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伏魔录》作者:萝卜不加蜜
摘要
《少女伏魔录》是一本围绕跨性别与变身题材展开的小说。故事的开头,主角方恒在公园中遇到一名跳湖的女孩,为了救她,方恒跳入湖中,最后却奇妙地变成了一名小女孩。小说中的转折点在于方恒在水中遭遇到具备超自然力量的女子,面临生死攸关的时刻。随着剧情的发展,方恒意识到自己的性别与身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生活与自我认知面临重大挑战。他在医院中苏醒后,成为了一名小女孩,周围的人的称呼和身份认同使他感到错乱与无奈。
其他信息 [Processed Page Metadata]
附加信息表
Attribute | Value |
---|---|
Filename | 《少女伏魔录》作者:萝卜不加蜜.txt |
Type | document |
Format | Plain Text |
Size | 5877534 bytes |
MD5 | b2cfebd5d70ef891e40ceaf73b9538ae |
Archived Date | 2024-11-23 |
Original Link | [Unknown link(update needed)] |
Author | 萝卜不加蜜 |
Region | 中国大陆 |
Date | 未知 |
Tags | 跨性别, 变身, 性别认同, 奇幻, 青春成长, 自我探索, 心理冲突 |
本文由多元性别中文数字档案馆归档整理,仅供存档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正文
『少女伏魔录』
『状态:更新到:完结感言』
『内容简介: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在洪亮的诵经声中,佛光乍现,少女身披红玉琉璃袈裟,头束玉冠,足尖轻点,脚下莲花盛开。 周身缠绕着还未熄灭的佛焰,少女微阖双目,用一种悯天怜人的目光,望着下方如黑潮涌动的冤魂厉鬼,轻启朱唇,口吐慈悲之言:求收藏!求订阅 』
正文卷
第一章 落水
五月中旬,天气逐渐变得炎热起来。
下午六点多,太阳正要下山,恰是一天中最清凉的时刻,蔚蓝公园成了周边小区最好的运动场所,许多附近的居民都趁着这难得的清凉,聚集在蔚蓝公园里运动、散步,显得十分热闹。
方恒穿了背心和短裤,脚上穿着跑步鞋,加入了环绕蔚蓝公园中心湖慢跑的人流之中。
他自顾自的跑着,身边不时有人超越过他,他也不在意,只保持着自己的节奏,不急不缓,一边四下张望,欣赏着公园里的美景,享受着从湖面吹来的凉爽微风,显得十分惬意。
正张望时,他忽然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孩,留着乌黑长发,身穿朴素的白色印花长裙,面朝湖泊,不知道在看什么。
他看了几眼,倒是感觉这女孩挺漂亮的,比网上那些画了妆的女明星丝毫不差,但这种女孩估计追求者众多,轮也轮不到他,所以也没在意,很快就小跑着越了过去。
然而,就在他刚刚越过去,没跑几步时,就突然听到身后传来噗通一声水响,他回头一看,站在围栏前的女孩已经消失不见,只留下湖面不断扩散的波纹。
跳湖自杀?
脑中刚闪过这个想法,就有看到女孩跳下去的人高声叫喊了起来:“有人跳湖自杀啦!快救人啊!”
他来不及多想,转身几步就来到女孩跳下去的位置,一翻围栏,就跳了下去。
“有人下去了!”
“快救人啊!谁会游泳?”
岸上的人这时才纷纷围了过来,但湖面上早已不见了任何人的踪影,只有余波激荡。
一入水中,方恒便勉强睁开了双眼,只略微搜索,便看到了那名跳湖的女孩,正不断往湖底沉去。
湖水让女孩的那一头长发飘舞了起来,她双手高高举起,仿佛是临死前对这个世间最后的眷恋。
方恒快速的朝着女孩游了过去,很快就追上了她,然后伸出右手,想要抓住女孩举着的一只手。
眼看自己的手就要抓住对方,方恒却发现,自己右手一直戴着的佛珠手串忽然发出了金色光辉。
如此奇异的事情,让他不由得一愣。
什么情况?
他可不记得自己这戴了好些年的佛珠手串,还自带土豪金跑马灯效果的。
也就在这时,异变突生,只见之前还闭着双眼,不断往湖底自然下沉的女孩,突然睁开了一双血红色的眼睛,脸上青筋暴起,仿佛曲脉静张,面目狰狞,一扫之前岸上所见的漂亮容颜,宛若厉鬼一般望着方恒。
她盯着方恒,嘴角翘起,露出一丝令人毛骨悚然的诡异微笑
骤见如此恐怖惊悚的情况,方恒只觉后背寒毛直竖,仿佛连湖水也一下降到了零度之下,冰冷刺骨。
惊慌失措之下,他一口气没憋住,立即便有腥臭的湖水灌进了口中。
他连忙补救,转身就想要逃离,只可惜,二人之间的距离十分接近,女孩只一伸手,就抓住了他转身时的脚,然后拉着他不断往湖底沉去。
女孩的五指纤细,手掌很小,只抓住了方恒大半个脚踝,可不管他怎么挣扎,蹬腿,都无法摆脱女孩的拉扯,被拖着往湖底深处而去。
此时方恒已经有些坚持不住了,但求生的欲望,让他还是在水中弯下腰,想要用手将女孩抓着自己脚踝的五根手指给掰开。
然而,对方已然不是人,力量自然也不能用常规来推算,那五根白皙纤细的手指虽然看着柔弱,但力道却委实惊人,仿佛钢铁钳夹一般,死死的扣着他的脚踝,任由他怎么掰,也无法撼动分毫。
到此时,他已经绝望了,氧气消耗完毕,肚子里灌满了水,意识也渐渐的开始模糊,可就在这时,他眼前忽然有金光大盛,遂即,即便是在水中,他也依然听到了一声不甘的凄厉尖叫声渐渐远去。
紧接着,他就感觉到抓着自己脚踝的手松开了。
只可惜,已经晚了。
大脑缺氧之下,他的意识完全陷入了黑暗之中。
…………
蔚蓝公园因为环境不错,所以周边有不少高档小区。
此时,在附近某座小区的一个房间,像是正在进行着某种神秘的宗教仪式。
这是间占地不过二十平米左右的房间,里面没有任何可用的寻常家具,地面、天花板和四面墙壁,更是都贴着五色纸之中的黑色纸。
这种纸,一般只用在白事和祭祀中,用以制作各种纸制祭品,寻常人是不会用这种纸来做什么用,更别提还将整个房间的墙壁,都用这种纸覆盖起来。
这些覆盖了整个房间的黑色五色纸上,用朱砂写满了散乱、潦草、毫无规则,仿佛咒文一般的诡秘字符。
这些字符微微发出红色的光亮,在黑色五色纸的衬托下,仿佛用鲜血所写一般,显得尤为显眼瞩目。
而在这房间的中心,一名三十多岁,身穿绸褂和黑色长裤的中年人,正双手捏着一个古怪的手印,盘膝坐在一张蒲团上。
地面黑色五色纸上所写的鲜红咒文字符,都是以他为中心围绕。
除了这些诡异的咒文之外,在他的面前,还摆放着一只小巧的玉色香炉,香炉里插着两根黑色的线香,左右另有两根粗壮的白色蜡烛。
两朵小小的火苗是这间房里唯一的光源,但它的光亮却打了折扣,仿佛受到了无形的压制,明明火苗很大,却照不亮这间房,只能将光亮维持在香炉周围一小块区域。
借着这诡异的光亮,可以看到香炉前躺着五具不到巴掌长的小巧人偶。
这五具小人以脚底为圆心,躺成了一个圈。
其中的三具,都是光着头,没有五官,身上穿着小小的的纸衣。
然而,另外两具却不是这样了。
这两具特别的人偶不管是外表还是模样穿着,都是惟妙惟肖,其中一具为穿着西服革履的男性,另一具,则是留着乌黑长发,穿着白色印花长裙的少女。
少女人偶面容精致漂亮,微微阖着双眼,如果撇去体型大小的话,恍惚间,让人还以为这小少女是活着的,只是身体缩小了十几倍而已。
在周围微微发出红色光辉的照耀下,盘膝坐在蒲团上的中年男子面容模糊不清,香炉前的五具小巧人偶,更是增添了这房间里诡异恐怖的气氛。
房间里一片寂静,这样的情况也不知维持了多久。
然而,就在湖中方恒右手腕上戴着的佛珠手串金光大盛之时,两根白烛火苗忽然一阵抖动,两根独特的黑色线香突然折断,香炉前以脚底圆心躺着的五具人偶中,那具少女人偶忽然燃烧起了火焰。
这火焰不同于寻常的火焰,释放的不是普通的光亮,而是绽放出金色光辉。
光辉中,隐隐有飘渺的佛音显现,措手不及之下,中年男子猛的喷出了一口鲜血,模糊的面容几乎一下变得狰狞。
随着这口鲜血的喷出,整个房间写在黑色五色纸上的鲜红咒文,同时光辉大亮,猩红色的光芒迅速汇聚起来,与火焰燃烧时绽放的金色佛光进行对抗,
但终究,佛光微弱,红光很快就取得了上风,并将其与火焰一起压制了下去。
最终火焰熄灭,佛光消失。
然而如此,已经晚了。
仪式被打断,受到的伤害无法避免,除了中年男子身受重伤吐血之外,受到损毁的,还有那具漂亮的少女人偶。
只听轻微的咯吱声响起,被烧得漆黑的少女人偶身上迅速出现裂痕,遂即四分五裂,成了破烂。
中年男子缓缓睁开了双眼,脸上除了受伤后的苍白之外,还有杀意和怒色。
他恨恨的一拳捶在地上,面目狰狞,怒火难掩的吐出了两个字:“佛门!!”
…………
“怎么样?还有救吗?”
“120怎么还没来?”
“大家不要围这么近!让开些!让开些!”
“我是医生,大家都让开!”
湖边的堤岸上满是水迹,俩名浑身湿透的年轻人也站在人群中,关心着自己救上来的人是否安好。
围观群众闹哄哄的,透过人缝,可以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给躺在地上的人做急救,边上一个中年女子半蹲着,在中年男子的指挥下做帮手。
圈内的人忙着救人,圈外的人则议论纷纷,首先就有人质疑起来。
“奇怪,刚才我明明看见的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孩先后跳了进了湖里,怎么现在救上来的是个小女孩?”
“你看花眼了吧?”
“不可能!不仅是我,很多人都看到是一男一女俩个人!那女的二十出头,男的也大概二十岁左右。是那个女的先跳了,然后那个男的路过,也跳了下去,大概是去救人。”
“难道是有三个人跳湖了?”
“可湖里已经没人了啊!”
一名浑身湿透的男子一边拧着自己衣服上的水,一边说道,说完,又问另一名同样湿透的男子,问道:“我下去只找到这个小女孩,你呢?”
“我也只看到这个小女孩。”
“这就奇怪了!”
周围几个看到了整个过程的人都面面相觑,其中一人忽然打了个寒颤,说道:“该不会是见鬼了吧?”
“见鬼?你开玩笑呢?”虽然同样是困惑不解,但有人却不信这个:“这大白天的……真要见鬼了,还能活着上来?”
“也是……”
几人都觉得有道理,而就在这时,围观的人群忽然发出一声欢呼声:“醒了醒了!”
“没事了吧?”
“醒了就好!快问问她怎么会掉湖里去?她的父母呢?”
迷迷糊糊睁开眼,耳边传来的是杂乱的欢呼声,而第一眼看到的,则是一名虽然人过中年,但依然略显帅气的大叔。
我没死?我得救了?!
方恒脑中闪过这两个念头,遂即才明白过来,自己真的没死,肯定是在他入水之后,岸上的人见他迟迟不浮出水面,于是就又有人下水来帮忙了。
所以,他得救了!
一种死里逃生,重活一世的感觉油然而生。
他感觉浑身无力,却依然支撑着地面,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现在的情况不对劲。
手怎么这么小?!
支撑着地面的手短小而纤瘦。
衣服怎么这么大?!
背心松松垮垮的穿在身上,几乎都要拖到膝盖上了。
自己怎么这么矮?!
他虽然已经站起来了,但面前的中年大叔半蹲在地,却仍然差不多跟他的脸平行。
他还没搞清楚状况,就听对方语气温和的问道:“小妹妹,怎么样?有哪里感觉不舒服吗?”
小妹妹?大叔!你搞错性别了吧?我一个大男人,大庭广众之下,你对着我叫小妹妹?
方恒张了张嘴,想说话,可却感觉喉咙里一阵火辣的疼,结果引来一阵剧烈的咳嗽。
他咳啊咳,似乎一咳就停不下来了,一直咳到低头弯腰,引来一阵呕吐,但什么都没吐出来,只吐出一些酸水。
边上的中年女人焦急的问道:“老宋,这怎么回事?”
中年大叔眉头拧了起来,见小女孩咳得难受,一边轻轻的拍着她的背,一边探手摸了下对方的额头:“感冒了,在发高烧!得赶紧送医院!”
“救护车怎么还不来?”
有人话音刚落,就听到远处有警笛声传来。
“来了来了!”
卷着呼啸声,救护车赶到了现场,护士抬下了担架,落水的小女孩很快就被扶了上去,送上了救护车,而刚刚给小女孩做急救的中年大叔和中年女子,也都跟了上去。
救护车只稍作停留,便又呼啸着离开了现场,只留下现场的一群人议论纷纷,疑惑不解。
事后,依然有人报了警,怀疑湖里还有俩个人没救上来,然而在经过一两天的搜救之后,却丝毫不见任何踪迹。
那名报警的人差点被当成报假警,但好在信誓旦旦说还有俩个人没上岸的人有不少,统统做过笔录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当然,这是之后的事,而此时,救护车正赶往附近的医院,车上的医生护士看起来似乎对跟上车的中年男子很熟,其中随车的男医生还笑道:“还好宋主任在场,做了些急救,不然这小女孩就危险了。”
说完,看了眼坐在宋文成边上的女人,问道:“这位是宋主任的夫人?”
“嗯,这是我老婆,林玉琴。”宋文成笑着介绍起来。
“你好!”
“你好!”
双方友好的打过招呼,随后重点还是躺在担架上的小女孩身上。
此时随车护士给小女孩戴上了氧气罩,又正给她测血压,打针,能做的都给做了,接下来也就只能尽快送到医院去抢救了。
“奇怪,这小女孩怎么穿着一件成年人的背心?”随车医生这个时候才说出自己的疑惑。
这小女孩看起来也不过十三四岁的模样,赤裸着双脚,身上只穿着一件成年男性的背心,这背心两边的肩带只勉强挂在小女孩身上,除此之外,这小女孩里面什么都没穿,基本上与赤、裸着没什么两样。
“这个就不清楚了。”宋文成其实早已注意到这点,但他却不知道原因,只能摇头回应。
随车医生也只是奇怪而已,见宋文成不知道,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第二章 医院
方恒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细胳膊细腿的小孩子。
这个梦无比的真实,以至于当他睁开眼醒来,鼻子里闻到一股消毒水气味后,才意识到自己躺在了医院。
他呆愣了好半天,回过神来,从被子里抽出了自己的手;很细小的手,就跟梦里的画面一样细。
做梦?
捏了下肉,很疼,是真的。
他闭上了双眼,又将手放回了被子里,然后在被子底下,开始摸索起自己的身体来。
胸不算平,微微隆起,隐隐有硬块,稍微用力还有点疼。
这什么鬼?肿瘤?
手再往下,摸到的身体好小好瘦,肚子也软绵绵的,他常年锻炼的腹肌跑哪去了?
继续往下,手放在了双腿之间,一下就僵住了。
小棍没了,出现在那的……是一条小缝……
完了!
方恒浑身无力的躺在了病床上,即便他闭着双眼,也意识到,这不是梦,而是现实;他变成了她,变成了一个小女孩了!
啊啊啊啊!搞什么鬼啊!
他无声的抱着被子,在床上缩成了一团,将脸埋在被子里,不断的用头撞着枕头。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要回忆起来,其实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情,毕竟才过去多久?水中那张漂亮的容颜,骤然间变得扭曲而狰狞的画面,仿若就在眼前。
那翘起的嘴角,诡异的微笑,现在回想起来,都让他不寒而栗。
猩红色的双眼更是如附骨之疽,如影随形,只要闭上双眼,就会在黑暗之中浮现出来。
还有那在水中无法呼吸,意识渐渐离去,生命在流逝的感觉,宛若重现……
猛然间将捂在被子里的脸放了出来,他大口喘着气,好不容易才平静了下来——刚刚憋气憋得太久,他差点又体会到那种濒死的感觉了。
以前他看过一本书,写的是一些获救的自杀者,或者是心脏停止后又被抢救回来的患者,讲诉他们在生与死之间的感觉。
有人说见到了无尽的光芒照着他,有人说自己是在一个漆黑的通道里一直奔跑,也有人说就像回到了母亲的怀抱里,感觉很安详。
然而,这次的溺水,方恒也算是徘徊在了生死之间,却什么都没体会到,他的感觉,就好像是睡了一觉,然后醒来——死里逃生的欣喜固然是有,但为什么醒来后他会变成一个小女孩?这完全说不通嘛!
方恒感觉心很累,重新躺好后,开始细细回忆之前的画面。
其实基本上不用回忆,因为他落水后所见的画面,实在是太过离奇,导致他记忆深刻,他明白自己十有八九是活见鬼了——这不是发泄的话,而是描述事实。
他不是那种明明看到了,却还要欺骗自己看到的是幻觉的人。
既然看到了,他就会承认,尤其是他现在的情况,好端端的一个大男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女孩,这事简直比活见鬼还要离奇好么!
连这种事都成了现实摆在他面前,他还有什么不能承认的?
所以,他承认自己是活见鬼了,而且自己身上还发生了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但正所谓有因就有果,既然他能够从大男人变成小女孩,那应该也能从小女孩变回大男人吧?
他躺在床上认真分析着,从他看到站在湖边的女孩开始,一直到他跳水救人,女孩变成厉鬼,然后……佛珠?!
他猛然间想起一直戴着的佛珠手串,连忙拿出右手看了眼,发现这佛珠手串依然戴在手腕上,而且神奇的是,大小刚刚好!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情,要知道,他在还是大男人的时候,手腕可比这细胳膊粗多了,他那个时候戴着才是刚刚好,而现在变成了小女孩,手腕也缩小了一圈多,这佛珠手串却依然是戴着刚刚好……
他细数了一下,连上面的佛珠都还是十五颗,一颗不少,连体积都没变,仍然是直径一点五厘米。
很显然,这又是一件不科学的事情。
但不科学的事情多了,这种小事也就不算什么了。
他清楚的记得,在水中时,这佛珠绽放出金色光辉,而最后在意识即将模糊的时候,似乎也是这佛珠绽放出的金光,击退了女鬼,不然他也不会在水中听到那凄厉的惨叫声。
换句话说,他从大男人变成小女孩的这很不科学的阶段,很有可能就是在他意识陷入黑暗,步入濒死状态时发生的。
或许是,已经死了,佛珠发挥出了神奇了力量,救了他?
正当他想着的时候,病房的门忽然悄悄的打开了,一名端着碗的女护士走了进来,顺手悄悄的关上了门,正准备悄悄的走到床边,没想到一抬头,就看到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正盯着自己眨啊眨的。
“小妹妹醒了?有感觉哪里不舒服吗?”女护士对此倒是并不惊讶,脸上露出了微笑,关切的问道。
“没有。”
听着对方叫自己小妹妹,方恒就感觉心凉,也没有说话的心思,只模模糊糊的回应了一声。
女护士以为对方害羞,也没在意,只将饭碗放在了床头柜上,自己去搬了一张木凳放在床边,坐下,端起饭碗,轻轻的吹了起来。
“睡了一天,也饿了吧?这是宋主任从家里带来的皮蛋瘦肉粥,很香的哦!”女护士是完全把方恒当成了小女孩来看待,直让他听得牙痒痒。
虽说这确实是现实,但不管怎么听,他都感觉很别扭很尴尬,可这女护士却一点也没有这种感觉,反而温柔体贴的很,用木勺舀了粥,往方恒嘴里送。
“刚刚已经放了一段时间,应该已经凉了。小妹妹尝尝看。”
要是没有后面那小妹妹三个字,方恒倒是很乐意接受一名挺漂亮的女护士喂食。
然而,偏偏女护士叫的这么顺口,他心里也就别扭了起来,只是无奈确实如女护士说的,睡了一天;从昨天下午睡到第二天的早上,没吃过晚饭,又正是吃早饭的时间,肚子里早就空了,他会醒来,实际上就有部分原因是被饿醒的。
心里稍微挣扎了一下,最终还是抵不过肚子太饿,张开嘴,吃下了这一勺粥。
算了,就当叫的不是我吧!方恒内心无奈叹气,放弃了抵抗,一口一口的吃着女护士喂来的食物。
他也是饿极了,从未感觉过这皮蛋瘦肉粥竟然这么好吃,这么美味;当然,也有可能是煮这粥的人手艺确实很棒。
不管如何,一碗粥很快就吃了个一干二净,他却还意犹未尽的舔了下嘴唇,只是肚子里的饱腹感让他明白,自己已经吃饱了,即便再来一碗,估计也吃不下去,倒是感觉有些可惜。
这女护士手里的碗边缘比较厚,一碗饭的份量比普通碗要少一些,对方估计也是估算了一个小女孩的饭量,就装了这么点过来,能吃饱吃干净,却也不会剩下。
“看来胃口不错。”女护士笑眯眯的说着,捏了下方恒的脸颊,说道:“小妹妹这么可爱,长大了肯定是个大美女!”
说完,不等方恒的反应,她便站起身,拿着空碗要离开:“好了!小妹妹好好休息,等下会有警察叔叔来帮你找妈妈哦!”
找妈妈?找个毛啊!
方恒满头黑线,别说现在这摸样了,没变成小女孩之前,他就是个孤儿,活了二十多年,照样没找到父母,他早就放弃了,更别提他现在的状况,凭空出现的一个小女孩,上哪找妈妈去?……
不对,也说不定,万一他这是夺舍呢!?
作为年轻人,他也是个小说爱好者,各种小说没少看,夺舍这种事,他还是知道的,难道他变成小女孩的原因,是因为原本的肉体已经死亡,所以佛珠激发了力量,让他夺舍到一个快死的小女孩身上?
如果这样一来的话,倒是可能会有亲人之类的。
可转念一想,这也不好说,佛教好像没夺舍这一说法,一般都是转世来着。
又或者佛珠是佛珠,发挥出的力量可能也不是什么佛门力量,而是其它什么乱七八糟的力量?
思来想去,想得有些头疼,心烦意乱起来双手一阵乱揉,将头发弄了个乱七八糟。
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头发还挺长的,都齐耳了。
出去就把你剪掉!
方恒恨恨的想,正准备重新躺好,忽然感觉一阵尿急,于是一下愣住了,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这种时候了,就来三急了。
虽然感觉很别扭,但要解决的还是该解决。
她掀开被子,看到自己身上穿着一件粉白条纹的病服,又是一阵无语,但小腹部的肿胀感,让她并没有多耽搁,直接从病床上下来,穿上拖鞋,往房间里的单间厕所走去。
她住的只是普通病房,厕所自然也就是寻常的蹲厕,进了门后,面对着蹲坑刚想撂下裤头,忽然才想起,自己不能站着撒尿了,只能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在蹲坑上蹲下,听着窸窸窣窣的流水声。
完毕后,随手抽了纸巾,探下去随意的擦干净,接着就提裤子,冲水,一气呵成。
想想以后一辈子可能都要这样了,方恒就感觉自己还不如死了算。
第三章 打捞现场
不行!
才躺下没一会儿,方恒就猛的从病床上坐起身。
不能再这样呆在医院了,他必须趁着时间没过去多久,回到那个公园看看情况,或许能够找到些他变成小女孩模样的线索。
时间都已经过去了一夜,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痕迹。
一想到这,他的心情就变得急迫起来,立即从病床上下来,悄悄的来到病房门前,打开了门,探出脑袋朝走廊左右张望。
外面很平静,人不算多,但也不少,他要是表现自然的话,应该不会有人注意到他。
他出了病房,顺手将门关上,然后装作很自然的模样,沿着走廊往电梯方向走去。他此时还穿着一身病服,但即便被人发现,他也可以说是在病房里呆的闷了,出来散步。
确实如他想的一样,即便有护士看到了他,也没在意。他便也溜溜达达的来到了电梯门前,正想按电梯按钮,却一下止住了动作。
他想起之前那名女护士说的话,会有警察来找他询问情况,现在应该快来了吧?他们肯定是坐电梯的,那如果他也坐电梯,不就正好撞上吗?
所以,不能坐电梯。
他扭头看了一眼,电梯门的正对面,就是楼梯。
有电梯自然没人会走楼梯,肯定很安全。
当即,他便离开了电梯,从楼梯下去。
所幸他所在的楼层不高,不过在十楼,一路连蹦带跳毫不停顿的跑下去,等到了一楼,才不由得有些惊异这小女孩的身体素质这么好,从这么高跑下来,竟然面不红气不喘的。
难道这小女孩还是专业运动员不成?就算他以前的身体,从十楼不停顿的跑下来,恐怕也要喘几口大气的,可他现在也不过稍微有些气急罢了。
不过,没时间去惊讶这种事情。
他来到出口,没有立即出去,而是悄悄朝外张望了一下。只看了一眼,他便一下缩回了头,因为外面正好有俩名穿着警服的女警,站在电梯门前等电梯。
这让他不由得松了口气,还好他反应的快,早点下来了,不然遇上警察,他该怎么说自己的事?
看到女孩跳湖,自己跳下去救,结果原来那女孩是女鬼,自己差点没命,醒来后就变成了个小女孩?
这话要是说出去,估计别人都会把他当精神病!
到时候真要把他送精神病院,强制吃药,没有精神病也治出精神病了!
躲在门后等了一会儿,探出头去,正好见电梯门关闭,便连忙走出了楼梯间,朝着医院大门的方向就是一阵狂奔。
等出了大门后,他发现这周围的环境他很熟悉,这家医院不正是蔚蓝公园附近的那家医院吗?
这医院,跟他居住的公司宿舍楼直线距离不到五百米,距离蔚蓝公园直线一公里,三个地方几乎处于一条线上,公司宿舍楼就夹在两者中间。
熟悉地方就好办了,他脚下丝毫没停,踩着拖鞋,穿着病服,朝着公园的方向一路狂奔,吸引了路上不少行人的视线,也不知道会不会怀疑他是神经病?
不管路人的目光如何,他反正不在意这个,心里只想着能尽快的赶到公园里,或许那里还遗留着他变成小女孩模样的线索。
奔跑中,他发现这小女孩的身体素质真的是远比普通人要强的多,就算是他以前经常锻炼的身体,恐怕也比不上吧?
以几乎冲刺的速度跑了近一公里,都已经看到蔚蓝公园的栅栏围墙了,却也依然还维持着相对平稳的呼吸,这简直不科学!
难道这小女孩还是超人不成?
方恒心里暗想着,但心里却并没有多在意,即便真是超人的身体,这也不是他的身体,他的身体,或许还沉在公园里的人工湖里吧?
他一边奔跑,一边扭头望向左侧,透过铁制的栅栏围墙,能够看到蔚蓝公园里的景色。
此时还是上午八点多钟,按理说,这个时间段公园里人不可能有很多人的,然而此时,却能通过人工林遮挡的缝隙之中,隐隐看到公园里湖边有很多围观的人群。
在看什么?有什么值得围观的事情吗?
心里好奇,十分怀疑是否跟他有关,于是就跑的更快了,几乎是一阵风似的冲进了公园大门,继续朝着人工湖的方向跑去,没多久,就到了人工湖前。
站在围栏前,看到人工湖里正有几艘皮划艇在湖面漂着,上面有人一个人站着,看着湖面,似乎是在等待什么。
“这是做什么呢?”
周围围观的人很多,恰好有个和方恒一样后来的人,见此情景不明所以,于是开始询问身边的人。
“你不知道?”
“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吗?”
“昨天从这湖里救起了一个小女孩。”
“这我听说了,不是送医院了吗?”
“是啊!但还有很多人说,昨天跳湖里的,不止一个小女孩,还有一男一女俩个人。”
“昨天没捞上来?”
“昨天捞了,但没捞着,所以今天继续捞。”
“哦!”听完这番解释,这人才恍然的点点头,听明白了。
不仅别人听明白了,方恒也听明白了,知道他们口中说的一男一女;男的就是他,女的就是那个跳湖的女鬼。
其实昨天看到他和那个女孩跳湖的人很多,然而俩个年轻人在跳湖地点救上来的,却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
这么奇怪的事情,一时间让当时在场的群众议论纷纷,在警察来做调查的时候,很多人都对着警察发誓,说确实是亲眼看到了有一男一女跳进了湖里,反倒是那小女孩落水的时候,没有人注意到。
如果只有一两个人这样说,还可以说是报假警造谣之类的,可这样说的人,至少有二十几个,而且个个都说是亲眼看到的。
毕竟,围着人工湖修建的围栏大概也就半腰高不到,不可能遮挡视线,所以很多人老远就看到了。
即便是看到前面跳湖的女孩人比较少,但看到男孩跳湖的人却很多。
警方觉得这事也有些蹊跷,于是找来了专业的打捞队,才有了昨天和今天的打捞行动。
然而,昨天在跳湖地点的周围打捞,是一无所获,今天便围绕跳湖地点为中心,向周围扩散,如果今天还是打捞不到什么尸体,那就基本上可以认定是没这事了。
这大概是围观群众最冤枉的一次吧?
毕竟确实有一男一女俩个人先后跳进了湖里,只是他们不知道,那女的是鬼,而男的也早已救了上来,只是不仅身体变小了,便是性别,也从男的变成了女的。
如此玄幻的事情,说出去也没有人会信。
方恒站在人群中,默默的看着。
打捞的场景不算好看,但围观的人群却都兴致勃勃的,没有人去关心一个穿着病服,踩着拖鞋的小女孩的伤感。
他站着看了片刻,随后就在环湖路边的一张休闲石椅上坐下,准备在这里等着,不管如何,他都想要有个答案,看看能不能真的打捞上他的尸体。
如果有,或许能证明他是夺舍。
如果没有,那情况就有些复杂了。
女鬼的尸体打捞不到很正常,但为什么他的尸体也打捞不到呢?或许根本就没有他的尸体,而是他此时小女孩的身体,就是有他本来的男人身体变成的?
可不管是哪种情况,或许都能等手上的佛珠重新拥有力量之后,还能再变回去?
方恒坐在休闲石椅上,呆呆的望着远处,也不知道究竟是在看湖,还是在看湖中皮筏上的人。
围观打捞的人一刻不停的都在流动,有人看了很长时间,见一点进展都没有,觉得无聊,就离开了,也有人刚刚才得到消息,匆匆赶来,一边询问周围的人情况,一边兴致勃勃的加入围观人群。
有人注意到了坐在石椅上,穿着独特的小女孩,有人多看了几眼,有人扫了一眼就别过头去,有人一直盯着看,也有人看几眼,别过头,过一会儿,又转过头来看几眼。
然而,不管这些人对他是否关注,关注的眼神里又透露出什么样的神情,他都是丝毫不予理会,只呆呆的坐着,望着,从上午到中午,再从中午到下午。
一直到太阳即将落山,打捞队一无所获,开始收工,来公园里散步锻炼的人增多时,方恒似乎才回过神来,面无表情的从休闲石椅上下来,沿着原路离开了公园。
变回去似乎是毫无希望了,难道真要这样过一辈子吗?
也不知走了多久,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街上路边的灯光亮起,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招牌转动着流光。
当他骤然回神时,发现自己竟然无意中来到了公司宿舍附近的小广场上。
每天上下班,住在公司宿舍的人都要经过这个小广场,算是必经之路。
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在小广场的一棵树下坐了下来,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显得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第四章 昏迷
说起来,方恒的命运也是有些悲惨的。
他的父母,在他年幼时,不知是为了钱,还是因为什么,把他卖给了别人。
之后,他就一直在这户人家里生活。
刚开始,毕竟是男孩,这家人对他还挺好的。
然而,因为卖掉的时候年纪挺大,已经六七岁,懂一些事,所以呆不安稳,一直心心念念的想要离开这里,回自己家,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几次三番的逃跑,闹事之后,这家人就不耐烦了,觉得他是养不熟的白眼狼,于是就用锁链,将他锁在了柴房里,每天有一顿没一顿的养着。
所幸,他小时候也聪明,加上父母一直教育遇到困难要找警察叔叔,所以在某天的时候,他透过柴房的小窗户,跟路过的村民求救,最终因此获救,但结果却因为找不到父母,而被送进了福利院。
到了福利院,生活虽然不算好,但却远比被锁着,吃不饱饭好。
或许是有过因为逃跑而被锁的经历,他便再也不敢逃跑,在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情况下,他就在福利院里呆了下来。
期间,也有不少人想要收养他,但都被他拒绝了,他一直觉得,他的亲生父母一定会来福利院接他回家。
然而,这一等,就是十年。
按照收养法规定,超过十四岁的儿童,是不能收养的,他自然是早已超过这个年龄,也就只能一直在福利院里呆着,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
而在这十年间,他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却也渐渐明白,他其实就是被自己的父母给卖了,不管什么原因也好,他都是孤儿。
从此,他也就弃了找寻父母的心,认真的过着自己的生活,而对于父母遗弃自己的恨,也在他决定更换自己的姓名之后,深埋在了自己心底。
方恒这个名字,可以说就是他自己取的。
十七岁之前的经历,让他显得很成熟。
虽然住在福利院,但一直也是半工半读的自己赚钱生活,交学费,一直到上完大学。
毕业之后,也做了几份工作,但都不满意而辞职。
这次来牙山市,其实也是刚到不久,花了半个月的时间,才找到现在这份学业基本对口的工作。
然而,这才上了半个月的班,算是刚刚熟悉工作环境和同事,就发生了现在这样离奇的事情。
难道老天爷真的是要跟他过不去,专门为难他吗?
他气急的抓挠了一下头发,一头齐耳长的黑发被他弄的乱糟糟的。
就在这时,他忽然听到了有些耳熟的声音,循着声音望去,就见认识了半个月的三名同寝室的同事,正好是下班回来,路过这里。
看到这三个还算熟悉的同事,他心里一冲动,就从椅子上下来,正想冲上去时,却又忽然止住了脚步。
他是方恒,虽然身体已经不一样了,但他肯定自己就是方恒,不是什么虚假的记忆,也不是什么幻觉;他就是那个二十四岁的男性方恒。
但是,这又如何?
他自己知道自己是,但说出去别人会信吗?他又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是方恒呢?
没有!
他才刚刚进公司半个月,一切都才走上正规,跟同事的关系也刚刚从陌生的熟悉人,逐渐转为真正的熟人,而在这之前,之间的关系都还基本处于试探和磨合期,根本就没有什么说出来印象深刻的事情,能够证明她是他。
他能背出自己的手机号,也能背出身份证号,但在信息时代,这种资料恐怕早就被泄露出去了,远远不足以让人采信。
更关键的是,就算他现在冲过去,告诉那俩个同事,自己是方恒,而对方也天真的相信了,那又能如何?
公司能相信,让他继续上班?
还是让他们帮他?
怎么帮?
养着?
短短一霎那,他就想了很多,越想越清晰,越想越明白,心情却越来越晦暗。
此时他才发现,就算让别人知道他是方恒,相信他是方恒,也是毫无意义的事情,不说别人非亲非故的,没有责任帮他,就算别人热心,想要帮他,又不会神仙法术,却也是无从帮起。
于是,他就只能这样变成街头的流浪孤儿了?或许还会被送去孤儿院。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浮现,一时间让他有些失神,后退几步,又重新坐回了椅子上,望着那三人渐渐走远,最终进了一栋筒子楼,消失不见。
人都已经走了,但他却并没有离开,而是就这样呆呆的坐着。
不时有路过的行人望向他,却也不知道这个孤身一人坐在这里的小女孩到底是做什么的,应该是附近的居民?不然也不可能穿着一身病服坐在这外面。
广场上的灯光明亮不变,时间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
转眼之间,就到了深夜十多点钟,只在早上喝了点粥的他,肚子早已饿的咕咕叫了,但他却是仿若无感,就像是成了雕像一般,仍然一动不动的坐着,直到有一个声音在边上响起,才惊醒了他。
“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坐着?不回家吗?”说话的,是个穿着白色背心和短裤,趿着拖鞋的年轻男子。
方恒扫了眼周围,这才发现时间已经很晚了,广场上冷冷清清的没有人,而边上的这条街,也是少有行人往来。
他抬起头,就见站在面前的年轻男子眼中似乎闪过一道异样的光芒,让他的心中不由得一惊,脑海中瞬间闪过一幕幕凄惨的画面,各种各样的姿势,登时不由得寒毛直竖。
见方恒似乎没有反应,年轻男子左右张望一下,似乎是见周围没什么人,再望向方恒时,眼里透露的异色似乎更浓郁了,说道:“小妹妹,这么晚了,一个人在外面是很危险的,要是没地方住的话,倒是可以去叔叔那里住一晚。”
不等话说完,他似乎就有些迫不及待的伸出手,抓住了方恒的左手臂。
然而就在这时,方恒反应过来,趁着对方还没抓稳,猛然一挣,甩脱了对方的手,跳下椅子,转身就朝着街头另一个方向跑去。
他头也不回,也不知道那人有没有追上来,就这样一直跑啊跑,也是肚子太饿了,没有体力,跑了没多久,就开始气喘吁吁,渐渐的由跑改为走;走了没几步,就开始扶墙。
然而扶着墙走了没几步,就感觉双眼有些发晕,不由得靠在了墙壁上不动了。
过了一会儿,他感觉似乎是有了点力气,便站直身子,扶着墙壁,还想前行。
但他却没注意到,这段院墙早已结束了,再往前就是别人家的大门,于是一步还未走出去,手就一下扶空了,整个人便往左侧倒去,头跟着撞在了不锈钢的大门上,发出一声哐当重响,而他也随之昏迷了过去。
正在大厅里看电视的林玉琴,忽然听到自家的院门发出一声重响,吓了一跳,抬眼看了眼墙壁上的挂钟,才十点二十不到,老公估计还要过一会儿才能回来,而且,对方是有钥匙,也不用敲门。
难道是院子里进小偷了?
她皱起了眉,起身出了屋门,站在门口朝外面张望。
老公还没回家,院子里的灯便一直亮着。
整个前院也不算大,东西不多,就靠墙边种了一些菜,角落里有一棵长势不错的桂花树。
在灯光的照耀下,不说一下就将院子照了个通透,但也能够一眼看光,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躲藏人的。
院子里没人,那就是院子外了。
这么晚了,这样贸然开门去看,似乎是有些危险,但好奇心驱使下,她想了想,还是来到了院门前,先给两扇门挂上锁链,这才拉开了锁,开了一个小缝。
外面的灯也是开着的,照得外面的路面一片明亮。
透过门缝望出去,外面没人。
正当她想关门时,忽然感觉到地上有什么东西在眼里一闪而过,便低下头仔细一瞧,赫然看见一个人的头发。
她连忙打开门,发现竟然是一个小孩倒在了自家门前,也来不及多想,连忙按照自家老公教的检查方法,先做了一番简单的检查,发现身上没有什么伤,似乎仅仅只是晕过去后,这才拦腰抱起,顺手关上了门。
将小孩抱到了客厅的沙发上,拨开盖住了脸的一头乱发,林玉琴惊讶的发现,这不是昨天才从湖里救上来的那个小女孩吗?
这小女孩不是送医院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再仔细看了下,发现小女孩身上还穿着医院里的病服,顿时心里有了一番猜测。
她站起身,一边将电视机的声音关小点,一边拿起茶几上的手机,拨通了还在医院加班的老公的电话。
过了一会儿,电话接通了,里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喂?怎么了?”
“你还在医院?”林玉琴问道。
“嗯!”
“我问个事。昨天在湖里救上来的那个小女孩,是不是从医院跑了?”
“你怎么知道的?”话筒里传出的声音略显惊讶:“早上我带了你煮的粥过去,让护士喂给她吃,才离开没多久,警察都还没来,人就不见了。”
林玉琴有些无奈的看了眼躺在沙发上的人,说道:“派人去找了吗?”
“警方说会安排人去找。”
“那就让他们不用找了,人在我这呢!”
“你这?家里?”声音显得很惊讶。
“是啊!”接着,林玉琴就把自己发现小女孩的经过叙述了一遍,然后接着问道:“她现在昏迷了,但我检查了一下,她身上没有受伤,也没有高烧,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大概……是饿晕了吧!”
宋文成虽然不是门诊医生,但好歹也是医生,连猜带想,基本的情况还是能够判定出来的。
“她早上也就喝了点你煮的粥,身上又没钱,这一整天的,也不知道在外面做什么,但肯定是没吃午饭和晚饭的。小孩子正在长身体,很容易饿。”
“你先煮点粥吧!等她醒了,让她喝点,应该就没事了。”
“好!”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早点回来,看看情况。”
“嗯,那就这样。拜拜!”
收起手机,林玉琴看了眼小女孩,离开了客厅,上了楼,不一会儿就拿了一件毛毯下来,盖在小女孩身上,然后又转身进了厨房,开火淘米,准备按照老公的话,煮点粥。
时间也不知过了多久,方恒再次被饿醒,迷迷糊糊中,似乎闻到了一股很香很香的香气,这股香气跟早上在医院里闻到的一样,让他感觉肚子更饿了。
第五章 寄宿
“醒了?”
方恒睁开眼,坐起身,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周围的情况,就听到有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他望过去,就见一个三十多岁,看起来似乎有些眼熟的女人,正端着一只碗走过来。
他想了想,感觉脑子里有些迷糊,倒是一时间没想起这个有些眼熟的人是谁,不由得问道:“你是……?”
“不记得了?”林玉琴笑道:“昨天,是我们送你去医院的。”
说话间,她已经到了茶几前,把碗和不锈钢的调羹摆放在方恒面前,然后从茶几上,底下垫着厚布的陶罐里,用一把汤勺从里面舀出一勺勺的白粥来,一时间,香气四溢。
原本听着林玉琴说话的方恒,还来不及细想她说的话,转眼间就被碗里的粥给吸引住了。肚子里一直饿的咕咕叫,看到眼前的白粥,他都感觉自己双眼似乎冒红光了。
但他毕竟还没饿到头发晕的地步,会昏迷过去,也不过是因为在饥饿的状态下又进行了激烈运动,一下承受不住而已。
所以基本的礼貌,让他还是忍住了直接端起碗开吃的举动,只是双眼盯着碗里的粥看,一脸谗样。
林玉琴见他如此模样,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微笑,等碗里的粥装满后,才说到:“喝吧!专门为你煮的……不过小心点,还有些烫。”
“谢谢!”
得到了主人的允许,方恒道了声谢,然后迫不及待的端起饭碗,拿起调羹,喝起了粥。
只是简简单单,放过葱花和盐的白粥,但吃进嘴里,他却感觉简直跟无上美味一般,让人感动。
这或许有林玉琴煮粥的手艺好的关系,但也是饿极了才会如此。
没有人说话,一个坐在一旁,默默的看着,而另一个则忙着喝粥,没时间说话。
在喝了两碗满满的粥后,林玉琴制止了方恒再次要从陶罐里舀粥的举动,说道:“你太饿了,吃了两碗其实已经饱了,只是胃还没反应过来。等下再吃吧!”
闻言,方恒这才有些讪讪的放下了调羹和碗,再次道谢:“谢谢!”
这孩子倒是挺有礼貌的。
心里这样想着,林玉琴拿了几张抽纸递过去,让他擦一下嘴角的痕迹。
看着方恒擦完嘴角后,林玉琴开始正色起来:“好了!现在也吃饱了,该说说你为什么要从医院跑出来吧?”
说这话时的气势,让人想起学校里的老师,而事实上,林玉琴也确实是一名老师,而且还是牙山市南岸音乐学院的老师。
方恒自然不知道这事,只是看到林玉琴的气势忽变,显得有些惊讶,但人家既然救他回来,还让他填饱了肚子,之前又救过他,回答几个问题,好像也没什么不行的。
不过,真正的原因当然不能说,只能含含糊糊的说道:“我又没病。”
“有没有病,那是医生才能决定的,你决定不了。而且……”说完,话锋一转,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你一个小女孩,跑出了医院也算了,竟然也不回家!这么大晚上的还在外面瞎晃!要是遇到坏人怎么办?!”
听到最后一句话时,方恒再次想起了那个似乎想对他心怀不轨的年轻男子,不由心有余悸,以他现在十几岁的身体,力气肯定没一个成年人大,真被抓实了,恐怕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还好他见机早,跑的快,不然会遇到什么事,还真是不敢想象。
方恒一时间没有说话,林玉琴以为对方是知道错了,便放轻了点语气,问道:“既然都从医院跑出来了,怎么不回家呢?”
“回家?”方恒脸上露出丝苦笑:“我没有家。”
…………
说是要早点回来,但还是因为临时来了点事,拖了点时间。
等宋文成将车停进车库,来到客厅时,却见客厅的沙发上只有自己老婆一个人坐在那看电视,不由有些惊讶:“那小孩呢?”
“嗯?回来了?”听到声音,林玉琴似乎才注意到宋文成,见对方一回来就关心小女孩,便说道:“吃饱后我看她很困了,就让她洗了澡,去客房睡了。”
“噢!那看来是没什么事了?”宋文成说道。
“嗯,是没什么事。”林玉琴点点头。
“你问过她为什么要逃离医院吗?”宋文成问道。
“问过了,但她只说自己没病,不喜欢呆在医院。”林玉琴摇摇头:“我还问了她怎么不回家,结果她说自己没家。”
“孤儿?”宋文成略显惊讶,可林玉琴的话,却让人感觉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算是吧!”林玉琴叹口气:“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这小女孩给人感觉挺有礼貌的,家教应该很好,或许说没有家,只是小孩子不愿意回家而撒的谎?”
“不管怎样,明天让警察过来吧!”宋文成说道,这事他们也管不了,只能让警察来了。
“嗯!”林玉琴点点头:“正好明天是星期六,我就在家里陪着吧!”
夫妻俩人一番交谈,便把这事给确定了下来,接下来,宋文成去洗涮,林玉琴则自己回了房间,但在路过客房时,却悄悄的打开了门,借着门外照进去的光亮,确定小女孩是不是真的睡着了,有没有掀被子。
见床上的人睡着很安稳后,她才悄悄的关上了门,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就在门关上后,原本躺在床上,闭着双眼的方恒,却一下睁开了眼睛。
虽然确实很困,但不知为什么,一躺上床,就算闭上眼睛,却也睡不着觉。
心里想的事情太多了;现在怎么办?以后怎么办?要怎么生活,难道就这样一辈子?等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烦恼,犹如大海波涛一般,此起彼伏。
考虑的事情太多,思绪这么乱,怎么可能睡得着?
他侧了个身,望向房间里的窗户。
今晚的夜色应该很美,皎洁的月光照在窗台上,透过窗帘,在房间地板上留下了窗印。
见警察这事,应该是避不了了。
但他能够说什么呢?他所知道的,好像并不比外人知道的要多,或者说,他知道的事情,能说的,根本就没有。
所幸他也不是什么犯人,即便受到盘问,如果不愿意回答的话,应该也不会被逼问。
但不管如何,最终他的去处,自然也就只有儿童福利院了。
经历过昨天晚上的惊吓后,他已经明白,流浪是最愚蠢的办法,社会艰险,不是他现在这个模样所能应付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找一处安全的地方呆着,安定下来之后,再来思考自己的未来。
而儿童福利院,似乎也就是唯一的选择了。
好在,对于福利院,他还是挺熟悉的,如果回到那个地方去的话,应该也能很快适应吧?
心底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后,扰乱的思绪,才渐渐平息下来。
他阖上了双眼,仅仅片刻之后,呼吸就变得平稳起来。
一夜无事。
睁开双眼,方恒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这种感觉在是成年人的时候,已经很久没感觉到了,小孩果然还是有小孩的好处,即便他心事重重,可一旦睡着了,睡眠质量还是杠杠地。
不过,一旦醒来,烦恼也就随之而来了。
因为没有睡衣,所以在昨天洗过澡之后,他就把衣服脱了,放在床头柜上,可现在他从床上坐起身,却没看见那一套病服,只看到一套衣服摆在那个位置。
看来他睡得太沉,连有人进了房间,换掉了他的病服都不知道。
看着这件衣服,虽然折叠起来了,但很显然是女装,他甚至怀疑会不会是裙子?
心里犹豫了一下,但他别无选择,除非他敢光着身子出去,又或者一直呆在房间里不出来。
所以不管他再怎么犹豫,最终还是拿起了衣服,将其展开,一看,果然是裙子。
这是件白底圆点无袖的连衣裙,颜色倒是很朴素不耀眼,但处处展示着女性的特点,尤其是在裙摆边缘有蝴蝶结花纹,腰间也有一个实体蝴蝶结做装饰。
整体而言,这件衣服,很适合女孩穿,尤其是像他这样才十四岁的小女孩。
举着裙子看了好半天,方恒才长叹口气。
裙子啊!这要真穿上去,会不会彻底堕落呢?从此成为女装大佬!
可好像不穿的话,也别无它法啊!
所以只能穿了。
放在床头柜的衣服,除了这件裙子外,还有适合刚刚开始发育的,十四岁小女孩穿的内衣内裤。
都是十分小巧十分可爱的颜色和图案。
应该是新买的,因为衣服上那散发出的新衣服的气息都还没有散去。
看着这些衣服,方恒有些欲哭无泪,可却也只能无奈的起身,将衣服一一穿好,然后在床上呆呆的站了一会儿,感觉下面空荡荡,感觉很不好,很没安全感。
不过,也只能这样了。
他想着,生活就像强奸,如果无法反抗,那就换个舒服的姿势来享受。
下了床,穿好同样是新买的凉鞋,这才离开了房间,沿着楼梯下楼,还在阶梯上,就看到餐厅的餐桌上摆放着一份早餐。
早餐是鸡蛋面加豆浆。
他默默的走过去,默默的吃完,自己收拾好碗筷进了厨房,洗干净,然后来到客厅。
客厅里电视开着,正在播放广告,却不见看电视的人影
第六章 想法
宋文成夫妇起床比较早,六点多就已经起来,吃完早饭,七点多宋文成便出门去了医院上班,而林玉琴在给小女孩买了全套的衣服鞋子之后,也留下了早餐,然后出门去买菜。
如果是以往,她买菜一般都是走更远的路,去菜市场买的,但今天因为小女孩的关系,她不敢走太远,怕自己离开后,小女孩起来,一见没人,就又跑了。
所以,她直接去了附近的超市,简单的买了点中午需要的菜后,便赶了回来。
她原以为,小女孩昨天晚上看起来很疲惫,今天可能要很晚才起来,只要不耽误太久的时间,应该是能在小女孩醒来之前回来的。
然而,等她回到家时,就看见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正在看电视。
她离开的时候,刚刚看完新闻,现在电视正在播放广告,而看电视的小女孩也没有换台,就那样坐着,也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在看电视。
虽然接触时间很短,可以说是半天都不到,但林玉琴却感觉这小女孩不仅懂礼貌,而且很成熟,明明看着才十几岁,但真正交流说话的时候,却能明显给她一种在跟成年人说话的感觉。
而从对方的语气和举动来看,这种感觉不是刻意装出来的,而是很平常很自然的样子。
这是个很有趣的小女孩,或许经历过很多事,不然的话,怎么可能心理这么成熟?可也正是因为太过成熟,少了小孩的那种天真活泼,显得有些沉默寡言,性格孤僻。
林玉琴没有多想,提着买来的菜便进了客厅。
听到身后传来动静,方恒转过头看了眼,打了声招呼:“阿姨早。”
林玉琴表面看起来似乎才三十多,四十不到的模样,其实已经四十岁了,只是保养好,看起来年轻而已。
这个年龄,即便是他以前二十多的模样,叫声阿姨也正常,现在叫起来就更没毛病了。
“早!”林玉琴面带微笑的回应,瞅了眼电视,问道:“你怎么不看动画片?在十六台。”
“没什么好看的。”方恒摇摇头,他哪有心思看电视,他知道自己避不过,或者说是没必要避过警察,所以,她正在思考着,该怎样才能编出一整套合理,且符合现在处境的身份。
当然,正如常言道,一个谎言需要更多的谎言去弥补,补来补去,最终所有的谎言都会被戳穿。
所以,他需要的,是一套半真半假,且十分简单的经历。
因为越简单,就越没有漏洞。
在询问的时候,可以直接就说自己是孤儿,但为什么离开福利院,就说自己是出来找父母的,又或者是不想再呆在福利院里等等。
反正简单不复杂的理由,只要基本上合理,就不用担心出问题。
在林玉琴离开,方恒呆坐在客厅里的这段时间里,便临时想了这些,或许不是很严谨,但用来应付一下,也已经足够了。
林玉琴没有把方恒的话放在心上,哪个小孩不喜欢看动画片呢?或许这个叫方恒的小女孩,也是因为感到拘谨,所以不好意思更换频道吧?
她先提着买来的菜进厨房,出来后,就直接来到沙发前,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主动帮方恒换到了十六台的动画片。
林玉琴这个举动,让方恒有些无语,但反正换不换也无所谓,解释起来也麻烦,他干脆也就不出声了。
换完台后,林玉琴才在方恒身边坐下,看了看电视,再瞅了眼方恒,见对方果然在认真看动画片,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果然小孩子还是喜欢看动画片嘛!不管之前给人的感觉有多成熟,天性还是改不了的。
陪着方恒看了会动画,林玉琴这才跟方恒说道:“等下会有警察叔叔来找你,你有什么困难,都可以跟警察叔叔说,知道吗?”
“嗯!”方恒面无表情,只微微点了点头。
对方虽然面无表情,但只要人长得好看,不管怎样都显得很可爱。林玉琴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对方的头顶。
见对方穿着自己早上刚买回来的衣服,关心的问道:“裙子好看吗?”
“……还可以。”听到这个问题,方恒眼角一跳。
“穿着合身?”
“嗯。”
“内衣内裤穿着有没有不舒服?”
“没有。”
随后,林玉琴似乎发现了什么,问道:“你的头发没梳?”说完,不等方恒回话,她就自问自答道:“忘记给你买梳子了!”
话音落下,她起身离开,上了楼,片刻就下来,手中还拿着一把牛角梳。
她重新坐回原来的位置,让方恒微微侧过身去,然后一边用牛角梳梳理着光亮顺滑的短发,一边絮絮叨叨的说起话来。
“女孩子的头发要经常梳理才不会打结……要是洗澡的时候不想洗头的话,要将头发绑起来,免得弄湿……头发洗过之后,可以用吹风机吹到半干;不能吹透了,不然会损伤发质……”
面对这番絮叨,方恒是想不听都不行,只能默不作声,一边听着,一边心想,自己又不是女孩,知道这些东西又有什么用?
然而,心里虽然这样想,但现实却是残酷的,不管他再怎么否认,不肯承认,他现在就是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小女孩,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不过,他又不准备留长发,等警察调查完毕,确定要去儿童福利院之后,他就想办法把头发给剪了;就算不剪到寸梅头,那也要剪到个打理轻松,自己满意的程度。
所以此时林玉琴说的话,在他听来都是很无所谓的事。
好不容易头发梳好了,林玉琴看着满意了,这才放过了方恒,而这时,外面有电铃声响起,她便站起身,心里已经猜到,估计是警察来了,但她也没作声,直接就去开了门。
打开院门后,外面果然站着俩名警察,一男一女。
俩名警察出示了证件,说明了来意,林玉琴便领着俩人往屋里请。
“她情况如何?”
“还好,没什么情绪。”
三人刻意放慢了脚步,小声交流了片刻,稍微了解了一下当事人现在的情况,这才恢复了步行速度,跟着林玉琴进了客厅。
“小妹妹好!”一进门,女警就率先热情的招呼了起来。
方恒扭头看了一眼,淡淡的应了一声:“好。”
对于这种不冷不热的回应,女警和一起来的男警相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点意外和惊讶。
一见面,这小女孩就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很与众不同的感觉。
俩名警察在方恒左侧的沙发上坐下,男警拿出了一本记录本和笔,女警看了眼面无表情的方恒,便开始询问起来。
整个询问过程,基本上就是一问一答的模式,女警问什么,方恒回答什么,显得十分配合,回答的问题,多是他自己早已编好的半真半假的话。
最终警方得到的结果,也差不多是他准备好的;什么自己是孤儿,从小被父母抛弃,这次出来找自己的父母等等。
所有的事都是半真半假,可一旦涉及到更深入的东西,例如福利院地址等等,他就闭口不谈。
至于询问他是牙山市本地人,还是从其它地方来的,他倒是可以大谈特谈,把以前居住的地方告诉警方,而且说的越详细越好,正好证明他在那个地方生活过。
因为配合的好,询问结束的很快。
女警看了下记录本,确定没什么遗漏和错误后,便打了声招呼,和同事起身离开了客厅。
林玉琴送俩名警察出去。
到了院子里,林玉琴这才开口问道:“警察同志,你们之后有什么安排?”
一男一女俩名警察相视一眼,女警略微沉思了片刻,然后说道:“如果小女孩说的是真的,那么没意外的话,应该会送去社会福利院吧!”
“会被领养?”林玉琴又问道。
“到这个年龄,几率已经很小了。”女警摇头:“女孩差不多快十四岁了,即便送去福利院,也呆不了多久时间,终归还是要靠她自己独立生活。”
林玉琴沉默了片刻,若有所思,等送着俩名警察到了门口,女警才开口说道:“这小女孩就麻烦你暂时看管一下,等下会有人来接她。”
说完,道了别,正打算走,却忽然被林玉琴给叫住。
“警察同志等一下!”
“怎么了?”女警转过身,问道。
“警察同志,你觉得,我能领养她吗?”林玉琴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俩名警察相视一眼,男警开口问道:“你有孩子吗?”
“有个,但已经二十一岁,现在在外面上大学。”
林玉琴虽然没专门去研究过收养规则,但多少也听说过,家里有孩子的人是不可以再收养小孩的,所以她才会这么犹豫,就是觉得自己可能不符合要求。
“按照我的了解,如果女孩确定父母双亡的话,你就符合收养条件。”
男警继续说道:“不过,如果你真想收养,还得要我们确定女孩是否真有亲人,然后还要获得女孩的同意,最后再到福利院开具证明……简单来说,前一个需要点时间,而女孩的意见也是最为重要的,她要是不喜欢,或者不想被你收养的话,那就没办法了。”
“这个……我会想办法。”林玉琴想了想,接着问道:“那警方确定的话,要多久时间?”
“快的话一个星期,慢的话半个月吧!”女警说道。
“那这段时间,能让她住在我家吗?”林玉琴说道。
“如果你真想收养的话,这倒不是问题。”男警略微沉思,回答道。
“那就麻烦你们了!”林玉琴脸上露出了笑容,连忙感谢起来。
“能让女孩找到个家,我们也会开心的。”女警笑着说道。
说完,三人再次互相道别,林玉琴站在门口,目送着警车离去。
第七章 逛街
要收养一个小孩,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不仅需要获得家人的同意,按照规定,收养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也应当获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想要收养方恒这个念头,林玉琴也是心血来潮忽然冒出来的。
之前也是有些犹豫,因为这种大事,还没跟老公宋文成商量,但想想先跟警察问明下情况,却也是没关系的事,而且最好如果能够让女孩在家里多住上一段时间,增加互相之间的了解,那就更好了。
结果,她获得了满意的答复,最短一个星期,最晚半个月,应该足以让人互相了解一些吧?
林玉琴脚步轻快的回到屋内,见方恒依然在看着电视,但电视里却在放着广告,便说道:“方恒……我叫你恒恒吧!警察阿姨说,让你暂时在这里住几天,你觉得呢?”
恒恒……
还真是第一次有人这样叫他,听着实在是有些别扭,可要换别的叫,好像也没什么理由,只能默认了这个称呼,然后说道:“我没意见。”
暂住就暂住吧!反正住哪不是住?方恒想着。
见方恒同意了,林玉琴感觉第一步大功告成,接下来就要用方恒在这里暂住的这段时间,来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到时候就能同意被她收养了!
在这之前,就先让她感觉下母爱吧!
“星期天呆在家里也无聊,趁着时间还早,我们出去散步吧!”
奇怪,怎么感觉这阿姨在他同意暂住之后,似乎心情就变更好了……是他的错觉吗?
方恒想了想,觉得去逛逛街也不错,最近发生的事情比较多,脑壳都想疼了,出去散步,透透气,总好过坐在这里看无聊的动画片,遂即点了点头,应了下来:“好!”
做出了决定,俩人就迅速行动起来。
方恒能穿的衣服也就只有一件,现在正穿在身上,没什么好换的,而林玉琴则上了楼,换了件衣服,稍微梳理了一下,挎上包,便牵着方恒的手,出了门。
五月份的天气还不算热,气温基本维持在二十三四的地步,算得上刚刚好,太阳照在身上也是暖洋洋的,不会感觉到特别热。
出了门,到了大街上,林玉琴直接叫了辆车。
当俩人上了车,林玉琴说出地址之后,方恒才忽然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以为的散步,跟林玉琴以为的散步,在意思上好像有些差异。
他的散步,是真的散步,可林玉琴这散步,似乎并不是散步,而是准备出去购物?
然而,此时既然已经跟出来了,那也就不好反悔不去,只能在车上坐着,很快就到了目的地——南岸步行街。
虽然方恒来牙山市没多久,却也是略有耳闻,主要是女同事一旦说起逛街,这家距离公司只有几站路的步行街,必然是首选。
这条步行街不算很长,但在牙山市却很有名,因为这里的店铺主要都是经营女性用品;各种女性服装、化妆品、金银首饰等等,在女人中很有名气,算是女人逛街的首选地之一。
下了车,站在进进出出,不管高矮肥瘦,还是年轻老幼的人群中,可以看到结伴而行的大部分都是女人,只有小部分是男人。
毫无疑问,这些男人多半是陪着自己的老婆或者女朋友来的。
对于这个地方,他有过好奇,而在男同事的闲聊中,亦有人说起过,就如同高庆看美女最好的地点是解放碑一样,牙山市看美女最好的地方,就是南岸区的南岸步行街。
这里的美女多,质量高,人妻萝莉御姐,白领蓝领女强人,应有尽有,一个个都穿着清凉透气,花枝招展的,只要不怕眼花,坐这里就能够看遍牙山市所有美女了。
甚至有老司机开车,说知道几个极佳的位置,可以以最好的角度,看最全的美女。
说句良心话,他对此是有点兴趣的,然而还来不及上老司机的车,结果人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也是令人不胜唏嘘。
步行街入口处是一个挺宽阔的喷泉小广场。
围绕着喷泉,周围有一些花坛和休息用的长条石椅。
当初那个老司机神秘兮兮的没有细说,但想来所谓位置极佳的地点,应该在这广场上吧?
他现在站在这里,扫了一眼,倒是确实看到有不少人坐在广场上的长条石椅上,只是年龄跨度很大,男女老幼都有,倒不好确定是不是真是这里。
然而,他没有多少时间来琢磨,因为林玉琴已经拉着他往里面走了。
才进步行街,几家女性内衣店便扎堆似的开在入口处,生怕别人看不到一样。
他忍不住往里面瞄了一眼,倒没带别的心思,纯粹是男人心理作祟,想看看而已。
不过,他这个举动被林玉琴注意到了,说道:“这个不急,等出来的时候再买!”
出来的时候再买?
什么意思?
明明是很简单,很好理解的一句话,方恒却从中隐隐嗅出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联想起之前林玉琴一边给他梳头发,一边说的那些话,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心里升起个想法:该不会这次逛街,主要就是为了给他买衣服吧?
在出来之前,他可从来没这样想过,毕竟,他跟林玉琴非亲非故的,没必要对他这么好吧?
或许只是给她自己买?
带着一丝侥幸心理,方恒跟着林玉琴,很快就进了一家服装店。
这家店卖的是女性成人服装,且裙子款式较多。
店主热情的上来招呼,林玉琴开始挑选,方恒默默的跟着,四下打量。
在挑选的过程中,林玉琴也不会冷落方恒,时不时的把看中的衣服放在身上比试,然后询问方恒的意见。
意见?能有什么意见?
除了好看之外,就没有别的意见可说了。
说实话,林玉琴保养的确实很不错,明明四十多岁,看着却像三十出头的模样,穿着有品味,搭配也很恰,人又长得漂亮,很有艺术气质,跟宋文成的帅气十分搭配,想来这对夫妻的儿子,应该也继承了优秀的基因,长得很帅气吧?
或许是太过无聊,方恒不知不觉间就走神了。
正兴冲冲比试着衣服的林玉琴,正转过头想要再次询问下方恒的意见,却无意中看到了方恒的走神,不由得懊恼的一拍脑门,想起自己带着方恒出来的目的,明明是为了给小女孩买衣服的,怎么一进来就开始给自己买了?
总算记起自己是干嘛来的林玉琴,把手上正在比试的衣服还给店主,一下堵住了还在喋喋不休赞美的话,说了句不好意思,然后在店主一脸莫名中,拉起方恒的手,就离开了这家店。
不仅店主莫名其妙,连方恒也感觉有些不解:“不买了吗?挺好看的。”人漂亮,穿什么都好看。
林玉琴扭头说道:“我的不急,今天出来,可是专门为你买衣服的。”
“!!”
还真是怕什么就来什么,挑明的话,直接就掐灭了方恒心里那一丝侥幸,连忙说道:“我的就不用了吧?已经有了,就不用再买了!”
“那怎么行?就一件衣服,怎么换洗?”林玉琴安慰道:“不用担心,阿姨给你买的衣服肯定好看又漂亮,很适合你。”
这正是他担心的!
“不用了吧?”方恒挣扎。
“没事啦!”林玉琴坚持。
见林玉琴坚持,而且一件衣服确实没法更换,方恒只能退而求其次,说道:“那不要裙子!”
“不要裙子?”林玉琴感觉有些奇怪,望向方恒,说道:“现在夏天这么热,不穿裙子,穿什么?女孩子穿裙子才漂亮呀!”
“反正就是不要裙子。”方恒很坚定的摇头:“不然就不要买了。”
见方恒这么坚定,林玉琴也不敢太强硬,只能妥协:“好吧!不要裙子就不要裙子。”就算不要裙子,但看着像裙子的衣服却多的很!
女人就是有这点优势,衣服的款式翻起花来,可比男人的衣服繁杂多了,不是简单一句不要裙子就能限制住的。
双方达成了妥协,方恒也知道避不过去,只能老实的跟着林玉琴一家一家店的钻。
这条步行街所谓的‘女人物品’,可不仅仅是成年女性的,也包括了男女小孩的童装,和婴幼儿用品。
毕竟,女人这个称呼,也概括了妈妈这一伟大称呼,贩卖的商品,自然也不能少了这一类。
在妈妈们给自己买衣服的同时,顺便也就给小孩买上几件,是很正常的事情。
现在林玉琴就像是妈妈,领着自己的‘女儿’来买衣服。
看那兴致勃勃的劲头,远比给自己买衣服还要起劲,看中的衣服就拿下来换,满意的话就开始砍价,砍个五块十块的,就直接包起来。
而在这个过程中,方恒就感觉自己跟站在店内橱窗里的塑料模特差不多,身上的衣服穿了又脱,脱了又穿,来来回回的,刚开始还很害羞,放不开,但次数一多,人也就麻木了。
等到俩人提着大袋小袋的原路返回,要离开步行街时,林玉琴又忽然止步,说道:“差点忘了!”
“怎么了?”方恒感觉很迷茫,这衣服照着镜子穿来脱去的,他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男是女了。
“还有内衣内裤没买呢!”林玉琴扭头就往街边的一家内衣店走去。
方恒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等到林玉琴发现他没跟上来,开始催促时,才面无表情,浑身僵硬的跟了上去。
不知道现在装头疼还来不来得及?
第八章 内衣
怎么说,现在也是信息爆炸的时代,作为这个时代的人,接受信息的来源是方方面面的,各种教育片,科普片,*,都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眼光大开。
更别提,还有女装伪娘这一惊人的生物,男扮女似乎已经成为流行的情况下,仅仅只是家内衣店,也不至于让人感到紧张和僵硬。
虽然他不是伪娘,也没女装癖好。
即便他是处男,没谈过恋爱,没牵过手,没接过吻,也没做过更进一步的事情,但在见多识广,见怪不怪的情况下,也是如此。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进店后的主角会是他自己。
方恒走进店里,即便是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头一次进入这样的店铺,却还是感觉周围挂满了的各色内衣有些晃花了眼,看不过来。
好在他也是身经百战,晃晃头,强敛精神,便继续往店内深处走去,找林玉琴。
店铺内的摆设并不复杂,林玉琴也不难找,只是还没靠近,就听到她正在跟女店主叽叽喳喳的讨论着什么。
他细细听了下,就感觉有些头疼,这俩人说的都是些什么?
即便学校里不教,但人在长大之后,本着好奇心,还是会自然而然的去查找一些生理知识。
在这方面,即有男性的,也有女性的,不小心多看几眼,自然也就明白,女孩比男孩发育的早,一般情况下,十一二岁就开始发育,首先的特征就是**发育,具体的特征就不说了,反正方恒不仅已经知道,而且已经亲身体验到了。
根据他所了解的这方面的知识,一般这个时候,女孩子就会穿戴一些比较柔软有弹性的背心,要是发育的比较大一些的,就会早一步的穿戴上有罩杯的文胸……
说实话,在这个阶段,不管是为了身材发育也好,自己舒适也罢,贴身内衣都是必不可少的,他虽然很抗拒,但却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不穿贴身背心,直接穿上衣服,会被摩擦的很不舒服,久了还会感觉到疼。
这也是为什么林玉琴想起要买内衣的时候,他没有拒绝,因为他知道,自己是避不过去的,还不如坦然点,就算是为了让自己舒服,而不是为了什么发育。
不过,林玉琴显然不是这样想的,她此时正在跟女店主讨论的,就是些有保健功效的少女背心,普通材质的就是什么棉质的,冰丝的,高级一点的就是什么记忆海绵,纳米材料等等。
光是穿着舒服就不说了,还有各种什么促进发育,塑造胸型等等,听得方恒目瞪口呆,心说,这已经算是骗人了吧?!正在发育的女孩不是只要穿普通的棉质背心就可以了吗?难道自己……不小心看到的知识,还是假的不成?!
但他能怎么办?难道当场戳穿对方?
正当他纠结的时候,却很快一脸无语的看着林玉琴跟女店主扯了一大堆,最后要买的时候,就拿了几件普通的棉质和冰丝材质的裹胸、背心,又拿了几条配套的内裤,然后打包,就跟方恒一起离开了这家店。
小女孩才开始发育,也没多大讲究,贴身衣物只要穿着舒适宽松透气即可,知道衣服码数就可以,试都可以不用试,这买起来自然也就很简单了。
出了店门,走了一段距离,林玉琴才一脸严肃,用教育的口吻跟方恒说道:“这些开店,一个个都是奸商,一件小女孩穿的背心而已,都要吹上天去了……以后你去买内衣,可不能上当了!”
既然知道是奸商,你还跟人家扯半天?搞得对方还以为钓到大鱼,热情的不得了,等到完了,你就选几件普通的……看那女店主的脸色,感情您是耍着人家玩呢?
不过对此,他也没什么意见,毕竟奸商人人喊打,普通的东西非要夸张到飞上天来卖,那也活该被耍,他只是对林玉琴这种似乎有些闲的蛋疼的做法,感到无语而已,至于后面那句,什么以后自己去买内衣,他就当没听见了。
……怎么可能自己去买?
脑中才刚升起这个想法,就听林玉琴又补充了一句:“……算了,以后还是我帮你买好了。”
以后?以后他就要去福利院了,或许这阿姨会常来看他?
方恒没有多琢磨,以后要考虑的事情太多,现在还是先想想,自己现在这摸样的人生,以后该怎么走下去吧!
总不可能按步就班的长大结婚生子吧?
这个可能光是想想就让他不寒而栗,于是他连忙甩甩头,将这个冒出的想法甩了出去。
还是不要想太多,走一步算一步,船到桥头自然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变回去了呢?
即便他心里已经觉得希望渺茫了,但却依然没有死心,总相信奇迹或许会出现。
…………
回到家,林玉琴帮着把刚买的衣服包装都给拆了,全都放进洗衣机里洗,然后才去了厨房里忙碌起来,开始做午饭。
俩人回来的有点晚,现在时间已经是十一点五十多,还好林玉琴在离开时有所准备,事先就将米放进了电饭煲里,并定好了时间,只要时间一到,电饭煲就会自动启动开关开始煮饭。
所以虽然回来晚了,但饭却已经煮好,剩下的就要是摘菜洗菜了。
方恒见林玉琴一个人可能忙不过来,便也跟着进了厨房,准备帮忙。
“你去看电视吧!这里我来!”林玉琴见他进来,便说道。
“没什么好看的。”方恒摇摇头,蹲下来,捡起放在瓷砖地板上的青菜,开始挑拣起来。
见方恒这模样,林玉琴倒是有些欣喜,觉得女孩能帮忙做饭,是多乖啊!以后肯定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
正想夸他一句,但很快林玉琴就发现了有不对劲的地方。
“恒恒,你的裙子滑下去了!都让人看光了!”林玉琴提醒道。
受到这下提醒,方恒低下头,这才注意到确实如林玉琴所说,裙子因为他这一蹲,完全落到大腿两侧去了。
他心里有些无奈,但也没说什么,只把裙摆拉上去,学着以前看其她女孩的模样,撩起来,放到两腿间去。
他继续帮忙摘菜,可过了没多久,就又被林玉琴说了。
“恒恒,你的腿闭起来!叉这么开!一点女孩子样都没有!”
闻言,方恒只能听命改正。
接下来,他倒是没有再犯这种错误,但林玉琴却从这两次的提醒中看出来,方恒虽然很懂事,可似乎很没有做女孩的自觉。
看来自己以后要多提醒她了!林玉琴心里暗自想着。
有人帮忙,事情做起来也快,终于赶在宋文成回家之前,炒好了几个菜。
方恒帮忙端往餐桌上,才刚出厨房,恰好看到宋文成进屋来,便顺口打了声招呼:“叔叔好。”
“嗯,好!”
宋文成似乎有些没回过味来,有些怪异的看着方恒放下菜,返身回厨房,继续端菜。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还在这里?警察没来吗?
心里虽然有些疑问,但这些问题也不好问出口,只能放了包,去洗手。
等到吃饭的时候,宋文成就感觉更奇怪了。
要知道,以往家里只有俩个人的时候,吃饭都是安安静静的,而现在多了个女孩,就感觉自己的老婆像是变了个模样,十分热情的招呼女孩,给对方舀汤,夹菜。
这待遇,他以前可都没享受过!
不仅是宋文成,连方恒也感觉林玉琴对他的态度似乎有些太好了点,倒不是说热情亲昵不好,反正就是一种无法形容出的感觉,总觉得怪怪的。
午饭就在古怪的气氛下吃完,休息一个小时,宋文成照例去上班,临走时,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事,对正坐在客厅看电视的林玉琴说道:“玉琴,晚上我有俩个朋友要来,可能会留在家里吃饭,你记得买点好菜回来。”
“朋友?”林玉琴回过头,看了宋文成一眼,说道:“又是那个姓王的来坑你了?”
“什么叫那个姓王的来坑我了?”宋文成有些不满的说道:“而且人家也没坑我好么!”
“怎么没坑你?一个破盘就卖你十几万!这还不是坑?”宋文成不满,林玉琴就更生气了:“你有啥爱好不好,非去弄什么古董!那里面水深的很,到时候坑你一把,你就别跟我叫冤!”
“好了好了!我也不是一定会买!”见老婆有生气的模样,宋文成只能示弱,说道:“我就看看,跟着研究下不成吗?记得买点好菜!”
“买什么好菜!就给他吃破叶子!”这话自然是赌气说的,宋文成也知道,看时间差不多了,便也不接话,急匆匆的走了。
俩夫妻吵架,方恒作为外人感觉有些尴尬,只能目不斜视,装作没听见的看电视。
等宋文成走了,林玉琴还是气呼呼的,显然对宋文成意见很大,但却阻止不了,于是就只能对着方恒诉起苦来。
“恒恒啊!你说这古董究竟有什么好看的?要说历史价值,它确实有,但那也不关我们这些普通人的事!花个十多万,就买个破盘子,摆在书房里,跟个宝贝似的,真不知道哪里好看了!……”
第九章 古董
林玉琴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可在方恒看来,这事其实并不复杂,不过是宋文成有个爱好,就是喜欢古玩,倒是不专门喜欢什么,不管是玉器,瓷器还是书画等,他都喜欢。
以往买的也都不算很贵的,多是几千或者一两万的,买卖也不频繁,一年能买个三四件就算到顶了。
林玉琴虽然心疼,但见宋文成开心,也不好说什么。
而最近,宋文成不知道从哪认识了一个姓王的中介,据说经他手介绍的古董,全都是真品和珍品,没一件是假的,在前不久,宋文成就从这姓王的中介那买了一个碗。
据说是什么青花瓷还是什么,反正林玉琴不懂,也不感兴趣,所以没在意,唯有那个价格,让她感觉到肉疼,也不知道宋文成被灌了什么迷魂汤,硬是花了十万,把那个碗买下了,从此她就对那个姓王的中介没好脸色了。
现在听说那姓王的又要来,还要在这吃饭,她当然会感觉到生气了。
气哼哼的好半晌,最终还是因为顾忌到方恒,不想在他面前留下坏印象,便收敛了心情,然后宣布要去游乐园玩,恢复下心情。
阿姨,这上午才出去回来,你不累吗?
方恒似乎感觉腿肚子都在抽搐了,可之前林玉琴确实看着心情不好的样子,他要说不去,似乎也有些不近人情吧?
于是最终,俩人再次出了家门,去了附近的一家游乐园,将里面各种游乐设施玩了个遍,见时间差不多之后,这才意兴阑珊的离开。
虽然嘴上说着让那姓王的吃破叶子,但在回去的路上,林玉琴还是去菜市场买了些鱼肉,这才带着方恒回了家。
到家后,见还有点时间,玩了一下午都出了汗,林玉琴便说要去洗澡,留下方恒一个人在客厅里看电视。
正当他津津有味的看着新闻时,忽然听到身后传来开门的声音,转过头一瞧,竟然是还没到下班时间的宋文成。
除了宋文成,他身后还跟着俩个人,一个年纪大点,看起来也是四十多,跟宋文成差不多的年龄,而另一个,则明显年轻很多,估计也就二十五六的模样。
这年轻人怀里抱着一个长方体的木盒,里面估计就是古董了。
看这体积,应该是花瓶吧?方恒猜测着。
宋文成进了门,扫了一眼,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方恒,问道:“恒恒,你阿姨呢?”
“阿姨在洗澡。”方恒回道。
而他的话才刚说完,那个四十多的中年人就惊奇的叫了起来:“咦?老宋,怎么才一段时间没来,你家就多了个女儿?还是你亲戚家的孩子?”
面对这个问题,宋文成也不好当着方恒的面解释,只能含糊的说道:“说来话长,这个事等下再说。我们还是先看看东西吧!”
这中年人见宋文成不愿多说,看出了点意思,也就没再多问。
三人各自在沙发上坐好,那个年轻人,这才将怀中的木盒放在了茶几上。
这模样,不由得让方恒好奇了起来,也不看电视了,转而盯着木盒看,就见年轻人打开了盒盖,露出了镶放在黄色锦缎里的一只阔口花瓶来。
“老宋你看,就是这只花瓶了。青花粉彩鱼戏水。”那中年人一边说着,一边从盒中拿出花瓶,放在茶几上,然后也不知在哪,顺手掏出一把放大镜,放在花瓶边上,以作备用:“这可是小刘家的传家宝!”
宋文成没有说话,先是一手抓着瓶口,一手托着瓶底,一边转动,一边认真打量起来。
看了片刻之后,这才拿起茶几上备用的放大镜,开始进行更加细致的观察。
见宋文成的模样,中年人也不打扰,只安静的等着宋文成看完。
不久后,宋文成才放下了放大镜,中年人才开口说道:“老宋,怎么样?是真货吧?”说这话时,他自信满满:“我这人从来不卖假货!”
宋文成既没点头也没摇头,只含糊的轻唔了一声,然后说道:“开价吧!”
中年人笑脸盈盈,说道:“你也是运气好。这花瓶是小刘家的传家宝,但最近家里急需用钱,所以准备便宜一点卖掉——一口价:二十万!”
“这……!”宋文成一时语塞,倒不是拿不出这笔钱来,而是上次花了十万买个碗,就被老婆念叨了好久,现在又花更多的钱,来买个花瓶,到时候恐怕就不只是念叨那么简单了。
在一旁听到这个价格的方恒,心里也是惊叹,一个花瓶,竟然要二十万,难怪林玉琴会生气了。
对于古董不感兴趣的人来说,再怎么有历史的花瓶,也依然是花瓶,除了能摆着看之外,根本就毫无用处,还不如买几个盘子和碗,好歹还能装菜盛饭不是?
可对于喜爱古董,并对此有研究的人来说,古董就是心头好了,一件真古董,不管是花瓶还是书画,不仅能从上面欣赏到千百年前的文化,还能感受到上面的历史气息。
喜欢收藏古董的人,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拿着一件真品细细欣赏,就像是看一部小说一般,乐在其中。
至于价格嘛……花钱难买心头好,君不见那些一个个贵得惊人的正版塑料小人,不也有一大群人省吃俭用的买来收藏吗?
就别提古董还能保值了。
不过,真要宋文成拿出二十万来买,他倒不是舍不得,就是担心老婆生气,自然也就犹豫起来。
从刚才的话来看,这中年人很显然就是林玉琴恨的牙痒痒的王姓中介。
在看到宋文成犹豫之后,这王中介也不急,对于这样的客户,他早已习惯,就开始在一旁劝说起来。
方恒本来打算坐在这里,看看宋文成是不是真舍得花那么多钱,来买个花瓶,但这时,忽然听到林玉琴在楼梯那边喊他的名字。
“恒恒!恒恒!”
“来了!”
方恒应了一声,只能离开了客厅,往楼梯方向走去,拐过一个弯,就见刚刚洗完澡,浑身散发着沐浴露的香气,头上包着浴巾,身上还穿着浴衣的林玉琴,站在距离地面最后几阶阶梯上。
她大概是打算下楼来的,但在快到楼下的时候,听到客厅里有声音,便止了步。
本着不看白不看,看了也白看的心理,方恒上上下下将林玉琴打量了个遍,一边在心底赞叹,这林玉琴虽然四十多了,但身材真好,皮肤真白,人也漂亮;宋文成真是娶了个好老婆。
林玉琴倒是没在意方恒的视线,只小声问道:“恒恒,你宋叔叔是不是带了个人回来?”
“是俩个。”方恒纠正道。
“不管一个俩个,肯定有一个是那姓王的中介。”林玉琴有些郁闷,但还是叮嘱道:“时间也不早了,恒恒去厨房帮阿姨摘菜……我去换了衣服再下来。”
“好!”方恒点点头,转过身就往厨房走,而林玉琴也返身回楼上换衣服。
不久后,林玉琴果然换了身衣裙下来。
虽然讨厌那姓王的中介,但本着待客之道,她还是去了客厅打招呼,泡了茶过去,然后才进了厨房,在方恒的协助下,做起了晚饭。
俩人在厨房里忙活,加上炒菜时的声音也大,倒感觉不到客厅里有什么动静。
不久后,当方恒开始端菜上桌,摆放碗筷时,天色也早已暗了下来,宋文成倒是很热情的招呼着那王中介和年轻人一起上了桌。
有男人在,少不了要喝酒,可三人也很克制,一边喝一边说话。
林玉琴虽然心里不乐意,但也不好失了礼数,跟正常的招待客人一样,招待着这中年人和年轻人。
这个时候方恒才知道,这中年人确实就是那个王姓中介,叫王义廷,而那个年轻人,则是之前王中介口中急需用钱的小刘。
那花瓶,就是这小刘家的传家宝。
这王中介估计也知道林玉琴不怎么待见他,没在餐桌上多谈花瓶的事情,倒是开始吹自己鉴定古玩多年来,遇见的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
什么有灵性的玉佩,冒烟的花瓶,吸收月光的瓷碗等等。
说的神乎其神,宛如真事一般。
这让本来就遇到过类似奇事的方恒,不由得在心底琢磨,这王中介,究竟是在吹牛,还是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如果是以前,他肯定觉得这王中介在吹牛,可他大昨天才遇到只女鬼,手腕上也戴着把他变成女孩的佛珠手串,都已经亲身经历过,自然也不会太过果断的下结论。
不过终究而言,他还是把王中介说的事,当作故事来听,至于真假,他也没能力去探究。
一顿饭吃完,已经是晚上七点多。
方恒帮着林玉琴收拾碗筷,而宋文成则和王中介还有那个叫小刘的年轻人,重新回到了客厅,继续商讨花瓶的事情。
等到方恒忙完出来,正好瞧见宋文成送王中介和年轻人小刘出门,而他看了一眼,发现那个装着花瓶的木盒,就放在茶几上。
这是谈妥了?
方恒有些好奇,不知道宋文成究竟是以多少万的价格,拿下了这花瓶,觉得估计也就少个一两万吧?
宋文成很快送了人回来,来到茶几前,抱起木盒,就往楼梯方向走去,估计是要去放起来。
而这时,林玉琴也正好收拾完厨房出来,看了眼宋文成去的方向,便直接朝客厅里的方恒喊道:“恒恒,我和叔叔有事情要谈,你乖乖的看电视啊!”
说完,不等方恒回应,她就跟在宋文成身后,上楼去了。
看来这是要算账了。
方恒心里想着。
第十章 大姨妈
宋文成林玉琴夫妻俩在楼上究竟说了什么?
有没有吵起来?
方恒一概不知。
只知道过了十多分钟后,林玉琴就下楼了,从脸上看,倒是很平静,看不出有没有生气,下来后,就招呼着方恒去洗澡。
到了楼上浴室,衣服什么的都已经放在净衣框里,都是白天上午刚买回来的,洗了后,就用烘干机烘干了,立即就能穿。
他也没翻看检查,直接就开始脱衣服;三两下就把自己脱了个精光,露出小女孩正在发育的青涩娇躯。
他站在浴室里的镜子前,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好小巧的人儿,身高不过一米五左右,瘦瘦弱弱的,全身就没几两肉。
这体重,还不到当初成年人的一半吧?
不过,瘦是瘦了点,人却长得漂亮可爱,脸型小巧精致,秀眉淡抹如烟,一双杏眼顾盼生辉,眼瞳明光透亮,眨一眨眼,就给人一种灵动的感觉。
她的琼鼻娇俏挺秀,小嘴自然粉嫩有光泽。
虽说女大十八变,但从小就是美人胚子的小女孩,长大后也同样差不到哪去。
然而,这样一个长大后注定是个美女的小女孩,里面装着的灵魂,却是个已经二十四岁,性别完全相反的成年男人。
这样的事情,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而即便是已经有两次照着镜子看的方恒,也依然无法适应这种落差感,总感觉就像是做梦一般。
温热的水流哗哗的洒落,他任由流水在身上划过,用手默默的搓洗着身体。
手掌摸过才开始拥有坡度的胸前,柔软如棉花般的腹部,光滑白嫩的大腿……
每一处的感觉,似乎是一样又不一样,既陌生又熟悉,让他纠结。
他面无表情的将全身搓洗了个遍,冲掉上面的沐浴露,就算是洗完了澡,然后擦拭干净,穿上了衣服。
他感觉自己的心情似乎越来越平静了,明明才过去两天不到,却已经开始变得习惯起来;或者说,是已经认命了?
穿好衣服,他站在镜子前,举起右手,看着戴在手腕上的佛珠手串。
要说起这串佛珠的来历,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本来就是他一时兴起,在街边地摊上随便买回来的。
当时那商人开价三十,他觉得贵,还讲了价,最后二十五块钱买回来,就一直戴在右手上,倒是戴了挺久,有两三年了。
他平时偶尔也会把玩把玩,手串上的每一颗佛珠,不管是看上去还是摸上去,都是普普通通的。
根据它买来时的价格来看,显然不可能是什么贵重木材,估计就是什么普通木头的边角料吧?
可现在,就是这样一串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佛珠手串,却在那天的湖里被女鬼缠住的时候,绽放出了金色的佛光。
估计就是这绽放出的佛光,才救了他一命,可救人就救人吧,事后为什么会变成一个女孩,却是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了,难道是获救的代价?
不管如何,只要这佛珠手串还在,他就还有一线变回去的希望,只希望这样的一天不要太久,不然的话,他真不敢确定自己能坚持多长时间。
举着佛珠手串看了片刻,感觉自己好像在浴室里呆了太久,便收拾了思绪,出了浴室,关上灯,回到房间,就见林玉琴正在他睡觉的房间里帮忙折那些白天刚买的衣服。
“洗好啦?”听到动静,林玉琴转过身,见是方恒,便露出了微笑,然后夸道:“恒恒真漂亮!长大后一定是个美女!”
“……”
这话虽然是夸他的,但听着实在是让人心塞,感觉五味杂陈,不管用微笑还是生气,似乎都不对,只能面无表情的走过去。
“现在也来不及买衣柜了。我给你的衣服暂时找了个行李箱装起来。以后洗澡就在行李箱里找衣服。”林玉琴说的行李箱,是一个深蓝色的箱子,很大,一般也就只有出远门,去旅游的时候,才会弄这么大的箱子。
“嗯!”方恒轻轻点了点头,却也感觉这阿姨说话怪怪的,总喜欢为他的以后做打算,做啥都是以后以后的,她不知道自己总归是要去福利院的吗?又或者是……想收养我?
白天一整天,他都没想到这茬,直到现在,这个念头才灵光一闪间冒了出来。
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他就忍不住细想白天这阿姨对他的态度。
买了好多衣服就不说了,虽然都是女装;还带他去游乐园玩,也吃了不少好吃的,对他的好,估计亲妈也就如此了。
再加上这对夫妻,一个是南岸音乐学院的老师,一个是市人民医院的外科主任,工作稳定,收入应该都挺高,工资加奖金,合起来一年二十几万肯定是有了。
虽然还有个儿子,但已经二十一岁,在外省上大学,对于自己多个妹妹什么的,应该不会有什么抵触,说不定高兴还来不及。
这样一综合,如果能被这家人收养,还真是件十分幸运的事情。
方恒默默的想着,他以前还是孤儿的时候,就因为年纪小,天真的一直在福利院里等着自己的亲生父母来接自己,结果错过了被收养的年限,失去了享受天伦之乐,感受父母之爱的机会。
以至于他成年后,看到小孩被父母牵着手,一家人开开心心的走在大街上,心里都会有羡慕的感觉,不止一次的问自己,如果当初自己不是那么天真,肯被人收养的话,会不会也能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
到时候,他一定会好好的孝敬父母,和哥哥姐姐,或者弟弟妹妹好好相处。
好好的上学,毕业后努力的赚钱,用最大的努力回报他们。
这样的想法随着时间的流逝,年纪的增长,变得越来越淡,越沉越深,如同陈年老酒,埋在了心底。
一辈子,引以为憾。
而现在,他重新变成了一个小孩,仿佛时光倒流了一般,难道老天是特意为了让他变成这个样子,来弥补曾经的遗憾吗?
呆呆的看着林玉琴在盖起行李箱时,还用双手压了压,可想而知这一上午买了多少衣服,让一个这么大的行李箱都装的满满的。
还有鞋子;凉鞋拖鞋布鞋,好几双,却是下午去游乐园回来买菜时,顺路买的。
它们都整整齐齐的摆在门边的鞋架上,静静的等着它的主人穿上。
或许……林玉琴是真想收养他?
要问问吗?
方恒有些犹豫,万一是自己自作多情的话,怎么办?那多尴尬啊!
正当他犹豫间,却见林玉琴盖好行李箱的盖子后,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说道:“对了!还有个东西没给你,你等下!”
说完,就出了房间,但不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拿了一包东西,方恒一眼就看到了上面有什么少女的字样,和一个类似于创口贴的图案,心中不由得有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林玉琴走到近前,把这包东西塞给方恒,问道:“还记得来的时间吗?”
方恒呆呆的看着手中的卫生巾夜用型,一时间不知该作何反应,只有无数的惨红血字写成的‘月经’两个字,在脑海中如同弹幕一般,缓慢掠过去。
他变成女孩的时间满打满算也才两天不到,整天想着的也是该怎么变回去,然后又觉得如果变不回去的话,胸前长着两块肉怎么办,却怎么也没去想成为女人之后,另外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那就是,每个月都要来一次的大姨妈!
直到林玉琴把卫生巾塞进了他的怀里,他才意识到,成长发育的烦恼,可不仅仅是身姿体型,还有更内在,更令人头疼的问题存在。
本来慢慢来,时间久了,他也能够逐渐的想到,可现在林玉琴骤然间戳破,一时间倒是让他有些手足无措起来,看着塞进怀里的东西,不知是该扔还是该留。
林玉琴问了几个问题,都是关于‘大姨妈’什么时候来,会不会痛经等等之类,女性十分隐私的问题。
这些问题,是女孩在十二三岁时必然会遇到的问题,即便是晚发育一点,十四岁是怎么也该来了。
然而,林玉琴絮絮叨叨的说了一番话,却只见女孩一直低着头,没反应,不由得有些奇怪,问道:“恒恒,你怎么了?”
“没,没什么。”方恒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喉咙干涩的回应。
难道是害羞了?林玉琴见方恒依然还低着头,不由心想。对于这种事,女孩子会害羞也正常,或许是自己太过直接,不够委婉?
想了想,觉得还是暂时先不说这个话题,到时候再找个时间,让气氛正式严肃点,估计就不会那么害羞了。
想到这,林玉琴也就没有再说关于‘大姨妈’的事,转而说道:“没事的话,那就早点睡觉吧!如果有什么事,一定要记得跟阿姨说哦!”
“嗯!”方恒轻嗯了一声。
林玉琴见此,轻出了口气,转身离开了房间。
第十一章 异变
还能怎么办?
在林玉琴离开后,方恒把怀里的东西随手一扔,转身就扑到了床上,面朝下趴着一动不动。
过了许久,直到憋不住气,感觉快窒息了时,他才猛然翻过身,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喘着粗气。
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他竟然会因为每个月来一次的‘大姨妈’,而感到烦恼,甚至绝望。
坑爹啊!!!
想着想着,他就感觉心情烦躁,骤然间用后脑勺撞着床铺,接连十几下后,才停了下来,一动不动的躺着。
过了好半天,他才从床上起来,下床把随手扔出去的姨妈巾捡了回来,放进床头柜的抽屉里。
事实已成定局,该来的时候还是会来,避不开躲不过,即便他再绝望,也无法改变此时的现状……除非,他重新变回男人。
然而,他现在对此毫无头绪,根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似乎只能听天由命的活着了。
方恒重新躺在了床上,轻轻闭上了双眼。
真希望这只是一场梦。
…………
在方恒斜对面的房间里,宋文成和林玉琴正靠坐在床头上,各自看着手中的书。
气氛显得很安静,等了好一会儿,林玉琴忽然阖上了书,说道:“我说老宋,儿子不在家的话,你会不会觉得冷清了点?”
“唔?”宋文成瞅了眼林玉琴,笑道:“这个话题以前好像说过啊!你又不愿意怀二胎,这也没办法……还是现在你又改变注意了?”
“没有!带小孩可比上班辛苦多了!”林玉琴说完,略显迟疑的问道:“要不……我们收养个小孩,怎么样?”
闻言,宋文成显得很意外:“你怎么会忽然冒出这样的想法来的?”
“为什么不能有这样的想法?”林玉琴翻了个白眼:“我灵光一闪不行吗?”
“行!”宋文成也没在这上面争辩,说道:“不过以我对你的了解,你肯定是因为什么事情,才起了这样的心思……不会就是那个叫方恒的小女孩吧?”
“是又怎么样?”林玉琴没好气的说道。
“那你的收养对象,该不会也是她吧?”宋文成一挑眉,问道。
“你真聪明!”林玉琴夸道,也不知是说反话还是真话。
“那是!我不聪明,怎么可能娶到你这么漂亮的老婆呢?”宋文成也不管真夸假夸,全盘接下,顺便也夸下老婆。
“是哦!这么聪明的人竟然会用十五万去买一个破花瓶!”林玉琴说起这事,还是有些闷气加肉疼。
“诶,我们之前不是已经把这件事谈妥了吗?”宋文成说道。
“谈妥是谈妥了,但帐可没算完!”林玉琴说道。
这是什么意思?既然已经谈妥了,那就已经没帐可算了啊!怎么谈妥了,却还有帐可算的?
宋文成心里郁闷不已,但也知道,有时候跟女人是没办法讲道理的,所以干脆的岔开话题,说道:“我们不说这个……就说说你怎么突然冒出收养人家的想来来的?我们好好交流下!”
宋文成的计策很成功,现在林玉琴关注的,还是收养孩子事情上,所以也没在意宋文成转移话题,而是掰着手指头,说道:“想法是突然了一点,但我白天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啊!”
“你看,直接收养一个十多岁的小孩的话,就没有前期的麻烦事,我也不用辞职在家当家庭主妇,省了多少事啊!”
“那你想没想过,十多岁的小孩,要怎么融入我们家呢?”宋文成说道:“收养一两岁的幼儿还好说,如果不说的话,他/她也不知道我们不是他/她的亲身父母,等成年了,也可以看情况说不说。”
“而十多岁的小孩可就不同了,这个年纪的孩子,正要进入青春期,如果没教好的话,可是很麻烦的,叛逆,顽皮就不说了,花费点时间或许能纠正过来,但认不认同我们做她的亲人,恐怕是很难的事情吧?”
“更关键的是,就算我同意了,你儿子呢?他同意不?突然冒出个妹妹来?”
“放心,儿子那边我会搞定,现在关键就是你的看法。”
林玉琴自信满满的做了包票,然后开始为方恒辩解:“你是没跟那孩子接触;我虽然接触的时间也短,但我能感觉得出,这孩子很懂事,很听话……今天午饭和晚饭,她都还主动来厨房帮我忙呢!这样的孩子,打着灯笼上哪找去?”
“就这一天的时间,你就看透了?”
“看没看透我不知道,反正就我自己的感觉来说,恒恒显然跟其他的孩子不同,性格虽然显得有些孤僻,不爱说话的样子,但估计是因为环境的关系。”
说着,林玉琴就把今天上午警察在调查时,方恒说的那些话,和今天白天一天经历过的事情和表现,跟宋文成说了一遍,然后说道:“……是吧!我觉得我跟这孩子不仅很合得来,而且很有缘,不然的话,她从医院里逃出来,又怎么会恰好跑到我们家门口呢?”
“我当时听到声音其实是很害怕的,没打算打开门看情况,但就在我决定不看的时候,心里忽然一动,鬼使神差的,又决定打开看看了。这一看,就看到她倒在家门口。”
说完,林玉琴感叹道:“这就是缘分啊!”
“你这是迷信吧?”宋文成轻笑着摇头。
“我不管迷不迷信,反正我觉得,我跟这孩子有缘!”林玉琴码定的说道。
见自己老婆态度坚决,宋文成也一下没有了话说,略微沉思了片刻,认真的看着林玉琴,问道:“你真想收养她?”
“真想!”
“那好吧!我也不跟你争了。”宋文成点点头,说道:“我同意了!”
“嗯?这么简单?不多说一点?”见宋文成这么轻易的就同意下来,林玉琴反而感觉有些不习惯了。
“我还能说什么?你开心就好!”宋文成捏了下林玉琴的脸,四十出头的年龄,皮肤还是充满光泽有弹性,让人咋一看,还以为才三十岁左右。
“你真好!来亲一个!”都是老夫老妻了,也没什么好害羞的,林玉琴笑嘻嘻的就要凑上去亲,但还没亲到,就被宋文成给阻止了。
“丑话说在前头啊!”宋文成制止着说道:“我虽然是同意了,可以先收养一段时间。这段时间算是测试,如果我不满意的话,我就要提出解除收养了!”
“放心!不会让你生气的!”林玉琴笑着说道。
“别开心的太早,你搞定了你儿子和你老公,还有个当事人没搞定呢!”宋文成泼了盆冷水:“年满十周岁的儿童,收养要获得对方自己的同意吧?”
“这个……她应该不会拒绝吧?”
老公和儿子毕竟是家人,长期相处也知道对方的性格特点,所以林玉琴菜有自信说服,而方恒却是个外人,才相处了一天而已,真要说了解,那显然是不可能的。
“这可说不定哦!你也知道,她之前可是从寄养家庭里逃出来的。那家人对她不好,你要收养她,会有心理阴影也说不定。”宋文成嘿嘿笑着,不等林玉琴说话,就说道:“睡觉睡觉!”说完,就关了床头灯。
“应该不会吧?”林玉琴一边躺下,一边喃喃自语起来。
这一夜,林玉琴和方恒都有些失眠。
前者是在想着该怎么才能得到方恒认可,答应被收养,而后者,则是不知为何心烦意乱,辗转反侧,一闭上眼,就感觉有种莫名恶意在包围着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夜色渐深,林玉琴终究还是陷入了沉睡之中,而方恒,虽然也陷入了睡梦之中,但却睡得很浅,几乎是处于半醒半梦之间。
而且在朦朦胧胧中,他似乎看见一些漆黑,仿佛烟雾一般的物体,从门缝钻进了房间,然后化为无数的触手,朝着躺在床上人摸去。
他的视线随着黑雾靠近了床,却发现床上躺着的俩个人,赫然是宋文成和林玉琴。
俩人对于即将触及身体的黑雾并无所觉,似乎只是感觉有些冷,紧了紧身上盖着的空调被。
那黑色的烟雾缓缓的落了下去,就在这时,方恒猛的睁开双眼,虽然没有看到,但他感觉到门外有一股令人恶寒的污秽之物。
就好像一股怨念,强烈到能够穿门而入,带着深深的恶意。
怎么回事?
方恒一下从床上坐起身,心里有些惊疑不定,他能明确的察觉到门外有非人的物体在移动。
联想到刚才自己做的噩梦,他心头不由一紧,难道又遇鬼了?!
鬼啊!上一次在水中遇到女鬼,导致他变成现在这个模样,现在怎么又遇见了?难道自己是传说中的招鬼体质?
要不要出去看看呢?
回想起在湖中时,那女鬼的恐怖模样,他显得有些迟疑,但视线落在放在床头柜上的佛珠手串时,又一下变得坚定了。
上一次遇到女鬼,变成了小女孩,这一次或许是个变回去的机会?
想到这,他毅然抓起佛珠手串,戴在了手上,然后跳下床,穿好拖鞋,朝着房门走去。
第十二章 驱散
越靠近门,就越能感觉到门外的恶意令人寒毛直竖,距离房门还有一半路时,他忽然没来由的心生恐惧,一下止住了脚步,想要转身回去。
就在这时,房间里忽然金光大盛,源头正是他戴在手上的佛珠手串。
金光赫赫,照耀之下,似有缥缈的佛音诵经之声传来,灌入耳中,如醍醐灌顶,整个人顿时变得耳清目明,所有的恐惧和慌乱瞬间一扫而空。
也不知哪来的勇气,他一把打开了门,双目如炬,扫向门外。
门外没有灯光,一片漆黑,然而在这片浓墨夜色之中,方恒却能清晰的看到,有一股迷蒙的黑雾,从一侧的小客厅里探出来,并从门缝中,一头钻进了斜对面的宋文成林玉琴夫妇俩的房间里。
这不正是之前梦中所看到的黑雾吗?
他不知道这迷蒙的黑雾是什么,但很显然,刚才他感觉到的恶意和阴寒,便都是它散发出来的,明显不是什么好东西。
那么自己该怎么办?
正当他思索间,那黑雾似乎是发现了他的存在,分出了一小股朝他伸了过来。
方恒吓得连连后退,可就在这时,手腕上的佛珠佛光再次大盛,那正探过来的黑雾,就像是手摸到了滚烫的物体,猛的收缩了回去。
见这佛光能克制这黑雾,他顿时心安了不少,觉得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壮起了胆子,举起戴着佛珠的右手,一步一步的朝着黑雾过去。
随着佛光的照射,那黑雾就仿佛遇水消融的白霜一般,迅速的变得稀薄,消失,最终如潮水一般,飞速的退回了小客厅里。
他本着打铁要趁热的心态,快步追了上去,然而就在刚刚进入小客厅,他却一下止住了脚步,屏住了呼吸,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寒毛直竖。
只见在小客厅的中央,一团被黑烟包裹的物体正悬浮在半空之中,定睛细看,那竟然是一个看起来才一两岁大的婴儿。
这婴儿蜷缩着身体,悬停在半空中,闭着双眼,似乎在沉睡,而那些被佛光照射退却的黑雾,便是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
鬼!?
最近自己怎么这么倒霉!走到哪都能遇到鬼!
现在自己该怎么办?念几句经文,叫一声阿弥陀佛有用吗?
又或者,悄悄后退,不要惊动她?
方恒心思百转,瞬间就选择了后退这个选择。
只是,他高举着的右手上的佛珠手串,还在散发着淡淡的佛光,这也显得太挑衅和醒目了,所以他有心想把右手放下来,可却发现,这右手不知怎么回事,不管他怎么用力,都是纹丝不动,就像是变成了木头,虽然有感觉,但却无法控制。
这就要了老命了!
他紧张得左手心都被汗湿了,额头上也不知不觉的冒出了冷汗。
不过所幸,过了片刻之后,他原本有些发软的双脚终于有了劲,开始慢慢的后退。
可就在这时,那婴儿忽然睁开了双眼。
眼睛里没有漆黑的眼瞳,只有如蛛网般交织的黑色线条,望之令人倒吸口凉气,一股没来由的寒气,从后脊椎冒出来,直往上蹿,最终感觉整个头皮一阵炸裂,发麻。
鬼婴睁开眼后,就像是从睡梦中被吵醒了一般,哇的一下,发出了啼哭声。
哭声嘹亮,似远似近,飘渺虚无,从四面八方传出,无法分辨具体的方向,就好像潮水一般,不管听不听,它都死命往耳朵里挤。
随着哭声响起,笼罩包裹着他的黑雾越发厚实密集,犹如实质一般,越聚越多,随后如滚滚浓烟,又如乌云压城一般,朝着正在后退的方恒逼迫而来。
还未完全靠近,他就感觉到了一种强烈的怨恨和恶意,如针刺一般,扎在他的身上,不由得感觉身体发麻。
要完!
明明身处二楼小客厅之中,却像是站在野外一般,刮起的一阵阵黑色狂风,吹得他身上睡衣衣襟衣袂疯狂摆动。吹得他连眼睛都睁不开。
关键时刻,又是佛珠手串大发神威,他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体内似乎有某种力量被抽走,使得佛光越来越亮,越来越盛,最终充斥了整个二楼,触目所及,只能看到一片明亮,却并不刺眼的金光,同时耳闻阵阵恢宏梵音。
从外面看,辉煌佛光甚至穿透了拉着窗帘的窗户,照亮了前院。
与此同时,远在五六公里之外的一座山中寺庙之中,有一名正在坐禅的老和尚。
这老和尚年过花甲,光头白须,端坐笔直,一点也没有老年人的模样。
当佛光显赫之时,他似有所觉,睁开了双眼,明亮的眼神仿佛穿透了重重阻碍与距离,看到了远处的佛光。
老和尚含笑点头,却什么话也没有说,就重新阖上了双眼。
而在另一边,距离宋文成同样不算很远,直线距离只有几公里的路,一名身穿破烂道袍,梳着发髻,头上插着三根枯草的道士,躺在街边石椅上,亦被佛光的动静所惊醒,微微抬起身,用手肘撑着石椅,望着一个方向。
半饷,他才开口说道:“诶呀,怎么又是个秃驴!”
说完,似乎是有些遗憾,摇摇头,重新躺了下去,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说来话长,实际上佛光持续的时间并不长,只不过一两秒钟而已,便迅速由盛转衰,黯淡下来。
没有了佛光的照映,小客厅里仍然一片漆黑,而那鬼婴和欺压过来的黑雾,却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仿佛刚才的场景仅是一场幻觉而已。
然而,不管是不是幻觉,此时的方恒只感觉身体就像是被掏空了一般,精神疲倦,浑身无力,根本就没心思细看,只勉强开了门,回到自己的房间,然后一头倒在床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明明才遇到了这么恐怖诡异的事情,可身心皆疲的情况下,这一觉,却睡得十分安稳踏实。
等到他睁开眼时,天已大亮,发现昨天明明是趴着睡的,但现在却不知什么时候躺在了床上,身上还卷着被子。
心里觉得应该是睡着后,自己卷的,也就没在意,随后才想起昨晚上的事,又想起宋文成和林玉琴俩人,便连忙跳下床,穿上拖鞋,连衣服都来不及换,穿着睡衣,就出了房门,看到主卧的门还关着,便跑过去敲门。
敲了半天,没有人应,自己试着开门,倒是一下打开了,但房间里没有人。
见此,心里倒是稍安,既然不在房间里,那就说明下楼去了,看来昨晚上的事情,并没有对俩人造成什么伤害。
但具体的情况,还是得亲眼看到才成。
于是,他下了楼,但楼梯才下到一半,刚过转折点,就看到林玉琴身上挂着围裙,正在餐桌前摆放碗筷,准备早饭。
听到下楼的动静,扭过头看了一眼,有些意外的发现竟然是方恒,便笑道:“恒恒今天起的很早啊!”
“嗯,早!”
很早吗?他急着关心宋文成和林玉琴俩个人的状态,离开房间时,倒是忘记看时间了。
他仔细打量着林玉琴,发现她还是有点黑眼圈的,便问道:“阿姨昨晚上没睡好吗?”
“有这么明显?”林玉琴摸了摸自己的脸:“昨晚上因为想事情,确实有点失眠,后来睡着了,又做噩梦……可能脸色有点差。”
那黑雾仅仅是让人做噩梦吗?还是因为他阻止的及时,以至于没来得及有更进一步的动作?
方恒不动声色,见宋文成不在,便问道:“宋叔叔呢?”
“他啊!接了个电话,就先出门去了!”林玉琴说道:“估计是医院里什么事吧!正常。”说完,看了方恒一眼,说道:“过来吃早饭吧!今天买了东街的手工面!”
“我先去刷牙洗脸。”方恒下来主要还是看宋文成和林玉琴俩人如何,现在见没什么事,这才松了口气,转身上楼洗涮去了。
回到二楼,他没有立即去房间隔壁的浴室里洗涮,而是脚步迟疑了一下,然后拐了个弯,进了小客厅里。
这座别墅面积很大,大概两百多平米,一楼是一厅一厨一卫一餐厅,没有用来居住的卧室。
而二楼,则是三室一厅一卫的划分。
三室是一主卧,两次卧;主卧位于中间,与一间次卧相邻,而另一间次卧则在斜对面。这间次卧便是方恒现在居住的房间,它隔壁就是二楼的共用浴室,浴室再过去,就是一个面积不算很大的小客厅。
这个小客厅里的摆设与楼下不一样,走的是复古风;雕琢精致的红木沙发、红木茶几、红木架,另有绿叶茂盛的盆栽点缀其中,周边的零星装饰,也都仿古设计,显得古色古香十分有品味。
这间小客厅,其实就是宋文成用来放置古玩的地方,除了昨晚上刚买回来的古董花瓶之外,在那红木架上,还有一些瓷盘瓷碗玉雕等,如果全是真品,价值自然不菲。
昨晚上,那鬼婴就是出现在这小客厅里的,方恒怀疑是寄居或者封印在某件古董里的——电影上都这样演的。
然而,他在这里转了一圈,几乎每件有坑有洞,看着可以装什么东西的古玩都看了个遍,却没发现任何痕迹。
这让他心底不由得犯嘀咕,难道是昨晚上的佛光将鬼婴消灭了吗?
这倒是件好事,可好不容易遇到一次,如果就这样什么都没发现的消灭了,又好像稍微有点不甘呢!
第十三章 音乐学院
吃过早餐,林玉琴问道:“我今天在学校有一节课,你要跟我去学校里玩吗?”
学校啊!
方恒才想起林玉琴是南岸音乐学院的讲师。
虽然大学校园并不稀奇,但他一个人呆在家里好像也有些无聊,除了看电视,好像也没什么可做的,还不如去跟着林玉琴,去学校转转。
要知道,类似于音乐学院这样的学校,一向美女众多,跟着去学校里看看美女,还是挺不错的。
想到这,他便点头答应下来,跟着林玉琴去学校玩。
既然要出门,自然就不能穿睡衣了,林玉琴去厨房洗碗,方恒自己上楼回了房间,在一堆衣服中挑挑拣拣,总算挑了一件看着还算合眼的衣服换上,才下楼,被林玉琴看到了,便被吐槽搭配古怪,不好看,于是重新回到房间里,按照她的心意来搭配。
衣服都是林玉琴买的,如何搭配,她心里自然有数,不一会儿,方恒身上就换过了一身。
上身是颇有民族风的粉色无袖上衣,上面的扣子是红色盘扣,更添古风。下身则是淡灰色,印有红色梅花的七分裤,外面还罩着一层细网薄纱,增加层次感。
穿上后照照镜子,好一个古韵少女,确实很漂亮可爱,林玉琴赞不绝口,可当事人自己,心里却别扭的很,想吐槽,可又觉得要争论解释起来也麻烦,最终干脆也就不再说话,木着一张脸,跟着林玉琴出了门。
今天天气晴朗,风和日丽,要是星期天放假的话,倒是个出行游玩的好时候。
然而,昨天星期天刚过,今天是星期一,于是大街上随处可见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的学生。
看到这些小孩,方恒才忽然想起,自己现在这模样,好像正好也是上初中的年纪吧?难道以后还要上学?!
……不要这样吧!
心里不由得一阵哀嚎,好不容易熬过了二十多年的学生生涯,现在又要回去?这简直就跟游戏玩到五六十级,眼看已经毕业了,结果一下掉到十几级,又要重新刷怪做任务升级一样。
就算其中会有乐趣,但也会有腻烦的感觉吧!
然而这种事,恐怕是避不过去的,或许自己应该表现的成熟些,聪明些,以获得更大的自由?
他暗自琢磨着,不知不觉间,就跟着林玉琴来到了一座高大的石门前。
这石门其实就是一个石牌坊,足有七八米高,有三个出入口,四根石柱前摆放着四只造型各异的石狮子。
整体来看,这石门像是完全用一整块巨石粗凿而成,上面雕刻有人物和花草树木等,细看不算精致,但却给人一种大气古朴的感觉。
这座石门矗立在这里,与往左右延伸,作为围墙的铁栅栏相连,隔绝了内外,但却不显得封闭,沿路走来,能透过栅栏看到里面茂密翠绿的树木灌丛,而到了石门这,更是有两颗绿绿葱葱的古树枝叶低垂,拱拥着石门。
而在这石门身上,亦有细藤枝蔓攀爬,一切都给人一种幽雅静谧的感觉。
这里就是著名的南岸音乐学院了,在全国音乐学院中,也仅次于中央音乐学院,而在世界音乐学院排名中,也能挤进前五十名。
这所学校,算是牙山市人民的骄傲之一,而林玉琴,便是南岸音乐学院的教师,想来应该是很有水平的。
从这里到宋文成家,距离不算远,林玉琴和方恒俩人是一路走过来的。到达时,正有学生进进出出,林玉琴便牵着方恒,随着人流一起走进了校门。
石门之后,是一条宽阔的石板林间路,左右两旁栽种着茂盛高大的树木,低垂的树枝绿叶遮挡住了大部分的阳光,只有斑斑点点的光斑留在地面。
如此茂盛的树荫,让人一进校门,首先感觉到的,便是一片阴凉。
沿着平整的石板路往里面走,进了一条岔路,继续前行。
或许该说不愧是搞艺术的,这学校里绿化面积,看起来远比其它的大学要广阔,到处都是树木花丛,间或能看到有些雕塑,石刻的金属的都有,样式也不局限于人物或者动物之类,各种物品或者抽象的也有,但最多的,还是和音乐有关。
例如,在一张金属成型的休闲长椅边上,就依靠着一架大提琴。
这大提琴做的惟妙惟肖,以至于远远看到的时候,方恒还以为真的是谁不小心遗留了一架大提琴在那的,结果走近了看,他才发现不对劲,还特意伸手摸了一下。
这个举动惹来了林玉琴一阵娇笑,也让方恒略显尴尬的缩回了手,懊恼自己怎么会突然脑抽犯傻,想也知道就算是在校园里,也不可能有人遗漏一架大提琴在椅子边啊!
林玉琴笑过后,摸了摸方恒的脑袋,继续向他介绍起学校的建筑和历史来。
方恒静静的听着,对于这样有名的音乐学校,还是挺好奇的,东张西望的看着,可以看到这里很多建筑旧而不破,很有历史感,但建筑风格挺洋气,这可能是因为这学校以西乐为主的关系。
道路上人来人往,年轻充满朝气的学生说说笑笑的行走在道路上。
偶尔有学生估计是认识林玉琴,笑着躬身打招呼,林玉琴便也点头微笑,然而每次打完招呼之后,这些学生都会用好奇的眼神望向方恒。
方恒抿着嘴,也不说话。
走了一段路后,林玉琴问道:“感觉怎么样?这学校不错吧?以后在这里上学如何?”
“……我没有音乐天赋。”
音乐这东西,也是很看天赋的,至少同样的人,学弹吉他,有的人熟悉下指法,老师稍微教下,自己稍微练下,就能弹的似模似样了。
而有的人,就算老师手把手的教,自己每天辛苦的练,仍然是学不会。
所以这种事,是强求不来的。
林玉琴说这话也只是调侃而已,不说方恒有没有音乐天赋,即便是真有,想要考进南岸音乐学院,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但在这方面,鼓励远比打击要好,毕竟,谁能说定以后的事呢?
“我等下要去上课;你是自己去玩?还是跟着我去上课呢?”林玉琴说道。
上课有什么跟的?又不是没上过,方恒自然是毫不犹豫的说道:“我自己去逛逛。”
“我倒是希望你能来看看我上课呢!”林玉琴略显失望的说道。
“……我在周围转转,就来找你。”
“真乖!”林玉琴捏捏方恒光滑精致的脸蛋,笑了起来:“那我先带你去我上课的教室看看,到时候你自己过来。”
“好!”方恒点点头。
林玉琴领着方恒继续往前走,很快就来到了一座大楼前,外面有五个金色大字,写着:综合教学楼。
“就是这里了。”林玉琴站在门口,说道:“我在三楼的C3-5教室。很好找的,到时候你转完了就来找我。”
“嗯。”方恒点头,便又被林玉琴带着去门口保安那,认了个脸熟,这才跟方恒挥手再见。
目送着林玉琴进了综合楼大门后,方恒转过身,扫了眼周围,他对这里不熟,倒也没想要具体去哪,就随便找了条路,沿着往外走。
他曾经也有过大学生活,虽然南岸音乐学院比他上的那所大学要厉害多了,但就气氛而言,其实也是差不多的。
他漫无目的的沿着路走,偶尔会与三三两两的男女学生擦肩而过,路上遇到一些女学生,果然都长得挺漂亮的,不辱学校之名。
一路走一路看,也能遇到一些外人来这学校参观,感觉简直就像是在旅游景点一样。
转了半饷,满足了自己看美女的想法,便看着立在路旁的校园分布图,绕了一圈,又回到了综合楼前。
综合楼本来是不让外人进的,但之前因为打过招呼,所以方恒并没有受到阻拦,直接进了综合楼。
来到三楼,沿着通道找过去,倒是很轻易的就找到了林玉琴正在上课的教室。
透过窗户往里面张望,见这教室跟其它大学的梯形教室也差不多,也有多媒体系统,就是在讲台角落里,还摆放着一台钢琴,这大概是跟其它大学唯一有区别的地方。
教室挺大,但学生不多,也就十几个而已。
教室隔音效果好,虽然看到里面那钢琴有一名女生在弹,但在外面,却不怎么听得到声音,就见女生弹一段,就被中止,然后林玉琴就开始讲,讲完又弹,指出里面的错误等等。
见林玉琴在忙,方恒倒也不急,就站在窗前看着,但很快他的存在就被林玉琴发现了,她笑了一下,做了个手势,他倒是看明白了,是让他进来。
既然如此,那门显然是没锁。
他过去轻轻推了下门,果然教室门是虚掩着的。
推开后,他就走了进去,然后在靠近门的附近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林玉琴就在上面讲课,她的一举一动自然受到现场所有学生的关注,所以在方恒进来时,吸引了所有学生的注意,在看到是一个漂亮的女孩进了教室时,登时都有些好奇这个女孩是做什么的,可没听说林老师有女儿啊!
不管如何,课依然在继续,方恒也就坐着旁听。
第十四章 经书
在现场上课的学生显然都不是新生,而林玉琴讲解的内容也都挺有深度的。
但很奇怪!
明明从来没学过音乐,方恒听着林玉琴讲的每一句话,却自动的在脑海中分解,转化,变成他所能够理解的。
整个过程就像是自动化机械一般,自然而然的,撇弃了糟粕,留下了精华,并自动将其转变成了知识。
很神奇的感觉,他甚至还有闲心分心二用,一边听着林玉琴讲课,理解着她所讲的内容,一边在心里犯嘀咕,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道自己变成天才了?他转着黑白分明的眼珠子,感觉自己就像是变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在走神,另一部分则在认真听课。
听的课是他从来没学过,一点基础都没有的高深内容,然而他却能明白和理解这些内容,甚至有种感觉,如果让他上场,坐在钢琴前实现林玉琴所说的弹奏技巧,也是毫无问题的。
这简直就像是空中楼阁一样,但比空中楼阁强的是,他竟然真实现了这样的一栋楼阁!
究竟是他重生附体的关系,还是这女孩的脑子本来就好使?
方恒觉得多半是女孩的脑子好使,毕竟以前的自己怎么样,他还是很清楚的,虽说考上了大学,但上的也不过是三流大学,不值一提,而即便在这样的大学中,成绩也基本上处于不上不下的状态。
这或许跟他还要忙着打零工,赚生活费有关,但如果真是学霸的话,显然这些都不是借口。
而现在,他竟然在丝毫没有接触过音乐的情况下,听懂了林玉琴讲的内容,并能理解,如果换成以前的他,显然是不可能的事,那这就只能归功于女孩的脑子好使了,又或者是他的灵魂和女孩的身体融合之后,产生的化学作用?
短短几天时间里,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已经有很多了,现在也不多这一个,更何况这次发生的还是好事,他一心二用的琢磨了片刻,也就没有再多想什么,反而认真听起讲来。
林玉琴毕竟是在上课,在讲台上还是需要履行自己老师的职责,所以在方恒进来之后,也就没多关注他,只偶尔看他一眼,更多的还是放在讲课方面。
然而,偶尔几次的关注,却让她有些诧异的发现,方恒看起来听得很认真的模样,难道他能听懂?心里有些嘀咕,可此时也不好问,只能继续讲课,一边关注他的情况,等着下课之后,再做询问。
一节课两小时,如果是以前上课,别说两小时,就是一小时,方恒都嫌太久了,而今天的这节课,他却感觉一眨眼就过去了,听到林玉琴说下课时,他竟然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希望林玉琴再讲个两小时,好让他满足。
我去,这是什么情况?
自己这是沉迷上课无法自拔了吗?
课上完了,现场听课的学生开始退场,偶尔也会有学生上到讲台,询问林玉琴一些问题,林玉琴便也亲自上场用钢琴弹上一段解惑。
方恒坐在位置上没动,就看着一个个离场的学生路过面前,几乎每一名学生,都会用好奇的眼神打量他。
等了十分钟左右,终于学生都走的差不多之后,林玉琴这才笑着来到方恒面前,问道:“怎么样,很无聊吗?”
方恒摇头,不仅不无聊,他还听得很过瘾,甚至还想继续听下去,这一定是他脑子里哪根神经搭错了。
林玉琴略显好奇的问道:“我刚才讲课的时候,见你听得很认真,你以前学过音乐?”
“没有!”方恒继续摇头。
“那你听得懂?”林玉琴继续追问。
略微迟疑了一下,方恒还是决定谦虚一点,说道:“能听懂一点。”
“真的?”林玉琴显然有些怀疑,毕竟一个毫无音乐基础的人,怎么可能能够理解什么叫素歌,什么叫尾奏,什么又叫复音音乐等等之类的。
这些专业术语,没有专门去了解过的话,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
而林玉琴在讲课的时候,自然也就难免用到很多类似的音乐术语,所以即便方恒承认自己能够听懂一点,她还是有些怀疑。
不过想了想,这可能是小孩好面子这样讲的,林玉琴也就没有在意,说道:“走吧,回家去了。”
大学老师就是这么自由,一天也就一节课,一周差不多也就两三节课的模样,剩余的时间,其实更多的还是在教私课,毕竟,大学老师之所以很赚钱,更多的还是私课上的多。
方恒察觉出林玉琴明显是有些不相信,但这种事,要是换个位置,他也不会相信,所以他也没有辩解,因为辩解起来的话很麻烦,而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辩解,才能让人相信。
在林玉琴招呼他离开后,他便跟着她出教室门。
不过,才刚出门,就被人叫住了。
“林老师!”叫住林玉琴的人,就站在门口,一出门就看到了,是一个戴着眼镜,穿着白衬衫和牛仔裤的男孩。
这男孩模样普通,可站在那,第一眼就给人一种简单干净的感觉。
而方恒,更是从这男孩身上闻到了一种令他略显诧异的气息。
这气息既熟悉,又陌生,可要他说出究竟是什么气息来,却又无法描述,脸上不由得露出了一丝疑惑。
似乎是拥有同样的感觉,这男孩也略显诧异的望了方恒一眼,打量了他片刻,然后视线重新放在了林玉琴身上。
“林典,今天怎么没来上课。”林玉琴显然是认识这个男孩,直接叫出了他的名字。
“我这不是有事请假了吗?”林典看年龄大概也就十八九岁的模样,这年龄,在大学里估计也就是大学新生,才来了半个学期而已
他说这话时,显得有些腼腆,就像涉世未深的少年一般。
林玉琴这样质问显然是开玩笑,既然是请了假,她不可能不知道,见林典露出那种腼腆表情,便笑道:“好了,知道你请假了。那你怎么又回来了?事情办完了?”
“嗯……回去拿了点东西。”林典说完,问道:“林老师,你最近一段时间是不是会偶尔做噩梦?”
“我的脸色有这么差,一下就被你看出来了吗?”
林玉琴困惑的摸摸自己的脸,要说在家里被方恒看出来还没什么,毕竟刚起床,也没化妆,可现在来学校,她可是化过妆,进行过掩饰的,就这也都被看出来了,那她的脸色该是有多憔悴!
林典上下认真打量了一遍林玉
文件内容超过上限。请下载txt文件获取完整版。