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

风中的潘多拉

下载: 风中的潘多拉.txt

在线阅读 风中的潘多拉.txt

摘要

本文件为一部长篇小说档案,标题为《风中的潘多拉》,出自龙耀阁变身小说专题文学网,内容十分丰富,融合了军事构架、奇幻魔法、文化度量衡设定以及现代现实批判的多种元素。开篇部分详细介绍了小说中设定的各种军事编制,包括十人队、小队、百人队、中队、大队、联队、千人队与万人队等,从兵力数字到指挥结构均有详尽描述,让人感受到架构严谨的战争策略构想。

随后,文件对度量衡和时间的设定进行了深入讲解,既涉及中国传统的寸、尺、步、丈、里、大里等计量方式,又融合了现代国际单位以及古代十二时辰与24小时制的转换问题,极尽细致地展现了作者在构建幻想世界时对细节的追求。这部分不仅为整个奇幻故事提供了合理性支撑,同时也彰显了浓厚的中国元素和历史文化底蕴。

接下来的章节转入了魔法系统的设定,基于新五行学说,介绍了金(气)、木、土、水、火及黑暗魔法和圣灵法术的运作机制。各系魔法的攻防特色、疗伤、防护及光热运用等细节,都在文本中有着详细叙述。此外,文中还讨论了魔法师与僧侣的级别划分,让整个魔法体系更显完备与严谨。

在“写在前面的废话”部分,作者通过第一人称叙述,表达了对青春理想、社会现实以及个人命运的深情怀念和无奈感叹。文中引用了教师的教诲与理想中注册会计师的梦想,描绘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巨大反差,并以激烈的自我反思和社会批判,用生动的语言展示了内心的痛楚和无力感。通过对生活中种种不公与困境的描摹,作品充满了悲壮与讽刺的情绪,同时也隐约透露出原本拟写性别转换题材的初衷,反映出作者对现实与幻想并存状态下的复杂心境。

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
Attribute Value
Filename 风中的潘多拉.txt
Type document
Format Plain Text
Size 1156770 bytes
MD5 97bd94d21ae09156fd3e0a29f1395721
Archived Date 2025-02-26
Original Link [Unknown link(update needed)]
Author 龙耀阁变身小说专题文学网
Region 中国大陆
Date 未知
Tags 变身小说, 性转小说, 魔法设定, 中国元素, 军事构架, 幻想小说, 虚拟现实, 社会现实, 情感纠葛, 现代与古代交融, 度量衡设定, 时制转换, 经济讽刺, 人生沧桑, 教师情怀

本文由多元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存档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正文

龙耀阁 变身小说专题文学网

<风中的潘多拉>

作品相关 一些基本设定

一些基本设定

基本兵力设定:

本文设想中的作战部队基本兵力结构如下:

十人队:总兵力10人,设队长一名,辖9名士兵,十人队有时也可被称作某某小队;

小队:相当于5个十人队,设队长一名,从5个十夫长中选取一人担任,总兵力为50人;

百人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下辖2个小队,共有10个十人队,共计102人;

中队(非定制),通常临时抽调,人数不定,也可称为某某特遣队(人名,通常为指挥官名);

大队(通常独立组建):包括3个百人队,设正副大队长各一名,下有百夫长(含副)6人,总兵力308人;

联队:包括5个百人队,设正副联队长各一名,下有百夫长(含副)10人,三级司法官1名,三级军需官1名,总兵力514人;

千人队:包括10个百人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下有联队长(含副)4人,二级司法官5名,二级军需官5名,总兵力1040人;

万人队:共10个千人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下有千夫长(含副)20人,一级司法官10名,一级军需官10名,总兵力10422人。

军团(非定制),通常是临时抽调,任务完成即解散。但有些历史悠久的军团会长期保留,如前文所述北方军团。各军团兵力结构等均不同,包括各国军力结构等内容均会在后文情节一一展开交代。

此处均指标准设置,不包括各部队的机动设置等。

小说中的一些度量衡设定:

小说中的一些度量衡设定,既有中国的单位也有国际标准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寸,设定为3cm;

尺,循中国汉制,一尺大约21.35——23.75cm,这里设定为23cm;

步,为三尺,约69cm,这里设定为70cm

米,循国际公制,为100cm;

丈,为3米

里,每里设定比1华里长,比1英里略短,设定为1里=1500米;

大里,每大里等于2.5里,即为3750米。

小说中的时间设定:

小说中的时间设定将基本采用现代的二十四小时制。但会略作修改,因为一说起现代24小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在场景描写中加上钟表,进而加上机械制造等等,这就完全违背了我的初衷了。故时间单位设为时、息、瞬息,代替现代时间制的时、分、钞。具体设定关系为:1小时=60息=3600瞬息。1瞬息就是现代时间制的1秒。

[注:原来思考中的设定是使用中国古代十二时辰制,并考虑到现代习惯及古希腊文化的源头为两河流域文明这一事实(两河流域科学的主要成就表现在数学和天文学方面。苏美尔人已经知道10进位制和60进位制,后者在古代两河流域应用得更为广泛。我们今天度量时间用小时、分、秒,以及把一圆周分为360度,都是继承了两河流域古人的成果),对中国十二时辰制还进行了修改,采用六十进制。时间单位为:时辰、息、瞬息,相当于现代时间制中的小时、分、秒。具体设定关系为:1时辰=60息=3600瞬息;大体上相当1时辰约为现代时间制2小时;1息为现代时间制2分钟;1瞬息为现代时间制2秒。此外,一个时辰又可以分成四刻,一刻相当于现代时间制半小时。

十二时辰换算成现代的时间,就是:子时——晚11点钟到凌晨1点钟;丑时——1点钟至3点钟;寅时——3点钟至5点钟;卯辰——5点钟至7点钟;辰时——7点钟至9点钟;巳时——9点钟至11点钟;午时——11点钟至下午1点钟;未时——下午1点钟至3点钟;申时——下午3点钟至5点钟;酉时——下午5点钟至7点钟;戌时——下午7点钟至晚9点钟;亥时——晚9点钟至11点钟。后来一想,虽说奇幻小说里可以加入中国元素了,但也应有个度,故还是改回24小时制了。]

小说中的魔法设定(以新五行说为基础,将金解释为气或风,另有生、克、乘、侮关系注意):

本文中的魔法设定以将金解释为气的新五行学说为依据设立,另加了一个黑暗系魔法和圣灵系法术,以符合阴阳之论。将中国古代的五行学说与古希腊、古印度的元素说及我国古代的八卦理论相对照,就会发现在古希腊和印度文化中,水、气(风)、火、土(地)是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中国的五行学说中,比古希腊和印度多了一个木(生命),少了一个气(风)。而我国的八卦理论事实上也是将气(风)、土、火、水4种元素展开分为8种自然物相,将八卦与五行相对照,也会发现五行多了一个木(生命),少了一个气(风)。

源于“五材说”的原五行学说不能圆满地解释相生相克问题,而将金解释为气(风)后,加上原五行学说将生命(木)纳入了自然系统之中,这样就形成了相生相克的内在联系和动态结构。故本文设定的魔法分类为:金、木、土、水、火和黑暗魔法,此外还有教皇国僧侣们所使用的圣灵法术。

按新的五行学说,金为气态,故风、雷电均为金系魔法包含之内容;木由于代表了生命,故最好的疗伤魔法在木系魔法中;光、热则包括在火系魔法之中;土系魔法拥有最好的防御魔法;而水系魔法则是运用最广的魔法。

所有类别的魔法均包括防御、攻击两大类,但最主要的特性要依本身属性而定。另有一些基础性质的魔法,如扩音、普通照明等为各系共有。

魔法师级别为:魔方士、魔羽士、助理魔法师、中级魔法师、大魔法师、魔导师、大宗师七个级别。而僧侣级别则为:牧师、大牧师、祭司、大祭司、圣祭司、神祭司、天师七个级别。其中方士一词来源于我国战国时的方术之士;羽士、宗师、天师均来源于我国道教的称喟。另外,“大宗师”一词也可见《庄子·大宗师》。至于五行学说中的生、克、乘、侮关系,则会在后面随情节展开一一交代,这里不再详述。

上述设定都带有一定的中国元素在内。关于奇幻小说中能否加入中国元素,请参见作品相关《思考:西方奇幻小说是否能加入中国元素》,这是笔者的一次尝试因此会在小说中反映出来,希望大家喜欢!

作品相关 写在前面的废话

谨以此书献给所有不快乐以及曾经单纯过的人们!

(一)所谓快乐

我听说过,一个人只有实现了自己真正的梦想才会快乐。

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但这个梦想屹今为止都没有实现,所以我不快乐。之所以没有实现这个梦想,不是因为要通过注册会计师的考试难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而是因为我的心态发生了变化。以前我坚定不移地相信自己能成为一个好的注册会计师,现在却在怀疑,这一切是否有意义。

年轻人总是爱做梦的,特别是在他还没有被社会把他的单纯磨掉的时候。在我读大学时,当时教我们审计课的老师是学校请的一名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他在授课时常常说些自己工作中的审计实案,这一切都对当时的我产生了相当大的吸引力。特别是当他说起注册会计师号称是中国经济的“最后一道防线”时,他的眼睛总会闪闪发光,脸上自豪的那种神情会让人肃然起敬。一个人只有真正投身于自己所热爱的事业,才会有这样的一种骄傲吧!每当这时,老师的视线都会越过我们投向那无穷的苍穹,而我也会常常不由自主地眺望远方,师生之间这时都会沉浸在一种奇特的安静之中。除了授业解惑,老师也常在课堂上阐述做人的道理,他说中国需要一批殉道者,需要些像谭嗣同、陈天华似的人物来唤醒人们对表面上似乎很风光的中国经济的警惕——这个瘦弱的书生,居然想凭一已之力去改变现实,真是傻得可爱。但数年后,当北京、上海、深圳乃至全国的房价以火箭般的速度把老百姓可怜巴巴的工资水平远远地抛在身后时;当股市恶意融资圈钱行为不断、曾经鼓吹“价值投资”的机构再次出尔反尔在市场上不断为一己之私兴风作浪而管理层无所作为时;当国外的财团以近乎白拿的低价取得中国的优质资产而中国的资本却被他们蛮横地拒之门外,而我们的一些专家学者经济精英居然还在鼓掌叫好恨不得更进一步地出卖中国的金融主权时;当物价不断上涨,猪肉也卖到了15元钱以上一斤时,我就会不自觉地回想起老师当年忧郁的神情。而当时我还年青,还没有丧失青年人的善良与热诚,还有勇气在公交车上读《简-爱》,所以在被那老师感动之余就立下了誓言:一定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唉,年轻没有失败,这话真对。因为年轻,还可以关注他人、关心国计民生;因为年轻,还可以对人生充满热情与希望;因为年轻,还有着年轻人的善良与真诚。青年人,多么单纯的想法,多么可爱的生命!

可是,悲观主义者与乐观主义者的区别就在生活的考验中体现出来了。在社会上历练了几年之后,我越来越不相信人性,也对自己当初的誓言越来越没有信心。我以后就真的能成为一名称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吗?学萧峰的“虽万千人吾亦往”是很潇洒的,可结局也是悲惨的。我已丧失了捍卫理想的热情,所以我只能学学阿Q,喊一句“老子祖上也曾阔过”了事。而我所了解到的现实是几乎没有一名注册会计师能坚持原则,不是他们不想,而是当代中国缺乏诚信和公平法制的现实逼得他们放弃原则。当然,“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的人也是有的,比如朗咸平教授,就敢直言“当代中国实质是一个权贵经济社会”,就敢痛批房地产泡沫,就敢直指美国压迫人民币升值的狼子野心。只是可惜,这样有良心的经济学家太少,而且他们的声音总被一批批民主精英们所压制了。

这个行业的现状,据说也正在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例如,身为湖南省作协成员也是湖南湘潭精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的王志气,就写了中国第一部以注册会计师生涯为题材的长篇小说《珍爱》。过程且不论,但最后的结局却仍然是以一身正气坚持原则的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欧阳明之死告终,这充分说明了一些不愿说“官话”“套话”的业内人士,对这个行业的现状也是焦虑的。为这部小说作序的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郭晋龙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现实问题”。不过,焦虑归焦虑,现实却还是没有一点改变。而随着“四大”的逐渐紧逼以及所谓的“本土化”的实现——令人意外的是在树行业正风方面没见它们“本土化”在其他方面倒看到它们“本土化”得比谁都厉害,想想“科龙”案就清楚了——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们其实已到了一个“里外都不是人”的境地。这就有点像以前的通房大丫头,既是妾,又是丫头,所谓“精神与肉体齐飞,欺人共自欺一色”。每每想到那个在“余祥林”一案中说“体现了司法公正性”的某高院领导,我就忍不住想掩面痛哭:“俺的老师哟,您听到没有,余祥林都平反了,喜儿也开开心心地嫁给黄世仁了,药品本就不能当馒头卖,房价的涨幅也远远低于老百姓的工资涨幅呀,您当初还瞎折腾个什么劲哟!”

自然,长歌当哭那是早几年前的事了,放到现在,我又哪里有泪可流了!只是偶尔午夜梦回,翻看些旧文字,心中不免感慨一番。敬爱的老师啊,您可知道我活得有多累么?您当年曾说:“要做一个有良心的人,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注册会计师”,这话至今还尢在耳旁,但我却早已累了,倦了,不想抗争了。老师,您可知道,一个人的力量是多么地微不足道,而一个人的灵魂又是多么地卑微而渺小吗?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人啊,这样至少我会活得开开心心。可是,老师啊,每当我痛恨自己的失败时,为什么我的心竟会如此地痛呢?

无话可说,无话可说啊!青春不解红尘,胭脂沾染了灰!在自我的欢宴上,人人都是饿着肚子离开。既然如此,我又何必非得要说些什么呢,人们总是不断地相识又不断地相忘的……

(二)所谓本衷

我是无意写一部现实小说的,因为那太沉重,也因为我没有这个才华。所以我在这里要郑重地道个歉:真是不好意思,开场白还没写,废话就说了这么多,请原谅我上面的话说得太严肃太正儿八经了,我的本意并非如此。生活并不容易,我并不想装腔作势,更不希望用满纸的道德宣言来教育大家——我自己就最讨厌别人的说教。我只是想说,希望大家开开心心地生活,读自己喜欢读的书,做自己愿意做的事,如此而已。就我个人而言,现在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提起笔来纪录这样一个离奇的、光怪陆离的故事了。

关于书中的主人公,我不得不说明一下。原本没想写一部性别转换的小说的,纯粹只是想把年少轻狂时的一些绚丽幻想写出来,让和我一样身心疲惫的年轻人能在快节奏高压力的现代社会中暂时逃避一下现实,能让自己稍微地喘口气,从而能继续戴着我们的面具相互欺骗。但由于一个朋友的关系,所以我将文中主人公的性别进行了改变。因为她在笔者面前经常感叹说现代社会做女人最难。我听后不禁愕然,因为现实中似乎是做男人更累啊,正所谓“文思三千,不如胸脯肉四两”。没听说过现代女孩的择偶标准是“有车有房,父母双亡”么?

所以当我想把这个故事写下时,一个突如其来的点子就这样蹦了出来:一个冷漠自私的注册会计师在一个连想都不敢想像的魔法世界里成为了女儿身,他会怎么办呢?工业社会的贪婪、信息社会的快速变迁已深深地影响了他对情感对人性的看法,已让他不再相信这世上有永恒不变的东西,这样的一种多疑与蔑视永恒的天性在这个没有现代文明支撑的异世界还能继续下去吗……这些问题都很有趣,光是想想都让人觉得好奇,要是用笔记录下这样一个现代聊斋那又会怎么样呢?我不知道,但正因为我不知道所以才有写下去的兴趣。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只是写我所想写的,又何惧别人的批评呢?何况,只要读者诸君能从这个光怪陆离的故事中得到了哪怕一丝的欢乐,那本书就有了它存在的价值,不是么?

要说明的是一点是,本书虽然是奇幻题材的作品,但我本人实际上却对历史、军事较为熟悉,所以会在小说中加入些自己熟悉的东西,如中国古典诗词歌赋、山川地理、人物风光等方面的描写,希望大家能接受并喜欢上这种风格。在奇幻小说中加入中国元素,这并不是我心血来潮的冲动之举,而是经过了很久的思索才决定这样作的,对这个问题的阐述具体请参见作品相关《思考:西方奇幻小说是否能加入中国元素》,同时也欢迎大家就这一问题进行讨论并期望各位作者都能在自己的小说中尽力推广中国元素。

潇湘夜雨听鬼话,也是人生一大快。

正所谓:曾因酒醉鞭名马,唯恐囊羞负美人;无心为善君莫笑,但求烈酒快人生!

(另注:我会认认真真写完这部书的,因为我希望能将此书献给所有不快乐的人,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谢谢!)

(又及:本书在开始写作之后,作者终于通过了CTA,即中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为了一名平凡的中国注册税务师。虽然离自己的梦想实现还差得远,但也许终于有勇气对自己说不可以放弃了!)

作品相关 思考:西方奇幻小说中是否能加入中国元素

长久以来,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西方奇幻小说里能否加上中国元素?

众所周知,中西方文化有着显著的不同。如西方人更重逻辑,更重事实证据;而我们中国的文化却大多强调道德上的自省,并且不注重用实验去验证理论等等。关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大家大可以在网上搜到许多,这里我再复述也没意思得很,所以不多说了。这里我只想讨论在西方奇幻小说里是否能加上中国元素的问题。

首先,我承认,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性。在西方奇幻小说里加上中国元素显得很怪,有些不伦不类。写书的作者如果把握不好,很容易就会把作品写成一个四不象出来。这一点错误我发现我已经犯了,如我最开始的设想是在书中采用中国古时的十二时辰制,后来自己一看,实在是不像话这才改了的。

但是,是否西方奇幻小说就真的不能加上中国元素呢?我看未必。

因为理由也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无可否认,中西方文化的确存在巨大的差距。但正因为存在巨大的差异,所以才有必要加入中国元素。因为写书的作者毕竟都是中国人,是成长在中国的文化氛围内,所以不论文字上怎么掩饰,但他们的思维其实都是中国式的,写出来的作品其实从本质上讲仍是中国思维下的玄幻小说。只不过,玄幻改成了奇幻、道士改成了魔法师而已。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可以在作品中大大方方地加上中国元素呢?我们不必掩饰我们本人的文化定位,这样做不是比极力掩饰来得更自然吗?

第二,中西方文化并不是隔绝不通的。由于历史上的不断融合,由于现代网络的兴起,中西方文化也在不断地碰撞着、融合着。如我们都熟知默罕默德的话:“如果山不能就你,那你只能就山。”又如我们都知道西方的谚语:“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而且,中西方文化也存在着许多共性。以奇幻小说中基本的魔法设定为例,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西方奇幻小说中魔法设定是以古希腊的元素说为基础设定的。而将中国古代的五行学说、八卦理论与古希腊、古印度的元素相对照,就会发现双方有极大的共性。在古希腊和印度文化中,水、气(风)、火、土(地)是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在中国的五行学说中,比古希腊和印度多了一个木(生命),少了一个气(风)。而我国的八卦理论事实上也是将气(风)、土、火、水4种元素展开分为8种自然物相,将八卦与五行相对照,也会发现五行多了一个木(生命),少了一个气(风)。而对比中国的“新五行说”,则会发现在将金解释成气后,比原来西方的元素更为丰富合理。在这一点上看,中西方文化不仅不是水火不融的关系,而且还有着许多共同点。考虑到文化的流动性,我认为在奇幻小说里加上中国元素也是无可厚非的。而且,只要能把握住度,这样创作出的作品应更能让中国的观众感到亲切自然,更能引起中国观众的共鸣才对。毕竟,无论作者也好,读者也好,骨子里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者,我们没有理由在创作时把身上血脉相连的中国文化根拔去。

说实在的,这个问题我思考很久了,我的结论是可以而且应当加入中国元素的。而且,我希望对于这类奇幻玄幻小说,不要刻意地像黑白一样分得太清楚,只要不过度,在奇幻小说里加入东方文化的一些概念,或在玄幻小说里加入西方文化的一些内涵,我觉得是可以的。而且,我希望这种写法能流行起来。作为东方文化传承者的我们,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推祟自己的文化,我觉得是应该的。

基于这一结论,我在我本人创作的小说中将来尝试这种写法。事实上,上面也说过了,我并不认为将玄幻与奇幻分开是个好主意,我希望用自己的笔,能将两者融合起来。当然,由于本人功力有限,这个试验也许并不能取得好的结果,但希望通过这样做,能引起更多人对这个问题的注意,能在创作时更多地加入中国元素。中国有数千年光辉灿烂的文明,我们应大力推广才是。

有了这样的认识,我决定在小说的基本设定中,将十二时辰制还是改回成现代的二十四小时制。而度量衡的设定是中西方单位结合的一个产物,我暂时决定予以保留。而对于魔法的设定,将基本参照中国的“新五行说”来设定,其中会加上“生、克、乘、侮”关系,在一些级别设置上也会加上一些中国道教的名称(具体的设定请参见作品相关《一些基本设定》)。毕竟我本人是中国人,那么我创作小说的内涵也肯定是带上中国元素的,这一点我想其实不论是读者还是作者都很清楚才对。

至于人性,我想无论中西方其实都是相通的。所以在这一点上,我想没必要硬要作一个中西方的划分。

此外,小说中的一些国名、行省、地理山川等的设置命名甚至一些警言的运用、战争场面的描写将会按中国文化的习俗予以设定或是加入大量的中国元素,这一点会在注释里标示清楚。

当然,我前面说过了,毕竟是以西方奇幻为题材的小说,加入中国元素也要有个度,这一点我也会小心注意不要过头的--最开始的设定中想以中国的十二时辰制作为时间单位,这明显过头了,但好在及时修改了过来。

总之,希望大家能逐渐接受并喜欢上这种风格。

作品相关 对神的个人看法及对人物性格的一点说明

我们不是生活在象牙塔里,如果我们的作品完全脱离社会现实,那样的书还经得起反复咀嚼么?网上这样的玄幻小说不少,但我却不希望我的书也这样。所以在我的小说里虽然设定的场景是一个类似架空西方历史的世界,但也会有历史和现实的冲突矛盾反映在里面――不仅包括西方社会、历史的矛盾也会包括我们现实社会的一些折射。当然这类描写不会太多也不会影响情节,但毕竟还是会在书中体现出来。举个例子,西方历史上的“私生子财产分配”问题就会在书中有所反映;还有东西方都有过的“土地兼并”问题也会在书中成为一个重要情节线索。我认为人物是生活在社会中,社会中的种种现象自然会影响人物的认知和性格,这是相铺相成的。

至于对神的看法,有人认为“神是人们对美好事物的想象”,这话没什么不对,但也要清楚那只是一家之言罢了,事实上要是对宗教史或者历史有一个基本了解的话,就应该明白原始宗教及原始神明的产生,不过是人们对未知自然力理的敬畏罢了。从何谈起是对“美好事物的想象”呢?从古希腊到古罗马到北欧神话,你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那些神身上体现的是人性,如好色、贪婪、残暴等等,这也称得上对“美好事物”的想象吗?当然我不是说这种观点不对,而且我承认这观点在某个方面来说相当有道理--不过“我并不以为所有的人非要按这个观点写不可。下面只谈谈我自己的观点,即我对神的看法。

有没有神?神是怎样的?关于这一点其实已有很多人讨论过了,而且很多人的看法都很深刻,这是值得我学习的。不过我对神的看法很简单,我认为这世上有神,而所谓的神其实归根到底不过是人们对自我意识的一种复制罢了。也就是说,原始人类在看到未知自然力量时固然有害怕敬畏的一面并形成神的观念,但反过来想,是不是在这敬畏崇拜的背后,还有着原始人类尚未意识到的自我意识在作怪呢?比如说,看到雷电之威,所以产生了雷神的观念。可是,凭空想象的神明是无法让人信服并长久敬畏的,于是就加上了人性化的特征,如愤怒、残暴等等人格,并给其取上了人名造出了“他”的私生活等等。这样具体化后的神,难道还能单纯地以自然力量来看待吗,难道不应该把“他”实际上作为一个有着人性的人来看待吗?也有书友认为,神的确存在,并以历史、命运、规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对此我不作评论,因为这种说法的确有道理,但却无法论证,我在创作时总不可能用这个还无法论证的观点去作为小说的支撑吧――要用也自然是用我自己的思考对不对,这样至少还是原创呢。所以我在创作小说的过程中,自然会加入自己的认识,那就是我承认有神,而神其实是人们对自我意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反映。也就是说,神无处不在,但也可以说神无处可在。神在哪里?不过是在你的心里而已,所以“酒肉穿肠过,佛在心头坐”这句话确实是有道理的,呵呵,玩笑话了。

前面说过了,我认为这世上有神,但神其实归根到底不过是人们对自我意识的一种复制罢了。所以,在我看来,人性有多高尚,神就会有多光明;人性有多丑恶,神就会有多黑暗。简单地把神断定为正或邪,或者简单地把神认定为一种力量或一种规律,那都是不能体现从古到今人们对神的那种复杂感情,而唯有把神当成是人性的抽象化反映,才能较为客观地评价神。

当然,这也只是我的一家之言,我不敢说正确,但这毕竟我自己真实的想法。所以我会在我的小说中反映出来,也就是说本书与其说是写神魔,不如说是写人性--那深深的不可捉摸的人性。事实上,我本人从来就不相信人性,借用《偷天陷阱》里的一句台词“我相信人,但我不相信人心里的恶”。所谓的神,其实是人性的反映,战胜了人性,也就战胜了自我,战胜了神魔。这会是小说的一种写法,当然真写起来不会如此简单,具体的情节请充许我暂时卖个关子吧。

本书刚开始,其实前面不少情节都是在为后面设伏笔。曹雪芹先生“草蛇灰线,伏线千里”的写法,我希望我也能试试,并作为下一部小说的积累元素。谈到创作本书的缘由,不能不说一位朋友。就我本人而言,其实对历史、军事较为熟悉,对这奇幻题材是陌生的。我以前从没看过这类小说,甚至也从不玩这类游戏,但因为那位朋友在写玄幻小说,我在帮她设想一些情节时受到了她的鼓动,这才有了《潘多拉的夕阳》这本书。而我生性懒散,若不是她时时催促,我也不可能会这样写下去的,所以在这里我要感谢她。

至于小说里会常出现一些大家熟悉的诗词歌赋、山川地理的描写,这点大家不必介意。虽然小说中设定的场景是架空西方历史的世界,但不论是我本人还是读者诸君却都是在东方文化的熏陶下成长的,所以在里面出现中国元素那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度的问题,这点我会好好把握的。对这个问题的思考,请参见作品相关《思考:西方奇幻小说是否能加入中国元素》,相信大家会逐渐接受并喜欢上这种风格的。

好了,闲话少述吧,谢谢诸君观赏:)

作品相关 恢复更新公告

手头忙的那个项目终告一段落,从本月底起终于相对来说有了一点时间可以恢复更新了,前面这段时间实在是对不起大家!

这次恢复我不会再明确说周几或周几更新了,因为事实证明由于工作较忙和住得离公司较远的关系,我实在不能肯定某一天一定有空能更新。我想,与其说了做不到,还不如不说而默默去做——顺便提提,这也是这几个月忙这个项目时从中学到的一条极为宝贵的经验——我觉得不管是对生活还是工作,这都是一个极为重要而宝贵的经验,所以这里拿出来与大家分享。

这几月除了忙于工作之外,也大体想了一下本书如何写下去的问题。事实上,在前面的写作中我犯了一个可能是新手都会犯的错误——那就是太过在意别人的看法。比如说,我接到某个读者的意见,说是不喜欢某个人物性格或是情节,那么我在下一段的写作中就会不自觉地去迎合他想要去修改原有的设定;又比如说,某读者说战争场面太多觉得不习惯,而我就会接下来专门写一段原本没有安排的情况以抵销战争描写太多的情形;有读者说主角不统一人名看得不爽我又勿勿地违反了原写作计划从123章起统一了人名……事实上这是极其错误的做法。不仅因为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也因为写书者其实是在描写自己头脑中的故事,如果为了取悦别人而丧失自我那又何必原创作品呢?去拷贝别人的想法不就成了吗?

以读者说的主角统一人名为例,在我原来的写作提纲中,主角在前面章节中还不能完全放开前世的身份,所以前世的名字象征着他对前世的眷念,象征他前世的自我意识所以不应该舍弃。直到后来随着一个重要情节的发生他彻底溶入了异世界,这时他才会放弃前世的意识,这时我在写作时也才会完全舍弃前世的名字。我原本是这样计划的,但为了迎合某些读者而违心地修改了写作计划在123章时就统一了人名,这让我感觉很不自在,也让我觉得在后面的创作中有一种别扭的感觉,我想这是不应该的。

创作之所以艰苦,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想法都是宝贵的。所以,我认为我写书应当是写我脑中的故事,而不是为了迎合别人而丧失自我。这是我自己的感悟,虽然未必正确但好歹是我自己的想法,我希望我能按自己的想法去写作。

有了这个觉悟后,我想我在接下来的写作中将来坚定不移地按自己的想法去写,至于以前的情节在有空时会逐渐按我自己的想法改回来——毕竟写作应当是一种乐趣而不是一种要迎合别人观点的工作,否则的话我们又何必要进行创作?

谢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再次声明,愿将此书献给所有天下曾经快乐过和单纯过的人们!

无心为善即日

另:这三月在新公司好好表现,所以就没在逐浪那边更新。没有更新自然也没有达到解禁条件解禁,起点这边也自然无法更新。停了三月了,我会尽快让那边达到解禁条件,然后就可以在起点更新了。我这不可是为自己打广告什么的,实话实说,我可不指望靠这个赚钱,不仅因为写作是兴趣不是工作,而且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我太懒的缘故。我知道,要靠VIP小说赚钱是很辛苦的,而我实在无法那么勤劳每天写一万字。咳咳,这个缺点是与生俱来的,这辈子是无法改了。懒就懒吧,动物园的狮子能活二十年,可野外的狮子只能活八年,要那么勤快干什么:)好在写作是兴趣要不然我实说实说也实在无法坚守下去。在《《闲聊几句……》里也说了,这本书我会在起点完全免费地提供给大家,作为当初离开起点的一个歉意,只是要等逐浪那边先解禁才行——说实在的,要早知道VIP后每月都有字数任务打死我也不会去VIP的!我把起点的读者当朋友,以上都是真心话。

公告发布 闲聊几句……

很久没来起点了,今天登陆一看居然还有那么多的收藏,很是感动!

这些天一直睡不安稳,于是将心里事告诉了老妈。本来一直不敢告诉老妈我在写小说的,因为老妈是一个正统的人,她一直认为写小说是不务正业。如果实在要写小说,那也应该写些严肃题材的,写玄幻什么的纯粹是吃饱了没事干,有这闲工夫还不如去练练英语争取进“四大”呢。所以我在把心事讲给老妈听时还有点担心怕她又要唠叨我,不过令我意外的是老妈在听了我的心事后,居然没有责怪我,而是对我说:“人穷点没啥,但一定要讲信誉。你自己的事自己决定,但一个正确的决定绝不会让你睡不着觉的。”

我当时就很感动地看着老妈:“老妈你转性了啊,是不是股票终于解套了?”老妈则一巴掌飞到我脑上:“你还敢提股票,小心我打断你的腿!”

……

哈哈,玩笑话玩笑话,请大家自动略过上面的话吧!

说正经地,当初我也是第一次接触这玩意儿,所以立场不坚定,被拉去了逐浪小说网。虽然在那儿不长的时间内就得到了签约,并开始上架销售,但心里却始终不踏实。我不是个好人,但借用《非诚勿扰》的一句台词说就是“天生胆小,杀人的事不犯法咱也下不了手”,所以一直不敢回来。我怕,实在是怕极了,我怕再看到那些热心读者留下的诚挚话语,我怕再看到那些鼓励我的文字!但是,即使如此害怕,我还是要回来,因为我这些天并不开心,我活着不踏实。

所以今天终于下定决心问了我在那儿的责任编辑,我问“VIP章节解禁后,能不能在我的个人博客或其他网站再发表”,我感觉他明显地有些不高兴,不过还是告诉了我说“可以”--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为起点的读者们做点什么了!

基于这样的缘故,我决定正式用自己的行动来表达我的意思:

当我在逐浪小说网的VIP章节解禁时间一到,我在逐浪更新公众版的同时也会在起点小说网同步更新公众版。我也绝不会拿这本小说再在起点小说网申请签约,一则是不好意思也不敢两处就同一作品拿钱,二则也是因为与逐浪有合同在身--当然了如果我与逐浪小说网解除合同那自然是例外--但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所以不用担心这一点了。

我知道我这么做,纯粹是自己找抽。也许有人会说傻,有人会说我故意做作,也会有人说我是为了给自己打广告……等等,等等。这里我也不想辩解什么,我当初离开起点去逐浪时并没有与起点签约,所以我其实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人情上其实并不欠起点什么,之所以这么做主要还是我觉得心里不踏实,所以才想把解禁的小说也同步在起点更新。这其实就是一个很单纯很傻的想法,但我就喜欢这么傻。呵呵,这世界上的精明人太多了,我就想活得心安而已,傻就傻吧!虽然这么做无疑将会减少一部分读者去订阅我的小说,但我不在乎(反正盗版也出了^-^),因为我做出这个回归的决定后,心里感到了久违的踏实与快乐,真的,心里就感到特顺特高兴,小时侯偷过糖果吃并在偷嘴时打碎过碗碟的朋友们肯定特能理解我这心理状态!

闲话就说这么多吧,我觉得我交代得已够清楚的了。广大读者就请根据“抗拒从宽、坦白从严”的原则放过我吧,呵呵!这眼瞅着要过年了,我的话还是那一句,希望大家快乐!

还有一个小小的交代,希望大家能理解。因为我的小说在逐浪上架销售是在2009年1月1日,而按他们的规定需在28天之后才能解禁,所以这儿更新的时间可能还要再等几天。不过25号就是过年了,我去问问他们看有没有可能提前解禁吧(已问过了,人家say“no”了),我在逐浪也是这么对公众版的读者说的,这可不是推脱之辞啊!还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本书在逐浪不仅书名已改名为《潘多拉的夕阳》,而且前面的情节内容包括章节都进行了很大的修改,在等VIP章节解禁的这段时间内,我就逐日将修改过的章节内容在这儿一一发表吧。大家别着急,反正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而且本书在这儿都承诺不申请VIP了,您还急什么呀,每天看点也当是调剂生活吧:)

公告发布 另外与大家分享一个秘密!

由于现在小说《潘多拉的夕阳》(也就是本书)正在逐浪上架销售,而按他们规定离解禁还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要是天天重传修改后的作品,那也烦得很!俺打算把这儿前面的章节通通删掉再重传新的,反正在这儿本书是免费的,所以这么做也不算是骗推荐什么的吧?嘿嘿!

说起这推荐,倒有个小秘密与大家分享。

话说我被拉去逐浪后,有一日写不下了,就去逐浪首页逛逛,顺便看看人家推荐的小说,也学习学习先进经验么。但一打开几部上榜的作品却是看得大摇其头,也许我是老了,但我实在不明白那些文笔拙劣、情节简单、想象贫乏、种马无敌、高度YY的小说--而且明显是还没进入社会的学生写的--怎么能得到推荐呢?看了几部,实在有点想吐的感觉(当然我不是说每一部都不好,还是有写的不错的)……

恰好那天是周五,我那责任编辑突然在QQ上问我有多少存稿。我当时很纳闷怎么这事儿他们都管,但还是老老实实说了“不到一万”,那编辑就说“既然这样我就不能给你安排推荐了”。老夫,不,咳咳,我这一惊当真是非同小可,于是问他怎么推荐不是看作品质量而是看存稿多少吗?他方告诉我说各大网站皆是如此。能得到推荐的,都是签约后存稿达到了一定数量的;如果你没有足够存稿,那么,对不起,任你如何妙笔生花也不会给你安排任何推荐的。听了这些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推荐作品竟是这么回事啊……

怎么样,这个秘密够惊人吧?广大读者特别是因为看到推荐付费的VIP会员们是不是有点不爽啊?嘿嘿。当然情形不能一概而论,推荐里也不是没有好的作品,只是数量不多罢了。这时就要看那作者是不是有时间精力在保证作品质量的同时还能有足够的存稿了。

好了,夜了,今天和大家扯得够多了,从明天起逐步上传新的修改后的小说,希望大家喜欢罢……

公告发布 宁可失业,绝不喊恶心的口号!

不想去参加什么集团的鸟会,所以选择了留下值班,没想到今天接到了不妙的消息。

先是小组讨论时,新来的三个同事为了向上面证明自己有多么认真,提了不少莫名其妙的建议。如以后每天轮流去在做广播操的时候领操,还要保持微笑。我们公司是刚被某大型教育集团并购过去的,这个集团是每天上午十点和下午三点准备放广播,要大家做操。本来让大家活动一下也没什么不好,可把它当成个什么重大任务似的那就有点搞笑了。特别是那所谓的保持微笑,不微笑就罚款那更是扯蛋!我倒想问问那提意见的人,哪天你家死了人是不是也必须保持微笑来嚎丧呢?每个人的心情都有起起落落,凭什么我不想笑时还要规定我笑呢?这个建议的出发点我相信是好的,但如果作为一个任务来完成,那就有点搞笑。

这且不论,这些建议还不至于让人生气,但另有一个新来同事为了表现自己,居然还说现在大家手头工作太轻,可以加重。我不知他怎么想的,现在我们人手明显不够,在未来的二个月内现有手头的活还要加倍,每个人都忙得要死他居然还说轻松?特别是因为他周二、周三休,每次他休时就是活儿来得最多时,他的工作都让别人分担了居然还好意思说觉得工作量太小?平时他的工作也不认真,手上积累了多少活了,还装着不知道,现在又说工作量太轻,不要脸到了这种地步吗?看来有必要把大家手上的活都给他做了,以免他轻视了这份工作!

听了这几个所谓的建议我真是无语了,但我没想到还有更坏的消息在后面。那某集团的某总跑来说以后我们都要并到总部十八楼去。那就意味着我们得天天晚上八点才能下班,每周只能休一天,而且最可气的是这些都不算加班,全是白干的。《劳动法》?那对该企业来说屁也不是!试想你所有的时间都被占用,连必要的学习充电时间都没有,而说不定哪天就被公司开了,那时又如何?如果这公司值得大家付出一生那倒了罢了,这可公司现在就是大量地雇佣学校里的孩子当实习生什么的降低成本,根本就没有真正关心过大家,嘴上说什么“为了给考生提供最好的服务”,其实那些孩子工作的质量非常烂而且为了避免罚款,就是有错也不更改的,这分明是在误导考生却说什么“为考生服务”,简直是太可笑了!每年这个集团所谓的的高分得奖学金的名单中,绝大多数都是内部人士当的托;至于那些感谢信,更是内部那几百名小屁孩编造的。就这么一个只会剥削撒谎的烂公司,居然还美国上市居然还说是什么中国十佳教育机构!这简单是对中国教育的极大侮辱--虽然中国教育早就被人糟蹋了!

如果仅仅是白加班我倒也没有这么大的火,最可气的是这集团的所谓企业文化。据去开会的同事说,他们集合时还要喊口号:“什么太阳最红,某总最亲!”“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某老总”、“万岁万岁”、“某总最帅”之类的口号,一个个都喊得脸红脖子粗的,据说不喊这些还不让吃饭。我当时听了就想起了那“千秋万代”的丁春秋、“一统江湖”的东方不败、“鸟生鱼汤”的神龙教教主和那“万寿无疆”的林副统帅,这也太恶心了!这不排除是下面的人拍马所致,不过打死我也不信身为集团的老总,而且也是现场最大的发言者会听不到那震耳欲聋的马屁声?我很奇怪他怎么不会吐呢?看来定力果然足够,不然不能当上老总。这样一个有着极强烈皇帝表演欲的人,这样一个授意下面把自己神化的人,创建了这样的一种企业文化,这究竟是社会的耻辱还是仅仅是这个集团的耻辱?我一想到以后被并上楼可能会喊那种无耻口号,就忍不住想吐。我想我可以接受加班,但我是没法接受自己也变得这样不要脸。真是拍马的人不以为耻,被拍的人还洋洋得意!此人才干我相信是有的,不过人品我却认为极有问题,不然不会真把自己当神了呀!尼采疯了,但至少他是从一个哲学体系中论证了自己的疯狂,可这位老总,却是靠着随意侮骂下面的人和提倡这种恶心口号来证明自己的疯狂!在疯狂的程度上两者不相上下,但境界手段却有如云泥之别,高下立判!

现在工作并不好找,不过我宁可失业也不愿去喊那种忘记了祖宗忘记了灵魂的口号的!也许失业后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找不到工作,但不管怎样我不能变得那么不要脸!

(也许以后为了找工作,会更没有时间更新,但不管如何我还是会坚持写下去的,只是可能时间要紧张一些,希望大家能理解我!)

公告发布 终于辞职了!

在电脑前坐了良久,想说点什么,却又有点茫然若失。

昨天中午接到了一个面试通知结果的电话,要我马上辞职去新的单位上班。我坐在座位上犹豫了良久,终于下定了辞职的决心。

我在这家从事远程教育培训的公司呆了四年多了,可以说与这儿的朋友、同事分别是很难的。我原本以为自己是个没有感情的人,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我的心并不硬,并不硬……

但是,我终究还是要走不可。

因为公司被某国内某著名远程教育集团收购了,就是那个去年美国上市,本身及属下不少教育品牌都得到了“中国十佳网络教育”荣誉称号的某集团。虽然我们公司也差不多年年拿这个荣誉,不过毕竟当初没有好好把握住,所以在08年面对新老竞争对手的挤压,老抱着“酒香不怕巷子深”陈腐观点的老总终于在竞争中败下阵来,不得不被人家收购。然后不得不慢慢地被人家控制,原有的企业文化逐渐消失得一干二净。而某集团那种内部辙扎、个人崇拜神化的洗脑文化渐渐占了上风。

也正是从那时起,我蒙生了离职的想法。因为我宁可失业,也绝不会喊恶心的口号的。虽然说人到了某个地步,也许什么都肯做,但这世上还是有傻子的,很不幸我就是其中之一。

唯一让我觉得舍不得的就是相处多年的同事朋友,还有就是这个公司过去的点点滴滴。

但是我也知道,人不能总是靠回忆过日子,而且我在这儿已没有了激情,看到了种种不合理的地方却不能像以前一样积极建言(虽然以前的建议也多半如泥牛入海一般),我觉得我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其实一年半前曾有机会离开,因为新的竞争者缺少专业人员,曾私下接触过我当时家人也支持我去,不仅因为薪水大涨也因为我在原公司已做得不开心,但我却因为老板一句“我看好你”留了下来。这一留就是一年半,但看到的却是公司每况愈下最后被一个充满了“个人神化”文化的某集团收购--而且由于是被收购,在不久之后将全面执行那边的制度。这样一来我曾经深爱的公司将除了空着一个招牌用来打击竞争对手外,其他的东西将一点不剩地被这个“表面道貌岸然实质只会压榨”的资本机器吞嗜,那样的结局我无法面对。

一旦想通了这个,接下来的事就好了。就是发简历、面试、决定而已。当然机会是不等人的,过了一年半,现在已没有竞争者出现了,所以这次出去是完全从零开始,但我不后悔,因为我终于开始了踏出第一步。

昨天辞职时,老板仍是不认同我做得好好的为何要走。唉,N年前的情景再次出现,不过这次我却坚定了许多。最后老板看我坚定,便同意了我一周后离职。出了办公室,大家可能都听到了,都以一种异样的眼神看着我,我一时间不禁有些茫然,结束了么?四年半的日子?

这几天都在忙着与同事朋友聚会话别,从下周一开始,我将开始完全新鲜的生活,我希望自己能完全地投入进去,就让我全心全意地用工作来代替对过去的思念吧!

我要往前走了!

(注:新公司的工作对我非常重要,所以我会主动地加班,以期做出成绩。在适用期这段时间更新会稍慢一点,一周只能更新两章请大家见谅!)

外篇(早年的一些涂鸦之作,权当一笑) 切莫与世俗为敌

切莫与世俗为敌

--谨以此文怀念我的大学时光

朋友们相互进了不同的大学,所以来往少了好多。这天,遇到一个久违的朋友,于是他非要与我谈一谈。所谓“谈一谈”,是指在路边的小饭馆边吃边谈。

“有女朋友了?”他兴致勃勃地问我。

我万万料不到他第一句话就问这个,大吃一惊。

“没有。”我实话实说。

他挟菜的手明显顿了一下。

“星期天做什么呢?是去舞厅还是去发廊?”

“看书。”我还是实话实说。

看得出这句话对他打击不小,他挟的那块菜掉了下去。那是一块红烧牛肉。红通通的牛肉看上去似乎在咧嘴嘲笑。

接下来他又问了我许多问题,我一一照实回答。

“天哪!”他抱着头悲叫起来,“现在居然还有不泡马子不逃课不夜宿不归考试不作蔽的大学生!你没救了!”

我看着他,无言以对,心里一片冰凉,我真的没救了么?

“或许你也不抽烟吧?”他的眼里满是不信任的味道。

“我不会抽。”我不好意思地承认道。

“你完了,你完了!”他满脸悲痛地看着我。

看到他真心实意为我难过的样子,我不由地大为感动。

“但我学会了喝酒。”我说道,其实平常在学校我也从不喝酒。

“是么?”他精神一振,但口气里却显得不善,“那么,让我们来证实一下。老板,拿酒来,最烈的酒!”

我眼睁睁地看着56度的二锅头倒进杯里,却苦于不能开口。

怪事年年有,但今年怪事特别多。半斤二锅头进了肚,我居然还没有醉,居然还站得稳。

朋友踉踉跄跄靠在我身上,嘴里含糊不清地叫着:“你小子总算没撒谎!”

我回到家,大吐一场,躺了一天一夜,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从此再也不与世俗为敌。

不久以后,在大街上又遇到了另一个朋友。

“有女朋友了?”他笑容满面地打招呼。

“有一个,不过吹了。”我也笑容满面地回答。

(无意翻出数年前的旧文,如今翻来,感叹良多,自己真是老了,老了……)

外篇(早年的一些涂鸦之作,权当一笑) 过年回家

昨天晚上接到母亲大人的电话,询问过年回家的事。由于刚接到家姐电话告之票已拿到,于是放心大胆地告诉母亲:“今年过年一定回家”。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然后母亲淡淡地说道:“我给你们做好吃的去”。虽然母亲极力掩饰自己,但我还是从母亲的话语中听出了高兴之意。是呀,我和家姐都是北漂一族,去年因为没买到票居然双双不归,去年大年夜对于父母而言恐怕是有生以来最为孤独的一次过年了。想到这里,心里便有了些愧疚,于是跟母亲说:“准备了您最喜欢的君山银针”。母亲没说话,倒是父亲接过电话:“车上人多,不用带东西了,你们回家就好”。心中一股暖意袭来,竟至痴了。不由回想起父母当年的一些事情来。

北方的胡同与南方的小巷有时真有异曲同工之妙。一条弯弯曲曲的巷子,进去后还有许许多多的分支,尤如一棵大树长着许多分支,不同的分支就是不同的人家。如果造化稍不小心些,你就到了另一个分支上,就体会着另一个分支的喜怒哀乐,就可能成为了另外的一个人,这多奇妙。母亲就生在这样一个南方小巷。外公是他那个时代为数不多的读书人之一,而外婆却大字不识。外公亲切有礼,对自己的女儿总是宠爱有加;而外婆却坚强要强,年幼的母亲为此没少吃苦头。好在家中的藏书让母亲总能平静下来。好在我的外公实在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用深厚的父爱和刚正的骨气教会了母亲平静地对待人生的不公,既不是愤怒地指责,也不是无原则地去巴结,而是平静地一笑置之。

母亲在这样一条小巷中度过了她的少女时代。当她进入龙洲学院时(龙洲书院四百多年前建于龟台山上,在古代众多的学府中她是一颗闪光的明珠。1945年当时的校长胡文题写了“资水文明”四个大字,毛主席民国六年两次到益阳都是住在此。后改为市二中。我还是喜欢它原来的名字:龙洲书院,所以此处还是用这个名字)她的活泼天性表露无遗。资江离家不远,而母亲是典型的一个江南水乡少女。很快她就入选了校文艺宣传队,也很快地学会了各种乐器。母亲是吹笛的一把好手,每次文艺表演,一袭白衣,一曲幽笛总是母亲的压轴表演。而平常,母亲却简直是一个野小子。母亲最大的爱好就是在上课的时候看杂书,看小说。我后来常想,我上课时偷偷看小说是不是她老人家的遗传因素所致。我还清楚地记得,高中有次上政治思想课,我偷偷地看《三国演义》,结果被老师当场没收。好在他儿子是我好友,我经常去他家玩,老师对我还算客气,只是提了个条件:期末考试你考90分,就把书还给你。当时离期末考试只有三天,而且考的是整本书内容。于是这三天我拼命背书,居然以92分涉险过关。其他兄弟无不纳闷我什么时候这么用功了,呵呵,闲话少说,当书拿到手后,我得意地向母亲夸耀,家母只淡淡地说了句:家学渊源。一时间我真是惊佩得五体投地。家父是正儿八经地苦学出身,听了这话大不以为然,却无可奈何。呵呵,又跑题了。且说母亲当年真是强啊,什么用教材书包皮包小说看或用教材书在上面打掩护把小说偷偷在抽屉里打开时不时描上一眼了,等等等等,后世小辈用的种种小伎俩,她老人家早就已运用纯熟了。而且她老人家还特大胆,时常光明正大地把小说摊在桌面上看。我听了后一时间不觉羞愧无比,我就是把小说摊在桌面上看也要手上拿一支笔作一个冥思苦想状,可母亲当年却是跟本不屑于掩饰自己表情,胆色比我强多了。我常想,如果是乱世,母亲当是木兰从军一类的人物。母亲让我服气的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管母亲看多少小说,她的成绩在班上从没跌出过前三名。可我就不行了,我对教材书毫无兴趣,高兴时学一下可到上流,大多数时在中下流混。所以她的老师对她真是又爱又恨。她的班主任有一次开会回来,决心要在手中造就几个人才,所以决定以后对母亲要严厉些。有一次母亲在上课时又旁若无人地看小说被当场拿获,班主任勒令母亲在办公室内做题作为惩罚(后世的老师只会让人写检查,还不如学学这个老师让学生做题呢),他知道我母亲素来胆大妄为,所以亲自在门外守候,可母亲做了几题后不耐烦起来,居然打开窗户跳窗而逃,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文艺室吹笛子。直到悠扬的笛声传来,班主任才如梦初醒,只好苦笑着说了一句:不拘一格。这是母亲早年最为得意的经典事之一。后来母亲常常对我们提起,得意之状仍溢于言语。01年,她当初的班主任过世,母亲不顾当时身体不好特意去凭吊,当时我在家有幸与她老人家一同前往。母亲默立良久,然后说了四个字:“宽容如海”。就在这一刻,我明白了,正是这个老师当年容忍了母亲种种的明显违背校规的行为,才有了母亲后来一直没有磨灭的天性,才让性情中人母亲能在那个年代有自己的一片天地。斯人已去,后世不忘,我默默地鞠了一躬。

与母亲的聪慧相比,我父亲称得上勤奋学习的好学生。他从来没有过像我母亲一样上课看小说的经历。相反学习对他是极为辛苦的事也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因为学习对于他是改变命运的大事,用兵家的话毫不客气地说是“生死之道”,是要“如临深谷,惴惴小心”的。他的这个态度一直保留到现在。我清楚地记得,有一次他要评教授,要考俄语。虽然其他人都在纷纷找门路可他不为所动。坚持学习。你想想,丢了几十年的外语而人又上了年纪白天工作又忙学习多累啊。但父亲就是从最简单的音标开始学,大年三十也没休息。后来在总分100分的考试中他考了92分,而他那些找门路的同僚最高分也才70多分。想想我后来考四级连考二次都不过关,真是惭愧。本不想考了,父亲大人一个电话一通臭骂让我大汗淋漓,于是再次报考四级,单词还是没能坚持看完,不过好在学大学英语时老师是一个漂亮的美眉让我坚持没逃课学了下去,还学得较得认真,终于以63分涉险过关。后来心虚地把分数告诉父亲时,他只重重地哼了一下,颇为不屑地说了句继续考六级。我当时那个晕哦,不过经过这次学习对英语也确实有了一点兴趣了,虽然现在改革改得我们这些社会上的人不好报名考了,但我想还是要继续学下去才不愧对父亲吧。父亲既是这么样一个人,所以当他知道母亲对我上课看小说不以为然的态度后,他是很震惊的。而母亲往往一句话就堵得他哑口无言: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一样死学啊。

父亲为人方正,从来没有过要用手中权力为自己捞好处的念头,所以有时听到母亲大逆不道的话虽然很生气却又因为辩论不过母亲而无可奈何——当然是指对母亲无何奈何而不是对我无何奈何。我小时频频挨打就是证据。挨打的原因很多,从上课偷看小说到和姐姐打架到不好好吃饭都能成为挨打的理由。呵呵,好在我父亲只是在我小时打我,进入初高中,我父亲认为我已粗通文墨可以讲道理了,所以基本上不再给我松松筋骨了。有时我说的有道理还常常免去我的责罚。比如有一次上课,某老师说日本人把打开他们大门的那个美国舰长作为日本近代化启蒙人物纪念实在值得中国学习云去,我当即反驳:“那照老师意思是贩卖鸦片给中国的英国侵略者也应该让我们纪念了!南京大屠杀的日本人也应该因为促进中华民族觉醒而让我们纪念了!!”老师气得浑身发抖喝令我出去写检查叫家长,我没写检查倒是叫了家长。本以为这母亲会回,没想到父亲居然来了。正以为会倒霉,可我父亲居然极有个性地对那老师说:我的儿子不愧是有气节!说罢竟领着我扬长而去(其实是拜访校长去了:))。老师目瞪口呆之余却终于还是不下了之。后来分班,我万幸从此避开了此老师,从此更无忌惮,有人问起当年冲突细节无不详告之。呵呵,现在想来,也过火了一点。不过当时年少轻狂,有意气之争也是难免的。父亲为人方正,不肯滥用职权(父亲不仅是副教授也是国防系统某大专院校的校长,手中着实有点权),而母亲却与那时的一般人不同,很早的时候就辞职在家一心相夫教子,所以我们家总是有些清贫的。从小到大,我没玩过什么玩具,生日也只是多煮两个鸡蛋。好在家中藏书不少可以解怀。有一包工头为包一工程,给父亲送了时价六万的金子(那可是90年代中期),但被父亲一掷出门。该包工头以为没戏了,没想到经过评估父亲却认为他的工程质量有保证又把工程给了他。该包工头从没见过这样的官,竟又提着礼物上门,没想到还是被父亲掷出:让你做是因为你能做,不是因为你能送礼。当时我外婆生病住院家中正需钱,可母亲却是无条件地支持父亲。而为还给外婆治病借的钱让我家整整半年没吃过肉。母亲常开玩笑:你手下一个科长都比你过得强得多。父亲总是嘿嘿一笑,从不辩解半分。年幼的我总是不明白,似乎母亲总是在报怨父亲古板,可当父亲不在家时人家送礼,母亲为什么也是一掷出门呢?母亲很早在家照顾我们及外婆,对家中窘迫的经济是很了解的,怎么还支持父亲呢?直到现在或许我也不敢说已经完全了解了,不过,我知道,如果我因为不清白而发财的话,那么我是没有脸去见我的父母的。

翻看父母以前的老照片是很有意思的。特别喜欢其中父亲的一张照片。父亲早年毕业于湖大,但却喜好游历。神州各处的山山水水都留下了他的足迹。这张是他摄于北京八达岭的。照片上年轻的父亲坐在山台之上,背后是祟山峻岭,可父亲毫无惧色,两道剑眉舒展开,笑得非常灿烂、真诚,没有现在年轻人的那种造作与阴气。看着父亲的这张照片,我就不自禁地有些自卑——与简单坦荡的父亲相比,我永远也笑不出那种豪情。或许,正是这种简单才让“才女”母亲心甘情愿地和父亲过清贫的生活,才让我们姐弟俩从小就不在吃穿上和别人比,也才让我们一家人不管是在哪里在什么样的困境下都能保持一颗平静的心。

回想着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再想到我和姐姐都已出来,平常也问候的电话也打得不多,心里真是愧疚。儿行千里母担忧,平常自己又何尝体会过父母的眷恋之心呢?想到父母老来冷冷清清,莫说儿女不在身边因为方正连个知已朋友都称少有,说是老年慰怀又何尝称得上呢——唯一可安慰的是我们姐弟俩都称得上正直吧。想到母亲凭窗而望的身影,不自禁地想起了李白的“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忽然间鼻子一酸,竟有热泪落下了。

——仅以此文献给所有的异乡游子

外篇(早年的一些涂鸦之作,权当一笑) 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

《庄子`大宗师》:“泉涸,鱼相处于陆,相濡以沫,相掬以湿,不若相忘于江湖”

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有时候想要拼命忘记的东西怎么也忘不了,而原本在乎的感情瞬间可以置之不顾。

当接到那个电话时,他正在看林语堂的小说《京华烟云》。林语堂一直是他尊敬的学者之一。他认字较早,所以比一般的同龄人更早一些领悟了缪斯之美。而林语堂早年所作的《吾国吾民》更是让他对这位学者惊慕不已。所以他在看《京华烟云》时是不喜欢被人打扰的。况且现在的北京天气正在转凉,而相对于阴湿的南方,北方真正可以称得上秋高气爽。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在这样的夜里读读金庸的金戈铁马亦或是如林语堂这样的语言大师所写的绝代风华都是一件让人极赏心悦目的事,而一个人在赏心悦目悠然神往的时候,却突然被一个电话唤回他所讨厌却又不能离开的现实生活中,他的心情难免会有些恶劣,特别是看到的是一个陌生的号码,这时的心情简直可以用糟糕来形容了,这个时候他甚至会有杀人的冲动。

“是我……?”电话里传来一个幽幽的声音。

声音是那么地熟系,他的记忆一下子被唤醒了。那个淡淡的女孩的身影一下子清晰起来。

“你好狠心……连个电话也不留!我费尽周折才从小江那里打听到你的号码……”电话里传来一阵轻轻的啜泣。

他无言以对,只觉得心里一阵阵地抽痛。为什么?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还是会为她而心痛?而原本,他几乎将她忘了的。小江是他的死党。当年的同学中,也只有他知道怎么找到他。可是,又何须要解释呢?

虽说往事不可追,但他的思绪还是回到了七年前……

他是个怪人。他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不会打牌,一般年轻人热衷的娱乐活动他一概不感兴趣。当然,足球还是踢的,事实上他是个不错的后卫,而且电脑游戏也不能不打---虽然他打三角洲的水平臭不可闻,与他后来在CS里的反应判若两人。但他最大的爱好却是看书。他可以一天不吃不喝泡在图书馆里。而且他看的书很杂,天文地理、历史物理、科幻军事……什么都看--当然教科书除外--不过大学不像中学,根本不需要什么题海战术。所以他的成绩虽然在系里算不上顶尖,但也算中上等。这就更给了他更多的时间看书。所以每次考试时,别人在刻苦时,他却依然挟着小说晃悠,依然没心没肺地拒绝和大家一起商量作弊的方法,这就是大家说他怪的原因--可没有人想一想,他们在逃课时,他却在认真听课是为了什么。

更怪的其实还不在于此。进了大学,差不多所有的人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大家都是年轻人,而且在这个浮躁的普遍缺少基本道德标准的年代也没理由要求年轻人独善其身--事实上他们也做不到,所以校园里的一对一对渐渐多起来。正如秋天的落叶纷纷一样,从楼上随便一个扔一个面盆下来,就能砸到三对情侣--其中一对认识还不到三天。在他的同学热衷于或学琼瑶大妈装清纯或学老狼装深沉或学王朔装痞子或学徐志摩装才子或学周星星装无厘头或什么也不学干脆为了sex而sex时,他依然抱着书本整天想着什么空间跳跃。偶尔在弟兄们谈论什么心得体会交流泡妞必杀绝技时,突然在旁淡淡一笑--还是呲牙裂嘴的那种,让弟兄们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一股寒意从众人心里升起,于是集体去网吧蹂躏他--反正他三角洲水平之臭人所共知。

所以当传出他恋爱的消息时,着实在班里引起了哄动。当传出女孩和他一个班时,这种哄动变成了暴动。外班的人想进来看个究竟本班的人想出去传播流言--小道消息从来就不愁没有市场,双方拥挤自然就难免眼对眼眉毛对眉毛--这岂非正如钱钟书在《围城》里说的那样: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其实他和她认识完全是偶然--之所以说偶然,是因为他虽然是生活委员,但他却连很多同学的名字都叫不出--她的名字还是小江告诉他的。那是一次晚上的上机操纵课。他最后出来,却发现她默默地一个人拉在后面,与前面她宿舍的同学的打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今天心情好――因为他提前完成了功课而且超级玛莉过了第三关,所以他就和她打了个招呼。没想到竟然看到她在流泪。这下可把他吓坏了,不尤地暗暗责备自己多管闲事。虽然他素来号称大胆,但对于女孩子流泪这种事可是完全没有经验,于是就有点心虚地东张西望想要找一个开溜的理由――偏偏宿舍的那群人渣早就逃课去了,而林荫道下的一对对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那个窘迫的男孩无人望上一眼――否则的话,看他那慌乱的表情大家就能猜到怎么回事了。

她刚才还在伤心自己的寂莫,因为她不喜欢像她宿舍的姐妹们那样整天谈论什么影星什么化妆什么金龟婿之类。她从小接受的教育女孩子不要轻浮要稳重。而她又有点心直口快,于是被宿舍的人敬而远之――还被讽刺装什么淑女――也难怪,现在流行的是伪淑女,真淑女是不吃香的――信息时代,一切都是流动的,包括感情。田园式的恋爱太沉重,谁也承受不起真诚的代价。大家要的是快乐不是感情,要的是收获不是付出。虽然她告诉自己走自己的路不要去管别人在想什么,可她毕竟是个女孩子,总有软弱的时候。就在她伤心时,他却和她打招呼了――这或许真是天意,谁都知道他总是以自己近视为由一向不和人打招呼的。她知道他是个怪人,大家都这么说。可现在看着他在她面前手足无措,她心里却莫名地感到一阵温暖,于是她笑了。

女人真是善变,刚才还在哭,现在却又在笑。不过他也不能不承认,她含泪而笑的样子实在是美极了,他想起了古人说的梨花带雨是什么样子。晶莹的泪珠在她白皙的脸上绽放,一时间竟然灿若桃李。

简简单单地两个年轻人就这样相处了。原本在心里嘲笑别人的他们如今也变得像别人一样可笑了――恋爱中的男女总是可笑的。像大多数人一样,他们坚信他们的一份感情才是真诚的不是势利的坚信别人的都是逢场作戏自己才是真正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呵呵,单纯得可爱也傻得可爱。只不过和别人不一样的是,他们并没有因此荒废学业。这也是他们以后回想起当初的疯狂时唯一能无愧于心的东西。

很快毕业的日子来临了。她家里不愿她离开,而她在长期的犹豫后最终还是屈从了家人的意愿。他虽然失望,却也没有特别反对。是的,他不能那么自私。他凭什么要求她放下家里的一切来和他赴一个未知的前途呢?如果她真的为了热情抛下家人,他恐怕也不会再尊重她吧?男人的虚伪,他自嘲道。两个人互道珍重,友好地分了手,终究还是没像他们当初所憧憬的那样天长地久,终究还是成为了那分手的99%中的一员……

他孤身去了北方,而她在毕业三年后已为人妇。

日子就这样简单而重复地过着。随着时间的流逝,她的形象在他脑海中似乎渐渐模糊起来。而她呢,是否还记得当年那个他?如果不是因为在同学聚会上小江偶尔遇见了她,或许她都不会给他打电话吧?小江说过,她过的并不好,和她丈夫形同陌人。他苦笑着中断了回忆。她刚才说什么,到北京出差,来看他?

“哦,什么?我的地址,我在……,对,对,待会见。”有些慌乱地挂了机,他往镜中打量了自己一眼,嗯,胖了许多,但愿她还认得出……

恍惚中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人在轻轻地敲门。他迅速地一跃而起,有些慌乱地打开了门。

她静静地站在门口,与以前相比,憔悴了些,但大体模样还是没变,还是那么美。他一时呆住了,竟不知说什么才好。

“怎么,不请我进去?”她笑道。

“哦,请进。”他急忙接过她手上的水果,心里奇怪自己怎么会如此失态。

这是一个典型的单身汉的房间,从敞开的卧室门可以看到床上的被子凌乱地堆着,书桌上胡乱摆着个杯子和一些书籍。一台笔记本电脑也被主人漫不经心地扔在了书本的一边。

“你还是像以前一样,书本喜欢放在床上啊?”她轻轻地责怪道。

“习惯了习惯了。”他想刚才真应该打扫一下的,不知怎么搞地竟出了神。

“你还是一个人?”她的声音里有了一丝颤动。

他没有回答,其实她也不需要他回答。她只是突然觉得有些心酸,这个男人,难道到现在都忘不了她么?感情的事,究竟谁对谁错呢?

她忍不住回身握住了他的手,就像以前一样:“我对不起你……”

“不,无所谓谁对谁错。只要你幸福就好。”他淡淡地说道。突然感到手上一丝冰凉,原来她虽然拼命忍着,但眼泪还是像断线的珍珠似的掉了下来。

不,不要这样,他想到,我会受不了的。

正当他想伸手像过去那样为她擦去眼泪时,胃部却突然传来一阵火烧般地剧痛。她一个肘拳,已是结结实实地打在了他的身上,接着一个扫堂腿,干净利落地将他击倒在地。

看着他有些迷惑的眼神,她冷冷地笑了:“你什么都好,就是太过清高。难道你不知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么?你可知道,你那本《官场声色》断了多少人的财路?我受A公司所雇来杀你,你可不要怨我。”

她缓缓地抽出刀来。她当然放心得很,这五年来她早已成了身价不菲的一流杀手,而他还只是一介书生而已。她刚才观察了下墙壁,很厚实,声音不会传过去。而且他是单身一人,与邻居几乎全无交往,她不必担心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他无声地看着那把刀,蓝幽幽的刀身闪着寒光,那是一把三棱56式军刺,是中国陆军当年的杰作,就是李连杰在《中南海保镖》里介绍过的那种,三棱的造型加上那细长的放血槽使它无论刺中人身上哪个地方都会使人在极短的时间内大量失血身亡,现在国际公约里已禁止这种可怕的武器了――能选用这种武器的人,显然是行家里手。而仅从她刚才的身手来看,就明白她完全可以不用刀的。唯一的解释是她不想夜长梦多,还有可能是出于对当年感情的内疚,想早点结束他的痛苦。因为迅速地大量流血,会让人产生一种麻晕的感觉,就像吸毒一样,从而使人忘记伤口本身造成的痛苦。

他不禁苦笑了。情到深处情转薄,他能说什么,最多也不过一个“谢”字而已。

最后一次看了看他痛苦的眼神,她终于狠了狠心,用军刺向他刺去。永别了,我的爱人,但愿来世能永远相守吧,她在心里默默地说道。

然而,一声金属块撞击的轻脆声音传过来。一声轻响后,她的身子飞了起来,在意识最后失去之际,她听到了他的声音:“没什么能挡住时光的冲击,我的感情早已死了。也许你不知道,我也是A公司的雇员。这次是因为知道你和A公司的竟争对手B公司暗中有来往才定下的这个计划……”

她再也不会伤害他了,他无声地转过身过,将手中装了消音器的usp手枪放入袋中。现在唯一麻烦的是,这么近的距离开枪,初速近700米/每秒的加压弹击穿人体后,会在人体上形成直径近十厘米的伤口,人体内的高压会把血液和组织残液喷得到处都是,打扫起来很麻烦……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楔子 天渊大陆

世有大陆,名曰天渊,为神眷顾,恩宠无边。

可叹风云,聚合离散,王侯将相,枯骨如常。

神魔乱舞,绿原靖难,世人刍狗,无辜遭殃。

不忿命运,天降魔女,性情奇特,剑拔弩张。

红粉将军,慷慨难忘,挥戈千里,如虎嚣张。

壮哉天渊,伟哉龙江,匹夫合力,天地无光。

可惜人心,终究难测,狮狼联手,竟灭朝阳。

回眸轻笑,沓然归去,铁剑铿锵,悲秋伤感。

————天渊大陆上久唱不衰的词《短歌行》

“很多年过去了……”

白发苍苍的老人眼中忽然充满了伤感。

“从那个人殉难的时候算起,很多年都过去了,很多的人和事也都改变了。”

“爷爷,你刚才口中喃喃唱着的是什么呀?”一个妙龄少女托着双腮依偎着他问道。

“那是我以前听过的一个短歌,你要不要学?”老人慈爱地问着自己的孙女。

“嗯,那旋律听起来既悲伤又优美,我要学。”少女欣喜地说道。

老人微微一笑:“可惜你出生得太晚,没有亲耳听到那个人唱起这首歌,那才真的称得上是天赖之音呢!”老人陷入了对往事的追忆之中,脸上浮现出既痛苦又迷惘的神情。

“爷爷……”少女小心翼翼地唤道。

“哦!”老人从回忆中惊醒过来,自嘲地一笑,“人老了就是容易走神啊。但那比月光还要纯净温柔的声音,我这一辈子也忘不了!”

“那个人……”少女的眼中充满了痴望,“爷爷,你是跟随那个人多年的老兵了,你告诉我的那些传说中的大战都是真的么?那个人的故事也是真的么?我虽然与她素不相识,但一听到她的事迹就觉得鼻子酸酸的。”

“傻孩子,爷爷怎么会骗你呢!”老人疼爱地拍拍孙女的脸颊,“那可真是场空前惨烈的大战啊!好多朝夕相处的伙伴都在那场大战中送了命,好多璀灿如流星般的天才将领都在那场大战中陨落,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那个人而起。”老人昏花的老眼忽然间涌出了泪水,哀老的身躯也挺得笔直,似乎当年的雄心壮志又回到了身上。

“因为那个人死了那么多人?”少女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颤,“难怪那些大人们说她是命中浩劫。”

“命中浩劫?”老人轻蔑地一笑,“那些所谓的大人们知道些什么!要不那个人,我们现在还活在黑暗之中。罗琳,你可知道你出生时我为何不顾你父母的强烈反对执意要给你取这个名字?”

“你是为了纪念她。”少女低下头去。

“不错,正是如此。”老人轻轻抚摸着少女的头发,“这个歌的原词早已失传了,现在的歌词是与那个人极亲近的一个人填的。据说他亲眼目睹了那个人殉难的前因后果,悲愤之下无处述说,便写下了这个歌词。看来这歌词里面还蕴藏着不少鲜为人知的秘密呢,所以这首歌你一定要好好地学,一定要将那个人的事迹永远传唱下去。”

夜空如墨,繁星似洗,少女沉默着扶起了老人。老人蓦地抬头望天:“小姐,这是您最喜爱的星空啊……”

一阵寒风呜咽着刮过,这一老一少的身影都渐渐模糊起来,最后终于消失在夜风之中。

这是发生在天渊大陆上一个极为普通的夜晚中的一幕,而所有的一切都从这个神秘的大陆开始……

如果从高空俯瞰,天渊大陆就像一个鸡蛋,从北向南逐渐收缩,宽阔的龙江咆哮着从西往东将大陆分割成了两个半球。这南北两半球并不对称,龙江以北的地域占去了大陆近三分之二的面积,龙江以南的地域仅有三分之一大小。

天渊大陆的四周全是湛蓝的海洋,仅在东南沿海一带散布着一些岛屿,其中的一些岛屿面积颇大,上面居住着一些奇特的民族。如以抢掠为生的维京族,他们驾驶着桨帆并用的狭长型船只劫掠周围的海域,甚至常常发动对陆地的突袭,这就让大陆上公认水师力量最强的武月帝国深为恼火,于是双方时不时地发生些或大或小的冲突,乒乒乓乓地打得煞是热闹;又如善于捕鲸的萨伦族,这个民族常常追踪巨鲸到达极远极冷的北方,掌握着一些极为奇特的航海技术。除了这两个大族外,海岛上还生活着一些其他的民族,他们人数较少因此往往居住在这两个大族附近以寻求庇护。

话说天渊大陆在非常遥远的远古时期曾是一个统一的大陆国家,但那不过是神族尚未分裂时候的事情。随着神与神之间争权夺利的日趋激烈,在一部分失败的神怒而出走形成了新的种族魔族后,统一的天渊大陆在各方别有用心的争夺之下终于分崩离析,从此纷争不断。

但正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混战多年的天渊大陆在一千年以前终于再一次统一起来,不过既然神族早已不顾脸面地争权夺利了,那么这人间的统一也注定不会长久。随着统一的天渊帝国崩溃,天渊大陆再次陷入了军阀割据的混战之中。

这一乱就是数百年。

无数的生灵涂炭之后,七个强国渐渐兴盛起来。这七国之间或争或斗,在争相上演了一出“城头变换大王旗”的好戏之后,它们的势力终于达到了一个危险而又微妙的平衡,使得天渊大陆暂时地稳定下来。

这七国之中,只有青帝国高居在大陆的最北端;在青帝国以南龙江以北,从西往东依次排列着金沙帝国、绿原帝国、彩虹王国;在龙江以南,从西往东则依次是高山王国、紫晶帝国、武月帝国。高山王国被一个弧形的拉雅山脉包围着,而紫晶帝国与武月帝国之间则被阿布洛莫山、雪峰山等数座山脉隔断。

青帝国是七雄中立国最早的国家,国祚已延续二百年之久,实力最为强大,占据了龙江以北大陆近二分之一的领土,早就有席卷天下、混一大陆之心。青帝国既素有大志,则按八方之风的传说分设八行省,取八方归来之意,这八行省分别为:东方明庶省、东南清明省、南方南景省、西南西凉省、西方阊阖省、西北不周省、北方广莫省、东北北融省。八省之中以作为对外出兵通道的南景省面积最为广大,天渊大陆上面积最为广阔的绿原平原就分布在南景省和绿原帝国的北部省、中央省境内。

而为着这块成为国名来由的绿色平原,绿原帝国便吃尽了青帝国的苦头。

要知道青帝国如果想席卷整个大陆,共有三条路线可供其选择,即分别从金沙帝国、绿原帝国、彩虹王国借道南下。但金沙帝国境内除了西边与大海接邻处有着大陆最长的盘古山脉外,境内的其他地形地貌都以沙漠以主,环境恶劣,不适合青帝国大规模骑兵部队机动,所以这条道路实际上并不可行,而这也是政怠人怨的金沙帝国能在青帝国重压下坚持百余年不倒的重要原因。东边的彩虹王国历任国主均为女性,而且据说该国王族是被神所眷顾的种族,加上彩虹王国历来奉行睦邻友好的中立政策,所以青帝国也不敢征伐彩虹王国以免陷入道义上的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地处天渊大陆中央的绿原帝国就被青帝国视为了统一天下的障碍,再加上绿原帝国交通南北、势扼东西,不仅战略地位重要而且土地肥沃、资源丰盛,青帝国对此早已垂涎三尺,因此绿原帝国就频频遭到了青帝国的入侵。

自古交战,不外乎天时地利人和而已,别的不论单以绿原帝国的地理位置而言使其在对抗青帝国时首先就失去了地利。原来绿原平原大部份位于绿原帝国境内,包裹了北部省与中央省二省。虽然中央省与北部省的接壤处有着大陆上长度仅次于盘古山脉和拉雅山脉的大绝岭山脉,但二省其余地方的地形地貌却均以平原为主,而一马平川的平原是无险可守的,绿原帝国随时面对着青帝国的铁骑冲击,原本在诸国中是最易被青帝国击灭的国家。

但好在其他五国均不是傻子,都懂得唇亡齿寒的道理,所以每次绿原帝国遭受青帝国攻击时都会予以支援。金沙帝国会在其边境调兵遣将摆出一幅进攻的姿态,牵制住青帝国相当大一部分兵力;南方的紫晶帝国虽然与武月帝国及高原王国都有着陆地上的争端,但这时三国也会暂时抛弃恩怨携手共援绿原帝国,而众所周知武月帝国有着大陆诸国中最强大的水师,这样每当绿原帝国在吃紧的关头,南方诸国的兵员、器械就会从水路源源不断地进入绿原帝国;即使是号称中立的彩虹王国,这时也会不动声色地派遣大量能快速恢复伤员战斗力的僧侣以“救死扶伤”的名义进入绿原帝国。

不论青帝国多么强大,但在其他六国联合抗击的情况下,每次入侵也不得不损兵折将地离去。这样数次争锋之后,天渊大陆上就形成了一种极为微妙的和平局势,青帝国虽然国力出众且志向不凡,但偏偏局限于北方一隅无法动弹;其他诸国虽无图大之心且相互攻伐不已,但偏偏能在绿原帝国局势危急的时候携手抗敌;而夹于其中的绿原帝国,虽然地势重要且历代也不乏贤君,但偏偏又因为其地理位置的缘故成为了诸方势力的平衡点,外部力量渗透极深,使得该国无法按自己的愿意自由发展,始终在一流强国的边缘徘徊。

除了这七个大国外,大陆上还有一些小的公国或王国,但这些国家基本上都是作为大国之间的战略缓冲地带而存在的,其地位可以说是可有可无。其中面积稍大一些地位也稍重要一些的国家是大陆最南端的黑暗王国,大陆上最大的黑暗森林就位于此,而这也是黑暗王国得名的由来。此外,还有一个地位超常的国家,即教皇国的存在。由于天渊大陆上普遍信奉圣灵教,所以教皇国虽然国小力弱,却也没有哪个国家敢对它图谋不轨。教皇国位于彩虹王国与龙江之间,西面与绿原帝国东南边境接壤,而龙江南面就是大陆上水上力量最为强大的武月帝国。虽然教皇国声称超脱于世俗政治之外,但考虑到其南面的龙江和东面的大海之上常有武月帝国的舰队游弋,这个声明就颇有值得玩味之处了。

天渊大陆上的这些国家都是由人族创立的,虽然大陆上有着多个种族,但显然人族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地位。无论是强横的兽人族、能制作精良兵器的矮人族、还是聪慧善良的精灵族都被人类挤到了大陆上一些人迹罕至的荒野之地,即使是号称是神的后代的巨人族也不例外。而他们中还有一些人出于种种原因被迫流落在人间,受尽了人类的欺凌。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放弃了自己的信仰和文化,甚至放弃了自己的记忆和自尊。但可悲的是,这不仅没有改善他们的处境,贪婪的人类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地折磨他们。他们中许多人至死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会这样地狠心地对待自己。其实这是个没有问题的答案,因为即使是神也不一定明白人性是多么地变化莫测。

时光逐渐流失,人物来来往往,这世上又有什么东西比时间更为深刻呢?在漫长的岁月里,天渊大陆上演了无数悲欢离合的闹剧。王朝湮灭,红颜皓首,江山依然如故,人类渐渐忘记了历史……

注1:喜欢弗诺·文奇的科幻巨作《天渊》(2000年获“雨果奖”),所以把这个神奇的大陆称之为天渊大陆。其实当初本想以大师的另一部巨作《深渊上的火》(1993年获“雨果奖”)来命名大陆为“深渊大陆”的,但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天渊”这个名字更恰当一些,也更符合本书的主题。

注2:维京(Viking)这个神秘的词语就是海盗的意思,因此维京人这个词从中世纪起就有强烈的贬义,但到了今天又带有勇气的含义了。

注3:本文青帝国八省之名取自八方之风的说法,其余情况,如地理风光、历史及其他诸国情况等将在后文随情节逐次概述,此处不赘述了。

八方之风,《吕氏春秋·有始》:“何谓八风?东北曰炎风,东方曰滔风,东南曰熏风,南方曰巨风,西南曰凄风,西方曰(风翏)风,西北曰厉风,北方曰寒风。”

《淮南子·墬形训》则认为是:炎风、条风、景风、巨风、凉风、(风翏)风、丽风、寒风。

《说文解字》则作:“东方曰明庶风,东南曰清明风,南方曰景风,西南曰凉风,西方曰阊阖风,西北曰不周风,北方曰广莫风,东北曰融风。”本文采取《说文解字》的说法。

要说明的是一点是,本书虽然是奇幻题材的作品,但作者本人却对历史、军事较为熟悉,所以会在小说中加入些如中国古典诗词歌赋、山川地理、人物风光等的描写,希望大家能接受并喜欢上这种风格。在奇幻小说里加入中国元素,作者并不是心血来潮的冲动之举,而是经过了很久的思索才决定这样作的,具体原因请参见作品相关《思考:西方奇幻小说是否能加入中国元素》,同时也欢迎大家对这一问题进行讨论并期望各位作者也能在自己的小说中尽力推广中国元素。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一章 往 因

“九寨的水,真是天下最美最纯的水!”

说话的是一个带眼镜的文质彬彬的年轻人,他带着一顶当地藏民惯带的那种牛仔帽,背着一个旅行包,转身对他的同伴笑道。

他的同伴也是两个神采奕奕的年轻人,此刻正对着五彩池赞叹不已。他们三人都是北京一家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正好三人的年假安排都排在了一起,加之三人平常都喜欢游山玩水,所以便结伴来到天下闻名的九寨沟旅游。此时据“十·一黄金周”尚有近半月时间,游人明显不多,加之九寨是中国唯一一家按照国际标准进行严格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所以三人均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平常在城市里积累的那种污秽之气也一吐为空,顿觉轻快不少。当然,要说遗憾也不是没有,进入景区后随处可见的大声喧哗的某半岛人及面目阴沉的日本人着实有点影响心情。不过好在景区颇大,而落日朗瀑布、珍珠滩瀑布、箭竹海、镜海、熊猫海、火花海、原始森林等处景点确实美不胜收,这才让三人的情绪很快恢复过来。

“来!给我照一张!”

三人边谈边游览,畅心快意,不知不觉来到了五彩池处。这时天空虽然飘着细雨,但五彩池里蓝绿间隔的几股水却仍然没有打乱。几股不同色彩的水径渭分明,却又交错在一起,好比往一个大水池里滴入了几滴作画的颜料似的,给人一种绚丽多彩的感觉。由于下着雨,五彩池的水面不像镜海那样平整,而是有了一丝波动。不过,水面虽然起了波漪,但那极纯极净的水质还是遮掩不住它原本的秀色,绚丽的色彩与灰蒙蒙的天气产生了极强的对比效果,让人眼前不觉一亮,那扑鼻而来的美丽气息更是让人产生一种无法呼吸的感觉。李思一见此水,顿时心也呆了脑也木了,只是一个劲地念叨:“此景不应人间有!”待回过神来,便急忙招呼同伴给自己照相留念。

“小心哟,前天你在报恩寺里说了些不敬佛的话,可别掉下去了!”他的一个同伴见他失神落魄的样子,忍不住打趣道。

“掉下去倒不打紧,只是要罚五百可有点划不来。”另一个同伴也打趣道。

李思哈哈大笑:“罚五百倒也罢了。倒是前天晚上招待我们吃烤全羊的那对藏家姐妹花再也无缘相见,这倒可惜了!当地藏家女儿喜欢戴眼镜的汉家书生,这种嗜好倒也奇特。”说到这里,三人不觉都笑起来。早就听前辈驴友及导游说过,当地藏、羌族姑娘最喜欢文质彬彬的读书人,因此戴眼镜的汉人男子就成为了姑娘们心目中的首选。虽然九寨开发已有二十多年,当地民风早已与汉族无异,对这种话现在最多只能作为商业喙头哂然一笑,但前晚在当地一户藏民家吃烤全羊与那家的姐妹二人对歌时,听到藏家女儿直爽的承认三人还是大吃一惊,此刻想到那天的情景三人均不觉有点好笑。

李思三人这次旅游与一般人进九寨沟从西边走的路线不同,他们是从东边走的。这样在进入九寨所在的阿坝自治州之前,他们就先游览了四川平武龙安镇的报恩寺。报恩寺已有五百多年历史,一色楠木结构、一派宫殿设计,是目前中国保存最完整的明代古建筑群之一。李思本来还赞叹不已,但见报恩寺的和尚也搞什么烧香祈福的赚钱手段,就不禁有些愤愤然。其实现在全国的寺庙都在搞这一套,与其说是寺庙倒不如说是按现代制度组织的一个旅游公司,那些和尚包括所谓的大师也不过是穿着僧衣的旅游公司职员罢了。这本是司空见惯的事,但李思这人却有些不平,于是在大悲殿里指着千手观音像笑道:“昔日佛佗曾将经书卖了三斗三升米粒黄金还嫌卖的贱了,今日汝这般收钱算不算出卖色相?”这话实在有些太过于放浪形骸,旁边游客并殿内工作人员的脸都吓白了。中国人传统的中庸观念接受不了这种疯狂,虽然他们自己也未必相信什么“因果循环善恶有报”,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表面上礼敬神佛。

感受到周围的异样目光,李思三人也不好意思久呆,便讪讪而出。说起来李思这人怪僻不少,比方说他认为金庸的武侠一定要在大雪纷飞的冬夜里读,才最有味道;又比方说他常常会被《简·爱》、《飘》、《根》这样的文学名著所打动,在听到芭芭拉·史翠珊在歌剧《猫》里所唱的《Memory》时他甚至会感动到落泪,但在现实生活中他却又总是对人性报着一种根深蒂固的不信任心理。对李思而言山水远比人可爱得多,可想而知当他看到心中的佛门净地里充斥着吆喊买卖之声会有怎样的反映了。

当天晚上,三人便与在路上结识的一个旅游团一起到当地一户藏民家吃烤全羊。羊还没烤好时,那家的一对姐妹花便奉上些青稞酒零散烤羊肉炸羊排之类助兴,并邀请大家对歌,但同行的男士们踌躇着无人上前。藏家女儿素来豪爽,看这伙男子扭扭泥泥的一点都不痛快,于是那对姐妹花的脸上虽然还挂着笑但眼神里就透着点不屑来,再过片刻连话语里也带上了一丝轻蔑之意。李思本来挺欣赏这对姐妹花的爽朗的,但一听那些略带挤兑的话语便有些不快,他向来性格强硬,加上也有点喝高了于是头脑一热便站出来献了首《三套马车》。虽然事起仓促,但李思从小就听父母唱俄罗斯民歌听惯了,而且他自己也挺喜欢这民歌里所包含的那种浑朴与沧桑,独自一人的时候也常哼哼,故这一亮相也称得上技惊四座,当场就震住了所有的人,那对姐妹花欣喜之下便直言最喜欢有学问的汉家书生,说毕便扑闪着一对黑宝石般的大眼睛笑眯眯地直盯着李思看。

李思也不多言,只是不断地将主人家奉上的青稞酒一杯接一杯地倒入口中,对那对姐妹花的笑脸只作不知。李思天性凉薄,连家人也不肯亲近;加之在那个人精成灾的事务所混了几年,对这人情世故也越发地看得淡了,这对姐妹花的笑脸虽然动人却又如何打得动他?何况九寨已开发多年早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旅游产业链,当地少数民族即使是政府用钱补贴也普遍不愿让自己的孩子去上学,用他们的话说便是“孩儿学那么多有什么用,会数钱就行了”,这种观念对女儿更是如此,所以李思当时心里就认定这对姐妹花理解不了老一辈民歌的沧桑,她们的大方与热情不过是在商言商而已,一念之此他便更懒得与人搭讪了。

一边回想起前天的情形,李思一边靠着池边的栏杆懒洋洋地摆好了姿势。就在这时,李思身后的池水渐渐发生了变化,原本错落有致的蓝绿池水渐渐混沌起来,并形成了一个旋涡。

“快看!池水的颜色变了!”一名游客突然惊恐地叫起来。

“什么?”李思回过头去,却愣住了。池水正在以一种肉眼明显可见的速度快速混合,池中间的旋涡越来越大。原本蓝绿间隔的池水此时已变成黑色,一种诡异的感觉顿时在众人心中油然升起。

“不好!”李思心里猛地一颤,一种极为可怖的感觉突然从心底升起,就好像一个人走夜路时总感觉有人在死死地盯着自己却又看不到人一样,顿时背上汗毛直竖心里像被抽空了似的发慌,空荡荡的感觉瞬间笼罩了李思全身,让他连逃跑的念头都没有了。这时池中的黑色旋窝不再扩大,但竟给人一种池水在狞笑似的感觉,李思顿觉头晕眼花,再也立脚不住一头便载了下去。

一道青光闪过,池水竟发出了雷鸣般的响声。等众人回过神来,五彩池又恢复了绮丽的本貌,就好像一个顽皮的少女,刚才不过是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吓人,现在又端端正正地坐好了似的。在场的众人都觉得心里似乎被抽去了什么似的却又偏偏想不起来,一种怪怪的感觉让众人觉得有点不自在。

“走吧,雨越下越大了。在九寨逗留了两天也够了,明天该去黄龙了。”李思的一个同伴说道。

“是啊,今天挺累的,早点回旅馆休息也好。咦,奇怪,那是你的包吗?”另一名同伴指着刚才李思站立的地方说道,一个黑色的旅行背包正静静地靠在那里。

“这个包好眼熟,不过这不是我的背包,也许是别人拉下了的吧。我们不要管了,走吧。真奇怪,这个包竟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酷狗’的,觉得在哪儿见过但偏偏想不起来,走吧,总觉得心里凉嗖嗖的……”李思的两名同伴边聊边渐渐远去,在场的其他游客也纷纷离去。没有人记得刚才发生的事,甚至也没有人记得片刻之前还有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要拍照留影。李思,这个人就好像从来不曾在这世上来过一样,有关他的一切记忆均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抹去了。他消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连与他最亲近的人也记不起曾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

虽然,他们曾在一起欢笑过……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二章 神 罚

夜,好深的夜啊!深得让人看不到边,深得让人只能感觉到恐惧。

李思瞪大了眼睛,却看不到一点光亮。刚才发生的一切他都记得,他记得自己突然间被一种恐惧的情绪所左右,以至于没有一点反抗地就被投入了旋涡之中。真是耻辱啊,身为男人居然在面对未知危险时吓得放弃了反抗。虽然那种力量也太邪门了些,但也没有束手待毙的道理啊。待会不管来到自己面前的是什么怪物,也要先打了再说!反正发生了刚才那样怪异的事,已不能用常理来衡量了,估计自己是凶多吉少。那就走着瞧,大不了自己做个鬼重新打过,李思暗暗下定了决心。

想通了这一点,虽然李思的恐惧还没有完全消除,但也能勉强镇静了。他想起了一位爱好武术的朋友介绍的“深腹式呼吸法”,于是开始吸气收腹、吐气放腹地呼吸起来。

“啧,啧,啧!想不到你还没有被吓破胆,还算是了不起啊!”黑暗中一个难以区分性别的声音传了过来。

“哪来的阴阳人,有种给我现出身来!”寂静中冷不凡传来这么一个不男不女的声音,李思差点被吓趴下。但好在他刚才已调整过思绪了,早就作了不复生还的打算,因此很快就回过神来。心想那股力量太邪门,自己多半是打不过的,那就不如在口头上占占便宜。

“你激怒我是想快点死么?”果然,那个声音似乎着恼了,音调一下子提高到了尖锐的程度。

李思只觉耳膜一阵刺痛,差点忍不住大叫出声,这下心中怒火又加了一层,当下蛮劲发作哪里还顾得许多,口中已是出言嘲讽道:“死得快又如何?死得慢又如何?不都是死么!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哪儿得罪了你这大贵人,但我知道你既然把我弄到这里那就没安好心,我还能岂求你放了我么?我奉劝你一句,想要我的命就快点,不然我那两个同伴一报警对你们这些妖魔鬼怪总有些不便!如果你想在我死前折磨我那也由你,不过你要小心我做鬼后也不会放过你!”

李思心想不知对方要做什么,不如自己替他说出来。所以他的话既点明了他已作好了死的准备,也点明了他已作好了惨遭折磨的准备,不可谓不严密。末了一句更是阴气森森,大有鬼意。照常理来说,一般人在遇到这种怪力乱神的事情时通常都会吓得惊慌失措,但李思却有些例外。由于幼年生活的经历李思的心里隐藏着极重的负担,这种负担常常折磨得他整夜失眠,让他变得脾气暴躁易怒。可以说,在李思平静的外表下面,他的心却时时受着不为人知的煎熬。生活虽然有多种色彩,但对李思来说他的生活却只有灰暗的颜色而已,在这样的心境之下李思常常会有一种想要解脱自己的冲动。正因为如此,所以当这诡异的事情发生后,李思在经过了最初的惊慌之后,就不自觉地采用了激烈的抗争方式。

那个声音似乎对李思的绝然有些意外,停顿了一下,才再缓缓说道:“看不出你年纪轻轻的居然毫不畏死!虽然我看得到你的腿在发抖,不过还是认为你不错。不过可惜的是,你阳世的亲朋好友脑中与你有关的记忆都已抹去了,所以没有人会怀疑到什么妖魔鬼怪!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妖魔鬼怪。”

“你奶奶的,老子又不是神仙,遇到你这样的妖魔鬼怪能不腿肚子发抖么!”李思怒极,正欲破口大骂,忽然听到那声音说自己已不在阳世,不觉就是一愣。虽然已不报希望,但从那怪声中证明已死了,猛然间还是有些难过,就没注意到那声音最后一句的含意。

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人,李思的心中不禁一阵巨痛。但随即又想到他们对自己的记忆都已被抹去,自己纵然惨死也不会令他们伤心,顿时一股复杂的情绪涌上心头,一时之间不由地征住了。

“你可知你怎么会落到这一地步的?前天你在报恩寺的辱骂还记得么?”那声音又幽幽地说道。

“什么!竟是……竟是为了这种荒唐可笑的事?”那声音不吝雷击,把李思震醒过来。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只是因为嘲讽了神几句就落得如此下场,李思这下子是真的愤恨欲狂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会为了这种荒唐事就被随随便便地夺去了生命!

想到和家人一起渡过的时光,李思的心里一下子变得空荡荡地,连刚才面对那旋涡时都没空得这么难受过。以前总是不肯与家人太过亲近,现在才发觉他们在自己的心中有多重要,而自己却永远地失去了弥补他们感情受到伤害的机会!极度愤怒之下的李思早就没有了恐惧的心理,他奋力朝着那声音传来的方位扑过去:“你这混蛋!你……你夺走了我所珍爱的东西!我和你拼了!”

李思绝望之下这一扑已是用了全力,但奇怪的是他却根本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在移动。

虽然李思现在是真的无所畏惧了,但身体却好像不听指挥似的不能动弹。而刚才还明明感到自己因恐惧而腿肚子抽筋呢,怎么现在就不能动了呢?

“没有用的。你的身体在刚才旋涡吸力的撕扯中本就已残破不堪了,现在面临着我的神压,又怎么还能动呢!”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

“好,好极了!原来神就可以随意夺走别人的珍爱呀!你是如来还是观音?哦,不对,你应是观音吧,也只有你这种不男不女的阴阳人才会如此小鸡肚肠!听说你喜欢化身渡人?真是笑死人了,你其实不过是借着渡人的幌子卖肉罢了,还好意思说是大慈大悲!顺便问一句,神仙都是这样不要脸的吗?”万念俱灰之下,李思豁出去了。他知道中国的观音画像在佛教传入中国不久时都是以男身像的样子出现的,到了后来才改成女身像,于是索性讥讽起观音的性别来。

“嘿嘿,不错不错,这小子果然是胆大包天,不枉我看中了你!”意料之外的,那声音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嘉许地笑了起来。

“想不到小观也有这样被人骂的一天啊!我太高兴了!”这次那个声音近了许多,而且似乎正在围着李思打转。李思只觉得四面八方都传来余音,刚消失的恐惧又冒了出来。

“实话对你说了吧,小子!”声音在李思面前响起,“你在报恩寺对神的不敬足够你永世不得翻身了。虽然你们这个空间现在不信神的人很多,但公开把神比作婊子的,你却算得上有数的了!”

“什么?我们这个空间?神也分地盘吗?”李思有些摸不着头脑。

“当然要分地盘了,要不非天天打架不可!”那个声音振振有辞地说道,“我来自于另一个空间。空间与空间平常是绝对不允许交通的,但每一劫过后空间都会开放一天,以利传递消息,互通有无。今天正好是空间开放之日,我来到你们这个空间,发现你们这儿的人几乎就没有信神的。于是就和小观开玩笑,说做神仙做到像她们这个份上也算别具一格了。小观正因为前天你在下界当众辱骂她而不自在,加上被我这么一嘲笑,于是立刻就勃然大怒,所以你才会这么倒霉。”

“佛门不是诫杀生么?那她就不受一点惩罚?”李思知道按照佛门的说法,一劫就是一千六百万年。

“惩罚?哈哈哈,小子你别逗我笑了。要是佛家诫杀生,那怎么会有‘降妖伏魔’的说法?这种诫条不过是骗你们凡人的小把戏罢了!你要知道,在你们这儿,神是把自己控制不了的东西称作妖的,还把妖安上一堆罪名,不就是为了能放手屠杀么?别说对妖了,就是神佛之间不也大打出手么!那个什么玉皇大帝,不是把自己私通凡人的妹妹压在桃山下,结果惹得自己的外甥杨戬怒劈桃山么?还有那个什么托塔李天王,不是逼着自己的儿子割肉剔骨,最后差点被儿子杀了复仇么?不仅仅你们东方的神,西方的神也一样。宙斯的父亲克洛诺斯为了怕子女夺权,不是连自己的孩子都要吞食么?宙斯在杀了自己的父亲之后,为了保住自己的权势,不也是吞食自己的子女么?所以你别这么天真了!这个世界到哪儿都一样,都是弱肉强食!即使是神,也逃脱不了私欲的折磨的!试问你有何德何能让一个强大的神受到惩罚呢?就凭你在神的眼中微如灰尘般的人类身份吗?哈,哈,这也太可笑了!告诉你,什么‘佛家八苦’、‘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之类的话,都不过是哄你们的鬼话罢了。”

“那我会怎么样?请问你打算怎么对待我?”李思觉得这个声音一点也不像自己这个世界的神祗那样道貌岸然,虽然听上去挺无耻的,不过也算得上一个性情中人,不禁大有好感,言语间也客气了起来。

“咦,小子前据后恭呀!有意思,有意思!”那个声音诧异地道,“其实你今天阳寿提前结束,我也有一点责任在里头。要在平时,小观心里再恼火也不好意思出手的,这次是被我激发了性子才下了重手。我想了想,如果你继续在这个世界轮回的话,今后只怕永无出头之日,就是让你魂飞魄散也不过是小事一桩。所以趁着空间还开放着,我打算带你回我那个空间去,算是弥补我的过失吧!”

“不对!既然我们人类在你们神的眼中不过是卑微如灰尘,那你对我又有什么好报歉的?我的魂飞魄散你又怎么会在意?你到底想干什么?”李思可不笨,立刻就反应了过来。

“嘿嘿,小子还挺机灵,这更有意思了,我喜欢!”那个声音一点也没有被揭穿的窘迫,反而得意洋洋地笑起来,“那就实说了吧。我看你很有点胆大包天的味道,所以很好奇你在我那个空间能做些什么,因为我所在的那个空间可是人人都敬畏神的。就当是一场游戏吧,要知道我们的生活是很无聊的!”

李思无语了。不怕对方装清高,就怕对方说实话。

“你同意了?那就要出发了。要告诉你的是,这个空间的物质是不能带入另一个空间的,所以我只能携带你的魂魄回去,以后是好是歹就全看你的造化了,别想着我会关照你。”那个声音又说道。

“我还有得选择么?不走只怕连一点意识都不能留下。”李思郁闷地说道,“对了,你是什么样子,我可不可以看看你?”

“哼,凡人可别想随随便便看到我的真身!”那个声音冷冷地哼了一声,“现在空间快关闭了,要赶紧了!我要把你的魂魄收起来了,小心!”

随着一股吸力传来,李思感到自己的身体渐渐地轻了。这就是灵魂出窍的感觉吗?李思有些心酸地想道。别了,我在人间度过了二十多个春秋的躯体!别了,我魂牵梦萦的故乡……

一声巨响过后,李思在这个空间的残留意识彻底消失了。

千里之外,一妇人突然感到鼻子发酸,竟有一滴眼泪落了下来。

“我这是怎么了?这鬼天气!”

窗外,菊花正黄,秋色满园。

大家都说生死之间界线分明,事实上,生者与死者之间有时似乎朦朦胧胧,难分难解。

注1:九寨之旅已过去很久了,但还是忘不了那纯纯的动人心魄的美,所以在小说里自然就写出来了。不知这次大地震后,九寨的美丽是否受到了影响?思之念之,甚是牵挂。

注2:关于劫的时间长短,似乎有好几种说法,普遍的说法是一小劫约为1600万年。佛经说法认为1600万年为一小劫,32亿年为一中劫,128亿年为一大劫。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三章 怨 恨

疼,全身都硬绷绷地好难受。

李思现在还是迷迷糊糊地。他记得自己在那个世界因为辱骂神所以遭到了天谴,本来会形神俱灭的,但偏偏有另一个空间的神说要做一个什么游戏所以带自己离开了原来那个世界。本来那个神说要带自己去冥府安排轮回的,但却不知怎么没有兑现诺言,他居然把装着自己魂魄的一个什么容器随手一扔就不管了。虽然感觉到进入了一个人的躯体,但却并没有感觉到人体的温暖,而是一种僵硬的冷冰冰的感觉。

莫非那个阴阳人神仙偷懒,直接把自己塞到了一具尸体里?

李思被自己的想法刺激得毛骨悚然。虽然自己本来已经是鬼了,但中国人传统的对尸体的恐惧还是让他忍不住想逃跑。唉,人死为大,自己这样莽撞地占据人家的躯体,真是罪大恶极呀。不过,这不能怪我,我倒是想投胎来着,可那个阴阳人神仙控制着我,我一介小小的外来亡灵又有什么力量抗拒?大不了以后多烧点纸钱给你吧。李思一边心里直打鼓,一边又想着不知这个身躯的前主人是什么身份,家产不知几何,要是自己突然还魂,不知会不会被认作僵尸吓到他的家人……

正在胡思乱想之际,突然脚心一麻,一股热气渐渐地逼上身来,李思不由地大喜,知道这是身躯渐渐活过来的征兆,虽然现在还无法控制这个身躯,但不用再辛辛苦苦重新投胎轮回是无疑的了。又过了片刻,只觉胸口也是暖洋洋的一片,说不出的舒服,李思终于忍不住轻轻啊了一声。

“罗琳,罗琳!”耳边立刻传来了虽然焦急但却抑制不住喜悦的声音,听上去圆润悦耳,说不出的动听。

此刻李思十分努力地想睁开双眼,但偏偏眼皮像被千斤重石压住了似的一动也不得动,只能无奈地听着周围的人说话。

“埃尔莎,快去把老爷叫来,我们的罗琳醒了!”那个圆润的女声又响起来。

“是,夫人。”脚步声渐渐远去。

不一会儿,纷杂的脚步声传来。

“埃伦,怎么了?是不是罗琳醒了?”一个浑厚的男声传来。

“是的,圣灵保佑,我们的女儿终于苏醒了!”那个圆润的女声喜极而泣。

李思原本还在睡魇中挣扎,甚至有点欣赏荒旦剧的感觉,但这一下却吓得心脏都差点蹦出来。

女儿!我们的女儿!!

李思猛地一激灵,已是睁开了眼睛。

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男一女。男的满头黑发体格健壮,身着一件蓝色军服似的上衣,上面点缀着黄色的丝带,下着白色的紧身裤,脚蹬一双黑色马靴,左腰处挂着一柄带银色细缕花纹护手的长剑,显得气势不凡。再加上他宽阔的额头,和一双总是显得咄咄逼人的绿眼睛,更增添了他的英勇气概。那女的就明显是个娇滴滴的美人儿了,她海蓝色的双眸正好弥补了她丈夫的温柔不足。她的头发是金色的,即使是与太阳的光辉相比也毫不逊色,长长的卷发顺着耳边自然垂下,与身上一袭雪白的长裙搭配正好相得益彰。除了纤细的脖子上带着一条细细的金项链外这个女子身上再无其他珠宝饰物,但这更让人产生一种戴上珠宝反而会亵浊了她的感觉。虽然她的相貌已不再年轻,但那成熟女人的风韵却如热带的风一样怎么也遮挡不住。

“罗琳!”见李思睁开了眼,这一男一女都不约而同地喊道。尤其是那女的,竟然已是泣不成声。

罗琳?

李思的身体明显哆嗦了一下。

这一轻微的动作竟也被那男的注意到了。他一个箭步上前,握住了李思的手掌。李思只觉得一阵恶心,虽然念书时和兄弟们勾背搭背的事也不是没干过,但被一个陌生男子关切地握住手掌还是让人产生一种想吐的感觉,特别是现在身体上的感觉都渐渐返馈回大脑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李思想把手甩开,但身体软绵绵地竟使不出一丝力气。正想开口斥责,突然掌心一阵温暖,一股热流已是传了过来。热流所过之处异常舒服,渐渐地李思只觉得眼皮变得沉重起来,不知不觉中又昏睡了过去。

待到李思再次醒来,已是第二日中午了。房间里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想必是为了不打扰李思的缘故。李思所在的这个房间是一个很大的八角形房间,用那个世界的眼光看,足足有近一百平方米,称得上是相当的大了。而房间虽大,但里面摆放的家具却并不多,除了李思所睡的挂有刺绣轻幔的雕花四柱床和床边的一个配着椭圆形镜子的梳妆台外,整个房间就只摆放了一个类似于原来世界钢琴似的东西和一个大大的衣柜。房间的中央空着的,地板上面铺着厚厚的地毯,上面绣着奇妙的不知名的花纹。在房间的对面还有一个大大的壁炉,上面的黄铜扶手擦得闪闪发亮,墙壁上挂着几副带有宗教风格的油画,除此以外空无长物,整个房间显得既典雅又不失幽静,很对李思的胃口。这时正是午间,外面的阳光穿过长长的淡黄色绣花落地窗帘,给房间里的每件家具都镀上了一层金色外衣,更给人一种份外安祥的感觉。

但此时李思的心里却是冰凉一片,充满了委屈、愤怒和伤心。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啊……”李思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身子瑟瑟地抖个不停,口中翻来覆去的就只有这几个字。在确认了这具身躯的性别之后,李思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害怕和绝望过。这种无助而彷徨的感觉不仅仅来源于身体上的变化,而且更多地是来源于心理上所受到的打击。

从小到大都熟悉的身体突然间变得无比沉重,而且身体内部不但感觉不到任何温暖,反而体会到了一种冷冰冰的敌意。身体也不仅仅是胸前涨鼓鼓地多出了两个肉团那么简单,而是浑身上下都充满了一种不得劲儿的别扭感;再想到自己的身体竟然被人像检查货物似的从里到外地翻弄了个遍,李思只觉得一种前所未有的屈辱感升上了心头死死地罩住了自己的整个身心。想起前世某些文人说过的“女人要是不能反抗强迫,那就享受其中的快感”这种话,李思愤怒地只想把说这种话的无耻之徒打入十八层地狱再狠狠地踩上两脚。什么叫享受其中的快感?难道他们不知道这对女人心理上的伤害有多大吗?自己只不过是性别被篡改了都会产生一种万念俱灰的绝望感,那些真遭遇此事的女人们心理上的创伤只会更大更深而已。而对于自己来说,性别的篡改也不仅仅是屈辱那么简单。突然之间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性别完全相反的陌生人,那真实的自己又到哪里去了呢?这样的情形就好像在照镜子时却突然发现镜子里的影像不是自己的一样,一种诡异的感觉升上心头,李思顿时惶恐得不能自拔。

失去生命也就罢了,难道连这最后的自我也不能保留吗?自己明明是个男人的灵魂,却被硬塞到了一具女性的躯体里,那自己究竟算个什么东西呢?可以随意摆弄的玩具吗?可以任意捏造的橡皮泥吗?可自己明明是个人,是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会爱会恨的人啊!难道自己所有的灵和肉竟都是这样地无足轻重吗?一阵剧烈的痛苦感袭上心头,李思紧紧地咬住了自己的嘴唇,迷糊之中他似乎体会到了一种熟悉的情感,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孤独、绝望而又倔强的少年……

小时候的李思是个非常乖巧、也非常聪明的孩子。他的父母在军工系统工作,所以直到七岁之前他都一直寄养在外公外婆家里。他那位因家中藏书颇多而曾在“文革”中饱受折磨的外公对李思疼爱非常,李思尚在牙牙学语之时,便把他抱在膝头一口一句地教“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之类;到他稍大一些便教他习字念唐诗,让他领略文学之美。李思很聪慧,外公教的这些往往一遍就记住了,他外公在欣慰之余又想到哪家的小孩子不是有爹妈宠着的,偏我这小孙子如此聪明可爱却不知父母为何物,想到这里便不禁老泪纵横。偏偏李思十分乖巧,见外公流泪便伸着小手来擦,口中还叫着:“外公,不哭,不哭。”小小孩童虽然不知大人满腹心事,但竟然也懂得来安慰大人伤心,这样的情景更让人心酸,于是李思的外公立定主意要让外孙自由自在地长大,便不肯对李思进行过多管束,这无形中更是助长了李思不肯受拘束的天性。

但就在李思七岁那年,立誓要让孙儿快乐成长的外公却在一次出差途中因脑溢血发作而辞世,早就不满外公教育方式的父母便把李思接回到了自己身边。在他父母看来,儿子在过了几年无父无母的日子后,再见到他们时应当像电视里演的一样,乖乖地扑到他们怀中泣不成声才对,但李思却是满怀敌意地盯着他们,一点亲近的意思也没有,这让李思的父母颇为尴尬。李思的父母为人善良但却过于严厉方正,看到李思的这种反应,一点也没想到此时的自己对李思来说是个陌生人,而是认为儿子在他外公的放纵下变野了,居然连父母也不认了。

大感震怒的父母为了把李思拉回到“正常”的状态之中,也为了让李思成为一个能给他们争光的“好学生”,立刻便开始了严厉的改造计划。可怜李思方才七岁,就丧失了同龄人应有的一切快乐,整天被关在房间里做着那永远也不可能做完的课外作业。看着曾经欢快的李思一天天地变得呆滞,一起搬过来的外婆有时实在不忍心,便想略微为李思说几句情,刚开口:“他还是一个小细人儿……”,便见他父母的脸色冷了下来,于是外婆只好把话硬生生地咽回去然后躲在一边悄悄流泪。每见此景,李思的心便如刀割般地难受。小小年纪的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和外婆非要来这儿受这两个陌生人的欺负?为什么口口声声爱自己的父母偏偏要让自己痛苦?如果这就是爱,那爱也未免太可怕了。

因为这些,李思从小到大对父母总是敬而远之从不亲近。更从来没有像别的小孩子一样在父母怀中撒过娇,每当看到自己的妹妹在父母怀中撒娇而父母却一脸慈爱的样子,李思总是会悄悄地走开。而与此同时的是,李思的父母看着自己的儿子在他们面前总是显得小心翼翼、深怀戒心的样子,也是觉得非常痛心。虽然他们也想好好地与李思沟通,但一看到李思那陌生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眼神,那些温情的话语便再也出不了口,于是只好更加变本加厉地强迫李思“听话”,但李思偏偏是个性格倔强的人,被管教得越严厉逆反得也就越厉害。

在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与被伤害之后,李思的心故意忽视了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出自“爱之深责之切”的事实而变得强硬起来。不仅如此,因为从小就曲解了父母的本意,长大后的李思变得对感情总是有一种莫名的害怕,只要有人真心对待他,李思就会莫名地暴躁不安就总是有一种想要逃跑想要伤害对方的冲动。他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这世上没有不自私的人,投入感情不过是为了得到更好的回报而已”,在这样不断的自我暗示之下,李思变得越来越冷漠起来。虽然他也和同事们一起出去吃饭、旅游,一起欢笑、高歌,但他的心扉却从来不曾为任何人敞开过,他学会了用冷冰冰的目光评估这世上的一切,学会了把所有的感动都埋藏在了心底,学会了衡量一件事好坏的标准就是看对自己有没有好处。久而久之,李思就变成了一个自私、冷酷的人,到后来连他母亲的乞求和泪水也无法打动他了,故一家人之间隔阂渐深,以至于李思自读大学起就不再回家,这次休假出行他父母更是毫不知晓。

但让李思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这一次的出行竟成了他与父母的永别!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四章 木 兰

回想着前生的种种往事,李思的眼睛慢慢地红了。难怪自己在得知性别被篡改后,竟会如此地愤怒伤心;难怪刚才心头竟会涌上一股熟悉的情感,原来是神的这种做法又让自己想起了那不堪回首的过去啊!或许神也好父母也好,他们都从来没有想到过别人也有着独立的灵魂和心吧!

一阵强烈的痛苦袭上心头,李思闭上了眼睛。

但是,连李思自己也没有想到的是眼前的痛苦虽然剧烈,但却并非是他真正的痛苦。这种痛苦其实不过是他前世那残存的自尊心因被忽视而引起的一种反应罢了,虽然强烈却并不深刻。而且,他心中的痛苦在达到最高峰后便如潮水般地涌退,代之而来的竟是一种莫名的轻快感。那种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惶恐不安慢慢消失了,生命体成功活下来的本能压倒了一切。

“我还活着,我还活着啊!”突然之间,一股巨大的欢乐袭来,紧绷的心脏骤然间松软下来,李思头一次意识到空气竟是如此的芳香甘美,心中因性别被篡改而引发的痛苦退到了次要的地位。李思自己并不知道,前世里的他虽然待人冷漠,以追逐金钱为人生的第一要务,但他幼年时的善良并未完全消退,还是在悄悄地影响着他,所以在内心激烈的道德冲突之下他心里负担极重,为了避免这种道德上的内疚感他便故意忽视了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从而陷入了对父母怨恨的心结之中;而李思这次再世为人,虽然气愤于自己的性别被篡改,但心理上的负担也是一扫而空,前世那种对真挚感情的恐惧、对人的不信任、对一切都充满了愤怒绝望情绪的心理状态都随着肉体甚至精神的新生而悄悄消除了,在不知不觉当中李思仿佛又回到了和外公一起生活的日子,心里又重新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心境也变得和小时候一样调皮活泼起来。

时间在静静地流失,也不知过了多久,随着心头压抑感的清空,李思在床上实在是躺不下去了,终于决定起床。掀开身上厚厚的被子,李思随手拿起床边软垫上的衣服,正欲穿上时却愣住了。那是一件以鲸须为骨架制成的一种无袖胸衣,这种胸衣呈倒三角形,穿上后从肩至腰都非常紧身,而胸衣上还有可调节的系带能将女人的腰肢勒到一个理想的程度。与之相配合的下装则十分的膨胀,一种由鲸骨、藤条或金属丝制成的圆环将吊钟状的裙裾层层撑起,外面则罩上了长及地面的华丽面料。

穿这种能把人勒死的衣服?李思的大脑瞬间一片空白。

像躲避瘟疫似的,李思飞快地扔掉了衣服。反正身上还罩着睡袍,又不是不能见人。李思这样想着,自然而然地朝门边走去。以前在宿舍还经常穿着短裤跑来跑去呢,现在身上有长袍似的睡衣还怕什么。

床边有一个宽宽的梳妆台,上面镶着一面大大的镜子。自从醒来后李思就刻意地躲避着那镜子,但人就是这样的奇怪,越是强迫自己不去想它,就越好奇自己变成了什么样子。李思犹豫了半天,终于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忍不住向镜中望去。只见镜中出现了一位体态轻盈明眸皓齿的少女,虽然稚气未脱,但清秀的面容却给人一种雪山般纯净的感觉,而小巧的鼻子又给这不带半份人间烟火味的美点缀了一丝可爱。一头长长的、浓厚的棕色卷发就如瀑布似的披散在肩头,发丝俏皮地在雪白的脖侧打了几个卷儿,再加上一双如海洋般尉蓝晶莹充满忧伤的大眼睛,越发显得镜中的女孩肌肤胜雪笑靥如花。

“这……这是我吗?”李思战战兢兢地盯着镜子,心中骇然道,“我居然变成了这个样子!自古红颜多薄命,莫非我活不了多久?”

镜中的女孩确实是美,而且是一种让人感到痛苦的美。若是在前世,李思一定会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仔细欣赏的,但现在自己成了被欣赏的对象那就是两回事了。事实上镜中的女孩越美,李思心里的慌乱就越厉害,因为这又会让他感到无法把握自己命运的无奈和被人玩弄的痛苦。他不敢再看镜子,慌忙朝门边走去,不料不留神竟碰着了悬在镜边的一个金色小铃铛。

“叮铃铃~~”

轻脆的声音在室内响起,李思尚未回过神来,门已打开了。

“哎呀,罗琳小姐,你怎么起来了?快些躺下。”一个身着黑裙外面套着个小白围裙的中年女仆大惊小怪地叫起来,李思依稀记得她的声音就是昨天那个埃尔莎的。

“我……我已好了,我想起来。”连声音也变得这么软绵绵地,李思只觉得脸上发烧。

“好的,小姐,我来侍候你穿衣吧!”埃尔莎说着向李思扔在软垫上的那件衣服走去。

“不要!”这下李思可是真的慌了。开玩笑,看看那细细的腰身,要穿上那样的衣服不把小命送掉才怪。

“小姐又撒娇了。总不能穿着睡裙就出去吧!”埃尔莎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样子。

“那给我找件稍微宽大一点的衣服吧?”李思看着那衣服上的如蛛网般密密的带子,只觉得头脑一阵阵地发昏。

“小姐你的衣服都是一样大的呀!”埃尔莎的话毫不留情地击碎了李思的希望。

“为什么我不能穿睡衣出去?这是我自己的家呀!”一急之下,李思开始口不择言了。

“那可不行,这样是不礼貌的。你想让埃伦小姐伤心吗?”埃尔莎毫不动摇,“罗琳小姐,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废话!我以前还喝二锅头呢!李思心中愤愤不平地说道。

“总而言之,我不穿这件衣服!就是不穿!”万般无奈之下,李思只好蛮不讲理了。想想真是恶心,在那个世界里小时候被父母执行家法打得皮开肉绽时都没求饶过,在这里却要嗲声嗲气地说话,李思郁闷地想到。

“罗琳小姐,不要闹了,乖一点……”耐心的劝解声。

“不行,说什么也不行!”坚决的抗议声。

“怎么了?”就在两人闹得不可开交之际,门口传来一个圆润动听的声音。

昨天醒来时见过的那一男一女站在门口。女的一脸诧异,男的虽然满脸严肃,但眼中却不乏笑意。

“埃伦小姐,罗琳小姐不肯穿胸衣。”埃尔莎一见夫人来了,连忙如释重负地报告道。

“罗琳娜,小宝贝!你为什么不肯穿胸衣呢?”那位中年美妇走过来,温柔地抚摸着李思的头发说道。

“这衣服太紧了,我穿着透不过气来。”中年美妇那温柔的神情像极了那个世界里那也不能见面的母亲,心头对父母的怨恨突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李思心里一酸,差点落下泪来,语气也不由自主地软化下来。

“嗯,那件衣服确实紧了点。但那件衣服把我的小宝贝细细的腰身衬托得多么完美呀,不是吗?”

“可……在家里也要这么郑重其事吗?这多累呀!”

“孩子你还在长身体的过程中,这个时候培养气质是至关重要的。穿上那件衣服,你就具有了淑女的姿势,这是你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妈妈小时候也是这样过来的,等你到了妈妈这个年纪就不用时时都穿着紧身胸衣了。”埃伦轻轻地说道,还叹了口气,不知是不是想起了当初还是个少女时候的事情。

“看来是躲不过这一劫了!现在要是说什么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恐怕谁也不会相信。更何况,若不是自己亲身经历了这种事情,也是万万不会相信什么时空穿梭的!要报仇来日方长,眼下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李思恨恨地想着,面上也情不自禁地带上了一丝愤恨之色。见埃伦正关切地盯着自己,李思连忙低下头去。唉,埃伦的温柔实在是无法拒绝,特别是在她的神情与自己母亲酷似的情况下。李思叹了口气,带着决然的神情对埃尔莎说道:“帮我穿上吧!”

“雄免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望着缓缓走近的埃尔莎,李思心中念叨着《木兰词》,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注1:文中紧身衣饰的描写,其原形来源于16世纪上半叶西班牙贵妇的装饰。西班牙公主凯瑟琳嫁给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时,穿的就是这种衣服,所以,16世纪的后半叶紧身胸衣和撑裙迅速地在欧洲流行开来,风行一时。

注2:罗琳(Lorraine)与罗琳娜(Loreena)本为两个不同的名字,但笔者一个朋友坚持说Loreena(罗琳娜)是Lorraine(罗琳)的爱称,笔者英文很臭,姑且信之。

(今天上传了三章,大家看得爽吧?嘻嘻)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五章 我来过,我很乖

“轻点,埃尔莎,你想把我勒死吗?”

“不要动,罗琳小姐,一会儿就完事了。再深吸一口气,收缩腹部……”

李思手撑着梳妆台,咬着牙再次努力地收了收腹,拼命抑制着胸间翻江倒海的那种烦闷感觉,心中早已死老天贼老天地骂个不休。

埃尔莎站在李思身后,正用力拉着系带,眼中流露出赞叹的神情:“我的小宝贝的腰身是多么地纤细呀!哪家的小姐也比不上我们罗琳小姐的风度。”

莫非这个世界的人都是把纤细的腰肢当作淑女风度的唯一标准?那照这样看来螳螂岂不是最具风度了!李思忍不住恶毒地想道。

“好了,罗琳小姐,转过身来吧!”埃尔莎终于停止了动作。

李思只觉得脑袋发晕,胸间闷得似乎透不过气来。难怪埃伦说穿上这衣服就有了淑女的姿势!这种衣服腰间的系带让人腰都弯不了,只能挺着身子,加之衣服紧贴着皮肤让人气都透不过来,自然只能安安静静地小步移动。以前不明白那些美人为什么动不动就晕倒,看来的确是有历史渊源的。

李思虽然苦着脸,但埃尔莎和埃伦却都是眼睛一亮。

“小姐真是太漂亮了!现在才十四岁就这样迷人,再过两年不知会迷倒多少男子呢。等小姐年满16岁,一定能在圣灵节上当选为‘美之女神’的!”埃尔莎满心欢喜地说道。

埃伦没有说话,但从她闪闪发光的眼睛和自豪的表情上看得出她也是这样想的。

什么美之女神,可笑的玩意儿!李思心里嘀咕道。

“我倒是觉得罗琳身体太弱了,应该加强一下锻炼才好。”这时站在门口的那位黑发男子插话道。

“哎呀,老爷,让罗琳小姐这样一个娇滴滴的美人儿像您手下的士兵那样摸爬滚打吗?这太残忍了!”埃伦还没有说话,埃尔莎就抢先说道。

“福雷斯特,罗琳刚醒过来,你怎么就出这样的馊主意呢?”埃伦也轻声责备道。

埃伦的眉头轻轻一皱,福雷斯特立刻投降:“好,好,好,夫人!我收回我说的话,我只是提个建议罢了。”说罢,他无可奈何地向李思望了一眼,同情之色溢于言表。

原来他是想帮自己摆脱掉这身碍人的衣服呀,李思对他立刻大报好感。他既然是这个身躯的亲生父亲,以后倒应该好好亲切才是,说不定能借此实现自己的愿望呢。

“这次……这次我是怎么了?”见暂时只能忍受束缚,李思便想把前因后果问个明白。

“唉,罗琳,这次是你救了你父亲。幸好圣灵佑护,教皇国的圣祭司贺瑞斯阁下正好来访,这才把你救醒了。现在想起来我都后怕得很,要是你有个什么意外,可叫我怎么办呢?”埃伦搂着李思又是哭又是笑。

原来罗琳的父亲福雷斯特伯爵是绿原帝国北部省的总督,手下控弦二十万,很为青帝国所疑忌。绿原帝国共设有五行省,除了与青帝国接壤的北部省外,还有西部省与金沙帝国接壤、东部省与彩虹王国接壤、南部省隔龙江与紫晶帝国遥遥相望、帝都绿原城则位于中央省的中部。这五行省中,与青帝国接壤的北部省作为阻挡青帝国的第一道屏障最为重要,历来它的总督人选都是各方注目的焦点。

绿原帝国虽然每次面对青帝国的大举进攻都要依靠其他国家支援才能收复国土,但由于位居大陆中央,交通发达商业繁茂,所以国力恢复也是十分地快速。而青帝国见每次南侵都徒劳无功,也不得不收敛起嚣张的气焰,所以双方近二十年来也大体能够和平相处。但福雷斯特的上任却又大大地刺激了青帝国。

福雷斯特·德米特里并非出身名门,而是寒士之后。虽然寒士这个阶层也可以说是贵族的一员,而且他们中有不少人祖上也曾显赫一时,但世事无常,到了他们这一辈就无法再维持贵族的体面了,所以被称为寒士以与一般的贵族相区别。福雷斯特便是在这种情况下怀着重振家业的梦想加入了军队。

不过是金子到哪儿都会发光的,福雷斯特本身见识不凡,加之武艺超群,所以自他投身军旅后短短一年时间便从普通一兵做到了百夫长的职位。但据绿原帝国军规规定,百夫长以上职位须由贵族世家子弟担任,看起来福雷斯特的官运似乎到头了,了不起的结果也不过是忠心王事二十年后,得到一枚忠诚勋章使他的后代可以享受和贵族子弟一样的升职权利。就在福雷斯特心灰意冷之际,他的人生命运却在此时来了一个大转弯,并对天渊大陆的历史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原来恰在这时,青帝国大举南下,一路上攻城掠地势如破竹。绿原帝国的军队根本不是对手,往往一触即溃,不过短短二十天时间,绿原帝国的首都绿原城就面临着青帝国大军即将兵临城下的结局!此次绿原帝国败得实在太快,虽然紧急求援文书已向各国发出,但各国调兵遣将也需要一段时间,没有说来就来的道理。就在这危急关头,福雷斯特斩杀了欲投降的北方军团指挥官维利尔斯公爵,夺取了军团兵权,然后挥师快速北上。

青帝国这一次攻得太过顺利了,一路上绿原帝国军队不是望风而逃就是一触即溃,哪里会想到还有一支军队竟敢掉头迎击。猝不及防之下吃了个大亏,待他们醒悟过来,福雷斯特带着北方军团又消失了。心高气傲的青帝国铁骑兵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总指挥官奥马尔元帅更是气得哇哇大叫,发誓要把这伙小丑通通吊死。当他得知偷袭他的军队居然在身后的虎阳关现身时,立刻毫不迟疑地挥兵掉头直扑虎阳关而去。在奥马尔心中,以为拿下这小小的虎阳关不过是短短一瞬的事,根本不会影响到合围绿原城的战略目标实现,而且要进攻绿原坚城,也断没有放任粮道受虎阳关驻军威胁的道理。因为虎阳关位于绿原帝国北部省与中央省北部山脉大绝岭的交界处,北上可袭击北部省首府翡翠城,南下可胁迫帝都绿原城,位置极为险要,是绿原帝国唯一的南北交通大动脉上一个极为重要的关键点。

青帝国深知虎阳关的重要性,是以在绿原帝国北部省军力溃散后,一小股先头部队已趁乱袭取了虎阳关。掌握了虎阳关的青帝国军队,根本就未被绿原帝国中央省北部的天险大绝岭山脉所困扰,大批部队纷纷由虎阳关南下,绿原帝国沿大绝岭山脉布防的军队再次溃散,首都绿原城变得岌岌可危起来。眼见就要成就不世之功,但在这个关键的时候青帝国却大意了,虎阳关驻军被抽调了大部分参与攻克绿原帝国帝都的最后一战,而仅留有少量兵力防守的虎阳关居然被福雷斯特逆袭得手,这就使得青帝国军队面临着被拦腰切断的危险,奥马尔不得不掉头先解决了背后之患再说。

本来奥马尔还以为最多半天就能得手,而且他生平用兵最喜欢集中兵力与敌决战,加上情报显示身后绿原帝国溃散的部队还不少,所以他就没采用分兵之策。不料福雷斯特大胆果敢、指挥灵活,竟使得强大的青帝国军队在虎阳关外屯兵整整七天仍然一筹莫展!

无可奈何之下,为了不影响攻占绿原城的战略大计,奥马尔不得不只留一支偏师监视虎阳关,自率主力解围而去。虽然一路上歼灭了大量的绿原帝国军队,但从时间上讲奥马尔却是失败了。因为正是在这七天时间里,绿原城的城防得到了极大的巩固。而且南方紫晶帝国、高山王国的战士们在武月帝国水师的帮助下,正源源不绝地开赴绿原城;金沙帝国的沙漠游骑兵更是在边境大量集结,大有蠢蠢欲动之势;彩虹王国的僧侣团也恰到好处地来到绿原城“救死扶伤”。经历数次惨烈的攻城之后,奥马尔痛苦地发现,由于虎阳关失守,所需的军粮物资不得不走小路翻越险恶的大绝岭才能到达前线,加上路上乱兵横行,平白增加了数以十倍计的成本与损失,而这时南方诸国的援军却仍如潮水般不断地涌入绿原城。在多方权衡利弊之下,奥马尔不得不下达了撤退的命令,青帝国多年来最有利的一次吞并绿原帝国的机会就这样被福雷斯特破坏了,从此青帝国对福雷斯特恨之入骨。

反观福雷斯特,不但没有被追究以下犯上杀死维利尔斯公爵这件事,反而被封为伯爵,从此官运亨通步步高升成为了帝国的一名新贵,更因为迎娶了帝国四大世家之一的特雷维尔家的小姐而令人瞩目。自从十年前福雷斯特携妻女上任北部省总督以来,青帝国就一直寝食不安,因为随福雷斯特而来的,还有他的老部下北方军团。

北方军团在维利尔斯时代一直驻扎北方,但他们的战斗力却并不放在青帝国眼里,当初他们在维利尔斯的指挥下毫无建树就证明了这一点。不过自二十年前那场著名的虎阳关之役后,北方军团的地位在各国眼中就直线上升,后来更是被绿原帝国抽调至绿原城担任京师护卫重任,被誉为“御林军中的御林军”。为表彰其劳苦功高,皇帝本人又亲自将皇室纹章百合花纹章授予北方军团作为军徽,故北方军团又被称为“百合花军团”,其地位可见一斑。这样一支地位超然的军队居然随福雷斯特赶赴北方,其意图就值得怀疑了。而且福雷斯特上任后,积极强化军备修筑堡垒,其总督驻节地翡翠城更是三天两头进行攻防军事训练,针对青帝国之意十分明显,青帝国早已坐立不安了。所以这十年来,双方虽然均不敢抢先挑起战端,但剑拔弩张之势也是十分明显。

就在几天前,有人送来一个礼盒,说是感谢福雷斯特伯爵为保护北部省的安全而表达的一点点心意。因为福雷斯特很受北方民众的爱戴,以往也经常收到民间送来的礼物,所以这次也没在意。他正要打开时却恰好有封军报送到,于是他把礼盒放在桌子上就去书房了。这时正好罗琳经过,看到那盒子碧绿青松地十分好看,忍不住好奇就打开了盒子,却没想到一股黑烟冒了出来,罗琳当即就昏迷不醒。

众多医师,包括军中的魔法师均束手无策,眼见罗琳出气多进气少,白晳的皮肤开始发黑,埃伦不禁哭得伤心欲绝,福雷斯特认定是青帝国所为当即就要提兵为爱女报仇。好在教皇国圣祭司贺瑞斯恰好来访,见两国就要开战,连忙劝阻了福雷斯特。然后使用“大光明咒”耗费了生平功力才把邪毒从罗琳体内驱除,不过再如何努力也没法把人救醒了,只能静待罗琳自然苏醒。

听到这里,李思已是明白,一定是这种邪毒非常厉害,贺瑞斯耗尽生平功力也只能治好罗琳的身体,却无法让罗琳的灵魂与身体再度产生共鸣。这时正好那个携带自己魂魄的神路过此地,想必是觉得机不可失,所以不管自己愿不愿意就把自己的魂魄强行灌入了这个躯体之中。这个身体中原本的魂魄当然禁不住神力这么一挤压,肯定已是香消玉殒了。自己迷迷糊糊的时候似乎曾感觉到一个若有若无的身影在渐渐变淡消失,想必那就是罗琳的芳魂在消失了。

想到这里李思不禁有些黯然,罗琳来到这个世上,是如此地天真、乖巧,如此地不懂世道人心之险恶,也是如此轻易地就被她所敬重爱戴的神随便毁灭!占据她身体这件事虽然自己也是无可奈何,但不管怎么说鹊占鸠巢的毕竟是自己,不内疚是不可能的。而且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居然因为狠心的神要打发无聊时间就这样被弄得魂飞魄散,可见神们确实是没把人类放在眼里。想到原来世界那个叫余艳的小姑娘留下来的著名遗言“我来过,我很乖”,一种凄凉苦涩的情绪不禁涌上心头,李思忍不住泪如雨下。

“罗琳,怎么了?你不舒服吗?”埃伦见李思落泪,慌了神,连忙抱住他问道。

“不是,呜呜,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们了!”李思正在伤感,见埃伦发问,连忙掩饰道。

“傻孩子,傻孩子!”埃伦抚摸着爱女的卷发,脸上虽然还带着微笑,但眼泪却漱漱而下。

福雷斯特一个箭步上前,把妻女搂在怀里:“对不起,罗琳娜,差点让你为爸爸的麻痹大意送命!对不起,我向圣灵发誓,今后我绝不允许你再受到任何伤害……”豆大的泪珠夺眶而出,从不落泪的铁血总督福雷斯特居然落泪了。

“哇……”这下李思再也忍不住了,心头突然记起了前世父母强言欢笑的面容,对父母的思念忽然间变得强烈起来,连日来所受的委屈终于宣泄而出。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现在我可是到了伤心时了!

注1:在网上混迹多年,能感动笔者的只有一句话:我来过,我很乖。笔者是不相信人性的,可面对这个八岁小女孩的壮烈之举,却无言以对。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六章 烦人的礼仪

李思坐在餐桌前发呆。

不是菜肴不丰富,事实上菜肴真是太丰盛了。听旁边女仆的介绍,桌上光是肉菜就有五道,分别是烤乳鸽、鹿肉馅饼、煎牛排、羊肉羹,还有烤鲑鱼。其他的菜也是琳琅满目,看得让人食指大动。

李思在前世就是个无肉不欢的主,一见这么多好吃的哪里还忍得住,当即欢呼一声就要开动。但身后的埃尔莎眼疾手快,一把就擒住了李思细细的手腕。

“怎么了,埃尔莎?”现在李思知道了埃尔莎不仅是埃伦的贴身女仆,也是自己的教习嬷嬷,是自己万万得罪不起的。开始本想要教训那个敢打断李大公子进餐的家伙的,但回头一看是埃尔莎,立刻就软了下来。

“罗琳小姐,还没餐前祷告呢!”埃尔莎的脸都气绿了,小姐要是表现得没有教养的话,她这个嬷嬷的脸往哪儿搁。

长桌两端的福雷斯特和埃伦都不引人注目的笑了一下。这次女儿醒来后活泼了许多,他们做父母的其实心里也很高兴。虽然有些不合乎贵族礼仪,但那种自然天性的流露却更为人所喜爱。

见埃伦正关切地盯着自己,李思不得不也随之垂下头,双手交叉摆出个虔诚的样子。

见所有的人都低下了头,埃伦开始祷告起来:“伟大的圣灵啊,感谢您的庇护,使我们能有衣服遮体,不致忍饥挨饿,不致流离失所……你卑微的仆人一定要听从您的教导,荣耀归于圣灵!”

“荣耀归于圣灵!”所有的人都重复道。

李思对这些可不相信,别说前世是不信神的,现在经历了这么多事对神就更没有好感了。不过他也知道这些想法都是大逆不道,所以嘴唇只是轻轻动了几下装装样子而已。

“好了,终于可以大吃一顿了!”见其他人都埋下头专注于进餐,李思兴奋地盯着端盘子过来的女仆,迫不及待地摆出了一个等待进餐的样子。

“咳咳!”身后传来了埃尔莎的警告声。

条件反射似的,李思立刻像霜打的茄子一样焉了下来,那样子要多老实就有多老实,这下子所有人的眼中都带着上了笑意。

这顿饭只吃得李思郁闷无比。埃尔莎不断的咳嗽声倒也罢了,大不了充耳不闻就是了。关键是李思发现这个身体根本就吃不下多少东西,最后上鹿肉馅饼时候,虽然煎得黄黄的馅饼看上去很诱人,但竟是一点食欲也没有了。要是没穿这身紧身衣服就好了,李思羡慕地看着福雷斯特大口吞咽着馅饼,不禁再次为自己的身体苦恼起来。

“圣祭司阁下到!”门外的仆人大声禀报。

李思见福雷斯特和埃伦都站起身来向大厅走去,也立刻乖巧地跟了上去。那个世界有科技没有魔法。这个世界有魔法,但科技上却大大落后于地球。李思的心中对此早已充满了好奇,现在听说那个会魔法的圣祭司来了,他当然要去看个究竟。

“伯爵您好!夫人您好!哦,罗琳小姐醒来了,祝圣灵保佑你!”一个穿着白色长袍面色慈祥的老人缓缓走近,所过之处所有的仆人都深深弯下腰去。

“圣祭司阁下,多亏您救了小女一命,我和我的妻子不胜感激!”福雷斯特见老人走近,也怀着深深的感激弯下腰去,在他身边埃伦早已行起了曲膝礼。李思开始还觉得挺有趣,正看得津津有味身后又响起了埃尔莎不祥的咳嗽声,只好不情不愿地蹲下身去。

“伯爵,请起!举手之劳而已,何必如此客气呢。”贺瑞斯看起来是个很随和的人。

“圣祭司阁下,这对您而言虽然只是举手之劳,但对我却是意义重大。对世界来说,我的罗琳娜只是个普通小女孩;但对我来说,她却是我的整个世界!”埃伦发自肺腑地说道。

李思的心头一热,一种难以言述的复杂情绪涌上了心头。

“夫人言重了。谁能忍心对罗琳小姐这样的小天使见死不救呢?否则还能算作是人吗?我敢肯定,就是那个送毒盒的人事后也后悔过。”

你说对了,那个狠心的家伙倒的确不是人,而是神。李思在心里说道。

这时宾主双方均已落座,早有仆人奉上香茶等物。福雷斯特挥一挥手,所有仆人都退了出去。

“阁下,我拜托您追踪下毒者的事有眉目了吗?”福雷斯特在几天前就拜托贺瑞斯帮他追查下毒者的下落。青帝国与绿原帝国之间的关系本来就不好,前几天青帝国在得知有人对福雷斯特下毒的消息后立刻就严加戒备,边境形势已是前所未有的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具有祭司身份的贺瑞斯才可以自由穿行边境,毕竟教皇国从不干预大陆上战争的态度是人所共知的。

“是的,有线索了。”贺瑞斯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木盒轻轻打开,只见里面有一枚小小的图章和两张纸条。

“下毒者名叫雷伦,是青帝国边境部队的一名十夫长。那天我过境后正在街上散步,他突然走到我面前神情慌张地问我是不是一名神职人员,说有要紧事要向我忏悔。当时我只是像今天一样穿着普通的教会袍,所以他并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否则就会直接要求我的庇护了。于是我问他是什么事,他却又扭扭泥泥不肯说,只是不停地哭,说万万没想到会伤害到无辜的人。我还要追问,他却说大街上人多口杂,和我约好晚上十点左右在他住的旅馆见面。我应允了,便在约定时间到了他的房间。”说到这里,贺瑞斯停了下来,脸色也阴沉了下来。

“阁下,那你见到他没有?”李思见他久久地不说话,忍不住问道。

贺瑞斯向李思看了一眼,脸色慢慢地舒展开来:“见是见到了,我的小天使。只是不能用‘他’这个词,而要称之为‘它’了。”

“您是说……”福雷斯特不禁动容。

“是的,雷伦已经死了。我进去时他已变成了一具尸体,全身上下均无伤痕,唯有喉节处被人敲碎了,看得出是一击毙命,可见杀他之人武艺高强。在他身上找到了一个图章,里面藏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狮子不除,寝食难安’几个字。图章背面刻着家族纹章,后来查证是雷伦家族的纹章,虽然雷伦家族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贵族,但世代为青帝国戍边,在军中威望极高。现任青帝国‘烈火军团’军团长职位的亚格·雷伦正是雷伦家族新一代的族长,据说他唯一的儿子从小就表现出极高的天赋,所以用家族姓名作为儿子的名字。而他这个引以为傲的儿子,就正是和我谈话的那个雷伦。我又检查了房间,发现在枕头底下还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欲除狮子,却害一羊’几个字。”

“这么说果然是青帝国下的毒手了?”福雷斯特激动地站起来,“差点害死了我心爱的女儿,不可饶恕,绝对不可饶恕!”

“伯爵,要冷静。现在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贺瑞斯劝道。

“哼,还要什么直接的证据,这两张纸条就是证据!这狮子指的就是我,当年虎阳关之战中,我双手沾满了青帝国战士的鲜血,从此‘雄狮福雷斯特’之名无人不晓,而这善良的小羊指的就是我的女儿了。前几天我女儿为我中毒之事早已传遍了边境,否则青帝国现在边境上也不会如此紧张,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分明是做贼心虚!”福雷斯特气愤地说道。

“这……可你们两国战端一起,又不知会有多少生灵涂炭了。”贺瑞斯也无话可说了,其实他当时在雷伦房间的时候就已断定这一次是青帝国下的毒手了。

“多谢阁下的义举,但很明显这次事件看来是青帝国预谋的!很遗憾,也许和平的日子就要结束了,但这错不在我。我要上报陛下立即动员全国军队,准备应付青帝国的进攻。”福雷斯特沉痛地说道。

室内顿时一片沉寂。不管怎么说,这世上绝没有一个坏的和平。现在眼看和平就要结束了,每个人的心里都不大好受。

“等一下,父……父亲大人,也许这并不是青帝国的所为呢!”李思坐在一边将双方的话都听了个一字不漏,本要开口的却不知该如何称呼福雷斯特,他知道中国古代父子之间规矩是很严的,所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情急之下便按中国古代的规矩叫了。

“嗯,你为什么这样说,罗琳?”福雷斯特心里很奇怪,为什么女儿不像以前一样叫他爸爸了。

“我觉得这件事没那么简单。您任北部省总督已有十年之久,这十多年来您励精图治,把北部省治理得井井有条。如果青帝国想乘隙进攻,应该趁您立足未稳的时候动手才是,为什么非要等到十余年之后才向您下手呢?”李思娓娓而谈。

“还有,最可疑的一点是,青帝国如果处心积虑地想除掉您,那么一定要计划周详才对。为什么在杀雷伦灭口后,会在他身上留下图章,还留下了含糊其辞的两张纸条?这些证据得来的太容易了,简直就是自动送上门一样,从这一点看就相当可疑。此外,雷伦身为青帝国正规军人,在边境形势紧张的时候怎么还能夜不归宿?为什么他会径直走到贺瑞斯阁下面前要求忏悔,却又要推脱到晚上才说?这些都是不能解释的地方,我觉得此次的行为一定是他人所为。具体是谁我猜不出来,不过我想谁能从两国大打出手中获益,谁的嫌疑就最大!”

三个大人都有点不知所措地看着李思,半晌,福雷斯特笑了起来:“想不到我的罗琳娜居然这么厉害!不错,不错,你说的很有理。刚才我是太过于武断了。”

“不愧是将门虎女!”贺瑞斯也称赞道。

埃伦也欣喜地看着李思,本来她与罗琳不应参与军机大事。但这件事与罗琳有关,所以破例留了下来,没想到却见到女儿这么精彩的表演。

“嗯,还有,父……父亲大人……”李思对福雷斯特倒是很佩服,错了就大大方方承认,不愧是一省总督。

“怎么不叫爸爸了,罗琳?”福雷斯特皱着眉头不满地道。

“爸……爸爸,”李思颇有些别扭地叫道,“我认为当务之急是稳定与青帝国的关系。现在死的雷伦是以家族名字命名的天才,一定很受家族宠爱。要是雷伦之死被人嫁祸到我们身上,恐怕一场战争在所难免。虽然我们并不惧怕与青帝国的战争,但却没有必要打一场被人利用的糊涂战争。”

“我认为罗琳小姐说得非常不错。现在边境上双方士兵情绪本就紧张到了极点,再有人稍加挑拨,恐怕就会酿成大祸,这件事确实不能不防。”贺瑞斯赞同道。

“嗯,说得有理。我现在就修一封公文,要对方对投毒事件做出合理解释。同时提议双方约束各自将士,以免造成事端。”福雷斯特说道。

“但我们这边也要作好战争的准备。”李思见福雷斯特就要往外走,急忙加了一句。见福雷斯特回过头诧异地看着自己,不由地羞红了脸,低下头喃喃说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哈,哈,哈,说得好,好一个防人之心不可无!我的罗琳娜今天可真是让人吃惊!”福雷斯特大笑着走了出去。

“夫人,我也要告辞了。”贺瑞斯也站起身来告别,临行前深深地看了李思一眼,“罗琳小姐心思缜密,我会向教皇提起的。”

埃伦惊喜地看着贺瑞斯:“谢谢您,阁下!”

“哈哈,夫人不必多礼。如此良材美玉,怎么能埋没呢!”贺瑞斯说话间已是飘然离去。

“罗琳,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有这方面才能?以前你可是最讨厌这些事情的。”埃伦想到女儿可能得到教皇的祝福,心情不由地大好。

“这个……我也说不好。只是觉得投毒那件事破绽太多了。”李思有些心虚地答道。

“好了,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你不要再想着它了。”埃伦关切地说道,“对了,从明天起,你要恢复以前的学习了。”

什么?学习?在那个世界里由于职业的关系,无时无刻不在学习最新的东西,人的精神时时刻刻都处在紧张之中,本以为被带到这个空间唯一的好处就是不要学习了,怎么现在还有学习一说?

“是呀,我的罗琳娜是这样出众的一个美人儿,当然要多才多艺才对呀。从明天起,你要恢复以前的音乐、绘画、舞蹈、仪态方面的学习。”

李思呆若木鸡。

“对了,你刚才表现得很出色。将来可能还要去教庭,我决定再给你增加教庭礼仪、宗教知识方面的内容学习。”

李思继续发呆。

“罗琳娜小宝贝你怎么发愣了?看你,都高兴得哭了!”

该死的垃圾神仙,老子跟你们没完!李思的内心终于怒吼起来。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七章 出 走

“罗琳小姐,请把这束鲜花画下来,注意冷色调与暖色调的运用。”

“罗琳小姐,请把这两个高音弹出来。”

“罗琳小姐,请注意仪态,双肩放宽,小腹收起,下巴要略略扬起……停,停!你怎么把下巴翘得比鼻子还高?”

“罗琳小姐,走路时要轻轻摆动身体,小指要自然地翘起来,要展现女性的优雅和柔情……你怎么走得摇摇晃晃的!哎呀,真丢脸,一个小姐怎么把臀部扭得如此之大!”

“罗琳小姐……”

“罗琳小姐……”

“救命呀!”李思猛地坐了起来。

房间里罩着一层蒙蒙胧胧的月光,说不出的静溢。但回想起白天发生的一切,李思仍是心有余悸。

除了文学课上仗着以前读过的世界名著还能应付一下子外,其他的课程对自己来说简直不啻于酷刑!虽然在被强行塞入这个躯体时,已被灌输了一定这个世界的知识,说话写字阅读什么的不成问题,但毕竟自己不是真的罗琳,怎么可能知道C大调与混音的区别,更别提什么卡波拉卡舞的站位了。

不行,一定要想个法子,再这样下去不死也会发疯!

装病?不行,家里有医师还有魔法师,糊弄不过去;装可怜?不行,埃伦对自己期望甚高,绝不会姑息;认认真真地与埃伦长谈?那是发疯!这个世界的人根本就没有那种现代平等的观念,而且做梦也不会想到还有另外一个世界的存在,谈那个只会自取其辱,最可能的结果就是被埃伦软禁起来,接着是一大群希奇古怪的魔法师什么的来给自己治病,还不定怎么折磨呢。怎么办,怎么办,李思愁眉苦脸地在房间里转了好几个圈子仍然计无所出。

没招,真是没招了。千算万算就是没有算到那个变态神仙居然会偷懒!没办法,只有逃走了,要不非得被那些“蝌蚪”和写实画法逼死不可!

李思迅速地从衣柜里拿出件披肩披在身上,略微犹豫了一下,还是把罗琳的小钱包也塞进了口袋。想了想,又把梳妆台上的金色小剪刀拿起来放进了睡裙的口袋里,然后轻轻推开房门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经过埃伦的房间时,李思不禁迟疑了一下。虽然来到这个世界不过短短两三天,但李思对埃伦已产生了一种深深的眷念感,埃伦的亲切、埃伦的温柔都让李思感到了一种久违的温暖。但是,毕竟时日浅短,这种温暖还不够强烈,还不足以让李思心甘情愿地被束缚住。虽然这样离去恐怕会让埃伦很伤心,但长痛不如短痛啊!亲爱的埃伦,当有朝一日你发现占据你女儿躯体的不过是个陌生人时,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楼下静悄悄的,仆人们都在自己的房间里休息。李思轻轻地打开了大厅的门,穿过草坪向总督府邸的大门走去。李思知道现在边境紧张,总督府明里暗里已不知增加了多少守卫,自己这个模样能不能混出去实在没有把握。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与其被圆舞曲折磨死,还不如放胆一搏。

“罗琳小姐,这么晚了你出来干什么?”门口的卫兵拦住了李思。

“嘘,小声点!”李思故作神秘地嘘道:“明天是我爸爸妈妈的结婚纪念日,我想去不远处的森林采几朵鲜花送给他们当礼物。”

“嗯?总督大人的结婚纪念日不是三个月前已庆祝过了么?”卫兵纳闷地问道。

“那是他们的订婚纪念日。”李思脸不改色地回答。

“可听说大人是在婚礼前半年订的婚呀?”

“那是他们的相识纪念日!”李思难得地脸红了一下。

卫兵明显地被李思弄糊涂了,但看着面前小姑娘纯洁的蓝眼睛,卫兵相信是自己记错了:“好吧,罗琳小姐,不过你不能一个人去,至少要找人跟着你才行。海瑟斯,过来一下。”

一名身材粗壮神情异常冷漠的卫兵走了过来。

“海瑟斯是亲兵队中武技最高的卫士,也是总督大人最可信任的勇士之一,有他跟着小姐一定万无一失。”卫兵对李思说道。

“那就谢谢海瑟斯先生了!”李思装着高兴的样子说道。

“能为小姐效劳是我的荣幸!”海瑟斯干巴巴地说道,他的声音和他的身材一样“粗犷”,李思估计如果一个人走夜路时忽然听到他的问候,十有八九会当成野兽的咆哮。事实上,海瑟斯给李思的第一印象不是他的粗野,而是他的冷漠。海瑟斯的眼睛虽然也是蓝色的,但却与埃伦那充满了温柔的眼睛不同,在他眼中看不到一丝情感的存在。他的眼睛就像是一块用蔚蓝海水结成的冰,虽然也很晶莹很纯净,但却是冰凉冰凉的。这双眼睛要是盯着你看,你会感到一股凉气透入你的皮肤之中,直冷到你的骨子里去,直冷到你的心里也结成了冰。

在离总督府大约三里的地方有一片森林,里面有不少奇花异草。这片森林面积不大,而且早已被总督府的卫兵彻底搜查过,所以李思提出要来这里摘花并未引起卫兵的多心。不管怎样,虽说边境形势紧张,但总督府毕竟离边境还远着呢。

一路无话,两人没过多久就走到了森林边缘。看着海瑟斯那粗壮的身体,李思决定先把他引入森林之中再想办法甩掉他,但唯一可虑的是现在这个身体实在太过柔弱,能不能跑掉实在有点担心。

正当李思苦苦思索脱身之计时,海瑟斯突然一把抓住了李思的胳膊。

“你干什么!”李思只觉胳膊处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忍不住大声叫喊起来。

海瑟斯脸色铁青眼中凶光大盛,原本冷冷的眼中竟是血红一片,就好像要择人而噬的野兽似的。

不好!莫非这个家伙见色起意,图谋不轨?李思又惊又怒,手悄悄向衣袋伸去。

但海瑟斯却根本没再看他一眼,而只是死死地盯着森林深处,手也紧紧地握住了剑柄。

这下子连李思也发现不对劲了,连忙躲到了海瑟斯身后。

“哈哈哈,果然不愧是雄狮手下最凶悍的勇士。我们已经很小心地摒住呼吸了,想不到还是瞒不过你。”

森林里缓缓走出了五个黑衣人,五个人都用面罩遮着脸,只露出一双精光四射的眼睛在外面,显得说不出的诡异可怕。

海瑟斯没有说话。久经沙场的他见对方恰好呈半月形把自己围住,就知道他们不怀好意,也绝不是可以用言语打动的。

“你们是什么人?好像对海瑟斯先生很熟悉呀,你们是他的朋友吗?”李思问道。

“嘿嘿,不错。我是海瑟斯多年的老朋友了。你叫罗琳对吧,你的身体已经好了吗?”为首的黑衣人两眼死死地盯着海瑟斯的手,虽然在发笑,眼中却是半点笑意也没有。李思突然发现,这黑衣人的眼睛竟是死灰色的,带着一种说不出的邪恶之意。

“嗯,我已经好了,可你是怎么知道的?”

“前几天罗琳小姐生病的事可是人人皆知,现在你却能在凉风习习的晚上出来散步,可见已是病好了。”黑衣人大概是没想到李思竟会如此天真,死灰色的双眸中竟也难得地带出了一丝笑意。

“哇,你真的好聪明。”李思向说话的黑衣人走过去,脸上带着甜美的笑容:“你们既然是海瑟斯先生的朋友,为什么戴着面巾呀?是想和他开玩笑吗?”

“是呀,我们想吓吓他,你要不要加入我们呀?”为首的黑衣人见李思竟然主动向他走过来,不管他再如何冷静,心中也不禁一阵狂喜。

“那可不行,太晚了,我要回家了。”李思走到离黑衣人两三步远的地方,带着犹豫的口气说道,然后转过身做出要回家的样子。

“别急,天还早着呢!”为首的黑衣人见即将到手的猎物就要溜掉,哪里还按捺得住?加之人人皆知总督大人家的小姐从小就娇生惯养身体柔弱得很,故一点儿都没疑心,伸手就向李思抓去。但就在他刚伸出手时,却见李思突然一挥手,眼前顿时一花。

“不好!”这名黑衣人也算得上反映敏捷了,立刻矮身就往地上一滚,手中短剑已是出鞘乱舞护住了身上要害。

“好快的剑!”那黑衣人一连几个翻滚脱离了海瑟斯的攻击范围,刚站起来就发现海瑟斯正站在他面前冷冷地盯着自己,不禁叹道。

他的四名同伴已横七竖八地躺满了一地,右面二名同伴的胸口都插着两支短箭,佩剑均已半出鞘。左边的两名同伴却是胸口处均有一道尺来长的剑痕,两具尸体的剑痕连成一条斜线,显见是被人一剑劈死的,而两人身边佩剑却均只出鞘了两寸。

注1:蝌蚪,指的是五线谱,这是学音乐的必备基础知识。

注2:小说中的一些度量衡设定,既有中国的单位也有国际标准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寸,设定为3cm;

尺,循中国汉制,一尺大约21.35——23.75cm,这里设定为23cm;

步,为三尺,约69cm,这里设定为70cm;

米,循国际公制,设定为100cm;

丈,设定为3米;

里,每里设定比1华里长,比1英里略短,设定为1里=1500米;

大里,每大里等于2.5里,即为3750米。

另外,可参见作品相关《思考:西方奇幻小说是否能加入中国元素》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八章 刺 客

海瑟斯右手提着一把十字宽刃剑,剑尖斜指向下,一动不动地站着。他对面的黑衣人在他如欲破身而出的气势威压之下也是绝不敢移动半分,他的目光流转不定显然还有些摸不着头脑。李思此时却已是气定神闲,在见识了海瑟斯刚才迅如闪电般的一击后,他已确信今晚自己的安全是无虞了。要不是亲眼所见,李思怎么也不会相信看上去身躯笨重的海瑟斯爆发力竟是如此之强。当中间的黑衣人向后翻滚的同时,海瑟斯的身子已略微向右倾斜,非常自然地顺势一抽剑,一道长长的剑光就带着一道优美的弧线划破了他右边两个黑衣人的胸口,虽然那两人也是身经百战的好手,但腰旁佩剑仅仅只出鞘了两寸就已毙命。而海瑟斯左边的两名黑衣人更是没想到海瑟斯居然会用连环手弩对付他们,虽然同伴的惨死为他们赢得了一点时间,但佩剑也只不过是半出鞘而已。电光火石的一刹那间,四名杀手哼都未哼一声就已毙命。

刚才李思就是利用躲在海瑟斯背后的时机,用手指在海瑟斯背上轻轻划下了“我诱敌,你攻击”几个字。当时海瑟斯的背就是一阵僵硬,李思情知他不愿意让自己冒险,便抢在他阻拦之前向为首的黑衣人走去。果然对方见上前搭话的不过是一个娇弱无力的少女,便放松了警惕从而给了海瑟斯可乘之机。

“罗琳小姐好手段!”黑衣人略一思索已是知晓其中奥妙,死死地盯着海瑟斯:“一剑两命,好快的剑!好霸道的剑!但是,身为战士却用连环手弩偷袭,你不觉得可耻吗?”

“用剑杀和用手弩杀有什么区别?你吃牛肉时莫非还在意是用菜刀切的还是用斧头砍的?战争本就是你死我活的事,哪来的这么多规矩?要怪就只能怪他们自己学艺不精。”海瑟斯还没说话,李思就抢先说道。

黑衣人沉默不语,良久,方一声长叹:“想不到深闺中的罗琳小姐居然也有如此见识!不错,慈不掌兵义不理财,看来是我过于矫情了。”他向李思微微一颔首,“海瑟斯,多年不见,你的武艺又长进了。有你在场,我自问无法伤害罗琳小姐。可我要走你也拦不住,对不对?”

海瑟斯微微一点头:“不错,佩莱克提斯,我的速度的确不如你,你要走的话我是拦不住的,所以我根本不打算拦你。”

“嘿嘿!海瑟斯,想不到原本脾气暴躁的你居然肯放我走,雄狮把你调教得不错!”佩莱克提斯静静地盯着海瑟斯,然后转身面向李思:“罗琳小姐可是要海瑟斯留下我?”

“不必了,我相信海瑟斯先生!既然他肯放你走就一定有他的道理。”李思毫不犹豫地回答。

佩莱克提斯虽然没有再说话,但眼中已流露出了赞赏之色。

“哼哼!想不到大名鼎鼎的‘轻风’队队长这么快就被吓破胆要灰溜溜地逃跑了!主人养你有什么用!”就在佩莱克提斯正欲转身离开之际,森林中突然传出一声冷笑。

“还有埋伏!”海瑟斯的脸色变了。

“你懂什么?能知进退,就是大将之材!比你这躲着不敢见人的胆小鬼强多了!”李思见佩莱克提斯在那声音的呵斥之下眼中尽是愤愤之色,灵机一动大声对森林深处喝道。果然,佩莱克提斯眼中流露出了感激之意。李思只作不见,越发慷慨激昂地对着森林深处嘲讽起来,言语间隐隐约约对佩莱克提斯竟是大为维护。

“你……你这小妮子敢骂我!佩莱克提斯你还等什么,快些将她杀了!”黑暗中那声音怒道。

“我佩莱克提斯是什么人?怎能食言而肥!这次我已承认败了,就不会再动手!海瑟斯,下次可没这么好运了!你们走吧!”佩莱克提斯傲然说道,“主人那里我自会去解释,有什么惩罚我也一力承担。只是监督使者,你要是再敢对我出言不逊,只怕我的三尺之冰虽短,却也是为汝而设的!”

“哼,佩莱克提斯,回去后再回和你算这笔账!现在你给我退下!”随着一声怒喝,一道黑影已是电射而出,直扑李思。

“罗琳小姐小心!”海瑟斯大喝一声,一个箭步上前迎上了那道黑影。

但那黑影显然不愿和海瑟斯硬碰硬,一声轻笑身子一转已是绕过了海瑟斯,继续向李思扑来。海瑟斯硬生生地顿住自己往前扑的身影,脚下不引人注目地踉呛了一下,转身向黑影冲来。

“不好!敌人使的是‘调虎离山’之计!海瑟斯要是被敌人调动了,我们两个都得完蛋!”李思非常狼狈地往地上一滚,勉强躲过了黑影的连环三击刺,冲海瑟斯大喊道:“不要管我!你用心感受他的气场,直接向他本人进攻!”

海瑟斯一愣,果真不再追着黑影乱砍了,而是用长剑不断封堵黑影的进退路线。渐渐地,黑影原本流畅若水的身影渐渐凝滞起来,已是无力再向李思追袭了。

“好险,吓死我了!”李思见海瑟斯挡住了黑影的进攻,连忙退到一边,忍不住后怕起来。

“罗琳小姐居然敢站在我面前,不怕我行凶吗?”背后响起了佩莱克提斯的声音。

李思被背后突然传来的声音吓得毛骨悚然,但他强忍着要蹦起来的冲动,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想要逃避危险的本能被他冷静的理智强行压制住了,一股凉气直入他的脑中,激得他眼前金星直冒。

“罗琳小姐真是胆色无双,我佩服!”佩莱克提斯走到李思身边站住了。

废话!老子刚才急着逃命没注意你站在这儿,等到发现时已是迟了,除了赌一把外还能怎么样!幸好这世界的人都有点呆气,有点身份的人都要在表面上表现一下骑士精神,断不至于背后偷袭一介弱女子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老子以前世的模样站在这你不上前捅上个十七八刀的话我李字就倒着写!李思此时回过神来已是惊得手脚酸软,忍不住心中怒骂起来,面上却是平静之极。

“已是深秋了,晚上天冷,请罗琳小姐披上披肩吧。”佩莱克提斯又递上一条披肩,正是刚才李思用来搅乱他视线的披肩。

李思此刻也正感到凉嗖嗖的,正欲接过披肩时却见佩莱克提斯的眼神有点古怪。顺着他的眼光低头一看,不觉大是尴尬。刚才为了逃命在地上一番滚动,睡裙的领口已是大半敞开,白皙浑圆的肩头都露出来了,加上娇喘嘘嘘的样子,李思不用脑子想也知道此刻“自己”的样子有多诱人。

李思默不做声地接过披肩,狠狠地将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难怪那个世界的女人都喜欢说男人不是东西,男人确实不是好东西呀!李思心中感叹道。

李思和佩莱克提斯尚在一边闲话,但此时场中的形势却已有了相当大的变化。

海瑟斯用的是一柄双面开刃的阔剑,他的剑法大开大阖,气势惊人之极。而与他对敌的那名黑衣人则身法诡异,手中细长的圆剑在月光下闪闪发光,就像一条无孔不入的毒蛇在待机噬人似的。李思想到刚才那黑衣人狠辣无比的几下击刺,不禁有些后怕起来。

但蛇终究是蛇,就是再狠毒也上不得台面的。比起海瑟斯来,这黑衣人的武艺明显差了一个级别,也就是仗着身法灵活才勉强躲过了海瑟斯的几招杀手,但即便如此却也是惊得大汗淋漓了。

刚才就在佩莱克提斯忙于自保之际,这名监督使者正潜伏在森林中,看到海瑟斯先是以雷霆万钧之势击倒左侧两人,接着又掏出连环手弩射倒了另外二人。抛开手弩不谈,一剑击毙两名优秀战士而令两人剑都未能出鞘,这是何等出众的武艺!这名黑衣人可是清楚地知道“轻风”队的成员是些什么样的角色的。风是轻柔的,可你却摆脱不掉轻柔的风。“轻风”队长佩莱克提斯和他的手下就如同轻柔的风一样无处不在,等你感觉到他们的存在时,往往已变成了死人。但现在两名身经百战的优秀杀手却连拔剑的时间都没有就双双毙命,那么能杀死他们的剑是何等样的快,何等样的凶狠啊!黑衣人当即就做出了不和海瑟斯正面硬碰的决定。

但是,那监督使者也是杀人无数的好手,经验更是非常地老到。他发现海瑟斯一剑劈倒两名“轻风”队队员时,脚步先略微向右移动了一下,立即就看出海瑟斯的步法还有破绽,还未达到随心所欲的境界,于是当即就制定了出击的策略,那就是以罗琳为诱饵调动海瑟斯的步伐,然后乘隙击杀之。如果不是李思看穿了那黑衣人的险恶用心的话,只怕海瑟斯的攻防节奏早已被这黑衣人调动,而以他粗壮的身材又怎么可能跟得上这黑衣人的诡异速度呢?其结果不是露出破绽被黑衣人一击毙命就是被活活累死,那样的话李思自然也是凶多吉少,但一经李思出言提醒,久经沙场的海瑟斯就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关窍。黑衣人的速度虽然快,但空气的流动更快!眼睛虽然感觉不到空气的振动,但皮肤却能。只要捕捉到黑衣人的气场,就能抢得先手!现在海瑟斯的剑往往是后发先至,逼得对方不得不撤剑自保。而那黑衣人数次想要逃脱却均被海瑟斯封住了退路,又被逼回了场中。

“你的同伴似乎情形不妙,你不下去帮忙吗?”李思斜眼瞥着佩莱克提斯揶揄道。

“监督使大人难得出手一次,怎能不让大人尽兴呢?何况我已说过今晚不再向罗琳小姐动手的。”佩莱克提斯倒是不动声色。

“好,够狠!分明是你与这个监督使者不和,所以借刀杀人而已,却想顺水推舟卖个人情给我,我要上当就白在事务所与那些人精混了这么些年了!”李思心中暗道。

那名黑衣人此时步法越见凌乱,显见是在苦苦支撑。他听到佩莱克提斯的话,不由地又惊又怒:“佩莱克提斯,你疯了吗?还不快来帮我,你难道敢背叛主人!”

“监督使大人,你弄错了,我并没有背叛主人,只是不愿以多打少而已。身为骑士,这种事我是做不出来的。”佩莱克提斯悠然说道。

那监督使者显然是被这句话激怒了,不顾海瑟斯利剑在旁就要往佩莱克提斯扑去。他的身子才往上一窜,海瑟斯的长剑恰好改劈为刺,一下子就穿透了他的腹部。“啊!”他的身子瞬间弯成了一个虾米,手中圆剑落地,整个人都瘫软了下来。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九章 恩 怨

“看来一切都结束了,这儿没我什么事了。”佩莱克提斯伸了个懒腰,往森林中走去。

海瑟斯冷冷地盯着他,直到他的背影完全没入森林之中,才将手中的长剑收回。

“罗琳小姐,你没事吧?”见李思脸色苍白,海瑟斯冷冷地问道。虽然海瑟斯极力掩饰,但李思还是从他的话语中感到了一丝关心的味道。

“唔……我没事。这些尸体该怎么办?”看着躺在地上还保持着拔剑姿势的尸体,李思强忍着心头剧烈的呕吐感,有气无力地问道。

“得把他们埋掉。虽然是敌人,可也没有让他们暴尸荒野的道理。”海瑟斯边说边开始拖动地上的尸体。一切都很平静,虽然海瑟斯还保持着警惕,但注意力更多的是放在森林之中而不是眼前的尸体上。当他弯腰提起那监督使者的尸体时,监督使者原本死鱼一样的尸体竟然动了,他的手一扬,一柄匕首已是深深地插入了海瑟斯的腰间直至没柄。

海瑟斯无力地倒了下去,那名监督使者趁势滚到了几米之外。

“海瑟斯!”李思惊呼着冲上去扶起了他。

“嘿嘿,你们都以为我死了吧?”那使者已是手捂着肚子半跪在地上,“没想到佩莱克提斯这家伙居然吃里扒外,我要不是故意露出腹部挨上那么一剑,只怕现在已是真的死了!要知道,腹部并不是人体的要害,即使被刺穿也不至于送命的!”他迅速地将一瓶黄色的药粉毫不犹豫地倒在伤口上,又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条紧紧地缠在腹间。渐渐地,他腹间的伤口不再流血了,那名使者又喘息了半刻,已是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看着渐渐逼近的身影,这下李思真的手足无措了。虽然李思的意志并没有崩溃,也还有战斗的雄心。可问题是这具身体并不是他自己的,娇弱得连柄剑都拿不起,又怎么和杀人如麻的杀手对抗呢?

“我原本不想杀你,只想劫持你好要挟你的父亲的。可现在我受了重伤,小丫头又精灵古怪得很,只怕一不小心我就落得和那四名同伴一样悲惨的境地了,没办法只好杀你了,到了冥府可别怨我!”

一柄细细的圆剑刺了过来,李思无力地闭上了双眼,自己终究还是无力摆脱死亡的命运啊。

一股大力涌来,李思不由自主地跌倒在地。

但预料之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

李思偷偷地睁开双眼,只见海瑟斯正挺身站在自己面前,那柄圆剑已是刺穿了他的身体,剑尖的鲜血正顺着剑上的血槽一滴一滴地往下滴落。

“还挺忠心的嘛!不过你已经无能为力了,这样只不过白白增加自己的痛苦而已。现在给我滚开!”那使者怒道。

海瑟斯沉默着,仍然倔强地挡在李思面前。

那使者眼光一寒,圆剑如毒蛇吐信般收了回去,接着又以无与伦比的速度刺在海瑟斯身上,再度将他的身体刺穿。

“如何?这种冰冷而绝望的痛苦滋味还要再尝尝吗?”那使者也在喘着粗气,“我的剑上带有血槽,会让你在短时间内大量失血。随着你体内鲜血的大量流出,会带走你身体里的热量,你会渐渐觉得发冷,说话变得迟缓,眼前开始变得模糊,大脑会变得意识不清,最后你的肺也会因缺少能量而抽搐,你将体会到窒息的痛苦!即使是这样,你也还要保护她吗?”

海瑟斯已痛得说不出话来,他粗壮的身体疼得蜷成了一个团,随着鲜血的大量涌出,他的身体开始不由自主地抽搐起来。他也明白那使者说的话不是在吓唬他,但他还是硬挺着挡在李思面前。

“海瑟斯!海瑟斯!”李思连滚带爬地扑了过去。

“躲开,罗琳小姐!”海瑟斯的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怒吼,吃力地挺直了身子。虽然他已连剑都拿不起来,但他仍然死死地挡在李思面前。

“好汉子!”使者的眼也热了,“我成全了你!”

圆剑收回又刺出,再度收回再度刺出……海瑟斯的身体就如风雨中的落叶一样千疮百孔,地上的鲜血早已汇聚成河。

当毒蛇般的圆剑再一次刺出后,海瑟斯再也站立不住,双膝一软已是跪在地上。

“海瑟斯!”李思再也忍不住,冲上去扶住了他。

海瑟斯已无力站起,他的眼中满是乞求之意。

“你是叫我不要杀她?”那使者冷冷地问道。

海瑟斯没有说话,但他哀求的眼神已说明了一切。

李思再也忍不住热泪,连忙别转过脸去。

对一名骄傲的战士来说,最大的耻辱是什么?就是来自敌人的哀怜。如果还有比这更大的耻辱的话,那就是向敌人岂求他的哀怜!

海瑟斯是勇士之中的勇士,如果仅仅是为了他自己那他至死也不会皱一皱眉头的。但为了他要保护的罗琳,他却藏起了自己的自尊,向他痛恨的敌人摇尾乞怜了!同为男人,李思当然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屈辱。

男人注定要保护女人。可当一个男人已无力保护女人时,他又能怎么做呢?也许死是最好的方法。但死亡本身,却只不过是解脱了自己的痛苦而已,对于连保护人都已不存在的女人而言实在是毫无益处。海瑟斯不怕死,但他却不能放任自己白白死去,所以他硬撑着不肯倒下。当他能用身体为李思挡剑时,就用身体来挡剑;当他不能用自己的身体挡剑时,就用他的自尊来为李思挡剑!李思虽然知道他是在为他心目中的罗琳小姐而不是为自己挡剑,但眼中还是忍不住滚热一片。

“海瑟斯,你身为战士就这样没有骨气吗?大不了让他把我们都杀了就是!”李思的心里似乎隐隐约约有一个什么东西在崩塌,前世封闭已久但在这个世界已被埃伦感动过的心扉瞬间敞开,李思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

海瑟斯痛苦地摇着头,眼中竟然流出血泪来。

“想不到海瑟斯居然肯为你放弃他的自尊!”那使者冷哼道,“但我还是不得不拒绝他!”说着,手中圆剑一挺,已是抵在了李思纤细的脖子上。

“战争本就是你死我活的事,哪来的这么多规矩!这是罗琳小姐刚才说过的话,现在想必还记吧?这就怪不得我心狠手辣了。”

李思木然地看着他,泪流满面,竟然没有害怕的感觉。

那使者也不说话,只是冷冷地盯着李思,似乎要看到他的心里去。

空气似乎凝固了。一个浑身浴血的黑衣人用剑指着一位偏着腿侧坐在地上的少女,而那少女明艳的双眸中竟没有一丝恐惧,只有哀伤。深深的、无尽的哀伤通过她蓝色的眼眸漫溢在她白色的睡裙上,连带着周围的月光也悲伤起来。晶莹的泪珠在她白皙的脸上绽放,一时间竟然灿若桃李。

这样的美,简直叫人心痛!

良久,那使者轻轻一叹:“据说世间最珍贵的礼物是纯洁少女珍珠般的眼泪。想不到你这样高高在上的贵族小姐居然愿意与部下同生共死!难怪海瑟斯这样骄傲的战士也肯为你舍弃尊严,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能死在我的手上!”

他收回圆剑,转身蹒跚着向森林走去。

“你一定很恨我吧?罗琳小姐,我用装死的卑鄙伎俩杀死了你最忠心的手下。”他问道。

“不,我不恨你。”李思答道。

“得了吧,罗琳小姐!不必掩饰自己了,我既然接受了海瑟斯献出的尊严就不会再伤害你,还是说实话吧。”使者的身形明显一顿,又继续向森林走去。

“是真的,我不恨你。每个人都有权利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斗争下去,无论别人怎么看,这种斗争在我看来都是值得尊敬的。真正的勇士不是能随便献出自己生命的人,而是能不顾世俗目光顽强生活下去的人。”李思诚挚地说道。

使者的脚步停了下来:“那海瑟斯呢?”

“在生命的斗争中他不是勇士,但在人格的斗争中他是勇士。”李思幽幽地说道。

“能得到你这样的评价,海瑟斯也算死得其所了。”使者的声音听上去竟带上了一丝惆怅,“罗琳小姐,请记住我的名字,我叫康拉德。还有,希望你最近不要随便出入总督府。”那使者又是沉默良久,然后消失在森林之中。

“海瑟斯,振作点,我马上去叫人来救你!”看着使者离开,李思不觉松了一口气。刚才那使者拿剑对着他时,确实没觉得害怕,可现在危险消失了反倒惊出一身冷汗来。回过神来,发现海瑟斯的身体在渐渐发冷,不由地大急起来。

“来……来不及了。”海瑟斯的眼神开始涣散。李思头一次发现,海瑟斯眼睛里的寒冰竟已被一丝笑意替代。

“不,不会的!总督府有医师,有魔法师,他们可以救你的。海瑟斯,你不要死……”李思的声音哽咽起来。

“没……没用了,罗琳小姐……”

“都怪我,都怪我。要是我不坚持今晚出来,你就不会出事了。”强烈的悔意涌上心头,李思痛苦地闭上了双眼。以前总是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一到战友的祭日就会酩酊大醉,但现在李思却是深深地理解了这份出身入死的情谊。

“千万别这么说,罗琳小姐。我……我不后悔,如果这事儿再来一遭,我还是会跟着你来的。”海瑟斯那冷竣的面孔竟显得说不出的平静,“我生平杀孽过多,但现在却只觉得轻松。”

“海瑟斯,你别说话了……”李思的心因痛苦而不断抽搐,他难过得说不出话来。

“罗琳小姐,我有句话对你说……”海瑟斯的声音越来越微弱了。

“你说你说,我都听着……”李思连忙伏下身去。

“千万……千万不要拿起武器啊,罗琳小姐。”

“你不希望我为你报仇吗?”

“不……让你的美被血腥玷污吗?那这个世界就太可怕了……答应我,罗琳小姐!”

“好的,我答应你,海瑟斯。”

“罗琳小姐……”

“嗯,海瑟斯。”

“认识你真好,罗琳小姐……”

“我也一样,海瑟斯……”

海瑟斯的呼吸停顿了。

李思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罗琳,罗琳……”耳边传来焦急的呼唤声。

“嗯……这声音好熟悉。好像我转世时候听过的……”李思感觉自己就像陷入了一个无边的寂静世界,只有自己一人不停地跑啊跑啊……,虽然明知道这不过是个梦,却怎么也醒不过来。

海瑟斯那哀求的眼神突然出现在面前。

“海瑟斯!”李思一惊之下已是坐了起来。

“罗琳娜,小宝贝!你吓死妈妈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扑了上来,是埃伦。

李思茫然地望向四周,森林、死尸都不见了,只有华丽而典雅的家具。自己又回到了原来那个房间。福雷斯特和埃伦正关切地望着自己。

“我……我怎么会在这里?”

“卫兵发现你和海瑟斯久久不归,于是组织了一小队人马去接你们,却发现你和海瑟斯都倒在地上。地上血迹斑斑,似乎经历了一场恶斗,但没有发现尸体。”福雷斯特说道。

“什么?没有尸体?这怎么可能!地上明明有四具穿黑衣的尸体的。”李思失声叫道。

“但卫兵们搜查得很仔细,的确没有发现尸体。不过森林中倒是有一道弯弯延延的血迹,似乎是有人负伤逃走了一样。”

莫非是佩莱克提斯和康拉德返回运走了尸体?可康拉德受了伤,他们两人又怎么能把四具尸体都带走呢,何况两人还面和心不和,佩莱克提斯若见康拉德身受重伤不趁机杀他灭口才怪!可如果不是他们,又怎么没有趁机掳走自己呢?这里面的迷雾越来越多了……李思坐在床上沉思起来。

“罗琳娜,怎么了?”见李思苦苦思索的样子,埃伦担心地问道。

“啊,没什么。只是想到刚才的事有点后怕。”李思撒谎道,“爸爸,海瑟斯是为了保护我而牺牲的,请厚葬他吧。”

“当然,这一点不必说。可是罗琳,你为什么要对卫兵撒谎说明天是我和你妈妈的结婚纪念日?”福雷斯特问道。

“是啊,罗琳娜,你为什么这么说?”埃伦也疑惑起来。

终于还是问到了这件事上,原本还想隐藏来着。不过这件事似乎涉及到了上次投毒事件的幕后主使了,弄个不好就是一场刀兵之灾,还是乖乖坦白比较好。

“嗯,其实是这样的……”李思打定了主意,便老老实实地说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我知道是谁了。该死,我早该想到的。”听完李思的叙述,福雷斯特的脸一下变得苍白,“佩莱克提斯?果然不错!这证实了他主人的身份了!”

“爸爸,你认识他吗?是谁呀?”李思问道。

“唉,有些事也是该告诉你们的时候了。”福雷斯特伸手搂住了妻女,长叹道,“事情还是得从二十年前我夺取北方军团指挥权说起……”

原来在二十年前那场差点使绿原帝国亡国的战争中,福雷斯特虽然为了祖国安危斩杀了维利尔斯公爵,但毕竟还是不忍对老上级斩尽杀绝,所以听凭维利尔斯公爵的卫士护着其家人逃窜而去。此后事隔多年一直没有维利尔斯公爵家人的消息,福雷斯特也将这件事渐渐淡忘了,直到李思说出佩莱克提斯这个名字才回想起来。这个佩莱克提斯当初就是维利尔斯公爵手下的四大卫士之一,想不到事隔二十年还是让他们找上门来。

“这件事看来很明显了,维利尔斯公爵的后人隐忍二十年不发,这次却又是投毒又是派人埋伏在距总督府不远的森林之中,显见是来者不善。从他们大张旗鼓的举动看,不单单是针对我们家族这么简单,他们是想将两国都拖入战争之中啊!照这样看来,雷伦的死也很可能是他们做的手脚了!这件事至关重大,我必须马上报告陛下!”福雷斯特沉吟着说道。

“罗琳,想不到你居然会这样讨厌那些课程!”与丈夫对国事的关注相比,埃伦更伤心于女儿的反常:“你以前画的素描连教师都夸生动,你唱的歌就是百灵鸟儿都要惭愧,你跳的舞就连小鹿都没有你那样轻盟,至于你的仪态那更是连公主都比不上!可为什么现在你变化这么大?甚至为了逃避课程不惜离家出走?”

“这……”,李思这下子是彻底无言了,总不能说我其实是男的吧,只好将求救的目光投向福雷斯特。

“埃伦,不要这样。罗琳从死亡线上逃回来,有了新的人生感悟也很正常嘛。那些课程,罗琳要是不想学就不学吧,别为这个难为罗琳了。”感受到了女儿委屈的目光,福雷斯特立刻耐心地劝说起妻子起来。

“是呀,妈妈,我真是感觉到自己一点用处都没有。今天要不是为了我这个累赘海瑟斯也不会死了!现在外有强敌窥视,内有仇人暗杀,还不如让我学点防身之术呢。”感觉到了埃伦的犹豫,李思立刻趁热打铁地请求道。

“正是,我看罗琳的身体也太弱了些。”福雷斯特说道。

“你懂什么!女孩儿的身体越柔弱越说明她的性格温柔家教有方,适宜做一个好妻子!”埃伦白了丈夫一眼,见福雷斯特已是满头冷汗,忍不住抿嘴一笑道:“不过呢,你说的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女孩儿练一些魔法也无伤大雅,我们家祖上也出过几位女魔法师,说不定罗琳也能成为一个魔法师呢。”

“魔法师的身体太孱弱了,不堪一击!还不如练点武技呢。”福雷斯特喃喃说道。

“福雷斯特,罗琳将来又不用上战场,练武技干什么?”埃伦不满地说道。

“好吧,你决定吧。不过,一定要给罗琳找一个好的老师才行。”福雷斯特立刻投降道。

“那是自然,我会拜托我的父亲去找的。”埃伦应承道。

魔法,我没听错吧?李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只在梦中才有过的想法,居然在这个异世界能实现了!心头原本巨大的悲痛一下子减轻了不少,李思的心情变得轻快起来。

“好了,福雷斯特,罗琳应该休息了,我们走吧!”埃伦见李思发征,还以为是他累了,便对丈夫说道。

“罗琳娜小宝贝,好好睡一觉,晚安!”埃伦丰润的嘴唇温柔地在李思额头一吻,“那些课程就暂时停下来吧,等你魔法小有成就了再恢复也不迟。反正你以前已有了很好的基础了,再学习起来是很容易的。”

“是,妈妈。”表面虽然是很平静的样子,李思内心却在狂喜,终于摆脱掉那些可恶的淑女课程了!等魔法小有成就,哈哈,那还不是猴年马月的事!

也许是感受到了李思内心的想法,埃伦又补充道:“虽然大陆上人人体内都有魔法元素,但也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魔法师的。所以罗琳娜你如果成不了魔法师也不用灰心,反正你将来至少要做公爵夫人的,这些魔法学不好也不打紧,最要紧的是要具有淑女的风范。”

什么?公爵夫人!?

看着埃伦离去的背景,李思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立刻有了一种想哭的冲动……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十章 昨日之日不可留

“多美的夜晚啊……”

埃伦出去后,李思怎么也睡不着,干脆爬起来趴在窗台上眺望起夜空来。此时他呆呆地望着满天的星光,心里突然变得难过起来。

有多久没有像现在这样静静地欣赏过这宁静而遥远深遂的夜空了?也许从自己七岁那年回到父母身边起就没有了那份心情了吧。这个世界的月亮看起来与前世并没有什么不同,而这满天闪烁的星光看起来也与前世很相似,唯一不同的只是欣赏它的人而已。

“大熊座在哪?蛇夫座呢?怎么一个也找不到……”努力地在天上寻找着自己熟悉的星座,想要找到自己与那个世界仍然有联系的证据,然而却是一无所获,李思的声音渐渐地带上了哭声。

“真的回不去了吗?海瑟斯,我该怎么办?”份外孤独的时候,竟想起了海瑟斯那哀求的眼神,感觉海瑟斯似乎仍站在自己面前似的,李思不由自主地轻声问道。

自从外公去世后,自己的心境再也没有被别人感动过了吧;而自从硬生生地伤了她的心赶她离去后,自己的心扉更是打上了厚厚的封务。特别是在自己毕业进入事务所后,自己仍然陷入了对父母的怨恨心结中不能自拔,结果不但看不清生活的色彩,心也变得越发的冷漠、自私起来,金钱竟然代替感情成了自己人生追逐的唯一目标。虽然在工作中看到那些盗窃老百姓财产还要装清高的行为仍会发怒,但发完脾气后,字却还是照签不误。每次签字时内心其实都在嘲笑自己:“你不是要道德吗,那为何还要这样助纣为虐?这不是虚伪吗!得了,承认现实吧,你和他们一样无耻!”每到这时,自己总是会逃走找个没人的地方大醉一场,然后第二天再装出个若无其事的样子去接下一个项目,就这样整天生活在撕裂自己的痛苦边缘之中,就这样丧失了对人性的信任。

但是现在,在自己从这个躯体复活后,海瑟斯却是第一个为自己拼掉性命、放弃自尊还无怨无悔的人。见惯了尔虞我诈、心变得像荒漠一样荒凉的自己在这样一份纯粹的牺牲面前,终于生平第一次颤抖得说不出话来。小时候在外公那里感受到的那份可以信赖一切的安全感又回到了身上,在不知不觉当中,自己心里的坚冰开始融化了,对父母的怨恨在埃伦的温柔和福雷斯特的关心面前终于一点一滴地消失,而对父母的那份思念突然之间却强烈得无以复加起来。

唉,本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原谅父母了,但随着记忆一点一滴的复苏,前世里刻意回避的一些情景开始在脑海中浮现。在这几天里,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李思就会慢慢地回想起很多自己曾经否认过的事情——如母亲亲手做的炸肉丸、如白发苍苍的父亲强行压抑在心中但却没能在眼中掩饰住的不舍、如妹妹用第一个月工资为自己买的‘真维斯’的衬衣……一件件的往事是如此的清晰,李思突然恐惧地发现原来自己一直错怪了父母,事实的真相是父母一直在关心着自己,而自己却死报着幼年的心结不放对父母的关怀视而不见。想到这么多年来,父母一直默默地承受着自己的冷漠却从来没有分辩过半个字,李思心中原本对父母怀着的怨恨顿时轰然崩塌,心中一阵酸苦袭来,眼泪也像不受控制似的涌出了眼眶,狠狠地砸在了地板上。

也许是自己的心早就知道了自己的不对,所以才会在前世里对任何人都不肯亲近,连对家人也不例外;也许正是因为内心深处早已埋藏了这样一份对父母深深的愧疚,所以才会在被告知死因的那一瞬间变得愤怒如狂,竟想不顾一切地与神拼命!

“爸爸妈妈,还有妹妹,对不起……”李思泪流满脸,紧紧地咬着嘴唇,一股甜甜的腥味渗入了味蕾之中,刺激得他几乎要狂喊狂叫才能发泄心中的痛苦。

做了二十馀年的梦,终于还是醒了。

本以为父母根本不理解自己,却发现他们是在以自己的方式深深地、默默地爱着自己;本以为自己聪明能干不需要任何人,却发现父母和妹妹是怀着被拒绝的伤心强作欢颜地鼓励自己;本以为自己已看透了爱,却发现自己原来对爱什么都不懂!为何过去的自己总是不明白,只要有爱就会有痛呢?

只可惜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李思能做的唯有思念而已!

但幸好还有仇恨可以寄怀!

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有灵魂,而清醒则让痛苦加倍。现在李思才知道,当初自己在得知性别被篡改时所产生的那种痛苦,与现在品尝到的这种充满了悔恨的痛苦相比根本就算不了什么。那种痛苦其实不过是自尊心的反映罢了,而过去自己那个傲慢自负的自尊心恐怕也并不见得如何光彩;倒是现在体会到的这份痛苦,这份想要救赎却无能为力、想要解脱却逃不过良心遣责的痛苦更可怕——它是如此地清晰,如此地深入肌肤的每一丝神经每一个细胞,如此地折磨得人痛不欲生,也是如此地让人无法逃避。如今强烈的悔恨充斥了李思的灵魂,如果不是有着复仇信念的支持,李思真不知道还有什么理由可以让自己心安理得地活下去。

如果是其他人,也许会庆幸自己能再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但李思本人却对这种幸运并不心存感激。无法再好好地孝敬父母,疼爱弱妹,纵然父母和妹妹脑海中有关自己的记忆都被抹去,但自己心中那份深深的愧疚又如何能够弥补呢!

这些高高在上的神们,随意剥夺人类最为珍贵的感情作为游戏,这种做法又是何其的残酷!比起能渡过很多劫的神来说,人类的生命不过是短短的一瞬,其中可称得上美好时光的更是寥寥可数,如果就连这短如露珠般的一刹那幸福也不能为自己拥有,那生命还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正是这群视人类如蝼蚁般的神强行践踏了人类最可宝贵的天性之情,剥夺了自己弥补父母和妹妹受伤害感情的机会,这样的伤痛怎能叫人忘记!

数着满天的星光,怀着对父母的内疚与思念,李思带着满脸的泪珠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中午当李思与埃伦一起吃午餐时显得有些无精打采,面对着琳琅满目的食物他头一次失去了这几天一直表现良好的胃口,埃伦不由地担起心来。

“怎么了?罗琳,这都是你最爱吃的呀?”埃伦见李思只是把食物在餐盘里拨来拨去却不动口,轻声问道。

“小姐,不要担心,今天你想吃多少便可以吃多少。”埃尔莎心怀怜悯地说道。

“我不饿……”李思低着头说道。

“怎么会不饿呢?昨天晚上差点连小命也送掉,今天早上连早餐也没有吃,怎么会不饿呢?”埃尔莎擦了擦眼睛,“小姐太可怜了!年纪这么小就经历了这么多可怕的事情。先是投毒,接下来又是刺杀,是什么人这样狠心啊!”

“是啊,小姐,请你多少吃一点吧!”旁边上菜的女仆也掉下了眼泪。

看着周围人们关心的目光,李思的心里涌上一股温暖,也许前世人们也是这样地关心着自己,但自己却冷冷地把他们推开了吧。

不忍拂去别人的好意,李思正准备将一片食物送入口中时,福雷斯特走了进来,李思这才发现福雷斯特并不在餐桌上。

“罗琳起来了,还好吗?”福雷斯特见李思神情憔悴,温声问道。

“我还好。”李思勉强振作精神回答。

“你都安排好了?”埃伦问福雷斯特。

“是的,明天我亲自带一小队人马送海瑟斯的遗体去他生前的老部队北方军团下葬。”福雷斯特答道,“我要用军中最隆重的礼节送他!”

“我也要去!我也要送海瑟斯!”李思早放下了刀叉这时插话道。在李思的心中,海瑟斯的地位非常地特殊,不仅仅因为海瑟斯的牺牲让他保住了性命,更重要的是因为海瑟斯李思终于深切感受到了父母对自己那份沉甸甸的爱。

“开什么玩笑!罗琳你怎么能去军营呢?这太不可思议了!”听到李思的话,埃伦第一个忍不住大惊小怪起来。

“海瑟斯为我而死,我怎能躲在家里连他的葬礼也不参加呢?”李思低着头说道。

“不行!罗琳,我坚决不允许。海瑟斯对你的恩德我们全家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但现在边境形势紧张,我不要你再去冒险了!”埃伦回想起自己的宝贝女儿差点死在刺客的刺杀之下,不禁不寒而栗,说什么也不肯再让女儿冒险出总督府。

“罗琳,你告诉爸爸,你为什么要参加海瑟斯的葬礼呢?”与往常对妻子言听计从不同,福雷斯特这次以一种少见的严肃口吻问道。

“海瑟斯为我献出的不仅是生命,还有他的自尊!我怎能看着他冷冷清清地下葬!”李思的声音虽小,却透着一股坚决。

福雷斯特沉默了。戎马半生的他当然明白那是怎样的一种牺牲,那是一名军人所能做出的最大奉献。

“我不管那么多,罗琳娜,你要看着妈妈心碎吗?”埃伦或许是感觉到了什么,竟然恐惧得浑身发起抖来。

“妈妈,对不起!请你不要让我的余生在悔恨中度过吧!”面对着埃伦的乞求,一时间李思竟恍如隔世。

“罗琳娜!罗琳娜小宝贝!你怎么了?”埃伦突然惊慌失措地叫道,再也顾不得贵族礼仪,连滚带爬地扑了过来,一把将李思紧紧地抱在怀里。

“我怎么了?”李思如梦初醒,见自己在埃伦怀中,福雷斯特和其他的人全都关切地盯着自己,不由奇怪地问道。

“罗琳娜,你刚才变得好奇怪。虽然在与我说话,却给我一种你在另一个世界的感觉,刚才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我已经失去了你!你不要再吓妈妈了,我可怜的孩子……”埃伦恸哭出声。

“对不起,妈妈!可我……可我还是要去!”李思虽然也很感动,但心里却总是有那么一种淡淡的若有若无的感觉在促使他离开埃伦。

“我要失去我的孩子了!”埃伦闻听此言,绝望地摊开双手哭道。

“不要这样,埃伦!”福雷斯特走过来扶住妻子的双肩,温柔地劝道,“罗琳不再是小孩子了,她长大了!就让她像个大人一样地承担起她应有的责任吧!何况我会用我的生命保卫罗琳的,我一定把她平安无事地带回来,我发誓!”

“不是这样,不是这样!”埃伦仍然哭叫着,“罗琳会离开我们的,她会受苦,会受伤害的!”

李思内心激起强烈的感情,但却始终低头不语。

福雷斯特没有再说话,他把妻子和女儿都紧紧地搂在了怀中。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十一章 海瑟斯的过去

第二日清晨,从总督府内驶出了一队人马,夹着二辆马车,向北方军团的营地小石堡急驰而去。

北方军团作为一只极具威慑力的战备力量,本来一直驻扎在北部省沿大绝岭山脉一线的大后方。但前些时候因罗琳中毒事件,边境形势一下子变得极为紧张。虽然福雷斯特采纳了李思的意见派人向青帝国边境武装的最高指挥官递交了约束双方的公函并得到了对方的正面回应,但为备不测,还是将北方军团向前移防到了距边境只有五十大里的小石堡堡垒群中。

这些堡垒群是福雷斯特上任后强化武备的措施之一,外墙由青岗岩筑成十分坚固,里面屯有大量军需物资,目的就是为了边境遭到突袭时可以让前线撤退的部队或后方来援的部队可以凭此形成防御圈。而这个堡垒群的位置也十分恰当,正好位于边境与翡翠城之间,等于是在翡翠城与边境线之间打入了一个楔子。确切地说,堡垒群位于翡翠城正前方六十大里,离边境线不过五十大里,这样青帝国不管是否对这个堡垒群置之不理,都无法心安理得地进攻翡翠城,否则后路就有被切断的危险。而青帝国如果集中力量进攻堡垒群,那么翡翠城就可借此机会加强城防,时机成熟时还可出兵夹击青帝国军队,一如二十年前的虎阳关之战,青帝国即使能取得重大的战术上的胜利,也无法在战略层次形成优势,并将因逐渐丧失最宝贵的战略要素——时间而遭到失败。现在战力强悍的北方军团驻扎此地,那么这个堡垒群就变得更加危险更加富于进攻性了。

福雷斯特的移防命令从整个边境的形势看,无疑是高瞻远瞩的,这既表达了一定程度的善意又体现了不卑不亢的抗敌决心。但对于他要护送海瑟斯灵柩去小石堡的行为就不合宜了,因为翡翠城与小石堡光是直线距离就达到六十大里,这其间大部分地方都是不见人烟的荒芜之地。就是路中的几个小村庄也并不安全,至少里面的居民大部分都非良善之辈,他们会对本国军人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实在是难以预料。

本来依福雷斯特的原意是,从亲兵队抽调一个精干小队快马加鞭直奔小石堡就可以了。但现在考虑到罗琳的安全,福雷斯特就不得不将原计划修改,带领的卫士人数达到了两个小队即一个百人队的规模水平,要知道他的亲兵总共也不过二个大队,堪堪才六个百人队的规模,这次在本国境内奔驰不过百余里的距离就动用一个百人队,这以福雷斯特的“雄狮”威名来看已经是称得上极为小心谨慎了。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护卫人数虽然增多了,但李思身体孱弱不能骑马,所以只能配备马车,遇袭的危险性也因为速度的降低而大大增加了。现在整个队伍除了装运海瑟斯灵柩的马车外,又多了一辆罗琳乘坐的四轮女式马车,原本计划一天能走完的路程不得不分为了一天半,这就意味着队伍不得不在那些危险的村庄中过夜,这对所有的人而言无疑都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这次罗琳提出要亲自送海瑟斯下葬,虽然福雷斯特极为吃惊,但心里却暗暗地高兴。在福雷斯特心里一直希望能有个儿子,能堂堂正正地靠军功升为将军,而不是像自己一样通过非常手段才能取得军队指挥权。虽然整个帝国都在感谢他二十年前的当机立断,但福雷斯特心里却一直耿耿于怀。唯利尔斯公爵也许是懦弱无能,但对他却是十分的器重,将自己从士兵直接提拔做了百夫长。自己亲手斩杀了老上级,再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无法掩盖心中的内疚。

正是基于这种心理,自十五年前福雷斯特与特雷维尔家的小姐埃伦成婚后,一直期望埃伦能给他带来一个儿子。但遗憾的是命运似乎不肯遂他的心愿,自十四年前埃伦生下女儿罗琳后,就一直未能再产下麟儿,福雷斯特无可奈何之下也只好作罢。但这次罗琳中毒醒来后,他却感到女儿似乎有些变了,行为举止都变得更有阳刚气了,这让福雷斯特欣慰不少。虽然不可能把女儿培养成为军人,但至少应教给女儿什么是高尚才对。这次罗琳勇敢地提出来要给海瑟斯送行,虽然有些莽撞,但这正好体现了女儿内心的善良与忠诚,作为父亲的福雷斯特又怎能压制这种高贵的品质呢?想到罗琳昨天坚决的神色,护卫在女儿车旁的福雷斯特脸上不禁露出了一点笑容。

但目光一落到海瑟斯的灵枢上,福雷斯特的心情就变得沉重起来,海瑟斯生平的一点一滴都浮现在他的眼前。

海瑟斯是孤儿,他的父母和二个哥哥都死于因青帝国不断入侵而导致的饥荒之中,年幼的海瑟斯不得不离开被战火焚毁一空的家乡,独自一人在绿原平原上流浪。而绿原平原绝不像它的名称所显示的那样温情脉脉,因为多年来连绵不绝的战火,早已把这儿的温情扫荡得一干二净。不仅这儿的动物吃人肉已是吃红了眼,就是这儿的人也绝不比强盗土匪和蔼可亲多少,事实上他们很乐意先用棍子把陌生人打倒在地再询问对方的来意。如果不是当年还默默无闻的福雷斯特邂逅并收留了年幼的海瑟斯,恐怕他早已成了绿原平原上野狼的食物。像海瑟斯这样的孤儿,在整个北部省乃至绿原帝国境内都并不罕见。

就这样,年幼的海瑟斯先是成为了福雷斯特的勤务兵,长大后又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北方军团的一员。满怀着对青帝国的仇恨,海瑟斯渐渐成长为北方军团中有名的武士之一,而他除了福雷斯特外不卖任何人账的态度又使得他晋职无望。

在二十年前的虎阳关战役中,年轻的海瑟斯表现英勇,在一次面临城破的紧要关头,召集了二十多个和他有着相同经历的战士,跃到了城门下的敌军群中。虎阳关的城门极宽,这时已基本只剩下了个空框,城门内外堆满了双方将士的尸首,而城门处已被突击上来的青帝国弓箭手和保护他们的刀斧手牢牢控制住了。透过城门上的破洞,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身后不远处正有一大批青帝国的士兵赶来增援,而城门内同样赶来增援的北方军团的战士们却被青帝国的弓箭手一阵轮番猛射压得抬不起头来。就在双方都以为城破在即的时候,海瑟斯他们却从城墙上跃了下来,正好落到了严阵以待的青帝国弓箭手之中。

尽管海瑟斯带的这二十多人如滚汤泼雪般顷刻间就消失了,但虎阳关破烂不堪的城门却得到了宝贵的片刻喘息。从城门的破洞里可清楚地看到这二十多人不顾如林的利刃加身,只向青帝国的弓箭手们扑去的身影。刀斧砍斫在人体上的声音清晰可闻,但传来的却是海瑟斯他们疯狂的笑声,笑声短暂而粗犷,只不过响了两下就突兀般地消失了,随后就是一片骇人的寂静。刹那之间,城里每个人的眼睛都红了,全都举着刀剑扑了上去。前面的士兵被射倒了,后面的士兵毫不犹豫地就踩着倒下的同伴就冲了上去,青帝国被扰乱了阵脚的弓箭手们无力对付潮水般涌来的人群,他们连同保护他们的刀斧手很快就被扫荡一空。接着怒气未消的人们又向前来增援的青帝国军队扑了过去,一直以为北方军团绝不敢主动出城决战的青帝国军队立刻乱作一团。

城楼上指挥作战的福雷斯特见有机可乘,当即下令全线反击,一下子将青帝国军队击退了二十余里,然后又赶在青帝国军队调兵反扑之前及时收兵回城,只气得奥马尔跳脚怒骂不止。这次反击可以说是具有重大意义,自此以后北方军团的战士们再也没有了一般绿原帝国军队在面对青帝国军队时的那种惶恐感,他们敢于面对面地与青帝国军队捉对厮杀了。也正是从这次反击后,在接下来的恶战中虎阳关无论受到多少次猛烈的打击,也再没交出过自己的城门。

另外让所有人意外的是海瑟斯居然在这次厮杀中活了下来,尽管身上负伤达十七处,但却仍顽强地活了下来。本来福雷斯特想借机为海瑟斯请功的,但海瑟斯却耻于伙伴均阵亡而自己独活,拒绝了所有的荣誉一心只求速死,但凡有危险任务无不抢着前往。福雷斯特大怒之余,立即下令调海瑟斯入亲兵队,而海瑟斯在见到老上级后也逐渐打消了寻死的念头,专心精研起剑术来。他昔年本是有名武士,这次又在死人堆里捡回了一条命,对这生死就看得淡了,剑术也突飞猛进起来。不知不觉中他的剑术也带上了他为人的性格,那就是不顾生死、迅如奔雷,一旦出手就绝不留后路,非要与对手立见死活不可。

渐渐地,海瑟斯的名声比以前越发地大了,但他的人也越发地冷了,也不知是人影响了剑还是剑影响了人。海瑟斯曾路遇异人,精于相面,相者说海瑟斯掌有凶纹、粗眉逆生,虽主杀伐但因其出手过于狠辣剑下从不留活口有伤人和,最终也会死于剑下。海瑟斯听后付之一笑,仍是一如既往地拔剑不留情。倒是福雷斯特大为紧张,竟特意下令禁止海瑟斯参与任何形式的私人决斗。禁令下了数年相安无事,不想海瑟斯却会因为李思的乖张举止而送命。不过也多亏了海瑟斯一剑两命的凌厉剑术,才震住了曾经是维利尔斯公爵手下四大卫士之一的佩莱克提斯,令其不敢拔剑格斗就认负。要知道佩莱克斯佩耻于二十年前被哗变的军队击杀唯利尔斯公爵一事,此后游历天下,学会了不少击杀之术,如今已是大名鼎鼎的“轻风”队队长,能震住他让他不动手的人可是少之又少。

但是,海瑟斯终究还是死了。

令天下诸侯闻之丧胆的青帝国铁骑也奈何不了的海瑟斯,经历了无数次生死恶斗仍毫发无损的海瑟斯,被视为北方军团第一勇士的海瑟斯,竟然在一个微风吹拂的秋夜里,被自己的手下败将轻易击杀,这终究是天意还是人事?

而生平杀人无数的你,竟然不要罗琳拿起武器为你复仇,难道你在临死前竟然领悟到了“不杀”的剑理吗?你不想让罗琳的美被血腥玷污你不想让这世界太过冰冷可怕,你冷漠的外表下究竟隐藏着怎样火热的一颗心呢?

海瑟斯,我的好兄弟,我再也没有机会更深刻地了解你了!

福雷斯特沉痛地想道,胸中一股悲意传来,他忍不住喟然长叹起来……

注1:一大里=2.5里=3750米,可参见作品相关《一些基本设定》。

注2:本文设想中的作战部队基本兵力结构如下:

十人队:总兵力10人,设队长一名,辖9名士兵,十人队有时也可被称作某某小队;

小队:相当于5个十人队,设队长一名,从5个十夫长中选取一人担任,总兵力为50人;

百人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下辖2个小队,共有10个十人队,共计102人;

中队(非定制),通常临时抽调,人数不定,也可称为某某特遣队(人名,通常为指挥官名);

大队(通常独立组建):包括3个百人队,设正副大队长各一名,下有百夫长(含副)6人,总兵力308人;

联队:包括5个百人队,设正副联队长各一名,下有百夫长(含副)10人,三级司法官1名,三级军需官1名,总兵力514人;

千人队:包括10个百人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下有联队长(含副)4人,二级司法官5名,二级军需官5名,总兵力1040人;

万人队:共10个千人队,设正副队长各一名,下有千夫长(含副)20人,一级司法官10名,一级军需官10名,总兵力10422人。

军团(非定制),通常是临时抽调,任务完成即解散。但有些历史悠久的军团会长期保留,如前文所述北方军团。各军团兵力结构等均不同,包括各国军力结构等内容均会在后文情节一一展开交代。

此处均指标准设置,不包括各部队的机动设置等。

具体可参见作品相关《一些基本设定》。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十二章 怪 客

跨下的大黄马似乎也感觉到了主人胸中的仰郁之气,亦人立而起,引颈长嘶起来。其声咴咴,竟颇有悲凉之意。李思一惊,只觉一股凉意袭上心头,连忙打开车窗向福雷斯特提醒道:“父亲小心敌情!”

福雷斯特正沉浸在悲痛中,听得李思这样说也不觉一愣,连忙倾耳细听。但除了原野上的风刮过半人高的野草所发出的哗哗声外,竟是一点动静全无又哪里有敌情了。福雷斯特爱惜女儿不肯责怪,心中却暗暗叹道:“罗琳近日连遭大变,难免容易受惊害怕,我今后应好好保护她才是。”正欲安慰李思几句,这时突然听到队尾的卫士传来示警的哨声。片刻之后,传来阵阵马啼声,似乎有人正奋力追赶队伍。福雷斯特心中一凛,心想莫非真被罗琳说中了,不禁握紧了剑柄。

这时带队的百夫长大声下令,众卫士片刻之间已分成十余小队分控八方,将李思马车团团围住。随着各级军官大声喝令,众卫士或列盾牌或弯弓搭箭,已成盘蛇之势。李思见众卫士积极果敢,片刻之间竟能列阵待敌,不禁暗暗赞叹果然不愧是从北方军团中精选出的精税,心中对福雷斯特的带兵之道又多了一层敬意。

只听马蹄声临近,却只是十几骑黑衣骑士。但众卫士仍是毫不懈怠,并无丝毫轻敌之色。那群黑衣骑士徒然间见到严阵以待的众人,似乎有些吃惊,轻噫了一声,又打马继续前行了。

李思盯着黑衣人远去的背影,心中疑惑不已。虽然刚才这群人并没有表示出敌意,但李思心中却升起强烈的不安感。难道他们真的只是一群普通的赶路人?莫非因为此处匪盗横行才结伴而行以求自保?虽然北部省在福雷斯特治理下已大有起色,但毕竟以前受创太重,在靠近边境有些地方仍未服王法,旅客为求安全结伴旅行实为常事,但普通旅客又怎会如此统一着装行动进退有序呢?李思询问福雷斯特,果然福雷斯特说单身旅客经过此地不安全,故常成群结队行动。虽然觉得古怪,但一时之间想不出究竟,李思摇了摇头也只好暂时先把心中的不安压下去。

这时众卫士已恢复原来队型,但前行不多久,队尾卫士又再次发声示警。众人依样留神戒备,却又是虚惊一场,只是十余名骑士赶路而已。如是者连番几次,竟先后有四批骑士呼啸而过,竟似对福雷斯特一行人毫不在意似的。

天地青葱,周围的草原上也是一片平和,但李思心中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这时第五批骑士亦已赶到,仍是恍如没看见众人一般前行。看着对方渐渐消失的身影,李思的心中突地一跳,想起了以前蒙古人行军作战的故事来。蒙古人从狩猎中学习战争,往往用高速运动的骑兵将对手分割包围后再痛加屠戮,一时无法分割的就利用游动的骑兵不断射箭和冲击来逐步压缩敌人的作战空间。而陷入包围之中的对手尽管占据着人数上的优势,但既要面对四面八方无孔不入的箭雨,又要防备寻隙突入的高速运动骑兵,极易因作战意志崩溃而造成防御圈的土崩瓦解。而一旦失去整体的保护,单个人无论多么饶勇,也避免不了被屠杀的命运。一想到这个,李思就越发地觉得刚才过去的几批骑士诡异难测了。

“停车!”李思喊道。

“怎么回事,罗琳?是哪儿不舒服吗?”福雷斯特关切地问道。

“前面有危险!”李思不暇思索地回答。

“你是指那些旅客吗?”福雷斯特有些不悦了,“他们只是普通旅客,你太敏感了,罗琳!”

“在这个地区,普通旅客见到军队前行,巴不得和军队待在一起以寻求更好的保护吧!又怎么会绕道而行?”

“也许他们有急事,不能等待。”

“那前后五批旅客都有急事?而且还统一着装?”

“这……”福雷斯特一时语塞,他疑惑地看着李思,“你为什么一定认为刚才的旅客不怀好意呢?要知道在边境不少地方结群而行的旅客是很常见的。说说看,罗琳,你为什么认定有危险?”

“您骑的大黄马是久经沙场的战马,对危险的感知远优于常人,刚才它突然嘶声报警一定是感到了危险的临近。”李思顿了顿又说道,“而那五批骑士也很奇怪,明明装束一致,却分批前行。这除了不愿引起我们怀疑外,恐怕还另有企图。”

“另有企图?你指的是……”福雷斯特诧异地问道。

“是的,这些人的动作让我想起了渔夫撒网。”

“渔夫撒网?那又如何?”福雷斯特觉得这个女儿越来越令人费解了,不禁奇怪地问道。这时队伍已停止前进,周围的卫兵全都静静地等着李思的回答。

“渔夫撒网,看似随意,实则谋定而后动,对水下鱼儿的动向一清二楚。他撒的网散布面积极广,不会一下子惊动水下的鱼群,可当鱼群发觉不对想逃时却发现四周早已布下了渔网欲逃无门了。现在我们就是尚不知大祸临头的鱼群,而这些分批前行的骑士就是撒开的渔网,那一心要害我们的人就是那不怀好意的渔夫了。”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凭那区区五六十人又能有何为?我这一百精兵可不是吃素的。”福雷斯特有些不以为然。

看来这块大陆上的人们还是过于正统,连反常为妖的道理都不懂。李思心中暗暗叹息,福雷斯特在这块大陆上也许是个优秀的将领,但如果放到自己原来那个世界里,恐怕就难以有所作为了。倒是策划这次行动的幕后人物,其种种举动颇有值得回味之处。

耐着性子,李思解释道:“不然!对方这数十骑,并不是袭击我们的主力,他们的任务其实是要起到一个监视和传递信息的作用。我们的行程如何、何时何处打尖休息以及万一我们突然改变原有的计划,那么我们可能会往哪个方向走,这些都在他们的监视之中。如果我猜得不错,这五批骑士并没有如我们所以为的那样消失了,而是在我们视线之外的某处静静地等候着呢。”

“你是说他们已埋伏起来了?”福雷斯特阴沉着脸问道。

“不错,我敢肯定,这五批骑士越过我们后,就会在前方远远地四下兜散开来,就像渔夫撒出去的渔网一样。而且我还可以肯定,我们的后路已被切断,左右均有伏兵与我们同时前行,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从四面八方扑过来。”李思很干脆地回答。

“派个十人队向后路哨探一下!”福雷斯特毕竟是军人出身,虽然他不大相信李思所说的,但出于谨慎的习惯还是下达了命令。

“汉克斯小队,向后路哨探!”带队的百夫长看来已是相信了李思,也不多话,干净利落地转身就向一名十夫长下令。李思知道这名百夫长名叫阿西斯特,是福雷斯特身边武士中为人处事最为冷静的一位。

“是,汉克斯十人队,向后路哨探!”汉克斯举手行军礼大声地复述道,随后手一挥,“汉克斯队,出发!”

在众人的目视下,十名卫士快速脱离本阵,分成五股朝着五个方向驰骋而去。

“大人,在汉克斯队送回消息之前,我们是继续前进还是就地转入防御,请指示!”阿西斯特又向福雷斯特请示道。

“就地防御!”福雷斯特也知道万无抛下汉克斯十人队继续前进的道理,马上毫不迟疑地说道。

“是,大人!”阿西斯特看起来很有经验,向左右望了望,见不远处有一个小山包,立刻将马鞭指向山包,“全体注意,立即在左前方小山包处组织防御!”

众人依令而行,不多时已到达小山包处。这小山包其实只是略微凸出地面几米而已,并不是很适合防御,但比起周围平坦的地形,已算得上是一个小小的地利了。

“将我的马车让出来,作为屏障使用吧!”李思提议道。

阿西斯特眼中明显地闪过了惊讶之色,但他还是拒绝了:“罗琳小姐,谢谢你的好意,但我想我们暂时还是不需要动用你的马车。”

“好吧,随你的便。但如果有需要,请随时动用好了。”李思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不觉大是尴尬,没由来的一阵恼怒,冷冷说完便转身离去,只剩下阿西斯特留在原地发愣,不知道好端端地罗琳小姐为什么会突然发脾气。

时间在众人忐忑不安的等候中已渐渐接近了黄昏,可汉克斯小队还是没有消息。

“大人,有马蹄声!”一名卫兵突然打破了寂静。

众人举目望去,只见后方远处略微扬起了一股烟尘,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似乎正在追赶着什么似的紧促紧密。

注1:这里的汉克斯小队,非指前章所述小队(相当于半个百人队),而是十人队的另一种称呼。具体可参见作品相关《一些基本设定》。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十三章 近 战

“烟尘不大,看来敌人不多啊!”李思心中窃喜。

“敌人势大,各小队注意!”与李思的轻松不同,阿西斯特却是脸色铁青,咬着牙下令道。

“势大?”李思一阵愕然,旋即醒悟,“对了!这里是草原,不是沙漠,扬起的风尘本来就不会太多的。”

正在胡思乱想间,福雷斯特已是转过身来:“罗琳,待会你呆在车里不许出来!”

“知道了。”虽然对这异世界大陆的战争很好奇,但李思觉得还是自己的小命更宝贵一点,毕竟在这里就送了命还是不值的。

“队长,看!汉克斯他们看起来很危险!”一名士兵叫起来。

顺着他指示的方向,众人看到那股烟尘前面还有几个小点在迅速移动着。

“拉斯,带一个小队去接应汉克斯!”阿西斯特对另一名与他装束差不多,只是肩章颜色不同的大胡子军官下令道。李思知道,拉斯就是这个百人队的副队长了,早就听说拉斯是福雷斯特亲兵队中仅次于海瑟斯的勇者,看他神情彪悍的样子似乎传言不虚。

“明白!”拉斯的性格看来与他的名字一样简短而有力,也不多说,转身就走,五个十人队立刻紧紧地跟了上去。

此时前方人影更近,只见在约两三百骑人马前面一箭之地,汉克斯和五六名卫士正紧紧贴在马鞍上策马狂奔,连头也不敢回,看上去似乎非常狼狈不堪的样子。

拉斯带着人马迎了上去。在快要接近汉克斯时,五名十夫长将身子伏低在马鞍上,口中大声喝令。霎时之间,五个十人队已是分成左右两股,分驰到汉克斯他们两侧,而原本一直无暇回顾的汉克斯他们也突然齐刷刷地一拉马缰,跨下战马一并人立而起。

“放箭!”李思尚在惊愕之中,拉斯的咆哮声已从前面传来。

追击者明显被汉克斯小队的奇怪举动弄糊涂了,尚未来得及做出反应,一阵箭雨已是迎面砸向了他们。距离又短,福雷斯特的亲兵又个个武艺出众,所以这五六十只箭的准确度就非常地可怕了,特别是他们的箭十有八九是以追击者的马匹为目标的情况下。

随着一阵惨呼声传来,领先的追击者们纷纷栽倒,而后面紧随的追击者们根本就来不及勒住马缰,自然而然地就踏在摔倒同伴的身体上,立刻又是一片人仰马翻。

“冲击!”拉斯的神经似乎是钢铁铸成的,毫不为几米开外摔倒的敌人所动,冷冰冰地下达命令。

包括汉克斯小队残存人员在内的所有人,立刻毫不迟疑地执行了命令。

刀光闪过,又是一阵惨呼。

“撤退!”随着拉斯的口令,所有的人立刻返身就走。

率先清醒过来的几十名骑士立刻策马追了上来。

“全体都有,六十度仰射!”李思耳边传来阿西斯特清晰的口令声。

李思周围立刻响起来一片紧张的弓弦拉动声,这时福雷斯特的亲兵队都已下马排成了二列,数十张大弓一齐向上方抬起,人数虽不多,但声势倒颇为壮观。

拉斯他们仍是将身子伏低在马鞍上,后面追赶的骑士越来越多,已有数十人开始四下分散包抄,显然准备将拉斯他们一举包围歼灭。

“糟了!拉斯他们危险,怎么还不放箭?”李思不禁为拉斯他们捏一把汗,但阿西斯特紧紧地盯着前方,脸色虽然铁青得可怕,但嘴唇却仍是咬得紧紧的。

这时对方分散的骑士已控制了周围的地势,拉斯他们再也不能随意左曲右突,迫不得已只能以直线奔跑,后面追击的骑士没有了顾虑,快马加鞭一阵冲刺,前锋的马头距拉斯小队的队尾已不足十个马身的距离了。

“放!”就在李思不敢再看下去时,阿西斯特的命令终于发出。

数十只箭准确地射入了那群追赶的骑士当中,一阵惨呼传来。不等他们清醒,第二列的士兵的箭雨也到了,这一下又有数十人倒地,引发了更大的混乱,后面追赶的骑士不得不勒住了马头,而包抄的骑士也明智地停在了原地。

拉斯他们这次索性连头也懒得回了,只是将身子贴紧马鞍驰骋,片刻之后已是到达山包加入了防御圈。

“干得漂亮!”李思忍不住赞道。刚才不仅拉斯小队,就是刚刚经历了一场追杀的汉克斯小队也能立刻干净利索地完成惑敌、袭敌、撤退一系列战术动作,其技战术水平之高可想而知。而在面临第二次追击时,拉斯他们根本连头也不必回就知道山包上的同伴会一定会保证他们后顾无忧,这种默契又是多么地可怕。

“爸爸,你的亲兵队果然个个都是英雄好汉!”李思知道现在是用人之际,而且刚才拉斯他们的表现确实让人折服,于是大帽子一个接一个地送起来。

福雷斯特虽然心中也很满意,却只是微微一笑。倒是众亲兵精神一振,人人均心道别看罗琳小姐娇滴滴地不懂事,不过眼光倒是不错得很。连汉克斯队中几名带伤的卫士也觉得伤口没那么疼了。

“报告大人,罗琳小姐说的不错,我们的退路已被敌人切断。属下分五路哨探,均发现有陌生的黑衣骑士埋伏。估计敌人是觉得既然已被我们发现,所以就索性冲上来了。”汉克斯立在福雷斯特面前报告道。

“果然是不怀好意!”福雷斯特的眉头皱了起来,“不知敌人究竟有多少?”

“我认为这里的敌人只是一部分,应该还有不少敌人散布在我们前方,至少不会少于当前的敌人。”李思插嘴道,“正如汉克斯所说,由于我们出其不意的哨探惊动了敌人,所以他们来不及调集全体人马合围,只好仓促地追击,这才造成追击行动并不协调一致,从而给了我们刚才的可乘之机。”

“罗琳小姐说的不错,如果他们一致行动的话,我们根本就跑不出来。虽然他们追击时略显混乱,可属下无能,还是折损了几个弟兄。”汉克斯满脸愧疚道。

“汉克斯队长,这不能怪你,对方实在是人太多了!要是他们敢一对一,不,五对一地追击你们,那才叫有胆!”李思见汉克斯神情落莫,显然是在怀念朝夕相处的遇难弟兄,便忍不住安慰他。本想伸手拍拍他肩膀的,但实在不方便,只好作罢。

“罗琳小姐……”万万没料到李思竟会这样说,汉克斯和他的士兵都愣住了。

“大人,事不宜迟。趁下面那些家伙刚才被我们大杀了一阵士气低落,我们不如立刻冲下去返回总督府,谅他们也挡不住我们!”这时拉斯在旁边建议道。

“对,说得在理,就算我们不在乎,可罗琳小姐却不能让她遭遇危险呀!”阿西斯特赞同道,“敌人人数是我们的两三倍,却不敢来攻击我们,可见其心已怯!”

“不行,不能这样!”李思在一旁急忙反对。要是埃伦知道今天自己再次遇险,以后还会让自己出来吗!开玩笑,那样规规矩矩的清教徒日子跟守活寡有什么区别!李思可是最不能忍受束缚的,他宁可倒在杀手的刀下也绝不能忍受被禁锢的生活。

“罗琳,不要固执。刚才你也看到了,敌人人数是我们的几倍。虽然我们并不在乎他们有多少,可不能不考虑你呀。要是你受了什么伤害,我怎么回去向埃伦交代!”福雷斯特劝道。

“不是因为固执,而是我们现在无路可退!”李思定了定神,脑子开始飞快地转动起来。毕竟在那个世界做过会计师,从一两处蛛丝马迹追查出大量的错误与舞弊是常有的事。

“从我们对手布网的细密来看,我们的对手不是个简单的人,一般人的心理他都能猜个透。要是我们真的顺原路退回,那可真是被他一网打尽了!”李思举手示意道,“我们现在离翡翠城有近一天路程,现在天色已近黄昏,我们就是连夜赶路又能走多远?等着筋疲力尽被对手从容合围吗?”

顺着李思的手指方向,众人果然看到远处的骑士中有几骑向小石堡方向驰去,显然是通风报信去了。而在弓箭的射程之外,其他骑士或坐或卧散布四周,但手都不离马缰,眼睛紧盯着已方,明显是在进行监视。

“那怎么办?”众人都是出生入死过的,略一思索便都已明了,要真顺着原路撤退,天亮之前便会被回援的敌人团团包围。

“战争中致胜的要素永远是出其不意!”李思有些得意地说道。能对这样一群吃战争饭的职业军人指手画脚,这种感觉真是太爽了,“敌人希望我做的,我偏偏不去做;敌人认为我不可能会做的,我偏偏要去做!这就是出其不意!”

“什么!罗琳小姐,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我们还继续向前冲吧?”拉斯正在一边擦拭他那把溅满鲜血的长刀,一听李思的话,手中一抖,长刀已是“咣当”一声掉在地上。

注1:Lash,音拉斯

注2:这里的小队,分别指汉克斯十人队和前述的拉斯小队(即半个百人队)。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十四章 大破鹤翼(上)

“对,就是这样!他以为我们一定会选择撤退,这样他可以调动前面埋伏的兵力再次截断我们。可我们偏偏要继续前进,在他调动人马之时,难免会有混乱和漏洞,这就是我们的机会了!”李思娓娓而言。

众人面面相觑,从理论上说李思的想法也不是没有可行之处,但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

“我只有一个问题,我们该怎么把监视我们的那些眼睛都挖掉呢?”阿西斯特问道。

“啊,这个啊,我不知道……”李思的脸一红,看来自己还是嫩了点啊,李思暗暗懊恼。

“就算被跟踪我们现在也必须行动了!罗琳说的不错,天色已晚,如果原路返回,筋疲力尽的我们将会在黎明时分被追击而至的敌人全歼。但如果守在这儿,那就等于是坐等敌人将打乱的部署重新布置,结果也是死路一条。罗琳的建议虽然风险极大,但也好过坐以待毙。”看来福雷斯特虽然过于正统,但仍不失为一个优秀的指挥官,至少知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的道理,立刻就下定了决心,“当然罗琳的建议要有小小的修改。我命令:全体人员立刻作好准备,准备突击!目标是最近的村庄!”

“大人,这些村庄的居民都不可信任,难保他们不会趁火打劫。”阿西斯特在一边忧心忡忡地说道。

“没有别的选择了!离小石堡还有半天路程,而前面肯定会伏有重兵。虽然敌人得到消息后会有调动上的混乱,但我可不敢保证罗琳的马车一定能冲过去。而且,指望小石堡驻军也是不现实的。就算信使能冲破重围传递消息,这一来一回至少也要近一天时间,我们能否支撑到救援来到也是个问题。唯一可行的是冲到最近的村庄,争取村民的支持,这样我们才能有胜算。”福雷斯特叹道,“这也怪我!这些年来我一直致力于经营北部省腹地,认为在将来的战争中边境这一块反正也要被破坏殆尽就没有多加注意。否则的话敌人聚集这么多人马,又怎么可能一无所知呢!”

难怪战争结束多年了,边境还是匪盗不乱,原来是你心中早就存在了抛弃这儿人民的念头,今日这事可真称得上报应了!听了这话,李思的心中不禁有些愤然,李思对神最大的不满就是因为神随意地践踏包括人类尊严、感情在内的一切,如今知道福雷斯特也是如此对待他治下的人民,竟把人民当作战争的筹码来算计,心中不禁失望之极,一时之间不禁有些茫然若失。本来李思自从知道边境的现状后心里一直在疑惑,福雷斯特只不过花了十年时间就让饱受战争摧残的北部省大治。以他的才干,怎么还治理不好边境这一小块地方呢?现在才知道,原来不是治理不好,而是福雷斯特根本不肯治理。虽然福雷斯特不是存心置这儿人民的死活于不顾,但这也多少说明了福雷斯特为什么被人称作铁血总督。

“争取村民支持倒也罢了,只要他们两不相帮就是最大的成功,我们可以凭借村庄的外墙抵消他们人数上的优势。虽然边境向来混乱,但并不是完全没有王法。聚集数百亡命之徒,公然袭击帝国总督,这也太过骇人听闻。所以敌人实际上比我们还急,只要能坚持一天,敌人为避免被闻风而来的军队一网打尽,就自然会作鸟兽散的。”见众人准备行动,虽然对福雷斯特有些寒心,但李思仍忍不住出言提醒道。

“罗琳小姐说得不错!”拉斯第一个出言赞道,“现在我就让这些胆小鬼领略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冲击!”

随着命令的迅速传来,卫士们开始整顿行装。远处监视的敌人明显感受到了异动,三三两两的骑士开始聚集起来,摆出了一个怪异的阵型。

“鹤翼阵!”李思忍不住惊讶地叫起来,“这下我们可麻烦了!”

福雷斯特略带惊异地看了李思一眼:“区区一个鹤翼阵也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麻烦。”

“为什么?鹤翼阵不是攻防皆备吗?”李思问道。

“罗琳小姐不必惊慌,且听我说。”在福雷斯特的示意下,阿西斯特娓娓而谈,“敌人明明人数远多于我们,却始终不敢靠近,可见我们开始的那次冲击已击垮了他们的勇气。现在见我们要走,却摆出这么一个所谓攻防皆备的鹤翼阵,分明是怯于近战!在其人心惶惶的时候,怎么挡得住我行动如一的精兵呢!”

“不错,罗琳娜,不要害怕,且看我的儿郎们怎么破敌!”福雷斯表面上虽然在哈哈大笑,心里却在暗暗称奇,不知向来厌恶军事的女儿怎么会知道这个阵型的。

“所有的士兵列队!弓上弦,剑出鞘,让我们教教他们怎么打仗吧!”配合着福雷斯特的大笑声,拉斯的咆哮恰到好处地传来。

随着各级军官们杀气腾腾地大声下达口令,士兵们迅速而沉默地排成了一个方阵,将李思的马车和装运海瑟斯灵柩的马车团团围在中间。一股浓浓的杀意顿时弥漫开来,李思明显地感受到了一种渴望战斗的亢奋情绪在悄悄滋长。就在李思心中充满了紧张与兴奋、害怕与期待的多层复杂情绪时,整齐排列的士兵们突然“嗬嗬嗬”地放声大叫起来,其声低哑嘶沉,竟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冰凉之意,宛如兽吼。

如此强烈地充满了攻击性的吼声,如此强烈地渴望赢得生命的呐喊!身边士兵们如狼似虎的吼啸声既像是示威又像是一丝导引一个挑拨,瞬间在李思的胸口挑出一个渲泻口,李思只觉胸中一股热血上涌,几乎也要跟着喊叫起来,但好在刚开口便及时醒悟到此时自己是女儿身,过于放浪形骸只会惹人怀疑,连忙用手捂住嘴,这才把叫声生生憋在喉咙里。

啸声片刻而过,战场上顿时一片肃杀。

注1:鹤翼阵,日本古代阵法,大将位于阵形中后,以重兵围护,左右张开如鹤的双翅,是一种攻守兼备的阵形。其战术思想是进行左右包抄。鹤翼阵要求大将应有较高的战术指挥能力,两翼张合自如,既可用于抄袭敌军两侧,又可合力夹击突入阵型中部之敌,大将本阵防卫应严,防止被敌突破;两翼应当机动灵活,密切协同,攻击猛烈,否则就不能达到目的。日本的阵法起源于中国,天平宝字四年(760年)十一月十日,授刀舍人春日部三关、中卫舍人土师宿祢关成等六人与太宰府的大弐吉备真备等在军中演练“武侯八阵”和孙子的“九地”。“武侯八阵”经过历次战争的洗礼,结合日本的实际,发展成为鱼鳞、锋矢、鹤翼、偃月、方圆、雁行、长蛇、衡轭八阵(第五十章注1会介绍中国古代九大阵法)。因为编成这八阵的是日本战国名将武田信玄,因此又称“武田八阵”。另外,奇幻小说里能否加入东方的阵型概念,请参见作品相关《思考:西方奇幻小说是否能加入中国元素》。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十五章 大破鹤翼(下)

远处的骑士看上去竟似有了些许不安,原本排列整齐的队伍就如微风拂过池塘似的起了一丝涟漪。

福雷斯特不置可否地哼了一声,便不言语了。

这时阿西斯特将手一挥:“出发!”

李思感到自己乘坐的马车微微一颤,接着便逐渐加速向前方驰去。但令人费解的是车速并不是特别快。透过车窗看去,阿西斯特领着的这百余骑,均是人人手扣弓箭徐徐而行。

远方的黑衣骑士略显犹豫,然后便紧紧跟了上来。开始可能还顾虑阿西斯特他们犀利的弓箭,始终不敢过于逼近。跟了一段后,见李思一行渐渐加快速度,便有些急了,两翼的黑衣骑士开始加速,试图超越李思一行人。

阿西斯特也不理睬,仍是下令加速前进。李思只觉得自己的马车越奔越快,但车行却异常平稳,显然车夫及拉车的马匹均受过严格的训练。

眼见距离渐渐拉大,这时身后的黑衣骑士更急了。鹤翼阵的本阵虽然仍是不敢过于靠近,但两翼的黑衣骑士却均已全力驰骋,不多时均已远远越过李思一行人,开始在前方汇合起来。

“冲击!”拉斯的咆哮声再次在队尾响起。

李思乘坐的马车和装载海瑟斯灵柩的马车均留在了原地,而阿西斯特他们却已掉头迎上了黑衣骑士的本阵。黑衣骑士原本有近三百骑,追赶汉克斯小队时被拉斯他们一阵冲杀折损了大约五六十骑,又被阿西斯特射杀了近三十骑,布阵时两翼共配置了百余骑,此时本阵只剩下了一百二十余骑,原本人数的上差距已被大大拉近了。

这次阿西斯特他们没有射箭,而是一下子就干净利落地撞入了黑衣骑士的本阵之中。李思清晰地看到,就在拉斯下令的一瞬间,己方方阵的后排卫士迅速向两翼展开,整个队伍迅速变成了一个倒“V”字型,以拉斯为箭头,阿西斯特和福雷斯特为两翼,整支百人队以势不可挡的气势突入了黑衣骑士群中。

惨叫声音迅速响起,虽然黑衣骑士竭力抵抗,但显然不是弓马娴熟的福雷斯特亲兵队的对手,何况作为锋尖的拉斯在福雷斯特亲兵队中也是以勇武闻名。只见黑衣骑士像波浪翻滚似的被迅速劈开,转眼之间已被拉斯破阵而出,再看拉斯身上已是鲜血淋淋,甚是狰狞可畏。

“要是敌人不顾伤亡强行缠斗就不妙了。”李思看着远方汇集的黑衣骑士两翼忧心忡忡地想道。

像是要映证李思的担心似的,被冲散的黑衣骑士仍顽强地跟在亲兵队后面,更有数骑开始向李思这边冲过来,显然对方指挥官仍然存活。“哎哟,不好了,不知道他们懂不懂得怜香惜玉!”看到福雷斯特他们仍被黑衣骑士的本阵隔开,李思的脸色变得一片煞白。

突然几声哨音传来,亲兵队全体勒转了马头,以原来的“V”字队形开始了反向冲锋。原本已混乱不堪的黑衣骑士本阵瞬间便被“V”字的两翼合围,一阵密集的“嗖嗖”声传来,合围群中已是惨叫声一片,那几名脱离本阵欲向李思冲来的骑士也被身后尾追而至的短箭射倒,瞬间毙命。

虽然黑衣骑士本阵仍有不少骑士存活,但此时亲兵们已不再对其理睬,而是迅速解围而去,片刻后已是迎上了李思的马车,将其团团围住,又形成了盘蛇之势。而这时远方聚集的黑衣骑士两翼也已完全展开了包围圈,以一个半弧状的队形包抄过来,显然敌人完全没有料到其本阵在短短的一刹那间已基本丧失了战斗力,仍是按预定计划开始了攻击。

“第一小队,四十五度斜射!第二小队,平射!”阿西斯特冷静地下达命令。

第一波箭雨迅速地迎上了冲锋而至的鹤翼集群,但只造成了小小的混乱,剩余的黑衣骑士根本不顾同伴的伤亡继续冲锋。就在他们自以为得意之际,这时致命的第二波箭雨从正面撞入了冲锋的人群之中,引发了一大片惨呼,还在冲锋的黑衣骑士们人数明显减少了许多。

“手弩平射!”阿西斯特冷冰冰的声音再次传来。

残存的黑衣骑士惊恐地看到一群小黑点迎面扑来,待看清破空而至的是一片短箭时,已来不及反应了。片刻之间,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已有数十人翻身落马。

但双方距离实在是太近了,正所谓“临敌不过三发”,虽然黑衣骑士在阿西斯特部队精准的静态射击之下遭受了很大的损失,但还是有数十骑冲到了亲兵队之前。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这些残存的骑士其实都早已无心恋战了,只是来不及调转马头而已。饶是如此,早已恭候多时的亲兵们自然不会客气,以拉斯为首的十余名骑士已是当先突出,他们就如盘着的蛇攻击猎物时的毒牙一般刺入了那几十名惊恐之极的骑士之中,一阵刀砍斧削又劈翻了当前的十数人。

后面的黑衣骑士胆颤心惊,但总算运气还好,及时拨转了马头四下散开去。阿西斯特命令再放箭时却所中不多,也只得罢了。很显然,人类弓箭手再怎么强悍,对于高速运动的目标其射击效果仍然不甚理想,哪怕是以精锐著称的福雷斯特亲兵队也不例外。开始时阿西斯特他们命中颇多,恐怕大部原因还是因为黑衣骑士和己方处于同一水平线上的缘故,现在黑衣骑士们毫无章法地四下散开来要想射中他们难度就大得多了,这令原本想在异世界看到如当年传说箭术如神的蒙古骑兵一样骑射功夫的李思不禁大失所望。

这时亲兵队开始集体转向,显然阿西斯特对取得的战果仍不甘心。而在远方,幸存的黑衣骑士们也开始聚集起来,而且没有后退的迹象,这说明他们的指挥官虽然愚蠢到让鹤翼阵的双翼脱离了与本阵的联系,但却是个固执而顽强的家伙。而亲兵队虽然在反向包抄黑衣骑士本阵和迎击黑衣骑士鹤翼集群时几乎没有伤亡,但在第一次正面撞入黑衣骑士本阵时却损失了近二十骑。虽然与取得的战果相比损失极小,但由于人数本来就不多,此时也只剩下了七十余骑。反观黑衣骑士虽然遭受了重大伤亡,但由于人数众多,此时本阵和两翼残余人马汇集,仍是达到了近百人的规模。拉斯大呼小叫地领人追击了一阵,见敌人死活不肯接战,又担心着李思诸人的安危,便秧秧不乐地回来了。阿西斯特见对方不敢靠近,索性指挥手下不管不顾地朝最近的村庄驰去。

“对方指挥官才艺平平,但作战意志倒是顽强。”福雷斯特看着身后远远缀着的黑衣骑士淡淡地说道。

“属下这就亲自领队冲击,务求将其一举击垮!”阿西斯特答道。

“算了,这不过是徒费时间而已。刚才耽误了不少时间,希望能在天黑前赶到村庄吧。”福雷斯特道,“牺牲士兵的遗体看来只能等以后再来收敛了。”

“是,大人。不过这次多亏了连环手弩的帮忙,不然我们的伤亡肯定会更大。”阿西斯特道。

“连环手弩?”李思在马车里听到了,顿时想起海瑟斯在森林击倒四名“轻风”队员的情景来,从马车里伸出头问道:“不是说用弩有侮骑士的尊严吗?我还以为就海瑟斯一人有呢。”

李思这话一出,周围骑士的脸色都变了。

注1:福雷斯特虽是最高长官,但显然不应该直接指挥部队。让各级军官各司其职,所谓“术业有专攻”才是正确的做法。

注2:笔者以前读中国古代演义,最反感的就是英雄动不动单枪匹马吓退敌兵N人。虽然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敌人战斗意志已崩溃时有可能出现这个情形,但不能以此为常例吧!中国古代小说最大的缺点是喜欢造就完美的个人,故笔者的小说里,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少数人可以轻易击败数倍甚至十数倍敌人的情况。通常情况下,指挥官的战术选择及整体配合、单兵素养、环境气候,包括考虑其他各种情况的综合作用才会导致有较大的胜负。故精锐的阿西斯特百人队,即使面对着仅仅两三倍的敌人也不会选择硬抗,而是利用配合的默契来调动对手,从而战而胜之。笔者相信,在两只训练有素的军队之间,人数优势就是最大的战略优势。

注3:弩的力量来源于机械,而非人力,故威力巨大,欧洲曾长期禁止使用。而弩的装填太过麻烦,所费时间较远弓箭为多,这又是它的缺点。弩在中国于战国时期就应用非常广泛,最初出现于春秋时期,但迟至公元900年左右才被传入欧洲重新设计。弩是致命的武器,而且只需极少的训练就可以操作(有点类似于后世出现并直接导致弓箭退出战争的火枪)。新兵能非常迅速而熟练地使用弩,并且只要瞄准好了,可以毫不费力地杀死一个花费一生来进行训练的装甲骑士。因为它只需要如此小的技能,使“卑贱的农夫也可以凭借弩杀害高贵的骑士”,所以弩被一些人认为是不公平、卑贱的武器。英格兰的狮心王理查德一世就曾经被弩伤过两次,而第二次是致命伤。这样高贵的人被普通的或更糟的士兵所杀,令贵族们震惊。在12世纪,因为残忍,教皇努力地让人们禁止使用弩。最终决定不得对基督徒使用弩(对异教徒例外)。所以欧洲中世纪,弩被称为“下贱的武器”是禁止使用的。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十六章 阿西斯特

“弩确实被称作卑贱的武器。不过战场之上谁还讲什么伦理道理呢,只要能活下来就是好的。”周围的亲兵们听了李思这话,个个脸上变色,还是拉斯硬着头皮答道。

“不错,要我选的话,哪怕是被天下人都看不起,我也要选择活下去。”阿西斯特苦涩地答道,“虽然这是没有骑士风度的行为,但我实在不想仅仅为了一个名声就失去生命。罗琳小姐,不瞒您说,大人身边的六只百人队中,只有我阿西斯特百人队装备了连环手弩,与名声相比我阿西斯特更在意性命一些。只是苦了我这些兄弟了,走到哪都顶着一个‘胆小卑贱者’的招牌。”

“队长,这怎么能怪你呢,这条路是我们自己选的!”

“是呀,名声算什么!有队长的地方,就算是地狱又有何妨?”

身边的亲兵纷纷轰然应道。

“少在这胡说八道,什么地狱也无妨!罗琳小姐在这里看着呢,这类亵神的话以后不许胡说。”阿西斯特沉声喝道。

看到众人不自在的表情,李思便明白了,刚才阿西斯特他们以倒“V”字队形反向包围黑衣骑士时,甫一合围便能立刻马不停蹄地掉头迎击另一股黑衣骑士其间一定是使用了连环手弩,那听到的“嗖嗖嗖”声音想必便是连环手弩发射时的声音了。而连环手弩虽然装有两只短箭,可以连续击发,但射程太近而且装填过于麻烦,所以阿西斯特当时想必是命令只许发第一箭,待迎击第二股敌人时才命令将第二发弩箭射出。对方本已胆寒,突然间见到阿西斯特他们居然不顾身份堂而皇之地使用这种“卑贱”的武器,大惊之下哪里还敢迎战,自然是作鸟兽散了。说起来,对方折损的大部分人马,都是伤在弓弩之下而非肉搏战中,阿西斯特所言连环手弩帮了大忙倒是不虚。

“我才不在乎什么卑鄙不卑鄙呢,打仗本就是你死我活的事情。这么好的武器不用,这儿的人都有些白痴吧!”看到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李思知趣地缩回了头,不无遗憾地想到。

此时天已微黑,众人不敢再耽误,急忙打马往最近的村庄奔去。那群黑衣骑士亦步亦趋,紧紧跟在后面。

“为什么他们不放箭呢?”李思疑惑地问道。本来这种围猎式的追赶,用弓箭进行远程狙杀让猎物惊慌失措应是围猎者最好的选择,但在交战中李思却发现黑衣骑士从始至终也没利用过弓箭。

“罗琳小姐请看!”阿西斯特将一副弓箭递进了马车,“这是他们配的骑士弓。”

李思接过弓箭细看,发现比阿西斯特他们所配用的骑士弓小了一大截。

“我们所用的弓是加大的骑士弓,这样我们可以在敌人弓箭的射程之外打击敌人。”阿西斯特得意地说道,“当然,要拉开我们的骑士弓也需要更大的力气才行。”

难怪黑衣骑士不肯放箭,在短距离内全力冲刺确实比拉弓放箭更有效,李思不禁释然。在弓箭运用方面,阿西斯特百人队确实称得上犀利非常,不过这也暴露了他们的一个缺点,那就是过分依赖弓箭。虽然福雷斯特的亲兵队确实称得上武艺超群,更因为拥有如海瑟斯、拉斯等这样勇悍绝伦的战士显得攻击力卓越,但这并不能掩盖整支部队过分依赖远程打击的这一弱点。对于指挥不力的敌人或许还可以做到游刃有余,但对于拥有优秀指挥官的部队呢?未必就行得通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在刚才的正面冲击中,阿西斯特百人队一个照面即有近二十名士兵落马,而同时落马的黑衣骑士也不过四十多人而已!虽然这群黑衣骑士的武力绝非普通部队可比,但这也反映出福雷斯特亲兵队的近战能力远没有达到能傲视群雄的地步,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弓箭的帮助,现在的自己恐怕早已香消玉殒了吧!难怪黑衣骑士遭受惨重伤亡仍然不肯退走呢,一定是不服气。想到这里,李思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今天的夜晚恐怕会是自己有生以来最漫长的一个夜晚了。

最近的村庄离这儿有近二十里,众人一路严加戒备,足足花了近三个小时才赶到离村庄不远处停下。

“大人,据前哨侦察所知,村庄离这里不过五里了!”阿西斯特向福雷斯特报告道。

“既然如此,那我们没必要爱惜马力了,全速前进吧!”福雷斯特说道。

“是!全体都有,全速前进!”阿西斯特大声下令道。

村庄既然近在咫尺,而敌人的生力军又没有赶到,那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凭眼前这群被打残了的手下败将吗,一个冲锋就可以打垮他们!所有的卫兵都不自觉地松了口气,开始肆无忌惮地打马狂奔起来。

短短的十息之后,众人眼前已出现了村庄的外围。就像边境地带所有的村庄一样,这个村庄的外围也是一面高高的石墙,上面立着几个箭垛。石墙上黑糊糊的,看不清有人没有。石墙前一箭之地的距离内,地上斜插着几只火把,把众人的身影照得摇晃不已。而墙前地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不规则的小坑,有的如圆形有的如三角形。

“这儿是村庄的打谷声吧,边境上的人也真懒,也不知把地平整一下,这样怎么打谷子啊?”李思想起在电视里看到过的打谷场都是平平整整的,见这儿地上坑洼不平不禁有些诧异。

“把大门打开!北部省总督……”当前的一名卫兵策马上前高声叫道。

不带任何警告的,只听见石墙上“嗖”的一响,一只羽箭已是急射而出,眼见那名卫兵在劫难逃,众人都不禁惊呼出声。好在那名卫兵总算反应还算敏捷,百忙中一勒马缰,跨下白马已是人立而起。

在众人的惊呼声中,那只羽箭不偏不倚地钉在了白马的脖子上,白马悲嘶一声便瘫倒在地,那名卫兵也被结结实实地压在了地下。再看那羽箭,箭杆深入足足过一半,尾羽兀自抖动不已,显然这一箭力量是何等之大。

这时石墙上才有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传来:“什么人?竟敢夜闯弗塞克村庄!”

“我们没有敌意!我们是北部省总督德米特里大人的卫队!”这时早有三名卫士跃马下地,头顶盾牌将那名被压倒的士兵救回,阿西斯特方大声回答道。

“德米特里总督大人不在总督府纳福么?怎么会到我们这荒野之地来?”那声音中隐隐带着嘲弄。

“你放肆!”拉斯头一个忍耐不住,挽弓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射去。拉斯臂力之强是李思在黄昏时的交战中见识过的,心想这一下对方纵然不死也要受重伤。大概众人都是这样想的,是以谁都没有出声阻止,存心要看石墙上那人的笑话。

这时石墙上破空之声再度传来,一只羽箭迎面而至,正好撞在了拉斯的箭头上,顺势将拉斯的箭杆一分而二,余势不衰,直插在拉斯马前,箭羽仍在轻轻颤动。

“为了不惊吓你身边的女眷,这次饶你不死。如再敢无礼,下一箭就要射穿你胸口了!”那个声音恶狠狠地道。

李思坐在车中只觉这“女眷”二字特别刺耳,虽然恼羞成怒,但看着外面皎洁的月光还是很聪明地按捺住了自己的脾气没有蹦出去。现在的自己一定是面红耳赤,要是蹦出去叫骂什么的,不过白白便宜众人的眼睛罢了。要知道月下看美人,特别是看娇羞的美人那可是越看越心猿意马的。

“这位壮士,我确实是北部省总督福雷斯特·德米特里。”制止了忿忿不平的众人,福雷斯特策马缓缓上前,“我和我的女儿有要事要去小石堡,途中遇不明身份的敌人袭击,故欲借贵宝地暂避风险,还请允许,事过后必有重谢!”

“大人,危险!”阿西斯特和拉斯忍不住齐齐吸了口凉气,以那人箭术之强,要杀福雷斯特真是易如反掌,但苦于福雷斯特此前下的“原地不动”命令而丝毫不敢动弹。

石墙上一只火把迅速燃起扔到了福雷斯特马前,显然墙上的人在仔细辨认。阿西斯特和拉斯暗中手扣弓箭戒备,倒是福雷斯特神色不变,微笑如常。

“果然真是总督大人,是我们太孟浪了。”顿了一顿,那声音又接着道,“不过敝村人少力弱,恐怕不但不能帮助大人脱险,还会受池鱼之殃,所以请恕我们不能帮大人抗敌。”

“我们不求你们直接出手,只希望能借外墙为依托抵抗敌人……”福雷斯特急忙说道。

“不行!”那个声音没有半点犹豫便一口回绝道,“如果你们不离开这儿,那么你们将受到我们的攻击!”

“你们还算是绿原帝国的人吗?看到自己国家的总督被人追杀也无动于衷吗?!你们的爱国心到哪儿去了!”拉斯大声吼道。

“爱国心?别跟我提什么狗屁爱国心!自打知道我们的‘国家’打算牺牲我们这些人来迟滞青帝国的进军步伐起我就对这个国家彻底死心了!”那个声音咆哮道,“我们弗塞克不需要什么狗屁国家的荣誉感!”

注1:小说中的时间设定将基本采用现代的二十四小时制。但会略作修改,因为一说起现代24小时制,笔者就会情不自禁地在场景描写中加入钟表,进而加上机械制造等等,这就完全违背了笔者的初衷了。故时间单位设为时、息、瞬息,代替现代时间制的时、分、钞。具体设定关系为:1小时=60息=3600瞬息。1瞬息就是现代时间制的1秒。可参见《作品相关:一些基本设定》。

注2:福雷斯特·德米特里,按欧美习俗,前为名,后为姓。一般家人或熟人之间称呼名或昵称,但在正式场合中却比较正式,往往称姓或全名,特别是上下级之间尤注意称呼。但本文中凡是设有完整姓名之人物,只在特别的一些场合才区分是否是熟识之人或正式场合并按上述规定称呼,而在一般叙述时(包括心理描写中)都直称其名,因为笔者觉得这样亲切自然,所以虽然明知不合英文语法也会坚持这种“错误”的,毕竟只是想让大家轻松一下,可没有要写出本“词典”的意思,敬请诸看官留意。

注3:forsake,音弗塞克。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十七章 弗塞克村庄

众人都是一阵无言以对,福雷斯特对边境地区居民的冷漠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上福雷斯特不止一次在军中宣称,边境地区存在的唯一价值是在未来的战争中作为缓冲地带使用。军中人多口杂加上这也不是什么军机密事,福雷斯特的话就自然而然地散布了出去。边境地区的居民本就因福雷斯特明显倾斜照顾其他地区而对边境不闻不问的做法而满怀怨恨,听了传出的这个话自然敌意更深,不少村庄干脆自备武装以求自保。福雷斯特本来就对边境居民不甚关心,听说边境居民自备武装后也不放在心上,反正他们没有宣布独立就由他们去了,甚至因为边境生活困苦各业凋零连征税也取消了。边境居民极度愤慨之下,于是自称弗塞克,宣称被弃之人亦抛弃世界,与过往各色人等一律不打交道。又因为他们民风强悍,如有自己人被外人欺负,一定是誓死纠缠到底,所以也没什么人敢去惹他们,久而久之弗塞克之名亦传播极远。

看着众人尴尬的神情,李思心中冷笑,这可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了”。回头望去,见远处隐约有人影出没,想必是那群跟踪的黑衣骑士无疑。如果现在他们援军赶到,那可就妙了!前是高墙,后无退路,真是陷于死地了。中国古兵法本有“置之死地而后生”一条,不过除了韩信等少数善用兵者能真的“后生”以外其他人使用多半是个“无生”的结局。

“既然如此,那我就带领手下回头决一死战罢了。只是小女身体孱弱,不惯骑乘,希望能让她在贵村庄内呆到救兵到来如何?只要小女平安,我绝不吝重金赏赐!”眼见无法说服弗塞克人,福雷斯特只好提出了最低底线。

“这倒没有问题,我们不会拒绝老弱妇孺向我们寻求保护。”那个声音冷冷地说道。

随着石墙上一声号令,墙上大门一侧的角门缓缓打开了。

“罗琳,进去后好好休息,不要胡思乱想,爸爸明天来接你!”福雷斯特跳下马,打开车门,伸臂将女儿搂在怀中轻声说道。

李思心中一阵温暖,不管福雷斯特对边境居民弃之不顾的做法是否值得商榷,他毕竟还是真心关心自己的。但是,无论如何自己是绝不能抛下大伙独自求生的。不仅在于刚才那家伙辱人太甚,更重要的是如果自己真的因为“女人”的身份而心甘情愿地接受陌生人的保护的话,那么今后自己将永远处于这样一种弱者的心态之下。自己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难道一辈子都要活在这种屈辱的心态中吗?那活着的自己不过是一具丧失了灵魂的行尸走肉罢了,还谈什么报仇!

“不行!我绝不能抛下父亲和大伙不管,只顾自己平安!”李思拒绝道。

“罗琳,不要闹小孩脾气,你和我们在一起也帮不了我们呀!”福雷斯特劝道。

“不管怎么说,我不能看着父亲和大伙在前边血战拼命而我自己却心安理得地躲在高墙后面!死有轻重之分,义有高低之别!要我抛下父亲和大伙的安危独自一人躲在后面的话我办不到!要我抛下海瑟斯的遗体眼睁睁地看着敌人肆意狂笑的话我也办不到!”李思拼命挣扎着身子叫道。

“罗琳,听着!你的心意我们都明白,但你终究还是女人,保护你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啊!你不要固执了,趁着敌人生力军未到,我们轻装简从是很容易突围的!”其实只要无法一次干掉后面监视的黑衣骑士,福雷斯特一行人就始终处于被包围的巨大危险之中,但眼看李思坚决要同生共死,就不能说实话了。

“是的,罗琳小姐,请务必听从大人的话!让你和我们一起冒枪林箭雨,这是我们骑士的耻辱啊!”阿西斯特在一旁说道,周围的人纷纷点头。

“父亲!我的自尊心和你的一样强烈!你再逼我的话,我只有先走一步了!”李思勃然变色,将福雷斯特当胸一推,蹦下了马车,顺势一把抽出福雷斯特腰旁佩剑,将剑横在自己脖子上。

“罗琳,不要!”福雷斯特大惊之下,伸手来抓,但终究还是慢了一步,见女儿神情绝然,跨了一步便再也迈不出脚去。

“众位勇士!”李思逐一将目光向阿西斯特众人投去,“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你们之中就没有人愿意和我一起并肩作战吗?”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竟无人答话。

李思心一横,手腕微一用力,一道鲜血已是顺着剑锋蜿延流下,在剑尖处聚集成血滴,“叭”地一声掉在地上。

“罗琳!”福雷斯特心急如焚,忍不住向前走去。

“别过来!”李思只觉一阵头晕,手中长剑差点脱手落地,连忙左臂一抬托在剑下。

尽管李思此时脸色苍白,神情凄苦,但在他真情流露之下,众人却没人硬得下心肠拒绝他。想到眼前这个瘦弱的女孩居然放弃了独自逃生的希望,而是要与身为军人的他们一道接受那残酷的命运,在场的众人心里都是不由地一热。

“诸君,如何?有谁肯随我共同作战?”李思的声音很平静,但谁都听得出其中的绝然之意。

“愿随小姐赴汤蹈火,万死不辞!”阿西斯特头一个单膝跪地,抽出佩剑刺破左手食指宣誓道。

“愿随小姐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其余卫士轰然响应,纷纷单膝跪地抽剑宣誓。

“你们……”李思只觉眼中一热,两滴眼泪已是滚落下来,手中长剑再也把握不住,“哐当”一声掉在地上。福雷斯特一个箭步抢上前来,扶住李思查看他脖子上的伤口。

“爸爸,请不要让我离开!”李思泪眼婆娑地望着给自己查看伤口的福雷斯特。

“放心吧,孩子!我再也不离开你了,我只怕你的母亲伤心。”福雷斯特语气淡淡地,手却在微微发抖。

“你们可以留在石墙外,以此作为依托,不过可别指望得到我们的帮助。这位小姐如不愿进来,我们也不勉强。”石墙上那个声音一直保持沉默,这时突然说道。

“多谢!”福雷斯特也不客气,立刻下令道:“阿西斯特,你指挥大家沿石墙组织防御!”

“是!”阿西斯特大声回应道。

见阿西斯特他们都开始忙自己的事了,福雷斯特才对李思说道:“罗琳,你这又是何苦!”

李思虚弱地笑笑,心想我心中的苦楚你又怎会明白。

“阿西斯特他们对你发过血誓了,以后绝不会背叛你了。”看着女儿那淡淡的笑容,福雷斯特也不再追问,瞥了一眼正在忙着的众人,小声说道。

“啊!血誓!”李思闻言大吃一惊。

“是的。将灵魂交给了圣灵,以鲜血起誓,若有违背,永受拔舌之苦!这是天渊大陆上最重要的誓言之一。”福雷斯特细心地为李思包扎好伤口才答道。

拔舌?李思心中一动,忽地忆起前世听说过的十八层地狱的传说来。没想到异世界居然也有这个说法,这是偶然的吗?而这圣灵究竟是何方神圣呢,居然要人以鲜血起誓,透着一股邪劲……

“罗琳,你怎么了?是累了吗?”见李思精神有些恍惚,福雷斯特有些担心地问道。

“没有,我只是在想,这一夜不知会有多漫长!”李思抬头看着沉沉的夜幕说道。

远方,马蹄声雷动,黑衣骑士的生力军终于赶到了!

注1:十八层地狱,在梵语中分别为光就居、居虚略、桑居都、楼、房卒、草乌卑次、都卢难旦、不卢半呼、乌竟都、泥卢都、乌略、乌满、乌藉、乌呼、须健居、末都干直呼、区通途、陈莫地狱,对应汉语为拔舌、剪刀、铁树、孽镜、蒸笼、铜柱、刀山、冰山、油锅、牛坑、石压、舂臼、血池、枉死、磔刑、火山、石磨、刀锯地狱。《十八泥犁经》中讲到这十八层的差别,最主要不在于空间的上下,而在于时间和刑法上的不同,尤其时间上。以时间最短的拔舌狱而言,罪人在此一日等于人间三千七百五十岁,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在这里的众生必须生活一万年,合人间135亿年才能罪满而出。以后各狱比之前狱,增苦二十倍,增寿一倍,到了十八地狱时,简直苦得无法形容,也无法计算出狱的日期了。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十八章 容 颜(上)

“来敌至少在四百骑以上!”阿西斯特伏地细听之下,脸色大变,“现在他们停下来了,想必是与监视我们的骑士汇合。”

“大人,敌袭!敌人生力军赶到,已与原先跟随我们的敌人汇合,人数大约五百左右!敌人已截断所有通道!”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到,原来是留在后面的游动哨和潜伏哨撤回来了。

敌人有五百之多,已方能作战的只有七十人,这个实力对比太过悬殊了。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凝重起来,连大大咧咧的拉斯也不例外。

“把我的马车作为屏障使用吧。”李思也知情势危急,再次提议道。

阿西斯特忧心忡忡地看了李思一眼,这次却没有表示拒绝。

很快地,李思乘坐的马车和装运海瑟斯灵柩的马车都连了起来。除了临敌的一面外,其他车壁包括顶盖都拆了下来,作为临时屏障树在众人面前。

“全体下马!盾牌手在前,弓箭手在后!”阿西斯特开始下命令。

士兵们迅速下马,沉默而迅速地开始列队。

“罗琳,你待会呆在石墙的大门边千万不要乱动。”福雷斯特在李思周围树起几面盾牌,同时递过来一把连环手弩叮嘱道,“我们会随时留意你这边情况的,千万不要乱动啊!”李思现在知道,不仅连环手弩的装填实在太过繁锁,就是弩箭的生产也极为复杂昂贵,所以福雷斯特的亲兵们在作战时通常没有后备的弩箭。阿西斯特百人队在冲出黑衣骑士包围时已将弩箭耗尽,也无暇去打扫战场,现在已没有了可供使用的连环手弩,李思手上的这把连环手弩是福雷斯特贴身所藏,也是目前唯一可以使用的手弩了。

众人刚刚列队完毕,前方马蹄声纷杂传来,数十只火把出现在面前。火光照耀之下,只见人影浮动,密密麻麻地也看不清有多少。

“击灭火把!”拉斯吼道。

数名蹲着的卫士迅速站起,只听弓弦声响,原本插在地上的几只火把被准确而迅速地一一击灭,石墙前顿时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放箭!”阿西斯特大声喝道。

黑衣骑士显然因为眼前光亮突然消失而陷入了茫然之中,措手不及之下已有数十人翻身落马。在黑暗中的李思看来,皎洁月光下的黑衣骑士实在是绝好的靶子。大概阿西斯特他们也是这么想的,除了前面的十二名盾牌手外,其余的人分成了二股,轮番不停地向黑衣骑士射击。此时坑坑洼洼的地面成了黑暗中对马匹最大的杀手,冲在前面的黑衣骑士接二连三地因跨下马匹前蹄拗断而摔倒在地,后面的骑士见了便不得不放慢马匹脚步,却又因此成了黑暗中弓箭手的活靶子。只听得惨叫声不绝于耳,不一会儿地上就已铺满了一大片尸首。

“真是笨死了!”李思心中不禁冷笑。这个时代的人们有着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步兵无论如何也挡不住骑兵的冲击,特别是青帝国铁骑在历次战争中的优异表现又大大加深了这一观念,所以在战斗中骑兵极少下马充当步兵攻击。但事实上,有着良好纪律性的步兵组成的方阵对抗骑兵时并不吃亏,即使是面对重骑兵也不例外。在李思那个时代,步兵依靠“天时、地利、人和”击败骑兵的战例并不乏见,这就难怪李思看不起那些死守成规的黑衣骑士了。

“你们这群笨蛋!所有人下马冲击!”后面有一群黑衣骑士没有冲锋,而是一直在默默观战。也许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一名骑士策马上前大声喝斥道。

后面的骑士中一人拿出了一个短短的权杖,低声吟唱了几句,权杖上端突地一亮,接着一片耀眼的白光涌出,顿时将整个战场完全罩住了。

“这下糟了!”李思暗暗吃惊。

这时情势已完全掉了个,背靠石墙的众人被突出其来的白光晃花了眼,而面向石墙冲锋的黑衣骑士反而不受影响。趁着弓箭手停顿的瞬间,弃马下地的黑衣骑士们齐刷刷地冲了上来。

“见鬼,对方居然有魔法师!”阿西斯特的声音听上去显得既吃惊又愤怒,“盾牌手靠拢!其他人保持原位,不要被冲散!”也难怪他紧张,与军人相比,魔法师身体也许弱些,但因为会使魔法,所以对部队的杀伤力也是惊人的。在各国军中均编有魔法师部队,而历次战争中魔法师们也确实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但训练一名各格的魔法师,耗费的无论是时间还是精力上均大大超过了一名普通骑士,所以魔法师通常在较大规模的战斗中才投入使用。而这次对方不过是围攻一个百人队,居然就动用了魔法师,可见对方志在必得之心。

这时所有的弓箭手均将手中弓箭抛下,弯腰从地上拾起了兵器。在射箭之前他们已将各人的兵器放到了地上,这样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投入白刃格斗之中。这也是当年北方军团在对抗青帝国铁骑兵时总结出来的一个法子。在盾牌之后,长枪林立,各人均是面色凝重,直瞅瞅地瞪视前方。

在一片骇人的叫喊声中,第一拨黑衣骑士已是直挺挺地撞到了盾牌之上。第一线的盾牌手用的均是半人多高的圆形大盾牌,十二面圆盾依次相联,盾牌手缩身在盾牌后倒也一时安全无虞,只是在黑衣骑士强大的压力下,各盾牌手不得不缓缓向后退却。

眼见盾牌手有渐渐不支之象,但阿西斯特仍是咬着牙不发一言。李思紧紧地握着手弩,大气也不敢出,偷偷瞧去,只见黑衣骑士虽然均已用面巾裹面,但目光中凶残嗜血之意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阿西斯特在干什么,再拖延下去,盾牌手可就全完了!”李思的心怦怦地跳动起来。

“突刺!”就在盾牌手摇摇欲坠之际,阿西斯特大声喝道。

勉强支撑的盾牌手们将原本高举着护住头胸的盾牌向后一撤,同时身子闪开,盾牌手们已利用盾牌团团围成了几个活动堡垒。向前压进的黑衣骑士收不住脚,从盾牌手空出来的间隙里如水银泻地般地涌入。

“杀!”早已严阵以待的众卫士齐声大喝一声,前面站立的长枪手躬身马步已是将手中长枪一并刺出。

挤在空隙处的黑衣骑士哪里还有闪避的余地,瞬间已是倒下了一堆。当前的黑衣骑士眼睁睁地看着数把长枪同时捅向自己的胸口,虽然极力挥动着手中的长剑,但身上仍是被刺了数个血窟窿,只好心有不甘地倒下。

与此同时,原本用几面盾牌组成堡垒缩在里面学犰狳的盾牌手们也开始了攻击,几把细长的圆剑从盾牌空隙处斜斜刺出,数名躲闪不及的黑衣骑士只觉身上一凉,一股刺痛传来接着全身力气便突地消失不见,不由自主地便栽倒在地。短短的数息过后,随着全身血液的大量流失,被刺中的黑衣骑士均停止了呼吸。李思看得分明,这些盾牌手与康拉德使用的圆剑一模一样,上面都刻有血槽,只是大小略有不同。

福雷斯特亲兵队的默契配合在刚才的短兵交战中真是发挥得淋漓尽致。仅仅一个照面的工夫,不仅杀伤了大量敌人,而且己方也是毫发未损。

但黑衣骑士毕竟也是久经战阵的老练之士,后面的黑衣骑士见前面的同伴被长枪刺倒,竟然不顾那几名盾牌手圆剑的阻扰,半点犹豫都没有就扑了上来。长枪手不及收回长枪,无奈之下只好弃枪抽身退步,后面的刀斧手迅速上前,填补了长枪手后退时留下的空隙。

黑衣骑士见突入防线的企图落了空,似乎有些恼羞成怒。冲在前面的黑衣骑士齐齐怪啸一声,两三人一组已是迎上了刀斧手。福雷斯特的亲兵虽然都是精选出的战士,但无奈黑衣骑士也不是泛泛之辈,故在以少敌多的情况下就渐渐落了下风,但好在有马车车厢的屏蔽,让黑衣骑士人数上的优势无法完全发挥,所以尚能苦苦支撑。

而来不及退后尚留在黑衣骑士群中的盾牌手运气就没这么好了。虽然盾牌手们出奇不意的伤了不少黑衣骑士,但在黑衣骑士的围攻之下,处境就愈发危险起来。十二名盾牌手分成了三组,每组用四面盾牌将前后左右四面护住,同时手中的圆剑就如毒蛇一样寻隙刺出。各组若是能互相呼应的话,这些盾牌手组成的防线原本也不易攻破。但现在的情形是,黑衣骑士人数太多了,孤零零的三组盾牌手深陷敌群之中,几乎起不到相互支援的作用。

最左面的一组盾牌手最先覆没。一名黑衣骑士用剑架住了一柄圆剑,不等出剑的盾牌手收回手中长剑,几柄同样细长的圆剑已带着死亡的呼啸插入了空隙之中。惨呼声响起,中剑的盾牌手再也无力举起手中沉重的盾牌,向前扑倒。与此同时,失去了侧背保护的其他三名盾牌手来不及转身,已被蜂拥而至的黑衣骑士剁成了肉酱。其他二组盾牌手也没能坚持多久,中间那组盾牌手被黑衣骑士从下面攻击,二名盾牌手被斩断了脚腕,另二名盾牌手瞬间便被四面八方的长剑刺成了蜂窝。

第一卷 昔有佳人生北国,长袖剑舞惊四方 第十九章 容 颜(下)

最右面的一组盾牌手听到同伴的惨呼,又看到其他的伙伴只不过是仗着马车为屏障苦苦支撑而已,心知自己必然无幸,一横心便放弃了防御,突然向黑衣骑士后方冲去。周围的黑衣骑士出其不意之下,竟被这几名盾牌手刺倒了数人,顿时乱作一团。眼见这四名卫士拼着一死突破了黑衣骑士的包围直接向那名魔法师扑去,所有人都不禁呆住了。

魔法师周围的黑衣骑士齐声怒喝,纷纷抽出佩剑准备格杀,倒是那魔法师显得若无其事的样子。见那四名卫士逼近,那魔法师冷笑一声,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卷轴,低声吟颂起来,顿时那四名卫士的奔跑变得踉踉跄跄起来。众人皆看得清清楚楚,那四名卫士脚下的土壤如同波浪似的翻滚开来,显得说不出的诡异。四名卫士的奔跑越来越慢,显见是越来越吃力,不多时身后追击的黑衣骑士赶到,长剑直落之下,四名卫士根本就无力抵抗,哼也未哼一声便栽倒在地。

“兄弟!”一名刀斧手身子虽纹丝不动,但眼角迸裂,竟流出鲜血来。

“盾牌手们全完了!”李思有些心酸地想到。虽然与这些士兵相处还不到一天,但眼睁睁地看着这些片刻前还带着笑意看着自己的年轻士兵绝望死去,李思还是感受到了满嘴的苦涩,一种无能为力的虚脱感瞬间填满了整个躯体。

这时第一线的刀斧手伤亡已超过了三分之一。而原本退后的长枪手们换上了刀剑后又转了回来,一有防线上的刀斧手倒下,立刻就有人默默地补充了上去,所以整个防线虽然脆弱得如同风雨中的落叶一样,但仍是在死死地坚持着。进攻的黑衣骑士也倒下了一片,但给予福雷斯特亲兵队的压力仍是一点也没减少。

这批黑衣骑士的组织性明显比黄昏时围困福雷斯特的那批骑士强。虽然他们的伤亡也不小,但始终保持着两三人一小组对福雷斯特卫兵一人的优势。而且他们把握战机的能力也明显强得多,逼退长枪手使得收缩防守的盾牌手得不到有效支

文件内容超过上限。请下载txt文件获取完整版。

Share on Share 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