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_作者:橘赭Juz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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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件是作者橘赭Juzer创作的幻想小说《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故事围绕一个名叫伊芙特罗娜的角色展开,她是一个曾经的男性,现在在一个魔法与蒸汽交织的异世界中复生为一名少女。小说描绘了她在陌生的雪山中醒来后的奇遇,以及与一个名叫哈维因的男子的相识过程。故事探索了伊芙的身份认同与自我探索,她如何在更换身份后开发适应这个异世界的能力和身心障碍。 当伊芙在雪山中醒来时,她失去了过往的记忆,只获得了新的名字“伊芙”。在与哈维因的互动中,她逐渐开始理解自己的身份,以及世界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整部作品充满了奇幻色彩,叙述细腻而富有诗意,展现了人与自然间深刻的关系,以及个人在命运面前的坚持与选择。 文件中包含丰富的角色对话和心理描写,比如伊芙在与哈维因的第一次对话中,表示她记不得自己是如何到达这个地方的,以及对自己过去的疑问和对未来的迷茫,传达出一种对身份和记忆的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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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d Date | 2024-11-14 |
Original Link | [Unknown link(update needed)] |
Author | 橘赭Juzer |
Region | 未知 |
Date | 2022-11-14 |
Tags | 跨性别, 性转, 幻想小说, 异世界, 自我探索, 重生, 冒险 |
本文由多元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存档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正文
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
作者:橘赭Juzer
简介:
🔖更新时间:
🏷️标签:西幻 异世界 重生 冒险
当伊芙醒来时,自己正处于皑皑雪山之中。
曾经还是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如今却变成了一个身世不明的小姑娘。
而在这个世界,文明的发展是非线性的:耕田放牧、齿轮蒸汽、电力自动、飞空遁海、魔能炼金、机械意志… 人要如何生活在这样乱七八糟的世界里?
或者...
📖[第一部分 太阳眷顾的雪峰]📖
黑夜与雪山
薄云缭绕,满月露出苍白的面庞,洒下一片惨淡光幕。
连绵不绝的白色山脉,一片连着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
一名少女站在遮风的山壁高崖之间,穿着一身单薄的白裙,裸露的双腿陷在雪中,一动不动。她平视远方。翻涌的云与不动的山形成了两片灰寂的世界,无序与混沌在这片广袤的无人区主宰了一切。
狂风呼啸,雪从山崖之上簌簌落下,似飞沙走石一般顺着山间斜坡向着深渊滚落,只留下一道道笔直延伸的雪印,仿若神鬼的脚印。
一声轻微的响动掩藏在这片轰隆作响的天地间,满脸胡须的男人将一只不知名的野兽扔在了崖壁的一处凹角,他看着不远处少女的背影,摇了摇头,随后掏出一把匕首,将尚存余温的巨兽开膛破肚。这野兽足有四米身长,有着洁白蓬松的毛发,头部像狼,脸部狭长多毛,獠牙和指甲呈黑色,躯体像猿,前臂长而有力,后腿粗壮短小,尾部宽大如扫把,其名为“凶白”,擅长攀爬、跳跃,其性迅捷凶猛,以雪山各种飞禽走兽为食。当男人把这野兽分解处理完毕时,时间已经过了午夜,此刻,几大块完整的冻肉堆在男人身旁,内脏与带着血肉的骨头被扔在更远处,而完整剥下的兽皮则被分割成了大小不一的几片铺在雪地上。男人拿起登山镐,在岩壁上撬下几块带着冰雪的岩片,摞成一个简易的防风底座,并在其中放好细柴和粗柴,四周的积雪被他高高地堆了起来,用来反射篝火的光与热。他搓了搓沾满兽血的手,从打颤的牙齿间挤出了一段咒语,于是覆冰的岩壁之下有了一缕暖光,男人双手伸出,仿佛捧着一朵花一样将一簇颤巍巍的火焰送进了柴堆中心,静等了片刻,他看着柴火中冒出浓烟,然后火焰随风窜起,才终于舒了口气,胡须之下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
男人坐在篝火旁,拿起还能看出头部形状的一块带毛兽皮,打量了片刻,便拿起匕首,细细地刮掉皮下的脂肪与杂质,再用水咒进行清洁,他在皮上涂抹了一层不知名的药剂,用柴禾和铁丝固定架在篝火旁烘烤——他在以这种方式来进行快捷而简陋的鞣制工作。
少女依旧一动不动,望着远方,云层慢慢变得稀薄、散去,月亮从高空滑向天边、最后消失,时间一点点流逝,从午夜至黎明初启。
终于,男人走到少女身旁,少女的黑发映出夜空般幽幽的蓝色光泽,男人呆愣了片刻,才将手中的皮帽子戴在了少女的头上。恶兽的头部毛皮被男人的精湛手艺做成了可爱兔头的模样,两条毛茸茸的长耳耷拉在帽子两侧,刚好护住了少女的耳朵,原本作为初等火咒指环核心部件的炉心红宝石被一分为二,做成了兔子眼睛点缀在帽子顶端,能够一直如同暖阳般传递着温暖。男人后退了几步,打量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又回到了岩壁之下,加了几块柴火后,又拿起另一片鞣制好的毛皮……
几小时后,太阳升起,阳光从每一座高耸的山顶向下漫延,皑皑群山仿佛都在发光,可这光却并未给雪山带来多少温度。
男人又给少女做了一件及膝的轻便斗篷和一条用兽尾做的围脖。他用一条红丝带将少女散乱及腰的长发束成一条下马尾,看上去精神多了。
太阳在东方的山峦中渐渐升高,光芒顺着山壁向下侵染,直到第一缕阳光照在少女的脸庞,在她毛茸茸的白帽上描出一个耀眼的金色轮廓来,从未有过动作的少女终于眨了眨眼。
她先是左右看了看,又将双手从斗篷两边伸了出来,揉了揉眼睛。她张了张嘴,露出惊讶的神情,然后将右腿从雪地里拔了出来,向前迈出一步,又立刻退了回来,她有些慌乱地原地转了一圈,最后看到了岩壁之下的篝火,于是就如同脚下踩火一般一蹦一跳地跑了过去,最后站在了篝火旁的一块兽皮上。
男人也随她走了过去。
“你是谁?”少女刚问出一句话,就露出惊讶的神情,她摸了摸自己的咽喉部位,一脸的难以置信。她捏了捏自己的脸,又开始在斗篷之下摸索着自己的身体,那神情就好像是丢了家里的钥匙一般。
“你……什么也不记得了吗?”男人走到她面前,他的声音是低沉而温和的,可说起话来却像是舌头打了节一样笨拙,他一字一顿地说:“我叫哈维因,洛德·哈维因。”
“我怎么了?”少女似乎有些激动,声音有些颤抖:“我不是摔下去了吗?这又是哪里?”
“难道……你还能记得那些事吗?”哈维因满眼希冀:“你再想一想,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吗?”
“我叫……”少女看着眼前满脸胡须的大叔,湛蓝色的瞳仁随着眼睛的睁大而开始变得有神,沉睡已久的意识此刻也终于理顺,一些模糊不清的记忆浮现在她的脑海之中,她有些怔怔地说道:“伊芙特罗娜……”
“你果然记得!”哈维因惊喜万分,“还能想起什么吗?”
伊芙思索了片刻,似乎确实想起了什么,想开口,可最后还是摇了摇头。
“你能想起自己的名字,本身就是个奇迹了。”哈维因苦笑道:“不过,伊芙特罗娜这个名字不能用了,你以后就叫伊芙,这个名字很常见,嗯……就叫伊芙·哈维因,如果有人问你这个姓是怎么回事,你就是你是洛德·哈维因的女……不,妹妹,你觉得怎么样?”
“都行。”伊芙点点头,她似乎是因为感觉冻脚,试图翻卷脚下的毛皮,可那毛皮十分坚硬,她无论如何也没法扳动其丝毫。
“你再忍一会儿。”哈维因说着,从一旁又拿出一块兽皮,用匕首裁成了两截。
“这是哪里,怎么这么冷?”伊芙坐在柔软的兽皮上,尽量用斗篷裹住自己的双腿。
“无垠山脉,世界北部的尽头。”哈维因一边裁剪手中的兽皮,一边说道:“这里离山脉入口有几百公里远,但其实还不算深入,你看,这里还有不少活物呢。”
哈维因与伊芙谈了一些关于无垠山脉的事,两人都在话语中礼貌地试探对方。
“那现在我们要去哪?”
“不去哪,就在这里待着,等休息好了,我会想办法送你回去。”
“回哪里?”伊芙问。
“这确实是个问题,主要是你想去哪里。”哈维因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我这边认识的人虽不多,不过都还算靠谱,能去的地方也就那么几个,你想住贵族家,还是住镇子里,或者庄园主家?林地的精灵聚落也可以,你想去哪?”
“精灵?”伊芙瞪大了眼睛,“还有精灵?”
“当然,你以前肯定见过。”
“我以前?我以前是谁?”
“你以前当然是……是个很厉害的魔法师,虽说是魔法师,但你基本上什么都会,后来因为出了一些意外,所以……”
“出了什么意外?”伊芙依旧面色如常,那发问的语气就好像是在打听一个陌生人一样。
“很难说清,你看你现在连这世上存不存在精灵都不记得了,要和你解释清楚恐怕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哈维因说道:“我们还是说刚才的事,你更想去哪儿?要去看看精灵吗?”
“不去,我只是好奇,至于去哪……你给我个建议吧,我实在是弄不太懂。”
“我觉得去庄园比较好,那里人少,事情就少,地点是在克利金都城附近的郊区,那里住着一对夫妇,他们人都很好,庄园的主人茂奇是我曾经一起旅行过的朋友。”
“好。”伊芙点点头,“你说你想办法送我回去……然后呢,你要去哪里?”
“我还有点事,等忙完了我会去找你,别担心。”
伊芙转过头,看着远方的山脉。狂风卷携着冰雪漫天飘洒,耳旁的篝火哔啵作响——这声音是如此的安逸,仿佛听一听就能驱散寒意。
哈维因给伊芙做了一双长靴,他的手艺与他的粗糙形象几乎就是两个极端。伊芙看到那双带着绒球装饰的白色绒毛靴子,竟然变得羞赧起来,这让哈维因拿着靴子的手有些无措。
“不试试吗?”
伊芙点点头,有些为难地接过了靴子。
靴子的内衬也同样覆着雪白的兽毛,只不过被剪短了几分,看起来十分规整,这双靴子很小,伊芙伸出一只脚,还有些难以置信地比划了一下,确认自己确实能够穿上后才将脚伸进了靴口,果然靴子十分合脚。这双靴子正好能够覆盖膝盖位置,由于事先在篝火前烤过,穿起来柔软而温暖,靴底处还隐约能看到嵌着几根兽爪的指甲,可以像冰爪一样大大增强靴子的稳固和抓地力。
而就当伊芙试靴子的功夫,一块大铁板被架在了篝火上。伊芙呆愣愣地看着他将一大片雪白的脂肪分割成小块,扔在铁板上煎烤。
“这些铁板铁架……你从哪弄的?”伊芙满目狐疑,被毛茸茸包裹的她睁大了眼睛,如同一只好奇的小猫。
“就是从……这里。”哈维因从怀中掏出一块银色罗盘,罗盘之上镶嵌着几块小小的黑色晶体碎片。
“什么东西?”伊芙朝哈维因身旁靠了靠,看着他手中的物品。
“储物道具,你看上面的星空石。”哈维因指着那几块加起来还没有小指指甲大的黑色碎片解释道:“这东西只诞生在以太,是以太空间的空间浓缩结晶,只要以特殊的方式加工,就能够利用这种物质的特性来储存东西。”他打开了罗盘盖子,给伊芙展示了盖子内里雕刻的复杂纹印。
这些黑漆漆的石头在伊芙看来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以太在哪?上面?”伊芙伸手指了指天空。
“是啊。”哈维因看着她一脸好奇的模样,不禁心中酸楚。
伊芙特罗娜曾经几乎对这世界的一切无所不知,可现在却……
铁板上的脂肪化成了一摊热油,冒出丝丝缕缕的白气,哈维因将凶白的后腿肉切成巴掌大小的片状,在铁板上炙烤,两人看着滋滋作响的肉排,竟一同沉默了下来。哈维因用夹子将肉排翻了个面,诱人的肉香扑鼻而来,闻到这个味道,原本忧心忡忡的伊芙终于不再皱着眉头。
哈维因从储物道具中又拿出了香料和碟子,将肉排烤好撒料之后便将其中一片切成小块,装碟,放在伊芙面前。
“谢谢。”伊芙表面表现得平静,内心却已经迫不及待了,她拿起叉子便将一块兽肉塞进嘴里,好在无垠山脉十分寒冷,兽肉进嘴时热度已经去了一二分,伊芙品尝着嘴中滚烫的食物,一股似鲜似辣的味道在口中漫延,令她生出一种无法言喻的幸福之感。
伊芙吃了两大盘,连她自己都觉得惊讶,可哈维因似乎一点都不意外,只是笑着看她吃肉。
一顿美食下肚,有效地驱散了疲劳与寒冷,也令伊芙有了一些困意。
哈维因将一只金属杯子放在铁板边缘,倒进半杯烈酒温好,就坐在篝火旁吃着烤肉慢酌。在这冰天雪地之中,只有热食才能带给旅者无尽的力量与勇气。
“这是什么肉,怎么这么好吃?”伊芙揉了揉自己微胀的腹部问。
“凶白,一种比较危险也很稀有的动物,凶白肉确实美味,但你也别小瞧了我的厨艺。”哈维因喝得微醺,原本性格沉稳的男人也开始自卖自夸起来。
“你叫哈维因?”
“叫我洛德吧。”哈维因笑着说。
“能说说以前的事吗?”
“以前?”哈维因摆了摆手,“你不知道也罢,你只要知道,我值得你信任,是你很好的朋友,就行了。”
太阳斜斜地挂在南边半空,便不肯再前进一寸,隐隐有落下的趋势。此番景象似乎印证了哈维因的说法——无垠山脉地处世界北部的尽头。
饭后,哈维因拿出一把肘长的五弦小琴,单看琴箱有点类似尤克里里,他把琴放在大腿上弹了起来,那粗糙的手指在琴弦上扫过,指节时不时敲击在中空的面板上,打着拍子,家乡小调在冰封的山壁间回荡,少女专注地听着。
露天的山壁就像是一座山林间的狩猎小屋,两人在此暂时驻足休憩,直到第二天天明。
“我在山脉入口处留下了一个传送印记,可以将你直接送出山脉,但山脉之外是一大片松林,你得自己走出去,等到了最近的红鹰堡,你就出示这封信给当地的守卫,他们会派人把你送到克利金的。”
哈维因将用魔法融化的火漆倒在信封口处盖章,然后将信封交给伊芙。
“可惜你现在无法调用魔力,没办法激活星空石,也就没办法使用储物道具。”哈维因叹了口气,“传送出去之后,顺着罗盘向正南方向走,大概三四公里后会看到一条林中道,沿着道路继续向南走,就能看到红鹰堡了。我在这边还有要事无法抽身,也不能带着你在这里冒险,你出去之后一定要小心。”
他从口袋中拿出一条挂坠,这条挂坠上穿着一枚不起眼的古铜币,他将挂坠戴在伊芙的脖子上,藏在兽皮围脖中。
“你什么时候去找我?”伊芙问。
“你从红鹰堡坐马车出发去克利金,大概得花上三个月的时间,而我在这边顺利的话,或许能和你差不多时间到那儿,就算耽误了,最晚也不迟于两个月。”
“松林那边会有野兽吗?”
“有很多,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你身上有凶白的气味,它们只会躲着你走,反倒是进了红鹰堡之后,你该提防的是人,伊芙,记得给他们看信。”
秃子与胖子
伊芙闭起眼睛,直到耳旁的呼啸之声变得安静,不再有那刺骨的寒意吹拂脸颊之时,她才睁开了眼,眼前是一片郁郁葱葱的针叶林,身后则是连绵不绝的雪山。
她看到不远处有一颗松球,便走过去捡了起来。那松球很大,像一颗褐色的大菠萝,由于没有完全脱水,它沉甸甸的。她仰头看着眼前那一棵棵的参天大树,对这世界的一切都有种虚幻至极的感觉。
可能你已经猜到了:她自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且当她来到这个世界,所带过来的只有自己的意识与记忆。她还记得自己以前的名字和身份,她记得曾经的一切,那些记忆并不属于哈维因所认识的伊芙特罗娜,而是属于另一个与其毫不相干的人,一个生活在公元纪年世界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一个十分普通的上班族。
他说不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记得自己那时是站在阳台边上的,但最终自己究竟是意外坠楼,还是蓄意……又或者根本没有坠楼,那就不得而知了。唯独那段记忆是模糊的,像是被笼罩了云雾一般。
曾经的生活如一潭死水,而从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他总是处于一种厌厌的幸福状态之中:与同事相处的不错,有一些平凡的爱好,且有资金与时间的支持。也许有心情差的时候,但那姑且都是暂时的,他总沉浸在独自一人的浑浊世界中,怡然自得,虽然收入尚可,却一直没有成家的打算,一个人安逸生活得久了,就很难再想着改变什么。
直到过了三十岁,他才逐渐认识到——肉体终是敌不过岁月的。没有大病,也没有重大变故,他只是见证了在他这个年纪的人可能会有的衰败迹象,结果就受到了不小的打击。独自生活的人在精神层面通常是敏感的,他发觉自己的精力在下降,慢性病加重,皮肤时常会过敏,他的睡眠质量也在变差,时不时地出现入睡困难的状况,可为了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状态,他又要强迫自己躺在床上,但这样的焦虑却愈发令他无法入眠……身体上的折磨令人无法专注任何事,而心理上的压力更是一种致命且无解的伤害。当一个坚定的独身主义者因痛苦而感受到孤独与无助时,他或许已是在走向末路。古人说——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他有时会想:当一个人生于世,并不为“承大任”而去与命运斗争,只是为追求个人幸福时,试炼与厄运就单纯只是一种无妄的惩罚,一种无因的苦难。
他无法回想起来自己在阳台时究竟做了什么,他承认那几天确实心情和身体都有些不在状态,但他并不认为自己会因为这点小事要去寻死觅活。
可世事无常,谁又能把握自己永远没有错误的念头呢?他喜欢美食、喜欢书籍、喜欢音乐、喜欢电子游戏,创造与积累便是他生活的重要意义,也正是如此,他不会被任何事轻易击倒。但总有这样一个偶然的机会,恰逢一个偶然的念头,如恶魔在低语,引诱那些站在崖边的人俯身去凝视深渊。一个被头痛困扰许久的人走在大街上,在疼痛最烈的那段时间,是否有那么一瞬会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想要冲进车流一了百了?一个项目负责人,在自己负责的工作上因疏忽而出现重大事故,他会不会为求解脱,在失眠的夜里打开窗户,纵身一跃,以此逃避太阳升起之后的追责?虽说这些念头通常都是一闪而逝的,但难保另一些突发事件夹杂其间不会成为最后一根稻草。人因痛苦而产生了冲动的念头,即便只有一瞬,却足以走向毁灭,即便这种毁灭并不是他们真正乐意见到的——或者说,那是对于生命的错误估价,以毁灭寻求解脱,其代价注定是失去所有……
林间有鸟叫声。
发散而混乱的思维在此终止,伊芙手中依旧捧着那颗松果,她仰着头呆愣愣地看了半晌,终于有了下一步的动作。
叹了口气,又摇了摇头,稚嫩的面庞出现了一副老气横秋的表情。她掂了掂手中的松果,然后松开手,像踢球一样将松果踢了出去。松果被一下子踢出老远,这让伊芙有些意外,她意外的是,自己踢出松果的那只脚并未感受到一丝疼痛,难不成这还是梦?伊芙按住自己身前的斗篷,看着粘着松果碎屑的白色靴子,便俯身拍了拍靴面的白色绒毛——还好没有弄脏。
年轻人的身体就是好,没灾没病,浑身轻松,走起路来都是轻飘飘的。她一边走一边感叹。
不管她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总之,伊芙心里还是有些美滋滋的,没有了一切负担,对于某些人来说,一无所有反而是最快乐的,伊芙现在十分自由,她有些洋洋得意,事实证明,命运最终还是对她青睐有加。若不是人生地不熟,她甚至想抛下哈维因直接跑路,这样,既不用去扮演失忆的伊芙特罗娜,也不用因为女性身份而在人前无法放开手脚。
如果这是一场梦,她必然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可无垠山脉的刺骨寒冷已经在无声地警告过她:一切都是真实的。
伊芙一手托着罗盘,一手拿着一根类似能量棒的食物吃着。临走之前,哈维因又给她做了一个与帽子同款的兔子挎包,以收纳这次旅行所需要的地图、罗盘以及其他工具和钱财,而除此之外,包内的剩余空间便被塞满了食物,其中大部分就是这种能量棒,由各种干果与糖压制而成。哈维因对着地图给她校准好了罗盘,教她一些最基本的使用方法后,便让她按照罗盘箭头所指的方向前进了。
从无垠山脉入口走到林中小路,即便是一路走走停停,伊芙也只用了不到两小时的时间,而沿着林间道向南行进,路程就要远得多,哈维因说可能要花上两天的时间,但伊芙却走了三天半,按照哈维因的叮嘱,她这几天总在远离林间道的林中过夜,好在有这身温暖又强韧的兽皮,在树林里过夜总比在无垠山脉露天过夜强。
第三天下午时分,伊芙穿过一片枝繁叶茂的杂树林,红鹰堡近在眼前。
红鹰堡是边境重镇,在地理位置上有一定的军事意义,同时也是北方最大的战略物资——高弩松木的加工区。
因而,例如伊芙这样着装怪异的陌生人,便是当地守卫重点盘查的对象,而当守卫看到她手中哈维因那封信上的火漆印时,守卫的神情便从审慎严肃变成谨慎敬畏了。
那名守卫右手握拳放在胸前,向面前白得晃眼的小姑娘敬了个礼,说道:“原来是您,还请到堡中会客厅稍等片刻,大人马上便到。”
北方的城堡几乎都是白石堆砌而成,而这座历史悠久的红鹰堡建筑主体则更是古老,青灰的城砖带着高纬度地区独有的冷峻色泽,就好像是千年老冰。
城堡中各处都有站岗和巡逻的士兵,他们或持长枪或腰间负剑,使得从未见过如此阵仗的伊芙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压迫感,跟随堡中侍卫一路前行的她本来还一头雾水不知什么状况,此刻更是觉得自己入了狼窝虎穴,藏在帽子和围脖中的小脸已经变得煞白。
这种临场感不同于隔着屏幕看戏,人的求生欲会在遭遇危险的情况下本能激发,而此刻伊芙就处于这样一种时刻准备逃跑的状态。
但危险的状况没有发生,士兵们很尽职,侍卫也很客气,两人七拐八拐,穿过一道中间种着耐寒植物的露天回形走廊,最终走进了一间宽敞明亮的房间,这里就是会客厅了。
红鹰堡的会客方式并不是一种典型的官方接待方式,所以才能如此高效——这是因为负责人预先收到过上级指令,而哈维因所用的印章更是羽地盟军统帅专用的黑羽印,黑羽印对于军人的意义就在于分秒必争。
来的有两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北方摩德萨男人,两人的个子竟都有一米九以上,一个像熊一样又壮又胖,留一头金短发,脸色白得有些发绿,名叫巴恩巴罗斯,另一位的体态正常一些,名叫科雷格夫,看着比四十出头的巴恩巴罗斯年轻许多,此人相貌端正,浓眉黑眼高鼻梁,可惜是个光头,颌下蓄着浅浅的棕色胡须,国字脸,乍看上去就好像是脑袋上下长反了一样。
两人刚走进门,第一眼看到坐在沙发上的伊芙时,眼睛一下子瞪得溜圆,就好像有什么突发事件超出了他们的意料一般。他俩对视一眼,然后一同走到伊芙对面的位置,科雷格夫行的是平举右手捶胸的北方军礼,巴恩巴罗斯则是左手手掌伸直,指尖贴在右肩头,略微朝伊芙躬身,这是鹿汀派的礼节,可伊芙却不知情,她见两人郑重其事的模样,于是也站起身,脱下绒帽,有模有样地学着巴恩巴罗斯回了一个同样的鹿汀法师礼,她其实并没有注意到两者行礼姿态上的差异。他们看到伊芙的举动,似乎受到了莫大的鼓舞,皆是笑逐颜开。他们等着伊芙坐回沙发,却半天不见她动作,科雷格夫只得开口说道:“阁下请坐。”伊芙坐回沙发,心中却有些惴惴,她抬头看两人,却见他们并肩坐在对面的沙发上,正襟危坐,似乎表现得比她更紧张。
初次见面的意外尴尬局面虽然令三人都有些沮丧,但这样笨拙而朴素地向对方展现友善的方式其实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开端。
“我是科雷格夫·伯克林,是红鹰堡这边的负责人兼指挥官。”秃子介绍完自己,又指向身旁的绿胖子,“这位是巴恩巴罗斯·德安萨,本职是药剂师和医生,在这里也是我的助理和参谋。”
“我们在几个月前就接到了来自首都的指示,说会有带着黑羽印的大人物来访,请问阁下是……”
“伊芙·哈维因。”
“那……哈维因大人是阁下的?”听到了熟悉的姓氏,科雷格夫的语气就有些急切。
“是我的兄长。”
两人对视一眼,均露出恍然之色。
“所以说,持黑羽印的大人物就是哈维因大人喽?”
伊芙假装镇定地点了点头,表示肯定,但其实她什么也不知道。
“那么,阁下是从无垠山脉到这里来的?”巴恩巴罗斯问。
“对。”伊芙被他们一人一句“阁下”地叫着,不知怎么的竟然觉得有些飘飘然了,而当她做出肯定的答复,对面两人的表情也变得肃然起敬起来。
“我们已经看过信了,阁下似乎是要出国?”
“要去克利金……”伊芙的语气有些弱,她并不确定克利金在这里算国内还是国外。
“阁下准备什么时候出发?”
“尽快吧。”
“去克利金路途遥远,可能需要整备一番,阁下不如今晚在此休息一晚,明日清晨出发?”
“正合我意,那就多谢二位了。”伊芙见事情顺利谈妥,心中喜悦,连说话语气也开始学着对面二人,开始拿腔拿调起来。
三人又聊了聊关于无垠山脉和哈维因的事,见天色不早了,便吩咐仆人为伊芙准备房间过夜,而当科雷格夫和巴恩巴罗斯离开会客厅时,竟都深出了一口气。
“这壁炉也烧得忒旺了点。”巴恩巴罗斯擦了擦自己油亮的额头,“你瞧我出的这身汗。”
“是啊。”科雷格夫扯了扯自己的衣领,感叹道:“也快到夏天了。”
“没想到哈维因还有个妹妹。”胖子说:“你注意到她那身衣服了吗?”
“怎么了?”
“可不简单。”巴恩巴罗斯凑到科雷格夫耳边压低了声音问:“你有没有听说过凶白?”
科雷格夫猛地侧过了脑袋,差点撞到巴恩巴罗斯的鼻子,“什么意思?别告诉那身衣服是用凶白的皮做的……”
“没错了。”巴恩巴罗斯啧啧了两声,“她从无垠山脉出来,口风还那么紧,这兄妹俩肯定是在执行什么非常重要的任务。哈维因是什么身份你也清楚,而这位哈维因女士,连我也看不出她实力的深浅。”
“真的假的。”科雷格夫皱起了眉毛,一脸难以置信:“她看上去也不过十四五,你说比你实力还强?”
“人不可貌相。老哈维因你也知道,死了四五十年!洛德·哈维因现在至少也有六十多岁,也可能七十多,如果说这位伊芙真是哈维因的亲妹妹,只怕也得是你奶奶辈的人了。”
巴恩巴罗斯的一番话让科雷格夫惊得嘴都合不拢了,他的表情变得不太自然,勉强一笑说道:“巴叔,你就别开玩笑了……”
“你想啊,你十几岁时候能有多少见识?”巴恩巴罗斯摇了摇头,“只怕是满嘴漏风,别人试探你几句,就要把家里有多少产业都要说给人听吧。”
科雷格夫没有反驳,因为这事他确实做过。
“我可太了解你了,看见小姑娘长得漂亮,就想着要去套近乎。”巴恩巴罗斯哼了一声,“三十多岁的人的,重权在握,到现在却还像个小年轻。科雷,你可别去招惹那位。”
“我怎么敢……”科雷格夫耸了耸肩,苦笑道。
而在另一边,无垠山脉深处……
当哈维因攀上中部峰脊时,便看到了那柄红色长匕首。
竖直插在岩石之上的匕首发出幽幽的光,在夜空之下如一颗燃烧的心脏忽明忽暗,匕首周围一圈的雪都被其散发的热量蒸干,留下了一个一米直径的小坑。
哈维因在地图上划掉第六个标记,走上前去,将匕首从岩石上拔了下来,收进了储物罗盘中。
他掀开岩石,从其下方的坑洞中拾起一本古旧的铜皮大书,而大书之下还压着一封信,这让哈维因心中一颤,他急忙俯身拆开信封,就站在这冰天雪地的山顶上开始查看上面的文字。
“给洛德的:已经逝去的终是无法挽回的,所以我也不再说那些感人的废话了。
“此处已深入腹地,不知这种程度的寒冷是否能冲淡你心中那股无法宣泄的怒火?如果还没有,那就继续找下去吧,去所有流星坠落的地方。
“想必你已经找到了另一个我,但你既没有亲自送她离开山脉,也没有放弃寻找剩下的线索,我想,凭你的性格可能已经开始怀疑了,怀疑我骗了你,而我也确实骗了你:她不是我,不是年幼时的我,也不是失去记忆的我,但她与我有关,你可以看做——她是我的延续。
“当初那样说在很大程度上是想安抚你,以免你做出一些无法挽回的蠢事,有些仇恨并非真实的仇恨,它们能随着时间而消解,而有些越烧越旺的,这才是真正需要解决的。再等等吧,洛德,别把怒火发泄到无辜者的头上。我怕他们会说:‘那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终于也受到了她的蛊惑,成了第二个恶魔。’
“化解世间苦难之传道者,身死而成就世人是谓其命数,但我未能达到这一点,自认也无法做到,你也是一样。或许新的伊芙特罗娜可以,但我也不能确定,她是异乡人,是一颗种子,她需要在此扎根成长。洛德,关照她吧,但别把她当成孩子,把她当做你的朋友,去尊重,去理解,去向她学习。
“洛德,我知道,对于你来说,有些话只能有一个听众,那就是我,我离开了,那些话便永远失去了意义,成了无法种出果实的坏种子,但思想是长存的,你是这世间最理解我的人,只要你活着,过去的伊芙特罗娜就尚存人间,她会在你心里对你说话……”
信纸在夹杂着霜雪能量的狂风中逐渐破损,最终化成粉末在哈维因手中散去。他有些无力地瘫坐在了岩石上,疲乏地耷拉着眼皮,他就这样眯着眼睛望着连绵的山脉,望着山脉上空稀疏的星。
一个红色亮点从远处飘忽而来,如同一颗明灭不定的流星,由远及近越来越大,直到近处才能隐约分辨出那是一只鸟,一只火红色的如隼般大小的鸟。
那鸟的速度极快,就像一枚无羽的铁矢,只一瞬间就飞到了哈维因身边,扑腾着火红发亮的翅膀,稳稳地落在他的左肩上。它就如同一个红彤彤的提灯,将脚下的白色雪地映得鲜红一片。
这只鸟有着尖而笔直的朱色长喙,上喙的尖端锋利如刺呈钩状向下弯曲,随喙骨反向延伸的坚硬角质沿着它的面部形成了一个类似柄状的曲形头冠,这头冠如同一块烧红的铸铁,其温度仿佛能够点燃空气。
“怎么了,又不开心了?”那鸟突然口吐人言,声音却如同一个老绅士般深沉。
洛德摇了摇头,视线却仍停留在远方,他拿出那枚红色匕首,递到了鸟的面前。
那只鸟歪着脑袋看了一下,然后说道:“这不是我的羽毛吗?而且还是送给伊芙特罗娜的那根。算了,你留着吧,我可不会收回已经送出去的礼物。”
洛德嘴角一歪,露出一个笑,这笑容并不生动,他哼了一声,说道:“我现在才想起来问你,很多鸟类都是用自己最漂亮的羽毛来求偶,你呢,也是这样?”
“你说呢,洛德,以前我就和你说过,我们都是伊芙特罗娜的追求者。”它在他耳边小声说。
洛德动了动肩膀,仿佛那里停了一只苍蝇,鸟也动了动翅膀,调整着平衡,竟然没掉下来。
“现在好了,我们都失恋了。”哈维因无力地感叹。
“是啊,我们都失恋了。”鸟重复着他的话,然后又说:“你在这边都找到了什么?你好像已经知道了真相?”
“大概。”哈维因站起身,“所谓的智慧是一块水晶,所谓的知识是一本魔导书,所谓的躯壳是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女孩,虽然还有感知和灵魂没有找到,但我觉得这些东西就算集齐了也是没办法去复活一个伊芙特罗娜的,不存在什么炼金术配方,她确实死透了。”
“看来她把我们都骗惨了,还是节哀吧。”鸟半张着翅膀,碰了碰哈维因的脸。
“伊芙身上有我留下的印记,你去找她吧,别在这里烦我。”
“伊芙是谁?伊芙特罗娜?”
“伊芙就是伊芙。”
“你究竟在说什么?还有,你说你要单独留在这里?难不成……”
“别吵,我只是想一个人安静地待上一阵子。”哈维因搓了搓自己干燥皲裂的面部。
“我不同意。”那鸟摇了摇头,“我很担心你。”
“你担心什么?我会出什么事?”哈维因说,“你倾慕伊芙特罗娜,纯粹是因为她的外表而非灵魂,因为她像极了你的第一任主人。”
“是第一任……呸,第一个朋友。”鸟扑腾着翅膀,急忙纠正他。
“而就在刚才,你去第十三个标记地点的时候,我找到了一个小女孩,她和伊芙特罗娜一样有一头发蓝的黑发,活生生就是一个小号的她,她就是我刚才说的伊芙。”
“真的?”鸟瞪大了眼睛,它的尖嘴几乎要戳进哈维因的耳朵里。
“我说了,她身上有印记,你能找到她。”哈维因偏了偏脑袋。
“你应该早点说,我马上就去找她!”鸟扑腾着翅膀,爪子却没离开哈维因的肩头。
“好。”哈维因再次将红匕首递到鸟的面前,“这回你又能用得上了。”
鸟伸出翅膀,翅尖触碰到那匕首,那匕首便化作一根漂亮的飞羽,隐在它那众多红色羽毛之中。
“帮我向她道个歉,就说我临时有事,暂时不能回去找她了,你带她去达克仁夫妇家。”
“明白了。临走前再冒昧问一句,您是想在这里待多久?”
“两三年吧。”哈维因的目光扫过月色下绵延的蓝色山脉,“二十八个地点,我们在这里找寻了半年,现在只找到了九个,我想把它们全部都找出来。”
“哦?你确定不用我帮你?”
“这里挺不错的,别管我了。”
“那好吧,保重,如果你决定出来了,别忘了给我发信号。”
鸟飞走了,男人落寞地坐回了岩石上,卸下了他坚强的面具。寒风掠过群山,发出呼啸之音,掩盖了男人抽吸的声音,细碎如沙般的雪被风倒卷向高空,又漫天洒下。在这苍凉而冷峻的极地群山中,悲痛欲绝的男人在无助地宣泄着心中的愤懑与对逝者的思念,风雪山川的翻涌包容了他的一时懦弱,并予以慰籍。
旅行新手(其一)
红鹰堡地处于摩可拓国,位于羽地极北,而摩可拓则是曾经的摩耶迪萨的一部分,地多平原、寒冷,其北部地广人稀,民风彪悍,对于外来者而言,似乎只有真正有实力者才能受到本地人的尊敬。
“从这里去克利金还挺不方便的。”伊芙身旁,老管家莫瓦伸出粗糙的手,指着地图上的某一点,说道:“最快的路是这一条,这里……需要渡过天暇川,我们的马车到时候就不能用了,需要渡川后在对面另寻,然后还有这边,这片森林大得很,需要在外围绕过去,或者走日光谷的行军峡道,这里的路会好走一些,但有可能会遇上一些危险的野兽……”
“找一条安稳一点的,我不着急。”伊芙连忙说。
“伊芙女士,我们还是走行军峡道吧。”另一边,一个少年建议道:“我们摩德萨可不怕那些野兽和土匪,您就安心享受旅程,那些麻烦事全交给我们。”
少年名叫博文罗斯·伯克林,今年十七岁,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同他的将军父亲科雷格夫一样,博文罗斯也有着棱角分明的脸庞,但下颌没他父亲那么宽,虽然因此少了分稳重相,却多了点少年人独有的英气。
他对伊芙的态度是尊敬却又带着怀疑的。博文罗斯不像他的父辈那样,只要听到哈维因的大名便不敢有半点猜疑——他有着属于年轻人的敏感心思。伊芙的来访惊动了红鹰堡中所有有名有姓的人物,而当博文罗斯听说了这件事后,就从自己父亲的口中听得了事情的详细经过,他当时便向父亲提议自己要充当护卫跟随伊芙一同前往克利金。科雷格夫觉得这要求既合乎礼数,也能让博文罗斯跟在大人物身边增长见闻,也就同意了这件事。
而今天清晨,当博文罗斯第一眼见到伊芙时,他着实有些失望了,这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看神态似乎还在回味着昨晚的好梦,直到现在还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她是这样的散漫娇气,看起来完全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丫头嘛。可博文罗斯并没有将这分轻视表现出来,他虽与他的父亲一样也是在巴恩巴罗斯的训导下长大,但他要比他父亲敏锐得多,也因此,他对陌生人时刻保持着尊重与谦卑,能谨遵教导。虽然其中的道理他还不甚明白,但他明白这样做总比事后被某人痛骂一顿要好得多。
即刻启程。与伊芙一同前往克利金的一共有七人,有一名车夫、科雷格夫的两名亲卫、博文罗斯以及他的三名护卫。按理说,护送此等身份之人,本不应该只派出这么几个护卫,但科雷格夫与巴恩巴罗斯一方面高估了伊芙的自保能力,另一方面又错误会意了她那句“尽快”,以为她是在要求轻装简行,而伊芙又恰好对一切常识都缺乏了解,她自然没有异议。所以最终,护送小队就只成了个象征,虽然小队成员个个实力不凡,但没了大人物出行的阵仗,终归是对不轨之徒缺乏震慑。
车队只有一辆马车,由三匹高原壮马拉着,车夫驾车、博文罗斯和伊芙乘车,护卫五人各骑着耐力持久的戈兰战马分布在马车周围,且有一人牵着多余出的一匹马,是给博文罗斯准备的,另有一些补给被放在两个双轮挂斗中由几匹马轮流拉运。他们在上午太阳升起不久后出发,初春季节路况还算良好,伊芙出发后不到两天就到达了摩可拓境内的第一座城,算是走出了鲜有人居住的边境之地。
博文罗斯与伊芙虽同坐一辆马车,两人却没怎么交谈过,伊芙想了解关于这个世界的事,却不知怎样发问才不会让人生疑,她生性谨慎,或者更贴切的说,她胆小怕事,她走前还问老管家莫瓦要了几本书,说是要在路上读一读以用来解闷,可等她翻开书之后就傻眼了——她看不懂书中的字,只能看出这有可能是一种表音文字。
那么问题来了:伊芙是怎样听懂并说出当地能听懂的语言的?
她在看书之前甚至没意识到这一点:她说的似乎不是她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语言,却也并非是一种新的语言,而更像是思维的直接表述——就是说,她想说的话被自动翻译并传达给了对方,而反之亦然。
伊芙抬起头,看着马车车厢对角的一边,那里坐着博文罗斯,这个留着棕色寸头的年轻人此时正倚靠着车厢闭目养神,嘴里似乎还在默默念叨着什么。
“博文罗斯?”伊芙试探性地轻唤。
“您说。”博文罗斯倏地睁眼,他坐正了身子,表情恭顺地看着伊芙。
“你觉得……我说的是什么语言?”她还是忍不住心中的好奇,终于问出了纠结了半天的问题。
“什么语言?”博文罗斯茫然地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不是摩德萨语吗?”
“我说得怎么样?”她又问。
“很好,像在说母语。”博文罗斯连忙点头。
“那么,我说几个词,你看能否了解。”
“好,您说。”博文罗斯咽了口口水,似乎有点紧张。
“汽车。”伊芙说。
博文罗斯眼睛亮了起来,“是一种类似马车的交通工具吗?但我没见过。”
“差不多。”伊芙听到博文罗斯的回答,心中十分惊讶,随后说出下一个词:“下一个——飞机。”
“一种能飞起来的机械……”博文罗斯有些疑惑,“只凭借机械真的能办到吗?”
“柏拉图。”
“似乎是某个古代城邦的思想者?”
伊芙越来越惊讶了。
“芫妥。”
“是一种能吃的有特殊香味的植物?应该是有点类似风帆草?”
她想说的是芫荽,却故意说了个错别字,可对方依旧能够清晰无误地理解,就好像说出的话只是用来辅助思想的传达,而其本身发声的差异却是无关急要的。
“手机。”
这次,博文罗斯张了张嘴,却没答上来,他有些沮丧地说:“我好像能听懂您话里的意思,但我说不上来那是个什么东西……您是怎么做到的?只用一个词就能表达得这么具体,难不成这是一种魔法的妙用吗?”
能对发言者的表达做出注释,却不能让倾听者接受超越其常识的理解。
“算是吧。”伊芙敷衍答道。
显然,她注意到自己正在表达一种比语言更为精细且准确的交流形式,就仿佛是在表达思想本身,这到底是什么?是伊芙特罗娜所具备的天赋,还是说……
她想起了哈维因,想起他说话时那奇怪的腔调,他那时是在说汉语吗?她突然想到了什么,伸出手,从脖子下方钩出一条挂绳,将一枚带有体温的古铜币从怀中抽了出来。
是这东西吗?伊芙皱着眉想。为什么在魔法世界这等程度的技术能够这样轻松地实现?如果按照曾经世界的科技水平来评估的话,这枚铜币至少是强人工智能甚至是超人工智能出现之后才能被发明出来的设备,而据她目前所见,摩可拓国似乎还处于中世纪文明的水平,所以——超常规的装备从何而来,魔法难道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如果不是真正穿越到这个世界并亲眼见证,伊芙是绝不会思考一个剔除了神秘主义和自然宗教元素后的魔法世界要以一种怎样合乎逻辑的方式实现自洽——可现在,她确实穿越了,当这个世界大概率不会是梦境或者是虚构世界,那么,要怎样理解并生活于这个世界上,就成了伊芙需要面对的问题。她想先去了解,再去决定是否要以她曾经惯用的理性思维去应对将来一切可能发生之事。
博文罗斯看着沉思中的伊芙,擦了擦头上的汗。未知的无疑是可怕的。刚才,仅仅只是一段对话,博文罗斯就已体会到伊芙的深不可测,他甚至有些担心对方其实早已察觉到自己先前有过不敬的心思,只是没说出来而已。于是他只得怀着愧疚的心情干坐在那里,活像一个忏悔中的虔诚信徒。
但两人的沉默并未持续太久,他们听见护卫们那里传来了笑嚷声,博文罗斯打开车窗去看,才知道原来是有人猎到了一头鹿。
那头鹿脖颈中箭,箭从后颈斜鹿头中,箭尖从下巴处穿出,似乎是射中了脑干部位。这头灰鹿并没有完全失去生机,它的后腿还在用力腾地想要逃走,可身体却已经掌握不了平衡,只能像个陀螺一样侧躺在干枯的草地上以头为中心原地打转。初春的温度不高,热气从鹿撕裂的伤处和口鼻中升腾向半空,而它身下的褐黄草叶上也被涂抹得一片殷红。伊芙看到这一幕,觉得有些不舒服,可又忍不住去看。一个矮个子护卫翻身下马,在众人的欢笑与叫号声中跑向了那头濒死的鹿,他瞅准机会用右手握住了鹿的一条后腿,然后向后一拉,便将一柄匕首了鹿敞开的前腿内侧某处,然后,这头鹿就彻底不动了。
矮个子名叫戈鲁西多,是一个骑马射箭的好手。
戈鲁西多将鹿的肚子当场破开,表情认真且严肃,嘴里似乎还念叨着一些听不清楚的话,他将内脏用匕首割下,一摊一摊扔向路旁刚发了新芽的灌木丛中,然后抓了几把草叶,将手上和鹿肉上的血液擦了一擦。他将处理过的剔骨鹿肉和鹿皮扔进了战马身后的挂斗中,没过多久,车队便继续前进了。
伊芙盯着那挂斗看了一阵子,仿佛能闻到从中散发的血腥味道。
“戈鲁西多以前是个本地小部落里的猎户,他们那个部落不事农耕,几乎每个男人都是打猎的好手,而这家伙又是他们之中最厉害的。”博文罗斯以为伊芙在看马上之人,于是向她介绍。
“你们除了水煮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做法?”伊芙突然问道。她自从在雪山上吃了哈维因做的煎凶白肉之后,就一直想念那焦香醇厚的味道,而来到红鹰堡却是连吃了几天只放了盐的白水煮肉,所以心中很是无奈。
“您想怎么吃?”博文罗斯问。
“烤、煎、炸,怎么都行,就算水煮,也好歹放点配菜和佐料。”
“我明白了。”博文罗斯听出了伊芙话语中的抱怨,他解释道:“这些人都是边疆军人出身,风餐露宿惯了,吃东西是从来不过舌头的,而且我们也没考虑到您会和我们一同用餐,其实您应该提醒我们带个厨子。”
“什么意思?和你们用餐有什么问题吗?”伊芙听他这么说,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您这种境界……完全可以不吃饭的吧?”博文罗斯对于伊芙的问题同样感觉莫名其妙。
“什么境界?”伊芙又问。
“就是——像哈维因这样的境界……”
“哈维因是什么境界?”
“是……我也不太了解……大概就是不用吃饭的境界。”博文罗斯被问得心里发虚。
“可他确实也得吃饭。”伊芙皱着眉,摸了摸自己的挎包——不然哈维因怎么会带这么多干粮上山?
“那可能是我搞错了。”博文罗斯终于被她问得动摇了。
当天晚上,他们就做了烤肉。
几个人聚在篝火前,一同眼巴巴地看着鹿肉在火焰之上翻转着,滋滋作响,油花从半焦的肉上渗出,沸腾着滴向柴火之中。博文罗斯此刻亲自上阵,握着充当烤叉的木棍慢慢转动,见火候差不多了,就从鹿腿上割下了一小块肉,放进嘴里,结果被烫得龇牙咧嘴,他哈着气说道:“差不多了。”
于是,众人一同将带骨的半头鹿从临时搭建的烤架上搬了下来,用匕首分割,而又见其内部依旧带血,并未完全熟透,便将外层的半焦熟肉割下装进盆中,再手忙脚乱地将其余部分架好继续炙烤。
有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个白瓷盘,将一块看起来品相好的鹿肉切成片状盛盘,送到了伊芙面前,对于这群没见过世面的粗汉子来说,这就算是体面了。
伊芙一直就坐在马车车辕上,肩膀挨着车厢前侧,看着这群人笨手笨脚地做着。她没办法亲自动手,又碍于身份不便对他们指手画脚,只得坐在稍远的地方干着急,而看到拿过来的成品卖相不错、香味诱人之后,心中也释怀了,她将腿上的斗篷下摆胡乱卷了卷,露出其下的白裙裙摆,将盘子搁在腿上,却半天不见有人送来进食的餐具。
“博文——”她有些不太好意思地小声唤道。
这声音埋没在众人嘈杂的叫嚷中,可博文罗斯却也奇迹般地听到了,他转过头,英俊的脸上灰扑扑的,额头上都是汗。他站起身,侧过身旁的几人,走到伊芙面前。
少女抬起头看着他,指了指自己腿上的盘子,又摊了摊手。
夕阳下,少女湛蓝色的瞳仁仿佛如同宝石一般透亮,她带着不似有笑的浅笑,在这副精致而没有多少表情的脸上,很难猜出她在想什么,可她的眼睛却像是会说话,就好似是从刻意的压抑中露出的微光。
博文罗斯就这样呆呆地与她对视了几秒,然后才意识到她想要什么,他先是原地走了一圈,然后摸了摸自己身上,从自己小臂上的腕带中抽出一枚带鞘袖珍匕首,递给伊芙。
“这是巴叔送给我的,基本上没用过,很干净。”他解释说。
伊芙见匕首实在过于精致,便下意识不太想用,她目光一扫,见到不远处装在铁管中的餐叉,于是用手去指。
“那些都是他们用过的,不合适。”博文罗斯将匕首从鞘中抽了出来,叉在一块烤肉上,说道:“您不必客气。”
伊芙目送博文罗斯离开,便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的烤肉上,她用刀挑出一块,送入了嘴中。
淡淡的咸味配合焦香的肉味,刚入口还算不错,可一嚼起来就会发现,这肉又柴又硬,韧得如同一团抹布,无论怎么嚼都是一坨。
这一顿烤肉在众人的沉默咀嚼声中结束,众人在品尝过后便都有些兴趣索然了。猎人出身的戈鲁西多捂着腮帮子埋怨自家的小少爷手艺太差,却丝毫不提自己刚才也在一旁指手画脚,短发的博文罗斯惭愧地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倒是有一副不恼的好性子。
当晚,伊芙独自一人躺在车厢中,却是惭愧得睡不着觉。这顿晚餐虽然搞砸了,但没人怪罪她的任性,怪罪她浪费了半头鹿——可事情总经不住去想,她把脸埋在毛茸茸的帽子中,在狭小的车厢中翻来覆去了一整夜。
旅行新手(其二)
旅途中,伊芙总能看到一些从未见过的地貌与景象。那些从未见过的动物与植物,那些由不知名矿物所生长出来的覆着五彩苔被的圆环状矿山,还有春雷之下那蕴藏元素之能的斑斓云朵……对于生活在这片大陆的土著来说,这些事物都是见怪不怪的,它们会出现,会产生,是自然而然的,但对于伊芙来说,却是震撼人心。她还能记得自己第一次了解到地球在宇宙中有多么渺小时的震撼,而此刻,那曾经偶有一瞬的感悟却又再从心中显现,对自然的敬畏与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她喜欢春秋季的某些天气。春季与秋季的景色虽不同,但气候的相似却又能让人感受到同样的好心情,她喜欢下过雨的多云的晴天,空气湿润且干净,时间最好是太阳刚升起或者将要落下却未至夕阳的时候,温度只有十几摄氏度,穿一件厚外套就不会太冷,走在户外时,风吹拂在身上就如同浸在夏季冷冽而清澈的山泉之中,仿佛只有在这样天气里,自然才能与城市中的人达成暂时的和解,给予钢铁森林以自然的生气。
在摩可拓,气候正值春季,空气新鲜且湿润,伊芙因此而心情舒畅。虽说旅途中伙食不好,且越向南行融化的道路也越是泥泞,但这些只是小问题,她甚至不讨厌这样的旅行,或许唯一能影响到她心情的,便是在她心底深处无孔不入的思乡之情了。作为一个独自一人生活惯了的人,这种心情是极为难得的。原本的伊芙在远离家乡的城市找了份工作,以摆脱自己的父母,即便是离乡十几二十年,他也依旧没有思念过家乡和父母,他的母亲十分反对他的行径,甚至曾几度哭着骂他冷血,说白养育了他这么多年——有时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没有心的人,他的一生循规蹈矩,没有做过坏事,却也从来不会主动关心别人。比起别人,他似乎只爱自己,可久而久之,他也开始厌恶起这样的自己,于是到了最后,也便无甚可爱了。他隐居于市井之中,却混迹于人群,他在城市中工作,却又对所看到的一切漠不关心。对于心中那份莫名存在的思乡之情,伊芙是有种苍凉之感的,就好像自己并非在新世界得到了重生,而是像一个被命运抛弃的人,像是参加了一场盛大宴会,带着满足过后的意兴阑珊,最终遁入黑暗的街巷。她举目四望,却茫然不知家在何处,家是那样的遥远,那距离或不能以光年计算,甚至是超越了宇宙的距离,她与曾经的那个世界永别了。她有时会想起自己的房间,想起那些在书架上码得整整齐齐的书,那些阳台上定期浇水长得很好的植物,厨房中曾经费尽心思想要弄到手的各种调味料,那些心仪已久且忍痛下了单的电子设备……这些都是一个人热爱过生活的证明,也是一个人长期孤独生活的写照。新的美好在短时间内并不能替代旧有的经营,就如同痛失旧爱与初遇新欢这两件事同时发生,奇异的纠结之感令她感到十分难过。
伊芙也因此感到迷惑,她在这个世界是否也同样带不走任何属于自己的心灵财富,而只是一个过客?可再想,命运给予的总比失去的多——碌碌无为且望不到尽头的过去换一个奇迹的开始,很显然这并不是件赔本买卖,想到这里她也就安心了。
那天,猎人戈鲁西多又用他神乎其技的箭术射下了几只羽毛鲜亮的禽类,便问伊芙要怎么吃。
对于这个听说是大有来头的少女,红鹰堡的勇士们其实并未表现得如他们的顶头上司博文罗斯那样处处谨慎,而相处得久了,一些有子女的护卫们更是十分大胆地表现出类似长辈对子女般的关爱,其中戈鲁西多就算一个,他看得出伊芙这几日仍在因为那天的事耿耿于怀,便以玩笑的口吻来向她征询意见,为的是让她安心,而伊芙听到戈鲁西多这样说之后,也确实一改之前的闷闷不乐,且表示这次一定要亲自动手。
猎人戈鲁西多对伊芙的要求感到十分意外,他向博文罗斯表达出询问的眼神,而博文罗斯略一思忖便同意了。
也就是在这一天,仿佛太阳冲破了黎明,伊芙真正体会到了旅行的乐趣。
车队在一处河滩碎石地处扎了营,这天天气晴朗,正午时分的太阳甚至有些烤人,于是护卫们便以两米多高的树杈作为顶点,用防水的篷布斜斜地拉起一顶灰色的大帐篷。两个由碎石和淤泥堆砌而成的吊式烤炉很快就被搭建起来了,护卫们取了河水,架在篝火上烧开,他们将热水浇在几只飞禽的毛皮上并趁热拔去羽毛,动作十分麻利,几只飞禽的皮是灰白的,剖开腹部其肌肉呈现红褐色,能看到其皮下有着一层厚厚的亮黄色脂肪。他们将烧得差不多的篝火残渣倒进了两个烤炉中以烘干其中的水分,溅起的火星与炭灰随着凉爽的春风卷向半空,瞬间就不见了踪影。伊芙卸下了帽子与围脖,在营地附近转来转去,有时好奇地看着戈鲁西多挑拣着能作为箭羽的斑驳羽毛,有时去看那几头卸了挽具在河边饮水的高原马,一名身材微胖的护卫见她的马尾发在风中乱舞,便招呼她过去并给她重新梳了头,这个中年人名叫波勒,家中有三个女儿,他用满是老茧的大手十分熟练地给她扎了个土里土气的麻花辫,不禁让众人乐得够呛,但大家笑并不是因为波勒扎麻花辫的手艺,而是因为伊芙那窘迫的表情。的确,光从这位大人平时的眼神和举动来看,她绝不可能是表里如一的十几岁年纪,毕竟因岁月而沉淀下来的气质是不可能装出来的,他们之前就这么想——可从波勒给她梳头发开始,那种稳重、从容且略带忧郁的气质便在一瞬之间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副无措与害羞的模样,令众人大感惊奇。
少女的脸蛋微红,没有了以往给人的那种疏离感,就仿佛是原本遨游天外的灵魂终于回了躯壳,有了属于年轻人的生气。
博文罗斯看着不远处肩头搭着麻花辫的黑发少女,心中砰砰直跳。伊芙的美貌是能驾驭任何发型的,就算是梳着一头麻花辫,她也仍旧像个出尘的仙女一般,没有一处不完美。
而伊芙自己却是另一种感受。
性别是一个敏感话题。人无法决定自己出生时的性别,可性别却能很大程度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逻辑与思维倾向,这种影响无疑是伴随终生且难以动摇的。也正因为生理上的差异,两者之间终究是无法感受也无法完全理解彼此,只能以现象猜本质。伊芙能够表现得像一个女孩子,甚至能够装得很像,但她却不能像一个真正表里如一的女性一样去思考去生活,以前不能,以后估计也不大可能。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或许最大的苦恼就在于此——此人以前并不会产生这样的性别焦虑,可现在却不得不去考虑。但另一方面,以男人的天性来说,她有时又会想,等去了克利金,一定要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好好研究一下这个身体,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在大多数时间,伊芙都在刻意忽略自己身体上的感觉差异,体现在众人眼中的,便是她沉静寡言、少动好静的性子了。而当波勒给她梳辫子的时候,她才有几分钟避无可避地回想起自己现在是个女孩子的现实。她因此而一时惊慌失措起来。
但相比女人心的男人,似乎男人心的女人的焦虑会更少一些,这和当代的社会审美趋势有关,和平年代的人们更偏爱女性之美,而战争年代可能相反,不同的环境影响了人们的择偶观,而随着择偶权重的改变,性别优势也在发生微妙的转变。在人们的印象中,女扮男装总比男扮女装更好接受(可能与道德价值与慕强心理有关),但现在,喜欢穿女装的男孩子却越来越多了(需要留意的一点是,他们有很多并非是跨性别者),虽然在主流媒体中还颇具争议,但无疑也从亚文化圈逐渐走向了大众文化,这或许是与社会对偏主流文化日益提升的包容性与审美表同的正反馈效应有关……
不好意思,有点跑题了,我们还是来说伊芙吧。
总之,伊芙对于自己如今是个漂亮小姑娘这件事其实并不反感,尤其是当她无意间朝着平静的河面上瞧了一眼之后——她看着那水中倒影时,甚至还有点美滋滋的,漂亮的人谁不喜欢呢?
当护卫们将食材处理妥当之后,便是伊芙登场的时候了。其实她对自己的野炊技能并没有抱多大的自信,但她对博文罗斯那顿烤鹿肉又实在是耿耿于怀,以至于此时反倒能够放开手脚去做,不用担心会做出比那顿更加难以下咽的东西。
禽肉的外皮上满是黑芝麻大小的毛孔,看得伊芙直起鸡皮疙瘩,她指着那些还残留着少量羽发的毛囊,又让护卫们细细地清理了一番,这才算满意。飞禽很大,有一般公鸡的两三倍的体积,但还是比火鸡小,如果将其中一只去头去爪再从中竖劈成两半,这一半便刚好能挂进吊炉中。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不会做,只不过现在手里没家伙事儿啊,行军的时候什么野味都能遇到,有些猎物的肉还十分难熟,但我们有一种带锁扣的铁锅,将肉和米一起放进去煮,再放点盐巴和黑旗塔松的小松果调味,一会儿就能煮得软烂,很神奇吧?”马车夫希兹乔对伊芙说。
“神奇什么?那不就是高压锅吗?”博文罗斯一边用匕首在禽兽上戳孔,一边望向这边。
“松果也能调味?”伊芙好奇地问。
“当然喽,那可是我们那里的特产香料。”
“你现在有吗?”
“您稍等。”车夫希兹乔咧嘴笑了笑,他那浓密的八字胡也翘了起来,他跑到马车上,拿出一个小麻布口袋来,摊开到伊芙面前,露出其中一颗颗葡萄粒大小的松果,松果圆溜溜的,呈黑紫色,伊芙拿出一颗,从干燥蓬松的松果上掰下一粒小巧的种子,放在嘴里咬成两半,眼睛一下子瞪得大大的。
黑旗松果的口感像桂树皮,但味道伊芙是熟悉的,那是一种类似黑胡椒的味道,但又不是完全相似,黑胡椒味是种子外皮的味道,其内部包裹的干瘪松子似乎又有另一种有些熟悉的味道,但她一时间又说不上来。
“太好了。”伊芙笑逐颜开,“那就用这个吧。”
众人看着少女的笑,就好像是瞧见了蛇发女妖一般,皆是一动不动,甚至惊讶得连惊讶的表情都没来得及做出来。
她拿着松果本来是想亲自动手的,却被博文罗斯拦了下来。
“这个您打算怎么做?”他问。
“碾成粉末?”伊芙看了眼身旁的禽兽。
于是,博文罗斯就在河边找了几块能够当做臼来使用的凹面石板,不厌其烦地从口袋中挑出二十多颗小松果舂成细细的粉末。
她又指挥护卫们将舂好的粉末与淡黄色的盐巴一比一地混合均匀,在篝火上烤制片刻,使之变得干燥出味,然后将其涂抹在开了孔的禽肉外皮之上静置一段时间,等禽肉外表干燥并不再有水分析出之后,再放入预热过的烤炉之中加盖焖烤。
烤炉的火很旺,不消片刻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伊芙透过吊炉预留出来的孔洞看了几眼,等火候差不多了,就让人揭开盖子将禽肉提出烤炉,而这时众人第一眼看见的便是禽肉那金黄与深褐色交叠的外表皮。
护卫们在河滩的一处有树荫的阴凉地上搭起一个小木桌,而伊芙就坐在这里,享用着已经去了骨头并切成小块的带皮禽腿肉。伊芙还未坐下,便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块放进了嘴里,禽肉的外皮焦香带脆,而腿肉则鲜嫩多汁,那口感吃起来不像禽肉,更像是满含肌红蛋白的半熟牛排,配合着小松果与盐巴的增香去腥效果,这味道真是令人惊喜。
“有酒吗?”吃了两口之后,伊芙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于是就问一旁的博文罗斯。
“当然有。”博文罗斯跑去车夫希兹乔那里小声说了几句什么,便见希兹乔十分高兴地去了挂斗那边,将一个撬掉盖子的板条箱搬了出来,里面装满了玻璃酒瓶。
“告诉他们别喝太多。”博文罗斯叮嘱了一句,从箱中拿出一个和其他瓶子不太一样的细长酒瓶,然后向着伊芙这边走来。
希兹乔看着博文罗斯离去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
博文罗斯取了一个玻璃杯,将深红色的酒液倒进了杯中,放在伊芙面前,自己则是隔着一个桌角在她身旁坐下。
“这是什么酒?”伊芙举起杯子,看着那如同血液一般的液体,将鼻子凑近闻闻,能闻到一股果香与酒精混合的气味。
“一种南方产的浆果酒,您尝尝。”伊芙没有喝过这种酒,博文罗斯倒不觉得奇怪,毕竟这种酒产量很少,不是什么主流的产品,如果不是曾经的校友还想着他,他也不会弄到这样新奇的玩意儿。
伊芙浅酌了一口,咂了咂嘴。这酒似乎度数不低,大概能有二三十度,甜度类似半甜的白葡萄酒,只能隐约喝出甜味,但果香味浓郁,是类似草莓与覆盆子混合的味道,有一定的酸度,酒液之中混合着少量的气泡,喝起来比较爽口,竟然有点像调制酒。
伊芙见博文罗斯一直在看自己,就提议道:“你也一起吧。”
“什么?”
“一起吃。”伊芙说:“我自己坐在这也有点不自在,而你老是围着我转,不如你再拿一套餐具和酒杯过来,陪我在这边吃。”
“好,没问题。”博文罗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旅行新手(其三)
吃饱喝足的众人在这里停留了一晚,第二天又在河里捞了一些鱼,也按照昨日做肉的做法又做了些烤鱼,同样吃得尽兴。
伊芙又喝了些酒,弄得自己晕乎乎的。她这几天的心情实在是好到了极点,一方面是因为有美食好酒相伴,而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个世界所带给她的新奇感。
人的生活在大多数时间里都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强迫劳作,既无意义也无希望。人与社会强大而紧密的联系却使得这荒诞的行为变得合理,人为了生存而被束缚于高速运转的社会中,人是别无选择的。人离不开网络,足不出户便能知天下事,当信息与知识的获取变得快捷而廉价时,便有更多的时间用来满足物质欲望了,而当金钱成为自古以来最有用之物时,人爱的便只有金钱本身了。
伊芙以前也是觉得,如果没了网络,没了水电和天然气,没了温暖的房子,没了发达的物流体系,人是活不舒服的,但现在她才明白,人能够有最简单最开心的活法,不用去关心那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琐事,去做一个不问世事的聋子瞎子,即便是一天只忙于那两三顿饭,那也能满怀希望地活着。但问题在于:人难以自己做出选择和改变,即便是身处于地狱的煎熬之中,人也不会挪动半步,也因此,就算是要像犬儒一般,要放弃眼前的生活,去住在木桶里、躺在地上晒太阳,那也是需要极大的勇气才能做出来的,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惰性,是对不确定性的一种恐惧。
好在,伊芙最终没有面临这样的选择,而是生活选择了她。
这一趟旅行着实给她增长了不少见识。
有一次,他们在路上遇见了一只像棕熊一样巨大的狼,一名护卫看到这头狼,便脱光了上身的衣服,跑到了狼面前一边拍着自己健壮的胸脯,一边吆喝了起来。
“哎,你这怂包!来你爷爷这里,来打一架!”
这位护卫名叫哈鲁罗巴,是几名护卫中最健壮的一个,他有一身虬结的结实肌肉,皮肤是健康的红色,看上去浑身都是力气。
于是伊芙就看到那头灰色的巨狼竟然用后足稳稳地站了起来,前足的尖爪如同钢针一般都露了出来,这怪兽大吼了一声,尖锐震耳的声音听得伊芙有些心颤,高原马也不安地撩起了蹄子。
可这哈鲁罗巴却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猛地冲了出去,一肩头撞向这头两米多高的狼的腹部,嘭的一声闷响,就见这狼被顶了一个趔趄。这就像是给了它一个开战的信号,两者很快便扭打到了一起。
在以前,伊芙对这种斗殴事件自然是避之不及的,甚至不太会去看热闹,更何况现在一人一狼还打得这么激烈,可又见身旁的伙伴们都看得兴起,一点也不为斗殴者担心,伊芙也就跟着放心了。
这狼虽然有着利爪,可那利爪拍在哈鲁罗巴身体上却只能留下一道道红印,而不能给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这让伊芙对这个世界上人类的能力又有了新的认知。通过这件事,她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处处小心,不要因为旧世界的思维定势而在这里想当然地做事情,那样无异于是在给自己挖坑。
两者打得久了,伊芙也终于看出来了,在这场斗殴之中,哈鲁罗巴根本未尽全力,甚至是以逗弄弱者的态度与其你一爪我一拳地有来有往,于是伊芙便也看笑了。他们打了能有半个小时,最终那头狼因为体力不及哈鲁罗巴,被一拳捶在了脸上,那狼后退了两步又晕乎乎地倒在了地上,嘴里还发出了一声犬类独有的呜咽声。
“哈!”哈鲁罗巴举起两个拳头,做胜利者姿态,而那头狼则独自爬了起来,踉踉跄跄地跑远了。
看着那狼逃走的样子,伊芙又是觉得滑稽又是觉得可怜。
一个多月后,他们到达了天暇川,这说明他们已经旅行了将近三分之一的路程,比预想中的要慢一些。
天暇川是一条十分宽阔的河,站在河边,能远远看到河对面那连绵的灰色山脉。护卫们雇了两艘能载马的大船,将八个人九匹马一同载往对岸,而更大的马车却没办法运过去了,只得留在当地驿站处保管一段时间。
而当过了天暇川和灰色山脉之后,摩可拓真正的面貌才真正展现在伊芙眼前,这边的气候明显要比北方暖上几分,就连阳光也显得明媚。
南方的城池大多都比北方繁荣,坐落密集,这让伊芙十分满意,每当车队入城整顿补给时,她都会去集市上瞧瞧,除了那些看着稀奇古怪的商品,她最在意的就是当地人所贩卖的食材。伊芙让随行的博文罗斯付账,她比较偏爱蔬菜和发酵食物以及禽蛋,在这个季节里,蔬菜都是越冬保存,和另一个世界中的越冬蔬菜一样,大部分看起来都像是十字花科或茄科植物,有类似白菜或卷心菜的,也有类似萝卜和土豆的,形状大多古怪;而发酵食物大部分是腌制的种子或菜根以及少部分的肉类,除了部分臭不可闻的罐装食物之外,伊芙都买了一些尝尝,她也确实发现了一些风味独特的食物;而市集上所售卖的禽蛋则有大有小,有些看起来就像是上了彩釉一般有着鲜艳透亮的花纹。有一次,伊芙盯着一颗篮球般大小的禽蛋看了一会,博文罗斯便自作主张地将其买了下来,还喜滋滋地抱在怀里,问伊芙要怎么吃。
而在路上,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有:能够一口吞下成人的黑色巨蜥,会喷火的群鸟,还有半路设埋伏的劫匪……不管是什么,这队护卫就像当时博文罗斯在红鹰堡时所说的那样——麻烦事交给他们,伊芙只管享受旅程就好。
新奇的事物一件接着一件,仿佛一过了天暇川,世界就活了起来。
但伊芙一直就是个态度消极之人,她对风险的厌恶程度极高,做事畏手畏脚、瞻前顾后,从表象给人的感觉就是胆小怕事,一副失败者模样,是以,每一次经历的突发事件即便是被有惊无险地解决了,她依然会觉得后怕,仿佛这些偶然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无形的恶意一般,她自己也清楚,这样的臆想实在是没什么道理,但这想法总会从她的内心深处溜出来,在她兴致正浓的时候扫她的兴。看来,即便是重回年轻,一个人也无法像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充满干劲、一往无前了,至少在短时间内还不行。
但也许伊芙这人有趣的地方正在于此,她对这世界的敬畏,能够让她以慎重的态度去迎接未知的事物,以完备的姿态迎击无可逃避的挑战,将来,若她有幸能品尝到胜利的果实,希望曾经那因时光荏苒而消磨的自信心能够重新回到她的身体里去吧。
“戈鲁西多,你每次打到猎物好像都在自言自语,是有什么特殊意义吗?”旅途中,伊芙将头探出马车的窗口,问这位与马车并排骑行的猎人。
“那都是习惯了,不提也罢。”戈鲁西多笑着摆了摆手,他见伊芙依旧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于是又耐心解释道:“那是我们那边的土语,我们部落人打猎时都会这么说,大体意思就是感谢上苍赐予食物,愿刀下的灵魂得以安息……”戈鲁西多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说这些话似乎还让他有点不好意思,随后他又继续说道:“您也知道,我现在是加入的王国军,说这些其实不太合规矩……”
“这又是为什么呢?”伊芙被他说得有些迷糊了。
“戈鲁那些对猎物说的话是和国教冲突的。”博文罗斯在一旁对伊芙解释道,他的声音很轻:“只有国内的承喻教徒才能加入王国军,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异教徒和被驱逐者都不行。”
听到这里,伊芙恍然大悟,急忙对戈鲁西多说道:“不好意思,我不该问这个的……”
“这有什么。”戈鲁西多身后的一名护卫快骑了两步,他叫法姆勒,但大家通常叫他红卷发,“现在可不是七世那时候了,只要不是犯了伤天害理的大事,谁会拿这个挑毛病?”
“他说得对。”戈鲁西多也点了点头,“我是十七岁那年受的礼,虽然比这群人晚了点,但好歹也是真正的信徒,之所以还保留着以前那些打猎的习惯,不是因为信,只是觉得……不应该忘。”说着,他仰起头,朝着远处的群山望了一眼。
“戈鲁,你想家吗?”车夫希兹乔的脑袋从车厢前面探了出来,没想到他也在留意这边的对话,此刻,他的八字胡又翘了起来,他好像一直都很喜欢笑。
“瞧你说的什么废话。”戈鲁西多有些激动,“当然想了,做梦都在想。但我也喜欢在军队里,还有像现在这样出任务,人还是要出来见识见识的,等我年纪大了,到时候就回部落继续当个猎人——当个老猎人,再教出一群小猎人……”
“你不是最讨厌小崽子吗?怎么现在……嗯?”希兹乔眨了眨眼,语气揶揄,“准备找婆娘了?”
“说什么呢,别乱说。”戈鲁西多朝希兹乔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这边的伊芙还在听。
“这有什么。”希兹乔的脑袋又努力探出了一点,朝着从车窗透出半个脑袋的伊芙挥了挥手,然后他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戈鲁弟弟,如果你把大人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那才是不敬呢。”
“我哪有。”戈鲁西多争辩着,他此刻脸色涨红。
希兹乔和戈鲁西多说话时,都在偷偷瞄着伊芙,看她的反应,当发现她已经对当前的话题失去兴致,正望向远处耸立如林的漆黑柱形山时,便自觉停止了争论。
“西卢坡着实有太多沉山了。”戈鲁西多说,“能占一半的土地,要是没有这些山,这边的发展肯定要比现在好得多。”
“沉山就是宝贝,那就是融成一大坨的铁币!”红卷发法姆勒似乎不赞同戈鲁西多的看法。
“可那东西也只能看着,谁能用上?”戈鲁西多说,“我知道你又要说克利金了,他们确实有能力加工这些金属,但那是他们,和咱们摩可拓可没关系,不管是切割器还是矿炉,都不可能弄到手。”
“你这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戈鲁。我倒是听说有那边的商人打算过来瞧瞧,和咱们这里的人做买卖,就算不能在国内建冶金厂,至少能把切割器弄过来。”法姆勒说。
“是吗,消息可靠吗?要是真这样那倒还挺不错的。”戈鲁西多说这话时没刚才那么有底气了。
“不错什么?”希兹乔说道:“克利金虽然一直都在西边挖地,可难保哪一天就会露出尖牙,到那时候,这些沉山上的铁块就要变成砸在我们脑袋上的铁锤喽。”
戈鲁西多觉得希兹乔说得好像也对,不由点了点头。
“怎么可能打起来,你以为还是二十多年前?仗早就打完了,协议都签下来了,不可能再打了。”法姆勒说,“现在东面有基岚那群狼崽子在看着咱们,还想着要统一祖国,那才是我们该提防的,现在摩可拓最缺什么?技术!人才!如果克利金要向我们示好,不把握住机会才傻!”
“基岚那好歹是自己人,自己人打自己人用得着克利金那群矮子插手?基岚如果打过来,不管谁打赢了摩耶迪萨都还是摩耶迪萨,如果被外人攻占了,那我们就都要变成三四等民,是要变奴隶的,你懂不懂?”希兹乔说得激动,几乎要从马车上站起来了。
“我都说了,仗是打不起来的,你老是往这方面扯。”法姆勒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你总想着打仗,不是东面打就是西面打,基岚就算想接手摩可拓,那也不是光靠打仗就能解决的,上面要是都像你这么想,那仗说不定就要真打起来了。”
“快打吧快打吧,我都等不及了。”希兹乔背靠着车厢,语气懒散地说道。
“这德行。”法姆勒啐了一口,也不再说话了。
戈鲁西多自觉没什么文化,刚才听着两人争辩,竟一句也插不上嘴,而当他的目光无意扫向伊芙时,却发现这位少女居然听得还挺认真。
车夫希兹乔与红卷发法姆勒的对话隐含了很多信息,先不说有多少是真的,至少这些信息对伊芙了解这个世界的一些方面很有帮助。
“大人您领过兵吗?”同样注意到伊芙态度的还有在车厢中的博文罗斯,伊芙听到他这么问,就转过头,坐回到座位上。
“我?我怎么可能领过兵……”伊芙觉得他这问题问得有点离谱。
“抱歉,我只是看您对这方面好像很感兴趣,而且您兄长又是盟军的统帅,就觉得虽有性别约束,但您还是有可能涉足军务的。”
听到博文罗斯这一串的解释,伊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回答有些随意,博文罗斯的问题似乎另有深意——军队管理层对个人武力有要求吗?女性不允许涉足军务吗?这世界的男女地位又是怎样的?想到这里,伊芙又不敢乱说话了。
“没那回事。”伊芙装模作样地笑了笑,“我和哈维因不一样,我更喜欢在理论方面钻研。”
“原来如此。”博文罗斯肃然起敬,恍然大悟道:“所以您才要去克利金!”
“是啊。”伊芙胡乱点了点头,脸上的笑快挂不住了。
一见倾心(其一)
日光谷的行军峡道在上个纪元曾作为一处关隘使用,且如今仍能在这里找到旧世界的战争遗迹,此地位于摩可拓的西部边境,而越过这片荒芜的群山后,便能够到达克利金了。
行军峡道终年重雾。这种雾并非一般的雾,而是由大量沉积于此的元素能量形成的悬浮结晶,这种结晶并非是物质实体,因而不会被人或生物吸进肺里而罹患疾病,但能够用某些魔法进行有限地干预,这种物质似乎是这个世界所独有的,有点类似伊芙那个世界所谓的“灵魂”,再结合这里是古战场的说法,这种不占据空间体积却能看到的实体倒真像是众多亡者的灵魂所化之物了。
就因为这雾,摩可拓不得不放弃守卫此地。由于气候和地理上的多重极端环境,导致此地攻守皆难。严重的视野阻碍会导致战争局势的不稳定与战果的随机性,因此谁都不会想在这里开战;而险要的地形与元素浓郁的双重因素造成了本地凶恶的野生物种泛滥,使得无论是驻守此地还是阶段性的后勤支持都要付出极大的人力、物力甚至生命成本,这成本若累年通算,每五年就足够建一座中型要塞了。
因此,此地荒凉至极且危险重重。行军峡道虽然平坦,却鲜有车队敢在此通行,就连自认不畏生死的遗迹探寻者也很少有光临这里的时候——因为日光谷的山里比遗迹更危险,尸体比古遗物更多。
博文罗斯当初确实有点逞强的意思,但他对这边又着实好奇,如果能有个实力至强的大人物撑腰,他肯定是顶不住诱惑想要来一探究竟的,但由于这致命的误会,便使得自信满满的众人此刻没做多少准备就敢深入这险恶凶地。但这也不怪他,如果哈维因没有小题大做地动用黑羽印,如果科雷格夫没有问伊芙与哈维因之间的关系,如果伊芙没有向两人行了一个专属于高等魔法师的法师礼,如果巴恩巴罗斯没有认出她穿着一身常人只能在神话故事中听到的凶白兽的兽皮,如果老管家莫瓦没有提到过日光谷这条路,如果……没有如果,每个人的选择都是基于自己的考量与目的,而无数的选择累积起来,那便是所谓命数,命运能主宰当下,能左右将来。
雨切·厄洛同样是是受命运驱使之人。他的家族原在埃尔夫兰,是一个在第三纪元被称作艾弗兰托的地方,二十五年前,埃尔夫兰遭遇敌国入侵并占领至今,他的父母成了流亡者,雨切在向北方行进的流亡队伍中诞生,后被托付给了哈坦的一位小有名气的剑术师。这位剑术师是雨切父亲的旧识,雨切就在剑术师的教导下长大成人,剑术师视其为己出,教他知识和武艺。当他十七岁那年,剑术师便按照当年的约定告知了他的身世,且由他自己决定以后的路,于是,他认真考虑了几天,便整理行囊向北进发,一路打听当年血亲的下落。按照他养父的说法,他的父母最终要去往一个叫安杜城的地方,那里是克利金的地界,但外邦人居多,大部分都是从各国来的流亡者,雨切在安杜城附近打探消息,也在这里生活了三年有余,而后来的确也打听到了一些消息——当年那些从南方流亡过来的队伍,大部分都被边境新起的盗贼团伙劫了道,他们杀光男人,再把有些姿色的女人和小孩掳走——流亡队伍通常没什么财宝可抢,这些皮包骨头的女人和小孩便是最有价值的东西了。听说,雨切的母亲是被他父亲亲手杀死的,当时盗贼的马队呼啸着越过流亡队伍前列,那形势逼迫着他父亲做出选择。他杀得很利落,也很痛苦,那时她母亲也才十九岁,这个男人先是一刀割断了自己爱妻的喉咙,然后又把带着热血的刀捅进了自己的身体里,最后也一命呜呼。
“虽然在别人看来,你父亲好像是在以死逃避,是懦夫,但真实情况只有在场者最有话语权。”当时,这个知情者喝得醉醺醺的,说话却不混乱,“你母亲太漂亮了,就算瘦得只剩一层皮,那在边境的盗贼眼中,也依旧算得上是美人。当年的那次流亡是很绝望的,尤其是手里能换粮食的东西越来越少时。那些娇生惯养的贵族不得不依靠吃树皮甚至吃尸体吊着一口气,有的人甚至会把到达目的地作为人生最后的目标,真的,你别不信,有很多都是进城生活过一两年之后才自杀或者抑郁而死的。你父亲当时看到马队时肯定是绝望到精神崩溃了,他的做法倒也干脆……”年迈的知情者喝着年轻人请的酒,哈哈大笑,“你问我是谁?我就是当年骑在马上的……”
这位老汉话还没说完,胸口就中了一刀,年轻人眼睛通红地瞪着他,酒馆中哗啦站起一堆人,皆是手持利器,想将他当场拿下。但中了刀的老汉却喝退了所有人,他将那柄刀拔了下来,扔在桌子上,眉头都不皱一下。他笑着对雨切说:“你都没见过自己的生父生母,怎么为了这事就这么生气呢?”
“就算听到的是陌生人的遭遇,我也一样会生气,更何况那是我的父母!”年轻人胸口起伏,全身气得发抖,他俊秀的面庞有两行泪痕,在面对周围虎视眈眈的目光时,他依旧全然不惧。
“说得也对。”老汉的胸口处流血不止。他阻止了想要帮他包扎的女人,那女人年纪很大,此时流着泪,站在他身旁不知如何是好,而凳子底下,血已经在地板上漫延,老汉像是要睡着了,而后却又睁开眼睛,语气平静地说道:“我祖父是屠夫,我父亲也是,我年轻时也是。我小时候杀只老鼠都感觉害怕,可有一次我那酒鬼父亲喝醉了回来,对我说——去把那头猪宰了,你不去,我就宰了你——我信了,他喝醉的时候确实能干出来。那时候我大概十一二岁,拿着一把尖刀进了猪圈,在混着尿和粪的泥水中追着猪跑,捅了这头黑猪能有上百刀,弄得到处都是血,最后那头猪不动了。我默默地哭,而我父亲就在蹲在围墙上笑个不停,也不知我们俩谁更像疯子。从那以后,我就跟父亲开始学屠夫的手艺,杀鸡、杀羊、杀猪、杀牛……而到了二十多岁时,我因为争执当街杀了一个人,心里竟然没一点负罪感,我逃出了城,也就是那阵子成了强盗,因为嗜杀而被别人敬畏,然后就成了首领。当年被我劫道的行人和车队,从来都不会留下一个活口,再后来,连我那些手下都害怕我,也都一个个逃走了……”老汉敲了敲桌子,身旁的女人给他倒了杯酒,犹豫着送到了他面前,他喝了一口,继续说道:“我那时候是真的厌恶自己,凭什么我是一个屠夫的儿子?我后来就来到了这边,还是当强盗,性子也收敛了不少,因为是熟手,加上不要命,很快就在这边站稳了脚跟,去劫流亡队伍也是我的主意,我承认,这世上没有比我更卑劣更冷血更恶心的人了,你看你周围这些人,有些就是当年从流亡者怀里抢到的孩子。”
雨切环顾四周,不少人都低下了头,他们都是与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
“你和我不同,你来安杜城的第一天我就注意到你,身手好,博学、正直。曾经,老首领死前劝我说——盗亦有道。我跟他说,什么道?杀一条血道算不算道?结果,呵,他翻了个白眼就气死了。现在我老了,也开始有些明白了。刚才我那么说,就是想激你,好让你当场杀了我,结果你还故意避开了要害……小伙子,下刀一定要干净利落,杀猪和杀人都一样。”
说完这些,老汉头一歪,便断了气。酒馆中顿时哗然一片。
老屠夫临死前既没有寻求救赎也没有得到谁的谅解,但他成功地将雨切拖进了阴影之中。
雨切被胁迫做了一名盗贼,这是老首领早前就叮嘱的事,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与实力的加持下,他只用了一年半就混成了个头目,在年轻人中颇具威望,再后来,克利金的边防军开始在境内大规模清剿匪类,雨切听到风声后便带着自己那波人去了摩可拓,在危险重重的日光谷扎下营地。
雨切的母亲是雪莫人,这类人种在黑羽洲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常见。雨切的样貌大部分继承了他的母亲,他皮肤白皙,四肢修长,面容俊美如女人,太阳般的金色长发笔直而有光泽。他的鼻梁挺翘,如脂般透白的耳朵略有些尖,是继承了部分雪莫人的特征,但不明显。
很显然,他是一个容易被别人迷上的男人,在他的营地中,有十几个女人都是在几次抢劫途中坐在宝箱上坚持要跟过来的,她们一同服侍他的日常起居,似要等他临幸,可他一直如一个谦谦君子一般,从不近女色分毫。
相比以前的老屠夫,似乎这位新首领的乖戾性子也是不逞多让,但两者却是两个极端,一个过分放纵,一个又极度禁欲。
无论他想要做什么,底下的人从来都不敢忤逆,在盗贼们眼中,他们的首领便是这世间的神,是唯一的信仰,他们能打劫富豪、打劫贵族、甚至打劫魔法师,且从来都是无往不利,这靠的就是雨切的胆识和智慧,对于这些从小就在贼窝中长大的人来说,要懂其中的道理太难了,他们甚至弄不懂自己这群人究竟是怎样在日光谷这等险地活得如此滋润的。
直到这一天,当雨切坐在行军峡道附近的山坡上,用从遗迹寻得的望远镜观察山下的车队时,他看到了一名少女,随后就觉心跳得厉害,好似春天来了。
他所观察的车队,自然就是贸贸然闯进来的伊芙一行人马,而令他一见倾心者,自然就是伊芙喽。
很难说当时伊芙究竟有什么地方能引他瞩目,硬要说的话,那可能就是嗅到了同类的气息,但另一方面,他又说不出这种熟悉感究竟从何而来,这是雨切的直觉,是在孤独中诞生的敏锐感知。
而这种发现同类的惊喜并没有完全干扰他的判断力,他观察到,这支车队虽没有多少人,却个个都是高手,如果这样的人只要再多出两个,估计雨切就就要好好琢磨一番要不要出手了。
他决定在前方的一处宽阔山坳中动手。一只麻雀大小的白鸟从他手中扑腾着翅膀飞远了,向着营地方向传达主人的决断与命令。
很少有人会想到,日光谷中竟然会有土匪长期驻扎在这里,而雨切正是利用了旅者们只提防野兽的心理,来给这些人一些大大的惊喜。山坳虽地势宽阔,但由于笼罩着浓雾,会使得来到此地的人本能地产生不安情绪,尤其是——当从能够观察到两侧岩壁的路段转向这段山坳时,狭窄的道路变得空旷,而空旷即意味着浓雾遍布,处处似危机潜藏,仿佛下一秒就会有吃人的野兽从雾中蹦出,于是,路上的人便开始下意识地留心周围动静,而雨切在这时就会令人在山坳附近时不时弄出一些模仿野兽出没时的响动,使得来者的警惕心大增,他们可能会放轻脚步,可能会想着快速通过,但绝对不会想着要停下来查看,于是,他们只顾着提防并不存在的野兽,最后却一脚踏进了大路正中的重重陷阱中去了。
白鸟又扑腾着翅膀回来了,几乎没发出任何声音,雨切从鸟腿上的小布袋中抽出一张纸条,上面只写了一个词:“就绪。”
雨切抿着嘴笑了笑,那表情就好像即将成为富翁的赌徒,他低头检查了腰间的箭袋与佩剑,望了眼已经走远了的车队的模糊轮廓,身影消失在了迷雾之中。
一见倾心(其二)
“这雾真让人瘆得慌。”车夫希兹乔一只手拉着缰绳,另一只手放在大腿处,那里放着一把铁剑。
“不是说这里有很多野兽吗?怎么这么安静?”红卷发法姆勒问。
“嘘,小声点。”戈鲁西多也端着手中的弓。
道路两侧的灰色岩壁在初春的细雨中被打湿,显得十分油润,细石铺就的山道能容纳两辆马车并排通行,是这段旅程中走过的最好走的一条路。随着车队前行,两侧山壁也逐渐远离众人的视线,消失在浓雾之中了。马蹄踏在碎石上的声音产生了不同于刚才的悠长回响,这说明他们正处于一处宽阔地中。浓雾如同一个半球形的罩子扣在了众人头顶,最多只能看清几米远的地方,给人以极大的心理压力。
“停。”戈鲁西多说,“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
他说话声音很小,但众人依旧很有默契地停了下来。
万籁俱寂,山谷中甚至没一点风声。
“走吧。”戈鲁西多说,“可能是我听错了。”
没有人去质问他或者说风凉话,车队依旧沉默前行,博文罗斯也下车骑上了马,伊芙坐在车里有些不安,便又将脑袋探出车窗。春雨丝丝缕缕,夹杂在浓雾中,她抬头看向空中,透过浓重的水与雾,昏暗中能够隐约看见一轮泛白的太阳。
又一声响动使得大家都停下了动作,这次所有人都听见了,那是小石块从山坡上滚落的声音,声音很清脆。
博文罗斯看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又看了眼眼前笔直延伸的碎石路,拿不定主意。
“我们快点走吧,这边怎么感觉有点古怪。”希兹乔摸了摸自己起了鸡皮疙瘩的小臂。
“嘿!”戈鲁西多大声喊了一句,声音回荡在山谷中,有人默默抽出了腰间的武器。
“你觉得这里有人?”那位身材健壮的哈鲁罗巴问他。
“不像是兽,要么就是和人一样聪明的野兽。”戈鲁西多说,“我觉得对方已经注意到咱们了。”
“那怎么办?”
“离开大路。”戈鲁西多说,“你们两匹走在前面开路,分开一点,但要保证能够看到对方,注意路况,找马车能走的路。”
路边都是碎石以及新发的草木和菌类,法姆勒和波勒骑马走在前面,马蹄踏在地面上会出现水痕,泥土有些湿软。
“这地不太行啊。”法姆勒说,“要是咱们原先的马车应该可以,现在这个要试试才知道。”
“那就试试。”戈鲁西多心中也有些急躁了,他好像又听见了什么声音。
希兹乔驾着马车从大路驶向荒野,三匹高原马都是优秀的挽马,四蹄粗壮有力,即便是软塌塌的泥土路,也能拉着马车前行。
就这样,虽然众人放慢了脚步,但心中却踏实多了,他们决定贴着右侧的山脚绕行。
雨切并不会看着他们溜走。
强盗们有自己的传讯方式,他们见车队已经察觉到了异常,便决定主动出击。
几枚带着元素晶体粉末的箭矢射向了车队,目标都是位于车队中心的马车,粉末在车厢顶端爆开,洒下一大片闪着绿光的细碎粉末,紧接着,又有两枚箭矢射来,箭矢上似乎是刻画着魔法纹印,在接触到粉末的瞬间便发出剧烈的光,将粉末中蕴含的能量同时激活,如同放电线圈,带起密集而耀眼的紫色电花。这团闪电如同烟花般绽开,又在瞬间消失不见,但众人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皆是一阵骇然,虽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均是在第一时间抽出了武器和盾牌。
希兹乔和三匹高原马皆是抽搐着倒下了,但车厢中的伊芙却没有受到任何伤害,看样子是和沾染的粉尘有关。
战马都朝着车厢周围聚拢过来,博文罗斯念了段咒语,撑起了一个淡黄色的反击结界。
远处的山间响起一声哨音,草丛沙沙作响,戈鲁西多是第一个发现敌人的,他抬起手中的弓,瞬发一箭,便看到那弯腰前行的模糊人影栽倒在了地上,于是,其余的强盗把腰弯得更低了。
“别露头。”博文罗斯对从车厢探出脑袋的伊芙说道,可他刚说完就后悔了,他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不敬,于是又补充道:“大人,我们能解决。”
一枚箭矢射在结界上,发出叮的脆响,然后断成几截落在了地上。
局势陷入僵局,法姆勒用衣服拍打着车夫希兹乔的身体,将他身上仍冒着紫色电弧的晶体粉末拍散,希兹乔悠悠转醒,看了眼三匹东倒西歪的马,愁得大皱眉头。
又过了几分钟,一团白光打在了结界上,那白光速度不快,威力却很大,打在结界上发出的声音震耳欲聋,让众人心头发颤,而当第二发打过来时,结界已经暗淡到几乎不可见了。
“小心!”博文罗斯看到了第三发白光已经透过浓雾显露了身影,可令人始料未及的是,就在这样紧要的关头,结界居然提前碎裂开来——显然对方用了声东击西的办法,当众人将目光都放在第三发白光上时,却有其他攻击从背面击穿了结界。
直到这时,众人才惊恐地发现,那飞来的白光一开始便瞄准了队伍中的核心人物——戈鲁西多。
那白光看起来不快,却也不是能够轻易躲过的,戈鲁西多看着那白光逐渐在眼前放大,又在自己身前不到一米处爆裂开来,散发出能够灼毁一切的热流。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博文罗斯伸出一只手,将他拽下了马,又在面前撑起一小片单向屏障。两人相隔最近,且同时滚落马下,白光冲击在屏障上,将两人带屏障一同掀飞了出去,首当其冲的戈鲁西多因爆炸的震荡当场昏迷了过去,而博文罗斯也受了伤,浑身是血地坐在地上,但意识还算清醒。两人的马早已被炸得皮开肉绽,戈鲁西多的那一头甚至已经看不出形状了。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恶心的焦香与腥臭。
这一击之后,强盗们便开始了冲锋,他们有的徒步,有的骑了马,竟有二三十人之多,不消片刻,护卫们便与他们短兵相接,开始了真正的战斗。
伊芙瑟缩在车厢中,心中怕到了极点。
一个骑着马的强盗抬起手中的弩枪,射出一只带绳索的三刃钩爪,那钩爪穿透了车厢木板,并固定在上面,强盗将绳索绑在马鞍上向着反方向拖拽,只听到咔嚓一声,车厢的侧板就被扯出了一个窟窿。
伊芙看到外面的杀戮景象,打了个哆嗦,她见形势不妙,只得跳下损坏的车厢,向着博文罗斯的方向跑去。博文罗斯虽然受了伤,却仍在与强盗战斗。
可没跑多远,一匹飞奔的白马竟直冲她而来,这情景就好像横穿马路却遇见飙车的酒驾司机一样,对方那那忽左忽右的奔行方式吓得伊芙进退不能,整个人直接傻在了原地。
骑马的是雨切,他见目标竟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嘴角便浮起了笑容,他策马与白斗篷的少女擦身而过,一弯腰,一伸手,便将她揽入了怀中,心满意足地离去。
博文罗斯刚转过头,便看到雨切掳走伊芙这一幕,在这一刻,伊芙与博文罗斯都在看着对方,他们同时瞪大了眼睛,博文罗斯的眼神中几乎要射出火焰一般,而伊芙却看到他身后的一名强盗已经举起了刀。
“小心——”伊芙朝着博文罗斯大喊。
而当她喊出这一句时,却发现情况有些不对劲。
山坳中突然寂静到听不到任何声音,所有人都定格在当场,伊芙甚至能看到飞溅的鲜血和飘起的发丝,一切都是静止的。
她从强盗的臂弯中挣脱,跳下了马,她能看到白马四蹄掀起的泥土正悬浮在半空。
场面十分诡异,伊芙的心跳得厉害。她想要去博文罗斯那边看看,可一回头,便看到一只红色物体从远处雾中飘了过来,吓得她如同触电一般抖了两抖。
“别害怕。”那物体飘着飘着,就停在了伊芙肩头,她这才发现那是一只鸟,一只红色的漂亮的鸟。
“你是只鸟吗?你你你怎么会说话?”伊芙的身体有些僵硬,她能够感受到鸟爪扣在斗篷上的触感。
“我为什么就不能会说话?”那鸟偏着头看她,“你叫什么名字,小姑娘?”
“伊……伊芙,伊芙·哈维因。”伊芙结结巴巴地回答。
“嚯,哈维因!”那只鸟的语气似乎带着笑,“哈维因说他去不了克利金了,所以托我来照顾你,我叫姬弦,很高兴见到你。”
火鸟姬弦张开翅膀,将脖子一偏,便从翅膀上啄下一支羽毛,递给伊芙。
“给,这是定情信物,只此一份,小心收好。”那只鸟就算嘴里衔着东西也一样能说话,可见其与众不同之处。
伊芙接过羽毛,当把手指握在羽柄上时,那红色羽毛就化作一枚细长而锋利的红色匕首。
“如果我不出手,刚才的叫声就要被他们听见了,这多影响你的形象。”姬弦说。
“这些都是你做的?这算是停止时间?”伊芙虽然已经猜到了,但还是对此十分吃惊。
“没错,而且我观察你们很久了,大概是过了天暇川之后就一直跟着你。”姬弦抖了抖羽毛,“先解决眼前的事吧,我也不能一直维持这样的状态。”
“怎么解决?”伊芙看了看手中的匕首,又看向了姬弦:“你……你让我干掉他们?”
“你怎么能那么残忍!”姬弦扇了扇翅膀,直接蹦到了伊芙的头顶,抓得她头皮有些疼,“我教你——你对准他们的大腿捅刀,一人一刀,人人有份,就先从这家伙开始。”它指了指白马背上的雨切。
“你手里攥着他们的小命,掌握着生杀大权,而权力这东西,用得越多越不值钱,所以首先,你得让他们知道你有这个权力,而且要在他们面前炫耀,却又不去真正用它,你略施惩戒,就能令他们畏惧,这样才能体现出你那高高在上的姿态。”姬弦喋喋不休地说着,“另外,为了维持你在同伴们心中那乖巧可人的形象,你同样也不应该杀人。”
“我本来就没想过要杀人,我可从来没杀过人……”伊芙小声嘀咕着。她走到了骑马的雨切面前,仰头看他的脸,心中感叹,这家伙可真够帅的,怎么就当了土匪了呢?
“要不咱们不捅他了吧?”不知为何,即便是已经知道对方是无力反抗的,但她还是感觉有点畏惧,雨切的个人气场一部分源自他作为匪类的凶悍本质,而另一部分,则是那英俊绝伦的相貌所带来的同类排他性——在伊芙的潜意识中,那就是来自优秀的同性生物的威慑。
“那换一个。”姬弦也不强求,它跳到雨切的头顶,向着左边一指,“那就从这位开始。”
顺着它所指的方向,伊芙提着匕首走了过去。
这人留着一头脏兮兮的棕色卷发,张着大嘴一副要吃人的模样,右手提着一把铁剑,拖行在身后,作奔袭状,从视线判断他的目标是希兹乔和法姆勒。
伊芙蹲下身子,去观察他的大腿,此人穿着一条皮质黑裤子,上面还覆着一层锈迹斑斑的锁甲。
姬弦也扑腾着翅膀飞了过来,站在伊芙俯下的后肩上,毛茸茸的胸脯贴在她的后脑,头伸长了也去看那男人。
“我建议在这里下刀。”姬弦张开翅膀,越过伊芙的脑袋,翅尖的羽毛抵在男人迈出的右侧大腿上,“这样,即能够有效停止他的动作,也不会让他失血过多死掉。”姬弦停顿了一下,又补充说,“至少不会死在你眼前。”
伊芙像个认真听课的好学生一样,姬弦说一句她点一次头,某一刻,感觉头顶传来一阵疼痛,疼得她鼻子都有些泛酸。
“别乱动。”姬弦发出警告。伊芙这才意识到刚才姬弦是在用它那尖喙啄自己。
她想伸手去掀男人腿上的锁甲,却被姬弦制止了:“用不着,直接下刀吧。”
于是,伊芙举起手中的红色匕首,瞄准了姬弦所指的部位,动作生硬地刺了下去。这匕首实在太锋利了,从割破金属到没入血肉之中几乎没有多少阻碍,等伊芙回过神时就只剩下刀柄留在外面了——她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用刀捅人,心中不免有些不适,看着那匕首捅下去的位置,仿佛自己的腿也在跟着疼。
“可以了。”姬弦说,它用翅膀抚摸着伊芙的脑袋,安慰道:“会习惯的。”
伊芙拔出了匕首,没有一滴血渗出,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她的心中除了紧张和畏惧,其实也有好奇和兴奋的情绪隐藏其中,这感觉就好像是被别人怂恿着去做坏事一样,很刺激。
很快,除了已经被护卫们杀掉和重伤的几个,剩下的二十多个强盗也都挨了伊芙一刀,包括藏在远处大树上和岩石堆后的几个,都被姬弦一一揪出来,每一个强盗受伤的位置都是一模一样。伊芙将与护卫打斗的几个强盗全都推倒在地上,以免意外状况发生,等做完这一切后,姬弦又飞回到一开始的位置,停在那匹白马的头顶。
“好了,就剩这家伙了。”姬弦说。
说来也奇怪,伊芙走了这么一圈把强盗们都捅了个遍,等回头在去看雨切时就觉得这家伙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他是有一副好皮囊,但终究也免不了挨上一刀。
她也没犹豫,这次不用姬弦指挥也知道该在哪里下手,等她捅完这一刀后,又顺手将雨切拽下了马,算是报了刚才的仇。
“好。”姬弦抬起头,说道:“时候也不早了,你看,太阳都出来了。”
伊芙朝着姬弦视线所及的方向望去,她看到的是位于空中的一层波光粼粼的水面,就好像他们所处的这片区域是沉在水下一般。姬弦使用能力将这一区域的时间冻结,可外面的时间依旧在流逝,外界的雨水不断落入时间冻结的区域,便逐渐在空中积累成了一层水膜。一人一鸟折腾了这么久,此时天已经晴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烂摊子交给那边的小子处理就好。”鸟仰仰头,尖喙指向博文罗斯的方向,“你找个地方站着。”
“站在哪?”
“这边。”它指着旷野中的一片青青草地,“能让别人第一眼就注意到你,又不会过于醒目。”
于是伊芙走了过去。
“要背对着太阳,朝着车队的方向,对,就是这个角度。这样能够弱化你的面部表情,能让你带有宗教般的神秘感,两腿稍微分开,把腰挺直,还有那麻花辫,赶紧解开。”
伊芙苦笑着,只得按照它的吩咐来。
姬弦满意地打了个鸣,然后说道:“行了,我先走了,如果有事就喊我的名字,来说一说,我叫什么?”
“姬……姬弦。”
“好。”这只鸟见准备工作差不多了,便一跃而起,垂直向着伊芙头顶的天空飞去,如同一团红色火焰,将那半空凝滞的一小片雨水层蒸发成了一团白色雾气。
下一瞬间,静止的时空再次流转,瓢泼的大雨压向地面,除了伊芙之外,所有人都被浇了个落汤鸡,坠马、摔倒的声音络绎不绝,原本静止的世界突然乱作一团,雨不再下了,阳光透过云雾,人的视野也开阔多了,博文罗斯只觉得意识一片恍惚,原本看到伊芙被掳走的场面已经发生了逆转,那骑着白马的金发男子此刻坠马滚落在地,而身后也在同一时间传来扑通一声响,博文罗斯回头看去,只见刚才与自己打斗的两个强盗都躺倒在地上,捂着自己的大腿咬牙呻吟着。
博文罗斯对此等场面十分迷茫,他有些六神无主地原地转了两圈,却发现身边已经没有能够与之战斗的敌人了。
等他再抬头看向前方,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才看到朦胧的雾中正站着一个娇小的身影,她穿着一身白色毛绒斗篷,黑色长发散开着直垂腰际,太阳透过云层的缝隙,洒下奇迹般的光辉,只落在她一个人身上。
一见倾心(其三)
雨切从马上跌落,在地上滚了两圈,浑身沾满了泥水,他感觉右腿又是麻木又是剧痛,只要稍微动一下就会疼得难以忍受,他的白马从不远处踱步而来,绕着他不断用嘴顶着他的腰部,以此表达不安,他拍了拍白马宽阔的脖颈,示意自己的伙伴安心。他坐在地上茫然四顾,不知道在刚才一瞬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向着自己右边看去,就看到不远处的那名让他一见钟情的少女。
少女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她转过脑袋,看了男人一眼。
“她在笑?还是没笑?”雨切看着她,心底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那冲动并非是出于爱的悸动,也不是情欲的冲动,那冲动是如此的令人震撼,仿佛它能让盲人复明、让哑巴说话、让死人复生……那是一种近乎皈依般的满足与眷恋,是远超越了男女情感的情绪冲击。
他一时间沉醉在这种感觉之中,竟无法自拔。
伊芙此时就如同一位站在舞台中央饰演主角的演员,她既激动又紧张,在众目睽睽之下最多也只能保证自己走出来的是直线,但这也就足够了,她走到博文罗斯身前几步远,清了清嗓子,故作平静地说道:“我们走吧。”
就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博文罗斯激动得如同见到了力挽狂澜的将军一般,他召集护卫们集合,给队中的伤员包扎,整合物资,又将马车调回了碎石路上。这群护卫们不愧是红鹰堡的精锐,除了戈鲁西多走路还有些摇摇晃晃之外,其余人竟都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甚至还有像红卷发法姆勒和壮汉哈鲁罗巴这样毫发无损的,若不是伊芙刚才乱跑,说不定他们还真能够抵御住强盗们的袭击。
三匹高原马已经恢复过来了,但马车车厢几乎散架,博文罗斯索性让人拆掉顶棚和厢体,让这马车像露天的板车一样跑。
他们损失了三匹战马,且又碍于自尊心而不肯去牵土匪的马骑,因而需要有四人两两同乘,考虑到战马的承受能力,接下来的路可能要走得慢一些,戈鲁西多与博文罗斯受伤较重,他们坐上了马车,浑身缠着绷带,两人挨着肩膀坐在伊芙对面,戈鲁西多年近四十,个子矮,但样貌不显老,与博文罗斯相比,两人倒像是一同遭了难的兄弟,样子十分滑稽。
众人就这样大摇大摆地离开了,留下一地鬼哭狼嚎的土匪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
雨切被随后前来救援的同伴们扛回了营地,不知是因为伤口感染还是受了凉,他当晚就发了烧,神志不清地说着梦话,过了三天才逐渐恢复过来。他的腿经过包扎,现在能走路了,却还是一瘸一拐,他不顾属下的劝说,坚持要去查看同伴们的伤势,他听营里的药师说,除了几个被杀的和伤重昏迷的,其余人都是右腿受创,且伤口的形状和位置均是一模一样,像是被锐器刺穿。不仅是参与战斗的人,即便是在几百米外望风的几人也同样伤在了一处。
即便事情已经过了几天,营中众人在谈及此事时依然会感觉后怕,生活在营地后方的漂亮女人们也听说了此事,同样也担心得睡不安稳,一直害怕会有人来报复,有的甚至已经开始央求营中关系好的人,想让他们送自己先回老家去。
雨切听完属下的陈述后,却哈哈大笑起来,他显得一点也不担心。
“你们当时看到了吗?那个穿白衣的少女,我在看她第一眼时就迷恋上她了,可直到后来才发现,这种迷恋和男女之情没多大关系,不,应该说相比这个,男女之情算得了什么!”雨切心情极好,“很显然,是她出的手。你们也看见了,她一个人就能在瞬间轻松杀掉我们所有人——毕竟这伤口开在腿上和在脖子、心口上是没什么差别的,但她没有当场杀我们,一个都没杀,这说明她宽恕了我们。”他越说越来劲,想像平时兴起时那样跳上酒桌在众人面前发表演讲,可大腿却仍隐隐作痛,于是他就将自己的一副拐嘭得一声敲在了桌面上,以代替自己的靴子,他继续说道:“她宽恕了我们!她能宽恕我们这种做尽了坏事的人,为什么?因为她从一开始就不憎恨我们,也不憎恨一切之恶,她包容一切,能体谅这人世间的痛苦,她的强大源自于她包容的爱,所以说她究竟是谁?我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可能——她是一位女神,是行走于世间的神祇化身!而我们都是她的子民,是她的未长大的孩子,所以她能够轻易地宽恕我们,她知道我们只是误入歧途……”
在场的人皆是捂着脸叹息。
雨切·厄洛也不是一开始就有这样神神叨叨的性子,他出身于哈坦这个小国家,而哈坦人与埃尔夫兰人的信仰不同,也正因为如此,哈坦才不接收当年来自埃尔夫兰的流亡者。当年,出于对旧识的尊重,雨切的剑术师养父冒着极大的舆论风险,没有让他接受洗礼和改信当地宗教,所以他从小到大没有受过宗教教育,因而在信仰层面一直都是缺失的。要说明的一点是,伊芙与雨切同样都没有受到过宗教教化,但伊芙本来就是生活在一个无神论者更为普遍的社会中,她对此是没有感觉的,而雨切不同,当他生活在一个人人皆有宗教信仰的社会之中时,他内心对于宗教皈依的渴求也就随着成长而愈发强烈,可他心中那份朦胧的虔诚心愿却又促使他慎之又慎,不愿意轻易去信奉某门某派。与之类似的矛盾也存在于他的道德方面——剑术师的言传身教让他能够体会到诚实与责任的重要性,可缺乏信仰与阅历就会使得这位年轻人容易被蛊惑、被腐化,他一直徘徊在道德的边缘地带,直到那一天老屠夫将他拉向了邪恶的一方,他也就毫不反抗地向着深渊越沉越深。
就算是来到了日光谷后,他也一直都渴求着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仰,一个可靠的心灵归宿。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次劫掠事件中阴差阳错抢来的一箱宗教书籍引起了他的兴趣,即后来众人眼中的万恶之源,雨切的属下们至今都觉得这是报应:他们那时就不应该去抢劫一个年迈且落魄的遗迹考古学者。雨切便是从这一箱子书中获得了他人生中最宝贵的思想启蒙(而非宗教启蒙),毕竟这些书籍混杂了各地不同的宗教文化,只要随便读上两本,就能发现其中的各说各话、牵强附会、甚至篡改历史以便符合教义的片段,正因为如此,雨切对宗教彻底失望了,但对于他来说,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宗教又无疑是唯一能救赎罪恶灵魂的救命稻草——一个宗教神话中常有的桥段——一个罪恶滔天之人,痛哭流涕虔诚皈依,经过圣人的施洗之后洗心革面,最终也成了圣人……他读了很多书,越发觉察这世界的荒诞与矛盾重重之处。
信仰啊!
他的心在信与不信之间摇摆不定,就好像是一个长期失眠的人,他不曾体会过睡眠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永远都在听周围人熟睡的鼾声,心痒难耐又焦虑不安。这症状困扰他十几年了,直到在前几天,他看到了那名少女,看到她将脑袋探出车窗,虽然周围雾气氤氲,但他还是能看清她那透彻的眸子,那对仿佛对一切都不带有偏见的眼瞳吸引了他,让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
如果她没那么漂亮就好了!如果她不是个女人就好了!如果她只是一缕光,一个灵魂……那他就一定能清楚自己究竟是为何而被她迷住了。他只有一个简单而可怜的想法——想和她说话,哪怕她只发出声音不表达任何观点和情绪,他也能因此满足。所以,当他趁乱搂住少女的腰肢,将她拖入怀中时,他心中的雀跃可想而知,他得到了瞬间永恒的满足,他甚至心想,现在就算让他当场毙命也无憾了,而当他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浮现时,人却已经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这么狼狈。
“我决定了!”就在他发表演讲的第二天清早,他将营地中所有人都召集了过来,宣布说:“我要去找她了,马上就走说不定还能追上她。”
雨切这十分不负责任的话让在场者皆是惊恐不已,众人在他说出话的瞬间就已经意识到,他不是在商量也不是在打算,而是确确实实决定好了,他就要这么做。
“那这里怎么办?”有人忍不住问。
“你们可以留下来继续做这勾当,甚至可以出去单干或者寻找下家,但如果你们要我给个意见,那我劝你们——找个没人认识你们的地方,忘了自己强盗的身份,以后去当个遵纪守法的小老百姓。”
对于强盗们来说,雨切的这番话是如此的匪夷所思,以至于有人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当场笑了出来。
“厄洛!我能跟你走吗?”在人群后面,一位面容姣好、穿着一身淡蓝色百褶长裙的女人大声问他,她的声音尖细,一下子就盖过了众人的嘈杂议论声。她身旁同样衣着光鲜的几个女人见雨切望向她们,也同样带着询问的目光看着他。
他远远地朝她们鞠了一躬。
“我这样的小人不值得各位小姐如此付出。我是个粗人,读不懂女人的心思,更别提贵族小姐了,我不清楚除了这张脸之外究竟还有什么值得各位心甘情愿为了我留在这里。”雨切的眼睛与问话的女人对视:“丽兹,我感谢你和你的那些手下们近年来对我的帮助,但你知道我做的勾当,无论如何也成为不了你心目中那种侠盗,那就是书本里杜撰出来的,现实中若有这样的人是活不长的,我本质就是个卑鄙的人,我明知道你帮助我是有所求的,却也没有拒绝你,也回报不了……”
“你不用回报!”叫丽兹的漂亮女人擦了擦眼角的泪说道。
雨切似乎还想对她说什么,但没说出来,他既疲于将脑海中未成形的想法组织成语言,也不想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了,于是便说:“丽兹,回去吧,你父亲很想你,他也比我更会照顾你。”
丽兹听了这话,脸色一变,愣了片刻后,用胳膊托着自己的裙摆转身便走,她身旁的几名带剑侍卫也紧随其后离开,留下其余几个有些不知所措的女人。
雨切看到这情景,嘴角不禁挂起了笑意,他朝丽兹离去的背影扬了扬下巴,那样子着实欠揍至极。
下午,雨切就骑着自己的那匹白马,带着一小袋金币和一些干粮,离开了日光谷的强盗营地,他甚至都没有带上自己心爱的那把弓,只带了一把匕首——就是从前捅进老屠夫胸膛的那把简陋的木柄匕首。他刚离开营地不久,一个少年就骑马追了上来,他叫罗革·墨兰夫西多,是营地中最小的成员,雨切见他独自一人过来,眼睛红肿,身上也没带任何补给,便没忍心赶他,让他暂时跟着自己。
而在这位不负责任的首领离开之后,强盗营地也变得极为热闹起来,在之后的几天中,他们逐渐分成了三派——一部分决定留在这里,另一部分决定去投靠西边的盗贼团伙,还有少数的十几个人分得了少量的财宝,三三两两陆续下了山,准备从此过点安稳日子。而那些被雨切吸引过来的女人们也同样有了自己的决定,如丽兹这般的贵族小姐终于决定返回家族,这让往返两地多次劝说无果的侍卫终于松了一口气;剩下的迷恋者或者人质情结倾向者们则各寻出路,有些是看上了雨切手下的那些小伙子,如今终于得以表露心意,跟着他们留在营地或者下山讨生活;其余一些则是跟着丽兹等人的车队顺路离开日光谷,去寻亲或自谋出路了。总体上说,强盗们这次分帮分财的过程并没有太大冲突,可能一方面是有雨切多年约束和镇压的功劳,而另一方面则是有女士们和侍卫们在一旁看着的原因——他们下意识地觉得,在外人面前至少要表现得有点人样。
行军峡道在普通人和大部分商人的眼中几乎等同于死路,如果不是,那至少也是风险极大的一条,雨切他们在初来此地时也是感触颇深,那段时日,强盗团里被雾中野兽袭击缺胳膊断腿的有不少。但在贵族和一些利益集团来说,这条路又有着独属于它的意义,拥有战力高超的法师与骑士坐阵,这条路的收益便能远大于风险,这些人在出门时动辄上百人马,声势浩浩荡荡,不论是谁见着都要避而远之,更别提日光谷那些欺软怕硬的野兽了,而等他们顺利穿过这里,到达目的地时,便假装不经意提起自己是从某时某地出发来到这里,却又不说自己路过日光谷,但若是有见识者略一计算时间:呦,这么快,肯定是走的行军峡道。于是一阵经他人之口的惊呼和赞叹过后,来者也就达到了耀武扬威的目的。对于这些人,雨切是不会轻易招惹的,但同时他若能有机会也不会一点好处都不捞——这些人通常队伍拖得很长,行进速度缓慢,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风声,雨切就能够利用这段时间,让同伙们在一些狭窄路段设置路障,或弄出仿佛是野兽打斗过的痕迹,将主路堵住。等做完这一切,他就能独自一人出现在车队面前,打扮得像个遗迹探寻者或者考古学者的模样,假装偶遇向来者搭讪,随后又以一种十分自然的方式为他们导航引路,他看过很多书,谈吐举止确实不凡,可他那俊美的相貌却比语言更具说服力,他几乎能次次得手,甚至能在短时间讨得一些对遗迹感兴趣的贵族们的赏识,邀其到车中畅谈一番。
丽兹当年就是因此而对他一见倾心。
丽兹·赫林吉是东海岸凯耳国的一位公主,是果里四世的第七个儿女,当时她那个对考古十分感兴趣的兄长杰文邀请了“偶遇”的考古学者到马车上探讨学问,她就坐在兄长身旁,用扇子掩着嘴,眼睛时不时偷偷瞄他,可这英俊青年却似乎毫无察觉,两个男人相谈甚欢,至临走时,杰文说要送他一些财物感谢他,可他却坚决不肯,这让杰文十分为难,最后,杰文将手指上一枚白宝石戒指送给了他,告诉他以后若需帮忙可以凭借此物去凯耳投奔自己。
至此,骗子学者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骗走了价值不菲的宝物,还有少女的一颗心。丽兹在雨切离开之后,趁兄长不注意,以找侍女聊天的名义溜到了车队后方,又换了一身不太起眼的灰色骑马装,消失在了大雾中。
她对日光谷并无任何了解,很快就迷失在了大雾漫漫山岭间,由于过于恐惧,便开始大声喊人,她当时喊的是“学者先生”,然后又不顾形象地连喊“救命”。她喊了一阵子,最后是被巡山的强盗发现,并把她带回了营地,而当她在匪窝中看到了穿着兽皮外套的雨切时,便得知了雨切的真实身份,可她既不生气也不害怕,她反而更加认定雨切就是她命中注定之人,那时她正疯狂迷恋一本叫《绿林城郭》的小说,雨切的形象便与小说中的男主角重合了,是一个“优雅迷人的骗子”。
杰文是在去往最近一个城池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妹妹失踪了,于是立刻派人去找,最后,人是找到了却不愿意回来,在确保了妹妹安全之后,杰文只能先行返程。丽兹在强盗营地住了足有三年之久,究其缘由不单是少女追寻幸福的意志,也有赫林吉王室内部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在内。
丽兹并不是第一个被雨切俘获的少女,却是身份最高贵的一个。她对其他那些同为竞争关系的追求者并不反感,甚至能和她们相处得很好,但这并不能说明她的品格有多高尚,除恋爱方面之外,她并不是个心思单纯者,她知道自己比别人都漂亮,比别人身份都高贵,比别人懂得都多,她总是在以上位者与胜利者的姿态去看那些竞争者,也正因为如此,她的话语是温和中带着命令,她的目光是包容中带着怜悯——她有着绝对的优势。
而当那天,当丽兹看到浑身湿透并昏迷的雨切被抬回来时,她哭了一场。雨切高烧不退,她不顾众人劝阻亲自为他冷敷降温,整日整夜地守在他身边,而当他醒来时,丽兹也是最开心的一个。再后来,当雨切说要离开营地之后,丽兹是满怀期待地提出要跟着他走的,却没想到他竟敢当着众人说出那样伤人的话。那时,丽兹突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在这三年间,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是无意义的事,于是她转身便走,心中既不愤怒也不觉伤感,只觉得有些讽刺。
她看到雨切谈及他那钟情之人时的灼灼目光,心想:难道,爱情的诅咒终于要离自己而去,转嫁到这个没良心的男人身上去了吗?
丽兹突然想起凯耳的一句老话——付出不一定得回报,但作恶一定遭报应。
达克仁夫妇
在别处,如果你问别人,克利金是个什么地方,对方可能就会回答:啊,克利金啊,克利金是个好地方。你若问他究竟哪里好,他就会说:因为那里没有贵族和平民之分,大家都是一样的。
克利金国诞生不过百年,其都城沸蒙就建立在夏特约联城遗址上,据传建国者有十七人,他们称自己为新逻各斯主义者,其学派源头大概来自于第二纪元艾恩鲁特的逻各斯教派,两者都信奉理性和泛神论。克利金国内几乎没有官方设立的教堂,且官方也不鼓励信奉任何宗教,而唯一能够称得上宗教建筑的就是立在沸蒙都城中心的一座百米钢筑尖塔,塔中存放着一本被称为《本原规律经》的圣书,实际上它是一本来自第一纪元的数学指南,其内容深奥,但并不晦涩。本原规律经是克利金与新逻各斯派得以建立的基石。
达克仁夫妇住在沸蒙以北三十里远的一个庄园中,这里地处郊区,自然资源优渥,草原、耕地、山林与水源应有尽有,虽说克利金没有贵族平民之分,但不代表这里没有穷人和富人之分。达克仁夫妇所拥有的土地房产看起来并不像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他们就算只靠着收地租过日子,也比其他地方那些小贵族要富有得多。
哈维因给红鹰堡的信件中具体说明了伊芙要去的地方,也提到了达克仁这个姓氏,因此当车队来到沸蒙后,只需向当地人一打听,便能够得知达克仁夫妇所在的波云庄园的位置,甚至还有人十分积极地给他们带路,而且还是无偿的。
达克仁夫妇提前得知了此事,虽然还不清楚来者是谁,但听说是从红鹰堡远道而来,便在半路派人迎接他们。而等见到伊芙和众护卫时,却发现来的人一个都不认识,直到博文罗斯将哈维因的信件给两人看,这才让他们有了一点头绪。
茂奇是个颌下蓄须的中年大叔,个子不高,样子和蔼,而南芬则是个留着淡金色披肩短发的优雅妇人,两人站在一起,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外貌方面都很难猜想两者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更别提他们是一对夫妻。夫妇俩将来访者一同留了下来,让博文罗斯等人住下休息一段时日再走。两人中做决定的一般都是南芬,看样子,妻子的地位似乎要比丈夫高。
达克仁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刚刚成年,还在都城读书,很少回家,而女儿上个月才刚满十岁,也是一头金发,长得像她母亲。
伊芙在来庄园的那天下午与达克仁夫妇单独聊了一阵子,刚聊没多久那只叫姬弦的鸟就不知从哪飞进了客厅里,落在伊芙的肩头,伊芙此时只穿了一件单衣,这只鸟落下时那尖锐的爪尖还掐得她肩头一疼。
“姬弦也跟来了吗?”茂奇见到这只火鸟,不禁有些惊喜,“我问你,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在他们向伊芙打听哈维因的消息可对方却一问三不知的情况下,两人看到姬弦之后倒是松了一口气。
“哈维因现在走不开,所以托你们招呼一下这位姑娘……她叫伊芙。”
“那,伊芙是哈维因的……”南芬将伊芙的小手放在自己的掌心上,女性之间的亲昵是十分自然的,即便她还不清楚这个小姑娘的来历。
“是他的女儿。”姬弦说。
听到这个回答,达克仁夫妇均是瞪圆了眼睛,伊芙看着他们十分神似的表情,这才第一次确认这两人是实打实的夫妻。
“伊芙刚才说她是哈维因的妹妹,难道这姑娘那方面……”茂奇隐晦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伊芙看着他那小心翼翼的模样,没有分辩,反而尴尬地转过了头。但南芬却不打算放过她的丈夫,竟然从果盘里挑了一个最大的苹果朝他扔了过去,并骂了一句:“蠢货!”
“信她的,是我记错了,伊芙是哈维因的妹妹。”姬弦的话让在场的三人猝不及防,它只用了两句话就让这对夫妇如坠五里云雾,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说起来,伊芙的样貌很像伊葛兰,难道是伊葛兰和哈维因的女儿?”南芬拨开伊芙耳边的发丝,越看越觉得是这样。
“伊葛兰是曾经伊芙特罗娜用过的化名。”姬弦对伊芙小声解释道,它的鸟嘴几乎要伸进伊芙的耳朵里了。
“确实很像,伊葛兰不是去东陆了吗?”茂奇说,“伊芙果真是伊葛兰与哈维因的孩子?如果是的话时间上倒也说得通,伊芙,你今年多大了?”
伊芙有些茫然,她与姬弦对视了一眼,一人一鸟同时摇了摇头。
“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又问。
伊芙点了点头。
“这事还真是蹊跷。哈维因这个人……我很怀疑他是否真能照顾好一个孩子。”茂奇叹了口气,“但不管怎么样,至少我们夫妇还是有经验的。”
南芬听到丈夫的话,顿时高兴起来,她翻来覆去地瞧着伊芙的脸,仿佛是在看失散多年的亲骨肉一般,就连姬弦也有点受不了这女人的热情,从伊芙的肩膀跳到了一旁的沙发靠背上去了。
“像她,哪里都像,先不说哈维因了,你肯定是伊葛兰的女儿。”南芬得出了结论,既然她姓哈维因,又与他们一位旧交的样貌酷似,那想必就是他们的孩子,南芬越想越觉得靠谱,她为这两位旧识高兴,也越发觉得眼前的女孩惹人喜爱。
“你果真是他们的女儿吗?”南芬的声音近乎自语,她看着她,突然笑了起来,“伊芙,让我当你的干娘好不好?”
南芬的眼中满是兴奋,伊芙看着那张无法被拒绝的脸,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太好了……”她一把将伊芙拥进了怀里,分开后又盯着伊芙看,满眼都是爱意。
伊芙原本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容易动情的人,可此刻却觉得眼眶湿润,似乎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这感觉弄得她有些难为情,有些不知所措。这是一种久违的感动情绪,不知从何时起,这种情绪就已经随着成长逐渐被忘却。
南芬用指节轻轻拂去她眼角的泪花,自己却也变得热泪盈眶。
伊芙看着南芬,这才明白过来,自己并不是不易动情,只是因为很久都没有感受过这样不加掩饰的,一人独享的呵护。
她忽觉有些想家了,想母亲,想那个世界。在某一刻,突然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委屈感从她的胸膛中汹涌而出,冲破了孤独者那层漠然的面具,让她终于不再压抑自己的情绪,一时间泪如泉涌,她被南芬按着倚靠在她的怀里,被她轻轻拍着肩膀,真的就像哄小孩一样。
她虽然在哭,却不肯发出一点声音,连抽泣的声音都被极力控制着。
南芬与茂奇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担忧与伤感的神色。
伊芙哭了很久,哭累了就有了困意,那种因压力而诞生出的不安全感似乎就在这一哭之中随着那些从旧世界带来的负面情绪一同烟消云散了,她满脸泪痕,却终于心满意足了,她在某一刻甚至觉得庆幸:幸亏自己现在是个女孩子,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人前哭,没人会嫌弃她。
伊芙趴在南芬的腿上睡着了,在沙发上蜷着身子,像一只猫。茂奇拿了一条羊毛毯子轻轻盖在了她的身上,又在壁炉中添了点柴。
楼梯处传来若有若无的交谈声,楼下有时会传来鸟鸣或犬吠声,隔壁房门打开时发出合页的摩擦声,壁炉中柴禾的燃烧声……南芬轻抚伊芙的长发,哼唱着简单舒缓的民谣小调。不同的声音在耳边流淌,汇成涓涓细流,浇灌着她那近乎干涸的心田。曾经那心中的钟表不再如定时器般嘀嗒作响,城市噪音不再如洪钟贯耳般将她从睡梦中惊醒,她仿佛回到了童年时代——那个被他人庇护、对一切都毫无戒备心的时代。
博文罗斯他们在庄园中住了半个多月,一方面是由于庄园主和他的朋友们一次次的挽留,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伊芙。
很难说在经过日光谷之后,博文罗斯对伊芙究竟抱着一种怎样的感情,他在动作和话语中表现出了一种对上司或长辈的尊敬,可眼神中却藏不住那种爱慕者独有的眷恋之情——这一点,戈鲁西多是能看出来的,所以他才一直劝他不要逗留太久。他们是打算只住三五日的,可当伊芙换了一件淡绿色百褶长裙从庭院出现时,博文罗斯便说什么也不肯走了。
很难说,伊芙的出现究竟给了这个少年多大的影响,科雷格夫的性子是多情而冲动的,而若干年后,接管了红鹰堡事务的博文罗斯却与他的父亲截然不同,他沉稳而谦逊有礼,但却很少有人见他笑过。
到了最后,博文罗斯还是向伊芙告别了。
沸蒙城相对靠海,由于气候上的一些独特机制,使得这里的春季要比内陆城市来得更早。太阳温暖得让人想打盹,南芬的小女儿敏希现在手里拿着一个小皮球,她想将球抛向伊芙,却抛得不太准,而最后就是跟着球的方向绕着伊芙跑来跑去,一个人玩得十分起兴,有时球扔到了伊芙身边了,伊芙就将它抛回敏希那里。
伊芙坐在牧场栅栏附近的一条长椅上,只要天气好,她都会出来坐坐,有时看天,有时看牧场中的生物,或者带一本多图少字的书慢慢看,这些书基本都是敏希以前用来识字的。
茂奇虽然是庄园主,却很喜欢与雇来的人一起干农活、照顾动物,这边既有农田也有牧场,伊芙都去看过,但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大部分伊芙都没怎么见过。
庄园里总有几个常客,都是茂奇的朋友,清一色的中老年大叔,有的是住在城里的商人,有的是其他庄园的主人,也有附近村落的猎人,还有一些不知身份的人,他们聚在一块要么谈论时事,要么是讨论酿酒和饮食,伊芙觉得这群人很有意思,时常便会跟着他们,好奇他们在干什么,有时看他们在马场修理马蹄或更换马掌,一看就是半天,有时看他们在用新品种的香料和啤酒花酿酒,又或者是看他们在院子里播种一小片茶叶或花的种子,久而久之,他们也就把伊芙也当成了小组的一份子、一个特殊成员。他们教她骑马,教她常用的跨鞍也教冷门的侧鞍,他们教她剑术,并非是现在流行的街斗无甲剑术,而是以保命为目的,既能对付人也能对付野兽,大体上说就是——什么有用教什么。他们发现伊芙似乎对什么都感兴趣,于是外出打猎时也带上她,一出门便是几天半个月,而每次茂奇都会因为这些事被妻子骂得抬不起头,但下次却依旧照常。南芬虽不会责骂伊芙,却总是用埋怨的眼神看她,弄得她也有些不好意思。
南芬对她的爱正如母亲对于孩子一般,是一种无条件的不求回报的爱,一个孩子可以坦然接受这种爱,但伊芙却自认不是个孩子,因而,这份伟大的爱让她些坐立难安,想回报却又做不到,她能想到的报答方式或许只有服从,做一个听话的孩子。南芬原本想将她培养成一个新时代的优秀女性,让她懂得打扮,让她学习诗和乐器,让她适应穿着各种裙子和高跟鞋走路——她竟都没表现出抗拒——人在生活中是处处充满着矛盾的,一种原则可能会因为另一种更重要、迫切的需求而被打破。就这样,伊芙在波云庄园中生活了将近五年,她一方面在为了南芬的淑女梦而倍受煎熬,而另一方面又在茂奇身边学到了很多手工与生存技能,在这样割裂的生活状态之下,她心里反倒有些怡然自得。
而哈维因一直都没有来找她。
达克仁夫妇的女儿敏希成长得很快,只用了几年时间就赶上了伊芙的身高,敏希将伊芙当做亲姐姐看待,但如果让外人来看,只从外表说敏希倒更像是姐姐。
伊芙并非没有成长,只是长得很慢,南芬曾在一处门廊木柱上为两个孩子画身高线,伊芙在刚来时有一米五七的身高,五年过去了,现在堪堪一米六。茂奇原本猜她有十四五岁的年纪,如果这样算的话现在应该早已成年,可看着她依旧幼小的模样,夫妇俩也拿不准了,既拿不准她的年纪,也拿不准她的身份,后来找了一个有名的大夫过来看,这位大夫摸了摸伊芙的颅骨与下巴,又反复检查了她的牙齿与指节,这才有了结论,说她其实是有一小部分类似精灵的血统,但他并不十分确信。
这个结论让南芬既喜且忧。喜的是伊芙并不会一辈子都是个矮个子,忧的是伊芙以后的幸福。
类人族群在这个世界上十分常见,至于其起源,则多少有些复杂,其中有可以溯源的趋同进化物种,有突然出现的神秘外来者,也有与人类同源的人科之下的其他属种,以及不同种族通婚或者变异而来的人属亚种。南芬所担心的是伊芙的生育问题,不同物种的通婚并不像说起来那样轻松,一是世俗教化上的阻碍,二是生活习性的不同,三是捉摸不透的隔离机制——生殖隔离的问题是无法调和的矛盾,层层的阻碍最终导致不同物种通婚的行为只能是昙花一现,无法结出果实,即便是诞下后代,那大概率也是畸形儿或者性别模糊的不育者。
“什么叫‘类似精灵的血统’?”南芬问大夫。
“这只是个谨慎的说法,这种案例太少见了,精灵能与新大陆雪莫种诞下后代,新大陆雪莫种能与羽地雪莫种诞下后代,而只有羽地雪莫种才能与人顺利诞下后代——人类不能直接与精灵繁育,或许人类和羽地雪莫人现在确实能够融洽相处,但另外两种却明显不能,所以我只能说她类似精灵,因为我实在不能确定这种事到底有多大的概率发生,我又不是博物学家。”
南芬听不太懂大夫的话,但她还是能听懂大夫的意思,意思就是说,伊芙是一个罕见的特例,不能以经验论之。
从此之后,南芬就会时不时隐晦地问她有没有出过血,起初伊芙还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可问得多了伊芙也就明白她到底是在问什么了,于是她自己也开始担心起来,而等看到敏希的初潮来临时,她真的开始慌了。
到后来,这件让伊芙担心不已的事终究还是没有发生,而南芬也逐渐想开了,她的担忧毕竟还有点早,如果伊芙真的有精灵的血统,那她的人生还长着呢。
升明节庆典(其一)
转眼间,伊芙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将近五年,这也几乎是伊芙在波云庄园所度过的时间。时间能改变很多东西,能改变立场,能抚慰人心。
当人活到了一定的年纪,不再对世界抱有新奇之感,且逐渐感受到那些规律中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他才开始思考自身,才想着了解自己,他想到那一天天循环往复的生活与必然会来临的死亡,并问自己:人生是有意义的吗?他在这样的思考中感受到了绝望,一时间竟以为这是自己的末路,但只要他真正能够坦然面对、接受命运无常之时,就会发现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他面对死亡时不再妥协,他重新发现世界,认可了生活的不完美,承认了矛盾的普遍性,于是世界将再度变得富有魅力。而重活一次的伊芙,正是以这样一种态度来观察新的世界,重塑自我,并融入其中。
这里有关心她和被她关心的人,她之于这个世界终于不再是一个异乡人。
克利金国一年之中最隆重的节日是在秋季,名为升明节。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颗月亮,一颗稍亮的呈现出淡淡的紫色光晕,在冬春两季出现,另一颗稍暗的则呈现金黄色,在夏秋出现,因为大小相仿,伊芙曾以为它们是一颗,直到她看到二者同时出现在天空时,这才发现自己存在的常识性盲区。升明节就是庆祝双月交替的节日,节庆一共持续十二天,在这十二天中,金月最初会出现在接近正空的位置,紫月则出现在东方的地平线上,而随着时间推移,紫月一天天向着正空移动,而金月则退至西方的地平线,整个过程刚好持续十二天。羽地大部分国家都会在这几天举行各式各样的庆祝活动,只不过时间长短和节庆风俗都不同。
这天是升明节的第六天,也是最重要的一天,一大清早,茂奇和几个农户将两头刚宰杀的肥牛从牧场扛了回来,他的那些朋友早就聚在了后院中,而这次随这些老朋友而来的还有他们家中的女眷和孩子,这些人准备中午在这里聚餐,晚上再一同去都城参加庆典。
伊芙自然也在场,她此时穿着一套棕色的骑马装,一头黑发简单地束了个马尾,身上还套了个白围裙,她手中拿着剃刀,正在给羊腿去骨剔筋。
科密诺·克拿卡是一个住在城里的老爷,香料商人,十分有钱,他的肚子和脖子有些臃肿,可其他部位却并不胖,平时不苟言笑,但每当看到伊芙时却总是表现得较为欢快,这一点或许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他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可最让他喜欢的小辈却是伊芙,或许只是因为伊芙从未对他露出过不耐烦的神色——他喜欢对熟人唠叨,唠叨自己的过去或者最近发生的那些烦心事,每当他喝了酒后,这种唠叨就会变得语无伦次啰啰嗦嗦没完没了,有时就连他那些老朋友都有些经受不住,但伊芙却能够保持着从始至终的耐心。有一个这样的倾听者反倒能让他注意到自己的失态。有几次,科密诺甚至说起自己年轻时那几次偷窃、做假账和敲闷棍的事,伊芙听了竟然也并没有表现出多大反感,更有一次,他喝得有些醉了,竟对她说自己迷上了城里的一个女人,还说对不起妻子,而这次他还没来得及看伊芙的反应,自己便被几个老伙计拖到了一旁的草地里反省去了,醒酒之后,他也觉得这事着实有点丢人,于是足有两个多月没敢去波云庄园见伊芙。
科密诺放开了软管上的卡子,清亮的红色酒液从酒桶中顺着管道流进了玻璃杯中,他给自己接了一杯,又接了第二杯放到了伊芙身前搁置着生肉的大木桌上,伊芙说了声谢,就用粘腻的手去拿杯子,一口气便喝了大半杯,这小姑娘的豪放姿态把不远处的客人都看得惊疑不定。酒是庄园自产的葡萄酿的,酿制时间不长,因而度数不高,有丝丝的甜味,刚从窖中拿出来的酒很凉,很适合解暑,伊芙品味着酒中浓郁的果香,同时放慢了手上的动作。
“你瞧,那边亚德郡来的几个,他们以为我在做坏事了。”科密诺对伊芙说,“他们不认识你,肯定以为我在怂恿小孩子喝酒。”
“就算我成年了,给姑娘家倒酒也同样不是什么好事。”伊芙笑着说。
“你这时候又说自己是个姑娘啦,哈哈。”科密诺坐在她身旁的椅子上,他穿得考究,坐下时还小心拍了拍椅背,“当年你踢季万提的那一脚可不像是姑娘家能做出来的事。我现在一想起来就觉得好笑,那怂货翻了个白眼就直接晕了过去……”
一说起这件事,伊芙就皱起了眉,她说道:“那还是我这辈子第一次遇到流氓。”
“可不就是流氓。”
“你说这个我才想起来问,那件事后来怎么样了?”伊芙问他。
“你不知道?”科密诺惊讶得瞪大了眼睛,“茂奇那混蛋一点没提?”
“他是想和我说的,结果一说就被我打断了,后来就再也没提过。”伊芙说这件事时表情有些不自然,“那段时间这件事把我恶心坏了,不过现在没事。”
“行吧,你现在又想知道了?”
“你既然提了,我也就顺便问问。这件事肯定是你帮忙最多的吧?”伊芙眯起了眼,一副“我看透了”的神情。
“嘿嘿,是我和罗兹做的,那天季万提疼晕之后,先是被送进了镇里的诊所,但诊所医不了,就送去了都城军医院……你那一脚可真不轻,接手的医生一看就直摇头,说没治了。”
伊芙默默地喝了口酒,点了点头,听他继续说。前年,一个名叫季万提的暴发户趁伊芙落单时,向她耍起了流氓。时值傍晚,伊芙在都城附近一个镇子的街道上等待茂奇他们采购野营所需的补给,而季万提喝了点酒,看到伊芙之后就挪不动步了,那时候伊芙穿着一件靛蓝色长裙,坐在酒馆对面的台阶上,无论打扮还是行为都很普通,却因其美貌过人而显得十分惹眼,季万提以为她只是镇子里谁家的女儿,便上前调戏,其方式也简单粗暴——看街上没人,他便直接脱了自己的裤子,凑了上去——这人着实有点离谱。伊芙见此情景先是一愣,继而惊怒交加、气血上涌,飞起一脚便踹在了他的两腿之间,她那时虽穿着长裙,可脚上穿的却是一双马靴,那又尖又硬的鞋跟就狠狠地踏在了这人的要害之上了。伊芙踹过之后就后悔了,她到底还是怕麻烦。
“你看罗兹平时那闷样,可军医院里面也有熟人,交情还不浅,他让里面的人给季万提下点料……”科密诺一边说一边看她的表情,见她并无异样,便继续道:“没过多久,他那东西就变黑烂掉了,被医生整个切了下来。”
科密诺见她一直沉默,于是问她:“听完了,感觉没什么意思?”
“本来感兴趣,但听你说完又觉得没意思了,不过还是得谢谢你和罗兹。”
“那好吧,我们说点别的……”
台阶上方响起了脚步声。
南芬穿着一身淡黄色礼裙,急匆匆地走向屋外,她一眼就看到了院子中的伊芙。
南芬现在也想明白了,伊芙生来就注定会是一个特例:随她开心好了,只要她能在正式场合表现得像个人样,那平时的一些出格举动就都能够被容忍,毕竟,单凭她的相貌,就算是放火烧了谁家的房子,都是有可能被宽恕的。
但今天不能让她胡作非为。她这样想着,便向着伊芙所在的方向走去,茂奇的那些老朋友见她来势汹汹,便急忙避让向一旁。
四周突来的安静也让伊芙察觉到一丝异常,于是转过了头。
“改天再弄这些。”南芬小声对她说,“今天不行,今天你那哥哥要回来了。”
南芬所说的哥哥便是敏希的亲哥哥、达克仁家的长子,鲁格·达克仁。伊芙只在来到这里的第一年见过他几次,后来听说他跟随一支考察船队去了东陆,曾在两个半月前传了一封书信回来,说将会在升明节前后回国,而到了今天,南芬终于确认了考察船进港的消息。
伊芙跳下用来垫高的木板,扯下了围裙,将手中的酒水一饮而尽,便跟着南芬朝着门廊走去。
“你先去洗个澡,等出来给你换衣服。”南芬边走边说,“鲁格可能还会带几个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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