很显著。想到这里,伊芙再看阿万娜时心里就有些欣慰——虽说是歪打正着,但她也算是找对人了,在罗妮的调教下,想必阿万娜很快就能适应城里的生活。   “我很喜欢这里,就是天气有点热,虫子太多了。”   “热?这才五月,等到了七月你再看。”伊芙笑着说,“那时才叫热。”   “现在还不算热吗?”阿万娜从北方来,她不太适应这里的气候。密恩山脉虽能挡住来自极北地区的冰寒,却也在冬季时积蓄着来自西部起始海的寒潮——那里的整体气候比起沸蒙、甚至更北的红鹰堡都要冷得多。   她们走在街上,学生们的目光总会在她们身上游移不定。他们看伊芙,是因为她那张招人喜爱的脸;而看阿万娜时,则是因为她此时身上挂着两支枪——一支又重又长的电弧枪,是背在身后的,另一只短一些的三管火弧枪,则挂在右侧腰间。   阿万娜现在的样子颇有些招摇过市。   伊芙也有点羡慕她这一身的装备。训练所的必修课程中,并不含有枪械的使用和训练,想要学习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则需要通过“授业师者”的一对一教导——毕竟射弧枪的监管要比刀剑严格得多,持枪与使用都需要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核与批准。伊芙也曾向百里琳提出过学习使用射弧枪的要求,但被对方拒绝了——百里琳不喜欢枪械,她认为这东西既不像剑一样光明正大,也不像法术那样优雅,那是只有懒惰者才会想去使用的工具,她不想让伊芙去接触这样的东西。   法术真的是优雅的吗?伊芙曾对此向百里琳提出疑问。在大众看来,“法术”与“魔法”这两个词没什么区别,但在魔法惯用者以及魔法师看来,“魔法”一词若是对应了“剑道”,那么“法术”一词对应的就是“剑技”——法术是魔法的一种可控的、较为合理的使用方式。百里琳在解答时,着重提到了“控制”这个词。   事实上,射弧枪也是如此,如今它也被定义为魔法的一种合理使用方式。射弧枪之所以会被发明,不仅是因为其优秀的射程与响应速度,同时也考虑到了魔法武器在道德层面的可接受度和使用压力。在魔法礼仪方面,有这样一个名词——预备模式(最初次序),说的是一位注册魔法师,在施法前应当做出怎样的动作,来以此警示他人甚至是对手,让他们注意到自己即将做出的一系列施法行为,而在鹿汀或是征喻、承喻这些派别中,还会有各类不同的手势和动作,用于提醒对方或发出警告,让他们明白自己是在和谁打交道。魔法只有在光明正大时使用,才堪堪算得上是道德,只有用在正途,才能体现出它存在的正当性。射弧枪的使用者,通常被视为处于一种常驻的“预备模式”中,在他们身负凶器时,便已天然具备了魔法礼仪中的最初次序条件,即警示他人的目的——也因为如此,一般持枪人在携带射弧枪时必须将它们挂放在身上较为醒目的位置,并配备固定用的悬挂锁。   射弧枪早在上个纪元便已存在,但只有在近代才得以大规模的使用——在羽地盟军对抗凯耳臭名昭著的黑剑军的过程中,射弧枪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在战争过后,人们甚至还为其正名,歌颂其伟大,仿佛早前在这种枪械上引起的魔法道德争议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相比精度足可以百步穿杨的电弧枪,阿万娜更喜欢那把三管火弧枪。而在守军驻地的靶场上,当阿万娜给伊芙表演了连续射击和三管齐发时,伊芙也有点迷上了这种武器。   看着那熊熊燃烧的标靶,伊芙心中腹诽:罗妮居然敢把这么危险的东西让一个小姑娘随身携带,她难道不怕阿万娜弄出乱子吗?   但不管怎么说,罗妮对阿万娜的确很信任。   “要小心一些,别弄走火了。”伊芙忍不住提醒她,“这东西如果打到了人,要是烧起来了,大概很难扑救。”   “罗妮也提醒过我很多次,不用的时候必须关保险,好习惯一定要尽早养成。”她一板一眼地说。   “就是这样,她说得一点没错。”伊芙点点头。   阿万娜如今的转变让伊芙有些惊讶,这姑娘虽来自北方的小部落,但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却很强。伊芙隐约感觉到——若阿万娜能以这样的势头继续努力并保持下去,前途必将不可限量。   正当伊芙愣神的时候,眼前的枪械挡住了她的视线,那有着厚重膛壁的三根枪管还散发着热量。   “怎么了?”伊芙见阿万娜把火弧枪递到自己面前,于是便问她。   “要不要试试?”阿万娜试探地问。   伊芙想要拒绝,却听她又说:“你好像对这个也很感兴趣,我可以教你用。”   “那好,你可一定要教会我。”伊芙笑着接过了她手里的枪。   实验室中,训练依旧在进行。   如今,拉法沁与隆科的学习进度都不错,所有人都通过了弗理理的验收测试,这表明,他们至少已经对模拟作战的规则熟记于心了。   但对练毕竟不是模拟作战,其本质只是游戏,与模拟作战相距甚远。也正因为如此,弗理理从未在对练中记录胜率。   在五月下旬,团队里的五人便开始着手进行正式的模拟作战训练,如同真正的行军打仗那样,在每一场对局中调遣兵力与分析形势——他们需要等待派出去的斥候送来情报,需要制定行军路线与埋伏地点,需要将粮草与辎重送往前线;他们兵分几路,以此来提高指挥效率,而与此同时,他们也需要交换与截取情报,并从非即时的信息里归纳并预测出这场战争中最有可能出现的动向。   在这些微型山川之上,仿佛充满着灰色的迷雾,局势难以厘清,处处都藏着凶险的猛兽。   伊芙在初次接触正式模拟作战时,全然不知自己该做什么,而另外两个新手差不多也同样如此。弗理理并没有给他们施加压力,他只是不厌其烦地与他们对练,一次次地打败他们,并在复局时细心地为他们剖析战术、讲解要点。   “你们五个人,如今最重要的不是讨论具体的战术,而是积累经验,以及团队成员之间的磨合。”虽然时间紧迫,但弗理理却从未表现出任何急切与焦躁的情绪,他的冷静与从容也影响了其他人,使得他们即便到了最后一天,也依旧能够专注于训练。   等到了六月,伊芙便有了与阿斯德、戈贡见面的机会——按照他们各自所提交的日期,骑士院安排了对战的场次与时间。模拟作战的第一轮对局会持续半个多月,每队都要参与六场——即与另外两队每队三场的对战,不论胜负不记录分数。裁判长在赛前说明了本次对局的主旨,一方面是为了预热,让十五位参赛者对彼此团队的状态及队内氛围有一定的了解;而另一方面,骑士院要根据对战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结合各队的优势劣势,以此来制定最终比赛中更为平衡与公正的内容和规则。 [146]绛色之空(其八)   六月初,多云,凉爽的一天。   太阳穿梭于云隙之间,鱼鳞般的积云如浮冰般缓慢移动。风在高处游荡,时动时静,像无形巨人的吐息,吹拂着林立的旗杆、摇动着城中枝繁叶茂的百年大树,发出如海浪般的巨响,那声音弥长且远,拨动了惺忪者的心弦,又让静思者恹恹欲睡。   从平民区至新堡,风在向上翻涌,席卷了街道。迎风奔行的少女,犹如一只轻盈的燕子,仿佛张开双臂便能乘风而舞。   城市在向下延伸,层叠的建筑就像巨人的阶梯——这参差不平的台阶宽广而陡峭。   若跨越屋顶与墙面能够节省十几分钟的时间,那伊芙就绝不会选择去走大路。   在穿越屋顶花园时,她暂缓了脚步,那只汀奥内克在她身边徘徊。在这个季节,山茶花早已凋谢,但阴凉的青石墙边还盛开着芬芳的茉莉。   这里地处平民区的最高处,北面靠近城墙,花园不算大,边缘没有栅栏,只有一排被修剪得整齐又矮胖的灌木。花园打理得干净整洁,一年四季几乎总有花开,景色清新怡人。   每次去莎澜那里,伊芙基本上都会经过此处——虽然仍有更好的路可走,但她还是会被这里的环境所吸引,忍不住要过来看看。   她从一处屋檐跳下,稳稳地落在花园边的石台上,发出一声轻响,她的视线被花园另一侧的人影所吸引。   此园的主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伊芙只远远地见过她几次。老人此时正躺在一张藤椅上,脸刚好埋在遮阳棚的阴影中,两只苍老的手搭在扶手上,那双手布满了褶皱,就仿佛是藤椅的一部分。她在那里晒着太阳,云翳投下了斑驳的影子。   老人闭着眼休憩,她安静、安详,像一座精致木雕。在人生的最后阶段,她是在想什么?是回忆那模糊记忆中的人与物,是在享受此时一刻的宁静,还是在思考终结过后的永恒?她的灵魂伫立着,谁也无法令她感觉到恐惧与动摇。   伊芙站在远处,望着她。   或许自己也有那么一天:紧实的皮肤会变得松松垮垮,身体脆弱不堪,睡眠时间也在缩短,无法再像以前那样精力充沛地读书或思考,身上还散发出难掩的气味……当人生在此尘埃落定,既无希望也无悲悔时,这又是怎样的境地?自己还能做什么?   对她来说,这样的老人是神秘的,神秘而又神圣。   她刚想要离开,却听见身后有人喊她的名字。   “是伊芙吗?你怎么在这里?”一个男人的声音。   这声音有些熟悉,吓了她一跳,她回过头,去寻这声音的源头——阿斯德正蹲在地上,手里还拿了把小锤子。   “我是路过的。”伊芙说,“你呢?你又怎么会在这里?”   “我在给花搭支架。”他回答。   “你在这里住?”伊芙有些惊讶。   “我就是来帮忙的,这里是芬诺丝女士的家。”阿斯德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附着的土,他今天穿了条棕色的工装裤,裤腿掖在防水的橡胶筒靴里。   伊芙看着他,又看向远处的老人,老人此时已经睁开了眼,正在朝他们笑。   “芬诺丝女士就是那位当年救了我一命的助产士。”阿斯德对她解释说,“我有时会过来帮忙。”   两人走到了芬诺丝女士身前,伊芙同她打起了招呼。   “这是我以前和您提到过的,伊芙。”阿斯德对芬诺丝说,“没想到今天能在您这里碰到她。”   “这孩子我知道。虽然我们不认识,但我在这边经常能看到她从这院子附近路过。”芬诺丝说。   “您……”阿斯德对此很怀疑,“您说的是真的?”   “我眼神是不好,但你也知道,一般没什么人会路过这里,况且她身边还总跟着一只怪猫,我记着呢。”芬诺丝看着伊芙,她的眼睛有恙,看人时显得有些无神,“我能看出来,这姑娘是喜欢这里的。”   阿斯德恍然般地点了点头。   伊芙听着他们的对话,表情显得有些局促。   “阿斯德,女人大多都喜欢花,什么年代都不例外。我记得是在去年,她还在我这里采过几朵。”芬诺丝笑了起来。   “抱歉,我当时没经过您的同意。”伊芙有些紧张,她回想起了这件事——自己的确从这里偷摘过几朵山茶花,当时是因为锡林雅的腿摔断了——她自觉做得隐秘,但还是被发现了。   “我并不是责怪你,我只是觉得这件事很有趣——姑娘,你总是从这里走,如果你真是那种人,那这里的花早该被摘光了。”芬诺丝笑着说,“你当时挑得很专注,所以没发现我就坐在棚屋里,看你那时候的样子,采花大概也是为了送人。”   “我有一个朋友,她很喜欢花,当时她的腿受伤了,所以……”   “看吧,她的确是个好姑娘。”芬诺丝转头对阿斯德说。   事实上,锡林雅喜欢花,这是伊芙最近才知道的——她那时会来这里采花,只是因为她觉得自己不能空着手去探望一个人。   “我时常对阿斯德说,人心还是趋向于善的,没有人会想着故意破坏,所谓的恶事实上都是来源于偏见与误会。”   “您说得对,但我当时的确应该征得您的同意,这件事是我错了。”   “你并不需要征得谁的同意,因为这些花并不是我种下的。阿斯德和他那几个骑士兄弟知道我喜欢花,所以才在这里弄了一片花园。”老人笑着说,“他们不懂得欣赏花,也不懂这些东西长出来有什么用——反正只管种就是了。”   “我懂,还是很好看的。”阿斯德说。芬诺丝女士总觉得这些年轻辈的骑士很粗鲁,阿斯德觉得这就是一种偏见,不过这也不能怪她——曾经有一位来帮忙的骑士看到这些绿油油的灌木,还问过芬诺丝:“这种得是什么菜,好吃吗?”   当时,芬诺丝听到这句话后,就故意沉下了脸,她回答道:“不好吃,这是用来喂猪的。”   那骑士信以为真:“所以……咱们费了这么多的工夫,居然就是为了弄一堆猪饲料?”   “给人吃的和给猪吃的,放在这里又有什么区别,你们骑士团的菜地还少吗?”芬诺丝反问他。   骑士好像明白,又好像没明白她话里的意思,而经过身边伙伴的提醒,他这才反应过来,原来种在这片地里的植物并不是用来吃的。   芬诺丝的脾气有点怪,独居的老人多少都会有一些类似的特点。   陪着老人说了会话后,伊芙便打算离开。   阿斯德送了她一段路,两人在路上聊起了天——但其实少女走的路可算不上是路——伊芙就这样走了一年多,如今被人发现了才觉得有些难为情。   “之前咱们去戈贡家的那次,你有东西忘在我这里了,现在是在罗捷卡女士那里,有时间记得管她要。”阿斯德对她说。   “谢谢。”伊芙说,“我回去之后才想起自己落了东西,后来事情一多,就彻底忘了。”   “车夫是最近收拾车厢时才找到的,我当时还在想为什么车上会有这东西,后来就猜——大概是你的。”   两人说话的语气都很客气,仿佛对此刻的氛围无所适从。他们走到一处墙边停下,眼前已没了路,下方则是一片青色与红色的砖瓦屋顶。   “你在奔龙堡有这么多的恩人,”分别前,伊芙半开玩笑地说,“如今看来,也有忙不完的事。”   “你羡慕了?对吧……”阿斯德笑了起来。他穿得这套衣服,样子就如同农场的雇工,他的头发被风吹得立了起来,脸上的笑容显得可笑而亲切。阿斯德又说:“等今年收了种子,也分你一些,让你那喜欢花的朋友种下,这样你们也能收获这一园的香气。”   “那好,你可别忘了。”伊芙朝他微笑。她的笑明媚极了,仿佛向阳而欲滴的花朵。   芬诺丝影响了阿斯德,她拯救了他的生命,同时也塑造了他的心灵。阿斯德有着朴实而高尚的德行,他是善的使者;他的善并非愚善,而是代表了信任与希望,那是一种无所保留的、能够感染人心的力量。   一人一“猫”跳上了高墙下的屋顶,消失在了远处的街道上空。   时间在缓缓流逝,本阶段的对局也已到了尾声,阿斯德的队伍几乎鲜有败绩,而伊芙那一队却仍是输多胜少——她本人对此并不在意,毕竟重在参与……于是,模拟作战时便经常会看到这种状况:即便被杀得丢盔卸甲,她也依旧神情自若,反观对方却是冥思苦想,就仿佛她这一队才是稳操胜券的那一方。   一天,梵比鸠找到了伊芙。这小子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他听说伊芙把隆科招募进了队伍。   “有些事我得提醒你,很急。”梵比鸠的眉头几乎拧在了一起,“隆科这个人不值得你信任……”   伊芙笑了,笑得意味深长,却又不发一语。   “我没在开玩笑。”他的脸色有点苍白。梵比鸠读不懂她的表情,便有些不敢看她。   “我知道你的意思。”沉默过后,伊芙终于开口了,“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但我原本……是想一直装作不知道的。”   “你知道了什么?”   “我问过隆科了,他也向我坦白了。”   “他怎么说的?”梵比鸠语气急切地问。   “他一五一十地说了,没有添油加醋,他这人人品的确有点问题,而你只是一时犯蠢,被他给利用了而已。”   梵比鸠张了张嘴,却不知该怎样反驳——她那风轻云淡的语气有些刺痛到他了。   “你都知道了,那为什么还让他……让他……”梵比鸠既愤怒,又迷茫,连说话都有些语无伦次。   “因为他能帮到我,也能被我利用。”伊芙笑着回答。   在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伊芙曾从一只鸟那里得到了些许启发:在自身强大的情况下,诚可以实施报复,但宽恕在这时却更具威慑——那其实并非恩惠,它并未将恩怨一笔勾销,反而如一柄利刃高悬于顶,让其铭记于心,弗容僭越。   “他能帮你什么?”梵比鸠有些不服气,“如果说他能帮上你忙,那我应该也能。”   “我知道你懂得很多,但有些事并不是懂得多就能解决的。”伊芙说,“别人有什么心思,想对你做什么坏事,你不会去想。你太单纯了,单纯又自负的人容易被利用。”   “我知道,我现在看清他了,同样的错我肯定不会犯第二次。”梵比鸠说,“你和我都应该远离隆科,他就是个小人物,不值得你去看重。”   有时,伊芙也感觉奇怪,作为执政官的独子,梵比鸠的幼稚究竟是如何养成的——或许,西赫琉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儿子走自己的老路。   “我心里有数。”伊芙无奈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别谈这些了,咱们不如叫上几个人,找个地方去喝茶?”   梵比鸠目光一转,神情也放松了下来,他看了她好一会儿,才开口道:“好,现在去哪?”   如今他个子高了,样子也变成熟了,可在伊芙面前却还是和以前一样,一句拒绝的话也说不出口。   几天后,六月中旬,模拟作战的第一阶段对局结束了。骑士院方面并未对他们的成绩给出任何评价,而沉寂了十多天后,下一阶段的规则也终于得以揭晓。   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骑士院竟然选择了一局定胜负的方式,要求三队共十五位参赛者一同参赛——没有下一轮,因为这便是要进行最终的角逐了。   “奔龙骑士、咒术骑士、魔剑军团、蒸汽飞艇、钢铁要塞、炼金飞弹……”看着说明纸上的一列列兵种介绍,坐在伊芙身旁的戈贡几乎要气笑了,他拍着桌子问,“这还算是模拟作战?模拟的哪个朝代?恩培恩?要不要再弄几头恶龙出来?”   伊芙与阿斯德也有类似的疑问。   在会议室里,参赛者们左顾右盼——他们无法想象,将这些超人般的特种兵力融入到常规作战中时,究竟会是一种怎样的景象,因而,他们都在等主办方对此做出合理的解释。 [147]绛色之空(其九)   “这次的规则改动是基于各队综合水平的平衡考量。”作为裁判长的劳斯罗·沙林尼诺在台上做出了回应。   听闻他这句话,场上众人的目光几乎齐刷刷地落在了伊芙身上。   “你们看我也没用,我们队也就这个水平。”伊芙叹了口气,像是在自言自语。听她的语气,倒似乎是有些恼羞成怒了。   “不是我们,是你。”坐在她身边的巴替娜纠正道。   “这位仁兄——手段的确高明——还没开始,就要起内讧了。”戈贡说着风凉话。   巴替娜瞪了他一眼。   “其实伊芙说得也不算错,个人的实力在这场竞赛中决定不了什么,你们其实不弱,主要的问题是缺乏全局观。”阿斯德说。   “我给你们翻译一下,阿斯德是在说你们‘不懂得配合’。”戈贡说。   伊芙看了他一眼,然后笑着摇了摇头。她没有反驳,而坐在她身旁的四位队员也皆是沉默不语。   在伊芙组建的这个五人小队里,的确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一点,阿斯德在与他们的对局中观察到了很多。   泰特罗格那位堂妹——巴替娜不太愿意听从伊芙的指挥,她更希望由自己来主导战术。她本人擅长快攻与攻坚,在先前与其余两队的对局中,曾数次以少量的损耗击垮了敌方布设的阵线,有一次甚至凭借着一己之力扭转战局,从这一点来说,倒的确有她傲慢的理由。   新晋骑士赫兹克有着极强的战场洞察力,且并不像巴替娜那样难以掌控,他愿意服从指挥与调遣,即便是对伊芙的决策有异议,也仍会照办——但这只是一种假象——赫兹克表现得很圆滑,他在执行任务时总要留些后手,做一些无伤大雅的小动作,以此来换取作战失败后的一线生机。伊芙作为主导者,她对此并无多少反感,但有时却也会略感挫败,她更希望赫兹克有问题时能和自己多交流一下,而不是硬着头皮自己解决。   相比这两位,隆科与拉法沁是伊芙找来的,是她的熟人,他们的确是在尽力配合,但新手毕竟是新手,仅凭他们的努力,还很难在复杂多变的对局中占据主动地位。   “我刚才说了,这是基于全局的平衡方案,并不针对某个人,或某一队进行的调整。很难说,在先前的比赛里,究竟你们谁表现得更出色一些。诚然,对局互有输赢,但这只是因为某些人还未完全准备好,又或者是……”劳斯罗笑着看向了伊芙,“算了,这都不重要。戈贡接触模拟作战已两年有余,赫莱茵曾和我说过这件事;阿斯德是我看着长大的,他接触模拟作战更早;而伊芙是上个月才开始学习的,为了这次的比赛,骑士院近期还破例延后了她的日常课程。伊芙和她的那些队友,进步速度很快,但比起另外一些人,实力却仍有所不及,在如此前提下进行竞争,我们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同时也是不合理的,由此,我们在深思熟虑之下做出了谨慎的调整,为的就是各位能在正式的比赛中能够无所保留、各展所长。我知道,在新的规则中多了一些陌生的东西,这些兵种有什么特点,能够活用于何等条件下的作战方案,那就需要你们自己去查阅资料,以便能发挥其真正的实力。除了基础数值之外,我会向各位发放参考书目名单,各位有两周的时间准备。”   环形的大桌前,选手们都在议论纷纷,伊芙拿着那张刚刚发下来的表格,其余四人也凑过来看。   “这任务量可不小。”隆科看着那一列列的书名,感叹道。   “可以交给我来整理。”拉法沁说,“本质上说这和整理笔记没什么区别,我会把重要的部分记录下来,需要阅读的部分标注好页数,若遇到有争议和冲突的,咱们就一起讨论。”   “咱们的时间不多,就这么办。”伊芙点头同意了,其他人也不反对。   “好了各位。”站在台上的劳斯罗发话了,“计划可以回去再制定,我知道你们现在有些着急,所以我只说几句——你们听完,咱们就散会。”   于是,场上又安静了下来。   “关于这次新制定的规则,其中有施林、赫普涅德与三位团长的参与,同时也有裁判团与观战者们的意见。阿斯德与戈贡,你们认为这些新规则对伊芙有利,或许的确有一点帮助,但并不大,别忘了——她与你们一样,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熟悉新的规则,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你们凭借着以往的经验,反而要比她更容易上手才对。”   “我没意见。”阿斯德说。于是劳斯罗看向戈贡,戈贡也点了点头。   新规则就这样定下来了,各队回去之后,便开始忙碌于赛前的各项准备。   伊芙在这两周的时间里,几乎只混迹于演习实验室与图书馆,困了就在休息室里和衣而睡,几乎连洗澡的时间都没有。福沃德倒是经常派人来给他们送吃的,这也算是帮了大忙——实验室的伙食很单调,自从开始训练之后,队员们的体重都减轻了一些,并非是因为他们为了比赛而废寝忘食,相反,他们自从开始训练之后,食量反倒是增加了不少。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伊芙才意识到,原来高强度的脑力劳动也会消耗如此多的能量。   时间过得很快,比赛开始前的几天,劳斯罗还带着他们参观了场地。十几个人围着一张巨大的圆桌转来转去,皆是惊叹不已。   在这间大房里,窗子几乎被全部遮挡,房间里非常昏暗。中间的圆桌被从中心处分割成三份,用三扇透明玻璃隔开。圆桌上并未放置着以往训练和对战时使用的纹印沙盘,而是全息的地图投影。   伊芙绕着圆桌转了一圈,每经过一扇玻璃,其中显现的全息图像都会有所变化。   “全息投影,加上偏振玻璃,这就是下次三方对战时你们会使用到的设备——这也是‘全息作战沙盘’的第一次亮相。”站在他们身边的一个老男人说道,他穿着黑礼服,语气中不无自豪。看到他下巴上的那一把灰胡子,伊芙便觉有些熟悉——骑士院庆典的颁奖仪式上,他曾给伊芙与阿坎露照过相。   果然,他又拿出了那架模样古怪的圆盘相机,“各位,现在的场面是值得纪念一下的,请都到前面来,我给你们拍一张照。”   选手们都是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还配合还是无视。   “来吧各位,千万别害羞。”他又说道。   伊芙将队员们招呼到了自己这边,阿坎露也凑了过来,于是其余的人也都朝着她的方向靠拢。   “待会儿看看谁会被吓一跳。”阿坎露窃笑着在她耳边说。   待众人在圆桌前站好,老男人念动咒语,一片耀目的白光在昏暗的房间里一闪而逝,让毫无准备的参赛者们眼前发懵,有些人不自觉地发出一声惊叫,其中属戈贡的声音最突出。   “真是……要命。”戈贡很想骂对方一句,但还是克制住了。   阿坎露大声笑了起来。   “这人照相时从不提醒别人,我上次就怀疑他是故意的。”她对伊芙说。   老男人名叫申拿·宋德伊曼。早前,西克贝琳将他从星忒恩城请了过来,为的是改良投影设备,以便将他的发明应用在学院的授课中,可后来的反响却不算好——由于操作不算便捷,教师们的使用意愿普遍不高。但阴差阳错,霍黎恩时不时会在学院中旁听课程,他在看到这东西后,心中倒是有了些想法。为此,霍黎恩与西克贝琳单独谈过,他想让申拿为骑士院的演习实验室工作。为了安抚作为中间人的西克贝琳,霍黎恩还动用了特权,让她在骑士团那边挂了个闲职——如今西克贝琳竟歪打正着地如了愿,也算是名利兼得了。   “这位小姐,我想为您再单独拍一张照,您看可以吗?”申拿走到伊芙面前,他那充满热情的语气让人不忍拒绝,于是伊芙点了点头。   “太好了,非常感谢。”申拿抬起手,把她请到了一旁,“还有一个小要求——我希望您能做出这样的动作。”他挺直了胸,一手掐着腰,另一只手则拄着一柄长杖,他迈开双腿,下巴略微上扬,那姿态仿佛是在遥望群山。   “当然可以。”伊芙接过了他手中的长杖,在他的指导下做出了相应的姿势。她今天穿的是浅灰色的骑士服,头发只简单梳了个马尾,若非样貌过于年轻,倒真有一种飒爽女骑士的风范。   申拿围着她转了好几圈。他一连拍了很多张照片,而非刚才他所说的“一张照片”,不过伊芙并不介意就是了。   “好了吗?我感觉自己什么都看不见了。”伊芙唯独对这一点有些不满:“你拍照时有必要弄这么亮吗?”   “当然了,除非能弄到更灵敏的感光材料,而且我现在也正在托人研究。”申拿说,“非常感谢您的配合,待照片析出之后,我一定送几张给您。”   “那太好了。”她这才满意。   若伊芙知道申拿的真正意图,可能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好说话了——申拿正打算用这些图片作为参考,去还原出她的全息影像。其实申拿的想法也并不复杂,作为光与影的艺术家,他无法拒绝视觉上的美的事物:海上夕阳、朝雾晨露、雏鸟学飞……美丽之物通常只现一瞬,也值得去收集——画家的笔是主观的,是一种过度的加工,而申拿则更希望能以一种客观的方式,去还原光的痕迹,将历史的切片原原本本地展现给未来,这便是他一直以来发明创造的缘由。   而此时两人都未预料到,在若干年后的某一天,这些照片会以另一种悲情的方式在此地派上了用场——虽然其中还有着些许的误会。   裁判长劳斯罗来了,众人都朝着他那边聚集。他带着选手们回到了全息沙盘的操作区,亲自为他们讲解这些新设备的使用方法及规范。   “比赛期间严禁私自交流,即便是临近的队友也不行,这一点你们也都知道。”劳斯罗说,“但在新的规则中,部分程度的交流是被允许的。你们甚至允许与对手交流,方法是通过座位下方的暗道。”   劳斯罗将一张纸片卷好,塞进一颗带有凹槽的小球内,放入了数条暗道中的其中一条,“比赛期间,你们每个人都会得到一小册笺纸,上面预印着代表你们身份的编号——从一至十五——这一排暗道中,有些是通向你们对手的,有些是用于队友间的联络,也有通向你们上级长官的或者裁判方的——用于询问。这些暗道,我们称它为‘信使’,除了裁判方的暗道具有即时性,其余暗道都会设有计时装置,它会计算你与对方当前的沟通距离,模拟在战场上的信息传播速度,能够让消息得以延后传达。”   说到这里,伊芙发现,戈贡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于是她也朝对方隐晦地点了点头。   信使机制的加入,以及三方混战的环境,可以让暂时的合作成为可能,但同时,局势也会变得更为复杂,甚至可以说,完全不同于以往。   “对了,差点忘记说了。”劳斯罗笑了笑,“比赛期间,我会给你们每一队都配备一位书记员,负责记录每回合的内容,以及选手之间在口头上和书面上的交流,所以恳请各位也要配合对方的工作。”   众人点了点头。   “由于这次比赛的内容较为复杂,我们预想,可能对局的时间要超过一整天,所以请各位在休息时,尽量不要对外人交流比赛细节。”   劳斯罗说了很多,以至于后来队员们不得不开始着手记录一些重要事项。   比赛开始那天,伊芙发现赛场上竟又意外多了两个熟人——自己的师父百里琳,以及图书馆的歌罗达。   阿斯德那一队在先前的对局中,最多只有四人出赛,如今伊芙才得知,原来阿斯德的另一位谋士居然是歌罗达。   百里琳是站在戈贡那边的,她见伊芙一脸诧异地盯着自己,便朝她意味深长地一笑。   “我这算是众叛亲离了吗?”伊芙苦笑着说。   隆科那时正在看新发下来的背景剧本,他脱口而出:“那么,你就要让他们知道背叛你是怎样的下场。” [148]绛色之空(其十)   *模拟作战结束后,书记员核对了三方的行动记录,并进行了些许的加工与整理,使得本次对局的过程得以重现。*   出场人物——   (伊芙方)指挥官:伊芙;武将:巴替娜、赫兹克,谋士:隆科、拉法沁;将军(监督者):冯恩。   (戈贡方)指挥官:戈贡;武将:肯特、德卢夫;谋士:查林斯、诺文艾;将军:百里琳。   (阿斯德方)指挥官:阿斯德;武将:茹米斯、阿坎露;谋士:歌罗达、图里夫;将军:霍黎恩。   在消灭黑棘恶龙后,老迈的王再次统一了奥德兰姆,可即便他治下的版图有多辽阔,也终逃不过归于尘土的那一天。   伟大的帝王,膝下有三位子女。   一位长子,他因年轻时顶撞了父亲,被送去了西南的山川腹地;一位次子,如今仍在都城,成了国家唯一的继承人;另一位小女儿,远嫁外域王室——可她不愧是帝王的女儿,竟在新婚那一晚,杀了王子的父亲。她软禁了自己的丈夫,仅一天便将异国的权力牢牢掌控。   奥德兰姆,天国厚土,水草丰美,英雄归路。   双月交替,秋阳杲杲,此时正是收获的季节。伊芙、巴替娜与隆科骑于战马之上,信步行于一处开阔的山坳间。   隆科:殿下,瞧这山川与河流——青峰如黛,长河浩渺……今日风云变幻,云雾倾来,这天眼见得就要放晴,竟还下起了小雨。   伊芙:不用形容,我眼睛又不瞎,能看得见。   隆科:恕无礼——我只是有些感叹,如今这偌大的一国,竟然掌控在咱们手里。   巴替娜:老国王昏庸无能,那王子又生性懦弱,如今这样,倒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先别说这些废话,咱们该出发了,去看看咱们现在都有什么。   伊芙:她说得对。   隆科:这荒山野岭的,会不会有什么野兽?   巴替娜:(大笑)她连自己那两位亲哥哥都不怕,又何惧眼前的、这些只会躲躲藏藏的豺狼虎豹?   隆科:说的也是。   三人骑着马,沿着河岸缓步前行,不多时,身后闪出一道人影。   隆科:来的是个信使。   巴替娜:是谁的信使?   伊芙:等等看。   隆科:我猜——会是你那位大哥,他现在一定是坐不住了。戈贡早晚都会派人来谈,但我没想到他居然能来得这么早。   巴替娜:少安毋躁。   伊芙骑在马上,亲自接过了信使呈递上来的信件。她展开信,上面却只有短短的一行字:小笨蛋。   隆科:巴替娜阁下,你瞧殿下现在的样子,她是生气还是高兴呢?   巴替娜:嗯……又高兴又生气。   伊芙:这封信毫无用处,咱们不必谈它。   隆科:不是戈贡殿下的信?那又是谁的?   伊芙:是阿坎露,阿斯德手下的人。   巴替娜:她说了什么,可以让我们看看吗?   伊芙表情犹豫,将信交给了她。   伊芙:曾在帝国的时候,我和阿坎露有过交情,但我还是不明白,从帝国到异域,她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传了一封信,为的竟是说这一句废话。   巴替娜:也许她现在已经离开了帝都,离咱们不远。   隆科:这封信虽然写得简单,甚至还颇有些冒犯,但……会不会是有着什么深意?咱们要不要给她回个消息?   伊芙:我了解阿坎露,虽然她有时做事很出格,但在要紧事上,却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别管这封信了,她就是在找乐子而已。   隆科:当然,您说得算,殿下。   伊芙:再过一些时日——到了冬天——海水就要倒灌进运河里了,到那时,若想将物资送去远在西部的前方,恐怕还得靠马车和铁路。拉法沁那边进展如何?   隆科:货船已经启程,多亏了这一个月的天朗气清,今年的收成能够早些装船。   伊芙:那就好,时间差不多了,咱们也该回去了,去看看赫兹克探查得怎么样了。   奥德兰姆地域辽阔,可统一不过五年,老皇帝便撒手人寰,如今,帝国又割裂三分。   大量的物资正被送往异域以西的诺瓦河镇,这里便是他们远在前方的军事重镇。从此地向西偏南,有一条铁路运线,从伊芙的领地一直深入至戈贡方所在的群山——只要他们之间能有一方率先开口商谈,那么,戈贡所需要的粮草,伊芙所需要的矿石,便都能够在这里就位。   两个月后,异域迎来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伊芙站在主城的城墙顶,与她的爪牙们欣赏着原野的雪色。   拉法沁:不能再等了,如果戈贡那边依旧没有消息,咱们就得派人提醒他们。   伊芙:要沉得住气,冬天要来了,该急的又不是咱们。   拉法沁:但我们的军队还需整备,城墙需要设防,若阿斯德这时来犯……   巴替娜:放心,阿斯德从来都不打无准备之仗,他们绝不会在这时舍近求远。就算他们并未发现西线铁路的异常,也同样会疑神疑鬼,以为这里面是有什么埋伏。   这时,赫兹克与隆科登上了城墙。   赫兹克:我在西部的山林中发现了阿斯德方的龙骑士,他们人不多,就在咱们的边疆上空,飞得很高,沿着铁路盘旋,但没有动手。他们可能是在找陆运线路——铁路在空中是极为醒目的,他怕我们没有使用铁路,而是在暗地里同戈贡进行着合作。   隆科:合作是必然的,帝国的兵力、士气最盛,若咱们想要打败阿斯德,那就一定要同戈贡合作,只是,合作有深有浅,阿斯德一定是在好奇这个。   赫兹克:若只有与戈贡合作这一出路,那么,西部的铁路线便是咱们与他们共同的命脉,如果阿斯德决定毁掉铁路,烧毁森林,那一定会对我们产生很大影响。   巴替娜:如果有机会,他会这么做的——现在没这么做,是因为时机还没到。   拉法沁:山林的资源也很重要,冬季天干物燥,咱们是否要规划出一条隔离带?   伊芙:我认为还不必,如果阿斯德认为目前对付戈贡还有些难度,那么他就有可能先来对付咱们,贸然出动会有很大风险。   赫兹克:如今我们两方的飞弹部队还未出动,阿斯德若要对这里下手,同样也需要规避打击。奔龙骑士是很好用,但如果折损在了这里,就相当于败局已定。   一个身影出现在城墙下端,信使上。   隆科:看来——戈贡终于意识到了,这冬天并不是那么好过。   巴替娜:别高兴得太早。   伊芙打开信,上面只写着简短的几个字:小傻瓜。   伊芙:别看了,就是一张废纸。   巴替娜:(对隆科)我就说!   众人沉默不语。   隆科:戈贡他……难不成是要和阿斯德结盟?   巴替娜:如果真是这样,那他的脑子肯定不太灵光。   时间又过了一个月,戈贡那边也终于有了消息——他要与伊芙谈一谈合作的事。为表诚意,地方定在了伊芙方的诺瓦河镇,来的只有两人。   戈贡:好久不见,妹妹。   伊芙:谁是你妹妹!   戈贡:(笑着说)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做事过于较真,一点都不愿吃亏。   伊芙:咱们还是来说正事吧。   戈贡:好,那就说正事——我认为咱们不能再拖下去了,这样只会便宜了阿斯德。如今的情况是,命运把我们绑在了一条船上,即便再不情愿,也要互帮互助才行,即便以后要拼个你死我活,那也得是在打败了阿斯德之后,这说法你是否同意?   伊芙:我同意。   戈贡:物资上的往来是合作的基础,但从目前来看,还有一件更让我担心的事:阿斯德想要攻打我的要塞,位于正西的海其堡。   伊芙:(惊讶)你确定?   戈贡:千真万确。来了一队魔剑士和咒骑士,若干常规军,外加四架蒸汽飞艇。   伊芙:你能抵御住他的攻击吗?   戈贡:能,但需要从东部阵线上借兵,要把森阿坦城的守兵调去补充西部防线。阿斯德的兵力强胜,能支撑得起多线作战,若他们又把森阿坦城作为目标,恐怕……   查林斯(戈贡的谋士):若森阿坦城被阿斯德所控,那诺瓦河的水运,以及西南部分的铁路运线,便无法再用了。这样的话,合作就无从谈起,咱们都要困守一方。   伊芙:你们的意思是?   戈贡:森阿坦与诺瓦河镇同样重要,而海其堡毗邻地处西北的阿斯德方,我们以为——在你们那边,至少空间距离最远的东部不会被列入优先打击的名单。所以我们想向你借兵。   伊芙:我要考虑一下。   戈贡:奥德兰姆是北地,而北地本就粮少。帝都的粮食来自于东南方的供应,如今是你占据了这里。只要咱们形成了统一的阵线——你掌控着粮草,我垄断了矿脉,咱们互通有无,而阿斯德却无法攻下任何一座要塞,只要时间足够,咱们便能把他困死在原处。   隆科:阿斯德若是就这样败了,而你我却都毫发无伤,这显然对我们没什么好处。   查林斯(谋士):对上我们,又或者对上阿斯德,你们总要选一个。我知道,你们希望看到我们与阿斯德方能斗个两败俱伤,但这显然不现实。   伊芙:奔龙骑士适合支援,但对飞弹部队还是缺乏抵御能力,所以需要配合地面部队,两者可以形成交叉掩护。从诺瓦河镇至森阿坦,奔龙骑士只需半天便可抵达,如果你能够保证空域安全,我可以让他们在诺瓦河待命。   查林斯与戈贡耳语了几句。   戈贡:(思考再三)可以接受。   至此,最基本的合作目的便已算是达成,至于其他——伊芙并未将奔龙骑士遣往诺瓦河镇,而戈贡也并未如他所说的那样,将兵力派遣至西部防线。   凛冬之夜,伊芙、巴替娜与隆科三人坐在城堡正厅的壁炉前。   隆科:阿斯德仍未出手。   巴替娜:他在等。我们如今在同戈贡交换资源,等有一方壮大起来的时候,他就可以动手了……取其一就等于取其二。   伊芙:如果我是阿斯德,大概会先对弱的那一方下手。诺瓦河镇有戈贡方在森阿坦遥相守望,那就只能把目标放在咱们东部的帆白岛了。   巴替娜:有用的信息不多,所以现在还很难判断。   炉火毕毕剥剥地响,三人沉默了下来。   伊芙:咱们……会赢下这场。   隆科:那当然了,咱们都准备了这么久。   春初,白帆岛前,城堡正在经受着猛烈的轰击。阿斯德方的咒骑士,正在用魔法攻击着这里的防护屏障,企图解除伊芙方在此处设下的魔法压制环境。此时,巴替娜在这里主导着守城工作,来自后方的奔龙骑士正在支援的路上。   而在两天后,几轮攻击之后,阿斯德方的军队在龙骑士赶赴之前,便已匆匆撤退,很快就失去了踪迹——这只是一次试探。   *至此,第一天的对局暂时停止。*   时间已到了傍晚,在回去休息之前,众人发现冯恩团长正在同伊芙说话,于是其他队员也都凑了过去,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   “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好奇。”冯恩坐在椅子上,对众人说,“长胜者为何能得以长胜?其实大部分人都能隐约理解其中的一些因由,但其实能做的也只是事后的分析。而在近代,尤其是魔法战争之后,克利金人在这方面却有了新的进展——他们依靠数学工具,成功预测了战争发展的趋势。”   “您是说,每次交战后的成败与伤亡情况,就是像这样——是算出来的?”伊芙问他。   “如果局势比较复杂,就会用上这个,但主要还是取决于裁判团自己的判断。”冯恩无奈地朝他们笑了笑,“其实我也算不上懂——像微分、矩阵、映射这些,我也只是知其皮毛。弗理理倒是经常说,但我老了,学不来这些。”   冯恩与霍恩黎有一点很让人佩服——即便到了他们这个年纪,却依旧能花费大量的时间用于汲取知识。   “克利金人弄出了一系列的参数,并将这些参数套用在方程里,以此来计算每场战役的胜率与损耗。就比如说魔法战争的那几次著名战役,计算出来的结果几乎能与史实完全相符。”冯恩继续说道,“奥兰-德兰大学曾在东部城有过相关的公开演讲,我专程过去听过几次,的确有一些启发——他们说,信息与情报在一场战争中能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我深以为然。”   克利金人在魔法战争之后的总结与研究中,似乎逐渐在朝着更深层次的战争思维方式靠拢——他们在这一纪元——再一次发展出了独适用于他们的兰彻斯特方程。 [149]绛色之空(其十一)   *第二天。*   巴替娜:我猜,阿斯德真正的目标可能还是戈贡,他需要一些参考,却又怕打草惊蛇,于是就拿我们来试探攻城战时防守反击的响应速度。   拉法沁:我们同戈贡之间是否具有可比性?   巴替娜:只作为参考的话,差距不会太大。   伊芙:如果阿斯德想要对戈贡下手,你们认为他会先攻哪座城?   巴替娜:森阿坦与海其堡都有可能,攻打森阿坦可以在短时间内切断我们两方的联系,而攻击海其堡,则更容易一些,还可以为下一阶段的推进巩固基础。   赫兹克:我认为海其堡的可能性更大,问题是阿斯德现在有何目的。如果他的目的是对戈贡方展开进攻,又或是压制,那海其堡无疑是最好的选择——离得近,补给及时,能够拉开纵深,而且,和之前戈贡的说辞也对得上。反观森阿坦——那里与我们隔得近,行动时容易背腹受敌,补给线又容易被切断,若要把目标放在这里……大概困难不会少。   春时料峭,万物始苏;霜消雪融,雨丝风片。   远处风尘弥漫,飞艇冉冉而起,北国图景尽收眼底。西线山林深处的滚滚浓烟,掩尽了森阿坦城此时燃起的烽火。   昨夜,赫兹克带着一队人马埋伏在森阿坦城附近,他们眼见着阿斯德方的咒骑士将城墙上空的屏障击碎,却依旧按兵不动。三月初时,正是无月之夜,漆黑的夜在那一瞬亮如白昼,奔龙咆哮着飞向阴森的城堡,将炽热的吐息喷吐于城垛屋顶之上。   赫兹克率众人追逐而去,欲将对方的咒骑士拦截在城下。   奉命袭城的将领是阿斯德方的茹米斯,他见身后伏兵涌现,却也不慌不忙——茹米斯并没有恋战,他早已留好了退路,在事先安排好的两轮箭雨的掩护下,突袭者们再度遁入夜幕之中。   城中飞弹升空,在元素扰流的封锁下,茹米斯的龙骑士无法与他的大部队会合,在此之后,又由于赫兹克方咒骑士在空中释放出了电积云,逼得他们只能继续向南飞去。   一路上,龙骑士几乎都在放火,他们烧毁了地处西南的那一大片密林。   事实上,造成这一晚混乱局面的罪魁祸首,至始至终便只有五人——他们是由茹米斯所指挥的奔龙骑士小分队。   而阿斯德的主要目标却并不是森阿坦,他们在同一晚上还进攻了海其堡。   山川尽头浓烟滚滚,原野之上,只有伊芙与巴替娜两人站在高处。   巴替娜:多线作战本来是一种应该极力避免的战术,一场战争,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以多胜少,以强胜弱。   伊芙:但我发现你就很擅长以少胜多。   巴替娜:那只是假象,以少胜多实则也是以多胜少——五人与十人对打,与五人依次围打十人,其结果必然不尽相同。重点在于,如何将对方的兵力分割开来,如何在合适的时机形成压倒性的优势,以及如何避免消耗性作战。   伊芙:听你说得简单,但我知道,真能这样执行一次肯定不容易。   巴替娜:的确,那需要经验,消息也得足够灵通,就比如这一次,阿斯德轻视了咱们,所以少算了一步……哈!功亏一篑。   伊芙:说起来,我今年还刚见识过咒骑士的威力,没想到森阿坦在他们面前也是这样不堪一击。   巴替娜:咒骑士在攻城方面非常有效率,只要有足以形成驱动的风露威,他们就能凭借法术将一座城轰得七零八落。但阿斯德在攻打海其堡的时候,并没有运用咒骑士,他用了他更擅长用的传统攻城器械,外加上魔剑士的多方位支援。在早前,阿斯德一直在用飞艇监视海其堡的动向,他让咒骑士大摇大摆地向东进发,佯装撤退,改换目标,以此来诱骗戈贡将兵力调遣至后方的次级城堡待命——等到对方松懈之时,便开始行动,而根据之前袭扰帆白岛时获得的参考,阿斯德能够将这次行动规划得相当紧凑。他不希望在这一次的对抗中折损太多兵力,于是便令士兵在海其堡城下驻扎,也不积极进攻,而他的那些咒骑士与此同时又出现在了森阿坦城,一方面是为了侵扰戈贡方的补给线,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扰乱视听——他攻城未果后又烧毁林地,为的是分割阵地,用一时的混乱来牵制住咱们这一伙人。如此,他便能专心致志地攻打海其堡,并计算着戈贡后续部队到来的时间。他们甚至足以等到茹米斯那一众咒骑士回来汇合,然后再发动一次总攻。   伊芙:但他们却没料到,咱们会出现在这里。   巴替娜:是啊,阿斯德还以为咱们猜不到他们袭扰帆白岛的意图。   阿斯德方袭扰帆白岛之后,戈贡与伊芙又进行了一次谈话,他们交换了彼此所收集到的信息,对此前的局势又有了新的了解。   在阿斯德进攻海其堡的第五日,赫兹克率一众龙骑士进入战场,摧毁了阿斯德方的一部分攻城器械及辎重,引起了一些混乱。戈贡在当天便开始出城反击,拿下了一些战果,算是瓦解了阿斯德的计划,但事后却又开始指责赫兹克指挥不利——他们认为在当时的局势下,赫兹克明显能够以凭借其空中优势乘胜追击,并在后方切断阿斯德的补给路线,但他当时却只是急于撤退。   面对戈贡的指责,赫兹克没有解释什么,因为他也只是听命行事。   至此之后,戈贡与伊芙的合作又进一步,他们巩固了北部防线的力量——虽然与阿斯德的冲突依旧不断,但这条防线却在日益稳固——直至有一天,阿斯德方忽然发觉,自己竟有些无处下口了。   外部防线的加强,使得那条贯穿东西的铁路运线变得安全高效,而随着各类物资的频繁往来,戈贡与伊芙的实力也在迅速提升。   就这样,直到秋季——双月交替的时节,他们一直都保持着略胜一筹的优势。   而在此之后,戈贡甚至还攻占了阿斯德方的一座城。   到了深冬之后,伊芙再次通过信使收到了阿坎露的消息。   要不要同我们考虑结盟的事?——上面如此说道。   隆科:终于不是废话了。   巴替娜:是啊,看着好像不是废话。伊芙,你怎么想?   伊芙:戈贡现在对咱们的威胁确实更大一些。   巴替娜:的确是这样。在这场较量中,注定了不会有长久的合作,那我们就可以考虑考虑——谁最强大,我们就联合起来打谁——这道理虽简单,但这样做准没错的。   伊芙:这件事不能让戈贡知道。   很快,阿坎露便来到了诺瓦河镇,与伊芙方商量合作事宜。接应她的是巴替娜与拉法沁,伊芙本人并没有露面。   阿坎露:我就猜到了,这次过来,总有一个人会挡在半路。巴替娜,别忘了——咱们之前还有一场较量,当时没有决出胜负。   巴替娜:别着急,你看咱们现在的情况,以后总有机会。   阿坎露:伊芙怎么说,你们愿意合作?   隆科:你可以先说说,与你们合作有什么好处,毕竟如今处于劣势的是你们。   阿坎露:我们处于劣势?是你们才对。戈贡加固了森阿坦的城墙,又占领了我们在东面的城,他是打算把你们圈起来呢。你们觉得——他会先对我们动手,还是你们?   巴替娜:如果他决定对付我们,你们也不会袖手旁观,不然你们就会输。   阿坎露:如果你们不打算结盟,那到时我们只能趁火打劫——跟在他后面,过来分一杯羹。   隆科:短时间内,我们同戈贡还是合作关系,而从表面上说,我们也不想同他断了那层关系。   阿坎露:咱们若是合作,当然要在暗地里进行,这样才能打他一个措手不及。你们不需要帮太多的忙,只要在某些事上做一些小动作即可……至于分寸,你们自己把握。   隆科:这要求说难不难,但想找这样一个时机,也不容易。   阿坎露:很快就有了——阿斯德攻不下海其堡,他仍耿耿于怀,若要寻一个目标,那里仍旧是我们的第一选择……至于细节就不便透露了,因为咱们现在还不是盟友。(停顿)到时候,你我之间的合作关系,就从数日之后的第一次的默契配合开始。   阿坎露离开后,隆科与巴替娜对视了一眼。   隆科:她说的话,你相信吗?   巴替娜:我无法判断。从一方跳到另一方,时机很难把握,关键问题在于——阿斯德如今是否真的属于弱的那一方。   经过内部讨论之后,伊芙决定暂时与阿斯德方形成合作。   双方通过信使交流,阿斯德方从伊芙那里得到了一些有用的讯息,知道了戈贡如今的调兵动向。他们在冬末开始行动,动作毫不拖沓。而令众人意外的是,从发动攻击至占领海其堡,他们只用了一晚上——当晚的战况并不惨烈,几乎是压倒性的胜利。不仅如此,那座被戈贡占领的城堡也几乎是在同一时间,被茹米斯所率领的精锐部队一举收复。   守城失利,局势一瞬逆转。为解燃眉,戈贡又找到了伊芙,打算同她商量对策。   戈贡:看来咱们还是轻敌了,他一直都在故意示弱,但你们也别急着指责我——谁能想到他竟然能在这种时刻孤注一掷,把兵力都倾注在海其堡那边,这事着实有些反常。   伊芙:阿斯德那边有歌罗达帮着出谋划策——你也知道他——能做到这种程度也不奇怪。在你看来他们是在赌运气,但说不定他们自己觉得这件事早已十拿九稳了呢。   戈贡: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那也不能多想。我认为咱们需要更进一步,抛开猜忌,不然可没法打赢他。   伊芙: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戈贡:现在有一个问题摆在咱们面前——咱们两方的信息交换,依旧不够及时和透明,而在一些方面,两方观察的侧重点也不同,缺乏在另一个角度上的观察敏感,从别人口中得来的消息,总不及自己看见的有用,阿斯德正是利用的这一点,总能打得咱们措手不及。   伊芙:可还能怎么办,难道你有办法?   戈贡:当然有——我这里有一位名叫诺文艾的谋士,我打算把他留在你这边,由他来向我传递来自你这一方的第一手消息。   伊芙:可以是可以,但这符合规则吗?   戈贡:显然是符合的。   *回合整备期间。*   伊芙咨询过裁判,并且得到了肯定的答复——诺文艾可以交换位置,暂时离开戈贡那一队,坐在伊芙这一边。   “隆科,不如你也走一趟,去戈贡那里坐坐?”伊芙突发奇想。   “我?”隆科指了指自己,又看向身边的拉法沁。   “别看了,就是你。”伊芙推了推他,“这也是个机会,帮我们去看看戈贡那边有什么。”   “你是觉得我在这里派不上用场了,想打发我走。”隆科显得不太情愿。   “没有,去吧,你去那边肯定能帮上忙。”   队员们听到她这句话后,都不禁轻笑了起来。   “好,您说得算……殿下。”隆科摇了摇头,只好无奈同意。   于是,在下一回合期间,伊芙向戈贡提出了交换使者的要求,戈贡几乎没作思考便同意了——得到裁判示意后,隆科与诺文艾调换了座位。   隔着玻璃,阿斯德那一伙人在看到这边的状况时,都露出了好奇和探究的表情。   在此之后,戈贡与阿斯德之间依旧战事不断,而伊芙同阿坎露之间的合作,则更像是一锤子的买卖,再也没了下文。   今天的对局一直持续到了天黑——为了保证选手们的作战思路的连贯性,直到大范围的战事停歇后,裁判长才宣告比赛暂停。   当晚进餐的时候,伊芙方的众人讨论起了今天的局势。   “戈贡肯定是怀疑咱们了,但他又不想和咱们翻脸,所以才要派人过来。”拉法沁说。   “他现在有点危险,我感觉森阿坦那里早晚也要沦陷。”隆科说,“看来咱们确实得多帮帮他。”   “要我看,他现在是败局已定。”赫兹克今晚吃得有些少,他放下餐具,“咱们若是帮,能做的也无非就是让他晚几刻退场。”   “而等到他败了,就该轮到咱们了。”巴替娜说。她见众人盯着自己,这才察觉自己刚才的话说得有些直白,于是又补充道:“所以没必要帮了,咱们应该趁火打劫,赶紧为自己捞点好处,这样才有赢的希望。”   “我也是这样想的。”伊芙说,“甚至可以再大胆一些。”   “怎么叫‘再大胆一些’?”隆科问她。   “虎口夺食。”伊芙回答,“阿斯德现在忙着对付戈贡,咱们为什么不去抢抢他的战果?”   “咱们这是要反击了?”隆科瞪大了眼。   伊芙点了点头。   “殿下英明!”得到她的肯定答复后,隆科举起酒杯,拿腔拿调地喊了一句。   五个人都举起了酒杯,房间里充斥着笑声。   对于伊芙这一方来说,如今的局势虽紧张,但队伍中却依旧能保持着融洽的氛围,这尤为难得。   “以后别再提这剧本了,总感觉怪怪的。”伊芙喝过酒后,咂巴着嘴说道。 [150]绛色之空(其十二)   这天清晨,门外响起了一阵粗暴的拍门声,这声音将隆科从睡梦中惊醒。   隆科翻了个身,“马上就来!”他揉着眼睛应了一声。   这位青年盯着休息室的天花板看了半天,终于还是不情不愿地起了床。   此时,时间还不到六点。   穿好衣服,精心梳理好头发后,他来到了休息室的后院,队员们已经到齐了。   “早安。”伊芙将一把训练剑递给了他。   “早……你们真是太早了。”隆科接过了剑,语气里不无抱怨。   骑士训练所的晨间训练一般是在七点,若是在沸蒙城中的家里,隆科还能起得更晚。   巴替娜与赫兹克已经开始了对练,拉法沁正坐在墙边的一张长椅上,不知在那写着什么。   站在他面前的少女穿的是一套宽松而单薄的白色训练服,缩紧的袖口下,她的半截胳膊和小腿裸露在外,在初升的阳光下,仿佛是在发着光。   隆科重重地吸了一口气,他的胸腔起伏着,“好啊,天气真不错。”他由衷地感叹道。   “是啊,天气不错,可惜咱们今天又要在小黑屋里待一整天了。”伊芙说,“来,清醒了那就开始吧。”   最近几天,为了让队员们打起精神应付比赛,伊芙便在这里组织起了晨间活动。   隆科与伊芙之间的对练流程来自于训练所的课程,是一种基础训练,而巴替娜与赫兹克间的对练,却是带了一些切磋的性质。   伊芙听洛提兰说,赫兹克也是一位使剑的好手,曾在圣丰岳年轻一辈的剑术比赛中获得过冠军——从圣丰岳出来的冠军,其水平在整个克利金的年轻一辈里同样也会是数一数二的。   巴替娜的剑术水准也不容小觑——毕竟她出身于骑士世家,且有位堂哥名叫泰特罗格。   曾经,巴替娜能被伊芙用膝盖撞晕,并非是因为她水平不如伊芙——当时她是轻敌了,还以为对方只是一个普通女学生,而另一方面,她也没想到伊芙居然有着这样的一身的蛮劲儿,竟有一击将自己击晕的能力。巴替娜事后对此很不服气,却又因为泰特罗格的警告而没再去找过伊芙,如今两人再次碰见,巴替娜便一直想和对方切磋一下,以此来挽回部分颜面。伊芙也同样明白这个道理,同时也深知自己实力不济,不可能打得赢巴替娜,于是便灵机一动将赫兹克推给了她——巴替娜显然是打不过赫兹克的。   隆科同伊芙对练了一段时间后,身上就起了一层的汗,他摆了摆手,示意自己要休息一会儿。两人将训练剑放回到了剑架,随后一同坐在长椅上休息。   巴替娜与赫兹克并未停下,他们仿佛不知疲倦一样,不断交换着攻击与防守的架势。   看到巴替娜,又联想起最近的一些事,隆科心中突然冒出了这样的疑问,他开口问道:“一个女人,想当将军,她如何做才能得以服众?”   “大概只能凭实力吧。”伊芙随口回答。   “那也很难。”隆科说,“你肯定明白我的意思……一个女人。”   军队里的士卒几乎都是男人,谁愿意有一个女人在自己头上指手画脚。   “我不知道,但肯定有办法,就像安肯玫金那种人。”   “其实我觉得……”隆科转头看了眼伊芙,“她也没有让手底下的人完全信服,毕竟她就是被手下的人给毒害的——据传。”   “可能就是像你说的那样,没办法服众。”伊芙靠着椅背,“历史上好像就没几个出名的女将军。”   两人陷入了沉默。   “谁不服气,那就打到他服为止。”挥剑的间歇,巴替娜回头说道。   “她居然能听得见咱们说话!”隆科说。   “我当然能。”巴替娜将剑插在了地上,结束了今天的对练,“若不是因为建国者中就有两位女性,恐怕克利金也会和北方那些国家一样,从法律层面上禁止女人从军从政。历史上的女将军不多,像安肯玫金那么漂亮的更是只此一人,如果一个女人想要凭实力获得尊重,相貌出众就不会是优点。”   “这倒是实话。”隆科点了点头,“不如反过来说,漂亮女人一般也不会想着凭实力赢得别人的尊重。”   “你是在小瞧我吗?”伊芙对他这句话有些不满。   “我说你了吗?我说的是一般……你可不一般。”隆科得逞似地笑了起来。   “肤浅。”巴替娜摇了摇头。她接过赫兹克递来的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   “如果军队里来了个女长官,士兵们的第一想法一般会是——‘这是个女的’,而不是想她有没有能力。”赫兹克说起了刚才的话题,“一开始,他们的心中一定会觉得不平衡,觉得不公平,除非你能证明你同他们是同类——一个女人在军营里和男人没什么不同,男人能做的她也一样能做。”   “这么说的话,女性身份在这种情况下确实是个阻碍。”拉法沁合上了笔记本,“光是在怎样让部下信服这方面,就要耗费很多的心力。”   “巴替娜,如果由你来指挥一支部队,你要怎样做?”伊芙抬头问她。   “很简单,冲在前面,要比常人更勇敢,做别人不敢做的事。”巴替娜的回答不假思索,“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我的堂兄泰特罗格就是榜样。”   “其实还有个法子。”隆科笑着说,“你只要说话声音再粗一点,就没人会把你当成女人。”   “真是好主意……你大概是想挨一顿揍了。”巴替娜捏了捏拳头。   “如果能让你觉得好过一些,我倒是乐意配合,但……”隆科侧过脸,看向了伊芙,“看来深入内部刺探敌情的任务,我今天是没法完成了。”   “那就先欠着。”巴替娜板着脸说,“等比赛结束了,我一定狠狠地揍你一顿。”   伊芙笑了起来。她知道,隆科是不满巴替娜每天早上那粗暴的敲门叫醒服务,所以刚才才会用话语挤兑对方。   “多努努力,隆科。如果咱们赢了比赛,这一顿毒打就可以免了。”伊芙笑过之后,又不忘鼓励他。   *第三天的局势紧凑而又复杂。*   两方互派使者之后,战局便显得明朗了许多,如今他们也终是能够放下成见,同仇敌忾了。   隆科与诺文艾在其中起到了很大作用,他们将盟友的动向、阵前的动态清晰无误地汇报给了己方阵营,同时又在监督与督促盟友积极展开行动。   有那么一段时间,戈贡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竟还重新夺回了海其堡的控制权,然而战后的海其堡却早已破烂不堪——外部残垣断壁,内部空无一物。戈贡只守了不到半月,便又被阿斯德方逼退。在阿斯德的陆空协同作战之下,戈贡已然失去了反败为胜的机会。   截止到第二年冬天,戈贡方的海其堡以及三座子城中的两座,皆已被阿斯德占据。   戈贡方如今正处于关键时刻——阿斯德与茹米斯率大军进征西南腹地,西南主城处境岌岌可危。   前方形势如此,而诺文艾留在伊芙这边,便一直在催促他们出兵救援。   巴替娜: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们能做的实在不多。   伊芙:毕竟我们也怕引火上身。   诺文艾:但你们却不想想,若你们错过了现在的时机,那以后等阿斯德全盘接手了西南,就更难有扭转的机会了。   伊芙:这道理我们也明白,但制定计划需要时间,我们需要一个周全的计策,既能救盟友,也能保全自己。   诺文艾:我理解,但你们要尽快行动起来。   巴替娜:我倒是想趁现在去攻打阿斯德方的城池——他们后方空虚,也许真能成功,若骗得他们从前方撤军,说不定还能顺带着救你们于水火呢。   诺文艾:万不可行。阿斯德虽在攻打西南主城,但实则仍有富余,况且,西南地对他们可比那些外城重要得多。   伊芙:按你这么说,现在我们只能去回援西南城了。   诺文艾:我恳请你们这样做。   战火终于烧向了诺瓦河。在伊芙方向西南派兵救援后不久,由阿坎露与歌罗达率领的部队又对诺瓦河镇发起了进攻——在咒骑士与攻城器械的猛攻之下,西北角的城墙出现了一处巨大的缺口,诺瓦河镇的沦陷似乎也只是早晚的事。   拉法沁收到了主城发来的指令,弃城而逃——从诺瓦河镇撤退到了东部的帆白岛。   而在主战场,西南主城的屏障在咒骑士与魔剑士的联合攻击下摇摇欲坠。   攻城第十六日,伊芙方的援军终于赶赴至作战区域——由赫兹克带队的这支由骑士与魔剑士组成的部队出现在了战线的西侧,他们绕行至远端,意图是歼灭阿斯德方那藏在火力掩护之下的飞弹部队。   突袭作战是在第六次攻城战时展开的,赫兹克的行动虽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阿斯德的反应却也迅速,他率龙骑士进行了大范围的侦查,并开展反击,将赫兹克逼退至东南方向。赫兹克为避免队伍受创而溃逃四散,只得先一步退出战区,而由于补给匮乏的问题,他其实已经失去了重返战局的资格。   显然败局已定——戈贡没有再去谴责赫兹克那胆小谨慎的做派。   第二十三日,戈贡方的龙骑士倾巢而出,却被飞弹与雷云击毁覆没,无一遗留。当天晚上,西南主城内部的风露威金存量告罄,城墙上空的防御屏障终是抵挡不住魔法的轰击,城堡的防御布设最终暴露于滚滚雷云之下。   如此激烈的一战。天蒙蒙亮的时候,士兵跨过损毁的城墙,登陆城区,阿斯德方胜利在即。   魔剑士炸断了吊桥的锁链,并开放了城门。指挥官阿斯德骑着马,同他的部下们一同进入了戈贡的西南主城。   从阿斯德脸上分辨不出喜忧。在这一战中,他歼灭了戈贡方的大部分精锐,而他自己也有了一些不可忽视的损耗——飞弹部队在赫兹克的突袭、以及戈贡方龙骑士的舍命攻击下早已损失殆尽;魔剑军作为前锋部队,在后几轮的登城战中亦折损了若干。另外,在攻城的过程中,咒骑士虽发挥出了应有的威力,但相对应的,风露威金以及其他炼金材料的消耗量也是巨大的——一场大战,所费不赀。   城内的动乱很快便在入侵者的镇压下趋于稳定。阿斯德站在城头,望向这西南腹地的山野。城外光秃秃的一片,被砍伐、烧毁的树木与房屋比比皆是,这并非是他们的杰作——在攻城之前,这里便已是这样的景象——戈贡有着坚壁清野的考量,但阿斯德的破城速度却是出乎意料地快。   阿斯德抬起头,看到城外悬在空中的一架飞艇。   茹米斯:这可不是咱们的飞艇。   阿斯德:是伊芙的,看样子他们还没打算放弃这里。让你的队伍暂时停止攻打内城,咱们要准备迎战了。   茹米斯:明白。   图里夫:刚攻打完这座城,现在咱们又要守城了。以这座城目前的状态,防守起来恐怕有些困难。   茹米斯:但还不至于就这样拱手让人。   一队奔龙骑士从东面朝着西南城飞来,他们顺着风的方向,速度出奇的快。他们烧毁了藏在城中防御屏障的发生纹印,又向西面扬长而去。咒骑士拦不住他们,于是阿斯德便出动了己方的奔龙骑士,命他们出城探查情况。   然而,在追击了一段距离后,阿斯德方却又遇到了伏兵阻拦,在飞弹的元素干扰下,他们被迫返回阵地。   远处响起呐喊之声,数枚攻城箭矢从黎明之下的阴影中升起,朝着城内飞去。   图里夫:他们连弩床都带来了,看样子可不是心血来潮。   茹米斯:咒骑士与魔剑军……这是倾巢而出啊。   图里夫与茹米斯都看向了阿斯德。   阿斯德:且战且退。如果他们出动了主力,再看咱们如今的状态,这座城算是留不住了。   图里夫与茹米斯领命下。   强军压境,阿斯德也不得不暂避其锋锐。   阿斯德:(看着远处)胜利不是一时。伊芙,你们占领了这座城,然后呢?   如今,西南城已是一座空城,占领它并不能获得多少好处。   茹米斯率主力军向东城门转移,图里夫则留在后方迎战。咒骑士的魔法压垮了城门,骑士冲向混乱不堪的街道,士兵登上满是血污的城墙,太阳升起了,迷雾散去,一切都结束了。   戈贡一身戎装,身旁站着一众亲卫,他们站在内城城堡的墙头上,俯瞰这座被伊芙方控制的城市。   戈贡:阿斯德如今已被你们尽皆驱逐——我的盟友,我的亲妹妹,你们也该休息一下了,脱下盔甲、收好武器,进来喝一杯,维持好咱们之间的情谊。   巴替娜:放弃吧,别做无谓的抵抗,你们如今气数已尽。   戈贡:结束了?   伊芙:结束了。   *戈贡已无力抵抗,但他显然还不想束手就擒。*   由于两人在对局中是在面对面交流,所以传来的消息也是即时的。伊芙打开戈贡传来的字条,上面写着:   伊芙,别忘了你还有人在我手上。   伊芙望向桌子的对面。戈贡见她朝自己看过来,便站起身,反手用胳膊架在了隆科的脖子上。隆科惊呼了一声——他还不知道此时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伊芙,你可要想好了:如果你在此时折损了手下,之后又对上阿斯德,到底还会有多少胜算?我依然是这样认为的——只有联手,我们才有取胜的机会。”   伊芙看着他的脸——从这男人的脸上,看不到一丝气急败坏的情绪。戈贡仍在努力,企图抓住任何一丝可能。   “戈贡,还请遵守比赛秩序。”裁判终于还是出言提醒。   但他并没有回应,他挟持着隆科,依旧在看伊芙。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伊芙身上,等着她做出回应。   隆科似乎想说什么,但他终究是没有说。他的眼中有过挣扎。   有那么一瞬间,伊芙还注意到坐在他们身后的百里琳,那时,她正在朝她笑。   “灭了他。”伊芙转回视线,风轻云淡地说出了这句话。 [151]绛色之空(其十三)   不出意料,戈贡方退出了比赛。   诺文艾回到了戈贡身边,而隆科也坐回了原位——虽然伊芙并未手下留情,但戈贡却放了隆科一马。   戈贡发泄式地拍了拍桌子,脸上有着无可奈何的笑。   “咱们走吧。”说这话时,他已恢复了冷静,他见伊芙还在看自己,便对她说:“我总算明白了——在今天之前,你们一直都在藏拙。”   “都是侥幸,我们尽全力了。”伊芙眨了眨眼。   戈贡哼了一声,笑着说:“那我就祝你们好运到底——一定要打败阿斯德。”   随后,戈贡带走了一部分人。他们纷纷站起身,安静的房间里发出窸窸窣窣的响动。他们离开了房间,有人在此时鼓起了掌,那响声并不响亮,但激动人心——这声音即是对离场者们的尊重,也是对在座选手们的鼓励。   “你早就知道,戈贡不会对我下手?”戈贡走后,隆科忍不住问伊芙。   “谁都能看得出来——你只是身在局中,看不清方向。”伊芙回答。   “到底怎么回事?”   “戈贡看重的对手不是我们,是阿斯德,他宁肯我们赢了这次的比赛,也不想看到阿斯德领先一步。”伊芙解释道,“他刚才只是想在退场时找点乐子而已——那么严重的犯规,按理说裁判早该阻止了。”   “然后你就配合他?”隆科说,“我当时还觉得挺难过……自己居然就这么被抛弃了。”   “你当时就应该喊:‘别管我,就做你该做的事!’——这样才符合情境,做我的部下,贪生怕死哪儿行。”伊芙不禁开起了玩笑。   *战事依旧在继续。*   如今,戈贡退场,这场战争变成了一对一的博弈,而真正直面阿斯德的攻势后,伊芙这才深切体会到戈贡当时面临的压力有多大。   气候转暖,又一年的春季来临,但西南群山的风光却与以往大不相同。   戈贡放弃了抵抗,而那两座尚未被攻占的子城与重镇如今也成了无主之物,伊芙清理了东部子城的残余,将这座城纳入实控辖区。阿斯德占据了海其堡、森阿坦与诺瓦河镇,并摧毁了戈贡方的西部与中部子城——他们以此主动分割了西南方的地界,巩固了他们的统治。   西南城以南的一片山脉,其中不单产铁,同时也蕴藏着丰富的矿物能源——煤与天赭石——有了它们,便能制造风露威。   伊芙、隆科与巴替娜蛰伏于西南,赫兹克与拉法沁驻守于东部帆白岛,他们在为下一次的冲突而积蓄力量。   对于伊芙来说,阿斯德方就如迷雾中的猛兽:他们的触须不断变换、贴着地表蠕行;他们在暗处凝视,神秘莫测、虎视眈眈;他们在制造恐惧,在等猎物露出破绽。   直至次年春,双方都未再起冲突,但谁都能够感觉到,形势越来越紧张了——这是一场角逐,是死斗,没有和解的余地,时间的钟摆只有在一方胜利时才会停止——而真正的风暴即将来临。   巴替娜: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如果等他们先出手,那形势只会更被动。   伊芙:你有什么建议?   巴替娜:如今,阿斯德最大的优势就是其辽阔疆域的防御纵深,这是他一步步经营出来的……我们离他太远了,不可能绕到堡垒后方直取他们的老巢。我们的优势就在于我们的龙骑士与咒骑士——阿斯德没了飞弹部队,咒骑士又不可能大材小用单用于防范龙骑士,所以空中部队便有了用武之地,而另一方面,我们如今储有大量的风露威,能够让咒骑士发挥最大效用,再加上龙骑士的空中支援……若是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我认为还是有机会的。   伊芙:先从哪里开始?   巴替娜:自然是海其堡。   春末夏初,天气渐热,道路也不再泥泞。西南城成了他们的主要据点,粮草从东部运向这里,士兵在这里养精蓄锐,而等到一切都准备充分时,他们便能从群山里走出来,带着精锐中的精锐,目标是通向征讨之路上的第一重阻碍——阿斯德的海其堡。   有了充足的兵力,巴替娜便能发挥出更好的水平。十五天的行程,三天的休整,以及两轮的进攻——发起进攻的当天,海其堡的防御便已出现了巨大缺口,这缺口是攻陷城堡的突破口,也将会是阿斯德整条防线的一处突破口。   当晚,他们便攻打下了海其堡,而其兵力折损却是微乎其微。   巴替娜:其实……你可以守在海其堡,不用跟过来。   伊芙:我还是有些不太放心。   隆科:你是指挥官,如果出了什么意外……   伊芙:咱们现在是孤注一掷,所有的家当都在这里,如果你们失败了,那便是失败了。   巴替娜:我明白了,咱们走吧……尽力就是。   清点战果之后,三人并未在此地停歇,他们率军继续向北突进,又一鼓作气拿下了阿斯德方的一座沿海重镇。胜利是鼓舞人心的,其势一时无两,锐不可当。   这里是帝国的领土,青色与褐色的龙在此地徘徊。夕阳之下,风沙漫天,时间到了七月,行军之路是漫长而艰辛的。   巴替娜:那座城,阿斯德的主力军就在此地等着我们。   隆科:我有点紧张了。   伊芙:凡事都要有个结果,走吧。   奥德兰姆的东方——异域的帆白岛,就像一艘行于海上的大船。如今是夏天,东方的海洋曼延于陆地,碧水荡漾,托起这一片白色孤影。   山崖上,阿斯德与他的部下俯瞰着这片弹丸之地。   阿坎露:他们选的这片地倒是不错。   阿斯德:想攻打这里,只能等秋冬季节了,那时海水退去,一切才能按计划进行。   图里夫:不知道歌罗达和茹米斯他们,是否能在西面拖住他们这么久。   阿斯德:咱们的精锐也都在那里,如果他们能这么快脱身,那攻打帝都想必也不在话下——这是一场赛跑,看他们先到达帝都,还是我们先攻破异域——但,他们放弃了自己的大本营,可我们却未放弃帝都,结果可想而知。   歌罗达与茹米斯的组合,给巴替娜带来了很大困扰。一个见多识广、脑力过人;另一个多谋善断、用兵如神——眼见就要接近帝都了,但伊芙方却愣是不能接近一步,奔龙骑士的追击、咒骑士的防线……这里就像一片泥泞的沼泽,既不能驻足,也不能逃离。   巴替娜:看来,咱们若是不付出点损失,就别想离开这里了。   隆科:你说——阿斯德是不是想把咱们拖在这里?如今夏天都快过去了,他们的手段居然还是这样消极。   巴替娜:或许有可能,但他们的龙骑士、咒骑士和魔剑军现在都堵在这里,若是想再往别处派兵,他们还能有什么?帆白岛此时还有咱们的一部分魔剑军看守,难不成凭借着一众常规部队,便能打下这么一座城池?   隆科:谁说不能呢,别忘了,他擅长的就是这个。   巴替娜:讨论这些也晚了。如果他们真有本事这么做,那我们也无计可施——别去担心赫兹克他们了,还不如把精力放在眼下。   战线依旧在缓慢推进,几场冲突下来,巴替娜发现,茹米斯的战术似乎并不同于以往,那频繁的试探与袭扰,就如同摇摆的浪潮,看似凶猛无比,可每次却都触之即离。   巴替娜:我明白了……   隆科:怎么了?   巴替娜:那些咒骑士,并非是真正的咒骑士。他们拿着杖,穿着白衣,却发挥不出一二成的实力……我猜,那里面至少有六成的施法者都是由普通士兵假扮的。   伊芙:他们居然能这样?   巴替娜驱使龙骑士径直朝茹米斯的咒骑士队伍飞去,意图歼灭这些冒牌货,可这时,在他们身后埋伏已久的弩床与弓手,却将箭矢射向天空。   箭雨之中,巴替娜连忙撤退。   隆科:真中有假,假里藏真。   巴替娜:看来你担心的事要发生了——阿斯德现在一定是在攻打咱们东面,而我们则是被困在了这里。   不仅是前方,如今就连身后也有了伏兵。   伊芙:拉法沁来了封信……东部的海水退去了,阿斯德正准备攻打帆白岛,对方带了许多攻城器械,还有咒骑士和魔剑军,赫兹克估计他们那边撑不了多久,顶多十几天。   巴替娜:十几天……加上信件的传递时间,恐怕咱们现在能用的时间也只有一周多一些。我们在西北,他们在东南,就算我们现在没受困,龙骑士飞过去也来不及了。如果帆白岛沦陷了,东部也就再无战力可言,而我们也没了落脚之处。   隆科:虽然我不想说丧气话,但……   巴替娜:那就别说。   夜色下,营中燃起了篝火,三人围坐在一起,他们头顶是金色与紫色的月亮——恍惚间,时间竟已到了九月。   这场仗打了三年,像是要结束了。   隆科:那咱们说点别的……战争的出现总是有理由的,或主动的,或被迫的。在组织层面上是这样,从个人角度来看也差不多——要么是应征入伍,要么是被卷入进来的——巴替娜,你要加入一场战争了,你有什么理由,又或者说你想从中获得什么?为名?为利?   巴替娜:不为别的,我流着骑士家族的血,保护我的家园,这是一种责任。   隆科:(笑了起来)那就是为了名,说好听一些,是为了维持你家族的荣誉。   巴替娜:你这么说也没错,我不否认。   隆科:所以,你是为了名——但我是为了利。   伊芙:什么利?   隆科:利就是好处。   伊芙:(笑)我当然知道,别说废话——从一次战争里,你又想得到什么好处?   隆科:谁知道呢,如果我参与了一场战争,且我又不是被逼无奈,那这场战争就一定对我有好处,否则我压根就不会出现在这里,我会跑得远远的。   伊芙:原来你是这个意思。   隆科:那你呢?你为什么要参与一场战争?   巴替娜:(对旁)原来这才是他话题的重点。   伊芙:我不会参与,不为名也不为利——人生若是能健康富足,平平安安的才好。   巴替娜:但有家先需有国。若没有勇敢的捍卫者冲在前头,贪婪的外族人就会杀进来,到那时,一切安逸都成泡影。   隆科:若是在曾经的这片地界,或许这些话会有些道理,那时有部落,有城邦,人们为了抵御蛮族与外敌而团结在了一起。在那个时代,侵略者皆是一些懒惰成性、好逸恶劳之辈,他们垂涎鱼肉与美酒,虽身强体壮却只抢他人成果——但现在呢?发动战争的是谁?送了性命的是谁?获了名或利的又是谁?——发动战争的净是些贪得无厌又心存不轨之辈,送了性命的却是善良而懦弱的平民,而名利兼收者,则大多都是一些鼠目寸光却又自命不凡的达官显贵。前方尸骸遍地、血流成河,他们却能安于高枕,赚得盆满钵丰。既然如此,我们又要为谁战斗?   巴替娜:至少要为家人,为你的朋友、所爱之人,还要为了你自己。若是为了他们,我不介意让更多陌生人承受痛苦,饱尝悔恨——即便事后遭受唾弃。   隆科:(思索)的确,这何尝不是一种高尚。   伊芙:闲话先说到这里,我有了一个主意,但不知能否可行。   隆科:什么主意,说说看?   伊芙:是这样的……   他们商谈了很久。   巴替娜:真是可怕的女人。   隆科: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也不敢去想,但我只想说……如此状况,殿下英明。   天朗气清,紫月高悬于顶,帆白岛伫立在海与岸的交界处。目之所及波光粼粼,月影摇曳,仿佛梦幻之景。对阿斯德来说,那如处子般的白影,如今已是唾手可得。   一道白光显现,从那孤立的城堡顶端升起,吃力地向着高空攀爬,随即又倏地炸裂开来,形成一束极为硕丽的魔法礼花。   阿斯德:他们这是在干什么?   图里夫:放烟花……难不成是在庆祝升明节?   阿斯德:升明节已经过去了,而且,这样规模的魔法礼花,要消耗的风露威也不见得少——他们是在徒然消耗守城的军备。   图里夫:大概是自暴自弃了,如果是我遭遇了这种困境,说不定也会像这样。   阿坎露:但也未必,我了解伊芙,她可不是那种能轻易放弃的人。   图里夫:或许只是故弄玄虚呢,以为这样就能拖延时间。   阿斯德:都城那边怎么样了?   图里夫:歌罗达刚来过信——都在掌控之中,他们的主力军仍被困在那。   阿斯德:那就好,我们也不能懈怠,阿坎露,动员起来,咱们准备下一轮的进攻。   帆白岛仍在遭受攻击。而自那天晚上开始,炫目的礼花便在这孤守的城堡上空不断绽放——从晚上到白天,从白天到晚上。 [152]绛色之空(其十四)   比赛进行到了第四天。   此时,阿斯德显得有点分神。倒不是因为局势上出现了什么扭转,而是因为那些坐在长桌后面的裁判。   从上轮的回合整备结束之后,包括裁判长劳斯罗在内的一众裁判们便在那里窃窃私语,他们表情严肃,似有争执,从六月初至现在的所有比赛中,阿斯德还是头一次碰见这样的状况。   霍黎恩见他在愣神,便清咳了一声,阿斯德这才转过头,不再去看裁判那边。   他一时想不明白,但为了不影响到身边的队友,他什么也没说。   帆白岛的战事仍在继续,这是攻城的第十二天,城墙上空的屏障也愈发地稀薄,想必是坚持不了多久。   为了排解心中的焦虑,阿斯德便采用了更为猛烈的攻势,而在某一刻,城堡上空终于不再升起绚烂的礼花,但他们反而更惊讶了。   碧色的天穹顶,一团飘忽的云翳正在下降,等离得近了,阿斯德才发现,那居然是一群奔龙。   撤退的号角在此刻鸣响,但已是来不及了——愤怒的火雨从天而降,那炽热的复仇之火,烧灼着入侵者的背脊。咒骑士举起法杖,可他自己却先成了燔祭;工兵手忙脚乱地架起弩床,弩弦却在烈焰之中根根崩断;魔剑士的法术碰不到它们的一鳞片爪,反而被蔓延的火势呛得跳进了海里。   城门齐开,守城的勇士骑着马奔向了四散奔逃的敌人,意图收割最后的猎物。   没有有效的对空措施,局势失去了掌控。阿斯德方受到了惨痛的教训,他们尽可能地回收了残兵,头也不回地向着西方逃窜。   阿斯德心中仍有疑惑,而到了溃逃后的第二日,他们才收到了歌罗达的急报——上面说,伊芙方的龙骑士在帝都烧了一把大火,然后竟不知所踪。   “写信的时间是在六天前,而在前一晚,这一队龙骑士还在都城放火,也就是说,他们仅用了三四天的时间,就横穿了整个地图——这可能吗?”阿斯德终于忍不住了,他起身当面质问起了裁判,但语气还算冷静。   “在每一回合,沙盘上的每一次变化,都是由我们裁判团进行核实与认可的,绝无差错……阁下还有什么疑问?”回答他的人是劳斯罗。   “抱歉。”阿斯德听罢,又缓缓坐回到了原位。   比赛仍在继续,然而,阿斯德的心中却有了挥之不去的急躁。   他的态度变得消极,虽然他也在极力克制,但队友还是有所察觉。   “没必要再进行下去了,阿斯德。”霍黎恩开口了,他的话让阿斯德如释重负。   “我们认输。”他站起身,对裁判说道。这一刻,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一种不真切的恍惚感觉。   从实力上讲,阿斯德或许还有机会,但他已经先输了心态。   此时是上午十点一刻。   巴替娜激动得锤了伊芙一拳,锤得她的胳膊好痛——原来这女人高兴时是这种德行。   坐在对面的阿坎露想笑,但感受到自己身边的沉闷气氛后,便只是朝着伊芙做了个鬼脸,她动了动嘴唇,伊芙从中读出了她的口型:“小笨蛋”。   “我知道,在场的大部分人大概都不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毕竟我们与选手之间一直是通过暗道交流的。说实话,在得知伊芙方的行动时,我们也十分不解,甚至对她的计划有过十足的质疑,因而当时不得不请她做更多的说明。”劳斯罗对观众以及选手们解释道:“而经过慎密的推敲,以及施林阁下的肯定,我们最终对他们的计划做出了‘有效’的判定。我听说,计划是由伊芙独自想出来的,这让我们感觉非常意外——因为这次计划的效果,不仅仅是令人惊讶的,甚至可以用‘可怕’来形容。”说到这里,劳斯罗盯向了伊芙,他的目光中带着严厉的审视,但片刻后,他的嘴角又重新浮现出了笑容,“书记员已经将这次的行动单独整理出了文字记录,并且先一步给了各位大人过目,而让我没想到的是,他们对这份报告的反应也不尽相同——可以说是褒贬不一。”   说到这里,坐在房间里的几位“大人物”——施林、霍黎恩、冯恩,以及洛提兰等人,皆是会心一笑。   *劳斯罗亲自朗读了这份文字,以下是其中的一些片段。*   伊芙:我原以为你会拒绝执行这次行动,那天晚上我提出了计划,但你的态度很抗拒。   巴替娜:别误会了,我当时只是在质疑这次行动的可行性,而非道德层面上的指摘,要知道,我一开始还以为你是在开玩笑。   伊芙:其实,我也不想这样,如果这是真的战争……   巴替娜:这就是一场战争……真实的战争。没什么对与错,为了胜利可以无所不用其极……这“就是”战争。   伊芙:夜已经深了,该出发了,祝你一路顺风。   巴替娜:有你的计划在,怎么可能不顺风。   夜色之下,巴替娜带着龙骑士们飞向了北方,薄云舒卷,遮蔽了地上的影子。他们远离了地面,朝着灯火通明处飞去,而在他们身后,茹米斯的龙骑士也闻到了气味,小心翼翼地跟上了他们。   帝都以北是一片非军事区,这里住着奥德兰姆的权贵,而再向南,则是人口与建筑密集的平民区与集市。深夜时分,市民们早已进入梦乡,但街道上还亮着灯。   寂静的夜晚,忽地一声轻响,起初并没有惊动任何人。那声音很清脆,像是雨滴击打在金属器皿上的声音。   随后又是几声——就像乌鸦在振翅,簌簌地,不绝于耳。   一位市民被这声音惊醒,连忙起床去查看。他扒在玻璃窗上,屏着呼吸向外张望:此时,窗外正下着泥泞的黑雨,那雨染黑了街道,又污损了明亮的街灯,建筑在它的影响下变得诡异莫名,墙壁上的影子仿佛梦里走出的怪物。一滴黑雨刚好打在他眼前的窗棂之上,粘稠而肮脏的液体爬出了一道蜿蜒的黑线。啊!鬼啊!市民因恐惧而惊呼,终于吵醒了熟睡的妻子和孩子。   黑雨不停歇,而人们尽在尖叫,光鲜的大都市,只一刻就变成了疯人院。   巴替娜扔掉了失去效能的卷轴,也抛掉了那只原本装满风露威的空袋子。此刻,下方的街道布满了燃料油——这是她与龙骑士们的杰作。没有士兵,没有屏障,这里毫无准备,若要对这里下手,你只会看到一群待宰的羔羊。   那些生灵——吵吵闹闹的生灵——他们有着与你同样的躯体,做着不尽相同的梦;他们在此地繁衍数千年,却依旧如他们的祖先一样,乐此不疲地做着一般无二的事。而今,你终于决定向他们挥下屠刀,所以他们才见到了眼前这空前的奇景:黑水向着街道漫延,烈火在他们头顶燃烧。   火焰引爆了城市,风与火在这里交织。茹米斯的龙骑士们被狂风推向了远处,眼下只一片刺眼的光亮,他们一时间还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喷火的恶龙正围绕着那骇人的光柱盘旋,挥舞着锋利的鳞翼四散在城市中的各处。茹米斯追上了他们,却无法阻止他们在这和平的地界散播杀戮。   风在流动,而火焰也仿佛有了灵性——那涌上街道的火焰,正在向外舒展着它的身体,那明亮的焰心,如跳动的心脏,它那富有节律的舒展与收缩,使得毁灭的火焰肆意散播,风助长了它的气焰,而此刻它的速度却已超越了风。   柏油铺成的大道,此时已泥泞如浆,它们困住了逃难的行人,以及装在救火车上的水箱;横跨市区的运河,也是一副骇人的景象,慌不择路的市民们跳入水中,却被通通煮成了一锅肉汤;而在地下室避难的那部分人,直到十多天后人们才发现了他们——这一家子人,被头顶的炙热烘烤,竟全都变成了孩童一般大小的焦炭模样!   烈火已完成了它的侵略,那灼热的温度令人无法接近,这一堆架在城市上的篝火,连天空都被它熏成了赤红一片。巴替娜指使着这一队罪不可恕的龙骑士,径直飞向那烈焰的顶层,刹那之间却又消失不见,仿佛回归了烈火铸就的炼狱——那里一定才是他们真正的家园。   茹米斯眼见他们失去踪影,却无法挽救任何事,但他也只是对此事感到震惊,并不慌忙。他向歌罗达汇报了整件事的经过,可对方的态度却不同他那样轻松——歌罗达没有对这件事做出评价,他只如实写了封信,加急送去了远方的东部。   熊熊的烈焰,将鲜活的空气吞入它的腹中,又将那怒涛与热浪推向了数千米高的上空,巴替娜与她的龙骑士们,正是乘着这股时速惊人的红风,飞去了云层的彼端。身下是一片风暴与火海,而高空却是如此的静谧与寒冷,他们没有停留,奔龙抻长的脖颈,继续向着高空攀爬,仿佛要够到那流动的以太,与神秘的荆棘之月。   时空似乎发生了扭转,他们看到了从未看过的奇景——大地仿佛突然在朝他们涌来,地平线正在拉长、上升,山峦与海洋像是一团柔软的布,将他们、将天空与云朵、将以太和月尽皆拥进了怀中。   即便有屏障的保护,奔龙仍因这极寒的温度而陷入沉眠,它们张着翅膀,将身体的控制权交给了信任的伙伴。在这片奇异得令人头晕目眩的时空中,奔龙骑士们寻找到了远在东方的目标——他们遵循了伊芙的嘱托,并未直接朝着那闪光的方向飞去,而是朝着那目标偏上的一点。这是一片被压缩的空间,也是一片弯曲的空间,以太的旋转使得上层的空间具有了引力,而它本身所具有的斥力却又抵消了升力,奔龙骑士飞行在这片危险空间的表层,却达到了一种微妙的平衡。   而在三日后,他们果然从天而降,在敌人的头顶再一次降下毁灭的火焰。   *劳斯罗放下了稿件,停下了阅读。*   “后续的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劳斯罗说,“我知道,有些内容听起来可能有些离奇,但经过施林阁下的审阅——这位曾经的奔龙骑士队长说——伊芙的计划的确是可行的。但其实,我最惊讶的一点并不是这计划的可行性,而是另外一些事,就比如说——”他的目光看向了伊芙,“这其中涉及到很多连我们都不甚了解的知识……而有一部分关于奔龙运用方式的知识,也远远超出了参考书目的范畴。”   劳斯罗并没有向她提问,但他那微笑摇头的模样,却是在等着她作答。   “有些是靠着拉法沁的整理,有些是以前从书里看来的,还有一些……是……一个朋友曾对我说过的。”伊芙回答。   “一个朋友?”劳斯罗抬了抬眉毛。   “她说的是祸革曼宁。”洛提兰开口了,“海德大公的那头龙。”   “‘它’是你的朋友?”劳斯罗轻笑了一声,但没有对此事深究,“算了,既然有洛提兰阁下的监督,我们也就不去过问了。祸革曼宁的确比人类了解天空,要如何在以太的边界飞行,它懂得比人要多,这个疑问算是被解答了。”   伊芙擦了擦头上的汗,算是松了口气。   “伊芙,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说话的是阿斯德,他的脸色很差,“如果……如果这是一场真的战争,而不是一场模拟战,你还会用采用这样的战术吗?”   阿斯德此时并未发现,在他身后,霍黎恩已经皱起了眉头。   “我不会参与战争,也不会制定这样的战术。”伊芙回答时,表情显得严肃认真。   但其实,她看阿斯德时还是有些心虚的。   阿斯德听到她的话后,神情终于缓和了下来,他又转头对裁判和施林说:“各位大人,我知道自己刚才的提问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但我仍觉得,这份文字报告中的描述并不恰当。”   为了能模拟真实的战争,比赛的规则里写了很多,就比如说,队友间的对话禁止提及‘模拟’字样,每一回合结束后,裁判反馈回来的信息中都有关于士兵或平民伤亡的描述,这些文字并不全是多余的废话,有时也会影响到选手们的情绪以及部分决策。   “你觉得怎样恰当?”施林笑着问他。   “书记员在都城的惨状描写方面,我认为着墨过重——一场大火究竟能造成多严重的惨剧,一般人很难估算得出来,而在这样一份报告中,却隐含了一个意思:计划的制定者在计划实施前已明确知晓后果——我认为这并不是实情;而在形容巴替娜那一晚的行动时,他们又用了许多贬义词,这显然是一种修饰语的滥用。”阿斯德顿了顿,“这份报告暗含着偏见,它混淆了道德与战争之间的概念,是对伊芙方行动的一种诋毁。”   “他居然帮着咱们说话。”隆科凑近了伊芙,感叹道。   “我看——他只是突然看到伊芙这奸诈狠毒的真实嘴脸,一时间没办法接受罢了。”巴替娜倒是很放松地开起了玩笑。   的确是胜利了,但伊芙此时却有点高兴不起来。 [153]绛色之空(其十五)   疑问得到了解答,因而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便几乎都成了闲谈的时间,场上的气氛也比刚才融洽得多。   “冯恩,我的老朋友,我有点想不明白,您当时为何会放任他们如此作为?在我的印象里,您似乎一直很反对这类屠杀无辜平民的行径。”提出疑问的是霍黎恩。   冯恩笑了起来,霍黎恩这装模作样的语气的确让他想笑——两人私下里可不是这样的。   “的确如此,但他们的计划能够成功实施,并不是因为我的纵容,而是因为——他们将这计划瞒了下来,我本人并不知情。”冯恩的回答令在场的一众人议论纷纷起来。   “哦?”施林略一思索,然后点了点头,“伊芙,能说说你当时的想法吗?”   “这倒不是我的主意,我原本想如实汇报,但巴替娜认为这件事可以先瞒下来。”   巴替娜接过了话:“凭借我对我们上锋的了解,我认为他不会同意我们的计划,所以我决定先将这件事瞒下来——等事情成功后,这功劳会有他的一半,若是失败了,那责任就全在我们。”   “原来如此。”施林说,“这算是下属在为长官考虑。”   “但作为长官来说,并不太喜欢这样的属下。”冯恩说,“巴替娜,还有伊芙,虽然这件事是发生在一次模拟作战中,但你们两人也仍需向我递交一份检讨,给你们一周的时间。”   伊芙摸不准冯恩的态度,但还是认真应下了:“您放心,我们会认真反省的。”   冯恩满意地点了点头,“如果不明白该怎么写,就去问泰特罗格,他对这方面比谁都在行。”   众人皆是忍俊不禁,站在冯恩身旁的泰特罗格揉了揉鼻子,倒也不在意。   当天比赛结束后,圣丰岳的老一辈们不约而同地聚在了一起——他们彼此之间似乎都有话要说,于是便打算在晚一些的时候聚一次餐,地点就定在大团长室。如今,圣丰岳骑士团的大团长一职仍在空缺状态,其部分权力由骑士院主席赫普涅德履行,而另一部分职责则分散到了各个团长与圣骑士手中。   当晚,除了仍在养病中的赫莱茵之外,圣丰岳的高层们几乎都到齐了。   “世人多是愚昧——没有利益扭转不过的立场,没有任何邪恶不能被搪塞。”一上来,施林便照例发表了一通演讲,似乎是因为上午的事让他感慨颇深,他一口气说了很多,“我们圣丰岳也是如此,错误不应被忘记、被一带而过,若不然,它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跳出来,逼着我们记起那些曾做过的错事——烧毁房屋、田地,屠杀平民,劫掠粮食,毁坏宝贵的书籍与文献……这些错事数不胜数。那时,我们祖辈还以此为荣,因为他们是我们的敌人,是异教徒,是这世间绝不该存在的邪恶,我们全凭教义来行事,无可厚非——毕竟战争就是如此——把非人的勾当行了个遍,事后却无人来指责,仿佛这是天经地义。如今呢?人们提起我们,提起圣丰岳,他们都说我们‘骁勇善战,虔笃诚挚,悲天悯人,见义必为’——似乎是把我们曾经做过的恶行忘了个一干二净。”他看着手里的酒杯,“但我们自己绝不该忘记。”   “对,是不该忘记。”冯恩点了点头。   房间之中烟味弥漫,那味道令洛提兰感到了些许的憋闷,他站起身,打开了一扇窗。   福沃德身上围着一块牛皮围裙,手里拿着一把剔骨刀,他眼中带笑,正在细心切割一扇牛腿。此时坐在桌旁的人既没有进餐,也没有交谈,他们都在看福沃德手上的动作,看得是津津有味。   “扈从的手艺这是又有长进了,可惜我老了……想我年轻那阵子,同僚也都是大胃口,若是桌旁坐着六七个人,这点东西哪够得上吃。”施林笑着说。   “年纪大了,胃口不行,那就只能在嘴巴上找补。”赫普涅德说,“施林,别光顾着说——今天如果你不多吃一点,那就对不起福沃德专门跑这一趟。”   众人都是笑了起来。   “霍黎恩,你今天话可不多,还在想上午的事?”冯恩的话令众人都把目光聚在了霍黎恩身上。   霍黎恩掐灭了手中的半截卷烟。   “阿斯德还是不够成熟。”他闷了半天,却只说了这一句话。   冯恩愣了愣,然后大笑了起来。   “我还是头一次听你这样评价阿斯德。”   “他居然会问出那样的话。”霍黎恩摇了摇头,“战争,他如今都未领悟到这个词的含义——真正的战争——如果真有反败为胜的计策,难道还有人能干忍着不用吗?”   “说不准,或许阿斯德就是这样的人。”施林说,“但这也不是坏事,有些人就是有着天生的强运,只凭着坚强的意志就能完成大业,咱们把这种人称为‘救星’。救星啊……心怀赤诚,又有魄力,谁都愿意为这种人卖命,这就是所谓的人格魅力。”   “他还早着呢。”霍黎恩哼了一声,“我看——他现在可不如伊芙。”   在他们身后,一名穿着白围裙与学院黑裙的年轻人转过了头,竟然是奥利德恩。他听见有人提到熟人的名字,就不免有些好奇地回头张望。   为了满足这位少年的变装需求,伊芙把奥利德恩介绍给了福沃德,福沃德虽然对他的癖好十分不理解,但出于礼貌,没有询问太多,而当这一老一少熟络了以后,互动也就多了。奥利德恩时不时地会去他的餐厅里帮忙——但依旧是穿着女装。今天,奥利德恩刚好有空,于是便被福沃德诓骗到了这里,来帮忙打下手。   “伊芙·哈维因,不愧是洛德的女儿。”劳斯罗说,“和她父亲一样,说话察言观色,做事目的清晰,是一个人才。”   “她还有成长的空间。如果真把圣丰岳交给了她,我看也不见得会比阿斯德差。”说这话的是施林,“阿斯德以为,那些报告是裁判团和书记员合伙编造的,要为伊芙说话,可他却不知道,这些内容其实大部分都来源于她自己交上来的原稿。”   “真的吗?”赫普涅德大吃了一惊。他今天并未到场,但先前听过了劳斯罗的描述,也看过了那篇焚城的报告。   “确实如此。”劳斯罗承认了施林的说法,“说实话,我当时还不太相信,一把火能把一座城烧成这样。像她说的——只要火势够大,地形合适,就会引起一场强大的火焰风暴,到那时,就算不再去管它,火也依旧会越烧越旺,没人能灭得了它。”   “这是什么道理?”赫普涅德皱着眉问。   “她是这样解释的——火焰造成了空气的流动——就像热气球那样,风会朝着上空吹,四周的风又会被吸进来补充空缺。爆燃会使得这燃烧区域的气压低于周围地带,再加上空气的快速流动,就会引得外界的风向着中心刮去,然后再引起新一轮爆燃,如此循环……当然,情形可能会比报告上描述的更复杂一些,大火可能会随着风向不断移动,而火势的大小也与市区的建筑材质和构造有关。”   “说归说,但我还是不太相信……”   “赫普涅德,就算你不信,那也改变不了事实,因为在历史上确实发生过类似的事。”施林说。   “我知道,是拉普来顿的银龙复仇。”在一旁听了很久的奥利德恩忍不住说道,可刚一开口他就后悔了,因为他现在身上还穿着女装。   “对,是这个。”施林倒是没太注意这一点,他转过头,对奥利德恩说道:“既然你知道这段历史,那就来教教我这位老朋友吧。”   奥利德恩被这突发的状况弄得有些措手不及,他看向了站在身边的福沃德,而福沃德则是朝他点了点头。   “我曾经在咱们图书馆里的一本馆藏书上看到过与此相关的内容。”奥利德恩放轻了声音,“上面讲的是世纪初的一段历史,那时,在这片大陆上,还存在着由龙统治的国家……”   复兴的拉普来顿,那是一个由龙统治的国家,据传,那里豢养着大量的人类奴仆,龙族既把他们当做苦力,又把他们当成食粮。   一位人类的领袖站了出来,誓要将那异族的窠巢化为灰烬,矮人与精灵也响应了他的号召,一同加入了讨伐者的大队。   这次的征讨旷日持久,人族与龙族之间也结下了不可解的仇怨,激烈的战事持续了将近半个世纪,最终则是以人族的胜利划下了句号。矮人为了庆祝这次胜利,用了十天十夜,锻造出一架巨大的断头台,只为将那绝不归顺的恶龙一分为二——摧毁那傲慢的灵魂,让狰狞的龙首滚进与它相衬的箩筐……   “英雄们毁灭了拉普来顿,但故事却远没有结束。龙皇座下的一位老臣在龙殿坍塌时逃了出来,之后不知所踪——而过了将近两个世纪之后,等到当初的英雄已然长逝之际,那头龙便突然出现在了人类的节日庆典之中,他烧毁了埃尔夫兰的天国之邦——当时号称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座城——火焰连烧了三天三夜,将那座城焚成了一片废墟。”   “其实我知道这段,我怎么可能不知道……我只是没把这两者联想到一起。”赫普涅德耐心听完了奥利德恩的叙述后,又开始为自己辩解起来。   “这况且算它是‘历史’,但其实能够考证的内容不多,天国之邦的确是被烧毁的,但不见得是因为一头龙的吐息。”劳斯罗说,“但不管怎样,它至少能够证明,一场火是的确能烧没一座城的。”   众人也都认同了这个说法。   “冯恩,你还记不记得,咱们以前曾讨论过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战术。”霍黎恩说。   “咱们讨论过的战术可多了去了。”   “那时候咱们还没坐在现在的位置上,讨论的是关于恩施弥特与东部城的一些事。”霍黎恩给了他一些提示,“当时,海德大公也在场,后来还制止了咱们,记得吗?”   冯恩沉默了片刻,才说道:“有点印象,咱们那时是在讨论非军事区的价值。”   “记得当时咱们就已经在考虑,空中力量在战场上是否只有配合着地面部队才会发挥出它的最大效用——若是用它们来进攻类似于恩施弥特这样的工业城,效果是否会更好一些。”霍黎恩继续说道:“这次的事倒是让我重新想起了这个问题。”   “如果到了必须要用到这种战略的时候,恐怕形势就已经非常紧迫了。”   奥利德恩张大了嘴,他没想到,这些人居然敢明目张胆地用克利金的城市来举例子。   “但我现在想的是另一个问题——对平民下手,那显然是一种恐吓,其相对正面的用途大概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为了打击敌方军队的士气,令其军心动摇;而另一方面则是用于散播恐惧,以此来给敌对国的当政者施压。若能缩短战争进程,挽救更多士兵的生命,显然这样的战略是有价值的,也是合理的……但问题在于,民众不这么想。”   “战争就如同一次献祭。”施林说,“每一次的战争,都会有选中者被送去前线,让他们彼此残杀、消减——人们憎恨战争,却又对此无可奈何——在战争的最后,人口变少了,资源被重新分配,于是生活又回到了正轨,献祭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平民并非是那些被挑选出来送死的人,如果你对他们动手,其正当性就必须先一步进行声明,否则,你的这份决策就很容易会被视作为一种恐怖主义行径。”   “现在还没有人敢这么干。而如果有人第一个动手了,那就是起了一个坏头——到那时候,战争又会是一种面貌。”冯恩说,“以收割为目的的杀戮……还是少碰,至少不应该做第一人。”   “当我们开始想这些的时候,就说明……”施林叹了口气,才继续说道,“骑士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那也没什么不好。”一直没有说话的洛提兰突然开口道。 [154]委身者·受洗者(其一)   天空阴云密布,像一团凝滞的污水。   一阵风从窗缝灌入房间,带来一股呛人的尘土味道,静止不动的树木开始摇晃起来——下雨了。   仆人娜卓若拉关紧了窗,世界恢复了安宁。   “真对不住,这样的天气还让你过来一趟……这可怎么回去。”娜卓若拉不住地絮叨着,“要不然,你今晚就留在这里?我们这里其实也挺不错的。”   “娜卓若拉,别为难她了。”海德夫人说,“大雨是下不长的,雨停了就放她回去吧。”   见娜卓若拉在那忙不开,伊芙便坐到了海德夫人跟前。她刚伸出手,就被老太太抓住了手腕:“好了,别忙活了,这种事让娜卓若拉来做就行了。”   伊芙是想帮她捏腿。   一到这样的天气,海德夫人的腿就会犯毛病,而每当腿疼时,她就想找人说话,以此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今天的天气一直都不太好,又闷又热,伊芙起床时一看到这天上的乌云,就主动跑来了。   “有人啊,天生就是伺候人的命。”娜卓若拉擦干了窗台上的雨渍后,便提着裙角匆匆走了回来。   “我要不是身体不好,哪用得着你来伺候——要是我现在能身强体壮的,让我伺候你我都高兴。”   “瞧您,又当真了,我哪能嫌弃您。”娜卓若拉将老太太的腿搭在了自己的腿上,给她揉着关节处,她的动作幅度很大,想必是用了很大的力。   “你啊……娜卓若拉。”老太太笑了起来。   窗外响起了隆隆的雷声,那声音十分沉闷,仿佛连窗框都在跟着震动。   “伊芙,最近在这里住得还适应吗?”老人问。   “还好,大家对我都很好。”她回答。   “我听说你前段时间还打赢了阿斯德和戈贡他们,你原来这么厉害的吗?”   “就是一场模拟战而已,不是真刀真枪地打。”伊芙笑着对她解释,“能赢过他们,其实也只是运气好。”   “可别太勉强自己,冯恩和洛提兰是怎样人我都知道……你是个女孩子,和阿斯德他们不一样。如果有人欺负你了,就来我这里告状——看着吧,看我不教训他们。”不知是因为生气还是因为腿疼,她此时的表情显得很愤怒。   “没人欺负我。”伊芙安抚着她,“虽然最近是忙了点,但也很有意思……很充实。”   “那就好。”海德夫人点点头,面容缓和了下来,随后,她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又问她:“对了,俄略金你认识吧?他是老安德文纳的徒弟。”   “俄略金我认识,但不认识您说的安德文纳。”伊芙回答。   “你不知道那也正常。老安德文纳是研究院的人,不过他现在人老了,在那里也不管事。”海德夫人说,“我听施林说,俄略金想让你去清水堡那边待一段时间,是有这回事吧?”   “对,先前他和我提过这事。”伊芙略一斟酌,又补充道:“南芬也同意了。”   “清水堡是个好地方。”海德夫人缓缓点了点头,“比这里强,这里死气沉沉的,都是些不解风情的老家伙。”   伊芙不知该怎么回应她,只好低着头笑了笑。   “你心里其实也是这样想的,对吧?”海德夫人笑了笑,“如果说奔龙堡是男子汉向往的地方,那清水堡……就是属于少女的童话故事。你该去那里看看的,希歌妮和泰莉安这两姐妹也一定会喜欢你的。”   “希歌妮和泰莉安……我怎么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伊芙觉得自己在哪里听过,却总也想不起来。   “你当然听过,克利金的十七位建国者,有印象了吗?”   希歌妮和泰莉安,建国者中年纪最小的一对姐妹。建国时她们的年纪大概有四十几岁,若算下来,如今至少也该有一百四十岁的年纪了。   伊芙瞪大了眼,她只从书上读过这些人的历史,如今却是第一次意识到——原来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人尚存于人世。   “希歌妮和泰莉安,她们现在就住在清水堡?”伊芙问。   “当然了,这两位魔女,就是如今清水堡的主人。”海德夫人回答。   两人说话间,仆人娜卓若拉停下了手头的动作,此时正愣愣地看着海德夫人。   “怎么啦,娜卓若拉?”海德夫人问。   “那套衣服都做好了,不如您今天就让她试一下吧,免得您过后又忘了。”她说。   “我记着呢,看你,你比我还急。”海德夫人又是埋怨,又是笑,“去拿吧,娜卓若拉,那就让她穿上试试。”   伊芙听着这两人说话,一脸茫然地不知她们要做什么。   娜卓若拉又急匆匆地离开了。海德夫人转头对伊芙说:“瞧她勤快的……这是等不及了,要看看你穿上的样子。”   “什么?”伊芙笑着问。   “你不是要去清水堡吗?所以我给你准备了一套衣服,记不记得我以前和你提过的,在以前,圣丰岳的女骑士都有一套巡礼装……”   正说着,娜卓若拉的声音从门口传来:“伊芙小姐,公主大人,快来这边,咱们来试试新衣服!”   “去吧。”海德夫人笑着推了推她。   等再回到起居室的时候,伊芙已经换好了礼服。   这是一套月白色的骑士服——带有金边的双排扣上衣,黑色的皮革裤,以及月白色的套裤、长靴,再加上一条威风凛凛的深红色罩肩斗篷——那绒斗篷只盖住了她左半边的身子,长度刚过肘弯。   虽然这衣装看着厚实,但在这夏季的天气里穿着却不觉闷热,或许是因为其中镶嵌着什么特殊的宝石。   娜卓若拉给她重新梳理了头发,编成了两束发辫搭在最外,使得她的金发完全披散在身后,却不显凌乱。   “真漂亮。”海德夫人赞叹道,“可惜我现在身体不好,不然一定要给你画一张像。”   “您还会画画?”伊芙惊讶地问。   “她会着呢。”娜卓若拉抢着答,“你看那张像——”她指着屋子里壁炉上方的半身画像,“那就是咱们夫人年轻时候画的。”   画像上画的是一位面容英俊的男人,这人穿着一件深色的礼服,头发梳得整齐,怀里还抱着一只白色的小狗。   画像上的颜料因为时间的关系,已稍有了一丝褪色的迹象,但唯有那唇色仍是鲜艳异常,令人印象深刻。   伊芙能猜出这画中人的身份,但出于礼貌,她还未曾主动问过。   “这位……就是海德大公?”伊芙问。   “对,哈克森·海德。”海德夫人笑着点点头,“我画这幅画的时候,自己才二十五岁,而他那时其实都已经五十多了。”   “但看着很年轻。”伊芙感叹。   “是啊,像个小伙子……大半辈子都是这样,后来我老了,他还是这样。”海德夫人想起往事时颇为感慨,“自从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被他的那对唇给迷住了——我从没见过那样好看的唇,在月光下都是那样的鲜活。”她说完,笑着看向了伊芙,“你想不想听听我以前的事?”   “可以吗?”伊芙问。   “当然可以。”海德夫人拍了拍她的胳膊,“坐,咱们慢慢说。”   “我要不要先去把这套衣服换下来?”   “没关系,坐吧,这身衣服虽然是叫巡礼装,但本质上也是一种骑士装,虽然华丽却也实用——长途骑马,跋山涉水也是不在话下的。”   伊芙点点头,坐到了她的身旁。   海德夫人给她讲述起了哈克森·海德的一些过往。   哈克森·海德是海德家族的第十六位继承人,而继承了海德家族血脉的他自然有着一副英俊的面相,以及世间少有的天赋。   “你也知道,他早年间是在与克利金的逻各斯院对抗,后来又被迫妥协,接受了他们的招安,归附了他们。”海德夫人说,“那时候,我大概只有几岁大,并不清楚这些事,等到了十几岁的年龄,才从自己母亲口中得知,原来家族里的领袖是这样伟大的一个人。”   “您是说……您和海德大公……”   “对,我们都姓海德,他可以算作是我的一位哥哥。”海德夫人说。   但严格来说,若按照克利金的亲戚关系来算,哈克森·海德应该是爱克芒娜·海德的伯父。   “可能在克利金人看来,这种结合显得有些古怪,但其实在西海岸的旧贵族眼里,这也是常有的事。”娜卓若拉对伊芙解释,“海德夫人当时嫁进了奔龙堡,那都是他们父辈做的主。”   窗外的雨洋洋洒洒,此时临近傍晚,却依然没有停歇的意思。   海德夫人讲了许多她记忆中有关哈克森的旧事——不是作为骑士,也不是作为家族领袖,甚至不是作为一位丈夫,而是作为一位……朋友。   伊芙原本就听人说过,海德大公的婚姻状况很复杂,而如今她才明白,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和哈克森并未有过夫妻之实。”海德夫人态度坦然,“但能同他做名义上的夫妻,我其实已经很满足了,他是那么优秀的一个人。”   海德夫人——当年的爱克芒娜,在她嫁给哈克森·海德之前,这位男子竟在一个静谧的夜里,偷偷潜入了她家的住宅,两人当时隔着一扇窗,在皎洁的月光下,哈克森递给了她一封信,没说一句话便离开了。   那是爱克芒娜第一次见到哈克森,而只这一面,她就为这男人的气度所着迷。   等对方走后,爱克芒娜拆开了那封信,这才得知对方就是自己那鼎鼎有名的订婚对象,而再看那封信的内容,却又让她心情复杂。   哈克森在信里,先是恭维了她一番,然后又直言不讳说自己早有了意中人——他语气恳切地向爱克芒娜道了歉,并隐晦地对她提到:这封信就是证物,若爱克芒娜觉得无法接受,可将这封信转交给她的父亲,如此便能解除婚约。   爱克芒娜当时十分生气,却又感觉哭笑不得。她就这样胡思乱想了一个晚上,在天亮时又把信收了起来,对于这位男子,她内心仍觉舍不得,想再观望一下。   果然,等到婚期在即之时,哈克森见对方毫无动静,便再次找到了她——依旧是在夜里。   “你不介意?”他十分简短地问了这一句。   “如果你介意,那就自己提,别把我当枪使。”爱克芒娜当时是这样回答的,她的语气不算和善。   结果,两人就这样结了婚,而那么多年过去了,婚前的这桩子怪事,他们也很有默契地只字未提过。   “海德大公他……真的有心上人?”伊芙忍不住问。   “大概是有。”海德夫人回答道,“我一开始也以为他那时是在找借口——也可能真的是借口——但后来从别人那里听说,他以前的确有过喜欢的女人。我只知道对方是克利金人,是个骗子,是逻各斯院派来骗他归顺克利金的奸细,所以事成之后人也就跑了。说到底,哈克森可能只是单方面地喜欢人家。”   “居然还有这样的事?”伊芙也为此而感到忿忿不平。   “这些倒都是小事,他自己心里的秘密多着呢,而我也不想知道。”   哈克森娶了自己的亲侄女——虽然在婚前,他显得不情不愿,但在婚后,却又摇身一变,成为一位堪称模范的称职丈夫。   在对待妻子方面,哈克森十分体贴,又极具耐心。他能暂且放下手头的工作,配合她完成一副画像,她若不开心,便带着她游山玩水,甚至是在某些值得纪念的日子里亲自下厨,做一顿虽不丰盛却很温馨的晚餐。   爱克芒娜承认,在结婚后的这四十余年中,她过得非常幸福,也十分充实,除了……那方面。   她不明白,两人之间到底是隔了一层什么,才使得哈克森从未“碰”过她一次。   爱克芒娜因此而有些郁郁寡欢,而哈克森越是对她好,她就越觉得难过。哈克森无疑是一个善解人意的人,他并非不明白妻子的想法——面对爱克芒娜的主动邀请,以至于后来饱含娇羞的勾引和诱惑,他即便已有了身体上的冲动,却愣是不肯前进一步。   “他可真是个男人。”海德夫人说到这里,语气中不无恨意,“如果他那方面有问题,那我也认了,可事实证明他没问题,好着呢。”   伊芙红着脸,讪讪地笑了起来。   或许是因为生气,又或是羞愧——爱克芒娜自己也说不清——她大概有半年多没再理他,久而久之,两人就这样疏远了,而等哈克森再次出现时,他的肩膀上就多出了一头鹦鹉大小的幼龙。   他对她说:“爱芒,咱们可以一起养大他。”但说实在的,爱克芒娜对一头龙实在是爱不起来,可看到他那真诚的模样,爱克芒娜又不忍拒绝,毕竟,她也想抓住这次机会与他和解。   于是,爱克芒娜便强忍着不适,暂且答应了哈克森的要求。哈克森对此显得很高兴,他把幼龙放进了她的怀里,并对她说,这头龙名叫“祸革曼宁”。   祸革曼宁很聪明,比爱克芒娜想象中要的聪明得多。她与哈克森共同抚养着这头珍稀的始祖龙,看着这头龙一天天地成长,并教他说话,与他交流,到最后,爱克芒娜发现自己竟也真的接纳了这头龙,不自觉地对他付出了如同母爱般的真情实意。   同哈克森养龙的那段日子,令她逐渐忘却了两人之间的不快,但祸革曼宁却长得太快了,内城的城堡里没一处能容得下他,且龙这种生物,在常人看来又绝非善类——也因此,祸革曼宁显然不能一直陪伴在她的左右。   “祸革曼宁,是一个好孩子。”海德夫人说,“他的心或许比人类更柔软。有些晚上,我会把窗子打开,若他发现了我,就会绕着这城堡飞一会儿。”   听到她的话后,伊芙的心中有些触动。   “我对娜卓若拉说,让侍卫把你们写的那本小说读来听听,于是侍卫就来读,我听过之后这才知道,原来他也很想念哈克森……唉,我听了好几遍,真好。”   雨停了,海德夫人讲完了她的故事,但天也黑了。在娜卓若拉的极力挽留下,伊芙只好留在城堡里过夜。古老的城堡依旧像半世纪以前,又或是更久远的年代那样,静谧、孤独而又阴冷。   黑暗中,伊芙有些睡不着觉,她在盯着那扇细长的柳叶窗看。   她此时正想:会不会有一个影子正在窗外游荡——他拖着庞大的身躯,不发出半点声音,就像一头温柔的白鲸,缓慢地游弋在温暖的海洋之上。 [155]委身者·受洗者(其二)   自模拟作战的比赛结束之后,骑士院又于八月份安排了一场较为简短的对决——规则很简单,三方各派三人,进行一对一的单手剑较量,再统计总分,以此论胜负。   而在这场比赛中,剑术远超同龄人水平的伊芙反倒成了队伍里的拖累,虽然这些时日经过了蒲隆的指导,她的水平稍有长进,但在比赛中却几乎是一次也没赢过——她自己把这次的失败归结于体型上的劣势。   到了比赛的最后,阿斯德方险胜戈贡方,取得了这一次的胜利。不过在这次比赛中,表现得最显眼的却是赫兹克,毕竟他战胜了所有的对手——这位骑士的剑法实在是干净利落,刚猛中又带着柔美,几乎是无人能敌。   但可惜的是,赫兹克要离开了,说是要去太阳岛。他要离开,并不是因为伊芙,倒不如反过来说,他当时为了还洛提兰一个人情,推迟了几个月才离开。   “我会记得您的。”赫兹克临走时对伊芙说道:“您一定要取得最后的胜利,带领圣丰岳重新走向辉煌,因为到那时,我就可以骄傲地对别人说,我也曾在您手下做过事。”   这样的客套,让伊芙听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她也恭维道:“你也很不一般,以后的成就肯定会大过我的,甚至是洛提兰。”   “您太抬举我了。”赫兹克笑着摇头。   青年骑上了马,离开了圣丰岳,至此孤身一人——他毅然决然地踏上了那条自己选择的路。   等他走后,伊芙便有些犯难了,因为她一时间又面临着无人可用的境地。洛提兰那里虽仍不缺人才,但伊芙短时间内却没有填补空缺的打算,因为九月快到了——只要俄略金一来消息,她就可以暂且离开一段时间了。   八月十二日,原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日子,但对于伊芙来说,这一天却有些异乎寻常。   那天,伊芙与祸革曼宁去了硕半海。他们从早上开始,钓了一整天的鱼,直到傍晚才回去,而在经过城门上空的时候,她看见大门附近聚了许多人。   “那下面怎么了?”伊芙探头观望。   “像是来了两个外人。”祸革曼宁的眼神更好一些。他放慢了飞行的速度,又降低了身位,直到伊芙能够看清那外人的身影为止。   广场附近也聚满了人,有学生,有军士,也有教员和平民。站在最外侧的是几名穿着骑士院衣装的守卫。黑影在人群中一掠而过,有人看到了空中盘旋的巨龙,于是又被这巨物所吸引,皆是发出了惊叹与惊叫。   伊芙看清了那两个“外人”。   显然,那是一位骑士,和他的仆从。   骑士穿的是一件白色的长褂,外面套着一件锁甲短衫,腰间佩着一柄剑,鞍上还斜挂着一杆拆了木柄的长枪,他骑着一匹精壮的白马,立于奔龙堡正门外的石桥之上。   这一主一仆挺着胸膛,端坐于马背,而另一边的守卫却手握剑柄,似乎是不肯放行。   “等一下……那人我好像认识!”伊芙叫嚷了起来,她看清了那白马骑士的模样。   “你认识?”祸革曼宁在空中仰起头,伊芙忙抓住了他的锥鳞。   “是个土匪,我记得一清二楚,他当时还差点把我给劫走。”伊芙的语气有些急。   她还记得那土匪的模样,毕竟对方那貌美的长相与类雪莫人特征的尖耳,当时都让她印象深刻,而她这时又想起来,自己好像还捅过对方一刀——是在大腿上。   正愣神的功夫,祸革曼宁已经降下了身躯,伊芙连忙说:“祸革,你下来做什么?咱们先回去吧,就别跟着凑热闹了。”   “既然仇家找上门了,那现在除掉便是。”祸革曼宁说道。   伊芙一惊,她劝道,“先不急,观察一下……也可能是我认错了呢。”   也就是这时,石桥上的那人抬起了头,看到了遮天蔽日般的猛兽。在那布满荆棘的龙首之上,一个小小的脑袋正在探头观望,就是这样遥遥地对望了一眼,骑士却已认出了此人,他朝她灿烂一笑。   “看来没认错人,他也认识你。”祸革曼宁说。   还未来得及制止,伊芙便见这头始祖龙张开了嘴,喉咙里发出吸气时的闷响,她知道此时劝阻也无用,只得先捂住了耳朵。   一声雷鸣般的咆哮响彻了整个奔龙堡,处于城门下方的一众人等皆是抱住了脑袋,被这声音震得头脑发昏,有人甚至蹲下了身子,露出了畏惧的神色。   骑士和他的仆从虽按捺住了心头的震撼,但身下的马儿却是受了惊吓,于是他们又不得不跳回地面,安抚起这些胆小的伙伴。   伊芙终于劝下了祸革曼宁,让他落在了石桥另一端的空地上。骑士一直在看着他们——此时,他脸上不但没有一丝的胆怯表现,反而是满目的惊喜与期待。   伊芙踩着巨龙的锥鳞,一步步地跳向了地面,她今天仍穿着学院那套黑与白的制服,看着与往常没什么不同。   骑士将白马交给了仆从,他只身一人朝着伊芙那边走去,身后有人叫嚷了起来,石桥另一边的场面显得有些混乱。   祸革曼宁张开了嘴,露出他那尖利的牙齿——始祖龙对来者发出了警告,他的喉咙里发出如同地震般的重吟。   骑士并未因此胆怯,他昂首阔步,前行的动作没有片刻的停滞。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伊芙也不再像当年那样胆小怕事,她拍了拍祸革曼宁的锥鳞,示意他放轻松。   骑士走到她的身前,眼中笑容满溢,他单膝跪地,上身挺得笔直,那动作既标准又放松。   “雨切·厄洛,瞻隆苑的骑士,耶文利长公主的部下,现在奉命来投奔您了。”   伊芙还在愣神,而对方却从怀里拿出一张羊皮纸,交到了她手上。   伊芙拿着那张纸,眼睛却一直在盯着雨切。   “你以前是不是土匪?我没认错吧?”她下意识地问出了这句话。   “每个人都可能犯错。”雨切微抬着下巴,直视着她的眼睛,“即便是有着缺陷的灵魂,也依旧有追求完满的权利。你觉得呢?”   “你真的改邪归正了?”伊芙将信将疑,但不知为何,她看他的眼神,却总止不住地想去相信他的话。   “是这样的,而且是您让我醒悟的。”他回答。   这人一定是个骗子。祸革曼宁心想。他抬起自己那条巨大的尾巴,横在了这骗子的头顶。   “祸革,先等等。”   伊芙解开了羊皮卷的绑带,一行行的字迹展现在了她的面前,前一段是洛各明文,而后一段则是克利金文。这是一份册封诏书,伊芙草草看了一眼——其内容大致是说:洛德·哈维因曾为洛明各做出过大贡献,那时的国王想册封他为勋爵,但被他本人拒绝了,如今听说他有一位名叫伊芙·哈维因的女儿,于是便决定将这爵位授予给了她——且还附带一块封地。   “这上面写的……都是真的?”伊芙强忍着心中的惊疑,低声问道。她观察着眼前的男人,此时雨切仍跪在地上。   “大人,有着元素印记的物品,可轻易造不了假。”雨切笑着回答,“您现在有一块封地,地点是在诺克丁湾,属下在来之前去那里看过了,虽然那地方有些偏,但风景却不错——东面是一大片平原,可以放牧;北方临着一片内海,还有一座海岛;南面靠着密恩山脉,有松林,有雪山……那山上流下来都水十分清甜,适宜煮茶。”   “有这么好的地方?”伊芙听着他的描述,想象着,有些心动了。   “不仅如此,咱们还有一片葡萄园,有地下的酒窖,有几座庄园,这些地方都有专门的人帮您来打理经营,您如果去了,只管在那里享福就是。”   “我……真的成贵族了?”伊芙扬起了眉毛,仿佛自问自答。她此时只觉得浑身轻飘飘的,雨切所描述的那个地方,也正是她所向往的地方、所向往的生活——但,怎么可能有这样的好事?   就算眼前这份诏书是真的,但自己又何德何能,去接受这样一份大礼?想到这里,她又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伊芙将那羊皮卷递还给了雨切,语气恢复了刚才的平静:“谢谢你走这么一趟,但我恐怕没办法接受。这不是小事,如果我在这里擅自做主,接受了一件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只怕是要辱没了我父亲的名声。”   她很适时地把哈维因的名头搬出来了。   “大人,耶文利殿下说,若您不愿意接受,那也无妨,但您务必要把她曾送过您的东西一并奉还——毕竟那东西比这张纸要来得更珍贵。”   “耶文利……”伊芙这是第二次听他提起这个称呼,她想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意识到他说的是谁,“你说的这人是温兹娜?”   温兹娜·波莱莫尼,白发的漂亮女人。洛各明国王的亲姐姐,耶文利长公主——同时也是南芬的祖母。   “是的,大人。”雨切仍举着那张羊皮卷,“现在——您愿意收下它了吗?”   伊芙轻叹了一声,不情不愿地接过了那张纸。   “既然如此,从现在开始,您就是我的主人,请容我向您宣誓,并从此效忠于您。”   身后,祸革曼宁似乎有了一丝的躁动。   “我还是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伊芙说,“你要先把话说清楚——为什么你会和温兹娜认识,你又是怎么找到我的?”   “那实在是说来话长。”雨切仍半跪在那里,眼中有着执着的微笑,“近七年的时间里,必然要发生很多事,有很多次的巧合与改变。”   正说话间,远处人影闪动,有人越过了守卫的阻拦,跑到了石桥上,伊芙远远望去,发现这人竟是迪更。   迪更正朝着他们这里跑来,他手里还拿了把不知从那里弄来的剑,样子气势汹汹。   雨切注意到伊芙看向远处的视线,他缓缓站起身,朝着身后的同伴使了个眼色,那仆从牵着马向一旁让了让,给后来着留出了通路。   也就是这么一小会儿的工夫,伊芙稍不留神,便让雨切站到了自己身旁。   迪更看到这人转过了脸,眼中闪过一丝惊诧——他意外于他那不凡的相貌。   “你是哪位?”迪更站定了,与雨切对视着,面色不善。   “在下是从洛各明来的——瞻隆苑的骑士。请问阁下是……”   “瞻隆苑的人,跑到这里做什么?”   迪更说这话是有原因的——圣丰岳与瞻隆苑都是羽地北部的著名骑士团,但因为某些历史原因,他们又向来不合。   “自然是因为有事。”雨切笑着回答。   “是吗,希望你不是来找事的。”迪更冷冷地说了一句。他随后又对伊芙说,“咱们回去吧,这种事就应该交给守卫处理,这里管事的人那么多,没必要让你来出面。”   “不,很有必要,因为她是我的保护人。”雨切说,“她继承了洛明各的爵位,如今便是我的主人。”   “爵位?”迪更的目光游移不定,表情显得难以置信……他的眼神里甚至带了一丝惊恐。   “这件事咱们稍后再谈,你叫雨切……对吧?我认为这里不像是能说话的场合——桥的那边,还有那么多人在看戏。”伊芙将鱼篓从祸革曼宁的锥鳞上取下,并拍了拍巨龙宽大的吻部,对他说:“祸革,你先回去吧,等过后我把这件事弄清楚了,就去找你。”   祸革曼宁移动着眼球,盯着她看了一眼,伊芙朝他点了点头。随后,始祖龙倏地抬起了脑袋,张开了翅膀,他轻轻扇动了一下翅膀,便离开了地面,飞向了空中,只留下一片云雾般的尘土,在地面慢慢散开。   伊芙目送着他飞远——祸革……他总是这样善解人意。   “咱们也走吧。”伊芙对身旁的两人说。   “是,我的主人。”雨切顺从地跟在了她的身后,可他刚走了两步,就被迪更拦了下来——迪更举着剑,将剑身横在了他的身前。   “阁下这是……想和我决斗?”雨切看着眼前的青年。他脸上仍是带着礼貌的笑,但语气中却带着冷意。   “正有此意。”迪更回道。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做出了这样的动作,并说出了这样的话。他又失控了。每当雨切同伊芙说话时,他的心头都会腾起一股遏制不住的怒意,事实上他也很清楚这是怎么回事——那是妒火,是连他自己都感到厌恶和沮丧的妒火。 [156]委身者·受洗者(其三)   夕阳下,石桥被光线分割成了两束:橙红色的桥面,与暗蓝色的底。   在陷入彻底的黑夜之前,世界留给人们的印象总是反差强烈的。   “你不是我的对手。”雨切说,“而且你现在的状态也不好,请问如何称呼?”   “迪更·迪布。”迪更一字一顿地说道。   “迪更阁下,你对‘决斗’这个词是否有正确的概念?”雨切问他。   “当然。”   “所以你仍做出了这样的决定。”雨切叹了一口气,“你不打算反悔?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我认为咱们应该再定一个时间,等你冷静下来以后再做打算。”   “如果你真的尊重你的对手,那就别说废话了。”迪更的语气显得有些不耐烦。   “好吧。”雨切笑了笑,他抬起手,接过了随从罗革扔来的一把剑——两人隔着十几米的距离,没有语言或眼神交流,却能配合得如此默契。   “为什么不用你身上的那把?”迪更问他。   “这把剑是长公主赐予我的,可不是什么普通的剑,并不适用于普通决斗。”   伊芙在一旁干瞪着眼——直到此时,她才终于从震惊的状态中缓和过来。她快步走到迪更身前,想要夺下他手里的剑,结果却被对方躲开了。   “迪更,你别乱来。”伊芙劝他,“雨切又不是敌人。”   应该不是敌人。她心想。   “不关你的事。”迪更压低着声音说。他的语气恶狠狠的,眼中似有凶光——伊芙还是头一次见他对自己露出这样的表情。   伊芙仍不甘心,她又伸出手想去夺剑,结果却被对方一把推开。   “让开点!”迪更终于不耐烦了,可当他看到少女那诧异的表情时,语气又复柔和:“别站在这里,刀剑无眼。”   伊芙站在他眼前,并不肯走。   “放心吧,大人。”雨切说,“他是您的朋友,我有分寸。”   “但……”   “这事情关乎到一个男人的尊严问题,您就不要插手了。”   于是,伊芙只好退后了几步,远离了两人。她低着头,显得有些沮丧。   桥的对岸,有人察觉到城外正发生的事,便对守卫说道:“喂,别拦在这里了,你看那边是不是要打起来了?——让一个外人在家门口欺负咱们的人,你认为这算尽职吗?”   “明显是决斗。”一名守卫看了一眼,仍不肯放行,“那人自己偷跑出去,被欺负了?我看这是自作自受。”   学员们听了这话,都显得不太服气,他们与守卫吵嚷了起来,场面更加混乱了。   “好了,就放他们出去看吧。”泰特罗格从院内急匆匆地赶来,他身后还跟着隆科——是他把这位壮汉请来的。   守卫听了这话,如释重负,他们让开了一条路,人群蜂拥着挤出了城门,涌上了石桥。   雨切将剑从鞘中缓缓抽出,与迪更分开站立。还未开打,迪更的头顶却已生出了一层细汗。   “伊芙,来帮个忙,检查一下我和他手上的剑。”迪更盯着眼前的男人,不知为何,当这句话出口时,他的心中突然平静了下来。   伊芙抿了抿嘴,一言不发地朝他们走去。   她依次接过两人手中的剑,仔细地检查了起来。她也想过,要不要趁此机会,将这些凶器扔进河里——也许他们会生气,但自己仍会得到原谅。   她叹了口气,最后还是将剑分还给了两人。   “没问题,都是普通的剑。”她冷着脸回答。   “谢谢。”迪更朝她笑了笑,随后他又转过头,对雨切说:“我知道,像我这样的水平想要去挑战你这样的骑士,或许还不够格。你可能是想着要手下留情,但如果我运气好,有了机会,就一定会杀了你。”   “那就来试试。”雨切抬起了剑。   两人用剑指着对方,开始了最初的对峙。   人群越过石桥,向着这片空地聚拢。他们围成了一个大圈,将包括伊芙在内的三人围拢起来,都是一副期待已久的看戏模样。   有人叫着迪更的名字,在给他打气,迪更转过头,他牵动着嘴角,对这些支持者露出了一个勉强的笑。   两人用的都是武装剑,且流程也不算正规——在这个年代,“决斗”这个词已经不再流行了。   迪更先出了一剑,被对手稳稳地架住。   伊芙发现,比起去年,迪更的身手更好了。短时间内,他和雨切快速过了几招,似乎都在试探对方的底细。   “这可是个赢不了的对手。”泰特罗格站在人群的最外侧,摇了摇头。   “这人有多强?”隆科听了他的话,并不感到意外。   “谁知道呢。”泰特罗格回答,“他露的这几手可不像是瞻隆苑的架势,更像扇陆以南的某些流派。”   迪更挥砍着,一时间仿佛占据了主动,他的表情凶戾,下手的力道很重。   伊芙看到他这副样子,心里也有些难过——她也明白,迪更今天表现的如此反常,不可能不是因为自己。   “你不出手?”迪更喘息着问。他盯着对方,汗水已浸湿了他的眉头。   雨切一直都在闪躲,甚至连拨挡也用得很少。   雨切并不答话,他将剑立在身前,挑衅般地向他招了招手。   迪更轻笑了一声,朝他冲了过去。   谁都看得出来,雨切在这场决斗中表现得十分轻松,围观者们开始时还在吵嚷,可最后声音却越来越小——直到寂静无声。   决斗的时间不算长,但对于在场的所有人来说,这段时间都显得十分难捱。   某一刻,雨切并未闪躲,眼见迪更就要得手,他却抬起剑,轻描淡写地荡开了对手的猛烈一击。他的动作非常迅速,就仿佛是把剑当做匕首来用,迪更被他这一击震得虎口发麻,而下一刻却见一道剑光从眼前一闪而过。   众人惊呼出了声,而伊芙却已经跑了过来。   迪更还未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他只感觉自己的颈部有些刺痛,他伸出左手在伤处抹了一把,却是一手的鲜红。   “你败了,决斗结束了。”雨切将剑收回了剑鞘。   伊芙跑到迪更身前,想要帮他止血,可对方却不领情——他推开了伊芙,提着剑大吼着冲向了雨切。   “真丢人。”站在人群之外观看的泰特罗格捂着眼,叹息着说。他碰了碰身边的隆科,说道:“你快回去,把我的剑拿来。”   “哦,好。”隆科愣了一阵子,这才点了点头,迈开步子跑远了。   雨切扔掉了手里的剑,就这样静静地等他冲过来。迪更没有停下,反而被他的态度所激怒,他朝雨切横着挥出一刀,直奔着对方的脑袋而去,结果显而易见——他砍了个空。雨切单手扣住了迪更那只用剑的手腕,身体却转向了他的身后——这位骑士放低了身位,先是给了对方腰部一个肘击,然后又背过身去,将他的胳膊扛过肩膀,紧接着脚下一绊,使得对手失去平衡,随后腰部和臂膀同时发力,便将迪更整个人都甩了出去。   迪更挨了一记过肩摔,仰面躺在地上,胸口疼得厉害。他听见周围嘈杂的叫喊,听见了少女厉声呵斥的声音。   伊芙的脸出现在了他的视野中,他能瞧见她眼里露出的担忧。   “都滚开!”他吼了一声,将那把扔攥在手里的剑扔了出去。   就像一只疯狗。不知为何,迪更突然想起隆科曾经对自己的形容,然后就忍不住笑了。   所有的声音仿佛混做了一团,谁的话他也听不进,就仿佛有一团厚厚的壳,在紧紧地包裹着他。   少女向他伸出了手,可他却也像没看见一样,毫不顾形象地从地上翻了个身,慢慢地爬了起来,他的胸前有一片血渍,伤口火辣辣地在疼,他的身后与头发上沾满了尘土和草叶,邋遢得像一个流浪汉。   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他朝着山下走去。旁观的人群自觉地给他让出了一条路,有人同情,也有人嘲笑。   “我感觉他……好难过。”歌莱迪咬着嘴唇说。他此时混在人群里,由于个子小,少年的脚下还垫着几块砖。在他身旁,贝克林叹息了一声,这胖子伸出手,用力揉搓着歌莱迪的脑袋,直到把他的头顶揉成了雀窝才停下。   伊芙的脸色有些苍白,她犹豫了一会儿,才决定追上去,可刚迈出一步,就被雨切拦了下来。   伊芙瞪视着他,显得十分不满。   “一个男人,想要真正站起来,只能靠他自己。”雨切对她说,“如果您现在追上去安慰他,那他以后也就一无所有了——他在您面前失去了最后的尊严,同时也失去了重新振作的机会。”   “不管怎么说,他是我的朋友,而且他现在还受伤了。”   “只是皮外伤,流一点血不算什么。”雨切说,“放心吧,他不像您想得那么脆弱,其实我也很欣赏这位迪更阁下,他有气度,但缺少了一些觉悟——他不会一直浑浑噩噩下去的——且看着吧,如果我说错了,那算我看走了眼。”   伊芙看着他,眼中露出了些许的迷茫,她吃不透雨切话里的意思。她心想——他刚才说的是真心话,还是说,只是为了安抚我?   迪更顺着下坡离开了奔龙堡,他越走越快,等到周围没人的时候便开始迈开步子跑了起来。耳旁响起了风的呼啸,他的脑中依然一片空白。天快要黑了,晚风吹得树叶草叶沙沙地响,他身上的汗水被风吹干,析出的盐分让他的脸上又痛又痒,脖子上粘糊糊的,衬衫上的血结成了硬块,肺部仍在疲惫地运作着,张开又合拢,青年咽了一口唾沫,却总觉得喉咙里有火在燃烧。   终于,他停了下来,停止了发泄式的奔跑,他缓缓坐在了路边的一块石头上,捂着仍在沸腾的胸口,感受着太阳穴处传来的富有节律的仿佛重锤般的胀痛。   此时,他在活着,却没有实感。   他回复了一些体力,紧张的情绪缓和了下来,他感觉颈部有些痒,于是恼怒般地在那伤痛处蹭了一把——他感受到了疼痛,感觉凝结的伤口又开始流血了,他终于有了一丝报复得逞的**。   山下传来了马车驶来的声音,他缓缓站起来,装作若无其事地背过了身去。不一会儿,马车从他身旁驶过,可正当他要松一口气时,那车轮却停了下来。   一个女人跳下了马车。   “迪更?”那女人喊到,“是你吗?你怎么了?”   迪更瞪大了眼。直到这女人走近,他才认清了这人是谁——卡恩莲妮·李兹特,曾经追求过自己的那个学院女学生。   “真是冤家路窄。”仿佛是在一瞬间,他隐去了沮丧的愁容,将自己全副武装了起来。   “什么叫冤家路窄?等一下,你身上这是……血?”卡恩莲妮突然大呼小叫道,“你怎么了,是和谁打架了吗?伤口要尽快处理一下才好……”   “没什么大碍。”迪更冷冷地说,“天黑了,你快回去吧,就当没看见我。”   “那怎么行,不如你跟我搭个车,一起回去吧。”卡恩莲妮作势想去拉他的手,却被对方躲开了。   “我就是个庸人。”迪更说。   卡恩莲妮愣了愣,不知为何对方会说出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但迪更又继续说道:“三十多岁了,这辈子注定没什么出息了,你还在意我做什么?”   卡恩莲妮这才意识到,对方是在拿以前的事来挤兑她。那天晚上,她说他是庸人,说他年纪大,说他自恃清高——这些都是气话。原本她还为那时的事而感觉懊恼,而经过今天的这件事之后,她心中对迪更的最后一丝好感却已是荡然无存。   “烂人一个!”她骂道。可骂过之后却仍不觉解恨,于是又打开了水壶的盖子,带着一股小女生的怒意,将那茶水泼到了对方的脸上。刚才她看见迪更了,她觉得惊喜,她下车时随手带上了水壶,里面泡着花瓣与蜂蜜,她那时还想着要同对方分享——真是可笑。   迪更被她泼了个正着,水正顺着他的头发往下流,带着一股好闻的味道。   青年心头的火气似乎又被点燃了,他在脸上抹了一把,沉着脸朝她迈出了一步。   卡恩莲妮被他的模样吓到了,她大叫着:“救命啊,杀人啦——”然后跑回到了马车上。   马车隆隆地驶走了。眼见这蠢女人被自己吓跑,迪更又坐回到了原处——却是浑身湿透。   天黑了,在他身后,树林的深处,有一只蛐蛐在叫。   夜晚就如同一汪漆黑的水,渐渐没过了他的身体和头顶。迪更刚想要叹息一声,却发觉身边多了双靴子,于是他又硬生生忍住了。   他勉强打起精神,问来者:“林辛,你怎么跑过来了?”   “从刚才开始,我就一直站在附近。”林辛坐在了他的身旁。   “都看见了?”   林辛点了点头。   两人静坐了一阵子,谁都没有说话。天完全黑了下来,此时还见不到月亮的影子,林辛环顾起了四周,却什么也看不见。   “我们现在回去?”林辛问他。   “我不回去了。”迪更叹了口气,“我想好了,打算去找我叔叔。”   “去南方?”   “对,想来想去,还是冬天那阵子活得最舒坦。咱们两人在军队里训练,那里一个女人都没有,反而让人觉得轻松自在……单纯的快乐。在这里,斤斤计较,争来吵去……活得没有尊严。”迪更耸了耸肩,“林辛,你会不会瞧不起我?”   “公寓里的行李怎么办?”林辛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问了另外一个问题。   “扔在那吧,也没什么好留的。”   “你等我一晚,我回去收拾好东西,把其他事都办好后就来找你,咱们一起去。”   迪更没有立刻回应。他连连叹息着,似乎有些感动。   “太好了,那就尽快吧,我可等不了多久。”他说。   奔龙堡成了他的伤心地。   林辛离开了。迪更抬头看了一眼山顶,那里只有一个巨大的影子。决定离开之后,他的心也终于趋于平静——他又能感受到惬意的风了,就像回到了麝兔山。   迪更与林辛就此离开了圣丰岳,也远离了北方,而他们与伊芙的再一次相会,却已是十几年之后的事了。 [157]委身者·受洗者(其四)   瞧见迪更受伤逃走,伊芙的心里很不舒服,可雨切是来找她的,她不能把他扔在这里不管。   “别在这里站着了,先回去吧。”伊芙冷着脸说。   “大人,您不愿看到我伤害别人,尤其是您的朋友。”雨切说,“但骑士团向来看重实力,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不可能再去示弱。”   “知道了,走吧。”她点了点头。   伊芙想要带他进入城堡,但此时,却又有一魁梧壮汉从人群中站出来。他肩上扛着一柄长剑,两脚分开站立,正似笑非笑地看着雨切。   雨切看了对方一眼,算是做了个眼神上的交流。随后,他转过头对伊芙说:“您放心,属下绝对不会做出有损您名誉的事。”他向仆从招了招手,对方从褡裢中拿出了一个盒子,交给了他。   “这是夫人让我转交给您的。”他说。   “夫人?”伊芙有些疑惑,她打开他递来的盒子,看到了其中码放得整整齐齐的饼干。她心下一惊,问他:“你还去南芬那里了?”   “对,长公主对我说,您现在就住在那里,所以我去见了夫人。”他回答。   伊芙看着他,目光中带着审慎与怀疑。   “夫人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雨切与她目光对视,由于环境嘈杂,两人此时靠得很近,“她听到我的解释之后,也认同了长公主的想法,认为需要有一个聪明人在您身边帮忙,因为您那么忙,总会有顾全不到的地方。”   伊芙想起南芬,又听到他如此小心的说辞,便有些想笑,但她没有表现出来,她对雨切说:“我姑且先相信你。”   “感谢您的体谅。”雨切显得十分高兴。   “那边的人名叫泰特罗格,实力很强。”伊芙曾经听赫罗尔德——那位海德夫人派来的内堡守卫——说过,泰特罗格的实力与巨人尤德犹里恩相当,而后者却能打得一位大杀四方的魔女到处乱窜。想到这里,她又对雨切说:“如果你觉得对付不了泰特罗格,我可以帮你找个借口糊弄过去。”   “您放心,至少——属下不会比他差。”雨切朝她点了点头,他的笑容令人安心,“您就瞧着吧。”   泰特罗格抖着腿,脸上有着不耐烦的神色,他放下剑,刚想吆喝几声做出挑衅,却见这位来自北方的骑士转回了身,步履轻松地走向了自己。   “在下雨切·厄洛……阁下是打算?”雨切问道。   “没什么,就是想和您切磋一下。”泰特罗格说,“我叫泰特罗格·德安萨。”   “原来您是圣骑士乔纳兰·德安萨的后人。”   “哼。”泰特罗格嗤笑了一声,仿佛是在笑他消息不灵通,只认得自己那位祖父,“好了,闲话少说。”他双手交叠,握着长剑的剑柄,“你打算和我较量一下吗?”   “义不容辞,这也是我的荣幸。”雨切也不再多言,他抽出了后腰上的那把剑——那是一把又窄又长的单手剑。   “不用拘谨,您完全可以用您马背上的长枪,长度决定了优势。”他摊开大手,指向他身后的那匹白马。   “谢了,但我更擅长用剑。”雨切拒绝了他的提议。   话已至此,泰特罗格跨出一步,摆好了架势——较量开始了。   几乎没有任何试探,两人的兵刃便已碰撞在了一起,甚至分不清孰先孰后。几次擦碰,火光四溅,令旁观者们目瞪口呆——只从这碰撞时的沉闷回响便能够感受得出,双方在此刻所展现出的力量是如何的强悍。   泰特罗格大开大合,即便不使用剑技,却也能挥出千钧之势,而听着耳旁狂风猎猎,众人不禁连连后退,随着两人打斗范围的扩展,观看者们也都不见了人影——他们都撤退到了空地最边缘的树丛附近。   伊芙见雨切能一直不落下风,于是也跟着退到了后方,她站在那里吃着点心,静静地观看。   不多时,仆从罗革牵着两匹马来到她的身后,罗革很年轻,看样子似乎也只有二十出头的年纪,他见伊芙在看自己,便颔着首低声喊了句:“大人。”   罗革的面部有着摩德萨人的特征,他个头也长得颇高,看样子是一个内敛且稳重的小伙子,这位仆从似乎一点也不为自己所侍奉的主人担心。   “你是洛各明来的,还是……”伊芙看着他,不免产生了疑问。   “回大人,罗革自幼便跟随着雨切,后来他散了团伙,我又跟着他下山,去到了洛各明。”   “你觉得……他不会输?”伊芙又问。   “雨切在瞻隆苑时,就从来没输过,所以……”罗革低着头,语气带着腼腆,他挠着脑袋笑了笑。   “你们过来的时候,在庄园里住了多久?”   “住了三天半。”罗革如实回答,“雨切听说您不在那里,本来是想着当天就走,但夫人说什么也不肯,非要留我们住几天。”   “南芬她……最近怎么样?”   “夫人她状态不错,只是如今有了身孕,需要多休息。”   听到这句话后,伊芙瞪大了眼,她的嘴巴半张着,连手上拿着的半块饼干都掉在了地上,碎成了几瓣。   “你说什么?”她问。   “我……”罗革支支吾吾的,还以为自己说错了话。   “她真的怀孕了?”伊芙难以相信,她们一直在以书信来往,南芬在信里可从来没有提过这事。   “大概是的,虽然不太明显,但雨切说他能看出来。”罗革说。   自己走后,茂奇居然还回过庄园?想到这里,她又看了眼自己手上的饼干盒子,似乎是生了闷气,她质问罗革:“她怀孕了,你们还让她做点心?”   “我们其实……”罗革想解释,但最后却又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他放弃了,低着头说了句“抱歉”。   其实,伊芙是有些先入为主了,她所想到的孕妇形象,多半是临产期那样大着肚子的女人——可就算从她刚返校的那天算起,南芬怀孕的时间最多也不过三四个月,在这个阶段,她的活动并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   “算了,这也不关你们的事。”伊芙有些闷闷不乐,嘴里的饼干也仿佛没了滋味,她收好了盒子,自言自语般地说道,“还是等我写信自己问问她吧……”   罗革终于松了口气。   不远处,泰特罗格大喝了一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位大汉跃向了半空,挥出了速度极快的一剑,而雨切却并不打算躲闪,他将剑身横在自己头顶,单手架住了泰特罗格的攻击,那剑身略微倾斜,使得对方这一剑偏转向了他的身左,而此时,他的身体也朝着反方向侧转——电光火石之间,这重重的一剑便被他巧妙化解,泰特罗格的攻击最后砍在了地面上,扬起一片的沙土碎石。   比斗还在继续,而两人附近的地表却已是坑坑洼洼,仿佛被犁过了一般——那痕迹不是被纵横的剑锋所波及,便是被两人脚下发力时踩踏出来的。   在场的众人中,有学员,有平民,也有教员和骑士,而不同的人在看到这样激烈的打斗时,其反应也是不同的:或喝彩鼓掌,或目瞪口呆,或疑惑不解,又或心生惧意,其状不一而足。   泰特罗格战意正盛,他咆哮着,脸上带着狰狞而兴奋的狂笑;而反观雨切——他的情绪并未有过多少起伏,就仿佛如此强度的对抗并未让他产生出真正的兴致。   泰特罗格出身自骑士家族,他自幼接触剑学和武艺,其水平和天赋远超常人,但雨切何尝不是呢?——雨切的养父便是一位剑术师,而在当土匪的那些年,他所能积攒的经验也并不亚于一位四处征战的骑士。   当年,受挫的雨切和自己那些土匪兄弟们散了伙,只身骑着一匹白马,离开了行军峡道与日光谷,后又被少年罗革追上,于是两人便踏上了寻找那位不知名少女的下落。   他们顺着大路,先是来到了克利金境内,去了北方的恩施弥特,可一路上,却未能打听到这一队人马的行踪。   “不知名字,也不知下落。”雨切和罗革离开了恩施弥特,有着雪莫混血的男人看着南方的大路与北方的山脉,他骑在马上,轻轻摩挲着受过伤的那只腿,问身旁的年轻伙伴:“罗革,你觉得她会是什么人?”   “可能是什么贵族?”罗革不确定地回答,“总之,肯定是大人物。”   在日光谷的时候,罗革只从同伴那里听说过那天发生的事,并未参与过当天的行动,因而他也从真正未见过这位被形容得神乎其神的少女。   “就算我们找到她了,又能怎么样呢?”雨切叹了一声。   罗革不知要如何回答。而在他的内心,却有着更深的疑惑,他不明白为何雨切会这样执着——执着于找到这位只有一面之缘的女人——他是被她迷住了吗?   “听说……克利金没有贵族,至少表面上是这样。”雨切回过头,看着自己的伙伴,“咱们不能一直像这样四处乱撞,还去打听一个不知底细的神秘人。”   像这样不知深浅地四处打探,说不定对方会比自己先一步听到风声。   “您的意思是……”   “我们去洛各明吧。”他看着远处的山,那里是密恩山脉的尽头,“在再次遇到她之前,咱们不能是土匪,也不能是浪子,咱们需要有一个身份——一个能被认可的身份。”   “能被认可的身份?”罗革听着他的话,表情有些茫然。   “洛各明有个叫瞻隆苑的地方,以前,瞻隆骑士被称为是国王的禁军,而如今,我听说那里实际上是被一位魔女所掌控——我们就去那里碰碰运气。”   于是,雨切便带着罗革离开了克利金,来到了北方的临国,洛明各。   在现如今的洛明各,一个平民想要得到荣誉和地位,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作为两个外乡人,则更是千难万难。雨切光是为了打探瞻隆苑的消息,便已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他靠着自己那副迷惑人心的外貌,以及一张精明骗子的巧嘴,混迹于洛明各的几座大城——卢克敏斯堡、阿乔-奥姆兰、约德曼瑟城、圣·欧南-万卡,以及都城森特兰姆……   想要加入瞻隆苑,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几乎是一件无法办到的事,因为瞻隆苑并不轻易对外人开放——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仍遵循着旧时代下的世袭规矩。雨切和罗革并未因此而退缩,他们用了将近半年的时间,才分析出了一些有用的线索和突破口:洛明各如今正在遭受匪患。   近年来,洛明各东部匪患严重——这些匪徒,大多是由摩可拓边境处的穷人,和因洪涝而从基岚流窜过来的难民组成——两种群体都说着同一种语言,且又都身无长物,再加上摩德萨人天生爱冒险的性子,在如此环境之下,便使得他们能够拉帮结派、同恶相济,竟把抢劫和掳掠当做营生。事实上,雨切也曾属于过这里,属于匪徒和盗贼的团体,只不过当时他们是在摩可拓与克利金的边境。如今克利金仍在不留余力地剿匪,摩德萨的匪徒们便都被逼到了洛明各的边境线上。   匪患究竟在洛各明严重到了什么程度?从某方面便能略知一二——在东部的绝大部分市镇里,城门附近都会竖立起一块专用的大告示板,上面张贴着一些匪徒的画像,并用醒目的红字标注着赏金,民众们可以根据表单进行换算——提供有效线索者可得多少,抓住活口或是当场击杀的又得多少,皆是明码标价。洛各明仍在为匪患发愁,而这些告示板又表明,东线如今正缺人手,又或者说,官方能做的实则有限。   雨切看着那些告示板,当时就笑了起来,罗革有些费解,便问他为什么笑,于是他就回答——   “罗革,我不得不夸一句:他们请的这些画师真不赖。”   原来,这告示板上将近三成的人,雨切都认识,不少人还是以前“老屠夫”的手下。   “我决定了,就拿他们下手。”雨切说,“我们就抓活的,抓几条大鱼。”   规划好目标之后,他们便启程出发了,目的地是洛各明的边界,那里多是些山岭——穷山恶水,地瘠民贫,就连那里的野兽也都饿得皮包着骨头。他们穿行于怪石嶙峋的峡谷,衣着褴褛的老人看到他们,停驻不前了,那提着柴刀的老人有一副灰败而干枯的面庞,就仿佛冒着幽光的髑髅,怪异到了极点。在那毫无生机的注视之下,罗革不禁打了个激灵。   “就像尸体在看着死人。”事后,他对雨切形容道。 [158]委身者·受洗者(其五)   雨切也曾同这些藏匿者一样,干着杀人越货的勾当。他了解这些盗匪:了解他们做下的记号,了解他们的暗语。盗贼们会把钱财首饰藏在哪,他心知肚明;一群土匪中谁是真正的首领,他一看便知。   雨切带着罗革沿着记号,来到了一伙强盗的秘密领地,果然,强盗当即就发现了他们,几个望风者从隐蔽处现出了踪迹,将这两位擅闯者围了起来。   “日光谷的雨切,‘老屠户’的子侄,昨个山头失火,所以……是来投奔你们的。”雨切跳下了马,对他们说道:“你们这里是谁管事?是单峰驼拜德文?独眼鹫马吉诺?还是银匕首伊布尔?”   强盗们对视了一眼,都有些怀疑地看着他。   “我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秀气的土匪。”其中一个人揶揄道。   “怎么,你想来和我练练?”雨切笑着问他。   “那倒是不必。”另一人说道,“你的确是道上的人,这没必要质疑——很多人都能说出这些人的诨号,却很少有人能叫得出这些人的真正名字,而有些,甚至我也没法确定你说的是不是真的。”这人昂着脑袋,胡子下的嘴唇动了动,“所以我需要问问你——认识‘贪金者’吗?”   “贪金者阿卢比尔,我当然知道。”雨切笑了笑,“说到他,那就不得不提另外一位,‘养狼人’提巴乔。他们两个向来就不对付,以前就是,而且更巧的是,我做过他们的调停人,还不止一次。”他看着这些人的表情,又说道:“看样子,这里一定就是养狼人的地盘了。”   雨切说得中气十足,清楚明白。强盗们都瞪着眼,显得有些惊讶,他们交换着眼神,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是好。   “真是滴水不漏。”打头的强盗说,“我只问了你一个问题,你却已经把我们猜得差不多了。你能做他们的调停人,看来你的来头也不小,请问这位好汉……?”   “养狼人和贪金者虽然不和,但曾经也都是老屠户的手下,而从某方面来说,这两人又是我的老师。”   “我知道了,你就是‘哈尔什得’。”强盗露出了恍然的神情。   哈尔什得,西海岸神话中的一位人类皇子,以美貌著称——他身披荆棘月神的斗篷,潜入了杀父仇人的宫殿,手刃了这位昏庸无道的暴君——也就是他的叔父——并夺回了属于自己的王座与帝国。   雨切虽很反感别人这样称呼自己,但此时此刻,他也只能淡淡地点了点头,认可了对方的说法。   “既然这样,那也不用再去猜这猜那的了。”强盗说,“把你们的马匹、武器交出来,我带你们去见首领,是真是假他一看便知,我知道这可能会显得有点不友好……但抱歉,规矩就是这样。”   “无妨,答案很快就会水落石出。”雨切没有犹豫,他和罗革上交了武器,就这样成功混进了“养狼人”的匪窝。   养狼人提巴乔见到了雨切,显得非常高兴,两人约有五年未见,但情分却仍在,提巴乔当晚便给他们置办了酒宴,为两人接风洗尘。提巴乔的脸很有特点:他的鼻尖缺了一块,左颊也有一处触目的凹陷——据说,这些缺失的皮肤是被狼啃下来的。   在此之后的一年时间,他们便一直跟随这群匪徒混迹于边境各处,重操旧业干起了杀人越货的买卖。对于从小就在匪帮长大的罗革来说,这样的生活并不让他感觉不适,反而是如鱼得水,有时他甚至会想,若雨切能放弃找人这件事,那就更好了。   雨切只用了半年,便把提巴乔身边的一位亲信踹了下去,并成功上位,成了匪帮的二首领。   “兄弟呀,你长得又不丑,干嘛老带着个破面具?”提巴乔笑着问他。   每次出门时,雨切总是戴着一副铁皮面具,那面具十分简陋,像是在一个变了形的锅盖上穿了两个圆孔——看着像,但事实上也的确是。   “干咱们这一行——像我这种长相,也许还不如长得丑点。”雨切自嘲道,“只要我一露面,这张脸总能惹得别人注意,就算不会被人当成靶子,恐怕早晚也要在城里留上一张画像。”   “嗯,说得有道理。”提巴乔点了点头,“不过,身上挂点赏金,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   很快,边境众匪帮之间的关系与脉络便被雨切和罗革两人暗暗摸清——时机已经成熟,是时候该收获了。   罗革有些不舍。处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其实无所谓好人与恶人,在他眼里,认同他的人便是值得信任的、是可以交付和依托的伙伴。而在这长达一年的经营与积累之下,作为雨切的心腹,他颇受匪众们的照顾——可如今却是要背叛他们,他一想起这事,心里就觉难受。   雨切与这些匪徒并无区别,他们都杀过人——杀过许多人——其中有匪徒,有平民,也有官兵;可他们的目的却又不同,雨切有一个非要实现的目标,从这一点来看,或许他比起那些匪徒要显得高尚许多,但这理由却并不足以对他杀害无辜者、又或是成为背叛者的行为做出正当的辩解。罗革因此而隐约察觉到,他面前的这位男子,他一直以来所依顺并仰仗的人——雨切·厄洛,他的铁一般的意志并非来源于他心中的理想或欲望,他的身体里充斥着另外一种东西:那是一种狂热,这狂热支配着他,指使他走向他的目标。他便被这火一般的情感鼓舞着,蒙蔽了眼睛,以至于看不到眼前的杀戮,甚至连道德之于他都成了累赘。他依旧聪明,清醒……那么勇敢,而此时却在前进之路上做着如此丧心病狂的事。   罗革不明白雨切在想什么,他被吓到了,但隐隐又有些向往——仿佛受到了感召——若这样的狂热的确能给人带来无穷的力量,那为何不去试着接受它呢?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那天晚上,罗革偷偷溜出了营地,并骑着事先在山脚下藏好的快马,去了城郊处的一片树林附近。那里正驻扎着一队官兵,他们全副武装着,带好了弩箭与枪支,只等待一位线人的出现,带着他们前往强盗的窝点。早在一个月之前,雨切便已联系了他们,劝说他们配合自己的行动,好将这群亡命的匪徒一网打尽。原本,官兵们并不信任他们,担心会在山中遭遇埋伏,可雨切巧舌如簧,他先谈计划,又谈利弊,硬是把他们说动了心,于是在当天下午,这事便这样定下了。那天,罗革亲眼目睹了这件事的全过程,他心中惊诧不已,甚至从始至终都不明白,原本疑虑重重的军官,态度竟会转变得那样快,最后竟能与他们推心置腹起来……难道自己这位伙伴是用了什么魔法不成?   深夜,酒足饭饱的提巴乔睡得很沉,就连房间之外的脚步声都未曾察觉,直到窗外火光绵延,雷声乍响之时,他才从睡梦中惊醒。   提巴乔点起了灯,屋子里充满了昏暗的光,他抬起头,正巧看见了坐在房间角落里的一个人影,他吓了一跳,差点把灯打翻。   “雨切!”提巴乔此时刚醒,脑子里还犯着迷糊,他颤抖着叫道,“怎么了吗,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雨切穿着一身猎装,上身还套着一层轻便防具,他一言不发,眼睛盯着地板,手上拿着一把木柄匕首。   提巴乔看到了那匕首,神色便有些恍惚。   “啊,是不是因为外面太吵了,睡不着才过来的?”提巴乔朝窗外看了一眼,故作镇定,“所以说外面到底怎么了?雨切?”   他屏息着,眼里含着一丝哀求,只等对方说一句话。   窗外响彻不停。良久,雨切才抬起头,说了一句:“没什么,都是些小打小闹。”   提巴乔观察着他的神情,见雨切和往常一样,脸上并无阴霾,这才算终于松了口气。   “小打小闹?真的吗?”提巴乔问。他又向窗外望了一眼。   “对,就是小打小闹。”   提巴乔此时感觉喉咙发干,于是便想去拿桌子上的酒瓶,而这时,他又听雨切说:“提巴乔,对你我来说——没什么会比眼前的事更重要。”   “你什么意思?”提巴乔缩回了手,他朝着床头飞快地瞥了一眼——那里藏着一把上了膛的短猎枪。   “如果你被洛明各人抓住了,他们会把你怎么样?”雨切说,“我听说这边的刑罚还依旧保留着西海岸的传统——原汁原味——就比如:石刑、腰斩、火刑、封冰……”他叹了口气,仿佛是说不下去了。   提巴乔听到他的话后,像是受到了打击。   屋子里有过片刻的沉默。   “我……”他的声音哽咽了一瞬,“我有些失望。”   “对不住了。”雨切淡淡地说。   “你的骑马、射箭……”提巴乔努力吸了口气,似乎是有些呼吸不畅,“这些都是我教你的,咱们好歹也有些师徒的情分。”   雨切看着他,看着他那夹杂着疑惑与恨的圆眼,继续听着他说下去。   “我不是在向你求饶,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背叛。”他的眼中带着诘难,“复仇——对于你来说,复仇就这么重要吗?杀了我之后,你内心的怨恨,今后又要落到谁身上?”   “我不是为了复仇。”雨切回答,“也许我有复仇的愿望,但不是主要目的,这最多也只会让我在做这种事时,能更加心安理得罢了。”   “你另有目的?为了钱?赏金吗?”提巴乔的脸上颤抖了一下。   “钱?”雨切笑了起来,“咱们什么时候讨论过钱这种东西?”   “那是为了什么?”提巴乔压低了声音,他好奇而又紧张。   “为了找到一个女人。”雨切说,“不管花费多长时间,我都要找到她。”   门外,有马蹄声从远处传来,提巴乔的手下中了箭,发出一声悲鸣。   “什么意思?”提巴乔没管那声音,他不住地摇动着脑袋,就好像这答案对他很重要似的。   “我说得够明白了,提巴乔,这件事本就没那么复杂——你只是运气不太好,第一个撞上了我,成了个牺牲品。”   “运气不好。”提巴乔摇了摇头,“雨切,你是从南方来的,在你来之前,我的确养过两头狼,是从狼窝里抱回来的。”他的手缓缓举起,不知何时起,那支猎枪已被他拿在了手里,“一开始,我只把它们当做狗来养,那两个崽子,真就和狗没什么区别,又乖巧又顺从,直到有一天,我坐在地上吃肉,它们那时就在我身后,嗅到了气味。有一只就将爪子搭到了我的肩上,想要吃肉,我像往常一样,把那狗……不,把那狼推开,结果却听见它发出了呜呜的叫声,你知道的,狗在咬人之前也会发出这种声音——那头狼咬住了我的后领,把我掀翻在地,去抢我手上的食物。我非常生气,又是挥拳又是踢的想把它赶走,结果它也恼了,直接扑到了我的身上,竟是想要朝我的脖子下嘴,我用胳膊护着下巴,它就开始咬我的脸。后来有人听到呼救,赶了过来,这头狼这才松了口。我那时又害怕又生气,回到屋子后就拿了把猎枪,把这两头畜牲全都给崩了——一枪一个。”提巴乔握着手里的枪,那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雨切,“‘养狼人’这个称呼对我来说就是个耻辱,但我不讨厌别人这么叫,因为这名字一直都在提醒我:畜牲就是畜牲,别指望它们能有自知之明。”   提巴乔扣下了扳机,而这一击却被雨切躲了过去,那铅弹击碎了墙面,硝烟弥漫,木屑纷飞。他站起身,猎枪再次对准雨切,但却未能击发——只片刻的犹豫,他便感觉胸口传来了难以言喻的绞痛。他的胳膊仿佛是被麻痹了一般,毫无知觉,枪从他的手上滚落,不知掉到了哪里,眩晕的感觉传来,他跌坐在地,眼前一片黑暗,意识也开始模糊。   那匕首没入了提巴乔的心脏。雨切走到男人面前,收回了自己的匕首,他又干净利落地挥出了一刀,这才满意离去。   血染红了他的衬衫,而直到对方走后,他的脑袋才耷拉着,仰枕在了床面上,那脖子上的巨大创伤,像一张咧开的大笑着的嘴,在不停地向外溢出浓稠的黑涎。 [159]委身者·受洗者(其六)   昔日的伙伴——那群强盗被吊死在了破败的城墙上,百姓们因此而欢呼不已,男爵亲自设宴款待了雨切和罗革。   长桌后面,男爵坐在主位,雨切与罗革并排坐在一侧。洁白的桌布上立着银制的分枝烛台,灯光昏暗,炉火正旺,仆人们站在阴影中,环境显得静谧。   “我没听错,是吧?”男爵转头问自己的管事,他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他们说‘不要赏金’——解决了这么大的一桩子事,他们还分文不取,为什么?这两位难道是圣人吗?”   “做事的确是要讨得好处,但不一定是为了钱。”雨切说道,“我们不是圣人,也并非不图回报。”   “那么,您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男爵今晚很高兴,“如果我能做到,那就一定会帮您。”   “万分感谢。”雨切说,“我猜,我的请求对于您来说应该不难……算是一件举手之劳的小事。”   “真的吗?请说说看。”   “我希望您在上报时,能够稍微提及一下我们——就说有两位平民在剿匪的过程中起到了大作用。”   “哦!这好办。就算您没提,我也会这么做的——这是做臣子的本分。我会这么说:有两位勇士只身潜入了匪窝,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摸清了这群土匪的底细,并协助守军彻底捣毁了贼窝……若没有他们,恐怕这次行动难以取得如此成效,而最重要的是,这两位勇士事后却拒绝了赏金,您说离奇不离奇?”男爵笑了起来,“您看这么说可以吗?”   “感激不尽。”   “我懂了,您一定是一个有着大志向的人。”男爵说,“我喜欢和您这样的人做朋友,这就像一笔投资。我听属下说,您为了说动那群剿匪的军官出兵,费了不少的功夫。”   “确实,像我们这样的散兵游勇,有些话别人是不信的。”   “是啊,不过这也情有可原,毕竟他们都是一些目光短浅之辈。”男爵与雨切对视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随后,男爵又说道:“虽然我蜗居在这样一处穷乡僻壤,但自认为还是一个通情达理、有一点小聪明的人,我会为您写一封信,您就把它放在身上,等您以后去了别处,若有人能看在我的情面上予您以方便,那就最好不过了。”   “再次感谢……您的恩情,在下必当永记于心。”   “无妨,小事一桩。”   次日上午,雨切和罗革骑着马离开了男爵的领地。   路过城门的时候,罗革低着脑袋,不愿去看那些吊在城墙上的尸体。他有一种芒刺在背的感觉,仿佛有无数道视线正落在他的身上——他相信,在他们头顶,死者正在注视着他们:那些面容扭曲的魂灵,他们怨恨、发狂,他们无声控诉,他们诅咒眼前的这两位告密者与背叛者。   “罗革,等到了下一座城,你就先在城里休息吧。”雨切能够看出,罗革如今的状态不算好,“接下来的事很好办,你待在城里,哪里也别去,剩下的事由我来做……等我的好消息。”   “您这是要……”   “我们已经得了足够多的情报,不必再像之前那样费时费力了,所以我完全可以一个人来,多一个人反而会放不开手脚。”   “您真这样想吗?”罗革仍有些担心他。   “我何时骗过你?”雨切笑着反问。   就这样,雨切将男爵的信与身上的钱财都交给了罗革,让这位少年去城中静候,而他自己则骑着白马,只身前往了另一片匪山——经过他的探查,他知道——那里便是贪金者阿卢比尔的山头。   雨切深谙行骗之道。人心皆有弱点,若想要他们放下戒心,博得他们的信任,那就要排解他们的忧患,抓住他们的欲望,又或是同情他们的难处……有钱的贵族好骗,因为他们慷慨而高傲;吝啬的商人好骗,因为他们贪财又专注;博识的教授也好骗,因为他们松懈又好面……他们无疑都是聪明人,但并非无懈可击,当他们的虚荣得到满足、因为一些小聪明而沾沾自喜,又或是因为某些事被戳穿而感到坐立难安时,那他们便离上当不远了。   雨切换了一身脏兮兮的衣裳,脸上也涂着污泥,他骑着马,闯进了贪金者的山头。他一见到远处有人,便马上进入了状态——这惯骗装出一副焦急而躁怒的模样,对喽啰们大打出手,叫嚷着说着要见阿卢比尔。   见此人出手不凡,强盗们也只得一边应付,一边将此事上报给了首领。贪金者阿卢比尔果然来见了雨切——当听到了手下人的描述,他便已经猜到了来者是谁。雨切见到了阿卢比尔,便在众人惊讶的注视中安静了下来,他不吵也不闹,只是恶狠狠地盯着他,并推开了这位想要上前与他拥抱的壮汉。   “兄弟,小哥,哈尔什得!”他大笑着,欣喜若狂地说道,“你怎么了,既然都来到了这,还有什么不开心的事?”   “我有事要问你。”雨切并不理会他的寒暄。   “你说!我一定回答。”   “是你告的密?提巴乔现在死了,你知不知道?”   周围响起一片议论之声。   “关我们什么事——”有人喊道,“那是他自己家里出了叛徒!”   “但提巴乔临死之前让我来找你,让我一定要来你这里。”雨切说。   “他让你来找我?”阿卢比尔神情有些恍惚,“我知道,如今养狼人的狼窝已经被官兵扫荡一空,但这件事的确和我们无关,哈尔什得,你是知道我的为人的,我同提巴乔并无大仇,我们之间的冲突只是因为立场不同而已——而这其中的事又与你、与老首领有些渊源。”   雨切扔下手里的剑,就那样颓废地坐在了地上,似乎发起了呆。   “我其实也知道,不可能是你,但提巴乔他……也许我就不该来……”他自语道。   “你……一直都在在他那边做事?”阿卢比尔蹲下身子,颇有些吃力地同他坐在了一起,他遣散了身边的手下,以便能更好地同自己这位兄弟交流。   “大概有一年多了。”雨切语气冷淡,像是不愿意多说。   “我听说他前段时日发展的很快,还吸纳了不少的人手,我那时就猜到了,肯定是你在帮他……可能就是那一阵子,有人混在了里面。”阿卢比尔叹了口气,他尽力安抚着雨切,“我知道,这件事可能对你打击很大,但这不是你我的错,提巴乔这人做事从来都不太谨慎,要我看出事也是早晚,怨不得别人。”   “也许是我心急了,阿卢比尔,我也相信不是你做的。”雨切叹了口气,“我真是太蠢了。”   “但听你的口气,大概还是没有完全相信。”阿卢比尔有些无奈,“但这也不怪你……提巴乔的事,我也是前些天刚听到的消息,不仅是你,我当时也很难过。”他拍了拍雨切的肩膀,“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他临死前说的那些话,是因为他当时想起了我,想起还有我这个老对手,老朋友——他也可能是想让你来投奔我呢?哈尔什得,你以后有何打算?”   雨切看了他一眼——阿卢比尔从他的目光中捕捉到一丝惊疑的神色——又默默地垂下了头,“我觉得我不能待在你这里,我刚才还……”   “那都不算得什么。”阿卢比尔大笑道,“你如果想留下,我就给你留一个位置,怎么样?哈尔什得,我还一直想着咱们在东面那些年发生的事,还是那时候好,你觉得呢?”   雨切的眼里闪过希冀,可随后,他又叹息着摇了摇头。   “阿卢比尔,我该走了。”雨切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脸上尽是疲态,他捡起扔在身旁的剑,竟是准备离开。   “你要去哪里,我的兄弟?”见他真不准备留下,阿卢比尔也忙站起了身。   “我不能再给你添麻烦了。”雨切说,“就像你说的那样,阿卢比尔,我那时若不去他那里,他如今也不一定会落得如此下场……”   “不,我并不是这个意思,完全不是。”阿卢比尔连忙否认,他的脸上满是自责,“提巴乔的死和你没关系,这是他的命,而你如今来到了我这里,这同样也是命运使然。像咱们这种人,哪还敢奢望什么活到终老,整日里咒天骂地,到时还得听天由命不是?留下来吧,我的兄弟。”   “让我再考虑考虑。”雨切放缓了语气。   “天色不早了,不管你今后准不准备留在这里,至少在我这里住一晚。”阿卢比尔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好,那就先住一晚。”雨切点点头,“阿卢比尔,我不会走,但我要去把我的马牵过来。”   “这事不用你做,交给我的手下(拉恩,快,去把我兄弟的马取回来!),咱们兄弟两人许久未见——你要陪我说说话,还要痛饮一番。”   “好,那今晚咱们就要喝个痛快。”雨切说道,“但我怕你的人找不到我的马,我把它藏在山下的一片林子里了。”   “放心吧,我这里的人个个都机灵。”阿卢比尔笑了笑,“如果你不放心,那咱们就在这里等拉恩回来。”   不多时,名叫拉恩的小伙子果然牵着一匹马回来了,正是雨切一直骑着的那匹白马。   “这马好有灵性。”拉恩走到阿卢比尔身前,夸赞道,“它一开始不愿我靠近,后来我没主意,只好对它说:‘你的主人正在山上等你呢,是他派我过来的’,它居然听懂了!愿意让我解开缰绳……”   “哈哈!”阿卢比尔听后大笑,“拉恩,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啊,那匹马是我送给小哥的——我的眼光能差吗?当年送出去的时候,它还只是一只小马驹呢!”   当天晚上,两人谈了许多,也喝了许多的酒,阿卢比尔遣散了手下——他让这些人“滚得远远的”,以免被打扰或偷听,他希望自己这位旧友能够毫无顾虑地同他说话,就像以前一样。   他们说起了二十年前的那场魔法战争,谈到了当年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人,以及在之后几年里迅速壮大的匪帮势力。   “那时我还小,所以这些事也是听别人说的,前首领死了,老屠户就接手了他的位置——他那人,又凶残又乖戾,这人年轻时就是这样,年纪大了还更可怕了。”阿卢比尔说,“不过他也确实有能耐,虽然人古怪,脑子却灵光,现在咱们用的这些暗号、标记,那也都是他想出来的,也着实好用。”   “是啊,我就是看着标记,所以才找到提巴乔的,现在又找到了你。”雨切说,“一种标记,某些情况下表达的是这种意思,而另一些情况却是相反……外人哪里能猜得到?”   “虽然我也不喜欢他这人,但有时又很佩服他——仔细一想,嘿,他这是开创了一门学问呐!”阿卢比尔说到这里,兴致昂扬,“咱们真应该给这门学问起个名字,你说——该叫它什么?土匪文化?”   “或者盗寇学派。”   “绿林法则!怎么样?”   两人相顾而笑,阿卢比尔举起杯子,同雨切干了一杯。   “咱们认识了这么多年,你还和以前一样,一点都没变化,三十几岁的人了,却依旧跟个二十出头的公子哥似的,英俊,潇洒。”阿卢比尔又感叹了起来,“当土匪的,整天风吹日晒,可你倒好……唉,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雨切二十一岁时成了土匪,时光飞逝,如今想来,竟已过了十几年的光景。   “其实我自己也觉得奇怪……可谁知道呢,也许是受了我那未曾蒙面的母亲的影响。”   “是啊,至少这张漂亮的脸肯定是,如果你穿上罩袍或者羊毛斗篷,那妥妥的会被人当成一位从东部来的王室贵胄啊。”   阿卢比尔所说的东部,指的是凯耳及其周边国家。当地贵族为了能生下一个漂亮可爱的后代,有时会选一位面容柔美的雪莫族女作为妻妾。   “要是再早几年,可能我还没这么深的感触,但现在——”阿卢比尔摇了摇头,“人老了,身体大不如从前,就不那么愿意出风头,开始羡慕起你们这群年轻人了。雨切,你就留下来吧……”他表情很认真,可语气又像是在开玩笑——又或是假作不经意——“你留下来了,我就能过上清净日子了。”   雨切看着他,沉默了半晌,最后只是摇摇头。   “那就算了。”阿卢比尔叹息着,又举起了杯子,“算了,喝酒吧,咱们谈点别的,谈点开心事……”   两人间谈话直到后半夜才结束,阿卢比尔喝醉了,他说着胡话,把杯碟都碰到了地上,弄出很大动静,有人闯了进来,想要来帮忙,结果又被他厉声斥退了。这位莽汉此时有些恼火——不知为何,他今晚的酒量居然这么差——他想,自己大概真的是老了。   “小哥,别着急,我先休息一小会儿,就一小会儿……然后咱们再接着谈……”阿卢比尔趴在桌子上,嘴里嘟哝着。 [160]委身者·受洗者(其七)   身下的颠簸,身上的疼痛,以及车轮咯吱作响。   阿卢比尔十分不舒服。他在马车的摇晃下,脑袋不停地撞在车板上,来回反弹——于是他终于醒了,但头疼得厉害,疼得头皮发麻,那感觉像是被人掀了天灵盖一般。   他想去扶自己的头,可压在身子下面的手怎么也抽不出,于是他又想着坐起来,但也失败了,直到此时他才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手脚都被人绑着呢。   “怎么回事,我在哪?”他的嗓子有些哑,有些干渴。不知是因为头疼还是宿醉,他的视线极其模糊,他用力眨了眨眼,却只能隐约看见坐在身边的一个人影。   “咱们是在马车上。”一个声音回答。   “哈尔什得?”阿卢比尔叫出了他的身份,他停止了挣扎,“兄弟,发生了什么?我怎么就被捆起来了?”   “你……现在清醒了吗?”那声音带着犹豫。   “我当然清醒!”   “那就好,其实昨晚发生了一点事……”   “等会再说,你先替我松绑!”   “我要先说完这件事。”   “好吧,那你快点……”   “是这样的,”雨切清了清嗓子,像是在整理思绪,“昨天你喝醉了,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你睡得很熟,所以我便找了人过来,打算把你弄回屋子去睡。”   “然后呢?”阿卢比尔听得有些不耐烦了。   “然后你突然醒了,从靴子里摸出了一把刀,当场就抹了其中一位的脖子,之后又将这把刀戳向了另一位的鼻子,刀尖留在了这人的脑子里——这两位当场就死了。”   “什么?”阿卢比尔惊讶得无以复加,“你莫不是在开玩笑?”他惊得冷汗直流,毕竟,他也知道自己的酒品有点差。他心里发虚,于是又问:“这两位……都是谁?”   “有一位我知道,就是那个帮忙取马的‘拉恩’,另一位是个中年人,长得有点矮,右手好像有点活动不便,我叫不出名字。”   “啊!”阿卢比尔发出了一声悲鸣,这声音甚至让雨切这石头心肠都有了触动,于是骗子便不再说话了。   阿卢比尔喘息着,像发怒的熊,他的眼睛红得可怕,似要溢出血一般。他没再要求雨切给自己松绑,他沉默着,陷入了内心封闭的悲恸之中,也不再过问这辆马车将要去哪。   而直到周围响起嘈杂的人声,阿卢比尔这才如梦初醒,忙问道:“咱们这是在哪?进城了?”他意识到,眼下的事似乎有些不太对劲。   “你的那群‘兄弟’费了好大的力,把你捆了起来,我要阻止他们,结果也被他们围在了里面。”雨切说道,“他们似乎是想造反,我好说歹说,终于劝动了他们,让他们放了咱们一条生路。”   “造反?造反的是谁?”阿卢比尔连忙问。   “一个宽下巴,还有个金胡子……”   “是他们两个,那两个白眼狼,他们……我早该注意到的!”阿卢比尔咬牙切齿。   雨切给他松了绑,扶着阿卢比尔坐了起来。这是一辆轿式马车,封闭的车厢中看不见外面的情况,这壮汉拨开窗帘,看到的是阳光下颇为热闹的街道与集市。   “咱们不能进城,谁在驾车,让他出城!咱们去北面……去找人帮忙,咱们好杀回去!”阿卢比尔神情慌张,他两手抓着雨切的胳膊,用力摇晃着他的肩膀。   “没关系的,冷静。”雨切安抚道,“我有一位朋友在这里,是信得过的人,咱们可以找他帮忙。”   马车停下了,雨切先下了车。正午的阳光耀目得很,阿卢比尔怔怔地看着自己这位兄弟,看他伸出手,对自己说:“来吧,这里很安全。”   阿卢比尔直到这最后一刻,依旧相信雨切,相信他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贪金者”十分小心地屈着膝盖,慢慢下了车厢,经过短暂的适应后,他看清了自己身处的环境。   他正身处于一片圆形的空地之上。惨白的太阳悬在头顶,让他的额头瞬间出了层汗,但太阳其实算不得什么,相比这毒辣的日光,人的视线才更让他发怵。   四周都站着人,黑压压的人,穿着锦袍的少爷与抱着扁担的挑夫,背着孩子的妇人与拄着拐杖的老人……这些形形色色的人聚集在此时此处,他们的视线都集中在了一点,落在了这位被吓破了胆的壮汉的身上。   他只觉得喉咙一阵发紧,头脑发昏,脚下一软便瘫坐在了地上。远处的人发出了海浪般的议论之声,有嘲笑,有哭声,有咒骂,那些声音汇聚在了一起,像是人世间最尖锐的武器。   老鼠是见不得阳光的。   阿卢比尔用手挡着那些从人群里抛来的碎石块、烂果子,他开始有些呼吸困难,嘴里便下意识地喊着“哈尔什得”——他仍祈盼着自己那位“好兄弟”能够挺身而出,救他于水火。   这段时间并不算长,但却显得如此难捱——直到有人站在了他的面前,黑影遮盖住了重重的视线,他才终于感觉缓了口气。阿卢比尔抬起头,却又被这人一脚踏翻在地——站在他面前的原来是一位士兵——这些人给强盗头子栓上了镣铐,浇灭了他心中刚升起的希冀,拖着这神情崩溃的男人上了刑场。   刑场就设在这广场的空地上,刽子手是个缺了半只耳朵的男人,这人赤着上身,手上擎着一把厚重无尖的行刑剑。   阿卢比尔面如死灰,如今这种情况,他也无法再继续欺骗自己——他得承认,自己是被人卖了,被自己那位“兄弟”卖了。   男人被迫跪在地上,刽子手问他还有什么话想说。   阿卢比尔惨笑了一声,他的目光在台下那群形形色色的人的身上游移不定,显然,他是在寻找一个人。   最后,他在人群后方寻到了这位金发男子——两人对视着,皆是面无表情。   “我无话可说。”这便是他的临终遗言。   于是,刽子手举起剑,然后挥下——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艰难、也没有令人感觉印象深刻,这受刑者的头颅就这样脱离了肢体,滚落在了沙土之上。   刽子手没再去看自己的杰作,他打开自己的工具箱,用酒擦拭掉剑上的痕迹,又用油精心打理剑身。他叹了口气,心情不怒也不喜——若每一位受刑者都能像这位一样,不绷紧着身体,不胡乱挣扎,也不大喊无辜,只伸长了脖子甘愿受这一刀……那他的工作也会轻松得多。   缺了脑袋的身体歪倒向了一旁,那伤口处还在喷着血,时急时缓,能让人联想起男人们的某种可笑的生理现象——这是一种脉动,而这脉动正意味着,他的心脏还尚未停歇。   行刑者的助手捡起地上的头颅,将这生机断绝的瘆人疙瘩举了起来,展示给台下的人看,民众们欢呼了起来,那叫喊声大得吓人,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其中又夹杂着儿童的哭声。他们借此发泄不满,又或是掩饰心中的恐惧。   事已至此,雨切远远地看了一眼,便牵着马离开了。他的脸色铁青。   前天晚上,趁着阿卢比尔喝醉,雨切在酒水里做了些手脚,以便这位壮汉能在足够的时间里睡得足够沉。而等阿卢比尔完全睡死过去之后,雨切便开始行动了——他将盘子与罐子用力摔碎在地上,又将椅子扔向了窗户,发出了极大的动静——显然,他不怕惹事,怕的是没人过来。   最初被引来的两人,就是那位名叫拉恩的年轻人与一位身材粗短的中年汉子,雨切假装醉酒,和他们两人起了争执,他抽出了阿卢比尔放在桌子上的短刀,故意在这位首领的头顶胡乱比划。他的行为把这两人吓得不轻,由此,他们的惊呼声又引来的更多的人,而第二批来的人里,便有那“宽下巴”和“金胡子”——雨切做这些事的目的,就是想引这两位出来。   雨切原本计划着要在这里多留几天等,仔细探查之后再伺机行动,可当他留意到这两人的举止时,却又有了新的打算。   宽下巴和金胡子在阿卢比尔面前和其他人一样,对老首领有着足够的恭敬和顺从,可当他们注视拉恩时,目光中却略带着敌意兼蔑视——他们固然不喜欢这位阿卢比尔看好的年轻人,可这也并不能代表他们就有谋逆的心思,甚至不能说他们对阿卢比尔不忠。但这不要紧,对于雨切来说,知道他们心中有过不平衡,那就足够了——若有一个借口能够遮掩内心的胆怯,他们便能更容易原谅自己的临阵退缩。   年轻人拉恩和中年汉子唯恐雨切伤了阿卢比尔,便想要上前劝阻,而雨切则顺势挥舞起了手中的短刀,他的动作迅捷无比,众人只见一道白芒在眼前闪过,而再回过神时,却发觉那凶器竟已不见了踪迹。   他们惊疑不定地四下打量,都在寻找凶器的下落——但谜题很快就被揭晓了。   离他最近的中年汉子直挺挺地仰面倒下,身体还在抽搐,似乎一时半会还死不了——短刀的刃已完全没入了他的脑部,只留下一个刀柄斜立在他的鼻子上。就当众人的视线都被这中年人所吸引时,年轻人拉恩那边也出了状况——他用力捂着脖子,想要止住自己那喷血的伤处,但血液依旧从他的指缝流出,同时又流向他被割破的食道,他的口鼻都在流血,模样骇人,大量的失血使得这年轻人晕眩了过去——很快,拉恩倒在地上不动了。   雨切跨过那仍在时不时颤动的中年人的身体,直视着门口的众人,他这平静而冷酷表现,哪还有一点醉了酒的样子。   他从怀里掏出一枚卷轴,众人惊骇于他的动作,都是下意识地退后了一步。   “我和贪金者之间还有些私人恩怨,不仅是养狼人的事,还有我自己的事……算是新仇加上旧恨。”静谧的夜里,雨切的话清晰而响亮,“我知道,阿卢比尔是你们的首领,而你们对他忠心耿耿,但如今这种情况,忠诚毫无用处——总要有一方做出妥协——要么我解开卷轴,放一场大火,咱们同归于尽;要么你们让一条路出来,让我把阿卢比尔带走,而你们继续带着这山上几百号的弟兄们过活,我保证不会再来打扰。”   他说话时只看着宽下巴与金胡子,这便是暗许了他们的决策者身份。   “没门儿,就算我们全都死在这里,你也别想活着出去。”宽下巴说,但他的口气不很坚定。   “说得好,看来还是我小看了你们。”雨切道,“胆小之人多为亡命徒陪葬——那咱们就走着瞧。”   他解开了卷轴的绑绳,将那卷轴展开,嘴里念动起了咒语。   “等一下!”金胡子连忙叫道。   一束明亮的火光从他手中飞窜而出,照亮了一张张惊恐或呆滞的面庞,有人发出惊叫,有人仓皇逃窜,也有人闭上了眼睛,愣在了原地。但灾难其实并未降临,火光消失了,就像它来时的那样快。   雨切大笑了起来,他抖了抖手中那张依然完好无损的卷轴,对众人说,“看来你们并不都是好汉。”   “都冷静!”宽下巴稳住了身后仓皇失措的人群,他忍不住对雨切说:“你果真是个疯子。”   “这下你明白了吧——你身后的这群人可不像你,他们胆小,怕死,不过你也要多担待着点,不能和他们计较,因为人的本性就是这样。咱们现在可以谈条件了吧,您……怎么称呼?”   “耐剌尔……”宽下巴不情不愿地回答,他看了身旁的金胡子一眼。   “耐剌尔老哥,今天的事就算我欠您一个人情。”雨切说,“我要一辆马车,为的是带阿卢比尔离开这里,然后找个清净处和他好好理论一番,以便厘清我们之间的恩怨纠葛。我向你们保证,从今往后,贪金者阿卢比尔这个人,永远不会再在你们面前出现。”他又笑了笑,“若以后能有时间,我一定会再度登门,前来拜谢。”   “别再来了。”耐剌尔闷闷地说了一句。他转过身,身后的人都给他让出了路,他对同伴说:“你们两个,去给他准备马车。”   被指名的两人愣在了原地,耐剌尔瞪了他们一眼,他们这才行动起来。人们互相看着对方,目光游移不定,他们虽都心中不安,却没人敢出声阻拦。   “都散了吧!”金胡子挥了挥胳膊,他的话一出口,众人便哄然而去——看来,改朝换代是必不可免的了——至此,他们对耐剌尔的决定再无异议。   雨切将昏迷的阿卢比尔扛在了肩头。阿卢比尔块头不小,此时更是沉得像具尸体,而雨切这一手扛人的本事,还正是从阿卢比尔这里学来的——这位壮汉原本是一位猎户——除了徒手搏斗与治伤,他把自己这收取猎物的看家本领也一并教给了雨切。 [161]委身者·受洗者(其八)   雨切大摇大摆地出了门,全然不在意那些投射在他身上的仇恨目光。   马车就停在外面的空地上,可他只瞧了一眼,便说道:“不好意思,我想要的是一辆带篷的马车,原谅我刚才没说清楚。”   “我们这里只有这种。”为他备马车的人语气淡漠。   “如果我想要,相信你也能弄来,就算是看在你们前首领的份上。”雨切说道,“我可不想他一出门就遭人暗杀。”   “我们没人会干出这种事!”听到雨切的话后,这人显得很气愤。   “森文,别废话了,去给他准备。”终于,一直在一旁冷眼旁观的金胡子发话了。   被叫做森文的男人看了雨切一眼,这才慢悠悠地抱着肩膀离开了。   “我跟着你去,看看能有什么用得上的东西。”雨切说。   森文看向金胡子,见他默许之后,便带着雨切去了后院的马厩。   “这不是有吗?”雨切指着仓房中的一辆两马并驾的马车,对森文说道。   “那是我们这里最好的一辆。”   “就这辆了。”   虽不情愿,但森文只得给他备马,而在雨切严厉的目光下,他也没再搞什么小动作。   等他拴好了马,回头时却见雨切抽出了剑,森文摄于此人的剑术,吓得连忙举起了双手。   “好了,滚吧。”   听到这句话后,森文如蒙大赦,他连滚带爬地跑远了。   很快,雨切便驾着马车驶出了后院,在众多土匪们的注视下从正门离开了。山路崎岖而漫长,照明魔法形成的光团漂浮在路的前方,却几乎起不到多少作用,但不管怎样,雨切都必须尽快离开这里——他知道这些匪徒是什么德行,知道他们绝不会善罢甘休。   土匪间的义气,就像魔法幻化出的果实一样,眨眼就会消失不见。   正如雨切所想,新上位的耐剌尔似已急不可耐,他暗中派了一队人,将山下的路用石头堵住,竟是想在这里截停雨切的马车。   雨切一直都在提防着这种事的发生,因而,在看到路上堆起的巨石时,他提早拉住了缰绳,险之又险地将这飞奔的马车停下。   这马车停在黑漆漆的路中央,幽灵般的箭矢从阴影中射来,击中了马车的横梁,射穿了顶层的篷布,有两枚箭矢甚至穿透了皮具,射伤了马匹的背脊。雨切极力控制着这两匹受惊的马,将马车驶向了树林中的陡坡,他从怀中摸出两柄飞刀,朝着隐蔽的树冠中连续掷出,不多时,便见一人从树上跌落在地,惨呼不已。   一团火球击中了篷布,引燃了车顶——土匪们不知从哪弄来了射弧枪——于是雨切也不得不用法术反击。他念动着咒语,用剑指着远方,一团白光顺着剑身飞射而出,击中了远处的大树,巨大的爆炸威力使得那树木从躯干的底端轰然折断,至此,那里便再无了动静。   雨切跳下车,与拦在坡下的几人近身交战。这些拿着弩和矛的土匪,只和他过了两三招,便被这致命的剑客尽数斩杀。   有人从后方绕出,将油料淋在马车上,雨切来不及上前,只好捡起地上的长矛,朝着此人猛地投射过去,长矛戳穿了纵火者的颈部,令他当场毙命。   车厢熊熊燃烧了起来,再也不可能被扑灭。两匹马感受到身后的热浪,皆是发出了嘶鸣,它们拖着这耀目的火团,朝着山下狂奔而去,飞溅的火星引燃了周遭的草木,沿路窜起了大火。最后,马车在火焰中轰然解体,两匹马陡然失去了重心,在疾驰的过程中失了前蹄,翻滚着朝着坡下坠落。   这时,树林中传出尖锐而急促的口哨声,土匪们眼见目标达成,便都飞也似的撤退了。   雨切斩断了残损的马具,将两匹被困的挽马解救了出来,火势越燃越旺,他挑了那匹状态好些的,骑着它逃下了山。   远离了土匪的势力范围后,骗子跳下了马,脱下了破烂而污损的上衣,并坐在地上稍作休整。他听见远处的窸窣,于是吹了一声口哨,原野上果然显出一抹白影,那白影踱着步子,背上还驮着一人——此人正是昏迷中的阿卢比尔。早前,雨切破坏了后院的围栏,让这匹白马先一步离开了匪窝,他自己负责转移匪徒们的注意力,如此便得以将这猎物成功转移。   雨切连夜赶回了城镇,找到了暂时住在旅馆中的罗革。只是隔天不见,雨切便将贪金者掳了回来——即便知道自己这位大哥身手不凡,罗革依然不免大感惊骇。   两人凭着男爵的信,见到了当地的官员与管理者,并向他们说明了来意。即便是验明了贪金者阿卢比尔的身份,官员们仍感觉难以置信。   雨切借此机会,同他们谈起了条件。   在洛明各,刑罚十分严苛,这与他们的邻居克利金几乎截然相反。若一位有名有姓的土匪头子落了网,等待他们的通常会是绞刑,甚至会是更残忍的腰斩与轮刑。   绞刑在这个时代并不比后两者更好受——在洛明各,此时还尚未发展出另一个世界所拥有的那种带有活板门的绞刑架(这种高效的工具能够轻易折断犯人的颈部,致其当场死亡)——当绞刑吏踢掉木凳时,被捆绑的犯人通常会挣扎上一段时间,有时甚至需要行刑者抱住犯人的腰部或者双脚进行拉拽,才能让他们“快点上路”。   雨切的态度坚决,他坚持要让阿卢比尔接受更体面的斩首刑,而非其他刑罚,甚至要求他们越过溅血法庭的行刑前审判,以便将此事尽快执行。雨切以匪徒据点的情报作为要挟,和这群官员争论得面红耳赤,几乎要大打出手。不过到了最后,这群人还是妥协了——毕竟他们心里也明白,相较而言,要如何更有效地实施剿匪工作,要比争论怎样处决一个土匪头子更重要,所以当雨切佯装要走时,他们便开始让步了。   “您是男爵的朋友,所以我可以给您这个面子,但只此一次。”当地的官员负责人道,“不过我能问一问,您如此坚持的理由是什么吗?”   “因为我怜悯他。”雨切回答:“贪金者阿卢比尔的祖上也曾是王国的贵族,您听说过‘霍达诺因’这个姓氏吗?”   “霍达诺因……那个被污蔑的世家?”   “霍达诺因侯爵遭佞臣诬陷谋逆,因此而被判五马分尸,他的亲属包括女眷,最后不是受了绞刑,便是被溺毙——如今虽得昭雪,但实则也于事无补。其实,当年霍达诺因还有一私生子,他逃过了那次劫难,在摩可拓境内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你的意思是……”   “阿卢比尔便是此人的后代,此人在摩可拓时化名为阿卢德。”   “我还是头一次听说此事。”   “阿卢德被吓破了胆,一生当中只对他的儿子提到过自己的身世。”   “所以您又是从哪里听来的这个消息?”   “当然是阿卢比尔本人了。”   “我不太信。”   “您大可以派人去探访,我愿意以自己的名誉作为担保。”   官员笑着摇了摇头,“我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退一步说,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也还是装作不知道为好。”   雨切自然是在信口胡诌,而看他这副信誓旦旦的模样,官员们却不敢较真,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要验明一个匪徒的家世,显然很难实现,而另一方面,若事情为真,阿卢比尔最后又得到了国王的特赦,那对这群本地官员来说也并非好事。   事情就这样定下了,一切都进行得非常顺利,行刑被定在第二天中午。   事后,阿卢比尔的首级被挂在绞刑架的木梁上示众,尸身则被扔进了绞刑架下的骸骨堆中,无论民众对这次匆忙行刑的过程抱有着怎样的质疑,真相都将隐藏于尸体之下——关于行刑前一天的那场对话,雨切与官员们皆是守口如瓶。而在行刑前的那天夜里,官员们其实已经带领着士兵,成功突袭了还未来得及转移的土匪据点。   雨切和罗革见事情办妥,当晚便离开了这座城,他们还有许多事要做。在路上,雨切轻拍着白马的颈部,以此来安抚它焦躁的情绪——自跟随雨切的这些年以来,这匹马很少像今天这样,趋前退后迟迟吾行,似对主人故意耍着性子。   阿卢比尔的死,似乎是宣告了雨切同过去盗贼生活的决裂,至此之后,他的行动不再心存怜悯——两人只用了不到一年的工夫,便将东部的匪帮势力连根拔起。这位骗子大师曾经虽有过无数的名字与绰号,如今在洛明各却是实实在在地用上了真名实姓,再加上其本人刻意的经营谋略,他的名号与事迹很快就在当地传扬了开来——雨切在当地百姓心中,渐渐地成了个传奇式的人物。   而机遇与转折是出现在他们来到洛明各后的第三年秋天,当时,在北方大城“阿乔-奥姆兰”正举行着一场盛大而又血腥的庆祝。人们称这场百年难遇的集会为“审判与执行之日”,因为,当天会有将近一四十名囚犯要在这里受刑,而其中近四十人要被执行各种程度不同的死刑。   集会的时间是在升明节之后——阿乔-奥姆兰以及周遭小城的囚犯们都因为这场盛事而被延期处置,其日期甚至能向前追溯三年。在这一年的升明节期间,阿乔-奥姆兰几乎动员了城市中所有能够动员的工匠,将坐落于城市下游的刑场从里到外翻修了一遍——他们推翻破败的旧设施,重新修筑了绞刑架与斩首台,在埋葬尸体的沙地上重铺了一层厚沙——仅用了一天的时间,便将这不祥的同类屠宰场铺建完成,而七天过后,这些新设施就会迎来它们的第一批体验者。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集会的举办前夕,又突然多出了将近四成的犯人,这几乎都是雨切的贡献。   当今国王的三儿子——坤德洛米菲·西林斯近段时日碰巧在北方打猎,听闻有此盛事之后,他也来了兴致,而在得知那位最近风头正盛的“孤胆剑客”雨切·厄洛也在此地后,他便要求当地的官员“且一定要给这位英豪留个雅座”。   当天,坤德洛米菲坐在一张大椅上,身边有亲卫侍奉左右,而雨切接受了他的邀请,那时便坐在他身边。两人隔着一张桌子,其上放着酒水。官员们为这位突然来访的王子搭了个临时的台子,如此便能将他们与民众隔开,这也的确是个好主意——既能让看客们获得良好的视野,又能防止有人趁乱行刺。   这位王子今天穿的是群青色的长衫和深红色的紧身裤,披着一件有着貂绒领子的紫色羊毛斗篷,并戴着白色的丝质手套。他的个子偏高,手脚修长,瘦削的脸庞涂了一些脂粉,显出一种与众不同的王族气质。坤德洛米菲很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所以人不算沉稳,他同雨切说话时,若是说到兴奋了,便会情不自禁地挥舞起自己那瘦长的手脚,活像一只受人摆布的提线木偶。   他毫不掩饰自己对雨切的敬佩之情。   “我听说您在这儿,所以我就来了。”这位王子直言不讳,“我还是第一次看行刑——不瞒您说,我甚至都没见过杀人,若是一会儿不小心漏了怯,您可不能嘲笑我。”   “当然不会,殿下。”雨切说道,“像这样当众行刑,其目的也无非是为了恐吓民众,以儆效尤,若您感觉到了不适,那也正说明,这血腥舞台达到了它的预计演出效果。”   “您说的是。”坤德洛米菲拍了拍自己的心口,似乎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感到忐忑,“母亲从来不让我接触这些东西,甚至连打猎都不赞同,我知道她是担心我的身体,但我觉得——正因为我的身心脆弱,所以才需要多出来见识,多锻炼才好。”他从侍卫那里接过烟斗,抽起了烟,“您觉得——在您看来——我们国家的刑罚是否……有些野蛮了?”   “洛明各如今的刑罚,依旧沿袭了西海岸的传统,而贵国又是一个传统国家。”   “所以您是觉得野蛮。”坤德洛米菲侧头看着雨切,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在阳光下,即便是涂了粉,他的脸色仍显苍白,“您不承认也没关系,我明白您的意思,也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无力——这国家是属于西林斯家族的,而客人来到了本国,作为主人的我们,却只能拿出这样的东西来招待客人,我……并不觉得这是件光彩的事。”   “殿下,您言重了。”   “啊,您提醒得是。”坤德洛米菲点了点头,“咱们今天是来看戏的,就像您说的,是‘血腥舞台’上的戏。不瞒您说,我感觉自己最近霉运缠身,已经倒霉到不能更倒霉了——所以我就觉得,也许看完这场不吉利的演出,反而就能转运了呢。”他将烟斗轻磕在椅子扶手上,烟灰乘着秋风,瞬间不见了踪影。   刽子手和他的助手走到了台前,他们先是朝着临时看台上的王子行了一礼,以此来表达对王室的忠诚。   坤德洛米菲向台下的人们举手示意后,转头对雨切说:“瞧瞧这些人,我真是期待。” [162]委身者·受洗者(其九)   圣宗历710年,阿乔-奥姆兰的审判与执行之日注定会被载入史册。它就像一部活生生的刑罚百科,记录了行刑者的技艺以及受刑者的痛苦百态,即便是从其他城市前来观摩的刽子手看了,也要对此啧啧称奇。   虽然无法事先排练,但至少还有节目表单,阿乔-奥姆兰的职业行刑人对这次的演出全权负责,他不仅需要将受刑人排出个先后,还要记住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以及所犯的罪孽——在这场道德大戏中,他自导自演,不但要代社会向罪人实施惩处,同时也要让观众们感到满意。   这位行刑人并未戴着文学作品中常出现的那种黑面罩——相反,他穿得甚至有些花哨——带羽毛的帽子,镶铆钉的黑皮衣,红色的尖头靴子,再加上腰上的一缕粉丝带。他这副打扮,更像是穿着某种戏服——但其实,这又的确是洛明各行刑人们的正式着装。   最先出场的是两个偷窃的惯犯,行刑人要求他们自己说出罪行,随后牧师又要让他们忏悔;再然后,由坐在长桌之后的官员们组成的溅血法庭,来宣判他们即将面临的惩罚——实际上,这惩罚内容是事先同行刑人商量好的——这些穿着深红衣衫,戴着黑高帽的判官宣告说,要对他们执行“剁手刑”,于是台下便响起了一片叫好声,而反观台上,这两位犯人却在大声求饶,全无刚才忏悔祷告时的平静,看得一旁的牧师大皱眉头。   即便是再不情愿,两位犯人还是将右手放在了行刑用的长砧板上,行刑人从炭盆上拎起一把烧得滚热的锋利斧头,果决而又准确地剁在了这两个不幸犯人的手腕关节之上。鲜血飞溅,其中一人立刻晕厥了过去。在一片嘈杂的叫嚷声中,行刑人在助手的协助下给两位犯人止了血、包扎好了伤口,再由士兵将他们押送至台下。   坤德洛米菲看得瞪大了眼睛,而当行刑人助手拾起那两只血淋淋的右手,展示给他看时,他连忙摆了摆手,不忍去看它。众人见此情景,都不免笑了起来,而这位病怏怏的王子也跟着大家一起笑了。   经历过第一幕的血腥之后,接下来的刑罚反而变得好接受了一点,主要是针对女犯人的拶指刑以及被判流放者的鞭刑与烙字刑罚。   被拶子夹着手指的女犯人发出的哭嚎与尖叫声,令台上的坤德洛米菲起了一丝恻隐之心,他想要叫停这场刑罚,可看到身旁雨切对自己摇头之后,便又马上打消了念头。   “若您现在就觉得受不了这些,恐怕后面的会更难让您接受。”雨切对他说。   “您说得是,其实先前就有人叮嘱过我,要我不要干涉刑罚,结果我刚才一着急就给忘了。”王子故作镇定,他端起酒杯,想要通过饮酒来平复心情,却发现自己的手还在颤抖不止。   烧红的烙铁无情地印在了犯人的脸上,使得他们的脸上从此多了一个标志性的古弗兰托字符,这字符便代表了阿乔-奥姆兰城的首字——而从今以后,流放者便永不得踏入此城。   流放者被士兵鞭笞着,当即赶出了城。   接下来要出场的便是七个扬言纵火并多次敲诈勒索的乡下恶棍,他们要在这里接受绞刑。   当这些人行刑时,坤德洛米菲显然是有些受不住了,他捂着胸口,脸色苍白如纸。侍卫见此情形,想劝他回去休息,可他却拒绝了。   “应该看一看。”他对雨切说,“刑罚的制定者怎能不去看看它的实际执行效果。”   绞刑的过程虽不见血,但对受刑者来说,却是极不体面的——他们在众人的围观下慢慢死去,且死后仍要被挂在绞刑架上暴晒,直到皮肉被乌鸦和虫子啄食干净后,尸骸才会被扔进下方的骸骨堆中。   接下来的是砍头,也是最考验行刑者技艺的一门学问。被执行的一共有六人,这些人都是本城居民。其中前五个是男人——其中有四位犯了谋杀罪,一位纵火罪;而最后一位中年妇女,则是因为虐待病弱的女主人致其死亡,而遭到了指控。由于其中还有一位贵族,所以此人享有以站姿接受斩首的特权。   在行刑前,他们皆忏悔不已,并痛恨着自己所犯下的恶行,祈求上苍,许诺说来世一定做个好人。   “我听人说,阿乔-奥姆兰的牧师会提前数月甚至半年的时间,同死刑犯面对面地交流,做讲经和劝慰的工作——他们不仅能让异教徒对造物主歌功颂德,还能让恶人变成好人,让石头心流下热泪,让偷盗成性的人打心底里厌恶着过去的自己……再说行刑人,我听说他们虽被世人厌弃其不祥的身份,但实则却都有着难以捉摸的真凭实学,他们不仅要锻炼这表面上的砍头手艺,而且背后还要有刑讯和侦探的本领,不仅如此,他们的医术也十分高明——为了保证受刑者能以良好的状态走上刑场,他对他们必然要悉心照料,给他们接断骨,缝伤口,还要配药来给这些不受待见的人缓解痛疾……”坤德洛米菲问雨切,“所以,这些牧师和刽子手,他们花了这么多时间,让一位犯人的心灵和躯体重回健康,却又在此刻砍下他们的脑袋,让一切都化为乌有——难道他们不觉得灰心丧气吗?”   “殿下,我以前听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时日不多剩,流氓赛显圣。’说得就是这么一回事。别看他们现在这样,如果您真要给他们机会,让他们重新做人,他们当时会感激涕零,可时间久了就又会复蹈其辙。”雨切说道,“若按我的理解——这台子上的戏就只是戏而已。重要的是:一定要让这些台下的观众得到启发,以及让受害者及其亲友感受到复仇的快慰。这些刽子手和牧师,他们从古至今所坚持的这些——可能他们自己有时都不理解——其实并不包含洗涤与治愈,就只是压榨将死之人的最后一点用途罢了。”   看着一颗颗头颅滚落在地,坤德洛米菲握紧了拳头,然后又慢慢松开。他仍在咬牙坚持着,不肯轻易败退。台下已经有人注意到了王子的病态,他们也在不停地观察着年轻的坤德洛米菲——有人甚至以为,看本国王子的临场反应比看行刑的过程更加有趣。   “但还是可怕。”坤德洛米菲的脸上甚至有了一丝愤恨。   阿乔-奥姆兰的行刑人或许是全洛明各最优秀的行刑人,他砍头时几乎从未失过手——向来都只需一剑,便能给受刑者一个痛快好死——但或许是因为今天的工作量实在过于庞大,他在斩首那位妇女时竟罕见地失了手,第一击砍在了她的肩膀上,而第二击才在这可怜女人的求饶忏悔声中斩断了她的颈。台下嘘声渐起,更有甚者已经开始朝他投掷起了石块。   行刑人并未受太大的影响——他将沉稳与冷酷的态度贯彻始终,这便是他的职业操守。   下一组出场的是两男一女,不同于其他组别,他们的出现却给这阴森恐怖的集会平添了一丝闹剧的氛围——其实受刑的只有两人,可站在他们身边的那位无辜男人,样子却比受刑的两位还难看。观众们瞧了一眼,便对他哈哈大笑了起来,仿佛没有丝毫怜悯。看到这三位的样子,即便是刚才还不明就里的人,此时也该猜到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溅血法庭宣判——这位不忠的妻子与她的姘夫即刻接受绞刑。   “这一位是被戴了‘绿帽子’的。”雨切见身旁的王子一脸疑惑,于是就向他解释,“您也知道,婚内不忠的行为一般不会有如此严重的惩罚,但我听说,这位妻子犯这事可不止一次了。她丈夫很生气,甚至都有些疯癫,前几日还在市政的外墙上写了一大通骂人的话——墙内的那些官员们对这位仁兄倒是少见的宽容,没有追究他扰乱治安的责任。”   “竟然还有这样的事——这可真是喜闻……我是说,令人深感同情。”坤德洛米菲一转之前的苦闷,他听到雨切的形容后,也不免笑了起来。   按照西海岸的古老传统,这位丈夫有权亲手处决这对狗男女。绞刑架上,行刑者同助手踏上梯子,将绞索套上了两名犯人的脖子。这一男一女像是被吓坏了,争先恐后地在向台子下的丈夫求情。这丈夫听到他们的哭喊,反倒是更觉得生气,他绕着绞刑架,十分果断地抽掉了这姘夫身下的木凳,又跑到了对面,咬着牙把妻子也送上了路。   犯人们在他的头顶挣扎着,这丈夫并不去看对面濒死的男人,只是仰头看着自己那不忠的妻子,沉默着,似乎在忍耐着极大的伤痛。   坤德洛米菲马上收齐了笑容,他显得有点坐立不安。这位年轻、正直而富有同情心的王子对这种“生离死别”的场面实在是有些难以接受。坤德洛米菲自幼身子骨弱,十几岁时更是因为恶疾突发而差点丧命……对于他来说,能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福的事。他珍惜时间,严肃而又乐观地活着,他窥探着世间至理,对生命的意义有着超出常人的理解,而更显而易见的是,这位孱弱的青年对死亡也异常敬重。   这丈夫看着妻子渐渐停止了挣扎,终于忍受不下去了,他崩溃着发出了声音:“喂!快把她放下来,放下来罢!”   行刑者的助手站在梯子上,从行刑一开始他便一直候在架子顶端。在众人的嘘声中,助手解开了女人头顶的锁链,将这奄奄一息的犯人放了下来。丈夫替妻子解开手脚上的绳索,伏在她的身上大哭了起来。见此情景,民众们的反应也是千奇百怪:有仰面大笑的,有喜极而泣的,有幸灾乐祸的,也有嗤之以鼻大吐口水的。乡野来的粗汉们大骂男人是“孬种”,见对方没反应,便更觉得不解气,遂开始朝着这对夫妻扔起了石块。行刑人为他们挡住了非难与攻击,并严厉喝止了这几人。   “他做得对。”坤德洛米菲评价道——也不知他是在说这丈夫,还是在说行刑人。   过了片刻,逃过一劫的妻子终于转醒,神情仍有些迷蒙。做丈夫的笑逐颜开,讨好似的为她整理着乱发,又搀扶着她在众目睽睽之下缓步离开了。   “就应该这样。”坤德洛米菲说,“您觉得呢?”   “也未必不是一种选择。”雨切笑了笑。   “侍卫,奈德利格,赏他们一些东西,这件事你看着办,另传我的话——要他们以后好好过日子。”   “遵命,主人。”奈德利格领命而下。   等这场闹剧过后,重头戏就来了——洛明各的五大极刑中的两个,都要在今天上演——分别是轮刑与活埋。   被执行轮刑的,是一个令人憎恶的乡下男人,此人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专挑十多岁的女童下手,在阿乔-奥姆兰犯下了七起令人发指的罪行——事实上,被发现的只有两起,另几起是在刑讯过程中交代的——他杀害了四条年幼的生命,而对生者的伤害更是不必多说。   “在一个人的孩提与童年时代,上天应当给予他们最温柔的眷顾,以此来唤醒他们对万物的好奇心和对生活的热爱。”坤德洛米菲听闻此人的罪状,不禁对被害者的遭遇感到惋惜,“只有这样,当他们以后陷入绝境时,想起儿时萦绕在耳边的回响,才不会在最艰难时放弃生的希望。可这些孩子,却无端蒙受了这样的耻辱……我很感谢我的母亲,母后;还有我的姑姑,敬爱的长公主殿下。”他的眼中有光芒闪动。   行刑者将行刑用的轮子高高举起,重重地砸在了这罪大恶极者的四肢关节处——先是手腕和脚踝,然后是膝盖与肘弯,最后是肩膀和臀。他击碎了受刑者的关节,却不损伤他的表皮,使得他的四肢像发了霉的面团一般,又肿又软。最后,他和他的助手再把这破烂的人形绑在竖立的轮子里编成辐条,并将轮子悬挂起来,让这丧心病狂的卑鄙恶人苟延残喘着,经受着所有人的唾骂,最后变成乌鸦的食粮。 [163]委身者·受洗者(其十)   “杀婴”行为在西海岸的国家之中一直都是一项罪无可赦的重罪,而犯了此等重罪的,又偏偏多是一些年纪轻轻,且贫穷无助的姑娘——相较之下,男人背弃婚约不会受到多严重的惩处,而女方却会因此蒙羞——若有了身孕,那只能投靠娘家忍气吞声将孩子生下来,又或者冒着一尸两命的风险找外科医生堕胎——但如果没有娘家帮衬,面临物质与人际关系上的双重贫困,走投无路的年轻女人便有可能走上极端。在过去,为避免发生围观群众偷窥受刑者裙下风光的不耻行为,女性通常不会被受以绞刑,而是以溺毙或活埋作为为代替,长此以往,这两项只针对杀婴行为的惩罚便这样沿袭了下来。从另一方面来说,这两种代替刑罚实则要比绞刑残忍得多,行刑时通常会引起受刑者的剧烈挣扎,而为避免围观者对受刑者产生怜悯之心,便又出现了将受刑者用麻袋套好之后再投入河中或深坑的做法。   这一次的受刑者便是一位年纪刚满二十岁的年轻姑娘,去年冬天,她于深夜时分产下了一对双胞胎,恐惧于未婚生育而带来的羞辱与处罚,她狠心掐死了这两个刚出生的孩子,并将死婴扔进了城外的河流中,结果这两具新生儿的尸体顺流而下,搁浅在了河岸的芦苇丛里,在清晨时又恰好被下游汲水的农妇发现了,于是就被报了官。   行刑人和他的助手想将麻袋套在姑娘身上,但这姑娘却不肯就范,她不哭不闹,却一直挣扎着,不愿被套进袋子里。   坤德洛米菲坐直了身子。这姑娘年轻又漂亮,不能不让人心生同情,不仅是王子,就连附近看热闹的观众也都突然沉默了下来,只静静地看着事态的发展。   行刑人将麻袋套在这姑娘的腿上,逐渐将她装进了麻袋,他在麻袋的中段系了绳子,然后才封住了顶部的袋口。   雨切坐在看台上,只静静地看着,他神态自若,似不把台下的事放在心上。   被绑进麻袋的少女此时挣扎得厉害,行刑人俯下身子,大概是说了什么话,于是那扭动的麻袋便停止了动作——但也只是一瞬,很快,这麻袋便又开始剧烈挣扎起来。   行刑人和助手将麻袋扔进了事先挖好的坑洞中——这坑洞就在绞刑架的下方,而此时绞刑架的四根横梁上还挂着八具尸体。   沙土被填进了坑穴,麻袋里传出沉闷的哭声,场面异常的安静。   至此,坤德洛米菲还是忍不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并没有说任何话,就只是静静地看着那里。   沙土已填进了半数,眼见犯人没了声息,坤德洛米菲又缓缓坐下,明眼人都能看出他的难过。   正当大家都以为,一切都已尘埃落定,行刑只剩下收尾的时候,坑洞下却突然又传出了女人的哭喊声——她竟解开了麻袋的套绳,用力扒开压在身上的泥土,尽一切所能地想要从这死亡的陷阱里逃脱。   但行刑人并不管这些,他反而加速了扬土掩埋的过程,但他的行为却更加激起了女人求生的欲望——犯人叫声尖利,动作激烈,这不管不顾的挣扎使得她的胳膊被沙土中的砾石割破,指甲也因此而脱落,她浑身血淋淋地,十分吓人。   众人被这景象惊呆了,简直连大气都不敢出,甚至连咒骂和求情都忘记了,像是一齐被恐惧扼住了喉咙。   行刑人见她痛苦,却并不打算施救,他又从身旁拿出一根尖头的长铁杵,打算把它钉进女人的心口处。   “住手,别害她!”坤德洛米菲显得焦急而愤怒,他对围观的群众挥起了手,怂恿他们:“都去吧,救她出来!”   这面容清癯的年轻人的话,引起了人们的共鸣,他们一拥而上,也顾不得这女人身上的鲜血和泥土,将犯人从坑洞中救了上来。   坤德洛米菲不顾身份,直接从看台上三步并两步地跳了下去,侍卫们也紧随其后。见周围再无一个人影,雨切也无法安坐,便也起身下了看台。   场面显得有些失控。因为担心王子受伤,溅血法庭的官员们也没法再干坐着,他们让士兵驱散了群众,以免其中有心存不轨者制造混乱。   坤德洛米菲让侍卫给这年轻的姑娘看伤,而此时,行刑人则单膝跪在他面前,垂下脑袋看向地面,像是在悔过认错。   “太野蛮了。”坤德洛米菲说,“这种刑罚应当废止,我回去一定要和姑姑谈谈。”   虽然坤德洛米菲没办法单凭一张嘴来修改刑法典,但至少他的赦免是有效的,侍卫们给这姑娘简单处理了伤,便带着她离开了刑场。   在场的官员们显得有些生气,甚至恼怒——这并非是因为坤德洛米菲的搅局,而是因为行刑人没有做好他的工作,竟能让一个弱女子从捆扎的袋子里逃了出来。不过碍于王子在场,他们并没有当场训斥这位行刑人。   坤德洛米菲看着这位行刑人,却不知该说什么好,他知道此人方才所表现出的残忍与冷漠并非出于他的本心,而是社会对他的要求——既然这样,他又如何去责怪他?   “殿下,这位行刑人名叫海茵格,人们常称他为‘名师-甘洛茨’。他出身于一个刽子手世家,从五岁起便跟随其父学习斩首剑的用法,并在十七岁成为学徒时第一次独立执行了绞刑;他在十二年前成为熟手,九年前被冠以名师的称号,如今他三十一岁,被阿乔-奥姆兰当局所信任。”见坤德洛米菲看向自己,雨切继续说道:“一个月前,他被委以重任过来主持今天的这场行刑,若做得顺利,他便能于此地站稳脚跟——不仅能得到终身职位的保证,而且还享有政府职员津贴,以及退休年金。”   “哦?”坤德洛米菲发出了惊疑都声音,他对雨切的话产生了兴趣,“所以这位‘名师’还不算是阿乔-奥姆兰的正式行刑人?”   “阿乔-奥姆兰的老行刑人最近身体不适,好巧不巧就耽搁了这一次的工作,名师-甘洛茨是他的侄子,所以他向市政推荐了这位从‘乡下’来的可靠亲戚。”   雨切所谓的乡下,是指相较于阿乔-奥姆兰规模之下的周边小城。名师-甘洛茨在此之前,正是受雇于这些小城,他负责处理各类犯人,并按件计酬。   “你起来吧,名师。”坤德洛米菲对甘洛茨说道,“这差事不好当,反而是我,不应该来插手你的工作。”   “不,是我应该感谢殿下。”名师-甘洛茨的声音沉稳,“因为只有像您这样的大人物,才能真正左右一个受折磨的人的命运。”   听着倒不像是客套话。   “你的意思是说……”坤德洛米菲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名师-甘洛茨似乎并没有因行刑受到阻碍而对自己抱有成见,实则正相反。   “行刑人是刑法的最终实践者。如果说,有谁最了解这其中的优势与弊端,那就非他们莫属了。”雨切又说,“殿下,若我近来所做的那些事能让您稍感欣慰,那您就一定会更佩服这位名师——我在他面前实在不值一提——他所拯救和治愈的人,要比他在这刑场中裁决的恶徒多出十倍百倍。”   “真的吗?那可真是了不起。”坤德洛米菲听他这么说,果然很高兴,他亲自上前,将这满身血腥味的汉子从地上扶了起来。侍卫奈德利格想上前阻止王子这有伤体面的行为,但未来得及。   自两个月前,雨切来到阿乔-奥姆兰之后,他和名师-甘洛茨就有过数次的合作,且合作得相当愉快——有一次,雨切还对甘洛茨说起了这样的玩笑话:“咱们是骗骗子的骗子专家,和抢强盗的强盗能手;上游的捞些个大鱼,下游的管杀也管埋。”   在过往的那段时日里,雨切能看得出,甘洛茨似乎有着他自己的图谋——此人并不同于以往见到的那种刽子手——他沉默寡言,不沾酒色,且从不参加“俗人”的狂欢,并与阿乔-奥姆兰的那些达官显贵们明来暗往(多半是靠着医术)。于是,雨切便认定了此人值得自己深交——就如同那位写信的男爵遇到他时做的那样,他帮了对方一些“小忙”,而今天也是同样。   “甘洛茨是我见过的最正直也最自律的行刑人,他从不与那些游手好闲不知进取的人为伍,光从这一点来看,或许整个洛明各就再也找不到第二个出来。”他不遗余力地夸赞着甘洛茨,“他很有见地,像一个思想家一样。更重要的是……我和甘洛茨虽做着不同的营生,但有些观念却是不谋而合的。”   “好了,您还是少说两句吧,我是怎样的人,殿下一眼就能看清楚。”甘洛茨受不了别人对自己的过度夸矜,他接着又说,“而且,与其说您是在夸我,倒更像是在夸您自己。”   “为什么不呢?”雨切笑着朝他扬了扬眉毛。   坤德洛米菲听得出来,他们这熟人般的对话口吻,显然是有交情的。   “您说,你们之间有些观念不谋而合,能说说看吗?”王子对此有些好奇。   “很多方面,对人、对事、对物——就比如说,用剑。”雨切回答道,“我和他都以为,能一剑解决的事,就不应该再挥第二次——而且,能用剑解决的问题,那就尽量用剑。”   “哦……”坤德洛米菲连连点头,像一个虚心好学的学生,他思考着雨切话中的含义——有些理解,又好像不理解,所以他又问:“甘洛茨的剑我理解,因为斩首刑是一种更有尊严的死法,行刑人通常也以使剑为荣耀;但您呢……为什么您也更愿意用剑解决问题?”   “殿下,并非是我不愿意说——但有些话一经解释,这其中的道理反而会显得浅显而无聊。也许,不去解释它时,您反而能明白得更多。”   “这又是什么道理?”   一旁,甘洛茨忍不住说道:“殿下,咱们洛明各的哲人们至今都在追求着两种境界,即‘思想上的诗意,与行为上的禅意’——我猜他一定是想说这个——但另一方面,我又并不觉得这位剑客的话语里包含了什么诗意,所以他可能只是在故弄玄虚。”   “这么说来,我倒是觉得这位刽子手先生或许能领悟出一些禅意的精髓,因为他只有在砍别人脑袋时,表情才像个圣人。”雨切挤兑道。   甘洛茨听罢,不以为意地笑了笑。   听这两人的谈话,坤德洛米菲不禁有些羡慕——比起和自己说话时的一板一眼,雨切此时的态度才更显随和与真诚。   想到这里,这位王子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他对行刑人说:“甘洛茨,我的身体一向不好,前些日子打猎时还扭到了脚踝,我能约一个时间,请你帮忙看看病吗?”   “这……恐怕不妥。”名师-甘洛茨对此有些抵触——出于对此人身份的忌惮——他认为做这事可能是存在风险的。   “我认识一位首都的名医,这人虽出身于学院派,却宣称自己的一身本事是从行刑人和炼金师那里学来的。”坤德洛米菲说,“在医术方面,你们行刑人一定都有独到之处。”   “那是自然,医学院的学生可都是从他们这里进的货,在人体方面,也没人敢打包票说能比他们懂的更多。”雨切说道。   医学院的学生需要解剖尸体进行学习,若他们想弄来死刑犯的尸体,那就要征得当局以及行刑人的同意。   有雨切在旁煽风点火,甘洛茨也再难拒绝。   “那就定在后天下午,你看怎么样?”坤德洛米菲问。   “您方便就成。”甘洛茨回道。   “那太好了,到时咱们就在市政厅见。”坤德洛米菲朝他笑了笑,“就这样吧,我可不能再打扰你了。”   三人谈话的时间不算短,而此时行刑的过程还尚未结束。   “好好干,我的朋友。”雨切临走前还拍了拍甘洛茨的肩膀。他们颇有默契地朝对方点了点头。   之后的行刑过程就比较轻松了,因为后几场行刑并不针对人,而是动物。   阿乔-奥姆兰请了一位当地的戏剧演员,他用俏皮的话,宣读着那些“作恶多端”的动作的罪状,每读一条,甘洛茨便用鞭子击打几下地面,吓唬着那些被捆缚住的动物。在这些动物里,有袭击家禽家畜的鼬和山猫,有身长两米有余的可怕巨狼,也有吃人成性的熊精……两人一唱一和,将这些动物好一顿恐吓,然后再由溅血法庭进行裁决——没有伤人伤财的暂且放归山林,给人造成了麻烦与损失的交由受害人处理,而那些“野性难驯、穷凶极恶”的,便由名师-甘洛茨就地宰杀。   至此,审判与执行之日的血腥集会便算是落幕了,众人尽兴而归。   隔天,坤德洛米菲请甘洛茨看了病,并以此人医术精湛为由,执意要求甘洛茨随自己一同回首都。他承诺授予甘洛茨宫廷医师的职位,并洗濯其因世代行刑人身份而留下的家族污名。阿乔-奥姆兰当局即便万般不情愿,却仍无法阻止这位王子的决定——谁都知道,耶文利长公主十分疼爱她这位体弱多病的侄子——所以,无论阿乔-奥姆兰如何看重这位行刑人的职业能力,都不足以成为其耽误王子治病的理由。   当然了,这主意自然是雨切出给坤德洛米菲的,而他本人也因此得以借着东风,以一位客卿的身份跟随王子的车队,去往洛明各的都城,森特兰姆。临出发的那天,当罗革出了门,看到门口停着的华贵马车时,他仍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坤德洛米菲对雨切以及甘洛茨两人十分看重,他敬重他们,把他们当做朋友和老师,而在后来,当这位短命的王子匆匆即位之后,还曾在给长公主的信里提到过两人,他说:“我无疑是命运的死囚徒,然而她又怜悯我,所以派来了两个人——一位行刑人,和一位牧师——他们至今都影响着我。” [164]委身者·受洗者(其十一)   院前,侍卫奈德利格收回了长剑,颇有些无奈地看着坤德洛米菲。   “怎么不打了?”坤德洛米菲瞪着眼睛疑惑地问。   “说来惭愧,属下……不是他的对手。”奈德利格回道。他原本并不觉得眼前的这位外乡人有多厉害,可真正比试过后才发现,自己与对方竟然差了不止一个层次。   “这就怪了——奈德利格,你在王宫里的水平可是数得上名号的。”坤德洛米菲也觉得难以置信。   “殿下,或许这位雨切阁下,只有剑师-丰岑的弟子才能与其匹敌。”   “真的?”坤德洛米菲看向雨切,他没想到,这位流浪剑客的剑术居然能有如此造诣。   于是,他因此而有了一些想法。   冬季,西林斯王族在宫中设宴,以此来庆祝圣宗元旦来临,国王哈谢列泼与王后娥尔奈琳以及他们的六个孩子——四位王子与两位公主——在当晚齐聚一堂,饮酒聊天,欣赏舞蹈和戏剧。   除了他们这一家子,大厅里还汇聚了众多的贵族大臣以及外地来的宾客,而且,耶文利长公主今天也来了。   坤德洛米菲今日赴宴,也带上了雨切。雨切人长得英俊,气度也不凡,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这位三王子对此得意洋洋,甚至还故意卖起了关子,没有急着向别人介绍雨切的身份。   “你瞧,那位就是剑师-丰岑,咱们国家里最有名的剑客。”坤德洛米菲给雨切递了个眼神,雨切假作不经意地瞥向了那边,在国王身侧的一个位置,他看见的是一位目光锐利、须发皆白的老者。王子继续道:“丰岑身边的那位年轻人,名叫伊布卢兰,是他唯一的弟子,我想请你和他较量一下。”   “我可不敢保证能赢过他,不过……会尽力而为。”雨切说。   “没关系的,无论是输是赢,别人都会注意到你,毕竟你的实力就在那摆着。”让雨切在父亲和姑姑面前亮个相,这才是坤德洛米菲的真实用意。   “那好吧,总不会给您丢人的。”雨切佯作无奈地笑了笑。   雨切看得出,这位王子虽体弱多病、心性软弱,有时又愿触景伤情,抚时感事;但相处得久了便会发现,坤德洛米菲在某些方面也会表现出令人意料不到的执拗,又或是争强好胜的倾向。   森特兰姆的杰出戏子们,在这王宫的大厅中费劲心力,一幕幕精心编排的戏剧与舞蹈在这里上演,其技艺令人眼花缭乱,其精彩又让人目不暇接。   伊布卢兰身着一件月白色单肩罩袍,深灰色的长发束于颈后,他端坐席间,面容随和却又不乏冷意,那姿态给人一种清心寡欲而严于律己的印象。他注意到雨切投来的目光——两人对视了足有好几秒后,才各自转回了视线。   趁着演出停歇的间隙,侍卫终于有机会向国王哈谢列泼传达坤德洛米菲的提议——哈谢列泼当即笑着拒绝了,于是坤德洛米菲又提出了第二次,而在王后娥尔奈琳的注视下,哈谢列泼这次同意了。他当即让手下去往庭院清理场地,计划是等演出结束后让伊布卢兰和雨切去那里比试。   得到了父王的应允,坤德洛米菲这才松了口气,他此时即兴奋又紧张,眼前那些动人的歌舞他再无心去欣赏,就连莺莺燕燕的景致也吸引不了他的注意。在演出结束时,若不是雨切在旁提醒,他恐怕就要情不自禁地从桌子后面跳出来,当众出丑了。   哈谢列泼,这位世人眼中的明君,先是对今日莅临到访的大臣与客人们表达了感谢,随后又提到了近年来东部边境的盗匪流寇,以及治安方面的好转,而在坤德洛米菲期待的目光中,国王终于谈到了正题,他说道:“想必诸位也有耳闻,有一位被称作‘孤胆剑客’的埃尔夫兰人一直活跃在那里——此人正直而又高尚,他为我国做出了许多贡献,却又拒绝了所有应得的奖赏。前些日子,我的儿子……坤德卢有幸将这位英雄请到了王宫。”他看向了坤德洛米菲,眼中满是慈爱,“就在刚才,坤德卢对我说,他的这位朋友也有着不俗的武艺,甚至能与咱们剑师的弟子伊布卢兰比一比高下,所以他就对我提出了请求,想在今晚另加一场节目,好让他们两人在诸位的见证下比试一场。我本并不想答应,毕竟今天来了这么多的贵客,刀光剑影总不合适,但坤德卢又说他敢担保这‘绝对’会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比斗——好吧,当父亲的怎能两次拒绝自己儿子的要求,我也只好应允了他。”哈谢列泼挽着王后站起了身,他继续道:“现在,厅堂里的演出已经结束了,若诸位感到疲惫,便可先回去歇息,咱们明日再聚;若仍觉得意犹未尽,那就随我一同移步至庭院,那里已布置好了炭盆、桌椅,还有温热的酒水,咱们就在这西风呼啸的凛冬,且看看两位英雄的本领。”   众人旋即随声附和,都表示愿意赏光。这一大群人离开了大厅,去到了王宫后身的庭院之中。   落座之后,伊布卢兰和雨切站到了场中,这两位年轻英俊、身着锦服的美男子先是向国王和王后行礼,又彼此鞠了一躬,以表达对王室的忠诚,以及对对手的敬重。   穿紫边白袍的宫廷法师们站在众人身前,单膝跪地,口中默念着咒语,将一道透明屏障凝于观众面前。   坤德洛米菲之所以敢为这场比斗的精彩程度做出担保,正是因为,伊布卢兰与雨切的较量将是一场“全规格”的较量——所谓全规格的较量,就是不论法术与剑技的武道较量——运用他们的所学,击败对手,但需点到为止。   庭院之中的铜制火盆升起了巨大的篝火,两人分别站立在这熊熊火焰的两侧,摆好了架势。   寒风呼啸,庭院里寂静无声。   “等一下。”在他们蓄势待发的时候,一个冷清而高贵的女声传来,耶文利长公主温兹娜——这位雪发的魔女——突然叫停了比斗。   她的声音不大,但所有人都不能忽视。温兹娜站起身,从随身侍卫手里接过一把剑,她一挥手,便把剑抛给了远在十几步之外的雨切。   众人听见她说:“伊布卢兰所用的,是他师父赠予给他的一柄好剑,而你——用的却是坤德卢的佩剑——那是我赠给他的东西,我很心疼。”温兹娜的语气总是透漏着一股威严与冷意,但此时她的话却又带着一丝别样的温情,这等反差令众人暗自莞尔。   雨切接过她的剑,那剑上仿佛有流光闪耀,似剑芒透出剑鞘一般,令人隐隐生畏,显然这是一把难寻的好剑。   “谢殿下。”雨切没有多言,他将佩剑还给坤德洛米菲后,便提着温兹娜给他的骑士剑返回到了场上。   而在众人惊讶之余,他们却又听温兹娜继续说道:“雨切阁下,若你能胜得过伊布卢兰,我就把这柄剑送给你。”这句话一出口,不仅是在坐的众人,就连一向稳重的伊布卢兰都露出了惊异的神色。   雨切笑了笑,他朝温兹娜的方向鞠了一躬——此时,他既没有因此而表现出喜悦,也没有对她的慷慨承诺表达谢意。   “雨切阁下,若您能得此好剑,我一定会为您高兴。”伊布卢兰忍不住说道,“可换个角度来说,若您轻轻松松地得了它,我其实又不太服气——所以您要留意了——这次的比斗,我可不会放水。”   “那咱们就各凭本事。”   “对,就是各凭本事。”   闲话只此几句。两人举起了武器,摆出各自的架势,几乎是在同时,他们默念起咒语,元素富集而产生的闪光在他们身侧时不时地出现,而后凝聚在了泛着寒光的剑身之上。   看客们不禁坐直了身子。   伊布卢兰踏前一步,罩袍与长发随着他的跃起而不断飘舞,他的行动毫无声息,动作轻盈而飘忽,一时猛如虎豹,一时又仿佛散作了白雾。   雨切并未被他的招式所迷惑,他迎了上去,同时也挥出了手中的剑——两人完成了第一次的对撞,无形的元素波纹激散了出去,引得他们身后的篝火瞬间熄灭,一阵噼啪作响后又再度复燃。   可这碰撞并不是第一回合的结束,透明的寒冰成了伊布卢兰手中剑的延续,那冰冷的尖刺延伸着,似要刺入对手的胸膛;但雨切也并未让他如愿,白光混合着雷霆在这宝剑的锋刃上显现,那代表毁灭的元素力量冲撞着,绽放着,将一切未经锻造之物尽皆震碎。   破碎的冰漂浮在空中,又化成了流水,在其召唤者的脚下凝聚,如海浪般飞旋。   两人只分开了片刻,便再次缠斗在了一处,环绕在伊布卢兰身旁的流水越聚越多——时而变成难防的尖刺,时而变成遮挡的屏障,它能成为伊布卢兰手中兵刃的延伸,也能化作他另一只手上的匕首或长枪。   伊布卢兰对不同兵刃的熟稔,以及他那千变万化的招式,让素来鲜遇敌手的雨切也颇感意外,可他并不因此退缩——如果说,伊布卢兰的攻势就如同起始海的冬季长浪,那雨切的防守便可称得上是令其平静的堤坝,这位雪莫的混血,同样也是使用元素的好手,无论是风,是光,还是电与火焰,他都能信手拈来。他能将其依次组合,并发挥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妙用。   看客们都被他们的精湛技艺所震慑,他们从未看过谁能用剑劈碎火焰与雷电,也没见谁能用一把剑格挡住一齐射来的十几枚冰针——如今才算是开了眼界。   这两位剑客的战斗,使得地面此时已附着上了一层白色的冰霜。庭院里的篝火早已熄灭,连酒水都快结成了冰坨,可人们都看得入神,激荡的心情在他们的身体里流淌,看着这两人的比斗,使得他们连寒冷都忘却了,而坤德洛米菲此时更是激动得捂着胸口——孱弱的身体决定了他今生注定不能成为一名剑客,但在此刻,他却能隐约体会到一位剑客的心情:那样激荡、澎湃,以及全神贯注。   比斗的激烈程度着实是出乎了看客们的预料,其精彩也足可以称得上是今晚最好的演出。哈谢列泼直勾勾地盯着这两位年轻剑客,他手里拿着酒杯,直到酒杯摔在了地上才惊觉自己的手指早已冻僵——宫廷学者将此事记录了下来,使得这场精彩的比斗连同国王当时的观战反应,一同成为了洛明各史料的一部分。   这场比斗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是以伊布卢兰的胜利告终,他用冰霜冻结了雨切的剑,使其无法再握持这剑的剑柄,所以雨切认输了。   “看来您还是与这柄剑无缘,我略胜一筹。”伊布卢兰喘息着说,他的语气中并未带有一丝的嘲讽,那口吻反而像是朋友间的安慰以及玩笑话——通过比斗,剑客用剑交流,能了解对手的品性。   “也未必。”雨切只笑着说了这样一句。   两人握着对方的手,并拥抱了彼此,恢复了交战前的和睦。   而就在比斗结束后的不久,人们便看到雨切身上又多背了一把剑,而这把剑正是比斗当天他用过的那把宝剑,此人大摇大摆地走在城堡之中,令知情者疑惑不解。对于这件事,他当时的对手伊布卢兰却并未因此感到忿忿,他反而对众人说:“他当然配得上那柄剑。”但若有人继续追问他原因,他便会笑而不答。   事实上,在那次比斗后的第三天,雨切便受到了长公主的召见,并第一次踏入了他期待已久的地界——温兹娜的耶文利堡以及她所掌控的瞻隆苑。   雨切对此并不意外,倒是坤德洛米菲一直兴奋不已——或许这事本就合了他的心意——他陪同在雨切身边,与这位剑客一同面见了温兹娜,同行的还有他的那位宫廷医师甘洛茨。   “你输了,倒是比赢了更可怕。”这是温兹娜见到雨切之后所说的第一句话,“要输得天衣无缝,你至少要比那小子高两个层次不止,若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和他那老迈的师父拼一拼……想想你的年纪,这还真是可怕。”   温兹娜的话像是掺了什么魔咒——所有人听到她的话之后,便都陷入了呆滞。 [165]委身者·受洗者(其十二)   在洛明各,耶文利长公主无疑有着超然的地位。人们熟知她所掌控的瞻隆苑,但不知她所能掌控的,却不止瞻隆苑一处——她与她的影子内阁,组成了洛明各的深层政府,他们才是这个国家的真正掌权者。   事实上,她本人却并不愿承认自己如今是在秘密干预着朝政——相较于个人权欲的实现,温兹娜显然还有更深层次的意图。   关于这影子内阁的建立,事情还要从四十年前说起。   作为一代君王,哈谢列泼是幸运的——他有一位早死的父亲,在他二十出头时便慷慨地让出了王位;他还有一位关心他的姐姐,让他能够免于那次精心计划的毒杀。   这对姐弟——温兹娜与哈谢列泼的性子几乎截然不同——一个心思细腻,脾气却火爆;而另一位,则是大大咧咧,性子温良而随和。   国王的第一任妻子安格莉辛,是一位有野心的女人,哈谢列泼二十二岁即位登基,而安格莉辛便是从王妃的身份摇身一变成了皇后。自即位以来,这对夫妻便一直保持着融洽而恩爱的关系。在三年内,安格莉辛为哈谢列泼生了两个儿子——大儿子维德瓦格与二儿子阿尔温帝诺。一对夫妻,有弱势的一方,就有强势的一方,即便这对夫妻是洛明各的国王与王后,那也依然不能免俗。温兹娜原以为,安格莉辛的强势是她的优点——她确信,哈谢列泼是需要别人的督促,才能当好一个国王的——若安格莉辛是一个守本分的女人,也许他们该称得上是模范夫妻,但让温兹娜没想到的是,这位王后的野心却远不止于此。   哈谢列泼即位后,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长公主一直都在秘密监视着弟弟的一举一动——这一点,连哈谢列泼本人都没有察觉。温兹娜发觉,自从阿尔温帝诺降生之后,这位正值壮年的国王,身体竟是有了每况愈下的趋势——他精神萎靡,头发也大把大把地掉。她原以为,哈谢列泼是因为劳累过度而生了病,且宫廷医师也一直诊断不出个结果,所以她也只能静观其变。而其中的真正原因,直到安格莉辛身边的一位侍女冒死向她告密后,才算是揭露了其冰山的一角。   温兹娜暗中派人调查,其结果令她怒不可遏——安格莉辛居然同大臣勾结,意图谋害亲夫,篡权夺位。   耶文利堡地处森特兰姆西面,温兹娜用了两旬(二十天)的时日收集证据,列举名单。在得到确切消息的那一天,这位怒火中烧的女人只身骑着快马,身上背负着两把短剑,只用了半天的时间,便血洗了两位大臣的府邸,还顺带割下了三位宫廷医师的脑袋。做完这些事之后,她又在人们惊恐的目光下闯进了王宫。当时,看到长公主这架势,城卫与近卫无一人敢去阻拦。温兹娜下了马,手上还拎着五颗滴着血的可怖头颅,她的白裙沾满了血污,在阳光下格外地扎眼。从宫门行进至内殿,一路上行人的尖叫声不绝于耳——她走到哪,恐慌便传播到了哪——侍女被吓得当场晕厥,侍卫见到她后也要退避三舍,两个不知轻重的魔法师想要上前问个清楚,也被她一挥手用魔法击飞出了老远。   那时,哈谢列泼正在与姐夫莱尔多·耶文利——即温兹娜的丈夫——在寝宫的厅堂里聊天,他们只听得门外一阵骚动,待反应过来时,便见这提着大捆头颅,满身血腥的女人闯了进来,两个男人被她的举动吓得近乎呆滞。莱尔多公爵看到自己妻子的模样,是既害怕又崩溃,竟直接跌坐在了地上,全身僵硬活动不得。   “哈希尔,”她叫着哈谢列泼的爱称,语气平静而温和,就像平时的那般无二,她问:“你妻子呢?安格莉辛哪去了?”   哈谢列泼看着她那吓煞人的模样,连忙让侍卫去喊人——他喊道:“让安格莉辛过来,让她过来!”声音颤抖而嘶哑。   看着亲弟弟如今这憔悴而悲惨的尊容,温兹娜忍不住流下了泪水,但她的态度却依旧如寒冰一样,让人感受不到一点温暖。   安格莉辛就在寝宫内,她很快就赶到了厅堂。在走廊上,当她看到一地的血迹时,便觉得事情不对,而等到她看到温兹娜后,其心中的恐惧可想而知——她倒退了几步,想要逃跑,却见温兹娜抬起手,一股寒冰的白浪自地表蔓延至安格莉辛的双腿,使得她双膝冻结,瞬间跌倒在地。没人看到温兹娜念过什么咒语,可那魔法却是实实在在地发动了。   冰寒会给人带来难忍的疼痛——从双腿穿来的钻心痛楚让安格莉辛忍不住大叫了起来。温兹娜走到她眼前,用刀切断了手中攥着的那水草般絮乱的沾血发丝,使得几颗头颅纷纷滚落在地,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安格莉辛直至此时,才终于辨认出那些头颅的身份,她的尖叫声又高出了一截,然后直接吓晕了过去。   “安格莉辛。”温兹娜转过头,看向自己的弟弟。哈谢列泼瘫坐在椅子上,一脸惊恐地望着自己的姐姐——哈谢列泼的表现令温兹娜心中刺痛——她温声说道:“哈希尔,你妻子勾结了大臣,用毒药调换了你平时服用的酊剂。他们是想毒害你,然后再侵吞你的国家。”   哈谢列泼抬起手,想要说话,可温兹娜却不再去看他。她揪住脚下这趴在地上的女人的头发,用膝盖顶着她的腰;她撕开了安格莉辛的裙领,迫使她露出了白皙的颈项。   转醒后的女人开始拼命求饶,她望向自己的丈夫,挣扎着喊道:“哈希尔,救救我吧!帮我求求情!”她甚至企图唤起他的同情,她哭嚎着:“哈希尔……我不想死!”   “贱妇,你也配这么叫他!”温兹娜用力薅着她的头发,几乎要将她的脖子折到了后背,于是,安格莉辛再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放她一马吧,咱们可以逐她出国,我……”哈谢列泼为安格莉辛求情,可看到长姐严厉的目光,他又止住了话头。   “若不是我发现了她的阴谋,等再过两年,你差不多也要下去陪父亲了。”温兹娜说,“你平时待她如何,我都看在眼里,如此恩将仇报的女人,你还想着为她求情?”   “她是犯了错,但我……您就当是为了我……”哈谢列泼与安格莉辛共枕了十几年,其中的感情与付出、如今的矛盾与痛苦,或许只有这位国王自己才知其滋味。   “图作不轨,自食其果。”温兹娜自语道。她不顾自己弟弟的求情,从腰间抽出了短剑,像宰杀一只动物一样,慢慢割断了安格莉辛的喉咙。鲜活的血液漫过她的颈部与锁骨,也淹没了这女人的呜咽之声——在她濒死的时候,右手还在向前抓握着,祈求丈夫能救自己一命。   安格莉辛的生机被这锋利的刃剥离殆尽,她的喉管被割断,肺部却仍凭着本能运作着,从那断处传出的喘息声令人毛骨悚然。   哈谢列泼睁大了眼,就这样看着温兹娜将自己妻子的脑袋一点点地割下,看着这熟悉的面庞吐出紫色的血泡——被杀者的脑袋在短剑的拉锯下渐渐从其躯干上分离,最后终于成了不会动也不会思考的死物。   安格莉辛死了,但事情却远没有结束,在这位长公主的示意下,一场大规模的清算行动席卷了全城,杀戮逐渐蔓延,复仇的火苗越烧越旺,所有人都在这血腥与恐惧之下噤若寒蝉,唯恐遭受池鱼之殃。   这场凶狠而残忍的报复造就了后来的温兹娜·波莱莫尼魔女,但同时,这件事却也让她后悔终身。   在丈夫莱尔多的眼中,温兹娜是一位温柔体贴的女人。早在哈谢列泼即位前,他们便孕育了一对儿女,两人皆不问政事,而此后三十余年的光景,过得也算其乐融融。在生活中,莱尔多公爵从未见过妻子使过剑又或是使用魔法,在他的印象中,温兹娜更像是一位温雅而可敬的弱女子,她喜欢作画,喜欢弹钢琴,她爱那一对子女,更爱自己的丈夫。   在眼见妻子杀人之后,莱尔多公爵的内心世界也随之崩塌了——他无法再将这一身血污的温兹娜同她过去的印象重叠起来,他的心崩溃了,在随着过去的温兹娜一同凋零死去。癔病的症状在他身上蔓延,将他丝丝缕缕地缠绕、裹实,他变得郁郁寡欢,深居简出,温兹娜的面庞与声音令他感到恐惧,他一见到她,就好像见到了世上最凶恶的野兽。   眼见丈夫日渐消瘦,肉体与灵魂慢慢枯萎,温兹娜心碎至极。她为他求医问药,甚至求神问卜,却依旧无法让莱尔多恢复健康。   梦魇与恐惧已然将莱尔多牢牢掌控,而在那些时日,温兹娜身上出现的变化则更是加重了这位丈夫的病情。年近五十的温兹娜已是步入了色衰的年龄,岁月终究在这面容姣好的女人脸上留下了一丝半缕的痕迹——但敏感多疑的莱尔多却发现,温兹娜似乎有了重返青春的迹象——她的脸颊变得饱满,皮肤变得富有光泽,而她的黑发正在变淡,似要变成一条条舞动的白蛇……   留存在温兹娜体内的魔女之血正在觉醒,而莱尔多公爵心中的恐惧却日益加深,三年后,他终于在这漫长的折磨中得到了解脱——在一次严重的癫痫症状中,莱尔多因呼吸衰竭而死去。当时,这位公爵身上满是捆痕和褥疮,散发出的气味更是难当——在最后的一年里,为了防止莱尔多自杀,温兹娜用尽了法子,但却仍不能阻止他的病情,以及摒除他对自己的厌弃。   想当年,温兹娜十五岁嫁给莱尔多,次年便为他诞下一子,而后又添一女。莱尔多给儿子起名为康森德·耶文利——此人便是南芬的父亲。莱尔多去世时,康森德早已成家立业,其父母的悲惨境况无疑给他们所居住的耶文利堡蒙上了一层灰暗的色调,康森德深知家庭因素会给孩子造成怎样的影响,因而早在几年前,在森特兰姆刮起腥风血雨的时候,他便将年仅十三岁的南芬从首都的贵族女校接回,并送去了克利金,交由当地的一位友人照看——而令他后悔至今的是,这位胆大包天的友人竟对自己家的姑娘暗生了情愫。几年之后——直到这两人结婚后的第三个月——康森德才从一封由其本人寄来的道歉信中得知了内情,他对此感到怒不可遏,旋即回信大骂其不知廉耻——而这位“友人”自然就是波云庄园的茂奇·达克仁。因为此事,当康森德再度见到茂奇时,态度便显得极为冷漠,但南芬对此却仍一无所知——她并不知道自己原是被父亲托付给茂奇的,也不知道丈夫与父亲曾经关系匪浅——她还以为,两人间这似有似无的敌意,只是源自于一位岳父对女婿的天生仇视。   康森德无疑是爱女儿的,他可以为了女儿的幸福而原谅她的一时愚蠢——他不仅祝福她的婚姻,还慷慨地为她补全了嫁妆;而同样的,关于其祖母温兹娜的那些血腥往事,康森德也从未向她透漏过一分一毫。在南芬心目中,祖母温兹娜是一位令人敬佩的魔女——她有着魔女世家与王族的混血——南芬为她而感到自豪,而她自己,她的身体里则流淌着西林斯、耶文利与波莱莫尼三大家族的血液,一想起这件事,她总是充满活力——这是她的荣耀,也是她的信念,洛明各人看重家族荣誉,而家族荣誉也激励着她,要她成为品德高尚的人。   安格莉辛死后,强势的长公主很快又给弟弟找了个新王后,即北方边境伯爵之女——娥尔奈琳。娥尔奈琳那一年二十三岁,要比国王哈谢列泼小二十六岁。这位年轻漂亮的姑娘温柔而又有个性,她的一颦一笑令哈谢列泼着迷,也冲淡了他心中的恐惧与伤感。两人进展迅速,在“刚上任”的第一年,娥尔奈琳便为这位年近五十的国王诞下第一子,并起名为坤德洛米菲。或许是因为受到了余毒的影响,坤德洛米菲自幼便体弱多病,但这也给他带来了一些好处——在娥尔奈琳的六个孩子之中,坤德洛米菲永远是倍受呵护的那一个。   此外,安格莉辛的两个儿子,维德瓦格与阿尔温帝诺的命运也同样就此改变。那天,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二十三岁的维德瓦格正站在窗外,亲眼目睹了至亲的惨死,他深知复仇无望,于是当天便逃出了王宫,逃离了洛明各,从此竟不知所踪——维德瓦格的出逃,也令世人猜测纷纷,有人猜想,或许安格莉辛谋害亲夫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自己的儿子。母亲的死与大哥的逃跑,以及不绝于耳的蜚短流长,让阿尔温帝诺脸上无光,这位王子本就厌恶权力斗争,而当娥尔奈琳与哈谢列泼的第三个孩子出生后,他便试着给父亲写了一封陈情信——在信中,他诉说了自己的难处与忧虑,并委婉表达出想要离开王宫的意愿。哈谢列泼当即同意了儿子的请求,那时,这位国王还沉浸在身体康复与重组家庭的双重喜悦中,半刻也脱不开身。   离开王宫后的阿尔温帝诺跨越了密恩山脉,去到了南方的克利金,他喜欢这里的气候,克利金并不像洛明各那样四季冰寒。随他一同前往的只有几名护卫与一位名叫沙德·西林斯的表亲——阿尔温帝诺在这里第一次听说了“人权”的概念——他怀揣着崭新的希望,四处搜寻着,并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去处。萝齐米镇正是他梦想中的第二故乡,他在这里开办了酒厂,让这片沙漠绿洲变得富饶,他对工人们的慷慨给小镇带来了真正意义上的生活的气息。   阿尔温帝诺时常将自己比作蒲公英,说自己只怀揣着小人物的理想,而如今家族兴旺,他便把一粒蒲公英的种子印在酒瓶上,让这传播渺小理想的种子再次散播出去——于是,萝镇酒厂的名头就这样打响了。 [166]委身者·受洗者(其十三)   早在温兹娜出嫁以前,她便见过伊芙特罗娜——那场梦幻般的集会,她至今仍觉难忘。   魔女-艾尼叶·波莱莫尼是温兹娜的外祖母,洛明各人。在一个世纪前——在克利金尚未建国的那段混乱时期,艾尼叶的名字与其事迹便已然家喻户晓。   艾尼叶与另外四位魔女,她们用了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扭转了社会对于女巫——即善于使用魔法与炼金术的女人——的看法,并以古弗兰托语为依托,重新提出了“女术师”的概念,以新的称呼代替了旧有的饱含贬义的“女巫”一词。虽然喻教教会对她们的行为颇为不喜,但奈何教廷自身势力日渐式微,无法阻止这些有着克利金建国者做后盾的魔女集团去散播她们的思想。   克利金共和国建成之后,为了表彰艾尼叶等人为克利金所做出的贡献,建国者颐图恩——即第一任执政官——将西岸约联群岛中最大的一座岛屿赠给了她们,准予她们在这里建立自己的家园,并给予其有限的自治权。   于是,魔女们便在这群岛环绕的中心建立起了她们的乐园。家园建成后,年过六旬的艾尼叶以一位田园诗人的句子“清水偎绿茵,焕然更一新”为引,给此地起了个名字——“清水堡”。   不知是不是巧合,这名字与曾经因战争而毁灭的“清水堡学院”同名,不仅如此,那座学院也同样建立在一座海岛之上——即地处羽地西北的柏耳兰岛——以培养魔女著称。当年,年轻的安肯玫金也曾在那里修习过一段时间。   在第一代清水堡魔女相继过世之后,同是清水堡成员的建国者希歌妮和泰莉安姐妹便接管了这里,清水堡的一众魔女性格单纯,她们受其庇佑,不为外界所浸染,而直至今日依然如是。   年幼时,温兹娜曾随外祖母艾尼叶来到过清水堡,有幸参与了那次规模盛大的“魔女集会”,也正是那次,她第一次见到了伊芙特罗娜——此人年轻又漂亮,却被艾尼叶称作“老师”。   很难想象,伊芙特罗娜对于如今清水堡的建成,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艾尼叶等人重塑魔女形象与声誉的灵感,又是否来源于她的启发——虽然这些事如今难以考证,但至少,清水堡体系中所运用的那些艰深的魔法与纹印,多数还是出于这位伊芙特罗娜之手。   但在当时,年幼的温兹娜并未考虑过这些,她更好奇的是,伊芙特罗娜究竟活了多少岁——温兹娜听艾尼叶说,自打她认识伊芙特罗娜以来,此人的样貌就从未有过改变。   “要怎样才能活得向她一样久?我可以吗?”十几岁的温兹娜对此非常好奇。   “那你可要努力了。”艾尼叶点了点她的鼻尖,“想要像她那样,你要学好多的知识,走好多的路才行。”   温兹娜一直以为,艾尼叶这么说只是出于敷衍,而直至四十年后她才明白,对方当时对自己说的这番话,其实就是艾尼叶——这位魔女——对“领悟力”的一种阐释。   集会时的场面,让温兹娜终身难忘,不仅是她,几乎所有到场者都有这种感觉。当晚,三座大陆的几乎所有流派与教派的知名女巫和各路魔女都在这里汇聚,有老有幼,甚至还有亚族。温兹娜跟随在艾尼叶与伊芙特罗娜身边,行走在清水堡蜿蜒的小路上,这里热闹非凡——四处都挂着明亮的彩灯,地上铺着发光的地毯;女巫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裙装与长袍——年轻的穿着轻纱,又或是坦露出细嫩的腰腹与光洁的肩膀,年老的则穿得保守,但其衣帽打扮也更为花哨;在场的几乎全都是女性——也许会有一个半个身穿女装的男人混在其中,但只要不惹事,她们便也懒得拆穿;沿路的女巫与魔女们都在同伊芙特罗娜打招呼,她们都叫她伊得娜——无疑,这又是一个化名,神秘而又长寿的人总有不止一个名字;炼金师学徒的地摊总摆在人群中最拥堵的地带——她们卖的东西也不尽相同,有人兜售爱情的魔药与貌美的灵药(瓶子要比内容物更有价值),有人贩卖廉价的实验器材与药材(经过象征性的讲价之后,她就能便宜卖你,甚至干脆以物易物),有人耍起了杂技与把戏(觉得精彩?那就捧个场),也有人对占卜、相面很有心得(两年之内,你一定会找到如意郎君!);看完琳琅满目的商品,吃喝也不用愁——篝火下立着一排排的烤架,上面皆是鲜肥的猎物,长条桌上铺着红绸布,各色美食堆成了山,葡萄与美酒飘散出醉人的酵香,着实令人难以抗拒;地面上的女人们狂欢尽兴,而最令人瞩目的,则是一位穿着女仆裙的年轻魔女,她正坐在一把两齿钢叉的柄上,不知用了什么办法,竟能在人群上方歪歪扭扭地飞个不停。   这些闻名遐迩的女巫和魔女们或飘洋过海,或跋山涉水,来到了这日落处的僻静一隅,为的不是来这里观光,也不是为了和艾尼叶见上一面,她们是为了那位“伊得娜”。这位高深莫测的伊得娜,据说是从雅方图出来的大人物,她懂得魔法中最本质的奥秘,也深谙等价交换的炼金之道,女巫想要向她请教重返青春的秘法,而魔女也想和她讨教长生的诀窍。   虽说伊得娜是她的假名,但即便是与她走得最近的艾尼叶,也不清楚她这临时编造的身份究竟有几分真实——毕竟,能跨越两个纪元而依旧留存于世的雅方图,可不是谁都敢像这样明目张胆地去冒充。显然伊芙特罗娜自有她的目的,从她的行为上便能看出——她同那些魔女交谈着,她的高雅姿态与渊博学识令众人沉醉、倾慕,她们拜倒在她面前,就仿佛见了世上最英俊高贵的男子,宁愿听她差遣,任她摆布。   她对那些面见她的魔女说——我要一根完整的雪发,来看看你们各自的情况,只有如此,才能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就地取材,对症下药。   魔女们不疑有他,她们跪伏在她身前,让她从自己那或一绺、或成束的雪发中摘取一根,然后便一直保持着跪坐的姿势,仰着脑袋神情专注顺从地听她传道。或许,伊芙特罗娜才是一位真正的占卜高手——凡是得她指点的人,要么激动得双颊发红,要么感动得热泪盈眶,又或者,干脆两眼发直呆若木鸡……显然她们都有了所获。   每当谈话结束,伊芙特罗娜便将那发丝还于其本人,魔女们恭恭敬敬地接回这本就属于她们的物品,将这鸿毛当成了开过光的珍品,小心翼翼地收好藏好。   这其中有何用意?——谁也不会留意,也不会有人在意——在这上百根魔女的雪发中,只有那么三五根,发根处缺失了半厘,这些被留下的部分,消失在这混乱的午夜里,再也无了踪迹。   狂欢的盛况直至黎明初现才结束,女巫与魔女们也因此尽了兴。在散场的前夕,艾尼叶也让自己的外孙女学着那些魔女的样子,跪坐在伊芙特罗娜的面前,让她指点一二。   伊芙特罗娜伸出手,为温兹娜理顺了头发,她没有去摘这少女的发丝,因为温兹娜那时还并非魔女。   温兹娜与她双目对视,看到伊芙特罗娜那张玉琢般无瑕的面庞,少女心跳得厉害——她平生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温兹娜还记得,伊芙特罗娜当时是这样对艾尼叶说的:她(指温兹娜)虽不是天生的魔女,但却有一颗强者的心——有些人就是如此——他们的天赋不是上天赐予的礼物,而是命运赋予的考验,它只被赠予适格之人,能在必要时帮助他们摆脱窘境——但,也只有醒来的蝴蝶,才有破蛹而出的机会。   温兹娜在清水堡生活了三年,由艾尼叶教她魔法与剑术,期间,伊芙特罗娜决定离开,因而向她们道别。临走前,她将一本书送给了温兹娜,还教会她一种特殊的施法手段——凭借此书,只要方法得当,便能让法术瞬间施展——这种施法方式,连艾尼叶都从未听说过。   她对温兹娜说:这算是一位朋友送你的礼物,如果有机会,我会再来看你的。   即便是与莱尔多·耶文利结婚后的许多年间,温兹娜也仍对此人念念不忘。自那次分别之后,四十余年也就这样过去了,在这漫长的时光里,就连艾尼叶过世时,对方也未曾现身。   近年来的遭遇迫使温兹娜的心境发生了改变,而这改变又造就了她的蜕变。   以前,温兹娜一直想成为像伊芙特罗娜或艾尼叶一样的人,她们平和又多识,不卑也不亢。温兹娜压抑着自己的个性,希望能向她们靠拢,如此便走过了人生中的大半。直至安格莉辛东窗事发之后,温兹娜这才终于暴露了本性——手刃安格莉辛让她的本心得到了释放,而丈夫莱尔多之死同时也提醒了她,权力只有在冷静及克制的情况下,才能称得上是一柄利剑。   哈谢列泼恢复了健康,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中,对政事稍有疏略——不得已,温兹娜便在这段时间开始摄政。   对于怎样处理国事,温兹娜并不擅长,但她却误打误撞起了个好头——在这清算后的朝野上,每个知其内幕的人,都要对她心怀敬畏;再者,她上位的时机也恰到好处,当时,魔法战争即将进入白热化阶段,她在与大臣们的商议后,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决定向摩可拓派出支援,向南方战线投入兵力,用于缓解摩可拓对抗银森廷与基岚方面的压力——她以此来向世界传达了一个信号,中立的洛明各正式加入了盟军阵营。   哈谢列泼庸庸碌碌,身为君王从不愿做犯险之事,他只望在这场焚原的大战中保持中立,求得安稳;大臣们虽对局势看得透彻,但屡次进言却仍未能打动其分毫——如今长公主上台执政,她头脑清明,又听得进劝谏,怎能不令他们激动欣喜?   洛明各搭上了魔法战争的最后一班车。他们的加入,也带动了北方中部如萨兰多齐等一众小国放弃了中立国的身份,加入到了这场战争中去。在当时不算明朗的局势下,这样的消息无疑给盟军阵营带来了极大的信心。当时,洛德·哈维因作为盟军阵营的统帅,听闻汇报后,便已预感到战争的转折点或许即将来临。在振奋之余,他也想亲自见见这位长公主——通过传送阵,两人在克利金的恩施弥特城见了面,地点是世界炼金协会的办公大厅。战争期间,双方都未公开行程,因而当时只有少部分人知晓这件事,而这次的匆忙会面,便是温兹娜与洛德的第一次见面。   他们在这次会谈中,讨论了局部的战争势态以及相应的部署情况,并重新确认了合作的进展。哈维因对她表现出了十足的信任——他非常坦诚地表明了盟军如今正面临着困难,并很感谢她的付出。当时,他对温兹娜的欣赏溢于言表,对她匡扶正义的行为赞叹不已,就仿佛这场仗没了她便不能胜利了一样。   事后,有人评价说,一定是因为这位长公主长得漂亮,所以哈维因才会那样夸她,可事实却并非(至少不尽是)如此——哈维因深知机会来之不易——洛明各如今还并未成为盟军的坚定支持者,在其内部或许还有一部分人正在摇摆。他必须尽可能地夸大温兹娜在这场战争中的正向作用,才能让她身边的那些同行者明白,让其后的洛明各国王明白,这位新上台的耶利文长公主对于盟军来说,是不能被轻易替代的。   哈维因的认可巩固了温兹娜的信心,而这位指挥官的迷人气质,也让她暗自感叹——他真诚且勇敢,自信而富有智慧,一切男人该有的优点,他似乎无一不备。   这次会谈对于温兹娜来说,实在是大有裨益——一方面,她的摄政身份及其执政能力得到了外界的初步承认;而另一方面,哈维因在谈话中有意无意透露给她的提示,也让她有所启发。   会谈结束之后,温兹娜便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派系。哈谢列泼对温兹娜的态度有些复杂,他爱且敬畏着这位长姐,因而无法拒绝她所提出的要求,如此思来想去过后,便索性对她的决定不再过问,为图方便,甚至连瞻隆苑都任她差遣——哈谢列泼那时才慢慢意识到,自己其实对治理一个国家既无天分,也无兴趣,还不如交给他信任的人来做。   三年后,战争结束了,盟国取得了全面胜利,在此期间,温兹娜同哈维因另有过几次正式或非正式的会面,时间长了,两人也成了朋友。在哈维因的授意下,洛明各入盟后的好处也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接踵而至:战胜国待遇,盟国最惠国待遇,以及其国内经济制度改革期间所享有的技术支持、各项特权……洛明各王国,这个沉睡中的古老北国,在一位魔女的呼唤中睁开了眼。   为表彰勇武者在战场上的功绩,瞻隆苑在王宫中举行了一次盛大隆重的封赏大会,而直到此时这些战士与将领才发现,他们宣誓的对象并非是坐在台上的国王,而是站在他们面前的长公主——如今再来看看,谁才是瞻隆苑的真正主人。   举办封赏大会的那天,哈维因也来了,他还带来了一个神秘人物——正是那位四十年未见的伊芙特罗娜,她的样子仍像温兹娜印象中的那样,未曾衰老。   温兹娜惊讶地看着她。   哈维因向温兹娜介绍——说这位名叫伊葛兰。他说伊葛兰听过她的事迹,因而很敬佩她,想要跟过来认识一下。   听着哈维因这喋喋不休的介绍,两个女人突然一起笑了起来,弄得哈维因有些不知所措——他后来才明白原来两人以前就认识。   “你现在终于取回了你的天赋。”伊芙特罗娜凑到她面前,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问她,“能借给我一根雪发吗?”   温兹娜点了点头——她上前握住了她的手,掩饰起了心中的羞怯与紧张。 [167]委身者·受洗者(其十四)   在摄政的最初一年,温兹娜几乎每天都要从耶文利堡赶去王宫,并在哈谢列泼的书房处理政务或商议政事,而当莱尔多病情加重之后,办公的地点便改为了耶文利堡。   家庭成员中有人得了疯病,在洛明各人看来是一件极为丢人的事。温兹娜对外隐瞒了丈夫的病情,只对别人说莱尔多公爵近来身体不适——在那几年,温兹娜把莱尔多“安置”在城堡顶楼的一间小屋子里,一直由她亲自照顾,而能帮得上她忙的,便只有一位在她出嫁时从王宫里带出来的老仆——这位仆人也是下人中少数知道莱尔多实际病情的人之一。在魔法战争即将进入尾声的那一段时间里,莱尔多去世了,于是议政的地点则又改在了瞻隆苑的训练营中,那里地处西城口,皇宫与耶文利堡则分立东西两端,贵族与大臣们多住在城中,这样更能方便阁员出入。   瞻隆苑训练营有一片偌大的操练场,内部有一幢大宅,是老国王——即温兹娜与哈谢列泼的父亲——从一位落魄公爵那里买下的,出于某种政治上的目的,老国王当时在平民中招收了一批三教九流,并让瞻隆苑的团员们培养成材,而在后来,这批平民在洛明各的西部和北部成功暗杀了几位贵族领主,人们这才知道西林斯家族居然还养了这么一群刺客。   可惜,老国王死得早,他那未竟的事业和磅礴的野心,并未被哈谢列泼继承下来。   确定好议政地点之后,温兹娜便开始了一系列的动作——训练营的大宅内部进行过一系列的改造,宽阔的地板被打磨得光亮,房间各处也都重新装好了窗幔与地毯,在温兹娜的指挥下,大厅中的特定位置都摆放好了桌椅。每次议事时,温兹娜都坐在大厅最内的主座上,座前台阶下的位置则预留给学者和书记官,有时也坐客卿和受邀的外宾(洛德和洛提兰这一对师兄弟就曾坐过这里,当时还因为他们的圣丰岳身份,闹出过一些乱子),贵族和大臣们(阁员)按照次序分坐在大厅两侧,若有中低层官员或民众代表及工会主席参与议事,则会被安排坐在席次末位。大厅中间留出了一大块空地——有时也会在这里为瞻隆苑的新成员举行效忠仪式。   凯耳国在魔法战争战败之后,上层迫于各方压力成立了代议制的议会,以此来做到分散权力,相互制衡,避免了军国主义复辟。温兹娜同时参考了凯耳与克利金的两种模式,以此来组建了洛明各的议政模式。在洛明各,阁员们议事的频率约在每旬(十天)两次,他们要向“主席”定期汇报各项事务,而除了商议政事,也要回答“末席”的质询——末席可以向阁员提出意见,又或表明反对他们的主张。温兹娜虽参与决议,但很少有否定内阁决议的情形——可事实是,作为王室成员,温兹娜的权力仍凌驾于内阁之上,洛明各虽在进行着各方面的改革,但其内核却是封建统治,这是无法轻易撼动的,可以说,若想要维持贵族与王室之间权力平衡,单靠这不算完善的代议制体系还很难实现——真正能让人安静下来的,还得是那些令人闻风丧胆的刺客。   那天,长公主在耶文利堡召见了雨切,说了一番令人倍感吃惊的话,还将宝剑再次赠予给了他。   “是你应得的。”温兹娜笑着说,“这柄剑出于扇陆的名匠之手……”   “匠师巴律,我曾有幸认识他的后人。”雨切说。   “我倒是忘了,你是在哈坦长大的,坤德卢和我说过。”她点点头,“看来你也是个识货的。”   “巴律晚年铸造出的剑只为专人定制,更适合收藏,而这把剑大概来自于他的事业中期,那时的他兼具名师与匠人的风采,铸出的刀剑既锋利又坚实,最受剑客追捧。”雨切看着剑柄上的花纹,又说,“而且,这恐怕还是一把魔剑,我从未听说过他曾锻造过这种物品,如果不是赝品,那大概来头不小。”   “这是巴律送给魔女艾尼叶的礼物,以此来祝贺清水堡的建成。”温兹娜说,“丰岑一直惦记着这柄剑,想让我将此剑赏赐给伊布卢兰,但这师徒二人只知道这柄剑出自名匠之手,却并不真正识货。”   雨切听到她的话后,却沉默了。   “艾尼叶不擅长使剑,而我也同样剑艺不精。”温兹娜笑着说,“这种东西在我手上,最后只会生锈。”   “您真的愿意把它送给我?”雨切仍觉得难以置信。   温兹娜忍不住笑了起来,她说:“我倒是听说,你在东部边境做了那么多事,却从未接受任何奖赏——所以我也想问问你,如果我愿意给,你愿意收吗?”   “回殿下,我不接受奖赏,是因为我并不需要那些东西,而且……那些大人们也从不关心我需要什么。”   温兹娜点了点头,“那就收下吧,你喜欢就好。”   “多谢殿下赏赐。”   “我能看出来,你很钟意这柄剑,所以你当时又是何故认输?”   若说理由,那大概有很多——考虑到剑师-丰岑与王室的脸面,以及避免与伊布卢兰结下梁子;又或是尽一位外乡人的本分,不做出格的事免得让观众受到惊吓、败兴而归……雨切隐约能察觉到温兹娜当时借自己剑的用意——这大概是对他的一种考验——如果说温兹娜身边不缺莽夫武者,那她一定是看重了自己身上的其他长处,如此看来,无论是手上的剑还是那场比斗的结果,其实都不算重要。   “因为我那时……不太敢接受。”雨切说道,他的理由真假掺半,“尤其是在刚才,当我听您说了这把剑的来历时,就更庆幸了自己当时的决定。”   温兹娜笑着摇了摇头,他挥挥手,对身前的几人说道:“算了,都下去吧。”   雨切和甘洛茨向长公主鞠了一躬,先行离开了,但坤德洛米菲仍站在原地——他今天很少说话。   温兹娜挥退了侍卫和仆人,坤德洛米菲这才坐到了她身边。   “雨切他……真有你说得那么厉害?”三王子直接了当地问。   “他这个人——”温兹娜只说了几个字便停下了,她叹了口气,又接着说,“如果说我见过的人有谁和他最像,那大概就属洛德了。”   “洛德·哈维因?”坤德洛米菲瞪着眼睛,“哪里像,性格还是实力?还是……”   “性格上——都是那么自大,且目中无人。”温兹娜此刻半眯着眼,态度有些懒散,这与她待客时的样子截然不同,“从实力上说,雨切虽然远不如洛德,但按照他如今的悟性和天赋,恐怕再过十几二十年就要赶上洛德了。”   也不知洛德现在在哪,如果他还活着,他又在干什么呢?——温兹娜心想。   “您说雨切目中无人?可我感觉他的性格很随和,恐怕在我见过的人当中,没有谁有像他这样的好脾气了。”对于姑姑的评价,坤德洛米菲十分不赞同。   “并不是说,目中无人的家伙就一定不好相处,我的意思是——他从来不说实话,不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也算是一种目中无人的表现。”温兹娜说,“坤德卢,你认为他真的是把你当朋友?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善类,你要庆幸自己没挡了他的路,他杀过的好人恐怕不比恶人少。”   “您……”坤德洛米菲此时颇有些垂头丧气。   “我这么说你生气了?”温兹娜看着自己的侄子,脸上笑意盈盈。   “那位甘洛茨倒是不错,虽然出身卑贱,但这也是他的优点,他有很多值得你学习的地方。”温兹娜的语气漫不经心,像是说教,又像是唠叨,“如今来看,那些气焰嚣张的贵族其实还算不得什么威胁,这么多个世纪下来,洛明各也依旧姓西林斯……你该担心的是那些平民,如今教廷不与国王争权夺势,可民众的思想却也有了变化,东部的那些国家开始创制宪法,国王将国家让渡给了人民——若不是被迫,谁能将自己的国家转手相赠?咱们国家的诗人和学者去了那里,感受到了那里的混乱和热闹,闻到了革命的血腥子气,还学了一些新词儿……等回来之后,便开始着手写作,在文人圈子和公众面前大肆宣扬,他们这样捣乱,谁能不感到担忧?我甚至不敢给他们定罪,怕他们倒因此成了英雄,所以最多也只能将他们赶出去,让他们永远也别回来……有些事或许早晚会发生,而等你察觉到了,恐怕就已经身不由己了。如今我就是在做这样的事,我把那些贵族聚集到这里来,和他们谈这国家的出路——等我的工作完成了,那就轮到你们这一辈人上场了。甘洛茨了解那帮子平民,而雨切则……算了,说这些还太远了。”温兹娜看到坤德洛米菲皱着眉,于是停止了话题,“坤德卢,我最亲爱的侄子——就像雨切刚才说的一样——你要去了解别人的心思,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才能指使他们,离间他们,甚至控制他们。”   “说不定我那大哥有一天会回来,还有阿尔温帝诺……”   “别去指望他们,现在我只看好你。”温兹娜说,“如果有一天,你坐在了那个位置上,而维德或阿尔温回来了,那就不要留情,要尽快杀了他们。贵族的身份依托于平民和奴隶的认可,王族也是一样,若有人拥护他们,你的地位就会动摇——而这样的状况必然会发生,因为落魄者和投机者总希望趁乱获得好处。”   “姑姑,我知道您说的话都很有用,但今天可能不是时候,雨切他们大概还在外面等着我。”坤德洛米菲显然不太愿意听。   “好吧,那就去吧。”温兹娜挥了挥手,“刚好我也累了。还有,临走前记得把那姑娘也带走。”   温兹娜所指的姑娘,正是坤德洛米菲从阿乔-奥姆兰带回来的女死刑犯——甘洛茨曾对坤德洛米菲说,虽然她可以得到赦免,但恐怕这姑娘也无法再在此地继续生活下去,因为赦免并不代表洗清了罪行,她活着反而更要经受别人的唾弃与诘难,若弃之不管,她最后恐怕也仍是死路一条。当时,坤德洛米菲正为这件事犯难,结果雨切又立刻给他出了个馊主意,他是这样说的:“殿下,西海岸的法律曾经有过这样一条规定——若行刑人看中了自己剑下的女死刑犯,且两方都愿意接受彼此,那便可以免除犯人的死刑,前提是犯人必须终身履行她的承诺。虽然如今洛明各早已不再沿用这项规定,但我们现在就不妨拿来用一用……”   雨切说这话时,甘洛茨就在一旁听着,坤德洛米菲当即就想否决,结果却听甘洛茨说:“是这个道理,能为一名死刑犯人提供归宿的地方,恐怕也只有同她一样名声恶劣的刽子手之家了——我愿意为她提供庇护,但问题是咱们还没征得她本人的同意。”   事实上,女犯人严词拒绝刽子手,甘愿接受死刑的例子在历史上并不少见——在那段宗教与迷信盛行的时期,刽子手就是可怖与凶恶的代名词,嫁给刽子手?那和直接下地狱差不多。   坤德洛米菲连忙说:“你真这样想?这样当然可以,你也算是替我解决了一桩麻烦事。等到回首都之后,待事情都安定下来之后你再问——嫁给一名宫廷医师,那总不算难为她了吧?”   回到森特兰姆之后,坤德洛米菲将浑身是伤的女犯人送去了耶文利堡,让她在温兹娜那里治疗和静养——因为温兹娜认识一些很有名望的医生,或许会对她很有用;从另一方面说,坤德洛米菲也想让姑姑亲眼看看这犯人身上的伤,让她看看这被酷刑折磨后的犯人的惨状。   温兹娜是在一位魔女的教导与熏陶下长大的,她虽出身于王室,却算不上是一个守旧的人,她听完坤德洛米菲的讲述之后,也觉得这种刑罚实在过于残忍,但却并不准备改变律法。   “这实在是超出我的职权范围了,而且……现在也不到时候。”她向坤德洛米菲解释。   “现在不是时候,那又要等什么时候?”坤德洛米菲并不满意她的回答。   “要等你准备好了才行。”温兹娜回答,“坤德卢,我一直都对你说,做事不要只顾细枝末节——不然就会越做越乱。”   “但您什么都不做。”   温兹娜笑了起来:“坤德卢,该做这些事的是你的父亲。东部的那些人如今把治理国家当成了玩闹,谁赢了,就在那把椅子上做一阵子,也不管他是否真有能力。但对于咱们来说,政治却是会要人命的。想我刚做事的那阵子,即便那样小心,也依旧会有人说我是僭窃者——我坐在这里,所有人都在看着我,并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于是,坤德洛米菲又无话可说了。   女犯人在温兹娜那里得到了正式赦免,并在耶文利堡静养了几个月,她那些伤看着恐怖,却都是皮外伤,如今坤德洛米菲再次见到她时,她的伤都已经痊愈了,不仔细看是看不出疤痕的。   如今,甘洛茨穿着一身青色的医师袍子,这让再次见到他的女犯人感到十分惊讶——她没想到这位行刑人如今居然身在首都,也从未见过他穿这样华贵的衣服。   坤德洛米菲向女人简单说明了情况,并问她是否愿意“跟着”医师-甘洛茨。女人并未回答,她的脸上满是呆滞和木讷。   温和的阳光映照着北方的积雪,寒风呼啸着,首都的冬季气候使得女人消瘦的面颊又添几分苍白。   “你也别觉得自己是高攀了他。”雨切对女人说:“甘洛茨的过去或许还不如你……人活在世上,又有谁能保证自己是完全清白的?你们既然都不计较对方的过去,那说不定也能凑合着过日子。”   于是,女人点点头,跟着甘洛茨上了马车。   后来,甘洛茨给她重新取了个名字,她现在是叫玛莉茵·甘洛茨。   在行刑前被关押的那段时间,甘洛茨曾与玛莉茵谈过许多次。玛莉茵其实是一个心思单纯的姑娘,从她杀婴的行为来看,或许算不上善良,但她那时却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她是被人骗了,对方自称是诗人,两人热恋了几个月,玛莉茵终于在他的死缠烂打之下妥协了——后来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那男人却又害怕了,这位“诗人”违背了当初那信誓旦旦的许诺,在某一天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坤德洛米菲曾问过甘洛茨,问他如今对偷盗者的刑罚——轻则鞭刑流放剁手,重则斩首和绞刑——是否过于严苛,而甘洛茨却认为这样的刑罚恰当好处。他说:“对于乡绅和财主来说,即便被偷窃了几百枚金币,也都不算什么,但对于一家穷人来说,一枚铜板,又或是一件破衣服的损失,那都是致命的。”——可见如今洛明各穷人们的生活如何。一般的穷人尚且如此,更别提无依无靠的玛莉茵,上天一下子赐予了她两件宝贝,却未能向她提供养活宝贝的条件——她那时太瘦了,甚至连点奶水都挤不出来。她亲手杀了自己的两个孩子,以此向社会向命运也向自己施加报复,她为此痛恨不已。若有死后的世界,她希望能在那里与这两个孩子重逢,到那时再来履行做母亲的义务——但她又想到,无辜者与罪人在死后恐怕也再难重逢。她对牧师说,若再给她一次机会,她就算是用自己的血去喂养孩子,也不会再那样做了。她的这句话,不仅让牧师,也让作为刽子手的甘洛茨都感到触动。 [168]委身者·受洗者(其十五)   连坤德洛米菲都能看出来——温兹娜似乎对雨切过于器重了。温兹娜将艾尼叶的剑送给了他,又在内阁商议时让他坐在客卿的位置上。   那些日子,温兹娜正在为一件事伤脑筋。   地处密恩山脉的西林斯堡被一帮来历不明的匪寇占据了,老臣努门森弗和一众人都谏言说,这群匪寇应该趁早剿灭才是。   密恩深处的西林斯堡其实与洛明各的西林斯家族并无太多关联——一个是上个纪元遗留下来的残垣,而另一个则是君权神授的北国之主。从考古挖掘的旧纪元文字记录来看,西林斯堡所处的密恩山脉原本是一大块平原,而在第三纪元末,这里不知发生了什么剧变,只过了约一个半世纪的时间,密恩平原就迅速抬高,最后变成了山脉,而西林斯堡和那片沃土,也跟着山峦的崛起而崩塌损毁。密恩山脉遮挡了北部的寒流,并聚集了西部来自起始海的冰川——这便形成了如今洛明各与北部一众小国的寒冷气候。洛明各王室的祖先十有八九就是来自于这片平原,而从这方面推断,“西林斯”这个姓氏也更像是古地名。   西林斯堡位于洛明各与克利金(曾经是西海岸诸国之一的沙肯国)的边界线上,在西林斯家族的漫长治国史中,出于某种目的,在洛明各的历代君主之中曾有数位国王向外界重申过西林斯家族对西林斯堡的所有权——长此以往,倒真有不少不明真相者以为这片荒无人烟的废墟就是西林斯家族的“祖宅”。   “这关系到脸面问题。”老臣弩门森弗虽坐在座位上,手里却还习惯性地攥着笏板,“这群不知死活的匪人胆敢在那里放肆,背后的原因恐怕没那么简单。”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不该去犯险。”温兹娜很反常地出言反驳,“您也说了,其中的原因不简单……这地方,他们占了也便占了,若是瞻隆苑在那里损兵折了将——这才叫丢脸。”   “密恩山脉矿藏丰富,若您任凭他们在那里恣肆,恐怕别人都要认为,这些恶人是您家的亲戚了。”弩门森弗这明目张胆的讥讽,听得在场的众人噤若寒蝉。   “若您这样说,那您去指挥这次剿匪工作可好?”温兹娜也来了脾气。   “恕属下无能,去不得。我看您这是想把属下冻死在那里,好图一个耳根清净……”   争论到了最后,两人都有些面红耳赤,却也说服不了对方。弩门森弗如今已年过百岁,可以说,温兹娜与哈谢列泼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他有一层太傅的身份,是人都要敬他三分,洛明各境内几乎无人敢惹他。   “我会先派人去探查一下,再做打算。”哪怕只为了老人家的身体着想,温兹娜也要就此让步。   “殿下,若说咱们这里谁最了解匪寇,可能各位都不如我,不如……”终于,雨切开口了。   “听您的意思,以前是当过?”——雨切今天坐在这里,总有人心怀不满。   “这位是雨切·厄洛,他在东部杀了不少的匪寇……手刃的那种。若你觉得不服气,改天你也去试试。”弩门森弗倒是听说过雨切,他对温兹娜说:“的确,这件事让他去正好。”   听闻雨切要去密恩山脉探查匪患一事,伊布卢兰也自告奋勇,要跟着他一起前往——雨切原本是打算独自一人行动,但在温兹娜的授意下,他也只好捎带上了这位剑客。   临走前温兹娜又格外提醒他,潜伏在密恩山脉里的那群人可能大有来头。   春末夏初,温暖潮湿的风从摩可拓境内的大平原一路向西,沿路驱赶着北国的严寒气候。然而气温提高了,天气却愈加恶劣——天上下着冰雹与冻雨,泥泞的道路反复开化又冻结。   雨切同伊布卢兰向着南方行进,进入到密恩山脉的内部,这里寒风肆虐,入眼的皆是白茫茫一片。   按照长公主提供的路线,他们果然找到了西林斯堡——那座被断崖举起的残破建筑。   他们趁着一次下雪,在外围绕着城堡走了一圈。雨切只远远地看着,便感觉到这地方的不同寻常:若说匿藏在这里的只是一群乌合之众,那终归还是小看了他们。   “这地方要怎么解决供给问题?”雨切说道,“如果他们真是一群普通匪寇,恐怕早就饿死在这里了。”   “从沿路遇到的纹印陷阱来看,他们可能很擅长魔法和炼金术,而这片山脉又蕴藏着大量的天赭石矿,足可以让他们挥霍——在城堡里种一些吃的,再出门打一些野物,大概也能过得不错。”伊布卢兰随即又想到,“再不济还可以吃人。”   “还有这地角。西林斯堡只有一处入口,若这里遭到了围攻,那就是退无可退了——除非用绳索又或是别的方式逃出来,但那样的话就不能骑马,这样又能逃得了多远?除非他们是一群会用法术赶路的魔法学者——我见过的土匪都不会喜欢这样的地方。”   “也许他们认为自己不会被发现,又或者是有别的什么仰仗。总之,能在这种恶劣条件下生存下来的,肯定不会太蠢。”   “等一下……我看到引雷器了,这地方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东西?听说这东西造价不菲。”雨切说道,“我甚至都想不出那里会住着什么样的人。”   “我同意,我一点都不想靠近那里。”   两人经过了十多天的观察,最后得出了结论——如今占据了西林斯堡废墟的那群人,也许并不是匪寇,而是一群神秘的危险分子。   正当两人谈话时,他们身后却响起了一声清咳,那声音让向来冷静的雨切都感到脊背发寒——这人来到了他们身后,而他们却毫无察觉。   雨切和伊布卢兰几乎同时出剑,转头就向着这人身上砍去,可动作刚做到一半,他们就直挺挺地栽倒在了雪地里,仿佛身体突然间不听使唤了一样。   雨切仰起头,看到的是一副佝偻萎缩的身躯,和一张苍老而可怕的脸——不,那可不是人脸,那是披着一张假脸的不明生物,从它衣领处露出的角质鳞片来看,这家伙更像是乔装打扮成人样的矮小龙类。   它说话了,声音嘶哑如风箱:“你们是从北边来的?我的主子发话了,说留你们一条小命,请回去告诉那魔女——雅方图从无恶念,还望不要打扰雅方图做事。”   这诡异的生物迈开步子,左摇右摆地围着躺在雪地里的两人绕着圈子,它嘴里念念有词,又朝他们身上扬了些东西,然后突然消失不见了。   而直到这时,雨切和伊布卢兰才恢复了行动能力。   “他往我们身上撒的什么?”伊布卢兰检查着身体,却未发现自己有何大碍。   “撒的是盐……”雨切看着手中那一小撮白色颗粒,对此十分不解,“这是什么意思?驱魔?”   两人向着四周望去——那只生物仿佛凭空不见了一般,除了两人来时的脚印,这雪地上就再无任何痕迹了。   在西林斯堡地界看到的和发生的这些事,让雨切和伊布卢兰感觉难以理解,出于对这诡异状况的恐惧,他们只能草草地结束了此次探查,当即返程。   两个月后,他们回到了森特兰姆,向长公主如实禀报了那里的情况。   “既然这样,那就不用去管他们了。”温兹娜听到他们的汇报,倒像是松了一口气,她说:“如果你们遇到的真是雅方图的人……或者说成员,那他们大概也不会逗留太长时间。大概用不了多久,他们自己就会想办法把那地方打扫得干干净净。”   但老臣弩门森弗对此事仍不肯罢休,他依然坚持自己的看法,想要让温兹娜派一队精锐过去“剿匪”,不得已,温兹娜又想了个法子——她把西林斯堡的事推给了世界炼金协会,她料想,这些藏在密恩深处的“土匪”既然是选择了那里,总有一些私造风露威金的嫌疑,而对于这种事,如今势力日渐壮大的炼金协会不可能放任不管,而西林斯堡地处两国交界,若洛明各不与其合作,那炼金协会就只能去找克利金了,能够光明正大地去西林斯堡遗迹群探查一番,他们大概不会拒绝。   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雨切便一直在为长公主做事——无论是与贵族外宾间的谈判、还是王室的出行陪同,又或是参与内阁会议,雨切都能胜任,而随着他对洛明各上层结构的了解与洞悉,他的做事风格也更加老练。这位前土匪头子深得王室的信任,与坤德洛米菲关系密切,而最主要的是,温兹娜也越来越依赖他,对他的看重程度甚至超过了瞻隆苑的一众亲信。   时间是在圣宗历元旦后的某一天,长公主又一次在耶文利堡召见了他,正如两年前的那样,坤德洛米菲与甘洛茨也在,而这次则又多了一位弩门森弗——这位老臣也十分欣赏这位年轻人。几人坐在客厅里,窗外下着小雪,炉火烧得正旺。今日的气氛不像是君臣之间的会谈,而更像是亲朋间的年初小聚,温兹娜心情不错,她似乎有事要对雨切说。   雨切留意到,坤德洛米菲似乎异常兴奋,像是预料到了有什么期待已久的事将要发生。   这期间,温兹娜说了很多的话——她如今已经七十多岁了,但外表仍很年轻,再加上其身份与岁月赋予给她的沉稳智慧,使得这位雪发魔女在她后半生的大部分时间里,能够长时间地保持着惊艳与迷人这两种特质。   她谈到了这几年都城森特兰姆的变化,谈到了那些发生在贵族与阁员身上的蠢事,随后又谈到了坤德洛米菲与他那些弟弟妹妹们的婚嫁问题。弩门森弗一改议政时的针锋相对,他对长公主谈的那些“私事”很感兴趣,有时也会夸夸其谈,但他如今年纪太大了,精力有些不济,在这半下午的谈话中他睡着了好几次,而他自己却没有意识到。   “姑姑,说说那件事吧。”眼见太阳快要落山,坤德洛米菲果然还是没耐得住性子。   “我本来是想在晚餐时说的。”温兹娜看着自己的侄子,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   “您现在就说吧,何必再等了。”   “好吧。”温兹娜点了点头,她看向雨切,说道:“可能现在谈这些有些早,但也是好事,就当是西林斯家对你的许诺——雨切,我有一位侄孙女,人长得漂亮,性格活泼好动,头脑也很灵光,名叫叶菲——前几个月我还去见过她——叶菲如今十七岁了,却尚未婚配。”   温兹娜的意思很明显了。   甘洛茨满脸惊讶,而弩门森弗的反应却不大——屋子里的人此时都在看雨切。   “殿下,能得您的器重和恩宠,属下心中感动不已……”若说雨切此时心中没有半点动摇,那是假的,“但在这件事上,还请殿下慎重考虑——我的出身不值一提——北方的那些贵族们很可能会借此机会大做文章。”   “雨切,这正是我要说的另一件事……一个人功成名就,机遇可能比实力更重一分,咱们国家如今还有那么事要解决——”像是预料到了她要说什么,众人都屏住了呼吸,温兹娜继续说道:“我会给你一个相匹配的身份:你娶了我那侄孙女之后,北方的两个州——我把希德姆、措兰克当做妆奁赠予你们,让你们在此地行使领主的权利,你将是洛明各最后一位名副其实的封爵,瞻隆苑的骑士和刺客也可任你差遣……”   雨切听到她的话,就像是受到了惊吓,半晌也说不出一句话,不仅是他这样,另几位的反应也都是大同小异——坤德洛米菲难以置信地看着温兹娜,甘洛茨张大了嘴,老臣弩门森弗也从昏昏欲睡的状态中完全清醒了过来。   洛德·哈维因、哈克森·海德、纳妲·安肯玫金……人们称他们是英雄,而这些人也都有一个共性,无论寿命长短,他们的青年时期都要比普通人长得多,这并非是因为命运的垂青,而是领悟力在发挥效用。   “领悟力”是亚族们经常会提到的一个词,而每一个种族,他们的语言又对这个词有着不同的解释——在精灵的语言中,兼有“本质”与“死亡”的含义;在矮人的语言中,又有着“求真”与“奉献”的意思;在古老的万兽族,则有着“怜悯”与“宽容”的解释……他们奉行着各自的生存哲学,并以此获得了悠长的生命——绝大部分人类都不相信这一点,但在温兹娜看来这却是真相,她发现——长寿并不是一种种族天赋,而是因为,这天地间有一种冥冥的力量,它能给予坚定者力量、赋予博学者清明,也能让求真者长存不老。   雨切并不清楚自己的天分究竟有多高,但温兹娜却注意到了——如今这位半雪莫只有三十多岁,却能在茫然无知中超越了自己的境界——她深知,只有像他这样的人,才能为洛明各带来巨大的改变。   “这些是我可以许诺给你的,而我现在也需要你的一句答复。”她对雨切说。 [169]委身者·受洗者(其十六)   雪夜。森特兰姆城中一片静谧安宁。即便今天已是元旦后的第七天,市民们也依旧沉浸在新年的氛围中。   街巷中,几个孩子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正在路旁堆着雪人,他们欢闹着,将煤渣镶在雪人的脑袋上,赋予了它滑稽的五官。一位老先生坐在马车上,在摇摆的铜铃声中昏昏欲睡,他刚从朋友家出来,怀中还捧着一壶热酒,马车渐行渐远,只留下一片车辙与蹄印,而这痕迹又在飘散的雪片中慢慢溶解。   在王宫第一大街上,两位剑客——伊布卢兰和雨切——正坐在酒馆前的木台阶上。两人都喝得醉醺醺的,就连寒冷的夜风也没能让他们完全清醒过来。   “我还是弄不明白,你为什么不接受……为什么?”今天,伊布卢兰不止十次地向雨切问过同一个问题。   “你看……是什么把咱们困在这里——一具身体,一具有温度的死尸……就把一缕活生生的灵魂困住了。”雨切心情不算好,他仍在答非所问地慨叹:“咱们喝了点酒……于是身子变得迟钝,好让灵魂暂时能从这惹人厌烦的理性中解放出来……朋友,这生活就是一个笼子套着另一个笼子,洛明各虽然很大,但它终归还是一个笼子。这世界也是一个笼子,它把咱们牢牢困住了——没办法,那就活得自由些吧,你说是不是?那女人……她给了我一把剑,我的确想要,所以我就收下了,因为这剑让我想起了故乡的一位姑娘……长公主说,她想把她的侄孙女许配给我,但早在十几年前,我完全可以娶一位当时我很喜欢的姑娘,过上比她许诺我的更幸福的生活——但我那时没有……我发现,每当有几条路摆在我面前时,我总会选择更困难的那条,毫不例外——朋友,你说这是为什么?”   “谁知道呢。”伊布卢兰嗤笑了起来,“我师父说你是一个极聪明的人,可能这就是聪明人的选择……但我是蠢人,我看不懂,所以我还是不明白你当时为什么……”   “聪明人可不会像我这样,总把自己往绝路上引……所以甘洛茨才是聪明人。”雨切说道,“其实我总有一种感觉,就好像脑海里有一个声音,它威胁我说——‘如果你这样选,就一定会后悔一辈子’,每当我听到它这么说,就开始不由自主地犯傻……我猜,一定是有什么邪恶的东西附在了我的身上,控制了我的思想。”   “哈哈哈……”伊布卢兰突然仰头笑了几声。   雨切向他投来了询问的目光,“有那么好笑?”   “不好意思,我是想起以前的一件事了。你还记不记得,咱们在西林斯堡的时候,那怪东西朝着咱们身上撒盐……你说他是在驱魔——如果说你身上附了什么邪物,那时候就应该被治好了才对……”   “当时还真是凶险。”雨切感慨道:“我当时以为自己要交代在那里了,心里还有点高兴。”   “你有厌世的情绪?这可不太好……”   “不,我还是挺愿意活着的,也热爱这个世界……而且越乱越爱,因为它总能带给人惊奇。看它怎样用现实反驳我对它的看法——没什么比这个更有意思了,它肯定是有限的,但又总比有限大一点。”   “你应该去当个诗人。”伊布卢兰说,“我记得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把不成熟的想法说给别人听的,要么是孩子,要么是诗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并非幼稚或者傲慢,而是怀揣浪漫的理想。”   雪仍在簌簌地下,轻盈而不停歇——似无声的琴弦,要将这城市温柔掩埋。   两人举起杯,干下了一杯热酒,醉人的热气萦绕在鼻腔与胸腹,使他们更添一分醉意。   雨切看着雪景,陷入到一种安宁混合着忧郁的状态之中。   一部分人厌恶下雪,是因为雪让他们想起忍饥受冻的旧事,又或是其他不尽如人意的过往;但大部分人仍喜欢下雪,因为这样的场景或有意或无意地让他们回忆起了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雪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却又十分梦幻的事物,它慷慨地将自己挥洒在污浊的大地之上,将一切化为纯净,它让孩童们第一次感受到改变与创造的乐趣,激起了他们对世间的好奇——几十年过去了,即便世界之于他们再无惊喜可言,但这些感情却仍留存在他们的心底。雨切想起了自己的孩提时代,想起扇陆台地上的雪与雾,想起嘶鸣的蝉、扑腾着翅膀的蜻蜓和水中畅游的鱼——只要把它们攥在手中,便能够感受到这渺小生灵的生命跃动——那时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惊奇;他又想起剑术师家的几位兄弟,他与他们一同长大——在剑术师严厉的目光下,他们执着木剑,日复一日地在后院的沙地中练习,无论风霜雨雪都未有过间歇……只有回顾往昔时雨切才发现,那时的生活才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风雪弥漫,空旷的街道上现出一双影子——这两人提着一盏灯,趟着雪向着这边慢慢走来。   伊布卢兰从台阶上跳下,望着远处的人影,说道:“雨切,你看看,那不是三王子殿下吗?”   雨切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同伊布卢兰一起站在街边,等着坤德洛米菲走来。提着油灯的人是奈德利格——那位坤德洛米菲的贴身侍卫。这两人走到酒馆门前,两位剑客恭恭敬敬地向王子行了一礼。   “我是偷跑出来的。”王子朝他们挥了挥手,“去找个房间吧,咱们在这里喝几杯。”   伊布卢兰领命进了酒馆,和老板交涉去了。坤德洛米菲今天穿着防雪的大氅,倒是有了一点王族的派头,他一开口就对雨切抱怨:“你这几天一直没来找我。”   雨切低下了头,他没做任何辩解。   “姑姑……长公主她没有生气。”坤德洛米菲说,“也怪我太心急了,那件事本来就是我向她请求的,但我没想到她居然提出了那种要求。”   说来也可笑——坤德洛米菲一直把雨切当成朋友,他做事前总喜欢征询他的意见,平时也愿意和他一起外出打猎,有时兴致来了还会向他请教剑术……他见温兹娜对雨切如此看重,又联想到了他们两人这同样不凡的样貌,心中就总有些不踏实,后来便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这才有了温兹娜赐婚的那件事。   叶菲·西林斯是阿尔温帝诺的女儿,她曾来过森特兰姆几次,坤德洛米菲对这位小自己几岁的侄女颇有好感,他认为雨切和她在一起一定会很般配。   他认为靠谱,便对温兹娜提起了此事,而温兹娜也马上同意了下来。事实上,温兹娜也有这样的打算——但她又想得更远一些,她想借雨切之手为未来的坤德洛米菲扫清障碍,而有着王室直系血脉的叶菲能作为雨切的妻子,有些事便能够做到顺理成章——在一些极端情况下,温兹娜甚至考虑过让雨切作为摄政王或直接让这对夫妻登基的可能。   温兹娜对西林斯家的未来有着深深的忧虑,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危机如暗流涌动,王权或因此倾覆。   酒馆的木墙并不能阻挡大厅的喧闹,这气氛刚刚好。坤德洛米菲脱下大衣和手套,他一坐下便说:“甘洛茨的第二个孩子快要生了,他最近忙不开。”   雨切点点头,没有吭声。   “甘洛茨还对我说——看轮廓,也可能是两个。”坤德洛米菲又说。   “什么两个?”伊布卢兰不解。   “双胞胎。”雨切替王子解释。   屋子里突然陷入了一种诡异的沉寂,显然,这四位单身汉还不太擅长讨论这种话题。   “坐吧,奈德利格。”坤德洛米菲对他的侍卫说。   四个人围坐在一张方桌前,仿佛都有着心事——堂堂一位王子,居然窝在这样一个角落里,喝着闷酒。   “真应该让你们尝尝萝镇的酒,要比这个好喝多了。”坤德洛米菲说。   “好不好喝不重要,我只看重结果——能喝醉就行。”雨切说。   “那好办,改天我送你一瓶蒸馏酒,也是萝镇酒厂生产的,奈德利格以前见识过,刚喝了几口就受不住了。”   “嗓子哑了七八天,简直就像吞下了刚出炉的火药。”坐在一旁的侍卫说起这事时,反而觉得挺自豪,“我怀疑那东西就不能直接喝。”   “居然还有这种东西,那我确实应该试试……”   几人围绕着克利金与摩可拓的酒讨论了一会儿,之后王子又谈到了罗革——那位跟随雨切而来的少年。自从与温兹娜混熟之后,罗革便被雨切送去了瞻隆苑的训练营,让他在那里学习剑术和识字。   “罗革在去年年末的任务中立了一次功,可能要被擢升当骑士了。”坤德洛米菲说。   “那敢情好,不过如今的武士阶级也不值钱了。”伊布卢兰说。   “但至少也算是有名号的一位了。”奈德利格手里捧着一杯酒,却是一口也没喝,“祖辈有人做过骑士,子孙也能继承个衣钵,若祖辈出了一位刽子手,那恐怕世世代代就只能靠杀头上吊养活着过日子了——罗革那小子和甘洛茨运气都好,他们碰上了一位好心的王子。”   罗革也是一位很有天赋的少年,但他的表现却一直被雨切的光辉所遮掩,谁都未曾察觉。   “是我运气好,碰到了他们。”坤德洛米菲笑着摇了摇头,“这才过了两年,我就感觉自己改变了不少,这都是你们的功劳。在认识你们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没什么长进。”   “您还是太谦虚了——您的一些品格,是别人想学都学不来的,这也是我最佩服您的地方。”   他们互相恭维了一阵子,坤德洛米菲又问雨切:“你当时拒绝得那么干脆,真是太让人意外了……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坤德洛米菲很担心,他怕雨切会就此离开洛明各。   “我不知道。”雨切醉意正浓,“我也在犹豫——无论是长公主还是国王,他们都很看重我。说句真心话,我很想一直替他们做事……也替您做事,以此来报答知遇之恩,但人生就这一辈子,说到底,我还有自己的事要做。”   “你要去做什么?我能帮得上忙吗?”坤德洛米菲眼前一亮。   “很难。”雨切叹了口气。五年之后,他终于再次向别人坦露了自己的心事,他说:“我在寻找一位女子……”   伊布卢兰听闻此话,他一扭头,就把刚喝进嘴里的酒水喷在了墙上。雨切见状,脸色不大好看——在这之后,无论坤德洛米菲再问他什么,他也不肯说了。   在此之后的半个月里,坤德洛米菲仍对雨切当时的话耿耿于怀。他当面问不出结果,最后便只能求助于自己那位姑姑。温兹娜也觉得这事有点意思,而且她也刚好有些话想问雨切,于是便心生一计……   一个月后,温兹娜同时召见了雨切与甘洛茨,地点是在王宫内的大殿里。   看着眼前庄严的大殿,和那些戒备森严的侍卫,甘洛茨的心里有些打鼓,他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在这样的场合下被长公主召见,不像是一件寻常的事,他猜测大概有两种可能——不是立了大功,那就是闯了大祸——而甘洛茨心里更倾向是后一种。   两人审时度势,都很自觉地半跪在地上,向尊贵的长公主行了大礼。   果然,温兹娜开口就是:“两位,我的侄儿坤德卢待你们如兄弟朋友,但你们从一开始就欺骗了他。”   “臣不敢。”雨切说道。甘洛茨不明状况,只得学着雨切的样子,低垂着脑袋以表驯服。   “雨切,你那时雇人放出消息,将坤德卢引去了阿乔-奥姆兰观看行刑;而你——名师-甘洛茨……”温兹娜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问你,麻袋如何捆罩才能让犯人不易挣脱?是从头套,还是从脚套?”   “应该先捆牢手脚,再从头顶套起,这样才能防止犯人……钻出麻袋。”甘洛茨说得冷汗直流。   “回答得好……你们还有什么话说?”温兹娜冷哼了一声,“既然你们不打算辩解,那就是甘愿受罚了?”   “这些都是臣的主意,甘洛茨只是受臣胁迫。”雨切说道,“还请殿下只责罚臣一人才是。”   “没人问你们这个。”温兹娜的语气中带着威严与冷意,“你们谁是主谋不重要,反正都要受罚——不过念在旧情,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只要你们一共能挨上一百鞭子,我以后就不再追究此事,至于你们各挨多少,自己商量着来吧。”   长公主的话并未让甘洛茨感到安心——甘洛茨以前就是一位行刑人,他知道那鞭子打在人身上会给人造成多大的痛苦。洛明各的行刑鞭上穿着羊骨,被处以鞭刑的犯人通常挨不过十鞭就会昏厥——若是一人挨上五十鞭,那显然是会要人命的。 [170]委身者·受洗者(其十七)   “甘洛茨,你先回去吧,你那老婆……还有三个孩子在家里等着你呢。”雨切对自己这位同伴说道。   甘洛茨察觉到他的声音似有些发颤。   见甘洛茨没有回答,他又劝:“你要是有了什么好歹,又或者受了伤,玛莉茵可没精力去照顾你。”   “可是你……”甘洛茨心中颇为触动,却也不想抛下他就这样离开。   “没事,快回去吧。”雨切尽量放平语气。   甘洛茨抬头看了眼坐在台上的长公主——看她的样子,可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   “有你在,事情反而不好解决。”雨切再次劝道,“走吧,不然咱们今天都要交代在这里。”   在甘洛茨眼中,雨切兼具胆识与智慧,他总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方面,也总能猜透大人物们的心思——两人都是草莽出身,但甘洛茨却无法像他这样混迹于王公贵族之间却仍游刃有余。甘洛茨现在吃不透雨切话里的意思:他到底是真有把握,还是在装模作样地硬撑?   自从来到森特兰姆之后,甘洛茨也记不清长公主究竟处决过多少人——一些犯了错的官员和贵族,尤其是侵吞公家财产又或滥用职权的官吏,通常会在大殿里直接审讯,而后接受拷打与酷刑,若他们敢为罪行狡辩而惹得长公主动怒,这女人甚至还会亲自动手,将犯罪者活活鞭打致死,又或用剑将他们砍成几段。处刑通常会在大殿中执行,这是西林斯家的传统——若是再早上几个世纪,他们甚至还会在酒宴开始前杀人助兴——所以,森特兰姆王城中的王宫大殿也被人称为“执行大殿”,这里沾染了无数犯罪者与奴隶的鲜血。甘洛茨明白,即便雨切为洛明各王国做了那么多事,即便长公主再欣赏他,也无法保证他今日就能逃过一劫——要知道,王室对欺骗的行为总是最为敏感和反感的。   雨切又朝他使了个眼色,神情显得十分焦急。甘洛茨很是无力,他既不想让雨切代自己领罪,却也不想因为自己的蠢笨而害了对方。他叹了口气,而后又抹了一把眼角的泪水,拍了拍雨切的肩膀,最后终于做出了决定——他起身向长公主告退,随侍卫们出了宫殿。   甘洛茨逃过了一劫,跪在大殿里的便只剩一人。温兹娜俯视着台下的男人,眼中似有戏谑。   “你倒是为他着想——你自己呢?”她说,“雨切,我一直都很欣赏你,也从未问过你的出身和经历。我那时还在想——像你这样的聪明人,会不会主动向我坦白,以我对你的器重,你想求个宽赦难道还不容易?”   见雨切沉默不语,温兹娜摇了摇头,她又说道:“既然你不想说,那就只好用刑了。你是一位剑客,用剑的人是高傲的,讲体面的……这样吧,我准予你站着受刑。”   显然,温兹娜并不想让他好过。   雨切被两名侍卫从地上强行扶了起来,他站稳后,也终于抬起了脑袋。男人的表情十分平静,那平静并非从容,而是带着一种死寂。他的样子让温兹娜十分不喜,这女人冷冷说道:“来人,上刑。”   王宫的行刑人有着如同力士般的身躯,他提着一条行刑鞭,其上穿连的羊脊骨碰撞着,发出清脆的响声。   行刑人轻轻抖动着鞭子,使得这锯齿状的刑具舒展开来。温兹娜坐回到王位上,而后殿堂里响起破风的呼啸——行刑人只挥了一鞭,而雨切的鼻尖却已渗出了汗水。这鞭刑要比他想象中的更难忍,仿佛身上穿的厚实衣料只是一层纸——那鞭子割破了他身上的衣服,击打在他的后背上,而疼痛又好似深入内脏。   行刑人继续挥击,而雨切不吭一声。   十下之后,雨切身上的衣服便已破破烂烂,他的后背高高肿起,鲜血早已顺着他的双腿汇入了脚下的地毯。他仍站立在那里,咬着牙,冷汗几乎浸湿了他惨白的脸庞。   第十二下后,温兹娜终于抬起手,示意行刑人暂停。   “雨切,这鞭刑,只有经受过的人才知道其过程有多痛苦。”她问道:“你现在觉得如何?”   “我……还能坚持。”雨切勉强说道。   “我就喜欢你这性格。”温兹娜笑了笑,“说说你以前的事吧,详细点说,如果我高兴了,或许就能让你少挨那么一两鞭子。”   “您……您让我现在说吗?”雨切不禁苦笑,此时,连轻微的喘息都会让他浑身剧痛难忍。   “奥文丁,想个法子让他好受一些。”温兹娜对他身后的行刑人说。   行刑人点点头,他念着咒语,朝着犯人的后背释放出魔法,只一会儿的功夫便止住了伤口的流血。   果然,雨切感觉疼痛减轻了不少。   “说吧,我记得他们是叫你‘嘎尔什得’,对吧?”温兹娜一挥手,用手托着下巴,侧坐在王座上,姿势惬意至极。   “回殿下,是‘哈尔什得’。”雨切叹了口气,他心道——她要听,那就说吧——于是便从寻亲路上刺死老屠夫那件事说起……   雨切忍着剧痛,言简意赅地叙述出了自己那段过往——他说了半个多钟头,终于说到了自己同罗革一起去往洛明各之后的事。   这其间,他下意识地隐瞒了自己遇见伊芙时的细节,只说自己当时是遇到了硬茬儿,被打得仓惶逃回了匪窝。   “我总觉得你好像少说了点什么,你来这里是为了什么?我看出来了,你又不想出人头地——难道单纯只是为了讨生活?”温兹娜不太满意他的回答,“奥文丁——继续。”   还没等雨切回过神,一桶冷水便泼在了他的背上,也不知这水里混了什么,雨切只觉得自己的后背仿佛一下子扎进了千万根钢针一般,那深入骨髓的疼痛让他眼前一黑,他两腿一软,就扑倒在了地上——但身后的行刑人却并未打算让他就此歇一口气——长鞭重重挥下,力道之大直把他钉在地了上,再也无法撑起身子。   雨切不知道自己又被打了多少鞭,当温兹娜再次喊停之后,他的意识甚至都有些模糊,而受伤的背部则已经麻木得没一点知觉了。   “雨切,你回答我——”温兹娜说,“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才值得让你像这样苦苦追寻?”   雨切抬起头,看了眼台阶上的模糊人影,然后又闭上了眼。   行刑人刚拎起水桶,想要泼醒他,却听这男人有气无力地说道:“我不知道她是谁……我只在五年前见过她一次……”   “哦?她有什么特点,说说看?”温兹娜来了兴趣。   于是,雨切想起了那天——阳光洒落在少女脸上时的场景。   “她……有一头贞净的黑发,以太一般的幽蓝——还有一双清澈的眼,如夜空中的宝石……”还记得,他当初就是向路人重复着这样的描述,从行军峡道一路问到了克利金。那时,路人们听到他的话后也都明里暗里地嗤笑他,认为他的描述实在是过于夸张了。   温兹娜倒没有嘲笑——她心中惊讶。听雨切所描述的特征,她第一时间便想到了伊芙特罗娜,但从时间上来看,那时的伊芙特罗娜或许已不在人世了——关于这个消息,在几个月前她又从伊芙那里得到了证实。   哦,大概是是伊芙。她恍然。   温兹娜最后一次见到伊芙特罗娜的时间是在十多年前,她那时是专程来向她告别的。温兹娜问她要去哪儿,她回答说,要去很远的地方,恐怕一时半会是没办法回来了。   “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了这样一个人——这人样貌酷似如我,但却不是我……我希望你能好好待她,把她当做是我本人,又或是我的骨肉。”伊芙特罗娜当时是这样说的,“而我也不清楚,她将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她的性格如何,出身于何处,叫什么名字,我一概不知……洛德不是一个能靠得住的家伙,如果他不在,那就要麻烦你了……但不要去干涉太多,除非到了紧要关头……她有自己的经验与‘领悟力’,只是缺乏实践,让她自己慢慢尝试……”   当后来,温兹娜听说哈维因与伊葛兰的女儿正寄住在波云庄园时,她便想到了伊芙特罗娜交代给她的事,于是派人前去探查,并得到了确切的消息——说来也巧,那时雨切初来乍到,温兹娜觉得派他去做这件事很合适,但雨切却自告奋勇接下了西林斯堡的任务,自然也错过了这次与伊芙见面的机会。   直到几个月前,温兹娜才挤出时间亲自去了一趟克利金,打算亲眼瞧瞧这位名叫伊芙的姑娘——“伊芙”这个称呼不像是一个正式的名字,倒像是伊芙特罗娜的昵称,温兹娜推断这名字是洛德取的,据她所知,洛德的父亲就叫洛德里克·哈维因,用父母的昵称给子女起名,这完全是极刻森人的命名习惯。   温兹娜在信里对南芬说,自己同哈维因以及伊葛兰是故旧,因而想“顺便”看看他们的孩子。   在看到伊芙的第一眼时,温兹娜已然确信,眼前的少女正是伊芙特罗娜托付给她的人。若从伊芙的年龄推断,这姑娘大概是在伊芙特罗娜离开洛明各几年后出生的,温兹娜猜测,伊芙特罗娜离开羽地也许为正是为了抚养这个来历不明的孩子。   温兹娜并不相信伊芙是洛德·哈维因的女儿,她猜,或许伊芙是伊芙特罗娜与其他人生下的孩子,但因为某些原因,其生父的身份无法公之于众,所以伊芙特罗娜当年才故作神秘对自己说了那一通不知所云的话。大约六七年前,她从洛德的信中听闻了伊芙特罗娜的死讯,而如今见到伊芙之后,她又觉得伊芙特罗娜的死或许就与孩子的生父有关,甚至有可能就是这位神秘人下的狠手——温兹娜有着她的认知局限,她不相信世上会有什么凭空造人的法术,所以她坚信伊芙就是伊芙特罗娜的亲生女儿,因此,她也有些可怜这位姑娘。而从某方面来说,她也很同情洛德,洛德仍在徒劳奔波着,他明知死去的人不可能再回来,却仍不肯认清现实——他对伊葛兰的缅怀程度已经趋于病态,若漫长的时间不能抹平心中的伤痛,或许早晚有一天他会为此疯掉。   此时,雨切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似乎已经失去了意识。   “奥文丁,去看看他是死是活。”温兹娜收回思绪,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殿下,您一开始就说要留他一条小命,臣哪敢不从。”这位力士并未上前查看,他收起鞭子颔首而立,神情颇为自信。   “好,你退下吧。”温兹娜点点头,朗声道:“来人!把他带出去,让医师和仆人们好好照看——要用最好的药,治好他的伤,可别让他留下什么病根。”她说完,便拂袖而去。   雨切被安排在宫中养伤,由十几位宫廷医师轮流照看。他们丝毫不敢怠慢,生怕他死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这位半雪莫昏迷了整整几天,断断续续的记忆在他脑海中回放,当他醒来时,还一度以为自己是在日光谷的土匪窝里,而这几年的风风雨雨只不过是一场梦。   坤德洛米菲坐在床边,眼睛红得吓人。   他端了杯水喂给雨切,看他一饮而尽。   “让您担心了。”他用沙哑的嗓音说道。   坤德洛米菲听他这样说,眼泪又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恕我直言,您可真不像个男人。”雨切又说道。   “这件事都是因我而起……雨切,你千万别记恨姑姑她……”   “在这朝堂之上,人人都穿着戏袍,相互配合着,演了一场好戏——而戏是给别人看的,论谁都身不由己,台上挨了打,那也算是你情我愿,等脱下了戏袍之后,自然还是其乐融融。”   “我不太明白你这话的意思。”坤德洛米菲说。   “她做事自有深意,你不必为我过分担忧,无论你对她说什么,她做起来也只不过是在顺水推舟——她做的事,一直都是她想做的事。”他躺在那里,哼哼唧唧地说着。   坤德洛米菲一脸茫然,他越来越听不懂雨切说的话了。   “你一定是脑子被打坏了。”甘洛茨凑到雨切身前,他倒是听明白了一些——这家伙心里不舒坦,是在抱怨呢。   “原来你也在。”雨切卧在床上,瞪了甘洛茨一眼,“刽子手,你欠我好大一个人情。”   “那确实是。”甘洛茨知道他现在难过,所以不和他计较,他小声问他:“所以后来……你到底挨了多少鞭子?”   雨切回想了片刻,然后回答道:“大概……至少有四十鞭。”   甘洛茨瞪大了眼。   “是二十六,我记着呢。”在他们身后,又一个声音响起。   “谁?”雨切无法挪动身子,所以看不到这说话的人,只能听见他的声音。奥文丁走到他的眼前,这力士的身躯几乎遮挡了整个窗子。   “是你——”雨切说道,“你来做什么?打算继续对我用刑?”   “他是来帮你治伤的。”甘洛茨解释。   雨切看了两人一眼,趴在床上不再说话了,可一安静下来,却又觉得身体剧痛难忍,让他十分煎熬。所以他又开口说:“一来到你们洛明各,我就总遇到一些怪事:有位王子,喜欢和一群平民厮混;有位长公主,居然能把一群刺客当陪嫁送出去;还有两个刽子手,一个来探病,一个来治病——而且这治病的居然还来讨价还价……我说四十,他说二十六。”   坤德洛米菲听完他的话,不禁有些憋笑。   “人经受痛苦的时候,感知方面就会产生偏差,这很正常——这说明当时你已经疼得受不了了。”   “去你妈的!”   奥文丁耸了耸肩,“我不和病人计较。”   甘洛茨和坤德洛米菲面面相觑,他们还是第一次见雨切这样骂人。   雨切在宫中养了两个多月的伤,这才终于能够下地走动。而他当时那甘愿受罚的态度,也算治好了长公主的疑心病。 [171]委身者·受洗者(其十八)   圣宗历的三月中旬——即克利金荆棘历的二月初——这一天,温兹娜来探望雨切了。   雨切后背上的伤已无大碍,但并未痊愈,温兹娜来时,他正静坐在房间里看书。   “没想到,你居然也会看这些书。”温兹娜看到桌子上摆放的经书后,眼中便多了一丝探究。   雨切先是向她行了一礼,然后说道:“我并非喜欢看——但能称得上是经典著作的书籍又总喜欢引经据典,尤其是喻教典故与神话故事——如果不了解这些,就很难明白这些引用者到底想说什么。”   “人从书籍里摄取知识,总有一些目的在其中——所以,你又是为了什么?”   “谁知道呢,可能……是为了找一个答案。”   “什么答案?”   “一个空白问题的答案。”雨切回答,“我其实并未做出提问,可我却又想找一个让自己满意的答案,无论是从书里,还是从脚下走过的路……总之就是想找这样一个答案。”   “你找到了吗?”温兹娜笑着问。   “还没有,所以我依旧在看、在找——但我又怀疑,其实根本没有这样的答案。”   “那,你是否有过接近的时候?”温兹娜看着他的眼睛,“或者说……有没有那么一次,你心动过?”   “您说的是哪一次?”   “别揣着明白装糊涂。”温兹娜说,“雨切,如果你不肯和我说实话,等机会错失了,那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雨切看着她,不说话了。   “你一直在找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就是我认识的一个人。”隔着一张桌子,温兹娜坐在了他的对面,“你是从哪里遇到她的?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你要一五一十地告诉我。”   “您不像是要告诉我什么,倒像是要从我这里套出点话来。”雨切不为所动。   温兹娜朗声笑了起来。雨切绷着身子——他如今是越来越摸不透这位长公主了——他怕这女人一时兴起,再把奥文丁叫来赏自己几鞭子。   “你怕我对她不利?”温兹娜问。   雨切点点头,承认了她的说法。   “如果我真想从你那里问出点什么,要怎么做你才肯说?”温兹娜问,“把你关进地牢里,再严刑拷打,你会不会说?”   “我……不会说。”   温兹娜又笑了起来,像是听了个笑话:“可你都不知道她的名字。”   但我那时得到了她的救赎……她让浓雾散去。雨切心想。   温兹娜见他一直不回答,也不想再捉弄他了,她说:“虽然你那天说得不多,但我相信……你要找的就是这个人——她叫伊芙,是哈维因的女儿。”   雨切有些惊讶,“伊芙……哈维因的女儿,就是那个哈维因?”   “对,洛德·哈维因。”温兹娜点点头,“和我说说吧,你是怎么遇到她的,然后……你们之间又发生了什么。”   温兹娜揭开了谜底,于是雨切也不再坚持,他将事件的始末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自他见到伊芙的第一眼开始至他受伤昏迷前的一切细节,他都没有遗漏。   温兹娜十分耐心地听他说完,然后点了点头,“有点意思。”她评价道。   雨切原本还想听温兹娜说点什么,结果却见这女人缓缓站起,似乎是打算离开——她的脸上挂着意味不明的笑。   “帮我做两件事。”临出门时,她回头对雨切说,“做好了,我可以让你见见她。”   雨切猛地站起身来,这张慌失措的男人甚至还弄翻了身后的椅子。他看着温兹娜,竟是激动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别高兴得太早,我说的这两件事可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过几天,我会让国王的弓箭手来找你,告诉你具体要做什么。这位弓箭手名叫安列芙·安杜兰,她会和你同行,直到你完成我交代给你的事为止。”   这件事自然没什么悬念——雨切最后的确完成了任务,若不然,他也不会在六个月之后站在奔龙堡的城门口了。   几天后,这位弓箭手果然到访,而让雨切没料到的是,安列芙是一位森精灵。这位森精灵身材高挑,肤白貌美,有一头法翠色波浪长发和一对落日般的橙眸,不知是不是错觉,雨切感觉她看自己时眼里总含着淡淡的蔑视。   从安列芙口中,雨切得知了温兹娜留给自己的课题——消灭洛明各的两个敌人——一是北部某伯国的领主及其旁支,二是东部势力庞大的地方贵族和他的犬牙。   为了保证雨切能够顺利完成任务,温兹娜又分派给他七名魔法师及八十名武士、九名刺客。这些人,外加上同行的弓箭手-安列芙与主动要求参与行动的宫廷剑士-伊布卢兰——若再算上雨切自己,则一共是九十九人。   坤德洛米菲劝他养好伤后再出发,但雨切却是等不及了,他决定尽快行动起来。出发前的那天晚上,他便穿好了长公主为他准备的盛装与盔甲,竟是在椅子上坐着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天还没亮,这一群人便启程出发了。   那天清晨,这群人在城外汇合,而此时全副武装的安列芙又让雨切吃惊了一把——这位弓箭手骑着一匹黑色战马,背上挂着两支射弧枪,左右腰间也各挂着一把短铳,后腰横着两把刺刀,胸前还悬着几柄闪着寒芒的飞刃,而她那过膝的棕色长靴中,大概也藏着什么武器。   “我还得再次向您确认一下——长公主派来的人,真的是一位弓箭手?”雨切问她。   安列芙没有回答,她略微昂着脑袋,像看一位乡巴佬一样看着他。   “还是说现在的森部精灵也开始赶时髦,不用弓箭与魔法,改用射弧枪和火铳打猎了?”   “哼。”安列芙嘴角一咧,其表情中的讽刺多过笑意,她的声音冷冽而沉稳,又散发着一种诱人的成熟:“您若是不会说话,那就别说——不然,您早晚还要再挨几顿鞭子。”   “您误会了,安列芙·安杜兰阁下。您用什么武器我当然无权干涉,我担心的是——等咱们到了目的地,我向咱们的敌人介绍说:‘这是咱们国家最优秀的弓箭手’,怕是没人敢信,反倒会让他们警惕心大起。”   “安列芙这个名字,洛明各还有谁不知道?”这位女弓箭手说,“倒是像您这种人——不知是什么原因讨得了长公主的欢心,如今居然能指使起我来了,但愿您不是徒有一副空架子。”   “好了,你们二位,有这闲心不如用在讨论战术上。”剑士伊布卢兰劝停了两人的争执,他朝身旁的骑士队长挥了挥手。   “启程!”骑士队长朝着身后队伍大喊道。   温兹娜将王室的信物和委派的信函交给雨切,原本是想让他们见机行事,可雨切如今心急如焚,甚至连应对的战术都懒得去想——这一队人马先是去了东部,那里的情况雨切倒是比较熟悉。他们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到达了地方贵族的领地,当地的大领主见雨切等人穿得威风凛凛,知道他们是王族派来的大臣,也不敢怠慢,连忙将他们请进了城堡,奉为贵宾。雨切、伊布卢兰与安列芙三人在城堡里住了一晚,其余随行人员则被留在了外面。那天晚上,安列芙向两位剑客描述了几个首要目标的特征。   “安列芙女士,您这一路上总在吹嘘自己的实力,那正好——明天就是您表现的机会了。”雨切说,“现在,咱们的大部队被留在外面,而我们又卸去了武器与盔甲,正是他们放松警惕的时候。”   “你疯了?”伊布卢兰被他的话吓了一跳,“就咱们三个,对付这一整个城堡的魔法师与武士?而且还是手无寸铁——”   “伊布卢兰,自信一点,你就算杀不了几个人,自保还是没问题的。”雨切说。   “那你呢?你的实力怎么样?”安列芙说道,“这主意并非不可行,但如果你实力太差——我怕到时反遭你连累。”   “安列芙阁下,这您放心,我师父说,凭借雨切现在的实力,他已足有开山收徒的资格。”伊布卢兰连忙说。   “丰岑说的?”安列芙看了雨切一眼,“剑师的眼光我姑且相信,那就这样办吧……”   第二天下午,大领主再次宴请了他们,宾客满堂,席间谈笑声不断,雨切十分善谈,他所谈论的话题也很有目的性:其内容涉及到东部境内的局部战争、洛明各与银森廷的领土纠纷,以及领地拖欠的税款问题等。这位领主见雨切谈吐不凡,只以为他是王国新来的宠臣,而伊布卢兰和安列芙则被他看作是王室派给他的护卫。   安列芙被这两人说得昏昏欲睡,领主方的陪同者也大抵如此,但领主本人此时却是听得眼睛发亮——雨切欲擒故纵的说辞激发了他心底的贪欲,让此人一时有些忘形——他站起身,对雨切说道:“若阁下真能代表王室做出这样的承诺,在下甚至愿意将卢底斯以南的区域赠还,以表我等的诚意与忠心……”   他的话还未说完,一团白光便从雨切手中飞出,那白光在这领主的身前炸裂,使得汤汁与木屑四处飞溅。伊布卢兰撑起一片屏障,护住了雨切与安列芙。大厅四周顿时响起一片利剑出鞘与吟唱低喃的声音,领主眼见自己身前这暗藏的护身屏障破损,便急忙朝着身后守卫的方向跑去。安列芙趁着眼下势态混乱,瞅准时机脚下发力跃上了半空,她瞅准了方向,一甩右臂便将数枚长针掷向了领主及其身旁的护卫。房间里响起了一片惨叫与倒地的响动,这位领主身中三针,却并未失去意识,于是雨切又夺下身后护卫的短剑,上前一步一刀剁下了这老人的脑袋。   但骚乱并未停止。三人取得了敌人的武器,先是解决了厅中最具威胁的法师与卫士,再将一群同行者及爪牙全部斩杀,甚至连向外逃窜的年轻仆人也未放过。伊布卢兰用他的魔法炸毁了窗子,向外界抛出了行动的讯光法术,蔚蓝色的光芒在夕阳下的城堡上空显得极为耀眼,于是混乱便在城下继续蔓延——瞻隆苑的武士皆是勇武之辈,他们人数虽少,杀声却是喊得震天响,领地内的士兵被这突来发难弄了个措手不及,等再回过神来时,这一支不过百人的精锐队伍却已突破了薄弱的城门防守,完成了阵型上的转变——他们紧贴着城墙,一面堵住了城堡的大门,用弓弩射杀城堡里向外逃窜的人,而另一面则撑着盾牌与屏障,让那些留在城堡外的支援者无从下手。   雨切和安列芙几乎杀红了眼,结果他们彼此间又起了好胜之心——两人手持着半路夺来的凶器,几乎屠戮了整个城堡,而到太阳下山之后,这座城堡便再无一处灯火点亮。   安列芙整编了归降者,稍做整顿之后便带领着瞻隆苑的武士们离开了这座渗血的城堡。   在从东部去往北境的路上,雨切刻意绕了远路,去了一座小城——他是来见一个人的,在这里有一位曾经帮过雨切的小贵族。如今时过境迁,当男爵再次看到眼前的剑客时,心中也不免有些感慨。雨切衣着尊贵,可男爵一靠近他,却能闻到一股难掩的血腥气息。   “我又来找您帮忙了。”雨切笑着说,“东部的大领主侵占了国家的土地,如今这群人虽然已经伏法,但那里却仍有狼群四顾——接手的援军还在路上,而在这段时间,我们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坚守在此……不知您意下如何?”   男爵心中大震——他这才明白,东部的那片地界,如今竟已悄然易主。   他一口答应了下来:“您放心,东部的情况我最了解,而且也会有不少朋友愿意帮忙。”他知道此事暗含凶险,但以他的性格,却无法放过这摆在眼前的大好机会。   “那就劳烦了。”雨切点点头,又说道:“那天在城堡里,他们两次宴请了我们,我当时就想着——这可比不上您当年的那次盛情款待。只可惜我如今仍有公务要忙,不然一定要去您那里坐上一坐……”   匆匆与男爵告别之后,骑士们便马不停蹄地去向了北境——北方的伯国领主在当年设计陷害了著名的屠龙世家“亚特美尼”,并侵吞了他们的土地与财产,而温兹娜也是直到最近才查清了此事,于是决定加以制裁——安列芙对雨切说,如今王国还在寻找遗失的亚特美尼家族后人。   这位凶残的森精灵仍在回味着城堡里的那场屠杀,而雨切则投其所好,计划着在北境故技重施。那里地角偏僻,不比东部贵族势力庞杂,所以这配合无间的三人去了那里,同样也如砍瓜切菜一般,将这群害群之马杀得抱头鼠窜。   只用了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雨切便完成了长公主交代给他的任务。在回去的路上,安列芙听到了雨切与伊布卢兰间的对话,得知了雨切有离开洛明各的打算。   “西林斯的敌人远不止这些,你怎么不多留一阵子呢?”安列芙对雨切的离去表示惋惜——两人如今倒是有了一些战友间的情谊,精灵与半雪莫对话时也都变得坦率了一些。   “敌人是杀不光的。”雨切对她说,“你也是,从杀戮中寻求**……可不是长远之计。”   “我可没什么心理负担,对我来说,你们都是些异族,都除干净才好。”安列芙这危险的言辞令两位剑客捏了把汗。   “是吗,那我现在是不是还要——感谢您的不杀之恩?”雨切问她。   “知道就好。”说罢,这女弓箭手自己倒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为庆祝这群骑士的凯旋,长公主在城中举行了庆典。当晚,雨切取下宝剑,想要将它归还给温兹娜,以此来弥补自己无法继续效忠王室的遗憾,但温兹娜并未接受。   “总有用得上的时候。”她说道,“如果有一天你还愿意回来,又或是需要帮忙——我可以向你保证——洛明各永远欢迎你。这次不再是君臣之间的承诺,而是一位朋友对你的关怀。” [172]委身者·受洗者(其十九)   很快,雨切怀揣着国王的诏书,离开了森特兰姆。和离开日光谷的那天一样,他轻装简行:除了必要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瞻隆苑骑士胸章及武器之外,他所携带的便只有干粮与钱财了。由于后背上的伤有时仍会发作,所以出发时他便只穿着一件白色长褂以及骑士的锁甲。   离开森特兰姆时,不仅是罗革——坤德洛米菲、甘洛茨以及瞻隆苑的几位与他交好的成员也一同前来送行。一路上他们走走停停,出于对王子身体健康的担忧,雨切在城门处劝住了众人,只留下了青年罗革陪自己继续同行。如今,罗革已经成为了瞻隆苑的骑士,对他来说,雨切是兄长,是他的榜样,是他思想上的启蒙者,也是他毕生追逐的目标。在旅途中,罗革总自称是雨切的随从,他愿听从这位兄长的教诲,一路上侍奉着他,完成这最后一次的学习。   两人行至森特兰姆城外的大路上时,伊布卢兰与安列芙从他们身后追逐而来。在此前,伊布卢兰还在执行任务,他那时还因无法为好友送行而感到懊恼呢。   雨切正想问他,却听对方抢先抱怨道:“你瞧瞧,这位安杜兰阁下可真够不讲理的,她偷跑了出来,却非要拉我一起,我真不知道她到底是在玩哪一出……”   安列芙举起手中的射弧枪,对准了端坐在马上的伊布卢兰,这剑客吓了一跳,连忙举起手表示自己不再乱说话了。   “都说了,不准再提这事,我们就是来给他送行的,没别的意思。”安列芙威胁道。   伊布卢兰用力点了点头,他看了眼身旁满眼笑意的半雪莫人,又偷瞄了一眼这冷漠倨傲的精灵,似乎明白了点什么。   “安列芙,伊布卢兰……”雨切语气诚恳地对他们说道:“谢谢你们能来送我,对我来说,这样也能少留一些遗憾——此去一别,恐怕以后就再难见面了……”   “什么意思,你难道要去送死吗?”安列芙皱着眉问。   “当然不是。”对于弓箭手的话,雨切并不生气,他的态度反而更柔和了一些。他按着那张揣在怀里的羊皮纸,对她说道:“安列芙,我不清楚自己以后还有没有回到洛明各的机会,但我猜短时间内肯定很难,不过我尽量会给你们写信。”   “对,你得写信……说清楚你去了哪里,如果有时间了,我好去看望你。”   安列芙这突然间的坦率态度,让她身旁的三个男人都感到十分意外。   “你可是国王的弓箭手,怎么能随便外出?”伊布卢兰不禁问她。   “大不了不干了。”安列芙说道,“那老男人看样子也过不了多久,说不定再熬个几年……”   “喂!”雨切忍不住打断安列芙,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咱们现在可还没出首都呢……你总是这样。”   安列芙大笑了起来,她这爽朗的笑又让雨切想起了温兹娜——同样的笑声,也同样让人心惊肉跳。   “你们还有任务在身吧,可不能耽搁太久……”雨切提醒他们。   “我们送你到边境。”安列芙说道,“你要从密恩山脉的东部隘口去克利金,对吧?我们就送你到那里。”   伊布卢兰不免惊讶侧目,他看安列芙的目光中满是询问——显然,这两人并未对此事有过事先的商量。   “那要耽搁的时间可就长了。”雨切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像你说的,如果咱们以后真的再难见面,我认为这点耽搁还是经受得起的。”安列芙说,“我不是在开玩笑——你觉得呢,‘剑师’阁下?”   伊布卢兰还未达到剑师的水准,安列芙明显是在揶揄他。   “我自然也要奉陪。”伊布卢兰忙说。   雨切大受感动。有时他也在想,自己究竟是选择了怎样一条路,而这条路又是否值得自己继续走下去。   在这几年间,洛明各人对他的关切与重视,让他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归属感,在这里,他的自身价值几乎得到了体现,可此时他又要离开了。   “二位,我也的确有许多话想对你们说,但去往边境的路相对遥远,咱们不如就折个中,就到……约德曼瑟怎么样?从这里出发前往那儿,也差不多需要十几天的时间。”   “好,那咱们就去那里。”安列芙一口答应下来。   或许这精灵自己并未注意到,她那时脸上正弥漫着怎样热烈的笑意。   与此同时,在耶文利堡,温兹娜正同老臣弩门森弗坐在厅堂里品茶。   “是时候了,该派人做正事了。”弩门森弗突然说道。   温兹娜被他这冷不防的言语弄得有些茫然,“派什么人?您这是睡糊涂了?”   “殿下,您派他做事,又送他宝剑与行头,如今他就这样走了,又揣了一封顶重要的诏书在身上……”弩门森弗说到这里,脸上带了些调侃式的笑意,“下一步难道不是要借刀杀人了吗?”   “您绝对是睡糊涂了。”温兹娜知道自己这位老师是在开玩笑,“除了我和丰岑,这克利金可没几个人能刺杀得了这位剑客,难不成,您也想去试试?”   “殿下,您总喜欢拿我这个老头子开玩笑……”   “您总说那些不着边际的话,所以就只能得到同样无聊的回答喽。”   “唔,倒也是。”   “雨切若能一直跟在伊芙身边也好……”温兹娜说道,“如今我给那姑娘一个高贵的身份,不仅是出于以后拉拢这两人的目的,我也有私心。作为长辈,我想的是,若雨切能向这位小贵族宣誓效忠,那雨切便有了一个合法正当的理由留在她身边。虽说一名男子委身于一名未出阁的姑娘并不算恰当,但从历史上说也并非没有先例。”   “您说的‘先例’最后可都变成了以身相许。”弩门森弗说,“难不成您是想……”   “您还是别乱猜了。”温兹娜笑着挥了挥袖子,“雨切对这位伊芙,想必还未有过那样的感情。”   “但时间会改变人心……而且,也难保另一位不会。”弩门森弗笑道:“只要雨切自己想,别人就一定不会对他产生厌恶感——他就是这样精明的一个年轻人……从里到外都是。”弩门森弗想了想,又说道,“当然了,那位伊芙·哈维因也一样,如今她受到了多方势力的关注,我猜这也不仅仅是因为她父亲的原因——她也很优秀啊……”   雨切同两位挚友在约德曼瑟城分别,而又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漫长旅途后,这主仆二人越过了密恩山脉,前往了气候更加温和的克利金北部。   在旅途中,罗革问了雨切一个他以前就很好奇的问题:“若那位伊芙小姐并非是您想象中的那种人……换句话说,如果您见到她之后却又觉得失望了,那该怎么办?”   雨切笑了起来,“罗革,我理解你的担忧。正如猎人追逐猎物,他可以为一头鹿而追遍一片树林,可等他猎捕到了这头鹿时,便对它再也没了兴致。”他将手放在自己的腿上,在长褂之下,有一条淡红色的疤痕静卧在那里,如今伤口之处早已愈合。雨切抬起头,望着身后的一片雪山,“猎人追捕猎物,是为了满足他的生存需求——他得到了肉与毛皮,便能解决温饱的问题。可如何能得到精神上的满足?——也无非是一种‘累积’,商人敛财,王侯争权,事实上这都不仅是为了物质上的追求……一个人的精神是如此的贫瘠,以至于他永远无法被满足。我从未去想过这位伊芙小姐究竟是怎样的人——或许有过关于她性格和身份的猜测,但那也只是一种闲暇时的消遣,而并非是期望——在见到她的那天之后,伤口与病痛的短暂折磨让我体会到了一种不同以往的感受,我那时半梦半醒,做梦时是在做着怪梦,醒来时又觉头痛难忍,我那时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我快要死了,还不如现在就死了算了。几天后,我的烧退了,伤口也不再产生那种烧灼般的疼痛,等我再想起自己之前的冲动想法时,不免又觉得可笑——我完全忘记了自己当时的痛苦是有多么难忍。”   雨切讲述着自己的那段过往,而罗革也听得有些入神。   “在出来单干之后,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强盗、一个骗子,这是否就是我最终的归宿?我又将在何时走向自己的末路?为了养活一群乌合之众,我努力经营着日光谷的那一片营地,对我本人来说,这种坚持是值得的吗?这样的生活过得久了,就让人以为这是理所当然,以为这就是命运造就出来的现实——人在此处毫无自由意志可言。于是我屈服了,就这样等待着……等待有一天,自己的命运能够突然发生改变。”   躯体与心灵是一对冤家——它们互看不顺眼,却又无法脱离对方。心灵奴役着躯体,总让它做损害健康的事,而躯体却又时不时地制造痛苦,让心灵倍受折磨。它们彼此影响,又彼此拖累,直到灵魂消亡,躯壳腐烂为止。   “去看一座山,一片海,你不会因为它不符合你的期望而感到失望,因为事实本身总比你想象得要更壮丽,更深邃……罗革,我们并非为了去证实自己所想才去旅行的,若不然,那还不如不去,因为你所看到世界就永远只有你眼界的那般大。”   按照长公主所给出的地址,雨切与罗革来到了沸蒙,见到了波云庄园的女主人南芬·达克仁,他们简明扼要地并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南芬那时还怀着孕,她看到了雨切的佩剑以及那份诏书,出于对祖母的信任,南芬热情招待了两人,又与他们交谈了许久——他们的话题自然是围绕着伊芙展开的——南芬向雨切介绍自己这位干女儿,将她的性格与爱好都说给他听,并请求他替自己好好照看她。   “您是一个正直的人,我看得出。”南芬说这话时,语气坚定又严厉,“但我仍要求您向我保证。”   “您放心,夫人。我向您保证……”雨切坐直了身子,但这句话却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看到南芬那略带着恳求的目光,意识到自己并不能就这样简简单单地做出承诺——他必须向这位善良的夫人说出实情,才能让对方明白自己在这件事上的立场与意志,所以他转而说道:“夫人,我想说的是……在此时此刻,我能坐在您的面前,并非是因为机缘巧合,又或是长公主大人的命令——这其实是出于我本人的意愿……关于我的那些不堪往事,我曾对长公主说过,而现在我也会对您坦白,因为如果不能说清这些,您就无法明白伊芙·哈维因小姐对于我的意义——还请您……允许我对您说出真相。”   南芬看着眼前这位神色郑重的瞻隆苑骑士,默默地点了点头。   “谢谢您。夫人,如果您有什么疑问,又或是不再愿意听了,便可以随时打断我,若您觉得生气,我们就马上离开,从此绝不再出现在您或者伊芙小姐面前……说实话,我其实并不认为自己有资格跟随在……”   “阁下,您既然已经决定对我说些‘真相’,那想必也是在为我这个不知情者着想——我自认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所以还请您直说。”   于是,雨切将当时自己遇到伊芙的经过,以及这些年为此所做出的努力,面面俱到地都向她说了——不过也并非所有的事,至少“刀子”和“鞭子”的事他就没有提——他对南芬说,在遇见伊芙之后的那天晚上,自己做了一场怪梦:他梦见一位穿着白裙的姑娘正朝自己招手,但由于自己一身污迹,最后却是有些自惭形秽地推远了她。   这梦的内容并非杜撰,雨切在那次生病时的确做过类似的梦。   在雨切的叙述过程中,南芬从始至终都未打断过他一次,她耐心地听完了他的‘真话’,但脸色有些不大好看。   “您真是吓到我了。”她说道,“您说这话之前,我倒是对阁下很满意,但现在……倒是让我有些为难了。”   雨切看着她,没再说话,似在等她做出最后的决定。   “谢谢您告诉我这些。”南芬又说,“虽然我与您刚见面不久,还不完全清楚您的为人,但我愿意相信长公主殿下——既然她愿意将艾尼叶的剑送给您,想必她对您也是有着极高的评价。”   雨切站起身,心怀感激地朝着南芬鞠了一躬,罗革也后知后觉地站到他身边,学着他的动作。   南芬笑着摇了摇头,“现在事情定下了,您打算什么时候出发?现在天色也不早了。”   “如果您愿意的话,我还想多听听您说的那些有关她的事。”   “当然可以,做父母的总是最愿意谈起他们的子女……”南芬抚摸着自己微隆的肚子,笑着说道。   雨切的愿望就要达成了——但他也承认,对于这次即将到来的重逢,他心里有些忐忑。   第二天上午,这一主一仆离开了波云庄园,并从羽桐城出发,骑着马沿着铁路线前往南方的伊刻林省。   克利金中部不同于洛明各,这里没有冰川与雪山,在通过亚德郡麝兔山以南的剑状山脊之后,入眼的便是一片望不到尽头的原野,在一个世纪以前,这里被称为莫彻斯克平原,而在更久远的年代,这里则被称为夏特的约联。白马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心情,它奔腾着,低低地嘶鸣着,仿佛终于获得了自由——这匹白马已经跟随雨切十二三年,如今竟也安然地度过了它的壮年时代。   在奔龙堡的石桥之上,雨切如愿见到了自己所憧憬的美好象征——她顶着一头太阳般的金发,与巨龙行于天际——正如他第一次见到她时的那样,这场面充斥着令人费解的梦幻与奇迹。   若这篇故事是只属于雨切·厄洛的故事,那么——以这一幕作为收尾倒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很明显,故事还远没有结束。   时间到了黄昏的一刻,而故事则回归到了一位圣丰岳骑士与一位瞻隆苑骑士的对决之中。   泰特罗格擦了擦脸颊上的汗水,并挡下了对手猛烈的迎头一击。太阳即将落山,双方的切磋还未停止,两人从空地打到了山林之中,又从坡道打回到了城门下的石桥上。有一群小辈在旁观看,而泰特罗格又无法破开对方的防御,这使得性格本就急躁的圣丰岳骑士心头更加难耐。   “您可要留意了!”泰特罗格跳后两步,举起了手中的剑——他打算使用剑技,以便尽快结束这场比斗。   咒语加持之下的骑士长剑散出淡淡的红光,他摆好架势,只看着不远处的对手却并未上前。   显然,他在向雨切做出“下一场”比试的邀请。   于是,雨切也念动起了咒语——他朝泰特罗格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已经准备就绪。随后两人便又碰撞在了一起,新一轮的较量开始了。   泰特罗格虽争强好胜,但用起剑来却是沉稳不躁——在起初,两人都未让加持后的剑锋相互碰撞,而是在不断的试探中评估着对方的水准:魔法与武技千差万别,一位武者的学识与阅历的高低,便都体现在这剑技的参差水平上了。   使用了剑技之后,两人的交手速度又提升了一个层次,显然,泰特罗格使用剑技的目的是为了逼迫雨切转换策略——在这样的攻击强度下,偏重防守的一方只会愈发陷入到被动的局面。   红芒与白芒交错,锋利的剑风切割着空气与地面,看这势态,两人仿佛不是在切磋,而是在进行着一场死斗,这不免让看客们担心起来。   两人为了避免波及他人,并未使出延伸或发散性的攻击,只凭借剑锋的碰撞进行比拼,但饶是这样,石桥却仍是被那外溢的力量切得碎砾飞溅。雨切跳向空中,对着骑士的脑袋使出了一招劈砍,泰特罗格横着长剑,架住了这半雪莫人的一击,他感受到这悬于半空的对手仍在发力下压,于是也跟着较起了劲——泰特罗格大吼一声,并用力将剑身向上推阻。雨切借着他这一股力,让身体的重心倾向前方,他腰背用力向后蜷着身子,以头下脚上的姿势轻盈地从骑士的头顶翻了个跟头,落到了泰特罗格身后的地面。在此之后,两人又来来回回地过了几招,雨切一直在后退,直到退回到石桥尽头处的空地为止——最后,他躲开了对手的一击,并收剑入鞘。   见他这副模样,泰特罗格也停下了攻击,他一手背在腰后,一手将剑杵在了身前的地面,挺着胸膛。两人此时都是汗流如注,气喘吁吁的模样。   “就这样打下去,恐怕咱们到明天也分不出个胜负。”雨切向他提议,“不如停手怎么样?就当是阁下赢了。”   泰特罗格昂首大笑,而笑过之后却又喘了起来,他说道:“我在您那里可没占到什么上风,算我赢?这可没什么道理……不如您吃点亏——就算平局吧,雨切阁下,咱们有空继续较量。”   “一定奉陪。”雨切笑着答应了。   泰特罗格扛着剑,大摇大摆地离开了,他心满意足地唱起了歌:   “恩拜塔山,鹰之窠巢,雄心凌云,碧空何浩!”   这首歌伊芙也听过,正是那首《消灭恩拜塔山》。男人沿着护城河走向了东面的小路,他的身影随着歌声渐远:“若你藏有利爪,他们教你猎取,若你生出丰羽,他们助你翱翔——去探寻这世间人与物,去看这天地多广袤……”   看热闹的人们涌上了空地,呆呆地看着这远去的人影,忽然间,不远处发出一声巨响,像是有什么掉进了河里——人们循着声音的源头看去,便发现不远处的石桥竟是断缺了一处。   “一身的蛮力。”一位年纪大一些的守军看着那石桥的断面,没好气地说道。   “若想把这石料劈裂,还不伤到剑锋,光凭蛮力恐怕还是很难做到的。”雨切倒是为自己刚才的对手说起了好话。   “不管是不是蛮力,反正泰特罗格这次肯定又要进黑屋了——不过您倒是有两下子,瞻隆苑来的。”这位守军笑着正了正衣领,他回过身,向同伴大喊道:“天色不早了,让学生们都回去吧……领着他们去东门,找人把吊桥放下来!”   雨切回到了伊芙与罗革身边,他昂首阔步,如胜利者姿态。   “你居然这么厉害。”伊芙有些惊讶,她猜测,泰特罗格一定是打不过他,若不然,也不会接受他的提议老老实实地回去。   “最困难的并不是取胜,而是在恰当的时候做恰当的事——您觉得呢?”雨切一边说,一边推起了衣摆。他半跪在地上,向伊芙做出了效忠的宣誓——他用着北国人的顿挫腔调,说了一段冠冕堂皇的誓词,大谈正义与忠诚,其内容足以让听者脑袋发晕。   在路上,雨切早已将这些话背得烂熟于心。   他说罢,便抬头笑着看她。少女被这位骑士的举动弄得有些不知所措,她侧过身小心翼翼地问身旁的高个子:“然后呢,我现在该干什么?”   年轻的高个子笑着,向她解释了情况。   因为迪更的事,伊芙仍有些闷闷不乐,但她又无法去怪罪雨切——这男人的眼中总有着强烈的憧憬,似意志坚定的笃信之人,让她总有些莫名地不愿与其对视。   夜幕降临,伊芙伸出右手,轻轻地搭在他的肩膀上,这便算是接纳了他。   “您应该用手拍拍他的肩膀,以此来提这位追随者,永远都不要忘记自己所立下的誓言。”——刚才,罗革是这样对她说的。 [173]指路的白马(其一)   八月下旬,徘徊在西部丘陵地带的冷风与伊刻林省的潮热夏季初次相遇,一场大雨在此地不期而至。   刚入夜,闷雷滚滚,锡林雅敲响了伊芙与艾薇拉公寓的房门。屋子里,两个女生还未睡下,于是三个人就坐在客厅里聊起了天。   蒲公英卧在艾薇拉的腿上,呼噜声响个不停。她们谈论着同年级的学生,谈起预习的功课,以及最近发生的一些事,而最近锡林雅问得最多的就是关于雨切的事——最近,雨切时不时出现在伊芙的身边,此人谈吐风趣,实力又不凡,颇受周围人的欢迎和尊敬。   “你们最近都谈了什么?”锡林雅问她,“你说他是自愿跟在你身边,所以他对你……到底是什么想法?”   “谁知道呢。”伊芙摇了摇头,似乎不太愿意谈论此人。   因为迪更与林辛的离开,再加上雨切曾经的过往经历,伊芙对这位从洛明各来的骑士显得有些冷淡——可能是在生闷气,也有可能是因为不太信任此人,总之,她对此人有些心理上的排斥。   “雨切总跟在你身边,结果却老是在跟别人说话,你们之间却没怎么说过——是因为别人在所以不太好意思?”锡林雅一如既往地多事,“这也挺有意思……对了,他还没成家吧?”   “应该还没有。”伊芙说,“但我没问过他,不敢确定。”   “那你都问过他什么了?”   “没什么,也就是问问南芬那边的情况,再就是瞻隆苑和洛明各的那些事……”伊芙转过头,看向了窗子。她对温兹娜的了解不深,再加上封地的事,便不免有些好奇,原本是想问问罗革,但罗革在奔龙堡住了一晚之后便告辞返程了——伊芙更愿意和这位高个子说话,可现在罗革走了,她就只能去问雨切。   伊芙与雨切之间的谈话几乎只限于她先开口的时候,雨切从不主动交谈,而雨切和别人说话前,甚至还要先看看伊芙的脸色——一般情况下,只有等她点头表示应允之后,他才会去回应对方的问候或问题。每当这时,少女的脸上总会浮现出一种无奈又无辜的表情——而伊芙不知道的是,雨切经常会以此为乐。   起初的几天,伊芙为此而感到尴尬——仿佛一夜之间,自己就成了奔龙堡里最特立独行的一个人;而更让她感到别扭的,则是两人现在的相处模式:他们很少有语言上的交流,这在伊芙看来可以算作是一种障碍,但在别人看来,便很容易误以为这是一种稳固的默契关系。   “我有一个猜测……”锡林雅用手指点了点桌子,以此来引起两位听众的注意,“雨切来这里的目的可能并不单纯。他说不定是一位贵族假扮的。借着过来保护你的名义,好名正言顺地粘着你……说不定你家里也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让他过来的。”   “这绝无可能。”伊芙这次倒是答得很有底气。   “怎么不可能?我看他倒是很有古典贵族的做派——举止得体,温和谦逊,说话时又有一种北方贵族的口音……他说克利金语说得很好,但就是能听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艾薇拉重重地点了点头,她也认为锡林雅的推断有理有据。   “如果说瞻隆苑骑士算贵族,那他也勉强能算。”伊芙只好顺着她的话来,她心想——自己还是尽量别对人说这位强盗的坏话好了,以免对方被拆穿之后狗急跳墙。   “你们以前就见过面吧,我那天看你站在他面前,样子急得很……你们肯定认识。”锡林雅盯着她的脸,似乎是在警告她:这件事你可别想搪塞过去。   “算认识吧。”   “是怎么认识的?”   伊芙瞥了她一眼,“不告诉你。”   于是,锡林雅抱起了蒲公英,假装要扔在伊芙的脸上,而蒲公英也很配合地伸了个懒腰,将爪子伸得老长。   “别闹了,全都是毛。”伊芙将椅子撤后了一些。   “是去萝镇的那次吗?”锡林雅问她,“你说那时候耶文利长公主要见你,雨切是不是也在场?你们当时说话了吗?”   “没有,别瞎猜。”   “你们以前没说过话?”锡林雅满脸好奇。   “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当时他不在那。”   “那你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更早?还是更晚?”   “嗯——”   这时,窗外闪过一瞬的光亮,少女们被这光芒吸引,都转头看向漆黑的窗子。片刻后,急促的雷鸣响彻天空,雨声也更大了些,艾薇拉关上了留着缝隙的窗子,氛围变得寂静。   “那个浦隆……”伊芙回过神,借着这个机会,她转移了话题,“你最近好像没再去看过他——是对他失去兴趣了?”   在上个月,每当与这位骑士对练时,伊芙都会叫上锡林雅,这也算是兑现了之前的承诺。锡林雅起初倒是十分积极,每到对练的中途休息时间,她便总是拉着浦隆问东问西,而回去之后也会主动询问伊芙下次对练的时间,以便做些衣着与饮食上的准备,但热情来得快去得也快,不知为何,锡林雅几乎是在一瞬之间就对浦隆失去了兴趣。当然了,并非是因为雨切的原因,因为这件事是发生在雨切来之前的,而且,锡林雅前些日子还对伊芙这样说过:“单论外貌,雨切堪称是一个完美的男人……而我呢,则是一个有底线的女人。”当时,伊芙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思,心中暗自发笑,却没有向她解释什么。   “这个人?”锡林雅耸了耸肩,“其实也不能怪他……你也知道,我有点洁癖——他身上有股味道,我试着忍了,但最后还是觉得无法接受。”   “有味道,什么味道?”伊芙倒是没闻出浦隆身上有什么味道。   “一股霉味……”锡林雅说得很小声,在摇曳的烛光下,她的语气显得有些神秘:“更准确地说,就是他呼气的时候,像是带着一种氨和霉味混合起来的味道。”锡林雅见伊芙一脸不可思议,于是又补充道:“那味道很淡,可能大部分人都闻不到,但我对这气味方面很敏感,绝对不是错觉。”   伊芙的确有些惊讶,她惊讶于锡林雅的敏锐——头几天,雨切曾在一旁观看过她和浦隆的对练,在对练结束之后,他一脸惋惜地对伊芙说道:“可惜了浦隆的这一身武艺……恐怕他活不长了。”   经过雨切的解释,伊芙才得知浦隆的病症不单是表面上的那么简单——他的肺部如今已产生了严重的病变,而其他内脏似乎也有着不同程度的损伤。浦隆自己大概是知情的,但他却从未对伊芙提起过这件事。如今,除了去处理洛提兰交给他的一些事物外,浦隆也在伊芙身上花费了不少的时间——对于如今的他来说,这两件事似乎很重要。与伊芙另几位剑术老师都不同——罗兹偏重根基,茂奇看重生存,崇格注重运用,百里琳主攻系统化,而浦隆则凭借着一次次的对练,鼓励她大胆地使用技巧,并应用于实战。   “他很会教人。”雨切评价道:“天才分为两种——有些人纯靠着努力就能快速变强,他们能熟练运用自己的本领却并不需要明白其中的道理;而另一些人,他们善于解读与反思,所以就能够掌握学习的窍门。浦隆属于后者,他的心得是可以被描述的,是能和别人分享的。”   只可惜……浦隆注定了只能止步于此,命运似已抛弃了他。   “没想到你的鼻子这么灵敏。”伊芙说,“不过也难免……浦隆的健康状况确实差了点,你也知道。”   “别提他了。”伊芙的赞叹不禁让锡林雅有些得意,她不愿谈论浦隆,便开始谈论起自己这天赋异禀的鼻子:“我喜欢花主要就是喜欢闻它们的味道……不同的味道。只要把新鲜的花朵摆放在屋子里,我就能一直闻到它的香味——就算是同一朵花,新鲜的时候和枯萎时候,散发出的气味也是不同的。”   “这么神奇?那你更喜欢什么花的味道?”伊芙问她,“是百合吗?”   “说不好……茉莉和月季可能更好一些,我喜欢清淡点的味道,百合其实也不错,总比车厢里的味道要好许多。”她转过头,又对艾薇拉说,“姑娘,我还是建议你别总把蒲公英抱在怀里。”   艾薇拉抬起头,有些疑惑地看着她。   “我现在已经分不清,到底是你身上有更多它的气味,还是它身上有更多你的气味了。”   “哦……也没什么不好。”艾薇拉小声嘀咕道。   “再说说其他人——我在雨切身上总能闻到一股药香,大概他身上带着草药?”锡林雅问伊芙。   “也许吧。”伊芙摸了摸鼻尖——周围人都对雨切充满着好奇,只有她对雨切缺乏兴趣。   “还有你,伊芙。”锡林雅眯着眼,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你不想知道你闻起来像什么吗?”   “什么?”   “不告诉你。”锡林雅就等着她说这句话,“除非你先告诉我,你是和雨切怎么认识的。”   伊芙看着她,沉默不语。   “开个玩笑而已……其实你身上的味道我也有些形容不上来——像某种植物的味道,有一丝丝甜,如果凑近了闻,又让人想要流口水。”她说话时一直在盯着对方的脸。见伊芙面露尴尬与警惕之色,锡林雅哈哈大笑,她继续说道:“我说的是咖啡——你是不是背着我们偷偷喝好东西了?”   “这都能闻出来?”伊芙瞪大了眼,她现在不得不相信,锡林雅的嗅觉的确是异于常人了,“倒不是去喝咖啡了,昨天去了海德夫人那里——因为这几天阴天了嘛……结果就被人抓去当了苦力,摇了半下午的豆子。”   “当苦力?摇豆子?”   “哎……恰好我那位师父也在,当时娜卓若拉给她端了一杯咖啡,她尝了一口,说了句‘太浪费了’,随后就把我和戈贡赶去烘豆子了——就是那种带摇把的小滚筒,放在明火上的,要一直盯着温度,还要用手去摇。”   “哈哈……”锡林雅听得笑了起来,“我总觉得你身边的人都很有意思,你这位师父也是。”   “有意思?等哪天我带点生豆子回来让你感受一下……烟熏火燎的,哪有什么咖啡的香味,简直就像火灾现场,全是一股焦糊味。”   “那还是免了吧。”这位富家千金捂着嘴笑。   “咖啡……喝起来是什么味道的?”一旁,艾薇拉问两人。   经她这冷不防地一问,锡林雅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   伊芙连忙说:“下次我从娜卓若拉那里多带点给你们尝尝,我昨天倒也真学了一点泡咖啡的知识……”   咖啡作为流行饮料的时间并不算长,在克利金的大部分咖啡馆中,人们还在使用金属滤网与滤布进行过滤——如今,咖啡爱好者们还未将咖啡与吸墨纸这两种看似不相干的事物联系起来。   显而易见,无论是在生产还是制作方面,咖啡产业的发展空间还很大,而像艾薇拉这样从未喝过咖啡的人,在当代也并不少见。   “我有些困了,要去睡了。”见时间已经不早,伊芙便对锡林雅说,“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一旁,艾薇拉耷拉着眼皮,也要撑不下去了,但蒲公英却是在她怀里睡饱了觉——它跳上桌子,盘着尾巴坐下,正用润湿的爪子洗着脸。   “这样的天气……要不要一起睡?”锡林雅问她。   “嗯?”伊芙勉强打起了精神。   “要好的朋友怎能没一起睡过觉呢,你说是不是?”   “我生病的那次不是……”   “那次怎么能算——你那时可是生着病,你觉得我睡得着吗?”   见锡林雅如此较真,伊芙就有些心虚。   “改天吧,我的房间有点乱。”伊芙敷衍道,“而且我也实在是……太困了。”她边说边打着哈欠。   锡林雅眼看着伊芙慢慢走回了卧室,并锁好了门。   “晚安——”锡林雅朝着门的方向喊了一句。   “晚安,快回吧……”很快,里面响起了少女的回应。   锡林雅叹了口气,脸上挂着无奈的笑。她站起身,拎起身后的枕头,一脸怅然地离开了。   几天后,霍黎恩派了人来找伊芙,说逻各斯院那边有人来了,是专程过来见她的。   见面的地点是在赫普涅德的接待室里,伊芙接到消息后便匆匆赶了过去,当时雨切也跟在她身边。   “他……可以跟进来吗?”进门前,伊芙问赫普涅德,她的脸上带着试探般的笑容——她与这位老人几乎没说过几句话。   “伊芙小姐,他是您的人,您完全可以自己做决定。”赫普涅德笑着回答。老人径直从伊芙身边路过,他离开了房间,似乎并不打算参与他们之间的谈话。   伊芙目送赫普涅德离开。她朝身后的雨切挥了挥手,带着这位新来的跟班进了门。   从逻各斯院来的只有两人,且半年前他们还刚见过面——正是俄略金与那位督战队里的年轻法师。   伊芙知道最近会有人来找她,但没想到俄略金居然亲自来了。   “我原本是想安排你在九月节假时动身去清水堡,但南芬想让你提早一些,以便能留出一些时间回庄园……”俄略金开门见山地说。 [174]指路的白马(其二)   “清水堡这个地方,大体上是处在克利金的西南角,离奔龙堡还算近,所以我建议你直接从这里出发。现在正是好时节,如果再晚两个月,海水上涨了,恐怕你到时还要坐船。”   “那我现在该怎么过去,骑马?”伊芙问他。   “可以骑马,从这里出发的话差不多要走上二十多天。”回答她的不是俄略金,而是雨切。   “您知道路?您怎么会知道?”俄略金疑惑地问,“按理说,很少会有外人知道清水堡这样一个地方,而约联群岛地势复杂,一般人就算拿着地图比照,也难将这些岛屿和其名称对应起来——难道说,您是从当地来的?”   “我是从洛明各来的,不仅如此,我和那位长公主关系也不错。”   伊芙见他说得如此轻浮,便忍不住瞟了他一眼。   “原来如此,那就难怪了。”俄略金听他这样说,于是对他更敬重了一些,“所以,还未请教阁下的大名?”   雨切并未回答——和平时一样,他将视线转向了伊芙。   “他叫雨切·厄洛。”伊芙回答说。她见俄略金仍在看自己,于是又补充道:“雨切是瞻隆苑的一名骑士,也算是我的朋友。”紧接着,她转头又向雨切介绍:“这位是俄略金·西恩耐,如今逻各斯院的首席魔法师,魔武督战队的主要负责人。”   如此,两人便在伊芙的“引荐”下认识了对方。   “伊芙小姐这次去清水堡,您打算作个陪同一起前往?”俄略金试探地问。   “夫人心里总牵挂着小姐,所以多个人总会让她安心一些,不过,我不能替小姐拿主意……况且,这件事还是由您主张——”   “能有一位值得信任的人陪着去,的确会好很多。”俄略金笑了笑,“这样更好,如果您的确认得路,我这边也能轻松点。”他拍了拍自己身边年轻法师的肩膀,对伊芙说道:“忘了介绍了,这位是阿先冬·拉灿,他是我的助手,你们以前也见过面。我原本是想让阿先冬带你去……可最近实在是有些忙不开,若能省点人力,简直是帮了大忙了。”他的语气客气得有点浮夸。   “其实,长公主也曾嘱托过我,说如果有机会了,一定要带小姐去一趟清水堡……”雨切说——温兹娜也的确这么说过。   “这也是我的想法。”俄略金点了点头,“使用魔法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无论如何,伊芙走这一趟理所应当——阿先冬,把信给我。”   年轻法师从内衬的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那信上带着逻各斯院研究院的火漆印。他将信交给了伊芙,并说道:“这是安德文纳——也就是我的老师——要交给希歌妮的信。小心收好,在交给这位魔女之前,别让任何人触碰到这封信,更不要拆开信封。”   直到伊芙点头答应之后,他才松开捏着信封的手。   “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伊芙问他。   “越早越好。”俄略金回答道,“圣丰岳与清水堡两边我都打好招呼了,你只要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出发。”   伊芙松了口气,她现在倒是期盼着有一次这样的旅行。由于最近心情有些沉闷,她很想离开奔龙堡一段时间,不论去哪都行,权当是散散心。   事情谈妥之后,伊芙与雨切便离开了房间。赫普涅德的办公区域与霍黎恩府邸相距不远,而好巧不巧的是,出门时就有一位熟人出现在伊芙的眼前——而因为这个人的出现,她心中刚刚生出的好心情便瞬间转化成了一股怒火。   穆兰涅站在楼侧的拐角处,她所处的位置其实并不显眼,但伊芙仍敏锐地感觉到了这位前魔女的注视。   伊芙很少有情绪失控的时候——尤其是表现出明显的愤怒,她总认为向别人发泄怒火是一种不成熟的行为——但现在,她却几乎是愤怒到了极点。   伊芙跳下了台阶,想也没想地就冲到了这灰发少女的面前,此时穆兰涅还愣在原地,而伊芙却已经伸出了手,揪住了对方的衣领——她比穆兰涅要高一点,两人的身高在这半年内几乎都未发生过变化。   “你还敢出现在这里!”伊芙咬牙切齿地说。   穆兰涅惊奇地看着她,一言不发。在她看来,伊芙就像一只红着眼睛的兔子——看似凶狠的举动,其实却是出于一种自我保护的目的。   雨切赶了过来,待看到伊芙对面的少女时,却又不知该做点什么。   “伊芙,我现在也算是改过自新了,咱们以后好好相处……不行吗?”穆兰涅笑着说道。她的目光中似有讨好,又像是在挑衅。   穆兰涅的话并未起到安抚作用,伊芙稍一用力,就将她从地上举了起来,并按在了她们身后的墙上。   此时,穆兰涅其实还未想明白,为何此时伊芙的反应会如此强烈——她的愤怒中似乎还暗藏着羞恼。   “喂!”另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阿斯德看到了这边的情形,正快步跑向这里,但靠近时,却被雨切挡在了外面。   在年初的那次剿匪行动之后,有件事至今依旧在困扰着伊芙——在那次魔法对抗中她差点被对方杀死。半年多以来,每当她以为自己已经忘记这件事时,同样的情形又会在梦中重临:她梦见自己被一支冰戟贯穿胸膛,梦见邪恶的魔女在对她笑……她总是被这样的梦境惊醒,然后大口喘着粗气,安抚着自己麻木的胸口。这件事伊芙从未向任何人说起过,但触碰死亡的恐惧却在她的心里不断酝酿——事后回想时所产生的一些感触,恐怕要比当时事情发生时更让她觉得难过。   “有话好说,伊芙。”有雨切在旁阻拦,阿斯德只能好言相劝,“穆兰涅并没你想得那样坏,她也在后悔当初犯下的事……她的本性是善良的,我最近一直和她在一起,可以向你保证——还请原谅她吧……”   “她在我眼前杀了两个人。”伊芙说道,“就算我可以原谅她,但我和那两人不熟,至少还没熟到能替被害人谅解凶手的地步。”   “那你打算怎么办,是想替他们讨回公道?”穆兰涅却是戳穿了她,“如果你对那天的事仍觉得气不过,那就大方说出来,这也没什么丢人的……”   “我确实有些生气。”伊芙此时也稍微冷静了一些,她松开了手,将穆兰涅放回到了地面。刚才有那么一瞬,她确的确有一种想揍对方一顿的冲动,但这终归也只是想想——如今穆兰涅可是霍黎恩的养女。“你以后最好别干什么坏事。”她说罢,又转过头看向阿斯德,“我真想不明白,一个杀人凶手,居然还能在圣丰岳的地盘上到处溜达。”   “抱歉。”对于伊芙的诘问,阿斯德只能这样说——他明白,不仅是伊芙,圣丰岳中有很多知道内情的人也同样对霍黎恩的处置方式感到不满,而曾经的他也是如此。   “或许他们也并非没有措施。”雨切走到伊芙身边,对她解释道:“这位女士……现在至少是被限制了使用魔法的能力。”   伊芙刚才就看到了穆兰涅脸上挂着的那些金属钉,她以为那些只是装饰。   “咱们走吧。”发泄了一通后,她自己也觉得无趣,所以也不打算继续逗留了。   临走前,穆兰涅却又对伊芙说:“圣丰岳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早点离开吧。”   伊芙回头看了她一眼,又看向了她身旁的阿斯德。   “看来你自己心里也清楚。”伊芙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   两天后,伊芙收拾好了行囊,打算在这一天的清晨出发。她从泰特罗格那里借了匹马用来赶路,而这匹马是圣丰岳特有的战马品种之一——早在一个世纪以前,圣丰岳骑士在征战中总会准备两匹马:一匹耐力超群,用于跋涉;一匹勇猛有力,用于厮杀。泰特罗格借给伊芙的这匹马,便是以耐力著称的图罗安战马——它有着烟色的长鬃,青灰色的背脊,因起源于图罗安高原地带而闻名。   连续几日的晴朗天气,使得伊刻林省的气候重返炎热,趁着晨间气温还算凉爽,伊芙和雨切骑着马出了奔龙堡。   奔龙堡市的南边是一大片湿地,他们需要从东面绕路前行,而接近中午的时候,空中出现的一片影子吸引了他们的视线。   这一天,祸革曼宁注意到伊芙离开了奔龙堡——看少女的样子,似乎是打算出远门——因而这头龙追了上来,于此地截住了他们的去路。之所以选择在郊外,是因为这里地形开阔,又鲜有行人,能够让他这庞大的身躯站得住脚。   看到这头逐渐靠近的始祖龙,伊芙的脸色有些古怪,她勒停了马匹,在原地等待着祸革曼宁的靠近。即便是训练有素的战马,在见到一头庞大的龙降落在自己面前时,也仍旧会不停地踱着步子,似乎时刻都在准备逃离。   “伊芙,你准备离开了?”祸革曼宁的声音仍是那样的响亮,他的“语气”像是在质问。   “抱歉祸革,因为这次走得匆忙,我忘记和你说了。”伊芙连忙解释道,“出去办点事,不会离开太久的。”   “你还会回来。”   “对,最长也不过两三个月。”   “你要去哪?我可以送你去,这样更能节省时间。”   对于祸革曼宁的提议,伊芙觉得有些难以回答。虽然这一人一龙经常同行,但伊芙从未想过,要像使唤一匹马一样去使唤一头龙。对她来说,祸革曼宁更像是一位玩伴——他们从不要求对方为自己做什么——通常,他们只在有共同目标的情况下才会一同行动,且从不涉及利益。   “谢谢,不过……还是不用了。”伊芙讪讪地说。   “那好吧。”意外的是,祸革曼宁并未追问理由,他只对她说道:“路上要小心。”   这头龙偏着脑袋,眼球微微转动,雨切能隐约感受到他的注视。半雪莫从未接触过“龙”这种生物——龙在人类眼中即是灾厄的象征,这种说法总会让人误以为,他们是天生无情的生灵,是自然界中无法调和的不和谐音。   “我会注意的。”伊芙点头答应道。   “所以,他是值得你信任的人。”祸革曼宁说。他指的是雨切。   “大概是吧。”伊芙看了身旁的雨切一眼,又问祸革曼宁:“你想认识一下他吗?”   雨切胆识过人,伊芙觉得,也许他和祸革曼宁能谈得来。   大部分人都不愿意与龙这种生物打交道——伊芙也想过要为祸革曼宁找几个朋友,但周围人却都缺乏意愿,即便是喜欢读《爱芒·瓦尔馨德》的艾薇拉也表示,自己十分惧怕这种生物,并不愿与这些异族产生接触。   “嗯……伊芙,我得向你坦白。”祸革曼宁抬起脑袋。伊芙与雨切坐在马背上,只有仰着脸才能看到他那颗巨大的头颅。祸革曼宁犹豫片刻,说道:“其实——要分辨你们人类的样貌,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你们的面部差异在我看来是及其细微的,所以除了少数几个人之外,我几乎都无法区分。”   听了祸革曼宁的话,伊芙显得极为震惊——与这头龙认识了这么久,她却从未发现对方还犯有如此严重的脸盲症。   “但你能认出我……是不是?”伊芙用不确信的语气问他。   “当然,不过起初并不是靠着‘相貌’,你的外形,步态,气味,以及声音……虽然是有点难认,因为你们总穿着同样的衣服,但只要注意到这些特征,我就不会认错。”   和人类相比,祸革曼宁的用辞有时会更显直白,但伊芙倒是很能将就——一头从未真正融入过人类社会的龙,能做到善解人意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委婉”的界限从来都是从实践中得来的,不能对此强求。   “辛苦你了。”她有些感叹。   “其实也没想象中的那么难……算了,时候不早了,这些事咱们以后再谈——要早去早回。”说完,祸革曼宁张开翅膀,像是踏着无形的阶梯,轻盈地迈向了天空,然后飞远不见了。   在祸革曼宁看来,人类是一种非常脆弱的动物,他们要靠房屋避雨,要靠树荫遮阳,要穿衣才能维持体温,而即便是这样,却也仍会突然间莫名其妙地死亡……   但始祖龙又有些羡慕他们,因为他们总在忙,总有做不完的事——他们不入深海遨游,却比鱼儿过得更舒畅,他们不上高空飞翔,却比鸟儿活得更自由。 [175]指路的白马(其三)   事实上,在伊芙参与的那次模拟作战中,森阿坦与诺瓦河这两处虚构的地点也是有出处的——他们的原型来源于通特尼北部的两座城邦。克利金一共有十一个邻国,而通特尼正是其中之一。通特尼是一个小国,地处西约联平原的南端,那里与莫彻斯克平原隔着一片低矮的山脉(奔龙堡附近的那片湿地也可以算作是处于西约联平原的范畴内),戈贡的故乡就在那里。   邻国间的矛盾总是大同小异,通特尼与克利金之间有一些领土纠纷,但同时又有一些战略上的合作——一个世纪前,克利金颠覆了西海岸诸国的势力,而同时,却也将他们的立场与主张一同继承了下来。在这种形势下,如今通特尼与圣丰岳势力的交好似乎不可避免,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圣丰岳实则却并无外交权力——他们需要通过审查所或复仇会作为中间人来达成目的,而其中的风险和收益,也由他们各自承担。   代达茵河算是克利金与通特尼的领土分割线。这条河西端连通着起始海,而东部则与硕半海的下游河一同汇聚至通特尼境内的一座咸水湖中。这条河是一条时令河,且随着季节的改变,河流的流向也会发生周期性的逆转——春季平稳时,河水会向西流向起始海;在冬季时,起始海水位上涨,海水将会倒灌回东部的咸水湖中,这种状况通常只持续两到三周;而到了夏季多雨时,河流流向则会随着大陆的倾斜而逆转,重新流向大海;等到了秋天,湿热的空气向着东南移动,西约联平原变得干旱少雨,于是河流也止歇了。   在八九月份时,代达茵河的水位较低,有时甚至会接近干涸。雨切与伊芙两人骑着马,穿过了克利金的边境,踏入了通特尼的领土。烈日当头,他们披着圣丰岳的骑兵纹印斗篷,以此来对抗这炎热而焖蒸的天气,蒸汽凝结的露水在斗篷下摆处汇聚,随着马儿的不断奔驰,在他们身后卷起了淡淡的冷雾。   在代达茵河河床的附近,生长着大量矮小而干硬的植物,这些植物通常有着紫褐色的茎杆,针状或厚实的叶片,那些叶片上凝结着细小的盐卤结晶,从远处看,这里仿佛是一片结了霜的雪地,冰晶点点煞是好看。   从这条路走,或许可以少赶几天的路,但缺点也很明显:附近几乎都是荒野,很难找到落脚的地方,两人几乎只能在野外露宿。不过这倒也不算问题,伊芙和雨切都是打猎的好手,而淡水的获取——在一个魔法盛行的世界则更不成问题。   一天下午,两人像平时那样寻了棵大树——这里的树大部分也是光秃秃的——他们在树荫下略作休息。伊芙看到雨切靠坐在树干上写信,于是便凑过去看。   偷看别人写信不是一件道德的事,但伊芙其实又看不太懂他写的文字。克利金语和洛明各语都起源于西海岸古方言,口语上有着许多相通之处,但从书面文字来看却差异甚大——克利金文字大多采用的是弗兰托-哈坦字符,而这又与建国时的一些倾向有关。   “我在给一位弓箭手朋友写信,这人很有意思。”雨切主动说道,“她是一位精灵,而且枪法很准。”   “枪法?”   雨切的话引起了伊芙的兴趣。   “对,我从没见她用过弓箭,她只用射弧枪,或者暗器。”雨切向她解释。   “为什么呢?”   “一位精灵能在王室身边做事,本来就很叛逆……谁知道呢,可能她是想叛逆到底。”   “精灵长什么样?我还从没见过精灵。”伊芙又问。   雨切朝伊芙笑了笑,他往一旁让了让,让少女在自己身边坐下。   “我也是第一次见……也不清楚精灵是不是都长这样——这人名叫安列芙,很漂亮的一个人。她的耳朵要比我的更长一些,头发微卷,翠色,肤色差不多和你一样,性格有些高傲,但我不知道她这态度是不是只针对我,毕竟我也算是雪莫,有些偏见那也正常。”他无奈摇了摇头,又说道,“不过人倒是不难相处……您真的从没见过精灵?”   “真的,前几年我一直住在沸蒙,在那边很少能看见亚族,可以说,连雪莫人都很少见——除非是过节的时候。”   “其实……我倒是觉得,如果您能有两只尖耳朵,和精灵的样子大概也差不太多。”   “你指的是样貌?”   “样貌是一方面,还有身段。”雨切放下纸笔,看着远处的原野,“不管是人类还是雪莫,又或者是像我这样的半雪莫,在审美方面其实都更倾向于欣赏精灵那样的比例……从咱们的画作和雕塑中就能看出——艺术中的人体,总比现实中的更修长更优美一些,后来我见到了那位弓箭手,这才发现,原来这种身材比例也并非虚构……这次我见到您时也有同样的感觉,您的身段比以前更优雅了。”   有时,雨切会把伊芙同这位精灵放在一起做对比——在临行之前,他曾帮伊芙调试过马镫的长度——他发现,虽然伊芙个头不高,但腿身比却很突出,在同等身高下,伊芙的体形会比常人更显高挑和年轻。从这一点来看,伊芙和安列芙的身段的确很像,不过安列芙又要比她高出很多。   “是吗?那大概是经常锻炼的结果。”伊芙干笑了两声,“不过以前也确实有人说我不像普通人……可能是受了母亲那边的遗传吧。”   “您的母亲?”雨切转过头,看向她那湖泊似的双眸,“温兹娜倒是没怎么提到过——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也是一位精灵?”   “不清楚,她对我来说也是个迷,说到底……我都没有真正见过她。”一说起这个人,伊芙就深感迷茫。   “您以后打算去找她吗?”雨切的眼中泛着光亮。   “应该不会。”伊芙说道,“其实,我倒是有一种感觉:如果她想,那就能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如果她不愿意,也可以让任何人都找不到她——我猜她有这样的能力。”自从那次昏迷之后,她越来越觉得,伊芙特罗娜这个人大概还活着,至少是……部分活着。   “是这样吗,”雨切说,“我倒是认为,只要您愿意,就一定能找到她……我在找人这方面比较有经验,我可以陪您去。”说完这句话后,他在心里又暗自发笑——雨切如今三十几岁了,而光是找人,便耗费了他将近十年的人生。   “找她做什么呢。”伊芙笑了笑,“她有自己的事要忙,而我现在也活得不错,这就足够了。”   “那……您还有别的目标?您以后打算做什么?”雨切觉得,人活着总要有一个目标。   “以后?”伊芙想了想,并未直接回答。沉默了片刻后,她问雨切,“温兹娜给了我一块封地,你觉得那里怎么样?”她还记得,雨切说他曾去过那里。   “诺克丁湾。”雨切点了点头,“环境很不错,可以说那里什么都不缺,交通也还算方便,就是稍微有点冷……单薄些的衣裙在那里恐怕都穿不了。”   “冷一点也不错,能让人头脑清醒,而且蚊虫也会少很多。”伊芙将头靠在树干上,通特尼北部的气候让她生厌,在这种天气下,她开始向往起了北国的生活:“天气好的时候就出门打猎,阴天和下雨就去钓鱼,等到天气最冷的时候就窝在家里,围着炉火读几本书,或者弹琴。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邀请几个朋友搬过来一起住……嗯,再养几头雪橇犬,骑马散步时就让它们跟在后面……”她越说越是兴奋。   “好主意。”此时,雨切也沉浸在同样的想象中——在洛明各,他也的确经历过类似的一段短暂时光。   时间在此刻变得悠长。在这片盐碱地附近,不仅生长着小灌木与各类泌盐的野草,也零散分布着一些高矮不同的树种,那些树都有着粗壮的树干。不知名的动物与昆虫藏在这片灰白色的荒原中,奇异的叫声此起彼伏,但只闻其声却不见其形。   太阳正在向西下沉——那里正是伊芙他们将要去往的方向。天气不再燥热,体力与心情也恢复了,两人骑上了马,打算继续赶路。   一缕缕悠长的声响在这旷野中回荡,那声音婉转而起伏,壮丽又富有韵律,好似连绵海浪一般,温柔,却带有一种磅礴的气势。   “嘿——”雨切将双手环在唇边,让这声响亮的呼唤传递向远方。伊芙随着他的视线,抬起头,看到一片变幻的黑雾飘向远处——那竟是一群飞舞的蝉——它们带着那浪潮一般的啸声徘徊在天空中,然后又慢慢散去。   伊芙这才知道,原来他们一直听到的那些奇异叫声,其实是一种蝉鸣。   “在哈坦有时也能见到这种蝉,它们有点特殊,只在傍晚和夜里叫。”雨切说,“虽然我也叫不上名字,但现在听到这种熟悉的叫声却能让我有种亲切感——就好像有人在你耳边说家乡话一样。”   家乡话……伊芙抬起头,思绪又渐渐飘远。   “你以前住在哈坦?”又向前走了一段距离后,伊芙问他。   “对,可以说——我在埃尔夫兰出生,但哈坦才是我的故乡。我那时还裹着襁褓,就被父母托付给了哈坦当地的一位剑术师……我跟着这位养父学习剑术,在那里长大成人,后来我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于是就去了北方,去寻找当年被流放的双亲。”   “你找到他们了?”伊芙刚问完,又自答道:“你应该是没找到,要不然就不会去当土匪了。”   “差不多是这样。”雨切笑了笑,“结果不怎么好。”   似乎是意识到自己刚才说的话有点伤人,伊芙又说:“过去的事就过去吧,倒是那位剑术师……你不打算回去看看他吗?”   “我……其实更想留在您身边。”雨切说。   两匹马在夕阳中慢慢前行。他们面向着橘色的太阳,温暖的色调融进了旅者的背影——挺直的腰背,摇曳的马尾,两条瘦长的影子延展向了他们走过的路。   “这匹马有名字吗?”伊芙问雨切。   “没有,在我们那儿,哨声就代表了马的名字——若真给马取一个像人一样的名字,是要被别人笑话的。”   “你们那里?是指洛明各?”   “更早一些的时候,我刚进匪帮的那阵子。”雨切将手指抵在唇上,吹出一个哨音,白马仰起头,也配合着发出了一声鼻音。“那时候,我们更习惯用暗语和口哨,只要吹出一种固定的调子,马儿就会回应我们的呼唤——每匹马都有它们自己的韵律。”   “原来如此……”两人并排前行,伊芙打量着他身下的那匹白马,“这匹马也很聪明,你好像从不对它下达指令,但它却能读懂你的意思。”   “养一匹马,从驯马开始。马和人一样,有它们各自的性格,而且活得越久就越有智慧。”雨切说,“以前在哈坦的时候——您也知道,那里地势复杂,所以又被称为扇陆台地——当地人要在崎岖不平的山地上修路,如果路很难修,他们拿不定主意了,就会赶一匹尚且健壮的老马过去,让它自己选一条路下山——然后,人们就从它走过的地方修路。”   “真神奇,听着就像寓言故事。”伊芙说,“我没去过哈坦,倒是敏希——我的那个妹妹现在还在那边读书。”   “哈坦也是个好地方。”雨切望向南方,但此时只能看到一片逐渐没入黑暗的旷野,“众多学者都在那里聚集,他们研究天文和地理,也破译古代的文字,而克利金人一直都是他们的拥趸,要不然也不会学着他们,大力发展古代科学与技术,还用古弗兰托字母作为克利金文的字根——这倒的确对钻研数学有好处。”   说到这里,伊芙又想起他刚才写的那封信,于是便说,“等改天你也教教我怎么写洛明各文字?说不定以后还能用得上。”   “那好办。”雨切点点头,“您准备向我学习,而我也想着要向您学习——不如您也教教我怎样写克利金文吧?”   “以后别用敬语了,就好好说话。”伊芙摆了摆手,“那就这样定了,咱们互相学习……”   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伊芙才对这位强盗头子产生了一些兴趣。   能先一步学会沉默也是一件好事。在一次严肃的旅途中,交谈并不只是为了排解孤独,也是为了分享——就好像分享食物与水那般,是一种根本上的需求。**与本能会在缺乏道德约束的环境下露出它的丑态,只有依靠语言,依靠这理性的根源,旅者们才能避免感官的退化,才能从这荒芜的原始之中重拾文明的边界。 [176]黑魔法·白魔法(其一)   “我的命运似乎近在眼前。人总是需要在最懵懂的时期决定自己的将来,又或是自作聪明地将自己断送。从出生开始,第一次触碰,成长,完成学业,然后再到恋爱,结婚,生子……每个人都在重复着这样的路,在不断的尝试中改变,然后一次次地后悔。人们以为这些都是稀松平常,的确,对于一群人来说是这样——陌生的人从你身边走过,每个人看起来都庸庸碌碌……但对于个人,每一件事却都是大事,只一次触碰便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永恒是一种错觉,人总以为人生路很长,但其实终点近在咫尺——人的一生无法积累任何东西,而当我意识到死亡临近时,又似乎能听到一种呼唤,它在向我索要一样东西,一样有价值的东西,来向活着的那些人证明我曾经存在过。它是那样的固执,像细密的筛网,将一切琐事从我的生命中剥离,让玩乐与消遣变得罪恶,以至于我食不下咽,少言寡语,连睡觉时都在惦记这件事,仿佛我之于人世,真的欠下了一笔巨债——这要我怎么办?真让人叹息不已。”(伊莎波·迪席洛尔——《化蝶者述》)   九月上旬,海岸线,西约联群岛阴雨连绵。此时正是正午潮涨时分,岛屿林立而危耸,密集地分布在薄雾漫漫的海上,它们千奇百状,高傲得让人难以靠近。   雨切说这里离目的地不远,于是从清晨开始,两人便一直朝着这边赶路,途中只匆匆喂过一次马匹。   下午,云层渐消,炽热的太阳向西奔行,拨开云帘与雾纱,于海面洒下厚重的金芒。骑着马,沿着起伏的海岸漫步前行,近处的海水混浊而起沫,与视野尽头的碧空形成鲜明对比。浪涛声不绝于耳,海水偃旗息鼓,它们在霞光下暗自收敛,露出湿润的沙地与浅浅的水湾,海鸟徘徊着,用锐利的眼寻觅着海中游的、岸上搁浅的猎物。高挑的海岛慢慢露出了它们的腰身与脚踝,这些奇异的岛屿如同山岭、崖壁般高悬,被侵蚀的底端层层叠叠,岩层光滑洁净而呈现出优美一致的曲线,穿行于此,仿佛行走于戈壁绿洲,漫眼的金黄,崖顶的碧色,四处了无人烟,却也生机盎然。   兜兜转转了大半天,直到傍晚时雨切才找对了路——清水堡所在的那片岛屿虽大而广阔,却只有一处入口。那入口处向着海的方向,以现在的季节水位,只有在夜间才能趟着浅水通过。夜晚,一团淡青色的光芒从他们头顶一闪而逝,原来是清水堡的人等不及了,她们早就发现了骑马的两人——见他们在底下徘徊不进,料想一定是迷路了。   骑着马沿着蜿蜒的山路前进,这里的风光与底部迥然不同。茂密的植物遮盖了金色的月光,轻抚着访客们的斗篷与帽沿,夜行的动物拨动着草丛,追逐着硕大而灵活的荧光甲虫。少女本来还走在前面,没过多久却默默地放慢了行进的速度,给身后骑白马的让出了一条路——一缕蛛丝拂过了她的脸颊,这才让她有了如此的小心思。   在漫长小路的尽头,是一大片青翠的田野,这里地势开阔,晚风轻抚,潮湿的海风混着青草与苔藓的气息,带给人一种无比温和的舒适——温暖如春、清澈如秋。月辉浸润了大地,一片矮墙低瓦藏在树影之中隐约可见,而再远处,寂静湖泊藏匿在岩壁之下,只留下一团黑黢黢的影子,斜立的岩壁围拢着孤山,孤山之顶还隐约饰着一顶雪帽……那一抹淡白的确是雪,好像不是错觉。   当来访者为这奇异的风景而感到惊讶时,他们不免又想到,这奇异却是建立在另一个奇异之上的——这里是一座岛,一座四面崖壁高悬的近海岛屿。   “我想起来了。”伊芙回头对雨切说——旅途即将结束,他们之间的对话便显得多而琐碎,“鲁格以前还乘船到过这里,他那时还研究过这片岛屿的成因。”   “那他现在研究出结果了?”雨切听到她说话,于是侧过了头。   “有一些成果了,但他还没发表出去……”伊芙望向东方的陆地,那里群山环绕,在羽地的西海岸中部,这些连绵的山是天然的堤坝,在冰封的涨潮季时阻挡了寒冷的空气与汹涌的海浪。   在去年冬,鲁格的著作已完成了第一部分的初稿,南芬对此高兴得不得了,她拉着敏希以及庄园里的几个仆人和厨娘,一起坐在客厅里,让伊芙穿上学院的裙装,把稿子一段段地念给他们听。鲁格写的东西实在是有些艰深难懂,其内容多用行话术语,又囊括了统计与分析,于是作者本人便不得不坐在母亲身边,耐心地做出注释,但仍让一众人听得云里雾里——包括伊芙在内。南芬听不太懂,但仍是感动得落了泪,敏希抚着她的肩膀,少见地没有去嘲笑她,鲁格那天也像是突然开了窍,破天荒似的安慰起了这哭泣的女人,于是南芬又噗嗤一声笑了——看来,自己这不成器的小子也终于懂得爱人了。然后她又想:是啊,是该给他寻个妻子了。   一位雪发的魔女站在田野边的小路上,在夜色下,她的长发像一团飘散的云,蓬松而舒展。   伊芙和雨切下了马,与对方打了招呼。   “伊芙·哈维因?”这魔女笑着问,她的个子很高,几乎和雨切一样高。   “我是。”伊芙回答,“我来找希歌妮院长。”   “果然是你们,院长很早之前就对我提过这件事。”魔女点点头,“不过今天太晚了,不如你们先在学院那边住一晚。”   “就听您的安排。”   伊芙并不清楚清水堡的构造,也不知“学院”在哪。   两人牵着马,跟随这位穿着黑袍的高挑女人走向岛内。他们绕过了田野,走向一片林地——看那些树干的粗细,似乎也才种下不到十年。魔女自称“勒莉尔·科苏墨”,是清水堡的第三代魔女,也是学院的教师。   穿过那片稀稀疏疏的林子,入眼的便是一片二三层高的砂岩房屋,这些精致的建筑排列分散,围绕着一片砖石空地而立,藏在这岛屿中最为静谧之处,看起来不像是寻常人家的住处——这里就是她所说的“学院”。   清水堡的“学院”的招生对象并非魔女,而是男子——但门槛也颇高,通常,受邀请者会是名人或贵族的后代,且入学者的年龄不得超过十六岁,若到了二十岁,则必须离开学院,不论任何理由。学院是希歌妮设立的,而魔女们又常将清水堡戏称为“修道院”,因而学院的学生和堡内的魔女们都习惯称呼希歌妮为“院长”。   学院的存在使得清水堡有了不赀的收入来源,而经费无疑是科研者最稳固的靠山,这笔资金的一大半将会流向克利金与哈坦的数所大学,数年乃至数十年后再以另一种方式完成回笼。可以说,希歌妮在运用资金与人脉方面,正如她使用魔法时的那样——低调而收放自如。   学院的存在拓宽了清水堡在羽地范围的影响力,而这影响力又使得各国的王室贵族们都愿意将自己最疼爱的小儿子送到这里来,让他们远离政治与纷争,潜心钻研魔法与纹印的形式逻辑,探讨古语言的奥秘,又或是在闲暇时广交朋友……若能娶一位清水堡魔女回去,那姑且也算是一件好事。   但希歌妮院长却不这样想。她把自家的魔女都当做宝贝,且对这些轻佻的小子饱含蔑视。几个月前,她得知赫林吉家的儿子在对学院的年轻老师大献殷勤,还暗地里称对方为“娇羞小教师”,心中便大为光火,于是派了清水堡最铁面的魔女拉齐纳娜“下山镇压”。拉齐纳娜是清水堡的第四代传人,今年二十八岁,这位小个子的魔女虽然长着一张娃娃脸,却有着公认的十分较真的性格,她对男女之情一窍不通,心思单纯,但这并非完全是成长环境造就而成的——按年轻一代魔女艾琳德的话来说,这女人完全是“缺一根筋”,大概是“有生理上的残缺”。   清水堡中留有一柄昂贵的钢叉,是二代魔女西莉·萨图露丝(希歌妮的同辈)的遗物,于是拉齐纳娜便拿着这柄明晃晃的钢叉下了山,像一尊神佛般游走在学院的各处——她谨遵院长大人的命令,像看鼠蚁一般盯着那群王公贵族的子弟,像最敏感的猫那样闻着同门姐妹身上的气味,寻找着一切蛛丝马迹,力图将这两种不相称的生物完全分割开来。   拉齐纳娜的怪异举止让教师和学生们平添了许多困扰,但也让学院的生活多了一些趣味。   勒莉尔带着两人进入了学院的区域,而此时拉齐纳娜就站在院门口,这矮个子正持着她那柄宝贝钢叉挡在他们面前,即便是作为前辈的勒莉尔朝她挥手,她也不让。   “娜娜,你跑出来干什么?”勒莉尔压低了声音问她,这位高挑的魔女与这位“四尺半”站在一起,就好像是在跟一柄钢叉对话。   “夫妮说你偷跑出去见男人了,所以我就出来看看是真是假。”拉齐纳娜义正言辞,“你也知道,这是违反规定的。”   在两位客人的注视下,勒莉尔沉默了,她抱着胳膊,像是在强忍着发作。   “这位是谁?”拉齐纳娜看到她身后站着的伊芙,于是被吸引了注意。   “他们是访客,是来找院长的。”勒莉尔回答得有些不情不愿。   “后面那个男人也是?”拉齐纳娜只看了雨切一眼,便又转过头看向伊芙——她觉得,还是这少女长得好看。   “对。”勒莉尔说,“先找个房间,让他们去休息,剩下的明天再说。”   “先说明,男人是不能进清水堡的。”但拉齐纳娜并未罢休,她说出这句话,然后仰着脑袋,等待对方的答复。   “的确是这样。”勒莉尔轻叹了口气,她对伊芙说:“原则上说清水堡只有你能进去,在此期间雨切可以留在学院,但如果你能拿到院长的特许……”   “就按您说的来。”伊芙连忙说,“他只是陪同我过来的,没必要因为我们而破坏规矩。”   对此,雨切耸了耸肩。   拉齐纳娜满意了,于是又说:“这样最好,勒莉尔,这位姐妹你来安置,旁边这个带把的……跟我走,我带你去东面的房间。”   东面是年轻学生们的住所。   “就这样吧,有什么事的话,等到了明天再商量也不迟。”   于是,伊芙将马匹交给雨切,跟随勒莉尔去了学院西侧的教师住所。   “勒莉尔!”走到一半,拉齐纳娜又折了回来,她骑着那柄钢叉贴地飞行,在夜色下快得就像一条大黑鱼。“别忘了,让她洗个澡再睡。”她用手比划着,面容严肃地嘱托道,仿佛这件事尤为重要。   “知道了,去忙你的吧。”勒莉尔很不耐烦。   清水堡的魔女教师们都住在西侧的两栋三层高的红顶瓦房中,屋外的墙壁上爬满了生命力旺盛的蔷薇与常春藤。半路上,一名女子站在月色下的卵石路旁,赤着脚,头发湿漉,她只穿着两片内衣,朝路过的勒莉尔打着招呼。道路两旁种植着鲜花,有些凋零了,有些还是花骨朵模样,这些花被树枝与藤条草率编成的篱笆围拢成大大小小的圆形——不知为何,伊芙在看到这样的景象时,就突然想起了百里琳房间里的那张大圆床,于是她笑着摇摇头。她们进了右边的房屋,在一楼狭窄的厅堂里,有六个女人坐在一块羊毛毯上聊天,其中四位是村姑打扮,胖瘦不一,而另两位则顶着一头披散的雪发,模样清丽,显然是住在这里的魔女。这些人面带好奇与笑意,向勒莉尔打听着伊芙的身份,一位头戴方巾的妇女端起身旁的果盘,里面盛放着一些当季的水果,伊芙从中取了一颗肥胖的无花果,连声道谢。   分给伊芙的临时住处是在一楼靠西的一间小屋,屋子里只有一扇未上漆的小木窗,透过窗纱可以看到对面的另一栋公寓,以及西北方向的墨色湖面。   等两人进了屋子后,勒莉尔才开口道,她的声音像风一样轻:“想洗澡的话就去厅堂,楼梯口处有一间小浴室,可以泡澡,如果觉得累了,那就先休息,明天我再让人去准备水。以防万一,我还是先提醒你一下——别去西面的湖里洗澡,小心被小崽子们偷看。对了,你今年多大了?”   房间里有一瞬的寂静,伊芙犹豫了一下才回答道:“二十。”   勒莉尔笑着点点头,似乎并不惊讶,“好好休息,明天见。”说完这句话,她便离开了房间。   村姑们用爽朗的地方口音交谈着,声音从厅堂透过走廊传来;不知名的昆虫拍动着翅膀从窗口飞走,发出沙沙的声响;灰猫从墙下静悄悄地掠过,嘴里还叼着一只翠绿色的螽斯。   伊芙解下发带,望着窗外的树影摇曳。拂过田野的清风带有海洋和雨水的气息,像是蕴含着洗濯的魔法,吹散了发根与耳郭处的温热,使人有种浸泡在溪泉般的惬意。西约联群岛的初秋对少女来说是陌生而熟悉的——她从未到过这样的地方,却一直梦想着能有这样一个地方。 [177]黑魔法·白魔法(其二)   在教师住所,伊芙睡了这些日子以来最踏实的一觉,也少见地赖了床。上午,时间刚过九点,勒莉尔的敲门声将她从美梦中唤醒,她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给对方开了门。   “长途跋涉,累坏了吧。”勒莉尔很体谅她,“水已经放好了,去洗个澡吧,我已经通知清水堡那边了,她们今天就会派人来接你。”   “清水堡……是在哪边?”伊芙忍不住问道。   “就在湖的那边。”勒莉尔走到窗前,指给她看:“看见那上面了吗?”   透过窗纱,伊芙抬起头,视线顺着湖对岸的陡峭山崖向上看去——那座山屹立在水中,正如这世上的千万座山一样,既不雄伟也不险峻,但它占据了这座岛屿宝贵的二分之一地界,于是便承载了不同的意义。在它绿意簇拥的怀中,有一片秀丽的白色建筑静卧其间,那便是第一代魔女们的功绩与丰碑——亚兰亚岛的清水堡。   伊芙拿着换洗的衣物,即海德夫人送给她的那套月白色骑士服,去了厅堂的方向。勒莉尔给她指出了浴室的位置,那是一间由木栏杆分隔成内外间的小室,一打开门,热浪扑面而来。外间的角落放着藤条编织的篮子与洗衣用的木盆,内间则是浴池以及装着清水的大桶。伊芙探头朝里面望去,见空无一人后才迈步走进。潮湿的热气弄得人晕乎乎的,无论是哪里的公共浴室,似乎总酝酿着同一种气味,这种洗浴的氛围是如此的熟悉,让她突然间有一种回归旧世的感觉。   将换洗的衣物放在椅子上,熟练地盘好了头发,脱下穿了许久的内衬衣物,将其中最私密的物件藏在最内,然后匆匆卷成一团扔进脏衣篓中。   内间浴室的地面是青石堆砌的,光着脚踩在上面,能够感受到一种平整而粗糙的踏实感,被激发的炉心宝石散发着昏暗的橙光,悬在低矮的木质天花板上,映得池水微波荡漾。池中因混入了滚水而变得略微浑浊,伊芙伸出脚试了试水温——有些烫,但她等不及了,便决定试一试。   池子大概能横着容下七八个人,而她现在却能自在独享。走下台阶,去往水池的更深处,池底铺着一层卵石,踩在上面有一种将要倾覆的错觉。少女弯下腰,捧起温热的池水,润湿了身子,让皮肤慢慢适应这种灼热的感觉。   想想以前,就算是洗一次澡,也能让她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恐慌与兴奋这两种极端的情绪总是同时出现,迫使她正视一件事实:抛开身外之物,她如今所拥有的,正是她旧有道德观念中理应回避却又最为好奇的一类东西。在那时,一个混乱而好笑的想法曾在她的脑海中诞生——男子的伦理道德,再加上女子的体肤性征——如果自己就这样看光了自己,摸遍了自己的全身,那所谓的贞洁又要置于何处?可事实上,无论这个问题的答案如何,都不能掩盖其命题本身的漏洞——“贞洁”一词本属于女子的伦理范畴,若要承认它的存在,那承载着这样一套道德观念的灵魂(主体)又要怎样体现?显然,人不可能同时履行两套相互矛盾的伦理体系,因而,想要避免类似的悖论产生,那就必须要做到性别与伦理之间的协调与统一——而从这方面来说,肉体难以蜕变,思想的可塑性却总是存在的,因而人只能改变其内在的思想。   伊芙慢慢蹲下身,让池水慢慢没过腰臀,水流向着她的怀里涌去,推压着肺部,舒张了毛孔,令她情不自禁地轻叹了一声。她在池底摸索着,将卵石堆积在身子下面,垫出了一点高度,以便自己在倚靠着池沿时能从水面露出脑袋——她枕着头发,看着天花板上凝结着的水滴,渐渐地陷入到一种完全放空的状态。   通向室外的换气扇在慢慢转动,时间缓慢地流淌——就好像,当一个人意识到了时间的流动时,它却又停止了。安静与温暖的氛围,给人一种无喜无忧的幸福与满足。   隔着水面,她能看到自己纤长的影子。靠在池边,她抬起一条腿,用手指勾住了腿弯。直到现在,她仍为自己的身体而感到惊奇,惊奇它的美感,惊奇它的真实,惊奇那手指上的纹路与后颈的细绒毛:这是如今自己的样子,一个不安的灵魂寄宿在这里,她通过清澈的眸子看到了这样一个世界,而世界也在以充满怜爱的目光关注着她。   有些事——一些非常重要的事,伊芙总会下意识地去忽略:如果事情真的如此重要,那为何不将它留在最后,留给将来更谨慎的自己去想?但也许现在是时候了——幽静而独处的时光是难得的,很适合用来自省,适合做一些放松的想象。   正如学画前先画方块,学琴时要练习运弓一样,当一个体系趋于复杂时,先行者便要教会新手如何熟悉并运用它们——老师按住学生的肩膀,不厌其烦地约束他们,制止他们的胡闹行为,他让他们牢记自己教授的经验与诀窍,并让他们反复练习……而直到学生失去了好奇心与创作欲时,他这才心满意足地说道:“很好,你们已经掌握了这门艺术,现在自由发挥吧。”于是,学生终于摆脱了老师的束缚,心里美滋滋的,想要完成他们一开始就计划做出的事业——但,他们这时又发现,曾经激动人心的愿望在这严苛的体系下似乎已经变得无知而幼稚,他们因此而感到盲目,不知自己现在为何还要留在这里,自由之于他们成了噩梦。   如今,伊芙就是这个学生,她还未曾摆脱老师的约束,但此时却已犯着迷茫了——生活之于自己究竟是为何物?她要走向何方?是人人都认同的普通而饱满的一生,还是孤僻而无牵无挂地离世?从社会对于一个女人的称呼,便能看出她此时的处境与身份:小姐、夫人、太太……又或是寡妇、姘头、表子,以及老处女——明面上的和暗地里的——谁也不能说,自己能对他人的指指点点满不在乎。在当今,在伊芙所处的社会中,一个丈夫,一个家庭对一个女人有多重要?   关于男女之情——在一些偏远的地方,平民家的女儿甚至要比她的男人更早知道那些事,以便能在新婚之夜顺利地完成献身;而在南芬那里,她虽不算避讳,却也不解惑——让女儿们保持着懵懵懂懂,似乎才是她的本意。但显然伊芙什么都懂。曾经的她就像大部分男性一样,对这些神圣却又下流的事物抱有着过度的兴趣。她还记得,当自己第一次听同龄人说,男人的“那玩意”可以放进女人的“那里”时,自己有多么震惊,以及随之而来的难以言喻的兴奋与冲动——原来是这样……多么恰如其分!少年仿佛发现了天大的秘密,他那时才渐渐明白,婴儿的出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原来人并不是被“屙”出来的。随着他一点点地成长,曾经的好奇与惊讶在求知的路途中被逐渐转化,成为了认知与常识的一部分,而凭借看到的或是单纯的想象,他也学会了如何独自解决生理需求……像大多数少年一样,世间的诸多物质与欲望,那些花花绿绿之于他们,就像隔着橱窗的玻璃,是贫穷及贫瘠者不可支配之物,年轻人空有花不完的时间与精力,有着比其他人更多的渴望,却无用武之地,多么卑微和龌龊……想到这里,伊芙有些可怜起年少时的自己,但同时她又深感怀念——那时,少年的思想仍是干净而坚定的,是属于普罗大众的一部分,他能想到的未来,便是自己事业有成,然后娶妻生子,以及在人生规划中总也挥之不去的发财梦。这是平凡人的一生,但她那时并未意识到自己的平凡,以为自己仍是独一无二的——他要充实地过好一辈子,要读人生必读的一百本名著,要去人生必去的十个地方……他想,人生漫长,一定要不虚此行。   转变是潜移默化的,而非一朝一夕的——独处的生活安逸快活,自由自在,既然如此,又何必要容忍另一个人走进这片独属于自己的神圣领域呢?传统与教化并未在他们这代人身上起到多少影响——可以说,他们是自私的,但也可以说,他们是自由的。   开始时是为了逃避,而后又不免思考更多。独身主义之路说到底也并非简单无忧,狂欢是暂时的,存在的危机总会在若干年后侵蚀起他们的内心——孤独会在生病与老迈时降临,将郁郁寡欢的独身者踩在脚下。从这一点来看,一个人有了后代,生存的意义似乎也跟着有了着落——那些遗憾,那些未竟的梦想与新的希望,都被一股脑儿地塞进了新生儿的怀中,这懒惰的父母终于卸掉了一身的精神包袱,投入到了养育后代的操劳之中,他们牺牲了睡眠与金钱,按照自己的喜好培养孩子,绑架了无辜者的人生,直到让新一代人也同他们一样,遗失了天然的纯真与美德,消灭了好奇心与热忱。新生代们学着像成年人一样谈论着那些严肃而复杂的话题,心中抱怨却又循规蹈矩,看似成熟却又心性脆弱,碌碌半生不知为谁而甜,人世一趟却只为寻得一隅之地——春去秋来,盲目者依旧乐此不疲。   如果再活一次,选择会变得更容易一些吗?大概依旧很难。即便是有了一些经验,未来却仍难预料。人总以为自己比以前活得更精明,却不想以前有多难捱,现在有多安逸。   假如……对,只是说假如——伊芙想到——如果自己有一天真的和一个男人结了婚,那该是什么样子?终有一天,这男人要伏在她的身上,两人四目相对……自己可以接受吗?便于自己想象,她的眼前浮现出几个熟悉的面孔——首先是迪更,然后是梵比鸠,再然后是隆科……或许身材高大的林辛与女生相的奥利德恩也可以考虑在内,雨切呢?不,怎么会想到他……她想着想着,便捂着脸笑了,又羞恼地将池水泼到了天花板上——看来还不行,不能接受。那女人怎么样,和女人上床呢?想到这里,她的面容变得严肃,然后又是几个面孔从她的眼前闪过……停,打住!不应该去想这些——无论从什么角度都不应该……   此时,她正沉浸在自己邪恶的想象中,结果浴室外间的门被打开了,合页的响动吓了她一跳。开门的是一个陌生的少女——一位扎着马尾的雪发魔女——她将脑袋探进门里,目光一下子便锁定了坐在池中的伊芙。   “你好。”少女走进浴室,关上了门。此人穿着一身轻盈的白裙,明明天气还很热,却还穿着长靴,带着披肩。   伊芙见她似乎也是来沐浴的,于是便站起身打算先一步离开。   “你是伊芙,对吧。”陌生的少女解下了披肩,“我叫艾琳德,清水堡的第五代魔女。”   “哦……”伊芙站在池中,愣愣地看着她。   “我是来接你的人……是自己人。”艾琳德又补充道。她打量起了这位一直被院长念叨的少女。   多亏了百里琳的训练,伊芙的腰腹线条十分惊人,让还未见过世面的艾琳德看得入了迷。伊芙注意到了她的目光,防卫似的侧过了身。   “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了——头发还没洗吧?”艾琳德抬起头,用的是同龄朋友般的语气,“时间还早,不如咱们先说说话?一会儿我来帮你……”   伊芙点了点头,又坐回到了浴池里。   女人们总喜欢在一些特定场合下拉近关系。   艾琳德宽衣解带,进了浴池,她坐在伊芙身边,样子舒坦至极。   至此,伊芙才开始观察起对方。艾琳德个子也不高,大概和自己差不多,但从身形来说,却要比她更成熟一些,大概是有十六七岁的年纪。   伊芙蜷起了腿,将双手搭在大腿上。曾经,敏希还取笑自己这位姐姐,说她下身“光秃秃”的——于是从那时起,她也开始有些在意了。   对于自身,淡淡的自卑感与羞耻的心理似乎总也挥之不去。   “听说你是从沸蒙来的,我看过那边的照片,那么大的一座城市。”艾琳德说,“我还从未出过群岛……你们那里一定很有意思吧?”   “嗯,很有意思……尤其是节庆的时候,非常热闹。”   “你住的地方是不是很大?家里会请佣人吗?”   “嗯,会……”   “小姐们平时都是怎么消遣的?弹琴、绘画、看音乐剧?”   “差不多吧,其实我也不太清楚。”   “是吗,那你平时一般会干什么?”   “我更喜欢出去露营,打猎……再就是学剑术……”   “你会剑术?”艾琳德看着她,目光中透着些许崇拜,“真了不起。”   少女长相娇俏,若仔细看可以发现,她的左右眼角下各有一颗小痣,这双痣长得对称而巧妙,不仅没有破坏她的精致相貌,反而更添了几分媚态——褐色的泪痣与微红的眼角,这便是上天赐予她的妆容。 [178]黑魔法·白魔法(其三)   艾琳德问了她许多问题,但不知为何,伊芙总感觉这位姑娘有些心不在焉。   沐浴过后,两人配合着帮对方洗着头发,自伊芙染发到现在已有半年余,从发根处能明显看出头发原本的颜色。   “你更喜欢金色?”艾琳德一边帮忙倒水,一边问她。   “其实,倒也不是……是我那个妹妹,她总想让我染个金发。”伊芙回答,“姐妹嘛,就喜欢穿一样的衣服,做相同的打扮。”   “我理解。”艾琳德点点头,“我们那里也有这么一对,哈沙与亚兰尼,有时我也挺羡慕她们的。”   “各有各的好吧,大概。咱们什么时候出发?”   “下午吧,吃过饭再回去。”一想起清水堡的那些小崽子们,艾琳德就皱起了眉。   清洗过头发之后,伊芙这才想去找毛巾,但艾琳德却是当场念起了咒语——随后,一股暖风绕着她们旋转着,将两人的身体慢慢吹干。风拂过伊芙的腰间与背脊,像是有人在不停地挠痒,让她不禁缩了缩肩膀。   无论是在沸蒙还是在奔龙堡,伊芙从未见过有人能够像这样光明正大地对别人使用魔法——从道德层面上来说,这显然是一种冒犯的行为;另一方面,艾琳德的魔法水准也的确可见一斑——使用魔法进行破坏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但若要将其恰到好处地运用到生活之中,那就不仅需要长期的练习,还要有相当程度的逻辑运用与心算能力,若不是这样,使用魔法时便很有可能伤害到自己及他人——而显然,她对此很有信心。   艾琳德露的这一手,让伊芙愣了好一阵子,而当她回过神时,对方却已经扎好了头发、穿上了衣服,所以她也不得不加快动作。   将那套女骑士巡礼装穿在身上,伊芙的气质也产生了些许的变化,这戎装使得她原本恬静娇柔的面庞多了一些活力,少了一丝亲和。她系好了领口的带子,擦净了浴室中镜子上的雾气,开始理顺头发。艾琳德连忙上前帮忙,她看出了伊芙的思路,便用一种熟稔而精巧的手法帮她编织好了头发。   “谢谢……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利落的手法,真漂亮。”伊芙惊讶于对方编发的速度。   “没什么,熟能生巧而已。”对于伊芙的夸赞,艾琳德并未表现出多少兴致。   “不如……你先去忙?”伊芙看得出她有心事,“我先留在这里洗几件衣服。”   “没关系,我等你。”艾琳德倒是很无所谓。她说完便找了个凳子,坐在了一旁。   无奈,伊芙只好在她的注视下洗起了自己的那几件脏衣物。由于身上穿着新衣,而洗衣用品又过于简陋,她洗得很慢。艾琳德坐在她身后不远处,不多时,伊芙隐约听见了抽泣的声音。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待回过头时,便看到艾琳德正在擦拭眼角。   “你……最近……遇到什么事了吗?”伊芙试探着问。只有在这种场合下,她的反应才更倾向于男性的一面——意思是,她仍像以前一样笨拙。   艾琳德默默地摇了摇头,她依旧抽泣着,大颗的泪水滴落在她蓬松的裙摆上。   伊芙走到她面前,想去拍拍她的后背,再安抚她几句,却不料被对方抱住了腰,她的行为让伊芙很是意外。艾琳德靠在伊芙的身上,哭了一小会儿后才松开手——她深吸了几口气,情绪很快平复了下来。   “没事,”她解释道,语气还是有些发颤,“人活着总会遇到点不顺心的事,都会过去的。”——这倒像是在自我安慰。   时间接近中午,地面有些潮湿,大概是刚下过雨。层叠的灰云布满了天空,阳光从间隙处洒落,在湖面留下斑驳的影子。伊芙站在墙角下,伸起了懒腰,她张着身子,连打了几个呵欠,弄得眼角泪水四溢,样子如同刚睡醒的孩子一般。   此时,她又想起了刚才的艾琳德。   所谓“成熟稳重”并非是一个人因成长而拥有的特质,甚至都不算是一种好的品行——那或许只是一种合群的象征——它固然能使驾驭它的人受到众人的尊敬与爱戴,但同时也使得拥有它的人一刻也不能松懈——这种基于他人印象而产生的特质,意味着失去总比得到它时要容易得多。如何才能真正将它据为己有?要么先进行一次自嘲,以此做到无懈可击;要么将它隐于暗处,干脆装作什么也不知道。艾琳德为何而哭?又为何选择在那时哭泣呢?   学院的饮食兼具了西海岸与海岛的风味:以岛民自制的浓郁番茄膏为汤底,依次添加新鲜豆子、薏米与时令蔬菜,以及少量的白胡椒碎与盐,出锅时再放入扇贝、牡蛎肉用于提鲜——这样的一锅番茄浓汤,便是今天中午的主食。除此之外,这里还提供了加糖的自酿葡萄酒——酒精度不算高,喝起来有点像发酵的甜葡萄汁,更符合当地魔女们的口味。在秋季,虾蟹肥美,学生们有时会去西面的海滩赶海,而按照群岛的烹饪习惯,这些虾蟹贝类或蒸或煮,都不会放任何佐料——对他们来说,最新鲜的食材,其本身的鲜肥滋味便已堪称完美了。   勒莉尔说,晚些时候可能会下大雨,所以劝她们早点回去,于是,伊芙便匆匆收拾了行李,随艾琳德离开了公寓。她没有去找雨切,只让勒莉尔留了个口信,让她帮忙打个招呼,告诉对方自己的去向。   时间刚过下午一点,多云,湖面起了风,水波荡漾,一叶树皮轻舟搁置在青草围绕的岸边。伊芙跟着艾琳德走向此处,她看到一名穿着黑衣、头戴兜帽的女人正坐在小舟旁的一块石板上。这女人将自己裹得严实——长衣长裤,手套靴子——浑身上下近乎一团黑,只有两缕长发垂在胸前,呈现出暗淡的灰色。   艾琳德叫她“伊莎波”。   伊莎波同样也是个漂亮女人——事实上魔女们绝大部分都是面容姣好,身材匀称——伊莎波似乎不太愿意说话,但态度上却并不显冷淡,是一个温和而文静的人。她让艾琳德与伊芙坐进小舟,自己则站在舟首,见她并不用桨,伊芙便猜到了她是要用魔法划船……但未想过速度会那样快。   伊莎波念动咒语,她们身下的轻舟则仿佛突然活了一般,飞快地游动了起来。   艾琳德坐在她的对面,她见伊芙似要仰面倾倒,便连忙拽住了她的手腕——而在伊芙坐稳之后,她也并未松开手,反而将对方的手捉在了自己手心里。   伊莎波一手扶着舟头的隆起处,一手微抬着,掌心朝向她们身后。风从四面八方涌来,像无数张温柔的手将这一叶轻舟推向嶙峋的彼岸。   “坐稳点。”艾琳德朝伊芙笑着,她的睫毛又白又长,仿佛挂着霜雪,掠行的风撩起她的鬓发,如捧起恋人的脸庞,将她的颈部与耳垂展露出来。伊芙抬起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感受着对方手心的温润,看到她那微红的眼角与仍噙着泪的清眸,两辈子以来,此人竟平生第一次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   行至湖中心,零星的雨落在她们头顶、散落在湖面上,在阳光下泛着粼粼的闪光。少女们望着湛蓝的天空,在层层云朵之中,她们也无法分辨出这场雨究竟是谁的恶作剧。   不知何时起,太阳隐去了踪影,湖面腾起了白雾,那白雾从四面八方涌来,遮挡了天空与美景。沉默的伊莎波在伊芙惊讶的目光中,拿出一盏精致的银提灯——这盏提灯的样式很熟悉,和茂奇在麝兔山顶使用的那盏提灯一模一样——提灯发出刺眼的蓝芒,延伸向她们行进方向的尽头,浓重的白雾在这蓝芒的照耀下消失不见了,留下一条狭窄而绵延的甬道。树皮轻舟仍在水面上快速滑行,伊芙好奇地四下张望——近处的水面快得令人眩晕,而两侧则是灰色的雾墙,那雾墙在她们身后快速合拢,仿佛有无形的鬼怪在紧追不舍——她们跑得越快,它便追得越凶。   在看不到尽头的水面上,人总会产生一种本能的恐惧感;但面对未知的深邃,抗争的心态总在臣服之前充斥着坚韧的心灵——这也许就是生而为人的伟大之处。   最后,她们来到了对岸,伊芙仍感到心有余悸,轻舟借着惯性冲到了岸上,在湿润的草地上奔行了近十米,然后歪倒向了一旁。艾琳德像是早已熟悉了这种莽撞的上岸方式,她还未等轻舟完全停稳,便和桨手伊莎波一同跳上了岸,她仍牢牢握着伊芙的手,不忘在这时拉她一把。等她站稳之后,艾琳德这才收回了手,她的动作自然得体,却是让伊芙难以忘怀。   艾琳德主动背起了伊芙的行囊,在前面引路,伊莎波将轻舟拖上了空地,并将其推翻,倒扣在了沙地上,稍后便赶上了走在前面的两人。   沿着石壁前行,伊芙望着湖面,此时白雾又消失不见了。   “那雾气其实是一种特殊的阵法。”艾琳德见她疑惑,便解释道:“听说是用了上个纪元的技术,为的是防止外人闯进清水堡,也不知艾尼叶那代人是怎么做到的……听说这片岩壁也不是原有的东西,是为了腾出一片地弄一片湖,才切掉了这山的一角——院长总这么说,但我觉得不太可信,要削平半座山,又要挖出一条湖……这真的可能吗?”   “确实是有点耸人听闻。”伊芙打量着眼前的岩壁——只有身处其中,才能感受得到这断崖的高耸与沉重。   天空阴云密布,要见就要下雨了,但伊芙却发现,艾琳德居然带着她们走进了一条“死胡同”——眼前的路被山壁与湖水围拢,再无他路可去。   “伊莎波,该你了。”艾琳德停下了脚步,对身边的黑衣女说道。她的语气中透着得意。   伊莎波耸了耸肩,又从腰间取下了那盏银提灯,举向了头顶。在这昏暗的天气里,提灯发出耀眼的蓝芒,像一颗剧烈燃烧的星,让一切都随之焚灼,失去其原本的颜色。很快,奇迹发生了——就像麝兔山上那座凭空出现的尖塔——一条宽阔的阶梯从远处、从一段岩壁的顶端现出轮廓,像延伸的地毯慢慢铺就着,连接起结实的地面,最后展现在她们面前。   “走吧。”艾琳德说。   她们踏上阶梯,朝着山上进发。宽广而层叠的阶梯上,每隔二三十阶便会出现一片平台,因而这段路坡度平缓,但又十分绵长。伊莎波将提灯挂在腰间,淡淡的蓝芒依旧在发挥着效用。   群岛人将雷声形容成是老天爷在“拉磨”,的确,这里的秋季阵雨总伴随着一种温和而沉闷的雷响——灰暗的天空在此时终于不堪重负,豆大的雨点滴落下来,于是她们加快了步伐。   “伊芙,你肯定带了雨衣吧?”艾琳德明明记得,对方在公寓里打包行囊时的确装着一件。   “是有一件。”事实上,伊芙并不是忘了这码事,只是考虑到伊莎波与艾琳德……   “那就快拿出来吧。”艾琳德说,“我就跟着你沾沾光,咱们凑近点——”她将行囊交还给了伊芙。   “那伊莎波……”   “不用管我。”伊莎波向她点点头,指了指自己的帽檐。雨水打在她的兜帽上,但并未浸湿她的衣衫。   伊芙从行囊中拿出了雨衣,艾琳德搂着她的腰,两人几乎贴在了一起。她们各扯着宽大雨衣的一角,像举着一块篷布般将雨衣盖在头顶。   “走路小心点。”伊莎波提醒她们。雨越下越大,世界在沸腾,深色的阶梯在雨水的浇灌下仿佛蒙上了一层白纱。在如此瓢泼大雨中,像这样使用雨衣其实起不了多大的用处,但两人却依旧固执地将它举在头顶——不为遮雨,倒像是一种无用的抗议。雨水顺着手腕渗进了伊芙的袖口,而艾琳德此时也同样被打湿了半边的肩膀。   这场骤雨很快便停歇了,而三人也终于走过了阶梯,来到了岩壁的顶端。她们沿着石壁外侧的羊肠小路继续向上攀登,那条高悬的阶梯仍在向两侧倾洒着积蓄的雨水,形成一道倾斜的雨帘。风吹拂着伊芙湿漉的身体,令她不禁打了个寒颤。伊莎波收起了提灯,阶梯随之消融,于是雨帘更加壮观了,而等到阶梯完全消失之后,一切便又恢复了自然的原貌——只是,她们如今已从底端来到了顶端。   温暖的阳光映照在刚刚恢复平静的湖面上,粼光透过混浊的大气反射向四周,带着一层朦胧而晶莹的光辉。   “彩虹!”艾琳德指向了东面,“那边……是彩虹吧?”   在灰蓝色的乌云下,一条淡淡的彩晕似有似无地印在那里——那条均匀的色带呈现出完美的弧度,跨过湖面,又被山遮盖住了一半。   三人停下脚步,眺望着空净的远方,像是要把这温柔的景象记在心里。 [179]黑魔法·白魔法(其四)   清水堡的主建筑群距今已有近一个世纪的历史,这些最高不过三层的石头建筑散落在山腰处的空地上,圈出了魔女们的居住区域及活动场所;一条弯曲的溪流从这里穿过,在下游处聚成一潭清澈小池,落叶随波逐流沉积在此,池中偶尔还能看见几条大鱼;十几棵大树枝桠茂密,遮蔽了半边的天空,雨过天晴,秋风从高处拂过,落叶和雨水便一同簌簌地掉。   这片聚居地最大程度地保持了自然的原貌,但从防御角度来说,由魔法构成的屏障隐于暗处,却使得这里能像真正的堡垒一般坚不可摧。   站在路口望风的小姑娘最先发现了归来的三人,于是连忙跑回了伙伴们的身边。穿过位于清水堡中间地带的一座石桥后,伊莎波向两人告别,独自回了住处。艾琳德继续带路,她们去了魔女聚居地最深处的大独栋前——那是一栋带有白色廊柱的典雅房屋,希歌妮与泰莉安两姐妹就住在这里。   伊芙与“院长”希歌妮在客厅见了面,这位足有一百四十余岁的老人仍很健康,她和伊芙一见如故——刚见面时,希歌妮还大笑着拥抱了她,说她“总算来了”。   在房间里,还有另一位年轻姑娘坐在角落处的沙发上——这姑娘也是一头雪发——她戴着带链的金边的圆眼镜,头发在脑后盘成了一个髻,在伊芙进门时,她手上还捧着一本厚书。这位少女名叫黛利兹·塞提里安,她的年纪比艾琳德大两个月,马上就十七岁了,是“第五代”们的领头羊。   “院长,泰莉安还在睡吗?”艾琳德问希歌妮——两人说话的语气都很随意。   “睡下有一阵子了。”一说起自己这位妹妹,希歌妮的脸色就显得有些沉重,“去吧,这时候也差不多该醒了。”   “那就先失陪了。”艾琳德说完,便脚步匆匆地去了另一个房间。   泰莉安病了。今年四月份时,这位老人在自家门口的台阶上摔倒,当时摔伤了一条腿。随后的几个月,她一直躺在床榻上养伤,但病情却未见好转,不仅如此,她的样貌与记忆力也在随时间的流逝而持续不断地衰败,如今竟已是到了不能自理的程度。   希歌妮知道,泰莉安大概是命不久矣。长寿者的末路大抵如此——他们探寻真理,然后被天眷顾,在自己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中都保持着健康与活力,但最终却仍逃不过死亡——即便是前行的每一步都在迈向永恒,但若有一时的驻足就会顷刻毁灭。对于他们来说,死亡在理论上是可以避免的,可从事实层面上看,却也是不能强求的——一生的探寻与学习,若只为追寻长存不老,那就注定只能活在死亡的阴影之下,在漫长的求存焦虑中过早地死去。   “等你这么久,你终于来了。”两人坐在客厅,希歌妮对伊芙说道:“温兹娜说伊葛兰是你的母亲,所以我一直都想见你一面……你和她果然很像。”   “我对她其实没多少了解。”伊芙说。   “没关系,我只是很惊讶,伊葛兰的女儿居然这么年轻。”希歌妮笑了笑,“不管是你母亲,还是艾尼叶,没有她们就没有如今的清水堡,如今我也老了,能看到你——看到她们的后人,心里非常高兴。”   “我也很高兴见到您。”伊芙说。   “很高兴见到我?”希歌妮被这姑娘的客套话逗乐了,“既然这样,那我可要多教你点本事了,有人教过你魔法吗?”   “茂奇教过我一些,不过……因为我自身的情况有些特殊,需要借助一本施法书才能使用魔法,所以学的不算全面。”   “这我倒是听温兹娜说过,那本施法书能借我看看吗?”   伊芙点点头。她从腰间解下了皮套,将施法书递给了希歌妮,一枚古铜币也在这时从皮套中显露了出来,被希歌妮注意到了。   “布道者的铜币。”希歌妮的脸上闪过意外的神色。   伊芙犹豫了一瞬,便将这枚铜币也拾了出来,和施法书一同交给了希歌妮。   不远处,正在看书的黛利兹也好奇地看向了这边。   “唔,这两样东西大概也都是你母亲带来的,她本人是个迷,而她带来的那些宝贝,大部分也都是没法儿用本纪元的科学来解释的。”希歌妮先是检查了铜币的两面,然后又翻看了那本小开本的厚书,但没过多长时间,她就把两样东西还给了伊芙,并说道:“清水堡的建立,从某方面来说也是为了破解和挖掘古代魔法器具的奥秘,这些东西的功能很奇特,而且大多都不止有一种用途,这也是其魅力所在。”   伊芙收好了东西,她想了想,又将另一件物品拿了出来——一颗湛蓝色的宝石——是那颗曾经令她陷入过昏迷的宝石。   “您觉得这又是什么?”伊芙问她。   希歌妮没有接过宝石,她就只是看着。   “这也是你母亲留给你的?”   “算是吧。”   “这东西——我不太敢确定。”希歌妮抬起头打量着伊芙,看了好一会儿才说:“还是收起来吧,不管是什么,都不要再亮出来给别人看了……尤其是像我这种看起来懂行的人。”   “您的意思是,这东西很珍贵?”   “我不能保证,姑娘。”希歌妮沉下了脸,“收起来。”她沉着声,几乎是在命令。   伊芙只好将宝石先塞回到皮套中。   “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把你一直留在清水堡。”希歌妮叹了口气,“我知道自己的口碑一向很好,但这不是你能去信任一个陌生人的理由。你太容易相信别人了,像你这样的姑娘就应该一直留在长辈身边。”不知是什么原因,这位院长似乎是有些生气了。   “您教训得是,但我还是愿意相信您。”伊芙并不认同希歌妮对自己的评价——她认为自己一向谨慎,并不像对方想的那样单纯,所以她辩解道:“其实,我愿意相信您也是有原因的,并不只是因为俄略金或温兹娜对您的信任,更重要是——学院和清水堡的氛围融洽——我在见到您之前还认识了拉齐纳娜和艾琳德,她们都是正直善良的好姑娘……您是教导她们的人,从她们身上就能看到您的影子,所以我愿意信任您。”   “好,是我小看你了。”希歌妮并未把她的话当真,她笑着摇摇头,“至少还知道拍马屁,确实,比娜娜是聪明多了。”   原来在希歌妮看来,伊芙和拉齐纳娜算是一个档次的?   “算了,我一个老太太,说话又难听,还是你们同龄人之间聊得开——黛利兹,咱们这位小客人就交给你安排了,她会在这边住一段时间,给她安排个住处——就在你们院子里,平时做练习的时候,一定也要让她参与进来。”   黛利兹站起身走到伊芙面前,她朝少女点了点头,示意她跟自己走。   于是,伊芙向希歌妮院长告辞,而她这时才总算想起来自己还有俄略金交代的事没完成——她从内衬口袋里掏出一封信,将这封安德文纳的信交给了希歌妮。   “冒失鬼。”希歌妮笑着用信封拍了下她的额头,然后赶两人出去了。   走出房门时,艾琳德也追了上来,她听说黛利兹要为伊芙安排住处,便执意要让伊芙住进自己的房间——第五代魔女们如今还都是住着两人一间的卧室,毕竟,她们之中大部分还都是十来岁的孩子,需要别人的陪伴和照顾。艾琳德与黛利兹是其中年纪最大的两个,黛利兹要照顾年纪最小的洛佩尔,只有艾琳德自己住单间。   “咱们有的是空房。”黛利兹的语气也是斯斯文文的,“伊芙是客人,不会在这里常住。”   见和黛利兹说不通,于是艾琳德便询问起了伊芙:“咱们住在一间卧室,这样的话早上我也方便叫你起床,你觉得怎么样?”   “我都可以。”伊芙的回答模棱两可。   “她说可以。”于是艾琳德便替她决定了。   第五代魔女如今一共有九人——其中年纪最大的是十六岁的“黛利兹”和与其同龄的“艾琳德”,其次是十五岁的“莉梅亚”与十四岁的“芮迪萝”,以及艾琳德曾提到过的“哈沙”和“亚兰尼”姐妹——这两姐妹今年十二岁——最后是“迦耶萍”“卡妮”与“洛佩尔”,她们分别是十岁、九岁和八岁。   这九人当中,只有黛利兹继承了第二代魔女的姓氏“塞提里安”,其余的几人则只以名字互称,一般不提及家族姓氏,有些人甚至都没有姓氏。   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伊芙这才理解了艾琳德早前为何迟迟不愿回来——这些浅头发的小魔女们很能折腾,她们或跑或闹,又或大喊大叫,几乎把餐桌当成了游乐场。   这其中属哈沙与亚兰尼两姐妹以及芮迪萝最为活跃,十几岁的孩子正处于叛逆的年纪,她们在用餐时公然使用魔法——给孩童们的饮料通常是掺了少量葡萄酒的清水,她们不喜欢喝这东西,于是便拿来玩——哈沙使用冰冻术将水冻成冰坨,而亚兰尼就用火将这杯冰坨快速烧化,片刻之后,玻璃杯咔嚓一声碎裂开来,而里面的水却仍保持着原样定在那里,像是被装在了一个无形的杯子里——原来是芮迪萝在控制着这团水。   黛利兹坐在首位,一直安静地进餐,仿佛没有看到孩子们的小动作,但艾琳德却忍受不了,她猛地拍了桌子,连带着把坐在身旁的伊芙吓了一跳。三个小魔女朝她吐了吐舌头,总算老实了一阵子,而胖妇人托里奇安娜则趁着这会儿工夫,一口气喝光了自己杯中的水,又将那浮在半空的水球舀进了杯里,这才松了口气。这位托里奇安娜坐在餐桌最外的位置上,见伊芙正一脸好奇地看着自己,便小幅度地挥舞起她那只粗糙而发胖的手掌,像逗孩子一般咧着嘴,讨好似的朝着她笑,不得已,伊芙也朝她挥了挥手。迦耶萍、卡妮与洛佩尔三个最小的孩子不知在捣鼓着什么——她们仨凑得很近,盘子贴着盘子,正在互相交换着盘里的食物,比起吃饭,倒更像是在玩。正当伊芙看得出神的时候,模样最乖巧的卡妮端着小盘子过来了,她将盘子放在伊芙面前,并说道:“刚才我们还在讨论你和艾琳德谁更漂亮……这个给你吃。”说完,她便自顾自地回到了座位上。   伊芙与艾琳德面面相觑。   “吃吧,她们送给你的。”艾琳德似笑非笑地说。   小盘子里装满了青菜——有大量的甘蓝和花菜,以及焯了水的萝卜叶子。   伊芙还在为难要不要接受孩子们的“好意”,这时却又听艾琳德说道:“唉,这群小崽子们,简直就是分类的行家——十字花科的植物,她们只要尝一尝就能分辨,不过青椒倒是个例外……”   绿叶蔬菜总带有一丝或辛或苦的味道,而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孩童们总是对这一类的味道最敏感。   艾琳德匆匆吃过晚餐,并拿走了伊芙身边的那一小盘蔬菜——她去到了孩子们的身边,逼迫她们把那些挑出来的食物一口一口地吃下去。   相较于文静的黛利兹,艾琳德反而更像第五代的领头羊,在她的强权下,三个孩子最后还是将那盘蔬菜吃得干干净净——即便是托里奇安娜在旁求情也无济于事。   托里奇安娜是个普通人,她夹杂在清水堡的一大群魔女中,反倒像一个异类。这位胖妇人很有活力,是一个身材敦实,皮肤暗淡的尤瓦克人。听艾琳德介绍说,此人原本是住在山脚下的岛民,有一次,她因为受不了丈夫的家暴行为,大半夜跑去了学院躲难,学院的教师们觉得她可怜,便收留了她一阵子——直到她丈夫向学院承诺不再打她时,她们才放托里奇安娜回家;可后来那男人并未遵守诺言,酗酒后甚至还变本加厉,这次,教师们实在看不过眼,便将遍体鳞伤的托里奇安娜送去了清水堡,让她在那里暂避。男人一直等不到自己的妻子回去,于是便聚集了几个人去学院闹事,一连闹了两个多星期,魔女们对此不堪其扰——她们见无法和这种人说理,于是便采取了终极手段——她们操纵风旋掀开了这家的屋顶,并用压倒性的暴力将此人赶出了群岛。   在西约联群岛的众多岛屿中,大部分地区至今都无人居住——西海岸沿岸的冬天气候极端,在强风与极寒的环境下,即便是生存专家也很难在这种地方长期生存下去——若碰上极恶劣天气,房屋甚至会在一夜之间被冻雨封进一片厚厚的冰层之中。   艾尼叶在建造清水堡时也同样改造了这片岛屿的气候,一团由风露威支撑的屏障使得这里四季如春,造就了一片梦幻般的暖房——一个世纪以来,这片宜居地陆续吸引了一些沿岸的岛民前来居住,他们在这里渔猎农耕、繁衍生息,而魔女们也默许了他们的存在,并为其提供庇护——双方互利共存,这是最基本的条件,若有人胆敢挑战清水堡的权威,那就不能怪魔女们不留情面了。 [180]黑魔法·白魔法(其五)   清晨,伊芙从床上醒来——此时天才刚亮,遮着窗帘的卧室十分昏暗。艾琳德依旧睡得很沉,即便过了一整晚,却也仍保持着刚睡下的姿势。她的脸朝向伊芙的那一侧,身体略微蜷缩着,安安静静,甚至听不到一丝呼吸的声音——就像一只熟睡的鸟儿。   伊芙也没想到,所谓的“两人间”卧室,里面就只放着这样一张大床。   隐约能听见公鸡打鸣的声音,在这个时间段,已经有人在外面走动。伊芙拨开窗帘的一角,眯着眼探头朝外看去,发现有一大一小的两人正在院子里跑,大的追逐着小的,伊芙想了一会儿,才想起两人的名字——托里奇安娜与卡妮。此时,托里奇安娜正拿着毛巾,卡妮那掺了白的栗发则是湿漉漉的。   伊芙蹑手蹑脚地穿好了衣服,从二楼的卧室去到了院子,正巧遇见了洗漱归来的黛利兹,便和她打了声招呼。   “艾琳德还没起来?”她的声音很轻柔,“现在离规定的起床时间还早……去找‘安娜’吧,让她帮忙打点水——别客气,你找她帮忙,她肯定高兴。”   伊芙向她道了谢,但并没有去找托里奇安娜,她只是在院子附近转了转。第五代们共同居住在一栋两层半的大房子里,在清水堡的建筑群中很少有这样规模的房屋,因为大部分魔女都有自己单独的住处,而这栋建筑以前则是作为来访客人的临时住所。因为一些原因——艾琳德甚至把这里称作是“福利院”。   托里奇安娜追上了卡妮,用毛巾将她的头发包裹了起来——两人累得气喘吁吁,也都心满意足了,于是马上和好,一起走回了屋子。早晨的气温还有些凉,伊芙在院子里找了一处石阶坐下,那里靠近西墙,太阳刚从远山的紫雾中腾起,带来的光芒给人以些微的暖意。   伊芙打算先在这里坐一会儿,等艾琳德醒后再找她一同洗漱——也就是在这时,一个“刺团”不知从哪里滚到了她的身侧,这东西有着金属般的色泽,浑身锃亮,大大小小的“刀片”密密麻麻地立在上面,它的尺寸比皮球要更大一些,其分量似乎也不轻,在地砖上滚动时还发出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伊芙被这突兀出现的怪东西给吓了一跳,她连忙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为它让出了一条去路。但“刺团”却在她脚下停住了,它那浑身的刀片抖了一抖,然后从中露出了一颗尖脑袋。   果然是个活物。伊芙心想——这东西有点像刺猬,但很明显不是。   “你好。”从它的口中,传来了类似孩童般尖细的声音。   伊芙四处张望着,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就是我在说话,别怀疑!”那东西又开口了。   “不好意思。”伊芙确信周围没人后才看向了它,“真的是你在说话?丑话先说在前头……如果你有真身,那就快亮出来,如果事后被我发现了你是在捉弄我,我肯定会生气的。”   伊芙总感觉这怪东西或许就是第五代的孩子们弄来的,谁知道她们都会用哪些稀奇古怪的魔法——被人捉弄可不好受,尤其是被一群十几岁的孩子……这多丢人嘛。   “刺猬”听到她的话后,似乎有些不快,它站起身,舒展开自己团起的身体,露出两片金属羽翼和折扇般的尾巴,样子高傲得像一只公鸡——伊芙这才明白过来,这好像是一头龙……一头小龙。   “是我小瞧你了。”伊芙说道——其实她最后还是觉得自己是被捉弄了,“所以你刚才为什么要团成个团,像个刺猬一样?”   “你不喜欢?我以为这里的人都会觉得有趣。”它说。   “是吗,不过我刚来这不久,还不知道你是谁。”   “没人提到过我?她们管我叫巴莉,但我更喜欢我给自己取的名字——冥德拉。”   “你是个……”伊芙斟酌着用词,“女孩子?”   “显然不是。”冥德拉抬起脑袋,他的脖子看起来有些纤长,“但这里的人就是这样的德行,不仅是我,卡妮也是一样……我们都是被这群人迫害的,被雌化的。”   伊芙听得一头雾水,“你说的卡妮又是谁?”   “你说呢?这地方只有一个叫卡妮的,刚才她还站在这院子里。‘卡妮’这个词其实也是取自于尤瓦克的方言,就是‘小女孩’的意思,这太荒唐了。”   “那你的意思是说,卡妮其实是个男孩?”伊芙蹲下了身子,贴近了冥德拉窄长的脑袋——他那金属色的面颊几乎不存在变化,除了“冷酷”之外,伊芙从他的脸上读不出任何表情。   “对,就是你们这边常说的‘带把的’,我一直在劝说卡妮正视自己的身份,但她却一直不愿面对,这太气人了。”   “气人?”伊芙被他逗笑了,“你又不是人。”   “就是‘气人’。我在用人类的语言和你沟通,所以……和我说话时最好也把我当成人类来看待,不然就会很累。”   “我懂了。”伊芙点点头,“清水堡的魔女们都不管这事吗?”   “什么事?”   “卡妮的事。”   “有知情的,也有不知情的。”冥德拉回答道:“不过安娜执意要把卡妮当成女孩来养,别人倒也懒得管……而且院长也默许了,说这样显得比较合群。艾琳德劝我少管闲事,但毕竟我们同病相怜,这山上的娘们可理解不了我们的苦楚——你怎么看,要来帮忙吗?”   “我是个外人,最多也只能听你诉诉苦水。”伊芙说完,又坐回到了台阶上,“卡妮那么漂亮的一个孩子,居然还是个男孩。”她感叹道,“你不会是在骗我吧?”   “你不信?但事实确凿无疑,我可以证明给你看。”冥德拉说。   “怎么证明?”   “找个机会,掀开她的裙子,扒了她的……”   “别——还是算了吧。”伊芙连忙打断他。   “我经常这么干。”冥德拉又说。   “那以后就别这么干了。”   也许,这位冥德拉才是迫害卡妮的凶手。   “你怎么称呼?”冥德拉问。   “伊芙。”   “好,伊芙先生,咱们要努力了,想要光复雄性的地位,在这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要注意的是——别被她们给雌化了,切记。”   说罢,冥德拉便扑腾着翅膀,如一颗炮弹般窜向了他们头顶的云层中。   先生?雄性……是不是有什么误会?伊芙皱着眉,迷茫地看着天空。   冥德拉刚离开,就见艾琳德小跑着过来了——可能冥德拉正是在躲她——看艾琳德的样子,也许她睡醒后就一直在忙着找伊芙呢。   “你在这里发什么呆。”她一脸笑意,“怎么这么早就醒了,坐在外面不冷吗?”   “习惯了,我一直起得很早。”伊芙说。   在回去的路上,伊芙向艾琳德提起了冥德拉——说自己刚才遇到个会说话的刺猬。对于这个稀奇古怪的生物,伊芙十分好奇,因为这是她遇见的第四个会说话的生物——其中有三头都是龙——在这其中,她其实并未亲耳听过天克安敌斯口吐人言,但从祸革曼宁那里得到了证实。   “巴莉。”艾琳德纠正她,“那只小臭虫配不上冥德拉这样的名字。”   “这名字有什么深意吗?”   “当然有,你听说过龙城拉普来顿吗?”   “从史书上看过一些。”   “人们摧毁了拉普来顿,后来又被龙族的残余反过来报复——这就导致了天国之邦的覆灭。当时烧毁那座城的龙族老臣据传就是叫‘冥德拉’,是一头银白色的擎空龙,巴莉觉得自己也是银光闪闪,和她心目中那位‘民族英雄’很像,就觍着脸给自己起了一样的名字。”   “冥德……巴莉也是擎空龙?”   “肯定不是,我从没听说过擎空龙会长成这样浑身带刺的——而且,她在这里已经有七八年了,从我们找到她时……就是说,她从蛋里出来时有多大,现在就有多大,一点都没变过。”   说这话时,她们刚好走到了门廊附近,艾琳德用鞋子踢了踢身旁的柱子——在两根上了漆的木柱上,描画着这些年来第五代孩子们的身高变化,在木柱的最低端、贴近大腿的高度上有一条描了又描的粗杠,上面标记着“巴莉”的首字母——这条线记录了冥德拉伸长脖子之后所能达到的最大高度。   “所以你们也不清楚巴莉到底是哪一种龙?”   “不清楚。院长说不知道,那我们就更不可能知道了。”艾琳德对此不以为然。   吃过早餐之后,第五代们进行了今日第一轮的魔法练习——时间持续半小时。   训练的内容类似于冥想,领头羊黛利兹将固定量的香粉堆入香炉,点燃的香粉使得房间里充斥着宁神的幽香——她们以此来记录训练的时间。在魔法练习中,小魔女们并不像昨天那样故意捣乱,而是安安静静地围坐成一圈。托里奇安娜也在此时混入其中,她盘膝而坐,面容肃穆,俨然一副高深魔女的气度。   训练也并非是单纯的冥想,作为室友,艾琳德教了伊芙一段咒语,名为“清水冥思术”。这段咒语并不会释放出可见的魔法,它只是将一种纯粹的能量反复释放——伊芙还是第一次了解到,除了那些人为定义的元素能量(如光、火、电)之外,还有这样一种无形之力。   “说起原理,那也挺简单。”艾琳德向她解释,“咱们就像一群在水里自由活动的鱼,现在,我们释放这样的魔法,就相当于用力摇晃着尾巴,让头顶的水面产生涟漪——但我们的力气对于时空来说又太渺小,而且动作也并非整齐划一,所以这种行为最多也只能让空间产生很细微的振动……几乎微不可查。也就是说,这种魔法唯一的作用,就是让你空耗精力。”她拨动着额前飘逸的发丝,又说道:“为了保持雪发的状态,各方魔女都有自己的窍门,而咱们清水堡现在用的咒语,是当时艾尼叶亲自改良过的,既安全又高效。”   对人类来说,从冥思术中诞生的力量着实有些奇特——人无法感知,却能使用它。冥思术与传送纹印有着相似的原理——通过大量的风露威支撑,使用者得以扭曲空间,创造一个通往特定地点的传送阵。本纪元的学者们普遍认为,这种力量来源于泰提恩典龙语,最初诞生于一种无法被解析和归纳的龙族魔法,而不同的魔法派别对于这种力量也有着不同的叫法——鹿汀派称之为“灵能”,喻教称之为“乾力”,而原理协会则称之为“混沌场”。   去年,伊芙在学院的语言课程中了解到,由于人与龙的发声器官不同,人类在使用恩典龙语作为咒语时就会有相当大的局限性,毕竟,龙的发声器官通常不止一个——以伊芙曾使用过的一种龙语魔法“迭言咒”为例,为了能够成功发动魔法,人类需要依次读出七个音节,但龙却只需发声两次——空气在他们的肺部排出,经由数个声带的震颤,发出不同的音节与音调,前四个音重合,后三个音重合,于是迭言咒便被成功发动了。   在旧纪元残留的记录中,曾有过关于龙族使用大型魔法的记录:“声震如雷,却似天籁奏鸣”“利爪锐目,游云又腾雾;福音响彻,摧山也断河”……   这些记录者大多都将龙族吟唱的声音形容成壮丽的圣歌缭绕,又或一种独鸣的和声——磅礴而悦耳,能引得天地为此而震颤——无论是创造还是毁灭,显然龙族的魔法天赋与实力都要远超过人类。拜龙教有一种很有意思的观点,他们说:“魔法”原本就是人类从龙族那里剽窃来的,但由于自身的缺陷,便只能学个皮毛。   第五代们在训练时都穿着一种样式朴素而宽松的白裙,她们或偏着腿,或盘起膝,各自选择自己觉得舒适的姿态闭目养神,每隔一段时间,口中便默念着冥思术的咒语,使得魔法不间断地流转,直到训练结束为止。伊芙坐在艾琳德身边,她将施法书放在腿上,和第五代们一起进行了第一天的训练。   艾琳德提醒她,说第一次使用咒语时最好量力而行,觉得累了就可以提前结束训练。但此时训练即将结束,伊芙却未感觉疲惫——由于冥思术本身并不产生效果,她甚至都不清楚自己是否成功发动了魔法。   伊芙睁开眼,抬头便注意到了坐在对面的托里奇安娜,看到胖妇人那屏息凝神的模样,她也只好闭上眼继续装模作样了。   香炉中的粉末燃尽了,安静的房间中开始出现躁动不安的声音,洛佩尔用小拇指戳了戳身旁的黛利兹,于是黛利兹开口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但她自己却仍闭着眼,并没有动身离开的打算。   女孩们都站起身,相互推搡着离开了房间,伊芙也跟着艾琳德站了起来,她们注意到托里奇安娜还坐在原地,于是投去询问的目光。   胖妇人眼睛瞪得圆圆的,她并未出声,只是用夸张而又滑稽的嘴型表达出了自己想说的话——腿麻了。   艾琳德点点头。她指了指门口,和伊芙一起离开了房间。   走廊里开着窗子,洁净的空气使人心情舒畅,仿佛刚从梦中醒来,身心清明。孩子们此时已经跑出了院子,拿着网子到河下游捉鱼去了。上午的训练就此结束,到午餐开始前,她们便都是自由的。   艾琳德抱住了伊芙的胳膊,身子几乎都贴在了她的身上,隔着柔滑的布料,她仿佛能感受到少女胸口的温暖。艾琳德的脸靠得很近,她的声音并不低,但只听语气却像是在说悄悄话:“我带你去裁布料吧,”她指了指自己身上的白裙,“也好给你做一件。”   艾琳德的亲近让伊芙一时间陷入了陶醉——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却已被对方裹挟着出了门。 [181]黑魔法·白魔法(其六)   莫琳·布蕾刻利是魔女,也是一位出色的炼金师,她是清水堡的第三代,如今已经八十多岁了。和更年长的希歌妮不同,她的脸上布满了皱纹,身体也是佝偻矮小,和一般的同龄老人并无多少区别。   她身边有一位学徒,名叫琴妮·布蕾刻利,今年三十一岁,是第四代魔女,虽然莫琳不曾有让琴妮出师的打算,但其实琴妮早已能够独当一面了——两人的关系既像师徒,又像爷孙。这一老一少共同居住在聚居地东侧的一栋三层独立屋中——由于房屋占地小,又被设计成六角结构,因而这栋房屋整体看上去更像一座塔。魔女们通常管这里叫做“炼金屋”,又或是“莫琳家”。   莫琳与琴妮颇受魔女们的尊敬。她们在院长的支持下,为清水堡提供炼金与物质上的供应及服务,几乎为此奉献了自己的一生——在这些俗事上,她们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与时间,甚至荒废了魔女的修行,以至于会像常人一般过早地衰老。希歌妮并不赞成她们这样做,但事已至此,却也不得不敬佩她们。莫琳曾对她说:一个人能为一个群体心甘情愿地付出,那必然是因为值得去做。   在艾琳德的陪伴下,伊芙来到了莫琳家。   炼金屋的一楼正面有两面橱窗,每面橱窗的玻璃由漆成淡蓝色的窗棂分割成二十份,这些玻璃方块被擦得如水晶般透亮,从外面能看到内部宽阔的圆形厅堂、明亮的双层吊灯,以及坐在柜台后的人影。   “进吧。”艾琳德打开门,让伊芙先进了屋。   在这鲜有外人到访的清水堡中突然见到一位陌生人到访,坐在柜台后的琴妮脸上写满了惊讶。   “这位是伊芙,是我们第五代的新成员。”艾琳德说得郑重其事——伊芙知道她这是在玩笑——于是乎,琴妮的表情更惊讶了。   “真的?”琴妮半天才吐出这么一句话。   “当然了。”艾琳德回答。随即,她又问伊芙:“我听勒莉尔说,你今年二十岁了?”   伊芙点了点头。   “看吧,她如今是第五代的第一人——如果再大一岁就得叫她‘第四代’了。看来,黛利兹的领头羊地位不保喽……”   清水堡的辈分是按照出生日期划分的,每五十年称为一代,第四代的年龄分布在二十一岁至七十岁之间,而二十岁及以下的、乃至今后三十年内出生的孩子,则都会被称为第五代。   “我只是在这里暂住一段时间……是有人推荐我来的,他说我有些天分,让我在这里系统地学一下魔法知识。”伊芙不打算让艾琳德继续胡闹下去了,于是说了实话。   “是这样。”艾琳德也顺势止住了话头,她对琴妮说:“不过伊芙还是太谦虚了,她不是有天分,而是非常有天分,院长简直要把她当尖子生看待了。”   “她是伊葛兰的女儿?”琴妮恍然,“我是听说过这事的。”   “琴妮,帮我们裁块布吧——她不能总穿着这一身,多别扭啊。”   “是有些别扭。”琴妮笑着打量着伊芙,“来吧,去楼上看看。”   炼金屋的一楼厅用来接待客人,而二楼是仓库,三楼则是莫琳与琴妮的卧室与休息区——炼金工坊在地下——地下室要比一楼宽敞一些,在那里有一根贴着后墙的红砖烟囱,从地下室贯通至屋顶。   琴妮挑出几匹布,让她们自己挑,让两人一起试试手感。这些都是白布料,但色泽上有些差异,有毛料,有缎料,也有带着少量印花的棉料。她最后挑中了一款带有暗纹提花的丝织,颜色偏向暖白——在波云庄园的时候,她就习惯于穿着丝织品,既清爽又舒适。   “唔,这料子总是下得最快……贵有贵的道理嘛。”琴妮笑着说。   伊芙倒没往这方面去想,她心下有些惭愧,还想着要不要换一款,但艾琳德却说:“对呀,不用白不用。”   “行,那咱们就量量尺寸。”琴妮拿着皮尺,既没有量腰围,也没有量胸围——就只是量了伊芙从肩膀到膝盖的长度,然后开始裁布。   “你会裁缝活吗?”艾琳德问伊芙。   “当然不会了。”   “那针线活呢?”   “只会一点……”   在说这话时,她其实一点也没谦虚——南芬曾请人教过她一段时间的针线活,但她自己却半途而废了,在这方面,伊芙的耐心远不如敏希。   “没关系,我来帮你。”艾琳德笑着说。   她打算直接借用琴妮的地方做活,这里的工具都很齐全。琴妮收拾好东西之后便下楼了,此时二楼只剩下她们两人。艾琳德将布料对折放在桌子上,给伊芙量了肩宽和臂长,然后开始用画粉打线。   “在我们这里,一定要学会给自己做衣服的。”艾琳德说,“这次我给你做个示范,等下次你就可以自己试着做了。”   还有下次?——伊芙心里嘀咕着,但嘴上却是答应了下来。   魔女们除了学习魔法,也要学习数学与科学、各种语言、以及几种实用技能:裁缝、种植、烹饪、配药和狩猎等——不见得能用上,但必须要掌握。   为了把裁缝课程顺顺利利地教授给孩子们,魔女们设计出了一种简单易学的裙装版型,她们管这种裙子叫“蛾翅裙”,此时艾琳德身上穿的就是这种裙子——样子有些像披肩,布料以肩膀为支点,顺滑地耷拉着,但下摆的长度却能遮住大腿。   没有过多的算式,也不分前后片,艾琳德很快便在布料上画好了缝份线——完成后的图案轮廓介于椭圆与菱形之间,且中间留有两侧带豁的圆口。伊芙帮她撑着布,以便她能沿线裁剪,艾琳德的动作很熟稔——裁剪,锁边和缝纫——借用了炼金屋中的器械,没用多长时间,裙子就做好了。   “来试试看。”艾琳德将裙子交给了她。   “就在这里?”   “这里就咱们两个。”少女此时笑得很开心,“都一起洗过澡了,还害羞什么。”   伊芙也不再迟疑,她脱下身上的外套,开始更换衣装。   蛾翅裙的袖子偏向于蝴蝶袖的款式,袖口分别与两侧腰部连在一起,由腋下的缝线分割成两部分,展开衣袖,便能将衣裙抻成一个整体的平面——看起来就像一只展翅的飞蛾。艾琳德做好裙装的主体部分后,又用了一些边角余料和丝带做了领口、肩膀与裙摆处的装饰,伊芙眼看着她那画蛇添足的举动,想去阻止却又无处下口——她毕竟只是个外行。   在这个时代,女性内衣的款式比较随意——内嵌鲸须的紧身胸衣、带有帕夫袖的宽松围胸、能够盖住脚踝的直筒裙、浴衣版型的裙装、灯笼长裤和短裤、连裆的针织羊毛袜、以及类似于男人们穿的宽筒短裤,又或干脆什么也不穿。伊芙一般只穿衬衣而非围胸或胸衣——除非是有南芬在身边——一方面是觉得没必要,而另一方面则是从舒适角度考虑的。   伊芙脱下了外套和衬衣,换好了新做的裙子,下半身则仍穿着缎料的灯笼短裤——这时艾琳德再看她就觉得顺眼了许多。在那些保守的西海岸人看来,女人穿着裤子总会让他们联想起一些特定的词汇:“乖张叛逆”“体力劳作”“危险职业”以及“海盗”。   “谢谢……”她小声对艾琳德说——声音不算自然,艾琳德看到她那尴尬的模样,便笑着给了她一个拥抱。   回到一楼时,琴妮正站在门外验收本季度的炼金材料,来送货的是一位外面来的中年女人,她打扮得像个水手,一头黑发理得很短,有着锡道伦人特征的高颧与苍白肤色。   “这位姑娘我还是第一次见,是你们第五代的?”女人问艾琳德。她的克利金语让伊芙觉得亲切——大概是信莱格省一带的口音——她友善地打量着伊芙,似乎是想从她那一头的金色中找出一丝雪发的痕迹。   “对,刚来这里不久,她叫伊芙。”艾琳德回答,旋即,她又对伊芙介绍起眼前这位高大壮硕的女人,“这位是奥齐罗奇——货运公司的人。”   奥齐罗奇会在固定几个月份中出现——可以说,她是施洛曼兄弟公司派遣给清水堡的专送员。公司的货运船队一般在春夏时节从西北码头出航,沿西海岸去往南方的殖民地运送商品,奥齐罗奇会在此时随船同行,而行进至西约联群岛时,她将提前脱离船队,独自划一艘载满物资的小船前往清水堡所在的岛屿,等来年春船队返航时再回去。   “你好。”伊芙向她打着招呼。   “我就说嘛,如果我以前见过你,就绝对不会忘记这样一个美人。”   站在阳光下的伊芙,此时穿着一身崭新的白裙,的确是令人过目难忘的。   奥齐罗奇的货物都堆放在门前的空地上,而在此之前,这一堆如小山般的货物则是靠着一辆平板推车、分几次运送来的——这么多的货物,竟只有奥齐罗奇一个人在忙。   “她……”伊芙凑近艾琳德,小声问道:“难道是从咱们来时的那个台阶上来的?”   “怎么可能——”艾琳德笑着回答,“东面是有升降台的,她从那边过来。”   事实上,那段华而不实的阶梯,原本是清水堡为举行那次盛大的魔女集会而建立的。第一代魔女们运用了高深的古代技术,将这种由掺杂了星空石粉末的特殊金属制造成指甲大小、模样古怪的微缩模型,并将其埋藏在作为钥匙的提灯之中;当提灯的光芒唤醒那些事先布置在山崖与湖中的景观法阵时,一道投影就会出现在计算好的位置上,如此便形成了那道宽阔而壮观的阶梯。星空石来自于以太,一般人很难想象到它除了作为储物器的核心材料之外,究竟还有什么用途——即便是想到了,也不见得能实现——星空石是一种高维物质的结晶,通过特定咒语的激发,可以舒展开它的一个维度,并将物品储存在临时张开的空泡中,但这只是一种最简单的应用;它的一部分藏在人类无法感知到的维度之中,而当它绕着高维轴线旋转时,它的一部分将会从时空的暗处显现,因而体积和质量会发生巨大的变化;通过大量的探索和实践,旧纪元的人类则将它应用于一种特殊学科——即魔法建筑学上。微缩模型要如何设计,它的投影才可以形成一座塔或一座桥的实体?一个正方体的二维投影,可以是四边形,也可以是六边形,同理,只要理论可行,一片微缩模型也可以有两种以上的三维投影——可以在一种激发状态下成为高塔,而在另一种激发状态下形成城墙。要完成这样的设计,显然需要大量拓扑学方面的计算——在第五纪元,至今还未能诞生出满足其计算能力的机械——而清水堡的魔法建筑从何而来,答案或许并不难猜。   琴妮要将那些炼金材料搬进地下室,于是伊芙也来帮忙,而这里的炼金设备她也是第一次见——在看到那些瓶瓶罐罐时,她还以为自己走进了某处化学实验室,但想来炼金也是化学的一种,在克利金的化工产业中,两者本就不分家。   莫琳正坐在地下室里配制药水,这位老人戴着眼镜,只专注于自己的工作,甚至都未抬头看她们一眼——对她来说,来的人是谁似乎已不再重要。   在清水堡的生活是舒适的,这不仅是体现在饮食和居住环境上的,还有人际交往方面——这里的常住人口大约有二百人(包括在学院轮值的教师),其成员几乎都是魔女。她们彼此熟识、相互信任,且真诚以待。   在度过了平静的一周后,清水堡里突发了一件大事——希歌妮院长的妹妹泰莉安在家中溘逝。   在泰莉安逝世前,她曾提过要求,说要和如今的第五代们见见面——她想和每一个人都进行一次单独谈话——而由于她昏迷的时间要比清醒时更长,所以一天最多只能见两人。   孩子们还未真正懂得死亡对于一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也从未想过长眠不醒的人最后会去向何方——可伤感的情绪仍会四处弥漫,她们至少明白:泰莉安要离开了,她再也不能和她们说话了……   伊芙与艾琳德在同一天看望了泰莉安,而当艾琳德与泰莉安单独见面时,希歌妮正在客厅里与伊芙交谈。   希歌妮说了一些关于她们两姐妹的事,说她们小时候被一群精灵收留,长大后又分属两个部落,她们为了保卫家园而与西海岸人作战,而后又得到了克利金人的帮助。   “其实我也不清楚,我和泰莉安究竟是不是亲姐妹。”希歌妮说起妹妹时,语气一直很平静,她看着窗外的落叶,“但这又有什么关系,魔女们都流着同样的血,即便我们不是,我们的祖先也一定是……”   作为倾听者,伊芙在谈话的大多数时间里都保持着沉默。经过几天的练习,她的发梢也有了漂白的迹象,在阳光下能反射出淡淡的晕。希歌妮看着她,眼中流露出宽慰的笑,她轻抚着少女的脸颊,轻轻说了句话,但伊芙并未听清她说的是什么。   “森部精灵语,意思是——朝阳初时,隆隆作响。”希歌妮解释说。她让伊芙握着布道者铜币,并将刚才的话又复述了一遍。   这次,伊芙理解了这句话所包含的意思,由此,她的心中突然生出了一种悲怆之感。   艾琳德去了很久——近乎两个小时。回到客厅时,她的嘴唇一直颤抖着,脸色苍白如纸。   “去看泰莉安吧,她在等你。”艾琳德对伊芙说。她摇摇晃晃地挪着步子,最后瘫坐在沙发上,和坐在窗边的两人隔了一段距离——此时她终于再也忍受不住,背对着她们默默地哭了起来。   伊芙想过去安慰她几句,却被希歌妮阻止了——这位院长轻拍着伊芙的后背,示意她先去探望泰莉安。 [182]黑魔法·白魔法(其七)   “您来看我了,伊葛兰。”泰莉安在见到伊芙的那一刹那,仿佛容光焕发。   “我不是伊葛兰。”伊芙并不想骗她,“但我是她的女儿。”   泰莉安笑着点点头。她的牙齿几乎都掉光了,身上和脸上长满了老年斑,手也有些浮肿;她睁大混浊的眼睛,喘息的声音十分粗重——只不到一年的时间,她原本健康的身体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您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尤其是……您让我认识到了……自身的价值。”泰莉安说得有些吃力,而伊芙也无法判断她究竟还有几分清醒。这老人继续说道:“如今命运抛弃了我,而我也没法再遵守咱们的诺言了……您曾说,让我好好活下去,所以我等您等了十几年。”   “您……”   “能在死之前再见您一面,我也算了却了心愿,您说——我现在是得偿所愿了吗?”   伊芙心中叹息,她只得回答道:“您如愿了。”   泰莉安有气无力地笑着,她的眼中有泪光闪烁,“结果……我还是让您失望了。自从他死后,我的‘心’也停止了……我实在无法想象,他死之后我该如何过活。”   “他……是指您的爱人?”伊芙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合适——两人今天才第一次见面,且认识了不到五分钟。   泰莉安缓缓地点了点头,“这也是我罪有应得,您曾说——如果我那时选择了自尽,那就是在逃避罪责……您说得一点没错,我现在算是把债还清了,所以我不再‘痛苦’。”   伊芙静静地听着,决定不再说话。泰莉安有着倾诉不完的心里话,她像一位信徒,在虔诚地做着临终忏悔。老人十分疲惫,却在极力支撑着保持清醒,她的话语中夹杂着各种不同语言的词汇,为了能听懂她在说什么,伊芙只能将铜币握在手中。   泰莉安一直在说她已故的爱人。在她的印象中,她的爱人是勇敢、坚强且不服输的,他的强大仿佛能背负起这世间最沉重的恶意——但就是这样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最后却选择了自戕。   泰莉安认为,爱人的死与自己有关,自己应该对此负责。   “伊葛兰,您要帮我照顾好她。”末了,她又对伊芙说。   “谁?”伊芙问。   泰莉安看着她,沉寂了片刻。   “艾琳德……黛利兹,第五代的孩子们。”她最后说道,“我把她们托付给您。”   “好,我答应你。”伊芙点了点头。   这老人满意地笑了,她似乎有了一些力气,竟从床上缓缓坐了起来。伊芙连忙去扶她——也就在这时,泰莉安用一只枯槁的手触碰了她的手背。伊芙顿时浑身一颤,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感触涌入了她的脑海。   在这一瞬间,夹杂着数种情绪的混合体冲击着她的心灵,令她产生出一种难以抑制的悲哀感受,她只觉鼻子一酸,便无法再克制住自己的情绪,眼中不住地涌出热泪。   仿佛正在经受着一种心碎的感觉。她后来才明白,自己当时的感触是源自于泰莉安,而造成如此局面的罪魁祸首,正是她手中握着的那枚布道者铜币。   在这一刻,伊芙与这位老人在情感上有了短暂的感同身受。   布道者铜币的历史可以追溯至第一纪元,直至今日也依旧流传着这样的传说:   帝国的主宰者听了先知的预言,得知来自尘海的敌人将在五年后大举入侵人界,为此,他们必须有所准备。无论在哪个时代,人类总不能团结一心,他们分帮结派,操着不同的语言,但若要战胜来自海底的强大敌人,人们决不应各自为战——事关存亡,主宰者下了决定,他派出二百二十位使者,前往羽地、东大陆与霍拉梅,去劝说所有国家与地区的领导者,要他们即刻动员起来,与帝国共同抵御敌人的入侵;这些勇士骑着白色的战马,腰间挂着一枚铜币——那是大师浦瓦剌专为此行所设计出的杰作——凭此,他们能听懂这世上最偏僻冷门的语言,理解最晦涩难懂的说辞。他们出发了,可不到半年的时间,这些甘于奉献的心存高远者便尽数折损在了布道的途中,他们被贪得无厌的强盗围追堵截、被愚昧无知的村民暗中坑害、被昏庸无道的君主砍掉了脑袋……他们听了传言,得知玛卡温的使者们身怀无价之宝,不免万般垂涎,由此而被欲望蒙蔽了心和眼——无论使者们的规劝与哲辩有多么振聋发聩,他们也权当听不见,只将这些高尚者屠戮殆尽,还拿着抢来的宝物沾沾自喜——直到来自海洋的敌人将人界踏平,愚者与智者才一同得到了报应,而那些沾了血的铜币,则随宝藏、髑髅一起沉埋于地底。   身处于这样的情绪风暴之中,伊芙只能咬牙坚持着,在这深邃而绝望的情感中逐渐找回属于自己的意识,并挣脱了泰莉安的手。   在这期间,她不由自主地叫喊出了声,于是希歌妮循着声音赶来了。她看见那枚扔在地上的古铜币,以及少女满脸泪水痛苦不已的模样,心下便已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   是故意还是巧合?真相恐怕只有泰莉安自己才知道。   希歌妮轻轻拍了拍伊芙的背,又安抚了几句,便让她离开了房间。伊芙很快平复了心情,她接过希歌妮递来的铜币,临走时还不忘向泰莉安告别。   伊芙走后,希歌妮坐在泰莉安身边,轻轻叹了口气。   “让她去见宁芙吧。”泰莉安说,“她能经受得了这样的痛苦……也许她就是伊葛兰的化身。”   “我并不这么认为。”希歌妮摇摇头,“你刚才的做法……实在是太危险了。”   一位心怀悔恨的临终者,她的负面情绪若是侵染了一个年轻人的内心,便很可能会将对方拖入长期的抑郁与恐惧之中——人的忍受能力千差万别,世间最幸福之人所能想到的痛苦对于世间最痛苦之人来说,却有可能是无法想象的幸福——去感受那些从未经历过的强烈痛楚,其结果不亚于喝下一杯毒酒,只有曾经接触过它的人,才能勉强抵御如此剧烈的毒性。   “我快死了,希歌妮。”泰莉安有气无力地笑了两声,“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如果她不是伊葛兰,那为何会有这样坚韧的内心?一个人即便是忘了自己是谁,旧的性格也依旧会影响着她。”   “但我更相信伊葛兰没有死。”希歌妮说。   “世上没有人是不死的。”泰莉安说,她此时笑得惨然,“姐姐,你说——我死后,会有人为我悲伤吗?”   “你是克利金的建国者。”希歌妮说。   “但那并不是真正的我……他们只知道我的名字,对他们来说,以后也只是少了一个活人,多了一尊雕像。”   “妹妹,你还记得咱们和精灵们有过的誓言吗?”希歌妮握着泰莉安的手。   “我们死后,被允许葬在‘树’下。”   “对,这次就让第五代们去吧,就像二十多年前时的一样……让她们为你送行——到那时,魔女和精灵们都会记得你,‘缅怀’你。”   泰莉安听着希歌妮的话,混浊的眼中充满了希冀的神采,就好比真有这样一场归乡的旅行,等着她动身即刻前往。   即便是出了门,阴郁的情绪仍在伊芙的心中徘徊,无处消解,但这种情绪还算不得糟。她虽有些后怕,却还是仔细回想着那时的感觉——希歌妮的精灵语给了她一定的启发,而直面泰莉安的心境,则让她隐约有了一丝顿悟之感。   艾琳德递来了手帕,打断了她的沉思——她茫然地看着那方洁白的手帕,直至这时才发觉自己脸上仍泪流不止。   “我没事。”伊芙说道,“刚才只是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   “但你看着很伤心。”艾琳德此时也是满眼通红,“咱们就去河边转转吧。”   她们相互搀扶着,沿着河岸走向了聚居地下游的小池。伊芙感觉身上在冒着冷汗,手脚也麻木冰寒,就仿佛大病初愈一般,对周身的环境缺乏实感。   小池离崖边不远,为防家禽走失,崖边还围了两道篱笆——大概是因为最近雨水丰沛,小池下游河道附近的土堆已被河水冲垮,篱笆也散得七零八落,还未来得及修补。   在清澈的池潭里,几只鸭子还在游弋,它们抖动着奶油般的白色尾尖,时不时低头啜饮着清水,发出欢快的嘎嘎叫声。艾琳德拾起几块石头,抛向了这几只无辜的禽类,直到把它们赶去了别处。   池潭的下游放着几块平整的石板,两人就坐在那上面,看着崖下如镜的湖水,以及更远处岛屿林立的海岸。从出门到现在,她们一直牵着对方的手——在艾琳德的坚持下,这几乎成了习惯。   “在你来之前,院长总是嘱托我,说让我一定要和你搞好关系。”平和的氛围下,艾琳德的话显得尤为真诚,“她派我下山去接你,大概也是这个原因。但……我其实是很抵触的,就好像我是另有图谋——而且我也不清楚希歌妮到底想干什么。”   “放宽心,她们的想法其实也不复杂。”对此,伊芙倒是不介意,“可能她只是觉得咱们两个很适合做朋友。希歌妮和泰莉安……像这样年纪的人,最让她们挂怀的大概也只有你们这些年轻小辈了。”   “不是‘你们’,是‘我们’。”艾琳德纠正道。   “不对,我应该算是你的长辈。”在这里住了一段时间,伊芙对清水堡的过往也有了一些了解,“你知道我母亲吗?就是那位伊葛兰。”   艾琳德点了点头。   “听说她和艾尼叶是同辈,所以,我其实和院长她们才是一辈人。”   “这又是什么歪理!”艾琳德撅起了嘴。   “这可不是说笑,沸蒙那边都是这样分辈分的。”   “但这里是清水堡,所以只看年龄……”   无论一位魔女是何时加入的清水堡,她的辈分也只和出生年月有关——雪发与领悟力延长了魔女们的寿命,因而,在不论天赋的情况下,魔女的实力和年龄总是成正比的。   轻松的谈话冲淡了艾琳德心中的忧愁,使得她紧锁的眉头得以舒展。   两天后,泰莉安离开了……艾琳德知道这是早晚的事,但仍觉得太突然了。   魔女们为此而悲痛不已。她们聚集在中央的小广场上,为这位德高望重之人的逝去而哀悼。这一天,还在学院值守的教师们也都匆匆赶回了山上,留下一些茫然的学生还不知发生了什么。   泰莉安是她们的长辈,是她们的家人——亲爱的泰莉安,她的智慧和记忆从此烟消云散,她的样子留在过去,留在那些熟悉她的那些人的心中,在今后的一段时光里,她们仍会想起她,想起她在河边散步时的样子,想起她最喜欢吃的一种食物,想起她与人交谈时的样子。   永恒是一种奢望,是最不切实际的幻想。人的一生是漫长的,却也是经不住挥霍的。艾琳德曾想,若自己能拥有成为永恒的机会,那她一定会把这唯一的机会让给泰莉安——那位老人是如此的可亲,她愿意在她的怀抱中成长,成年后陪伴在她身旁;她会用自己的一生去报答她,遵从她的嘱托,最后……在她的怀抱中心怀感激地死去。正是这样的想法才让她突然意识到——也许死亡对于一个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坏事,在弥留之际,能在亲人朋友们不舍的目光中合上双眼,那必然是一件幸事。   若能做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从不经历生离死别,那就好了。   在清水堡,魔女们的童年中不曾出现过独裁的父亲角色——她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关怀的小圈子里——没有人会去摔碎她们的玩具,纠正她们幼稚的思想;没有人要求她们快快长大,用铜臭散播欲望的种子;也没有人唆使她们去记恨那些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又或是对身边之人产生没由来的敌意、攀比心以及妒忌。对于孩子性格方面的培养,希歌妮与泰莉安从不强求,她们认为,一个人总有一天会变得成熟——或早或晚,无论是十六岁还是四十岁,年轻人总有明白事理的一天——而到了那时,她们才会真正理解幸福的含义,明白真诚的可贵,以及懂得如何去爱他人。   希歌妮与泰莉安由森精灵们抚养并长大成人,她们的思考深受这些异族的影响。精灵们的寿命是悠长的,他们没有控制和改造世界的欲望,也没有生存或物质上的焦虑——从这点来看,清水堡的魔女倒是和他们更像一些——对于精灵们来说,有一个问题永远至关重要,那就是:怎样成为自己。   清水堡沉浸在平静而忧愁的氛围中,但生活仍在继续,孩童们依旧欢闹;而在更远处,这件事却造成了更大的轰动——讣告传遍了整个国家——泰莉安,这位建国者陨落了。公民们无不怀着悲哀、感慨的心情涌上了街头,灯烛闪熠,尽皆无言,善感的人痛哭流涕,明思之人却怀着隐隐不安。 [183]黑魔法·白魔法(其八)   清水堡的魔女们出身自不同的国家与种族,但无论以前如何,如今她们却只把清水堡当做自己的归属。   人们普遍认为,“魔女”的魔法天赋来自于她们的血统,而在一部分古老的魔法世家中,至今也依旧沿袭着女性继承的传统——为了繁育出更优秀的后代,家族中的女子只被允许族内通婚,而对男子的要求则稍作放宽——在族内允许的情况下,他们可以迎娶一位外姓妻子,但这位妻子必须是一位拥有继承姓的魔女。   上个世纪,哈坦书学院曾在扇陆做过一次调查,为了弄清拥有魔女天赋的人在本国的分布状况,他们发明了一套测试方法——样貌、体态、声音、纹印共鸣……通过这些,他们便能以更高的几率寻找到那些继承了魔女血统却不自知的普通人。   这项调查持续了很长时间,得益于丰富的数据,一些规律与特征逐渐浮出水面,而有些结论初看上去甚至有些匪夷所思。   他们发现,魔女的魔法天赋的确是来自遗传,但并非直接关联——事实上,魔法天赋与魔女的容貌呈现出了更强的关联性,比如说,一位魔女生下了一个女儿,若女儿与母亲的容貌十分接近,那么女儿也大概率拥有成为魔女的资质——女儿继承了母亲的容貌,而容貌而非遗传决定了魔法天赋的强弱。   以此为基础,书学院分析了羽地范围内的大量魔女容貌特征,并做出分类,最终归纳出了十二种风格不同的“魔女面容”,他们以地区或魔女姓氏来为它们命名,比如——“波莱莫尼式”“安肯玫金式”“荷蕊陌式”“东旦风式”等。一个女人,她的相貌与魔女面容越接近,她“是魔女”或“成为魔女”的可能性就越大。魔女们的容貌几乎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柔美”——她们的面部特征符合人类的普遍审美;但反过来说,年轻漂亮的女人并不都有成为魔女的潜质。总之,“魔女面容”是一系列面部特征的组合,像一把钥匙,只有恰好合适的齿形才能开启“天赋”之门。   书学院在解释“容貌论”时曾列举过一些例证用于支持观点:1.一些人在儿时所展现出的魔法天赋,会在成年后逐渐消失;2.某地方志记载,一位魔女因同行的报复而毁容,她对魔法的掌控力也因此回归到了常人水准(而凭借着面纱、染发水和静电的帮助,她将这件事隐瞒了近十年);3.魔女老迈时,随着脸上皱纹的增多,其实力也会大幅缩减;4.考古文献记载,旧纪元某王朝会专门培养“容貌俊美”的阉人来作为宫廷近卫,这些侍卫通常会在十岁前接受“净身”,并服用药物;5.几乎不存在“肥胖或干瘦的魔女”,但也有特例——一位魔女虽身材丰满异常,但面部却如常人,因而她的魔法天赋并未受到太大影响;6.在魔女之中很少出现锡道伦人与纳奇拉奇人,因为锡道伦女性的容貌更似男性(高颧骨,粗眉,甚至有少量的胡须),而纳奇拉奇人则有着面部穿孔的文化习俗(和大量的脸部装饰);7.雪莫、精灵及矮人等亚族并不存在魔女群体;8.少量的特例——如洛明各的耶文利长公主,年近半百时因领悟力的提升而重返年轻与美貌,而后又因此具有了魔女的特性。   在几个世纪前,无法成为魔女的女巫们用药水将自己的头发染白,以此来假冒魔女,骗取好处——兜售假药与粗制滥造的炼金产物、欺骗有钱人的感情与钱财、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给病人开刀……这些人败坏了女巫和魔女的名声,使得普通人对这些善使魔法的白发女人产生了恶感或仇视——社会对于拥有雪发的魔女的排斥,也导致向来心高气傲的魔女产生了报复的倾向,甚至因此而酿成惨案。   其中,萨兰多齐的一桩案件最为轰动——一位天赋极佳的魔女被当地镇民囚禁在一处地下室中,经历了长达半年的辱虐,最后凭借魔法自行脱困,并在四天的时间里屠杀了半个城镇——几乎近千人。   在处决掉这位半疯的魔女之后,北部诸国才开始重视起魔女之于社会的问题,他们认为,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建立“收容所”,但事与愿违——由此在北部颁布施行的收容法却并未对现状产生多少正面影响,魔女们为反抗而联合在一起,而后则又掀起了新一轮的腥风血雨。这段剑拔弩张的“收容史”直至诸国覆灭、艾尼叶的出现才算结束。   西约联群岛清水堡的建立,促进了魔女与普遍群体的和解。如今,哈坦书学院的面容体系日渐成熟,几乎成了羽地公认的魔女验身手段,因而也被清水堡接纳采用。   从本质来看,清水堡同样有着收容所的特点,其手段较为温和,但从法律上说,却也并不完全合规。在西海岸诸国时代,被收容的魔女大多都未能留下后人,而侥幸逃脱者则都去往了南方,以至于如今羽地魔女的数量变得如此稀缺。   以目前清水堡第五代的几人为例——领头羊黛利兹是清水堡中一位已故魔女的女儿,这位母亲经历过几次露水情缘,其目的只是为了生一个孩子,而黛利兹至今也不知道自己的生父是谁,只知道对方是极刻森人,貌似还是个贵族;莉梅亚是个孤儿,原本生活在洛明各的某座福利院中,后被玫瑰复仇会成员发现并带回;芮迪萝幼时被家人卖出去抵了债,后来在克利金打击跨境人口买卖时获救;哈沙与亚兰尼两姐妹出身于摩可拓的一个落魄贵族家庭,为了省下两笔嫁妆,做父亲的把两个女儿送去了附近的修道院,被验明魔女身份后则又被送去了清水堡;迦耶萍是哈坦人,五岁时被家人送来,如今也一直和家里保持着联系;卡妮出身于魔女世家,从小便被母亲当做女儿来养,后来事情败露,被大家长剥夺了继承人的身份,出于保护目的,后来被其母托付给了希歌妮,而“卡妮”这个名字也是后取的;年纪最小也最漂亮的洛佩尔有着罕见的天生雪发,她出身于克利金南部的乡下,是第三代魔女勒莉尔外出时发现的,她认为如此有天赋的姑娘绝不能被埋没在这里,于是便想着说服她的家人让洛佩尔去清水堡学习,但事实证明,钱比道理好用——最后,勒莉尔花了大价钱将洛佩尔从她父亲手里买了下来,这位老农觉得自己得了大便宜,而勒莉尔却在心里暗自嘲笑:这样也好,一锤子买卖更省心。洛佩尔听说自己被卖给了别人,倒也不哭不闹——她走得毫不拖沓,一溜烟似的钻进了马车——毕竟,她顶着这样的一头雪发,被同龄人欺负也是常有的事,她对这里并不保有想念。   相比其他人,艾琳德的状况则有些特殊,她是被岛民们从清水堡山下的湖中发现的——一个刚出生的女婴,裹着襁褓,被放在木盆里,因饥饿而哇哇大哭。   微风荡起木盆做的摇篮,想让这人类的孩子进入梦乡,但冰冷的湖水填不饱饥饿的胃,更无法安抚一个刚出生就被抛弃的灵魂。   看这婴孩的水灵模样,魔女们认定了她只会是一位魔女的女儿,但清水堡中却无人敢认——毕竟,也没见过有谁最近大着肚子——魔女们追查了几天也无一点进展,倒是把事情弄得尽人皆知。希歌妮叹了口气,让这无辜的婴儿重新回到了清水堡的大家庭之中,泰莉安则给她取了个“艾琳德”的名字。   艾尼叶在创立清水堡之初便定下了这样的规矩:禁止魔女介入到一切有关谋杀的事务中去,禁止魔女加入或效力于任何国家及组织;违反者将会被清水堡除名。   艾尼叶与她的同辈们起初因志同道合而聚集在一起,她们一直遵守着自己定下的规矩,因而后来建立的清水堡才有着如此的口碑,才能得到北方国家的一致支持。艾尼叶死后,清水堡被托付给了希歌妮与泰莉安两姐妹,在那段时间,其他国家曾对局势表示过担忧:清水堡的新家长是克利金的建国者,那么,清水堡还会是艾尼叶派的清水堡吗?   对此,当年的执政者是这样回答的:“希歌妮与泰莉安是克利金的母亲,是她们造就了如今的克利金,‘清水堡’是我们年幼的妹妹,做母亲的抚养她长大,直到她能自立为止——而这位妹妹也有自己的追求,显然并不需要融入到哥哥的家庭中去。”   希歌妮与泰莉安两姐妹也的确是称职的母亲,她们在清水堡培养了两代人——即第四代与第五代。与艾尼叶所主张的“坚韧与智慧”不同,希歌妮更希望这些新一代的魔女们保持天真与善良的性格,她认为——政治与伦理总有说不完的事,不完善的制度让自以为正直的人心中愤懑,让本就混沌的人心中更加盲目,于是到了最后,人在说理时便不免带着发泄的情绪,号召时不暗含煽动的言论。若真要将人的一生投入到某项事业上去,那研究科学才是最好的选择,但一个有着科学头脑与渊博学识的人,也有可能会被别有用心者带动了情绪,做了别人手中最锋利的刀子——艾尼叶认为,魔女都应该有自己的判断,她们应该更早地去学习伦理、心理与政治方面的知识;但希歌妮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她认为孩子们本就应该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魔女有着悠长的生命,她们应该像精灵那样,先学会体谅别人,学习怎样生活,而更严肃的道理则不应强行灌输,该让她们自行体会,为此——作为大家长,希歌妮保证——清水堡将会是她们强有力的护盾,会让她们在漫长的成长路中免受外部环境的毒害。   一个晴朗的上午,在这里暂住的送货员奥齐罗奇闲来无事,于是拿了一些涂料上来,说要帮忙把第五代的住处粉刷一遍。   “这是我的杰作,这里不许刷。”洛佩尔指着走廊墙壁上的一幅涂鸦说道。   前来帮忙的还有几位魔女,她们包着头巾,戴着围裙,手上拿滚筒刷,看着眼前那黑炭涂抹的刺猬图案就想发笑——一个穿着白裙的女孩涂了一个比她自己还高的涂鸦,当时到底会是一种怎样的灾难场面。   “你画的这是巴莉?”伊芙问。她今天穿着工装,这衣服是她从艾琳德那里借来的。   “是长大了的巴莉。”洛佩尔回答说,“巴莉说自己长大之后一定会非常帅气,所以我就决定给她画一张。”看她的表情,显然她很满意自己的作品。   “这么大的刺猬确实挺有压迫感的。”一位魔女说。她拿着刮刀,想要刮掉外层的旧墙皮,但洛佩尔却不干了。   “不许你动这个!”她说着就要扑到那脏兮兮的涂鸦上,结果被眼疾手快的艾琳德揪着领子拽了回来。   “行了,小艺术家。”魔女动手了,她刮掉一大块墙皮,“等这墙刷好,你再画一张就是了,到时再看看你的水平有没有提升。”   在洛佩尔尖锐的哭闹声中,那层黑乎乎的涂鸦被刮掉了,冥德拉像是听到了什么风声,不知从哪里跑进了走廊,这头小龙坐在窗台上,并未对此事发表什么看法。   墙皮簌簌地掉落,洛佩尔气呼呼地看着眼前的魔女,其余孩子也围在她们身后。   哈沙清了清嗓子,说道:“一个文明的毁灭——”   妹妹亚兰尼补充道:“将世界拖入寂灭的常恒夜。”   迦耶萍说:“在明日来临之前,璨月……降下怜悯之皎洁。”   “你一个人说了两句!”卡妮对此十分不满。   这段话来自一部经典戏剧,是戏中预言者在世界被以太侵染后说出的台词——在这部戏剧的最末,人类中了龙族的魔法,他们再也看不到光亮,即便身处烈日之下也感受不到丝毫温暖,但璨月(即金月)的照耀却依旧能让他们辨别出时日与季节的更替……人类因此而心存希望。   洛佩尔眼巴巴地看着那一堆墙皮被扫进了畚箕里——她的“文明”没了。 [184]黑魔法·白魔法(其九)   伊芙与泰莉安并无多少感情,泰莉安的逝世是令人惋惜的,但却不能令她感觉悲伤。   艾琳德在人前依旧是那副精力十足的模样,对于几个半大孩子的管束也并未松懈,但在和伊芙独处的时候,却时常毫无征兆地哭泣——某个场景、某句话,又或是某个时间段,只要她想起那位泰莉安,泪水就止不住地流。艾琳德晚上做梦时也会梦见泰莉安,她叫她名字,有时抽泣,有时浅笑,仿佛回到了孩提时代。深夜时,她在半梦半醒之间向伊芙索求拥抱,又或是干脆睡在她的怀里。   泰莉安离开得很不是时候——如今的情况是,伊芙很难融入到清水堡的悲伤氛围之中,这令她有些尴尬;但对于艾琳德来说,伊芙却出现得正是时候,很难想象,若没有她的陪伴,这位姑娘要如何熬过这样一段艰难的时光。   因此,伊芙心里不禁生出一种温暖的感觉——她是被自己感动到了。直至今日,性别的问题还未对她产生过多大的困扰,她的身体仍很青涩,还未散发出成熟的韵味,即便是知道她年纪的人也依然愿意将她当做孩子,而非是一名成年女子看待。不仅如此,她本人也同样不愿踏前一步,去接受那个自己早晚都要去面对的身份——她犹犹豫豫,总想让别人给自己拿主意——她不愿过早走向成熟,或许是因为她曾走过那段路,又或是注意到作为一个女人的不易。   艾琳德将她最柔弱的一面展现在伊芙面前,这无疑是对她的一种莫大信任,伊芙因此而感到庆幸,庆幸自己能成为如今的自己,庆幸自己能遇到这样的一个姑娘。   西风捎带着来自银海的寒意,将湿冷的空气推向内陆,天气逐渐转凉,温暖的云在一场场秋雨中败下阵来,心有不甘地向南撤去。   艾琳德这几日不太愿意出门,除了必要的修习与进餐之外,她便只坐在卧室的窗边,在温和的暖阳下读书。   她一读就是一个下午。少女沉浸在虚构的故事里,陶醉得忘我。时钟的发条舒展开来,让记忆的轮廓在流动的岁月中慢慢钝化,无论好事还是坏事。有时,读书读得倦了,她也想听听真实的故事——于是伊芙就对她说起了自己。她提起敏希和南芬,提起克拿卡那一家子,还有蒸汽火车和奔龙堡、祸革曼宁……谈及与穆兰涅的那一场恶战时,她对她说自己差点死在了对方手里——这件事发生在半年多以前,直至今日她才第一次对别人提起这件事。   “竟然这么危险!”两人坐在床边,艾琳德攥着她的手,“一开始为什么不逃走……你难道不害怕吗?”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虽然有些害怕,但又觉得不能那么一走了之。”伊芙说,“也是抱着侥幸,觉得要是能把那两人救下来,事后也好有个交代。”   “交代?”艾琳德却不这么想,“那两人没判断好形势,出了事也怨不到你头上——你怎么这么傻?”她看伊芙时眼中带着责怪。   “是啊,是有点傻,谁知道我那时是怎么想的。”伊芙笑着说。   “你好像还挺自豪的。”艾琳德有些气愤,“还有圣丰岳的那群人也是……他们是怎么想的,居然要让你上战场。”   “那次就是个意外,本来只是去看个热闹,却没想到一把火刚好烧到自己头上了。”   “不管怎么样,就是不应该。”她对此不依不饶,仿佛坐在自己对面的并不是伊芙,而是那些将她送向战场的“坏人”。   “事情都过去了……”伊芙摇摇头,对此十分坦然,“而且,其实去北方的那次……也可以算是我自己的选择。”   艾琳德没有说话,她的目光中带着探究——伊芙心道:这果然是一个会用眼睛说话的姑娘。   “南芬曾说过,她在自己年轻的时候……在结婚之前过着和现在完全不同的生活。以前的她喜欢唱歌,喜欢去旅行,但现在她却更愿意待在家里,平时做点不用出门的消遣,而做糕点的习惯也是有了孩子之后才养成的。我问她,是不是后悔结婚了,结果她说‘没什么后不后悔的,生活就是这样,茂奇在结婚之后也改变了许多,我知道他的难处,而他也知道我的难处,这样就够了’。”伊芙看着艾琳德仍有些发红的眼睛,笑了笑,“所以我就在想:如果我现在不自己选择,那以后就没得选择……我可不是南芬·达克仁。”   南芬结婚时年龄不算大,一场婚礼便连接着她的童年与成年——左右两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很难想象,她那时是怎样接受这种转变的,又或者说,从更早开始,她就已经开始准备了,毕竟,这就是有目共睹的绝大部分女人的归宿。写给女孩的童话通常是以嫁给王子作为故事的结局,似乎如此就是女性存在意义的最终答案。伊芙如今身处其中,她作为女性的一份子,也隐隐注意到自己将来有可能面临的一些难题。在今年五月末,她曾与出版商的编辑谈过有关《爱芒》出版的事宜,而从编辑的话语中她才意识到,在当今时代一个女人握着笔杆写作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对方轻视她的年龄与性别,还想将她的作品大改特改制造噱头,嘴上说着“如有冒犯,还请见谅”,可态度上却毫无尊重之意——笔杆与剑,作为一个前男人,又或者说是另一个时代的人,伊芙自然而然地去使用它们,却从未想过这两种事物在当下,实则代表着男性所普遍拥有的两种权利——即思想与武力。   寻常的女子,即便是想要握住它们,也要有足够的胆识,以及力量。   在如此时代,男人垄断了权利,让女人成为“他者”——即所谓的第二性——男性的所有物、附属品;而作为处处占据主动地位的男人,他们所需履行的义务与责任自然要与其拥有的权利相衬——伊芙是哈维因的女儿,圣丰岳愿意赋予她男性的特权,而与此同时却也意外地给她上了难忘的一课:休维德与康什的惨死算是敲响了警钟,这件事让她明白了——在手握利剑、掌握着生杀大权的同时,所要付出的代价也有可能是同等的。   看看西林斯堡那些堆积的男性尸体,与这些尸体的家眷——那些坐在大厅里等待发落或安置的妇女和儿童——便能够明白,无论身处正义或邪恶的哪一方,战争通常只会是男人之间的事:他们彼此消耗,甚至不惜丢掉性命,而女人和儿童在此情境之下则成了一种战利品,他们是相对安全的,也是可供胜利者支配之物。   对于女人来说,她们的形象只有两种:要么成为光鲜亮丽的笼中之鸟,要么成为形似男人的怪物。   在西林斯堡的那次任务中,伊芙穿着骑士的衣装,她自认为自己更像后者,但在别人看来,她却仍属于前者——在行动中,她的美貌掩盖了她的怪异举止,男人们并不把她当成是自己的同类,他们只把她看做是一种象征、一种临时的调剂,她是误入战场的百灵鸟,而非是并肩作战的战友。在最后的决策时,康什与休维德轻视她的意见,或许也在一定程度上刺痛了她。   这世间,有敢于担当,视荣誉高过性命者;也有胆小如鼠,苦于承担责任与义务者;不乏单纯如雪,平平凡凡过一生者;也有勇于反抗,绝不甘于现状者……男人、女人、老人与孩子,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与其扮演的角色,从降生之初,他们便背负着难以抹除的记号,对此,有人坦然接受,有人抱怨不已,有人因苦恼而陷入癫狂,也有人为挣脱束缚而穷尽一生。   伊芙也无法说清,自己当时为何会选择回去救人,或许她只是高估了其自身被赋予的责任。利他行为是否有其利己的成分在内?显然是有的——一个人在帮助别人时,要么是为了一种由衷的愉悦感受,要么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前者是人的本能在发挥作用,而后者则取决于此人的经验或能力,但不论哪种,都可以表明利他行为实则算是一种长远的利己行为。人和人不同,成长环境、受教育程度、身份与地位……这便导致了这些面貌大差不差的生物有了不尽相同的决策模式:乞丐在进餐时不会考虑营养均衡,穷人不会将钱浪费在喝咖啡上,年轻人花费一周的薪水只为体验一次中高档餐厅的氛围,中产阶级愿意为自己的两三项爱好花费大量的时间与金钱,商人以“精益求精”的态度淘汰掉不合格的商品——每个人在自私自利时都有自己的正当理由,科学技术的进步丰富了敛财与消费的层级,而一部分人却将永远生活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法律保护它所认可的个人财产,但互帮互助却并非是强制性的责任或义务,每个人的选择自由都是极其有限的——正如蝗虫,只有吃和被吃两种选择——在这样的情境之下人人自危,于是,人们再也不能成为时代的主人,而只能是怕死的蝗虫和欲望的奴隶。   清水堡建立初时,魔女与女术师仍在遭受迫害,艾尼叶与她的同伴们为改变现状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却仍觉力不从心。她们是边缘群体,是社会身份与性别上的双重弱者,而无论在哪个时代,弱者与厌世者都在向往一方净土——一个与世隔绝,能让他们以及他们的后代不再经受苦难的地方——清水堡是魔女的孤岛,是让年幼的无辜者摆脱束缚的地方,但这里却并非真正的净土,也不可能做到与世隔绝。总有人盯着这里:嫉妒的目光,仇视的目光,以及贪婪的目光……纹印的屏障能够遮挡来自海洋的极寒,却阻挡不了来自同类的恶意——清水堡需要像艾尼叶、希歌妮这样的守护者。   她们用沾满血迹的手,呵护着那些洁白的、却也未经洗濯的白绒羽。贪食者仍在四处吞噬,其巨大的身躯遮云蔽日;幸存者修筑起零星的堡垒,令无言弱者受其庇护与恩惠。艾琳德生活在童话般的谎言之中,而伊芙却无法像她那样坐得安稳,因为她并没有作为女人的自觉。若一个女人足够幸运,她便可以做一辈子的孩子——小时候被父母照顾,长大后受丈夫呵护;又或是永远生活在无忧无虑的象牙塔中,就如魔女之于清水堡。没有人要求她做出回报,因为庇护者能求得她的幸临,便已心满意足了——只要付出自由的代价即可。   今年五月,在和出版商编辑谈话之前,伊芙还曾和洛提兰谈过一次话,她在得知茂奇被派往东部城的事与自己有关之后,心中便产生了一些愧疚——这两件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她的想法,让她原本摇摆的心安定了下来,使得她不再抗拒洛提兰的安排。   她并不想一辈子躲在别人的羽翼下过活。   洛提兰从未将伊芙视作过弱者,而百里琳也是如此。他们对她寄予厚望,认为她可以替代她的父亲,作为一名合格的守护者与守望者。强者之强不在于逞凶斗狠,而在于他们不逃避责任、能正视自身的缺陷,以及怜悯失败者与弱者。强者将自己的心与世界连结起来,并不孤军奋战、一意孤行,如此才得以做到更伟大的事。   “伊芙”在成为伊芙之前只是一个普通人,当她在寒冷的雪山之上苏醒时,唯一能够保存下来的便只有自己的意识——一个独立的人格。经历影响着一个人的处事原则,人们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的人有着不同的包容度——茂奇第一个察觉到了她的不同寻常:他对伊芙的女性身份深信不疑,却又欣赏她如男子一般的思维模式——冒险精神,娱乐精神,以及简单明确的信任与担当。洛提兰在阅览西林斯堡行动报告时也有类似的感觉——在遭遇穆兰涅时,伊芙去而复返,为的是救助同伴——若没有赫顿将军的戒指和俄略金手下的援救,事情可能会发展向最坏的方向,而她本人对这些暗藏的保险措施并不知情。对此,洛提兰倒是有些欣慰——紧要关头才能看出一个人的本色——他很高兴自己没有看走了眼,伊芙凭借着自己的表现,赢得了圣丰岳的初步认可——这位姑娘并没有抛下队友就此退缩,在危难时刻,她既能做到谨慎思考,也能在必要时豁出性命……他确信,伊芙将来一定会同她父亲一样,是一位可以被信任、被托付的同伴。   艾琳德虽并不认同伊芙当时回去救人的做法,但也不意味着她认为康什与休维德在那时死有余辜,她只是单纯觉得,如此漂亮且温柔的一个人,理应受到世上最高规格的疼爱。   “谁管你选什么,反正你就是傻。”她说。 [185]黑魔法·白魔法(其十)   这天上午,院子里响起了不同以往的吵嚷声,几个孩子站在院门口,而在她们对面,则站着另一个小个子——拉齐纳娜。   听到声音的第五代们都聚集到了院门口。伊芙随艾琳德下楼时,看到洛佩尔正在与对方争论——她想要拉齐纳娜手里的钢叉。   “你不经我的同意,就把它拿下了山!”洛佩尔攥着小拳头,“我要剥夺你使用它的权利,快快还来!”   对于这位八岁孩子的指责,拉齐纳娜一声不吭。她此时头戴大檐帽,略微倾斜着脑袋,黑豆般的眼睛微眯着——拉齐纳娜故作深沉,为的就是惹恼洛佩尔——她倒是要看看,洛佩尔能嚷嚷到什么时候。   “我真受不了她。”艾琳德在伊芙身边小声说道,“都快三十的人了,还要和小孩子抢玩具。”   “那东西算玩具?”伊芙说,“之前我还看到拉齐纳娜骑着它飞。”   “确实没什么用处。”艾琳德说,“院长说这是用轻重金做成的粪叉,但又不能真拿它来叉粪……可不就是玩具。”   在诸国时代,西海岸的高级猎巫者总随身持有一枚造价昂贵的轻重金胸章,艾尼叶与她的同伴们将这些女巫猎人的信物收缴上来,最后做成了一把粪叉模样的农具,以此来羞辱这些以猎巫之名而滥用职权的特派官吏。后来,第二代魔女西莉·萨图露丝给这把珍贵的农具套上了钢制的长柄,并将一套复杂纹印藏于钢柄内部,以此赋予了其更灵活的使用方式——只要说出暗语,纹印便能驱使钢叉漂浮或下沉,使人能够隔空操纵。   两人争吵时,洛佩斯冷不防地念起了咒语——其语速快得吓人——只听嗡的一声,那柄钢叉就从拉齐纳娜手中脱出,并被站在对面的洛佩尔稳稳地接住。洛佩尔还太小了,她的短手无法完全握紧钢叉的长柄,但在纹印的辅助下,即便是一个孩童也能轻易举起这柄叉子。但洛佩尔没能得意太久,拉齐纳娜反应及时,——她也念出了咒语——于是钢叉便又回到了她的手中。   “滚蛋,坏女人!”洛佩尔气得跳脚,“老巫婆娜娜!”她骂完,又念起了咒语,但拉齐纳娜此时已经有了防备,她紧紧地握着刻有纹印的长柄,以免钢叉再度脱手。   两人僵持了片刻,拉齐纳娜说道:“今天表现还不错,要是以前早该哭了。”   洛佩尔听到她说这句话后,就像是被打开了什么开关,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艾琳德见到这一幕,不禁想为拉齐纳娜的手段鼓掌——这位缺心眼的姑娘总能换着花样惹哭洛佩尔。   领头羊黛利兹今天不在,除了她之外,第五代们都站在一旁看戏——竟然都没人上前安慰一下这位最小的妹妹,大概是因为这种事见得多了。   “哭得不错,我也玩累了。”拉齐纳娜心满意足,她走到洛佩尔面前,主动交出了手中的钢叉。   洛佩尔接过叉子,便马上便止住了哭泣,她昂起头,一脸嫌恶地盯着拉齐纳娜,显然还在生她的气。   “娜娜,你今天看到黛利兹了吗?”见拉齐纳娜打算离开,艾琳德连忙问她。   “院长有事交代给她……她大概是下山了。”拉齐纳娜果然知道。   “下山?做什么?”艾琳德吃了一惊——一般来说,第五代很少有下山的机会……又或者说是必要。   “不知道,我回来时正好看到伊莎波送她出去。”   “伊莎波现在回来了吗?”   “回来了。”拉齐纳娜点了点头。   “谢谢。”艾琳德向对方道了谢,转头又对伊芙说道:“咱们现在就去找她吧。”   在伊芙看来,艾琳德与黛利兹的关系有些微妙——在大多数时间里,她们都在一个院子里活动:修习、吃饭或是清洗……她们每天都有数次打照面的机会,但即便这样,却很少有过一对一的交谈——即便两人同时参与到一场多人谈话时,也不会去接对方的话头。虽说两人似乎是在回避口头上的交流,但也不能说她们是在故意冷落对方——黛利兹在分发水果时若发现艾琳德不在场,她也会将水果送去她的房间;而在扫除时,艾琳德甚至还会抢下黛利兹手上的重活——对此,她只对伊芙解释说,是因为“黛利兹干得太慢了”。   伊芙陪同艾琳德出了门,洛佩尔也从院子里跑了出来,她扛着那柄钢叉,跟在两人身后。   “你们去找伊莎波?”她说,“我也要去。”   艾琳德点了点头,也不问她要找伊莎波做什么。   三人沿着聚居地的小路行走,由于艾琳德总惦记着黛利兹的事,所以一路上几乎一言不发。   “你要看看我的叉子吗?”走在前面的洛佩尔问伊芙——一路上,小姑娘总在回头看身后的两人,看她们有没有跟上。每次她回头时,伊芙都不免被她的动作吸引,不自觉地与她的视线交汇。洛佩尔以为,伊芙是对她手上拿的东西感兴趣。   伊芙笑着摇了摇头。   “没关系的。”洛佩尔将钢叉交给了她。   钢叉很轻,拿在手里像是在拿一根竹竿。   洛佩尔想和她说话,于是朝她招了招手,示意她把头凑近一些。   “我教你一句咒语。”她小声说,“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许告诉别人。”   伊芙点了点头。   小女孩伏在她耳旁,一字一顿地将操纵钢叉的咒语说给她听。   “记住了吗?”她问。   “记住了。”伊芙敷衍道——要一次性记住一段没有含义的发音,这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那你来说一遍。”洛佩尔似乎嗅到的欺骗的味道。   “那个……不好意思,我忘了。”   “唉,真笨。”洛佩尔瞪了她一眼,然后又重新说了一遍咒语。   “快走啊,你们在那里干什么呢!”   她们停在半路,艾琳德走出去老远才发现身边少了两个人。   “试一试。”洛佩尔说完,便快步跑向了艾琳德那里,而伊芙也三步并两步地跟了上了她。   “快试试看。”洛佩尔再次催促。   于是,伊芙念起了咒语。咒语是有效的——她感觉到手中的钢叉一轻,就仿佛没了重量一般,她松开手,钢叉便浮在了空中,甚至还能随着她手部的动作进行翻转和移动。   “真是神奇。”伊芙忍不住赞叹。   “还有更厉害的呢。”洛佩尔说,“你以后就叫我‘老师’,剩下的咒语我都教给你。”   “谢谢你,不过还是算了。”伊芙笑着摇摇头,她将钢叉递还给了洛佩尔,“我学这些也没什么用。”   “那就叫我‘大师’。”洛佩尔接过钢叉,但仍在讨价还价。   “洛佩尔大师?”伊芙试着叫了一声。   身旁,艾琳德笑了起来。   此时,伊莎波并未在住处歇息,艾琳德等人在聚居地中央的大树下找到了她。伊莎波端着一个本子,坐在长椅上不知在写着些什么,她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便将本子收进了口袋,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她依旧是那副伊芙第一次见她时的模样——一身黑衣,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   “伊莎波,你今天去送黛利兹下山了吧?”艾琳德开门见山。   伊莎波点点头。   “她要去办什么事,你知道吗?”   “黛利兹去找‘拉弗’了。”   “找拉弗做什么?她要外出?”   “可能……你们最近都要出去一趟了——我是说可能。”   “什么意思?”艾琳德语气也有些激动,她是觉得惊喜,“院长不是一直不让我们出去吗?”   “大概是因为泰莉安的事。”似乎是因为谈到了这位逝者,伊莎波的声音很轻,“院长是打算让你们去送她归乡……也顺带着历练一下。”说到这件事时,她的表情有些不自然,“你还是自己去问问她比较好。”   “归乡?去哪里?”艾琳德又问。   “精灵地。”伊莎波回答。   “原来真有这种地方……”艾琳德感叹道——她的声音小得仿佛在自言自语。   “当然有。”伊莎波说。   一片叶子打着旋慢悠悠地落到了她们面前,那叶子的形状就像一柄汤匙,颜色微微发蓝。   伊芙将那叶片捡了起来,在阳光下,她能清晰分辨其上的叶脉——深蓝色的纹路清晰通透,就好像皮肤下舒张的静脉。伊芙被这片奇异的叶子迷住了,她抬起头,看着头顶那片遮天蔽日的树冠,表情略作惊讶。   在这棵枝叶繁茂的梧桐树上,只有一处枝桠显得与众不同。那里的叶片还并未泛黄,甚至还长得十分茂盛——绿中带蓝的汤匙状叶片层层叠叠,绚丽得仿佛是孔雀的翎羽。秋风拂过,在众多翻滚飘落的落日色梧桐叶中,时不时夹杂着几片打着旋的青叶,它们总是缓缓、垂直地降落,像是承载着某种凝滞的力量。   “这是第三代们在很久之前从精灵地带回来的枝叶——好像今年比往常颜色更深了。”伊莎波说,“那时院长不想将它种在泥土里,所以就把那枝叶嫁接在这棵老树上……据说这样种才更容易成活。”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件事。”艾琳德说,“你们把另一种树拼在了这棵树上?怎么谁也没有说过这事?我们还以为这棵树本来就是这么长的。”   “你们也没人问……”伊莎波说。   “她们在一棵树上种了另一棵树!”洛佩尔张大了嘴,她从未想过大人居然也能偶尔有着如此奇妙的想法,继而她又问伊莎波:“那能不能再在那棵树上……再种一棵?”   “大概不能吧。”伊莎波笑着回答。   “那花呢?”   “大概也不行。”   “可惜了。”洛佩尔失望地撇了撇嘴,她看着伊莎波,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伊莎波,帮我个忙——吧!”她仰着脑袋,用手指着自己的小脸蛋。   “可以呀。”伊莎波点点头,她摘下自己的一只手套,用手掌在洛佩尔的双颊上轻轻蹭了蹭。她的动作很快,伊芙还没看清她的动作,而对方却早已重新带好了手套。   洛佩尔转过头,粉扑扑的脸颊上多了一层亮晶晶的银粉。   “好看吗?”她笑着问伊芙。   “好看。”伊芙连忙点头。   “你也要试试吗?可以请伊莎波帮忙的。”   “我就不必了。”伊芙连忙拒绝——她看到,伊莎波的表情似乎有些难堪。   其实,伊芙很好奇伊莎波给洛佩尔抹了什么,但出于礼貌,她并未问出口。   她们在树下交谈了有一阵子,又过了不久,哈沙与亚兰尼两姐妹风风火火地跑了出来,她们兴奋地大喊着:“下雪了——下雪了!”   伊芙疑惑地望着天空——在这晴朗的下午,哪里能见到一片雪花?但艾琳德却像是忽然惊醒——她双眉微蹙着,望向了北方。   凭借这几天对她的了解,伊芙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是又难过了。她凑到艾琳德身边,不动声色地握紧了她的手——倒像是一位称职的好闺蜜。   随着她的视线,伊芙望向不远处的山顶,只有那里才聚集着一片漩涡状的乌云。此时,盖雪的山峰与倒锥云雾组成了一只巨大的沙漏,又仿佛两座对顶的山;纷纷扬扬的雪遮蔽了阳光,其正面显出金色的晕,而背面则留下了青色的影子。   看到这壮丽的景象,伊芙愣住了,以为这是来了什么天灾,所以她问:“那山上发生了什么?”   “下雪了呗。”洛佩尔回答。   “下雪……现在是下雪的季节吗?”   “怎么不是?”洛佩尔反问她。   “这真算得上是正常现象?我还是头一次见……”伊芙实在是难以理解——她们现在还穿着单衣,可眼见的山顶处却是风雪交加。   “每年秋天,我们这里都会进行蓄水。”艾琳德擦了擦眼角,向她解释道,“岛屿最外层的屏障是用来调节温度的,但范围并未遮盖山尖,因为山顶必须维持低温,这样雪才不会化。等到了冬天,一部分的雪会被加热,然后顺着河道流下来,这样既保证了充足的水源,又保持了家园的温暖。”   “你是说,这场雪并不是自然形成的——是你们自己弄的?”   若是能改变天气的话,魔女的能力可真是不容小觑。   此时,洛佩尔也和伊芙一样——一大一小的两双眼——都在疑惑地盯着艾琳德看。伊芙是觉得难以置信,而洛佩尔却是毫不知情。   “大概就是这样,但要做到这种程度也不可能单凭咒语,还要有大量的纹印设施进行增幅。”艾琳德说,“往年,这些事都是由泰莉安负责,但今年就不清楚了……”   艾琳德遥记得儿时的事——那位如母亲般的女人,总会在下雪后的第二天带着她和黛利兹去山上玩雪。她们在一片空地上滚雪球、堆雪人,又或是围坐在帐篷里用雪煮茶。艾琳德穿着厚厚的冬衣,她故意敞开着领口,以此来博得泰莉安额外的关心和疼爱——泰莉安总是笑着、不厌其烦地替她系好扣子,又或是解下自己的围巾给她围个严严实实。柔软的羊绒上有着令人安心的气味与温度——在童年的记忆里,这就是艾琳德最怀念也最觉得幸福的一刻了。 [186]黑魔法·白魔法(其十一)   晚上,艾琳德带伊芙去了楼上的大换衣间——那里储藏着第五代们的共同衣物。在清水堡,魔女们并不只穿新衣,尤其是半大的孩子——孩童成长得很快——她们总得捡几件大孩子们穿不下的衣服来穿。   在这样一处温馨的魔女家园中,资源是共有的,且按需分配,因而物质层面上的攀比现象很少发生。有大人做榜样,孩子们也不会抗拒穿着打了补丁的衣服——而得益于希歌妮的经营,在最近十几年,年轻一辈们倒也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依靠缝缝补补过日子了。   只要下雪,那便是孩子们的节日,第五代们准备明天一早就去山上游玩,而此时艾琳德也要为伊芙挑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伊莎波下午是给洛佩尔涂的什么?”趁着这段时间,伊芙问艾琳德。   艾琳德手上的动作停滞了一瞬,她没有当即回答。   “这事不太好说吗?那算了……”伊芙看出了她的犹豫——她想起来,伊莎波本人对这件事似乎也有些避讳。   “也不是不能说。其实不少人都知道,只是不愿意提,毕竟不算是什么好事。”艾琳德拿起一件高领毛衣,在伊芙身前比量着,“这件怎么样?”   伊芙盯着那件毛衣上的银色亮片,说道:“还可以。”   “伊莎波是跟着第三代们外出时遭遇的意外。”艾琳德说,“那时她大概也就洛佩尔的年纪,也可能更大一些……从那之后,她的皮肤——尤其是手掌上——就会产生那样的东西,有点像蝴蝶或蛾子翅膀上的鳞粉。”   “她遭遇了什么?”伊芙不禁问。   “不清楚。”艾琳德说,“我只听别人说,她可能活不了几年了。”   “这么严重?”   “总之就是这样,你也别对别人提这件事,尤其是伊莎波本人。”艾琳德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毕竟有些东西,我也是偷听来的,不知道真假。”   艾琳德不想再去谈论伊莎波的事,她拿起两件外套,问伊芙更喜欢哪一件。   “这一件吧。”她更看好那件反绒的棕色皮夹克。   “哦……我其实更喜欢另一件。”艾琳德说。她晃了晃手中带有兜帽的深红色外套——那外套有着一排象牙色的牛角扣,领口的系带上还拴着两个小铃铛,伊芙觉得这件外套更像童装。   “都可以,那就这件吧。”她对这些形式上的东西倒觉得无所谓。   艾琳德看着手上的两件外套,最后还是把那件夹克给了她。“还是它吧,更保暖一些。”她说,“但这件我想看你穿。”   “现在?”伊芙笑着问。   艾琳德点了点头,她满眼期待。   伊芙的身子匀称而修长,就算是穿着工装,似乎也能穿出与众不同的美感,这不仅是一种天赋,也和她长期锻炼有关。   在此之后,两人将打包好的衣服拿回了房间,并早早地睡下了——艾琳德对她说,明天肯定要有一场雪仗要打。   她们睡得很沉,却没料到后半夜发生的那件麻烦事。   大约凌晨两点,伊芙被艾琳德摇醒,房间里的纹印照明此时已被点亮,她艰难地睁开了眼,而艾琳德正一脸凝重地盯着她看。   “怎么了?”伊芙问她。   “好像……出了点小情况。”艾琳德支支吾吾地说。   听她这样一说,伊芙这才有所察觉——她感觉到自己的灯笼衬裤上似有些湿漉。   尿床了?她起初是这样想的,而等她摸向自己的大腿时,那略微滑腻的手感又令她心中警觉。她缓缓抬起手,手上那一抹扎眼的暗红色让她瞬间睡意全无——她不禁打了个激灵。   伊芙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她掀开被子,愣愣地看着浅色被单上和裤子上的痕迹——量不多,但有些惨不忍睹。   “这是……”伊芙看着艾琳德,不知该说什么好——她此时脑子里一片混乱。   “最近……好像有些不规律。”   “你是说……”艾琳德的话让伊芙瞪大了眼,她张着嘴,看了看自己的下半身,又看向了艾琳德。   艾琳德被伊芙的模样逗笑了,她说:“嗯,不是你的。“   伊芙松了口气,她重新坐回到床上,像是一下子被抽空了力气。   “现在一想,我好像前两天就有些感觉了,但最近事情太多,没怎么留意……抱歉。”   伊芙摆了摆手,表示理解。说起来,她在庄园时也曾经历过几次类似的事——达克仁家物质条件优渥,伊芙记得敏希才刚过十二岁就来了初潮,她的这位妹妹睡觉不算老实,且起初两年又来得不太规律,伊芙有时就会跟着遭殃——也算是让她提前体会到了做女人的艰辛。   敏希没有做淑女的天赋——她从小就活泼好动,爱在后院的山坡上打滚,总把自己弄的一身脏兮兮,乱蓬蓬,南芬每次看到她那副样子就恨不得把她按在搓衣板上去洗,而直到去哈坦读书后,敏希才渐渐有了作为一个女生的自觉,开始爱干净爱漂亮了。   那段时间,也正是因为年幼的敏希在伊芙身边,“女性”的神秘感才在她心中慢慢消失,甚至让她隐隐产生了一种破灭的感觉。   “太脏了,咱们还是拿去洗洗吧。”艾琳德的语气中似有隐隐的烦躁。   两人将沾了血的床单与衣服都收拾了出来——她们分工合作,将这些东西浸泡在冷水里,又顺便撒了些盐,为的是能更好地去除污渍;做完了这些,她们又用湿毛巾擦拭过身体,之后便静悄悄地回床休息了。   躺在床上,艾琳德总也睡不着,为了能排解心中的尴尬,她又和伊芙讲起了夜话。   “伊芙,你……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她问。   半天不见回答,艾琳德以为她睡着了,她轻轻叹了口气。   “还没来过。”这时,伊芙才小声回答。   “哦——”艾琳德转过脑袋,“果然,我猜也是。”   “嗯。”   “泰莉安说她是十九岁来的,她和院长都有些特殊。”   “你们……还谈过这个?”   “这有什么,大家还不都一样。”艾琳德说,随后她又想起了什么:“对,这些事还没告诉过你——你应该知道一下的。”   伊芙没有吭声,她蜷着腿,把半张脸缩进了被子里。   “大部分人都知道,可以通过头发来看出一位魔女的魔法水平,但还有些事只有魔女们自己才知道……要看一位魔女的修行状态,她的‘经期’比雪发要更精准。”   艾琳德还是说出了那个词。   “什么意思?”   “咱们每天要做的魔法练习,会延长经期的时间间隔……这其实也是延长寿命后所产生的副作用,当然了,也可以说是好处。”相比南芬,又或伊芙自己,艾琳德说起这个话题时并不避讳,“就比如我,这一次和上一次的间隔大概是……四十二天——魔女们的经期间隔大体上都会维持在四十至七十天之间。”   按照艾琳德的说法,这显然已经不能称之为“月经”了。   “你是说,通过这方面的……状态,可以看出一个魔女的实力?”   “还能计算出大概的寿命。”艾琳德说,“不过,这种状态至少要到三十岁后才会真正稳定下来。”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一个魔女的寿命很长,她岂不是会很难生育?”   “为什么?”艾琳德问。   “因为她的‘安全期’会很长,假如她一年只有两次经期,只要失去了这次机会,下次就要再等半年。”   艾琳德沉默了片刻,却依旧没有想明白伊芙在说什么,于是问她:“什么叫安全期?”   伊芙这才想起——作为女性,懂得自身生理方面的知识其实并不等同于了解男女方面的知识。   “这个嘛……算了,还是早点睡吧。”她并没有勇气去向对方解释这种事。   对于一个少女来说,单纯无知即是美德,这种想法似乎从古至今都从未根绝——在这方面,伊芙自己也不能免俗:她并不愿去做艾琳德的启蒙者,去向她解释那些“不正经”的问题,是因为她在潜意识里觉得,艾琳德现在的状态就很好;而她自己也是一样——有时,身边的男人们总会有意无意地谈论起一些“敏感话题”,而她作为旁听者,也不得不在这时习惯性地装傻,以此来维持好自己的形象,又或是避免麻烦。   不出意外地,两人睡到了天亮都还未起,而早早起床的孩子们却已是急不可耐。洛佩尔骑着钢叉,撬开了她们卧室的窗户,冰凉的空气闯进了屋中,将熟睡中的二人惊醒。   “你们到底在搞什么?”洛佩尔十分不满,如今黛利兹出门办事了,而这位临时的组织者却还在赖在床上睡懒觉。   “小混蛋,谁让你从窗进来了!”艾琳德一起床,便朝洛佩尔怒吼道。   “谁让你睡懒觉的……”洛佩尔朝她吐了吐舌头,她径直从床边跑过,打开卧室的门锁去到了走廊。   门和窗两面透风,屋子里变得更冷了。两人只得先起床穿好衣服。   大概是因为昨晚的事,艾琳德的目光一直有些闪躲,甚至忘记了起床后的第一句问候。回想起当时的场面,伊芙突然有些想笑——那扎眼的血迹的确让她吓得不轻,甚至都有些腿软。假如有一天,自己真的遇到了类似的状况,那又该怎么办?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腹部,心里不由地烦躁起来。   天才刚亮,第五代的九个人便启程出发了,或许是因为刚下过雪的缘故,聚居地的温度骤降,寒风瑟瑟,仿佛即将入冬一般。   “我不去了!”走在半路,卡妮觉得腿冷,她想临阵退缩,却被迦耶萍和洛佩尔两人当场架住。   “你哪也别想去!”洛佩尔说。   “活动起来就好了。”艾琳德鼓励道。   除了第五代之外,此次上山还有另外几位魔女——她们作为陪同者,游玩为其次,主要是为的是确保孩子们的安全。她们携带着帐篷和工具,在北侧上山的出口处与第五代们碰头。拉齐纳娜今天也来了,伊芙见到她时,她正坐在一只倒扣的金属桶上,怀里还抱着两把铁铲——这位第四代仍有着孩子一般的心性。   山脚下的积雪此时已经开化,而更远处的山腰则还是白茫茫一片。   领头的魔女名叫桑多兰,她如今年过半百,但模样却依旧如一位二十四五的女人般年轻。桑多兰抬起手,她的手指上戴有三枚金绿色的戒指;她默念了一段咒语,使得她们身前升腾起一团倾斜的风旋,这风旋缓缓向前推进,扫清了她们前进路上的积雪。   和在其他地方看到的魔法不同,清水堡魔女们所使用的魔法似乎总是温和而可控的。据伊芙所知,茂奇就无法做到这一点——他可以用魔法生成一团火,这团火可以用来点烟,也可以用来杀人,但就是不能拿来烧菜,又或是其他更精细和更持久的操作。   从施法方式上来分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精细型、模糊型以及复合型——或将修饰性词汇或数值囊括在念出的咒语之中,或只凭借经验及感觉来想象,又或是将两者相结合。从严格意义上说,真正的精细型或模糊型施法或并不存在,因为人在施法时必定要有“形成魔法”的意志,而施咒时也同样不能完全摆脱“咒语”和“纹印”的形式。   由此说来,清水堡魔女们善用魔法,不仅是因为她们惯用魔法,更是因为她们有着自己的教学体系——从小就被培养出的心算或估算能力,再加上牢记于心的公式及模型,使得她们能在最短的时间构建出最适用于当前的魔法形式。   “我记得昨天洛佩尔读咒时语速特别快,比这位桑多兰还快。”伊芙在艾琳德身边小声说道,“你也能像洛佩尔那样读咒吗?”   “当然不行,洛佩尔是个特例。”艾琳德说,“院长也说,她是个难得一见的奇才,如果好好培养,说不定就成了第二个艾尼叶。”   “她有这么厉害?”   “天生魔女嘛,而且嘴皮子灵活,脑子又快……魔女要有的天赋她全占了。我们这里吟唱速度最快的就是她了——不过,要是把动物也算上,巴莉可能比她还快。”   巴莉——也就是冥德拉——他虽长得小,但至少也是头龙,以龙的发声器官来读咒,即便是随便哼两声都要比人类强。   “那你呢?”伊芙这才想起,自己还没问过艾琳德本人的情况,“你的魔法水平怎么样?”   “我?只能说是……普普通通吧。”艾琳德抬头看着远处的山顶,轻叹了一口气,又补充了一句,“也可能是中下水平。”   伊芙看得出,艾琳德对自己的天赋并不算满意。   “至少要比我强得多。”伊芙半开玩笑地对她说。   “你只是基础不好,并不是天赋差,等你把学过的东西都掌握了,咱们说不定谁比谁强,所以你一定一定要认真学。”   “哦……好。”   “你不准敷衍。”   “嗯,我一定认真学。”   艾琳德见她说得认真,这才点点头放过了她。   伊芙本想安慰她几句,却不想反过来被对方教训了。 [187]黑魔法·白魔法(其十二)   临近山顶处有一片缓坡和一片空地,她们就在这里停下了脚步,桑多兰挥了挥手,那团风旋便如一位听话的仆从,就此退下。   几个孩子越过众人,跑向了那片避风且向阳的空地,她们笑着闹着扑进了厚厚的积雪里,在雪里打着滚,又或手脚并划,就像是在游泳。   魔女们踩实了一片雪地,并在上面铺上一层篷布,众人围着圈坐下,作暂时的歇憩。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远处山岭下的雾霭渐渐淡去,伊芙朝下方望去,几乎能看到身下清水堡的全貌——她能看到聚居地中央的那棵大树,以及更远处的湖泊和田野、散布在海岸线附近的岛屿和礁石。   拉齐纳娜带着第五代的几个孩子,已经开始在一侧的空地上堆起了雪人,另几位魔女则在山壁旁清理出了一片区域,搭起了帐篷和篝火。艾琳德说自己还没睡够,她还未等帐篷完全搭好就钻进去补觉了。伊芙左右看了看,最后跑去了孩子们的那一组——她没有选择去帮忙干活,而是加入了堆雪人的行列。   相比克利金北方那干冷的雪,这里的雪更加地柔和与湿润——只要抓在手里,便能轻易将其团成一团。   孩子们磕磕绊绊地堆着雪人,拉齐纳娜则在一旁砌起了冰雪城堡的模型——她舀起一桶桶的积雪堆成了小山,塑成大致形状的坯子,再用一片薄木板在其上慢慢切割和雕琢。她和孩子们虽约法三章,答应互不干扰,但她也仍时不时提防着靠近城堡的“敌人”,尤其是迦耶萍和洛佩尔。   伊芙一直坐在拉齐纳娜身边,看她将那城堡慢慢雕琢成形、又向外扩建新的建筑。她捏着一颗雪球,看了大半个上午,倒是没觉得乏味。   临近中午时,艾琳德终于睡醒了,她将魔女们刚做好的一锅熟虾端到了这边,分给孩子们吃。煮虾的汤里放了鲜辣椒与当地的一种酸枣酱料,其风味类似于罗望子酸汤,酸辣可口,十分开胃。伊芙端着一碗热菜汤慢慢地喝,而艾琳德则将一只只剥好的虾肉放进了她的碗中。   “够……够了。”伊芙拍了拍艾琳德的胳膊,这位姑娘剥虾的速度比她吃得还快。   拉齐纳娜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盯着伊芙,那直勾勾的眼神看得她心里有些发虚。   “你不困吗,要不要去睡一觉?”艾琳德问她。   “现在还不困。”   “昨晚的事……真对不起。”   “没事的。”   “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拉齐纳娜一直在旁边听着,此时便插上了嘴。   “没你的事。”艾琳德回道。   拉齐纳娜的视线从艾琳德身上转向了伊芙,她说:“艾琳德比照顾那些孩子还照顾你,她从来只让她们自己剥——看来昨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   “好了,你就别打听了。”艾琳德又开始剥虾了——作为一个在海边长大的孩子,她的剥壳手法是伊芙学不来的。艾琳德剥出虾肉,送到了拉齐纳娜嘴边,而对方也没客气,她张着嘴,就这样接受了艾琳德的喂食。   伊芙不太明白,两人为何会有这样的互动。   而安抚了拉齐纳娜之后,艾琳德就向她做出了解释:“娜娜虽然脑子够聪明,但人却有些缺心眼,你别把她想复杂了——其实她刚才并不关心咱们昨晚发生了什么——她只是看到我给你剥虾,心里不平衡而已。”   “就这么简单?”伊芙不太相信。   “她和洛佩尔很像……而小孩子的心理嘛,说好猜也好猜。”   “好猜?你让我猜半年我也猜不到。”伊芙说,“真佩服你。”   “都是小事。”艾琳德低着头笑了笑。   她朝着身后望去,在这白皑皑的雪地上,穿着白衣的魔女们正围坐在临时搭起的灶台边畅聊,而她身后则是孩童们的欢闹声。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艾琳德就又哭了起来,哭得很伤心——她的情绪总是转变得如此之快。   两人身边,拉齐纳娜停止了她的搭建工作,她关切地望向艾琳德,却不知该做点什么。   伊芙默默地放下手中的汤碗,她拉着艾琳德的手,问道:“咱们去走走?”艾琳德点了点头。   她们离开了众人聚集的空地,去了山壁的西面。坐在被阳光晒得温暖的岩石下,她们眺望着大海,从这里看去,海面是空旷而平和的,却也是单调的。   “我就是忍不住哭。”艾琳德总算平静了下来,“这太煎熬了……难道我一辈子都要这样吗?”   一个人的消亡,便使得某一段记忆、某一种感受被永久地封存。这份思念会在心中占据一片角落,要么在短时间内快速恶化,成为郁结;要么便会逐渐蒸发、逸散,最后成为一具轻飘飘的空壳,不再能称得上是负担。   伊芙没有说话,她知道,自己并不需要说话——艾琳德需要的只是一种陪伴,需要在悲痛中消磨时间。她搂着艾琳德的肩膀,让她靠紧自己,两人就这样看着远方发呆。   “伊芙……”艾琳德小声叫着她的名字,“你能陪我多久?”   “可能……不能待太久。”伊芙满怀歉意,“也许最多半个月。”   南芬曾嘱托过她,让她早点回庄园。   “你以后还会再来吗?”   “大概吧……”伊芙停顿了片刻,“如果以后有空,我会来看你的。如果院长能让你出去的话那就更好了,你可以跟着奥齐罗奇坐船去北方的港口,我记得那里离沸蒙很近……”   艾琳德轻“嗯”了一声,能看得出,她的兴致不高。   至此,她们都不再说话了,耳旁只能听见风的声音。艾琳德靠着她的肩膀,呼吸渐渐变得悠长——她又睡着了。   一个人伤心到了一定程度,便会对生活漠不关心。艾琳德如今郁郁寡欢,提不起兴致去做任何事,而她又着实需要打发时间,所以就只能睡觉了。即便是沉浸在小说的世界里,艾琳德也偶尔会想起伤心事,但睡觉却不同——它能让一颗劳累的心获得休憩,让躯体变得柔软而松散,能让意识的火苗散作一团雾,能让她在数小时内感受不到自己的存在。   艾琳德最近睡得太多了,她睡着时总是安静得令人担心。鉴于她现在的身体状况,伊芙实在是不想让她睡在这里。   “咱们回去吧,别着凉了,会肚子疼的。”她叫醒了艾琳德。   两人回到空地后,便看到孩子们正叫嚷着朝半空扔起了雪球,连莉梅亚和芮迪萝两个大孩子也参与了进去——伊芙随着她们的视线望去,才看到那头正在空中飞舞盘旋的银色小龙冥德拉。他飞得很慢,伊芙都很诧异他竟能飞得这么慢。   孩子们的准头的确是有些差,她们接连不断地将雪球仍向空中,最后却只有稀稀落落的几颗落到了冥德拉的身旁。他飞得悠哉,即便偶尔会有歪打正着的雪球飞近,也会略偏着身子轻松躲过。   趁着这头龙的注意力被下方的孩子吸引,伊芙弯下了腰,在艾琳德惊讶的目光下团起了一颗雪球。她握得很用力,如此才能把那雪球压实,压得如一枚鸡蛋大小。   她朝艾琳德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便开始不动声色地瞄准飞在半空的冥德拉,她铆足了气势,将这颗“鸡蛋”用力抛飞。   艾琳德只听耳边传来破风的呼啸,灰白色的雪球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结结实实地砸在了冥德拉的脑袋上。   那头龙像是刚从睡梦中惊醒,猛地扑腾了两下翅膀,又飞得高了一些,他停在空中四处张望着,然后朝着伊芙这边飞来。   “果然是你。”冥德拉落在了地上,他太矮了,以至于说话时半个身子都陷进了雪里。   “厉害吧?”伊芙此时也有点兴奋——她其实也并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在这么远的距离命中冥德拉。   “厉不厉害另说,着实是有点疼,先生。”   “抱歉……”   “没关系,在小姐们面前,是应该表现一下。”冥德拉顿了顿,“那个……我是不是多嘴了?”   “等一下,先不说这个——我上次就想问你,你是从哪里得出,‘我是一位先生’的结论的?”伊芙问他。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了。”艾琳德听不下去了,她为冥德拉犯下的这明显的错误而感到丢人,“巴莉,你怎么搞的,最近脑子又出问题了?”   “我脑子没出问题,是你眼神不太好,艾琳德小姐。”冥德拉说得很有底气,他转头看向伊芙,“伊芙先生,看来你还没有向她们坦白你的‘雄性’身份,难道——你也像卡妮一样,要听她们的指使,甘愿屈从于这些人?”   冥德拉说出这一段不知所云的话,让伊芙不知该从何作答。   “你是应该再好好考虑考虑。”他说罢,又对艾琳德说:“我猜你现在又疑惑又愤怒,但我认为这没必要。”   艾琳德没有吭声。   “你现在在想——看看这畜牲究竟要搞什么名堂。”   少女瞪大了眼,仿佛是被猜中了心事。   “你现在不太确信,我究竟是恰巧蒙对了你的心思,还是真能读出你的想法。”   “所以呢?”艾琳德瞪了他一眼。   “你很想否认自己的观点——即你更倾向于我能读懂你的想法。但其实你又错了,我并不能读懂你的想法,我只是能看到你脑海中的一种影像……更类似于一种情绪。”   “这太扯了。”艾琳德说。   “每个人的脑海里都有一种影像,有不同的颜色和形状……我能分辨出这些影像的区别——当然了,说是‘影像’,但其实只是一种比喻,我并不是在用眼睛观察它们。黛利兹,莉梅亚,还有你——你们三个的影像很相似;娜娜与洛佩尔,以及那两姐妹的影像与你们很接近,但略有不同;而卡妮与伊芙则是另一种类型的……他们两人的影像倒是和学院里的那些学生有些像。”   “所以你才称呼伊芙是‘先生’。”艾琳德若有所思。   伊芙拍了拍艾琳德的后背,在她耳旁小声说道:“别被他绕进去了,你忘了?咱们可是一起洗过澡的。”   艾琳德恍然。   正说话时,却见冥德拉眼疾手快——他突然从雪地中跃起,并伸出两只藏在翅膀下的前爪,扑到了伊芙身前。   伊芙那时还在想,这头龙居然是有前爪的——而随后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裤子被扒了。   凉飕飕的感觉从她两腿之间穿过。   艾琳德看到这副场景,惊慌失措地大叫了起来,并赶走了这头作乱的畜牲。伊芙提上了裤子,也颇有些羞怒交加,她走到冥德拉身前,抬腿就要踹这“刺猬”一脚,但最后却又停下了,因为她看见冥德拉并未闪躲——这头龙收束了自己身上的尖刺,将那些刀刃般的刺贴合在了背上——他似乎是怕伊芙受伤。   见到冥德拉这番举动,伊芙心中的怒气也顿时消了大半,但艾琳德可不——她一步跨到了伊芙身前,一巴掌拍在了冥德拉的脑袋上,两者相碰,发出了哗啦的声响。   她用力不轻,但冥德拉却仍呆立在原地,这头龙也有些费解——他刚才确实看到了,却并非他想要的答案。   第五代们原本还在远处干看着,此时察觉到这边发生了状况后,也都赶了过来。   艾琳德气呼呼地指着冥德拉的鼻子。这一人一龙虽没交谈,却在对视中达成了默契,随后他们分别站到了伊芙的两侧,一起迎接众人的到来。   第五代们并未看清刚才一瞬发生的事,她们围拢在两人身边,叽叽喳喳地交谈着,你一句我一句地夸赞着伊芙那神奇的一掷。   但伊芙此时却又在想另一件事——冥德拉能准确认出在场的所有人,甚至包括哈沙与亚兰尼这一对长相相似的姐妹,作为一头龙,他是怎么办到的——是靠他那所谓的“影像”?   “你千万别和那头畜牲一般见识。”艾琳德在她耳边恨恨地说。她总觉得巴莉能对一位女性做出这种举动,实在是有些让她害怕。   “没关系。”伊芙说,“龙和人不一样,他大概没什么恶意。”   或许是因为想起了祸革,她对他的同类也总怀着亲近与好感,伊芙心里虽有郁闷,但并未表现出来。   自己以前不是也在祸革面前光着身子吗?这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她这样安慰自己。   “我总觉得巴莉那家伙有些不太对劲。”艾琳德说,“如果不是清水堡里有谁在教她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那她大概就是偷偷出岛了……可她怎么能跑得出去呢?”   艾琳德觉得,那头小龙似乎变得越来越聪明了,因而也有些不受控了。 [188]黑魔法·白魔法(其十三)   到了下午,第五代们就开始专注于一件事,即修筑“壕墙”。她们将积雪堆积起来,做成数条上窄下宽的矮墙,这是在为稍后开打的雪球大战做准备。   陪同而来的魔女们仍坐在帐篷前喝茶,在她们身前的篝火小灶上,此时正架着一面圆烤盘,其上放着几块酥皮小点心,而旁边则架着煮茶的器皿,两片嫩绿的松针叶子沉在扁圆的金属罐中,一缕缕白色水汽升腾到半空,又被乱风吹散。   下午,暖阳使人昏昏沉沉,伊芙在帐篷里睡了一觉,艾琳德就坐在她身旁看书。   山顶的环境并不安静——阵阵寒风拍打着帐篷,魔女们在外面轻声交谈,孩子们的跑动声忽远忽近,而身边的艾琳德又时不时翻动着书页……在这样的氛围下,伊芙很快进入了梦乡。帐篷里不算暖和,她睡觉时几乎用毯子蒙住了整个面部,只露出一头柔顺而微曲的长发,如绸子般铺散在枕头上方。如今,她那金色的发丝已有大半转化成了雪发,而长发带来的下坠感也有所减轻,显然,清水堡的魔法练习是有效果的。   这一觉睡了足有两个小时,等伊芙睡醒后,帐篷里就只剩下她自己了。   她整理好头发,钻出了帐篷。时间已接近傍晚,太阳朝着海面倾斜,山上的雪也不再刺眼。此时她所看到的场面几乎可以用壮观来形容——这片空地的大半都被雪墙填满,横七竖八,就像迷宫一样。   “伊芙,快来!”艾琳德在远处喊她。   这些及腰高的矮墙似乎是被分隔成了两片,中间留有一片长长的空地。   “这是在干什么?”伊芙走到艾琳德身前问道。此时,艾琳德正蹲在矮墙边,在用铲子向金属桶中填雪——看得出她玩得很高兴。   “看到那边的叉子了吗?”她抬起头,指着空地边缘的那根立在雪堆里的钢叉。   “怎么了?”   “等影子落到后面的记号上时,咱们就要开战了,所以得快点。”她说着,就将桶扣在了矮墙上,而等她再提起桶时,那里便多出了一个雪做的“城垛”。   “我也要参加?”伊芙指了指自己。   “你当然要参加——就凭你扔巴莉的那一下,孩子们都指名要和你一组,尤其是洛佩尔。”   正说着,两人头顶传来念动咒语的声音,听那激昂而活泼的童声,这位施法者显然就是艾琳德刚提到的洛佩尔。   伊芙抬头看去,就见洛佩尔正站在山的更高处,手上还不断比划着——又或是做出更多毫无意义的怪动作——她在用魔法将上方的积雪推到下面来。卡妮站在洛佩尔身旁,她手里拿着一根小树枝,愣愣地看着积雪如河流般倒落在下方的空地上,而小龙冥德拉则站在她身前。   伊芙终于知道,这空地上多出的雪到底是从哪来的了。   “咱们这一组都有谁?”伊芙问艾琳德。   “洛佩尔,卡妮,迦耶萍,还有……你和我。”艾琳德回答。   “对面呢?莉梅亚她们四个?”   “还要加上一个娜娜。”   “五对五,对面是一个大人领着四个大孩子,而咱们这边是……”伊芙看着艾琳德,笑着说,“一个大人,还有四名儿童。”   艾琳德堆完一个“城垛”后才反应过来她这话里的意思,她朝伊芙扬了把雪,气呼呼地说道:“你才是儿童!”   “好了,不开玩笑了。”伊芙问她,“你觉得这分组公平吗?”   “公不公平我不知道,不过……至少大家都没意见。”艾琳德说,“你呢,觉得这分组怎么样?”   “我向来不看重输赢,你们玩得高兴就好。”   “本来就没什么谁输谁赢的说法。”艾琳德说。   伊芙此时还并未留意到,对方这句随口说出的话到底意味着什么。   临近开场时,迦耶萍将雪压入木制的模具中,做成了一颗颗圆滚滚的雪球,卡妮将这些雪球并排摆放在“掩体”后面,码得整整齐齐。   虽然还在准备阶段,但也会有零星的雪球从对方的阵地里飞来,于是洛佩尔便会在这时予以还击——还未开始,两边却已经出现了试探性的“小规模战争”。   为了看清对面是谁在捣乱,洛佩尔在阵前给自己堆了个圆形小台子,还说这是“指挥台”。   两边都准备就绪后,打雪仗就要开始了,所有人都蹲在了“战壕”后面,除了洛佩尔——谁也劝不动她——洛佩尔身上套着大魔女桑多兰的披肩,仍坚守在她的指挥台上不肯下来。   一众魔女们都聚集到了岩壁附近,她们都是一副看热闹的模样,又或是在给洛佩尔加油鼓气。   伊芙觉得自己更应该坐在她们之间,而不是蹲在这里陪一群孩子玩雪。   一开场,果不其然——拉齐纳娜一方的雪球几乎都朝着洛佩尔招呼了过去,但出乎意料的是,那些雪球都在洛佩尔身前碎裂开来,像是砸中了什么隐形的墙壁,而下一秒,那柄立在雪堆中的钢叉也飞到了这位小魔女的手中,这场面看得拉齐纳娜咬牙切齿——惦记着这把钢叉的人不止洛佩尔一个,但无奈这孩童读咒的速度比她更快。   “别耍赖。”拉齐纳娜站了起来,两方在此刻不得不暂停攻击。她说:“都说好了不用魔法,不用屏障,洛佩尔,你还想不想玩了?”   “知道了,退下吧。”洛佩尔此时抢到了钢叉,也不与对方争论——她跳下了高台,翻过掩体,蹲到了己方队员的身边。   问题解决后,两边又重新开打了。   拉齐纳娜那边气势十足,雪球噼噼啪啪地落向了这边的阵地,而相比她们,伊芙一方却总处于被压制的状态——迦耶萍和卡妮体力有限,不能像她们的对手那样发出连珠炮似的攻击;洛佩尔跳上了雪堆掩体,挥舞起那把钢叉试图击落飞来的雪球,结果却被打得一身是雪;艾琳德成了己方的主力,她的攻击取得了一些效果,但她却没有注意到自己那位最亲近的朋友此时正在偷懒——伊芙倚靠着雪墙坐在地上,她看到艾琳德扔雪球扔得如此卖力,就不免多看了她几眼。   洛佩尔的犯傻行为吸引了大部分火力,因而其余几人的压力其实还不算大,但洛佩尔终有顶不住的时候——得益于拉齐纳娜的特殊照顾,她的面门一连吃了好几记雪球,而等她跳下雪堆时,便已是满脸红印,似要哭出来的模样。   “己方,听我号令——全体攻击娜娜!”她咬牙切齿,吐字不清地喊着。但没有人听从她的指挥,其余人仍在自顾自地做事。洛佩尔扫视着自己眼前的几位队友,最后视线落在了伊芙身上,她跑到伊芙面前,对她说道:“快,现在就靠你了!”   原本伊芙只是象征性地朝对面扔着雪球,但洛佩尔现在坚决要出一口恶气,因而伊芙也不好无视她的请求——毕竟,洛佩尔其实还挺招人喜欢的。   “得罪了!”伊芙大喊一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   她抬起手,胳膊略一发力,便将一颗雪球沿一条直线抛出——拉齐纳娜还没看清她的动作,头顶就重重地挨了一记,她被惊得浑身一震,手中的雪球也抖落在地,由于还未明白状况,整个人几乎还处于半懵的状态。   在场的众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孩子们的战争因为这突发的状况而停滞了一瞬。此时,她们的视线都落在了伊芙身上,而接下来洛佩尔的偷袭行为又很合时宜地终结了这尴尬的一幕:正当拉齐纳娜愣神的工夫,又一颗雪球砸中了她的脑袋。   “杀啊!”洛佩尔喊道。   于是双方再次行动起来。   拉齐纳娜知道,洛佩尔绝对不可能扔得那样准,她肯定是用了魔法——但拉齐纳娜却没有拆穿洛佩尔,因为她早前也在暗地里干过同样的事。   由于伊芙开始活跃,局势因此而发生了逆转。从伊芙真正出手的那一刻起,敌方的目标便从洛佩尔和艾琳德转向了这位威胁性更强的骑士小姐。伊芙身上挨了几记雪球,索性也放开了手脚——她的力气远超常人,其手头上的准度同样可观,即便是仍未尽全力,也依旧能轻松做到以一敌五。卡妮与迦耶萍兴奋极了,她们见伊芙战果累累,便把自己手里的雪球也交给伊芙,两人都躲在了雪墙后面,只管埋头做起了雪球。几轮攻击下来,伊芙把对面的五人全都“教育”了一通,直到她们躲进掩体,不再露头为止。   取得了压倒性的优势之后,洛佩尔又开始叫嚣起来,说拉齐纳娜是如何如何地胆小。可还没等她高兴多久,就被一颗雪球砸中了脑袋。   随后,更多的雪球从对面冲天而起,又从高处落下,如雨点般砸在了伊芙一方的阵地里。   “她们在用魔法!”洛佩尔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那咱们也用!”几乎是说出这句话的同时,她就已经开始读咒了——随着话音落下,雪墙上的一块“城垛”被她隔空扯下,又一声咒语,则如炮弹般直冲进敌方的阵地里,直接撞碎了两层的雪墙。一大片雪尘高高扬起,拉齐纳娜带着小队成员们撤离了这片被损毁的掩体,去到了后方再次躲藏了起来。   “收点力,如果被院长知道了……”艾琳德瞪了洛佩尔一眼。   “我下次注意!”洛佩尔朝她吐了吐舌头,随后便翻墙去了己方后排的掩体。   “咱们也撤吧。”艾琳德拍了拍伊芙的肩膀,她们带着迦耶萍与卡妮也去向了后排。   之后的场面便开始不受控了——而伊芙后来才知道,在这几年间,第五代们每次打雪仗打到最后,都只会变成一场魔法对轰……无一例外。   到了这个阶段,攻击对方的手段已经不限于雪球了,其中甚至还夹杂着由魔法凝结而成的梭形雪块——若这东西再结实一些,那就可以称得上是武器,而即便如此,当看到那些雪块密密麻麻地扎在雪墙里时,伊芙还是为此吃了一惊,她这时才明白,对面是要来真的了。   伊芙不禁望向了岩壁的那一面——远处,旁观的魔女们仍是那副悠闲看戏的模样。   雪做的掩体似乎已不再可靠,艾琳德念起了咒语,在她们身前撑起一片防护的屏障。伊芙并没有向其他人一样使用魔法进行反击,因为她对自己的魔法控制能力并没有太大的自信,因而她仍在用雪球还击——而为了能产生一些“杀伤”,她默默地将雪球捏得更加紧实了一些。   乱哄哄的魔法一出场,局势就变得扑朔迷离起来,就连站在一旁观战的魔女也没办法看出,此刻究竟是哪一方占据了更大的优势。   对抗越来越激烈,而冥德拉不知又从哪冒了出来,他闲庭信步地走在两队中间的空地上,头顶飞雪弥漫,而他似乎很喜欢这战场般的气氛。   自从魔法解禁之后,洛佩尔的攻击能力便呈现出直线上升的趋势,她施法时行云流水,驱使风雪如臂使指,在伊芙这个外行看来,洛佩尔的操纵能力或许和那位杀人不眨眼的穆兰涅有一拼。   到了后来,哈沙与亚兰尼一同使出了合作施法式,比起她们接下来的行为,洛佩尔扔“城垛”的举动也算不上有多恶劣。作为引导者的哈沙率先吟唱,亚兰尼紧跟其后,两人抬起手,将眼前那些“残垣断壁”抬升起来,使得这些雪块在空中迅速滚动,她们将其打碎、糅合,最后凝结出一颗更大的雪球——甚至可以称之为冰球——并朝着伊芙的方向砸去。   伊芙知道,自己大概是躲不过去了,于是便想试着用魔法来抵挡一次,而当她的手刚刚触碰到书套上时,洛佩尔却站在了她的身前——小女孩手里还提着那柄钢叉。   “这里由我来抵挡,伊芙,去做你该做的事!”洛佩尔的语气很严肃,却是有些吐字不清——大概是受读咒习惯的影响,她说话的语速也相当快。   洛佩尔正在构建防御屏障,而艾琳德则在混乱中拽了拽伊芙的胳膊,将她拉向了一旁。   “打她们两个。”艾琳德将雪球递给了伊芙。她的手指被冻得通红——如今“弹药”库存告罄,为了提高效率,她摘下了手套开始徒手制作雪球。   伊芙有些想不明白:第五代的两伙人打得如此激烈,到底是为了什么?是好胜心作祟,还是真的打出了火气?但想归想,她手上的动作却从未减慢分毫。   伊芙扔出的几颗雪球,十分准确地命中了仍在集中精力读咒的姐妹,但最后都反响平平。那两位只有十二岁的女孩毫不松懈,她们站在原地,即便被雪球打得生疼,也要咬牙坚持着直到施法完成。哈沙与亚兰尼的目光似乎带着一些“狠劲儿”,伊芙看到她们这倔强的样子,倒是有些下不去手了。   那颗大冰球悬在半空,约摸着能有四米左右的直径,表面光溜溜的,如一颗被打磨光滑的石灰岩大理石,着实是有些吓人。   但洛佩尔却始终无半点惧意,她的防御屏障此时已构建出了第五层,那些透明屏障层层叠叠悬在头顶,在夕阳下反射着橙色的光辉,十分炫目。 [189]黑魔法·白魔法(其十四)   冰球对准着那片屏障砸了下去,其速度甚至比洛佩尔扔的“城垛”更快,伊芙实在是猜不出,她们究竟是构建出了怎样的咒语,才能让这等巨物拥有如此大的加速度。   冰球撞击在屏障上,发出了尖锐刺耳的颤鸣,所有人都捂住了耳朵,只有洛佩尔和另两位施法者仍一动不动地盯着半空。   这场较量在此时还远没有结束,两姐妹仍在施咒,以此来给予冰球更大的推力——冰球在挤压着屏障,事实上,这也算是两边施法者之间的魔法角力。   咔哒一声轻响,巨大的冰球因压力而向内凹陷,而另一边,洛佩尔的屏障也同样不堪重负,层叠屏障上的反光在逐渐减弱——这说明,屏障中所蕴含的能量已经接近枯竭。   最终,这颗压变了形的大冰球还是冲破了洛佩尔的防护,朝下方砸去。不远处,大魔女桑多兰站起身,她在观望,在考虑是否要进行干预。   洛佩尔并未因屏障的破裂而惊慌失措,她挥舞起手中的钢叉,念动起复杂冗长的咒语——那是一种伊芙从未听过的咒语——只见地面震动,四周也突然刮起了大风,雪墙正在瓦解,重新化作细碎的雪尘,在向着她手中钢叉的尖端聚拢。   由于洛佩尔施展的强力魔法,使得这片空地仿佛正经历着一场暴风雪一般,风雪倒卷向天空,所见之处皆是白茫茫一片。伊芙脚下一轻,仿佛也要脱离地面,跟着身边的掩体一同飞向半空;艾琳德正抱着迦耶萍,她在嘈杂的风声中大喊着,让伊芙照看好身边的卡妮,伊芙照做了,她将小家伙搂在臂弯之下,半蹲了下来——而她这时才发现,原本被冰雪覆盖的地表,此时已露出了泥土的颜色。   那些聚集起来的冰雪在洛佩尔头顶凝结,而悬在半空的冰球也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拦了下来。骤起的风雪在慢慢减弱,艾琳德抬起头看向空中,此时,那里正悬着两颗雪球,一上一下。   艾琳德看了眼远处的魔女,又转回视线,“洛佩尔她……居然穿插施展出了四种魔法。”对此,艾琳德实在是难以置信。   哈沙与亚兰尼两姐妹望着头顶那颗由洛佩尔凝聚出来的、更大一圈的雪球时,心下明白胜利无望,于是果断放弃了抵抗。   此时,地面已被清扫一空,洛佩尔的魔法几乎凝聚了空地上所有剩余的积雪——除了她自己脚下的那片。这位清水堡的小天才举着叉子,用魔法维持着空中两颗雪球的高度,但此时却不知该拿这些东西怎么办了。   “放下,慢慢放下……”艾琳德小声提醒她,“放在中间就好。”   洛佩尔点了点头,她的面色有些苍白,但还是慢慢地将那两颗摞在一起的雪球放在了空地中央,而她们并未注意到,这两颗雪球刚好压在了一头睡在那里的小龙身上。   做完这些,洛佩尔的额头上渗出了一层的汗。   “别再这么干了,真的。”艾琳德走上前去,用手帕擦了擦洛佩尔头上的汗。   对于洛佩尔来说,这也是她如今能施展出的魔法的极限了,她的眼皮耷拉着,显然是有些累了,但当她看到空地上那两颗大雪球时,却又打起了精神。   “看,像不像一个大雪人?”她指着雪球说。   “嗯,像一个歪着脑袋的雪人。”艾琳德初步认可了她的说法——在大雪球的顶端,哈沙与亚兰尼造出的冰球有些压变形了。   “得给它安一个鼻子!”小女孩高兴极了,她挣脱了艾琳德,跑向了雪人的方向。   也就是这时,大雪球突然从中间裂成了两半,顶端那颗冰球也在向下滑落,最后砸在地上摔成了一摊碎冰,冥德拉从雪球中钻了出来,它甩着脑袋,又抖落了翅膀上的积雪。   洛佩尔大叫了起来,她冲上前去,用两只小手捏着冥德拉的脖子,像提鸭子一般,将他“提”了起来。   冥德拉大概是在配合着她——伊芙不认为洛佩尔能提得动这头龙——即便冥德拉长得小,那也差不多该有一只羊的重量了。   “你这个恶棍,坏巴莉……坏坏!”洛佩尔显然气极了,不知该如何骂脏的她居然还用起了儿语。   冥德拉一言不发,几乎是在装死——他深知不能和一个正在伤心的孩子心平气和地讲道理。   洛佩尔哭了起来,她为那难得一见的巨大雪人而感到可惜。开裂的雪球是很难合拢的,除非有人能再施展一次刚才那样的强大魔法。   小女孩不再为难小龙,她松开了手,转过身不再去看那被破坏的雪人。拉齐纳娜知道她现在难过,于是将钢叉递给了她,她也默默地拿着。   伊芙仍蹲在地上,她身旁坐着卡妮。从她们的角度看去,那颗碎成两半的雪球就如一对张开的白色翅膀,翅膀的形状恰好与洛佩尔的肩膀贴齐——此时,白发的洛佩尔脸上还挂着淡淡的泪痕,手里提着一把银色的钢叉,眼神中还透着些许伤感,她的模样让伊芙想起一种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的神话生物,即代表着圣洁与良善的“天使”。   空地上的积雪被洛佩尔的魔法清扫得干干净净,所以这场游戏是肯定玩不下去了,况且此时太阳西落,时间也不早了,所以魔女们决定带着孩子们下山。   “我们不能在这里过一夜吗?”模样清瘦的芮迪萝坐在巨大雪球的断面上,向桑多兰提出了疑问。   “如果你在这里睡上一晚,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桑多兰说,“咱们这次上山可没带多少保暖用品,没办法让你在山顶安稳地过上一夜。”   “我们可以抱着对方,互相取暖。”芮迪萝又说——第五代的孩子们都点了点头,很赞同芮迪萝的话,她们玩了一整天,即便天要黑了,却仍不愿乖乖回家。   “等太阳落山了,你们就知道这里有多黑了。”桑多兰说,“黑的地方就会有鬼存在——鬼最喜欢你们这样的小孩了,因为小孩子身子弱,只朝着耳孔吹一口气,你们晚上就会做噩梦。”   “鬼是从哪来的?”卡妮问。   其余的孩子已经听惯了桑多兰的恐吓,但去年才住进清水堡的卡妮却是第一次听。   “死后的人,如果不愿意去往冥界,最后就会化作鬼怪。”拉齐纳娜向她解释。   “那……泰莉安会变成鬼吗?她会忍心害我们做噩梦吗?”迦耶萍问。   “那当然不会了,她最好了。”洛佩尔回答。   一提到泰莉安,伊芙便下意识地看向了站在身后的艾琳德——她担心艾琳德可能会情绪失控。   艾琳德的眼圈有些红,但并未落泪,她抬起头刚好与伊芙目光相碰,随后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而自那天起,艾琳德就不再哭泣了——孩子们的话是天真而不着边际的,但也许正是这些对话给了她一定的启发——她终于肯接受现实了。   桑多兰没有再给她们胡扯的机会,她说:“我今天带了一捆绳子……绳子虽不能用来保暖,却能用来捆人——你们谁不听话,我就把你们捆起来扔下山……有人想试试吗?”   终究是无人敢去以身试法的。趁着天还没完全黑下去,众人收拾好本就不多的随身用品,收起被魔法吹得散了架的帐篷,沿着来时的小路下了山。   伊芙抬起头看着空中——金色的月亮一天亮过一天。   她这时才想起,今年的升明节似乎也近在眼前了。   回到聚居地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行至这最后一段路,三个小孩又趁机脱离了掌控——她们大喊着“鬼呀,鬼呀”,一个追着一个跑远了,跑进了独属于第五代的那片院子。   小孩子的吵闹与调皮,大概是无关性别的。   托里奇安娜的身影在灯光下挤满了门洞,她站在那里翘首以盼——晚饭早就准备好了,却奈何这群孩子回得这么晚。   “山上好玩吗?”托里奇安娜问她们。   “好玩。”洛佩尔说,“我们堆了个大雪人,可惜后来碎掉了。”   “有多大?”胖妇人笑着问。   “比你还高还大!”她回答。   “哦!那确实挺大的。”   “你应该和我们一起去山上的,安娜。”卡妮说,“伊芙今天可厉害了,娜娜今天都要被她打哭了。”   “这么厉害?不过打架……是不是有点不太好?”托里奇安娜有些疑惑地望向伊芙。   “是打雪仗啦!”洛佩尔说,“而且我今天也很厉害。”   “但你那不是真本事。”稍大一些的亚兰尼忍不住说道。   “怎么就不是真本事了?”洛佩尔听她这样说,就很不高兴。   “反正……我就是觉得你没她厉害。”亚兰尼说,“咱们是在打雪仗,又不是在比谁的魔法更好用。”   “是你们先惹我的。”洛佩尔跺了跺脚,“是你们那边先用的魔法,也是你们先把那种东西扔过来的——是你们先犯的规!”   “除了这次,以前哪次不是你先忍不住动的手?自从带你一起上山之后,你就总能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别惦记着你那破魔法了!”   亚兰尼这句话说得有些难听,惹得洛佩尔大吵大闹起来,托里奇安娜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她们分开。晚餐的时候,亚兰尼没有到场,而餐厅的氛围也不同于往日,显得安静而沉闷。哈沙草草吃过晚饭之后,便说要回房间陪妹妹去了,临走前托里奇安娜还让她拿了两个面包,又在上面涂了果酱。   “我也要,给我也来一个,谢谢安娜!”洛佩尔对托里奇安娜说。   “吃倒是可以吃,但不许浪费食物。”艾琳德淡淡地说。   “那……安娜,帮我留到早上,我回去了。”洛佩尔说完,便跳下了椅子,一溜烟地跑去了楼上。   洛佩尔和亚兰尼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今天才有的。洛佩尔的魔法天赋有目共睹,而被一位不到十岁的孩子迅速超越,亚兰尼这位做事认真的姑娘,心里总有说不出的苦恼。   “洛佩尔……最近是自己一个人睡的?”伊芙记得艾琳德说过,洛佩尔是和黛利兹睡一间屋子的。   艾琳德咽下了嘴里的食物,她转过头看着伊芙,眼中带着惊讶与茫然的神情。   “我不知道,但黛利兹走前应该会有安排。”艾琳德说,“也许是和安娜住在一起的。”   晚饭结束后,大部分人都回屋休息了,今天原本是黛利兹和洛佩尔当值,负责收拾餐桌与厨房,但现在两人都不在,艾琳德与伊芙便留下来帮托里奇安娜洗盘子。   收拾餐桌时,艾琳德有些放心不下,就问了安娜有关洛佩尔的事。   “黛利兹没对我说过这事。”托里奇安娜回答,“难道昨天……她是自己一个人睡的?”   “我也不清楚。”艾琳德说——在伊芙提起之前,似乎所有人都忽略了这件事。   收拾好厨房后,艾琳德与伊芙决定先去黛利兹的房间看看,托里奇安娜也跟了上来。   “洛佩尔,你在吗?”艾琳德敲了敲门。   没人应答,于是她又说,“快点,出来吃水果了。”   伊芙将耳朵贴在了门板上,她听见屋子里响起一声类似于关柜门又或是关抽屉的声音,然后是脚步声。   “来了。”洛佩尔磨磨蹭蹭地出来开门。   她打开门,看到门口居然站了三个人,不禁惊讶地缩了缩脑袋,像一只担惊受怕的小动物一样。   “你昨天是一个人睡的?”艾琳德问,“不害怕吗?”   洛佩尔一听艾琳德是为这事来的,顿时挺直了胸膛,“这有什么好怕的,我早该自己一个人住了。”   “你想要一个单独的房间?”   “那样也不错……不过我更想搬出去住,像伊莎波和桑多兰那样,住单独的房子。”   “那能行吗,你又不能自己洗衣服,做饭吃。”托里奇安娜表示担忧,“要是住得近一些还好,我可以过去帮忙……”   “好了安娜,你先别说话。”艾琳德叹着气。   托里奇安娜连忙捂住了嘴。在这里,除了黛利兹之外,十六岁的艾琳德其实要比四十多岁的托里奇安娜更有话语权。   “你知道今天的厨房是谁收拾的吗?”艾琳德问洛佩尔。   小女孩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了一圈,“我忘了,而且黛利兹也不在。”   “没有黛利兹,你就不能一个人去收拾了?你不是想自己一个人住吗?”   洛佩尔不说话了,她低着头,像是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今晚要不要来我们这睡?”艾琳德问,她的语气放柔和了些。   “不用了,我自己能行。”洛佩尔坚持道,“如果没其他事了,我就回去睡觉了。”   在关门前,托里奇安娜从围裙口袋里拿了一个橘子,塞到了洛佩尔手中,洛佩尔十分高兴,她搂着胖妇人的胳膊,在她脸蛋上亲了一口。   “走吧,咱们也回去睡吧。”艾琳德对伊芙说。   重新锁好门回到房间之后,洛佩尔来到了书桌前。她蹲在椅子上,从柜子最下方书与书的空隙里抽出了一本日记,摊平放在了桌面上。   那日记本上记录的并不是一个八岁小女孩的生活琐碎,而是各类的算式与咒文,在那不太平整的纸页之下,还夹杂着一些树叶的标本、蝴蝶与蝉的翅膀,以及鸟类的羽毛。 [190]黑魔法·白魔法(其十五)   这天早上,魔女丝翠琪在出门时看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一团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正悬在聚居地的上空,那东西像翻涌的云雾,像水一样通透,同时又有着玻璃般一般的锐利,其上不断折射或反射着天空及地面上的影像,看起来十分骇人。丝翠琪估不出这团物体距离地面的高度——像是在近处,又像是在高空……也许这东西并不是人类这种只长了两只眼睛的生物所能够看明白的。   她以为这是清水堡的保护屏障出了问题,又或是末日来临的先兆,于是慌慌张张地跑去了希歌妮的住处,想请她拿个主意。   “这是……空间内陷的效果。”希歌妮说,“可能是修习魔法时产生的共振,咱们去第五代那里看看,说不定就是她们那边出了问题。”   在这个时间段,第五代们的确是在进行着晨间的魔法练习,当希歌妮进门的时候,众人都很意外。   “打扰了……先暂停一下,姑娘们。”希歌妮打断了她们的练习,随后,她又穿过众人,走向了窗边。   丝翠琪正站在院子里抬头观察,这位魔女朝院长招了招手,说道:“您说对了,天上的东西快消失了……看样子的确是第五代们弄出来的。”   “有什么问题吗,院长?”艾琳德有些忐忑——黛利兹不在,而今天的练习由她负责。   “没什么,就是出了一点小状况。”希歌妮笑了笑,她扫视着第五代的众人,先是在洛佩尔身上停留了一阵,然后又看向了伊芙。   “进度不慢,这才十几天的时间,变化得真快。也差不多是时候了,伊芙,去我那谈谈吧,看你都想学些什么。”希歌妮说道。   伊芙站起身,随希歌妮一起离开了,临走前,希歌妮又对洛佩尔说道:“小天才,修习用的法术最好不要去擅自改动,尤其是连协与引导性的施法词缀……除非你真想毁了这个地方。”   洛佩尔愣愣地看着她——她没想到,自己的小动作居然这么容易被拆穿。   在半路上,希歌妮不免发起了牢骚。   “天才都有一些过人之处,有时我也在想,对于天才来说,到底是要更宽容一些,还是更严厉一些比较好。洛佩尔的天赋难得一见,我很怕她走上歪路,但更怕她成了庸才……”   伊芙跟着她来到了住处。此时,起居室里还有三位魔女,她们正坐在窗边,其中一个坐在画架前,正在给另外两位画肖像。   自从泰莉安去世之后,这些后辈们来得也频了一些。   伊芙和希歌妮坐在离她们稍远一些的位置,这三位魔女表面上仍专注于自己的事,但伊芙能察觉到她们时不时偷瞄过来的目光。   “别紧张。”希歌妮朝她笑了笑,并未直接开始话题,“这边住得怎么样,适应了吗?”   “这里很不错,是一个能让人放松的地方。”她如实回答。   “那就好……我们这里散漫惯了,我还怕你适应不来。”   “其实我也是个散漫的人,在骑士院那是没办法——毕竟不少人都在看着我。”   “年初的时候,俄略金专程来了一趟,一方面是为了向我求证几件事,另一方面就是为了你。他说,你的魔法天赋不可估量,只跟着他们打了一场仗,就有了转化的征兆……他还说,圣丰岳真是撞了大运,竟然能找到你这么一号人物。”   听了她这话之后,伊芙才意识到,或许自己的魔法天赋要比想象中的高得多,但无论是圣丰岳还是逻各斯院都从未对她当面说起过这件事……包括洛提兰与那位慈祥的海德夫人——他们会不知道这件事吗?   “俄略金说,你使用魔法的方式还是过于鲁莽了,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你从未受过系统性的魔法训练,而茂奇显然也不擅长这一点。”希歌妮伸出手拨开她的头发,轻抚着她那柔嫩的脸颊——因为这位院长的举动,少女的眼中略带惊疑。   雪发与蓝眸,使得她具有了冰霜一般的气质,将她性格中的温柔与随和掩盖了起来。   “你的脸部特征与‘十二面容’似乎都不大相同,但显然伊葛兰与你都是魔女……我也不太确定你到底具有哪一方面的魔法才能,伊芙,你有自己想学的类别吗?”   “类别?”伊芙从未听说过魔法还分什么类别。   “也对,给魔法分类通常是学院派喜欢挂在嘴边的话题。”希歌妮说,“我可以和你粗略地介绍一下——关于魔法类别,比较常见的一般有四种,分别是:元素类,立场类,时空类,赋能类。如果将这些大类分得再细致一些,恐怕就不是一两天能够说清楚的,就比如说元素类魔法,以哈坦书学院的分类法来看,目前人类能够驱使的元素种类共有79种,若加上精灵和矮人,可用的元素种类或许更要多出一倍不止。”   “真的有这么多?”伊芙说,“我以为只有水、冰、火、风这些……”   “你说的这些都是现象,而非元素本身。”希歌妮解释道,“哈坦的分类法有一个原则——一种能够引起现象的法术,需要进行数次解析与拆分,直到这种被拆分的魔法不再具有宏观上的效应产生……而这种能够引起能量反应的最小单位,就是所谓的魔法基础元素,他们把这些元素按照性质和特征排列起来,又分成了不同的五大类。”   “我好像听说过一点……很复杂。”在骑士院大图书馆里,伊芙的确借阅过类似的书籍——为的是写小说时作为魔法概念的参考,但她却没想到,那本书竟然不是胡编乱造出来的。   “其实,勒莉尔她们在山下教的那些内容,有一部分就是这些魔法理论,她和另几位魔女,都可以算作是从哈坦书学院毕业的优秀学生。”希歌妮说,“如果你也想去哈坦进修一段时间,我可以帮忙。”   伊芙想起,敏希如今也在哈坦读书,但不是在哈坦书学院,她在古代研究大学读语言专业,已经读了三年。   “谢谢您的好意,不过还是不用了。”   “求知路是很漫长的,远比人生路要长得多,你可要想清楚了。”希歌妮劝道。   “可能我并不是那块料……这世上比我优秀的人多了去了,那些高深的问题还是留给他们来解决吧。”   不远处,窗边传来偷笑的声音,希歌妮转头看了那三位魔女一眼,于是这几人又装模作样地画起了画。   “那就再谈谈刚才的话题,你想学什么,或者说,你希望能把魔法用在什么地方。”   “说实话,我不太想用魔法。”伊芙说,“如果一种强力的魔法只能运用在战场上,我不希望我为了‘能去使用’这种魔法而上了战场……所以,如果要用魔法的话,我更希望是为了保命……”   伊芙说到这里,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位少女的身影,那少女躺在床上,受了严重的伤,在临死前拼了命地挣扎着。   特里娜——她那时是为了留存,还是为了解脱?   “又或是为了救命。”她补充道。这句话几乎是脱口而出。   袖手旁观也是一种煎熬,若自己能有施救的能力,就可以让特里娜少一些痛苦,也不必在那时,因休维德的伤势而不知所措、受人摆布了。   希歌妮没有对她的决定做出评价。她审视着眼前的年轻人,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容。   “你要想好了,用法术来救人,可没你想得那么简单。”希歌妮说,“人们总看到施救者的高尚,却很难看到他们身处其中需要克服的艰难。在几个世纪前,喻教统治了整片羽地,他们对使用魔法的行为比较排斥……要知道,‘魔法’这个词,向来都不是什么褒义词。”   伊芙在听,而窗边的三位魔女也不动声色地凑近了一些。   “喻教不提倡使用魔法,但也不完全禁止,毕竟他们自己也在用。在以前,擅自使用魔法总要付出极大的代价……他们把对人有好处的魔法归类为‘白魔法’,而害人的、损害他人健康的魔法,就归为‘黑魔法’,他们不看过程,而只看结果,尤其是在用魔法给人治病这方面,同样一种法术,能治好别人的病,那就是白魔法,若治不好,又或治死了人,那就是黑魔法——使用黑魔法,是要受刑罚的。”   “这是不是有点不公平?”一位魔女不免发问。   “魔法终究是一种人类无法理解的事物,我们不知道它的初次存在是在何时,但它必定不会存在于人类的起点——毕竟,使用魔法需要语言,而这种语言是谁来教会人类的,我们不得而知。喻教徒说,大部分魔法都是堕魔为人类创造出来的——因为神灵更倾向于万物的平衡,而不轻易施于怜悯,只有堕魔才会回应人类又或是其他生灵的请求,一次次地满足他们的欲望,而每一次的施法都是一场交易,堕魔的赠予并非真的是赠予。”   “您相信这种说法吗?”伊芙问。   “我当然不信,不然清水堡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希歌妮说,“但我们只能代表一小部分群体——也就是魔女的群体。如今,喻教的影子依然根植于人心,人们在见到别人——尤其是陌生人使用魔法时,心中总会怀有隐隐的恐惧,因为魔法的咒语是复杂的,在一个人完全念出咒语之前,你很难猜到这种咒语的效果是怎样的,会不会成为一种拥有切实效果却又害人无形的诅咒,又或是降下雷霆与火雨——只动一动嘴,就能毁灭成百上千的灵魂……这是一种多可怕的力量。的确,我们生活在这里,还能心安理得地使用魔法,那是因为我们之间相互信任,且彼此依赖,千万不要理所当然地以为,这世界上的所有人都能接受这一点——从这方面来看,我们依旧是异类。”   伊芙点了点头,她很认同希歌妮的说法。   “再说说救人——用魔法救人并不像施展普通魔法那样容易,既不好操作,又很难有练习的机会,你要面对那些血淋淋的伤口,面临更多濒死而难以拯救的人,就像你说的……你有这种能力,就不得不用它去救更多的人,却因此看到了更多人死在自己面前。而这世上每天都有战争,都有灾祸与惨剧,说到底,你其实不能改变什么,却又白白耗费心力——这又何必呢?”   伊芙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看得入神。   希歌妮没有再说话,她仍在看着伊芙,等她回答。   “我只希望……自己不是在干看着。”   其实伊芙自己也奇怪,这种想法明明是刚才才冒出来的,却像是在她心中扎根了许久。   “去救你在乎的那些人,为了不留遗憾?”   “也不完全是。”伊芙犹豫着,最后还是将自己的心底话说了出来:“如果能起死回生那固然好,但这不现实。像那些濒死的人,即便是使用魔法也很难挽救,您说……是这样吗?”   “对,治愈类魔法的本质,就是一种赋能,是依靠激发人体自身的愈合能力来治疗伤病者本人,而一个濒死者,一个快要失去生机的人,是无法靠这种手段救活的。”   “所以,我想的是——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可能更需要的是一种缓解,又或是……解脱,能让他们在人生的最后时刻少一些折磨,多一些尊严。”   希歌妮听到她的这番发言,像是想到了什么,因而她的心情复杂。   “你那时切身感受到了泰莉安的……一个弥留者的想法。”   “这是一方面,但也有我自己的原因。”伊芙点了点头。   “好吧,我明白了。”希歌妮将目光转向另三位魔女,她对她们说,“姑娘们,都先回去吧,别在这里看热闹了,我们有正事要谈……”   希歌妮赶走了三位魔女,她们收拾好绘画用具后便离开了。此时,起居室里就只剩下她们两人,而在这样的气氛下,伊芙并未感受到放松,而是更加紧张,仿佛胸口压了一块大石头一般——看希歌妮此时的模样,她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也许对方要说一些自己并不想知道的事了。   “伊芙,我要和你坦白了说。”希歌妮说道,“原本我是这么打算的——对于清水堡来说,你是一个外人,凭你的出身和才能,成就一番事业又或是扬名立万——只要你愿意,那都是迟早的事,而按照清水堡原本定下的中立原则,我们不应该传授你任何魔法,毕竟我们无法像约束其他魔女那样去约束你。这些天里,我只让你跟着第五代们一起修习而没有教你那些更核心的知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说到这里,希歌妮笑了起来,“我之前以为,你从奔龙堡来到这里,还穿着一身圣丰岳的骑士装,大概会是一位很有城府的姑娘;我把你晾在那里,料想你也一定是猜到了这是一场耐心的考验,所以才会一直不动声色——以此来获得我的认可与接纳。”   “我从没那么想过。”   “我当然相信,就凭你刚才说的那些话,还有泰莉安之前对我的嘱托——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也许并不是来学习魔法的,魔法对于你来说,其实并没有什么吸引力……就和那些世俗权力一样。唔,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姑娘——你来到这世上,难道只是为了报答谁吗?”希歌妮的笑容中,似乎带了一些欣赏的意味。   伊芙不清楚希歌妮说的“好”是指什么——她猜,大概是“不好也不赖”的意思。 [191]黑魔法·白魔法(其十六)   四年前的一个傍晚,在清水堡山下那片未命名的湖边,一名身着白裙的女孩脱下了鞋子,一步步地朝着水中走去,她将衣裙浸湿,是想让自己能更快地沉入湖底。   湖水温柔而死寂。在十多年前,这里是她的摇篮,而今她又决定回到这里,决意再次投入水的怀抱。一个人无法选择如何生,如何活,但至少能够选择何时结束——一个柔弱的灵魂,懵懵懂懂地经历过十数载,而最后却选择站在这里,不再去回头看这世间最后一眼。   微波荡漾,余晖将褪,湖水漫过腰际,包裹着轻盈的身躯。望着眼前那黑色的深潭,仿佛通向未知的渊薮,女孩有些畏惧了,她在微微战栗。水面起起伏伏,人仿佛也跟着一起移动,一股眩晕感袭来,她后退了一步,却没有站稳,于是摇摇晃晃间仰面倒向了身后。湖水灌进了她的口鼻,温柔的水霎时间变成了最无情的凶手——无形的影子将她慢慢拖入水底,将这一切做得悄无声息。   湖水侵入口鼻,引起了她剧烈的呛咳,肺内的痛苦在此时远大过窒息的感受,一团温和的水在此时足以敌得过剧烈的毒药,烧灼与腐蚀着她原本鲜活而温暖的身体。   湖面平静无波,夜色之下,黑水掩去了一切挣扎的声音,一场恶行被伪装得宁静而平和。   艾琳德是否该庆幸,自己最后活了下来?   假如自己死了,泰莉安会后悔吗?如果能看到她痛哭流涕的样子,她想——自己一定会感到快慰,就好似复仇得逞一样。但她最后得以生还,由此便能够看到这丑恶的世界继续运转下去。   也许活着也不赖,艾琳德至今也没有勇气再去死一次了。若自己的生活也是一部小说,她倒是想看看,这烂故事究竟要如何收尾。   溺水后的第二天,艾琳德苏醒了,当时,泰莉安就坐她身前。泰莉安在哭,艾琳德头一次见她表现得如此无助——没有想象中的快慰——她也变得有些难过。   女人总喜欢哭,有时就像孩子一样——清水堡中的魔女也是如此,仿佛只有这样才能互诉衷肠,达成谅解。艾琳德看着泰莉安,迷蒙了一阵子后,才想起自己昏过去之前做过的那件傻事……真的像是还在做梦一样。   泰莉安陪伴了她整整五天,陪她说了许多的话,但到了最后,那女人却仍未“坦白”,这让艾琳德有些失望。   直至今日,艾琳德也一直不明白,为何当年那个十二岁的女孩,会有那样的“勇气”。   临近中午时,伊芙与希歌妮的谈话还在继续。   “我会尊重你的意见。”希歌妮抬起手,一本书凭空出现在了她手中——那是一本有着漆黑皮面的厚书。她将这本书放在了伊芙面前,说道:“你能这样选,我其实一点都不奇怪,要说为什么……因为泰莉安指名说,要把这本笔记送给你。你们两人只见了一面,却像是一对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泰莉安尤为信任你——也许这真是你从伊葛兰那里继承下来的友谊也说不定。透过一枚硬币,你能够看到她的心灵,而她何尝不是如此。”   “她要把这东西交给我?为什么不把它留给艾琳德?”伊芙并未去动那本书。   “为什么是艾琳德?”希歌妮反问她——这女人笑得意味深长。   “因为……她们的关系好像有些特殊。”伊芙回答,“艾琳德最近情绪总在波动,泰莉安的离开给她的打击很大。”   “你知道为什么吗?”希歌妮又问,她似乎意有所指。   “您的意思是——”   “首先要说的是——咱们现在是在说别人的秘密。”希歌妮说,“所谓秘密,自然是不能有太多人知道,但另一方面,如果保守秘密的人消失了,那秘密同样也不能称得上是秘密。”   “您准备对我说什么?如果涉及到您说的秘密,那我觉得还是不要知道才好。”此时,伊芙心中已隐隐有了猜测。   “伊芙,你身处于奔龙堡与清水堡之间,如果有一天,我和海德夫人都不在了,艾琳德就要交给你来照顾,而她的秘密……也自然要由你来保守。”   “我?”伊芙很是吃惊,“为什么会是我?”   “你理解泰莉安的感受,我想——你大概已经猜到了艾琳德的出身。”   正如希歌妮所说,伊芙的确从那次短暂的心灵触碰中,隐约察觉到了泰莉安内心深藏的不同寻常的感情——她的深爱、她的愧疚,以及她的专一。   “泰莉安就是艾琳德的生母。”希歌妮说出了谜底。   即便是隐约猜到了答案,伊芙在此时也仍有些吃惊。   “那……她的父亲又是谁?”结合希歌妮刚才说的话,伊芙总觉得这才是她想说的……真正的“秘密”。   希歌妮压低了声音,“艾琳德的父亲,就是哈克森·海德。”   伊芙瞪大了眼睛,她从未听说过如此荒谬的事——艾琳德的父亲居然是那位海德大公。听到如此“秘密”,她现在心里有些乱糟糟的,这答案的确很出乎意料,而整理了一番思绪之后,却又有更多的疑问从她脑海里涌出。   “海德夫人……她也知道这件事?”   “她知道。爱克芒娜与泰莉安一直都有书信来往,她们两个也有交情……起初就是通过这样一个男人。”希歌妮说这话时很平静——她一直都是这样心平气和,像是把一切个人情感都隐藏了起来。   “所以,哈克森·海德就是泰莉安的爱人。”伊芙皱着眉头,“可我那天听泰莉安说,她的爱人,嗯……并不是正常死亡。”   “哈克森的确是投湖自尽的。”   “这我可从来都没听说过,您确信?”伊芙激动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这样的耻辱,圣丰岳是不会对外人说的,他们只对外宣称,海德大公是战死的——而且没人会拆穿他们,毕竟大家都要维持脸面。”   所以,祸革知道这件事吗?伊芙想起了自己的这位龙族朋友。海德大公的离去,显然对祸革也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就像今天的泰莉安之于艾琳德……说起来,祸革曼宁与艾琳德能称得上是兄妹关系吗?   少女在想着心事。而在这时,又一幅记忆中的画面在她眼前一闪而过:她曾坐在祸革的头上,在昏暗的湖底眺望水面,阳光在洞穴般窄小的天空中投射下来,聚成冰冷而摇曳的一束。祸革只说他喜欢待在那里,可那时他的真实想法又会是什么?那里又会不会是海德大公的……   想到这里,她不禁打了个冷颤。   “海德大公……他是在哪座湖里自杀的?”她还是忍不住问希歌妮。   “我不清楚,这件事是我听泰莉安说的,而泰莉安起初又是从海德夫人的来信里得知这件事的,所以你可以去问这位海德夫人,又或者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以免惹得她伤心。”   “您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事?”   “海德大公有一个亲生女儿,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艾琳德是哈克森·海德的继承人。”伊芙恍然。   “是这样,不过,艾琳德不会愿意坐在那间破旧城堡中的,而且她也没能力坐在那样的位置上,但……如果她能指定一位代理人,那情况就大不一样了。”   “所以这位代理人……就是我?”   “只能是你。”希歌妮说,“只要有建国者在,克利金就仍会是一个整体,但终有一天,建国者也会归于尘土,到那时,为避免他们各行其是,就必须有一个人站出来,去作为各方势力之间的桥梁,去制约他们,让这样一个国家免遭四分五裂的下场。”   清水堡、圣丰岳、逻各斯院,以及那些遥远的,又或是更深处的势力……希歌妮希望伊芙能够担以重任,成为克利金背后的人物,但伊芙却对此并未有过半分的欣喜——她的心中只有担忧。   “我……真能成为那样的人吗?”一种茫然的情绪,从她的心底弥漫开来。   “能够成为桥梁,其本身必然也是坚不可摧的,并不仅仅因为你是哈维因的女儿。”希歌妮看着窗外,“至少,这世上还找不到像你这样合适的人选……我们清水堡不存在,圣丰岳的阿斯德也不行,而沸蒙城的那些少爷小姐们,他们只要不惹祸那就谢天谢地了。伊芙,不被欲望所驱使的人,才是我们现今所需要的人,想维持一个现状,甚至要比当初的野蛮扩张年代所要付出的努力更多……你缺乏自信,这也许是性别造就出的一种含蓄,但在我看来你其实并不差,比起同龄男子,你甚至有比他们更强大的内心,只是你还不曾发觉这一点——能感受到身上的重担,却未被这份重量压垮……我想,你应该试着像男人一样思考,在态度上更积极一些,别把他人给予的好处当成是负担——要知道,女人的天性本不该如此。”   “即便是男人,也不都是想做出一番事业的。”   “但他们生来就能够掌握自己的生活。”希歌妮说,“你生活在他们的世界里,他们天生强大,而你……却需要自己去争取——你需要为此而斗争,要让他们不得不去尊重你,如此才能成为真正独立的人,就像当年我和泰莉安那样。”   在这样一个时代,女性在社会地位上所处的劣势是显而易见的——希歌妮或许能称得上是一位女性主义者,而她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她凭借自己的力量拯救了同类,而非用来谋取更大的权力。   “您从一开始就是这么打算的?”   “有这种想法的并不是我。有人向我提过类似的想法,但那时咱们还未见过面,所以我并不赞同。”希歌妮摇了摇头,“也许是你说过的某句话,让我临时改了主意。伊芙,你喜欢这里吗?”   “喜欢,这里环境很好。”   “艾尼叶曾经说过,亲手搭建起这里的一砖一瓦,是她这辈子经历过的最幸福的事。我和泰莉安也一样,这些年以来尽心尽力地编织着清水堡的方方面面——只有真正为之付出过,才知道眼见的有多么美——平淡不是虚度,你想要的那种生活并不是你现在的年纪该考虑的事。”   伊芙并不见得能完全听得进希歌妮的规劝,但对方的一番话也让她想起自己在进学院前的那段时光——她那时是因为太无聊才听了茂奇的建议,去了奔龙堡,然后才有了后来的事。   如果年轻时没有一两次因冲动而去行动,生活中没有一两件能够值得铭记的闪光点,或许就真的是希歌妮所说的那样,老来回忆起年轻时的自己,看到的就只是虚度过的一生。   “我想再考虑一下,可以吗?”伊芙说。   “当然,咱们不是在下决定,只是在谈论一种可能性。”希歌妮说,“而且,不到万不得已,我并不打算告诉艾琳德这些事,所以也请你帮忙保守秘密。”   关于“可能性”的话题,她们就聊到了这里,在此之后,她们又谈论了一些有关“魔法应用伦理”方面的课题——这是伊芙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一门学科。   直到中午,伊芙才从希歌妮的住处离开,她听从对方的建议,带走了泰莉安的笔记。   伊芙离开之后,一名身材魁梧的摩德萨人从另一个房间走了出来,坐到了希歌妮的对面——也就是伊芙方才坐过的位置。这名男子从一开始就一直坐在里间,隔着一堵墙听着外面两人的交谈。   如果伊芙看到此人,或许会感到惊奇——此人正是沸蒙“老朋友”之一的基米罗斯·麦络拔,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人,他可以是商人,作家和教师,也可以是魔法师或画家。   可他真正的身份又是什么呢?   “我的这位朋友总是缺乏主见,若不提相貌的话甚至都有些平庸,但这不是问题——如果你用力挤一挤,就总能从她身上挤出一点东西来,这才是最有意思的地方。”基米罗斯说,“也许她并不适合作为你的继任者,但重要的是,不能让圣丰岳得到她。”   “逻各斯院倒似乎很想让她成为圣丰岳的领袖。”   “这有个前提——圣丰岳所谓的‘领袖’,究竟是傀儡、是象征,还是未来的主导者。伊芙在这里刚好能成为一个平衡点,每当有人在她身上压筹码时,就会引来更多的人在同一场赌局中压上更多筹码。先是圣丰岳,然后是逻各斯院,其次是审查所与复仇会,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逻各斯院见情况不妙,便又找到了你……事到如今,甚至连洛明各人也来添乱,他们倒是比咱们慷慨得多,一出手就是一个封爵——不仅如此,还要附赠一条恶犬。” [192]黑魔法·白魔法(其十七)   时间到了中午,逻各斯院的众人都不自觉地忙活了起来,因为执政官西赫琉刚吃过早餐,现在要开始办公了。   也就是这时,多门克从门外探出了脑袋。   “什么事?”眼尖的西赫琉借着眼角余光望到了他。   “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只是……我找到了一幅画。”   “什么东西,藏宝图吗?”西赫琉头也不抬地说,他并没有停下笔。   “就是您以前聘请的那位画家,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的……‘杰作’。”多门克走到西赫琉身边,将那张卷起的画布展开在西赫琉眼前,他这时又自言自语道:“这真的能算是画吗?”   “小心点,别弄坏了,记住,有颜料的那一侧以后要卷在外面。”西赫琉停下了笔,他问多门克:“你喜欢这幅画?”   “您开玩笑的时候最好笑一笑,毕竟考虑到您的身份,别人很容易信以为真。”多门克又看了眼手中的画,“我实在是看不出,这上面画的是什么,这是地板和书柜吗?那这几团模模糊糊的东西又是什么?”   “这是那次座谈会的场景,坐在这里的是你。”西赫琉指着画面中一坨黑乎乎的东西说,“他画得其实没你说得那么糟。”   多门克的目光在西赫琉与油画上来回移动,竟是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我记得这幅画是被裱在玻璃框里的,你把它摘下来,是准备拿到哪里?”   “我打算扔掉它,但管仓库的不同意,他说这件事必须要先通知您。”多门克说,“您看——”   “绝对不行,这东西会很值钱。”西赫琉移回目光,又开始写字。   “您说‘会’很值钱,意思是说以后会值钱?这又是怎么回事?”   “多门克,我的得力助手。”西赫琉笑了一声,那样子更像是无奈,“别太较真——如果你所信任的朋友,有一天突然在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上固执己见,那你就要考虑一下,这其中是不是有你所不知道的事,而他又‘实在是’不方便告诉你。”   “哦……”多门克终于醒悟了过来,“所以说,问题是出在画这幅画的人身上。”   西赫琉盯着他的眼睛,并没有做出任何表态,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通过这一件小事,我有些怀疑你是否能胜任自己的工作……所以现在换人还来得及吗?”西赫琉笑着问——他这次显然是在开玩笑。   “我承认我是被这幅画吓了一跳,现在有些气不过。当时它被放在仓库里间……”   “好了,不必解释,我是信任你的。”西赫琉说,“你胆子倒是有些小——去把这幅画裱起来吧,就挂在你的办公间里,没事就多观摩一下。”   “您又在开玩笑了……”   “这句可不是玩笑话,闲谈也该结束了,去吧。”   西赫琉朝他挥了挥手,不再去看他。   多门克没有再和他继续争论,因为当执政官做出这个动作时,就表示交谈结束了——他不会再多说一句话。   多门克拿着画出了门,临走前,他还是忍不住问西赫琉:“大人,您能认出这里面哪个是梵比鸠吗?”   “为什么不呢。我那不成器的儿子就坐在左手边的位置上,而他身旁坐的是伊芙·哈维因……唉,这才两年的光景,此时彼时啊。”   多门克愣愣地看着他,直至此时也仍不知他到底是在装模作样,还是真的看懂了这幅画。   克利金的建国者共有十七人——这十七个不同的名字,许多公民自几岁起便都能熟记于心。但在那些老一辈人的模糊记忆中,建国者的人数似乎并非十七,而是十八人……是记忆出错了吗?   那位画家——基米罗斯前一天还坐在沸蒙城的街头弹琴,今天一早却又出现在了西约联的清水堡之中——洛佩尔突发奇想出的一个“恶作剧”,让这片空间产生了涟漪,成功引来了这位神秘的家伙。   两人谈到了伊芙,希歌妮感叹道:“有这么多人看着,这小姑娘也确实不容易。”   “现在有你帮忙,她就快重获自由了……像这样的年轻且优秀的女孩,是最容易勾起他人控制欲的一类人。茂奇不愿意和元老院的一班人同流合污,所以一直都有隐退的想法,所以说他这座靠山可经不起靠,还是得你来。”   “你担心她被圣丰岳利用?”   “魔法战争结束之后,哈维因主动要求解散羽地盟军机构,他那时就有预感,若要继续留着这把为战而铸的利剑,恐怕早晚要成祸患。我听说他有一位旧部如今和圣丰岳走得很近,而此人一直与哈维因理念不合。”   “你说的是那人是叫卓根?”   “看来你也听说过此人。卓根的野心很大,他近几年仍在试图恢复审查所的世界地位。”基米罗斯说道,“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这种想法都是非常危险的。政治家可以通过对穷人施政,而最大限度地维持权力存在的合理性,一个国家能在战争中暂时容忍极权统治只为度过眼前难关,这些做法都有着一定的正当性——但讽刺的是,穷人和战争……都是可以按需制造的。”   “你的意思是,卓根正准备挑起战争?”   “克利金与圣丰岳的关系自不必多说,这两方的矛盾倒更像是卓根为了掩人耳目而设计出来的——太过浅显了。从德·卢珐创立哲学学院开始,奔龙堡就不再是圣丰岳的奔龙堡了——它既是那个曾经培养鹰和狼的地方,也是逻各斯院的育儿园,两方总在暗地里较着劲,但如今伊芙来了,凭借着哈维因的号召力,暗处的斗争似乎就不再有吸引力——从前的拉锯战模式也就快要结束了。卓根显然很想看到这种结果,他的目的不在奔龙堡,也不是伊芙·哈维因——他是想彻底搅混这潭水,为克利金的敌国制造趁虚而入的机会,也能为好战者提供宣战的有力借口,为的是将如今羽地仅持续了二三十年的和平现状重新打破。”   “真是危险的人物。”希歌妮叹了口气。   “危险是危险,但也别把他看得太高。和平只是假象,如果战争能被挑起,那发生就只会是早晚的事,因为这是消除矛盾最有效的方式。”   “你……是怎么看出这些的?”   “我没有看出什么,我只是对自己说的话从不负责——都是些捕风捉影的猜测。”   “是吗,就像当年你怂恿颐图恩谋反时的那样?”希歌妮的眼中带着怀疑——第一任执政官、建国者颐图恩当年在与西部部落人的战争中临阵倒戈,征战数十年,而后又在诸国的尸体上建立新国,他那传奇一生的源头,起初就是因为此人“不负责任”的一句话。   “也许吧。”基米罗斯叹了口气,“也许是我害了颐图恩。权与势终究会有一个顶点,一个人攀登到了峰顶,就再也无处可去,于是死亡轻易追上了他。”   “能名垂千古,他的一生即便短暂,那也圆满了。”   “长生者故意隐去了自己的名字,飘飘荡荡浑浑噩噩,每次离满足就只差一步,而‘满足’正是死亡投下的饵料,是长生者的终生大敌。”基米罗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的手中多了一根细长的银杖——他用杖间敲了敲地面,一团浮动的纹印便从他的脚下缓缓向上升起,那似乎是与传送阵原理十分相似的魔法。基米罗斯的身影在他的奇特法术下慢慢消失,临走前,他对希歌妮说:“亲爱的希歌妮,你要保重身体。”——他的语气略带着伤感。   伊芙·哈维因无疑是与众不同的,基米罗斯在见到她的第一面时就已察觉到了这一点。   长生者依靠自己的智慧与思想,赢得了命运的眷顾,获得如精灵般悠长的寿命——似乎有无形的生灵在司掌着他们的命运,并告诉他们:去探索吧,拥有时间者,尽可能地去理解!   神话传承了千万年,它的真实性存疑,但人人都在谈论它,消化它,去解读去挖掘其中更深刻更适用于现今时代的含义——一个民族有了神话与传说,也就有了底蕴,有了精神上的寄托与独属于他们的自豪感。精灵与矮人崇拜宁芙与图坦——那是一群真实存在的强大生灵,是毋庸置疑的——但人类却与之不同,人类所崇敬的对象从来都没有现身过,在羽地的神话中人们对此有着各种猜测——人类是被放弃的?被惩罚的?还是自甘堕落的?这位司掌命运的神圣生灵又去了哪里——是离去?是沉睡?又或是早已消亡?   伊芙·哈维因的出现让基米罗斯感到惊诧,因为他有一种感觉——伊芙或许也是一位长生者。但他对此又不太确信,因为神圣的生灵从未眷顾过一位如此年轻的少女——祂能让壮年人保持活力,让老人重返年轻,但要垂青一个青涩的灵魂,也许还从未有过先例……至少他自己是没听说过。伊芙成长得十分缓慢,是否与此有关?这是命运给予她的一种眷顾吗?而凭借她那略显浅薄的经验与见闻,此人又何以得此殊荣?   即便是学识渊博的基米罗斯,对此也毫无头绪。   第五代们如迎接英雄一般迎接伊芙的凯旋,她们聚在她身边,问她和院长谈了些什么。   “没说太多,就是关于一些魔法方面的问题……我对这方面实在是一窍不通。”伊芙敷衍着众人,她说话时虽然面色如常,却也总忍不住去偷瞄艾琳德。   吃过午饭之后,伊芙与艾琳德一起回了屋。   “今天不出去散步了吗?”艾琳德被她急匆匆地拉上了楼,这会儿才反应过来。   “一会儿再去……我有些要紧事,需要现在就和你说。”她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了那本泰莉安的笔记。   “这是泰莉安的笔记!”艾琳德一眼就看出了她手里的东西,她的眼睛在放光,“你是怎么拿到它的?”   “希歌妮院长把它交给了我,但我认为这件事不应该瞒着你。”虽然无法明说,但伊芙认为——艾琳德是泰莉安的女儿,这一点是不会变的,她有权利知道这些。   听到伊芙的话后,她又低下了脑袋,像是犯了错一般,“这大概是泰莉安的意思吧,你一定要保管好它。”她说。   “咱们完全可以再抄一份,这样的话,这本就可以留给你了。”伊芙笑着说。   艾琳德抬起头,定定地看着伊芙,她的眼中像是有什么晶莹的东西闪过。   “我刚才回来的时候翻过了,这里面内容有些多,咱们最好快点,你这里有空本子吗?”伊芙想马上行动起来。   “不。”艾琳德只说了一个字。她拿起那本厚厚的笔记,抱在怀里轻轻地嗅了嗅,随后又呼出了一大口气——她看着伊芙,像是终于做出了决定:“这东西对我来说其实也没那么重要——尊重她的选择,对我来说才更重要——这本书放在我身上,那就是一种浪费,我很清楚自己的斤两。”   艾琳德把笔记还给了伊芙,而当对方接过笔记时,她又趁机拥抱了她。艾琳德抱得有些紧,伊芙能够感觉到她的身子还在轻微发抖,但她这次很好地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没有哭出来。   当天下午,希歌妮召集了众人,宣布了一个重要决定——她要求第五代魔女们收拾好随身物品,并在两天之后离开清水堡,进行第一次的“离巢历练”。在这次历练中,希歌妮也派给了她们一个任务:她将泰莉安的骨函交给艾琳德,让她们去往南方,将泰莉安葬在那片神秘的精灵地中——那里也算是她与希歌妮的故乡。   “危险与机遇总是并存的,你们要照顾好自己。”希歌妮对这群孩子说,“在外面,尤其是在接近精灵地的那片区域,别去触碰你们不理解的事物,也不要离开队伍单独行动,你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安安全全地回来。”   随她们一起去的还有第三代的两位魔女,她们都曾去过那片奇异的地界,由她们带路,希歌妮是比较放心的。此外,拉齐纳娜也很想跟着第五代们一起去,但希歌妮却坚决不同意。   伊芙注意到,希歌妮在对第五代们训话时,也同样在看自己——这次出行,她显然是把伊芙也囊括在内了。   “我也要一起去?”伊芙问这位院长。   “你必须去。”希歌妮的语气十分肯定,“你身上有许多秘密,你想知道的那些事,或许只有宁芙们才能够解开。”   “宁芙?”伊芙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词。   “你可以把她们当做是那片精灵地里的主人,精灵与妖精们的大家长。在这世上很少有人类听过或见过宁芙……她们过活了悠长的岁月,是伟大而博学的生灵……机会难得,你难道不想见见她们吗?”   “我是很想见,但时间上可能不允许,南芬想让我早点回去……”   伊芙对此很为难——这一次的旅程,若按希歌妮的说法,最少也要花费一整个月的时间,这和预期严重不符。   “伊芙,你懂得珍惜吗?”希歌妮的表情严肃——她显然是生气了。   “抱歉,我是该分清主次的。”有时伊芙自己也能感觉出,自己这吊儿郎当的性子,到底能多让人着急。“那……我至少应该写封信告诉家里一声,您这里有能寄信的地方吗?”   伊芙说这话时,又在心里叹息——如果真要寄信,按照现在的通信效率,说不定等到自己回家之后,这封信也还在半路上呢。   “有寄信的地方,是在附近的镇里。”回答她的是站在一旁的艾琳德,此时她手里还捧着泰莉安的骨函,她说:“等你写好信,我就陪你一起去。”   “只有两天时间,咱们能来得及?”伊芙问。   “当然能。”艾琳德回答,“咱们骑着‘提戈尼希’,很快就能去到那里……”   伊芙的勤奋与自律只是一种表象,而她深知自己究竟是有多么的懒惰成性——无论是精灵地的宁芙,还是这世界的本质,又或是她自身的众多谜团,她其实并不那么急于求得真相——她对此甚至还怀着恐惧,想着能拖一天是一天……她很怕失去眼前的生活。但她身边的人却并不能像她一样耐着性子,看着她荒废自己的才能——这世上还有许多事要等着她去做,如果她不去做,而是糊里糊涂地过日子,那恐怕伊芙特罗娜本人也要对此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